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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大全11篇

时间:2022-07-11 02:48:44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篇(1)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管理制度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并规定了管理制度的格式和字号、字体。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分公司管理制度的编写。

2 相关文件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管理制度是指公司针对某一活动或事项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以文件形式所规定的要求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4 职责

4.1 企业管理部

负责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编写规定》,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指导公司总部各部门和分公司严格执行本制度。

4.2 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分公司

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5 编写规定

5.1  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5.1.1 名称

名称应置于正文首页,名称力求简练,但应明确表示出制度的主题,使之能与其他制度相区分。名称不必涉及不必要的细节,任何其他必要的详细说明应在范围中给出。

5.1.2范围

范围为必备要素,它应置于每项制度正文的起始位置。范围应明确表明制度的对象和所涉及的各个方面,指明制度或其特定部分的适用界限。必要时可指出制度不适用的界限。范围的文字应简洁,以便能作内容提要使用。范围不应包含要求。

范围的陈述应使用下列表述形式:

--“本制度规定了……  。”

制度适用性的陈述应由下述引导引出:

--“本制度适用于……”;

--“本制度不适用于……”。

5.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为可选要素,它应列出制度中规范性引用的文件一览表。

5.1.4 定义或术语

定义或术语属于可选要素,它主要是给出制度中某些术语所必需的定义。

5.1.5 职责

职责为必备要素,它主要规定了与本制度相关的部门和人员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5.1.6 制度

    制度为必备要素,它详细规定了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流程、控制和考核等相关内容。

5.1.7 不同版本的等效性

确定规章制度的实施日期,解释机构。如果一项制度存在多个版本,则需对各个版本的有效性进行规定。

5.1.8 附件

附件属于可选要素,它给出制度正文的附加条款或给出对理解、使用制度起辅助作用的附加信息,主要指与本制度使用与执行有关的各种表格、文件。

5.2 图、表及引用的有关规定

5.2.1 图

5.2.1.1 用法

如果用图提供信息更有利于制度的理解,则宜使用图。每幅图在条文中均应明确提及。

只允许对图进行一个层次的细分。

5.2.1.2 编号

每幅图均应有编号,图的编号由“图”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图1”、“图2”等。图的编号应一直连续到附件之前,并与章、条和表的编号无关。只有一幅图时,仍应标为“图1”。

附件中图的编号见5.3.2.5。

5.2.1.3图题

图题即图的名称。每幅图宜有图题,并置于图的编号之后。制度中有无图题应统一。

图的编号和图题应置于图下方的居中位置。

5.2.2 表

5.2.2.1 用法

如果用表提供信息更有利于制度的理解,则宜使用表。每个表在条文中均应明确提及。

不允许表中有表,也不允许将表再分为次级表。

5.2.2.2 编号

每个表均应有编号,表的编号由“表”和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表1”、“表2”等。表的编号应一直连续到附件之前,并与章、条和图的编号无关。只有一个表时,仍应标为“表1”。

附件中表的编号见5.3.2.5。

5.2.2.3 表题

表题即表的名称。每个表宜有表题,并置于表的编号之后。制度中有无表题应统一。

表的编号和表题应置于表上方的居中位置,如下所示:

示例:

表× 表题

××××

××××

××××

××××

5.2.2.4 表头

某栏中使用的单位一般应标在该栏表头中量的名称之下。

示例1:

  类 型

线密度

kg/m

内圆直径

mm

外圆直径

mm

如果表中所有单位均相同,应在表的右上方用一句适当的陈述(例如“单位为毫米”)代替各栏中的单位。

示例2:

单位为毫米

类 型

长 度

内圆直径

外圆直径

不允许使用示例3的表头,而应使用示例4的表头。

示例3:

尺寸         类型

A

B

C

 

 

 

示例4:

尺 寸

类 型

A

B

C

 

 

 

5.2.2.5 表的接排

如果某个表需要转页接排,续表均应重复表头。

5.2.3 引用

5.2.3.1 通则

通常,应采用引用文件中特定条文的方法,而不要重复抄录需引用的具体内容。这样,可避免由于重复可能产生的错误或矛盾,也可避免增加篇幅。然而,如果认为有必要重复抄录有关内容,则应准确地标明出处。

引用应使用5.2.3.2至5.2.3.5所示的形式,而不应使用页码。

5.2.3.2 在制度条文中提及制度本身

通常,宜根据情况使用“本标准……”或“本制度……”等形式。

5.2.3.3 引用条文

5.2.3.3.1 例如使用下列表述方式:

—“按第3章的要求”;

—“符合3.1的规定”;

—“按3.1.1给出的细节”;

—“见附件C”;

—“参见附件B”;

—“按第B.2章给出的要求”;

—“见6.6.3的示例2”。

5.2.3.3.2 如果需要引用列项中无序号的某项,则使用如下表述方式:

“按3.1列项中的第二项规定”。

如果某条内无序号的列项多于一个,则引用时可使用如下表述方式:

“按5.3中第二个列项中的第二项规定”。

5.2.3.4 引用图和表

制度中的每个图和表均应在条文中提及。

例如使用下列表述方式:

—“图A.6所示”;

—“(见图3)”;

—“表2给出”;

—“(见表B.2)”。

5.2.3.5 引用其他文件

5.2.3.5.1 通则

引用其他文件可以注日期,也可不注日期。所有规范性引用文件,无论是注日期,还是不注日期,均应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中列出。

5.2.3.5.2 注日期引用文件

除了 5.2.3.5.2中的规定,规范性引用文件应注日期(即,针对特定的版本给出年号)。引用其他文件的特定章或条、图和表时,均应注日期。注日期的引用文件,随后如果有修改单或修订版,则引用这些文件的制度可根据需要修改单,以便引用这些被引用文件的修改单或修订版的内容。

注日期引用时,使用下列表述方式:

—“……按GB×××××.3—1988进行试验,……”(注日期引用其他标准特定的部分);

—“……遵照GB/T××××—1997中第3章……”(注日期引用其他标准中特定的章);

—“……按GB/T××××.4—1996中表1的规定,……)”(注日期引用其他标准的第4部分中特定的表)。

5.2.3.5.3不注日期引用文件

只有引用完整的文件或标准的某个部分,并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下,才可不注日期引用文件:

a) 根据制度的目的,可接受所引用文件将来的所有改变;

b) 针对资料性引用的文件。

不注日期引用应视为包括所引文件的所有修改单和修订版。

不注日期引用时,使用下列表述方式:

—“……按GB/T 4457.4和GB3102规定的……”;

—“……见GB/T 16273……”。

5.3 结构

5.3.1层次划分、层次名称及编号

表1给出了制度可能具有的层次名称。

表1 层次及其名称

名 称

编号示例

附件

 3

3.1

3.1.1

[无编号]

A

5.3.2 层次的描述和编号

5.3.2.1 章

章是制度内容划分的基本单元。在每项标准或每个部分中,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对章编号。编号应从“范围”一章开始,一直连续到附件之前。

每一章均应有标题。标题应置于编号之后,并与其后的条文分行。

5.3.2.2 条

条是章的细分。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对条编号。第一层次的条(例如5.1、5.5等)可分为第二层次的条(例如5.1.1、5.1.2等),需要时,一直可分到第五层次(例如5.1.1.1.1.1、5.1.1.1.1.2等)。

同一层次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的条时才可设条。例如,第10章的条文中,如果没有10.2条,就不应设10.1条。

第一层次的条宜给出标题。标题应置于编号之后,并与其后的条文分行。第二层次的条可同样处理。在某一章或条中,同一层次的条,有无标题应统一,例如,10.1有标题,则10.2也应有标题。

5.3.2.3  段

段是章或条的细分。段不编号。

尽量不出现以下示例所表明的“悬置段”,以避免在引用这些段时产生混淆。示例:

正 确

不 正 确

4 职责

4.1 ××××××××

×××××××××××××××

××××××××××××××××

××××××××××

4.2 ××××××××

××××××××××××××××××  

4.3 ×××××××

    ××××××××××××××××××

××××××××××××××××××××××××××××××××××××

5 XXXX

4 职责

 

××××××××××××××× }

××××××××××××××××}悬置段

×××××××××              }

4.1 ××××××××

×××××××××××××××××× 

4.2 ×××××××       

××××××××××××××××××

××××××××××××××××××××××××××××××××××××

5 XXXX

在以上示例中,不能只将所标出的悬置段作为“第4章”,因为严格地讲4.1和4.2也属于第4章。为了避免这类问题,应将未编号的悬置段编为“4.1 ××××××××”,并且将原来的4.1和4.2重新编号(如上面示例)。

5.3.2.4 列项

列项可用下述形式引出:一个句子(见示例1);一个句子的前半部分,该句子由分行列举的各项来完成(见示例2)。

列项中每一项前应加破折号或圆点。如果需要识别时,则在每一项前加上后带半圆括号的小写拉丁字母序号。在字母形式的列项中,如果需要对某个项进一步细分成需要识别的分项,则应使用后带半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序号(见示例3)。

示例1:

仪器的振动可能产生于;

--转动部件的不平衡;

--机座的轻微变形;

--滚动轴承;

--气动负载。

示例2:

仪器中的振动可能产生于:

· 转动部件的不平衡;

· 机座的轻微变形;

· 滚动轴承;

· 气动负载。

示例3:

制度中使用的量和单位:

a) 小数点符号为“.”;

b) 标准应只使用:

1) GB 3101、GB 3102各部分所给出的单位;

2) GB 3101给出的可与国际单位制并用的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如分(min)、小时(h)、天(d)、度(°)、分(′)、秒(″)、升(L)、吨(t);

3)…………;

…………

5.3.2.5 附件

制度中提及附件时的措辞方式,如“遵照附件A的规定”,“见附件C”等。

应按制度中提及附件的先后次序编排附件的顺序,每个附件应有一个编号,附件编号由“附件”和随后表明顺序的大写拉丁字母组成,字母从“A”开始,例如“附件A”。如果只有一个附件仍应标为“附件A”。附件编号下方是附件标题。每个附件中章、图、表的编号应重新从1开始,编号前应加上附件编号中表明顺序的字母,字母后跟下脚点。例如:附件A中的章用“A.1”、“A.2”、“A.3 ”等表示;图用“图A.1”、“图A.2”等表示。

5.3页面设置及有关格式

5.3.1页面设置

采用A系列规格纸张的A4幅面(210mm×297mm),在特殊情况下(如图样、表不能缩小时),标准幅面允许根据实际需要延长和加宽,倍数不限,此时,页码等的位置应做相应调整。

上下页边距均为2.5厘米,左右页边距为2.8厘米,页眉距边界为1.5厘米,页脚为1.75厘米。

未作规定时默认行间距为1.25倍行距,段前、段后间距为0.25倍行距。

    页码位于页面底端(页脚)居中位置,采用阿拉伯数字,字号采用小五号宋体。

5.3.2 排版和文字格式

5.3.2.1 制度名称

制度名称位于正文第一行,居中排列,采用小三号黑体;

5.3.2.2 章、条、段

章、条的编号和标题字体为小四号黑体,编号顶格排,编号与标题或文字之间空一个字的间隙。段的文字采用五号宋体,空两个字起排,回行时顶格排。

5.3.2.2 列项

列项及其编号为五号宋体,各项前面的破折号、圆点或字母编号(后带半圆括号的小写拉丁字母)均空两个字起排,其后的文字以及文字回行均应置于距版心左边五个字的位置。字母编号下一层次的数字编号(后带半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破折号或圆点均空四个字起排,其后的文字以及文字回行均应置于距版心左边七个字的位置。

第一层次列项中的段空四个字起排,回行时应置于距版心左边五个字的位置。

5.3.2.3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所列文件均空两个字起排,回行时顶格排,每个文件之后不加标点符号。所列标准的编号与名称之间空一个字的间隙。

5.3.2.4 示例

示例采用小五号宋体,每条示例另起一行空两个字起排。“示例:”或“示例×:”可单独占一行,也可与示例的内容接排。文字类的示例回行时顶格排。

5.3.2.5 附件

附件编号、附件标题采用五号黑体,附件内容采用五号宋体;

附件编号以及附件标题,每项各占一行,置于附件条文之上居中位置。

第一个附件应另起一面,以后各个附件通常另起一面,如果有多个较短的附件,也可有多个较短的附件,也可接排。接排的附件之间距离为三倍行距。

5.4 制度抬头及制度编号

制度抬头如下表所示,包括主责部门、编写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实施日期、编号及版本号等内容。主责部门是指该制度的主要执行操作部门。编写人员是指实际编写人员,审核是指分管领导,批准是指公司总经理。实施日期是指制度的实施日期。编号是指该制度的公司统一编号,版本号是指该制度的有效版本号。制度编号由企业管理部统一编号。表2中除“XXXXXXXXXXXX制度”为小三号黑体字外,其余均为五号宋体。

表2 制度抬头

XXXXXXXXXXXX制度

编  号:QDICC-XX –XX

版本号:X/X

主责:XXXXXXXX

编写: XXX

审核:XXX

批准:XXX

实施日期:XXXX/XX/XX

6 管理制度评审

主责部门管理制度编写完毕后,应将管理制度交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度制定部门、执行部门和执行监督等相关部门进行制度评审并填写管理制度评审单;对在全公司范围内适用的规章制度还应征求分公司意见,企业管理部会同主责部门根据评审和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订,修订完成后再报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对仅在部分单位适用的制度,应征求适用单位的意见。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提交工会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方能下发执行。

表3 管理制度评审单

制度名称

 

主责部门

 

起草人

 

主责部门意见

 

相关部门评审意见

部门

评审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其他领导意见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篇(2)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可享受下述四类报酬待遇:工资类,津贴类、奖励类和福利类。

(一)工资类包括:

1.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

3.浮动工资

4.年终双薪

(二)津贴类包括:

1.职务补贴

2.物价补贴

3.住房补贴

4.加班补贴

(三)奖励类包括:

1.创汇奖

2.全勤奖

3.年终奖

4.年终先进个人奖

(四)福利类包括:

1.夏季饮料费

2.劳保费

3.节日补助

4.医疗费

5.独生子女费

6.子女教育费

7.煤气补助

8.丧葬补助

第四条各类报酬待遇的标准如下:

(一)工资类

1.基本工资分成四类十等(附表略);

2.工龄工资以服务公司的时间计算,每月一年5元;

3.浮动工资,由公司拿出相当全部员工基本工资15%的奖金,作为浮动工资(其分配原则另定);

4.年终双薪,每年12月对在本公司干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双薪。

(二)津贴类:

1.职务补贴:分成六级(附表略);

2.物价补贴:根据物价上涨浮动确定,一般每月每人不低于10元。

3.住房补贴:对公司应该提供住房而没有提供住房的员工,限经理以下,每人每月补助300元,部门经理以上,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4.加班补贴:加班补贴为单位时间工资的2倍。

(三)奖励类:

1.创汇奖:达到核定指标的100%奖给人民币80元,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奖人民币5元;2.全勤奖:全勤每人每月50元;

3.年终奖:根据年终经济效益确定;

4.年终个人奖500—1000元。

(四)福利类:

1.夏季饮料费:1—9月,每人每月30元;

2.劳保费:每人每月20元;

3.节日补助:春节每人200元,元旦每人100元,国庆节每人100元,三八妇女节,妇女每人50元;

4.医疗费:员工每月发医疗津贴40元,住院治疗经医院证明支付90%,工伤医疗费由公司全额负担;

5.独生子女费,属独生子女家属员工,每年发独生子女费500元(独生子女年满18岁停发);

6.子女教育费:有子女在校学习的员工,按在校子女每人每月10元发给子女教育费;

7.煤气补助;

8.丧葬补助: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丧葬,每次补助800元。

第五条员工的每月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在发薪日一并领取,每月5日为发薪日,当月发上月工资。

第六条有关扣薪扣奖事宜的处理:

(一)缺勤扣除

1.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2.病假;

3.事假。

按考勤管理规定扣除工资、资金及其它待遇。

(二)工作负伤疾病的缺勤

因工作负伤疾病缺勤时,应于一周内提出医院证明,工资及其它(待遇)照常付给。

(三)特别休假

下列情况下,没超出公司其它规定范围的,报酬待遇照常付给。

1.婚假、丧假;

2.年度有薪休假;

3.行使公务权时;

4.法定节假日;

5.女性员工产假;

6.休假日加班后补休;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篇(3)

为了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文明的工作场所,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提升管理水平和公司形象,促进公司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二、5S管理的含义

5S管理是指以及时整理(Seiri)、及时整顿(Seiton)、及时清扫(Seiso)、及时清洁(Seiketsu)和训练有素(Shitsuke)为主要内容的现场管理活动。该项管理发端于日本,发展于欧美,流行于全球。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和全体员工在办公场所的现场管理;各项目工地的现场管理由各项目经理部参照本规定制订相应措施加以改善和提升。

四、规定要求

(一)及时整理

1、每月对文件(包括电子文档)及时进行盘点,把文件按照必要(有效)和不要(过期无效)加以分类,不要的予以清理;必要的整理好后归档保存。

2、对所辖办公区域的设备、物品、空间做经常性盘点,并区分其要和不要。 分类如下:

(1)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文具、书籍、资料等;

(2)空间:柜架、桌椅等;

(4) 物品:个人用品、办公用品、装饰品。

3.不要物品经各部门负责人判定后,集中指定存放或报废。

必要品的使用频率和常用程度基准表

(二) 及时整顿

1.办公桌:办公用品一般的常用品:笔、订书机、便条纸、橡皮、计算器等,可以集中放在办公桌的一定区域内;电脑线、网线、电话线有序放置;人离开一小时以上应将桌面收拾干净;

2、桌洞下不得堆积杂物;

3、外衣手袋、雨具等,严禁随意放在办公桌椅上;

4、饮水机:放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

5、文件、资料管理整顿:

(1)将文件按照待处理、处理中和已处理分类放置;

(2)硬盘里的电子文档、资料分类必须条理清晰,电子文件需要永久、长期保存的,应形成纸质和办公软件等双套介质材料归档保存。

(三)及时清扫

1、个人区域:桌面干净整洁、桌洞内无垃圾、无杂物遗落,每天上下班后5分钟前后清扫;

2、办公设备:主机和重点部位的正面、背面、送风口无污垢 ,做到每周一次;

3、超过保管年限的文件、表单及时归档集中管理,电脑、办公室、桌面无破旧的卡片、册子、档案、报刊等无用的手稿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4、公共卫生区域(包括洗手间)的保洁,主要由保洁员负责随时清扫、清洗,务求干净、整洁、清新。

(四)及时清洁

(1)彻底落实前面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

(2)办公室、部门负责人经常巡视检查;

(3)保持5S意识,保持新鲜和充满活力的工作氛围。

(五)训练良好素养

(1)自觉:每一个员工都能自觉遵守公司日常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

(3)素养巡查: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子公司办公场所进行不定期巡查和抽查,并做好记录;每季度末由办公室组织开展一次对整个公司办公场所5S执行情况的检查、评比活动,评比结果在全公司通报。

五、 违规处理

1、凡被发现有违反上述整理、整顿、清扫管理规范一次者扣被发现者本人和其所在部门当月绩效分各2分;

2、凡被发现在公司办公楼区内(包括洗手间)有严重不文明卫生行为一次者,除对其罚款500元外,还将通报批评,直至劝退或辞退。

3、凡在公司办公室组织的巡查、抽查和检查评比活动中未能达到合格(即得分在60分以下)的部门,扣其部门当月绩效分5分。

六、附则

1、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制订、解释、修订和监管执行。

2、具体的监管和检查评比细则由办公室负责制订。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篇(4)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第三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控的组织管理

1、董事长或(董事)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最终批准人,主要工作职责:

(1)对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修订、废止的审批权;

(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中出现制度、流程争议的最终裁定权。

2、行政人事部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的日常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相关实施细则;(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与处罚;(3)根据反馈和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3、各部门是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者,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或岗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组织及实施管理;(2)负责建立健全与流程配套的表单、管理制度、规章等文件的拟订、使用;(3)负责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进行落实、推行、反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改进计划,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报;

第二章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执行、检查、反馈、修订

第四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

1、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草本,对新拟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文字描述,并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进入审批流程;

2、行政人事部根据草本及文字描述召集涉及相关部门及人员开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本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订部门修正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

3、行政人事部按照《公司管理规定》上报董事长或(董事)审核批准实施。

4、个人以及部门之间不得直接干预,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可提出意见或建议)

5、部门对部门之间出现工作流程质疑问题或建议,可通过文字报告形式,报送行政人事部。

6、行政人事部可通过行政会议方式研讨解决。最终裁定权(董事长或董事)

(7)各部门汇报工作要严格遵守公司制度流程,不得越权、私定。

第五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一经颁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第六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检查

1、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颁布执行一个月内,行政人事部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了解,并做好检查及访谈记录。

3、行政人事部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4、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形成文字性材料汇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反馈

各部门在月汇报中反馈,行政人事部检查反馈情况,并于10个工作日内拟定落实解决方案。

第八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修订

1、年度修订: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全年运行情况,提出修订计划,递交行政会议批准实施。

2、特殊修订:根据公司需求紧急程度,适时修订,由责任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议后递交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学习及工作流程的培训

第九条 规章制度的学习

规章制度经批准颁布后,各相关部门必须于1周内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规章制度学习,落实规章制度相关内容,并做好学习记录备行政人事部检查。

第十条 工作流程的培训

1、流程培训由各流程主题部门实施,要求每年年初集中培训一次;新流程、修订流程在实施前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培训一次;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培训一次。

2、争议的解决

(1)、当各方对同一流程,出现不同意见,没有达成一致,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2)、当违反流程规定,对公司下达纠正措施通知单,存在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第四章 处罚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总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费用报销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费用报销审批    第二条 总公司管理费用包括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车辆使用费。通讯费、房屋租赁费。咨询顾问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职工培训费等支出。    第三条 总公司各部门(不含综合业务部,下同)应于年初根据业务需要制定本部门年度费用预算并报财务本部。财务本部审查平衡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下达费用预算定额。年度费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本部将视情况对费用预算做适当调整。    第四条 开支各项管理费用时,属各部门预算内的正常支出,由各部门正职签字,报财务本部直接审批报销。属预算外的支出和不宜执行费用预算管理的部门开支,必须提前向财务本部申请,由财务本部根据审批权限审批或报批。    第五条 各部门报销有签字权的为部门正职。部门正职离京时,可以授权部门副职签字,并书面通知财务本部。如一个部门仅设正职单岗或副职单岗而离京的,报销暂缓;确需急办的,报请总公司分管领导签批。    第六条 总公司部门正职本人业务报销须经总公司分管领导签批;总公司副总经理和助理总经理本人业务报销须经总公司总经理签批。第三章    差旅费开支    第七条 总公司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和邮电通讯等其他费用。    第八条 总公司差旅费报销根据公司任职和出差地区不同,采取实报实销与定额补助    相结合的办法。    第九条 总公司职工出差,须先行确定地点、任务,天数、人数及费用预算,以保证差旅费在年度预算定额内节约使用。出差天数在一星期以内的,由部门正职批准,超过此期限的,  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条 出差地区划分为一般地区与特殊地区(特殊地区指深圳、珠海、厦门、广州、 汕头、上海、海南等),出差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出发、返回当日均算)。    第十一条 总公司职工出差到外地,按乘坐车、船,飞机标准(见附表1)乘坐,特殊情况、不宜执行上述标准时,应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批。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夜间(晚7:00至次日凌晨7:00)乘坐火车超过6小时,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未乘卧铺者,可按所购票价的60%给予补贴。(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票价的50%补贴;购买软座票者不给补贴。)    第十三条 总公司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车、船、飞机,凭车、船、机票据实报销。每次出差的机场。火车站、码头往返费用,凭相应张数票据在100元以内据实报销。    第十四条 总公司总经理福!总经理出差,各项费用实报实销。其他人员出差,住宿费在规定标准(见附表2)以内部分,按住宿发票实报实销,超过标准的部分由本人自负:部门副职及其以下人员,同性别两人以上出差,须合并住宿。此外,助理总经理及其以下人员出差每人每天给予出差补助100/130元(一般地区畸殊地区),出差补助包括在外地的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费。职工每次出差如在同一地点驻留二十日以上者,自第二十一日起比照规定标准的80%给予报销。经批准开车出差,当日往返者,按每天出差补助的一半给予补助。    第十五条 总公司职工与总公司领导共同出差,财务本部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报销标准;聘请公司以外的人员同总公司职工共同出差办事,聘请人员的报销标准比照陪同人员的报销标准。    第十六条 职工外地出差发生的宴请费,原则上应按本规定第二十六、二十六条 的规定于出差前申请,特殊情况应按审批权限事先口头请示,回单位后补办手续。出差发生宴请的扣除陪宴人员宴请当日一半的出差补助。    第十七条 职工出差发生的邮电通讯费、文印费,信用卡异地提现手续费等杂费支出按发票据实报销。    第十八条 总公司职工为所属企业出差办事,差旅费应在所属企业报销,报销标准按所属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总公司职工在本市内公出办事,不报销任何市内交通费用。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应填写“出差借款预算单”;若申请出差宴请费的,还应同时附上”招待费审批单”,经出差人员所属部门正职审核签字后,送财务本部审批。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返京后,应在七日内到财务本部办理报销手续。第四章    招待费支出    第二十二条 业务招待费包括:招待来访客人的茶叶、水果、饮料等费用;宴请客人(包括工作餐)的用餐、食品、酒水等费用;赠送客人、客户的纪念品衅L品等费用。    第二十三条 总公司用于接待来访客人的茶叶、水果。饮料等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购买、保管、发放及费用控制,不得突破财务本部下达的费用预算限额。    第二十四条 以总公司名义制作的纪念品,礼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订做和管理,各部门需领用时,按办公室有关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 总公司年末举行对外联谊活动所需费用,或公司举办大型活动的费用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集中管理。联合控制。    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各部门一般性招待用餐和礼品等费用一次支出在3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正职在财务本部下达的费用预算内严格掌握,不得超支。    第二十七条 总公司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宴请的,按下列原则和办法办理。    1。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年度招待费用总额不得突破财务本部下达的预算;    2.限制陪餐人数,原则上陪同人员不得多于来宾人数;    3.严格执行总公司制定的宴请标准(见附表3);    4.必须事先填写招待费审批单,并经批准;    5.凡违反上述原则,未事先申请或突破申请标准的宴请,财务本部有权拒绝报销并向公司总经理反映。    第二十八条 总公司各部门全年各项管理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由财务本部定期审核公布。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可参照执行,亦可在不高于本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另行制订管理办法,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总公司颁布之日起生效,原《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同时废止。附表1级     别乘    坐    标    准飞   机火   车轮   船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头等仓软席头等仓部门正职商业仓软席二等仓其他人员普通仓硬席三等仓附表2级  别单人住宿标准(人.天)(一般地区/特殊地区)同性两人住宿标准(人.天)(一般地区/特殊地区)助理总经理500/800内实报——部门正职300/500内实报——部门副职240/400内实报150/210内实报处级经理200/320内实报120/180内实报一般人员160/240内实报100/160内实报附表3级        别标   准行政副部级以上、特大型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来宾总经理特批行政司局级、大型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来宾(或由助理总经理、部门正职出面的宴请)200元/人行政县团级、中型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来宾(或由部门副职、处级经理出面的宴请)150元/人一般宴请80元/人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篇(6)

?⒉不准以私人感情处理人事关系,人事安排由党组研究决定。

⒊不准末经考察和上级批准调进干部。

⒋不准不经组织批准将配偶或直系亲属安排在本单位工作。

⒌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⒍不准在选举中违的纪律和法律法规。

⒎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⒏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⒐不准拒不服从上级组织派进和调出干部的决定。

二、行政工作

⒈不准用公款装修住房,不准违反规定购房和建私房。

⒉不准超标准招待来客,应本着小额、从简、合理的原则到定点饭店用餐。招待标准:一般办事员为20元/人,科(厂)级为40元/人,处及处以上为60元/人。需提高接待标准,应由分管领导批准,严禁铺张浪费。

⒊不准公款私请。

⒋不准到基层供销社和下属等单位乱采乱购物品。

⒌不准让亲戚、朋友承包本单位基建工程,严格执行审计,验收制度。

⒍不准私分和滥发钱物。

⒎不准对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不办、不查,并要实行专人登记、领导批办,承办结果公布的工作制度。

⒏不准用公车学驾驶和公车私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三、专卖管理

⒈不准违反《烟草专卖法》和有关法规查处案件和办理证件。

⒉不准坐支、截留、挪用,擅自处理罚没款,罚没款由财务部门专立账户,专卖管理费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

⒊不准违反规定将罚没烟、收购烟擅自处理。

⒋不准接受办证(案)单位和个人的钱、物和请吃。

⒌不准专卖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中泄露案情。

⒍不准越权审批案件,上报案件需经审批小组讨论决定。

⒎不准一人办理举报奖,协查奖手续。

四、业务工作

⒈不准以烟谋私,,以岗谋私。

⒉不准在自己家里洽谈业务、签订协议或合同。

⒊不准批供卷烟多人签字,实行一人审批,统一价格。

⒋不准违反规定擅自确定卷烟价格。

⒌不准在业务活动中收受礼金、礼品,无法谢绝的要如实上交,所收钱物由办公室入帐管理。

⒍不准擅自以公司名义为外单位和个人作经济担保。

⒎不准搞账外利润,卷烟购进和销售做到如实入账,经营利润如实反映。

⒏不准为系统外单位、个人违章购进卷烟提供任何条件,包括出借账户、合同、准运证、介绍信、工作证、资金等。

⒐不准个人侵占和挪用单位在业务往来中的回扣费、好处费和贵重礼品。

⒑不准在“三产”企业中的兼职干部领取承包合同规定以外的报酬。

⒒不准“三产”企业违反规定到外省经营卷烟批发业务。

⒓不准动用“三产”资金为烟草公司办事情。

五、财务工作

⒈不准违反财经纪律;

⒉不准做帐外帐;

⒊不准拖欠税款,个人所得税按月代扣上交;

⒋不准报销超越审批权限的单据;

⒌不准违反上级规定报销通讯费用;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高速发展的要求,加强进出口业务管理,明确责权,确保贸易项目质量,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11总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的重点是从财务管理与资源控制的角度出发,涉及法规的问题,请参照(中国11发展总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11系统所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商品流通企业。第二章    出口业务    第四条        出口项目报审时,业务人员需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1、《合同审批表)(见附表一);    2、出口合同及国内购销合同或委托出口协议样本:    3、《自营出口商品换汇成本预算单》(见附表二);    4、如出口商品属于国家计划配额内商品,还需提供出口商品许可证正本,招标项目需提供出口中标书。    第五条    财务主管人员根据上述资料有权审核以下内容:    1、复核《自营出口商品换汇成本预算单》,对项目预期的总体盈利情况进行审核;    2、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是否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如海关、税务、外管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可能;    3、对于出口业务是否存在承担销售盈亏,垫付商品资金及担负基本费用的情况;    4、对收付款方式的选择是否合理、安全,经营资金是否有保障。    在上述审核过程中,财务主管人员对项目的某些具体情况持有异议时,项目执行人须详细说明情况,对有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或公司财务制度,以致于项目不具备操作的条    件时,财务主管人员可在《合同审批表)中签署否定意见。    第六条    对于自营出口项目,业务人员应在支付国内商品采购货款前5一10天与财务人员联系,以便财务人员及时安排资金。办理付款手续时,业务人员应填制(进出口贸《进出口贸易项目付款申请表》(见附表三),并报请本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签审,    并附加盖“法规审核专用章”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书副本,财务人员依此办理忖款手续。付款后业务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发票交财务部门。对于增值税发票,财务人员应逐项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业务人员有责任重新向客户索取。    第七条    在做农副产品收购业务时,不准直接向农民收购。所购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取得运输部门凭证后,方可支付不超过货款20%的预付款,货物运至出口装运港经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支付余款。如发现不符合出口商品规格和质量等问题,应拒绝收购和付款,并及时向对方提出有效异议,如已凭托收方式付款的,应及时予以追回。    第八条    关于127特户的使用方法的规定:在商品采购业务中,原则上不采用汇票自带(即127特户)方式,如确因业务需要,经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由业务人员和财员共同携带外出,相互监督使用。业务人员负责货物采购及订立合同,财务人员负责掌握汇标及讨款,货物余额超过10万(含)元人民币的,合同签订步须上报购批准,派出的财务人员须见到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付款的书面传真后方可付款,特殊地区无法使用传真的,由公司领导口头通知派出的财务人员,回京后补办书面手续。    第九条    在买方开出信用证后,业务人员应立即通知财务人员到通知银行查收,财务人员视资金状况采取相应融资措施,需要信用证打包贷款的项目,财务人员应及时与银行联系,争取贷款早日到位。    第十条    在出口货物装船发运后,业务人员应在1一2个工作日内按照信用证或有关出口合同的要求制妥全套结汇单据,并填制汇票(见附表团),业务人员应配合财务人员做好审单工作,尽早向银行交单收汇、结汇。    第十一条    对核销单的管理    报关之前,业务人员需从财务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同时在(核销单领用登记薄)上签字。注明申领份数。合同号、商品名称、申报金额。报关后业务人员应立即将核销单退还财务部门。对不及时退还累计达5份以上核销单的业务人员,在下一次领取核销单时,财务人员有权拒发,同时,财务部门有权视情节轻重提请人事部门扣发相应工资。    第十二条    财务人员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时,应备好下述资料正本。    1、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2、报关单:    3、银行结汇水单(盖有“供核销专用”字样的已在外管局备案的结汇水单);    4、外贸发票。    上述单据之间要求单位数量一致,金额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人员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及时备好全套资料如下。    1、出口退税申请表:    2、增值税发票并附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3、在外管局已核销的核销单;    4、报关单;    5、外贸发票;    6、收入成本作销帐复印件。    上报税务局后,财务人员还应积极配合税务局做好函证调查工作,尽早收回退税款。    第十四条    出口业务中,在完成银行结汇,外管局核销工作之后,财务人员应持上述资料到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转移单,并交委托方在当地退税。对于委托方坚持在我公司办理退税的,我公司本着不垫付税款的原则执行。第三章    进口业务    第十五条    进口项目报审时,业务执行人需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1、《合同审批表》;    2、进口合同及国内购销合同或委托进口协议样本;    3、《自营进口商品盈亏预算单》(见附表五);    4、如进口商品属于国家控制性商品,还需提供进口商品许可证正本或机电设备进口证明或进口商品登记证明。    第十六条    财务主管人员根据上述资料有权审核以下内容:    1、复核《自营进口商品盈亏预算单》,对项目预期的总体盈利情况进行审核;    2、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是否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如海关、税务、外管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可能;    3、对于进口业务是否存在承担销售盈亏,垫付商品资金及担负基本费用的情况;    4、对收付款方式的选择是否合理、安全,项目资金是否有保障。    5、如对内为远期收款方式的,除有长期业务关系的客户经特批外,一般不宜采用。    第十七条    对于需开立信用证的进口业务,业务人员须提前三天向财务部门提交公司内部的(信用证开立申请书调见附表六),并报请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负责人签审后,再向财务人员提供下列资料:      1、盖有《法规审核专用章》的进口合同,国内购销合同或委托进口协议正本一套。      2、银行开证申请书;      3、如属国家控制性商品、还需提供进口商品许可证或机电设备进口证明或进口商品    登记证明等文件正本。      第十八条    财务人员在备齐上述开证所需资料审核无误后,尽快提交银行,并按与银行事先约定的保证金比例将款转入银行保证金帐户。信用证开出后,财务人员应及时取回信用证副本并交业务人员共同核对。      第十九条    开出的信用证需修改时,业务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改证申请    并附详细内容,重要内容的修改还需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签字。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加盖财务章送交银行通知改证,并及时查收改证回单。      第二十条    财务人员应根据信用证条    款或进口合同中规定的议付单据仔细核查单证    是否相符,以及各个单据之间是否相符,如若发现单单之间、单证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应及时通知付款银行,停止对出口商付款。      第二十一条    在对外议付时,业务人员应提前5一10天与财务人员联系,以便财务人    员合理安排资金;经审核无误可以对外付款的合同,业务人员填制《进出口贸易项目付款    申请表》,并报请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L/C方式除外)签审后    交财务人员办理付款手续,并配合财务人员备齐向银行购汇所需的资料。      第二十二条    财务人员在见到《进出口贸易项目付款申请表》后,填制忖款单据,向银    行提交下述资料:      1、购汇申请书;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3、报关单;      4、进口合同,国内购销合同或委托进口协议正本;      5、如属国家控制性商品,还需提供进口商品许可证或机电产品进口证明或进口商品登记证明等文件。      议付后,财务人员应及时取回购汇单据及核销单并通知业务人员购汇成本。      第二十三条    进口业务对外议付时,如果公司尚未收到委托方应付的货款,在L/C付款方式下,业务人员负有责任将公司所垫货款及加收的利息在限期内向委托方追回,在其他付款方式下,财务人员有权延迟或拒绝忖款。      第二十四条    未经财务人员审核过的合同,或不能提供加盖“法规审核专用章”的合同,或无法提供银行购汇所需单据的项目,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第二十五条    进口商品在国内销售时,财务人员根据《购销合同)中的规定及时与业务人员联系催收货款,货款收回后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门负责解释。附表一:经  贸  合  同  审  批  表                                                                 送审单位:送审日期: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对方名称:资信等级:是否需要政府准许性文件是否利用总公司信用承办人员对该业务的说明,(包括:1、国内外市场对同样货物的报价情况2、业务难点及风险3、风险防范措施)                                                          承办人:送审单位负责人对承办人员所作说明的确认意见:                                                           签 字:财务人员审核意见:                                                           签 字:计划部审核意见:                                                            签 字:法规人员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并盖法规审核章:主管副总经理意见:                                                             签 字:  特   批   程   序经贸业务论证小组意见:                                                      组织人签字:总公司领导特批意见:  主管副总经理签字:                                   总经理签字:附表二:自营出口商品换汇成本预算单申请部门:                                            年    月    日合同号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商品名称 价格条件 支付方式规格数量 出口销售收入原币金额 折合美元金额 预计换汇成本核算出口销售净收入(美元)出口采购总成本(人民币)换汇成本及盈亏情况出口销售收入 进货成本 外汇调剂价:   换汇成本盈亏点总盈亏:减:国外费用 预计有关费用 其中:佣  金 其中:利  息 运      费   保  险  费    减:退  税 出口销售净收入 出口销售总成本  说明:   项目执行人:                     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附表三:进出口贸易项目付款申请书申请部门:                                           年    月     日经办人 付款日期  付款金额合同号 商品名称   业务方式出    口进    口自营  自营  付款方式信用证(No:) 托收 汇况 转帐 收款单位 收款银行 帐号 付款用途说明 附注:外贸合同  购销合同  协议  许可证  机电证明  进口证明  外贸发票      报关单  协议  核销单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签署副总经理批示总经理批示     附表四—1Bill of exchangeNo:-------------------------Date & place--------------------Exchange for-------------------------------------------------At------------------------------------sight at this SECOND ofExchange(First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Pay to the Order of ------------------------------------------The sum of----------------------------------------------------Drawn under L/C No.-----------------Dated---------------------Issued by:----------------------------------------------------To-------------------------------------------------------------------------------------------------   ---------------------------                                       (盖章)     附表四—2Bill of exchangeNo:-------------------------Date & place--------------------Exchange for-------------------------------------------------At------------------------------------sight at this SECOND ofExchange(First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Pay to the Order of ------------------------------------------The sum of----------------------------------------------------Drawn under ----------------------------------------------------------------------------------------------------------------To-------------------------------------------------------------------------------------------------   ---------------------------                                       (盖章)     附表五:自营进口商品收入成本预算单申请部门:                                          年   月    日 合同号 到货日期 到货地点商品名称 价格条件 支付方式规格数量 进口商品成本原币金额 折合美元金额 项目营业利润预算商品销售净收入(RMB)进口商品采购成本(RMB)调剂外汇及盈亏情况销售净收入 到岸价格 外汇调剂价:  盈亏点  总盈亏:增值税 增值税   关税及消费税   预计其它费用   其中:利息    商品销售收入 商品销售总成本 说明:  项目执行人:                     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附表六:信用证开立申请书申请部门:                                                年    月   日经办人 信用证金额 期限 合同号 商品各称 开证行 开证申请人 通知行 受益人名称 所附单据进口合同购销合同协议许可证机电证明进口证明      财务审核 法规审核 申请转入保证金帐户金额 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经理签字副总经理批示总经理批示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篇(8)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五项基本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

2.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强化风险全面防范和控制,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高效运行。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内部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检查、反馈等各个环节。

2.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要求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3.内部控制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既无重叠,又无空白,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服务。

4.内部控制的制定兼顾考虑成本和效益的关系,尽量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一)内部环境

1.管理理念与经营风格公司把“诚实守信”作为企业发展之基、员工立身之本,将制度视为公司的法律、组织的规范,坚持在管理中不断完善和健全制度体系,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认为只有建立完善高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才能使公司的生产经营有条不紊、规避风险,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董事会下设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3.组织机构.公司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总经理办公室、质量保证部、生产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物料部、研发部、内审部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严谨的制度安排履行必要的监管。

4.内部审计公司审计部直接对**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承担,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

5.人力资源政策公司坚持“德才兼备、岗位成才、用人所长”的人才理念,始终以人为本,做到理解人、相信人、尊重人和塑造人。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内部调动、职务升迁等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

6.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底蕴。公司通过*多年发展的积淀,构建了一套涵盖理想、信念、价值观、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企业文化体系,是公司战略不断升级,强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柱。

(二)风险评估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

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了应急预案,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的程序和时限,建立了督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控制活动

1.建立健全制度公司治理方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重大投资决策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重大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日常经营管理:以公司基本制度为基础,制定了涵盖生产管理、行政管理、物料采购、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

一系列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管理有序,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会计系统方面:按照《公司法》对财务会计的要求以及《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完整的财务管理控制制度以及相关的操作规程,如《会计内部牵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资金管理办法》《成本核算办法》、《成本管理条例》等等,对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2.控制措施。

(1)管理控制:公司有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治理纲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4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以及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采购管理、生产和销售管理等各个方面的企业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之后均能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2)生产过程控制:公司内部制定了完善的采购、生产、质量、安全、销售等管理运作程序和体系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管理。公司定期对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试,公司质量控制部对公司生产进行严格的监督,保证了公司产品的安全。

(3)财务管理控制: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税法》、《经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票管理制度》等。

(4)信息披露控制:公司已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在制度中规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责任人及义务人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标准;信息披露的报告、流转、审核、披露程序;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投资者关系活动;信息披露的保密与处罚措施等等,特别是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项的流转程序作了严格规定。公司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认真执行。

(5)公司**资金管理控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资金的基本管理原则,资金的三方监管,以及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

(6)对外担保控制。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任何担保。

(7)内部审计控制:公司内部审计坚持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计为基础,以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工程审计、经济合同审计为重点,不断拓宽审计领域,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公司每年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审计,对财务、制度执行、工程项目、合同等进行审计。

(8)人事管理控制: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9)子公司管理控制:**年以来公司子公司数量大幅增加,增加了公司管理的难度。为此,公司已制定了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明确规定了子公司的职责、权限,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得到有效实施,对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增强抗风险能力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10)印章管理控制: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均制定有《印章管理制度》,对各类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制定了责任条款,并严格执行印章使用的审批流程,印章使用得到管理。

(四)内部监督

公司**负责对**、**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形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是**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全公司及下属各企业、部门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具体包括:负责审查各企业、部门经理任职目标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负责审查各企业、部门的财务账目和会计报表;负责对经理人员、财会人员进行离任审计;负责对有关合作项目和合作单位的财务审计;协助各有关企业、部门进行财务清理、整顿、提高。通过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和不足,详细分析问题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并以适当的方式及时报告董事会。另外,公司还经常通过开展部门间自查、互查、抽查、纪律大检查等方式,强化制度的执行和效果验证;通过组织培训学习、普法宣传等,提高员工特别是董监高的守法意识,依法经营;通过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防止大股东占用资金自查等活动,完善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篇(9)

中图分类号:D922.291.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6116(2012)03-0099--06

一、对传统民间法与国家法二元结构论的突破

所谓公司内部制度,是指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所处的行業特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指引下,以规范化制度文本的形式确认和调整公司内部关系,是公司内部适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和。公司内部制度建置好比是“公司立法”行为,即以成文化形式针对内部“人”和“事”的建规立制,确立稳定而普遍的行为依循之准则,从而形成一定的“规范秩序”,实现公司的规则之治。公司的这些制度规范具有强制性,员工应当尊重和遵守它们,违反规则的行为会导致惩罚性后果。西方法律多元化学者认为,如果说强制性规则的存在意味着一种“法律秩序”的存在的话,那么企業中就当然存在着这种秩序。作为一个社团性组织,企業的存续和运营必然要求其为自身创设具有强制性的、所属人员一体遵循的规则,用以判定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如此就形成了企業内部的“法律秩序”,每一个企業也就成为一片拥有真实“法律秩序”的领地。这种观点的价值在于,它指明了公司内部制度同国家法一样但却在不同的层面上,发挥着规则化治理和型构社会秩序的功能。事实上,它们不仅仅具有规则的效力,而且各国法院一般都承认合法制定的公司内部制度可以成为司法办案的依据,为法院所采信,决定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但不能就此认定它们为法,因为法与非法之间应当有明确的界限,并非所有成文规则都具有国家强制力而可称之为法,也并非可以作为司法办案依据的就都是法,在法律缺失时,政策、习惯、道德也可以作为司法依据,但它们显然不是法。这里所谓的“法律秩序”只是一种比喻用法。公司内部制度是一种民间社会规范,是城市生活中的商事自治规则。

作为民间社会规范,公司内部制度同国家法的关系突破了传统民间规范与国家法的二元结构,呈现出各自独立而又互相联动的上下位阶规则系统的新范式。公司内部制度同传统民间社会规范相比有诸多不同特征,比如它产生于陌生人社会而不是熟人社会,它是一种制度设计而不是自然生长形成,它表现为系统化的成文规则而非不成文规则等等。但最具有现实意义的一个区别在于它同国家法形成衔接关系而不是冲突关系,尽管现实中存在对法律的规避甚至背离,但衔接与协调是其必然的主导关系。中外学者的诸多研究都表明,传统民间社会规范常常游离于国家法之外,甚至经常呈现紧张乃至冲突关系,原因就在于传统民间社会规范的形成是独立于国家法的一个自然过程,因此冲突在所难免。而现代公司的内部制度已然深深地嵌入了法制的框架之中,是在法律许可下的一种制度建设,在内容和程序上要受到法的指引。

公司内部制度相对于国家法而言,既具有严格的从属性,又具有广泛的自主性,这是由公司内部制度既要受到法律调控这一法治原则、又必须自主调处内部关系这一公司自治原则所共同决定的。其中,从属性是首要的,如果违背法的规定将直接导致公司内部制度的无效;自主性是必要的,否则公司将丧失存在的商業价值。澳大利亚学者艾兰(carleton K.A11en)曾提出作为附属立法一种形式的自治立法说,很好地说明了这种双重特性。他认为社会中还有大量的法人,它们存在于政府系统之外,并被授予了为自身制定细则的权力,这就是附属立法的另一种形式自治立法。这些法人制定的规则具有明显的自治性,因为它们仅直接对特定法人成员产生效力;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则需严格地受制于司法审查。最常见的例子就是股份公司的章程。

这里的从属性,是指国家法对公司建立内部制度授予创设权或者作出强制性约束,违犯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轻则导致制度因违法而无效,重则公司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际上,公司面临的制度规范由内外两个方面构成——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制度环境是公司的外部制度,是指社会存在的、用以调控生产生活和利益关系的规则体系及其结构,包括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规则。制度安排是公司的内部制度,是在特定领域内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组规则,是公司自身的制度选择,它至少应当具备两大目标:一是提供一种结构,二是提供一种机制,制度的规范结构和规则机制共同构成制度的形式和实质。在法治社会中,公司的外部制度环境主要是法制环境,公司的内部制度安排是在法制的许可和指引下展开的,两者应当协调互动,共同构成规范公司活动的制度保障。“如果说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主体走出自身而参与市场经济时所须遵照实施的基本规则,那么,企業自身的那些使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具体化的制度规范,则是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業在进入市场经济领域之前所应遵循的初始化的制度规范,和企業在走出市场经济领域之后而修缮自身时所应接受的规制。”

这里的自主性,是指在守法遵规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意志、理念和判断不受干涉地进行制度建设和创新。公司自主“立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業法人自治精神的基本体现。法治经济尊重私域社会中主体合法的自由意志,保护私权利的自主行使不受非法干涉,遵循任何私权若非法律特别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作为市场主体的公司应当也必须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其中包括自主制定内部制度的权利,只要法律没有明文禁止或者作出规定,公司就可以自行进行制度建置甚至制度创新。

当然,公司不同类别或者不同职能部门的制度建设所受到的法律规制的力度是不同的,这取决于该事项可能对于市场和社会产生的影响程度。在公司某些领域,法律的强制性规范较多,法律精神侧重对公司的监管;在有些领域,法律规范以任意性为主,法律精神在于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法律服务。若根据两者联系的程度不同,大致可以分为紧密型、适度性和松散型三种衔接模式。

二、公司内部制度与法的紧密型衔接

在法人治理和人力资源领域,衔接关系是第一位的,因为前者涉及公司的权益分配与制衡,从而影响到市场生态环境;后者涉及人的基本权利,因此公司内部制度安排面临从紧的外部制度环境。

(一)法人治理制度

作为公司内部制度的“宪法部门”,法人治理制度与法发生最为紧密和直接的关联。就像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问题,宪法部门是法的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的部门法一样,法人治理制度也规定了公司的根本问题,即组织结构问题,其核心在于设计公司的利益制衡机制,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之间责、权、利的分配与构成,从而确保公司经营处于正确的轨道上,成为公司权益分配的依据和经营管理的基础。因而法人治理制度居于公司内部制度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然而,公司对治理制度的内容是不可以随意规定的,因为它们的内容将影响市场主体的地位、性质、交易安全和内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因此国家各层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对此多有规定。实际上,国家法与公司制度的衔接最初也产生于公司治理领域特别是公司章程。

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宏观框架应以本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主要依据。公司法以强制性规范规定公司基本的机构设置及其权限划分。比如,公司章程是公司中的宪法,为各种治理规则之首,各国公司法都规定了公司章程中的必要记载事项,公司章程不得通过约定排除或变更这些规定。我国对于上市公司的章程有更为严格的规范,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规章,对章程内容的框架设计做出专门指导。在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我国《公司法》、德国《股份法》、美国《示范公司法》等都提出基本要求,公司章程需要确认和细化这些法定内容。当然,还有大量的其他治理制度,如公司治理准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此都有各种专项规定。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由于涉及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如人身权、劳动权、社会保障权等,因而公司在劳动关系和劳动条件等主要方面受到较为严格的法律制度约束。在法治社会,人力资源制度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作为生产要素的规则化表现上,也体现在它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自经济大萧条后,政府开始放弃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并通过法律手段对公司行为进行引导和监管。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公司内部率先受到法律规制的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因为劳动关系不仅是公司和商業的问题,也是民生和社会问题;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文明。如今世界各国对劳动就業和社会保障都非常关注,尤其是在英美和欧陆的福利化国家,非常注重对公平就業、雇员的权利、薪酬福利、辞退限制、职業安全与卫生、退休金管理、社会保障以及其他劳动关系、劳动条件问题给予立法和司法保护。比如,就劳动关系而言,各国劳动法从企業劳动制度的建设义务、建立程序、备案或申报制度、劳动者周知义务等方面对人事管理制度予以直接规制,同时通过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内容对公司制度的内容进行确认从而形成契约化的间接规制。如今,是否能够在劳动就業和社会保障方面形成合理、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已经成为检验政府和政党执政能力的基本标准之一。

尽管经过20世纪后半叶以来的不断发展,发达国家在劳动就業方面的法律制度已经较为完善,但是国家法毕竟是解决社会一般问题的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的规则,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保护措施必须经由企業这个媒介予以有效实施才能实现,纸面上的法必须经由企業转化为现实中的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的规则才能产生实效。因此,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承担着高度的法治化要求,公司必须严格根据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规则文本,把国家的法律原则具体化为合法用工和保护员工的日常管理规则。以我国为例,任何公司制定人力资源方面的制度,都需要熟知八个方面的法律依据,包括劳动就業、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業培训、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可见,公司能否合法合理地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仅关系到公司的人力资本效用,也关系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有效实施,劳动争议的有效解决,进而关系到员工和公司合法利益的实现,经济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三、公司内部制度与法的适度型衔接

财务领域和生产领域涉及金融安全和民生安全,公司相关制度既有同国家法对接的一面,又有较大的自主空间。法律对企業内部制度的指引主要在于设定業务标准,比如会计标准、质量标准、内控标准等,对于如何具体实施和运作,企業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自主地进行制度安排。

(一)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会计处理原本属于自主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务,公司如何具体操作则与法无涉。但是会计实务的多样化不可避免地导致公司财务信息的混乱,会计师听命于公司管理层而在账面上调整资本价值的事例屡见不鲜,因此法律的介入成为必要。这一转变同样始于西方世界的经济大萧条之后。松散混乱的财务会计实务、虚假的会计信息被认为是导致30年代美国资本市场崩溃和经济大萧条的原因之一。经济危机爆发后,纽约证券交易所对当时企業会计事务中的一系列弊端提出了激烈的批评。为了平息社会各界对会计职業界的不满,稳定市场秩序,国会于1934年颁布了《证券交易法》,整肃公司的会计行为。该法赋予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制定有关会计规划的权利。实践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制定权授予了职業团体,由它们制定会计准则。由此,英美法系国家逐步形成了在国家法认可和支持的条件下由职業团体或民间机构制定并会计规范的做法。在大陆法系国家,则主要通过立法来规定企業财务会计的行为规范。

在当代商界,“财务指标成为法律确认的监管标准”。这是由于企業生产经营的社会化联系日益广泛,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的金融秩序;也由于企業的会计操作直接决定了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否,财务会计活动记录往往是国家征税的依据,同时它又直接涉及不参与企業管理的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还由于企業之间也需要运用相同的会计语言进行经济交流。因此,会计制度不仅仅是公司内部事务,更是必须由政府加以规范、指引和管理的目标和对象,国家有必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提出基本的業务准则。各国企業,在建立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体系时,都需要遵循大量的法律、法规,做到财务会计合规操作,否则企業将受到处罚,至少也会在解决纠纷的司法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跨国企業、企業和企業之间的国际交往等需求日益增多,国家在制定企業财务会计规则时还必须考虑同国际惯例的接轨。

公司财务会计职能部门的業务可以分为财务和会计两大块,两者在性质上有所不同,所以与国家法的衔接程度也不同。财务属于公司理财行为,只要不违反国家金融法的规定,公司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自主地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侧重记录功能,其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目的是要得出一本“真账”,法律监管趋于严格,各国公司在建立会计管理制度时都需要遵循大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做到合规操作,否则将受到处罚,至少也会在解决纠纷的司法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我国《公司法》设有专章“公司财务、会计”,规定企業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一般原则;《会计法》对企業提出了建立会计内部监督制度及其应当符合的法定要求,此外还有一系列财政部的非常细化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需要公司遵守。

(二)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这原本也属于公司自主管理事项,如何管理、用什么样的标准管理,取决于市场竞争环境、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商業伦理道德。但是随着生产过程越来越关乎工人的人身安全,产品质量越来越关乎公众安全健康,随着资本利益同公众利益之间出现矛盾并且不断激化,进而演变为社会公共问题,各国开始致力于寻求如何以最佳方式发挥政府在产品质量监管中的作用。毫无疑问,市场机制和法治模式是最有效的途径。20世纪后半叶以来,各国对企業生产和产品质量的立法规制蔚然成风,多数国家制定了全面的法制体系和标准来规范企業的生产,国际行業组织制定的ISO系列质量认证体系也获得了多国法律认可。国家通过引导和监督企業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流程,从源头上确保产品符合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法对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的调整范围,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为企業提供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要求的原则性框架和基本指向。在国家法这个框架之中应当填充什么样的具体制度,由企業根据自己生产和产品的特点自行设计和执行。二是,从给企業设定法律责任的角度提高企業违法成本,促使企業运用包括制度化管理的手段来保障产品质量,履行社会责任。

由于生产和产品质量管理涉及多方面问题,制定这部分的管理制度也需要细分为几个方面,才能形成健全、完善的生产和产品管理制度体系。在这些方面中,有些同国家法的衔接要求不突出,比如生产部门的组织和权责规则不存在法律依据问题,物料采购管理方面的规则一般应重点注意《招标投标法》,仓储和物流管理一般应重点注意《消防法》。而另些则由于其关涉基本人身权利,或者具有外部效应,与社会群体利益有关,因此国家法不仅提出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而且对公司制度可能涉及的内容还提出具体的法定要求,公司必须在全面了解国家法的规定的前提下,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比如,在安全生产和生产设备管理方面,公司应注意《安全生产法》、《职業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产品质量管理方面,公司管理制度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化法》及其配套的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公司内部制度与法的松散型衔接

市场营销、技术研发、行政总务等领域主要属于企業自主经营、自主创新的范围,只要企業遵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相关法,就可以极大地享有自主进行制度安排的权利,外部制度环境较为宽松。

(一)市场和营销管理制度

这部分管理内容一般分为市场、销售和售后服务三大方面,是公司直接参与自由竞争的市场行为,在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不侵犯公众权益的前提下,国家法原则上不进行过多干预。企業在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时,只需注意不同《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相抵触即可。当然,对于特殊产品,国家法会有特别规定。比如在婴幼儿配方奶粉行業,为了保护婴幼儿的身心健康,促进母乳喂养,国际有关组织和我国都了规范性文件,禁止企業进行有碍母乳喂养的市场营销行为。经营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企業,在制定市场推广和销售管理相关规则时,不得违反1981年第34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WHO Code),我国已经成为守则的签署国;不得违反我国《食品广告暂行规定》(1998)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1995)。此外,中国广告协会2008年的《奶粉广告自律规则》,也是相关企業应当自觉遵守的行業规则。

(二)技术与研发管理制度

高科技企業通常都设立独立的技术和研发部门,一般公司则可以独立设置也可以在生产部门下设技术和研发机构。如何组织和进行技术研发工作,是公司自主创新问题,法律的任务在于对知识产权进行合理保护,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公司在这一领域制定的管理制度,应当重在管理和激励,并且不违背《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行政和总务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篇(10)

(一)产权相互独立

虽然我公司对子公司绝对控股,但法理上讲子公司均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各自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各自具有独立的公司治理结构运行形式。作为母公司应尊重子公司的产权独立性,不得将子公司作为自己的业务部门进行管理,也不得肆意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

(二)“三会四权”相互独立

我公司和子公司都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起各自“三会四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相互制衡的权利机构,按照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管理制度履行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公司不能直接向子公司下发决策性和经营性文件,不能以母公司名义直接控制子公司资金收支,不能在正常的情况下直接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等,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应该通过子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以实现(即在股东大会中,因我公司绝对控股,这就可以按自己的意志影响和决定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宜。董事大多是由我公司委派的,董事长、监事中的多数成员、经理层的主要人员也是我公司派选的)。

(三)分权式管理模式

我公司作为母公司是决策中心、投资中心和战略发展中心,子公司为利润中心、经营中心和管理协调中心,采取分权式管理,子公司有更多的经营自、治理结构运行机制有更大的灵活性。

二、我公司(大股东,以下称“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权利和财务管理职能

(一)财务权利

通过以上管理模式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作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权利,根本上是资本的权利,是出资者的权利。资本的权利要求资本的增值,出资者的权利要求子公司实现股东某一领域的战略目标。这种财务权利在管理上体现为大股东在股东会上参与批准子公司的年度预算,体现为大股东派入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子公司的控制,体现为母公司对子公司设计的公司治理一整套制度和程序。

(二)财务管理职能

1.战略规划。子公司是母公司总体战略中某一领域战略的实施主体,母公司应做好战略的规划,并落实各子公司具体实施。

2.融资支持。母公司综合了下属各子公司的财务资源,拥有合并报表的优势,比子公司有更好的融资条件。

3.财务服务。母公司将其部分业务分别交各子公司经营,退出部分实体经营领域,将经营视角转向战略规划设计、外部环境协调、财务设计等方面,可为子公司提供更优秀的财务管理资源与环境,提供更科学有效的管理性财务服务。

4.预算协调。各子公司预算在报送股东会、董事会的同时报送母公司,若经母公司审核,认为子公司预算目标偏低,或其编制忽略了一些必要考虑的因素,应和子公司充分协调,通过委派的董事、经理在子公司的相应权利机制中进行调整,并最终确定预算目标。

5.风险控制。母公司应及时了解子公司财务运营情况,对财务和经营风险进行必要的评估和控制。

三、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权利实现的管理手段

(一)战略和规划控制

子公司是负责母公司某业务方向,落实母公司某战略领域的经营实体。为从财务方面控制子公司战略逐步实施,可以建立战略规划制度,编制几年的滚动战略计划,在五年度计划中,从次年后可以粗线条编制,逐年根据经济环境、竞争状况、资源状况等因素,调整五年度战略财务预算使其具有可行性。该战略规划,应是子公司股东大会年会讨论审议的规定议题。该战略规划及战略财务预算应和年度预算共同报送母公司预先审核,再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其标准格式内容由子公司拟订并经母公司审定。

(二)预算控制

1.年度预算。股东大会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是一个管理周期的开端,也是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控制的基本手段。为使预算在股东大会上顺利通过,会前一定时间应预先向母公司提交审议投资、资金、开发、生产、成本、费用等业务预算和相应年度财务预算草案,以向母公司说明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将如何确保实现。这可在股东大会中议定或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相应的年度预算报送预审程序,在程序中应规定,年度预算报告的标准格式内容和详细程序由子公司拟订并经母公司审定,除母公司外的其他股东大部分基本没有能力或不愿意了解这些详细预算,大范围向股东提交详细预算会造成工作繁复和公司商业机密的泄露,不必大范围征求股东同意。

2.季度预算。年度预算经股东大会批准,即成为子公司年度财务目标,子公司在这一年将通过计划的经营任务组织实施年度预算。为使年度预算目标的逐步实现具有可监控性,弥补财务报告提供信息的不完备性,子公司应分季度向母公司报送季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同时报送投资、开发、资金、生产、成本、费用等业务预算和部分管理报表,母公司据以了解子公司季度财务和经营目标、以及为实现目标在投资、开发、资金、生产、成本、费用、等方面的分项财务和经营目标,以判断子公司年度预算的分季度落实情况。该制度的规范实施,可通过在股东大会中通过或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明确的报告程序,在程序中应规定,财季预决算报告标准化格式内容和详细程序由子公司拟订并经母公司审定。

3.预算制度。母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定子公司年度预算,监控子公司的季度预算,使预算成为母子公司之间财务管理的基本方式,因此应在子公司和母公司两个层面制定预算管理制度。应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中明确要求子公司实行全面预算制度,要求子公司在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考核方面制定详细的制度报母公司备案,使预算成为对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和对子公司管理层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会计控制

1.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法》规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方案由经理拟订,由董事会制定,即董事会拥有公司机构设定权和基本制度制定权。母公司可通过其在董事会中的控制权,制定或审定子公司基本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设定子公司财务、会计管理模式和内部控制体系。母公司并不负责管理和实施,只需监督和控制财务会计管理过程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防止会计报告项目的虚列、虚报、操纵利润,保证会计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的完备有效。

2.统计和核算。完备的核算和统计体系明确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程度,记录各层直至最低层预算的执行结果,可为管理者提供会计系统以外各种所需管理信息,是公司反应物流、人流、资金流合理流动的信息流机制。完备的统计和核算制度,是公司由人治走向规范管理的基础性、常规性、全面性工作,应该被管理层(董事会层)高度重视,该项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应该成为董事会层参与的常规工作。该项制度的基本原则,应该由股东大会或《公司章程》予以明确,同时应明确母公司对子公司关于此事项的监控程序。

(四)重大财务事项预审制和授权批准制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议定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财务事项,如大型项目实施、重大技术改造、增加大额预算等,应向母公司提交报告,提请母公司预先审核,交股东大会批准。为简化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股东大会也可以规定在一定的授权范围内,授权母公司代行审核批准。

(五)审计控制

审计控制在财务管理方面应包括会计审计和预算审计。会计审计可以确保会计报告正确,会计核算合理和内部控制有效;预算审计则偏重于财务管理,主要针对预算汇总编制体系的合理性、核算和统计体系的完备性、预算分析的全面性和针对性、预算考核制度的有效性等等。在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审计控制是一种间接控制,母公司只需在公司治理层面规定审计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由子公司制定审计制度的详细规定,在一般情况下不必直接以母公司的名义对子公司进行审计。子公司可在董事会层面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也可由预算委员会负责审计事项,也可由其他董事会、监事会层的机构负责审计,也可指定一个执行董事或监事负责此事,也可委托母公司审计,形成的审计报告要报送母公司,母公司据以监控子公司财务。同时应该规定母公司的审计授权涉入条款。

四、公司财务管理程序框架

(一)报告程序

为保证母公司和其他股东资本权利和母公司自身战略和发展的需要,充分了解和监控子公司财务和经营的运做,应在子公司股东大会中议定或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事项的内容,如有必要,部分报告可拟审标准格式内容。

1.各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各月管理报表。即投资、开发、资金、成本、费用等各业务决算表。

3.财季预算和决算报告。包括投资、开发、资金、成本、费用等各业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4.管理层财务事项报告。包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制定、修订及执行情况、限额内担保事项、限额内投融资事项、限额内技术改造事项、异常财务事项等不必经批准的事项。

5.其他母公司认为需要的文件、资料。

(二)备案程序

与报告程序相同,也应在子公司股东大会中议定或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子公司向母公司报送备案的内容。

1.子公司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审计制度等。

2.子公司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子公司财务会计岗位人员。

3.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程序、有关财务的议事规则和程序。

4.其他。

(三)预先审议程序

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篇(11)

1.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代表区政府对区属国有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对区属国有公司进行监管;

2.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的国有公司委派监事组成监事会,负责对监事会的日常管理;

4.按一定程序对授权范围内的区属国有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

5.参与区属国有公司直接融资等重大决策工作,促进公司做大做强;

6.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会同区人社局对国有公司用工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负责监督区属国有公司在财务会计方面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区人社局的主要职责:

1.加强对国有公司各类人员管理的力度,积极探索招才引才的有效途径,将组织配置、市场选聘、岗位竞争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公开选拔、市场选聘范围,提升公司用人的市场化、职业化程度,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最佳配置;

2.研究制定规范区属国有公司用工和薪酬管理办法,规范公司用人招聘,统一效能考核和薪酬标准,形成公司引才、留才、用才的良性运行机制。

(四)区审计局的主要职责:

建立区属国有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规情况的年度必审制度,积极推行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五)区属国有公司主要权责:

1.依法享有经营自和其他合法权利;

2.区属国有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接受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对出资人负责;

3.区属国有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法治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4.区属国有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

二、合理界定国有资产监管范围

(一)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和途径。逐步建立结构层次清晰、管理权责明确、考核体系健全的分类分级监管体系。

(二)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确保监管责任的统一和落实,按照“三统一、三结合”即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公司资金的使用监管,区国资局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区属国有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也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区属国有公司进行财务专项检查。

三、建立健全区属国有公司监事会制度

逐步完善区属国有公司监事会制度,监事会机构和专职监事逐步到位;监事会代表区国资局对区属公司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对国资局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对区属国有公司的财务活动及公司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四、建立健全区属国有公司重大事项审批制度

(一)区属国有公司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重大对外投资、抵押、担保、融资等,以及公司分立、合并、破产,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国资局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区属国有公司重大国有产权(股权)转让、资产处置必须经区国资局审批。其中,转让公司国有产权(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区政府批准。

(三)区属国有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对派出的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股东代表、董事,须报国资局备案。

(四)区属国有公司按照区直属国有企业用工管理的关规定,规范用工行为,加强日常管理。

(五)不断完善公司国有资产、资金管理中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引导和督促排查廉政风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依法加强对区属国有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严格规范决策权限和程序,建立健全“谁决策、谁承担责任”的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五、规范区属国有公司投融资工作

(一)区属国有公司应定期上报公司投融资计划,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审核,按月及时上报公司投融资情况,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投向、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二)加强区属国有公司融资工作的协调,区属国有公司融资项目必须经过审批,融资手续必须合法合规,融资成本合理控制。

六、完善区属国有公司审计制度

(一)区属国有公司应建立健全企业内审和风险控制制度,有条件的较大的区属国有公司应该设置独立的内控机构,其余的公司可设置专职内审岗位(以下简称内控机构),配备应的内控工作人员,独立地行使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职能,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工作规章制度,强化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二)区属国有公司基建工程造价审计原则上遵循原有的规定,逐步探索由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基建审计的办法。

七、加强区属国有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一)区属国有公司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依法建账;财务人员要依法办理会计事务,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区属国有公司要依法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明确财务负责人等会计事项关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重要岗位人员的定期轮岗制度,建立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保证账账符、账款符、账实符,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有效地防范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

(三)区属国有公司要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对已经完工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及时进行资产移交,保证资产纳入企业统一管理。

(四)区属国有公司应该建立健全公司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对重大资金支出,必须经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