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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安全管理大全11篇

时间:2023-02-05 20:09:33

承包商安全管理

承包商安全管理篇(1)

本标准适用于在xxxxx炼油化工区、油品储运装卸区和公用工程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本公司有关单位使用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石化集团公司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石化集团公司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3 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3.1 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实行安全、环境和健康(hse)管理体系,编制完成hse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程序文件,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3 /> 踩?涸鹑撕拖殖“踩?芾砣嗽卑踩?芾碜矢裰ぁ?br>3.3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主管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

3.3.1 查验安全资格审查情况,有无安环处签发的《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

3.3.2 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3.3.3 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3.4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

3.3.5 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3.3.6 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3.4 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3.4.1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3.4.2 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3.4.3 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4.4 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生产单位审核。

3.4.5 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3.4.6 存在分包的施工单位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1 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必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顺序是由安环处计帐填单,施工单位持单到财务处一次交清抵押金,然后返回一份给安环处,自己保存一份。

4.2 第七条   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的数额,由工程主管部门和安环处根据工程投资额、施工危险程度、施工时间来确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标准为:

   项目投资费100万元以下为2.5%,100万元~200万元为2%,200万元~500万元为1.8%,500万元以上为1.5%。

4.3 乙方违反甲方的禁烟、动火、用电、破土、用水、用风等安全管理规定,工程主管部门、施工所在生产单位和安环处等部门均可按我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事故的,由安全部门按规定加重处罚。甲方对乙方的罚款金额均从乙方交纳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中扣除。

4.4 抵押金数额不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及时补交。

4.5 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由安环处对乙方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进行结算,安全风险抵押金的90%归还乙方,10%作为双方施工安全管理费用,违章违纪及发生事故的罚款均从抵押金中扣除。退还抵押金的数额为:抵押金x90%-罚款金,施工单位凭安环处填单,到财务处将剩余抵押金一次性向乙方返回。

4.6 安全风险抵押金额的10%安全管理费和罚款金额,统一由安环处掌握使用,用于安全施工的教育及奖励双方在施工中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4.7 各单位所有收支项目必须建立财务明细帐目,专款专用,符合财务手续。

4.8 安环处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其它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收取施工单位的费用。

5 人员安全教育

5.1 凡进入分公司的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等)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5.2 对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环处负责组织进行。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区域施工由所在的生产单位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5.3 安环处负责统一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负责组织考试,实行安全承诺后,双方签字,发给“安全教育合格证”, “安全教育合格证”一年内有效。在施工中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4 安全教育内容为:

5.4.1 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5.4.2 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5.4.3 针对我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5.4.4 观看安全教育录像。

5.5 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经过书面考试合格,受教育者

本人签字。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外来施工人员统计表,安环处负责签发考试成绩,由安环处出具“入厂证办理通知”,施工单位凭此通知到生产保卫科统一办理入厂证。

5.6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办理入厂证,施工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5.7 生产保卫科根据安环处出具的通知,严格按人数和施工期限办理入厂证。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门卫制度,凭证进出现场施工。

5.8 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联系,同安环处商定教育时间,到安全教育室统一接受教育。

6 甲乙双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6.1 甲方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6.2 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6.3 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以队班建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实行队(班)长负责制,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4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

6.5 乙方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6.6 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由乙方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安环处,由安环处报集团公司备案。乙方应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6.7 由于甲方强令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人员失误(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8 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混合作业时,由于甲方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无法预测的情况,又由乙方违规或行为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负责调查处理,甲乙双方按责负担经济损失。

6.9 乙方单独承包的施工项目,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及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10 以上各条中由甲乙双方负担的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法规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6.11 遇双方协议时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诉诸法律裁决。

6.12 甲民工与乙民工之间发生的事故,应由民工队自行解决。

6.13 凡外来施工单位、劳务用工必须签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协议书,双方签字后生效。

7 施工前安全要求

7.1 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7.2 乙方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7.3 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及厂规厂法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条件。

7.4 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甲方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必须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甲乙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

7.5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公司安环处备案。

7.6 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8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8.1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厂方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8.1.1 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必须持有安环处颁发的进入该区作业的       《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

8.1.2 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8.1.3 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做到“三不动火”,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

8.1.4 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

8.1.5 严格执行《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

8.1.6 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8.1.7 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8.1.8 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8.1.9 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8.2 严格车辆管理。

8.2.1 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标明行车路线并放在易检查处。进入生产装置及罐区还要到所属单位办理准入证。

8.2.2 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8.3 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8.3.1 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

8.3.2 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8.3.3 施工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

8.3.4 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8.3.5 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4 运行中的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动火作业,均为一级动火,原则上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安排动火作业,有专项安全措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由工程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安全、生产、机动部门检查确认,共同会签,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按一级用火管理程序办理,其它时间按正常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9 安全监督管理

9.1 为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工程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与专项安全措施,负责与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交底。

9.2 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所在生产单位要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并有安全否决权。

9.2.1 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9.2.2 严格按集团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和我公司有关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

9.2.3 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9.3 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和生产装置要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9.3.1 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9.3.2 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有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9.3.3 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有关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9.4 生产单位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9.4.1 制订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9.4.2 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9.4.3 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要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及时报警,及时报告处理。

9.5 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要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工整顿,接受安全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

10 民工、临时工管理要求

10.1 公司所属各单位因生产、建设需招收民工,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人教处审核同意,通过民工所在地乡级以上政府招收,民工队伍应具备法人资格,组织健全,能承担法律责任,不准对民工本人招收。

10.2 所招收的民工,应符合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且招收的民工劳务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且保持相对稳定,招收民工年龄应为18至45岁,身强力壮、无疾病、无身体缺陷的男性。

10.3 民工所在地政府必须按我公司的要求,提供民工身份证和体检情况,经双方确认合格后,厂方与所在地政府签署合同,签定合同的代表必须是双方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职责。

10.4 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应经安环处考核考试合格后发放《安全教育合格证》,凭《安全教育合格证》才能办理入厂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由主管及使用单位负责,应组织民工、临时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使用单位负责。

10.5 使用民工、临时工的单位在作业前应交清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在施工(作业)中,使用单位要派专人(我公司职工)现场监督检查,关键部位、要害岗位作业时,必须派专人盯在现场,不得擅自离开,以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民工、临时工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10.6 民工、临时工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由其使用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调查处理,并报安环处备案。

10.7 对民工、临时工的要求:

10.7.1 民工、临时工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和厂方的各项安全规定。

10.7.2 民工、临时工要备足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手套以及安全着装等),制定好安全措施,进行事故预想。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安全隐患以及安全险情时应及时上报厂方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或工作,确保安全施工。

10.7.3 民工、临时工所持《安全教育合格证》、《入厂证》不得丢失或转借他人,违者将予以除名。

10.7.4 乙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换民工、临时工,如确需调换时,应将原有《安全教育合格证》、《入厂证》上交甲方后,再按要求重新办理。

10.7.5 从长丰公司调用民工不得超过《民工使用申请单》上批准的人数、时间以及内容使用,确需超过时,必须另行补办,否则不予结算。

承包商安全管理篇(2)

作为营销项目建设实施的主体,营销专业承包商安全管理的作用举足轻重,有效的安全管理有利于强化安规及“两票三制”执行刚性,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规范现场作业违章的检查和纠正,促进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提升对承包商的管控,不仅从项目施工承包的角度对营销项目建设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控,还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保证了现场作业的规范性,使营销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对营销项目全面风险管理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签订承包商安全协议。电力营销项目建设单位与承包商应针对项目施工过程签订安全协议。对于全年性临时小修、日常运维和事故抢修等项目,可与承包商按年度签订一份安全协议。规范承包商资质管理。按规定,项目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供电企业承包商及人员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工作。在项目施工前,承包商的“两种人”,即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必须获得经过考核和发文公布、年审认定的资格。进入作业场所作业的承包商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必须相关安全知识的考试(特殊情况可以采用口试或现场技能操作考试)。

明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实施分部应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制定前与承包商进行沟通,明确双方责任。承包商必须评估项目实施的安全风险,施工方案应含有安全保障的相关措施和方法。完善承包商评价机制。对承包商进行过程评价和考评,建议采取奖惩结合的管理手段,每月一评价,对年内未发生一例安全违章行为的承包商队伍给予奖励,调动承包商队伍的积极性,提高各承包商队伍之间的竞争力。落实岗位责任制。以往承包商由专业点检负责管理,部门直接介入管理,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部门直接管理力量不足,精力有限,不能扑捉全面,二是专业点检管理重技术、重消缺而忽视人员的管理,建议把电力企业班组考核办法科学纳入承包商员工管理中,人员作业、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定期工作及检修质检由专业负责,部门直接进行全面管理,提高对承包商的立体管理全面性。

落实监理机构职责。营销项目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应审查承包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现场察看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按计划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并编制监理日记定期,每周报送。工程验收结束后,汇总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并编制监理总结。承包商会议制度。针对营销专业承包商的管理,应建立起承包商会议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工程项目承办部门和承包商每季度举行承包商会议,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违章情况进行通报,明确安全生产要求,评价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从制度上对承包商会议进行管理。此外,企业还可成立承包商管理委员会,定期与承包商单位领导层进行座谈沟通,商讨管理相关事宜。各个部门可针对超出承包商合同规定之外的项目向承包商管理委员会汇报,由承包商管理委员会进行裁决。

作者:刘贻樟单位:广东电网东莞供电局

承包商安全管理篇(3)

作为营销项目建设实施的主体,营销专业承包商安全管理的作用举足轻重,有效的安全管理有利于强化安规及“两票三制”执行刚性,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规范现场作业违章的检查和纠正,促进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提升对承包商的管控,不仅从项目施工承包的角度对营销项目建设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控,还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保证了现场作业的规范性,使营销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对营销项目全面风险管理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签订承包商安全协议。电力营销项目建设单位与承包商应针对项目施工过程签订安全协议。对于全年性临时小修、日常运维和事故抢修等项目,可与承包商按年度签订一份安全协议。规范承包商资质管理。按规定,项目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供电企业承包商及人员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工作。在项目施工前,承包商的“两种人”,即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必须获得经过考核和发文公布、年审认定的资格。进入作业场所作业的承包商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必须相关安全知识的考试(特殊情况可以采用口试或现场技能操作考试)。

明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实施分部应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制定前与承包商进行沟通,明确双方责任。承包商必须评估项目实施的安全风险,施工方案应含有安全保障的相关措施和方法。完善承包商评价机制。对承包商进行过程评价和考评,建议采取奖惩结合的管理手段,每月一评价,对年内未发生一例安全违章行为的承包商队伍给予奖励,调动承包商队伍的积极性,提高各承包商队伍之间的竞争力。落实岗位责任制。以往承包商由专业点检负责管理,部门直接介入管理,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部门直接管理力量不足,精力有限,不能扑捉全面,二是专业点检管理重技术、重消缺而忽视人员的管理,建议把电力企业班组考核办法科学纳入承包商员工管理中,人员作业、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定期工作及检修质检由专业负责,部门直接进行全面管理,提高对承包商的立体管理全面性。

落实监理机构职责。营销项目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应审查承包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现场察看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按计划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并编制监理日记定期,每周报送。工程验收结束后,汇总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并编制监理总结。承包商会议制度。针对营销专业承包商的管理,应建立起承包商会议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工程项目承办部门和承包商每季度举行承包商会议,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违章情况进行通报,明确安全生产要求,评价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从制度上对承包商会议进行管理。此外,企业还可成立承包商管理委员会,定期与承包商单位领导层进行座谈沟通,商讨管理相关事宜。各个部门可针对超出承包商合同规定之外的项目向承包商管理委员会汇报,由承包商管理委员会进行裁决。

承包商安全管理篇(4)

1当前火电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企业对安全管理以及承包商的安全投入不够重视由于目前大多数火电企业实行检修外包,由承包商承担了大量的检修维护工作,企业对自己内部员工的要求很严,各项规章制度齐全,但是对承包商的管理会相对放松;加上企业自身改造和检修工作存在的特征,如果碰上工期紧任务重的检修工作,就会相对疏忽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甚至被个别火电企业完全忽视了,有的项目主管部门为了加快工程进度,甚至出现要求承包商进一步降低安全管理标准,放松安全要求的状况。因为在安全投入方面很难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一些承包商老板对于安全方面的投入不够重视,对劳保、安全工器具等方面的安全投入也就能省就省。就算在甲方的要求下做了安全投入,但是也很难或者是无法做到安全投入方面的款项做到专款专用。另外加上劳动防护用品方面如果没有保证足够的数量投入,在质量上也无法做到有效保障;相关的施工机具、工器具等都相对比较简陋,很难满足当前火电企业现场安全施工的需要,就容易发生安全事故。1.2承包商种类繁多,安全管理没有落实到位当前进入火电企业的承包商种类繁多,这样就会使得人员十分杂乱,不仅有专业性比较强的技术服务单位,同时还有土建、卫生清扫等体力劳动。但是员工自身素质存在层次不齐的状况,很多工作人员自身对于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没有掌握好,更缺少系统以及完善的专业知识培训,自身的业务素质始终处于低下水平。另外,因为在待遇上不够完善,继而就会使得员工自身存在较大的流动性,特别是在技术员工方面,流动性更强,很难为火电企业自身未来的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很多在资金以及技术方面都比较优秀的承包商,也存在工期紧张、任务繁重以及项目转包、二级单位挂靠等多种不规范现象,同时很多挂靠的项目施工队伍中,承包商企业往往仅对其收取管理费用,并没有进行真正实质性以及有效的管理活动,甚至有的二级单位自身没有足够完善的技术人才,在检修施工方面也缺少足够完善的队伍作为支撑,继而就会使得项目安全以及质量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1.3关系复杂,监督处罚难以落实到位很多火电企业的承包商和企业之间关系较为复杂,合同约束力不够,继而使得很多监督和处罚措施很难真正落实到位。有的很多承包商直接驻扎在火电企业之中,加上火电企业自身没有足够完善的淘汰机制以及竞争机制,继而就会使得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疲态状况,在工作的过程中十分注重进度、效益,但是对安全管理十分忽视,继而就会使得火电企业承包商在质量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都十分松懈。

2火电企业正实施的安全管理措施

华夏电力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一贯十分重视,公司领导在对当前严峻的经营形势,特别是对安全管理形势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承包商管理方面存在的显著问题,同时积极向其他的先进单位进行学习,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实际的工作中采取了诸多安全管理的措施,使得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落实以及强化,继而使得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2.1推行承包商全方位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教育培训效果一方面,编制承包商入厂安全教育PPT,结合安规条文,注重现场典型违章图片展示,从用电管理、高空作业、动火作业、起重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工器具管理等十个重要内容的安全要求进行详细讲解,通过图片和视频,解析历年检修现场典型违章实例或者国内安全生产事故,震撼和触动作业人员的心灵,同时对检修队伍灌输本公司的安全管理理念,为检修现场安全、健康、环保、文明施工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在现有“周外包施工和违章情况表”基础上,制作每周安全生产周报,抄送各承包商实时学习各个队伍的违章现象,起到教育警示作用,针对违章情况屡教不改的承包商,每周的安全生产简报将抄送其总部,从而提高承包商自我安全管理意识,达到减少违章作业现象。2.2推行承包商安全管理3+4管控模式,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分级分层次安全监督。3个责任主体:承包商、项目班组、项目部门;4级监督层次:承包商自我管理、项目班组安全监护、项目部门分级监督、安健环部重点督查。通过逐级落实,连带考核,失职追责,真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2.3实行安全“重奖重罚”升级版,从严管理对公司内部:杜绝“庸、懒、散、推诿”四种负能量行为,积极塑造“精、勤、细、担当”四种正能量行为;对承包商:加强安全教育、奖惩、评价,推行“黑名单”退出招标机制。对安全生产方面的奖惩,从月度绩效和年底奖金层层挂钩,真正做到奖励奖励再奖励,考核考核再考核。2.4利用承包商季度安全评价,严格落实安全约谈等考核机制利用开展承包商季度安全评价,严格落实安全约谈等考核机制、停工整顿、暂停黑名单招标资格等考核机制,推动承包商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促进承包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5严格审查承包单位及人员的资质和能力依法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存在交叉作业时必须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对于不履行安全责任、发生电力事故,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黑名单”,或被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通报的承包单位,应责令其停产整顿,后果严重的应责令退出。2.6加强机组检修期间安全管理,创新安全监督形式每周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监督巡查,如安全工器具、动火作业、高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两票动态检查等等;重大危险作业实现专人专项管理,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定点定期检查,风险分析见证签字负责,确保重大危险作业安全施工。2.7修订及完善相关制度准则修订《承包商安健环管理规定》安全考核细则,加强承包商人身不安全事件考核力度。修订承包商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条款,提取一定比例安全奖励基金,通过承包商专业(班组)评比评先、突出贡献奖励等手段,给予实时奖励,激励承包商现场检修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管理,减少违章作业。2.8加强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监督,严密制定施工方案强化项目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落实现场安全监督责任。对于高风险作业要求承包商事先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报批后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通过在重大危险作业现场加装临时电子监控,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安全监控,确保安全施工。2.9常态化开展反违章工作通过建立反违章查隐患微信群,对现场发现的承包商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实时发送到微信群中,通过现金红包、班组建设加分、评比“反违章”之星、“反违章”先进班组等手段,激发全体员工参与反违章热情,营造反违章氛围,促进生产人员树立“人人都当安全员,人人当好安全员”意识,从根源上遏制违章行为的发生。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火电企业安全问题关系到国家财产安全乃至社会稳定问题,虽然随着国家各级安全监管的监督落实,各个企业都采取了不少管理手段,但是就当前来说,火电企业的安全问题依旧存在,很大部分原因就是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做到位,应当就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分析,找到症结对症下药。

参考文献

承包商安全管理篇(5)

1、引言

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一直都是一个困扰企业安全管理的大问题。而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人员的安全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项目的成功,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在项目当中非常重要。由于国内建筑施工项目往往采取整体承包再层层分包的现状,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特性,也使得承包商的安全管理非常困难。

国家对企业项目发包过程中在承包商安全管理这一块,从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方面清楚的定义了企业和承包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通过施工许可的流程管理方式来控制和管理企业的承包商管理。

对于企业而言,如何能很好的对承包商在施工过程的安全进行很好的管理,不能仅仅依靠以往那种通过加强现场的安全检查来实现。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如果不能从承包商的资质,承包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以及施工过程当中的风险识别以及预防来进行控制和管理,就不能有效地对承包商进行施工安全的管理。

2、项目业务流程管理

项目的施工是复杂的,项目施工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而大型的投资项目,往往存在着多家承包商同时在现场施工的可能,相对于一般的施工项目而言,其管理会更加复杂。

就目前的施工企业现状来看,虽然相对于以前规范了很多,但是还存在不少问题:

(1)现有的施工模式一般是业主将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往往会将其中具体的工作项分别承包给不同的分包商,一层层进行转承包。往往存在承包考核制度不明确,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漏洞百出。出现问题时,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

(2)现场管理人员管理松懈,职责不清,或者缺乏管理知识。导致现场管理混乱,建筑区域垃圾多等问题,影响到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

(3)施工的一线操作员工往往来自于农村,没有文化,更没有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意识,如果承包商对施工人员疏于教导和管理,往往容易出现严重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

业务流程再造是一种通过业务流程来改造对象为中心,以关心客户的需求和满意度为目标,对现有的流程进行彻底思考和再造的管理手段。突破了传统的职能管理组织结构,而主张以流程为导向来代替传统的职能导向的管理模式。

3、企业内部承包商的流程管理

承包商的管理在企业内部也涉及到工程设计部门、维修部门、生产部门、采购部门以及安全管理等部分,需要各职能部门协作才能很好地进行管理。如何能让各职能部门协作,只有通过突破传统的职能管理结构,采用流程管理的方式将各项工作串联起来,使得各个职能部门按照流程来进行有序的管理。

选择合适的承包商,对于企业的项目承包商管理而言非常的重要,在中国的环境安全和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当中,对很多施工企业的资质有着严格的要求。譬如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就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其中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包括13个标准。对于很多项目而言,如果承包商的资质不满足要求,在进行政府的施工许可审批时就不可能获得施工许可,很可能导致项目失败或者延迟以及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对于企业而言要规避这种风险,则需要将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放入到流程当中去。

承包商安全管理篇(6)

Abstract: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projects of whatever came before it from the scale of operation,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or the number of construction units concerned for the past compared with obvious, of which the most crucial one party is the contractor especially construction contract unit, their performance and management level directly affect the project schedule, quality and safety, in the whole construction system and project owner there will inevitably many management contradiction, as a project owner how to manage the contractor, more security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faster service, construction process is facing a major topic, and to avoid and reduce the accident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or management, security management, proje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X94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建筑业是是一个危险性高、易发生事故的行业。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每天死于建筑事故者3人,每年建筑业生产事故伤亡人数占全国生产事故总伤亡人数的25%。在一个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对承包商的约束和管理对整个建设过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的管理,存在的难点有:

1、重生产进度轻安全质量,安全第一还是停留在口头上,没有指定安全保证资金计划或制定了计划没有按计划执行,没有专款专用。

2、建设工程紧张的工期,造成抢工现象,随之带来了,劳动力紧张,工人流动频繁,安全教育、防护搭设等管理被动。

3、进入到机电安装,装修阶段,结构内的防护随意拆改现象严重,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人员不知道工作计划不能提前制定防护等计划,忙于应付,造成现场的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洞,靠日常的检查进行发现。

4、承包商众多,人员多,协调内容多,作业面多,交叉作业不仅是同区域的也有总包之间的交叉,现场管理人员的不足。

5、承包商不能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施工,在重点施工部位以及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时,安全防范措施方案处于滞后状态,以至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较多,有些甚至是很基本的内容。

6、对重点重大的风险采取了措施,而对风险性较小的,例如:仓库防火、施工用电中的三级配线、小型电动工具设备、结构洞口小于50cm的安全防护等,管理不严落实不到位。

7、承包商作为独立的一方,在作业过程中不遵守既定的管理规定,对一些事项整改周期过长有的甚至不整改,靠施工的进行掩盖了存在的风险,涉险过关。

二、对策和方法: 1、全面考察,多方考证,择优录取。根据集团的要求选择合格承包商,在投标之前完善各类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在招标的时候有安全环保部门进行参与,考察正在进行的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状况,要求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按照进度表制定每个时期的安全管理对策等,共同确定合格承包商的范围。 2、制定合理施工工期,落实风险保证金制度,强化全员管理意识,要求各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所有的承包商在进场施工之初及时跟进落实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将安全生产切实的与经济挂钩,并从项目公司开始全员签订安全环保责任制,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安全管理规划,并落实到施工单位,定期召开例会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将生产安排与安全结合起来在汇报施工安排的同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日常的生产中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的查查和监督。从而逐步提高各级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对现场的施工进度进行合理化的调整,科学合理的安排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3、总包管理,专人负责,全面协调。现场管理落实总承包管理制,支持总包对分包的管理,支持监理对现场的监督管理,总包每天召开现场协调会,落实生产计划中寻妖跟进的安全管理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成立以建设单位为主导的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团队,对待突发或紧急事件进行直接报告,减小因传递途经过长造成的损失。4、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建立长效机制,筑牢安全防线。调动全员积极性,提高现场工人的安全意识,加强现场的检查、整改力度。组织监理对总包进行检查,抓好工人进场关, 做好工人的实名制管理, 积极开展阶段性安全教育,进行旁站, 现场广泛使用安全标识牌,严格按照制定方案进行重点部位的检查,要求总包制定材料退场、垃圾清理的步骤时间节点,堆放到指定地点; 对于未能进行及时整改的,持续不落实进行加倍处罚。所有总包对所有进场分包实行安全备案联签制度,到监理处备案,符合条件方可进场作业。 现场分包进场建立独立的安全档案,此档案不受是否签订工程合同的制约。

5、严格施工程序,重点监理把关。由监理单位对施工程序进行监督,未按照安全施工进行防护的及时通报,监理有权利对违章行为进行停工追加处罚的权力,并与建设方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造成如果违章作业所付出的代价要高于安全途径,从源头堵死“三违”的“捷径”,从而纠正了施工中不正常的工作程序。

6、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小事当场解决,大事制定计划。加强对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安全团队配备对讲机,对重大隐患,现场检查核实,立即组织总包项目经理、监理总监召开专项会,制定措施、时间、责任人进行整改;根据施工安排或季节等特点,展开专项的检查,专项治理,如:特种设备塔吊、爬架、防汛、消防、井口等,专项检查必须由项目经理负责落实,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书面回复,安全管理小组进行复查。现场通过文件通知、工作联系单、专项会议、监督检查、整改回复、实施处罚六个环节对工程实施了监督,形成了规范的监管模式。监督检查具有频次高、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效果明显的特点。同时强化现场检查程序和整改效果。依据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行为、安全实体防护、现场施工用电、施工设备管理、现场消防安全等的检查工作。对工程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隐患加大力度监督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7、及时汇报,加大处罚,调动经济杠杆。对于承包商对提出的各类隐患拒不落实者,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按照指定的奖惩措施进行处罚;暂扣工程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该措施费;对安全保证金进行一定比例的扣除;及时上报不仅是本单位的上级部门,包括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等,充分借助各方力量;累积事项不整改者,进行汇总对其上级公司领导下发工作函件,要求其对本项目进行重点关注,或要求其派驻场监督人员进行整改。

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对策并在建设时期的运用,基本上能够实现既定的安全管理目标,相信通过不断的总结和提高一定会是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系统更加完善和有效。

参考文献

[1]唐春凯,杨一伟,崔维军.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建筑安全,2005,(07):35―36.

承包商安全管理篇(7)

严把承包商进入关

在长期的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要想从根本上促进承包商安全管理“短板”的快速加长,就必须从源头入手,从班组入手,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中原炼厂文化安全理念强势注入承包商资质、质量、管理水平、业绩等多个方面,要打牢承包商安全管理的基础。

建立公平竞争机制,促进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企业在选择合格的承包商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将承包商历年来安全管理业绩以及在安全管理上的投入作为选择的第一要件,并提出明确规定:每一个项目合格供方必须不少于两个单位,一般一类供方为三个以上单位,二类供方为两个以上单位,保证施工环节的安全性,并从思想上引起承包商的共鸣。

建立综合评价机制,确保进入总厂的施工单位合格。为确保进入的施工单位能够满足我们安全管理的要求,在选择承包商时,通过往年的经营情况,对已经发生合作关系的企业和计划合作单位进入供方评审。同时,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进一步考核供方对安全标准认知了解情况及实际施工能力,保证所挑选的合同方在安全标准知识及实践方面是合格的。

建立合同管理评价机制,筑牢安全管理防线。为更好地制约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行为,我们在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每份合同必须先签订安全协议,合同才能盖章,才能成立,安全协议是合同必须的内容。对于一些长期在企业进行工程施工并经安全考核合格的单位确认为合格的承包方,采用年度安全协议的形式进行。

潜移默化渗透文化理念,

实现企业与承包商共赢

在承包商管理过程中,我们认识到:单靠强制性的灌输安全文化理念很难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只有在不断的渗透、持续的融合过程中,才能更好地将总厂的安全文化理念根植于承包商管理的行动中。

以“家”文化拉近彼此距离。从建设“家”文化入手,在承包商与总厂之间搭建了一座连心桥梁。首先,从思想上尊重承包商,不把承包商当“外人”,将长期承包商纳入总厂所属车间班组统一管理监督,方便工作上的沟通和交流。其次,施工前,坚持与承包商安全员和群众安全监督员共同识别安全风险,并以告知书的形式告知承包商安全风险,告知员工岗位危害,让承包商干明白活。第三,在安全培训技能方面,设置“岗前”防线,坚持“干啥学啥、缺啥补啥”,按照总厂新入厂职工安全要求,根据承包商人员情况和现场施工需要,采取“菜单式”培训,对每位施工人员特别是群众安全监督员进行岗前安全知识等常识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四,及时开展后勤保障服务。在为总厂职工准备消暑物品时,我们也为施工单位送去了饮用水以及消暑饮品,使施工单位职工深受感动,保障了工期按期、安全、高质量完成。

以安全文化“结对子”活动保证安全施工。抽调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的群众安全监督员,与承包商结成安全“帮扶对子”,同时,针对承包商所施工的部位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安全监督到位、风险评价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有效地保障了承包商施工过程的安全。

以柔性教育为载体根植文化理念。企业管理的最高境界是文化管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一方面要坚持原则不动摇,一方面要把“人的本质安全”作为预防事故的最有效手段,从思想上筑起了安全施工的第一道屏障,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

全员共享文化理念,

构建责任与利益共享共同体

只有安全理念与安全管理工作有机融合起来,安全文化才能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助推器。我们在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过程中,注重企业安全文化理念共享,使中原炼厂文化安全理念能够更好地与承包商所在单位安全文化理念融合在一起,并且构建起共同的安全责任管理体系。

以共享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基础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工作难点在基层、重点在现场、要害在岗位。在专责受控上,按照现场走动式管理的要求,强化不间断巡回检查,以检查促安全,充分发挥好安全管理制度在基础管理上的作用。

以共享安全管理打造“以人为本”良好环境。在日常的管理上,总厂群众安全监督员对承包商实行同等的管理模式。做到挂牌上岗,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严禁顶岗、替岗、换岗和随意增加施工人员的行为。同时,还对施工过程安全做到“队队承诺、人人承诺”,把安全的压力从内而外层层分解,形成了安全责任大家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格局。

承包商安全管理篇(8)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以及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理念对低碳环保的迫切需要,国家能源需求迅猛增长,能源需求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LNG作为当今世界最清洁、优质高效的能源,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1]。

上海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是上海市重点工程,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上海地区对清洁高效能源的需求,改善上海的能源结构,增加能源储备,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上海LNG项目建设期HSE工作以施工承包商管理为主,是整个项目管理的重点。项目自2005年6月陆域形成开始到接收站、码头和管线3个单体工程建成、直至2009年11月进入试生产,共历时54个月。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汇聚了众多的承包商,虽然承包商的加入推进了工程的进度,但参差不齐的承包商项目管理,也致使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有资料显示,一年总共发生的可记录的伤害事故中,由承包商作业人员引起的事故占86%,承包商的事故率通常高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率,有时是生产经营单位的3倍。现实情况也表明,大多数事故与承包商从事的活动有关[2]。尽管都是承包商引起的第三方责任事故,但毕竟发生在业主的建设现场,给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按照现代安全工程系统性原理,良好的安全管理应是一种全员参与和全过程的管理。业主作为建设项目的投资方,与项目建设有着最为密切的利害关系,积极的参与HSE管理,能够为其自身和在建工程项目带来众多收益[3]。

一、承包商HSE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上海LNG项目对整个LNG过程来说是下游项目,在整个项目过程中,工程部在承包商管理方面积累了较多经验,在推进承包商“转变观念、养成习惯、提高能力”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通过实践和检查发现,承包商HSE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包商HSE措施费用投入不足

尽管公司按设计及标准给足了项目HSE措施费用,但部分承包商片面追求眼前利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工程偷工减料、现场雇用老、弱人员等情况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别是部分承包商存在“重大项目、轻小项目”,中小型项目安全问题较为突出[5]。

(二)对承包商缺少预评估

有些承包商规模小,固定雇用缺乏有技能的人力,导致相关能力欠缺;承包商缺乏适任的HSE管理人员,在从事相关活动时,HSE管理人员督导不周,相关措施难以保证。

(三)对承包商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困难

有个别时候受工期紧等影响,降低了对承包商的管理标准。对承包商管理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意识、责任意识,制度把关不严,现场监督不力等现象较为普遍。

(四)对承包商的业绩动态考核困难

由于公司尚未健全承包商HSE量化考核体系,现有的承包商HSE业绩考评主要限于发生事故、产生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结果性指标的考核,缺乏对工程质量、服务表现等过程指标的量化考评。由于建设项目较多,对承包商的业绩考评工作量极大,要实现对承包商的动态考核较为困难。

(五)缺乏协作与协调

业主往往试图用强硬的手段要求承包商按其要求与方法行事,而不是试图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再加上两方处理安全问题方法存在差异,使得业主与承包商处在敌对状态。

(六)缺乏沟及现场安全交底

业主需要就现场的安全问题与承包商交换看法,并对承包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不与承包商充分地交底,将HSE管理要求,让承包商知道作业场所潜在的危险。

(七)承包商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困难

部分承包商对员工队伍的培训流于形式,部分现场管理的作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均较低,现场“三违”行为,工作“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的现象普遍存在。很多项目借用资质投标的“套牌”现象也较为严重[6], 这给业主的HSE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八)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不足。

由于施工中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较大,大部分承包商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等险种,在发生事故后,缺乏相应的赔付能力,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由于连带责任,对总包单位乃至业主的信誉和利益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二、施工期承包商管理的策略

为杜绝施工期间发生事故,针对上述普遍的现象和问题,总结出了如下策略。

(一)严格执行承包商资质准入管理

严格执行承包商资质准入管理。全面考察、多方考证、择优录取,在招标的时候须有HSE部门进行参与。制定合理工期,落实风险保证金制度。对所有承包商在进场施工之前及时跟进落实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将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对现场的施工进度进行合理化的调整。

(二)严格施工程序,重点监理把关

由监理单位对施工程序进行监督,未按照安全施工进行防护的及时通报,监理有权利对违章行为停工追加处罚的权利,从源头堵死“三违”现象。

(三)积极开展专项治理

加强对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对重大隐患,现场检查核实,立即组织总包项目经理及总监召开专项会议,制定措施、时间、责任人进行整改;根据施工安排或季节等特点,展开专项检查、专项治理,专项检查必须由项目经理负责落实,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书面回复。现场通过文件通知、工作联系单、专项会议、监督检查、整改回复、实施处罚六个环节对工程实施监督。

(四)加强承包商考核制度,建立安全奖罚机制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承包商安全考核是一种必要的手段。同时通过考核建立完整的奖罚机制,也是为了减少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考核合格业主给予一定奖励,不合格者同样要接受处罚。

(五)承包商评价

及时反馈承包商在日常管理方面的表现,肯定成绩,提出问题并协助承包商落实改进措施;通过例会或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HSE管理绩效分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互动关系,共同提高;对承包商进行年度综合评价,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氛围[9]。

(六)严格执行承包商人员准入管理

承包商相关人员“三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齐全;安全员配置人数符合国家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应有效;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安全部门登记。

(七)细化承包商安全教育

承包商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单位或所在项目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每项工程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并保留相应记录。

(八)加强承包商设备、设施的报验

所有进入现场的设备、设施由承包商自检合格报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在现场使用,同时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检验证等手续必须齐全。

(九)严格关键作业许可管理

特殊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编制JHA危险分析表,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待监理和业主审批后方可作业。脚手架作业,必须审验相关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挂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相对独立管理和统一协调

上海LNG项目中接收站、码头、海管、陆管等单体项目都成立了项目组,按“谁主管、谁负责”的模式,总经理是各项目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责任项目的HSE管理负责。各项目组应配有专职的HSE工程师,单体项目的HSE管理是相对独立的。HSE部应对派往各项目组的HSE工程师在业务上进行支持、指导和对管理过程进行监督,保证HSE管理既相对独立又统一管理,既分工又协作。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业主在项目建设中对承包商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保证。承包商管理是业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而言,是不可回避的重要内容之一,存在一个双赢的关系。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业主安全管理的目标就是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承包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但业主在安全管理上要做到将规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监督职能充分地发挥,在工程款支付、合理工期保障等方面全方位支持,把承包商队伍作为自己的队伍来管理,安全工作就一定能做好。

管理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要求承包商做好HSE,帮助承包商管好HSE,就是保证了建设单位的HSE管理。HSE工作没有统一的模式,需要根据各个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探索适合企业自身的HSE管理方法,并为之不断改进。

参考文献:

[1]中石油大连野花天然气有限公司. 大连LNG项目建设管理实践[M]. 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11

[2]赵宏展,徐向东. 承包商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中的重要环节[J].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5,15(6):61-64

承包商安全管理篇(9)

关键词 核电厂 维修 承包商 管理

随着社会分工专业化的发展,同时也为满足核电厂专业化的需求,降低核电厂的运行成本,核电厂大量维修、技术改造、在役检查/监督等会选择采用外委承包商实施的方式来进行。

承包商检修和服务力量成为电厂检修、检查和改造等活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维修承包商的人力投入也大大超过业主自身的维修人员,同时维修活动中出现的设备受损、安全违章等绝大部分来源于承包商人员。维修承包商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也直接关系到电厂整体的运行业绩,因此提高承包商管理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一、维修承包商使用原则

维修承包商主要负责机组运行期间核岛、常规岛等区域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服务支持等工作,根据核电厂维修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在使用承包商进行工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核安全相关的、技术难度大、复杂的设备维修,以电站自身力量为主,确保自身掌握关键的、核心设备的维修技术;

2.需要大量人力投入的、国内具有成熟维修技术的设备维修和其他支持、服务性工作以总承包方式委托给承包商;

3.需要转向技能或者属于特殊工种的设备维修,且国内有广阔市场的领域,采用专项工作承包方式长期委托给承包商;

4.辅工作、技术含量低的工作(如清洁、脚手架、保温等)。

二、维修承包商管理原则

在维修承包商管理过程中,根据经验积累形成了以下原则:

“长期合作,实现双赢”原则:根据公司的承包商管理政策,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提高承包商人员的主人翁责任感,将承包商发展为公司的长期战略伙伴;

业绩导向原则:实现公司一流的业绩指标是承包商资源管理的最终目标。承包商资源管理要遵循“业绩导向”原则,所有针对承包商的管理政策与工作都要以实现公司一流的业绩指标为目的;

合同管理原则: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同(含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经双方签字认可的变更文件等)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唯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HSE管理原则:对承包商实施HSE管理。承包商必须落实安全、健康、环境保护责任制,对本单位承包项目的安全、健康、环境保护负责;

全过程管理原则:对承包商实施全过程管理,从承包商入场开始、离场结束;

一致性原则:承包商应按照业主相关制度和管理程序开展工作。

三、维修承包商管理重点

(一)安全管理

2016年3月,国内某核电大修期间承包商人员误拆阀门,导致一回路液位和乏池液位快速下降,延误大修关键路径;2017年3月,某核电核岛队某班组进行模板拆除提升作业,其中一名承包商人员作业过程中,不慎从+19.5m平台坠落至内外壳之间-8m空地处(坠落高度27.5m),经紧急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

近几年核电发生的安全事故中,绝大部分来源于承包商人员,因此对承包商安全管理尤为重要。监督项目部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开展安全活动,使得项目部安全活动常态化。利用安全值周、人员绩效观察、专项检查等工具和手段,强化安全期望,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质量管理

维修承包商可建立并实施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但要与业主质量管理体系一致。对于维修承包商,维修部门和安全质保部门采用质保监查的方式对维修承包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监查。

(三)绩效考核管理

建立承包商量化考评体系,实现维修承包商绩效考核的标准化建设,将维修承包商绩效考核条款及形式根据承包商的性质不同结合合同进行分类、细化。

四、维修承包商管理难点

(一)技能水平参差不齐

专业维修人才普遍稀释,承包商检修人员技能参差不齐。依据核电厂现有设施和资源,有计划地组织承包商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并开发技能分级考核体系,考核的结果直接与岗位挂钩,真正实现能上能下,激发承包商员工工作热情。

(二)人员稳定性

近几年核电承包商人员离职率高居不下,其中不乏业务骨干,督促项目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稳定性,采取措施留住核心检修人才,是维修部门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核安全文化意识欠缺

在核安全文化方面的文化素养仍比较欠缺,通过绩效考核、管理程序培训等多种方式,监督承包商开展员工核安全文化方面的学习和培养,逐步提高承包商员工核安全文化素质。

(四)信息化管理

目前维修承包商基础信息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维修承包商基础信息的信息化建设,利用SPMS相关模块管理承包商人员信息,方便数据更新、保存、管理、共享,将承包商管理更加公开、透明,有利于全过程监督和规范化管理。

五、结语

维修承包商参差不齐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将直接影响到检修质量和安全管理。完善的承包商管理可以为维修活动执行提供保障,进而推动核电厂生产业绩指标向好的方向发展。

承包商安全管理篇(10)

一、承包商存在的问题

当前,承包商普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1.安全制度不健全承包商往往不能严格执行HSE管理体系,没有健全的安全组织体系,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没有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能实施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与技能培训。2.作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目前的承包商施工队伍中,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且未进行充分的岗前培训就仓促上岗。由于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违规操作和不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现象普遍存在。同时,缺乏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作业时,安全管理人员监护的作用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难以保证。3.安全防护投入不足部分发包商不能及时拨付相关费用,加之承包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安全防护方面吝于投入,致使施工人员缺乏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其次,没有按照标准的要求对防护用品进行更换,已经过期失效或破损用具仍在使用。如,有的防护面罩镜片磨损,严重影响视线。有的防护服和手套已经破漏,完全起不到防护作用等。4.设备设施可靠性差承包商对设备设施及工具疏于保养,或为节约成本不及时维修和更新换代,导致工机具陈旧老化,带“病”作业;作业人员使用着有缺陷或者已损坏的工机具有极大的安全风险。另外,作业人员缺乏与施工项目相匹配的工具。如,在电气作业中没有绝缘工作台,而是使用铝制人字梯,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

二、企业对承包商的管理思路

承包商安全管理篇(11)

前言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HSE管理原则要求承包商管理执行统一的健康安全环保标准,因此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提出了高于行业标准的要求。这不但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承担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项目协调等任务,还要求在HSE监管中发挥关键的作用。

1 当前承包商HSE监管主要问题

一是内部HSE准入制度。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行业承包商实行双重准入(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的方式,对于已具备行业资质要求的建筑承包商再次进行内部准入,有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同时供水、供电及其它垄断经营的施工单位拒绝办理内部准入,给内部准入管理带来困难。

二是施工企业的作业人员业务能力素质差异、属地差异等导致执行的标准存在差异。各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在执行HSE管理标准时,尺度的把握不统一、不连续、时紧时松,这对为承包商执行统一标准增加了难度。

三是承包商培训效果难以保证。施工队伍流动性大,文化程度不高,接受能力不强,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2 强化对承包商HSE全过程监管力度

只有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环保优先、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坚决贯彻执行集团公司《HSE管理原则》和《反违章禁令》,扎实推进HSE管理体系建设,严把承包商“五关”管理,突出全过程HSE监管,才能确保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运行持续保持平稳。

2.1 层层落实,严把承包商队伍资质关

2.1.1 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部对承包商相关资质要求编制相关条款,同时将HSE准入办理纳入招标文件。

2.1.2 严格按照西南油气田公司要求对施工承包商办理HSE准入和市场准入证。在准入办理过程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和项目部各自分工对承包商相关资质材料进行审核,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审查。

2.1.3 在签订工程技术合同的同时签订《HSE管理合同》,将石油行业安全环保管理要求与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对接,要求承包商建立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健康台帐并进行动态化监管。

2.1.4 每半年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牵头对当年所有的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进行全面清理,认真核查承包商依法取得国家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安全生产许可等情况,确保相关资质的时效性。

2.2 定期考评,严把承包商HSE业绩关

承包商每季度向项目管理部门上报HSE管理总结,由项目管理部门对承包商HSE表现做出评估,并及时向承包商反馈,督促承包商改进HSE作业表现。对不及时整改的承包商,延迟拨付工程进度款。

各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评估各承包商参与建设项目的HSE法规、标准、制度遵守情况,安全环保技术组织机构建立、员工HSE教育培训情况,作业方案、HSE合同履行情况,安全措施、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应急演练落实情况,安全设备配备、施工质量评定等情况,结合承包商季度和日常HSE考核结果,对该承包商年度涉及本单位的建设项目业绩做出综合评价。

2.3 加强培训,严把承包商队伍素质关

2.3.1 严格执行承包商分级培训机制,加强对承包商的入场安全教育及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将石油行业先进安全生产文化向其宣传、贯彻、落实。各施工项目部除对承包商开展入场安全培训外,定期召开由监理组织施工方、我方现场管理人员参加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会,及时向承包商传达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精神、集团公司和西南油气田公司安全生产要求。

2.3.2 每年定期举办年度承包商HSE培训班,对公司所属的施工、地勘、监理等承包商的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培训。通过剖析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与管理、学习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HSE管理规定,对承包商HSE知识进行强化。

2.3.3 针对建筑民工安全意识淡薄、流动性大、文化水平低等特点,通过开展亲情教育、视频教育、图片教育等多种培训教育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2.3.4 督促承包商对参加建设项目的人员开展全员三级教育培训,并确保特种作业或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3.5 承包商人员进场必须提供健康体检证明,年龄必须满足国家相关用工规定。

2.4 严把承包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监理关

2.4.1 公司所属各单位按照直线管理职责,会同安全环保质量部、工程技术部定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相关承包商HSE监督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承包商施工作业方案审批、技术安全交底、作业许可办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现场文明施工、“三违”情况、监理履职等全过程监督管理情况,特别是“五大伤害”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2.4.2 充分发挥安全监理的监督作用,对重点环节、关键工序,要求监理人员跟班监督。公司各现场项目部对监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2.4.3 利用事故资源,开展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结合行业典型事故,如施工物料提升机冒顶坠毁、脚手架坍塌、施工用电等事故的学习分析,开展有针对性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2.5 严把作业现场管理关

2.5.1 加强对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确保作业有方案,方案经审核,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方案必须报相关单位审查。

2.5.2 定期开展安全环保检查,及时查处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各现场项目部与现场监理一道,进行每周安全环保巡查和每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工地安全生产例会上进行通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消除隐患。

2.5.3 加强对承包商人员违章行为查处力度。将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等内容列入《HSE管理合同》违章记分及违约条款,确保《反违章禁令》有效贯彻执行,杜绝“三违”行为。

2.5.4 加强对承包商HSE管理的考核和处罚力度,提高HSE监管效果。对发生过“低、老、坏”、不文明施工行为以及作业方案、应急预案、HSE管理制度不规范的承包商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3 对提高建设项目HSE监管的几点思考

3.1 与承包商共同营造积极的安全文化。加强与承包商管理人员的沟通,向承包商宣贯中国石油HSE管理理念,不断强化承包商HSE管理意识,真正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责任。

3.2 现场管理中将“沟通、激励、惩罚、竞争”等多种手段结合起来提高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行为安全。

3.3 督促承包商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应急预案。

3.4 规范固化现场HSE管理的记录,提高现场记录的实用性,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