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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调查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03-16 22:07:01

资产调查报告

资产调查报告篇(1)

2012年是矿管系统任务十分艰巨,成绩比较突出的一年,在这一年中,我们迎来了国务院支持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的出台,也掀起了对接中央苏区政策项目、开展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热潮,同时,在这一年中,我们在矿政管理、资源接续、秩序整治、促进矿业经济发展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的成绩。从来说,主要的重点工作有:

(一)启动苏区振兴政策项目对接。通过认真研究国务院21号文件精神,结合县矿产资源现状,提出了对接中央苏区政策6个方面的项目,其中,申报全国第二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工作已经得到省国土资源厅的明确支持,淘锡坑钨矿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已经获得国家专项资金900多万元支持,其他一些支持项目也在积极争取之中。

(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土坯房改造工作是全市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三年必须兑现的硬性任务。我们矿管系统承担了砌砖供应和价格控制两大职责,这项工作对来说特别艰难,一是产量小,二是价格高。在土坯房改造之前,建房所需的60%以上的红砖都是从县外供应,县内9个砖厂,全年产量只有900万块,市场价在0.38元左右成本价接近0.30元。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克服一切困难,严格按照0.27元的最高限价确保了全县土坯房改造的红砖供应。

在保障供应方面主要是采取四项措施:一是鼓励现有9家持证砖厂进行扩能技改和满负荷生产。二是新设4个炭质页岩采矿权。11月成功挂牌出让了四个页岩采矿权,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投产。三是完善4个无证循环窑砖厂合法手续,并进行扩能技改。

在价格控制方面主要是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对砌砖企业监管实行责任包干制。由局领导带队,相关责任股室分片包干,对砌砖企业产销量、销售价格、砌砖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管,一周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办法。二是签订砌砖供应协议书。与全县16家砖厂签订了《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砌砖供应协议书》。三是设置砌砖供应监管责任公示牌。明确了砌砖供应计划、供应价格、监管责任、监管乡镇、监管单位、协管部门、责任人及单位联系电话,同时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通过公示牌,使我县砌砖供应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三)稀土秩序整治工作。我县对非法矿业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近年来,全县矿业秩序持续平稳,未发生较大规模的矿业违法案件。一是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举报制度。把举报非法矿业活动的网络延伸到乡、村、组、矿区。三是建立了动态巡查制度。采取分片责任制,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巡防体系,对全县16个乡镇分为两大区块,划定重点巡防矿区和一般巡防区。四是落实了属地首长负责制度。为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矿业秩序维护工作,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维护正常矿业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矿业秩序维护和监管负全面领导责任。五是落实了矿业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时矿管系统服务民生、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职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们主要是抓三个重点:一是抓经费落实。政府重不重视关键看经费能不能到位,从2010年起我们每年争取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2012年县财政下拨地质灾害防治经费38.34万元。二是抓责任落实。与全县各乡镇签订防灾责任书,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点也明确监管责任人。三是抓汛期排查。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全面落实地灾避让搬迁治理措施,变被动防御为主动避让。

(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系到一个单位甚至乎每一个人的生死存亡的事情,也是带好队伍的基本保障。我们紧紧围绕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抓紧抓实,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我们始终坚持廉政建设月报告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在矿业权设置、补偿费征收等关键环节出问题。二是抓干部作风整治。结合“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办事效率、遵章守纪、制度建设五个方面为突出口,狠抓作风整治。三是抓干部工作纪律和政令畅通。制定出台了《县矿管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责任追究办法》。

二、2013年的工作思路

矿业经济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撑和最大潜力所在,必须置于培育主导产业重中之重的位置。2013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放大资源优势,壮大发展规模,优化矿业结构是工业经济必须始终坚持的主攻方向。

(一)紧紧抓住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加快政策项目对接。从的实际情况出发,头等重要的就是全力申报全国第二批钨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通过国家的项目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开展综合利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同时,盘活和增加一批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及尾矿资源,进一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水平,在此也希望市局能够给予最大的支持。

(二)推进地质找矿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一是紧积极争取中央地质勘查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找矿项目,加强对找矿潜力大的地区和资源潜力较大的老矿山周边和深部的找矿力度,在2012-2020年期间,力争实现新增钨资源储量10万吨以上,提高钨资源保障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大力争取“以奖代补”和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资金,提高全县矿山综合利用水平,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

资产调查报告篇(2)

一、导致转制过程中无形资产流失的客观方面的原因

无形资产的特性是导致其易流失的客观原因。

1、无形性。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其功能作用不能在感性上直观反映,只能存在于在观念中,因而它极易被人们忽视。在改制中,就会存在低估和不确认无形资产的现象。有些无形资产如企业形象、自创商誉、厂商品牌等没有加以核算和反映,在对外的财务报告中也不加以说明;或者无意或有意忽视转制企业的专有技术、专门人才、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对于商誉等无形资产也不加以确认等等。常常会由于遗漏这些无形资产项目而导致无形资产的流失。

2、不稳定性。无形资产的价值体现在其可以为企业带来超过一般企业的盈利水平。但这种盈利水平是一种不稳定的状态,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依赖于人为的估计和判断。而企业的盈利水平也会受环境的影响;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也是一样,特别是进入了知识爆炸的时代,技术进步加速,对无形资产可使用年限(主要是带来超额收益的年限)产生了影响,尤其是技术型无形资产,很可能一项无形资产才开发出来就走向了淘汰。这使得无形资产的价值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从而影响到在企业转制时对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一些企业就可以利用无形资产的计价做文章,操纵价格,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

二、导致转制过程中无形资产流失的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

1、无形资产缺乏利益主体的关注。作为企业重要资产的无形资产,其作用是可以使企业获取超额利润。它应当是企业经营者关注的焦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作为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由于无形资产的状况优劣以及是否完整、安全与其经营业绩评价没有直接关系,因此经营者对无形资产缺乏关注,其现实表现为淡薄的无形资产保护意识、保密意识和缺乏对无形资产的有效管理。而面临转制时,由于经营者占大股的政策,使得经营者在企业资产的评估问题上又成了名副其实的当事人,更是很难要求其公正地来对待本就容易被其他人忽视的无形资产了。

2、无形资产的价值的不稳定性需要对无形资产的评估作价有一个严格的标准,但无形资产的评估作价仍是一个现实问题。由于评估市场尚不能有效运行,无形资产的评估缺乏统一的权威性标准,转让无形资产的价值缺乏合理的评估和认定,使得不少接收方利用资产评估这一手段与少数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合谋,来人为地操纵无形资产价值,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由于缺乏对评估机构的有力的监管,这种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惩处,使得评估作价问题导致的无形资产流失成为其流失的一个主要渠道。如在价值评估中,由于评估机构鱼龙混杂、人员素质、水平良莠不齐,加之受无形资产价值不稳定的影响,使得评估结果弹性很大,对无形资产的估价有些随心所欲,低估无形资产的行为就有了发芽的温床。

3、缺乏有效的行为监督和约束机制。改制过程中,有些国有企业的上级政府及管理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和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对国有无形资产的监管无力,不能注意保护。在对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评估时,对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的考核和监控没有无形资产的指标,缺乏奖惩制度,对其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经过这些年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发展,我国关于无形资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已有所发展,但相对于无形资产的发展速度,法律法规仍存在着滞后性,尚不能完成全面保护无形资产的需要。如,关于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尚未健全和完善;缺乏对产权交易中无形资产计价、评估、转让的审计监督,缺乏相应的审计法规和制度支持。

针对以上主客观原因,在转制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一、在国有企业转制之前,即企业经营者代表国家负责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

1、企业经营者代表国家负责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要求其要有用法律手段确定无形资产的意识。

企业无形资产要及时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的权利。这是使自己的无形资产获得法律保护和外商承认的先决条件。在法学中,资产被表述为财产权。要主张权利,首先必须依法享有权利。企业对自己的无形资产必须及时依法到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去登记注册。如专利要到专利局,商标要商标局,土地使用权要到土地局,企业名称要到工商局。企业应重视对自己所拥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的国外注册工作,做到未雨绸缪。如果企业转制,还有可能有外资参股,企业的经营者要充分利用《专利合作条约》和《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等国际团体定提供的简便程序,节省费用的便利条件,及时办理国际注册。

2、企业经营者代表国家负责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要求其有建立相应的无形资产保护机制的责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其中包括了建立相应的企业无形资产保护机制。在资本主义国家,大多数发达国家大型现代化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都有100年以上的历史。国家经贸委决定在九五期间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机构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加速科技和经济结合。所以,在依靠无形资产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企业领导要清醒地认识到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重视对企业无形资产的全方位管理,自觉运用我国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就要求企业首先从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着手,不断提高企业依靠无形资产的效益贡献率,同时,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又懂法律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员工队伍。

二、在国有企业转制过程当中,

1、开展对无形资产内部审计工作。企业应建立无形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和无形资产内部审计制度,应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无形资产的全面管理;应充分关注自身无形资产的价值,加强无形资产转让的会计核算;应实施无形资产的监管,及时的对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经济寿命、资本化率进行评估和确认。

2、规范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严格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

①申请立项。

国有无形资产占有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交无形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并附财产目录和相关会计报表等资料。获准立项后,再和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签定委托评估协议。

②调查核实。

在委托单位提供资料的前提下,受托事务所对无形资产的相关数据、文字资料,特别是产权关系,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技术成熟度等是否真实可靠作出鉴别。

③评定估算。

根据对评估对象的调查核实后的全部数据与资料,进行全面权衡和整体性综合分析、计算设计编制明晰的评估报告书。

资产调查报告篇(3)

一、导致转制过程中无形资产流失的客观方面的原因

无形资产的特性是导致其易流失的客观原因。

1、无形性。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其功能作用不能在感性上直观反映,只能存在于在观念中,因而它极易被人们忽视。在改制中,就会存在低估和不确认无形资产的现象。有些无形资产如企业形象、自创商誉、厂商品牌等没有加以核算和反映,在对外的财务报告中也不加以说明;或者无意或有意忽视转制企业的专有技术、专门人才、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对于商誉等无形资产也不加以确认等等。常常会由于遗漏这些无形资产项目而导致无形资产的流失。

2、不稳定性。无形资产的价值体现在其可以为企业带来超过一般企业的盈利水平。但这种盈利水平是一种不稳定的状态,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依赖于人为的估计和判断。而企业的盈利水平也会受环境的影响;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也是一样,特别是进入了知识爆炸的时代,技术进步加速,对无形资产可使用年限(主要是带来超额收益的年限)产生了影响,尤其是技术型无形资产,很可能一项无形资产才开发出来就走向了淘汰。这使得无形资产的价值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从而影响到在企业转制时对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一些企业就可以利用无形资产的计价做文章,操纵价格,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

二、导致转制过程中无形资产流失的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

1、无形资产缺乏利益主体的关注。作为企业重要资产的无形资产,其作用是可以使企业获取超额利润。它应当是企业经营者关注的焦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作为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由于无形资产的状况优劣以及是否完整、安全与其经营业绩评价没有直接关系,因此经营者对无形资产缺乏关注,其现实表现为淡薄的无形资产保护意识、保密意识和缺乏对无形资产的有效管理。而面临转制时,由于经营者占大股的政策,使得经营者在企业资产的评估问题上又成了名副其实的当事人,更是很难要求其公正地来对待本就容易被其他人忽视的无形资产了。

2、无形资产的价值的不稳定性需要对无形资产的评估作价有一个严格的标准,但无形资产的评估作价仍是一个现实问题。由于评估市场尚不能有效运行,无形资产的评估缺乏统一的权威性标准,转让无形资产的价值缺乏合理的评估和认定,使得不少接收方利用资产评估这一手段与少数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合谋,来人为地操纵无形资产价值,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由于缺乏对评估机构的有力的监管,这种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惩处,使得评估作价问题导致的无形资产流失成为其流失的一个主要渠道。如在价值评估中,由于评估机构鱼龙混杂、人员素质、水平良莠不齐,加之受无形资产价值不稳定的影响,使得评估结果弹性很大,对无形资产的估价有些随心所欲,低估无形资产的行为就有了发芽的温床。

3、缺乏有效的行为监督和约束机制。改制过程中,有些国有企业的上级政府及管理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和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对国有无形资产的监管无力,不能注意保护。在对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评估时,对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的考核和监控没有无形资产的指标,缺乏奖惩制度,对其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经过这些年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发展,我国关于无形资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已有所发展,但相对于无形资产的发展速度,法律法规仍存在着滞后性,尚不能完成全面保护无形资产的需要。如,关于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尚未健全和完善;缺乏对产权交易中无形资产计价、评估、转让的审计监督,缺乏相应的审计法规和制度支持。

针对以上主客观原因,在转制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一、在国有企业转制之前,即企业经营者代表国家负责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

1、企业经营者代表国家负责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要求其要有用法律手段确定无形资产的意识。

企业无形资产要及时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的权利。这是使自己的无形资产获得法律保护和外商承认的先决条件。在法学中,资产被表述为财产权。要主张权利,首先必须依法享有权利。企业对自己的无形资产必须及时依法到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去登记注册。如专利要到专利局,商标要商标局,土地使用权要到土地局,企业名称要到工商局。企业应重视对自己所拥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的国外注册工作,做到未雨绸缪。如果企业转制,还有可能有外资参股,企业的经营者要充分利用《专利合作条约》和《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等国际团体定提供的简便程序,节省费用的便利条件,及时办理国际注册。

2、企业经营者代表国家负责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要求其有建立相应的无形资产保护机制的责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其中包括了建立相应的企业无形资产保护机制。在资本主义国家,大多数发达国家大型现代化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都有100年以上的历史。国家经贸委决定在九五期间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机构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加速科技和经济结合。所以,在依靠无形资产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企业领导要清醒地认识到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重视对企业无形资产的全方位管理,自觉运用我国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就要求企业首先从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着手,不断提高企业依靠无形资产的效益贡献率,同时,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又懂法律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员工队伍。

二、在国有企业转制过程当中,

1、开展对无形资产内部审计工作。企业应建立无形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和无形资产内部审计制度,应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无形资产的全面管理;应充分关注自身无形资产的价值,加强无形资产转让的会计核算;应实施无形资产的监管,及时的对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经济寿命、资本化率进行评估和确认。

2、规范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严格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

①申请立项。

国有无形资产占有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交无形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并附财产目录和相关会计报表等资料。获准立项后,再和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签定委托评估协议。

②调查核实。

在委托单位提供资料的前提下,受托事务所对无形资产的相关数据、文字资料,特别是产权关系,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技术成熟度等是否真实可靠作出鉴别。

③评定估算。

根据对评估对象的调查核实后的全部数据与资料,进行全面权衡和整体性综合分析、计算设计编制明晰的评估报告书。

资产调查报告篇(4)

中图分类号:F832.21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7)02-0024-06

一、样本基本情况

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获得可参考的数据,问卷采用随机抽样的做法,尽可能获得不同特征人群的金融资产结构情况。共发300份问卷,实收回243份,由于收回问卷填写不完整,数据误差较大等各种原因,筛选出124份问卷作为样本,分类如表1所示。

从样本分类可以看出,男性多于女性。25岁以下和46-55岁人群,本科学历人员,学生和企业员工,800-1500元和1500-3000元的中等收入阶层都占各自分类的较大比重。

二、居民已投资金融资产结构分析

(一)居民总体已投资金融资产结构分析

从总体来看,居民用于储蓄占总金融资产的66.86%,国库券占6.13%,股票(A股)占7.38%,保险占4.71%,企业债券占1.49%,金融债券占0.28%,外汇产品占0.32%,基金占0.6%,信托占0.08%,期货期权占0.24%,银行理财产品占2.05%,其他占9.85%。

从数据来看,虽然国家多次调整银行存款利率以刺激消费,但目前居民的绝大多数金融资产仍放在储蓄上面,约占总金融资产的2/3,储蓄的主要特点就是风险小,易变现,套期保值的同时可获得银行支付的储蓄利息,但相比其他金融投资项目,获得的收益较小。国库券相对于储蓄,利率稍高,且不用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由于国库券多为3―5年期,期限较长,不易变现,一旦变现将损失全部利息额,加之目前国家可通过多种筹资渠道筹集资金,因此国库券发行量较少,发行的部分也多被银行内部人员所购买,因此占金融资产结构比例不大。股票(A股)占金融资产比例也不大,这主要是因为前几年国内股市长期出现“熊市”,大盘持续呈现疲软状态,多数股民的资金被套牢,为解套而蒙受了低价出手造成的经济损失,对股市失去信心,虽然近期股市回暖,但居民仍未将积蓄用在股市上,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股市资金所占比例会有所上升。保险是一种分担投保人因疾病,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手段,目前的保险虽多为变相储蓄的形式,到达一定年限后可全额提取保费,并可获得利息收益,但在投保期间,投保人无权干涉保费运作,变现度差,期限长,因此占金融资产比重亦较小。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外汇产品、基金、信托、期货期权、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工具的占比例都很小,这主要因为是这些金融工具多为新兴产业,居民不大了解其特点和目前的市场状况,辨识度低,因此目前投资比例小。我国企业债券的发展时间较国债为短,由于它的发行者是企业,而企业在资信等方面显然不如政府和金融机构,所以企业债券的风险要比金融债券高,作为补偿,企业债券的利率一般高于国库券和金融债券,只是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要缴纳20%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我国企业债券期限一般为一至五年,其中三年的居多,而且债券利率进行封顶限制,发行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定期储蓄利率的40%,债券持有者有收回本金和索取资产的权利。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金融债券的资信通常高于其他非金融机构债券,违约风险相对较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所以,金融债券的利率通常低于一般的企业债券,但高于风险更小的国债和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外汇产品投资和期权期货主要依托于世界环境这个大背景,利率变化较快,风险大,占用资金量也大,不利于个人投资掌控。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分享收益,当然也得共担投资风险。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它的核心内容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具体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取得的收益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分配给收益人。银行理财产品是近几年才产生的,其收益回报率高于储蓄,但风险也比储蓄大。其他金融资产主要用于诸如定期偿还银行贷款,房地产投资等项目。

(二)各类居民已投资金融资产结构分析

1.不同性别居民已投资金融资产结构分析

从表2上来看,男性和女性的共同点就在于储蓄都占据了资产的大部分,而男性与女性较大的差异存在于储蓄和股票两项,女性居民储蓄比男性高出近13个百分点,相对的男性股票投资比女性高约8.5%,可见女性更偏好投资于风险小,套期保值的项目,男性为获得较为丰厚的收益承担较大风险,属于偏好风险的类型。此外其他各项的差异也基本反映出男性和女性对于风险的偏好程度。

2.不同年龄居民已投资金融资产结构分析

从表3上横向来看,依然是储蓄占据金融资产的大部分比重,国库券、股票(A股)、保险次之。纵向来看,35岁以下居民储蓄比较高,而36岁以上居民国库券和股票投资加大,这主要是因为35岁以下居民工作时间短,经济不够稳定和独立,加之建立家庭的需要,所以储蓄是当务之急,而随着工作时间、实践、经验的积累,经济条件平稳,居民开始投资于像股票这种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项目,这主要是由于阅历的积累造成的差距。

3.不同学历居民已投资金融资产结构分析

从表4中横向来看,储蓄最多,国库券、股票(A股)、保险次之。纵向来看,各种受教育水平之间的各种投资差异不大,这说明投资与受教育程度基本是独立的。

4.不同职业居民已投资金融资产结构分析

从表5中数据横向来看,依然是储蓄最多,国库券、股票(A股)、保险次之。纵向来看,金融业人士储蓄量较小,约占总资产1/3,其他金融产品除期权期货外均有投资,这说明由于职业影响,金融业人士对于各种金融工具投资市场分析比较透彻,能够把握市场走向,且投资于多种金融工具领域,易于风险的分散,能够使资金最大限度达到高收益、高回报的盈利目的。私营业主的股票投资较多,这说明由于职业影响,私营业主追求高收益,承担高风险,属于风险偏好型人群,但他们投资于新兴金融工具的资产均为零,表明他们没有接受新兴产业。

5.不同收入居民已投资金融资产结构分析

从表6中横向来看,依然是储蓄居于首位,国库券、股票(A股)、保险次之。纵向来看,随着收入的增长,储蓄量逐渐递减,相对股票(A股)投资量逐步加大,如图1所示,这说明随收入的增加,居民的风险偏好也增加,两者呈正相关。

三、居民未来意向投资金融资产结构分析

(一)居民总体未来意向投资金融资产结构分析

从总体来看,用于储蓄的居民占总人数的62.9%,用于国库券的居民占37.1%,用于股票(A股)的居民占33.06%,用于保险的居民占46.77%,用于企业债券的居民占11.29%,用于金融债券的居民占0.81%,用于外汇产品的居民占9.68%,用于基金的居民占17.74%,用于信托的居民占3.23%,用于期货期权的居民占12.1%,用于其他的居民占11.29%。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投资于储蓄、国库券、股票(A股)、保险这些传统项目的同时,有相当多的居民意愿尝试投资于企业债券、外汇产品、基金、信托、期权期货等领域,这个趋势是好的,这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壮大,资金的增加,可以极大程度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

(二)各类居民未来意向投资金融资产结构分析

1.不同性别居民未来意向投资金融资产结构分析

从表7上看,居民均有投资新型金融工具领域的意向。比较来看,男性略低于女性未来投资于储蓄的人数比例,而各项新型金融工具和股票(A股)未来投资人数比例,男性均高于女性,这表明,男性的风险偏好高于女性的风险偏好。

2.不同年龄居民未来意向投资金融资产结构分析

从表8中数据看,储蓄、股票(A股)、保险未来投资人数比例较高,其他各金融工具领域未来投资人数也占一定比例。

3.不同收入居民未来意向投资金融资产结构分析

从表9可以看出,随收入水平增加,未来投资股票人数比例增长,如图2所示。这说明收入水平与风险意识正相关。

四、居民金融资产期限分析

在124名作为样本的居民中,有46人金融资产期限为1年期以内,占37.1%,53人金融资产期限为1―3年期,占42.7%,15人金融资产期限为3―5年期,占12.1%,10人金融资产期限为5年期以上,占8.1%,如图3所示。

根据数据显示,接近八成居民的金融资产期限都在3年以内,这种投资方式的特点主要为期限短,占用资金量小,易变现,相对风险较小,风险相对分散,但缺点就是利润相对较小。另外两成居民的金融资产期限都超过3年,变现度低,占用大量资金的同时风险较大且不易分散,但与较大风险相对的就是较为丰厚的利润回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现在绝大多数的天津居民属于风险规避型,投资金融资产期限短,以风险小为基本出发点,只有少数居民是喜好风险型,为获得较大利润回报而承担较大风险。

五、居民对银行新型理财产品所持态度的分析

近几年来,金融市场体制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日益健全,极大的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而国家多次调整储蓄利率使得越来越多的居民将积蓄用于投资金融产品,随着资本市场回暖,越来越多的资金有流向股票市场的趋势,使得众多商业银行针对客户需求,纷纷推出新型的理财产品,以填补金融市场闲置资金的空白,获得利润,诸如民生银行推出的“好运一号”、招商银行推出的“点金公司理财稳健系列”、光大银行推出的“阳光理财”、工商银行推出的“稳利利”、兴业银行推出的“万利宝”、浦发银行推出的“汇理财”都是有较高收益,较有市场的新型理财产品,这些产品都将成为日后居民投资金融资产的方向。那么,居民对银行新型理财产品都持有怎样的态度呢?

有12.9%的居民认为“银行变向吸纳存款,赚取手续费,收益不大,不愿投资”,有23.4%的居民认为“银行为提高竞争力,扩大产品种类,意义不大,不愿投资”,有36.3%的居民认为“银行为吸纳存款来进行贷款,如果预期收益率高,愿意投资”,有27.4%的居民认为“银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如果产品投资项目的行情适合,愿意投资”。由数据来看,约35%的居民不愿投资银行新型理财产品,这一方面与居民的意识有关,另一方面也说明银行的宣传力度还有所欠缺;约65%的居民愿意投资于银行新型理财产品,不难看出,银行理财产品的前景是好的,在不久的将来,银行理财产品会成为居民金融资产中一个重要的部分。

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对居民已投资产结构、居民未来意向投资金融资产结构、居民金融资产期限、居民对银行新型理财产品所持态度等问题获取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结论:现阶段居民金融资产主要用于储蓄,国库券、股票(A股)、保险也占有一定比例,相对来说新兴金融工具所占比例很小,但未来前景良好,有相当多的居民有未来投资于新型金融工具的意向。

参考文献:

[1]张元萍,2004:《现资理论与实务》,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

[2]刘红忠,2003:《投资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3]王忠民,2005-11-7:《什么是信托》,WWW.xTkjxh.cOm

资产调查报告篇(5)

我区是矿产资源大区。在世界上已查明的140多种矿产中,我区已发现各类矿种135种,探明储量的有83种,其中有5种位居全国第一,居全国前三位的有28种,有67种居全国第十位。已探明的稀土氧化物储量占全国90%以上,居世界之首,特别是煤炭资源十分丰富,远景储量7000多亿吨,保有储量2981.53亿吨,居全国第一位。预测石油储量2030亿吨,天然气地质储量7903亿立方米。可利用风能总功率1.01亿千瓦,居全国首位。此外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以及建材、化工原料等非金属矿产资源也非常丰富,潜在的经济价值巨大。

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和“资源转化战略”的实施,全区各地加大了资源勘探和矿产开发的力度。通过政府投入、招商引资、信贷支持、企业及社会投资等,加快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促进了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生产化,带动了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和交通、电力、信息等基础设施的大幅提升,地方经济实力和财政收入显著增强,农牧民收入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昔日贫困落后的鄂尔多斯的崛起、锡林郭勒的腾飞,最能说明问题。这次我们通过对锡林浩特市、东、西乌旗、乌审旗、鄂托克旗、达茂旗等地的实地调研,无数典型和事实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对拉动牧区经济乃至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概括地讲,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矿产资源开发促进了牧区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快速发展。长期以来,牧区以传统的畜牧业为主,经济结构单一,二、三产业非常薄弱;其次是经济成分单一,基本是以牧民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矿产资源的开发,不仅带动了二、三产业迅速发展,而且引进了不少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民营经济、股份制经济,既为繁荣牧区经济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和动力,也为农牧民就业和增收拓宽了渠道。去年,锡盟农牧民来自非农收入达到1840元,占人均纯收入的三分之一;鄂尔多斯市农牧民人均收入7052元,其中非农收入超过农牧业收入。西乌旗三次产业比重由2019年的51:21:28转变为去年的14:71:15,地方财政总收入达8亿元 ,年均增长87%。据调研组调查,凡矿产资源富集、开发较好的牧业旗,现在工业经济已成为地区的支柱产业,第二产业税收成为当地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牧区经济型态和结构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

二是矿产资源开发增强了地方经济实力,拉动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促进了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乌审旗通过天然气和煤炭的开发,推动了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由牧业大旗变成了工业大旗,去年财政收入达到12.5亿元,今年可能会突破15亿元。鄂尔多斯市预计今年GDP将达到2019亿元、财政收入400亿元、可用财力达180—190亿元、城市居民收入可达2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可达8000元。地方经济实力的增强,不仅加大了交通、电力、城市建设、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而且对牧民上学、医疗、养老保险、移民安置和生产、生活等方面补贴标准大幅提高。西乌旗2019年以来,累计投入城市建设资金5.8亿元,城镇自来水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分别达到96%和60%;累计投资公路建设13.6亿元,完成省际、县际公路355公里,苏木嘎查公路650公里,交通状况有了根本改变。在这次调研中,各地城乡面貌和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精神面貌的巨变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三是矿产资源开发为生态保护与建设提供有力支持。牧区旗市区为加快实施退牧还草等生态建设的步伐,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扩大禁牧休牧范围,延长补贴期限。达茂旗为在全旗推行全面禁牧,每亩草场市旗政府补贴5元,仅这项支出每年达1.2亿元。西乌旗为了支持牧民冬羔早出栏以减轻夏秋对草场压力,对7月15日以前羔羊收购予以价外补贴,一年财政支出达2380多万元。为了恢复和保护草原生态,减轻草场压力,不少地方政府对转移安置牧区人口和禁牧休牧轮牧等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如:解决移民住房、就业培训、子女上学、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等。由于资源开发拉动了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财力明显增强,为牧民转移、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提供了经济保证,部分牧区草原生态得以修复、局部地区生态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和好转。2019年鄂尔多斯市植被覆盖度达到75%,而2019年仅不足30%;乌审旗植被覆盖度达78%、森林覆盖率达30.24%,而上世纪70年代仅不足7%。

四是牧区矿产资源开发推动了牧区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矿产资源的开发及现代工业的兴起,对传统的放牧畜牧业生产方式及广大牧民的生活方式和传统思想观念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使牧区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革。锡盟依托丰富的矿产资源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以重点项目带动基地建设、以基地建设带动生产力布局调整,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和各类生产要素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在工业经济的强劲推动下,财政收入得到快速增长,2019年财政收入达51亿元,仅投入“三农三牧”资金达11.3亿元,是2019年的13倍,工业反哺农业能力明显增强。2019年全盟城镇化率达55%,较2019年提高12.7个百分点,城镇经济总量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88.1%。“三化”的快速推进,拓展了就业渠道为农牧民转移创造了空间和条件,2019年以来,全盟稳定转移农村牧区人口12万人。

二、部分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重挑战

在充分肯定矿产资源开发对促进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作用和历史功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部分牧区矿产资源的开发,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及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如何切实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发展与环境“双赢”,是我区面临的一个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目前有的地方在矿产资源开发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急功近利、低水平重复、盲目无序、一哄而上等问题,不仅破坏浪费了宝贵资源,而且引发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牧民意见多,潜在的风险大。特别是露天煤矿的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尤为明显,使本来十分敏感、脆弱的生态环境形势更加严峻。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水资源紧缺的形势日趋严重。干旱少雨、水资源短缺是我区牧区生态环境最主要的制约因素,而大多数矿产资源开发耗水量都很大。我们在锡盟胜利煤田神华西一号矿区现场了解到,每天疏干水外排2万吨,据有关部门反映,锡林浩特西郊地下水位已明显下降, 80米深井以前能抽半天水不干,现在5—6分钟就抽不出水来了。再如扎来诺尔煤矿是呼伦贝尔草原上百年老矿,由于长期、大量的疏干排水破坏了地下水均衡系统的平衡,使开采层水质恶化,第四纪地层含水层普遍下降6—8米,矿区近一半居民用水紧张,而且矿区大量排放的矿井水、洗煤水、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严重污染了附近的河水、湿地和草原。牧区的矿产资源开发如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并有利于草原的永续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躲不过去的难题。

二是植被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如:矿区及周围草原植被破坏了,草原的固碳(或碳库)功能大大降低;有些矿山剥离的表层土没有分层分区堆放,堆土场没有表层土覆盖,对矿山采掘迹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带来极大困难;有的堆土场土质疏松,有的没做边坡沙障固定处理,有的堆土场没有植被保护等,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和风力侵蚀,形成新的沙尘源或流动沙丘。

三是导致区域大气、土壤、水源等质量下降。有的矿区作业路面洒水降尘不到位,矿区上空尘土飞扬,再加上发电产生的大量粉煤灰、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以及矿区大动力作业设备、车辆排放的尾气,对大范围空气质量造成负面影响;矿产中含有的Ca、Mg、K、Na等可溶性盐分溶解于地表、水中,容易形成次生盐碱化,一些酸性、磁性、重金属、放射性物质也对地表水、土壤和大气造成污染。

四是改变了草原自然景观和地质结构。有的矿山采掘区和堆土区不仅占用了大量土地,破坏了大面积的草场和植被,而且不断形成堆积上亿到几亿立方的土山和上百米深的矿坑,使地貌及地质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可能诱发泥石流、塌方、滑坡等地质灾害。

五是部分地区“重开发,轻监管”,“重发展,轻环保”。目前有的地方已经进入煤、油、气、有色金属等全面推进、地上地下立体开发的阶段,矿产资源开发已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任务。但矿产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法规、政策、机构队伍及工作条件、手段等与繁重的任务极不相称;部分矿山企业对资源、环境保护缺乏自我约束机制,有的甚至拒绝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部分领导片面追求CDP,少数企业急功近利、追求超额利润等,造成矿山开发中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被大打折扣,监督管理很不得力甚至缺失。如:自治区政府明令要求资源就地转化率要达到50—60%,审批的矿山总体规划设计也有就地加工转化建设项目。但有的地方或企业往往以金融危机、资金短缺为由,只停留在卖原料阶段。惠及地方和群众的生态保护、扩大就业、资源综合利用等长远效益受到损害。

从以上这些问题可以看出,牧区矿产资源开发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可大大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如果处理不当,违背了自然规律、经济规律,也会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资源永续利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造成严重危害。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头脑清醒、高度重视、趋利避害、因害设防、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各种矛盾。要努力改变传统工业所形成的价值观念、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促进牧区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草原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牧区草原是我区乃至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区草原地处北中温带内陆地区,属于半湿润半干旱气候,降水少、蒸发强、风力大,海拔多在1000m以上,土层薄,植物群落演替缓慢且相对稳定,草原生态系统十分脆弱。受到破坏很难恢复。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大规模的垦草种地,以及长期的超载过牧、乱采滥挖和无序开矿等,使广袤的草原遭受重创。再加上近年来气候的变化,草原沙化、退化、荒漠化面积逐渐扩大,生产力和承载力大幅度下降,一些昔日水草丰美的草原已向荒漠化演替。为了遏制草原生态严重恶化的态势,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先后启动了退耕还林、退牧退草、京津风沙源综合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投入了巨额资金,经过十多年的努力,草原生态迅速恶化的趋势才得以初步遏制。在这样的背景和条件下,牧区开发矿产资源一定要认真贯彻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对那些可能造成严重生态恶果的项目要坚决禁止开发,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项目要实行限制性开发和保护性开发。我们要吸取世界上许多国家工业化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的惨痛教训,宁可牺牲一时的速度和效益,也不能破坏生态环境。决不能再走“先发展,后治理”、“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老路。

2、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依据地域生态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对牧区矿产资源开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发展潜力,以及基础设施条件、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和永续利用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和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四类主体功能区。对禁止开发的地区坚决“刹车”;对限制开发区要严格限制;对优化、重点开发区要突出重点、合理有序,不搞遍地开花,不笼统地 “有水快流”。要从法规、财税政策等宏观调控的层面对不同地区实行区别对待。如,领导班子配备、区域绩效评价和财政转移支付等,不能让以生态功能为主、为社会提供生态绿色公共产品地区的领导和群众“吃亏”;对确定的矿产资源开发的地区,要防止片面追求速度和效益,要鼓励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资源能源、节省土地,支持开发应用低碳技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绿色经济。对适宜开发区要严格规范开发秩序,对开发规模、开发强度、开发时效都要有明确规定,确保牧区矿产资源开发走科学、有序和持续发展的路子。

3、加强对引进企业的筛选和监管,提高企业和全社会的自律意识和环保责任。企业是矿产资源开发的主体,同时也承担着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责任和法定义务。目前我区东、中、西部的发展已列入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规划,各地都在积极推进能源、重化工、矿产采选冶炼、建材等工业项目。对这些项目的建设、改造,特别是招商引资、引进企业必须认真筛选。除了企业的实力、水平、规模、诚信等条件外,要把企业的环保意识、能力和业绩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考察。严防那些重在占土地、抢资源的企业和转移落后生产力及“三高”的项目落户。

资产调查报告篇(6)

1、第一产业投资高速增长。1-3季度,全县完成第一产业投资1.50亿元,同比增长5.17倍,拉动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2个百分点,其中垦造耕地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完成1.35亿元,茶叶基础设施项目完成0.15亿元。

2、服务业投资贡献大。1-3季度,全县完成服务业投资19.30亿元,同比增长17.1%,拉动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4个百分点。其中纯服务业项目(不含房地产)完成投资16.04亿元,同比增长23.6%,占服务业投资的比重过半,达到83.1%。从投资增速来看,增长较快的行业有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公共管理社会组织业,分别增长110.6%、272.8%、69.8%、208.5%和279.3%,对提升全县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水平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3、投资新开工项目活力凸显。新开工与续建项目投资总量基本持平。前三季度,新开工项目共105个,增长56.7%。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17.0亿元,占项目投资总量的49.1%,同比增长73.1%,远高于全部投资增速。续建项目共52个,比上年减少一个,完成投资17.65亿元,同比下降11.9%。

4、新开工大型项目投资拉动力蓄势待发。前三季度,我县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共7个,比去年同期增加5个;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7.5亿元,同比增长4.2倍,完成投资额为2.60亿元,增长7.4倍,大型新开工项目数量与投资规模均高于去年,说明这批大型项目的顺利开工建设将对年底特别是明年的投资拉动产生积极影响。

5、工业投资窄幅震荡。受复杂多变的整体经济环境影响,今年以来,我县工业投资一直处于窄幅震荡间。前三季度,我县工业完成投资13.85亿元,增长5.5%,降幅比上半年提高4个百分点,增幅排名居全市第2位。其中制造业完成投资10.45亿元,下降15.3%。

6、基础设施投资增长平稳。今年,我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进展平稳,中间虽有波动,但一直保持较高增长。前三季度,基础设施投资完成11.91亿元,增长26.1%,占总投资的34.4%,投资贡献率为51.5%。

7、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大幅增长。今年得益于新能源建设及电网改造,我县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大幅增长,同比增长3.78倍。狠抓“五水共治”等环境治理工作成效初显,前三季度五水共治共完成投资1.34亿元,占基础设施投资比重的40.8%,比上年提高4.0个百分点。而道路类项目投资比重与增长双回落。前三季度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投资59.37亿元,增长0.7%,比重由上年的40.0%下降至33.7%,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完成投资29.62亿元,增长55.3%。

8、房地产投资增速大幅回落。1-3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3.26亿元,下降7.3%,比一季度减少77.7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减少14.4个百分点。上半年房屋施工面积29.77万平方米,增长28.8%,其中新开工面积0.34万平方米,下降97.4%。

9、民间投资增长低迷。受房地产、制造业投资的影响,今年我县民间投资增长一直低迷。前三季度,我县民间投资完成20.6亿元,增长0.3%。

二、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投资增速存在下行压力,持继高速增长难度较大。今年,国际与国内各经济领域间的矛盾问题交互影响,将对经济运行稳定性提出挑战。与此同时,投资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基数越来越大,高速度难以维持。

资产调查报告篇(7)

××县位于××省东部,滇、黔、桂三省区结合部。全县国土总面积2783平方公里,辖四乡四镇104个村委会5个社区786个村民小组,有人口39.4万。境内气侯温和,干湿分明,立体气侯明显,年平均温度13.8℃。县城东面部有海拔1100米以下的温热河谷区,年均气温13℃;海拔1100~1700米的山区,年均气温15℃;西部高原地带,年均气温17~19℃;日温差10℃左右,年均相对湿度在80%左右;年均降水量1235.6毫米;年均无霜期为248天;年均日照1626小时。县内土壤为红黄壤,ph值5.5——7.9之间,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高,适宜中草药的生长繁殖。

(一)野生中草药资源状况

通过抽样调查,结合有关史料资料分析,××县境内野生中草药蕴藏量丰富,共有1300余种,其中最常见、常用的中草药有186种,已收录在(××县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组织编写的)《××中草药汇编》一书中。近几年来,由于中草药价格稳中有升,人工采挖过度,导致许多野生药源处于枯绝边缘。

(二)中药材种植状况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全县共有中药材种植品种17个,种植面积达63438亩。现已建立了中药材示范基地一个,面积200亩;建立了中药材服务组织一个,即龙庆家园中药材合作社。主要品种、面积及分布如下:

1、薏苡仁:20000亩。在高良乡。

2、生姜:40500亩。其中高良乡21000亩、五龙乡18500亩、龙庆乡1000亩。

3、三七:2500亩。其中龙庆乡落红甸、束米甸、豆温三个村委会种植面积为2440亩,雄壁镇雄壁村委会种植60亩。

4、板兰根:180亩。在龙庆乡落红甸村委会。

5、杜仲:20亩。在高良乡小坡村种植。

6、接骨散:100亩。在葵山镇黎家坝村委会种植。

7、天麻:100亩。在龙庆乡拖落村种植。

8、虫娄:10亩。在丹凤镇种植。

9、当归:8亩。在彩×镇种植。

10、瓜娄:5亩。在彩×镇种植。

11、黄苓、红花、黄芪等:10亩。在彩×镇有种植。

12、大力子、水飞蓟等:5亩。在龙庆乡有种植。

二、中药材市场及种植与加工龙头企业状况

目前,由于对中药材这种特殊商品的认识不足,市场观念淡薄,市场服务体系还没有建全和完善,致使中药材进入市场的难度加大。许多种植企业和农户没有建立专门的营销机构,只靠当地多环节批发销售,造成中间费用高、成本增加,严重影响着种植农户的积极性。

××县对中草药是商品的认识不充分,对中草药能形成产业的认识更是较晚。因此,还没有形成具有带动性的加工龙头企业。

三、中药材保障支撑与科技创新状况

(一)相关政策与规划

今年,特别是“全市特色产业现场会”召开后,县委、政府十分重视中药产业的发展,把中药材产业列为××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以专项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的形式出台。同时,成立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把办公室设在××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另外,在招商引资、财政政策、土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等方面都给予了倾斜。

(二)管理机构及主要管理措施

目前,总的中药材产业发展管理机构在药品监督管理局,种植技术由县农业局水果站来抓。具体的措施是: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在品种上重点发展有特色、市场好、产销对接好的三七、薏苡仁、杜仲、板蓝根等中药材,并在高良、龙庆建立良种繁育基地300亩。

结合××的自然条件,把××的中药材产业分三个价段稳步推进:一是起始阶段(2008——2010年)。建立中药材种植、加工、营销基础,把中药材的种植和发展变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群众的共识。同时,积极引进中药材加工的企业一家。二是加快发展阶段(2010——2015年)。扩大中药材的种植规模,完善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巩固提升阶段(2015——2020年)。实现××中药材的标准化、品牌化和产业化。各种中草药的种植面积达10万亩左右,产值达2亿元。

2、引进或培育龙头企业,扶持中药材产业发展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或培育一至二个中药材产业龙头企业,扶持发展中药材产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延伸产业链。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走订单生产、市场营销为一体的路子。目前,已有××现代医院、昆明勋海经贸有限公司计划投资建立初加工厂。

3、完善体系,强化服务

近几年主要是加大中药材产业的科技服务,构建技术支撑体系。应抽调专业人员,开展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管理等方面的研究,组建种质资源库,积极做好野生中药材的人工驯化和选育工作,培育适销对路新品种,并开展种子的提纯复壮。探索一些中药材种植的新办法和新技术,建立标准化示范区,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骨干技术。同时,要强化对种植户的技术培训,以提升其操作技能和种植水平。

(三)相关人才队伍状况

全县从事中医药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7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3.6%。在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中,过去和现在从事过中药材种植的有24人,这些人员在引种、人工驯化和种植的生产实践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现在的龙庆乡中药材种植大户邓毛,他先后试种过10多个中药材品种,并都获得了成功,现在已拥有自己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又如半夏种植大户徐显增,在多年的半夏种植过程中,摸索出一整套成熟的半夏种植技术。这些人员的出现,为实现××中药材的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四)技术创新机构及其成果

目前,××中药材在种植方面主要由县农业局水果站来抓,他们着重抓引种和示范,对重点乡(镇)重点扶持搞好良种试验、示范和繁育,并提供优质、适龄、价廉的壮苗。计划在2009年引进中草药种类试验10组,建立适销对路药材示范基地3个。

(五)投入情况

××的中药材种植资金主要是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民间资本投入为主。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全县在中药材种植方面共投入资金4800余万元,其中民间投入4560余万元,占资金投入总额的95%以上。

四、存在问题

(一)政府的宏观引导和管理力度不够,多数种植户都处于低水平的重复生产过程中,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较差。

(二)没有具有较强带动性的龙头企业参与。

(三)对中草药是特殊商品的认识不足,缺少中介服务组织,开拓市场不力,市场营销严重滞后。

五、发展对策

(一)加强领导和宏观调控,进一步明确中草药开发的地位和作用

多年来,因为中草药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明显,因此,其开发利用也未受到应有的重视。目前,县委、政府首先应尽快确立中草药综合利用和开发的地位,给予应有的重视,并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加快其发展。其次应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出台专项规划,指导其发展。现在农业局和药监局都在抓中药材基地建设工作,究竟谁说了算,究竟听谁的。因此,应尽快明确两部门之间的职责,便于统一指挥,指导其发展。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在基地建设过程中,对带动性、示范性较强的应采取拨款、资本金注入和贴息等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财政资金应给予一定的补助。这样有助于进一步整合各种资金,降低投资风险。

(三)强化服务,完善服务体系建设

资产调查报告篇(8)

我县境内公路总里程约2900公里(含省、县、乡、村四个行政等级道路)。非经营性公路共计435.1公里,其中县道121.3公里,公路等级分别有二级、三级;乡道390.3公里,公路等级分别有二级、三级、四级,2012年数据库为313.8公里。

(二)资产管理体制情况

我县农村公路管养采用三级管理制度,即县上负责重要县乡道的日常养护和管理,乡镇负责部分乡道和重要村道的管理,村组负责各村的村组道路的管理。非经营性公路采用两级管理制度,重要县乡道路由县上负责,一般性乡道由乡镇交通管理站负责。

现有的435.06公里由县级管养。

二、非经营性公路资产情况

我县非经营性公路435.1公里,涉及县道6条121.3公里,资产总额为32926.4万元,入账总额4629.47万元,未入帐总额28296.93万元,乡道35条,资产总额为39454.2万元,入账总额12705万元,未入帐总额29726万元,分布在我县南北两乡乡镇之间,是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但道路等级相对于发达地区较低。

三、非经营性公路养护基本情况

县养护段段现管养县道121公里,乡镇重要连线(乡道)313公里,管养桥梁42座。下设四个道班,分别为:桐梓道班、二龙口道班、中坝道班、大井道班。除县道由我段正式职工养护外,其余乡镇重要连线(乡道)采取养护承包责任制的方式,皆由民工养护,我段与各路段的养护民工签订养护承包责任书,严格按照《公路养护规范》和我段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每月对养护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严格管理、奖惩分明。

四、非经营性公路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是我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负责对全县公路路产路权的维护管理工作。路政大队下设一股一室一站。分别是大队路政股、大队办公室、大井超限运输检测站。办公室负责大队的日常管理事务;路政股主要负责对公路的日常管理、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及时发现并维护公路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大井超限运输检测站在打击超限运输,维护公路完整、安全、畅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公路建设的不断发展,公路等级的提升,我县公路管理体制逐步进入规范化管理,路政大队依法履行公路安全保护职责,在公路安全保护和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五、非经营性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积累的基本经验、存在的问题及突出矛盾

公路养护方面:通过路政巡查(巡养)结合的方式,发现公路存在的隐患并及时予以修复这种防治结合的方式,及时治理公路存在的病害与隐患,采取正确的养护技术措施等手段能极大地提高了公路的抗灾能力,延长公路的使用年限。然而公路养护中存在的问题是远远多于取得的成绩。1、养护经费投入太少,无法适应道路等级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物价指数的不断上升;2、养护管理和养护技术人员缺乏且难以稳定;3、养护机械装备不健全,经济性能差;4、重建经养的公路管理理念。

公路路政管理方面:通过近几年对公路沿线民众的关于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通过路政执法部门的公路例行巡查、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和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治理,较好的维护了我县境内公路的安全、完好、畅通。而路政管理中也存在公路产权不够明确,保护难度大;建筑控制区涉及因素多,控制难度大;路政执法队伍体制运行不畅,管理难度大;路政基础建设相对滞后,维权难度大;超限车辆治理机制不顺,治理难度大等诸多问题。

六、非经营性公路资产管理、完善非经营性公路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存在的问题,拟建议采取以下对策:1、加大财政资金对公路养护部门的投入,购置养护设备,引进人才;2、转变公路建养观念,公路建成后,把工作的中心转移到公路的管理和养护上来;3、积极推进养护体制改革,只有资金落实了,人员有了保障,公路养护工作才有保障。

公路管理工作方面:

(一)认真组织公路路产确权登记,实施路田分离、路宅分离

一是要确权认证。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国土、交通、水利、规划等部门,对公路路产进行确权认证。公路路产确权的范围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按照尊重历史、依据现实、着眼未来、依法确权的原则,对现有的国省干线公路进行确权登记;二是要明确界限。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国土和公路沿线乡镇政府配合,公路部门具体实施路田分离、路宅分离。对已经确权登记的路段,按照确权范围设置公路用地界桩,把公路用地与沿线国有、集体和个人用地及建筑物有效地、明确地区分开来;三是要建立档案。公路管理部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公路管理档案,对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调查核实、登记造册。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严格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有效保护路产路权

一是要建立联合审批机制。要严格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其他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地面构筑物。确需修建的公路附属设施、保障公路安全的其它设施,必须由国土、规划、公路、水利等部门联合审批,未经上述有关部门审批的违章建筑,应当依法拆除;二是要建立综合治理机制。每年由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至两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影响行车安全和公路完好的加水、洗车、修车、采石点和利用公路堆物放料、打谷晒粮,未经批准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等。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严禁出现新的违章建筑,逐步消化解决原有违章建筑;三是要建立同步介入机制。新建、改建线路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业主负责的原则,建立路政同步介入机制。

(三)理顺路政管理体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要理顺路政管理体制。按照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公路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路政执法机构统一执法的“三统一”原则,整合、强化路政执法力量,建立省级路政管理总队、地(州)路政管理支队、县(市、区)路政管理大队的路政管理体制,下级路政管理机构接受上级路政管理机构和同级公路管理局的双重领导。地(市)级以上路政管理机构负责其管辖范围的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包括路政人员的选配、执法培训、罚没款监督管理,组织统一的执法行动;二是要严格路政执法人员的准入机制。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关于路政人员的基本要求选拔调配路政管理人员,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对现有的路政管理人员,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逐步提高综合素质,对在规定时限内,仍然不适应路政岗位,不能取得行政执法证的,或者其身份不符合行政执法要求的,要调离路政执法岗位;三是要建立路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选拔优秀的路政执法人员到相关院校学习深造,培养一支精通路政执法业务的专家队伍。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培训,培养一批熟悉路政执法业务的骨干队伍;开展岗位练兵和传帮带活动,造就一批胜任路政执法业务的一线队伍;四是要实行规范化管理。路政执法队伍必须保持严明的纪律,要从言行举止做起、从接人待物抓起,认真开展队列、交通指挥、应急抢险等军事化训练,养成令行禁止的纪律观念、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严谨规范的执法态度、不畏艰难的拼搏精神,展示公路人的良好形象。

(四)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改善路政执法条件,提升路政执法水平

资产调查报告篇(9)

2.建立采矿权标识制度。依法设立的采矿权在正式开采前,采矿权人必须在开采作业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立采矿权标识牌,接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采矿权标识牌的内容应当包括采矿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制牌时间和监制单位,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采矿权标识牌的监制。

3.加强采矿权人开采活动的年度检查。各地要严格按照年度检查的有关规定,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的年度检查,并将采矿权标识、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内容。采矿权人不接受年度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采矿权登记机关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涉及违法的,依法进行查处。

4.加强采矿权人生产行为的管理。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小型规模以下矿山(含小型)1年内,应当进行建设或生产,逾期不进行建设或生产、施工的,各地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发证权限依法注销其采矿许可证或申请上级发证机关注销采矿许可证。

(二)监管手段

加强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日常监管。各地必须加强对采矿权人的日常监管,明确监管任务,规范监管程序;对采矿权人开采活动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情况进行重点监管;建立采矿权人档案,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矿业权人违法行为记录在案,作为年度检查的依据。

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各类矿山企业要按规定按时开展矿山地质测量,每年1月底前向辖区国土资源局报送由符合条件的矿山地质测量机构编制的上年度《矿山储量年报》。各地要认真组织对《矿山储量年报》的审查,并按规定进行抽查,特别要加强对年度资源储量变化大、矿山储量年报中存在问题较多和保有资源储量少的矿山企业的抽查。

(三)制度建设

1.深入落实动态巡查制度。按照《吉林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县、乡、村执法监察网络体系,科学划分巡查区域,合理确定重点巡查范围,明确专人负责,全面实现网格化监管,落实执法动态巡查工作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同时,要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村级协管员制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全面覆盖、无死角的巡查监管网络。

资产调查报告篇(10)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20**年下半年至20**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20**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财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2]。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有结合企业的市场份额、人力资源和销售渠道等情况来综合考虑,导致过高估计目标企业的发展潜能,分散并购方的资源,甚至使并购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四)对目标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调查分析不足,导致现金流危机

目标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现金流的方向,在不同项目间进行现金流调整。经营性现金流通常被外界信息使用者关注最多,它最容易被调整,人为提高其报告值,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同时目标企业往往是出现财务困境的企业,企业不仅需要大量的现金支持市场收购活动,而且要负担起目标企业的债务、员工下岗补贴等等。这些需要支付的现金对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提出了要求,如果处理不当,会带来现金流危机,使目标企业反而成为企业的现金黑洞。

三、审计在财务调查尽职报告中的作用

(一)审计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程序

财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识别并量化对交易及交易定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因此,主要的工作就是对收益质量和资产质量进行分析。在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实施阶段应根据详细的调查计划和企业实际情况,实施规范性的调查程序,促进调查结果的有效性,为企业的并购决策提供合理的判断依据。

首先,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方案进行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有整体操作思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审计尽职调查设立的调查方案中有关目标企业财务状况的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调查程序,从而促进尽职调查方案的全面性[3]。

其次,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方法进行审计。对于财务调查报告的整体框架进行审计,是否采用多种调查方法,以便得出尽可能全部的调查报告,避免做出不正确的决策。

再次,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步骤进行审计。合理的调查步骤是避免并购陷阱的必要条件,审计人员应对每一阶段的调查进行审计,根据不同的并购类型、目的、内容来审查并购中财务尽职调查的处理步骤是否符合目标企业财务状况、资产价值调查业务规范、企业盈利能力分析规范等要求,确保企业并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审计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

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并不是审计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而是了解并分析目标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对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销售收入、利润、现金流等财务指标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更好地为企业的并购决策提供依据。

首先,对财务尽职调查的主体和目标进行审计。进行财务尽职调查要全面的理解企业的实施并购的目的和战略,从而把握调查的方向,确定调查的内容。为防止财务尽职调查对于调查目标和主体的不确定,审计过程中应加强对于尽职调查活动中的目标和主体的审核,以避免尽职调查的盲目性。

其次,对财务尽职调查的范围和内容的审计。合理的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做出正确的并购决策,需要全部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作支持。因此,尽职调查如果仅对财务报告及其附注实施调查程序,可能无法全面分析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对于财务尽职调查范围和内容的审计主要包括:

对目标企业资产价值评估调查的审计,对于不同的评估项目是否确定合理的价值评估类型和评估范围,以及反映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评估相关的内容进行有效的审计,促进企业资产价值评估调查的正确性。

对目标企业财务指标的审计,对于尽职调查是否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财务组织构建情况,以及目标企业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价值等进行审计。同时,审计尽职调查是否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促进财务指标调查的全面性。

资产调查报告篇(11)

一个明确:

即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明确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方面的职责和具体工作要求。

二个界定:

一是界定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适用范围。《规定》第二条界定了煤矿事故适用范围:是指各类煤矿(包括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煤矿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场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界定了重伤、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规定》在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对死亡人员、重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做了补充规定和进一步界定。事故中的死亡人员依据公安机关或者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重伤人员依据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一)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含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二)善后处理费用。含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赔偿费用;(三)财产损失价值,含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三个增加:

一是针对当前瞒报事故多发而《条例》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对瞒报事故调查进行了补充增加。在《规定》第二十六条增加了“隐瞒事故的,应当查明隐瞒过程和事故真相”以及第二十九条“瞒报事故的调查时限从查实之日起计算”等内容。

二是增加了事故调查组组长的职责。对事故调查组组长必须履行的职责从五个方面做了规定。(一)主持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二)明确事故调查组各小组的职责,确定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分工;(三)协调决定事故调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四)批准事故有关信息;(五)审核事故涉嫌犯罪事实证据材料,批准将有关材料或者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增加了事故报告的细化内容、有关事故续报以及事故等级变化等具体规定。《规定》第十三条较之《条例》第十二条,新增了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全称、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能力、证照情况等)、事故类别(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其他)等内容,使报告更加完整和规范。《规定》第十四条增加了续报内容,强调了事故发生后,不但出现重大新情况要及时补报,而且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续报。《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增加了由于伤亡人员以及直接经济损失变化而引起事故等级变化的内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更具有针对性。

四个提高:

一是提高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层级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煤矿生产现有事故报告模式,煤矿事故逐级上报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标准更高一些。即一般事故要报至省局、较大事故以上等级事故均要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要上报至国务院。

二是提高了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要求。《规定》第二十四条强调:事故调查组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是事故调查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事故定性、事故类别、事故原因、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都要事实求是、客观真实;依法依规是事故调查工作的工作准则和根本方法,做到调查程序规范、证据充分确凿、责任处理恰当、按期结案;注重效果是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基本目标,事故处理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要发挥事故处理的警示教育作用。事故防范措施要有针对性,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构成了事故调查更高层次的工作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