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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金融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09-15 20:43:21

外国金融论文

外国金融论文篇(1)

对外资银行进入与东道国经济稳定性之间关系的理论研究,目前未能达成一致。一类观点认为,外资银行进入可能促进东道国的资本积累和资本配置效率,提高银行体系的效率和稳定性,提高监管当局的监管水平,从而有利于东道国经济系统的稳定运行。而另一类观点则认为,外资银行的进入给东道国经济带来不稳定因素,可能将别国的经济衰退或危机输入东道国;当东道国面临经济困难时,外资银行可能成为资本外逃的重要通道。谈儒勇等(2005)认为,这两种观点是可以调和的,而调和的关键在于外资银行的进入是否适度以及东道国是否具备相应的银行开放条件。我们认为,两类观点对我国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国银行业低效率运行的现实需要外资银行的进入,而外资银行可能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则需要用精巧的制度设计来规避,新近颁布和实施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将在后面具体阐述。对于外资入股东道国银行这一特殊途径,巴曙松(2006)认为,外资入股给东道国银行业带来了利益共享者的同时也带来了金融体系的风险共担者,有利于金融风险的分散,有利于金融稳定。

外资银行进入效应的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检验外资银行进入对东道国银行业效率、经济金融稳定性影响等方面。在银行业效率方面,Levine(2003)运用47个国家的数据研究发现,对外资银行进入限制较多的国家的商业银行利差收入较大,银行效率较低;Claessens(2001)运用80个国家的数据研究发现,外资银行进入程度的提高会显著减少银行的税前利润和日常开支;Denizer(2000)关于土耳其银行业和Barajas(2000)关于哥伦比亚银行业的发展中国家个案分析则证实外资银行进入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利差收入和提高贷款质量。以上实证研究均得到相同的结论,即外资银行的进入将提高东道国银行业的效率。一国金融体系的效率与其开放度正相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又和效率成正比。

在东道国经济稳定性方面,实证研究的结论同理论研究一样,存在分歧。Demirguc-Kunt等(1998)研究发现金融自由化、放松管制与银行危机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得出外资银行进入容易导致金融危机发生的结论。另一类观点则支持外资银行的进入,Barth等(2001)研究发现在外资银行进入限制较少的国家,货币危机发生的可能性较低;叶欣等(2004)研究表明,外资银行进入将显著降低东道国银行发生危机的可能性;巴曙松(2006)提出,世界上最发达和最富效率的金融体系往往是国际化程度最高的金融体系,而大部分发生过金融危机的国家,在危机前都曾采取了排斥和限制外资银行进入的金融法规和政策,危机后则加快金融重组步伐,更大程度地开放了金融体系,比如日本、韩国、墨西哥和阿根廷。

二、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路径选择及其对金融安全的影响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可选择路径大致有四种:成立外资独资银行,即法人机构;在中国开办独立的分支机构;购买并持有中国国内银行机构的股份;与中方合资建立新的银行。在中国加入WTO以前,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主要途径是在中国开设分支机构;中国加入WTO以来,入股中资银行的方式逐渐受到外资银行的重视乃至追捧;而法人机构的设立在入世过渡期的五年中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但随着2006年12月我国银行业的全面开放,最新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的实施,外资银行法人机构的设立将迅速增加。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路径与我国银行业改革和开放政策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2004年以来我国政府调整了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策略,银行业对外开放的重点由主要引进外国银行来华开设分支行转移到着力推动中外资银行加强业务协作与股权合作,以促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中资金融机构重组和改造。外资入股中资银行的速度越来越快,仅2005年就有10家中资银行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其中包括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等3家对我国银行业举足轻重的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掀起外资入股的新一轮浪潮。2006年12月11日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最新颁布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一个基本的导向是鼓励外资银行在本地注册,非法人外资银行开展小额的人民币零售业务将受到一定限制,只能吸收100万元以上的居民个人定期存款。顺应该政策的指导,已有多家外资银行向银监会提交了设立法人机构的申请,目前已有9家经过批准,可以预测“法人导向”原则将有力地促进外资银行在华设立独资银行。

与此相应,外资银行进入路径的不同选择也以不同程度影响着我国的金融发展和安全。外资银行以设立机构进入中国的方式比较而言,设立法人机构比设立分支机构,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威胁较小。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不仅加大监管难度,而且容易引入国际金融风险。首先,外资银行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决策权,资金的调度受境外总行的影响,我国监管机关的监管手段因此受到限制。其次,由于其母行在境外,我国监管当局对其母行的风险难以监测和控制。一旦外资银行母行发生危机,风险会马上波及到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我国存款人债权的保障和清偿无法得到优先考虑。第三,外资银行是一个国家资金进出的重要渠道,其分支机构资金调度由境外的母行控制,可能成为大规模投机资金进出我国的通道,也可能在国内金融危机初显时抽逃资金进一步加剧危机,出现拉美和东南亚国家金融危机的情形。相比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外资银行设立法人机构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威胁较小,对金融稳定有利。首先,法人银行作为境内独立法人,是本地注册,由我国监管机构承担主要监管责任,监管机构可以通过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来监管可能出现的风险;其次,由于受母行经营的影响小,法人银行能够较好地规避金融危机的国际传染。因此从加强金融监管、降低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应该对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的经营有所限制,或引导外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向法人机构转变。我国2006年12月11日全面开放银行业,同时开始实施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限制非法人外资银行开展小额的人民币零售业务,鼓励外资银行在本地注册,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外资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所带来的风险,在全面开放银行的同时又有力维护了我国的金融稳定。

而外资银行入股中资银行,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我国金融的侵蚀上。2005年以来中资银行加快引资改革的步伐,特别是建行、中行和工行这三家大型国有银行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引发了关于金融安全的大规模争论。许多学者针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对我国金融安全表示担忧,主要就是担忧我国金融的丧失。在我国,直接金融不甚发达,经济体系的资金配置依赖着银行业。银行业的丧失,等于丧失经济体系资金配置权,将严重危害经济。因此对金融的强调意义重大,然而从宏观的角度看,目前中资银行在我国银行业中居于控制地位,而且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的限制仍比较严格,单个外资机构在一家中资银行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一家中资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25%,外资尚无法控股任何一家中资银行,金融仍牢牢地掌握在我国手中。

三、外资银行进入对中国金融安全影响的进一步分析

1.中国金融安全的关键:宏观与微观的区别。

金融安全是一个宏观的概念,指的是通过金融系统的健康和富有效率的经营,保持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是一国的宏观调控能力问题(吴晓灵,2006)。金融安全从微观上讲是保持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不因个别机构经营不善而导致系统性挤兑风险。微观意义上的金融安全是为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服务的,对金融安全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微观层面,不能仅仅停留在单个银行或者局部市场的层面。应该在宏观层面上在整个金融体系概念上理解金融安全这个问题。因此看待我国的金融安全不应当只关注单个银行的存亡或计较于中资银行股权是否被贱卖,而是应当考虑如何利用金融业开放与外资银行互利合作,建设一个富有效率、有力支持稳健的金融体系,建立反应迅速、运转有效的金融安全网。

从宏观层面理解金融安全,以整体眼光看待中国目前的金融安全与银行业,我们可以发现,对中国金融安全威胁最大的是体制和观念落后、低效率配置资金、持续浪费公众资金、制造高额不良贷款、危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银行体系。建设安全、稳定和有效的银行业体系,提高其竞争力,有助于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我国金融安全的关键。目前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改革开放,不断提高整个银行体系的资产回报和资金配置效率,将资金投放到最具有活力的领域和企业,并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2.外资银行进入有利于提升整体行业效率以促进金融安全。

引发金融不稳定的因素既有外部冲击,又有金融体系不健康的内因,建设健康的金融体系是维护金融安全的根本。外资银行在华的扩张,不论是设立机构还是入股中资银行都有利于我国银行业效率的提升,从而从根本上促进我国的金融稳定。如前文所述,对中国金融安全威胁最大的是银行体系的低效运行及其制造的大量不良贷款,我国金融安全的关键是建设富有效率和竞争力的银行业体系,而外资银行的进入和扩张主要通过竞争和示范这两种方式促进中国银行业效率的提升。具体而言,外资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或法人机构,都加剧了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给中资银行巨大的竞争压力,促使他们反思、学习、变革和完善;而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则是直接地为被入股银行带来先进的治理结构和管理理念。在竞争和学习中,在银行业中占主导地位的中资银行改善他们的经营管理,将资金投放到更具有生产力的企业,有效控制信贷风险,从而提高整个银行业的资金配置效率。

3.入世前后中国金融安全状况的比较。

从我国的现实来看,入世5年来外资银行在华分支机构的扩张和入股中资银行步伐的加快,并未给我国的金融安全带来明显的威胁,反而加速中资银行的改革,而且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地参与中资银行的改革,银行业整体向着更具效率、更加稳定的方向进步。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对我国金融安全进行了全面评估,得出的结论是“中国金融总体稳定,2005年中国金融改革和风险处置取得突破性进展,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明显增强。”王元龙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全球化与我国金融安全问题研究》课题中,也对我国金融安全做出了“金融基本稳定;金融信号基本正常;金融运行平稳”的总体评价。总之,外资银行的进入与扩张,会带来一些不利于我国金融安全的因素,但我国通过金融政策的规定和引导,规避了很大一部分风险。而且瑕不掩玉,外资的进入通过竞争和示范效应有力地促进了中资银行改变落后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理念,促进了整个银行体系资金配置效率的提高,从而为我国构建稳健的银行体系注入强心剂,促进我国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2006年12月11日,我国全面开放银行业,外资银行在华的扩张也势不可挡。

我们不难发现,在宏观上突飞猛进、超常规地引入外资,而不注重基础制度和结构的改革,不注重监管的加强,对于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来说可能是危机四伏的。许多国家,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对外资银行进入,特别是外资股权并购银行的行为进行政府管制。因此我们提出的政策建议是:坚定地开放银行业,在微观上继续鼓励外资进入我国银行业;在宏观上控制外资进入的比例和节奏,紧紧抓住金融安全的主导权。

1.微观层面上继续鼓励外资银行的进入。

从发展趋势来看,金融开放不可逆转,而且中国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过度封闭的金融保护主义会造成资金配置效率的低下,银行体系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不安全。从目前来看,外资入股比单纯的引入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示范效应更加明显,对于促进中资银行改革的效率更高。因此在微观层面上要坚定地推进银行业的开放,鼓励外资入股中资银行,促进中资银行竞争力的提高,从而推动整个银行业资金配置效率的提高。

2.宏观层面上警惕丧失金融安全的主导权。

从国际经验出发,东南亚和拉美的一些国家过快推进银行业外资化和金融自由化的教训不能忽视,我国在推进银行业开放的同时必须紧紧抓住金融安全的主导权。首先,加快中资银行的改革,促进其市场化运作,成为自负盈亏、自负其责、高效运转的商业银行;其次,监测并关注在华设置分支机构的外资银行母行的经营动向,防止国际金融风险传入我国;第三,监测并限制国外战略投资者的短期投资行为,及时逐个评估国外战略投资者对中资银行改革是否发挥了应当发挥的作用,并据此决定国外投资者能否入股其它中资银行或者扩张其股份比例;第四,继续控制外资持股中资银行的比例上限;最后,培养具有竞争力的国内投资者,鼓励其投资中资银行业。

参考文献:

[1]巴曙松.外资入股中国银行业:如何超越“贱卖”的争论与分歧?[J].dcotor-,2006

[2]谈儒勇,丁桂菊.外资银行进入效应研究述评[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5,(5)

[3]吴晓灵.在开放中发展中国金融业[Z].,2006

外国金融论文篇(2)

韩国的金融制度是较为实用性的金融制度,自建国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前,其金融制度的沿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虽然在每个阶段,韩国的金融制度在理论上都存在着诸多缺陷,但其操作性一直不错,为韩国经济的起飞提供了保障。其发展历程可表示为“自主中立金融——管制金融——自由金融”三个阶段。

一、历史沿革

1自主中立金融阶段。建国初期为了治理混乱的经济金融秩序,消除严重的通货膨胀,消除殖民地金融制度的影响。1950年5月颁布的《韩国银行法》确立了韩国金融业的民主性、自由性与独立性,紧接着其中央银行韩国银行的成立标志了韩国自由中立的金融体制开始运作。在整个50年代,韩国政府都在为巩固其新建立的自由中立的金融制度而努力,颁布了多部关于银行的法律,例如《韩国产业银行法》、《农业银行法》等。到50年代末,韩国自主中立的金融制度已基本成型。

2管制金融阶段。20世纪六七十年代韩国金融业进入管制阶段,也是政府主导型产业金融体制时期,金融体制独立性逐渐丧失,转而成为政府推行其产业政策的工具。1962年韩国修改了《韩国银行法》,政府接管了中央银行的大部分权利,使政府直接干预和控制金融具有了合法的依据。在这一阶段银行业在金融业中占有绝对主导地位,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很不发达,甚至可以说是无足轻重。进入70年代,政府逐渐意识到金融多样化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1972年,韩国政府采取措施,整顿民间金融市场,调整和转换银行债务,降低利率等,其目的是改善金融机构状况,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发展。

3自由金融阶段。1980年韩国颁布了《一般银行经营的自律化方案》,1982年修正了《普通银行法》,开始了韩国金融业向自由化国际化发展的变革,并通过出售银行股份等方法完成了部分银行的私营化,以此来刺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但一直到亚洲金融危机爆发,韩国金融自由化改革仍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一阶段的改革是完成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私有化,而没有完成预期的自由化。

二、亚洲金融危机前后的韩国金融制度改革

20世纪90年代起韩国政府开始加大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步伐,但至爆发危机时仍有部分步骤尚未实施,例如原定于1996年实行的取消活期存款外的所有对贷款和存款利率的管制。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管制金融的惯性,以及来自各个方面的阻力,改革在有的地方还不够完善,甚至出现了漏洞和负面的影响,这也是其后的金融危机能在韩国造成激烈动荡的原因之一。这主要体现在:第一是政府的定位不当,在自由化改革中政府提倡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这类机构背后大都有工业集团或财阀的支持,它们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干预能力较强。第二,自金融自由化改革以来,利率管制放松过急,使韩国国内利率上升,刺激了国外游资的大量注入,并刺激了国内企业举借外债的程度,至危机爆发时,韩国企业举借的大量外债加剧了韩国金融状况的恶化。第三,金融监管不够明细化,过于追求理想目标而忽略了可能遇到的风险,同时政府对于金融企业的保护性太强,纵容其盲目扩张而不允许其破产,这些措施加剧了韩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三、韩国金融制度变迁对我国的启示

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采取的这些措施有助于恢复韩国金融的稳定,同时给其他国家提供了一定可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1金融自由化是大的趋势所在。但是金融管制或者说是由政府控制金融也并不是没有好处,好处之一就是金融业可以明确而直接的为政府的战略目标服务,可以集中金融业的力量为全国的经济发展服务。韩国的案例就说明了这一点,正是在管制金融时期韩国的经济得到了腾飞和发展。

2政府在本国金融业发展中的定位要正确。政府干预虽然有些时候会阻碍金融业的发展,但这却是防止金融动荡最有效的手段,但同时也有一个度的问题,干预过多就会扭曲金融业,在我国目前可表现为政府对银行的不当干预要减少,但对资本市场的控制要有力。

3加快商业银行的改革。严格控制不良资产率和保证资本充足率,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加大商业银行经营的透明度,加强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

外国金融论文篇(3)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日益转向多元化经营,一方面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各国发生危机的潜在可能性提高,这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各国金融监管不断变革,由此金融监管在理论上以及实践上都呈现诸多新的发展趋势。

一、国外金融监管理论的发展趋势

金融监管理论的争论实际上是围绕着要不要监管,如果要监管的话在多大程度上以及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监管展开的。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经济学的兴起,金融监管理论呈现出以信息经济学为分析范式的趋势。信息经济学认为在一般市场中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全的现象。金融体系中存在两类不对称:一类是金融机构与存款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与存款者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市场上的价格信息不能有效地传递,从而加大了金融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了市场交易效率。另一类是信贷市场上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即使没有政府的干预,由于存在贷款人方面的逆向选择和借款人方面道德风险的行为,信贷配给可以作为一种长期均衡的现象存在。信息经济学向人们说明,不仅仅是贷款人,银行也有可能产生道德风险,这就改变了以往金融监管理论只对贷款人进行监管而忽略了对银行监管的做法,使监管更为全面。

作为对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全理论的回应,200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新资本协议(《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把信息披露(市场监管)作为该协议的第三大支柱载入其中。①

除此以外,还有三种主要的金融监管理论:(1)从金融合同的角度研究金融监管。经济合同理论,最初是用于工业和公共事业监管领域。金融交易包含着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之间、金融机构和监管者之间、监管者和社会之间显性和隐性合同的复杂结构。监管可以被视为被监管者和监管者之间的一系列隐性合同关系,合同决定了签订该合同的各方应该遵守的行为,以及对违约方可能采取的措施。设计得好的合同可以促使金融机构的行为避免或者减少系统性风险,反之,则可能在金融活动中产生系统性风险。所以监管合同的首要目的就是要使金融机构的行为和反应朝着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发展。几乎所有形式的外部监管都存在根本性的道德风险问题。监管既然被视为一种隐含合同,那么由此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就是它会使投资者认为,既然这些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是经过权威部门授权并得到监督的,那么它们理所当然是安全的。而且,监管者在阻止监管失灵方面的历史记录越好,投资者这样的印象就越深。然而,投资者必须认识到监管的局限性,监管无法消除所有的风险。而且金融市场和金融合同本来就包含着风险,投资者本身也存在发生决策错误的可能。(2)金融监管的成本和收益问题。大多数国家对监管机构的直接成本都有比较可靠的数据。但对施加于被监管对象所造成的额外负担却没有数据可利用。所以精确计算监管的成本和收益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区分哪些成本是金融机构为了自身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所必需的,哪些是由于监管制度所强加的也不是十分容易。但它的意义却是现实的:监管任何时候都是在成本和收益的权衡中做出判断,所以,偶尔的监管失灵是否可以视为监管体系(假使已经设计有效)的必要成本,增强监管的强度是否可以消除所有出现的监管失灵,所有这些问题都值得分析。(3)金融监管的激励问题。投资者认为监管者保证了金融机构的安全和端正良好的品行,而金融机构认为它们所要做的就是遵守一些监管者所要求的具体规定。双方认识的差距还可能对监管一方和被监管一方造成逆向激励的问题。西方学者现在认为监管者也是利益最大化的主体,所以有没有合意的激励就会影响执法的效果。拉丰和梯若尔及其后来者所发展的激励规制理论和新管制经济学为研究激励性金融监管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②

二、国外金融监管实践的发展趋势

金融监管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涉及的内容十分庞杂,并且各国在具体的金融监管实践上更是差异明显。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也日益转向多元化经营,金融监管呈现新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监管的目标从单纯强调安

全性向安全与效率并重的方向转变。20世纪70年代以前,金融监管主要侧重于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各国纷纷建立金融安全网,同时对金融机构从市场准人、利率限度、业务范围等多方面施加了严格的限制,最有代表性的是1933年美国颁布的《银行法》,但这些措施限制了金融机构的自由,造成金融机构经营效率低下。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末,规避管制的金融创新已使不少限制性措施名存实亡,同时人们认识到金融监管给金融业的运行所带来的成本,于是各国开始采取灵活的应变措施。美国在1999年11月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以促进金融业的效率和竞争力为主要目的;日本从1994年着手进行的“金融大爆炸”改革,新诞生的“金融厅”将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活力和金融市场的公正和效率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则提出了“好监管”的六条原则,如“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带来的成本”等,显示了监管当局对效率目标的重视。③

2.监管主体从分散走向集中。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推进,金融业务逐渐走向综合化,分散的监管很难满足金融业发展的需要,金融监管主体具有从分散走向集中的趋势,但已经不再是集中于中央银行。挪威于1986年、加拿大于1987年、丹麦于1988年、瑞典于1991年、英国于1997年、澳大利亚于1998年分别成立了统一监管机构,并将其移出中央银行。日本、韩国、新加坡相继效仿,爱尔兰、以色列、拉脱维亚、墨西哥、南非、奥地利、德国、爱尔兰和比利时都有类似改革倾向。美国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掀起了金融综合化的浪潮,但是,分散化的金融监管并没有被放弃。④

3.金融监管范围不断扩大。在许多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无权对银行的附属公司或银行的母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对整个金融形势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是相当困难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必须先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扩大金融监管的范围;二是统一监督标准和方法。在国际范围内只有对金融机构进行并表监督,才能使母行(或母公司)及其国内外分支附属机构在有效的监控下开展业务活动,从而最大限度地从整体上保证各金融机构安全稳健地经营。⑤

4.金融监管手段计算机化。在监管方法上,各国普遍强调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充分运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尤其是实时清算系统在金融监管中的运用,并且促进金融机构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和外部审计的有机结合。⑥

5.金融监管内容标准化。在金融监管内容方面,各国金融监管体系也呈现了一些共同特征,逐步统一资本充足性的国际监管标准;流动性管理也普遍强调区别对待,强调监管灵活性和依赖经验对监督的重要性。⑦

6.金融监管方式从单一合规性监管转向合规陛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合规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情况所实施的监管。合规性监管注重事后的补偿与处罚,不能起到风险预测和防范的作用,使监管者长期扮演“救火队”的角色,监管效率低下。风险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程度、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性和管理水平所实施的监管,以求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风险及其影响。风险监管较之于合规性监管的最大优点在于它侧重于对风险的事前防范,能够及时地和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措施。国际银行监管组织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以风险监管为基础的审慎规则,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实施全面风险管理。⑧

7.金融监管体系的集中统一化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深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金融业由分业向混业经营的趋势在进一步加强。在美国,先后开放银行从事公债回购以及以子公司方式经营证券承销业务。当金融市场变得越来越一体化时,通讯和计算机的运用使得金融风险在现行监管体系下难以集中控制和监管,这就要求更集中或者至少很协调的监管体系——监管体系应适应被监管的对象的变化而变化。在英国,新的工党政府已提出将所有金融机构的管制(包括银行的监管)归到证券投资委员会的领导下。⑨

8.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体系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各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千差万别。英国的大卫T·卢埃林教授1997年对73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发现有13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个)3种形式,并且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指定专业监管机构即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在数目上呈现出减少趋势,各国金融监管的组织机构正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⑩

9.金融监管更加注重风险性监管和创新

业务的监管。从监管内容看,世界各国监管当局的监管重点实现了两个转变:第一,从注重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监管并重转变。第二,从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监管向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监管并重转变。⑾

10.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世界金融监管的实践表明,外部金融监管的力量无论如何强大,监管的程度无论如何细致而周密,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而功半,金融监管效果大打折扣。许多国家的监管当局和一些重要的国际性监管组织也开始对银行的内部控制问题给予前所未有的关注。金融机构同业自律机制作为增强金融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国普遍重视。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荷兰等国的银行家协会和某些专业信贷机构的行业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监督作用。尽管金融业公会组织在各国监管体系中的地位不尽相同,但各国都比较重视其在金融监管体系中所起的作用。⑿

11.以市场约束为基础的监管体系正在形成。巴塞尔委员会《新资本充足框架(征求意见稿)》对1988年制定的《资本充足协议》做出了重大的改革,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是将外部评级引入风险管理框架,要求银行使用公共信息确定其风险加权资本,根据评级公司的评级确定信贷风险权重,新框架的适用对象仍是那些在国际业务领域活跃的大型国际性银行。欧洲委员会公布了一些关于新的资本充足性规定的建议,将比巴塞尔资本协议所针对的范围更大,涉及所有的银行和证券公司,该规定试图将真实风险与资本金更紧密地联系起来。⒀

12.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趋势。金融监管法制的趋同化是指各国在监管模式及具体制度上相互影响、相互协调而日趋接近。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在世界上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二是美国模式。20世纪70年代以来,两种模式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即英国不断走向法治化,注重法律建设;而美国则向英国模式靠拢,不断放松管制的同时增强监管的灵活性。⒁

13.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国际化发展趋势。

随着金融国际化不断加深,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跨越了国界的局限,在这种背景下,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金融监管法制逐渐走向国际化。双边协定,区域范围内监管法制一体化,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原则、标准等在世界各国的推广和运用,都将给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带来冲击。

14.金融监管全球化的趋势在不断加强。随着金融业的全球化,国际金融市场上不稳定性增大,金融风险在不同国家之间相互转移、扩散的趋势不断加强,单靠一国或一家银行控制金融风险已变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由于各国监管政策的不一致,客观上为跨国银行利用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逃避各国监管从事高风险甚至非法的经营活动创造了条件。而且,跨国银行由于在别的国家领土上进行经营,本国监管部门鞭长莫及,监管的有效性受到削弱。在全球性统一监管的进程中,巴塞尔委员会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委员会颁布的一系列监管原则成为银行业国际监管的重要标准。尽管这些协议原则在世界范围内不具有硬性约束力,但由于其适应了国际金融监管的现实需求,因而得到了国际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和各国监管当局的普遍运用⒂

三、结论

金融监管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也日益转向多元化经营,金融监管呈现新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金融监管范围不断扩大;金融监管手段现代化;金融监管内容标准化;金融监管方式从单一合规性监管转向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体系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金融监管更加注重风险性监管和创新业务的监管;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以市场约束为基础的监管体系正在形成;金融监管全球化的趋势在不断加强;金融监管体系的集中统一化趋势;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发展趋势。

注释:

①③④吴源从.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新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J].海南金融,2006,(9):32—35.

②张慧莲.论西方金融监管理论的最新发展[J].成人高教学刊,2004,(6):18—21.

外国金融论文篇(4)

对于各个经济主体,对新形成的经济制度适应得越快,越能从中获得制度租金,从而形成新的既得利益阶层。新的既得利益阶层的形成有利于维持制度的稳定性,但同时也会由于担心失去既得利益而抵制制度变革,使经济制度本身不能有效地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劣化,这就是经济制度的适应效率(adaptiveefficiency)问题。既得利益主体对制度变革的抵制越强烈,制度的适应效率就越低下。因此,即使原来的经济制度在原来的经济环境下具有经济合理性,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原有经济制度就不再能够有效地发挥其积极作用,甚至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灵活的、能很好适应经济环境变化的经济制度能够通过自身的变革而继续促进经济的发展,而僵化的、适应效率低下的经济制度会在变化了的经济环境中日趋劣化,直到最后被新的经济制度所代替,而此时国民经济往往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1战后日本金融制度形成的路径依赖

二战后日本金融制度的特征,从金融制度结构的层面看是以银行为中心,银行与企业之间保持长期的和多方面的关系。从金融管制的层面看,银行业受到政府的严格保护。而在30年代之前,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与银行业在企业融资中占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政府对银行实行的是自由放任政策(自由银行制度)。决定战后日本金融制度特征的关键因素,一是1927年的银行危机,二是战时的金融管制政策。

1.1银行中心型金融制度的形成

1927年(昭和2年)日本发生了大规模的存款挤兑和银行破产风潮,一年之内共有45家银行破产,这一事件在日本金融史上称为昭和银行危机。虽然银行危机的直接原因是1923年关东大地震后发行的“震灾票据”得不到妥善处理而导致存款挤兑和银行破产,根本性原因是政府对银行业的自由放任政策。1890年的银行条例没有最低资本金和贷款风险控制方面的规定,银行业的特征是数量多、规模小。

与美国政府在30年代的银行危机后建立以存款保险制度为核心的银行监管和金融安全网不同,日本政府采取的危机处理对策是银行业的集中。1928年开始实施的银行法要求普通银行的资本金达到100万日元,资本金不足的银行只能通过与其他银行的合并方式增加资本金,自我增资不予以承认。大藏省提出了“一县一行”的银行合并目标,由于有些银行不愿失去独立的经营权力,当时的合并并不顺利,直到进入战时金融管制后才真正实现了“一县一行”的目标,这些银行就是二战后的地方银行。同时,国民储蓄不断向属于财阀系统的大银行集中,这些大银行就是战后的都市银行,作为战后日本银行体系主体的都市银行和地方银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的。

1931年发动侵略我国的满洲事变后,日本进入了战时金融管制时期。金融管制的核心是控制资金分配,以保证军需企业的优先资金供应。1944年开始实行“军需企业指定金融机关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各军需企业与银行“配对”,银行不仅保证“配对”军需企业的资金供应,还积极参与“配对”军需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监督。旧财阀体系解散后,形成了以都市银行为中心的金融系列企业,战时“配对”体制下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密切关系保存了下来,战时军需企业的指定银行大多成了战后这些大企业的主银行,这就是战后日本主银行制度的形成背景。

战时金融管制严重地限制了资本市场的发展,政府完全控制了公司债券的发行,而“公司利润分红及资金融通令”(1939年)对股票分红和股东权限的规定严重限制了股票市场的发展。

1.2银行保护政策的形成

由于战时金融管制严重限制了资本市场的发展,战败后的经济重建只能依靠银行体系,通过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制度实现经济的增长,日本政府对银行业的保护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分业经营、控制发放新的银行执照严格控制新的竞争者进入银行市场,二是通过利率管制(低利率政策)限制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价格竞争。

实行利率管制的一个重要历史背景是,当时国内的利率水平明显高于国际上的利率水平,如何通过降低利率来降低企业的借款成本,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成为当时重要的金融政策课题。战败后的日本不可能在短期内大幅度提高国内储蓄,严格的外汇管制又限制了外国资本的流入。因此,要降低利率,只能采取利率管制方式。

利率管制包括存款和贷款利率管制两个方面,由于当时的日本国民除了银行存款之外没有其他的金融资产可供选择,政府对存款利率的管制是非常有效的。

一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没有法律上的限制,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利率虽然受到管制,银行可以通过低利率的企业存款等办法调整实际的贷款利率,因此对贷款利率的管制并不如存款利率管制有效,这意味着低利率政策为银行创造了获得垄断利润的机会。吸收的存款越多,获得的利润也就越多,由于严格禁止赠送礼品等隐性价格竞争,要扩大存款唯一的途径是扩大营业网点。

2战后日本金融制度的适应效率

战后的日本金融制度为银行提供了尽可能多的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动力,在经济高速增长期,企业的投资需求旺盛而国民储蓄不足,这种动力无疑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是,进入经济成熟期后,大企业投资需求减少,贷款扩张的冲动助长了泡沫经济的形成和膨胀,银行贷款组合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一旦泡沫经济破灭,金融制度本身的危机也就在劫难逃。

2.1战后日本金融制度与高速经济增长的关系

在50~70年代初的高速经济增长时期,大企业对重工业和化学工业的投资需求旺盛,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的主银行。80年代以来,日本和西方的学者从主银行制度入手对战后日本金融制度和高速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作了大量的研究,虽然有不少学者认为主银行制度下银行和企业之间长期的、多方位的密切合作有利于减少企业的融资成本和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但是迄今为止,主银行制度是否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在学术界依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本文试图在金融约束(financialrestraint)理论的框架下分析战后日本的金融制度对高速经济增长的贡献。以麦金农和肖为代表的新古典金融发展理论认为金融抑制(finan-cialrepression)会损害经济的发展。但是,8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的金融自由化以及随后发生的金融危机的现实,对新古典金融发展理论构成了很大的威胁,金融约束理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虽然金融约束与金融抑制都包含利率管制,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在金融抑制下,政府通过利率管制从民间金融机构获得制度租金,而在金融约束下政府让民间金融机构保留制度租金。第二,在金融抑制下,实际利率(由政府制定的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往往是负值,而在金融约束下,利率管制相对温和,实际利率为正值。

政府通过利率管制使民间银行获得一定的制度租金可以从两个方面改善银行的激励结构。第一,制度租金和特许权价值(银行存续期内制度租金的现在价值之和)的存在可以有效地控制银行的道德风险,促使银行加大在企业监督方面的投资。因为一旦由于银行的资产组合风险太大,或者对企业的监督不力而导致银行破产,银行的特许权价值也就不复存在了。第二,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越多,银行获得的利润也就越多。为了吸收更多的存款,银行就会积极地增设营业网点,而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银行对营业网点的投资有利于动员更多的国民储蓄,抵消存款利率管制对国民储蓄的负面影响。换言之,银行部门对营业网点的投资具有正的外部效应,投资的社会收益大于银行自身的收益。

在经济高速增长期,日本政府的利率管制相对温和,实际利率依然为正值,加上银行营业网点的发展,使得日本的储蓄并没有受到严重的抑制。而银行获得的制度租金(特许权价值)又促进银行加强对借款企业监督,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促进经济的高速发展。因此,可以认为战后初期形成的金融制度是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增长的。

2.2经济成熟期后日本金融制度的劣化

到了7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开始进入成熟期。但是第二次石油危机后的通货膨胀使名义的经济增长率仍然维持在较高水平上。进入80年代后,随着通货膨胀的终息,名义经济增长率开始下降,大企业的投资需求开始减少,国民经济从储蓄不足变成了储蓄过剩。尽管如此,银行业的目标依然是要维持贷款规模的高速增长,为此,大银行开始转向高风险的中小企业贷款和商用房地产贷款市场。由于经济发展速度的下降,贷款余额占GDP比重从70年代的70%上升到80年代末的110%,正是这种贷款规模的扩张冲动助长了泡沫经济的形成和膨胀。

扩张冲动的根本原因是战后初期形成的银行保护政策。有政府的严格保护,没有银行认为自身有破产的风险,而在低利率政策下,贷款规模越大,银行的利润也就越多。因此,虽然战后初期形成的金融制度,特别是政策层面的金融管制促进了50—70年代初的经济高速发展,当经济进入成熟期后,原来的金融制度赖以发挥效率的经济环境已不复存在,这样的金融制度的继续存在就开始扭曲银行激励结构,损害国民经济的健康成长,而金融制度自身也一步步地走向危机。

2.390年代的金融制度危机

进入90年代后,随着泡沫经济的破灭和股票房地产价格的下跌,中小银行和住宅金融专门公司的经营困境和破产问题就开始出现,但是当时的日本政府和银行都没有意识到这是金融制度危机的开始。银行一方面通过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本利得的会计处理来掩盖经营上的亏损,一方面强烈抵制对外公开不良债权信息。

1995年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在美国国债投资中心的巨额损失事件动摇了国际社会对日本银行业的健全性和政府金融监管能力的信心,其重要的标志是日本溢价(JapanPremium)的出现。

到1997年金融危机从周边地带发展到了中心地区,三洋证券、北海道拓殖银行和三一证券等大型金融机构相继破产,虽然在1998年3月日本政府向21银行(以大银行为主)注入了1兆84日元资本金,日本溢价还是大幅上升。到1998年秋,作为日本长期信用机构核心的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已濒临破产。

面对严重的金融危机,日本政府制定了包括60兆日元的政府资金援助在内的金融制度安定化计划。该计划以“金融再生法”和“早期健全化法”为核心,根据“金融再生法”,设立了特别政府管理制度(一时国有化)和金融管财人制度。根据“早期健全化法”,政府通过购买银行的优先股和次级债券增加银行的自有资本。政府暂时接管了日本信用银行和日本债券银行,并对18家大银行注入了7兆4592亿日元的资本金。同时,根据“金融再生法”成立了金融再生委员会,设立了债权整理回收机构(日本版RTC)。

这些紧急对应措施避免了更严重的金融危机,国际社会对日本金融制度安定性的信心也开始恢复,日本溢价开始消失。但是,金融危机的最大隐患——银行的不良债权问题并没有由于政府资金的投入而改善,不良债权不断增加。

到了今年3月,受美国经济减速和股市下跌的影响,日本的股价指数也急剧下跌,日经平均指数曾跌破12000点。日本金融制度的安定性再次引起国际社会的担忧。由于日本的银行持有大量的公司股票,股市的持续下跌将使银行无力处理不良债权,使银行达不到巴塞尔协议的资本充足率要求甚至破产,而日本大银行的破产不仅会严重损害日本金融制度的安定性,对国际金融制度都将是严重的打击。

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政府在今年4月提出了紧急经济对策,通过成立专门的“股票购买机构”缓解因银行减持公司股票给股票市场造成的压力,同时要求大银行对实质上已破产或濒临破产企业的不良债权,在两年之内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剥离,以恢复国际社会对日本银行业的信心。

3市场竞争与制度变迁的适应效率

日本金融制度危机的一个这样教训是,进入经济成熟期后,金融当局并没有改变对银行的严格保护政策,从而扭曲了银行的行为。实际上,低利率政策到1994年才完全废除,而且是迫于美国的压力,即为了减少日美经常收支不平衡和贸易摩擦,日本才同意开放境外日元交易并分阶段取消利率管制。而银行业与证券业的“放火墙”到现在也还没有完全推倒,银行和证券公司只能通过子公司的形式实现业务渗透。

如何解释日本金融制度和金融管制政策对经济环境变化的适应非效率性呢?CoastandMorris(1995)从更一般意义上分析了制度惯性(政策惯性)问题,认为抵制制度变革的主要力量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既得利益主体不愿失去旧制度带给他们的制度租金;二是制度变革需要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协调,而制度变革的交涉成本(bargainingcost)往往高于维持旧制度的交涉成本;三是在旧制度形成之初,各利益主体的适应性投资具有沉淀成本的性质,当制度变革后,当初的投资就可能变得没有价值,对当初适应性投资的保护也就成了抵制制度变革的力量之一。

具体到战后初期形成的日本金融制度,由于担心失去垄断利润,银行业自然会抵制金融制度的变革,垄断利润越大,制度变革的交涉成本也就越高。为了适应战后初期形成的金融制度,日本银行业在组织体系和人力资本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投资,比如负责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计划部门在银行内部组织结构中最为重要,因而在计划部门配置了最优秀的人才。而当金融制度变革后,这方面的投资就很可能失去其价值,对这部分投资价值的保护也成为制度变革的抵制力量之一。

在日本的一个惯例是,金融当局(大藏省和日本银行)的官员退休后往往到民间银行部门担任重要职务,银行保护政策下的一部分垄断利润就以“京官”再就职的形式转移到了金融当局,其结果是金融当局也有积极性维持原来的金融制度。

给定一个健全的金融制度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和金融制度危机对经济增长的严重损害,金融制度的适应效率的重要性不言自明,那么,决定一国金融制度适应效率的主要因素是什么?要从理论上对这一问题做出完美的答复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尽管如此,对半个世纪以来日本金融制度的形成、发展和最后走向危机的历史考察,我们的一个强烈直觉是,竞争程度是决定金融制度的适应效率的重要因素。新的竞争者的进入可以减少既得利益阶层的制度租金,可以打破既得利益阶层的均衡,从而使金融制度保持一定的灵活性,更好地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因此,市场竞争的意义,不仅在于提高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还在于提高制度资源的适应效率。

外国金融论文篇(5)

2.21世纪第一个十年的快速发展阶段这个时期的主要特点是脱离于传统金融业务的新兴金融服务兴起,包括P2P网络借贷平台、众筹融资等。随着智能终端的普及,以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为基础的新型支付体系快速发展。虽然这些新兴业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公众的消费习惯和模式,但无论从规模上还是影响上都未能对传统的金融业务构成实质性威胁,其作用更多体现在丰富了金融业务竞争结构和促进了传统金融业务创新发展。此外,为更好利用支付账户中的沉淀资金以及在途资金,持有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如Paypa)l开始与持有证券牌照的投资公司合作,开创了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的新模式。

3.2009年以来虚拟货币兴起这个时期的特点是虚拟货币兴起,特别是本轮国际金融危机后,在改革现有国际货币体系过程中,以比特币(Bitcoin)为代表的数字货币业务迅速发展,发行和供应数量稳步增长,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值得注意的是,在数字货币的基础上建立的货币汇兑新平台进一步拓展了各方对数字货币的需求。

二、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与实践

美国没有专门针对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的监管法律和框架,但这不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享有监管豁免。与传统金融产品相比,互联网金融不仅面临客户信息泄露风险、洗钱风险、欺诈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IT风险和声誉风险,而且部分风险还可能由于互联网的原因而被放大。因此,除适用于相关的联邦法律和监管政策外,美国还针对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修订了相关法律和政策。

1.P2P网络借贷平台实行多头监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州一级证券监管部门负责保护投资人,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负责保护借款人。P2P网络借贷平台以“证券经纪商”身份在SEC注册,注册文件和补充材料包括运作模式、经营状况、潜在的风险因素、管理团队构成和薪酬体系以及财务状况。P2P网络借贷平台需要将每天的贷款列表提交给SEC,持续不断地说明书补充说明出售的收益权凭证和贷款的具体细节以及风险揭示。

2.股权式众筹2012年美国《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允许中小企业通过众筹发行股权筹资资金,赋予股权众筹合法地位,并要求SEC制定相关监管细则。众筹平台须向SEC注册成为证券经纪交易商或融资平台,平台核心成员、董事和持有20%以上股份的股东信息、公司业务和募集资金使用均需要披露。完成一轮融资的众筹平台必须向SEC提交年度报告。对于众筹项目发起人,众筹交易前12个月,融资总额不得超过100万美元;未上市企业只能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且后者的净资产需在100万美元及以上。发起人至少在首次销售的21天之前,向SEC提交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风险揭示,如果筹资额超过50万美元的话,需要披露额外的财务信息,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众筹项目投资人,单一投资总额不得超过10万美元,且投资人年收入或净资产少于10万美元的,12个月内投资额不得超过5%;投资人年收入或净资产大于10万美元的,12个月内投资额不得超过10%,也不得高于10万美元。

3.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对于比特币,美联储主席耶伦表示,美联储无权监管比特币,因为这是在银行系统之外产生的支付创新,与美联储监管的银行体系没有任何交集。美国国税局明确宣布,比特币是需征税的财产,比特币投资者须缴纳资本利得税;用比特币支付薪酬的雇主须进行申报,比特币收入要缴纳联邦所得税和薪资税。对于比特币交易平台,美国财政部要求相关交易平台以及管理公司向其办理缴费登记,并履行记录和报告义务,对洗钱风险进行监管。

4.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根据2010年《货币市场基金增补法案》,MMF必须获得SEC的券商执照,必须遵守有关银行保密以及反洗钱等方面法律管制,必须履行相应的登记、交易报告等程序。在州监管层面,必须获得州监管当局的专项业务经营许可;不得从事类似银行的存贷款业务,不得擅自留存、使用客户交易资金,要求其保持交易资金的高度流动和安全。SEC要求MMF及时披露基金组合,将MMF的最大加权平均到期期限从90天缩短到60天。5.第三方支付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界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由FDIC和财政部负责监管。美国财政部要求第三方支付企业向其办理注册,接受联邦和州两级的反洗钱监管,及时汇报可疑交易,记录和保存所有交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留存资金需存放在FDIC保障的银行的无息账户中,且每个用户账户的上限为10万美元。

三、借鉴与启示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几乎都是直接照搬美国。SFNB类的网络银行以“直销银行”的方式重新走入公众视野。2013年9月,阿里巴巴和民生银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直销银行等方面进行重点合作;2014年以来,北京银行、兴业银行等相继推出直销银行。第三方支付经过多年积累,成功填补了银行支付体系空白,已进入双寡头垄断时期。余额宝、财付通等网络货币市场基金几乎照搬了Paypal联通支付账户资金与货币市场基金的模式,且由于收益较高,余额宝甚至在短期内募集资金超过2500亿人民币。小额网贷、P2P贷款、众筹等业务短期内快速发展,但由于业务模式高度同质,市场整合和优胜劣汰在所难免。

1.区分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金融属性,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对于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普通投资者能够参与的高风险业务应按照现有融资管理方式,加强信息披露管理,适当设置安全红线,并按照机构资质分类管理;对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等涉及较长资金链的业务,应注意加强资金托管、簿记等方面的监管;对网络银行,应加强对客户认证、电子货币发行与流通、票据管理、反洗钱和征信等方面的监管。

2.做好顶层设计,开展跨部门金融监管合作互联网金融横跨不同金融部门,互联网金融产品也容易突破部门监管范围。因此,应制定横跨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方案,并做好部门间分工与合作。同时也应加快相关细分行业的标准制定,使得行业发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应强调金融监管的“互联网思维”,加快对新技术、新理念的吸收学习,减少监管套利的空间,包括打破部门垄断及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等金融体系改革,使商业银行降低对利差的依赖,推动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社会公众的投资选择,避免互联网金融对存款造成较大虹吸作用,影响金融稳定。

外国金融论文篇(6)

一、次级债危机及影响

次级债是美国银行针对信用记录较差的客户发放的住房贷款(即次级房贷),是住房抵押贷款发放机构(如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住房抵押贷款集合组成资产池,经打包定价后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SPV),特殊目的机构再将其以担保、保险等形式进行信用增强(CreditEnhancement),经过信用评级后以抵押担保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证券每月支付的本息现金流,直接来源于资产池中抵押贷款每月获得的计划偿还和提前偿还的本息金额。

作为近30年来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其核心在于通过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设计,使资产的客观信用同原始权益人的整体信用相隔离,并提供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本身信用和衍生信用两个层次信用。目前,已在国际上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运用与发展。美国次级债危机发端于2006年下半年,在2007年2月引发世人普遍关注,到2007年8月则升级成席卷全球金融市场的风暴。其影响并不仅仅限于次级债市场,已经蔓延至其他市场。在次级债危机的影响下,道琼斯指数、伦敦金融时报指数、日经指数都在下降。与2003年6月29日相比,道琼斯指数2008年1月30日的市值损失了3000亿美元,去年美国金融行业裁员15.3万人,而2006年整个行业裁员仅5.03万人。截至今年1月底全球因次级债危机而导致资本市场缩水约8万亿美元。

受此影响,中国股市牛市步伐嘎然而止并调头向下,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上证指数下跌2000多点,许多股票被腰斩。我国的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这场危机的影响,同样也对中国的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如何稳健运行以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提出了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我国金融投资的现状分析

我国金融投资从实物投资中分离出来并发展壮大,是融合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进程之中的,并已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投资工具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我国金融投资的发展面临着种种困难,无论是融资工具的发行、流通、交易诸环节,还是资本市场现存的国有股症结、股市结构单一、吸收公司上市标准僵化等特点,以及证券业的组织、管理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发育不全的金融市场环境和运行扭曲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严重地阻碍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商品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但更现实的则是金融投资环境发育基础的薄弱与其环境要素组合体系的残缺不全。因此,改进和完善我国的金融投资环境已成为我们培育金融市场,完善金融投资体系,发展金融投资的关键。

三、次级债危机给我国金融投资改革的启示

1.加强金融投资风险防范意识,在实践中自我完善金融体系。

(1)提高应对金融危机的监控水平;

(2)应该警惕国内住房按揭贷款的潜在信用风险;

(3)谨慎加息,避免房贷资金成本过高引发的住房按揭贷款还款风险增加的金融风波;

(4)以美国次级债危机为前车之鉴,事先采取科学论证、试点推广、风险控制等手段,尽快推动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的进程,化解集中于银行体系的金融风险;

(5)严格控制并有效阻击银行资金尤其是境外资金非法流入国内资本市场。

2.立足于本国金融资本,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参与金融投资,鼓励机构投资者的进入,同时吸收国外金融投资为补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对机构投资者进入金融投资领域的引导,降低其进入门槛,同时注意对其进行投资风险意识教育,树立投资理念。

3.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中介机构民营化,建立规范的行业自律制度和信用制度,强化会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完善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建立严格规范的行业自律制度、信用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

4.作为调控主体,政府退出对金融投资过程和投资行为的直接干预,成为整个社会金融投资活动的间接调控者。政府对金融投资的管理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合理确定金融投资活动的宏观调控目标,明确发展方向;

(2)管好、用好政府投资;

(3)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保护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参与金融投资各方的行为;

(4)防范国家金融风险。

5.从实际出发,以切实满足投资者的需要为宗旨,既改善金融投资环境中的物质因素,又灵活地运用各种政策措施,改善金融投资环境中的非物质因素。具体而言应从以下方面着眼:

(1)保持政治、经济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2)建立一个符合国际规范的、成熟而发达的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

(3)建立高效率的证券交易系统和现代化的通讯网络,改进和完善信息传递系统,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4)建立和完善各种证券管理政策及法律,维持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5)加快培训金融投资人才。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政府必须在坚持金融投资渐进式发展原则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支持并鼓励资本市场金融创新业务的发展,稳妥推进金融市场的开放;另一方面应加大力度,合理控制对外证券投资的风险。国内各类投资机构应从此次危机中汲取深刻教训,在对外投资之前深入调查和研究,深入了解风险,合理防范和控制风险。

参考文献:

外国金融论文篇(7)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规模逐年扩大,外贸竞争力不断提高,但仍存在高技术产品竞争力偏弱、出口效益低下、国际市场环境有所恶化的问题。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了我国外贸高速发展,因此,只有通过完善外贸促进体系、加大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集聚、培植跨国企业和国际品牌等策略,才能提升我国外贸竞争力。 关键词:金融危机 外贸竞争力 外贸战略 贸易竞争力指数 我国外贸发展的基本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了巨大成就,已成为世界贸易大国,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向前发展,很好地起到了“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作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外贸总额为206亿美元,居世界第32位;2007年,我国外贸总额递增到21738亿美元,已连续4年稳居世界第3位。30年来,我国外贸总额增长了105倍,年均增长速度达18.7%,占世界贸易额的比重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0.78%上升到现在的8.9%。对外贸易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2007年进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4%,拉动GDP增长2.8个百分点。同时,我国对外贸易也为各国经济增长创造了机会,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11%。目前我国是韩国最大的出口市场,是日本、澳大利亚第二大出口市场,是美国、欧盟、东盟第四大出口市场。 但我国还远远不是世界贸易强国。因为我国外贸的快速发展是建立在数量增长和价格优势的基础之上的,在成长为一个贸易大国的同时,简单粗放的产业扩张模式已逐渐显现出其固有的弊端。从宏观经济的指标来看,我国外贸依存度过高,风险较大;从国际交换中的利益分配来看,我国仍处低端,外贸发展的规模与效益并不对称;在贸易额中,加工贸易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占的比重均超过了一半,国民收益并不高;在多边贸易体制中,我国的话语权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越来越频繁的贸易摩擦中,我国所处的位置较为被动。因此,如何在持续扩大对外贸易规模的同时,尽快增强对外贸易竞争力、提高对外贸易效益、实现贸易强国梦,是我国必须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 金融危机对我国外贸发展的影响 正当我国外贸高速发展之际,由美国房地产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迅速蔓延,导致世界经济衰退,对我国外贸发展造成严重冲击。 美国次贷危机强化了美元的弱势地位,加速了美元贬值和人民币升值的进程,从而使我国出口产品价格优势降低,出口竞争力下降,我国商品出口呈现减速发展趋势。据测算,美国经济增长率每下降1%,中国对美国出口就会下降5%-6%。据我国海关总署统计,2008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2.56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7.8%,比2007年回落5.7个百分点,外贸增速是“入世”7年来首次低于20%,其中机电产品出口减速明显。2008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8229.3亿美元,增长17.3%,比上年回落10.3个百分点;玩具出口企业数量大幅减少,玩具出口增速大幅下滑,我国有玩具出口记录的企业4388家,比2007年下降49%,全年共出口玩具86.3亿美元,同比增长1.8%,增速回落18.5个百分点。商务部对35家行业协会、10个沿海省市和400家重点出口企业的初步调查显示,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下行的压力加大,出口增速可能较2008年大幅度回落,部分行业甚至出现负增长。从中美双边贸易来看,2008年中美双边贸易总额为3337.4亿美元,同比增长10.5%,比2007年回落4.5个百分点,中美双边贸易总额增速回落至7年来最低点。随着金融危机的进一步扩散,我国对欧洲国家甚至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也会受到影响,从而对我国产品出口增长造成严峻挑战。 我国外贸竞争力水平的实证分析 面对恶化的外部贸易环境,应详尽分析我国外贸竞争力水平,以期为制定应对策略提供参考。外贸竞争力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可贸易的本国产品、产业以及从事贸易的企业在向本国开放的外国市场上所具有的开拓、占据其市场并以此获得利润的能力。本文拟选取能较好衡量外贸竞争力水平的出口商品结构转化率、贸易竞争力指数、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和贸易条件来具体分析和评价我国外贸竞争力基本状况。 (一)出口商品结构转化率分析 出口商品结构转化率是用来分析出口商品竞争力发展趋势、反映一国或一个地区对外贸易质量的重要指标,该指标可以用工业制成品出口额占全部出口商品总额的比重大小变化来表 示。当比重大于1时,说明出口商品结构得以改善和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得到增强;反之,则意味着出口商品结构在恶化,竞争力也在衰退。 图1表明,1980年以来,我国出口商品中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所占比重变化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1981-1985年为第一阶段,大部分年份工业制成品所占出口比重超过了初级产品的出口比重,但变化幅度不大,而且有反弹。1981年,初级产品出口比重首次降到50%以下,工业制成品首次超过50%。但在1985年,初级产品占出口总额比例再一次超过50%,而工业制成品则降为49.4%。1986-2005年为第二阶段,工业制成品占出口总额的比重持续快速增长,而初级产品所占出口比重则迅速下降。从1986年起,我国工业制成品所占出口比重一直超过初级产品所占出口比重。1990年,初级产品所占份额降到25.6%,到2005年,则降至6.44%;同时,工业制成品所占出口总额比重持续上升,1990年,这一比重为74.4%,到2005年,达到93.4%。可见,工业制成品已经占据了我国出口商品的绝对主导地位,虽然工业制成品在1981年首次超过初级产品的出口,但直到1986年,出口商品结构才真正实现了从初级产品为主向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 工业制成品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主要表现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所占出口比重的变化。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工业制成品包括化工产品,轻纺、橡胶和矿冶产品及相关制成品,机械及运输设备,杂项制品和其他未分类产品。其中,化工产品和机械及运输设备可归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而其他产品则可归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由表1可知,1992年以前,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促进了工业制成品出口的增长。在这一阶段,由过去出口初级产品为主向轻纺产品转变,产品具有较低技术含量、粗加工、简单加工特点。1992年以后,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逐年降低,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逐年上升,成为促进工业制成品持续稳定增长的主要动力。这一阶段是以出口轻纺产品为主向出口机电化工、高新技术产品等重化工产品转变,产品具有一定程度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精加工、深加工特点。 (二)贸易竞争力指数分析 贸易竞争力指数是指某一产业或产品的净出口与其进出口总额之比,表明一国对外贸易的比较优势主要集中在哪一类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国的贸易竞争能力。产品贸易竞争力指数表明一个国家的某类产品是净出口还是净进口,以及净出口、净进口的相对规模。如果一国某类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大于0,则为出口专业化,表明该国该类产品具有较强的外贸竞争力,该国为该类产品的净出口国;如果一国某类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小于0,则为进口专业化,表明该国该类产品的外贸竞争力较弱,该国是该类产品的净进口国;如果一国某类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指数等于0,则为水平型分工,说明该国该类产品的外贸竞争力与国际水平基本相当,其进出口仅是国际间进行的产品品种交换。 从图2可以看出,我国出口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具有如下基本特点:初级产品贸易竞争力指数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从1980-1985年呈上升趋势,但从1986年开始下降,虽然1990年有所反弹,但1991年之后持续下滑,1995年开始为负值,这表明初级产品整体上已不具有国际竞争力,且比较竞争劣势愈加明显;工业制成品贸易竞争力指数总体上表现为持续升势,但升势不明显,1980年该指数为负值,处于比较劣势状态,但1990年开始转为正值,且上升趋势不变,表明工业制成品总体上已摆脱了比较劣势,但在国际竞争中还只具有较弱的比较竞争优势;机械及运输设备贸易竞争力指数在1980-2003年期间是负值,其中1985-1986年处于谷底,2011年后转为正值,表明该类产品具有较强的比较竞争劣势,但其国际竞争力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 (三)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是指一个国家某种产品出口额占该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与世界该类产品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比重的比率,反映了一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用RCAij表示j国在i类产品上的显性比较优势;若RCAij>1,则表示j国i类产品生产专业化程度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较强,具有显性比较优势或竞争优势。若RCAij<1,则表示j国i类产品生产专业化程度低,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较弱,不具有显性比较优势或竞争优势。 表2所示,从1995年开始,[SITC0-4]的RCA值都小于1,在整体上呈下降趋势,表明我国在 初级产品的出口上已不具有显性比较优势。在劳动密集型制成品中,杂项制品[SITC8]和按原料分类的包括皮革制品、纺织服装等制成品[SITC6]的RCA值均大于1,表明我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上具有较强的显性比较优势,但整体上均呈现不断减弱的趋势。而在资本技术密集型制成品中,机械和运输设备制成品[SITC7]和未列明化学品及相关产品[SITC5]的RCA值绝大多数年份都小于1,表明中国在资本技术密集型的产品出口上不具备显性比较优势,且[SITC5]呈逐年下降趋势,[SITC7]则逐渐递增,显示出最快的增长速率。 (四)贸易条件分析 贸易条件表明一国对外贸易的效益与竞争力,一般分为价格贸易条件、收入贸易条件和要素贸易条件三种。价格贸易条件是指以某年为基期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之比,反映单位出口商品能够换回多少进口商品。如果一国在一定时期出口一单位商品所能换回的进口商品比基期有所增加,则该国贸易条件改善,反之则恶化。收入贸易条件是价格贸易条件与出口商品的数量指数的乘积,反映一国在出口基础上总的进口能力的大小。 由图3可以看出,我国从1980年以来,价格贸易条件指数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但下降幅度不大,其中,1997-2005年间,价格贸易条件指数下降明显。从价格贸易条件的评价公式可以看出,价格贸易条件的恶化主要是由进口商品价格大幅上升和出口商品价格明显下降所引起。出口数量指数和收入贸易条件指数总体呈上升走势,但前者升幅大于后者,尤其是1999年后这一现象更加明显。这种变化说明,多年来我国出口一直是高度依赖数量扩张的粗放式增长,这表现为我国出口收入的不断上升以及收入贸易条件的改善是在出口价格不断下降的情况下通过数量的大幅度增加来实现的。近年来,我国的贸易利益增长并没有与贸易数量增长呈同比例关系,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国际市场空间有限的情况下,我国仅仅依靠数量扩张来改善收入贸易条件的空间已越来越小,这也说明我国有必要加快外贸商品结构优化和升级步伐。 提升我国外贸竞争力的策略 从上述实证分析中,可以发现我国外贸竞争力呈逐年增强态势,但相对较弱。具体表现为初级产品竞争力有所下降,工业制成品竞争力逐渐上升。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额已超过劳动密集型产品,但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较优势强于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国际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但贸易条件却在逐年恶化,贸易利益没有与贸易数量同比例增长。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劳动密集的生产环节,在附加值较高的生产、流通和研发环节处于劣势,在资本、技术和品牌方面与贸易强国差距较大。 依据我国外贸竞争力基本状况和国际贸易竞争理论,笔者拟从以下几方面探讨提升策略。 (一)发挥比较优势,培育竞争优势 实证分析表明,我国外贸竞争力的最大优势在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劳动密集的加工环节,而这源于我国具有丰裕的劳动力要素。充分利用好劳动力丰裕这一比较优势,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既可以提高劳动就业率、维护社会稳定,又可以为新兴的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业积累资金和技术,从而为技术创新、突破生产要素的投入瓶颈和促使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升级打下基础。然而,这种要素成本竞争受到“要素收益递减”规律的制约,竞争力随要素投入的增多而逐步减弱。目前,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已具有相当规模,必须向高档次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才有持续的更强的竞争力。因此,我国现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高新技术向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渗透,着力于新型化、多层次化、精细化产品开发,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技术含量和产品档次,增加其附加值。我国可利用当前金融危机爆发的背景下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大好机遇,加大引进力度,通过发达国家的技术转移和技术外溢,壮大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同时,我国企业要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创新,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使劳动力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这样,我国就能在实现传统要素收益最大化,传统优势产业得到壮大的同时,生产要素结构得以升级,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得到迅速发展。 (二)完善外贸促进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我国现行的外贸促进政策在扩大外贸出口、提升外贸竞争力方面发 挥了重要作用,但有些政策和措施已不太适应外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在市场化、规范化、支持度方面有所欠缺,对我国现行的外贸政策和措施有必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构建起稳定、规范和统一的外贸促进体系。为此,要加强外贸立法工作,建立与市场经济、外贸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外贸管理体制,规范政府行为,增强管理透明度,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便利的运行环境和稳定有序的制度平台。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出口促进资金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应在财政预算中划出专款作为出口促进资金。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建立国家研发资助基金、品牌发展基金、重点商品出口促进基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基金等,大力支持外贸企业发展。要加大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对外贸产业的支持力度,完善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扩展使用范围和品种,降低出口企业的相关风险。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制度,降低出口企业的成本,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要增加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投入,发挥行业商会、驻外经贸机构、行业中介机构等组织的桥梁和服务作用,开展国际市场信息调研,加快信息反馈,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帮助。 (三)加快产业集聚,促进产品结构升级 我国产业集中度低、企业结构小而散,形不成规模经济效益,致使生产和经营成本增高,研究开发投入少,企业缺乏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力。特别是国有经济包揽过多,行业分布过宽,力量分散,严重制约了其发挥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因此,我国要利用世界产业调整和转移的历史机遇,加强经济开发区规划,打破地区、部门和行业分割,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整合各类企业和产业,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集聚分散的中小企业,形成区域整体优势,做大产业规模,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发挥企业集聚优势,深入开展技术革新,开发新产品,实现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量高和附加值高,其国际竞争力自然就强。 (四)加强技术创新,创建知名品牌 多年来,我国出口商品是以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但整体竞争力较弱,经济效益较低,这主要归因于我国处于工业制成品生产末端,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品牌,而知识、技术和品牌属于高级生产要素,是构成竞争优势的重要内容。波特认为,适宜的创新机制和充分的创新能力是一国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可见,我国要提升外贸竞争力,就要进一步完善创新机制,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创新能力。为此,国家要加大研发投入,启动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实现核心技术的突破;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人力素质,培养高级科技人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接受发达国家的技术转移和技术外溢。我国还应实施品牌战略,通过品牌提高产品竞争力。从国际市场价值链看,30%的产品增加值来自生产环节,70%来自以品牌为标志的研发和营销环节。 我国要成为经济强国和贸易强国,提高产品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就必须大力创建国际知名品牌。要创建国际知名品牌,就应该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品牌发展中优胜劣汰的作用,鼓励和扶持企业争创名牌,为自主品牌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府可通过以下措施促进商品品牌建设:为品牌企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政府应建立专款基金,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和技术革新,创建自主品牌;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对一批在竞争中已处明显优势的国产品牌倍加珍惜,通过各种传媒大力宣传;推动名牌企业走出国门;政府多方面为名牌企业在国外投资建立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提供便利;加大自主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广知识产权法,防止恶意侵权行为,合理利用法律保护我国自主知识产权。 (五)培植大型企业集团,推进对外直接投资 竞争优势理论认为,企业经营战略、结构和竞争方式是构成一国外贸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国际投资理论认为,国际直接投资是一国外贸竞争力的主要来源。这就是说,要提高外贸竞争力,国家就要重视本国企业自身素质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鼓励企业到国外投资,而最能体现一国外贸竞争实力的就是外向型大企业集团或称跨国公司。据《2006年世界投资报告》公布的全球100家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中,我国仅有10家,表明我国能与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竞争的企业微乎其微。因此,培育和造就一批能跨国经营的工商企业集团,是我国成功跨向贸易强国的现实要求,也是提 高我国经济贸易核心竞争力的战略利益所在。培植能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大型跨国公司,可通过股权分享、联合投资、合并重组等方法,逐步把我国在海外的中小企业整合为达到一定资本规模和业务拓展能力的大型跨国企业,同时,要推进大企业、大集团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并购重组。国家在产业政策的引导下,遵照市场规律,打破地区和行业界限,鼓励国有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的收购兼并、扩股融资、债务重组等金融方式实现战略性并购。另外组建大型银行财团,推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共同开拓海外市场。

外国金融论文篇(8)

论文摘要: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众多企业出口增速放缓,从现象上看属于经济不景气的表现,但从本质上看,出口企业面临的诸多困境正是其外贸发展方式弊端长期积累的结果。通过分析金融危机与我国出口企业外贸发展方式的内在机理,提出使外贸发展方式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是出口企业走出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 论文关键词:经济全球化;传导机制;外贸发展方式转变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席卷全球,在华尔街的百年老店纷纷垮塌之后,金融领域的危机已直接侵袭实体经济,欧美等国市场疲软,失业率上升,由此形成了全球性的经济低迷格局。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置之度外,我国受其影响较大的便是外贸出口领域。面对国外市场需求疲软、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我国出口企业的生存极度困难,尤其是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不少中小企业已纷纷停产甚至倒闭。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国内出口企业在正确把握金融危机的冲击及后果的同时,也要深刻意识到企业自身外贸发展方式存在的问题,仅仅依赖数量扩张、劳动密集、低价格取胜、低效益的方式已难以支撑企业的长期持续发展。 1 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出口企业的内在机理 据海关统计,2008年前三季度,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为19671亿美元,同比增长25.2%。其中,出口10740亿美元。增长22.3%,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1.8%,比2007年同期增速减少8.1个百分点,尤其是从10、11月份开始,出口额增速呈下降趋势。说明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贸易的负面效应已日渐显现。8月份前,受影响的还主要是出口欧美市场的企业,进入9、10月份后,出口日、韩等国的企业也纷纷被殃及,出现订单下降、客户资金链断裂等情况,劳动密集型行业所受冲击最为严重。 具体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显性层面来看,美国金融危机始发于金融领域。不少金融机构陷入危机甚至倒闭,导致了金融机构的“惜贷”及信用危机,从而恶化了工商企业的融资环境。同时,股市和房地产市场的下跌造成消费者财富缩水,有效购买力下降,双重影响使美国实体经济出现下滑,抑制了美国市场的消费需求,使我国出口企业订单减少。 其次,从隐性层面看,这种影响通过经济传导来实现。第一,金融危机在直接影响我国对美国市场出口的同时,还通过对欧盟、日本以及世界经济贸易产生影响,进一步减弱我国对欧盟、日本的出口增长。当前,欧元区经济增长前景趋淡。日本经济再度陷于停滞,新兴经济体增速高位回落,并且可能长期处于低迷状态,这对我国出口企业造成了更大的外部压力。第二。美元贬值不仅削弱了我国外向型企业出口利润的增长,增加出口成本,而且直接导致汇兑损失。此外,出口企业的交易风险逐渐加大,坏账数量急剧增加。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统计,2008年上半年,在一些省份,该公司收到企业出口美国的报损案件及报损金额比去年同期增长几倍。 最后,金融危机使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外贸条件恶化。目前,欧美等国经济增长前景惨淡,企业销售市场萎缩、失业率上升等引起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美国对华反倾销、技术性壁垒、标准性及绿色贸易保护手段更加频繁出现。 从我国出口企业的现状及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可以发现,长期以来企业实行以低劳动力成本的加工贸易策略是造成发展困境的深层原因。一是资源性、高耗能、高污染商品出口仍占很大比重,即使在出口贸易中居主导地位的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也主要从事中低端的加工装配,产品附加值和整体技术层次较低;二是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少。据商务部统计,我国出口商品中,拥有自主品牌出口产品的企业不足20%,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不足10%。出口质量不高已成为制约出口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桎梏,大量产品依靠贴牌代工的生产方式来支撑贸易规模的扩大发展。三是出口市场过于集中,主要依赖美国、欧盟、日本以及东南亚等部分国家和地区。截至2008年11月,我国出口到美国市场的金额为2330.9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17.7%。这种过度依赖少数国家和地区的外贸发展方式增加了企业的出口风险,加剧贸易摩擦。 2 金融危机应对与我国出口企业外贸发展方式转变 金融危机带给我国出口企业的不仅是一场困境,更是一次发展机遇。在目前这种形势下,企业首先要消除政策依赖的意识,在日益开放的市场环境中寻找企业的实体经济价值,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发 挥企业的比较竞争优势。因此,应对金融危机的关键在于要使那些继续墨守成规、在产业链下游进行低价格、低技术含量竞争的出口企业认识到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性。 (1)转变外贸发展目标。 我国政府长期实行“重在鼓励出口”的外贸政策,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出口的财政、税收等配套措施,为此多数出口企业也将增加创汇作为发展目标。从统计数据上看,外贸出口总额短期内会不断上升。但随着国内经济发展的对外依赖程度加深及持续的贸易顺差,企业单纯关注外贸总量的增速和增长显然是不够的,有必要促使外贸发展方式从总量型向结构优化型转变,化比较优势为竞争优势,合理规划企业发展方向,生产符合市场要求的产品。 (2)推动传统出口产业升级,增强抗风险能力。 面对国际市场和贸易环境的变化,出口企业要努力实现“三大转变”;即由出口低附加值商品向高附加值商品转变;由依靠资源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向依靠科技品牌转变;由企业生产零星分散型向产业集聚化转变。具体来说,一是提高传统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含量,对产业进行调整升级。二是整合和延伸产业链。加快形成比较明晰的上、中、下层产业链,通过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带动。提高整个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坚持走品牌战略道路。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培育内生优势。 (3)优化出口产品结构。 长期以来,企业依靠劳动力、资源等优势实现了外贸的长足发展,但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源密集型产品的加工度低、附加值低,企业难以获得长期经济效益,而且现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受阻、竞争激烈,资源密集型产品也面临着资源环境的严重制约、不具备可持续性。所以,企业必须调整出口产品结构,逐步实现由依赖有形产品向无形服务的转变,尤其是现代服务业产品、绿色产品、环保产品等。同时,随着目标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需求日益多元化,出口企业要紧跟当今世界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的潮流,力争在转变外贸发展途径上实现新跨越和新突破,彻底摆脱资源、技术的束缚,抢占全球贸易链条的制高点。 (4)积极推行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 改变当前对美国、欧盟、日本等少数经济体的过分依赖,积极开拓俄罗斯、印度、巴西等新兴经济体市场。以往,美国借世界的钱、购买世界产品来扩大国内消费,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国,并以此拉动世界经济增长,可是现在的美国已经开始扩大国内产品生产,促进出口增长,这说明美国的经济发展方式正在转变,力图利用外需来拉动国内经济发展,欧盟、日本经济发展也是如此。面对外贸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出口企业要做好思想准备。及早调整产业结构,开拓更多具有缓冲弹性的外贸目标市场,在降低风险、减少损失的前提下。谋求更好的生存和发展。 3 结论 出口企业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是一项系统工程,就企业和外贸本身来探讨是远远不够的。为了实现外贸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的彻底转变,企业必须以转变外贸发展目标为先导,以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外贸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和高级化以及推行目标市场的多元化战略为依托,以自主创新和培育自有品牌为重点,在政府灵活的外贸政策体系保障下,实行整体协调联动,这样才能使出口企业规避风险、扩大收益,将此次金融危机变为企业长远发展的契机

外国金融论文篇(9)

从越南金融危机的发生过程来看,在应对高通胀时,货币政策的实施不当,是引发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一是期望通过快速的本币升值来冲抵高通胀的压力。事实表明,在越南当前的经济实力下,企图以“浮动区间扩大促本币升值抑制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来应对高通胀是错误的,因为在国际热钱已大举进入并获得本币升值的巨大利益前提下,利用本币加速升值的办法抑制通胀,其结果必然会促使国际资本的套利投机,并最终导致本币贬值。二是在危机发生之初,在本国银行系统中采取大幅度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即运用大幅加息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巨额发行票据等货币工具来对冲抑制通货膨胀,造成本土金融系统资金链的极度紧张和加速对本国货币的预期性恐慌。

2.过多过快地吸引外国直接投资

多年来,越南实行比较宽松的金融政策,对国有企业的大量贷款形成部分呆坏账,金融体系本身并不健全;同时,也缺乏抗御金融风险的稳健实力。如,越南的外汇储备总量偏低,不到国家外债的50%,但为了促成经济的快速发展,制定了比较激进的吸引外资政策。外国直接投资的大量进入,虽然可以直接拉动GDP总量的快速增长,但也对通货膨胀起了推波助澜作用。一旦出现外资大规模撤出,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货币层面的巨大波动和经济层面的较大动荡。

3.货币流动性泛滥,资本投资过度

由于越南的政府投资过多,前期贷款过度,导致国内长期处于货币流动性过多甚至泛滥,加之去年以来的国际粮食、成品油等日常消费品价格的快速上涨,以及过度的进口等,两种效应叠加在一起,输入性通胀压力剧增。同时,银行业的快速扩张是流动性泛滥的另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越南上市银行,为争抢市场份额,甚至放弃应有的风险原则,实施大规模放贷,如,2006年M2增长34%,2007年又增长46%,而同期国内发放贷款余额则从2006年上升29%到2007年的上升54%。这些高企的数字均表明越南国内流动性已呈泛滥之势。另外,为了防止越南盾对美元的贬值,越南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大量购买美元,卖出越南盾,又进一步加剧了国内的货币流动性问题。

4.过早放开资本项目

2006年加入世贸组织后,越南就开始放开资本项目下的外商直接投资。外资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上限也放宽到49%。外资的大量涌入,特别是国际游资大量涌入,直接推高了越南国内的资产价格,形成了经济泡沫。当美联储释放停止降息甚至加息的信号时,国际资本开始回流,从而使得国际游资不断卖出越南资产,撤出越南市场,导致了股市和房价的暴跌,资产价格泡沫的快速破灭,导致了金融危机的发生。

5.基础经济结构失衡

越南原本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总体经济规模较小,工业和服务业基础相当薄弱,近10年来,急于加快经济现代化建设,一直推行较激进的经济改革,在金融市场化和自由化方面改革力度加大,大力引入外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引进了大量的工业项目,以直接投资拉动经济的快速增长。然而,这些工业项目的国内零部件等配套能力又较弱,实体基础经济薄弱,经济结构存在失衡的问题。因此,需要大量从国外引进和进口,造成了连年的外贸逆差,相对减少了外汇储备。

二、越南与我国金融环境的异同点

相同点在于:

1.均面临输入型通货膨胀的困扰。次贷危机后,美元不断贬值,一方面,促进国际游资转向石油、原材料、粮食等大宗商品投机,推动大宗商品价格的不断上涨,形成了世界范围的输入型通货膨胀;另一方面,国际游资重点进入经济高增长国家进行投机。这些外来资本在越南和我国国内不断寻找各种机会,收购骨干产业以及其他各类资产,致使国内资产价格以及基本生活资料价格呈全面上涨态势。

2.国际热钱不断流入,对国家金融安全造成威胁。越南和我国都是国际热钱首选的投机地。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仅今年3月份的热钱规模就为123.6亿美元,4月份更高达501.6亿美元,说明热钱在4月份有加速流入的趋势。这些热钱投机于股市、楼市和汇市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同样,越南近期股市和楼市的异常暴涨暴跌,也是国际热钱投机引起的,对金融安全造成了不利影响。

3.股市持续暴跌,楼价大幅缩水,使民众对市场经济信心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随着美联储对通货膨胀的关注,美元降息周期的即将结束,美元贬值有望见底,很可能进入加息周期,全球性投机资本可能撤回。全球性资本的非正常流动必然带来金融的较大波动。这些波动呈现给民众的可能是股市持续暴跌和楼价大幅缩水等,可能会导致民众对市场经济信心不足。这也是越南和我国面临的共同挑战。

不同点是:

1.我国外汇储备充足,而越南外汇储备较少。我国对外贸易多年顺差,外汇储备充足,外汇储备相当于GDP的50%还多;同时,外债很少,为3736亿美元,仅占GDP总量的11.1%,即使外国投资者全部撤走,人民币汇率稳定还有足够的外汇储备保证。而越南多年存在贸易逆差,外汇储备较少,仅150亿美元,而外债多达305亿美元;同时,越南中央银行人为地把汇率规定在比较高的范围。外国投资者一旦把热钱撤走,越南货币贬值就在所难免。

2.经济规模不同。我国人口达13.3亿,越南为8440万;越南GDP年增长7%,已被认为超高速增长;而我国近年来GDP年增9%~10%是常态,最高时达到13%。我国的GDP总量在2007年为3.36万亿美元,而越南仅为712亿美元,我国的GDP是越南的46.5倍。我国对其出口119.01亿美元,仅占2007年出口总额的0.98%。由于经济规模的差异,越南的金融风险比较容易被放大,但越南金融危机通过贸易投资联系,直接传递给我国并造成较大影响的可能性不大。

3.我国资本项目实行稳健的开放,而越南资本项目实行快速的开放。我国资本项目仍未完全开放,外资还无法自由直接进出我国市场;同时,外汇进入渠道受到较严格监控。因此,热钱操控我国股市和楼市的潜在风险不大,热钱的撤出,对我国总体经济的冲击不会造成金融危机。越南由于资本项目的快速开放,外资能自由进出,一旦有大量的热钱涌入和进出,就会虚抬或打击其股市和楼市价格,给金融安全带来巨大的风险。

三、越南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启示

1.适时采取稳健的货币政策

当前,我国股市、房地产等资产价格波动明显,石油、原材料、粮食价格上涨压力增大,紧缩性货币政策,一方面,可以挤压经济泡沫,缓解通货膨胀;另一方面,也对国内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从国家整体宏观经济运行来考虑,应在坚持既定货币调控方针的同时,适时采取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应对金融市场潜在的各种风险与危机。对于国内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可通过发行定向债券和特别国债等扶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产业,如,农业、能源等领域里的大型企业。人民币汇率改革应坚持“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减缓升值速度,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同时,对热钱要采取措施进行严格监控,及时发现金融市场的异常波动和潜在风险,积极地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2.继续坚持资本项目的稳步适度开放

继续坚持资本项目开放的慎重性和适时性。采取分阶段、有步聚的方式,有选择地逐步开放我国资本项目,并采取各种措施对国际热钱进行监控,有效地防范热钱投机对我国金融体系的不利冲击。

3.加快对经济结构的调整力度

当前,我国正面临着世界经济失衡和国内经济失衡双重挑战。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压力来自于国际收支双顺差。这也是经济结构失衡的反映。因此,要进一步采取完善外汇管理、调整外贸政策、强化节能降耗、促进扩大消费等综合措施调整结构。

4.完善金融波动与危机的预

外国金融论文篇(10)

最初由美国次贷危机造成的经济动荡逐步引发成为的金融危机,已经对世界各个国家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影响,随着这一场金融风暴的冲击,我国出口贸易已经严重受挫。中国海关总署3月1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月中国出口额649亿美元,同比下降了25.7%;进口额约600亿美元,同比下降了24.1%,贸易顺差不足5。亿美元,远低于1月的近400亿美元,自去年11月以来,我国已经持续了4个月的贸易负增长。

1影响出口的原因

首先,外需下降导致出口减少,金融危机导致世界经济衰退,使居民消费信心指数下降,国外订单数量大幅减少,这成为导致我国出口贸易恶化的主要原因,其次,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在经济危机的环境下,各国政府为了减缓经济衰退,保证产业安全,保护本国企业不受外来竞争者的影响和减少失业,利用技术、环保等各种贸易壁垒对我国商品进行阻碍,再次,金融危机的环境下,很多发展中国家的货币贬值,而人民币相对坚挺,外贸企业的价格优势减弱,这给出口企业造成巨大压力,最后,企业融资不顺,金融危机造成的信贷亏损打击了银行的信心,银行收紧信贷标准,导致信贷短缺。特别是对于某些中小型的外贸企业。面对信贷融资的不顾,再加上原材料、劳动力价格上涨所导致的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上升,纷纷承受不了压力,缩小生产规模甚至倒闭。

2外贸企业的应对措施

核心竞争力是企业所具备的应对变革与激烈的外部竞争并且取胜于竞争对手的集合。我国外贸企业想在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下稳步发展,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经营管理工作。

2.1优化管理、降低成本

我国外贸出口商品能受到世界市场的亲睐。很大原因在于我国商品具有价格优势,我国是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这些优势使得我国企业生产成本低廉,在出口时能以低价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取胜。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原材料、劳动力成本的增加,我国外贸企业如果还想保持低成本、低价格的优势就必须注意对企业进行优化管理,特别是节省企业开支,比如生产企业可以通过改进生产流程、降低材料单耗、增加材料的利用程度,控制管理费用等来降低成本费用,使价格优势继续得到发挥。

2.2提高出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我国出口商品当中,有很多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还不具有达到品牌效应的标准,这使得我国外贸企业丧失了部分赢利空间,如果外贸企业能够深入对商品和服务质量把关、加速创新研发来提高技术水平,以形成品牌效应,那么企业不但能形成差异化的竞争优势,还可以为自己赢得更大的利润空间。所以我国的外贸企业必须通过大力推动技术创新,提升出口商品的档次和质量,增强自主创新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能力,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竞争优势。

2.3做好风险防范的准备

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避险工具和方案,在经营管理方面,企业应该管理好海外应收账款,避免形成呆账坏账。面对汇率波动风险,在与国外企业进行账款结算支付时,应收进硬货币、支付软货币‘企业可以恰当运用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工具锁定未来汇率和财务成本,通过保值方案规避风险,外贸企业在选择出口目标市场时,还可以采用出口市场多元化的方式,减少对其中一个市场的依赖,积极发展新兴市场,开拓出口新渠道,保证出口的顺利进行。可喜的是,在上海召开的第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上,参展商们普遍认为中东、南美等新兴市场国家对其商品颇为亲睐,尽管全球金融危机,但去年对这些市场的出口是稳中有升,在低迷时期转战新兴市场不失为明智之举。3政府应采取的措施

我国是外贸依存度很高的国家,外贸出口给人民带来了机遇,面临出口额的持续走低,对我国就业率产生了严峻影响。加上目前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国际市场上的不完全竞争因素存在,为了经济稳定和社会和谐,我国政府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及适度的战略性贸易保护来支持外贸企业。

3.1鼓励银行对外贸企业融资

外贸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融资,企业资金周转不顺必然导致产量下降、裁员求生存,这些问题更多的体现在中小企业身上,政府应鼓励银行向外贸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拓宽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问题。与此同时,推进贸易融资政策的出台,着重加强对中小型企业在出口融资、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资金担保等方面的支持,更好的惠及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

3.2加强国际合作,创造良好外贸环境

加强各国经济合作在有效应对国际经济危机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十七大提出我国要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刚结束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我国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积极推进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加强与他国的合作,可以为我国外贸企业提供广阔的市场和空间,各国通过互相降低或减免关税、开放市场,可以实现国家之间的互利共赢,此外,中国对外贸易产生的摩擦很多,政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也能对此起到缓和作用。

3.3采取政府补助、出口退税政策

当前形势下,政府可以采取适当的补助以弥补企业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部分出口损失。此外,出口退税也是一种有效的鼓励外贸企业出口的手段,减少企业成本和负担,在国际市场上保持价格优势,当然,国际上会有反对我国采取出口退税的声音,认为这会对他国企业造成威胁,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出口退税是国际惯例,也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要求,金融危机下,外贸企业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政府有权利进行政策的调整来保障经济稳定,加强对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从而保证贸易稳定与良好的就业。

3.4稳定汇率

外国金融论文篇(11)

日本第代“世界T厂”的内涵具有以下特征:世界制造业中心与世界科技中心相分离,产品生产在世界市场具有相对优势,但没有绝对比重优势;某些重点行业出口在世界市场具有绝对优势;创新能力为模仿创新期;要素优势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间和公司内贸易分T成为国际分T主流;以半导体、电子信息产品、家用电器、汽车等为支柱产业。

二、日本的政策金融体系

政策金融是指为了实现产业政策等特定政策目标而采取的金融手段,亦即为了培养特定战略性的产业,在利率、贷款期限、担保条件等方面予以优惠,并有选择地提供资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政府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政策金融体系和运行机制,引导民间产业资本流向重点产业,以推动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和经济赶超目标的实现,为13本经济高速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战后初期,由于战争的破坏,日本经济处于全面崩溃的边缘,资本稀缺,物资匮乏,市场混乱。为了恢复生产,振兴经济,日本政府根据有泽广已教授的建议,实施了倾斜式生产方式——重点对煤炭和钢铁产业生产进行倾斜,并于1947年春设立了“复兴金融公库”,负责给重点产业部门提供低息贷款。尽管该金融公库存在的时间不长,但它与价格补贴、物资配给政策一起,推动了以“倾斜生产方式”为核心的复兴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20世纪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日本政府还实施了以钢铁、煤炭、电力、造船这四大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合理化政策。根据该政策,日本政府鼓励企业对重点产业的生产设备、生产技术进行现代化改造。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政府、企业内部资本较少,1950年至l962年期间,日本企业自有资本率仅为33%。为了满足重点产业设备投资的需要,日本政府先后建立了日本进出口银行和日本开发银行,专门负责提业发展所需要的长期资金以弥补民间金融机构长期资金的不足。另外,为了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日本政府又陆续建立了9家金融公库,从而形成了以2家银行和10家公库为主的政府金融机构体系,如表1所示。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13本政府为了促进公共投资,根据特别法令出资设立了巾小企业振兴事业团、日本道路公团等36家公团和事业团,负责对各自领域和地域进行公共投资和管理。

总之,战后日本政策金融机构体系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政策金融融资体系,南2家银行和10家金融公库和一个基金组成,负责对特定领域内的企业提供借款。其资金除部分通过发行债券、从外国政府和金融机构借款筹集外,主要来自于向政府资金运用部借款。第二部分是政策金融投资体系,由36家公团和事业团构成,负责向各自领域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进行投资。

三、政策金融对日本构建“世界工厂”的促进作用

(一)给予直接信贷。

为满足重化学工业设备投资资金的需求,对于需要政策支援的企业和产业,日本政府或通过最优惠的商业贷款利率,或利用政府掌管的公共资金和政策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了长期贷款。从战后初期实施倾斜生产方式开始,这种政策金融就不断发展和完善。实施政策金融的主要政府金融机构有日本进¨;口银行、El本开发银行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等。其中,口本进出口银行主要是为企业的进出口贸易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日本开发银行主要是为企业的大型设备投资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主要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设备投资和流动资金方面的支持。上述政府金融机构虽然并不是专门为重化学工业服务的,但由于重化学工业在出口贸易和设备投资方面都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其从政策金融中得到了最大的好处。例如,为支持造船T业的发展,1956年日本进出口银行80%的出口信贷都用于支持船舶出口,其后一直到l966年,支持船舶出口的出口信贷都超过了5O%以上。

(二)引导民间资本

为了引导民间资本流向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部门,战后日本政府充分发挥了政策金融机构融资示范作用,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民间资本引导机制。该机制主要是通过政府金融机构的融资示范效应带动民间金融机构向重点产业融资。由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处于成长前期、发展前途不明的重点产业先行投资,以表明该产业是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从而增强了民间金融机构的融资信心。当民间金融机构对某一产业的融资热情高涨后,政策性金融机构就逐渐减少其投资份额,把该投资领域让给民间金融机构,再转而扶持新的重点产业,形成一种政策性金融对商业性金融投资取向的倡导和诱导机制。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