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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督导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3-24 14:45:39

中职学校督导工作计划

中职学校督导工作计划篇(1)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2)11-0067-02

教学督导是教学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当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正在进行示范院校和骨干院校建设,高职院校更应提高认识,丰富教学督导理论,完善教学督导体系,加强教学督导工作,以培养高职院校的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的性质

高职院校的教学督导是经学校领导机构授权的督导机构和人员,直接面对校内教学双方和教学过程,以专家身份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并客观、及时地向学校领导、教学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教学双方,以适当的方式反馈教学过程、教学质量等教学信息,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的建议。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是由学校领导机关授权的属于学校内部对教学工作的督导。它通过对校内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评价和指导,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强化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以及时获得第一手信息,反馈给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使他们及时了解、分析教学情况和学习情况。同时还可提出一些改进建议,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教学督导的工作范畴和内容也仅限于教学工作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督导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归宿是改善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可见,高职教学督导和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在中、小学教育中实行的教育督导,不但内涵差异很大,而且性质也完全不同。

教学督导着重在教学过程中对教与学双方的督导,其中“督”是手段,“导”才是关键。由于高职教学督导机制建立时间不长,也不健全,目前只能偏重“督教”,而对“督学”和“督管”还做得不多。从长远角度看,督教和督学、督管是分不开的。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的特征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借鉴了本科院校的一些做法,但根据其自身性质和定位,又具有非常明显的特点。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具有非行政职能性 高职院校的各个教学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如教务处、分院或系部等,都有十分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职权,具有分工明确的管理任务,有比较固定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但是,高职院校的教学督导工作则有所不同,教学督导一般是按领导的意图进行工作,是有计划、有目的、有安排的。例如,当发现某个教师有违规行为或发生教学事故时,教学督导没有当场的处置权,只能以规定的方式和途径反映给校领导和有关管理部门;对违规的学生也是如此。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具有权威性 教学督导是受聘的专家、教授,一般都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道德素养,在学生和教师中有较高的影响力,他们都能客观、实际、公正、全面地了解问题,反映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所以,教学督导的权威性是在多年学术经历、教学经历和教学督导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不是一纸行政授权所能形成的。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具有一定的超脱性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机构不像其他教学行政管理部门有大量的事物性工作,既受行政系统的指挥和控制,又要遵循岗位责任制,完成许多“硬”的工作指标。督导人员受聘时学校都是按其胜任力安排督导工作的,弹性很大,一般都具有时间和人事关系等方面相对超脱的优势,不会因他人的看法和个人的利害或功利关系而瞻前顾后。根据督导的任务和职责,都可以独立自主地开展督导工作,可以因时、因地、因人制宜,采用灵活的方式开展工作。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 高职教学督导机构是一个独立机构,它与教学管理行政机构是脱离的,一般由院(校)长或分管教学的副院(校)长分管。院(校)长往往通过教学督导了解教学信息、教学过程、教学质量。教学督导反馈的信息也是院(校)长决策的重要依据。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的策略与方法

教学督导工作的策略与方法,是指督导工作人员为完成既定的督导任务所选定的督导策略、模式、方式、方法、途径等。这是教学督导工作过程一个极其重要的构成要素。

正确处理常规督导与专项督导的关系 第一,高职院校的常规督导。指督导人员经常性深入教学现场(课堂、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职场等)了解和调研教学状态和教学实际情况和检查、指导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等督导活动。包括听课评教和实践教学调研。听课评教是高等职业院校督导工作最普遍、最常用、最主要的督导方式。上课是教学活动的中心环节,是教学和育人的主渠道。根据听课的实施形态和目的,可以把听课再细分为:(1)随机听课。即事先不通知督导对象的听课,俗称为“推门听课”,有的学校是随机抽查式听课,有的学校是每学期或每学年对每位任课教师至少听课一次。(2)公开课听课。即事先通知督导对象,组织专兼职督导人员、有关教学管理人员参与的听课,有一定的计划性,牵涉面广,督导机构要事前精心准备,听课后要组织评课。(3)示范性听课。这是为了推广先进教学经验或教学改革成果而进行的有组织的听课,组织和实施的计划性强,影响面、促进面较大,有利于推广先进的教学模式、教学策略和教学艺术风格。(4)竞赛性听课。通过层层选拔,开展讲课比赛,可以促进教师树立敬业创新精神、提高教学设计和实施能力,形成个性化的教学风格。实践教学调研即指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实训课和实习课。对这些课程教学的调研,可以采取现场观察、个别询问、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观察教师示范操作、学生模仿操作,检查学生报告等,了解学生对操作技能和技术知识的掌握情况,综合评价教学过程状态和教学质量。第二,高职院校的专项督导。专项督导是指对课程教学环节中的某一项工作或某一个问题(如课程实验、课程作业、课程设计等),或者对培养计划中较大的环节(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所进行的专项检查、调研、监督、评价和指导活动,这也是高职教学督导常用的方式。围绕教学质量这个中心,督导机构和督导人员常选择某一专项督导内容开展调查研究,进行专项督导。专项督导就是抓住富有典型性和共性的专题进行系统性的调研、分析、梳理、综合,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决策建议,供院领导决策参考。专项督导的特点是项目内容集中,焦点单一,只涉及某一方面或某一部分人员,易于组织实施,便于深入研讨和钻研,系统地了解信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专项督导和常规督导各有侧重、各有特点,督导机构和督导人员应根据实际灵活运用,并且应彼此联系、相互补充,才能获得更好的督导效果。比如,可以通过常规督导发现典型共性的问题开展专项督导,而专项督导又可以找出某些课程的教学问题,促进常规督导的深化。例如,针对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的规范化问题,可以给高职语文课的教学内容改革指出方向等。

正确处理一般督导与重点督导的关系 教学工作是高职院校的中心工作,它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既有静态的因素,也有动态的因素。包括各种结构性要素和过程性要素,这就决定了高职教学督导的广泛性、多样性。高职教学督导机构和督导人员对教学活动、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学生学业质量等各个方面都应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一般督导比较广泛地对各个方面的一般情况进行督导,体现教学督导的全面性和整体性。但一般督导有许多欠缺,即督导广而不深,容易出现形式主义。因此,在督导实践中,高职教学督导还要在一般督导的基础上进行重点督导,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督导与一般督导相结合。所谓重点督导,即指在督导活动中选择若干重点对象或重点内容进行系统的了解和深层次的分析,有针对性地实施督导。如高职教学督导有三大督导内容,即督教、督学与督管。目前,各高职院校都在重点抓督教。

正确处理计划性督导与灵活性督导的关系 为了使教学督导工作目标明确并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各高职院校督导机构每学年、每学期初都会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要点,找出督导工作的切入点、重点,制定督导工作计划,确定督导工作重点、工作日程、人员分工等事项,使督导工作任务具体、要求明确、有的放矢、有条不紊、有效开展。如常规督导和专项督导的安排、重点督导和一般督导的安排等,使每位督导人员做到心中有数。但是,高职教学督导工作又具有超脱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它可以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或学校领导的布置,临时做一些计划外的又适合督导机构做的事情,工作内容和方式都可以比较灵活,可以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充分发挥督导工作的潜能。

正确处理分散督导与集中督导的关系 目前,高职院校都处在发展时期,教学工作又面临深化改革时期,示范校建设、重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和精品教材建设,尤其是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由传统学科型向现代职业课程转型的课程开发,可以说是热点、重点问题集中,千头万绪。督导机构和督导人员必须发挥超脱性、灵活性以及丰富经验,做到分散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对于需要重点督导的教学热点、难点问题,由于其影响面广、作用大,必须组织较多的人力,进行集中督导,发挥群策群力的作用,使信息收集更全面、调研与分析更周到、解决问题更快捷、效果更好。同样,对于师生反映较多的教学问题,也需要重点督导,也必须组织群体听课,集中集体智慧进行集体诊断,判断问题的症结、性质和原因,选择最恰当的反馈和指导策略,使整个督导工作更有针对性、更有效果。

正确处理特长督导与非特长督导的关系 高职教学督导人员多是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教师和教学管理者,尽管他们的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但他们有所长,也有所短,各人的专业知识结构和教学素质结构也各不相同。因此,可以根据督导对象不同和督导活动内容不同进行合理分工,尽量发挥每个督导人员的特长和优势,进行特长督导。这样,可以使督导人员在督导实践中能够敏锐地、准确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准确的诊断,提出更切合实际、令人信服的意见和建议,使督导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韩志伟,王文博.高职教育教学评价[M].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2006.

[2]朱新秤,潘东明.高等学校教学评估与督导[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韩志伟,王文博.高等职业教育学[M].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2008.

中职学校督导工作计划篇(2)

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全区教育方针、法规、政策的落实实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热点问题和各类举报案件;负责调查、处理本系统违纪案件。

(三)负责本系统干部考核、培训、培养选拔、任免及组织发展,干部档案的建立、保管。

(四)负责本系统理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工作和干部、教师理论学习,师德教育管理;党建资料管理,党刊发行。

(五)负责群团组织建设、教育工会组织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监督教工民主权利的落实,组织教工社会性活动。

(六)负责指导检查全区中小学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教育计划;监督检查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管理教学用书和学生用书;对教育教学质量实行宏观管理、调查、总结和分类指导;对中小学办学方向和规范化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七)贯彻落实国家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计划,科学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动学校“阳光体育”和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八)监督学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创建“平安校园”。

(九)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对高中、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组织与指导;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反向小综合会考、中职升高职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考务工作,负责对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的职工教育、社区教育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审批民办学历(非学历)学校的审批、监督、宏观管理及日常视导、年度检查评估工作。

(十一)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计划,教工需求预测、人事调整、大中专毕业生的调配计划;负责教师教育工作、教师职称评定、聘任、考核、培训及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负责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技术工作考试、伤残人坚定,教师奖惩、人事档案的管理、师资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编制全区中小学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负责教育系统经费核查、统计分析、监督与管理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与配备;负责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与审计。

(十三)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所开办、停办、级别评定工作和全区托幼园所业务视导、年度审验评估工作。负责园所长和保教人员的资格审定和培训。

(十四)负责中小学科学技术、劳动技术课程的整合与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0-3岁早期教育的研究与开发,促进学前教育全面发展。

(十五)负责对教育系统信息化设备进行管理和指导。建立覆盖全区的信息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为学校提供设备技术和设备应用的服务支持。

(十六)负责新建、翻建和扩建校舍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校舍、教师公寓维修和维护。

(十七)负责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学生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负责教育事业开发和管理。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职学校督导工作计划篇(3)

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全区教育方针、法规、政策的落实实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热点问题和各类举报案件;负责调查、处理本系统违纪案件。

(三)负责本系统干部考核、培训、培养选拔、任免及组织发展,干部档案的建立、保管。

(四)负责本系统理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工作和干部、教师理论学习,师德教育管理;党建资料管理,党刊发行。

(五)负责群团组织建设、教育工会组织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监督教工民利的落实,组织教工社会性活动。

(六)负责指导检查全区中小学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教育计划;监督检查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管理教学用书和学生用书;对教育教学质量实行宏观管理、调查、总结和分类指导;对中小学办学方向和规范化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七)贯彻落实国家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计划,科学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动学校“阳光体育”和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八)监督学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创建“平安校园”。

(九)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对高中、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组织与指导;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反向小综合会考、中职升高职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考务工作,负责对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的职工教育、社区教育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审批民办学历(非学历)学校的审批、监督、宏观管理及日常视导、年度检查评估工作。

(十一)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计划,教工需求预测、人事调整、大中专毕业生的调配计划;负责教师教育工作、教师职称评定、聘任、考核、培训及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负责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技术工作考试、伤残人坚定,教师奖惩、人事档案的管理、师资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编制全区中小学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负责教育系统经费核查、统计分析、监督与管理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与配备;负责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与审计。

(十三)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所开办、停办、级别评定工作和全区托幼园所业务视导、年度审验评估工作。负责园所长和保教人员的资格审定和培训。

(十四)负责中小学科学技术、劳动技术课程的整合与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0-3岁早期教育的研究与开发,促进学前教育全面发展。

(十五)负责对教育系统信息化设备进行管理和指导。建立覆盖全区的信息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为学校提供设备技术和设备应用的服务支持。

(十六)负责新建、翻建和扩建校舍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校舍、教师公寓维修和维护。

(十七)负责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学生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负责教育事业开发和管理。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职学校督导工作计划篇(4)

2.监察室负责党员干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团队建设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违规、违纪干部教师进行调查处理。

3.人事科负责教职工调配、调资、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奖励、退休及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接收和推荐就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老干部管理、关心下一代、家长学校工作。

4.教育科负责基础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执法检查和素质教育推进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教育常规管理;负责德育教育、学籍管理、小学初中招生、师资培训和语言文字工作。

5.教学仪器站负责教学仪器装备、实验室内部建设、配备、管理和应用;负责全市现代教育装备(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班班通、校园网)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图书馆建设、图书配备、管理和应用;负责管理局信息中心;协助各科室及学校做好重大活动的摄录和宣传工作。

6.工会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利,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7.财务审计科拟定教育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政策、规定;提出经费预算、专款使用建议计划,核算教育成本;负责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8.招生办公室负责普通高校报名、体检、考试、电子档案的建立;负责高中会考、报名、考试;负责中考报名、考试、阅卷、登统、录取等工作,制定高中招生计划;组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报名。

9.教育督导室对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学校的办学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教育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0.成职教科统筹管理成职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对成人学校、职业学校和社区教育中心的业务指导,组织初中生“三加一”教育工作。

11.基建科依据国家教育基建政策和本市学校布局调整规划谋划新建项目,做好项目申报、报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等工作;做好学校建筑安全检查;制定全市校舍建筑维修、维护年度计划,督导、验收学校建筑维修、维护工作。

12.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学校的勤工俭学、后勤服务及劳动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和指导;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食品卫生工作;对校办产业进行管理与改革。

13.档案室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做好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有关资料。

14.幼特教研室负责对全市幼特教师进行辅导、培训;组织教研活动和开展教学、论文等评比活动;制定并实施幼特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督导幼特学校的建设工作。

15.小学教研室负责小学教科研的组织指导工作,深入开展教学研究,组织并指导落实教学计划,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负责目标管理方案的制定和考核评价工作。

16.初中教研室负责初中教科研的组织指导工作,深入开展教学研究,组织并指导落实教学计划,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参与目标管理方案的制定和考核评价工作。

17.高中教研室负责高中教科研的组织指导工作,深入开展教学研究,组织并指导落实教学计划,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做好业务考核、评先及教学评价等工作。

中职学校督导工作计划篇(5)

      一、加强学习 提升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督导条例》;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学习,积极参与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使自身督导水平不断得到提高。认真履行责任督学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评价和指导作用,推进依法督导、依法治教,为督促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尽自己的一份力。

      二、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业务能力

       1、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规范督导程序。

      2、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督学外出学习和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研修培训,转化运用学习成果,提高工作水平。

      3、加强检查考核。根据“一月一主题”强化履职意识,确保工作实效。

      4、总结提炼创新。积极撰写督导报告和创新案例,参加上级征集的评比活动,推介挂牌督导工作创新,交流总结经验。

      三、服从领导 认真开展督导工作

 1、认真完成教育督导室和第二责任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 完善督导信息平台建设,熟悉平台应用,发挥信息平台作用。

3、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督导工作,把疫情防控做为常态化工作来抓。

 4、积极完善提升。规范督导、健全资料、工作创新、及时整改。

  5、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等不靠,为规范办学尽自己一份力。     

2021年1月5日

 

2021年个人督导工作行事历

 

 

 

一月

1、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2、做好责任区2020年督导工作总结谋划2021年督导工作计划。

3、开展挂牌学校“2020-2021学年度寒假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安全”常规性督导及第一轮“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中未评估幼儿园及已评估园的整改落实工作专项督导。

4、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收费及择校”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学校“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责任区有证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安全卫生管理” 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责任区有证幼儿园“科学保育保教”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常规督导。

4、开展责任区学校“功能室使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常规督查和“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督导。

4、做好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暑假学生交通、防溺水安全情况”的专项督导。

4、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学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专项督导。

4、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收费、择校情况”常规督查。

4、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课程开设、课堂教育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门卫安全管理”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市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市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做好责任区2021年度督导工作总结,拟定2022年督导工作计划;

4、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务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常规督导。

5、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校冬季安全工作”情况专项督导。 

6、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7、完成市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职学校督导工作计划篇(6)

在现有“校长负责制”体制中,学校党组织的定位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旗帜鲜明地体现“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为此,学校党组织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保证监督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学校的安定团结与政治稳定,带领全校师生员工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择、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协助校长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涉及学校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资金的安排,实施公开监督,提出决策建议,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组织发展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开展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和履行义务,实行校务公开,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2、坚持和完善党组织的工作机制。

学校党组织应建立一套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科学高效、系统完整的工作机制,这是保证发挥学校党组织监督作用的基础。因此,学校党组织要坚持和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干部定期评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等等,党组织的监督作用要有显性的工作运行机制来体现。例如: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党组织对学校工作实施审议监督的权力和具体方式、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形成公开选拔,民主评选,教育培养,定期考核等管理机制;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统一思想,加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必要形式。只有形成一套有程序、有规范,可操作的工作机制,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才能落到实处,才能根本上保证学校的管理实现“决策务必合理,校务必须公开,实施必须有效,聘任必须公正,奖惩必须公平,工作必有成效”的目标。

3.加强制度化建设,确保民主管理顺利实施。

加强制度化管理,不仅可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更可以加强学校民主监督。学校制度建设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基础性工程,包括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校议事程序、党政决策程序、干部任免程序、财务管理制度、教代会章程及学校其它相关的管理制度。学校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工作制度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包括学校党政议事制度、党政工会中心组学习制度、学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学校中层干部聘任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公开学校的发展规划、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财务支出、学校基建、教学设备添置、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及执行情况等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4.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学校的职能。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 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是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教职工群众行使民利、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民利,包括审定学校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以及工作中的其他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的决议;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每年评议一次校级领导,等等。学校教代会,一方面对校长负责制起着保证作用,另一方面也对校长负责制起着监督作用。作为被领导者的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的领导者,应当拥有相应的约束力,以保证当学校领导不能代表教职工利益,或发生工作偏差的时候,后者能及时纠正前者。因此,应坚持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来行使这种约束力,即民主管理学校和民主监督职能。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学校、民主监督是矛盾的对立统一,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学校和民主监督是校长正确决策的前提和保证;没有教职工的民主监督,便没有校长的正确决策。教代会民主管理、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可以促进行政管理,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使其达到民主政治的良好境界。

中职学校督导工作计划篇(7)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WWw.133229.COM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主权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中职学校督导工作计划篇(8)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主权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中职学校督导工作计划篇(9)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中职学校督导工作计划篇(10)

统计一般有三方面的涵义:统计工作、统计资料和统计科学。统计工作是指搜集、整理和分析客观事物总体数量方面资料的工作过程。统计资料是指统计工作所取得的各项数字资料及有关文字资料,一般反映在统计表、统计图、统计手册、统计年鉴、统计资料汇编和统计分析报告中。统计科学是指研究如何搜集、整理和分析统计资料的理论和方法。统计工作、统计资料、统计科学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统计工作的成果是统计资料,统计资料和统计科学的基础是统计工作,统计科学既是统计工作经验的理论概括,又是指导统计工作的原理、原则和方法。而高校统计工作的内涵非常丰富,是社会统计工作的一个分支。它根据统计学原理,用各类准确的数字来反映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以及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现状,使高校的管理者进一步明确学校事业发展的状态、存在的问题以及努力方向。统计工作的信息功能、咨询功能和监督功能在高校的发展中起着“晴雨表”和“监测仪”的重要作用,通过对各项统计数据的研究运用,可以有效地配置教育资源,科学合理地制定学校发展规划,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统计工作在作为高等教育底端的高职院校不可或缺。

一、高职院校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高职院校办学模式、办学自、办学结构的变化,特别是国家实施“示范校”、“骨干校”建设后,要求职业院校的办学理念更加贴近市场,切实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这就要求高职院校进一步增强产业意识,主动将自己作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参与市场竞争,因而其生存与发展将更多地依靠市场信息的反馈并不断调整自身行为,这给高职院校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很大的挑战。近年来,各地高职院校普遍出现了扩建新校区、扩大招生规模的现象,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强烈需求、体现和维护大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深远意义。而随着高等职业院校的扩建和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必然会向买方市场转变,考生选择学校和专业的余地将逐渐增加,这无疑加大了高等职业院校的竞争力度。高职院校的统计工作是高职院校实现“现代的管理”和“一流的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高职院校只有掌握了及时、准确、全面和科学的反映本校基本情况和行业情况的统计数据,并通过对统计资料的研究与分析评价,才能及时调整发展策略,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高职院校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充分利用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结果,对现有办学条件、学术地位、师资力量、科研水平、财务状况和校办产业创新能力等情况进行如实评价,并参照国家“示范校”建设有关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全面掌握学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优势与劣势,做到知己知彼;二是密切关注兄弟院校的改革和发展动态,全面评价本校与其他院校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知识创新、产业开发等方面的差异,以便学校认清位置,及时调整思路,明确奋斗目标,争取在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等方面不断创造新成绩,跃上新台阶;三是结合统计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认真考察和仔细评判学校办学资源配置现状、收入分配状况,努力挖掘办学潜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学校办学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四是积极参与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的制定,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科学决策中的作用;五是运用统计指标和相关统计数据参与学校对二级院系和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统计的评价作用。

二、高职院校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高职院校统计工作基本上以搜集、整理内部数据为主,进行单纯的事后统计,以至于一些不具备统计专业知识的领导认为统计工作不过是用数字填填报表,报表一完成统计工作也就结束了。至于统计分析、统计监督等工作则更是可有可无了,这反映了人们对统计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统计意识淡薄。统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程度。但到目前为止,仍有一些高职院校的统计工作长期无人分管,或是流于形式,领导几乎不会过问统计工作,更无法把统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统计工作水平自然难以得到全面的提高,统计职能也就顺理成章地得不到发挥。统计工作的作用无法在正常的工作中得以体现,又会导致领导越发对统计工作不重视,形成恶性循环,这种恶性循环的根源就在于统计意识淡薄、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如果这个根源不能从根本上得以扭转,那么统计工作重要职能的发挥也只会是一句空言。

2、高职院校统计数据利用率不高

《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教育统计数据具有信息、咨询和监督的功能。但是,有的统计人员认为统计的任务就是收集数据,填报报表,应付上级单位的检查,不主动开展统计分析,也不主动将统计信息提供给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致使统计信息的功能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统计数据的价值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

3、高职院校统计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高职院校的统计工作往往只停留在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统计报表以及反映计划的完成情况上,基本属于事后统计。平时只是根据报表需要收集有关资料,很少根据本单位管理的需要来设计相关的指标和开展统计调查研究活动,没有把它放在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层面上来做。同时高职院校统计工作的内容及范围比较狭窄,往往只注意量方面的绝对数,却忽视质方面的相对数。在数量统计方面,只限定在完成计划的主要指标上。而对于考评学校发展与效益的重要指标,更缺乏对现有资源利用情况及绩效情况的探索与分析。收集的各种原始资料在完成报表后便被束之高阁,不能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利用,不能用来发现问题、寻找规律,在实际工作中用处不大。另一方面,统计工作只是限于对本单位的情况统计,很少掌握同行业、同类型学校的相关情况,因而也不能进行横向比较,工作处于一种封闭状态。此外,统计工作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内部统计工作规范,数出多门现象仍然存在,有的统计指标在解释上也不一致,往往根据需要,随意扩大内涵,导致同一指标在同一时点上出现差异,统计数据权威性不高。有的指标缺乏系统性,很难进行比较,实际用途不大,不能作为史料留存。

4、统计数据的搜集过程中难度大,数据失真现象严重

一是一些相关职能部门认为统计工作不是日常性的工作,而是额外的、附加的工作,所以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甚至出现不愿填报统计数据的情况。再加上有些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甚至不知道有统计工作,更谈不上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

持,无法充分给予统计人员以有效的配合,也没有对填报的统计数据进行详实的核查,这就严重影响了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二是有些统计工作会牵涉到两个甚至是更多的部门,而部门与部门之间由于各种原因,配合程度不高,甚至相互推诿,使得统计数据搜集难度加大,失真现象严重。

5、统计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不高,人员配备与统计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化,高职院校的管理工作趋向科学化、现代化,对统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统计报表、调查表的难度相应增加,现代化计算和传输技术的运用对统计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目前高职院校的统计力量来看,一般是在院办设兼职统计人员或临时统计人员,这些兼职或临时的统计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很难适应统计工作的需要,无法专心从事统计工作,更无法钻研统计业务,只为应付报表,谈不上统计调查、分析,更不能提高统计工作的水平。

三、解决高职院校统计工作中现有问题的对策探讨

1、切实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高校统计人员要率先认识到所从事教育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积极主动向单位领导宣传汇报教育统计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得到领导的支持和重视。要从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反映出来的问题出发,参照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对教学、科研、产业、后勤等各项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监督学校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失控和异常现象,通过对各项工作的定量检查、监督,引导学校加大对薄弱环节的人力、物力和信息的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实力。“有为才有位”,要通过统计工作的业绩和作为赢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2、加强统计队伍的整体建设,以适应工作需要

一是建立良好的统计组织体系。在院办或财务处设立统计科,专司统计工作,规模较小的高职院校应设立专职统计人员,将以前分散到各部门的统计业务集中起来。要选择那些政策水平高、个人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备统计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统计队伍,并且尽量保持队伍稳定。二是要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配备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建立专门的统计信息网络,并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作保障。三是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支持统计人员通过多种途径学习统计专业知识、经济知识、政策法规、统计软件的使用等,积极参加高职院校之间的业务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要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规章制度。要用制度来规范、管理统计人员和统计工作,明确其责任及工作任务,明确向统计部门提供数据、支持统计人员工作是各部门领导应尽的职责。五是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执法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严肃查处虚报、瞒报数据的违法行为。及时表彰奖励统计工作开展好的人员,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确保统计工作有序进行。

3、建立预警系统,强化高职院校统计的监督职能

高职院校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结果是高职院校教学、科研、产业、后勤等各方面运行情况的真实反映,它来源于实际工作,同时又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作用,能对学校管理实施有效监督。高职院校统计监督职能的发挥,一是要以确保数据准确为前提,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杜绝虚假数字和“领导数字”,全面提升统计信息的可信度。二是要从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资料反映出来的问题出发,参照科学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对学校教学、科研、产业、后勤等各项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控制,监督学校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足之处和失控、异常现象。通过对各项工作的定量检查、监督和预警,引导学校加大对薄弱环节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整体实力。三是强化高职院校统计的监督职能,还体现在应及时监督学校各项计划的实施。计划不同于统计,统计讲究的是客观、真实,来不得半点虚假;但工作计划则可以留有余地,计划不一定与执行结果完全吻合。因此,在对学校各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时,应对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考核,处理和分析有关数据,反馈情况,正确把握计划执行的过程、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以便学校及时调整计划,保证学校发展规划能达到预期效果。

4、加快统计信息系统建设,为高职院校统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高职院校应该建立统计信息自动化网络,改变落后的工作方式。根据《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的要求,高校应建立统计资料综合数据库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综合统计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建立统计信息自动化网络,使数据更新、更准,效率更高,效果更好,以提高统计质量,从而用来满足各职能部门的需要。通过统计信息网络的建设,扩大信息交流,使信息交流做到信息互动、资源共享,使统计工作更加科学化,更好地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服务。二是高职院校统计信息系统要以建立学生、教师、经费、科研项目、办学条件等基本信息数据库为基础,满足基础数据查询要求,并根据教育管理的需要,形成灵活方便的统计指标体系,实时生成各种统计报表,为教育管理提供各种各样的统计信息。在综合运用网络技术、分布式计算技术、数据库技术和现代教育统计理论的基础上,建立高职院校基础数据库,进行综合统计管理系统设计,开发数据查询系统,以实现在保证数据真实可靠的基础上,符合数据查询灵活、实时、共享、统一的要求。三是要树立大统计思想,将现行分散的教育统计业务纳入到综合统计系统中来,形成系统性、综合性的教育统计体系,实现教育统计信息的综合利用。高职院校统计信息系统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一组织做好各部门工作,尽早制定建设方案和各种基础数据标准。在开发过程中要处理好统一组织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关系,在软件开发和基础数据库建设方面,要根据各职能部门管理的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吸收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建设,有效利用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四是要将统计信息的利用放到重要的位置,切实发挥出统计工作的职能作用。教育综合统计信息系统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信息使用效率,要组织好统计工作人员,对统计信息进行深度加工,提高统计分析的质量,真正为高职院校提高办学水平提供支持服务。

[参考文献]

[1]杨广军:加强高校统计工作发挥统计整体职能[J],统计教育,2005(9).

[2]杜文平:对高校统计工作现状的思考[J],统计与咨询,2008(2)

中职学校督导工作计划篇(11)

二、着眼长远,推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组织二个专家组对县(区)筛选的县级素质教育示范校进行市级第三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的申报和评估工作,对遴选出的渝水一小参加省级评估的程序、材料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查,顺利完成了省级督导评估,并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为标杆,以创建示范学校、合格学校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内涵,促进学校发展上水平、上档次。分宜一小、市长青小学被省教育厅授予第二批“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称号;市九中等十六所学校被授予第二批“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称号,通报表彰了三十一名实施素质教育先进个人。

三、措施得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始终坚持春秋两季开学,及时组织检查小组,以明查暗访相的方式进行检查督导,听取学生和家长对学校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对市直学校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对县(区)学校进行了抽查,一是对学校的收费、招生、开学准备、等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导和检查,各种不良违规补课、收费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规范了学校收费、招生行为。社会反映很好。二是对校内的日常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体育器械、校舍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国家保密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及校容校貌进行了全方位的督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增强了学校的安全防患意识,强化了安全措施,保证了师生的人身安全。三是对落实享受优惠政策的低保户与特困户子女减免、补助情况进行了检查。

四、善于学习,提高督导研究能力。为保证教育督导工作卓有成效,为领导决策参考提供有力依据,当好参谋和助手,加强督学队伍建设,通过各种途径培训和学习。一是组织督学日常业务学习,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提高督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先后组织有关人员到浙江考察学前教育的政府职责,了解浙江强化政府管理,对农村学前教育目标规划、分管职责、办园体制、建设标准、投入机制、编制保证、师资待遇、考核办法;分级举办,分级管理,农村中心幼儿园由乡镇政府举办,村教学点由村集体办,把政府保障的责任覆盖到学前教育,确保学前教育适度超前发展;落实国家住建委《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修订版)》,配套规划建设托幼所;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公办教师编制比例,农村在编幼儿教师与义务教育段教师同待遇。三是在做好督导工作的同时,注重教育督导改革创新和督导实践的课题研究,努力使自己由经验型督学转为科研型督学。《分宜县“初中进城”助推教育公平》刊登在《教育督导》2011年第一期上。

五、专项督导,有力推进教育重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督导,对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就《市学前教育三年计划》贯彻落实情况、闲置校园校舍举办学前教育的落实情况、当前学前教育的规范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对我市学前教育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草拟的《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由市政府办公室批转下发,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提供了可靠依据。二是组织开展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专项督导。与市电教馆对全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进行了一次普查,加强了中小学对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管理,在机构落实,经费投入,优化现代教育技术环境,课题研究,队伍培训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方面得到了强化。三是开展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理顺了教师队伍的管理权限,督促政府部门履行教师队伍管理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