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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作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3-02-27 11:15:39

招标工作总结

招标工作总结篇(1)

一、工作总体情况

在这一年多时间里,随着所做项目的数量的增多,对招标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完成这些项目的同时,沟通能力、把握项目全过程的能力等方面有所提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相比以前也有了一定的提高,对于基本的法律法规能够运用。

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制作采购文件的问题:随着项目数量的增多,涉及的采购品种和类别也扩大,遇到的问题也比以前多了许多,遇到过没有接触过的项目,比如采购的党群建设中心的服务项目,采购方没有采购过类似的服务,需要我们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及采购方的要求作出需求方案。在采购货物时候没有注意是否有国家强制规定,是否需要体现国家的某些政策等等。

评审时候出现的问题:评审时候主要遇到两个比较大的问题:1、与专家沟通的问题,招标行业不仅仅是制作标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制作文件,更多的时候是与人沟通,在评审当天专家的接待及评审过程中的问题的解答都需要沟通,在一次评审中因为与专家的因为标书评分是否排斥了非本地的供应商起了争执,语气可能比较激动,被指责自身态度不好,在评审后也自我反省了,在评审中需要调节端正自己的态度,注意日常的礼节。

2、在制作评审表格中漏项,复核时候没有注意到专家漏签字的情况。

3、在评审室里没有注意自身的言行,做出没有法律依据的解释。

4、整理存档资料:每一份经手的材料记录以及电子文档、中标文件等资料都进行了归档整理、登记、统计,进行交接,虽然工作比较琐碎,但可以锻炼自己的耐性及对工作的认真负责态度。同时也认识到:评标是学习的过程。各位专家博学多识,经验丰富,因此把每一次评标都当作是课堂,认真记录,把好的经验、好做法运用到新工作中。

三、展望2018年

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地面对未来。对今后的工作,我给自己提出如下打算:

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是不断的更新的,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去巩固,因为项目数量的增多,经常忽略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及深化,造成对以前政策法规的遗忘,在新的一年里学习不能放松,做到学以致用。

2、增加协调沟通能力:招标工作是一个联系招标人、投标人、专家和各个监督部门各方桥梁和纽带,所以需要一个良好的沟通能力,这方面能力需要加强。

3、改掉粗心的毛病:在工作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不够细心、仔细考虑事情不够全面,无论在制作标书时候还是制作表格过程中,总是错误不断,在新的一年里制作标书、表格和复核时一定要反复确认,改掉粗心的毛病。

招标工作总结篇(2)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招标管理贯穿工程代建项目管理中前期决策、实施阶段,工程项目根据不同情况要进行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材料(设备)供货等单位(供货商)招标。招标管理给后续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

招标工作给后期管理带来的影响

招标形式

招标形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1)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2)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3)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4)资格预审,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避免不合格的供应商做无效劳动,减少他们不必要的支出,也减轻了招标单位的工作量,适用于工期早的中小项目。5)两种招标方式的审查内容基本相同;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招标范围

不同类型的招标范围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标段界面划分尤其重要,重点体现在设计招标、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供货商等。

1)设计单位招标中,总设计院与各专业设计界面划分是否明确,将给工程造价带来极大风险。如设计界面划分含糊或模棱两可,势必造成重复或遗漏的工程设计,除造成设计费的增加外,对实施过程中增加的因重复和遗漏造成的变更费用增加、施工界面划分不清带来极大的风险。

2)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供货商招标中,总承包与分包、供货商施工界面划分是否明确,将给工程造价及进度控制带来极大风险。

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

目前国家、大部分省都有统一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及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示范文本,专用合同条款界定必须清楚,预付款比例及支付时间、专业分包(供应)管理形式及方法、风险范围及调整因素、进度款支付形式及时间、违约罚则及奖励、后期管理控制措施及方法都将给全过程管理带来风险。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部分重点描述施工及供货标准及要求,是后期工程或材料、设备施工、安装完成后应达到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的依据,技术部分描述的是否清楚和标准将给后期代建管理带来极大的风险。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是从强制资格、技术、经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是目前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最优评定方法,评标办法编制的是否合理、最优给选择最优中标人带来了极大风险。

招标工作应采取的预控措施

构建合理的代建合同及组织架构

代建项目部组织架构图,应分层次分部门编制,避免遗漏部门给后期管理带来无人管理或同一部门兼任多项职责的现象。同时,还应编制合同架构图,应将所有与代建单位发生或者直接管理的合同主体编制进去,并与招标计划相吻合,避免后期合同管理中造成合同丢漏项和无头绪的合同管理情况发生。

编制合理的界面划分表和招标总控计划

首先以设计主体单位和设计内容为单元划分编制设计界面划分表,可分为设计总院和专业工程设计院,并界定设计范围。按照设计界面划分表及各专业工程的特点,同时考虑专业工程交叉施工作业的时间和施工工艺、工序等因素,编制总分包界面划分表。可有效的规避和减少设计和施工因界面不清造成的工程丢漏项和承包范围不清等风险。

确定合理的招标形式

选择合适的招标形式,能够择优低价选择中标单位,能够按工程实际情况选择更适合承建的中标单位,因地制宜,对工程进行管理,减少后期管理风险;在编制招标总控计划时,根据不同的工程或材料、设备编制不同的招标预审和后审形式,能够规避和减小后期管理的风险。

编制合理、有效、合规、公平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中除常规招标条款外,还应附上对中标单位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些管控措施和方法,避免将来中标单位扯皮现象的发生。

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为重点之一,应按照国家、省有关示范合同文本编制适合项目特点的条款,除常规的进度款支付等条款外,还应编制详细的奖罚措施、对相关单位的配合及相关费用、变更的实施及费用如何结算等条款,以减少后期管理中互相推诿扯皮等现象,并本着公平的原则编制条款,霸王条款给工程管理带来极大风险。

必须配备足数的设计管理人员,为编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提供支持

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出具后,代建单位应组织相关设计管理人员对图纸进行全面的理解和会审,并按照界面划分表、招标总控计划、施工图等文件详细编制各招标主体的技术要求,尤其是涉及使用功能和特殊行业要求的,必须详细的进行描述,规避和减少后期工程施工和设备供应交付标准不同带来的风险。

根据不同性质工程和材料、设备对中标人的要求编制适宜评分标准。

在编制招标总控计划时,应根据工程或材料设备各自特点,编制各招标所用评标办法,并界定技术、商务部分所占分数比例,可以选择最优中标单位,规避和减小中标单位给后期管理带来的风险。

【结束语】

招标工作是项目实施的前奏及前提条件,应该做好事前控制,结合项目施工计划编制科学、合理的招标总控计划,在实施过程中逐步按照总控计划组织招标工作,招标工作越细给工程的后期管理带来的管理风险就会越小。

【参考文献】

[1]刘尔烈,朱建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与投标,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

[2]葛萌,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特性与意义的探讨,中国建设信息, 2005年06期

[3]陈森熏,王清池编著.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管理,人民交通出版社,1993年

招标工作总结篇(3)

 

引 言

为积极响应党关于“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精神,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陕西正清招标公司承揽工程的实际: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恪守职业道德,竭诚提供最佳服务的实际,简略介绍一下招标企业服务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招标机构早已出现在建筑市场中,并且有力的推动了我国工程招标投标事业的发展,在建筑工程招标活动中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招标机构要发展、壮大,就必须不断提高招标服务质量企业管理论文,进一步完善招标行为,以增强工作的权威性,提高企业竞争力!

1. 招标服务质量控制

任何一个招标机构要实现自己的服务质量,没有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都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招标服务质量是招标机构内部管理的核心和重心,只有不断持续提高招标机构的服务质量,才能更好的使招标人得到优质满意的服务,实现机构的价值!企业服务质量控制图如图1.1所示:

1.1 加强自身素质建设

加强招标机构自身素质建设,完善员工的知识结构,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这是从招标机构内部来提高招标质量,提高委托人的满意度,是进一步完善招标行为的基础。

(1)完善员工的知识结构

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认证也是衡量企业优劣的重要因素!公司的员工在正式入职前都要经历一次很严厉的考核: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的招标程序、内容、方式、方法和要求的掌握程度;各类工程项目招标招标方案、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标底、工程合同等的编制、内容、方法和要求的熟悉情况;对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的了解;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人员应当具备的其他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的审查。

公司领导人的身体力行及持续不断的学习,使大家不断增强一个项目就要优质、高效的成功一个项目的信念!由前的工作计划到完成后的工作小组会,事前计划及事后的成败分析与总结工作,都为以后工作提供很好的借鉴意义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2)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员工人手一份招标工作行为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招标工作宗旨;严格遵守招标工作程序,自觉接受招标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坚守原则,不做任何有损于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的事,积极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串通招标人明招安定,搞个人交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保守机密,不得向投标人泄露与招标有关的、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文件、资料(包括标底、评标名单及投标人资料、信息等);严禁向招标人或投标人索要回扣、礼品,拒绝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赠品和宴请;文明经商企业管理论文,礼貌待人,服务热情周到;谦虚谨慎,勤奋好学,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违反规范者,执行政府相应处罚,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对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业务、表现优秀并勇于检举揭发违规操作者,公司有相关的积极贡献奖、先进个人奖!并人手一册职务提升手册等。

培养良好的职业素质,对不良置业者执行相应处罚、褒扬表现优秀者,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规范招投标机构的市场行为!

(3)完善企业组织结构

公司的组织结构图见图1.2:

图1.2:正清公司组织结构图

这种组织结构的优点比较明显:项目参加者的工作任务、责任、权利明确,协调起来比较方便;能较好的保证信息的快速流通和和决策的迅速决定,项目比较容易控制等。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业务水平并同时促进公司员工的组织管理能力,公司还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每个工程项目设立一个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所有流程从始至终的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各专业之间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与甲方或设计院联系解决;并做到对工程项目内容及工程项目造价的保密工作等。真正做到:诚信为宪,公正维清!

1.2 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在招标机构接受委托时,首先要审核拟招标项目是否已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到招投标阶段,项目的审批程序是否已经完成,资金是否已经落实,以确保招标的合法性。

招标工作程序是招标公司为确保招标工作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最好的满足客户的合法需要,列出招标服务过程中的工作流程和细节,明确它们与其他活动的接口和协调措施;规定在开展招标服务时,明确每个环节在参与部门中具体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要求企业管理论文,如何控制,形成什么记录结果等。

对于审批程序还没完成的项目,公司是一概不接收委托!即使是在委托以后的环节中出现了问题,公司也是严格按照招标工作程序来做事,按照委托合同中相应违约条款(一定的时间内能解除出现的不符合基建程序的问题者,等解除后再执行后续委托合同;不能解除者,则解除委托合同关系)来执行!(图1.1中有公司招标工作主要程序图)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只有始终把握这几个主要环节,招标工作质量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1.3 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不仅要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而且应得到业主的理解与认可。在通过监管部门的备案审查后,即可发给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审查要点:符合法规(特别是各个时期新颁规定)。其中,有关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答疑补充文件要尽可能完整、准确、不留盲区和活口,最大限度地减少业主在工程施工及竣工结算时不必要的麻烦。

(1)工程量清单编制

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时,应认真仔细,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及个案的施工图和相应图纸答疑纪要,严格控制工程量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避免清单中缺项、漏项。在项目的过程中,公司所有的一线项目参与人员,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核对工程量、调整工程量,以致最终把多个项目参与人员的核对量控制在1%的误差范围内,获得业主好评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建筑工程招标属于智能服务型的第三产业企业管理论文,需要的就是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实践证明,这一切都有效的降低了招标人的招标成本,促进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了招标投标质量,还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并促进其健康发展。

(2)合同条款策划

在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策划中,应积极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为进一步适应全省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工作的要求,由省建设厅、工商管理局制定的相关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等。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当施工单位不能或没有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建设单位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发给农民工。这在公司招标文件中都有相应响应条款及规定。

招标工作质量的高低对工程的影响不仅在于能否选择到一个好的承包商,而且在招标终止后还将继续影响工程目标的实现。所以说,各个招标机构,都应力求不断提高招标文件的质量。概括而言,一份高质量的招标文件应当满足3个基本要求:一是招标文件条款清晰完整。二是符合现行法规并充分反映业主的合法意图。三是能够最大幅度地减少工程实施与结算阶段的纠纷和扯皮。因此,把握招标文件的编制这一中心环节,是体现公司水平与信誉的关键。

1.4 诚信经营

在招标服务工程中,一贯自觉坚持讲信用、守规矩、重操守:严格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办事,在制定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时,对涉及到的工作法规、流程与建设性意见,向业主提前说明,以致在法规与程序许可的范围内使机构与业主的意见达成一致,满足业主的要求;招标文件中条款对所有投标人做统一解释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办事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2.工程回访与反馈

本着对业主负责的原则企业管理论文,为了不断提高招标业务水平,招标工作应适当地延伸到工程实施与结算阶段。

2.1 定期跟踪工程实施动态、关注业主的评定,及时发现招标工作中的不足与缺陷,不失时机地进行更新、完善并及时反馈到现时项目和以后业务中。

2.2 招标文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应根据工程纠纷实际情况,积极地为纠纷双方据实解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内涵。

此外,公司还逐步实现了招标工作与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结合。在招标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无疑提高了招标机构的竞争优势。加强了公司对服务质量的控制。

3.小结

总之,要不断提高招标服务质量,完善招标行为。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范围内,对项目在内部的质量管理上做到起始有依据、中途有检查、结果有评定,使招标人满意、投标人信服、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并不断把企业做强、做大。

参考文献:

[1]中招协.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文件[R]. 中招协发[2009]70号文及相关附件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S].2000-1

[3]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J].2010(3).

招标工作总结篇(4)

1 EPC概述

一个现代化工业、交通建设项目是错综复杂的,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把规划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交付生产(营运)从整体上结合起来,从规划、设计阶段就开始为施工和交付生产(营运)创造条件,合理的选择和优化生产工艺和施工方法,在施工阶段尽快形成(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把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工程设计阶段,形成项目的完整实施体系,以实现建设项目的整体性、适用性和先进性,达到“投入少、产出高”的目标。大型公(共)用与民用建筑工程同样是一项多学科的整体,要达到预定的使用功能, 与工业交通建设项目一样也必须使建造全过程实现一体化。因此,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实施均需要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决不是把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两类不同的企(事)业单位简单的拼凑在一起的松散联合,也不是搞完工程设计招标和工程施工招标后将其进行协调,而应推进工程建设的有关勘察设计与建筑施工企业的结构改革,按“项目法”组织建设,学习工业发达国家经验,组建具有对“契约型商品”总体制造(设计和施工)能力的智力与技术密集型的新型企业,用现代化项目管理手段进行工程总承包。

国外工程总承包单位把承建的建设项目称之为“建设作品”,认为搞一个建设项目是对社会所负担的一项极其重大的使命。“建设作品”反应一个国家当代的文化及科学技术水平,作为其象征的“作品”将与时代并存,要经得起比建设委托者更为严格的整个社会的评价和历史的考核。为此,在参加工程总承包投标竞争中,从事建设的企业应本着把“最佳产品遗留在世,以贡献于社会”的信念及“让建设主人(业主)放心”的方针建立工程总承包的管理体制。

2 EPC管理体制的特征

2.1 认真进行技术开发,形成企业工程总承包技术体系。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技术体系应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2.1.1 规划设计系统,包括建筑造型系统、设计工作方针书。

2.1.2 结构设计系统 ,包括建筑制图系统、设计审查方法。

2.1.3 设计图、设计说明书制作要领,包括标准详细图、标准结构图、主体工程完成统计系统。

2.1.4 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规程。

2.1.5 技术审定(查)会要领,包括技术基准、技术方针及企业通用和重要质量管理要领。

2.1.6 施工管理既要主要包括施工管理方法、施工主要技术以及施工监理控制要点等内容。

2.1.7 竣工图文的主要制作任务有施工要领的记录、施工维护图文的制作以及竣工阶段的确认书和报告书等。

2.1.8 建设所有者(业主)调查满意度主要包括施工建(构)筑物及安装工程巡回检查要领、保证维护及处理要领、建(构)筑物维护管理指南、质量情报和信息反馈系统等。

2.2 实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一贯制管理体制。从管理体制上把“让建设主人放心”的方针贯彻到从规划、设计、施工到工程竣工、交付生产(使用、营运)及保修服务的各个阶段中去,实现了对建设项目全过程所示。的质量控制。

2.3 建立智力与技术密集型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属于智力密集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占在职员工总人数的70%以上,能够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的作用。其经营管理的核心是以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利润(价格)和工程总进度计划为管理目标,建立企业运行机制。

3 EPC中招标控制价及编制依据

3.1 EPC中招标控制价

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计价条例和办法,通过施工图的计算,从而得出的最高工程造价称为招标控制价。在进行国有投资建设工程中,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进行控制,同时编制招标控制价,当计算造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时,招标人应当将计算造价的相关计算依据及结果报送给原招标控制价的制定部门。同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从而正确的编制招标投标价。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它不同于标底。无须保密。为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同时,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的管理工程造价的部门审查。

3.2 EPC中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3.2.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2.2 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计价条例;

3.2.3 设计时采用的资料和文件;

3.2.4 招标部门的工程量清单;

3.2.5 建设项目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

3.2.6 当前的工程造价信息;

3.2.7 相关的其他资料。

4 EPC中招标控制价的合理制定

4.1 正确的计算

在EPC工程建设项目中,由于施工设计一体化进行,所以,施工部门和设计部门的联系也就相对的紧密。当设计部门进行设计过程中出现某些纰漏时,便会对施工造成直接的影响,审计人员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是在工程量基础上进行计算和确定的,如果工程量或者其他工程费用如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以及措施费等发生错误,便会引起招标控制价的变化,使招标控制价丧失其制定的意义和价值。

4.2 “项目特征”的正确描述

项目特征的描述清晰与否直接关系到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大小,更甚者还有可能造成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从而产生不必要的索赔等开支,尤其是在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情况下,我们更应当注意工程项目特征的描述问题。以免造成招标控制价丧失其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不能发挥招标控制价应有的作用。

4.3 优秀的编制者

参与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良好的实践经验,从而在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过程中,可以通过自我检查找出其中潜在的错误。控制价编制负责人对控制价进行检查时应当从开始到结尾综合检查,不能进行随机抽样检查。同时,必须充分重视计算过程中小数点的位数问题,以免造成重大的差错。对于其中比较容易犯错的地方应当反复的进行检查。

5 结论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模式能够克服传统承包模式下设计、施工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使施工图设计、施工等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对工程实施整体安排、系统优化,可以显著的提高工程成本和质量的管理。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科学合理的确定招标控制价对于控制工程造价,减少资源浪费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编制人员必须加强自我的检查,提高自身的编制水平。

参考文献:

[1]周国强, 陶菲佳, 孙铭. 关于工程量清单下招标工作的思考[J]. 福建建材, 2008,(01)

招标工作总结篇(5)

第二条  招标投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电力工业部对电力行业的电力工程设备招标投标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基本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使用的电力生产、输送、供应所需的设备。

第二章  招标范围与方式

第五条  电力工程所需的合同估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除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必须进行招标。

因国内质量不过关或供不应求且经初设审查批准需要进行的国际设备、材料采购,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也必须进行招标。其中国家电力公司控股的项目由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简称成套局,下同)根据《关于加强电力项目应急补缺进口设备管理规定》统一组织进行。

第六条  合同估价应是单项合同的标的价格和为采购该标所支付的一切形式的酬金和其他直接支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以上规定确定合同估价,不得为了回避招标将同类采购项目化大为小。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可不实行招标:

(一)国家及电力工业部规定的不适宜招标的设备;

(二)只有一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不可预见且非招标人过失引起的紧急情况所需要的;

(四)没有引起有效竞争或者对招标文件未做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废除所有投标,经电力工业部批准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力工业部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二)、(三)项条件不实行招标的采购,应由项目法人报送电力工业部备案。

第八条  招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三种方式。

采用议标方式进行的主机和主要辅助设备的采购,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电力工业部审查同意:

(一)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

(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费用与拟招标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第九条  电力工程设备选择要根据国家产品系列进行选型,应选用已生产和定型的成熟产品。对有特殊需要或属今后发展的产品,要按新产品试制程序办理审查手续。

国内主机设备招标时要对其中的进口部套件严格审查。主要辅机设备招标时,要依据初步设计审批文件,严格控制进口设备范围,避免盲目进口,加大成本。

合理控制备品备件的品种、数量,避免积压闲置。

电力工业部成套局和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简称电规总院,下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简称水规总院,下同)共同对允许进入电力工程设备市场的制造厂家进行资质审查并定期予以公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电力工业部成立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简称部审查领导小组,下同),负责对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的领导、审查、协调和监督工作。部审查领导小组由主管副部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计划司、经调司、建设司、水农司、成套局、电规总院、水规总院组成。

第十一条  部审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接收有关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的报告、意见,接受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所报项目评标报审材料,并负责审核、提出处理意见后报请部审查领导小组审定。

办公室由计划司、经调司、建设司、水农司、成套局、电规总院、水规总院的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成套局。

第十二条  大型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应成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报部审查领导小组批准,并接受其领导。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一般由项目法人、电力工业部主管司局(院)、设计单位、项目所在集团公司或电力公司、招标机构的领导组成。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对招标过程的领导,负责将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文件报送部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可下设若干专业工作组。

第十三条  招标人(委托招标时由招标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小组。主机和主要辅机设备招标的评标小组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审批,接受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

评标小组由项目法人、招标机构、设计部门等单位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评标小组可根据情况分为若干专业组。

聘请的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技术方面的专家对本专业技术应有较高的水平,且熟知本专业有关设备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经济方面的专家应对经济有关方面比较熟悉,对商务部分有实际工作经验。专家可以从有关单位内,也可以从其他单位聘请。

评标小组负责评标。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第四章  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十四条  除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的电力工程火电主机设备招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国家计委;

(二)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

(三)银行贷款协议已签订;

(四)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五)主要技术条件已在可研中审查或已经初设审查部门提前认可。

第十五条  由于国家或电力工程项目特殊需要,经电力工业部批准,可以在未满足第十四条规定的第(一)项条件的情形下提前进行主机设备招标,但必须满足第十四条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水电设备招标在国家已批准项目开工后进行。

第十七条  具备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所列条件的电力工程项目,由项目法人向所在电力公司提出主机设备招标申请,所在电力公司审查同意后转报部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招标开始时间,由电力工业部计划司商有关司局根据国家电力建设计划安排和项目的进展、资金筹措等情况决定。

第十八条  火电其他设备和送变电设备的招标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第五章  招标投标参加人

第十九条  招标投标参加人分为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机构。

第二十条  招标人是指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电力工程设备采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招标人具有相应的招标资质以及成套资质和达到招标采购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组织招标或者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

(二)自由选定招标机构并检验其资质证明;

(三)委托招标机构招标时,派其代表进入招标领导小组、评标小组;

(四)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情况的资料。

招标人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应当向其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资料并支付委托费用;

(三)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是指具备招标条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完成招标任务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具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业绩证明;

(三)与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财务隶属关系或股份关系);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平等地获得招标信息;

(二)要求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

(三)参加开标会;

(四)控告、检举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投标人履行以下义务:

(一)如实提供投标文件,并按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

(二)交纳投标所需费用;

(三)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非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或分包合同。

第二十四条  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机构招标。

招标必须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五条  招标机构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从事招标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机构必须取得招标资质等级,并据此从事相应的招标业务。

招标资质等级的认定按《电力工业部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执行。

从事主机和主要辅机设备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还需同时具备由电力工业部核发的电力建设设备成套单位资质证书的相应等级。

第二十六条  招标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一)组织和参与招标活动;

(二)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审查投标人的资质;

(三)按规定标准收取招标费。

招标机构履行以下义务:

(一)接受电力工业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

(二)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编制和向投标人有偿提供招标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投标人、招标机构还应履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招标文件提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招标投标程序

第一节  招  标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在具备第四章所规定的条件后,可以开始招标工作。需要委托招标的,应与选定的招标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签订委托合同。

办理委托手续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招标人向招标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按统一格式填写的招标委托书;

4.招标机构完成招标任务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

(二)招标人向招标机构提供招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一般为总金额的2%,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招标机构接受招标委托后与招标人共同确定招标类型。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招标时由招标机构)按已确定的招标类型和招标项目要求委托有资格的单位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必要内容包括:

(一)投标人须知;

(二)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三)技术规范;

(四)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公式;

(五)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六)要求的交货时间;

(七)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交付形式;

(九)主要合同条款;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十一)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

招标文件编制后交招标人审查。主机和主要辅机设备的招标文件经招标人审查后报部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招标文件不得有针对或排斥某一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招标文件应注明设备价格即为交货价格,采用闭口价,并报到分项价格。采取按10%支付设备预付款、按设备交付计划每批设备完工到货后按80%支付、质保期到期后按10%支付质量保证金。

招标文件应包括本办法第七章、第八章的有关内容。

第三十条  公开招标应在国家指定的刊物上刊登招标公告,也可同时在其他全国性报刊上刊登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或议标,必须向有资格的三家及三家以上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性质和数量;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四)投标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五)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在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不得终止招标。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解释,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并以此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公开招标在发出招标公告、投标人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后进行;邀请招标或议标在发出投标邀请书之前进行,受邀法人均被认为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利用合同进行经济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交能证明前款规定条件的法定证明文件或其他资料。

国内主机设备投标人应为符合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厂商;国内辅机设备投标人应在电力工业部成套局和电规总院、水规总院共同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和《水电机组主要辅机和电气设备推荐厂家名录》之中。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标人或招标人与招标机构共同完成,并应取得项目招标领导小组认可,主机设备还应取得部审查领导小组认可。

第三十四条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0天。

第二节  投  标

第三十五条  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第三十六条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供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项目(设备)方案及说明。主机设备投标还应提供主要设备规范一览表、性能保证值;

(四)投标设备价目表。主机设备投标应提供分项报价价目表;

(五)投标保证金。一般为总金额的2%,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采用保函形式支付保证金时应由投标人所在银行出具并经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认可。

(六)交货进度表;

(七)技术文件、图纸、资料交付进度表;

(八)供货范围及分供货厂商;

(九)主机和主要辅机设备质量监造;

(十)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可对技术规范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但应同时说明建议方案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的影响,并列出差异表。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视为投标人同意的内容。

投标价格及付款方式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一式十份,正本两份,副本八份,评标时以正本为准。价格部分三份应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价格部分”和“保密”字样。

第三十七条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到投标地点。招标人应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提供签收证明。

招标人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退还。但因不可抗力原因而误期者,招标人可酌情处理。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对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遗失、损坏不承担责任。

与招标文件不符的投标文件无效。

第三十八条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书面补充或修改。补充修改文件应由原投标文件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送到投标地点,并在封面上注明“补充投标”字样。

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文件密封保存,不得修改。

第三十九条  投标人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引诱或胁迫招标人(招标机构)做出某一决定或采用某一程序。

投标人之间不得互相串通,干扰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做出正确判断。

第四十条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在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的10~15日内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内,可就投标文件的内容向投标人进行质询,并允许投标人在开标日期前,根据质询要求以书面文件形式对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报价进行修正和补充。修正和补充文件的价格部分应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补充投标”字样。修正和补充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同开标。

第四十一条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可从投标人所在银行获取投标保证金:

(一)报送投标文件后,在开标前要求撤回的;

(二)开标后要求修改投标文件内容和报价金额的;

(三)被通知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

(四)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第三节  开标、评标及定标

第四十二条  开标应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公开方式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小组成员、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第四十三条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核对投标文件内容和数目等,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

唱标应作记录,存档备查。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允许投标人作简要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四条  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进行评标。

第四十五条  评标小组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有权决定其无效。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解释,但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第四十六条  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依据“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进行。除考虑总报价水平外,还应考虑生产业绩、经验、技术能力、服务水平、设备性能、质量、交货期及投标人信誉等因素,根据预定打分标准以积分的办法加以计算或折算出评标价进行综合比较,提出预中标投标人顺序。

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

第四十七条  定标程序:

(一)主机设备,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小组推荐的预中标投标人顺序进行评审,初步确定预中标投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报部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将审核意见报部审查领导小组审定。

(二)主要辅机设备和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小组推荐的预中标投标人顺序进行评审,初步确定预中标投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报部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办公室将审定结果报部审查领导小组备案。

招标工作总结篇(6)

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的招投标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投资,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招投 标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发包与承包,从事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装饰装修、环境绿化、建筑 材料、设备、配件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 守本办法。 委托招标机构的招标,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第四条 标: (一)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监理等单项 合同估算价在 1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单项合同 招标范围和方式与工程有关的以下发包与承包,应须进行招估算价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招标的。 第五条 特殊的产品或服务,供应者不足 3 家,用招标方法不能引发竞争的,采用其他方法采购。 第六条 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招标,投标报价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式; 不具备工程量清单报价条件的,可采用费率招标的方式。 第七条 招标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八条 对金额较大材料、大型设备,可采用技术招标和价格招标分开的方式,分两次招标。先根据技术、质量、 工期等要求、确定几家符合要求的入围投标人,再组织入围 投标人进行价格投标,采取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 第三章 第九条 招标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公司成立招标小组,负责招投标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招标小组对公司负责,并受其监督。 第十条 招标小组由分管经理担任组长,基建处处长任 分管经理担任组长,基建处处长任 分管经理担任组长 处处长副组长并组织招标工作中的基础工作,成员由土建、安装技 副组长 术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采购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 招标小组主要行使下列职能:(一)根据本办法确定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 (二)安排招标日程,编制、发放招标文件,接受投标文件; (三)审查投标人资格; (四)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人进行考察; (五)组建评标委员会; (六)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七)组织签订合同,进行合同谈判,并监督合同的执 行情况; (八)协助工程技术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物品、落 实售后服务等事宜; (九)收集、整理、反馈招标信息资料。 第十二条 招标工作的程序:(一)编制招标文件,并报相关部门审查; (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三)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四)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五) 向合格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 图纸等相关资料; (六)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七)组建评标委员会; (八)召开评标会议,审查投标文件; (九)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十)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签订合同。第十三条招标小组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做好确 、 定招标范围、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 审查投标人资格、开标、评标、授标和签订合同的工作。 第十四条 招标金额在 200 万元 万元以上或法律规定需要招标机构组织招标的,招标小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 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委托招标机构招标的,招 标小组应当对招标机构及招标全过程的合法性进行监 督。 第十五条 招标机构的选择,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 3—5 家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招标机 构。从中选择 1 家机构组织招标,也可以采用竞争报价 的方式确定招标机构。 第十六条 规定支付。 第十七条 招标机构在招标时,除可以按有关 委托招标机构招标的,招标费按照规定向投标人收取合理的招标文件工本费外,不得再向投标 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委托招标机构招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招标人收取,并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 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机构不得代收。 第四章 招 标第十九条招标小组会同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确定投标人编 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标明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拟签订合同 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经总经理 经总经理签署后形成正式招标文件, 经总经理 正式招标文件由档案室保存。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指定或者标明特定的产品、服务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小组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招标公告。公 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小组应收集相关资料,并对投标人的资质、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调查了 解,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考查,向三个以上具备投 标能力、资信良好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二十三条 发放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并收取一定的押金和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投标价 的 2% 2%左右,解标后未中标者立即返还,可与中标者协商将投 标保证金作为合同保证金使用。 第二十四条 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开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五条 疑。 第二十六条 如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 必要时,组织潜在的投标人踏勘现场及答清或修改,招标小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至少 1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少于 3 人,或者所有投标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五章 第二十八条 开标、评标和定评开标应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第二十九条 开标由招标小组组长或其指定的人员主持, 所有招标小组成员参加, 当众检查投标文件及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 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作废:(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二)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 印鉴的; (三)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 以辨认的;(四)逾期送达的; (五)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一般为 5—11 人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指定 人员从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抽取,监察、审计等相 关机关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或其他利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及时更换评标人员。 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7 部 委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 应当参考标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 评标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招标项目可以编制标底,且一个招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应当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以后、 开标以前确定。 招标参与人员不得泄露任何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应当保 密的内容,如标底、标底编制机构和人员及招标人对招标项 目的价格、质量等要求,但招标文件已经公开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推荐 1—3 个中标候选人,也可以根据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招标小组应及时汇总评标结 果,大额项目的招标,将中标候选人及相关资料报公司经理 审查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五条 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小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三十六条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三十七条 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八条 招标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馈赠,不得参加投标人以任何 形式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透露任何有关招 标文件的评审内容,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评标的情况。 第六章 第三十九条 签订合同定标后,招标小组应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发出中 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得有实 质性的区别。 第四十条 中标单位因不可预见原因确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先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第四十一条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数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根据不同的招标项目和类型确定缴纳数额,以保证承包人违约时发包人不受损 失为原则,一般为合同金额的 5~30%。 第四十二条 中标人未能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小组有权将合同授 予其他中标人。 第四十三条 签订合同时,招标小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采购货物的数量予以增减,但不得变更单价。 第四十四条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转让他人。 第七章 第四十五条 合同管理所有合同均由招标小组审核,由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人签订。 第四十六条 合同盖章时,经办人须持基建处出具的证明,按规定进行登记。 第四十七条 合同原件要求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第四十八条 相关人员要做好合同的保密工作,需要借阅合同的,只能在档案室统一借阅,并进行登记,借阅人对 合同内容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十九条 合同签订后,相关工程技术管理人员、采购人员负责合同的具体执行工作。 第五十条 合同执行期间或合同约定保修期内,若发生货物、数量短缺,质量不合格,安装调试达不到质量标准, 以及使用中发生质量问题,技术指标不稳定等情况,相关工 程技术管理人员、采购人员应及时取证,并约请供货方协商 索赔、换货或维修。 第八章 第五十一条 监督和违规处理工程招投标活动及参与人员应自觉接受招投标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 标活动的监督;大额项目的招标,由招投标管理部门、监察 机关、审计机关代表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招投标活动中,招标小组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及时制止并向公司领导报告: (一)干预招投标活动的; (二)对评标人员进行暗示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的; (三)索取、收受投标人钱物或其他好处的。 招投标参与人员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三条 招投标活动中,招标小组或招标人中的其他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无效,对负有直接责任 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泄露标底及其他内部应保密的资料的; (二)与投标串通,进行虚假招标的。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小组、招标小组中的其他工作人员串通投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 后发现的,中标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招标投标人员发现招标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权向公司监督部门投诉。 第九章 第五十六条 附 则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执行。 、

招标工作总结篇(7)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

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范围、内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公司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

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

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

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招标工作相关招标文件与招标程序的法律风险防范,确保招标活动合法合规;

(二)对招标过程中出现的投诉或违法违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三)负责处理招标工作相关的法律纠纷的诉讼、仲裁。

(四)其他招标采购法律风险管理职责。

第九条

纪检监察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在贯彻执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与招标管理办法的情况;

(二)负责监督检查是否按程序签订各类经济合同情况;

(三)负责监督查处招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受理招标工作中的投诉和举报;

(五)其他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条

相关职能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配合招标主管部门和采购实施单位共同做好招标管理工作。

第三章

招标的适用范围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具体范围及规模标准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一)新建、改扩建等施工安装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X万元以上;

(二)物资、设备(含备品、备件)及材料采购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X万元以上;

(三)勘测、设计、监理、咨询、运行管理委托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X万元以上的。

第十二条

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采用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符合上述情形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由采购实施单位在提交拟招标项目实施方案时提出申请,招标主管部门审查后,经分管领导同意、总经理审批决定。

第十三条

必须招标项目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进行招标:

(一)公司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项目,包括运行维护、安全监测、水土保持、绿化养护等,可由公司(含分公司)直接承担;

(二)公司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经营性项目,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者被控股的企业具备相应资质且能够提供设计、施工、材料设备或咨询服务的,可以直接发包给相应企业;

(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紧急项目;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六)其它特殊项目。

第四章

委托招标与机构的产生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委托招标机构招标。委托招标机构时,应当从公司建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库》中采购招标服务供应商;其中:

(一)预计招标费在X万元以下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招标主管部门在邀请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派员现场监督的情况下,从公司招标机构名录库中根据机构的业务擅长直接选取产生。

(二)预计招标费在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由招标主管部门按照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采用询(比)价、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产生。

第十五条

委托招标机构产生后,由招标主管部门提出请示,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决定。

招标机构确定后,由招标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公司与招标机构的委托合同签署事宜。

第五章

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查

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由采购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招标计划和时间要求,按初步设计及招标设计批复内容或公司招标批示内容,组织设计单位(或有关单位)和招标机构开展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第十七条

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采购实施单位应当在计划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日期X日前送招标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随招标文件报送本标段招标工作计划(含分项概算、拟招标公告时间、发标时间、现场踏勘时间、开标时间等)及其它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招标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工作计划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及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主要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质要求、招标范围、商务条款、合同条款、特殊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等,审查会应形成纪要或意见。

采购实施单位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会的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经招标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后,报公司分管招标工作的领导批准后进行招标采购。

第六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十九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根据项目要求在公司或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指定网站并接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至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间隔不少于X日。

第二十条

采购实施单位提交的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经审核通过后,应当发起“招标公告网上审批流程”,由招标主管部门审查,经分管领导同意、报总经理审批签发。

招标公告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及概况、招标已具备的条件、招标计划安排、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招标文件(含评标方法和标准);机构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公告的时间和其他必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实施单位应当在招标主管部门的组织下,事先从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选取

X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有参与投标意向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单,并发起“投标邀请书网上审批流程”,由招标主管部门审查、经分管领导同意、报由总经理审批签发。确需选择《合格供应商名录库》以外的供应商作为邀请投标人的,应当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从《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选取或另行批准的供应商不得连续参与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第二十二条

招标公告或邀请投标人名单经审核批准后,由招标主管部门或通知招标机构招标公告或向有关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七章

发售招标文件与投标人资格初查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委托招标机构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在招标文件发售时,公司或招标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不得出售招标文件。

第八章

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要求采购实施单位组织潜在投标人召开标前会或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是否召开标前会及现场踏勘,及其召开的时间、地点应在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中载明。

现场踏勘、标前会应参加的单位为:招标主管部门、采购实施单位、设计单位、招标机构和潜在投标人。公司不单独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第二十六条

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公司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九章

公司参与评标的业主代表选择

第二十七条

公司派出参与评标的业主代表由招标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性质和专家特长,从公司建立的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中熟悉相关业务的专家中选取;公司专家库中没有熟悉相关业务的专家的,可以在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招标主管部门与采购实施单位共同商定指派其他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包括公司外部专家)作为业主评委。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中的专家被选取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标的,可以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第二十九条

招标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每年不定期对专家库名单进行复核、补充或更新,并报公司分管采购的领导审批。

第十章

开标、评标与评标结果的公示

第三十条

开标由招标主管部门主持,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和时间公开进行。

公司委托招标机构的,可以由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在指定地点和时间主持开标活动。

第三十一条

在政府公交交易平台提供的场所之外组织开标或者评标专家全部为公司内部专家时,由招标主管部门邀请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派员监督,是否派员监督,由其自行决定。

第三十二条

评标专家全部为公司内部专家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前集中,由主任委员或公司派出的业主评委组织学习评标标准和方法;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派员监督时,应宣布评标纪律。

第三十三条

评标结束后的X日内,采购实施单位应当发起“评标结果公示网上审批流程”,由招标主管部门审查,经分管领导同意、总经理审批签发,在招标公告的相应网站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时间应不少于

X个工作日。

第十一章

定标与合同签订

第三十四条

公示期间相关监督监察单位未有投诉受理,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采购实施单位应当发起“定标网上审批流程”,由招标主管部门审查,经分管领导同意、报总经理审批签发。

第三十五条

招标主管部门根据总经理的定标签发情况,负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三十六条

采购实施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内或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X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约定,办理公司和中标人之间的合同签署。如确有需要,可签订补充协议。若因中标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由公司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名次重新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七条

招标机构应在签订合同后X个工作日内,通知投标人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公司收取投标保证金的,由招标主管部门书面通知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及时办理退款手续。

第十二章

招标采购纪律及违纪处罚

第三十八条

招标工作总结篇(8)

1 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的优势

事实证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具有充分的优势,首先能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价格,在投标环节采取一视同仁的自主报价体系,将最终定价权放在企业手中,施工企业则为了成功竞标、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作出最合理的工程报价。同时中标价格也能较客观的反应出企业的真实水平,施工技术、材料进场、管理能力等在投标过程中被作为最基础的衡量标准也促进了施工企业更注重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及应用,形成了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2 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着计价环节不规范、不完善,没有形成统一配套的管理模式,没有构建科学、合理的专项人才管理队伍等不合理现象,严重阻碍了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作的创新发展。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当遇到工程变更、物价调整、不可控风险、工程增加等情况时我们很难在工程量清单中找到合理的约定,这充分的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存在着计价不规范的现象,对市场风险的预期不足,一旦遇到材料涨价等现象则将这一风险完全转嫁给建筑企业,很难体现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不利于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倘若不及时整改将有失诚信的原则。同时,缺乏与工程量清单招标相适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也是制约建筑工程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缺乏专业部门有力的监督与管理,也导致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 构建完善的建筑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体系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市场没有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没有构建一套科学的资质预审制度是导致这一现象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因此,广纳贤才、引入竞争机制,构建一支专业技能强大、理论基础扎实、科学水平高的专家评标队伍势在必行。

3.1 科学创新、建立统一管理模式 各自为政、分地区定额管理的方式不利于新时期建筑行业的稳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这一陈旧的管理方式无疑增加了地区割据现象、不合理评估现象、钻法律空子现象的可能性,阻碍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格局的建立,因此我们只有扭转以往陈旧的管理方式,努力构建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标准管理模式,才能使市场更加稳定、更加健康。

目前,我国在房屋建筑、市政等方面已做出了成功的尝试,建立了基础性定额与工程量计量标准规则,基于以上的成功经验我们只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根据不同的建筑工程特征做合理的改进,则统一的建筑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模式建立指日可待。

3.2 引入电子评标机制,使评标工作更细致、更规范 由于总价评审机制是站在宏观的角度进行的,很难对评标工作进行更为细致、深入的评估,因此引入电子评标机制可充分弥补总价评审的缺陷,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既可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总报价评估,同时也可按照工程量进行分部、分项的材料价格评定、措施项目评定、单价评定,降低了人为暗箱操作的可能性。电子评标系统在单价评定后可进行自动汇总,并生成统计清晰的分部评审表及总分汇总表,使评定结果一目了然,同时也简化了人为操作的工作流程,符合经济性原则。

3.3 加强事前考察、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完善招标文件编制 为了使招标文件编制的合理、科学,招标单位及机构应在编制前进行周密的事前考察、提高勘察设计的工作质量,在了解施工场地条件、现场环境、工程自然情况的基础上为预算编制、清单设计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图纸会审,详细规划建设项目并按计划稳步实施是提高勘察设计工作质量,使工程量清单合理、清晰的重要前提。我们只有紧密结合不同的工程项目、招标条款、评标方法、进行招标文件编制的严格把关,才能使工程建设重点突出,设计合理,充分体现招标的宗旨。

3.4 全面实施合理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应科学的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法作为评标的主要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竟标,即使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当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情况时也可被排除在外不予中标,这就是合理低价中标法。该法则的关键点就在于首先定价要合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最基本的,同时还要尽可能的低价,即经过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这是评标定标的核心,并且投标价格还应控制在不低于自身成本的范畴之内,从而使倾销垄断等不法竞争现象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总之在利用合理中标法进行评标时我们应将重点放在防止过低成本报价上,以杜绝在竞标公司中标成功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过低的成本报价而进行增加索赔要求,或为了从中谋取利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严重影响施工质量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3.5 构建有效的监管机制,使约束管理发挥根本作用 统一管理模式的建立依赖于有效监管机制的约束与规范,因此组建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库,充分发挥投标的有力监管是十分必要的。这一策略能有效的激发投标人的责任心,使之在日常的专业工作中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的监督职能,并运用事前公告制度及时的发现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改进。当然,对于招投标人的信用管理也不可缺少,我们可通过资格预审方法、统一评分规则考核招标人的专业能力,从而保证建筑市场工程招标的透明度、可信度,使招标工作环节有序、公正、健康、高效、经济的全面发展。

4 结语

招标工作总结篇(9)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招标投标工作越来越健全,逐步从开式化走向规范化。招标投标事业已经成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招标投标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公共采购效率和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招标。同样,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在伊犁州建设领域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净化建设领域各类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减少工程投资、缩短施工工期,以及维护“三制”建设方面起到了不可取代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州招投标领域所存在的问题也确实值得商榷。

其具体做法是:屏弃了传统意义上招标投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上的一些不合乎实际的做法,积极吸收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有关将招标文件中技术标采用“暗标”、商务标打分采用A+B复合计算的方法,实行单价打分、总价打分以及总价不变承包打分三种形式。,招标。每项打分都要与复合标底价相比较,以最接近复合标底价为最优报价。招标程序上有符合本地实际的一些做法。比如:将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与标底编制时间分置在两个时间段上进行,先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然后再进行编制标底,这样做的目的主要避免投标企业和标底编制人员进行私下交易,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由于技术标评分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评分结果带有一定的主观因素,伸缩性较大;而商务标的评判结果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评分结果客观、公证,没有伸缩性,属硬性赋分。为避免专家在技术标打分时受商务标评分结果的影响,在评分顺序上采用先技术标后商务标的方式,从而保证了评判结果的客观、公证。

当今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能按照有关法律条文及行业规范执行,一些县市还积极借鉴并融合市政建设领域在招标投标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总结以往工程的不足,切实可行的并依照招标投标实施方案来运作。并采纳了一些新的理念,实施了一些符合本地实际的新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有许多方面亟待改善和提高。

从整个招标过程来看,招标投标工作基本上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按照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运作,但细究起来,其中暗藏的玄机很多、漏洞很大,投标企业工作大有有机可乘的缝隙。

1、从招标机构方面来说,有些县市目前还没有一家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机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主要委托某一个行政机构或某一事业单位,其中从业人员大都是吃皇粮的。因此,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他们既要照章办事,同时还要顾及部门利益,工作起来左右为难,举步维艰。,招标。如果成立一个专门招标投标机构,由中介组织去完成这项工作,从业人员工资待遇完全“自负盈亏、自酬自收”,这也不太现实。因为一个县本身工程数量就很有限,工程投资额也不大,招投标工作中收取的工本费、入场费、中标费非常有限,同时这些费用除支付专家评审费、标底编制费、工本制作费以及“封标”期间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外,用于招标从业人员的工资几乎所剩无几,招投标机构难以为继。

2、从事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从业人员没有能力编制招标文件,勉强编制的招标文件语无伦次、内容不全、漏洞百出,经不起推敲,给投标人很大的乘虚而入机会,也为工程质量留下了安全隐患。

3、尽管部分县市将投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种,技术标多采用暗标方式,并提出了一些对明示或暗示的处罚措施,但是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奏效,一些承包商总能想出各种各样方法让自己的标书若隐若现地表露给评标专家。

4、技术标评审工作流于形式。评标时工作人员将厚厚几本标书送到评标专家面前,评标专家则在很短时间内给出评判结果,显然这一切仅仅只是个过程,因为谁也无法给出一个合乎情理的结论。事实上中标企业也没有完全履行技术标上所承诺的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也没有真正落实进行监督检查,技术标的评判流于形式也就不足为怪了。,招标。

5、承包商与标底编制人员窜通一气,标底编制人员既为项目建设单位编制标底,同时也为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招标。虽然标底编制人员采用了随机抽取方式,但伊犁州直水利行业有资质并能达到编制标底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常有限,随机抽样意义不是很大。因此编制标底时即使“封标”,所能涉及的防范作用也相当有限。

6、由于在招投标过程中暴露出了太多的问题,因此招标投标的公正、公平、公开性水分太大,也很难让未中标者心悦诚服,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置疑也就再所难免了。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应当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行政干预招投标工作,依法打击个别领导借招标投标之机牟取私利。

2、没有招投标机构的各县(市)应尽快成立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一些有社会责任感,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具备建筑、水利、农业、公路、交通、城建、林业、环保等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强、责任性高,具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材从事招标投标工作,工资待遇采用“自负盈亏、自筹自收”形式,使之真正发挥优秀骨干人士施展才能的积极性。

3、加强招标投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对招标投法的理解以及编制招标文件和实施方案的水平和能力。

4、积极培养和选拔一批从事水利工程概预算并能胜任标底编制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扩大并充实造价工程师专家库,彻底扭转并改变标底编制工作由少数几人控制的被动局面。

招标工作总结篇(10)

整个视频会分为三个部分,首先为我们讲解的是我国招投标制度的发展历程。在1980年,试行了招投标方法。在1999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2011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紧接着为我们讲解了招标投标实践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充实完善有关规定,从而进一步筑牢工程建设和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最后的亮点是《实施条例》的内容,《实施条例》较《招投标法》有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条例》的出台至少体现了三个亮点:一是就招标投标评标中标甚至合同签订过程作了比较明细的规定和预防处理。这是作为《实施条例》本身的要求,也是经验的总结。例如对串通投标作了明确的认定,以及对评标的规范等。二是首次就实践中大量存在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它的功能定位。如隶属关系、层级及性质作用等。《实施条例》提出招标投标信用制度。这是招标投标诚信体系建设非常重要的法律支撑。三是《实施条例》就实际中开始的招标师资格予以明确。这是招标投标职业发展的基础保障。

古语有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通过老师的详细讲解后,让我们深刻体会到,作为一个招标人员,对于本职工作要严肃认真,要做到三多,多想,多问,多沟通,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在招标工作中百密而无一疏,才能保证招标项目的顺利进行。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知道,招投标工作需谨慎和认真,做事儿应该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在面对招标工作新的形势下,对招标人员的要求也不断的提高,在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提高自己,不断的加强学习。结合热电厂项目招投标的实际情况,在招投标过程中对照《条例》规定,逐步完善热电厂招投标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在脑中,工作在手中。

招投标实习总结二经过一周来的招投标实训活动,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做事情应该有始有终,有条不紊,最好还能够遇事不惊慌。其中必不可少的就是即使遇到困难或者没了信心也要心中有着不放弃就会有回报的信念,那么事情将会迎刃而解。

在这次根据发包方的招标文件来拟定投标文件的实训活动中,我竟然忘了招标文件是要购买的,若不是老师在台上说“发售招标文件”,恐怕我也不会留意到。其实,太多的细节需要注意,真的很需要平时对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相关知识的积累。

我们是在机房编的投标文件,第一天是熟悉招标文件,全班同学聚到一起讨论,慢慢试着着手,到后来才发现原来投标文件就是那么地拟。在学习的过程中,大家的团结合作确实帮了很大的忙,难怪常有人感慨:三个臭皮匠胜过一个诸葛亮!将除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人签字处以及有关乎报价的第3页和第6页空出外,若然填上报价、签了名、盖了章,这份投标文件才算拟完,我们小组是到最后才填上报价的,明明知道招标文件中说明的招标范围是土建部分,但在看到表格中的报价有安装部分时,竟然听信了写了安装部分的价格也可以的说法,导致了后面封文件之前的拆粘工作。

而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证明上,我们不懂得法定授权人应该在哪个部门,是什么职务比较好。在这问题上,没有任何概念,直到第一天快要结束时终于决定下来,在项目部当经理的人做人比较好。 在签字时,才发现要签的地方还蛮多的,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拟的投标文件要有1份正本、2份副本,也就是说盖本公司(投标小组)的章以及代表人的章,正、副本的章有3份。遇到了“签字并盖章”、“签字或盖章”两个字义的困扰。在拟好文件后,就拿到楼下的打印室打印。不知道收据上盖的招标文件的章其实在这里只有1次证明收到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为复印了收据后再盖章也不迟。其实应该是写了收据,盖了章再去复制,贴复印件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上,我们保留红章的原收据。

在周一时,老师给了我们一个标底,但我们在考虑报价时差点忽略了一个工程只有一个标底的规定,怀疑老师给的标底到开标时会改变,于是乎在考虑报价时仅仅考虑了其他小组可能或高或低的情况。导致我们小组报的价属于居中,虽然没在无效报价中,但终与中标失之交臂。

那个晚上的封标,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其他小组犯的毛病有在封条上盖上了法人的公章并且在报价的地方也报了安装部分的价。必须得拆标,重新来。而我们小组犯的毛病是在报价的地方也报了安装的,因没有封条,所以没出现封了标因封条上盖错章而拆封条重新粘的麻烦,但是我们犯了另外一个错误,那就是将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一起装订成册了,必须得拆开分别装订成册。在投标文件的完整上,我们没考虑目录,后来补上了一起装订。

就这样,因为分两次认识到错误,跑了两处打印室重新打印出错的页码。回来一次装订好。在盖正、副本时由于大意,竟然将新印的三张技术部分的投标文件一起盖上了副本而已。好在第二次跑打印室之前及时发现了错误,才没有第三次跑打印室的经历。

在封条时,有的小组忘了在有切口的地方都封上封条,在开标时A11小组的投标报价条件最符合中标,但可惜他们因为没能封好封条最终导致废标。

有两个小组的报价就差1个数不一样,场上虚吁,不免有人想到文件的保密性。它给了我们一个警醒:保密工作很重要。

接下来的活动就是假设我们中了标,收到了中标通知书,要与招标方签合同,于是就起草中标合同文件。合同很快就拟好了,中间付出的辛酸只有自己才懂,拟合同的那天下午,我肚子很痛,手直抖,打字都不行,不得不休息一阵,后来其中一名组员跟我讲要不要我也参与进去一起拟,因为进度很慢,于是就很难受地坐在电脑前,打字总是出错,后来镇定下来后就忘了痛了。到第二天上午时,组员们跟我商讨到关乎我们投标方(中标方)的利益的地方一定要极力争取,这时才发现招标文件里有很多不平等条约,于是在拟合同时我们对照示范合同文本的合同规定以及对照了招标文件,让招标文件上的每一点在规范中都能找到对应的规范,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同时考虑了对方提出要求时适当放松的情况,其中必不可少的就是在招标文件上我们觉得有必要或者到时候谈合同可能会争吵的地方记上标记。

事实证明,我们做到了,也做对了。我们双方小组并不像其他小组一样为了合同上的某一点出现分歧而吵

得面红耳赤,我们平心静气地坐在电脑前一一对照各自拟定的合同,没想到双方都非常配合,并且都是互相考虑对方的利益,该负责的地方决不说不负。

就拿招标文件中要求我们(中标方)免费提供办公桌椅以及办公场所这个要求来说吧。甲方说我们乙方应该认真熟读招标文件,说这一项本就是我们乙方已默认的(没有提出答疑),但是我们在合同示范文本上找到的对应的那项我们承包人工作是提供桌椅及场所,但费用是发包人出的,然后他们(甲方)竟然说不用我们提供了,我们说:这可不行,我们可以提供人力,他们出钱就行了,若是不用我们提供,也就是说他们想要办公的话得自己出人力出财了。后来,就决定我们出人力,他们出钱。而其他小组在这点上就没分出是非来,后面是他们甲方什么都不要了,这明显也不公平嘛!

尤其在区分我方和甲方的工作时尤其应该讲清楚,以合同为准。

如果双方都很负责的话,谈合同真的很容易。但他们跟我说以后会面对很多刻薄的事,我—半信半疑,始终相信只要找到依据,能让步则让步嘛,就像这一次,多好!

遇到问题时还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地面对才不会后悔!

招投标实习总结三在近五个月的工作中,通过前辈的指导,对于内部招标有了较系统的学习。且近期,项目连续对土方、保温防水、精装修等进行了投标,通过对这些投标项目的学习及在此过程中积极做一些与之相关的较简单的工作,我从中感到获益良多。

之前对招投标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名词也仅限于书本上的理解。通关学习观察及参与几次招投标,我首先明确了招标的基本程序,大致分为落实招标文件—委托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

而我们作为投标单位时,就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投标时应按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正式职工携本人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证明等到相应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另外,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仔细核对并问明投标截止时间,答疑时间,组织勘察现场时间等,尽可能做到了解更多与投标有关的信息。

二、 对招标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认真勘察现场、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和合同条款,核对工程量清单,按实成本测算。

三、 标书的编制

1、 编制投标书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文件要求的格式、份数、评分标准、装订要求、工期、开标时间、地点、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要求编制标书。

2、 在资审部分中,切记不能将失效的证书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中,要多次核实资深文件的有效期、年检时间等。

3、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原件资料应提前准备,等待核查。

4、合理确定投标报价。今后应该积累资料,了解市场行情,制定我们自己的经验数据库,为今后投标做参考。

5、标书密封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需签字盖章处要反复核实,认真仔细,避免出现废标的情况。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最好将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印章随身携带,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发现投标文件有误,在有效时间内还可设法弥补。

四、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

投标保证金形式可分为多种,现金、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现金支票等均可,具体要看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工作总结篇(11)

2016年上半年,市招投标统一平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主动服务我市大局,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良好的环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上半年平台建设基本情况

今年16月份,市级平台已完成275项工程的招标、交易任务,成交总额50.81亿元,实际成交总额比预算减少了2.93亿元,节支率6.48%;完成各项政府集中采购任务467项,成交金额4963.74万元,比财政批准预算节减了719.19万元,节减率12.66%。除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外,今年16月份,还完成分散采购项目26项,涉及预算2663.26万元,实际成交2447.51万元,节支率8.10%;完成其他公共资源项目14项,预算总额1607.37万元,实际成交1576.41万元,节支率1.93%;完成产权交易共22项,起始价9489.94万元,成交价9568.80万元,增资78.86万元;完成国土交易项目7项,起始价3.50亿元,成交价3.62亿元,增资0.12亿元。

与此同时,市级平台在做好原有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项目,将相关工程的造价控制、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不同特点的项目纳入到统一平台,使进场项目的范围和种类进一步扩大丰富,新进场项目均取得了预期效果。这半年来,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主要抓好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创新,继续完善招投标统一平台监管手段。

1、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面。市级平台认真执行各项监管制度,并进一步优化各项有效措施。一是继续实施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如实行资格后审、投标承诺、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等。二是严格执行招标方案核准制度,确保依法招标项目全部实行招标,进一步规范招标人行为。三是采取措施加强项目标后跟踪管理。实行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约谈制,上半年共对三凤桥地块安置房工程等累计21个项目的200余名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实行指纹考勤现场巡查工作,建立指纹考勤整改通知制度,严肃了指纹考勤行为,有效维护了招标成果。四是推行提速提效、强化服务新举措。如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允许设定潜在投标人注册地在余姚的条件,以有效防范资质挂靠;等标期由原来的20天调整为一般不少于10天。同时,试行模拟招标,在认真做好市政府确定的模拟招标项目的同时,对业主单位提出要求模拟招标的其他项目,市级平台也积极配合,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2、在政府采购活动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市级平台在继续做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和各类资源交易行为。一是规模采购实物配发工作顺利展开,收到了较好的节支效果。二是国有企业采购比重快速增加,已完成城市公交汽车采购近2000万元,其他国有公司的基础设施、智能调度等项目采购700余万元。三是服务类项目门类更加丰富,在原有基础上开展了城管城区信息采集、电子政务项目监理、地形测绘等累计金额近600万元的服务项目采购。四是部门集中采购逐步拓展,指导帮助市教育局启动部门集中采购,并进行业务指导,促进了部门集中采购工作有效推进。五是公务用车定点协议采购首次推行,充分运用省公务用车定点协议采购成果,与市财政局、市车改办共同协商,组织供应商座谈会,印发了相关文件,促进公车政府采购工作更规范、便捷。六是探索试行电子商务采购,与市财政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子商务政府采购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在货物类采购活动中尝试使用电子商务采购模式,以不断适应市场形势发展。

(二)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统一平台工作程序。

1、推进平台信息化建设。市招投标电子化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经过不断改造升级和整合开发,已渐趋成熟。一是业务运转实现了流程化,网上操作涵盖了日常招投标基本环节,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协议采购项目和询价采购项目也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二是档案管理实现了电子化,经过档案拆装、检查、扫描、录入、装订成册等各项工作,实现了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归档。三是延伸管理实现了规范化,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基本实现乡镇(街道)电子化的延伸运用,极大地方便了各地的招投标当事人。

2、规范中介行为。一是开展了2012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及其人员考核。二是起草并出台了《余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及其专职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了考核标准。三是面向社会印发了《招标机构服务指南》,为招标人提供了详尽的招标服务标准。四是推行一项目一考评制度,即对每一个招标项目的质量进行一次考评,进一步促进了招标质量的提升。

3、充实完善评标专家库。今年六月,通过《余姚日报》和市招标投标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5大类工程建设项目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等35类政府采购专家。充实我市评标专家库,为招标人顺利抽到评标专家提供保障。

4、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市级平台坚持把受理投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今年共受理各类有效投诉举报9件,并主动协助分中心和业主及时处理各类异议质疑,有力地维护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正常秩序,更好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优化服务,用心打造群众满意的交易平台。

1、强化学习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市级平台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学分制管理办法,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鼓励统一平台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类职称和技能考试。此外,还组织人员到参加如网上协议竞价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培训等考察学习。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对提升工作队伍职业素质,提升平台服务效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做好项目配合,密切基层联系。市级平台结合六大百亿工程深化年重大项目的安排,印发了《2016年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配合责任分工表》,发送至各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相关责任人等,主动、提前与各乡镇(街道)、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和沟通,着力推进我市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业务走访咨询活动,为广大企业和群众出谋划策;落实工作人员跟踪服务,对重点工程开展预约服务,如对四明湖开元度假村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进行对接,为工程的按时开工争取了时间。

3、深入指导帮助,服务分中心建设。市级平台利用乡镇(街道)招投标电子化延伸平台,实现了与市级电子化平台数据的部分互联共享;还利用招投标工作QQ群,开辟了方便快捷的服务交流沟通新平台;并多次派员参加乡镇(街道)的招投标工作会议,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探讨。今年4月份召开了分中心业务培训会议,集中进行了业务辅导,交流推广了先进经验。通过市镇两级平台的积极努力,各分中心操作日趋规范,据统计,今年一季度21个分中心已累计完成各类工程招标、物品采购、资产处置211项,成交金额28157.28万元,通过工程招标、物品采购,节减资金1566.18万元,通过集体资产处置,增加集体收入62.27万元。

(四)全力推动,形成平台内部建设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1、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和三思三创活动。一是创新活动载体。办党组通过不断深化党员先锋岗内容,组织开展了慈善一日捐、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着力打响以人为本,共育和谐阳光文化机关党建服务品牌。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办党组制订了《市一办一中心管理服务标准化工作手册》,修改完善了AB岗工作人员职责,引入先进的管理服务理念和创新的管理模式,按照教育+制度+科技的标准,推动队伍建设向创新化和标准化发展。三是强化群团建设。办党组以党组织为龙头,工、青、妇各类群团组织齐心协力,积极营造奋发向上、进取有为的良好氛围,今年还顺利创建了省级巾帼文明岗,充分展示我市招投标人健康、文明、团结、和谐的良好形象。此外,统一平台的信息宣传工作也取得较好成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多篇信息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题为《实行指纹考勤强化标后管理》等调研文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等部级刊物上刊登,扩大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在外的影响力。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加大组织力度。年初,各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办党组草拟了《余姚市招标投标办事窗口考核办法》等管理办法,经常开展机关效能八项制度、四条禁令和机关节能等情况的检查,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三是加大完善力度。办党组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回头看工作,为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奠定了基础,切实做到了权力行使有据可依、风险防控有措可控。

3、认真开展五联五促专项活动。一是确定工作任务。办党组制定了专项活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创新活动载体。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开展干部进企业,服务促发展活动,发挥本单位业务优势,帮助企业分析发展的前景、成长的路子,并在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与服务。三是加强帮助指导。单位7名班子人员与河姆渡镇罗江村35名党员群众以及我市的4家企业和5个重点项目结成联系对子,多次走访结对企业、项目和党员群众。此外,单位还开展调研员双向选择、双重履职、农村工作指导员联村驻点等活动,兼顾两头,克服困难,为基层发展尽心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和部门的招标采购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和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平台内部的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监管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以有效改善如串标围标、挂靠出借资质等顽症。

三、下半年平台运作主要工作思路

下半年,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工作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招投标交易活动和综合监管,着力提高招投标市场监管力度、平台运行水平、交易服务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一)广泛宣传,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一是要突出宣传主题。大力宣传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近几年来的工作成效、特色做法。二是要把握宣传重点。重点对招标主体、投标主体、监管主体、服务主体的交易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常识、违法惩戒案例的宣传教育,积极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促进各方主体的自我规范和自我塑形。三是要创新宣传载体。在宣传工作中,要加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稿件的投稿力度,开办单位实名微薄拓展网络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分中心业务培训和乡镇、市直部门政府采购员业务培训,适时组织举办较大规模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知识竞赛,努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宣传工作的辐射正能量。

(二)拓展完善,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一是要不断开拓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和种类。对条件成熟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主动做好对接、主动出谋划策、主动配合协作。二是要全力开展提速提效、强化服务新工作。稳步开展电子商务政府采购活动,不断总结完善,成熟一项推开一项,努力使这一全新采购模式得到推广;积极推行政府货物类采购项目第三方检测验收活动,提高政府采购的整体质量;努力实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政策;探索招标采购成果与村、企共享。三是要探索尝试网上产权交易操作。继续配合市产权交易所开发网上竞价操作软件,选择性开展网上竞价,着力提高产权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

(三)多措并举,加大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力度。

一是要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办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我市的资格审查和招标评标两个办法。二是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根据上级部门对我市的目标管理考核要求,随机抽取若干已招标的项目,邀请宁波市资深专家进行标后评估,从而提高我市招投标工作质量。三是规范招标人勘察设计招标行为,继续采取措施加强对项目业主的管理。四是继续强化标后监管。继续实行指纹(影像)考勤制度,开展部门联合巡查,推广法人代表约谈制度,规范标后行为。

(四)加强指导,促进基层小型平台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是要继续做好基层小型平台的建设工作。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升乡镇(街道)招投标分中心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的操作技能。二是要继续探索新载体。在办好《分中心动态》、利用分中心QQ群交流的基础上,探索新方法、新载体,从而破解新难点,提高基层招标采购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招标程序。严格控制乡镇(街道)邀请招标方式,严格按照资料归档示范文本的要求,规范基层操作行为。四是要探索经验运用。遵循守规守法、方便可用、数量适中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借鉴姚北经验,鼓励基层平台组建本地需要的评审人员库。五是要实现电子化平台的全面覆盖。依托市级平台的电子化功能,推进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实现操作方式、协作办公、归档模式的三个转变,全面打造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五)强基固本,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服务水平。

一是要强化服务宗旨意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端正平台工作人员的思想态度,增强主动服务、创新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要理顺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前移监督和服务关卡,切实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民生实事工程项目、有关企业的主动走访和业务指导。三是要加强系统化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服务标准化,建立并完善人员行为、物品管理、工作流程等一整套科学合理、易做易管的日常管理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推行模拟招标、预约服务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市镇两级平台人员队伍建设,推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能,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各类资格考试,加强分类考核强化管理,实施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等挂钩;注重中介机构及其人员队伍建设,协同有关行政部门从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实际出发,积极培育、发展和管理好招标、政府采购等中介服务机构;注重评标专家成员队伍建设,完善进出机制、优化考评制度、加强教育培训、规范评标行为。

市招标办公室上半年工作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市招管办严格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第140号加强重要领域、关键岗位行政监察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健全建筑工程、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反腐机制,探索实施重大项目综合监督服务机制。的任务要求,充分发挥招投标监管工作职能,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良好的环境。现根据督查要求,将我办有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招投标环节廉政风险防控

(一)进一步深化制度防线、科技防线、思想防线这三道防线的风险防控功能。将招标文件的备案、招标机构的选择等环节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点环节,着力抓好相关制度规定的完善;推进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实现与电子监察系统、财政系统专家库等系统的无缝对接;坚持每月15日的学法日制度。

(二)进一步健全公众监督机制、投诉案件处理机制、热点难点追踪机制等三项机制。主动及时在市招标投标网上公布各类招标采购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招投标工作公开阳光;全面实行《余姚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投诉(异议)处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了招投标工作投诉处理机制;积极参与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使热点难点问题追踪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二、招投标平台运作效益显现

今年1-6月份,市级平台已完成275项工程的招标、交易任务,成交总额50.81亿元,实际成交总额比预算减少了2.93亿元,节支率6.48%;完成各项政府集中采购任务467项,成交金额4963.74万元,比财政批准预算节减了719.19万元,节减率12.66%。除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外,今年16月份,还完成分散采购项目26项,涉及预算2663.26万元,实际成交2447.51万元,节支率8.10%;完成其他公共资源项目14项,预算总额1607.37万元,实际成交1576.41万元,节支率1.93%;完成产权交易共22项,起始价9489.94万元,成交价9568.80万元,增资78.86万元;完成国土交易项目7项,起始价3.50亿元,成交价3.62亿元,增资0.12亿元。

与此同时,市级平台在做好原有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项目,将相关工程的造价控制、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不同特点的项目纳入到统一平台,使进场项目的范围和种类进一步扩大丰富,新进场项目均取得了预期效果。

三、健全建筑工程、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反腐机制,探索实施重大项目综合监督服务机制方面的主要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