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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大全11篇

时间:2023-02-28 15:46:33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1)

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创建平安*县”活动,县政府把今年作为“交通安全整治年”,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通过抓好源头,健全机制,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明显加强;客运车辆、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等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非法拼改装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以及道路规划,建设,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进”活动深入开展,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遏制一次死亡1人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使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总数有明显下降。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县*局履行安全监管的执法主体责任。主要任务是:

1.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和路面监控,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一是对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行为人坚决采取行政拘留措施;二是对超速、超员行为按程度分别进行处理;三是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状况的检查,严防车辆“带病”运行。

2.治理摩托车非法驾驶,遏制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无牌无证车辆上路,对不戴头盔和超员现象进行治理,研究降低摩托车办证门槛,提高办牌、办证率。切实加大路面管理力度,坚决杜绝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对无牌无证车辆实行集中查扣,分类处置;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要现场查纠,消除违法状态;对摩托车超员3人以上的违法行为,要参照妨碍公务条款,对驾驶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要把摩托车纳入电子监控系统,对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促其遵法守规。

3.加强对农用车非法载客的管理,减少农用车事故发生。认真研究农用车非法载客的规律,制定预防措施,加强重点路段、重点地区、重点车型、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管控。尽快落实农村基层警力,增加执法力量。积极与农机管理部门解决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等农用车的管理。对农用车违法载人,坚决采取扣车、处罚、告诫谈话、具结保证、行拘等严管措施,对无牌行驶违法载4人以上(含4人)的,暂扣车辆一个月,满期后再进行处理。对无牌行驶违法载4人以上并妨碍公务的,除按规定暂扣车辆进行处罚外,对驾驶人要参照治安处罚法妨碍公务条款,坚决予以行拘;对无校车通行证接送学生的客车或严重超员的校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从重处罚。

4.加强对驾校的管理,要进一步会同交通、农机部门,对所有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进行全面清理,取缔不合格的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严把驾驶员的考试关和发证关。凡发生3次以上对不合格驾驶人员发放证件的驾校,一律取消培训资格,并追究发证人员的责任,扣发半年工资,情节严重的管理人员予以除名。

5.加强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车辆、民用爆破器材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汽油、航空煤油、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破器材运输车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把关,对定载质量和车身上安装喷涂的警示标志、文字、告示牌等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对非法改装或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车辆,要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否则坚决予以没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危险化学品槽罐车,要依法强制报废。

(二)县交通局落实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和运输秩序的监管职责。主要任务是:

1.做好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工作。建立事故多发路段档案,增加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在特殊气象条件下做好道路交通的安全保障。全面排查,加强桥梁隧道运行状况的监测监控,对危险桥涵及时修固,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多弯多坡路段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属设计缺陷的,采取截弯取直、降低坡度、建设或加固防撞墙、增设警示标志、标牌和标线、安装减速设施等措施进行彻底改造和整治,严防恶通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对全县运输企业进行检查整顿,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不得从事交通运输,车辆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不得上路,驾驶员没有达到培训要求的不得从事驾驶工作。强化客运站场管理,纠正治理安全设施不达标、出站检查不严格、站外停车下人的现象。合理安排客运车辆和运输路线,确保群众的出行。凡多次发生严重超员现象的运输单位,先停产整顿,达到要求时再投入运输。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事故的单位,一律停产整顿半年。

3.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建立驾驶员动态管理制度,凡多次发生驾驶员违规行为的,或多次因驾驶员责任而引发事故的,运输企业停产整顿,整顿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公路、*河渡口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和驾驶人员、船员、卸载人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情况,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资质证件持有单位、个人,依法取消任职资格。同时,进一步加强制超工作,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内。

(三)县农机管理局加强对农村道路和农用车辆的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

1.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拖拉机登记制度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培训管理,真正做到“两不准、一严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严禁违规异地发证发牌)。

2.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认真开展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大检查,坚决取缔农用车无牌无证行驶和违法载人的行为。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作业。彻底扭转县、乡公路上农机车辆行车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3.会同*交警部门尽快完成农用车监管移交工作。进一步明确三轮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管理工作移交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对职能未能理顺的,立即进行移交,5月底前移交到位;已经移交的,农机和*交警部门把警力分配到路段,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四)县*局要做好综合监管工作。主要任务是:

1.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检查各乡镇政府交通安全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检查安全生产事故按时报告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2.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活动开展期间,凡发生3人以上重大事故,各乡镇政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政府说明情况;发生5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县政府做出检查,发生5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的,所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县农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并向县政府说明情况;连续发生两起非法载人重大事故的,所在乡镇政府和县农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乡镇主要领导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县政府对其它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凡整治工作不落实,工作失职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责任,责任追究根据国务院302号令、省政府74号令、市政府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3.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监管。重点检查充装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对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充装单位,要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对于没有取得特种作业资质证书的充装人员,要立即从工作岗位上撤下来,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加强信息和情况的报送。在重大事故发生后,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上有关部门,并就今后防止类此事故再次发生采取措施。每季度定期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上报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重点,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县公路里程长,人流车流量大,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农用车数量较多,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我县道路交通形势不容乐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紧抓好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县长杨森明任组长、副县长蔡学明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车宏伟,县*局、安监局、交通局、农机局、建设局、交警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大队长李东京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迅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方案于5月底前报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各级要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一把手是当地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安全负总责,要亲自安排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整治工作的进展。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使交通安全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要建立乡镇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和职责,在乡镇建立乡村道路巡查队,在村级设立安全监管员和协调员,抓好农用车的源头管理。

(四)强化督促检查。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安监局、*局、交通局、农机局等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重点加强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客运车辆及驾驶人、路面秩序、危险路段整治、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的检查督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和各乡镇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明确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乡镇和单位,要在全县通报,重点督导,督促限期整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于6月20日前书面报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

(五)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农机、宣传、教育、新闻等单位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及时交通信息,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起到警示作用。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乡村安全宣传网络,做到村村有固定安全宣传标语,人人有安全基本知识。县广电部门每季度要在电视台公布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对重大以上事故要予以曝光。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政发[20*]27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年5月15日开始至6月15日,在全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创建平安*县”活动,县政府把今年作为“交通安全整治年”,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通过抓好源头,健全机制,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明显加强;客运车辆、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等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非法拼改装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以及道路规划,建设,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进”活动深入开展,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遏制一次死亡1人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使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总数有明显下降。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县*局履行安全监管的执法主体责任。主要任务是:

1.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和路面监控,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一是对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行为人坚决采取行政拘留措施;二是对超速、超员行为按程度分别进行处理;三是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状况的检查,严防车辆“带病”运行。

2.治理摩托车非法驾驶,遏制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无牌无证车辆上路,对不戴头盔和超员现象进行治理,研究降低摩托车办证门槛,提高办牌、办证率。切实加大路面管理力度,坚决杜绝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对无牌无证车辆实行集中查扣,分类处置;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要现场查纠,消除违法状态;对摩托车超员3人以上的违法行为,要参照妨碍公务条款,对驾驶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要把摩托车纳入电子监控系统,对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促其遵法守规。

3.加强对农用车非法载客的管理,减少农用车事故发生。认真研究农用车非法载客的规律,制定预防措施,加强重点路段、重点地区、重点车型、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管控。尽快落实农村基层警力,增加执法力量。积极与农机管理部门解决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等农用车的管理。对农用车违法载人,坚决采取扣车、处罚、告诫谈话、具结保证、行拘等严管措施,对无牌行驶违法载4人以上(含4人)的,暂扣车辆一个月,满期后再进行处理。对无牌行驶违法载4人以上并妨碍公务的,除按规定暂扣车辆进行处罚外,对驾驶人要参照治安处罚法妨碍公务条款,坚决予以行拘;对无校车通行证接送学生的客车或严重超员的校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从重处罚。

4.加强对驾校的管理,要进一步会同交通、农机部门,对所有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进行全面清理,取缔不合格的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严把驾驶员的考试关和发证关。凡发生3次以上对不合格驾驶人员发放证件的驾校,一律取消培训资格,并追究发证人员的责任,扣发半年工资,情节严重的管理人员予以除名。

5.加强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车辆、民用爆破器材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汽油、航空煤油、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破器材运输车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把关,对定载质量和车身上安装喷涂的警示标志、文字、告示牌等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对非法改装或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车辆,要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否则坚决予以没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危险化学品槽罐车,要依法强制报废。

(二)县交通局落实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和运输秩序的监管职责。主要任务是:

1.做好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工作。建立事故多发路段档案,增加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在特殊气象条件下做好道路交通的安全保障。全面排查,加强桥梁隧道运行状况的监测监控,对危险桥涵及时修固,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多弯多坡路段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属设计缺陷的,采取截弯取直、降低坡度、建设或加固防撞墙、增设警示标志、标牌和标线、安装减速设施等措施进行彻底改造和整治,严防恶通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对全县运输企业进行检查整顿,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不得从事交通运输,车辆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不得上路,驾驶员没有达到培训要求的不得从事驾驶工作。强化客运站场管理,纠正治理安全设施不达标、出站检查不严格、站外停车下人的现象。合理安排客运车辆和运输路线,确保群众的出行。凡多次发生严重超员现象的运输单位,先停产整顿,达到要求时再投入运输。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事故的单位,一律停产整顿半年。

3.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建立驾驶员动态管理制度,凡多次发生驾驶员违规行为的,或多次因驾驶员责任而引发事故的,运输企业停产整顿,整顿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公路、*河渡口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和驾驶人员、船员、卸载人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情况,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资质证件持有单位、个人,依法取消任职资格。同时,进一步加强制超工作,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内。

(三)县农机管理局加强对农村道路和农用车辆的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

1.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拖拉机登记制度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培训管理,真正做到“两不准、一严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严禁违规异地发证发牌)。

2.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认真开展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大检查,坚决取缔农用车无牌无证行驶和违法载人的行为。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作业。彻底扭转县、乡公路上农机车辆行车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3.会同*交警部门尽快完成农用车监管移交工作。进一步明确三轮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管理工作移交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对职能未能理顺的,立即进行移交,5月底前移交到位;已经移交的,农机和*交警部门把警力分配到路段,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四)县*局要做好综合监管工作。主要任务是:

1.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检查各乡镇政府交通安全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检查安全生产事故按时报告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2.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活动开展期间,凡发生3人以上重大事故,各乡镇政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政府说明情况;发生5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县政府做出检查,发生5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的,所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县农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并向县政府说明情况;连续发生两起非法载人重大事故的,所在乡镇政府和县农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乡镇主要领导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县政府对其它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凡整治工作不落实,工作失职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责任,责任追究根据国务院302号令、省政府74号令、市政府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3.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监管。重点检查充装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对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充装单位,要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对于没有取得特种作业资质证书的充装人员,要立即从工作岗位上撤下来,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加强信息和情况的报送。在重大事故发生后,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上有关部门,并就今后防止类此事故再次发生采取措施。每季度定期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上报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重点,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县公路里程长,人流车流量大,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农用车数量较多,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我县道路交通形势不容乐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紧抓好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县长杨森明任组长、副县长蔡学明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车宏伟,县*局、安监局、交通局、农机局、建设局、交警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大队长李东京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迅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方案于5月底前报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目标,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强化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大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各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恶通事故。

二、整治时间和内容

专项整治活动从现在开始至20__年2月底结束,主要内容是:

(一)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章。公安、交通等部门在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结合行车秩序示范路段创建活动,迅速开展统一行动,强化道路管控,及时查纠各类交通违章。一是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根据各类道路的不同特点,对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等各类交通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建立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对机动车超载运输进行集中治理,在高速公路入口和交通稽查站设置卸货转运场地,安装车辆轴载检测装置等设备,对严重超载符合卸货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集中开展治理客运车辆超员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驾驶员违章抄告制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章,严防群死群伤特大恶通事故发生。

(二)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改善道路安全状况。省确定的3处事故多发点段(巨野327国道386KM 388M处、单县定砀公路30KM 900M处、牡丹区220国道360KM处)的县区政府要尽快将整改措施落实到有关单位;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拿出专项整改资金,对工程和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和增设;公安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控制;市安监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各县区要对辖区重点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确定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尽快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要坚持建设与整改同步进行的原则,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套和完善各种公路安全标志设施,增强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集中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强化源头控制。各县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汽车销售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各类机动车非法拆解、拼改装市场,从源头上控制拆解、拼改装车辆和报废车辆、“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各县区要在10月份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把运输秩序混乱、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经营运输企业列为整顿重点。结合“争创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争做优秀驾驶员”活动,于11月底前,在全市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运输秩序混乱、发生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公安机关要对大、中型客车和重、中型货车档案进行一次清理,对未参检的车辆下发检验通知书,限期参检;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强制解体。要进一步完善“谁检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严禁各种违规车辆入户登记。近期,要把办理农用车和摩托车的上牌做为工作重点,降 低制牌成本和收费标准,开展上门服务,督促挂牌办证,力争年底前上牌率达到90。

(五)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管理。公安部门要对20__年以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和所有大型客车驾驶员档案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违规办理的驾驶证,要予以吊销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交通部门要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对不具备从事客运资格的车辆和驾驶员,要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要完善教练车、教练员管理制度,严格教练员的考核和资格审查,对培训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驾驶员培训质量。

(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结合开展“遵章出行、平安回家”的活动,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单位创建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目标,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强化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大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各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二、整治时间和内容

专项整治活动从现在开始至2004年2月底结束,主要内容是:

(一)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章。公安、交通等部门在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结合行车秩序示范路段创建活动,迅速开展统一行动,强化道路管控,及时查纠各类交通违章。一是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根据各类道路的不同特点,对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等各类交通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建立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对机动车超载运输进行集中治理,在高速公路入口和交通稽查站设置卸货转运场地,安装车辆轴载检测装置等设备,对严重超载符合卸货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集中开展治理客运车辆超员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驾驶员违章抄告制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章,严防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二)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改善道路安全状况。省确定的3处事故多发点段(巨野327国道386KM+388M处、单县定砀公路30KM+900M处、牡丹区220国道360KM处)的县区政府要尽快将整改措施落实到有关单位;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拿出专项整改资金,对工程和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和增设;公安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控制;市安监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各县区要对辖区重点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确定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尽快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要坚持建设与整改同步进行的原则,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套和完善各种公路安全标志设施,增强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集中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强化源头控制。各县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汽车销售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各类机动车非法拆解、拼改装市场,从源头上控制拆解、拼改装车辆和报废车辆、“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各县区要在10月份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把运输秩序混乱、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经营运输企业列为整顿重点。结合“争创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争做优秀驾驶员”活动,于11月底前,在全市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运输秩序混乱、发生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公安机关要对大、中型客车和重、中型货车档案进行一次清理,对未参检的车辆下发检验通知书,限期参检;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强制解体。要进一步完善“谁检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严禁各种违规车辆入户登记。近期,要把办理农用车和摩托车的上牌做为工作重点,降低制牌成本和收费标准,开展上门服务,督促挂牌办证,力争年底前上牌率达到90%。

(五)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管理。公安部门要对2002年以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和所有大型客车驾驶员档案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违规办理的驾驶证,要予以吊销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交通部门要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对不具备从事客运资格的车辆和驾驶员,要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要完善教练车、教练员管理制度,严格教练员的考核和资格审查,对培训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驾驶员培训质量。

(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结合开展“遵章出行、平安回家”的活动,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单位创建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4)

一、工作目标

下阶段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贯彻落实区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立即行动起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深化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效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大整治、大劝导、大宣传”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全力抓好事故预防工作。

二、汲取事故教训,严抓工作落实。

镇政府召开各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紧急会议,将这起较大事故进行通报,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这起较大事故暴露出当前事故预防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当前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不利因素及事故规律特点,提出事故预防针对性措施。为有效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镇长刘转博亲自抓,分管领导应洋平具体抓,紧抓措施落实不放松,强化组织动员,保持严管态势。严格贯彻落实XX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深入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进一步深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强化源头管理。

按照“三年专项行动”相关部署,建立危险路段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常态机制,确保危险路段隐患治理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新排查出的农村道路交叉路口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区道安办,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治工作的,要上足警示标志,确保隐患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充分发挥“村级劝导员”作用,启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全员上岗,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作用,高度重视农交安APP系统的应用工作,要加强农村“五小车辆”的全面排查,将排查台账及时录入到农交安APP系统,提高农交安得活跃度,确保农交安使用率。把预防事故的关口前移到各村,把好安全管理源头关。村级交通劝导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每位劝导员每天签到后录入5起(含劝导日志、隐患排查、路检路查、宣传教育)信息,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工作安排,确保“农交安”手机APP活跃度达标。

三、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加强路面管控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5)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保安全、保畅通、降事故”的总体要求,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阶段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会或通气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制品、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逐项摸底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逐一制定落实整治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确定整治重点,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治时限,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镇(办)、部门自行难以解决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处理或挂牌督办。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问题,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镇(办)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对各镇(办)和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十有”主题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全县开展“广场有(展)板、道路有(显示)屏、社区有(宣传)栏、学校有(交通安全)课、单位有(交通安全)员、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文、手机有信(息)”的阵地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在全县各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三是加强分众传媒宣传。要充分利用楼宇、广场、银行的户外大型LED显示屏,以及各种车辆车载移动电视或车载显示屏,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文明交通提示语;通过在公交车车体和公交站牌上喷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固定显示屏、大型宣传牌、宣传提示屏等多种方式,广泛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四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机关、村庄、社区、学校、企业内部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教体局要对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交通安全课进行专题研究,按照上半年试点、下半年推广的原 则,迅速组织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交通局要确保在驾校开展“设立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文明交通常识课、观看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交通劝导服务、参加文明驾驶宣誓仪式”系列活动;司法局要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法制教育;交警大队要继续深入开展“四创”、“五进”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是开展重点驾驶人安全教育。对重点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交通违法满12分驾驶人和有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所有交通违法驾驶人免费寄送《淄博交通与安全》报,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安全提示。

(二)强化路面管控,大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一是严查严处。交警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大对营运客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缉力度,严厉打击“黑出租车”、“黑客车”等。二是严密管理。要进一步推进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高科学组织交通水平,合理调整交通流量、流向,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指挥疏导;采取现场查纠与监控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纠正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机动车争道抢行等交通陋习;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以城区支路、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对违法占道的各类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规范。三是严格管控。充分发挥电子警察、路段监控、测速仪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对县内主要国省道和城区主要道路的管控力度,严格查处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把市际出入口,落实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运车辆检查登记工作措施;更加突出危化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滚动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控制,发动农村自治组织,及时劝阻纠正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强化源头管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一是把好驾驶人和车辆准入关。交警部门要严格驾驶证申领和机动车登记,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和车辆上路;交通部门要加强营运驾驶人的培训教育,落实诚信考核制度,严把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切实提高驾驶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及时清理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严格落实单位、企业、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所属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公安、交通、安监、质监、交警等部门,要联合对全县校车、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承压罐体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工作台账,清退一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人。三是加强道路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县道路交通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交通、公路、住建、交警等部门,定期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开展滚动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人员,确定整改时限,限期解决问题;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要及时予以清除。四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认真落实新建、改建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规定,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镇政府也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内县、镇级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切实提高事故预防能力。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省道一级公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淄政办字〔____〕__号)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央隔离设施建设。五是提高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系数。要针对气候特点,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公安、交通、公路、气象、卫生、消防、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预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政府《____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强力推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增强社会各界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健全“县、镇、村居”三级社会化管理网络,落实《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充分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联席会议的作用,全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五、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6)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突出“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努力实现“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重点对以下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车辆安全隐患、驾驶人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以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排查。

(一)道路安全隐患。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按照《XXX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南》的具体要求,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路段为重点,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排查的重点:一是对路基路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已出现的坑漕、车辙、水毁、不均匀沉降、易积水等隐患路段,长时间、长距离施工路段,以及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点段进行排查。二是对桥涵、隧道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排查,尤其是对不符合最新技术规范的隧道出入口设计、隧道内照明、逃生、引导、应急救援等点段进行排查。三是对事故多发的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即对事故多发的公路平交路口、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进行排查。

(二)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和重型货车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不安全的车辆。

(三)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和重型货车等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

(四)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各地要以公路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公交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动态监控专人值守制度不落实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排查整治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城市公交车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技术等级、类型等级不达标或存在超员现象的客运企业。

(五)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级负有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要通过开展全覆盖式自查自纠,切实找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盲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至4月)

各地要结合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到位。

各地要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对道路、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确认登记并建立《隐患信息汇总登记台帐》电子台账,下达隐患整改指导书,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等台帐。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至9月)

各地要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整治,强化责任落实和跟踪督促,对照安全隐患清单,挂账督办、整改销账,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1.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对排查出的路基路面、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要分析问题症结,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对排查出的桥涵、隧道隐患,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等构造物管理的技术规范,做好隐患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的路段、路口隐患,要采取增设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消除障碍物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级公路中央隔离带开口要进行调整或封闭。

2.整治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对未按时参加检验的大中型客车、公交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和重型货车信息进行系统锁定,对在路检路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检验的车辆一律暂扣,并强制就地检验,对逾期未报废的要强制报废。

各地工信、工商、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机动车生产、改装、修理等企业、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监管,坚决取缔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3.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落实对重点车辆驾驶人清理工作,对逾期未审验、已满12分仍在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要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做好对校车驾驶人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工作,凡未满足驾驶校车条件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

4.加强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安监部门监督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扎实开展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集中安全教育,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必须进行重点督查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

对客运企业所属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的,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坚决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5.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特点,建立健全严重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依法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顶格处理。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优化设置桥梁限载、限速交通指示牌,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货车超限超载、超速的整治力度;要重点查处货车超过桥梁承载能力,通行危桥的行为,引导重型货车行驶更高等级公路,保护公路、桥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阻截劝返,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并及时报告当地公路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至12月)

各地要对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清零”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要在认真总结梳理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细化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管理。探索建立农村道路

“路长制”,落实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所有乡镇均要设有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管理员,行政村均要设有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劝导员,构建全覆盖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着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从“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查处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相互通报;要经常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各监管部门要依托信用信息系统,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做到“黑名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鼓励社会和媒体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并落实相关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问题解决。公安交管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共享,实时通报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技防措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按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将全部客运车辆安装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同时纳入政府监管平台和我省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落实安全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车辆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以及交通违法,督促提醒并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处罚到位。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监控设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探索在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安装抓拍系统,并接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信息网,对不按指示标志进站检测的货运车辆记分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7)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7月12日至8月7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装宣传车深入到乡镇驻地、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通过摆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图板、发放宣传明白纸、现场教育等形式进行宣传活动。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因交通事故导致家庭破碎、致伤致残的典型案例,使广大群众在心灵上受到震撼,思想上产生共鸣,行动上自觉遵守,努力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实施单位: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县广电局、县安监局配合。

(二)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加强全县中小学校特别是国省道沿线中、小学校和乡镇驻地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学校讲授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部门要开设交通安全知识课,选择适合学生年龄、心理特点的交通事故案例,制作宣传展板,在中小学校中巡回展出。各中小学要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实施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县安监局配合。

(三)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分级分批对全县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特别是利用车辆年审、驾驶证年审等时机对驾驶员进行集中培训。要求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经常检查、保养自己的车辆,不开“带病车”,无证不驾车、酒后不驾车,严禁农用运输车辆人货混装,严禁摩托车超速和违规载人。加强对各驾校驾驶培训质量的监督,提高驾校培训考试质量,严格执行驾驶人考试、年检的规定,坚决杜绝驾驶人考试、年检的舞弊行为。

实施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

二、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改善道路路况

(一)深化危险路段治理。要组织力量对全县道路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和危险路段排查,对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要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警示标识和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逐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把事故多发危险路口路段,作为治理重点,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实施单位: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公路局配合。

(二)完善道路标志标识设置管理。进一步完善省道和县乡道路标志标识的设置,在我县重点路段(省道225线、国道327线、青石路、常林大街、兴大西街、沭牛路)增设红绿灯,在驻城中、小学大门两侧设置减速带及减速慢行的警示标志。在国道与县乡道的平交路口增加警示标志、设置减速带,在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园区内增设红绿灯,拆除部分县乡道路上不符合规定的限高设施。根据我县各类机动车拥有量迅速增长的现实情况,在城区合理增设停车场及停车泊位。

实施单位:县交警牵头,县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公路局、城管执法局配合。

(三)安装电子监控。县交警大队要把测速仪全部投入到全县各主要道路上,采取抓拍超速违章等措施,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对城区、国道及县乡道路交通基础信息进行全面调查,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科学调整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

实施单位:县交警大队。

三、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8)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主要措施

(一)集中治理农村交通秩序。

1.严厉打击农村公路“两违”行为。镇派出所、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积极配合县交警部门和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力量向农村道路延伸,以农村面包车、客运班车和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为重点车辆,以早5时至8时、晚17时至20时为重点时段,严厉打击农村面包车、客运班车、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超员和违法载人行为,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各行政村要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辖区内种粮大户、用工多的企业,对需要运送农民外出务工又无运输工具的,上报镇交通管理协调解决车辆,杜绝农民乘坐农用车、拖拉机外出务工。各村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以通往农村田地、养殖场、厂区工地的主要通道为重点道路,落实镇干部、村干部包农户、包地块包保责任制,劝导和制止农村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要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定期深入各村对拖拉机、农业机械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和驾驶技能培训。(责任部门:各行政村、派出所、农机站)

2.清理整顿农村“四无”车辆。要深入开展农村摩托车、农机用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摸底排查,清理整顿无牌、无证、无保险、无检验合格标志的“四无”车辆。镇派出所、农机站、各行政村要加大排查管控力度,坚决防止“四无”车辆上路行驶。镇农机站要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对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拖拉机,办理车辆落籍和驾驶证业务。对不符合落籍条件的,上报镇派出所配合人寿保险公司办理机动车保险业务,实行保险编码管理,减少“四无”车辆存量。(责任部门:镇派出所、农机站、各行政村)

3.开展农机车辆违法整治。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联合执法,要加强农村集市等场所无牌无证农用车、拖拉机违法上路、违法载人治理,重点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按时年检、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镇交通管理站、派出所、各行政村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为农机车辆粘贴反光膜行动,提高拖拉机、农业机械和三轮车夜间行车安全性。(责任部门:镇交通管理站、派出所、农机站、各行政村)

4.大力解决农村交通管理力量薄弱问题。加快建立政府牵头、群防群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治理格局,彻底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根本性问题。镇设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交通管理站,由交通管理站、农机站、派出所分工协作,各行政村要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并安排人员负责交通管理和交通劝导,切实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乡镇主抓,村委会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各村委会交通安全劝导站,组成人员名单于10月30日前报镇交通站办公室备案。(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二)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路段。

5.强化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由镇交通管理站牵头,派出所配合,以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农村公路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为重点,集中排查风险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明确风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确保当年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当年整改完毕。镇政府要加强农村集市管理,每逢农村集市等关键时间,要安排专人与交警一起,共同维护好集市交通秩序。(责任部门:镇政府、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6.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办要综合治理交通流量较大、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优化交通组织,科学渠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在农村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和停车让行标志。加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防撞护栏建设。增设国省干线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问题。(责任部门: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7.完善公路限速管理。交通管理站配合县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公路限速地毯式排查,进行科学论证,解决部分路段限速不合理、限速标志缺失等问题。(责任部门:交通管理站)

(三)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监管。

8.提升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六率”。交通管理站、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县交通、交警部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落实运输企业档案化管理制度,把行政管理监督责任、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每家运输企业、每台重点车辆、每名重点驾驶人。要配合县交通部门要集中清理整顿县外“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长期违规在我镇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派出所要加强重点车辆“两率”工作,实现“两客一危”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到99%以上,重型货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5%以上、违法处理率达到98%以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达到99%以上的目标。(责任部门: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9.健全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机制。治理货车非法改装,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维修企业、货运企业和非法改装“黑窝点”,建立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问题定期检查长效机制。要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警部门对违规违法行为建立联合监管、联合处罚工作机制。(责任部门:派出所)

(四)深化严重交通违法整治。

10.严查严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派出所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以国省干线和农村道路为重点,严厉打击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严查“两客一危一货一校"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十类重点违法行为处罚量同比增加10%。(责任部门:派出所)

11.加大路面巡逻频次。启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最大限度将警力铺向路面,牢牢守住主干公路关键节点。加强国省干线重点路段巡逻管控,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责任部门:派出所)

12.加大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乡派出所要加大执法力度,县交通部门要加强与县交警部门的紧密配合,进一步深化联合执强力整治“百吨王”。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落实“一超四罚”措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责任部门:派出所)

13.深化危化品运输交通秩序整治。派出所要精准研判分析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的规律特点,实行定点执勤和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加强对主要国省干道以及危化品生产、销售、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巡逻检查。严格落实危化品运输车辆“七必查”措施,对超载、疲劳驾驶、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在严格落实罚款、记分处罚的同时,将案件线索移交治安部门,由治安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化品运输企业从严处罚,并抄告源头管理单位强化监管。(责任部门:派出所)

(五)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监管。

14.开展运输企业源头大检查。镇应急办、交通管理站、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配合,不定期对“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开展深度检查,重点检查动态监控、车辆例检、维护保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一律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违法违规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落实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对零违法、零事故的优良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车均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进行曝光、约谈、联合惩戒。(责任部门:镇应急办、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15.整治“两客一危”车辆挂靠经营问题。派出所、交通管理站要积极配合县交通部门全面整治以政府招商名义等形式挂靠的空壳运输企业,依法取缔一批“两客一危”挂靠企业。2020年底前,配合县交警部门完成逾期未报废旅游客车、逾期未检验旅游客车、逾期未报废“营转非”大客车、逾期未检验“营转非”大客车隐患全部清零任务。(责任部门:派出所、交通管理站)

(六)开展交通安全集中宣传。

16.公开曝光交通安全隐患。充分利用LED屏、村微信群开展“大曝光”活动,向社会公开曝光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等措施倒逼整改。镇应急办要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各行政村要加强对农村群众特别是“一老一小”两个群体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宣传道路“打场晒粮”危害性,依法查处堆物作业、乱停滥放、牲畜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责任部门:派出所、交通管理站、应急办、各行政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部署。各行政村、站办所务必把交通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交通安全纳入全乡经济发展规划一并研究部署,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交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准确把握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提升事故预防工作敏感性,加强工作谋划和组织推进,化解事故风险,消除事故隐患。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9)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使我镇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进一步打牢,路面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道路文通事故进一步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全力整治我镇客运车辆违规运输,以及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校车及微型客车非法改装、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二)全力整治超载运输、人货混装,以及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上路行驶、非法载客等行为。

(三)全力整治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行驶,以及拖拉机驾驶人无拖拉机驾驶证件、准驾不符和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驾驶拖拉机等行为。

(四)全力整治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涉牌涉证、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行为。

(五)全力治理路基路段、急弯陡坡、事故多发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机构设置

领导小组在交通办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整治活动的指导、协调、督导工作。

四、工作阶段

本次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4月25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的重点和措施,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张贴整治通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深入到村屯大张旗鼓地宣传集中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措施和要求,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4月26日至6月30日)4月份,各部门要针对农民工外出打工增多的问题,重点整治客运车辆非法或超员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微型客车非法改装超员载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报废车违法载客行为;

5月份,要深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针对校车和运送儿童上学车辆,重点治理无资质驾驶、非法改装、超员、超速、带病行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6月份,要重点开展农村公路酒后驾驶、超速超载、非法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拖拉机驾驶人无拖拉机驾驶证件、准驾不符和未按规登记、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驾驶拖拉机等行为。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至15日)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本辖区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与自评,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整改提高,扎扎实实推动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再上新台阶,为成功举办“十二运”提供强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五、工作措施

(一)全力开展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对本镇境内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报废车特别是微型客车上路行驶情况、从事非法运营客车情况、非法运输学生车辆情况以及公路危险路段情况开展调查摸底。

(二)全力排查整治境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通部门要进一步深入排查境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养护力度,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安全措施后,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报送相关部门。

(三)全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协调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农机监理、派出所人员在我镇公路重点路段开展联合巡逻执法,及时发现、纠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严防非法营运车辆、货车违法搭乘学生、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

(四)全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在境内公路主要节点、两侧明显部位以及村口等位置张贴挂图、悬挂标语,教育群众不坐超员车、不坐货运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校园专题宣教活动。教育学生儿童不乘坐报废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超员车和无运营资质的车辆,发现这些车辆及时向学校举报。请学生家长签名并承诺不让孩子乘坐无安全保障和非法营运车辆。三是开展逐户进家庭宣教活动。印刷《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等交通安全宣传品,发放到农民朋友手中,学习了解低速车、三轮汽车、二轮摩托车、拖拉机隐藏着哪些不安全的隐患,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非法营运车对人身安全的威胁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和安全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动员部署。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清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畏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投入,务求实效。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10)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於旌方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联系人:,具体负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运输企业

1、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营转非”客车清理,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责任单位:运管所)

2、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对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全面排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84220”规定。(责任单位:运管所)

3、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准驾车型不符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运管所)

4、加强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规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企业管理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停止营运。(责任单位:运管所)

5、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理。每月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交通违法未处理3次以上等情况的,责令运输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清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底数。6月底前,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省道、县乡公路、村村通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健全隐患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公路局、农村局)

7、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乡道及以上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台账。报请政府,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开展隐患治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局)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教育。每月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宣讲、满分学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重点驾驶人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常识知晓率。(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中心任务,针对影响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0、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205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城市形象有效改观,公路设施有效保护,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部门:治超办)

一是重点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以及无覆盖车辆,同一车辆连续两次以上(含)因严重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被查处的,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严处。对货源单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进、出场(厂)配载货物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依法严处。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于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要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和切割。

三是加强重点货源单位源头监管。要加大对货源单位的源头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厂)。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闯卡、遮挡牌照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而做出的重要部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谋求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狠抓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篇(11)

立足于防风险、防隐患、防事故、防反弹,通过进一步推动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全力落实“除隐患、管秩序、广宣传、强应急”四项重点措施,努力实现“一杜绝”工作目标,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管雪云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大队长孙喜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行动的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核排名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三个重点”,持续排查清理源头安全隐患

各中队要全面排查梳理重点道路、重点企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风险隐患,积极推动整改,全力消除源头安全隐患。

一要集中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各中队要以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10.18”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现场会精神为契机,主动会同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以国省道交叉路口安全隐患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的全面、滚动、常态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建立隐患电子台账,并向社会公布提示,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治理措施。对省道专委下发的595处道路安全隐患(471处管养道路、124处非管养道路),11月20前要全部整改到位,联合检查验收后录入农村信息系统。对今年年初市安委会下发的719处道路安全隐患,省、市级督办的治理率要达到100%,县级督办的治理率要达到85%以上,对已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联合检查验收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

二要深入重点企业督促隐患治理。各中队要以客货运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为重点,每月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对隐患突出的企业要集中约谈、曝光,建立约谈台账,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对运输企业涉嫌违法犯罪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协同刑侦、治安、法制等警种部门开展深度调查,曝光事故背后车辆、道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行政、刑事责任,倒逼企业和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要持续排查清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各中队要紧盯“两客一危一校”、“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及驾驶人存量安全隐患,按照“车车落实、人人过关”的刚性标准,实行包干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明确任务,持续推进提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特别是对逾期未报废“两客一危一校”车辆,要逐车落地追查,确保“带病”驾驶人不开车、“带病”车辆不上路。

(二)开展“四大行动”,严管路面通行秩序不放松

各中队要以路面为主战场,在强化路面执法上集中发力,结合全县“我不闯红灯”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以及礼让斑马线、摩托车、酒驾、醉驾、毒驾、超员违法犯罪、假牌套牌和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治理整治行动等行动,迅速提升路面管控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一要深入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整治行动。各中队要按照《全市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吉公交警〔2018〕93号)的统一部署,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情报研判布控,加大对布控车辆的查缉力度,落实“六必查”(号牌缺少或者损坏必查、新车旧牌或者旧车新牌必查、悬挂外市号牌必查、遮挡或者污损号牌必查、无牌无证必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必查)措施。要加强网络源头打击,清除封控网络制售假牌套牌假证渠道。要加大区域协作力度,完善跨省、跨市的查缉、布控、堵截联动机制。要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开展对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危害的集中宣传,推动假牌套牌假证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

二要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整治行动。各中队要结合支队部署的每周二、四酒驾、毒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坚持常态治理,固化夜查行动经验,城乡统筹、警队联勤,构建严密的整治网络。要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整治行动,减少执法干扰。要将警力从城市向郊区农村延伸,从节假日向平时延伸,从夜间向白天延伸,全区域、全时段、全车型、全覆盖严查严打酒驾醉驾专项行动,坚决防止酒驾醉驾毒驾恶性事故。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要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三要全面开展公路行车秩序严管行动。各中队要深入推进国省道错时勤务的落实,紧抓“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严查严处超速、超载、逆行、占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要把查处违法行为与事故多发时段、路段紧密衔接起来,切实加强午后和夜间事故易发时段、国省道易发路段的现场执法检查,严管道路通行秩序。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道路交通安全“打防管控”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为核心,充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和县市执法站,实现网上及时发现、网下快速处置,强化对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精确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

四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农村面包车治理统一行动。各中队要针对学生上下学、施工人员集中运送、农村赶集赶圩、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组织“两站两员”开展大劝导,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要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农村,重点检查遮阳膜颜色深、无牌或粘贴临时号牌的面包车,加大对超员、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支队《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加大录入力度,确保按时按要求组织开展农村系统应用工作。每周要与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在农村地区的学校和企业周边、客运站场、景区、集市等重点区域联合检查载客面包车,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运输条例》予以处罚,严重超员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围绕“三大主题”,不断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

各中队要紧密结合冬季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强化点上定制教育和面上定向宣传,进一步发动各类宣传机器,加大曝光力度,切实形成高位传播、立体覆盖、长效震慑效应。

一要高频率开展冬季出行交通安全大提示。政宣科要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交管12123手机app、今日头条、高德地图等各类新媒介优势,切实做好冬季针对性宣传提示和警示。通过短信平台、微信推送等方式,对重点企业、重点驾驶人开展“点对点”的安全警示提示,宣传普及冬季安全出行常识和安全驾驶技能。

二要高强度开展重点交通违法大曝光。政宣科要每月集中曝光2起以上典型事故案例和2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定期对终生禁驾人员、多次违法车辆、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人员等予以公开曝光。要结合秋冬季节普通公路预防事故工作特点,针对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引发事故风险情况强化警示教育。要加强典型案例在市、省、部级以上媒体曝光力度,形成高位传播效应。

三要高水平策划交通安全大宣传。今年12月2日是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各中队要按照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协调联动,精心部署策划,整合社会资源,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推动“全国交通安全日”品牌影响力日益凸显,社会关注度稳步提升。

(四)抓住“三个关键”,提升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

冬季冰雪、团雾天气多发易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各中队要积极主动应对,抓好关键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导致的群死群伤和多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

一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各中队要在往年排查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深入排查、汇总梳理国省道团雾多发路段,对新排查出的团雾多发、易结冰路段,11月15日底前要全部安装警示提示标牌。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可能受到恶劣天气影响的桥梁、弯道、陡坡等易积雪、易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储备盐、沙、草垫、防滑链、融雪剂等应急物资以及大型清障和除雪铲冰设备。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健全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处置公路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大规模车辆、人员滞留,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多车相撞事故。

二要切实加强预警提示。各中队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完善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信息机制,并发动公路沿线居民、司乘人员随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雾情雪情,及早掌握恶劣天气信息,做到预测预警在先,及早掌握大雾、团雾、降雪信息。要提前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企业暂停发往或途经恶劣天气地区的班线,引导驾驶人减少恶劣天气出行,确需出行的要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

三要科学实施交通管控。各中队要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冰雪天气尽可能通过限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警车带道等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过,尽量不封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大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工作专班,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大队领导要亲力亲为,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亲自抓,特别是对突出的问题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安全隐患和不放心的地区路段,要紧紧抓住不放。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慰问,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隐患迟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要进行约谈、通报。

(二)推进勤务改革。各中队要坚持科技引领,深入推进信息化勤务机制,充分应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进一步巩固和创新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新战法、新模式。要在实战中综合运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缉查布控系统,以数据研判引领作战,以系统分析指挥作战,实施信息制导、精准打击,进一步创新网上网下一体化,路面源头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三)推动联合执法。各中队要认真贯彻落实“10.25”全市交警治安联合执勤现场会议精神,推动城区巡警、农村派出所民警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切实解决基层警力资源不足、警务效能不高、信息化能力不强等问题,共同努力实现百日整治“一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

(四)加强执法管理。各中队集中整治中一定要注意规范执法,防止强调集中整治、严格执法就不分情况、不讲政策、机械执法。要教育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强化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切实防止执法活动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行为,防止因为执法不当引发舆论炒作和不稳定事件,影响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