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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荐意见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7 15:02:15

学院推荐意见

学院推荐意见篇(1)

为进一步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工作,促进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团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通字[1992]18号),其中明确指出:今后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为了进一步落实我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研究生院团总支特制定推优工作的有关实施细则:

一、各基层团支部要深刻领会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推优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推优工作,促进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标准,保证质量。

三、推优工作在各院系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征求团员对开展推优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党组织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要认真考察,加强培养,及时讨论研究。

四、重点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积极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并坚持改革开放。在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起表率作用。以身作则,言行一致。

(二)、专业思想牢固,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积极肯干,成绩显著。

(三)、作风正派,为人正直,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集体荣誉感强,有奉献精神。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团的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六)、定期向党组织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

五、推荐重点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团员青年。

六、各级团组织每学期应对推优工作进行一次小结,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推优工作的连续性与制度化。

七、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

(一)、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按照评优标准(见第八条)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二)、团支部负责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团总支备案,同时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八、评优标准

总分100分,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占20分。

具体包括:[1]、是否或取得科技发明。在部级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发表文章或取得国家承认的科技发明加10分,其他级别加5分;

[2]、班里成绩排名。第一名从10分起算,其他依次递减0.2分,减完为止;

[3]、其它学术贡献,参照以上规格执行。

(2)各种奖励和表彰,占10分。

具体包括:[1]、是否获得奖学金。获得校级及以上加5分,研究生院级别加4分;

[2]、是否获得文艺及体育比赛名次。校级及以上加5分,研究生院级别为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

[3]、其他奖励和表彰,参照以上规格执行。

[4]、以上奖励和表彰实行累计加总,最高分不得超过10分。

(3)群众基础和综合评议,占40分。

其中全体团员民主测评占35分,基层团支部全体委员推荐意见占5分,具体评分内容详见附件。

(4)参加集体活动,占30分。

具体包括:[1]、集体活动组织人员,每次加2分;

[2]、集体活动参与人员,实行按档次计分。参与校级及以上每次加1.5分,研究生院级别每次加1分,班级活动每次加0.5分。

[3]、20xx年下学期的活动也可以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但鉴于处于细则公布之前,为保证公平,以最高分10分为限。

[4]、对于集体活动的界定:凡是北京大学所属各院系及各级党、团组织(含研究生会)组织的活动都符合标准。

九、团支部在向团总支报送推荐名单时,应签署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客观、详尽反映该同学情况,避免流于形式。

十、各级团组织要及时、认真地总结推优工作经验,改革推优工作方法,健全推荐工作制度,推动推优工作健康发展,形成党建带团建,团建促推优的新格局。

十一、本实施细则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进一步贯彻团省委深化推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校推优工作,根据淮工委组字[1994]第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推优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优秀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第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帮助和支持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条 各学院在建立学院团委的基础上,在团支部委员会健全并能正常开展工作以后,方可进行推优工作。

第二章 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 推优的对象:

1、二十八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或二十八周岁以上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非党员团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2、推优对象必须是经过校团委举办的青年共产主义学校培训合格的团员;

第六条 推优的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3、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能够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团结他人,群众基础良好。

第七条 为了保证推优工作质量,对推优对象特作如下规定:

1、文化课成绩在本学年有不合格的团员不推荐;

2、没有受过任何表彰的团员不推荐;

3、班级综合测评名次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

4、没有参加双学小组和志愿服务的团员不推荐;

5、支部民主测评票数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参加民主测评的团员必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4/5);

6、支部推荐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推荐。

第三章 要求及程序

第八条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全面考察,对基本具备预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杜绝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现象。

第九条 团员一般在各自所在团支部推荐;对校级学生干部,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可由校团委直接向其所在党组织推荐。

第十条 每名团员在校期间最多推荐两次,推荐有效期为两年。

第十一条 关于推优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一学年两次,上半年在五月,下半年在十二月。

第十二条 推优工作程序和步骤:

1、各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应在学院党组织指导下,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进行;

2、推优工作开展一周前,各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学习本《细则》以及党员标准,公布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介绍其情况,并要求每个团员依据推优条件进行评议;

3、各团支部在广泛听取团员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表,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4、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支部测评结果,确定推荐对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15%,向全体团员公布确定的推荐名单后,书面报学院团委审批;

5、学院团委召开委员会议,对各支部推优情况进行汇总、审查后,到院团委领取《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下发各团支部组织专人统一填写,表格一式两份,经学院团委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核;

6、校团委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发文至学院团委,并抄送校党委组织部,由学院团委向学生党支部推荐;

7、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及结果记入《团支部工作手册》;

8、对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其推优材料归入申请入党材料中。

第十三条 各团支部要认真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推荐理由一栏应填写如下内容:

1、思想品德方面的表现;

2、学习、工作及获奖情况;

3、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4、民意测验得票情况(团支部应到团员数、实到团员数、得票数)。

第四章 审核及考核

第十四条 学院团委要在认真检查各团支部推优工作的基础上,将该次学院推优名单、总结材料和检查记录上报校团委备查。

第十五条 校团委在各学院团委推优工作结束后的两周内对其所报材料进行审核;校团委审核推优工作的程序:

1、听取学院团委负责人关于本单位推优工作情况汇报;

2、检查各学院团委推优工作小结和调查了解记录中的有关情况;

3、签署审核意见,并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反馈到各学院团委。

第十六条 推优工作的考核

1、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团委推优工作情况对各学院团委的推优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标准:(1) 学院团委、团支部推荐人数与团员总数相比的百分数来衡量推优的面;(2) 学院团委、团支部推荐人数与发展入党人数相比的百分数来衡量推优的质量。

3、考核结果计入学院团委工作总评分中,作为评选年度先进基层团组织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十七条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听取团组织对团员青年培育教育情况汇报,认真分析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制订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注意听取团组织的意见,及时帮助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党委组织部将把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检查和考核相关基层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之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进一步贯彻团省委深化推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院推优工作,结合我系推优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优秀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第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帮助和支持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条 各系在建立团总支委员会的基础上,在团支部委员会健全和工作正常开展起来以后,再进行推优工作。

第二章 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 推优的条件是:

1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 、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3 、能够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 、团结他人,群众基础良好。

第六条 推优的对象是:

1二十八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或二十八周岁以上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非党员团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2 、 推优对象必须是经过厦门大学党的基础知识学习班培训合格的团员;

为了保证推优工作质量,对推优对象特作如下规定:

本学年不合格的团员不推荐;

没有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和志愿者服务的团员不推荐;

支部民主测评票数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 ( 参加民主测评的团员必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 4 / 5) ;

支部推荐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推荐。

团总支、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可经商讨后,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优先推荐,

第三章 推优的要求及程序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全面考察,对基本具备预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杜绝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现象。团员一般在各自所在团支部推荐,对院级学生干部,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可由学院团委直接向其所在党组织推荐。 每名团员在校期间最多推荐两次,推荐有效期为一年。

关于推优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一学年两次,上半年在五月,下半年在十二月。

推优工作程序和步骤:

1 、各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应在学院党委指导下,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进行;

2 、推优工作开展一周前,各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学习本《细则》以及党员标准,公布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介绍其情况,并要求每个团员依据推优条件进行评议;

3 、各团支部在广泛听取团员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表,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4 、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支部测评结果,确定推荐对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 20 %,向全体团员公布确定的推荐名单后,书面报团总支 审批;

5 、团总支召开委员会议,对各支部推优情况进行汇总、审查后,到学院团委领取《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下发各团支部组织专人统一填写,表格一式两份,经团总支 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学院团委审核;

6 、学院团委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发文至团总支,并抄送院党委,由团总支向学生党支部推荐;

7 、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及结果记入《团支部工作手册》;对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其推优材料归入申请入党材料中。

第十三条 各团支部要认真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推荐理由一栏应填写如下内容:

1 、 思想品德方面的表现;

2 、 学习、工作及获奖情况;

3 、 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4 、 民意测验得票情况 ( 团支部应到团员数、实到团员数、得票数 ) 。

第四章 推优的审核程序及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 团总支要在认真检查各团支部推优工作的基础上,将该次全系(院)推优名单、总结材料和检查记录上报院团委备查。

第十五条 学院团委在各团总支 推优工作结束后的两周内对其所报材料进行审核;院团委审核推优工作的程序:

听取系团组织负责人关于本单位推优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各系团组织推优工作小结和调查了解记录中的有关情况;

签署审核意见,并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反馈到各系团组织。

第十六条 推优工作的考核制度

学院团委根据各系 推优工作情况对各系的推优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标准:

学院推荐意见篇(2)

2.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

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员工的意见。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

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进行。

(3)讨论决定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呈报《干部任免备案表》。

(4)聘任:实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对拟任干部公示一周。聘任期一般为2年。职能科室中层干部、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二级科室正副主任、科护士长由院长聘任;党群部门干部由党委任命或办理相关任职手续。正副护士长由院长委托护理部主任聘任。

4.干部交流: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者应尽可能进行交流;对特殊岗位的中层干部,按上级要求任职3年以上者,要进行交流。

5.降职、免职

(

1)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的。职能科室负责人(含党支部书记)男一般为年满55岁周岁,女一般为年满52周岁者。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年龄可以适当放宽,目前暂定为男不超过58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担任省、市级重点专科的正、副主任的,其任职年龄可暂按原规定年龄执行。其他由于有特殊需要的工作岗位,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可以酌情放宽年龄要求。

②现任干部聘任期届满推荐时,推荐票低于50%的,原则上不再留任;不合格票数超过l5%或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数之和超过30%的,不再留任。

③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测评为末位、经组织考察不胜任的。

(2)凡目前暂未能达到规定学历要求的中层干部,须向院党委提交学习计划,并在任期内必须取得在学资格,否则不予聘任。

(3)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予以降职使用或免职。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6.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根据局党委《关于实施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我院将在部分科室的中层干部岗位试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7.干部辞职

实行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1)自愿辞职。即干部因个人或其它原因自行提出辞职。辞职者应向院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院党委在接到申请的2个月内予以审批或答复。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2)引咎辞职。即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经院党委讨论后作出引咎辞职的决定。

(3)责令辞职。即院党委根据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由院党委根据考察考核情况提出责令辞职意见。

8.纪律要求

(1)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不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改变院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2)严格按照干部选拔聘任有关程序执行,不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学院推荐意见篇(3)

评选时间:

2009年5月7日——2009年5月31日

评优原则:

1、鼓励原则。通过评优的形式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读书活动。

2、展示原则。通过评优的形式提供平台,让更多读书小组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能为人所了解。

3、交流原则。通过评优的形式,以《学而》报为平台,将更多学生个人的读书心得进行刊载与宣传以达到相互交流的作用。

评优奖项:

1、优秀个人奖

2、优秀读书心得

3、读书小组风采奖

评优条件:

1、凡经学院认可的参与2008-2009学年复旦学院经典读书活动读书小组的复旦本科生。

2、凡经学院认可的2008-2009学年复旦学院经典读书活动读书小组(A类和B类)。

评优方式:

1、优秀个人奖(见附件一)

(1)由各读书小组进行组内推荐的形式,推选出一名读书小组的积极分子。

(2)指导老师可组织或参与推荐活动,并为推选出的学生撰写推荐理由。

(3)被推荐学生填妥推荐表格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复旦学院有关部门。

(4)学院审核通过后,确定其获奖资格。

(5)获得优秀个人奖的学生将获得学院提供的经典读书的奖品。

2、优秀读书心得

(1)由各读书小组进行内部推荐,推选2—3篇组内优秀的读书心得。

(2)推荐的读书心得需有指导老师的简要推荐理由。

(3)将优秀的读书心得在2009年5月10日前发送至,逾期视作放弃。

(4)学院根据收得的读书心得的具体情况,挑选部分在《学而》报上分期刊载。

(5)入围优秀读书心得的学生可获得学院提供的经典读书奖品,若读书心得在《学而》上刊载,可获得适额稿费。

(6)5月底,学院将汇总本学年优秀读书心得,制作《复旦学院经典读书活动优秀读书心得选集》一书。

3、读书小组风采奖(见附件二)

(1)由各读书小组自主申报,填妥申报表格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院有关部门。

(2)学院将根据实际收得的申报表,进行初次筛选。

(3)学院在初选的基础上,组织一次风采展示,参与风采展示的读书小组需介绍本小组的特色。

(4)凡参加风采展示的读书小组自动确认获得2008-2009学年读书小组风采奖。

复旦学院学而时习建设中心

2009年2月15日

附件一:

复旦学院2008-2009学年经典读书计划

个人单项奖推荐表

姓名学号

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E-mail

所在读书小组名称

指导老师姓名所在读书小组人数

自我评价(简述参加读书小组活动的表现与收获,总字数不超过500字)

组内成员

推荐意见(2-3位成员意见,总字数不超过300字)

指导老师

推荐意见

指导老师签字:

学院审核

盖章:

附件二:

复旦学院2008-2009学年经典读书计划

读书小组风采奖申报表

所在读书小组名称

指导老师姓名所在读书小组人数

组长姓名学号

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E-mail

读书小组简介(简述本读书小组一学年活动情况,字数500字)

特色活动介绍(本读书小组一学年活动中的最具特色的活动情况)

指导老师

推荐意见

学院推荐意见篇(4)

这种类型的表格,由于是官方统一印制的,所以结构都是固定、统一的,但国家机关与各个院校自制的表格又有一定差别。我国现行的国家最高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部编制的推荐表,其基本结构包括题目、正文和附文三大部分。它的题目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高等院校的普遍要求,题目就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封面的题目下方分设毕业生、系别及专业、用人单位和学校名称四栏,在下面就是制表单位和印发单位,最后是年月日。具体形式如下(见附表1),在题目的背面,还有一个简单协议,由学校、用人单位和择业学生共做当事人,须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

正文部分包括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在校主要成绩情况、在校期间奖惩情况、学生自荐书和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六个部分。正文部分共三面多一点,第一面包括四个栏目,结构形式如下(见附表2),第二、三面都是“学生自荐书”,第四面上部分才是“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等基本内容,以及应聘意见(指是否遵守协议)、照片等。

附文包括系部学校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以及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各个大中专院校自制的推荐表与国家统一编制的表格在结构上大同小异,略有差别。其总体结构也包括题目、正文和附文三个部分。题目部分也是直接命题,如《×××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大学)××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题目下面一般设姓名、班级、专业、填表日期四个栏目。

正文部分含学生基本情况、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学生自荐书四个部分。

附文包括系班意见、学校意见和用人单位意见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等内容,有的还附有简单说明。

这种自制的推荐表与国家教育部的表格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协议部分和本人基本情况的结构位置的区别。

2、学生自己编写的自荐材料的基本结构。总的说来,自己编写的自荐材料,其基本结构是灵活多样的,但其中仍有基本的规律存在。一般说来,这种类型的自荐材料包括五个部分,即标题、导语、正文、附文和附件。

(1)标题。标题在封面上占有显著的位置,起着主导的作用,它和直接表明材料内容和材料所属情况的文字一起构成统一的封面格式。如(见附表3),有的并不要主题式的标题,而是直接标题,格式略有变化,只要清晰美观,也是可以的。如(见附表4)。

(2)导语。它是自荐材料正文之前的导引部分。

学院推荐意见篇(5)

1、教育或教育管理机构编制的推荐表。

这种类型的表格,由于是官方统一印制的,所以结构都是固定、统一的,但国家机关与各个院校自制的表格又有一定差别。我国现行的国家最高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部编制的推荐表,其基本结构包括题目、正文和附文三大部分。它的题目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高等院校的普遍要求,题目就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封面的题目下方分设毕业生、系别及专业、用人单位和学校名称四栏,在下面就是制表单位和印发单位,最后是年月日。具体形式如下,在题目的背面,还有一个简单协议,由学校、用人单位和择业学生共做当事人,须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

正文部分包括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在校主要成绩情况、在校期间奖惩情况、学生自荐书和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六个部分。正文部分共三面多一点,第一面包括四个栏目,结构形式如下第

二、三面都是“学生自荐书”,第四面上部分才是“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等基本内容,以及应聘意见(指是否遵守协议)、照片等。

附文包括系部学校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以及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各个大中专院校自制的推荐表与国家统一编制的表格在结构上大同小异,略有差别。其总体结构也包括题目、正文和附文三个部分。题目部分也是直接命题,如《*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大学)××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题目下面一般设姓名、班级、专业、填表日期四个栏目。

正文部分含学生基本情况、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学生自荐书四个部分。

附文包括系班意见、学校意见和用人单位意见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等内容,有的还附有简单说明。

这种自制的推荐表与国家教育部的表格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协议部分和本人基本情况的结构位置的区别。

2、学生自己编写的自荐材料的基本结构。总的说来,自己编写的自荐材料,其基本结构是灵活多样的,但其中仍有基本的规律存在。一般说来,这种类型的自荐材料包括五个部分,即标题、导语、正文、附文和附件。

(1)标题。标题在封面上占有显著的位置,起着主导的作用,它和直接表明材料内容和材料所属情况的文字一起构成统一的封面格式。有的并不要主题式的标题,而是直接标题,格式略有变化,只要清晰美观,也是可以的。

(2)导语。它是自荐材料正文之前的导引部分。

学院推荐意见篇(6)

一、活动主题

寻访身边的“雷锋”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

三、评选范围及标准

1.评选范围:全校学生以班级推荐、社团推荐、教师推荐、学院推荐和自我推荐等多种方式参与此次寻访活动。

2.评选标准:坚持“平凡中见执着、细微处见精神”的原则,评选我们身边的在日常的生活、学习中能够积极服务大众、助人为乐、扶老助残、帮困解难、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以平凡小事感动深深感动我们的“雷锋式”的同学。

四、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挖掘我们身边雷锋式的学生榜样,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引导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学习雷锋精神,在“昨天,你是雷锋;今天,雷锋是我”的精神鼓舞下,吸引更多青年学生积极发扬光大雷锋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好地推进我校大学文化建设。

五、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1.组织宣传(3月1日-3月5日)。团委、团总支以鲁大青年网站、学院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对全校各社团、各团支部进行宣传发动,扩大本次活动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2.自荐推荐(3月5日-3月15日)。以各团支部为单位,推荐身边让人感动的好人和好事。每个团支部通过全员参与的方式,推选符合条件的感动候选人。学院、教师和学生个人也可向校团委自荐或直接推荐感动的典型。

报送材料包括:800字左右的推荐或自荐事迹材料及个人生活照(均为电子版)。以上材料经过学院筛选汇总后,由学院报送学校团委邮箱)。

3.网站展示(3月10日-3月25日)。推荐筛选出来的先进个人(集体)事迹将通过鲁大青年网站向全校展示,使全校师生充分了解他们的先进事迹。

4.评选表彰(3月-5月)。团委根据展示的“雷锋式”人物事迹进行评选,并在纪念建团90周年系列活动期间组织对先进人物的表彰。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学院推荐意见篇(7)

 

为了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通知》(教通知〔2020〕122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推免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创新人才。

二、组织与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李擎、院长张朝晖担任组长,由副院长李希胜、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程海雨担任副组长,2017级辅导员杨志方作为小组成员组成。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政策和计划,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 

2.学院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推免工作的动员、审核、推荐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三、推荐条件 

1.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读2021届(2017级)本科生(高年级已经历推免降级到该年级者除外)。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 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未解除的违规违纪处分。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综合排名达到申请推荐类别的要求。

6. 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合格。

7. 其他条件详见《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通知》(教通知〔2020〕122号)中附件1中“推荐类型、推荐单位及要求”。

四、排名依据 

1.各专业学生的综合排名依据由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2.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由专业教学计划前三年的必修课和实践环节相关课程组成。

3.拥有个人获奖证书的学生可以获得附加分。其中,部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者,最高加1.5分;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市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者,最高加1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校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最高加0.5分。(加分细则见附件)

4.艺术团学生参加部级和省部级艺术比赛获奖者,经校团委认定,可参照学科或科技竞赛获得附加分。(加分细则见附件)

5.全程参加国内交流项目,成绩在同一接收学校本专业参加交流学生中前40%者加1分,其余加0.5分;全程参加一个学期以上的国际交流项目,成绩优秀者,加1分。(依据教务处下发国内交流加分统计)

6.附加分累计不得超过3分。

五、推荐类型、推荐单位及要求

1.普通类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由学院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30%以内。

2.教育部民族司下达招生计划招收的少数民族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由学生工作部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30%以内。

3.学术专长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校团委和教务处负责推荐,专业综合排名前40%以内,经三名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获得部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SCI、EI(不包括会议)论文。

(3)作为第一发明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第二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

4.学生工作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5.支教团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校团委负责推荐,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6.列入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的理科实验班、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黄昆班的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开展推荐工作。

7.艺术特长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校团委负责,特长生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80%以内,非特长生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六、推荐办法 

1.2017级本科各专业根据本办法的排名依据对学生进行综合排名,将排名结果上报教务处备案并进行公示。

2.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和实际工作需求确定各类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并分配到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学生依据公示的工作方案进行申报。

3.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类型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进行申请,按要求向各相关单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学院推荐意见篇(8)

emba推荐信填写模板一:1、描述申请人的现任工作职责:

__任我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的市场开发、资产管理工作。

2、您对申请人在贵单位今后的发展有何规划?

__志通过在__院学习先进的管理理论和实战经验,将在战略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实现质的提升和飞跃,必定能以国际化的视野带领企业走向更大的发展,他本人也将在这一过程中实现更大的人生价值。

3、请您描述申请人的突出特点:

__志政治素养高,工作思路清晰,善于学习,接受新事物新观念快,思维敏捷,能从宏观上考虑问题和把握大局;对工作执着、不怕困难,实干精神强;善于思考,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处理问题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办事稳重果断;善于处理各方面关系,有极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您认为申请人在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__志从优秀的技术型员工成长为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我认为他还需要在管理理论和知识方面进行系统的学习,尤其要加强在战略管理、企业经营方面的认识。

5、您认为该申请人被录取后,其哪些优势、特质会对其他EMBA同学特别有帮助?

__志具有严谨的管理思维,将帮助他所在的团队精确地实现目标,而他创新的工作方式,将带给他的伙伴更多的发挥空间。

emba推荐信填写模板二:推荐人须知: ______经济管理学院的EMBA 课程旨在培养富于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国际化商业领袖。我们要求申请人至少有八年工作经验,其中包括四年或四年以上管理岗位经验。推荐人的意见以及推荐人本人的权威性是我们选择学员的重要参考,同时推荐人要对其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做客观真实的表述,我们收到推荐信后,将与您联系,进一步核实推荐信内容。学员必须征得单位同意每月占用两天工作时间参加学习。我们也希望单位在可能的条件下对学员提供财务支持。您提供的情况我们会严格保密,您没有义务向申请人透露该推荐信的内容。

请您填完后,将此推荐信放入所附专用信封,在封口处签名并交还给申请人,由申请人将推荐信和报名表一起寄回_____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项目办公室。我们将对此推荐信的内容严格保密,并对您的合作表示感谢。

申请人姓名:______

职务:常务副总经理

申请人在单位内的级别: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申请人下属员工人数:_____

您认识申请人多长时间从:1985年9月至2012年6月

申请人现任工作职责是什么?

申请人现担任常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并分管公司市场营销和新产品研发

您认为申请人有哪些突出优点及特点?

忠诚、勤学、敏锐、进取、责任、合作 您认为申请人在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需进一步提高制定远期规划、统筹全局、综合解决问题的战略决策能力

在您看来,申请人的人际交往与团队工作能力如何(包括申请人与上级、同级和下级的合作能力)?

人际交往和团队工作能力良好。在表达理解、人际融合、合作协调等方面较他人有特别的天赋,加上本人的刻苦努力,工作效率高,工作成果佳。

申请人完成EMBA 学习后,贵公司对其今后的发展有何计划?

答:计划培养成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成为行业内的领军人物。

为全面正确评价申请人,您还有何意见可供我们参考?

答:无 请给出您对申请人的总体评价

答:√极力推荐 推荐 有保留地推荐

在您工作时间,我们可否就申请人情况与您联系?

√可以,电话:_____

不可以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

职位:总经理

单位:_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我们的联系方式是:

地 址:_______

邮 编:______

电 话:______

传 真:_____

网 址:______

联系人:______

emba推荐信填写模板三:推荐人须知:

___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EMBA 课程旨在培养富于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国际化商业领袖。我们要求申请人至少有八年工作经验,其中包括四年或四年以上管理岗位经验。推荐人的意见以及推荐人本人的权威性是我们选择学员的重要参考,同时推荐人要对其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做客观真实的表述,我们收到推荐信后,将与您联系,进一步核实推荐信内容。您提供的情况我们会严格保密,不对申请人透露。

请您填完后,将此推荐信放入所附专用信封,在封口处签名并交换给申请人,由申请人将推荐信和报名表一起寄回____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项目办公室。我们将对此推荐信的内容严格保密,并对您的合作表示感谢。

申请人姓名____

您认识申请人的时间

1995年5月至2012年6月

您是如何认识申请人的?

1995年5月___大学与进行产品合作开发时认识。

您认为申请人有哪些突出的优点及特点?

1、性格开朗,思维敏捷,做事果断,敢于承担责任。

2、团队合作意识强,有良好的交际技能。

3、具备领导素质,从最基础做起,技术能力强,有管理基础和经验,善于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您认为申请人在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加强领导能力的学习、实践和提高。

您对申请人在其工作领域的胜任程度及其领导潜能如何评价?

申请人在其工作领域表现优秀,在行业中有较佳的口碑,具备良好的领导力。

申请人的领导潜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尤其在带动影响更多人对公司作出更多业绩贡献的领导管理素质提高上,值得期待。

为全面正确评价申请人,您还有何意见可供我们参考?

请给出您对申请人的总体评价

√极力推荐 推荐 有保留地推荐

在您工作时间,我们可否就申请人情况与您联系?

√可以,电话:____

不可以

姓名:____

职位:教授

单位:_____

地址:_____

邮编: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我们的联系方式是:

地 址:_______

邮 编:______

电 话:______

传 真:_____

网 址:______

联系人:______

学院推荐意见篇(9)

大学教授推荐信模板(一)推荐人姓名:

推荐人职称: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推荐人工作单位:

推荐人与申请人的关系: 师生

推荐意见:

本人是******大学-******专业**级-***同学所在学院的院长,现很高兴推荐该生参加贵所20**届推免生复试。

****系专业课老师向我反映,***同学是一名非常优秀的本科生,她学习极其刻苦认真,有坚定的信念以及昂扬的学习态度。该生对科研活动充满了兴趣,经常利用课外时间积极参与老师的研究项目,认真观看实验过程,是一名有潜质的科研人才。

***同学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总成绩位列专业排名第一名,且一次性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数次获得校一等奖学金以及****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诸多奖励和荣誉。

该生思想进步,品行良好,性格开朗,善于与人交谈,乐于助人,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该生符合贵所的招生要求,故推荐其参加贵所研究生推免复试,望请审核通过。

推荐人姓名:

推荐日期:

大学教授推荐信模板(二)推荐人姓名:

推荐人职称:

教授、博士生导师

推荐人工作单位:

某医院心外科

某大学附属某医院心外科

推荐人与申请人的关系: 博士导师

推荐人电话:

推荐意见:

某同学于2003年考入某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立场坚定,能够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该同学学习认真刻苦,钻研进取,学习成绩优异。基本知识掌握牢固,具有较强的科研素质。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科研工作中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善于与老师和同学合作,乐于助人。

完成博士论文课题期间,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和严谨的科研思路进行实验设计,熟练掌握了大鼠异位心脏移植模型和颈总动脉球囊损伤模型的建立、腺病毒转染扩增、离体转基因、PCR、免疫组化、流式细胞学检测等技能,并能够熟练的应用SPSS等数据处理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经过文献查阅、开题报告、课题实施、资料整理、论文等系统培养,该同学已获得了较好的科研工作能力。

该同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攻读博士学位前有8年大外科工作经验,6年胸心外科工作经验,能够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和较复杂疑难问题。在既往临床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视病人如亲人,深得病人及家属信任。工作中无任何医疗差错和事故发生。

该同学有大学本科课程教学经验,能胜任教学工作。

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除了完成临床工作和博士科研课题以外,还注重总结临床经验,撰写论文4篇,其中在中华胸心血管外科杂志和中华器官移植杂志2篇。

经过博士阶段的学习和锻炼,该同学已经成为一名符合时展要求、综合素质较高的临床、教学、科研复合型人才。

作为该生的博士导师,我愿意推荐该同学到贵单位工作。

谢谢!

(推荐人姓名、盖章)

(推荐日期)

大学教授推荐信模板(三)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应**同学请求,推荐该生到**大学进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本人是该生在**大学本科生阶段的系主任,曾指导该生参加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在指导该生创作作品的过程中,可以发现,该生做事刻苦勤奋,认真负责,有极强的责任心;思维活跃,能运用现有知识,并查阅相关文献来解决研究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极强,工作能力十分出色。 在个人品质方面,该生谦虚礼貌,坚定执着,在困难面前不轻言放弃,而且善于沟通交流,乐于助人,能与团队中不同年级、不同背景的同学进行良好高效地沟通与合作。

经过近一年的了解,可以看出,该生对科研有一定兴趣,并逐渐获得了科研的素质与能力,故推荐到贵校,望审核通过。

推荐人签名:

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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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荐意见篇(10)

中国记者:新的“两奖”《评选办法》有哪些重要调整与修改?

答:根据新闻界意见,今年“两奖”《评选办法》主要做了四项重要修改和完善。

一是增设审核委员会,在定评工作前按《评选办法》规定对参评作品和参评人选的资质再进行一次审核。

二是进一步扩大自荐、他荐渠道,探索完善受理自荐、他荐参评作品和参评人选的办法。

三是进一步强调“三级”评委会履行职责,明确了“两奖”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两级评委会的责任追溯机制。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获奖作品和获奖者的退出机制。

中国记者:中国记协2009年的《评选办法》中已经提出了自荐和他荐办法,这次修改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今年《评选办法》对自荐、他荐办法的修改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新增11家新闻教研机构为试点单位,探索优秀新闻作品参评的“他荐”办法。这11家试点单位分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这些单位主要依据新闻教学和研究中所掌握的优秀作品,按《评选办法》规定标准和有关程序推荐,并规定每家单位报送作品不超过3件,其中该单位所在省(区、市)媒体刊播作品不超过1件。

二是确定自荐、他荐名额。规定每个推荐人(单位)只能推荐1件作品或1位参评人选参加“两奖”评选,并按规定提供相关参评材料。

三是明确自荐、他荐作品和人选材料受理办法。各评审单位收到自荐、他荐材料后要同组织系统推荐报送的作品一同评审。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收到自荐、他荐材料后,要与通过组织系统报送参评的作品和人选一同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加强与各有关推荐单位、报送单位沟通协调,并按《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确定作品和人选的参评资格。如协调中有重要分歧的,上报评委会领导协调。增设审核委员会及退出机制

中国记者:新的《评选办法》中增加了审核委员会,为什么要设置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由哪些人组成,怎样发挥作用?

答:近几年发现一些参评作品经过两级评委会评选仍存在着导向不当、事实性差错、病句等情况,个别参评人选材料有夸大事实或不准确的情况。为了将问题尽量解决在定评之前,确保“两奖”权威性和获奖作品、获奖者的示范作用,根据新闻界建议,从2014年起评奖办公室将在定评会前,再从新闻教研机构、新闻媒体和外宣部门选聘一些合适的专家组成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分若干小组,按《评选办法》规定对参评作品、参评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并向评委会提交审核意见,为定评委员会确定参评资格提供依据。

中国记者:为什么要补充获奖作品和获奖者的退出机制?

答: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是经中央批准的全国新闻界优秀新闻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最高奖。为维护“两奖”评选权威性,维护获奖者的荣誉,今年首次存《评选办法》中明确,在当届撤销已查实的违规获奖作品和人选获奖资格的基础上,如发现往届获奖作品、获奖者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公开公告,取消获奖资格,并责成相关报送单位、推荐单位追回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被撤销长江韬奋奖获奖资格的,终身不得参加优秀新闻工作者的任何评选活动。被撤销中国新闻奖获奖资格的记者(主创人员)、编辑,其作品三年内不得参与中国新闻奖评选。

对评委履职进行约束

中国记者:2013年第9期《中国记者》刊登了中国记协田聪明主席《评好中国新闻奖,评委是关键》的文章,提出评委要履行职责、承担责任。新的《评选办法》对评委履职有什么样的约束?

学院推荐意见篇(11)

事业单位干部任免条例:

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1)、党管干部;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5)、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 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 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 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 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 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 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

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员工的意见。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进行。

(3)、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呈报《干部任免备案表》。

(4)、聘任:实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对拟任干部公示一周。聘任期一般为2 年。职能科室中层干部、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二级科室正副主任、科护士长由院长聘任;党群部门干部由党委任命或办理相关任职手续。正副护士长由院长委托护理部主任聘任。

4、干部交流: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者应尽可能进行交流;对特殊岗位的中层干部,按上级要求任职3 年以上者,要进行交流。

5、降职、免职

(1)、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的。职能科室负责人(含党支部书记)男一般为年满55 岁周岁,女一般为年满52 周岁者。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年龄可以适当放宽,目前暂定为男不超过58 周岁,女不超过 55 周岁。担任省、市级重点专科的正、副主任的,其任职年龄可暂按原规定年龄执行。其他由于有特殊需要的工作岗位,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可以酌情放宽年龄要求。

②、现任干部聘任期届满推荐时,推荐票低于50%的,原则上不再留任;不合格票数超过l5%或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数之和超过30%的,不再留任。

③、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测评为末位、经组织考察不胜任的。

(2)、凡目前暂未能达到规定学历要求的中层干部,须向院党委提交学习计划,并在任期内必须取得在学资格,否则不予聘任。

(3)、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予以降职使用或免职。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6、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根据局党委《关于实施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我院将在部分科室的中层干部岗位试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7、干部辞职实行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1)、自愿辞职。即干部因个人或其它原因自行提出辞职。辞职者应向院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院党委在接到申请的2 个月内予以审批或答复。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2)、引咎辞职。即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经院党委讨论后作出引咎辞职的决定。

(3)、责令辞职。即院党委根据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由院党委根据考察考核情况提出责令辞职意见。

8、纪律要求

(1)、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不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改变院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2)、严格按照干部选拔聘任有关程序执行,不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3)干部聘任期间,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调整期间跑官、要官、打招呼,若查实则取消聘任资格。

(4)、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5)、任何干部不准不执行党委的聘任和调整决定,凡不执行者一律办理免职手续。

《干部任用条例》解读

《干部任用条例》解读之一

1、《干部任用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干部任用条例》自20xx年颁布以来,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二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新变化新调整,干部任用工作需要与这些新政策相衔接;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改进。这些变化使得《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本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中央决定重新修订并颁布《干部任用条例》。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推进干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设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框架和主要特点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拆分酝酿一章并将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之中。修订后,《干部任用条例》共13章71条,分总则、选拔任用条件、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纪律和监督、附则,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其中,动议、 民主推荐、 考察、 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构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流程。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结合起来,进一步体现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同时坚持发扬民主的方向和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对有关制度作了进一步改进完善。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科学发展、以德为先、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把人岗相适、重视一贯表现等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三是坚持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经过较长时间、较大范围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一些新的改革措施。着重完善民主推荐,改进考察方式方法,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破格提拔、干部交流等。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在严格标准条件、规范拔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选拔任用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党组织、领导干部和选拔对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五是坚持有效管用、简便易行,优化程序、删繁就简。

3、《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了好干部标准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并明确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既为广大干部明确了个人努力方向,也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鲜明地将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并围绕有利于选准用好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完善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基本资格,更加突出理想信念的要求,突出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的要求,突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要求,突出加强道德品行、作风修养的要求,突出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要求。二是在考察内容上按照好干部标准,突出了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作风表现和廉政情况的考察。三是拓宽干部选拔的来源渠道,注意从担任过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推进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四是严把人选关,明确了六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包括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和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以及因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把不符合好干部标准的人挡在考察人选之外。五是在程序和方法的设计上,把选准用好干部贯穿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努力用科学的制度机制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