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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8 15:05:38

劳动保障

劳动保障篇(1)

(二)主要工作目标是:新增就业2万人。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0000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3800人、鼓励自谋职业6000人,统筹农民工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左右。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充分援助就业社区达到95%,其中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和充分就业的社区分别达到20%以上。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发展见习基地,培训6000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和参保范围,落实市政府下达的目标。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和农民工参保工作。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完善预防、调解、仲裁、等矛盾处理机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上述目标中,新增就业、援助就业、保险扩面是约束性目标,务必千方百计完成,其它为预期性指导性目标,应当努力实现。

二、紧密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扩大就业,根本在于岗位的开发。必须紧紧盯住区域经济发展创造的岗位,建立岗位开发渠道,按照不同人群,实行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岗位开发工作。

(一)抓住经济发展落实就业岗位。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盯住现有企业和新项目、新企业,落实就业岗位,安置8000人。结合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由专人负责,抢抓一批岗位,安置1000人。

(二)抓住海河综合开发带动的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结合海河服务型经济带,重点开发商贸、餐饮、文化旅游、金融服务、商业地产等产业带动的就业岗位,安置1000人。

(三)在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中扩大就业容量。家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新政策和区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开发就业岗位,安置5000人。

(四)抓住都市工业园、科技工业园建设,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结合全区工业园建设,瞄准劳动密集型和中小企业开发岗位,安置1000人。

(五)抓住居民生活需求,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结合商业进社区、便利服务进家庭、菜市场进街道的“三进”活动和老年服务业的发展,结合服装缝纫、家电维修、家庭小饭桌、家庭店铺、送餐送水、子女接送、旧楼区改造后的物业管理、新建居民区物业管理等业态开发岗位,安置4000人。

(六)围绕着扶持创业、增加岗位带动就业。要结合创业扶持政策,在帮扶创业的同时增加就业,安置1000人。

(七)进一步强化和健全岗位开发机制。区、街道和社区三级就业服务组织要健全岗位开发机制,把新增就业目标分解到具体项目。要建立多渠道、多途径,及时掌握新建项目及其开业时间、用工数量和用人条件,组织面试、开展培训,实现有效对接,选配到人。进一步深化“一联盟”、“二对接”、“三同时”的创岗工作机制,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跟踪,为用工单位培训、选送合格优秀的劳动力资源,在促进发展中扩大就业,在劳动力资源优化中促进企业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八)切实加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要把劳动力资源的开发作为扩大就业的基础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就业和失业统计制度,即使采集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求职人员的各种信息,做到“提户知名、提人知情”。要积极引导求职人员参加就业准备活动,促进其转变就业观念,提高面试技巧,主动参加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规划职业目标,实现主动求职与提供服务的双向互动。

要加强企业裁员时对新增失业人员的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根据意向制定求职计划,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

要建立全区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做到分类、动态管理,实现“二库对接”的网上操作。

(九)建立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和农民工就业服务中心。为大中院校毕业生为重点人群的新成长劳动力和外来务工农民工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

(十)建立就业岗位月度分析例会制度。分析就业岗位来源,落实求职人员的安置去向。进一步完善就业和失业统计制度和劳动力统计调查制度。充分利用社区工作站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形成动态管理。要按社会可承受的失业率,运用经济、行政手段,对企业裁员进行调控,缓解失业引发的各类矛盾。

三、实施积极的就业帮扶,援助困难群体再就业

充分运用帮扶政策,援助“4050”人员、单亲家庭、零就业家庭、长期失业人员等十类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三季度末,要解决“存量”人员就业,年末基本实现困难群体安置动态为零的目标。

(一)开发社区岗位。街道社区要努力开发居家养老、报刊投递、邮政进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和城市清洁新增五大类公益性岗位,适时上调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激励岗位开发的积极性。

(二)鼓励企业吸纳。充分运用岗位及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公益性公司、服务型企业更多招用就业援助对象,扩大安置。

(三)建立长效帮扶机制。要在普查基础上,统一发放《就业援助卡》,建立持卡援助制度,并实行盯人托底安置。

(四)做好困难企业职工平稳转移和社会保险关系的及时接续。对区属困难工业企业的“4050”等人员,继续实行保险补贴,对退出企业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要继续落实托管政策。

四、积极做好统筹就业,实现促进青年就业和农民工就业的新突破

促进青年和农民工就业,是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采取市场调节、政府促进的方法,为青年和农民工就业提供各项服务。

(一)建立青年就业服务中心。针对大中院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群体,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

(二)开展供需对接服务。帮助企业和院校建立校企就业联盟,实现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提前对接。

(三)提供就业政策服务。开展实训、见习服务,免费提供职介、失业登记和技能培训等项服务。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帮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四)建立农民工就业服务中心。主要做好来区务工农民工的劳动权益维护和就业环境的改善。今年要重点做好10件事,提高对农民工群体的服务水平。

(五)积极探索建立外来务工人员专项劳务派遣组织。帮助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兑现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切实维护其劳动保障权益。

五、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服务水平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是扩大就业再就业的关键。要认真研究新一轮扶持政策和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力争用好用活用足,积极探索政策“打捆”及运用工作,实现扩大就业的目的。

(一)坚持为企业改革和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服务,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落实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基本医疗补助帮扶制度,实行医疗补助金预支、延长享受期限等措施,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要逐步把失业保险金、住院医疗补助金、自谋职业扶持金的申领等经办业务向街道、社区延伸,为失业人员提供就近便捷服务。

(二)实施积极的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政策,增强促进就业功能。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不裁员单位的促进职工培训工作,对在职职工进行技能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给予100--600元补贴。对实施继续教育培训的,可按照上年缴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教育经费补贴,从源头上稳定就业,减少人员排放。

(三)要加强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的调查,合理确定区域失业率的调控目标。进一步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通过建立并实施裁员总量报告制度和安置方案预审制度,减少集中过量裁员。

六、围绕用工需求搞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职业技能培训,是促进就业的“加油站”。要充分发挥培训、实训在技能水平、促进就业过程中的提升作用,积极做好培训、实训工作。

(一)加强公共职业培训机构建设。根据专业设置的需要,加强就业训练中心的教育设备和设施的完善改造。不断改进教学方式,丰富培训内容。继续完善资源管理、职业培训、鉴定考核、推荐就业的培训就业工作制度,加强各环节间的衔接与配合,提高培训效果。全年培训6000人以上,培训就业率达到65%以上。

(二)进一步完善职业证书制度。发挥职业证书在劳动者就业和技能人才成长过程中的导向作用,强化对技能人员的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提高劳动力资源中技能人才的比例,为高端行业和产品配备适用人才。推行中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学生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试点,毕业生“双证”率达到60%以上。

(三)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按照全区及滨海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实训基地的建设方案,首期选择2--3个专业,完成场地改(扩)建,配备培训器材,进行基本操作技能的训练。

为职业教育毕业生和青年就业提供见习或实训服务。继续发展3—4个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帮助提高技能,积累经验、促进就业。对设立见习基地的企业,按见习人数给予生活费补助的政策支持。

七、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公共就业服务是政府促进就业基本职能,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基本职责。区、街、社区三级服务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并不断建设新载体,扩展功能,促进就业再就业。

(一)加强公共服务就业载体建设。尽快建成青年和农民工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实训基地。要按照“六统一”的标准,不断完善街道和社区服务机构的建设,基本建成**区就业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大楼。

(二)提高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对未取得上岗资格的人员,全部进行轮训,持证上岗率达100%。要加强教育、培训与考核,推动末位淘汰制,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要调整区街干部的文化、年龄结构和人员编制,对空缺的编制,将根据各街道的管辖人口进行编制调剂,并招聘大学本科及其以上适用专业的毕业生。年内新聘用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达到15%。

(三)完善就业信息公众服务平台。要创造条件,争取更多的社区接入市二期网,安装自助式查询设备,提供个人信息查询的公共服务。

(四)强化创业促就业工作。适时调整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扩大实施范围。设立创业项目奖,面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根据项目的使用率和吸纳就业数量,对项目提供人实行奖励。

八、健全维权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之一。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要抓住《劳动合同法》出台的契机,做好和谐劳动关系的各项工作。

(一)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工作。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工会组织建设和企业民主管理等为内容,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价工作。

(二)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规划。做好《劳动合同法》出台前的宣传及各项准备工作,推进各种用工形式劳动合同制度的落实,劳动合同签订率力求达到98%以上。加强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同时,通过和谐企业的创建工作,提升履行劳动合同的诚信程度,降低劳动纠纷发案率,增加劳动关系和谐的因素。

(三)建立健全企业调解组织和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企业调解组织的作用,把劳动争议、纠纷解决在矛盾初发期,解决在企业。建立全区性的维权工作网络,形成多层次的劳动纠纷预防调解体系。

(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降低争议纠纷案发率。把三年来劳动争议纠纷案发率高的单位列为重点整顿单位,逐一进行分析,限期整顿。适时举办用工单位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的普法培训班,提高其守法意识,强化调解能力,增强维护职工权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提高维权案件的处理能力,增加和谐因素。对不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不参保险、随意使用“试用期”、劳动合同短期化等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形成舆论压力。

对仲裁案件的处理,慎以“超时效”处理,要本着“先调后裁、以调为主,调裁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进行处理。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60%。

(六)提高接待能力。妥善处理和解决职工的合理诉求,以“发现早、化解好、控制住、解决好”为目标,畅通职工诉求渠道,建立矛盾预警机制。注意发现和处理群体性,倾向性、连带性问题,防止个性问题发展成群体性问题。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

九、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范围,保证职工的基本待遇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职工劳动权益的重要组成,是职工参与国民收入二次分配、享受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要努力扩大参保范围,切实维护职工基本权益。

(一)加强扩大征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参保人数工作指标。把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做为参保扩面重点,深入企业加强宣传和指导,与社险分中心共同对有困难的企业,通过协商,签订参保协议。切实解决间断缴费、据实缴费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责任,逐步实现应保尽保。

(二)认真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积极做好对儿童、学生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人数及情况的调查测算工作。参与制度的研究与制定,做好制度实施方案,保证实施的顺利进行。

(三)做好农民工参保工作。做好用工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宣传和推动工作。三年内,要保证区内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落实好“平安计划”。

劳动保障篇(2)

按照“让所有有劳动能力的家庭都能创业就业”的工作目标,就业管理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线的同志们扎实工作,努力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37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9.7%,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844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220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46.1%和135.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9%。县就业管理服务处被市就业局评为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1、充分发挥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平台的作用。全年县人力资源市场举办5场专场招聘会、16场“逢九集市”;进场招聘单位推出就业岗位70044个,进场求职人数16.6万人次,其中3.3万名求职者通过县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

2、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保障。着力帮扶就业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城镇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中的“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户劳动力、未能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就业再就业,全年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293本,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246人;发放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就业补助739.55万元,帮扶2859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327名被征地农民中的“4050”人员自谋职业;发放企业岗位补贴66.17万元,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51人。

3、分类实施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一是摸清了底细。经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的调查摸底,基本摸清了全县城镇和农村“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和就业愿望。二是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在全县23个社区建立起“社区劳动保障事务室”,对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基本台帐,实施就业援助,全县23个社区全部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三是分类开展就业援助行动。由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镇(街道)劳动保障所为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人员提供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个合适的就业岗位,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三个月内动态“清零”。新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2家,450名大中专毕业生在全县39家就业基地见习,目前已有315人与见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就业。对农村低保户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成员提供就业援助,全年帮助93家“农村低保户”中的118人实现就业。

4、加强职业技术培训鉴定工作。举办旅游、园林绿化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班,开设维修电工、汽车驾驶员、有线电视机线员等技师培训班,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完成职业技术培训12185人,其中培训本县下岗失业人员3219人,培训外省来绍务工农村劳动者7656人,完成职业技能鉴定1346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58.4%,10996人获得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培养高技能人才130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7%。

(二)围绕“老有所养”,构建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

以实现“让所有老年居民都能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为重点,社保线的同志们辛勤工作,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至20*年12月底,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已超过122万人次。县社保局被市劳动保障局评为工伤保险先进单位。

1、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去年6月,启动了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征缴扩面工作。从而全面实行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至20*年12月底,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17000人,全年新增1340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6.6%;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220903人,全年新增2795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35000人,全年新增2737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73.8%;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102273人,全年新增70711人;全年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420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56.7%;同时严格执行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制度,全县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38969人,“即征即保”率100%。

2、完成“让所有老年居民都能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去年1月,我县出台并组织实施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生活补助办法,目前全县共有27156人参加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享受生活补助61043人,全年养老保障金和生活补助费已全部发放到位。去年2月底,我县出台并组织实施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县41750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由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45元,全县14个镇(街道)3792名原享受100元、60元、40元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享受每人每月150元的待遇。同时适度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从每人23000元提高到每人27000元,实现了平稳过渡。同时积极做好调整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待遇、农村退役军人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轨工作,及时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全县14955人提高了养老金水平,平均增资额为123元,在春节前发放到位。这样,我县已构建起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生活补助组成的“6+1”式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框架体系,并做到相互衔接、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目前,全县纳入“6+1”制度的人群共有460009人,有151710名城乡老年居民享受到相应的基本生活保障或补贴待遇。实施“六个所有”民生计划工作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3、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据统计,20*年我县社会保险支付各项待遇59306万元,其中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961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0568万元,工伤保险待遇2000万元,生育保险待遇557万元,失业保险待遇211万元;支付事业单位养老金4216万元,农村养老保险金879万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10691万元,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966万元,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4531万元,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助4621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待遇456万元。

4、切实加强社保业务经办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保基金的稽核监督管理。开展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生存调查,查出死亡人员还在领取养老金8人,追回养老金33万余元;加大对医疗、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稽核监督力度,实地查处违规定点医院和药店23家,拒付和追回医保基金35万余元;“窗口”处理稽核案件32例,拒付和追回社保基金21万余元。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使45%的业务量通过网上操作,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办事。这也是我县20*年行风效能建设中服务对象最满意工作之一。

(三)围绕“劳资和谐”,构建稳定长效的维权维稳体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劳动关系调整线的同志们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1、继续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执行指导检查服务活动”,指导企业依法与所有劳动者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积极推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全年共对5618家用人单位进行书面审查,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发生。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利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举报投诉督查等手段,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执法力度。针对去年下半年出现的严峻经济形势,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及时部署开展“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此项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马县长更是亲自动员部署,亲自与镇(街)、开发区签约,亲自组织督查,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20*年县劳动监察大队主动检查企业1483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102件,为2059名职工追回拖欠工资482.83万元;平息处理群体性案件20起;配合企业所在地滨海工业区、柯桥开发委、钱清、夏履镇人民政府妥善处理江龙控股集团、金雄集团等企业重大欠薪案件,在去年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个别企业关停的严峻形势下,劳资关系保持基本稳定。“清欠”维权工作受到县领导的充分肯定。县劳动监察大队被省劳动保障厅评为20*年度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优胜单位。

3、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按照“快受理、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的要求,全年我局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777件,结案1768件;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评为市级先进单位。受理工伤认定案件2144起,已作出工伤认定1930起;受理调处件498件,接待来访2356人次,接待率、受理率、办结率达100%。

(四)围绕“强本固基”,构建优质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

一年来,我局认真负责地向县人大和县政协汇报我局实施“劳有所得”、“老有所养”民生计划情况,自觉接受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指导。高度重视县审计局对我县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对提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34件主办及会办件满意率100%。根据县委组织部安排,全县第一个召开创业创新民主听证会,真诚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县“老有所养”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参加县机关部门“三十佳”评选活动,我局的《完善社保政策进一步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被评为上半年“履行部门职责十佳工作”。加强劳动保障宣传工作,今年我局又被评为全省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局办公室、纪检组、党总支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进一步加强行风效能建设。组织召开全系统深化作风建设工作会议,邀请县纪委领导作专题辅导报告,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再接再厉,再创“双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余姚四明山革命烈士陵园,接受传统教育;组织全系统副科(股)级及以上干部赴杭州市南郊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制定《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阳光监察、阳光仲裁、阳光工伤认定、阳光劳动能力鉴定”等阳光政务行动,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完善《局请销假制度》,加大行风效能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增强劳动保障服务能力。

2、积极完成中心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中心,及时提出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费率的意见,按要求,会同地税部门及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临时性适当下浮工作,努力减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成本。积极开展联系镇、联系村、联系社区和联系企业的各项活动,按要求做好促进发展、接待来访、共创共建等工作。高度重视农婚知青、乡镇企业“退休职工”等特殊群体的接待工作,积极参与漓渚镇大步村等重点化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做好我县“六个所有”民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3、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成效明显。过去一年,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所开展了辖区内“零就业家庭”的调查摸底工作,与县就业服务部门一起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开展就业援助行动;处理小额工伤案件2000余件;组织实施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生活补助办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时做好参保登记、待遇给付审核等工作;及时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即征即保”手续;组织实施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将原享受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人员全部纳入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做到全面摸排、及时处置。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成效明显。

以上成绩的取得,靠的是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靠的是各级部门的关心支持,靠的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包括各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所同志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向镇(街道)、开发区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与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

在就业服务方面,在实施“劳有所得”民生计划的过程中,我们对“零就业家庭”的摸排不够及时,对我县“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情况掌握得不够清楚。

在社会保障方面,部分群体对养老保障的愿望和现实可能存在较大的差距。

在劳动关系调整方面,案量多与人手少的矛盾相当突出,部分案件逾期不能受理,当事人有意见。

在基层平台建设方面,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村和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站尚未建立。

劳动保障篇(3)

一、今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和全市劳动保障暨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努力扩大就业,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扎实工作,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的社会稳定。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明显,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名列全省前茅。今年1-5月份,全市新增就业再就业48937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3902人,“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2631人,分别完成省计划的55%、109.4%和65.8%;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52046人,完成省计划的94.6%。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一季度新增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全省均名列第1位,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列全省第4位,受到了省劳动保障厅的通报肯定,“西输东接”工作也受到了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的联合表彰。这是近几年来,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局最好的一年。

1、继续完善了目标责任、政策法规和管理服务三个体系。年初召开了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了去年就业再就业情况和对各区县的考核结果,部署了今年就业再就业主要工作任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市劳动保障局还专文下发了今年各区县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对各项主要目标进行分解,使我市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得以落实。同时,继续强化了再就业政策的落实。1-5月份,全市共安排再就业资金424万元;发放《再就业优惠证》4825个,其中为“4050”人员发证924个。享受到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495人,减免各种税费79.39万元;认定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13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356人,减免税收17.55万元,我市享受税费优惠情况在全省名列第2位。围绕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展了一系列技能培训工作,1-5月份,全市再就业培训2362人,其中参加创业培训有114人,“金蓝领”高技能人才的培训等正在进行当中。

2、开展了“春风行动”、“扬帆行动”等系列活动,积极为各类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一是精心组织实施了以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为主体的“春风行动”。一季度先后开展了5次大型专场招聘会,共组织806家企业,提供3.65万个就业岗位,求职人员5.5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2.19万人;开展了面向农村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周活动,为广大农民工送政策服务。二是开展了“2005再就业援助月活动”,重点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目前已意向成交500多人次。三是全省第一家赴菏泽东明县开展了“西输东接”工程。全市组织了56家企业带去就业岗位8464个,现场共达成用工意向3320人次,为“西输东接”以来达成就业意向最多的一次。四是劳动保障局、工会、妇联三家联合开展了“真情相助活动”。重点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定期开办专场招聘会,实施再就业援助。五是开展了以“发挥政策效应,助推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为主题的“扬帆行动”。按照省里部署,此项活动到9月底结束,我市将把“扬帆行动”与“真情相助活动”合并进行。

3、劳动力市场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去年,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列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后,我市劳动力市场建设步伐加快,市及部分区县职业介绍场所进行了改扩建。今年年初,市职业介绍中心改扩建后启用,面积扩大到1800平方米,功能进一步增强;××、××新建劳动力市场启用,××、××等区县的劳动力市场正在抓紧施工中;××区15个街道(乡镇)劳动力市场也投入了使用。全市三级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市劳动力市场的加快发展,为劳动者求职搭起了安全稳定的平台,今年全市通过正规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成功的求职人员达4.76万人次。同时,各级劳动力市场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形成了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劳动保障事务等一条龙服务;严厉查处打击非法中介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秩序。

4、小额担保贷款效应显现。我市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今年为更好地发挥小额担保贷款的作用,我们在继续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的基础上,注重了“两个结合”,即发放贷款与还贷信誉相结合,小额担保贷款与创业培训相结合,收到了良好效果。目前,已累计为1553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58万元,发生贷款贴息65万元,回收贷款68户106万元,回收率达到了90%以上。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带动了3412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截止5月底,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职工13183人,完成省计划的69.4%;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职工3.8万人,已超额完成省计划;其它保险参保人员有了明显增长。1-5月份,全市共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近5亿元;征缴失业保险费4352万元,征缴收入达到历史同期最高点。征缴医疗保险费2.75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征缴也都超额完成了当期计划。今年我市的社会保险工作,在狠抓征缴扩面的同时,以完善政策为先导,以确保发放为目的,在整合资源和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上下功夫,为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1、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继去年底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之后,今年2月6日,市政府45号令颁布了《市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使国家法定的五大社会保险制度在我市全部建立起来,实现了五险齐全。2月22日,市政府办公厅7号文制定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完善了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办法,扩大了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面。

2、确保了各项保险费的按时足额支付。1-5月份,全市共为11.7万名离退休人员足额支付养老金5.15亿元,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离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771.4元,比去年底提高了53.6元。为3.4万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5490万元。支付医疗保险费1.48亿元。其它社会保险也都做到了按时足额支付。同时,春节前,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和市领导的要求,我市开展了企业退休人员调增待遇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们加班加点,积极筹措资金,变“先审核、后发放”为“先发放、后审核”,仅用7天时间将全市10.8万人4160万元的养老金调增部分全部打入退休人员银行卡上。此外,春节前,市劳动保障局党委成员分头带领6个慰问组,深入区县社区和偏远乡村,代表市委、市政府先后走访慰问了老红军和90岁以上老职工80多名,把党委、政府对老职工的关怀送到他们家中。

3、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将这项工作列入为民办的实事之一,我局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项会议进行了部署,确定了“示范点带动、活动促进、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使这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到5月底,全市实行社会化管理人数17.5万人,社会化管理率99.1%,社区管理比例85.3%,已超额完成了省计划。

4、全面实施了社会保险“一票征缴”工作。今年,国家劳动保障部确定了××和××两省(市)为全国网上征缴试点单位,我省又将试点单位定为××。为做好试点工作,我们结合“金保工程”建设,在全市实施了社会保险“一票征缴”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确定了“一票征缴”的内容、方法、程序步骤等。目前,市直企业养老、工伤保险已实行了“一票征缴”,本月失业保险正在纳入“一票征缴”,社会保险征收大厅也正在改造之中。

(三)加大了依法调整劳动关系力度,维护了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市劳动关系复杂多样性和利益冲突性加剧,劳动争议案件呈年40%递增,对我市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影响。为发挥好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做到为党委、政府分忧。今年,我们把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有针对性的政策调研、重点掌控和创新机制,有效化解了劳动争议和不和谐因素。一是对影响稳定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调研。先后进行了“部分区县及市属企业破产职工安置情况调查”、“企业欠费影响职工退休待遇问题的调查”和“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调研”3次大的调研,摸清了底数,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目前,调研材料正在呈报市委、市政府。二是严格清理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春节前,我们组织开展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执法活动,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11865万元,依法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仲裁和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通过三种职能配套联动和优势互补,加大劳动关系的调整力度。1-5月份,全市立案查处举报投诉案件548起,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36件,仅市劳动保障局受理案件485件。通过依法妥善处理这些案件,有效化解了劳动争议和矛盾。

此外,今年我局还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送温暖、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保障的“五送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送到职工群众手中;组织了全市劳动保障系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市进行8场巡回报告,弘扬了先模精神,激发了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再创一流佳绩的工作热情。目前,全局上下团结一致、精神振奋,正在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劳动保障目标任务。

二、当前面临主要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劳动保障工作进展顺利,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是就业总量压力比较大,困难群体再就业难的问题比较突出。近几年来,我市城镇需就业人员一直保持在10万人左右;随着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开展,我市有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要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据调查测算,今年约31万人需要转移就业,这也加剧了城镇就业压力。再就业困难人员虽总量有所下降,但剩余的多为再就业难点。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市区县属以上再就业困难人员及企业干部特困户有2500多人。此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

二是劳动者素质偏低与市场就业需求不相适应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从我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成交情况来看,近几年的平均成交率为68.7%,今年市职业介绍中心的成交率是43%,属近年来的新低,特别是今年农民工的成交率仅达25.3%,“有人无活干,有活无人干”的结构性矛盾凸现。造成这种结构性矛盾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劳动力自身素质、择业观念与岗位需求、市场自主就业要求不相适应;另一方面是部分用人单位待遇低、条件差、招用人员标准高等问题,影响了被招用人员的应招信心。

三是劳动力市场功能还不强,再就业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我市劳动力市场建设整体上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各区县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也不平衡,基层劳动力市场建设更相对薄弱,影响了劳动力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与××、××等资金投入较高的市相比,差距很大,如××市级职业介绍中心面积就达2万多平方米,是我市的10倍;××市去年仅市本级投入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资金就有1600多万元。

四是劳动关系复杂多样性加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不签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压低工资、超时加班等侵权现象加重,今年举报投诉、劳动争议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劳动关系复杂多样性的加剧,一方面造成上访案件增多,影响了我市的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也削弱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我市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保障法律意识淡薄,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部门和区县还默认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的行为,甚至禁止执法部门检查。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我市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抗风险能力的提高,如我市失业保险就面临着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

五是困难企业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医疗问题成为当前矛盾的焦点。困难企业无力参加医疗保险,其退休人员虽有养老保障,但缺少医疗保险保障;破产企业预留资金不足,又缺乏有效的资金来源,难以纳入医疗保险保障;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我市一直未执行医疗补贴。

六是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建立难度很大。主要原因:一是保障资金筹集比较困难,且资金增值缺乏有效途径;二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前已失地农民没有列入保障对象,历史遗留问题可能影响到保障制度的建立;三是失地农民受技能、观念等影响,就业难度比较大;四是失地农民保障问题涉及的部门比较多,协调比较困难,且部分区县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年初全市劳动保障暨就业再就业工作表彰会上,我市确定了今年总体工作思路和打算,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现在的初步打算归纳起来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两条主线,深化三项改革,完善四个机制,打造五个亮点。

“一个中心”:就是围绕我市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各项劳动保障工作都以此为基础。

“两条主线”:即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劳动保障目标任务。

“三项改革”:即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改革、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体系改革。一是探索建立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这项工作是今年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改革之一,我们将力争通过实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改革,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积极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近期重点抓好部分区县的试点工作,同时,召开会议,督促各区县都要尽快展开试点。三是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探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向农民工覆盖的有效途径;7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行企业生育保险制度。

“四个机制”:即: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就业机制、完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机制、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一是统筹城乡就业,不断完善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服务。发挥基层劳动保障组织作用,逐步建立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就业统计制度,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外来用工需求信息库,开展为农民工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送保障的“四送活动”。二是继续完善社会保险依法征缴、配套联动、目标管理、检查监督、资金调剂扶持“五个机制”。三是继续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仲裁、三位一体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工资宏观调控机制和集体合同制度。四是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龙头,带动技工教育、在职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作,从整体上提高劳动者素质,不断完善培训、考核、鉴定、使用、待遇等一体化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

“五个亮点”:即劳动力市场建设、小额贷款担保、再就业帮扶、金保工程和社会化管理。

一是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争创全省领先位置。基本思路是“建立新型市场,发展专业市场,规范已建市场,打击非法市场”,分层推进全市劳动力市场建设。年底前指导好××等区县新建和改扩建职业介绍机构的建设,把政府主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做大做强。同时,发展一批专业市场,在××城区争取建一处建筑、装饰专业市场,在郊区发展1-2处劳务用工专业市场,通过规范和引导,逐步解决“马路市场”问题。进一步扶持发展基层劳动力市场,鼓励多种形式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强化就业服务功能。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非法职介集中清理整顿工作,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二是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继续保持在全省的领先位置。省劳动保障厅确定7月中旬在我市召开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现场会,推广我市的做法。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将积极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确保会议的成功。

三是深入开展再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力争使这项工作有大的突破。重点是落实好“扬帆行动”,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等再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

四是全面实施“金保工程”,尽快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统一安装劳动保障部软件,力争实现全市纵向联网;全面推行“一票征缴”,7月份将新实施的生育保险纳入,10月份将医疗保险纳入,年内全面实现一票征缴;开展网上社保缴费试点;开通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系统。

五是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目前,尚未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都是工作上的难点,下一步我们着重协调这些难点工作,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的实事办好。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和重视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但随着新情况和新问题的不断出现,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老工业城市遗留的问题逐渐显形化;职能转换,加重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责任;户籍制度改革,打破了传统的城镇就业渠道,劳动保障工作已不仅仅局限于侠义上的城镇就业和保障,需要统筹城乡,需要多个部门更有力的协调配合等。

劳动保障篇(4)

加拿大的社会保障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保险和工伤赔偿等部分组成。与之配套的联邦基本立法有《老年保障法》、《退休金法》、《就业保险法》、《卫生法》、《养老金管理条例》和《个人所得税条件》等[4]。在此,主要介绍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

(一)就业保险制度

有意思的是,加拿大的失业保险不叫“失业保险”,而被称为“就业保险”。其从“失业保险”到“就业保险”的演变,或许反映了当今世界劳动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些理念。过去,加拿大实行失业保险制度,目的曾主要是保障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仅仅起到生活救济作用的失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失业者失业时间的延长,失业保险基金的负担加重,失业率居高不下。这引起加拿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反思。在广泛讨论中人们认识到,解决失业保障的根本出路在于促使失业人员尽快就业,应当充分发挥保险制度促进就业的积极功能。为此,1997年1月,加拿大出台了《就业保险法》。该法不是简单的法律更名,而是加强了运用失业保险积极促进就业的功能。

1.管理体制。加拿大政府对就业保险工作实行集中、综合管理,具体负责部门是人力资源发展部(HumenResourcesDevelopmentCanada,HRDC),主要职能是:(1)管理和使用就业保险金;(2)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服务,包括资金支持、提供交通费和托儿费、提供职业需求信息、市场预测服务以及咨询和政策服务;(3)以资金或其他方式为学生和求职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和有关服务;(4)从事一些带有全局性的组织、协调和技术等方面的工作。

2.资金。《就业保险法》规定,所有企业职工必须参加保险,自营就业者自愿参加;职工按本人工资的1.8%缴费,企业按工资总额的3.6%缴费,自愿参保者按本人收入的5.4%缴费;政府财政负责就业保险工作所需的行政费用。就业保险金的主要支出分为两部分:一为失业人员提供生活费用;二是促进再就业的有关支出。首先,就业保险基金较大部分用于职业培训,既支持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与建设,又资助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其次,作为补贴,鼓励失业者从事低薪工作。第三,向雇主提供工资补贴,鼓励雇主录用长期失业人员及其他困难群体成员。从总量上看,用于促进再就业的基金占到总基金的30%。[5]

3.申请程序和待遇水平。就业保险金的申请程序是:失业者到人力资源发展部所属的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出示社会保障卡,提供工资发放记录表,然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同时,企业也要填写有关内容,如解雇原因、是否参加保险、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号码等。经人力资源发展部严格审查(必要时通过税务部门核实)合格,两周后失业者可领取保险金。就业保险待遇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经常性的,另一种是特殊性的。第一次申请经常性就业保险金,要求申请者在过去52周内,至少连续工作910小时;申请特殊性就业保险金的,需至少连续工作700小时。

加拿大的就业保险金每两周支付一次。支付的标准为每周不超过平均受保收入的55%,最多不超过413加元。对于子女较多、收入较低的家庭,支付标准可高于55%;对于曾领过就业保险金的人员,其支付标准低于55%。联邦政府规定,失业者在领取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收入不超过25%就业保险金的临时工作,就业保险金全额发放,对收入超过25%的则要相应抵扣就业保险金。为了促使失业人员尽快找到新的工作,缩短失业时间,加拿大负责发放就业保险金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求失业人员每两周填写一次报告卡,在领取就业保险金时交回。报告卡的主要内容是,一旦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停发就业保险金:一是在过去的两周内找到了全日制工作;二是没有经过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而是自己与企业联系上岗的;三是在失业期间去度假的。对已经找到工作但还领取就业保险金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可通过调查或税务部门的纳税记录很快发现,对冒领行为予以处罚:一是按冒领数额给予3倍的罚款;二是延长再次申请就业保险金的最短工作时间,根据冒领数额不等,延长最短工作时间的25%-75%。

4.妇女享有就业保险的情况。20世纪90年代以来,加拿大妇女的失业率开始低于男性。1999年,妇女失业人数为522,000人,占全部女性劳动参与者的7.3%,而男性失业者的比例则为7.8%。[6]1998年,342,400位失业妇女领到了就业保险,占该年领取失业保险人数的46%。其中,领取经常性就业保险金的女性为64%,男性为84.2%;领取生育补贴的女性为22%,男性为0.3%;领取疾病补贴的女性为6%,男性为3.7%;领取培训补贴的女性为4%,男性为5.9%;而领取创业、自谋职业等补贴的女性比例均低于男性。[7]

(二)养老保险制度

加拿大养老保险工作由联邦政府和省政府分别负责。整个养老保险内容由3个部分组成:老年保障金、退休金、私人保险与个人储蓄。加拿大确定劳动者退休后应得收入的原则是:得到比较体面的生活。一些经济学家认为,退休后收入应达到退休前收入的70%,才能保证体面的生活。确定这一标准的参照是一般工人(其年平均工资为39,000加元),而不是高收入层。3个部分的一般比例为:老年保障金占退休前平均工资的14%,退休金占25%,私人保险与个人储蓄占35%左右。这样,一个人退休后,其基本收入每年约为27,000-28,000加元。[8]上述3个部分各有其不同的资金来源、职能和机制。

1.老年保障金计划(OldAgeSecurity,OAS)。加拿大老年保障金计划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至今已有80年历史,由联邦政府统一负责。资金来源是政府税收,以财政拨款的形式进行。老年保障金由养老金和养老补助金两部分组成。依据法律规定,凡在加拿大居住满10年,年龄达到65周岁的老人,无论是否曾经有过工作,都可以从政府领取养老金。而对于生活水平低于政府规定的贫困线的老年人,除领取法定养老金外,还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补助金。对申请养老补助金的老年人的收入情况,由发放单位通过税务部门进行了解。加拿大老年保障金计划覆盖面之广、待遇之高和条件之优厚,在世界各国是不多见的。但是,其给财政造成的负担也越来越重。主要原因是加拿大老年人的比例在逐渐提高。政府在支付老年金上已出现赤字,引起了政府的重视,并采取了一定措施,如请地方和企业分担。同时规定:年收入达到53,000加元的老年人,每超过1加元,则从支付给他的养老金中扣减1加元;年收入达到85,000加元的老年人,则取消养老金待遇;养老补助金,以前政府限额为220亿加元/年,现在则调整为150亿加元/年。[10]

2.加拿大退休金计划(CanadaPensionplan,CPP)。该计划产生于1965年,主要由联邦政府负责,各省具体组织实施。这项保险与劳动者的劳动有关,是强制性的,覆盖加拿大每个年龄在18-70岁的就业公民。加拿大退休金计划的资金来源有四个:雇主、雇员、自雇者的缴费和本项基金的利息。缴纳方式为雇主和雇员各缴纳一半(国家公务员由政府和个人分别缴纳),自谋职业者独自缴纳。由于该项缴费是免税的,所以有最高限额的规定。雇主和雇员缴纳该费的比例,最初为各缴3.6%,随着老年人比例的增大,近年来这一计划缴费的比例在逐步提高,2000年为7%。领取退休金的条件是:年满65周岁。如果65周岁以前就丧失了劳动力,则可提前领取;领取的数额按照缴费年限、退休前收入和其他因素,由精算师通过计算确定;不是所有工人都可得到该项保险;配偶可以分享这一权利。

3.私人保险或个人储蓄。私营保险又称“私营退休金计划”,主要是雇主为其雇员提供的。私营退休金计划虽然不是强制性的,但大多数雇主都为其雇员办理了这项保险。其缴费形式是,雇主给雇员缴纳或双方同时存储,自谋职业者则自己缴纳。前者可抵免税收,后者也可以适当减免税收。与此相应,退休后的收入则需要缴纳所得税。目前,加拿大雇主为雇员提供的这类计划共有15300个(含政府为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资金总量达5360亿加元。[9]为了保证退休后生活水平不致下降,甚至有所提高,加拿大还有个人储蓄计划,参加该计划完全由投保人个人决定。

4.妇女享有养老保险的情况。加拿大妇女享受了各种养老金。在加拿大老年妇女的收入来源中,老年保障金(OAS)(包括养老补助金),形成了老年妇女收入的较大部分。1997年,65岁以上妇女全部收入的38%来自此项保险,与此相比,男性仅占21%。在加拿大退休金计划(CPP)中,1997年65岁以上妇女全部收入的22%、65岁以上男性全部收入的21%来源于此。需要指出的是,1997年每个加拿大老年妇女接受的该项退休金年均比男老年少2,000多加元。在私人退休保险中,老年妇女的收入份额相对较少,1997年65岁以上妇女全部收入的13%来源于此,仅是男性此项收入比例的一半(27%)。[10]总的来讲,在享受各种养老金方面,女性比男性低。

二、对劳动保障的社会性别分析及性别平等对策

许多人认为,社会保障在性别方面基本上是中性的,因为它使所有人受益。“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社会保护制度并不仅仅是反映了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的男女之间的不平等,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还加深了这种不平等”[11]。在加拿大,无论是政府、学术界还是妇女组织,都敏感地注意到社会保障特别是劳动保障中仍然存在的不平等,注重寻找造成这种不平等的原因,以及在这一领域逐渐实现性别平等的策略。

(一)导致劳动保障领域中性别不平等的主要原因

加拿大的社会性别专家认为,加拿大这个福利国家是被高度社会性别化了的,由于男女在社会中的不同经历,使一个表面上看来性别中立的社会保障系统,对男女产生不同的影响。社会性别专家们的主要分析如下:

1.劳动保障领域中的不平等是劳动力市场不平等的复制和强化。由于劳动保障机制是劳动力市场机制的补充和延伸,又由于加拿大的劳动保障是与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工资收入、劳动形式等密切联系的关联型缴费制度,因此,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弱势地位必然反映到劳动保障体系中。首先,妇女在正式部门全日制就业的比率较低。在加拿大劳动力市场上,1999年妇女在非全日制(Part-timeemPloyment)就业者中占69.7%,占全部女性在业者的28%(男性仅占10.3%),临时工的比例也高于男性。[12]由于申请就业保险规定劳动者在过去52周需要连续工作910小时(经常性就业保险金)或连续工作700小时(特殊性就业保险金),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临时工、家庭工等灵活多样就业形式工作的妇女,从事受保护就业工作的期限较短,因此,很容易被排除在劳动保障的大门之外。其次,妇女的收入低于男子。1997年,加拿大15岁以上妇女的税前年平均收入仅为男子的62%。[13]由于就业保险、加拿大退休金计划等保险均与收入和税收有关,因此,妇女享有这部分保障的就低。再次,妇女在私人部门就业的机会较少。在加拿大,私人部门的雇主作为竞争手段和福利,往往为雇员缴纳各种保险,而加拿大在业妇女70%在公共部门就业[14],在私人部门工作的机会和比率都较男子低,获得这部门劳动保障的可能性也低。因而,社会保护或劳动保障实际上复制或加剧了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上遭受的不平等。

2.传统的社会分工或角色导致妇女在劳动保障中的不利地位。一方面,妇女对家庭、照顾孩子、照料老人有巨大的责任,导致了她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弱势地位;另一方面,妇女在家庭中的劳动又被看作私人领域的事情,不被当做社会贡献计入社会劳动并予以经济上的回报,导致了家庭妇女的贫困。此外,男子养家、妇女作为被养活者的社会角色模式又被作为多种保险或补贴的依据。加拿大研究者给我们分析了两个生动的例子:第一个,两个同样工种工龄的男女工人,都在工伤中失去了胳膊,因为角色关系——男子有养家的负担,每个胳膊的价钱(工伤保险)计算下来就不一样。第二个例子,工作着的母亲和上学的儿子都在车祸中丧生,因为男子有养家的责任,因此,就可能导致上学儿子的生命比工作母亲的生命贵重。此外,加拿大的一些社会福利或免税补贴,把补贴给没有工作的家庭妇女的那一份发给家庭中的丈夫。对此,研究者们认为,这种看似对妇女家务劳动的承认(实际上是基于男子养家的理念),是从依附其他供养人(丈夫)的权利派生出来的,在使妻子通过丈夫得到有限保障或福利的同时,也加剧了妇女对男子的依赖。带有变革性的做法是:一方面,应以个人权利为基础提供社会保障,改变妇女对男子的从属地位;另一方面,为妇女从事有酬工作提供各种缴励和便利措施,这才是实现性别平等的真实基础。

3.性别角色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对妇女的影响。由于育龄妇女生育率下降、晚婚晚育、结婚和再婚减少、同居迅速增加、婚外生育以及离婚率和分居率的急剧攀升,加拿大面临着家庭结构的重大变化。这些情况促成了单亲家庭尤其是单亲母亲家庭的增加。1996年,加拿大有945,000个单亲母亲家庭,占有子女家庭的18.5%,是1971年的两倍(9.0%)。[15]研究者认为,影响单亲母亲劳动力供给状况的因素很多,如劳动力市场情况、教育和培训服务、社会文化态度、育儿服务设施、工资水平、儿童抚养费支付情况、社会救助制度,以及获取工作的可能性与社会救助中忽略不计部分收入(即在家计调查中可忽略不计的收入金额)之间的联系等。因此,单亲母亲最为可能获取低于平均值的工资和中断就业,最为可能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非正规部门工作,最为可能被排除在关联性劳动保障之外,最为可能成为家庭主妇、寡妇、贫困者。这种角色的分工和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得妇女无论在劳动力市场上还是在家庭中,都可能比男性发生收入无保障的状况。如果要解决妇女在收入保障方面的这些基本缺陷,就必须对社会保障制度做出重大变革。

4.妇女在社会发展项目中,在取得许多服务和权利、利益水平和再分配的获得方式上,处于不利地位。加拿大的劳动保障或社会保障是通过社会发展项目实现的,由于妇女在社会发展领域所处的边缘地位,就使得妇女在这些发展项目中比男性获得的利益更少。如对教育支持的项目,由于全日制男女教师在小学、中学的比例是39%:60%,在社区学院的比例是60%:40%,在大学的比例是78%:22%,即使在传统女性工作的教育领域,在高层次上也是男性居多[16],在教育发展项目中男性也是较多的获利者。在保健领域,女性常常是较多的受益者,但研究者也发现,女性住院较多,大部分是由于怀孕分娩的缘故,女性的预期寿命长但生命质量并不高。相反,妇女还不相称地承担了削减社会服务和其他社会政策的不利后果。

(二)加拿大改善妇女的收入保障采取的措施

1.将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纳入政治、立法和决策的主流。联合国妇女十年(即第一、二、三次世界妇女大会),特别是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后,加拿大政府成立了提高妇女地位委员会,它不仅履行了提高妇女地位的各项职责,更重要的是推动了将性别平等纳入政府各决策部门的主流。在我们访问的人力资源发展部、卫生部、人权委员会等政府部门,均有相应的负责性别平等的部门,有性别分析的理论框架和工具,有各项政策的性别分析、分性别的统计数据,有本领域实现性别平等的目标和指标,有实现目标的政策和预算。在各高级决策部门的女领导,不仅因为性别上是女性而被当选或任命,而且还因为她们具有社会性别平等理念和实现性别平等的行动,很多男性领导人和决策者也把推进性别平等当作天经地义而不是只说不做的事情。在法律上,妇女与残疾人、土著和可视的少数民族一起,被作为实现人权平等的四个重要群体。这使人感到,实现性别平等不仅仅是一个文明的标榜,而是要有政治意愿、政治智慧和机制保障的。

2.扩大在家庭中和劳动力市场上的男女平等。采取实际措施以帮助男子和妇女把薪给就业与家务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并且支持妇女参加有薪就业。

3.扩大强制性社会保障以覆盖全体雇员,包括以妇女占大多数的特殊类别。随着经济全球化竞争的加剧和劳动就业矛盾的日益突出,不充分就业以及非正规就业、灵活多样形式的就业日益增多。因此,扩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也成为加拿大政策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比如,将就业保险、加拿大养老金计划等扩大到自营人员、非全日制就业的雇员、阶段就业、在私人家庭中就业的工人中,而妇女在这一群体中占大多数。此外,在加拿大最近有关《劳动法》的改革中,关于照料家庭成员的假期也有所增加,以表示对家务劳动的承认和关怀。

劳动保障篇(5)

一、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建立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分解和落实增加就业岗位、控制失业率、落实再就业政策、强化再就业服务、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要围绕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困难人群、夫妻双下岗家庭、残疾人家庭,城镇新增劳动力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转业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中的被征地农民这三个重点,着眼于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城乡就业全面发展。*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省新增城镇就业岗位52万个;帮助30万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继续保持全省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二、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工作

社会保障要着眼于率先建立符合*实际、比较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的目标,按照依法扩面征缴、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基础管理、健全服务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力求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更大进展。要深入贯彻落实《*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机制,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程序,尽快实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五费合征”,加大征收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

养老保险工作,要继续“抓两头、促中间”,通过制定保面措施,完善扩面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在巩固26个经济发达市县全覆盖扩面成果、提高13个养老保险基金困难市县的基金支付能力的同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促中间”上来,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大力推进中间状态市县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到*年底,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净增20万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达到205亿元。

医疗保险工作,要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到*年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净增36万人。

同时,努力扩大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覆盖面,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30万人、400万人和250万人。

三、大力推进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高技能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各地要充分利用技工学校、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资源,做好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引导、支持、管理、服务工作,争取到*年底全省培养高技能人才6万人。在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的同时,要以注重培养劳动者的复合技能、创业和创新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做实做大做强职业培训。

四、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依法规范劳动关系

劳动保障篇(6)

二、目标任务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做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签定率。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4.4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4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4.3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11万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调整工作;做好农民工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方案的实施。全年职业技能鉴定2.5万人;技能提升培训4.5万人;培养高技能人才3000人;技校招生完成2500人;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1.14万人。

三、工作措施

(一)就业方面

以统筹城乡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重点抓好:

1.进一步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做好实施《就业促进法》与积极就业政策的衔接。

2.按照省上部署,认真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3.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小额担保贷款若干意见,与市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好相关政策,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4.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巩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六到位”和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四到位”成果,进一步健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着力援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和农村贫困家庭实现“一户一就业”,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

5.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收工作,确保完成全年任务。改变当前失业保险金调剂办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设区市统筹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失业预警制度。

6.大力拓展劳务派遣范围,做好现行劳务派遣政策与《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的衔接,推进劳务派遣社会化。

(二)培训方面

以提高城乡劳动者技能,加强校企合作,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为目标,重点做好:

1.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十百千行动计划”。积极筹办*市首期高级技师进修班。

2.深化技工教育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改革。启动技工学校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密切校企合作,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继续发挥好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的功能。

3.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扩大鉴定覆盖面,进一步加强鉴定质量管理。

4.制定实施以推动残疾人就业培训为内容的“三年牵手行动计划”。

5.以“技能海西”为主题,开展全市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社保方面

以推进全覆盖,提高待遇水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目标,重点抓好:

1.继续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重点推进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2.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继续巩固基本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成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3.做好农民工养老保险方案实施的各项准备并抓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4.继续落实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参保面力争达75%。

5.推动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6.健全失业保险和社保补贴调整机制。

7.加强基金监管。对农保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探索企业年金移交后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办法。

(四)劳动关系方面

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提高职工收入水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目标,重点抓好:

1.切实做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的相关工作。清理有关法规政策,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2.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及非公企业为重点,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3.继续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行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劳动者工资增长机制。

4.进一步推动相关劳动标准的管理。加强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探索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5.强化劳动争议仲裁,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农民工工作

继续发挥农民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作用,集聚部门合力,落实政策,维护农民工权益。重点抓好:

1.全面实施“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依法维权、公共服务”五个单元三年行动方案,确保行动方案中当年任务的完成。

劳动保障篇(7)

3.通胀下的"税"补"费"——中国式社保新思路朱宾梅,王琪

4.《社会保险法》是解决社会保险费"空账"的金钥匙范浩,石铁,刘晓燕

5.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研究——仅以北京市为例张志平

6.积极推进和完善上海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孙晓芹,陈心德

7.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蒋春雷

8.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成因的社会学探析陈继

9.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困境及对策周星

10.浅谈推迟退休年龄刘珍益

11.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数据模型分析赵会一

12.从流动性贫困谈农民工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廖康

13.农民工社会保险——边缘化还是一体化?周云

14.论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困境及对策姚慧宇

15.社区危机管理的现状及对策探讨钟倩如,唐佳丽,许敏

16.我国护士职业价值观调查分析杨同卫,张新庆

17.浅析江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董俊,赖庆梅

18.加强精细化管理建设节约型学校胡志春

19.浅谈高星级酒店设备档案的建立矫丽云

2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社区应注意的问题刘彦明

21.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有关问题思考——仅以吉林省辽源市为例刘静心

22.湖南省L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现状分析史丰瑜

2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状况调查——仅以沈阳市苏家屯区为例史丹,杨一帆

24.从"断保"现象看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制度路畅,武建新

25.老龄社会医疗保险问题与对策探究李华山

26.关于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工作探索——仅以九江市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践为例曾德宸,唐国飞

27.流动性企业劳动合同实施情况初探——基于对南京市住宿餐饮业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的调查王春燕,文玉萍,杨程,刘烨龙

28.竞业限制条款效力探析柯新华

29.员工工伤若干法律实务问题剖析

30.小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胡霖

31.薪酬对党政人才敬业度影响研究——仅以江西省南昌市为例肖圣洁

32.基于供求关系理论的大学生就业问题探讨郭芳

33.不同组群农民收入结构变动分析许冬娜

34.我国非正规就业者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陈利

1.尹蔚民:把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作为优先目标方蕾

2.张德江:创新人才工作建设人才强国新华

3.《社会保险法》历时3年终获通过事关亿万百姓利益林晓洁

4.深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推进吉林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访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胡振国传真

5.吉林省国企劳动争议预防调解见成效韩雪

6.吉林省前三季度新增就业48.84万人就业、社保主要指标超额完成洁鹤

7.吉林省人社厅举办大型公益交流会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向荣

8.吉林省超50万人参加新农保劳动保障世界 艾灵

9.人社部将联合多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王心力

10.我国将扩大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晓雯

11.中国拟修《职业病防治法》杜绝"开胸验肺"杨华云

12.人社部拟出新规:提高基层公务员收入与GDP同步钟日

13.白山市:"五送两促三进"活动结硕果许凤艳,李顺利,汪作斌

14.辽源市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杨颖辉,许德叔,王巍

15.各地促进大学生就业各有神通王彦HtTp://

16.瓦工——年薪十万买房买车王小野

17."争创"带来大发展——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开展争创"四个一批"活动纪实崔希海,王巍

18.爱尔兰的社会保险制度王雪

19.居家创业者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佳嘉

20.七大领域创业大有可为夕拾

21.辛勤耕耘春华秋实——吉林省镇赉县大学生许云鹤返乡创业记毕元春

22.独辟蹊径靠卖男士内衣成为创业成功者齐树峰

23.信息动态

24.坚持激情创业打造一正品牌——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于春江季鹏

25.如何开一家特色书店茗乡

26.经营"产后恢复"市场潜力巨大韵美

27.工作中必须留意的五大危险信号新育

28.网上新职场入行也要擦亮眼赵伟

29.黄鸣:太阳能销售传奇的缔造者王长胜

30.葛文耀:两次大难不死练就抗危功夫朱国栋,葛荣

31.HR经理人四种角色的切换石才员

32.先让员工乐起来李雪松

33.职场新宠——"非A型性格"员工广日

34.职场新"领"缤纷精彩王来

35.劳动保障世界 职场中谁是你的导师?白璐

36.毕业生走入职场必经的5硕修炼王广

37.义务帮工致人损害担何责?辛崇华

38.公司不开离职证明须赔偿沈斌倜

39.『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与约定续延何勇,朱鸿,杨苏

40.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1.HR的12份必备文件随心

4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具备法定条件张财

43.『五险一金法律常识你知道多少?颜东岳

44.中共"一大"13位代表的不同人生路政要

45.周冬雨:在恩师的鼓励下成长李洪波

46.最善良养女拒回生父家享福守护瘫痪养父华文

47.六旬老太让股神当了自己的『推销员高密

48.随笔两首国文

49.将思想疆界解放一毫米——由一个营销案例想到的伏枥思语

50.七个可以调理身体的"茶疗方"扬名

51.数九寒天养生多喝粥朝文

52.难吃的食物更养人吴佳

1.实现公平分配目标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何凤秋

2.上海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研究王金涛,王裕明,赵江利

3.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保护与城市化目标实现的互动关系研究李贺平,邬岩

4.基于社会保障水平指标的全国各省市聚类分析吕栋鑫,李正龙,杨胜利

5.中国农村妇女社会福利现状及对策研究郭春华,范露

6.和谐理念下的社会保障制度霍炳军

7.发展居家社会养老服务的原因及建议杨瑞

8.私营企业养老保险逃费的原因与对策冯观云

9.新疆油田医疗保险改革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王勉

10.关于建立城乡医疗保险机制的思考劳动保障世界 王艳丽

11.现收现付制下工伤保险基金的巨额结余分析独学磐

12.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的对比评述薛志芳

13.集体谈判:中国劳资和谐的必然选择李孝保

14.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冬娜

15.我国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发展路径分析李燕

16.关于建立全国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析陈媛,朱圣坤

17.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缺陷与完善——仅以沈阳市XX区为例王瑾瑜

18.城市化进程中要保障农民利益刘加胜

19.我国农业服务业模式及机制创新研究高颖,刘竹青,刘玉梅

20.我国与国外企业年金计划的税收模式比较分析杨光

21.英美住房逆抵押贷款实践的比较研究王媛,吴清,

22.人力资源开发与企业文化建设之初探勇扬,刘亚久

23.大学生兼职状况的调查与研究——基于天津市部分高校在校大学生调查曲福玲,倪立民

24.关注建筑业农民工权益保护刘志敏

劳动保障篇(8)

劳动保障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很广的工作。再就业培训是他的一个组成部分。如何搞好再就业培训,关系到劳动保障工作好与坏的整体形象。因此,要做好再就业培训工作,首先要做的就是转变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择业观念。因为参加再就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多数为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等、靠、要”的陈旧思想根深蒂固,认为:“就业就必须是铁饭碗,工作必须在国企,收入一定要稳定,不给个体私人干活”。这些想法固然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面对当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如果劳动者再抱着这样的就业择业观念不放,就无法适应市场的需要,无法实现再就业。为此我们开设《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职业指导》、《养老保险政策》、《失业保险政策》、《再就业政策》、《就业训练政策》等6门课程的培训,在培训中,任课教师认真解答每一位下岗失业人员所提出的问题,解除了下岗失业人员的顾虑,解开了他们思想上的疙瘩,提高了他们的认识水平,转变了他们的就业择业观念。建安公司下岗职工刘凤果感慨万分地说:“没参加培训以前对劳动政策知道的很少,参加培训后明白了不少政策”。通过这样的培训使许多下岗失业人员在思想上通了,都有了自己的想法和打算,而且有些人也正在悄悄地实施着自己的计划。第二,是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实地的、面对面的专业技能培训。大多数下岗失业人员都存在,技术单一、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的现象,这就给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增加了难度。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作了大量市场调研工作,同时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的自身特点、年龄结构,文化技能水平的差异,精挑细选开设了《计算机操作》、《中式烹调》、《中式面点》、《保健按摩》、等20个专业的技能培训。并且于20**年引进了国际劳工组织的创业培训,现已有部份参训人员成功创业,成为了小老板。在培训过程中,我们又根据参训人员的实际情况,把专业技能培训分为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学习两部分。在理论教学授课大纲的制定上,尽量作到通俗易懂,以便下岗失业人员尽快的掌握专业理论知识。而实际操作培训的安排,则注重授课教师的示范,也让参训人员亲自尝试,课授课教师不厌其烦的指导,直到学员学会、学通为止,这样培训增强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通过一个月的专业技能培训,大部分参训人员都能掌握一门实用技术。为他们走上再就业之路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全心全意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是我们工作的宗旨,是提高再就业培训工作服务质量的整体要求。一年以来我们通过开展了“假如我是一名下岗失业人员”的换位思考活动,在对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的同时,也提高了我们自己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了自身的服务意识,增强了责任感,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把下岗失业人员当亲人对待,面对这样一个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的群体,我们尽可能耐心细致地进行讲解,并实行首问责任制和待客四步曲制度,认真办好每一项力所能及的事情。对下岗失业人员提出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做到马上办、热情办、办得好。在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中,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工作人员的形象,在20**年度,我们收到下岗失业人员赠送的锦旗3面、镜扁一面、感谢信3封。许多经过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都说,参加再就业培训收益很大,学到了很多政策知识,即使暂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去充充电,去多了解些劳动政策也是非常好的。

看来再就业培训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非常重要、非常有益,对我们自己也是一种提高,我们要尽心尽力去做好培训工作,做好每一件对下岗失业人员有益的事情,为劳动保障工作,为再就业培训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党的生日到来之际,我祝愿我们党的事业蒸蒸日上,我们的培训工作欣欣向荣。

劳动保障篇(9)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22日在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提出,明年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协调推进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和金保工程建设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郑斯林说,2003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不断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继续巩固两个确保,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就业和再就业目标如期实现。中央年初确定的全年新增就业人员8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00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00万人的目标已全部实现。二是两个确保继续得到巩固。截止11月底,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70万人,其中194万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签协议下岗职工按时足额领到了基本生活费并代缴了社会保险费。1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为419万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基本能够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三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保持较高增幅。截止11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351万人和10647万人,分别比去年底增加614万人和124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290万人,比去年底增加108万人。1-11月,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19亿元,同比增长18 %;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63亿元,同比增长46.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1亿元,同比增长16.8%,三项基金都保持了较高增幅。四是社区平台建设、社会化管理服务和金保工程建设取得较快进展。全国地级以上城市97%的街道、社区已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11月底,全国已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2728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79.6%.金保工程项目已经启动,有11个省市已先后实现了与部联网和部分数据网上传输的目标。五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积极推进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在省一级普遍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稳步推进,继续推行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劳动争议处理、法制建设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认真处理信访案件,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郑斯林说,当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再就业任务依然繁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面临较大压力,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任务越来越重。2004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同心协力,锐意进取,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2004年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是:新增就业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7%左右。实现这个目标,要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将就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更紧密衔接,形成良性互动;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主线,集中力量解决政策落实中的操作难点,全面发挥政策促进就业效应;以强化再就业服务为手段,增强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的运转管理;以帮助困难人员再就业为重点,落实帮扶措施,推进就业援助制度化。努力开发就业岗位,有效控制失业率过快增长。二是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巩固两个确保,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75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年平均达到10300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55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000万人。继续大力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内容,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0%以上。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三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分配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继续做好劳动关系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加强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建设,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严厉打击无故拖欠和克扣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行为。四是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和基础建设。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立法工作,进一步推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金保工程两项基础建设,逐步完善统计制度,为劳动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郑斯林强调,做好2004年的劳动保障工作,任务繁重,难度不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工作特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把握好平衡点,协调推动各项工作。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定信心,同心协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劳动保障篇(10)

3.拟定促进全省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建立、健全全省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全省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方案,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全省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制定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公民入境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定本省有关机构经办向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选派中方雇员业务的管理办法;制定外国在江苏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咨询和培训业务的资格管理办法。

4.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全省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制定全省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全省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综合管理全省工人考核、技师评定工作。

5.拟定全省劳动关系调整的规则;制定和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规则;审核并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全省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情况;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推荐部级劳动模范和评定省级劳动模范工作。

6.拟定省劳动争议处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制定并实施全省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

7.拟定全省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拟定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审核有关工资标准。

8.拟定全省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9.制定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的管理办法。

10.制定全省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11.承担全省劳动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12.组织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劳动保障篇(1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为目标,完善和创新制度为重点,先行先试,大胆探索,逐步破除劳动保障城乡二元结构,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着力构建和完善城乡相融的社会保险制度,着力提升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实现人人享有平等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权利,促进我县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劳动保障职能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依法试点原则。遵循国家现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在劳动保障基本制度框架体系内,探索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工作新途径。

(三)开拓创新原则。打破传统思维方式,破除制度,创造性开展工作,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劳动保障体制机制。

(四)循序渐进原则。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制定近期、中长期规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统筹城乡劳动保障事业。

(五)注重实效原则。立足现有条件,求真务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着力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主要内容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工作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水平,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建立保基本、多层次、广覆盖、相融通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到2009年底,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万人,其中农村居民7万人;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2013年达到50%,20*年达到80%以上。

2、工作内容:一是建立新型保险制度。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基本框架,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融合、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变更,推进制度并轨。二是适时调整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的调整由县政府参照企业职工养老金调整时间,按照效率、公平、保发放、可持续原则确定调整水平。三是加强保险基金的筹集。坚持参保缴费实行个人为主,政府和集体适当补贴;完善“土地换社保”的办法与措施,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流转,广辟农村居民参保资金渠道,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

3、实施办法:另行发文。

(二)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工作目标:建立城乡制度统一、标准各异、自主选择参保、权利义务对应的医疗保险制度。到20*年,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

2、工作内容:一是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破城乡户籍界限,建立适用于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分设若干档次,由城乡居民自主选择,依据选择的缴费标准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二是统一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将分属于相关部门管理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归口管理,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平台,促进资源整合和优化利用,解决当前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中多头管理、城乡居民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以及各级财政重复补贴等问题。

3、具体办法:另行发文。

(三)统筹城乡就业

1、工作目标:深化就业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破除城乡二元制度壁垒,用7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政策和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就业结构比较合理、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劳动力资源配置比较优化、劳动关系和谐、人民乐业安居的目标。2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乡调查失业率控制在8%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85%以上。2012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城乡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5%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90%以上。2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乡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95%以上。

2、工作内容

(1)建立完善就业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打破城镇与农村的劳动者身份界限。凡本县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及外来务工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务工收入证明在户口或务工所在地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登记手续,领取《登记证》,凭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的就业服务。

二是建立完善就业失业统计制度。每年由县就业局组织开展一次劳动者就业情况调查,更新全县劳动者就业失业情况,更新全县非农业从业人数。实行日常登记与定期抽样调查相结合的统计方法,建立覆盖全县的就业和失业统计及监测体系,每年3月公布上年城乡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

三是建立完善失业预警制度。凡我县规模以上企业(用工30人以上的企业)招用人员和自用工之日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送县就业局备案。县就业局及时将企业用工备案信息上报国家用工备案库,预报劳动合同到期高峰期,建立失业预警制度。

四是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将全县非农领域的劳动力全部纳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为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提供依据。

(2)建立完善就业政策

一是扩大《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范围。将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城乡劳动者、转移到非农产业或农业产业化企业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劳动者纳入发放范围,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属城乡就业困难对象的应在登记证上注明“就业困难人员”字样,城乡就业困难对象是指本县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办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含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家庭);享受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4050”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需从事非农产业3年以上);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登记失业3年以上的长期失业者;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

二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对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中介机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三是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给予培训补贴。

四是对通过初次技能鉴定的城乡劳动者,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是从2009年起,用人单位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就业困难对象,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足额缴费的,给予适当岗位补贴,试点范围按照资金到位情况逐步推开。

六是从2009年起,用人单位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就业困难对象,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试点范围按照资金到位情况逐步推开。

七是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自筹资金不足的,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5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试点范围逐步推开。

八是用人单位招用城乡劳动者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实行统一的失业保险政策,试点范围逐步推开。

九是对商贸型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有关税费减免政策。

十是自本意见施行之日起,对实现自主创业,并吸纳5名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经审核无误,一次性发给3000元创业补贴。

(3)建立完善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促进就业。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切实增加财政对就业保障的支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统筹城乡就业和劳务开发纳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加快推进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和强化乡镇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确保积极就业政策的全面实施。

二是建立健全基层就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县就业服务机构和乡镇、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切实做到机构、编制、人员、场地、经费、制度的落实。

三是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上级规划要求提前完成“一城(县城)四镇(元坝、歧坪、龙山、东青)”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全面提升延展服务功能。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不少于400平方米。乡镇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不少于60平方米,人力资源市场对劳动者实行一条龙就业服务。

四是建立完善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在全市人力资源统一网络平台的基础上,2009年底联通市、县、乡镇和村(社区)的四级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全部运用信息网络和工作软件开展城乡人力资源管理、用工需求管理、免费职业介绍和就业困难群众帮扶等各项就业服务,增强市场配置城乡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4)建立完善职业培训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坚持初始培训以政府为主,提升培训以企业为主的职业培训思路,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培训制度。支持职业学校调整专业结构,扩大招生规模,引导和鼓励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更多的劳动者掌握和提高职业技能。

二是整合职业培训资源。建立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形成社会化的职业培训网络。加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职教、培训机构及民办职业学校的优势,推进职业培训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统筹整合扶贫、农业、科技、经商等部门培训项目,科学配置培训资源,形成培训合力,按照资金统筹、工作统一的原则,共同做大做强职业培训。

三是建立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行由政府主办,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争取上级职教、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争取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县级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搭建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平台。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的技术技能素质。积极探索从制度、机制上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

四是着力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坚持“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市场需求、企业需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突出“*溪建筑工”、“*溪电工”、“*溪焊工”等工种培训,着力打造*溪职业技能培训品牌。

五是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以技能鉴定促进职业培训,以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再就业,努力实现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与就业的有机结合,引导城乡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实现素质就业。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对参加国家规定准入工种培训的各类人员,必须获取初级以上(含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和支持城乡劳动者通过职业培训后进行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经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城乡劳动者,优先推荐到本地用人单位就业或成建制地转移到外地就业。

(5)建立完善企业用工管理制度

所有用人单位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就业登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企业用工数据库,强化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和动态管理。规范劳务派遣等用工形式。依法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

(四)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组织建设

1、工作目标:建立起与统筹城乡劳动保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经办能力,加快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的人性化、规范化、信息化。到2009年底,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完成建设任务的50%,到20*年底,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到*0%;到2009年底,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到*0%,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到*0%。

2、工作内容

(1)开展创优活动,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班子建设,建设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工作业绩好、作风形象好的优秀领导班子,实现领导班子“团结干事、和谐共事、按章办事”。加强队伍建设,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优秀团队。加强廉政建设,开展职工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自觉远离腐败。认真落实和规范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创建“优质服务窗口”,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2)加强机构建设,构建服务体系

建立“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工作服务体系,形成县、乡、村(社区)、居民小组四级服务网络。

一是健全乡镇服务机构。在全县39个乡镇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按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工作经费按一定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实行部门、乡镇双重领导,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为主。

二是建立村(社区)服务组织。在全县61个社区、717个行政村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设协理员,为公益性岗位。1万人以下的社区设1个,1万人以上的设2个,对协理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不纳入正式编制,不作为正式职工,协理员身份和工作关系隶属乡镇,由社区管理。行政村每村1人,由现任村三职干部兼任。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由县财政适当补助。

三是居民小组根据需要聘用劳动保障联络员,实行购买服务的方式,所需经费由县财政适当补助。

(3)加强基层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公用房面积达到8000-12000平方米;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公用房面积达到*0-300平方米。按照“六个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和“五个统一”(机构名称、基础台账、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标准)的要求,在2009年,对39个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统一标记、统一工作规范、统一服务的规范化建设,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实现“小窗口,大服务”。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事务办理和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办公用房至少达到30—*0平方米;配备所需办公设施设备。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整、统一、准确的社会保险信息化资源库,建立高效、适用的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网络和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立上连省厅、市局,下连乡镇的规范的数据中心。集中管理业务和决策信息,强化综合信息功能和数据分析能力,实现对经办业务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实现“五保合一”的数据大集中管理模式。加强“12333”劳动保障信息咨询热线建设,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方便、快捷、实用的劳动保障信息服务。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逐渐实现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

(4)明确工作职责,提高经办能力

明确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责: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组织劳动力资源调查,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登记;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完善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援助制度,掌握辖区内就业困难对象底数,为其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协助落实岗位、社保、培训补贴等再就业优惠政策;做好辖区内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调查,协助督促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卡),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服务;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做好农民工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内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劳动保障统计工作;指导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工作。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9年5—6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统筹城乡劳动保障的意义、主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试点(2009年7-9月)。在全县39个乡镇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建设试点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2009年*月)。对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试点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和制度,规范优化操作程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试点工作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劳动保障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