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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标语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3 11:10:50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标语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标语篇(1)

接到通知,我镇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近期全镇的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研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交管站”工作人员为成员,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任务,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针对运送葵花籽的农用车、拉运洋葱的平板车、传输农作物的皮带传输机上路行驶及违规载人现象多见的安全隐患。我镇交管站人员积极联合派出所,不定时在民武公路59公里处、什字等重要路段进行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并在夜间加强对重要公路的巡检。

(二)针对镇区路段摊点占道经营,电动车及其他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通行的安全隐患。镇交管站结合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安排专人在街道商铺门口,清理占道经营的摊点6处,纠正乱停乱放行为21起。

(三)针对交通安全检查劝导效果不明显,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违规载人现象多发,尤其是部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为未成年人的安全隐患。交管站、劝导站、交管室,严把出镇关、村口关、上路关,组织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协管员在重点时段,采取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手机拍照举报交通违法等教育劝导机制,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并严格落实县上农用车“五个一”要求,为辖区所有的农用车驾驶员发放路交通安全读本、上一次安全教育课、签订一份安全行车承诺书。为每一辆农用车张贴一条反光标识、喷涂一条警示标语。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标语篇(2)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为总体要求,树立“以人为本”与“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严管,标本兼治,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关口,全面提升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继续抓好“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通过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路面执勤执法,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通过整治,使全区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比去年同期下降10%以上,确保年辖区道路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方法步骤

1、组织准备阶段(月日月15日)

组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有关会议,做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2、整治实施阶段(月16日至10月31日)

为确保今年“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确定月、月、9月三个月为集中整治月。一要注重集中整治,由交警大队牵头,组织交通、农机、乡镇等单位联合执法,采取固点设点和随机设点等结合的灵活机动的办法,对各种违法车辆进行综合执法,对超载、超速、酒后驾车、非法营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4月、5月、9日集中整治期间,每周联合执法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形成高压整治态势。二要注重日常工作,除开展集中整治月外,其它时间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坚持部门认真履职,依法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车辆,必要时,可随时集中联合行动,做到集中打击与部门日常执法管理有机结合,确保全年全区道路保持安全畅通有序。各职能部门要注重节假时期间的安全监管,加强执法,保证节日期间的安全。重点整治:

(1)加强事故多发地段、时段的路面监控,严格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源头管理,严禁超载车辆出站,加大对城区、城乡结合部违章占道和集镇店外店的清障工作,加大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3)加强村道安全管理,清除农村村道路面,路沿堆放沙石、杂物等,保持村道清洁畅通。

(4)加强施工工地车辆管理,禁止无牌无证车辆参与工地运输,禁止工地车辆违法载人;

(5)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进一步认真排查整治各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村道口减速带设置工作,在主要道路叉口和事故多发地段增设灯控设施和安全警示灯,以减少各种交通事故发生。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乡镇、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经验、提出整治工作中的措施和建议,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使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畅通有序、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使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质的飞跃。12月开始,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将对各乡镇、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整治期间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路面监控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牵头组织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查车辆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营运和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1)严查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交警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合理设立测速点,加大对夜间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超速违法行为管控力度。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为查纠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只罚款不转递。集中整治期间,超速80%以上的,依法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

(2)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交通交警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把好出站点,确保客车出站不超员,坚持对7座以上车辆逐一核载人数并做好登记,严把客车严重超员。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规避检查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处罚。

(3)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组织力量开展统一行动,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做好取证工作,依法拘留。要邀请新闻媒体随警采访,及时报道严查酒后驾驶整治行动,加大震慑力度;

(4)严查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对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时段、路段,加大巡逻密度。发现疲劳驾驶行为,要通过报警器、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员注意,情况严重的,要将其引至安全地带,责令驾驶人休息,消除疲劳状态;

(5)严查二轮摩托车超员与不戴安全头盔载客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给予治安拘留;

(6)严查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的违法行为。对三轮摩托车、手扶拖拉机、健全人利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从事非法营运,一经查获,给予查扣销毁。

(7)严查施工工地、学校等车辆安全状况,对无牌无证或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车辆要立即采取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2、加强路面隐患排查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要继续深化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事故多发点段,要结合“安保工程”实施,根据各自的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行村级属地管理,组织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和镇所属相关部门对所辖村道组织一次全面的清障行动,主要以清理路障保持村道畅通整治为重点,达到路肩外2米范围内不得推放任何物品,保持路面整治,对村道内发生交通事故,镇包片领导要派出所包片民警及时界入,切实负起责任,妥善处理,确保安定稳定。重要村道交通安全标志得到完善。

4、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通过综合整治,达到省道、县道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进一完善,城区信号灯、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线等设施齐全,县乡道路通行安全条件得到改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务必实现全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明显下降,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加强对此次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相关部门、乡镇要紧密配合,明确职责。

(1)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对路面的巡查,对各种违法车辆的查处;负责县道以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县道以上路面交叉口灯控及路面安全警示示灯的设置;负责对校车监管;负责施工工地车辆的监管;

(2)交通局:配合交警大队开展路面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有关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安监局:负责对本次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农机总站:负责牵头对道路外农用拖拉机的整治,配合交警对上道路农用拖拉机的巡查和执法;

(5)建设局:配合交警查处工地施工的违法车辆,负责对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

(6)教育局:负责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作为学生操行评语内容,培养小学生从小遵守交通秩序。负责配合交警对校车安全监督管理;

(7)残联:负责对残疾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配合交警部门对残疾人使用代步车参与非法营运的执法;

(8)公路分局:负责县道以上道路的隐患排除,负责路面标志标线设置,路障清理和卫生保洁;

(9)城市执法六大队:负责市区慢车道、人行道的摆摊设点治理,配合交警做好车辆有序停靠的管理;

(10)宣传部:负责指导交通安全整治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典型警示,为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1)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标语篇(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执法理念,形成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营造我乡道路安全、畅通、和谐的环境。

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的会议精神,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管理、强化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实现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交通秩序得到改善、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为工作目标。

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乡政府成立“大会战”领导小组,由党委统战委员徐绍兵任组长,党政办主任官贵剑、官路公安派出所干警毛建辉任副组长,宣传、公安、公路、建设、安办、农机的站办所长、中小学校副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官路公安派出所,由毛建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行政村、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抓好工作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5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6日至6月25日)

(三)总结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1日)

工作措施

(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1、统一开展启动日宣传活动。2、营造“大会战”宣传氛围。各行政村所在地及相关单位的显目位置写贴宣传标语5条、大横幅一副。3、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利用电视、电影、人群密集地和墟日等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4、推动综合整治宣传,利用专栏、专刊或事故图表等进行宣传。

(二)强化隐患排查: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2、开展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整改,交通、建设、公路部门做好标识,并对隐患排查治理。3、开展隐患路段的治理,有毁路段尽早、尽好给予恢复。4、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三)强化源头人车管理:各行政村、相关单位继续抓好辖区内、单位内部的人车管理,按原来的干部挂车“一人一车”联系制度,长期抓落实,做好跟踪负责职责。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标语篇(4)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覆盖原则,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包保体系,具体内容是:县级领导包乡镇、包主干道;乡镇领导包村、包乡村道;村支部书记对本村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村组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包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以中队为单位包主干道、包客运车辆;农机监理人员包农机车辆、包农机驾驶人;交通、公路管理人员包主干道管养;交通运管人员包运输企业、包站场;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包学校;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包车辆、包驾驶人。

二、明确责任包保任务

(一)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责任包保任务:

1、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专题会议,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解决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包保台帐。包保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应及时补充包保人员。

4、每年组织两次以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杜绝农用车载人,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5、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

6、在春运、“五一”、“十一”及其他重要时期,加强交通安全工作调度,加大上路实地督导检查力度。

7、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积极组织做好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8、负责整治辖区内危险公路路段,各级政府挂牌整治路段整治合格率达100%,其他危险路段及时整治。

(二)乡镇政府责任包保任务:

1、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督查。

2、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3、乡镇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包保台帐,包括乡镇干部包村、包路台帐,村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台帐,机动车及驾驶人基础台帐。

4、实行重点时段干部上路值勤制度,遇场期、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组织干部在重点路段、桥梁执勤,疏导交通,特别是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组织乡镇干部按包保责任开展宣传教育和上路值勤等工作。

5、每年组织两次以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杜绝非客运车辆载人、客运车超载,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6、每年对辖区内道路进行一次摸底排查,整治隐患路段,对各级政府挂牌整治路段的整治合格率达100%。

7、协助处置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和其他堵路堵桥事件,为主做好死人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8、强化安监站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

9、在各村设立交通安全员,并给予适当补贴。

10、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乡镇所在地要有固定宣传标语,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要有临时性横幅标语。

(三)村(居)委会责任包保任务:

1、建立车辆、驾驶人基础台帐,详细记载车辆、驾驶人办牌办证、检审、保险、事故等情况。

2、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悬挂宣传横幅,加强对村(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包保人员掌握所包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情况,每月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特别是教育驾驶人不得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行驶。安全宣传教育到位率达到90%以上。

4、每年开展一次村道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并设置预防事故的警示标示。

5、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和场期、学校放假、返校等特殊时期,包保人员要在重点部位值班巡查,确保交通安全。

6、包保人员要超前掌握农民婚丧嫁娶及其它赈酒用车信息,督促搞好用车申报,杜绝非客运车辆载人。

(四)公安交警部门责任包保任务:

1、加强主干道巡逻纠违。

2、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时疏导交通,确保道路畅通。

3、加强对辖区内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每季度对客运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4、在春运和“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组织客运车辆临时检验,开展与驾驶人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5、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学期到各城区学校和乡镇中学、中心小学上一堂以上交通安全课,每年在主干道沿线村集中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每年对县级以上道路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向县政府提出整治意见。

(五)农机部门责任包保任务:

1、在农村公路沿线每2公里设置一个农机安全监控点,监控点要定岗、定人、定责(职能移交前)。

2、包村农机人员每年组织农机车辆驾驶人进行两次以上安全教育,特别是春运和“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对车辆的安全检查要到位,对驾驶人的宣传提示要到位。

(六)交通、公路部门包保任务:

1、新修、改建道路的设计符合交通安全要求,配套必要的安全设施。

2、对包保管养路段进行整治,各级县政府挂牌整治路段整治合格率达100%,其他隐患路段及时整治到位,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

(七)交通运管部门包保任务:

1、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站场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2、把住运输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关、从业人员资格关。督促客运站场落实车辆出站安检,起讫点无车站的要安排专人进行日检。

3、每季度组织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进行一次以上安全检查。

4、每季度组织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每年邀请交警部门共同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评估,落实奖惩措施。

(八)运输企业责任包保任务: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

2、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客运站场明确专人每天对出站客车上安检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春运、“五一”、“十一”期间重点检查。

3、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企业、站场常年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及时更新内容;站场常年播放安全教育录像片,张贴宣传挂图,展出宣传牌。

4、每月对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在春运、“五一”、“十一”期间要加强教育,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提示。每季度举办一期有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人员学习班。

(九)教育部门责任包保任务:

1、在学校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行校领导包班级安全管理,并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2、每学期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督促学校设立宣传栏和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督促学校落实上学、放学高峰期老师值班制度,教育、劝导学生不要乘坐非客运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标语篇(5)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乡长为组长,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由乡安监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材料收集、信息上报工作。

三、整治重点内容

在辖区的主、次干道路,国省道、主要县、乡、村道路缺乏交通安全设施的;在临崖傍水、坡道、弯道路段占道装果品的;无明显警示标志装卸果品的;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装载果品的;超员超载、人货混载、农用车运输采果工人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和组织阶段(2013年9月22日—2013年10月7日)

各村、各单位组织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整治责任人,落实整治责任。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等方式,积极宣传有关交通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达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10月8日—2014年2月16日)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力、物力深入国、省、县、乡、村道路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摸清和排除重大危险源,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整治有效。对检查发现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给以查处和打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2月17日—2014年2月28日)

总结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探索出长效的工作机制。

五、责任分工

乡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辖区内果业协会、果品加工企业、果农代表、经纪人代表、果商代表、果业合作社负责人参加的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各行政村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告;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隐患整改,重点整治非法占道装、卸果品行为;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及时清理辖区内国、省、县、乡、村道路上的路障;负责建设本辖区内国、省道示范性果品装卸点,并进行硬化。

六、整治方式

(一)各村、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门整治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按自身职能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制。

(二)乡安监站牵头具体实施,抽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全乡群众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时时处处遵章守法”的良好氛围。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标语篇(6)

整治时间从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7月31日,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因地制宜、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政府牵头组织、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公路河湖沿线及场镇环境治理管理机制,以开任路、南北环线、及全县“七河一库”和中心场镇为整治重点,农建示范区道路、其它国省县乡道、其它场镇及连接的小河同步治理,实施公路、河湖沿线及场镇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治理涉路违法、侵占路产路权、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码、乱贴乱画乱挂、乱倒乱扔、乱植乱种等事项,规范公路河湖沿线和场镇管理行为,全面提升公路河湖沿线和场镇环境,营造畅通、安全、舒适、绿美的公路河湖环境和整洁有序舒适的场镇居住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公路河湖沿线及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整治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治理办主任、县交运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目标绩效办、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河长办)、县文体旅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宝石水库管理处、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及电信、联通、移动、广电网络、明月电力公司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治理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治理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推进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各县级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

三、整治重点及标准

(一)公路沿线卫生秩序

1.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落实公路路段管护责任,县交运局、沿线村社区安排保洁人员和监管人员做好公路及路外保洁,及时清理公路边沟垃圾、路肩白色污染、视线内白色垃圾和有色围挡,所有农作物围挡一律采用绿色网或规范栅栏围挡,及时清扫公路路面,定期清洁护栏灰尘泥土,保持公路路面和护栏长期干净,管护好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落实过境路段“门前三包”管护责任,临路店铺房前杜绝堆码柴草、杂物、建材,房屋周边、院坝及边坡杜绝杂草丛生、乱扔垃圾、污水横溢。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堆码石材、木材、建材及倾倒建渣和废弃农作物,公路沿线住户院坝杜绝堆码工程材料。设立统一规范的垃圾收集箱(台、点),常态保持干净整洁,杜绝垃圾桶摆放在公路上和乱摆乱放,保持零散垃圾桶外观干净整洁和摆放有序,每天及时清运垃圾,防止垃圾转运时飘洒遗漏污染沿线公路,确保公路及两侧视线内干净整洁。

2.公路沿线容貌秩序。拆除公路沿线违法违规和有碍观瞻建筑物、构筑物,做到临路建筑无破损、无残垣断壁现象,房前及侧前方禁止搭建鸡鸭棚、柴草棚及功能用房,屋侧柴草棚和杂物棚外观协调美观,杜绝直接用柴草和有色围挡做外墙遮挡,杜绝在公路两侧搭建竹木架支撑作物,杜绝用蓝色彩钢棚加固和装饰房顶。定期清洗打扫临路建筑,始终保持立面整洁美观、外饰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禁止在公路路域范围内占道施工、乱停乱放,杜绝马路市场,严格整治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和抛洒滴漏。全面规范硬化公路沿线施工场地、堆码场、停车场及其平交出入口,杜绝车辆及农用机械带泥上路。杜绝住户院坝车辆乱停乱放,按照车尾向里车头向外垂直于公路有序停放,杜绝房前晾晒衣物。

3.公路标识标牌和广告标语。清理公路沿线非公路标识标牌、宣传标语和广告。规范公路沿线标识标牌,统一规格、样式和色调,对交叉路口和路段多个标识标牌进行统筹整合,做到“一杆多标”,杜绝散乱杂,及时更换和补齐沿线缺损标识标牌,确保标志标线齐全完好。禁止乱贴、乱画及跨路设置标语广告、行道树间悬挂标语广告,杜绝电杆桩上设置道旗广告标语,所有广告标语一律上墙张贴,保持广告大小与房屋外墙协调,广告间距不得小于300米,同一广告在一条主干线路上间距不得小于5公里,广告标语每三个月更新一次,及时清理不规范、不协调、破烂陈旧及过时广告标语。

4.公路沿线绿化。落实绿化管护人员及责任,保持现有绿化树木,及时补栽补植、浇水修剪,确保公路沿线绿化完好,禁止任意砍伐树木树枝,对公路用地范围内空地、企业门前空地、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闲置空地因地制宜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种植常绿矮株灌木和花草,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农作物,杜绝杂草丛生、乱堆乱码、乱植乱种。规范设置公路两侧花台,做到美观协调安全,不得影响行车安全,杜绝有竹架和杂草。在开任路两侧因地制宜种植“红叶石楠”等景观植物,打造标杆线路。

5.公路沿线企业。做到打围施工作业,规范设置围挡,所有围挡要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外,高度要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不影响公路行车视线,水泥围墙要整洁美化,砖砌围墙要搓沙上墙且美化,杜绝墙上乱贴乱画乱挂,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要设置冲洗平台,杜绝带泥上路,围墙与公路间泥土空地全部绿化,杜绝乱堆乱码,禁止企业乱排污水和有害气体。

6.公路沿线网线。规范公路沿线网线,及时清理废弃网线,杜绝散乱网线和“蜘蛛网”。

(二)河湖卫生和秩序

1.河湖卫生。禁止在一级水源地内向河道和水库排放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禁止河流沿线企业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排河道,杜绝县城区、场镇污水排入河道;河湖沿线的河岸、临河边坡上杜绝堆放倾倒废渣、垃圾、粪便、建筑淤泥及农作物,及时清理倾倒在河道的竹木枯枝、漂浮物、废渣、垃圾等,水源水库禁止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

2.河湖秩序。禁止在河道堤岸私搭乱建建筑物、乱摆乱放摊点、乱堆乱放物品,禁止在河湖沿线私挖乱采,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河道砂石行为,禁止毒鱼、电鱼、炸鱼。

(三)场镇卫生和秩序

1.场镇卫生。严格做到乡镇场镇与县城区环卫一体化管理,全面清除废弃公企用房、场镇及场镇周边的沟渠、房与房之间巷道、街背面与农田接壤部的垃圾、杂草及废弃堆码物。规范整治场镇出入口环境卫生,禁止乱堆乱码和乱倒垃圾建渣,杜绝杂草丛生,道路两侧闲置空地一律用常绿矮株灌木和花草绿化,杜绝逢乱就打围遮挡遮丑现象。

2.场镇秩序。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核管理制度,确保场镇井然有序。逢集日所有商铺不能占用行车道经营,所有流动摊贩在农贸市场和规划区域的施划线内经营,原则上不占行车道经营,场镇主干道路和过境道路不规划集市;无集日所有商铺不能骑门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归区经营;禁止撑杆搭棚,场镇大街小巷不得搭建影响市容观瞻和行人通行的永久性和临时性构建筑物;清理人行道上堆放的杂物、花钵、石头、水泥墩、废旧轮胎、木材等,清除杂草和树池内种植的蔬菜,杜绝在行道树上挂放生产生活日常用品和衣物,做到街面和人行道上“一眼到头”干净整洁清爽;店招店牌美观协调、保持完好,所有标语广告上墙规范张贴,杜绝跨街和行道树间悬挂,禁止在场镇主街和跨街设置充气拱门,清除外墙、楼道、电杆桩“牛皮癣”和破烂、陈旧、过时、杂乱广告标语,杜绝橱窗内张贴杂乱无章广告;所有建筑工地务必沿人行道规范打围作业,个体居民住房建设工地的建材要堆码有序及时处理,不能长时间占行车道堆码,工程项目建设工地务必按照“六必须六不准”要求施工;车辆停放有序,合理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原则上场镇主街、过境道路及狭窄人行道不施划停车位。

3.场镇网线。全面规范整治场镇线缆,及时清理拆除废弃多余线缆,杜绝散乱线缆、过街飞线和“蜘蛛网”,场镇架空线缆按照规划逐步改造入地埋设或采取隐蔽措施。规范整合场镇涉水、涉气、涉线等管网开挖铺设工程,杜绝重复开挖和在重大节假日开挖。

四、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本辖区场镇、河湖沿线和公路用地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明确整治任务,夯实整治责任,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环境整治有关工作,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县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公路、河湖沿线及场镇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职责范围不清的整治事项,由县整治小组指定相关单位负责整治。

县委目标绩效办负责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将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县治理办牵头全县主干公路、河湖沿线及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督促、协调、考核等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完善公路安保、交通标志标识等设施,规范非公路标识标牌、平交道口等设置工作,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两侧行道树种植区内)环境综合整治,打击侵占、破坏路产、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牵头落实“路长制”县乡村三级管养责任,整合项目、筹措资金打造“开任路”标杆线路,争创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县水务局(县河长办)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对全县河湖环境开展治理,负责河湖长制公示牌的维护。

县宝石水库管理处负责宝石湖环境综合治理。

县经信局牵头负责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拆除废弃、闲置及有碍观瞻的建(构)筑物,对正在使用的办公及生产建(构)筑物进行美化,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等部门按要求承担具体整治工作。与县文体旅局组织、督促线缆部门清理规范公路沿线及场镇线缆,电信、联通、移动、广电网络、明月电力公司等单位承担具体整治工作。

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整治工作治安保障,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行为,与县交运局等部门联合整治车辆非法改装,治理货运车辆飘散遗洒,杜绝车辆带泥上路,改善公路行车安全环境。严厉打击毒鱼、电鱼、炸鱼行为。

县市监局负责查处公路沿线和场镇无照经营的门店,配合乡镇做好门店规范经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查处公路沿线直观山坡非法采矿、乱采滥挖行为,查处违法占地的堆码场和货运场站。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七河一库”水质监测工作,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内公路沿线、南北环线内违法建筑的排查、拆除,配合指导乡镇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规范沿街橱窗,治理乱贴、乱画、非法小广告、占道经营、乱堆乱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负责查处南北环线内的乱倒建渣行为。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公路沿线企业场站做好场地硬化和车辆冲洗台建设、使用、维护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办)整治公路沿线乱搭乱建、残垣断壁,拆墙透绿及规划院坝花台和绿化建设。负责整治公路沿线垃圾收集点建设,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进度。加快规划建设城区污水管网进度。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整治工作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

县财政局负责整治工作资金保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各乡镇(街道办)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做好宣传动员,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于5月14日前将工作台账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县治理办,县治理办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工作台账和县整治领导小组面上排查情况建立整治工作总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5月1日—6月30日)。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和整治台账,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组织实施公路、河湖及场镇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全县城乡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沿线建筑整洁美观,交通秩序井然有序,标识标牌清晰规范,平交道口干净便利,沿线绿化优美宜人。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街道办)和县级相关部门认真总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章立制,不断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开展。县整治小组将组织验收,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六、保障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标语篇(7)

二、广泛宣传,有序开展活动

突出“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确保平安”活动主题,明确“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彻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发生,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良好平稳态势”活动目标,认真开展了宣传发动、实施整改、总结提高等各个阶段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标语篇(8)

高速公路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人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高速公路运行秩序明显好转。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百公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客运车辆事故同比下降30%,基本杜绝客运车辆群死群伤事故,不发生因管理和处置不当引发5车追尾的二次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二、整治时间

安全专项整治自年月25日起至月25日结束。

三、整治重点

整治重点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人上路、高速公路客运、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设施设备、路况隐患排查整治等。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整治。完善高速公路车型车道提示标志,依法有效规范和区分车型车道。制作车型车道提示卡,在收费站针对大货车、大客车和小客车等不同车型驾驶人进行发放。每月至少安排2次车型车道集中整治行动,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人予以及时曝光。针对货车交通流量相对集中的路段,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监控系统,重点抓拍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监控系统违法信息,在高速公路各主要站口逐一进行拦截并依法予以查处,提高现场处罚率。对因严重超载超限,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达不到高速公路最低限速标准的大货车,责令驶离高速公路,并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上限予以处罚。

(二)集中开展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整治。开辟高速公路危险品运输车辆专用通道,在重要入口重点检查化学品运输车辆定期检验情况、GPS卫星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轮胎花纹深度、罐体后部和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醒目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加大对未悬挂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有嫌疑货运车辆的检查,对不能提交危险品运输相关资格证件、运输通行相关证明文件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指引到指定地点停放,责令运输单位、驾驶员或押运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每天0时至6时禁止所有运输危险物品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对存在“大罐小车”、“大吨小标”的,责令车主更换槽罐,重新核定载质量。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移送公安部门重新核定装载质量或者联系质检部门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并变更行驶证。对有2次以上驾驶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车辆超载、超速记录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驾驶人,责令所在企业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集中开展高速公路行人整治。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行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发〔〕116号)要求,探索综合治理模式,将行人治理纳入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指标体系。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群众的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和农村群众为重点,在高速公路沿线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和示范学校活动,学校要通过学生向家长和村民宣传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增强农村群众和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法制和文明意识,自觉规范交通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逐步完善村级交通网络,改善高速公路沿线村民通行条件。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高速公路设施设备行为,对发现人为破坏高速公路隔离设施的行为要依法依规给予从重处罚。对在高速公路上兜售物品、擅自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一律按照要求对其拍照、登记备案,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所在村组和学校,要求村组、学校督促加强管理。开辟高速公路流浪乞讨人员收容救助“绿色通道”,民政部门对高速公路执法机构移送的流浪乞讨人员一律先接收、后处理,杜绝该类人员再次进入高速公路。

(四)集中开展高速公路客运安全整治。结合全国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途径高速公路的客运班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及时发出《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并抄告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限期整改。建立完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事故)抄告和转递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将一年内累计2次超速20%以上或2次客车超员、1次超速50%或超员5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负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客运车辆抄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通报所属客运公司,责令相关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停班或辞退等处理,记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记入“黑名单”的驾驶人,道路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予以聘用。

加强客运班线集中路段的管控,依托高速公路沿道服务区或重要入口,认真落实7座以上营运客车检查登记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定时不定时设卡引导车辆进入服务区检查,进行安全提示。重点检查客运车辆载客人数、长途客车驾驶人配备、驾驶人驾驶时间、行驶路线及旅客是否携带危险品等,检查营运驾驶员的准驾资格是否与驾驶车辆一致,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并使用GPS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按期参加车辆综合技术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等级是否与经营范围相适应。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客运车辆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对达不到车辆技术条件的,一律依法收缴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对夜间疲劳驾驶的驾驶人除依法处罚外,责令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强制休息。对有严重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后,责成驾驶人或车主及时卸客转运。对因机械故障造成客运车辆事故的,依法对负有车辆维修和检测责任的企业和直接责任人,一律按上限处罚。对放行不符合技术条件的客运车辆和不符合从业资质的驾驶员的客运站场,一律予以倒查,按上限处罚。

(五)集中开展高速公路超速行驶整治。加强超速整治,完善高速公路测速系统,加快100个高速公路固定测速装置的建设,在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合理设置流动测速点,每周全路网至少联动测速2次。利用高速公路收费IC卡记录的车辆进出收费站时间,测算其平均速度,对平均速度超过法律限速规定的按超速行驶进行处罚。不定时提取通过客运车辆GPS监控平台,核查客运车辆超速信息,依法予以处罚。对超速50%以上的,严格执行违法信息转递制度,抄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六)集中开展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市高速公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可变情报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检查高速公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可变情报板是否按规范标准设置,是否完好无损,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逐一建立排查档案和电子台账。对交通标志标线缺失、设置不合理、与规范标准不符的,要制定整治方案,排出时间表,及时进行整改。建设并推出全程电子监控的高速公路示范路段,加快研发“高速公路路况信息短信平台”。在高速公路主要入口处增设30块可变情报板,进一步改善高速公路通行条件。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事关全是经济社会发展,开展高速公路专项整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和谐平安建设。高速公路沿线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具体抓,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市高速公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凌月明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欧顺清、市交委主任滕宏伟为副组长,市综治办、市交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国资委、高速公路沿线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由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高速公路沿线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通车高速公路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实际,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进行执勤守护;按照“政府领导、区县(自治县)包乡镇、乡镇(街道)包村社(社区)、村社(社区)包村民(居民)”的原则,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将高速公路安全专项整治纳入本行政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目标考核范围。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综治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指导、齐抓共管”的制度优势,把高速公路安全专项整治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目标考核范围。

交通部门:负责履行高速公路安全监管职责,强化高速公路路面动态监管,组织并指导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区县(自治县)、乡(镇)、村(社),具体实施高速公路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及诚信考核制度;加强GPS卫星定位系统安全使用检查力度;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科学设置和完善交通设施、设备和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加快部级超限治理检测站点升级及数据联网;建立高速公路违法车辆和人员“黑名单”制度,实现情报信息共享。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高速公路沿线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按照《市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公安部门:负责协助配合交通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畅通工作;严把高速公路客运、化学危险品运输驾驶人、车辆的证照审验及化学危险品运输线路审批关;打击偷盗、破坏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置阻扰执法、暴力抗法引发的。

教育部门:负责将高速公路安全知识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的监护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再次进入高速公路。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所属企业按行业管理部门的统一标准,设置和完善高速公路通行诱导标志、安全警示标志、视频监控系统,在主线站、重要站点、服务区、大型互通式立交设置可变情报板、语音提示系统,进一步提升人行辅助通行条件,及时修善损毁的高速公路及附属安全防护设施,对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加大对应急救援人员、设备、物资的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督促企业按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情报信息,配合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督促国有运输企业按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负责对所属车辆按照“两客一危”要求安装GPS监控系统,建立GPS两级监控平台,健全监控值守制度,定期向执法部门上报GPS监控数据;督促企业按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自身监管能力,与执法部门建立联动、协助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速公路安全监管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制,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联络人员,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选定一个路段,作为专项整治示范路段。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通报给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掌握工作动态,以简报形式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报送市政府。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标语篇(9)

在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部门联动、以线带面、群众参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创建标准,深化创建内容,提高创建效果,形成规模效应。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公路通行秩序,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规范民警执勤执法,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使创建公路成为通行秩序的示范路和事故预防的样板路,成为文明大道和平安大道。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创建活动的领导,成立市区成立“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三、创建范围

国道K2146+200米至K2102与县交界处,全长约45公里。

四、创建标准

(一)行车文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20%以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无牌无证、遮挡号牌、不系安全带等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日均流量2万辆以上的不超过7%、日均流量1万辆以上2万之下的不超过6%、日均流量1万辆之下的不超过5%。路面无行人上路、候车、贩卖商品,服务区停车和治安秩序良好。

(二)执法规范。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执勤点设置符合要求,民警动作语言规范,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被媒体曝光等问题;执法针对性强,民警纠违率、管事率高,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动开展便民服务,及时道路通行信息,积极救助危急群众。

(三)交通安全。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因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因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百公里不超过0.6起。

(四)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清晰、规范、连续。村镇地名牌、路口指路标志、旅游景区指示标志齐全,弯道、坡道、桥梁、隧道路段设置有警示提示标志或者减速设施。在通往高速公路的入口处悬挂或设立“文明交通示范公路、请安全文明驾驶”标语,路面每10公里设立一处宣传提示标牌。

五、创建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组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剖析创建公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特点规律,查找创建公路通行秩序、标志标线、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深入交通运输部门、公路养护北段以及相关乡镇和客货运输企业,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和创建工作协调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对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娄山关观光旅游示范带和国道迎检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分解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措施,使创建方案切合实际、突出重点、解决问题、取得实效。

(二)开展创建阶段。在工作中,要通过举办启动仪式、召开新闻会、开展媒体采访等方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特别是要通过整治道路通行秩序、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加强区域警务协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服务等措施,逐步改善公路通行秩序,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完成创建公路标志标线、安全设施等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并会同公路、交通和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创建公路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日均流量2万辆以上的不超过11%、日均流量1万辆以上2万之下的不超过9%、日均流量1万辆之下的不超过7%。创建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完成30%。创建公路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日均流量2万辆以上的不超过9%、日均流量1万辆以上2万之下的不超过7%、日均流量1万辆之下的不超过6%。8月份,创建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完成60%。9月份,创建公路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百车发生率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创建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完成90%以上。

(三)检查验收阶段。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查找不足,积极整改,全面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接受省、市检查组按照创建标准,采取明察暗访、实地抽查、定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我区创建公路进行的检查、验收和评估,确保按期达到创建标准。

六、创建措施

(一)规范、整治道路通行秩序。一是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线高坪、董公寺一带,因客运运力不足,给二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载客营运提供了较大的空间,而且存在严重的无牌无证、严重超员以及残疾人员驾驶运行等突出现象和极大的安全隐患问题,认真组织调研,科学设置城区至高坪李春砍公交客运线路,提高该线路的公交客运载客能力,切实解决沿线村民乘坐客运车难的问题,以此从根本上压缩沿线二三轮摩托车的营运空间,最大限度地减少二三轮摩托车营运带来的安全隐患。二是交警部门要以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客车超员、客车违法停车上下客、涉牌涉证、二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运汽车违法载人、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提高动态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比例,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不低于查处总量的80%。区交警大队要通过警力下沉、异地用警、内部调剂、临时抽调等方式,整合警力资源,充实执勤执法一线;同时,交警中队之间以及交警中队与当地派出所和派出所与派出所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实行全线联动,对查处的动态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通报沿线执勤点,拦截违法车辆进行处罚。娄山关警务室要加强娄山关景区及其周边道路的管理,切实维护好景区区域内的停车秩序管理和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二)科学部署勤务。区交警大队每月要对辖区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进行分析研判,查找事故多发地区、路段、时段,有针对性地调整勤务部署,确保警力与警情、流量相协调。要坚持点线结合、动态为主的勤务方式,将警力部署到易发生事故、易形成拥堵的重点路段,提高民警管事率和动态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率。要实行路段承包责任制,合理划分勤务路段并明确执勤民警责任区,定人、定岗、定车、定责,确保勤务制度落实。要启动省际交通安全检查站,对过往7座以上营运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共享高速公路监控资源,建立联合指挥室,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置警情,提高勤务效率。

(三)加强执法规范管理。要通过专题培训、随岗练兵等形式,提高执法技能和水平。要加强执法监督,执勤民警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执勤执法过程全部录音录像并予以保存,法制员定期检查执法文书、事故卷宗等材料。要加强安全防护,执勤检查时按要求设置反光锥筒、执法提示标牌等设施,民警穿着反光背心,按规定佩戴单警装备,严格规范执勤执法行为。

(四)治理交通安全隐患。要结合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公路部门要主动与区安监、区旅游和交警部门开展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排查整治。一是对缺乏旅游标志、指示标志、弯道坡道无提示标志、交通标线不清晰、视线诱导设施不齐全等情形的,要研究提出调整和增设方案,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完成整治。二是要按照汇安办纪要[2011]2号的精神,对市政府挂牌督办整治的事故黑点及其它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开展治理工作,即:

1、在线2102+800—中2104+300路段弯道处设置振荡带,合理增设转弯标志和限速标志;

2、在线的大桥小学路口、新黔中学路口、新五三四厂叉路口、新蒙小学路口增设“学校区域,请鸣号减速慢行”提示标志,并在新黔中学路口和新蒙小学路口设置斑马线;

3、在新桥加油站处,增设“加油站有车辆出入,请鸣号减速慢行”提示标志;

4、在新黔村村委会处,增设“事故多发路段,请鸣号减速慢行”提示标志;

5、在K2140处设置振荡带;

6、在K2134+400—K2140路段,合理增设“车辆进入村庄,请鸣号减速慢行”提示标志;同时,相应设置路灯。

7、在驶入创建路段入口处,如:九节滩入口处、董公寺高速公路路口、檬梓桥X305道口、大桥X307道口,泗渡X306道口、关坝高速公路路口等处,悬挂或设立“文明交通示范公路、请安全文明驾驶”标语。

(五)加强交通应急处置。要健全完善交通应急处置预案,6月前,交警部门要与乡镇人民政府及公路等部门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同时,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获取恶劣天气预报信息,做好交通影响评估,视情分级启动应急机制。要协调交通、路政、养护等部门,提前备足应急物资、装备。出现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及时处置。除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路面严重结冰、大雾能见度低等无法通行的情况外,不得采取封闭道路的交通管制措施,要通过警车带道、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分流绕行等措施,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服务。要在入口悬挂或设立宣传标语,路面每10公里至少设立一处宣传提示标牌。要依托执勤点、加油站、沿线村镇设置宣传阵地或者发放提示卡,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现行法律法规处罚规定。要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向广大驾驶人征求开展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支持、参与、监督创建工作。要依托执勤站点,积极主动向过往群众提供休息、饮水、咨询、带路等服务。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公路电子显示屏,及时介绍主要道路通行情况和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要积极救助危困群众,为危重病人、临产孕妇等危急人员提供警车带道服务。

(七)加强区域警务协作。要依托各地区警务协作机制框架,建立事故预防和拥堵处置协作配合机制。要加强信息通报,并与相邻的崇遵高速交警一大队、交警大队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提高路面见警率。对外省公路客运车辆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交警大队要及时上报支队,并由支队上报省交警总队统一汇总通报相关总队落实处罚。要联合开展整治,针对外省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定期组织开展跨区域集中整治。要加强警种间的协作配合,针对公路沿线出现的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开展打击。

(八)开展“文明交通万里行”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和组织驻遵以及市、区主流新闻媒体派记者全程检查拍摄创建公路,制作专题片,不定期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隐患路段、隐患设施,通报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深度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事故原因和当事人存在的问题,宣传创建活动。依托百城百台大联播活动平台,协调广播电台定期报道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提示广大驾驶人文明、安全驾驶。积极向公安部网站、人民公安报、道路交通安全杂志开辟的创建活动专栏投送稿件,提供创建活动经验,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七、突出整治重点

每月20日为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每月的整治活动都有不同的侧重,并按工作重点安排开展活动。

(一)为超速行驶、无牌无证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要以超速行驶、超员载客、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二)为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在7月,要以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三)为超速行驶、涉牌涉证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要以超速行驶、超员载客、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四)为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要以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五)为超速行驶、客车超员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以超速行驶、超员载客、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同时,可结合辖区交通违法行为特点,以集镇赶集日为重点,由交警中队牵头,当地派出所及乡镇交通雷管员配合,重点开展机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及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乱停乱放、超速行驶以及违法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工作。

八、创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创建单位要将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区交通安全形势,针对交通管理工作中难点问题,分阶段、分区域、分路段部署和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综合协调。要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建立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定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要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努力形成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格局。

(三)加强执法保障。交警大队及中队要将执法装备向创建公路沿线的基层中队、执勤点进行倾斜,确保创建公路沿线各中队至少配备2辆巡逻车、1台移动或固定测速设备、1台摄像机。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标语篇(10)

路政大队现有在岗职工15人,分别肩负着内勤、外勤巡查、超限治理、行政许可审批的现场勘测、还建桥管护、政务中心、公路改造工程的交通管制、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等。宣传贯彻执行《公路法》、《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各种违法侵占、占用、破坏公路路产路权的案件,对全县所有地方公路的安全警示标牌的维护和管理,努力营造安全、畅通、便捷的公路交通环境。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我队专题研究,科学安排,分组负责,将路政大队现有队员分为五个小组分片负责。

(一)领导组

在交通局的领导下,上级路政支队的指导下,路政大队长负责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全体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调配、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外协调调解路政大队在执法活动中的各种矛盾;负责路政大队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接受并安排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每个路政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内勤工作组

负责抓好内勤工作,主要工作是收集整理上报材料、报表、收发文件、电脑打印、保管单位使用公章、物资管理、服装领发、票据管理核对、路政案件的立卷归档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撰写路政简讯;负责政务中心窗口的行政许可、审核把关工作,草拟半年总结、年终总结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外勤上、下半县工作组

工作职责是依法履行路政大队职能职责,清理整治县地方公路的路产路权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以及超限运输车辆的治理;负责公路工程建设的交通管制和道路保通工作、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治工作和行政审批项目的现场勘验工作。侵占、占用公路路产路权的各类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及案卷整理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还建桥管护组

还建桥管护人员的职责是: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还建桥安全通行,严格按照《溪洛渡水电站下游地方还建索道桥通行规则》认真履行职责进行管理,即:a、限载30吨;b、车辆限速10km/小时,单向行驶;c、禁止摩托车、自行车在桥上骑行;d、禁止车辆在桥上停留、急刹车、转向与偏驶,被迫停车时,禁止在原地猛烈起动;e、禁止履带式车辆直接通行(应加垫保护层);f、禁止行人列队过桥;g、禁止火把照明通行;h、不准行人在桥上停留、抽烟、凭栏观望等;i、禁止在桥上桥下烤火、煮饭或焚烧物品;负责检查还建桥的安全隐患;负责随时检查车辆通行情况、车辆类型做好详细登记;负责清扫桥面,保持桥面无污物、石渣,保证桥面干净整洁;负责还建桥值班室一切设施和设备管理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大队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结合本单位实际的各项工作纪律和制度,即: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依法赔偿制和评议考核制,保证了各项工作和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大队根据局党组年度路政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年初制定了符合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对工作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安排部署,保障了全队工作健康有序稳步推进;并将各项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将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一年来,大队定期总结工作经验,把好的工作经验进行宣传学习,不足之处及时得到改正;定期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交流心得体会,加深了同志间友谊和了解,消除了工作中的隔阂,增进大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体现了“团结就是力量,和谐才能发展”的理念。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为提高全队的执法水平,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文明执法意识、责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我队采取不同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及其他活动。真正做到“人性执法,透明执法”,并于20**年6月13日路政大队组织全体路政人员,由大队长详细讲解了行政处罚程序,执法文书的制作,国家赔偿法的依据;同时要求我们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我们要做到要文明用语、亮证执法、尊重相对人的申辩、告知相对人法律救济权利和享有的合法权利,不能“以罚代法”,在执法活动中做到着装整齐、标志齐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用语、文明执法,把握好法律的自由裁量权,将执法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结合,树立了良好路政执法形象。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意识

开展了以“爱路护路,珍爱生命”为主题,以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为基点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利用宣传标语、《给驾驶员的一封信》、《桥梁限行通告》、传单、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为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具体做法是:

1、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48余次,在交通要道悬挂横幅标语8条,刷写标语86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宣传牌12处,超限超载警示牌4块,危险警示标志96块。扩大了社会影响,为路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在县委政府召开两代会期间,我们利用会议期间向来参加会议的人大和政协代表们宣传,同时将《**县开展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专门用路政宣传车送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开展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借各乡(镇)两代会召开之机,学习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同时将文件和路政管理宣传资料印发到县辖区内的137个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使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家喻户晓、众所周知,取得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群众的大力支持,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大公路巡查力度,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

近年来,我县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溪洛渡水电站建设和国家改造农村交通条件的大好机遇,大力实施“村村通”工程建设。目前,我县境内共有公路里程1736.129公里,其中国道52.5公里,省道150公里,县管公路1533.629公里,其中县乡公路427公里乡村公路1077.129公里,专用公路29.5公里。我县公路的特点是等级低、战线长、配套差、水毁重、管理难,侵占、损坏公路路产的现象时有发生。我队克服重重困难,加大公路日常巡查力度,确保每月2/3时间上路巡查,乡村公路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尽量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侵犯、损坏公路路产等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今年10月20日,我队组织上、下半县外勤工作组,历时8天,对全县所辖公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擅自挖掘公路埋设管线2处,占道经营1处,乱堆乱放5处,在红线管理控制区搭建临时够筑物8处,其中批评教育8起,进行整改4起,处罚1起,要求补办手续3起。通过整治,有效遏止了侵犯、占用公路路产,公路用地等违法行为。

六、狠抓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控制区整治工作,加大公路产权管理力度,突出道路交通的经济性、社会性、功能性、服务性

为认真贯彻《关于开展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县关于开展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好我县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公路设施的服务水平。我队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加强与公路沿线党委政府及村委会的汇报和联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作用,寻求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齐抓共管机制。通过一年来的苦战,共整治平交道口24道,临时构筑物45处,其中:

(1)封闭和取缔了新建和在建公路影响公路建设、施工及通行安全的平交道口5道;

(2)封闭和取缔了不符合规定、不按标准建设的平交道口2道;

(3)对不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的平交道口15道,依法补办手续9道;

(4)对暂时不能封闭的平交道口2道,均已设置警示标志;

(5)整治未按规定审批设置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讯、水利等管线设施和建盖的临时构造物等设施45处,其中责令拆除的15户。

(6)收回占用公路用地面积2850余平方米。

以上工作的开展,对我县公路行车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深入开展治超工作

深刻认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的危害性,面对治超经费至今未纳入财政预算的困难局面,大队千方百计将治超向长效治理阶段推进。治超工作中力争处理好四个关系,即:(1)、处理好治理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2)、处理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3)、处理好与车主、货主的关系;(4)、处理好执法与管理的关系。坚持以卸载为主,不经称重检测,不能认定违法行为,不能实施处罚;不实施卸载,不消除违法状态一律不得放行;坚持对同一车辆的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罚的,当日内均不得重复处罚。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把关,今年以来,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共投入治超工作2**0多人次,检查车辆2326辆,其中超限超载车辆876辆,依法卸载车辆为260辆,卸货75吨,批评教育超限超载运输的驾驶员1320多人次,治超使我县恶性超限超载车辆由上年车辆总数的17.5%下降到13%,尚未因货车超限超载引起交通事故。

八、严格行政审批,优化公路功能

公路巡查中认真进行宣传,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来询来访办事群众热情服务认真解释,外勤人员对审批项目均进行现场实地勘验,对临时建筑物按规定严格进行放线,实行不间断检查监督,做到有批有管。审批工作严格把握保护公路的原则,以发展地方经济,方便行政相对人为宗旨,消除公路安全隐患,有效保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通畅,最大限度发挥公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九、重视安全生产,落实政府中心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谨记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以“爱路护路、消除隐患、珍惜生命”为主题,广泛宣传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对道路安全造成隐患的有关文件精神,增强了民众的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2、参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增设交通警示标志,依据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文件精神,对事故多发地点、危险路段、路基狭窄、缺口、弯急、坡陡、冰凌浓雾路段作了详细的记载。对事故“黑点”、“盲点”共增设公路两侧红线建筑控制区永久性宣传标牌6块,超限超载警示牌4块,指路标牌9块,警示标志67块,这些警示标志的设立,给行车安全以强有力的保障,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参与抗震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保通工作、抓好安全生产。今年四川发生“5.12”特大地震灾害,我县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破坏,针对灾情的严重性和安全保通的重要性,我队建立了应急抢险保通组,坚持24小时不关机制度,随时掌握灾情、路情,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抗震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保通46次,投入人员856人次,出动路政执法车35次,大大的减少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确保了抗震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4、开展公路沿线广告设施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通过全体路政人员的艰苦奋战,检查出了非法设置广告设施的地方12处,下发限期办理审批手续通知书5份;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责令拆除4处。

5、在溪务通乡油路、通达工程、过境公路、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我队均抽出工作人员参加管理:其中在溪务通乡油路建设中,由路政牵头,交警、运政配合,设立交通管制组(溪洛渡雪柏桥湾管制组、务基柏胜管制组),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于20**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交通管制期间,共投入交通管制人员1480余人次,为工程的安全、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施工环境;抽出2名工作人员参与县城过境公路建设;抽派2名工作人员在姜吊公路指挥部;抽调1名工作人员在细纱参加新农村建设;在溪洛渡电站435米围堰移民安置工作中,共投入保通工作62人次;抽出1名工作人员参加向家坝库区移民实物指标调查;上级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在公路保通中我队抽派人员23人次。

十、存在的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标语篇(11)

(一)进一步落实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是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了道路源头、水路运输、公路建设具体责任人,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职责明确;二是交通各单位签定了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层层下签,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企业、车辆、船头和人头,在全系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网络;三是结合阶段性工作特点,先后拟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县安办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县交通运输系统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汛期安全工作通知》、《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等各类安全工作文件,明确了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二)注重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上半年根据工作实际分别召开了各时段的系统安全例会,认真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等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在开展“春运”、“五一”、“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整治活动中,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简报专栏、出租车LED显示屏等宣传和设立宣传咨询点,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法进行广泛宣传,到目前为止,全系统共制作宣传板报28版,制作宣传专栏14期,悬挂横幅标语76幅,张贴小标语350条,已散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认真开展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和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县海事处组织开展了管船员、船员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县运管所认真组织驾驶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交通各其它单位也按照年初培训计划,有序开展各类培训和教育活动。

(三)强化道路源头和水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突出重点抓了道路客运、源头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一是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造示范推进工作,召开了企业参加的示范现场会,强化了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的审验,严把运输企业准入关;二是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运输企业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按规定进行日趟次例检、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三是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四是督促新世纪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五是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动态安全监控,充分发挥GPRS动态监控作用;六是强化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

(四)全力做好防汛、防地质灾害安全工作

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汛方针和“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指导思想,交通各单位多措并举,扎实做好防汛工作,全力确保全县汛期交通安全畅通:一是各单位和企业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各单位都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完善了防汛工作应急预案,明确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责任,及时处理汛期突发性公路、水路运输险情,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二是做好汛期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公路养护部门组织各道班对管辖公路、桥梁进行了全面拉网式检查,对所查出险情险段建立了防汛减灾预案,落实了现场值守人员,并设置了有关警示标志标牌;三是做好防汛准备,组建应急运输队伍,做好防汛物资、机械和车辆的储备准备工作,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四是制定严格的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保持通信畅通。

(五)大力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

养路一段、二段为改善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对国、省、县道公路安全隐患突出、事故多发路段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安保设施建设,根据今年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要求,已下达150.98公里波形护栏安保工程建设任务,分别由养路一段和养路二段正在组织实施安装;路政大队针对公路实际情况,制作了必要的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标线、警示桩等安全设施。

(六)加强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根据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水上交通运输”、“道路交通运输”、“施工安全”、“危货运输安全”、“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各种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00多起、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6起,整改45起,投入整治资金350余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今年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纵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交通安全隐患不断,需及时整治到位,缺乏整改资金。二是部分从业人安全意识淡溥,缺乏系统的理论素养,缺少积极上进精神,致使安全管理较难,难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三是社会整体宣传气势较淡,部门之间缺乏配合,思想观念转变较慢。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针对当前做出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结合行业实际,采取合理对应措施,进一步抓好下半年水陆交通安全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运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让全系统职工、广大从业人员和群众积极参与到安全宣传活动中来,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开展科学合理的安全业务培训活动,尤其是安全管理人员、车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及技能操作水平。

三是继续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活动,按照目标任务,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