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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学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6 15:52:55

公共行政学论文

公共行政学论文篇(1)

在1910年召开的第一次国际行政科学大会上,美国还是作为行政科学研究的后来者出现的。美国学者在这次会议上并未发出什么声音,以下就是由求学网为您提供的浅谈从行政科学到公共行政。

但就当时的情况看,美国在行政科学研究方面尚未构成对欧洲中心的挑战。美国学者甚至还需要为自己的参会名额而伤透脑筋,认为必须采取一些措施,以确保美国在这一场合得到足够的代表。此外,两次大会的主席分别由时任比利时下议院议长的科尔曼和法约尔担任也是对这种情况的注释。当然,从大会的分会场看,市政行政、州与市之间辖区的行政、公共和私人的中央组织、国际行政与文书以及公职培训和改进行政方法等分议题的设置表明,美国学者是有发表意见的空间的。在怀特的发言中,则把法约尔尊称为大陆公共行政的一位领军人物,从而表达了美国学者试图对会议讨论内容加以引导的意图。但如果说当时的学者已经意识到行政科学与公共行政两个词语的明晰差异的话,那是言过其实了。不过就美国学者与欧洲学者措辞上的差异看,显然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研究取向。

1923年的国际行政科学大会反映出了当时公共行政研究的一些总体性特征。首先,大陆学界与英语学界在研究取向上的不一致暴露了出来。大陆学界在法约尔的主导下持有的是一般行政的视角,而英语学界则坚持公共行政的概念与学科建构的方向。其次,在英语学界内部,英国学者的研究仍然占有相当程度上的主导地位。比如,在美国人最为熟悉的第五个(人事行政)问题上,这次会议最后督促每个国家都以英国公共行政学院为样板而建立一个公共行政学院。

到了20世纪30年代后期,英国学者却逐渐淡出了公共行政研究主流学界。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已经享誉国际公共行政学界的怀特与老莫舍尔麦克斯韦尔学院第一任院长、ASPA第一任主席还在感叹美国缺乏一个像英国公共行政学院那样的机构。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个可能的原因是:英国公共行政学院本身是由高级官员组成的,他们更容易接触到高层次国家行政的第一手材料。因此,在强调事实的学术氛围下,美国学者的草根色彩更为浓厚,特别是在罗斯福倡导公共关系以前,美国学者几乎无法接触到联邦行政的一手材料。相比之下,英国学者的发言显然要比美国学者更有底气,也更容易得到实践者的认同。但也正是由于英国公共行政研究浓厚的官方色彩,从而限制了其在研究方法和理论建构方面的追求。

然而,即使在自然科学研究中,眼里只有事实的人是永远无法成为伟大的科学家的。真正的科学家必然拥有一种超越事实的理论意识或学科意识,否则,就永远只能在事实的迷宫中困步不前。美国学者虽然受到政治行政二分原则的限制和受到科学管理精神的感染而同样注重事实,但由于他们更难以接触到实际情况,从而不得不在研究的规范性和系统性方面做出更多思考,并承担起了领导公共行政学科建构的任务。

公共行政学论文篇(2)

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然而这个整体又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人们可以对这些不同的部分给予不同的称谓,如社会团体、社会群体、社会部门等。其中,有关这些社会部门的分类,人们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或运用不同的标准对之加以区分。例如,传统社会科学一般将整个社会部门分为政治部门、经济部门、文化教育部门、科学技术部门,等等。为了从更宏观上对社会部门进行分类,并有助于研究不同社会部门管理的规律,当代一些社会科学家将整个社会部门区分为三大部门:第一部门为政府组织,这是纯粹的公共部门;第二部门为工商企业,这是非公共部门,西方的一些学者将之称为私人部门;第三部门是介于政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之间的一些部门,这些部门非常复杂,有的更具有工商企业的特点但又不同于工商企业,往往被称为公共企业或公益企业;有的则更类似于或依赖于政府组织,往往被称为非政府公共机构。前者如在城市中由市政府投资兴办和经营的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等;后者如由政府投资兴办和主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非营利性的公共医疗机构以及类似于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的中介组织等等。

政府作为所谓“纯粹的”公共部门,它具有以下基本特点:第一,政府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里所说的公共事务包含了社会中除私人领域(按西方学者的观点,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一般属于私人投资领域,因而这方面的事务被划归于私人领域,属私人事务)以外的所有事务。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有些事情固然可以通过私人或私人组织来进行处理,小到个人的谈情说爱、结婚生子,大到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但是,还有很多事情是无法由私人或私人组织来办理的。例如,人口的控制和管理、社会治安、大江大河的治理和维护、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公民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国民素质的提高和智力开发,等等。有关这些事务的管理,必须由一个超越私人或私人组织之外的公共组织来进行处理或加以管理。第二,政府组织用来从事公共管理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把这种权力称之为公共权力,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的理由:一是这种权力就其性质而言,它总是表现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某一个阶级的权力,而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的私人权力。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尽管皇帝把皇权当成自己的一种家族权力,但它实际上是代表整个封建地主阶级的,离开了它所代表的整个阶级,这种权力就不会存在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政府组织的权力被宣称为是一种来自于全体公民的权力,尽管它实际上仍然是有产阶级的权力;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已经被写入了共和国的宪法。一句话,自从政府产生以来,几乎所有社会的政府组织的权力在性质上都是公共的,当然,由于社会性质的不同,在“公共”这一概念下所隐含的意义有所区别。第三,政府组织所掌握和运用的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我们知道,政府要通过行使其权力来实现其职能,必须以掌握一定的资源为前提。没有一定的人、财、物作基础,整个政府组织就无法运转起来。而在人、财、物等资源中,从政府控制的角度而言,对财源的控制又是非常基础的。政府组织的财政来源于全体公民的税收,因而其财政实质上是一种公共财政。此外,政府所控制的国土、矿山、水利等重要资源,也是一种公共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就其本质而言,是为全民所共享的。第四,政府组织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是一种公共物品。这种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作为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它不能单独提供给每一个人,而是自动提供给社会中的所有人。例如,国防作为一种公共物品便是如此。一个国家的国防力量保卫着该国的全体居民,而不需要每一个人单独购买。因此,单个个人不会花钱也可能享受公共物品,即所谓的“搭便车”现象。这样,单个个人一般不会自己花钱来购买公共物品,这种物品只能由政府来购买或提供。第五,政府组织行为的价值取向是公共利益。政府组织是一种公共服务组织,从理念上讲,它应该把全体公民当成自己的服务对象,它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对于政府组织来说,凡是追求自己本组织、本部门利益的行为都是错误的。因此,政府应该是一种“公益人”而不应该是一种“自利人”。它应该也只能把追求和维护公共利益作为本组织、本部门的行为目标。在这里,公共利益应该理解为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当然,在一个存在着不同阶级、不同团体的社会里面,由于不同阶级之间、不同团体之间的利益是相互冲突的,而且这此不同阶级、不同团体的利益与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也可能发生冲突,因此,在政府如何对待社会共同利益的问题上也有一个哪个阶级、哪个团体的利益优先的问题,但这并不能因此否定政府组织行为以公共利益作为基本价值取向这一事实。

竞争性工商企业作为“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竞争性工商企业的基本投资主体,在西方国家主要是私人,因而其权益主要归私人所有。这表明,这类组织所控制的资源,实际上归企业的所有者所有,因而是一种非公共资源。当然,这里的私人不一定是某一个人,而可能是多个人的联合,但其产权是非常明确的,因而每个人所享有的权益也是非常明确的;在我国,国有资产也将逐步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在有些竞争性企业,虽然国有资产还占有很大比例,但已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实行自负盈亏,因而也正在逐步向真正的非公共部门过渡。第二,竞争性工商企业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一般属私人物品而非公共物品。私人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能够加以分割,因而每一部分能够分别按竞争价格卖给不同的个人,而且一般不会对他人产生外部效应。因此,个人对私人物品的消费是可计价的,这样的物品可以由私人自己购买,而不必由政府来提供;其价格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加以确定,而不必由政府来加以控制。第三,竞争性工商企业的行为价值取向是本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竞争性工商企业活动所遵循的是“经济人”原则,这种原则实际上是一种“自利人”原则,其目的是追求本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尽管企业必须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并在这个过程中创造出有益于整个社会的价值,但就其基本动机而言,为社会提品只是手段,其目的是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这种经济人的实质正如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著名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即《国富论》)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利己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1](第14页)。这就是经济学家眼中的“经济人”,这也是竞争性工商企业的基本特性。

以上分析表明,“纯粹的”公共部门与“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间至少存在以下三点区别:一是在它们所占有的资源问题上,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所占有的是一种公共资源,公共权力也可以看成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而作为“纯粹的”非公共部门的竞争性工商企业所占有的是一种产权明确的非公共资源。二是在它们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方面,政府组织所提供的是一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包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而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为社会所提供的则是一种私人化的产品。三是在它们的行为价值取向上,政府组织必须以公共利益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而工商企业则往往以其自身利润的最大化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

二、关于第三部门及其与公共部门的关系

第三部门即公共企业或非政府公共机构既不同于竞争性工商企业,也不同于政府组织,但又既与竞争性工商企业相联系,也与政府组织相联系。在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所著的《经济学》一书中有这样一道供讨论的问题:“思考一下一种从纯粹公共物品到纯粹私人物品序列是有用的。在一张纸上画出这种序列并用下面这些例子填上:纯粹私人、大部分私人、一半私人一半公共、大部分公共、纯粹公共。”[2](第1211页)这个问题表明,从私人物品到公共物品之间存在一个链条,并且这个链条又存在着由细(私)到粗(公)的变化。同样,在竞争性工商企业与政府组织之间也存在着一个链条,这个链条也是变化的,即第三部门由这样一个链条构成:公益性企业、公共事业、非政府公共机构。第一类组织即公益性企业,如城市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城市公共工程公司等。其基本特征是:一般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体,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物品,生产由政府垄断,其服务或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但实行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必要时由政府补贴。如果套用萨缪尔森等人的话来说,这类组织所生产的是大部分私人或一半私人一半公共的物品,其性质属于(竞争性)企业化倾向比较明显的准公共部门。第二类组织即公共事业,如公立幼儿园、小学、中学;公立高等院校;政府投资兴办的科学研究机构;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如老年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福利院等。这类机构的基本特征是:主要由政府投资,所需资金主要由财政提供,部分资金由其为社会服务所得收入予以补充;其基本功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产品,其服务或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但一般不实行企业化管理,政府对这些组织实行必要的行政管制,要求这些组织的活动优先体现政府的意图,甚至直接用来为实现政府的目标服务。这类组织所生产的物品或提供的服务,按萨缪尔森的说法,是大部分公共的。第三类组织即非政府公共机构,如中国妇女联合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等,这类组织活动所需的经费一般可能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如中国妇女联合会等组织便是如此;也不一定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如中国青少年基金会便是如此。但无论其经费是否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它的职能在很大意义上与政府相似,承担着很多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或公共服务工作。这类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基本上是纯粹公共的,至少也是大部分公共的。以上三类组织除了分别具有上述特征外,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特征,这就是非营利性。当然由于这三类组织所具有的“公共性”程度的不同,它们所具有的“非营利性”程度也不同。一般说来,第一类组织还具有一定的“赢利”,即“非营利性”程度较低;第二类组织基本无“赢利”或只有少量“微利”,“非营利性”程度较高;第三类组织就其实质而言属于完全无“赢利”组织,因而是真正“非营利性”的。可见,从“营利性”这一特征来看,第三部门由从“少量赢利”组织到“微利”组织再到“无赢利”组织这一系列组织或部门构成。

人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应该既包括“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也包括“准”公共部门即第三部门。第三部门之所以被归入公共部门,主要原因在于:第一,第三部门主要是一些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其生产或活动的基本目标是公益性,即为公共利益服务,这与政府组织即“纯粹的”公共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第二,第三部门市场化程度较低或非市场化,其生产、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往往由政府实行控制或必要的行政管制,因此它与政府组织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甚至被当做政府组织用来实现其目标的一个重要工具。第三,第三部门为社会提供的产品也往往是一种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这与政府为社会所提供的物品是一致的,至少基本是一致的。第四,第三部门的投资主体或提供资源的主体也主要是政府。当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第三部门也应向私人资本开放,允许私人资本进入某些第三部门,毫无疑问这是对的,甚至是一种趋势。但私人资本在这些领域的投资不可能是完全市场化的,它必须受政府的高度控制,其产品或服务价格必须接受政府的行政管制。第五,第三部门的“非营利性”与政府组织以“公共利益”作为行为价值取向的目标或原则是一致的,即都是以一种“公益人”而非“经济人”的面貌出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三部门很难被归入私人企业部门或竞争性工商部门,尽管它不属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将它称之为“准”公共部门是合理的。

三、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及其与行政管理学之同异

什么是公共管理学?简单地说,就是研究公共部门管理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主要是研究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科学。既然公共部门既包括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又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因此,公共管理学不仅仅要研究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而且也要研究作为第三部门的公益企业和事业组织、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共同构成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

从上述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的观点看,公共管理学与目前我国学界所公认的行政管理学至少在研究范围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早在20世纪30年代,英语中的PublicAdministration一词就被译为“公共行政”,至80年代这一学科在我国恢复时,“公共行政”一词广泛地被“行政管理”所代替。在政府和学界的共同推动下,行政管理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被很快地发展起来。从那个时候起,我国的行政管理学就被定义为研究政府组织及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规律的科学,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也就是说,从目前我国的实际状况看,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仅仅是政府组织自身的管理以及政府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至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即公益企业与事业组织的管理问题、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则在行政管理学的视野之外。

据此,我们认为,仅就研究范围而言,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在以下方面是共同的:无论是行政管理学还是公共管理学都必须研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把探讨政府组织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务或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作为自己的重要研究内容。因此,政府部门的组织问题、领导问题、决策问题、执行问题、监督问题及其管理过程中的规律性问题,既是行政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公共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探究,构成了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的共性问题,也就是二者之间的相同点。

但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着差别:

第一,公共管理学的研究领域不仅仅是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问题,而且还应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的管理及其规律性问题,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领域仅仅限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性问题。仅就这一点而言,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就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前者的研究范围要大于后者的研究范围,或者说,前者所探讨的范围是后者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第二,公共管理学所研究的是“纯粹的”公共部门与“准”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共有的规律性问题。在公共部门中,“纯粹的”公共部门与“准”公共部门之间是存在着明显区别的,既然二者之间存在着区别,它们各自的管理方式及其规律也是有所不同的,也就是说,它们各自都有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研究这些特殊的管理方式和规律并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而是行政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任务。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纯粹的”公共部门和“准”公共部门既然都是公共部门,因此,它们除了具有各自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外,还应有共同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研究各种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由此看来,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全部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与管理规律,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则仅仅是“纯粹的”公共部门所特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第三,公共管理学所关注的是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利用现有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它在研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时,也是把政府组织当成一个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机构的,研究的重点是如何把政府机构自身管理好,以便更有效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在公共管理学看来,包括政府组织在内的所有公共部门都是管理的客体,至于政府机构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体地位,公共管理学则关心不多,而这一点正是行政管理学所十分强调的。行政管理学把政府机构既看成是管理的客体,又看成是管理的主体。当它把政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客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把政府机构自身管理好;当它把政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主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求政府把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好。而在公共管理学的视野里,政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一样,只是性质以及方式不同罢了。因此,公共管理学更强调公共部门自身的管理,而行政管理学则更强调公共部门(“纯粹的”公共部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这也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区别。

【参考文献】

[1][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2][美]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下[M].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92.

[3]陈振明.公共管理学:转轨时期我国政府管理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4]陈庆云.关于公共管理研究的综合评述[J].中国行政管理,2000,(8).

公共行政学论文篇(3)

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然而这个整体又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人们可以对这些不同的部分给予不同的称谓,如社会团体、社会群体、社会部门等。其中,有关这些社会部门的分类,人们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或运用不同的标准对之加以区分。例如,传统社会科学一般将整个社会部门分为政治部门、经济部门、文化教育部门、科学技术部门,等等。为了从更宏观上对社会部门进行分类,并有助于研究不同社会部门管理的规律,当代一些社会科学家将整个社会部门区分为三大部门:第一部门为政府组织,这是纯粹的公共部门;第二部门为工商企业,这是非公共部门,西方的一些学者将之称为私人部门;第三部门是介于政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之间的一些部门,这些部门非常复杂,有的更具有工商企业的特点但又不同于工商企业,往往被称为公共企业或公益企业;有的则更类似于或依赖于政府组织,往往被称为非政府公共机构。前者如在城市中由市政府投资兴办和经营的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等;后者如由政府投资兴办和主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非营利性的公共医疗机构以及类似于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的中介组织等等。

政府作为所谓“纯粹的”公共部门,它具有以下基本特点:第一,政府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里所说的公共事务包含了社会中除私人领域(按西方学者的观点,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一般属于私人投资领域,因而这方面的事务被划归于私人领域,属私人事务)以外的所有事务。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有些事情固然可以通过私人或私人组织来进行处理,小到个人的谈情说爱、结婚生子,大到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但是,还有很多事情是无法由私人或私人组织来办理的。例如,人口的控制和管理、社会治安、大江大河的治理和维护、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公民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国民素质的提高和智力开发,等等。有关这些事务的管理,必须由一个超越私人或私人组织之外的公共组织来进行处理或加以管理。第二,政府组织用来从事公共管理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把这种权力称之为公共权力,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的理由:一是这种权力就其性质而言,它总是表现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某一个阶级的权力,而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的私人权力。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尽管皇帝把皇权当成自己的一种家族权力,但它实际上是代表整个封建地主阶级的,离开了它所代表的整个阶级,这种权力就不会存在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政府组织的权力被宣称为是一种来自于全体公民的权力,尽管它实际上仍然是有产阶级的权力;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已经被写入了共和国的宪法。一句话,自从政府产生以来,几乎所有社会的政府组织的权力在性质上都是公共的,当然,由于社会性质的不同,在“公共”这一概念下所隐含的意义有所区别。第三,政府组织所掌握和运用的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我们知道,政府要通过行使其权力来实现其职能,必须以掌握一定的资源为前提。没有一定的人、财、物作基础,整个政府组织就无法运转起来。而在人、财、物等资源中,从政府控制的角度而言,对财源的控制又是非常基础的。政府组织的财政来源于全体公民的税收,因而其财政实质上是一种公共财政。此外,政府所控制的国土、矿山、水利等重要资源,也是一种公共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就其本质而言,是为全民所共享的。第四,政府组织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是一种公共物品。这种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作为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它不能单独提供给每一个人,而是自动提供给社会中的所有人。例如,国防作为一种公共物品便是如此。一个国家的国防力量保卫着该国的全体居民,而不需要每一个人单独购买。因此,单个个人不会花钱也?赡芟硎芄参锲罚此降摹按畋愠怠毕窒蟆U庋ジ龈鋈艘话悴换嶙约夯ㄇ垂郝蚬参锲罚庵治锲分荒苡烧垂郝蚧蛱峁5谖澹橹形募壑等∠蚴枪怖妗U橹且恢止卜褡橹永砟钌辖玻Ω冒讶骞竦背勺约旱姆穸韵螅挥Ω糜凶约旱奶厥饫妗6杂谡橹此担彩亲非笞约罕咀橹⒈静棵爬娴男形际谴砦蟮摹R虼耍Ω檬且恢帧肮嫒恕倍挥Ω檬且恢帧白岳恕薄KΩ靡仓荒馨炎非蠛臀す怖孀魑咀橹⒈静棵诺男形勘辍T谡饫铮怖嬗Ω美斫馕骞竦墓餐妗5比唬谝桓龃嬖谧挪煌准丁⒉煌盘宓纳缁崂锩妫捎诓煌准吨洹⒉煌盘逯涞睦媸窍嗷コ逋坏模艺獯瞬煌准丁⒉煌盘宓睦嬗肴骞竦墓餐嬉部赡芊⑸逋唬虼耍谡绾味源缁峁餐娴奈侍馍弦灿幸桓瞿母鼋准丁⒛母鐾盘宓睦嬗畔鹊奈侍猓獠⒉荒芤虼朔穸ㄕ橹形怨怖孀魑炯壑等∠蛘庖皇率怠?/P>

竞争性工商企业作为“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竞争性工商企业的基本投资主体,在西方国家主要是私人,因而其权益主要归私人所有。这表明,这类组织所控制的资源,实际上归企业的所有者所有,因而是一种非公共资源。当然,这里的私人不一定是某一个人,而可能是多个人的联合,但其产权是非常明确的,因而每个人所享有的权益也是非常明确的;在我国,国有资产也将逐步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在有些竞争性企业,虽然国有资产还占有很大比例,但已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实行自负盈亏,因而也正在逐步向真正的非公共部门过渡。第二,竞争性工商企业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一般属私人物品而非公共物品。私人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能够加以分割,因而每一部分能够分别按竞争价格卖给不同的个人,而且一般不会对他人产生外部效应。因此,个人对私人物品的消费是可计价的,这样的物品可以由私人自己购买,而不必由政府来提供;其价格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加以确定,而不必由政府来加以控制。第三,竞争性工商企业的行为价值取向是本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竞争性工商企业活动所遵循的是“经济人”原则,这种原则实际上是一种“自利人”原则,其目的是追求本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尽管企业必须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并在这个过程中创造出有益于整个社会的价值,但就其基本动机而言,为社会提品只是手段,其目的是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这种经济人的实质正如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著名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即《国富论》)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利己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1](第14页)。这就是经济学家眼中的“经济人”,这也是竞争性工商企业的基本特性。

以上分析表明,“纯粹的”公共部门与“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间至少存在以下三点区别:一是在它们所占有的资源问题上,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所占有的是一种公共资源,公共权力也可以看成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而作为“纯粹的”非公共部门的竞争性工商企业所占有的是一种产权明确的非公共资源。二是在它们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方面,政府组织所提供的是一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包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而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为社会所提供的则是一种私人化的产品。三是在它们的行为价值取向上,政府组织必须以公共利益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而工商企业则往往以其自身利润的最大化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

二、关于第三部门及其与公共部门的关系

第三部门即公共企业或非政府公共机构既不同于竞争性工商企业,也不同于政府组织,但又既与竞争性工商企业相联系,也与政府组织相联系。在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所著的《经济学》一书中有这样一道供讨论的问题:“思考一下一种从纯粹公共物品到纯粹私人物品序列是有用的。在一张纸上画出这种序列并用下面这些例子填上:纯粹私人、大部分私人、一半私人一半公共、大部分公共、纯粹公共。”[2](第1211页)这个问题表明,从私人物品到公共物品之间存在一个链条,并且这个链条又存在着由细(私)到粗(公)的变化。同样,在竞争性工商企业与政府组织之间也存在着一个链条,这个链条也是变化的,即第三部门由这样一个链条构成:公益性企业、公共事业、非政府公共机构。第一类组织即公益性企业,如城市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城市公共工程公司等。其基本特征是:一般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体,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物品,生产由政府垄断,其服务或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但实行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必要时由政府补贴。如果套用萨缪尔森等人的话来说,这类组织所生产的是大部分私人或一半私人一半公共的物品,其性质属于(竞争性)企业化倾向比较明显的准公共部门。第二类组织即公共事业,如公立幼儿园、小学、中学;公立高等院校;政府投资兴办的科学研究机构;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如老年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福利院等。这类机构的基本特征是:主要由政府投资,所需资金主要由财政提供,部分资金由其为社会服务所得收入予以补充;其基本功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产品,其服务或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但一般不实行企业化管理,政府对这些组织实行必要的行政管制,要求这些组织的活动优先体现政府的意图,甚至直接用来为实现政府的目标服务。这类组织所生产的物品或提供的服务,按萨缪尔森的说法,是大部分公共的。第三类组织即非政府公共机构,如中国妇女联合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等,这类组织活动所需的经费一般可能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如中国妇女联合会等组织便是如此;也不一定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如中国青少年基金会便是如此。但无论其经费是否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它的职能在很大意义上与政府相似,承担着很多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或公共服务工作。这类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基本上是纯粹公共的,至少也是大部分公共的。以上三类组织除了分别具有上述特征外,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特征,这就是非营利性。当然由?谡馊嘧橹哂械摹肮残浴背潭鹊牟煌撬哂械摹胺怯浴背潭纫膊煌R话闼道矗谝焕嘧橹咕哂幸欢ǖ摹坝保础胺怯浴背潭冉系停坏诙嘧橹疚蕖坝被蛑挥猩倭俊拔⒗保胺怯浴背潭冉细撸坏谌嘧橹推涫抵识允粲谕耆蕖坝弊橹蚨钦嬲胺怯浴钡摹?杉印坝浴闭庖惶卣骼纯矗谌棵庞纱印吧倭坑弊橹健拔⒗弊橹俚健拔抻弊橹庖幌盗凶橹虿棵殴钩伞?/P>

人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应该既包括“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也包括“准”公共部门即第三部门。第三部门之所以被归入公共部门,主要原因在于:第一,第三部门主要是一些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其生产或活动的基本目标是公益性,即为公共利益服务,这与政府组织即“纯粹的”公共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第二,第三部门市场化程度较低或非市场化,其生产、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往往由政府实行控制或必要的行政管制,因此它与政府组织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甚至被当做政府组织用来实现其目标的一个重要工具。第三,第三部门为社会提供的产品也往往是一种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这与政府为社会所提供的物品是一致的,至少基本是一致的。第四,第三部门的投资主体或提供资源的主体也主要是政府。当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第三部门也应向私人资本开放,允许私人资本进入某些第三部门,毫无疑问这是对的,甚至是一种趋势。但私人资本在这些领域的投资不可能是完全市场化的,它必须受政府的高度控制,其产品或服务价格必须接受政府的行政管制。第五,第三部门的“非营利性”与政府组织以“公共利益”作为行为价值取向的目标或原则是一致的,即都是以一种“公益人”而非“经济人”的面貌出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三部门很难被归入私人企业部门或竞争性工商部门,尽管它不属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将它称之为“准”公共部门是合理的。

三、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及其与行政管理学之同异

什么是公共管理学?简单地说,就是研究公共部门管理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主要是研究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科学。既然公共部门既包括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又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因此,公共管理学不仅仅要研究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而且也要研究作为第三部门的公益企业和事业组织、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共同构成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

从上述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的观点看,公共管理学与目前我国学界所公认的行政管理学至少在研究范围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早在20世纪30年代,英语中的PublicAdministration一词就被译为“公共行政”,至80年代这一学科在我国恢复时,“公共行政”一词广泛地被“行政管理”所代替。在政府和学界的共同推动下,行政管理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被很快地发展起来。从那个时候起,我国的行政管理学就被定义为研究政府组织及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规律的科学,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也就是说,从目前我国的实际状况看,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仅仅是政府组织自身的管理以及政府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至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即公益企业与事业组织的管理问题、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则在行政管理学的视野之外。

据此,我们认为,仅就研究范围而言,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在以下方面是共同的:无论是行政管理学还是公共管理学都必须研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把探讨政府组织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务或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作为自己的重要研究内容。因此,政府部门的组织问题、领导问题、决策问题、执行问题、监督问题及其管理过程中的规律性问题,既是行政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公共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探究,构成了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的共性问题,也就是二者之间的相同点。

但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着差别:

第一,公共管理学的研究领域不仅仅是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问题,而且还应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的管理及其规律性问题,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领域仅仅限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性问题。仅就这一点而言,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就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前者的研究范围要大于后者的研究范围,或者说,前者所探讨的范围是后者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第二,公共管理学所研究的是“纯粹的”公共部门与“准”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共有的规律性问题。在公共部门中,“纯粹的”公共部门与“准”公共部门之间是存在着明显区别的,既然二者之间存在着区别,它们各自的管理方式及其规律也是有所不同的,也就是说,它们各自都有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研究这些特殊的管理方式和规律并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而是行政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任务。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纯粹的”公共部门和“准”公共部门既然都是公共部门,因此,它们除了具有各自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外,还应有共同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研究各种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由此看来,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全部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与管理规律,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则仅仅是“纯粹的”公共部门所特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第三,公共管理学所关注的是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利用现有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它在研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时,也是把政府组织当成一个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机构的,研究的重点是如何把政府机构自身管理好,以便更有效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在公共管理学看来,包括政府组织在内的所有公共部门都是管理的客体,至于政府机构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体地位,公共管理学则关心不多,而这一点正是行政管理学所十分强调的。行政管理学把政府机构既看成是管理的客体,又看成是管理的主体。当它把政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客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把政府机构自身管理好;当它把政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主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求政府把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好。而在公共管理学的视野里,政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一样,只是性质以及方式不同罢了。因此,公共管理学更强调公共部门自身的管理,而行政管理学则更强调公共部门(“纯粹的”公共部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这也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区别。

【参考文献】

[1][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2][美]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下[M].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92.

[3]陈振明.公共管理学:转轨时期我国政府管理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4]陈庆云.关于公共管理研究的综合评述[J].中国行政管理,2000,(8).

公共行政学论文篇(4)

内容提要:社会信息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大趋势,它正推动着公共行政现代化的进程。信息技术的发展对诸如行政人员、行政决策、行政组织、行政方法、行政公文、政府管理模式等公共行政要素和过程产生着深远的影响。论文关键词:信息技术 公共行政在信息时代,信息技术是最基本和最为普遍的技术手段,在人类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每一个方面都必然会普遍应用着信息技术,公共行政的领域也不例外。当前,我们正处在公共行政信息技术化的起点,预测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中带来变革的合理形态,对于我们在公共行政领域中自觉接纳和应用信息技术是非常有意义的。 一、信息技术对行政人员的影响行政人员由于身处现代信息社会,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信息技术发展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体能的延伸与增强。借助于信息技术,如电信、机器办文办事、远程会议,打破了时空限制,行政人员可以看到、听到、触觉到以前无法感知的事物,可以完成以前体能无法完成的工作。·开阔视野,提高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信息技术的开发可使行政人员及时获得大量信息,有助于他们逻辑地、辩证地和系统地思考问题。互联网提供了获取信息的极大便利,使得行政人员“秀才不出门,而知天下事”、“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成为可能。 ·时间和精力的节约。信息技术节约了原来靠人脑和文件处理信息所消耗的大量时间和精力。跨越时空,降低了信息传输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观念的更新。行政人员要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就必须更新传统观念,树立效率观念、创新观念、服务观念、竞争观念、民主观念、法治观念等现代化观念。·激励行政人员的全面发展。信息技术的应用既对行政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又节约了行政人员的精力与时间。前者成为行政人员不断学习与培训的直接动力,后者则提供了可能与机会。信息技术带来的教育方式的更新(如网络学校)更为行政人员学习现代化的管理知识,掌握与运用现代化的行政管理技术和工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二、信息技术对行政决策的影响行政决策是行政决策者为达到某一特定目标,对若干备选方案进行选择,以确定行动方案的过程。信息技术发展对行政决策的影响是围绕着提高行政决策的有效性和行政决策的效率展开的。·对行政决策目标的影响。信息技术发展改变了人类生活的环境,为此对公共行政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政府而言,一切应以公共产品的消费者的满意为决策的根本目标,决策过程的行政参与民主公开就成为一种必然选择。随着各地政务公开活动的开展,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也相应提高。 ·削弱以至取消决策者与执行者之间的严格分界。在马克斯·韦伯所设计的科层制中,组织内部层层授权,下级对上级严格负责,“只有处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才能掌握足够的信息而作出熟悉情况的决定。”[i]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每个人都能及时获得所需要的信息,在工作现场就可以作出必要的决策,无须事事先向上司汇报,再执行上司的决策,真正做到“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正如约翰·奈斯比特在其《大趋势》一书中所描述的:“由于新科技发展给社会生活带来的多样性和时效性,中央政府的集中决策愈来愈缺乏效率,谁是总统再也无关紧要,因为实际的政治力量,即把事情处理好的能力,已从国会和总统的手中转移到州、市、镇和邻里手里。”[ii]·改善行政决策者的有限理性。管理决策的基石是由西蒙提出的“有限理性”学说,而信息的不完备是影响人们进行理性判断和决策的直接原因之一。信息技术的发展可逐步实现在适当的时候、把适当的信息提供给适当的管理者,这样就改善了决策者的有限理性。网络化电子政府的实现,使得公共行政决策者可以在广泛了解决策所需信息的前提下进行决策,避免了靠经验决策和决策信息不完备导致的决策的盲目性现象,从而提高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支持与强化行政决策过程。行政决策可分为程序化决策和非

公共行政学论文篇(5)

公共行政学的发展历史只有一百多年,它的科学性很难在短时间内人们得出科学的结论。公共行政学,属于社会科学,社会科学的非常复杂。其次,由于人们自己认识自己,其主观性也很难克服,在自己研究自己的同时,本身在心里就某个实验有了一定的预期,使社会实验有了人们的思想活动而变得异常复杂。因此,当今公共行政学正处在幼年时期,他们的某些结论或许都是正确的,但这种正确性是相对的,是有一定客观条件限制的。

公共行政学如何走向科学性?笔者提出了自己的思考。物质决定意识,科学原理必须来源于物质世界,必须对物质世界有真实的观察、切实的反映。科学的理论必须接受实践的反复检验。研究科学问题,必须首先对客观因素进行分析,其次对意识领域的结构进行剖析,找出意识领域与物质领域连接的桥梁和方式。因此研究公共行政学,必须对里面最主要的客观因素进行分解和确定,找出各因素之间的联系,再延伸到思想领域。公共行政学,属于社会科学。社会科学中最重要的客观因子就是单个的人。必须对人是什么、人为什么存在、人存在有什么意义进行研究,然而这些都是哲学的终极命题,至今没有统一的答案。这个基础没有统一,社会科学中答案的不唯一性也就司空见惯。然而,我们可以通过曲线研究法,避开这个最直接最基础的命题,通过向内研究。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研究人与人之间关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归根结底是利益关系。沿着这三个已经统一的、公认的三个“公理”,可以试着构建公共行政学大厦的框架。公共行政学似乎只有首先研究,人与人的关系结构(第一物质层次),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物质与意识的重叠区域,连接真理和现实的桥梁),人的思想意识(意识领域)、人与人的互动效果(对三者关系的总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下面,我们来分述一下这四个研究结构演变。

人与人的关系结构是研究公共行政的逻辑起点。何谓公共,它是与私人领域相对的,至少涉及到两个人以上,进而延伸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中国历史的脉络中,我们大概抽出人与人关系的演变路径,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结构大致折射出某种社会形态。可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结构,是政治领域,特别是公共行政领域一个特别重要的变量,研究它对于简化公共行政现象,构建公共行政互动模型具有重要意义。原始社会时期,社会中存在奴隶主和奴隶两大阶级,奴隶直接为其私有财产,毫无独立人格可言,身体、生命都不是自己所掌握的,睡觉都要锁链锁着,防止其逃跑,体现出完全的依附和绝对服从的关系结构;到了封建社会早期,实行劳役地租,在一星期中的几天,其自身归封建主所有,其终身不得迁移,虽然获得了一定的自由,但还是有很强的依附烙印,社会中存在着大量的奴婢,在封建社会中期,实行实物地租,人与人之间的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动,以对于人身的控制,逐渐变为间接的以对财产的剥削;在封建社会末期,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赋税征银,直到雍正废除人头税,封建政府放弃了对其人身的控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逐渐由束缚变得流动、由等级森严变得相对平等;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已经完全获得在法律上的人身独立,自由、平等、生命安全是不可侵犯的天赋人权,劳动者完全可以支配自己的身体和意志达成商业契约式的关系,然而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私有制的社会基础上,其劳动者自身必须屈服于资本,事实上的自由并没有真正达到。

在短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结构,从根本上制约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行为。反不是由一个人所能完全控制的行为都可以是公共行为,它涉及到两个以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式完全拥有与被拥有的关系,那么一个人完全可以随意杀死另一人(夏主把人当座椅);如果人与人之间是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那么君臣父子夫妻都有严格的等级,而且关系稳固且世袭,连婚姻都不能自主,是依附的产物;如果是自由的交换式关系,会受某种物质或精神匮乏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如果是平等协作团结的关系,每个人可以自由选择与他人应该又怎样互动的关系;如果是友爱奉献的关系结构,人与人之间不不有搭便车、犯罪等行径,取而代之的是相亲相爱的互动。公共行为长期重复着某种固定模式,不仅会形成行为惯性,而且会形成思维惯性。例如,古代君要臣死、父要子死,不得不死,不仅被当事人双方看做是正常的,而且在整个社会也是支持的;如果放在现在,就是犯法,丧失人性;再论婚姻观念,古代都是“父母之命,媒约之言”连面都没有见,就结婚,都没有自由选择过,何谈幸福,但仍然是允许的。

作者:章晓爽单位: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行政学论文篇(6)

【基金项目】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基金项目“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的政治协同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4720144025B)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鲁彦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共管理系讲师,国家行政学院2014级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公务员教育培训等;卓惠萍,山东省委党校管理学教研部讲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社会性别、公共治理。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5)04-0014-02

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诞生以来,对当代公共行政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均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要厘清人们对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理解并不是一件易事。基于对国外相关文献和国内认知现状的简要述评,本文对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内容结构做了一种简约化的分析与概括,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其对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几点启示。

一、众说纷纭的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

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本质上是“后现代主义”在公共行政领域的具体化,而后现代主义又是和“现代性”联系在一起的。理解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困难恰恰在于,在“现代性――后现代主义――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这个逻辑链条上,要明晰每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非常困难。拿后现代主义来说,仅就其与现代性之间的关系维度而言,就涵盖了以格里芬为代表的“反现代”、“超现代”,以吉登斯为代表的“高度现代”、“晚期现代”、“反思现代”,以及利奥塔为代表的“反元叙事”。而且极端后现代主义者从根本上就认为我们对任何事情都无法认知,能够讲清楚的就不再是后现代主义。对这种近乎不能言说之物,清晰与共识性的界定自然是种奢望,异议与争鸣成为常态。

从文献回溯角度看,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滥觞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1992年美国学者White在《美国公共行政评论》上发表的《Taking language seriously: toward a narrative theory of knowledge for administrative research》一文被认为是最早的相关著述。该文主要论述了行政语言对于公共行政理论建构的重要性,认为理论是这些旨在描写事实的语言式的命题而形成的网络。此后,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研究开始蓬勃发展,并形成一种潮流。这些学者在对以美国为背景的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进行批判性考察和反思的基础上,以新的视角看待现代公共行政无法解释或解决的难题,基于后现代主义发展出了一种区别于现代公共行政传统的新范式。

从国内相关文献对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这一术语的使用看,其内容绝大多数都来自福克斯与米勒的《后现代公共行政――话语指向》以及法默尔的《公共行政的语言:官僚制、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两本书。某种程度上,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已经被等同于“福克斯、米勒的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或“法默尔的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再或是二者的综合。也有少数研究者,是从一个更宽泛的角度,将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理解为“后现代的公共行政理论”或“后现代主义的行政理论”。由于后现代主义内部流派纷呈,这种广义的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自然有更广阔的内容。这种理解更符合“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字面含义,遗憾的是,这方面有限的一些著述却又常常陷入后现代主义的概念泥潭,而未能有效地对之加以整体性勾勒与呈现。

二、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核心主张

有人认为,关于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存在所谓以解构为中心和以建构为中心两种不同研究路径:解构路径代表人物是法默尔,强调对任何假定的“唯一正确的解释”都提出质疑与否定,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应聚焦在摧毁传统的、封闭的、过于简化的、僵化的行政理论思维模式;建构路径则以福克斯和米勒为代表,强调通过话语分析、公共能量场理论框架作为公共行政新视角和新语言,建构新的公共行政范式。这种分类看到了最具影响力的两位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学者在研究主旨和侧重点上的差异,自有一定道理。然而,解构和建构本就难以完全区分开来,对既有之物的解构本身亦是一种未有之物的建构,而对未有之物的建构也往往意味着对既有之物的解构。福克斯和米勒对公共能量场理论框架的建构,同样也是以对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和解构为前提的,而法默尔在解构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基础上,也在进行后现代治理框架的建构。(如果说《公共行政的语言――官僚制、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侧重的是对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解构的话,那么其后来的《杀死国王――后传统治理与官僚制》和《多视角的公共行政通过多透镜的理论与实践》两本书,则主要从事的乃是对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和建构工作。)可以说,二者在哲学基础以及对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和解构上是一致的,其差异更多是在对作为现代公共行替代物的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建构上。基于这种认识,笔者认为,在一种简约化层面上,我们不妨将整个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内核结构归结三个组成部分,即作为共性的后现代主义哲学基础和对现代公共行政的批判,以及作为个性的各具特色的后现代公共行政解决方案。具体而言,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核心主张包括:

1. 要实现公共行政理论建构之哲学基础的后现代转向

后现代主义从现实背景上讲,缘自对现代工业文明负面效应的反思与回应,其理论缘起则是对现代主义纯粹工具理性的否定和对西方传统哲学的本质主义、基础主义、逻辑中心主义的解构。作为一种精神和价值模式,后现代主义具有解构、去中心、非同一性、多元论、反对元话语和元叙事、不满意现状、不屈服于权威和专制、不赞成既定的制度、不沿袭陈规旧俗、摆脱权威、突破旧范式和不断创新等特征。不同学者眼中的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各有差异,但之所以都能纳入后现代公共行政这一范畴或曰标签之下,说到底乃是由于其都认同和坚持后现代主义这一共同哲学基础。其中反对以逻辑中心主义为基础的实证科学理性、主张小型叙事和建构日常语言的公共行政理论,更是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哲学基础的核心内容。

2. 要对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进行质疑、批判、解构

基于后现代主义哲学基础,对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合法性、理论基础和核心内容进行质疑、批判和解构,是整个后现代公共行政学说大厦得以建构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基石。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理论、韦伯的官僚制组织体制、工具理性主义的效率取向价值观、企业家政府精神、乃至环式民主治理模式甚至权威性话语等,无不是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要批判和解构的标靶。在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看来,正是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这些内容和特质,应该为现代公共行政实践中的财政危机、管理危机、信任危机、价值危机和合法性危机等一系列问题来负责。

3. 要寻求公共行政问题的后现代解决方案

寻求公共行政问题的后现代解决方案是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最终目的和价值归宿,也正是这方面的差异造就了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内部的流派。麦克怀斯特在回顾公共行政理论简史后,在质疑其合法性的基础上,提出以话语分析来突破和超越现代公共行政理性留下的狭隘空间。法默尔将后现代主义理解为一种心灵模式,从行政语言角度出发,在从特殊主义、科学主义、技术主义、企业精神以及解释学等方面对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局限性进行了阐释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后现代解决方案的四个基本关注点即想象、解构、非地域化和他在性,后来他又提出后现代治理的概念,并主张从复合学科视角审视公共行政。福克斯和米勒则以行政话语理论为基础,在对环式民主、主义和社群主义进行批评基础上,提出了公共能量场框架,强调公共行政话语的正当性和话语方式。而弗雷德里克森和登哈特夫妇,则分别注重通过对公共行政精神的反思和新公共服务模式的建构来解决当下公共行政问题。

三、对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启示

1. 在政府改革理论基础中加入后现代主义思维

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主张的公共行政理论哲学基础之后现代转向,赖以产生的土壤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工业文明社会结构的后现代化,而我国无论是社会发展阶段还是政府改革所面临的问题都与之有很大的不同。但国情的差异绝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无视后现代主义哲学的影响。事实上,与西方社会的平面多元化不同,社会转型期和发展不均衡使得我国社会结构上同时具有前现代、现代与后现代的特质。我们能够也应当站在(下转第41页)(上接第15页)后现代的高度,对我国当代的公共行政模式进行深刻的审视、反思和重构,后现代主义思维应成为我国政府改革指导理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 增进政府现代性的同时认识到公共行政现代性的限度

我国政府改革有自身的特殊性,我国的政府改革在相当程度上仍是要解决政府现代性不足的问题,这决定了现代公共行政理论仍是指导我国政府改革的主要思想武器。但正如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所述,很多公共行政问题在现代公共行政框架内是无法解决的。我们在增进政府现代性建设的同时,也应对公共行政现代性的限度有清醒的认知。

3. 借鉴后现代解决方案推进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

借鉴后现代的解决方案推进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的说法,乍听之下未免给人一种时空错乱之感。其实这只是不同语境概念的使用带来的错觉,因为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所谓的“现代化”,并非后现代哲学语境中的“现代化”概念,它是对我国政府治理改革要实现的良治状态的一种指代而已。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需要借鉴各种理论资源,其中自然也包括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或许我们可以从后现代解决方案中汲取如下灵感:以多元的思维、质疑的建构、微观的叙事背景,来重构民主、自由、公正等政府治理价值维度;深化人本主义价值理念,尊重多元价值和多样生活,强调个人自由选择;摒弃封闭禁锢的话语思维,改变单向传达的话语途径和直线式的官僚话语控制,规范公共话语场域,以公共能量场思维模式来改革和重塑我国政策网络和政策议程;重视和重塑政府管理的公共性本质;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建立服务型政府等。

参考文献:

公共行政学论文篇(7)

近年来,公共管理理论创新备受国内外行政学者的关注。但就如何推展的问题,仍然是见仁见智的。笔者认为从传统的行政理论到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均不同程度地呈现出人文主义与技术主义相分离的研究方法失偏、效率与公平相分离的治理理念失偏和政府与社会相分离的治理结构失偏。公共管理理论创新需要从这些失偏中走出来,开辟新路径。

一、方法路径:将人文主义与技术主义融合起来

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偏重价值理念分析和偏重事实实证分析的摆动由来已久,大体都经历过重价值理念分析的传统制度主义方法时期、重实证计量分析的行为主义方法时期和以动态制度分析为主导的新制度主义方法时期。这种摆动往往成为人们质疑社会科学的科学性的把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社会科学指导人类社会实践的可信度和有效性。而且,这种摆动的趋势仍未有多少收窄的迹象。正如英国科学家兼人文作家C.P斯诺在其著名的《两种文化》一文中所诉,人类将日益面临人文文化和技术文化割裂的威胁。川回顾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发展、从19世纪末的传统行政理论发展到现在的新公共管理理论,经历了三大阶段,虽然不能简单地把它们纳人传统主义一行为主义一后行为主义的发展轨道,但行政理论发展中将人文主义与技术主义割裂开来的特征是十分明显的。

1.传统行政理论阶段(1900-1960年)。在这一阶段,政府机制与企业机制在管理效能上的反差直接推动了传统行政理论的研究路径是吸收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以制度研究为重点,推动“行政制度化”,突出预算、人事、管理和组织等内容,虽然其中也有行为主义的兴起,但“见物不见人”是其主流的研究风格。在研究的价值取向上,“最初的价值观是效率”,“效率至上的价值观在公共管理学领域内直到1960年代都占据上风。”传统行政理论笼罩在技术主义的偏好之中。

2.公共行政理论阶段(1960-1970年代末)。在传统行政理念和方法主导下,政府管理忽视了民权、公平、参与等权益问题的解决,迷失了公共行政的服务方向,引发了社会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和民权运动的兴起,也促使了“传统行政”向“公共行政”的转变。公共行政理论的研究路径是社会运动的直接介人,各种社会运动不断为公共行政的理论发展提出新问题、新方法,尤其是新的价值观。公共行政研究的重心正是传统行政所忽视的权益问题,“它的思维方式从本质上讲不强调技术,而偏重于人本主义。

3.新公共管理理论阶段(1970年代末一)。为民权运动所推动的公共行政,虽然鼓励政府更多地关注社会公平间题,但随之而来的公共财政膨胀和过度的行政分权,极大地制约了政府的行政能力,也将行政效率吞噬无几,公众对公共行政的乐观想法再度消失。这一时期,西方经济学出现了以布坎南等人为代表的公共选择理论和以科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的革新,其中的许多新概念、新思维和新模型被广泛地运用到公共行政分析中,产生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其价值取向是公共部门“减员增效”,“粉碎福利国家”。因此,“新公共管理表现了向市场和私营部门管理方式的回归,这反映了传统的主义和管理主义之间的摇摆再一次摆向管理主义”。

在传统行政理论时期,各国政府在众多的社会间题面前束手无策,引发了大规模的经济危机和两次世界大战,给人文精神以致命的找害。在公共行政理论的主导下,不少国家选择了福利国家政策,结果引致了政府膨胀、财政危机和社会惰性,将行政效率吞噬殆尽。刚刚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将公共管理活动视作经济活动来运转,有人批评它会导致忽视公共责任,不强调道德水准。因此,公共管理学要想独立于学科之林,要想在实践中成功地引导政府避免管理失败,就必须从行政理念和行政方法上跳出其在人文主义和技术主义中摇摆的周期性,有机地将公共管理的人文方面和技术方面融合起来进行创新。

二、理念路径:从效率与公平之争走向以责任理念为中枢

公共管理具有对象的普遍性、内容的庞杂性和资源的公共性等特殊性。公平、民主、效率和效益都是公共管理追求的共同价值理念,但在公共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中却时常难以完整把握。因为公平、民主、效益、效率根本就不是公共管理的最高理念。那么,什么是公共管理的最高理念呢?经典的《政治学》告诉我们“城邦的原则是正义”,“它所求的是最高最广的善业”,公共管理的最高理念应该是公共责任。公共责任相对于公平和效率而言更具有前提性和基础性,不讲求公共责任的公共管理既不可能是公平的,也不可能是有效的。只有公共责任才能将公平、民主、效益、效率有机地融合起来。以公共责任为前提的公平和民主就是不损伤效率和发展的公平和民主。换言之,以公共责任为前提的效率和发展也是不损伤公平和民主的效率和发展。在全球化趋势下,公共责任表现为全球责任。

以公共责任为行政之最高理念的追求被封建国家政治精神的堕落,特别是近代市民社会兴起以来的利己主义(也包括狭隘民族主义、集团及政党利己主义)所吞噬。但在全球化时代,市民社会的利己主义理念要么自由泛滥而致各利益主体同归于尽,要么归附于公共责任的旗帜下寻求更安全的保护。因为,各利益主体越来越被一种人们所熟知的“拴在一根线上的蚂炸”的现象胶着在一起。在全球化的背景中,公共管理所追求的“公平”、“效率”等价值观已不是民族国家内意义上的,任何国家实现“公平”、“效率”的进程都是与它国的相同进程捆绑着的,不能以损害它国的“公平”、“效率,,来实现本国的“公平”、“效率;公共管理所面对的问题具有更多的相似性、关联性和国际性,诸如环保、维和、禁毒、打击恐怖主义、化解金融危机等,每一项职能的履行都更加依赖于各国政府的合作。如果不树立全球责任意识,不履行国际义务,而追求狭隘的“公平”或“效率”,公共管理就不可能实现其职能。全球责任意识是一个可以兼容“公平”和“效率”价值取向的理念,它既强调了人类平等和共同发展的目标,更强调了为此而尽可能地承担义务和付出智慧。它体现了人文精神和技术精神融合的最高境界。

客观地说,传统行政理论一公共行政一新公共管理的发展只是被动地映应社会矛盾而作出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创新。当社会运转效率低下时,效率就成为公共管理理论主导的价值取向,并依此改变公共管理的理论构架;当社会不公的矛盾激化时,公平便成为公共管理理论主导的价值取向,并依此重构公共管理的理论框架。倘若照此发展,公共管理理论就没有基本的价值理念和稳定的理论框架。这种创新模式不能保证公共管理理论超前于公共管理实践,并为之提供替示和指导。和平与发展、公平与效率、稳定与革新是公共管理面对的永恒主题,这些主题的解决无不要求有人本的责任理念和科学的机制保障相结合。西方经济学也有过类似的割裂式发展的经历,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到工具的经济学,都曾在世界性经济危机面前束手无策过。对经济学以这种模式发展的批评不绝于耳。经济学家彼得·德鲁克呼吁下一种经济学应试图兼有“人性”和“科学”两方面,经济学既是一种“人性”,一种“道德哲学”,又是一种严谨的“科学”,是以人性和责任为基础的经济学。目前,以“人性”分析为中心结合制度分析、数学模型分析的“新政治经济学”已经兴起。这一趋势值得公共管理学借鉴。

公共行政学论文篇(8)

近年来,公共管理理论创新备受国内外行政学者的关注。但就如何推展的问题,仍然是见仁见智的。笔者认为从传统的行政理论到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均不同程度地呈现出人文主义与技术主义相分离的研究方法失偏、效率与公平相分离的治理理念失偏和政府与社会相分离的治理结构失偏。公共管理理论创新需要从这些失偏中走出来,开辟新路径。

一、方法路径:将人文主义与技术主义融合起来

社会 科学 研究中存在偏重价值理念分析和偏重事实实证分析的摆动由来已久,大体都经历过重价值理念分析的传统制度主义方法时期、重实证计量分析的行为主义方法时期和以动态制度分析为主导的新制度主义方法时期。这种摆动往往成为人们质疑社会科学的科学性的把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社会科学指导人类社会实践的可信度和有效性。而且,这种摆动的趋势仍未有多少收窄的迹象。正如英国科学家兼人文作家c.p斯诺在其著名的《两种文化》一文中所诉,人类将日益面临人文文化和技术文化割裂的威胁。川回顾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发展、从19世纪末的传统行政理论发展到现在的新公共管理理论,经历了三大阶段,虽然不能简单地把它们纳人传统主义一行为主义一后行为主义的发展轨道,但行政理论发展中将人文主义与技术主义割裂开来的特征是十分明显的。

1.传统行政理论阶段(1900-1960年)。在这一阶段,政府机制与 企业 机制在管理效能上的反差直接推动了传统行政理论的研究路径是吸收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以制度研究为重点,推动“行政制度化”,突出预算、人事、管理和组织等内容,虽然其中也有行为主义的兴起,但“见物不见人”是其主流的研究风格。在研究的价值取向上,“最初的价值观是效率”,“效率至上的价值观在公共管 理学 领域内直到1960年代都占据上风。”传统行政理论笼罩在技术主义的偏好之中。

2.公共行政理论阶段(1960-1970年代末)。在传统行政理念和方法主导下,政府管理忽视了民权、公平、参与等权益问题的解决,迷失了公共行政的服务方向,引发了社会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和民权运动的兴起,也促使了“传统行政”向“公共行政”的转变。公共行政理论的研究路径是社会运动的直接介人,各种社会运动不断为公共行政的理论发展提出新问题、新方法,尤其是新的价值观。公共行政研究的重心正是传统行政所忽视的权益问题,“它的思维方式从本质上讲不强调技术,而偏重于人本主义。

3.新公共管理理论阶段(1970年代末一)。为民权运动所推动的公共行政,虽然鼓励政府更多地关注社会公平间题,但随之而来的公共财政膨胀和过度的行政分权,极大地制约了政府的行政能力,也将行政效率吞噬无几,公众对公共行政的乐观想法再度消失。这一时期,西方 经济 学出现了以布坎南等人为代表的公共选择理论和以科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的革新,其中的许多新概念、新思维和新模型被广泛地运用到公共行政分析中,产生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其价值取向是公共部门“减员增效”,“粉碎福利国家”。因此,“新公共管理表现了向市场和私营部门管理方式的回归,这反映了传统的主义和管理主义之间的摇摆再一次摆向管理主义”。

在传统行政理论时期,各国政府在众多的社会间题面前束手无策,引发了大规模的经济危机和两次世界大战,给人文精神以致命的找害。在公共行政理论的主导下,不少国家选择了福利国家政策,结果引致了政府膨胀、财政危机和社会惰性,将行政效率吞噬殆尽。刚刚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将公共管理活动视作经济活动来运转,有人批评它会导致忽视公共责任,不强调道德水准。因此,公共管理学要想独立于学科之林,要想在实践中成功地引导政府避免管理失败,就必须从行政理念和行政方法上跳出其在人文主义和技术主义中摇摆的周期性,有机地将公共管理的人文方面和技术方面融合起来进行创新。

二、理念路径:从效率与公平之争走向以责任理念为中枢

公共管理具有对象的普遍性、内容的庞杂性和资源的公共性等特殊性。公平、民主、效率和效益都是公共管理追求的共同价值理念,但在公共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中却时常难以完整把握。因为公平、民主、效益、效率根本就不是公共管理的最高理念。那么,什么是公共管理的最高理念呢?经典的《 政治 学》告诉我们“城邦的原则是正义”,“它所求的是最高最广的善业”,公共管理的最高理念应该是公共责任。公共责任相对于公平和效率而言更具有前提性和基础性,不讲求公共责任的公共管理既不可能是公平的,也不可能是有效的。只有公共责任才能将公平、民主、效益、效率有机地融合起来。以公共责任为前提的公平和民主就是不损伤效率和发展的公平和民主。换言之,以公共责任为前提的效率和发展也是不损伤公平和民主的效率和发展。在全球化趋势下,公共责任表现为全球责任。

以公共责任为行政之最高理念的追求被封建国家 政治 精神的堕落,特别是近代市民社会兴起以来的利己主义(也包括狭隘民族主义、集团及政党利己主义)所吞噬。但在全球化时代,市民社会的利己主义理念要么自由泛滥而致各利益主体同归于尽,要么归附于公共责任的旗帜下寻求更安全的保护。因为,各利益主体越来越被一种人们所熟知的“拴在一根线上的蚂炸”的现象胶着在一起。在全球化的背景中,公共管理所追求的“公平”、“效率”等价值观已不是民族国家内意义上的,任何国家实现“公平”、“效率”的进程都是与它国的相同进程捆绑着的,不能以损害它国的“公平”、“效率,,来实现本国的“公平”、“效率;公共管理所面对的问题具有更多的相似性、关联性和国际性,诸如环保、维和、禁毒、打击恐怖主义、化解 金融 危机等,每一项职能的履行都更加依赖于各国政府的合作。如果不树立全球责任意识,不履行国际义务,而追求狭隘的“公平”或“效率”,公共管理就不可能实现其职能。全球责任意识是一个可以兼容“公平”和“效率”价值取向的理念,它既强调了人类平等和共同 发展 的目标,更强调了为此而尽可能地承担义务和付出智慧。它体现了人文精神和技术精神融合的最高境界。

客观地说,传统行政理论一公共行政一新公共管理的发展只是被动地映应社会矛盾而作出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创新。当社会运转效率低下时,效率就成为公共管理理论主导的价值取向,并依此改变公共管理的理论构架;当社会不公的矛盾激化时,公平便成为公共管理理论主导的价值取向,并依此重构公共管理的理论框架。倘若照此发展,公共管理理论就没有基本的价值理念和稳定的理论框架。这种创新模式不能保证公共管理理论超前于公共管理实践,并为之提供替示和指导。和平与发展、公平与效率、稳定与革新是公共管理面对的永恒主题,这些主题的解决无不要求有人本的责任理念和 科学 的机制保障相结合。西方 经济 学也有过类似的割裂式发展的经历,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到工具的经济学,都曾在世界性经济危机面前束手无策过。对经济学以这种模式发展的批评不绝于耳。经济学家彼得·德鲁克呼吁下一种经济学应试图兼有“人性”和“科学”两方面,经济学既是一种“人性”,一种“道德 哲学 ”,又是一种严谨的“科学”,是以人性和责任为基础的经济学。目前,以“人性”分析为中心结合制度分析、数学模型分析的“新政治经济学”已经兴起。这一趋势值得公共管 理学 借鉴。

公共行政学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999(2010)02-0075-05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行政发展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和民主化,政府行政效能显著提升,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在当前全球社会风险蔓延和加剧、国内社会深层次矛盾凸显、发展环境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等情况下,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面临严峻考验,这同时也对我国行政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探索新时期行政发展的有效途径,实现公共行政本土化,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一、公共行政本土化问题的提出:基于社会发展与行政发展的分析

行政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行政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新的社会发展阶段,社会发展又对行政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者具有历史的统一性。可以说,人类文明史的整个时期的社会发展都是在行政发展的推动下展开的。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步入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社会发展在多层面展开,同时,社会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在我国现行的社会体制框架下,政府仍然居于中心地位,政府对于社会发展仍具有根本性意义。在全球化时代,各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于它们政府的形式,而在于它们政府的有效程度。我国社会发展对行政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行政发展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目前,学界对行政发展的内涵有不同的认识。本文认为,所谓行政发展就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下,通过以官僚制为核心的政府行政体系在管理、政治和伦理上的完善和实现三者的逻辑统一,来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和谐的发展过程。社会发展就是一个不断调整各种关系、化解各种矛盾与冲突,走向和谐的历史过程和现实形态。行政发展的根本目标是要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和谐。行政发展就是要围绕这个根本目标,对以官僚制为核心的行政体系进行改革与调整,克服自身的问题、破解发展的困境,寻找新的政府治理理论与方法,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过程。概括来讲,行政发展主要在实践与理论两个层面体现:在实践上,行政发展表现为现实的行政管理体系的完善和优化过程。通过调整与改革使行政管理体制更加规范合理、行政职能定位更加清晰准确、行政管理方法更加科学适用等等。在理论上,行政发展表现为公共行政理论体系的完善,与本国的行政管理实践结合更加紧密,具有对行政管理现实更强的解释力和改造力。二者具有辩证统一性,即行政发展实践推动行政管理理论的发展与完善,行政管理理论的发展与完善对行政发展实践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既然行政发展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的,那么行政发展必然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因此,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行政本土化理论体系既是我国行政发展的重要内容又对我国行政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由于众所周知的历史原因,我国公共行政学科是在改革开放后才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公共行政理论体系和方法主要还是从西方移植过来的,发展基础薄弱,虽然对我国行政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本土化公共行政理论的形成。当前,公共行政理论同我国行政发展实际仍具有相当大的差距,这是在我国公共行政理论对行政发展指导作用薄弱的重要原因,也是当前我国公共行政学术界所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另一方面,行政活动并不是现代社会所特有的,可以说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了国家也就有了行政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治国经验,但是中国古代社会同现代社会有着不同的社会条件和历史特征,必须对中国传统的国家治理经验进行现代性的总结,形成科学的理论,才能对行政管理现实起到具体的指导意义。因此,基于中国现实的行政发展要求,本文主要是从西方公共行政理论与中国行政发展实际结合的角度来界定本土化的。

本土化研究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在社会科学领域,本土化是一种以本国社会实际、以他国理论为研究的出发点和依据的价值取向,是一种如何将他国理论中的合理成分与本国社会实际相结合而创立自己学术体系的理论创新过程。〔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堪称世界奇迹。对于中国的发展,现有的西方社会科学理论还无法做出科学全面的解释,甚至一些西方的研究基于特定的目的,对中国发展做出了不科学甚至歪曲的解释。探索中国发展规律,总结中国发展的经验,已经成为当代国际学术界的热点问题。中国发展经验的科学总结必然对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这就需要我国学界从本土化的视角来对中国发展的各个层面做出科学系统的解释,将这些宝贵的经验理论化,从这个意义上讲,本土化研究对于社会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国同世界各国同样面临诸多发展矛盾和困境,这些问题也是目前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无法彻底说明和解决的,这更需要我们通过社会科学本土化的理论创新过程给予科学的理论指导。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为提升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水平提供了良好契机。在目前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整体水平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现实情况下,基于中国发展现实的社会科学本土化研究正是提升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的重要途径。

作为社会科学的重要研究领域,公共行政需要通过本土化来实现公共行政的理论创新,从而服务于中国的行政发展和社会发展。一般来讲,公共行政本土化就是要使西方公共行政理论的科学合理成分与中国行政发展实际相结合,增进公共行政理论对中国行政发展的认识能力和对它的指导作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行政理论和方法体系。公共行政本土化具有很强的价值取向,其目的在于立足我国行政发展实践,在对西方公共行政理论扬弃的基础上,构建符合我国行政发展实际的公共行政理论和方法体系,推动中国行政发展。公共行政本土化就是理论构建和系统化的创新过程,需要方法论作为指导,没有科学的方法论作为工具和基础,公共行政本土化是难以实现的,当前我国公共行政本土研究的重要缺陷就是缺乏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二、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意蕴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2〕这一论述高度概况和评价了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意义,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特性。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指导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普遍方法。只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才能帮助人们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科学发展观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品质,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就在于,她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掌握了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精髓,同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紧密结合,注意吸收人类社会现代文明进步的新成果,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用新的思维方式和思想理论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理论,反映了当代世界最新的发展理念和方法。可以说,科学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不仅是我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思想的理论凝练,其更重要价值还体现在其方法论意义上:一方面,是科学发展观本身所具有的方法论意蕴,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遵循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集中体现,科学发展观为我们提供的方法论指导,主要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社会历史观和价值观的统一为基础,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求真务实;〔3〕另一方面,是科学发展观在操作层面对于新时期我国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和建设具体的指导意义。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她明确了发展的本质、发展的目的、发展规律等根本问题,是关于发展的完整的方法论体系,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都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

三、科学发展观对公共行政本土化的方法论意义

(一)科学发展观与公共行政本土化的辩证关系

方法论是在特定理念指引下的具有内在逻辑统一性的理论体系,它指导着人们如何认识事物和获取知识,它不是具体的方法,而是制定和使用具体方法的元方法。科学发展观就是指导我们认识中国现实和推动中国发展的科学方法论。我国公共行政研究对于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最根本的是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科学态度、创造精神和科学方法,着眼于我国社会转型期新的发展实践和发展要求,在全面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体系的前提下,探讨其对于我国行政发展的方法论意义。西方公共行政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表明,公共行政理论创新和方法论是处于互动关系状态的,从制度主义、行为主义到新制度主义,这些都是在方法论意义上提出的,从而指导了西方公共行政的发展与进步。因此,只有不断创新公共行政的方法论才能实现公共行政理论的创新,从而指导行政发展实践。公共行政本土化是行政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行政本土化就是公共行政理论的创新过程,需要科学的方法论作为指导,科学发展观是立足于中国社会实际的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体系,具有科学性和鲜明的中国特色,科学发展观是我国当代行政发展观的思想基础,对公共行政本土化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同时,公共行政本土化也是公共行政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实际行动,公共行政本土化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公共行政本土化

1.科学发展观明确了公共行政本土化的立足点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4〕可见,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是建立在党和政府对我国国情清醒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她客观地描述了中国社会现实形态、发展状态、发展困境和新的发展要求,深刻地反映了辩证唯物主义关于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基本原理。这是我们进行理论研究的一个基本指导思想和出发点。同样,公共行政本土化作为一个以中国行政发展为指向的理论创新过程,也必须按照这一方法论要求进行。公共行政本土化的基本立足点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特别是当前的社会发展和行政发展实际。公共行政本土化的现实基础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我国的社会发展实际。公共行政的价值体现在其为社会发展的贡献上,行政发展必须立足于本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来进行。公共行政如果不立足于本国国情和发展要求,则无法实现真正意义的本土化。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必须明确当前我国公共行政在整个社会发展中的位置和存在的基本问题。其二,我国公共行政发展的实际。公共行政本土化是一个历史过程,是长期理论创新的过程。必须建立在对我国行政发展现状的反思的基础上,如果没有对我国行政发展现状的清醒认识,找不到行政发展自身存在的问题,本土化无疑会如盲人摸象一样,失去了针对性,为本土化而本土化,只能是“表面化、片面化的本土化”。因此,我们必须对我国行政发展的现实和理论进行全面的反思与评估。

2.科学发展观指明了公共行政本土化的基本目标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当前,我国最重要的问题仍然是发展问题。因此,公共行政本土化必须围绕发展这一基本目标展开,满足社会发展对于行政发展的要求。公共行政本土化实质就是要通过对西方公共行政理论和方法进行创新,来指导中国的行政发展实践。中国公共行政的特色就在于其“发展”特色。因此,公共行政本土化并非要建构一个宏大的公共行政学科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围绕我国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来建构,也就是说公共行政本土化要有问题意识,关注当前行政发展和社会发展中的核心问题、症结问题,这样才能体现中国公共行政的“发展”特色。 3.科学发展观确立了公共行政本土化的价值取向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观,“以人为本”体现了发展的基本价值诉求,是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与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发展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产物,实现了从发展的真理性要求到发展的目的性自觉,体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集中反映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诉求,代表了人们对生活现实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思想追求。科学的价值观是指导人类行为的内在持久动力,同时保证了行为的正确方向。只有确立“以人为本”的科学价值取向,公共行政理论研究才能适应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需要,公共行政的本土化理论创新才具有正确方向性和实践意义。“人的发展”是公共行政的终极价值,行政发展又是公共行政本土化研究的直接目标。行政价值追问的是行政发展的预设性、应然性目的, 即行政发展为什么的问题。〔5〕所以,公共行政本土化必须最终指向人的发展,以人为起点同时也为终点。在公共行政本土化的理论创新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人”来做文章。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西方的一些价值观也对我国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甚至有些人倡导中国要采取西方的某些价值观。西方公共行政理论必然贯彻西方的基本价值观,我们必须对此有清醒认识。行政发展是政治发展的组成部分,公共行政本土化作为一个理论创新过程必须具有科学的价值诉求,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公共行政本土化服务于中国发展实际的基本保证。

4.科学发展观廓清了公共行政本土化的基本内容

科学发展观全面论述了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所要处理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在我国的现实条件下,这些问题的处理都与政府行政管理有着直接和间接的联系。特别是在当前全球性发展困境的大背景下,政府的作用尤显重要。公共行政本土化就是要围绕这些问题展开,在理论上阐明这些问题的原因和解决的方法。因此,必须对西方公共行政有关理论和方法进行创新和本土化改造,以解决我国的现实问题,从而确立中国特色的公共行政理论和方法。本文认为,当前我国公共行政本土化的理论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大方面:第一,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新模式。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从根本上来讲,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问题是一个限度问题,即政府管制多一些还是市场和社会自发条件和自我管理多一些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也是要处理好这个关系。但是,中国社会发展状况同西方社会有着重要差异,西方公共行政理论关于政府与市场、社会的理论不能够解决中国的问题。需要探索一个立足中国国情的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模式。我们可以按照和谐社会的基本思想,来探索政府在当前社会发展中的角色以及在未来社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第二,党政关系的科学构建。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改革和建设的领导核心,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党政关系作为中国基本的政治关系也是公共行政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经过20年的努力,虽然还没有达到党政分开的理想目标,但毕竟取得了一些重要的进展,打破了“党的绝对一元化领导”模式。〔6〕公共行政应该着重从行政管理体制和领导体制上研究我国的党政关系问题。第三,中国服务型政府模式的确立。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当前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一段时间以来,理论界也对此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但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就是我国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状与理想状态还有很大差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许多服务型政府理论是西方式的而不是本土式的,缺乏对我国行政管理现实的实证分析。第四,公共政策科学化。现代社会结构复杂,公共政策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对于社会发展具有根本意义。科学有效的公共政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目前的公共政策水平还有待提高。需要在决策体制、决策方法、政策执行过程、政策评估等方面做创新性研究。第五,转型期风险社会治理。社会转型期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社会风险加剧,突发性事件增多,政府危机管理任务加重。然而,我国转型期的社会风险具有双重性特征,一方面,全球化使得西方社会风险蔓延,形成全球社会风险,中国必然要应对这种社会风险;另一方面,我国转型期社会结构的调整导致的社会风险。这两类社会风险具有不同的发生机制和表现形式,需要不同的治理方式来治理。因此,探索中国社会风险的治理模式和方法是当前公共行政本土化研究的重要内容。总之,这些问题的解决单纯依靠西方的公共行政理论是难以实现的,在现阶段,公共行政本土化必须要围绕这些问题进行理论创新,同时处理好这些问题之间的关系。

5.科学发展观奠定了公共行政本土化的科学精神

科学发展观之所以能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其根本原因在于她的科学性。科学的核心和精髓就是实事求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践是认识和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公共行政本土化作为理论的创新过程,必须要有科学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首先,必须从西方的语境对西方公共行政理论进行科学系统反思,这就是客观的科学态度,这样,才能正确认识西方公共行政理论,这是本土化的根本前提。如果只是对西方公共行政理论片面了解,公共行政本土化是无从谈起的。其次,必须对当前中国的实际进行科学深入的考察,前文已述及,此不多论。

总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行政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公共行政本土化是当前我国公共行政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作为基本方法论指导,树立问题意识、本土意识、科学意识,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公共行政理论。

〔参考文献〕

〔1〕钱冰.中国公共管理的本土化问题〔J〕.教学与研究,2007,(3):42.

〔2〕〔4〕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14,13.

公共行政学论文篇(10)

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前文提到的那种“依附型”的理论创新模式。近代以来,救亡图存、迅速走向现代化成为数代中国人不懈的奋斗目标。为要尽快实现这一目标,先进的中国人选择了直接从西方拿来先进技术和文化思想用以对中国传统资源进行革新和改良。直接从西方移植的做法具有历史进步性,但是这种以“搬用”西方理论为主导的理论创新方式长期下来便定型为一种“依附型”的理论创新模式,必然会造成外来理论并不适合中国国情的偏差。尤其是如公共行政学这种原本就缺乏世界普适性的社会学科理论,在从西方搬用于中国时就更容易出现理论脱离实践的问题。显然的是,这种“依附型”的理论创新模式至今依然没有本质的改观。

主观原因则表现为学界“拿来主义”、“普适价值论”等学术观念及功利主义的学术心态。“拿来”之说最早缘自鲁迅。鲁迅“拿来”之本意并非盲目引进,而是“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2]。鲁迅见解不谓不明智,但用“拿来”一词表示一种对待外来文化的策略很容易导致“不必费心,只需搬来”的误解。历史对此已有所证明,在“拿来主义”影响下,每当中国公共行政学理论出现问题之时,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从国外“拿来”什么理论以及怎样把该理论原样运用到中国,而非潜心去探研我国公共行政学自身的问题所在。而今,相当一部分公共行政学研究者仍然崇奉“拿来主义”,其结果必然是不仅强化了中国公共行政学理论对外来理论的依附性,而且也进一步加大了公共行政理论与具体实践相脱离的程度。所谓“普适价值论”是指有些学者认为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里存在着在全世界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而且又进一步认为西方理论就是这种具有世界普适性的理论。“普适价值论”的流行直接导致的不良后果是,部分学者把中国的现代化简单地理解为西方化,把全球化简单地理解为美国化,完全忽视了中国特殊国情。在这种学术观念的指导下,中国的公共行政学理论与行政实践就必然相隔得越来越远。至于“学术功利主义”,特指近年来受多重因素的影响,一些学者放弃对学术真善美的追求,将多出成果、快出成果视为自己的研究目标,学术成了捞取其他社会资本的工具。受这种浮躁学风的影响,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所谓的创新理论完全脱离了现实,根本就是研究家自娱自乐、逐名求利的工具。对于公共行政学来说,这样炮制出来的所谓公共行政学理论,不仅仅是与行政实践相脱节的,而且完全与行政实践失去了关联性。

那么,如何摆脱我国公共行政学所面临的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窘境呢?我们认为思路主要有两点,一是力倡公共行政学研究的“现实关怀”,二是强化公共行政学研究的“问题意识”。所谓“现实关怀”,并非平常意义上的完全出于个人感受或者受个人情趣驱使去关注现实生活,而是指作为一个真正的公共行政学的研究者要善于洞察和关注行政实践领域里的新变化和新动向,从而为本学科理论研究的展开找到一个真正值得研究的问题。同样,本文所论的公共行政学研究的“问题意识”亦非那种没有经过调查研究而虚构或炒作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皆非出自研究家的“现实关怀”,不能反应行政实践发展的现实需求。此外,与“现实关怀”相关,还一个“终极关怀”的问题,后者指的是公共行政学理论研究对自身理论发展完善的关注。两种关怀对公共行政学理论研究都很重要,我们这里之所以特别强调“现实关怀”,是因为我国公共行政学理论长期依附于西方行政学理论,把西方理论作为其理论创构的基本依据和范型,事实上已经造成了理论研究中“终极关怀”与“现实关怀”的断裂,也造成了公共行政学理论与行政实践的脱节。因此,为解决“脱节”问题,有必要首先通过加强“现实关怀”,尽快将“依附型”理论创新模式转化为“自主型”的理论创新模式,从而把中国公共行政学理论的创构重新拉回到中国行政实践的坚实根基上。

公共行政学论文篇(11)

著名行政学者理查德·J·斯蒂尔曼二世说:研究公共行政必须研究它的生态问题。按照韦伯斯特词典的解释,生态学是各种有机体与其环境之间的各种相互关系。J·W·别斯指出生态学这个词源于希腊语oikos,意为房子或家,经济和经济学也有相同的词根,经济学和生态学有许多共同点,但生态学的含义更广泛。它涉及有机体与其环境之间的全部相互关系。”〔1〕美国著名学者利格斯(Fred W·Riggs)1961年就提出了“融合型、棱柱型、衍射型”行政模式,开创行政学研究的一个新途径。我国现阶段的行政环境是制约和影响行政管理的重要因素,同时又是行政管理的改造对象,并为行政管理的实施提供条件。故此,我们应努力使行政管理和行政环境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生态环境的变迁,传统行政学历经了向现代公共管理学范式的重大转变。迈入21世纪,区域行政面对的是一种全新的行政生态环境,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区域公共管理这种崭新的制度安排应运而生。这种转变很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21世纪中国公共管理面对的最大挑战莫过于区域公共管理的挑战,处理好和解决好了系列区域公共性问题,和谐社会的发展愿景就不再遥远。”〔2〕区域公共管理是社会需要和时代呼唤的产物。作为一个新的理论和实践课题,陈瑞莲认为,在我国有关区域公共管理(行政)研究的著述尚较为零散,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学者社群尚未成形。但是,在当前一个不争的事实: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并研究区域公共管理的相关内容。无疑,加强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有学者说,“研究任何一种理论,都必须首先弄懂它所使用的基本术语。对于了解一种新的学术理论,弄清楚它所使用的新名词的正确含义,就尤为重要了”。〔3〕区域公共管理是个复合概念,其中“区域”和“公共管理”是其两个核心概念。

一、“区域”概念众说纷纭及其公共管理视角的界分

区域(region)是一个多侧面、多层次且相对性极强的概念。人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观察、分析和理解各种不同的区域。研究视角和内容不同,对于区域的界定就有所不同。在社会科学丛林中,最早研究区域的学科是地理学,地理学把区域定义为地球表面的地域单元,这种地域单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内部组成物质的连续性特征与均质性特征来划分。《牛津地理学词典》中,“区域是指地球表面的任何一个单元,它以自然或人文特征而有别于周围的地区”。〔4〕经济学将区域视为由人的经济活动造成的、具有特定地域特征的经济社会综合体。埃德加·M.胡佛说,“所有的定义都把区域概括为一个整体的地理范畴,因而可以从整体上对其进行分析”,“把区域作为一个集合体,……这一集合体对于管理、计划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是必须的。最实用的区域划分应当符合行政区划的疆界。”〔5〕政治学把区域看成是国家管理的行政单元,与国界或一国内的省界、县界重合;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的研究者对区域的解读,往往侧重从一种更为宏观视角来讨论区域的内涵和外延。米特尔曼提出三个不同层面“新区域主义”分类法:宏观区域主义、次区域主义和微观区域主义。在“区域”的多种释义中,可以看出:区域有多种分类,系统性或整体性是区域的共同特征;区域的概念是相对的,可以依据不同视角有多种划分;区域是变化的,应以动态的眼光来观察它。实际上区域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很难给出一个公认的定义。本文是从公共管理学科角度来进行研究,基于此视角,区域应如何界定?有学者认为:区域是“一个基于行政区划又超越于国家和行政区划的综合性概念”。〔6〕另外,从四个纬度对区域公共管理要研究的“区域”做类型学上的分析:公共管理意义上的经济区域、行政区域、自然地理区域和公共管理中的“问题区域”和“边缘区域”。〔7〕笔者以为,不论对“区域”进行怎样的界分,从公共管理学科角度看,区域实际上是按照公共物品为标准划分的有限空间范围,是拥有相同一领域或多领域公共物品的域场。在这里区域不是一个地理范畴而是一个以公共物品(或者公共事务、公共问题、公共利益)为标准形成的同质性域场,并不绝对与行政区划相一致。

二、公共管理研究的新视角:区域行政向区域公共管理范式的转变

要讨论区域行政向区域公共管理的转变,首先要了解区域行政的发展背景、内涵等基础知识。区域行政问题与行政区划密切关联。学者刘君德在他主持的《中国行政区划的理论与实践》等论著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行政区经济”概念,并分析我国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在我国的行政学界,宋月红在国内首次使用“区域行政”的概念,作者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与区域行政的关系角度进行研究,但这是一种狭义的或传统意义上的区域行政范畴。〔8〕陈瑞莲、张紧根在《公共行政研究的新视角:区域行政》一文中,正式提出广义的“区域行政”概念。〔9〕随着实践的推动和理论的发展,区域行政向区域公共管理转变。在学界,最早使用过“区域公共管理”概念的只有清华大学的刘锋和中山大学的陈瑞莲,二人从不同的角度对区域公共管理进行论述。刘锋运用新公共管理、区域创新系统、区域核心竞争力、支持系统等理论对区域管理进行创新,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一研究与本文所关注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有很大的差别,它并不是真正从公共行政学角度对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而是从区域地理学的角度将创新理论引入到区域发展中去。〔10〕陈瑞莲教授是我国研究区域行政和区域公共管理的典型代表,她在此领域的论述,在学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三、区域公共管理的内涵、理论支撑

区域公共管理是个复合概念,前文已经界分了公共管理视阈中的“区域”。对于公共管理的概念,无论是对其内涵把握还是基本体系的构成,都还在探讨中。王乐夫教授认为,“所谓公共管理,即公共部门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地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的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11〕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管理中的政府还包括其它的组织和第三部门组织等。公共管理主体着眼于社会发展长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来开展其基本活动;同时,它更多采取的是多元化和复合型的集体行动,以共同的目标基础,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无庸讳言,现代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发展的一个新趋势,是公共行政领域不断扩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体现。综上所述,区域公共管理是区域行政随着实践的需要,在治理范式上不断成熟的产物。笔者认为,所谓区域公共管理,即是指以区域政府组织和区域非政府组织为主的多元主体(区域公共管理部门)为了解决特定区域的政治、经济、社会或其它方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区域公共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间交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区域公共管理之所以“应运而生”,从根本上说,区域公共管理发展的动力来自于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或者说,除了实践的需要外,理论的发展和推动也是非常重要的。区域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除了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外,还有公民社会理论、现代治理、网络治理理论和善治等理论。公民社会,也被称为市民社会或民间社会。关于公民社会的定义,不同的学者根据不同的研究视角形成了种种不同的公民社会定义。这些定义归纳起来可分为两类:国家与社会二元结构和国家、经济与公民社会的三元结构。关于公民社会的结构要素,不同学者对其强调的重点不同。就中外学者取得的共识来看,公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及其特征主要有以下四个:一是私人领域;二是志愿性社团;三是公共领域。除了公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外,公民社会还具有自己的基本价值原则,大体说来,这些基本的价值原则包括:个人主义、多元主义、公开性、开放性、法治原则。

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引发治理和善治理论的产生。从1989年世界银行首次提出“治理”以来,“治理”概念被广泛使用。在治理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治理有失败的可能,为完善该理论,随后善治进入学者的视野。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最佳关系。善治有如下要素: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区域善治是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中一个战略管理问题。

[参考文献]

〔1〕理查德·J·斯蒂尔曼二世.公共行政学:概念与案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26.

〔2〕刘亚平.当代中国地方政府间竞争〔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序言)1.

〔3〕罗荣渠.现代化新论:世界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1.

〔4〕梅休.牛津地理学词典〔K〕.上海:上海外语教学出版社,2001:354.

〔5〕胡佛,杰莱塔尼.区域经济学导论〔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2:220.

〔6〕陈瑞莲,张紧跟.公共行政研究的新视角:区域公共行政〔J〕.公共行政,2002,(3).

〔7〕陈瑞莲.区域公共管理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5-8.

〔8〕宋月红.行政区划与当代中国行政区域、区域行政类型分析〔J〕.北京大学学报,19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