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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风险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0 16:18:20

财政风险论文

财政风险论文篇(1)

与通过法律或合同确定的显性债务不同,隐性债务是指由于产生债务的原因暂时难以明了、或出于某些考虑被有意“视而不见”,处理成非直接、非公开形式的债务。隐性的或有负债,大都是基于政府道义责任、公众期望和政治压力而产生的,虽不是明确的法律意义上的债务,但通常不能不由政府及财政来“兜底”。在一定的条件下,隐性债务会显性化,其中的或有债务,会或多或少地演化为必然、直接的债务。对表1中的隐和或有负债项目进行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我国政府主要的或有和隐性债务都是源于政府的担保,并且大部分是隐性担保,如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国有政策性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社保基金等提供的担保。与显性担保不同,隐性担保是一种没有明确完整的担保合同作为依托、没有严格法律约束力的担保形式。或有债务引发财政风险的机理在经济转型期内我国形成了一个以中央政府为核心的完整的政府隐性担保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四个层次:一是中央政府对国有经济部门(包括国有银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包括国有粮棉流通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及其他国有附属机构)的隐性担保;二是中央政府对资本市场的隐性担保;三是中央政府的社会养老金隐性担保;四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隐性担保。在对国有银行、国有企业等提供隐性担保时,政府没有负债;但是,如果债务人发生违约,政府将有义务偿还债务,此时,隐性和或有负债将成为政府的实际负债。

因此,判断财政风险,不能仅仅停留在赤字率、负债率这样几个显性指标上,还需要关注由我国庞大的政府担保(主要是隐性担保)体系所引发的政府或有及隐性债务。在隐性担保的框架下,政府可以用最小的显性财政成本平稳地推进渐进改革的进程。因此在短期条件下,隐性担保似乎是一种“性价比”很高的政府补偿手段。这就往往会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使政策制定者忽略政府担保的另外一面:政府担保所导致的负债问题。“过去,不管是公众还是政治家都有一种错误的信念,认为贷款担保对政府的成本是零,除非最后发生了严重的‘短缺量’”(MertonandBodie,1992)。而实际上,受保主体把信用风险部分或全部地转嫁给担保者,受保主体违约时,提供担保的政府将不得不承担转嫁来的债务,隐性债务会显性化,而或有债务也会变成直接、必然的债务。事实上,隐性担保的广泛实施已经使得我国政府积累了越来越多的隐性和或有负债。马拴友(2001)在国内首先运用财政风险矩阵对我国公共部门的债务进行了估算,指出“我国政府总债务占GDP比重已相当高,单国内债务负担率1999年合计已达72.4%,财政的潜在风险已经很大”。而刘尚希、赵全厚(2002)的估计是2000年我国政府总债务规模占到当年GDP的130.6%,其中或有债务占GDP的比重为65.6%。前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高级经济学家PieterBottelie(r2001a)从三个层面对中国中央政府2000年的总负债规模进行了估算:第一层面为中央政府的显性债务和债务担保,占GDP的43%-44%;第二个层面是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或有债务,占GDP的37%-44%;第三个层面是还没有纳入到个人养老基金账户的国家养老金隐性债务,占GDP的45%-95%,国家总负债规模为125%-183%(这里还没有包括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债务)。标准普尔公司2001年公布的2000年底68个国家政府在金融部门中的或有负债状况则从国际比较的角度为评价中国或有负债的规模提供了非常好的佐证。

标准普尔估计的2000年中国政府在金融领域中的或有负债为当年GDP的43%-86%,在68个的国家中是最高的。政府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的大量积累也就是政府财政风险的大量积累。“由于体制的渐进式推进,各种经济关系中的风险可以无限外推,并最终向财政转移,财政风险同社会各种风险构成强的相关性,各种风险潜存于制度变革之中,为了推进渐进式改革,往往人为限制风险的暴露。结果将导致制度变迁的压抑性和风险、危机的突发性。”(傅志华,2002)从长远的眼光看,隐性担保将会导致更高的财政风险,这主要是因为隐性担保合同会扭曲受保主体的激励结构,引致严重的道德风险,从而加大隐性担保的最终财政成本。隐性担保并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合同,作为担保者的政府和受保主体之间的委托—关系是模糊和残缺的。在政府与受保主体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不但无从了解受保主体的努力程度和风险倾向,更难以设计出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来约束其行为。

于是,受保主体的败德行为便成为其理性的选择,比如国有银行的经理人员混淆政策性损失和商业性损失的界限,把经营不善导致的资产损失也纳入政府隐性担保的框架;国有粮食流通企业利用国家对“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担保,故意压低粮食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这就不仅把政策性收购的风险全部转移给政府财政,还从政府手中套取了一块额外的收益;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会隐瞒贷款项目信息,改变资金用途,把本来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的政府担保的银行贷款挪作他用,有些贷款甚至被企业转贷或用于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等等。这种恶意的风险转嫁将引起政府财政风险的进一步提高本。结论及政策建议某些地方政府将本应在预算内进行的大量补偿性财政活动转移到预算外,以隐性担保这种“准财政活动”部分地替代政府预算内的财政活动,从而缓解了政府当前的财政压力,改善了政府的收支平衡表,表现出了较低的赤字水平和显性负债水平。短期内,政府所采用的这种策略在充分保障国有经济部门顺利融资的前提下做到了财政显性成本的最小化,这对于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平稳推进经济转型都具有重大意义。但这种策略的实施也使得政府在渐进转型的后期面临越来越大的财政支付压力。为了偿付隐性担保所形成的国有经济部门中的巨额或有债务,政府将为此付出沉重的财政代价。超级秘书网

同时由于隐性担保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受保主体激励结构的扭曲必然导致道德风险的蔓延和政府财政成本的增加,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我国的财政风险。要想继续发挥政府担保的积极作用,同时有效监控和化解政府担保可能导致的财政风险,必须进行财政创新并对传统的政府隐性担保机制进行彻底改造:首先,必须改善担保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实现隐性担保显性化。目前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加快构建覆盖各种类型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体系;在各级政府介入的担保活动中,必须有要件完整、条文明确的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作为担保的基础,合同应当明确风险分担的机制、受保主体的义务和责任、发生损失后的补救措施等内容,最大限度地做到激励兼容;逐步相机减少担保范围,当政府在负外部性威胁和社会预期的压力下不得不对显性担保框架之外的经济主体进行担保“补偿”时,应坚持审慎原则,补偿之前要向社会公众阐明政府救助的必要性、原则、范围和方式,补偿过程中要明确政府与利益相关主体的责任与权利,以期将道德风险遏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其次,尽快实现预算体制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建立财政资产负债管理体系。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财政收支管理的最大弊端就是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政府的风险状况,而在以权责发生为基础的财政资产负债管理制度下,隐性和或有债务被纳入管理范围,政府必须从自身所拥有财政资源总量的角度去权衡承担所有债务的最优数量,必须对从事的任何一项导致隐性和或有负债产生的活动负责并作出解释说明,这就在源头上有利于财政风险的预测、监督和控制。最后,政府还可以在事后(担保关系正式确立之后),以市场为导向,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大量应用市场化的手段(如利用金融工具对冲风险,进入国内、国际的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分摊风险)和机制(如建立风险储备机制)降低和转嫁财政风险。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这种利用市场化的手段规避和转嫁自身风险的行为不仅是合理的,而且也是完全具备可操作性的。

财政风险论文篇(2)

现代社会是一个到处充满风险的社会,尤其是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公共风险已经开始进入高发期,且各类风险交织在一起。如贫富分化加剧,生命安全和社会尊严安全受到威胁,社会治安状况恶化;SARS、艾滋病、性病以及禽流感等高强度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食品质量的降低等使人民的健康安全和心理安全受到威胁;生态恶化及灾害应对机制落后,危机预警和监控机制欠缺,行政执法监控出现漏洞,以及危机处理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人为社会安全危机等。再如,近年来我国矿难事故频发,若在网上搜索“矿难”一词,可显示出近两万条相关网页。另据国家安监总局2005年11月28日的2005年1月1日~11月27日的全国安全生产简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12起,死亡795人,其中煤矿企业发生8起,死亡640人,同比增加3起、352人[1].2004年岁末,中国的两个国有重点煤矿———河南大平煤矿和陕西陈家山煤矿相继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分别有148人和166人遇难;2005年2月14日,辽宁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煤矿发生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多达200余人;而11月27日,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发生井下爆炸事故,169人死亡。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专家估算约有100吨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直接导致哈尔滨市停水4天,给市民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这些事件的发生共同预示着一个高风险社会的来临。如何有效地防范和处理社会公共风险,以维护社会、经济及政治的稳定,确保各方面的有序发展,成为我们面对的严峻的现实问题。

一、社会公共风险的理论界定

20世纪后半期,社会公共风险问题逐渐被国内外学者所关注,并形成了关于风险的理论和学说。德国的马尔里希。贝克首次提出“风险社会”这一概念。在其《风险社会:迈向一种新的现代性》一书中,贝克将生态危机视为社会危机,并在此基础上诊断工业文明所面临的困境。他认为,人类以前的活动所涉及的都是个别人的风险,而现在则是所有人类面临的全球性危险;以前所谓的风险带有勇敢和冒险的意味,而现在,风险则是指对地球上所有生命毁灭的威胁。基于此,贝克把现代社会称之为风险社会[2].英国的安东尼。吉登斯认为,风险社会就是日益生活在高科技前沿,无人能够完全明白,也难以把握各种可能的未来;他认为风险有“外在的风险”(externalrisk)和“人为的风险”(manufacturedrisk),其中外在风险是指意外地从外部打击个体的事件,这种事件的发生有一定规律可寻,而人为的风险则几乎没有任何防范经验可以借鉴,难以预测。德国社会学家卢曼认为,贝克主要关心的只是技术风险,是一系列灾难性后果,而现实社会生活中还有许多其他风险,如金融市场投机中的风险、人生筹划中的风险、不安全的性活动中的风险,乃至在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努力去申请有关风险研究的基金而得不到的风险等等[3].英国社会学家斯科特。拉什认为:在“风险文化时代,人们的主要任务就是防止和排除诸如生物技术、空间技术等飞速发展后所造成的包括生态风险、核风险在内的各种可以危及人类毁灭人类的巨大风险”[4].

在我国,一些学者自1980年代以来也开始了关于社会公共风险问题的研究。如1987年王巍出版的《国家风险———开放时代的不测风云》一书就对风险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宋林飞(1999)认为,“社会风险是社会所难以承受的损失或影响。我们对风险的理解有以下三个要点:(一)风险是关于不愿发生的不确定之客观体现;(二)风险是‘可测定的不确定性’;(三)风险并非只是在实现决策时带来的损失,而且也指偏离决策目标的可能性”,并于1989年提出“社会风险早期预警系统”[5].此外,其它一些学者也对社会风险问题从不同的方面进行了研究,如著名财政学家刘尚希博士主要从财政的角度对社会公共风险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从国内外学者对社会公共风险的研究来看,主要是从不确定性和损失性两个视角来进行的。如经济学家奈特于1921年首次明确提出风险与不确定性之间的关系,认为概率型随机事件就是风险,非概率型随机事件就是不确定性。以后的大多数经济学家都是从不确定性视角去研究风险,而且不少学者混用风险和不确定性,甚至断定风险和不确定性是同一个概念。社会学界也有一些学者从不确定性的视角研究风险问题。如贝克把现代社会称之为风险社会,正是从不确定性角度认识风险的结果。贝克看到了现代文明越发展、科技越进步,不确定性就越明显的事实,所以才把现代社会定义为风险社会。研究风险的另一视角是损失性,即把风险看成是一种损失类型。从损失性视角研究风险的学者都用损失去定义风险。如美国学者海斯认为风险就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性[6].在风险的不确定性和损失性这两种属性中,损失性是更为根本的属性,没有损失性,也就无所谓风险。风险中的不确定性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因此,风险的本质实际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

在现代社会,风险将更多地表现或转化为社会公共风险。从社会公共风险的内涵而言,就是社会损失的不确定性。社会公共风险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内在关联性(或传染性)。如癌症不会传染,是一种私人风险,而艾滋病则有很强的传染性,它危害社会,从而构成公共风险。二是不可分割性。公共风险如通货膨胀、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等,在未来发生的时间、方式具有不确定性,但社会成员遭受损害的可能性是同等的。三是隐蔽性。公共风险很难正面识别,往往是在累积到快要爆发的程度才被发现、才引起重视。社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是一个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子系统的巨型复杂的系统。在这一社会系统中,除个人风险以外的任何风险都可以称之为社会风险。狭义的社会则是指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相并列的系统,狭义的社会损失是指与政治损失、经济损失、文化损失等相并列的一种损失,狭义的社会风险是指与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文化风险、金融风险、决策风险等相并列的一种风险,即社会失序和社会混乱,这种社会失序和混乱是由一部分社会成员或社会团体反叛社会行为所引起的。导致狭义社会风险的直接原因是非自致性损失和无补偿损失,其根本原因是竞争的不公平和社会分配的不公平。而广义的社会风险产生的原因则要复杂得多。

二、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公共风险及其防范

在温饱之后、进入发达国家行列之前的社会转型阶段,我们面临着很多特殊的问题和矛盾,包括:一是经济起飞阶段遗留下来的大量问题和矛盾,主要有环境污染问题、资源枯竭问题、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等。二是收入增长引起需求变化带来的新问题和矛盾。收入增长了,人们对政府的安全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伴随着收入的增长,人们的消费也会增加,由于消费并不是平稳增长,而是伴随了结构性变化,如果供给适应不了这种变化的需要,老百姓就会不满意。同时伴随着收入的增长,人们不仅仅满足于物质消费,还要求增加精神产品的消费,并且要求参与政治生活。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人们参与政治生活的愿望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一些不满情绪不可避免地会表露出来。三是伴随经济增长,国家的对外依存度提高了,从而必然要面对来自外部世界的更多的冲击和风险。如目前我国钢产量虽位居世界第一,但同时又是世界上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50%的原油依赖进口,是世界上第二大原油进口国;同时我国还是世界第三大贸易国,第一大外资接受国。在这种背景下,我们不得不面对各种贸易方面和其它方面的摩擦。

而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流动性”极强的时代,人员、资本、技术、观念在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不停流动。但社会资源的大规模流动蕴含了巨大的风险,而且会强化其他原因产生的各种社会风险。仅仅依靠单一的市场机制是不可能有效化解社会公共风险的,所有的社会风险最后都要由政府财政来承担。而在市场经济制度比较完善的情况下,财政所承担的公共风险主要限于市场失灵的领域。如我国著名财政学家刘尚希认为,在我国经济转轨的现阶段,财政所承担的公共风险是全方位的,且呈扩大的趋势[7].现阶段我国财政所承担的公共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是国有企业的财务风险。按照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国有企业的财务风险应当通过市场机制来化解,但由于国有企业制度改革不够彻底,这类风险最终还得靠财政承担。目前国有企业普遍亏损严重、效益低下,企业财务状况恶化,大量职工领不到足额工资,上千万职工在亏损企业就业,数百万退休职工领不到足额的退休金。尽管各级财政的财力十分紧张,但国有企业的亏损迟早还是要落到财政头上。

二是金融风险。目前金融风险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但大多数人并未意识到金融风险是一种社会公共风险,最终要靠财政来兜底。在以国有独资银行为主的我国尤其如此,如1998年财政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专项用于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实际上就是银行风险向财政的转移。

三是经济衰退的风险。尽管自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在阻止经济增长速度的持续下降和拉动经济增长的回升、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刺激民间投资和消费以及促进出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从2000年开始,我国国民经济已出现了全面的回升,经济发展呈现了较好的势头。但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经济运行中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解决,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还缺乏可靠的保证。

四是失业风险。就我国城镇失业情况来看,我国城镇真实失业率不仅包括城镇登记失业率,还包括城镇职工下岗率。而从1993年以来,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口都呈上升趋势,如城镇登记失业率已从1993年的2.6%,1996年的3.0%,1997年的3.1%上升到2001年的3.6%,2002年的4.0%.2003年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800万人。尽管我国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控制城镇失业率的急剧上升,但由于受人口基数、人口年龄结构、人口迁移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就业压力仍然很大。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目前我国城镇实际失业率大约为8.3%,其中男性为7.7%,女性为9.0%.在城镇就业问题日趋突出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也变得越来越严峻,目前尚有1.5亿~2亿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

五是外债风险。据估算,截至2003年末,中国外债余额比上年末增加220多亿美元,上升13%.其中,短期外债比上年末增加210多亿美元。外债规模增长的加快隐藏着一定风险,一旦国际市场汇率和利率走势发生变化,资金流向就有可能发生逆转,并导致经济出现大的起伏变化。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偿还外债高峰期,这对财政来说,是难以置身事外的。

社会公共风险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地防范和化解,就有可能演变为社会公共危机。我们认为,社会公共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强化市场机制化解风险的能力。社会公共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制度结构的完善程度。在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要减少社会公共风险,关键是如何进一步规范市场,完善市场机制。这要求财政应以市场为导向来组织市场、规划市场和约束市场。而财政完全可以采用“市场方式”来实现财政收支过程。“市场方式”要求在充分考虑市场特性的基础上,通过收支过程来实现对市场的规范。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财政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如社会基础设施短缺、城市公用设施不足、基础教育滞后、社会保障落后、穷人和失业者增多等等,如果这些问题都由财政包办解决,公共风险就无法化解。但可以运用市场的力量来防范公共风险的积累,从而减轻财政压力。如采用BOT方式加强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就是运用市场力量来实现政府的目标。财政组织市场和规范市场的过程亦是化解公共风险的过程。财政借助于市场机制化解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财政承担的公共风险。

二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范围,为有效化解社会公共风险提供必要的财力保证。根据西方公共财政理论,市场经济要求政府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公共财政,政府应该提供那些市场提供不了的产品和服务。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究竟如何界定公共支出的具体范围,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已发挥了基础性作用,政府变成了一个“有限的政府”,市场与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需要进行重新分工。当前中国的公共支出范围,不仅包括市场不起作用的公共领域,也涉及到市场正在发挥作用的竞争性领域,政府往往干了市场该干、也可以干好的事情,而把一些完全应该由政府承担的支出责任搁在了一边。2003年非典疫情暴露出的中国卫生防疫应急体系的不完善,就反映出公共支出范围调整滞后的问题。刘尚希博士认为[8],公共支出是公共风险要求的一种结果,它因公共风险的产生而存在,随公共风险的扩大而扩大;另一方面,公共支出又是化解公共风险的手段或工具,即公共风险通过公共支出而化于无形之中。从财政职能的角度讲,主要是防范公共风险。在市场经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实质上是不同性质风险的归宿的划分,私人风险与市场相匹配,公共风险与政府相匹配。这种对应关系是调整公共支出范围的基本出发点,它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应当说是一种有效率的选择。当前应按照市场化改革的要求,使市场在私人经济领域的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政府在公共领域的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三是要建立财政应急反应机制。要更新观念,树立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把财政应急反应机制纳入财政战略管理序列,当发生公共风险和危机时,即可启动财政应急反应机制。财政应急反应机制应包括信息收集处理和加工系统、分析预测和报告系统、决策指挥系统、执行流程系统。财政应急反应机制不仅仅是资金的筹措和安排,还应包括政策的应急调整和具体措施的应急实施。此外,财政应每年编制应急预算,但只有当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才加以执行。应急预算应根据在最近的时间内、最有可能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加以编制,设计不同的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

四是要建立风险共担机制。鉴于当前面临的各种社会公共风险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我国需要尽快建立现代风险共担机制。要在国家层面上尽快建立具有会商决策功能的综合体系和常设性风险管理机制,对各类风险进行分类、预测,制定长期的防范战略和应急计划,同时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各级政府之间的协同运作能力,将可能发生的损失降到最小。建立公共领域信息公开和报告机制,使公众有公共事务的信息知情权;建立突发性事件相关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制度,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对边远贫困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给予财政支持。面对不确定的社会公共风险,依法建立风险防范基金,并将社会保险、资金给付的行政与风险管理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全盘考虑。进一步拓展社会保障空间,构建政府———社会保障机制,市场———商业保险机制,社会———家庭、社区、民间救助机制三位一体的、系统的、动态调整和迅速反馈的社会风险补偿机制。应充分发挥既有的家庭保障、民间组织及个人防范与化解社会公共风险的作用,强调政府、企业、家庭、个人及社区组织的社会风险管理责任。

五是要强化社会救助,构建弱势群体的临时保护机制和社会风险应急基金。为缓解职工失业风险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带来的社会风险,应当建立弱势群体社会风险应急基金,构建各级政府社会风险管理决策———控制———反馈系统,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尽快建立以社会救助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的,包括住房、医疗、教育补贴、收入政策调整及扶贫战略等在内的综合性社会风险管理政策思路,对社会弱势群体实施有效保障。

六是在化解社会公共风险方面,政府应建立覆盖面广阔的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网络;加强风险与危机应对方面的立法建设,提高政府的风险管理的主观愿望和客观能力,建立起各部门联动、信息和资源共享,重视专业知识在控制危机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但社会公共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绝不仅仅是政府单方面的事情,政府与民众乃至整个社会都有责任。只有各方面共同努力,渐渐形成一个有凝聚力的社会,社会才会更和谐,发展才会更顺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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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斯科特。拉仲。风险社会与风险文化[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2,(4):34.

[5]宋林飞。中国社会预警系统的设计与运行[J].东南大学学报,1999,(1):8.

财政风险论文篇(3)

至今为止的研究成果表明,源自国债和赤字的财政风险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国债余额和赤字分别占当年GDP的比重;二是政府的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状况。2002年3月,财政部在向人大做的2001年决算和2002年预算的报告中,明确公布了国债负担率和赤字率两个指标。2001年中央财政赤字259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债务余额1560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6.3%。从这两个指标来看,与国际上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相比,财政风险并不是很大。从政府的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来看,现有国内的研究成果和国际组织、经济学专家对中国的研究成果表明,这部分债务占GDP的比重约为75~125%左右(世界银行:1998年,刘成:2000年)。将这部分债务进行国际比较,隐性及或有债务的指标也不是很高。以美国为例,大致与我国公布的国债负担率和赤字率同一口径的联邦债务率,目前在50%左右,1993年底的联邦债务大约为3.2万亿美元,但是如果考虑隐性债务,联邦债务几乎是官方数字的3倍(哈维·S·罗森:《财政学》)。国内的研究成果反映,许多国家政府隐性及或有债务规模都很大(刘成,2000年),与此相比,中国政府的财政风险并不是很大。

上述的判断已经基本形成共识,无论从官方公布的数据,还是经济学界研究的成果,可以说已经为人所认识的政府赤字和债务表明,尽管随着债务的扩大,财政风险在积累,但是短期来看风险不大。

二、没有认识和计算的政府财政赤字

首先,需要从基本概念说起。重温什么是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现代经济学、财政学理论中的定义是,财政赤字是政府支出大于收入的数量。当政府形成财政赤字时,它就必须向公众举债来支付其款项。为了借债,政府需要发行债券,即用以承诺将来偿还的一种借据。政府债务指政府借款总额或累计额。理解赤字和债务的关键点在于:政府债务是政府应付款的存量,而财政赤字是政府支出大于收入而形成的新债务流量(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宏观经济学》,第16版)。我国自1993年起,规范了财政赤字的弥补办法,即全部由发行国债来弥补赤字,而不准许向银行借款和透支,自此上述定义完全可以适用于我国。

按照上述的定义,我们从下面的表格数据中会发现一个重要的矛盾和问题。

表1我国1998年以来的财政赤字、国债规模与增长率一览表

对于上表中的数据要做如下说明:表1中的财政赤字和国债的绝对量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汇总后的数字,即不是中央财政赤字,国债中包括中央代地方发债的数量。另外,1998年和1999年的赤字数口径与2000年、2001年有不可比之处,原因是前两年的赤字中不含国债的利息支出,自2000年起,每年的国债利息支出改为列入财政支出,作为财政赤字。如果按照1998和1999年的赤字口径计算,将形成表2的情况。

表2按可比口径计算的财政赤字及增长率

从上述两个表的数据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矛盾,财政赤字与政府债务呈现反向变化,即财政赤字的增长率自1999年起明显趋于降低,2001年甚至是负增长;而国债的增长率却呈现提高的态势。下面图形反映的更为直观。

图1赤字增长率与国债增长率

对于这个矛盾如何解释?从理论逻辑推理来看,国债发行的总规模包括弥补当年赤字和当年需要还本付息的数额,如果国债总规模扣除还本付息的数额后,弥补当年赤字的国债数应该与财政赤字数额大体一致。我们看一下表3。

表3扣除还本付息后的国债数额与财政赤字的比较

注:为了计算和比较的方便,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不影响基本结论。

从表3中可以看出,历年的扣除还本付息后的国债数额都明显大于当年的财政赤字数额。那么这些差额应如何解释呢?显然,国债只能用于弥补财政赤字,按照基本的理论概念,我们只能推断,在年度的国债发行总额中有一部分赤字没有反映在财政赤字总额中。那么哪些国债没有反映为赤字呢?我们分析的结果是,由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务,反映在总债务规模中,但是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务背后的财政赤字却没有反映在赤字总规模中。详见表4中的数字对比。

表4地方政府债务与表3中差额的比较

从表4中看到,除了2000年的差额数小于中央代地方发债的数额外(对此目前笔者还没有很好的解释答案),其余3年的差额数均大于中央代地方政府发债的数额。笔者认为,从理论上讲,中央代地方政府发债,实质上就是中央代地方政府打了赤字。这些赤字肯定没有记入中央财政赤字,关键的问题是它们有没有作为赤字在地方预决算中进行计算和汇总。我国历年来的地方财政汇总都是收支平衡或略有结余的,从来没有赤字。这里存在两种可能的情况:一是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债的数量根本没有作为地方政府的赤字计算;二是已作为地方财政赤字计算后,地方财政汇总是平衡或结余的。从前面分析和表4的情况推断,笔者认为第一种情况的可能性很大,根据对财政机关的官员调查,证实了笔者的推断。由于地方债务计算在债务总规模中,而地方债务弥补的赤字没有计算为地方财政赤字,因此年度的政府债务总规模就大于了财政赤字规模。

如果上面的推断成立,那么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相互有联系的结论:一是目前我国公布的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汇总后的财政赤字没有包括地方财政赤字,因此公布的赤字数和赤字占GDP的比重可能被低估了;二是地方财政的平衡或结余是虚,而存在赤字是实。

三、财政的风险将出在缺乏有效管理的地方政府赤字和债务

为什么不将地方发债计算为地方财政赤字?首先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预算法》的约束。我国《预算法》中规定,地方财政必须实行收支平衡,不能出现赤字。排除近年来基层财政的债务等情况不说,仅就中央代地方发债而论,由于这笔债务的偿还主体是地方政府,即债务人是地方政府,其实质应作为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如果因为《预算法》规定的原因,将地方政府债务不明确作为地方财政赤字,这势必会人为地缩小国家财政赤字的规模。其次,与目前政府预算会计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而不是权责发生制有关。由于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当期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在这种记账基础下,财政收支只包括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反映那些当期虽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赤字和债务。这样既不利于准确地反映地方政府财政的整体状况,更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深化改革”,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课题组,2002年第5期《财政研究》)。

从目前的地方政府财政状况看,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的地方政府可能将长期存在赤字和借债情况,这就需要各个地方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对赤字及引发的债务实行严格和科学的管理,如同中央财政对中央债务的管理一样,要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一套专门的管理和运作办法。据我们2001年对江苏、陕西、山东、浙江、辽宁等省的初步调研,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已经对其自身的政府债务管理引起了高度的重视,并采取了一些管理的办法。但是,由于预算法及现有预算会计管理制度跟不上新产生的政府借债融资的情况,多数地方政府的做法是将债务的借与归还在预算收支表的线下进行反映,财政厅(局)内也缺乏专门人才进行债务筹划和管理。

另外,地方政府的债务归还问题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中央债务多数是通过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归还的。地方政府没有举债权,目前中央转贷给地方政府的世界银行部分贷款已到期,许多地方各级政府是通过当地的税收、收费、以及出售政府资产来归还贷款。对于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国债,投资有效益的项目,其收益可以作为还债的资金来源,但是有相当多的投资项目只有社会效益,恐怕还债的资金主要还是来自当地的税收或收费,或者采取出售政府资产、借新还旧进行运作。总之,地方政府在债务的归还上,与中央政府相比,其可操作的空间相对有限。这就更加提醒我们要关注地方财政的债务风险,既便目前仅就中央代地方发债这部分债务总量大约在1700~2000亿左右(不包括县、乡基层财政的债务),规模不是很大,但其积累的速度和由于体制、法律约束而造成的管理空隙,值得引起高度重视。否则,在中央财政风险不大的“高枕”上“无忧”,地方财政的潜伏风险一旦突发,带来的将是整个国家财政的风险。

四、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和结论,为了防范财政风险,特提出以下建议。

财政风险论文篇(4)

财政风险是一种体制风险,其深层原因当然应从体制方面入手进行分析。

(一)财政体制改革仍未触及实质性问题,收支划分方法的技术性手段难以解决权力本质性问题。我国的财政改革一直沿着“分灶吃饭”的思路进行,这无疑是正确的。但问题不是如何分灶,而是谁来分灶,这就是分灶主体的资格与地位问题。为什么财政改革一统就死,一分就乱?原因很简单,技术手段解决不了实质性问题。实质问题是什么呢?就是条块矛盾。“条”是业务范畴,它是一级政府权力的垂直延伸,下级对上级是一种从属关系,这种关系首先表现为下级对上级的行政权力依赖,其次才是经济权力的依赖。“块”是地缘范畴。它是政府权力的横向分割,政府间关系是一种地缘关系,这种关系首先表现为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性,其次才是行政权力范围的地缘性。条块关系交织使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在处理财政问题时,相互争执利益,推诿责任。下级政府部门在财政权力上缺乏自主性,因而也就没有责任心,形成了滥用财权,浪费财力的局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权利定位不够准确,无法明确事权范围。由于依据模糊,划分收支的标准就很难把握,忽而偏重中央,忽而偏重地方,偏重地方也有地区差异。特别是中央与地方之间有交叉的支出,跨地区的支出,具有外溢性的支出,更是容易造成相互干扰,混淆不清。可见,体制缺陷是造成财政风险的最本质的原因。

(二)复合税制中主体税种设计有缺陷,税权划分重量轻质,容易造成矛盾和冲突

我国税收设计的基本目标首先是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而流转税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选择,这也正是我国长期以来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主要原因,虽然理论界不乏将所得税作为主体税种的声音。如现阶段实行的增值税,就是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很大比重的流转税。地方税中的营业税也属于流转税类。流转税的共同特点是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课征对象、可征环节多、税源广泛,但缺陷也很明显,它既不能体现公平合理的税收基本原则,也难以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近五、六年来,我国税收收入连续以1000亿元的绝对数增长,本身就隐含着很大的风险性。因为在目前税制下,税收收入量的目标很容易实现,但税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质量的反映越来越不够明显和准确,从而形成了税收收入不断增加,企业经营越来越困难的背反现象。

(三)国有企业改革仍未实现质的突破,国家和企业的关系的复杂性加重了财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我国国有企业的现实问题很多,诸如经济结构不合理、高负债率、低利润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困难,国有企业多余职工的分流和再就业,等等。所有这些问题,无一不与财政有关。大凡国企改革首先是产权改革,即对产权进行界定,明确投资主体,明确产权的归属,明确资产经营的盈亏责任。政企关系不清集中体现在企业与财政关系不清上,企业改革的各种风险必将形成财政风险。

(四)税权划分缺乏稳定性和科学性,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力矛盾突显出来,加大了财政风险因素

税权即税收的管辖权。国家拥有取得税收的权力,但这种权力,必须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进行合理科学的配置。我国目前在税权划分上缺乏一个稳定的规则,立法权过分集中于中央,地方越权、滥权现象较为严重。另外税收征管主体的重复和交叉,也对行使税权产生了一定的障碍,从而导致中央税收保障性下降,地方滥用收费权,且收费规模日益膨胀。这种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收入的规范分配方式严重悖离的结果,必然导致更深的财政风险。

(五)政府职能转变的艰巨性和矛盾性,也成为产生财政风险的深刻因素

在当前经济转型过程中,首要问题是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但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却存在着明显的艰巨性和矛盾性。因为在发展中国家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失效问题更为突出,政府纠正这些失效的能力也更弱,政府行动的局限性也更大,建立和完善市场的任务也更加艰巨。如果政府职能的转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政府很可能成为导致市场混乱的主要因素。

二、防范财政风险的思路与对策

财政风险属于一种体制风险,防范财政风险首先应该从体制改革入手,具体说来,就是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入地改革经济体制和财政体制,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

经济体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中的实质问题,就是关于权、责、利的划分问题,就是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的划分问题。事权的划分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很多人认为,财权的划分很关键,但这只是表面现象,没有清晰的事权划分,财权的划分就失去了起码的依据。因此,事权划分才是经济和财政体制中的核心问题。谈到事权的划分,就必然涉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定位问题。中央政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组织者和主导者,着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性和原则性事务;地方政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施者和从属者,着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性和具体性事务。可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仍是我国未来相当时期内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模式,但今后的重点应集中在“分级管理”上,即下大力气明确和规范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二)严格有序地区分财政问题和市场问题,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是社会权力中心和社会义务中心,财政服务于政府,因此,公共性和社会性是确定财政问题的基点。这里有三层含义:财政问题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市场,是政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拥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财政问题的客体具有普遍性和社会性,也即公共性,如失业和失业救济、武器生产和国防。解决财政问题的目标是稳定和公平,绝非是市场的发展与效率目标。只有不夸大财政的职能和作用,不强求不切实际的财政目标,才是降低财政风险的必然选择。

(三)合理有序地改革税收体制,建立切实可行的税权划分模式

税收制度改革是财政收入改革的核心内容。我国税制改革应该考虑以下原则:一是建立多样化的税种范围;二是建立明确的主体税种;三是建立规范的中央税收管理制度和地方税收管理制度。税权是国家权力的经济体现。税种的多样化代表了国家经济权力的深度和广度。主体税种的设立影响着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思路和原则。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划分从经济方面体现着国家权力的层次性。应该强调,税权划分必须考虑国家权力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否则会出现地方税挤中央税,附加税挤正税,形成地方割据,财政负担加重,滋生严重的财政风险。

(四)加强预算硬约束,统一财政资金管理,实行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加强预算硬约束,就是要增强其作为国家财力计划的法律约束力和技术稳定性,严肃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目前,我国已经开始部门预算编制试点,试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这是增强预算约束力的有益尝试。同时,维护财政资金的统一性也很重要,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归各级政府,管理权属各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财政资金符合财政资金的属性,也是降低财政风险的重要途径。

(五)调整财政预算权限,使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保持相对独立,地方预算实行垂直管理,取消乡镇一级预算

维护各级政府财政的独立性是明确财权责任的必要前提,但这种按地域板块的过细分割,又会破坏财政资金的统一性。因此,可以考虑在中央预算和省一级预算各自独立的基础上,对省以下预算,包括省、市、县级预算实行垂直管理。鉴于乡镇财政基本上失去了公共性和社会性特征,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可以考虑逐步取消。当然经济发达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特殊处理。取消财政权限的乡镇,作为县一级的部门预算,照样能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

(六)合理适度地发行国债,建立国债专项预算,降低因过度举债或使用公债不当所产生的财政风险

国债导致的财政风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量大造成的过度风险;二是结构不合理造成的风险;三是使用不当造成的风险。事实上我国国债的发行量已经较大了,虽然横向比,我们比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美等国的国债规模小得多,但纵向比,我国国债增长速度远高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属超常发展。加之我国国债管理手段落后,国债的使用效率不高,长此下去,势必产生不利后果。因此应实行国债专项预算管理,像管理基金一样管理国债,真正发挥国债的应有作用。

财政风险论文篇(5)

1.地方财政风险呈现出综合性的特点

地方财政风险是由社会各种风险转化、综合而成,呈现出综合性特点。当社会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能够迅速转化为财政风险,比如自然灾害将导致地方财政减收增支,地方金融风险最终转化为财政风险等等。同时,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所需要的经费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开支,一旦地方财政出现风险甚至于危机,将直接影响到国家机器的运转,导致其功能严重失调。因而地方财政风险不应只看成是地方财政部门的风险,同时也是地方政府甚至是整个国家的风险,对社会各方面具有重大的影响。

2.地方财政风险具有普遍性,并逐步受到世界经济形势的影响

正是由于地方财政具有综合性和来源广泛的特点,使地方财政风险客观普遍地存在于我们整个社会系统。仅仅在财政风险问题日趋严重时,才引起人们对它的关注,才着重于对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研究。入世意味着我国将加快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逐步融入到世界经济的主流之中,经济全球化在给我国经济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的同时,势必对我国地方财政产生重要影响。我国地方财政入世后将面临怎样的财政风险,如何迎接挑战已成为急待探讨的重大课题。

3.不同地区所存在的财政风险不同,不同级别政府所存在的财政风险不同

从横向看,我国地方财政风险程度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受历史和现实等多种原因的影响,中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环境制约因素多,经济发展长期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财政收不抵支,赤字突出是中西部地区财政运行的显著特点,中西部地区财政支出相对于财政收入增长过快,导致中西部地区所存在的财政风险明显高于东部沿海地区。从纵向看,我国地方财政风险不同程度存在于省、地(市)、县、乡四级政府之中,其中省、地(市)级的财政风险程度较小,县乡两级财政风险程度较高,甚至有些地区出现了财政危机。目前的地方财政状况是省以下政府层层向上集中资金,却将事权层层下放,导致财政状况自上而下一级比一级困难。这使得县乡两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风险加剧,集中表现为财政增收难度加大,财政收入增长趋缓,工资欠发普遍化,财政可调控财力较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等等。

4.收支矛盾尖锐,债务负担沉重是地方财政风险的集中表现

首先,分税制改革的出发点是增强中央政府在财政分配中的地位,提高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因而地方财力大幅下降。其次,财权财力分散、税收流失大大削弱地方财政实力。另外,在地方预算自求平衡的约束下,收过头税,寅吃卯粮搞空转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了未来风险。据统计,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的78.0%降至于1994年的44.3%,2000年略有回升到47.8%。近年来,地方行政事业机构和人员的经费支出急剧增长,使财政背负了沉重的负担,同时国家制定并实施的许多政策和措施都需要地方在财力上予以大力支持,所投入的项目需要地方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为此地方财政支出增长呈现出明显的刚性,地方财政自给率严重不足。2000年地方财政支出在全国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为65.3%,地方财政支出增量达到14.7%,地方财政自给率仅为62%。由于对政府债务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各行其道,多头举债,以地方政府“多元化融资”等多种名义举借了大量债务。举债行为的不规范致使债务的偿还主体、责任主体不够明晰,从而形成重借轻还,财政最终承担债务的情况,导致了财政长期处于被动的局面。各级政府债务负担已成为困扰地方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5.地方财政风险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危害性大

地方财政既存在显性风险又存在隐性风险,但更多的表现为财政隐性风险,甚至一些财政显性风险会通过人为的手段被处理成隐性风险而埋下潜在的隐患。由于通常情况下大部分财政风险处于隐蔽状态,这造成各部门对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意识不强,加剧了财政风险的累积和膨胀。如果地方财政风险的积聚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化解,最终将会引发财政危机,导致地方经济萎缩,引发社会动荡。作为兜底财政,财政所存在的风险是最为严重的社会风险,其危害性可见一斑。

二、地方财政风险的防范和对策

1.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有效控制财政风险

我国1994年建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初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但该体制受到种种条件制约,带有强烈的过渡色彩,对地方财政风险的形成累积具有重要影响。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化解地方财政风险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与界定。首先是确定哪些事权划归中央政府,哪些事权划归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发生事权交叉的领域,中央与地方政府应按照受益与付费相对称的原则,积极配合、主动协调以实现有效管理,如跨辖区的基础设施、江河治理等。然后是合理安排地方各级的事权关系。也就是正确处理地方各级政府间的关系,明确省、市、县、乡政府间的事权划分。长期以来,省级以下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是造成地方各级财政风险程度不同的重要原因。二是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间的税收分配,建立并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目前我国地方税收收入税源零星、规模过小、改革滞后,加重了共享税分享比例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压力,也使地方政府调节经济力度不足,为此有必要建立、完善地方税体系,适当扩大地方税规模,使地方本级收入基本能够满足地方财政的开支,增强地方以自身相对独立的财力来防范财政风险的能力。三是健全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就防范化解地方财政风险而言,我国当前转移支付制度应在两个方面完善。第一,加大对经济不发达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确保地方政府最低服务水准的实现。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支自给率低,财政收支矛盾更为突出,潜在的财政风险更加明显。因此,在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这些地区的财政运行状况,实行转移支付倾斜政策,加大中央专项拨款力度。第二,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待加强和完善。要加大省级转移支付的力度,促进地区间经济协调发展;转移支付资金要按规定使用,向贫困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倾斜,保证基层政权运转和农村教育。

2.调整和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公共支出管理

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是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的关键所在。第一,明确地方政府职能,合理界定地方财政支出的范围。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地方财政应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地方财政资金要逐步退出一般性、竞争性经营领域,加大公共需要的保障力度。第二,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主要是在保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压缩一般性项目开支,增加农业、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科技、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第三,改革地方财政支出预算体制。要严格按照地方政府职能范围确定预算支出范围,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延长预算编制时间,细化预算编制项目并加强预算论证;同时尝试开展部门预算,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作法,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编制到资金使用部门。第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加强采购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政府采购的规范运行;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所有财政性支出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支付。

3.加强债务统一管理,适时推出地方公债制度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应从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强化财政在地方政府融资管理中的地位入手。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其内容不仅包括地方政府的直接债务,也包括间接债务。债务信息的充分披露是债务监控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二是规范地方政府担保,缓解潜在的债务风险。随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渠道多样化,地方政府应当制定规范的担保原则,并逐步缩小担保债务规模,以财政贴息、补贴等方式来实现融资目的。三是加强政府债务归口管理,突出财政部门的主体地位。各级财政部门应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举借债务进行认真审核,监督债务资金的使用及偿还状况,承担起其所负有的监督管理责任。四是建立规范的地方财政偿债机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以年度预算安排,财政结余资金等形式建立财政偿债资金,专项用于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五是建立地方公债制度,规范政府融资行为。按照市场经济体制与分税制的客观要求,逐步建立规范可行的地方政府公债制度,在中央严格审批和监管制度的条件下,允许地方财政发行统一的债券,筹集地方公用事业发展资金,以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及防范地方财政风险。

财政风险论文篇(6)

1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风险

(1)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安全风险。

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处理量大,涉及单位多,没有计算机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不可想象的。全部的数据处理几乎全部依赖于计算机的管理,如果由于计算机病毒感染、不可抗力因素或人为导致系统瘫痪,导致数据丢失,则会严重影响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进行。因此,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要把数据安全防范风险放在尤为重要的位置。

(2)财政直接支付存在的资金风险。

财政直接支付取消了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方便快捷。但可能存在着预算单位虚假套取财政资金的风险,收款人、收款账户是否真实难以核实,预算单位用款申请的合理性很难确定。

(3)财政授权支付存在的资金风险。

与财政直接支付相比,授权支付的风险性更大。因为财政授权给预算单位后,财政部门的监督余地相对减小,给预算单位套取或转移、挪用财政资金提供了便利。同时,由于预算单位和基层银行管理制约机制相对松弛,内控制度不够健全,这也为预算单位、银行或有关人员违规操纵财政资金留有一定的空间。

(4)财政内部管理风险。

财政作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执行机构,具有绝对控制资金流向的权利。因此,财政内部科室如果出现管理混乱,就极易产生风险。财政预算指标的编制、批复,单位用款计划的编制、批复,非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拨款都必须有严格控制,防止内部人员产生违法支付的事情。

作为最终审核单位支付的关口,也会发生把关不严,容易产生支付的收款单位与付款单上的单位名称或帐号不一致,授权支付付款单上支付的用途与支票用途不一致,直接支付通知书上的收款人与实际收款人不一致现象。

(5)银行违规支付风险。

银行作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付款银行,应严格加强管理,防止发生乱支付的现象,如支付的收款单位与付款单上的单位名称或帐号不一致,授权支付付款单上支付的用途与支票用途不一致,直接支付通知书上的收款人与实际收款人不一致。如果把关不严,极易产生违法问题。

(6)预算单位现金管理风险。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预算单位通过零余账户支取现金的额度,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导致财政资金风险的存在。尽管国库集中支付对预算单位的业务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但实际操作中发现有些单位为了方便用款,经常提取大额现金。不仅不符合现金管理条例要求使用现金,而且极易产生盗、抢风险。提取的大额现金在银行门口被抢夺的事件屡见报端,不仅给国家造成损失,而且工作人员也可能受到伤害。因此预算单位加强现金管理,尽量少支取现金是非常必要的。

2国库集中支付风险控制建议

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大多是由于操作不规范、不严格,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特别注意对人员的培训,预防资金潜在风险,完善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的后续监管机制。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风险认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项新生事物,涉及方方面面利益调整,需要人民银行、银行和预算单位的密切配合,要坚持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支出审批权和会计核算权“三不便”的原则,合理地规范各方面的职责权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风险意识,有效地调动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减少改革压力。

(2)计算机网络风险控制。随着国库集中业务的不断拓展,业务数据的安全问题也愈显突出。数据是国库集中支付所有业务的根本,必须充分考虑数据风险控制,确保数据安全。在实际工作中,应采取以下几点安全措施:一是在实际工作中注意作到以下几点:①使用安全等级高的数据库及操作系统。②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中实行“双机热备”,就是在实时有两台服务器同时并行,处理数据,时刻有一台服务器处于热备份状态,一旦主服务器出现故障,备份服务器将即时接管集中支付数据,处理集中支付业务。③运用数据备份系统。④建立良好的服务器安全运行环境,数据系统中心机房线路采用专线供电,同时配备UPS不间断电源供电,确保市电停电后还可以保障处理集中支付数据一定时间;机房内所有集中支付业务的数据传输、处理、存储设备均可靠接地,供电、通讯线路布线整齐、规范,连接牢固;机房采用全钢防静电地板铺设,并采用专用空调24小时保持温度、湿度,机房环境干净整洁,达到了防尘、干燥、适温和防静电的要求。⑤对中心机房、配电室计算机系统重要设施严格管理,配备消防、安保等设备;建立严格的进入制度,不准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机房。⑥安装反病毒软件,应选取著名软件公司的杀毒软件,并定期更新。⑦物理隔绝,连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网络的计算机,应严格禁止使用外部及未经安全处理的磁盘使用,做到物理上隔绝。

二是健全制度,落实检查。制度的建立是安全管理的前提、依据和要求,而落实制度是实施安全管理的关键。计算机安全检查是促进制度落实的保障。

三是贯彻“以人为本”的数据安全管理理念。无论是数据的安全运行还是系统的防范犯罪,人都是其中的关键。要坚持岗位分离,权限控制、监督制约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原则,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系统中的重要岗位人员进行管理,预防各类人为事故、案件的发生。

(3)建立内控制度,规范操作程序。财政部门、银行、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财政部门必须尽快完善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以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基层银行要尽快解决管理松散、把关不严和与财政部门之间信息梗塞之弊端。

(4)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财政资金拨付给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前,政府采购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配合财政预算管理部门对预算单位的资金申请、所提供的购销合同、商品供应者或劳务提供者的资质及收款账户的真伪,进行全面鉴定。

财政风险论文篇(7)

通过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地控制好预算支出,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浪费现象,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最大程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功能。

(二)评审范围越来越大

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深入,财政评审工作作为完善政府管理行为的重要措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范围也越来越大,其工作也越来越细致。逐渐地由事后追踪管理向事前转移,从而不断地拓宽其评审范围,表现在市政道路建设、城市绿化以及农村农田水利建设等多种类型的项目。随着评审范围的扩大,评审工作的难度也在不断地提高,这就需要不断地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效率,提高财政投资工作的科学性。

(三)评审程序越来越规范化

财政投资评审作为政府完善内部治理的重要举措,其评审程序也越来越规范化和科学化,对于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具有重要的帮助。在财政投资的过程中,逐渐地实现了先评审再招标等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减少了财政投资的盲目性,从而使财政投资更加地科学化。评审程序的完善减少了财政投资评审中的漏洞,能够实现对工程项目的全面监督,从而不断地总结经验,提高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效率。

二、财政投资评审过程中的风险管理途径探究

(一)加强预算审核

对于财政投资来说,其资金规模比较大,不少单位和企业为了利益而弄虚作假,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在新时期下,应当做好项目预算的审核工作,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预算应当及时地剔除。在预算审核的过程中,应当及时地发现其中的不合理因素,减少项目中存在的资金漏洞,这样能够确保财政资金得到合理地利用。要从源头上控制好预算,确保预算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从而为预算的执行奠定良好的基础,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支出,从而防止财政资金的浪费。

(二)做好绩效评价

在财政投资评审的过程中,应当做好相关的绩效评价,做到对财政投资的有效追踪,从而不断地提高财政投资评审质量。在财政投资的过程中常常发现,其产出和收益不明确或者不明显,或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主要是财政资金在使用的过程中,缺少监督,这就要求财政投资评审应当贯穿到项目的全过程,做好对财政投资的绩效评价,了解资金的产出和效益,调查资金使用的效果,例如是否达到了项目投资的目的,是否达到了公众的认可。通过财政投资评审绩效评价,从而实现对预算执行的有效监督,实现对预算执行的有效约束,从而不断地提高财政投资的水平,减少财政投资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充分地发挥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的作用。

(三)提高财政投资评审能力

在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中,需要及时地识别风险,从而有效地化解风险,这就要求不断地提高财政投资评审能力,从而不断地提高监督能力。目前我国在政府投资评审管理的过程中,还不够完善,表现在注重微观方面的考核,对于项目后期的综合性影响,例如社会、环境、经济等方面不能做出科学有效的评价,这就需要不断地提高评审管理能力。在项目前期对其合理性进行有效的评价,对项目的规模、标准等资料进行审核,防止出现虚报的现象。在项目完成之后,应当对合同、项目变更签证等进行审核,从而不断地提高评审管理能力,减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分,科学地确定项目的价值,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减少财政投资的风险。

三、结束语

财政投资对于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防止财政投资风险,对于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率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财政投资评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评审考核工作,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最终防止风险的发生。

作者:李爱武 单位:营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财政风险论文篇(8)

1.财政信息管理技术方面的风险。这一类风险主要是指由于财政信息管理技术的种类、水平导致的财政信息风险。比如,受研发、领导决策、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参数所影响,随着时间的演变,技术产生了漏洞,从而产生风险隐患,导致信息处理水平下降、信息处理紊乱、信息流失等问题。

2.财政信息管理安全方面的风险。这一类风险主要是指由于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安全设计选择的模式不同,管理系统构成中产生一定的隐患。比如,设置的安全权限管理不够细致,对于一些安全级别较高的信息没有设置相应级别密钥管理,导致无阅览权、处理权的人员越权办理导致一定的风险隐患;针对信息管理的防火墙没有及时安排更新,导致财政信息管理安全受到挑战;诸如此类,等等。

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风险的产生途径分析

(一)外部途径一是内部人员的安全风险,主要是管理者和使用者对财政信息的合法访问权限使用时,由于操作失误、使用不熟练、培训不到位导致非恶意地对财政信息系统形成威胁或破坏。二是在信息传递过程中,由于采用的是开放式的信息通道而导致信息数据或管理口令被窃取、篡改。第三是财政信息管理系统遭到恶意攻击,致使系统的防卫功能失效,引发灾难性风险。第四是财政信息网络、系统和设备被近距离地攻击。第五是气候和天气原因导致的自然灾害,使运行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对信息造成的一定程度的损毁。

(二)内部途径因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周期较长,投入使用后其信息管理技术的局限性日益显现,再加上系统、硬件、软件等导致的技术漏洞、实现漏洞以及配置方面的漏洞,给财政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

三、财政信息管理系统风险的产生途径分析

(一)人的因素。主要是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者、使用者、管理者的主观意识、能力水平、采取的有效风险防范体系等等。

(二)技术因素。主要是财政信息管理系统设计安装时的技术支撑能力、后续的技术升级设计等等。

(三)设备因素。主要是财政信息管理系统配套的硬件系统、硬件维护、调试以及信息传输设备等等。

(四)管理因素。主要是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团队、管理体系、管理水平、风险防范措施等等。

(五)环境因素。主要是天气、气候变化导致的突发性事故,对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造成的问题。

(六)制度因素。主要是财政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框架是否完善,特别是系统的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是否做到了制度成熟、管理机制健全、防范措施有效。

四、防范财政信息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者、使用者的风险防范意识。由于当前我国各省市的财政信息管理系统仍处于起始阶段,很多管理方法、风险防控手段仍需要不断探索。但是仅靠信息管理工作者的单方面努力还远远不够,更需要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的高层领导特别是财政部门的一把手给予足够的重视,才能真正将财政信息风险防范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以应对财政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积极创新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的风险防范理念,构建起可操作、有实效的信息风险防控体系。要充分认识当前财政信息工作风险管理的严峻形势,积极创新风险防范理念,以积极的姿态,开放的心理,切实从思想上对财政信息风险管理工作重视起来,并且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要高度重视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的风险防控。主要是先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其次是在工作部署上给予高度重视,加强相关工作安排,超前谋划。

(三)加强对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的风险防控技术,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要积极创新、完善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做到及时升级、及时更新相关的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适当选择有效的网络杀毒软件,从源头上确保信息安全,并配套相应的反病毒软件和防火墙,定期升级最新病毒代码。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度,对各终端的配置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执行用户密钥、身份识别、指纹识别等安保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数据库的安全化管理,时时防范安全风险;加强对财政数据使用的监控技术,做到出现突发事件时可以逆向查找。

财政风险论文篇(9)

上述的判断已经基本形成共识,无论从官方公布的数据,还是经济学界研究的成果,可以说已经为人所认识的政府赤字和债务表明,尽管随着债务的扩大,财政风险在积累,但是短期来看风险不大。

二、没有认识和计算的政府财政赤字

首先,需要从基本概念说起。重温什么是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现代经济学、财政学理论中的定义是,财政赤字是政府支出大于收入的数量。当政府形成财政赤字时,它就必须向公众举债来支付其款项。为了借债,政府需要发行债券,即用以承诺将来偿还的一种借据。政府债务指政府借款总额或累计额。理解赤字和债务的关键点在于:政府债务是政府应付款的存量,而财政赤字是政府支出大于收入而形成的新债务流量(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宏观经济学》,第16版)。我国自1993年起,规范了财政赤字的弥补办法,即全部由发行国债来弥补赤字,而不准许向银行借款和透支,自此上述定义完全可以适用于我国。

按照上述的定义,我们从下面的表格数据中会发现一个重要的矛盾和问题。

表1我国1998年以来的财政赤字、国债规模与增长率一览表

对于上表中的数据要做如下说明:表1中的财政赤字和国债的绝对量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汇总后的数字,即不是中央财政赤字,国债中包括中央代地方发债的数量。另外,1998年和1999年的赤字数口径与2000年、2001年有不可比之处,原因是前两年的赤字中不含国债的利息支出,自2000年起,每年的国债利息支出改为列入财政支出,作为财政赤字。如果按照1998和1999年的赤字口径计算,将形成表2的情况。

表2按可比口径计算的财政赤字及增长率

从上述两个表的数据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矛盾,财政赤字与政府债务呈现反向变化,即财政赤字的增长率自1999年起明显趋于降低,2001年甚至是负增长;而国债的增长率却呈现提高的态势。下面图形反映的更为直观。

图1赤字增长率与国债增长率

对于这个矛盾如何解释?从理论逻辑推理来看,国债发行的总规模包括弥补当年赤字和当年需要还本付息的数额,如果国债总规模扣除还本付息的数额后,弥补当年赤字的国债数应该与财政赤字数额大体一致。我们看一下表3。

表3扣除还本付息后的国债数额与财政赤字的比较

注:为了计算和比较的方便,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不影响基本结论。

从表3中可以看出,历年的扣除还本付息后的国债数额都明显大于当年的财政赤字数额。那么这些差额应如何解释呢?显然,国债只能用于弥补财政赤字,按照基本的理论概念,我们只能推断,在年度的国债发行总额中有一部分赤字没有反映在财政赤字总额中。那么哪些国债没有反映为赤字呢?我们分析的结果是,由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务,反映在总债务规模中,但是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务背后的财政赤字却没有反映在赤字总规模中。详见表4中的数字对比。

表4地方政府债务与表3中差额的比较

从表4中看到,除了2000年的差额数小于中央代地方发债的数额外(对此目前笔者还没有很好的解释答案),其余3年的差额数均大于中央代地方政府发债的数额。笔者认为,从理论上讲,中央代地方政府发债,实质上就是中央代地方政府打了赤字。这些赤字肯定没有记入中央财政赤字,关键的问题是它们有没有作为赤字在地方预决算中进行计算和汇总。我国历年来的地方财政汇总都是收支平衡或略有结余的,从来没有赤字。这里存在两种可能的情况:一是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债的数量根本没有作为地方政府的赤字计算;二是已作为地方财政赤字计算后,地方财政汇总是平衡或结余的。从前面分析和表4的情况推断,笔者认为第一种情况的可能性很大,根据对财政机关的官员调查,证实了笔者的推断。由于地方债务计算在债务总规模中,而地方债务弥补的赤字没有计算为地方财政赤字,因此年度的政府债务总规模就大于了财政赤字规模。

如果上面的推断成立,那么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相互有联系的结论:一是目前我国公布的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汇总后的财政赤字没有包括地方财政赤字,因此公布的赤字数和赤字占GDP的比重可能被低估了;二是地方财政的平衡或结余是虚,而存在赤字是实。

三、财政的风险将出在缺乏有效管理的地方政府赤字和债务

为什么不将地方发债计算为地方财政赤字?首先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预算法》的约束。我国《预算法》中规定,地方财政必须实行收支平衡,不能出现赤字。排除近年来基层财政的债务等情况不说,仅就中央代地方发债而论,由于这笔债务的偿还主体是地方政府,即债务人是地方政府,其实质应作为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如果因为《预算法》规定的原因,将地方政府债务不明确作为地方财政赤字,这势必会人为地缩小国家财政赤字的规模。其次,与目前政府预算会计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而不是权责发生制有关。由于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当期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在这种记账基础下,财政收支只包括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反映那些当期虽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赤字和债务。这样既不利于准确地反映地方政府财政的整体状况,更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深化改革”,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课题组,2002年第5期《财政研究》)。

从目前的地方政府财政状况看,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的地方政府可能将长期存在赤字和借债情况,这就需要各个地方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对赤字及引发的债务实行严格和科学的管理,如同中央财政对中央债务的管理一样,要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一套专门的管理和运作办法。据

我们2001年对江苏、陕西、山东、浙江、辽宁等省的初步调研,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已经对其自身的政府债务管理引起了高度的重视,并采取了一些管理的办法。但是,由于预算法及现有预算会计管理制度跟不上新产生的政府借债融资的情况,多数地方政府的做法是将债务的借与归还在预算收支表的线下进行反映,财政厅(局)内也缺乏专门人才进行债务筹划和管理。

另外,地方政府的债务归还问题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中央债务多数是通过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归还的。地方政府没有举债权,目前中央转贷给地方政府的世界银行部分贷款已到期,许多地方各级政府是通过当地的税收、收费、以及出售政府资产来归还贷款。对于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国债,投资有效益的项目,其收益可以作为还债的资金来源,但是有相当多的投资项目只有社会效益,恐怕还债的资金主要还是来自当地的税收或收费,或者采取出售政府资产、借新还旧进行运作。总之,地方政府在债务的归还上,与中央政府相比,其可操作的空间相对有限。这就更加提醒我们要关注地方财政的债务风险,既便目前仅就中央代地方发债这部分债务总量大约在1700~2000亿左右(不包括县、乡基层财政的债务),规模不是很大,但其积累的速度和由于体制、法律约束而造成的管理空隙,值得引起高度重视。否则,在中央财政风险不大的“高枕”上“无忧”,地方财政的潜伏风险一旦突发,带来的将是整个国家财政的风险。

四、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和结论,为了防范财政风险,特提出以下建议。

财政风险论文篇(10)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造性地提出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兼具历史和理论高度的重要论断。围绕这一论断,学界展开广泛讨论,中国社会科学院高培勇教授于2015年最早将其概括为“基础和支柱说”,认为这一全新论断反映了国内外财政运行变化新趋势,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基础和支柱说”在一定程度上映射了传统财政学“市场失灵—公共物品—财政职能”研究逻辑的不足,对财政概念、财政职能、财政学科属性、财政活动主体、财政学理论体系都提出了重大挑战,也因此,财政基础理论创新迎来新的机遇期。“基础和支柱说”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语境下提出的,其核心在于财政定位的提升和拓展,从根源上摆正了财政与财政体制在现代化国家建设中的突出位置。相较于传统财政学理论,“基础和支柱说”认为财政不仅仅是经济范畴、经济领域的要素,而是关涉整个国家治理的重要问题。财政体制改革应以满足国家治理活动中社会公共需要为逻辑起点,深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所有领域,关注并对接国家治理层面的基本问题。从经济领域跃升至国家治理范畴,现代财税体制构建出现了重大转折。以此为基点,财政主体覆盖政府、社会组织和居民个人,财政职能跨越一般政府职能覆盖国家治理等诸多方面,财政学科边界也随之拓宽,范围更为包容。由此,财政基础理论建设也从弥补“市场失灵”转变为立足“治国理政”,步入了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阶段。“基础和支柱说”这一论断的出现,引起了国内财政学界的广泛关注。众多学者开始反思传统财政学在中国的处境,并逐渐意识到传统财政学理论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的巨大藩篱。“基础和支柱说”由此成为财政基础理论创新的重要支点。以东北财经大学校长吕炜教授为代表的财政学者基于中国财政实践,认为财政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始终承担着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基础和支柱说”的提出高度概括并回归了财政的本源。中国财政较之西方发达经济体财政在制度背景、权力构成以及发展程度等方面都存在着根本性差异。这种非规范的制度安排蕴含着中国道路和中国制度的特殊选择,是中国基于自身改革目标与发展要求不断调适所形成的财政制度架构,难以简单用市场经济体制下某一种既有的财政理论加以解释和评判。由此,吕炜教授以中国改革开放40年、新中国成立70年以及共产党建党100年间的财政改革与制度实践为研究对象,归纳总结从计划体制到市场体制转轨中,不同改革时期财政研究的特殊规律与一般逻辑,以此阐释中国财政改革的道路和模式。这种源于财政实践的逻辑归结与方法论探索恰恰是构建中国财政理论框架的研究基础。

二、当前财政基础理论研究的代表性观点及进展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政的重新定位,使得学界广泛而深入地开展财政基础理论研究,不仅研究成果数量明显增长,而且正在逐步形成多维度的代表性观点。这些观点包括以“基础与支柱说”为基础的国家治理财政学,但不限于此。新市场财政和公共风险财政论近年来也取得了显著进展,并正以逐步完善的理论体系扩大影响力。值得关注的是,无论是哪种观点的财政基础理论研究均呈现出团队研究型的特点,通过梳理财政基础理论研究代表性观点的进展,还可以清晰地看出当前我国财政学理论研究的分布情况。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以及财政科学研究院作为财政理论研究的主要阵地,也是财政理论创新研究的主力,充分展示了在财政理论研究方面的继承与发展。

(一)国家治理财政学

国家治理财政学缘起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以陈共、郭庆旺、刘晓路、吕冰洋等学者为研究代表。

传统或西方财政学从市场失灵角度理解政府职能的思路是不完备的,“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显然已经超越了这一西方主流分析框架。根据这一论断,2015年陈共教授专门撰文分析财政学研究对象,拓展了财政学研究思路。财政应该是经济与政治的二元结合,既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公共物品,同时也应制定现代财税制度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6年,刘晓路、郭庆旺从国家治理视角梳理了官方学时代、政治经济学时代、经济学时代的财政形态,提出中国财政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回应现实需要,探索适应中国国情的财政理论。2017年,刘晓路、郭庆旺借梳理陈共先生财政思想之机,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基础理论的发展变化。他们认为“国家与财政的关系问题”是贯穿财政基础理论的核心问题,有必要建设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理论,并为之命名为“国家治理财政学”,这是在此前研究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的具化与深入。但遗憾的是,两位学者尚未建立完整的学术理论框架,也没有就国家治理财政学的具体内涵进行详细阐释,仅从宏观层面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强调建立财政学与“国家”之间的内在联系,将财政活动与国家意志形成、国家能力培养、国家制度构建有机结合;二是财政研究应立足于“国家能力”,要求财政学理论所指导的财政实践能够切实增强国家能力,从而有效解决该时代具有普遍性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三是基于“国家自主性”的传统财政理论具有相应的历史合理性,财政理论的发展与创新应遵循一定的路径依赖。不难看出,国家治理财政学肇始之初便根植于“国家”理念,认识到了财政与国家之间的紧密联系,以及之于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差异性特征。

2018年,吕冰洋以刘晓路、郭庆旺的国家治理财政学理论先导为基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国家治理财政学的理论框架。吕冰洋借鉴社会学和政治学的研究成果,认为国家治理的核心在于国家能力的提升,并将国家能力具体为市场增进能力和组织动员能力。在国家治理视阈下,财政的出发点应从市场失灵下的基本公共物品提供上升至市场经济冲击下的公共秩序重建,以此为目标进行支出、收入、预算和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制度设计。国家治理财政学发展至此,形成了一套围绕国家治理目标与财政制度设计能够逻辑自洽的“国家治理财政”框架体系,较之前述研究更加具体完整,且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可检验性。但其与中国财政现实是否契合,以及能否为现有财政体制改革提供靶向性理论依据,文章浅尝辄止,仅以“政府间财政关系”为例点墨带过。

由上可知,国家治理财政学最突出的贡献是建立了财政学与国家治理之间的联系,从理论上阐释了财政为何以及如何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但是,截至目前其理论研究的不足之处也是比较明显的,例如国家治理财政学的核心内容是理论分析和框架设计,而对于如何将国家治理财政学与中国改革实践相融合、如何以理论创新指导制度建设等相关讨论仍是不充分的,这也是未来这一理论发展和延续的重点与关键。

(二)新市场财政学

新市场财政学的主要研究阵地是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财政税务学院,代表人物是李俊生、马海涛、姚东旻、白彦峰、曹明星等学者。2016年,李俊生和姚东旻以“魏则西”通过百度搜索购买医疗服务事件为案例,探索了政府和私人部门处于同一平台时如何通过“交易合约”避免出现市场和政府的双失灵,从而实现私人价值与公共价值的优化配置问题。这是“新市场财政学”首次正式出现于学术理论视野,通过实际案例验证了这一理论对现实财政问题的解释力。2017年,李俊生撰文进一步阐释了新市场财政学的理论框架:其研究基础是“社会共同需要”,以此解释财政的本源和市场的本质;其核心概念是“市场平台观”和“政府参与观”,即以市场为平台,公共部门、企业、自然人等都遵循相同的市场规则(“市场规则观”),处于平等的市场地位,通过公共价值衡量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及公共部门的财政活动(“公共价值观”)。理论渊源上,通过对比分析国家分配论、盎格鲁—撒克逊学派和欧洲大陆学派的代表文献,阐释了新市场财政学主要是以欧洲大陆学派的财政理论为基础。与国家分配论和公共财政学理论不同,欧洲大陆学派并没有将政府与市场相对立,而是将政府与市场看作是财政行为主体。在此基础上,新市场财政学以市场为交易平台,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和边界。新市场财政学对中国财政理论学界而言,开辟了新的研究视角,是对已有财政理论的继承与开拓,是学界对财政理论探讨所取得的显著进步之一。这一理论结合现实经济运行规律,对西方财政理论进行纠偏,根本上改变了传统财政学以市场失灵为出发点,将政府和市场二元对立的讨论范式。新市场财政学的研究价值不仅在于逐步深入、清晰地阐释了其核心议题、理论渊源,还在于其为理解当前政府与市场行为提供了新的视角,具有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和预测力。例如以从新市场财政学的“市场平台观”为基础,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合作空间、医疗保险制度的提供方式、社会救济与社会互助等问题。

由上可以看出,新市场财政学的研究以典型事实为分析起点,深入剖析了事件背后的财政逻辑,并逐步完善了理论体系,直至拓展其解释和应用范围。新市场财政学发展至今,已然成为财政学理论研究的重要进展之一,其理论探讨和应用研究主要由特定研究团队进行,其研究范围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入。作为一项基础性财政理论,新市场财政学仍需以更高的视野来回答和解释宏观经济发展和财政体制改革层面的基本问题,形成以中国故事为基底的财政学完整理论体系。未来,新市场财政学仍应以探讨政府与市场关系为核心,阐释财政主体行为特征,修正传统财政研究的理论框架和技术路径,为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提供丰富的事实支持。

(三)公共风险财政论

公共风险财政论的研究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为主,以刘尚希、傅志华、李成威、陈龙等学者为代表。

1997年,刘尚希较早地开始将财政风险纳入研究视野,提出财政是全社会风险的最终承担者。财权分割、财力分散是财政风险加剧的表现,国有企业效率低下、利用外资失控都可能加剧国家财政分权,金融风险可能是财政风险的直接导火索。1999年,他明确提出在财政风险不断扩大的背景下,财政制度和政策选择的目标应是防范财政风险。此后,相关研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2003—2005年以公共债务和财政风险为核心的制度分析阶段;二是2015年至今以国家治理风险防范为切入点的财政理论建构阶段。2003年,刘尚希系统阐释了财政风险的分析框架,将财政风险定义①为:政府拥有的公共资源不足以履行其应承担的支出责任和义务,以至于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受到损害的一种可能性,此为财政风险论的正式研究起点。公共风险财政论的理论基础在于,政府(或国家)是一个双重主体——经济主体与公共主体。经济主体意味着政府与企业、个人拥有平等的经济地位,政府享有维护自身公共产权的权利。公共主体则表明政府有义务承担公共决策中的财政、金融、债务、企业风险,同时需要承担公众期望和社会压力所引致的支出责任和义务。研究工具则是借鉴了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HanaPalackovaBrixi的研究成果——财政风险矩阵。2004年,刘尚希剖析了我国财政风险的制度原因,包括政府承担了国有企业风险,公共预算对政府行为的软约束以及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不明确等。化解或降低财政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制度构建,硬化预算约束,同时提高财政透明度。2005年,刘尚希重新界定了财政风险,并对政府作为经济体和公共主体两重身份下的财政风险作了具体阐述。此后,公共风险财政论的研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进展相对缓慢。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政确立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公共风险财政论开始从国家治理视角审视财政改革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问题和公共风险挑战。2016年,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通过理论分析财政风险、公共风险之间的传导机制,构建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赤字与债务风险多种指标体系,以此作为公共风险财政论的分析工具。2018年,“廊坊会议”上①,刘尚希结合其《公共风险论》一书,报告了基于“公共风险”这一核心概念建构的财政理论设想。他指出了传统财政学的逻辑缺陷,认为新财政学应从集体观念出发,以风险社会为背景,以公共风险为逻辑起点,运用行为主义分析公共风险的产生和治理机制。公共风险财政论的研究与中国改革发展同步进行,跨越时间较长,形成了一系列丰富的科研成果。以公共风险为视角的财政理论建构唤醒了民众的社会危机感和忧患意识,也为制度变革提供了理论推动力。公共风险财政论诚然能够在债务风险防范、央地财权事权划分、预算制度改革等方面为提供制度评价与政策分析的理论依据,但是也存在明显的弊端:其一是缺乏完善的理论基础,财政风险分析源于我国财政风险逐步暴露的事实,虽然已经引起学界的关注,并且意义重大,但其理论基础薄弱,研究中多以风险事实为依托,尚未形成完整普适的理论架构;其二是财政风险分析更加倾向于一种逻辑分析,在风险指标体系构建中仍是以债务风险矩阵为基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于政策评估的灵活性、有效性、客观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总结与启示

国家治理财政学、新市场财政学以及公共风险财政论是当前国内财政理论创新的主要代表。它们虽然针对的主要问题不同,但从理论研究不断完善的过程来看,具有明显的共性特征:一是基于深厚的财政理论基础。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以及财政科学研究院一直以来都是财政学研究的重要力量,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为财政基础理论创新奠定了基础。二是基于学术团队长期以来的学术思考。以国家治理财政学为例,陈共、郭庆旺及吕冰洋一直以来致力于财政理论研究,特别注重财政理论与我国财政实践相结合,并以学术话语展示中国财政逻辑。国家治理财政学是理论与实践又一次在学术层面的结合,展示了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长久以来对财政理论问题的深入思考。以公共风险财政论为例,刘尚希自30年前就已经关注到了财政风险问题,回溯他已经发表的文章,可以清晰地看出公共风险财政论逐步丰富完善的过程。因此,公共风险财政论是凝结了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团队30年来对财政问题思考的智慧成果。以新市场财政学为例,虽然起步较晚,但也已展示出清晰的发展路线,沿着现象—理论—框架—应用不断前行。

与此同时,我国财政理论研究现状也暴露出存在的问题:一是理论与实践的不相匹配。明显地,国家治理财政学和新市场财政学更侧重于理论基础阐释,但对实践的指导意义有待进一步考察;公共风险财政论由现实财政问题引发,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但是理论基础不够坚实有力。当然,目前研究中的不足也成了今后研究的重要突破点。二是不同方向研究由特定研究团队进行,但是相互之间的学术交锋较少。

三、西方财税思想中的跨学科融合

中国财政理论导源西籍,取径东瀛,受西方财税思想影响深远。因此,有一些学者以西方财政经典理论为基础,从跨学科的角度丰富了财政基础理论,其中以财政社会学和财政政治学较为典型。

(一)财政社会学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刘志广是财政社会学的主要研究者。2005年,刘志广回溯了国外财政社会学提出、兴起、停顿、复兴的发展过程。

财政社会学源于对财政学技术化的反思,有奥地利传统和意大利传统两个分支:歌德雪与熊彼特为奥地利传统的代表人物,主张财政社会学以研究社会的政治经济影响为目的,而歌德雪与熊彼特却就是否遵循马克思主义秉持着不相同的研究路径;帕累托及其学生为意大利传统的代表人物,主张从经济均衡和社会均衡角度对公共财政进行分析。2006年,刘志广在财政社会学分析框架下阐释了财政制度的内涵及其分类,认为财政制度是产权界定和人权安排的元规则,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或“立宪性”制度安排。按照现代语境,2012年,刘志广将财政社会学的研究主题归纳为:以国家财政为视角,围绕国家与社会发展所进行的理论、历史研究。2014年,以中国改革顶层设计为出发点,刘志广提出财政社会学的核心思想在于,财政问题是社会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的根源。特定的财政制度总是决定着特定的国家治理结构与模式。因此,中国改革顶层设计应以提升现代国家能力为着眼点,具体指向公共财政制度改革。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通过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也对财政学基础理论的创新提出了必然要求。财政社会学在当代兴起,以“社会”视角构建财政学理论体系,要求宏大理论框架和宏大历史叙事相结合,恰恰是回应了这一时代要求。财政社会学对于财政制度的基础性表述与“基础和支柱说”中的财政定位,存在着一定的耦合关系。财政社会学向我们提供了认识国家的独特视角,将财政纳入社会这一复杂系统中,综合考虑经济、政治诉求,使其对于国家治理中的制度改革拥有了更强的解释力。但是,从现有研究来看,基于财政政治学框架所衍生的财政问题思考,如财政分权问题、民生与财政问题等,依然缺少具备可操作性的现实指引,存在理论框架嫁接经济现实的问题。同时,相关财政改革方案多以税收为落脚点,分析存在一定局限性,财政社会学作为一项完备的财政基础理论,研究视野应扩展至更广阔的领域。

(二)财政政治学

上海财经大学刘守刚是财政政治学研究的主要倡导者之一。2010年,刘守刚探索了财政研究的政治学路径。

刘守刚主张财政政治学是财政学的一部分,即对财政现象进行政治学的分析与研究,而非财政学与政治学的交叉学科。财政政治学的研究内容可分为财政运行政治学与财政转型政治学,后者对于转型中的中国而言更具有研究价值和研究意义。2015年,靳继东认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赋予了财政新的功能定位,财政政治学的研究范围也应随之延展。由此提出,财政政治学的根本目标在于满足国家或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对财政体制和财政政策的重大需求,围绕政府间财政关系、预算政治过程和财政民主法治等问题展开讨论。2021年,陈龙在前述研究基础上就研究主线、基本假设、基本问题对财政政治学的理论框架进行了扩充。财政政治学依然遵循“经济人”的基本假设,以财政权力和利益分配为研究主线,讨论财政的政治道德基础、征税权和预算权的性质、财权配置和运行、财权的规范与制约等问题。

目前而言,财政政治学在西方理论界的发展较为迅速,形成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刘守刚和魏陆主编的《财政政治学译丛》,全书共12册,探讨了19世纪不同欧洲国家在现代国家制度建设过程中公共财政的发展情况,是财政政治学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相较而言,国内的财政政治学尚处于起步阶段,不同学者对于财政政治学的理论构建各抒己见,共识与分歧并存。现有研究成果多以西方财政思想为基础的概念化讨论,对相关研究范式、研究内容等基本问题的探讨尚不充分,针对中国现实的财政政治分析也远未形成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

四、关于财政学科的讨论

与财政基础理论研究蓬勃发展相适应的,是关于财政学科范畴的探讨。基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重大论断,有学者认为财政学科的研究范围和性质应重新审视。一种观点是财政学应是多种学科的交叉。2015年,陈共撰文讨论了财政学对象的重新思考,以“财政”一词来源为引阐释了财政学科的经济学和政治学的双重属性,认为以交叉学科的视角探讨财政学问题是未来财政学理论创新的主要方向。2014年,高培勇在阐释“基础和支柱说”时也明确提出“财政是一个跨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等多个学科和多个领域的综合性范畴。”但是另一种观点是坚持财政学是经济学科。2016年,安体富从财政学在西方经典经济学著作中的论述为主线,认为一直以来财政学的研究方法和内容是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使是财政学与多种学科的交叉也不能动摇财政学作为经济学的主体地位。2021年,张馨针对当前财政学理论研究专门论述了市场经济下财政学的理论基础。他认为财政学是基于微观经济学中的市场失效和公共产品问题,因此在现代经济学研究中具有严密的逻辑。在新时代背景下,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市场失效论”和“公共产品论”仍是重要的理论支撑。

关于财政学科研究范围和性质的讨论是财政基础理论研究的基础,深刻地影响了财政学研究问题和方法。第一种观点拓展了财政学研究范围,为财政基础理论创新提供了空间;第二种观点强调了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是以经济学为基础,即使创新也应在经济学体系中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严密的逻辑结构。

五、总结与展望

财政风险论文篇(11)

一、引言

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特别是分税制财政改革以来,地方政府自不断增大,财力需求也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现行财政体制赋予地方政府的财力又是相对有限的。随着地方政府之间对资源的不断竞争,及其投资增长势头的不断增强,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迅速,债务风险急速上升,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隐患,同时,它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财政部科研所的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地方债务总余额为41000万亿元,相当于占我国2007年GDP的16.5%,财政收入的80%,地方财政收入的174.6%” 。这个数字远远超过了2004年的粗略统计10000亿元 。同时,其债务负担率也超过了李子奈(1996年)提出的我国债务负担率15%的底线。在地方各级财政运行中,负债运营已经成为了显性的常态,无论是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地方政府都存在或大或小的财政风险。

欧美国家对财政风险的研究开始于1980年代末,兴起于1990年代,以Hana Polackova Brixi(2000)、Allen Schick(2000)和William Easterly(2001)等经济学家为代表。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Hana Polackova Brixi, 围绕“或有负债”问题进行了系列研究,并在其论文《政府或有负债:一个隐性的财政风险》(1998)中提出了财政风险矩阵以及“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 两个新概念。不过,国外对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研究,学术界一般只是在政府债务风险分析框架下进行专题研究,鲜有专门独立研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理论文献。

分税制度之后,国内关于财政可持续性、政府债务风险的研究开始逐渐增多。部分学者对我国地方政府负债风险的内涵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刘尚希(2003年)在吸收Hana Polackova Brixi债务矩阵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对财政风险的分析有进一步地发展,对财政风险的定义、政府双重主体假设、财政风险的确认和性质形成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丛树海(2005年)对财政风险进行了分类,指出广义的财政风险就是公共风险,而狭义的财政风险,指爆发财政危机的可能性;主观性财政风险由主观因素引起,客观性风险主要由客观性因素引起。张明喜(2007年)对财政风险内涵进行了深入地讨论,并且对财政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分类。

另一部分学者对我国财政风险大小的度量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王美涵(2001年)通过对《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债务依存度、赤字率和债务率等风险指标对我国财政风险进行了定量的分析认为我国的财政风险包袱比较沉重。刘尚希(2003年)提出了评估财政风险的新方法,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政府拥有的公共资源,一是政府应承担的公共支出责任和义务。评估可以分为三个步骤:1是公共债务与公共资源存量对比分析,2是公共债务与公共资源流量对比分析,3是公共债务与经济总规模对比分析,最终确定财政风险是否处于可控范围。董为(2006年)通过对我国的财政风险矩阵进行估算,定量地计算了当时我国的隐性债务、或有债务和直接显性债务。

总体来说,我国学术界对债务风险的研究主要着眼于中央政府,没有对地方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进行单独系统的研究,从而忽视了地方政府的债务成因、债务种类和债务评价标准的不同之处。很多学者在研究地方政府债务评价时,设定的指标过于细密,涉及到很多地方政府非公开的数据,给学术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虽然,我国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已经有了初步的成果。

郭琳(2001年)从风险涵义入手,推到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刘星(2005年)在风险基础上,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为广义和狭义。温铁军(2001年)、吴晓灵、冯兴元(2003年)和李增来(2005年)都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形成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林国庆(2002年)、和李礼(2006年)都对地方政府风险预警进行了研究。林国庆(2002年)认为用债务依存度、偿债率和债务负担率来评价地方债务风险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不能照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洪源(2006年)通过构建以政府收支流量为主变量的债务可持续性动态模型,从中得出要实现地方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应满足的相关条件。

由于地方政府财政风险定义抽象且宽泛,缺乏一致的财政风险界定和一个规范的评价标准,在评价我国地方政府财政风险大小时,诸学者观点各异,难以统一。因此,我们将尝试综合不同学者的观点,使用定量的方法对我国县域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

二、财政风险指标体系

地方财政风险是指地方财政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特别是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使其正常支出发生困难,从而加大了政府机器难以正常运转、地方经济停滞不前甚至下降、社会稳定受到破坏的可能性。

由于我们研究的是县域地方政府,这决定了我们必须面临一个难题:数据资料的不可获得。地方政府到底借了多少债务,目前尚无一致的数据。这其中可能的原因:一是由于国人习惯于报喜不报忧,地方政府往往会尽量抹平地方赤字,隐瞒上报的债务总额。二是现行的统计体制无法对数据进行统一处理,同时地方政府债务的认定方法也是不统一的。三是由于我国不允许地方政府举债,往往是通过融资公司、投资公司借债,并互相担保,导致了地方政府多头举债,还款渠道复杂和债务金额紊乱。

根据我国地方政府的实际情况,可以将债务风险指标分为以下三类:债务风险指标、财政收支指标、公共风险指标。

1.债务风险指标

地方债务风险指标不仅仅是指债务金额本身,而是指地方经济发展矛盾长期积累的程度,即政府在投资过热情况下负债与地方资产之间的不匹配,它集中反映了地方财政风险程度。

由于地方债务数据不易获得,我们选取了部分较易获得且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分别是债务负担率、债务偿债率、新增债务违约率、债务余额弹性、偿债收入弹性、违约债务收入弹性、地方外债比例、直接显性债务比例、违约债务比例。

2.财政收支风险指标

地方财政收支风险指标主要包括财政收入风险指标、财政支出风险指标以及财政赤字风险指标。财政收入风险指标集中表现为财政吃紧程度,其内在意义是政府从社会汲取资源的能力;财政支出风险指标指因收入短缺而造成地方财政基本职能的部分丧失情况;财政赤字风险指标是财政收入不足以满足财政支出的集中体现,赤字越大,表明财政面临支付危机的可能性越大。

我们主要选取了以下指标,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财政收入弹性、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财政支出占GDP的比例、预算外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财政支出弹性、财政赤字负担率、地方赤字依存度、财政支出对财政收入的弹性。

3.公共风险指标

公共风险指标实质上指对全体社会成员公共福利造成损害的程度,或者说是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造成损失的定量分析。由于公共风险的内容极为广泛,它们在不同阶段依据当时经济环境特点对财政产生各种不同的影响。一般情况下,我们往往聚焦于那些典型的、普遍受国民关注的公共风险指标,如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增长率等。

三、财政风险评价体系

风险评价是一种复杂和综合性的管理活动,其理论与实践涉及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等多种学科。风险评价体系的研究必须考虑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各种变化对评估的影响。一般而言,财政风险评价主要分为5个步骤,分别是数据选择、指标选择、指标权重、数据加工和风险评估。地方政府财政风险评价的流程如图。

1.数据选择。确定了财政风险评估的指标后,我们需要选择所要考察财政风险的样本区间,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加工,得到各年份的分析指标的数值。由于指标预警区间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是不同的,为保证其区间的有效性,我们可以选择3-5年的地方数据来分析该地区的财政风险。

2.指标选择。由于地方政府财政风险指标细密,其中很多指标涉及非公开数据,同时各指标相关,因此,我们需要对现有的25个指标做因子分析。因子分析方法是寻求从高维空间到低维空间的映射的方法,其目的是达到降低维度的效果,以便于用几个较少的综合指标来综合所研究总体各方面的信息,且这几个指标所代表的信息不重叠,也就是说从高维空间到低维空间的映射仍然保持高维空间的“序”的结构。

3.指标权重。目前,在实践中最常使用的方法仍然是依据研究者的实践经验和主观判断来确定其权重,则其准确性无法检验,并且通常带有研究者的主观随意性。近年来,很多学者逐渐广泛地应用层次分析法(AHP)来确定权重。

层次分析法(AHP)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将人的主观判断用数量形式表达和处理的方法。通过将复杂问题分解成各个组成因素,又将这些因素按支配关系分组形成递阶层次结构,通过两两比较的方式确定层次中诸因素的相对重要性,然后逐层建立判断矩阵并形成同一层中的各个元素对上一层中所占的权重,最后计算合成待选方案的综合权重值并形成最终决策。

层次分析法的计算过程如下:

(1)明确问题。弄清问题的范围、所包含的因素、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建立起递阶层次模型。

(2)构造判断矩阵。采用美国运筹学家T.L.Saatty教授提出的1-9标度法对不同评价指标进行两两比较,构造判断矩阵,此过程将思维数量化。

(3)求解判断矩阵A的特征根,求的最大特征根及其相应的特征向量,即同一层各指标相对于上一指标的相对重要性的权重顺序。

(4)用T.L.Saaty教授的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根据各评价一致性指标,求出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指数 ,一致性比率。当时,认为判断矩阵的一致性可以接受,当时,应对判断矩阵进行适当修正,直到满足为止。

(5)通过YAAHP层次分析软件,获得群决策的各判断矩阵层组合权重以及一致性检验。

4.数据加工。财政风险指标确定后,我们需要给出每一个指标确定不同风险状态的临界值。在确定各指标的临界值时,我们应该考虑政府所采取的宏观调控政策、经济发展目标,并参考国内外有关的规定和文献。

按照指标的作用特性,各单项指标一般可分为二类:正向指标和负向指标。将风险指标转化为[0,1]之间的风险评价值的方法如下:

正向指标

负向指标

式中,为第项指标第年的评价指数,为第项指标第年的实际值,和分别为第项指标评价下限、上限。根据以上公式的变换,可以得到风险矩阵,。其中,m是风险指标的个数,n是待评估年份数。

5.风险评估。根据上述向量W和评估矩阵Y,利用模糊数学的模糊合成矩阵:

上式即为模糊评估模型。其中,合成算子“”,一般采用普通的矩阵乘法算子。考虑到我们考查的是风险总体状况,故选择( ),即加权平均型算子,它对所有因素依权重的大小均衡兼顾。将分别应用于三类财政风险的评价中,则可以得到三类财政风险值。

根据计算的风险值,按国内外相关文献和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划分3-5个区间,依次表示各类风险危害程度。

四、财政风险评价的例证:以浙江省K市为例

K市是浙江省一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县级市。近年来,K市在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的排名逐渐靠后,与邻近县市的差距开始显露。虽然K市一直致力于产业调整,并积极招商引资,但其经济发展速度明显放缓,财政收支较为紧张,财政债务风险有所上升,财政发展面临一定的瓶颈和困难。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东部沿海地区,该市的情况很典型并具有代表性,我们选择该市对其进行财政风险分析评价。同时,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具有普遍性、适用于其他地区的相关结论。

1.指标选择。第三部分中,我们提出可以采用因子分析法对相应财政风险指标进行进一步地浓缩。为了便于使用AHP模型计算指标权重,我们在债务风险指标、财政收支风险指标和公共风险指标中分别进行因子分析,删选出具有代表性、相关性小的指标。以财政收支风险指标为例,我们使用Markway软件对其进行因子分析,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用前四个指标就可以解释信息量的99.7257%。通过因子旋转,我们可以知道前四个指标分别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地方赤字依存度、财政赤字负担率和财政支出对财政收入的弹性。

同样地,我们可以得到债务风险指标:债务负担率、债务偿债率和地方外债比例,它们的累积贡献率达到99.3918%。公共风险指标为GDP增长率、第三产业增长率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累积贡献率为98.5802%。

2.指标权重。在层次分析法(AHP)中,我们需要请专家对所有指标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并给出指标的重要程度(同等重要、稍微重要、明显重要、强烈重要、极端重要)。

针对地方政府财政风险指标我们一共发放了60份专家问卷,其中10份无效。专家主要由浙江省相关学者教授和财政系统部分专家组成。运用软件YAAHP,我们很快得到AHP权重结果。

3.数据加工。由于F市的债务问题主要发生在最近几年,负债情况较为显著,我们选取F市2006-2008年的数据进行讨论。根据国内外文献的规定与分析,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确定各指标的无风险区间。依据预警界限单项正、负指标公式,对数据进行归一化处理。

4.风险评估

我们选择MATLAB软件来计算模糊合成矩阵,通过简单的编程,我们很快可以得到以下结果:

针对F市的财政风险,我们可以对其风险区间进行均分,即按(0,0.2]、(0.2,0.4]、(0.4,0.6]、(0.6,0.8]、(0.8,1]五个区间依次将其分为小、较小、中等、较大、大五个等级。

依据计算结果,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F市债务风险2006―2008年的风险值都处于(0.6,0.8]中,即风险较大。债务风险曲线呈开口向下的凸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2008年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宏观影响。同时从数值上看,F市的债务风险很大,说明其债务总额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其还债能力,容易形成债务危机。

2.F市财政收支风险2006―2008年的风险值都处于(0.4,0.6]中,即风险中等。F市财政财政收入较为稳定,保持稳定的小幅度增长。但是由于财政支出金额较大,收入的压力必然会随之产生。财政收支风险大反映了F市财政困难,容易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

3.F市公共风险2006―2007年的风险值都处于(0.4,0.6]中,即风险中等。公共风险在2008年有所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金融危机对地方政府的影响。公共风险不仅反映了地方、全国的经济环境,还从另一方面很好的反映了当地的财政运转状况,并且它相对于债务风险容易测算,更容易被人们所发现,因此,我们应该对其引起重视。

依据对F市财政风险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适用于其他县域地方政府的结论。

1.地方政府负债总额过大,并且政府基本上没有还债能力,主要是依赖于新债还旧债的被动方式偿还债务。同时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考核、区域攀比,其投资增长势头一直难以抑制,则其债务总额增长率也一直不断上升。

2.财政收入增长缓慢,预算外收入来源少。由于大部分地区的产业发展都相对滞后,产业格局零散,缺乏集合度高、产业链长的核心支撑产业,基层地方政府的财力后备力量不足,财政收入缺乏有效增长。

3.财政支出效益偏低,重点项目收益慢。基层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简单、分散,缺乏科学合理的立体安排,导致大量资金没有用到刀刃上,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同时单位财政支出收益不足,资金效益偏低,地方政府财政发展后劲不足。

五、结语与展望

地方财政风险是一种社会经济风险,是由地方经济管理力量及经济实力薄弱和国家政策环境综合引起的。地方政府债务对于地方经济,即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也产生了消极影响。因此,有效地测定债务风险程度并对其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

采用一组科学合理的财政指标,并对其进行删选以适用于基层地方政府。针对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指标权重,并对地方财政风险从三个不同角度给予准确评价。我们可以有效地了解其财政风险程度,针对性地制定债务管理方案,最小化地方财政危机。

在评估模型中,对风险指标权重的客观性,风险指标限值的科学性,评估模型的有效性等问题,还需要在数据积累的基础上加以改进,从而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对地方财政风险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建立统一的风险评估标准,检索评估中的主观因素,提高风险的管理水平。我们需要在未来的日子里,对其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参考文献:

[1]Hana Polakova Brixi, Contingent Government Liabilities: A Hidden Risk For Fiscal Stability[R]. The World Bank, 1998.

[2]Easterly William, When Is Fiscal Adjustment an Illusion? [J]. Economic Policy,1999(4).

[3]刘尚希,财政风险:一个分析框架[J]。经济研究,2003,5

[4]王亚芬,梁云芳,我国财政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与应用研究[J]。财政研究,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