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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毕业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0 16:18:20

民法毕业论文

民法毕业论文篇(1)

首先,检察机关本身就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言人。17 世纪路易十四时法国将国王的律师和人定名为总检察官,这就是西方检察制度的最早形式。从产生到现在,大多数国家在设置检察机关时都始终将其定位于公共利益代言人。其次,检察机关的权威性说明它适合提起某类民事诉讼,如公益诉讼。作为弱势群体的受害者和拥有强大经济、政治实力作后盾的企业、政府之间进行的是不对称的诉讼,受害方常因承受压力过大被迫放弃诉讼。而凭借自身的司法资源,检察机关完全有能力在公益诉讼中单独启动诉讼程序,使侵害者最终得到应有的制裁。再次,检察机关具有超脱性。在诉讼中,检察机关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这更能保证其以超脱的姿态着眼于维护公益权利,而不至于沦为专为受害方牟利的人,不至于因追求个人的利益而与侵害方同流合污。最后,检察机关拥有一支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队伍,检察机关人员熟悉法律,能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应当被法律保护的利益。

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检察机关是我国法律监督机关,《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第1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 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刑事诉讼法》第99 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起诉。此外,《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权。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可以得出结论: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可以监督民事审判活动;检察机关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刑事诉讼中,对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检察机关对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可以提出抗诉。检察机关作为提起民事起诉的法律主体,既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社会公益、维护法律秩序,又符合民事诉讼法的发展要求,无疑是提起民事诉讼的最佳法律主体。

二、国外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起诉制度的立法例

民法毕业论文篇(2)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法是将经济关系直接翻译为法律原则的,是以法律形式表现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的准则。我国民法学界认为,这种经济关系或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就是商品经济关系或市场经济关系,而这种商品经济关系则反映为社会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乃商品经济社会基本法,因此要正确认识民商法的性质和品格特征,必须首先正确认识和把握民法所要反映和体现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和特征。但对市场经济的特质和民商法应当具有的品格,学术界并无系统之探究。20 世纪80 年代,我国着名民法学家江平先生在其所着的《资本主义民商法概论》中曾有关于资本主义经济是证券经济的观点;至90 年代后半期,我国理论界逐步有了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是信用经济的说法;但系统探究市场经济特质和民商法品格的文章尚未见到。本文的学术价值就在于首次比较全面系统地对市场经济的特质进行了探讨,并以此为基础对民商法的品格作了全面论说,以期就民商立法的目标和理论思路提供整体的把握与参考。

直到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以后,才比较普遍地称之为市场经济。接着曾经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又说是信用经济。那么,还应当说市场经济是什么经济呢?

市场经济还有哪些特性呢? 我们不禁设想:人类社会的经济形态究竟具有何种特性? 市场经济又究竟具有哪些特质? 如果对这些最为基本的问题我们都没有认真讨论并取得比较全面清楚的认识的话,肯定难以构建出科学的民商法法律体系,我们将难以把握由市场经济决定的民商法的应有品格,民商法将难以体现其应当具有的精神和生命力,也将难以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应有的科学调整作用。本文着意探讨的即是由市场经济特质所决定的民商法所应当具有的品格。推荐阅读:如何写好教育硕士毕业论文的方法

民法毕业论文篇(3)

经济发展的市面化、全球化,使得人数活动变化全球发展的必定形势。乡村充裕工作力涌向城市进行务工,一范畴是对乡村传统乡土经济秩序的改造,促使乡村产业构造做成积极调动,以此来完成乡村经济的可连续发展;另一范畴是对城市经济发展工作力缺乏的必要弥补,促使城市经济完成产业化、现代化的实践之路。乡村人数流向城市,既减免了乡村的经济压力,又增进了城市经济和全球的不断繁荣,这是一项双赢的韬略。同道夸张指出:“乡村充裕工作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必定形势。”然而,在城市经济发展进程中,只管农民工做成了宏大的功劳和就义,但其权益的保障不断存在缺损题目,这是对农民工的不尊重和蹂躏,是全球经济进程中的不和睦之音。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有效保障,不断仅是对农民工公民权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对法律的尊重。由于法律彰显的公平、正义是为全部全球负义务,这是其不可推托的任务。

一、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缺失的表示

城乡二元模式带来的推拉效应和传统户籍政策的客观原因,成绩了农民工这个特别的全球群体,农民工是我国市面经济发展的必定产物,是国度完成现代化的基本轨道。农民工是介于农民和工人之间的一度全球特别群体,他们既非纯粹的农民又非真正意义上的工人,这就建议了这个群体的无奈和难堪事情。“他们这个群体就像是性命在孤岛上,阔别家门又徘徊在城市的门外。”一位全球学家如是说。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的缺失,一范畴把农民工不断推向全球的墙角;另一范畴又加剧了全球相对,增多了全球的动荡定因素。客观上,农民工权益缺损引起的违法犯法等全球题目,终极还是要法律往解决,权利机关的不作为终极还是要以其作为的行动往结束,这无疑于作茧自缚。

(一)全球保障政策对农民工的轻视性

全球保障政策是市面经济的“巩固器”、经济运转的“减震器”和完成全球公平的“调节器”。[1]但是本国目前的全球保障政策存在严重不足,缺乏公平性。全球保障政策只涵盖了国度机关、事业机关和部分集体企业的职工,而个体管理者、私营企业职工和“三资”企业中的农民工并未遭遇到充分的全球保障。固然广东、北京等少数省市开端实行最低性命保障,但尽大部分农民工仍然被消除在全球保障政策之外。当农民工遭遇工资不能和时足额发放、工伤典当、人格轻视等题目时,全球保障政策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和对于有坑农民工权益的部门和匹夫缺乏严格的处分机制,往往使农民工连辛苦恳动的“工资”都不能拿到。

(二)法律支援政策滞后

本国自1994年树立宪律支援政策以来,已经树立政府法律支援机构2892个,共有法律支援专职职员9798名,10多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600多万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支援事例81万余件,有130余万人取得了法律支援服务。法律支援已经变化一项保障农民工正当权益、完成公安公平、保护全球巩固的不可或缺的政策,但因法律支援经费的缺乏,法律支援辩护律师资源的不足,法律支援机构和政府部分的合作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大批愿望需要法律支援的农民工权益纠纷和事例不能取得和时的解决。农民工权益被损害以后,由于交不起高额的诉讼费而丧失了国度法律辅助的权利,这对农民工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法律的权威不是靠金钱堆积兴起的,而是靠公温和正义积攒兴起的。农民工权益受损而不诉诸于法律,却被迫选择自己不甘心的“私了”,这并不是农民工法律意识的淡薄,而是一种埋伏的不同等在作怪。由于他们和雇主之间的不同等位置,迫使其只能接收不同等的原因。

此外,当农民工权益被损害以后,保护全球公平的政府、保护工公民权益的工会、保护妇女权利的妇联理论上应当是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刚强后盾,但客观上来自他们的关心却竟然看不见。广东商学院教授谢泽宪、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巧燕于2003年7体液过问卷调查后觉察,专人农民工权益的机关并不能全心全意地保护农民工的亲自好处,从某种水平上说,它但是一度情势罢了。为何广东省手外科医院如此之多、手外科技巧如此繁荣,究其原因,是手指工伤事故太多。每年都有上万只手指手术,每一次手术耗费数万元,这是一度很大的好处市面。农民工工伤以后的典当、性命、就业、子女文化、父母收养等一连串题目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这不断仅是一度法律题目,更是一度全球题目。农民工工伤以后不但背负宏大的经济义务,并且负载更加沉重的实质压力,由于他们有见不得人的一面。谢泽宪教授痛心疾首地指出,“这不是他们的丑,是全球的声誉。”[2]法律把没有解决的题目扔给全球,是对全球的不尊重,更是对法律自身权威性的蹂躏。法律支援是农民工正义维权的全球下线,假如都没有了,那样农民工除非任人宰割。正义成了一扇假想的门,法律把农民工拒之门外,同时也把自己关在了门内。

(三)农民工政治权益被剥夺

农民工处于全球层次体专业的底层,由于受文化水平、身份位置、财产占领等的限制,其政治参和机会往往很少甚或被剥夺,这样使得农民工对政治性命的反应力较低甚或没有。政治性命的货物是法律,而法律则是权势政府对全球公共价值的强迫性和权威性分派。国势群体在法律的制定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反应力,他们超出自己的反应力或其他行动,使法律的制定有有利自己的好处欲求,或者至少不反应自己的既得好处。农民职业为弱势群体,因其特别的全球身份而无法参和法律规矩的制定,不能使自己的志气体现在法律中,故此,自己的权利被疏忽、剥夺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法律对国势群体的通知就是对弱势群体的欺负,这在特定水平上折光降生界权利分派不同等的“潜规矩”。同时,农民工政治参和权利被疏忽、剥夺殃和其他范畴,诸如子女受文化、就业、培训、休息、安全保障等权利都得缺席有效和有恒的保障。

“一度全球假如不能充分关注保障题目,特别是全球脆弱成员的保障题目,很可能性要接收损坏性顺利结果的磨难。”[3]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虚置的表示,使其不断被逼向“违法犯法”的边缘。2000年震动全国的湖南张君案就是一度明证,这不能不引起全球的高度器重。

二、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缺失的深层原因

农民工是市面经济的产物,是历史和现实的反常儿,其特别的全球身份和位置建议了遭遇多劫的性命轨道。因此,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缺失的深层原因变化全球亟待探究的重大考题。

(一)以户籍治理为关键的城乡二元模式的历史原因

农民工是在我国特定环境下发生的,是和特定的历史时代相联专业。在打算经济时代,国度履行严格的收进分派政策和户籍治理政策,这两者客观上形成了本国城乡二元化全球分别的模式,限制了农民向城市的活动。只管这种二元模式在打算经济时代为全球的巩固和发展做成了宏大的功劳,显示了特定的优胜性。但是随着改造开花的不断深进,这种二元模式的弊病愈加凸现,在特定水平上制约着市面经济的步伐。二元化的户籍治理政策制约着人数的广泛活动,特别是经济退步乡村的农民向经济繁荣城市的活动。城乡二元模式是历史形成的,它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形成不同的经济构造,这种二元化的经济构造拉大了城市全球和乡土全球之间的经济差距,以和由此而来的各种价值观、人生观。经济差距越大,就越能润泽农民涌向城市的心理,也越能加剧城乡两种秩序的相对。

城乡二元模式的相对秩序建议了农民工特别身份的形成,农民和市民不同的效益观念和价值观念也建议了两种全球群体的必定相对。由于城市秩序的特别性,城市市民享有农民可看不可和的优宽待遇,甚至对于在这种不正义的政策下而取得的待遇发生了极大的惯性依附,所以总是要竭力保护这种不正义的好处分派模式。而城内政府对农民工采用的种种限制政策表面上就是保护城市市民这种不正义的既得好处的具体表示,这种好处上的冲突下降了农民工薪资待遇的心理预期,顺有利农民工“心悦诚服”地为城市经济发展服务。同时,和城市居民较大的好处反差使其心理发生“相对剥夺感”,从而引发全球危机。城乡二元模式是历史形成的,我们不能手为转变,但农民工不能遭遇和市民同等的待遇,却是不公平的政策形成的,而政策的不公平是对公民权的最大蹂躏。

(二)执法环境差、维权本钱高、城市轻视强的全球原因

农民职业为全球特别的弱势群体,当其权益被损害以后,会做成两种选择:让步和抗争。让步是农民工舍弃自己的权利,默默接收并予以回避,或者被迫接收“工资”的“高额打折”的便宜原因并进行蒙受;抗争是农民工争取自己权益的积极表示,他们超出上访、诉讼、甚或武力等方法来为自己维权。德国法学家耶林认为,“权利,为取得此对象的手腕就是奋斗。”[4]农民工希看超出政府、人大、工会等机关争回自己的正当权益,然而这些农民工的刚强后盾有时却视而不见,来自他们的关心至多只停留在口头上,让人看缺席客观的内容。固然目前农民工讨薪取得了特定成绩,2002年全国工作监督部分共追回14亿元,但距拖欠400多亿元还有很大的差距,这不能不介绍我们政府的执法部分还存在很大的题目。执法部分力度不够的原因取决执法职员的高素质不高、中央政府的保护学说,中央政府为了自己的经济好处,甚至忍受或纵容这种事情。名扬全国的工伤维权辩护律师周立太,为争取农民工权益积极辩护,深受农民工的尊重和欢迎。但是一些企业却到中央政府埋怨:有这样的辩护律师在这里,我们呆下往了。言下之意假如政府不采用特别的措施,就要撤资。中央政府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固然无可厚非,但我们决不能为了经济好处而疏忽、蹂躏农民工的正当权益。

诉讼是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下线,同时也是农民工最不愿意走的一条路。由于目前公安不正常环境,加之较高的诉讼费用使得农民工没有才能争回自己的正当权利。当农民工权益被损害,特别是遭遇工伤以后,农民工急需治疗费用,如若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也许能够取得更多的典当,但不能救急。农民工除非被迫接收雇主的很少的典当,并且以后的就业、性命还是一度很大的题目。公安环境不幻想,维权本钱高、风险大是法律难以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基本原因。农民工打不起官司的原因还取决耗不起时间,即便阅历艰巨疾苦获得胜诉,法院履行难也是一度题目,终极的胜诉但是一张仅有心理抚慰作用而无客观意义的法律白条。因此,即便农民工知道其权益被损害,也不敢、不愿用法律途径来为自己维权。

城乡二元模式的相对秩序造成了市民对农民的某种偏见,这种偏见受历史的反应,但在现实全球中却被不断地夸张,以至于城内政府对农民工发生轻视和排挤心理。农民不是乡村的专利,市民也不是城市的专利,他们都是特定历史的产物。从法律层面上讲,农民工和城市市民享有同等的法律位置,市民享有特别的全球待遇,就是对农民工的轻视,也是对“法律眼鼻祖人同等”的亵渎。城市政策对农民工的轻视具体表示在就业限制、职业环境差、子女受文化需交纳高额的借读费、同工不同酬、保险福利无保障等权利的缺失。只管城市如此轻视,农民工还是“忍辱负重”地进行留在城市,他们不敢对各种各样有害其权益的行动讲价,由于他们怕失来往之不易的职业,这样更加剧了城市轻视的蔓延。

(三)农民工的自身原因

农民工自身高素质的约束也是其权益法律保障缺失的一度重要原因。农民工文化高素质相对较低、现代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缺乏权利观念,当其权益遭遇损害以后,由于周济无门,只能自我承担。并且,我国的农民基于某种血统和地缘的同质作用,一般不愿打破这种互相依存的全球关专业。不同,倒是愿意舍弃一些权利,往博得一些情理,以好转同周围的全球关专业。这是我国农民传统的价值观念在作怪,这种退步的权利观念是农民工权益屡屡受损的重要原因,也是其难以接收现代法制思想、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关头。此外,农民工缺乏机构性,观察散漫,这样使其无正式的全球机构依附。当其权益缺损后,由于得缺席全球机构内部资源的保护和撑持,农民工只能依附树立在低级群体网络房基上的血统、地缘或业缘的乡土机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客观上,这种乡土机构的力量对于他们的困境来说是非常牢固的。

三、法治视野下的公民权保障机制——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途径

农民工权益缺损是一度全球题目,但回根结底是一度法律题目,是法律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造成的,是法律驾驶全球运转中的不和睦之音。因此,必需构建一种公平的和睦秩序——法治视野下的公民权保障机制,来对农民工进行国势关心,这才是清源之术、治本之道。

(一)政策公平:一种法律下线

政策公平对于转变农民工的弱势位置是基本性的。美国法学家罗尔斯在其名著《正义论》中认为,全球公平应体现两条“正义原则”,[5]一是同等原则,即每匹夫应当在全球中享有同等的自由权利;二是特征原则,即假如不得不发生某种不同等的话,这种不同等应当有有利境遇最差的众人的最大好处。罗尔斯对全球和经济中处于顺利位置的弱势者开出的便条是采用特别的积极特征待遇,一范畴保证书国度权利的对内开花,另一范畴又能够使弱势者获得最大好处,这客观上体现了一种表面上的全球公平。

农民工是不公平的政策造成的,这一弱势群体的形成,即证明了不公平已经存在。那样,按照罗尔斯的“特征原则”,国度应当采用积极措施来保障农民工的最大好处。(1)树立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有效机制,加强权益缺损事情的防备措施。农民工辛苦工作的工资假如不能和时、足额的拿到,不但生存变化题目,并且会加剧其对全球的敌视心理,增多全球的动荡定因素。(2)加快乡村经济建设和城市化步伐,改造城乡二元体制,完成城乡秩序一体化。农民工权益缺损的房基性原因是其依存的乡土秩序在城市中的失落,以和由此而发生的农民工生存和成长期看的落差。故此,加快乡村经济建设进程,转变乡村经济退步的局面是一范畴;另一范畴要打破城乡二元化的不正义模式,完成乡土秩序和城市秩序的融合和重建,终极完成城乡秩序的一体化,取得一种政策上的和睦。城乡秩序一体化是指城市秩序和乡土秩序超出融合能够互相容纳,改造两种秩序上因政策造成的人造相对;越超重建使两种秩序互相渗透,新建一种新式秩序,从而取得一元化形状。除非打破城乡二元模式,性情转变我国传统的户籍治理政策,使全球资源同等而有序的分派,完成农民工权利的公平分派。除非构建公平的政策,性情完整消灭农民工受轻视的全球现实,这也是转变农民工遭遇的法律下线

(二)公民权尊重:一种道德下线

法律是一种普适性的政策。普适性请求法律必需保障每匹夫的好处,这才是其公平正义原则的体现。农民职业为全球的弱势群体,理应受到全球的尊重,法律有任务请求全球大众,往尊重农民工,这是全球的道德下线,同时也是法律的道德下线。尊重是全球关专业中最基本的伦理准则,假如人和人之间连至少的尊重都不能获得的话,那样,不被尊重的一方即是被否定了做人的尊严,这是全球不答应的,更是法律不答应的。

农民工在城市受轻视是一度广泛景象,这重要回因于法律的器重和脆弱,器重表示为法律对农民工权益缺损的“视而不见”;脆弱表示为法律对农民工权益缺损的“能干为力”。农民工所言:物质上的贫困倒在其次,实质上的受轻视却让人难以接收,不尊重的全球现实往往使其难以长期安心肠在城市职业。和此同时,农民工和市民之间的冲淡、相对形状往往给全球治安带来不良反应,因此,法律应当给农民工以市民待遇,让农民工享有和市民同等的城市尊重。从法律功利学说的立场讲,尊重农民工并保障其正当权益,既象样使农民工长期为城市经济发展服务,又能够使全球秩序取得和睦发展,进而减免全球的义务,下降法律的本钱。

农民工进城务工,是市面经济环境下不可恶化的潮流,全球应当顺应而不应禁止。我们必需承认,“在今后的几十年里,农民工和城市市民将是本国城市同性命的、长期共存的两大全球群体,除非加强他们之间的懂得、懂得和沟通,消灭他们之间的误解、隔阂和轻视,性情防止全球冲突的呈现,从而保证书本国全球的长期巩固发展。”[6]既然农民工得缺席尊重反应了其权益的保护以和全球的巩固秩序,那样,法律就应当担当此重担,调动农民工得缺席尊重的全球关专业,对于不尊重农民工的行动予以处分,用法律的手腕来保护农民工的正当权益,使农民工取得法律的尊重。例如,成立正式的农民工维权机构,制定专门的《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履行农民工工作合同政策,扩大全球保障政策的连累面,改造文化法规、增进文化同等。

(三)权利意识:一种生存下线

农民工由于天然的脆弱性,加之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反应,往往和平,宁可自己吃点亏,也不愿得罪犯,这是乡土全球中的熟名声结。在特定水平上,忍让意识保护着全球关专业的巩固,但长期下往,却埋伏着更大的危机,这种危机是以生存作为下线。在乡土全球中,由于血统、地缘上的特别关专业,农民权利虽然受到小半有害,一般会有乡村干部或德高重视的人出面调节,保持乡土秩序整体上的一种温和。农民这种传统的权利意识在乡村尚象样生存下往,但把它移栽到城市全球中就会碰壁,由于城市全球是在竞争激烈的市面经济中发展的,市面经济决不会同意和辅助弱势者。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全球是以好处的互动为房基,好处的互动又是以激烈的权利意识为准则,它请求市民要有法律观念。农民工从乡土全球来到城市全球,由于其文化水平较低,缺乏法律观念,所以其权利意识当然大大上升。但是这种上升还有特定的全球原因,农民工背井离乡为的是更好地养家性命,但在城市的轻视中“忍辱负重”进行职业,由于他们怕失来往之不易的职业。这样,一范畴下降了他们召唤遇的期看值,另一范畴也增多了雇主们的剥削心理,双重因素使农民工的权利意识不断跌向生存的下线。

农民工权利意识的缺乏不断仅是其匹夫的原因,法律保障的虚置也是一度重要范畴。罗尔斯认为,“假如法律不能充说明决由全球和经济的敏捷变化所带来的新式的争端,众人就会不再把法律当做全球机构的一度机器而加以信任。”[7]农民工权益缺损而不诉诸于法律,在特定水平上也剥夺了其维权意识。

四、序言

农民职业为全球活动中的边缘弱势群体,其权益保障已经变化一度严重的全球题目,我们要构建公平、正义的和睦全球,就不能不着想农民工权益缺损题目。国度在培养全球资本、开辟农民工人力资源、革命农民工全球位置以和其生存才能的同时,加强法律对农民工权益的客观保护,才是我们全球对其公民权保障的最大福祉。

注释

[1]:《加快完善全球保障体专业,客观保证书国度长治久安》,载《新时代工作和全球保障重要教案选编》,[北京]核心教案塔斯社2002年版。

[2]蒋韦华薇:《断指之痛》,[北京]我国青年报2005年4月27日。

[3]曾湘泉:《价值理念、收进分派差距和全球保障政策构建》,载[北京]全球保障政策2002年第1期。.

[4]何勤华:《西方法学家本纪》,[北京]我国全球大学塔斯社2002年版,第200页。

民法毕业论文篇(4)

近年来由于就业形势、人才需求等诸多因素影响,原本是高职教育中属于热门专业的商务英语,新疆地区高职教育商务英语专业却遭遇了招生缩水的冷遇。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我院)商务英语专业招生人数从原来90人的班级规模已逐渐缩减到40人。在保证教学资源和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学院正逐步探索民汉合班的教学模式。因此,商务英语专业的少数民族学生自然要与其他地域生源学生在同一班级接受同等专业英语水平教育。但是,少数民族学生的英语基础是在高中时期才开始接触,学习英语时间短、底子薄。加上民族母语的沟通障碍,对商务英语专业知识的学习、理解和应用带来诸多的影响。从近年教学情况来看,最终的结果就是商务英语专业少数民族学生在毕业时提交的毕业论文存在着十分突出的问题,集中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汉语水平有限导致英汉理解能力、英文写作能力差。我院的少数民族同学多数来自各地州,基础教育模式及成长环境的影响使他们对母语依赖程度很高。在进入高职教育阶段,尤其是英语学习的过程中,母语,汉语,英语常常使得他们在理解方面需要先把英语转换成汉语再转换成母语才能理解其含义,这对于专业学习来说本身就是负担;加上母语的语法规则有异与汉语和英语的语法规则,因此写作成为他们专业英语学习的又一薄弱环节。

2、论文选题基本与专业无关,多以翻译儿童读物,编写小学英语教案为主。高职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论文选题主要集中在英美文学作品赏析、英语语言技能的训练和提高、商务实务操作、商务信函语言特征、商务交际技巧和礼仪、中西文化差异等五个方面。这些内容对于少数民族学生来说无疑都是极大的挑战。为缓解部分学生学业和就业的双重压力,大部分学生在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结构形式等方面不做严格的要求。但就论文选题及内容来看,多以翻译儿童读物,编写小学英语教案为主。从论文质量来看,甚至直接抄袭剽窃网上论文,并形成恶性循环。

3、学生就业压力大,以找工作为理由,敷衍论文写作。就我院商务英语专业就业情况来说,近七成的学生选择了与自己所学专业无关的工作。学生在毕业之际,少数民族学生既要面对学历上的竞争,又要克服汉语交际带来的影响。这就导致毕业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后,为争取到现在的工作岗位,对撰写论文的态度发生变化,不愿意再花更多精力和时间去完成毕业论文(如他们很少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对专业知识不进行系统化的积累和实践等等)。最终往往导致论文是临到毕业论文答辩的时候匆忙敷衍, 相互抄袭现象严重,同样造成毕业论文质量不高的现象。

4、论文审核较为简单,指导老师放宽要求。指导老师出于对学生就业压力的理解及少数民族学生情况的了解,对其上交的论文,无论从格式规范、内容结构、理论逻辑等方面都适当放宽了要求,这在很大程度上放纵了学生的惰性,学生从而投机地放弃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究的机会。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专科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根本指导,结合高职院校英语教学的基本要求,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构成和层次因素,对以上少数民族毕业论存在的问题个人提出解决途径如下。

1、从二年级起开设写作课,为毕业论文写作打好基础。通过写作课的强化锻炼和实践,使少数民族学生在面对毕业论文的写作时增强信心和能力,不再束手无策。进一步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加大写作训练环节,通过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情景模拟训练等形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学会搜集、整理资料,锻炼学生文字表达能力和综述能力,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彻底改变少数民族学生“写作恐惧”的现象。此外,在第五学期开设论文写作指导课程,系统阐述论文规范,要求毕业论文任务书在本学期完成,并对论文的选题、提纲、开题报告、研究方法等做出明确的要求,增加论文鉴赏环节,使毕业生论文撰写过程中不合规范的现象得以有效改善。

2、选派对民族生有经验的老师,有针对性地指导论文。由于语言文化背景的不同,一般老师和民族生在专业论文沟通上存在较大的障碍。指派专业民族老师对其进行指导,一方面有利于发挥教学优势,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对专业毕业论文各个环节指导和质量监督,往往事半功倍。

3、加强实习单位的配合。学生出了校门进入实习单位,生活角色从单纯学生的角色突然转变成社会成员的角色,心理承受了从轻松的校园生活到忙碌、紧张的社会生活转变的压力。加上语言沟通问题,更是有了“工作忙,没时间”等借口。此时实习单位的配合和支持就尤为重要。单位的领导同事此时完全可以充当了指导教师的角色,结合所学专业、选题范围对学生在案例、思路、方法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指导,从而有效的帮助其完成论文撰写。

4、以其他方式代替毕业论文。在毕业学习能力考核评审机制中,设置少数民族学生更加适合的方式代替毕业论文。比如撰写指定或自选外文书目读书心得或学习笔记,并最终通过答辩形式予以考核。在所学英语知识进行运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商务领域的应用能力,从而更好地实现教学目的。

参考文献

[1]李诗颖,刘雪春.加强大学英语“实用教学”改革的途径[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3).

[2] 束定芳,庄智象.现代外语教学一理论、实践与方法[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

[3] 杨萍.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大学英语教学模式探索[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

民法毕业论文篇(5)

[作者简介]颜陶(1976- ),女,甘肃兰州人,北方民族大学设计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宁夏 银川 750021)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35-0190-02

一、少数民族学生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

毕业论文作为本科学生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培养的重要环节,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截至2009年,高等院校中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已占6.23%。提高少数民族学生教育质量是面临的现实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方面就是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提升。本文以北方民族大学的设计艺术论文为例进行分析。北方民族大学是一所位于西北的民族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占65%。其中,来自维吾尔族、藏族、蒙古族和回族的学生居多。

1.与汉族学生毕业论文评价的差距。北方民族大学设计艺术学院2006届共计278篇毕业论文,最高分值为92,平均分值为69.7,少数民族学生26人,最高分值为70.8,平均分值为65。2007届共计180篇毕业论文,最高分值为88,平均分值为68.6,少数民族学生19人,最高分值为76.2,平均分值为68.45。2008届共计214篇毕业论文,最高分值为82.8,平均分值为68.6,少数民族学生24人,最高分值为81,平均分值为68.68。2009届共计毕业论文215篇,最高分值为82,平均分值为71.8,少数民族学生17人,最高分值为81,平均分值为69.7。可见,少数民族学生毕业论文最高分值与汉族学生最高分值之差距为1分至21分。平均分值差距分别为4.6、0.15、-0.08、1.1,虽然从2006年到2009年连续四年学生论文质量不断提高,但横向方面的差距却起伏不定。北方民族大学从2005年到2009年的优秀论文总数为118篇,但少数民族学生优秀论文数只有2篇,且都是维吾尔族学生。2005年、2008年、2009年全校少数民族学生优秀论文为零,这从侧面反映出少数民族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方面的劣势,以及无法与汉族学生竞争“优秀”荣誉的现状。总体上看,少数民族学生的毕业论文水平不如汉族学生,在论文评价、写作能力、知识运用以及严肃性方面存在不足。

2.论文中出现的问题。对2010届不同方向和不同教师指导的少数民族学生论文取样8份,通过多种影响因子寻求论文质量及影响其质量提升的原因。

选题因素。北方民族大学选题通常做法是教师先拟定题目提交,然后再由学生根据题目选题。好处在于题目具有一定的严谨性和规范性,与教师的科研相结合,新颖性和学术性较好。但问题在于学生对选题缺乏主动性,往往一个好题目都去选,而不好的题目或非主流学科题目却无人问津。其结果是,有人占据先机选上自己喜欢的题目,其他人却不得已选上自己不感兴趣的题目,最终影响论文的写作。

题目与作者背景联系程度。少数民族学生大多来自边疆地区,尤其是有自己传统文化、语言、宗教的世居少数民族学生,他们对本民族的了解远高于对其他民族文化的了解,题目与作者背景联系成为论文写作的一大优势。所选8篇论文中,有4篇论文与作者的背景有联系,4篇论文字数、理论分析方面都明显高于与作者没有背景联系的论文。

调研方面。社会科学论文注重假设但不忽略实证。一方面是通过实证使学生更易接触和了解社会,在走向社会前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认识。另一方面是自己亲身体会或所见所识远比其他方式获得的论证更真实有力。8篇论文都没有进行过社会调查,大多在泛泛空谈,甚至不切实际地远离社会事实。

语言运用能力的问题。主要问题在于个别学生语言表达不够流畅,甚至滥用家乡方言,学生腔调比较突出,用语方面不太成熟。虽然个别学生朦胧地知道一些专业语词的表达方式,但运用到写作中的语感不强,语言组织协调能力不佳。

理论水平与写作的关系。本科毕业论文不要求学生有较强的理论水平,但需要适当的理论注入才能体现文章的水平。事实上,大部分学生都难以在理论上对论题自圆其说。典型的三段论方式,缺乏缜密的逻辑性,对问题的理论分析都是事实表达而不是哲学解说。一些分析看出学生的专业知识积淀不足。

二、引致问题的结构性原因分析

1.学生方面的原因。为发现问题根源的普遍性和代表性,选取2009级设计艺术少数民族学生发放问卷调查,他们主要来自蒙古族、回族和土家族等。涉及20个问题,基本涵盖了少数民族学生毕业论文的主要问题。

民法毕业论文篇(6)

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是每个艺术设计类毕业生的必经之路,也是他们这四年来设计学习生涯的一个总结。对于民办院校艺术设计类本科生这一特殊群体来说,论文与设计往往使他们绞尽脑汁,烦恼不已。那么,艺术设计系的教师如何指引他们交上满意的答卷,为四年的学习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呢?我结合实践教学经验作出探索,旨在找出适合民办院校艺术设计类本科生的论文指导方法。

一、民办院校艺术设计类毕业论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针对民办综合性院校艺术设计专业的特殊性,通过实际教学指导实践,我总结出了民办综合性院校艺术设计类的毕业生在论文方面存在着以下种种问题。

1.有一小部分学生重设计而轻论文。

这与许多学生头脑中存在着重设计轻论文的观念有关,平时忽视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认为论文无关紧要,只要设计能过就行了,有的甚至认为自己是设计师,不屑于将自己的设计理念、构思过程用文字表达出来,认为艺术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有的学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初稿,对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不予以理会,从而使毕业论文的质量不高。

2.大部分学生文化底子弱、写作功底差。

大部分艺术设计类毕业生对于论文有心无力。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在高考中属于艺术类考生,总体文化考分普遍偏低,而入学后,大部分时间都侧重专业技能学习,对《艺术概论》、《中外设计史》等专业文化课程普遍学习热情不高。这样的学习态度导致毕业论文写作理论功底较差。如有一学生论文题为《浅谈中外卡通发展史》的论文,首先这个选题就有假、大、空的潜在问题,中外卡通发展史本身已经是一门历史,历史是已经发生过的事实,这些事实是一些真实性的记录,而不是谈出来的,这是假。而大呢,中外,包括中国和国外,而国外包括各个大陆上的国家,卡通包括卡通人物、场景、剧本等,题目选题范围太大,自然就难以写得详细,从而产生了空的问题。

大部分学生写作基本功底差,语言表达不清晰,结果论文颠三倒四、牛头不对马嘴,连自己都看不明白。对自己所要论述的观点不能从几个方面分清条理来论述,也分不清主次。如谈“古代龙凤纹在现代包装设计中的运用”,重点应在“运用”上做文章,但学生却用大半篇幅来解释什么是“龙凤纹”、“龙凤纹的由来和历史”,等等,而对龙凤纹究竟如何在现代包装设计中“运用”却聊聊数字,草草结束,还没说到重点就没有下文了。

二、民办院校艺术设计类论文指导探索

针对民办综合性院校艺术设计专业的特殊性,通过实际教学指导实践,我进行了一系列的教学改革和探索,总结出以下几点。

1.端正学生的写作态度,提高对毕业论文重要性的认识。

这一点对艺术设计类毕业生来说尤其重要。应该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端正学生对毕业论文无所谓这一错误认识,让他们了解到毕业论文质量如何会影响整个毕业设计过程。

2.加强写作训练。

可以结合专业课学习,进行针对性的小论文,重点在于寻找相关资料和建立个人论点,对论文字数和规范性要求不高,但应符合论文的基本格式。以包装设计课程为例,学生独立确定主题、选择材料、制作1―2套包装成品;以论文形式完成相应的课程报告。具体报告可能包括“设计背景、设计构想、设计形式、材料应用、后期问题、市场定位等”。通过应用和分析促进学生对设计基本知识的综合理解,能够用更理性和研究性的方式对待设计,对于学生独立参加各种比赛、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顺利完成相当有益。另外,文献检索对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查找学术资料非常重要,因而在二三年级阶段有必要开设文献检索课程。

3.实行理论与实践现结合的模式。

为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让论文内容更充实,同时也是为了提高毕业生综合能力和毕业设计的质量,应当实行理论结合实践的操作模式,即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的同时,还要完成与设计紧密结合、息息相关的毕业论文的写作。这种模式要求学生在论文中大篇幅是对自己设计的一个阐述,相当于一个完整版的设计说明。这个设计说明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上,其他格式及具体要求与普通本科论文要求相同。这种模式通过对作品的创作过程、构思和材料等方面进行阐述,形成论文,由于都是自身亲身经历过的事情,因此说明详尽、到位,能够很好地阐释设计思想,不仅可以弥补毕业论文无话可说,毕业设计说不出口的缺陷,而且可以有效地避免抄袭现象,提高毕业生论文与设计质量。

4.加强指导环节。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老师的指导十分重要,只有在论文写作的各个阶段及时给予学生针对性的指导,学生在写作时才能避免走弯路。如:选题时要指导学生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题目,要大小合适,便于操作;修改文章时主要从调整结构、充实内容、修改文字等方面进行。

总之,民办综合性院校的艺术设计专业有其特殊性,也正是因为这种特殊性,作为艺术设计系的教师,我们应当因材施教,针对其特殊性制订特殊的指导方法。毕业论文与创作的指导不是一成不变、完全一致的,每个高校需要不断地改革、尝试、总结,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操作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王苏凤,王兴亮.综合性大学艺术设计教育的创新思想与实践[J].中国电力教育,2010.

民法毕业论文篇(7)

二、引致问题的结构性原因分析

1.学生方面的原因。

为发现问题根源的普遍性和代表性,选取2009级设计艺术少数民族学生发放问卷调查,他们主要来自蒙古族、回族和土家族等。涉及20个问题,基本涵盖了少数民族学生毕业论文的主要问题。关于写作中遇到的困难。回答资料不好找的有15人,语言困难1人,不知如何表达1人,格式不好处理5人,知识太少1人,创新难1人。大多数人都强调资料不好找,一方面可能是北方民族大学地处西北,信息不发达,学术资料稀少。另一方面,学校指导教师只强调写作本身而对学生如何查找资料、运用资料没有点明和帮助。网络资料作为论文文献,几乎每个学生都当作主要参考资料,这无疑助长了学生的抄袭。可见,外在的情景性、技术性问题的确限制了他们的论文质量。中国大学教学语言是汉语,其他民族语言主要作为专业课程而不是通用语言。因此,从小生活在本民族社区内的学生对本民族语言的掌握程度要高于汉语,不管是汉语交流,或是汉语阅读和写作,都会感到吃力。在本民族语言写作不成熟的情况下,用汉语写作难度更大,影响到文章的语法、语义的精确性。对以往是否写过相关论文的回答中,回答写过的有1人,未写过的有23人。这意味着毕业学生写学术论文的第一次是毕业论文,未经过学术培训和经历,突然进入状态显然很难适应,从而导致大多数人不知所然。写成的论文总体水平参差不齐,整体质量不高。写作经验性因素的积淀远比陌生的更能熟练地掌握论文的要旨,提高文章水平。最好的选题方式回答中,选择教师选题的有8人,选择教师与自己共同拟定题目的有9人,其他方式的有5人。可见,学生更愿意在论文选题上有更多的主动性。在论文与找工作等的关系方面,认为公务员考试、司考、找工作、考研重要的有8人,认为论文重要的有4人。同等重要的有5人。在大多数学生看来,大四的主要任务是找工作,压力以及即将走向社会的茫然使一些学生无所适从,无暇顾及论文写作,导致论文质量下降。毕业论文只有在指导教师的催促下才做,直到临近答辩时匆忙应对。在与论文写作有冲突的情况下,会牺牲论文的写作时间,这样间接地降低了论文的质量。

2.指导方面的原因。

一是指导策略导致缺乏自主性。一些指导教师以教学中所用方式指导毕业论文,“强行”地把自己对论文的选题、观点、方法以及理解输灌给学生,使师生缺少互动,学生出于教师的评定影响,言听计从,导致毕业论文缺乏创新。从选题、开题、写作指导定稿,都渗透着指导教师的个人主见。一些学生本来对文章的某个问题有想法,但被教师的意见所左右,在自卑心理、师道尊严、教师为准的影响下,完全失去了自主性和创造力。二是指导方法僵化。指导教师缺乏灵活的指导能力。如文科毕业论文形式中,大部分选题论文范围都是专题研究,缺乏灵活的选题形式。三是教师对少数民族学生缺乏特殊性认识。由于指导教师大多是汉族,对毕业学生的民族背景认识不足,实行一刀切的指导模式,没有考虑到少数民族学生的特殊性。学校也实行统一的论文评定标准,没有考虑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之间存在的差距,从而出现毕业论文评定结果不佳的局面。四是未对学生进行专门的论文写作培训,致使学生缺少经验。指导教师大多只管宏观指导,对论文有关的学界现状、写作技巧、要领、基本技术未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培训。

民法毕业论文篇(8)

一、时间安排

1、实习时间:共10周,2009年3月2日—5月8日

2、提交实习报告(定稿)的时间:2009年4月21日。

(要求打印文稿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档一份。由学生本人负责打印,系办不予负责。)

3、毕业实习报告的答辩时间:2009年4月末。

二、毕业实习教学的管理与实施

(一)系主任的主要职责

1、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各专业制(修)订和审定毕业实习计划和大纲。

2、审核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资格,并于2009年1月初确定指导教师。

3、于2008年1月中旬前组织制订和落实下学期毕业实习教学的实施计划。

4、组织毕业实习的成绩考核(包括毕业实习报告的答辩)和毕业实习教学的工作总结。

5、负责毕业实习基地的建设。

(二)专业主任的主要职责

1、在系主任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制订毕业实习计划和大纲。

2、确定下学期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人选,并报系主任批准。

3、于2009年2月中旬落实学生分组、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对学生毕业实习的要求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填写 “实习教学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

4、研究制定毕业实习成绩考核办法并经系主任审核批准。

5、对实习学生进行毕业实习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与实习单位协调好毕业实习教学全过程的各项工作。

6、于2009年4月末组织实施毕业实习报告的答辩工作。

7、在毕业实习结束两周内,将毕业实习资料(毕业实习成绩考核表、学生的实习报告和实习日记等)整理好,交系存留。毕业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向教务处报送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表。

8、总结本专业的毕业实习教学,提出改进毕业实习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毕业实习开始前,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使学生了解毕业实习的目的和要求,明确时间安排和实习进程,提出书写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的各项具体要求。

2、在毕业实习过程中,加强实习指导和考核,及时检查学生的毕业实习日记,指导学生完成毕业实习报告,并定期向毕业实习单位了解毕业生实习情况,争取毕业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

3、根据毕业实习成绩考核标准,做好毕业实习成绩的考核工作。4、做好毕业实习的总结工作。

(四)学生毕业实习守则

1、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必须尊重指导教师,听从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按照毕业实习大纲和毕业实习实施计划的规定进行实习。

2、实习期间必须听从毕业实习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注意协调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学生因违反毕业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等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毕业实习,原则上不得请假。对无故迟到、早退、擅自离开毕业实习岗位的学生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应将毕业实习心得收集整理,写好毕业实习日记和毕业实习报告。对毕业实习涉及到的保密内容,应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

凡违反上述规定,经批评教育无效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毕业实习。

三、毕业实习成绩考核

1、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考核的计分方法按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2、毕业实习成绩考核的内容由两部分组成:①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的表现,其中包含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成绩、人际交往和礼仪等,占实习成绩的50%;②毕业实习日记和毕业实习报告的书写等,占实习成绩的50%。

3、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应在“学生实习实训考核表”中的“带队教师综合评议”栏内给出评语和考核成绩。

4、应严格控制毕业实习的评分标准。成绩为优秀的学生人数应不超过参加毕业实习学生人数的20%;成绩为优秀和良好的学生人数应不超过参加毕业实习学生人数的50%。

5、毕业实习不及格的学生必须重新参加毕业实习。

附件一:毕业实习报告的具体要求

为了保证毕业实习报告的质量和效果,现将有关实习报告的书写要求规范如下:

一、实习报告的基本结构

(一)前置部份

前置部份包括封面,毕业实习计划及要求表。

1、封面的内容:学校、系、专业和学生姓名、实习报告题目等(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2、毕业实习计划及要求表由指导教师填写。

(二)主体部份(实习报告正文)

实习报告正文内容的基本要求:

摘要:概括说明实习报告的主要内容等,应当言简意赅(约500字)。

正文:是实习报告的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一般不少于3500字。正文内容必须是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理论联系实际,合乎逻辑、层次分明、语言流畅、结构严谨、书写工整,写出对实习内容的总结和体会,特别是提高和改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方面的收获。

毕业实习报告的结论应当准确、完整、精练。可在结论中提出建议、设想和尚待解决的问题等。

参考文献应按引用文献的顺序进行标注。(具体要求见附件四)

二、实习报告文字编写格式和装订要求

1、实习报告一律要使用A4纸打印成文。(具体格式见附件三)

2、字间距设置为“标准”,

3、段落设置为“单倍行间距”。

4、字号设置为:

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粗;

正文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

正文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加粗;

其余汉字均为宋体小四号:

正文中所有非汉字均为Times New Roman 体;

5、实习报告装订的顺序是:封面、毕业实习计划及要求表、正文(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成绩考核表、答辩意见书、封底。(所有材料由系办装订,学生本人请勿装订。)

6、装订方法是:两枚书钉左侧装订。

7、实习报告的封面、毕业实习计划及要求表、毕业实习成绩考核表由教务处规定统一格式。

三、其他要求

毕业生送交指导教师实习报告初稿或修改稿时最好以电子文档方式,以便于和指导教师的交流。

与各位指导教师相互联系的电子邮箱分别是:

单丽华:

赵霞:

乌玉洁:

张言刚:

张雁飞:

王萍:

附件二:毕业实习日记的要求

毕业生必须认真写好实习日记,班级学委组织学生购买统一样式笔记本一本:13*20CM。实习日记总篇数不得少于20篇。每三周的周二交指导教师批阅一次。毕业实习结束后实习日记随毕业报告一起上交。

日记主要记载与实习相关的具体内容,如实习经历、体会和感受等。

附件三:毕业实习报告范文

从“贿选”看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粗居中)

内容提要:近年来地方选举中“贿选”事件的频频发生,既是贿选者扭曲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升迁动机产生的恶果,也与部分选民及人大代表政治权利和责任意识淡漠有关,更是有关制度的缺陷和操作中的变形所致。“贿选”事件频发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中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表明了发展和完善人大制度的紧迫性。发展和完善人大制度,既需要转变观念和提高认识,更需要改善党对人大的领导,并完善选举制度和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关 键 词:贿选 人大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键词之间不能有标点,用空格)

一、“贿选”频频发生的原因(正文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首行缩进两个字符,句后不能用标点)

贿选事件的频频发生,其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一)(正文二级标题:括号后不能用标点)扭曲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强烈的升迁愿望是贿选发生的基本动因(正文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加粗,首行缩进两个字符,句后不能用标点)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强烈的趋利动机,使得一些人不择手段以实现其利益最大化,金钱被视为获取权力、地位、荣誉等的最好手段。这种“金钱至上”意识又与至今仍有深刻影响的传统的“官本位”意识结合、渗透,形成一种以钱、权撼法并相互利用的扭曲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升迁动机。当通过给实权人物送礼这种“上层路线”因种种原因变得愈来愈难以奏效时,转而通过“活动”普通选民和人大代表,走所谓“群众路线”自然成为省钱省力而又“合法”的首选良策,贿选便因此而发。近年来频频曝光的贿选事件表明,无论是通过小恩小惠拉拢普通选民的“有钱人”,还是“积极活动”人大代表的党政官员,无不是以追求个人私利为目的的参与意识和升迁动机所驱使,甚至一些黑恶势力的头子也是在此驱使下去贿取“人大代表”这个政治护身符。由此可见,贿选者的不良动机是促成贿选事件发生的基本动因。(段与段之间在正文格式下进行不能有空行,每段段首首行缩进)

(二)选民和人大代表对自身权利和责任的淡漠,是贿选得以发生乃至“成功”的重要条件

在贿选事件中,一些选民和代表之所以受贿,尽管也有贪小便宜、图实惠、碍于人情面子等诸多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他们对自身政治权利、责任乃至政治人格缺乏关注和自觉意识。

……………

参考文献:

[1]邓科,章敬平.山西“贿选”事件透视[N].南方周末,2001-03-08(4-5).

[2]常大林.论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J].民主与科学,1990,(5):5-7.

[3]林尚立.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

[4]陆德山.我国中央权力结构研究[J].复印报刊资料•中国政治,1994,(4):45-50.

参考文献写法及其示例:

1.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任选)

示例:[1]刘国钧,陈绍业.图书馆目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15-18.

2.期刊文章

民法毕业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是本科教学中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是对学生四年所学知识和技能的一次综合性的应用,同时也是高校本科教学实践的一次检验。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关系着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人才培养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然而,传统的本科毕业论文有以下通病:选题大,观点旧,理论脱离实际,内容空泛,由此带来的拼凑现象,甚至是涉嫌抄袭现象在所难免,此种现象已经严重背离了法学教育的宗旨,尤其是对于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来说,本科毕业论文模式更应当与应用型综合性的人才培养目标相吻合,更应当强调学生毕业论文的应用型和实践性,因此,必须对本科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模式进行比较彻底的改革和创新。

1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改革目标及措施

受大陆法系法学教育模式的影响,我国的法学教育长期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缺乏实践能力的训练,存在着一个理论到实践的鸿沟。鉴于法学教育天然具有学术研究性和职业技能性两方面的特点。我国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先生认为,法律人才需具备三个要件:一是法律的学问;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会的常识。他指出,在法律的学问的培养方面,“第一个步骤,当然是在认识法律,究竟法律是怎么一回事,怎样一个东西。第二个步骤是在运用法律于认识法律之外,再注意如何运用这个法律。最后一个步骤,我们于认识法律,于运用法律之外,应当知道哪种法律是适应现实的时代和社会,并且如何可使法律现代化、社会化。”我国的现代法学教育普遍忽视了第二个和第三个步骤。由于教育理念的偏差,导致法学专业学生缺乏有效的实践技能培训,综合素质较差。我国的法学教育必须进一步深化和改革,改革的目标应界定为培养实用型法律人才,具备问题解决、法律分析和推理、法律研究、事实调查、交流、咨询、谈判、诉讼、法律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了解并应对职业道德问题的能力的综合法律人才。

我院立足这一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本科毕业论文模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与探索。在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中增加模拟法庭演示考核的实践环节,要求学生自己选择案例、设计模拟法庭,并通过模拟法庭中所扮演的角色,分析自己体会、感受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最后针对所选取的典型案例中其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

2 注重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撰写的“前伸性”能力培养

按照上述毕业论文的改革模式,要求法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能力:第一,运用法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第二,熟悉司法审判技能,完成法律职业角色的扮演;第三,分析总结法律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进行研究。这些能力的培养绝不能靠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准备一蹴而就,而是要将完成毕业论文所需能力的培养进行“前伸”,拓展并延伸到整个法学本科教育培养过程中,与日常教学(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案、课程论文、学年论文、课堂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社会实践、法律援助等等)相协调,并融入其中。

我院开展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增设模拟法庭演示考核的实践环节的改革模式,就是希望通过模拟法庭这种跨越理论与实践的教学方式,检验学生是否具备了实用型法律人才的素质。按照这一毕业论文的改革模式,不仅对学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且作为考核的教师来说也是一个挑战,教师需要协助学生依次解决以下这些问题。

第一,如何选取典型案例。社会纠纷层出不穷,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等案件不断涌现,然而何种案件适合学生进行模拟法庭的设计和再创造,适合学生编写各种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值得考量。

第二,如何避免模拟法庭设计及毕业论文流于形式。尽管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在模拟法庭的特定情境中,身临其境地进行演示,但个别学生草率应付的情况很难避免,如何要求学生提高认识,并认识到实践的重要性。

第三,如何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创新。创新是学术的价值和生命所系。学生的认知水平所限,学生独立思考的空间有限,如何通过教师有限时间的指导来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

为此,笔者将以本人承担的模拟法庭实践课程为视角,来具体探讨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更好培养法学本科生撰写论文的能力。

“前伸性”能力培养注入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 模拟法庭是为法学学生举办的讨论模拟或者假设案例的虚拟审判,是教授审判程序、证据规则、法律辩论、庭审技能、具体审判制度以及法律文书写作等职业技能的一种教学方法和课程,是法学本科专业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中,学生成为了课堂的主角,承担了某一特定身份的法律职业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的责任,需要将其掌握的法学理论知识综合运用于具体案件中。这一教学方法有利于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律知识、实践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的培养。

以本人承担的民事诉讼法学课程而言,其教学内容主要是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步骤和方法,具有内容琐碎复杂、实践性强的特点。这决定了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中必须设置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通过学生亲临其境地参加法庭审判过程,感受诉讼的环节及规则,远比教师在课堂中的单纯讲授要生动得多、形象得多。

2.1 明确教学目标

教师作为模拟法庭实践课程的指导者,应在开展教学活动之前明确教学目标。笔者认为,模拟法庭教学的目标应立足于实用性法律人才的培养,渐进提升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第一阶段,让学生熟练掌握民事审判的法律法规及基本程序步骤;第二阶段,引导学生像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那样去思考,培养其法律实践应用能力,包括如何分析案情、收集和运用证据、适用法律规定、制作法律文书、进行法庭辩论等;第三阶段,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通过模拟案件的审判让学生产生对法律的兴趣及对法律职业的认同感,进而转化为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并将这种感受自觉演化到未来的职业生涯中。

2.2 选择模拟案例

社会纠纷众多,案件难易程度不同,教师必须考量哪些案件适合学生进行模拟法庭,进而实现由教师指定案件逐步演变为学生自己选择案例进行模拟审判的过程。因此,教师在指定案例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要紧扣课程内容,设置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是为课程教学服务的,希望学生通过模拟法庭加深对法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因为案例的选择必须与课程内容有衔接,并在一定程度上对专业课程进行理论上的延伸和拓展;二要难易程度适中,简单的案例会让学生觉得容易,无法激起学习讨论的兴趣,而过难的案例会让学生无所适从,打击到学生的积极性。此时,指导教师要掌握好“度”,合适的案例应该是能让学生经过认真地思考和分析后,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解决案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同时调动学生的思维积极性,去触类旁通地整合运用其他的相关知识;三要预留争议的空间,案例中的争议问题往往会激发学生的讨论兴趣,为学生提供辩证分析问题的空间,激活学生的学术创新精神;四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尽量选择他们生活中熟悉的案例,增加其学习兴趣。基于上述因素的考虑,笔者的民事法学课堂的模拟法庭案例选择了“学生溺水死亡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方面,案件当事人角色扮演涉及学生、家长、学校等多方,案情贴近学生的校园生活,容易找到共同语言;另一方面,考虑到大二学生已掌握的法律知识,该案涉及的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是学生能够通过查找资料找到和掌握的法律依据。

2.3 组织模拟审判

模拟法庭作为一个教学环节,应该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按照模拟法庭的审判规律,一般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分派角色。指导教师应先对学生介绍模拟案例的案情,但要注意对一些细节交代不必过于详细,提供给学生一些可以发挥的空间。学生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自愿报名选取模拟角色。当然,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特长并征询其意见后,做一些适当的调整。分派角色完成后,可将学生分为不同的模拟法庭角色组,如法官审判组、原告与律师组、被告与律师组、书记员等其他诉讼参与人组等,便于学生进行集体讨论。教师可对每一组学生下达具体的任务,让其分头进行准备。

(2)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为了使学生了解并熟悉庭审程序,可组织学生观看法庭民事审判的教学视频资料。 在观看过程中,教师应详细介绍整个庭审流程,如开庭前的准备程序、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法院宣判阶段等,以及每一阶段应完成的任务。同时,给予学生搜集资料、讨论问题的时间,教师此时只需做一个旁听者,不应主动提供意见,但可以给予指导性意见,启发学生自己去寻找解决问题的(下转第59页)(上接第48页)方法。

(3)开庭审理。为使模拟法庭的效果贴近真实的法庭审判,笔者所任职的法学院专门改装了一间教室作为模拟法庭,供学生模拟审判之用,并且配备了法官服、律师袍及法锤等装备,设置“审判人员”、“当事人”、“人”及“证人”席等。整个审判过程严格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由学生承担法官、辩护人、证人、书记员等职能,组织法庭审判、出示证据,询问证人、进行辩论。指导教师应认真观察,及时记录庭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程序是否遗漏或错乱、法律语言是否规范、法律知识是否运用准确、辩论逻辑是否清晰等。

2.4 模拟审判结束后的总结

民法毕业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阳光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同学院其他专业一样,自2001年开始招生以来,已经招收8届17班,已毕业4届9个班516名毕业生,目前尚有在校学生8个班约500人。经过八年的改革探索,在实现自己培养目标上,努力打造高等法学专业建设新的模式,办出自己特色;在实施法学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上,不断开拓、改革和创新,应对当前人才竞争的严峻挑战,取得较好的办学效果。4届毕业516名学生,被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法学院录取法学硕士研究生21名,被省、市各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90名,录用事业单位70名,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司法资格47人,截止目前以上“三考”达标人数为228人,占毕业生44.2%。尤其是05届57名毕业生中,当年就考取中国人民大学等硕研3人,录用公务员16人,经过近三年努力,现先后被录取公务员35人,占61.4%(其中录用法院9人,检察院6人,司法行政及律师5人,公安、税务、工商等其他公务员15人);录用事业单位8人,占14%;到企业就业12人,占21%;出国、读博2人,占3.5%。国家司法考试通过11人。05届法学专业毕业生百分之百、高规格就业的佳绩为法律系法学专业建设打出了新的品牌。法律系法学专业建设与师资队伍建设被学院确定为办学模式样板,得到全面肯定。他们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实际出发,确定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是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

阳光学院是阳光(国际)集团与福州大学联合举办的民办高等学校。在性质上,阳光学院属于民办的独立学院,具有民办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在招生上,阳光学院为本科第三批招生,其生源录取分数线与一本的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法学院相差在100分以上,与二本的师大、农林大生源也有很大差异。这一差异性决定了阳光学院法学专业无论在教学计划的设计上,还是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既要注意传承普通高等法学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好的传统经验,但又不能简单的照搬照抄,应当根据国家的规定、社会的需要和阳光学院的实际情况,以勇于创新、改革的理念,正确务实地设计和确定具有自己特色的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这就是通过四年学习,培养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专业素质,较强的动手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实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具体要求所有学生经过四年的刻苦学习,最后要达到取得“两证”,参加“三考”的目标,即取得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参加各级公务员考试、硕士研究生考试和全国司法统一考试,获取更多的专业就业机会和提高竞争综合能力。这样培养目标既具体明确,又务实可行,不仅为法律系正确设计实用性的教学计划提供了依据,而且也成为法律系师生一起做好法学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动力。

正是根据这一培养目标要求,系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开设14门核心法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变,作为必修课程严格执行;另一方面,从适应“三考”需要,开设一些诸如律师实务、法律文书、法律职业道德等实务性强的课程,为配合“公务员考试”需要,还开设了行政管理学选修课程,专门训练学生适应“申论”、“行政执业能力测试”两门公务员考试的课程,以应对公务员考试的现实需要。

二、专职教师队伍培养是建设特色法学专业的基本保证

在建院初期,法律系同其他系一样,基本上采取外聘的方法,从福州大学、福州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行政学院等九个院校聘请了约30余名具有“双师型”职称的教师,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16名,讲师、硕士研究生10名,他们的丰富教学经验,不仅支持了法学专业教学工作顺利完成,而且可以使学生从多院校优秀教师多风格教学模式中获得更多教益,同时也为我们加强对系里专职教师的培养提高提供了条件。但这种教师体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如外聘教师早来晚归难以承担法学专业建设和改革的重担,为此有计划引进一批专职教师,采取积极有效培养措施,促进专职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是必要的。根据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计划,法律系从02年开始,先后积极稳妥地引进聘用15名专职教师。每名教师一到职,系里就根据新教师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从事讲授专业课程方向,制定培养计划,并采取“赶着鸭子上架”、“推着卒子过河”,“比着擂台打拼”等方法以及集体备课,编写教材,听课、交流、进行案例教学法研讨等措施,促使教师尽快成长,比较顺利地经过了教学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教师教学能力不断提高。经过一年锻炼,04-05学年学生对教师的测评教学质量人均为76.4分,05-06学年以及06-07学年第一期学生和院督导组的综合测评人均为81.3分。学生和专家对法律系教师的整体教学质量持肯定的评价。二是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逐年增加。在03-04学年第二学期,我系专职教师全部都上公共课;04-05学年开始,专职教师逐步开始上专业课;05-06学年,两学期我系教师共开27门专业课,共完成3461课时,人均168课时,占全系专业课的53.8%;06-07学年第一学期共开专业课10门,合计1134课时,人均103课时,占全系专业课69.06%。教师已经走上专业课教学的主战场,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是教师教学方法得到不断进步。法律系所聘用的教师,过去基本上都未站过讲台,普遍缺乏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他们受聘后,系里首先安排他们在公共课讲台上锻炼,为了使他们更快熟悉教学环境和工作,系里组织他们集体备课,编写教材,听课取经,定期交流教学方法。在公共课教学上普通受到锻炼的基础上,逐步安排他们开设专业课,一来有一定讲课的实践经验,二来有老教师榜样和对比,三来有较为充分的备课过程,所以他们走上专业课教学就旗开得胜,普遍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为了巩固成绩,提高教学水平,系里又通过教学法研讨会,教学观摩活动,开展互相学习和交流,评选“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等活动,促进大家更用心地探索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四是教师科研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几年来,在学院科研管理政策的鼓舞和推进下,法律系教师在积极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同时,也努力开展教学科研工作,以肖义方、翁连金、王浩云等人申报、承担了阳光学院第一项省教育厅“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课题项目,并已完成结项。全系教师共同编写出版具有实用特色的第一部教材《新编大学法律基础》和四辑《法学教学案例汇编》,系主任陈训敬教授认真总结、撰写并发表教学改革系列论文6篇,其他教师也撰写发表学术论文9篇,开启并初步形成了全系法学学术研究、法学教学改革研究风气,这对提高教师研究能力和教学水平有着积极作用,对教师今后职称晋升也打下坚实基础。系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所有成效,年轻教师尽快成长,直接为建设特色的法学专业提供了可靠的人力资源的保证。

三、课堂教学中注重案例教学法与开展法制视听课第二课堂建设

(一)加强教师教学法的研究,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系里采取集体备课,组织教师编写教材、选编案例,召开案例教学法研讨会,组织观摩教学活动等形式,加强对教师教学法的研究,互相交流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全系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地参与教学,提高其学习积极性,培养他们浓厚的学习兴趣和自学能力。

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系积极推行“讲法理、看法条、析案例”三位一体,紧密结合的教学模式,更有利于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培养实用型专业人才目标的实现。首先,他们在选择教材上十分注意兼顾教材的权威性和适用性。其次,也重视配套相应的法律汇编和重点学科的案例分析资料,使学生在四年学习期间,有可能在教师具体指导下,深刻分析一百例较为复杂的疑难案例和结合各个课程学习亲自分析一千例各种类型的典型案例,这样做,不仅使学生能够比较扎实地学习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而且学会运用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去分析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和社会上各种法律问题,使自己在法律素养和能力上都得到更大的提高和培养。三是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分量,不仅在教学计划上增加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的门类和学分,而且落实到课任教师身上,结合理论教学,进行案例分析、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等案例教学,使案例教学法得到全面推行和落实。

(二)充分发挥法制视听课作用,加强对学生进行“三种教育”,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在学院的支持下,系建立起法制影视资料库和视听实验室,购置了一整套包括古今中外法制影视资料和庭审资料,共有五类百部千碟,为加强对学生进行生动、形象化的专业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配合专业理论教学提供了良好条件,并发挥着积极作用。其“三看”的具体做法:一是“必须看”,即在第一学年,针对新生的专业思想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观看《红色康乃馨》、《大法官》、《主诉检察官》、《被告》等电视连续剧,并结合写心得体会、召开专题班会,使学生在影视情结中增强对法制专业的认知和责任感,培养对法律职业的热爱,从而激发他们学习法律专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结合看”,即在第二、三学年各专业课教学中,结合实体法、程序法专业教学,由课任教师组织学生观看民、刑、行政等法庭庭审实录案例,使学生更多地了解各类案件诉讼程序,增加对司法实践的感性认识,起到旁听庭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作用。三是“自由看”,即在第二学年以后,由年级、班级两委组织同学,利用课余、周末、节假日时间,自由选择观看其他各类法制影视资料片,这不仅丰富了学生第二课堂内容,活跃了课余文化生活氛围,而且寓教育于娱乐,潜移默化,不断地深化对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广大学生牢固地树立“做合格的法律职业人”的理念和宏愿。

四、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与实习基地的建设

(一)注重抓好各类实践教学环节活动,环环衔接,努力把学用结合贯穿教学计划始终

法律系不仅重视在教学计划中集中安排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内容和时间要求,而且充分利用假期安排一些有益的实践环节活动,使学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自始至终贯穿到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如在第一学年暑假,学生初步学了一些法律课程,系就结合学院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专业感性认知实习,要求学生注意观察和调查发生在自己身边有关法治的人和事,并写出心得体会,在新学期伊始组织班会交流,培养学生从法治视角去观察社会,了解社会,从而加强专业思想,提高法治责任感;在第二学年的暑假,学生学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后,专门安排学生到司法部门见习一个月,进行初步的专业实习,通过见习,让学生熟悉司法环境,初步学习司法实践知识,由于做到去前有动员布置,返校有检查总结,评定学分,使见习起到加深学生对法治实践的认识,起到提高学习积极性的作用;结合第二、三学年的专业课程教学,通过案例分析、案例讨论、案例作业,模拟法庭,庭审旁听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开展,努力培养学生动脑、动手、动口的“三动”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从第三学年暑假开始安排学生毕业实习、模拟法庭毕业设计工作,努力把这两类综合性的实践教学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求学生带着毕业设计的课题到法院的实习基地有目的向司法实践学习,使毕业实习更好地为毕业设计创造条件,打好基础,通过系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两个实践教学环节工作,最后通过模拟法庭庭审毕业设计演示、考核,对学生的四年法学理论知识和运用理论的实践能力进行全面的综合性检验和锻炼,为学生毕业工作和“三考”做了充分的准备。

(二)建立规范的实习基地,实行以集中实习为主的毕业实习模式

民法毕业论文篇(11)

        引言

        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已经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的今天,学术界更多地将破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的研究集中在了经济学和教育学上,从供给需求和高等教育改革等相关理论入手的研究层出不穷,这些研究为该问题的解决奠定了较好的理论和实证基础。然而,在我们千辛万苦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寻找出路的时候,我们似乎忽略了一个众人皆知的客观存在,或者说对这个客观存在的认识远没有达到本质的回归程度,那就是在构建成熟公民社会的社会背景和高等教育大众的时代背景下的高等教育本质是什么?从构建成熟公民社会视角来溯源大学本质如何能为破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拓宽思路、另辟蹊径?相信这就是本文的意义之所在。

        一、问题提出的时代背景和社会背景

      (一)构建成熟公民社会的社会背景

        自古希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将公民社会叫做“politike koinonia”开始,到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首次提出的“市民社会”,再到马克思社会主义者的“市民社会”概念的形成,直至哈贝马斯运用“公共领域”来阐明对公民社会的认识,以及后“公民社会”概念的迅速转换和流行,“公民社会”理论成为当代世界一股重要的社会政治思潮。正是缘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深入以及建设民主、文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需要,“公民社会”理论在当代中国乃至全球政治文化中的核心意义也显得愈来愈重要。

        当代“公民社会”理论主要是基于“国家—经济—市民社会”三分法来进行阐述和研究,也就是强调文化领域作为与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并列的单独一个领域的独立性,这与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轨迹不谋而合。高等教育及其组织机构——大学,在现代成熟公民社会的构建中占据着核心地位,这种核心地位是由高等教育在现代社会文明进程中的功能和作用决定的,其核心作用不仅表现在经济领域,而更重要的则是体现在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简单概括,公民社会与高等教育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即大学是公民社会构建主体——公民的“养成地”,更是一个国家、社会不断向前的最高精神“引领者”,这正是对大学本质和本职的回归性认识,也是本文成立和展开的核心源发基础。

      (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时代背景

        美国著名的教育社会学家、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公共政策研究生院教授马丁·特罗(martin trow)博士在《从大众高等教育向普及高等教育转化的思考》(1970)、《高等教育的扩张与转变(1972)、《从精英向大众高等教育转变中的问题》(1973)等长篇论文中,逐步深入地阐述了以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指标将高等教育发展历史分为“精英、大众和普及”三个阶段的基本观点。他认为:“一些国家的精英高等教育,在其规模扩大到能为15%左右的适龄青年提供学习机会之前,它的性质基本上不会改变。当达到15%时,高等教育系统的性质开始改变,转向大众型;如果这个过渡成功,大众高等教育可在不改变其性质下,发展规模直至其容量达到适龄人口的50%。当超过50%时,即高等教育开始快速迈向普及时,它必然再创新的高等教育模式”。现在国际上通常用这一划分来作为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水平的通行指数。

        在构建成熟公民社会进程中,作为大学两大核心功能之一的合格公民“养成地”功能发挥作用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高等教育大众化”。从1998年我国高校招生108万人到2009年629万人的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计划,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高等教育已不再是少数人才拥有的“奢侈品”。原教育部部长周济在2009年9月6日新华网访谈中曾谈到,高校扩招的成就是应该肯定的,高校大规模扩招使我国的高等教育由精英化转入了大众化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到来正是对高等教育是培养合格公民的的公民社会属性的验证和回应,而将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归罪于”高等教育大众化则导致我们寻找原因、解决问题的方向和坐标发生严重偏离。所以,我们需要对“高等教育大众化”进行一个再认识:看似高校扩招加剧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短期表象迷惑了我们对于高等教育大众化必然性的认识;高等教育大众化是培养“合格公民”、构建成熟公民社会的一个必然结果;其作用是不断提高全社会公民素质,为社会向更高方向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于构建成熟公民社会视野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反思

      (一)反思一:高等教育与经济的“纠缠”导致了什么?

        为了破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从增加有效需求拉动就业需求到质疑高校扩招“过度”,从调整产业结构到改革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众多专家学者纷纷展开相关理论研究,献计献策。然而时至今日,该难题却依旧未见破解。通过反思我们不难发现:奥肯定律将高gdp增长、低失业率、低通货膨胀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三个主要目标,就业问题归属于经济领域范畴已无可置疑;而通过对大学本质的追根溯源,其作为第三部门的公民社会属性亦十分明确。如此一来,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上势必出现一个悖论,即将大学作为解决归属于经济领域问题的现实同公民社会中大学的本质的严重背离。高等教育和经济“纠缠”在一起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高等教育“庸俗化”,大学发展严重偏离本质。

        大学“不是政府、不是企业。从其宗旨、目标、组织、产品等多方面的属性来看,大学属于一种特殊的非营利组织”,尽管当前高等教育改革过程中也面临产业化、法人化、私营化等背景和问题,但是,如果从起源和发展轨迹来看,现代大学是由西方中世纪大学演化而来,即是宗教和世俗知识团体的演化物。

因此,尽管大学时刻离不开政治和经济的现实条件,时刻面临会被“政治化”或者“商业化”的可能,但是始终伴随其发展的核心是传播知识,不顾一切追求真理才是大学的本质和本职。对大学的认识一旦回归了本质,我们就会发现在社会各界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关注度与日俱增、在面对高等教育无论怎么改革却似乎依旧受到质疑的现象背后,透射出的问题本质是:大学偏离了其无条件追求真理的本质,却被迫“承担”起了“就业”这样经济领域的“功利性”政府责任,其结果当然是“本末倒置”、问题百出。

     (二)反思二: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是不是高等教育的本职?

        在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时,人们往往更多的关注都放在了高校身上,尤其是高校毕业生由“皇帝女儿不愁嫁”的状况发展到了“毕业即失业“的境况,更是让高校质疑不断,矛头直指高等教育。然而,在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不可逆转的发展轨迹中出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是不是高等教育的本职?

        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从“公民社会”理论中找到了答案。第一,就业问题本质上应归类于经济领域范畴,不应将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职责人归为大学,这只是整个国家、社会就业问题中的一个部分而已。第二,就业问题不是大学的本质和本职。构建成熟公民社会是社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在此进程中,高等教育扮演着核心角色,主要原因归于两大功能:合格公民的“培养地”和社会文化领域的“引领者”。公民社会的构建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具有“合格公民”。什么是“合格公民”呢?简单说来,就是同时具备“公民身份”和“公民素质”的人就是“合格公民”。而在有效地参与民主的政治、经济、道德生活等公民素质养成上发挥核心作用的关键无疑就是高等教育。文化领域的高度发达是文明社会显著标志之一,大学追求真理的本质对一个国家、社会不断前行的推动和引导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大学的本质是追求真理、引领社会文化和培养合格公民,解决就业不是其本职。

        三、构建成熟公民社会视野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两点思考

      (一)思考一:回归大学本质,重塑“象牙塔”精神

        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之所以屡步为艰、收效甚微,其原因就好比“没有找对开门的钥匙”一般,一直处于“错位”状态。从“公民社会”理论来看,要想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必须要充分认清就业问题的经济领域实质和大学追求真理的本质和本职,改变围绕就业“指挥棒”发展高等教育的现实,把本就不该属于大学本职的就业问题卸下,理清高等教育同经济的“纠缠”,避免“不伦不类”,实现大学本质的回归,重塑大学作为培养“合格公民”和引领社会文化的最高“象牙塔”精神,将注重研究和创新、独立和自由的“大学之风”发扬光大,让高等教育在成熟公民社会构建进程中发挥应有功能。

      (二)思考二:构建成熟公民社会,破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

        本文至此之前的论述似乎让人不免产生一个疑问:高等教育难道就跟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无任何关责?肯定还是否定的回答其实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对高等教育质量该怎样进行有效监督而又不影响其本质发展才是重点。

        公民社会是凸显公民权利与自由的民主社会。自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提出“文化领导权”思想开始,经过帕森斯的“社会共同体”、前期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后期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和被称为“后马克思主义者”的当代美国政治学家科亨和阿拉托的“重建公民社会”,经济领域从公民社会中分离出去,社会组织和民间公共领域成为公民社会的主体,形成了“政治社会——经济社会——公民社会”三分的社会生活划分模式,从而完成了将公民社会指向社会文化领域的当代转型。大学作为社会文化领域的“引领者”,其核心地位不言而喻。因此,大学的本质和本职就该同其核心地位“一贯到底”。如此一来,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解决就需要开拓另一种思路:一方面,将大学从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主要“责任人”的“桎梏”中释放出来,让高等教育回归本职;另一方面,从成熟公民社会中寻找解决之策:既能对大学起到质量监督又不怕破坏其独立、自由属性的公民社会核心载体——非盈利组织首当其冲。因此,通过民间认证机构的“第三方性”的充分发挥来监督高等教育质量与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真正“责任人”——经济领域解决途径的相互配合,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必定会为破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翻开崭新一页!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何增科.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3]俞可平等.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