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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1 17:05:30

汽车消费论文

汽车消费论文篇(1)

从可持续发展思想到和谐社会的理念,都体现着对人和自然和谐统一的要求,究其根源我们可以发现在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就已经有了对人与自然关系系统而深刻的理解,它在各个历史阶段各个领域都对人们起了重要的作用,而这种思想对于如今中国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的形成与发展也都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一、何谓“天人合一”思想

“天人合一”的思想,浅显的理解则是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李约瑟说:“古代中国人在整个自然界寻求秩序和谐,并将此视为一切人类关系的理想。”用中国古人的话简而言之则是“天人之际,合而为一”。

从深层意义来看,其思想更是有着包涵价值观和认识论的哲学意义。它是一种生态价值观,自然是真是善是美,是人类精神的归依。从认识方式来看,系统思维和意向思维是主要的特征,认为主客体不分离,自然是相依相生的系统整体,人与认识世界的符号体系的关系是相统一的,浑然天成的。

二、“天人合一”思想和消费心理与行为

文化影响着消费心理与消费行为,其中“天人合一”思想长期以来对中国消费者的影响也使他们形成了一些独特的消费心理特征和购买方式,其思想的丰富性和深刻性对于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的影响已不仅仅停留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上,而更重要的是从认识方法和生态价值观层面来深入理解。

首先,“天人合一”的生态价值观表现在中国人的消费心理上为注重自然与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些思想体现了自然和谐的内在含义,顺应自然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和谐也可以被认为是“天人合一”思想的最终目的。这种传统思想文化反映在消费过程中则是注重自然与和谐。在消费过程中,人们一般讲求自然,不标新立异,偏好于大众化的产品,因为这样才会显得和谐而不突出。在多元化文化的影响下以及年轻一代消费群体的崛起,消费呈现出了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趋势,但在整体上,消费特征还是有着明显的社会取向。

其次,“天人合一”的意向思维使得中国消费者更注重物的内在精神价值。古人通过言、象、意三者之间的关系来说明了人与符号体系之间的关系,“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这里的象指的是卦象,推而广之也可指事物的表象,言指的是语言、言辞,从广义上来说,更是指世界的符号体系。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意的重要性,即深层的领悟和精神体会,而言、象只是工具,用来获得意的工具。《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重“道”轻“器”与重“意”轻“言”是同样重要的,这种意向思维认识方式的结果使得人们更注重“意”,反映在消费观念上则是注重物的内在精神价值。人们所购买的商品在某种意义上是对自我的表达,达到物我同一的理想状态,因此,人们就倾向于选择更具有深层含义的商品。

最后,“天人合一”认识方式中的意向思维特征还表现在消费过程中的非理性和直觉主义。前文已提到过的“得意忘象”、“得象忘言”的意向思维都暗含着一种意会、顿悟的境界,这种认识方式体现了对事物认识上的非理性和直觉主义。中国人购物时首先讲的是整体感觉,然后再对有总体良好印象的产品寻找性能上的相应依据,看这个印象是否正确,很少对商品进行细致的或理智的分析。也就是说,中国人购物时常常采用的是大体的和直觉的判断方法,而不像西方消费者购物时习惯于先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比较,逐一地分析产品的各项功能的好坏,然后对这些功能进行综合的分析以得出总体的印象。

三、“天人合一”思想与中国汽车消费行为

汽车消费作为近几年中国消费者的一个热点,呈现了各种各样的较为独特的中国汽车消费特点,因此,这里将着重探讨“天人合一”思想下的一些消费心理与消费行为特征对于国内汽车消费的影响。

第一,注重自然和谐使中国消费者倾向于选择造型相对保守中庸的车型。整体造型和谐统一,不夸张,不突兀的汽车外观是这种和谐自然思想在物品上的一个外在表现,因此也较为符合大多数中国消费者的审美需求。例如在近几年上市汽车中,丰田凯美瑞成为了长时间以来一直热销的车型,并且成为了丰田旗下的品牌车型。凯美瑞的成功自然是多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包括本身优秀的品质、成功的营销、深厚的品牌基础等等,但是,其中有不可忽视的一个原因——汽车造型中所蕴含的一种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凯美瑞在整体外形上显得波澜不惊,整体上和谐自然不夸张但,投合了一向较为保守的中国消费者的胃口。因此,在这种注重自然和谐的观念影响下,人们对于汽车造型也倾向于选择保守中庸的。第二,对于物的内在精神价值的注重使中国消费者更追求汽车背后所体现的生活方式。相对于作为代步工具的实用功能,汽车所代表的生活方式更具有深厚的意义。这种汽车背后所蕴含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便是“天人合一”思想中“意”的体现,是更为吸引中国消费者的关键点。以城市SUV为例,它是越野车的一个分支,在国外则没有城市SUV的叫法,它是在市场细分的背景下产生的即适合城市行走又适合越野休闲的一种车型,在国内,我们在城市高架道路上到处可见城市SUV的身影,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它体现的是城市行走的功能。在油价上涨的今天,城市SUV在中国的销售依然呈现快速增长的局面。因此,中国消费者对于城市SUV的热衷不仅仅是它实用的越野功能上的体验,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车型背后所象征的一种越野文化和向往自然放松的生活方式。对于中国的消费者来说,城市SUV可以不用真正意义上的越野,而是能够显示出其内在的精神价值上的越野即可,正如“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内在精神价值才是最为重要的,因此这和天人合一的意向思维是一致的。

第三,消费过程中的非理性和直觉主义使中国消费购买过程中更加关注汽车的品牌。中国消费者这种感性的、直觉性的消费心理,使得他们在购车过程中有对产品整体形象认知的需求,在无需理性的考量汽车的各个细节、具体性能等便能对产品有个总体上的把握。而这种对于产品整体形象的传达正是品牌所具有的一个重要功能,品牌是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一个整体形象,从总体上概括了其产品的理念、品质、定位等,因此这正好符合了中国消费者在购车时对于产品整体的感性认知的需要。J.D.Power亚太公司公布的2007年中国汽车销售满意度指数调研报告中指出,60%的消费者购车时会考虑品牌,对汽车品牌的认知度,已经成为目前国内消费者选车、购车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中国人在购车时较为看重品牌,在了解品牌的基础上对产品有了一个整体的把握,然后再对汽车的性能规格等各个参数进行比较。

四、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天人合一”思想的价值观和认识方式对消费心理和行为的影响,得出了中国消费者购物心理上注重和谐、注重物的内在精神价值的特点以及消费过程中的非理性和直觉主义的特征,而对汽车消费则主要有以下几点影响:一是对于汽车造型则更偏好于整体和谐统一的形态;二是汽车消费更注重对车的内在精神价值的追求;三是中国汽车消费者更看重品牌。

参考文献:

[1]赵载光:天人合一的文化智慧[M].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

[2]三大因素影响购车行为消费者购车时看重品牌[EB/OL]./show.aspxid=1230&cid=882007年9月24日

[3]刘绍瑾:庄子与中国美学[M].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年

[4]王曼白玉苓王智勇:消费者行为学[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

[5]徐萍:消费者心理学教程[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

[6]权立枝吴晓东:中国传统文化对人们消费心理与行为的影响[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2,10

汽车消费论文篇(2)

1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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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汽车工业发展已有百年历史,论文在消费信贷方面已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适应当前汽车工业发展的步伐。而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起步较晚,国内汽车消费信贷在贷款主体、风险管理水平、市场秩序等各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国在汽车消费信贷领域的落后现状,严重制约了汽车产业的发展,汽车市场的迅速发展对我国工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又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改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从而带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并推动经济的发展。

2国外汽车消费信贷的特点

国外汽车工业经过百年的历史发展,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由最初的全款支付方式,转化为一个完整的“融资—信贷—信用管理”的运行过程,这为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国外汽车消费信贷已经比较成熟。本文以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汽车消费信贷为研究背景,得出了其消费信贷的特点。

2.1汽车金融服务主体多样化

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的机构主要有:汽车金融公司、银行、信贷联盟、信托公司等。在汽车融资销售方面,以美国为例,汽车金融公司占39%,银行占26%,其他机构占35%。在国外,银行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的优势已逐步被其他金融机构所取代,因为其他机构相较于商业银行在这方面具有更明显的竞争优势。它们更多的是与汽车公司的利益紧密相关,在汽车行业不景气时,银行往往出于风险的考虑,会逐步收缩汽车消费信贷的规模;相反,其他机构由于与汽车公司的利益休戚相关,不但不会减少信贷规模,还会以零利率的汽车贷款换取汽车销售的增长。其次,在经营的专业化程度方面,其他机构也比银行具有更多的优势。风险控制、业务营运等方面,其他金融机构都形成了一套独立和标准的业务系统,不仅降低了交易费用,而且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2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全面

随着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扩张和竞争的加剧,毕业论文金融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也逐步扩大,应消费者的要求,设立了产品咨询、融资、租赁、保险、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新车抵押和旧车处理等领域,从而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对汽车生产销售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辅助作用。在德国,大众汽车公司为客户提供信用卡,使其在保险、维修、燃油的同时也享受了低利率透支的待遇。在美国,客户不仅可以获得汽车贷款服务,也可销售各种形式的汽车租赁服务。

2.3风险管理比较完善

目前,国外在汽车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体系,不仅降低了信贷的风险,而且也扩大了汽车消费信贷的规模,从而促进了汽车销售的增长。为降低汽车信贷的风险,国外已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汽车信贷社会服务体系: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抵押登记部门、催收和追缴部门、旧车拍卖中心等,这些机构大大降低了汽车消费信贷的成本,减少了汽车信贷风险。健全科学的资信评价体系,是保证汽车消费信贷的关键,是促使汽车公司正常运作的重要环节。国外的信用机构采用的是高度的货币电子化将个人消费信用档案、个人收支状况等重要信息通过信息网络反映出来,银行及其他相关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得比较全面的资料[1]。为了进一步降低信贷的风险,对融资的车辆要求设定抵押权或取得所有权,要求购买者对融资车辆购买保险,要求经销商及主要股东对融资合同做连带保证,并对逾期未缴款客户进行催收,并且通过健全的网络系统对有效追踪催收后客户付款情况进行及时记录,以便以最快方式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债权。

2.4具有健全的法律保证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汽车消费信贷、汽车工业发展的关键。在美国,统一的《商法典》、《贷款条件表示法》和《公平交易委员会法》等相关法律,对买方与卖方的权利义务、担保责任等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如汽车消费信贷的流动抵押权、分期付款融资与汽车消费信贷相关问题均做出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在日本,《分期付款销售法》则对通商产业省的责任进行详细周全的介绍,着重于对分期付款销售的监控与调节,保护购买者的利益。这些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大大提高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运转效率,减少了贷款呆帐的风险,避免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秩序的混乱。

3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存在的问题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高级消费用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强,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消费信贷的兴起,国家比较成熟的金融市场来看,汽车消费金额的60%~70%都依赖于贷款。然而,我国汽车工业发展比较晚,汽车市场还不能与发达国家的相比,特别是中国汽车金融市场起步不过10年,还存在着包括市场主体、服务产品单一以及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完善和不规范等问题。

3.1汽车金融服务主体比较单一

在我国;商业银行是目前开办汽车消费信贷的主要机构,约占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95%。医学论文而其他相关的金融机构由于受资金来源限制较大,所占的比例很小不到5%。这些都不适应汽车工业发展的要求。

3.2汽车消费信贷服务质量低

消费信贷其实是一种金融服务,所以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该市场的发展。所以,汽车消费信贷并不是单指将车卖出,还必须将售后服务纳入这一过程中。目前,多数提供消费信贷的机构已清楚认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均以自营或联合等不同的形式提供汽车销售一条龙服务和售后服务。然而售后服务的深度与细致度方面,国内与国外之间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3风险防范机制不规范

金融机构从事消费信贷业务都把防范风险、保证安全放在首位。金融机构贷款与否,首先要考虑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个人征信制度,因此金融机构对借款者的偿债能力及资信状况都难以及时准确地把握。这就极大的缩减了信贷的规模及范围,从而影响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汽车工业的发展与壮大。在信用制度不完善而消费者可提供的抵押物有限的情况下,银行为了降低汽车消费信贷违约所带来的风险,往往会要求保险公司开办履约保证保险[2]。然而,保险公司这时既要承担车贷保险的风险,又要承担道德风险,巨大的风险则是保险公司难以承受的。这种情况下,银行极有可能失去有效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从而延缓了汽车销售速度。

-

3.4法律制度不健全

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起步较晚,还未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尽管《贷款通则》、《担保法》针对消费信贷有一些介绍,但还没有形成汽车消费信贷的相关立法、司法、执法成套的法规。这就造成了商业银行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无章可循,而且一旦借款人违约,会出现耗时耗力、执行难的局面。相对于汽车消费者的权益尽管受到现行《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保护,但是与上述法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是不完善,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4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对策分析

(1)在汽车消费贷款方面,应该打破银行一家独汽车市场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有关统计显示,从发达大的现状,当然单纯采用国外的措施(商业银行退出大部分市场份额,让汽车专业金融公司占居主导地位)也是不明智的。我国应根据现实国情采取适当可行的方法。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合作打开市场,利用银行资金充足的优势,把资金贷给汽车金融公司,由汽车金融公司做贷款零售,银行与其共同分享利益。在汽车信贷服务质量方面,应尽量涵盖汽车售前、售中、售后的全过程,同时还要开展购车储蓄、融资租赁、汽车消费保险、信用卡、汽车旅游信贷等业务[3]。这些举措不仅推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汽车销售的迅猛发展。

(2)汽车消费信贷必须建立在以个人信用管理为业务核心的基础之上,要具备一套完整的、有效的个人信用管理技术和办法,从而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信用管理体系应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部分。贷前的工作主要是针对个人资信水平、财产状况、收支状况调查与评价;贷中的工作主要是个人信用状况监控,观察是否及时的偿还贷款,财产状况有无重大变故等;贷后工作则是对个人信用风险处置,并对其结果利用网络实现资源共享。

(3)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车贷险的风险广泛复杂,单凭保险公司的能力是远远不足的,而由于贷款银行的业务比较多,在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也较少,其力量也是不足的,所以更科学的方法是加强多方合作。贷款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三者形成一个联盟,共同拟订合作协议,共同承担风险,共享利益。这样就可以借助银行资金的优势、保险公司人员的专业、经销商的担保,减少风险,化解危机,维护汽车金融市场的繁荣与稳定[4]。

(4)应进一步建立与汽车消费信贷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使得银行和保险公司在贷款人发生违约行为时,能够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英语论文健全的法律制度应该对个人的信用制度、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等进行严格的规范,对消费者的还款行为的监控责任也应进行明确。

5结语

汽车消费信贷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已经越来越受到关注。它不仅可以调节汽车供求矛盾,而且可以提高居民购买力、扩大内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我国汽车市场而言,我国己经形成一个巨大的买方市场,发展个人汽车消费信贷对于有效地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汽车消费信贷制度,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玉泉,卞江生.论保证保险[J].保险研究,2004(5):1-6.

汽车消费论文篇(3)

2.1汽车金融服务主体多样化

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的机构主要有:汽车金融公司、银行、信贷联盟、信托公司等。在汽车融资销售方面,以美国为例,汽车金融公司占39%,银行占26%,其他机构占35%。在国外,银行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的优势已逐步被其他金融机构所取代,因为其他机构相较于商业银行在这方面具有更明显的竞争优势。它们更多的是与汽车公司的利益紧密相关,在汽车行业不景气时,银行往往出于风险的考虑,会逐步收缩汽车消费信贷的规模;相反,其他机构由于与汽车公司的利益休戚相关,不但不会减少信贷规模,还会以零利率的汽车贷款换取汽车销售的增长。其次,在经营的专业化程度方面,其他机构也比银行具有更多的优势。风险控制、业务营运等方面,其他金融机构都形成了一套独立和标准的业务系统,不仅降低了交易费用,而且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2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全面

随着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扩张和竞争的加剧,毕业论文金融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也逐步扩大,应消费者的要求,设立了产品咨询、融资、租赁、保险、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新车抵押和旧车处理等领域,从而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对汽车生产销售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辅助作用。在德国,大众汽车公司为客户提供信用卡,使其在保险、维修、燃油的同时也享受了低利率透支的待遇。在美国,客户不仅可以获得汽车贷款服务,也可销售各种形式的汽车租赁服务。

2.3风险管理比较完善

目前,国外在汽车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体系,不仅降低了信贷的风险,而且也扩大了汽车消费信贷的规模,从而促进了汽车销售的增长。为降低汽车信贷的风险,国外已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汽车信贷社会服务体系: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抵押登记部门、催收和追缴部门、旧车拍卖中心等,这些机构大大降低了汽车消费信贷的成本,减少了汽车信贷风险。健全科学的资信评价体系,是保证汽车消费信贷的关键,是促使汽车公司正常运作的重要环节。国外的信用机构采用的是高度的货币电子化将个人消费信用档案、个人收支状况等重要信息通过信息网络反映出来,银行及其他相关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得比较全面的资料[1]。为了进一步降低信贷的风险,对融资的车辆要求设定抵押权或取得所有权,要求购买者对融资车辆购买保险,要求经销商及主要股东对融资合同做连带保证,并对逾期未缴款客户进行催收,并且通过健全的网络系统对有效追踪催收后客户付款情况进行及时记录,以便以最快方式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债权。

2.4具有健全的法律保证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汽车消费信贷、汽车工业发展的关键。在美国,统一的《商法典》、《贷款条件表示法》和《公平交易委员会法》等相关法律,对买方与卖方的权利义务、担保责任等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如汽车消费信贷的流动抵押权、分期付款融资与汽车消费信贷相关问题均做出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在日本,《分期付款销售法》则对通商产业省的责任进行详细周全的介绍,着重于对分期付款销售的监控与调节,保护购买者的利益。这些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大大提高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运转效率,减少了贷款呆帐的风险,避免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秩序的混乱。

3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存在的问题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高级消费用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强,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消费信贷的兴起,国家比较成熟的金融市场来看,汽车消费金额的60%~70%都依赖于贷款。然而,我国汽车工业发展比较晚,汽车市场还不能与发达国家的相比,特别是中国汽车金融市场起步不过10年,还存在着包括市场主体、服务产品单一以及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完善和不规范等问题。

3.1汽车金融服务主体比较单一

在我国;商业银行是目前开办汽车消费信贷的主要机构,约占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95%。医学论文而其他相关的金融机构由于受资金来源限制较大,所占的比例很小不到5%。这些都不适应汽车工业发展的要求。

3.2汽车消费信贷服务质量低

消费信贷其实是一种金融服务,所以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该市场的发展。所以,汽车消费信贷并不是单指将车卖出,还必须将售后服务纳入这一过程中。目前,多数提供消费信贷的机构已清楚认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均以自营或联合等不同的形式提供汽车销售一条龙服务和售后服务。然而售后服务的深度与细致度方面,国内与国外之间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3.3风险防范机制不规范

金融机构从事消费信贷业务都把防范风险、保证安全放在首位。金融机构贷款与否,首先要考虑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个人征信制度,因此金融机构对借款者的偿债能力及资信状况都难以及时准确地把握。这就极大的缩减了信贷的规模及范围,从而影响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汽车工业的发展与壮大。在信用制度不完善而消费者可提供的抵押物有限的情况下,银行为了降低汽车消费信贷违约所带来的风险,往往会要求保险公司开办履约保证保险[2]。然而,保险公司这时既要承担车贷保险的风险,又要承担道德风险,巨大的风险则是保险公司难以承受的。这种情况下,银行极有可能失去有效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从而延缓了汽车销售速度。

3.4法律制度不健全

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起步较晚,还未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尽管《贷款通则》、《担保法》针对消费信贷有一些介绍,但还没有形成汽车消费信贷的相关立法、司法、执法成套的法规。这就造成了商业银行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无章可循,而且一旦借款人违约,会出现耗时耗力、执行难的局面。相对于汽车消费者的权益尽管受到现行《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保护,但是与上述法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是不完善,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4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对策分析

(1)在汽车消费贷款方面,应该打破银行一家独汽车市场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有关统计显示,从发达大的现状,当然单纯采用国外的措施(商业银行退出大部分市场份额,让汽车专业金融公司占居主导地位)也是不明智的。我国应根据现实国情采取适当可行的方法。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合作打开市场,利用银行资金充足的优势,把资金贷给汽车金融公司,由汽车金融公司做贷款零售,银行与其共同分享利益。在汽车信贷服务质量方面,应尽量涵盖汽车售前、售中、售后的全过程,同时还要开展购车储蓄、融资租赁、汽车消费保险、信用卡、汽车旅游信贷等业务[3]。这些举措不仅推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汽车销售的迅猛发展。

(2)汽车消费信贷必须建立在以个人信用管理为业务核心的基础之上,要具备一套完整的、有效的个人信用管理技术和办法,从而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信用管理体系应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部分。贷前的工作主要是针对个人资信水平、财产状况、收支状况调查与评价;贷中的工作主要是个人信用状况监控,观察是否及时的偿还贷款,财产状况有无重大变故等;贷后工作则是对个人信用风险处置,并对其结果利用网络实现资源共享。

(3)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车贷险的风险广泛复杂,单凭保险公司的能力是远远不足的,而由于贷款银行的业务比较多,在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也较少,其力量也是不足的,所以更科学的方法是加强多方合作。贷款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三者形成一个联盟,共同拟订合作协议,共同承担风险,共享利益。这样就可以借助银行资金的优势、保险公司人员的专业、经销商的担保,减少风险,化解危机,维护汽车金融市场的繁荣与稳定[4]。

(4)应进一步建立与汽车消费信贷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使得银行和保险公司在贷款人发生违约行为时,能够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英语论文健全的法律制度应该对个人的信用制度、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等进行严格的规范,对消费者的还款行为的监控责任也应进行明确。

5结语

汽车消费信贷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已经越来越受到关注。它不仅可以调节汽车供求矛盾,而且可以提高居民购买力、扩大内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我国汽车市场而言,我国己经形成一个巨大的买方市场,发展个人汽车消费信贷对于有效地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汽车消费信贷制度,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玉泉,卞江生.论保证保险[J].保险研究,2004(5):1-6.

[2]吴勇.浅谈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出路[J].重型汽车,2004(3):1-4.

[3]赵萍.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问题与出路[J].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9):3—5.

汽车消费论文篇(4)

第二种观点认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具有担保性质的保险,既具有担保法意义上的保证担保性质,又具有保险法意义上的财产保险性质,是保证担保和财产保险竞合的特殊保险产品。

第三种观点否定了第一、二种观点,认为一种行为要么是保险行为,要么是保证行为,它不可能是兼而有之的两种行为的混同或竞合。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性质属保险,是纯粹的财产保险产品。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认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保险人开发的纯粹的商业财产保险产品。

一、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符合商业财产保险产品的法律特征

1.从概念的逻辑结构上分析,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属保险范畴。

&nbsp2.从法律性质分析,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具备财产保险的所有法律特征。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补偿性保险。保证保险作为保险业的一种新业务,分析其主体、责任财产和责任形式可以看出保证保险未脱离保险业的常态。

3.从险种开发本意分析,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新型产品。

4.从经济制度理解,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就是通过建立保险基金实现被保险人风险的转移。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责任财产来源于全体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如果保费计算合理的话,投保人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保险基金能够承担投保的风险,这是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运作的正常态势。

5.与普通的财产保险一样,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也包含两项正当利益,一是投保人的可保利益,二是保险人的营利。

6.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依据贷款合同对借款人所享有的债权,而债权属于财产权。

二、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与保证合同存在根本区别

对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商业财产保险产品定性,最有力的挑战就是担保说,即认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性质属保证担保。下面,笔者通过对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与保证合同的对比,可以进一步明晰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纯粹商业财产保险产品性质。

一是合同主体不同。保证合同的主体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其中对保证人的资格,除了法律禁止作保证人的情况以外,担保法未予以过多的限制,仅是一般性规定了应具有代偿能力。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包括作为当事人的投保人、保险人和作为关系人的被保险人,而投保人既可以由债权人(贷款人)充任,也可以由债务人(借款人)充任,实践中多由债务人(借款人)充任。而保险人只能是经过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批准享有保证保险业务经营权的财产保险公司。

二是合同的内容不同。保证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保证人除在一般保证中享有先诉抗辩权外,在保证合同中不享有任何权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则是双务有偿合同,其内容主要是由投保人交纳保费的义务和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构成。有人认为对于担保公司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为有偿合同。笔者认为此种观点值得商榷。因为保证合同的无偿性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作为保证合同当事人的债权人只享有权利,保证人却只承担义务。目前担保公司虽然是有偿提供保证,但其均是向主债务人(被保证人)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而如上所述,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保证人,不包括主债务人(被保证人),因此,保证人向主债务人(被保证人)收取担保费用或获取其他利益并未改变保证合同的无偿性。

三是责任性质不同。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是基于债务人的违约行为而代债务人履行债务,并不以债权人有实际损失为前提,且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对借款人享有追偿权,因此,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责任具有代偿性。在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中,只有因保险事故的发生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人才在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并且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是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除因第三人损害保险标的而造成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赔偿后也不享有追偿权。

四是责任方式不同。保证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之分;而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人承担的是保险责任,只要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就应按照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五是责任范围不同。保证人一般是对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而在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条款中,一般约定免赔率10%,即保险人在责任范围内仅对借款购车人所欠贷款本金和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间的利息承担90%的赔偿责任,并且赔偿金额不超过保证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六是抗辩权不同。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一般不得以自己与债务人(被保证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债权人。而在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依据保险法的规定享有广泛的抗辩权,如果投保人为债务人(借款人),则保险人与该债务人(借款人)之间的抗辩事由一般均可用于对抗被保险人。

七是责任财产的来源不同。保证人用来承担保证责任的财产,是保证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债权人转移的风险完全由保证人承担。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人用来承担保险责任的财产来源于全体投保人交纳保险费所形成的保险基金,转移的风险表面看来是由保险人承担,但实际的承担者是全体投保人。保险人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被保险人的风险则属于例外。

汽车消费论文篇(5)

品牌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在中国汽车市场发育和发展的过程中,品牌的概念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对许多汽车经营者来说,品牌概念又是十分模糊的,他们往往十分重视企业形象的塑造,重视产品的促销,而忽视了品牌的价值和作用。就一个企业而言,企业形象处于第一层次,品牌形象处于第二层次,产品形象处于第三层次。一个品牌必须存在于企业中,必须依托在有形的产品(服务)上,但是,这个品牌又可以独立于它所代表的企业之外,独立于它所依托的产品之外。因为企业可以被兼并、联合或重组,也可能破产倒闭,产品可以换型或更新,但品牌的价值却是永恒的,是不断增值的。同一个产品,换一块牌子就可以身价百倍,这充分说明了品牌的重要价值。“兰博基尼”跑车无论在被德国大众公司收购前还是收购后,品牌形象的核心价值并没有因为企业间的购并而发生改变。因此,开发、塑造和管理品牌,是企业形象的根本,是产品价值人格化的体现。

对汽车中具有强烈个性的轿车而言,品牌意味着市场定位,意味着产品质量、性能、技术、装备和服务等等的价值,它最终体现了企业的经营理念。品牌形象来源于消费者对它的认同,是“正加正”的价值链而不是“正加负”的扁值链。这种价值链受人们“口碑传播”和“使用效果”双重驱动。如果不建立起消费者沟通的渠道,不能取得消费者的信任,品牌价值就等于零。

品牌是有灵魂、有个性的,有环境特征的,是活生生的。品牌形象的核心和归宿是用户满意度。用户满意度最大的直接驱动力来源于对产品使用效果满意的程度。来源于产品的价值定位和由此生成的物超所值的感受,正是这些因素促使企业不断开发新的产品,提高技术装备的科技含量,不断降低成本,换句话说就是不断地技术进步。轿车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它具有高价格、重复使用、多次投入的特点。因此,用户满意度的另一个更重要的驱动因素是营销体系的服务水平和功能多样化,也就是说,经销商是品牌塑造的具体体现者,不能仅仅具备产品售卖并取得利益这样的单一功能,还应该具备市场开发、备件供应、维修保养、车辆美容、保险上牌、融资租赁、分期付款、旧车整备再交易、信息反馈等许多功能。营销渠道是构筑品牌直接同用户沟通的桥梁,是提高用户满意度的重要领域。

传统的营销体系不可能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和塑造品牌形象。因为它们是横向、多元、非整合的。就经销商而言,无品牌或多品牌销售的结果必然是向横向发展,功能单一化,延伸到其它经营领域经营,这样一来,风险大,难管理,无形象。

汽车品牌营销的重要性是由品牌的价值链决定的,它引导经销商必须向纵深发展,通过多功能一体化和整合的服务来创造更多的价值和利益。对整车企业来说,品牌营销,有利于集中人力和精力研究市场、开拓市场,有利于规划、发展和管理营销网络,有利于增加经销商的服务功能,有利于市场同产品开发和生产的衔接和配合,有利于对市场进行前瞻性的规划,有利于制定灵活的营销政策等等。它可以稳定市场、开发市场,可以划分区域、控制价格,可以使经销商成为市场竞争的有力帮手。

目前,别克、本田、奥迪的营销网络正在向纵深发展。它们的基本特征是经销商经营上具有排它性,也就是专营特定品牌的产品,经销商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人地位,具备独立财务核算功能,多功能一体化,统一形象,整个网络体系呈现扁平结构,直接面向终级用户销售等。

二、中国汽车流通体制——从非品牌经营向品牌营销转变

中国汽车流通体制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计划经济时期(1953—1979年),这一时期的基本特征是汽车市场管理的高度集权。国家对汽车资源进行集中统一分配。

第二阶段是双轨制时期(1979—1985年),汽车的产销管理权转入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体制,资源配置实行“国家调节市场、市场指导企业”的模式。

汽车消费论文篇(6)

冯兴吾贾维国陈洪

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借款人(购车人)以抵押、质押、向保险公司投保或第三方保证等方式为条件,向可以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车款,再由购车人分期向银行归还本金、利息的一种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的贷款人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商业银行;借款人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以及企事业单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一、汽车消费贷款的种类

1、抵押贷款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法》第34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实践中,汽车消费贷款中常以固定资产如房屋作为抵押。

2、质押贷款

质押是债权担保的重要方式,动产质押属于质押的一种最主要的方式。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该动产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法律制度。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在实践中,汽车消费贷款的质押是以权利质押为主。根据《担保法》第75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㈠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包单、提单;㈡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㈢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㈣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目前,办理汽车消费贷款质押的大多是以凭证或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以及贷款方出具的个人存单作为质押。

3、第三方保证贷款

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指企事业法人单位作为第三方的连带责任保证;另一种是指购车借款人在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机动车分期付款购车保证保险后,向银行申请分期支付购车贷款。

二、汽车消费贷款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1、金融风险

贯穿于汽车消费贷款的全过程,对于银行方来说,最大的风险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如借款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的情况;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这种情况发生的威胁。

2、贸易风险

从订货谈判到试车验收都存在风险。虽然社会建立了相应的配套机构和防范措施,如运输保险、商品检验、商务仲裁等都对风险采取了防范和补救措施,但由于人们对风险的理解和认识程度不同,加上企事业单位管理经验不足等因素,这些手段未被完全运用,使得贸易风险依然存在。

3、经济环境风险

环境的变化会对汽车消费贷款产生风险。社会经济秩序和政策的稳定性、产业结构的布局、经济发展态势、地方政府的关注程度都是汽车消费贷款产生风险的经济环境因素。

4、产品市场风险

汽车消费贷款,要了解该型汽车产品的销售、市场占有率、占有能力、产品市场的发展趋势、消费结构以及消费者的心态和消费能力。

5、不可抗力

有些风险不是人为的,属于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对于这种风险只能采取防范和补救措施,出现问题时,争取把风险降到最低点。

6、经营管理风险

如指导方针战略错误、目标的错误理解,方案的错误以及管理失误等无法正常经营的风险。

7、法律风险

可能被或承担法律的或合同的责任。银行金融机构的汽车消费贷款还存在抵押权与法定优先权相冲突的风险。汽车消费贷款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的成立并非源于法律规定,其受偿顺序只能屈居法定优先权之后。二者一旦相遇,将会导致商业银行的汽车消费抵押权无法实现,从而导致债权悬空。法定优先权主要包括:税收优先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优先权、职工安置费优先权、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留置优先权等。

三、汽车消费贷款风险的管理

1、加强适格借款人的管理

借款人信誉的优劣,收入来源是否稳定,经济实力的强弱直接关系汽车消费贷款的安全性。个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必须具备: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的能力,信誉良好;③能够提供有效的抵押物或质物,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企事业单位作为保证人;④能够支付首期贷款;⑤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②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存有不低于规定数额的首期购车款;③有贷款人认可的担保;④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业银行应对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的完税情况、抵押物情况、建设工程款的结算情况深入了解。在借款人申请阶段,必须要求借款人提供完税凭证及相应的建设工程款支付凭证,必要时可直接向税务部门调查了解借款人的纳税情况,并要求借款人先行完税,再接受抵押。

2、加强对借款比例的管理

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或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额不少于购车款的20%,借款比例最高不超过80%。

以所购车辆或其他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30%,借款额最高不得超过购车款的70%。

以第三方保证方汽车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冯兴吾贾维国陈洪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借款人(购车人)以抵押、质押、向保险公司投保或第三方保证等方式为条件,向可以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车款,再由购车人分期向银行归还本金、利息的一种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的贷款人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商业银行;借款人为在中国境内式申请贷款(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40%,借款额最高不超过购车款的60%。

3、加强对贷款支付方式的管理

贷款必须保证购车专用,并且经银行转帐处理。借款人不得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在贷款期限内,贷款人应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资信和收入状况以及抵押物保管状况进行监督。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物出售、出租、出借、转让、变换、赠与、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的均属违约。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并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索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费用。

4、加强对汽车消费贷款担保的管理

以抵押形式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借款人在获得贷款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第42条的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借款人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的,应以该车的价值金额抵押。

借款人应当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办理所购车辆的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毁,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提供其他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保证人失去保证能力、保证人破产或保证人分立的,借款人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并重新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5、加

强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的管理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①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②借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或资料,可能或已经造成贷款人损失的;③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挪作他用的;④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⑤未经贷款人同意,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新设置抵押、质押的;⑥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的;⑦用于抵押、质押的财产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或保证人因意外情况不能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未按要求重新落实抵押、质押或保证的。

汽车消费论文篇(7)

内容摘要:汽车消费信贷的发展状况决定了潜在的汽车消费欲望转化为现实消费需求的可能性。目前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严重阻碍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本文着重探讨了制约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因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汽车消费信贷个人信用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消费国,但贷款购车占新车销售总额的比例尚不足20%,我国个人消费性汽车信贷余额从2002年的2000亿元降到2005年的1600亿元,汽车信贷市场出现了逐渐萎缩的迹象,本文就制约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因素做出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制约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因素社会个人联合征信体系不健全。汽车信贷市场的良好运转与发达的个人信用体系密切相关。我国目前虽然建立了全国统一联网的个人征信体系,但存在着覆盖面过小、涉及金额过少、项目不完善等问题,个人信用制度不完善条件下出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效应成为制约我国汽车消费信贷扩大规模的最重要原因。缺乏适宜的汽车消费信贷模式。目前国内汽车消费信贷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模式,即银行直接面对用户开展汽车贷款业务;另一种模式是以汽车金融公司为主体的模式,即由汽车金融公司直接面对用户,能够提供比银行更专业的汽车金融服务。这两种汽车消费信贷模式在目前政策约束下都存在一定的不足,难以促进汽车信贷规模迅速扩大。缺乏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目前,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在我国具有明显的行业垄断性质,几大商业银行处于垄断地位,而又自成体系,由于政策性的原因汽车金融公司还未形成规模,致使金融机构间的竞争不能有效展开,尚未开放的市场体系严重阻碍着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汽车消费信贷担保制度不够完善。目前汽车消费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房产物业抵押、有价证券质押和第三方担保三种。但目前房产抵押需由房屋治理部门进行评估、抵押登记,汽车抵押需到车管所登记,手续繁杂;依据《担保法》,学校和机关不能做担保,有能力提供担保的企业大多不愿意提供担保,私人企业原则上不能做担保,而致使贷款人无法按要求申请银行贷款。购车环境与消费环境不配套。除去国家规定的税费之外,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利益驱动下争相对汽车消费收费。据调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车辆购置费之外,有23个省级政府在购车落户环节外又加收了各种不同名目的收费,平均收费相当于车价的8。6%,同时在许多城市,由于停车场地少、停车费用高、汽车服务业不发达等原因,经常出现私人汽车不如出租车方便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一)健全社会个人联合征信体系应尽快扩大我国个人征信系统的涵盖面,建议由央行牵头,各级政府部门协助,组建社会认可的个人信用调查、评估事务所,把分散在各金融机构、税收、交管、劳动就业等部门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存储,形成个人信用档案信息数据库,合理评价借款人履行金融义务的能力,有效解决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个人信用风险治理机制,加强个人信用风险治理。(二)构建“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的消费信贷模式“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的消费信贷模式是指汽车金融公司在台前、银行在幕后的合作格局,这种模式既可整合资源,又可相互促进,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消费者、经销商和汽车厂商之间多方共赢的局面,同时减少对金融机构的政策约束,建立开放的市场体系,推进整个汽车信贷市场的发展。(三)完善汽车消费信贷中的担保与风险机制大力推行法人担保和车辆抵押的担保方式。对资信较好的客户,实行第三方保证人担保,尤其应大力推行法人担保,因其具有可靠性强、风险小、方便快捷的特点,而对信誉一般的客户可继续实行保证保险方式;车辆抵押方式的关键是建立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作保障;另外汽车信贷机构还可以通过二手车市场、租赁等业务处理违约车辆,以减少其经营风险。(四)完善配套的法律规范和社会消费环境现有的《汽车贷款治理办法》及《汽车金融公司治理办法》实施细则为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搭建了一定的法律规范框架,但还应逐步完善和制定《担保法》、《经济合同法》、《抵押登记治理办法》、《商业银行法》、《个人信用征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框架内,约束政府的不规范行为,为消费者建立一个良好的购车消费环境,推动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参考文献:1。张先锋,单培,尹红。中日汽车金融服务业比较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5(12)2。李静。对困境中的我国“车贷险”业务的现实思考[J]。金融与经济,2005(9)

汽车消费论文篇(8)

汽车造型设计中的色彩与女性心理和消费偏好有深刻的联系,汽车色彩可以映衬出人内心激情和典雅,使现代女性时刻都可以彰显自己的个性和喜好。颜色,会影响消费者的视觉感受,协调的色彩,能与汽车功能及使用环境配合,激发联想从而获得心理满足。色彩心理总是透过视觉,形成表象与象征的元素。例如,在中国红色象征活力和吉祥,绿色寓意生命和和平,黄色代表高贵和尊严。女性思想细腻、关心亲人吉凶祸福,只要是色彩明朗、寓意好的设计,就会马上引起她们的兴趣。

2.形神兼备更易受到女性青睐

女性对事物的好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第一感觉,而要在第一眼吸引她们,靠的就是外观。外形时尚、亮丽、流线、动感、轻巧的造型,易赢得她们偏爱,也体现出她们对汽车的审美情趣。

3.方便、舒适与安全偏好

大多数女性会选择带转向助力、倒车雷达、方向盘及座椅可调节、自动变速箱等配置的车型。另外,女性还特别讲究驾车的舒适性,比如驾时久产生的颈椎疼。因为生理上的弱势,大多数女性对于机械操作缺乏感觉,也不够大胆激进,在处理一些突发紧急状况的时候容易慌乱失措,甚至使生命财产安全面临威胁,促使女性追求汽车的安全性。

4.关注汽车造型设计的细节

女性情感细腻、丰富,喜欢通过细节对事物进行评判,也容易被神来之笔或者独具匠心的细节所感动。因此,女性在审美和选择汽车时,在重视技术参数的同时,也都比较重外观和形象、情感因素以及细节设计,并以此作为是否购买的依据,如颜色、车身线条与结构、车内配置、驾驶舒适度、安全参数、品牌设计等。

二、基于女性心理与消费偏好的汽车造型设计

1.提高汽车造型设计的女性意识

女性意识是妇女解放过程中的深层心理因素,指女性“指女性对自我价值的肯定,自我解放的认识和追求。”它包含几个方面的内容,即女性作为主体的地位、作用和价值的自觉意识;女性的平等意识;女性的自我认识。因此,汽车造型设计也应顺应时代潮流,在设计中体现女性意识的觉醒,并将流行时尚与女性的意识融入到设计的创造活动中,将女性的阴柔之美发挥的淋漓尽致,像香水、时装、首饰、箱包等女性物件一样,使女性化的汽车更好的为女性、社会服务,增添现代社会生活的美感。

2.色彩设计中的女性化设计

绚丽丰富的色彩,可与女性的主观感受形成和谐的心理反应。当前,轿车的色彩给了女性消费者更多的选择空间,如上海华普首款女性车“海炫”,通常选择最代表女性特质(感性、奔放、激情、联想)的红色,或者是淡雅清澈的蓝、白两色。长安铃木也独具匠心,推出粉红版的雨燕,梦幻朦胧的粉红色车身,配合灵动的整车造型和优美流畅线条,并且在方向盘、挡板等处做粉红处理,配装了粉红椅套、镜套等饰件,这些细节深受年轻时尚、充满幻想和浪漫情怀女性的喜爱。因此,在进行汽车造型设计时要投其所好,重视对汽车色彩的研究和开发。

汽车消费论文篇(9)

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摘要:

购买者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群体,由于消费心理,购买习惯,收入水平,资源条件和地理位置等等差别,不同消费者对同类产品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行为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对于某一企业来说,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全部予以满足,只能通过对市场调研,将购买者细分为需求不同的若干群体,结合特定的市场营销环境和自身资源条件选择某些群体作为目标市场,并制定周密的市场营销战略满足目标市场的需求。

正文:

一、市场细分概述

市场细分化就是在市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消费者的需求,购买习惯和购买行为的差异性,把整个市场细分成若干部分或亚市场的过程 。每一个市场或亚市场部分,即每一个细分市场都是一个有相似的欲望和需求的消费者群体,而分属不同细分市场的消费者的欲望和需求存在明显的差异。

市场细分不是对产品进行分类,而是对消费者的需求和欲望进行分类,市场细分结果是否成功,需要进行四个方面的检验:

(一)可预测性。

即细分出的几个市场的大小、购买量等关键指标是否可以进行测量。在做细分分析时,营销人员经常碰到的问题是他们既可以只考虑一种变量,譬如性别,也可以全面考虑多个变量,譬如人口因素、生活形态等。既可以考虑这些变量譬如文化因素等,又可以考虑那些变量譬如心理因素等。到底应该以哪些变量为主对市场进行细分?关键是看细分出的市场是否可预测。

(二)可进人性。

即细分出的市场是看得见的,经营手段可以到达的。如果用客户可以承受的价格作为细分的指标,假设根据其对产品的价格承受能力分出来的细分市场是5万元、8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以上4个细分市场。很显然,商家可能难于接触到这些人。但如果进一步将价格承受能力与性格、年龄、职业、家庭组成联系起来,那么这个群体又是可以接触到的了。

(三)量的大小。

即每个细分市场的量应该足够大,从而使商家获得企业运营必需的利润。如依星手机,专门服务于野外、航海等处作业的人员通过卫星进行沟通。这群人的需求非常特殊,用户是看得见的、摸得着的,这是一个非常有特点市场。可是这部分市场的总量太小了,小到几乎没有利润甚至亏损。最后,商家也只能在投入巨资后放弃这个市场。

(四)可操作性。

即每个细分市场应该是能够允许营销人员开展后的营销活动。如果细分出了市场,但没有能力去开展后续的营销支持,那么细分的市场也是没有用的。

通过市场细分,能使我们发现市场机会,从而使企业设计塑造自己独特的产品或品牌个性有了可观依据。所以,以市场细分为前提选择目标市场,在目标市场进行市场定位、品牌定位,是营销人员赢得市场、开拓市场的必然选择。

二、消费者市场的细分标准

在现代社会中影响和造成消费者市场需求差异性的因素是极其复杂的,因此细分消费者市场就不可能有一个绝对正确的标准和方法或固定不变的模式。各行业,各企业可采取许多不同标准和方法来细分市场,以寻求最佳的营销机会。根据长期以来细分汽车消费者市场的实践经验,影响消费者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大致可分为四类,即地理因素,人口因素,心理因素和行为因素。

(一)地理因素。

人必须生活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处在不同地理位置的消费者,会产生不同的需求和爱好,并对企业和同一产品及市场营销手段产生不同的反应。

地理区域。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和消费习惯和购买行为,由于长期受不同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等影响,往往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如适用于环境恶劣地区的奔驰G级,通用大宇scope,阿尔法147等越野车将有可能在边远或是地理状况较差的地区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气候。气候差异也会引起人们需求的差异。如我国西藏地区地处高原,一年中温度差变化较大,则可能对汽车的外观颜色及车内制冷系统有着更高的要求。

人口密度。城市,郊区及乡镇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城市规模。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型城市及小城市,县城与乡镇等。

(二)人口因素。

人口因素历来是细分市场常用的重要因素,因为消费者的欲望,需求,偏好和使用频率往往和人口因素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且人口因素较其他因素更容易测量。一般的人口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性别。男士喜欢动力强劲,外观豪放的车型,如标志307,奥迪A6。沃尔沃V90豪华车等;女士则喜欢外观优美,典雅靓丽的车型,如保时捷轻型车,丽人行,波罗两厢车,赛欧等。

(2)年龄。不同年龄的 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特征也有着明显的差异。年轻人喜欢飚车,自然要求车外型新颖,迎合时尚,同时具有强劲的动力和速度,如宝马车的开发及营销就始终将目光瞄准富裕阶层的中青年消费者。中老年人则喜欢高贵典雅,能显示其身份的车型,如奔驰车的营销就将自己的产品定位于中老年富翁。

(3)家庭生活周期。指以一个家庭为代表的家庭生活的全过程,从青年独立生活开始,到老年后并入子女的家庭或死亡时为止。一个家庭,按年龄,婚姻和子女的状况等,可划分为多个阶段,同一消费者及家庭的购买力,兴趣和对产品的偏好也会有较大的差异。无子女的两人世界在选购车时往往会将目标定位在小型轿车上;而多子女家庭由于首先要考虑能够将全家人装得下,所以会将目标定位在多用途车,面包车等类型的产品上。

(4)收入。不同收入的消费者对汽车产品的需求也有明显的差异,因为收入水平时购买能力形成的重要因素。

(5)职业。不同职业的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也是有明显差异的。

(三)心理因素。

心理因素是一个及其复杂的因素,消费者的心里需求具有多样性,时代性和动态性的特点。汽车营销可根据消费者的社会阶层,生活方式及个人爱好等心理因素,进行市场细分。

(1)社会阶层。在一个社会中,社会阶层是具有相对的同志性和持久性的群体。处于同一阶层的人们由于社会背景的原因,一般有着较相似的心里因素,消费习惯在很大程度上也互相影响。

(2)生活方式。人们追求的生活方式不同,对产品的偏好和需求也不同。

(3)个性。指一个人特有的心理特征,它是导致一个人对其所处环境保持相对一致和持续不断的反应的因素。

(四)行为因素。

消费者市场细分的标准,总而言之可分为两大类型。一类依据的是消费者的特征,如地理因素,人口因素和心理因素;一类依据的是消费者的反应,如各种行为因素。西方国家许多学者及企业认为,行为因素是市场细分至关重要的因素,它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购买时机。在中国汽车进入私人消费阶段以后,每年的传统节日春节之前,都会出现比平时高得多的购车需求。

(2)追求利益。有人追求造型时尚,有人追求价格便宜,有人追求安全可靠,有人追求实惠耐用。不同的利益追求在很大程度上会决定消费者选购什么样的汽车产品。

(3)使用者情况。使用者的购车目的会决定他选购什么类型的汽车,而他的经济及心理承受能力又会决定他选择什么档次的汽车。

(4)使用频率。如家庭用车由于每个人的审美观,经济状况不同而呈现出多种多样的选择方案,但出租车则一般都会在成熟车型之中选择质量可靠,故障率相对较低的车型。

(5)忠诚程度。在某一市场领域,消费者对汽车产品的品牌忠诚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的购买行为。如:韩国人对国产货情有独钟,尽管市场上也不乏欧洲,美国,日本进口的质量上乘,价格适中的各种汽车,但始终无法取得令人满意的销售业绩。再如,中国人对解放牌载重汽车及一汽,东风,上汽三大集团的轿车产品拥有较高的品牌忠诚度,所以他们均在中国市场上保持了连年领先的销售业绩。

三、案例分析

3.1 案例背景

1964年,著名的汽车大王李。艾柯卡,为福特汽车公司推出的新产品“野马”轿车,取得了轰动一时的成功,两年内为福特公司创造了11亿美元的纯利润。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野马汽车风行整个美国,各地还纷纷成立了野马车会。为什么野马汽车如此受人欢迎?这与独特周密的营销策划是分不开的。李。艾柯卡在仔细分析市场状况之后,制定了一整套推出野马汽车的营销策略,令人瞩目的销售业绩使他获得了“野马之父”的称号。

(一)选择目标市场。 第一,福特汽车公司的市场研究人员调查得知: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生育率激增,几千万婴儿如今已经长大成人,今后十年的人口平均年龄要急剧下降,20-24岁年龄组要增长50%,18-34岁的年轻人可望占到新车购买者的一半。根据这一信息,艾柯卡预见,今后10年的汽车销售量将会大幅度的增长,而对象就是年轻人。

第二,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消费模式也在改变;妇女和独身者顾客数量增加;两辆汽车的家庭越来越多,人们愿意把更多的钱花在娱乐上。人们正追求一种样式新颖的轻型豪华车。

第三,艾柯卡在欧洲了解福特汽车公司生产的“红雀”牌汽车销售情况时,发现“红雀”太小了,没有行李厢,虽然省油,但外型不漂亮,如不尽快推出一种新车型,公司就可能被竞争对手击败。

于是,艾柯卡根据上述信息提出了一个市场目标,适合这个市场的车应当时:车型要独树一帜,容易辨认:为便于妇女和新学驾驶汽车的人购买,要容易操作;为便于外出旅行,要有行李厢;为吸引年轻人,外型要像跑车,而且要胜过跑车。

(二)根据目标市场进行产品设计。 艾柯卡把新车的命名也看作产品设计的一部分。在早期设计阶段,新车被叫做猎鹰号,后又有人想叫他美洲豹,雷鸟二型等,艾柯卡认为均不理想,于是委托广告人去底特律公共图书馆找目录。此公司从A到Z列出成千动物,最后筛出一个——“野马”,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地道的美国名字。美国人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野马式战斗机的名字印象极为深刻,用“野马”作为新型车的名字,不仅能显示出车的性能和速度,有着广阔天地任君闯的味道,而且很适合美国人放荡不羁的个性。 3.2 案例解析

汽车消费论文篇(10)

1.汽车品牌与汽车品牌翻译

简单来说,汽车品牌就是汽车制造商给汽车起的名字。但是,它又是一项复杂的艺术,有其独特的特色与功能。汽车品牌是一辆汽车的灵魂。它用尽可能少的文字,包含尽可能多的信息量,是消费者了解一辆车的首要途径。汽车品牌应该能够为消费者传达反映其基本内容的信息。“语言信息功能的核心是其外部情境,也就是读者的反映。” (Newmark, 2001:40)。在谈到汽车品牌的翻译时,读者指的是购买汽车的消费者。

在汽车行业,消费者是上帝,品牌是否成功由消费者决定。在这样的压力下,很多汽车公司努力制造新品牌。下表展示了一些国外汽车品牌以及他们的中文品牌名称。

汽车品牌中文品牌名称

Besturn奔腾

Sagitar速腾

Phaeton辉腾

Proton宝腾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发现,译者使用了相似的译名来翻译不同的品牌。这么翻译的目的是使汽车品牌的呼唤功能发挥到最大化,唤起消费者对某一经典品牌的良好记忆,比如说上面的“奔腾”,从而提起消费兴趣,利用消费者对某一品牌的信任获取利润。

现在,一个国外汽车品牌可能有多个中文名称。在香港、台湾、大陆经常有不同的译名。特别是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非官方的品牌译名也会时而在网络或是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

汽车品牌香港译名台湾译名大陆译名

Aston-Martin雅斯顿马丁亚斯顿马丁阿斯顿马丁

Lamborghini林宝坚尼兰宝坚尼兰博基尼

Benz平治宾士奔驰

从上表可以看出,同一品牌在香港、台湾、大陆,被翻译成了不同版本,这一现象在汽车品牌翻译领域时常可见,可以说这是汽车品牌翻译现状的一个体现。

2.目的论简介

目的论,英语为Skopos theory,其中Skopos是希腊语,意为“目的”。翻译目的论是德国翻译功能理论学派的一个重要分支,1984 年,弗米尔和莱斯撰写的《翻译理论基础概述》成为目的论的宣言。翻译目的论是将Skopos概念运用于翻译的理论,其核心概念是:翻译过程最主要因素是整体翻译行为的目的。目的论的主要内容为: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的选择, 都是由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 翻译应遵循三个法则:目的法则、连贯性法则、忠实性法则, 其中目的法则起“主导作用”(李,2004:138)。

在弗米尔的目的论框架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

在汽车品牌翻译中,译文的受众是消费者,汽车消费者有其独特的文化背景知识,对品牌翻译有其特殊的期待。根据弗米尔的目的论,原文只是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译文才是检验翻译效果的核心。

3.目的论视角下的汽车品牌翻译标准及方法

在翻译目的论的指导下,汽车品牌的翻译标准应满足消费者对汽车这一特殊消费品的需求,我们可以采用以下翻译方法:

3.1 直译

“直译是最常用的汽车品牌翻译方法。” (陈宏薇, 李亚丹, 2004:29)。汽车品牌是汽车的简介,当译文直译时能够充分体现原品牌的精髓,且不会造成误解时,我们可以采用直译的翻译方法,很多知名品牌都是采用直译的翻译方法。

英语汽车品牌汉语品牌翻译

CROWN皇冠

LEGEND传奇

PANDA熊猫

JEEP吉普

GOLF高尔夫

BETTLE甲壳虫

上表可以充分体现直译的优势,而且符合目的论翻译效果的要求,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充分的信息,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欲望。

3.2 音译

音译是指翻译其发音,比如知名品牌AUDI,译为奥迪,就是一个很好地例子,更多的例子如下:

英语汽车品牌汉语品牌翻译

FORD福特

AUDI奥迪

CAYENNE卡宴

ALTO奥拓

MASERATI玛莎拉蒂

LAMBORGHINI兰博基尼

3.3 意译

当意译时,不能翻译出理想的品牌名称,达不到翻译的目的,不能引起消费者的消费欲,我们可以采用意译的翻译方法。比如LEXUS凌志,是日本丰田汽车公司从美国某一公司购买的品牌,我们翻译成凌志,取其意卓越的品质,极高的性能。更多例子如:

英语汽车品牌汉语品牌翻译

LEXUS凌志

EXCELLE凯越

FIESTA嘉年华

PEUGEOT标致

EXCELLE英朗

3.4 复合翻译

有时品牌的翻译,不仅用到某一种翻译方法,而是多种翻译方法并用,比如即有直译,也有意译,或是音译 。比如ROVER,翻译为路虎,就是多种翻译方法的综合。

英语汽车品牌汉语品牌翻译

BENZ奔驰

PORSCHE保时捷

ROVER路虎

JAJUAR美洲虎

LIMITED探险者

RUBICON牧马人

从上表可以看出,为了达到翻译的目的,即给译文受众(消费者)提供视觉、听觉上的冲击,达到吸引客户的目的。

4. 结语

汽车品牌翻译作为消费者了解国外品牌的重要途径,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与功能。汽车品牌的翻译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翻译行为,汽车品牌翻译不仅是简单的语言转换,更是一种带有商业性的行为,主要目的在于吸引潜在客户,以此带来商业利润。在翻译汽车品牌时,我们应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不拘泥于某一翻译方法,要从翻译的目的出发,考虑译名是否能到达翻译效果才是检验翻译好坏的唯一标准。(作者单位:商丘学院外国语学院)

参考文献:

汽车消费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F407.4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中国企业现在面临着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和实现社会责任的双重考验:回想前不久的双汇“瘦肉精”,到最近大家广泛关注的“老酸奶”和“毒胶囊”事件,保证产品品质已经成为了企业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责任。企业发展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获得利润,同时也需要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简称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于1924年由英国学者谢尔顿(Sheldon)首次提出,它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产生的,也是未来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汽车行业作为我国制造业的核心,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深远的影响。在汽车行业承担和其他企业普通的社会责任的同时,也需要肩负环境保护、能源节约之类更多的责任。而企业的本质是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那么就可以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为了更好的使消费者购买自己企业的产品。调查显示,汽车CSR已经成为汽车消费者比较关注的购车因素,七成受调民众购车考虑社会责任因素,但是中国汽车CSR现状堪忧,五成受调民众认为目前中国汽车CSR一般[1]。可以看出,汽车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对消费者的购买有着重要影响。

本文基于上述背景,试图研究汽车行业的社会责任与消费者购买和推荐意向的关系。本文试图构建一个包含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品牌信任和消费者购买和推荐意向在内的结构方程模型,最后,我们提出一些对策建议以帮助企业更加有效地开展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一、模型与研究假设

在国外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中,已经有一些学者从消费者响应的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与收益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

国内外的实证研究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的购买意向确实存在显著影响。Mohr与Webb的研究显示,消费者的购买意向受到产品价格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企业负责任的行为正向影响消费者对企业的评价和购买意向[2]。2001年, Sen 和Bhattacharya 认为,公司在特定领域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会对具有企业社会责任信心的消费者产生直接影响[3]。谢佩洪与周祖城发现,公司声誉在社会责任与消费者之间,起着中介作用[4]。董伊人(2010)证实了独立性自我构建的消费者会对CSR更加敏感[5]。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可以通过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来增加,若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表现不好,消费者更不愿意购买[6]。周延风、罗文恩和肖文建通过设计实验的方式,认为不同类别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与产品质量的关联程度存在差异[7]。

基于上述研究的结论,本文试图探讨在购买汽车这种高价格产品时, 消费者更看重企业是否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品牌信任是企业赢得竞争优势的一个好方法,而消费者对企业的品牌信任可以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获得[8]。我们尝试以品牌信任为中介变量来研究基于消费者认知的企业社会责任对顾客购买意向和推荐意向的影响。消费者支持在本文的研究中为因变量,主要从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和推荐意向两个角度测量。

基于上述讨论,这里提出包含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消费者品牌信任、顾客购买和推荐意向在内的概念模型及研究假设:

H1:企业回馈社会对品牌信任起正向影响作用

H2:企业环境保护行为对品牌信任起正向影响作用

H3:企业品牌信任对消费者购买起正向影响作用

H4:企业品牌信任对消费者推荐起正向影响作用

本文采用结构方程模型(SEM),主要测量四个潜在变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品牌信任、消费者购买意向和消费者推荐意向,以探究本文的假设和潜在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合理。由于汽车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品牌信任对企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支持关系属于潜在变量,不能直接测量,所以通过一些指标检测这些潜在变量[9]。汽车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测量:回馈社会行为与环境保护行为。表1为汽车企业社会责任测量项目。

表1汽车企业社会责任测量项目

本研究中的问卷调查是围绕汽车行业社会责任、品牌信任、消费者购买意向和消费者推荐意向的影响作用而设计的。问卷由20个问题组成:社会责任维度8个(Q1-Q8),品牌信任4个(Q9-Q12),消费者购买意向维度4个(Q13-Q16),消费者推荐意向维度4个(Q17-Q20)。采用7点李克特量表(1=非常不同意,7=非常同意)测量消费者的不同态度[10]。

本研究调查工作通过走访形式,在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以及北京金融街附近发放问卷共计300份,回收问卷共计261份,回收率为87%。去除了无效问卷之后,有效问卷248份,有效问卷率为82.67%。被调查者年龄大约集中在20——50岁,男士占总体的70%左右,属于汽车消费的主要群体,这也符合现在汽车消费者的年龄与性别分布。

二、实证分析

1.变量的整体描述性统计

表2显示,汽车企业社会责任的总体平均值为4.361,说明在消费者心中,汽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比较好,但是整体水平一般;品牌信任3.977,这也是比较好的水平,说明消费者有着较好的品牌信任,这是我国汽车企业的竞争优势之一;消费者购买意向4.533,消费者推荐意向4.201,消费者对我国汽车企业有着较好的预期。

表2变量的整体描述性统计

2.信度和效度检验

问卷回收后,本文运用SPSS16.0和LISREL8.70等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采用内部一致性法来检验结构变量衡量的信度。信度指检验程度中的可靠性,一般越高越好。各变量的Cronbach’s α和建构信度(CR)均大于0.6水平,说明对各结构变量的衡量具有较好的信度(见表3),问题的可靠性很好。(Nunnally(1978)认为:a>0.9为信度非常好,0.7

表3 变量题项的信度和效度检验结果

判别效度用于判别不同的变量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表4中,每一个潜变量的 AVE的平方根都大于它与其他潜变量的相关系数,最大的相关系数为0.702,最小的平均提炼方差抽取量为0.731,可见,各潜变量的相关判别效度很好。

表4 测量的判别效度检验

注:①对角线上的数值为AVE的平方根;②**表示在0.01的水平上显著

3.模型拟合结果分析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本研究样本的各变量的信度、效度均达到了可以接受的水平。本研究使用LISREL8.70软件对结构方程模型和假设进行了检验。绝对拟合系数(x2/df)=2.89,近似误差均方根RMSEA=0.067,拟合优度指数GFI=0.913,CFI=0.924,总体来看,拟合指标超过0.9的标准,可以接受。

表5 潜变量路径系数和假设检验结果

假设1中,测量汽车企业的回馈社会的行为与品牌信任的关系,而汽车企业的回馈社会的行为对品牌信任的确定系数R2为0.462,表明回馈社会的行为做的越多,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感越强。从表5中可以看出,标准回归系数β值为0.680,显著性相关水平为0。所以,汽车企业的回馈社会的行为对品牌信任有显著正向影响。

假设2中,测量汽车企业的环境保护的行为与品牌信任的关系,而汽车企业的环境保护的行为对品牌信任的确定系数R2为0.374,表明环境保护的行为做的越多,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感越强。从表5中可以看出,β值为0.612,显著性相关水平为0。所以,汽车企业的环境保护的行为对品牌信任有显著正向影响。

假设3中,测量消费者对汽车企业的品牌信任与消费者购买意向的关系,而品牌信任对购买意向的确定系数R2为0.587,表明对一家汽车企业的品牌越信任,消费者的购买意向越强。从表5中可以看出,β值为0.766,显著性相关水平为0。所以,消费者对汽车企业的品牌信任对消费者购买意向有显著正向影响。

假设4中,测量消费者对汽车企业的品牌信任与消费者推荐意向的关系,而品牌信任对推荐意向的确定系数R2为0.268,品牌信任作为企业社会责任和消费者关系的中介变量,β值为0.518,显著性相关水平为0。

三、结论与讨论

本文通过实证研究探索汽车企业社会责任、品牌信任和消费者购买意向以及推荐意向的关系。可以看出,汽车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履行对消费者的购买意向和推荐意向有着显著正相关关系。而品牌信任对企业社会责任和消费者中间起着中介作用,较好的品牌信任会使消费者对企业有着较好的印象,从而用购买或者推荐的方式来表示支持和拥护。在受访中,有七成左右的被访者认为诚信经营和环保是汽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途径。

汽车作为价值较高的消费品,消费者在购买和推荐中也显示出了谨慎。我国传统一贯提倡节约勤俭,共同发展,环保意识的增强无疑对新能源汽车时代起了声援作用[11]。在企业产品越来越同质化的今天,企业应该积极向保护环境、能源节约发展,可以通过发展新能源汽车、减少产品的排放量以提高企业的形象,获得消费者的好感。而回馈社会和环境保护的行为使消费者对企业建立了品牌信任,这对汽车这种高质量、使用时间长的产品来说,有利于扩大覆盖面和熟知度。

参考文献:

[1]慧聪邓白氏研究,网易汽车, 每日经济研究.2011上海车展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R]. 网易汽车综合.

[2]Mohr,Lois A.,Deborah J.Webb,Katherine E.Harris.Do Consumers Expect Companies to be Socially Responsible? The Impact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n Buying Behavior.Journal of Consumer Affairs,2001,35(1):45-72.

[3]Bhattacharya,C.B.,and Sankar Sen. Doing Better at Doing Good: When,Why and How Consumers Respond to corporate social Initiatives[J].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2004,47(1)

[4]谢佩洪,周祖城.中国背景下CSR与消费者购买意向关系的实证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 2009,12(1):64-70.

[5]董伊人,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忠诚的影响:自我构建与信息属性的交互作用[J].南京社会科学.2010(5).27-33

[6]陈永胜,贾志勇.企业社会责任对非理性消费行为影响的实证分析[J].统计与信息论坛, 2010, 25(2):104-108

[7]周延风,罗文恩,肖文建.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与消费者响应——消费者个人特征和价格信号的调节[J].中国工业经济,2007(3):62-69

[8]陈晓峰.品牌感知、消费者忠诚度与企业社会责任预判——由牛乳制品行业生发[J].改革.2012(2).10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