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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际法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3 15:11:16

交际法论文

交际法论文篇(1)

在交际语言教学法(以下简称交际法)教学过程中,若能将目标语言的文化引入课堂,依据不同的教学目标设定不一样的教学活动,把语言和文化有机地融入到教学活动中,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即可以提高学生的文化敏感性并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因此,通过采用交际法与文化引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外语教学来培养学生的文化意识和跨文化交际能力不容忽视。

二、交际法概述

交际法起源于二十世纪60年代晚期的英国传统教育并在80年代初期逐步得到推广。它以Hymes(1972)提出的交际能力理论为理据,即交际能力不但应有语言知识。还应注意语言运用的得体性。Littlewood(1981)也提出“交际语言教学最明显的特征之一就是交际法不仅注重语言的结构,而且还注重语言的功能。”因此交际法必然强调学生的课堂实践,这就要求将课堂教学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入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在教学中是策划者、引导者、促进者和课堂活动的组织者。学生是课堂的主角,他们在教师精心设计的情景与场景中进行小团体式的、相互间的或有教师介入的对话和语言交流,因而达到学习掌握和实践语言的目的。

三、跨文化交际与跨文化交际能力

跨文化交际涉及到文化和交际。文化是社会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总称。交际的概念尽管与文化不同,但却与文化密不可分。任何时候人们之间的交往都是交际。实际上文化是通过交际而得以学习、表现、传播和保留的。

跨文化交际这一术语是美国人类学家Edward T,Hall在其经典著作The Silent Language中首次使用的。跨文化交际是指拥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的交流,能够顺利地和不同国家的人们交流的这种能力即为跨文化交际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属于跨文化交际学研究的范畴。它既不是Chomsky所指的语言能力,也不是Hymes所言的交际能力,“它是指跨文化交际环境中的交际能力,即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之间进行交际时具有强力的跨文化意识,善于识别文化差异并排除文化干扰,并成功地进行交际的能力”。

四、在交际法中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首先就要让学生了解,在当今社会中,跨文化交际能力是一种“需要”。其次。应搞清学生学习外语的动机。所谓动机,就是一个人发动和维持活动的心理倾向。再次。引发学生在学习过程当中对目标文化的了解和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的文化敏感性和对文化的深层思考能力。最后,不仅要让学生正确的掌握语言形式。还要掌握语言形式的功能,让学生能在不同的场合,根据不同的对象。按照不同的要求,用合适的语言形式进行跨文化交际。笔者认为应注重以下三方面:

1 适当的课前内容导人: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标准不同。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国家在人际交往时行为温和婉转:而西方国家则力求言语表达详细清楚确切。交际法中的教师要对中外文化有较强的洞察力、理解力和融会贯通的能力,对中外文化做适当的课前内容导入以方便学生理解教学内容。比如:教师在介绍如何打招呼时就可以在“你吃了吗?”和“How are you?”间解释文化差异,同时可以提出“What’s the weather like?”这类的符合民族习惯的用语。

2 利用交际法多彩的课堂活动培养学生的跨文化意识:教师可以选取具有实用性、趣味性和时代性的教学材料,尽量为学生提供逼真的语言环境和应用语言的条件去进行教学。例如,可以采取结合图片讲解课文、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看电影,对比中国和英美文化中的形象和标识,就某一价值观发表自己的评价等,在轻松、自然、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中使学生始终处于主动积极的语言实践中。适当、合理、有序的课外活动是课堂教学的补充和延伸,是帮助学生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的辅助手段。

3 应该注意的是,采用交际法教学的老师自身应具备良好的素质,除了要掌握有关目标语言的足够的词汇和语法知识。还要了解相关的文化背景知识,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并能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课堂活动来学习目标语言及文化。作为课堂活动的总设计师和组织者,教师还必须在课前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在教学活动中要不断变换自己的角色:介绍所学内容时是示范者,进行操练时是组织者,练习时是裁判员,巩固记忆时是帮手。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行为举止及文化底蕴是十分关键的。

交际法论文篇(2)

专科院校的学生一般高考分数都不是很理想,有的学生进入专科院校的目的是继续“专升本”,最终完成本科学业。专科院校的学生整体英语能力较低,在英语基础、词汇量以及语法知识等方面存在严重的欠缺,给专科英语教学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有的学生在英语学习方面存在着缺乏学习兴趣、学习自信心不足、甚至是厌恶英语学习的问题,导致专科英语教学工作难以开展。另外,专科院校的学生在英语学习方面普遍存在被动情绪,很少有学生会根据自身的英语基础和学习能力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英语学习计划,甚至连教师布置的预习、复习内容都很难完成,根本无法实现预期的教学效果。

(2)专科英语教学效果不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

首先,英语教学作为一门重要的基础学科,其教学目标除了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英语语言能力以外,还要注重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要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充分体现现代社会发展的新形式、新特点,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学重点往往还是基础的语言能力训练,对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十分欠缺。其次,英语作为一门语言,具有高度的思想性、人文性和科学性,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由于学生基础较为薄弱,教学方式方法落后,无法将这些特点展现出来,也就达不到英语课程教学的标准。

(3)专科英语教学资源相对匮乏

当前很多专科院校采取分级教学模式,以对专科英语教学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进行补充、更新,例如将多媒体教学手段引入到课堂中、为学生推荐多种课外读物和自学教材等等,但英语教学资源匮乏的问题仍然存在,很多专科院校使用的英语教材与本科教材是一致的,教材的内容设置与学习难度与专科院校学生的实际英语能力情况不符,缺乏实用性强、难度适中的专科英语精品教学教材。

2交际语言教学方法相关内容阐述

交际语言教学方法是在上个世纪60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大力发展的背景下形成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语言教学方法。这种语言教学方法的理论基础是Hymes在1972年提出的关于交际能力四个方面的认知理论,这四个方面认知分别是可能的交际形式、可行的交际心理、得体的交际语境以及交际实现。交际语言教学方法认为,教师与学生之间应当通过目标语言进行真正的互相交流。将交际语言教学方法运用到专科英语教学中,目标语言就是英语,而专科英语教学的最终目标是实现英语的有效交流。通过交流方式提高英语学习能力是交际语言教学方法的主要目标。与过去传统的讲授法相比,交际语言教学方法改变了教师在英语教学中的主体地位,要求在英语学习过程中通过模拟真实的场景,提高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交流沟通,让学生积极地参与到英语课堂教学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交际语言教学方法在专科英语教学中的运用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教师和学生要对学习目标进行明确,认同提高英语交流能力是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其次,交际语言教学要充分地体现相关人文精神、文化内涵,要符合社交、交际的实际情况。另外,教师和学生要明确自身在模拟场景中所扮演的角色,教师要具有流利、正确使用英语的能力,学生要积极配合相关场景的布置和开展。

3交际语言教学方法在专科英语教学中的运用探讨

(1)学生和教师的积极参与

学生和教师的积极参与主要是指学生和教师要在交际语言教学方法中明确自身的作用,相互配合,促进英语教学的顺利开展。首先,教师要充分发挥在交际语言教学中的主导作用,要从过去的教学内容教授者、课堂教学管理者的角色中抽离出来,积极转变角色,充分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给予学生充分的指导和引导,刺激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增强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为教学活动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要让学生成为英语课堂教学活动的主体,改变过去被动接受知识的局面,让学生成为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运用学到的语法知识和词汇量等,在各种模拟场景中练习听、说、读、写、译能力,将学到的知识转化为语言综合运用能力。

(2)创新英语课堂教学形式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在英语课堂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需要对英语课堂教学方式进行创新,要将多种多样的活动引入到交际语言课堂教学活动中,充分调动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针对专科院校学生基础薄弱、沟通交流能力有限的现象,教师应当选择一些符合学生实际、学生感兴趣的话题和内容进行教学。例如在词汇学习方面,可以根据词汇特色融入场景,通过大脑风暴进行词汇记忆。在学习新课的时候,通过学习小组进行课文导入介绍,让每一个小组都对即将开始的新课发表看法和讨论结果;定期举办故事会活动,让学生将身边发生的真实故事用英语讲给全班学生,然后就故事中的人物关系、文化内涵、事物现象等展开讨论。迷你情景剧也是交际语言的一种重要教学方法,对名著、影视、戏剧中的相关场景进行情景再现、创新表演等,让学生在角色扮演中自然地展示语言,进行沟通交流。交际语言教学课堂能够将学生对英语学习的注意力更多地投放在交际能力培养方面,提高学生在真实环境中运用英语的能力。另外,教师应当积极开展第二课堂,让交际语言教学延伸到课堂之外,例如组织学生参加外语话剧竞赛活动、外语辩论会等,在训练学生英语交际能力的同时,提高学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肢体语言表达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英语综合能力。

(3)注重专科英语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

交际语言教学方法对专科英语教师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教师具有良好的英语语言能力、良好的人文修养和听说读写各方面的语言素质,而且要求教师能够深入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交际语言教学方法的内涵,能够有效地指导交际语言教学活动。因此,要注重专科英语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提高教师在交际语言教学活动组织、活动预测和效果评价、经验总结等方面的能力,通过教师之间的互相学习、实际案例研讨和交流学习等方式,发挥教师在交际语言教学活动中的积极意义。

交际法论文篇(3)

在西部大开发中,新疆与国外的贸易交流、外事往来日渐频繁,这为新疆高校的大学毕业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给大学英语教学带来了挑战。

一、新疆高校大学英语教学现状

自2004年2月起,教育部推出新的《大学英语课程要求》,将过去以阅读为主改为以听说为主。据此英语教学要求分为“一般要求”、“较高要求”和“更高要求”三个层次。一般要求是高等学校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它对学生的听力、口语、阅读理解、书面表达、翻译能力、推荐词汇量分别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尤其注重听、说能力的培养。笔者调查发现,新疆高校的英语教学面临着一些相同的问题:一是生源的多元化,英语水平参差不齐,听、说、读、写、译方面差距较大。二是教师的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现有的教学环境、设施、教材和教学理念均需改善和调整。

多年来,新疆高校的大学英语教学模式较为单一,基本上为传统的语法翻译教学法。语法翻译法是为培养阅读能力服务的教学法,其教学过程是先分析语法,然后把外语译成本族语,主张两种语言机械对比和逐词逐句直译;在教学实践中把翻译既当成教学目的,又当成教学手段。其教学程序大致如下:第一阶段,让学生熟悉生词,然后用英语的义释(Para-phrase)解释,并举出许多例句来精心比较和辨析各种意义及用法上的细微差别。第二阶段,围绕着这些重点结构和词语(习惯上称之为语言点Languagepoints)做大量练习以求加深记忆,并运用这些语言知识进行语法和翻译的操作。第三阶段,引导学生在掌握语言规则和词项的基础上进行表达,通常以写的形式。

语法翻译法重视阅读、翻译能力的培养和语法知识的传授,忽视语言技能的培养,语音、词汇、语法与课文阅读教学脱节。这使得新疆高校大学英语教学受到严峻挑战,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能力和素质要求。传统的教学模式强调以教师为中心的知识灌输,忽视语言习得的自身规律,忽视学习者多方面的因素,学生虽然从课堂中获得了相当数量的语言知识,但语言能力尤其是听说能力得不到发展。为了提高听说方面的技能,许多有经验的教师引入了一些新的教学手段如交际教学法。

二、交际教学法的引入

交际法(TheCommunicativeApproach)又称功能—意念法(Functional-NotionalAp2proach),是20世纪70年代初出现的。它是以语言功能为纲,着重培养交际能力的教学方法,其主要理论依据是海姆斯(D.H.Hymes)的交际能力理论(CommunicativeCompetence)及韩礼德(Halliday)的系统功能语言学(SystemicFunctionalLinguistics)。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对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首先进行了区分,此后,海姆斯提出了“交际能力”这一概念,与乔氏的“语言能力”相对立,是一种以语言功能项目为纲,培养交际能力的教学方法。

交际法认为:外语学习者都有其特定的对外语的需要,社会交际功能是语言文字的主要功能。外语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在特定社会环境中恰当地、得体地使用外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其主要特点是分析学生对外语的需要,以功能意念为纲以及教学过程交际化。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第一,以培养交际功能为宗旨。不仅要求语言运用的正确性,还要求得体性。第二,以功能意念为纲。根据学习者的实际需要,选取真实自然的语言材料,而不是经过加工后的“教科书语言”。第三,教学过程交际化。在教学中创造接近真实交际的情景,并多采用小组活动的形式,通过大量语言交际活动,培养运用语言交际的能力,并把课堂交际活动与课外生活中的交际结合起来。第四,以话语为教学的基本单位。认为语言不是存在于孤立的词语或句子中,而是存在于连贯的语篇中。第五,单项技能训练与综合性技能训练相结合。以综合性训练为主,最后达到在交际中综合运用语言的目的。第六,对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语言错误有一定的容忍度。鼓励学习者发挥语言交际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七,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教学要为学生的交际需要服务。以语言功能为纲,根据学以致用的原则,针对不同专业安排“专用语言”教学。第八,主张采用多种教学手段。

交际法博采众长,从当代语言学和心理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中获取营养,受到诸如社会语言学、人类语言学、功能主义语言学、语用学、话语语言学、跨文化交际学、言语行为理论、语言变体研究直到中介语理论的影响。交际法是迄今为止影响最大、最富有生命力的外语教学法流派。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大学英语教学研究和实践使得交际法独领,教师从重视语言知识转为重视语言运用,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果。其优点体现在: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中,教学活动形式多种多样,学生感到学习轻松,没有焦虑感,并能给学生提供更多的说的机会和勇气。还可使学生之间相互得到配合,取长补短、互相学习。许多教师的实践证明,单纯运用传统的教学法并不能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而交际法却可以弥补传统的语法教学的缺陷,有效地提高英语教学质量。

三、交际法在新疆高校大学英语教学中所遇到的问题

时代在发展,即使某种教学法比较好,但如果在教学过程中使之程式化,这种教学法也就停滞不前,久而久之,学生就会失去兴趣。

在新疆,许多学生接受的是教师用传统的语法翻译法来教学的,他们已经习惯了坐在教室里被动地接受教师所传授的语言点。如果采用交际教学法,学生们会感到很大的不适应。教师训练学生的交际能力———使学生能用英语进行交际,但学生又处于不同的层次,如果用这种新的教学法,有些学生会觉得在课堂上学到了一些东西;而那些发现没有什么东西值得记在笔记本上的学生,并没能理解交际教学法后面隐藏的东西,因此会感到迷惑,甚至不知所措。

交际法在新疆高校大学英语中的运用还存在着种种问题,例如,概念上的误解,缺乏深刻的分析和全面了解。从教学层面上看,交际法要求学生语言基本功扎实,教师有很高的外语水平和社会文化素养,很强的课堂组织调控能力,课堂人数少等,而这些条件在新疆大学英语教学中并不具备。

颜榴红认为:“我国目前的英语教材及教学设备等和真正的交际法教学要求有一定的距离,因此要尽可能选用渗透着现代英语教学理念与方法的教材系统的语法内容还是必要的,因为在母语环境下教授英语,语法教学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王晓静也认为,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交际法受到了教师素质、语言环境、学习时间、班级学生数、学生动机、学生生理和心理因素及测试模式等因素的制约。因此,把交际法尊奉为“最佳教学法”而过分渲染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交际法作为具体的外语教学方法和模式,必然受到诸如教师、学生、教材、情感、环境以及教学活动等各种各样实际情况的制约。

四、结论与思考

大学英语教学大纲指出:“各种教学法都是一定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下的产物,无论哪种方法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都有合理的成分和可取之处,但又都有它的问题和局限”。片面强调交际法的人们曾抨击以语法分析为基础的传统教学法。但赞成把交际法原则引入我们的教学实践,并不是否定传统的语法翻译法。忽视传统的语法翻译教学法是交际法的误区。

在今后的大学英语教学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教师要把握好活动的难易度,根据学生掌握的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同时,教师的课堂问题设计应反映学生的认知水平,要注意对字、词、句的识记和对课文内容的浅层理解并激发学生思考,让学生有话可说,并乐于说。二是在纠错方面,教师可记住学生犯的错误,不要马上指出,应在学习后期有针对性地加强讲解和精确练习。

总之,在新疆特殊的环境下,交际教学法只有与传统的语法翻译教学法相结合才能发挥自身优势。

参考文献:

[1]JACKC.Richards&TheodoreS.RodgersApproachesandMethodsinLanguageTeaching[M].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6.

交际法论文篇(4)

法国文化,不论在文学、艺术、哲学、建筑还是在时尚、美食、电影等各个领域都在欧洲乃至世界引领潮流、享有盛誉。法国文化自她形成之始就影响着法国人的价值观,浸润到法国人的谈吐交际、行为习惯和思维决策中。中国人与法国人国际问交往最密切_的是在商务工作领域,而商务交往自然是语言交际当先,很多中国人最初感到困难的是法语,但随着商务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语言交际背后的文化差异经常带来交际困惑,直接影响商务活动的顺利进行。了解法语语言交际的文化特性,提高文化交际能力,对顺利开展商务工作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商务工作环境中法语交际的文化特性做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剖析。

一、重视法语交际地位和语体选择的合理性

法语和法国的民族历史同步,推动并见证法国历史缔造的进程,作为法兰西民族的共同语言,她具有意义非凡的地位。同时,法语作为法国文化的载体,承载并表现着法国千年灿烂的文化之美。因此,我们不难理解这样的结论——“法兰西民族是自豪的民族”:以自己的民族历史自豪,以自己的民族文化自豪。尽管在英语全球化影响深远的今天,在国际性事务交往空前密切的今天,法国人对法语的感情和重视程度仍然一如既往。在商务工作场合,虽然绝大部分的法国人都会英语,年轻一代白领阶层中,会两三门外语的不乏其数,但法国人坚持使用法语作为第一商务语言,只在不得已的场合才用英语。办公室内部同事之间的沟通~律使用法语,就算有外国同事在场,他们也被认为必须入乡随俗。国际间的商务交流和谈判,如果法方人员是作为“上帝”身份(即有主动权的客户方或受邀方)出席,法语自然是“上帝”首选的语言,那么对方则必须配备法语翻译。法语在法国人心目中具有无可争议的文化地位。

法语发展、演变到今天,产生了许多语体。不同的社会阶层在不同交际场,合针对不同交际对象选择不同的语体。按照交际功能划分有新闻法语、科技法语、经济法语、外交法语、商务法语等等。按照交际方式划分有典雅法语(1anguesoutenue)、标准法语《languecourante)和通俗法语(1anguefam-¨6re)。商务工作环境中通常用到的是前两者。典雅法语主要出现在商务文档资料、合同和日常商务信件往来中。具有既定的格式、专业术语、惯用的表达方式和客套语。标准法语又称通用法语。是一种规范的语言,大家都使用,上至总统、下至庶民百姓。经常在商务邮件、商务洽谈、日常办公谈话中应用。而通俗法语,包含俚语和俗语,属于不登大雅之堂的语言,不适合商务交际。但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却经常使用,具有较为广泛的群众性、鲜明的口语性。商务人士应该认真辨别不同的语体,选择与交际场合相吻合的语言进行交际。例如,商务场合问候对方妻子不说“Commentvavotrefemme你老婆怎样?),femme“老婆”一词,太随便,而应该说“Commentvavotre6pouse?”.{您夫人身体可好?):口ll‘Ciao!”(意大利语借词)和“Salufl”都有“再见”的意思很随便、亲呢,不适合正式商务场合,应该说Aurevoid”或“A十表示下次见面时间的词语”。

二、重视交流信息和内容表述的逻辑条理性

法国人喜欢收集信息更喜欢交流信息。法国的报纸杂志不仅种类繁多,发行量大,晚上黄金8点钟电视新闻的收视率也总是居高不下。各种形式的图书馆包括流动图书馆、社区图书馆在法国人的文化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地铁、公交车站台看书、看报纸等车的人比比皆是。而露天咖啡馆的闲聊、不同话题的聚会,社区文化沙龙等等无不体现法国人喜爱信息交流的文化特征。办公室“咖啡文化”是商务工作环境中法语交际的最典型的特征之一。每天上午的10点钟和下午4点钟左右的“咖啡时间”,在员工休息室,行政办公室或是公共走道上,总有许多人一边喝咖啡、抽烟,放松紧张的工作压力,一边交流感兴趣的话题。后者重大意义便是兼有“情报站的功能。遇到某个员工生日、升迁、退休的日子,办公室同事经常会在这时间段准备咖啡、糕点举行小型聚会聊天。有趣的是,管理层也很认可这中文化。他们认为,这种工作文化有利于增进沟通,建设协作关系。

此外,法国人在商务谈判之前或是商务宴请席间,总喜欢闲聊些有关历史、文学、艺术或是哲学等方面的话题,既为了营造轻松高雅的交流氛围,也体现了法国人的天性使然。

咖啡文化、闲聊文化旨在信息交流,而进入正式的工作谈话或商务谈判阶段,法国人则非常重视语言内容陈述的条理性,观点表达的逻辑性。法语中的扮演“提出观点”、“证明观点”、“承上启下”、“归纳总结”关系的连词和副词短语在商务语言交际中频繁出现,如,白moRavis,iecroisque(我认为),d’apr色S(根据),enfaconde(依照),parrappo~(就…而言),parceque{因为),puisque(鉴于),donc{所以),dabord,premi色rement(首先,第一),ensuite(其次,第二)etpuis(此外,而且),finalement,enconclusion{总之,宗上所述)等等。特别强调的是,陈述理由通常要求建立在事实依据的基础上,不能靠主观论断,法国人做决策的过程也是建立在这样的逻辑系统上。了解了这种沟通特点,我们在商务谈判的过程中就要做到重视信息收集整理,语言组织表达条理流畅,以理服人,以事服人,才能获得有效的沟通效果。

三、讲究交际礼仪的措辞

交际礼仪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交际群体在所处交际环境中的文化特征。在法国,商务工作环境中的交际礼仪主要表现在语言交际和非语言交际两个方面。前者涉及言语交谈相关的招呼用语、说话语气、表达方式和禁忌用语等等,后者则与肢体语言、交际习俗、礼节相关。在这里我们就语言交际方面的礼仪措辞问题进行探讨。

1、称呼。法语中称呼对方可以大致分为四种情形:《1)称呼对方名字:适合熟人、亲友之间(2)直接称呼madame,monsieur.mademoiselle或madame+姓,monsieur+姓,适合初次见面或表示尊重。{3)madame+职务头衔,monsieur+职务头衔,适合正式社交场合对地位高贵,德高望重的人的尊称。(4)称呼tu或VOUS。法语

中用主语人称代词称呼对方有“tu”(你)、”和“VOUS”(您或您们)两种。TU用于单数人称,VOUS可以用于单数和复数人称。二者区别在于,使用tu称呼对方既表示关系亲近也可能表示敌对、轻视。熟人、家人、情侣之间,或对另1人不友善时用tu称呼。VOUS的称呼表示尊重也表示距离,适用于公共场合、商务洽谈、以及普通关系的人群。值得注意的是,商务工作环境中与牵刀欠见面只有双方建立熟悉、亲近的关系后才能用tu。以上四种称呼方式在商务交际中者哙遇到,需要区别场合,区别人群,采用恰当的称呼方式。

2、招呼语。法国的打招呼礼貌用语使用频繁。见面“Bonjour!(你好)不离口,告别不忘说“Aurevoir!”(再见)。日常商业经营场所,办公楼内,电梯、楼道上第一次碰面总要打招呼问好。企业文化融洽的法国人每天到公司上班从电梯间、楼道一路走到自己办公室,碰到人就说“Bonjour!”,或者加一句“Commentava?”(你好吗?)亲近的关系还要“embrasser”——拥抱并脸贴脸发出亲吻的声音,放下公文包首要事情是和本办公室的同事问好然后到相邻的各个办公室和同事逐一问好打招呼。其间客户拜访,或出去办事还要说许多次的“Bonjour!”。但同一天不对同一个人说两次“Bonjour!”。到了下班时间,不忘道别。道别可以有多种表达方式,如“Aurevoir!”“Salut“Bonnesoir6e“Bonnejourn6e“demain”等,根据具体情形和对象选择合适的道别语。

3、语气。法语的命令式和条件式都具有请求、要求的意思,前者语气简洁,直接,生硬。虽然常和“S’ilVOUSplat.”搭配,表示“请”但仍然让人感到压力,不适合商务交际措辞;而条件式则显委婉、客气,常与表“能愿”的动词“vouloir”、“pouvoir”、“aimer”等搭配。并使用疑问句来表达请求或要求,使答复方感受缓和的对话语气,体现商务语言交际的礼仪,如:Pourriez—VOUSpr6senterunpeuvotreentreprise有时也使用直陈式表示相对委婉语气,如:Pou—vez—VOUSnouspr6senterunpeuvotreentrepriseo而命令式的“Pr6sentez—nousvotreentreprise”(介绍一下您公司的情况则现生硬。但是,答复方作肯定回答时可以使用命令时以显明确简洁。

综上所述,法国文化对法语语言交际的影响是多方位的。商务工作环境中的语言交际不仅体现法国人内部的交际文化,更是跨文化交际的重要平台。中法合作日益深入,我们在与法国的国际商务交流活动中,要多方面了解商务工作环境中法语交际的文化特性,知己知彼才能长久合作。因此,培养具有专业知识的商务人才,特别是培养具备跨文化法语交际能力的商务人才已成为时代之需。

参考文献:

交际法论文篇(5)

摘 要: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是在国际法与国内法交融、公法与私法交融过程中生成的行政诉讼特殊类型。在我国法制语境中,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是指在WTO制度的框架下,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并做出裁决,以保障和补救受损方国际贸易权益的具有专项性、涉外性与国际性的诉讼活动与制度。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具有特定的制度结构、主体结构与利益结构。考察其影响,它具有国际法定义务履行功能、国际贸易行政争端解决功能、国际贸易权益救济等复合功能。 关键词:WTO法;法律交融;行政诉讼;国际贸易行政诉讼 引言:法律交融及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显现 当代中国是一个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后发型大国。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动,以及在该进程影响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堪称中国转型期内社会领域的主流律动。在此社会现实力量的作用下,我国所处的国际环境,以及这种环境下的法制体系出现了时代性的变化。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交融、公法与私法的交融,就是这种变化的主要方面。受这两个方面的影响,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已经形成并将继续发展。① 首先,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交融是促进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外部因素。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经济一体化日益加剧,各国对其涉外经济的调整有意无意地存在保护本国产业的影子,国内法的规制时有失灵,因此需要国际法的规制,国际法也有这方面的要求。这两个方面相互作用,提供了国际法与国内法交融的现实动力。在其推动下,该交融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在缔结国际法时,受西方法治成熟国家政治经济实力的影响,它们国内法———特别是英美国内法———的理念、原则与制度,会转化为国际法的组成部分;其二是,后发国家为了融入世界政治秩序,与世界发展接轨,需要加入并受到已有国际法的影响,而且要承担通过制定国内法履行国际法定义务的责任。这样,国际法的内容就成为后发国家国内法的组成部分,即国际法的国内化。WTO法的缔结及其实施就是国际法与国内法交融的典型之一。为了履行WTO法定的义务,我国不仅要在立法方面创 ①关于“国际贸易行政诉讼”这一术语及其所指的有关内容,学者们有不同认知(夏金莱,叶必丰·对WTO体制下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思考[J]·法学评论, 2003(3): 68-72·朱淑娣,李晓宇·多重视角下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论[J]·政治与法律, 2006(2): 100-108·)。制、修改和废止相关法律,而且根据WTO法的要求(如《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4)第10条的要求),还应当维持或建立相应的国际贸易法律救济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的3个司法解释,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关于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制度。① 其次,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优化过程中,公法与私法的交融是推动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国内因素。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两种对立的社会组织形式———国家与市场交织在一起,贯穿数百年的历史。“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现象,使得它们之间的相互补充、相互作用日益增强。曾经一度在市场管理上只是充当“守夜人”的政府,随着市场经济本身固有缺陷的显现,不得不加强对某些市场领域的规制。政府对市场的规制体现了公权力对私领域的介入。政府干预经济的法律后果一方面表现为私法的公法化,如公法限制契约自由、公法限制绝对私有财产;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法律定政府以私法手段,如合同方式,实现公共行政管理,即表明了公法的私法化。调整市场经济的私法与规范政府规制的公法之间相互介入、交融。由于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无论是市场主体,还是政府都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活动。因此,政府在运用公权力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时,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行事,即依法行政。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现代社会的国际贸易行政管理实质上是一种法律管理,亦即行政公权力依据法律的授权对国际贸易行政活动进行管理。其中,那些涉及国际贸易管理的法律规范就形成了国际贸易行政法。基于“有权利就应有救济”、“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的法理,与国际贸易行政法相随的是国际贸易救济法。这类法律规范集中表现于最高人民法院的3个司法解释,以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救济法律文本之中。结合上述,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交融、公法与私法的交融所导致的关于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活动和制度的出现来看,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无论是在实践中,还是在制度上,都已经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已经显现。对于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相关研究,早在我国加入WTO前后形 成了一股研究的热潮,论著的数量可以千计。②但是经过初步统计分析发现,这些研究虽然提供了丰富的观点与材料,但是在结合现有行政救济制度加以系统、全面、深入地研究方面,在面对实务复杂、多样的理论需求等方面,还有不少工作要 做。因此,除了论述以上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生成基础,本文的重点是在现有行政诉讼的法律制度内,描述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整体概况,以把握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本体。为了在有限的篇幅内达到这一目的,本文重在界定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涵义、认识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多重属性,描述组成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多维结构,以及把握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多种功能。 一、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概念阐释 面对同一社会现实,即法律交融对我国法律救济制度的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3个司法解释,以及观察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变化等,有人从“司法审查”的角度加以认识;有人从“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的角度加以认识;有人从“行政诉讼”的角度加以认识,等等。这些视角的不同,源于对有关制度、基础理论的不同理解,比如对“司法审查”与“行政诉讼”的理解等等。笔者认为从行政诉讼的角度,并突出该类行政诉讼的特殊性的认识角度,即采用“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角度较为合理。第一,如果认为“行政诉讼”是“司法审查”的组成部分,那么并不妨碍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与国内外相关“司法审查”领域的沟通;第二,在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内,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无疑就是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组成部分;第三,“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提法,立足于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可以与整个行政诉讼体系保持协调,也可以与其他行政诉讼相结论得自于在中国期刊网、超星图书馆两大电子数据库内的专题检索,涉及通过其他网络搜索工具的检索。关联,因而可以避免理论与实务方面的不必要转换,所以应当采用“国际贸易行政诉讼”这一术语反映有关社会现实。至此,在我国法制语境中,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是指在WTO制度的框架下,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国际贸易行案件并做出裁决,保障和补救受损方国际贸易权益的活动与制度。①鉴于WTO规则对成员方政府的刚性约束,WTO/DSB(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管辖权;鉴于中国对加入WTO承诺的切实履行,国家法治的不断完善;鉴于中国国家利益及相关经济主体利益的积极维护和国际经贸争端的合理、合法解决,国际行政法领域内争议解决机制———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地位日渐显现。在中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作为行政诉讼的一类,具有独特的涵义。首先,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审理的是国际贸易行政案件。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国际贸易行政案件”有4类,即:国际货物贸易行政案件、国际服务贸易行政案件、与国际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以及需要结合其他法律文件认定的“其他国际贸易行政案件”。②其次,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不仅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出现的,而且作为WTO体制下的成员方的国际贸易法律救济制度,自始都要受到WTO体制的影响,是WTO制度框架下的法律救济制度。第三,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审查的国际贸易行政案件,是行政主体依据我国的《对外贸易法》等的规定,发生在国际贸易领域实施的行政案件。第四,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保护的是国际贸易自由权益。这类自由权益主要由我国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受到WTO法等国际法的影响。此外,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在法律适用、裁决所受影响等方面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国内层面的规范依据,又由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两大类构成。前者包括我国的《对外贸易法》、《海关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与分立的规定》、《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后者包括《行政诉讼法》及关于适用它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3个司法解释,等等。国际层面的间接规范依据主要由WTO法构成。除了成文法以外,WTO争端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由于其对国内裁决的间接影响力,也应认定为属于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国际层面的制度渊源。 二、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多重属性 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作为法律交融的产物,不仅其产生的背景、原因具有与其他行政诉讼不同之处;而且其受案范围、诉讼当事人、保护对象、法律适用等也具有独特之处。在不同的视角下,这些使得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具有多重属性。准确认识这些属性,对于审判实践和制度的完善理应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专项性 现代政府是行政政府,大部分现代生活可视为诸多行政机关 活动的产物 1。规制各专门机关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与原则构成了部门行政法,以此为对象的行政法学理论构成了行政法学的分论,因而,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由总论和分论构成。前者(总论)以行政法的一般制度为研究对象,后者(分论)诸如教育行政法学、民政行政法学、海关行政法学等等,也被称为关于各部门的行政法学,对应的是关于某领域的专门事项行政法。在民事诉讼法中,也存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那么行政诉讼法呢?最高人民法院的3个司法解释足可以自成一体,成为我国行政诉讼的特别类型———国际贸易行政诉讼。这是由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专项性决定的。在国内现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制度框架内,经过比较可以看出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这重属性。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是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的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虽然强调在WTO体制框架下,但并不宜完全否定它以外的国际贸易行政案件,或者区际贸易行政案件。有学者结合当前司法实践的状况对该规定作了详细分解即: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三类行政案件,以及需要结合其他法律文件认定的“其他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这使得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在受案范围与审理对象方面,与其他行政诉讼相区别。在受案范围与审理对象的决定性影响下,法院在审理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中所依据的是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法规与规章;保障和监督的是国际贸易领域的行政职权;保护的是国际贸易领域相对人的自由权益。这些从具体到抽象的层面共同构成了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专项性,即法院在WTO规则的约束下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专门行政诉讼。 (二)涉外性 在一般意义上,“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实质上是指某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或引起法律关系的事实涉及其他国际法主体的影响,或者说上述要素之所以被定为“涉外”是指它们是在某国际法主体内涉及其他国际法主体肯定的具有其法律意义的要素,被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肯定而具有其法律意义,如受该国法律管辖。我国的行政机关应尊重该国的主权和法律 70-72。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涉外性,就是指我国法院审理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或者引起该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等,是涉及其他国际法主体的法律规定,被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肯定而具有其法律意义的要素。这些要素决定了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具有不同于一般行政诉讼的根本特性。首先,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具有涉外性。①不妨先分析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体结构。国际贸易包括进口与出口两个方面。结合现实,国际贸易市场主体在逻辑上可分为国内进口商、国内出口商;国外进口商、国外出口商;国内进口竞争商、国内进口受益商;国外进口竞争商、国外进口受益商。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等,以我国为中心,国内进口商、国内出口商、国外出口商、国内进口竞争商、国内进口受商有可能成为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利害关系人。其中具有明显涉外性的是国内进口竞争商、国内进口受益商诉对外贸易主管机关情境下的国外出口商、起诉对外贸易主管机关的国外出口商,以及其他需要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具体确定的复杂情况。其次,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具有涉外性。我国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设立背景、原因、目的、内容、功能等,都与中国履行加入WTO法定的义务有着密切关系。虽然我国法院,同绝大多数WTO的成员方一样,并不能直接依据WTO法审理国际贸易案件,而是适用经过国内立法转化的有关规定。但是WTO法的正当程序理念、非歧视原则,以及WTO争端解决机构的判例应当会对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产生影响,从而在某种程度上,特别是在国内法制不健全、国内法规定模糊等情况下有力地左右国际贸易诉讼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②虽然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利害关系人不能直接援引WTO法来主张自身的自由权益,但是如果考虑到WTO法的影响,整个国际贸易市场主体都处于WTO法的保护之下,因而都具有弱的涉外性。③ (三)国际性 国际性是指国际贸易行政诉讼 所处的法制环境、主体关系及其功能的影响范围,不再仅限于国内,而是具有了我国与他国之间、我国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国际性。在我国与他国之间的层面,国际贸易行政诉讼调整的是我国市场主体与他国市场主体之间的国际贸易关系。在主体地位的法律认定、法律适用、案件执行等方面都要考虑外方当事人所在国法律制度。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中,各国经济之间、各市场领域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我国在国内对国际贸易经济关系的调整会波 及其他国家的经济活动。正是因为这样,相关国家可能会为了本国的经济利益而针对我国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结果而采取相这里主要指原告和第三人。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被告为我国相应的对外贸易主管机关,无法律意义上的涉外性可言。《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2条(A)项、《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书》第66段、第67段、第78段就郑重承诺:中国应一视同仁、公平合理、有效统一全面地履行《WTO协定》规定的国际义务,即使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法令在时限内没有出台,中国政仍将履行其在《WTO协定》与《议定书》中的义务。种弱的涉外性,源于WTO体制内的WTO争端解决机制与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对WTO各成员方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在我国即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及其相关贸易制度的审查、监督作用。应的贸易保护措施。这是其他涉外行政诉讼所不具备的国际性。在我国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层面,我国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是中国为了加入WTO而承诺的制度,当然也是WTO这一国际组织体制强制要求我国建立的国际贸易法律救济制度。所以从一开始,我国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就受到了国际层面的决定性影响。此外,在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运行过程中,WTO层面的争端解决机制虽然并不完全构成“二审”式的监督,但是对于一国理性和成熟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实践而言,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是不能被忽视的。这种重视同样体现了WTO这一国际组织对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国际影响,使其具有了独特的国际性。 三、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多维结构 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多维结构,是在法律交融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并反映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属性的结构。这一结构可在多个视角下被认识,其中,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制度结构、主体结构与利益结构各有侧重,可以基本架构国际贸易行诉讼这一本体的概貌。 (一)制度结构 制度结构是指规定国际贸易 行政诉讼制度的所有规定构成的整体结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由国内层面与国际层面的制度、直接的与间接的制度等组成。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国内层面的、直接制度,又由实体制度与程序制度两大类组成。前者包括《对外贸易法》、《海关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与分立的规定》、《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等等有关规定;后者包括《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国际层面的、间接的制度主要由WTO法构成①,以及中国加入WTO的法律文件等。以上这些制度中有关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制度,具有行政法的分散性、多样性的特点,这既反映了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涵盖的广阔领域,又反映了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类型的复杂多样,尚需进一步系统、深入地研究。 (二)主体结构 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是行政诉讼的特别类型。其主体结构可以参考行政诉讼主体的一般理论。行政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法院、原告、被告、第三人。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审理机关,为中级及其以上的人民法院。这是由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案件的涉外性、专业性等特点所决定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被告,通常为国际贸易行政管理机关。中央层面的主要是国家商务部等,地方层面为各海关、地方人民政府等。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原告往往具有多样性、产业性,乃至集团性。这是由倾销、补贴,以及贸易保障措施的影响方式、对象、范围等所决定的。这对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起诉有着很大的影响。根据国际贸易的主体类型,提起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原告通常是国内进口商、国内出口商、国外出口商、国内进口竞争商、国内进口受益商等。② (三)利益结构 从利益的角度来看,法律是利益调整器,法院则是具体运用它的机关。无论是WTO层面的争端解决机制,还是我国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都是为了在“规则导向”下调整、分配经济此处指《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及其4个附件为主干所构建成的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等。根据《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程序CourtofInternationalTradeProceduce)的规定,美国国际贸易司法审查(相当于我国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提起人,即原告可以是: 1·外国制造商、生产者、出口商、美国进口商或工商业同业公会,其中大部分会员是被调查产品口商;2·生产或制造该产品所在国家的政府; 3·美国同类产品的制造商、生产者或批发商;4·合法成立的工会或工体,其在产销同类产品的美国产业中具有代表性;5·工商业同业公会而其多数会员是同类产品的制造商、生产者或批发商。一般来说,凡具有上述合法资格的当事人都可以加入他人提起的诉讼,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通有的利害关系人。参见,28 USCS prec§2631。这类详细地规定具有诉讼提起资格的个人或组织的规定,在我国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并无同样的规定。比较而言,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范围,也比较狭窄,并不利于保障国家的经济利益。利益。因此,在法律运作之下流动的利益,是推动国际贸易法律救济,包括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最有力的动力。从最基层的国际贸易市场主体到国际贸易行政管理主体、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审理机关,再到成员方政府的交涉,到WTO层面的争端解决机构,等。在国际贸易利益的推动下,在国际贸易法律制度的框架内,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主动相互作用,共同营造了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利益结构。该结构由两层逐级递升的利益层面组成。一是国际贸易市场主体的利益层面。我国进口竞争性生产商与外国出口商、我国进口受益商之存在一定的利益互补与冲突,它们之间存在着多样的利益关系。①各利益主体如果在市场领域解决或者协调不了它们的利益冲突,它们会在经济活动规律的导引下,寻求利益国际贸易法律规定的利益空间,进而寻求国际贸易管理机关给予保护。二是国内贸易公共利益的层面。一方面,国际贸易行政管理机关为了实现法律规定的维护正常 的涉外贸易秩序,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经济利益,在国际贸易市场主动的请求下,或者主动依职权,它们就会介入,通过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调整第一层面的利益格局。另一方面,为了防止国际贸易管理机关因各种原因违法行使职权,作为国际贸易法律救济制度之一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为不服国际贸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提供了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法院在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中,通过依法解决国际贸易行政纠纷再次调整第一层的利益格局,使其符合法律的规定,也就是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保障国内贸易公共利益的立法目的。 四、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多种功能 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作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特殊类型,在国际贸易关系、国际贸易行政关系、国际贸易诉讼关系的视角下表现出多重属性,从而造就了体现这些特性的多维利益结构。该利益结构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变化多样的,它与相关制度、领域相互作用和影响。这些影响就是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功能。 (一)国际法定义务履行功能 从国际法国内的层面来看,我国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本身就是我国履行加入WTO承诺,承担国际义务的产物。②在其建立后,虽然法院不能在国际贸易行政诉讼过程中直接适用WTO法,但是,由于其专项性,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中适用的法律主要是转化为国内法或者符合WTO法规定的国内法。③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依法解决国际贸易行政纠纷的作用,正是我国切实履行WTO法定义务的主要方式。以此观之,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无疑具有履行国际法定义务的功能。该功能不但表明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具有重要的国际政治意义,而且也向其他国家表明我国已经建立了符合要求的国际贸易法律救济制度。“对中国而言,这不仅仅是履行加入WTO相关义务的应时之需,更是顺应现代法治发展的要求,在以规则为导向的WTO多边贸易体系中实现与各成员国和区经贸关系良性互动的前提和保障。” (二)国际贸易行政争端解决功能 从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活动过程来看,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同一般行政诉讼一样是人民法院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在这种利益冲突中,受到影响的还包括消费者、进口竞争性生产商的工人等。条第1款、GATS第6条和《TRIPS协定》相关规定所指的法律、法规、普遍适用的司法决定和行政决定的实施有关的所有行政行为。此类查庭应是公正的,并独立于被授权进行行政执行的机关,且不应对审查事项的结果有任何实质利害关系。”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16条第4款的规定:“每一成员应当保证其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与所附各协定对其规定的义务相一致”。而且该条第5款明确要求“不得对本协定的任何条款提出保留”。作为成员方,我国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全面的履行国际条约下的义务。我国政府也做出了郑重承诺,如《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第67条规定:“中国代表指出,中国始终都是以善意方式履行其国际条约义务。根据宪法和条约缔结程序法,WTO协定属于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重要协定’。中国将确保其有关或者影响贸易的法 律和法规与WTO协定和中国的承诺相一致,以充分履行其国际义务。为此,将在完全遵守WTO协定的情况下,通过修订其现行国内法和制订新法律,以有效的统一的方式实施WTO协定。”这意味着我国是通过转化的方式履行WTO法定义务。参照各规定及其他WTO成员方的做法,在我国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中法院不能直接适用WTO法,而只能适用“转化”过的国内法。加下解决行政纠纷的活动。但是,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标的决定了它是解决国际贸易行政争端的诉讼活动。该活动的显著功能就是解决国际贸易行政争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3个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分布在国际货物贸易行政领域、国际服务贸易行政领域、国际知识产权贸易行政领域,以及其他国际贸易行政领域。 图一: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功能图在“设立或指定并维持审查庭、联络点和程序”的多种可能中,我国选择加强和完善通过国际贸易行政诉讼解决国际贸易行政争端。这并不是完全排除其他解决方式。面对国际贸易争端,根据我国的法律制度,利害关系人可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两种法律救济路径,但就该行政争端的最终解决来说,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相对于行政争端的解决具有终局性。同时,行政事务大都具有专门性,行政机构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只注意其职务本身所适用的法律,可能会忽视其他方面的法律。但国家法律是一个有机整体,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则是从法律整体考虑某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起到了统一法律适用的作用,为协调一国法律的一致所必需。司法机关对司法公正性的价值追求,以及司法机关的超越的地位,使得法院具有更强的中立性、公正性。因此,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比行政程序救济更具权威性,更具公正优势,更能体现和满足各方当事人对于公平、正义价值的追求。所在国际贸易行政领域,应当加强国际贸易诉讼对国际贸易行政争端解决功能。 (三)国际贸易公法权益救济功能 国际贸易公法权益是在国际贸易法律制度赋予国际贸易经济主体在公法上的权利和利益。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原告之所以提起诉讼,就是为了其公法权益得到救济。这是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目的性功能。这种功能是由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设立原因、制度背景、运行机制等共同决定的。 结语: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发展愿景 在国际法与国内法、公法与私法的法律交融进程中,我国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已经形成。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壮大,随着我国国际贸易的增长荣,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的数量肯定会越来越多。这是因为,国内层面的国际贸易关系只会逐渐多样化、复杂化,相应的国家国际贸易行政管理关系也会逐渐多样化、复杂化,国际贸易行政领域的纠纷也会逐渐增多,因而人民法院经办的国际贸易行政案件也会增多。也就是说,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活动在数量上会逐渐增长。加入WTO前后WTO与司法审查研究热潮余波未尽之时,在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制度设立之后,还应当认识到,相对于美国、欧盟等法治熟国家或地区的国际贸易法律救济制度,我国的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无论是在理论上、制度上,还是在实务技术方面都还称不上成熟,更谈不上完善。本文仅描述了“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基本方面,还需要借鉴国外的原理、制度与技术,结合我国各级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审判实践,在多个层面对其进行深入、细致而务实的研究!

交际法论文篇(6)

2、交际英语教学法的原则及特点

语言是人类进行有效沟通交流必不可少的工具,语言最基本的功能就是社会交际功能。所以,外语的教学应该在培养学生理论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学生交流能力的培养。教师应该努力寻找一种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社会交际能力。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是交际英语教学法的原则,交际英语教学法的核心是,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对学生因材施教,安排一些实际应用的教学活动来锻炼学生的实际交流能力。另外,要组织有趣实用的教学活动,通过老师和学生的参与来培养学生用英语进行交流的基本技能。交际英语教学法强调语言的真实性,所以教师应该尽量为学生创造出更加真实的语言环境,让学生在真实的环境中,对语言进行实际的运用。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多与学生进行互动,而不是单纯的讲授知识却不参与其中,因为在这个教学活动中,教师扮演的是一个引导者和组织者的角色。

3、交际教学法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限制因素

3.1受中国传统文化以及传统教育模式影响长期以来,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扮演的都是主体的角色,主要负责知识的传授;而作为学生来说,在教学活动中只是被动地接受各种知识,缺乏学习地主动性。交际教学法的教学模式,就是把课堂交际作为教学的重心,学生和老师之间的交谈和讨论都是用英语来进行,这种情况下,老师变成了教学活动的组织者,而学生成为了主体。受固有教学模式的影响,在实行交际教学法时,会有很多障碍,很多学生开始时往往无法适应,所以很难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很难的。此外,学生的英语水平都不一样,学生之间要想用英语来进行交流也会出现很多障碍。长此以往,那些英语方面比较擅长的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而那些英语基础较弱的学生由于自卑或者是其他原因,往往就会不积极或者干脆就放弃课堂活动的参与,这种情况下,英语的教学课堂就变成了部分学生的课堂,就会导致学生之间英语水平的差异更大化。

3.2受教学大纲的限制在我国的各大高校中,都有各自不同的教学大纲,学生在进校报到之时,就被告知要按照学校固有的教学大纲来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而学校教师对教学内容、教学进度的设定,都是根据学校的教学大纲来进行的,不能够脱离了它。对高校非英语专业的学生而言,学校在课程安排方面,缺少大学英语口语课程的设置,大多数只是设置了精度课和听力课。这就显得对英语的口语教学不够重视,这种课程的安排,明显不合理,无法达到对新时期大学生英语能力的培养。

3.3受课堂规模的限制交际教学法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有效应用,还受到课程规模的影响。就目前来说,高校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大多都是学生人数多,教师资源少,还要受场地原因的影响。我国高校的英语课程普遍规模很大,每一次的课程往往是由一个或者是两个班组成。所以,教师要在一个几十甚至是上百人的课堂上把学生都合理有序的组织起来,难度可想而知,而要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到课堂教学中,在有限的时间内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这样规模偏大的课堂,不利于教师对教学活动的有效组织,加大了教师教学的难度,也减少了学生真正参与实际交流的机会,加大了交际教学法的实施难度,使得教学很难进行。

3.4受文化背景知识方面的限制交际教学法十分注重对学生实际交际能力的有效培养,而交际能力的培养包括了语法方面、语言社交运用方面、语言环境的分析等方面能力的培养。总之,交际教学法就是要使得学生明白,什么时候说什么,该怎么说,对谁说的问题。所以,交际能力又被分为语言上的交际能力以及文化视野下的交际能力,只有注重对这两者的培养,才能达到交际教学法的教学要求。某些学生的语言交流能力和流利程度都比较高,但是,在真正进行交流的过程中却往往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缺少目标语言文化背景知识引起的,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中就要注重对学生文化背景方面知识的传授,不能只重视交际能力的培养,而忽视了语言的文化背景方面的了解。

3.5受现行考试体系的限制现在的大学英语教学普遍运用考试的方式来对学生的成绩做评估,成绩往往被当做是衡量学生能力的主要手段。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就是被当做评估高校学生英语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所以,很多学生在进入大学校园之时,就会把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为英语学习的目标。英语四六级考试,虽然也设置了英语口语考试,但是,只有在达到了规定的分数时,才有机会参加,对于大部分学生而言,这无疑是一个过高的门槛。

4、交际教学法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应用

目前很多高校的大学英语教材都以阅读材料为主,很少有口语课程的设置,而且学生人数通常较多,学生的英语水平也显得参差不齐,交际教学法的实现难度很大。所有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大学英语教学以书面阅读教学为主,忽视了对学生交际能力的培养。必须克服这些困难与障碍,在教学中有效实施交际教学法。

4.1高校应该尽量克服客观因素,实施小班教学大部分高校的大学英语都是大班教学,课堂学生人数过多给教师运用交际英语教学法组织课堂活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很明显,一旦课堂学生人数过多,师生之间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就不可能达到有效的交流与互动。就连学生与学生之间也得不到足够的机会进行英语的交流,这种情况下,教师要做到对学生一对一的辅导与关注,是根本不能实现的。所以,大班教学来说,很难做到因材施教,不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如果实行小班教学,教师就可以对课堂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可将学生分小组进行讨论并以小组合作的方式,来完成指定的学习项目。除此之外,教师与学生之间、同学之间就可以进行有效的互动,以这种形式参与课堂活动过程,无疑可以提供学生的交际能力。

4.2合理整合教材,并适当补充课外的内容由于课本编排的原因,有些单元的一些内容顺序比较混乱,所以教师需要对教材内容进行一定的调整,使其更加具有条理性,并适当补充一些书本上没有的课外材料,培养学生听说及交际能力。此外,教师要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并在此基础上组织有趣实用的课堂活动,增加学生的课堂参与度,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到课堂中来,真正地成为课堂的主体。为了实现课堂教学的目标,教师可以适当地安排一些活动,如利用课本的听力材料,让学生进行模仿,并要求学生在听力材料的基础上自己总结一些有用的句型。此外,对一些阅读文章,也可以将其充分利用,这样可以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以及说或写的能力。

交际法论文篇(7)

专科英语的教学目的是指在有限的教学时内,帮助学生打好语言基础,同时还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语言实际应用能力,并能进行简单的口头和书面交流。教学目的的实现需要借助一定教学方法的实施。近些年来,我国开始风行实际法教学,而忽视强调语法知识的传统教学法,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认为只有将二者进行有机结合,相互取长补短,才能搞好英语教学。

一、教学现状

近几年,由于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使英语师资紧张,加之现代化教学设备不足和学生英语水平参差不齐等情况,给英语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采用单一、固定的教学法是行不通的。为了研究适合专科英语学习的教学法,对32名学生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多向选择),部分问卷内容如下:

1.你学习英语的近期目标是:a.通过各类英语考试;b.提高口语,听力水平;c.提高阅读水平;d.提高写作水平。

2.你学习英语的远期目标是:a.与外国人交流;b.出国;。.找好工作;d.熟练掌握英语。

3.你认为学好英语的重要因素是:a.个人有强烈的兴趣;b.学习方法得当;。.教师的教学质量;d.能持之以恒。

4.喜欢的教学方法:a.教师讲解为主;b.学生自学为主,教师加以辅导;c.学生提出问题,教师加以解答;d.师生共同讨论。

5.口头表达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a.词语贫乏;b.害怕拼错;c.平时缺乏训练;d.不够流利。

调查发现,在第一题中有68%的学生选择a,说明大部分学生目前仍有较大的考试压力;在第二题中有89%的学生选择了d,看来学生们已经普遍认识到了英语学习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的重要性;在第三题中有85%的学生认为“学好英语的重要因素”是兴趣和恒心;在第四题中,b选项占65%,而a选项只占21%,可见以学生为中心,教师进行引导和辅助的教学模式已得到学生的认可;在第五题中,有70%的学生选择c项,它提醒教师应尽量为学生创造使用语言的机会。从此次问卷可知,学生已经普遍意识到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的重要性,并努力尝试各种学习方法,希望通过学习英语,扩大知识面,增加交流与沟通的机会,提高自身竞争能力。如何帮助学生改进英语学习,提高语言技能,还要从教学方法上人手。

二、教学方法

传统教学法有助于巩固英语基础知识,但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际语言技能的形成,容易出现“哑巴”英语。因此,近些年我国的外语教学风行培养学生英语交际能力的交际法教学,逐渐忽略传统的语法翻译教学法。事实上,专科院校学生的英语基础不够扎实,如果不顾实际地一味追求交际法教学,学生则很难准确理解并进行表达,所谓的交际活动也很难顺利进行下去。

下面具体分析一下英语教学法在《实用英语》教材中的应用。根据教材编制,把专科英语课程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基础阶段,侧重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的语言知识和日常交际能力。学生刚人校时英语基础较差,主要采用传统教学法来巩固基础知识。随着学习的深入,逐步过渡到交际法教学,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学方法进行优化组合,如“语法翻译教学法”,“情景教学法”和“交际法”等方法的综合应用,而不是采用单一的教学方法。

第二阶段为业务英语阶段。它是对第一阶段学习的提高,培养学生对科技、经贸、管理等方面的阅读和翻译能力,加强学生在涉外业务活动中的交际能力。训练方式以对话样例和套用练习为主,采用敢说一说得出~说得流利~说得准确一说得得体的步骤,提高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不同的教学阶段,不同水平层次的教学对象决定着不同的教学方法。实践证明,英语教学没有灵丹妙药,根本不存在能适用于各种教学环境的固定的教学方法。将传统教学法和以交际法为代表的新教学法结合起来,才能搞好英语教学。

三、教学模式

在教学实践中经过不断研究,结合教育心理学,改进专科英语课堂教学模式,以《实用英语》第一册第十单元“广告”(Advertising)一课为例。

1.预习检查:通过听写或提问的方式,检查学生背诵单词的情况。

2.课文导人:设置一些问题,使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到课文内容上。例如:

(1)Whatorledoesadvertisingplayinourlife,

(2)Whathaveyouboughtanythingadvetrised,

(3)Whatbusinessdoyouthinkadvertisingis,

然后教师介绍相关背景知识—广告的历史,功能及分类;最后介绍一些英文广告词,比如:

(1)ThingsgobetterwithCoca一Cola.

(2)Whenitrains,itpours.-MortonSalt.

(3)Wonderwheertheyelowwent.-Pepsode.

请学生给出相应的中文广告词。这些活动可以很快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课堂气氛热烈。

3.阅读训练:让学生快速阅读课文并划分文章段落,用英语概括段落大意,然后由老师总结。

4.课文讲解:在词汇方面,主要对efective,ex-pand,erspond等重点词语进行讲解。在语法结构方面,重点复习虚拟语气和特殊的反意疑问句。在内容讲解上,抓住

“anintorductiontoad”和“thehistoryofad”两条主线,再分别进行细分:

(1)a.Advetrisingispatrofourdailylives;

b.Advetrisingisabigbusiness;

c.Thepurposeanddeifnition.

(2)a.Advetrisingisveryold;

b.Thedevelopmentofadvertising.

5.角色扮演:将学生分为4-6人的小组,组员分别扮演客户和广告公司的职员。先由客户描述产品,然后公司职员为产品做出宣传计划并设计广告词。请1-3组进行表演。帮助学生加深对课文内容的理解,锻炼了学生的应变能力。

6.小组讨论:将全班按每组5-8人分组。根据中国在“世界广告大赛”上选送的几十部广告作品竟无一获奖的现象,讨论他们的看法。

7.双向提问:教师关于课文内容和语言点提出问题,要求学生总结中心思想或复述课文。然后由学生对教学中的不明之处向教师自由提问。

交际法论文篇(8)

交际教学法以学生为教学主体,在课堂上教师能够根据学生的身心特征创设出多种交际语境,并能够引导学生参与其中。学生通过体验、参与、实践和交流等能够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通过课堂讨论、对话、班级发言、复述等方式能够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互动意识。

2.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语言的应用能力

众所周知,语言学习不仅仅只是词汇和语法的积累,更应该能够运用学到的这些词汇和语法进行交流。英语教学目的就是让学生学会用英语进行交流。交际教学法正式符合这一目的,他强调以英语语言实际交流为教学目的,倡导课堂上学生之间以及教师与学生之间应该运用英语进行互动、交流,通过这种方式不断地培养学生的语言交际能力。

3.改变了传统的英语教学中师生角色和单一的教学方法

传统的英语教学以教师为主体,学生只是被动听的角色。交际教学法的应用彻底改变了师生之间的角色,它强调语言教学应该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只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和协调者,学生由原来的被动角色变为主体角色。同时,这种教学法也改变了过去以“语法-词汇”为教学方式的单一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不仅仅只是词汇和语法的教学,非语言表达的方式得到运用,比如说肢体动作、体态和表情等肢体语言。这些肢体语言的运用更有利于激发学生主动性和互动性。

二、交际教学法在英语教学中的运用

交际教学法在英语教学中的作用显著,这就要求教师应该注重学生英语语言交际能力的培养。因此,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该以学生为教学主体,在课堂上要根据学生的身心特征创设多种交际语境,并引导学生参与其中,在交际中培养学生的语言交流能力。英语教师应该明确学生学习英语的目的是什么,英语学习不单纯是词汇和语法的学习,更应该能够运用所学到的词汇和语法进行交流。这就要求教师把英语教学的重点放在如何“交际”上,即以语言交际教育为中心。英语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英语语言技能的掌握需要学生亲自体验,这就要求学生必须能够积极参与到英语课堂教学活动中来。作为英语教师应该转变过去单纯的主体角色,应该把学生视为整个教学活动的中心。教师应该创设多种符合学生身心特征和兴趣的教学情境,合理引导学生参与其中,从而培养他们的英语语言交际能力。

交际法论文篇(9)

专科英语的教学目的是指在有限的教学时内,帮助学生打好语言基础,同时还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语言实际应用能力,并能进行简单的口头和书面交流。教学目的的实现需要借助一定教学方法的实施。近些年来,我国开始风行实际法教学,而忽视强调语法知识的传统教学法,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认为只有将二者进行有机结合,相互取长补短,才能搞好英语教学。

一、教学现状

近几年,由于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使英语师资紧张,加之现代化教学设备不足和学生英语水平参差不齐等情况,给英语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采用单一、固定的教学法是行不通的。为了研究适合专科英语学习的教学法,对32名学生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多向选择),部分问卷内容如下:

1.你学习英语的近期目标是:a.通过各类英语考试;b.提高口语,听力水平;c.提高阅读水平;d.提高写作水平。

2.你学习英语的远期目标是:a.与外国人交流;b.出国;。.找好工作;d.熟练掌握英语。

3.你认为学好英语的重要因素是:a.个人有强烈的兴趣;b.学习方法得当;。.教师的教学质量;d.能持之以恒。

4.喜欢的教学方法:a.教师讲解为主;b.学生自学为主,教师加以辅导;c.学生提出问题,教师加以解答;d.师生共同讨论。

5.口头表达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a.词语贫乏;b.害怕拼错;c.平时缺乏训练;d.不够流利。

调查发现,在第一题中有68%的学生选择a,说明大部分学生目前仍有较大的考试压力;在第二题中有89%的学生选择了d,看来学生们已经普遍认识到了英语学习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的重要性;在第三题中有85%的学生认为“学好英语的重要因素”是兴趣和恒心;在第四题中,b选项占65%,而a选项只占21%,可见以学生为中心,教师进行引导和辅助的教学模式已得到学生的认可;在第五题中,有70%的学生选择c项,它提醒教师应尽量为学生创造使用语言的机会。从此次问卷可知,学生已经普遍意识到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的重要性,并努力尝试各种学习方法,希望通过学习英语,扩大知识面,增加交流与沟通的机会,提高自身竞争能力。如何帮助学生改进英语学习,提高语言技能,还要从教学方法上人手。

二、教学方法

传统教学法有助于巩固英语基础知识,但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际语言技能的形成,容易出现“哑巴”英语。因此,近些年我国的外语教学风行培养学生英语交际能力的交际法教学,逐渐忽略传统的语法翻译教学法。事实上,专科院校学生的英语基础不够扎实,如果不顾实际地一味追求交际法教学,学生则很难准确理解并进行表达,所谓的交际活动也很难顺利进行下去。

下面具体分析一下英语教学法在《实用英语》教材中的应用。根据教材编制,把专科英语课程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基础阶段,侧重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的语言知识和日常交际能力。学生刚人校时英语基础较差,主要采用传统教学法来巩固基础知识。随着学习的深入,逐步过渡到交际法教学,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学方法进行优化组合,如“语法翻译教学法”,“情景教学法”和“交际法”等方法的综合应用,而不是采用单一的教学方法。

第二阶段为业务英语阶段。它是对第一阶段学习的提高,培养学生对科技、经贸、管理等方面的阅读和翻译能力,加强学生在涉外业务活动中的交际能力。训练方式以对话样例和套用练习为主,采用敢说一说得出~说得流利~说得准确一说得得体的步骤,提高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不同的教学阶段,不同水平层次的教学对象决定着不同的教学方法。实践证明,英语教学没有灵丹妙药,根本不存在能适用于各种教学环境的固定的教学方法。将传统教学法和以交际法为代表的新教学法结合起来,才能搞好英语教学。

三、教学模式

在教学实践中经过不断研究,结合教育心理学,改进专科英语课堂教学模式,以《实用英语》第一册第十单元“广告”(Advertising)一课为例。

1.预习检查:通过听写或提问的方式,检查学生背诵单词的情况。

2.课文导人:设置一些问题,使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到课文内容上。例如:

(1)Whatorledoesadvertisingplayinourlife,

(2)Whathaveyouboughtanythingadvetrised,

(3)Whatbusinessdoyouthinkadvertisingis,

然后教师介绍相关背景知识—广告的历史,功能及分类;最后介绍一些英文广告词,比如:

(1)ThingsgobetterwithCoca一Cola.

(2)Whenitrains,itpours.-MortonSalt.

(3)Wonderwheertheyelowwent.-Pepsode.

请学生给出相应的中文广告词。这些活动可以很快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课堂气氛热烈。

3.阅读训练:让学生快速阅读课文并划分文章段落,用英语概括段落大意,然后由老师总结。

4.课文讲解:在词汇方面,主要对efective,ex-pand,erspond等重点词语进行讲解。在语法结构方面,重点复习虚拟语气和特殊的反意疑问句。在内容讲解上,抓住“anintorductiontoad”和“thehistoryofad”两条主线,再分别进行细分:

(1)a.Advetrisingispatrofourdailylives;

b.Advetrisingisabigbusiness;

c.Thepurposeanddeifnition.

(2)a.Advetrisingisveryold;

b.Thedevelopmentofadvertising.

5.角色扮演:将学生分为4-6人的小组,组员分别扮演客户和广告公司的职员。先由客户描述产品,然后公司职员为产品做出宣传计划并设计广告词。请1-3组进行表演。帮助学生加深对课文内容的理解,锻炼了学生的应变能力。

6.小组讨论:将全班按每组5-8人分组。根据中国在“世界广告大赛”上选送的几十部广告作品竟无一获奖的现象,讨论他们的看法。

7.双向提问:教师关于课文内容和语言点提出问题,要求学生总结中心思想或复述课文。然后由学生对教学中的不明之处向教师自由提问。

交际法论文篇(10)

论文摘要:新疆作为我国西北边陲的一个重要省份,在中国与俄罗斯的对外交往中一直处于一个重要的地位。本文就以1917—1919年,即民国六年到民国八年期间杨增新主政新疆时期与沙俄的交往活动作为分析对象,试图以国际法视角对这一时期新疆与沙俄的交往活动做简单的分析和探讨。 论文关键词:新疆1917—1919年国际法沙俄交往浅析 一、对国家主权的维护 (一) 行使主权国家的独立权、管辖权 主权是国家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包括独立权、管辖权等权利。独立权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从国家主权引申出来的①。国家的管辖权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权利,每个主权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政策和法律行使其根据属地和属人的优越权所具有的管辖②。 新疆是沙俄重点侵犯的对象,包括武力与非武力侵犯都很严重。在这方面,有民国七年六月六日,中央收新疆省长杨增新电:“至于携带枪支之逃兵,应先由边卡竭力阻挡,不准入境,如有绕赴入境者,即令解卸武装。”③民国六年一月十八日,杨增新电呈请与俄使交涉将逃民全数收回其在境滋事者由我国惩办文:“未收回以前如有扰害地方滋生事端之俄民可否由我国自行惩办,以靖地方之处凡赐核示遵办。”④从电文可以看出,新疆在与沙俄交往中,面对俄兵扰边,从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角度出发,按照国际法要求维护国家主权,其处理符合国际法的原则。而国家的管辖权明确主权国家有对其国内发生之事的绝对管辖权,包括司法管辖权。而面对逃入疆内俄民的违犯中国法律的行为,依照中国法律对其进行司法管辖处理,是符合国际法原则的。 (二)保持中立,不干涉俄内政 在国际法原则中,不干涉别国内政是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而保持中立则明确中立国不介入别国内或国家间的战争或武装冲突,不为交战或冲突双方提供各种作战便利等。 在民国六年—八年间,沙俄中亚境内不仅发生了民族起义,也有共产主义革命军队与沙俄旧军队间的争夺政权的战争。面对这一变化,杨增新在沙俄新旧两党间保持着中立态度,不支持任何一方,尤其是不支持任何一方妄图以新疆为基地对对方进行的攻击,以此来维护国家的主权。从民国七年五月六日,中央收新疆省长杨增新电:“查俄国军械不能由中国派兵越境以运俄国地方,亦不能由中国派兵越境驻扎。”⑤民国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中央收新疆省长杨增新电:“兹有俄武官派一中国人尚秉胜,并带兵四名,由俄来塔招募华人赴俄当兵。查该俄员来塔招募华人赴俄当兵,未便照准。”⑥从这些电文可以看到,在对待沙俄境内战事态度上,新疆在中央指示下,保持着中立角色,不干涉沙俄境内的战事,不给沙俄境内战事双方提供任何便利,以此来保障新疆稳定和维护国家主权。 二、对在沙俄华民的外交保护 外交保护是国际法上的一个重要制度,泛指一国通过外交途径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所进行的保护。 1917-1919年间,沙俄中亚境内的战乱也波及到了在该地区的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其中尤以新疆籍贯的华民居多。面对沙俄战乱对在沙俄华民权益的影响,新疆杨增新政府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和重视。对出现在沙俄中亚境内的一系列因战乱而侵害华民的各种权益的现象,也力主中央通过外交途径向沙俄施压,切实做好对在沙俄华民的外交保护工作。如民国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中央收新疆省长杨增新电:“现在俄属浩罕等处内乱,战争甚烈。近于托固玛克界大桥上被俄民六人打死中民艾买提等三人,抢去俄帖甚多。现在该处之华商共有二千余人,财产资本以数千万计,若不早恳求设法保护,将来华商生命涂炭,资本财产均为乌有。旅俄华商生命财产均属危险。应由部与俄使交涉,以保民命。”⑦又有,民国七年八月五日,中央收新疆省长杨增新电:“而俄人对待华侨,任其戕害没收,岂得情理之本。除指令许道尹转饬中约,将损失人数财数详细调查呈以上以凭核办外,相应电请钧部备案,以便交涉。”⑧从这些看以看出,沙俄境内战乱,中国侨民生命财产都遭受巨大侵害。因此,新疆恳请中央对沙俄进行交涉,对在沙俄中亚境内华民进行外交保护是符合国际法的正当做法。 三、对于从沙俄来疆难民的安置 1917-1919年间,沙俄中亚的战乱,有成千的基尔吉兹和卡查赫男带着妻儿和牲畜逃亡中国和蒙古⑨。 难民是一个特殊群体,是战争、种族迫害、部族矛盾等原因造成的一个不能或不愿回原籍国的群体。对于难民问题一般采取自愿 遣返、就地安置等,并且应尊重难民个人,给予难民保护和便利。 民国六年到八年,大批沙俄难民涌入新疆。新疆面对这一情况,在自身财政十分吃紧,社会也不发达情况下,对来疆沙俄难民采取了积极安置,收留,并给予物质上帮助的措施,充分履行了国际法上有关难民收留、安置、对待的义务。如民国七年六月五日,中央收新疆省长杨增新电:“俄七河省阿拉木图两党开仗,俄属难民逃来霍河甚多,请示对待等情。查俄境既有战事,此等难民如未携带军械,确系为逃难而来者,势难立时驱回,自应暂准任留,一佚俄境稍平,再行劝其回国。”⑩又民国七年六月六日,中央收新疆省长杨增新电:“此次俄国因两党开战,逃来兵民甚多。而新疆对待应分两层办法,如确系难民,可令其在边境暂行安居。一佚俄境战事稍平,再劝回国,惟暂居时须听地方官约束,不得妄为生事,仍派员稽查将来逃来俄人开具姓名籍贯清册,以便查考。”豘可见新疆对待来疆俄难民采取了安置和管理措施,符合国际法上有关难民对待措施的要求。 综上所述,民国六年至八年间,新疆在与沙俄交往中,充分运用国际法原理,依照国际法习惯,惯例处理各种问题。不仅有利维护了国家主权,领土完整,而且也丰富了民国时期新疆国际法发展的内容。

交际法论文篇(11)

从希腊和英国两国近200年来关于雕刻返还的交锋中,可以看出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的。(一)雕刻获得是否具有合法性大英博物院一贯坚持那些雕刻是从当时雅典当局合法获得,因为埃尔金的行为是在获得了当时政府的诏书许可的情况下的公开行为。而希腊政府则始终坚持雕刻的获得是非法的,因为当时希腊处于奥斯曼帝国的统治下,帝国的敕令并不能代表希腊人民的意愿,这样的诏书不具有合法性。雕刻获得的合法性,关系到雕刻的最终归属问题。文物的归属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它更多地融入了国家、民族甚至个人的情感因素。对于文物原属国来说,不仅关乎文化,也关乎文化传承甚至民族感情,因此,文物园原属国对本国的流失文物享有不容置疑的所有权,占有者应归还其流失的文物。(二)雕刻是否应该被重新安置在雅典的问题英国政府认为,在过去的将近200年时间里,埃尔金雕刻和帕特农神庙建筑本身已经具有了欧洲和世界范围的重要性,这也是欧洲不同国家的博物馆继续分享帕特农雕刻的原因。大英博物院是世界性的博物馆,每年都有几千万的观众,雕刻陈列在大英博物馆,与其安置在雅典相比,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古希腊文明的魅力。希腊则认为,帕特农神庙是希腊文化遗产最重要的象征,根据全球人类和文化权利的声明,希腊有责任为了它的公民和国际团体保护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完整性。(三)关于雕刻的保护状况英国政府一直认为雕刻在伦敦比在雅典更安全。他们认为,雅典的空气质量不佳,还形成过那种由烟雾和蒸汽组成的有毒云层,这确实不利于大理石雕刻的保护。但是,伦敦形形的酸雨对文物的损害也是不容忽视的。克娄巴特拉方尖碑所经历的风雨侵蚀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再说,雅典的情况现在大为改观,大气的改善和卫城的保护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同时,在1983年,希腊政府还提出了一个为期十年的修复计划。可见,为了埃尔金大理石刻的回归,希腊政府可以说是竭尽全力了。

文物外流问题的现状及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