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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劳动活动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2-07-25 20:26:11

义务劳动活动总结

义务劳动活动总结篇(1)

单位义务劳动总结汇报1

劳动的感受和在劳累时大汗淋漓的感受,这些都不是在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所能体会到的,这种感受是作为一名劳动者内心深处的,最平凡而又最光荣的感受。今天城建局扫大街义务劳动,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干净的生活环境,保证了街道的整洁,虽然我们大家不在一个办公室工作,但是我们的目的是一样的。通过这次劳动使我们增强了同事之间的凝聚力和团结精神。

打扫开始了,在局里领队的领导带领下,每个同事都认真地做好自己负责的工作,在打扫中干得热火朝天。在街道两旁,参加活动的各位同事们热情高涨,扫地的扫地,倒垃圾的倒垃圾,大家干得热火朝天,将近2个小时的劳动以后,一条街道终于打扫干净了。通过这次义务劳动的实践,启发了我们在义务劳动中寻找能使我们受到教育,引导我们去了解劳动的价值体验环卫工作人员的辛苦。义务劳动是忘我的劳动,也是培养我们大家关心公共事业热情的劳动。参加义务劳动的光荣感,有利于塑造自己美好的心灵。处于这个时代的我们,大多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对我们的宠爱,使我们对劳动的概念了解肤浅。这次的集体义务劳动,使我们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城建局的领导们有意识地组织了我们去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劳动,让我们对劳动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的光荣,让我们重视劳动,重视自己的劳动成果。义务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通过这次实践,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体会。当你做一件事的'时候,无论是会还是不会,你都要有勇气面对它,尝试一下。做了,你是困难的领导;不做,你是困难的俘虏;而我在实践中收获了许多,同时也发现了许多自身的不足。所以,我们会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更加努力,不断地充实、完善自己。

单位义务劳动总结汇报2

义工社这次组织的公益劳动让大家懂得了公益劳动不仅仅能造福社会,而且能陶冶情操,美化心灵。而我们每个人都该为了公共利益而自觉自愿地参加劳动,正因那是我们每个公民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不记报酬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我们讲的公益劳动,就是以不记报酬为前提的;那是根据以公共利益而劳动;我们务必为公共利益而劳动,自觉要求进行劳动。用心参加公益劳动是为社会尽力,是热爱劳动的表现。

义工社实践活动提高了大家的社会实践潜质。引导了大家接触、了解社会,增强我们的社会职责感和社会适应潜质。而义工社组织的劳动,更让大家明白了学会独立的重要性。在竞争如此激烈的这天,对于一些出生牛犊的学生们,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这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学生即将面临的困难。对于此刻的学生,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学生越能适应它。

从中受益,我们义工社也就应多带动些人来参与这种活动。提高大家的道德素质和修养,让每个人都能有一个美丽干净的生活环境。

单位义务劳动总结汇报3

在x月14日,我参加了一个王国栋妈妈组织的活动——去潍坊社会福利院参加义工活动,印象颇深,令我记忆犹新。伤感签名男生潍坊社会福利院我来过一次,是小学老师组织的,但是我们看的不是老人,是一些婴幼儿,还有残疾智障的孩子。当时我才上五年级,我的同情里还带着一丝嫌弃。但这次我却是在上了初中之之后的,感受不一样,对在福利院的人想法也不一样了——我的想法由同情里还带着一丝嫌弃变成了同情还有为他们尽一份力。这次,我长大了,我想为社会做出一点微不足道的贡献。

义务劳动活动总结篇(2)

以“劳模宣传月”活动为载体,把弘扬劳模精神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切入点

从2010年开始,我们把每年4月底至5月底确定为“劳模宣传月”,通过劳模科技创新成果展、十百千劳模重点宣传、劳模服务社会“四送”活动、“晒劳模故事”网络评选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劳模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学习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劳模服务社会“四送”活动,在全省产生了较大影响。几年来,各级工会组织劳模文化服务队、医疗服务队、法律服务队、技术攻关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职工群众,送文化、送医疗、送法律、送技术100多场次,直接受益职工达到12万人次。2014年“劳模宣传月”活动期间,省总工会与省卫计委联合开展了医疗单位劳模和企事业单位结对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省城6家医疗单位的30名劳模、专家与10个相关企事业单位结对,提供为期一年的健康知识讲座、义诊和上门诊疗等示范性医疗服务。劳模服务社会、服务职工行动,让广大职工近距离感受劳模品格、领略劳模风采,从内心深处激发对劳模的崇敬之情,在潜移默化中将“劳模精神”融入到了自己的价值观念中。

以“诵读经典”活动为平台,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职工的精神追求

我们积极探索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形式,在广大职工中广泛开展诵读经典系列活动,教育引导职工学习经典文化,传承中华文明,提高文化素养。

组织开展“中华经典一日一读”活动。省总宣教部同北岳出版社联合编写《中华经典一日一读》口袋书,书中收集了《论语》《孟子》《大学》《老子》等经典著作的365段名言名句,并配以译文、解读与延伸、知识小链接,分春、夏、秋、冬四卷。省总工会免费向职工发放1000册,并在山西工人报和山西工人报微信平台开辟专栏,每天刊登一段经典名句,在职工中倡导和普及传统文化经典。同时,组织开展全省职工诵读经典网络展播大赛,参赛视频制作精美,朗诵富有韵味、表现力强,参赛作品上传到山西工人网后,受到广大职工热捧,参与网络投票的职工达100多万人次,在全省职工中形成了学经典、传文明的热潮。

今年,我们将组织开展“经典进班组”活动,要求各企事业单位以班前会、班中餐等形式,每天诵读或抄录一段经典,在一日一读活动中,陶冶职工情操,净化职工心灵,让核心价值观人心入脑,内化为职工的精神追求,外化于职工的自觉行动。

义务劳动活动总结篇(3)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991年全年国民生产总值为19580亿元,比上年增长7%;农业虽然部分地区遭到持大自然灾害,仍然夺得较好收成,全年农业总产值为8008亿元,比上年仍增长3%;工业增长较快,全年工业总产值为28225亿元,比去年增长14.2%/n体育事业的发展更是突飞猛进。据统计,到1989年止,10年间创世界纪录216次,占建国以来创世界纪录总数的55%;获世界冠军361次,占建国以来冠军总数的92.2%。尤其是1990年我国成功的举办了第11届亚运会,又一次展示了我国人民改革开放,安定团结、生机勃勃的形像。据统计,在亚运精神的鼓午下,1991年在重大国际比赛中共获奖牌182块,86名运动员获得93个世界冠军,是我国历史上获得冠军最多的一年;有25人、1队50次创31项世界纪录,349队64次创49项亚洲纪录,123人、30队212次创127项全国纪录。目前我国体育总体实力,已是连续3届亚运会蝉联金牌总数第一,成为亚洲体育强国;在23、24届奥运会获得金牌数,分别居第4、第11名,已进入世界体育前10名的行列。总之,我国经济和体育运动的实践,呼唤着体育科学研究的深化,对杻会主义体育经济学理论的研究更需深化。

我国体育社会科学工作者对经济与体育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等方面,已作了一定研究。据不完全统计,到1991年底为止,报刊已发表的有关体育经济学方面的研究论文已有250余篇;有张岩、张尚权主编的两本体育经济学专著出版;一些体育院校已开设了体育经济学必修和选修课,并编写了一些教材和讲议。这些情况表明,我国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的研究,已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填补了学科系列中的一个空白。对我国经济建设和体育运动实践,产生了积极的效能。

但是,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的研究,仍落后于我国经济与体育事业发展的要求,对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和运行载体仍缺乏深入研究。为了促进、完善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这一新的学科,对它的理论基础和运行载体必须进行认真研究。

笔者认为,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新兴边缘性学科。它产生于80年代,是现代经济和体育交叉溶合发展的产物。它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以经济学科和体育学科交叉、渗透、溶合在一起的体育应用性科学。因此,它的理论基础,不能单一的以经济理论,或单一的体育学理论来理解,而应该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经济学和体育学三个方面,来研究认识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2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的研究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

2.1我们从事任何科学研究,总是要在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下进行观察、实验、分析、综合,并且根据一定的哲学观点进行总结、概括、得出结论。要对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进行正确的研究,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和基本原理作为理论基础。因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能够为指导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提供完备理论。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地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发展的成就来充实自己,它是各门科学成果的哲学的概括和总结,因此它对任何学科的研究,都是唯一可靠的理论基础。

2.2矛盾分析的方法,是唯物辩证法具有核心意义的方法。它是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分析体育经济活动的基本认识方法。毛泽东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关系。”“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2)可见,只有运用矛盾分析方法,才能正确把握体育与经济,体育领域内经济活动与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辩证关系。体育与经济的关系是,经济发展对体育起决定性的制约作用,而体育发展又对经济发展起着促进作用。体育领域内经济(包括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组织使用和社会经济活动,必须保持整体性、统一性;体育领域内的经济关系,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和制约的,是社会物质生产关系在体育领域内的延伸。离开了社会关系的大环境对体育经济关系的制约,就不可能理解体育领域内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的本质,也不可能揭示经济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同样,离开了对体育领域内经济现象、经济活动的具体矛盾的分析,也不可能全面理解把握体育与经济的辩证关系。也就不能充分认识体育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2.3“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是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分析体育经济现象、经济过程,揭示体育经济本质、特点、规律的基本的认识论。马克思说:“不是人的意识决定人的存在,而是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他又说:“从来的哲学家只是各式各样的说明世界,但是重要的乃在于改造世界。”这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第一次正确的解释意识和存在的关系,我们研究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决不能忘记这个基本的哲学理论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的根本任务,就是从哲学的高度,从经济学的视角,总结探索我国体育领域中经济现象、经济过程的本质、特点和规律,为发展体育事业服务。因此,必须根据4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和反映论的理论,逐步建立、完善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更新人们体育经济的观念,从而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3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的研究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经济学为基础

社会主义体f经济学,是从经济学的视角研究体育领域内经济现象、经济活动、经济过程中的经济关系,它是经济学的分支科学。因此,它的研究必然涉猎反映现代经济体系的各学科的知识..主要包括: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部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以及生产力经济学等。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即政治经济学),是其他经济学科的理论基础>反映体育部门经济问题的体育经济学,也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其主要理论是:

3.1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理抡,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作为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也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作为理论基础的核心理论依据。进人80年代以来,我国体育社会科学工作者,从社会主义体育经济的视角出发,根据“一般寓于特殊之中”的哲理,对于体育领域内的劳动和社会主义一般劳动过程的目的性、协作性、交换性、合理配置等多方面的客观要求,使我们得到两点重要启示:一是理论分析和研究的重点,应服从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是一个可挖掘和丰富的宝库。我国现阶段,整个社会劳动是一个共同协作的大系统。能否协调有序的运转,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对劳动价值的一般性质及其运行规律认识的完整程度;取决于我们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体育建设中的自觉程度。因此,我们必须从体育经济这个新视角,探索研究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在体育经济中的表现形式,从体f劳动的特殊中抽象还原出劳动价值,并加以系统的提炼和展开分析。这种研究既要基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原著,又要跳出原著本身研究重点的局限性。从而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得到新的发掘,以适应社会主义新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而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体育建设服务如体育劳动是什么性质的劳动?体育事业为什么成为第三产业?体育劳动能否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体育劳动产品能否成为商品等问题,都需要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中引深出来,作出符合实际的分析。

3.2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理论,关于劳务生产理论的分析,就是对劳动价值论的进一步引深,也为回答上述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论。马克思认为,划分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物质规定性(指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劳动服务)无关,而是同这种劳动借以实现的社会形式有关。马克思指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始终是以货币所有者资本家的角度来分析的,而不是从劳动者的角度来分析的。”(4)从马克思上述分析中可见,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标准主要是从劳动从属于资本这一生产关系的角度去分析的,是同生产的物质产品的规定性无关,与生产领域和非生产领域也是无关的;只同这种劳动借以实现的社会生产关系有关,同是否生产出资本,是否生产剩余价值有关。理解这一点,对于划分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有着重要的启迪作用。社会主义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必须从一般生产过程、商品经济、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角度三个层次上进行考察,做到物质规定性和社会规定性的二者统一。

根据马克思这一理论,笔者认为,对于体育事业是非生产性事业,体育工作者的劳动是非生产性劳动的传统观念,应当重新认识和突破。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充分发展和社会分工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使用价值的内容和范围扩大了、既有物质形态的使用价值,也有以生活劳动服务形式存在的使用价值。因此,和社会主义生产本质相联系的生产劳动,不只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而且在还包括非物质产品形式的各种劳务生产。所以在社会主义社会,凡是能够创造使用价值,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劳动,都应当属于生产或具有生产性的劳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体育事业与国民经济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体育与经济之间相互依托、相互渗透、相互推动的作用日趋明显。体育部门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生产体育劳务的独立部门。体育劳务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能增强人们体质,满足精神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如果体育劳务进人交换,也就具有了商品的属性,具有了价值。这样,体育部门就整体来说,也就成了体育劳务的生产部门,体育部门的工作劳动,也就成了生产劳动,体育部门也就取得了体育产业的资格。

3.3马克思关于社会再生产的理论,进一步说明了体育生产性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指出:“不管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怎样,它必须是连续不断的,或者说,必须周而复始地经过同样一些阶段。一个社会不能仃止消费,同样,它也不能仃止生产。因此,每一个社会生产过程,从它的经常联系和它的不断更新来看,同时也就是再生产过程可见,生产的和消费的物质资料生产和再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马克思再生产的理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物质资料生产与人类自身生产是相互制约的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人是社会的主体,人的发展是社会活动的根本目的。所以,生产劳动同智育、体育、综合技术教育结合在一起,不但是提高社会生产力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人才的有效方法。这充分肯定了体育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体育最基本的功能就是提高劳动力的素质,直接或间接地服务于生产,与生产、交换、分配、消费产生密切的联系。因此,从社会再生产的过程看,体育机制必然最终转换为生产机制。

3.4研究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主要是以我国体育与经济的关系为研究范围。对体育经济的研究,要以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理论为基础。体育经济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其发展方向必须和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方向,体育目的和生产目的保持一致;体育经济的发展必须符合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体育经济的运行机制必须纳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的轨道。体育经济要具有特殊的功能,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社会主义社会,人们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直接表现为国家、集体、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关系,而体育事业内部,竞技、训练、人材培养、输送选拔以及体育场、馆、池体育设施单位的经营管理,也必须坚持“三兼顾”利益原则特别是在贯彻按劳分配制度上,要充分注意到体育部门劳动的特点,和金牌与奖金挂钩的原则。

总之,离开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单单就体育领域中某些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就事论是,是难以从理论高度加以升华的。因而也就难以从理论上指导体育经济的实践,难以从体育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系上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人们的观念就难以从体育事业是“单纯的消费型”“单纯的福利型”的传统观念中解放出来。

4社会主义体育经济学必须以体育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

义务劳动活动总结篇(4)

大学公益组织实习总结范文1大海一定是蓝色的吗?我的回答是不一定,很多时候大海是绿色的,也有时候是红色的。而大学生活也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模式——学习。我们学院在第四周开展了劳动周活动。学校把校园作为实践的场所,让我们在劳动中有所启示。我们班的劳动周男生是负责打扫厕所,我们女生就去扫校园马路,在这一周里我的任务是打扫校园卫生的,但是由于阿姨请假,我们五个人在叔叔的带领下前三天去挖坑填粪,后两天去打扫马路。在第一天我们感受到劳动的艰辛,就可以想到以前阿姨、叔叔们的辛苦。虽然我们有点累,胳膊也痛,但我们很高兴,因为我们心里都有一股自豪感。

当一周的劳动结束了,我们切切实实感受到作为一名普通的劳动者在完成任务的同时,为校园营造的那一个个清洁的环境,望着那一条条干净的马路,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一刻那些疲惫的身体都变得不值一提。当我们废了很大劲挖开了坑,然后填粪,想着被抚育的小树不正像小时候我们父母抚育我们一样吗,希望它们快快地长大,为校园增添色彩。而我们现在不再是温室里的花朵,我们是名劳动者,为那一片片美丽的环境,共同去营造一个美丽整洁的校园。我们是大学生还没有真正走向社会,这次的劳动周,使我体会到了工人的艰辛,了解到叔叔阿姨的工资情况,社会上的压力,自身能力的重要性,更加有了求知的欲望,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不再像以前一样轻视劳动。劳动周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创造世界的真理,避免了我们形成好逸恶劳的坏习惯。

劳动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做人的态度。这次的劳动周让我懂得了劳动不仅仅是为了金钱,底层的劳动者并不让人瞧不起,他们每天都付出辛勤的劳动,才为我们营造了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让我们每天有着一个好心情行走在校园里。劳动创造财富,而我们的劳动就是营造了美丽的校园环境相对于劳动成果我们付出的再多也是值得的。我还懂得了劳动需要互相帮助有合作精神,这样才能发挥出每个人的特点和优点。

大学公益组织实习总结范文2卢梭曾经说过:劳动是社会每个人不可避免的义务。我们也常说,劳动是伟大的,是光荣的,没有劳动就没有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也就是说,只要是劳动,不论是什么劳动,都是光荣伟大的。

这次义务劳动的实践,通过小组为单位的劳动,启发了我们在义务劳动中寻找能使我们受到教育,有所感悟的亮点,引导我们去了解劳动的价值。我们小组的同学看着桌地面,窗台的明净,看着自己辛勤劳动的成果我们都会心的笑了,是这些成果完全让我们忘记了劳累。

义务劳动是忘我的劳动,也是培养我们关心公共事业热情的。参加义务劳动的光荣感,塑造自己美好的心灵。处于这个时代的我们,大多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对我们的宠爱,使我们对劳动的概念了解肤浅。这次的集体义务劳动,使我们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学校有意识地组织了我们去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劳动,让我们对劳动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的光荣,让我们重视劳动,重视自己的劳动成果。义务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校这次组织的义务劳动让我们了解劳动的光荣和价值。

这次的义务劳动让我们明白了学会劳动的重要意义。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我们这些在校的大学生们,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今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我们即将面临的问题。对于现在的我们,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我们越能适应它。我们应该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不辜负学校对我们的要求。

大学公益组织实习总结范文3人们都说:劳动最光荣。这一周,我参加劳动课被分配到八号公寓楼值周。

当我在切身体验劳动时,我才更进一步地融会了这句话的精髓。劳动确实很辛苦,但却是苦中带甜的。劳动的感受,在劳累时大汗淋漓的感受。这些都不是能从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所能触摸到的,这种感受是作为一名劳动者内心深处的,最平凡而又殊于一般的感受。通过这次实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体会。当你做一件事的时候,无论是会还是不会,你都要有勇气面对它,尝试一下。做了,你是困难的领导;不做,你是困难的俘虏;而我在实践中收获了许多,同时也发现了许多自身的不足。所以,我会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更加努力,不断地充实、完善自己

这次的集体公益劳动,使我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和自己的不足。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这些都促进了我努力改正自身错误,正确认识自己。而现在,由于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的影响,在一些人的头脑中装满了金钱的利益,干什么事都讲钱,干活不讲报酬认为是傻瓜,甚至有的“公益劳动”也变相要钱。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有意识地组织了我们去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对于抵制一切向钱看的思想腐蚀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创造世界的真理,抵制了我们轻视劳动和不劳而获的思想的侵蚀,避免了我们形成好逸恶劳的坏习惯。公益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公益劳动同样培养了我们的竞争意识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大学公益组织实习总结范文4通过一周的劳动,我知道了,现在我们安心学习的环境是由我们背后一群人努力所造就的!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要珍惜,好好学习,不忘记他们的辛劳。

公益劳动活动不仅仅增强了我们学生的劳动观念,更增强了我们的劳动意识和团结协作的精神,锻炼了学生的意志品格,让我们懂得了我们要珍惜每个人的劳动成果。并把这种观念和思想带到今后的学习,生活以及工作当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优良作风,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为我们的文明时代尽一点微薄之力。校园文明离我们只有几步之遥!期间,我们深深体会到了不爱护校园卫生那些种种陋习给别人带来的不便,在今后的生活当中我会督促自己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为了学校的美丽,为了他人也为了我们自己!

劳动是人类产生的源泉,也同样是世界上一切快乐乐和一切美好东西的源泉。学校每周安排学生进行劳动,让我们更好的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并能够通过劳动提升自身能力与素质。因此,在此我想对学校的领导们说出我作为一名普通学员心中的一点想法:希望学校学校对公益劳动这一门课程能够投入更大的教学力度。经过公益劳动实践,我们学到的不仅仅是劳动方法,更是为人处事之道,我们的这个小集体虽小,但我想成千上万个这样的小集体无疑会是巨大的。团结就是力量!我们同学累着并快乐着,经历过越多,我想理解的也会会越多。

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不仅要在学习上刻苦钻研,更应该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在生活中去做个文明人,不去做不文明的行为,看见不文明的行为也应当制止。我们是新生的一代,我们是中国的希望,我们就当对得起我们的称号,做一个真正的新世纪的准大学生。

大学公益组织实习总结范文5五天的值勤生活结束了,之前一次是打扫卫生,这是第一次在保卫处值勤,这次值勤生活给了我很多的收获。

义务劳动活动总结篇(5)

在现代经济的三次产业结构中,服务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提升,发达国家大多已超过60%a,有的甚至高达70%以上,中国服务业发展落后,且起步晚,目前其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也已超过33%。服务业在促进各国经济发展和吸纳就业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认识服务劳动?服务劳动是不是生产劳动?创不创造价值?成为理论界长期讨论的话题。本文拟对这些问题作一探讨。

一、服务劳动是否是生产劳动

经济学说史证明生产劳动范畴总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中的,由于所处的历史条件不同,人们对生产劳动内容的界定也就不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产劳动的认识是逐步深化和发展的。

最早对资本主义生产劳动进行探索的是重商主义者,他们的出发点是如何使一国的财富增加。早期重商主义者直接将货币看作财富的唯一形式,把贸易当作产生财富的源泉。晚期重商主义者继承了他们先驱的主要观点,但是他们已经意识到财富的生产是来自主体的活动即工业和商业。事实上,在重商主义者眼中的生产劳动,仅仅是能够赚取黄金货币的商业劳动。比重商主义稍晚,在法国出现了重农学派,他们在什么是生产劳动的问题上与重商主义者持对立看法。他们“把劳动的一定形式即农业看作创造财富的劳动,不再把对象本身看作裹在货币的外衣之中,而是看作产品一般,看作劳动的一般成果了。重农主义创始人魁奈说:“君主和人民绝不能忘记土地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只有农业能够增加财富。这两个学派在生产劳动问题上的看法,各有其不同的历史局限性。跟他们相比,亚当·斯密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前进了一大步,他突破了特定劳动形式的局限,提出了劳动一般的观点。“他抛开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一切规定性,干脆就是劳动,既不是工业劳动、又不是商业劳动、也不是农业劳动,而既是这种劳动,又是那种劳动。但斯密的理论也存在着局限,斯密认为:“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可以固定并且实现在特殊商品或可卖商品上,可以经历一些时候,不会随生随灭。”而“家仆的劳动,却不固定亦不实现在特殊物品或可卖商品上。家仆的劳动随生随灭,要把它的价值保存起来,供日后雇佣等量劳动之用,是很困难的。在这里,斯密混淆了生产劳动和物质生产以及非生产劳动与非物质生产的区别。

马克思对生产劳动的分析采用了从一般到特殊的分析方法。在分析劳动过程时,马克思考察的是生产劳动一般,他撇开了各种特定社会形态,说明凡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劳动过程“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而在对特定社会形态进行考察时,他说:“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因此,在考察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时,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生产劳动特殊,即与特定的历史的生产关系相联系的生产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实质是雇佣工人生产剩余价值的过程,对于资本家来说,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分不再依据是否生产实物产品,而是依据是否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只有那些能为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的“直接同资本交换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而不管此时劳动生产的是实物产品还是非实物产品。如果劳动同某种收人相交换,却并不创造剩余价值,那么,即使劳动创造了实物产品,也只能是非生产劳动。因为对于资本家来说,这种不能为他带来剩余价值的劳动是毫无实际意义的。马克思指出:“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从而劳动产品的物质规定性本身,同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之间的这种区分毫无关系。例如,饭店里的厨师和侍者是生产劳动者,因为他们的劳动转化为饭店老板的资本。这些人作为家仆,就是非生产劳动者,因为没有从他们的服务中创造出资本,而是把自己的收人花在这些服务上。因此,同一种劳动既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关键取决于它是否使资本增值。“例如密尔顿创作((失乐园》,他是非生产劳动者。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的作者,则是生产劳动者。”可见,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并不是以物质生产作为界限的,并且,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也并非特指某种具体的劳动形式,而是只要是能够生产出新价值的劳动都应该是生产劳动。因此,能够生产出新价值的服务劳动也是生产劳动。

此外,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其带来的巨大变化是深化认识生产劳动性质的现实依据。当今世界,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产业结构的变化显著,第三产业发展迅速,服务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的比重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倘若我们仍把创造价值的劳动局限于物质生产领域,就会得出非常荒谬的结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的劳动不是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这显然有悖于现实和历史发展趋势。

二、服务是不是商品

服务劳动生产的是无形产品,我们称这种产品为服务产品,也可称之为“服务”。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服务是不是商品,关键看它是否具有上述属性,而不在于它是否以实物形态存在。

首先,我们分析服务是否为劳动产品,是否具有使用价值。有人认为,服务虽然是人类劳动但却没有实物产品。那么,作为劳动意义上的服务到底生产了什么?这种劳动的成果如何体现?其实,这种产品虽然看不见摸不着,生产出来的同时即被消费了,但它仍是具有使用价值的劳动产品:第一,从服务劳动的投人看,有投人就必有产出,就必然生产出服务产品;第二,服务产品具有满足人的某种物质或精神需要的功能,是构成社会财富的重要内容,财富是与使用价值相等同的;第三,从消费者的消费后果看,有消费后果必有消费对象,既然有消费对象存在并被消费,就必然有这种对象被生产出来。那么,服务业的产出是什么呢?服务业的产出就是服务这种无形产品。这种产品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它确实是一种客观存在,只不过在它生产出来的同时就被消费了。

其次,分析服务产品是否用来交换,是否具有价值。在服务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中,交换确实发生了。消费者消费了服务产品后支付了费用;生产者收回货币,交付了服务产品,双方实行的是等价交换。确实,从服务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来看,服务生产完成后,消费者双手空空,什么也没有,这是因为服务产品已被他消费了。那么,服务作为交换的对象,是不是只是取得了“商品的形式”,有价格而无价值呢?马克思认为,商品之所以有价值,“仅仅由于它们是人的劳动的表现……不是因为它们本身是物,而是因为它们是社会劳动的化身。服务正是这样一种“社会劳动的化身”。只不过这种社会劳动不是“化身”在实物上,而是“化身”在非实物的无形产品上,“化身”在一种流动的运动着的形式上。马克思明确肯定这种价值的存在,例如在《资本论》第2卷中,他就认为不生产“使用物”的客运劳动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 其实,衡量服务是不是商品,不在于它是否有形,是否能同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分开而存在。马克思在谈到裁缝和歌唱家的劳动时说:“某些服务,或者说,作为某些活动或劳动的结果的使用价值,体现为商品。相反,其他一些服务却不留下任何可以捉摸的,同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分开存在的结果,或者说,其他一些服务的结果不是可以出卖的商品。马克思此话的真正含意是指裁缝一类的服务提供的商品是一种能同自身分开存在的结果—将衣服做好了(注意,不是做好了的衣服)这样一种结果。这种结果由于能同裁缝自身分开而存在,因此,裁缝在提供这种服务时,不需消费者在现场,而是可以在这种服务完成以后,把这种服务的结果提供给消费者就可以了。消费者也完全可以在裁缝的这种服务完成后,对这种服务的结果进行消费和评价。如果这种结果不合格,消费者可以拒绝为此支付货币和拒绝消费,这种结果也就不能成为商品。因此,这种服务是其结果而不是过程表现为商品。而歌唱家一类的服务却不能象裁缝一样提供一种同自身分开存在的结果,而只能提供一种不能同自身分开存在的服务的过程。消费者必须在歌唱现场进行消费,而不能象消费裁缝的服务一样,等歌唱完了以后才对歌唱的结果进行消费。马克思在这里把服务分成了两种类型:一类是服务的结果体现为商品的服务,象裁缝一类的服务,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服务的结果在服务过程的最后时点上产生,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不具有同一性。对于这一类服务,生产过程不需消费者的参与,生产结果即服务结果可以体现为商品。而另一类是服务的结果不体现为商品的服务,如歌唱一类的服务,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服务的结果是在服务过程的每一个时点上产生,服务的结果就是服务的过程,两者具有完全的同一性,消费者必须参与生产过程。因此,对于这一类服务,其生产过程体现为商品。

由以上分析可知:服务是一种用来交换的非实物劳动产品,是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商品。

三、服务劳动创不创造价值

义务劳动活动总结篇(6)

政治必修一知识点总结1(第一单元)

一、揭开货币的神秘面纱

1、商品

①含义: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②基本属性:使用价值(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和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2、货币的含义及本质

①含义: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所以说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②本质:一般等价物

含义:货币具有表现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价值大小的职能

3、货币的基本职能

(1)价值尺度

①含义:指货币作为表现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价值大小的职能。

②价格:用一定数量的货币表示出来的商品价值。价值是价格的基础,决

定价格,价格反映价值。

③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并不需要现实的货币,只需要观念上的货币。

(2)流通手段:

①含义:指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

②商品流通: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公式:W-G-W

③需要现实中的货币。

(3)货币的其他三种职能: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的职能。

4、货币流通规律——流通中实际所需要的货币量受货币流通规律支配

①其内容是: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同商品的价格总额成正比,与货币的流通次数成反比

②公式:

5、纸币

①含义:由国家(或某些地区)发行的、强制使用的价值符号(国家能决定纸币的发行量、纸币的面值,但不能决定纸币的购买力或者纸币代表的价值)

②优点:制作成本低,易于保管、携带和运输,避免磨损减少贵金属的无形流失

③限度:发行量要以流通中实际所需要的货币量为限度。过多易导致通货膨胀,过少易导致通货紧缩

6、电子货币:用电子计算机进行贮存、转账、购买、支付的

7、货币的发展:金属货币(金银条块——铸币)——纸币——电子货币

二、信用工具和外汇

1、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用纸币来完成经济往来的收付行为

转账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来完成经济往来的收付行为

2、常用的信用工具——信用卡、支票

①信用卡(含义:具有消费、转账结算、存取现金、信用贷款等部分或全部功能的电子支付卡。银行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对资信状况良好的客户发行的一种信用凭证。优点:功能多、方便、节省、安全等)

②支票(含义:是活期存款的支付凭证,是出票人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种类: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

3、外汇含义:用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间结算的支付手段

4、汇率:又称汇价,是指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如果用100单位外币可以兑换成更多的人民币,说明外币的汇率升高,外币升值;

反之,则说明外币汇率跌落,外币贬值)人民币升值有利于进口,不利于出口。反之,相反。

5、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

①含义:对内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对外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

②意义:对人民生活安定、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世界金融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影响价格的因素

1、各种因素对商品价格的影响,是通过改变商品的供求关系来实现的。

2、供求影响价格

①供不应求,价格升高——卖方市场(卖方起主导作用,处于有利地位)

②供过于求,价格降低——买方市场(买方起主导作用,处于有利地位)

3、价值决定价格

①价值与价格的关系: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一般情况下,商品价值量与价格成正比)

②商品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对于商品生产者来讲,个别劳动时间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则处于不利地位;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则处于有利地位。

③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④商品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4、价值规律

①基本内容: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②表现形式: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四、价格变动的影响

1、对人民生活的影响:①一般说来,价格上升,购买减少;

价格下降,购买增加。

②价格变动对生活必需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小,对高档耐用消费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大。

③在替代品中,一种商品价格上升,消费者将减少对该商品的购买,转而消费另一种商品,导致另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增加;反之,一种商品价格下降,消费者将增加对该商品的购买,导致另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减少(即替代品的价格变动对双方的影响是反向的)

④在互补品中,一种商品的价格上升,不仅使该商品的需求量减少,也会使另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减少;反之,一种商品的价格下降,需求量增加,会引起另一种商品的需求量随之增加(即互补品的价格变动对双方的影响是同向的)

2、对生产经营的影响:调节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个别劳动生产率),生产适销对路的高质量产品。

五、消费及其类型

1、影响消费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主要是居民的收入和物价水平。

其他因素有商品的性能、质量、外观、包装、广告、购买方式、服务态度、家庭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等。

2、收入对消费的影响: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

①一般说来,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与居民消费成正比——要发展经济,增加居民收入

②居民消费水平不仅取决于当前的收入,而且受未来收入预期的影响——改善收入预期

③社会总体消费水平的高低与人们收入差距的大小有密切联系(一般说来,二者成反比)——缩小收入差距

3、一般说来,物价水平与人们的消费水平成反比——稳定物价

4、消费类型:

①按产品类型分,可分为有形商品消费和劳务消费

②按交易方式分,可分为钱货两清消费、贷款消费和租赁消费

③按消费目的分,可分为生存资料消费(最基本的消费)、发展资料消费和享受资料消费

5、消费结构,反映人们各类消费支出在消费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

它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6、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

恩格尔系数减小,表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结构改善。

政治必修一知识点总结2(第二单元)

一、发展生产,满足消费

1、生产决定消费——人类历史就是生产发展的历史,物质资料生产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与发展的基础

①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

②生产决定消费的方式;

③生产决定消费的质量和水平;

④生产为消费创造动力

2、消费反作用于生产,消费的发展促进生产的发展

①消费是生产的目的——产品消费了,生产过程才算最终完成;

②消费对生产的调整和升级具有导向作用;

③消费是生产的动力——一个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能够带动一个产业的出现和发展;

④消费为生产创造出新的劳动力

3、社会再生产过程包括生产(是起决定作用的环节)、分配、交换、消费(是最终的目的和动力)四环节。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二、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1、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公有制经济:

①地位: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②内容: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④主体地位的表现:第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第二,国有经济控制国家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⑤态度:必须毫不动摇的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3、非公有制经济

①内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

②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态度: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4、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原因:

①适合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的状况

②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③实践证明,它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即:三个有利于)

三、公司的经营

1、企业:

①含义:以营利为目的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济组织。

②地位:是市场经济的主要参加者,是国民经济的细胞。

③分类:按所有制标准划分,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

④组织形式:公司制是现代企业主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

2、公司:

①含义:是依法设立的,全部资本由股东共同出资、并由股份形式构成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②形式:特殊形式(国有独资公司)和基本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③组织机构:决策机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宜、执行机构(总经理及其助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监督机构(监事会)——进行监督。

④公司制的优点:独立法人地位、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管理结构。

3、公司的经营

①含义及目的(略)

②公司经营成功的因素:

第一、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 ;

第二、要依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

第三、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4、公司经营管理不善会导致兼并或破产

①企业兼并是指经营管理好、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兼并相对劣势的企业。其意义是有利于扩大优势企业的规模和实力,把劣势转化为优势;有益于减少失业,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②企业联合——“强强联合”

③企业破产是指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法定实施破产结算的经济现象。其意义是有利于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四、新时代的劳动者

就业:

①意义:就业使得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出社会所需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使社会生产顺利地运转。劳动者通过就业取得报酬,从而获得生活来源,使社会劳动力能够不断再生产劳动者的就业,有利于其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丰富精神生活,提高精神境界,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②形势:我国的人口总量和劳动力总量都比较大;劳动力素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完全适应;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就业信息不通畅。

党和政府: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劳动就业和自主创业的环境。

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自主择业观、职业平等观、竞争就业观、多种方式就业观。

③解决途径

3、劳动者的权利:

①维护劳动者权利的意义: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积极性、创造性的保证。

②劳动者权利的内容: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③劳动者权利的维护——维权基础:自觉履行劳动义务;维权依据: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维权途径:法律。劳动者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

五、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

1、储蓄存款的含义: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2、储蓄机构:商业银行(吸收存款最多的金融机构)、信用合作社、邮政企业。

3、利息:

①含义:银行因为使用储户存款而支付的报酬,是存款本金的增值部分。是人们从储蓄存款中得到的唯一收益。

②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利息率×存款期限

③影响因素:本金、利息率水平、存款期限

4、存款储蓄的种类:活期储蓄和定期储蓄

5、商业银行:

①含义:指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并以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

②组成:我国商业银行以国有独资银行和国家控股银行为主体,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③主要业务:存款业务——基础业务、贷款业务——主体业务,是商业银行营利的主要来源、结算业务。

④其它业务:债券买卖和兑付、买卖外汇、保险、提供保管箱业务等。

⑤作用:“纽带”、“依据”、“监管”

六、股票、债券和保险

1、股票——高风险、高收益同在

①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出具的股份凭证。

②收入:股息和红利收入、股票价格上升带来的差价。

影响股票价格因素: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

③意义:搞活资金融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筹措建设资金、促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④性质:所有权凭证。(股东可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姑息或分享红利等。

2、债券——稳健的投资

①含义:筹资者给投资者的债务凭证,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约定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

②性质:债务证书

③类型:国债、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

3、保险——规避风险

①含义: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②类型: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③投保原则: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

政治必修一知识点总结3(第三单元)

一、分配制度

1、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应于所实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然要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按劳分配为主体

①基本内容和要求(含义):在公有制经济中,在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扣除之后,以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前提——生产资料公有制

②必然性:

物质基础——生产力发展水平

直接原因——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劳动的性质和特点

③意义:第一、有利于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劳动者努力学习科学技术,提高劳动技能,从而促进生产的发展;

第二、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分配制度,是对以往几千年不劳而获的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是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的重要条件,它体现了劳动者共同劳动、平等分配的社会地位。

④地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在所有分配方式中占主体地位。

3、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

(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在扣除成本和税款后直接归劳动者所有,构成他们的个人收入)个体劳动者的合法收入受国家保护。

4、按生产要素分配

①含义: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对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参与收益分配

②内容:参与收益分配的生产要素主要有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

③意义:

第一、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的确认,体现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对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尊重;

第二、有利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④原则: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二、兼顾效率与公平——分配原则

1、含义:

①效率:指经济活动中投入与产出的比率,它表示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效率提高——资源的节约和社会财富的增加。

②公平(收入分配的公平):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要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2、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二者具有一致性。

表现在: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

三、财政收入与支出

1、财政就是国家的收入与支出。

由政府提出并经过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国家年度基本收支计划是国家预算;上一年度的国家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国家决算。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是财政的两个方面。

2、财政收入

①形式:

税收收入——主要来源、利润收入、债务收入和其他收入。

②主要影响因素

经济发展水平(基础性的影响因素)——发展经济(根本途径)

分配政策——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

3、财政支出

①含义:国家对集中起来的财政资金进行分配和使用的过程。

②分类(用途):经济建设支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支出、行政管理和国防支出、社会保障支出。

4、财政收支关系

①收入>支出,财政盈余

②收入

③收入﹦支出,最理想的状态,但几乎不存在

④财政收支平衡:收入>支出,略有节余;收入

四、财政巨大作用

1、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

2、国家财政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

3、国家具有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

【注意】财政政策的运用

①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手段主要是降低税率和增加财政支出,经济增长缓慢、有效需求不足时,政府可以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

②紧缩性财政政策的手段主要是增税和减少财政支出,在经济过热、物价上涨时,政府可以采取紧缩性的财政政策。

五、税收及其种类

1、税收的含义:从本质上看,税收是国家为实现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2、税收的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主要标志。

3、税收的种类

种类:流转税——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

4、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特点:高收入者多纳税,低收入者少纳税。

作用:既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又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六、依法纳税

1、依法纳税的必要性

①税收是国家实现职能的物质基础,有国必有税。

②在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具有一致性.国家的兴旺发达、繁荣富强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

③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每个公民在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自觉依法纳税。

2、违反税法的行为:偷税(即逃税)、欠税、抗税、骗税

3、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

义务劳动活动总结篇(7)

企业劳动竞赛是职工在企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一项重要活动,是经济建设中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和方法,是紧密联系党、政、团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劳动竞赛能提高企业职工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从而促进企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保证企业方针、目标的实现。

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诞生于1929年原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过程中,被列宁誉为“伟大的创举”的“星期六义务劳动”被认为是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最初形式,发展至今已经历了80多个春秋。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已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从原苏联国内战争时期后方出现的“星期六义务劳动”到第一个五年计划“突击队运动”为劳动竞赛初级阶段。其特点是:由于劳动人民翻身解放做主人而表现出主人翁劳动态度和忘我的劳动热情。我国建国前解放区和建国初期的劳动竞赛属于这个阶段。1953年原苏联的斯达汉诺夫运动把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和创新技术,提高技术定额的竞赛活动相结合,使劳动竞赛跨进第二个发展阶段。我国从1953年开始经历了这个历史阶段。经过五十多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演化,劳动竞赛逐步走上了以推进经营管理和采用先进管理办法为明显特征的新阶段。劳动竞赛的三个发展阶段反映了事物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客观规律,它离不开客观环境和条件的制约,它的发展是内在矛盾运动的结果。

从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发展历史过程及其各个阶段的特点可以看出其主要内容有:第一,劳动竞赛的基础是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第二,劳动竞赛的目的是建设社会主义;第三,必须按照先进帮助后进,后进学赶先进,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原则进行劳动竞赛。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造就一支“四有”职工队伍,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它的主要作用是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观念,有效促进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社会生产力,促使企业职工树立正确的劳动态度。

二.顺应电力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开展劳动竞赛。

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工会在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劳动竞赛的同时,不断总结以往的先进经验,一改以往传统劳动竞赛的模式,转变观念,大胆创新,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劳动竞赛。

首先我局工会在激励制度上下工夫,改变了由以往的劳动竞赛中的鞭打快牛、奖励先进的激励制度,制定了鞭策后进、处罚末位的奖惩制度。制定了以罚立奖、以罚养奖,奖多少、罚多少的奖惩制度。由此改变了后进甘愿后进、先进被人嘲笑的不良局面,改变了职工群众参与劳动竞赛的观念和意识,使每一个职工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将自身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相连,增强自身责任感和危机感,从而真正达到开展劳动竞赛的目的。例如年初我局为了使线路跳闸次数和线损率降下来、使电费回收双结零,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技能和意识,由局工会牵头,各主管部室协助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其中开展的月度劳动竞赛有:保10千伏网络安全劳动竞赛、配网降损劳动竞赛、电费回收双结零劳动竞赛、平均售电电价劳动竞赛等。开展的季度劳动竞赛有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流动红旗竞赛、机关劳动竞赛等。在劳动竞赛的开展中,工会狠抓落实,确保劳动竞赛质量。对在劳动竞赛中完成安全生产指标、优质服务好的基层单位和班组,每月5日在全局安全生产经营例会上给予表彰和奖励,并颁发流动红旗;对在劳动竞赛中没有完成安全生产指标、优质服务差、落到末位的单位和班组,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和挂末位旗。与此同时,加大了对机关的劳动竞赛力度,通过对各部室之间赛管理、赛服务、赛风格、赛形象、赛效益、赛质量等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机关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机关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全面发挥机关的“龙头”和表率作用,从而促进和调动企业的发展和全局劳动竞赛的开展,使全局上下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氛围。

其次在组织形式上狠下工夫,由企业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从劳动竞赛的组织领导机构必须由党政工团共同组成,劳动竞赛活动的具体开展必须由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劳动竞赛的成果评定、表彰奖励必须由党政工团共同组织实施。

最后在劳动竞赛开展的范围上以基层班组为单位。企业以人为本,基层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的基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班组范围内开展劳动竞赛,才能充分调动每个职工参与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才能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才能确保班组目标的实现,直至最后确保企业总体目标的实现。

义务劳动活动总结篇(8)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八荣八耻”为主线,大力宣传胡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大力弘扬以维护国家利益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从适应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出发,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实到局的实际工作中,积极引导广大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为实现我局“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构建“一强三优”现代化供电企业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二、目的意义

体现了中华民族激进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实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对于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胡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和大力建议社会主义荣辱观,对进一步加强我局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及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基本内涵和要求

用社会主义荣辱观统领思想道德建设,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需引导广大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全面理解和把握“八荣八耻”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

㈠“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民族精神的核心是维护国家利益主义。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激励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光辉旗帜。每一个领导干部、每一个共产党员、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牢固树立热爱祖国的观念,坚持祖国利益高于一切,自觉地把个人的前途命运同祖国的前途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把对祖国的热爱化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无穷力量。

㈡“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叛人民为耻”民为邦本。每一位公民既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又是劳动者和服务者;既享受他人的服务和劳动成果,又为他人提供服务和劳动成果。主人翁的地位要求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承担服务他人与社会的义务和责任。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所在每一个领导干部、每一个共产党员、每一个公民,都要牢固树立人民的观念,时刻牢记和躬行实践党的根本宗旨,把对人民群众真挚、深厚的感情,融化到所从事的工作中去。

㈢“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科学的进步是社会进步的巨大源泉。首先必定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世界经济中心的五次转移,无一例外地都是由科学技术中心的转移所带动的一个崇尚科学的民族,必定是一个不断进步的充溢生机和活力的民族。国越是向前发展,越要高度重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协调发展,高度重视在全社会广为传达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

㈣“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劳动光荣。也是公民对社会、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中华民族是勤劳的民族。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要求每一个公民要坚持勤奋学习,英勇劳动,扎实工作,兢兢业业地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添砖加瓦、多做贡献。

㈤“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团结互助是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特征。团结互助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团结互助。同心同德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而奋斗。不同意见面前,要心平气和,求同存异;困难面前,要同舟共济,共渡难关;荣誉面前,要相互谦让,人为先;呈现了失误和挫折,要勇于内省,敢于承当。要提倡急他人所需,帮他人所难的团结互助精神,人人关心和帮助他人,处处尊重和爱护他人,促进社会安定和事业发展。

㈥“以老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一个社会要和谐发展。也必需借助道德的力量来引导。而在人类的道德规范体系中,诚信的理念是最重要的基本理念之一。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摩擦,降低社会生活的风险和代价,降低社会运行本钱。诚信是立身之本、发展之道。构建和谐社会,个人需要诚信,集体、社会需要诚信,国家更需要诚信。只有人人讲诚信,取信于他人,给他人以信任,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才干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㈦“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法治和责任理念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理念。遵纪守法是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对于共产党员来说,还要树立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和党纪。要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㈧“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正如胡总书记所深刻指出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难以兴旺发达的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艰苦奋斗是民族的激进美德,艰苦奋斗也是党的传家宝和政治本色。每一位公民,都要把艰苦奋斗精神体现在工作和生活之中;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牢记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我党的庄严使命,树立为党和人民临时艰苦奋斗的思想。

四、基本思路、总体目标和活动主题

㈠基本思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锲而不舍,重在形成机制。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推进我局干部、党员、职工群众思想道德建设与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临时任务来抓,坚持从实际情况动身,贴近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坚持知行统一、教育和实践相结合,不搞“一刀切”不搞“一阵风”要紧密结合我局的实际,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广大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学习结合起来,把集中性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每个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立足本职,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自觉践行“八荣八耻”规范,扎扎实实地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八荣八耻”成为全局上下共同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要建议求真务实的作风,发扬锲而不舍的精神,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实践中逐步积累,常抓不懈中扎实推进,使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取得实实在效果。为此,局党委决定从年4月开始,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分层次、有重点、多形式的逐步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做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年重点组织学习前四句话“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叛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年学习后四句话“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老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㈡总体目标:要通过组织全局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认真学习胡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集中解决在行为习惯和社会风尚中存在突出问题,协助他深刻理解、掌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增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着力教育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掌握精湛的职业技能,遵守严格的职业纪律,形成规范的职业行为,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爱岗敬业、老实守信、办事公道、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使广大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思想上有新进步,境界上有新提高,作风上有新转变,工作上有新起色,切实增强服务社会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从而自觉把“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老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作为自己的人生准则、道德追求和生活方式,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新风尚,成为不时提升和优化电力的社会品牌形象的内在动力,使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局蔚然成风,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牢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扬电力新风尚”㈢活动主题:树社会主义荣辱观。

五、方法方法及时间安排

局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分为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核三个阶段进行。今年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如下:

㈠宣传动员阶段。

1做好思想发动。各单位党(总支)支部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做好本单位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教育引导与思想发动工作,使每个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及目地,增强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着力营造氛围。各单位党(总支)支部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的目地、意义、作用和内涵。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领导的讲话、文件精神和理论文章,反馈工作动态,交流经验做法,组织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讨论,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社会主义荣辱人人皆知、深入人心。为了推进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二季度局党委宣传部将在全局组织开展供电职工规范化服务知识竞赛与十佳爱岗敬业职工和服务明星巡回演讲会。

3制订措施方案。各单位党(总支)支部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步骤,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形式新颖、组织严密。

㈡组织实施阶段。

精选学习内容,分层次制订学习计划,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纳入本单位干部、党员和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之中。学习可采取集中学习、集中辅导和自学等多种方式。学习中,各单位要切实做到五个结合”即“把学习教育活动与巩固坚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效果结合起来,1抓好学习教育。各单位党(总支)支部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以《社会主义荣辱观》科学出版社)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学习辅导》人民出版社)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学习读本》中共党史出版社)为主要教材,认真组织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学习胡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重要论述及中央、自治区、电力公司领导同志关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使广大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里,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建议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需旗帜鲜明。

各单位党(总支)支部要结合实际设计载体活动,2开展载体活动。创新载体是提高学习教育活动效果的有效手段。将学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蒙电服务进万家工程”活动、树形象、创先进”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守法”教育活动相融合,努力创新形式、创新方法,通过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座谈讨论、观看维护国家利益主义影片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在实践中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熏陶、认识得到升华、觉悟得到提高、自觉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真正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入眼、入耳、入脑、入心。广大青年职工是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的主体,局团委要组织广大青年广泛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电业工会要配合局党委把教育引导广大职工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并依照上级工会要求,全局扎实开展好“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主题活动。

各单位党(总支)支部要注重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3建立长效机制。活动中。把强化教育与制度建设、评价考核结合起来,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形成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长效机制,对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的行为进行有效的引导和规范。同时局党委还将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开展“十佳爱岗敬业职工”与“电力服务明星”评选惩处的重要内容和标准。

㈢总结考核阶段。

各单位党(总支)支部要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月初。自查自纠,查缺补漏,提出整改方案,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通过办公系统于月日前上报局党委宣传部。

六、工作要求

㈠建立领导责任制。各单位党(总支)支部要把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企业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和长期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在活动中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学在前面、做在前面,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广大干部群众作出表率。同时各单位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二季度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并于4月30日之前将制订好的实施方案通过办公系统报局党委宣传部,联系人:电话:

义务劳动活动总结篇(9)

江巴吉才强调:下半年工会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级工会干部一定要以更加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加强学习,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改进作风,努力把职工群众工作做深做细。要制定措施,深入扎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云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惠萍向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她说:上半年,全省各级工会紧紧围绕全省“强基础、快发展,调结构、上水平,惠民生、促和谐”的工作大局,按照“12345”工会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工会工作呈现出推进良好、重点突出、成效明显的发展态势,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义务劳动活动总结篇(10)

马克思创立的科学劳动价值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对劳动价值理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当时面对的情况又有很大不同,因此需要结台新的实际,深人认识和准确把握一系列相关问题。通过坚持继承与发展剖新,深化和发展劳动价值论。

一、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必须深化对社会主义杜会劳动的认识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核。可以简单概括为三点:一是价值是由人的劳动创造的,物不创造价值;二是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三是在相同的时间内,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是简单劳动的倍数。马克思用“劳动价值一元论”来代替当时风行的“价值多元论”,这是对劳动价值论的一场深刻的革命。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围绕劳动创造价值这一中心.组成了一个完整科学的理论体系,深刻揭示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定了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石.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经济领域的应用与延伸.也是人类智慧和认知能力的科学体现。历经一百多年的实践验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核和基本观点至今仍然闶烁着真理的光辉,是我们必须坚持和继承的伟大思想成果。

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必须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发展劳动价值论,关键是要科学拓展“劳动”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依据马克思的解释.一般人类劳动耗费是指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的生产耗费。基于这一质的规定性,劳动概念应当拓展马克思井的劳动。主要是指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这与当时物质生产是主体、非物质生产比重较低的经济结构、以及阶级对立十分尖锐的社会结构密切相关。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分工的日趋复杂,以及消费结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劳动概念发生相应变化,“劳动”外延也应扩大在社会主义社会尤其应当深化对劳动的认识。

我认为,物质生产的劳动和非物质生产的劳动,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和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总体上都属于“劳动”的范畴。进一步看,可从几方面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认识。

(一)服务劳动创造价值。随着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变迁,第三产业日趋重要,分布于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在社会总劳动力中所占比例日益提高.其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第三产业即服务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发达国家都在6o%上,发展中国家均已超过农业(第一产业)和工业(第二产业)。与这种产业结构变动相适应.服务业的劳动。应该从总体上视为生产性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对于服务劳动剖造价值问题.马克思从一般意义上作了肯定的回答,明确指出服务是商品.服务具有使用价值,也具有价值。服务的价值就是服务劳动创造的。但马克思叉具体区分了创造价值的服务劳动和不创造价值的服务劳动,这就把创造价值的服务劳动的范围缩小了。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分工链条不断拉长,服务劳动范围越来越大。第三产业范围越来越广.包括了商业、金融、保险、信息、饮食、公共管理与服务等等;随着教育、医药卫生、文化等部门产业化的发展,从事这些产业的服务劳动也应作为创造价值的劳动。

(二)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决定一个国家的实力。马克思高度重视科技劳动在价值形式中、尤其在决定价值置中的重要作用。由于科技水平及其在工艺上的应用,是决定生产力水平高低进而决定价值量大小的重要因素因此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社会价值总量会不断增加,科技发展是推动价值量不断增长的根本动因。科技、知识是人娄劳动的结果。劳动创造价值,用新知识和高科技武装起来的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20世纪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超过了前十几个世纪的总和。西方国家虎大而丰富的物质财富,都是由高度的科技水平铸造的。从科技发展实践看,科技劳动的范围应扩大,全社会范围内的科技劳动即物质生产领域之中和之外的科技劳动,包括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发明创造、实验设计等,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这种科技劳动,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应视为创造价值的劳动。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是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相比,在相同时间内能创造更多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对于科技基础——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不仅创造和形成价值,而且造就高素质的现代劳动力,为创造更多的价值莫定基础和开辟新的道路,也应将其列人创造价值的劳动。

(三)管理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马克思曾指出资本家的管理劳动具有二重性,因为它所管理的生产过程本身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制造产品的杜会劳动过程,具有生产劳动的性质,另一方面是资本的价值增值过程,具有剥削的性质,这种与剥削相结合的管理劳动是创造和形成价值的劳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管理具有多层次性:一是微观的企业管理,我国企业经营管理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二是行业管理和中升组织管理,行业管理劳动和中升服务组织者的劳动,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的组成部分,因而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三是宏观的国家管理、各级政府管理公共经济的管理劳动,也是社会必要劳动的组成部分,因而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市场经济越发达,经济关系越复杂,分工越细,管理就越重要.管理劳动包括决策、控制、监督、承担风险所支付的体力和赫力。也是一种复杂劳动。创造价值的管理劳动的范围应扩大,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是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这些方面的管理劳动是全社会必要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作为剖造价值的劳动。

(四)精神劳动生产也创造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从事精神劳动生产的劳动者,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和社会发展方向。用科学理论、正确舆论、高尚精神、优秀作品,努力提高劳动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精神产品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和使用。从事精神劳动生产的劳动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从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劳动者。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目标,也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只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从事精神交明建设、包括民主政涪建设的劳动,都应看作是全社会的必要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作为创造价值的劳动。

以上分析表明,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劳动”相比,呈现许多新情况新特点:一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劳动,都是社主义必不可缺少的社会必要劳动。二是物质生产劳动向着服务劳动领域太幅度扩展,第三产业成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三是价值创造已由体力劳动为主变为以脑力劳动为主,高新技术的应用、电赫和机器人的出现,开始替代人的脑力和体力。四是科技劳动者的劳动,对价值的创造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用高科技武装的劳动创造出更大的价值量。五是管理劳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已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国家经济管理部门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六是精神劳动生产的精神产品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和使用,从事精神文明建设的劳动是社会必要劳动。只有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出发,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才能发展和丰富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

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正确认识新的社会阶层

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理论上应该澄清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的区别。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物质要素不创造价值;财富则是由所有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都是不可缺少的要素。实际上,马克思早已肯定了各种生产要素在创造财富过程中的同等重要性。他说:“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象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在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争论中,有时是把价值自造和财富创造混淆起来了,或者是把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等同起来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舟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不少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区流动,职业身份经常变动,社台经济生活多样化的趋势明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加入wto带来的巨太变化,劳动形式和分配方式多样化会更加明显,新的社会阶层的形成与发展,还会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正确认识新的社会阶层,把新的社会阶层的广大人员作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正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坚持发展和应用。

之所以这样讲的理由是:一、既坚持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又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出发,拓展“劳动”概念的范围。新的社会阶层广大人员,他们所从事的生产劳动、服务劳动、科教劳动、管理劳动等等,从事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生产.总体上应视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他们通过诚实劳动,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它事业做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一样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二、财富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新的社会阶层的广大人员,他们的劳动、资金、技术、经营管理等,也为创造社会主义社会的财富作出了贡献,他们也是社会主义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无论从价值创造还是从财富创造的角度讲.新的社会阶层的广太人员都应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正确认识新的社会阶层,关键在于正确认识私营企业主及其所从事的劳动。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丽发展是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我国私人企业已达180万户左右,注册资金达13万亿元上,就业职工达2千万人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在工业总产值中占38%。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占62%。私营企业主这个阶层是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的,太多数人的剖业资本是合法正当的,是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起步的,他们的生产经营行为总体上应视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但这种劳动又不同于一般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他们的劳动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他们以自己的技术、业务、管理专长等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他们的劳动是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劳动;另一方面他们又其占有的生产资料获得企业利润,取得非劳动收入。财富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各要素所有者当然也要参与分配。过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允许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私营企业主的生产要素投入,总体上或者说太多数是劳动收入的积累;用积累的劳动收入去投入、取得非劳动收入,其中还包括风险投资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经济行为。何况私营企业主的收入豫个人及家庭消费、回报社会以外,大部分还要投入扩太再生产,也是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企业主,不是剥削者,而是劳动者,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当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形成的私营企业主阶层成员差异很太,情况比较复杂。他们之中,有些人的创业资本不合法、不正当,坑蒙拐骗、制假赈假、走私套汇偷税漏税,不择手段敛财。这些害群之马的经济行为,既容易误导对私营企业主阶层的认识.又不属于劳动价值论的范畴。劳动价值论不适用非劳动领域,更不适用违法领域。

三、树立新的财产观

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实现人民的富裕幸福.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社会成员的个人财产也在逐渐增加。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而是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了经济发展水平和富裕程度的差异,这种“差距现象”是必然而正常的。先富起来的部分人.个人财产较多,除个人消费外,也进行投资活动,转化为生产要素财富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十人投入的生产要素再参与财富的分配.“钱找钱”、“滚雪球”.以致部分社会成员拥有相当数量的个^财产,使社会成员个人财产问题和贫富差距问题凸现出来。

面对这种新情况,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新的财产观。一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成员个人财产逐步增加,这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制度优越性的体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进步.

我国全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都在提高.个人财产都在增加。二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出现社会成员富裕程度和财产多寡的差别是必然而正常现象。三是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怍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应当“三看:看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样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在社会成员个人财产普遍逐步增加的情况下.如果简单地把有授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显然是不符台实际的。“三看”的论断.是从实际出发的、科学而完整的判断标准,其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看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包括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价值取向等等。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不是抽象的.具体体现为看财产怎么得来的、怎样支配和使用的,获得财产的手段和方式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是否诚实劳动、台法经营,财产的使用和支配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回报社会,看他们的劳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以“三看”作为判断标准,而不以财产多少来判断人们的政治归属,这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新形势下的发展运用。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创造财富、增加个人财产扫除了政治障碍,并为树立社会主义社会新的财产观奠定了理论基础。

四、确立新的分配观

义务劳动活动总结篇(11)

中图分类号:13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8.072

0.引言

工资是劳动者根据雇佣关系从用人单位处获得的劳动报酬,是用来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家人基本生活需求,满足劳动者再生产要求的重要资源,是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的重要工具,是劳动法的重要概念。但现实中的工资概念并不完善,学理上未达成共识,立法也模糊。“工资”概念本身的歧义性又使得劳资双方对其理解极易产生偏差,如经常被理解为劳动者的整体收入,维持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保障,劳动产生的剩余价值,用人单位的经常性给付,基于履行劳动给付的所得等。如果考虑到社会保险法和税法的后续调整,问题将更加复杂,比如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是以职工的工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也是以工资、薪金所得为纳税依据。《劳动法》目前采取的是“工资总额”的立法例,对何为工资?奖金、津贴、分红、补贴是工资形式还是工资外所得?这些关键问题在劳动法的主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因此对人力资源管理十分不利,因为工资并非简单的资金给付,它更多时候以多种形式展现,包含工资、奖金、公积金、社会保险费、佣金、补贴、加班费等,甚至还有购物卡、餐券、住房补贴、电话费、交通费等形式。多元化的工资给付无法获得法律全方位的支持,实质上弱化了工资作为管理工具的价值。劳动立法应实现从工资总额到工资界定的转变,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回应给付方式的多样化,助力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

1.劳动法上的工资总额立法

工资总额的立法模式可以追溯至上世纪九十年代,早在《劳动法》颁布之前,《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3条便明确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并由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同时也明确了工资总额并不涵盖的部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进一步确立了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参考用人单位通过劳动报酬的方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给付为依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记人成本,不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列人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上述规定更多是为满足统计和会计核算的需要,却对后来《劳动法》立法对工资的认定产生了深远影响。

现行《劳动法》对工资的定义及构成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通过第46条至51条明确了国家通过最低工资的设定来达到宏观调控工资总量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个别工资的原则。对于该原则的具体实施,《劳动法》颁布前后的关联法规都提供了有力支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称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只能以法定的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应约定支付日期,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劳动法所称的“工资”定义为用人单位依据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同时,列出了不属于工资的三种情形:(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U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2.工资总额立法模式的反思

从工资的劳动立法实践可以看出,我国劳动法对工资的规制遵循的是“从工资总额到工资定义,再到工资构成”的立法例。工资总额是立法者惯常使用的立法思路,工资定义也只是在此种思维下的产物。工资仍然被定义为劳动报酬,为便于技术统计又通过列举方式明确工资构成。在企业管理实践中,用人单位在给付劳动者劳动的对价时,即参考该工资构成,从而明确哪些是给付给劳动的工资,哪一部分价金又是对劳动者的补偿,不纳人工资的范畴。换言之,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争议某项价金给付是否属于工资时,并非从工资本身的含义出发来解释,而是从工资在规范上的构成列举来证明的。如果在社会保险和税法视角下观测该问题,又会发现现行立法的另外一种隐喻。因为工资总额是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和社会保险费缴费的基础,工资总额越高则缴纳的税费也就越高,工资成了劳动者与国家博弈的对象和工具,逐渐偏离了工资本有的属性。为此,现行工资立法至少有以下四个问题值得反思。

第一,现行立法很难将工资与劳动报酬、劳动收入、奖金、补偿金、购物卡等以所谓工资的形式发放的款项区分开来。当劳资双方不能清晰明白工资的具体含义时,就会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对工资做出有利于己方的理解。以社会保险费征收为例,对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用人单位是按照其上年度工资总额的百分比缴纳,此时用人单位为了实现少缴社会保险费可以将本该按时发放的工资通过购物卡、补助、奖金或分红等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此时作为工资的基数少于实际发放的数额,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就相应减少,而不用担心违法;税务机关也可因工资概念的模糊性将本不属于工资的内容纳入工资范畴,获取最大化税收利益。总之,劳动法律上出现的劳动报酬、劳动收入、劳动对价等概念与工资是否属于同一范畴,或与工资存在哪些不同,原本可以通过科学的工资立法进行明确规定。现有立法看似明晰,实则陷入定义简单化、空洞化困局,难以应对纷繁复杂的新型给付形式。

第二,F行立法无法衔接不同法律、法规中的工资规定,使得不同法律中的工资内涵和外延产生偏差。如税法对扣除基数的组成部分与劳动法上的工资范围就不完全吻合,税法的工资范畴多半宽于劳动法的工资构成,如超标的经济补偿金在税法上视为工资课税,而劳动法则很难将其视同为常规的工资。造成此种困局的重要原因在于工资至少被认为具有两重含义,一是国家法律对工资标准的统一规定;二是通过劳动契约的合意而形成的工资。以企业管理中最为常见的年终奖为例,“取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因劳动而获得的权利,既然双方约定年终奖的计算是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按比例折算,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也将奖金纳入工资总额范围,可推定年终奖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收益”。可见年终奖属于工资的范畴,是个人所得税课税对象,属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但劳动立法并未对年终奖进行科学明晰的界定,理论界也未形成统一共识。立法的模糊,理论的纷争使得纠纷发生时法官无所适从,陷入自由推理空间。

第三,劳动法律体系内部工资的内涵和外延也不完全一致。《规定》对工资的统计范围就明显广于劳动部的解释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如果不是劳动部解释第4条对工资范围的限缩,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有: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都应该纳入工资总额统计口径中。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为例,该规定明确了工资定期支付的时限和货币形式,如果是国家的统一标准则不需要该《规定》的明示,因此只能认为《规定》所认可的工资是劳动者与雇主合意的工资。而合意工资的明确并不能区分其与提成、年终奖的不同,劳动合同或者其条款约定的提成是否属于工资的范畴,现行立法并未给出明确答案。一旦就此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法官只能将工资总额构成引入对约定俗成的审查中,通过并不科学的推理产生结论。实务中出现的法律判决文书将《规定》中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认定为劳动报酬即是明证。

第四,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现行工资立法无法体现非经济报酬。工资支付的基础是劳动关系的建立。当工资被认为是劳动给付的报酬时,无论自雇劳动者的给付还是受雇劳动者的给付都被认为是以劳动关系的建立而发放的金钱给付,故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从属劳动关系时,工资支付者与工资接受者也就成了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从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的视角,用人单位除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性报酬外,还有基于情感、职位等因素的非经济性报酬。这种非经济报酬是指个人对工作本身或者对工作在心里或物质环境上的满足感。而现行工资立法并不针对非经济报酬,仅局限于经济报酬。况且,经济报酬还区分为直接与间接两种,直接经济报酬涵盖了工资、奖金等形式;间接经济报酬则包括社保计划、全勤奖励、企业帮扶等福利。现行劳动法上的工资是直接并当期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价金。

3.从工资总额到工资定义的论证:以中国台湾地区的实践为中心

台湾地区《劳动基准法》第2条将工资定义为“劳工因工作而获得之报酬,包括工资、薪金及按计时、计日、计月、计件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给付之奖金、津贴及其他任何名义之经常性给予均属之。”对此定义,实务界和学术界存在诸多争议,焦点在于工资到底是“劳工因工作而获得之报酬”还是“经常性给付”?台湾地区法院认为,劳工获得给付如不具有经常性的特点则不属于工资范畴。“工资系劳工之劳力所得,为其劳动之对价,且工资须为经常性给予,始足当之。倘雇主为改善劳动之生活所为之给予,或雇主为其个人之目的,具有勤勉,恩惠性质之给予,即非经常性给予,此与工资为契约上经常性之给予,自不相同,应不得列入工资范围之内。”可见,台湾地区法院对经常性给予的认定并不涵盖年终奖金、节假日奖金,以及加班费等,因而可对经常性给予进行解释,劳动者的全勤奖金是作为每天按规定上下班所发给的奖金;伙食津贴是对员工上班期间所发给的福利,可视为误餐费;绩效奖金作为激励员工士气,加强员工服务,依照竞争方式而发给,即非因工作而获得的经常性给予。作为例外,台湾地区法院也认为劳动者因工作而获得的报酬,不论是否具有经常性特征,均属于工资之范围,从而肯定雇主所发的加班工资应列人工资的范畴。也有学者以台湾地区《劳动基准法》与日本《劳动基准法》第11条“本法所称工资,无论其为工资、薪金、津贴、奖金及其他任何名称的给予,只要是雇主给付给劳动者而为其劳动的对价均属之”相比较,指出台湾地区更强调“经常性给予”,结果也导致将工资经常性与对价性等同。

如果以“经常性给予”作为认定工资定义的标准,还需明确“经常性给予”的含义,但事实上“经常性给予”内涵与外延并不清晰。对“经常性给予”判断提供最具价值的判断标准为时间测定,即以单位时间作为标准,时间长短对于判断结果至关重要。从字面解释,在通常情况下一定时期内所得的给予即经常性给予,则年终奖、过节费、礼金、补偿金等便可为工资定义所吸纳。相对“经常性给予”,任意性给予不具有经常性,绩效奖金即典型,因而多被工资定义所排除。至于加班费,则需审视其在一定时期内是否可以经常获得,若经常获得则属经常性给予。当然也有学者强调雇主的支付义务,提出“经常性”未必是时间上的,而是一种制度上的。假设根据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雇主有向劳动者提供给予义务,该给予即是“经常性给予”。由上可以看出,台湾地区法院倾向于将工资界定为劳工因工作而获得的报酬,“经常性”只是一种时间上的辅判断标准。而理论界则不然,学者们多将“经常性”进行扩大解释,提炼出时间标准和制度标准。

与此同时,也必须看到一味强调工资给付的“经常性”,可能会造成企业脱法的动机,诱发劳资争议。为此,工资定义还需借助对价理论的支持。从最朴素的合同对价理论出发,工资作为劳动者给付劳务所获得之报酬当无异议,对价性可以视为工资的源头。照此理论,对于通过激励生产力或提升劳动质量为目的的给付,以及基于特殊职务、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等给付,作为劳动的对价性较为明确,列人工资的范围应属无疑,但具有生活补偿性质的给付则相反。雇主具有恩惠性质的任意给付,如婚丧嫁娶的贺礼、慰问金等,其不具有对价性,不能满足工资的定义也就难以进人工资范畴。但是否属于恩惠性、任意性,并不以雇主的意思为准,而应基于客观的判断,如若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明示给付条件,则视为契约上的义务,从而丧失其恩惠性质。从工资的功能属性上讲,其本身兼具生活保障的功能,考虑到这一点,在抽象的工资定义之下,台湾地区立法为了防止雇主将工资转列,故同时也采取单独列项的方式,除了恩惠型的给付、实报实销(贺礼、慰问金等)和补偿费用(差率费、交际费等)外,其他获得的奖金、津贴、本薪等均纳人工资范畴。

中国台湾地区的实践可以看出,其严格遵循从工资定义到工资构成的脉络,也基本为学界所认可,异议的焦点只是工资范围的宽窄问题。当然也必须看到该脉络背后的理论纠葛,“关于工资范畴在理论与实践中的种种争拗皆可归咎于抽象概念建构的方法论缺陷:复杂的工资现象只有相当有限的部分可以通过‘劳动的对价’涵摄人劳动法上的工资概念。”通过劳务与给付的互换而将劳动者在复杂的劳动关系中所获得的报酬凝结,有失偏颇,也有可能损害、弱化劳动法对劳动者工资给付的保障。但不管是经常性给予理论,还是对价理论,其中心目标在于追寻一种科学界定工资的方法,确立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工资定义。这是台湾地区工资和实践的最大启示,理应受到重视。受其启迪,我们意图建构一种经得起推敲的工资定义,该定义将秉承规定功能法概念的方法论,在社会正义的范畴中重构工资在劳动法中的意义脉络,分析工资法的内容与形式,以期科学表达工资的法律本质和功能意义,使得工资的管理工具价值得到最大化的挖掘和利用,最终建构起和谐的劳资关系。

4.工资定义立法的劳动法进路

劳动法行政解释和其他部门规章中虽对工资立法有一定的涉足,但工资定义仍囿于过时、简单的规定之中。即使将已经被其他立法所吸收的多项工资引入劳动法工资的定义中,依然很难明晰工资的确切定义,因为长期被忽略的工资定义很难将其影响力辐射到其他领域,立法在各自领域形成了独具行业特征的工资概念。不同领域形形的工资定义立法并不能带给我们一个清晰完整的工资定义图景,这直接影响到工资的实践。要想避免或降低因工资而致的劳资纠纷,可以考虑在劳动法律领域构建一个具有普适性的工资定义,而非单纯的工资构成。要做到这一点,则须从更广阔的视角审视,该定义不仅应适用于工资支付领域,还应适用于以工资作为参考对象的人力资源管理、税法、社会保险法等领域。不管是《劳动法》工资制度的修改,还是《工资法》的制定,均应扩大工资定义的适用范围,区别于体现国家保障的最低工资制度中的工资定义和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劳动基准工资定义。

各国对工资界定虽不完全相同,但归结起来无外乎以下三种模式:概括式、列举式、二相结合式。国际劳工组织1949年的《保护工资公约》及其建议书将工资定义为“劳动的对价。”这种概括式的模式比较容易理解,但因概括式可操作性不强,对于对价理论民众难理解其内涵。列举式是中国惯常做法,《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即是典型,该规定第4条对工资总额采取直接列举方式,第11条则采取排除列举方式。在列举式模式下,即使有兜底性条款,仍难以穷尽纷繁复杂的工资名目,且以工资总额推导出工资定义本身就欠缺逻辑性。二者结合为大多数国家或地区所运用。受当前立法对工资总额、工资支付规定的影响,我国未来工资定义采用概括和列举方式最为方便,也便于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其既可以在不同的条文中分别定义工资概念和工资构成,又可以借鉴台湾地区法律在同一条文中将二者高度融合。采取此种定义模式,必须直面解决以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