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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审计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30 11:27:56

公司审计论文

公司审计论文篇(1)

通过对我国审计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不同审计主体的审计机制运行,对于我国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可重新对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审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定位,对原有的审计机制在审计目标、审计路径和审计信息传递等方面进行变革,并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以保证其有效运行。

二、现有制度的优化及机制的变革

1.监事会的重新定位

监事会的监督权流于形式,导致权力制衡机制的失效和回归,这是上市公司运作中产生诸多不规范问题的一个深层次原因。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必须从薄弱环节抓起,必须加强监事会建设,首先要做的就是职能问题,目前我国对监事会的监督定位通常都是事后监督,所以要改变这种职能的错位和加强监事会的职业能力和权威性,设立职工监事,并从根本制度上保证他们的职能的发挥,这样我们需要建立强大的工会组织和相应法律的保障。

2.董事会的重新定位

董事会的独立性表现在其必须以企业的利益为首位,必须以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为出发点,以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约束。同时,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很有必要,董事会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以有效克服导致权力失衡的“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按照企业社会责任论的观点,职工是企业的重大利害关系人,我国作为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更应创造条件让职工参与公司法人的治理。这种治理结构的特点为其一,监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由职工与股东代表对等组成、代表职工、股东及公司法人对经营董事的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其二,由经营董事组成的高层经理组织是公司的经营机关,他只对监事会负责,负责整个公司的经营;其三,职工大会和股东大会是两个平行机关,其职责是独立地选举各自的代表进入监事会。

3.加强公司内部的制度建设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自充分履行职责是搞好公司治理的关键,也是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前提。因此,在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同时,应当进一步强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能的发挥,依法明确各自的责任,特别是要规范大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的内部规章制度,通过公司章程,以及一系列公司法律文件,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公司法律文件,保证公司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司还应根据自身情况,对独立董事制度的运作做出具体规定。4.科学确定对经营者的报酬激励机制

对企业经营者科学有效的报酬激励应该具有动态性和长期性,既保证经营者有稳定收入,又能够体现经营者总体收入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联性,同时还应避免经营者行为短期化。应该说基薪、年薪与股票期权三种形式的合理组合为最佳结构。这里要真正发挥股票期权报酬形式的作用,就应加快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进度。对于作为奖励授予管理人员的公司股份应允许在任职期间上市流通(应注意的是要尽量将经理人员的不可控因素对股票未来价格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尽快出台与完善与实施股票期权相关的配套法规与措施,同时应大力倡导并鼓励理性投资,遏制投机行为,严厉打击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

5.强化共同管理机制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目标不应该仅仅,片面追求所有者的资本收益最大化或经营者的个人收益最大化或单纯的人力资本价值的最大化。一个公司的竞争力和最终成功的发展必须强调“合力”的概念,公司治理框架应当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应该充分发挥企业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并保护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三、公司治理结构中审计机制运行的环境支持

1.从法律环境保证审计机制的运行

应修订《公司法》,立法理念由董事会中心主义取代原先所采用的股东会中心主义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应处于中心地位。为加强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2)建立董事人力资源市场以对董事进行监督。(3)对董事应进行合理有效的激励。另外,应逐步完善我国司法体系,增强投资者保护的力度。为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第一,完善股东会召集制度和股东表决制度。第二,设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从立法上确立和完善股东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第三,借鉴西方的接管人制度,扩大我国司法对公司管理纠纷的介入权力。

2.从政治环境保证审计机制的运行

政治角度考虑,关键是党组织和政府应悟守其职责,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运行大环境,而不应干涉公司的自主经营权在这方面,党和政府应严格限制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活动,不应干涉公司的自主经营。使企业真正拥有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以此实现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情况下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

公司审计论文篇(2)

审计意见作为企业经营状况的指示灯,能够从其独特的视角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关于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研究,国外开始的比较早,相关文献表明,审计意见在财务危机预警中的作用尚无定论。与国外的研究结果相一致,我国学者对审计意见在财务危机预警中是否具有信息含量研究的结论也不一致。

研究设计

审计意见的分类。本文在研究时,审计意见的划分为标准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除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之外的其他审计意见)两类。

财务危机的界定。本文在研究时,采用两种较为常见的财务危机标志事件选择方法并比较这两种选择方法在财务危机预警中作用的异同。取值规则(FDA,FinancialDistressAffair)如下:

研究假设。国内一些学者关注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实证研究,基本着重于考察审计意见在股票市场上的市场反应,而没有对审计意见能否预测财务危机给予正面回答。由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财务危机公司获得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要大于所有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H2:加入审计意见的预测模型的预测能力高于未加入审计意见模型的预测能力。

H3:离公司陷入财务危机的时间越短,预测精度就越高。

H4:对财务危机的不同界定方法(FAD1和FAD2)对模型的预测正确率有显著影响。

本文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选取1998~2006年度的所有亏损上市公司和因财务状况异常而被ST的所有上市公司作为统计分析的研究样本。

实证研究

(一)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意见的描述性统计

按照以上审计意见分类标准和财务危机的界定方法,本文对1998-2006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披露的审计意见作了描述性统计,具体结果如表1。

为了更好地反映不同类型公司在不同年度的审计意见,按照本文的划分方法(标准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得到1999-2006年上市公司审计意见如图1、图2所示。

从表1、图1、图2中,我们可以看出:

第一,亏损公司和ST公司获得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均显著大于所有上市公司,也可以说,所有上市公司获得的标准审计意见显著大于亏损公司和ST公司,所以H1成立。

第二,从时间序列上来看,ST公司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要大于亏损公司,或者可以说,亏损公司出具的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要大于ST公司。

(二)预测审计意见类型的Logistic回归

1.样本选取与设计。选择2006年度被ST的上市公司50家,同时选择与ST公司处于同一行业,资产规模相近、上市时间相近的50家公司作为配对公司(记作SAMPLE1),然后选取ST公司前一年和前两年的数据分别建立模型。

选择2006年度亏损上市公司50家,同时选择与亏损公司处于同一行业,资产规模相近、上市时间相近的50家公司作为配对公司(记作SAMPLE2),然后选取亏损公司前一年和前两年的数据分别建立模型。

2.模型设计。本文采用Logistic多元回归模型进行研究。为了比较两种财务危机的界定方法(FDA1和FDA2)对回归模型的影响,本文将以这两种划分标志分别建立模型,并且比较它们的预测效果;此外,由于本文的侧重点在于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研究,所以没有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建立复杂的财务预警模型上,最终本文从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短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增长能力和资产利用能力等方面考虑,最终确定以下变量: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资产负债比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分别用X1,X2,X3,X4表示,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

理性的管理者往往希望通过以前年度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类型,结合其他重要会计信息来合理预测本年度公司的情况,所以,我们把在2006年被ST(或亏损)公司记为i年,因此i-1(2005),i-2(2004年)分别表示陷入财务困境前一年、前两年。

未加入审计意见模型,

其中,

其中,i=1,2,分别表示i-1和i-2年;P表示上市公司陷入财务危机的概率。对于ST(或亏损)公司,Yi取1,否则取0,根据所得到的Logistic方程,以0.5为最佳判定点对原始数据进行判定,若P>0.5,则判定该样本为财务危机的公司,否则为正常公司。

加入审计意见X5建立新模型。在原来模型的基础上引入审计意见这一指标,用X5表示。

建立的新模型如下:

3.预测模型及结果分析。为考察以上模型的预测效果,我们把样本SAMPLE1中的3/5作为估计样本,共60家,其中ST公司和匹配公司各30家;其余的2/5作为预测样本,共40家,其中ST公司和匹配公司各20家;此外,我们把样本SAMPLE2中的3/5作为估计样本,共60家,其中亏损公司和匹配公司各30家;其余的2/5作为预测样本,共40家,其中亏损公司和匹配公司各20家,通过估计样本数据,分别建立预测模型。

由表2可得:无论采取哪种界定财务危机的方法,加入审计意见后,模型的预测正确率都会大大提高,也就证明了审计意见具有增量信息含量,从而证明H2成立。离公司陷入财务危机的时间越短,预测精度就越高。我们可以看出2005年综合模型的预测正确率要大于2005所对应的综合模型。从而证明H3成立。财务危机的界定方法对模型的影响不大,所以H4不成立。

结论

本文通过对1998~2006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披露的审计意见的实证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财务危机公司(亏损公司和ST公司)获得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均显著大于所有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从时间序列上来看,ST公司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要大于亏损公司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比例;审计意见在财务预警中具有信息含量,即加入审计意见后,提高了预测正确率。

参考文献:

公司审计论文篇(3)

一系列审计诉讼案件使人们逐渐认识到,注册会计师不诚信的源头在于上市公司管理层的不诚信。因此,公司治理问题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空前的关注。1998年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立了一个专门委员会研究公司治理问题。到目前为止,该委员会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准则和指南。而在2002年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也正式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上述公司治理准则中,都专门提到了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鉴于形势,现代审计要想从根本上摆脱困境,就必须积极参与到公司治理图景中去,并对公司治理问题给予足够的审计关注。

一、公司治理图景和现代审计的参与

(一)公司治理图景的勾画

广义的公司治理是联系企业内部以及外部各利害关系人的正式的和非正式关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契约的集合[1].海德格尔认为,世界变成了图景,“世界图像并非只指一幅关于世界的图像,而是指世界被把握为图像。”[2]在分析和处理公司治理时,我们也试图将之模型化、形象化,并最终勾画出一幅宏大的“公司治理图景”。公司治理可以使各利害关系人在权利、责任和利益上相互制衡,实现企业效率和社会公平的合理统一。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利益主体包括外部利害关系人和内部利害关系人两方面,因此公司治理不仅包括内部治理机制,还包括外部治理机制。通过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和内部治理机制的协调,利益主体之间在频繁的博弈活动中达到一种动态均衡。这样,公司治理图景得以形成并展现。

(二)公司治理图景下的审计参与

在企业中有着各种各样的契约来降低成本;然而除非契约条款的实施得到监督,否则它就起不到这种作用;而审计就是一种较为有效的监督方式[3].既然公司治理的实质就是契约安排和权责配置,那么审计监督在公司治理图景中的参与必然是全方位的。现代审计参与公司治理可以分为外部审计参与和内部审计参与。对这种审计参与的具体说明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现代审计通过各种形式的具体审计服务,全面参与了公司治理,并对公司治理产生了积极有效的影响。现代审计是对公司治理的一种监督保障机制。

表1公司治理图景中的审计参与

类型工作形式对公司治理的参与方式对公司治理的积极影响

外部审计1报表审计

2增值服务

3专项受托审计

1会计信息审计

2内控评价和管理咨询

3管理审计

4公司战略审计

5治理结构审计对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

1资本市场效率提高,股价更灵敏的反映了公司信息

2监管部门对合法性的关注

3经理市场的竞争与接管

对内部治理机制的影响:

内部审计1内部审计报告

2内审增值服务

1会计信息评价

2内部控制评价

3经济责任审计

4部门、项目效益审计

5预算、决算审计

6管理审计、战略风险审计1股东的积极投票与利益协调

2董事会的监督和干预更积极

3高级经理层的责任更明确

4组织管理更合理

5制度安排更有效

二、现代审计对公司治理的审计关注

特定的公司治理环境对现代审计也会产生全方位的影响。这种影响力必然要求现代审计对公司治理予以充分的审计关注。公司治理对现代审计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独立性。如果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可能对注册会计师的聘请与解聘决策拥有实质的决定权。此时,注册会计师在这样不利的博弈局面下就可能迫于市场竞争压力而作出各种妥协,丧失实质上的独立性。(2)审计风险。如果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公司管理层就可能达成集体合谋,进行会计造假。此时注册会计师依靠实施正常的审计程序可能无法发现此类舞弊和欺诈行为,使审计风险大大超出了可容忍的水平。(3)审计方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可能造成内控制度中监督和控制这两个环节失效。因而,研究评价内控制度的结论难以作为判断的依据,制度基础审计方法也就失去应有的作用。(4)审计判断。如果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公司管理层就有可能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判断施加不恰当的影响。(5)审计成本。如果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注册会计师就可能对公司的内部监督、控制制度和会计信息的可信度缺乏信心,因此有时会不合理地过高估计审计风险,实施过多不必要的审计程序,导致审计成本大幅增加。此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缺陷还会对审计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竞争机制受到扭曲,导致整个行业无法真正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机制。

鉴于公司治理对现代审计的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现代审计必须对公司治理的重要方面给予足够的审计关注。但审计关注并不只是对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进行泛泛的了解,而是一种本质性的深层关注。当前很多关于公司治理方面的信息正逐渐成为财务报告中必须披露的重要信息。现代审计必须有正式的专门针对公司治理的审计标准、审计程序、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和审计结论。

三、公司治理图景下的新审计模式———治理基础审计

(一)审计模式的演变历程———以审计关注为线索的回顾

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这三种审计模式之间的转变包含了审计关注的转移与深入。在最初的账项基础审计阶段,审计师最为关注的是账表本身。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会计系统的复杂化,原有账项基础审计模式的局限性日益凸现。与此同时,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中日益受到重视。这样,内部控制制度所蕴含的深刻的管理学理论及其与现代审计之间的密切关联为制度基础审计模式的最终形成准备了充分的条件。审计关注也从账表层次深入到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审计诉讼猛增,现代审计关注的焦点转移到审计风险。而风险理论研究也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因此,对风险的审计关注最终导致了风险基础审计模式的形成。

但当前的风险基础审计模式面临着很多现实的问题,如,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在实务中由于诸多的现实障碍并未得到较彻底的实践运用、风险基础审计模式本身对公司战略管理和公司治理等活动中的风险关注不够、不能很好解释和解决日益突出的审计合谋问题、风险基础审计模式没能与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实现很好的继承与包容,存在跳跃性过大等问题。

(二)公司治理图景下的新审计模式———治理基础审计

针对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存在的上述许多难题,当前审计理论界主要还是在考虑如何完善现有风险基础审计模式,以弥补某些缺陷。但我们认为,对这种思路仍需进行根本性的反思。

在目前经济形势下,治理基础审计将成为公司治理图景下的新审计模式。

治理基础审计是将审计定位成对公司治理的一种间接的监督制约机制,以对公司治理图景中外部和内部治理机制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为基础,将公司治理因素纳入到审计理论和实务的所有重要方面,最终建立起一种崭新的审计模式。治理基础审计模式较好地继承和包容了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和风险基础审计模式。从理论上分析,治理基础审计模式提升和扩展了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关注,对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在内的整个公司治理问题给予了系统的关注;治理基础审计也克服了风险审计模式对风险关注的局限性,对整个公司治理环境中所蕴含的风险给予了前所未有的系统关注;另外,治理基础审计还可以很好地包容当前关于管理审计、公司战略审计、公司治理结构审计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所以,治理基础审计并没有全盘否定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和风险基础审计模式,而是继承了原有模式的优点,实现了两种原有审计模式的融合与提升,并最终超越了原有的审计模式,形成一种全新的审计模式。

从实践角度看,治理基础审计的产生有着深厚的现实基础。对公司治理准则和指南的研究为治理基础审计准备了必要的条件;而原有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和风险基础审计模式下的审计实务也比较容易实现改造,可以为新的治理基础审计模式服务。另外审计合谋问题在治理基础审计模式下通过公司治理理论也可以得到更好地解释。因为审计合谋的达成往往是以公司治理的缺陷为前提的,公司治理的缺陷使注册会计师面临“要么合谋,要么失去客户”的两难境地。所以要降低审计合谋的可能性,就应当从根源上考虑规范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因此,治理基础审计模式在实践中具有基本可行性。

(三)构建治理基础审计模式的障碍分析

大凡一种新的模式的建立,都必须克服很多理论与实践中的障碍。对治理基础审计模式来说,也必然面临着很多障碍。

这些障碍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治理本身存在多种模式,会受到诸多环境因素的影响。目前世界上主要存在着美国的公众治理模式、日德的主银行治理模式和东南亚的家族治理模式三种基本的公司治理模式。而事实上各种治理模式都并存于每个国家,并由于经济、政治和历史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又产生了很多的具体变化。甚至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公司制还不是一种普遍的企业组织形式,公司治理的观念还很淡薄。这对治理基础审计模式的实施构成了重大障碍。(2)公司治理问题本身十分敏感,从而治理基础审计很可能会遭到来自某些利益相关者的抵触和压力。公司治理在任何时候都反映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斗争和妥协,从而治理基础审计对公司治理的审计参与有可能不受欢迎,得不到被审计方的必要支持与配合。(3)治理基础审计所涉及的对公司治理的评价需要很多的职业判断。而职业判断的增加加大了审计责任与风险,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要求更高。这也可能使注册会计师在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时,尽量回避对某些公司治理问题作出明确的审计判断。(4)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对治理基础审计还缺少足够的法规支持。如果政府监管部门不对公司治理问题提出更严格的法律规范,那么治理基础审计也就必然缺少足够的推动力。(5)治理基础审计面临着如何确保对公司治理适度审计关注问题。由于公司治理本身的复杂性和敏感性,治理基础审计必须保证其始终仅仅就审计业务来考虑公司治理问题,而对那些具体而敏感的治理问题则应保持谨慎参与,防止对公司治理的过度关注,以免自身卷入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博弈中,从而丧失审计的超然独立性。此外,随着审计关注从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向公司治理的延伸,仍然不能忽视原有审计模式下的审计要点,因为对公司治理给予足够的审计关注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对其他审计要点的必要关注。

[参考文献]

公司审计论文篇(4)

经过20余年改革与发展,中国证券公司已取得全球瞩目的成就。据报道,中国证券业2006年上半年收入231亿元,纯利123亿元,中国证券业在近年将会实现盈利,扭转前几年的亏损局面。但中国的证券业还处在非常关键的阶段,资本市场的发展任重而道远。中国证券市场持续低迷,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缺乏信心,尚未形成完善的、稳定的运营机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监管部门应重视对证券公司的审计监管,而证券公司更要加强内部审计,以保证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健康与持续地高效运行。

一、加强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是经济稳健发展的迫切需要

证券公司属于高风险行业。近几年,中国证券公司已出现透支挪用资金、法人投资者以个人名义炒股、编报虚假申报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一些违法、违规行为。2002年以前,我国高风险证券公司被处置还属于个案,2002年8月以后,由于市场低迷,证券公司连续几年出现全行业亏损,多年积累起来的风险集中爆发,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处置的证券公司数量急剧上升。到2006年7月,不足4年时间就有34家高风险证券公司被处置,证券公司面临行业建立以来的第一次系统性危机。在证券违法犯罪案件中,证券经营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超过半数,显示在证券公司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同时,自身的内部控制有待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2008年4月23日,国务院总理签发国务院522、523号令,《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21世纪国内证券公司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在重新“洗牌”中经受到严峻的挑战。如何防范和化解风险,既是监管机构必须考虑的问题,也是证券公司不能回避的责任。《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133条规定,“证券公司应设立监督检查部门或岗位,独立履行合规检查、财务稽核、业务稽核、风险控制等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提出内部控制缺陷的改进建议并敦促有关责任单位及时改进。”约束、自律作为证券公司获得良好信誉的前提,也是券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操胜券的法宝。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是对公司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的监督,目的是防范风险,纠正违规,加强内部控制,保障证券公司健康发展。证券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于公司的规范经营负有重要责任,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程度直接影响证券公司的长期生存与稳健发展。因此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已成证券公司当务之急。

二、我国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现状与问题

目前,证券公司普遍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但内部审计工作现状与其重要性并不相适应,内部审计还远没发挥其应有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范围有限,未覆盖到各部门、各环节。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实施全方位审计,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审计范围并没有覆盖各部门、各环节。例如,有的证券公司只注重对营业部和分支机构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的监督,而未涉及到对公司总部的重点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审计,如投资部、资产管理部、财务部等。有的证券公司虽然开展了针对这些部门的审计,但在审计实施及出具审计报告时有所顾忌,不能客观反映真实情况。总体来说,内部审计部门代表公司对下属营业部的稽核审计工作比较容易开展,对总部其他同级部门或投资部等重要部门实施审计则有一定难度。

(二)内部审计重视财务、淡化管理。证券公司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运转过程中极易发生各种风险,近年以来被处置的高风险证券公司数量之多史无前例。而我国证券公司的内部审计大多将主要精力放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及监督上,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内部审计的职责集中在“查错防弊”上,很少对公司管理做出分析、评价和提出管理建议。事实上,证券公司发生或产生错误与舞弊等问题不限于财务部门,更多的是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也并不仅限于“查错防弊”。把审计重点局限于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上,不利于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

(三)重事后检查,轻事前、事中控制。内部审计部门在事后监督检查,主要是财务数据的检查方面比较到位,而在事前和事中控制方面所起的作用还远远不够。事后检查只能发现已经发生的问题,而如何防微杜渐、亡羊补牢才是问题解决的关键。严格来说,制定、执行制度并不是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工作,但内部审计人员由于工作的关系,可以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的资料,有机会了解内部控制方面的薄弱环节,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重在事后发现问题,忽视了对可能产生的风险或不安全隐患的防范与分析,对于事前、事中控制的关注远远不够。

(四)内部审计技术落后,审计效率不高。综合治理后,证券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业务种类不断增加,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而部分证券公司审计手段比较单一,基本上还是采用现场审计方式。证券公司规模扩大后,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数量不足以及财力、物力的限制,使得内部审计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够,甚至会影响到审计报告的及时性。现有审计手段远不能适应业务活动的节奏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审计效率不高,严重制约了内部审计监督评价和提供增值服务的作用。三、影响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制约因素

(一)内部审计部门缺少应有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灵魂,也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条件。内部审计人员只有具备应有的独立性,才能客观地实施审计,才能作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评价。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标准》中,对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地位作了明确规定,核心内容有3条:内部审计机构应置于组织内部的较高层次,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强弱,主要取决于其隶属关系和领导层次的高低,领导层次越高,独立性和权威性越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直接向组织内的最高决策层负责并报告工作,从而保证内部审计活动的实施;内部审计活动不受其他职能部门或个人的干扰。同时,按照规定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证券公司其他部门,对公司所有部门、所有环节实施监督。实际工作中,内部审计部门虽然名义上归董事会领导,与内部其他部门处于基本平级的地位,内部审计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晋升等还要受制于公司其他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的缺失必然会导致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二)对于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急需深入。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重新修订并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标准》,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项为了增加价值和改善运营所进行的独立的、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运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新定义中突出内部审计的“咨询”、“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功能。这种内部审计不同于传统的“监督导向型”内部审计,而被称之为“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从现实来看,证券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多是在实践中摸索和成长起来的,内部审计的理论基础并不扎实,对于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不够全面。在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部门往往重监督评价,轻控制和服务。主要审计力量集中在财务数据的事后检查方面,对于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不够重视。在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发挥服务职能方面的作用非常有限。

(三)非现场稽核手段应用不够充分。证券公司目前内部审计手段还比较落后,基本上采用现场稽核方式。综合治理完成后,证券公司数量减少,规模扩大,营业网点不断增加,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量越来越大,传统审计手段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的要求。近年来,证券公司逐渐建立了集中的交易监控系统和集中的财务监控系统,通过将交易监控和财务监控连通运作,实现了交易数据和财务数据的互相核对。环境的改变为非现场稽核审计的实施提供了便利的条件,非现场稽核手段应用不充分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效率和效果。非现场稽核成为了证券公司在现阶段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研究课题。

(四)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较低,复合型人才匮乏。目前,我国大部分证券公司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准入标准和考核机制,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要求不明确,难以保证内部审计队伍的素质。内部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通晓财会知识、审计理论、法律知识,还必须掌握电脑知识,并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当前相当一部分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电脑知识,业务知识面较窄,加上日常工作相当繁忙,缺乏专业培训,专业能力下降,不适应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任务要求的需要。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复合型人才,影响了内部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

四、改进我国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只有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并在证券公司内部位于比较高的层次,才能确保内部审计意见、结论和建议的公正、客观、权威和有效,真正发挥公司最高决策层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为保证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仅是名义上,实质上内部审计机构也要置于董事会或监事会领导下,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直接对董事会或监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评价与考核,要直接由董事会或监会事决定。内部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项目计划、人员计划及财务预算要提交最高管理层和董事会备案。内部审计机构每年一次或在必要时多次向最高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二)全面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与权威性。内部审计作为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中监督、反馈系统的核心,客观上要求内部审计为公司提供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如果内部审计仍局限于传统的财务审计,就无法满足这个要求。因此,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必须从传统的“查错防弊”转向为公司内部的管理、决策及效益服务。内部审计的职责应从审查和监督向评价与咨询方面拓展,其作业范围不应当局限于财务领域,而应扩展到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三)充分利用非现场稽核审计手段。限于现场审计的成本、人力等方面的制约,现场审计和检查的频率不可能很高,一般一年一次或者更长,这种频率目前无法满足风险管理的要求。随着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电子化、网络化程度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通过采集被审计单位柜台系统、财务系统、日常监控系统以及被审计单位历年审计的历史数据等信息,借助内部网络查询、筛选、记录、分析等,对被审单位实施非现场稽核审计。覆盖全面的公司内部网络,可为有效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证券公司营业部开展非现场稽核审计创造条件。

利用信息系统手段可以在以下几方面进行非现场稽核。首先,可以利用各种监控系统作为现场审计的辅助手段。在实施审计之前,可以利用公司内部网络,对于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进行事先分析,确定审计重点,这将大大节约现场审计的时间,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其次,可以利用内部网络以及各监控系统进行专项稽核审计,对于业务和财务的一些专项检查,不必亲自到现场审计,通过各内部系统就可以得到所需的数据和资料。另外,根据内部审计需要,一切可以在非现场审计的数据和非数据信息都可以根据需要纳入非现场审计系统。

(四)建设德能兼优的高素质内部审计队伍。首先,要制订内部审计人员任职资格标准。内部审计人员在思想上,要有很强的敬业精神,恪守客观、公正、廉洁的原则;在专业上,要有扎实的基本功,熟悉证券知识和公司开展的各项业务操作流程,掌握金融法规政策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熟练运用电脑的基本技能。在能力上,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同时还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以便于跟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进行交流与合作。其次,要改善内部审计人员结构。由于内部审计领域的扩展和审计层次的提升,原来单纯的财务人员结构已不能适应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内部审计部门不仅需要财务会计专门人才,也需要具备经济学、管理学知识的专门人才。因此,必须要配备实践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企业管理、经济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多元化的内部审计队伍。再次,还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培训工作,使内部审计人员及时更新知识,掌握新的技能和方法。重视和加强包括会计、审计在内的各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为广博、坚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其能适应和处理不同类型业务及复杂问题,从而为决策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与建议。为实施非现场稽核以及远程审计的需要,尤其要加强审计人员计算机知识与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审计人员计算机审计水平,培养一支具有一定的业务审计水平,又掌握计算机审计等技术的复合型审计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1]王丽榕,试论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缺失原因及应对措施[J]会计之友,2008,(10)

[2]杨婧,现代内部审计主要方法的运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11)

公司审计论文篇(5)

(1)在我国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的上市公司中,股权高度集中,国有股和法人股占绝大多数,处于垄断地位,董事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由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人——政府指定,政府目标与真正所有者的目标不同,就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也常存在目标冲突;与真正的股东不同的是,政府官员并不为决策的后果承担直接的风险和获取直接的收益。所以,作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人——政府官员缺乏对公司管理当局的监督动力,缺乏对公司管理当局会计报表信息质量和审计质量的高度关注。

(2)我国公司监事会人员普遍文化程度低,内部人员比例高,党组干部比例高,业务能力低,致使监督职能弱化。鉴于此,股东对管理层的“用手投票”的约束非常虚弱。

(3)我国经理劳务市场、资本市场还很不成熟,公司控股权市场不健全;居于垄断地位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自由流通,公司控制权被接管的可能性很小,这样即使中小股东“用脚投票”也难以对公司管理当局产生重大影响。简而言之,目前在我国公司治理中,内部治理结构失衡,外部治理结构失效,严重缺乏对公司管理当局的产权约束。

2、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扭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事务所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但在中国现有的股权结构下,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事实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于一身,上市公司无法形成相应的权力制衡机制,不仅导致混乱而误导的会计信息披露,同时还扭曲了事务所聘任制度,导致注册会计师审计关系严重失衡。

3、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体制存在缺陷。按中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事务所既可以被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被改为合伙制。虽然两者在开展会计业务方面具有同等资格,所出具的会计报告也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但在承担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上却存在极大差别。

无论是从理论上分析,还是从实践中验证,有限责任制的事务所会降低注册会计师的风险压力,弱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其公证职能。有限责任制在经济方面的法律责任相对较少,所以不仅不适合事务所内部管理要求,也不利于加大事务所民事责任,从而不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同时还有逃避责任之嫌。

4、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完善。注册会计师诚信的重要体现就是遵循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主要应靠制度来约束。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没有一套完善的职业道德规范来对注册会计师的行为进行约束。

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的滞后性导致实际工作中存在大量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的现象,如会计师事务所竞相压价、不顾审计质量恶性竞争,面对客户的压力不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原则而违心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5、审计收费不规范。审计质量与审计收费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高质量的审计需要较强的敬业精神、过硬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声誉,显然,拥有这些品质的注册会计师收费应较高。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CPA行业缺乏相关的收费标准。目前,上市公司在制定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时都会考虑公司期末资产总额、合并会计报表单位数等指标以及审计收费标准,甚至还要参考同类公司的收费标准,然后由事务所报价,最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报酬。这其中,资产总额或资本总额是个相当重要的衡量指标,而较少考虑客户的复杂程度、审计风险等因素。随着CPA行业竞争的加剧,事务所为了揽取客户,不惜血本相互压价,压低收费。为了生存和发展,审计人员不得不降低审计成本,也就不可能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审计某个项目,审计质量必然低下。衡量一个行业的竞争是否有效和有益,往往由消费者根据产品、服务的质量以及价格的高低做出判断,而CPA行业的竞争有其特殊性,消费者不能像对其他行业一样作出恰当的评价。因此,会计职业界一直将价格竞争视为错误的竞争因素,因为这种竞争是基于金钱而不是能力的竞争,价格降低所带来的压力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及行业和客户之间的互信关系的弱化。、

二、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现状

1999年,财政部组织对100户企业1998年度会计信息及其出具审计报告的82家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了《公告》(第三号),抽审发现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编制审计计划,或虽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但内容不全,遗漏重要条款;未严格履行必要审计程序、审计范围偏小、审计方法不当;未按《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实施符合性测试程序。未对现金、存货进行监盘,为对应收款作必要的函证或缺少替代程序;审计工作底稿不规范,底稿摘记整理杂乱无章,格式、标识前后不一,勾稽关系不明;个别会计师事务所还存在严重违规执业问题。

2001年,国家审计署组织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01年完成的审计业务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表明: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质量令人担忧。检查中,有关部门共抽查了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2份审计报告,发现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造成财务会计信息虚假71.43亿元,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审计署已经将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和41名注册会计师,以及信息披露严重不实的上市公司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罚。

由上述可以看出:由于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未严格执行审计专业标准,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缺乏应有的职业关注,审计结论出现偏差,审计报告严重失实,致使一些企业会计信息重大失真问题未被充分揭示和披露,给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了严重误导。

三、提高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的措施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独立董事的产生机制,改现行的由董事会选拔为中小股东选举制度,保证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同时增加独立董事的相关信息的披露及独立董事的考核制度。

2、改革事务所聘任制度,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由上市公司管理者聘任事务所将极大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最终影响审计质量,那么就应该终止由上市公司管理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按照国际惯例,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是目前制度安排下的一个理性选择。实践表明,审计委员会作为一种公司治理机制,在防止和发现财务报告舞弊、保持审计人员独立性方面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3、完善会计事务所组织形式。有在合伙制约束下,合伙人才会有对切身利益的关注。因此,我们应加快有关法规的修订;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推行配套政策,对合伙事务所采取如税收优惠等政策倾斜;完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共有财产分割制度、建立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风险保险制度等。

4、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提高审计质量就必须更好地指导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其中核心任务是尽快完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其职业道德行为,完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同时,还应积极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披露制度,使注册会计师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提供更好的审计服务。

5、完善审计收费标准。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采用固定收费与变动收费相结合的制度:一是产品费用,即执业必要的审极程序、出具审计报告所需要的费用,随委托人的特征,如规模、业务性质等而定;二是预期损失费用,包括诉讼损失和恢复名誉的潜在成本等,一般委托人的偿债能力、获力能力等财务比率为依据;三是会计公司的正常利润。

【论文关键词】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现状及成因

【论文摘要】上市公司审计造假案,不仅使众多的投资者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为严重的是几乎摧毁了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心。本文对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现状及成因进行分析,对如何提高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给出相应的建议。

【参考文献】

[1]王英姿: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评价与控制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公司审计论文篇(6)

【关键字】审计费用披露影响因素博弈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应运而生。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应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意见。然而在现实的资本市场中,由于审计市场的不完善,上市公司往往采取各种手段诱惑或威逼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形成审计合谋,侵害广大股东的利益,或者是以高额的审计费用作为代价,或者是以较大比例的非审计服务作为补偿,或者结合其他一些方法手段。通常情况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这些信息资源只是掌握在公司内部人手中,广大股东和信息使用者很难通过外部渠道获得。所以,无论是从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角度来看,还是从维护审计市场秩序角度来看,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都势在必行。

为此,国家在2001年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文件,并陆续了一系列《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上市公司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的审计费用等情况进行披露,以增加二者之间交易的透明度。从理论上讲,审计费用信息的披露有益于投资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独立性做出理性的判断,进而影响其投资决策的行为,并减少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恶性低价竞争。

但是从2001年《问答第6号》文件颁布以来的披露状况看,披露效果非常不理想。每年只有接近半数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其中大部分公司没有按照法规文件的要求进行详细披露,只是简单的、笼统的一带而过。从公司报表的披露内容中无法清晰的获取相关的有用信息,如:审计费用的决策程序和标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会计师事务所的任期情况、财务审计费用和非财务审计费用的类别区分及金额、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的欠费情况、年度费用比较信息、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前后任期事务所的比较信息、国内所与国外所的比较信息、审计费用的期间归属等。

从本质上来讲,加强审计费用信息披露应该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是资本市场不断健全和完善的标志,是广大股东自我权利意识的觉醒。但是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总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从而沿着一条曲折的道路不断前进。从上述的分析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审计费用信息披露效果非常不理想,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在制约着审计费用信息披露呢?下面我们将采用博弈论方法进行简单的分析。

一、影响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披露的因素

(一)法规机制的约束

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的资本市场中,受托责任论认为,上市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向公司的全体股东和其他的利益相关者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其他相关的非财务信息。为了保证这些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作为独立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对其进行审计。

然而,从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来看,审计业务并不是会计师事务所唯一的业务事项,此外还会涉及对公司的评估、提供咨询服务、财务顾问服务等一系列的非审计业务。目前国内外的经济案件和权威研究已经表明,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较大比重的非审计业务,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但是,作为公司的内幕消息,这些信息只是掌握在少数的公司管理者手中,外部投资者和其他的信息使用者无法取得。在这种信息不对称形式下,将会极大影响投资者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

此外,对会计师事务所来讲,一方面,在我国尚不完善的审计市场中,由于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繁多,从而造成审计业务的“买方市场”。也就是说有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形,上市公司产生购买“清洁的审计意见”的动机。那么,在激烈的审计市场竞争中,为了招揽审计客户,总会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会丧失审计独立性,转向与上市公司进行合谋,从而造成“劣币驱逐良币”,难以保证审计质量,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如果会计师事务所或签字注册会计师多年为审计客户服务或提供较多的非审计服务,由于这种审计关系的复杂化和审计业务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会计师往往也会放松对审计独立性的要求。

因此,从上述分析结果来看,对上市公司审计费用相关信息存在着两个需求方:一方面是公司的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相关信息使用者。他们需要通过对上市公司审计费用相关信息的披露来判断会计师事务所潜在的审计独立性,从而做出合理的决策。另一方面是国家的监管部门,由于目前审计市场比较混乱,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存在恶性竞争的迹象,因此国家监管部门需要对此监管,而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是中国证监会获取信息的一个有效途径。所以,现在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开始致力于在年度报告的重要事项中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和支付报酬的信息,我国证监会也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规文件对其进行监管。

(二)公司行为的选择

虽然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逐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上市公司审计费用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监管,但是目前信息披露的效果并不理想。我们从信息供给方——上市公司——自身角度来看,如果公司外部审计不存在问题,完全符合国家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那么具体、翔实的信息披露并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不利影响,而且会坚定投资者的信心;反之,如果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存在问题,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那么审计费用相关信息的披露就会直接或间接的将这种暗箱操作映射出来。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这种结果肯定不是上市公司所愿意看到的。因此,上市公司就会想方设法钻法律法规的漏洞,延迟披露或者蒙混过关。

二、影响因素的博弈分析

下面本文拟从博弈的角度对上市公司审计费用信息披露的行为选择进行分析,为此不妨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一:如果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不存在审计合谋、审计费用转移等非正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在审计过程中所支付的审计成本不会影响到其披露过程中的行为,也就是说审计成本已经转化为沉没成本。因此,我们分析的时候将不再考虑审计成本,而只考虑处罚成本。为此提出以下几个假设:

1.如果上市公司完全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不受到处罚的情况是正常的,不可能出现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情况,而且由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完全,审计过程完全正规,会坚定投资者的信心,能够带来潜在的收益为A;

2.如果上市公司未完全披露或未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假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成本为B,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可能会带来声誉上的损失为C;

3.假设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的监管成本为G;如果放松监管会给自身带来的好处为H,但会带来声誉上的损失为I。

监管部门监管和上市公司违规的博弈策略矩阵如表1-2:

表1-2监管部门监管和上市公司违规的博弈策略矩阵

上市公司的行为选择勤于监管(补充披露并处罚)放松监管(未强制披露、不处罚)

完全披露A,-GA,H-I

未完全披露或不披露A-B-C,-G0,H-I

由上面的成本数据可以看出,A-B-C肯定会小于A,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理性的上市公司应该会选择完全披露,因为完全披露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不利影响,反而会坚定投资者的信心。但是对监管部门而言,只要H-I>0,那么监管者出于“偷懒”的心理就会放松监管。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信息使用者完全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对信息披露不全但监管不严现象反映比较冷淡,因此对监管部门声誉上也不会造成多大的损失,所以也就造成了放松监管现象的滋生。

情况二:如果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存在审计合谋、审计费用转移等暗箱操作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暗箱操作属于违规行为,会影响会计报表的真实有用性,进而影响投资者的正确决策。这部分信息一旦完全披露出来,会给公司带来极大的损失。因此,在这里审计成本就不再是沉没成本,而应该是公司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本文先做以下假设:

1.公司未完全披露或不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而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成本为B;

2.上市公司由于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可能会带来声誉上的损失为C;

3.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合谋而支付较高的审计费用为D;如果不被查出可能会得到的额外的合谋收益为E;

4.如果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审计合谋,审计合谋被发现的可能性存在两种情况:①如果公司完全披露审计费用相关的信息(包括由中国证监会强制要求补充完全披露的情况),那么审计合谋被发现的可能性为P1;②如果上市公司不披露或不完全披露审计费用相关信息(包括中国证监会放松监管、未强制要求其补充披露的情况),那么审计合谋被发现的可能性为P2。很显然,P1要远远大于P2。

5.由于审计合谋行为被发现,上市公司在未来股票价格、投资者信心等方面带来的巨大损失为F;

6.假设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的监管成本为G;如果放松监管会给自身带来的好处为H,但会带来声誉上的损失为I。

那么,监管部门监管和上市公司违规的博弈策略矩阵如表1-3:

表1-3监管部门监管和上市公司违规的博弈策略矩阵

上市公司行为选择勤于监管(补充披露并处罚)放松监管(未强制披露、不处罚)

完全披露E(1-P1)-D-P1F①,-GE(1-P1)-D-P1F②,H-I

未完全披露或不披露E(1-P1)-B-C-D-P1F③,-GE(1-P2)-D-P2F④,H-I

下面拟对表1-3的公式进行简要地分析。

首先,对监管部门的分析与情况一相同,对此我们不再赘述。

其次,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本文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公司审计论文篇(7)

[中图分类号]F27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5024(2008)05-0181-03

[作者简介]孙伟龙,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硕士,宁波市审计研究所副所长,研究方向为审计理论与实务。

(浙江宁波315100)

一、引言

内部审计是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在推行有效的治理和控制并评估管理控制实务的有效性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Bailey,2006)。Carcello,Hermanson和Raghunandan(2005)认为,美国证监会(SEC)近年来的指引和强制性动作都反映出这样一种倾向: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和公司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陈艳利、刘英明(2004)认为内部审计作为实现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内部控制的发展离不开公司治理的推动,公司治理的优化也离不开有效的内部控制作为保证。张伟(2004)认为内部审计是降低委托问题中成本的一种手段,现代内部审计已提升到治理层次,应定位于第一层委托关系(即管理者对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内部审计正是通过战略管理审计和业务管理审计来满足所有者监督的需要。

二、浙江民营企业公司治理中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现状分析

(一)被调查企业开展内部审计的基本情况分析

1.内部审计的设立部门分析。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立是其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客观基础,而内部审计的设立部门形式则反映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是对决策层(董事会、股东大会)负责,还是对执行层(总经理)负责,直接决定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身份或角色,也就决定了内部审计不同作用的发挥。从理论上来说,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要进入股东、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这一层次的受托责任关系。如果内部审计只是在较低层次的受托责任关系中发挥作用,那么就不属于公司治理的范围,内部审计也无法在治理中发挥作用。实务中,这体现在内部审计的报告关系上,如果是向董事会及其所属的审计委员会或CEO负责并向其报告,内部审计显然进入了公司治理的受托责任关系中,如果是受财务部门或组织其他中层部门领导,内部审计则很可能排除在公司治理之外,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Hermanson(2002)甚至认为,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这种结构,才最有利于改善治理,才能使内部审计真正成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部分。根据笔者对169家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调查结果显示,设置了独立专职审计部门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34.9%,没有专职审计部门但有专职审计人员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44.4%,只有兼职审计人员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的20.7%,对于没有设立专职内部审计部门或只有兼职审计人员的企业,大多数将审计人员归属财务部门领导;而内部审计的部门设置形式多样,有9.5%在审计委员会和总经理双重领导下,4.1%在董事会领导下,13.0%在监事会领导下,23.1%在总经理或总裁领导下,7.7%在主管财务的副总领导下,27.2%在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领导下,15.4%在其他模式下(主要是外包给中介组织)。可见,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有了一定的客观基础。

2.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分析。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是通过开展相应的审计工作,完成相应的审计项目来实现的。在被调查企业中,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的企业占总数的100%,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企业占总数的90.5%,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的企业占总数的56.8%;此外,企业还开展了基建审计、内部控制评审、专项审计调查、管理审计等。可以看出,当前浙江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除了开展传统的财务审计外,还涉及到经济效益审计、内部控制评审、管理审计等现代审计内容,但开展这些审计工作的企业所占比例不高。

3.采用的内部审计方式情况分析。内部审计方式主要有账项导向审计、制度导向审计、风险导向审计三种方式。在被调查企业中,74.6%的企业采用账项导向审计,25.4%的企业采用系统导向审计,没有一家企业采用风险导向审计。这说明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方式还停留在以账项导向审计为主的阶段。因此,采用先进的审计手段(尤其是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改变传统的审计方式是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被调查企业对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作用认识的总体分析

由于公司治理这个概念较为抽象,笔者在实际调查中将其细化为以下这些方面来衡量:内部审计在企业日常经营中的重要性、内部审计结论对企业重要决策的影响、内部审计对健全企业内部管理的影响、内部审计对公司的作用表现形式等方面。调查结果显示:(1)大部分企业(占89.4%)认为内部审计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很重要或者重要;少数(10.6%)认为内部审计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作用不太重要。这说明被调查企业对内部审计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作用的评价是相当高的。(2)认为内部审计结论对企业重要决策的影响比较显著的占62.7%,不太显著的仅占37.3%。这说明被调查企业对内部审计结论之于本企业重大决策的影响的评价是比较高的。(3)认为内部审计对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影响很大或者大的占总数的74%;认为影响不大或者小的仅占总数的26%。这说明被调查企业对内部审计之于健全本企业内部管理的影响的评价也是比较高的。(4)认为内部审计的作用表现在“审查财务收支,查错纠弊”方面的占95.3%,表现在“审查内部控制,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方面的占85.2%,表现在“提高公司绩效及增加公司价值”方面的占81.7%;此外,还认为内部审计在“加强风险管理”、“提供咨询,改善组织运营效果”、“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作用。可以看出,当前民营企业已经认识到了内部审计的多方面作用,除了查错纠弊和加强内部控制及增加公司价值这种传统上已经认识到的作用外,还认识到了内部审计在“加强风险管理”、“提供咨询,改善组织运营效果”、“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等方面的作用。

三、制约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及原因分析

我们同时在问卷调查中设计了这样一个问题:“您认为制约贵公司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的主要决定因素是什么?(多选题)”按调查结果依次排序为:公司最高领导层对内部审计不重视、认识不到位(81.5%)、内部审计定位不准、对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模糊、未能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76.0%)、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无保障、不科学、不合理、独立性差(72.4%)、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不健全影响内部审计的深度发展(69.3%)、内部审计法规与制度建设严重滞后(47.3%)。

可见,“公司最高领导层对内部审计不重视、认识不到位”是目前制约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的最为严重的问题,说明民营企业最高领导层对内部审计还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对内部审计的认识还存在很大的差异,导致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缓慢。笔者针对这个问题与部分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了座谈,大家普遍感叹:在目前无国家强制规定的情况下,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中的生死存亡直接取决于企业所有者,企业要不要实行内部审计,实行什么样的内部审计,其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中的地位、组织模式、职能是怎样的,均来自企业所有者的重视程度!我们在实地走访中还得知,有些民营企业领导不知道内部审计是怎么回事,认为企业是私营的,财产是私有的,设立内部审计干什么?有的甚至认为内部审计是自找麻烦。根据我们的实地调查,浙江省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也不均衡,反差比较大。虽然规范的、独立的、权威的内部审计机构有不少,但企业规模大,下属企业多的民营企业集团尚未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也为数不少,发展不平衡。笔者认为,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民营企业股权结构单一。在这种单一的股权结构下,所有者和经营权都集中于企业少数几个内部人手中,企业缺少社会化的监督机制,企业处于一种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合一的状态,当他们的素质和喜好不同时,受个人意志的影响,往往导致在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上的随意性,使内部审计的发展受阻。单一产权下形成的家族制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的发展极为不利,一股独大,“内部人说了算”,缺乏专业背景的家族成员成了企业的特殊阶层,他们占据企业管理岗位,左右企业的管理决策,使内部审计独立性受到干扰、审计效率和效果大打折扣。

“内部审计定位不准、对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模糊、未能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是造成内部审计不能充分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原因。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对于大多数民营企业领导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有的企业领导认为审计代表监督,而对其服务企业的职能知之甚少。有的民营企业虽然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其审计职能仅仅局限在单一的监督职能上。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在成立之初如何进行操作,并没有现成的理论和准则作指导,如何借鉴国际内部审计的经验对民营企业来说似乎比较遥远,因此,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只能效仿当时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做法进行操作。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无保障、不科学、不合理、独立性差”反映了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缺乏制度保障,独立性受到严重损害,大大降低了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在我国,民营企业是否需要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国家并没有明确的要求。民营企业的特殊性质和经营环境决定了其内部审计,无论是机构设置还是人员安排都受制于企业主。调查显示,有些民营企业在组织制度中根本没有内部审计制度;有些虽然有内部审计制度,但没有独立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兼职现象也比较严重;有的虽然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与财务部或其他部门合署办公,缺乏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不健全影响内部审计的深度发展”反映了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从传统财务审计向现代内部管理审计转变缺乏工作基础和前提条件,制约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内部控制是进行内部审计的前提,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结果是内部审计人员确定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的重要依据,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程度和遵守情况,决定了内部审计工作的难度和广度。同时,内部审计要开展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就必须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为审计判断标准,才能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做出评价。因此,现阶段民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不健全影响制约了内部审计的深度发展。

“内部审计法规与制度建设严重滞后”这一问题反映了民营企业面临的内部审计法规与制度建设不足对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所造成的困难。内部审计法规与制度建设严重滞后是导致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不尽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成效不大的重要原因。从我国已颁布的审计法律来看,有关内部审计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为搞好国家审计监督服务的,范围也仅限于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并没有将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纳入其中。这导致民营企业内部审计长期没有统一的执业标准,从而使审计工作凭经验、按习惯行事,严重削弱了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四、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中作用的对策建议

(1)改善民营企业公司治理。一是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实现产权多元化。企业产权结构的多元化,使得企业融资渠道不再封闭,并开始逐渐摆脱企业主家族的全权控制。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企业主与投资者进行博弈的过程。投资者入股企业后为了规避风险、获取利润,必然会在财务、管理上进行监督,这一压力有利于民营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及经营运行机制规范化,这必将对内部审计机构提出更高要求,从而推动内部审计的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就是要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及两权分离下的委托。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下,股东会和董事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明确的经济责任关系,使得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内部审计产生了真正的需求,以确认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同时,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下,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要求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从而使内部审计成为公司管理信息的一个重要来源,成为董事会实现管理目标的一项重要手段,有效地解决守约责任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三是健全民营企业内部控制。通过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可以使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按制度来进行,避免企业只听命于个别人的安排,可以有效地保证企业提高经营的效率和效果,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2)构建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审计运作框架。根据笔者设计,该框架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审计目标,第二层次是审计职能和审计内容,第三层次是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和人员,这三个层次应统一于民营企业公司治理框架中。其中,内部审计目标决定内部审计职能和具体的审计内容。而设计良好的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并配备高素质的审计人员为完成审计内容、执行审计职能以及最终实现审计目标提供组织支持和保证。公司治理则提供了内部审计有效运作的环境系统。①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目标应当与公司治理的目标(企业的目标)保持一致,即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②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主要是服务自身,应充分发挥审计的服务职能。③审计内容上,除了传统的财务审计之外,要拓展非财务领域的内容如内控制度审计、风险管理审计、战略审计等。④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应与公司治理要求相适应,既要保证可以及时向股东提供治理所需的信息,又要保证能够协助经营管理部门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⑤审计人员要掌握多元化知识,人员配备上专业结构合理。

(3)加快内部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方面,国家应完善相应的法律,明确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必须建立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规范内部审计程序,加强规范化建设。

(4)加强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理论研究。西方发达国家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实践,都远远地走在了我国的前面,我们可以借鉴,但不能照搬。在我国民营企业公司制逐步走向成熟和公司利益相关者对公司治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之时,我们应该花大力气对这个课题进行研究,以为其健康发展提供理论上的指导。

参考文献:

[1]Anderson,U.AssuranceandConsultingService[M].TheInstituteOfInternalAuditorResearchFoundation,2003:74-85.

[2]Carcello,J.V.&Neal,T.L.Auditcommitteecom-positionandauditorreporting[J].TheAccountingReview,2000,10(1):453-467.

[3]Dana,R.,Hermanson,L.&Rittenberg,E.InternalAuditandOrganizationGovernance[M].TheInstituteofInternalAuditorResearchFoundation,2003:55-63.

公司审计论文篇(8)

一、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涵义

公司治理的涵义还没有我国自己的研究成果,学术界也还没有给出确定的概念。我们所知的公司治理是一个外来的概念,但是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许多学者将公司治理视为一个知识体系,是一个内涵广泛的概念,它包含四个方面:①公司治理的本质是一种关系合同;②公司治理的功能是配置责、权、利,特别是对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配置;③公司治理的起因是产权分离,是一种协调投资者和经营者关系的机制;④公司治理的形式多种多样。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司治理应该是一个系统,这个系统的主体是以股东为中心的利害相关者,公司治理的模式因经济制度、历史传统、市场因素、法律观念等的不同而不同。因而当谈到公司治理时,我们通常会从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谈起。这样做是有原因的。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负责制订公司的方针策略,并指导它的实施。很明显,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掌管公司大局。他们必须对公司治理进行评估,确保公司有一套有效的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制度;并由法律和公司章程来规定有关公司组织结构间权力分配和制衡的制度体系的安排,包括公司经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之间的一整套关系以保证公司正常有效地运行。同时公司高级管理层必须对萨班斯—奥克斯利(Sarbanes-Oxley)法案中的新规定做出回应;同时还要考虑如何根据他们所面临的商业风险来调整管理模式,包括随着对技术和国家安全依赖性的逐渐增加而增大的运作风险。有了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就相当于企业有了较强的免疫系统,能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于2001年对内部审计的最新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工作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价,提高它们的效率,从而帮助组织实现目标。”内部审计在对公司治理进行审计而发挥的职能作用主要包括:(1)监督作用,揭示与查处存在的问题,促使企业内部各单位、各部门依法经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效益,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服务;(2)参谋作用,对存在的潜力和问题,通过审计调查,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和经验,向单位领导和有关方面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3)咨询作用,内部审计可以利用其对企业情况熟悉、了解政策法规、接触社会各方面和具有综合知识等特点为被审单位的相关内容提供咨询服务;(4)评价作用,表明相关方面的成就、绩效、制度建设,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为各方面提供参考和依据;(5)维护作用,对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产生的偏差和失误,发现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以及时地予以纠正、制止和查处,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从涵义上看,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这二者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提高组织的效率,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

二、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关于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关系,王光远、宋常等多数国内学者展开了研究且普遍认为,内部审计是现代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并且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之间存在互动关系。正如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部分又反过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审计既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同时又参与到治理有效性的审计之中。由此,基于公司治理而产生了诸如治理审计、战略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等新型的内部审计业务。IIA因此强调:“在许多方面,内部审计是两种主要的治理活动—监督风险和确保控制有效的一线行动者(frontline-player),是公司治理中审计委员会的‘耳目’…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包括监督、评价和分析组织的风险与各项控制;复核并证实信息可靠并符合相关政策、程序与法律。协助管理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执行管理机构提供风险防范以及治理有效的保证。以及,对于有助于组织改善的任何方面提供建议以完善过程、政策与程序。”

公司治理结构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必然产物。而内部审计起源于受托责任关系,“受托责任关系是资源占有人实现对资源的有效管理与使用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而审计是受托责任关系能够顺利实现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即审计是作为独立的第三者依法对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和证明。因此从起因看,二者有相似之处,都是由于两权分离而需要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公司治理是一整套的制度框架,而审计监督则是为捍卫这套制度所不可缺少的一种机制和手段,审计履行决策监督职能成为公司治理成功的重要保障。实践证明,在成功的公司治理过程中审计功不可没,失败的公司治理必定伴随着审计的失效。如2001年美国安然公司破产倒闭事件的发生揭开了“董事长、执行长及财务长为了营业收入的快速成长,为了支撑公司的高股价,满足证券分析师的预期,通过资产负债表外的关系人交易,虚增赢余,漏列负债;对于会计师所要的重要资讯,则刻意隐瞒”等系列造假内幕。对于这些情况,内部审计均未加以关注,从而暴露了其审计委员会形同虚设,内部审计未发挥作用,公司治理机制未发挥监督功能。随着世界各地会计造假丑闻越来越多的暴露,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越来越受到重视。为杜绝假账,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出台了建立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措施。2002年7月25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7月30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该法案,它从根本上对会计行业的监管和公司治理方面推出了重大的改革。同年的8月1日,一套新的上市公司治理标准也由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颁布出台,新标准强调了要通过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来加强内部控制。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也在对美国国会关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意见陈述书中表达了其观点:内部审计师、董事会、高层管理者以及外部审计师的相互合作是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的基石。”所以要改变公司治理机制的缺陷,完善公司治理,必须发挥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

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强化内部控制、改进风险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的要求越发强烈,内部审计的局限性也越发凸显。因此,正确认识并重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改进和发展内部审计,以促进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良性互动,已成为现代企业管理中十分重要的问题。

(一)明确内部审计的性质与定位

内部审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处于极其重要而又特殊的地位。企业所设定的目标是一个企业的各个组成部分努力的方向,而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组成要素则是为实现或达成该目标所必需的条件。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被切实地执行并收到良好的效果,并能够随时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就必须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有效监督与客观评价。内部审计既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督与评价内部控制其他部分的主要力量,因而其在强化内部控制方面应当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的作用。不仅如此,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各种风险增多、公司治理加强及内部组织重整,内部审计工作还应在改进风险管理和完善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审查、评价及促进作用,由此也赋予了内部审计人员更重、更多的职责和使命。“内部审计机构应将自己视为公司的一种资源。在帮助管理当局更有效地达到预期控制目标的过程中发挥作用,内部审计师的使命将从简单的‘我们实施审计’向‘我们帮助创建一些程序,以期达到组织成功所需要的内部控制水平’的方向发展。”

(二)变革内部审计的管理模式

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系统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力屏障。内部审计的组织模式及职权必须符合上市公司的结构要求,以为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鉴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状况,对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有两种比较合理的选择:一是由监事会领导。二是隶属于董事会。从理论上讲,监事会有更大的权利行使所有者赋予的监督权,董事会则有更大的权利行使决策权。作为保护所有者权益的内部审计,行使监督权应归于监事会的领导,以在公司内部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系统。这种机构设置的前提是公司监事会有充分的权力与能力行使所有者的监督权。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存在监督权的行使缺乏力度,一股独大使监视会“形同虚设”等问题,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上,可以采取另一种模式,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组织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指导内部审计的工作,内部审计成果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负责针对内部审计报告的内容及时地与管理者进行沟通,避免管理者与内部审计师的正面冲突,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保证其有足够的权威对治理过程本身做出评价。此外,在公司治理框架下,由审计委员会来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与独立审计师沟通,包括商定合理的审计费用,这样就大大削弱了审计方和管理当局之间的合谋可能,有助于促成规范的业务委托关系,使外部审计以外部治理的身份对管理者层面的监督起到比较好的约束作用,达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联合治理的最佳效果。而审计委员会主席可以通过定期约见外部与内部审计人员,并在委员会开会时请他们参加,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营造浓厚的合作氛围。

(三)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主要是通过一系列运行机制来保证公司进行有效的内外部审计活动,提高内外部审计活动和公司内部控制的质量和效率。审计委员会通过参与董事会的相关活动,保证公司董事会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必须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的主要目的在于,审计委员会是从一种公正客观的角度行使其职责,能够站在一种独立的立场做出正确的判断,而不受公司内部董事长期形成的内部习惯性思维的局限。独立董事的身份为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创造了条件,在审计委员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对强化其监督职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我国证监会颁发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3以上为独立董事,其中应当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董事大多是由具有财会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士担任,他们的专业知识弥补了原董事会成员知识结构的不足,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有助于识别公司所面临的各种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从而对公司发展做出正确的决策。

(四)扩大内部审计的职能及作用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外部制约机制的加强,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会计信息化的普及,账面资料的错误弊端将会日趋减少,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必须从传统的“查错防弊”转向为企业内部的管理、决策及效益服务,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也应从审查和监督向评价与咨询方面拓展。内部审计也不会只局限于财务领域,它将扩展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因此,内部审计人员的定位应从以监督为主的角色向以评价、咨询与监督并重的角色转变,突出内部审计“内向”的特点,开拓内部审计更加广阔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五)改变内部审计的方法和方式

内部审计应该突破单纯的、事后审计的传统方式。内部审计工作将不局限于事后监督,还应在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及其在企业中应用水平的提高,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一个完善、高效的审计信息化系统和审计操作平台,逐步实现审计过程的三个转变,即从单一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事前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静态审计转变为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现场审计转变为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非现场审计相结合。在审计的技术方法上也将向以利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为主的方向转变。通过全过程的审查、监督与评价(包括利用统计抽样、数理统计、经济计量模型等量化分析评价方法),找出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与效果,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强化经营管理,更好地适应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

内部审计的实施也应从单纯依靠内部审计人员的力量向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是指为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的沟通与合作。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应从单纯依靠内部审计人员的力量转变为寻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工作的合作协调关系,如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相互交流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在具体审计程序和方法上相互沟通等等。这既有利于缓解内部审计人员少而任务重的矛盾,又可以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反馈机制,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只有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结合起来,并互动地发挥作用,才能保障整体企业契约机制的有效运行。

(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

企业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和竞争的更加激烈,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仅需要精通财务会计,还需要适当了解其他业务领域,掌握相关知识与技能,以便更好地实施审计并为企业管理服务。随着内部审计工作由财务领域向经营管理领域的渗透与扩展,内部审计人员的构成也应该趋向多元化,不仅要有懂财务及审计的专业人才,还应配备精通各项相关业务的专门人才,聘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人员充实内部审计部门,以适应审计领域日益拓展的需要,使内部审计机构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发挥更大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雷光勇审计制度安排与企业契约机制运行《审计研究》2003.6

[2]时现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治理功能透视《审计研究》2003.4

公司审计论文篇(9)

一、内部审计的定义及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内部审计是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单位内部设置独立的审计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根据有关的法规制度,采用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检查和评价,提出报告并做出建议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双方在目标和理论基础方面具有一致性,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的关系在实践中融为一体。内部审计是正确处理利益相关者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保证,在健全公司委托关系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良好的内部审计是完善公司治理及其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是解决当前公司治理中以“内部人控制”问题为核心的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反馈作用

在公司治理体系中,内部审计能够提供公司治理活动实际运作的信息,以便施控者更好地进行控制。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反馈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内部审计有利于公司治理中监督机制的运行。公司治理是一个控制系统,监督机制是公司治理控制系统下的子系统,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分别是这个子系统的施控者和受控者。董事会要实现对高级管理层的控制,前提条件是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由于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的目标函数不同,董事会要考虑股东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要求,而高级管理层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高级管理层受短期利益驱动,可能会人为夸大受托经营成果、掩盖决策失误和经营损失,对董事会隐瞒或虚报对自身不利的信息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董事会很难对高级管理层实施有效控制。此时,内部审计作为相对独立的第三者,同时又熟悉企业的经营活动、经营成果、风险管理等情况,能够为董事会提供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实际运作的信息。

(2)内部审计有利于公司治理中激励机制的运作。合理的激励措施是促使高级管理层尽心尽力工作的前提。制定合理的激励措施固然重要,但对激励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和考核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而言都更为重要。内部审计人员以其自身的优势,可以将各项激励目标详细分解,定量定性地考核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帮助董事会评价和考核高级管理层的业绩。同时,高级管理层也需要内部审计清楚地鉴定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帮助其向董事会澄清责任,减轻董事会对其可能发生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的忧虑,从而实现自身工作与报酬的对等。因此,内部审计在激励机制中发挥反馈作用,有助于激励机制的有效运作。

(3)内部审计有利于公司治理中决策机制的运作。就公司治理而言,设计一系列激励与监督机制的目的是要促使经营者努力经营,科学决策,实现委托人预期收益最大化。决策准备阶段,就是公司决策者获取信息并对信息加工处理的过程。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和处理信息是形成公司治理科学决策的必要前提。信息的主要来源渠道之一是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亏损、资产负债等。这些信息的提供者是高级管理层,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高级管理层在为决策提供信息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从而导致其所提供的信息不全面或存在虚假信息,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内部审计在企业中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其日常的工作之一就是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些优势让内部审计有能力为股东会和董事会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从而帮助股东会和董事会做出科学的决策。因此,内部审计在决策机制中发挥反馈作用,有助于决策机制的有效运作。2.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评价作用

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文化、治理结构和政策等治理环境、对治理环境具有促进作用的治理过程展开评价,发现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环节,就这些缺陷和薄弱环节向董事会提出改进建议,从而促进公司治理的完善及有效运行。内部审计对公司治理的评价作用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优化公司治理环境。治理环境包括企业文化、价值观、治理结构和政策等。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文化、价值观、治理结构和政策的评价实现治理环境的优化。首先,内部审计可以在企业文化和道德建设中起积极的作用。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定期评价企业文化和道德建设以及为了实现期望的企业文化和道德建设而采取的其他过程的有效性,以发现任何与治理环境相关的缺陷,对存在的缺陷提出完善建议,从而实现公司治理环境的优化。其次,内部审计通过评价公司治理结构和政策促进公司治理环境的优化。任何企业的公司治理过程和程序都不可能是完美而有效的,除非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并且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公司治理的结构和政策应该反映其合法性、可操作性,同时报告组织的结构和其各种各样的参与者,这些参与者在公司治理方面具有清晰的权利和义务。最后,在公司治理结构和政策方面,内部审计部门能够协助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发现其存在的不足,并对这些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从而实现公司治理环境的优化。

(2)规范公司治理过程。内部审计对通过对这些具体行为的评价实现规范公司治理过程的目的。评价舞弊控制推动公司治理过程的规范在相关法律和规则的推动下,反舞弊行为已经从策略的符合性调查转变为集中在舞弊的预防和早期发现上。在评价舞弊方面,内部审计可以确定组织是否建立了对有效的公司治理有帮助各种反舞弊预防和诊断措施。在执行舞弊控制评价中,内部审计可以确定企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预警机制和沟通渠道来帮助高级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及时地注意到舞弊行为。通过上述评价,内部审计可以发现舞弊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就缺陷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从而规范公司治理过程。

3.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

内部审计属于三大机制中的监督机制之一,是公司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良好的内部审计监督是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重要保证,内部审计监督在公司制度安排中担任内部管理监控的角色。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以董事会助手的身份监督管理层的行为,减少管理层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公司治理中委托关系的存在,使公司所有者、管理层成为公司治理的重要主体,所有者通常以选派董事的方式对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层的行为不但包括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承担责任,还要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生产潜力、管理素质、经营决策和经营方向承担责任。董事会要实现对管理层行为的监督,要确定管理层是否在上述方面尽职尽责,是否按照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无违法乱纪行为。内部审计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可以随时随地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经营成果、风险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从而减少管理层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协助外部审计监督企业财务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衡量有效公司治理的基本标准之一是企业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外部审计受时间、成本的限制可能难以发现企业财务信息披露过程中隐匿的造假行为。此时,内部审计可以作为外部审计的补充,在内部实施连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结构并确定和调查那些可能预示虚假财务报表迹象。内部审计在组织中所拥有的独特位置、熟知企业经营管理的业务能力及对企业经营条件的熟悉和内部控制环境等这样一些因素,使其有能力确定和估计标志虚假财务报表可能性的信息。内部审计可以建立适当的方针政策,通过积极主动地参与在预防、确定和纠正虚假财务报表中的事前活动,来减少虚假财务报表的发生,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度,从而协助外部审计监督企业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三、结束语

实践证明,内部审计能在公司治理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确保内部受托责任有效运行的手段,也是落实受托责任的重要途径。然而,内部审计是一门综合性应用学科,本身内容深、范围广、涉及的知识多,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更深层次的挖掘。

参考文献:

公司审计论文篇(10)

二、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良性互动机理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2007)对内部审计的定义如下:内部审计的最终目标是企业组织价值的增加,内部审计的工作在保持客观独立的前提下,采用规范化的方法确认和咨询企业的经营活动状况,有效进行风险管理,改善治理结构。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发展不成熟,但根据实践经验可知内部审计对内控有效运行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发展公司治理模式。公司治理不断改进,内部控制也会不断发展。二者存在着显而易见的良性互动机理,只有将二者不断优化,才能更有效地实现企业的组织目标。

1.公司治理结构中,内部审计发挥独特作用。内部审计能够及时为公司内部董事会以及更高级别管理层传递所需信息,帮助企业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和控制观念,预防和减少损失。识别财务舞弊迹象,监督公司内部会计系统持续运行,内部审计能够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独特作用。

2.不同公司治理模式对内部审计造成的影响。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法律模式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形成了不同的公司治理发展模式。公司治理的关键是在公司内部能够形成一个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框架。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董事会为中心、强调股东至上的英美模式。另一类是以监事会为中心、推崇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德日模式。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公司组织结构中股东大会行使立法权,董事会行使行政权,监事会行使监督权。只有最大限度最大程度地发挥内审的有效性,提高内审有别于其他部门的独立性、权威性,形成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优化合作,良性互动,才能使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改进内部审计的战略对策

经济环境不断变化,不断强化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的功能。如何改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内部审计便成为当前应对公司治理难题中必然举措。

1.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地位,加强独立性。首先要做的就是从观念上加以改变,改变过往平行于职能部门的隶属模式,把内部审计部门置于权威性的地位、加强独立性,在与其他部门日常沟通合作中全面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改进内部审计的技术,增强协调性。突破传统事后审计,在全公司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审计信息化系统,实现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的有序沟通机制和全面合作。利用外部审计审计结果,减少重复审计。

公司审计论文篇(11)

2.实证研究

由于证监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后才能披露年报,在我国,上市公司审计需求占审计总需求的绝大部分,且只有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才可能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同时,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主要从2011—2013年上市公司审计的角度进行审计市场的结构分析。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数据处理使用了EXCEL2007。本部分先通过对民间审计数据、参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事务所数量变化等,总体上分析市场结构变化;再以不同的指标为基础,分析审计市场集中度,从指标角度衡量市场结构特征;最后按事务所规模进行分类划分,分析何种规模等级的事务所效率高,对目前我国民间审计领域的竞争状况进行研究评价。

2.1审计市场总体结构分析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强信息,整理得到了2011-2013分别综合评价前十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其每年的业务收入情况。总体来说,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三年来呈递增趋势,入围十强的会计师事务所总体变化不大。2011年及以前,国际“四大”的中国分所,在我国审计市场上稳居前四强,且与中国本土所拉开了较大的差距,2012年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在当年进入行业前四,改变了国际“四大”在我国的格局,2013年,立信也跻身前四。国际“四大”的垄断格局被进一步打破。说明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两年发展较快。从表2中可以看到,从2011年到2013年,我国上市公司总数呈现增加趋势,而参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家数却不断减少,说明我国审计市场集中度在总体上呈现出不断集中的趋势。从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信息中可以看出,参与审计的事务所数量减少主要是由于事务所合并加剧。为了分析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均产出情况,计算了师均产出率(师均产出率=事务所总收入/注册跨及时人数),发现“四大”的产出效率远远高于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且有差距不断加大的趋势。

2.2市场集中度研究

2.2.1测算方法与数据选择集中度能最直观的体现市场的结构特征。行业集中率(CRn)①最为常用,但它不能反映出这个行业相关市场中竞争的企业的总数;赫芬达尔指数(HHI)②具有数学上绝对法和相对法的优点是较理想的市场集中度计量指标,它可以衡量企业的市场份额对市场集中度产生的影响。本文同时选用行业集中率(CRn)与赫芬达尔指数(HHI)反映市场的集中度。本文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获得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的数目以及事务所业务收入的数据,分别以这两个指标为基础衡量市场份额,对审计市场集中率进行了描述性分析。

2.2.2研究结果根据贝恩对美国产业的垄断和竞争分析,我国审计市场目前呈现出中集中度寡占型的市场结构。以事务所业务收入为标准CR4三年来呈下降趋势,说明业务收入前四强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有所下降。CR8在60%左右波动,CR20呈略微上升趋势,总体来说以业务收入为基础的市场集中度三年来变化不大。HHI指数轻微下降,根据美国司法部的《合并指引》给出的标准,HHI位于1000以下,市场集中度较低。以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数目为标准,CRn指标都呈现出逐年上升,尤其是2011年—2012年上升非常明显,与2011年前十大事务所中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二者的客户数得到合并有很大的关系。从HHI指数来看,市场集中度有所增加但仍然较低。经历了长时间的发展的美国审计市场已经较为成熟,美国审计市场的集中度非常高,2013年CR8达到99%③,我国的审计市场集中程度与美国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2.3规模经济变化分析

2.3.1测算方法与数据选择产业组织理论中测定规模经济的方法主要有:生存竞争法、利润分析法、统计成本法和技术比较法(余东华,2004)[13]由于审计行业有成本、利润等相关数据不易获得的特殊性,故选择生存竞争法测算审计市场的规模经济。生存竞争法最早由施蒂格勒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他认为,不同规模的厂商会通过竞争促使行业筛选出效率最高的企业,进一步产生该行业的最佳规模经济。具体测定过程为:先按照一定规模标准对目标行业的厂商分类,然后计算不同规模等级的厂商在不同时期内所占市场份额比重;若某规模等级厂商所占比重呈现增加趋势,则该等级的厂商效率较高,存在规模经济效应;若某规模等级厂商所占比重呈现下降趋势,则该等级的厂商效率较低,规模经济效应不明显。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将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作为事务所规模的衡量指标对2011-2013年审计市场进行进一步研究。将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划分为:国际四大、CPA人数>1000人、500人<CPA人数<1000人、以及CPA人数<500人四个等级,通过是否连续3年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对事务所进行了筛选,共有40家事务所符合要求。

2.3.2研究结果表6和图1对近三年我国审计市场上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的变化进行了直观的描述,据此,得出以下结论:(1)国际“四大”对审计市场的占比最大,但呈现出比较明显的下降趋势。国际“四大”在审计市场上的占比从2011年的近50%,下降到了2013年的35.35%,下降近14%,效率下降,对市场的垄断地位已一去不复返。(2)国超内大所发展迅猛,规模经济提升显著。国内超大所(CPA人数>150人)随着市场的发展,发展迅猛,市场份额日益提升,与国际“四大”的市场份额差距在逐年缩小,甚至有赶超“四大”的势头,呈现出了一定的规模经济特征,这与我国近年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政策引导密不可分,也体现出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能力不断加强,大型事务所见竞争加剧。(3)中小事务所规模效率较低,规模不经济。中小事务所的效率随事务所规模的减小而递减,CPA人数在500—1000人的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略微上升但几乎没有变化,CPA人数小于500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在逐步降低,说明市场需求对事务所的规模要求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