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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和能源管理大全11篇

时间:2023-05-18 17:00:12

节能和能源管理

节能和能源管理篇(1)

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是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扎实、有效的管理督导和准确、翔实的能源统计数据是对节能降耗工作情况进行促进、管理、监测和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针对我县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现状,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机构显得尤为重要,既是我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现实要求,也是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的根据保证。各单位和企业一定要站在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完善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机构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充实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力量,及时协调解决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水平,确保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各项能源统计数据能真实反映本单位节能降耗的工作成效。

不断加强和完善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

(一)完善机构。各乡(镇、工业区),县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要尽快调整完善专门的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把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充实到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第一线,以适应当前工作的迫切需要。各乡(镇、工业区)必须成立专门的节能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专业从事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确保国家节能方针、政策和措施能够贯彻执行,确保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上下畅通、顺利开展。各有关企业(能源生产、经营和消费企业)也要成立专门的节能管理办公室和能源统计办公室,并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分别配备2-3名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专门从事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确保节能基础管理扎实推进,能源统计数据全面可靠。县统计局必须设置专门的能源统计科,并配备专职人员从事能源统计工作,切实履行能源统计、指标核算等管理职责。

(二)明确责任。县节能办要切实履行以下职责:贯彻党和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节能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制定推进全县节能工作的政策举措;组织审定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部署全县节能工作实施规划,审议全县节能工作年度计划及总结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节能宣传活动;负责好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县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见附表一。

县统计局能源统计科要切实履行以下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能源统计以及能源核算统计的相关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认定工作;负责对能源宏观数据的分析、研究及提供工作;负责对基层能源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企业能源使用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做好全县单位GDP能耗的测算和上报工作。

各乡(镇、工业区)节能管理机构(节能办)要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省节约能源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各项节能方针政策和措施,切实加强对所辖区域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要求,规划制定所辖区域节能降耗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督导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落实到位;做好所辖区域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督管理、节能重点工程项目的谋划实施和节能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各乡(镇、工业区)节能管理机构(节能办)受县节能办业务指导。

各乡(镇、工业区)能源统计机构(能源统计科)要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能源统计制度,认真组织好所辖区域有关企业的各项能源指标统计和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十二五”期初以来的能源生产、经营和消费台账;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搞好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确保所辖区域的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积极组织辖域内有关统计人员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各乡(镇、工业区)能源统计机构(能源统计科)受县统计局能源统计科业务指导。

各有关企业节能管理机构(节能办)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节能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进步措施,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完成政府下达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建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度,并每季度向县节能办报送节能工作总结,省、市、县重点耗能企业每半年同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告应包括能源购入、能源加工转换与消费、单位产品能耗、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能耗、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节能措施和节能经济效益分析、预测能源消费等。

各有关企业能源统计机构(能源统计科)要按照统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统计任务和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能耗统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完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做好能源购入、消费、流转和使用等各环节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类能源统计报表,全面、及时、准确上报各类能源统计报表;实行统计数据提前预报制度,在正式向省有关部门上报统计数据前,要先上报县统计局能源科,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网上直报,确保能源统计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切实保障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是一项涉及全社会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方面的复杂工程,必须加强领导,通力合作。

一是加强领导。各乡(镇、工业区)、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都要明确一名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的分管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的领导,将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落到实处;县、乡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实施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节能和能源管理篇(2)

1 当前山东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现状

1.1 现状

我省是全国最先开展能源管理体系研究和实践的省份。2007年开始,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从制订标准入手,沿着试点、示范、总结、推广的路径,研究和实践能源管理体系。2008年,《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地方标准,组织开展试点工作;2009年,出台《山东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等标准;2010年,出版《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扩大能源管理体系实施范围;“十二五”以来,按照《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引导企业进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目前,部分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其中31家通过认证,占全国的21.4%。我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果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1.1 持续改进的节能机制初步形成,企业能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已经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企业普遍形成了四个机制:一是,节能遵法贯标机制,实现了主动收集并自觉贯彻节能法规、政策标准;二是,能源的全过程控制管理机制,实现了对能源管理和利用的全过程、即时化、系统化控制,能源计量、统计更加完善,能源利用过程监视、测量不断强化;三是,节能技术进步机制,实现了主动追踪、获取、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技术进步常态化;四是,节能文化促进机制,节能制度不断完善,员工节能意识不断提高、节能习惯逐步养成。

1.1.2 单位能耗普遍降低,企业节能效果明显提高。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企业,产品能耗指标均有下降,节能潜力得到进一步挖掘。济钢能源管理体系已经运行四年,2012年吨钢综合能耗580公斤标准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累计节能60万吨标准煤,利用余热余能发电123亿千瓦时,减排氧化硫12万吨、二氧化碳725万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

1.1.3 产生联动效应,“三能”建设形成合力。我省在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同时,开展了能源管理师制度建设,培养能源管理师5849人;以钢铁、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集能耗数据采集、实时监测、分析调控为一体的能源管理中心。“三能”建设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从机制、人才和管理平台三个层面形成节能合力,推动企业节能工作全面提升。

1.1.4 影响广泛而深远,能源管理体系上升为高层决策。国务院和省政府多次要求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我省在实践中凝练的“四个机制”、“三个持续”等经验,写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还举办两次能源管理体系国际研讨会,参加中日节能环保论坛,积极参与能源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订工作,为在全国推广能源管理体系做出了积极贡献。

1.2 存在的问题

我省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有1188家,企业数量位居全国第三,根据国家要求,“十二五”期间这些企业要完成节能量2530万吨标准煤,节能量目标列全国第一。“十一五”以来,这些企业的节能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能效水平都有较大提升,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节能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节能技术获取渠道不畅通、节能目标责任不明确、能源计量统计薄弱、能源管理不系统、过程控制不规范等普遍性问题,对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建立节能工作长效机制构成突出障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措施。

2 全面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作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定。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十精神的重要措施。2012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认监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对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做出具体部署,明确了目标和措施,要求万家企业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的企业能源管理体系。

2.1 加强组织领导

省市节能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里的推进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实施计划要按照全面启动、逐步推进的原则。要抓好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国家注册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和能源管理师的作用,把审核员熟悉认证业务的优势和能源管理师掌握节能专业知识、熟悉企业情况的优势很好地结合起来,培育能源管理体系咨询专家队伍和评价专家队伍,提高为企业开展咨询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2 抓好示范引导

充分发挥企业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培育示范企业,组织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推荐国内外先进的节能方法和节能技术,宣传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先进案例、经验和成果。淄博市和德州市要加大工作措施,率先开展培训、咨询、认证等各项工作,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创建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市。

2.3 搞好认证评价

充分发挥认证对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的评价促进作用,鼓励企业自愿开展认证。认证机构要在《山东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进计划》和各市实施计划指导下开展工作,通过山东省节能信息系统进行认证信息网上登记,省、市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认证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认证质量。各市节能主管部门要按照《山东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标准》,组织专家对不选择认证的企业进行现场评价,确认效果,出具评价报告并报省经信委(省政府节能办)备案。

2.4 实施激励约束

要认真进行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健全项目申报、表彰奖励、目标考核等制度在内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推进全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认证结果的采信度,在组织申报国家和省节能项目等工作中,优先支持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的企业。对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先进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把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和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

2.5 强化监督检查

节能和能源管理篇(3)

[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287(2011)04-0037-04

最近几十年,人类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能源消耗也急剧增加。一方面,能源消耗的迅速增长使得地区环境和全球环境的变化越来越大;另一方面,能源成本已经占到高耗能企业成本中相当大的比重,如何开源节流已成为能源行业积极探索的重大问题之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世界能源危机时期。石油能源危机使发达国家能源费用大幅度提高,各个国家都转向依靠本国能源、节约能源的能源战略。于是,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和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在西方国家迅速发展起来,尤其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节能服务公司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我国近年来也在节能领域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鉴于此,本文拟探讨如何从税收政策角度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发展。

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与状况

1.合同能源管理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将节能服务项目减少的能耗费用来支付全部项目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是市场化的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通过节能服务专业化,实现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改造企业和社会三方共赢的一种市场化节能新机制。针对不同的主体,这些效益主要表现在:第一,对节能服务公司而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使得一批有节能改造想法却无资金和技术实力的中小型企业纷纷加入到节能改造的团队中来,无形中拓宽了改造市场,为节能服务公司带来了更多的潜在客户;第二,对节能改造企业而言,企业不需要投入资金,也不需要承担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就可以完成节能技术改造,同时分享项目的部分节能效益,而且合同期满后节能设备和全部节能效益全部归节能改造企业所有;第三,对社会而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能更好地推动节能改造项目的进行,缓解能源紧张的趋势,也使得生态环境效益大大增加。

2.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状况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引入我国十几年来,大大促进了国内节能企业的发展,但其发展进程仍比较缓慢。

①政策缺位导致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迟缓。由于合同能源管理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新生事物,与之相关的政策还不尽完善。首先,现行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下,公共机构支付的节能服务费用通常还没有相应的支出科目;其次,目前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项目资金主要针对大型节能改造企业,扶持节能服务公司发展的政策还没有足够的吸引力;最后,国家缺乏强制性的规定以及经济激励手段,促使广大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并且对能源利用效率较低的企业或行为没有明显的惩罚措施。

②融资困难导致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萎缩。根据国外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经验,节能服务公司一般都需要为节能改造企业提供建设改造资金、采购相应的设备并实施节能服务改造工程。但是,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节能服务公司都是中小型企业,规模较小,经济实力不足,一旦承接的项目过多或过大,资金压力就可能压垮这些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一旦没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就将陷入十分被动的局面,银行等金融机构往往也会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视作高风险项目,因此,资金筹集渠道及规模等困难是造成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萎缩的主要因素。

③技术欠缺导致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落后。节能服务公司为节能需求企业提供节能新产品和新技术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核心。一般来说,需要节能改造的大型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都是比较认同的,因为其自身也需要通过节约成本提高其在自身领域的竞争力,所以都十分欢迎节能服务公司,特别是有相当实力的公司为企业提供资金、技术、设备和相应的节能诊断、节能改造和后继的不断提高能效的增值服务。但是,如何客观公正的评价节能的效果并得到参与各方认可,包括是否需要第三方认证机构参与;双方如何分享持续的节能效益,是否存在扯皮;节能改造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即使初期达成一致,后期是否又会出现新的情况?这些都是问题。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我国很多节能服务公司成立时间太短,大多是民营企业,另一方面,节能服务往往涉及专业非常多,综合度强,目前的节能服务公司和实力相对薄弱,技术能力较单一,企业公众难免会对节能改造工作的效果有所担心,从而影响其实施的积极性。

二、发达国家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税收政策经验

合同能源管理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一个充满活力与希望的新兴产业,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正在全球很多国家如火如荼地展开。

1.日本

长期以来,日本由于其地理条件的局限性,以及发达的经济对能源有很大的需求,因此它对节能降耗一直相当重视,其利用税收政策引导合同能源管理及其节能产业的发展很有成效,并由此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税收体制。

首先,完善的燃油税收政策补贴节能新技术研发和应用。日本政府对创新一直比较重视,对节能服务的创新模式也同样如此。由于日本是一个工业大国,并且也是汽车生产与消费大国,其燃油的消耗量巨大,再结合其他方面的考虑与经济发展的需要,日本针对能源产品实施了高额的税收政策,即运用高额的燃油税收政策所得的资金,积极推进科研机构、企业开发节能新技术,发展并促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其次,全面的税收优惠措施推进节能产品的广泛应用。日本政府根据政策制定节能产品目录,对目录中的节能产品与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和税收减免,并根据不同产品的能效水平,制定不同等级的税率,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此外,为鼓励节能设备推广运用,政府鼓励银行给节能项目提供低息贷款,促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广泛实施。

2.德国

德国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但其工业区污染较严重,促使其在税收政策制定方面对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提供特别支持。由于德国技术力量雄厚,能源供给单位分散且广泛,所以政策方面也根据实际实施节能减排的各方利益做了充分的考虑。

首先,开征燃油税,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德国在1999年就开始了环境生态方面的税收改革实践。开征燃油税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减少了企业和个人对燃油的依赖程度,鼓励消费者使用新能源,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与此同时,用取得燃油税的部分收入再投入到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探索研究中去,走出一条低消费、高效率的能源利用的道路。

其次,个别产业税收优惠与高额征收税费并举。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的重视在很多

地方都有体现。例如,消费者如果购买节能环保汽车或者其他节能产品,政府会根据购买的实际情况给予税收优惠,甚至有相应的消费补贴;相反,如果消费者购买大排量高耗能的汽车或者其他高耗能产品,政府就会对其征收高额税费,从而限制能源的过度消费。

3.值得借鉴的经验

由于能源的日益紧张,世界各国都积极发展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产业,经过长期研究和实践,发达国家关于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相关税收政策比较完善。总体上可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采取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节能减排;第二,采取开征新税种、提高税率的方法或是扩大征税范围等措施,提高纳税人的纳税负担,使其认识到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第三,针对能耗高的企业征收相对高的税款,取得的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等技术开发、设备采购,激励低耗能企业进一步挖掘潜力,从而向节能环保方向发展,改变资源利用方式。

三、推动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借鉴发达国家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经验,我国政府应该制定合理的税收优惠以及惩罚性的税收政策以激励和规范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

1.强化税收优惠,降低合同能源管理技术与资本压力

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服务企业,加强宣传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从国家角度不断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要求,国家相关部委最新《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税收优惠政策:从2011年1月1日起,获得资质的节能服务公司都可以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从而享有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项税收优惠,获得政府有力支持,大大提高其积极性。笔者认为国家出台的关于具体税种的优惠政策确实能够促进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若在其他方面同时采取税收优惠激励政策,其效果会更加明显。

第一,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承担相关的技术开发风险,提高企业研发新技术的热情,促使新技术不断的开发出来并应用于实践,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强大的技术保障。此外,要加强科研院校、研发机构等激励工作,鼓励相关的宣传机构、咨询机构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合同能源管理理念、促进节能减排政策的传播和普及,为合同能源管理的未来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第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节能服务公司的成本。一般节能服务公司规模较小,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资金都比较欠缺,如果税务部门对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合法渠道取得资金的利息能够进行税前扣除,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节能服务公司的利息负担。同时,鉴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意义和风险,最重要的是对那些给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单位或个体都进行一定的税收减免”J,从而增加参与各方的利润率,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节能和能源管理篇(4)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3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项目运作模式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即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节能评估、方案设计、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由此得到应回收的投资和合同的利润。与传统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模式相对比,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市场机制,在合同期内,EMC的收益与节能量直接挂钩,项目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客户得到全部设备和节能效益。

图1 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概念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的模式

我国目前运行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以下三种基本模式:

一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即由节能公司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适用于诚信度很高的企业,其特点是: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节能公司承担,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在项目合同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

二是节能量保证型,即客户分期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节能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项目节能效果。按照合同规定,客户向节能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三是能源费用托管型,即客户委托节能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节能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

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仍是主流,节能量保证型项目迅猛增长,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纷纷涌现。而在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出现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宾馆饭店和商业卖场。在时间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平均超过4.5年,最长超过10年;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的托管期普遍较长,平均超过10年,最长为15年。随着国内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以及租赁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商务模式。

二、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市场环境、发展潜力及存在问题

(一)节能服务的市场环境分析

1.我国的能源形势分析

目前中国正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如果能源消费调控不力,可能约束经济正常运行,这就要求我们在使用能源过程中如何打破这种瓶颈,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性。

(1)能源供需矛盾突出,结构不合理

我国能源资源分布不均,经济重心偏东偏南,能源资源重心偏西偏北。我国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新疆、内蒙、山西、陕西和贵州等省区,这五个地区共占全国总资源量的80%以上,而经济发达的华东和华南不到5%。常规能源(特别是煤)需经过三、四千公里的长途运输才可抵达用能中心,这给交通运输及能源安全造成严重压力。

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据了主导地位,所占比重超过70%。同石油、天然气相比,煤炭的能源利用效率要低8%-10%,而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要严重得多,这种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造成我国能源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

(2)能源消费引起的环境污染严重,面临严重的环境挑战

我国高耗能产业快速发展、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及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等众多因素造成了我国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局面。目前,我国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量分别列居世界第一位和第二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3%至7%。由于直接燃烧煤炭未能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70%的烟尘和二氧化碳排放量、90%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来自烟煤。面临许多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温室气体减排等压力。因此,通过节能达到减排目的是我国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3)我国能源效率明显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节能潜力巨大

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据统计,我国的综合能源效率为33.4%,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单位产值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多,比美国、欧盟、日本、印度分别高2.5倍、4.9倍、8.7倍和43%;我国8个行业(石化、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轻工、纺织)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5%-20%;机动车每100公里油耗比欧洲高25%,比日本高20%。

2.节能政策形势分析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广及节能减排项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鼓励与支持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的政府扶持政策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获得政府逐步重视,产业扶持政策正式出台。二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政府产业扶持政策密集出台。如《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是地方政府配套政策不断完善,节能产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出台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性财政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紧随其后地陆续公布。

综合政策形势看,与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政府扶持政策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政策层级体系日益完善,从中央到地方,从财政奖励到技术规范,节能扶持政策渐成体系;二是优惠政策种类繁多,中央政府、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都有涉及,各地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政策存在差异;三是有些优惠政策可能增加财务成本及项目实施难度。如相关财政奖励政策规定能取得财政奖励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节能效益分享型,有些节能服务公司为申请取得相关优惠政策,可能通过改变节能服务业务模式等方法迎合优惠政策申请条件,由于现阶段优惠政策申请时审批标准不一,可操作空间较大,申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导致节能服务公司存在较大政策风险。

(二)中国节能市场发展潜力估计

目前,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比发达国家低10个百分点,产值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倍多。据分析,我国的综合节能潜力约为4亿吨标准煤,相当于2011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1.49%。有关机构预测,节能服务产业实现总产值3000亿元,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投资超过1500亿元,实现节能能力超过4000万吨标准煤。

当前我国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学、建材、煤炭和机械等重点行业存在着巨大节能市场,改造潜力相当大。而仅在节电行业中,电机系统耗电量约占全社会耗电总量的60%。未来五年,我国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至3个百分点,年节电能力将达800亿千瓦时,其中电力系统的变频调速改造就可贡献节电300亿千瓦时/年。若以每千瓦时0.6元计,其年节电效益可达180至480亿元。

(三)合同能源管理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产业规模还比较小、发展水平也较低,难以适应当前推进节能工作的需要。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节能改造项目融资渠道有限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业务性质尚未充分被人们所认知,节能服务公司在初创时,尚未建立商业信誉,较难获得客户信任和商业贷款,因此,措资金渠道十分有限,只能依靠自身的资金进行运作。

2.缺乏有效的激励管理体制

节能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贸易、技术监督、环境资源保护等众多职能部门,由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加之职能交叉、重叠等因素,造成节能管制体系不统一,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多元领导现象突出,结果导致制度实施效果欠佳,甚至有些制度设计完全流于形式。

3.税收政策有待完善

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作用还存在不系统、调节范围和力度有限等问题。

4.法律法规有待健全

节能服务业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还未建立完善的节能服务法律体系,立法仍处于起步阶段。

除以上困难外,企业节能认识不强,能源服务公司节能技术力量还不能提供全方位节能服务,节能经济效益的评估体系还不够完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缺乏专业人才等问题也成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三、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机制分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核心,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并获得利润、滚动发展。要完成整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常要经历包括与客户接触、初步审计、审核能源成本数据、估算节能量、初步的项目建议、客户承诺及签署意向书、详尽的能耗调研、合同准备、项目被接受或拒绝、签订合同、监测、工程设计、建设/安装、项目验收、监测节能量项目维护/培训等。节能服务公司尚不具备完成上述全部服务的能力,但可以通过整合如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商、担保公司、银行等各类外部资源来完成整个项目。

图2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参与主体

(二)合同能源管理目标市场

1.重点行业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将是我国中长期节能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节能项目建设的依据。按照规划的内容,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学、建材、煤炭和机械等八个行业将成为节能的重点领域。

2.十大重点工程

与行业提出的同时,国家为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大政府资金的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能源的自觉性,尽快形成稳定可靠的节能能力,发改委还通过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这十大工程包括: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综合性的系统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这十大工程分布在重点行业和建筑行业中。

3.节能重点企业

节能重点企业应根据重点行业中,有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可能的耗能大户企业中去寻找。实际操作过程中,应配合适当的市场调查和具体的项目信息,来重点开发和寻访,这是合同能源管理的目标市场。

四、合同能源管理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根据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市场环境、发展潜力分析,节能服务产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但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偏小、融资渠道受限等问题也成为制约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具有天然的制度优势,产品设计灵活,资金渠道广泛,因此探讨信托如何根据节能项目的特点,特别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设计出多种投资和融资金融品种,以切实可行的多种渠道和模式为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和节能项目融资创造有利环境,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信托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信托公司可充分发挥资源纽带作用,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顺利实施

信托公司具有联系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产业市场的功能,在整合各方资源,提供针对性产品与服务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目前节能服务公司一般尚不具备提供全过程节能服务的能力,需引入如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商、担保公司、融资方等各类外部资源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而信托公司正好可利用自身优势充当这一角色,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顺利实施。

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与信托产品资金成本的市场化存在契合可能

与传统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模式相对比,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市场机制,除了项目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其运行的关键是项目将给合同双方带来经济的效益。提供服务的节能服务公司也与政府或企业的能源管理机构不同,是一种市场化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主要经营模式的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高度市场化为信托产品设计时资金成本的市场化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信托顺利发行融资提供了可能。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风险的可控性为信托产品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了可能性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节能服务公司的核心任务是寻找和发现客户,并运用已被实践证明的、成熟的和没有风险的技术解决客户的难题。与传统的节能公司有很大区别,EMC主要在客户的现有设施中寻找、开发节能减排项目,而不是开发和推广新技术。信托公司作为融资方,往往不具有专业的节能减排技术认定能力,对技术风险的认识、把握和控制方面存在劣势。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全部收益都来自于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带来的节能效益,因此,对节能减排技术的风险控制是信托产品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风险的可控性为信托产品风险控制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1.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分析

目前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参与的信托公司尚不普遍。仅北京信托、百瑞信托等极少数信托公司有所涉及,且涉及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二是还未形成明确的信托服务模式。信托公司可通过参与基金、发行集合信托产品等不同形式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承担的角色及发挥的作用存在较大差别,成熟的可复制的信托服务模式尚未形成;三是对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支持的依赖性较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政府推动特性及专业技术特征,导致信托公司参与其中时对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的依赖性较大。

2.合同能源管理的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征,一方面说明了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有可操作性,且具有较大市场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表明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形成将存在一个较长期的过程。结合节能服务公司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征,以项目融资需求为基本出发点,以重点行业、十大重点工程及节能重点企业为目标市场,基于合同能有管理的基本模式,探讨通过以下模式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融资服务:

(1)应收账款转让

指在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建立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信托公司。同时,由信托公司为其提供项目融资、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等服务。

(2)收益买断

收益买断,是指信托公司从节能服务公司手中收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分享期内的收益。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转让其开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收益权,实现未来收入的贴现。收益买断后节能服务公司仍需根据能源管理合同,履行维护、培训等义务。同时,需要根据收益买断所签署的合同,在未来节能收益未达到买断约定值时进行赔偿。

(3)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以项目投资设备、节能技术等作为抵押向信托公司进行融资,取得信托贷款。作为传统融资方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抵押品范畴有所创新,将节能收益作为抵押品。贷款到期,节能服务公司需如数还本付息,否则信托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4)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投资设备采取向信托公司租赁的形式订购,节能服务期内由节能收益支付设备租赁费用。当节能服务期内支付完设备全部价款后,由信托公司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租赁可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时节省项目投资所需的设备资金部分。

(5)项目组合信托融资

指信托公司以大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或同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组合为未来收益来源,面向信托计划委托人群体发行信托产品。委托人提供并被募集的资金用于系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和运行维护,项目节能收益由节能服务公司、信托公司及委托人分享。

(三)信托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需注意的问题

信托公司在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客观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特点、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及公司实力,避免盲目乐观或过度悲观,导致信托风险或丧失市场机遇。

二是要根据信托公司熟悉、专注的相关行业来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利于信托公司利用已有专业优势有效控制项目风险,避免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及沉默成本。

三是要注重合同能源管理信托项目的长期规划,使其系列化、品牌化,从而增强其与不同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不同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对信托公司品牌及专业化形象的树立形成助力。

参考文献:

[1]陈剑.节能服务发展的经济学分析及政策见解[J].现代财经,2011(8).

[2]常燕.合同能源管理渐入佳境[J].金融博览,2010(9).

[3]王光辉,刘峰,王.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之思考[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0(5).

[4]王康,程丹明,胡洁.国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状况[J].建筑经济,2010(10).

[5]陈剑.节能服务发展的经济学分析及政策见解[J].现代财经,2011(8).

[6]王康,程丹明,胡洁.国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状况[J].建筑经济,2010(10).

节能和能源管理篇(5)

中图分类号:D92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0-060-02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内涵与独特优势

1.基本内涵。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于2010年4月2日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中将合同能源管理定义为: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2010年6月2日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本办法支持的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第139条第13款规定,合同能源管理,是指从事节能服务的单位通过与用户签订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者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分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服务,并分享项目节能效益的一种节能机制。

2.独有优势。(1)多方配合的整体性、系统。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改造项目的全部工作,其中包括能源审计、节能设计、节能工程施工、项目融资、节能设备的提供、节能设备的运营维护及节能量认证等一系列的整体性、系统。(2)针对节能项目量身定做全面系统服务。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节能服务公司会根据用能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诊断和分析,通过采取多种节能措施并用的方式达到最佳的节能效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节能服务公司通常还负责用能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节能项目在合同期满后,也能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3)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融资责任。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用能单位一般无需事先提供节能改造所需的资金和服务费用,相关资金或是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或是由节能服务公司寻找项目融资,也可以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取得节能改造所需的设备等。节能服务公司前期投入的费用及其利润将通过在约定的合同期内分享用能单位的节能改造收益或以类似方式获得。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介入,可以降低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改造的资金压力,有效地提高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4)节能保证性、高效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根本目的就是节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向用能单位承诺节能量,保证用能单位可以在项目实施后即刻实现能源利用成本下降。另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入及利润靠“节能效益”支付,所以只有保证一定的节能率才有必要真正投入一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过这个保证,用能单位将无需承担节能改造失败的风险。(5)通过非行政的手段解决高能耗问题的有效机制。虽然政府可以通过限制用能单位的能源使用量、设定用能单位的节能减排目标等手段解决高能耗问题,但一般很难强制要求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改造。运用合同能源管理这一市场机制,用能单位可以在无需投入资金和几乎不承担风险的情况下降低能源费用,而节能服务企业通过分享节能费用等方式实现盈利。在此种模式下,节能改造所带来的不仅仅是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还给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带来经济效益,从而有效促进节能改造的广泛推广。

二、山西合同能源管理的现存问题

1.政策支持有待创新。山西省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应当在政策上充分考虑本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给涉及民生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以政策上的适当倾斜。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完善,市场模式的多样,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等等,都需要政府政策的激励创新,需要有关部门联动配合。

2.融资渠道单一。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兴的机制,具有预期效益的不确定性和较高的风险预估。所以,金融机构往往对此类项目的信心很低,在缺乏有效担保的情况下,所能提供的融资渠道和额度也非常有限。

节能和能源管理篇(6)

企业进行节能审汁是一种加强能源管理及节约能源的有效手段和方法,具有很强的监督和管理作用,作为既是产能大户同时又是耗能大户的石油企业,节能审计的监督、促进作用尤甚,节能审计已成为石油企业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很好的促进了企业挖掘节能潜力、降低能源消耗,作为一名石油企业审计人员,现就石油企业节能审计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定位准确,找准要害

石油企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有其独特性,在进行节能审计时要从两方面内容入手,第一个方面是对企业能源管理系统进行审计,首先审查企业能源管理机构,看企业是否成立了由地区公司、各二级单位和工区及车间科室三级能源管理体系,完善的管理体系是节能的组织保证; 接下来看企业有没有能源管理规章制度 (含能源采购和审批管理制度),看企业节能是否有章可循;第三查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情况,看企业的能源计量系统的范围、计量器具配备状况及原油、天然气、电力、蒸汽及水计量网络图。计量是节能的重要基础之一,是强化用能考核的前提;第四看企业能源统计管理,企业能源统计管理的状况,包括能源统计范围、各类能源统计报表的设立、统计台帐及报表的管理等,看公司级和厂级的统计的数据是否真实可信,是否是计量的真实记录;第五看企业能源定额管理情况,看定额是否合适,是否存在定额过高、过低以至于造成衡量失准的现象。第六查看企业主要耗能设备监测情况,如开展的时间、周期、监测的内容、监测的数量、所占的比例、监测结果评价等,关注监测结果、未达标设备情况、整改情况及节能监测管理企业节能技改管理;第七关注近年来节能技改项目的管理、重点项目的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如油田火炬放空气完善回收工程、空抽控制器、天然气发电、低压变频等。第二个方面是针对石油企业的具体特点,分析企业的用能概况和能源流程,按照能源购入贮存、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最终使用的四个环节,根据生产机构设置,考察整个系统、各个车间或单元的能源输入量和输出量,并计算其当量值,从而了解企业能源的消费状况和能源流向。以油田为例,原油生产工艺由原油集输工艺、原油处理工艺、采出水处理工艺及注水工艺组成,主要消耗的能源原油、天然气、电力、原煤与水,其中原油主要为原油集输处理过程中的损耗;天然气主要用于联合站的加热炉、锅炉、天然气压缩机等设备及集气处理过程中的损耗;电力主要用于抽油机、注水泵、输油泵等机泵设备;原煤主要用于采油厂的加热炉;新鲜水主要用于油田注水、生活及绿化用水等,节能审计时要根据企业能源消费结构,理清企业能源消费流向,计算出企业产品能源成本;根据企业主要耗能设备监测结果,提出哪些高耗能设备需更新淘汰的建议;通过对产品产量、能源消耗量、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的核定、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单位和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和分析来进行对产品能耗指标的核算,完成对油田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分析。

二、注重挖潜,增加效益

在石油企业进行节能审计时,审计人员应利用在全系统进行审计的平台,站在行业的高度,利用“见多识广”的优势,对企业的耗能情况进行全面深层次的分析,重要的是对企业节能潜力的分析,通过分析,可以给管理层全面准确的建议,也使企业的节能工作找出不足,挖掘潜力,增加企业效益。

企业节能潜力分析的全面性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利用对标分析潜力

采取主要单耗或效率指标,比照石油行业先进水平或自身可以继续提高的水平,按单耗降低或效率提高计算节能潜力,找出差距,学习先进的节能经验,提升本企业的节能水平。

(二)技措节能潜力

通过以节能为目的的技术改造或技术推广项目,根据可实施性,测算技措节能潜力,从生产的各个环节入手,把节能的技措落实到位,节能审计应关注于分析技措节能潜力,并对技改项目做出财务和经济评价。

(三)管理节能潜力

根据以节能为目的的能源管理方式改进测算的节能潜力。目前大部分石油企业的能源管理系统不尽健全和完善,这也是导致能源浪费和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要原因。加强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任何管理的松懈和遗漏,如能源消耗定额的制定和考核不合理、岗位操作过程不够完善或得不到有效的落实,缺乏有效的奖惩制度等,都会影响到能源利用效率,企业应把能源管理融入到企业全面管理中,管理是节能的重要保证,管理得当,就会减少能源浪费,加强管理,是企业降低能耗的关键,搞好节能现场管理,做好合理用能,节能审计要从节能管理方面进行反映和剖析,为企业提出节能的管理建议。

(四)相关节能潜力

不以节能为目的的结构调整、规模扩张、设施完善、更新改造等带来的“自然”节能效果。 包括技术改造方案,投资估算和经济效益预测,节能效果预测和环境保护提高(CO2减排)等。

节能和能源管理篇(7)

一、合同能源管理必将成为高校节能工作的核心机制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简单的说就是节能服务商通过和客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帮助客户节能降耗,并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以此取得节能服务报酬和合理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其实质是一种以减少能源费来支付节能项目部分或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其突出特点是:零投入、零风险,客户不用出一分钱,也不负责设计施工等所有事物,一切节能改造的工作均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且客户还能按合同比例分享节能利润,合同到期后所有节能设备和节能收益均归客户。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机制根据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以及用户向节能服务公司付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和节能设备租赁型四种模式。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占据主流,同时节能量保证型项目增长迅猛,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和节能设备租赁型项目也纷纷涌现。

1、国家政策助推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解决了我国企业和单位节能投资意识不强、节能资金不足、效率不高等一系列问题,促进了各种高效节能措施的推广,减少了能源消耗。2010年我国政府全面出台政策法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4月国务院了《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为落实意见的实施,财政部及国家发改委又先后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应的全国各大省市也纷纷按照意见精神结合自身情况出台了相关规定和办法促进节能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应用。如《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河南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山西省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施税收扶持、完善相关会计制度、改善金融服务、明确申请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的依据和程序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积极培育节能服务这个新兴行业。

2、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双赢双促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面向市场的节能新机制,在高校有其广阔的应用发展前景。首先,合同能源管理解决了高校节能资金短缺问题。节能服务公司与高校通过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和项目设计、实施、维修等一系列节能管理服务,使高校在缺少资金及专业管理人员的背景下节能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其次,节能服务公司为高校提供了专业化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其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技术先进、管理全面、服务专业的特点,使高校由自我管理转变为专业管理,解决了节能技术系统和管理系统的问题,有效地减少了项目成本,稳定地提高了节能效率。高校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仅获得了节能收益,而且将无偿得到高效节能设备,长期受益。再者,合同能源管理在高校的实施具有深远的社会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合作中不仅能为节能服务公司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还能为其储备大量的技术及人才力量,有效地促进了节能服务公司的快速发展。显然,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工作实现了高校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双赢,不仅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节能减排工作,而且有利于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壮大。

3、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种种优势

(1)高校能耗高,节能潜力大,市场广阔。近几年,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各大高校校园建筑面积都有了大幅度增加,高校已逐渐成为重要的能源消耗单位,建设绿色节约型校园势在必行。此外,很多高校建校时间长,设备陈旧,能源利用率低,管理粗放,浪费严重。虽然近几年各高校都加大了用能管理力度,进行了一些节能改造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具备较大的节能潜力和广阔的节能市场。

(2)高校体制健全,信用好、风险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技改的项目回报期一般较长,节能服务公司普遍担心在改造项目结束后用能单位以其没有支付能力、政策变化、体制改革、领导更换等各种理由违反约定不支付款项。在社会诚信和商业诚信相对缺失、司法成本偏高、体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节能服务公司对合同能源管理这种中长期的投资普遍感到风险性较大。高校情况则不同,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人员稳定、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避免了因单位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带来的风险,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优质客源。

(3)高校用能稳定,易于核定节能量,操作简便。节能量的计算与核定涉及节能效益的分配,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校在校园建设基本完成、学生规模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用能主要体现在教学、科研、生活几方面,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且高校节能量的计算方式比较简单,与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服务合同的具体条款上易于达成一致。

二、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资金短缺造成的合作困难

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集中于两种模式:节能效益分享型和节能量保证型。前者要求节能服务公司负责筹措,后者则要求高校用户方自筹大部分资金。但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双方由谁出资,都存在困难。高校的核心职能是教学与科研,其资金多用于此。随着学校的发展,基本能耗资金压力越来越大,能用于规模化节能改造的资金是少之又少,因此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多希望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由节能服务公司筹措资金规避资金压力。而多数能与高校匹配的节能服务公司均为技术型中小企业,自有资金有限,项目基本都需要融资实施,加之国家对此类项目现有扶持政策的不完善,银行等金融业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熟悉,缺乏相应的项目评估体系,致使节能服务公司对外融资困难重重。此种情势下,势必造成不少数目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因为资金问题而搁浅。

2、高校管理人员节能意识淡薄

高校一般建校时间长,能源管理者管理思想陈旧、成本意识差,用能习惯粗放,只要保障了正常的科研教学秩序,能源开销花多花少一个样,效率高低无人问津;另一方面部分高校能源管理者对未来一段时间的能源价格存在侥幸心理,如改造过后,能源价格波动,则得不偿失。由此造成高校方节能改造工作均较为保守,不到迫不得已,不会主动地实施节能改造。再者在现有的高校能源管理体系中,能源供给方与管理方一般均隶属于高校后勤系统,属于自供自管,而高校的能源管理者与使用者――广大的师生、教职工则分属不同部门,一方面造成能源管理者监管起不到实质的作用,另一方面使得能源管理者又对使用者的不良用能行为、习惯无直接管理的能力,长期以来造成能源管理者的管理意识淡薄。而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更需要各环节的良好管理与支持。

3、高校对合同能源管理认知的偏差

在高校方节能意识、管理意识不足的不良影响下,再加上国内对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宣传的偏差,多数高校能源管理者对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认识非常有限,仅限于节能效益分享模式――用户“零投资”,“零风险”即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其他模式的了解甚微。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流程的复杂性和灵活性认识不足,对过程中双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缺乏了解。另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目前又无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加之高校相关管理人才的缺失,使得高校多数项目合作都是在摸索中进行。合作中双方一旦出现分歧,由于认知的偏差,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

4、高校可实施节能项目的局限性

近年来通过对一些高校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析可以看出,高校在选择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上还趋于保守。实施的项目都是一些成熟技术在小范围的推广尝试,而在大规模新技术应用上面则缺少魄力,这也与高校能源管理的核心职能――维持稳定的教学、科研秩序的性质有关,大范围、高新技术的改造在高校实施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虽说高校节能项目潜力巨大,但其规模有限,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吸引力不足。另外,高校节能项目主要集中在建筑节能上,不同于工业节能项目的规模大、节能量大,使得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化的改造能力体现不出来,单位成本上升,难于管理,收益率降低。这与节能服务公司承担的巨大资金及技术风险不成正比,因而节能服务公司拒绝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能性较大。

5、相关政策及法规的不完善

高校作为教育事业单位,在能源管理方面,国家的政策压力及其在各领域都应起到的社会示范作用,是其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实施节能项目改造的主要动力。现有的国家能源政策不完善,高校执行不力是高校节能减排工作难以推进的重要原因,使得高校这些“特殊”单位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再者国家针对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财政和税收激励政策的缺失,现有的财政和税收激励政策一般多针对大型工业节能项目,对于高校来说申请难、审批难、兑现难,兑现周期也较长,自然无法刺激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展开。

6、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缺失

目前我国在权威的第三方评估体系的建设方面滞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能耗审计、节能量计算上分歧不断。双方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作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节能潜力是多少,实际节能量是多少。这些仅靠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是不太现实的,我国正是缺少这种权威的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告诉用户节能潜力是多少,实施后节能量是多少,通过第三方使得双方在信息上均衡,否则双方的合作就无信任可言。

三、加快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对策

1、多措并举,合力应对资金短缺问题

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需资金按合作模式的不同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采用节能量保证型时的高校方与节能效益分享型时的节能服务公司。现阶段实施的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高校方不愿意主动承担资金压力与风险。若国家及地方政府积极地政策引导,例如对自筹资金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高校给予一定的政策性奖励(资金)或在融资时相同条件下优先保障节能量保证型的项目,激励高校方积极自筹资金,资金上不全依靠于节能服务公司,这样不仅能极大地促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而且还可以使节能服务公司专注于专业技术的开发,获得更高的节能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高校用户。

目前多数高校确实存在资金压力及融资困难等问题,自筹资金无望必须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时,项目资金压力就全部倒向了节能服务公司方面。节能服务公司多数要面临融资局面,如何解决融资难问题,是双方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这就必然要涉及到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融资难源于银行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节能服务公司的不熟悉、不信任。针对此问题建议先由银行对节能服务公司建立信用档案,实行信用评级区别对待,对一些信用良好的节能服务公司在贷款利率及额度上实行宽松政策积极扶持,使有技术、有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得到迅速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同时金融行业内部成立或者由政府设立权威的银行认可的项目评估机构,对需要融资的项目进行评估,认定其技术风险等级与预期收益情况,银行以此来判断此项目的可投性。对一些技术风险等级较高预期收益不稳定的项目进行规避,对一些技术成熟且预期收益稳定的项目积极放贷,同时适当引入保险业服务,对项目进行投保,降低项目风险。这样银行既规避了风险又拓展了业务,在逐渐熟悉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后,此类项目融资难的问题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2、责任到人,强化管理人员的节能意识

对于节能意识淡薄这个问题,除了高校管理方加大宣传、自觉培养外,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现在的管理者缺少有压力的行政性命令和明确的节能目标。没有了这些硬性的指标,一些管理者就得过且过,侥幸心理重。我国政府应当效仿国外政府对公共事业机构尤其是高校下达明确的节能目标及阶段性时间表,既要切合实际又要保持相当的压力,积极配合、按时完成的进行奖励,拒不配合、到期未完成的给予处罚,使得高校能源管理者无空可钻,必须付之切实有效的节能改造工作。对于管理意识不足、管理不利的问题,必须先解决能源供应者与管理者、能源管理者与使用者关系的问题。高校应摒除能源供应者与管理者为一家的现状,在高校设立独立于能源供给系统之外的管理机构,切实起到能源监管的作用;同时协助能源管理者积极与使用者沟通,使能源管理延伸到使用者内部,建议在各机关单位部门、各院系内部建立能源管理小组或者节能管理小组,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动态化立体管理模式。

3、加强宣传,全面认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

在强化节能意识与管理意识的同时,要想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在节能改造项目中的应用,各级主管部门应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形式,比如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管理者培训,增设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相关课程,校内的节能新机制宣传等,以此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客观全面的宣传,使各级主管部门、用户深入了解学习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培养相关人才,掌握其特点、模式、实施流程,消除双方在机制认识上的偏见,提高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自身意识和能力。

4、搭建平台,促进高校节能项目整合

高校节能项目本身的局限性也是双方合作中的一大障碍。节能服务公司具有规模化的节能项目改造能力,希望通过规模化降低单一成本,提高整体收益率,而高校方一般不可能一次性提供大规模的项目平台,基本都是“前期试点”加“逐步覆盖”的模式完成改造。此类项目规模有限,有时还存在多点分散的问题,需要一个良好的节能组织平台――例如高校节能联盟,或建立一个高校节能项目协作平台来协调解决。平台既分享各高校用户节能减排经验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心得,又可整合意向高校项目资源,化零为整;同时可以采取收取项目管理费用代替中小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达成规模化的节能改造项目,吸引节能服务公司与之合作,这样项目双方的意向匹配度就会高很多。由此高校方、节能服务公司、平台(联盟)相互促进,三方共同发展。

5、完善法规,强化经济调控手段

针对法规及政策不完善的问题,国家及地方政府应依照我国国情或当地经济状况,制定切实可行并带有明确阶段性目标的节能减排计划,严格执行。对于按时提前完成的高校进行奖励,对于完成不力的高校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比如取消相关单位、管理人员评先资格,扣发相关单位及人员的精神文明奖,使节能减排工作成效与高校相关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切实推动高校节能减排工作即推进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除了上级给予的行政压力,我们愿意看到的是高校方在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下主动地进行节能减排工作,选择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这就要求国家及地方政府在经济调控手段上要到位。现有的相关财政和税收激励政策多针对大型的工业节能项目,建议国家及地方政府推出针对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政策,突出可操作性,例如《关于促进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中小项目的财税细则》等,利用经济调控的杠杆实现推进高校实施此类项目。另外,针对高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身的特点,相对规模较小、节能量较小,单一项目能够获得的财政及税收补贴数目少,高校碍于繁琐的申请、审批程序,相关部门应考虑设立高校中小节能项目申请、审批、支付的绿色通道,方便财政和税收政策的及时落实到位。

6、完善机构,成立权威的第三方评估组织

推进高校实施能源管理项目的重要一环就是建立权威的第三方项目评估机构。我国应在有相关技术能力的权威部门下设立此类组织,用于对项目的节能基准、节能潜力及项目实际节能量作出具有权威效应的评判。以此来平衡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在技术层面的信息度,杜绝欺诈行为的发生,起到项目监督、风险提醒的作用,消除双方在节能基准判定方面的顾虑,使双方达成公平的合作。

(注: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厅201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3-GH-1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史兆宪:能源与节能管理基础[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

[2] 阮丹:高校建筑节能减排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2.

节能和能源管理篇(8)

1.2能源审计技术仍不成熟能源审计是研究能源系统管理与节能技术的一门科学。它有一套科学、系统和操作性很强的程序。它包括三个层次(能源浪费在那里、为什么会产生能源浪费、如何减少能源浪费和改进能耗效率低)、八个方面(能源、技术工艺、设备、过程控制、产品、管理、员工、废弃能)、四个环节(购入储存、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最终使用),其运用的原理有物质和能量守恒原理、能源成本分析等原理。能源审计属能源管理范畴,因此要提高工作水平,必须采用PDCA循环。目前,能源审计技术不成熟表现为在能源审计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并没有一个完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体系;缺少高效可行的检测方法。因此,难获得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完整、确切数据。如缺少针对生产工艺技术所需的能源加工转换设备,供电和供热管网及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耗能通用设备、工艺设备运行状况、企业能源的阶梯利用状况、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状况、余热余能利用状况、保温等方面的能量平衡及热效率的节能检测。能源审计机构如果再没有节能检测能力与技术,缺少能量平衡与能效水平较一致性的分析。能源审计只能停留在能源使用量调查。能源审计技术不提高,也限制了能源审计的发展。

1.3能源审计与当前节能工作脱节目前,天津市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对执行能耗限额制度的单位产品产量综合能耗进行考核。对节能技改项目节能量核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执行情况审核。还要对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完工项目等进行节能验收。企业除了所涉及上述的考核审查以外,还有需要对企业所确定的节能目标,如单位产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产品产量能耗、节能技改项目节能量等进行审定。但目前能源审计与这些考核和验收工作脱节,有的能源审计报告对这些相关问题只字不提。不能为企业提出适用、可行的节能管理与节能技改建议。影响能源审计发挥应有的作用。没有发挥好能源审计成果的原因:一是行业管理职能的下降。有些标准或者指标没有考虑到行业内部的不同情况,使产品能耗指标的可比性受到削弱;许多行业缺乏耗能指标的评价体系,单位产值能耗指标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的比较存在的不可比因素太多。二是能源审计机构素质低,满足不了审计要求。审计机构不能深入企业,不了解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与执行的情况。缺乏对企业产品工艺技术、节能技术与节能技改项目的了解。也忽略了这些应该审计的内容。

1.4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和能源审计人员素质需提高天津市能源审计机构准入条件低,有实力的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经常因审计成本高,在市场竞争中不敌由三、两人组成的能源审计机构。由于相关审计人员缺乏企业管理经验,缺乏能源管理与节能技术理论与实践,部分机构参加审计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较低,企业给什么写什么,造成审计报告质量较差。

2对能源审计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2.1明确审计类别与审计内容,加大能源审计资金的投入与政策支持建议国家修订《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1997,明确审计分类与不同类型的审计内容要求,更好指导能源审计工作。继续抓好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工作,加大政府能源审计资金的投入和能源审计单位节能技改项目政策与资金的支持力度。将滨海新区补贴50%审计费用的政策扩大到全市,对能源审计企业提出的重点节能技改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借助能源管理公司的技术,实现合同能源管理,帮助企业开展能源审计。

2.2提高能源审计机构准入条件与能源审计人员素质建议提高能源审计机构准入条件,能源审计机构应具备节能检测能力、节能项目设计能力、合同能源管理能力。能源审计人员要有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精神,不断地学习和掌握能源管理与节能技术知识。提高整合企业信息,综合分析和审计能力。当好企业领导改善管理的参谋,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能源审计的诊断作用。能源审计人员也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

节能和能源管理篇(9)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提高能源利用率是减少资源消耗的有效途径之一,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内容。能源计量工作是企业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是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节能法规、政策、标准,合理用能,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是国家依法实施节能监督管理,评价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重要依据。

加强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是利国、利民也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的大好事。企业建立完备的能源计量监控管理体系,既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污染,同时也对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核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监测具有重要基础作用。众所周知,严格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效益。在发达国家,通过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直接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各行业都不惜把大量资金投入计量领域,以期获得高额经济回报。在我县,建材、石油、化工、冶金、电力等能源消耗总量较大的行业一直非常重视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能源计量体制。

能源计量涵盖了工业生产领域的各个环节,尤其在工业生产领域,从原材料采集、运输、物料交接、生产过程控制到成品出厂,都需要通过测量数据控制能源的使用,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必不可缺的基本条件。离开计量数据管理,就不能量化各生产环节的能源消耗,各项能源计量管理就无法实施。首先,计量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和手段,能够使企业对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使用实施有效管理,充分发挥能源检测数据在生产经营、成本核算、能源平衡和能源利用等工作中的作用,用科学准确的计量数据指导生产,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其次,计量还是一种工艺手段,可以帮助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流程。第三,计量通过量值溯源为企业的生产工艺过程控制、科学研究等提供准确、一致的基础性条件。工业企业作为能源消耗大户,增强节能意识,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保障经济发展后续能力,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和节能型工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节能法》对能源计量工作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约能源法》)于1997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998年1月 1日实施。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节约能源法》。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于今年4月1日实施。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规定了一系列节能管理的基本制度,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共有4处直接提到了计量,第27条和第74条谈到了用能单位要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第38条要求集中供热建筑实行供热分户计量,第49条谈到公共机构要加强能源计量和监测管理,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将计量的作用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见计量对整个节能工作的重要作用,相对于旧的《节约能源法》来说,是一大进步。在节能监测、节能诊断、能源审计、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等能源管理中,能源计量是基础。没有准确可靠的能源计量,对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也就难以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统计。

我们现在的节能任务艰巨,能源结构、管理方法等诸多问题还有待解决,但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首要前提是要有科学准确的数据做支撑,没有数据就无法正确开展节能工作,而数据只能来源于准确的计量。所以,“计量就是诊断,就是望闻问切”,科学发展观需要我们落实到具体的指标上,而这些指标最终是否能实现,只能依靠仪器仪表计量的数据说话,我们谈“十一五”末,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降低18%,各县(市)区、各企业也制定了自己的节能目标。那我们到底节约了多少?有没有达到18%?各县(市)区、各企业制定的目标到底有没有实现?这些都不是凭空说出来的,只能依靠计量出的数据来说话。

三、清醒认识能源计量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有些企业仍未把节约能源和利用作为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保障措施,节能的法律意识淡薄,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比较被动,认为能源计量是政府要求的,是“不得不做”的,因此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开展企业能源计量工作仍存在着很多问题,一是企业领导层片面追求产品的产量和产值,忽视计量管理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的保证作用以及它所带来的潜在经济效益,能源计量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仍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二是企业计量基础薄弱,企业计量设施需要一定的前期投入,投入不足导致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大大降低。三是计量管理水平落后,很多企业没有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计量管理制度或不严格执行,使计量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四是企业内部计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企业计量人员缺少技能提高的机会且待遇较低,很多高素质人才流向其他生产部门。五是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指导服务没有完全到位。这些原因导致企业计量工作没有充分发挥促进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的应有作用。

四、牢固把握节能目标任务和形势

省政府下达我市“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8%,年均下降3.89%,节能量297.53万吨标准煤;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12%,控制在2.5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7%,控制在7.0万吨以内(其中:火电行业控制在4.77万吨以内)。2006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为2.02吨标准煤,比2005年下降0.39%,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8%,与目标差距较大;2007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06年下降4.4%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8.3%左右,圆满完成了2007年的节能目标,虽然情况好于前年,但形势依然严峻;2008是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关键之年,从今年到2010年这3年,每年至少下降4.9%,才能完成节能任务。据近年的统计数据,工业用能占全社会用能总量的76%以上(等价值),因此要实现全市的节能目标,关键在工业,重点、难点也在工业,而全市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费量又占工业能耗的90%以上,所以重点耗能企业又是工业节能的重点,有责任有义务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理应成为全市节能降耗的主力军和攻坚力量。

五、切实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六点建议

(一)加强企业能源计量管理,领导是关键,制度是保证,人员是基础。企业领导要重视能源计量工作,熟悉国家能源、计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要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形成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包括能源计量管理机构职责及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能源计量数据的管理等规章制度;要加强能源计量人才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能源计量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现代能源计量管理的需要。

(二)企业要不断提高能源计量检测能力,提高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对能源计量检测过程的控制水平。要依据《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国家标准的要求,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配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能源计量器具,并认真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

企业要对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使用实施有效管理,充分发挥能源计量检测数据在生产经营、成本核算、能源平衡和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分析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用科学、准确的计量数据指导生产,通过量化考核发现工艺缺陷、管理漏洞和技术潜力,及时加以改进提高,把节能挖潜落到实处。

(三)做好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能源计量的法制观念。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能义务,该法还规定把节约能源作为国家发展经济的长远战略方针,把国家节能政策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节约能源、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全社会的责任,应当加强宣传和监督管理的力度,促使企业严格遵守《节约能源法》和《计量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的要求,做好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把国家能源节约政策落实到实处。

(四)建立企业节能评价体系,提倡节能生产。依据《企业能源计量仪器配备和管理导则》国家标准,对企业特别是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计量仪表的配备率和完好率进行检查。对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的订购、验收、保管、使用、检定、维修、报废制度进行可控制的检查,保证企业能源计量仪表有较高的配备率和完好率。提倡生产过程中的能源计量。能源计量并不仅仅是简单的进出厂的能源量的计量,而是伴随在企业生产的全过程之中,通过计量的量化跟踪和量化考核发现工艺缺陷、技术潜力和管理漏洞,及时加以改进提高,促进技术进步,把节能挖潜落到实处。

节能和能源管理篇(10)

2油田企业能源审计效果分析

2.1能源管理制度

用能单位虽然都制定了节能能源管理办法,但缺乏有针对性的能源管理制度。通过能源审计,60%的用能单位单位建立了《节能管理办法》、《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能源统计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管理办法》、《能耗定额管理办法》等节能管理制度,对节能目标考核、能源统计、计量和定额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基本能够满足能源管理的需要。

2.2能源计量

2009年,制定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的单位占被审计单位总数的25%,2010年制定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的单位占审计单位总数的90%,2011年制定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的单位为100%。至2012年,各单位设立了管理机构,配备了管理人员,建立了能源计量器具统计台帐,绘制了网络图。

2.3能源统计

经审计,用能单位虽普遍有相应管理制度,但存在着以下2个问题:能源统计管理制定过于笼统;存在能耗统计漏失现象。随着审计结果在用能单位的应用,油田在能源统计方面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各单位都制定了能源统计管理制度,设立了管理机构,配备了管理人员,建立了能源消耗统计台帐。

2.4能源定额

各用能单位虽都根据实际情况对能耗进行了定额管理,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能源定额管理不全面,如大部分单位只对成品油进行了定额,未对其它能源进行定额。能耗定额指标未细化到单台耗能设备,如某单位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油料、天然气、外出车辆用油定额管理制度,但是没有细化到单台设备。为规范用能单位的能源定额管理,2011年-2012年,油田起草并标准Q/SH10250866-2012《油田主要用能单位能耗定额编制方法》,并取得了一定的节能效果。

2.5节能目标考核

经审计,各用能单位在节能目标考核过程中还存在“节能指标约束性不强、年度节能奖励侧重力度不够”等问题,随着油田节能目标考核的规范,各单位建立了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开展了节能目标考核及树标达标活动,促进了节能工作的开展。

2.6更换高耗能设备

至2012年,油田在淘汰高耗能设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2.6.1国家明令淘汰电动机情况

2010年11月总共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电动机402台,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成套设备103套。目前油田已无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型号电动机。

2.6.2高耗能变压器淘汰情况

油田利用三年的时间分批更换了挂网运行的S7及以下型号的高耗能变压器。截止到2009年底,更换高耗能变压器1042台,安装S11型节能变压器942台。目前分公司挂网运行的配电变压器全部为S11型的节能型变压器。通过能源审计,摸清了油田企业的能源管理状况、企业的用能概况、生产工艺和能源流程,并通过对审计资料和测试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找出了目前在能源利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节能潜力所在和改进措施建议,推进了油田节能降耗的深入开展。

3油田企业能源审计发展方向探讨

油田企业能源审计主要以规范节能管理工作为目的,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能源审计提高了油田节能管理水平,规范了节能管理工作,并形成了中石化标准《油田企业能源审计方法》标准,油田企业下一步能源审计工作重点是什么,“审什么,如何审”这是我们能源审计人员目前思考的问题。按能源审计内容来分,能源审计可分为初步审计、专项审计、全面审计,油田对用能单位审计为初步审计,下一步油田企业能源审计方向应向专项发展,更加充分发挥能源审计在节能管理中的作用,保证节能目标的顺利完成。

节能和能源管理篇(11)

近些年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师生员工人数不断增加,高校水、电、气、煤等多种能源的消耗也随之增加。在保障师生员工正常工作、学习的同时,如何有效提高能源的使用利用效率,使节能工作发挥最大效力是每一个高校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在结合实际工作的同时,提出如下几点节能管理新思路供参考:

一、逐步推进公房管理工作是建设“节约型校园”建设中较为重要的环节

这里“公房”指的是产权属于高校所有的非住宅类房屋以及附属设施。全国各个高校的教学用房,基本上都是直接交到各个二级学院管理使用,由各个二级学院自行进行调配和分划,其结果就是造成了房产的使用效率低下甚至得不到有效的利用。学校提供给各二级学院的用房似乎永远不能满足教学、科研和办公的需求。有的院系用房三十多平面积却只是一名老师在使用,有的房间甚至闲置不用,而另外的一些院系随着办学规模扩大,师生人数的不断增长,产生了教学科研用房不足,房产房源紧张,供需关系不平衡等诸多问题。

公房分配不均不仅使房屋供需矛盾扩大,制约了学校的长期发展,而且也是对资源的一种极大的浪费,这是房产资源的浪费,同时也是涉及到水、电能源等诸多方面的浪费。比如说上面提到的1个人三十多平的办公面积,和它对应的水、电、能源的使用效率自然就很低。要想有效地做到水、电能源的合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方式就是建立水电能源的定额管理制度,而能源定额管理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就是建立完善的公房管理制度,使广大师生员工能够比较合理的使用房产资源,提高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能源使用效率。

综上所述,加强高校的公房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公房的使用效益,发挥其作为办学资源的最佳效益,努力建立、完善公房管理制度不仅仅是高校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开源节流,建设节约型校园工作中较为重要的工作环节。

二、逐步建立、完善能源定额管理制度

高校的水、电管理需要逐步采用定额管理、超额付费制度模式,这种模式的节能效果将会非常明显。能源定额管理与超额付费原则是能源管理制度的核心,这在部分管理先进的高校已经得到了推广实行,亦取得了良好的节能效果。逐步开展能源管理定额制度的工作,深化定额数据的指标,进而推广全校范围的能源定额管理工作是全国各个高校开展节能工作的必然趋势。

三、建立能源监管平台,完善能源监管体系

制度的建立是高校节能工作的行为准则,而监督、监管体系的建立则是对行为准则能否长期有效实施所进行的可靠保障。

高校在建立完整的能源数据收集、整理、统计、上报机制基础上,更进一步提高对能源数据的分析以及分析后的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就显得异常重要。高校可加大能源监管方面的投入,尽快建立能源监管平台,完善能源监管体系,制定较为明确的能源监管制度,确定能源监管部门,明确能源监管部门的权责与职能,制定相应的能源使用规章及奖惩办法,定期不定期地对能源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能源数据的深化分析。通过对能源监管后的数据分析,找出能源使用和消耗不合理的方面进行节能管理或技术上的改造,从而在后续的工作中节约能源、提高能源使用率。

四、加大节能技术的应用

高校是单纯的能源消耗机构,在加强能源管理的同时增加技术节能是高校不可缺少的节能方式。

目前有许多的节能产品可以用于高校。对于节能产品,不仅仅看重它的节能效果及产品质量,同时也需要考虑其产品的使用成本,使用效益以及高校的一次性承受能力。应该说目前许多节能产品的节能效果非常可观,比如说一些节能灯具和一些定时电控设备,产品的成本较低,节能效果很好,初步推算长期使用下来产生的效益会很高;还有LED光源节能大约60%左右;还有节水器具、太阳能光伏等,这些产品都值得去使用与推广。

对于节能产品的使用,高校上缺乏长期的规划设计,对于先进可行的节能产品及技术不敏感,对节能产品的使用随意性较大,这些都不利于高校节能减排工作长期有序的发展进行。建议高校能站在长远发展的高度,确定一个规划管理部门,制定较为可行的的节能产品使用的规划,确定规划目标,提早开展节能产品的可行性分析,对于有利于节能工作的并且适宜高校实际情况的节能产品要适时适量采用,从而为“科技节能”创造可靠的硬件保障。

五、加大节能宣传

在节能的宣传上,高校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让节能宣传进课堂、进宿舍、进网络、进生活,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引导节能环保行为,加深对生态文明及社会责任感的认识,形成了“节约从我做起”的良好风气,从而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自觉进行节能活动。

上述分别从管理节能、技术节能、育人节能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建议。各个高校应建立节能组织机构,加强基础能源信息管理,完善计量措施及数据审计和公示,实施节能监督奖惩,推进行为节电、节水、节气、节油及节能宣传等育人节能措施,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绿色采购、节水节电等管理制度,组织完善经费投入等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落实、完善管理网络、建立激励机制,创建节约型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