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市会议精神,以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为整合对象,以县为资金整合、建设实施主体,以项目区为整合载体和建设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建成一批高标准农田,努力为把我县建成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加快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导、统筹安排。以《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方案》为依据,兼顾并衔接其他相关规划,加强与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有关重大工程建设、扶贫攻坚、灾后重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统筹好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
2.突出重点、连片推进。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优先选择建设条件较好、相对集中的区域,集中连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县政府是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强化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要充分发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作用,不断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建设任务与进度安排
(一)建设任务和投资估算。
根据《阳新县整合资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要求,2016-2020年,全县要建成高标准农田42.4万亩,其中新建15.37万亩,补建11.9万亩;
总投资6.271亿元,其中新建标准为3200元/亩,补建标准为1000元/亩。
(二)年度安排。
2016年新建面积5.7万亩,补建面积3.44万亩,投资2.264亿元;
2017年新建面积3.8万亩,补建面积4.11万亩,投资1.627亿元;
2018年新建面积3.0万亩,补建面积2.35万亩,投资1.262亿元;
2019年新建面积1.6万亩,补建面积1万亩,投资0.612亿元;
2020年新建面积1.27万亩,补建面积1万亩,投资0.506亿元。
三、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分别为整治田块、改良土壤、建设灌排设施、整修田间道路、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配套农田电力设施、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强化后续管护。
四、项目管理
总体原则是在坚持项目主体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一报账。
(一)统一规划布局。
由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简称协调领导小组)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布局。围绕重点区域,由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高标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编制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三五”规划。规划经协调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各部门依据“十三五”总体规划,编制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度申报计划。
各相关部门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组织立项和向上争取资金,将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报高标办备案。高标办及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情况向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在不改变资金渠道和规定用途的情况下,围绕总体规划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和整合,并提出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方案,经协调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1.建立健全项目库。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以项目库建设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合理安排。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动态管理,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要及时清理,经常性项目和延续性项目实行滚动管理,新增项目实行备选申报,并加强年度之间的项目库衔接。
2.项目计划申报审批程序。县高标办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年度项目申报计划,经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再由各部门落实项目申报。即:高标办提出年度申报计划——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部门编制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向上申报”。
3.项目计划变更调整程序。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向上级申报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变更的按“部门提出调整或变更申请——高标办审核——协调领导小组审批——向上申报”的程序实施。
4.项目计划时间确定。每年6月30日前由高标办根据“十三五”规划方案,向协调领导小组报告下一年度实施计划,经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9月30日前组织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并上报省高标办备案。
(二)统一建设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达到“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电力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要求。建设内容包括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按照建设标准、投资标准的要求,高标办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确定本年度投资建设的具体项目,经县高标准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三)统一技施设计。
项目申报分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技施设计(初步设计)两部分,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可由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组织编制。技施设计由县政府明确项目法人后,由项目法人依法、依规在县公共资源交易局遴选或公开招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
技施设计严格执行《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广泛征求镇(区)村组意见,立足长远,注重实效。初步设计方案形成后由高标办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项目区镇(区)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水利站长、农业中心主任等项目设计审查专班,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形成统一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将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实施设计方案,高标办将修订后的实施设计方案报县协调领导小组审核,经县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县发改局批复立项并组织实施。
(四)统一施工管理。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管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镇(区)村参与监管、相关县直部门监督和县高标办督查相结合的工程管理体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程负责。县高标办、县直相关部门派出现场专管员履行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高标准项目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高标办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1.实行项目法人制度。由县政府统—任命镇(区)或县直部门负责人为项目法人,全程参与项目技术设计、负责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及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区为一个镇(区),项目区所在地镇(区)政府或县直相关部门为法人;
当一个项目区跨二个或二个以上镇(区)时,项目法人可以确定为县级相关主管部门。
2.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是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意愿,依法保障项目区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维护农民权益。项目建设公示公告分三次进行,一是年度建设项目区范围及投资额度一经确定后,项目镇(区)必须在项目区交通主道旁设立固定公示牌,二是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公示;
三是项目竣工验收后公告公示。主要内容为项目区面积范围、主要工程量、财政投资额度、建设期限及相关举报电话。
3.实行工程监理制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建设部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按照“公正、公平、独立、自主”的原则,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做好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四控制。监理费按照《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上限不超过需监理工程投资额的2%,按招标合同约定金额列支。
4.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度。项目法人对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大宗物质材料设备采购时依法、依规按分级管理原则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招标方式遴选确定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或供应商。项目法人应将招投标方案报高标办审查,招投标结果报高标办备案。高标办要对招投标实行全程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干预招投标活动。
5.实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在开展项目实施管理中,对工程监理、施工,大宗物质材料设备采购、中介审计等其他业务活动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合同管理,约定标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严格按合同条款,约束当事人行为,保护当事人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台同签订后需报县高标办备案。
(五)统一竣工验收。
1.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法人自验合格后,向县高标办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县高标办将组织县直相关部门成立工程竣工验收专班,查阅相关工程资料,核对工程计划,抽检工程质量并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项目竣工验收达到合格以上,才能办理资产移交并投入运行。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项目法人迅速组织相关单位整改达标,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行审计决算制度。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迅速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整理竣工资料,由监理单位出具监理核定的结算清单及监理报告,审计部门在限定时间内进行审计决算,出具审计决算报告,最终竣工决算以审计决算结果为准。
(六)统一报账管理。
所有整合的项目资金,一律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其中,项目主管部门用于申报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所产生的项目前期费,按一定的比例,将项目管理费拨至项目主管部门账户,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1.项目资金审批程序。项目法人单位提出申请—县高标办审核—县财政局审核—分管县长审核—常务副县长审批。
2.工程资金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所在地政府意见—项目法人单位意见—县监管责任单位意见—县高标办意见—县财政局意见—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拨款。
五、加强资金整合
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统一报帐,建立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一套专帐。
(一)整合资金管理原则。
坚持整合项目资金,统筹使用;
坚持县级报账制,专户管理:坚持按规划预算,计划安排;
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
坚持审计监督,绩效评价。
(二)整合资金的组成来源。
1.以部门涉农项目资金为载体。包括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交运、林业、电力等部门分别实施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田间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土地治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高产创建、通村通组公路、配套农田电力设施改造、农田林网等项目资金。县直有关部门在接到上级下达的资金信息后,均应按程序将资金转入到财政整合资金专户。
2.多方筹措缺口资金。针对项目资金缺口部分,一是引导项目区内涉农企业自筹资金投入配套设施建设;
二是县级财政预算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配套投入。
六、严格资金管理
县财政部门将涉及的相关项目资金进行统一整合,设立专户,实行专账、专人的管理,封闭运行,实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即由财政专户直达项目招标签约合同的工程施工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账户。
(一)工程付款方式。
因年度项目资金及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时间参差不齐,为缓解合同资金拨付压力,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按7:3比例分两年支付,工程施工期,按工程进度(lo%、30%、50%)分三次拨款,采购项目严格按合同支付资金。签订施工合同并交纳10%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施工机械进场完成合同价款10%时,预付合同款的1o%;完成合同价款50%时,拨付合同价款30%,同时扣除预付款10%;
完成合同价款80%时,拨付合同价款至50%;
合同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后,拨付合同价款至70%。预留合同价款30%(其中5%为质量保证金)待审计决算后,按完工鉴定书日期,一年质保期满后,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及乡镇、村或运行管理单位,进行复验,无工程质量缺陷的,由运行管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全部工程价款及质量保证金。
(二)相关费用的管理。
1.项目管理费。中央和省专项资金中按规定列有项目管理费的,按规定比例提取,打捆统筹按规定使用。中央和省专项资金中未按规定列管理费的,参照《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按项目资金5‰纳入县级预算安排。主要用于项目规划、勘察、设计费,实地考察、检查验收、业务培训、项目及工程招标、资金和项目公示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工程项目一般工程初步设计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人员工资、补贴、购置车辆等行政经费开支。项目管理费报账时,按照报账审核程序,严格审核报账凭证是否完备、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制度要求,费用额度和标准是否合理。对于报账资料不全、报账事项不明确或支出明显不合理的、手续不健全的费用,不予报账。
2.工程管护费。工程项目管护费按照《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制订的工程管护费管理办法》执行,提取使用。
3.工程预(决)算审计费。工程项目工程预算、决算审计费及单个项目的竣工审计费,列入工程成本,付费标准按《湖北省省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付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列入工程成本。
(三)结余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工程项目招标预算审查、招投标及项目完工后决算审计所形成的结余资金,由项目法人提出申请,经项目监理审查、项目监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经县高标办研究批准使用,主要用于该项目区增补工程和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当期项目资金原则上结零,如果仍有结余资金结转下期项目。
(四)加强资金审计监督、搞好绩效评价。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整合资金统筹、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委托有关机构对完工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估。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阳新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农办、财政、发改、水利、农业、国土、审计、交通、林业、扶贫、供电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办,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项目所在地镇(区)政府也应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镇(区)长(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财政所所长、水利站站长、农业中心主任、项目村支部书记等为成员。
(二)健全工作机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相关主管单位抽调若干名技术人员集中办公。高标办负责综合协调、规划设计、工程监管、资金监管、竣工验收等;
财政、发改、水利、农业、国土等部门划定子项目区,负责子项目区监管和联系省市对口部门;
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管;
中图分类号:S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4(a)-0000-00
1 县域概况
信丰县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部,居赣江上游,贡水支流桃江河中游,地处东经114°34′~115°19′,北纬24°59'~25°33′,东邻安远,南界定南、龙南、全南县,西连广东省南雄市,北接大余、南康,全县东西宽76.7km,南北长63.0km。全县国土总面积2878km2,耕地面积39.77万亩,占土地面积9.21%;宜果林地面积48.04万亩,是全国有名的“脐橙”“草菇”之乡。105国道、赣粤高速公路及京九铁路贯穿县境,对外交通十分便利。县境属赣中南中低丘陵区,地型地貌特征可概括为“七山半水分半田,一分道路和庄园”。
全县辖17个乡(镇、工业园区),村委会261个,2013年,全县总人口73.3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2.32万人,非农人口11.07万人。主产粮食、烟、果、菇、瓜、菜、茶叶及猪、牛、家禽等。全年实现生产总值68.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4.94亿元;财政总收入5.09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42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6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317元。
2 近年来取得的基本成就
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之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我县积极争取,努力推进资金整合和统筹,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首先,信丰县列入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第五批建设重点县,2010~2014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34亿元,基本完成了走马垅、五渡港、白兰、上迳和迳口5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的配套改造和17个乡(镇)273座200~10000亩灌区的农田配套改造任务,累计改造农田灌溉面积26.73万亩,改造灌溉渠道长1171km,恢复灌溉面积6.3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4.29万亩,达到或基本达到高标准农田面积16.11万亩。
其次,在县委、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我们积极整合农业、国土、扶贫和移民等各级部门资金0.38亿元,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指导,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要求,整合有关涉农项目和资金,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连片治理丘陵区农田面积11.9万亩,实行农业、水利和科技措施综合并举。
第三,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和财政资金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带动项目区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工程建设,积极吸引民营资本和外资等社会资本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先后引进外资实施供港蔬菜基地2个,涉及面积1.23万亩。
3 存在问题与困难
虽然近几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全县也投入不少资金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使得全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有了一定的发展,为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取得了一定地推动作用。但由于资金补助标准不搞,资金仍显不足,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是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部门多,有国土局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粮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水利局小农水等,虽同唱一台戏,但各有各的调,标准不统一,政策有差别。水利部门小农水项目投资标准较低,资金规模较少,检查多,缺少项目乡镇工作协调经费,没有土地青苗补偿费等,一些乡镇挑项目实施,水利部门要统筹较难。二是各部门都想搭舞台,大家同抢一份戏,难免有“同行是冤家”的感觉,都想找基础条件较好,干群积极性高的优先立项,都不愿啃“骨头”,攻难点,达不到整合目标。三是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难协调,项目建设调田压力大,乡镇和群众参与热情度还不够。建设高标准农田,可极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排灌效率,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但由于项目建设把农田布局重新洗牌,需要全面进行土地调整,这是一项非常艰巨复杂的工作,必须由乡(镇)、村二级负责,弄不好就会造成矛盾纠纷,甚至,有部分乡镇存在畏难情绪。四是地方势力对工程建设干扰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建设高标准农田工程总造价不大,施工工艺简单,对施工设备要求低,而且项目建设地点在农村田头地角,工程涉及面积大,牵涉千家万户,地方势力干扰多,存在大的施工单位不愿做,小的施工企业不敢接,主要表现在招投标领域中普通存在挂靠、围标、转标、卖标等不良现象,无形中增加了工程成本,对工程进度、形象、质量有较大影响,群众意见很大,是影响农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积极性的主要因素。
4 发展思路分析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也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无数历史事实证明,水利不兴,农业不稳。党中央、国务院把水利建设放到了能源、交通同等地位,充分说明水利建设和农田灌溉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切实解决水旱灾害,确保农田旱涝保收,对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有极其重要作用。
下一步要按照整合资源、规模开发、科学选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归口申报、标准设计、用途不改、县级负责、部门实施、整体推进、验收考评的方法,有序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一步:编制十年规划。十年规划包括科学选点、建立项目库、制定建设规划等。一是科学选点。首先,乡(镇)根据当地资源情况和农民积极性向县发改委提出项目申请;其次,召集涉农项目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察看,择优选出若干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点,交高标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上报备案;二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建立项目库。首先,各有关乡(镇)根据县高标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的建设点,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按有关编写大纲要求编写;第三,项目建议书经县发改委和高标办审查合格后,方可存入项目库;第四,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入库项目材料报县高标办和发改委备案;三是统筹规划。首先,按照“项目围着规划选,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由县发改委和高标办牵头,根据目标任务数和项目库高起点统筹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10年规划和年度项目规划,且根据各部门现有资金规模等因素将规划任务数分解到各部门。
第二步,年度计划申报批复。申报批复工作阶段包括分解任务、编制计划和设计、批复年度项目计划设计方案等。任务分解主要是县高标领导小组根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由高标办牵头初步确定涉农项目单位任务分解方案,汇总后上报县高标办和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再报县高标领导小组审定。编制计划和设计 ,首先,各涉农单位根据年度审定分解的任务,组织可研报告编制、评估和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实行归口申报,并报县高标办备案;其次,各涉农项目单位根据分解的任务,积极落实好项目和资金;第三,由各涉农项目单位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或具有设计能力的设计人员,编制所属项目的实施方案。
第三步,项目计划实施。项目实施阶段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工程实施和资金管理。首先,项目计划下达后,县高标办成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调度协调各类项目施工;其次,各涉农项目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所属的高标项目,县高标办要加强督促检查,检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向高标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实施情况;第三,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计划和批复的设计进行施工,项目实施完后,及时组织工程结算。
资金管理一是按照部门实施的要求,所属项目坚持“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二是全面实行财政资金县级报帐制;四是项目工程实施完后要进行财务决算。
第四步,项目竣工验收与建后管护。验收管护阶段工作主要包括项目验收、工程管护、建后绩效评价。首先,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各涉农项目单位初验所属项目;其次,县高标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涉农项目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对各涉农项目单位是否按计划完成了高标领导小组所分解的任务进行考评,并将验收考评结果报县高标办;第三,县高标办组织有关涉农项目单位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县高标领导小组。
通过以上措施和资金投入,计划至2020年,全部完成我县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和改造任务,形成较完善的农田灌排体系,灌溉工程的灌溉保证率、灌溉水利用系数等指标和参数能达到规范标准和国家的有关发展目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大幅提高,有力保障我县“三农”发展和粮食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2存在问题
张家港市在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考虑到镇(区)出资和拆迁清障等环节,为便于协调,由各镇(区)成立项目法人,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尽管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以下问题。
2.1镇(区)项目法人管理水平不一,个别镇(区)明显薄弱
有的镇(区)项目法人的工作意识、工作能力和工作标准与要求有差距,工作走流程,具体管理细节不到位。如:对设计图纸、招标方案缺乏有效审核,造成施工变更多,参建单位数量多且难管理,同时对项目建设缺乏有效管理,对参建单位的人员、质量、进度、安全缺乏有效控制。
2.2参建单位工作态度和管理水平不一,个别单位存在挂靠转包现象
监理、施工单位中标后,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单体小、结构简单、易于管理为借口,管理人员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到位,个别施工企业甚至在中标后直接将工程整体转包给个体施工队伍,从中收取管理费,却没有一个公司人员参与管理。个别监理单位,过多考虑自身经济利益,到场监理人员少,吃、住、行均要依靠施工单位,不能公正有效履行监理职责。由此造成个别工程开工无施工方案,施工不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工程进度、资料收集拖拉,档案资料不规范等种种问题,影响工程验收和使用。2.3工程运行管护机制不完善,对农田灌溉工程重建轻管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排涝站、引水涵闸,有一套较为齐全的运行管护机制和资金保障措施,但对规模较小的农田引排设施和灌溉设施,却在建成后直接交给村里负责管护,没有一套完善的管护制度,存在产权不明、管护主体缺失、管护责任不明确、管护资金不到位等问题,使得管护工作未能正常开展,影响工程使用和效益发挥。
3工作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张家港市高度重视,利用第五批高标准农田示范重点县建设契机,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探索适合全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新方法。
3.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规范建设程序
2013年6月4日,张家港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张家港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批复》(张政复〔2013〕22号),成立张家港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简称“市指挥部”)为全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市级项目法人,下设前期、工程、财务、综合四个组,负责全市农村水利项目前期的方案申报、任务分解、工程设计、工程招标,以及项目实施中的建设管理、财务管理、资料管理、信息管理和项目验收等,并要求各镇(区)相应成立镇(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简称“镇(区)项目部”]为“市指挥部”的现场管理协调机构,在“市指挥部”指导下,负责做好辖区内项目前期的征(租)地、拆迁清障和地方协调工作,做好镇(区)资金的筹集和工程下拨资金的审核,协助“市指挥部”抓好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档案管理,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负主责。同时,依据《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细则》(苏水规〔2011〕1号),出台了《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张水规〔2013〕1号),要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在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同时,还需向市水利质量监督站申请质量监督,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实行工程跟踪审计和聘请农民义务监督员参与监督等。
3.2完善机制,加强考核,强化项目管理
一是加强方案设计的审查,由“市指挥部”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设计图纸、重大设计变更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实施。二是加强招标工作管理,“市指挥部”会同“镇(区)项目部”对工程分标方案进行审核,考虑到施工单位管理方便,一般要求每标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同时做好对招标编制的招标文件和招标限价的审核,针对现场监理单位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监员、安全员不到位问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每人1天不到岗罚款2000元。三是加强工程检查、检测和考核,为做到对原材料、成品、设备严格把关,供应厂商要报“市指挥部”审核,由“市指挥部”、“镇(区)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组织进行考察,并经第三方质量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场,采购合同需报“市指挥部”备案,同时“镇(区)项目部”负责对发票、进货单和产品的核查,杜绝发生以次充好的现象。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利用微信平台加强监管,并要求监理将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情况实时反馈给“市指挥部”和“镇(区)项目部”。对于水下工程,必须经“市指挥部”和市质监站验收后才能进入下一步施工。“市指挥部”还通过参加每周工程例会,不定期抽查现场和资料,听取监理单位、质监站和农民义务监督员汇报,以及安排“镇(区)项目部”对监理单位人员、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考勤等方法,及时掌握工地管理人员出勤、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资料整理、文明工地创建等情况,对管理人员不到位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处罚,并将检查和处罚情况不定期在全市通报。同时,为了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还将施工单位履约情况纳入了苏州市水利局的季度考核中。
3.3规范流程,强化审核,加强资金管理
建设方案申报前,要求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向张家港市水利局、财政局书面承诺计划建设内容和愿意承担的资金金额。实施方案审核批准后,张家港市水利局做好各镇(区)建设任务的分解和建设资金的分摊,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市财政局负责在文件下达后3个月内按每月30%、40%、30%的比例,将中央、省、市及各镇(区)承担的建设资金收缴到位。建设资金实行市级财政报帐,为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加快施工进度,工程资金执行月支付50%,完工验收支付至70%,竣工验收支付至80%,满1年保质期无质量问题支付至100%。先由用款单位提出用款申请,经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再由“镇(区)项目部”和“市指挥部”审核同意,由市财政局统一拨付,并以文件形式告知各相关单位及参建人员。“市指挥部”不定期检查参建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杜绝帐目不规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3.4完善制度,加强管护,发挥工程效益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正常效益,2014年,张家港市利用被列为2013年度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用于维修养护试点县的契机,投入624万元,对全市4.18万hm2圩区内的防洪除涝设施和第二批重点县项目区内的0.18万hm2农田灌溉设施进行管护。同年9月和10月,分别出台了《张家港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4〕9号)和《张家港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张水建发〔2014〕36号),从建章立制入手保障了管护工作的顺利推进。在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管理与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圩区防洪除涝设施定性为公益性设施,明确管理主体和安全责任主体为镇(区)政府(管委会),水利站受镇(区)政府(管委会)委托进行管理,日常运行管护由水利站委托个人或专业队伍负责,重大维修通过招标选择专业队伍实施,费用由镇(区)政府(管委会)承担,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农田灌溉设施定性为生产经营性设施,明确管理主体为村经济合作社,因为土地已经流转,日常管护由村经济合作社委托经营者直接负责,大的维修由村经济合作社通过招标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水利站做好技术指导,费用由村经济合作社承担,镇(区)政府(管委会)财政和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各级管护资金均依据考核结果下发。2015年,通过加大管护试点工作的力度,明晰设施产权,总结管护方面好的经验,制订合理管护费用标准,为下一步将国土、发改、农委实施的农田灌溉设施全部纳入管护范围,实现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全覆盖打下基础。
保障粮食安全
一直以来,我国中低产田的比重过大,粮食增产压力很大。据农业部测算,在我国18.26亿亩耕地中,高于当地平均单产20%的高产田约为5.5亿亩,其余12.7亿亩为中低产田,占比近7成,中低产田中易于改造的约为8.75亿亩。要实现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迫切需要下大力气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努力“藏粮于地”,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和空间。
由低产田变高产田,带来的不仅仅是粮食产量的增加,更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按照《规划》,到2020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要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完成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每年要完成的任务高于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每年建设高标准农田不足3000万亩的水平,意味着今后建设高标准农田将有更大投入。
根据规划,新增的4亿亩任务中,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完成3.4亿亩,通过统筹和整合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财政性资金完成0.6亿亩;完成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比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前提高100公斤以上。
《规划》实施后,亩均粮食生产能力可提高100公斤以上,直接带动种粮农民亩均增收约200元,每年有3200多万农民从中直接受益。
据了解,为了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13年以来,国家农发办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根据我国农业自然资源禀赋条件,以合理利用水资源为重点,统筹考虑土地、气候和生物资源分布状况,将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区域划分为重点开发区、保护性开发区、限制性开发区,把高标准农田进一步向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重点开发区聚焦,兼顾生态资源环境有一定恢复能力的保护性开发区,严禁在生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的限制性开发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并且要求各省将土地治理项目的财政资金,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县特别是谷物主产县集中,继续向《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倾斜,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3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资金362.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资金213.68亿元。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共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795.4万亩。2014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预计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63.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计投入资金230亿元。预计全国将建成高标准农田2700万亩左右。
转方式创机制
2014年起,农业综合开发将实现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并轨,统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
据了解,各省(区、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提高到以省为单位加权平均1100-1300元,比2013年提高了近10%。同时,允许将2003年(含)以前年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纳入高标准农田项目范围予以提质建设,其中1988-1998年(含)建成的项目区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1000元;1999-2003年(含)建成的项目区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800元。
另外,记者了解到今年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点的意见》,鼓励和支持从事粮食种植的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独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2亿元,在14个省支持169个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3.38万亩。
2013年国家农发办设立了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三类试点项目,要求以推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制为主线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建立农民或农民专合社持股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
按照山东省关于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通知精神,为了切实达到以“工程措施、用水协会、水价改革、科学用水”为目标的“四位一体”精品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我们编制完成了《2012-2014年莱城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和《2013年度莱芜市莱城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做到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确保建设精品工程。
2.精心组织,科学调度,严格把关
2.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以区长为总指挥,财政、水利、审计、国土、农业、节能、环保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指挥部,同时抽调精干技术人员组成建设处,负责全区重点县工程的建设管理,项目区落地单位成立协调机构,具体负责协调清障等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深入工程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分管领导靠上抓,大班子领导多次深入工地调研指导。
2.2锁定目标,周密实施
在工程建设中,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严格按照工程的标准规范施工,对工程监理、施工、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了技术硬、信誉高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为做到内在质量经得起时间检验,外观质量经得起群众点评,在项目实施时,专门抽调6名技术骨干成立技术及质量保障小组,分组驻扎工地,对施工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和监督,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好施工进度、质量等各个关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立起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控制的工程质量体系。定期组织参建各方召开工程调度会,要求各施工企业倒排工期,强化时间节点,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2.3规范制度,细化管理
区财政局、区水务局联合出台了《莱城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预算批准、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报账提款、工程决算审计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专款专用。严把材料进场关,所有原材料进场时,必须附有产品检验报告或验收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实行4级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打造优质、廉政和安全工程。
2.4强力宣传,广泛发动
为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真正让农民成为政策的明白者,最大限度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莱城区利用简报、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同时在显要位置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工程规模、效益及运行管理等信息,竖立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公示牌,在各种建筑物上粘贴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标志牌,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的重要性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为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强建后管理,完善管理制度
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管理信息系统由信息子系统和审批管理子系统2部分组成。信息子系统各年度项目申报通知、政策法规、新闻信息以及统计报表等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审批管理子系统实现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请信息在线填报和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对项目从材料审核、审批立项、项目下达、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的全流程监管,省市县三级管理机构及申报单位间数据信息可以互联互通、协同互动、数据共享。
2功能实现
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功能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审核材料(区县级)、审核材料(地市级)、地点审查(省级)、材料初审(省级)、专家评估(省级)、立项下达(省级)、设计批复(省级)、绩效评价、运行管护、专题呈现、信息查询、统计报表、收发管理、系统管理(见图1)。
2.1系统管理
项目管理系统提供基础数据初始化功能,主要包括各行政地区资料等;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权限,省级管理部门可管理授权地市级管理部门的操作权限,地市级管理部门可管理辖区内的县市区管理部门的操作权限。
2.2项目材料在线填报
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其中:项目概况以在线填写的方式进行提交,其他材料如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制作成doc、pdf等格式的文件以附件形式提交。项目申请提交成功后,可以进行受理信息查询,在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之前,还可更正申请材料。
2.3项目材料初步审核
县级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核人员登录系统后,可对管辖区内用户所申报的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初步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退回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修正错误后可以重新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项目材料上报给地市级主管部门审核(见图2)。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核人员登录系统后,可对管辖区内需要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退回相应县区级主管部门处理,审核通过的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处理。
2.4项目省级审批与下达
经过市县2级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到省级后,首先进行地点审查和材料初审,地点审查主要看项目是否与已经投资建设的项目存在重复,材料初审主要材料格式是否准确充分、要件是否真实完整。经过地点审查和材料初审的项目由省级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联合组织专家评估,主要评估项目是否可行、设计是否合理、预算是否科学并给出是否予以立项的结论。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估结论,结合地方基本农田、农业生产等客观因素,按照项目投资控制额度和标准,科学平衡的拟定项目安排方案,并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财政部门下达项目资金,由农业部门下达项目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根据省级下达的资金和项目计划开展项目设计,审计必须经过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5信息查询统计与地图
2.5.1项目信息查询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查询项目包括:项目类型、项目级别、所在市级、所在县级、所在乡镇(街道办)、项目年度等。查询信息实行分级显示,一级为项目简要信息,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组织单位、承担单位、建设地点、总投资、建设内容、竣工验收、绩效评价、运行管护等信息;详细信息使用二级栏目显示,使用超链接或程序命令形式查看。信息系统具有汇总、导出、打印、浏览等功能。
2.5.2项目地图
项目信息可以呈现分级地图。如果鼠标移动到某市(县)则弹出批注框显示该市各类项目数和投资总额,再点击该地点则弹出清单列表显示所有的项目。在地图当前图层为地级市图时,当鼠标移动到地图上的某市,则弹出批注框显示该市各类项目数和投资总额(见图3)。双击鼠标右键(点中某一地级市),系统进入县级图层,移动到地图上的某县时,则弹出批注框显示该县各类项目数和投资总额(见图4)。双击鼠标右键(点中一县),系统进入县级图层,移动到地图上的某县时,则弹出批注框显示该县所有项目清单(见图5)。继续点击项目清单中的定位,可以在地图上定位项目所在位置,也可以点击项目名称显示项目明细资料。定位后,当鼠标移动到地图上的某项目时,则弹出批注框显示此项目的明细资料,实现双向查询功能(见图6)。
2.5.3统计报表与文件收发
项目管理系统提供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需要的管理报表,包括专业的统计表和分析图表,可以生成多种格式的报表文件。各级用户均可以向上级或下级传递公文、通知、告示等,省级用户可向全省传递,市级可向省级或市属下级单位传递,县级可向市级或省级传递。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任务
项目计划总投资23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20万元(省级558万元、市级62万元),自筹资金155万元。项目共有42个单项工程,建筑工程分为21个标段,设两个主项目区,项目区安排在南新乡、蒋巷镇,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1.81万亩。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的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县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开发办主要负责人、项目乡镇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从县农业开发办、县财政局、县纪检、项目乡镇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督导室和两个项目指挥部、监理部。技术督导室设在县农业开发办,县农业开发办主要负责人任技术督导室主任。项目指挥部设在南新乡政府和蒋巷镇政府,项目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乡镇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项目指挥部副指挥由项目乡镇的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乡镇开发办工作人员及项目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四、各部门职责
(一)项目指挥部:为本乡镇工程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本乡镇工程宣传发动,群众调田,协调各方关系,为施工单位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协助监理督促检查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组织项目初验,协助监理收集整理资料。参加县级验收及上级部门验收考评。
(二)技术督导室:负责督促工程施工进度,检查指导施工质量。监督检查监理人员到岗到位及履职情况。组织项目县级验收,工程决算审计,收集整理县级验收资料,编写上级部门验收考评材料以及宣传报道工作。
(三)监理部:负责协助业主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收集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审查工程结算,并签署监理意见、出具监理评估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要把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制定详细推进计划、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大力推进项目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项目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政策,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和项目建设管理好、建设进度快的项目单位进行系统的宣传报道;对扰乱项目建设的行为随时进行社会曝光。
系统建设的主要目标是:1、我县全面建立起具有生产要素管理、农业项目监管、实时监控调度、网络科学决策等功能的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2、全面应用“两区一田”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全县统一的“两区一田”数字化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其中全部农业“两区”项目、标准农田地力提升项目完成上图入库。3、系统作为管理“两区一田”项目的必经渠道,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审核、创建、跟踪、验收、查询和统计的一站式管理。
届时,可直接通过系统,可视化了解“两区一田”项目建设状态、进展情况和空间分布,即时完成各项数据统计和分析,准确作出科学决策,实现“建在哪、怎么建、谁来建”的一体化流程化信息管理。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配合省、市做好县级系统基层平台。全面建立县级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基层平台和行政区划、卫星影像、河流水域、道路交通、土地利用现状、土壤资源、耕地资源等地理信息数据库。
(二)推广应用“两区一田”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通过规范采集、整理全省“两区一田”业务数据,建立全县统一的“两区一田”数字化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同时,将系统作为“两区一田”项目管理的必经渠道。
(三)完善系统的网络基础设施。完善全县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骨干光纤专线网络。建设县级内部局域政务网络建设,规划县级网络端口数量20个,统一接入全省骨干光纤网络。
(四)建立系统日常管护体系。按照分级、协作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农业信息化工作机构为主体的系统建设与管护队伍,开展农业数据采集分析、图像加工处理等方面的操作培训,建立系统管护制度。
(五)探索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成果应用。完善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和数据采集体系,拓展现代农业地理信息技术应用领域,加快系统建设成果转化,逐步推进建设成果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和行政村(社区)的应用,探索建立区域现代农业数据中心。
三、具体实施步骤
整个系统建设自2012年3月开始,自10月底结束。
(一)工作准备阶段。时间:3月-5月。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有:
1、制订《县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2、采购好电脑、服务器、笔记本等设备,做好县农业局局域政务内网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6月-8月。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有:
1、建立县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分工。
2、组织采集、上报“两区一田”业务数据。
(三)总结验收阶段。时间:9月-10月。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有:
1、组织做好省、市对我县的验收工作。
2、总结建设经验,做好材料交流。
3、探索长效机制建设。探索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建立系统管护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当好领导参谋。建立系统建设进展定期报送制度,对系统建设进展、存在问题等工作动态报送上级政府和农业部门。
(二)抓好各项工作。根据系统建设要求,县农业局各科室(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制订建设方案,抓工作落实,使我县“两区一田”的地理信息系统工作圆满完成。
(三)确保建设质量。遵循业务系统渠道、项目内容、工作流程等“三不变”的原则,落实技术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准确采集各项业务数据,认真进行测绘和数字化整理,做到图形准确、属性真实、流程清晰。
(四)强化系统共建。融合国土(测绘)、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信息资源,建立业务数据资源,底细信息数据、基础网络设施和信息服务体系的共建、共享和公用机制,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创新模式和机制,逐步拓展应用领域,确保系统建设取得实效。
五、组织与分工
1、现代农业园区工作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录入和统计现代农业园区基本情况和建设情况等数据资料。
(一)农资综合直补
1、补贴对象及标准:全县所有种植粮食作物(包括水稻、大小麦、玉米、番薯、干豆类等)的农户,按2011年实际种植面积,中央财政每亩补贴32.7元。
2、申报程序与补贴办法:①通知农户到种植地所在村申报。②各村将申报结果上墙公示5天,群众无异议后,由村负责人签字统一报镇、街道农技站。③镇、街道农技站对各村的材料核查无误后,经农业镇长和农技站负责人签字,在5月15日前报县农技推广中心。④县农技推广中心进行审核,报县财政局批准后,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补贴款。
(二)种植早稻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全县所有种植早稻的农户,按实际早稻种植面积,市或县财政每亩补贴20元。
2、申报程序与补贴办法:①通知农户到种植地所在村申报。②各村将申报结果上墙公示5天,群众无异议后,由村负责人签字统一报镇、街道农技站。③镇、街道农技站对各村的材料核查无误后,经农业镇长和农技站负责人签字,在6月10日前报县农技推广中心。④县农技推广中心进行审核,报县、市批准后,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补贴款。
(三)种粮大户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对全年种植单季稻和连作晚稻20亩以上、100亩以下的大户,县财政每亩补贴20元;对全年承包土地100亩以上、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的大户,市财政每亩补贴20元。
2、申报程序与补贴办法:①向种植地所在镇、街道农技站申报,并签订承诺书。②镇、街道农技站对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包括面积、土地来源和生产情况等,核查结果在种植地所在村上墙公示5天,群众无异议后,经农业镇长和农技站负责人签字,早稻在6月10日前、晚稻(包括兼种早稻)在8月31日前上报县农技推广中心。③县农技推广中心进行审核,报县、市批准后,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补贴款。
(四)水稻良种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对种植水稻良种的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中央财政早稻每亩补贴10元,晚稻每亩补贴15元。今年我县水稻良种为:嘉育143、甬籼69、甬优系列杂交品种、嘉花1号、秀优5号、甬糯34、中浙优1号等。
2、申报程序与补贴办法:同农资综合直补,上报时间早稻6月10日前,晚稻8月31日前。
(五)水稻供种补贴
县财政对供应本县农户的县定水稻良种的优质种子实行供种补贴,供种企业降低价格供应农户,降价标准早晚稻常规种子每公斤0.4元,杂交种子每公斤2.4元。供种企业指定为市种子有限公司分公司。
(六)“双百”大户作业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对全年承包土地100亩以上、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简称“双百”)大户自行开展的机械化作业,凡符合“五统一”(机插、育秧、植保、机耕、机收)条件的,市、县财政每亩共补贴40元;凡符合“四统一”(育秧、植保、机耕、机收)条件的,市、县财政每亩共补贴20元。
2、申报程序与补贴办法:①向当地镇、街道农技站申报作业补贴。②镇、街道农技站核实无误后,经农业镇长和农技站、农机站负责人签字后,早稻在8月10日前,晚稻在11月10日前报县农技推广中心。③县农技推广中心进行审核,报县、市批准后,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补贴款。
(七)水稻抛秧盘补贴
对新购抛秧盘,市、县财政每张共补贴0.24元,抛秧盘统一由县农技推广中心按补贴标准降低价格供应农户。
(八)冬种生产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对种植油菜5亩以上、大(小)麦20亩以上的农户,县财政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各补贴20元。
2、申报程序与补贴办法:同种粮大户补贴,上报时间为2009年4月10日前。
二、粮食高产创建活动
(一)创建水稻生产示范乡镇
创建省级水稻生产示范乡镇1个、市级2个、县级3个,通过三年(2012-2010年)创建活动,力争示范乡镇的水稻单产比创建活动实施前三年平均增8%左右,全县水稻单产比创建活动实施前三年平均增5%左右。
(二)推进超级稻“双高”工程建设
2012年全县推广超级稻3.5万亩,平均亩产500公斤,亩收入1000元以上,比现有杂交稻(协优46)增产、增收20%。设立超级稻示范村3个,每个村面积300亩以上;示范方10个,面积100亩以上;示范户20个,面积20亩以上;高产攻关田30丘,面积1亩以上。对示范村全额补贴种子,对示范方和示范户50%补贴种子。
(三)开展水稻高产攻关活动
1、高产示范方:要求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早稻50亩以上),有相应实施小组,农田基础设施较好,有统一品种和技术,设有高产攻关田,产量达到规定指标。设立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0元、1500元、800元。
2、优秀示范户:要求集中连片面积20亩以上,应用指定的优良品种,示范带动能力强,产量达到规定指标。优秀示范户每户奖励500元。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4-0030-02
为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土地合理利用,保障矿业生产需要,根据国土资源部耕保司要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对中原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原油田)开展了油田企业复垦土地折抵建设用地指标有关问题的调研。此次调研活动共走访油气生产单位7个,实地考察井场200余个,对废弃井场、现用井场及生产设施用地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原油田勘探开况简介
中原油田位于河南、山东两省交界处,是中国东部地区一个集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油气销售于一体的重要的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1975年开始大规模勘探,1979年正式投入开发,主要勘探开发区域包括东濮凹陷、四川普光气田和内蒙探区。现有用工总量3.7万人,资产总额476.94亿元。东濮凹陷横跨豫鲁两省,面积5 300平方千米,累计探明石油地质储量5.79亿吨、天然气地质储量1 317.46亿立方米,生产原油1.26亿吨、天然气327.44亿立方米。普光气田位于川东北,是国内迄今规模最大、丰度最高的海相气田,面积1 116平方千米,探明天然气地质储量3 813亿立方米。内蒙地区拥有3万多平方千米的勘探面积,目前已建成10万吨原油生产能力。
二、中原油田可复垦生产用地情况现状
中原油田一直对生产设施用地管理十分重视,早在勘探开发初期,就成立专门的土地管理部门,通过建章立制逐步规范和强化对油水井、油气管线等设施用地的管理。但由于受计划经济时期油气产量的影响,再加上不法分子的破坏、生产设施的逐步老化、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中原油田油区内出现数量较多的废弃生产用地和污染土地等可复垦土地。
(一)持续加强土地复垦体系建设
20世纪90年代,中原油田即开始着手土地复垦工作。在油田内部,领先其他兄弟单位成立土地管理办公室(正处级单位),专门负责污染土地的复垦工作,与国内知名土壤研究单位合作探索土地复垦新技术。经过沟通和协调,2010年,濮阳市人民政府成立濮阳市油区污染土地治理恢复领导小组,由主管市领导亲自担任组长,政企携手共同开展污染土地治理工作。
(二)废弃生产用地和污染土地现状
1.废弃生产用地和污染土地出现原因
中原油田的主要勘探区域东濮凹陷,其地质构造属渤海湾沉降带的一部分,是一个由地质断裂而形成的具有裂谷特点的盆地,油层多属复杂断块。经过三十多年来的勘探开发,部分小断裂块油层油气资源急剧下滑,达到地废或工废条件,处于关停报废状态。同时,油田企业点多、面广、线长的开放性特点,使不法分子打眼、盗油的现象屡禁不止,不时造成管线穿孔、跑水污染土地。而且,20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初,地处黄河滩区的濮阳地区先后两次爆发特大洪水,中原油田多处计量站、联合站、污水处理站被淹,工业废水被洪水冲灌,蔓延污染大量土地,后经测量,油区内被污染土地多达数万亩。
2.废弃生产用地现状
经统计,中原油田共存在报废井3 776口(2000年以前报废的有1 419口,2000年以后报废的有2 357口),占地19 253.629亩(不含未勘测井场429宗)。其中,报废后又重新利用的有642口,占地3 678.1552亩。
3.污染土地现状
中原油田的油水井等生产设施多处于油区农田之间,与农田交错纵横,两次特大型洪水的漫灌,给中原油田留下了数万亩污染土地,百姓不愿耕种,而中原油田多年来也一直承担着高额的青苗补偿费用,不仅影响了濮阳地区的耕地保有数量,也给面临资源接替不足的中原油田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压力。
(三)复垦土地折抵建设用地指标的可行性
1.中原油田持续生产急需建设用地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持续深入和开展,能源需求不断攀升。中原油田作为一个重要油气生产基地,每年承担着紧张的生产任务和压力,仅在濮阳地区每年平均需要钻井240余口,钻井临时用地约需要3 600亩,完钻后需征地约576亩。但根据现存的矿业用地政策,油田从开始申请用地到取得全部用地手续平均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且根据目前濮阳地区的征地价格,每亩地的平均征地成本约为12万元,这样油田每年的征地费用即高达6 900多万。同时,濮阳地区要求油田在临时用地时必须提前交纳耕地占用税,依据每亩2.2万元的征税标准,仅临时用地一项每年就需交纳7 920万元的费用,油田已难以承受。因此,希望能找一个政企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建设用地的指标问题。
2.中原油田土地复垦工作成效明显
历经二十多年的探索,中原油田与西北农业大学、清华大学等科研院校在濮阳地区利用国内较为领先的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对油区污染土地进行了治理实验。治理后,经检验土地的pH值
如果该土地复垦的方式得到国土资源部门的明确认可,中原油田每年可实现复垦标准耕地1 000余亩,即可提高油区耕地保有面积,也可缓解油田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的压力,简化建设用地申请程序,提高油气生产效率,促进国家能源供应。
3.复垦土地折抵建设用地指标的政策依据
2003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63号),文件规定:“坚持鼓励土地整理和复垦的有关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运用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指标折抵政策,开展农地整理;运用建设用地指标置换政策,整理农村废弃建设用地;运用复垦土地置换政策,复垦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运用各项优惠政策,治理自然灾害损毁土地。”
据调查,从1998年开始,山东省、浙江省、北京市已陆续开始推广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和农用地整理指标折抵的做法。2001年浙江省折抵指标调剂面积69 210亩,2003年,山东省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折抵调剂建设用地指标3 000亩。从上述地区的实践来看,该做法对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土地的集约和合理利用,保障地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几点建议
(一)加快土地复垦的制度化建设
调研中发现,目前国家关于土地复垦的规范性文件中,虽然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但县区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却缺乏明确的操作规程和认定标准,而油田企业急需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复垦整理开发项目筹资、建设用地指标折抵、挂钩和置换等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和具体方案。一是要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工作程序,强化管理职能,特别是强化和明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复垦项目竣工验收的权限和标准。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土地复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规范建设用地指标折抵程序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迅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以防洪排涝、抗旱节水、农村饮水、设施农业、土地整理等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坚持统筹规划,分项实施,强化质量,打造精品,力争夺取第二十二届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
二、工作重点
各镇场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集中精力,重点抓好以下工程:
(一)防洪排涝工程。完成辽河砂堤砂基防渗工程,治理长度1678米;治理高力房镇头台子、新开河镇杜大、达牛镇小高力房、西佛镇胡家、桓洞镇驸马沟、桑林镇小桑林、富家镇北站、新台镇孙家等8处涝片,改善易涝面积11万亩。同时,完成马仗、阿拉河、三界、东桓4座排水站更新改造,为明年汛期农田排涝做好准备。
(二)抗旱节水工程。完成张台子灌区水源工程、四台子节水灌溉工程、八家子水源工程、苏家节水灌溉工程、三角节水灌溉工程、二道苗木基地节水灌溉工程、古洞灌溉水源工程、腰湖节水灌溉工程8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计划配套桥涵39座,新建各类闸门14座,新打机电井61眼,配套喷灌设备60台(套),改善灌溉面积5200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500亩。同时,各镇场区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和配套,切实增加蓄水能力,为明年抗旱提供储备水源。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新开河镇三家(杜大)村、西佛镇西北村、桓洞镇九鄂村、台东区民集村4处饮水工程建设。工程所涉及的镇区要高度重视,加快施工进度,严把质量标准,确保工程在12月底全部竣工投入使用,切实解决9580口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四)设施农业工程。完成设施小区615个,新建大棚12920栋,占地面积32300亩。
(五)土地整理工程。完成土地整理面积15615亩,其中新台镇6624亩,黄沙坨镇1684亩,新开河镇2561亩,台东区4746亩。
三、时间安排
今年秋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各镇场区要及时召开秋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动员会议,安排和部署秋冬季农建工作。
第二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突击月”。各镇场区要迅速掀起秋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为考核评比阶段。县农建办通过平时考核和年终检查验收结果,评选出县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报县政府审批。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场区要建立秋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镇、村两级干部实行包工程、包项目制度,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真正把农建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县政府将农建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完不成任务、达不到标准的镇场区领导取消评选各级先进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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