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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常见护理问题及措施大全11篇

时间:2023-06-05 15:19:08

精神病常见护理问题及措施

精神病常见护理问题及措施篇(1)

【中图分类号】R4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959(2009)10-0263-01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医学科学知识和法律观念的逐渐普及,病人的法律意识及经济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医患纠纷诉诸于法律。因此,探讨存在于精神科护理工作中法律问题,提高广大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及在其护理工作中防范风险的能力,是摆在广大精神科医护工作者面前的首要任务。

1 精神病病人的权利

许多国家对病人权利作了立法,而我国目前对此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病人应享有以下权利。

1.1生命健康权:《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中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即:人患了疾病就有权得到治疗,尊重和实现这种权利,是尊重患者人格和生存权利的表现。精神病病人在病态思维支配下,往往不承认自己有病,拒绝就医,但他的生命健康权依然不容剥夺,生命健康权是病人最基本的权利。

1.2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有权利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决定取舍的权利。[1] 所以,知情同意权是对患者的权利,对医生是法定义务。

1.3保密权:患者的这一重要权利来源于公民的隐私权,患者对于自己的隐私权要求医务人员保密。由于精神病病人的一些症状是违习俗及道德准则的,极易受到社会的歧视和嘲笑,故精神病病人的隐私及病情更要求严格保密。

1.4 自:即对医疗措施的自主选择。显然这对部分精神病病人是不适宜的。病人自的界定:病人必须处于医疗关系中;病人必须有行为能力;病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能力能够作出理性的判断;病人必须对自己的疾病和健康问题有权作出决定。[2]对发病期丧失理智的精神病病人,治疗护理上应强调医护人员的干涉权,自对病人并不一定是根本目标。

2 精神科护理常见的法律问题

2.1 损害病人健康权:大部分精神病病人缺乏自知力,不能对自己的行为做出理性的判断,加之精神病病人的反应迟钝,主诉不准确,如果护士不认真履行职责,使护理与治疗措施不能及时正确落实,这实质上是损害了病人的生命健康权。

2.2 侵害病人隐私权:由于诊断、治疗护理的需要,病人会将一些个人的隐私,如家庭、个人的挫折与不幸,恋爱婚姻生活,包括身体缺陷、不正常的性心理、生活资料等和盘托出,这是对医务人员的特殊信赖。而护理人员未保守秘密,将病人的隐私和秘密不经意泄露或当作笑料传播和扩散,导致侵害病人隐私权。

2.3 忽视病人安全权:精神病病人是一特殊的群体。精神科病房,常有意外情况发生,若护士对病人的反常行为不采取防范措施或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病人逃跑、自伤、自缢及肢体损伤等现象发生,致使病人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

2.4侵害病人人身权:对可能有伤害自身或他人的精神病人需要使用保护性约束或隔离措施是必要的。如果因病人顶撞了护士或病态行为使护士遭受了言语性伤害,便将病人约束起来以示惩罚,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

3 防范措施

3.1强化法律意识:护士要学法、懂法、在护理操作工作中守法。。只有自己的医疗护理行为不违背法律法规,日后发生医疗纠纷才有维权的法律基础。护士必须熟知病人的权利,让病人充分了解发生在其身上的医疗行为的真相,取得病人及家属的理解与配合,从而减少纠纷。

3.2 尽谨慎注意义务:抗精神药物在治疗精神疾病的同时,会出现强弱不等的不良反应,护士应尽量加以详细说明。对于严重精神障碍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应在法定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实施各种诊疗护理措施。

3.3 严格掌握约束病人原则:约束病人的原则:一是有利于病人;二是不伤害病人;三是有利于治疗和康复。约束的目的是保护病人,预防其对社会及自身产生危害。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尽量征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在约束过程中,要慎重,要以安全为前提,应体现人性化服务原则。

3.4尊重精神病人人格: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在为病人服务中,做到文明礼貌,举止文雅,同时积极与病人沟通交流,对病人及家属提出的疑问和某些过激的语言及行为,心平气和地解释、安慰、体谅,以实际行动感召他们,自觉地为病人提供护理服务。

3.5加强安全管理:护理安全管理是指运用技术、教育、管理三大对策。从根本上采取有效的措施,把差错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病人安全,防范意外事故,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创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医疗护理环境[3]。所以寻找一种既不损害病人自尊又能完成安全检查程序的方法,不失为当前精神科临床护理的一种更巧妙更为文明的检查手段。通过实践,我们认为是完全有可能的,譬如,对刚入院的病人说:“请您把身上贵重物品交给您的家人或我们代为保管,好吗?”大部分病人都会乐于接受;有极个别病人不合作时,要尽量避免只有工作人员进行,可以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由家属来完成。

3.6慎重对待精神病病人: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4]。精神病人的住院方式与其他病人有所不同,据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唐宏宇教授统计,国内住院的精神病人70%是由家属送住院的。所以,我们要慎重。我们的做法是不再通过口头要求到病人家里接病人;对要求住院的病人要有具有监护能力的家属填写住院同意书,并检验身份证件。

总之,作为精神科护士,为了病人的安全和自身的权益,应自觉用法律法规衡量自己的行为,并将其贯穿在整个护理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及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刘振华,王吉善.医疗风险预防管理学[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7:217

[2] 王晓霞,阎成美,翁庐英等.护理新理念:尊重病人合理的自[J].实用护理杂志,2000,1(16)5-6

精神病常见护理问题及措施篇(2)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和当前特殊的社会环境,医疗护理纠纷成为投诉的热点之一,这对医疗的管理和医护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精神科临床护理工作中,护理的对象是失去理智的精神病患者,其护理行为涉及的法律问题广泛而特殊,在为患者提供护理过程中,既要依法充分尊重患者权利,保障患者安全,又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自身安全[1]。为此,本文对精神科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防范措施,以期对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及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能有所裨益。

1精神卫生法中与精神科护理相关的精神病患者的权利

1.1知情同意权 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病患者拥有知情权。精神卫生法第35条规定:实施精神障碍治疗措施,应当取得患者的同意,某些特殊治疗还规定了要书面同意。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精神障碍患者享有的权利,告知患者及其监护人。这一知情权的规定,给我们精神科卫生宣教工作增添了新的课题、增加了新的难度。精神卫生法第43条规定:患者及其监护人可以查阅病历资料。这是对病历的保管和归档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往执行的是根据国务院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的患者可以复印出院病历的相关部分,而现在可能患者和家属有权查阅住院病历。在制定执行新的医嘱、新的治疗措施的护理工作常规时,都必须考虑到卫生宣教和常规手续的存在,以免护理人员疏忽以致违法。

1.2保密权 精神卫生法第42条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这一规定除了要求我们在接待探视来访制度中有相关的规定外,同时还要求我们精神科护理人员在个人的社会交往当中引起注意。在既往仅仅属于违反医德或社会道德,而现在则属于违法。

1.3自 精神卫生法第25条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但精神卫生法又有规定:患者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应当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负有监护职责的近亲属不同意实施住院治疗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措施执行。这就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对患者实施强制性的医疗措施。

2医护人员的权利

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权,精神病的治疗护理常规都有规定:对某些拒绝治疗护理的精神病患者,可以实行强制治疗或保护性约束。这就是医护人员可行使的权利。但干预的原则:①有利于患者,②不伤害患者,③有利于治疗或康复。

2.1封闭式管理权 封闭式就是限制一些发作期精神病患者的活动自由,隔离生活。这与精神卫生法第五条之规定: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并无严重矛盾。这里关键是是否"非法"。

2.2约束保护权 精神卫生法第36条规定: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应当遵守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并在实施后告知监护人。目前在一些正规的精神病院已基本实行的是保护精神病患者要按医嘱执行,但在实施后告知监护人却少见实施。本条其后同时规定:禁止利用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惩罚精神障碍患者。这是严格界定约束保护权,不可滥用。

2.3强制性治疗及护理权 精神科执业护士必须保障对患者的治疗及护理,患者拒绝治疗的可强制实行治疗对拒药藏药拒食的拒食障碍患者的强制治疗措施,或可待以后卫生部制定规范时再定。

2.4精神科护理人员的人身权 精神科护士的干预权同时也能部分地保护自身的安全,但并不能完全消除遭受伤害的危险。精神卫生法也进一步规定:第62条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精神卫生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精神卫生工作人员。这里增加的是"人格尊严"。

3精神科护理面临的法律问题

针对精神卫生法的即将实施,以及目前的精神科护理现状,可能面临一些潜在性的法律问题或法律问题。

3.1侵权行为 侵犯患者的自由权、隐私权、受尊重权、知情权。

3.2工作失职,导致渎职罪 精神科护理人员若由于不尊重精神障碍患者,认为反正是精神病患者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在治疗过程中心不在焉,给患者造成痛苦或残疾的过失,均构成渎职罪。

3.3护理文书的记录 体温单的准确性;护理记录及时、准确、无漏记、错记、补记等现象。

4对策

4.1加强法制教育,严格依法施护 医护人员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加强法律知识教育,特别要学习精神卫生法,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地以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执行护理常规,必须明确依法施护是护士工作之本,否则就会在高速发展的社会中被"法"击败,在临床护理工作中丧失主动权[2]。

4.2重视自身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及专业技术素质培养,提高护理质量 单位应定期为护理人员举办心理健康与医患关系讲座,请心理学专家讲护患心理为主题的讲座,让护理人员学习沟通技巧,转变服务理念,以换位思考的方式调整好护患关系[3]。护士娴熟、高超的技术,必定会增加患者的安全感,使患者从心理上找到了可以托付和信赖的对象。即使治疗护理工作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枝节问题,但他们信任医务人员,也会耐心地听医务人员的解释,从而大大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严守职业道德,做到作风正派,注意保护性语言,尊重患者的人格,维护患者的尊严。避免加重患者猜疑,恐惧或精神伤害。当出现差错事故时,应及时认真讨论,找出不足,吸取教训,保证患者的安全。

4.3严格执行病区安全与查对制度,遵守各项护理操作规程 护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精神科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检查,遵循各项行为准则,杜绝和判断差错事故。在各项治疗护理操作过程中,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注意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合法权力,即使发生了纠纷,处理时也会从容不迫有理有节。

4.4认真执行护理文件书写的各项规章制度 护理文件的书写、保管,要求认真细致、准确及时、真实完整、翔实可靠。注意用医学术语,准确记录患者的病情,避免应用含糊不清的词。

4.5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护理行为 医务人员必须施行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患者不服从治疗时要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注射、服药等,都应耐心解释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的特殊性,陈述利害关系。对患者的病态言行护士应理解同情。对患者提出的疑问和某些过激的语言及行为,应心平气和地解说。在观念和行动上以患者为中心,自觉提供服务,以实际行动赢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避免或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4.6加强健康知识宣教,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医院门诊、病区均应设有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栏,让社会或患者家属了解精神疾病知识,对精神科工作的特殊性有所了解。而且现在还要根据精神卫生法,增加精神病患者享有的权利的宣传。患者在住院期间应定期举办精神卫生知识讲座,向患者及家属讲解有关精神病患者的治疗护理、预防措施、护患双方的责、权、利等知识,提高患者及家属的精神卫生知识,以便在为患者治疗护理时得到其理解及配合[4]。作为精神科的护理管理者,还要从法律角度审视日常工作,如医患协议、住院须知、假出院须知等并落实到各个相应环节中。

总之,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精神病患者的偏见,精神病患者社会地位低下,其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而精神科护理人员对此尚未加以重视,以致在精神科护理工作中潜伏了较多的法律问题。随着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有关各项卫生立法逐步健全,广大精神科护士应更好地学法、知法、守法,为精神病患者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受到保护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王丽霞.住院精神病患者攻击行为分析及护理对策[J].护士进修杂志,2010,25(2):179-180.

精神病常见护理问题及措施篇(3)

职业风险

防护措施

1 精神科护士的职业安全现状

为了解精神科护士职业危险因素对护士造成侵害的程度,采用自制《职业危险调查表》对本院的护士进行了调查。

对象:抽取2010年8月泉州市第三医院从事精神科临床护理工作的100名护士为调查对象。其中女97名,男3名;年龄21~51a,平均28.15±8.46a;护龄1~35a,平均9.58±6.84年;职称:副主任护师6名,主管护师30名,护师31名,护士33名。本科生:8名,大专生:73名,19名中专生

职业危险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职业危险调查结果

调查内容

遭受 未遭受

是否受过不同原因的伤害 98.0% 2.0%

是否曾遭受过暴力袭击 67.7% 32.3%

是否遭病人或家属唾骂 96.8% 3.2%

是否经历突发危险事件 15.0% 85.0%

是否经受护患纠纷 0.2% 99.8%

职业防护的调查结果(见表2):80.4%的护士能正确处理针刺伤后的伤口,37.2%不知道或部分知道针剌伤后伤口的正确处理程序;45.3%不知道或部分知道针刺伤后应采取的预防血源性感染疾病的措施;62.5%的精神科护士认为服务对象是精神病人,传染疾病的机会非常小。

表2 职业防护调查结果

类别

正确处理 不正确处理

能否处理针刺伤后的伤口 80.4% 19.6%

是否知道伤口的正确处理程序 62.8% 37.2%

预防血源性感染疾病的措施 54.7% 45.3%

传染疾病的机会 37.5% 62.5%

2 影响精神科护士职业安全的因素

2.1生物性危害

精神病人与普通病人一样,可能携带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最常见的为血源性传播疾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在精神科的治疗护理中,护士同样也会进行一些侵入性操作,护士若不注意个人防护,会造成自身感染。但是调查显示护士有62.5%的精神科护士认为精神病人传染疾病的机会非常小,这种防护意识的薄弱会增加他们感染血源性传播疾病的几率。

2.2物理性危害

噪音

精神科护士的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的发生率较普通护士高,其中的原因之一是他们常常遭受噪音的危害。精神病人的某些症状如兴奋、烦躁等会表现莫名大声叫喊或大声叫骂,约束在床患者的叫骂声及用脚踢床板的击打声,使我们的工作环境非常嘈杂。相关研究表明,噪声引起人们最重要的反应是厌烦,因为噪声能引起大脑皮层功能紊乱,使抑制和兴奋过程平衡失调,出现头昏、失眠、易疲倦等神经衰弱表现。长期在厌烦的心理状态下会对人的健康产生一定的危害,尤其是引起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

2.3潜在的人身损害

精神科护士在工作中常受到暴力攻击的伤害,精神障碍患者在病态思维的支配下随时可能出现攻击行为。

患者突发冲动攻击:精神病患者受幻觉、妄想支配,会将护士作为攻击对象;不安心住院,想离开医院;提出的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等,有时为达目的,在值班人员少时突然攻击护士,甚至几个患者联合采取行动。护士在制止患者冲动行为时未注意自身防护或患者过度反抗;或几个人在制止极度兴奋躁动的病人时配合不好,护士在督促患者服药时,均会受到患者的人身伤害。

攻击行为是精神科中最常见的致伤致残因素之一。精神病患者暴力行为发生率约为一般人的10倍,陆爱益等调查发现[1],精神病患者攻击行为总发生率28.9%。患者精神症状出现的时间不确定,因此伤人具有突发性、随机性强等特点。在这样的高危人群集中的地方,杜绝意外事件是极为困难的,给医护人员会造成严重威胁。根据调查,精神科护士在临床工作中受到病人的暴力攻击时有发生,约为67.7%。

除此之外,这种威胁还常常来自于病人家属。发生纠纷后,“家属”对医护人员地进行人身攻击,是精神科护士面临的重大威胁。

2.4心理性危害

2.4.1 精神和体力的疲溃

精神科科护士与其他专科的护士一样,需要轮换不同的班次,饮食起居不规律。而且,长期紧张的脑力劳动和超负荷的工作状态,容易使护士产生烦躁、易怒、焦虑、抑郁,对工作产生疲溃感等心理问题。另外,精神科护士还要承受意外伤害的威胁带来的压力。蔡壮等研究表明,遭受过精神病病人暴力行为攻击的临床医护人员有明显的焦虑和抑郁倾向[5]。

2.4.2 消极悲观的心理

精神病医院内部重医轻护,护士继续学习和深造的机会较少。因此造成护士的心理不平衡,觉得前途渺茫,产生消极悲观的心理。

个人的应对能力差,患者和家属对护士的要求过高等均会使精神科护士的心理压力增高,产生不良的应激反应,高强度的压力可使其产生工作疲溃感,甚至出现心身耗竭综合征。

2.5 护患、医务过失纠纷

随着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公民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人们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医疗纠纷问题越来越多。精神科的护理工作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如必要时应对病人进行约束的强势措施,常会造成病人及家属的不理解,从而引起护理投诉,进而导致医疗纠纷事件。

此外,精神科病人由于疾病的特殊性也较容易发生意外,而病人家属常常将这些意外的发生归咎于医护人员。据沈均等的调查显示[2],住院精神病人因自伤、自杀等引起的问题,86%的精神病人家属认为医院应该负全部责任。这些医疗纠纷常会给护士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2.6社会性危害

由于社会对精神卫生的认识不足,人们对精神病人普遍存在恐惧和排斥的心理,甚至对精神卫生工作者产生偏见,尤其是精神科护士,导致精神科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低,被人另眼相看,病人及家属对精神科护士的要求也较苛刻,护士的工作常不被认可,护士的自我价值得不到的肯定与尊重,从而产生自卑、无助的心理。而有些精神病人由于治疗效果差、易反复发作,常不易得到病人及家属的理解,护士工作缺乏成就感。

3 职业防护措施

3.1 增强职业防护意识培训

加强管理加强临床护士的防护培训,定期对护士进行多种形式医院感染和专科职业风险知识培训,培训护理人员风险意识及抗风险能力,及时收集现在的和潜在的护理风险信息,改变护士的不安全行为。

3.2提高自身的保护意识

对严重兴奋吵闹的患者应及时地隔离,住易观察的小病室内.必要时遵医嘱使用药物。

3.3 提高职业防护技能,加强对病人病情的评估,重视行为干预

3.3.1 提高防护技能。应针对精神科护理人员意外损伤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加强护士安全教育,定期进行专业防卫技能训练,灵活运用与患者沟通的技巧,从而提高护士的防护技能。掌握与患者的沟通技巧及适当的应对措施,主动与患者沟通,尊重、关心患者,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掌握患者的心理动态,与同事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地做到既保护患者,又不伤害到自己。进行健康教育宣传,使患者获得更多的精神卫生知识。

3.3.2 对入院时不同症状的患者进行针对性治疗。对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患者等,应重点观察,加强安全检查,必要时隔离病房观察,尽快调整药物治疗,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避免精神刺激,最大限度地减少攻击行为的发生,减少安全隐患。而对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及抑郁症患者的安全隐患措施应建议有专人陪护,防止其自杀、自伤、自残行为的发生。对极度兴奋躁动,发生伤人、自伤的患者,给予适当的约束,但约束时要严格执行约束带使用的护理操作规程。

3.3.3 有效的治疗是减少攻击行为的关键[3]。30%的病人是在精神症状的支配下发生攻击行为[4],护士应及时给医生反映病人的病情变化,以便正确调整药物,尽快控制病情。

3.3.4 重视行为干预。引导病人多参加集体活动和工娱疗活动,如下棋、打扑克、听音乐、整理卫生等,既能丰富住院生活,又能分散其注意力,消耗旺盛的精力,从而减少或避免暴力行为的发生。

3.3.5 病人家属危害因素的防护:定期做好健康宣教。家属因缺乏相关的疾病知识,对病人的某些治疗、护理往往不能理解。利用讲座、工休座谈的形式给家属讲解疾病的相关治疗和护理,以提高家属对疾病的认知水平。

3.4 科学安排工作,改善护士工作环境

3.4.1 科学安排工作。合理安排护士休假、进修、学习、工作等。适当调整责任护士的人数,减少了护士的工作量。安排夜班和休息要合理,在上完夜班后应保证充分的休息时间,促进其体力和精神的恢复。学会自我调整,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及时调整心态,稳定情绪,保持健康的心身和平静的情绪。

3.4.2 改善护士工作环境,关心维护护士身心健康。医院尽量为护士提供空气清新、较舒适的工作环境;根据本科室的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结合各个护士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情况。机动地调节人员结构,灵活安排班次,使人力资源得以合理配置;同时注重护士良好心理素质的培育,鼓励护士参加积极有益的文娱、休闲活动,尽量保持有规律的牛活,调节自己的身心。

3.4.3 医院领导要支持护理工作。为护士提供多元发展机会,要建立激励机制,注重精神和物质奖励,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护士的主观能动性。减轻护士心理压力。护士外出进修机会较少,应尽量向院领导争取学习机会。

3.5 积极拓展知识领域,增强法律观念

3.5.1 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拓展自身的知识领域,经常分析不安全因素,对可能引起的护理纠纷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安全隐患,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3.5.2 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经常分析临床护理工作中的隐患安全,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保护患者的安全,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3.6 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系统,努力提高精神科护士社会地位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精神卫生知识,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精神科护理工作的重要性,促进社会各界对精神工作者的关注、理解、支持、尊重护士;医院管理者应实行人性化的管理,重视精神科护士的心理需求,征求护士的意见,缓解护士的心理压力,减少管理源性的身心疾病,并注重精神和物质奖励,调动护士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与患者家属多沟通,取得家属理解。

综上所述,精神科护士不仅要与其他专科护士一样面对工作强度的压力和职业暴露的威胁,还需要承受更多的来自于生物、物理、意外伤害和社会性的危害,需要护理工作者及其管理者通过培训,提高精神科护士的职业防护意识,加强对病人病情的评估,及时发现及处理病人的暴力倾向,同时加强对社会的宣传,提高大众对精神科医护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缓解其心理压力。护士在平时必须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在工作中工自律、谨慎,才能降低职业性危害对自己的影响。

参 考 文 献

[1]陆爱益 住院精神病患者攻击行为的相关性分析 [J].中外健康文摘,2009年27期.

[2]罗小年.关于住院精神病人损害事件责任讨论的几个问题[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02,28(3):223.

精神病常见护理问题及措施篇(4)

随着时代的进步,护理理念已经发生改变,其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强调尊重人权、关爱生命。然而,在精神科病房实施各项护理的过程中,护理人员为了提升护理质量和医疗疗效,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护理的本质,且存在一定的伦理缺陷,这大大了影响了护理服务的质量和品质。本文简要以精神科护理中较为常见的伦理缺陷为解剖点,提出了几点解决上述情况的措施,现整理阐述如下。

1 精神科护理中常见的伦理缺陷

1.1 管理中的伦理缺陷

精神科护理实施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病人在出入院整个过程中,每一件被正常人看做极其普通的物品,但对存在精神疾病的患者来说,就可能成为伤害他人或者伤害自己的工具,因此,精神科护理人员会根据精神病人的症状实施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如,病人入院时,建议病人穿戴没有鞋带的软布鞋,以免鞋带成为伤害他人或伤害自己的工具;护理人员还会在晨间检查病人的卧室,查看是否存在危险物品,防止病人伤人、自伤、毁坏公物或者逃跑;同时还固定病人的洗浴时间,采取集中用餐的方式对病人进行统一管理,这都是为了保证病人的安全,也是为了避免病人存在吞咽障碍而引发窒息等症状。尽管上述采取的管理措施都是为了病人的人身安全着想,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患者的隐私,缩小了患者的自由空间,同时也违背患者的自,进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和纠纷。

1.2 约束过程中存在伦理缺陷

精神病患者因为自身精神异常等问题,常会出现伤害他人或者伤害自己等行为,而护理人员为避免病人上述暴力行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对不能配合治疗的病人常采取约束带的方式进行控制。然而,正因为患者精神异常,自知力极为缺乏,且不认为自己患有精神病,在进行相关约束的过程中,不仅不听护理人员的解释,且情绪激动;同时精神病患者暴力行为具有一定的突发性,而护理人员在开展约束的过程中,常因为情况紧急不能预先做好充分说明和准备,甚至采取突然袭击等方式对患者进行约束。而这些行为常常不被患者家属接受,进而产生医疗纠纷。

1.3 基础护理中存在的伦理缺陷

护理人员有义务尊重和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这种隐私除了包含患者的疾病隐私外,还包括患者的身体隐私。然而,护理人员在实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时,常常认为患者的个人隐私只是隐秘部位才需要尊重和保护,却忽略其他方面,这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患者的身体隐私;再则不同人对隐私的看法不同,感受也不相同,而患者因为精神原因,自知力缺乏,很少提出异议,而护理人员也很少注意该方面的问题,进而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

2 策略

2.1 尊重患者,体现人文精神

护理人员在精神病患者实施护理的过程中,护理人员应将患者看作一个人来对待,主动给予患者关心,落实职责,认真履行护士职责。在遭遇病人因精神异常而出现不理智或者暴力行为时,护理人员应保持冷静,提醒自己病人此刻的行为和言语是病态的,应冷静处理,严格依照约束标准对患者实行约束,不能为图自己工作的方便而去约束患者。在约束的过程中,除非是紧急情况,否者都应提前告知患者约束的目的,实施约束前应态度应该和蔼,尽量避免引起患者紧张、敌对或者恐惧心理,整个过程应体现出人文精神。

2.2 践行告知义务,体现以人为本的护理宗旨

护理人员在开展各种护理工作的过程中,病人有权利知道自身疾病的治疗进展、病态变化以及护理方案,尤其是医院在开展实验性治疗的过程中,这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病况好坏与切身利益,护理人员应该在保障不伤害、不强迫的原则下,通知其病人及其家属,在取得同意后,才可实施相应的实验性治疗。同时,病人在入院接受治疗时,护理人员应该主动向其家属告知住院的相关事宜以及护理过程中可能对病人采取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在获得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书后,才可对患者实施治疗,并尽量获取患者及其家属的认可。在实施护理过程中,若是遇到不配合的患者,可施行约束,在给予治疗或者患者情绪稳定下来后,应向患者说明原因,并解除约束。践行告知义务是尊重患者人权的最基本保障,也是护理中以人为本宗旨的体现。

2.3 严格遵守不伤害原则,保证护理服务质量

护理人员在对病人实施各项基础护理措施时,应注意到尊重患者的个人隐私,做好不讨论、不外泄;在实施约束操作或者抢救时,应预先使用布帘或者屏风遮挡;若是病人的隐私问题会对其他人造成伤害时,应该及时进行处理,不能仅仅只考虑隐私的保密。

2.4 加强护士道德观念的培养、提升其道德伦理观

护理职业属于一项崇高的职业。它对道德价值观、社会伦理观的要求较高,这是护理服务质量的有效保障。因此,加强对护理道德观、价值观、伦理观的培养,是提升护理人员责任心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实施优质化服务,减少伦理缺陷有效措施之一。护理人员应该加强对现代化护理理念的学习,时刻以病人为中心,尊重患者的人身权利,不讥讽患者,不嘲笑患者,尊重患者的隐私,做到保密不外泄,这不仅有助于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也同时有助于增加患者护理配合度。

3 小结

精神科护理人员服务的对象是社会上最为脆弱的人群之一,因此,对于他们的不幸,护理人员应该给予更多的关爱和爱护。或许,在护理措施实施的过程中仍旧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伦理缺陷,但我相信“以人为本”的护理宗旨将继续改进护理工作的缺陷,提升护理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精神病常见护理问题及措施篇(5)

作为当代大学生,毕业前的实习是很有道理的,而且是必不可少的。实习,一方面让我们有机会对专业课知识进行总结,便于查缺补漏,体验理论和实践的区别;另一方面实习也是我们走上工作岗位前的培训,体验作为一个职工承担的责任,帮助我们将来能尽快适应工作岗位。个人之见,实习就是学习后的总结,走上工作岗位前的培训。

一、实习学后的总结

第一阶段的医学实习地点是长清区人民医院,我在内科三病房区实习。这个阶段的实习让我们有机会接触到西医内科,了解了常见内科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症状以及简单的临床用药,这也让我们意识到自己所掌握的西医内科学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并且书本上的记载与临床是有出入的。

第二阶段,在济南精神卫生中心进行心理学实习。我在精神科三病房、心理科及门诊都进行了实习,感触颇深。尤其是在精神科三病房区实习期,病房里有八九十个病人,病种多样。有时候主任查房时会给我介绍病人的典型症状。若当时我感觉没有把握,查完房我赶快翻看那位病人的病历,再看看课本,结合起来,使自己对这个疾病有更深刻的认识。虽然我们没有学习过精神病学,但我们学过变态心理学。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习,我感觉自己对课本里讲的症状部分掌握的不好,容易混淆。但在结合了典型的病例之后,加深了对疾病的认识。我还认识到以后无论学习什么知识,都要踏踏实实,结合实际,一步一个脚印的打牢基础,不至于走上工作岗位后束手无策。

二、实习岗前的培训

虽然实习岗位和工作岗位可能不一致,但是我认为很多地方都是相通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遵守规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只有每个职工都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工作才能顺利进行。首先作息时间方面,两个阶段的实习都是在医院进行的。医院里每天早晨都要交班,一般在八点,这就要求医生和护士八点前到医院,而且不能无故提前下班,擅自离岗。当然作为实习生,我也不例外。其次服装要求,在医院里当然穿隔离衣。我们专业没有发,我借了一件很厚的长袖。五月份,天气很热,但还是坚持穿,而且带实习卡,因为这是我们的标志。这也告诉别人,我们是新来实习的,请多包涵。

(二)遵守职业道德

人有社会性,是讲道德的。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即将从事自己的职业,职业道德也是我们每个职工都应该遵守的。在医院里,我们要对病人负责,关心病人,不歧视病人,真诚地为病人答疑解惑。

(三)学会保护自己

我们做好工作的前提是先保护好自己。不论是在精神科还是内科,医生都很重视病历的书写,因为这是解决医患纠纷的证据,是保护医生的法宝。二者不同的一点是在精神科,更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因为精神病人伤人是不负法律责任的。我在精神科病房实习的第一天,卢主任就提醒我,当病人走向你时,注意他的眼神不对就赶紧跑。曾经就有一个实习生被精神病人打得头破血流。其实,不只是医生,其他职业也如此。只有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才能搞好工作。

(四)搞好人际关系

当今社会,人际交往越来越重要。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要完成一项工作,往往需要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医院,医生和护士需要配合,医生下医嘱,护士负责执行,当有问题时赶紧向医生询问,共同为病人治疗疾病。医生和医生之间也是需要沟通的。对一种疾病没有把握时就要和其他医生探讨,或是请其他科室医生会诊,当然这也是本着为病人负责的态度。除此之外,还有上下级关系,和其他单位的关系等。有一个广泛的交际圈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不仅是工作所需,而且是生存所需。

只有经过实习,我们才知道前段时间的学习还有什么不足,那些地方还需要更加努力。只有经过实习,我们才能从各个方面锻炼自己,提高自己,为将来能顺利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因此,我认为,实习就是学习后的总结,岗位前的培训。

精神科实习心得【2】

1 保护性约束和隔离问题

《条例》第32条第3款规定因医疗需要或者为防止发生意外必须对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暂时采取保护性安全措施的,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决定,并在病程记录内记载和说明理由。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当解除有关措施。精神科护士对有严重伤害、破坏或自杀行为的患者绝不能放任不管,其后果将非常严重,采取约束和隔离措施是必须的,迫不得已的。但必须取得患者监护人的同意和委托。临时去获取这种知情同意显然不可行,应在患者入院时给患者监护人讲明理由,签订必要时采取保护性约束和隔离措施的知情同意委托书。《条例》规定保护性安全措施应当由执业医师决定。护士应近医嘱执行,不得越权任意施行。在采取安全措施时要给患者说明理由,尽可能争取患者的理解和合作。同时要按保护性约束和隔离的护理操作规程正确实施,确保患者和他人的安全。患者病情一旦稳定,立即解除约束和隔离。事后在护理记录和交班报告中记录实施经过,充分反映采取这种强制性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必须明白,保护性安全措施尽管是医疗和安全所必须,但毕竟侵犯了患者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对患者的心灵伤害甚大,很多患者长久耿耿于怀,甚至引发患者的报复。所以,这种安全措施要依法施行,慎之又慎。

2 意外伤害事件

精神病患者的住院过程中发生自杀、自伤、攻击、毁损事件不可完全避免,不少患者是防不胜防。关键是这种意外事件医院管理有无过错,医护人员是否尽职尽责。《民法通测》第160条规定: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2]新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处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3]既往这类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后,通过医患双方协商或患者单位调解都能得到通情达理的解决,极少牵涉法律问题。医患关系的这一页已经翻过去了。现在面临的是依法执业,依法医疗。在医疗护理过程中有过错,没有尽到职责,使患者受到了伤害,造成了不良后果,轻者要给予经济赔偿,重者要受到刑事处罚。有时患者受了伤害,医护人员并无过错,也会长久陷入医疗纠纷之中。在临床护理中,要不断提高专业护理知识和技能,及早识别患者自杀自伤、攻击伤害行为的征兆,及早采取相应护理措施,防范于未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克尽职守提高到法律层面去认识和践行。

精神科实习心得【3】

目前我们在对护士培养方面都是以全科护理为方向,大多护生毕业后的去向是综合性医院。在学校中也比较重视对护生基础护理及内外科常见疾病等知识的教育,护生很少能接触到精神科专科知识,同时又缺乏精神科的临床实践机会。而精神科工作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如果一名新护士进入一家精神科医院工作,试想以她以往的护理知识和技能,是很难胜任精神科工作的,这就要求我们带教老师言传身教的进行专科知识技能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这样才能使其成为一名合格的精神科护士。现将我的一些带教体会总结如下:

1 精神科护士需具备的素质

1.1 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

住院精神病人急性期一般都无自知力,在临床工作中病人由于精神因素所致出现各种异常行为举止,特别是突发性冲动,暴力行为时有发生,在与其接触中,护理人员难免会受到病人的谩骂,甚至身体的伤害。我们作为专业的精神科护理人员,一定要表示忍耐、克制、理解、同情。不能嘲弄、取笑,侮辱漫骂,更不能伺机打击报复,要充分体现一名专业精神科护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充分尊重患者的人格,体现精神科护士的美德。

1.2 具有丰富的基础及专科知识,娴熟的护理技能

精神科医院专业性比较强,比起综合性医院,平时接触到的操作又少,长此以往,护士的实际操作能力就会逐渐下降。精神科病人一般都以长期住院病人居多,随着药物、年龄等因素的影响,病人发生躯体疾病变化的机率大大增多。同时由于精神症状的影响,患者常主诉不清,很容易漏诊,误诊,导致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精神科病人自杀较常见,如何及时了解情况,防范自杀发生。都要求精神科护理人员必须掌握娴熟的护理技能及丰富的基础专科知识。

1.3 较强的语言沟通技巧

精神科护理工作中重视的是与患者的沟通,通过沟通能及时了解病人的思想动态,也能够观察到某些不易察觉的精神症状。有时精神病人常隐瞒病情,在与病人沟通时,要做到仔细,耐心,在了解各种疾病,各种精神症状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行针对性护理。同时为医生提供疾病的动态信息,有利于更科学的制定治疗方案。另一方面通过沟通能与患者之间建立良好的治疗性人际关系。精神科护士与患者之间建立良好的治疗性人际关系是对患者实施护理

的前提,因此为了提高护理质量,促进和谐的护患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护理纠纷制定了护士日常规范用语,如:入院宣教用语,健康教育用语,操作用语等。

1.4 具有敏锐的观察力

精神病人有很多情况没有主动述说病情的能力,这就要求精神科护士认真的观察患者,通过面部表情、行为举止,心理动态等了解到患者的一些疾病变化及治疗效果。在护理过程中,若观察病情时粗心大意,病人的异常先兆不能及时发现,都可能对病人的安全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导致各种意外事件发生。而要想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必须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对病人的高度责任心。

2 新护士的特点

2.1 陌生及恐惧心理

由于精神科新护士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精神科特殊的布局,到处都是铁窗铁门,随手关门等严谨制度,精神科新护士一般之前又很少能接触到精神病人,当看到病人由于精神因素支配出现的很多怪异的精神症状,便让其出现胆怯,不敢接触病人。

2.2 安全意识及责任心的缺乏

新护士由于经历的事情比较少,在熟悉了三班的基本工作流程后,容易麻痹大意,特别是在临晨,交接班等特殊时段,由于工作人员疲劳及一时疏忽,最易发生患者的自杀,造成病人的痛苦是无法弥补的。现在的新护士又大都是独生子女,生活的物质条件相对比较优越,在家中倍受呵护,养成了自我为中心,不大会考虑他人的感受,缺乏责任感等特质。

2.3 处事能力差.及缺乏观察能力

新护士大多具有很强的好奇心,工作热情度较高,但是由于其缺乏相应的精神科专业知识技能,对精神科病人的常见症状、药物不良反应、病人的常规护理等不能正确认识。对一些规章制度,特别是保护护理制度、危险品清点保管制度、夜间巡视制度及各种突发事件防范预案也未能全面掌握,对精神科意外事件(如噎食、自伤自杀等)出现时反应慢,常会手足无措处理不及时,缺乏应急应变能力。精神病人的一个表情一个动作都可以反映出一个病人的精神症状,新护士由于缺乏经验很难去发现,而经验老道的护士就可以从中发现问题,预防各种意外事件发生。

2.4 专业知识技能的缺乏

新护士因在校期间未系统学习精神科的理论知识或对精神科护理学没有加以重视,实习期间也没有精神科医院的相关实习。因此刚进入精神科病房工作时很难适应。

3 针对性带教措施

3.1 掌握接触病人的方法原则,消除恐惧心理

精神科对于一名新护士来说无论环境或病人都会带来陌生,紧张,害怕的情绪。带教老师应该认真介绍环境,特别是病房布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外讲解一些精神科专科知识,让其了解不同病人的接触方式。如碰到冲动激惹的病人,应避免与患者正面冲突,避免刺激性的语言。对有幻听吸引其注意力,不愿进食的患者,可在耳边以较大的声音劝导提醒,以干扰幻听促进进食。对于违拗的病人,在接触时不能与病人对着干,要表示理解,适当顺从病人的意愿。在一开始与病人的接触中可以采取由带教老师陪同下,老师先做示范,经过一段时间后,鼓励新护士与病人接触沟通,逐步克服紧张情绪,直至能胜任精神科工作。

3.2 强化安全教育,增强责任心

精神科护理中安全是第一位的,即安全护理是精神科护理的首要责任。精神病是大脑机能 发生紊乱而引起的精神障碍,有的病人思维内容离奇或思维内容不暴露,病人往往发生自杀、伤人、自伤、出走等意外事件。护士既要确保病人的安全,又要保证自身的安全,这无疑增加了护理工作难度。加之精神病人绝大多数无陪护,护士担负着护理和监护的双重角色。入科时给予做好详细的安全教育,在平时的工作中带教老师应言传身教,妥善保管好钥匙,做到随手关门,钥匙一旦遗失立即寻找汇报。在交接班时做好危险品及病人的清点工作。加强安全检查,严防将危险品带入病房。每周做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设施有损坏应立即报修,责任到人,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对于保护病人严格按照保护护理制度进行护理,避免保护与非保护患者同处一室。平时带教老师还应该讲解一些案例事件,以引起重视,吸取教训。

3.3 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培养

平时以业务讲课、指导实践、护理查房等多种形式进行精神科知识的宣教,使其逐步掌握精神科知识。在工作中,不背对病人坐或站立,与病人交谈时,注意周围环境和防范;对手持物品、有伤人企图的病人劝导时要大胆、镇静。选择病人最信服的人进行说服诱导,或由一 名护士与其谈话,另一人从背面或侧面阻止病人,切不可强行夺取。

精神病常见护理问题及措施篇(6)

一、实习学后的总结

第一阶段的医学实习地点是长清区人民医院,我在内科三病房区实习。这个阶段的实习让我们有机会接触到西医内科,了解了常见内科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症状以及简单的临床用药,这也让我们意识到自己所掌握的西医内科学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并且书本上的记载与临床是有出入的。

第二阶段,在济南精神卫生中心进行心理学实习。我在精神科三病房、心理科及门诊都进行了实习,感触颇深。尤其是在精神科三病房区实习期,病房里有八九十个病人,病种多样。有时候主任查房时会给我介绍病人的典型症状。若当时我感觉没有把握,查完房我赶快翻看那位病人的病历,再看看课本,结合起来,使自己对这个疾病有更深刻的认识。虽然我们没有学习过精神病学,但我们学过变态心理学。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习,我感觉自己对课本里讲的症状部分掌握的不好,容易混淆。但在结合了典型的病例之后,加深了对疾病的认识。我还认识到以后无论学习什么知识,都要踏踏实实,结合实际,一步一个脚印的打牢基础,不至于走上工作岗位后束手无策。

二、实习岗前的培训

虽然实习岗位和工作岗位可能不一致,但是我认为很多地方都是相通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遵守规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只有每个职工都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工作才能顺利进行。首先作息时间方面,两个阶段的实习都是在医院进行的。医院里每天早晨都要交班,一般在八点,这就要求医生和护士八点前到医院,而且不能无故提前下班,擅自离岗。当然作为实习生,我也不例外。其次服装要求,在医院里当然穿隔离衣。我们专业没有发,我借了一件很厚的长袖。五月份,天气很热,但还是坚持穿,而且带实习卡,因为这是我们的标志。这也告诉别人,我们是新来实习的,请多包涵。

(二)遵守职业道德

人有社会性,是讲道德的。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即将从事自己的职业,职业道德也是我们每个职工都应该遵守的。在医院里,我们要对病人负责,关心病人,不歧视病人,真诚地为病人答疑解惑。

(三)学会保护自己

我们做好工作的前提是先保护好自己。不论是在精神科还是内科,医生都很重视病历的书写,因为这是解决医患纠纷的证据,是保护医生的法宝。二者不同的一点是在精神科,更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因为精神病人伤人是不负法律责任的。我在精神科病房实习的第一天,卢主任就提醒我,当病人走向你时,注意他的眼神不对就赶紧跑。曾经就有一个实习生被精神病人打得头破血流。其实,不只是医生,其他职业也如此。只有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才能搞好工作。

(四)搞好人际关系

当今社会,人际交往越来越重要。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要完成一项工作,往往需要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医院,医生和护士需要配合,医生下医嘱,护士负责执行,当有问题时赶紧向医生询问,共同为病人治疗疾病。医生和医生之间也是需要沟通的。对一种疾病没有把握时就要和其他医生探讨,或是请其他科室医生会诊,当然这也是本着为病人负责的态度。除此之外,还有上下级关系,和其他单位的关系等。有一个广泛的交际圈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不仅是工作所需,而且是生存所需。

只有经过实习,我们才知道前段时间的学习还有什么不足,那些地方还需要更加努力。只有经过实习,我们才能从各个方面锻炼自己,提高自己,为将来能顺利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因此,我认为,实习就是学习后的总结,岗位前的培训。

精神科实习心得【2】 1 保护性约束和隔离问题

《条例》第32条第3款规定因医疗需要或者为防止发生意外必须对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暂时采取保护性安全措施的,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决定,并在病程记录内记载和说明理由。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当解除有关措施。精神科护士对有严重伤害、破坏或自杀行为的患者绝不能放任不管,其后果将非常严重,采取约束和隔离措施是必须的,迫不得已的。但必须取得患者监护人的同意和委托。临时去获取这种知情同意显然不可行,应在患者入院时给患者监护人讲明理由,签订必要时采取保护性约束和隔离措施的知情同意委托书。《条例》规定保护性安全措施应当由执业医师决定。护士应近医嘱执行,不得越权任意施行。在采取安全措施时要给患者说明理由,尽可能争取患者的理解和合作。同时要按保护性约束和隔离的护理操作规程正确实施,确保患者和他人的安全。患者病情一旦稳定,立即解除约束和隔离。事后在护理记录和交班报告中记录实施经过,充分反映采取这种强制性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必须明白,保护性安全措施尽管是医疗和安全所必须,但毕竟侵犯了患者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对患者的心灵伤害甚大,很多患者长久耿耿于怀,甚至引发患者的报复。所以,这种安全措施要依法施行,慎之又慎。

2 意外伤害事件

精神病患者的住院过程中发生自杀、自伤、攻击、毁损事件不可完全避免,不少患者是防不胜防。关键是这种意外事件医院管理有无过错,医护人员是否尽职尽责。《民法通测》第160条规定: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2]新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处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3]既往这类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后,通过医患双方协商或患者单位调解都能得到通情达理的解决,极少牵涉法律问题。医患关系的这一页已经翻过去了。现在面临的是依法执业,依法医疗。在医疗护理过程中有过错,没有尽到职责,使患者受到了伤害,造成了不良后果,轻者要给予经济赔偿,重者要受到刑事处罚。有时患者受了伤害,医护人员并无过错,也会长久陷入医疗纠纷之中。在临床护理中,要不断提高专业护理知识和技能,及早识别患者自杀自伤、攻击伤害行为的征兆,及早采取相应护理措施,防范于未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克尽职守提高到法律层面去认识和践行。

精神科实习心得【3】 目前我们在对护士培养方面都是以全科护理为方向,大多护生毕业后的去向是综合性医院。在学校中也比较重视对护生基础护理及内外科常见疾病等知识的教育,护生很少能接触到精神科专科知识,同时又缺乏精神科的临床实践机会。而精神科工作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如果一名新护士进入一家精神科医院工作,试想以她以往的护理知识和技能,是很难胜任精神科工作的,这就要求我们带教老师言传身教的进行专科知识技能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这样才能使其成为一名合格的精神科护士。现将我的一些带教体会总结如下:

1 精神科护士需具备的素质

1.1 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

住院精神病人急性期一般都无自知力,在临床工作中病人由于精神因素所致出现各种异常行为举止,特别是突发性冲动,暴力行为时有发生,在与其接触中,护理人员难免会受到病人的谩骂,甚至身体的伤害。我们作为专业的精神科护理人员,一定要表示忍耐、克制、理解、同情。不能嘲弄、取笑,侮辱漫骂,更不能伺机打击报复,要充分体现一名专业精神科护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充分尊重患者的人格,体现精神科护士的美德。

1.2 具有丰富的基础及专科知识,娴熟的护理技能

精神科医院专业性比较强,比起综合性医院,平时接触到的操作又少,长此以往,护士的实际操作能力就会逐渐下降。精神科病人一般都以长期住院病人居多,随着药物、年龄等因素的影响,病人发生躯体疾病变化的机率大大增多。同时由于精神症状的影响,患者常主诉不清,很容易漏诊,误诊,导致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精神科病人自杀较常见,如何及时了解情况,防范自杀发生。都要求精神科护理人员必须掌握娴熟的护理技能及丰富的基础专科知识。

1.3 较强的语言沟通技巧

精神科护理工作中重视的是与患者的沟通,通过沟通能及时了解病人的思想动态,也能够观察到某些不易察觉的精神症状。有时精神病人常隐瞒病情,在与病人沟通时,要做到仔细,耐心,在了解各种疾病,各种精神症状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行针对性护理。同时为医生提供疾病的动态信息,有利于更科学的制定治疗方案。另一方面通过沟通能与患者之间建立良好的治疗性人际关系。精神科护士与患者之间建立良好的治疗性人际关系是对患者实施护理

的前提,因此为了提高护理质量,促进和谐的护患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护理纠纷制定了护士日常规范用语,如:入院宣教用语,健康教育用语,操作用语等。

1.4 具有敏锐的观察力

精神病人有很多情况没有主动述说病情的能力,这就要求精神科护士认真的观察患者,通过面部表情、行为举止,心理动态等了解到患者的一些疾病变化及治疗效果。在护理过程中,若观察病情时粗心大意,病人的异常先兆不能及时发现,都可能对病人的安全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导致各种意外事件发生。而要想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必须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对病人的高度责任心。

2 新护士的特点

2.1 陌生及恐惧心理

由于精神科新护士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精神科特殊的布局,到处都是铁窗铁门,随手关门等严谨制度,精神科新护士一般之前又很少能接触到精神病人,当看到病人由于精神因素支配出现的很多怪异的精神症状,便让其出现胆怯,不敢接触病人。

2.2 安全意识及责任心的缺乏

新护士由于经历的事情比较少,在熟悉了三班的基本工作流程后,容易麻痹大意,特别是在临晨,交接班等特殊时段,由于工作人员疲劳及一时疏忽,最易发生患者的自杀,造成病人的痛苦是无法弥补的。现在的新护士又大都是独生子女,生活的物质条件相对比较优越,在家中倍受呵护,养成了自我为中心,不大会考虑他人的感受,缺乏责任感等特质。

2.3 处事能力差.及缺乏观察能力

新护士大多具有很强的好奇心,工作热情度较高,但是由于其缺乏相应的精神科专业知识技能,对精神科病人的常见症状、药物不良反应、病人的常规护理等不能正确认识。对一些规章制度,特别是保护护理制度、危险品清点保管制度、夜间巡视制度及各种突发事件防范预案也未能全面掌握,对精神科意外事件(如噎食、自伤自杀等)出现时反应慢,常会手足无措处理不及时,缺乏应急应变能力。精神病人的一个表情一个动作都可以反映出一个病人的精神症状,新护士由于缺乏经验很难去发现,而经验老道的护士就可以从中发现问题,预防各种意外事件发生。

2.4 专业知识技能的缺乏

新护士因在校期间未系统学习精神科的理论知识或对精神科护理学没有加以重视,实习期间也没有精神科医院的相关实习。因此刚进入精神科病房工作时很难适应。

3 针对性带教措施

3.1 掌握接触病人的方法原则,消除恐惧心理

精神科对于一名新护士来说无论环境或病人都会带来陌生,紧张,害怕的情绪。带教老师应该认真介绍环境,特别是病房布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外讲解一些精神科专科知识,让其了解不同病人的接触方式。如碰到冲动激惹的病人,应避免与患者正面冲突,避免刺激性的语言。对有幻听吸引其注意力,不愿进食的患者,可在耳边以较大的声音劝导提醒,以干扰幻听促进进食。对于违拗的病人,在接触时不能与病人对着干,要表示理解,适当顺从病人的意愿。在一开始与病人的接触中可以采取由带教老师陪同下,老师先做示范,经过一段时间后,鼓励新护士与病人接触沟通,逐步克服紧张情绪,直至能胜任精神科工作。

3.2 强化安全教育,增强责任心

精神科护理中安全是第一位的,即安全护理是精神科护理的首要责任。精神病是大脑机能 发生紊乱而引起的精神障碍,有的病人思维内容离奇或思维内容不暴露,病人往往发生自杀、伤人、自伤、出走等意外事件。护士既要确保病人的安全,又要保证自身的安全,这无疑增加了护理工作难度。加之精神病人绝大多数无陪护,护士担负着护理和监护的双重角色。入科时给予做好详细的安全教育,在平时的工作中带教老师应言传身教,妥善保管好钥匙,做到随手关门,钥匙一旦遗失立即寻找汇报。在交接班时做好危险品及病人的清点工作。加强安全检查,严防将危险品带入病房。每周做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设施有损坏应立即报修,责任到人,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对于保护病人严格按照保护护理制度进行护理,避免保护与非保护患者同处一室。平时带教老师还应该讲解一些案例事件,以引起重视,吸取教训。

3.3 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培养

平时以业务讲课、指导实践、护理查房等多种形式进行精神科知识的宣教,使其逐步掌握精神科知识。在工作中,不背对病人坐或站立,与病人交谈时,注意周围环境和防范;对手持物品、有伤人企图的病人劝导时要大胆、镇静。选择病人最信服的人进行说服诱导,或由一 名护士与其谈话,另一人从背面或侧面阻止病人,切不可强行夺取。

精神病常见护理问题及措施篇(7)

1患者特征

1.1精神疾病类型住院精神病人由于受其精神症状的影响或其它诱发因素的影响,常常发生攻击行为,目前较为一致的结论是精神分裂症病人攻击行为发生率最高,达49.38%-80%[1,3],其中尤以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分裂症更为常见(占75%)[4];其次情感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障碍、分裂样精神病、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神经症、人格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攻击行为发生报道。

1.2攻击行为病人临床特征比较一致的观点是攻击行为的发生与精神症状高度相关[3,5],最易出现攻击行为的精神症状是幻觉妄想,占所有精神主导症状的35%-45%,这类病人高度危险,他们常常有明确目标,周密计划,并且不轻易暴露自己的妄想内容;其次是情绪不稳定,易激惹、敌对猜疑、思维障碍、被强制入院、拒绝治疗及检查等是攻击行为产生的高危因素。而攻击行为发生时,97%的病人是缺乏自知力的[6],以上提示入院时表现兴奋、烦躁、情绪不稳、拒绝住院、易激怒、敌意、不合作、治疗医从性差、不承认自己有病及具有有关精神病性症状的病人易发生攻击行为。

2攻击方式

由于精神科病房对危险物品管理较严格,病人很难得到施暴工具,所以病人攻击行为的方式主要有徒手攻击(包括拳打脚踢,卡勒颈部、咬人、扯头发、啐口水、企图及言语性攻击,如:威胁性言语、辱骂、下流言语等)占62.01%-86.67%,其中以拳脚相加多见,言语性攻击常常早于人身攻击;其次为日常生活用品、危险物品攻击(如牙刷、口盅、痰盂、扫帚等)[3,5,7]。男病人的攻击行为多为伤人、自伤、毁物、威胁要打要杀、粗言谩骂、猥亵;女病人的攻击行为多为抓对方头发、咬人、踢人、辱骂、啐口水、摔盆碗、泼水等[8,9]。

3攻击主要对象

由于精神科病房具有相对封闭的特点,病人攻击行为的对象多为与其有密切接触史的医护人员、病友、家属或陪护、病房工勤人员等,尤其以医护人员受攻击的频率最高,居攻击者首位,资料显示:医护人员占攻击对象的41.66%-68.3%、病人或家属及其他人员占8.34%-31.7%,在病人的攻击对象中,工作人员占首位,,而护士所占比例又最高,可见医护人员成为精神病人的主要攻击对象[7,8,10]。

4发生攻击行为时间

据统计,住院精神病人的攻击行为发生时间多在入院后的1个月内,发生率占90%,入院1周内发生者近半数,入院半个月以内占56.67%,0.5-1个月占41%;入院1个月以上占3.33%,发生攻击行为的具体时间:白班(30.73%-37.3%),中晚班(28%)>上夜班(21.4%~49.32%)>下夜班(16.43%-19.8%)[5,10,11]。

5诱导因素

精神病人的攻击行为除受病理因素影响外,环境因素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研究发现过度拥挤,缺少独处,闲散无事可能导致攻击行为[12]。刘克礼[13]报道过分拥挤增加攻击行为的可能性,精神分裂症尤其如此。精神病人多数不承认有病,被骗或强制住院,以及对医院环境陌生,作息制度不适应,饮食不习惯,进出不自由,有被监禁的感觉,因此产生紧张恐惧被害情绪而出现攻击行为[14]。此外医务人员的强制手段(如对病人进行保护性约束)与病人的攻击行为有密切相关[15]。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与沟通方式不恰当,如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说话态度生硬、粗暴或与病人争辩、有意等,环境存在可攻击他人的物品,如扫把、拖把、碗筷、椅子等均是造成病人攻击行为的因素,应引起精神科医务人员的高度重视。因此提示,病房环境的布置及执行治疗护理时,尽可能宽松一些,需全面考虑安全管理,这样可减少攻击行为的发生或至少使攻击行为的模式有所改变。

6攻击行为发生的征兆评估

病人在出现攻击行为前常常表现为不信任他人,怀疑一切,情绪不稳,目光中露出敌意,挑剔,骂人,无理要求多,坐立不安,活动量较平时增加,拒绝住院和治疗,存在精神症状如幻觉、妄想、意识障碍等。

7防范措施

7.1加强病房的安全管理

良好的组织管理工作不但是一项积极的预防措施,同时也是预防攻击行为的重要手段[16]。由于住院精神病人攻击行为的突发性、危害性和不可预测性,所以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应急预案和完善安全管理,杜绝危险物品进入病房,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认真落实岗位职责,是防范病人攻击行为的保证。

此外,创建一个安静、安全、美观、舒适、整洁的休养环境。对有攻击行为史或现有暴力行为征兆的病人安置于安静、宽敞的隔离室内,不安排竞争性的工娱活动,遵医嘱及时给予保护性约束,病人的活动在工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均是攻击行为的防范措施。

7.2全面掌握病人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及心理状况

要全面地了解掌握入院病人的病情,认真做好入院评估,全面准确评估病史及症状变化情况[17],对其治疗及存在的护理问题要全面掌握,根据具体情况切实落实各项护理措施是防范攻击行为的基础。及时把病人的攻击倾向告知医生,以便及时有效进行医疗处理,并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

7.3健康教育

根据病人病情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的向病人进行健康教育,如入院初期,向病人宣教住院须知、安全制度、有关检查内容及检查的注意事项;病情稳定期,向病人宣教患病的原因、症状、治疗、预后及预防,使其正确认识疾病、安心住院、配合治疗,提高治疗的依从性,并指导其学会控制情绪,分散注意力,转移攻击行为的方法,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来宣泄自己的情绪[18]。出院前期,向患者宣教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如坚持按医嘱服药及其目的,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定期复查的重要性等。7.4“以人为本”的人文护理

在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中,传统的服务观念已不适应,张静怡等[19]所采用的整体护理干预方法,从社会、文化、生理和心理的需要出发,考虑病人的健康问题,解决病人的实际需要,从而稳定病人的情绪,控制攻击行为的发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如为病人创造与家属沟通的机会(电话联系,探望),为病人提供喜爱的食品,为病人提供展现自我的机会(读书活动、演讲、谈心得、书法,手工制作、唱歌、跳舞、仪表整理、劳动等,并给予奖励),为病人创造节日的氛围(逢节日到来有问候声及祝福声,并召开公休座谈会议等),根据冬夏季节的变化,分别为病人提供防寒保暖措施及防暑降温工作。在护理工作过程中,正确对待精神病人的言行,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尊重病人的人格,文明服务。

7.5行为干预[20]

要重视引导病人多参加集体活动、工娱疗活动及文体训练等。如下棋、打扑克、搞卫生、做操、书法、朗诵等,这样既丰富住院生活,又能分散注意力,对病人的努力和恰当表现,给予及时的鼓励和表扬。鼓励病人强化自我,使其改变行为方式,发挥最大的潜能,培养自己逐渐表达出社会能接受的态度,并给病人提供可模仿的角色榜样。对已发生攻击行为的病人,要尽快控制场面,疏散围观病人,转移被攻击的对象,应设法转移病人的注意力的同时称其不备多人快速对病人采取保护性约束,约束前病人告知保护的目的,并严格执行保护性约束制度,以减少因隔离约束引起病人消极的一面。

7.6注重岗前培训及在职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防范措施

加强对各级各护理人员的培训及教育。培训内容有:职业道德规范,精神疾病的临床表现、接触病人的方式方法、各种相关防范措施、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等。经常开展各种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暴力行为知识学习,进行专业防护训练,掌握各种有效技术,包括言语、行为等综合有效措施,及时预防和制止病人暴力行为的发生[21]。

综上所述,作为精神科护理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全面了解分析攻击行为的特点,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最大限度的防止或减少攻击行为的发生。新晨:

参考文献

[1]王小平.攻击行为的研究进展[J].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1995,22(1):23-27.

[2]KaplanHIlComprehensiveTextbookofPsychiatry4thed.Vo1.1,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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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黄月新,许贞琼.精神病人对护士进行攻击行为的相关因素调查与分析[J].四川精神卫生,2003,16(4):247.

[6]钱志萍.精神病人攻击行为的原因分析及对策[J].中国医学研究与临床,2007,5(6):51-52.

[7]霍桂芹,党伟.住院精神病人攻击行为因素分析及防护[J].中国保健,2006,14(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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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穆世铭,高光平.谢小青.精神病人攻击行为的临床特点及护理干预[J].现代医药卫生,2003,19(5):645.

[10]杨颖,刁俊荣.121例住院精神病人攻击行为的调查结果分析[J].中国民康医学杂志,2005,17(12):741-742.

[11]王志英.住院精神病人发生危险行为因素分析[J].中华护理杂志,1995,30(2):80-83.

[12]Davis.住院精神病人的暴力行为[J].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1992,19(1):35.

[13]刘克礼.精神病房内拥挤与攻击行为的关系[J].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1992,19(2):115.

[14]武艳红,郭志芳,樊献丽.住院精神病人攻击行为分析及护理对策[J].护理研究,2003,17(7):848-849.

[15]卜永霞.住院精神病人攻击行为因素分析及护理[J].泰山医学院学报,2002,23(3):298-299.

[16]于庆波.精神医学与相关问题[M].长沙:湖南科技出版社,1986:155-158.

[17]陈常玉,郭丽,陈维香.住院精神病人暴力行为特点及护理干预[J].山东精神医学,2001,14(1):67.

[18]丁宝坤主编.护理心理学.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0:145—149.

精神病常见护理问题及措施篇(8)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7.376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7-3820-02

精神科护理是研究人类行为的一门理论科学,实施护理的主要目的在于治疗和预防精神疾病,恢复人们健康的心理状态,一次来提升个人。社区及社会的精神状态,使其达到最佳的境界。因精神科服务对象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使得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着很多其它职业不会遇到的危险,需要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大部分精神疾病患者,由于思维活动紊乱,不符合实际情况,很难对正确的事物做出客观的判断,又没有认识到自身的疾病,常拒绝住院治疗,对护理人员产生敌意,可能会出现伤人、伤己及毁物的行为。怎样才能让精神科回来摆脱这种不良心理反应,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这不仅仅是精神科护士需要考虑的问题,同时也是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需要深思的问题。作者对这些心理反应进行分析总结,具体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1服务对象

因精神病患者属于一个特殊的群体,在病态的支配下,经常会做出不符合现实,让人难以理解的行为;甚至可能出现一些过激的行为,如逃跑、伤人、毁物、自伤等行为,护理人员在与其接触时要有忍让、宽容的心。长时间的超负荷工作会让护理人员产生害怕、紧张的情绪。

2工作环境

精神科护理人员需要与精神病患者密切接触,时时刻刻都有发生危险的可能,作为护士不但要维护患者的利益,同时也要自检在工作中的不足。但是,精神病患者的行为是不可预知的,在对其进行护理的过程中,随时有可能对护理人员进行谩骂、纠缠、威胁,不但无法保证护理人员的安全,就是对所有接触患者的人都会产生威胁,长时间工作在这样的环境下,护士心理就会出现恐惧、厌恶心理,脾气会变得易怒、暴躁等。

3社会偏见

我国的相关部门虽然已经对精神卫生工作引起重视,将其列入到国家发展计划中,但是在进行执行的过程中仍然有很多困难,社会对这类群体存在歧视、偏见,人们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卫生工作,没有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人们对精神病患者持有一种排斥、害怕及恐惧的心理。再者说,精神科护理人员的工作环境较差,社会地位低下,相关的医疗设备简单,当听到在精神科工作的护理人员时,就将其视为精神病患者一样,这给精神科护理人员的心理带来一种无助、自卑的感觉。

4家属成见

一些精神病患者家属不理解护士的工作,不尊重护理人员,失常提出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在没有得到满足后就进行投诉,这给护理人员带来很大的压力。虽然患者的投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服务质量,但是如果投诉不当就会给护理人员的身心带来严重的影响。

5信心缺乏

患者痊愈为护理人员工作成果的体现,但是精神病多为慢性疾病,患者的病情多反复发作,有些患者甚至需要长时间住院治疗,这就很难将护理人员的工作价值体现出现,没有成就感,长时间处于这样的工作状态下,就会消除护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及工作态度,导致自信心缺乏,对自己产生怀疑等心理问题。

6人员缺编

因我国精神科工作的起步较晚,医院内的相关设备配备严重不足。据调查表明,三级综合医院病房护理人员与床位比平均为0.33:1,甚至有些医院仅为0.26:1,这就说明护理人员的比例严重不足,这也是导致护理人员发生危险的隐患之一。

7相应的干预措施

7.1注重专业学习有资料表明,大部分护理人员觉得继续学习能够提高工作质量,医院的领导要对护理人员进行支持,为护理人员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同时进行岗前培训,鼓励护理人员继续学习,从多个方面进行专业知识培训,降低护理人员的孤独感,提高自我价值

7.2提高心理素质精神科护理人员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多参加各种社交活动,丰富业余生活,当心情不愉快时多与朋友和家人沟通,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法;护理人员在到精神科工作之前,可进行相关的心理培训,掌握一定的心理应对方法,进行自我放松和调节,在面对困难时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况,保持开朗、乐观的心态。

7.3改善医疗环境尽快完善精神科的硬件设备,让护理人员有个舒适的工作环境,如条件允许还应该加大护理人员的队伍,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增加夜班的人员配备,缓解当班护理人员的身心消耗,在对病房的设备进行配备时要考虑到患者自身及护理人员的安全性,当患者在户外活动时要注意人身安全。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防止伤害护理人员。

7.4加强社会支持制定健全的社会支持系统,提高精神科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运用多种方式向社会进行精神科卫生知识讲座,让人们了解、关注及支持精神科工作,同时医院的管理者应对护理人员实施人性化管理,尽量满足护理人员的心理需求,对护理人员的意见给予重视,降低护理人员的心理压力,同时运用物质及精神奖励,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的积极性。

通过对精神科护理人员的心理压力进行分析,同时进行积极的干预,显著地提高了护理质量,缓解了护理人员的心理压力。

参考文献

[1]黄丽英.精神科护士心理健康状况分析及干预对策[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0(02):516-517.

[2]韩雪玲.护士职业的健康状况及干预对策[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0(28):662-663.

精神病常见护理问题及措施篇(9)

        1  患者特征

        1.1精神疾病类型 住院精神病人由于受其精神症状的影响或其它诱发因素的影响,常常发生攻击行为,目前较为一致的结论是精神分裂症病人攻击行为发生率最高,达49.38%-80%[1,3],其中尤以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分裂症更为常见(占75%)[4];其次情感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障碍、分裂样精神病、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神经症、人格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攻击行为发生报道。

        1.2 攻击行为病人临床特征 比较一致的观点是攻击行为的发生与精神症状高度相关[3,5],最易出现攻击行为的精神症状是幻觉妄想,占所有精神主导症状的35%-45%,这类病人高度危险,他们常常有明确目标,周密计划,并且不轻易暴露自己的妄想内容;其次是情绪不稳定,易激惹、敌对猜疑、思维障碍、被强制入院、拒绝治疗及检查等是攻击行为产生的高危因素。而攻击行为发生时,97%的病人是缺乏自知力的[6],以上提示入院时表现兴奋、烦躁、情绪不稳、拒绝住院、易激怒、敌意、不合作、治疗医从性差、不承认自己有病及具有有关精神病性症状的病人易发生攻击行为。

        2  攻击方式

        由于精神科病房对危险物品管理较严格,病人很难得到施暴工具,所以病人攻击行为的方式主要有徒手攻击(包括拳打脚踢,卡勒颈部、咬人、扯头发、啐口水 、企图强奸及言语性攻击,如:威胁性言语、辱骂、下流言语等)占62.01%-86.67%,其中以拳脚相加多见,言语性攻击常常早于人身攻击;其次为日常生活用品、危险物品攻击(如牙刷、口盅、痰盂、扫帚等)[3,5,7]。男病人的攻击行为多为伤人、自伤、毁物、威胁要打要杀、粗言谩骂、猥亵;女病人的攻击行为多为抓对方头发、咬人、踢人、辱骂、啐口水、摔盆碗、泼水等[8,9]。

        3  攻击主要对象

        由于精神科病房具有相对封闭的特点,病人攻击行为的对象多为与其有密切接触史的医护人员、病友、家属或陪护、病房工勤人员等,尤其以医护人员受攻击的频率最高,居攻击者首位,资料显示:医护人员占攻击对象的41.66%-68.3%、病人或家属及其他人员占8.34%-31.7%,在病人的攻击对象中,工作人员占首位,,而护士所占比例又最高,可见医护人员成为精神病人的主要攻击对象[7,8,10]。

        4  发生攻击行为时间

        据统计,住院精神病人的攻击行为发生时间多在入院后的1个月内,发生率占90%,入院1周内发生者近半数,入院半个月以内占56.67%,0.5-1个月占41%;入院1个月以上占3.33%,发生攻击行为的具体时间:白班(30.73%-37.3%),中晚班(28%)>上夜班(21.4%~49.32%)>下夜班(16.43%-19.8%)[5,10,11]。

        5  诱导因素

        精神病人的攻击行为除受病理因素影响外,环境因素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研究发现过度拥挤,缺少独处,闲散无事可能导致攻击行为[12]。刘克礼[13]报道过分拥挤增加攻击行为的可能性,精神分裂症尤其如此。精神病人多数不承认有病,被骗或强制住院,以及对医院环境陌生,作息制度不适应,饮食不习惯,进出不自由,有被监禁的感觉,因此产生紧张恐惧被害情绪而出现攻击行为[14]。此外医务人员的强制手段(如对病人进行保护性约束)与病人的攻击行为有密切相关[15]。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与沟通方式不恰当,如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说话态度生硬、粗暴或与病人争辩、有意挑逗等,环境存在可攻击他人的物品,如扫把、拖把、碗筷、椅子等均是造成病人攻击行为的因素,应引起精神科医务人员的高度重视。因此提示,病房环境的布置及执行治疗护理时,尽可能宽松一些,需全面考虑安全管理,这样可减少攻击行为的发生或至少使攻击行为的模式有所改变。

        6  攻击行为发生的征兆评估

        病人在出现攻击行为前常常表现为不信任他人,怀疑一切,情绪不稳,目光中露出敌意,挑剔,骂人,无理要求多,坐立不安,活动量较平时增加,拒绝住院和治疗,存在精神症状如幻觉、妄想、意识障碍等。

        7  防范措施

        7.1 加强病房的安全管理

        良好的组织管理工作不但是一项积极的预防措施,同时也是预防攻击行为的重要手段[16]。由于住院精神病人攻击行为的突发性、危害性和不可预测性,所以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应急预案和完善安全管理,杜绝危险物品进入病房,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认真落实岗位职责,是防范病人攻击行为的保证。 

此外,创建一个安静、安全、美观、舒适、整洁的休养环境。对有攻击行为史或现有暴力行为征兆的病人安置于安静、宽敞的隔离室内,不安排竞争性的工娱活动,遵医嘱及时给予保护性约束,病人的活动在工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均是攻击行为的防范措施。

        7.2 全面掌握病人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及心理状况 

        要全面地了解掌握入院病人的病情,认真做好入院评估,全面准确评估病史及症状变化情况[17],对其治疗及存在的护理问题要全面掌握,根据具体情况切实落实各项护理措施是防范攻击行为的基础。及时把病人的攻击倾向告知医生,以便及时有效进行医疗处理,并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

        7.3 健康教育 

        根据病人病情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的向病人进行健康教育,如入院初期,向病人宣教住院须知、安全制度、有关检查内容及检查的注意事项;病情稳定期,向病人宣教患病的原因、症状、治疗、预后及预防,使其正确认识疾病、安心住院、配合治疗,提高治疗的依从性,并指导其学会控制情绪,分散注意力,转移攻击行为的方法,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来宣泄自己的情绪[18]。出院前期,向患者宣教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如坚持按医嘱服药及其目的,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定期复查的重要性等。

        7.4“ 以人为本”的人文护理

        在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中,传统的服务观念已不适应,张静怡等[19]所采用的整体护理干预方法,从社会、文化、生理和心理的需要出发,考虑病人的健康问题,解决病人的实际需要,从而稳定病人的情绪,控制攻击行为的发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如为病人创造与家属沟通的机会(电话联系,探望),为病人提供喜爱的食品,为病人提供展现自我的机会(读书活动、演讲、谈心得、书法,手工制作、唱歌、跳舞、仪表整理、劳动等,并给予奖励),为病人创造节日的氛围(逢节日到来有问候声及祝福声,并召开公休座谈会议等),根据冬夏季节的变化,分别为病人提供防寒保暖措施及防暑降温工作。在护理工作过程中,正确对待精神病人的言行,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尊重病人的人格,文明服务。

        7.5 行为干预[20] 

        要重视引导病人多参加集体活动、工娱疗活动及文体训练等。如下棋、打扑克、搞卫生、做操、书法、朗诵等,这样既丰富住院生活,又能分散注意力,对病人的努力和恰当表现,给予及时的鼓励和表扬。鼓励病人强化自我,使其改变行为方式,发挥最大的潜能,培养自己逐渐表达出社会能接受的态度,并给病人提供可模仿的角色榜样。对已发生攻击行为的病人,要尽快控制场面,疏散围观病人,转移被攻击的对象,应设法转移病人的注意力的同时称其不备多人快速对病人采取保护性约束,约束前病人告知保护的目的,并严格执行保护性约束制度,以减少因隔离约束引起病人消极的一面。

        7.6  注重岗前培训及在职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防范措施 

        加强对各级各护理人员的培训及教育。培训内容有:职业道德规范,精神疾病的临床表现、接触病人的方式方法、各种相关防范措施、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等。经常开展各种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暴力行为知识学习,进行专业防护训练,掌握各种有效技术,包括言语、行为等综合有效措施,及时预防和制止病人暴力行为的发生[21]。

        综上所述,作为精神科护理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全面了解分析攻击行为的特点,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最大限度的防止或减少攻击行为的发生。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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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陈常玉,郭丽,陈维香.住院精神病人暴力行为特点及护理干预[j].山东精神医学,2001,14(1):67.

[18]丁宝坤主编.护理心理学.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0:145—149.

精神病常见护理问题及措施篇(10)

随着我国法制的健全以及《精神卫生法》的出台,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强化,精神科患者的人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等被重视和关注起来。近年来,精神科的医疗纠纷也成为投诉的热点之一。而如今对于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的处理,也不再局限于卫生部颁发的事故处理办法,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新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处

1精神科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1.1患者潜在的安全性问题 精神病患者大部分自知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受幻觉、妄想等病态观念的影响,常有自杀、自伤、冲动伤人、毁物、外跑或合并躯体疾病而出现死亡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容易引起医疗纠纷[1]。如果是因为护士工作不认真负责,工作中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等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这种由于护士本身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或身体严重损害,护士就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

1.1.1患者的生命权有受损的危险 生命权是指患者在患病期间所享有的生存权,这是患者享受的最基本的法律权力[2]。精神病患者虽在发病期间会出现伤人、毁物、自杀、自伤等病态行为,但也应该得到人身安全保护这一基本人权保障.

1.1.2约束技术使用不当,造成患者受伤、或他人受伤 新的《精神卫生法》第40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应当遵循诊断标准和治理规范,并在实施后告知患者的监护人。"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约束时间过长,约束带过紧未加衬垫,患者不愿意被约束反复拽拉、摩擦会造成患者约束部位皮肤受损,巡视不及时还会造成四肢血运受阻、肢端坏死、臂丛神经麻痹,更有甚者可自行解除约束带作为伤害他人的工具,从而造成他人受伤。

1.1.3护士未能履行岗位职责,造成患者意外事件发生而危及生命 精神科安全护理工作最基本的保证措施是巡视病房1次/15~30 min,但在午休及夜间患者休息时,护士会有麻痹大意的思想,不按规定巡视病房,而这个时间段又是精神病患者自杀的高发时间段,往往造成患者自杀成功不能及时发现。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患者,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责成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就从法律的角度要求护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患者生命安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精神患者及其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权在精神病院受到限制 护士不能针对患者具体情况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心存偏见,主观忽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以"习惯权力"观念和被动执行护理模式对待患者的询问或质疑,不能主动在做每个操作时耐心解释,从内心认为精神病患者不管是急性期还是恢复期,他只能被动服从治疗而没必要让他知情同意,从而不能充分让患者享受到知情同意权,容易引起纠纷。

1.3涉及到患者隐私权的问题 《精神卫生法》第4条第3款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本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属于精神障碍患者的隐私,违反该规定的行为属于侵害患者隐私权等民事权益的侵权行为。如果有关单位和个人侵害精神患者的隐私权,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某演员的精神障碍患者身份信息被公开后,使其丧失许多商业演出的机会,造成很大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应当依据《侵权责任法》第20条的规定予以处理:"被侵害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在临床工作中,护士很容易从自己的言行中泄露患者的隐私,导致侵权,造成对患者的伤害。

1.4用药的安全性涉及的法律问题 精神病患者受病情支配,大多拒绝治疗,不能遵医嘱主动服药,需护士督促和监督被动服药,如护士工作不认真,服药时不注意观察,服药后不认真检查,患者不能按医嘱服药,就会影响治疗效果,延长康复时间,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和经济负担。家属因此投诉,护士将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患者积存药片,一次性吞服,造成严重损伤,护士将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患者应在护士的看管下服药,做好服药护理。

1.5护理文件与相关手续涉及的法律问题 医疗护理文件是证明法律事实的直接证据[3],工作中要认真做好一切记录,决不可因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而简化书写。据报道:精神科护理记录85%存在缺陷,其中内容不具体占23.3%,缺乏连续性占18.3%,健康宣教无个性化占16.7%,前后不一致占11.7%,忽视躯体疾病占10.0%,护理问题不确切占5.0%[4]。对于无行为能力的精神患者因无法正确认识或辩解医疗护理行为,这就要求护理记录规范、真实,真正承担起举证倒置的责任.

1.6执行医嘱合法性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患者的身心状态,对患者进行科学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后并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1.6.1精神患者躁狂、冲动、伤人等紧急情况下,往往采取先约束后告知医生,应属合法行为,但需要及时通知医生,下达医嘱。如因护士未及时告知或未下达医嘱,则属无医嘱行为,不能称之合法,一旦出观纠纷则无证可举。

1.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而护理队伍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人员不足的现象,精神科更是如此,面对工作压力大、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医院常会招聘一些无执业证的护生来填补空缺,而这些护生往往缺乏工作经验,责任心不强、当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从而延误病情容易产生纠纷.

2护理对策

2.1建立新型护患模式,消除纠纷隐患 在精神科护理人员观念中,首先要消除"习惯权力"观念,去除患者只能被动服从的做法。树立起服务与被服务的平等观念,通过健康教育取得患者合作,建立起指导合作型的护患模式,取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尽可能以优质的护理服务、耐心的态度、规范的操作技术让患者满意、让家属放心,切不可对患者及家属的询问不耐烦、不做解释,从而埋下纠纷的隐患。

2.2尊重患者人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在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护患关系的基础上,要正确对待患者的病态言行。尊重患者人格,在对患者实施约束、强制措施时只能以治疗为目的,切忌在执行中说说笑笑,冷嘲热讽;在执行治疗操作前,必须向患者做相关的解释并征得患者同意,当需监护人知情记录在相关的文件上;对于安全检查,穿病员服等问题可说明目的,采用主动合作的方式完成,让患者充分感受到知情同意权。

2.3加强法律学习,规范护理行为 由护理部组织护理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学习,尤其应对医疗护理投诉进行认真调查分析,组织护理人员共同探讨,查找缺陷,主动改进,以实例规范护理行为。另外医院有责任依法明确细化岗位职责,避免因行政管理过程造成的违法行为。如:护士不能让护生执行医嘱,提高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大考核质控力度,将投诉,纠纷结果与责任护理人员挂钩,从主、客观上消除违法行为,规范工作程序,自觉执行操作规程,主动避免侵权和纠纷行为。

2.4做好护理记录,树立举证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面对如此多的精神科护理记录的缺陷,规范护理记录势在必行。组织护理人员学习记录规范,定期进行护理文书检查,对于出院,死亡、转院患者的护理记录进行终末评价,不断提高护理记录水平。在护理人员中要充分树立举证意识,对约束、强制措施等一定要遵医嘱执行,并随时记录原因、执行时间、约束部位、合作程度、解除约束时间、患者有无不良反应等。对于口头医嘱,在非抢救状况下应拒绝执行。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要有抢救意识,并注意发生时间,具体处理,如实记录。在涉及到多个护理人员共同完成的工作,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责任,亲笔签名。加强护士的理论、业务学习,提高综合技能,加强临床观察,提高预见能力,对可能引起纠纷的问题要斟酌用词、描述准确。

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医患纠纷诉诸于法律,在这种形势下,护士也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练就过硬的专业本领,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这既是对患者负责,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惟其如此,才能在保障患者利益的同时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参考文献:

[1]贺楚梅.精神科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的对策[J].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2008,5(2)142-144.

精神病常见护理问题及措施篇(11)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879(2012)12-0272-01

据国外文献报道,多达70%~90%的痴呆患者,在其病程的一定时间内曾出现行为方面的异常[1]。老年精神病患者常可因急性精神障碍合并躯体疾病等原因而住院治疗[2]。本文收集2011年1月~12月在我院老年精神科住院患者的资料,对老年精神病患者常见的护理问题以及其间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根据老年精神病患者的生理特点,从生活、安全、心理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预见性护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本组937例患者,男416例,女521例,男患者比例约占43.34%,女患者比例占56.66%,发病年龄55-93岁,其中60-69岁529例,70岁以上308例。诊断:精神分裂症685例,双向障碍29例,抑郁症33例,脑器质性精神障碍80例,血管性痴呆例32,身体疾患伴精神障碍51例,其他精神病27例。

1.2 护理不良事件统计,共上报不良事件5例,均为跌倒,该不良事件发生的患者年龄最大为86岁,最小为66岁,平均年龄为75岁。

1.3 方法。对本院2011年1月~12月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总结,找出老年患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主要包括:自身疾病、用药、生理因素、心理因素、环境因素及疾病相关知识的缺乏。通过分析,制定预见性护理措施并积极实施。

2 结果

937例患者中712例(76.02%)患者自知力缺失,不承认自己有病,拒绝接受治疗和护理。254例患者(28.3%)因为沟通不良、护理制度的执行和规范的不健全等,可能导致老年精神病患者的护理服务不到位。常见的护理问题:跌倒、坠床、激惹、不合作、不知避讳危险、服药依从性差、压疮、吞咽困难、噎食、便秘、睡眠障碍、性低血压等。

3 预见性护理

在医疗护理的各个环节中,以疾病的生理变化及各种疾病的发展规律和临床表现为依据,主动对患者进行评估。有预见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和应对方法,可有效地帮助病人解除痛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3]

3.1 跌倒或坠床。①专人陪护。②使用床栏。③地面保持干燥、无积水,活动区域避免障碍物。④物品放置规范,便于患者拿到。[4]

3.2 保护性约束过程。专人负责,给予心理护理、生活护理,及时更换。

3.3 服药依从性差。①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引导患者认知和纠正错误认知。②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有关药物治疗方面的知识。③对患者曾经出现或担心出现的问题给予解释,并及时给予对症处理,④在加以解释时半强迫喂服、鼻饲给药。

3.4 卧床及生活不能自理。①早晚进行翻身拍背,每次3~5分钟。②每2h给予翻身、变换。对身体条件允许的患者每日采取坐位或半坐卧位至少2小时。③鼓励患者多饮水,每日饮水量2000—2500ml。④肺部感染危险性加大时可采取雾化吸入。

3.5 便秘。①可饮用蜂蜜水,适当增加花生油、芝麻油等的食入量;避免过食辛辣、煎炸等刺激性食物。每天的饮水量2000~2500ml。②每日清晨饮水后30min及餐后30min做腹部按摩。每次10~15min。③必要时遵医嘱给药促进排泄。

3.6 睡眠障碍。组织患者参加工娱活动,白天小睡20~40分钟为宜。晚睡前热水洗脚,饮用热牛奶,避免刺激性娱乐,必要时使用睡眠药。

3.7 预防压疮。①进行压疮风险评定,1~2小时翻身一次。②保持床铺平整无渣屑。③对小便失禁者使用收集容器,男性用接尿器或一次性薄膜塑料袋;女性可用纸尿片或特制的接尿器以保护局部皮肤。④使用气垫床。[5]

3.8 吞咽困难。给予吞咽功能评估,少食多餐,进食流质饮食或软质饮食为宜。坐位或半卧位进食,出现药物副反应遵医嘱处理。采取集体进餐,严密观察病人进餐情况[6]。

3.9 性低血压。①患者离床时,让患者坐起来,适应几分钟。②当患者洗澡和活动时需严密观察其面色、脉搏,是否出冷汗。③治疗期间,一旦发生低血压,立即将患者平卧,下肢抬高,注意保暖,报告医生处理。

4 结论

预见性护理程序是通过科学手段提高护士观察能力的有效方法,以症状护理为依据,对患者进行循环评估管理。提高护士独立思维与钻研的工作能力;激发学习新理论,新知识的热情,锻炼护士独立思考、分析病情的能力,使护士在工作中逐步建立起从生理、心理、社会文化和精神层面去评估和照顾患者的思维和行为模式[3],使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及时、最有效的护理。参考文献

[1]李玉兰.老年精神病患者的护理风险分析.现代护理,2011NO.22,165

[2]邓蓉林.住院精神病患者躯体状况护理评估分析.现代临床医学,2008年10月第34卷第5期

[3]张颖.预见性护理在临床工作中的应用.天津护理,2011年4月第19卷2期,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