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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大全11篇

时间:2023-06-14 16:45:11

管理经济学的基本方法

管理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篇(1)

关键词:经济法;教学模式。工商管理类专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于各类工商管理类

专业人才的经济法律知识的教育,使之能运用经济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工商管理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是实现工商管理活动法治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高素质、宽基础、懂经济、知法律,会管理、善创造、能应变”的工商管理类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111。正因为如此,各高校工商管理类专业大多设置了经济法这门课程,都趋向于将经济法课程确定为工商管理类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专业基础课程。

但在实际教学活动中,大多只是简单地将法学类专业同名课程的基本内容进行移植,很少有人研究基于工商管理类专业特点的经济法课程体系、教育手段和方法,导致目前为工商管理类专业开设的经济法课程的课堂教学效果还不能令人满意。主要存在经济法总论与经济法部门法律制度脱节,经济法具体法律制度与案例教学不能有机结合,教学过程中师生联系不紧密,教师“一言堂”的现象普遍存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也制约了工商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与法学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相比较,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有其独特性,本文拟从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的课程内容设置、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进等教学模式改革方面进行探讨。

一.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特点

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是讲述这一部门法的理

论。制度以及规范的法学学科,但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与法学类专业经济法学课程的性质和设置目的不同,教学要求和基本内容也不相同。通过与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比较,明确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特点,对于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的课程设计、教学方法与人才培养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课程内容涉及法律范围更广泛和综合

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基本内容涵盖经济

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部门以及国际民商法等知识。具体来说,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导论,介绍法理学基本知识、民法基本知识、经济法基本知识。第二,市场主体部分,介绍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具体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第三,市场行为规制部分,介绍合同法、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知识产权法等具体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第四,宏观调控部分,介绍财政法、税法、价格法等具体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从范围上看,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内容要远远大于法学经济法课程所包含的具体子部门法。因此,相对而言,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具有极强的综合性,即它不是一门独立的单一的学科,而是包括多门法学学科专业知识的一门综合性课程。

2.教学重点偏重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性

不同专业的学生有不同的特点。课程设计必然

根据教学对象原有的知识结构和认知能力,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应的教学内容和侧重点。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的法学知识基础较为薄弱,其学习本身强调应用性,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相较于法学经济法对理论性的高度关注,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特别注意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辩证关系。课程不宜也没有必要过深地介绍法学专业理论,而是侧重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管理工作中所必须的法学基础知识和常用的经济法律法规。

5.教学要求以能力培养为主和通俗易懂

在教学方法上,要注意启发式教学,在介绍必要的教学内容的同时,给学生留有思考的余地,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注重案例教学,通过案例来示范思维方式和思维特点;注重分析方法的传授,训练学生分析问题的逻辑思维和法学视角,培养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自我建构知识与拓展能力结构的能力,提高学生自己学习知识并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经济法在教学中要注意适当补充作为非法学专业学习法律所必需的知识,适当介绍各种法律制度制定的理论依据及其意义,并注意避免使用生硬难懂的法律术语。要尽可能将复杂问题使用通俗易懂的一般性语言作深人浅出的分析,以帮助学生理解。

二.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模式的思

考与建议

对于工商管理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而言,应该

着重研究经济法课程建设如何与应用型工商管理类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特点相结合,教学模式改革应该以配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出发点,以理论教学为基础,实践教学为导向,采用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法,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培养应用型工商管理类人才。

1.课程内容设置要体现出实用性和包容性,符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

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是作为学科基础课

设置的,考虑到工商管理类人才未来参与社会工商管理活动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工商管理专业学生在经济法课开设前并没有学习相应基础法律知识的实际情况,在课程内容安排上,要打破纯粹法学意义上的学科分类,体现课程的实用性与包容性。既要学习法学专业体系中的“经济法”、“商法”,还要学习“民法”中的法人制度、法律行为制度、制度、所有权制度、时效制度等基本法律制度。另外考虑到上述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与之相关的程序法律制度在经济法课程内容范畴中也是不能缺少的。

在课程学习内容安排上,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

法课程应当以商法制度为主要内容,全面讲解商事主体、商事行为等商法制度;考虑到学生的法律知识状况,有必要先行介绍部分民法知识为学生提供应当具备的基础法律知识,最后再辅之以民事、行政及仲裁等法律知识;同时设置相应的经济法内容,讲解宏观调控法律制度。这几个方面制度内容的设置于内容本身而言彼此具有密切的关联性,是可以彼此相容的;于学生而言应当具有的法律知识体系也是实用的、相对完备的。内容设计上更加丰富,也充分体现了课程开设的目的,完全能够满足相关专业人员对经济法律知识的需要,由此其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

2.教学方法应该以范例教学法为主,注意知识讲授的通俗易懂

在教学方法上,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式应避免采用,要让学生从原有专业思维方式中跳出来适应法学的理性思维,准确理解掌握法律知识,而且要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综合素质的提高121。要改变学生对法学类课程死板枯燥的固有印象,惟有“范例教学法”才是首选的教学方法。经济法范例教学即是将精选出来的示范性、典型性的经济法重点法律制度和案例材料作为教学内容,通过个别来说明一般,使学生能由点到面,从部分到整体来理解和推知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能够产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I引。这种教学能够激发学生思维和热情,鼓励学生根据具体的情景去检测和修正自己的观点,从而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更能引导学生从重点知识的学习人手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特点和方法,为以后更好地学习其他经济法知识奠定基础。应说明的是,在工商管理专业经济法教学中引入范例教学法,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如案例分析,专题讨论、多媒体教学等,让学习者从选择出来的有限的例子中主动地获得本质的、结构性的、原则性的,典型性的东西,借助这些东西理解并解决一些结构相同或类似的单个现象。

另外还应当注意,要将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

课程的教学与法学专业经济法的教学区分开来,不仅仅是在内容上的不同,更蕈要的是在讲授难度、方法上的区别。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讲授,必须立足使学生掌握在未来工商管理活动中应当具备的经济法律知识为教学中心,注重知识点的讲授、注意知识的难易度、讲究讲授知识的通俗性。因此,经济法课程开设的目的在于使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具备相应的经济法律常识,而非成为法学专业人才。

5.教学手段的丰富化和现代化是提高经济法课堂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

为了更好地发挥范例教学方法的实际教学效果,必须配合采用丰富多样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使学生成为课堂教学的中心和主体,教师成为学习过程的策划者、教练、指导者、导师和顾问,课掌教学成为师生双方平等式、对话式、探讨式、互动式教学场所,在教学中注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具体手段如下:

(1)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是教师和学生一起共同参与对实际案例的讨论和研究。以案说法、以案讲法,形象、生动、深刻地讲授经济法律知识,不仅有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准确理解与掌握,而且能够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为取得高质量的教学效果提供保证。当然,案例教学必须以大量典型的案例为依托,由此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文件,除r课程体系下的实用教材外,相应的教学案例库或者案例教辅材料也是必备的。

(2)专题讨论:组织学生对经济法中的重点、焦点问题迸行讨论。程序是教师事先拟订讨论题目并将其发给学生,要求学生课下搜集资料,撰写发言稿,讨论时要求学生登台发言,在学生各自表述完他们的观点及论据后,教师再作点评和总结性发言。专题讨论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锻炼学生的口语表达、逻辑思维、文章写作、法律论证等能力,更有利于加深其对经济法律法规内容的理解和掌握。

(3)多媒体教学:经济法课程应该积极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通过购买教学光盘、制作教学课件、录制电视台播放的“今El说法”、“经济与法”、“庭审现场”等法制节目,编辑整理制作成与课程教学目的相适应的教学视听资料等方式进行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具有形象直观、信息量大、直接再现社会生活的特点,使学生明了法律和现实社会生活的紧密关系,明确学习法律的意义,坚定法律信仰和社会使命感。通过多媒体教学可以使学生注重案件的发展过程,观察问题、思考问题,养成主动思考的习惯,使学生在法官、学者、律师“以案说法”中将使其所学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增长法律语言和文字的表达能力、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法律逻辑判断能力,运用经济法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管理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篇(2)

劳动科学教育体系从对象上看,包括博士、硕士、大学本科、大专、中专等各层次,下面仅从大学本科层次来分析其缺陷。

第一,基础理论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过份拘泥于思辩式的哲理探讨,坐而论道,逻辑推演,忽略实证性分析研究。传统的劳动经济理论课程过多地围绕着政治经济学来讨论生产关系,空泛笼统,大而无当。不但不能对劳动要素的社会化和市场化过程做出最起码的理论指导,反而远远滞后于和脱离于经济实践和改革实践,不但不能对竟争性劳动市场的形成及运行规律做出实证性分析,反而在一系列非经济范畴内徘徊不前,甚至对一些语义性问题纠缠不清。

例如,长期陷入讨论劳动力是不是商品,劳动力所有制能否成立,失业和待业有何异同,以及实现劳动要素市场配置的机制,应该称之为劳动市场,还是劳动力市场,抑或职业市场等等而不能自拔。有鉴于此,有的学者甚至认为我国传统的劳动经济科学几乎不能被认为是经济科学,而是一种劳动哲学或者劳动伦理学与劳动管理技术的混合物。并指出为什么一门实证性很强的应用经济科学不注重事实研究,反而热衷于思辩式的哲理探讨呢?原因就在于传统的劳动经济理论体系无法克服与解释它的理论基点和现实劳动管理过程的矛盾冲突。因此,它只能用空泛而抽象的哲理去填补理论与现实之间的间隙和空白。

第二,用政策解释代替基本经济理论分析,不利培养学生坚实的理论基础。基本理论是学科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该学科存在的基础,一本好的教材之所以具有较长的、稳定的时间效力,就是因为这一学科内容有较为固定的基本理论体系作支撑。基本理论应用于具体实践,就形成了方针政策。或者说,方针政策是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分析基础上的。倘若学生掌握了理论分析方法,就可以更好地理解政策,并且在适当条件下修改或完善某一政策。所以说,理论分析是工具,政策不过是结果。过去的课程内容中有相当部分是对现时具体政策的解释,学生难以获得举一反三、闻一知十、执十绳百的基础能力,无异舍本逐末。

第三,劳动经济学与劳动管理学相混淆,经济学没讲透,管理学也沦为附属。劳动经济学与劳动管理学是研究对象和任务截然不同的两门学科,前者主要研究经济活动中劳动要素运动及劳动关系发展规律的科学,侧重于进行基础理论研究。而各业务领域的劳动管理学则是研究各劳动管理领域和环节的管理方法与手段的科学,侧重于进行应用性和操作性研究。劳动经济学虽然也涉及各领域和环节的劳动管理问题,但它主要研究各管理领域和管理环节之中带有共性的管理问题以及它们之间的结构性和功能性联系。按现有的学科内容,劳动经济学是把劳动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定员定额各有关内容抽出一部分组成,是一个“拼盘”。这就造成两个问题。一是内容重复,劳动经济学对各门具体管理课程的内容是蜻蜓点水,点到为止,没有深人探讨,而各门具体管理学科为求得自身体系的完整,又要重复劳动经济学的有关内容。二是忽略各门管理学科之间的联系,造成这方面知识的疏漏。

例如,从劳动力配置管理、工资、社会保险三大管理制度之间内在的逻辑联系看,工资是劳动力流向、流量、流速的调节器,其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了劳动报酬的范围。社会保险体系是劳动力市场得以建立的前提。同时,工资和社会保险同是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形式,相互之间又存在一定的数量比例。然而,这些内容在劳动经济学中没讲透,各门管理学又基本不讲,使整个学科内容出现一定程度的断层。

第四,定量分析未能占有应有地位,忽略了劳动经济科学的量度性、边缘性特征。

劳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劳动科学从基本质看,虽然属于经济科学,但是它要涉及生理学、心理学、卫生学、法学、社会学、计量学等多门学科知识。还要运用系统论、控制论、数学模型、计算机等现代科学方法和手段,从而使得这门学科具有显著的量度性与边缘性。而现有的劳动科学教育体系对理论结论的研究和论证,过多地使用“大概”、“可能”、“非常”、“相当”、“部分”等无明确数量界限的术语,未能揭示各劳动要素发展变动的量的规定性和规律性,其研究的结论也就缺乏在实践中充分利用的精确程度和具体程度。

第五,学科内容比较封闭,未能更多地借鉴国外先进的劳动管理经验并向国际惯例靠拢。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体制下面临不同的劳动问题,由此产生不同的劳动理论与制度、政策,采用不同的劳动管理手段和方式。然而,由于劳动是人类共同的实践活动,劳动管理中一些普遍规律以及具体的管理方式和技能与社会制度无关。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扩大和社会经济国际化趋势增强,劳动管理也必须按照国际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进行运转,即按国际惯例办事,过去的学科内容过多地按姓“资”、姓“社”区别劳动关系,一些中性的专业理论和技能也加上政治框框,对资本主义国家一些先进的管理方式讳若莫深,作茧自缚,更谈不上对劳动管理方面国际惯例的借鉴,衔和遵循。

二、设计劳动科学教育体系的原则

第一增强学生对社会、对工作岗位的适应能力。课程设计中一般不应过份强调未来工作性质的区别,而应当强化基础训练。在此前提下,本着适当照顾多数原则.增加微观劳动管理技能课程的门类和份量。大量运用案例教学方法。使毕业生更能适应社会需要。

第二,课程体系设计应以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为背景,研究劳动要素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而不是只做定性的空泛的研究。

第三,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劳动管理经验,注意对国际惯例的介绍和衔接。

三、劳动科学教育体系设计的基本思路

(一)构成劳动科学教育体系中的五大骨干学科及其前导和后向关联学科。

学科之间沿水平方向或垂直方向的渗透,都会产生新的边缘学科。从世界范围看,自第二次世界以来,构成劳动科学体系的各学科发展迅速,从原来的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生理学以及心理李中逐渐分离出来,形成若干独立的学科,其中一些学科已基本孕育成熟,成为劳动科学体系中的骨干学科,围绕这些骨干学科又有一系列前导课程、后续课程及其他配套课程。

1.劳动经济学。

研究经济活动中劳动要素运动及劳动关系发展规律的科学。它是劳动科学体系中发展最早、影响最大、成熟度最高的一门主干学科,是劳动科学的基础理论学科。

劳动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劳动的基本理论;劳动要素及其运动规律的理论;劳动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理论;劳动过程中104劳动要素与其他经济要素相关关系的理诊;劳动生产率增长规律的理论,劳动耗费的物质补偿和劳动服报酬分配规律的理论;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劳动的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理论;劳动经济组织的理论;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的理论;劳动投人产出经济效益分析的理论;各劳动管理领域之间的结构性、功能性联系,等等。

劳动经济的前导课程是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前导课程的开设是‘为学生打好一般经济学基础,为学习劳动经’济学作准备。其中,政治经济学必须是经过改造,摒弃陈旧过时的观点和体系;发展经济学应更多地结合我国人口与资源、就业与经济增长方面的基本国情;开设西方经济学的同时或之后,还应开设财政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配套课程,其中操作性、技能性知识应尽量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这些课程主要是为了拓展学生的知识面。

劳动经济学的后向关联课程是劳动经济学说史、外国劳动经济学、宏观劳动经济政策分析、劳动经济计量分析、社会保障经济学、人力资源经济学、教育经济学等。后续课程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劳动经济学、深化专业基础。其中些些课程可作为选修课来开。

2.劳动管理学。

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研究各个劳动管理领域的管理制度、’方法和手段的科学。劳动管理学是劳动科学体系中的一个应用学科群,它包括劳动就业与用工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管理、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等专业管理学科。其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力的合理配置与使用;劳动报酬的确定和分配方式,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及运营;劳动管理的组织和效率,等等。劳动管理学的前导课程是管理学基础、国民经济管理学、企业管理学、行政管理学、管理心理学(组织行为学)等,通过前导课程的学习,可以使学生掌握管理的一般原理,管理学说的发展过程、宏观经济管理、微观经济管理及行政管理的范围、程序和方法。在此基础上,学生可以很自然地将管理学的一般原理应用于对劳动要素的管理。

劳动管理学的后向关联课程主要是一些更为具体的的操作性、技能性课程,其目的在于通过大量的案例教学,提高学生的动丢能力。这类课程主要有:工作职务分析方法、人员素质测评、工薪制度设计、劳动定员与劳动定额、人机工程学、计算机在劳动管理中的运用、社会保险财务会计,等等,这类课程与劳动管理学之间是一种分解组合关系,在条件不成熟或课时不充裕时,,劳动管理学可以涵盖部分操作性、技能性课程,在条件成熟时,则可分别讲授。后一种方法难度较高,但有利于学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3.劳动社会学。

运用社会学原理分析劳动问题,从而把劳动问题纳入整个社会运行中加入研究,以开拓分析问题视野的一门边缘性学科。开设这门课程的主导思路是探索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保持社会稳定与公平口劳动社会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群体及其社会功能;劳动群体中的人际关系;劳动的社会控制和社会鼓励;劳动者的八小时之外;劳动的社会化与劳动者的现代化,等等。劳动社会学的前导课程是社会学及社会保障经济学。其后向关联课程是社会调查研究程序与方法。

4.劳动法学。

管理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篇(3)

课程设置:

行政学:行政案例分析、公共关系学、组织行为学等。

管理学: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项目管理、培训管理、公共管理学、财务管理学、现代企业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

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

法学:经济法、公司法、公务员制度、政治学原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社会学、公共政策分析、管理信息系统、领导学、地方政府与政治。政治学类:中国政府与政治、西方政府与政治、中国公共政策、西方行政学说史。

文秘:行政秘书与公文写作。

就业方向:事业单位行政工作、机关公务员,该专业是公务员的招聘大户;中外各类型企业前台秘书、行政主管、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检查等管理部门,从事政策和法规研究及实际工作;学校、科研部门的教学或科研工作等。

信用管理专业

学习内容: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用管理国际惯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则,掌握风险管理、资信调查、信用评级、公司信用管理、消费者信用管理、国际业务信用管理、基金管理、投资组合设计与管理等专业知识。同时学习管理学、经济学、管理科学技术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信用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作为主要知识框架,掌握文献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收集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开发利用的基本能力。

课程设置:管理信息系统、经济法、市场调查与分析、会计学、财务管理、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信用和市场风险管理、企业和个人信用管理、征信数据库应用开发、资信评估、客户关系管理、信用经济学、投资项目评估等。

就业方向:国家公务员,如工商管理局、海关、征信局、财政部等;金融行业,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用卡公司等;大型企业中的会计审计部门、风险控制部门;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信用管理部门;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风险管理部门和资金借贷部门;科研单位和高校。

物流管理专业

学习内容: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会计、贸易、管理、法律、信息资源管理、计算机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培养具有一定的物流规划与设计、物流管理、物流业运作等能力,能在经济管理部门、贸易公司、物流企业从事政策制定、物流业运作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物流管理人才。

课程设置:物流概论、物流规划与设计、采购与供应管理、采购项目管理、运输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国际物流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采购过程演练、运输实务、仓储管理实务、物流配送中心设计、国际物流实务、成功学、创新学、素质拓展训练等。

就业方向:在企业从事物流工作,如仓库(收发货,保管)、计划、采购、运输管理、进出口关务等;在物流企业从事操作、销售、客服、报关、运输、货代、物流咨询策划;国家机关公务员,如国家物资储备局、警用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等。

会展与经济管理专业

学习内容:学习会展业经营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会展业经营管理的惯例与细则;会展活动设计、策划、管理与服务的全流程;会展经济研究;会展营销、会展招展、会展项目开发与管理、会议组织与管理、展位设计等。

课程设置: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公共关系实务、基础会计、经济法、美术基础、三大构成、展示设计制图、展示设计概论、展示环境与空间设计、展示信息传达、计算机网络应用、多媒体辅助设计(Photoshop、Autocad、3Dmax等)、商业展示设计、广告学、商务英语、会展营销、会展策划与组织、会展管理与服务、接待服务业管理、商务会议、沟通交流技巧、旅游消费心理、大型会议沙龙管理、商务谈判、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市场调查与预测、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展概论、传播学、会议运营管理、会展项目管理、会展管理信息系统、会展政策与法规等。

就业方向:政府会展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从事会展政策法规制订和会展产业管理工作;在会展企业从事会展策划、会展设计、会展营销和会展项目管理等工作;在酒店、物流公司、商务服务公司从事会展相关服务工作;在贸促会、涉外服务机构从事出国展组织与服务工作;在大型企业从事参展设计、参展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车展、房展经营等。

物业管理专业

学习内容:学习物业的管理专业知识,兼备建筑工程学、管理学、环境科学、公共关系学等理论及实践运行知识,掌握物业管理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承担物业管理岗位工作的技能。

课程设置:管理学基础、物业信息管理、物业管理财税基础、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法规、房地产营销管理、物业设备设施管理、房屋构造与维护管理、文秘管理与应用写作、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学、社区规划与管理、合同管理、物业估价、商务物业管理等。

就业方向:从事各类物业的物业管理、咨询、中介服务;房地产行政管理服务;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协会相关岗位;物业公司客服、行政、人事、办公等岗位;国家、省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如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等。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管理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篇(4)

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1-0293-01

前言

伴随经济管理系的发展,我们在见证成就的同时,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潮流中,教育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一切已有的成绩都只能说明过去。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激流勇进才是真正的成功者。因此,未来,既充满着希冀,又充满着挑战。为了更加美好的明天,我们要继往开来,稳步发展,开拓创新,再铸辉煌。

一、工程管理专业教育现状

经济管理系现有经济学和会计学两个本科专业,分属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两大学科。目前,我国高等院校中开办这两个学科的比比皆是。要在众多的学校和学科中脱颖而出,需要自我定位准确,选好目标市场,发挥自身优势,办出自己特色。应用经济学是研究经济活动各相关领域的理论、运行规律与管理的学科,具有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应用性强,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基本改变了大学本科人才紧缺的局面。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高等学校如果不能找准自己的目标市场,培养出来的人才不能充分就业,就会影响学院声誉,堵塞自己的发展道路。

贸易经济和市场营销方向侧重于经济贸易、市场营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加。面临新的经济环境,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应该熟悉国家的经济方针,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贸易规则和惯例,并且能够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

技术经济是以技术的生产、流通和应用为基本对象,将技术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新学科。当今世界是人才和技术的竞争,科学技术在企业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从而对融技术和经济管理于一体的高层次人才提出了大量的需求。技术经济方向侧重于经济与技术的结合,要加强学生的工科基础知识教育,使学生能胜任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能对项目进行简单的技术经济分析,提出决策建议。

产业经济学是研究国民经济各个产业的发展、结构、组织和管理理论的学科。产业经济学对产业发展的环境与条件、体制、运行机制、运行规律、组织管理、经济效益的研究,对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起了重要作用。选择产业经济学作为主攻方向, 还有利于经济学专业的深化和拓展。

经济管理是应用经济学专业的落脚点。经济管理涵盖广泛,既有经济分析与预测、社会经济调查、经济规划,又有市场营销、经营管理、实际业务操作,需要全方位的知识和技能。选择经济管理作为主攻方向,有利于人才的全面素质的培养。扬长避短的定位和目标市场的选择,能够使我们集中人力、物力、财力, 把专业办出特色,锻炼和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术梯队,同时为专业的进一步拓宽, 培育硕士点准备条件。会计学专业学科比较单一,定位简单,立足于培养“双师型”人才和中英文记账的“多面手”会计人才,并主要在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师资,建立起学术梯队,争创硕士点方面下工夫。

二、工程管理专业教育的发展

从经济管理系的起点状况和目前的师资队伍结构及水平着眼,本科教育定位于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两大类学科。按照国家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经济学科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学学科则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旅游管理等。我院经济管理系是在贸易经济专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向国际经济与贸易方向拓展是水到渠成的事。经济管理系现有会计学专业,向财务管理专业拓展也具备了一定条件。经济管理系目前还办有市场营销专科专业,且积累了4年的专科专业的办学条件,申办本科专业的条件业已成熟。具备了以上办学条件,向工商管理方向拓展也是有条件的。经过几年的运作,经济管理系已经拓宽了本科专业发展的空间。根据上述条件, 我们初步设想,经济管理系未来十年本科专业发展的思路为:稳步发展,控制规模,质量先行,兼顾效益。

我国工程管理专业的教育,经过建设部工程管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与各院校的努力取得巨大的成绩;包括指导委员会和各院校的工程管理教育者均明确工程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即培养具有工程技术、管理学、经济学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能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工程技术活动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但从调研的结果来看,现有的工程管理专业教育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工程管理教育的人才培养必须面向工程实际与社会需求,这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包括国外工程管理教育和工业发展的经验,现有工程管理专业教育培养的人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欠缺,毕业生去企业需较长的时间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三、改革工程管理教学方法和手段

改革教学方法,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是深化课程和教学内容改革的必然要求,采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是改革教学方法的重要手段。工程管理教育方法的改革重点是增加学生对工程技术活动中所面临的实际管理问题的感性认识,具体来看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

1、增加工程管理的现场教学。现在的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均是从高中直接进入大学的,对工程建设的实践过程缺乏感性认识,对工程建设的管理问题缺乏基本和全局性的概念,在学习中容易出现空对空的现象,结果是学习了大量的现代管理方法,但不知何时可以用得上以及如何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理想的办法是参与一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探寻加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的方法,增强学习效果。

2、案例分析。这种方法为学生提供了解和评价有关各方在工程建设中所面临问题的良好机会。

3、举办讲座。邀请工程管理专业专家参与高年级学生的研讨会,使学生有机会分享工程管理人员的实践经验,全面培养工程管理能力。

管理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篇(5)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管理经济学是以微观经济理论为基础,运用决策分析工具指导管理者进行经营管理决策的一门应用经济学。管理经济学在教学上强调要为管理决策提供理论指导和经济分析框架,帮助学生提高经营管理决策能力。管理经济学在教学体系上主要由管理决策目标、决策因素、决策过程、决策方法和各类具体的管理决策等构成。管理决策因素主要包括内部与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主要涉及到生产、成本、利润、供给等理论,外部因素主要涉及到市场、需求、政府管理等理论;决策过程主要涉及到市场均衡、产业组织、委托、交易成本、信息经济学、公司治理等理论;管理决策方法主要涉及到最优化方法、估计与预测方法和计算机辅助决策软件操作技术;各类具体的管理决策主要涉及到定价决策、投资决策、风险决策、技术决策、质量决策、财务决策、营销决策等。管理经济学的教学体系决定了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首先厘清其基本分析框架,并在基础上选择科学的驱动式教学方法,运用驱动式教学方法对有效引导学生把握管理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分析方法和提升实践应用能力是非常必要的。

1 管理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

管理经济学的教学体系决定了其基本分析框架主要由以下五个部分组成:一是管理决策的目标界定。由于信息有限性的存在,企业追求在资源约束条件下的利润最大化,即合理利润。企业的合理利润是指在资源约束条件下,基于长期发展要求应该获取的最大化利润水平。要求企业在产品与技术研发、设备更新、人才培育、服务等领域积极进行资源投入;积极帮助上下游企业,形成高效率的产业价值链;不断给客户创造价值, 使企业得到顾客满意、政府支持、上下游产业链伙伴配合与合作,股东满意和社会认可。企业的合理利润目标就是各期利润合理、长期利润最大、市场价值最高,从而实现利益相关各方满意的决策目标。

二是进行经济环境界定与主体行为假设;管理经济学在教学中需要进行经济环境界定和行为主体的假设。经济环境主要是由作为理性的行为主体、信息结构、社会经济制度环境等构成。在给定现实社会经济环境和运行规则下,包括企业、政府和消费者的理性经济主体做出权衡取舍的选择。因此,在决定经济运行规则、政策体制等制度安排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到各类参与者的利益追求和行为方式,做出合理的行为主体假设。

三是确定相应的制度安排。管理经济学是基于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研究人们对经济活动和资源的权衡取舍选择问题,研究特定制度安排下的市场均衡存在问题,并对各种对应的市场制度下的资源配置效果进行是否最优、公平等的价值判断。在管理经济学的问题分析过程中,通常假定市场制度安排属于外生给定的,以便更好地研究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对资源配置和特定经济活动做出权衡取舍选择。

四是均衡结果的选择与评估比较。在面临多种可行方案的情况下,决策主体需要进行选择,而这个选择确定了经济行为的均衡结果。对于不同的经济行为主体选择的标准和方法存在区别,需要对管理决策的方法、效果进行评估比较。基于特定的经济机制或制度安排看这个管理决策是否达到了用最少的成本,产生最佳效果的经营效率,达到了企业决策目标。

五是管理决策方案的实施。与微观经济学相比,管理经济学是一门应用性、操作性强的学科,除了重在分析管理决策的因素、技术与制度安排之外,管理决策的实施也是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定价实践、投资、风险防范、政府宏观调控等)。

管理经济学是一门逻辑体系清楚、结构层次分明的经济学课程。无论是管理经济学教学还是相应的论文写作,实际上就是对这五部分内容进行特定内在逻辑结构的范式分析。

2 管理经济学的驱动式教学方法

在教学过程中如何把管理经济学基本分析框架的五个部分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深入地对管理决策问题进行透彻分析,要求运用和把握驱动式教学方法。驱动式教学方法是一种基于建构主义理论的教学方法,强调问题导向和实践教学,将教学目标和内容镶嵌到一个或几个典型问题和案例中,学生在完成任务目标的动机驱动下,通过对问题或案例进行讨论和分析,明确课程主要涉及到的知识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自主分析、互动讨论寻找实现课程学习的建构。我们从问题类任务和案例分析两个方面来阐述驱动式教学方法的基本思路。

问题是课程教学情境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是需要注意和解决的情境或事物,如案例或专题。通过问题设计进行驱动式教学有助于唤醒学生记忆中的表象、经验与知识,诱发学生的探索兴趣与动机,促进学生能够运用已掌握的知识理论去深化学习新知识。驱动式教学的过程就是通过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解决复杂、实际的问题来深入掌握和学习新知识,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例如, 在企业定价实践的教学中,首先提供一段关于供给和需求变化的资料,让学生以此为基础分组讨论企业进行产品定价所要考虑到的因素,包括亲身经历和从资料中搜索到的产品定价因素的信息。经过学生讨论分析之后,再对其思路进行引导,让学生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学生通过进行资料分析和自由讨论,在教师的引导下总结出企业定价的因素与方法,使其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得到提升,提升教学效果。

管理经济学作为一门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应用经济学科,采用案例教学方法是其中必须的教学环节,是驱动式教学方法的具体运用之一。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可以采取个人准备、小组协商、班级讨论的灵活方式,学生之间通过案例分析与讨论达到相互启发、相互学习,实现知识掌握的目标。与市场营销、企业战略等课程相比,管理经济学的案例具有微观案例多、综合案例少,国外案例多、国内案例少,定量案例多、定性案例少的特点。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中国汽车工业与规模经济、海尔内部管理、世界石油卡特尔、中国移动电信资费等热点微观经济问题进行讨论分析,非常受学生的欢迎。在驱动式案例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根据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讨论体会,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加深了学生对管理经济学理论知识的理解,锻炼了学生灵活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

3 驱动式教学方法在教学实践中的运用

管理经济学教学过程中采用驱动式教学方法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问题任务或案例来引导学生通过主动学习的过程获取新知识、发现新问题,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要通过以下步骤实施:

首先,认真备课,明确教学目标。在驱动式教学方法运用过程中,教师要把课程教学的目标、内容通过特定的具体问题、任务或案例的分析和讨论表现出来。好的问题、任务或案例是顺利完成教学目标的关键,教师要在认真分析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设置问题、任务或者选择案例,在考虑学生兴趣爱好和心理特征的基础上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课程的知识重点、难点。

其次,设计问题情境或选择典型案例。创设问题情境、选择典型案例是驱动式教学方法的核心要素和基础,需要教师通过设置具有启发性和感染力的问题情境或典型案例,使学生在问题情境和案例分析中思维活跃起来,并随之引出教学任务。从培养学生兴趣、提升思维活跃程度着手,激发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知识探索热情。

第三,明确教学任务,厘清教学思路。在问题情境或者案例设置出来以后,教师在课堂上要首先要知道学生对问题或者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而不是急于讲解其内容和思路,引导学生在讨论和分析的基础上理清问题或案例的思路,明确所要学习的目标与任务,在讨论与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途径。

第四,提供必要的指导与支持。经过驱动式的学习过程,在学生对所要探讨的问题或案例的教学目标明确之后,任课教师可根据分析问题或案例的难易程度,引导学生通过分组讨论加强对问题的认识程度。在学生进行讨论分析的过程中,教师应该积极监控所有学生的讨论情况,发现学习中的问题,并给予引导和帮助,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

第五,做好评价、归纳和总结。在学生对课程设计的问题、案例进行分析讨论之后,任课教师要做适当的点评,对课堂讨论的情况总结和评价,帮助学生反思问题解决的过程。学生通过对问题或案例的分析,在教师引导下构建自己对教学任务的思维框架,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对策方案,达到完善认知结构的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 田国强.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J].经济研究,2005(2):113—125.

[2] 雷蕾.问题导向式教学法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11):196—199.

管理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篇(6)

1.课程内容繁多、涉及面宽。依照法律部门划分的理论,“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此,经济法的体系是由体现国家协调经济的法律规范构成的,并不包括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这种设计体现了法律部门、法学学科划分的严谨性,对法学专业学生当然是合理的。但对经管类专业的学生来说则不尽合理。如掌握企业法律制度,尤其是公司这种最基本最重要的现代企业制度,对经管类学生是不可或缺的;合同是现代交易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合同法对于进行经济工作至关重要;现代交易中,支付多以票据流通来实现,因此,对经管类专业来讲,票据法也是重点内容。但是公司法、票据法属于商法范畴,合同法属于民法范畴。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教学,主要考虑学生在学习、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经济相关法律问题,并以此为中心组织教学。因此,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不应仅包括经济法内容,还应包括民法、商法、刑法以及诉讼法等法中与经济有关的规定,内容繁杂,远远超过了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范畴。事实上,经管专业开设的经济法课程,应采用大经济法的概念,即“与经济有关的所有法律规范”都为经济法的范畴,可以概括地称其为经济法律。

2.学生法律基础知识薄弱。经济法在法学院属于高年级开设的课程,学生都是在学习了法理学、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等基础课后,才开始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因为就经济法内容而言,是基础之上的学科。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在开设经济法时没有也不可能安排上述课程,因此学生理解经济法的背景法律知识先天不足。而且有的学校甚至安排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设,使经济法成为经管类学生接触的第一门法律类课程,有的学生连什么是“法律”都不懂,学生的基础性法律知识欠缺,特别是对民法的基本概念与规定不了解,就难以真正理解和掌握各种具体的、单行的经济法律。学生学习难度非常大,觉得经济法内容繁多,非常枯燥,产生厌学情绪。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要花费大量时间讲解法律术语、法学概念和基础性法学知识,不仅占用了宝贵的课堂教学时间,而且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

3.课时安排较少。经济法内容多,需要学习的经济法律法规数十个,要求了解的法学理论、法律原则很繁杂;而且经济法涉及的领域广,涉及到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内含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经管类专业的学生没有经过前期的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在有限的四五十个课时内要将经济法理论基础夯实是很难的,况且经济法的实践操作性也很强,还要留出一部分时间训练学生的实践能力,这使得经济法的教学任务显得尤其繁重。

4.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之间的矛盾。经管类专业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的目的在于应用、实践,而不是从事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因此,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是掌握经济法理论,并且能运用经济法理论解决经济社会中的实际问题。经济法教学具有理论与应用的双重性,这就要求在教学过程中采用与其相适应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因此,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是比较好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积极思考,缩短书本与实践的差距,从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方法改革探析

经济法课程教学课时较少,涉及的法律法规繁多,对缺乏必要法律基础知识的经管类专业学生而言,明显地给经济法教学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要改变目前经济法教学的现状,提高教学质量,我们试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开课时间安排要合理

《经济法》课程最好在高年级开设,如大三的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原因有三个:一是《法律基础》课是在大一第一学期开设的,为学生学习经济法提供了一定的知识铺垫,《经济法》课程应开在《法律基础》之后。二是大一、大二很多专业课学生还没有接触到,对于《经济法》的理解和应用都有一定的困难。把时间定在大三,由于学生已经接受了两年的专业训练,企业管理、证券投资、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等与经济法相关的课程已经开过,学生对《经济法》的理解能力比大一、大二明显增强很多。三是学生对自己将来就业方向有了初步定位,对知识的学习也更注重实用性。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实践性很强,可以应用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高年级学生学习经济法知识的热情和要求更强烈一些。

(二)适当调整教学内容

第一,应根据经管类专业经济法的教学目标合理选取教学内容。经济法课程教学课时较少,在教学中不可能面面俱到,安排教学内容时应着重选择实用性强的经济法知识。当然注重实用性,并不是说一点不重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毕竟要学好经济法必须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只是说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课不能太理论化,特别是那些在法学界有争议的理论不必在课堂上讲解。第二,针对不同专业特点,有重点地、合理地选取教学内容。在教学中教师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以提高教学质量。具体来讲,可将经济法课程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法学重要的基本理论。第二部分是经济法的重要基础知识,包括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经济法律关系。学生在掌握了这两部分基本理论之后,就可以进入具体的部门法学习了。第三部分是经济生活中一些常用、重要的部门法,包括民法、商法、合同法、公司法等。上述三部分是各专业的必讲内容;最后一部分是具有很强针对性的内容,则根据不同的专业有选择性地教学,如对于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可将票据法、会计法作为重点;对于市场营销专业,可以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争议解决法作为重点;工商管理专业侧重于企业法、破产法的讲授。第三,引导学生通过自学来弥补课时上的不足。经济法课程内容较多,完全由教师讲授不仅学时不够,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因此,对某些简单的内容布置学生自学。大学生具有很强的自学能力,对自己需要的知识也有很高的自学热情,如果教师指导得当,自学将成为学生富有效率的学习方式。为了使学生的自学更有效,教师应当提供必要的指导。如:为学生推荐适合的书目,根据教学内容布置学生利用网络、图书馆等资源查阅资料,指导学生课后观看与课程内容有关的视频或电视节目,如《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节目,扩大学生的法律知识面,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教学方法上合理采用案例教学法

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课程,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经管类专业学生大多没有形成法律思维模式,理解法律条文间逻辑关系有一定难度,单调枯燥的法律条文也很容易使学生厌烦。因此,在经济法教学中,切忌照本宣科,而应当适量地采用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真正能够使学生掌握法律规则如何运用和激发学习热情的重要方法,它能够把经济法课程中抽象的原理、概念置于实际情景之中,让学生清楚地认识到这些原理、概念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案例的选择。在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恰当与否十分关键。首先案例应具有典型性。所采用的案例应与所讲授的知识点紧密相关、互相印证。其次案例应具有真实性,贴近生活。这样的案例让学生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容易吸引学生的注意,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二是为了避免案例讨论中出现因学生基础知识不足而冷场或偏离主题的现象,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应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在组织案例教学时,最初可以选一些简单的案例进行分析,随着教学内容的深入,逐步增加案例的综合性和难度。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阶段来选择相关的案例。三是合理分配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学时。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学时比大体为5:1。重视案例教学并不意味着否认理论教学环节的重要性,恰恰相反,法律理论的讲解和阐释相当重要,只有理论与案例有机结合,才能使理论变得生动活泼,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是水融的关系。案例教学和理论讲授的有机结合,必须坚持以理论讲授为主、案例教学为理论讲授的辅助方法的原则,不能把法律课程变成纯粹的案例分析课。从经济法课程针对的教学对象来看,不是法学专业学生,不必要掌握过多的理论知识,但没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却一定不能很好地应用到实践中。

管理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篇(7)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颁布,宣告了以“纵横统一论”为基础的大经济法的解体,尽管自此以后经济法学界仍有个别学者坚持以“纵横统一论”作为经济法的基础理论(注:孔德固:《“纵横统一论”是科学的经济法基础理论》,《政法论坛》1997年第1期。),但属经济法学研究中的个别理论现象,多数学者转向“经济管理关系论”,将经济法定义为“政府管理经济的法律”(注:李中圣:《经济法:政府管理经济的法律》,《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4年第1期。),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界定为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管理关系(注: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页。),有学者甚至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经济法学研究中,人们的最大共识莫过于‘经济法应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判断”,并认为“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概括为经济管理关系,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也符合经济法的本来含义”(注:王保树:《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学的发展机遇》,《法学研究》1993年第2期。)。因此,经济法学在近十多年特别是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的理论研究中,“经济管理关系论”基本上占据了经济法学研究的统治地位,成为经济法学研究中代表性的理论基础(注:经济法学界关于经济法的基本观点很多。在诸多观点中,以“经济管理关系论”最具代表性,其他的观点或难引起理论界的共鸣,或为“经济管理关系论”的不同表述方式,所以,本文以“经济管理关系论”为基础展开讨论,其他的观点不再一一评析。)。

由于“经济管理关系论”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界定为经济管理关系,因此,什么是经济管理关系或者说经济管理关系的本质是什么?这是经济法学界集中讨论的一个问题。在1992年以后,经济法学界逐渐从争执不休的状态中摆脱出来,从市场经济与国家干预的角度去认识和把握经济管理关系,把经济管理关系的本质理解为国家干预经济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但是,国家干预经济所形成的经济管理关系是否都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呢?对此,经济法学界分歧较大:有的认为所有的经济管理关系皆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围(注:谢次昌:《论经济法的对象、地位及学科建设》,《中国法学》1990年第6期。),有的认为笼统地讲经济法调整所有的经济管理关系是不妥的,因为经济管理关系中还包含有行政管理关系,而行政管理关系应由行政法调整,经济法只应调整部分经济管理关系(注:王保树:《经济体制转变中的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转变》,《法律科学》1997年第6期。)。但哪部分经济管理关系应由经济法调整经济法学界意见又不一致:有的认为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以公有财产和公共利益代表人的身份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所形成的纵向经济关系(注:尹中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初探》,《法学研究》1993年第6期。),有的则根据国家经济管理手段的不同把国家的经济管理划分为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认为在直接管理领域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以权力从属为特征的行政关系,这部分管理关系应由行政法调整,而在间接管理领域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则是一种非权力从属性的经济关系,这部分经济管理包括宏观调控经济关系和市场管理经济关系两个方面,它们才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注:王保树:《经济体制转变中的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转变》,《法律科学》1997年第6期。),还有的学者认为,经济法调整的仅仅是间接宏观调控性经济关系(注:王希圣:《经济法概念新论》,《河北法学》1994年第2期。),等等。所以,尽管经济法学界多数学者主张或赞同“经济管理关系论”,但学者们对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管理关系”的理解和认识并不一致。

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界定为经济管理关系,虽然将经济法与民商法区分开来,但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管理关系发生了碰撞,所以,经济法学界在诠释这一基础理论的同时一直致力于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讨论,力图将经济法从行政法中分离出来。

(一)在经济法学界,学者们大多从以下诸方面阐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1.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不同

从调整对象的角度区分经济法与行政法,这是经济法学界集中讨论的一个方面。但由于学者们对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性质及其范围缺少统一认识,因而,在讨论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管理关系与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管理关系之间到底有哪些本质的不同和区别时其观点亦各不相同。从总体上说,凡主张经济法应调整所有经济管理关系的学者多依据管理内容有无经济性而将国家的管理关系分为经济性的管理关系和非经济性的管理关系,认为行政法调整的是非经济性的管理关系,而经济法调整的则是经济性的管理关系,从而依据调整对象是否具有经济内容而将经济法与行政法区分开来(注:刘国欢:《经济法调整对象理论的回顾、评析与展望》,《法律科学》1996年第1期;梁慧星等:《经济法的理论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13页。)。凡主张经济法只调整部分经济管理关系的学者则多从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管理关系与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管理关系(包括部分经济管理关系)的不同法律属性方面去分析两者的不同和区别,他们从传统的行政管理理念出发,将行政管理关系理解为一种直接的、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隶属性的社会关系,因此,在经济管理领域,如果经济管理关系是依据行政命令而发生的,是一种直接的管理关系的话,那么,这种管理关系就是一种仅具经济外壳的行政关系,它应由行政法去调整;相反,如果经济管理关系的发生根据不是行政命令,而是普遍性的调控措施、间接的调节手段,那么,这种宏观的、间接的、非权力从属性的经济管理关系应由经济法调整,因为这种经济管理关系与一般的行政管理关系有着本质的不同(注:王保树:《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学的发展机遇》,《法学研究》1993年第2期。)。

2.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调整手段不同

基本的看法认为行政法主要依靠直接的调整方式作用于管理对象,而经济法则主要采用间接的调整方式(注:徐中起等:《论经济法与行政法之区别》,《云南学术探索》1997年第5期。);行政法主要采取单一的以行政命令为主的行政手段,而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主要体现为普遍性的调控措施,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利率等经济手段的运用,经济法发生作用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市场经济的发展(注:李中圣:《关于经济法调整的研究》,《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徐中起等:《论经济法与行政法之区别》,《云南学术探索》1997年第5期。)。从而以经济管理的方式是经济手段还是行政手段作为区分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标准之一。

3.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法律性质不同

在经济法学界,有学者引证英美法系国家行政法的观念而将我国的行政法定性为“控权法”、“程序法”、“管理管理者之法”,认为行政法并不重在经济管理中的经济性内容,它重在经济管理中的程序性内容,并以行政程序监督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的滥用;而经济法既不是也无需是控权法,经济法最关注的是用以干预经济的调控政策、竞争政策是否得当,并认为对作为经济法主体的行政机关制定这些经济政策的行为进行控制是荒谬的(注:徐中起等:《论经济法与行政法之区别》,《云南学术探索》1997年第5期。)。这种观点将经济法视为一种实体法、授权法。

此外,还有学者从行政法与经济法所追求和实现的价值目标、行政法与经济法产生的不同历史背景等方面去分析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不同:认为行政法所追求和实现的是国家利益,而经济法所追求和实现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法是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在“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理念下产生的,是政治法,而经济法则是生产社会化和垄断的产物,它产生于自由资本主义竞争向垄断过渡的阶段,是国家干预经济的结果;在我国,行政法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计划经济的法律代名词,它无法承担起管理市场经济的任务,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和管理只能依赖经济法,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等等。

(二)经济法学界在讨论经济法以及其与行政法的区别时以下问题值得一提

1.在关系到经济法地位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上至今没有形成共识

具体表现在:(1)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方面,如前所述,尽管经济法学界多数学者赞成“经济管理关系论”,但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管理关系到底具有哪些本质特征以及它与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管理关系之间有哪些实质性的不同和差异至今未能解释清楚,至于不赞成仅以经济管理关系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观点就更多、更杂。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到底是什么,这实际上是经济法学界讨论至今仍未能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2)在经济法的调整方式上,尽管多数学者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定性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但是,国家干预经济(经济管理)的方式或者说“国家之手”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说法不一:有的认为,国家之手有三种基本动作即强制、参与和促导(注: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9—31页。),有的认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非法律手段(包括价格、税收、工资等和行政手段如国有化和计划),一种是法律手段(注:刘国欢:《经济法调整对象理论的回顾、评析与展望》,《法律科学》1996年第1期;梁慧星等:《经济法的理论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13页。),有的认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是普遍性的调控措施(注:王保树:《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学的发展机遇》,《法学研究》1993年第2期。),还有的认为国家干预所使用的是一系列具有充分弹性的经济手段(注:徐中起等:《论经济法与行政法之区别》,《云南学术探索》1997年第5期。),等等。(3)在经济法的体系结构方面,对经济法调整对象及调整方式的不同认识导致经济法体系构架上的分歧与混乱:有的认为经济法应由市场障碍排除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国家宏观调控法及涉外经济法所构成(注: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目录第1—5页。),有的认为经济法主要包括市场管理法和宏观经济管理法两方面(注:王保树:《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学的发展机遇》,《法学研究》1993年第2期。),还有的认为经济法仅是指宏观调控法(注:王希圣:《经济法概念新论》,《河北法学》1994年第2期。),等等。

2.理论研究中存在着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及研究方式上的牵强附会

具体表现在:(1)不少学者一方面坚持认为经济法调整的是宏观的、间接的经济管理关系,财政、金融、税收及其他普遍性的调控措施和经济手段才是经济法作用的主要方式,是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本质区别,另一方面又将市场管理法纳入经济法的体系范围,并将竞争法视为经济法的龙头与核心,而在市场管理法中,无论是竞争法、价格法还是其他的管理法,立法上都是直接授予经济行政管理机关以监督检查权、处理处罚权,这些监督检查权、处理处罚权无一不是行政法上以直接管理为特征的行政手段。(2)由于经济法学界一再试图将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去研究,因而,在实际研究中唯恐触及行政法的内容,为了以示与行政法的区别而不得不在具体的研究中标新立意。譬如在阐述经济管理法律关系时,为了以示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而将行使经济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其他行政主体称之为经济法主体,将行政主体在经济行政管理中的职权与职责称之为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注:张守文等:《市场经济与新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33—139页。),将行政主体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对经济主体及个人实施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称之为经济法律责任,将经济组织与个人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诉讼称为经济诉讼,甚至建议制定统一的《经济责任法》和独立的《经济诉讼法》(注:杜飞进:《论经济责任》,人民日报出版社1990年版,第192—195页。)。

3.对行政法特别是我国行政法的本质特征存在着重大的认识上的误解

具体表现在:(1)关于行政管理关系本质特征的误解。不少学者将行政管理关系理解为一种单一的、机械的、直接的、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隶属性社会关系,并得出结论认为这种社会关系只适用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的管理而不适用于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的间接管理关系需要由经济法去规范和调整。(2)关于行政法手段的误解。与对行政管理关系的误解相联结,不少学者将行政法手段等同于行政手段,又将行政手段简单地理解为行政命令,同时将经济手段等同于经济法手段,是经济法作用的体现,并以示与行政法相区别。(3)关于行政法价值目标的误解。有学者将行政法所追求和实现的价值目标简单地归结为国家利益,认为行政法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国家利益的需求,而经济法所追求和实现的是社会公共利益。(4)关于行政法本质特征的误解。有的学者置我国行政法上诸如治安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税收征收管理、城市建设管理、资源环境保护、司法行政管理、教育科技文化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实体法、管理法于不顾,而片面地依据英美法系行政法的理念将我国的行政法定义为“控权法”、“程序法”、“管理管理者之法”,从而将作为我国行政法组成部分的行政管理法分割出去,并将作为行政实体法一部分的经济行政管理法纳入经济法的范畴。

二、经济(行政)法的实质及其法律属性

如果将经济法定性为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那么这种意义上的经济法实际上就是经济行政法,对此学界早有论及(注:梁慧星等:《经济法的理论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96—213页。)。但关于经济行政法的性质及其法律属性经济法学界与行政法学界在认识上

存有较大分歧:经济法学界认为,经济行政法是与行政法相并列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行政法仅是经济行政法形成过程中的一个渗透因素(注:王保树:《关于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的思考》,《法学研究》1992年第2期。);而在行政法学界看来,经济行政法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仅仅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学科,它与行政法之间是总则与分则、基本行政法与部门行政法的关系,经济行政法在法律属性上为行政法(注:王克稳:《经济行政法论》,《法律科学》1994年第1期。)。

在行政法学领域,经济行政法之为行政法,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认识:

(一)国家干预经济的本质是公权力(行政权)的作用

亦如经济法学界所述,现代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国家的干预与调控,我国也不例外,同时,在现代法治社会,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管理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界多数学者将经济法归结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但国家如何去干预、管理经济活动或者说“国家之手”有哪些具体方式?经济法学界的概括模棱两可,让人难以捉摸。而从行政法的角度看,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无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权力的干预,即通过国家行政权的运用和行使来达到调节经济活动的目的,而国家在运用行政权干预、调节经济活动方面,其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直接的干预,也可以是间接的调控,既可能是以行政命令、行政强制为主的行政手段,也可能是以税收、利率、信贷等经济杠杆为主的经济手段,选择怎样的干预和管理手段是由经济活动的具体情况所决定的(注:在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各国和地区干预和处理这一危机的手段即不尽相同,其中印度尼西亚政府直接下令关闭了16家信誉不好的银行,而我国香港特区政府则采取提高银行贷款利率、增加投机交易成本的方式打击金融投机商的交易活动,上述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调节手段,但他们的本质及其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一致的。);二是国家的非权力干预,即国家以非强制的手段在取得有关经济组织和个人同意或协助的基础上来达到调节经济活动的目的,这种非强制的手段通常称之为行政指导,主要有劝告、通告、建议、警告、注意、指导等形式。由于这种非权力的干预以取得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为前提,它不直接导致相对人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的取得、变更或消灭,相对人不服从这种干预和指导,亦不会导致法律责任的产生,因此,在行政法上,这种行政指导为不具法律效力的事实行为,所以,它属于国家干预经济的非法律手段。由于这种手段的非法律属性,因此,它不是行政法上所关注和规范的重点,行政法所关注和规范的重点是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权力干预,即必须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权力干预纳入法制的轨道。因此,严格意义上说,经济行政法是规范国家权力干预经济的法律。在经济法学界,不少学者也注意到经济管理关系必须借助国家公权力(行政权)调整,经济行政法实际上是通过国家权力来完成民法所无力解决的市场主体的规制问题,正因为如此,经济行政法在法律属性上属于公法。(注:刘大洪等:《现代经济法的反思与重构》,《法律科学》1998年第1期;王保树:《经济体制转变中的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转变》,《法律科学》1997年第6期。)但经济法学界的研究缺陷在于他们没有能够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公权力(行政权)作用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以及规范公权力(行政权)的法律的本质属性。

(二)凡基于国家公权力(行政权)作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本质上皆属行政关系,为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尽管经济法学界对于国家运用公权力干预、调节经济活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表述各式各样,但从行政法学角度审视,政府运用行政权干预、调节经济活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实际上就是经济行政管理关系,这种经济行政管理关系与政府运用行政权在其他领域进行干预和管理所形成的行政管理关系没有本质的不同和区别,它们都属于行政管理关系的范畴,为行政管理关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中国行政法学界,尽管学者们对行政法所予的定义不完全相同,但对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认识是一致的:即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管理关系,这种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也就是说凡是基于行政权的作用所发生的一切社会关系都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这一点不仅在行政法学界没有分歧,在其他学科亦是公认的。由于经济行政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本质上属于行政管理关系的范畴,因此,经济行政法在法律属性上为行政法。此外,经济法学界有学者将行政管理关系定性为一种单方面的命令服从关系,并据此认为经济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间接的、非权力从属性甚至带有平等性质的社会关系为一种不同于行政管理关系的新型的社会关系。笔者认为,这涉及到对行政管理关系本质特征的认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经济的本质决定了政府管理经济的单方面性,一切经济管理关系皆因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而形成、变更或消灭,因而命令与服从成为这种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典型特征,同样,在一般的行政管特别是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命令与强制也是经常使用的管理手段,这也容易理解,因为在一般的行政管理中政府如不具有这样的强制手段,政令将无法推行,法律将无法实施。但是单纯的命令与强制忽视了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因而它难以调动相对人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主体的平等、意思自治等特征使政府机关逐渐认识到如果单纯使用命令与强制手段反而不易达到经济管理的目的,因此,一些间接的、非强制性的、甚至带有平等性质的管理手段开始得到应用和推广,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行政合同,它基于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在行政合同关系中,相对人不再仅仅是被管理的对象和义务主体,他的意思得到了尊重,他的利益得到了保护,因而,充分调动了相对人参与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的积极性,在法国、德国、日本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行政合同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重视,被作为贯彻实施国家经济政策、经济计划及执行其他公务的一种重要手段。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行政合同作为经济管理手段迅速发展起来,成为国家经济计划、经济政策贯彻实施,基础产业建设,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农村产业开发与农副产品收购等领域中为人们所普遍熟悉和接受的一种新型的管理方式,甚至已经拓展到人事管理、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管理领域。尽管这种合同关系与传统意义上的以命令与服从为特征的管理有着极大的不同和差异,但谁也不能否定这种带有平等性质的行政合同关系在本质上仍是一种行政管理关系,调整这种行政合同关系的法律-行政合同法在法律属性上为行政法。因为行政合同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实质上仍然是行政权作用的结果,行政合同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或实现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这说明,在现代的行政管理特别是经济管理活动中,命令服从性管理关系仅仅是行政管理关系的特征之一而不是行政管理关系的唯一特征。

(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权作用的方式是多重的,但这些不同形式的权力运作方式在法律属性上是共同的,它们都属于行政法律行为

在经济法学界,也有部分学者主张以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作为划分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标准,即将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划分为经济手段

与行政手段,并以此作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重要区别。而实际上,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都不是法律范畴内的概念,至今为止我国法学界包括经济法学界也从未对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的涵义以及两者之间的区别做出科学的说明。从我国的法律制度及实践来看,规范、调整经济活动的法律手段只有三个方面:一是民法手段,二是行政法手段,三是刑罚手段。如果将经济手段理解为国家运用经济杠杆间接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把行政手段理解为国家运用行政权直接作用于管理对象的手段的话,那么,无论是经济手段还是行政手段都仅是行政权作用于经济活动的不同方式,它们都属于行政法手段,在法律属性上它们都属于行政法律行为,其中颁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产业政策和经济计划、调整产业结构、税收、利率、汇率、价格的决定等宏观调控措施(经济手段)在法律属性上为抽象行政行为,而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直接的管理措施(行政手段)则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以,无论是经济手段还是行政手段都只不过是行政法律行为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

(四)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凡行政权的行使所引起的争议都属于行政争议,都只能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

从法学理论上说,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不仅要有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而且必须有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法律责任体系及独立的争议纠纷解决机制。在经济法学界,尽管有学者曾极力主张将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法律责任,将相对人不服经济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诉讼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诉讼,但是,这种观点已被国家的立法所明确否定。其中199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将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实施的所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行为统一纳入该法规范的范围,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等被视为经济法核心内容的法律也都无一例外地将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及采取其他诸如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所引起的争议统一纳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这些立法清楚地表明,凡行政权行使所引起的争议都属于行政争议,都只能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这些争议,经济管理领域亦没有例外。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经济法没有不同于行政法的异质的调整对象,没有区别于行政法的特别的调整手段,没有独立的法律责任体系及其相应的救济途径,因而,它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既没有理论基础,也没有法律依据。需要说明的是,对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否定并不意味着对经济法学研究成果及经济法存在价值的彻底否定,而是说明经济法学的研究需要转换视角,即将经济法放在行政法这个大的法律框架内,将它作为行政法的一个分支学科并相对独立地进行研究,利用经济法学现有的研究成果,汲取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这样才能彻底解决长期困扰经济法学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理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从而科学地构建经济法的理论体系,为经济法及经济法学的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从行政法学的角度看,随着我国行政法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及行政法学研究的不断深入,行政法学理论研究亦需要从一般理论问题走向具体实践问题,从行政法学原理走向部门行政法学,以增强我国行政法的应用性及可操作性,也才能推动我国的行政法学研究向着更高的层次拓展,因此,经济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行政法,这也是行政法学研究不断深入及行政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必然趋势。

三、经济行政法的涵义及体系结构

在明确了经济行政法的性质及其法律属性后,笔者给经济行政法的定义是:经济行政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行政主体在运用行政权调控、监督、干预、管理市场经济运行的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体,它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学科。经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为经济行政管理关系,简称经济管理关系,也就是说,凡是国家行政权干预经济生活所形成的一切社会关系都在经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之列,这既符合经济法的研究宗旨与目的,也不违背部门行政法划分的基本准则。在我国,因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干预集中体现在宏观调控、市场管理及国土资源、资产管理三个方面,因此,我国的经济行政法也就相应地由宏观调控法、市场管理法及国土资源、资产管理法三个方面组合而成。

(一)宏观调控法

宏观调控法是规范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总体上说,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活动包括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和经济政策的实施两个方面,因此,宏观调控法实际上包含了规范国家经济政策制定行为的法律和规范国家经济政策实施行为的法律两个方面,规范国家经济政策制定行为的法律主要是计划法、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法、改善地区结构法、产业政策法、预算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农业法等,规范国家经济政策实施行为的法律主要是税法、价格法、金融法、投资法、财政法等。

(二)市场管理法

市场管理法是调整国家监督、管理市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由于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包括了对市场主体的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的管理和市场客体的管理,因而市场管理法也就相应地包括了管理市场主体的法律、管理市场行为的法律及管理市场客体的法律三个方面。其中管理市场主体的法律主要是公司法、企业法、商业银行法等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中有关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注册登记管理的法律规范,管理市场行为的法律主要是反垄断法、反对限制竞争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倾销法、反补贴法、反价格欺诈法、反暴利法等,这部分法律是市场管理法的核心,而广告法、证券交易法、房地产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则为规范市场客体的法律规范。需要提及的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规范大多具有双重法律性质,这种规范市场秩序法律的双重法律属性体现了国家在监管市场活动中行政法手段与民法手段的结合运用,因此,我们这里所讲的市场管理法指的仅是规范国家权力监管市场活动的那部分法律规范。

管理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篇(8)

统计是认识客观世界数量规律的有力工具,无论是进行宏观的国民经济管理,还是进行微观的企业经营决策,都需要准确地把握有关经济运行的各类数量信息。根据具体应用领域的不同,先后形成了生物统计学、档案统计学、管理统计学、信息统计学等统计学的不同学科。统计学方法在经济管理中有广泛的应用,经济管理评估、经济管理预测、经济管理分类、经济管理标准制定等领域统计学的思想和方法均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在经济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也对统计调查的方法、统计分析工具甚至统计信息化工具提出了诸多新的需求,推动统计科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因此,深入探讨统计学在当代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影响,对于推动统计科学和经济管理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统计学的基本理论和价值观

统计理论是数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以概率论为基础运用统计学的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导出其概念规律性(即统计规律)。它主要研究随机现象中局部(字样)与整体(母体)之间,以及各有关因素之间相互联系的规律性。它主要是利用样本的平均数、标准差、标准误、变异系数率、均方、检验推断、相关回归、聚类分析、判别分析、主成分分析、正交试验、模糊数学和灰色系统理论等有关统计量的计算来对实验所取得的数据和测量、调查所获得的数据进行有关分析研究得到所需结果的一种科学方法。统计学的价值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真实可信。统计资料的真实性是保证统计结论可行度的基础,统计资料的真实性不仅包括统计数据本身的真实性,也包括统计过程的真实性,统计工作者只有坚持真实可靠的价值观,才能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第二,科学严谨。就是要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坚持统计调查工作的规范统一,健全完善制度,夯实基层基础,实现统计方法、手段的现代化,推动统计能力、数据质量、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提高,努力争创卓越一流的工作业绩。第三,创新进取。就是在进行统计实践工作和统计研究的过程中不断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统计工作方法、创新统计技术,促使统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统计学在经济管理中的应用

实践中,统计学在经济管理评估、经济管理预测、经济管理分类、经济管理标准制定以及经济管理科学研究中都存在广阔的应用空间。

1.统计学在经济管理评估中的应用。通过评价工作为评估对象进行排序并进行择优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能,在评估的过程中通常包括指标权重计算、指标体系优化等工作。在指标权重计算方面,统计学中的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粗糙集方法,它不需征求专家的意见,切断了权重系数主观的来源,使权重系数具有绝对的客观性,可以克服主观因素的不利影响,同时减轻计算工作量;在指标体系优化方面,多元统计分析中的主成分分析法利用降维的思想,将多个指标转化为几个综合指标的多元统计方法,主成分保留了原始变量绝大多数信息,且各个主成分之间互不相关,从而达到指标优化的目标。

2.统计学在经济管理预测中的应用。在经济管理工作中,需要根据历史数据对未来的发展趋势做出判断,例如根据历史销售量预测未来时间点的销售情况,又如新古典增长模型中重点研究的区域经济如何实现均衡增长的经济学问题需要对经济增长的收敛性即初期的静态指标(人均或劳均产出)和经济增长速度之间的负相关关系进行研究和检验。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多元统计分析中的线性回归以及通过对数化处理的拟线性回归模型能够有效解决经济发展的预测问题,又如统计学中开发出的收敛、绝对收敛、条件收敛等方法能够对经济系统的收敛性问题进行判断和分析。

3.统计学在经济管理分类中的应用。在经济管理的过程中,通常需要将具有一定共性因素的管理对象进行结合,在分类的基础上,以类别为基础提供差异化的管理,例如经济管理中的客户关系管理就需要建立在客户分类工作的基础上。聚类分析属于一种没有先验知识的统计分析方法,在经济管理中进行分类的基础,首先在于建立分类对象的特征指标,然后根据特征指标收集数据,最后通过“距离”测量的方式建立将“距离”最近的对象归为一类。系统聚类是一种重要的聚类方法,其基本思想是,首先将个样本各自看成一类,这是各类之间的距离等于各样品之间的距离,然后选择距离最近的两类合并成一个新的类,计算新的类与其他类之间的距离,再将距离最近的两类合并,这样每一缩小一类,直至所有的样品规程一类为止。系统聚类法的聚合过程可以通过聚类图的形式表示出来,这种图不仅使聚合的过程一目了然,而且便于确定分多少类以及如何分类。

4.统计学在经济管理标准中的应用。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经常遇到标准制定的问题,例如,在工程经济管理领域,在相关元器件出厂检验时就需要对元器件是否合格以及合格的元器件能够应用的具体场合做出判断,这就需要进行标准制定。实践中,统计学中的统计抽样和统计检验方法能够有效服务于标准的制定工作,应用统计学的思想,可以在大样本抽样的基础上获得大量不具有相关性的统计数据,进而以统计数据为基础对元器件寿命的分布函数予以假设和检验,获得具有统计显著性的元器件寿命分布函数,并根据分布函数的特征制定元器件合格与否以及不同应用场合的标准。

5.统计学在经济管理研究中的应用。研究方法问题是经济管理研究中的重要问题,研究方法的可靠性直接决定了研究结论的可信度。在经济管理领域中,实证研究方法是非常重要的研究方法论,在社会科学以及经济、市场、管理等研究领域,有时需处理多个原因、多个结果的关系,或者会碰到不可直接观测的变量(即潜变量),为了解决这类对象问题的研究方法论问题,统计学的中结构方程模型因为能够同时处理多个因变量、容许自变量和因变量存在统计误差、能够同时估计因子结构和因子关系以及能够有效估计整个模型的拟合程度等优势,成为经济管理实证研究中的重要研究方法和工具。

三、统计学与当代经济管理的交互影响分析

统计学与当代经济管理的交互影响可以从统计学对经济管理工作的推动作用和经济管理工作对统计学的推动作用两个层面理解:

1.统计学对经济管理工作的推动作用。一方面,统计学方法推动经济管理科学化。在泰勒的科学管理体系中,通过科学的观察、记录和分析,致力于“时间动作研究”,探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最佳方法,制定出合理的日工作量,其中孕育着通过定量化提高管理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的思想,统计学方法本身作为应用数学的重要分支,是实现经济管理科学化重要工具,有助于推动经济管理科学化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近年来,各种统计分析软件高速发展,StatisticsProcedureforSo-cialScience(SPSS)、SAS等统计学软件的出现极大提高了统计学方法在经济管理中的应用程度,也极大地规范了经济管理研究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对于操作者而言,只要能够在科学收集数据的基础上正确掌握上述软件的操作步骤,甚至无须精通各种统计模型冗余的推导过程都可以得出研究结论。

2.经济管理工作对统计学的推动作用。经济管理的过程本身也推动了统计学的发展,例如,经济管理中经常面临样本数量不足的统计推断问题,如在样本数量低于30个的情况下如何通过统计推断形成关于样本整体特征的描述,这就推动了统计学中小样本参数估计、小样本假设检验等相关统计学技术的发展;又如,大数据时代,数据量快速增大,数据增长速度的加快,以及数据的多样性,即数据的来源、种类不断增加。在大数据时代,许多传统统计方法应用到大数据上,巨大计算量和存储量往往使其难以承受;对结构复杂、来源多样的数据,如何建立有效的统计学模型也需要新的探索和尝试。因此,经济管理对象复杂性的不断提高也推动了统计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综上可见,统计学方法与经济管理之间相互联系,统计学方法为经济管理研究和经济管理工作提供方法论指导,经济管理研究和实践工作为统计学的提供实践土壤,而且随着经济管理对象复杂性的提高,不断为统计技术的发展提出诸多新的需求。因此,统计学方法与经济管理之间并非相互割裂关系,而是二者相互影响、相互推动、协同发展。

四、结语

统计学在经济管理评估、经济管理预测、经济管理分类、经济管理标准制定以及经济管理科学研究中都存在广阔的应用空间。统计学与当代经济管理交互影响、相互推动,统计学方法有助于推动经济管理科学化目标的实现,统计软件的广泛应用提高了统计方法应用于经济管理的便利性;经济管理中小样本以及大数据等问题的出现对统计学的技术发展提出了新的需求。

参考文献:

[1]何晓群.多元统计分析:第2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管理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篇(9)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209-02

一、经管类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的必要性

(一)经管类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是社会现实的需要

随着法治理念在我国社会的不断深入,法律深入社会的各方面,经济法由于涉及社会相关经济关系,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已经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成为处理当事人之间经济关系的一种手段,不断调节着我国市场的各种经济关系。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关系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面临的法律实际问题也越来越多,社会迫切需要大量具有经济专业相关知识并且了解相关法律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在这种趋势下,经济法教育已不仅仅是法律专业学生的课程,而是纳入了高校经管类专业的基础课程,一方面是为促使学生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并且能够运用经济法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完善自身的知识体系;另一方面是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思维能力。

(二)经管类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是学科建设的需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不断加快,大量企业者意识到项目管理知识在企业生存和竞争中的重要性。因此,拥有企业管理和项目实践技术的人员成为企业急需的人员,这种需求也反映在了我国高校教育的培养理念中。高校经济管理专业的培养计划就是培养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够从事综合及部门经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才。为达到此目标,毕业生需掌握经济管理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具备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经济应用文写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熟悉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要实现培养目标上“熟悉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基本要求,就必须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因此各大高校的经管类专业在专科课程设置上基本都开设有法律课程的学习,常设的课程有合同法、商法、国际贸易法、经济法等等,其中经济法因为囊括的法律众多,涉及社会的多个方面而成为各大高校法律课程开设的首选。

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和弊端

(一)课程安排不够合理,缺乏专业适用性

1、教学大纲对经济法课程的安排不合理

高校对于课程开设的安排主要是依据各专业的教学大纲,目前大部分高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的课程大部分是开设在大一阶段。将经济法开设在此阶段,高校的出发点在于考虑到经济法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学生一进校就涉及经济法,既可以增加学生们对身边法律事件的关注度,同时也可以增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为以后所学的经济类专业课打下技能基础。殊不知这样的教学安排本身不太利于经济法的教学。经济法囊括的法律众多,很多都涉及到社会经济关系,因此在学习和解决经济法中相关法律问题时需要有相应的经济知识作为前提,而经管类专业学生在大一阶段,所学的基本都是公共课,经济类专业课的开设往往都是在大二、大三阶段,没有经济专业知识的学习,经济法的教学难免不受到影响。

也有经管类专业将经济法的课程安排在大四下学期,虽然这考虑到了经济法教学需要经济知识为前提,但大四下学期属于学生毕业前夕,基本上学生都在为各类的招考、面试而四处奔走,对于经济法的学习也只是处于一种想顺利通过考试的表面记忆阶段,对于经济法的学习本身就欠缺兴趣和主动性,因此经济法教学中希望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目的也会大打折扣。

2、经济法教学内容复杂,教学课时安排不合理

经济法课程本身内容繁多,目前经济法教材的体系一般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主体法、经济运行法、经济规制法、经济程序法。就教学内容来说涉及公司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法、金融法律制度、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法、会计法等等,这么多的教学内容在目前经管类院校的经济法教学时间安排中一般是36学时或54学时,比起法学专业72学时的教学时间来说,经管类专业学生教学时间的差异是明显的。在这种情况下,为完成教学任务,担任经济法教学的教师要么只能对每个知识点采用蜻蜓点水式的教学,要么只能将自己认为重要的部分抽取出来进行讲解。第一种蜻蜓点水式的教学由于只有广度而忽视了教学的深度,学生学习也只是皮毛,根本不可能自行运用理论解决未来工作中的经济法律问题;第二种的教学方式虽然解决了教学深度的问题,但每位老师所受的法学教育有区别,在选取重点时也会存在不同,因此学生学习的重点也有不同,在未来的工作中,很难保证所学和所需的一致性。

3、课程安排缺乏专业性

目前各大高校的经济管理专业包含很多专业,如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等等,这些专业就专业设置上都存在着各自突出的特点,但在目前各高校的经济法教学基本没有区分专业的特性有侧重点的进行教学,而是采用统一的教学模式,对所有专业都进行相同内容的教学,课程的安排缺乏专业性。

(二)学生欠缺必要的法律知识,缺乏学习的主动性

经管类专业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的时间与法学专业学生存在差异,法学专业学生在学习经济法课程时往往已经学习了法理学、民法、刑法等一部分专业课程,对于法律的基本术语和基本知识有了基本的掌握,但经管类学生由于缺乏了前期必要的法律知识,因此在学习经济法课程的大量法律术语如法人、抗辩权等等,往往觉得难度大,再加上这些术语需要经济法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讲解,学生在学习这些基本法律知识时往往觉得枯燥,教学时间一长就对经济法这门课程失去了学习的兴趣。

(三)经济法课程以讲授为主,欠缺实践训练

鉴于经济法内容的复杂性以及授课时间的限制,经管类经济法课程的讲授主要是以理论为主,课堂上往往是采用教师采用多媒体设备进行讲解,学生听讲的方式进行,在学生的培养方案中也往往没有涉及学生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进行案例教学以及实践教学在广大的经管类学生的教学中往往很难开展,因此与专业法学的学生不同,经管类专业缺乏模拟法庭、实际案例分析等实践训练的机会,而经济法恰恰是一门与社会联系密切、需要高度实践的法律学科,欠缺实践教学,不利于学生提升利用法律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不利于达成经管类学生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的。

(四)考核方式单一,不能突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方式

目前经管类专业经济法的考核主要是以考试为主,题型也往往是以选择、判断、名词解释、简答、案例分析为主,其中案例分析往往是采用书后配备的文字案例。为了通过考试,学生往往采取在考前临时记忆的方法通过考试,甚至获得高分,但是对于知识点本身并没有多深的理解,更不用说运用理论来解决生活中实际发生的经济法律问题,正是这种缺乏思维创造性的考核方式,不能突出经济法教学的实践性需求。

三、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优化设计

(一)改进课程安排,增强专业适用性

1、调整教学大纲以及学时安排

鉴于经管类专业经济法的教学依赖一定的经济知识,因此可以调整教学大纲,将经济法的讲授放在学生已经基本学习了相应的基本经济知识以后,笔者认为该门课程开设在大三阶段较为合适。考虑到经济法课程内容的繁杂和多样性,建议经济法的教学时数以72学时为宜,适当延长理论知识,方便经济法老师完成正常的理论教学,笔者认为理论学习以58学时为宜,而剩下的14学时,笔者认为可以作为案例教学、实践训练的专用时间,这样学生既可以学习到理论知识,又可以充分发挥经济法教学的实践性。

2、调整教学内容、增强专业的适用性

前面曾经提到,目前经济法专业上课的内容并没有按照各专业的特点而进行区分,因此笔者建议经管类专业经济法的授课教师可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选取相应侧重的经济法律来进行讲解,如电子商务的学生可以侧重《公司法》、《合同法》;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可以侧重金融法律制度以及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会计专业可以偏向于《会计法》、《税法》,这样既可以保持经济法体系的统一性,同时又可以兼顾各专业的实际特点,有利于实践教学,培养经济应用型人才。

(二)改良教学模式,突出实训训练

1、进行案例教学

既然经济法是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那我们就需要改变传统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尝试引入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法起源1920年代,由美国哈佛商学院所倡导,是采取来自于商业管理的真实情境或事件为案例的教学方式,目的是培养和发展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1根据这个原理,日常的经济法教学中,我们可以以班级为一个整体,以10人为一个小组,每次抽取其中的一个小组将在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案例进行排演,由其他组进行观摩,在观摩完成后,每组自行收集案例中出现的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基础的证据,在此基础上进行小组讨论分析证据的可信性以及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在独自完成证据分析后,小组成员集体讨论拿出对此案例的判断结果,并写出结论报告上交任课教师。在下次课上时,由任课老师带领大家对案例进行分析,提醒学生证据真假分辨的关键点,带领学生对案例的关键点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案例的正确处理方法。

通过反复的案例排演,可以不断提升学生们思维的想象力;而后通过案例的证据分析,可以锻炼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通过小组成员的集体讨论可以增强学生们彼此之间的沟通能力;接着结论报告的完成可以提升学生们自行查阅相应法律文献的自学能力;最后教师与学生们共同分析案例,可以促使学生不断的总结,从而不断累积解决实际问题的知识。

2、采用模拟法庭的教学模式

除了案例教学,我们还可以采用其他的教学模式,模拟法庭就是不错的选择。在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中,可以适当的安排2―3次的模拟法庭。为了模拟法庭的顺利进行,首先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进行案件的旁听,了解案件审理的基本程序;第二以班级为单位从中选取相应的法官、当事人、证人、律师以及书记员等等;接着由教师从所讲授的经济法中抽取重要又易于模拟的知识从而编写出基本案例;再将案例交与相应的同学按照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最后是判决的顺序完成整个的案件的审理,其余同学一起观摩学习。模拟法庭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对模拟法庭中应注意的点以及双方当事人、代表律师、法官等人员表现的不足点进行点评,提出相应的建议。

通过模拟法庭活动的开展,既使得同学们对于重要的知识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并且也拓展了同学们对知识点认识的深度,同时由于模拟法庭充分调动了同学们的表演性和参与性,从而使得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化解了学生在学习经济法基本知识的枯燥性,有利于提高同学们对于经济法学习的兴趣。

3、采用“诊所式教学”,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教育

诊所式教学也称法律诊所式教育,它是一种法学教育模式,法学院的高年级学生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在真实的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给予法律帮助、予以法律上的“诊断”和“治疗”。2这种教育法在国外较为常见,我们在进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中可以采取此种方式,将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每10人分为一组,分别派到律师事务所,具有实践经验的律师老师在办理经济案件时,可带领该组学生参与办案。在办案过程中,让学生学会如何面见当事人,如何对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进行归纳、整理,如何采集证据、如何写诉状或答辩状。学生通过自身实际参与办案,可以增强自己对法律条款的理解,可以提升自己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积累自己的实践经验,从而为未来在社会中处理经济法律问题打下基础。

(三)改革考核方式,突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本身与经济的联系就紧密,需要不断的实践,同时经管类人才的培养目标也是提出应用型人才的要求,因此笔者建议应该改革目前以考试未主体的考核方式,从而采取更为灵活的考核方式。考虑到上面提到的教学改良方式,笔者认为学生的期末成绩可以按在案例分析中的表现以及在律所的实习表现两部分组成。其中在小组案例分析中的表现占30%,而剩余的70%由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老师按照每个学生的实习表现予以评定。

管理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篇(10)

星期六(10月18日)

星期日(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020105金融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75证券投资与管理  00020高等数学㈠ 00065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0055企业会计学 00066货币银行学  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20201工商企业管理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147人力资源管理㈠  00020高等数学㈠ 00148国际企业管理 00065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0055企业会计学  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20203会计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67财务管理学  00020高等数学㈠ 00065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0070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00156成本会计  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20209旅游管理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189旅游与饭店会计  00191旅行社经营与管理 06011旅游学概论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0193饭店管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0194旅游法规  020228物流管理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20高等数学㈠ 00148国际企业管理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182公共关系学  00012英语㈠  020313销售管理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10510连锁与特许经营管理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0112法律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242民法学  00261行政法学 00223中国法制史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0243民事诉讼法学  00244经济法概论  030301行政管理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0147人力资源管理㈠ 00163管理心理学  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 03349政府经济管理概论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3350社会研究方法 00182公共关系学  00312政治学概论  040103小学教育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0409美育基础  00407小学教育心理学 00410小学语文教学论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0408小学科学教育 00411小学数学教学论  00012英语㈠ 00395科学.技术.社会 00412小学班主任  040109心理健康教育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619心理咨询与辅导㈠  05616心理测量与评估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0466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2110心理统计  06050人际关系心理学  050114汉语言文学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0529文学概论㈠  00536古代汉语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531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00534外国文学作品选  00533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㈡  050207英语语言文学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0596英语阅读㈡  00795综合英语㈡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0597英语写作基础  00794综合英语㈠  050308新闻学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0655报纸编辑  00654新闻采访写作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0853广告学(二)  00656广播新闻与电视新闻  080306机电一体化工程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2230机械制造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02159工程力学㈠ 02195数控技术及应用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2236可编程控制器原理与应用  00012英语㈠ 02232电工技术基础 02237自动控制系统及应用  080701计算机及应用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2142数据结构导论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  00012英语(一) 02120数据库及其应用  080801房屋建筑工程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2400建筑施工㈠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02387工程测量 00170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2396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02398土力学及地基基础  082207计算机信息管理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4754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0012英语(一) 02120数据库及其应用 02382管理信息系统  090101农学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2664农业气象学 02665农业生态基础  00135农业经济与管理 02660植物学㈡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2672作物育种学  02674植物病虫害防治  090402兽医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2767动物生理生化 02790家畜外科学  02787兽医药理学 02791家畜传染病与寄生虫病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2792兽医卫生检验  02785兽医微生物学  100701护理学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2901病理学  02903药理学㈠ 02996护理伦理学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4729大学语文 02113医学心理学 02998内科护理学(一)  03001外科护理学㈠ 03002妇产科护理学㈠ 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

020104财税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67财务管理学  00068外国财政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070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00015英语㈡ 00071社会保障概论  020115经济学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143经济思想史  00142计量经济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138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00015英语㈡  020202工商企业管理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67财务管理学  0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154企业管理咨询  00015英语㈡  020204会计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162会计制度设计  0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159高级财务会计  00015英语㈡ 00161财务报表分析㈠  020210旅游管理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67财务管理学  06123导游学概论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199中外民俗  06120旅游专业英语 00200客源国概况  020229物流管理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147人力资源管理㈠

管理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篇(11)

专业

层次

学制

主要课程

音乐教育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声乐、基础和声、合唱与指挥基础、基础钢琴、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欣赏、中学音乐教学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基础钢琴实践、基础声乐实践、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外音乐史、中外音乐欣赏、和声学、音乐作品分析、歌曲写作、音乐教育学、音乐美学、简明配器法、歌曲钢琴伴奏、声乐实践、歌曲钢琴伴奏、声乐实践、歌曲钢琴伴奏实践、视唱练耳实践、毕业论文

经济法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公司法、经济法概论、刑法学、合同法、税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劳动法、计算机基础、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两年

英语(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学、国家赔偿法、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行政法学、劳动法、金融法概论、房地产法、环境法学、税法原理、行政诉讼法、财务管理学(辅修)

市场营销专科两年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大学语文(专)、国民经济统计概论、消费心理学、谈判与推销技巧、企业管理概论、公共关系学、广告学(一)、市场营销学、市场调查与预测、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本科两年英语(二)、高等数学(二)、市场营销策划、金融理论与实务、商品流通概论、消费经济学、国际商务谈判、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学、国际市场营销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

公共关系本科两年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口才、现代谈判学、公共关系案例、国际公共关系、公关政策、企业文化、创新思维理论与方法、领导科学、人力资源管理(一)、现代资源管理(一)、广告运作策略

行政管理专科两年大学语文(专)、政治学概论、法学概论、现代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市政学、人力资源管理(一)、公文写作与处理、管理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社会研究方法、秘书工作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本科两年英语(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组织理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社会学概论、中国行政史、中国文化概论、普通逻辑、财务管理学、秘书学概论、企业管理概论

汉语言

文学

专科

两年

文学概论、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二)、外国文学作品选、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等

本科

两年

美学、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二)、外国文学史、语言学概论、英语(二)、两门选修课、毕业论文

涉外秘书学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大学语文(专)、公共关系、外国秘书工作概况、涉外秘书实务、涉外法概要、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外文学作品导读、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经济法概论、秘书语言研究、公关礼仪、交际语言学、国际商务谈判、中外秘书比较、口译与听力等

对外汉语

本科

两年

现代汉语、实用英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外国文化概论、对外汉语教学概论、英语表达与沟通(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等

英语翻译

专科

两年

英语写作基础、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英语国家概况、英语笔译基础、初级英语笔译、初级英语口译、英语听力

本科

两年

中级笔译、高级笔译、中级口译、同声传译、英汉语言文化比较、第二外语(日 / 法)、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毕业论文

日语

专科

两年

基础日语(一二)、日语语法、日本国概况、日语阅读(一二)、经贸日语、日语听力、日语口语

本科

两年

高级日语(一二)、日语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学选读、日汉翻译、第二外语(英/法)、现代汉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日语口译与听力、毕业论文

英语

专科

两年

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二)、英语写作基础、英语国家概况、英语听力,口语等

本科

两年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英语翻译、经贸知识英语、口译与听力、二外(日语)等

外贸英语

专科

两年

综合英语(一二)、英语阅读(一)、英语写作基础、英语国家概况、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英语听力、口语、外贸英语阅读等

本科

两年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英语翻译、经贸知识英语、外贸口译与听力、二外(日语)等

公共事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社会学概论、管理学原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关系、社会调查与方法、行政管理学、文教事业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秘书学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经济学、非政府组织管理、行政法学、人力资源管理(一)、管理信息系统、毕业论文等

工商企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国民经济统计概论、企业管理概论、生产与作业管理、市场营销学、中国税制、企业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经济法(辅修)、民法学(辅修);

本科

两年

英语(二)、高等数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国际贸易管理与实务、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金融理论与实务、企业经营战略、组织行为学、质量原理、企业管理咨询、合同法(辅修)、行政法学(辅修)。

国际贸易

专科

两年

高等数学、法律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国际商法、中国对外贸易、WTO知识概论、市场营销学等

本科

两年

国际市场营销学、世界市场行情、国际商务谈判、企业会计学、国际运输与保险、西方经济学、外国经贸知识选读、涉外经济法、经贸知识英语等

金融管理

专科

两年

证券投资分析、保险学原理、银行会计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管理、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法概论、基础会计学、管理学原理等

本科

两年

管理会计实务、国际财务管理、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英语(二)、电子商务概论、组织行为学、风险管理、高级财务管理、审计学、政府政策与经济学等

会计(电算化)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国民经济统计概论、数据库及应用、财政与金融、会计电算化、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本科

两年

高等数学(二)、、英语(二)、数据结构、审计学、管理学原理、通用财务软件、计算机网络基础、财务报表分析(一)、金融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软件、操作系统。加考课程: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学、成本会计、基础会计学、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人力资源

管理

专科

两年

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学、人力资源经济学、企业劳动工资管理、劳动就业论、社会保障、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公共关系学、应用文写作等

本科

两年

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人力资源培训、人事测评理论与方法、人力资源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理论与策略、管理信息系统等

文化事业

管理

专科

两年

英语(一)、写作、中国文化概论、文化管理学、文化行政学、文化政策与法规、文化经济学、文化策划与营销、艺术概论、社会学概论、民间文学、计算机

文化产业

本科

两年

英语(二)、中国文化导论、文化产业与管理、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文化市场与营销、外国文化导论、媒介经营与管理、文化服务与贸易

经济信息

管理

专科

两年

高等数学、计算机网络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基础、计算机组成原理、经济信息导论、计算机信息基础、信息经济学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应用数学、中级财务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社会研究方法、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数据库及应用、电子商务概论、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应用数理统计、经济预测方法。

游戏软件

开发技术

专科

两年

英语(一)、高等数学、计算机游戏概论、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游戏作品赏析、计算机网络技术、游戏软件开发基础、市场营销、动画设计基础等

本科

两年

英语(二)、游戏创意与设计概论、可视化程序设计、艺术设计基础、多媒体应用技术、DirectX、Java语言程序设计、游戏开发流程与引擎原理、游戏架构导论、软件工程、游戏心理学等

电子商务

专科

两年

电子商务英语、经济学(二)、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市场营销(三)、基础会计学、市场信息学、国际贸易实务(三)、电子商务概论、商务交流(二)、网页设计与制作、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综合作业

本科

两年

英语(二)、数量方法(二)、电子商务法概论、电子商务与金融、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互联网数据库、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商法(二)

信息技术

教育

本科

两年

英语(二)、物理(工)、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计算机系统结构、软件工程、数值分析、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计算机辅助教育、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字逻辑、中学信息技术教学与实践研究

计算机

及应用

专科

两年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一)、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计算机应用技术、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导论、计算机组成原理、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操作系统概论、数据库及其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

本科

两年

英语(二)、高等数学、物理(工)、离散数学、操作系统、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工程、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电子政务

专科

两年

行政管理学、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法学、经济管理概论、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电子政务概论、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

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