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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法律服务大全11篇

时间:2023-06-26 16:14:17

残疾人法律服务

残疾人法律服务篇(1)

一、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残疾人法治意识。

为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注重利用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12.4法治宣传日、综治宣传月、春节和重大集会等宣传节点,与残联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宣传活动,加强对《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向群众发放《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服务手册》、《法律援助指南》等,提高社会大众对残疾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增强残疾人的维权意识,从而引导和帮助残疾人依法维权。

二、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以司法局为中心,从横向积极统筹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医调中心、交调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全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并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性,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接送服务等多种模式,为残疾人提供便利。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业务工作中根据残疾人的经济状况实行提供减、免法律服务费用。从纵向依托各乡镇司法所及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点,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阵地前移,使困难残疾人能够就近寻求法律援助,做到。

三、认真开展残疾人社区矫正,提升社矫质量和效果。

一是注重心理矫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针对残疾社区服刑人员的生理及心理特点开展相应的心理矫正辅导。二是探索建立刑满释放残疾人再就业机制。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联系,对刑满释放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该类人员谋生能力,消除社会对刑满释放残疾人群的歧视。三是对困难残疾矫正人员进行帮扶。加强与矫正人员所在地政府的联系,积极将残疾矫正人员纳入民政救助,为其提供医疗、低保等基本生活保障。

四、建立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机制。

在服务残疾人工作中,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部门,各负其责、强化职能,建立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自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始终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法律服务的重要工作内容。与残联协商后,建立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以委托或指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为骨干,以法律自愿者服务机构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在县残联设立了维护残疾人权益法律援助站,使更多的残疾人得到了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同时与公安、民政、健卫、法院、检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建立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开展了“法律助残”等活动,形成了强有力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合力,为残疾人事业以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证。

残疾人法律服务篇(2)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为切实做好我县的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我们通过调研,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县扶贫办定点帮扶所取得的效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明办市残联〈关于开展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汝办文〔20__〕11号)文件,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开展和对县直各单位帮扶项目执行情况的督导,同时在县残联一楼两间门面作为县助残帮扶办公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为我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深入广泛宣传,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助残帮扶服务基层活动涉及千家万户,为充分唤起全社会的关注、参与和支持,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会议发动。3月23日上午,在县委中心会议室召开20__年全县残疾人工作暨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动员会,对助残帮扶服务基层活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召开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例会印发县助残帮扶对象登记表16000份,通过乡镇残联理事长和村(居)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深入残疾人家中进行面对面宣传和排查。三是我们要求各乡镇组织乡镇残联理事长、村(居)残协专职委员进村入户对本辖区内的贫困残疾人进行摸底排查时,要充分掌握和了解贫困残疾人在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康复医疗、教育就业及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为全面开展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

3、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助残帮扶工作

为扎实开展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一是结合我县扶贫办开展的“定点帮扶工作”,积极与扶贫部门对接,及时掌握县直85个有定点帮扶村的单位及各单位帮扶工作联络员名单,按照每个定点帮扶单位帮扶3—4户贫困残疾人的原则,把各乡镇筛选出的贫困残疾人对象推荐给各帮扶单位。二是全县残联系统县、乡、村三级残疾人工作者按照每人帮扶1—2户贫困残疾人的原则,主动与分包乡镇、村筛选出的贫困残疾人对象进行对接,确定帮扶对象。三是要求各帮扶单位和残联系统工作人员于近期内与帮扶对象完成对接。同时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状况及残疾人个人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进行帮扶。四是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全县助残帮扶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目前,全县残联系统447个工作人员与844人帮扶对象正在对接中。

二、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作

为切实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宣传残疾人法律援助制度,为残疾人事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联合出台文件,明确任务目标。积极同县司法局配合,达成共识,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的通知》(汝残联〔〕20号)、《关于成立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汝残联〔〕2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汝残联〔〕22号)文件。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以县司法局局长、县残联事长为组长,县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县残联副理事长为副组长,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县残联办公室主任李民权、县用品用具服务部主任为成员的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县残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作的落实和督促检查。

残疾人法律服务篇(3)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不断拓展残疾人依法维权途径,建立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使全区残疾人在积极参与和谐社会、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共享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二、组织设置

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区残疾人联合会,属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联络机构,业务上接受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主要负责区困难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区残联。

残疾人法律维权岗由区司法局与区残联联合建立,指定专人担任法律维权岗联络员,负责维权岗与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服务机构之间联络工作。残疾人法律维权岗采取固定值班与机动服务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每周四(可调整)由律师定期坐班,其他时间按照实际需求随时提供法律服务。法律维权岗制定律师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律师电话,保证残疾人的法律需求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三、主要职责

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职责:

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及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接待来信来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情况,及时向区法律援助中心反馈信息;四是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初审;五是参与基层残联的调解指导工作。

残疾人法律维权岗的主要职责:

1、为残疾人提供接待、咨询、代书等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依法引导化解涉法矛盾纠纷;

3、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4、指导残疾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协助受援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

5、畅通信息动态渠道;

6、上报分类服务统计数据;

7、重大、敏感事项请示报告。

四、服务范围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救济金的;

2、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争议和经济补偿金的;

3、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赔偿的;

残疾人法律服务篇(4)

到年,全市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到年,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生活保障和医疗康复服务更加完善,文化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与全市人民一道迈进全面小康社会。

二、围绕目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九个方面的保障和服务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教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等的作用,形成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2.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

3.市级专业康复机构要建设成为当地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示范窗口、技术资源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

4.未建立专业康复机构的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要充实康复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发挥对城乡社区康复的辐射带动作用。

5.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康复服务需求设立康复室,开展康复训练、家庭病床、转诊随访、亲属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服务。

6.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室,开展康复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临床研究等工作。

7.制定完善聋儿语训、脑瘫、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的专业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和康复技术标准,推进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康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1.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

2.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3.以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

4.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举办专门招收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康复教育学校。

5.依托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福利机构和学前教育机构开展学前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

6.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

7.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文化服务和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大力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8.加快市特殊教育中心建设。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

1.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安置残疾人单位税收优惠、残疾人个体就业扶持、政府优先采购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产品或服务等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

2.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等政策。

3.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按规定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4.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在晋职、晋级、评定职称、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

5.妥善解决残疾人劳动争议,依法维护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切实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6.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7.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和委托下,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等支持,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就业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促进残疾人脱贫

1.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对象予以扶持。

2.农村金融机构要向残疾人提供方便的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帮扶。

3.依托政府有关部门、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提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

4.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有效帮助残疾人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五)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居家助残服务

1.建立健全以市级和有条件的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2.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辅就业和工疗、农疗、文化体育、心理疏导、娱乐等服务。

3.乡镇(街道)、社区依托社区服务设施、福利机构开展日间照料等服务,以多种形式支持残疾人居家安养。

4.实施好"爱心家园"计划。

(六)进一步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方便残疾人生活

1.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

(1)建设、规划部门根据上级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园绿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2)教育、民政、交通运输、残联等部门制定完善特殊教育学校、福利机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铁路旅客车站、码头、城市交通设施、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等行业无障碍标准并监督实施。

(3)公共交通逐步完善无障碍设备。

2.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1)有关部门要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推进互联网和手机、电脑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和产品研发。

(2)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要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

(3)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实现信息无障碍。

(七)进一步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1.鼓励残疾人广泛参与基层文化体育活动,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专门协会、社区残疾人组织要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2.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民健身等政府重点文化体育工程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

3.加强各级残疾人文化艺术组织和团体建设,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

4.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并为残疾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5.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

6.各地电台、电视台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节目。

(八)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有关部门、残联、社会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

2.建立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县级以上残联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作用,鼓励和扶持民间组织、高等院校等通过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

3.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机制,畅通渠道,健全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应急处置机制。

4.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国家普法规划,不断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九)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设施平台建设

1.建设残疾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和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其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

2.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统计工作。

3.新建、扩建、改建一批骨干服务设施,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改善、服务能力增强。

4.加快市残障人康复中心建设。

三、紧紧抓住"两个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开展五大专项助残行动

认真抓好已有政策的落实,通过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稳步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康复、基本照料的保障水平。要结合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的筹备和举办,积极开展"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创建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针对残疾人反映突出、需求迫切的康复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救助和无障碍环境等重点难点问题,着力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康复服务,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和残疾预防体系;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居住条件,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政策,按规定落实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缴费补贴政策,在促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中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完善助学政策,发展残疾人教育,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加快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无障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

积极开展五大专项助残行动:

(一)"千名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专项行动。采取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资金补助,残疾人创办种养业、加工业、服务业贷款贴息,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辐射带动等形式开展帮扶。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年安排不少于10%专项用于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其中市区每年扶持就业创业的残疾人200名以上。争取到年,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帮扶对象和贴息帮扶的家庭人均年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创建100个市级扶贫基地,其中安置就业的残疾人人均年收入达到当地人均年收入水平。

(二)"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专项行动。从年起,为全市符合条件并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岁残疾孤儿及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免费人工耳蜗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使残疾儿童及时得到抢救性康复治疗。

(三)"残障人爱心家园建设"专项行动。建设"残障人爱心家园",为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庇护工场、工(农)疗、职业培训、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年底前,建成10家市级"爱心家园"、10家省级"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并充分发挥示范作用,逐步扩大覆盖面。

(四)"千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救助"专项行动。将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范围,年底前解决全市现有975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旧房改造问题。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救助长效机制,确保"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五)"扶残助残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有计划地开展扶残助残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培训教育和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服务的力度,确保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应援尽援"。全面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形成面向残疾人的经常性法律援助机制。

四、切实加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各项保障

残疾人法律服务篇(5)

法律依据:

1.《**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第十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及其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每年按上一年度当地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额,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十一条:“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职工平均工资额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属地原则向当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缴纳。”

其它具体行政行为(共7项)

一、责令限期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法律依据:

1.《**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第二十七条:“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市和各区(市)人民政府委托本级残疾人联合会作出责令限期缴纳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讼,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委托残疾人联合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二十条:“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委托同级残疾人联合会作出责令限期缴纳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委托残疾人联合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滞纳金的收缴

法律依据:

《**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十五条:“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数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三、办理残疾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残疾人证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地方残联负责具体发放和管理(以残疾人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残疾人就业管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七条:“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2.《**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把残疾人劳动就业纳入当地劳动就业规划,统筹安排。”

3.《**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一定劳动能力,自愿劳动就业的公民。”

五、对安置残疾人就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与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二条:“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六、组织和指导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网、医疗预防保健网、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2.《**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就业服务、文化生活建设、法律服务、志愿者助残活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

第十四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组织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点)的建设,保障残疾人用品用具的供应和维修服务。”

七、组织开展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活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残疾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应当面向基层,融于社会公共文化活动,适应各类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要,使残疾人广泛参与。”

第三十八条:“国家和社会采取下列措施,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图书等形式,反映残疾人的生活,为残疾人服务;

(二)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聋人读物、弱智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在部分影视作品中增加字幕、解说;

(三)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特殊体育运动会,参加重大国际性比赛和交流;

(四)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有计划的兴办残疾人活动场所

残疾人法律服务篇(6)

 

我县西屏镇社区人口2.23万,辖6个社区委员会,有各类残疾人668人。近年来,在县残联的支持指导和该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探索社区残疾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将残疾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残联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本着全心全意为广大残疾人服务的宗旨,在西屏镇党委、政府的配合下,将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在2002年初,就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具体要求列入年度基层残联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西屏镇所辖的6个社区专门发文并挂牌成立了“社区残疾人协会”,协会主席由社区主任担任,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或优秀残疾人及其亲属担任,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在成立之际,县残联给予每个社区500元的开办经费补贴。同时,县残联深入社区与残疾人家庭,开展了一次社区残疾人特困户调查,了解并听取残疾人和社区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以指导社区实际工作的开展,规范社区残疾人的基础工作。

二、政府主导,部门密切配合,为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社区残疾人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要有效地实施这项工程,单靠残联是不行的,必须有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达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能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又能协调工作,这样才能为残疾人提供全面的服务,获得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整体效益。在政府领导的协调下,各部门对社区残疾人工作达成共识,在人力、物力、财力、政策、资源、精神文明等方面,通力合作,为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创造宽松环境。卫生部门负责残疾人康复工作,县人民医院在城中社区所辖地设立了“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挂号、免费咨询、免费上门服务等项目。工商税务部门支持残疾人私营、个体企业的发展,在办证免费、减免税等方面提供了优惠政策;辖区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如城西社区所辖的浙江科马磨擦材料有限公司,安置了101名残疾人就业。教育部门对“三残”学生实行特困补助,各学校对特困残疾少年儿童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入学减免学杂费。民政部门将特困残疾人家庭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文体部门和健身基地积极为残疾人运动创造条件,特别是为参加省市残疾人运动会的运动员无偿提供训练场地和运动器械等。同时,各社区组织残疾人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培养残疾人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

三、依托社区,立足服务,为残疾有排忧解难

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龙头。在开展社区服务中,各社区牢牢抓住社区要为残疾人提供诸如康复、劳动就业、法律援助、帮包带扶、文体活动等系列性服务为重点,始终坚持各项工作向残疾人倾斜,为残疾人排忧解难。

一是加强宣传,强化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尊重。社区残疾人协会充分利用报刊、黑板报、广播电视等,发动社会关心和支持残疾人工作。充分利用每年的助残日,围绕主题开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在今年的助残日期间,古城社区和城中社区组织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为残疾人捐款,成立了“扶残基金会”,并对残疾人进行了慰问走访,送上了社会大家庭的一份温情。

二是扎实做好残疾人扶贫帮困工作。残疾人是社会群体中最弱的群体,因此,各社区对残疾人实行最低生活保障优先、困难救济优先。在生活上,将困难残疾人纳入低保;对特困残疾人,动员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已结对帮扶了6位残疾人,不仅在资金上给予扶持,而且还不定期上门服务,及时帮助其解决困难。如城北社区肢体残疾人叶小娣,靠摆鞋摊维持生计,但去年因家中不幸被盗,这对本身困难的残疾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该社区了解到这一情况,立即与电信局团委联系,送上了结对帮困款500元,解了她的燃眉之急。每逢春节,社区都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残疾人免费送对联,并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

三是开展扶残助残活动。为了使残疾人能够得到更具体的帮助和服务,社区残协开展“一助一”结对服务活动。社区青年志愿者也在为残疾人服务中塑造了新形象,至今社区已有10多位残疾老人得到他们常年的扶持和帮助。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免费为残疾人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各社区都对社区的重度残疾人逐一进行了解,并走访其左邻右舍,耐心地向邻里们宣传,促成了残疾人与其邻里结对子,做到了残疾人的困难有人帮。为特困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已成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残疾人法律服务篇(7)

一、采取切实措施,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一)切实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要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扶贫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要切实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各镇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选址、土地使用等给予优先考虑,逐步实现“一个镇建立一个残疾人扶贫基地”的目标。对残疾人扶贫基地贷款项目,要简化审批程序,优先落实贷款,适当给予贴息,并大力推行基地辐射、“公司加农户”等扶贫方式。对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提供免费培训,对各种经营提前、产中、产后的服务。

(二)积极推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大力推进残疾人分散就业,并加大扶持力度。对用人单位为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备、设施的改造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对吸纳就业特殊困难残疾人的单位给予鼓励。要稳定残疾人就业,在推进国有资产重组和福利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必须将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职工安置上岗,依法保障残疾人就业。

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通过政策支持,稳定和发展盲人保健按摩业。对残疾人申办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方便,优先办理注册手续。鼓励残疾人从事个体经济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并按国家规定予以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给予适当补贴。

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扶持和发展福利企业,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税费减免的政策。鼓励社会各方依法兴办福利企业,对福利企业生产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按同等优先的原则加以扶持。

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做好残疾人的就业服务工作,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建立残疾人求职信息网,为其就业提供专用信息平台。认真做好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并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免费培训,使残疾人及时得到职业技能培训。

(三)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救助体系。认真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对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提前退体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将本区城镇地区无收入来源和生活保障的老年残疾人的生活补贴,纳入本区对老年人生活补贴的帮困计划。

扶助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符合本区民政医疗救助和医保综合减负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本区民政医疗救助和医保综合减负范围。将符合条件的重残贫困无业残疾人,纳入区有关医疗帮困互助计划。

(四)营造智障人士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20*年,我区将举办金山区首届残疾人运动会,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以社区为载体,集培训、康复和从事简易劳动为一体的公益性助残活动中心,重点解决闲散在社会、无人照顾的智障人士的智力开发、康复、劳动技能培训后再就业等问题。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智障人士融入社会“阳光行动”市政府实事项目列入社区建设规划,并纳入社区精神文明考核体系。

(五)增加资金投入,改善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有计划地改善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根据规定纳入政府廉租房体系,并优先实行实物配租。将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旧房屋纳入区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予以解决。

(六)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社区生活服务。要将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纳入社区服务内客,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和社区残疾人助理员的作用,及时反映贫困残疾人的呼声和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就近便利的服务。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做好本区精神病患者就近康复和照料工作。按照市建委20*年制定的《*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落实社区精神病人日间康复机构的配套用房;按照《*市精神卫生条例》,社区精神病人日间康复机构的管理和运作经费,通过区、镇二级政府,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精防经费、福利公益金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加快实现本市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对社会创办的福利性质的社区精神病人日间康复机构,在建设用地、税收、城市建设、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予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贫困精神病人的服药问题,由福利公益金资助解决。

二、加强康复工作,建立健全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七)建立健全贫困残疾人康复工作扶贫机制。由财政、慈善基金、福利公益金、残保金共同筹集贫困残疾人康复资金,完善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机制,保障贫困残疾人享有康复权利。根据残疾人康复需求,逐步加大康复救助力度,拓展救助项目。加大对适龄(0~7岁)残疾儿童的康复干预力度,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需求提供康复服务,并对贫困残疾儿童家庭给予康复训练补助。对因贫无法进入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要落实专业康复机构提供上门服务。积极落实市政府即将出台的聋儿人工电子耳蜗安装救助政策、视力残疾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补助政策、贫困残疾人用品用具个性化适配制度。

(八)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作用,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强化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职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不断拓展康复工作领域,开展上门服务,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九)加强残疾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生殖健康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研究和干预措施的支持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残疾发生率。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全面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筛查,把对新生儿听力障碍、唐氏综合症智力障碍和大畸型的筛查、干预作为预先项目进行研究和实施。贯彻好“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方针,落实好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

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做好病残儿父母和残疾人员再生育的相关医学鉴定工作。重视已婚残疾夫妇和男性残疾人的生殖保健,注重避孕节育宣传服务的针对性,建立残疾人生殖健康档案,做到宣传上门、服务到人、药具到手,定期为残疾已婚妇女开展妇科检查并做好跟踪服务。搞好残疾人员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十)加强康复医学发展,提高康复医疗质量。要建立和健全区康复医疗质量控制网络,有计划地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康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要结合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加强康复医学发展。

三、落实扶残助学各项政策措施,保障贫困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十一)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救助力度。继续开展“扶残助学春雨行动”,为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供助学帮助。教育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免费教育,免去他们在校学习期间的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课外教育活动费等费用。

(十二)保障重残学生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成人教育。教育部门要对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重残学生加强个别化教育。对无法进入教育机构的残疾儿童,要落实特殊教育机构提供“送教上门”等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将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在招生工作中,确保考试合格的各类残疾学生进入相应的学校学习。进一步完善“扶残助学春雨行动”,搞好高中阶段的贫困残疾学生的助学,全面提高残疾人的学历层次。

四、加大保障力度,维护贫困残疾人合法权益

(十三)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的规定,积投配合救助管理站和慈善救助社做好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工作。严厉打击利用残疾儿童进行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因征用土地、拆迁改造造成残疾人利益受损、生活困难等问题,有关部门要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予以妥善解决。要加强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要建立工作机制,畅通残疾人渠道,重视并认真解决中反映的问题。

(十四)加强法制宣传,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做好涉及残疾人保障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助残日”法制宣传活动,将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与集中性法制宣传结合起来。加强对残疾人保障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降低贫困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条件,放宽援助范围。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对贫困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给予经费支持;在诉讼、非诉讼中,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有关费用予以减、缓、免,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法律服务的指导、管理、协调、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充分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法律援助中心要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

五、建立关爱帮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

残疾人法律服务篇(8)

(一)切实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扶贫工作,并将其纳入扶贫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要建立多渠道的扶助贫困残疾人资金投入机制,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要积极解决康复扶贫贷款中的问题,提高贷款到位率,帮助贫困残疾人以最优惠的条件得到贷款扶持。加强对康复扶贫项目的管理,大力推行基地辐射、“公司加农户”等扶贫方式,继续推行小额信贷。要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技能、实用技术培训和产前、产中、产后的支持性、延伸,扶持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业和多种经营,增加收入。

(二)积极推进贫困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要积极开发公益事业就业岗位,支持用人单位进行适合残疾人就业的设备设施改造,继续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要完善对福利企业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工疗机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等福利性企业和机构,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福利企业的税费减免规定,稳定、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要制定、完善残疾人从事个体经济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结余的地区,可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以促进和稳定个体就业。要强化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增强贫困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能力,增加就业机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服务范围。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要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委托,认真做好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并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展定向免费培训,帮助失业、求职登记的残疾人及时得到职业技能培训。

(三)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政策。认真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要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四)改善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目前,我国尚有100多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或住危房,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有计划地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的,要纳入政府廉租房制度;对特别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要优先实行实物配租。

(五)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社区生活服务。城乡社区要将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纳入社区服务内容,在社区布局、功能定位、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充分考虑贫困残疾人的需求。基层残疾人组织要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反映贫困残疾人的呼声和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服务。

二、加强康复和医疗救助工作,使贫困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康复服务

(六)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3号)和《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民发〔*〕158号),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城镇贫困残疾职工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其中的特困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尚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也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实行医疗救助,特别要对基本生活十分困难的重度残疾人给予特殊照顾,适当提高救助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吸收残联参加,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

(七)建立健全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41号)精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康复工作机制,逐步扩大贫困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受益面,使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逐步得到满足。有关部门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加强基层卫生人员的康复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基层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支持和鼓励基层卫生人员做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

三、落实各项扶残助学的政策措施,保障贫困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八)改善贫困地区特殊教育条件。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19号)精神,把残疾人教育纳入农村教育发展规划,增加资金投入,切实解决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和新建特教学校问题。

(九)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中央财政继续为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逐步扩大提供范围。到*年底前,使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都能优先享受“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有条件的地区可优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残联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建立和完善助学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大、中、小学生完成学业。

(十)积极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各地区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的同时,将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明确职责,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要积极支持中西部地区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班)。在高校招生工作中,要积极帮助解决考试合格的残疾考生入学问题。

四、维护贫困残疾人权益,加大保障力度

(十一)加大落实优惠政策力度。认真落实对贫困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已经取消农业税的地区,要继续加强对残疾人的救助和扶持,通过其他优惠政策和措施,不断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十二)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对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工作,严厉打击利用残疾儿童进行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因国家征用土地、城市拆迁改造造成残疾人利益受损、生活困难等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予以妥善解决。在解决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营运问题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严格管理,采取妥善的过渡措施保障以此为生的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要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贫困残疾人工作,建立工作机制,畅通渠道,重视解决中反映的问题。

(十三)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消除贫困残疾人在获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方面的各种障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贫困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给予经费支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工作的领导,积极引导各级各类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五、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关爱帮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

残疾人法律服务篇(9)

在“阳光之家”,智障人士们礼貌地聆听观看老师们的示范,终于将手中漂亮鲜艳的风筝放上蓝天,那一张张灿烂美好的笑容,在春的期许里绽放,让我感受着这句名言;

而在2008年4月的春色里,当我们一行来到上海近郊东海之滨的奉贤,拐进老城区极不显眼的小弄堂,走进奉贤残疾人联合会后,聆听那些细小却沁人心脾,平常但令人感动的故事,桩桩件件静静流淌,让我突然想为残联的工作人员修改这句名言:上帝为他们关闭了一扇门,但你们在努力为他们开启一扇窗。

从“法律援助”到“法律服务”

作为“慈善”这个大概念中的一部分,我国的残疾人事业与世界相比,可谓起步晚、发展快,它得益于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也使“残联”真正成为残疾人的“娘家”。

“要对得起‘娘家’这个称号,我们不仅要扎实做好每一件能改善残疾人生活状态的事,而且要努力提高残疾人的社会适应能力,让他们能和常人一样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得悉今年年初奉贤区在上海率先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从区级层面到各镇、开发区级层面的法律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使区内残疾人在涉及民事纠纷时能得到司法部门“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调解、优先履行”和法律诉讼时法院给予的“快立、快判、快执行”等法律服务时,记者采访了奉贤区残联。

“应该说,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是我们实现残疾人事业由人文感情型向社会责任型转变、由人文环境型向社会法制型转变理念的一种努力。”理事长马小平的一番介绍,让记者感受到了在营造“平等、共享、和谐”社会氛围中,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对常人来说,打官司无疑是一件恼人的事。这样的事若摊在残疾人身上则变得难上加难,因为,诸多障碍如:外出行走障碍,语言表达障碍,经济条件障碍,物质环境障碍等都让他们体会到维权不易,打官司难。

如何从抓重点的“法律援助”到全面展开的“法律服务”,用好司法资源,给予这群弱势群体实质性的帮助?2008年新年伊始,奉贤区残联在充分调研协商后,与该区法院、司法局联手,为残疾人建立了两大服务机构,开通了三大绿色通道。

两大服务机构是:区级层面设有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各镇、开发区设有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站。三大绿色通道是: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绿色通道;为残疾人设置调解纠纷的绿色通道;为残疾人设置民事裁判的绿色通道。

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区残联更是通过工作网络,主动排摸残疾人法律服务需求信息,一些镇和开发区向每位残疾人发放法律服务卡,了解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并提供盲文和手语翻译服务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这种平等,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残疾人来说,需要更多渠道上的畅通、更多的诉前诉后服务的跟上才能实现的。奉贤区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成立,看似一种方便残疾人维权的服务,其真正的意义在于,它让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残疾人找到了做个平等公民的自尊,感受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注、关心、关爱。

当久病致残遭丈夫遗弃的王阿婆,终于拿到离婚后法院执行送来的前夫股票账号内的股票金额共计14万元后,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当两年前遭遇一场车祸而高位截肢的28岁小伙子,因为无法找到为了逃避30多万元的赔偿款四处躲藏的肇事者,而对生活绝望时,他拿到了执行法官冒着寒冷送来的第一笔2万元执行款。经过大量工作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赔偿款分期支付。法官承诺,以后每年在年中与年末定期上门送执行款。

能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从小双目失明,今年已66岁的张娟老人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张娟早前母亲过世前给她留下了一笔钱及房产,由于自己生活不便,一直跟其姐姐合住,时间一久,这笔钱和房产就自然被其姐姐控制,两人由此产生矛盾。

去年10月,张娟不幸被查出患了肺癌。得知自己来日已不多,她决定打官司,依法讨回属于自己的房产。同时愿意将该房产转送给妹妹,让妹妹承担起照顾她的权利与义务。

残疾加重症,为了维护张娟老人合法权益,奉贤区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为其开辟了绿色通道,上门调查,上门开庭,上门执行。

“想不到,法院对残疾人如此关怀,竟然把法庭开到了医院!”历时2个多小时的庭审顺利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无不感叹万分。张娟老人更是拉着法官的手连声致谢。

关爱,一个都不能少

慈善是什么?有人说,是用你的手去温暖对方的心;有人说,是对困难的人的一种付出和资助。前者的禅意,后者的实际,对于残疾人来说都是珍贵的。

残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他们为残疾人奔波忙碌,付出心血和汗水的时候,他们在收获幸福。从他们的眼神中,记者看到了真诚,而从他们的实绩中,记者看到了洋溢在工作中的人文关怀。

关爱,一个都不能少!这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

它承载着“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有一组数据是实在的:5年来,他们为16000多人次残疾人提供每月一次的“送康复上门服务”;为近9000残疾人提供免费健康体检;为535多人次重残无业人员提供养护服务;为860人次重残人员提供每月一次免费送药上门;为近2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配发残疾人急需用品用具10300件……

它承载着“应保尽保”的要求。5年来,他们为46000多人次残疾人缴纳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费,实现了全覆盖,为2000多重残无业人员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

奉贤区残疾人占总人口的6.2%,通过残疾评定登记的残疾人有13100名。要让社会的关爱通过残联这个窗口辐射,对于二十多名残联工作人员来说无疑是个“浩大的工程”,但他们干得井井有条,2007年,奉贤区残联被授予上海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

关爱,不仅是生活上的帮助,还要精神上的关心。很多残疾人虽然身体的有些功能残疾了,但有些功能却可能超乎寻常,更有一些残疾人从小具有艺术天分。为了让残疾人能一样有人生追求,一样乐观向上,生活充实,精神愉悦。残联借助社会的力量,举办了形式多样演讲比赛,艺术展览及特奥运动会,并通过发挥社区助残员的作用,挖掘艺术人才,积极筹建各镇的残疾人文化艺术队。

“无障碍”理念

“无障碍”理念最早起源于美国,作为诞生全世界第一个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组织的美国,1968年通过了《建筑无障碍法》,这部以残疾人为主体的法律,为确保所有残疾人进入社会主流提供了立法保证。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又为残疾人在使用社会服务设施,出入公共场所和就业等方面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标志着美国残疾人事业真正进入了“无障碍时代”。

所谓无障碍,即残疾人和正常人拥有同等的被雇用的权利;残疾人享有所有的设施和服务;残疾人在旅馆、饭店等场所享有同等的服务。

如今,国家和社会有责任预防残疾的发生,有责任帮助残疾人回归社会主流,已成为全球共识。

2008年2月29日,在奉贤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宣读的工作报告中,记者欣喜地看到了“无障碍”的提法:

“大力发展交通无障碍、信息无障碍建设。开展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工作;增设1-2个双语节目,推广手语、聋人信息卡以及特殊通讯设备,确保沟通无障碍。”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也许,这就是我们“无障碍”的起步。

对于残疾人来说,他们的障碍,有生理条件带来的局限、有心理因素形成的交往自卑、也有就业不平等等形成的对社会的隔阂,等等。

一名应届本科毕业生诉说,他的父母双残,自己也是肢体残疾。他曾经一直很自信,觉得只要有机会,他就会证明自己的能力。可是,现实是,没有一个用工单位肯给他机会。

像他这样子的情况,如果在奉贤会是怎样的呢?区残联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在奉贤,他不会被忽略。一直以来,他们不仅在积极寻找残疾人工作岗位,截至去年底,全区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4480人,分散安置残疾人1987人,其中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和合资企业工作有662人,而且,结合奉贤的现有资源,成立了多个职业见习基地、实用技术培训基地,组织残疾人接受职业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记者结束采访时在想,障碍终究是可以拆除的,只要我们意识到它的存在。和谐社会追求的更是一种人与人、人与社会交往的无障碍。奉贤区残联推出的一系列服务制度,何尝不是一种“无障碍”的努力!■

链接

残疾人法律服务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残联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本着全心全意为广大残疾人服务的宗旨,在西屏镇党委、政府的配合下,将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在2002年初,就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具体要求列入年度基层残联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西屏镇所辖的6个社区专门发文并挂牌成立了“社区残疾人协会”,协会主席由社区主任担任,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或优秀残疾人及其亲属担任,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在成立之际,县残联给予每个社区500元的开办经费补贴。同时,县残联深入社区与残疾人家庭,开展了一次社区残疾人特困户调查,了解并听取残疾人和社区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以指导社区实际工作的开展,规范社区残疾人的基础工作。

二、政府主导,部门密切配合,为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社区残疾人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要有效地实施这项工程,单靠残联是不行的,必须有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达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能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又能协调工作,这样才能为残疾人提供全面的服务,获得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整体效益。在政府领导的协调下,各部门对社区残疾人工作达成共识,在人力、物力、财力、政策、资源、精神文明等方面,通力合作,为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创造宽松环境。卫生部门负责残疾人康复工作,县人民医院在城中社区所辖地设立了“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挂号、免费咨询、免费上门服务等项目。工商税务部门支持残疾人私营、个体企业的发展,在办证免费、减免税等方面提供了优惠政策;辖区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如城西社区所辖的浙江科马磨擦材料有限公司,安置了101名残疾人就业。教育部门对“三残”学生实行特困补助,各学校对特困残疾少年儿童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入学减免学杂费。民政部门将特困残疾人家庭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文体部门和健身基地积极为残疾人运动创造条件,特别是为参加省市残疾人运动会的运动员无偿提供训练场地和运动器械等。同时,各社区组织残疾人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培养残疾人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

三、依托社区,立足服务,为残疾有排忧解难

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龙头。在开展社区服务中,各社区牢牢抓住社区要为残疾人提供诸如康复、劳动就业、法律援助、帮包带扶、文体活动等系列为重点,始终坚持各项工作向残疾人倾斜,为残疾人排忧解难。

一是加强宣传,强化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尊重。社区残疾人协会充分利用报刊、黑板报、广播电视等,发动社会关心和支持残疾人工作。充分利用每年的助残日,围绕主题开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在今年的助残日期间,古城社区和城中社区组织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为残疾人捐款,成立了“扶残基金会”,并对残疾人进行了慰问走访,送上了社会大家庭的一份温情。

二是扎实做好残疾人扶贫帮困工作。残疾人是社会群体中最弱的群体,因此,各社区对残疾人实行最低生活保障优先、困难救济优先。在生活上,将困难残疾人纳入低保;对特困残疾人,动员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已结对帮扶了6位残疾人,不仅在资金上给予扶持,而且还不定期上门服务,及时帮助其解决困难。如城北社区肢体残疾人叶小娣,靠摆鞋摊维持生计,但去年因家中不幸被盗,这对本身困难的残疾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该社区了解到这一情况,立即与电信局团委联系,送上了结对帮困款500元,解了她的燃眉之急。每逢春节,社区都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残疾人免费送对联,并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

三是开展扶残助残活动。为了使残疾人能够得到更具体的帮助和服务,社区残协开展“一助一”结对服务活动。社区青年志愿者也在为残疾人服务中塑造了新形象,至今社区已有10多位残疾老人得到他们常年的扶持和帮助。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免费为残疾人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各社区都对社区的重度残疾人逐一进行了解,并走访其左邻右舍,耐心地向邻里们宣传,促成了残疾人与其邻里结对子,做到了残疾人的困难有人帮。为特困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已成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残疾人法律服务篇(11)

我县西屏镇社区人口2.23万,辖6个社区委员会,有各类残疾人668人。近年来,在县残联的支持指导和该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探索社区残疾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将残疾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二、政府主导,部门密切配合,为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社区残疾人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要有效地实施这项工程,单靠残联是不行的,必须有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达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能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又能协调工作,这样才能为残疾人提供全面的服务,获得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整体效益。在政府领导的协调下,各部门对社区残疾人工作达成共识,在人力、物力、财力、政策、资源、精神文明等方面,通力合作,为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创造宽松环境。卫生部门负责残疾人康复工作,县人民医院在城中社区所辖地设立了“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挂号、免费咨询、免费上门服务等项目。工商税务部门支持残疾人私营、个体企业的发展,在办证免费、减免税等方面提供了优惠政策;辖区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如城西社区所辖的浙江科马磨擦材料有限公司,安置了101名残疾人就业。教育部门对“三残”学生实行特困补助,各学校对特困残疾少年儿童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入学减免学杂费。民政部门将特困残疾人家庭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文体部门和健身基地积极为残疾人运动创造条件,特别是为参加省市残疾人运动会的运动员无偿提供训练场地和运动器械等。同时,各社区组织残疾人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培养残疾人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

三、依托社区,立足服务,为残疾有排忧解难

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龙头。在开展社区服务中,各社区牢牢抓住社区要为残疾人提供诸如康复、劳动就业、法律援助、帮包带扶、文体活动等系列为重点,始终坚持各项工作向残疾人倾斜,为残疾人排忧解难。

一是加强宣传,强化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尊重。社区残疾人协会充分利用报刊、黑板报、广播电视等,发动社会关心和支持残疾人工作。充分利用每年的助残日,围绕主题开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在今年的助残日期间,古城社区和城中社区组织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为残疾人捐款,成立了“扶残基金会”,并对残疾人进行了慰问走访,送上了社会大家庭的一份温情。

二是扎实做好残疾人扶贫帮困工作。残疾人是社会群体中最弱的群体,因此,各社区对残疾人实行最低生活保障优先、困难救济优先。在生活上,将困难残疾人纳入低保;对特困残疾人,动员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已结对帮扶了6位残疾人,不仅在资金上给予扶持,而且还不定期上门服务,及时帮助其解决困难。如城北社区肢体残疾人叶小娣,靠摆鞋摊维持生计,但去年因家中不幸被盗,这对本身困难的残疾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该社区了解到这一情况,立即与电信局团委联系,送上了结对帮困款500元,解了她的燃眉之急。每逢春节,社区都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残疾人免费送对联,并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

三是开展扶残助残活动。为了使残疾人能够得到更具体的帮助和服务,社区残协开展“一助一”结对服务活动。社区青年志愿者也在为残疾人服务中塑造了新形象,至今社区已有10多位残疾老人得到他们常年的扶持和帮助。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免费为残疾人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各社区都对社区的重度残疾人逐一进行了解,并走访其左邻右舍,耐心地向邻里们宣传,促成了残疾人与其邻里结对子,做到了残疾人的困难有人帮。为特困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已成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