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德育的方法及基本要求大全11篇

时间:2023-06-30 16:01:49

德育的方法及基本要求

德育的方法及基本要求篇(1)

从德育自身来讲,确立有效的德育理论,是保证学校德育有效性之最必要的条件。有学者通过教育理论的历史和现状的考察,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教育理论总是呈一种超稳定结构,这就是“目的―手段”型结构,即首先确定教育目的,然后为实现此目的而组织课程、设计教育过程与教育方法[1]。由于学校德育理论既是整个教育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其具体化的内容,因此我们要围绕其所确立的有效的目的,探讨有效的德育课程、过程和方法。

一、有效的德育目的的确立

从实质上来讲,德育目的是对一定历史阶段的主体的根本需要的反映,这就决定了德育目的只有真正反映了主体的根本需要才是有效的。在现时代,有效的德育目的就是培养人的道德主体性,使人成为社会道德生活的主体,从而为人的主体性建设打好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现行学校德育所盛行的权威主义的道德教育目的观是不能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的,因为“权威主义道德教育目的观的最大问题在于从根本上排除了主体精神活动在道德中的重要地位”[2]。然而,如果仅仅将德育目的定位于实现主体的根本需要的手段,就会因其隐含的外在目的的工具性含义而被误解,导致学校德育陷入无自身主体性的功利化状态之中,进而不能有效指导现实的学校德育活动。所以,有效的德育目的既要成为外在目的的工具,解决好符合主体的根本需要和合理的即时需要的问题,又要成为自身活动的目的,解决好自身的相对独立性问题。外在目的追求的是活动的结果,自身活动的目的追求的是活动的质量。“关于内在目的与外在目的的关系,实际上构成了衡量教育活动的双重标准。教育活动没有达到外在目的,固然是失败的教育,但如果只是顾及外在目的而忽略活动自身的质量,也不能算好的教育。”[3]可见,有效的德育目的还必须具有另一个基本特征――能成为自身活动的目的。

如果把我们这个时代主体的根本需要或合理的即时需要不仅仅作为德育活动的一种外在评价标准,而且作为学校德育活动过程应具有的主体性效用的内在要求来看待,那么,我们将会发现:外在的目的与内在的目的在学校德育活动过程中,在对教育过程的主体性效用的期待,在对教育过程中的动态的师生活动关系的性质、质量的期盼上,具有绝对的一致性。这就是说,我们应该,而且能确立这样一种既是外在目的,又能成为自身活动目的的有效的德育目的。我们认为,这种有效的德育目的就是实践道德生活中,构建社会道德生活主体。

其一,“道德生活自身根本上属于社会精神生活领域,它源于社会物质生活过程,但又不是对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机械映照。它一经产生后,一方面作为社会巨系统中的一要素对社会巨系统中其他诸要素发生作用。另一方面,逐渐摆脱了自身原初产生时的纯粹手段性特征,开始了如同拉兹洛所说的‘由手段逐步转化成目的’的过程,获得了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它不仅仅是人生活的手段,甚至还成为人生活追求的目的本身。”[4]道德生活这种自身的目的性决定了以实践道德生活为内容的学校德育活动有了内在的目的性特征。其二,人类道德生活的发展程度是一个自然―自觉―自由过程。道德生活的这种自身发展的规律性因其契合了个体品德发生发展的规律性而使得实践道德生活可以成为学校德育活动的目的。其三,道德生活的实践内在地要求真正主体意义上的实践,但是,这仅只是道德生活实践的一种内在的要求,它能否成为现实,还取决于外在的目标导向。当这种外在的目标导向使道德生活的实践仅仅服从权威、服从代表权威利益的规范、准则时,仅仅是实现某种异于实践的能动性特质的目的的手段时,道德生活实践也会因遏制主体主动实践的愿望与活动的积极性,而使得道德生活实践内在的主体性要求不能实现。所以,作为现时代主体根本需要反映的社会道德生活主体的构建成为外在的目标导向就是必然的要求。

二、有效的德育课程的设计

教育课程是实现学校的教育目标的手段,要将学校的教育目标加以具体化,多层次地设定多样的亚目标,并且选择、组织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内容。不同的教育和教育目的,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课程。在教育史上,有“社会本位论”和“个体本位论”两种关于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与之相适应,在课程设置上也呈现两种类型。前者主张设置学科课程,后者主张设置活动课程。然而,正如不存在绝对的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而是两者的结合,亦即目的对课程设置的制约主要体现为一定具体的课程结构的预置上。基于此,我们试图从有效的德育目的出发,就德育课程结构要素的内涵及其关系的预置谈谈想法。

在现行的德育目的的规定下,课程设置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知识性”德育课程,另一类是“活动性”德育课程。在二者的关系上,以前者为主导,而后者更多地流于形式。我们认为,作为课程计划中的德育课程,应有“认识性”德育课程和“实践性”德育课程组成。这种“认识性”德育课程与现行的“知识性”课程(也叫“学科”)不同,它是在“实践性”德育课程的配合下,“让每一个学生都成为德育活动与过程的主体,在教师的启发引导下,直接地、民主地参与德育内容的‘讨论’(包括通常运用的辩论、谈话、阅读、说理及讲授等形式)”[5],从而,形成能真正影响和指导其实践道德生活所必需的道德认识、信念或信仰,而不是有关道德的知识体系或关于道德的观念。这种“实践型”的德育课程也不同于机械训练式的“活动”课程,它是在“认识性”德育课程的指导下,把学生看做有权利、有义务参与家庭、社会、学校的道儿生活的主体,并在让学生主动积极地参与各种相关的道德活动,在学生亲自参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的道德生活中,构建个体自身内在的道德环境,从而成为社会道德的主体。就二者的关系而言,应以“实践性”德育课程为主导,因为“道德教育主要不是形成一种知识体系,而是要形成一种道德的信念以及与此相应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即使学生过一种良好的、健康的道德生活”。而且就德育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区别来看,德育课程更多的是一种实践课程。

此外,影响学生道德生活的要素绝对不会只限于以上两种显性的课程,其他诸如校园环境、班风、校风、师生关系,生生关系、教育方式、教师的人格等潜在或隐性因素也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道德生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现行显性课程不力的情况下,这些隐性因素的作用往往更大。所以,在有效的德育目的的视野下,隐性的德育课程作为显性的德育课程的补充,也应该成为课程结构的一个有机组成要素。

三、有效的德育过程的组织

“德育过程科学研究表明,只有承认了受教育者在德育过程中的主动的发展地位,德育才会被作为一个客观的、不以教育者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活动过程,才会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才会按照这一过程的本来规律去实施德育,才会要求以科学的理论来指导这一过程……”[6]从这个意义上讲,有效的德育目的因其将受教育者的发展看做社会道德生活主体的构建,所以,使得这种德育过程的组织具有了科学性、客观性的特征。德育过程是一系列矛盾运动的过程,这些矛盾可能是外部的,也可能是内部的,如果依据矛盾存在于作用的范围来划分,那么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德育过程与外部环境的矛盾,第二层次是德育过程内部的矛盾,第三层次是德育过程主体(教育者、受教育者)自身的矛盾。由于在德育过程所涉及的各种矛盾关系中,规定德育过程性质的应当是德育过程的内部矛盾,而内部矛盾中又以对德育过程起驱动作用的矛盾为首要。因此,这里主要讨论德育过程的基本矛盾。

现行德育过程一般认为,在德育过程诸多矛盾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的矛盾: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矛盾主要表现为教育者所提目标要求与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发展现状的矛盾。这种德育过程的组织是建立在传统的师生观基础上的,它认为,在德育过程中,唯有教师是主体,学生则始终是客体。尽管随着社会时代的变化及德育过程自身理论的发展,这种德育过程也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但这种主导作用往往定位于“教育者在思想、政治、道德方面已趋成熟,其社会化程度高,这方面已超过受教育者,因而有可能引导受教育思想品质向着德育目标是要求的方向发展”[7]。这样,教师就往往被排斥在德育过程所要实现的目标之外,换句话说,德育过程所要实现的目标只是针对学生而言(至少对教师没有明确提出这种要求)。尽管这种德育过程也声称学生有主观能动性的一面,“但是受教育者的德性,在传统的德育过程中往往被理解为就是道德知识,德育过程就仅仅是受教育者掌握道德知识的过程”[8]。所以,这种主观能动性只能是响应性的口号。

事实上,德育过程是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共同寻求实现社会需要,达成德育目标规定等彼此一致的愿望和意图下,通过教育者的活动,引起受教育者的活动,进而,通过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双向活动推动德育过程向前发展的。德育过程的完成既是受教育者一定道德素质的形成和相应道德主体的构建,又是教育者自己应予完成的任务的实现和自身教育水平的提高。所以,德育过程的目标绝不只是学生所被动达成的外在要求,而更是师生双方积极地双向活动的内在要求;德育过程也绝不是学生德性养成的过程,而更是师生德性共进的过程。因此,我们认为,德育过程的基本矛盾应设计为:根据社会需求确定的德育过程目标与参与德育过程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向活动现有水平之间的差距所构成的矛盾。

这种德育过程的组织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体现学校德育的主体性。因为它内在的要求教师要不断地“消化”德育目标(而不仅是通常意义上的“转化”),并在内化为自身的活动需要的基础上,“给学生提供适宜的活动对象的活动目标……提供可使学生作用于它的对象,达到目标的适当的活动方法和条件”[9]。而要做的这一点,教师就必须主动参与道德生活,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就必须掌握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性,了解、熟悉德育的原则、内容、方法,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另外,这种德育过程的组织也利于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实现社会道德生活主体的构建。因为学生的活动是在教师的活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在教师把自己的活动要素及其联系向学生方面转化,直至学生开始成为活动的主体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四、有效的德育方法的选择

一提起德育方法,我们立即会想到这样几种依据学生的品德结构要素而选择的方法体系:说服教育法、榜样示范法、情感陶冶法、自我教育法、实践锻炼法、品德评价法,而且它总是围绕着迫使学生想“正确”的东西,做“正确”的事情而进行。尽管德育理论关于方法的研究早已有了新的认识,尽管社会生活早已提出了新的要求,尽管这种做法的效果微乎其微,但实际德育工作中,它们仍然一如既往地进行。

原因何在?方法本身不过是一种操作技能或操作体系,但作为德育方法,它总是在一定的德育理论指导下,为实现一定德育目标服务的。马卡连柯说得好,“方法和目的的关系应当是检查教育逻辑的正确性的试验场所。从这种逻辑出发,我们就不能允许有不去实现既定目的的任何方法”。所以,以上做法之所以久盛不衰,其原因在于这种方法或方法体系赖以生成的方法论基础,也即我们所持的价值取向要求如此。如果我们作深入考察,我们便会发现,“它的基础是绝对的集体主义,要求统一性,‘螺丝钉精神’成为教育价值取向的特点,所要培养的是一种协调性的品格,其方法论是提倡灌输和强制”。而其更深层的原因又在于我们把规范和社会约束作为道德的本质特征,这样,“基于对道德的规范理解所建立起来的一套强制性的、规范性的道德教育方法,决定了我们目前德育方法论中有过时的痕迹”[10]。进而决定了德育实践中我们对方法的理解和运用的传统性特征。

实质上,德育的本质绝不只是使个体思想道德社会化,而是个体思想道德社会化和社会思想道德个体化的统一。将实践道德生活和构建社会道德生活主体作为德育目的也正是对这种道德的本质及其所决定的德育的本质的最深刻的反映。以此为基础,德育方法就不能是封闭性地围绕某种“正确”的规范或“理想”的价值观而运作,而应该是开放性地围绕现实道德生活实践和理想的道德生活追求来构建社会道德生活主体;就不能是机械地用一种方法达成知、情、意、行中某一品德要素目标,而应该是有机地运用各种方法及其组合形成学生的整体性道德素质;就不能整齐划一地用“灌输”的方式操作每一种方法,而应该是创造性地运用多种方式活化每一种方法(如榜样示范法,可以用父母、教师以及其他广大教育者的以身作则的示范方式,可以用革命领袖、英雄模范、科学家、思想家的典范方式,可以用学生中的先进个人、集体的优秀事迹的典型方式);就不能只是采用明示教育的方法,也要采用暗示教育的方法。

参考文献:

[1]沈剑平.论教育理论结构及其方法论意义[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1990(3):23-25.

[2]戚万学.活动道德教育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144-145.

[3]周浩波.教育目的与教育理论之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1993(1):78-80.

[4]高兆明.道德生活论[M].江苏:河海大学出版社,1993:3.

[5]魏贤超.现代德育原理[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1993:103.

[6]班华.现代德育论[M].安徽:安徽人民出版社,1996:75.

[7]鲁杰,王逢贤.德育新论[M].江苏:江苏教育出版社,1994:288.

[8]班华.现代德育论[M].安徽:安徽人民出版社,1996:76.

德育的方法及基本要求篇(2)

[作者简介]祁伟(1979- ),男,河北张家口人,河北科技大学组织部,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王洋(1987- ),男,河北石家庄人,河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河北 石家庄 050018)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11-0046-02

一、当前大学德育模式存在的问题

德育模式是在一定的道德观的指导下,为实现特定的德育目标而形成的比较稳定、简明的范型式活动程序及策略方法体系。当前西方德育模式主要有德目主义模式、全面主义模式和混合德育模式三种。德目主义模式注重教师主导的单向式灌输,束缚了学生主体性的发挥,教学过程教条化,使得学生的认识滞后于社会发展;全面主义模式需要周密的组织,对教师有很高的要求;混合德育模式基于唯心史观的哲学基础,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必然导致德育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我国的德育模式主要有发展性德育模式、情感德育模式、活动道德模式以及对话德育模式,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从德育模式的某些要素出发来建构自己的德育模式,缺乏对德育模式的整体性理解,排斥和否定传统,德育实践实效不明显。

“体”“用”是我国古代哲学的一对重要范畴。“体”是内在的、本质的,是第一性的;“用”是外在表现、表象,是第二性的。西方的德育模式在活动程序、策略方法体系即“用”的部分,是值得借鉴的,但其道德观的某些成分是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必须加以改造。我国的德育模式的建构往往着眼于局部问题,使得其模式更侧重“用”的部分,缺少“体”的研究。高校德育模式只有树立现代道德观才能适应现代德育活动,道德观的现代化是高校德育模式现代化的核心与灵魂。因此,我国德育模式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确定道德观以及厘定德育目标。

二、道德活动的工具性本质、目的性本质、载体性本质对道德观的要求

从社会哲学、人学哲学、文化哲学三种理论出发来研究道德活动,形成了道德活动的工具性本质、目的性本质、载体性本质三种形态。①其中,目的性本质追求人的发展,是道德活动的根本;工具性本质注重道德活动的社会作用,是目的性本质的派生本质;载体性本质是二者的桥梁,起着中介的作用。

(一)工具性本质对道德观的要求

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道德活动维系着人类社会生存、规范人类社会运转、促进社会文明发展。②同时,社会是道德活动得以成立、生存、发展的根本,道德活动与社会之间的依赖依存关系,使得德育打上了历史、阶级、文化的烙印。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社会文化、政治体制等对于道德活动有着重大的作用与影响。首先,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使得当代中国形成了以唯经济思维为特征的民族精神。③市场经济在使社会主体发挥主体能动性的同时,也导致了社会主体的功利化倾向,产生精神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冲突。其次,文化是自然孕育形成的,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有着巨大的差异。中国的大陆型地理环境使得小农经济得以发展,形成家国一体的宗法政治结构。西方的海洋性地理环境利于商业发展,形成政教合一的政治结构。④如果不研究中国文化,就不可能真正的把握中国哲学的精髓,也就不能真正把握德育模式的灵魂。因此,在道德观层面,市场经济强调以“人”为本,中国的社会文化强调以“仁”为本。“人”“仁”关系是道德观在工具性本质层面要解决的主要矛盾。

(二)目的性本质对道德观的要求

道德活动促进人从动物性存在不断提升到人性存在,导引人们自觉占有自己的本质,追求人的终极关怀,学会追求觉悟。⑤西方的道德哲学经历了“有神论道德哲学”到“人性论的道德哲学”的演变。当代西方基本道德哲学分别为“善良意志”“快乐主义”“本能需要”“极端个人主义”“绝对自由主义”,⑥它们都将个人作为出发点来建构整个道德哲学。中国古代道德哲学的研究范畴主要有道德、仁义、中庸、权变等,注重天人关系、人我关系、生死关系、苦乐关系、荣辱关系、知行关系、义利关系等,⑦重视整体思想,以群体为思考单位。因此,在道德观层面,西方国家注重个人价值与主体的选择作用、求得自身的完满,中国注重群体的价值、寻求整体的发展。中西方在目的性本质上体现为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冲突,我们在引进西方德育模式时,必须对其进行改造。

(三)载体性本质对道德观的要求

道德活动是文化精神的积淀载体、传导载体、创新载体。⑧中国的文化传统影响着德育模式,中国属于趋善求治的伦理政治型文化,其特点表现为人本主义、重道轻器、经世重教、崇古重老、德政相摄、重整体倡协同。⑨我国的传统文化要求德育过程注重从实际出发,做到文道结合、潜移默化、自然形成,注重德育主体的长远发展。当代中国处于文化重构的发展中,文化选择的层面是混乱的、冲突的,道德观的确立也反映了上述问题。面对思想文化的争论,我国当前的道德观必须以时代精神为指导,即坚持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因此,在道德观层面,中国古代传统注重道德主体的终身发展,现代中国在文化重构的背景下强调时代精神。在载体性本质层面,我们要处理好德育主体的终身发展与时展需要的关系。

三、中国特色大学德育模式的建构

(一)中国特色大学德育模式的特点

1.坚持党政方针的时代特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中国特色大学德育模式必须立足社会实际情况,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指导德育模式的建构,充分体现德育模式的工具性本质。

2.以“理”为源的民族特色。中国特色大学德育模式要基于中华民族自身的思维方式,而不是运用西方思维来加工中国材料。西方是“求真”的哲学型文化,中国是“求善”的伦理型文化。中国特色大学德育模式就是合理化的德育模式,“合理”指的是要兼顾工具性本质、目的性本质以及载体性本质,求得个人发展与社会需求的和谐统一。

3.符合青年群体亚文化特征。大学德育的主体是在校大学生,他们与其他年龄阶段的学生有着不同的特征:批判性特征、非自立者文化、消费者文化、反对父权主义的倾向、青年自恋主义、越轨亚文化、对外来文化的敏感和吸收、对内部文化的灵活多变、对社会主导文化的离心倾向等。⑩中国特色大学德育模式要充分考虑大学生的特点,以增强德育模式的针对性。

(二)中国特色大学德育模式的组成

1.“仁”中求“人”的道德观。中国“求善”的伦理型文化要求中国特色大学德育模式的道德观要兼顾工具性本质、目的性本质和载体性本质。工具性本质层面的“人”“仁”关系,目的性本质层面的个体本位与社会本位的关系,载体性本质层面的终身发展与时代要求的关系,这三对关系决定了我国现代道德观的确立。三种矛盾冲突归结为一点就是“人”“仁”关系,从更深层次来说是“人”“仁”关系何者为第一要义的问题。根据中国古代哲学的思维路径,中国特色大学德育模式的道德观应该在“仁”中求“人”,在“人”发展的基础上成“仁”。中国传统道德在处理人际关系时讲究推己及人与兼济天下的人道精神,中国特色大学德育模式要注重加强道德主体的自律,而非他律。

2.“连续统”程式的德育目标。中国文化的特征是“天下、社会与个人”三者于一体的集体主义,因此中国古代道德修养讲究“立志有恒―克己内省―改过迁善―身体力行―推己及人、兼济天下”。道德观是德育目标确立的基础,道德观层次强调由己及人,侧重道德主体自身的修养,因此,德育目标要充分体现德育主体自身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的诉求,而不是过于强调、指导其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从学生角度出发因势利导,避免了大学生的批判倾向与对社会主导文化的离心倾向,并且发挥了其自身的优势,通过满足大学生自身积极合理的道德发展诉求,从而有利于其更加积极地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3.指向大学生自身发展的德育内容。根据2005年教育部《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我国的大学德育内容主要有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职业生涯教育六种。在六种德育内容中政治教育是首要的德育内容,其次是思想教育,再次是道德教育等。现行的德育内容的比例安排过于强调德育活动的工具性本质,忽视了目的性本质的意义。根据中国特色大学德育模式的德育目标,现行的德育内容的组成部分不需要改变,需要改变的是各部分的构成比重。因此,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教育等与大学生自身发展密切相关的课程应成为德育内容的重点,其次是思想教育与法纪教育,最后是政治教育。

4.德育途径与方法以交互主义哲学为指导。我们要坚持直接的道德教学与间接的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总体思路。我国的德育途径主要有德育课程、社会实践、校园文化以及网络德育等,德育方法极其丰富、不可尽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因时、因人、因事制宜是选择德育途径、方法的真理。中国特色大学德育模式强调要继续坚持以上做法,还要进一步注重交互主义哲学在德育过程的运用。孔子认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如果我们将德育内容称之为“道”,那么教师的作用就是使学生“得道”,提升学生自身的修养。我们要避免当前大学德育“以道弘人”的错误方法,在与学生的互动中,教师要注重“礼”的作用,真正从内心发出的“礼”才会使学生受到心理体认,通过实行理想化影响和个别化关怀,达到理想的德育效果。

5.德育评价以“求善”为重。我国当前的德育评价方法大约有整体印象评价法、操作评语鉴定法、操作加减评分法、积分测评法、加权综合测评法、模糊综合评判法、评分评等评语测评法、考试考核测评法、写实测评法、工作实践考查法等。当前的评价方法仍然是以西方“求真”哲学为指导,一方面能够较科学地评价出一个学生的道德水平,另一方面学生的德育成绩受德育评价方法的设计、自我的道德修养、某些不良动机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成绩失真。德育评价的目的是增强德育工作的效果,德育评价必须坚持我国“求善”的伦理型文化,在圆满中对学生进行道德评价。因此,建立“德育分数低,当然不可以;高,真的没有用”的评价标准,在德育评价后要做到“评而不论”,坚持以“救人”为第一要义,而不是“杀人”,避免给学生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注释]

①②⑤⑧张澎军.德育哲学引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80,87,120,157.

③⑨李宗桂.传统与现代之间:中国文化现代化的哲学省思[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19,123.

德育的方法及基本要求篇(3)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1-107-02

高校德育是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人才的一项根本工作,是高校育人的生命线工程。当前高校德育所面临的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大学生群体也呈现出新的特点。高校德育工作者必须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努力创新德育方法,使高校德育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一、高校德育方法的创新依据

德育方法是德育过程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相互作用的中介,是实现高校既定德育目标的必要条件,是使德育内容产生德育效果的重要手段。高校德育方法的创新,就是要求教育者根据时代要求和发展趋势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的学生思想实际,在批判继承优秀德育传统方法和借鉴国外先进的德育做法的基础上,通过实践活动,对德育方法不断创造。创新高校德育方法,既有其相应的时代背景,也有其迫切的现实需求,更有其深厚的理论基础。

1.高校德育方法创新的时代背景。德育作为人类社会一种普遍的实践活动,在当代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虽然不同的国家对德育的表述不同,如公民教育、共同价值观教育、品格教育等,但其本质是一样的。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深刻而剧烈的历史变革之中,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和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使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日趋多元化,追求平等与个性自由在社会生活中日益凸现,这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德育环境,既为高校德育提供了新内容、新途径、新条件,有力地推动了高校德育工作向前发展,也对高校德育不断提出了新问题、新要求、新希望。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高校德育方法只有不断改进、不断发展,切实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对创新型人才的素质需要,才能真正发挥德育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的作用。

2.高校德育方法创新的现实需求。德育的实效性问题是道德教育领域恒久的话题,也是道德教育领域很难解决的―个问题。说它难以解决,从深层根源上看,固然与教育者自觉或不自觉奉行的深层的道德教育哲学理念密切关联,但也与德育方法本身的不适当地选择与应用有关。在一定意义上,正确地选择与应用德育方法是提高德育实效的关键。正如有论者所指出:“好的德育内容只有通过有效的方法才能为受教育者所接受,进而转化为他们的人生准则”。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我国高校德育工作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也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德育方法滞后于实际,缺乏针对性和适应性,从而导致德育效果不佳、实效性不强。要想尽快改变这种局面,最关键的是要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变化的特点,主动适应时展,进一步创新德育方法。

3.高校德育方法创新的理论基础。现代德育的基本精神正朝着崇尚人性的人文主义方向发展,强调以构建学生和谐人格的人格教育为核心。这就要求学校德育不仅要在内容上进行革新,而且要在方法上有所创新。而现代科学技术和教育的发展,不仅为德育方法提供了相关学科最新知识和方法。而且直接为德育方法的创新提供了现代化的技术与手段,有力地推动了德育方法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在对道德教育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以理导人、以情育人、以形感人、以境育人的道德教育方法为德育方法的创新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源泉;现代心理学揭示了人的道德品质形成过程及人的能力性格等个性特征形成的途径和方法,为德育方法的实施提供了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行为科学关于人的共同理想和行为规律的研究,关于如何调动人的极积性、主动性、创造性等方面的研究,也都是德育方法创新值得吸收和借鉴的;数学方法的运用使德育从定性向定量的转变,为德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准确性提供了可能;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更是为丰富德育方法提供了现代化的操作平台。

二、高校德育方法的创新思路

创新德育方法已成为新形势下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但德育方法的创新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认识一实践一再认识―再实践”的无限循环发展的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实现以下四个转变,以不断引领和促进德育方法创新。

1.建立德育民主性,使德育方法由单向灌输向平等交流转变。人是教育的中心,同时也是教育的目的,一切教育都应该以“人”为本,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高校教学活动的主体是学生,德育的主体也应该是学生,因而必须以“学生”为本。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把他们简单地当成教育对象,“灌输”现成结论与传授道德知识,只注重对他们进行观念的说教、规范的灌输、行为的约束,施加的往往是口号式的令人可望不可及的教育条目,整个德育过程忽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把人视为填充各种美德与高尚品格的袋子。这样的一种道德教育其实效性必然大打折扣。因而,在德育工作中,教师不应再是以道德教育的权威者的身份出现,而应是一位顾问,一位帮助学生发现问题的引导者,一位讨论问题的参与者。让学生真正认识到自己是个人道德生活的主体,并以一种积极进取、自觉成长的生活观,与教师互相探讨、共同思考,学会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

2.实施德育个性化,使德育方法由模式教育向个性张扬转变。德育个性化旨在培养个性充分发展的、人格健全独立的、会做人、会做事、懂生活、精工作的社会公民。实施德育个性化要求教师在德育过程中尊重学生主体个性,注重个性化人格的培养,帮助学生发展优良的个性品质,抑制和克服不良的个性和特点,使学生得到和谐健康发展。反思以往学校德育针对性、实效性差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我们的德育以培育“听话的好学生”、“模式化的人”为目标,忽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忽视人的千姿百态的差异,忽视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的培养。这种模式教育把学生定位于自觉的、机械的“听话人”,既无视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现实生活脱离,又禁锢了学生的思想,窒息了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因此,创新德育方法,要求我们要学会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意愿,给学生一个选择的余地,在常规教育的同时,引导学生对学习内容、学习方法进行选择,对

冲突的价值取向做出自己正确的判断,保护学生个性发展的权利。

3.培养德育自觉性,使德育方法由他律向自律转变。大学生良好人格和道德习惯的养成,既有赖于严格的要求和纪律约束,更有赖于学生自身对道德理想的追求和坚持不懈的自律慎独。培养德育自觉性就是使学生形成自觉树立道德目标,主动提高道德能力的主体意识,使学生的道德素质得到全面和谐、充分自由的发展。就目前我国学校德育而言,由于施教者要完成规定教学任务以及受传统教育观念的束缚,在方法上,惯用的是说服教育、批评指正、品德评价等,这些教育方法多少都带有强制意味。这些强制性的“灌输”容易引起学生的反感,产生抵触心理,导致德育他律功能的弱化和消解。“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走出德育他律困境的出路是德育自律。德育自觉性就是要改变德育他律的强制性、约束性为德育自律的内控性、自主性,突出理性说服,关注爱的施予,重视隐性课程的教育,实现他律向自律的过渡。

4.落实德育实践性,使德育方法由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道德品质的形成动力来源于新的道德需要,新的道德需要产生于具体的生活实践,脱离了生活实践,学生的道德需要就会枯竭。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下,学校德育工作一直处于自我封闭的状态。学校的德育工作,总是把学生束缚在校园里,禁锢在课堂上和书本中,让学生不加思考地接受既定的政治思想和价值观念。这种德育方法脱离了丰富的社会生活实际,不给学生创造自己认识社会、自己判断思考的机会。这种闭锁性的德育方法不利于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此,在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德育观念必须更新,德育方法必须改革。学校应从现实出发,把学生从课堂上书本中解放出来,让学生走出“世外桃源”,自己去观察社会,去思考现实问题。让学生在开放的德育过程中真正产生免疫力,掌握辨别真善美与假恶丑的本领,最终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三、高校德育方法的创新原则

原则是以客观规律为基础的,根据实践主体的意志提出的主观要求,它反映了人们对基本规律的认识,又对人们的活动产生指导作用,是行为的基本准则。为了确保高校德育方法创新取得最佳效果,在实践中我们还必须遵循和坚持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方向性原则。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社会上层建筑,它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利益服务的。高校德育过程作为道德的外化过程和动态表现,其方法必定具有特定的阶级性和方向性。因此,我国高校德育方法的创新,必须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指导,正确把握高校德育发展,对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和总结,坚持真理,修正错误,适时地修正自己的教育方法,逐渐形成一套适合于新时期高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体现方向性原则。

德育的方法及基本要求篇(4)

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教育学的产生与发展;学习教育学的意义;什么是教育;教育产生于生产劳动;奴隶社会教育的特点;学校教育产生的条件;封建社会的教育;资本主义社会的教育;社会主义社会的教育;教育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能动作用;影响人身心发展的因素;为什么学校教育对人的身心发展起主导作用;学校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条件;人的身心发展规律;教育目的的意义;教育目的是主观的吗;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明确理解和处理好德育,智育,体育三者之间的关系;教师的社会作用;教师劳动的特点;教师的职业素养;义务教育的含义;怎样加深理解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2.教学工作

什么是教学;教学的任务;什么是课程;课程设计工作包括什么内容;编写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基本要求;什么是教学过程;教学过程的重要特点;学生掌握知识的基本环节;什么是教学原则;科学性知识和思想性统一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性原则;直观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什么是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反对注入式;中小学常用的教学方法;选择教学方法的依据;班级上课制及其优点;课的类型及其结构;一堂好课的基本要求;备课的方法;学生学业成绩检查的方法;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国际教学改革的趋势。

3.德育工作

德育的概念;道德与思维;德育过程的概念;德育过程是培养学生知、情、意、行的过程;德育过程是促进学生思想心理内部矛盾运动的过程;德育过程是引导学生在活动和人际关系交往中接受教育和自我教育的过程;德育过程是长期的反复的逐步提高的过程;德育原则的概念;正面疏导为主的原则;知行统一的原则;热爱尊重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在集体中进行教育;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德育工作的途径;德育常用的主要方法。

4.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班主任主要工作及其方法。

5.课外活动和校外活动

课外活动与校外活动;课外活动和校外活动的特点;课外活动与校外活动的意义;课外活动和校外活动的任务;课外活动与校外活动的基本要求;课外活动和校外活动的内容;课外活动与校外活动的形式;组织课外活动与校外活动的方法。

二、中小学教育心理学

1.学习概论

学习的含义及其三个要点;学习活动的构成要素;学习的分类;学习的动机;学习动机的培养与激发;学习的迁移。

2.知识的学习

学习知识过程中的心理活动;有意义学习与机械学习;概念形成概念同化;解决问题与创造性的含义;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解决问题的过程;影响解决问题的因素;提高知识保持效果的重要条件;造成学生学习成绩不良的心理因素。

3.技能的学习

什么是技能;技能的种类;技能形成的阶段和特点;培养技能的基本途径及有效方法;给学生提供有效练习的条件。

4.品德及其形成

品德的定义和品德的构成;品德形成的心理过程与条件;品德不良的转化过程与条件;自我教育在学生品德形成中的作用;造成学生品德不良的心理因素。

5.教师的心理

德育的方法及基本要求篇(5)

德育课是德育教育的主阵地,在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以及学生养成教育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因此,任何一所学校都必须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具体而言,中职德育工作必须从三个方面入手加以强化:首先,要根据学校的基本情况明确德育工作的考评标准;其次,在考核评估方法中应突出中职德育课教学模式的考评指标;同时,德育工作要落到实处,必须在中职德育课考核评估中体现是否重视和落实学生养成教育。

一、突出中职德育课教学模式的考评指标

对于奋战在教学一线的中职德育课教师们而言,如何去评价他们的教学工作呢?首先要在理论层面上,看他们是否弄清了德育课的基本性质、目标,是否树立了正确、全面的德育教学理念;其次要在实践层面上,看他们是否把握中职德育课教学设计和实施的原则要求,掌握了基本的教学方法和技巧;同时,还要站在教育哲学的高度,认识德育教学过程中主客体关系的发展变化,研究德育教育如何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研究教师自身的教学活动和个性发展。在中职德育课考核评估方法中还必须凸显教学模式的考察,这不仅要求我们认真考查中职德育课程教学要素以及各个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也要根据中职德育课程的内在规律建构合理的教学模式。

作为一名德育课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未来的教育就是服务,教育机构就是服务机构,教师的工作就是为学生服务。所以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就是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在业务上精益求精。这是我们评判德育课是否体现先进教育理念的首要标准。作为一名教师必须高度重视自己的教态、教仪,这是能够吸引学生的重要条件。一般而言,中职学生对于教师的评价标准主要从四个方面出发:首先是课上得好,能吸引人;其次,态度和蔼,有人格魅力;另外教师对于自己的本职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而且能够和学生打成一片,能相互交心。具体而言,所谓中职德育课教学模式就是指:德育课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必须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可以概括为两项具体的任务:

其一,中职德育课的考核评估要根据本课程教学对象确定学科内容的基本要素,这需要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完善。很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往往安于现状,仅仅满足于既有教材的把握,没有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教学内容。由于中职德育课并不过分强调学生对于知识性整体的考察,而重在塑造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因此,当我们探讨中职德育课教学模式时必须突出中职德育课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只有在教学安排和教学处理中做到了有的放矢才算是有强烈现实针对性的中职德育课教学模式。其二,作为一名德育课教师,必须应该在教学实践中努力寻找本课程教学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特别是德育课核心要素与其他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然后按照这些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内在联系,把这些要素组合成具有广泛适应性的稳定结构。

因此,所谓好的中职德育课教学模式应该是:能够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调整教学内容,突出中职学生的养成教育与训练,学习方法是教学方法的依据;教学方法是学习方法的示范。因此,当我们试图制定中职德育课的评估细则时就必须从这样原则出发。

二、完善中职德育课考评方式

建立中职德育课考核评估的科学体系,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具有严密的科学性,而科学性的最基本的标志就是它与德育教育的客观事实及其发展规律的符合程度。通过对中职德育课程的认真考察,以及多年来从事德育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同时,考虑到中职教育对象的特殊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笔者认为中职德育课考核评估方法的确定必须从完善中职德育课考评方式入手。德育教学是贯穿各级教育的重要课程组成,无论何种类型的学校都应重视德育教育,中职学校应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子。

具体来说完善中职德育课考评方式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树立正确的课程地位观念,理性对待中职德育课在中职教育体系中的位置;其次,准确界定中职德育课的教学内容;同时,在评价中应适当加入实践有效性的考察指标。

中职德育课作为一门学科,有它特定的教学对象和工作方法,要对德育教育做出历史的全面的描述,要揭示其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要建立一系列正确而深刻的概念、定义、原则等,并构成严密的逻辑体系。其中包括这门课程的完善知识结构、科学的教学方法。不具有这种要素的完善性和结构的合理性,就不能成为“科学”,尤其不能成为现代教育体系中的组成部分。无论是对现象的描述,还是对规律的揭示,或者是对范畴的界定,都是要运用教育科学的基本原理,并能体现最新研究成果,反映中职德育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趋势。例如,对于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综合素质的培养等诸多关系到学生个体发展趋势、社会生活能力等方面因素的培养都是中职德育教育必须完成的工作。这不仅是因为中职德育教育改革具有高度的理论意义,也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这就要求所有工作在德育工作一线的教师必须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状况,编制出切合新一代学生心理诉求的教材体系,彻底改变教师、学生、教材之间凝固的关系。中职德育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教学实践都必须反映出这种变革。中职德育课的特点之一是,它既是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又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因此,德育课程理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就是它与德育教学实践相结合的程度。这就提醒我们在自己工作中把德育教育的教学理论转化为具有实践性的应用理论,再把应用理论转化为具有操作性的教学经验,并尽可能地概括为运用模式或操作程序,使德育课的教育教学都能走进所有教师的课程,成为他们手中运用自如的工具和武器。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笔者认为德育课考核评估方法必须以是否能够做到有效性为评价的终极指向。中职德育课在现实生活中愈有效,就愈能被广大教师所运用,其现实针对也就愈强。其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培养和发展受教育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他们的道德品质,给予他们在教育教学及整个社会生活中获得成功的基本道德素质。

三、强化德育工作与重视养成教育相结合

笔者认为中职德育课考核评估方法不仅要做到上文提及的完善中职德育考评方式、突出中职教学模式,还应从生活实践出发,将德育课延伸到现实生活的更高层面。一方面,我们要强化德育工作的实效性,通过各种辅助教学手段帮助学生实现自我道德品质的提升与完善;另一方面,笔者认为中职德育课考核评估方式还必须重视养成教育的结合。无论是何种样式的课程设置都是为了达到一个目标:培养和发展受教育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他们的道德品质,给予他们在教育教学及整个社会生活中获得成功的基本道德素养。因此,德育课效果是否能落到实处,不仅仅停留在课堂范围之内,而应该将学生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纳入到中职德育课考核评估方法中来。

现代社会对于教师的要求不断提升,不仅要求教师在教学业务上做到“学术型”教师,而且对于教师在工作上能否把教育学、心理学等多门学科的知识运用教学实践中,创造性地完成学科教学任务,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这个总体性的目标服务。

作为一名德育课教师必须有清晰的教学目标设定,能够运用专业的教学语言展开相应的教学活动,并且做到规范、科学、艺术。规范是教学活动最本质的特点,是对教学语言的最基本的要求。所谓“科学”是指教师讲授的内容必须是科学的,最低的标准是准确无误,并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和鲜明的条理性。同时,作为启迪学生心智和道德意识的德育课还必须重视教学的艺术性。具体而言,在德育课的考核评估中是否做到了强化德育与重视养成教育相结合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察:

其一,教师在教学中是否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作出恰当的分析和评判,并据此针对学生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开展具有一定实效性的教学安排。众所周知,人和外界发生关系时的各种需要所产生的使各种智力因素活动起来的心理力量,叫做动机。各种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需要,产生各种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动机;需要是发展变化的,动机也是发展变化的。学生各种思想的产生,以及他们不同行为的展示也是由学校德育教育过程中激发的需要产生,也是不断变化的。因此,教师展开教学活动时能否遵循学生心理活动的规律、原则,进而帮助学生培养起健全的行为动机将直接影响他们能否形成独立、健全的人格。

德育的方法及基本要求篇(6)

其次,以人为本也是现代法制精神的核心。关于“法治”,西方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有个著名的公式被人们广泛引用,他说,法治应当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本身是良好的法律。而什么样的法律才是“良好的法律”,涉及法律价值取向的问题。“现代法治的核心价值意义就在于确信法律提供可靠的手段来保障每个公民自由地合法地享用属于自己的权利,而免受他人专横意志的摆布,充分发挥社会主体的自主独立性和能动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必然离不开人的自由发展,人的价值开始被重视,维护人的人格尊严、尊重保障人权、实现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也成为法律的必然价值取向。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提出,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在党的十六大上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人是法律价值的承载者和终极目的。我国制定法律的出发点和终极归属都是为了对人的自由幸福生活提供制度基础和法律保证,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法律价值取『旬所制定的法律才能形成人们对法律制度的自觉认同。以人为本是现代法制精神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法律价值取向的必然选择。因此,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是大学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的人本基础。

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辩证统一关系

回顾中国历史,强调道德的重要性是古代儒家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生活在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就已经看到法律和刑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已经看到道德教育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如果不重视道德教育,一味地依靠刑罚的强制手段,靠强力来制服那些违反法律的人,人们就不可能产生“羞耻之心”,也不知道违反法律是“可耻的”,不可能在内心中形成一道防御犯罪的堤防,而只是力求逃避法律的惩罚,甚至想方设法去钻法律的空子,一犯再犯,从而陷入邪恶的深渊。纵观儒家学派“德治”思想,尽管其强调“德治”往往重于、多于强调“法治”,而且常常用滥用刑罚的亡国亡君的事例来强调“德治”的重要性。但在其“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后面仍能看到其德法并举思想。中国封建社会繁荣时期的唐朝,统治者一方面搞“贞观修礼”,制定了一套封建的道德体系;另一方面又制定法律,形成了我国历史上最严密、最系统的封建法典——唐律,不仅把统治阶级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而且以法律的形式强制推行其道德观念。目的是“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促进社会发展。总结历史经验,法治与德治,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要求我们用系统整体的思维对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问题作综合的、动态的思考和改革。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理论素质、法律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都是大学德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

法律和道德有共同点,它们都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都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人是社会的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无论自我是否意识到,从客观上来说,人在社会里生活就必然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制约。法律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普遍要求,而道德则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最低要求。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守法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也许我们不可能做到使每一个大学生都达到道德教育所追求的完美境界,但是至少可以通过法制教育,给每一个大学生的行为确定最后一道防线。可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点之一在于把利己不损人作为对人的行为的最低基本要求。

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各有所长,但又相辅相成。道德教育强调的是自律,而法制教育的侧重点在于他律;道德要求人应该为善,法律要求人不得为恶。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各自功能上的优势弥补对方的劣势,能使二者共同发挥最大作用。

三、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的途径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德育与法治相结合是学校德育的一个突出特点。道德规范主要是靠个人自律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但要使道德教育具有约束力,还必须以法制和纪律作为保障。西方各国不仅建立了完备的基本教育法,还有一系列的学校工作方面的专门性法律以及相关法案来配合,实行依法治校。《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的全国性教育改革计划,1993年首先作为法案正式生效。又如英国((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颁布,标志着英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全面展开。再如,日本1947年3月31日颁布实施《教育基本法》,强调:“教育必须以陶冶人格为目标,培养和平的国家及社会的建设者,培养爱好真理和正义、尊重个人的价值、注重劳动与责任、充满独立自主精神的身心健康的国民。”国会还以《教育基本法》为准则,之后又颁布《学校教育法《教育委员会法》《教职员T许可法》《社会教育法》。1987年,日本“临时教育审议会”根据教育基本法确定了而向21世纪的教育目标。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为学校德育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②

当代西方学校德育教育不仅有严密而完备的法律、法规做保障,而且有严格的纪律与管理使之规范化,在对学生的管理工作中注重发挥法规的作用。在世界导师制发祥地——英国牛津大学,导师对学生要求十分严格,无论是文科或理科学生,都要求他们不仅要有好的学习成绩,而且要有良好的品德、健康的体质和社交能力。1984年,学校出版了一部管理学生的“法典”——《学监备忘录》,对重要场合的着装、俱乐部或社团的组织、公共集会或游行、公共演出等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有规定。美国所有大学都设有校警,大的学校还设有警察局,学生若有违法行为,轻则由校警配合学校进行教育,重则交校外警察局法办。而且,西方学校把许多德育教育内容融于制定的准则之中,如《常用语言、行为的准则》《家庭中的行为准则》《人与人之问的准则》等,使德育教育在法制和纪律的保障下,处于良性循环之中。美国高等教育阶段的道德人格教育与法制教育是互相结合的,其主要解决的是学生社会义务、法制观念、心理健康、人格理念等问题。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为例,该校设有学生工作中心,这一机构组织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在校内开办经营性的服务实体,在社区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包括帮助孤寡老人料理家务,帮助贫困家庭修盖房子,帮助移民子女学语言等这些活动,使学生体验生活,体察社会,增强社会义务感。这所学校还在校纪方面明确规定,不许打架,不许盗窃,不许吸毒与贩毒,就是在校内游行与静坐也必须在规定的路线和区域。否则即按违犯校规令其退学,这对培养学生的民主法制观念是必要的。③

借鉴和反思古今中外的经验教训,我国正在实践中促使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近年来,我国已颁布了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建立了基本教育法。还进一步强调实行依法治校,有一系列的学校作方面的专门性法律以及相关法案出台。法律所固有的权威性、强制性为学校教育包括德育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在实践中,还应从以下方面促使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首先,要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作为德育的一项基础性教育,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教学评估、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教育管理机制。要从娃娃抓起,针对幼儿、小学、中学、大学的不同特点,循序渐进地展开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大学还应结合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配套的法律课程选修课,开展各种理论联系实际的相关教学实践活动。其次,要由简单的道德说教转变为以赏罚机制为载体的教育,克服只讲鼓励不讲惩罚或只讲惩罚不讲鼓励的两种片面倾向,把主体的德行作为利益赏罚的一个重要依据。再次,高校德育应加强法制化管理。法制化管理是一种具有普遍有效性的现代德育方式,它通过执行制度、管理行为去教育学生,完善学生人格。但是,这项重要工作仍处于不完善的状态,最主要的问题是制度不完善或者有章不循。这种状态使管理混乱,既费时费力又做不到公平公正,学生受不到应有的教育。因而,学校在对学生的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法制的作用,把德育的内容融于具体的法规与准则之中。凡可以实行法制化管理的德育活动和工作,都应制定相应制度。不仅要有严密而完备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而且要有严格的纪律与管理使之落实在行动上,从而使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处于良性循环之中。

总之,只有把法治与德治、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才能从制度上有效促进他律向自律转化,实现高校德育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公丕祥.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578.

②冯增俊.当代西方学校道德教育[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3:294.

③刘和忠.美国学校德育的特点及其评价[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6):106

[参考文献]

德育的方法及基本要求篇(7)

现代大德育的基础性问题,是德育的社会化,是德育社会化的内在趋势和必然走向。这集中表现在:一方面,德育概念的涵量更为丰富和广阔。另一方面,德育运动更加走向本真和深邃。

人类社会的德育现象,是伴随教育现象而共同发生的,它已走过了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人类文明特别是现代文明的不断进步和教育的普及发展,规定了德育不可遏制的社会化趋势,决定了现代德育概念更具丰富和广阔的涵量。就内容而言,德育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意识教育,伦理道德教育(包括社会伦理、经济伦理、科技伦理、生态伦理、生命伦理,等等),民主法制教育,情感情操教育,意志品质教育,审美意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就形式而论,倡导大、中、小学德育工作整体化、序列化、规范化,学校的各个学科专业教学与研究都要发挥德育功能和价值观教育作用,学校要教书育人、管理盲人和服务育人,加强加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功能,尤其是在社会环境、社区建设中的德育功能,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运用大众传播媒体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德育作用,等等,都是德育不断获得更为丰富和广阔涵量的基本体现。

随着德育涵量的不断发展和逐步走向社会化,德育必然更加走向本真和深邃,这主要表现为四个“回归”。其一,德育的权利和义务由国家主体逐步向社会主体回归。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国家中人民成为社会的主人。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和德育的社会化,德育亦将成为民众的自我教育、自我德性修养的基本形式,从而实现由国家主体向社会主体的回归。这当然需要一个过程,但这种德育本真化的走势正在逐步变为现实。比如,学校办学自的加强、社区建设的兴起与功能强化等,都突出表现了这一点。其二,德育的本质存在由“精英”目标取向为主,逐步向民族的大众的“生活世界”回归。党的十五大报告曾讲了这样一段话: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因为它将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存在方式,它意味着文化建设将由“精英”目标取向为主逐步向民族的大众的“生活世界”回归。随着德育社会化的推进,德育的本质存在方式也是如此。其三,德育的目的任务由工具理性主导逐步向建设人本身回归。德育要为政治服务,要为国家服务,要为社会服务,这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德育的本质规定之一。问题在于,德育的本真目的任务是建设人本身。德育的社会化、本真化,要求以建设人本身为出发点,这势必推进“主导”者的逐步回归,但这与德育的工具理性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因为以建设人本身为主导,将从更为根本、更为长远的层面上发挥出德育的社会意义和功能,将把德育为国家民族服务的工具理性置放于更为坚实的基础上。其四,德育的运作方式由单向运动为主逐步向双向、多向乃至“无穷向”回归。因为德育社会化本身无论内容、形式,还是载体运作过程,都具有更大的普适性、普遍性和社会性。特别是在当今大众传媒高度发达的条件下,人们德性修养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仅有过去那种一对一的德育单向运作方式,显然已不能适应当今时展的需求。

总之,德育的社会化、本真化和深邃化,已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走势。这种“走势”显然已经超出传统德育学研究的范围。毫无疑问,德育“领域的发展”,确需德育哲学这一新兴边缘学科的探索和确证。

二、德育哲学的边界、对象和任务

德育哲学思想的实际存在是渊远流长的,但德育哲学作为一个重大课题提出,却首见于1996年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课题指南;而作为一个门新兴学科建构,目前仍然处于探索、研究和创作的过程中。

从哲学的视野看,任何事物包括理论学科要获得相对独立的生存权,其基本条件是具有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规定性。因此,探索德育哲学的学科建设,首要的问题是给定它的边界。

第一,学科界定。一般说来,学科界定总是与研究对象紧密联系在一起;同时,又必须准确把握其特定视角、特殊层面和内涵应然性的特殊价值指向。黑格尔说,“一个定义和它的必然证明只存在于它的发展里。这就是说,定义只是从发展过程里产生出来的结果”④据此,德育哲学的研究对象是:德育观及其行为实践所蕴涵的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和一般方法论问题。具体地说,一方面,作为理论形态,德育观是关于德育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德育哲学研究首先要立足于这一层面上,但却不是局限于德育观本身,而是探索研究德育观的前提性问题,即追问反思德育(包括其理论和行为实践)运动的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和一般方法论依据、条件及其应然性形式。另一方面,哲学有两个主要视角:一是真理性认知,即追索事物运动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二是价值性把握,即求索事物运动发展的评价性确证。哲学思维的这种方法论原则,运用于德育观及其行为实践研究,德育哲学的对象便获得了真理观与价值观及其相统一的意义。所以总结起来说,笔者以为,德育哲学是否可以这样界定:德育哲学是关于德育观及其行为实践的哲学前提性问题的理论学说。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德育理论与哲学思维的有机契合,开展对于德育观及其实践运动的哲学研究,揭示人的德性修养的前提性根据和条件,揭示德育观形成、运演、发展的历史正当性和价值合理性,揭示德育运动规律的前提性根据和条件及其实现形式,等等。

第二,与相关学科的关系。主要是与德育学、哲学、教育哲学的关系。在笔者看来,“德育”概念在通常语义上有三种指向:一是德育实践活动;二是德育学科;三是德性培育状态的直接现实。但无论在何种意义上,作为理论它原本是教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之所以能够从中剥离出来而成为相对独立的一个研究领域,实际是标示了它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价值。“哲学”通常有三重意义:一是所谓“元哲学”,即哲学的基本原理;二是部门哲学(包括各种应用哲学);三是指某个领域、某类事物的最高理念或信条。德育哲学作为德育学与哲学的结合体,本质上是以哲学思维解读和创新德育理论与实践,开发其哲学价值和效能。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德育哲学虽然与德育学、哲学等双重“母体”的联系是极为密切的,但三者之间的“边界”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说它毕竟要有个学科归类的话,毋宁说它是教育哲学的一个层次,即相对独立出来的一个特殊领域。当然,两者的边界也是非常清楚的。第三,设定德育哲学的边界,还应从辩证思维中得到深入一步的说明。从这方面看,德育哲学主要不是去建立新的具体的德育范式,而是着重考察已有范式的依据、条件性、特性、表达方式以及范式更迭转换的可能性空间;它不是要描述德育过程本身,而是要规范人们在德育活动中的选择、定位和行为理性;它不是要作出德育学层面的结论和成果,而是要探讨、评价德育学结论和成果中超出德育学层次的社会意义和价值;它主要不是去揭示德育运行的特殊规律,而是要探求反思人们揭示规律的思路、能力和方式;它主要不是去规范和给出德育研究的具体方法,而是要评价这些方法的合理性和可能性,等等。总之,德育哲学植根于德育理论和实践的重大问题,又超越于这些问题而探索其前提性的哲学底蕴,这实际也就是德育哲学学科的基本特点。

三、德育哲学的价值现实

德育哲学作为一个新的学科领域,其发生的根源,说到底,在于当今时代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德育的许多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亟需哲学的介入和哲学方法论的统摄。反过来说,即:对于德育理论与实践从哲学视角作出多方位的分析和研究,从而对于德育的前提条件、基本理念、结构体系、实践范式以及重要的德育现象做出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意义的深层次确证,这就是德育哲学的价值现实。从实践操作的意义上看,德育哲学的价值实现,是整个德育哲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那么,德育哲学具有哪些价值呢?

第一,解读性价值。从泛意上讲,任何精神文化现象都是一种社会性解读。解读与解释意义相近,它们都是直接面对思想和实践的现实的,但解读更接近于操作实践层面。就德育哲学的解读性价值而论,其独特之处主要在于,一是注入了理想性追求。德育哲学的解读性价值主要不在于对德育现象的映像式、模本式的解释和说明,而是以一定的世界观、历史观为基础,以一定理想性追求为参照,反思、解悟和权衡其得失成败,从而发掘和拓展出新的“历史可能性”。二是注入了穷根究底式的思维原则。哲学的根本特点是不断追索事物、现象的深层次本质,以期不断获得极度而适度的认识成果,因为被解读的“文本”本身就是多层次的。哲学思维表明:“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等的认识是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⑤所以德育哲学的解读性价值,并不满足于德育理论的一般解说,更不是停留在德育现象的表层理解,而是不断追问德育现象背后的“更深刻的本质”。

第二,批判性价值。哲学思维的又一显著特征是它的批判性。在哲学视野中,“批判”是人类特有的活动方式和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它的核心思想是否定现状和追求未来,其真谛是“扬弃”和创新。“批判”具有物质实践和精神文化两种基本形态。德育哲学的批判性价值主要是精神文化方面的,它价值归宿的独到之处在于:它是德育的一种前提性批判。所谓“前提”,从逻辑上讲,是指推理过程的确定依据。逻辑结论若要正确,首要条件是逻辑前提必须正确。从行为实践上看,“前提”是事物发生发展的先决条件。德育前提性批判的重要价值,就是以时代和社会条件的变动为背景材料,以哲学思维和德育本真走势为凭籍,不断重新审视德育既成既有的出发点、根据、真理性标准、价值性尺度,不断重新鉴别、选择、取舍和筛定其前提性认知和价值取向,以推动德育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当然,这种前提性批判又是辩证性质的。因为在唯物辩证法看来,批判就是一种否定。但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即事物内部生发的新质要素克服了旧的质的规定性;同时,恰恰又是由于新事物吸收、联合了旧事物的合理成分,才能真正克服旧事物,实现发展。所以辩证性质的批判,就是一个“扬弃”的过程。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科恩“主张以认同、继承传统为特征的‘收敛式思维’与以批判、超越传统为特征的‘发散式思维’之间建立‘必要的张力’。这一影响深远的见解对于我们全面理解教育的功能提供了重要的启示。”⑥因此,德育哲学的批判性价值,不仅在于它是一种前提性批判,而且还在于它是一种辩证性质的批判,由此便孕育了德育的前提性创新。德育的前提性创新,必然带来德育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变革,促进人的德性修养的更新。这便真正实现了德育的前提性批判的价值。

第三,导向性价值。德育哲学的导向性价值是指向未来的。它的特点是前瞻性、超前性和预示性,这与价值本身的内涵是直接同一的。价值概念回答的问题主要不是“现在怎样”,而是“应当如何”。德育乃至整个教育在绝对的意义上都是为或远或近的将来“准备着”,亦即面对未来“应当如何”。这样,“导向性问题”就显得极为重要。导向即导引方向,实质是事物发展中内部诸要素的历史性趋势性的必然联系。德育的导向性价值主要有三个层面的指向:一是德育实践活动,其导向价值的观照和实现在于作用于人的认知和心理层面。二是德育学科理论的教学活动,其导向价值的体现和作用在于德育对象的理性和理论层面。三是德育哲学层面,它的直接对象主要是德育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其导向价值在于通过德育的前提性问题研究,革新德育理论,创新德育活动,导引德育不断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德育改革就有一系列前提性问题亟待研究。比如,既要坚持德育的一元化导向,又要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样化社会生活,发展人的个性品质,两者统一的现实倾向性、历史合理性及未来走势的人性根据、实现条件、理想模式是怎样的,它对德育体系革新具有何种价值?又如,德育的功能作用与人的精神世界自主自组织之间应当建构怎样的合理性尺度?因为有个性需要就意味着有选择,而有选择就意味着至少对部分德育预期效应的否定,所以如何培养和造就人的德育需求理性自觉,便成为德育创新的立足点和前提性问题了,等等。总之,德育哲学的导向性价值,生发于较深层次,关乎于德育宏观走向,意义深远而重大。

第四,方法论价值。抽象地讲,上述解读性价值、批判性价值、导向性价值都具有方法论意义。因为方法的实质是理论自身实现过程的“反哺”形式,换言之,拿了理论去运用、去解决实际问题,理论就转化为方法了。所以理论与方法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就更为接近实践的方面看,方法论应当是理论在认识上的深化层次。德育哲学的方法论不同于德育的具体方法论,而是一种宏大而深邃的方法论,具有重要价值。扼要地讲,其一,它对德育一般方法论具有直接指导意义。其二,它是德育工作者实际工作的最切近的理论基础。其三,它为人们的德性修养提供深刻的哲理性视野。其四,它是德育理论创新的重要指导原则,等等。

注: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8页。

②转引自《科学学基础》,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5页。

③《分析的时代——二十世纪的哲学家》,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43页。

德育的方法及基本要求篇(8)

一、感恩的道德价值

感恩是对他人、社会和自然给予自己的方便和恩惠由衷认可,并试图加以回报的行为。我们能得到他人的恩惠与帮助是出自他人的仁慈与爱心,“恩者仁也”…。。斯宾诺莎说的更具体,“感恩或谢忱是基于爱的欲望或努力,努力以恩德去报答那曾经基于同样的爱的情绪,以恩德施诸我们的人。”可见,“恩”是人类之爱,感恩是对爱心的回报。所以,古人对“知恩图报”、“施恩不图报”、“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等极为推崇。这些格言不仅对人们的感恩行为提出要求,同时给人们的道德修养指明了方向,具有深刻的道德内涵。

首先,感恩益于修德。感恩是对恩惠的敬意与感激。儒家对“恩”的解释是“仁”,“仁”始见于《尚书·金滕》:“予仁若考”,诗经则有“洵美且仁”,意义做“仁爱”“仁慈”解。到了孔子那里,“仁”的意义进一步深化具体,在不同的场合、对不同的对象则有不同的意思,形成了一套知仁、行仁的道德体系。如何实现仁呢?儒家指出两条路径:一是由里及外、推己及人的情感类推法。儒家所讲的仁爱是有差等的,仁的根本是“孝悌”,“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孝悌”是仁的出发点,人首先要感恩父母、亲敬兄弟。在此基础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求把别人看成是同自己一样的人,将心比心,把血缘亲情之爱由己及人,由亲及疏,由近及远向外推延,从而从爱父兄到爱他人,从爱个体的人到爱群体的人和社会,最终成为道德的圣人。二是自外向内、克己复礼的修德之道。孔子在回答颜渊问仁时说“克己复礼为仁”。就是要克制一己的欲望,用礼(道德)来规范自身的行为从而达到仁。为什么要尊礼克己呢?因为礼是人立身处世的准则,如果内心没有对礼的敬畏与感恩情感,礼的形式也就失去了意义,所以要求人以这种方式和规范来培养内在的道德情感。两条途径殊途同归,其共同点是要求都具有感恩的情感,并不断与负恩心理做斗争,不断克服并超越之,从而实现仁。可见,一个人对父母兄弟、他人社会乃至道德规范心存敬意、心怀感恩,就能成为道德完善的人。

其次,感恩益于为学。一个人知识的获得,离不开老师的教诲,长者的提携,“片言之赐,皆吾师也”。所以,君子当“隆师而亲友” “事师之犹事父也”。为何尊师感恩如此重要,甚至葛洪指出“明师之恩,诚过于天地,重于父母多矣”。无非说明尊师感恩益于为学。尊师感恩益于为学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益于学问之源的获得,“善之本在教,教之本在师。”荀子说:“学之经,莫速乎好其人,隆礼次之。”二是能淳朴学风,营造出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师道既尊,学风自善”¨。相反,“师道之不传”必然导致“欲人之无惑也难”。可贵的是,古人强调尊师感恩是坚持“师道”而非“师人”的标准:只要能增进道德学问的皆可以为师,而不必在意对方年龄的长幼,社会地位的贵贱;相反,不利于道德学问的即使为师我们也应加以批判。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韩愈也说:“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亚里士多德则说,“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再次,感恩益于敬业、成业。只有心怀感恩的人才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诸葛亮原本“布衣”,只因心感刘备三顾茅庐之恩,才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成就一番事业,留下千古佳话。

我们普通人虽无诸葛亮的知遇之恩,但我们也应感谢衣食之恩、机遇之恩。我们不但要感恩顺境,还要对所遭遇的挫折和失败心存感激。挫折与人如影相随,“逆境是常态,顺利是意外”。感恩挫折就是要明白挫折在人生走向成功时所扮演的角色,激励我们以“失败是成功之母”屡败屡战的精神。孟子亦曾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弗乱其所为。”只有经历过心智之苦、筋骨之劳、体肤之饿,才能认识到生活之不易、事业之艰巨,才会感恩已有之条件并转化为事业之动力。

第四,感恩益于社会和谐。感恩有益于修德,而人类道德的提高则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可见,和谐社会是一个道德化的社会。因为:“民主法制”的基础是道德,道德不但为人们的守法执法提供内在的保障,还可减少社会的控制成本;“公平正义”则取决于对责任意识和行为效果的正确把握;“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则体现了社会交往的和谐,它是人们对交往理念和交往价值的取向的把握及其践行;“人与自然的和谐”在社会意义上来说就是特殊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是人与他人、人与社会良好道德关系的延伸。

和谐社会不一定要求物质文明高度发达,却必然要求人们的道德水平普遍提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同志进一步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和谐社会要求道德,而道德建设则呼唤我们感恩。

二、传统感恩教育的局限

在中国历史上,感恩作为一种美德,有着悠久的传统,但传统的感恩教育又存在着某些不容忽视的局限。从总体上看,传统感恩教育的局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教育内容来看,传统感恩教育缺乏对“恩”的伦理反省,对“恩”的虚伪性和欺骗性认识不够。恩德与其他传统道德一样建立在主体身份不平等的基础之上,君臣、父子和夫妇其政治地位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君主对臣民之恩并非都是(有时也可能)出自仁爱,更多的时候是基于一种笼络民心的治国之术。所谓的“皇恩浩荡”、“每饭必思君恩”等“恩惠”就成了子虚乌有的恩德,从现代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不过是“人质爱上绑匪”的幻觉,其道德具有一定的虚伪性。此外,统治者一方面指出恩是“仁慈”、“仁爱”,提出“受恩图报”、“施恩不图报”的道德要求。另一方面,统治者自身奉行的却是“施恩图报”、“受恩不报”的非道德原则。孔子在回答子张问仁时说:“惠则足以使人”就统治阶级而言,“施恩图报”才是其施恩的真正动机与动力;“受恩不报”反而成了其行为常态,千百年来劳动人民的“清官”情结正是对统治阶级受人民供养而“知恩不报”的反证。这里,统治阶级自身对恩惠的理解与践行同他对被统治阶级的说教与要求是不一致的,道德的虚伪性与欺骗性暴露无遗。

其次,从教育方法来看,传统感恩教育重灌输轻讲理,表现出鲜明的道德强制性特征。在三纲五常的道德框架下,既无“君臣、父子、夫妇”的平等,也无“臣、子、妻”的独立人格,这种不平等的地位造就了强者的“主人”道德心理和弱者的“奴仆”道德心理。在强者看来,“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弱势一方则视一切所得为统治者的恩赐,时刻“感恩戴义,怀欲报之心”。与此道德模式对应的感恩教育则是强制性的灌输和绝对的服从。教育者把被教育者视为“道德之洞”(杜威语)或“美德之袋”(柯尔伯格语),道德教育采用的是“讲大道理、靠思想灌输,靠榜样引路等基础性方法,缺少较为具体的操作性程序和启发性机制,它常常是对某种思想观念的笼统式灌输和规导,缺少对受教育者微观心理、情感和认知方式、行为方式、生活方式等主体因素的科学把握”。灌输的教育方法对一个有正常判断能力的人是不合适的,因为它“妨碍或阻止了任何个人都有权自由地或自主地进行理智思考的过程。”纠表现出鲜明的道德强制性。这种灌输的教育方法既不是一种教授道德的方法,也不是一种道德的教育方法。说它不是一种教授道德的方法,是因为真正的道德应考虑到处于冲突中的价值审判;说它不是一种道德的方法,是因为合乎道德的教育要考虑到被教育者的推理能力和他们对教育内容的评价能力。

再次,从教育结果来看,自觉自为的感恩演变为强制要求的报恩,感恩的道德价值发生了变异,偏离了感恩教育的德性目的。感恩教育的目的是要引导人在生活实践中树立正确的感恩道德观,形成一种稳定的德性品质,过一种高尚的德性生活。而强制的感恩扼杀了被教育者的理性认识,使得感恩的心理层面被,感恩成了简单的“报恩”要求。应该说,报恩是对他人施恩的道德回应,体现了应有的道德责任,这也是我们今天依然强调报恩的原因。但中国传统的“报恩”和“报仇”,其本质是基于“情仇”的报文化,这种报文化具有封闭循环的特点,有其自身的道德局限性。中国人早有对“循环仇报”问题的批判,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就是对这种“循环仇报”的质疑,却对“循环报恩”的局限性缺乏清醒认识。在我们看来,循环报恩存在着三方面的道德局限性:一是循环的报恩容易扭曲施恩者的施恩动机,偏离恩惠的真正价值。二是循环报恩容易对报恩者形成巨大的压力,产生各种极端的报恩行为。如“公报私恩”——即以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来偿还私人之恩——就是以道德的之名行不道德(违法)之实。三是循环报恩抑制了主体道德完善的需要,难以形成无私的“慈善”行为¨。正是由于传统感恩教育的失误,感恩的道德价值被遮蔽甚至被扭曲,如何开展感恩教育就成为今天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当代大学感恩教育的路径

传统感恩教育由于忽视了被教育者的主体性,背离了德育的目的在于培养被教育者独立自主的精神和健全的人格,从而在教育的内容、方法以及教育的结果等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因此,当代大学的感恩教育,在吸取传统感恩道德之精华的同时,还应有新的思路。

首先,要从理论上说明恩惠的道德本质,奠定感恩教育的理性基础,避免感恩教育的庸俗化倾向。大学生不同于其他学生群体,他们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初步形成自己的价值观,有自己的判断能力。所以,不能把大学生看成是道德接收的容器来进行灌输,而应引导学生科学地看待恩惠,弄清楚恩惠的本质,为大学生的道德学习提供理论基础。前文已述恩惠的本质是仁慈与爱,“仁慈”与“爱”是判断和接受“恩惠”的指导原则。开展感恩教育首先要引导学生“知恩”,即要认识和鉴别施惠者是否出自仁慈而施惠,或者说施惠者是否为了道德而行善,符合道德的恩惠加以接受,不合道德的予以抵制。只有做到“知恩”,才可以避免一切以“恩惠”形式表现出来的伪道德和反道德行为,如封建社会的“皇恩”,以及由这种皇恩演化而来的“权恩”,其本质不过是基于权力的交易,是一种虚伪的恩惠。可以说,封建统治阶级要求的感恩多数属于这种庸俗的感恩。只有通过深入地分析和揭示恩惠的本质,才能保障感恩教育不至于陷入庸俗化的传统误区。

其次,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提高感恩教育的实效性,避免感恩教育的形式化和简单化倾向。感恩是一种美德,而美德学习“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学习,其核心或根本是态度学习”。所谓态度学习就是指在教育中形成某种稳定的处事方式或信念。可见,感恩德性的形成需要巨大的耐心与爱心,感恩教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大学生美德的获取需要相关道德知识的传授,却又不能仅仅依靠道德知识的教授。道德品质是在他人的榜样、表情、言语、劝诫和约束的影响下,通过天长日久的潜移默化,对各种行为规范学习、接受并逐渐沉淀下来而形成的。所以,感恩教育就要采用多种手段、运用多种方法。目前多数论者提出的吸取传统感恩资源,营造感恩氛围,开展感恩实践等办法,正是基于道德教育的特殊性和长期性而提出的。利用传统感恩资源就在于为我们树立感恩的道德榜样,树立道德学习的标杆;营造感恩氛围则在于创造道德教育的环境,引导并形成道德态度;开展感恩实践是为了强化道德品质,形成稳定的道德德性。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办法,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而不拘泥于形式。过度拘泥于形式而缺乏实质性的教育感染力只能让学生感动一时而不能具有深沉的感恩情怀。

德育的方法及基本要求篇(9)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20X(2016)08-0069-02收稿日期:2015-11-27

基金项目:本研究得到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课题“依法治校与师德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研究”(CJSD15-022)的资助。

作者简介:黄明友(1968―),男,四川中江人,副教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法学。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新世纪,“依法治教”理所当然。“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21世纪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教师是最基本、最直接的教育执行者,担负着教育发展的重任,学校能否发挥其在教育现代化中应有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教师的教学理念和管理方略。每一位教师必须将依法治校方针落实到自己的教学实践过程中,时刻以教育法律法规调整或约束自身行为,把教育教学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同时必须加强师德建设,实现师德建设制度化,提升教师师德修养,增强教书育人实效。

一、依法治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要求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依法治教必然要求学校依法治校。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教育部于2013年1月16日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对各级各类学校推进依法治校的目标、任务以及依法治校的具体措施提出了系统要求。对教师与学生参加学校管理、行使监督以及实现自我发展等权利从制度方面给予保障,同时强调要积极落实师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理当实施素质教育,全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因此,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确定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与管理活动,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学校领导与教师的法律素养,强化学校依法处理各种事项的能力,处理好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在坚持学校自主办学的基础上,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法治化,依法保障教育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并且依法接受国家与社会的监督。

二、加强师德建设

师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与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和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是教师行业的职业道德,它调整教师、学生、学校领导、学生家长等教育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对教师在工作过程中用何种思想、感情、态度与作风去待人接物,处理问题,干好工作,为社会履职尽责从道义上作了规定。加强师德建设,有利于处理好教师与其他教育主体的关系,化解各种人事争议,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教师顺利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能够推动教师自觉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和自觉承担法律责任。控制教师行为,不仅需要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种管理制度的外部约束,更需要通过师德规范进行内部约束。当师德变成教师的习惯性思维与实践,融入教师思想中时,良好的师德对广大学生就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将强有力地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实施,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进步,促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因此,必须加强师德建设。

三、师德建设制度化

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是教师对学生最好的教育。良好的师德修养是教师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必要条件,提升师德修养就必须加强师德建设,就要有一套相应的制度来保障,以实现师德建设制度化。

1师德规范制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明确要求, 制订科学、有效、可行的师德规范制度,如师德建设工作条例、师德建设实施细则、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 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师德规范制度化的根本任务是要将学校教师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纳入制度建设的框架, 把道德要求提升为制度要求, 把主要依靠自我人格和良心的力量来维系的行为自律转化为主要依靠制度的强制力来保证的社会约束。同时,建立一套师德考核指标体系, 并将其标准量化,通过学校、教师、学生不同权重打分, 给予综合评价, 将评价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作为教师聘任、晋升、晋级、培养、流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使师德建设与管理有章可循。

2师德培养制度化

加强师德教育的学习和培训, 是提高师德水平的基础和前提。新进教师与青年教师由于欠缺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学生管理经验缺乏,非常需要加强经常性的师德建设学习与教育, 并形成长效机制。通过经常性的学习与培训,他们可明确哪些行为教师可为, 哪些行为教师不可为, 主动运用师德规范和行为标准约束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 从而不断提高师德建设水平,提升师德修养,提高教育教学的本领,切实增强教书育人的实效。

3师德监督考核制度化

督促教师努力提升师德素质、切实履行教师职责的根本方法是实行师德考核制度化。考核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充分听取教师本人与学生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学校有必要建立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和严格的师德考核体系。依据师德规范要求与师德评价标准,制订详细的师德考核办法,采用教师自我评价、教师相互评价、督导参与评价、学生参与评价、组织最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教师师德实行全面、综合的评价。对教师无故漏课、迟到早退、教学效果、考风考纪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与考核, 同时也要把广大学生的意见作为重要指标来考虑,以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积极导向作用,实现师德监督考核制度化。

4师德奖惩制度化

把师德水平的高低与教师的个人发展和利益紧密挂钩, 把落实师德建设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和晋升以及各种荣誉称号的授予,以至奖金、津贴的分配,年终考核的等次等有机结合起来,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因而建立师德奖惩制度非常必要。对于师德高尚、育人事迹与教学贡献突出、被广大师生公认的优秀教师,学校应当大力表彰,甚至给予重奖,树立榜样。同时,学校应当大力宣扬这些优秀教师及他们的先进事迹,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效应,引领广大教师投入师德建设中去,着力提升教师师德修养,让“学师德、树师德、重师德”的理念深入人心,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目的,形成个个有师德、人人重师德的良好社会风尚。

总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今时代,学校在实施依法治校的同时,必须加强师德建设,实施师德建设制度化,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以提升教书育人的实效,为国家培养更多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骆德军浅析师德建设与依法治校之关系教学与管理,2004,(3).

德育的方法及基本要求篇(10)

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和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学校教育的层次性是指教育对象由于年龄、性别、生理、心理、社会地位、生活经历等的不同,对教育的内容、方法和传递的信息的接受能力、接受程度和范围等存在差别,要根据教育对象的差异进行分层教育。学校道德教育的层次性,要求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应遵循层次性原则,要求教育工作从教育对象的特点出发,根据教育对象的思想状况,因材施教,因人利导。体现在教育目标的层次性、教育内容的层次性、教育方法的层次性等方面。其实质就是承认受教育者的差异性,根据不同层次的教育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既鼓励先进,又照顾多数,将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针对教育对象的不同情况展开道德教育。在学校道德教育过程中,必须承认个体在成长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才能和品德的差异,并且按照这种差异给予区别对待,尽可能使每个人按不同的条件向前发展。

二、当前学校道德教育的现状

以当前学校道德教育的状况为主题,通过实地采访,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方式分别对当前各阶段学校的道德教育目标,内容及方式等方面的状况进行调查了解,通过对反馈数据的分析,将当前学校道德教育存在问题总结如下:首先,道德教育目标过于抽象或教育目标定位过高,高层次的道德要求与受教育者多层次的思想基础不太合拍,忽视教育对象的层次性,导致道德教育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其次,道德教育内容缺乏系统性、递进性,没有遵循人的成长规律和知识的增长规律,时常顺序颠倒或无规律可循;再者,教育方法上,教育方式单一,以硬性灌输为主,效果不明显。

具体来说,小学阶段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有:无道德教育目标,或目标明确;教育方式单调,以空洞说教为主;道德教育内容过分偏重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效果不佳,如采用的品德课学习教材,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品德与社会》三分之二是偏政治教育内容。中学时期道德教育的问题:课本内容陈旧,脱离大众道德,批判扬弃不够,缺乏对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创新;重原则规范传授,忽视道德品质培养。大学阶段学校道德教育的情况:政治教育代替道德教育;重言传,轻身教;重政治思想的道德教育,轻视基本伦理道德教育;重道德观念的形成,轻视行为习惯的培养;道德实践方式单一,运动会或比赛为主。

综上所述,当前学校道德教育在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及教育方法的采用上都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忽视了教育对象的层次性、特殊性。针对当前各阶段学校的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家庭、社会等对学校道德教育的层次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实现学校道德教育层次性的基本策略

(一)实现学校道德教育层次性的基本规律

1.遵循学生个体的成长规律:童年期和幼年期,人的认知能力主要是具体形象思维和初步向形象逻辑思维发展,该阶段是根据世界如何影响他自己的利益来理解世界;童年后期和青年初期处于心理发展的矛盾期,较多的是按照社会的或法定的秩序来理解世界,选择的内容应建立在行为能否受到他人的、社会的有关团体,他的家庭的非官方准则,他的宗教或公民法的赞许或谴责的基础上;其后一个阶段中,生理、心理发展达到成熟,形成稳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个人的思维主要体现在知识的应用上,而其形成的价值观和原则构成了其道德决定或做出判断的基础。由此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随着年龄成长的不同、生理阶段的发展,道德教育的内容也应随之发生变化。

2.遵循知识的增长规律:知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总结,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过程是由简到繁,由浅到深,由表及里,逐层推进的认识过程,而知识的增长也是由少到多、由具体到抽象逐步积累的过程。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同样需遵循知识本身增长的规律。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下一个学习阶段时,使学生在拥有简单知识的基础上,接受相对深化的知识,使之前后有相应衔接和连贯。比如,爱的教育,应以爱的秩序理论(爱自己爱父母爱家庭爱朋友爱乡亲爱同胞爱所有人)为根据,小学阶段,应教育学生如何爱自己,如何爱朋友,爱家人等,由小爱到大爱,由近及远,只有做到爱家人、朋友,才能更好地爱他人、爱国。

3.遵循道德教育自身的规律:在道德教育过程中,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各要素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和相互统一是教育过程的基本要求。当前学术界认为道德教育有以下几大规律:一是接受规律,即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要尊重学生接受心理和接受能力;二是合力规律,认为道德教育工作是一个由许多要素和各自的层次构建而成的系统结构,只有协调整合诸要素、诸层次的总体结构作用,才能形成这一项工作的最佳功能和效益合力;三是层次规律,即根据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的多层次性,把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统一结合起来,又要注意把一元性的价值导向和多元性的思想意识结合起来,不同对象的教育起点、标准及方法是道德教育层次性的基本要求。学校道德教育将根据人的成长规律和知识的增长规律将道德教育规律、人的成长规律和知识增长规律三者相结合,相统一。

(二)实现学校道德教育层次性的基本方法

劳伦斯?柯尔伯格的认知发展论认为,道德教育的第一步就是尽可能充分地认识到一个人实际上所拥有的选择范围,根据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展开道德教育,遵循人的成长规律、知识的增长规律和道德教育自身的规律,做到有层次性、系统性的统一。实现学校道德教育的层次性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学校道德教育体系,道德教育体系中较突出的是建立明确的道德教育目标体系、层次分明的道德教育内容体系和针对性强而有效的教育方法。

1.建立层次性的道德教育目标体系。德育目标包括“认识目标,情感目标,行为目标”,认识目标是指在该阶段,学生的认识内容和认识能力应要达到什么程度;情感目标是指学生在该阶段情感认识能力应到达什么样的目标,比如对爱的感知能力,爱他人的能力和体会他人感受的能力;行为目标是指学生在某段时期内应成功地做成哪些事情并对其行为应有的正确认识。建立层次性的道德教育体系,要以认知目标为先导,以情感目标为基础,以行为目标为重点,实现各阶段学校目标分层推进。道德教育目标的层次性,要坚持从教育对象的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层次,有针对性地实施道德教育。各阶段学校道德教育目标应根据学生实际明确具体,同时前后两阶段的道德教育目标要衔接一致,实现有效的贯通,从而建立系统性的学校道德教育目标。例如,小学阶段学生的认知能力集中在具体形象思维向形象逻辑思维转化的初级阶段,学生接受知识的范围相对较窄,知识内容较简单,道德教育的目标应建立在学生实际基础上,教授其如何去关爱朋友家人,懂得基本的文明礼貌。中学阶段要在这基础上进行深化,同时又要根据中学学生实际提出更高的目标要求。

2.建立层次性的道德教育内容体系。学校道德教育内容的层次性关键在于建设具有层次性的教材体系。道德教育内容是其目标的体现和具体化,德育目标的层次性决定了德育内容的层次性。在教育实施过程中,关键要根据不同的年级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品德形成规律,有层次、有秩序地安排道德教育内容,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同时,不同层次的道德教育内容不能简单机械地绝对割裂,要注意互相衔接和有机结合,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基本层次的德育内容,并向较高层次德育内容的方向引导,对高年级和素质较高的学生,要主动实施较高层次的教育内容。

德育的方法及基本要求篇(11)

首先,高等教育迅速扩充。高等教育不再是一种奢侈品,而是生存的必需品,这使得高等教育不再是精英教育而是全民教育,是被“列入国家发展的重要计划”之中的。因此,如何在不降低质量的前提下满足学生数量激增的需求,这的确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会计教育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这个挑战。

其次,高等教育内容日趋多样化。在世界范围内,在高等教育系统扩充的同时,其内部也经历了一个多样化过程。因为经济发展与日趋精细的劳动力分工密切相关,而高等院校在传递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WWW.133229.cOM在现代社会中,知识的作用越重要,社会对知识和技能的需求就越广泛,单一的专业知识结构显然难以满足这种需求。因此在高等教育中,教育内容的多样化、专业的宽博化成为必然。同样地,会计教育也必须满足这一要求。

再次,知识革命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挑战。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形式的多样化是与知识创新的速度同步的。而我国在知识的创新、吸收和利用方面的能力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要跟上全球知识体系的迅速发展,缩小与发达国家在获取和掌握知识的能力方面的差距,高等教育(包括高等会计教育)必须培养学生利用现代技术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最后,市场经济与传统道德观念的冲突。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经济利益最大化,遵循“低成本高效益”、“少投入多产出”的法则,即所谓的经济理性。但市场经济也同时显现了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使人们偏好于追逐经济利益,并往往因此而放弃应有的道德约束。因此,如何使学生既受到“财富”教育的经济理性的塑造,又能够成为对社会、对国家有益的人才,也给会计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这些挑战,会计教育应从三个层次进行创新:即知识与技能、智慧与方法以及人格与道德的教育。知识与技能是基础,智慧与方法是创造的源泉,人格与道德的真谛则在于,只有当人的知识与技能、智慧与创造力等智能因素与人的德性相统一的时候,才会造福社会、造福人类,从而达到个人价值实现与社会福利增进的统一。

一、重构会计“财富”教育体系

二十一世纪,会计将由“核算型”向“管理、决策型”演化,这是与知识经济、数字信息技术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为此,会计人才培养应符合如下标准:合理的知识结构、清晰的专业思维、成熟的职业观念、坚强的个人心志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制定会计法规的起点、程序和条款,精通我国现行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框架及其内容;能够结合管理模式变化对新技术环境中的会计控制与管理不断创新;擅长应用财务软件进行系统管理、维护和开发。满足这些标准的会计人才才是高素质的会计人才,这也正是会计教育产生与引领会计创新的直接表现。

会计“财富”教育所造就的高素质会计人才,首先应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技能,因此,要强调学生“四基”的培养训练,即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能力和基本观念态度。其中,特别要说明的是:基本能力,指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1996年在题为《教育———财富蕴藏其中》的报告中提出的四种支柱性的基本能力: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做人。基本观念态度,则指理想与道德观念、纪律与法制观念、民主与参与意识、使命与责任意识等等。因此,在课程的选择上,应选取学科中更基本、更核心的内容,使每项课程之间能够体现上述“四基”的要求,并形成课程之间内在的逻辑性和关联性、相关学科的共性和一致性、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的类似性和逻辑的同型性,使高校会计教育为会计人员终身学习和发展夯下坚实的基础。

会计教育方法也需要有所创新,以顺应知识革命的要求,可以应用“sts”(即科学science、技术technology、社会society)教育理念。sts教育强调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相互关系,重视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社会生产及社会生活中的应用,并以此为指导思想组织实施教育。sts教育以问题为核心来组织课程内容,不仅强调了知识的综合,而且突出了课程体系与现实世界的信息交流,这种教育理念完全可以在会计教学中加以应用,使知识通过对一个个问题的分析、解决得以传授,从而培养学生对事物整体结构、功能和作用的认识,以及对事物发展变化过程的理解与分析,达到对背景状况的综合、对知识内容的综合以及认识问题的多元性(含应用的综合性与方法的综合性)的综合。

按照这样的方式进行会计教育,课程不再是跑道(内容或材料),而是跑的过程本身(发展、对话、探究、转变的过程),从而打破了课程模式的线性发展,即课程不再是线性的、序列性的、封闭的、易于量化的秩序系统。从课程改革的国际趋势看,这种系统将让位于更为复杂的、多元的、开放的、不可预测的系统和网络。这种模式中的关系要素的预测与控制变得较少“有序”而更为“模糊”,在这样的课程结构中,学生和教师通过对话创造出比现有的封闭性课程结构更为复杂的学科秩序与结构。会计教育课程的设置应体现如下几项要求:

第一,会计“财富”教育要反映和接受全球经济发展的变化,整体把握时代变革、知识革命对会计学科体系的深刻影响,顺应会计学科的边缘化趋势,将理论与实践相融合,增设相关课程或在各专业课程中增加有关内容,反馈经济全球化以及信息技术革命对会计环境和会计自身行为的影响。课程主要有:全球经济环境,信息系统导论和行为科学等。

第二,对原有的会计学专业的课程(计算机应用与网络、经济学、财政金融学、税收政策与规划、贸易实务、会计学各专业课、管理学、数量分析方法、金融工程、专题研究与讨论(主要包括会计前沿问题、政策专题和热门问题)进行重组,并增设人力资源学,会计信息系统(包括:网络化集成管理模式,电子商务环境中的会计制度创新、会计模式选择、会计流程重组、会计信息系统设计以及安全保障),商业传播学(讲述图文和口头的商业传播技术,包括图文报告、商业信函、法律协议和文件及演讲等)和企业政策等。通过会计课程的重组,实现“四基”训练的要求,使学生具备清晰的专业思维和成熟的职业观念;使学生熟悉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制定会计法规的起点、程序和条款,精通我国现行会计法规、准则与制度的框架和内容;使学生能够结合管理模式变化对新技术环境中的会计控制与管理不断创新;使学生能够适应、反馈并解决信息社会、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

第三,设置会计学新专业,专门讲授管理信息系统(mis)、物料管理系统(mrp)、企业资源配置系统(erp)、决策信息系统(dis)的开发;讲授电子商务条件下网络技术的应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的应用和新型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讲解各种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应用,教授各种编程语言,对国内外先进的管理型财务软件进行解析、测试和应用,使学生擅长应用财务软件进行系统管理、维护和开发,以培养既懂管理系统和财务会计知识,又具备系统开发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进行通识教育。这是“世界银行高等教育与社会特别工作组”提倡的一种教育模式,是一种灵活的、以知识为基础的、为未来职业做准备的良好教育形式。相对于职业性或技术性课程来说,通识教育课程的目标是传授一般知识和发展一般性能力,除了个体的职业训练外,它还关注个体的全面发展。其目的是:一个受过通识教育的人应形成这样一些感性认识:在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方面掌握数学方法和经验方法;掌握主要的分析形式和调查研究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用到的历史的和定量的技术;熟知人类所积累的一些重要的学术、文学和艺术成就;了解一些主要的信仰和哲学观,在系统地思考道德和伦理问题方面有一定的理解和经验。因此,接受了通识教育的人,才是“受过教育的人”。通识教育包括: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智能素质、人文素质和社会协作素质等多方面的教育。

二、会计“财富”教育要造就会计人才的七大能力

1、 记忆能力。记忆能力的好坏直接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会计人员应有能力将有关方针、政策、制度、法规、准则以及各种标准牢记在心,认真领会与掌握。

2、 思考能力。思考能力是指概括地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本领。会计人员应有能力对会计信息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并且能够不断地结合企业管理中的问题,对企业的人、财、物运用进行深入分析。

3、 业务能力。是指在会计制度设计、会计核算、财务分析、会计电算化、网络、计算机、外语等方面的能力。

4、 鉴别能力。是指能够根据有关法规和逻辑判断,区分正确与错误、真与假、是与非的能力。

5、 表述能力。是指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会计人员应有能力简要、深入、准确地陈述会计事项、问题和观点,写作工作总结和财务分析报告等。

6、 决策能力。指在关键时刻进行选择,以求得最佳效益的本领,会计人员在现代经济中已经不再是单纯地进行会计核算,而且还应具备经济预测、经济决策等经济管理的本领。

7、 创新能力。指不断掌握新技术并运用实施的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研究新技术的能力。

三、完善会计道德教育体系

会计道德之所以成为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课题,这是与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经济形式多元化发展的格局密切相关的。经济形式的多元化导致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使得在价值观方面,无私奉献、公私兼顾、合理利己和极端利己等价值观同时并存,特别是凸现了个人利益和拜金主义,使人们在规避风险、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偏好于短期利益,忽视长期利益,不关心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自私自利的贪欲不断膨胀,致使道德滑坡。

会计道德是社会道德的一部分,因而它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从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态,其内容同样受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社会经济关系发展了,会计道德的内容及体系也将随之变化而发展。因而,会计道德教育要与时俱进,按照“四基”中的“基本观念态度”训练的要求,培养学生理想与道德观念、纪律与法制观念、民主与参与意识、使命与责任意识,等等,引导学生积极克服、消解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促使思想意识、行为规范合理化,避免急功近利、见利忘义的思想行为;引导学生形成更高层次的思想品德、价值观念,提升他们的道德境界,形成高尚、完善的人格。

会计就其本质而言是对经济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使公众通过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预测、决策和监督,降低经济成本与风险,以实现最优经济效益。因此,进行会计道德教育,要充分体现会计职业的特征和要求,促使学生形成会计道德品质,进行会计道德实践活动。

朱瑢基总理曾多次语重心长地希望会计工作者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我们一定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按照总理的希冀和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应遵循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做人、做事。

1 会计的公正性和独立性。这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基本内容,它是处理各种会计关系的基础,使会计关系得以保持均衡,会计报告和报表不受不正当的权势或偏见的影响,为公众各方判断和评价企业会计行为提供有效依据。

2 会计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这是会计存在的意义和生命所在,是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一条基本原则。

3 会计的忠诚性和勇敢性。这是实现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保证,它要求会计人员严守企业秘密,尽心尽力,不畏强权,坚持原则。

4 会计的专业技术精神。这是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的要求,它要求会计人员熟练掌握会计及其相关领域中的各种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精益求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