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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大全11篇

时间:2023-07-25 16:45:25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1)

对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是指审计部门依法对医院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以及个人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的活动。非营利性公立医院作为社会公益机构,肩负着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需求的重任。医院执行政策情况、服务水平、自身发展情况,对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公立医院因其具有不同于其他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在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实施过程中 ,也有自身的审计重点。

一、财务收支真实性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是经济责审计的突破口,对医院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计医院是否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财务收支的真实性是指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医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以医院资产、负债、收支等的真实性审计为基础,进而审计医院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和评价资产增长率、负债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收入增长率、科研投入情况等。财务收支真实性审计的重点在于资产项目,查明有无隐瞒资产、少报资产或算假账、搞虚盈的情况。通过对收入、年度结余、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的分析,评价医院未来的发展前景。

二、审计医院执行国家政策及其他法规的情况

关注医院在资本营运、收费管理、药品采购、物价等方面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1.对收费管理进行审计。要审查医院的收费许可证,实际收费项目是否超出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是否超过规定标准收费。将各收费项目、单价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规范》逐一核对,看收费价格是否相符,有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现象。

2.对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药品价格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解决广大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大了对药品市场医药价格的监管力度。检查医院药品进销价格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促进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3.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要有目的、有重点地对医院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和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及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由医院向检查组汇报本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基本情况,并提供收支总账和明细账,检查人员认真进行核查医院的政策执行情况。

4.对医院物价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医院价格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医院应严格遵守国家物价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现行收费标准,不多收、不少收、不漏收、不滥收。重点审计是否存在超范围收费及重复收费的情况,如部分医院在病床不够的情况下,在病房里多加病床,重复收取床位费;由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较快,医院开发了一些新的诊疗项目,未能及时向物价主管部门报批或还未得到物价主管部门批复就先行向患者收取费用。

三、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审计

重大经济决策是指医院主要负责人在其任职期间所作出的对医院当前乃至今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的经济决策,包括医院对外投资、经济担保、出借资金、大额采购合同、基本建设、大额资金的运作等经济决策。

寻找医院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依据,确定医院主要负责人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的审计范围。首先,对医院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可以发现隐蔽的重大经济决策线索。其次,通过查阅医院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的会议纪要、述职报告、任职期间的工作总结等,确定重大经济决策审计范围。通过财务报表反映的货币资金、长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特别是涉及大额的资金进出、长期挂账的往来账款等进行审计。

1.货币资金:通过对银行存款收支的审计,审查医院是否存在将资金进行对外投资、委托理财等情况。重点检查投资风险的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操作是否规范,投出资金是否经过授权审批,资金来源是否正常,是否有变相的贷款资金,资金安全和收益变动情况是否有严格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本金的增减变化和取得收益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存在资金账外循环的现象。

2.固定资产:关注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以及处置的合规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审查是否存在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使用不恰当导致国有资产损毁、流失和浪费等现象。重点审查医院主要负责人有无利用职权侵占、侵吞、挪用国有资产等问题;

3.对外投资:主要审查对外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及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审查投资决策、审批、合同(章程)签署、资产转让等手续是否合理规范,是否存在借用投资名义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

4.合同管理:审计各单位合同管理是否规范;合同是否编号;合同拟订人与审批人的职责是否分离;重要合同是否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是否存在不签订合同的情况。

5.基建项目:主要是对医院基建投资项目的立项情况、项目预算的批准与调整情况、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资金筹措与实际到位情况、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在重大投资决策审计的基础上,审计建设项目总投资有无超过批准的概算。是否存在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方式不规范,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私自将专业工程分包;是否存在建设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未进行询价、比价或公开设备招投标,无验收和交付安装手续;是否存在建设项目的实施无施工监理和投资监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控制;是否存在施工单位的进度款、材料设备款的付款依据(合同)、手续不全;是否存在未进行工程审价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否存在将日常经费支出挤入基本建设支出的现象。

6.应收款及预付账款:对应收款及预付账款进行账龄分析,通过账龄分析、重要款项的查询,确定债权的风险性、坏账损失及潜在坏账的情况,对重大的或非正常原因的资金流向,应查实支付依据,确认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

一般来讲,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是划分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一个重要依据,对盲目决策和不具备民主性和科学性的个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领导人员应付直接责任;对科学性的决策,由于重大的决策往往伴随着重大的风险,对其后果领导人员一般只承担主管责任。同时,对重大决策,尤其是决策失误项目,一定要依据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全面分析失误的主客观原因和其中领导人员可控与不可控因素来具体确定领导人的直接责任或主管责任。

四、内控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的主要目的在于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环境、初步评估控制风险,以确定交易及事项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对医院内部控制的审计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是否科学、健全;二是评价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是否达到设计的目标。重点审查专项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重大经济决策管理、以及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监管等方面是否制订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这些制度是否真正得到有效执行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关注有无因制度缺陷、执行不力,以及对所属单位监管不严而造成的违纪违规、资产流失等问题。

五、预算管理情况审计

审查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有无虚列项目、高估预算现象。审查经批准预算的执行情况,有无截留、挤占、挪用应拨所属单位的资金,或向没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拨款或越级拨付经费等问题;有无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2)

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总的目标是核实家底,查清问题,明确责任,促进管理。通过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审计,核实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遵守财经法纪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界定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审计发现问题应负的经济责任,为党委、政府和干部管理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促进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更好地履行经济管理职责,促进乡镇经济的健康顺利。

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审计的范围和内容取决于审计的目标和要求。乡镇党政领导每届任期三年,从审计的时间范围上讲,是任期内审计,如果任期超过三年的,以最近三年为重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进行追溯或延伸。审计截止日一般应以职务正式任免时间为审计截止日,但任免时间往往与离任人和接任人交接日不同,离任人可能在离任公布几天内突击花钱或转移财产,所以,应以双方权力交接日为审计截止日。从审计单位范围上讲,不同于对一个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按照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环节和方式以及所担负的直接经济责任和间接经济责任的相关程度划分为必审、抽审和延伸审计调查三个层次。乡镇财政所、乡镇党政办和直接分管单位为必审单位,镇属行政事业单位、镇办和村则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进行抽审或延伸审计调查。从审计的内容范围上讲,包括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乡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查预算内外的收入、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收虚支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二)乡镇资产、负债情况。主要审查固定资产是否建账管理,有无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未入账、账实不符、私分资产以及管理不善造成国有和集体资产损失浪费问题。要对政府债务进行重点审计。全面摸清政府债务总量,审查任职期间形成的账内、账外债务和提供的担保金额等。

(三)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情况。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收支两条线”和集中核算、集中支付制度,有无违规收费等问题。农民负担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乱加价、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等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四)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审计核实的基本指标是财政收支,其他指标如农民人均纯收入、卫生农业投入、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和农户用电量、镇村公路里程等级、规模企业和种植大户等,能通过审计手段核实的,则加以核实;若不具备核实指标数据真实性的条件,要注明数字来源。在核实数字的基础上,将各指标与上年数、责任目标数、最高水平、相同条件的其他乡镇数等进行比较,考核其增减变化情况。

(五)国有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选择部分重点企业延伸审计,审查企业资产、负债、收入、利税等指标的真实性,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六)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审查投资决策的程序是否合法,有无盲目投资,管理混乱,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七)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和其他需要审计的问题。主要是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关的执行党纪、政纪、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有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由于审计对象不同,对乡镇长和党委书记的审计内容应有所区别。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从党政分开来讲,对乡镇党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应侧重于经济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活动的审计,重点是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的效果、重大投资项目的效益、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情况、财政收支、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负担等重要经济指标的真实性和变化情况。政府是行政执行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也对上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乡镇长的审计应当侧重于经济决策,侧重于审计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乡镇是我国的基层政权,同县以上政府的工作不同,主要体现在党政之间的职责和权力不好划分,党委书记是真正的主要负责人,对乡镇的各项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乡镇的重要工作一般是书记靠上抓,直接分管。乡镇长配合党委书记工作,抓好党委或党委书记决策事项的落实工作,行使职责的权限较小。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审计工作也要根据各地的实际确定审计对象,凡是乡镇长与党委书记权责划分明确,由乡镇长行使财政财务管理权的,可以把乡镇长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凡是把乡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县,可以把书记作为审计对象。在乡镇换届时,乡镇长和党委书记都要变动的,也可同时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分别划清经济责任。

二、乡镇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法

审计方法是沟通审计主体与审计客体的桥梁,是审计主体实现审计目标、完成审计目的的工具。以有限的时间和审计力量完成好预期审计目标,需要从三个方面把握好审计方法。一是抓住关键环节搞好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二是分层次、抓重点。这是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所决定的。三是运用适合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特点的审计方法和技巧。除一般查账方法外,经济责任评价和责任界定,需要对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职责的管理活动和经济活动进行调查核实,要求我们采取其他一些工作方法以弥补查账方法的不足。如:性复核,个别谈话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或调查表,审计公示和受理举报线索,查阅会议纪要和文件资料,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借鉴其他审计或检查成果等。

(一)搞好审前调查,摸清被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乡镇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审前调查的重要性。对初次审计的对象,要做详细的审前调查;对任期中审计过,基本情况已经掌握的,调查可以从简。审前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乡镇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情况。通过调查机构和职责情况,弄清乡镇政权的特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各自所承担的直接经济责任以及履行经济责任所涉及的部门、单位和事项。

2.乡镇的主要经济和发展指标情况。从统计部门了解乡镇的所属行政村、人口状况,、农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情况,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及在本县(市)内各项指标所占位次。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分析性复核,通过分析弄清乡镇的经济工作着重点。对一些相关经济指标进行分析,找出相互间那些不合逻辑的“矛盾点”,即审计的风险点或称之为审计重点,如,国内生产总值发展速度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当地用电量的增长速度之间的关系比较,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乡居民储蓄之间的关系,财政收入增长和乡镇职工、教师工资兑现发放情况的关系。

3.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和核算体制情况。县(市)对乡镇实行的财政体制,乡镇财政预算编制程序和执行管理办法,乡镇对所属机构、事业单位是否实行了“收支两条线”、“集中支付”、“集中采购”和“集中核算”管理办法。

4.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及其落实情况。通过查阅党委、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年度工作等有关文件资料,对乡镇出台的重要经济决策事项列出清单并了解决策执行情况。调查的重点放在兴建公益设施、国有和集体土地转让、企业改制、小城镇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涉及经济责任较大的方面。

5.有关部门对乡镇经济工作的考核和检查情况。县(市)党委、政府和县(市)直机构对乡镇从不同的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检查,其检查考核结果对开展对乡镇党政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要通过走访纪检、监察、信访、财政、经贸委、统计等重点部门收集这方面的情况资料。对这些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从中把握乡镇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和经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准审计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

6.乡镇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许多乡镇设立了专职或兼职的审计机构,对所属机构、企业和行政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这些单位的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了解内部审计结果并进行评价,尽可能地利用和借鉴其审计成果,缩小审计延伸面,减少重复审计。

7.审计机关以往对乡镇财政、财务审计或任中审计情况。

(二)要以财政收支审计为基础。财政收支审计既是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也是审计的切入点和出发点,因为乡镇财政收支综合反映了乡镇经济活动和乡镇领导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乡镇财政的主管责任人是乡镇政府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具体管理责任主要由财政所承担,还涉及国税、地税征收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就是要在财政收支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价管理责任,从审计角度考核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政绩,界定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归属。县级审计机关作为乡镇财政决算审计的主体,又负有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在审计实践中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深化财政收支审计,减少重复审计。做到统一审计计划,统一审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工作要求。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在对乡镇财政收支审计的基础上要侧重以下方面:

1.摸清乡镇财政家底,包括资产家底、政府债务和财政赤字情况。核实家底,不能只是停留在账面核对上,更要注意未在账上反映的问题,如:账外资产;以政府名义担保的借款或对外借款未纳入预算管理;未决诉讼、外欠会议费、招待费等。核实家底的工作量较大,一般在进点审计前部署被审计单位先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往来账,盘点资产。审计组再根据自查结果进行抽查。

2.地方制定的“土政策”是否与国家财经法规相抵触。查阅会议纪要、地方发文和领导批示,年度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可以直接发现这方面的问题线索,再通过查账加以落实。

3.财政收入和支出增长和构成分析。是否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法定支出”的顺序,把职工工资发放放在财政支出的首位。教育、、农业等法定支出的实际增长幅度是否达到教育法、科技进步法、农业法的要求。

4.把握需要延伸审计或核实的重点。一是从账面资金流入和流出入手,分析认为属于非正常和有疑点的资金,管理上有明显漏洞的资金作为重点。二是从票据入手,对财税部门管理发放的票据进行突击盘点、核对。财税部门和有关部门领用的票据反映的资金收支与账面反映是否一致,有无资金“体外循环”、虚列挪用资金和偷漏税金等问题。三是从银行账户入手。清理银行账户,审阅收支事项。四是调阅有关文件资料载体反映的财政收支数字与账面数字衔接核对,寻找需要延伸或核实的问题线索。五是从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如:农民负担、职工工资发放、挪用扶贫等专项资金、重大资金损失浪费问题。

(三)把乡镇党政办公室作为必审单位进行审计。党政办是直接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服务的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和后勤保障等。党政办的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统计报告、财务报表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活动的载体。除一般财务收支审计需注意的问题外,作为经济责任审计要特别关注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直接相关的财务收支和经济事项。

1.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严格。乡镇制发的文件和会议纪要保管是否完善,其中涉及经济和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内容有无明显与国家和上级政府规定冲突的问题。重大开支事项是否经集体研究决定,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各项开支审批手续是否严格。

2.除财政所正常拨款外,还有那些资金来源,有无乱集资摊派乱收费行为。核对收费票据存根以确认资金是否纳入账内管理,有无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

3.核查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活动所发生支出情况。如:差旅费、招待费、汽车维修费等开支是否合规,用车、住房是否符合标准;有无公款装修;有无公款、公款送礼、报销假发票和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借用公款长期不还、在公务活动中严重铺张浪费等问题。

4、有无账外资产和未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的资产,资产出租收入是否入账核算,已调动干部使用的办公用品是否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四)抽查审计乡镇所属单位。乡镇有“七站八所”之说,国税所、地税所、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土管所等是上级部门垂直管理的单位,经费不纳入乡镇财政,一般不列入审计单位,必要时可就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经贸办(委)、建委、文教办(教委)、计生办(站)、民政办、综治办、经管站、统计站、水利站、林业站、农机站等经费纳入乡镇财政管理,可列入抽查审计范围。各地不平衡,乡镇机构设置不一,资金和核算方式不同,审计时须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查范围和重点。一般说来,应当关注以下方面。

1.经费收入方面。上缴财政的应税和非税收入、财政拨入款项与财税部门是否核对相符,核对从财税部门领用票据的情况,看是否有截留、隐瞒收入、挤占挪用资金、代开发票和收据、偷漏税费等问题。

2.对照财政、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看有无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和变相收费增加农民负担和负担问题。

3.经管站代管村级财务情况,有无挤占挪用代管资金问题。

4.国有和集体土地转让情况。转让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有无领导干预,以明显底价转让从中牟取私利,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问题。土地转让是否履行手续并缴纳税费,有无私自转让偷漏税费问题。应兑现给村户的征地补偿款是否及时兑付。

5.企业国有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乡镇对国有和集体国有资产管理一般在财政所和经贸办,有的还专门成立了资产经营公司。对国有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时,首先要摸清国有和集体资产底数和企业改制情况,有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流失和损失。其次,延伸控股和国有资产数额较大的企业,看是否如期缴纳国有资产收益,有无截留私分和滞留企业问题。三是调查企业严重亏损和破产的原因和责任。最后,还要关注有无乡镇领导授意瞒报、虚报税收和其他经济指标问题,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和乱集资问题,在企业报销应由机关和个人负担的费用问题,违规占用企业资产问题。

(五)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和事项。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理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业绩的重大经济活动,如重大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和效益进行进一步核实。现以当前乡镇资金投入较大的农业投入为例进行。

农业投入体现了党和国家的农业和政策,农业投入多少,效果如何体现着乡镇党政领导的工作水平。从情况看,农业投入涉及面较广,资金渠道很多,主要有乡村道路、水利电力设施、农村引水工程、农田整治和改造、种子种苗、抗旱、抗洪、抗灾,民房改造、扶贫及造林项目等。投资来源既有上级拨入专项资金,也有当地配套资金和农民义务工或劳务集资。项目管理方式也各不相同,有的成立专门的项目办,有的由乡镇所属机构负责,有的以村为主实施。对农业投入情况调查核实的重点,一是了解项目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投入是否到位,涉及拨款到村的资金,以现金领取的,要延伸抽查,有无挤占挪用资金影响项目进度造成损失浪费问题,是否存在集资摊派增加农民负担问题。二是了解项目立项、可行性、施工、物资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情况,有无因管理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三、经济责任的评价和界定

评价是审计结论,是审计人员基于审计和调查情况所做出的职业判断。审计范围就是评价的范围,但正如审计要抓重点一样,评价也要抓重点,即最能反映审计对象经济责任的方面。

1.评价

(1)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的评价;

(2)对财政状况,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财政支出增长和政府负债的评价;

(3)国有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评价;

(4)对财政经济政策执行情况,尤其是农民负担情况的评价;

(5)对重大经济决策事项,主要是投资决策和效益的情况进行评价;

(6)对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的评价。

对审计评价范围和内容各地做法不一,可归纳为有限评价和无限评价两种。有限评价只是对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规性的评价,体现不出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无限评价则大大超出了审计职责范围。我们认为应当适度评价,即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规性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审计延伸和调查的结果评价相关的经济活动和效果。

2.评价指标。

用指标数字量化业绩、反映政绩的前提是指标合理,数字真实可靠。能够反映经济责任的综合性指标较多,如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招商引资等。县(市)对乡镇年度考核的指标和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审计评价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只能是通过审计或调查能够确认的指标,因此,财政收支指标可以作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基本指标。当地党委政府有特殊要求,需要加以核实的,审计部门又能够核实的,列为补充评价指标。审计部门无法核实,审计报告确需要引用其他指标时要注明数字出处。有的地方通过党委、政府出台规定,明确属于统计指标的由上级统计部门负责核实,审计汇总核实结果以便评价一个领导干部的业绩,这是值得借鉴的做法。

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

(1)任期内各年度财政收入目标完成额和每年的增长率;

(2)财政支出增长率;

(3)本级税收增长率;

(4)任期内新增政府负债额;

(5)政府负债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6)违规增加农民负担额。

3.评价标准。

审计部门不可以自己制定评价标准,但可以选择标准或与有关部门协商制订标准。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规性按照有关法规和制度评价,个人廉政情况按有关党纪、政纪进行评价,业绩、政绩能够量化的按有关部门制定的量化标准进行评价。如财政、税收完成额和增长率的评价,可以政府向人大报告的经济和发展计划为标准,也可以县(市)对乡镇的目标责任考核计划为标准。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3)

(一)经济责任审计概念的界定 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理论界尚未达成共识,先后出现比较有代表性的以下几种观点。审计署组织编写的《领导干部审计知识读本》(2003)定义经济责任审计是,“特指我国在近些年来出现的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国资委的《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界定,“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的活动。”审计署孙宝厚(2010)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国家机关、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应界定为 “各类审计主体依法对责任人负责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从而对其任职期间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鉴证与评价的活动。”

(二)经济责任审计种类归属的界定 关于审计分类的一种习惯做法是,将审计的内容与审计的目的结合起来作为分类标志,即按照审计的内容与目的将审计分为三类:财政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经法纪审计。实际上这种对审计的分类并不科学严谨,因为这种分类的最后结果是各种类别之间的界限并不清晰,也就是说各种类别之间存在交叉与重叠的现象。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审计的这种分类就显得无所适从。因为从审计的内容视角来讲,审计可以分为财务收支审计、财政收支审计、其他经济活动审计三大类,经济责任审计既有可能是对财政收支进行审计,也有可能是对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亦或对财政财务收支以外的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而从审计的目的这一视角来看,审计可以分为目的逐层递进的四大类,即真实性审计、合法性审计、效益性审计、责任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无疑是属于目的层次最高的责任性审计,其目的是在真实性审计、合法性审计、效益性审计的基础上评价与认定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按照“目的”标志进行分类的一种独立存在的审计种类。

二、经济责任审计本质的界定

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的认识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属性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其理由是社会和谐取决于政治和谐,政治和谐又取决于政府和谐,政府和谐要靠政府自律,而经济责任审计是政府自律的一种表现,有力地推动了政府和谐,于是得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属性是和谐社会基石”(王国俊,倪慧萍2007)。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它混淆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与本质。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这是它之所以存在的现实意义,但促进社会和谐却不是经济责任审计所独有的作用,无庸置疑,真实性审计、合法性审计、效益性审计也同样发挥着这种作用。二是“经济责任审计涉及两个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主体将一部分财产权利委托、或分割给第二责任主体,第二责任主体在拥有这部分财产权利之后,对第一责任主体承担一种责任,并且要报告这种责任的履行情况。由于第一责任主体和第二责任主体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内部人控制”,因此,第一责任主体就存在着信息风险和控制风险。为了减少这种风险,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借助于一种可靠的机制来鉴证信息,这种机制就是审计。于是得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是经济责任鉴证” (宋文阁,2007)。这种观点虽然从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基础出发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进行了剖析,但对经济责任审计本质的认识还不是很确切。财产所有者将财产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经营管理者,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在财产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之间形成了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于是经营管理者负有妥善经营管理受托财产,并把经营管理的结果向财产所有者进行报告的责任。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一切审计产生的基础,并影响着审计的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要回答经济责任审计“是什么”。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认为审计本质上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免疫系统的防御、稳定、监护三大功能形象地说明了审计“是什么”。不同种类的审计其“免疫系统”体现的审计职能不同,如政府审计通常体现“免疫系统”的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通常体现“免疫系统”的鉴证,内部审计通常体现“免疫系统”的评价。而作为审计的一个种类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认定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而实施的,其本质也是“免疫系统”,而且表现为具有监督、鉴证与评价三个职能的“免疫系统”。

三、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界定

(一)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空间范围的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从其空间范围来看,通常被界定为仅仅是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因为他是履行经济责任的责任人。然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作为单位负责人时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评价与认定,因此,对作为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就必须要对其所在单位进行审计。如此一来,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就应该由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扩展到其所在的单位,包括其所在单位的下属分支机构。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空间范围除了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所属分支机构以外,还可能包括那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认定有“关联”的其他单位,比如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开户银行、它的供应商及客户。然而这些“其他单位”不能因为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有业务往来而承担起接受审计的义务,所以不能将这些“其他单位”纳入到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范围。这些“其他单位”充其量只能是配合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比如在必要时可以对这些“其他单位”进行走访,实施询问、函证等审计程序来获取有关审计证据。因此,不能误以为这些“其他单位”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

(二)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质内容的界定 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实质内容,理论界与实务界也存在诸多分歧。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实质内容主要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及效益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实施和维护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重要投资项目的管理与建设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对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下属分支机构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情况;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活动及其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有关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概言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实质内容是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再加上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容易产生两种认识上的误区:一是混淆责任性审计与真实性审计、合法性审计、效益性审计的关系,将经济责任审计视作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责任性审计的总和。如此一来,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取代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或者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必要单独存在了。实际上,经济责任审计既不能取代真实性审计、合法性审计、效益性审计,也不能被后者所取代。二是误将责任人(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当作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实质内容。实际上,评价被责任人(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责任人(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通过其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来体现的。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其对象理应遵从审计对象,即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只不过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评价责任人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实质内容应是责任人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

(三)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表现形式的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实质内容既然是责任人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那么其表现形式就也应该与审计对象的表现形式一致,即反映这些经济活动的会计记录及其他各种资料,具体的载体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账、证、表;内部控制手册、工作计划与总结、董事会及高管会议记录、各种协议、业绩考核报告、业务档案等资料;责任人述职报告;其他有关的资料,等等。

四、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内容的界定

(一)根据审计目标界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是责任性,即评价责任人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强调的是经济方面的责任性。因此,凡是体现责任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与责任人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有关的方面,都属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反之,与责任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无关的方面,比如,家庭财产及其来源,个人的政治素质、个人的生活作风等,如果与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无关,就不应该属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而应属于纪检监察监督的范畴。再比如贪污挪用公款的行为,通常是会影响到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有关,则属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也就是说,在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时要正确区分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

(二)结合责任人任期职责界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 责任人(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法定职责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承担经济责任的期间是任职期间,不包含任职之前及之后的期间,所以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应是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其所在单位的经济活动。需要注意的是,经济活动的后果往往有一定的延迟性,所以经济责任的评价与认定时点可能是任后,即任后界定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二是承担的经济责任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负责且能够负责的,而不应包含被审计领导干部不应或不能负责的经济责任。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应为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负责且能够负责的经济活动。被审计领导干部无法负责的,像石油公司的价格倒挂储油、公交的运营票价低于成本等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就不应确定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

五、经济责任审计主体的界定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0)等法规文件站在政府审计的角度来谈经济责任审计,这可能造成一种错觉,即政府审计机关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唯一主体。经济责任审计是政府审计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它并不只限于政府审计的范畴。经济责任审计也是建立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基础之上的。而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不仅存在于国家与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负责人之间,也存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上级与下级之间,存在于任何一个组织的所有者与它的经营者之间,存在于一个组织内部不同的管理层次之间。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向上级报告下级责任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主体也可以是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如果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来审计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那么注册会计师就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

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素的界定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象的界定 审计理论界与实务界普遍认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象包括两部分:一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评价;二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评价。然而,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主体是自然人(领导干部或其他负有经济责任的人员或由这些人员构成的领导层),而不是其所在的单位,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只是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而不是其所在的单位。原因在于,只要存在经济管理活动,一定就存在使用各种资源的过程和行为,因而也就必然存在权力的运用者和实施者,他们理应是经济责任的承担者。任何责任都是具体的、明确的,应有具体的“人”作为责任承担者,经济责任的承担者也不能例外。如果没有明确的受托经济责任承担者的存在,也就没有受托经济责任的存在。如果要恰当地评价经济责任,就必须首先明确具体的经济责任承担者。那些责任不清的情况,都是由于在事前没有对控制资源的权力进行明确的授权造成的。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与内容的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评价,这种评价应该建立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的基础之上。(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与内容应仅限于与经济责任有关的部分。由于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单位所处职位使其承载的责任不仅有经济责任还有非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也就容易被无限放大。尤其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往往将诸如人民对执政的满意度、社会公平的实现程度、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公共规则的完善与遵守程度列为审计与评价的内容(王国俊,倪慧萍2007),所涉及的内容远远超出经济责任范畴,已经延伸到非经济责任范畴。而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它只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而非对其德、勤、能、绩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与内容应覆盖经济责任的正反两个方面。即其评价内容应根据经济责任的内涵与外延全面确定。经济责任是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有积极经济责任与消极经济责任之分。所谓积极经济责任,是指责任人(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岗位经济职责;所谓消极经济责任,是指责任人(被审计领导干部)没有履行好自己的经济职责或违背自己的经济职责而按规定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经济责任审计只有做这两个方面的评价,才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做出辩证、客观、全面的评价。一方面要避免只是单纯评价其积极经济责任,从而将经济责任审计变成了经济业绩考评;另一方面也要避免只是单纯评价其消极经济责任,从而将经济责任审计变成了经济问题检查。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既要包括积极经济责任的评价,也要包括消极经济责任的评价。(3)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与内容在时间上应覆盖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整个任职期间,而不能仅仅是整个任职期间的某一部分时期。

当然,经济责任审计具体评价的内容还需要根据不同的具体评价对象分别来界定。评价内容应当与所审计的内容相统一,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恰当地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价。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原则的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否恰当,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采用的评价原则是否恰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仅要坚持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避免掺杂主观意识) 、公正性原则(不偏不倚,实事求是)、全面性原则(全面评价成绩与不足,积极经济责任与消极经济责任并重)、依法性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惯例等做出评价),还要坚持发展性原则,也就是说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不仅要充分考虑领导干部在整个任职期间内的行为在任职期内产生的后果情况,还要充分考虑领导干部本任职期间的行为对单位(或社会) 未来发展的贡献。

此外,在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应注意区分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领导责任。所谓直接责任是领导干部对基于特定的职务,自己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的行为而应承担或履行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义务;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基于内部分工,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应当承担的除了直接责任以外的经济责任;领导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基于行政管理权,对其非直接主管的工作应承担的除直接责任以外的经济责任。

七、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审计关系的界定

(一)联系 按照我国审计法的规定,在审计对象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审计是相同的。首先,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审计的审计对象空间范围并无差别,凡是依法属于财政财务审计范围内的实体单位,同时也被包含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之内;其次,财政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实质内容也没有差别,两者都离不开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最后,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审计的审计对象表现形式也没有差别。经济责任审计是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的各年度财政财务(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审计的基础上综合进行的更深入的审计,它可以借助任期内各年度财政财务审计的成果,并对财政财务审计未能查明的问题追加审计,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现责任性审计目标。

(二)区别 主要区别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的目标不同。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审计二者要实现不同层次的目标,财政财务审计目标是真实性、合法性,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是责任性,是最高层次的目标。(2)审计的标准不同。财政财务审计标准通常是既定的,因为审计对象实体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为规范一般是既定的,如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其年报审计的标准就是企业会计准则。经济责任审计的标准是多样的,因为审计对象实体履行的经济责任是多样的,其衡量的标准也必然是多样的。(3)审计的内容不同。财政财务审计的内容一般比较固定和统一,相比之下,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则具有多变性或多样性,将会因审计对象实体履行职责的具体内容不同而不同。(4)审计的作用不同。财政财务审计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审计,促使被审计单位遵纪守法,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与效果,从而促进被审计单位可持续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则通过评价责任人(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为人员的考核、任用、奖励与惩处提供客观的依据,从而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也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俨然已经成为我国审计事业发展的一个壮举,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我国审计工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对今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规模和形式来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自身的工作。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研究,不仅在理论方面得到了很大的进步,还在监督企业管理层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作用。但是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较晚,当前的经济责任审计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行解决。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和作用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企业的管理者在其任职期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效益等进行监督和审核的活动,是在企业财务审计的基础之上,将审计结果与管理者的责任相联系。可以说,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具有特定的审计对象,由企业管理者的任期时间作为审计期间,主要审查企业管理者在任期内的所有经济活动。同时,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涉及较多方面,不仅包括一般审计所具有的内容还包括其他经济效益审计等内容。通过对企业管理者任职期内的管理行为及结果进行审计,以此来评价管理者的管理水平。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水平,确定企业财务审计的真实性及合理性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正确评价企业管理者的经济,以此为人事部门评价管理者提供依据。并且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不仅能够对评价内容提供标准,还能够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

(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作用

第一,完善企业监督机制,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企业管理者在任期内的经济活动进行评价,提高了对企业管理者的考核质量。

第二,增强企业财政监督机制,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以财务审计为主要内容,因而能够重点监督企业管理者的财政情况。

第三,增强企业管理者的自觉性,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公平且客观的审查,使水平较高的管理者能够得到较高的评价,而违反了经济政策的管理者则会得到查处,从而进一步促进管理者认真履行自身职责。

第四,提升企业管理效率,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能够进一步查清企业的资产,了解企业的效益,发现企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期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二、电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1)管理者任期内企业的财务合法性。企业财务合法性主要是指企业的财务核算是否符合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是否客观、真实且合理,同时财务报告是否完整及合法,以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合理且有效。

(2)企业的资金周转情况。企业的资金周转状况主要是指企业的各项经济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周转状况,经营状况是否有所改良,资产的完整性如何,企业是否存在资产质量下降的状况,且对企业未来的发展状况有何影响。

(3)企业的重要经营决策状况。企业的重要经营决策主要是指企业的经营决策中风险较高的投融资决策、公司经营结构、资本变革以及企业资产重组等对企业当前状况及未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决策。

(4)企业电力销售管理状况。电力企业的电力销售管理审计主要是指以评价电力销售业务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为主要内容,采取抽查验证的方式,验证电力销售相关信息的状况,为审计提供依据。

三、电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风险

一是审计力量较为有限,且与审计任务相矛盾。从总体来看,审计对象较多,但是企业的审计力量较为有限。电力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一定的,并且每年都会安排一定数量的审计工作,而审计对象的数量却并不确定,这就导致审计力量不足。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比一般审计有更广泛的内容,还会对被审计的管理者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

二是电力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不够明确。电力企业的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具有信息、资源、人员及组织等优势,电力企业通过内部审计来提升自身的经济责任已经越来越重要。电力企业基本都制定了企业自身的内部审计制度,但是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的主体并不明确,阻碍了经济责任审计在电力企业中的作用。

三是电力企业的经济责任较难确定。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是否能够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以及企业收支的合法性等。但是在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中有一些经济责任难以进行划分。

四是电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不统一。当前,电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相关的制度并不完善。并且审计的评价主要是针对审计范围内的特定事项,审计的职责并没有对人的审计范围进行规定,并且对人的评价缺乏依据。

四、有效控制电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对策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5)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一样。审计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如何正确认识和有效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已经成为内部审计人员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研究其成因及防范对策,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树立和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信誉度,保护内部审计人员的自身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内部审计特点导致的审计风险

1在目前的内部审计队伍中,还有部分审计人员的执业水平不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审计方法和手段落后,审计工作还不规范。特别是实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由于缺乏相关操作标准,致使审计工作的随意性较大。这些制约着审计人员在复杂多变的现代经济条件下获取适当、有效的审计证据,从而容易产生审计质量上的风险。

2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够,权威性不高,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易受上层或局部利益的驱使或人事、人际关系的限制和影响,有时无法做到客观、公正。另外,由于内部审计地位的限制,在进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中,往往得不到被审计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在取证的关键时刻,有时会遇到阻碍。导致审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造成人为的审计风险。

3内部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滞后。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尚没有操作性较强的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审计人员往往只能依据常规的审计工作经验来进行。另外,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加大了审计人员职业判断和评价的难度,带来潜在的政策观念上的审计风险。

4经济责任审计定位模糊,风险意识不强。目前,国有企业产权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理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受托管理关系尚未完全建立。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企业领导人往往难以准确定位自身的价值取向。有时难免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不够、支持不足,客观上弱化了内部审计的职能。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在对所有者负责和对经营者负责两种体制下,其目标、职能作用不尽相同。由于上述原因,内部审计的责权自然难以清晰界定,定位模糊,进而对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审计人员的主动性产生影响,审计的风险意识自然不强。

5经济责任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形成的风险。人事变动一般具有批量性,在短期内容易产生审计力量不足的现象,使内部审计人员难以处理风险、成本和效率之间的矛盾;而且,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时间跨度较大,有的甚至长达十几年,经济活动十分繁杂,而人事部门要求的时间又十分紧迫。审计人员往往顾此失彼,容易产生客观的风险。

(二)审计外部的原因造成的风险

1被审计单位会计工作薄弱带来的风险。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业务水平较低,账务处理不规范,导致会计资料失真;个别会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认真,甚至将很重要的原始单据或账簿丢失,造成会计资料不全;有的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时没有交接手续,甚至不提供真实的会计资料,致使内部审计人员无从审查真实情况。

2被审计单位管理水平低带来的风险。一些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有的还很薄弱;有的单位虽然建立健全了许多制度,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还有的单位出于某种目的或迫于指标压力,粉饰、虚夸业绩。这些问题往往带来做假账、编制假报表等现象。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或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会耗费内部审计人员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给审计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极易形成审计风险。

3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审计法人,评价自然人”的工作,由于直接涉及到人,所以比较敏感。由于受审计手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经济责任审计只能从审计的角度认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在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而且,随着经济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增多,其违法违规行为也越来越隐蔽,审计难度、审计风险呈现出上升趋势,个人的经济问题、廉政情况等仅仅依靠单方面的查账是得不到确切结果的。因此,审计结论与对审计的期望值之间存在差异,隐含着被动的风险。

4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属于事后监督,审计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另外,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就结束了,对于审计结论疏于落实,对查出的问题也是查得严处理得轻。这客观上影响了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也给后任领导和被审计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风险防范的意识与对策。我们应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原则,有效提高抗风险的意识与能力,并力争通过有效的防范措施,规避审计风险。

(一)在审计对象选择上注意审计风险的规避

有些离任经理(厂长)是必须审的,有些则不宜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为了规避审计风险,在征得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意下,不宜安排经济责任审计的,可以不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比如领导人员已被提拔任用了,并且可能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公正进行的,我们认为最好不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因为这样的审计往往是成绩多,不足少。实际上,一旦该领导出现问题,审计风险就很大。另外,领导人员已被纪律检查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必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总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安排上“宁缺勿滥”,是比较符合“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原则的。

(二)在审计内容、程序、方法等方面注意审计风险的规避

1注重内控制度的评审,预测潜在风险。内控制度评审是审计的重要内容,而且其本身也可起到防范审计风险的作用。若内控制度不存在、不合理、不健全或执行乏力,就必须实施详细全面审计并予以提示,从而降低风险。并且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管理能力是息息相关的,加强内控制度的评审,则奠定了对责任人评价的基础工作,可以提前预测潜在的风险。

2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和范围,规避风险。经济责任审计一定要限定在审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之内。通过分析企业盈亏、资产保值增值、生产经营、员工工效、成本控制等一系列反映企业真实情况的经济责任指标和影响因素来确定审计的重点,并进行关键环节详细核对和审查,以保证正确的工作方向。对在审计中未涉及到或虽然已涉及到但未获得充分证据或难以分清责任的事项,不做任何评价,规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通常重点内容如下:

(1)注重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审核。经济责任目标明确了责任人任期内各项考核指标,审核经济责任目标,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充分维护责任目标的基础上,围绕责任目标量化并细化审计内容。企业经济责任目标一般包括销售、可控费用、利润、固定资产投资、资产保值增值等,实施审计时则应围绕上述内容,拓展和延伸审计内容。

(2)加强对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核。审核资产应依据企业提供的实物盘存资料及相关的账、证、单和经济合同,审核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长短期投资和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将责任人任期终了货币资金的实际结存额、任期内形成的有问题存货、固定资产增减内容、长短期投资损失或收益、在建工程支出及合同进度作为主要内容审核清楚。审核资产额中的费用支出,应同核实损益结合起来。将票据充抵现金及充抵银行存款的支出、未按受益时限摊销的费用、虚列应收款的支出以及挂账的待处理资产净损失等应列未列损益核算的资产作为审核的主要内容。区分资产中费用支出的合理挂账,以核实资产的真实性;审核负债,应当以任期举债、举债用途及效果为主要审核内容;审核损益应与核实资产负债相联系,将任期内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反映的盈亏额与任期内应摊未摊、应提未提、应付未付、应转未转等影响损益真实核算的相关内容作为审计重点,以核实损益的真实性。

(3)关注债权债务真实性。债权债务的审核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可或缺的内容,包括审核责任人任期内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债权债务的结清情况、债权的变现能力和举债偿债能力、有问题账款的成因及潜在损失等。责任人经手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应作为重点审计内容。依据购销合同、相关票据审核应收、预付和应付、预收等往来账项业务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依据其他相关合同,审核其他往来。逾期应收款、不良举债、结算中形成的有问题资金和任期内发生的坏账损失,这些应是深度审计的内容。债权债务审计是离任审计中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

3规范审计工作程序,预防风险。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和审计规范,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到最终审计结论等每个环节都要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避免审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预防程序不当引发风险。

4运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控制风险。可积极拓展审计线索的来源,采用个别谈话的方式,召开相关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座谈会,多向基层员工了解情况,与相关企业和部门取得联系,查账与查实有机结合,避开表面信息的干扰。还可考虑适当引人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并结合账目基础审计方式和制度基础审计模式,达到提高审计效率和控制审计风险的双重目的。

5建立和实行承诺制度,减少风险。分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被审单位向审计组承诺,审计人员向项目主审承诺,项目主审向上级领导承诺。在常规的财务审计过程中。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并针对其薄弱环节及时加以纠正,督促其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并做好审计资料的有效利用。在此基础上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并能够减少审计风险。

6加强复核、征求意见、化解风险。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的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制度,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关。如制定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在满足对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要求的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另外,对每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报告,可组织有关主管进行反复讨论修改;对出具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力求措词适当、评价公正,经得起推敲;对于审计中未涉及和证据不充分的问题不做评价、不下结论;审计报告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人的意见,认真落实不同意见并妥善处理。这样,才能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化解、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审计风险。

(三)在经济责任的认定和评价上注意审计风险的规避

1经济责任认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我们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某单位2003年底有不良资产损失205万元,是某领导任职期间形成的。是不是就要认定为该领导的责任?经进一步分析,205万元不良资产损失中,其中大部分是执行新的会计制度要求补提折旧形成的。经过客观分析,不应认定为该领导的责任。所以进行经济责任认定,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6)

对于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来讲,尽管其同年度财务的收支审计在审计方向、计划、重点内容、评估模式等方面存在区别,然而,在审计的方法及流程上存在一定的共同性。从本质上来看,财务的收支审计工作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部分,反之,经济的责任审计就是对企业责任负责人履行职能情况的审计工作,同时也对企业的财政收入及支出进行审核。两种审计共同具有确保财政收入及支出合理、合法、高效的监管作用。假如可以将两种审计结合起来,就能够防止重复审核的麻烦,增快审计效率。以下简要论述了两种审计进行结合的相关内容,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及效率,缩减企业审计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收益,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一、经济的责任审计及财政的收支审计内容及目的

对于财务的收支审计来讲,其对财会核算的科学性、合理性,相关控制标准的完善、高效性及财政资料的准确性都具有监管与评估的功能。其主要的目的在于对企业的财产经济及法律标准进行维护,对企业的运营管理工作进行改进,从而增加企业的资金收入。财务的收支审计工作重点在于对企业的整体财务情况进行分析与审核。相对来讲,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主要任务在于公平、客观的对企业管理责任人在工作时的工作状态、工作业绩及相应责任进行评价,为相关部门及其他部门的考核提供数据参考。

二、将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与年度财务的收支审计工作结合起来的意义

(一)对年度审计标准进行维护的基础

企业的审计部门在创建年度审计工作标准期间,都会把下属部门的该年财务收入及支出标准划分到审计的范围内,依照审计流程高效进行审计工作。然而,经济的责任审计与之存在区别,因为企业负责人的变更及离职都是由主管部分负责的,因为各种各样因素,审计部门在创建年度的审计标准时,不会将当年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划分到审计范围中,从而导致了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企业整体安排审计内容,整合审计资源产生影响。假如可以在年度的财务收入及支出审计工作期间,同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结合在一起,全面思考经济的责任审计内容及目的,就能够预防发生重复审计的情况,减少了审计资源的消耗,如果主管人员向审计部门委托对企业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就能够借用财务的收支审计结论与底稿进行参考,从而加快了审计的速率,增强了审计的效率。

(二)增强审计工作时效及效率的前提

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通常为员工离职的审计,因为审计部门很难对当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进行确定,同时,主管人员在进行干部提升及罢免时都归属集中时段,经常向审计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很多。同时,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需要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同企业负责人离职的时间不可以间隔过长,不然就丧失了审计的价值。部分责任人的工作时间少则2—3年,多则5—6年,想要在短期内对人员工作期间的经济事项进行审计,并且确保审计质量合乎标准,对责任人进行公证、客观的评估,就经常需要审计从业人员将所有的审计内容暂时放下,对审计的资源进行集中,从事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而假如可以在企业年度财务的收支审计工作期间就做好该方面的资料收集、底稿编订等工作,就能够全面进行借鉴,从而增强审计工作的效率。例如:对某企业的责任人在工作期间进行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因为该企业的责任人工作时间长达6年,假如依照传统的审计方法,就需要3—4个人耗费近半个月的时间才可以完成全部工作。而如果更改审计方法后,审计从业人员就可以先查看该企业6年期间财务的收入与支出审计报告表及审计的底稿,通过分析、探讨,挑选出对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有帮助的内容,然后同企业多年的资产情况、运营指标进行比对、分析,梳理重大的决定及事项,进而在审计从业人员还没对该企业实施现场审计工作之前,就先做好准备工作,同时全面掌握该企业的运营特征,明确了审计内容的工作重点及范围。进而大大减少了审计前期的调查时间,降低了被审计企业需要出示资料的数量。在进入该企业以后,依据审计的方案有条理的进行现场的审计工作,防止发生重复审计的情况,增强了审计的工作效率。以下是某企业责任人经济的责任审计单独数据及年度财务的收支审计结合生成的审计效率比对表,详见表1。

表1 某企业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及年度财务收支审计表

审计流程 没有结合的审计项目 二者结合的审计项目 节省的时间

审计前调查 5天 2天 3天

现场审计 6天 3天 3天

需要审计人数 6人 3人 3人

(三)增强审计结果应用的需求

原企业责任人在离开岗位的同时,也到新企业进行工作,只要保证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没有存在较大的违背我国相关法律标准规定的行为,没有在重大事件出现决策错误的现象,没有损耗企业资源或者占主导责任的情况出现,那么,经济的责任审计内容对责任人在原企业工作的评估就是有效的。而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较为繁琐,不但要同离职的责任人互换意见,同时也要同原企业互换建议,原责任人则以自己离开岗位为由,对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较不关注,经常出现推迟、延期等情况,而新任命的责任人又认为以前责任人出现的问题同自身没有关联,对以往问题的配合度较差,也缺少审计的热情。假如可以在年度财务的收入与支出审计工作中依照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标准进行工作,发觉大型经济问题,因为责任人还没有离开企业,就能够对审计建议进行落实,发挥审计的作用,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三、将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同财务的收支审计工作结合起来的方法

(一)在设定审计项目期间二者兼顾

审计部门应全面思考财务的收支审计工作与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发展需要,进行统一安排,合理组织,将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及财务的收支审计工作共同划分到审计项目的计划管理内容中。将审计工作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尽可能保证一次审计,多种用途,防止出现再次审计的情况。在每年的年初,进行经济的责任审计内容安排时,同干部管理企业主动商讨,确定当年经济的责任审计内容,将其划分到审计标准中。对部分突然安排的内容,也需要进行重点选取,集中力量进行突破,切不可将力量进行平均。同时,在对财务的收支审计内容进行规划时,需要同经济的责任审计规划结合在一起,依据审计内容的需求,对部分有关企业、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为后续的经济责任审计夯实基础。

(二)设定审计内容时互相融入

审计部门在对财务开展收支审计工作时,应严格遵照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方案进行审计,全面思考将来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的标准及需求。在设定财务收入及支出审计内容期间,将责任审计需求的相关数据,包含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经济活动的合理性、营利性的确定与评估、控制标准落实的情况、行业的发展、领导的廉政等情况,有针对性的书写到审计的方案内。当审计完成后,尽快依照企业创建资料数据库。对被审计企业责任人的经济责任评估、审计的结果和结论都可以当做以后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之一。如果需要对某领导进行责任审计,仅需要对平时没有审计的内容进行审核,再结合历年财务收支审计的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即可,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另外,在开展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时,应重点关注同财务收入与支出审计相关的流程、内容、方法等不同处,创建责任审计同收入审计相融合的标准,找寻一审多用的审计方法。

(三)对审计的资料互相应用

因为两种审计的形式是基于会计有关信息的分析与掌握的检查层面上。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就需要将财务的收支审计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包含审计的报告、审计的建议、审计的决定等,每人创建一个档案,为以后的责任审计奠定基础。想要增强审计的工作效率,减少审计的资源损耗,那么,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就需要同财务的收支审计结合在一起,全面应用以往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但凡收录到财务的收支审计内容中的项目,除了相应的补充以外,不可以进行重复审计。基于当前审计人员数量不足的层面上,进行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时,审计部门应全面发挥企业内部审计及社会审计的功能。审计部门需要重点做好关键企业的审计工作,而降部分企业交给相应的升级部门进行内部审计。利用审计的信息对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价。还可以将部分企业交由社会自身的审计团队进行审计工作,并给予监督及指导。

四、总结

总而言之,经济的责任审计工作同财务的收支审计工作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在现实工作中,相关审计从业人员应对二者的审计方法、模式、内容进行细致的分析,将二者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审计质量及效率,缩减企业审计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收益,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因此,对经济责任审计及财务收支审计的结合进行探讨是值得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思考的事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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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晓磊.经济责任审计中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与经济责任履行报告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0.

[4]李力,闫光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的方法[J].湖北审计,2010(03).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7)

《规定》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都要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央行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各级分支机构是总行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理应对央行分支机构的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与履职审计、离任审计的对象都是领导干部。然而,在审计目的、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结果运用上又有着明显的差异。

一是审计目的不同。央行履职、离任审计都是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目的是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公正、高效地履行职责,保证单位资产安全。经济责任审计则是专指领导干部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情况,重在分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负的责任,目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从而更好地推动本单位的科学发展。

二是审计对象不同。央行履职、离任审计的审计对象是领导干部。这里所指的领导干部包括分支机构的行长、副行长及其他行级领导干部,各级行内设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仅指分支机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三是审计内容不同。央行履职审计的内容是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和参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履行业务管理职责情况。离任审计包括管理决策、干部管理、廉政建设、内控建设和业务管理等五个方面内容。前者是任中审计,后者是任后审计,两者都是全面审计,内容大同小异,审计结果殊途同归。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落脚点在于查明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其既可以任中审计,也可以任后审计。经济责任突出了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合法性、有效性、效益性。

四是审计方法不同。央行履职、离任审计采取进点公告、问卷调查、查阅档案等审计方法,通过座谈、函证、质询和走访等方式了解情况。审计方法较传统,重在查错纠弊,使用的大多是定性评价。履职、离任审计既可以“下查一级”,也可以是同级监督。经济责任审计通常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采用召开会议、审计公示、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审计方法。为了客观反映审计对象经济决策、财务管理的合规性、有效性、科学性,还需要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相关经济指标进行分析,确认其经济效益和工作业绩。

五是审计结果运用不同。履职、离任审计报告报本行行长审阅;审计工作的结果形成审计结论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存档,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对审计对象所在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促进其规范高效履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审计结果等结论性文书报送本级行政首长,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同志;并提交委托审计的组织人事部门,有关结论也可纳入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

二、基层央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我国已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暴露出一些具有共性的问题。如,经济责任的归属难界定;审计工作难度大;缺乏相对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等。央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范畴除了本单位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经济责任外,还有巨额金融资产管理的责任、金融管理与金融服务的风险和责任。央行如果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则需要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认识问题。央行的履职、离任审计已开展多年,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有相配套的操作规程,有较成熟的审计方案。内审人员对这些传统的审计模式较熟悉,审计起来得心应手。许多人认为履职、离任审计是广义的经济责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一样是领导干部,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必要。比较起来,人行的财务收支相对简单,无法反映央行经济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全貌,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否会回到央行最初的财务收支合规性审计模式。而且,《规定》要求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有一定的局限性,据此评价央行的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工作业绩和绩效难以客观、全面。思想认识的制约将影响央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

其次是制度问题。央行经济责任审计还在摸索之中,有关的制度有待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内容、方法、结果的运用尚待明确。与领导干部相关的经济责任需要界定,有关的绩效评价指标建立尚待时日。如何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履职审计、离任审计有机结合都是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

第三是人员问题。人才是内审的“生命线”,队伍素质的好坏决定审计质量高低。目前,各级分支机构受人员结构、业务素养等因素的制约,内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加上近年来上级行系统的内审业务培训少,高层次的内审业务培训更是缺乏,有关的学习辅导资料又难买到。现在条件下完成常规的审计项目尚可,要对经济效益进行定量分析与绩效评价,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内审工作转型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需要各级内审人员加倍的学习与实践。

三、基层央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央行内审工作转型的要求,我们认为基层央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在《规定》明确内容的基础上突出央行职能特点,结合央行的工作实际,形成有自己特色的审计模式。鉴于央行领导干部大多是“先离后审”,我们建议对领导干部任中以履职审计为主,离任时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全面审计与绩效审计互为补充,形成较完备的领导干部审计监督机制。

1.提高认识,建立制度。

为了加强央行的治理,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在央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央行内审工作转型的目标是由传统的财务、业务合规性审计向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绩效审计转变,经济责任审计包括财务收支绩效、经济效益等内容,这是与内审转型方向是一致的。我们要适时修订央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充实其中,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方案,以制度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各级分支机构的领导干部要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对内审工作转型的领导,积极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内审人员要转变思路,加强学习,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2.明确内容,规范程序。

基层央行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首先应结合实际对各级分支机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厘清。按照《规定》所指的内容将所有可能引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管理和监督行为纳入审计范畴,包括本单位的预算管理、财务收支、财产安全等狭义的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同时,我们要对审计的内容进行拓展,涵盖中央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等广义的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审计内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机构金融资产的完整、安全、效益,以及央行宏观调控、金融管理、金融服务职能履行中的管理责任、法律责任为基础。具体内容包括内部控制、财务管理、重要资产及重要投资管理、依法行政、主要业务管理等五个方面。其中:内部控制包括制度建立、组织管理、应急处置;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财务收支、大宗采购;重要资产及重要投资管理包括发行基金、固定资产、再贷款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和基建项目管理;依法行政包括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主要业务管理包括综合管理、发行保卫、会计国库、信息安全等。然后,在现有合规性审计程序的基础上,增加效益性审计的内容,建立一套适合央行实际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明确审计底稿、事实确认、初步意见、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等内容和形式,规范审计结果的运用范围和价值体现。

3.增强素质,创新方法。

要加强内审队伍建设,必须将内审理论培训与实务培训配套进行,注重在审计实践中培养锻炼人才,建设一支既有内审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内审人才队伍。不断创新审计方法,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经济责任审计要与经济效益审计相结合,要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注意对领导的决策、管理、资金效益的审计,注重对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的评价;二是经济责任审计要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要认真搞好审前调查,对一些在账面上无法核实的情况要纳入审计调查的范围,及时调查取证,做到问题定性准确无误,定量分析恰如其分;撰写有份量的审计报告和调查报告,真正做到一个项目两份成果。三是要在内部控制制度评价的基础上,运用好分析性复核、审计抽样、指标分析等方法对资产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及财务收支的效益、资产采购和管理的效益、重大投资的效益等进行分析。特别要重视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应用,加大业务风险的系统排查,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8)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指导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是基础,评价是关键。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缺乏操作性强的评价标准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标准笼统,过于格式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审计机关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大多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相应出台了评价指标,但尚待细化,评价标准问题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难点。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多数情况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审计实际情况进行评价。如果属任中审计,各项经济状况正在进行,执行结果的优与劣还未见分晓,审计部门此时对事项评价具有一定的风险和难度。

(二)审计评价内容不明确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评价内容过于全面化。如:肯定责任人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对成绩、问题、分析的全面评价实质上避重就轻的评价,不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有的把被审计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等内容也写入审计报告,增加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

(三)审计评价超出审计范围

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因此,审计对被审计者的评价,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从经济责任的有关内容进行。但在实践中有的审计报告总要考虑全面评价被审计者的功过是非,从而超越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及相关的经济活动范围,把不属于经济责任评价的内容写入审计报告,比如:“在任职期间,被评为先进文明单位,获某项一等奖”等等。有些内容事项缺乏相应的取证资料佐证,有的不加以分析查证照抄被审计单位年终总结报告或被审计者述职报告有关内容来评价,使审计评价脱离了“经济责任”范畴,增加了审计风险。

(四)经济责任审计专业性和综合性较强,涉及领域广,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困难

经济责任审计中包含了财务、法纪、效益以及社会等方面的责任内容,是一个比较综合的概念,涉及如党政机关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资源环保、工商及金融企业等诸多领域,实际上包含了所有目前审计的类别,与之前分为财政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等有很大区别,不同领域的评价标准不同,审计实践中某些领域的审计评价经常会存在“无规可循、无法可依”或审计人员难以掌握的专业性知识的情况,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只能依靠经验判断,审计出来很多问题,主要是依赖于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而对于审计中所发现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其责任的界定往往形成审计风险。

(五)审计人员的素质影响审计评价质量

经济责任审计强调“审事议人”,既要审查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又要评价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审计的内容更多,范围更广,难度更大,审计评价往往抓不住要害,深度不足广度不够,难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把握的原则、方式、内在规律和基本要领

(一)把握主要原则

一是把握与时俱进的原则。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特别是进入“十二五”战略发展期,我国确定了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新目标、新政策,需要各级领导干部适应新形势,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要求审计机关时刻把握新形势,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基调符合时代气息。

二是把握主题主线的原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经济责任评价是当代中国发展的大格局。

三是把握实事求是原则。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行业广泛、对象多样、职责多元化。需要审计机关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对众多审计对象进行逐一了解、逐人分析,并注重从现象挖掘本质。

四是把握客观公正原则。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既要肯定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工作成效,也要揭示履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背景、成因、类型,谨慎做出领导干部担负经济责任的结论。

(二)采取多种结合方法

一是采用群众评价与领导班子评价有机结合方法。通过召开本系统、本单位领导班子和群众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掌握被审计评价对象在民主决策、科学实施、取得成果等方面发挥实际作用。通过从群众到领导班子两个视点认知评价对象,为保障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针对性强、准确度高提供第一手基础素材。

二是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方法。在通过多条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基础上,对评价对象做出一个总体的定性判断,是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中枢环节。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定量分析,从账、表、凭证等有关资料中提取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梳理,得出定量评价结论。通过定性与定量两个层面进行相互验证、印证和佐证,增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实际效力。

三是采用常态评价与动态评价有机结合方法。在内容评价上以财务管理状况、决策实施情况做为常规性评价选项,同时结合形势演进不断注入新的评价内容。

(三)把握内在规律

一是把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各要素之间的内在集成性。现在构成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要素较多,既有决策评价要素又有成果评价要素;既有管理评价要素也有发展评价要素;既有内控制度管理评价要素还有党风廉政建设评价要素。需要将这些要素有机叠加,才能构成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综合体系。

二是把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各要素之间的内在递进性。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掌握决策制定是实施评价的源头起端。决策是领导布局和驾驭工作的总纲,是领导干部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需掌握领导干部酝酿决策、推敲决策、出台决策的过程,通过掌握决策制定环节,才能依次渐进地了解和掌握决策实施进展、决策运用效果及深入挖掘领导干部思想内涵。这种逐步深入、持续深化的经济责任评价更好地体现出先表后里的评价走向。

三是把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各要素之间的内在依存性。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掌握各评价要素间的依存联系。只有掌握认定工作政绩才能做出正面肯定性的评价;只有查找出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才能对担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准确性的认定。因此,紧密把握评价要素之间的相关依存和前因后果,是搞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保障。

(四)把握基本要领

一是把握评价内容与评价对象的对应性。各级领导干部处于不同的领导环节和工作层面,思考工作方式、驾驭工作视角都有很大区别。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着力点要与被审计单位领导层面相互对应。如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评价,评价的内容就应具有宏观性、全局性、区域性的特征,避免评价语言微观化、单一化,影响评价的实际效果。而对各行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就应针对性强、具体化明显,防止评价抽象不具体、空论不实际。真正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符合领导干部的工作层级、符合行业的发展特点、符合领导干部的履职要求。

二是把握换位思考的角色转换性。作为审计人员在评价被审计对象时应该把自我融入到具体的领导角色中去,才能更好把握评价对象、体悟评价对象内心世界,有助于更好地把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节奏,防止评价过低、过高、过偏等倾向。

三是把握评价范围的恰当性。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有的审计组把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整篇幅“搬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部分,这种简单“拿来主义”的做法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缺少严肃性,出现了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界定不清和把握不准的情况。因此,应切实把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对各类数据及相关素材进行加工、归集,并按经济责任审计要求进行取舍,再逐句、逐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语言的表述。

三、对策和思考

(一)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等规定,使评价具有操作性强的法定依据

建议尽快出台与《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两个规定》等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南,同时,探索建立、出台对重点领域的审计评价体系,不断完善,逐渐形成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规定,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才能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二)切实深化审计内容,实现审计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对领导干部进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评价的同时,要综合考虑有关的主要经济发展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经济决策、内控制度等情况和领导干部遵守财经纪律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所处于的水平,从而深化审计评价的内容,改变以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主要围绕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描述性展开,笼统评价的弊病,对组织部门考察干部更具参考价值,从而提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和地位。既要关注重大经济决策是否遵循规定的程序,又要着重关注决策效果如何,如深化对重点建设项目、重点资金及惠民项目的实施效果审计。

(三)循序渐进,积极探索绩效审计

一是在年初制定的审计项目中,根据不同审计对象如部门、企业单位,选择政府管理、资源运用、财政收支和投资等具有代表性的被审计单位,探索绩效审计。

二是把握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要求,实施审计时突出重点,开展重点内容的绩效审计。如涉及民生的、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特殊政策具备实施绩效审计条件的,实施绩效审计。通过绩效审计分析评价项目的科学性、经济性、效益性及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是加强对审计项目总结。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分析绩效评价的不足。逐步建立和完善绩效审计的方法和评价体系,推进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有效结合。

(四)科学把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

应当从以下二方面入手。一是围绕“经济决策”进行审计评价。经济决策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职责履行中最重要的内容,尤其是那些重要经济决策,对经济社会的作用和影响往往较大,决策失误往往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因此必须把对经济决策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予以关注。二是应围绕“绩效”进行评价。绩效评价是对经济决策、内控制度执行、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等方面作出评价。因此在开展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着重关注被审计单位绩效情况。在作出绩效评价时,既要考虑被审计领导有形的政绩(显绩),更关注无形的、长远的政绩(潜绩)。通过对绩效分析和评价,有利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自身发展。

(五)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既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鉴定也是对审计机关干部素质的测试。为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从以下几方面提高审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一是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思维敏锐力。讲政治、讲党性和讲责任是审计机关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思想定位,是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首要条件。

二是以科学的审计理念指导审计实践。把绩效审计理念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将绩效评价作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的组成部分,在关注真实合法性问题的同时,关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三是强化培训,增强专业技术力,提高综合分析能力。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着力培养复合性人才,用现代审计技术和理念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质量。

四是优化审计小组,实现审计人员的全面提高。在经济责任审计组人员的配备上,要充分考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专业特点,在配强力量时要实现专业互补,优势互补,使审计人员的能力建设与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科学评价的要求相适应,从而更好地适应形势的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9)

在企业内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增强内部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内管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廉政建设、维护经济正常运行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国家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工作逐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内部如何加强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内管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一些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已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重点工作来长抓不懈,但在开展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困惑,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得到正视、解决,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其内在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常见问题

1、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建立和完善审计制度是保障审计质量的有效途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联合下发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也于2011年制定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但是,有些企业内部尚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或尚未根据上述两份新规定相应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也没有制定,对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复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控制度的建立不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操作缺乏清晰的指明灯。此外,有些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文书格式等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如审计报告等),没有统一规范,操作中没有严格的规范和标准,凭理解和认识开展审计工作,过程控制不严格,审计操作规范性有待加强。

2、经济责任审计形式单一,多为事后审计。《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中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基层单位较多、内审人员力量不足等原因,企业大多仅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或有些企业虽有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但力度不够,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则是少之又少。经济责任审计形式较少,且大多是先离任后审计,事后审计容易形成马后炮,走过场,任期内存在的问题没能及时得到纠正,到离任审计才发现,为时已晚,没能及时起到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治未病的作用。

3、审计结果与内管干部任用相脱节。审计结果是人事部门考核、任免内管干部的参考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结果与内管干部考核、任免工作相脱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任免大多是在委托离任审计之前,先离后审,审计归审计,提拔归提拔,审计工作流于形式;二是没有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日常考核、任免考评的范围;三是有些内审部门没有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或者审计评价空泛,人事部门在考核、任免干部时无法加以运用;四是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审计通知书过于简单,没有列明审计内容和重点等要求事项,审计工作缺乏针对性,审计报告内容与组织部门考核、任用干部要求没有对应,审计成果得不到充分运用。

4、审计质量总体水平有待提高。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价值的重要体现。审计质量提不上来,就难以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总体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经济责任审计停留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层面。审计工作大多都是审查财务数据,与财务收支审计内容大相径同,导致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等方面,对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个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经济责任等方面审查不到位,审计质量提不上来。

(2)审计报告水平和质量低。主要是:审计报告内容格式与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的大相径同,缺乏针对性,对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个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经济责任等内容甚少提及;审计评价主观因素多,评价内容空泛,只讲好话,避重就轻;所提审计建议可执行性不强或不够深入等。

(3)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同样的问题重复出现。审计发现的问题得不到落实、整改,审计工作就等于白做。有些内审计部门认为审计报告出来后,审计工作就完成了,整不整改是被审计单位的事,对整改情况不加以跟进和关注,易造成审计意见整改不到位;有些被审计领导人员或被审计单位认为大家都是单位内部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事好商量,关起门来跟内审部门讨价还价,讲人情关系,导致审计发现的问题重复出现。

5、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现象突出。有些企业出于成本考虑或对审计工作重视度不够,只在企业总部设置内审人员(基层单位不设),有些企业还将内审与纪检监察部门合并,导致审计人员更少编制,而这些内审人员要负责公司下属各单位的审计工作。当下属单位较多且在下属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届满重新聘任或年度大幅度调整时,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现象显得尤为突出,往往是从年初做到年底才能完成众多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其他类型的项目审计工作基本上难以安排和开展;有些企业虽有通过借调下属单位或相关部门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以缓解人手不足的局面,但总体效果不够理想,一是被借调人员自身工作忙,容易分心;二是借调人员不受内审部门直管,管理难;三是借调人员怕得罪被审计领导人员,对审计工作应付了事,审计项目质量大打折扣。

6、忽略审前调查工作。由于任务重、人手不足或企业内审部门自认对内部单位情况相对熟悉等原因,往往忽略审前调查工作,通常是一个审计项目做完接着做下一个审计项目或者交叉进行,没有进行审前调查,前期没有对项目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分析和评估,导致审计方案没有针对性,审计重点不突出。

7、审计队伍综合素质整体不高。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涉及面广,对审计人员的要求高,不仅要有财务基础知识,还要熟悉政策法规、操作流程、单位业务,要有综合判断能力。目前企业内审人员熟悉会计业务的居多,但熟悉统计、法律、基建、税务等知识的人员不多,管理层面和内控层面的熟悉度不强,复合型人才较少,审计队伍综合素质整体相对不高。

8、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难。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哪些评价指标、衡量标准是什么、如何评价等,一直是困扰审计人员的一个难题;审计人员大多参照述职报告、工作总结等内容进行评价,指标的选择及标准也是凭理解而定,审计评价没有统一标准,主观因素较大,审计评价空泛。

经济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由于企业内部情况各异,多数没有针对单位内部实际情况明确界定责任的标准,审计人员在定性时存在较大主观性。此外,由于内部审计独立性较弱,面对中高层的被审计领导人员,审计人员担心打击报复,影响前途,大多在审计评价中写好话,对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只字不提,形成审计工作走过场的局面。

9、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视、认识不够到位。首先,企业领导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只是一项常规、例行的监督工作,对审计发挥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加上工作繁忙,精力主要集中在抓生产经营和效益方面,在审计力量、后续教育等方面支持的力度不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难有起色。其次,被审计领导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有抵触情绪或应付心理。如:有些被审计领导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和自己过不去,是来找茬,心里有抵触情绪,行动上不配合;有的被审计领导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走过场,流于形式,因此思想上不重视,敷衍了事。再次,被审计对象是中高层领导人员,内部关系错综复杂,开展起来难度大,压力大,内审部门担心得罪领导,容易产生走过场的心态,内审人员更是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影响前途等,审计中随便找几个无关痛痒的小问题应付了事。

二、改进常见问题的对策

1、加强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的建设。制定或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内容等,制定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工作底稿复核制度等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同时,内部审计部门要制定审计操作规范文书格式,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审计行为,减少审计风险。

2、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审计结果运用程度。明确联席会相关各方的工作职责,加强与人事、纪检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审计工作要求、审计范围和重点,及时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按照“审而要用”的原则,重视审计结果,将审计结果与干部任免、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报告归入领导人员(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人员考核、奖惩、职务任免的参考依据,不断提高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二是建立审计整改报告机制,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人员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定期向内审部门报告,内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其整改情况作相应的后续跟踪、检查。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人员应负的责任要进行责任追究,对其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表现较好、业绩突出的,要有适当的奖励措施。四是探索建立审计结果通报机制,将审计中查出的问题(除涉及企业秘密等敏感问题外)在企业内部公开通报,使审计整改得到有效监督,避免同样的问题在本单位重复出现,其他内部单位也可以从中得到了解、学习,加强防范,避免出现同样的问题。

3、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主要通过如下途径提高:第一,加强项目管理,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重视、加强审前调查工作,加强现场管理与监督,加强对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指导及复核工作,强化审计人员责任意识,严格按审计操作规范执行。第二,审计内容要明确而全面并突出重点,审计报告要有针对性,对审计的内容要有所反映,审计评价要到位,言简意赅。第三,针对工作任务重而人员不足的局面,一是考虑采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项目交叉审计等方式,加强任中监督力度,减少离任审计的压力和工作量。二是获得领导支持增加审计人员。三是借调基层单位或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强调纪律与责任意识,并加强对参与项目的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力度,与个人年度绩效考评挂钩,促进审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第四,提高审计队伍综合素质。一是通过后续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理论研究、自学考试等方式支持、鼓励审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理论知识,二是提高审计人员准入制,高要求,严标准,不断引进复合型人才。三是加强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增强责任感,坚持依法审计,不断促进审计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10)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供电企业的知名度,并促进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关于如何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研究,其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理论研究意义和现实研究意义两方面。理论研究意义表现为,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和作用两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概括,能够为其他研究该领域的学者提供宝贵的理论基础和依据;现实研究意义表现为,本文通过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的研究,重点探讨了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措施,能够为当前存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供电企业提供宝贵的建议。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内容概括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在信息化网络时代的现代化社会中,企业单位的相关法定代表人或是相关的企业承包人,在任期的特定时间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对履行其职能所展开的经济审计行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主要在于,企业在经营发展进程中,能够分清企业经济责任人任期时间内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并为企业单位相关的纪检部门和考核部门等,提供实际的经济参考依据,以此促进企业单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并为企业负责人的发展决策提供相应的基础。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经营发展进程中,无论是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还是促进企业领导廉政建设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体现在其能够对企业的相关财务进行明确,并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工作效率,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对企业相关管理者所在的部门和相关的财政收入和支出进行审计,从而达到了解企业经济发展情况的目的,缩短下任企业管理者的适应时间。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也体现在其能够加强对企业责任人和管理者的监督,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有效的使企业管理者在履行职务时,将定性与量性相结合,由此达到对企业相关经济指标的考核目的。

二、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分析

(一)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化社会中,企业负责人经济审计是十分重要的,对于供电企业而言,供电企业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极为必要,主要体现在其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部分供电企业的相关管理者和负责人,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国家和企业的整体利益,对企业经营发展中的经济支出进行虚假报账,同时人为的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调节企业的资金利润,严重限制供电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要实施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促使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是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责任审计不仅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在社会经济文化不断发展的新时代下,物质生活和经济的诱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自律性逐渐下降,中饱私囊的现象日益频繁。尤其在日常的企业经营业务往来中,企业负责人为了获取个人利益,将企业的发展目标以及经营理念,放到个人经济利益之后,由此极大程度上造成了企业的经济损失,并造成的现象。因此必须要实施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

三、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措施研究

(一)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

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过程中,首先要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以创新的形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而达到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目的。就当前我国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现状而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在发展进程中,存在工作方式相对落后和陈旧的问题,因此为了能够有效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 一方面,要根据供电企业负责人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采用对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轮审制度,对于任职期满两年的负责人实施有计划的安排审计;另一方面,要在审计工作中,充分的利用与日常审计工作有关联的工作资料和财务成果,以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二)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

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过程中,不仅要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同时也要加强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主要是由于审计内容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准确性具有重要影响。关于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体现在,其一,加强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加强企业负责人在职务期间内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查,以及对企业内控制度建立情况的审查和评价等;其二,对于企业管理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成绩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管理者对供电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重大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

(三)明确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目的

明确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审计目的,是当前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重要措施之一。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严格管理审计情况,明确审计工作的内容和目的,审计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审计而审计,而是通过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供电企业的经营水平,并提高供电企业的自身内控能力,进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在供电企业发展进程中,只有明确审计内容和审计的目的,才能够实现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四)完善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制度

审计制度对于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导向作用,因此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措施中,必须要完善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制度。一方面,要针对当前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应的审计决定执行工作管理标准,对被审计的供电企业单位进行严格的考核,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另一方面,要通过对供电企业的审计制度建立情况,落实具体的审计决定单位,并在最终考核中对供电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以此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

四、结语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研究,不仅是当前供电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工作目标,同时对于供电企业的未来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关于如何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研究,首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阐述,同时从经济责任审计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基础两方面,展开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分析,最后从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等方面,研究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措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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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匡志高,王群.电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体系探析[J].北方经贸,2014(10).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篇(11)

根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7号),“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中组部要求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被审计领导人员的人事档案,可见,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我国领导干部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审计结果核心内容的审计评价是否恰当准确、客观公正,不仅关系到审计报告的质量和审计风险,也直接关系到上级部门对该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及被审计人员的声誉,影响党对干部监督管理的成效。因此,着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是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任务。

问题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审计监督形式,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而全面推行是自1999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之后,经过10余年的发展,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成绩,但目前仍处于研究、探索阶段,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评价范围和标准不明确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法规建设落后于审计实践,现行法规中,《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仅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一些原则性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标准均未作具体规定,缺乏一套统一的、具体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对实际工作进行规范,给审计评价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审计评价指标难以量化,评价结果缺乏可比性,也影响了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和权威性。

在审计实践中,审计评价做法也存在差异,有的从总结被审计单位经营业绩角度进行正面评价,评价内容并无定式,容易造成与经济责任不相关的责任进行了评价,未遵循应有的职业谨慎性原则;有的评价没有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支撑,比如: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应是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价的重点内容,但由于审计手段有限,领导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仅靠审计部门难以发现,加大了审计评价风险;有的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混同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评价范围过窄,局限于对会计账面问题进行评价;由于缺乏标准,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损失的判断不一致,对审计责任的认定也将存在偏差。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审计评价的准确性,增加了审计风险,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人员的监督职能。

2.经济责任界定难度大

经济责任审计是以“人”为直接对象的审计,对领导人员经济责任进行界定,则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难点和风险点。如领导人员任期内与非任期内责任界定也很困难,经济活动、会计核算是连续的,前任的决策和经济活动对现任经济结果有很大影响,前任责任可能延续到现任,现任责任也可能递延至下任,而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责任的归属问题就很难确定,认定领导人员任期内责任就可能简单化、片面化,必然影响审计评价的准确性。另外,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界定也都是经济责任评价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建议

如前所述,审计评价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针对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应紧紧围绕开展的经济审计事项,界定和确认被审计领导人员在经济方面应负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评价范围不应超越审计范围及审计职权,即对非审计事项不评价、审计未涉及的问题不评价、对非经济责任、非被审计人的责任不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一般应包括:财务会计与业务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执行财经法纪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重大经营决策评价、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与管理评价及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等内容。而对于思想觉悟、政治素养、工作作风等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则不加以评价。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量化考核结果。为了统一评价尺度,防范审计风险,建立科学、一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正如所有企业的财务状况都可以通过财务报表表示一样,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也可以使用统一的语言将评价结果量化表示,便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和不同任期的比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的随意性、模糊性,从而提高审计质量。

考虑到审计评价体系的权威性和行业可比性,应由国家出台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进行明确规定,为审计人员的工作提供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指标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

(1)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在审计评价中对单位资产、负债、损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方面内容,用量化指标来说明其经济运行情况;对单位发展策略、明显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等方面内容,应对照有关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度,以审计证据为依据给予定性评价。

(2)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财务指标即反映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等方面内容。非财务指标即反映单位基础管理水平、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创新能力、发展能力等非财务方面的内容,这类指标可以反映企业盈利的可持续性和增长潜力。

考虑任期情况,强化任期内责任履行。

(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注重任期内变化

企业经营状况好坏,与前期经济决策和经营活动密切相关,领导人员任期内改变情况更能体现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因此,审计评价结果应反映两部分内容,任期间企业经营状况和任期内变化,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后者所占比重应与前者持平或大于前者,这样有利于淡化前后任责任影响,更能鼓励领导人员致力于改善任期内企业经营状况。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考虑任期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