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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大全11篇

时间:2023-07-31 16:52:06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篇(1)

第一,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是否贯彻执行有关经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包括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执行情况。例如:预算执行过程中有无随意变更资金使用计划转移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工程中,有无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建设地址、建设内容,是否执行国有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有无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项目招标中是否存在将项目整体或部分拆分为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甚至分到分项工程,使标的的金额降至招标投标法规定的限额以下,以此规避招标;关注招标过程中的违规现象,有无内定中标人、提前泄露标底、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政府采购中有无刻意规避政府采购而自行采购、化整为零的行为等等。第二,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重要经济决策及其执行效果情况。

包括经济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效果;项目的立项、批复、实施情况及专家验收考评结果;所属企业破产、改制的程序决策等。例如:经济合同的签订是否以互惠互利为原则,有无造成国家资金浪费;房屋出租是否依据市场价格,有无降低标准,是否在合同之外谋取单位、个人或者小团体利益;项目的批复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重大事项是否集体决定等等。第三,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内部管理情况。包括: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及效益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专用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非税收入情况;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内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以及执行情况等。例如:领导任职期间有无将国家命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转到单位实体、社会团体进行收费。账面购置的资产是否按照规定登记入账、是否入库以及有无领用的记录,特别是对于汽车、数码相机等贵重资产进行随机抽查,查看资产的存在位置;对项目资金要进行延伸审计,查看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转移资金、公款私存等等。第四,领导干部本人任职期间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包括是否遵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事业单位领导人管理暂行规定》等。例如: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有无被告状举报,若有,核实情况如何;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有无兼任社会团体领导;单位所属社会团体与单位的经济往来是否正常;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是否存在正常工作之外的支出、有无公车私用现象、有无让下属单位报销个人及单位不合理开支的情况、有无外欠招待费未结账等等。第五,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包括对土地和矿产资源的管理情况、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流域水污染的防治以及水、土地、矿产、森林、海洋、草原等多种重要资源,废弃物的处置、生态环境的保护、节能减排等情况。如对领导干部的任职前后,区域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动情况进行审计,对重要环境保护领域也要进行重点审计。审计中客观分析变动的原因是什么,哪些是客观原因,哪些是主观原因。对人为因素造成自然资源资产数量减少的、质量下降的、环境恶化的、污染比较严重的这些问题,要实事求是地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第一,离任审计一般是在领导干部到任后或调离后方才进行,有的领导干部任职多年,在这个岗位上任职达10年甚至更久,这给离任审计带来不少的困难,一是多年的情况在短时间内不能保质完成,只能以近两年的情况为主。二是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无法达到从源头预防的初衷,也难以达到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目的,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升职的审计,只是流于形式、走走过场,而应付的同时也造成了审计风险。三是离任审计的深度不够,不能充分地反映全貌。四是领导离任后有不配合的情况。被审计人员的不配合以及繁重的审计任务使得审计人员没有时间和精力查找原因,也就不了了之了。第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实际工作中对审计对象没有一个可以量化的考核指标,使得审计人员无法衡量和界定审计对象的责任和义务。一个企业或者以经营为主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有直观的评价标准,但是对于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来说,没有一个具有横向纵向的可比性指标,比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评价远远超出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第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常常把人情参与其中,这与国情有关,这样就把一些审计内容无形中减少了,应有的程序也省略了,例如审计应该提供的预算与决算的对比情况、项目库建立及项目安排实施情况、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执行情况等等都不进行查看,只是象征性的查看预算财务收支情况,而重要的决策内容、程序、效果以及效益情况由单位提供文字材料,或者就忽略不计了。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由于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传统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这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作出的重要决策情况、执行国家和系统内财经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的检查和评价,同时也需要涵盖其相关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环境效益,这个审计结果将在一定程度上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具备领导所必需的素质和决策水平,所以一定要引起单位及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排除一切外界干扰因素及审计人员的顾虑,必要时可以公示审计内容、程序、审计结果。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篇(2)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公正评价和使用干部,对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及经济建设发展等,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和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人在职期间或即将离任前,依据有关法规对其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保证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领导干部都掌握一定的权力,接触面广,影响大,其行为的好坏对整个队伍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二)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

经济责任审计是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为基础,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做出重大经营决策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等方面的审查考核。

(三)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重要措施

随着领导干部肩负的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他们是否能坚持正确领导方向,正确运用手中权力,依法、合理、有效地分配和管理资金,不断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协调的发展,这关系到国家事业的成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避免行政事业单位重大错误举措的发生,可及时揭露和查处经济犯罪问题,清除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

二、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方法

(一)通过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的审计,核实其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

首先审查经费支出是否合规合法,有无将救济、科研、农业、教育、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基金)挪作他用的问题;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业务是否真实,有无通过应付款为其他单位办理不正当业务或截留应当上交国家收入、出借单位资金牟取私利等问题;预算外收入是否合法,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收入不入账或账外设账等问题;预算外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范围,有无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乱发钱物和铺张浪费等行为。

其次审查固定资产是否人账建卡,安全完整;增减变动手续是否齐备,有无管理不善造成流失问题;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或通过降低转让价格获取好处的问题;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是否全部人账、专款专用。

(二)通过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的认定。合理划分离任与继任领导的责任界限

查清即将离任领导到任与上届领导交接时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以及即将离任领导与下届领导交接时或此项审计时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从而做出鉴定,分清前后两届领导经济责任,这是前后两届领导极为关注的一项内容。因为资产和财务状况如何,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能够体现离任领导的业绩情况,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为其自身的经济责任提供服务,而且能使新任领导掌握单位的基本财力和其他财务信息,了解接任的是个什么摊子,便于加强管理和正确决策。

(三)通过经济责任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对比分析,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

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是对其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的审计和评价,还要运用与其相关的经济指标的考核情况来充实评价内容,使审计评价具体翔实、有理有据、公证力强。通过对实际指标同计划(预算)指标比较,本期指标和上期(上年同期或历史最高水平)的实际指标比较,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经济决策、管理决策等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和综合分析比较,以便客观地评价其经济责任。

(四)通过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审计,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实施过程中发挥作用的程度及责任

主要包括重大的对外投资、基本建设、招商引资等出台的宏观经济管理措施及制度建设情况。要对任期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决策事项进行重点抽查。通过审查决策资料,查阅相关会议纪要原件及相关记录,同参与有关经济决策及具体执行人座谈等形式,掌握领导干部重大的经济决策项目及内容,梳理出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的重点审计项目和具体执行的各个环节及其执行结果,全面搞清重点问题的每个环节和细节,查明领导干部有无超越职权决策、盲目决策和个人武断等问题,客观评价经济责任。

三、结语

要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保证审计结果的可信度,减少审计风险,单靠审计部门是不够的,因为审计部门在内查外调的手段、力度方面是不够,必须有监察、财政等部门及被审计单位的密切配合,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审查帐面会计资料的真实性,监察、检察部门负责对人民来信有关情况进行落实搞好审计线索的内查外调,财政部门重点将拨款情况如实通报审计部门。只有多方面、多部门的积极合作才能让经济责任审计不流于形式,取得理想的效果。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篇(3)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的审计,核实其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对需要审计的事项在充分审计核查和调查的基础上,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单位和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分清领导干部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达到公正、公平、客观评价干部,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提供服务。本文拟对如何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审计评价谈几点看法。

一、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一是经费支出是否合规合法,有无将救济、科研、农业、教育、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基金)挪作他用的问题;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业务是否真实,有无通过应付款为其他单位办理不正当业务或截留应当上交国家收入、出借单位资金牟取私利等问题;预算外收入是否合法,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收入不入账或账外设账等问题;预算外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范围,有无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乱发钱物和铺张浪费等行为。

二是固定资产是否人账建卡,安全完整;增减变动手续是否齐备,有无管理不善造成流失问题;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或通过降低转让价格获取好处的问题;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是否全部入账、专款专用。

三是单位的对外投资活动是否严格遵循财务制度规定的对外投资的基本要求,有无对所创办实体占用单位的房屋、设备等有形资产和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不进行有效评估计价、不收取占用费、无偿使用、所有权变相转移等造成国有资产在创办经济实体中流失的问题。

四是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部门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建立了现金出纳制度、报销制度、借款制度、一支笔审批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有无因内部控制制度不严或领导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以及其他经济事故问题。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反映的财务成果去评价,不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和界定领导干部任期内的业绩和经济责任。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即:凡属本任的收支、债权债务,责任均归本任法人;前任超收或超支,负债或留下债权,在会计处理上即使在本任期内,也不作为本任的经济责任。

2.政绩量化原则。就是通过经济责任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对比分析,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业绩。因此,审计评价应尽可能做到量化分析,科学地计算出有关经济指标,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与上级的相关考核指标、前任或历史实现的经济指标、其他类属单位实际水平等进行“纵向”或“横向”比较,从而准确地将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全貌反映出来,使被审计对象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3.客观性原则。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活动,就是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从全局出发,坚持以审计查证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为准绳,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其当时的政策、法规和经济运行环境,也要考虑其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基本原则,同时,要注意划清前任与后任、集体决定与个人行为、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故意与过失、历史与现实等界限,实事求是地予以评价。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从其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经济目标的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经济决策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有资产及遵守廉政规定等五方面进行评价。

1.真实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遵守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及其经济活动成果相符合的程度做出评价。

2.合规、合法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做出的评价。

3.效益性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综合评价。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益性评价,要充分运用与其相关的经济指标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和综合分析比较,使审计评价具体翔实、有理有据、公正力强。一般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运用的经济指标主要有:本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各项财政、财务指标。

4.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评价。主要评价在正确组织管理活动、提高管理效率等方面,对赋予其管理权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是否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财会制度和国家财经法规的要求;管理职能是否得到充分履行,并评价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5.经济决策评价。主要对有关的对外投资、基本建设、招商引资等经济决策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重点抽查,评价其经济决策是否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是否兼顾长远与眼前、局部与全局利益,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况。

四、建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是审计评价,审计评价之所以难,又是因为没有一套规范、科学、现成的评价指标体系。从当前的情况看,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已成为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发展和深化的“瓶颈”。不论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要求,还是审计理论的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已非常急切。

为什么建立这个评价指标体系如此之难?这从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可以发现: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审计客体由静态的会计资料,到动态审计对象(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从有形到无形,从客观反映到抽象分析。从某种角度理解,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有着本质联系,笔者认为这就是中国特色的人的绩效审计,也就是说,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比较,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对象、程序、报告等,都有一个质的变化,过去审计的重点强调真实性、合法性,现在必须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重。透过现象看本质,正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到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和政治前途,不难理解,评价指标很难建立的症结所在了。

笔者认为,要能很好解决问题的症结,评价指标必须体现三个方面的要求:首先,是直观,从经济责任审计受托责任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领导干部个人在其任职期间经济行为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及个人廉洁情况的信息。当然这里所说的“直观”不能简单理解成“好”或“坏”、“一般”等,而是一系列科学、规范、简明的定性、定量评价。换而言之,就是可具操作性。其次,是当事人心服,不言而喻,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会对领导干部个人政治前途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审计下达的结论,不是建立在充分、可信的资料基础上,客观、公正的评价,那不仅是没有履行好审计职责,而且存在很大的审计风险。再次,就是社会认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大而言之是反腐倡廉,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如果得不到社会的认可,那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它不仅需要传统的审计理论支持,更重要是要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但是确定这些评价指标又需要一些基础性工作支持,还需要党委、政府的重视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述职制度,根据这项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每年应对其应负主管或直接的经济责任进行报告,这既可以随时接受任期责任审计,又能使审计工作有的放矢。二是建立考核制度,县委、政府每年应对下级政府、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和职责范围下达有关经济考核指标,把这些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任期责任审计的一项必审内容。三是建立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制度,经济责任审计不是就帐论帐,它需要方方面面提供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查证,减少审计的盲目性。四是建立审计成果运用制度,通过审计成果运用,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篇(4)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3-0-02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行为影响其所在地区或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以及效益进行规则,并作出审计处理和评价。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能够起到反腐倡廉的震慑作用,同时还能够有效的保护国有资产,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及时纠正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错误指示,及时揪出行政事业单位的害群之马。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更新的今天,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利用信息化手段能够全面提升审计的水平和效率,能够及时共享审计数据,能够提升审计的透明度,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全面提升审计水平。

一、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武器,是保护国有资产的重要法宝,更是肃清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队伍的重要手段。可见,经济责任审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重要的功能。一方面,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能够精准性地考评领导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审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审计机关可以从“旁观者”的角色来全面分析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这种中立性的评价机制是较为科学准确的,同时也能够全面衡量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能力及业绩。总得来讲,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提升领导干部评价的科学性,这为后期的人事录用、遴选提供扎实的信息基础。另一方面,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能够起到反腐倡廉的目的。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侧重于领导干部的能力和业绩,更侧重于行政事业单位或机构的财务收支状况。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能够使得财务收支状况公开化、透明化,这就能够及时监测出部分领导干部盲目求虚、谎报业绩等行为,促使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此外,经济责任审计能够规避领导干部的短期行为,能够及时纠正领导干部的不正确的举措和政策,帮助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急刹车”。最后,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还能够有效的保护国有资产,避免有资产的流失。

二、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缺陷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但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在实践作用中存在非常明显的漏洞和弊端,难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作用,难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价值,同时还容易脱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标。

(一)指标不确定

在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缺乏精准性的审计指标。在实际的经济责任审计中,特别是在审计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形时,现阶段并没有完善的指标,这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存在较大的盲目性。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运用科学化的指标能够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能够更加精准地指导领导干部,不断完善工作职责,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不断履行正常职责。但在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缺乏完善的指标,这势必会增加经济责任审计的盲目性,不利于正确地评价领导干部的履行行为。特别是在审计信息化有序开展的今天,缺乏科学统一的审计指标,使得信息共享出现了不同步、不统一的情况,最终影响着审计信息化的广泛推广,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工作仍停留在传统阶段。

(二)考核体系不健全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环节中,特别是在领导干部的遴选、任用等初期环节,并没有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这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很难有序开展。当前,针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不健全,考核缺乏应有的完善的体系和规则,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直接责任问题,缺乏一套完善的考核体系,这给后期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影响审计结果的合理利用。在信息化时代,审计信息化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趋势。在审计信息化中,尤其需要科学统一的考核体系,精准地指导和服务审计工作。

(三)审计评价不科学

审计评价是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体结果与整体评价,科学精确的审计评价能够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能够指导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使得领导干部正视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科学的改正措施,以优化自身的行为。特别是在国有资产的保护工作方面,科学的审计评价机制,能够及时指正领导干部的错误政策。当前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审计评价并不科学,审计评价缺乏完善的体系,审计评价并不统一,这都给领导干部的审计评价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在审计信息化时代,数据共享的基础在于统一的评价机制,特别是在领导干部的任用环节,通过信息化平台,可以直观地获取到该领导干部的审计信息。若缺乏科学的审计评价机制,则容易出现互相矛盾的评价信息,不利于数据共享和数据利用。

(四)审计人员素养不高

在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中,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特别是审计人员的信息化水平等,直接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否能够有序开展。当前,经济责任审计队伍的素养明显与实际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脱钩,难以有效的开展审计工作。同时,经济责任审计的信息化程度偏低,审计人员的信息素养不高,审计人员的计算机运用能力不高,这使得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很多关键信息,无法有效共享,无法有效传送,无法实现信息需求的平衡,最终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合理开展。

三、审计信息化在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应用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推动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保持长远的目光,合理保护国有资产,避免短期行为,同时还能够实现财政收支的透明化。但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同样存在明@的问题,经济责任审计过于混乱,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审计评价不科学不规范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随着信息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朝着信息化的时展。

(一)审前运用计算机,形成数据基础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非常关键的,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是审计部门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心。审计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能够真正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率,能够真正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水平。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审计工作开展前,即可以形成数据基础。作为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他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他们在发挥岗位职责的过程中,会形成纷繁复杂的信息,这些信息是审计部门研判的基础,是审计工作开展的关键。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开始审计领导干部前,可以将领导干部涉及到的数据信息全面搜集起来,同时分析这些数据信息的特点,从中找出关键性的信息,进行深入的研判。审计信息化要求审计人员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需要根据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组织机构中信息的特点,运用专业化的审计软件,以此来有效地采集和分析信息。在审计信息化时代,审计单位在审计领导干部履行信息数据时,若无法结合数据的特点,运用专业化的数据分析软件,则很容易出现数据分析的偏差,进而影响整体的数据分析工作。如在公立医院的经济责任审计中,若遇到数据空值问题,需要使用SQL Server语句进行整理,若跳过这一步骤,则会导致导入AO中的数据出错。这些都应该是审计工作开展前就应该实施的工作,若在审计工作开始后才开始进行数据的搜集和分析工作,将会影响整体的审计效率。当然,对于一些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或领导干部工作的环境缺乏信息数据的情况,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可以运用简单化的EXCEL等工具,对搜集到的数据进行上传,共享,储存,这就为下一阶段的审计工作提供了数据基础。

(二)审中运用计算机,形成数据保障

在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信息化使得审计工作所面对的不再是纸质类的数据、文件,而是一种虚拟化的东西,这种虚拟化的数据信息具有非常强大的共享、存储能力,这就得以为审计工作提供数据保障。同时,在审计信息化时代,审计工作还能够通过精准的数据分析链条,避免重复审计情况的出现。在实际的经济审计工作中, 审计信息化可以全面筛查数据分析中存在的缺陷和弊端,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条完整的数据链条,综合性提升审计工作的科学性,为审计工作提供扎实的数据保障。在审计中间环节,利用计算机,能够形成稳定的数据保障链条,即需求分析―数据分析―缺陷分析―数据再分析―疑点核实的数据分析流水线,这既能够极大程度上地提升审计工作的精准性,同时还能够为审计工作提供扎实的数据保障。

(三)审后运用计算机,形成数据共享

在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审计信息化的运用能够形成有效的数据共享。特别是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利用计算机平台,可以实现数据共享。一方面,审计人员可以将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新问题,总结出来,通过计算机平台来做到数据共享,以此来综合性地提升整个审计系统的水平。另一方面,在审计工作后期,利用计算机平台,还能够将对领导干部的审计信息形成数据文件储存起来,并结合不同阶段的审计信息来完善数据文件,这就为后期的领导干部任用提供了稳定可靠的信息支撑,同时也可以帮助其他项目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结语

审计信息化在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运用具有多方面的作用,能够为审计工作提供数据保障、数据基础,数据共享。特别是在当前针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着比较大的问题,通过审计信息化的建设,能够督促审计部门及时修正评价指标的不系统,及时完善评价方式的不科学等。

参考文献: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篇(5)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是指领导人任职期间对其所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具体表现为:财产责任、经营责任、会计责任、法律责任等。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对其所在单位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单位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评价领导人被授予职权范围内的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合理性和效益性,明晰领导人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有:

    1.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能够集中体现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的基础。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是评价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的经营管理观念、方式和风格,行政组织结构整体框架的协调性、合理性,工作分工职责划分,授权方法,会议制度等方面。

    2.评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保值增值与经济信息真实公允性。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应当保证在其任期内及后续持续期间所受托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不断实现资本积累;保证会计系统健全、会计信息可信、经济信息真实公允;保证经济活动客观真实,经济轨迹清晰可查。行政事业单位一切经济活动必须置于法律、法规范围之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单位领导人不可推卸主管责任和法律责任。出现领导人随意拍板、盲目投资、违规操作等情形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领导人要负法律责任。

    3.评价行政事业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决策程序能够反映出一个领导人的综合能力,包括其预见能力与民主决策能力。评价重大经济决策应当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在行使经济决策权时,是否合理、经济、有效地组织和利用单位内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是否合法合规、科学有效地进行经济活动;重大投资项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有无截留预算收入,隐瞒预算收入,违规退库,挖挤上级收入;有无挤占挪用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擅自扩大预算开支范围及超预算拨款。

    4.评价行政事业领导人清正廉洁情况。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既是预算执行的决策者、管理者,又是经济业务具体操作者。领导人要自觉遵法守纪,不应以集体责任掩饰个人责任、以主管责任推卸直接责任,不应将现任责任说成前任责任;要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履行审批程序,要专款专用,不可移花接木式经办、参与或指使他人办理及强制命令他人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甚至行贿受贿、假公济私、中饱私囊。特别要关注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报销的各项费用是否是私人费用;对外公务活动、考察开支是否合规真实;有无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国家财产;有无将本人或者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到分管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报销。

    二、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的意义

    处理好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有助于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效能建设。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是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一个重要方面。领导人权限内的经济决策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兼顾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在任期内的经济行为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撤换失职的领导人,能及时减少国家损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家资源合理分配,加强并提高效能建设进程。

    2.有助于防腐倡廉,促进廉政建设。通过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审深审透廉政风险点与特殊敏感经济领域,有利于发现问题、预警问题、遏制腐败,及时处理修正改善问题;有利于明确继任者经济责任,加强领导人的责任感紧迫感,调动领导人的积极性;有利于完善领导人的管理监督制度,促进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风气。

    3.正确考核任用干部,加强法制建设。通过恰如其分地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进行内部审计评价,可以全面、客观、公正地披露领导人的财政、财务功过,为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考核、奖惩干部提供业绩依据,为组织部门任用干部提供政治依据,为干部监督部门提供检查依据,有利于鼓励政绩突出者、鞭策工作平庸者,有利于选用使用正确的领导干部,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有利于法制行政建设。

    三、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实施程序不规范。个别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未有详尽的审计计划说明书、审计工作程序图与审计程序实施方案。即使有,内部审计部门受领导人地位、权力影响,内部审计计划难以落实,内部审计实施程序也是搞形式、走过场,内部审计方法不科学,评价证据缺失,内部审计评价大话、套话、空话连篇。

    2.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范围无度。行政事业单位缺乏完善的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范畴。要把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界定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其任职期间的相关经济管理、经济责任和廉洁自律等领域,而不应出现内部审计评价超出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以及领导人经济责任范围,致使有的该评价的不评价、有的不该评价的乱评价、有的偏离或超出了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的范围和内容。

    3.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成果运用失效。行政事业单位对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重视不够、内部审计评价难,结果运用难。领导人本应该是先审计后离任,却经常出现审计归审计、运用归运用、考核归考核、任用归任用、调动归调动的现象,失去了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的意义和作用。

    四、构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包括两部分:定性评价体系与定量评价体系。定性评价体系是定量评价体系的结 果,定量评价体系是定性评价体系的基础,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指标设置应权衡考虑,防止“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有主要指标和参考指标,也要有横向指标和纵向指标,还要有现时指标和远期指标。构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步骤和方法是:

    1.构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定性评价体系。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定性评价体系要避免评价随意或以偏概全。指标的选择,一是要评价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二是要评价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三是要评价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效益性与合规性。四是评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保值性与增值性。五是评价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政策执行的合规性与效益性。六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与权力执行的等同程度。七是评价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廉政程度。

    2.构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定量评价体系。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定性评价,是在大量的具体定量指标基础上作出的,没有定量指标,定性评价就没有依据。定量指标确定的内容与深度决定了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结论。定量指标体系的设计,一要能全面系统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整体财政财务状况。二要在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定量评价指标可分为四类:财政指标、资产负债指标、收入支出指标、经济影响偏离指标。

    3.分类计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的指标。(1)根据评价指标影响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给每一类评价指标确定一个权数,权数在0(不重要)到1(很重要)之间,各类评价指标的权数总和等于1。(2)将各类指标的权数分解到类别下的各项具体指标中。(3)按100分给各项指标打分。(4)将各项指标的权数与分数相乘得到某一评价指标的加权总分数。其公式为:某一评价指标的加权总分数=∑该类别某一具体指标分解到的权数×该指标的得分。(5)将各项评价指标的加权分数加总,总和即是评价加权总分数。

    4.分析得出内部审计评价结论。根据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模型,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并加以全面描述,客观得出综合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评价结论。

    五、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质量的措施

    1.配套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内部审计回避制度。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部门要有独特性,人员编制虽隶属单位内部,但人员任命、调动、流转、升降由上级单位安排,不受供职单位领导。二是建立内部审计评价规范。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的内容、范围、程序、结果要有详细解释。三是建立内部审计评价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内部约束,避免内部审计人员徇私舞弊。要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道德行为规范,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四是建立内部审计评价鉴定、复核与认同机制。五是要保证内部审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档案保管要规范。

    2.界定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范围。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评价范围要设定在领导人权力涉及的具有经济属性的领域。一是对不属于内部审计范畴的非内部审计事项不进行评价。二是对从会计资料、统计资料或其他经济资料中难以取证的内部审计事项不评价。三是对内部审计证据不足难以定论的事项不评价。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篇(6)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从理论上讲,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审计部门及人员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其它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以此来监督和评价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在国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受权之下,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从而起到强化领导干部监管、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廉政建设以及保障国有资产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度越来越高,也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全国各行政事业单位也开始在单位内部逐步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活动,使单位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也得到了有效的发展。

(二)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1、政策性比较强

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对象就是单位内部的领导干部,审计的具体内容主要是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经济管理、政策执行以及政策监督等能力,另外,还需要对领导干部的经济收入、资金流动等情况进行审计,这对审计人员的政策觉悟、责任心以及理论水平等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审计时间跨度较长

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跨度较长,而且不固定,这种审计活动通常需要贯穿于领导干部的整个任期,大约3~5年,甚至更长。这种长时间的审计活动,不仅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性。

3、风险性较高

由以上几种特点可知,较长的时间跨度会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而且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面对的是单位的领导干部,这关系到了每位领导干部的政策生涯和名誉诚信,所以必须要有真实的凭证作为依据,不可假设、估计也不能凭空判断,否则相关的审计人员就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行政事业内部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范围不合理

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存在明显的审计范围不合理问题。审计范围是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性问题,不仅关系审计工作的深度及质量,也关系到审计抽样调查的范围及重点。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主要限制在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的时间跨度也较大。部分人认为只要谁有经济活动,谁就有经济责任,就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这就导致一些单位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盲目扩大,这就模糊了审计的主体,也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另外,还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将是否进行独立核算作为,是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唯一标准,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只关心财务责任,从而忽视了经济责任。从而将虽然没有进行独立核算,但却存在重大经济活动与经济责任的单位领导排除在审计范围之外。这种现象人为的缩小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范围,使审计效果受到严重影响。

(二)审计执行不到位

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虽然规范和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行为。但是,由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开展的时间较短,经验尚未十分成熟,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执行的就不到位。很多离任审计人员,都是在组织部门对相关领导人员进行工作变动后,才开始审计,形成了先离职后审计的普遍现象。也就造成了一部分人片面的认为先离职后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正常程序,审计结果也无法得到高度重视。这种审计结果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使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功能根本无法发挥。而且组织人事部门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时,也不能充分结合审计结果中的整改意见,不但留下了经济责任风险隐患,也导致审计效率及效果无法体现出来。

(三)审计模式落后

目前,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机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通过查账来对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很显然,一些领导的违法、违纪问题,并不会在会计信息中体现出来,需要通过特殊的手段才能查清。比如受贿索贿问题,就很难通过现有的审计手段查证出来。而且有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只注重领导干部的财务责任,从而忽视了其经济责任,无法将决策质量、社会责任的发挥、财务收支效益、管理的效率与效果等因素考虑其中,导致很多领导在任职期间都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工作,进而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社会职能的发挥。

三、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完善对策

(一)完善内部环境,明确审计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环境进行完善的最直接途径,就是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使内部控制成为行政事业单位一切活动的有力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还应该使其内部的财务信息透明度不断增加,通过各种形式来提高自身的财务信息质量,以便为审计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依据。另外,行政事业单位也应该及时建立起一个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使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重点以及方法进行科学而系统的认定,保证单位内部每个成员都能够明确自身所承担的经济责任,明确自身行为将对单位造成的各种影响。

(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深化执行力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对审计结果会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通常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素质主要包括政治觉悟、业务能力、职业操守,以及道德品质等。对审计人员的素质教育可通过定期开展审计人员培训、教育,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诚信档案,对审计人员进行绩效考评等方法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也可经常性的举办一些交流活动和研讨活动,来丰富审计人员的经验,使审计人员的工作行为更加规范,责任心更强,进而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力度。

(三)健全审计结果应用机制,提高审计效率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篇(7)

一、引言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为了促进事业单位的高质量提升发展的同时保证我国社会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审计机关逐渐加强了对事业单位经济责任的审计力度。通过对事业单位经济责任的审计,促进了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了其核心竞争力。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工作有所不同,经济责任审计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而且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配合,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复杂度、难度不可控。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对领导干部任期内业绩和廉洁自律进行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针对单位负责人在任期内的应负有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除对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还涉及到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廉政、勤政的考察与评估。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运用可以看出,将其作为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因此,对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只是前提性的基础工作,最终目的还是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廉洁自律的监督、考察与评估。

(二)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十分复杂且难度较大的工作,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可以看出,其需要多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和配合才能保质保量的完成。从经济审计的组织形式上看,其组织需要由党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审计机关和被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基础工作;审计组织、实施、风险控制、结果形成以及运用等工作都需要相关部门密切合作。

(三)重点审计领导干部在事业的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除对单位的资产、负债以及损益等财务状况的审计外还要对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计。与其他类型或其他企业的审计所不同,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归根结底是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审计。通过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数据和管理数据来客观、公平公正的对主要领导任期内经济责任、管理责任以及廉政勤政进行考评。

(四)政策性和综合性强基于事业单位在我国社会经济中的特殊性,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审计对象以及审计结果运用,经济责任审计关系到了国家方针政策、经济任务的贯彻和落实;关系到事业单位选人、用人以及领导干部的政务考核。鉴于此,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具备较强的政策性。而在审计过程中,需要掌握国家财政法律法规的运用,对审计对象单位以及领导干部职责的全面熟悉掌握,对党纪、政绩以及相关条文规定的深刻认知和熟练运用。鉴于此,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五)审计期间较长与其他类型的审计有所不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审计期间有领导干部的任职期决定。而在事业单位内部,一般领导干部的就职期间短则三五年,长则高达八年甚至是十年,这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相对于以年度为单位的其他审计工作,在审计期间上更长。

三、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就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而言,由于其自身的复杂性和难度都较大,审计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县、市、省各级事业单位在规模上的差异使其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导致了我国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审计质量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一)审计人员素质能力问题首先,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复杂且期间较长的工作,审计人员需要付出相当大的精力才能保证工作质量,这使得一些工作人员因为主观原因而有意的去违背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和程序,在工作程序上走近路,对工作问题得过且过,使得审计质量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其次,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以及现行法律依据中对审计部门和人员责任划分不够清晰,导致了审计过程中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审计效率较低;最后,县级、市级和省级事业单位因为规模和管理水平的不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同,一些规模小、位置偏远地区的事业单位在内部管理制度上缺少关于审计工作的流程和文件,即使是颁布了一些文件,制定了流程也是流于形式主义,并没有真正的贯彻落实。

(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自身的问题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管理责任以及廉政勤政方面的考核,其审计结果将为领导干部的考评和任用等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但是就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程序上看,其主要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财务数据和材料、个人收入来源等内容进行审计。审计内容更偏向于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对于其管理责任、廉政勤政以及自身能力方面的考核并不深入和全面,其结果对于领导干部任免职提供依据的有效性并无法的到充足的保证。现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事业单位以及地方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很多单位和政府认为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并不全面,对于干部考核以及任用的参考性也有限,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敷衍了事,流于形式。

(三)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原则中,其中最重要的是依法审计原则。但是就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经济审计法律法规建设看,其主要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对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硬性标准,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省市、自治区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的执法办法又有所不同,各地区对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缺少统一的标准。标准不明确以及不统一的问题使得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并不理想。

四、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高水平审计队伍首先,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职业素养,打造一支综合素质能力过硬的审计队伍。审计人员综合素质能力的提升要从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两方面着手,技术能力上不仅要掌握和具备专业的审计知识和能力,还要熟悉财务知识以及内部审计、风险控制等相关知识;综合素质能力上,要加强对审计人员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引导,提高其职业道德,使其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尽职尽责。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审计人员在相关法律知识上的培养,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其在开展工作中能够对自身所担负的责任能够有清晰的认识。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队伍通常由多个部分组成,甚至还包括了外部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人员。鉴于此,参与审计的各单位之间要建立日常的交流学习机制,通过相互学习、相互了解提高在审计过程中配合的默契程度。

(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性,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要需要进一步丰富经济审计的范围,保证审计结果能够更加全面的反应领导干部任职期内经济责任、管理责任以及廉政勤政情况。从经济责任审计自身工作来说,工作开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对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审计流程以及参与审计的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的划分,杜绝审计过程中出现因职责不清而导致的推诿扯皮;在审计过程中,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调,提供审计数据和资料等信息的流动性和共享性;对于出现的一些难点、要点,要共商共策,通过协调配合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要点。事业单位内部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以配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审计工作质量提升铺砖垫石,例如可以建立经济责任质量控制体系,为经济责任审查积累单位日常相关数据和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篇(8)

一、前言

当前,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体制上有主管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三级预算单位,不同级次的预算单位在发展其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也有着不同的情况。主管预算单位由于经费充足、人员较多,可以有足够的实力在单位内部建立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到了二级预算单位,三级预算单位就有可能会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而不能建立内部审计机构。

另外,事业单位在其直属上的政府部门的不同也是造成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不平衡的原因。国务院、中央部委和省(市)政府、地区(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和乡政府六个层级中,所属行政单位的级别不同,也预示着该事业单位的职能范围不同,其内部机构经济责任的重视程度和发展程度也有所差异。所属政府部门越高的事业单位其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的发展程度也越高,随着所属政府部门级别的降低,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和发展程度持递减的趋势。全文希望通过找出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从而提高我国事业单位的审计水平。

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以事业单位个体为着眼点,分析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操作过程中面临以下方面问题:

1.部分事业单位无章可循,有的事业单位有章不循。

由于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发展的不平衡,有的内部审计机构没有自己的章程、工作规范指南等,内部审计工作只能完全按照审计人员的个人经验来实施,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无章可循。有的事业单位虽然制定了内部审计章程、工作规范指南等,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遵照执行,形同虚设。

2.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未有效开展。

健全、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运行的前提。目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还未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制度,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缺乏有效的保障。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是指审计人员运用有效的方法,对审计项目从计划到报告全过程的监督的活动,是审计机关自身的一种自律行为,目的是为了强化审计质量。通过对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审计过程的质量控制,可以确保预期的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实现,保障审计效果。在实践中,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有些单位仅建立了质量控制的原则性规定而无具体的操作方法和内容,有的单位未建立质量控制的相关办法。

(2)审计项目内部三级复核制度执行不严,特别是审计组长、部门负责人复核流于形式。如审计组长对审计人员的审计底稿和审计证据不能及时进行复核,部门负责人不能及时对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3. 组织部门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时间短,工作量过于集中。

在实施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组织部门通常对审计的质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是由于审计项目计划不足、人员任命时间集中等因素,组织部门通常在一次审计委托中下达多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有的甚至将本单位所有负责人人员的调动的审计计划同时下发,造成了审计的高要求与审计实施时间不足之间矛盾突出。

三、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的对策与措施

根据上面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只有采取健全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体系的对策,才能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具体措施如下:

1、 健全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规范。

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事业单位的规模、人员、特色制定本单位内部审计的规范,保证所有内部审计项目都有章可循。有条件的大型事业单位,比如高校、医院还可以制定本单位自己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当然所有的内部审计规范都必须建立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

特别是基于内部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对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评价不能采取常规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内部审计考核不仅要看数量,更重要的是要考核质量。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考核,可由内部审计部门主管领导、组织部门、被审计机构三方打分,互相监督。对于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主要与工作质量挂钩,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考评。

2、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主要通过对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审计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预期的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实现,保障审计效果。审计方案的质量控制主要为根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审计小组成员的业务专长进行科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力求做到人事相宜、各展其才。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除了要做好三级复核之外,还应明确审计取证的范围、规范审计取证的方法和明确审计取证的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主要是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实施项目管理,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经常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是指审计主体通过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合理安排经济责任审计的周期、任务、审计时间和审计强度,保障审计任务的完成质量。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发展迅猛,任务重、范围广、周期长、活动复杂等因素造成了审计任务集中和审计时间不足的突出矛盾,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则可以有效缓解这项矛盾。组织部门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充分与审计、人事、财会、纪检部门沟通,共同商定审计项目。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要考虑到内部审计部门的任务承受能力和时效性的限制,尽可能做到每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均衡分配。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才能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和管理是内部审计的目标,也是规避当前事业单位审计风险的需要,内部控制管理越有效,审计风险就越低,相对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就越好。

参考文献: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篇(9)

第二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

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上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

第五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第六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地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上一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由本级党委与上一级审计机关协商后。报请国务院总理批准后实施。审计署审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

第八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第九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保证审计机关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所必需的机构、人员和经费。

第二章组织协调

第十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为同级审计机关的副职领导或者同职级领导。与同级审计机关内设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合署办公。

第十一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和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监督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二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起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制度和文件。研究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总结推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

第十三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后提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部门每年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由审计机关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

第三章审计内容

第十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

第十五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地区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第十六条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

第十八条审计以上主要内容时。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十九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由上级领导干部兼任。审计内容仅限于该领导干部所兼任职务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且实际履行经济责任的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

第四章审计实施

第二十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以下简称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第二十一条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3日前。经本级政府批准。

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安排审计工作有关事项。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人参加。应当召开有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以及本级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应当听取本级党委、政府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志。

第二十四条审计机关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

一)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相关资料;

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等资料;

三)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审计机关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可以依法提请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协助。

第二十七条审计组实施审计后。以及本级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应当将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征求本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同志。

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二十八条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出具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

第二十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

第三十条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提交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抄送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第三十一条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

第三十二条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机关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机关申诉。上一级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核。

第五章审计评价与结果运用

第三十三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审计评价应当与审计内容相统一,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法定职权范围内。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第三十四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所称直接责任。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一)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四)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但是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

五)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所称主管责任。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一)除直接责任外。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

二)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所称领导责任。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第三十九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机关。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篇(10)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干部管理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使我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组织机构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东方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三、审计对象及范围

本实施方案主要适用于我市各乡镇党政机关、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上述人员任期期间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

四、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本地区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2.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

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

5.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二)党政工作部门、各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2.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

3.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2.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营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

(四)在审计以上主要内容时,应当注意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

2.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3.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4.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

5.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

五、审计程序

(一)审计准备阶段

凡需要进行任中或离任审计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办每年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后提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由审计机关报请市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机关根据审计对象和要求立项,组成审计组,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提前3日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别情况,经本级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二)审计实施阶段

1.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市国资办召开有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动员会议,安排审计工作有关事项。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人参加。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应当进行审计公示。

2.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当听取本级党委、政府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志,以及市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

3.审计机关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

(1)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相关资料;

(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等资料;

(3)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4)其他有关资料。

4.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此外,审计机关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时,可以依法提请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三)审计终结阶段

审计组实施审计事项结束后,向审计机关提交报告,报告提交前,应当将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审计机关经审议,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并将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把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提交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抄送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申诉,由审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审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以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六、审计评价与结果运用

(一)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审计评价应当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篇(11)

一、引言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评价行政企事业单位内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工作绩效的重要方式。在我国的审计实践中,2006年2月28日,修订后的《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2008年5月,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司组织全国经济责任审计领域专家,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的起草工作。2008年7月,出台了《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征求意见第二稿。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上法规条例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内容与责任界定,推动了我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审计法》中将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组织纳入了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的单位范围,也体现了进行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二、我国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一)范围不合理,呈现过宽或过窄的倾向

审计的范围是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问题,它关系到审计的深度和质量,涉及审计抽样调查的范围、重点等。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单位管理层为了考察、监督其所属部门与单位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而采取的一种内部管理行为。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主要限定在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审计范围时间跨度大概在一年以上,在划定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时,呈现出两种倾向:

一是过宽的倾向。有些人认为只要谁有经济活动,谁就有经济责任,都应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这种思路影响下,一些单位将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划分得非常广。审计范围盲目扩大化,模糊了审计的主体与重要性,也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与可持续性。比如,有些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没有根据单位管理干部的实际需要酌情而定。如高校,在将经济活动频繁、经济责任重大的部门领导人员,如财务、后勤、基建、国资处长等列入审计范围的同时,还把其他涉及少量经济活动、经济责任相对较小的部门领导人员也列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既没有考虑有限审计资源的合理分配,也没有突出审计重点,降低了审计工作效率。

二是过窄的倾向。有些单位将是否进行独立核算作为是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唯一标准,在进行审计时只关注财务责任,忽视经济责任。结果,一些虽未进行独立核算但却有重大经济活动与经济责任的领导人员未包含在审计范围之内。如有一些事业单位表现出较为突出的财务管理混乱、账务核算不规范、账外账等问题,正逐步转向利用各种手段向相关单位转移、侵占国家资产,从事违规违法活动等,而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范围仅被限定在被审计领导干部本级单位,而未对相关下属单位进行适当的延伸审计,人为地缩小了审计实施范围,影响了审计效果,难以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

(二)执行不到位,效果不理想

事业单位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以来,对规范事业单位的经济行为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由于我国事业单位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较短,还存在很多问题,如国家“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得不到有效执行,绝大部分离任审计都是在组织部门决定对负责人工作进行变动后才委托进行,造成先离后审事实,一些人也就此认为先离任后审计,审计结果无关紧要,造成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缺乏有效回馈机制,审计结果执行不到位,使经济责任审计丧失了预警功能。而且组织人事部门在考核干部时对审计结果中的整改意见也不够重视,审计结果被束之高阁,不但留下了风险隐患,而且也影响了审计效率与效果。

三、我国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现状的形成原因

(一)审计目标多重性,审计工作环境差

由于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既对“事”也对“人”,并且在审计过程中还肩负着直接目标――评价领导干部财务责任、管理责任、个人廉洁责任,中间目标――为事业单位内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供参考依据,最终目标――促进事业单位内部经营管理、预防腐败、监督个人廉洁自律、推进依法治国的三重重任,目标的多重性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审计判断日趋复杂,也使内部审计人员获得正确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同时由于审计环境较差,比如,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审计赖以生存的经济环境发展不充分;一些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存在敌对性,不予以理解和支持,审计工作存在孤立性,人际环境差;有些事业单位存在会计人员造假,不为审计部门提供全面真实的审计资料,对象环境差;有关审计的舆论环境较差等,使得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合理运作的土壤,影响审计的有效性。

(二)内部审计人员配备不合理,审计模式落后

1.人员配备不合理。我国事业单位审计人员配备不合理。在西方内部审计实践中,一般认为内部审计人员的理想构成为:经济管理专业占1/3,工程技术专业占1/3,其他专业占1/3。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具备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的人员,还需要有精通法律、建筑工程、计算机、金融等方面的知识的人员。而我国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主要由财会审计方面的人员构成,其他专业的人数相对较少,并且现有的财会审计方面的人员对单位经营管理、行政管理、对外投资和宏观经济等方面的知识掌握也有所不足,不利于对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的审计和评价,此外,随着审计信息化的发展,计算机审计在内部审计中也运用得越来越多,对计算机、审计软件的熟悉和掌握已成为内部审计人员发展的必备技能,但我国事业单位审计队伍中缺少这方面的专业人员,不合理的知识结构制约了审计人员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降低了审计质量。

2.审计模式落后。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落后会影响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与效果,主要原因有:一是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还是通过查账来考核、判断和评价该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但是有些违法违纪问题在会计资料中并不能明显反映,需要有关执法、纪检部门运用特殊手段才能清查,如:受贿索贿、收受回扣等问题,现有的审计手段难以深入查证。由于目前审计信息化技术发展缓慢,没有将审计与先进电子技术结合,也就无法将其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区别开来,只是盲目地扩大审计对象与范围,造成审计重点不突出。二是有些事业单位进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只注重领导干部的财务责任,忽视其经济责任,没有将绿色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审计范围,决策质量、承担社会责任的有效性、财务收支的效益性(即保值、增值、实现效益最大化目标)、事业单位管理的效益、效率、效果等因素没有在审计时考虑进来,造成一些领导干部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落后,不但造成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的低下和效果不理想,而且也使得事业单位作为社会第三职能部门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

四、改善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一)完善审计工作环境,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

事业单位应通过完善审计工作环境来促进审计开展。河南省审计厅统计显示,从1999年1月-2010年10月,全省各级先后对21 323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各类问题资金377.74亿元,数额巨大。各类问题资金包括违规、管理不规范、损失浪费、个人问题所导致的,会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如果有较好的内部环境,这些损失必然会减小。

创建良好的内部环境,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内部控制成为“单位之法”,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遵守,从而实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增加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使更多公众、舆论参与到监督中来,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召开座谈会、个别访问等形式拓展取证渠道,为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有效信息,进一步完善审计环境。最后,事业单位应建立一个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确保组织中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自己所承担职务的特定责任,明确与他人工作的关联性,以及自己的行为对单位的影响等。增强人事、纪检、组织、财务、审计等各部门的合作协调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审计人员的素质高低会对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造成不同的影响。审计人员的素质包括专业技能、职业操守、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等方面,通过定期开展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建立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诚信档案,举办交流活动,加强审计人员的经验技能和知识交流等方式规范审计行为,提升职业素质,达到内部审计人员应有的职业水准。审计人员除了提升专业技能等硬实力外,同时还应注意提升自己的软实力,要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以及沟通能力。要注意吸纳工程技术审计等复合型人才,完善审计人员的结构,推进信息化审计在单位内部的应用,提高审计技巧和效率。

(二)推行绿色经济责任审计

针对我国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只注重领导干部的财务责任,忽视经济责任的现状,我们应推动实施绿色经济责任审计,这也符合“3E”(经济审计、效率审计、效果审计)审计理念。绿色经济是以经济与环境的和谐为目的而发展起来的新的经济形式,随着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等的变迁,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也应该更加“绿色化”,并不断调整和充实,以科学发展观为审计工作的灵魂和指南,这样才能将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获得提高,避免审计工作原地踏步。

在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充分发挥绿色经济责任审计“抵御、揭露和预防”的复合功能,在审计过程中,要改变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环境审计、绩效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结合,实现立体审计。

1.绿色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我国事业单位内部绿色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就在于,除了合理界定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应更加关注国家环保和节能降耗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审计,环保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重点环境公共支出的效益审计以及对领导干部的政绩成本进行分析,对事业单位中不计成本和代价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方式进行监督与制约,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让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顺应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要求,推进领导干部更新观念,让事业单位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更全面并发挥良好的监督作用。

2.绿色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为了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法符合绿色经济发展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方法选用时,需要对传统的财务审计方法进行拓展。绿色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充分考虑到经济增长、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这三个可持续发展的要素,在审计中尤其要关注定量分析方法的选用,如成本效益分析、投入产出分析等;同时应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事业单位绿色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把经济发展指标与社会发展指标相结合、与宏微观指标相结合、任期内经济指标与可持续发展指标相结合来进行综合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保障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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