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资产管理职能大全11篇

时间:2023-08-02 16:30:33

资产管理职能

资产管理职能篇(1)

近年来,国家对地级市以上的国有资产监管的力度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对县市级国有资产的监管方式还在摸索之中。笔者就我县国资监管现状,对如何创新体制机制,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制,完善县级国资监督管理职能作一探讨。

一、创新国资监管体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目前,县国资局按职能监管的对象为全县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县财政局行资股监管的对象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县直相关单位的“非转经”资产。由于近年来我县国有企业日益减少,县域经济已形成了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新格局,加之由于种种原因,本应纳入县国资局监管范围的,如县商务局管理的商贸总公司、物资总公司等县级国有企业而未纳入国资局监管。所以,县国资局的现状是:人多事少。县财政局行资股因人手不够,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又力不从心,不少行政事业单位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虚报、瞒报国有资产,国有资产贬值和流失的问题也常有发生。从我们考察学习的外地经验看,县国资局和县财政局行资股都在县财政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因此我们建议,我县应借鉴秭归县、大冶市等地的国资管理经验,将国资局和行资股合署办公,以形成对全县国有与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监管的合力。即使将来县编办批准同意成立县行资管理局,也可建言让国资局副局长兼任县行资管理局局长。诚如是,我们相信,沙洋的国有资产监管一定会形成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不留监管空白,不留监管死角的全方位监管新局面。

二、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资产转让,产权交易,是国有(集体)资产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关注的方面之一。省、市对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都出台了很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要求,我们学习的荆门市、钟祥、京山、秭归、竹山等地在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管理上都早已开展工作,且取得了明显成绩。既确保了国有(集体)资产产权转让中的阳光操作,维护了所有者的权益,让资产价值最大化,又杜绝和减少了国有(集体)资产产权转让中的私下交易、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而我县虽也按市国资委要求,在2006年挂牌成立了荆门市产权交易中心沙洋办事处,但至今一笔业务未开展,相关产权交易的规章制度也未配套到位。因此,我们建议,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将我县产权交易平台尽快搭建起来,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市场依法交易,执法严格监管”的阳光管理体系,以服务全县企事业单位,实现国有(集体)资产产权转让时的阳光操作和资产增值最大化的目标。

三、加强监管制度建设,规范国资监管行为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们认为今后我县国有(集体)资产监管的重点是:严格清产核资,监督资产损益,严格产权管理,监督产权交易,严抓国资收益征收,监督所有者权益到位等。为完成上述工作,我们认为必须有相关规范的制度作保证,因为制度是行为规范的总和,没有制度一切将无从谈起。因此,我们建议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产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起草并由县政府颁布《沙洋县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与集体产权进场交易的通知》,联合县纪委出台《关于贯彻执行产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和细化我县国有(集体)资产监管的操作办法和措施,用制度来约束国有(集体)资产使用者和监管者。

四、创新资产运营模式,助推沙洋经济发展

资产管理职能篇(2)

近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快速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后起之秀也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高职院校的数量不断增加,其固定定资产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固定资产的管理随之成为高职院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固定资产是高教事业的物资保障,关系到高职院校的生存和发展,固定资产的管理至关重要。因此,如何加强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促进高教事业的稳定快速发展,是当前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探索方向,也是构建和谐校园,建设节约型高校的需要。

一、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高职院校固定资产是教学、科研、管理等赖以生产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促进高职教育稳定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有效提高的重要保证。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办学规模扩大,办学条件改善,高职院校的校舍、教学设施、实训基地等都得到了相应的建设和扩充,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不断提高。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等都属于固定资产,每一类别下根据其性质和属性又设置了明细类别,品种多,管理十分复杂,传统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难以适应高职院校的要求。与此同时,高职院校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部分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高职院校逐渐涉及到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学校资产呈现多元化。这又给高职院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增加了难度,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提高办学效益,是高职院校管理者需要认真研究和思考的重要课题。

二、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管理意识淡薄,缺乏经营理念

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部分高职院校的负责人片面追求做大做强,购置资产不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申请购置计划缺乏定量标准,存在随意性,资产管理贪新弃旧,造成重购置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的现象。高职院校的负责人对固有资产的管理还存在着“钱”向“物”转化而弱化的思想,即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偏重于现金、银行存款等流动资金的管理,而对于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等固定资产管理不严,造成财产的流失。

2.管理制度界定模糊,缺乏约束机制

固定资产购置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在资产购置环节,由于专业知识的限制,有的高职院校直接让业务人员到市场上自由采购,缺乏定量标准,购置的资产的实用性和价格有待评估,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而固定资产的界定更是模糊,包括领导在内的多是管理人员对于国有资产、固定资产、实物资产等概念是不清晰的,对于标准理解不清。而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又引发新产品分类和界定的困难。诸如软件、网络产品之类的产品是否该定为固定资产备受争议。

3.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

目前,多数高职院校采取账物分管的分类归口管理的模式,财务部分负责账目,而实物分到多个部门管理。如图书馆管理图书,设备处管理仪器设备,后勤集团管理房屋等。而各职能部门又分归不同学校领导管理,多头管理导致职能分散,职责不清,最终引发谁都管或者谁都不管的现象。固定资产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不同部门、课题组同时购买相同或者类似的设备仪器的现象时有出现,不能做到资源共享,调剂余缺。另一方面,固定资产管理不严,个别通过出借学校的场地、设备、仪器等进行经营活动来谋求部门或者个人利益,盗用公共资产。固定资产没有定期清查盘点的制度,长期不对账,不清点,再加上管理不善,固定资产随意存放,导致损坏、被盗、丢失等,资产与实物不符,有账无物或者有物无账的现象较多。管理人员调动过程中,手续移交不完全,公物私自带走等现象也有出现。

4.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人士

由于高职院校的合并以及新校区的兴建,财政投入和融资渠道不段增加,各校设备的数量和价值都在增长,但是管理人员队伍却没有跟上。除财务人员具备专业素养外,其他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多是学校不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年龄较大的同志。他们缺乏信息化管理的技能,专业知识有限,思想陈旧,缺乏应有的管理知识和理念,对于固定资产账簿建立、登记、对账不够规范。相应地,这些高职院校采取的管理方式仍旧是手工管理,静态、陈旧的数据给查询、统计、调配等造成诸多不便。而实验室教师管理队伍更是欠缺,实验设备不能得到有效管理,发挥应有的效用。

5.资源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低

近年来,一些高职院校合并组建,学生人数增加,固定资产经费安排和投入也增加预算。各高职院校不惜重金新建实验室,购置设备等,但是各学院内部没有统一调控和规划,购置大批实物资产,而这些实物资产又缺乏管理,低效使用,甚至有的设备都是全新,尚未使用过的。此外,各院系之间盲目攀比,追求高性能、高配置,提前报废能用的设备。各个院校之间提出的设备购置没有全局系统规划,不能调剂使用。各个院系购进的设备变成各个部分的私有资产,仅限个别人使用,形成高投资,低效益。

三、从coso报告看固定资产管理

美国的coso报告有广泛的适应性,对于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有着极大的启示。基于coso报告的理论基础,以下,笔者将从控制环境、控制职责、控制活动等方面来探讨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

1.转变观念,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

一个积极向上的控制环境,是管理行为有效进行的精神基础。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管理者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提高管理理念。第一,领导要重视,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而是应该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国家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与学校教学、科研和产业等各项工作开展息息相关;第二,领导要及时转变重资金,轻实物的观念。认识到现有的固定资产是学校发展的物质基础,广泛宣传固定资产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升员工管理意识,保证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

2.明确控制职责,建立专业化的管理队伍

(1)管理层:应当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部门,实行校长总负责,分管领导主负责,管理人和使用人直接负责的机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身上。

(2)一线管理人员:对于管理目标的实现,具体的实施者在于一线的管理人员,高素质的资产管理人员是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关键因素。他们的业务水平、管理能力以及工作态度,直接影响固定资产的管理成效。因此,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至关重要。第一,学校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队伍的建设,选拔觉悟高、业务好、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充实资产管理队伍;第二,实施人才培训工程,对新选拔和已有的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素质的再培训,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培训、考核,有效提高其管理水平;第三,建立明确的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制度,通过明文规定,使得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理可依,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第四,做好相关的鼓励措施,适当提高管理人员的待遇或福利措施,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促进控制活动的有效完成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化、科学化是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制度保障。对于固定资产的购入,可以采用集体采购方法,成立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小组,对于采购的物品先进行网上询价,制定预算,与采购商家联系等,通过多方查询,确保购得实用、廉价的物品。同时,要抓好日常管理,规范基础工作,制度定期的清理盘点和资产核销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处要及时沟通,设置协调一致的账户,账目明细要清楚,以利于对账工作的进行。规模大的学校,应该每月进行核对,规模较小的学校也要每个季度核对。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也要按月盘点,保证固定资产无丢失,对于有损坏的资产及时维修。

4.引入信息化管理,促进沟通,加强监督

固定资产的高效管理,离不开现代管理技术。高职院校应该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优势,构建固定资产管理新型平台。利用全面清查后得到的基础数据,建立固定资产数据库,全面记录学校现有的固定资产,并通过网络信息公开实现资产管理的公开化、透明化,各级部门都可以及时了解各个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并达到资源共享。对于固定资产的新增或报废,及时记录,可以快速计算资产的利用率,及时发现闲置、浪费等不合理使用的问题,为固定资产的购置提供参考依据。

四、结语

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的探索,建立合理科学的资产管理体系,以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有效运行,保障高职院校权益。

参考文献:

[1] 祝水富.高校固定资产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实践创新[j].国有资产管理,2007(5)。

[2] 于迎新.关于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j].沈阳大学学报2006(6)。

[3] 吴中力.谈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财税,2009(9)。

[4] 陈静,邳桂花.关于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几点思考[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0(12)。

资产管理职能篇(3)

近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快速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后起之秀也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高职院校的数量不断增加,其固定定资产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固定资产的管理随之成为高职院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固定资产是高教事业的物资保障,关系到高职院校的生存和发展,固定资产的管理至关重要。因此,如何加强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促进高教事业的稳定快速发展,是当前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探索方向,也是构建和谐校园,建设节约型高校的需要。

一、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高职院校固定资产是教学、科研、管理等赖以生产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促进高职教育稳定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有效提高的重要保证。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办学规模扩大,办学条件改善,高职院校的校舍、教学设施、实训基地等都得到了相应的建设和扩充,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不断提高。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等都属于固定资产,每一类别下根据其性质和属性又设置了明细类别,品种多,管理十分复杂,传统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难以适应高职院校的要求。与此同时,高职院校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部分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高职院校逐渐涉及到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学校资产呈现多元化。这又给高职院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增加了难度,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提高办学效益,是高职院校管理者需要认真研究和思考的重要课题。

二、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管理意识淡薄,缺乏经营理念

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部分高职院校的负责人片面追求做大做强,购置资产不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申请购置计划缺乏定量标准,存在随意性,资产管理贪新弃旧,造成重购置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的现象。高职院校的负责人对固有资产的管理还存在着“钱”向“物”转化而弱化的思想,即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偏重于现金、银行存款等流动资金的管理,而对于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等固定资产管理不严,造成财产的流失。

2.管理制度界定模糊,缺乏约束机制

固定资产购置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在资产购置环节,由于专业知识的限制,有的高职院校直接让业务人员到市场上自由采购,缺乏定量标准,购置的资产的实用性和价格有待评估,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而固定资产的界定更是模糊,包括领导在内的多是管理人员对于国有资产、固定资产、实物资产等概念是不清晰的,对于标准理解不清。而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又引发新产品分类和界定的困难。诸如软件、网络产品之类的产品是否该定为固定资产备受争议。

3.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

目前,多数高职院校采取账物分管的分类归口管理的模式,财务部分负责账目,而实物分到多个部门管理。如图书馆管理图书,设备处管理仪器设备,后勤集团管理房屋等。而各职能部门又分归不同学校领导管理,多头管理导致职能分散,职责不清,最终引发谁都管或者谁都不管的现象。固定资产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不同部门、课题组同时购买相同或者类似的设备仪器的现象时有出现,不能做到资源共享,调剂余缺。另一方面,固定资产管理不严,个别通过出借学校的场地、设备、仪器等进行经营活动来谋求部门或者个人利益,盗用公共资产。固定资产没有定期清查盘点的制度,长期不对账,不清点,再加上管理不善,固定资产随意存放,导致损坏、被盗、丢失等,资产与实物不符,有账无物或者有物无账的现象较多。管理人员调动过程中,手续移交不完全,公物私自带走等现象也有出现。

4.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人士

由于高职院校的合并以及新校区的兴建,财政投入和融资渠道不段增加,各校设备的数量和价值都在增长,但是管理人员队伍却没有跟上。除财务人员具备专业素养外,其他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多是学校不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年龄较大的同志。他们缺乏信息化管理的技能,专业知识有限,思想陈旧,缺乏应有的管理知识和理念,对于固定资产账簿建立、登记、对账不够规范。相应地,这些高职院校采取的管理方式仍旧是手工管理,静态、陈旧的数据给查询、统计、调配等造成诸多不便。而实验室教师管理队伍更是欠缺,实验设备不能得到有效管理,发挥应有的效用。

5.资源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低

近年来,一些高职院校合并组建,学生人数增加,固定资产经费安排和投入也增加预算。各高职院校不惜重金新建实验室,购置设备等,但是各学院内部没有统一调控和规划,购置大批实物资产,而这些实物资产又缺乏管理,低效使用,甚至有的设备都是全新,尚未使用过的。此外,各院系之间盲目攀比,追求高性能、高配置,提前报废能用的设备。各个院校之间提出的设备购置没有全局系统规划,不能调剂使用。各个院系购进的设备变成各个部分的私有资产,仅限个别人使用,形成高投资,低效益。 转贴于

三、从COSO报告看固定资产管理

美国的COSO报告有广泛的适应性,对于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有着极大的启示。基于COSO报告的理论基础,以下,笔者将从控制环境、控制职责、控制活动等方面来探讨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

1.转变观念,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

一个积极向上的控制环境,是管理行为有效进行的精神基础。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管理者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提高管理理念。第一,领导要重视,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而是应该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国家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与学校教学、科研和产业等各项工作开展息息相关;第二,领导要及时转变重资金,轻实物的观念。认识到现有的固定资产是学校发展的物质基础,广泛宣传固定资产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升员工管理意识,保证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

2.明确控制职责,建立专业化的管理队伍

(1)管理层:应当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部门,实行校长总负责,分管领导主负责,管理人和使用人直接负责的机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身上。

(2)一线管理人员:对于管理目标的实现,具体的实施者在于一线的管理人员,高素质的资产管理人员是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关键因素。他们的业务水平、管理能力以及工作态度,直接影响固定资产的管理成效。因此,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至关重要。第一,学校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队伍的建设,选拔觉悟高、业务好、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充实资产管理队伍;第二,实施人才培训工程,对新选拔和已有的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素质的再培训,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培训、考核,有效提高其管理水平;第三,建立明确的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制度,通过明文规定,使得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理可依,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第四,做好相关的鼓励措施,适当提高管理人员的待遇或福利措施,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促进控制活动的有效完成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化、科学化是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制度保障。对于固定资产的购入,可以采用集体采购方法,成立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小组,对于采购的物品先进行网上询价,制定预算,与采购商家联系等,通过多方查询,确保购得实用、廉价的物品。同时,要抓好日常管理,规范基础工作,制度定期的清理盘点和资产核销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处要及时沟通,设置协调一致的账户,账目明细要清楚,以利于对账工作的进行。规模大的学校,应该每月进行核对,规模较小的学校也要每个季度核对。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也要按月盘点,保证固定资产无丢失,对于有损坏的资产及时维修。

4.引入信息化管理,促进沟通,加强监督

固定资产的高效管理,离不开现代管理技术。高职院校应该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优势,构建固定资产管理新型平台。利用全面清查后得到的基础数据,建立固定资产数据库,全面记录学校现有的固定资产,并通过网络信息公开实现资产管理的公开化、透明化,各级部门都可以及时了解各个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并达到资源共享。对于固定资产的新增或报废,及时记录,可以快速计算资产的利用率,及时发现闲置、浪费等不合理使用的问题,为固定资产的购置提供参考依据。

四、结语

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的探索,建立合理科学的资产管理体系,以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有效运行,保障高职院校权益。

参考文献:

[1] 祝水富.高校固定资产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实践创新[J].国有资产管理,2007(5)。

[2] 于迎新.关于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J].沈阳大学学报2006(6)。

[3] 吴中力.谈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财税,2009(9)。

[4] 陈静,邳桂花.关于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几点思考[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0(12)。

资产管理职能篇(4)

Key words vocational college asset management; asset management efficiency; asset management practices

高职院校的资产是高职院校办学实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学校开展各项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活动的物质基础。资产管理的好坏、效率的高低直接关系达到高职院校的办学效益。随着近年来国家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和人们对职业教育观念的转变,高职院校的资产管理和应用面临新的问题。如何在实现有效防止高职院校资产损失或流失的基础上,充分有效配置校内资源,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将是在新形势下提升高职院校管理的重要途径。

1 高职院校校内资产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根据教育部和财务部所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校资产是指高等学校正在使用或者占有的以货币为计量单位的经济资源,这里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和无形资产等形式。虽然高职院校的资产管理在高职院校工作中有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多种原因,高职院校资产管理的效率并不高,其管理缺陷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多头管理,职能分散

目前多数高职院校的资产管理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各个管理机构各行其是,以固定资产为例,虽然其资产账务主要由学校财务处负责,但实物管理却分别由总务处、设备处、基建办等各个行政管理部门甚至有些教学单位自行负责。部门之间属于平级关系,且相互交流较少,经常出现重复建设的情况。如:在购买数据库等资源时候出现图书馆与教学单位重复购买的现象。购置教学设备时出现资产管理部门已经登记而财务部门却没能及时入账的现象。多头管理造成资产管理的混乱,一旦遇到问题,就会出现几个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

1.2 账目混乱,账实不符

在高职院校的资产管理程序上,由于学校入账程序繁琐,学校实物资产多头管理,加上部分学校经历过多次搬迁、合并的过程,导致学校的资产统计情况复杂,并且财务部门与各个资产管理部门不能及时进行资产核对和清查,导致学校资产管理混乱,资产账目不清,很多实物和资产账目无法对上,而现有的不同管理部门各自的资产账目的各自记录的管理方法则加剧了这种混乱,如:在教学单位中很多设备在实际使用已经报废或淘汰,而在资产财务账目上依旧存在。账目的混乱给高职院校的管理带来很多困难,也不利于高职院校相关的财务监督工作的开展。

1.3 价值评估,缺少规范

为了对高校资产进行有效管理,价值评估是不可缺少的环境,但目前高校资产的价值评估缺乏专业有效的规范,对资产估值随意性大,普遍存在资产账面估值与实际物品的价值不相符的情况。此外,由于没有形成对旧有资产科学规范的处置流程,难以实现对校内资产的有效保值。无论是固定资产还是流动资产都缺乏定期的清点。

1.4 监督缺失,管理松懈

目前多数高校对资产管理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这一方面是高职院校普遍资产管理混乱和多头管理的原因,也是因为高职院校的管理者管理松懈,缺乏监督意识造成的,随着高职院校产业化的推进,以及高职院校的资金日益来源多元化,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学校资产管理产生极大的隐患,在很多资产使用和管理领域易于产生腐败和侵吞现象。给学校的资产造成人为的损失。

高职院校资产管理的缺陷,严重影响了其资产管理和使用的效率,导致高职院校的行政和教学部门在利用校内资产时出现许多问题,如:重复建设、设备更新不及时等,最终影响其正常教学工作的进行。

2 高职院校资产管理的缺陷的原因

高职院校资产管理效率较差的问题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主要体现在资产管理意识、资产管理技术水平和资产管理机构设置三个方面的原因:

2.1 资产管理意识

高职院校的资产管理问题首先是其资产管理的相关意识较差造成的,学校管理层普遍没有资产管理意识,如何管理高职院校资产认识不深,这表现在,一是很多高职院校资产管理机构没有设立统一的资产管理规范,各个管理部门在资产管理上各行其是;二是资产管理人员缺乏成本控制意识,没有对学校内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成本进行核算,采取措施对资源成本进行约束和控制,造成很多人为的浪费;三是资产管理人员普遍水平较低,只有少部分工作人员出身财务或会计专业,大部分管理人员都不是资产管理的专业出身,人员素质的缺乏极大制约了高职院校资产管理的效果。

2.2 资产管理技术水平

造成高职院校资产管理问题的另一个原因是其资产管理技术水平较为落后,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高职院校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则相对低下,主要表现在,(1)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性差,部门之间无法共享其资产信息资源;(2)数据信息分散,各部门的资产管理系统各自管理信息,相互交流较少;(3)虽然普遍实现计算机管理,但主要的资产管理信息录入仍然以人工为主,效率底下且易于出现纰漏,也无法实现数据信息的实时更新。

2.3 资产管理制度

从制度上看,现有高职院校的制度也不利于其资产管理的有效进行,制度的落后主要表现在:(1)缺乏明确的资产管理的监督机制,无法对资产管理进行有效监督;(2)缺乏资产清查机制,现有的高职院校资产清查方式主要临时性措施为主;(3)缺乏校内资产的追索机制,管理者很难了解每一项资产设备的来源与去向;(3)缺乏校内资产的价值评估机制,管理者无法了解每项资产的实际价值。

3高职院校资产管理效率提高途径

针对现有高职院校资产管理的缺陷,高职院校只有根据自身情况和高职院校资产管理的特点出发,从资产管理人员的意识、资产管理技术改革和资产管理制度三方面出发,改革高职院校资产管理机制,加强资产管理的监督力度,才能有效提高高职院校资产管理的效率。

3.1 统一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规范

要提高高职院校的资产管理效率,必须要实现科学管理,首先要实现校内资产的统一管理,重点是建立资产管理的规范。其方法包括:(1)建立统一的校内资产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全校的资产管理,将原来分散由各个部门所管理的校内资产进行集中管理;(2)制定统一的校内资产登录制度,改变传统的资产入账各自为政的状况,同时定期对校内资产进行清查,保证资产账目的准确;(3)简化资产入账程序,保证校内资产能够及时入账,资产转移和变更在账目上得到及时体现,从而确保账目与实物的相符合,最大程度杜绝资产的闲置与流失现象;(4)建立校内资产价值评估机制,对资产价值评估制定统一的标准,减少资产价值随意评估的现象,最大限度地防止因为价值评估不准确所造成的校内资产的流失现象。

3.2 加强资产管理监督,增加资产管理的透明度

传统高职院校一直对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无法对校内资产运行和资产管理人员的操作进行有效的监管,这既影响了资产运行的效率,也有可能引起校内资产的腐败问题。因此,高职院校应当建立起资产管理监督机制,包括对资产管理人员和资产过程的监督规范,并采取一定的措施实现资产管理和运行过程透明化。其方法包括:(1)建立定期的资产复查制度,保证资产账目的准确;(2)建立定期的校内资产公报制度,让校内的资产状况面向全校公开,实现资产运行的透明度;(3)制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将校内资产的管理责任具体到个人,强化校内师生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的责任意识。

3.3 实现高职院校资产管理信息化

虽然高职院校的资产管理早已实现计算机化,并且广泛应用的财务管理系统和办公室自动化系统,但从整体上看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无法实现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因此高职院校应该搭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1)拥有完善的功能,能够实现资产管理所需要的一切功能,如:记录,汇总,分析,打印账目等;(2)基于先进的系统架构进行构建资产管理系统,如:在基于目前比较流行B/S的技术模式基础上构建资产管理系统;(3)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操作性,能够兼容多种数据结构,既方便资产信息的录入,也便利相关数据的提取和共享。

3.4 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素质

资产管理职能篇(5)

高职院校的资产是学校所有师生学习、生活的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更为重要的是,一个学校固定资产的数量是评价学校办学能力的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衡量标准,是影响高职院校生存和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基础条件。随着我国教育制度改革的深化,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越来越受到教育界的关注,特别是2012年国家财政部对国家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点后,很多事业单位的资产问题才慢慢显现出来。高职院校作为事业单位,资产问题同样不小,为了院校的壮大和发展、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有必要对高职院校的资产管理问题进行必要的研究和探讨。

二、高职院校资产管理中暴漏的问题

(一)资产分散管理,职能分散

经过各种数据统计现实,目前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还没有设置专职的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的账务方面问题一般由财务处负责,可以看见的实物资产通常由总务处、图书馆、设备处、基建办等部门管理。这些部门职权平衡,基本无法进行职能协调,也就更谈不到各自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职能的发挥了。这种资产分散管理方式,从表面上看确实可以达到资产的分工管理,但是一旦出现了资产问题,各个部门之间就会相互推诿,会出现严重的职责不明问题,造成资产管理层面上的混乱局面。

(二)核算方法脱离实际

高职院校一般都属于政府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对政府事业单位的要求,资产的核算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但是实际上,一般的高职院校的资产核算都没有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一般情况下,高职院校的固定资产核算都是只核算物品的原价值,完全不去计算物品的折旧费用,直到这样物品被报废清理,物品的核算价值会出现完全不变的情况。这种完全脱离实际的资产核算方法会导致学校的资产出现严重的价值虚增,长此以往会出现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这完全违背了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原则。

(三)实用型物品的购置重复率极高

由于高职院校基本都是采取资产分散管理的模式,缺乏统一的物品购置规划,导致很多实用型的物品,教师办公室的笔记本、多媒体教室的零散型设备、某些专业学科需要使用的教学用具等,出现严重的盲目购置、重复购置,造成大量资源浪费。这些有形的资产浪费会给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带来很多问题,并且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问题。

三、高职院校资产管理的建议和对学校发展的影响

(一)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

随着高职院校的不断发展壮大,学校的资产规模必然会不断扩大,传统的资产分散管理的方越来越无法适应当下的资产管理。因此,高职院校应当及时地改变陈旧的资产管理体制,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将资产管理的职能交给资产管理部门,并且可以在资产管理部门内部设立不同的分工制度,实现产权、实物管、效益等等资产的分工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效率。这一点对职业院校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实际意义,因为只有资产管理不出现问题,才能达到资产的最高利用率,达到学校的有序和谐发展。

(二)实行资产的系统化管理

资产的管理应当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具体的说,就是要将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分层次管理,可以分为资产管理组织机构、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使用人等层次,其中不同的层次具有不同的管理职能。资产管理组织机构主要负责资产的总体规划和总体统计等明细化的书面管理;归口部门、使用部门、使用人则是执行对有形资产的领取、使用、保管、回收等等职能。这样的方法既能总体规划资产的管理,又能对有形资产进行有效的使用和保管。可以大大提高学校的有形资产使用和维护能力,帮助学校回避掉很多计划外支出,大大节约有限的资产,做到资产的利用率最大化。

(三)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

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制是高职院校资产管理逐步迈向科学化的基础。要想建立比较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就一定要建立一套比较健全的从规划到采购,采购到处置的系统化管理制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产的过度闲置问题,从制度上对资产的使用进行约束,并且不断加强监管制度,实施采购审批制度,不仅可以对实物型资产的采购进行可行性分析,也可以对现有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效率核算。这样就提高了整体资产的利用率,有利于高职院校整体的发展。

资产管理职能篇(6)

一、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性质

认识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性质,是合理定位其功能的基础,也是保障其规范化运作的条件。首先,集体资产经营平台是法人实体或企业集团。它可以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出资的公司制企业,但公司制企业所有股东均应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保持集体资产属性的纯洁性。其次,集体资产经营平台是市场经济的竞争主体。它可以有自己独立的主营业务,也可以成为纯粹的股权管理机构。再次,集体资产经营平台与集体企业是资本纽带关系,而不是行政隶属关系。它可以是母子公司体制,也可以实行总公司、分公司制。最后,集体资产经营平台是有界的产权主体。集体资产经营平台作为集体资产的委托人、人,行使集体资产的产权代表和出资人职责。这样的制度设计使得集体资产的终极所有者后移,集体资产经营平台以受托的法人身份直接运营集体资产,但受托的集体资产是“一定范围的集体资产”,不能突破集体企业“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立法规定。

从广为诟病的集体企业产权模糊不清,到构建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财产权的集体企业出资人,对于推进集体企业改革是一次有益的探索,是逐步向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的靠拢。建立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改革举措,核心是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明晰产权主体、做实出资人的要求来规范集体企业的管理,以减少出资人缺位所造成的决策扭曲、非市场化的行政性干预过多的弊端,确保集体资产运营效率和保值增值,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运营模式

如果将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置于微观的公司治理结构下来对照分析,能够更清晰地把握不同监管主体的权责。我们通过一个示意图(见图1)来看,若将“集体资产的监管运营”这一事项看做是一个“公司”,那么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是这个“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职能部门是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及日常管理工作。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相当于“公司”的经营层,授权对集体资产实际运营。通过这样形象的对比,可以明确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部门和集体资产经营平台分别行使决策、决策督导、执行的功能。

但是,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不完全是按照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其间主办单位的管理意志更多要通过行政手段来体现。因此,从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手段的属性来看,可以将集体资产的监管职能分为以行政管理为主的管控职能和以产权管理为主的运营职能。

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主体之间如何对行政管控、产权运营职能科学划分、协调配合,就会形成不同的集体资产经营平台运营模式。行政管控职能的核心是集权和分权的选择,运营职能的核心是市场化操作手段的应用。按照对集体企业行政管控职能和产权运营职能的不同组合程度,可以将集体资产经营平台运营模式划分为市场运营型、混合监管型、职能管控型三种模式(见图2)。

市场运营型模式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运用集团化的治理模式来管控。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相当于集团母公司;职能部门行使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绩效考核等监督指导职能,在集体企业的宏观方面发挥调控作用。在这种模式下,职能部门所行使的职能更像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外部董事。

混合监管型模式是行政管理职能与产权运营职能折中式的监管模式,二者的作用相对均衡。从监管范围上看,部分集体企业纳入集体资产经营平台下运营,其他集体企业则受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代表主办单位行使管理权限。从监管的内容来看,职能部门行使绝大多数行政指令性或指导性职能,集体资产经营平台以企业化的操作手段行使经济管理职能。在这种模式下,职能部门和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职能存在一定的交叉,在实际运营中很难分清明确的界限。

职能管控型模式是行政管控职能、产权运营职能高度统一、职能部门与集体资产经营平台“议行合一”的管控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集体资产经营平台是法律意义上的出资人,职能部门和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人员“一肩双责”,往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以上三种模式各具优势,但都有一定的不足。市场运营型模式的市场化程度最高,完全按照集团公司的管控方式,减少主办单位的行政色彩。适用于集体企业治理结构比较规范、成熟的情形。职能管控型模式优点在于对集体企业管控有利,能够坚决贯彻主办单位的意志,尤其是在产业布局混乱、企业分散的情况下,更易于发挥统合支配资源的能力。适用于集体企业对主办单位的依赖性较强、市场竞争意识较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弱的情形。混合监管型模式介于二者之间,行政管控与产权运营功能的博弈能够在一定时期达成内部的均衡。混合监管型的优点在于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部分完全市场化的企业可以纳入平台下运营;部分经营规模小、资产质量差、发展潜力小的集体企业仍以行政管理为主。在建立集体资产经营平台过程中,究竟选择哪种模式,取决于企业的自身实际及企业的未来发展定位。

三、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改革前瞻

建立集体资产经营平台是推进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巨大进步,为建立更加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奠定了基础。从短期来看,随着集体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职能管控型模式、混合监管型模式的集体资产经营平台应该向市场运营型模式的方向发展,让集体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历练,提高综合竞争能力,为后续改革做好铺垫。集体企业监管的内容也应逐步向“管人、管事、管资产”有机统一的方向转变,规避多头管理带来的效率损失,实现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资产管理职能篇(7)

Abstract:Ithasnotbeenlongsincetechnicalcollegesbegantorecruitassetsevaluationandmanagementmajors.Therefore,thereisnoexperiencetoreferto.Fromtheaspectsofconstructionorientation,coursessetting,specializedteacherstrainingandpracticebaseconstruction,thispaperputsforwardsuggestionsonteachingreformofassetsevaluationandmanagementspecialty.

Keywords:hightechnicalinstitutes;assetsevaluationandmanagement;teachingreform

一、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现状及办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的现状

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时间稍早于本科院校,至2005年,全国已有41所高职院校开设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1]。这些高职院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建筑建材类高职院校(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等)、经济贸易类高职院校(广西财经学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等)、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等)、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等)、综合类高职院校(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等)。这些高职院校在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过程中,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比较短,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的人员较少,目前尚无比较系统的教学改革经验可供借鉴。

2.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趋同,没有考虑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专业建设方向不明确

根据笔者调查,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都是把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培养具有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能够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业务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作为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对于这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笔者认为是不够科学的,没有考虑社会对评估与管理人才的不同需求。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不仅包括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还包括企业价值评估、珠宝首饰鉴定、文化艺术品评估、无形资产评估、金融评估、税基评估等,另外房地产估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土地评估、探矿采矿权评估等也应当属于资产评估的范畴。目前,国务院批准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等资产评估类职业。为社会培养各种从事资产评估职业的专门人才是高职院校的社会责任,但是,不同的资产评估类职业对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如果只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制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显然是不能满足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不同需求的。

3.高职院校主要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专业课程,没有考虑主办院校的实际情况,课程设置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

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的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都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的,这种专业课程设置方法笔者认为是不合理的。现阶段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多数为非综合性的,一般与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相关的专业不够齐全,导致部分课程难以安排。比如,一些经济贸易类和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因在建筑工程及机电设备方面没有相应的教学能力和经验,无法开设建筑工程和机电设备方面的课程,而建筑建材类和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对于财经方面的课程则往往难以开设。

4.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缺乏,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不合理

高职院校专业教师的主要来源是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但是我国资产评估本科及以上层次专业教育招生不久。2004年,南京财经大学和内蒙古财经学院将资产评估作为本科试点专业向教育部进行申报并且获得了批准,并已在2005年开始招生。此后,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高校也先后招收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培养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紧缺专门人才。2004年,厦门大学积极申报并且第一个获得批准设立研究生层次的资产评估专业。厦门大学财政系资产评估专业的硕士、博士点是国内重点大学首个设立的该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点。上海财经大学在财政学硕士点下设立了资产评估方向。到2007年才会有第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生要到2009年才能毕业,况且本科院校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也需要大量的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和硕士毕业生,短期内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不可能通过引进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来解决师资问题。如何尽快建设一支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是每一所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的共同课题。

5.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充分保障实践性教学的顺利开展

加强实践性教学工作是高职教育的显著特点,也是培养高素质的高职人才的根本保障。实践性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除了要有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外,还要有能够组织实践性教学的实习实训基地。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较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为了保证实践性教学的顺利进行,高职院校必须加快实训基地的建设。

二、对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探索

1.根据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结合主办院校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专业建设方向

由于我国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开设较晚,在产权交易、企业改制、司法实践、融资抵押、财产拍卖等活动中,迫切需要大量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业务的专门人才。高职院校要想培养能够胜任各种资产评估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是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高职院校可以结合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方向,根据所确定的专业建设方向来制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专业课程。笔者认为:具有房地产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房地产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土地经济学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土地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发展税基评估;具有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突出金融资产的估价、保险评估;工科院校可以凭借学科优势侧重机器设备评估,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专业内容;拥有珠宝鉴定专业的院校可以开展珠宝鉴定方面的专业建设;拥有艺术、文物和考古等专业优势的院校可以突出古董和艺术品的价值评估;具有地质和矿业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矿业权评估作为专业建设方向。

2.根据专业建设方向,结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理设置专业课程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一个典型的跨学科专业,其专业课程应当包括财务与管理方面的课程和资产评估方面的课程,具体专业课程的设置应当考虑专业建设方向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内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毕业生要到毕业工作后才有资格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这就给资产评估的教育带来了冲击。虽然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但是这些考试科目却是培养学生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所必需的,把这些考试科目设置成专业课程也为学生毕业后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以房地产评估与管理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除了要把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外,还应该把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再比如以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把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考试科目:汽车原理和构造介绍、汽车性能及新技术介绍、汽车状况检查办法、汽车价值综合评定应用、二手车交易方法与技巧、汽车保险和法律知识、汽车评估基本财务知识、现场评估实习课程纳入专业课程设置也是比较合理的。

3.高职院校通过对专业教师的培养、对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兼职教师的聘请来完善师资队伍,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由于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设置比较晚,而且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尤其是硕士毕业生短期内不可能选择到高职院校就业,所以高职院校要想很快解决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问题是比较困难的。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在逐步提高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的学历和职称的同时,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构建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上。高职院校应当创造条件鼓励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通过考试获取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等)并委派专业教师到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评估类事务所参加社会实践,以提高职业素质和实践动手能力。对于有较高职业素质和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具备一定的教师素质的资产评估方面的专业人才,高职院校应当创造条件优先引进。对于现阶段高职院校专业教师无法完成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可以通过聘请相关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兼职教师来承担。

4.高职院校应当以建设校外实训基地为主,充分利用校内已有实训设备,确保把实践性教学落到实处

资产管理职能篇(8)

一、 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现状及办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的现状

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时间稍早于本科院校,至2005年,全国已有41所高职院校开设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 这些高职院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建筑建材类高职院校(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等)、经济贸易类高职院校(广西财经学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等)、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等)、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等)、综合类高职院校(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等)。这些高职院校在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过程中,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比较短,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的人员较少,目前尚无比较系统的教学改革经验可供借鉴。

2、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趋同,没有考虑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专业建设方向不明确

根据笔者调查,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都是把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培养具有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能够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业务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作为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对于这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笔者认为是不够科学的,没有考虑社会对评估与管理人才的不同需求。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不仅包括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还包括企业价值评估、珠宝首饰鉴定、文化艺术品评估、无形资产评估、金融评估、税基评估等,另外房地产估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土地评估、探矿采矿权评估等也应当属于资产评估的范畴。目前,国务院批准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等资产评估类职业。为社会培养各种从事资产评估职业的专门人才是高职院校的社会责任,但是,不同的资产评估类职业对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如果只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制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显然是不能满足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不同需求的。

3、高职院校主要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专业课程,没有考虑主办院校的实际情况,课程设置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

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的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都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的,这种专业课程设置方法笔者认为是不合理的。现阶段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多数为非综合性的,一般与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相关的专业不够齐全,导致部分课程难以安排。比如,一些经济贸易类和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因在建筑工程及机电设备方面没有相应的教学能力和经验,无法开设建筑工程和机电设备方面的课程,而建筑建材类和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对于财经方面的课程则往往难以开设。

4、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缺乏,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不合理

高职院校专业教师的主要来源是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但是我国资产评估本科及以上层次专业教育招生不久。2004年,南京财经大学和内蒙古财经学院将资产评估作为本科试点专业向教育部进行申报并且获得了批准,并已在2005年开始招生。此后,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高校也先后招收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培养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紧缺专门人才。2004年,厦门大学积极申报并且第一个获得批准设立研究生层次的资产评估专业。厦门大学财政系资产评估专业的硕士、博士点是国内重点大学首个设立的该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点。上海财经大学在财政学硕士点下设立了资产评估方向。到2007年才会有第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生要到2009年才能毕业,况且本科院校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也需要大量的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和硕士毕业生,短期内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不可能通过引进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来解决师资问题。如何尽快建设一支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是每一所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的共同课题。

5、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充分保障实践性教学的顺利开展

加强实践性教学工作是高职教育的显著特点,也是培养高素质的高职人才的根本保障。实践性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除了要有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外,还要有能够组织实践性教学的实习实训基地。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较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为了保证实践性教学的顺利进行,高职院校必须加快实训基地的建设。

二、对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探索

1、根据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结合主办院校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专业建设方向

由于我国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开设较晚,在产权交易、企业改制、司法实践、融资抵押、财产拍卖等活动中,迫切需要大量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业务的专门人才。高职院校要想培养能够胜任各种资产评估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是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高职院校可以结合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方向,根据所确定的专业建设方向来制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专业课程。笔者认为:具有房地产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房地产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土地经济学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土地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发展税基评估;具有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突出金融资产的估价、保险评估;工科院校可以凭借学科优势侧重机器设备评估,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专业内容;拥有珠宝鉴定专业的院校可以开展珠宝鉴定方面的专业建设;拥有艺术、文物和考古等专业优势的院校可以突出古董和艺术品的价值评估;具有地质和矿业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矿业权评估作为专业建设方向。

2、根据专业建设方向,结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理设置专业课程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一个典型的跨学科专业,其专业课程应当包括财务与管理方面的课程和资产评估方面的课程,具体专业课程的设置应当考虑专业建设方向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内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毕业生要到毕业工作后才有资格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这就给资产评估的教育带来了冲击。虽然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但是这些考试科目却是培养学生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所必需的,把这些考试科目设置成专业课程也为学生毕业后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以房地产评估与管理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除了要把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外,还应该把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再比如以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把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考试科目:汽车原理和构造介绍、汽车性能及新技术介绍、汽车状况检查办法、汽车价值综合评定应用、二手车交易方法与技巧、汽车保险和法律知识、汽车评估基本财务知识、现场评估实习课程纳入专业课程设置也是比较合理的。

3、高职院校通过对专业教师的培养、对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兼职教师的聘请来完善师资队伍,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资产管理职能篇(9)

这一论述在分析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重要性的基础上,从总体思路上勾画出了下一步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这一体制从五个方面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架构:

一是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主体及其地位,即分别确立中央与地方两级政府代表国家管理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

二是确定了不同层次出资人的出资范围;

三是要求中央与省市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四是对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要实行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五是要继续探索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

这一架构从根本上将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职能相分离,即政府只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的经营与保值增值职责则由有关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来承担。对于国有资产经营的体制和方式则要求作进一步探索。

按照这一精神,有关学者进一步提出了将国有资产经营与使用职能相分离或区别的思路,即将现行国有企业的实业经营职能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能加以分离,将后者即资产经营职能分离出来交由专门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承担,而将前者即实业经营职能继续留给原企业。这一设想与前几年有关学者和国有资产法起草思路相一致。根据上述思路,新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营体制即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经营公司——生产经营企业“三个层次”的机构共同构成。

新体制构架中各类机构性质与地位

在上述体制架构中,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是政府部门,它是政府中专门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在过去的体制下,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主体,政府各有关部门都是国有资产某一方面的代表,其职责是以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经营,为社会创造财富。这些部门都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的责任。在新体制下,由于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一方面政府作为国家管理机器,应服务与监管全社会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另一方面由于政府设立统一的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机构,原各政府部门不再管理经营国有资产,对整个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不再承担责任。此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将集中于一个专门的部门来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即是适应这一要求而设立的政府职能部门。

按照这种思路,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总体职能是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具体职责应包括统一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确定国有资产经营方针,代表国资机构与政府其他部门发生关系,分级持有国有资产,并作为出资人代表,根据资产管理需要设立或选择利用社会经营机构负责经营国有资产,代表出资人与资产经营机构发生关系并监督考核其经营活动。

在新体制架构中,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是依法设立或根据合同授权负责国有资产经营的经营机构,是专门负责国有资产经营,实现保值增值的企业组织,它们的职责是以国有资产进行投资经营活动,使其保值增值。例如,它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处拿到100亿元资本,这种资本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资产或者股权。资产经营机构利用上述资产去进行投资,管理活动,并要对这种活动效果承担责任。这样一来,它就成为实实在在的经营机构,一个国有资产经营企业,尽管它经营的是国有资产,由于实行企业经营,实行市场竞争,要核算投入产出比,并获取盈利,故它不再具有政府的地位,不能享有政府部门的相关权利。在与其他国有企业的关系中,他们是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这种代表身份是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时一并受取的。这样的机构包括目前的控股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改制形成的管理公司,以及专门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家投资公司等。

在新体制采购中的第三类机构是一般国有资产使用或受资企业。这类企业在新体制架构中属于普通经营企业,他们根据合同使用国有资产或者接受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投资,利用这种资产或投资进行生产经营营利活动,以其实现利润回报投资者,企业经营效益好,可以向投资者返回较多的收益,效益不好可能使使用的资产或投资产生亏损。从目前来看,这类企业还带有一定的国有性质,随着新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他们即应完全走向市场。他们与国家之间的直接关系应逐步彻底割裂,完全根据市场要求进行经营和盈利活动。

不同国资机构之间的关系

按照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架构,三种机构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之间是政府与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关系,具体体现为国有资产授权与被授权关系。

由于国资委是从总量上管理和持有国有资产,他们不宜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的直接经营。对于国有资产的经营职责应通过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来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本身就是实实在在的实体经营机构,故要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的实际经营。他们从国资委处将经营资产受托下来,进行经营并要对其保值增值承担责任。为了强化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责任,对于他们的授权经营要赋予明确的责任,并实行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例如在正常经营环境下,对其承担经营的资产每增长一定比例给予何种奖励,造成一定损失给予何种处分,都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国资委还应依据授权合同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考核和奖惩。

第二,资产经营公司和生产经营企业之间应是投资和被投资或者是国有资产使用权的出让和受让人关系。

这种关系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1)资本经营关系,资产经营公司根据保值增值要求向生产经营企业投资,获取企业股权,依据股权参与管理,行使权利,包括对企业经营方针提出意见,参与企业负责人的决定,参与企业收益分红等,当企业快速扩张或经营不善时,及时进行追加投资或将其持有的股权部分或全部卖出。在此关系中,资产经营机构对国家投资拥有股份的企业不再有“行政隶属关系”,它只是以股权的方式“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陈清泰同志提出的意见,他们只能依照公司法以股东的方式行使权利,不能既是“老板”,又当“婆婆”。即便是大股东,也没有超越公司法干预企业的权利。

(2)对于尚未改制的企业,是国资使用权出让与受让关系。资产经营机构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将资产交给企业使用,履行出资人相关权利义务,包括选拔企业经营者并对企业及经营者的经营资产效益进行考核和奖惩,同时积极推行这类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逐渐将其转变为股份制企业,而使两者关系向第一种关系转化。

(3)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这应是一种特殊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对于这类机构要通过适当方式将其国资经营职能和实业经营职能相分离,否则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存在的责权不一致问题。

新体制运行的前提条件

上述体制架构是根据我国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提出来的。实行这一架构,需要对现行格局和利益关系作出较大调整。为此建立这种新的体制架构既要循序渐进,也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要使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国资所有者职能相分离,即实行政资分开。这一分开要求在设立国资委的同时,将现行政府部门中国资管理职能与社会管理职能彻底分离,这些机构在以后的职能中不再具有国资管理与经营职能,制定政策、进行监管,行使职权应对一般企业和有国资的企业一视同仁。与此同时,新设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则成为政府管理国资的统一和惟一机构,中央与地方均如此。

第二,新设的国资管理委员会应按十六大报告要求实行政企分开,专门行使国资管理的政府职能,而将国有资产经营职能通过专门的经营机构来承担。

资产管理职能篇(10)

一、 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国资管理机构的没能按要求完全设立。党的十六大提出: “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但十六大召开至今已两年多,截止20__年10月28日,全国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包括上海、天津、北京等地正式挂牌成立的也仅有21家,市(地)级国资管理机构成立的不足10家。(资料来源:国务院国资委网站)

(二)一些省、市机构虽设立但人员没有完全到位,职能没能充分发挥。一些省、市国资管理机构虽然也大张旗鼓、宣传报道国资委正式挂牌,但人员却没有完全到位,没能完全履行国资监管职能。

(三)国资管理队伍素质不够高。由于已成立的大多国资机构都是由原不太相关的部门撤并组成,有的仅仅是换了块牌子而已。因此专业队伍的素质不是很高。

(四)由于旧的国资体制没能彻底根除,旧体制所存在的问题也都不同程度在地方存在,权利和责任不对称,国资管理部门基本上不对国有资产经营亏损负责;政府部门同时兼有出资人职责和社会管理职责;多头管理使得统筹协调存在不少障碍。管人、管事、与管资产相脱节,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等。

(五)观念陈旧。计划经济体制下旧的观念根深蒂固,没有开拓精神,没有创新精神,没有敢为天下先的精神。等、靠、要的思想、因循守旧的思想严重。

(六)认识不到位。对新的国资管理体制没有很好地学习,更没有充分的认识,习惯于用旧的思维方式思考问题。

二、深入学习和宣传新的国资管理理论,提高各级政府对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认识

(一)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要积极推进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要从转变观念和提高认识上入手,只有观念转变了,认识提高了,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而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唯一的办法就是加强学习。因此,要广泛学习和宣传党的十六大精神,特别要学习和宣传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的内容包括:

1、坚持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是政府的两种基本职能。所谓公共管理职能,是指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所谓出资人职能,是指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过去长时期内,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资产质量不够高,运营效率低、产权转让不尽规范和资产流失等问题,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突出表现为国有资产出资人没有真正到位和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部门过多。一方面,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没有分开,许多政府部门都是既行使公共管理职能,又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另一方面监管国有资产的职能又分散在多个政府机构中,权利、义务和职责不统一,管理资产和管理人事与管理运营等职能相互脱节。这样就必然导致出资人职能不能有效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也得不到充分保证等问题。为此,国务院成立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真正做到了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资产出资人的职能的分离,实现了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国家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能,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政府的其他部门不再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政府的出资人的职能主要有:第一,依法维护所有者权益,企业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和地方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第二、按照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所出资企业的关系是出资人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关系。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的监

管是建立在产权基础的资产监管。3、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有监管机构依据政府授权,以国有出资人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的专门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以国有资产出资人身份编制的预算,凡是以国有资产出资人身份取得的收入都应当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国有资本出资人身份进行投资的支出都应当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出售收入,公共财政预算转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及其他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包括投资性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及其他支出。企业经营考核体系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所出资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的一系列指标所构成的综合体系,是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和过程考核相统一、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的新的考核体系。实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是实行国有资产经营目标管理和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的重要手段。

4、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授权经营是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一个重要形式。其主要内涵是,国有资产出资人将由其行使的部分权利授予其所出资企业中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行使。被授权的企业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中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探索国有资产监督和经营的有效形式,还要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监管制度。

(二)在深入学习理论的基础上,从以下几方面对国资管理理论要有新的认识并解决好以下问题:

1、认识和解决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权责问题,通过构建符合基本经济制度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首先,坚持国家统一所有,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前提。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国有资产属于全民,归国家统一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权利主体不能分割,即它们都姓“国”。国家统一所有权,集中体现在统一制定法律法规,必要时有权统一配置资源,依法调整出资关系,即拥有最终处置权。其次,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是从体制上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权责的重要举措。现实中,国有资产尽管依据法律由国家统一所有,但资产形成相当复杂,既有中央的直接投资,也有地方政府的投资,还有政府并未注入资本金,而由企业靠借贷积累所形成的投资,更重要的是,在实际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营运主要由各级政府承担,特别是对国有资产经营,各级政府实际上履行了出资人的职责。上述情况说明,随着国有资产的迅速增长,中央政府作为惟一的出资人,难以对全部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因此,分级行使出资人职责,通过逐级授权,明确界定各自管理国有资产的范围,负责所辖国有资产的管理、处置和收益等,有利于发挥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有效管理国有资产的积极性,有利于整体上落实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搞活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着重解决多头管理国有资产的问题,通过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现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针对目前某些地方政府多个部门分割行使出资人职能的突出问题,解决的办法即是统一管理国有资产,集中行使所辖的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统一的国资管理机构是解决部门分割,使出资人到位,实现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现实选择,也是部门、企业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要求。成立这样一个机构,要对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中的出资人职能整合和归并,实现统一管理,专门行使国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从而实现权利、义务和现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

三、 加快推进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地方政府要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并要有大动作。

第一,抓紧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尽快依法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并要尽快履行起自己的出资人职责,要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第二,要加快国资监管的制度建设。目前,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了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规定了职责,确立了一系列基本制度,是目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基础性规章。但是,法律形式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例如《国有资产法》目前还尚未出台,因此,要大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各项国资管理制度,形成比较完备的国有资产管理理论和实践,以推动《国有资产法》的早日出台。

第三,切实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这方面重点是建立国有资产监管的组织体系,法规体系,产权管理体系,做到国有资本投到哪里,产权保护机制就建立到哪里,出资人监督就跟到哪里,要明确国有资产的经营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将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落实到企业负责人;要明确各级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逐步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授权经营制度;指导和督促企业通过深化改革,改善经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资产管理职能篇(11)

2012年12月19日财政部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2014年1月起《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也开始施行。新制度在定位、财务报告目标、会计核算基础等多方面进行了改进,更加符合我国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更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增强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内在一致性,能够更好地促进高职院校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发挥其最大的使用效益,促进高职院校良性健康发展。在这样的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必须要紧紧把握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精神,更新固定资产管理的理念、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变化

(一)提高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划分标准

在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固定资产价值的划分标准是500元以上。而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其中对固定资产单位价值的划分标准是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划分标准的提高更加有利于高职院校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

(二)明确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按照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仅按照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因此也无法及时的了解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和真实价值。而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必须要计提折旧(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等之外),新制度还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金额、折旧方法、起止时间等具体操作都做出了说明。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了“虚拟”折旧模式,即在计提折旧时冲减资产,这样可以及时的反映出固定资产的净值及使用状态等相关信息,有效避免旧会计制度下容易产生的资产虚增情况。

(三)引入了权责发生制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第九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这样使得高职院校的会计制度计量基础由全部的收付实现制转化为有部分权责发生制,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固定资产,要求固定资产及时入账,从而为资产损耗费用的计提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这个改变一定程度上能避免因收付实现制而引起的信息核算不完整、不真实,从而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虚增的现象。

(四)细化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要求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分类核算更加明确、具体。比如新制度中科教项目资金等形式的资金记录做了详细的规范要求,要求对资金的来源、数量、去向、份额等都要有详细的记录,这样的规范要求使得高职院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更为严谨、科学、精确,所反映的会计信息更加丰富而翔实,促进了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效率的提高。

二、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足,管理意识淡薄

我国很多高职院校的前身都是中等职业学校,升格为高职院校后,在学院的生存发展和内涵建设上,学院领导往往关注更多是在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没有意识到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对高职院校发展的重要性,普遍都存在重添置轻管理的思想。部分高职院校的教职员工、甚至领导都认为院校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是国家投入的,是无偿的,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与学校及个人关系不大,无须注重其使用效益。认为只有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社会知名度才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这样也导致了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往往消极管理,无法发挥固定资产应有的效能。

(二)多头分散管理,部门职责不清

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时间并不长,院校机构和制度的建设还不够完善。有些高职院校还没有设置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有些高职院校虽然设置了资产管理部门,但是在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却又与学院的其他部门各自为政,缺少统一的协调管理。导致固定资产管理出现多头管理、责任主体不明,职责不清的问题;固定资产管理越位、缺位,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现象时有发生。而且由于管理主体的分散,也无法形成固定资产管理的统一规范要求,无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全程管控,也无法形成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良性管理的局面。

(三)队伍素质偏低,业务水平不高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都缺乏专业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在知识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等方面都不尽合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整体素质偏低;有些院校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甚至没有财务方面的专业背景,严格的说并不具备上岗资格。这样的一支队伍显然无法满足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的需要,也严重影响了固定资产管理的水平,弱化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另外有些高职院校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只是兼职人员,且调换岗位过于频繁,更加不利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熟悉和开展。

(四)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强

目前大多高职院校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和实际执行上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有的高职院校没有制定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的高职院校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只是摆摆样子,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由于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也导致了固定资产投入与实际需要脱节;固定资产维护使用失控;固定资产处置更新随意性大;固定资产流失等等问题。

(五)信息化程度低,资源共享性差

近年来,很多高职院校都逐步推进信息化校园的建设,花费了大量经费购置信息化的软件、硬件设置,建设网络系统。但是很多高职院校都没有很好的利用信息化的资源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仍然停留在落后的手工管理的阶段,管理工作量大,效率低,信息滞后,数据核算不准确,这些都给高职院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有些高职院校二级部门的负责人存在小集体的思想,在购置固定资产是各部门都希望充分满足自身的需求,力求小而全,导致学院一些通用的设备重复购置,造成资源的浪费。有些高职院校部门与部门之间各自为政,信息无法沟通。比如有些部门将学院购置的固定资产作为自己的专用财产,不愿与其他部门共享,不能调剂使用,造成了一些部门资产紧缺,而有些部门却闲置浪费,资源共享性差。

三、加强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领导加强重视,转变管理观念

首先,领导重视。高职院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必须要有一个分管学院领导牵头,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形成由上至下的一个管理体制,这样才能便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推进。其次,转变管理观念。高职院校要通过宣传媒体,制度建设等手段转变忽视固定资产管理的旧观念,由学院领导到教职员工都要树立重视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从根本上认识到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学院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参与固定资产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上下齐心、齐抓共管、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良性发展局面。

(二)合理设置机构,明确管理主体

高职院校应该设置独立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由上至下、统一领导、分层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结合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分管的学院领导牵头,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学院其他二级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在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实行分层分级管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全院固定资产的分配、调拨,并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落实到具体使用部门和个人,明确管理主体,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避免出现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管理越位、缺位的问题,逐步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三)提高业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

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队伍的素质高低决定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质量。首先,要组建专业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可以通过内部选拔或外部引进的方式优选专业的固定资产管理人才,在选拔人才时不仅要综合考虑专业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年龄、学历、职称等多方面的因素,选拔优秀的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有战斗力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其次,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队伍的专业培训。高职院校应该制定相应的培训制度,通过专业讲座、培训班、集中业务学习等方式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包括相关法规、制度、专业技能、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等内容。通过教育与培训,提高了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政治素养,提升了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促进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质量的提高。

(四)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执行力度

高职院校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才能使得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职院校要依据国家的财政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制度,再结合本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校具体情况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首先,要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固定资产的审批、购置;固定资产的产权管理;固定资产的使用及维修;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报废;固定资产的调配;固定资产的清产等等环节都要制定统一的制度。其次,要建立奖惩机制。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评价体系,按照“分层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把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人,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进行动态的评价考核,做到依法依规办事,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树立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能得到真正切实的执行,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管理效能。

(五)改进管理模式,实现信息化管理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都开始逐步推进信息化校园的建设,学校应该充分利用信息化的资源,改进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摒弃落后的手工管理,逐步实现固定资产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高职院校要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固定资产的基础数据库,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的标准化流程,对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领用、调拨、维修、清查盘点、出租出借、出让、报废清理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服务管理,及时统计固定资产的各种数据信息,这样才能及时、清晰的反映学院各类固定资产的状况,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网络化、实时化。同时还要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的透明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提高资源的共享性,避免重复购置、闲置浪费,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何金龙.新制度下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探讨[J].财会通讯,2014;31.

[2]郭芳.高职院校资产管理面临的形势、问题及对策[J].当代经济,2014;1.

[3]凌学军.新会计制度下高院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J].高教论坛,2014;3.

[4]彭利萍.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新思路[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4;5.

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