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人生哲学的核心大全11篇

时间:2023-08-08 16:51:31

人生哲学的核心

人生哲学的核心篇(1)

本质是相对于现象而言的。当我们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如何时,实际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成了两个层面,即本质和现象。这种区分是必要的,当前,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讨论就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在这里,本质是作为和现象相对立的统一整体而存在的。

假如我们不限于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看作本质和现象的统一,而且还看作普遍、特殊和个别的统一,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有了三个层面,即普遍性、特殊性和个别性。现象层面和个别性、偶然性相当。本质层面,在后一种分法中就成了两个层面:普遍本质和特殊本质。

普遍本质和特殊本质都是对象的内在的稳定的东西,它们都贯穿对象的一切方面。对对象来说,它们都是不可动摇的。它们一旦变化,对象就不再是自己。所不同的是,普遍本质不是对象所独有的,而是和其他对象共同具有的,特殊本质则是对象所独自具有的。例如,新陈代谢是哺乳动物所不可缺少的属性,但又不为哺乳动物所独有;而胎生、有乳腺、以乳汁哺育幼儿,却不仅为哺乳动物所必须具有而且为它所独自具有。对哺乳动物来说,前者为普遍的本质属性,后者则为特殊的本质属性。

任何对象的本质属性,都分作普遍的本质属性和特殊的本质属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不例外。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作为哲学,和其他任何哲学一样,是一种世界观,和其他任何唯物主义哲学一样,在哲学的路线斗争中同唯心主义相对立I和其他辩证法哲学一样,在发展观上同形而上学相对立。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哲学、唯物主义哲学和辩证法哲学的普遍本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同于历史上的任何哲学,它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不是历史上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自己的特殊本质。

重复地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作为哲学,不能不具有哲学的普遍本质,否则,它就不是哲学、不是唯物主义哲学、不是辩证法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它又不能不具有自己的特殊本质,否则,它就不是具有独立形态的哲学,就划不清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旧唯物主义的界限。多年来,人们一直强调马克思、恩格斯把唯物论和辩证法结合起来,创立了科学唯物主义。近年来,人们更强调他们(特别是马克思)对实践原则的贡献、对主体性原则的贡献。原则上说,这些都是正确的,应该的。但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他们的哲学是哲学唯物论,是他们“从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中挽救了自觉的辩证法并把它转为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13页)。马克思在哲学上的贡献是多方面的,而恩格斯却把它归结到一点:即创立唯物史观。

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的理论前提。唯物论和辩证法作为一个因素,无条件地被包含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不是唯物论的,也不能不是辩证法的。何唯物论作为一条哲学路线早巳存在,近代自觉的辩证法是黑格尔所创造,并非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独有。唯物论和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本质之所在。

相反,唯物史观为马克思、恩格斯所创造,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的一个层面,而且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独有。唯物史观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它自身并把它同其他任何哲学区别开来,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殊本质之所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质的规定之所在。

唯物史观是以唯物论、辩证法为理论前提的,它天然地包含着唯物论因素、辩证法因素。唯物史观既是唯物论的又是辩证法的。人们不是讲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吗?唯物史观就具体体现了这种统一。

既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分作哲学的普遍本质和哲学的特殊本质,那么也就有了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本质和特殊本质的相互关系问题,也就有了一个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本质还是特殊本质放在首位的问题。这是解决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问题的关键。而当前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讨论,恰恰是在没有明确区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本质和特殊本质的情况下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一些混乱,也就不奇怪了。

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普遍性、特殊性和个别性的统一,那么在其构成上,也就有三种概念,即普遍概念、特殊概念和个别概念。

所谓普遍概念,就是标志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本质的唯物论概念、辩证法概念,如存在、物质、思维、意识、矛盾、同一性、斗争性、质和量、肯定和否定等等。这些概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其他哲学学说所共同使用的概念。它们的存在,表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其他哲学学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着共同的哲学本质。所谓特殊概念,就是标志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殊本质的概念,如社会存在、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社会实践等等。这些概念是马克思、恩格斯创造的唯物史观概念,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独自具有。它们的存在,表明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独特的本质,区别于其他所有哲学。

普遍挺念和特殊念,是贯穿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切方面、一切环节的全局性概念,在它们之外,是个别概念。所谓个别概念,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局部起作用的概念,如民族、家庭等。它们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居次要地位,在关于哲学体系的讨论中很少涉及它们。

作为普遍概念的唯物论概念、辩证法概念和作为特殊概念的唯物史观概念,都表现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不论取走一个唯物论概念(如物质”),还是取走一个辩证法概念(如矛盾”),或者取走一个唯物史观概念(如社会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都将不再是它自己。唯物论概念、辩证法概念和唯物史观概念,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都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但唯物史观概念的内涵要比唯物论概念和辩证法概念丰富得多。正如唯物史观无条件地把唯物论和辩证法作为一个因素包含于自身一样,唯物史观的每一概念无不同时包含着唯物论因素和辩证法因素。例如“社会存在”这个概念,它的唯物论性质是不言而喻的;另外,它被界定为一个历史过程,而不是被界定为一个静止的物,其辩证法性质也是明显的。在后面我们将会看到,唯物史观概念同唯物论概念和辩证法概念的这种差异,对于确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包含有普遍、特殊和个别三种概念,到底那种概念可以成为它的核心?核心概念,在理论体系中居中心地位,是理论体系的质的规定性之所在,也是一理论体系区别于其他理论体系的根本标志。欧几里得几何、罗巴切夫斯基几何和黎曼几何,就其概念构成而言,几乎是完全相同的,仅仅因为作为它们的核心的“平行线”概念不同,形成三门性质不同的数学科学。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有许多概念都是一样的,仅仅因为41剩余价值”这一概念,使它们成为性质不同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个别概念只在局部起作用,它显然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这样,只有两种可能,或者以它的普遍概念为核心,或者以它的特殊概念为核心。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普遍概念和特殊概念作为贯穿一切的东西,它们当中的任何一个都同其他一切概念、一切原理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都可以看作它周围概念彼此联系的中介。由它们当中的任何一个概念出发,都可以引出其他所有概念。因此,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个较为重要的概念作核心,去构造自己的体系。这就是为什么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讨论中,会同时出现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人学、实践唯物主义等一批建构方案。这些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方案都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概念或特殊概念为核心的,它们都可以由自己的核心概念引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系列概念。应该说,它们都抓住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某种本质。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都是合理的、正确的。是的,普遍和特殊是统一的、彼此关联的,人们既可以由特殊概念引出普遍概念,也可以由普遍概念引出特殊概念。但普遍对特殊的关系和特殊对普遍的关系并不是均等的。普遍性对特殊性来说具有必然性,特殊性必然把普遍性作为一个规定包含于自身(例如“人”和黄种人"相比较,人”是普遍,黄种人是特殊。黄种人’必然具有“人”的普遍性,它一定是“人”);相反,特殊性对于普遍性只具有偶然性,不具有必然性(“人”作为普遍,它可以是作为特殊的“黄种人”,也可以不是作为特殊的“黄种人”,甚至没有黄种人",“人”还可以是“人”,因为它还可以是黑种人”、“白种人”)。唯物论和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概念,对于作为特殊概念的唯物史观具有必然性,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唯物史观的每一概念必定是唯物论的又是辩证法的。相反,唯物史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殊概念,对于唯物论概念和辩证法概念只具有偶然性。唯物论概念(如“物质”)、辩证法概念(如“矛盾”),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已经存在,它们不一定是唯物史观的。正因为如此,假如以普遑的哲学概念为核心去构造体系,作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独特贡献的唯物史观就成为非质的、可有可无的。本世纪30年代,由原苏联学者所賦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就是一个典型。

这种教科书,分作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部分,辩证唯物主义部分自身又分成唯物论、辩证法和认识论三个部分。其中唯物论部分讲述世界的物质的统一性,辩证法部分阐发物质世界的普遍规律,认识论部分阐发认识过程的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部分阐发社会历史过程的辩证法。在这里,物质世界是全体,辩证法是这个全体的普遍规律,认识和社会是这个全体的局部,社会历史过程的辩证法是普遍辩证法的局部表现,认识过程的辩证法是普遍辩证法的反映。这是一个以“物质”概念(或者说以“存在”概念)为核心的本体论体系。它在形式上包含唯物史观,但在实质上是排斥唯物史观的。它把自己规定为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普遍规律的科学。而自然被看作物质世界本身,人类社会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世界的一个局部。其逻辑结论必然是: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问题是物质世界的局部问题,不是世界观问题,不是哲学问题。国内外有一批学者正是以此为口实把唯物史观排斥在哲学之外。而抹掉唯物史观这一马克思的创造,还有什么马克思主义哲学?当前流行的哲学教科书弊端有种种,但就其体系构成而言,最根本的弊端就是以一个普遍性的概念为核心去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有,而且只有普遍、特殊和个别三种概念。既然个别概念不会成为核心,又不能以普遍概念为核心,剩下只有一种可能,即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殊的唯物史观概念中去寻求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核心,欧几里得几何、罗巴切夫斯基几何、黎曼几何,以自己特殊的“平行线”概念I四胃为核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自己特殊的“剩余价值”概念为核心。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只能以自己的特殊的唯物史观概念为核心。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伟大创造,以唯物史观的概念为核心建构体系,首先可以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殊本质I其次,又因为特殊性包含普遍性,唯物史观的概念同时具有唯物论的性质和辩证法的因素,以它为核心建构体系还可以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本质。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讨论中,实践唯物主义”这一提法的可贵之处,在于它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特有的“社会实践”概念为核心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体系。当马克思着手制定自己的世界观的时候,一开始就强调实践的革命性、批判性,指出人们的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实践中得到合理解决,批判了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者不把事物、现实和感性当作实践去理解的错误,公开申明哲学的使命在于改变世界。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长点和灵魂,以它为核心去建构理论体系,可以全面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

人生哲学的核心篇(2)

(一)一个核心

所谓一个核心,是指在进行政治哲学研究时,所有问题的圆心,也就是政治哲学研究中的核心问题。在现代政治哲学理论中,关于核心问题的讨论非常多,不同的研究者具有不同的观点,将范围缩小至汉语学界,关于核心问题的意见有两种:第一种,对于政治哲学研究,当其归属于汉语学界时,尽管政治哲学问题的分歧非常多,但是核心问题却是确定的,核心问题是指“社会正义”;第二种,此种意见否定了第一种意见,研究者认为,“社会正义”的概念是十分抽象的,对于“社会正义”的解说,不同政治派别的哲学家给出的解说是不同的,进而在意识上形成对峙性,基于此,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应该用“历史与自由的紧张”来表述。从合理性上来看,第二种意见所具备的合理性更高,由此,在政治哲学中,一个核心就是第二种观点的表述。

(二)双线对举

在现代政治哲学中,对政治哲学进行阐述时,着眼点为独特的问题。政治哲学之所以具备“现代”属性,主要是由三方面的原因来决定的:第一,在当代社会中,政治哲学研究的背景与中国古典政治哲学是不相同的;第二,在进行问题论述时,政治哲学所具备的方法预设发生了改变;第三,对于当前的政治,政治哲学对其影响方式发生了改变。在现代政治哲学中,问题的讨论都是对举进行的,比如公共与私人问题的讨论、压迫与解放问题的讨论等,实际上,对举讨论方式的本质是二元思维方式,二元思维方式是近代社会发展中所形成的,对于现代政治哲学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多重衍生

在现代政治哲学中,涉及到很多的学科,这些学科会产生边际效应,而多重衍生就是在此基础上进行政治哲学问题研究的,同时,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整个政治过程中会具有多种互动,这也是多重衍生的一个方面。对于多重衍生问题,所涉及的政治哲学研究问题领域比较多,而且,这些问题是在人们的生活中经常被发现的,具备极高的熟知度。

二、政治哲学的思想资源

(一)西方政治哲学理论

我国在进行政治哲学研究时,首要的思想资源就是西方政治哲学理论,而且,此种西方政治哲学理论还具备规范性,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选择,主要的原因是:我国在进行政治思想的研究时,通常不会直接将其表达出来,而是将其隐藏在某种政治时事的舆论中,不过,在西方的政治思想研究中,政治哲学理论的研究成就具有很强的连续性,而且都是直接的表述出来,另外,西方政治哲学理论在发展的过程中,其所具备的“现代”非常的独特,与现代国家的社会结构非常的适应,因此,在一些后发展的现代国家中,西方政治哲学理论有着极强的制约作用。由于西方的政治哲学理论研究开始的比较早,而且也比较成熟,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西方的”就等同于“现代的”,因此,我国的现代政治哲学在进行研究时,就必须要参考西方的政治哲学理论。由此,也使得西方政治哲学理论成为首要的思想资源。

(二)中国传统的政治哲学

在当今的政治哲学研究中,中国古典的传统政治哲学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这是由三个方面的原因决定的:第一方面,在汉语文化语境中,政治哲学问题的研究会受到传统政治思维非常大的影响,在传统的政治思维中,典范性、系统性都比较强,如果以现代的视野来看的话,这传统政治思维的典范性等方面并不怎么强,然而,在进行政治哲学研究时,这种影响是无法忽视的;第二方面,在中国发展的历程当中,其政治思维、政治神经、行动方式都受到中国古典传统政治哲学的影响比较大,再加上这种影响具备长期性,因此,政治哲学的研究必要受到古典政治哲学的影响,另外,在中国发展的过程中,一个比较现实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实现传统政治形态的转化,在实现现代政治形态转化的过程中,必须要在充分理解传统政治哲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来进行,从而有效地发挥中国古典传统政治哲学的积极作用;第三方面,中国古典传统政治哲学在形成的过程中,受到西方政治哲学理论的影响比较大,因此,我国在对西方政治哲学理论进行理解时,传统的政治哲学将会是一个非常好的参照物,通过传统政治哲学的对比,就可以明确政治哲学基本理念的排出与接受的种类,划出明确的范围。

人生哲学的核心篇(3)

作者简介:贺善侃,湖南长沙人,东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哲学、哲学认识论及辩证逻辑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当代中国的丰富的改革开放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发展的源泉和基础。创新的实践推动着理论的创新;创新的理论又有力地推进了实践的发展,两者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相互促进的进程中,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价值哲学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起着重要作用。

一、价值:从理论到实践的中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相互促进的进程中起着中介作用,这一中介作用是由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的本质含义所决定的。

黑格尔在论及由认识的普遍性、必然性向行动上的自由的转化时,提出“真的理念”(理论)和“善的理念”(实践)两个范畴。在黑格尔看来,从“真”向“善”的转化过程,亦即把主观的东西客观化,把属于理论的东西实现出来的过程。黑格尔认为,实践高于理论。这是因为,理论尽管具有普遍性,把握了对象的必然,但这种普遍性和必然性还局限于主观的认识领域;实践则使普遍、必然的东西现实化,超越了主观认识领域,因而具有客观现实性的特点。列宁高度重视、充分肯定这一思想,指出:“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1](P230)

黑格尔认为,为了克服单纯的认识主观性,达到主客观的统一,必须把理论化为现实,也就是把理论实现出来。黑格尔高度重视“善”在理论化为现实过程中的重要性。在他看来,正是通过“善”,才能改变外界现实,使理论的认识取得外部现实性。这是由“善”的特性所决定的。他指出,“善”与“真”不同,“真”是向内接受外界的规定,“善”是向外改变外部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目的的“善”是理论化为现实的逻辑前提、必经环节。而作为目的的“善”正是我们所说的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价值是从理论到实践的中介。价值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特性。在此,我们不妨从价值的实质和构成加以分析。

价值是一种关系,而且不是一般的关系,而是指一定的对象物与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价值存在于主体(人)和客体(对象物)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人的需要是主要的。价值是以主体的需要为尺度而形成、并随着主体需要的变化而变化的一种社会现象。诚然,价值不能离开客体及其属性,但客体及其属性、功能仅仅是价值的承载物,它们只有相对于主体的需要才显现出其价值性即利益性(善或恶、有益或有害、有用或无用)。在此,人的需要是价值形成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价值变化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而人的需要不是主观自生的,而是社会实践的产物。人的所有需要,最终都源于物质生产实践。最初,人类为了生存的物质需求而进行生产劳动,以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人类的需求日益多样、复杂化,社会实践的形式也日益多样、复杂化。日益多样、复杂的社会实践不断产生着日益多样、复杂化的人类需求;日益多样、复杂化的人类需求又呼唤了日益多样、复杂的社会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价值问题都是基于社会实践的问题。实践是价值的一个重要特性。

根据黑格尔的说法,价值的实践特性体现了价值是一种“向外改变外部的规定”,起到了“善”的作用。这种“善”可以理解为理论化为现实的中介,包括基于人类需要的目的、理想、意愿、方案、蓝图……,即一切体现人类价值取向的意识和观念。人类的价值意识和观念具有复杂的结构。一般说来,由需要、感情意志和观念三个系统构成。意识系统是价值意识的文化层面;需要系统和感情意志系统是价值意识的心理层面。其中,价值意识的观念层面是建立在一定理论知识基础上的具有相当理性色彩的价值意识,可以视为一个概念体系,体现了价值的理论性。在这一理论体系中,属价值理想为最主要、最核心的部分。在价值理想中,既有在一种价值理论指导下的人的追求,又有人们对一定理论的信仰。价值理想是一定理论自信的表现。

在上述价值的关系与结构中,价值的实践特性和理论特性是融为一体,相互渗透、不可分割的。价值理想通过人的需求和情感意志与社会实践处于互动过程中,这一互动过程即是实践价值和理论价值的互动过程。价值实践特性和理论特性的相互融合、渗透性还集中体现在价值评价中。所谓价值评价,即价值意识的对象性活动,亦即价值意识的现实展开。价值评价体现在价值意识的各个层面上:在价值观念的文化层面上,价值评价表现为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为衡量标准对一定的价值现象进行评判的理性活动,是基于一定的价值理论知识,运用价值理论的概念、判断进行推理的过程。文化层面上的价值评价是一种理论推导活动。在心理层面上,价值评价表现为以主体的需求、好恶为衡量标准对一定的价值现象进行评判的活动。这种评判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主体的情感、兴趣而作出的对某种价值现象的肯定或否定,是一种对满足与否的直接体验。而无论在何种层面,价值评价的最终标准均在于实践,不仅满足与否的直接体验来自于实践,而且价值判断的正确与否也来自于实践。一种科学的、正确的价值意识,必然是符合客观价值关系、能达到价值主客体相一致的价值意识,而衡量这一点的最终标准只能是实践。

二、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统一

既然价值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特性,价值哲学应该是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统一。然而,这只是从哲学的理想状态和必然趋势来说的。就实际的哲学理论来说,并非都能达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在哲学发展史上,哲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片面强调理论而忽视实践到逐步全面、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两者关系的过程。

就哲学发展史而言,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前的所有旧哲学都是片面强调理论而忽视实践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P57)能全面、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两者关系、真正达到理论和实践统一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集中批判旧哲学脱离实践的弊端,是马克思实现哲学革命性变革的决定性环节。马克思指出,以往的全部哲学,特别是德国的唯心主义哲学的致命弱点是“爱好宁静孤寂,追求体系的完满,喜欢冷静的自我审视”,[3](P219)以至脱离实践、脱离群众、晦涩难懂。马克思对旧哲学的这一概括鞭辟入里,切中要害。从“实践性”出发创建不同于旧哲学的新哲学理论,正是马克思改造旧哲学的根本方向。在马克思看来,哲学必须走出狭隘的思想牢笼,投身于现实。凡脱离现实,陷在纯思辨泥沼里的哲学,不能体现哲学的真正本质。马克思认为,全部的旧哲学———包括“从前的一切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问题,就在于不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改变世界”,是马克思所开拓的关于新的哲学发展之路。这条道路的实质就在于“实践”。在马克思看来,实践不仅是理解自然界的深刻基础,更是理解人类社会的深刻基础。科学实践观是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中的一根红线,实践性是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功能的鲜明特点。

从片面强调理论而忽视实践到逐步全面、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两者关系的哲学发展逻辑同样体现在价值哲学的发展历史中。

尽管在哲学史上,凡有影响的哲学理论中都包含有对价值问题的思想和观点,但作为一支专门以一般价值为研究对象的独立哲学分支学科的价值哲学,却真正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价值哲学形成以后的100多年历史中,价值哲学主要是作为西方哲学的一个流派而出现的。据我国著名价值哲学家王玉粱教授在他的新著《从理论价值哲学到实践价值哲学》一书中的叙述,西方价值哲学主要有三种流派,即主观主义价值论、客观主义价值论和过程哲学价值论。其中,以主观主义价值论占统治地位。

属于主观主义价值论的主要有文德尔班的情感意志决定论和评价结果论、迈农的情感愉快论、艾伦菲尔斯的欲望决定论、詹姆斯的满足需要论等,其共同特点是把价值界定为主观自生、脱离客观现实的,因而是与人类实践活动没有关系的“独立王国”。如文德尔班认为:“价值(不论是肯定方面或否定方面)决不能作为对象本身的特性,它是相对于一个估价的心灵而言……抽开意志与情感,就不会有价值这个东西。”[4](P143)李凯尔特认为价值“往往在主体与客体之外形成一个完全独立的王国”。[5](P8)

情感主义价值观是最极端、最有代表性的主观主义价值论。它把价值视为个人情感、态度的表达。如逻辑实证主义者石里克把价值的本质完全归为“快乐的感情”;艾耶尔把价值归为“既不是真又不是假的情感的表达”。罗素则认为:“关于‘价值’的问题完全是在知识范围以外。那就是说,当我们断言这个或那个具有‘价值’时,我们是在表达我们自己的感情,而不是在表达一个即使我们个人的感情各不相同但却仍然是可靠的事实。”[6](P123)

还有一些西方价值论者把价值界定为个人的欲望和兴趣。如美国新实在论者培里说:“是兴趣对象的任何东西事实上都是有价值的。”[7](P44)“无论哪一个对象,一旦有人对它发生兴趣,无论哪一种兴趣,它都有了价值。”[8](P39)培里还认为价值是“欲望的函项”;“事物是由于它们被意愿着而产生价值的,而且它们愈是被意愿着就愈有价值”。[9](P325)奥地利哲学家艾伦菲尔斯认为:“我们欲求的东西都是有价值的,而且它们之所以有价值,就是因为我们欲求它们。”[10](P70~71)他们都把欲求、欲望作为价值的基础。[11](P76~140)

综上所述,主观主义价值论者的共同特点是把价值界定为由主体单方面的情感、意志、欲望和需求所决定的主观的产物。可以说,主观主义价值论是典型的、脱离实践的片面的理论价值哲学。西方价值哲学的另两个派别,即客观主义价值论和过程哲学价值论也具有同样的理论倾向。如属于客观主义价值论的直觉主义价值论单纯从主体直观观念出发去理解价值;现象学价值论代表人物舍勒认为,价值具有独立于其携带者及评价主体之外而存在的先验性质。过程哲学从精神出发理解世界、理解价值,也势必是脱离实践的片面理论价值哲学。

在西方价值哲学中,也有一些尝试从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出发去理解价值的学说。这些学说包含着实践价值因素。如阿根廷哲学家方迪启认为,“价值只有在一种特定的情景中才存在并具有意义”。[8](P124)他所谓“情景”一词,指的是个人的、社会的以及历史的因素和情况的综合体。他认为研究价值,既要考虑主体的作用,又要考虑价值对象即客体的作用,要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去研究价值。一方面,主体是复杂的,其生理和心理状况将会影响对客体的作用和影响神经系统及内分泌系统的机能;另一方面,客体的质量、成分、条件及客体作用于主体的环境也会影响价值。因而价值存在于特定的环境中。日本学者牧口常三郎说:“价值,因为它是同人类生活相关的客体的固有属性与评价它的主体相互作用时产生的功能。”[12](P20)因此,“价值的内容被描述为客体和主体之间的相关力。它意指着二者之间这种相关力的质的和量的方面———客体影响主体在质上和量上达到什么程度”。[12](P63)他认为,价值是客体与主体相互作用时产生的功能和影响。这种观点既克服了主观价值论否认价值客观性的缺陷,又避免了把价值看成客体固有属性的机械论观点,因而是比较合理的。从客体和主体相互作用中产生的功能和影响去理解价值,蕴涵了以人类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的实践价值哲学思路,很有意义。然而,在西方价值哲学中并未真正形成科学的实践价值哲学。

科学的实践价值哲学的形成需要科学实践观的引入,显然,科学的实践价值哲学必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指导下的、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价值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以实践为基石的范式转换。“实践”已经内在地包含着人的目的性和价值选择。根据实践的需要而进行价值选择,根据实践而进行价值创造与构建是人类价值活动的本质特点。以实践为基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应该将价值问题作为自己研究的一个中心问题。关怀人类社会的命运与发展,对人类社会价值创造、价值选择等问题的研究,将充分展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类社会发展的独特功能。

在马克思的思想宝库中有丰富的哲学价值论思想,这是他始终关注人本身的命运的价值取向所使然。马克思的价值观不是游离于人类社会实践之外的东西,而是有其历史观作基础的。在马克思看来,在人类实践活动中展开的价值关系,不仅体现于物对人的关系,还体现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两者都有其实践基础:前者的实践基础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即物质生产;后者的实践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物质交换,即物质交往。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互为前提,互为中介,形成肯定或否定的价值关系。

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哲学必然是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辩证统一。在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中,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融为一体,相互渗透,不可分离。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在谈到共产主义应该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应达到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高度统一时指出:“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13](P81)意为:充分发展了的完备的以自然界为基础的唯物主义,应该以人为中心,与人道主义完全一致;而充分发展了的完备的人道主义,应该把人首先视为自然界的一部分,与自然主义完全一致。马克思在此所说的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关系完全适用于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说:作为完成了的理论价值哲学=实践价值哲学,而作为完成了的实践价值哲学=理论价值哲学。充分发展了的完备的价值哲学必然是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的高度统一。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均属价值哲学理论。作为当代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正是达到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高度统一的理论成果。它们都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和精神层面的质的规定性,凝结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价值表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价值引领。

从价值哲学角度考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无论是其形成过程、内容框架还是体现的价值导向,都是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高度融合。

其一,就其形成过程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源于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践价值取向的集中概括和体现。

在任何一个国家中,核心价值体系及价值观的形成根源均存在于该国的社会历史中,因此,无论那个国家的核心价值体系及价值观都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在一个国家中,哪种价值体系及价值观能居于核心地位,既有其历史必然性,也是本国人民自觉选择的结果。这种选择是客观必然性和自觉能动性的统一。一方面,一个国家、民族对某种价值体系和价值观的选择,总是基于自身的利益、要求和对某种价值体系和价值观的评价,体现了历史主体的自觉能动性;另一方面,任何价值体系和价值观都是对社会发展要求的反映,只有当它能正确地反映客观规律,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时,才能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因而,历史主体对价值体系和价值观的选择必须尊重历史规律,亦即尊重历史实践。任何脱离历史实践的价值体系和价值观绝对成不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核心价值。显然,源于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集中概括和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价值取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形成的必要条件。

其二,就内容框架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从多层次上体现了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统一。

首先,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贯通,既涵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动力以及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支撑,也涵盖全社会共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共同构成的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

其次,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的关系而言,核心价值体系更偏重理论导向,更具理论的系统性、完整性;核心价值观则更偏重实践导向,更具强调核心要素的凝练性。核心价值观强调的“三个倡导”指向是针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提出的实实在在的实践要求,其规范性和实践性很强,便于遵循和践行。核心价值体系是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指导;核心价值观是贯彻核心价值体系理论要求的切入口。两者的相辅相成正是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相辅相成。

再次,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功能而言,也体现了价值理想(理论价值层面)和价值规范(实践价值层面)的统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从我国国家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层面上体现出的价值取向,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理想的诉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从我国社会秩序的层面上体现出的价值取向,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秩序、制度信念的诉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对我国公民的行为规范要求,是从社会主义公民行为规范的层面上体现出的价值取向。第一个层面的价值诉求突出反映了国家层面的宏观愿景;第二、第三个层面重点提出了社会秩序和个人规范的具体要求,三个层面的价值诉求综合反映了国家、社会和个人的价值导向或取向。

其中,价值理想处于核心价值观的最高层次,是核心价值观中的灵魂,属于理论价值层面;社会和个人的价值取向则属于实践的价值层面。理论价值的实现不能仅仅停留在理念上,即使合理的目的也需要有效手段的配合才能付诸实施并得以实现。黑格尔在阐述概念推演的逻辑进程时特别提及“行动的推理”,即把理念付诸实施的推导过程。黑格尔指出:“在行动的推理中,第一个前提就是善的目的和那个现实的直接关系,目的掌握这个现实,而在第二个前提中目的则把它作为外部的手段来反对外部现实。”列宁对此做了进一步展开,指出:“第一个前提:善的目的(主观的目的)对现实(‘外部现实’)的关系”;“第二个前提:外部的手段(工具),(客观的东西)”;“第三个前提即结论:主体和客体的一致,对主观观念的检验,客观真理的标准”。[1](P233~234)

在“行动的推理”过程中,人类的实践行动所借助的手段(工具)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如黑格尔所说,“手段是比外在的合目的性的有限目的更高的东西……人因自己的工具而具有支配自然界的力量”。[15](P202)从广义上理解,这里所说的“手段”既指一切有效的物质工具(如劳动工具);也指人的一切行为准则,如人们从事物质生产时必须遵守的必要的操作规则、人们进行社会活动时必须的行为规范(如价值规范、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等)。“三个倡导”所提及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秩序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行为规范正是处于实践价值层面的工具或手段。

三、实践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功能

由上所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很好地体现了“价值”的本质特性———从理论到实践的中介性。我们可以把“价值”的这一特性称为“实践导向性”。实践导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功能。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实践导向性功能既表现为自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对实现中国梦的价值引领上,又通过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实践导向,成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现实的中介。

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自身的价值引领来说,其实践导向性集中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其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突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本质特征;突出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体现了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完整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

以领导价值为核心的领导活动的社会性决定着执政党执政理念的价值取向性。即,作为执政党,在其执政活动亦即在领导国家政权和全社会的领导活动中,必须首先受领导价值的制约,围绕某特殊群体的利益、按某特殊群体的意志而运作。

一方面,在执政党的执政活动中,执掌着国家政权的执政党与社会、人民构成一种价值关系。执政党的执政活动受执政理念的支配,必然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另一方面,随着当代行政责任理念、公正理念、民主理念和服务理念等的强化,当代行政模式逐渐由效率行政转向公正行政;由管制行政转向服务行政、由非人性化行政转向人本化行政等。这些转向强化了当代行政以人为主体和目的的价值活动本性;越来越明显地承载了社会发展的价值导向功能。无疑,也日益强化着执政党领导活动的价值取向性。

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增进人民福祉为执政的价值导向,以突出反映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代表中华民族先进文化为己任。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正体现了这一功能。

其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作为反映社会主义本质和建设规律的根本原则和价值观念体系,是从深层次影响着全国人民的思想方法与行为方式的根本指导思想,具有极大的民族凝聚力。这种凝聚力来自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现实性。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它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源于当代中国人民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并抓住了当今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关键,适应了我国现阶段人民群众思想观念变化的新特点,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充分体现了当今的时代精神。

二是普遍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作为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精髓,是当今中国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中最根本、最重要和最集中的价值内核,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包括海内外侨胞,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精神力量。在存在于当今中国社会中的各种思想意识和价值观中,它最有条件成为人们共同遵循和维护的行为准则,并赢得人们的心灵共鸣,从而作为人们的价值传统和文化精神积淀下来,发挥代代相传的价值传递效用。

三是凝聚性。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及核心价值观的功能都在于弘扬共同理想、凝聚精神力量、建设道德风尚;在于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以使我们的国家、民族、人民在思想和精神上强起来,更好地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人生哲学的核心篇(4)

中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历经近百年,从时间纬度上对当代中国音乐哲学教育研究作一归纳。当代我国对于明确意义上的音乐教育哲学研究起步比较晚,从三个历史时期进行研究。中国音乐哲学教育美育一、美育研究与哲学观的觉醒20世纪初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美育作为音乐教育哲学最主要的实践途径和落实方式,在情感教育、美感教育的意义上受到关注。中国现代艺术教育思想在20世纪上半叶中国社会陷入危机、经历变革的现实基础上确立、发展,正是以改良人心、改造社会为目标。在抗日救亡的历史境遇中,音乐教育对情感、精神的作用,在激发凝聚民族生命力、能聚战斗力的意义上,得到关注阐发并推向实践。1.“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的提出――通过古籍研究发现,自春秋以来,我国古代音乐教育具有三个重要特点,即在音乐教育中重视音乐的政治功能、教化功能和审美功能。中国古代音乐教育这种特点对于今天的音乐教育,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2.真正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的提法,实际上是我国上个世纪初蔡元培所主张“美育”认识的深化。他在民国元年任教育总长后发表《对于新教育之意见》(l912)一文,首次提出美育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将美育作为“育人”目的实现的基本保证。1923年六月教育部颁发的《小学音乐课程纲要》和《初级中学音乐课程纲要》中强调了美育情感教育的重要性。1932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课程标准,将音乐欣赏列入了中小学音乐教学内容,形成了以唱歌、乐理、欣赏、乐器四方面为内容的中小学音乐课教学内容。这一音乐课教学内容模式一直沿用到20世纪末。直到2000年起音乐新课程标准的研制,才开始有所改变。新的音乐课提出了新的音乐教育哲学:“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3.蔡元培音乐教育思想代表了中国代新型音乐教育最初的理想目标,至今仍具有现实的启示。这在本世纪新课程标准中的以审美为核心的教学设置中得到了近乎完美的体现,也与美国提倡的官方音乐教育――审美教育达到了完美的契合。并且从我国近代音乐教育史不难窥见审美哲学在我国有它存在的内在历史的原因。二、风起云涌,百家争鸣改革开放后近20年,随着国家宏观环境的变化,音乐教育又转而强调智育功能。改革开放后,音乐教育界又先后引进“世界五大音乐教学法”(德国的奥尔夫教学法、匈牙利的柯达以教学法、日本的铃木教学法、瑞士的达尔克罗兹教学法和美国的综合乐感教学法),此后,加德纳(Gardner)的“多元智能理论”(加纳德的多元智能理论认为,如果一个人想获得深度的了解,势必要超越单一学科的范围,采取跨领域的研究方式。所以综合学科内容教学,成为发展多元智能的有效途径,也是现代教学的重要特征。)和戈尔曼(Gorman)的“情商理论”(戈尔曼的情商理论认为,与传统智力理论不同,情绪智力强调能力的情绪因素,他的研究动机在于运用情绪智力概念去解释个体的绩效和成功)又席卷我国,它们虽都从不同角度为证实音乐教育的价值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但是终因其只是从智力和情感技术训练角度立论,因而无法证实音乐教育是每一个人所必须具备的,从而不能成为音乐教育最本质的核心理论。受后现代多元文化思潮的影响,音乐教育专业内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情况,如音乐教育者对于审美哲学的理智审视,多元智能理论的出现、人们对哲学问题研究兴趣的高涨,以及艾利奥特创立的新的音乐教育哲学观,等等,致使人们急于追寻一种新的哲学思想来批判不断引起人们质疑的审美哲学观。在这种情况下,实践哲学观便应运而生。即在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中,出现了多元化的声音,在国内出现了对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提出哲学批评的学者,充分肯定了音乐作为社会文化建构的思想,提出要构建“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直至当前,中国的音乐教育的现实还是在以审美为核心的指导下在发展着,但我们可以欣喜地发现这种局势在慢慢出现改变。作为多元音乐文化的组成部分,我们在研究的过程中对多元文化的交流所存在的悖论要有清醒的认识。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诸文化之间如何既互相交流和理解,又能保持文化的多样化和发展固有文化的特色,是一个严峻而艰深的课题。三、批评与反思2009年,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承办的音乐教育哲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议中,来自国内及港澳台20余位专家和代表,齐集一堂,分别作了相关学术报告,对音乐教育哲学及音乐教育教学实践等领域的相关学术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对当代的音乐教育哲学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和研究。其中,来自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朱玉江提交的论文《当代中国音乐教育的主体性哲学反思》一文中,对当代的中国音乐教育主体性哲学进行了反思。他认为,20世纪的我国音乐教育的百年历程始终未能走出“主客”二分的主体性哲学思维定势中。在全球化时代的西方哲学、教育学、文化学研究、音乐教育学发生重大转型的时候,主体性哲学主宰的音乐教育必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和困境。作者总结为4点:(1)以音乐语言为基础的交往活动;(2)音乐教育是一种主体间的理性对话和理解的过程;(3)音乐教育的意义在生活世界中生成和发展;(4)音乐教育归属于人文学科。人文学科主要以人的价值和人的精神作为其研究对象。来自上海音乐学院的余丹红教授的文章《当代中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中若干问题思考》中,围绕所提出的三个问题,点出了当代中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中所存在的问题。包括:1.当代中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领域往往将音乐教育哲学的纲领性、原则性与普遍性原则暂搁置一边,而搜索、提取一些口号式的“核心问题”“可操作程序”,并不甚顾及上下文关系地将之应用于音乐教育的体系建构、标准制定、甚至政策法规的制定等,使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偏离“大地图”原则而趋于实用主义。2.如何辨清哲学与美学的区别,是我们在音乐教育哲学理论中首先应该理顺的基本概念。毫无疑问,音乐教育哲学中包含诸多美学问题,但是美学绝对不是音乐教育哲学的全部,或绝大多数内容。3.任何一种理论的产生都是历史上下文关系中的产物,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具有其合理性,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淡出理论研究的核心地位。音乐教育哲学变革、突破的要求,不仅来自音乐教育实践,来自我们所处的整个时代及文化环境。几十年来,我们的耳边不断地在喊着:音乐是情感的符号,“以人为本”的音乐教育,实践的音乐教育哲学,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等等,这些音乐教育主张并非都是绝对的真理,但至少他给我们的音乐教育者提供了很多参照,或引起我们的反思,让我们回过头来想想我们的音乐教育哲学自身是否存在着不足和缺陷。也许正是在这种反思中,加上音乐教育哲学实践的影响,萌动了音乐教育哲学的改革、突破的欲求。

参考文献:

[1]吴淑元.中国古代音乐教育的特点及启示.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

人生哲学的核心篇(5)

什么叫“哲学”?哲学,英语中叫“philosophy”,是“爱智慧”的意思。在中国,可以称之为“道”。

什么叫“哲学史”?“哲学史”研究的是人类在每个时期的主要哲学思潮,也就是人对每一个历史时期主要思想的再认识。

中国哲学史,涵盖五千年漫长时光,经过多次演变,出现如下九个分期:

春秋战国时代 是中国哲学史的源头,这个时期的主要哲学思潮称为“子学”,所谓“子学”就是“诸子百家之学”,所以春秋战国时代又称为子学时代。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动荡、大分裂的时代,一共持续了约560年的时间。在这样的时代下,所有的哲学家思考的问题就是“怎么把无序变得有序,怎么把分裂变成统一”,所以这一时期的核心问题就是“建序”,也就是拨乱反正。

秦汉时代 是儒家经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学盛行的时代,这个时期哲学思潮的主要问题就是研究儒家经学,对其进行反思和认识,所以又名经学时代。在秦朝,中国完成了空前的大统一,如何巩固这个“大一统”,为“大一统”找到理论基础,是秦汉时候的人最关注的问题。所以它的时代哲学思潮就是巩固大一统。

魏晋南北朝时代 又名玄学时代,这个时期的哲学思潮主要用在研究“玄学”,这一时代是中国第二次大动荡、大分裂的时代,持续约360年。这一时期的哲学思潮和第一次大分裂时代的不同,因为秦汉纲常名教大一统的秩序已经建立起来,所以在这个动荡分裂的时代,人更关注如何保全自己,让人获得在这个短暂生命中的超越。所以这个时代的哲学思潮着重于个人的逍遥方面,重点在于研究庄老问题。

隋唐时期 从外国传来的佛学,在这个时期达到了鼎盛。唐朝的佛学,它的核心所解决的问题是佛教中的禅宗大乘。禅宗成为了唐代哲学核心的主流思想。打破形式主义,是禅宗的最大特点。实际上佛学和玄学具有相似之处,玄学侧重于个人的逍遥,禅学接着玄学讲,个人的逍遥并不是最终问题,自己逍遥了,还要打破逍遥的形式,还要完成内心的自我修炼和成就,还要从这个纷杂的尘世当中解放出来。所以说,隋唐哲学的核心问题是“解脱”,到了后期哲学思想则变成了“解放”。

宋元时代 哲学思潮为之一变。由于唐朝佛学大盛,后期思想解放后出现了问题。不讲形式,人们就很自由,一自由人们就都打着“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旗号为所欲为,拿着禅宗中的这一套思想方法作为自己贪婪自私、藏污纳垢的一种借口。这样一来,再加上唐朝的节度使专权,天下攘攘,人心败坏,所以到了五代十国,社会的道德沦丧达到了极大的程度。因此到了宋朝的时候,最首要的就是重新建立儒家的思想体系,恢复儒家,用儒家的思想体系重新对人进行道德规范,塑造新的人格。于是宋代的主要哲学思潮是“理学”,“理学”的核心问题是“镇人心”,使人不断地进行自我的精神境界的提升,从一个人,成为一个好人,成为一个贤人,最后成为一个圣人,最终成为一个天人。简而言之,宋学的核心就是让人成圣贤,以圣贤之道来匡正世道人心。

明代 主要哲学思潮是“心学”。实际上,宋代的理学和明代的心学是儒家学说中的两个派别,属于一个体系,统称为“道学”,但是两者之间又有区别。明代的心学是对宋学的一个解放。因为理学过多的重视讲社会的道德标准,道德标准制定的太高,又被朝廷所利用,就成为了使人受约束的一个枷锁。理学本身是很好的,但被统治者利用之后,就成了杀人的工具,所谓“吃人的礼教”就是如此产生出来的。所以明朝就要求对人性进行解放,因此出现了心学。心学是对理学的补充纠正,它的核心问题是研究要怎样把人性从理学的桎梏当中解放出来。

清朝以后 由于心学讲的过于空虚,把心解放出来以后就以心为核心,导致人们空谈心性,不去研究实实在在的学问。所以到了明朝末年,人们没有务实的精神,这就导致清代要对心学进行纠正。所以,清代出现了“考据学”。考据学

既不空洞的谈理,也不空洞的谈心,而是从实实在在的学问当中去进行研究。所谓“考据”,“考”就是考证,“据”就是有所依据,就是对古代的全部学问进行重新的认识和总结。所以清朝人对中国文化做的一个最大的贡献就是总结中国国学,《四库全书》就是这段总结工作的集大成者,它从经、史、子、集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总结,每个方面都有伟大的成就,甚至于在每一个流派当中都有。比如小说家,是诸子百家的一家,就出了集中国古代小说之大成的作品——《红楼梦》。在诗歌上,就出了对中国古代诗歌进行总结的翁方纲的“肌理说”、沈德潜的“格调说”、袁枚的“性灵说”等很多流派。经学上“公羊学”等都开始重新兴起。

人生哲学的核心篇(6)

什么叫“哲学”?哲学,英语中叫“philosophy”,是“爱智慧”的意思。在中国,可以称之为“道”。

什么叫“哲学史”?“哲学史”研究的是人类在每个时期的主要哲学思潮,也就是人对每一个历史时期主要思想的再认识。

中国哲学史,涵盖五千年漫长时光,经过多次演变,出现如下九个分期:

春秋战国时代 是中国哲学史的源头,这个时期的主要哲学思潮称为“子学”,所谓“子学”就是“诸子百家之学”,所以春秋战国时代又称为子学时代。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动荡、大分裂的时代,一共持续了约560年的时间。在这样的时代下,所有的哲学家思考的问题就是“怎么把无序变得有序,怎么把分裂变成统一”,所以这一时期的核心问题就是“建序”,也就是拨乱反正。

秦汉时代 是儒家经本文由收集整理学盛行的时代,这个时期哲学思潮的主要问题就是研究儒家经学,对其进行反思和认识,所以又名经学时代。在秦朝,中国完成了空前的大统一,如何巩固这个“大一统”,为“大一统”找到理论基础,是秦汉时候的人最关注的问题。所以它的时代哲学思潮就是巩固大一统。

魏晋南北朝时代 又名玄学时代,这个时期的哲学思潮主要用在研究“玄学”,这一时代是中国第二次大动荡、大分裂的时代,持续约360年。这一时期的哲学思潮和第一次大分裂时代的不同,因为秦汉纲常名教大一统的秩序已经建立起来,所以在这个动荡分裂的时代,人更关注如何保全自己,让人获得在这个短暂生命中的超越。所以这个时代的哲学思潮着重于个人的逍遥方面,重点在于研究庄老问题。

隋唐时期 从外国传来的佛学,在这个时期达到了鼎盛。唐朝的佛学,它的核心所解决的问题是佛教中的禅宗大乘。禅宗成为了唐代哲学核心的主流思想。打破形式主义,是禅宗的最大特点。实际上佛学和玄学具有相似之处,玄学侧重于个人的逍遥,禅学接着玄学讲,个人的逍遥并不是最终问题,自己逍遥了,还要打破逍遥的形式,还要完成内心的自我修炼和成就,还要从这个纷杂的尘世当中解放出来。所以说,隋唐哲学的核心问题是“解脱”,到了后期哲学思想则变成了“解放”。

宋元时代 哲学思潮为之一变。由于唐朝佛学大盛,后期思想解放后出现了问题。不讲形式,人们就很自由,一自由人们就都打着“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旗号为所欲为,拿着禅宗中的这一套思想方法作为自己贪婪自私、藏污纳垢的一种借口。这样一来,再加上唐朝的节度使专权,天下攘攘,人心败坏,所以到了五代十国,社会的道德沦丧达到了极大的程度。因此到了宋朝的时候,最首要的就是重新建立儒家的思想体系,恢复儒家,用儒家的思想体系重新对人进行道德规范,塑造新的人格。于是宋代的主要哲学思潮是“理学”,“理学”的核心问题是“镇人心”,使人不断地进行自我的精神境界的提升,从一个人,成为一个好人,成为一个贤人,最后成为一个圣人,最终成为一个天人。简而言之,宋学的核心就是让人成圣贤,以圣贤之道来匡正世道人心。

明代 主要哲学思潮是“心学”。实际上,宋代的理学和明代的心学是儒家学说中的两个派别,属于一个体系,统称为“道学”,但是两者之间又有区别。明代的心学是对宋学的一个解放。因为理学过多的重视讲社会的道德标准,道德标准制定的太高,又被朝廷所利用,就成为了使人受约束的一个枷锁。理学本身是很好的,但被统治者利用之后,就成了杀人的工具,所谓“吃人的礼教”就是如此产生出来的。所以明朝就要求对人性进行解放,因此出现了心学。心学是对理学的补充纠正,它的核心问题是研究要怎样把人性从理学的桎梏当中解放出来。

清朝以后 由于心学讲的过于空虚,把心解放出来以后就以心为核心,导致人们空谈心性,不去研究实实在在的学问。所以到了明朝末年,人们没有务实的精神,这就导致清代要对心学进行纠正。所以,清代出现了“考据学”。考据学

既不空洞的谈理,也不空洞的谈心,而是从实实在在的学问当中去进行研究。所谓“考据”,“考”就是考证,“据”就是有所依据,就是对古代的全部学问进行重新的认识和总结。所以清朝人对中国文化做的一个最大的贡献就是总结中国国学,《四库全书》就是这段总结工作的集大成者,它从经、史、子、集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总结,每个方面都有伟大的成就,甚至于在每一个流派当中都有。比如小说家,是诸子百家的一家,就出了集中国古代小说之大成的作品——《红楼梦》。在诗歌上,就出了对中国古代诗歌进行总结的翁方纲的“肌理说”、沈德潜的“格调说”、袁枚的“性灵说”等很多流派。经学上“公羊学”等都开始重新兴起。

人生哲学的核心篇(7)

“接着讲”是冯友兰在1939年出版的《新理学》一书中提出的。在《新理学》的《绪论》中,冯友兰指出:“我们现在所讲之系统,大体上是承接宋明道学中之理学一派。我们说‘大体上’,因为在许多点,我们亦有与宋明以来底理学,大不相同之处。我们说‘承接’,因为我们是‘接着’宋明以来底理学讲底,而不是‘照着’宋明以来底理学讲底。”[1]到了晚年,冯友兰对“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作了重申,他说:“中国需要近代化,哲学也需要近代化。近代化的中国哲学,并不是凭空创造一个新的中国哲学,那是不可能的。新的中国哲学,只能是用近代逻辑学的成就,分析中国传统哲学的概念,使那些似乎含混不清的概念明确起来。这就是‘接着讲’和‘照着讲’的分别。”[2]我们可以综合这两段话,分析“接着讲”的具体含义。对此,蒙培元的解读是值得参考的。蒙培元认为,“照着讲”是哲学史的方法,即“忠实于传统哲学的‘本来意义,并用现代语言将其写出来”;而“接着讲”是哲学的方法,“着眼于哲学的发展和新的创造,是有明显的时代性的,而时代性就意味着新东西的产生”。此外,他还具体分析了“接着讲”的两层涵义:“第一层涵义是,赋予中国哲学以全新的现性精神,实现中国哲学的现代化”;“第二层涵义是,在中国哲学形式化、理性化的同时,要保留、继承其最核心实质内容,特别是终极性的价值内容”。[3]蒙培元的理解可以概括为四点:第一、“接着讲”是哲学创造,不是哲学史研究;第二、“接着讲”有新内容产生;第三,“接着讲”是实现中国哲学的理性化;第四、“接着讲”应继承中国哲学最核心实质的内容。这四点与冯友兰的上述论述具有对应性:第一点对应“新理学”体系的创建;第二点对应冯友兰所说的“在许多点,我们亦有与宋明以来底理学,大不相同之处”;第三点对应“新的中国哲学,只能是用近代逻辑学的成就,分析中国传统哲学的概念,使那些似乎含混不清的概念明确起来”;第四点对应“近代化的中国哲学,并不是凭空创造一个新的中国哲学,那是不可能的”。从以上的对应可以看出,蒙培元对“接着讲”的解读是相当准确、全面的。

然而,第四点值得进一步思考。“不是凭空创造一个新的中国哲学”,当然意味着对原有的中国哲学有所继承,并且要使中国哲学仍然称得上是中国哲学,必须继承原有中国哲学最核心实质的内容。可是,如果只是“保留、继承其最核心实质内容,特别是终极性的价值内容”,并不能充分体现“接着”的含义。“接着”的确蕴含着保留和继承,但确切的讲,它意味着从某个地方“继续”,特别是从一个曾经发展较好的地方。就中国哲学而言,“接着”应该指接续中国哲学发展最后、最好的高峰。具体到儒学,“接着讲”也就意味着接续宋明理学讲,因为宋明理学是传统儒家哲学发展的巅峰。所以“接着讲”并不仅仅是保留、继承中国哲学中最核心实质的内容,因为这些内容,特别是终极价值内容,是中国哲学的任何一种形态都具有的,“接着讲”实际上一定是接着中国哲学的某种形态讲。比如,冯友兰的“新理学”“大体上是承接宋明道学中之理学一派”。综上,所谓“接着讲”是指接续中国哲学某种具体形态的哲学建构,根据时代需求,这种哲学建构应采用新的表达方式并开展出新的内容。在现代社会中,所谓“新的表达方式”,也就是理性化的形式;“新的内容”,简言之,主要是能够融摄现代科学和民主政治。现代新儒家的新儒学建构,基本遵循的是“接着讲”的开展方式。除了冯友兰大体接续宋明道学中的理学一派外,梁漱溟、熊十力、贺麟、牟宗三、唐君毅等大体接续的是宋明道学中的心学一派。但无论他们接续的是那种儒学形态,他们大都以理性化的方式建构了较为精致的哲学体系(如果说梁、熊哲学的理性化不太明显的话,冯、贺、牟、唐哲学的理性化则十分明显),并在哲学体系的建构中竭力为现代科学和民主政治保留地位。不过,今天看来,现代新儒家虽然在哲学建构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他们并没有完成儒学现代转型的任务,所以当代儒家学者们依然在为儒学的现代转化而努力着。需要反思的是,现代新儒家在儒学现代转化上的不成功,是其“接着讲”的不完善?还是“接着讲”的儒学开展方式本身存在问题?事实上,现代新儒家已经把“接着讲”发挥到了极致,即便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也不过需要小修小补,在这条道路上超越现代新儒家几乎是不可能的了。因此,现代新儒家没有完成儒学现代转化的根本原因是“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存在问题。

二、“接着讲”的局限

“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存在什么问题?欲回答此问题,首先应该反思中国哲学现代转化的目标是什么,因为“接着讲”正是为实现这个目标而提出的。其实,中国哲学应该朝什么目标发展,根本上要看中国文化的发展目标。对于中国文化的发展目标,梁漱溟指出了一个大体的方向:“第一,要排斥印度的态度,丝毫不能容留。第二,对于西方文化要全盘承受而根本改过。第三,批评的把中国原来态度重新拿出来。”[4]梁漱溟的观点可以概括为:批判的发扬中国传统文化(剔除印度态度的传统文化),并以此为本批判的接纳西方近现代文化。尽管梁漱溟对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应发扬什么和批判什么皆有所列举,但他只是指出一笼统的方向,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目标。相对而言,牟宗三、唐君毅、徐复观、张君劢的论述是具体的,在《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中,他们明确指出:“中国需要真正的民主建国,亦需要科学与实用技术,中国文化中须接受西方或世界之文化。但是其所以需要接受西方或世界之文化,乃所以使中国人在自觉成为一道德的主体之外,兼自觉为一政治的主体,认识的主体及实用技术活动的主体。”此外,他们还指出,西方文化也需要接受中国文化当下即是的精神、圆而神的智慧、温润而恻怛之情感、使历史悠久的智慧以及天下一家的情怀。他们认为,世界文化只有综合中西文化之长,然后才能使世界各民族“共同担负人类的艰难、苦病、缺点、过失,然后才能开出人类的新路。”[5]475-525由此可以看出,牟、唐等人认为,中国文化未来的发展,应以塑造兼具道德主体、政治主体、认识主体的个体,科技发达、政治民主的国家,民族平等、和谐互助的世界为目标。他们的认识是十分正确的,中国文化的现代化的确应该朝着这一目标发展。哲学作为对世界、人生的根本思考应该为其所在文化中的基本观念奠基,因此中国哲学现代转化的目标应该是为现代化的中国文化之基本观念奠基。即应该为现代性的个体、科学技术、民主政治、国家、世界等观念奠基。

此目标的实现必然要求中国哲学:第一、对现代化的中国文化之基本观念做清晰的界定,这要求中国哲学采用理性化的表达方式;第二、围绕这些基本观念展开哲学的思考,这要求中国哲学将这些基本观念作为核心话语,并将与这些基本观念相关的问题作为核心问题;第三、对这些基本观念得以可能的根据及其结构作出说明,这要求中国哲学体系的架构与此一致。现在的问题是:“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能够满足这些要求吗?上文讲到,“接着讲”要求中国哲学根据时代需求采用新的表达方式(理性化的形式)并开展出新的内容(融摄科学和民主)。但有一个前提,即接续某种传统的中国哲学形态。这样一来,新的哲学体系虽可以实现理性化的表达,但它所使用的话语、探讨的基本问题、哲学体系的大体架构不可能发生根本的转换。因为这些方面若发生根本的转换

,新的哲学体系所接续的传统哲学形态也就不存在了。以冯友兰的“新理学”为例,“新理学”在表达方式上虽然是“逻辑化”的,但整个理论体系的基本概念依然是道、太极、理、气、性、心、欲、势等,讨论的基本问题也不外理气关系、心性关系、理欲关系、成圣之道等,哲学体系的基本架构与宋明道学中的理学派也大体一致。而这样的话语体系、基本问题及理论架构必然是“新理学”的核心内容,即便“新理学”可以为现代性的个体、科学、民主观念留有余地,但很难将这些观念及其相关问题作为理论建构的核心内容。这样一来,“新理学”所探讨的核心观念、基本问题甚至理论架构就与中国哲学现代转化的目标不相应了。 从总体上看,现代新儒家的主要贡献在于实现了中国哲学的理性化,并在现代新儒学的理论体系中为民主、科学的发展留下了余地。但“留有余地”并不意味着成功的为这些观念做了奠基。现代性的个体、科学、民主等观念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基本观念,不为这些观念奠基,依旧将心性问题作为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中国哲学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只能越来越边缘化。在现代新儒家中,牟宗三对儒学融摄科学和民主的贡献最大,提出了“良知坎陷”说并撰写了“新外王三书”。但牟宗三思想的主体依然是心性问题,所以他的整体思想才被称为“道德的形而上学”。更为关键的是,即便牟宗三有上述努力,可是他并没有细致的探讨作为科学之基础的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也没有细致的探讨作为民主政治之基础的自由、平等的个体何以可能的问题。如果牟宗三在讨论心性问题之外,也能向康德一样细致的展开这些问题,那么,他的思想将不再是“道德的形而上学”,而是融摄“认识的形而上学”、“自由的形而上学”的新形而上学。这样一来,心性观念及其问题将不再是儒学的核心话语和核心问题,儒学的理论架构一定会发生巨大的变化,这样的新形而上学也就不能被称为“新理学”或“新心学”了。可见,中国哲学现代转化的目标要求打破中国哲学固有的形态(打破固有的话语体系、核心问题和理论架构),而“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恰恰是要接续某种传统的中国哲学形态,这势必会给中国哲学的现代转化造成困境。其实,“接着讲”的根本问题在于,执着于某一历史时期的中国哲学形态,并将其作为中国哲学的根本。以儒学为例,现代新儒家始终认为,宋明时期的心性儒学是儒家的根本。如,牟宗三、唐君毅等人所说:“实则此心性之学,正为中国学术思想之核心,亦是中国思想中之所以有天人合德之说之真正理由所在”;“中国心性之学,乃至宋明而后大盛”;“不了解中国心性之学,即不了解中国之文化也”[5]490。这其实是对儒家的误解,即将儒学的某种形态等同于儒家的根本。事实上,任何一种儒学形态,都是儒家根本观念的某种体现,将观念的某种体现作为儒家根本观念本身,也就没有真正发掘到儒家最本源性的观念。大凡某种儒学形态总有它的局限,一旦时代的发展要求打破这种局限,就应该舍弃这种儒学形态,以儒家最本源性的观念为基础建构新的儒学形态。执着于以往的某种儒学形态,注定不会成功。这就是“接着讲”的根本困局所在。

三、从“接着讲”到“重建”

新世纪以来,“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逐渐受到冷落,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重建中国哲学”。[6]但他们所倡导的“中国哲学的重建”大多是追求一种新的中国哲学形态的建构,这与“接着讲”有着根本的不同。如上文所述,“接着讲”要求接续某种固有的中国哲学形态,而一旦以某种固有的中国哲学形态为本,新中国哲学所使用的话语、探讨的基本问题、哲学体系的大体架构就不可能发生根本的转换。因此,只有“重建中国哲学”,建构一种新的中国哲学形态,才能实现哲学话语、哲学基本问题、哲学基本架构的根本转换,才能适应现代化之中国文化的发展要求。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哲学的重建虽然要求打破固有的中国哲学形态,不以传统的任何一种中国哲学形态为本,但并不意味着中国哲学的重建不需要以任何传统资源为本。如果是“打破一切”、“白手起家”、对传统毫无借鉴的重建,这样建构起来的中国哲学也就失去了“民族性”、“中国性”,只是“在中国的哲学”了。有的学者认为,中国文化就是应该进行这样“彻底的重建”。如甘阳认为,传统并不是凝结于过去的一种确定的“实体”,而是“尚未被规定的东西”,它永远在创造之中,向未来敞开无穷的可能性。“从我们今日来说,就是要创造出过去的中国人不曾有过的新的现代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而所谓‘批判的继承’,也就并不只是在‘过去已经存在’的东西中挑挑拣拣,而是要对它们的整体进行根本改造,彻底的重建。”他还说,重塑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必须把传统的儒、道文化带入一个更大的文化系统中,在这个新的文化系统中,儒家文化只是一个次要的、从属的成分。[7]甘阳这里谈的虽然是“中国文化”,但已经包含了对“中国哲学”的态度,根据他的观点,中国哲学当然也要进行彻底的重建,在新的“中国哲学”中,儒家哲学、道家哲学必然也是一个次要、从属的成分。郭齐勇曾对甘阳的观点提出批评,他说甘阳的“彻底重建”论,把传统文化等同于封建文化,事实上二者并不能画等号;将传统与现代截然对立起来,但传统并非没有合理的层面;忽视了传统文化中可供挖掘的潜在价值,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维水平的提高,人们可以不断的发现和挖掘传统文化的价值。[8]郭齐勇的批评是很有道理的。无论如何,中国哲学的重建不是要凭空创造一个中国哲学,而是要建构中国哲学的新形态,如同宋明道学家们建构了区别于汉唐经学的儒学新形态一样,中国哲学在今天的使命,应该是建构不同于传统中国哲学形态的现代性中国哲学。可是,如果不凭空创造,中国哲学的重建应该从传统中继承什么、怎样继承、又如何重建?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

四、如何“重建”?

中国哲学的重建既然不是凭空创造,就一定要对传统有所继承,而继承又不是接续某种传统的儒学形态,那究竟应该如何继承呢?人们会想,要重建首先应该对传统进行分解,然后再用今天的方式对其进行重组,就像先将一座大厦推到,然后再从地基上重建一样。但这并不符合中国哲学重建的要求,中国哲学的重建要求新的话语、新的问题、新的架构,即这座新的大厦不仅不能用旧的图纸,而且不能用拆下来的旧砖、旧瓦、旧地基,必须铸造新砖、新瓦、新地基。这样一来,传统似乎没有什么能够继承的了。所以有的学者认为,我们所能向传统效法的,只是“圣人之所以为法”,也就是“圣贤之用心”,即“于具体情境中达成对圣人所以为法的把握,作为今天理论批判原则和创造原则。”[9]这种观点实际上是认为传统没有什么可以继承,因为“圣贤之用心”是不确定的,圣贤不可能面对今天的情境,我们又怎么能把握他们面对当今情境会如何用心呢?所以“法圣人之所以为法”实质是以自我对具体情境的把握为法。如果只是以“自我对具体情境的把握”为理论批判和建构的终极原则,这完全可以看做是另起炉灶,要想指明这乃是中国哲学的重建,还必须在此之外说明,这种理论批判和建构的原则与传统中国哲学有何内在关联,特别是一致之处,而这种内在关联和一致之处,正是我们一直探求的应从传统继承之物。找到了这些,然后才是真正的“六经注我”,否则只是盲目的“依我”。如何才能找到应从传统继承之物?不妨研究一下宋明理学是如何超越汉唐经学的。

人生哲学的核心篇(8)

一、课程标准的研制促进了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与发展

“教育哲学具有理论性、综合性(或概括性)、批判性等特点”,是“对教育中的一些根本问题,从哲学的高度进行研究和探讨,从中找出一般的规律,作为教育理论和实际的指导。”在音乐学科,国外音乐教育哲学思潮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出现,至今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并推动了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在我国,廖家骅的《音乐教育的哲学思考》是较早出现的此课题研究论文。但和国外音乐教育哲学的发展状况相比,我国的相关研究一直处于薄弱状态,导致了音乐教育更多停留在应用教学理论与实证研究的层面,缺乏宏观层面哲理性理论的支撑。

以2001年新版课程标准的颁布为标志,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出于本能和自觉开始寻求更深邃教育哲学理论的支持与指导,在课程标准的研制中借鉴和吸收了不同学说的精髓,提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理念,实现了音乐课程理论建设上的新突破。自此,国内学界开始逐渐关注音乐教育哲学,产生了围绕“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一系列讨论,以及对国外研究成果的译介、专题研讨和硕博士学位论文的专项研究。

关于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讨论和争鸣,代表性观点譬如:管建华针对“以审美为核心”的哲学理论基础,提出了批判与质疑,他认为审美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基础是过时的普遍主义,是反历史主义和反哲学语言学转向的,并借鉴国外音乐人类学的研究和后现代哲学的理论视角,提出了“音乐作为文化”的音乐教育哲学观。⑥杜亚雄认为,音乐属于表演艺术及其非语义性两个基本特点决定了音乐教育不能以审美为核心。在创作、演出和欣赏三个环节中,“表演”最为重要,音乐教育应该“以表演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演唱、演奏能力为重点。李渝梅和李方元评介了“功能音乐教育”哲学观,这种哲学观认为审美音乐教育限制了音乐所能起到的功能,不能使音乐教育在广泛、多样的功能方面表现出应有的作为,而功能音乐教育作为一种新观念,体现了包容与进步。

针对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国内学者们开始从哲学角度进行思考。王耀华提出了“音乐创造为核心”的哲学观,认为音乐是最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形式之一,应将“创造”贯穿于音乐教育实践的全过程。刘沛认为,目前音乐教育的价值观点呈相互融合的趋势,应该在进一步研究音乐教育的本质、功能、目的等重要问题的基础上,构建一种基于音乐学科本体及其文化语境的多维度的音乐教育逻辑体系和价值范式。宋瑾提出,音乐美育中将美作为善的附庸,把音乐作为教化的工具,这种错误观念影响了具体教育实践。音乐教育中要实现“以审美为核心”,必须改变“重善轻美”的历史惯性。廖家骅赞同当前我国多元的音乐教育哲学观,在坚守“审美教育”观点的同时,提倡“洋为中用”的治学态度。还有一些学者提出了“兼容论”、“求善论”等观点。

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以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为选题的学位论文,例如:《音乐教育哲学的审美范式与实践范式》、《审美现代性视角下的美国音乐教育研究》、《后哲学文化为基础的学校音乐教育》、《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认识和思考——基于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当代中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现状与发展》、《乐者“乐”也——音乐教育哲学基础之省思》。此外,谢嘉幸1997年把埃利奥特的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介绍到国内;《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在我国翻译出版;2009年广州大学举办了国内首次音乐教育哲学学术研讨会,埃利奥特本人被邀现场讲学,使国内对音乐教育哲学的关注和研讨进一步走向深化。以上研究成果,折射出我国十余年来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发展状况,显示出课程标准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2011年版课标颁布后,国内学者开始从音乐教育哲学的角度展开相关研究,有别于以往对课标进行分析与解读的研究思路,如王州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和“面向全体学生”课程基本理念的探究。将课标的研究定位于音乐教育哲学领域,符合21世纪教育哲学的转变:“要从‘以教育知识为核心’转变为‘以教育实践或教育生活为核心’”,“这种教育哲学的最终目的是要真正地提高人们的教育智慧,而不仅仅是增加人们的教育知识。”经历十余年发展,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已从理论自发转向学术自觉,未来学科的发展应该超越对音乐教育一般性规律的“总结”与“概括”,着眼于实践性与反思性研究。“实践性”赋予学科发展以新的使命:音乐教育哲学不应该处于被动“解释”实践活动的地位,而应该主动“改变”实践,从抽象的“为知识而知识”,转向思考真实教育情境中的问题,为音乐教育行为的优化与提升而探求知识。“反思性”应为学科研究的另一关键性基点:其作用不在于对音乐教育活动的认识和对音乐教育实践行为的指导,而是使教育工作者能够重新审视自身的认识逻辑与行为模式,从而突破程式化,为新的音乐教育与教学的设计提供思想支持。如同“哲学是对事物的寻根究底的反思”,音乐教育哲学就是对音乐教育问题反思性和彻底性的探究,其目的就是提高教育者对教育行为的掌控力和理解力。

无论是音乐课程标准中对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借鉴与吸收,还是从音乐教育哲学角度来研究音乐课程标准,两者之间都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是我国音乐教育实践发展到一定阶段,走向更深邃哲学理论研究层面的必然。

二、课程标准的修订彰显了音乐教育哲学的引领作用

“音乐教育哲学基础的定位,关乎音乐课程价值、性质、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及标准、课程实施等几乎是音乐课程的所有方面,可谓举足轻重。”2011年版课标,从理论阐述到实践操作标准,无不显示出音乐教育哲学理论上的基础意义和实践中的引领作用。

(一)理论上的基础意义

2011年版课标作为国家规范和指导基础音乐教育的正式文件,在理论上海纳百川,广泛汲取了当前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最新理论成果,重新界定了一些重要的概念、理念及其内涵,体现出音乐教育哲学在课程发展中的理论基础作用。

2011年版对“音乐审美”的内涵做了理论上的深化:“音乐审美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音乐审美内涵的重新阐释,厘清了2001年版中不明确的概念界定,避免了实践中的误读,提升了理论上的意义。“课改”以来,对音乐审美的片面理解,主要表现为审美主体(学生)对审美对象(音乐作品)的单向体验,在2011年版中得以澄清和明确定位。使“审美为核心”的理念,从理论上揭示了作品本身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独特作用,在实践中修正了音乐教学中的主、客体之间的裂痕,显示了我国素质教育的新方向和新理念。

2011年版梳理了“审美”和“美育”的关系:音乐审美“这一理念立足于我国数千年优秀的音乐文化传统,与我国教育方针中的‘美育’相对应,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审美”指向非功利性的精神需求,是音乐教育不可替代的独有价值和功能。“美育”是中国学校音乐教育的指导思想,以塑造完美人格、发展人的全面素质为目的。二者密切联系,共同构筑了音乐教育实践活动中“美”与“善”的教育价值取向。从音乐教育哲学角度来看,如果重“善”轻“美”,实践中会导致以德育化的认识活动进行审美教育,使受教育者得不到真正的音乐审美体验;如果重“美”轻“善”,则也不利于音乐的多种教育功能的发挥。审美和美育的关系涉及到音乐教育实践的方向和教学操作,因此,2011年版在理论上给予了全新的阐释与提升。其“审美”理念扎根于我国传统音乐教育思想,强化了音乐艺术的本质和价值,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和重要手段之一。

尤为引人关注的是,2011年版课标强调“审美”和“美育”为“我国”所特有。早在《尚书》中,就有我国古代关于美育和艺术教育的最早记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的“审美”和“美育”思想形成了独特的文化范畴,指导着中国文学艺术的发展和审美实践的进行,成为东方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11年版课标的哲学基础中,我国传统音乐教育哲学思想成为了重要部分,使“审美”和“美育”等一系列理念的理论基础更为扎实,也促使我国当代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更为本土化。

(二)实践中的引领作用

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方法以逻辑思辨为主,但必须超越纯理论层面并应用于实践,方能显示其学科价值。在2011年版扩写的“课程设计思路”部分,体现了音乐教育哲学对教学实践的重要引领作用。

第一,加强了音乐课程中美育的可操作性。为了凸显音乐课程的美育功能,2011年版将教学内容整合与拓展成四个教学领域: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以音乐活动方式划分的四个教学领域有机融合,通过不同的教学内容,用“以情动人”的方式,培养学生知、情、意的能力,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2011年版课程标准从音乐教育哲学的角度出发,为新中国建国后历经曲折的美育确立了实践上的立足点。

第二,2011年版课标特别关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强调理论研究能够反映和引导实践活动。在音乐教育哲学研究领域,国内的一些学术论文局限于理论思辨层面,缺乏与具体实践的结合。最近,笔者有幸见到一份修订中的音乐教材目录,曲目囊括了不同时代、风格、流派和地域的优秀音乐作品,包括奥尔夫和柯达伊的经典教学曲目,其中一首柯达伊作曲的《滑雪》,不但标注了柯尔文手势,还在教学细节上做了符合我国音乐教育实际的处理。这反映了当前一些音乐教育的实践探索已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未能与实践很好的结合。2011年版课标纠正了上述偏颇:“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是在生动、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中,通过学生的亲身参与生成和实现的。”此表述将审美论、文化论和实践论等哲学观有机融合,并指导具体的教学实践,强调了多样化音乐实践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搭建了理论联系实践的桥梁。

第三,2011年版课标强调了音乐实践能力的培养。2001年开始的音乐课程改革中曾提出“淡化知识技能”的口号,在教学实践中产生了一些片面的理解,甚至部分教育专家也认为审美能力是独立的,和知识技能并无关系。2011年版课标从音乐学科的特殊性出发,把“音乐素养”概括为“双基加四个能力”:“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并明确了掌握一定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作用及意义:“应正视这一客观的学科规定性,正确处理课程中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发展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能力的关系。”

三、在一定文化立场上实施兼收并蓄的开放性哲学观

2011年版课标的修订与颁布,显示出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渐趋成熟。尤为重要的是,其理论基础并非学术拼盘,而是在坚守自我文化立场的前提下,实施了兼收并蓄的开放性哲学观。

(一)反思:文化立场

当今世界,不同国家、民族之间的交流日益密切。作为文化传播与传承主阵地的教育领域,在吸纳外来文化的同时,保持本民族的文化根基是重中之重。1994年10月3日,在日内瓦第44届国际教育大会上通过了《为和平、人权和民族的教育综合行动纲领》,其中指出:“教育必须教育公民尊重文化遗产”。一个国家或民族想要发展,吸收外来进步文化必不可少,但前提是必须保持本民族的文化根基。所以,当今各个国家更加意识到保持民族文化特色的重要性。反思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如果脱离文化立场和具体国情,以堆砌国外的各种理论观点做为立论依据,其结论难以令人信服,也不能在理论和实践双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和而不同”的传统哲学思想。“和”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核心哲学精神,“讲求共存与和谐相处,承认事物各个组成部分的多样性,但并不互相排斥,即使是不同质的实体和部分也可以在某种逻辑精神的联系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音乐教育哲学的“和而不同”应是在保持自我文化立场的前提下,以中国传统音乐教育思想为中心,国外理论为多样化补充的哲学观。目前国内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已显现出重建文化立场的趋势,如有学者指出了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中民族意识的重要性,还有学者认为中华大地上有着足以令当代音乐教育安身立命的哲学根基。

当今,音乐人类学家倡导“音乐作为文化或文化中的音乐”、“音乐是人类的普遍文化现象”,对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中也不乏曲解与误读。作为音乐教育风向标的课程标准,其理论导向作用不容小觑,2011年版在“文化立场”问题上同样旗帜鲜明。课标重新扩写了“课程性质”,“人文性”居于首位:“无论是从文化中的音乐,还是从音乐中的文化视角出发,音乐课程中的艺术作品和音乐活动,皆注入了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文化发展脉络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展现,具有鲜明而深刻的人文性。”课标中音乐的“文化”体现了不同民族精神内涵的特质,给音乐教育活动打上了鲜明的烙印,这本身就是“文化立场”的明确表现。再者,2011年版课标将“多元文化”改为“文化的多样性”,文字的修改折射出了哲学观的变化。本文认为,两者的不同在于多元文化消弭了文化中主位和客位的差异。文化多样性则是强调了民族的主体性——无论是音乐教育实践还是理论研究,均需坚守自己的文化立场和民族意识。

课标还赋予“文化立场”以显性可操作的特点:“要善于将本地区民族民间音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音乐项目)运用到音乐课程中来,使学生从小受到民族音乐文化熏陶,树立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意识。”这并非学术壁垒或盲目排外,“文化立场”的建立和吸收世界优秀音乐文化是相辅相成的:“通过系统地学习母语音乐文化和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学习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理解音乐文化的多样性。”这显示出我国音乐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成熟与学术自信。

2011年版课标的课程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实施建议等各项内容,无不显示出对文化立场与民族意识的重视。这对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具有启示性意义。既以本国的民族精神为内核,又要善于借鉴和吸纳异文化,才能真正促进学科的发展与繁荣,进而带动音乐教育实践的提升,这也是课标对一些学术争鸣的明确回应。正如廖家骅所说:“修订稿能够在众说纷纭的音乐教育哲学思潮中,坚守国民音乐教育阵地,坚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显然是把握了基础音乐教育的正确导向,为今后音乐教改的深入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证……正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一种体现,它凝聚着无数先哲学人的智慧和心血,应该得到珍惜、坚守和发扬。”

(二)开放:兼收并蓄

音乐教育哲学既是文化传统的积淀,也是时代思想内涵的精华,这两方面构成了学科的基石。我国数千年文化传统的“乐教”思想和百年来“美育”的实践是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可资借鉴的宝贵财富。“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浓缩为我国古代“乐教”思想的核心哲学观,音乐教育在审美和情感之间,在道德价值和情感价值的统一性之间,先秦时代就已经做出了实践。中国现代学校音乐教育的起源“学堂乐歌”,在实质上兼容了中国传统的乐教思想和外来音乐文化。王国维和蔡元培的美育思想体现了中西音乐教育哲学观的交融。改革开放以来,国际上一些重要的音乐教学方法、观念和学说,不断丰富着我国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乐教思想是我国传统音乐文化不可忽视的积淀,延续百年的“美育”思想则融汇了中西文化,这双方面奠定了我国现代学校音乐教育的基础,也确立了2011年版课程标准兼收并蓄的哲学观。

首先,2011年版课标开拓性地界定了音乐课程的三个性质: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全面涵盖了当前音乐教育哲学的重要学说。以往各版本的音乐教学大纲缺乏对音乐课程本质属性的归纳与总结,2001年版课程标准首次界定了音乐课程的性质,深化了对音乐课程的理解与认识,但表述的相对简单。2011年版中,“人文性”是对音乐课程的全景式概括,奠定了学科发展的基础;“审美性”体现了音乐艺术的本质与主要价值,凸显了音乐课程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不可替代性,是我国“德育为先、育人为本”教育思想的理论依托;“实践性”将音乐的本质探究转向了多种生动的教学活动,将音乐的音响和主体活动合二为一,实现了音乐课程的价值。这“三性”有机融合并概括了美育论、审美论、文化论和实践论的音乐教育哲学观点,将音乐教育理论发展到了新高度。

其次,2011年版的五条“课程基本理念”是音乐教育哲学思想高度凝结的产物。作为国家正式文件,课标不直接阐述音乐教育哲学理论,而是将其概括为应用性的基本理念,作为指导音乐课程实施的理论基础。2011年版课程基本理念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第一、二、四条。其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强调了音乐的情感性特征,承载了我国数千年“乐教”和“以美育人”思想,在注重音乐本体的基础上,将音乐的“审美”与“文化”进行有机结合,并做到了以学生为本,来发展其音乐学习的兴趣与爱好;“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显示了我国对“音乐教育哲学”这个舶来品的本土化诠释,“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强调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演唱、演奏、聆听、综合性艺术表演和即兴编创等各项音乐活动”、“音乐是一门极富创造性的艺术”,理念中的各种表述从我国教学实际出发,诠释了“实践论”,有机渗透了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王耀华的“音乐创造说”和杜亚雄的“音乐表演说”,显示了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包容性与发展性;“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是我国音乐教育在强调文化主体的基础上,将视野拓展到全球语境的必然选择。同时,对于我国不同教育发展水平的地区,加强学习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可使音乐课程增加弹性与可选择性,推动了音乐教育的普及和均衡发展。

人生哲学的核心篇(9)

“接着讲”是冯友兰在1939年出版的《新理学》一书中提出的。在《新理学》的《绪论》中,冯友兰指出:“我们现在所讲之系统,大体上是承接宋明道学中之理学一派。我们说‘大体上’,因为在许多点,我们亦有与宋明以来底理学,大不相同之处。我们说‘承接’,因为我们是‘接着’宋明以来底理学讲底,而不是‘照着’宋明以来底理学讲底。”[1]到了晚年,冯友兰对“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作了重申,他说:“中国需要近代化,哲学也需要近代化。近代化的中国哲学,并不是凭空创造一个新的中国哲学,那是不可能的。新的中国哲学,只能是用近代逻辑学的成就,分析中国传统哲学的概念,使那些似乎含混不清的概念明确起来。这就是‘接着讲’和‘照着讲’的分别。”[2]我们可以综合这两段话,分析“接着讲”的具体含义。对此,蒙培元的解读是值得参考的。蒙培元认为,“照着讲”是哲学史的方法,即“忠实于传统哲学的‘本来意义,并用现代语言将其写出来”;而“接着讲”是哲学的方法,“着眼于哲学的发展和新的创造,是有明显的时代性的,而时代性就意味着新东西的产生”。此外,他还具体分析了“接着讲”的两层涵义:“第一层涵义是,赋予中国哲学以全新的现性精神,实现中国哲学的现代化”;“第二层涵义是,在中国哲学形式化、理性化的同时,要保留、继承其最核心实质内容,特别是终极性的价值内容”。[3]蒙培元的理解可以概括为四点:第一、“接着讲”是哲学创造,不是哲学史研究;第二、“接着讲”有新内容产生;第三,“接着讲”是实现中国哲学的理性化;第四、“接着讲”应继承中国哲学最核心实质的内容。这四点与冯友兰的上述论述具有对应性:第一点对应“新理学”体系的创建;第二点对应冯友兰所说的“在许多点,我们亦有与宋明以来底理学,大不相同之处”;第三点对应“新的中国哲学,只能是用近代逻辑学的成就,分析中国传统哲学的概念,使那些似乎含混不清的概念明确起来”;第四点对应“近代化的中国哲学,并不是凭空创造一个新的中国哲学,那是不可能的”。从以上的对应可以看出,蒙培元对“接着讲”的解读是相当准确、全面的。然而,第四点值得进一步思考。“不是凭空创造一个新的中国哲学”,当然意味着对原有的中国哲学有所继承,并且要使中国哲学仍然称得上是中国哲学,必须继承原有中国哲学最核心实质的内容。可是,如果只是“保留、继承其最核心实质内容,特别是终极性的价值内容”,并不能充分体现“接着”的含义。“接着”的确蕴含着保留和继承,但确切的讲,它意味着从某个地方“继续”,特别是从一个曾经发展较好的地方。就中国哲学而言,“接着”应该指接续中国哲学发展最后、最好的高峰。具体到儒学,“接着讲”也就意味着接续宋明理学讲,因为宋明理学是传统儒家哲学发展的巅峰。所以“接着讲”并不仅仅是保留、继承中国哲学中最核心实质的内容,因为这些内容,特别是终极价值内容,是中国哲学的任何一种形态都具有的,“接着讲”实际上一定是接着中国哲学的某种形态讲。比如,冯友兰的“新理学”“大体上是承接宋明道学中之理学一派”。综上,所谓“接着讲”是指接续中国哲学某种具体形态的哲学建构,根据时代需求,这种哲学建构应采用新的表达方式并开展出新的内容。在现代社会中,所谓“新的表达方式”,也就是理性化的形式;“新的内容”,简言之,主要是能够融摄现代科学和民主政治。现代新儒家的新儒学建构,基本遵循的是“接着讲”的开展方式。除了冯友兰大体接续宋明道学中的理学一派外,梁漱溟、熊十力、贺麟、牟宗三、唐君毅等大体接续的是宋明道学中的心学一派。但无论他们接续的是那种儒学形态,他们大都以理性化的方式建构了较为精致的哲学体系(如果说梁、熊哲学的理性化不太明显的话,冯、贺、牟、唐哲学的理性化则十分明显),并在哲学体系的建构中竭力为现代科学和民主政治保留地位。不过,今天看来,现代新儒家虽然在哲学建构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他们并没有完成儒学现代转型的任务,所以当代儒家学者们依然在为儒学的现代转化而努力着。需要反思的是,现代新儒家在儒学现代转化上的不成功,是其“接着讲”的不完善?还是“接着讲”的儒学开展方式本身存在问题?事实上,现代新儒家已经把“接着讲”发挥到了极致,即便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也不过需要小修小补,在这条道路上超越现代新儒家几乎是不可能的了。因此,现代新儒家没有完成儒学现代转化的根本原因是“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存在问题。

二、“接着讲”的局限

“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存在什么问题?欲回答此问题,首先应该反思中国哲学现代转化的目标是什么,因为“接着讲”正是为实现这个目标而提出的。其实,中国哲学应该朝什么目标发展,根本上要看中国文化的发展目标。对于中国文化的发展目标,梁漱溟指出了一个大体的方向:“第一,要排斥印度的态度,丝毫不能容留。第二,对于西方文化要全盘承受而根本改过。第三,批评的把中国原来态度重新拿出来。”[4]梁漱溟的观点可以概括为:批判的发扬中国传统文化(剔除印度态度的传统文化),并以此为本批判的接纳西方近现代文化。尽管梁漱溟对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应发扬什么和批判什么皆有所列举,但他只是指出一笼统的方向,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目标。相对而言,牟宗三、唐君毅、徐复观、张君劢的论述是具体的,在《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中,他们明确指出:“中国需要真正的民主建国,亦需要科学与实用技术,中国文化中须接受西方或世界之文化。但是其所以需要接受西方或世界之文化,乃所以使中国人在自觉成为一道德的主体之外,兼自觉为一政治的主体,认识的主体及实用技术活动的主体。”此外,他们还指出,西方文化也需要接受中国文化当下即是的精神、圆而神的智慧、温润而恻怛之情感、使历史悠久的智慧以及天下一家的情怀。他们认为,世界文化只有综合中西文化之长,然后才能使世界各民族“共同担负人类的艰难、苦病、缺点、过失,然后才能开出人类的新路。”[5]475-525由此可以看出,牟、唐等人认为,中国文化未来的发展,应以塑造兼具道德主体、政治主体、认识主体的个体,科技发达、政治民主的国家,民族平等、和谐互助的世界为目标。他们的认识是十分正确的,中国文化的现代化的确应该朝着这一目标发展。哲学作为对世界、人生的根本思考应该为其所在文化中的基本观念奠基,因此中国哲学现代转化的目标应该是为现代化的中国文化之基本观念奠基。即应该为现代性的个体、科学技术、民主政治、国家、世界等观念奠基。此目标的实现必然要求中国哲学:第一、对现代化的中国文化之基本观念做清晰的界定,这要求中国哲学采用理性化的表达方式;第二、围绕这些基本观念展开哲学的思考,这要求中国哲学将这些基本观念作为核心话语,并将与这些基本观念相关的问题作为核心问题;第三、对这些基本观念得以可能的根据及其结构作出说明,这要求中国哲学体系的架构与此一致。现在的问题是:“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能够满足这些要求吗?上文讲到,“接着讲”要求中国哲学根据时代需求采用新的表达方式(理性化的形式)并开展出新的内容(融摄科学和民主)。但有一个前提,即接续某种传统的中国哲学形态。这样一来,新的哲学体系虽可以实现理性化的表达,但它所使用的话语、探讨的基本问题、哲学体系的大体架构不可能发生根本的转换。因为这些方面若发生根本的转换,新的哲学体系所接续的传统哲学形态也就不存在了。以冯友兰的“新理学”为例,“新理学”在表达方式上虽然是“逻辑化”的,但整个理论体系的基本概念依然是道、太极、理、气、性、心、欲、势等,讨论的基本问题也不外理气关系、心性关系、理欲关系、成圣之道等,哲学体系的基本架构与宋明道学中的理学派也大体一致。而这样的话语体系、基本问题及理论架构必然是“新理学”的核心内容,即便“新理学”可以为现代性的个体、科学、民主观念留有余地,但很难将这些观念及其相关问题作为理论建构的核心内容。这样一来,“新理学”所探讨的核心观念、基本问题甚至理论架构就与中国哲学现代转化的目标不相应了。从总体上看,现代新儒家的主要贡献在于实现了中国哲学的理性化,并在现代新儒学的理论体系中为民主、科学的发展留下了余地。但“留有余地”并不意味着成功的为这些观念做了奠基。现代性的个体、科学、民主等观念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基本观念,不为这些观念奠基,依旧将心性问题作为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中国哲学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只能越来越边缘化。在现代新儒家中,牟宗三对儒学融摄科学和民主的贡献最大,提出了“良知坎陷”说并撰写了“新外王三书”。但牟宗三思想的主体依然是心性问题,所以他的整体思想才被称为“道德的形而上学”。更为关键的是,即便牟宗三有上述努力,可是他并没有细致的探讨作为科学之基础的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也没有细致的探讨作为民主政治之基础的自由、平等的个体何以可能的问题。如果牟宗三在讨论心性问题之外,也能向康德一样细致的展开这些问题,那么,他的思想将不再是“道德的形而上学”,而是融摄“认识的形而上学”、“自由的形而上学”的新形而上学。这样一来,心性观念及其问题将不再是儒学的核心话语和核心问题,儒学的理论架构一定会发生巨大的变化,这样的新形而上学也就不能被称为“新理学”或“新心学”了。可见,中国哲学现代转化的目标要求打破中国哲学固有的形态(打破固有的话语体系、核心问题和理论架构),而“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恰恰是要接续某种传统的中国哲学形态,这势必会给中国哲学的现代转化造成困境。其实,“接着讲”的根本问题在于,执着于某一历史时期的中国哲学形态,并将其作为中国哲学的根本。以儒学为例,现代新儒家始终认为,宋明时期的心性儒学是儒家的根本。如,牟宗三、唐君毅等人所说:“实则此心性之学,正为中国学术思想之核心,亦是中国思想中之所以有天人合德之说之真正理由所在”;“中国心性之学,乃至宋明而后大盛”;“不了解中国心性之学,即不了解中国之文化也”[5]490。这其实是对儒家的误解,即将儒学的某种形态等同于儒家的根本。事实上,任何一种儒学形态,都是儒家根本观念的某种体现,将观念的某种体现作为儒家根本观念本身,也就没有真正发掘到儒家最本源性的观念。大凡某种儒学形态总有它的局限,一旦时代的发展要求打破这种局限,就应该舍弃这种儒学形态,以儒家最本源性的观念为基础建构新的儒学形态。执着于以往的某种儒学形态,注定不会成功。这就是“接着讲”的根本困局所在。

三、从“接着讲”到“重建”

新世纪以来,“接着讲”的中国哲学开展方式逐渐受到冷落,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重建中国哲学”。[6]但他们所倡导的“中国哲学的重建”大多是追求一种新的中国哲学形态的建构,这与“接着讲”有着根本的不同。如上文所述,“接着讲”要求接续某种固有的中国哲学形态,而一旦以某种固有的中国哲学形态为本,新中国哲学所使用的话语、探讨的基本问题、哲学体系的大体架构就不可能发生根本的转换。因此,只有“重建中国哲学”,建构一种新的中国哲学形态,才能实现哲学话语、哲学基本问题、哲学基本架构的根本转换,才能适应现代化之中国文化的发展要求。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哲学的重建虽然要求打破固有的中国哲学形态,不以传统的任何一种中国哲学形态为本,但并不意味着中国哲学的重建不需要以任何传统资源为本。如果是“打破一切”、“白手起家”、对传统毫无借鉴的重建,这样建构起来的中国哲学也就失去了“民族性”、“中国性”,只是“在中国的哲学”了。有的学者认为,中国文化就是应该进行这样“彻底的重建”。如甘阳认为,传统并不是凝结于过去的一种确定的“实体”,而是“尚未被规定的东西”,它永远在创造之中,向未来敞开无穷的可能性。“从我们今日来说,就是要创造出过去的中国人不曾有过的新的现代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而所谓‘批判的继承’,也就并不只是在‘过去已经存在’的东西中挑挑拣拣,而是要对它们的整体进行根本改造,彻底的重建。”他还说,重塑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必须把传统的儒、道文化带入一个更大的文化系统中,在这个新的文化系统中,儒家文化只是一个次要的、从属的成分。[7]甘阳这里谈的虽然是“中国文化”,但已经包含了对“中国哲学”的态度,根据他的观点,中国哲学当然也要进行彻底的重建,在新的“中国哲学”中,儒家哲学、道家哲学必然也是一个次要、从属的成分。郭齐勇曾对甘阳的观点提出批评,他说甘阳的“彻底重建”论,把传统文化等同于封建文化,事实上二者并不能画等号;将传统与现代截然对立起来,但传统并非没有合理的层面;忽视了传统文化中可供挖掘的潜在价值,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维水平的提高,人们可以不断的发现和挖掘传统文化的价值。[8]郭齐勇的批评是很有道理的。无论如何,中国哲学的重建不是要凭空创造一个中国哲学,而是要建构中国哲学的新形态,如同宋明道学家们建构了区别于汉唐经学的儒学新形态一样,中国哲学在今天的使命,应该是建构不同于传统中国哲学形态的现代性中国哲学。可是,如果不凭空创造,中国哲学的重建应该从传统中继承什么、怎样继承、又如何重建?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

人生哲学的核心篇(10)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2-0188-02

本科哲学专业精品课建设是新时代综合大学哲学教育的一个新尝试,本文试图结合黑龙江大学哲学专业本科实验班开设的哲学精品课的实践,对本科哲学精品课的目标及内涵进行初步探讨。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之争,是近年来世界教育实践中的一个重要现象,也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话题。本文试图从这两个角度来分析本科哲学精品课的目标及内涵,对这个问题提出我们的一点思考。

一、通识教育和专业精英教育的互补关系和现实处境

通识教育是一个来自于西方的古典教育和自由教育的理念。这种理念以文史类课程为核心,以阅读古典著作为主要手段,以培养“完整的人”(the whole man)、“饱满的人”(well-rounded person)为主要目标[1]。在20世纪,通识教育理念得到了充分发展,以美国为例,很多一流大学建立的“核心课程”体系成为通识教育的主要模式,内容不仅涵盖人文科学,也涵盖自然科学。核心课程被分为几个大类,学生必须在其中选择一定的学分才能毕业。哈佛大学的核心课程分有六类:一是外国文化,二是历史学,三是文学与艺术,四是道德推理学(伦理学),五是自然科学,六是社会分析。核心课程的分类大体呈现出以人文类为主,自然类为辅的特点。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通识教育以培养健全人格为目标,对人性本身和人类社会的了解自然占据核心位置。

从专业教育的目标上来看,分为高低不同的层次,高层次的专业教育是以培养各个理论学科领域和具有高技术附加值的实践领域的专家和精英为目标,低层次的专业教育是以培养各种相对容易掌握的谋生技能为目的的专业教育。本文探讨的专业教育,主要指高层次的专业精英教育。

通识教育和专业精英教育的关系应该是互补的,二者各有各的功能目标。一方面,每个高层次的创新型人才,都必须擅长和精通某种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不能是面面俱到的“全才”。因为在高度现代化的21世纪,知识的数量已经超出了个体能够掌握的极限,前现代时期达・芬奇式的精通多学科的天才学者已经不可能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现代社会高度发达的专业分工体系,通过各专业人才分工协作来推进人类知识的进步和实践能力的增加,导致社会生产力的急剧提高。但是另一方面,恰恰是由于高度发达的分工体系使得每个人乃至每个专业领域都无法涵盖人类知识的全部图景和内容,使得“隔行如隔山”的现象愈演愈烈,人们越来越为自己的专业性思维所限制,已经难以超越自身的局限,全面地思考关乎人类社会整体命运和人类文明走向之类的大问题。而且,专业思维的另一个误区,是不同专业之间相互隔绝,会阻碍交叉性学科的产生,而后者恰恰是与创新型思维互为因果的。创新型思维必须突破学科壁垒,有了创新型思维,就会促进交叉性学科的产生,而交叉性学科的产生也会促进创新型思维。所以,通识教育在这个时代不应该被遗忘、被边缘化,而应该加强。

中国近年来的大学改革中,也把通识教育改革作为一个重要的部分。这种改革的理由和国外略有差别。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大学教育沿袭苏联的办学模式,以专业教育为主,目的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的专业人才。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专业教育模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首先,从原来的计划性比较强的专业设置,转为按照市场需求来进行专业设置。但由于市场需求变化比较快,而大学的专业计划调整则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再加上一些教师的知识和技能更新较慢。所以,一些紧跟市场需求的新专业也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的变化。其次,市场需求也具有一定的功利化色彩,导致一些传统的“冷门专业”不受用人单位重视,而且产生了相当程度的“学位高消费”。第三,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数量大规模增长,从本科教育到研究生教育都处于一种数量上的“”,导致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这种种因素导致专业教育暴露出其内在的缺陷。

有鉴于此,中国一些高校开始进行通识教育改革,开始重视通识教育理念的重要性,在大学课程体系内设置通识教育模块,或设置以通识教育为目标的机构。第一种通识教育改革的思路是以复旦大学的书院制为代表,其通识教育改革走在全中国大学前列,它把一年级本科生新生编入不同的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通识教育,然后再进入专业教育阶段。它把核心课程分为六大模块,即文史经典与文化传承、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文明对话与世界视野、科学精神与科学探索、生态环境与生命关怀、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课程由长江学者、部级教学名师以及知名教授等担任主讲教师和课程负责人,形成了经典导读、助教制度、小班讨论、多元考核、网络互动等富有特色的教学模式。第二种通识教育模式就是独立学院模式,以北京大学的元培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的国学院等一系列学校为代表。这种模式的特点是:首先,通识教育部门和其他专业学院并列,学生可以从其他学院的高年级学生选拔。其次,这种模式的教学目标是以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专业精英人才为主。如果说第一种模式的重点是“拓宽知识基础,塑造全整人格”,那么第二种模式的重点在“打通专业壁垒,塑造学术大师”。

上述两种通识教育改革的模式主要是在国内一些一流大学中实施的,而在其他的综合性大学中,通识教育改革基本是模块式的改革办法,即把“公共必修课+全校性的选修课”作为通识教育模块,和专业教育并行不悖。这种通识教育改革模式只能说是一种不完整的通识教育改革模式。改革力度如何,完全看各个学校是否重视,课程体系是否完备[2]。如果通识教育理念深入人心,则这些学校有可能按照上述两种模式来改造自己的课程结构。现有的这种模块式通识教育模式是否可以成为第三种可行的模式,则有待于观察研究与实践。

二、哲学精品课的两面性

黑龙江大学哲学专业开创于1958年,至今已经有五十余年的历史,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合理,专业素养突出的教学科研队伍,在国内大学的哲学院系之中属于中坚力量,为国家建设培养了大量的哲学理论人才。从2004年开始创设哲学专业本科教学改革实验班,至今也有十年的历史。在历史悠久的哲学课程基础之上,建设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等专业基础课程在内的哲学精品课体系。哲学精品课的目标是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为主,但又同时面向全校开放,这一点又带有通识教育的功能。

根据哲学精品课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哲学精品课教育切勿掉进两种误区。第一种误区,是按照培养学术大师的标准教授课程,特别强调课程的学术性,讲课和辅助教学手段务求专深。这种误区起源于错误地理解“研究性学习”的理念,不仅容易导致拔苗助长,而且也混淆了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区别。第二种误区则是尽量地按照非哲学专业的标准,通俗易懂地进行讲授,而忽视了哲学课程的专业性,这种误区不经常发生,但是也值得警惕,因为我国的大学教育历来都是强调专业性,对于大多数教师来说,通识教育理念都是全新的,原有的全校性选修课被很多人理解为无关紧要,按照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这个误区源于对通识教育的误解。通识教育本来就不等于通俗易懂,而是强调不要限于狭窄的专业思维,并不等于完全不进行任何专业探讨,只是探讨的方式和目标有所不同而已。

在笔者看来,本科专业的研究性学习模式还不能等于研究生的学习模式。研究生的学习目标是以学术训练的方式培养学生,以严格的学术论文形式来检验学生的学习。本科阶段的学习虽然也有学术论文,但是这种学术论文并不一定要求有特别强的学术性,实际上,哲学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还很难达到真正的学术创新,因为哲学专业的特点,博士阶段才能谈到真正的学术创新,本科生的学术训练还远远达不到可以进行学术创新的水平。本科阶段的研究性学习模式的特点应该是鼓励和推动学生主动探索和主动研讨,教师多布置开放性的问题引导学生思考,加大课堂和课后的讨论和互动分量,加大学生的阅读量,以此摆脱传统的“上课抄笔记,课后背笔记,考试背笔记”的填鸭式教学模式。总之,本科专业的哲学教育还是以课程为中心,精品课的任务并不直接以科研为任务,而是促使学生习惯哲学思维,而并非直接把培养学术研究人员作为第一目标。所以哲学精品课的内容切忌太深,而是重视初步的哲学思维训练,核心是围绕着“哲学家提出了什么思想,为什么提出这样的思想,要解决什么问题,这种解决问题的思路有什么意义和启示”,即了解哲学知识背后的“所以然”。与之相比,研究生的哲学教育的核心则是掌握“纯技术”层面的论证方式,并对哲学思想提出自己的论证,两个阶段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从另一方面看,本科哲学精品课的讲述方式又不能过分地讲究通俗易懂。有的老师可能认为追求一种《百家讲坛》式的方法讲授哲学课程,就是哲学通识教育了。笔者发现,电视学术讲座基本集中在历史方面的内容上,因为历史学的特点是通过“讲故事”来总结历史规律。但是哲学教育的特点又不能简单地用讲故事作为载体。如果我们仔细研究哈佛大学政治哲学教授桑德尔的视频公开课《公正》,就会发现他在讲课过程中虽然也举了大量的实例,但他的课程的核心还是通过举例子来进行思想的论证,而这恰恰是英美政治哲学界擅长的论证方式,并不是像历史学那样“讲故事”[3]。实际上,离开哲学论证而片面追求通俗易懂的讲课方式可能并不适合哲学教育。

总之,笔者认为,哲学精品课同时具有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特点和功能,所以我们把哲学精品课放在哲学本科一二年级,并同时面向全校学生开放是有道理的,也是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效果比较好的一种措施。这种措施既能够为优秀的哲学专业学生(乃至其他专业学生)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为日后在学术道路上深造做准备,也能够为广大青年学生接受初步的哲学知识,养成良好的人文素养,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同时也可能为中国普通综合性大学的通识教育改革打下一定的基础。

参考文献:

人生哲学的核心篇(11)

中国革命和建设发展的历史进程决定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逻辑进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逻辑进程反映并推动着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这种历史与逻辑辩证统一的关系,迄今尚未有人系统而具体地阐述过。因而就产生了一种奇特的现象:一方面邓小平哲学思想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显示了巨大的作用和勃勃的生机,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哲学贫困”之声又不绝于耳。这种现象说明了一个事实:我们未能将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邓小平哲学思想的科学体系建立起来,不能用新的理论体系系统而具体地教育我们的干部和群众。本文拟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中国化的过程中的三个转换,即哲学基本问题、核心范畴和逻辑结构的转换,说明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体系。

任何科学体系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任务,都有其贯串于整个体系的基本矛盾,即基本问题。基本矛盾或基本问题是从研究对象和研究任务中抽取出来的,揭示这个基本矛盾的运动规律,即解决基本问题,就形成了一个理论体系。因此,基本矛盾或基本问题的确认,是一个科学体系形成的必备条件和内在要求。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的确立,即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的转换,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形成的逻辑起点。

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我们认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一切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思维与存在关系的核心内容和实质,因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的核心和实质。

现在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中国化了没有?我们认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不仅中国化了,而且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逻辑起点。作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有三个层次的内容,即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的关系问题。这些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不是单纯逻辑推演的结果,主要是由当代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任务和相应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

自鸦片战争开始,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斗争连绵不断,而各种各样的斗争一次又一次地惨遭失败。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后,曾经推动了中国革命的新高潮,但是也同样遭到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终于找出了中国革命最基本的经验教训,这就是无产阶级要取得胜利,就完全要靠他们的政党——共产党的斗争策略的正确和坚决。而共产党的斗争策略的正确和坚决,“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注:《选集》第一卷,第115页。)用哲学语言来说,就是要使主观符合客观。正确处理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使主观符合客观,是当代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问题,也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

1927年秋收起义之后,等人领导的井冈山的斗争常常受到当时中央和地方党委的“左”的和右的错误指令的干扰,使弱小的红军屡遭挫折。1928年11月,在给当时的中央的信中指出:“各地许多小块红色区域的失败,不是客观上条件不具备,就是主观上策略有错误。”(注:《选集》第一卷,第58页。)这时,他已经明确提出了决定斗争成败的两个基本因素:客观与主观。他进而又指出,主观策略之所以错误,就在于不了解客观的实际情况。或者叫做没有解决主观和客观之间的矛盾。一切事情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把主观和客观二者之间好好地符合起来。”(注:《选集》第一卷,第179页。)这个重要思想的确立,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向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转变的实现。这个思想贯串于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始终。1980年12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指出:“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64页。)也就是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就是使主观符合客观。

主观与客观的矛盾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内容,其中,理论和实践的关系是它的主要部分。如何处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成了解决主观与客观之间矛盾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哲学著作《实践论》、《矛盾论》就是围绕如何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展开的。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指出:“理论和实践这样密切地相结合,是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注:《选集》第三卷,第1094页。)1956年,他在党的预备会议上再次强调指出:“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注:《选集》第五卷,第297、286页。)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揭开了反对“两个凡是”新教条主义斗争的序幕,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奠定了思想基础。这场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论战再次证明: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既是中国共产党如何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问题,也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基本内容。

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的关系。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另一方面,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特征和主要优势。1930年5月,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习的,但是必须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注:《选集》第一卷,第111—112页。)1941年5月,他在《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中又说:“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年,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日益结合的二十年。”(注:《选集》第三卷,第795页。)1956年4月,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他仍然强调:“社会科学,马克思列宁主义,斯大林讲得对的那些方面,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学习。我们要学的是属于普遍真理的东西,并且学习一定要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注:《选集》第五卷,第297、286页。)

另一方面,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矛盾永远都是存在的,只是时代不同其内容各不一样罢了。因此,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既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经验,因而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中国共产党的一切实践活动和一切理论创造,都是围绕这个基本问题展开的,思想、邓小平理论都是解决这个基本问题所形成的两大理论成果。

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三个相互关联的命题的提出和论证,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的转换,标志着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的确立。

一个科学理论体系不仅要确定一个正确的基本问题,而且要确定一个正确的核心范畴。这个核心范畴是这个体系的灵魂,它决定着这个体系的基本内容和逻辑结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完成了基本问题的转换之后,为解决这个基本问题而确立一个核心范畴,是至关重要的。这个任务是由和邓小平共同完成的。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是实践。实践范畴的科学规定和基础地位的确立,标志着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不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还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实践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实践是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辩证统一的基础。由于实践范畴的科学规定和基础地位的确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得以形成,唯心主义和机械唯物主义才无所遁形。基于实践范畴的极端重要性,马克思和恩格斯将自己的哲学称之为“实践的唯物主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48页。)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这是没有争议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核心范畴在中国的转换,是通过而最终由邓小平来实现的。

一方面以《反对本本主义》、《实践论》、《矛盾论》等著作丰富和发展了以实践为核心和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另一方面又通过对实事求是所作的经典性解释和一系列阐述,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进一步中国化提供了一个新的核心范畴。

在《实践论》中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是它的阶级性,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在《实践论》中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揭示了认识和实践的辩证运动规律,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还是第一次。在《矛盾论》中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辩证法的核心问题,即对立统一规律,充分说明了它的方法论意义,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也是第一次。《实践论》是《矛盾论》的基础,《矛盾论》是《实践论》的具体发挥。《矛盾论》指出:“我们现在的哲学研究工作,应当以扫除教条主义思想为主要的目标。”(注:《选集》第一卷,第299页。)然而只有以实践为基础和依据的辩证法,才能成为反对教条主义的锐利武器;不以实践为基础和依据,辩证法就会陷入唯心论或诡辩论,就不可能战胜教条主义。《矛盾论》通篇都体现着《实践论》的思想。的这些基本思想经过实践的检验和推动,不断丰富和发展,到1963年又得到一次总结,形成了《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一文。在这篇短文中提出了社会实践的主要形式包括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的观点,实践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过程受到客观条件制约的观点,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多次反复才能完成的观点,物质可以变精神、精神可以变物质的观点。这些观点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以实践为核心范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中,物质可以变精神、精神可以变物质的观点,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的解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即思维与存在或主体与客体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表现为物质变精神和精神变物质两种基本形态。

同时,在阐述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经验和要求的过程中,将这一经验和要求概括为“实事求是”的态度,并对实事求是的含义作了全新的马克思主义的界定。他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注:《选集》第三卷,第801页。)此后,他在《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学习和时局》、《论联合政府》等一系列报告和文章中继续发挥实事求是的重要思想。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概括为实事求是,对实事求是作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说明,并进行反复论证,这就在客观上为建立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一个新的核心范畴。但是在主观上,还没有将实事求是作为新的理论体系的核心范畴,虽然他已经在探索这种体系。1943年4月,他在致何凯丰的信中说:“我的思想(马列)自觉没有成熟,还是学习时候,不是鼓吹时候;要鼓吹只宜以某些片断去鼓吹(例如整风文件中的几件),不宜当作体系去鼓吹,因我的体系还没有成熟。”(注:《选集》第五卷,第297、286页。《书信选》第212页。)

邓小平同一样高度重视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他敏锐地注意到并坚决支持和正确引导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用实践的观点打破了“两个凡是”的禁锢,推动了以十一届三全会为开端的伟大思想解放运动,并在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的全过程中始终坚持了实践第一的思想。与此同时,他更加注重发挥所提出的实事求是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实事求是作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核心范畴的地位,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中国化的进程中实现了核心范畴的转换。

1977年9月,邓小平在关于教育战线的拨乱反正问题的谈话中指出:“同志在延安为中央党校题词,就是‘实事求是’四个大字,这是哲学思想的精髓。”(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67页。)这是他对实事求是的第一个定位。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说:“实事求是,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43页。)1992年,他在著名的南方谈话中又说:“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82页。)这是他对实事求是的第二个定位。将实事求是作为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核心和本质,这样一种概括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还是第一次。

邓小平不仅将马克思主义、思想概括为实事求是,而且他在自身的革命实践和理论创造的过程中始终围绕着实事求是这个核心来开展活动,使实事求是真正成为新体系的核心范畴。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起草修改和通过、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理论的提出,以及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和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确定与实施,都是在实事求是这一根本指导思想的指引、推动之下实现的。1992年的南方谈话,是邓小平对改革开放经验的全面总结。他在这个总结性的谈话中再次强调:“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82页。)邓小平理论归结起来,讲的就是为什么要实事求是和如何实事求是,由此而揭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律和策略。实事求是既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又是邓小平的个人品格。所以,邓小平强调说:“我是实事求是派。”(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09页。)

因此,不论是从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新概括来看,还是从邓小平对实事求是思想的新论证、新发挥来看,实事求是在邓小平理论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是确定无疑的了。

当然,在我们谈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核心范畴转换的时候,不能不讨论实事求是与实践的关系。无疑,实践是实事求是的基础,离开了实践,实事求是就无从谈起;同时,实事求是又是实践的出发点、过程和归宿,离开了实事求是,实践就是盲目的。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是实践,其精髓是实事求是,这二者是一致的。同样,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是实践,其核心范畴是实事求是,这二者也是统一的。那么,这两个核心范畴是如何发生转换的呢?即为什么要提出实事求是,邓小平又要特别强调实事求是呢?没有别的原因,这完全是实践和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版权所有

鉴于中国革命和建设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与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巨大差异,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际之间同样也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一方面,中国革命和建设需要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没有马克思主义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中国人民有了多次失败实践的惨痛教训;别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离开了中国实际空谈马克思主义是毫无意义的,中国人民也有照搬马克思主义而招致惨重损失的教训。因此,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就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必然要求和中国人民的必然选择。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和核心范畴的转换,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两个重大理论成果。1984年6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明确指出:“思想路线是什么?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也就是坚持同志说的实事求是,坚持同志的基本思想。”(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62页。)这一段话十分清晰地勾画出这样一个伟大的历史进程: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和核心范畴的转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了。思想就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就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实事求是,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是解决当代中国一切问题的钥匙。

一个科学的核心范畴,具有特定的逻辑构造作用,按照核心范畴的内在矛盾运动建立起来的逻辑结构,就成为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由于我们在哲学思想和邓小平哲学思想的研究中,缺乏哲学基本问题和核心范畴及其转换的意识,因而未能意识到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结构转换的可能与现实,一直未能发现一个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体系。现在我们抓住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和核心范畴及其转换这个关键问题,就不难发现:邓小平已经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逻辑结构转换的问题。

1980年2月,邓小平在十一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会议上说:“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同志用中国语言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就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78页。)他的这一段话包含着两个极为重要的思想:一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归结为广义的认识论,又将广义的认识论归结为实事求事;二是阐述了实事求是的逻辑构造,揭示了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内容。

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以来,有些学者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板块式”结构提出疑义,并提出了重新建构马克思主义体系的设想,但是未能实现突破,出了近三百种教科书,“抄来抄去,了无新意”(刘大椿语)。我们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体系结构基本上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思想,它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传播起过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仍然具有其存在的价值。我国哲学理论研究和教学中的问题,不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既定的体系,而在于我们未能将、邓小平的哲学思想体系化,使之具有相对独立的中国形态,从而开辟我国哲学理论研究和教育的新道路。根据邓小平的上述思想,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归结为广义认识论,又将认识论归结为实事求是,倒不是要重新编排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体系,而是要创立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体系。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事求是为核心范畴建立起来的理论体系,它必然是哲学思想和邓小平哲学思想的统一体。没有的理论创造,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问题的转换,没有实事求是核心范畴的提出,就不可能有独立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没有邓小平的理论创造,没有实事求是核心范畴的定位,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结构的转换,也不可能有独立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由此可见,分别研究哲学思想和邓小平哲学思想是必要和重要的,但是对二者进行综合研究尤为必要,更为重要。只有这种综合性研究才能发现并科学地说明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体系,才能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所达到的新境界和新高度。如果不作此类综合研究,而力图将哲学思想和邓小平哲学思想作为两个相对独立的体系,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实际进程,也不利于哲学思想和邓小平哲学思想研究、宣传和教育的。

根据实事求是的内在规定和、邓小平的论述,我们认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结构大体如下:客观论——主观论——实践论——条件论——方法论——真理论——价值论——创造论——目的论。

客观论所要研究的是实事求是的出发点问题。实事求是的首要环节就是从实际出发,然后经过实践和认识的辩证运动,达到主观与客观相符合。、邓小平要求我们在研究和处理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时,一定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他们始终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我们工作中的一切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对实际情况若明若暗,甚至一无所知。为什么我们有时会对自己生活于其中的环境和每天打交道的工作对象会不了解呢?除了主观方面的原因之外,客观方面也是原因之一。因此,研究客观范畴的科学内涵,了解客观的基本特点及其认识论的意义,对于我们加深对和邓小平哲学思想的理解,学习他们把握客观实际的宝贵经验,提高我们对客观实际的认识能力,都是十分必要的。

主观论所要研究的是实事求是的主体问题,即主体意识问题。、邓小平和经常强调:我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必须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是要从他们那里找立场、找观点、找方法;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都有一个党性问题、态度问题、作风问题;我们应该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我们应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等。这些就是实事求是的内在根据。有很多时候,人们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并不是因为情况复杂,而是因为“有哗众取宠之心,无实事求是之意”,缺乏实事求是的诚意、勇气、决心、毅力和能力,甚至故意为之。主体、主体意识的特点和认识论意义,以及加强主体意识的修养问题,是、邓小平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践论所要研究的是实事求是的途径问题,全面深入地阐述了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基础地位和决定性作用,这些思想我们必须继续研究、认真领会、始终坚持。实践是不断发展的,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研究实践的时代特征及其对认识的意义,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任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不仅重新确立了实践的权威性,而且揭示了社会实践的时代特征,揭示了社会实践的结构、内容和作用的新变化。研究这些新的变化对于把握实事求是的规律是十分必要的。条件论所要研究的自然是实事求是的条件问题。唯物论就是条件论。、邓小平和在论述实事求是的过程中,讨论过各种各样的条件问题。不懂得实现实事求是的必备条件,不懂得分析、利用、创造或改变条件,就不懂得实事求是。广义地讲,条件是构成人们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一切要素的总和,包括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狭义地讲,条件是影响主体和客体的各种因素,主要是环境和工具两大类。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工具包括测量、推动和改造客体的仪器、设备。条件既作用于客体,也作用于主体。条件可能有利于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也可能不利于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我们必须作具体的分析。因此,了解条件对实事求是的制约性,了解实事求是必要而充分的条件,掌握科学方法,避开或改变不利条件,利用和创造有利条件,对于实现实事求是具有重大意义。

方法论所要研究的是实事求是的方法问题。一般地说,任何哲学都具有方法论意义,特殊地说,一个独立的理论体系都有其特殊的方法。调查研究、矛盾分析和社会实验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方法,亦即实事求是的基本方法。这主要是由中国的国情所决定的,即由中国资产阶级的幼稚性、中国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和中国发展道路的特殊性所决定的。、邓小平和都十分重视并反复阐述这些基本方法,并运用这些方法引导我们不断战胜困难、走向胜利。但是,仍然有些领导干部不重视这些方法的研究与运用,仍然有些领导干部在运用这些方法时有意无意反其道而行之,和形式主义还相当普遍地存在着,它们极大地危害着人民的事业。每一个真心实意沿着实事求是道路前进的领导干部,每一个真心实意追求真理和社会进步的人,都应该系统而深入地研究实事求是的基本方法。

真理论所要研究的是实事求是的真理理论,即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观。作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理论,它对真理的本质、真理的特点和真理发展的规律的论证都有其特色,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切实把握,并运用这个理论科学地说明马克思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真理性。这个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长期盛行于党内的教条主义并没有被彻底肃清,这就为否定马克思主义真理性的自由化思潮提供了口实。在真理观上反对教条主义和自由主义或虚无主义的斗争将是长期的任务。我们还必须运用实事求是的真理观科学地说明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问题。这个问题也没有完全解决,知行背反的现象十分严重。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坚持真理和发展真理就是一句空话,实事求是就是一句空话。实践和真理是永恒发展的,、邓小平在创造和总结中国革命经验、探索和发现中国建设规律的同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现在,我们面临着许多新的历史性重大课题,如何以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发展真理,也是我们必须探讨的问题。

价值论所要研究的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观,它的形成,它的内容,它的意义和要求等等。正确的价值观及其实现,是实事求是的两大追求之一。价值观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里斗争的焦点。无产阶级价值观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石之一。腐败问题是严重威胁着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的重大社会问题,其思想根源就是无产阶级价值观的缺失,就是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的泛滥。因此,根据事实,根据、邓小平和的论述,阐明无产阶级价值观的科学内容,揭示资产阶级价值观的具体历史性,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在广大青少年和共产党员,尤其是在各级领导干部中,重建无产阶级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