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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才档案管理大全11篇

时间:2023-08-12 09:14:23

流动人才档案管理

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篇(1)

中图分类号:G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5)-09-0092-02

当前,高层次人才成为在经济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条件下制胜的核心战略资源,于是,高层次人才流动日益频繁,有些单位为引进高层次人才,为了人才流动能够畅通无阻,制订例如人才柔性流动、绿色通道等政策,这使高层次人才在流动中出现一些弃档、重建档案的现象,这严重违背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

一、问题分析

(一)“弃档”现象日益严重

弃档的原因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因不了解档案的重要性,认为现今社会很多单位都是采取聘用制,且户口开放管理,档案问题似乎无关紧要;二是由于出国留学与档案失去了联系;三是不愿意缴纳每年几百元的保管费,于是弃档案于不顾;四是企业改制、用人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失业、待业、跳槽等情况增多,导致大批档案“沉睡”;五是一部分高层次人才因为与原单位签有服务协议,原单位出资培养人才,投入一定的财力和智力,协议规定当事人毕业后应为原单位服务多少年,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等。可是,当事人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无视签订的协议,而原单位在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就扣押档案。与此用人单位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允其为柔性流动人才。所谓柔性流动,就是不受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的限制。这样就出现人已离开多年,而档案还留着原单位,原单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还在按月发放工资。对原单位来说,档案是留还是不留,扣留档案又留不住人才,不扣留档案,所造成的损失更无法追回。于是“有档无人,有人无档”乱象丛生。

(二)“重建档案”对人事档案管理带来许多困惑

有一些用人单位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时,开通所谓人才流动绿色通道,指的是不携带个人人事档案的人才流动现象。具体来说,人才流动接收单位在未接受人才以往人事档案的前提下,重新为个人建立人事档案,全凭个人自己填写,以解决人事管理对人事档案需求问题的一种人才流动现象。这是对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一种挑战,也是对原单位的权益侵害。这种“重建档案”严重违背了人事档案的原始性、严肃性和唯一性,大大降低了档案的可信度。并且出现一人多档现象,还可能导致一个人被几个单位同时任用的现象,严重扰乱了人事档案管理和人才市场的秩序。

(3)高层次人才流动缺乏国家档案行政部门指导与监督,致使高层次人才档案流于形式。近年来,随着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档案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以《档案法》为核心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体系在内的档案法律法规体系,其中人事档案工作方面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也出台了相关管理制度,例如1990年修订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1996年出台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等等。这些制度的出台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依据,形成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良好的档案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档案工作正常开展。但是,在我国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人才资源为第一资源的今天,高层次人才流动日益频繁,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显得相对滞后。目前的人事档案制度亟须改革,例如,通过电子手段建立个人征信体系和社会信用制度。

二、解决措施

(一)要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奖励和选拔任用机制

进入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人才资源已是第一资源,第一要素,第一推动力,高层次人才成了用人单位的第一竞争要素,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愈加突出。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奖励和选拔任用机制,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不能只注重吸引高层次人才,还应注重留住高层次人才,从某种角度来看,留住人才比吸引人才更重要。用人单位要在培育、选拔高层次人才方面进行资本投入,要用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用事业留住人才,用发展回报人才,给高层次人才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条件。这样,从根本上解决人才流失的问题,也就不会出现违背协议和弃档不顾现象了。即使人才因某种原因要调出,当事人也因与单位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尽量达成共识,扣档和弃档行为是不可取的,即损害了双方的利益,也不便于工作的开展。而引进人才的单位也可以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在考虑不侵害原单位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以用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允许高层次人才兼职等灵活用人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才资源的浪费。

(二)加快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实行人事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才的流动以及信息的沟通,尤其是用人观念上的转变,使得过去以单位来确定人们身份慢慢转向对其社会价值的认可,人的身份由单位人转向社会人。从某些方面来说档案的作用在现代社会中有不断弱化的趋势,但绝不意味着档案无用。应当指出,弱化的只是档案的形式,即“袋装档案”,而强化的应是档案的资源和信息性质。[1]目前人事档案管理还是延续的传统的档案实体材料的收集和整理。人事档案信息库建设和利用也只是单纯的档案材料目录建库和原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仅限于本单位内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在查询利用时的检索以及统计、分析等功能。高层次人才流动,人事档案信息化、网络化、信息资源共享显得尤为重要,将高层次人才的一些个人基本信息及学术研究和科研成果信息建立人才信息库,通过网络达到资源共享,把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纳入专门的人才信息网,用人单位可通过一定的手续或网上授权,从网上了解高层次人才的基本信息和现状,以提高工作效率并有效的管理了人事档案,有利于更好的服务于人事各项工作,能为开发人才资源提供准确、全面和可靠的档案信息资源。美国在1974年颁布的《隐私权法案》中,就将人事档案分为了公共信息和保密信息。公共信息是指个人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年龄、所在单位、工作时间、上次薪金调整日期和数目、职务变动时间等等。除此之外,关于个人鉴定、评价、惩罚及与医疗有关的信息等等都属于隐私信息。这样就方便了用人单位查阅和利用,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可靠的依据。人事档案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只有“以人为本”地进行人事档案管理变革,才能使人事档案成为一个公开、透明和适度开发的个人社会公信平台,才能真正打破人才市场的体制。[2]

(三)建立和健全高层次人才流动人事档案工作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人事档案管理模式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国家档案行政部门还未出台针对于高层次人才流动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由于制度缺失,使得用人单位在高层次人才流动时档案工作无据可依,无法发挥档案工作的真正职能,令高层次人才流动人事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流于形式,为规范高层次人才流动中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国家档案行政部很有必要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加大立法工作,依法治档,确保人事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使人事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为此,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根据人事档案工作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尽快出台符合当前人事档案工作的管理制度,使高层次人才在流动中人事档案工作能够真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科学立法后就应严格执法、做到全民守法和公开监督,让档案工作制度真正落到实处。高层次人才流动是智慧的流动,是技术的流动,是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人才流动必定与档案工作息息相关。我们还应该结合我国的国情,学习借鉴其它国家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好的经验,积极探索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人事档案管理模式。例如在美国,其人事档案管理是实行分散式档案管理体制,但国家档案事业管理机构却可在联邦制政府内和军队中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美国联邦政府系统的非现职人员,其人事档案由“国家文化中心”集中保管。企业用人时,雇主都要为雇员建立人事档案,但仅限于收集、保管与本单位雇佣活动相关的材料,在雇员与公司解除合约的情况下,雇员在公司形成的档案并不跟随雇员转递其它公司,公司保留一定年限后自行处理。很多公司为节省成本,提高效率,其档案都愿意委托给公共性档案机构代管理。[3]这种人档分离,代为收集、保管的方式,即不限制人才的流动,又有效节约开支,既便于用人单位使用,又避免增加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人事档案管理改革具有借鉴意义。我国现行的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基本上是一种封闭式管理模式,人事档案是由各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自己管理,聘用制下不调档案的,当事人档案就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管理。目前虽然在一些单位内人事档案还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户籍制度和人事体制的改革,人才流动日趋频繁,现行的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大力推进人事档案工作的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人事档案管理体系。

人事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选贤举能、知人善任的重要依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事档案是人员与社会管理相衔接的一个纽带,与人事调动、职业发展和维权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方面息息相关。我们人事档案工作者必须立足与时俱进的价值观念,让人事档案工作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注释:

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篇(2)

根据有关规定,档案和人应该是一一对应的关系,重建档案的前提就是个人档案丢失或者损毁。一些省市为不能档随人走的人才打开“绿色通道”,出现一些“重建档案”的政策,是不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规范标准的,其可靠性、真实性无法保障,致使假资历、假文凭、假学术成果等事件频繁发生。针对此种情况,一定要根据《档案法》的规定,规范重建档案。对于档案造假人员,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而作为档案管理人员,一定要具有高水平的政治素养,恪守职业道德,增强专业水平与业务能力,严格按照《档案法》的规定执行,保证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维护档案管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效果。

(二)合理解决留人及放人问题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才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与前提,和工作单位之间存在着平等的契约关系,具有自主选择以及自由流动的权利。大部分流动人员在选择一个发展空间的时候,主要就是想充分发挥自身价值,体验生命的最高质量。也许新单位具有更好的薪资待遇,而这个薪资待遇本身就是体现个人价值的重要指标,可以带来一定的满意度,让应聘人员感受到同事、领导的重视与尊重。根据马洛斯需求层次理论而言,人的需求主要分为五层,由低到高分别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每个人都希望被尊重,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如果无法和单位实现协调发展,必然会出现跳槽现象,单位不应扣留人员,应给予尊重,进行人性化的处理,保证留人及放人问题的合理解决,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人事人员档案的动态管理

随着用人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其灵活性越来越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人事人员档案数量。在开展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时候,必须加强用人单位和人事机构的交流与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沟通机制,强化彼此合作。同时,用人单位必须提高档案意识,本着对员工负责的态度,及时收集被人的档案,并且进行有效的整理,之后将档案材料移交给机构,监督机构对档案材料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连续性,同时保证档案管理的合理性与科学性。除此之外,有关主管部门一定要强化对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指导与监督,保证其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促进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展开,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篇(3)

一、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者的自身修养

要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服务质量,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者思想、道德等方面的修养必不可少。(一)政治思想修养。不同历史时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者的政治思想修养要求各有不同。在当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时期,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意识,构造和谐社会的共同理想,牢固树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坚定信念。遇事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大力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积极改造主观世界。爱党、爱国、爱人民、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积极为发展国家档案事业做贡献。(二)职业道德修养。档案管理工作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对神圣的档案事业要有执着的追求。要充满信心,要热爱档案管理工作,自觉树立档案行业新风,展示文明形象,进一步密切档案工作者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从而促进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与现代化建设。1.敬业爱岗。作为身担重任的档案管理工作者,要认清本行业所处的地位,要安心定志,兢兢业业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利用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实现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档案部门充分发挥其“档案保管基地,档案利用中心,学术研究场所,文明服务窗口”的四大基本功能,从而达到档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效果。2.淡泊名利,勇于奉献。因为档案管理工作面广量大,繁杂辛苦,付出的是默默无闻的劳动。因此,档案管理工作者要具有为事业献身的精神,要甘于吃苦,勇挑重担。防止将档案管理工作商品化。3.遵纪守法,严守机密。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带有一定机密性的工作,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档案管理工作者必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具有严格的保密观念和良好的保密习惯,在提供利用档案时,要按规定把好关口,该提供的积极提供,热情服务,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并讲明原则。4.存真求实。档案是人类社会活动的真实记录,据实立档,据实用档是档案管理工作者的行为准则。在任何情况下,档案管理工作者都必须忠于职守,不卑不亢,不畏权势,维护党和人民群众历史的真实面貌,勇于抵制篡改和伪造档案的一切错误行为。(三)知识技能修养。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实现,必须通过档案管理工作者的努力才能完成。因此,档案管理工作者知识的多少,技能的高低程度,对整个国家档案事业有着直接影响。只有人的素质提高了,才能使档案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才能保证档案事业的持续发展。1.理论知识的修养。我认为它包括三层内容:一是档案管理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哲学,切实以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以便在任何复杂的情况下,不迷失政治方向。二是档案管理工作者要有计划地、系统地刻苦钻研业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研读一些档案事业理论和相关理论书籍,便于用专业理论来科学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三是档案管理工作者还应该在相关应用理论知识方面多下些功夫,以求在实际工作中充实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档案管理工作者要学习和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基本知识。努力提高档案法律意识,严格守法,严格执法,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档案事务的能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3.档案管理工作者要按《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分的高、中、初三级,五个档次,具备相应档次所需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4.电子计算机、缩微照相、静电复印、现代保护技术、声像技术以及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的应用和推行。档案管理科学化的实现,需要一批具有一定科学技术水平的档案管理工作者才能胜任。所以,档案管理工作者要努力学习新技术,特别是要提高自然科学知识和技术方面的修养。现在正在逐渐兴起的电子档案,客户可以在网上直接办理交费等手续,可以远程阅档,从而为双方节约时间,提供方便。另外还有规范原电子档案业务,实现档案库房管理电子化、规范化,从而取得高效的工作成果。所以我们要在这方面抓紧、抓好,落到实处,服务过程中要确保个人信息调出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规范性。5.一定的社交能力也是档案管理工作者必须具备的修养。档案界同社会各方面的合作与交流需要一定的社交能力,即便从事收集到统计等工作,提供利用等纯业务性的档案管理工作也少不了必要的交往活动。因此,档案管理工作者要注意培养和锻炼自己的社交能力。6.档案管理要求工作者有很好的精神面貌和充沛的精力。因为好的精神面貌和充沛的精力是档案管理工作者发挥才能,做出贡献的重要条件,更是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资本。

二、重视档案理论的研究及对研究成果的应用

档案管理工作要提高服务质量而得以不断地发展,理论研究必须先行。一种新型的档案工作模式的确定,往往是一定的档案理论研究结出的果实。档案管理工作要提高服务质量,改革发展要取得成功,必须要有理论研究作为先导,这是档案管理工作者必须树立的观点。任何一种改革方案在付诸实施前,都首先要在理论上进行可行性研究,充分论证其合理性、科学性。要善于运用档案理论研究成果来指导工作实践,提高其服务质量,从而促进其档案事业的发展。(一)评论和争鸣。评论和争鸣是开展活跃学术思想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推动档案管理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评论的各方更加深入地进行科学研究,进而达到提高档案服务质量之目的。因为一种新的学术观点和一项新的研究成果,只有在广泛的科学的实事求是的争鸣和评论中,才能弄清哪些成果学术价值高,应用价值大,值得推广和应用;哪些成果质量低,没有推广应用价值。从而有针对性的推广和应用,以达到提高档案服务质量,推进档案事业发展的目的。(二)推广研究。加强对档案理论成果的推广研究,是将档案理论研究的优秀成果进一步扩大,使其真正能在档案改革和建设中得到推广和应用。档案管理理论研究在于指导实践,指导实践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档案管理的服务质量,要提高档案管理的服务质量需要加强推广应用研究成果,而应用的成果则来源于广泛深入的、客观稳妥的推广研究。(三)健全和强化档案科研机构的工作职能。一是要有组织和领导抓档案理论研究工作;二是要有档案理论研究的机构和远景规划;三是要组织档案管理工作者对档案理论研究成果进行评价、评论、推广和应用;四是要坚持不懈的收集、整理和编辑、出版档案理研究资料。如果健全了档案科研机构,强化了有关机构的工作职能,那么档案管理工作的服务质量也会提高。

三、不忽视档案的利用监督工作

要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服务质量,一定不能忽视档案的利用监督工作。(一)健全和完善档案利用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针对档案利用过程,应制定查档要求,诸如:查阅档案时不准抽烟、喝水;不准虫蛀、鼠咬档案文件;不准用唾液翻阅档案文件;不准偷摘偷拍档案文件;不准查阅与自己利用内容无关的档案文件等等。如果档案管理工作者都能按章操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服务质量也就有了保证。(二)正确处理档案利用中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融监督于服务之中。1.在利用前,要耐心地向每一位利用者宣传利用档案的规定和守则。2.在利用中,要做到三勤:一是嘴勤,勤宣传利用档案的制度与规定,勤与利用者交谈,掌握利用的目的与动机;二是眼勤,勤观察动态,置每个利用者于你的视野中;三是脑勤,勤做好利用登记工作,勤分析利用者的情况和利用效果。3.在利用后,要在利用者离去之前,仔细检查翻阅被利用过的案卷和文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在利用登记簿上备注说明,对损毁档案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以便查处,挽回损失。(三)建立利用管理队伍。选择具有较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的利用管理人员,组成素质较高的利用管理队伍。以善于做利用者的工作,处理好利用中出现的问题。

四、结束语

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其效果不像科研攻关、经济建设那样容易浮出水面,但人事档案管理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因为其直接服务于人,而人才是一切社会活动的主宰,因为必须高度重视人事档案管理的建设,才有可能搞好社会人才的一系列管理工作,才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篇(4)

1.1个人“弃档”、“死档”现象较严重

“弃档”就是流动人才把档案放在人才服务中心或其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后,长时间不与存放单位联系。我国每年有6百至7百万的大中专毕业生流入社会,除极少部分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国企就业并接收档案外,其余大部分流动人才的档案管理意识比较淡薄,还未深刻认识档案管理价值,常常是学校把档案放在相关机构后流动人才本身却置之不顾,一些无人问津的档案最终成为“死档”。目前,我中心就存有历年大中专毕业生和辞职人员档案5100多份无人问津,最早的竞是1983年的中专毕业生,另外每年还以700多份的毕业生档案递增,这其中绝大部分若干年后也将成为“弃档”、“死档”。

1.2人事档案过于注重管理

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不少人才服务中心或其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在流动人才管理与服务上做了一些相应调整,但是管理模式和手段依然处于较原始的层面上。以我中心看,本中心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基本上只关注流动人才档案的接收、分类、保存、装订、传递流程,忽视了档案的收集、鉴别、开发和利用。由于受人员和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等原因限制,对用人单位的一些不良行为不太重视也没有办法主动去收集和介入,影响了流动人才档案管理与服务能力。如,一些用人单位经常在无档案、无党团组织关系、无原单位证明情况下用人,即使有档案,也不太重视档案审阅、整理、甄别、归档工作,造成个人档案内容不完整、时间中断等,对养老保险、权益保证等都产生不利影响。

1.3流动人才人事档案与人员流动存在“脱节”情况

一些地区或用人单位为吸引人才实行“三不”政策,其中一条就是接受不带人事档案的人员,造成原单位有档无人,新单位有人无档,“人档分离”的现象非常严重,在我中心这样情况十分常见。由于这些情况的存在,新用人单位对人员的学历、背景、能力、原单位工作情况等了解不足,可能在岗位安排上存在偏差,甚至出现违法违纪人员被重新任用到重要岗位而出事故,降低了人事档案利用率,影响了人才挖掘与利用成效。比如,我县乡镇一罪犯逃往外地,重新就业后又违法,在外地司法机关追查到原单位后才被发现是逃犯。

1.4档案材料收集欠佳,缺乏补充

人事档案内容包括各种履历表、登记表、学历背景、工作表现等一系列内容,但是由于对档案材料收集工作不够重视,补充更新不及时,使得人事档案资料不完整。比如,有的人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且该单位与存档管理单位无隶属关系,企业对流动人才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收集不够,形成不了完整的“经历链”。我中心一些人事档案在以上情况影响下,档案材料因为长时间的无更新、无补充,使得档案价值贬值、功能退化。

1.5流动人才档案管理规定与制度未落实到位

从现实的人才档案管理情况看,上级文件所提出的规定、制度等并未得到彻底的贯彻落实,出现多头管理,一些社会中介参与管理的情况,造成流动人才档案管理较混乱。有的大学生毕业后直接把档案存放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由这些机构管理档案;有的大学生毕业后进入企事业单位后,把档案转到工作单位的档案管理机构,由用人单位管理档案。比如,石化、广电、银行、卫生、教育等单位都有专门的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而有的大学生对档案管理价值认识不到位,直接由自己保管档案,导致档案成为“死档”,档案价值得不到充分发挥。

1.6档案管理手段匮乏,管理人才缺失

就目前而言,基层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的创新力严重不足,管理模式、管理手段一直停留在过去,缺少对档案的有效管理。特别是在管理手段上,尚未完全实现信息化,电子档案较少,还处于手工编辑、检索层面上。我们知道档案管理是一种较枯燥的工作,人员流动较频繁,造成档案人才紧缺。而且,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在职工培训上偏重于理论讲解,实训操作训练不足,部分管理人员实践能力与服务能力不高。

2、基层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管理中问题的应对措施

2.1加强宣传教育,使流动人才认识到档案的重要性

档案是一个人背景与经历的一个原始记录,与养老保险、职务晋升等息息相关,它的管理工作是一件非常重要工作。为增强毕业大学生的档案意识,各档案管理单位应与辖区内各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举行档案宣传活动,并在就业指导教学中应积极宣传档案的重要性,提高毕业生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加强档案的维护、管理与追踪,绝不允许学生自带档案,应把档案转至用人单位的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管理中心或直接寄回生源地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等部门,以免档案成为“死档”或“弃档”。

2.2提高对流动人才人事档案开发利用的重视程度

档案管理,既要注重档案保管,更要重视档案的开发与利用,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出人事档案的真正价值。所以,档案管理机构应提高对流动人才人事档案开发利用的重视程度,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在档案开发利用上,切实落实“三龄一历”审核工作,促进档案升级达标。同时,是否如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样,加快建设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通用信息库,形成以电子档案为主的档案体系,实现全国流动人才人事档案信息化,便于档案的查询、开发与利用。

2.3坚持落实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原则

根据我国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内容,我国在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管理上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任何用人单位都要严格按照这一原则进行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可减少“人档分离”现象。比如,我县规定流动人才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无授权单位无权接受流动人才档案,进一步规范了流动人才档案归档行为。或者,成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集中统一管理本辖区所有的人事档案,既能精简档案管理机构,又能减少用人单位卡档现象,确保档案安全。

2.4实行规范化的档案管理

在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管理中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档案材料收集齐全、内容真实准确。在档案材料收集上要坚持“求深、求广、求精”,加强材料内容鉴别,提高档案内容深度与广度。收集过程中应做到“口勤、手勤、脚勤”,扩大收集范围,拓展收集渠道。在档案材料收集上,除了传统手段之外,可以利用现代化技术。如,流动人才服务中心与各组织单位建立联动机制,档案人员主动和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把能反映业务水平、职务变动、工作变动、考核培训、工资调整等的最新材料收集归类,整理后归档,以充实人个人事档案内容。

2.5加强与公、检、法、纪检、保卫等部门的联系

加强与公、检、法、纪检、保卫等部门的联系,收集流动人才违犯党纪国法而形成的处分材料、个人检查材料以及甄别复查结论和判决书等方面的材料,然后整理入档,提高人事档案的完整度。同时,建立人才诚信档案信息系统,作为人事档案的补充,为用人单位提供所用人员的个人诚信评估报告和诚信查询服务。如,我县在现行中就建立了公、检、法、纪检等部门与相关档案管理部门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有存在相关人员的违法违纪情况互相通告并将形成的处分材料、个人检查材料以及甄别复查结论和判决书等相关文件、材料送交一份给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2.6加强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抓住人事制度改革的契机,不断提高流动人才人事档案管理的改革与创新力度,实行开放式管理模式,借助信息技术创新管理手段,优化服务能力,适应现代化的档案管理需要。同时,完善激励机制以积极吸引优秀人才,加强在职人员知识更新和实践操作培训,如存贮、防护、扫描、微缩照相等方面,熟练应用网络办公和现代科技工具,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根据上级规定从事档案管理人员每年必需完成相应课时的在职继续教育学时,才能从事档案管理工作。

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篇(5)

一、人才流动给人事档案管理带来的新问题

(一)重建档案数量直线上升

一般情况下,“档随人走”是人事档案管理中应遵循的制度之一,过去经济发展形势下,人事档案是极为重要的关键文件,是人才经历的缩影,人才流动必须保证档案跟随。但是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资源特别是稀缺人才成为各大企业争相争抢的对象,许多企业为保证自身长远发展而加大人才招收力度[2]。更有部分企业为应对人才单位不放人、无法进行人事档案调动的情况而开启“绿色通道”。所谓“绿色通道”,就是指人才不携带人事档案而进行流动的情况,个人只要提供了部分材料就可以在流入单位进行档案重建。就流入企业来说,未接受人才之前档案而为人才进行重新建档是一种解决人事管理档案需求的具体措施。但是这种现象对于档案管理的影响是负面的,形成了人才流动的不规范现状,重建档案数量直线上升。人才流动环境下的“绿色通道”一方面弱化了人事档案的现实功效,另一方面也会为人事管理埋下隐患。

(二)人档分离现象普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促使了各种形式企事业单位的出现和发展,用人单位也依据市场状况进行了招聘形式的改革变化,改变了原本单一的市场招聘机制。与此同时,中国人才受到西方择业观就业观的影响观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企业招聘人才时不再受到传统招聘形式的束缚,用人形式的增多让人才招聘不拘一格[3]。只有人才有能力、有潜力,在招聘中即可以通过简单身份证明提交而正式入职,人事档案被排除在所需资料之外,甚至有部分小微型企业不存在档案管理部门,这就造成人才流动时大范围的人档分离现象[4]。跳过人事档案提交和接收而直接入职看似更加灵活,也确实为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起到一定正面作用,但是人档分离造成的档案在而人不知所踪的尴尬情况为人事档案有效管理带来了强大阻碍。

(三)档案管理混乱

人才流动带动档案流转,若档案管理的某一个环节出现工作偏差就会为之后的工作埋下隐患。档案随着人员的流动在各企业单位间流转,但是部分企业缺乏专业档案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的较多是相关管理知识和管理理念缺乏的其他部门人员,且各单位间沟通机制空缺,档案传递也没有有效途径,这就造成了档案流转时极易出现缺少或者丢失的情况[5]。档案具有原始性特点,内部包含的经历说明、身份证明等极为重要的材料,很难补办甚至无法补办,部分得以补办的材料也丧失了档案原有的效果。档案丢失意味着某段经历的空白,这对于人员来说有很大的消极影响。

二、档案管理问题对策

(一)转变档案管理观念

计划经济体制下人员流动频率极低,人与单位之间有着超稳定性关系,即人的一生发展都被固定于某一个单位之中,这就促成了传统人事档案管理理念的形成: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仅为本单位人员调动工作服务[6]。新时期人员流动情况的普遍性使得旧有理念的局限性不断凸显,已不适应现如今社会需要,故此,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新时期的新需求,不断革新档案管理理念。转变管理理念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流动的要求,也是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效用得以发挥的基本前提。人员流动在全社会范围内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也应立足于社会需要进行改革,为整个社会服务。

(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是人员经历的缩影,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人员与人事档案是逐一对应的,且不具备重新建档资格,避免因重复建档造成的资源浪费。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为正常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相关管理人员一定要按照已制定的规范对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人员流动情况下的档案管理也要遵照规定规范认识档案重建,防止因人才流动不规范造成的档案管理质量下降[7]。就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来说,要重视自身能力的不断提升,不仅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还需拥有较高政治素养和不断提升专业能力的意识。此外,人员还应充分了解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及要求,确保自身工作符合规范,从档案收集、鉴别到相关整理以及归档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可私自进行建档、调档。

(三)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于档案管理

新世纪以来人口数量大幅增加,人口流动日趋频繁,旧有的人事档案管理方式与高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已呈现出不相适状态,不能够满足人才大范围流动需要。互联网时代电子信息已经在各行业各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人事档案管理也应将其使用于管理之中,利用先进的信息手段进行档案管理,解决因落后管理方法导致的效率低下问题。现代储存技术以及通讯技术的应用可以完成由纸质档案向电子档案的转变,这样一方面有利于档案更好保存,另一方面也为单位间的档案转移提供便捷途径。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档案电子化、网络化对于加强档案管理机构间的交流沟通有积极意义,既可以促进人档分离问题的有效解决,又可以提高档案传递效率,从而减少因档案传递不及时造成的重新建档问题。此外,档案信息传递的便利性会使得人才流动更加自由,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有重要作用。

(四)建立全国性的档案信息网络

互联网时代下,信息技术实现了人事档案管理和对人事进行信息管理的分离,具体来说就是原有单位可以为丰富自身档案而对流出人员的档案进行继续保存,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储存和信息传播技术建立起全国性的档案信息网络,实现对于接受单位的信息授权开放[8]。具体实施来说,各区域内的人才交流中心是最适宜进行档案信息网络建立的部门,由省级人才交流中心率先与用人单位达成合作,对单位内流出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数字转化,对信息进行汇集整理,建立起流动人才相关的专业人事档案信息库。后辐射全国,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的人事档案信息管理中心。在此过程中,人才交流中心的主要工作就是对数据库信息进行维护、管理以及向接受单位授权进行信息开放。在此之前交流中心一定要制定出一套契合实际的科学性收费标准和利用规范,授权单位只需在平台内缴纳一定费用就可以实现随时查询相关人员档案。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还包括积极联合各用人单位,实现较为全面的流出人员信息收集以保证信息系统内部人事档案信息的相对完整,解决部分企业对人才信息了解不全的问题。

三、结语

总而言之,人才流动的频繁和广泛使得传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受到冲击,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和人们就业理念的革新也对人事档案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旧有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新经济形式下的新要求,对此各企事业单位和国家人事部门都在探索有效人事管理的新方法,研究人才流动造成新挑战的解决策略。具体来说可以通过转变档案管理观念、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于档案管理、建立全国性的档案信息网络等途径保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和革新,将人事档案管理发展成为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经济进步的积极力量。

【参考文献】

[1]吕鹏娟.高层次人才流动背景下高校人事档案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J].档案管理,2019(3):88-89.

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篇(6)

1.1 重建档案现象增多

单位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优质人才,这一资源尤为重要,但是近些年因为人才流动不规范,造成重建档案的现象日益增多。此外,在人事档案管理中,档跟随着人员的流动而迁移是一项重要制度,然而由于现阶段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极大影响了这一制度。因此,为了经济可持续发展,各地政府、企业等加大力度吸引各方面的人才,甚至常打开绿色通道,允许人才仅提供个人证明材料进行档案重建。针对以上现象,若时有发生,便会形成严重的恶性竞争,从而使得人才流动不规范,进一步增加重建档案的现象,以及制约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1.2 出现弃档、死档、人档分离等现象

由于我国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促进了外资、民营私企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极大创新了用人机制,转变了择业观念,为人才的发展提供了更多良好地契机。然而,由于各单位缺乏科学完善的择人标准制度,因而造成产生了严重的弃档的问题,比如,企业招聘人员过程中,对其实力和发展潜力不够重视,仅让求职者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明文件即可,再对其潜在发展能力进行评价,最后确定录用与否,因此,“人到档到”的要求被忽视;再比如,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在档案方面上的要求也不够重视,只要看中人才即可。以上措施虽然为人才发展提供了较多的机会,但实际上导致跳槽现象越来越明显,继而逐渐出现弃档情况,以致于弃档、死档、人档分离等现象越来越多,并且越来越严重。

1.3 档案相关材料出现缺失现象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工作期限内全部员工的人事档案通常有人事部门进行保管。由于频繁的人才流动促使档案的流动性逐渐增大,但目前在人事档案管理中还没有规范、完善的材料移交制度,同时加上人事档案管理较大的复杂性,进而导致档案相关资料移交不完整,甚至出现缺失现象。所以,如果人事档案中证明材料一旦丢失,便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极不利于人才的调整和使用。

2 人才流动的人事档案管理对策

2.1 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由于人事档案信息和人事管理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当前,人才流动不断加快,传统档案管理制度下的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档案信息严重缺失的问题,不能继续开展原有的人事管理工作,必须适应当前制度的要求作出相应的改革。通过制度的形式,明确确定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外提供相关人事档案信息的责任,也就是对全部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保管职责的再次确定,并且要利用另一种形式将原单位人员的档案信息提供给流出人员现在所在单位,进而实现人事管理实践对档案信息的需要。如此,既满足了现行人事管理实践对档案信息的需要,同时也可为人才作用的充分发挥和人才发展提供相应档案信息保障。表面上看,如此改革现行档案信息管理制度,是在“纵容”人才流动,其实不然。既然人才流动是市场经济社会的一种正常现象,想用人事档案来制约人才流动既不可能也不可取,在这种情形下,出于保障现有人事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同时也为人才作用的发挥和进一步发展提供信息保障的考虑,我们就有必要改革传统的单位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以此来顺应现实社会发展所出现的新情形。

2.2 更新工作理念

在传统人事管理基础上建立的人事档案管理理念,具有显著地部门特点,换言之,人事档案管理是以为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实践提供服务的。面对当前人才作为企业发展重要因素的时代,该理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当前市场经济社会中人才的流动已经司空见惯,因而这一理念也将被推翻。其问题的核心在于基于这种服务理念的影响,人事档案管理的现实将对人才流动产生极大制约作用,也就是利用人事档案这一固定的事物,将对“活人”产生限制。而受到人才绿色通道的影响,该限制措施将失去其有效性。如果人才流出原服务单位,其人事档案还留在原单位,则将大大失去其现实价值。所以,当前必须充分结合市场经济社会人才流动的现状,对人事档案管理理念作出革新,也就是人事档案管理不但要为人事管理服务,还必须为人的全面发展发挥服务的作用。转变管理理念对人事档案管理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人事档案管理不但要结合人在组织内部中的发展,按照人事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人事档案,同时要符合离开原单位的人在新范围发展对反应其成长、展现其历史能力和业绩的档案信息的要求。只要??现上述要求,则将彻底改变传统人事档案管理的性质,拓宽其服务范围,不再仅仅是为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单位内部人员发展服务,更重要的是为其相关部门的人事管理和相关人员的发展提供良好地服务。人事档案管理理念的这一转变既根源于市场经济社会人才流动对人事档案管理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人事档案的特殊性对有效发挥人事档案管理功效所提出的要求。就前者而言,既然人才流动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那么作为服务于人事管理的人事档案管理就因具有社会视野,即立足社会来从事档案信息管理。否则,所有单位都面临着潜在的现实人事管理缺乏必要的人事档案信息保障的困扰。从这一意义上讲,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上与人方便等于与己方便;就后者而言,人事档案管理及其开发利用直接关涉人的发展与自我实现。人事档案与人的发展的内在关联性客观上要求档案管理理念顺应人的发展路径转变的要求。

2.3 建立流动人才人事档案信息网络

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篇(7)

人才的流动是当下社会较为普遍的现象,人才的不断流动对档案管理工作带来极大难题,增加了现代化档案管理工作的难度,降低了现代化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严重阻碍了社会文明的发展,面对这一发展形势,要增加对现代化档案管理工作的关注度,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

1 提高管理工作人员的自我素养

1.1 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首先要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自身的政治修养,来保证现代化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思想政治修养的提高,首先要全面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理念,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念,学习我国党的优秀品质和思想道德精神,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自我修养。其次,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也要增加对对社会文化发展的关注度,学习当下社会较为优秀的思想道德精神和社会文明知识,来不断丰富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建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人民群众和国家服务,来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进而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全面施展,来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

1.2 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

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来说,求不仅要具备较好的政治修养,其也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档案管理目标,增加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增加档案管理工作的信心,营造具有良好风气的档案管理工作氛围,增加自身的责任感,全身心的爱上档案管理工作。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的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树立爱岗敬业的档案管理工作理念,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要学会奉献。因为对于档案管理工作来说,其是一个,默默无闻需要付出再多心血的工作,因此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一定要具备较好的工作态度,甘于奉献和勇于吃苦。其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学会遵纪守法,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个和法律性。对于档案管理工作来说,其具备机密性和保密性,对国家额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因此,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首先要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保证对档案管理的工作的保密性,对于不应该提供档案信息的群体和机构,间坚决给予其档案的提供,明确自身的法律职责。

1.3 建立求真和务实的工作理念

对档案管理工作来说,其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要树立求真和务实的工作理念、因为档案与社会发展和人们的实际生活是紧密想联系的,进而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其一定要保证档案记录的真实度,保证其具有实际应用性,保证其对使用主体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其次,在实际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也要不畏权威、忠于职守,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坚决抵制档案篡改事件的发生,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历史性,还原档案的历史价值和实际应用性,来促进社会的发展。

2 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知识技能修养

2.1 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素养

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的素养进行分析和阐述,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其一,站在党和国家的角度来说,首先,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全面贯彻党的工作方针和理念,学习党的精神,学习哲学和传统文化,增加自身的科学文化素养,保证无论在什么样的形式下,都可以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来实现现代化档案管理目标。其二,站在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工作角度进行分析和阐述。其在实际档案管理工作中,首先要树立良好的工作目标,建立良好的学习目标,学习优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优势,增加自身的知识素养,在工作之余学习档案管理工作的书籍,把理论知识和实践活动相结合,增加对不同知识的关注度,丰富自身知识层次,来提高自身的知识素养。其三,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也要学习法律知识,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增加自身的法律知积累度,利用法律来进行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法律性。

2.2 学习现代化操作技术,增加自身交际能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对于档案管理工作来说,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吗,需要接触重多新型的技术设备,来辅助档案管理工作的进行。包括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照相技术和静电复印技术等等。进而,为了实现现代化档案管理目标,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学习新型科学技术操作技能,提高自身科学技术知识,来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当下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较为常见的电子档案管理技术,是科学技术与档案管理工作结合发展的产物,增加了档案管理工作的便利性,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面对这一形势,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进程不断深入,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及时学习不同科学知识,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其次,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与不同的社会群体和机构进行交流,进而其也要具备较好单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合作能力。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众多工作都需要管理工作人员去和不同群体进行协商和交流,哪管是基础的统计工作,业需要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具备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进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人际交往能力,具备较好的精神面貌,为档案管理工作的进行奠定坚实基础。

3 增加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建立科学的评判体系

其次,在档案管理人员具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修养后,也要建立科学的监督体系,保证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保证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不会,擅自离职,保证其具备较好的和服务态度。其次,也要建立合理化的u判机制,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管理行为和态度进行评判,发现其自身的工作弊端,并委婉的告知,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其也可以在内家里奖惩制度,对表现较好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最后,也要完善和壮大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的队伍,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实力,保证其具备较好的实际工作人力,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实际技能的培训,针对不同性别和实际管理的工作人员,对其管理工作岗位进行划分,对不同的档案资料进行合理化划分,建立多样形式的档案查找体系,保证档案查找的便利性。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实现现代化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目标,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

4 结论

对于档案管理工作来说,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是主要管理人员,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能力,增加自身的知识积累度,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能,来为国家档案管理工作贡献自身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篇(8)

市场经济倡导合理的资源配置,合理的人才流动是市场经济背景下人力资源整体优化组合,推动社会发展,体现个人价值。但人才频繁流动对人事档案管理也带来了新问题和挑战,严重影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影响相关政府部门及各行各业对人才的选拔和任用,甚至影响国家整体人才战略的实施。本文将就人才流动给人事档案管理带来的新问题及其产生根源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人才流动是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

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高层次人才更是稀缺资源,目前,人才竞争成为国际间、地区间、行业间、组织间提升各自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和保障。据统计,美国人一生流动12次以上,竞争激烈的产业领域人才流动率更高,欧洲把对员工的岗位轮换看成是开发员工职业生涯的重要手段,反对“从一而终”,提倡合理流动。在中国,“干部交流力度不断加大,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交流已形成制度,2003年至2009年,全国机关干部共交流230.2万人”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政府遵循人力资源开发的客观规律,建立建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②,不断消除体制,增强了人力资源市场的活力和效率,逐步实现人力资源从计划配置到市场配置的转变。我们应以国家发展大局为重,正确认识人才流动的合理性,配合国家人才战略的实施,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整体协调发展。

二、人才流动给人事档案管理带来的新问题

(一)人才不规范流动导致“重建档案”增多

“档随人走”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一贯制度,作为个人经历缩影的人事档案传统上是每个人的“身家性命”,目前却遭遇市场经济极大冲击。“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已成共识,为了各自长远发展需要,各企事业、各地政府加大力度吸引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部分省市先后出台一些针对原单位不肯放人,无法进行正常人事调动的紧缺人才重新建档的暂行规定,打开 “绿色通道”,允许在个人提供部分证明材料基础上重新建档。这种恶性竞争造成事实上的人才不规范流动,至使“重建档案”占比越来越高。

(二)“人档分离”与“弃档”、“死档”现象

全球经济一体化大背景下,外资、合资、民营私企蓬勃发展,日趋灵活的用人机制和人们择业观念的变化,为人才提供了越来越多就业选择。企业招聘人员,轻静态指标,重现实能力和发展潜力,应聘者只要递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再对其潜在发展能力进行评价,就可决定是否录用,不再硬性要求“人到档到”;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对于看好的人才也不强求其档案,“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这些柔性化用人机制使一些跳槽人员弃档而去,造成越来越多的“人档分离” 与“弃档”、“死档”现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非正规流动形式多样,留学不归、陪读移民国外、“被人挖走”自动离职辞职和被解聘人员都有,在笔者管理的档案中,这类 “弃档、死档”达102卷,占在职人员档案的6.5%。

(三)人事档案管理混乱

人事档案管理混乱,常造成档案材料缺失。用人单位委托的人事人员,其在单位工作期间形成的材料,如工资材料、继续取得学历学位材料、入党材料、升职材料、取得各种资格材料、鉴定材料,甚至合同、协议等等应记录在案的重要人事信息,由于部分用人单位档案意识淡薄,与人事机构缺乏协调沟通,没有建立完善的档案材料移交制度,导致重要档案材料收集不完整,不能及时移交人事机构归档。档案材料强调原始性,不可再生,原始材料不全或遗失将导致个人部分历史经历空白的严重后果。

三、新形势下流动人才档案管理对策

(一)规范建档 依法管档

按规定,档案与人一一对应,重建档案的前提是档案遗失或损毁。部分省、市为不能档随人走的高层次人才打开“绿色通道” ,相继出台“重建档案”政策,这显然不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规定,真实性、可靠性难以保证,导致假文凭、假资历、假学术成果、假档案材料事件频繁出现。甚至极少数高层次人才利用用人单位求贤若渴的心态,钻法律空子,以不断谋取优惠待遇为目的,频繁跳槽,造成人才交流市场的混乱。我们必须按《档案法》规定,规范重建档案。对档案材料造假者,要让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那些以敛财为目的频繁跳槽者,要有相应法规规范其行为;而作为档案管理者,必须具备较高政治素质,恪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归档,把好“入口”关;用人单位有义务支持帮助档案工作人员规范建档,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自觉维护档案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国家人事工作政策法规。

(二)正确处理留人与放人的问题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人才价格市场化,人才作为人才市场上相对自由的主体,与工作单位正在形成平等的新型契约关系,有自主选择、自由流动的权利。绝大多数流动人员选择一个更适合自身发展的空间,是想在更好的平台上实现自身的价值,体验生命的更高质量。也许新单位有更优厚的待遇,这待遇本身就是一个人价值的体现,能带来较高满意度的同时体现着被同事、领导及社会的认同和尊重。根据马洛斯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要从低到高分为五层: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③。人都渴望得到尊重,成就事业,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如果不是因为与原单位有具体问题未了结,如合同期未满,帐目未清,或涉及商业秘密等,挽留无果后,原单位不应采用扣档留人手段,应尊重当事人意愿,人性化处理留人与放人问题。

(三)做好人事人员档案的动态维护

灵活的用人机制使人事人员档案数量急增。人事档案管理迫切需要制定并完善用人单位与人事机构的沟通制度,加强彼此之间合作。用人单位应强化档案意识,本着对自己员工负责的态度,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被人员档案材料并转交机构,督促机构对人事人员档案的动态维护,保证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监管与指导。

(四)加快人事档案的社会化管理

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国有单位及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是由本单位内部管理,非国有单位,如外企、私企、民企、乡镇企业等,其员工档案由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管理。这种体制不利于人才的自由流动和档案的标准化管理。如果建立社会化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实行统一人事和专业化标准管理,变“单位人”为“社会人”,必将使人才流动渠道更畅通,推动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快实现人事档案社会化管理,“人档分离”与“弃档”、“死档”问题也迎刃而解。

(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传统人事档案内容简单,主要收集静态结论性材料,内容空泛,用人单位无法从中对当事人的潜在能力进行评估,利用价值受限。现阶段,个人取得的业绩、成果以文本、声音、影像等各种新载体形式产生,这些动态的多媒体信息,可以利用微缩技术、声像技术、光学技术、自动化技术、通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及时补充进人事档案,扩充人事档案信息量,则可以极大提高人事档案利用价值④。对不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机密的人事档案信息可以进行数字化处理,制作成人才档案信息库。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更方便用人单位保持与档案机构的实时沟通与对接,方便人事档案信息的动态管理和维护,有效预防“人档分离”和“重建档案”可能引起的档案造假问题。开放式的人才信息网将为政府、企事业单位选拔人才、聘用人才提供更高效的信息服务,更好地为人才强国战略服务。

*本文系常州大学2012教学研究立项课题(项目编号:GJV2012067)

参考文献:

①《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2010-10-08].

gb.省略/27824/2010/09/10/5187s2987733.htm

②2010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2010-10-08],news.省略/politics/2010-05/26/c_12145780.htm

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篇(9)

伴随社会的日趋发展、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省属公立医院改革的不断推进,医院人才的流动也越发频繁,人才的合理流动,有利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和发展,但人才流动也给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带来新的挑战。如何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为医院合理选聘人才服务,显得尤为重要。

一、人才流动下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的现状

(一)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内涵。医院人事档案是指医院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医院员工学习、工作经历,及其医疗技术、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并以个人为单位集中起来、具有一定保存价值和有机联系的原始历史记录。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医院人事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履历材料,业务考核、组织考察材料,学历学位材料,职称(职务)晋升材料,进修培训材料,出国出境等政审材料,入党(含派)材料,奖励材料(科技奖、政治荣誉奖等),录(聘)用材料,各类工资审批表等。

(二)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对象。长期以来,干部身份的观念根深蒂固,受干部审查制度的影响,人事档案保管的对象仅局限于干部身份人员,暨医院人事档案只针对在编员工。然而,伴随医疗卫生体制和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医疗服务和现行编制落差现象也越来越严重,聘用非在编合同制人员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最直接、最有效方式,由非在编合同制人员形成的具有保管意义的相关资料,如履历情况、工作表现、考核鉴定、学历学位、职称晋升等材料,成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随着医院人才的大量流动,也带来了“弃档”等现象,而这些都对当前的、传统的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形成强烈的冲击,既要管理在编员工的人事档案,也不能忽略非在编合同制人员形成的具有保管意义的相关资料,更不能放弃辞职、离职、解聘等人员的“死档”“弃档”,这些,共同构成现时代下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的对象。

(三)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现状。主要内容如下:

1.医务人员人事档案观念淡薄。临床工作紧张又繁忙,医疗环境混乱又惊险,每天医务人员承担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压力,在此高压下,医务人员非常重视自身临床技能的提高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注重SCI的发表、科技奖的申报、教学的规范……却忽略了医务人员在临床医疗、教学、科研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保持价值的相关纸质材料的收集,不能及时向医院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导致其个人人事档案材料的不完整。

同时,非在编合同制人员由于身份的原因,单位不予保管其个人档案材料,只能寄存在不同的人才市场或人才服务中心,加之压力大、三班倒的工作属性,以及生活、家庭等因素,导致其对个人人事档案漠不关心,档案观念淡薄。

2.医院对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于人,在于人才队伍的建设与人才技能的提升,面对医疗市场的激烈竞争,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成为各医院发展的首要任务。为了吸引人才,有些医院不惜开设“绿色通道”,允许个人在不提供人事档案的情况下,仅凭一些证明材料即可进行档案重建,对于这些人而言,人事档案可有可无。此种恶性竞争环境导致医院人才流动的不规范,增加了“重建档案”的人力成本,也影响了医院人事档案的科学管理。

根据人事档案的特性,医院人事档案也实行封闭式的管理制度,一定级别的领导和人事组织部门依据一定的程序方能查阅,本人则无法知晓个人档案中的内容。其个人工作业绩、继续教育鉴定往往是由上级领导、人事组织部门或相关处室的少数人员掌握,结论上大多是流于形式、笼统概括,并没有包括个人临床业绩、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的内容,导致个人的综合素质得不到全面、准确的体现,也影响用人单位对流动人员真实实力和客观背景做出正确的判断。

大部分医院没有配备专职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日常业务培训机制匮乏,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变化较大、频繁调换,且多数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化、专业化的业务培训,对医院人事档案管理业务不熟悉,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问题导致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问题凸显。

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程序不规范。医院人事档案转递,是指医院员工因工作调动、辞职、辞退等,引起人员关系变更,导致个人人事档案或应归入人事档案的材料在医疗机构或其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之间转入与转出。

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档随人走,即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个人隶属单位发生变更,则个人人事档案或应归入人事档案的材料相应地转入相关隶属单位或协管单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医院要么没有按规定填写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要么没有及时登记、甚至忘记登记,导致人事档案去处无从查找。有的医院则比较随意,为了省事,直接将人事档案交由个人保管、传递,导致人事档案的丢失、损坏甚至被篡改。

二、人才流动下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强化服务水平。主要对策如下:

1.加大档案普法宣传,扩大档案法规知晓率。强化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讲座、宣传栏、宣传手册、医院网站、医院专刊、员工QQ群、微信群、科室或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普及《档案法》《干部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及人事档案的相关知识,强化医务人员的人事档案意识,不断提升自觉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的能力。

2.加强理论学习指导,提升专业技能素养。作为医院人事档案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人事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方法,熟悉人事档案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但事实上,众多医院人事档案专职管理人员均为非档案专业人员,档案专业基础知识薄弱,应当建立长效的培训机制,定期开展人事档案相关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重点介绍信息技术、网络知识、档案数据库、现代设备和软件的运用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要提高认识,明确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医院人才管理中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积极选送档案专职管理人员外出培训与进修,增强人事档案专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不断充实并壮大人事档案管理队伍,提升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水平。

(二)规范建档,实行依法管档。严格按照《档案法》和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建档。属于医院内部形成的档案材料,需对各环节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统一标准和要求,规范管理。属于医院外部形成的档案材料,则严格审核,尤其是关系到个人职业发展和社会保障等切身利益的档案材料,如人事关系、学历身份、工作经历、职称晋升、技术水平、教学情况、科研成果、工资待遇等方面的证明,对于证明材料的真伪可以通过电话或公函形式向其原来单位问询、核实,以确保档案的真实、有效。

医院人事档案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根据医院工作的属性,紧密联系相关机构、部门或个人,加强医务人员档案材料的及时收集、归档、鉴定与保管等工作,完善人事档案内容,保证人事档案的完整、真实。

(三)信息建设,推进动态管理。伴随网络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这也对医院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在做好传统纸质档案管理的基础上,在人事档案的分类、编目、统计、检索、分析利用等过程,引入现代化信息技术,构建起不同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大数据库,缩短查询、分析时间,提升医院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人事档案专职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为医院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参考依据。

同时,要对医院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人才流动情况和个人自身变化,实现人事档案材料的适时补充和完善,包括:医德医风、临床业务、科研获奖、职称晋升等材料。对于每个医务人员,可以设定登录帐号、密码,仅供查询每个人的个人信息,对于有疑义的地方可以提出申请和复核,并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前提下予以修正和完善,进一步提高每份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篇(10)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受。

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定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认识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名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制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的;

4、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前款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但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篇(11)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传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镜)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明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质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