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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的意义大全11篇

时间:2023-10-18 10:08:50

流动资产的意义

流动资产的意义篇(1)

流动性过剩问题是近来经济学领域研究的焦点问题。已有文献对流动性过剩的定义有多种不同的表述,笔者认为这些表述都还不到位。正确地定义流动性过剩,对于正确理解和深入研究流动性过剩问题自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什么是流动性

1.一般意义上的流动性

刘树成主编的《现代经济辞典》认为,流动性是指“将资产转换为现金的速度和难易程度。它体现资产的变现能力。在所有资产中,货币的流动性最强,因为货币本身就是交易媒介,它无须再转换为其他东西便可用于购买和支付”。这是从一般意义上讲的流动性。

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其名著《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讲到了“流动性偏好”,这也就是讲人们对货币(现金货币)的偏好。这也是从一般意义上讲的流动性。

2.商业银行的流动性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资产在无损的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必须保持足够的资金能够随时支付客户提现、满足客户贷款的需要,以现金资产来保证必要的支付能力”。

二、流动性过剩的定义

1.已有文献对流动性过剩定义的表述已有文献对流动性过剩定义的表述较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六大类:

第一,把流动性过剩定义为流通中的基础货币过多。张锐指出:“认识流动性应该看基础货币。从企业、公司的角度来看,都有一个头寸的问题,个人也是,钱被用来购房,或者买了股票,就没现金了,就是流动性不足;但是我们所说的流动性不是指微观场合,而是指整个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整个国民经济体系流动性的标志则是基础货币。所谓基础货币是指流动当中的现金,还有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就是存款准备金,这两个数额若比较高、比较大的话,就意味着流动性过剩问题比较突出。”

第二,把流动性过剩定义为金融机构存贷差的持续扩大和贷存比的持续走低。英国出版的《经济与商业辞典》将流动性过剩解释为:银行自愿或被迫持有的流动性,超过了健全的银行业准则所要求的通常水平。我国部分学者也同意这个定义。

第三,把流动性过剩定义为广义货币的增长率超过GDP的增长率(或者将基础货币发行过多、金融机构存贷差持续扩大和广义货币增长率超过GDP的增长率同时定义为流动性过剩)。任兆璋、于孝建认为:“流动性的本意是指某种资产转换为支付清偿手段的难易程度,在宏观层面上,可将它理解为不同统计口径的货币信贷总量。由此定义出发,可以认为流动性过剩就是货币信贷总量过多,直观地讲就是居民和企业在商业银行的储蓄等高流动性资产出现过剩。欧洲中央银行(ECB)将流动性过剩定义为实际货币存量对预期均衡水平的偏离,即基础货币发放数量超过了均衡水平。在一个经济体中,流动性过剩表现为广义货币的增长率超过GDP的增长率;对银行系统而言,则表现为存贷款差额扩大,贷存比降低,以及超额准备金居高不下等。”

第四,把流动性过剩定义为企业取得资金的环境过于宽松;或者定义为银行间市场资金面的宽松;或者定义为各种金融衍生品的爆炸性增长。

第五,把流动性过剩定义为流动性资产过剩。王溥、刘继兵认为,所谓的流动性过剩,准确地讲应该是“流动性资产过剩”。需要说明的是,“流动性和钱不是等同概念”。钱“通常指一个社会或家庭拥有的财富,这种财富可划分为高流动性资产(财富)和低流动性资产(财富)”。所以,流动性过剩并不一定意味着“钱”或“财富”多了,只是表明高流动性资产(财富)多了。

第六,把流动性过剩定义为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新的经济现象。常清指出:“流动性一词在金融学领域一般是指市场的流动性,即各种金融资产形态变现的难易程度和交易进出市场的难易程度。市场流动性一般是用流动性高低来进行衡量,无法用过剩和不足来形容。过剩应该是指货币或金融资产供给和需求的状况,因此我认为流动性过剩是一个组合词,是指在货币或金融资产的供给相对于实际经济的需求出现过剩的条件下,又处在经济国际化、世界金融市场迅速融合、市场高流动性的环境中,从而引发的一系列传统经济学难以解释的经济现象,综合称之为流动性过剩。否则,很难自圆其说。例如,根据经济学理论,货币过剩必然导致通货膨胀,因为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但流动性过剩已经有几年的历史了,世界经济并没有出现通货膨胀。”

笔者认为,上述的已有文献对流动性过剩的各种定义,都是从一些侧面论述了流动性过剩,都不够全面,也不够完善。2.流动性过剩的定义

笔者认为,流动性过剩是指一国的居民、企业和政府的收入,在进行(扣除)即期消费之后余下并且不断地积累的流动性较强的资产,超过了一国经济发展(对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的需要的现象。流动性过剩的主要标志是一国的金融机构存贷差(持续)过大和贷存比(持续)过低。流动性过剩的本质是一国的财富达到了一定的相对高度,流动性较强的资产超过了经济发展的需要。流动性过剩的表现则是多方面的,包括一国流通中的现金货币较多、金融机构的存贷差过大、企业取得资金的环境比较宽松、银行间的市场资金面比较宽松、央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较多、金融衍生品增加较快等等。

我们知道,在比较贫穷的国家里,相当部分的居民收入水平很低,他们的收入除了维持即期消费之后已没有剩余。因此,他们并没有存款等金融资产。当然,在比较贫穷的国家里也一定有一部分居民的收入水平是相对比较高的。他们的收入除了维持即期消费外,还会有剩余。因此,他们就会把这些剩余的收入存进银行等,他们也就拥有了存款等金融资产。这些国家的相当部分的企业也可以取得较好的利润,从而拥有自己的存款等金融资产。所以,在这些比较贫穷的国家里也会存在着一定数量的流动性剩余(不是流动性过剩),这些流动性剩余进入商业银行以存款形式存在后,通过商业银行的贷款等形式,为一国的经济发展提供资金。

流动资产的意义篇(2)

流动性是一种高度复杂的现象,其具体形式深受金融机构及其实际活动变化的影响,这些变化在近几十年异常之快。《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1992中文版)以及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 (Second Edition)(2008)都没有给出流动性的明确定义,由此可以初步看出流动性的复杂性。从已有文献来看,关于流动性的含义,学术界研究得比较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文献比较庞杂繁多,这里就几项比较有代表性的文献进行评述。

Neuman(1936)在The Doctrine of Liquidity一文中较系统地研究了流动性理论,在一般意义上定义了流动性,即流动性是资产拥有的在某个给定的时刻无损失地转换成货币的性质,利息不计入资产的价值。根据此定义,Neuman认为完全的流动性意味着存在毫无损失地将资产转换成现金的可能性,而完全无流动性则意味着完全不可能在给定的时刻获得现金,介于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流动性。区分了单一资产(或一组资产)的流动性和主体(个人或一组人)的流动性,主体流动性近似于财产单位流动性,进一步将资产(单一资产或一组资产)的流动性划分为客观流动性和主观流动性,主体流动性则划分为一个个人或一家企业或任何协调的单位的流动性和一组单位的流动性或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的流动性。实际上这种划分方法类似于将流动性划分为资产的流动性和机构(个人)的流动性。Neuman将客观流动性定义为在给定的时间内,与资产的可销售性相联系的损失程度,可以用资产的现值在未来任何时刻可以用现金实现的百分比来表示,这个百分比就是流动性的量化测度形式。显然,资产的客观流动性是时间的函数,同一种资产不同时点的流动性可能不一样,同一个时点的不同资产的流动性也可能不一样。从主体角度来看,客观流动性是一个与主观流动性严格相关的概念。当资产进入经济主体的投资组合,资产的流动性就与客观流动性不同了,资产的流动性应该与投资计划中预期的流动性一致才是重要的,值得关注的是在给定的时期资产能够具有预期的流动性,而之前的某个时刻资产具有的流动性并不重要,并且一项高盈利的资产具有低流动性,但从经济主体的投资组合角度来看,只要该项资产进入组合时是具有低流动性,那么该项资产被视为具有完全流动性。由此看来,资产的主观流动性从其本质来看与资产进入组合的时刻相关,随着投资主体的投资计划而变化,而客观流动性则是时间的函数,随时间变化。关于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关系,Neuman认为,根据古典的利润最大化理论以及盈利性是低流动性的补偿,投资主体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将投资的最大化利润与必要的最小流动性结合起来,于是经济活动将通过投资于合理的资产而在盈利性和流动性上达到均衡,但是在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下,这种均衡会被打破,并且盈利性和流动性的反向相关关系可能不再成立。在经济繁荣期,短期资产、固定利率证券、政府债券等的流动性小于股票等资产的流动性,而在经济下滑期,则恰好相反。

关于银行流动性,Neuman认为银行是一个流动性转换中心,它吸收存款者手中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同时向贷款者提供各种期限的贷款,这些贷款到了借款人手中就成了最具有流动性的“自由资本”,于是银行就向经济体提供了流动性,但银行的这一功能不是无限的,会受到银行储备的限制。银行与一般的投资主体不同,银行的资产调整行为会影响资产的价格和资产的流动性,此时银行与一般投资主体的区别类似于垄断竞争市场中厂商与完全竞争市场中厂商的区别。银行在资产组合调整中,还需要重视流动性市场需求弹性,也即资产的流动性对资产的销售价值的敏感程度,弹性越高,则银行对本身以及其他银行的流动性影响越大。所以银行在配置资产时,不但要估计由于对未来不完全的了解而需要的客观流动性的调整频率,而且必须估计不同资产的量的调整和不同资产的流动性市场需求弹性。显然,应该关注自身的行为对其他银行的影响。Neuman的研究初步揭示了银行在流动性方面的互相影响以及流动性市场需求弹性对银行资产调整的影响。此外,Neuman还研究了银行负债的流动性,认为由于银行要满足人们不断变化的流动性需要,也即负债的不确定性程度很大,所以银行要比其他企业持有更多的现金准备。

Lachmann(1937)分析了不确定性与流动性的关系,认为也许是学术界对不确定性的定义过于宽泛和不精确导致难以在不确定性与流动性之间建立起函数关系,尽管凯恩斯(1936)在The General Theory中对不确定性进行了具体定义,使之实际上成为流动性偏好波动的原因,即关于未来利率的不确定性是流动性偏好的唯一易于理解的解释。但凯恩斯认为关于流动性偏好动机中的交易动机和谨慎动机不是导致持有流动性的重要原因而仅仅是收入的函数,也就是说它们不是利率的函数,于是只有由于未来利率的不确定性导致的投机动机才是持有流动性的主要原因,但Lachmann认为凯恩斯的这一说法存在疑问。Lachmann认为,如果某一投资者认为自己对未来利率的看法比市场更准确,那么他持有流动性就不是因为不确定性,并且在有组织的市场中,人们可以通过套利交易和套期保值交易来消除不确定性,这些交易并不需要现金,于是此时投资者并不需要因为不确定性而持有现金。

根据Lachmann的分析,货币债务与现金需求之间存在相关关系,这种关系是导致流动性偏好的原因。人们偏好流动性是由于货币在任何时候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而其他资产和商品没有这种能力。由于贷款的保障来源于借款人资产和负债的相对价值,当资产的相对价值下降的时候,贷款人就会要求偿还贷款,借款人所以必须事先做好还款准备,于是借款人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解释了现金需求的波动性。

对于交易动机与流动性偏好的关系,Lachmann认为总产出与商业基金(流动性)没有必然关系,当商业活动更加活跃时,未来到期负债也会按比例增加,现金持有量也需要按比例增加,于是导致影响流动性偏好的不是总产出的绝对水平而是短期负债增加的比例,因此每当(甚至预期)获得(或者发放)信贷的条件恶化将会反映在流动性偏好中。由此看来,未来负债的不确定性导致现金需求增加,交易动机并不是流动性偏好的主要原因,而是交易动机产生的负债的不确定性与流动性偏好存在相关关系。

概括起来,如果不确定性指的是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也即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不确定性就是流动性偏好的原因。

关于银行对流动性的需求,与凯恩斯的理论相反,Lachmann认为,当出现危机时,为确保存款的安全性,银行采用立即获得资本弥补损失和重建银行资本的方式来消除存款人恐惧,但融资成本很高,如果银行通过提高资产的现金比例,而能够推迟融资计划并同时补偿存款人,则成本会降低,所以由于银行不确定性的增加,并且预期未来利率会更低,而导致银行更加具有流动性偏好。

Hicks(1962)在Liquidity一文中详细考察了流动性(liquidity)一词的含义及其来源。Liquidity一词最早出现于1930年代的Macmillan Report、凯恩斯的名著A Treatise on Money(货币论)和The General Theory中。在Macmillan Report的一个章节中出现了liquidity、liquidity resources以及liquidity assets等词汇,但无从知道该章节的作者是谁,不过很可能是凯恩斯;在A Treatise on Money一书中也出现了诸如liquidity capital和liquidity output之类的词汇,但liquidity的含义却不明确,经济学界没有达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定义。凯恩斯The General Theory的出版以及流动性偏好概念的提出是在Macmillan Report和A Treatise on Money之后。凯恩斯是最早使用liquidity一词的学者之一,也因为他的名著而使该词的使用范围从经济理论领域拓展到实际实务中。尽管在The General Theory中,liquidity的含义有时也是模棱两可的,但给人的总体印象是非常清晰的,流动性偏好成为随时可动用货币要求在汇票和债券之上支付某一数量费用的理由,因此也成为利息存在的原因。流动性偏好概念的提出使得经济学家们找到了一个标准定义,自此,流动性的概念也渐渐地建立起来了。

在A Treatise on Money中,凯恩斯讨论了银行资产组合,即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他认为,汇票和短期贷款比投资更具有流动性,也即更确定地在立刻通知下无损失地获得兑现,而投资则比贷款更具有流动性,这段话可以看作是凯恩斯对流动性资产的定义,但他没有对这段话做出进一步的解释。先看“无损失地”应该做何解:一种是期望的销售价格与账面价值(也许是过去的购买价格)相比较而无差异,另一种是资产在立刻通知下的售价与在更长时间里的售价相等。Hicks认为以上两种解释都不是凯恩斯本人想做出的解释。

“无损失地”是流动性的一个重要特征,但不是流动性本身。一个与流动性资产相联系的概念是可交易资产,是指能迅速出售并且与通过协商和广告之后的结果一样好的资产。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交易的大部分资产,对于能进入该市场的人来说,这些资产具有完美可交易性,但并不能由此认为它们具有完美流动性,因为当一种资产比另一种资产更确定地在立刻通知下无损失地实现,才能说前者比后者更具有流动性,这里的关键词是“更确定地”。

Hicks认为,应该比较那些具有“在立刻通知下可实现”的特性的资产,以及这些资产在什么条件下具有那样的可实现特性,这些条件与经过双方协商后的条件无关,所以不可交易资产不包括在比较之列,于是流动性是只属于完全可交易资产的特性,但不同资产的流动性程度不一样。不过凯恩斯本人也许不是像上面这样推理的,因为他说“投资比贷款更具有流动性”,而贷款(在当时)是不可交易资产,不属于流动性讨论之列,除非认为贷款的流动性等于零。

接下来,把流动性分析限制在完全可交易资产范围内,将焦点放在“确定性”上。通常机构(公司、银行、信托基金等)关注的不是某一种资产的“确定性”,而是一个资产组合的“确定性”,而且资产组合的概率分布可以由组合内不同资产的概率分布加权求和得到,所以资产组合的均值和标准差是可以求出的。确定性与风险恰好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标准差可以用来描述风险,也可以用来描述确定性,于是资产组合的选择就成了选择不同的均值-标准差的组合。以上分析可以视为对凯恩斯流动性偏好理论的一个直观总结。Hicks认为,可以将流动性偏好解释为减少资产组合期望方差而牺牲均值的意愿。由此看来,资产的流动性是与人的风险偏好相关的,因为不同的风险偏好表现为不同的均值-标准差组合。

Hicks认为,对比希望的结果更坏的结果的恐惧胜过对比希望的结果更好的结果的向往,是要求“确定性”的动力,也是由于这个原因,使得凯恩斯在流动性的概念中加入了“无损失地”一词。由此可以说,一种流动性资产的流动性由该种资产期望价值的确定性来决定,流动性偏好的上升可以由相对于期望值(或均值)而言的对确定性评价的上升来表达。

Hicks还认为,流动性资产姑且可以划分为流动性高的资产和流动性低的资产,于是资产负债表的流动性就可以由其包含的具有完全流动性的资产的数量来度量,也容易将流动性等同于货币,凯恩斯The General Theory之后的著作表明他支持这种看法,并且流动性偏好决定了货币需求中的有计划的部分,但Hicks认为这种看法没有显示出流动性的一般意义。此外,Hicks还研究了国际流动性。

Sarr and Lybek(2002)研究了流动性市场的五种主要特征、与之相应的度量金融市场流动性的四类指标和主要影响因素以及流动性涉及的多种概念,认为应该区分四种流动性:(1)某种资产的流动性。如果一种资产能很容易地转换成法定货币,根据定义该货币具有完全的流动性,那么这种资产具有流动性。有些金融要求权,比如活期存款,只要信用机构具有流动性,实际上这些金融要求权具有完全的流动性,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它们可以无成本地或无延迟地转换成现金,然而其他金融要求权转换为法定货币则会涉及到佣金和延迟问题。这里强调的是交易成本和迅即性;(2)某种资产的市场流动性。这个概念的含义很广泛。当新信息改变资产的市场基础价格时,市场能以合理的价格快速地处理该资产的巨额交易,资产的市场流动性与达到以上目的的容易程度有关;(3)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依赖于特定市场上交易的不同金融资产之间的可替代性,以及这些资产本身的流动性;(4)某个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指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交易的容易程度,这种交易的目的是快速纠正其资产和负债之间的错配(可以用流动性资产比例等指标来度量),以及履行其义务。金融机构的资产组合中流动性资产越多,而负债的流动性越低,则管理资产负债之间错配的灵活性越大,其履行义务的能力越强。

综上所述,关于流动性的含义与性质,学术界大致的观点是,(1)流动性是资产拥有的在某个给定的时刻无损失地转换成货币的性质,利息不计入资产的价值;(2)汇票和短期贷款比投资更具有流动性,也即更确定地在立刻通知下无损失地获得兑现,而投资则比贷款更具有流动性;(3)“无损失地”是流动性的一个重要特征,但不是流动性本身。与流动性资产相联系的一个概念是可交易资产,是指能迅速出售并且与通过协商和广告之后的结果一样好的资产。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交易的大部分资产,对于能进入该市场的人来说,这些资产具有完美可交易性,但并不能由此认为它们具有完美流动性,因为当一种资产比另一种资产更确定地在立刻通知下无损失地实现,才能说前者比后者更具有流动性,这里的关键词是“更确定地”;(4)比较那些具有“在立刻通知下可实现”的特性的资产,以及这些资产在什么条件下具有那样的可实现特性,这些条件与经过双方协商后的条件无关,所以不可交易资产不包括在比较之列,于是流动性是只属于完全可交易资产的特性,但不同资产的流动性程度不一样。

参考文献:

[1] Durlauf, Steven N., and Lawrence E. Blume. “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 (Second Edition).” Macmillan Publishers Ltd. 2008.

[2] Hicks, John. “Critical Essays in Monetary Theory.” 1967,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UK.

[3] Hicks, John. “Liquidity” The Economic Journal, Vol. 72, No. 288 (Dec., 1962), pp. 787-802.

[4] Keynes, John Maynard. “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 Interest and Money.” Macmillan and Co., Ltd. 1936.

[5] Keynes, John Maynard. “A Treatise on Money.” Macmillan and Co., Ltd. 1933.

[6]Lachmann, L. M. “Uncertainty and Liquidity-Preference.” Economica, New Series, Vol. 4, No. 15 (Aug., 1937), pp. 295-308.

[7] Neuman, M. “The Doctrine of Liquidity.” 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Vol. 3, No. 2 (Feb., 1936), pp. 81-99.

流动资产的意义篇(3)

流动性对于企业的意义犹如血液对于人体一般,是企业经营的一项基本资源,充足的流动性可以用来满足预期和突如其来的现金流出,满足企业规模扩张的需求,保证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相反,因缺乏流动性而无法及时满足债务偿付义务,将会危及企业的活力,严重的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因此,流动性管理对于企业而言显得尤为必要,特别是那些负债较高、固定资产占比较低,拥有大量流动资产的金融机构,其活动的本质就是作为流动性的通道,故而对流动性的管理需要更加精细化。

一、流动性的含义和来源

流动性的含义。对流动性进行系统研究之前,首先需要明确流动性的含义,准确的定义是一项基础而重要的内容。流动性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流动性特指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它们在性质上属于容易变现的资产;广义的流动性是指需要货币时获取现金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体现在时间上的及时性、价格上的合理性以及数量上的充足性。美国银行业协会对流动性的定义为:银行能够在一定时间内以合理的成本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来满足客户当前或未来的资金需求。加拿大财政部金融机构监理局将流动性定义为一种能力,具体指一个机构可以及时地以合理的价格获得足够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来应对到期的承诺。这些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对流动性的定义都是广义的。在广义的概念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一项资产,是变现能力较强的流动性来源之一。目前对流动性的研究也大部分泛指广义上的概念。流动性的来源。流动性的来源渠道有很多,但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如销售产品回笼的资金,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资产到期收回的本金、利息或分红即属于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该来源是一种基础性的流动性来源;二是通过筹资活动获得资金,包括短期筹资、中长期筹资以及权益筹资。不同的筹资来源可以应对不同的流动性需求,以金融机构为例,短期非急迫的流动性需求可以通过回购、隔夜拆借等手段解决,长期非急迫的流动性需求可以通过信用借款、发债或股权等方式解决,对于急迫的流动性需求则要采取非常措施,如担保筹资、向央行借款等。在正常的经营情况下,通过负债获得资金是一种很好的流动性来源,但是当发生系统性危机或者机构自身的信用受到市场质疑的时候,筹资困境会诱发资金的流出,增强现金流入的困难;三是通过销售资产获得资金,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资产能否及时地按照账面价值变现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资产所处市场的深度(反映承受大额交易的能力)、广度(反映参与者的多少)等。其中容易变现的资产可作为流动性储备,流动性储备是所有流动性来源中最可靠的。企业为了应对意外的流动性需求,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流动性资产,但流动性储备资产的回报率是最低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会尽可能地降低此类资产,合理的流动性储备规模是在流动性风险和盈利之间寻找平衡。经营活动和销售资产取得的现金属于内生流动性,筹资属于外生流动性,流动性储备犹如水池中的水一样,现金的流入似水池的进水口,现金流出似水池的排水口,当资金的流入大于流出时,流动性储备就会增加,相反,当资金的流入小于流出时,流动性储备就会相应减少。应对需求时流动性来源的安排顺序。一般而言,以上三种流动性来源在满足需求时,未担保的筹资安排是在经营现金流之后的第一道防线,出售资产变现是最后一道防线。之所以如此安排,是因为抵押或者卖出资产,尤其是那些固定的或者关乎企业生存的重要资产,将减小企业的财务弹性,降低企业未来盈利能力,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当然,这样的一种顺序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有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景来综合考察各个来源的特点。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而言,正常情况下,银行借款是一项很好的流动性来源,但当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或者自身经营、声誉发生重大损失和变化时,银行借款将会变得异常困难,出售资产将会成为获取流动性的首选途径。

二、流动性风险的含义和分类

流动性风险的含义。若在流动性概念的基础上来定义流动性风险,那么流动性风险的概念将更为具体,它是指企业不能根据需要而以正常的价格(合理的融资成本和资产的账面价值)及时获取现金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企业在经营与管理过程中面临的一种主要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强、冲击破坏力大的特点,尤其对于高杠杆经营的金融机构,其被称为“最致命的风险”。在2007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很多资本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金融机构由于缺乏充足的流动性来应对债务,被迫进行合并或者被收购,甚至走向了破产清算的境地。这次危机证明了流动性风险爆发的突然性和严重性,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成为金融机构持续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流动性风险的来源及分类。流动性风险的产生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存在流动性需求。流动性需求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流动性缺口,即现金的流出大于现金的流入;二是无法以合理的价格获取资金。其一,错配型流动性风险和突发型流动性风险。从流动性缺口产生的原因上,可以将流动性风险分为两类:错配型流动性风险和突发型流动性风险。错配型的资金缺口是指由于资产负债期限和规模错配导致一定时期内现金的流出大于现金的流入。如短债长用的情况,短期负债到期后需要偿还,但资产期限尚未到期无法及时回流现金,从而导致净现金流出。对于提供流动性转化的金融机构而言,这样的错配是无法避免的,是由金融机构的经营性质和资产负债表结构本身决定的,从性质上讲是内生的。突发型的资金缺口指资金的需求超出了金融机构的计划,或者现金的流入低于金融机构的预期,导致没有充足的资金应付突发的现金需求。造成突发型资金缺口的原因有很多,大体可以归为四类:一是无法预测的现金流量。二是不利的法律或者管理部门的裁决;三是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和企业的负面印象。在现实的经营环境中,大部分企业,尤其是金融机构都会面临一些在时间或者数量上无法预测的现金流量,如居民储蓄存款、开放式基金的赎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财务性投资等项目在时间和数量上均不确定,并且无法预测的程度越高,突发型流动性风险也就越高;四是不利的法律或者部门裁决会带来紧急的支付、赔偿和停业的成本。这会对经营活动和相关的现金流量造成暂时的或者永久的破坏。企业财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活动,其本身具有相当程度的无法预测性,如果管理不规范,就会增加预测企业现金流的难度。企业的负面印象会改变利益相关人的行为方式,降低交易和减少资金供给,使企业未来现金流的变动不可预测。总体而言,突发型的流动性风险往往由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或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而引发,是一种“间接的、结果性”风险,从性质上讲是外生的。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流动性风险早已蕴含在资产负债表的脆弱性中,而一些触发性的事件会将其暴露出来,流动性缺口的产生往往是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二,筹资流动性风险和资产流动性风险。从获取资金的方式上也可将流动性风险分为两类:筹资流动性风险和资产流动性风险。筹资流动性风险是指不能根据需要在成本合理的程度上获得未担保的筹资而遭受损失的风险。造成筹资流动性风险的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负债不具有连续性;缺乏融资市场渠道;负债筹资来源过度集中和宏观环境的不利变化。当信用资金的提供者不愿意将到期负债继续提供给企业使用,或者企业被迫接受增加的成本来保证负债来源时,往往表明企业的筹资流动性风险已经存在了,信用资金的连续性可以作为筹资流动性风险的早期信号。缺乏融资市场渠道意味着企业无法进入特定的融资市场,从而被迫接受较高的融资成本,比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如果无法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那么短时间的资金需求将被局限在需要资产抵押的回购市场上。企业过分依赖单一的产品、市场或者贷款方也会增加筹资流动性风险,因为过度集中的筹资来源一旦停止,企业想要寻找到替代性的融资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当然,宏观环境的不利变化,比如金融系统流动性趋紧,同样会增加企业筹资的难度。资产流动性风险是指不能根据需要按照账面价值将资产变现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包括以不合理的贴现折扣比例将其资产作为抵押品,或者只能以较低的价格卖出其资产组合。通过资产获取流动性的方式包括抵押无负担的资产获取贷款、出卖流动性资产获取资金、进行资产证券化、变卖非流动性资产等。这些方式一般与资产流动性风险的高低相对应,如果企业拥有充足的营业现金流量和筹资来源,就不会面临资产流动性风险,当资产流动性风险较低时,企业可以通过抵押资产获取现金,如果企业通过变卖非流动资产来获取流动性,则意味着企业的资产流动性风险已经很高了。影响资产变现的因素包括资产市场性的缺乏、缺少无负担的资产、资产过度集中、企业自身高估资产价值、贷款抵押物不充分等。资产市场性的缺乏意味着资产不容易或者根本无法变现,比如厂房、办公楼等固定资产的售卖一般需要较长的时间,不容易及时变现以满足流动性的需求;缺少无负担的资产表明企业缺乏可处置的资产,那么通过资产获取流动性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资产过度集中存在两个含义,一方面指企业拥有的头寸相对于市场容量来说占比较大,另一方面指某一资产的头寸在企业整体资产规模中占比较大。过度集中的资产可能会由于市场深度不够而无法按照账面价格整体变现,例如企业某一金融资产进行大规模抛售时,市场价格有可能出现大幅度下降,从而影响资产变现的价值。过度集中的资产也有可能遭遇因市场突然变化而无法变现的风险,2007年的金融危机使得“次级债券”交易几乎停滞,大量持有该类债券的金融机构损失惨重。而如果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被高估,那么企业以该项资产为基础获取流动性的数量必将低于企业的期望值。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如果贷款项目出现风险,那么可以通过处置抵押物来回收资金;但如果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弥补本息金额,那么金融机构将会遭受损失。其三,流动性漩涡。筹资流动性风险或者资产流动性风险的出现都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带来财务困难。但在某些情况下,筹资流动性风险和资产流动性风险会同时出现,形成流动性漩涡,造成失去偿付能力的危险。流动性漩涡可以由内部或外部因素诱发,企业首先出现筹资困难,被迫出售或抵押资产,从而降低财务弹性,引起利益相关人的担心,抽离资金,导致企业筹资更加困难,进一步出售资产变现,最终进入财务困境,造成偿付危机(如图1所示)。

流动资产的意义篇(4)

中图分类号:C911; K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4)02?0143?06

20世纪后半叶,全球化的纵深发展凸显了全球地理景观的显著变动,同时也深刻地改变着当代人文社会科学的阐述视野。空间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乃是近年来地理学、城市研究、建筑理论、网络社会等一些与空间相关的学科中一个热门话题。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作为当今横跨城市社会学与网络社会学的世界知名学者,在空间理论版图中占有一席之地。他的空间思想大体上可划分为两个阶段:20世纪60~70年代关于城市空间的研究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信息化和网络社会的流动空间研究。

一、卡斯特的城市空间理论

卡斯特最早是从城市社会学的角度介入对空间研究的。城市,从其表现形式来看,无疑是众多人口和各类活动在特定空间中的聚合体,因而是一种特殊的空间组织。因此,从空间角度切入对城市的研究,是一个极为合理的研究领域。卡斯特正是循着这一思路,在其成名作《城市问题》(1972年法文版,1977年英文版)一书中重新审视了主流城市社会学的空间观念,并建构起自己独特的城市空间理论。

(一) 空间是社会的物质性表达,任何空间理论都只是一般社会理论的一部分

卡斯特从历史唯物论出发,认为:

空间是一种物质产物,与其他物质要素相联系――这些要素包括牵涉于特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人类本身,正是这些社会关系赋予空间(以及相互关联的其它要素)以形式、功能和社会意义。因此,空间不仅是社会结构布展的某种场面,而且是每个社会在其中被特定化的历史总体的具体表达。于是,就像为任何其它现实对象确立规律一样,这是一个需要确立能决定空间的存在和变化的结构性和共时性规律的问题,而且需要明确空间与某种历史现实的其它因素相结合的特殊性。[1](115)

卡斯特在这里大致表达了三层意思:首先,空间是一种物质产物,是所有人类活动中无可避免的要素,与人类活动的其它物质要素相比,空间本身并无任何特殊性和独立性,只是在与其他要素包括人发生关系时才显现出来,才有意义。因此,空间不是决定社会生活的自变量,本身却是一个需要解释的因变量。他肯定地指出:“难道空间没有反过去对所谓社会关系有效应吗?没有社会的空间决定吗?是有的。但不是作为‘空间’,而不如说是作为表现在特定空间形式中社会活动的特定效果。‘巨大’的空间不会决定某种生活方式:物理环境的不适是被社会条件所介入、运作及转化的。”[1](442)因此,西美尔(Georg Simmel)和沃斯(Louis Wirth)所谓的人口在城市空间的聚集导致人际关系的异化是没有道理的,那不过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的杰作而已。其次,空间不是人的自由天性的产物,而是为社会关系所建构,因而是社会运作和人类实践活动的表达。因此,空间不能被想象为一张白纸,“除了过去几代人留下的痕迹之外,各种团体和各种机构的活动不受任何障碍地刻划其上,这等于将大自然完全看作完全由文化所塑造”[1](115),这是一种自由意志论的错误观点。最后,从社会的观点来看,并没有所谓的抽象空间,空间总是具体的,因而也没有所谓的特殊的空间理论,“任何一种空间理论都是一般社会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即便是一种隐性的组成部分。”[1](115)因此,卡斯特反对列斐伏尔把历史唯物主义空间化,去建构具有独立形态的空间理论。

(二) 特定的社会空间是由经济、政治、意识形态三者的结构性矩阵构造出来的

卡斯特认为:

任何具体的社会以及由此而来的社会形式(例如空间),可以依照不同生产方式的历史连结来理解。生产方式,我指得并不是生产活动的类型,而是指社会结构的基本实体(fundamental instances)组合起来的特殊矩阵:本质上指的是经济的(the economic)、政治的(the pol itico-institutional)、意识形态的(the ideological)实体。经济实体(economic instances),也就是工人利用一定的生产资料改变自然(劳动对象)以生产社会必需的各种物品的方式,正是它最终决定着该矩阵的特殊形式,也就是生产方式的规律。结构的不同系统和要素之间的组合和变化由社会实践的介入引起,也就是由人们的活动引起,而这些活动则由它们在既定结构中的特殊位置决定。[1](125)

卡斯特这里所说的生产方式显然不完全是马克思意义上的生产方式,马克思的生产方式指得是物质资料的谋得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而卡斯特则将其膨胀为包括经济系统、政治系统和意识形态系统在内的整体结构,即EPI的社会框架,这不过是阿尔都塞式的社会结构。EPI框架内每个实体都是由一些相互作用的基本要素构成,每个要素都有各自的空间指涉,全部要素以特殊的方式连结起来的结构矩阵就构造出作为整体的社会空间。具体来说,经济系统由生产和消费以及它们派生出来的交换构成。生产要素是指各类产品和信息的生产活动的总和,它通过生产资料在空间中的配置而表达出来,例如工业的布局以及企业办公地点的选择等,这种效果的实现有赖于生产资料再生产的社会过程。消费要素是指以社会、集体或个人的方式取用产品的各种活动的总和,它通过劳动力在空间中的日常活动而表达,其实现的总体效果来自劳动力的再生产过程,这种再生产可以是简单的(如住房、最起码的便利设施等),也可以是扩大的(如社会文化环境等)。交换要素指的是来自生产与消费内部以及二者之间进行交换的活动总和,它主要通过交通和商业而在空间中表达。卡斯特把政治实体重新定义为“行政”,是对生产、消费、交换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调控的整个过程,它通过政治制度和组织与空间的结合而表达,例如市政管理和城市规划等等。[1](125?127)意识形态则被定义为由符号要素构成的象征系统,它用符号网络组织空间,符号的能指由空间形式组成,它的所指由意识形态的内容构成。意识形态实体的空间效果就是经由这些符号对整个社会结构的影响建构起来的。[1](216)这样,卡斯特就建构起了一个由生产、消费、交换、行政和象征五个要素结构起来并在空间中加以表达的阿尔都塞―卡斯特的空间结构模型。当然,这种建构并不是随意组织的,而是由某一居支配性地位的要素以特定的方式连接其它要素呈现出来,空间并不外在于它的要素,而就在于构成它的要素之中,是全部要素以非平衡的方式组织起来所呈现出的特定效果。

(三) 城市作为一个空间片断,在发达资本主义阶段,它由劳动力再生产的集体消费过程所建构

卡斯特肯定了以往从空间视角研究城市的做法,认为“把城市看作是社会在空间中的投射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出发点和最基本不过的方法”[1](115)。当然,他极力反对脱离社会关系抽象地谈论空间,而主要强调社会的结构性逻辑对空间的制约。在城市理论中,他也不是一般地谈论城市化,而主要研究空间形态的社会生产过程。在他看来,城市空间既不是像芝加哥学派认为的那样,即把城市空间看成是不同种类的个体(个人和群体)在争夺生存资源的自由竞争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呈同心圆模式分布的自然社区,也不是像列斐伏尔认为的那样,即把城市空间看成是一个人类特有的创新能力自由发挥的诗意栖居的构成性中心。卡斯特通过对城市化的历史过程的细致考察后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城市主要是一种经济的存在,因为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决定性存在,而经济存在主要由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两个要素组成,但在发达资本主义阶段,生产资料已不再像资本主义的早期阶段那样集中于城市,而是通过发达的交通和通讯在不同的地区间组织起来,因此生产在城市系统的支配性地位不断削弱,而劳动力则由于普遍城市化所带来的人口集中而越来越依赖于城市的供给,劳动力遂成为城市结构系统的主导性要素,也是建构空间的支配性要素。于是,“城市空间就成为由劳动力所定义的小块空间,即由劳动市场及其相关的日常生活所限定的区域”[1](236)。劳动力是资本积累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它的再生产取决于生活资料消费的规模和水平。卡斯特发现,在发达资本主义阶段,消费的形式和性质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来说,我们正目睹着这一事实,即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再生产的实现条件越来越集体化(collectivization),因为它所必需的各种生产和活动在技术与社会之间相互渗透,而且生产资料的集中及其管理使消费资料也卷入了类似的集中。”[1](431)也就是说,除了劳动者用工资直接购买生活资料的个人消费这种传统的消费形式之外,集体消费方式,――“即就消费过程的性质和规模而言,其组织和管理只能是集体供给的消费:例如住房、社会公共设施、娱乐休闲服务等等”[2](125)――在城市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因为这些集体消费品的生产周期长,私人资本无利可图而不愿意承担,但它们对于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正常运行却非常重要,因而最后只能由国家出面承担。国家提供社会保障和福利服务恰恰是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城市自然也就成为集体消费最有效和最方便的空间组织形式,而国家在何时、何地以及以何种方式和在多大程度上介入集体消费过程,则极大地影响着城市空间形态的变化。当政府在资本和工人的共同要求下大力投资集体消费品的生产时,城市空间就会扩张,当政府的这种持续投资出现财政危机时,政府就会缩减集体消费供给方面的开支,这时城市空间便会萎缩。

二、卡斯特的流动空间理论

从20世纪80年代中叶以后,已经由法国迁居到美国定居的卡斯特目睹了以硅谷为代表的全球信息技术革命和高科技产业的巨大勃兴,在这个过程中,城市边界已模糊不清,由信息网络构成的技术空间极大地改变着原有的城市空间。卡斯特在1989年出版的《信息化城市》以及1996―1998年出版的“信息时代三部曲”(《网络社会的崛起》《认同的力量》《千年终结》)”等著作中集中阐述了他的流动空间理论。

(一) 信息技术革命和资本主义重组之间的深度契合建构了新的社会形态

在卡斯特看来,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差不多同时兴起了两大社会潮流。一是以信息处理和沟通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革命浪潮,它引导与塑造了信息化发展方式。这一方式有别于以标准化生产和集中化管理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发展方式,它是一种以信息处理为核心、以弹性网络为组织基础、以效能整合为基本功能、以技术服务为主要形态的新型技术应用模式,在这种模式之下,整个社会生产和管理都呈现出高度的灵活性。与此差不多同时进行的第二大社会潮流是以新自由主义取代凯恩斯主义为主要特征的全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大规模重组。二战后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带来将近30年持续繁荣的资本主义增长的凯恩斯模型在70年代开始受到其内部限制的沉重打击,主要表现就是难以遏制的滞胀危机。因此,从80年代开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进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重组和再结构过程,这个过程致力于解除管制、私有化并解除使先前增长模型得以稳固不动的劳资间的社会契约。卡斯特认为,这两大潮流具有深度的契合关系,信息化所创造的网络技术使生产中由社会和空间决定的关系被转化为信息流,为新的灵活的生产与管理体系的相互联系提供了组织基 础[3](34),而技术革命本身的发展和展现,则为先进资本主义的逻辑和利益所塑造。信息主义和资本主义在一个技术经济的重组过程中历史性地融合在了一起,新的社会形式和新的空间变化从这个历史性的融合中产生了。[3](35)

(二) 流动空间是当代网络社会新的空间形式

卡斯特通过对信息化发展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当代考察后得出的结论是,“作为一种历史趋势,信息时代的支配与过程日益以网络组织起来。网络构建了我们社会的新社会形态,而网络化的逻辑的扩散实质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也就是说网络社会正在崛起。[4](569)网络社会是一个高度动态、全面开放和无限扩展的社会系统,它把资本、管理与信息通过各种节点以即时网络的形式功能性地连接,而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模式,它使经济行为全球化,组织形式网络化、工作方式灵活化、职业结构两极化、文化生活碎片化。网络社会的崛起不仅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活动,而且也实质性地改变了作为社会表达的空间形式,所以卡斯特不无自信地表示:“既然我们的社会正在经历一种结构性的转化,那么,认定有新的空间形式与过程正在浮现,应该是个合理的假设。”[4](504)因为网络社会是“环绕着各种流动――例如资本流动,信息流动,技术流动,组织性互动的流动,影像、声音和象征的流动――而构建起来的”,易言之,流动是网络社会的主导性活动,因而支撑这种流动的空间形式也应该是流动的,即“流动空间”。卡斯特把流动空间定义为“通过流动而运作的共享时间之社会实践的物质组织”,而共享时间之社会实践则指得是“空间把在同一时间里并存的实践聚拢起来”,[4](505)这种聚拢在传统上依靠的是物理上的临近,即在场的同时性,而在网络社会则主要依靠的是网络的远距沟通,即缺场的同时性,这里的场就是空间。按照卡斯特的理解,流动空间作为网络社会特有的空间形式,由三个层次共同构成:一是电子通信网络,二是各种指导性节点、生产基地或交换中心,三是占支配地位的管理精英(而非阶级)的空间组织。电子通信网络(包括高速运输系统)是流动空间的物质技术基础,而全球化的城市则是流动空间的主要节点和核心,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和整个全球网络链接,并且按照它们在生产财富、处理信息以及制造权力等方面承担的不同功能而构成一个复杂的世界城市等级体系,而这些功能的操纵者就是由占据社会领导位置的技术官僚-金融-管理精英组成的精英阶层,一方面,这些精英形成了他们自己的社会,构成了象征隔绝的社区,躲藏在地产价格的物质障碍之后;另一方面,他们力图营造一种寰宇主义的生活方式与空间形式的设计,如机场贵宾室、会员制的高级会所、远离城市喧嚣的独栋别墅等等,以此统合全世界精英的象征环境,超越每个地域的历史特殊 性。[4](510?511)总的来说,卡斯特的流动空间是一个以电子网络为基础,以特定城市为终端,以社会精英为主导的空间形式,它既没有清晰的中心与边缘,也没有固定的边界和形状,是一个随着节点的变化时而扩张时而收缩,一旦停止流动就无法存在的拓扑空间。

(三) 流动空间对地方空间的支配是当代社会的主导性空间逻辑

卡斯特认为,当代社会除了流动空间之外,还存在着地方空间。地方空间是一个“形式、功能与意义都自我包容于物理临近性之界线内的地域(locale)”[4](518),是我们经验感知的,迄今为止仍然是绝大多人日常生活的、具有身份认同的空间形式。卡斯特承认,流动空间虽然奠基于电子网络,但并非完全脱离于地方,而是以特定的地方作为它的节点和核心,从而和地方相连。同样,流动空间也并未渗透到人类经验的全部领域,事实上,绝大多数的人,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传统社会,都还生活在地方里,其感知到的空间也还是以地方为基础的空间。但问题是,“由于我们社会的功能和权力是在流动空间里组织的,其逻辑的结构性支配根本地改变了地方的意义与动态”[4](524)。这是因为,在网络的拓扑空间中,没有任何地方是自在自存的,位置从而位置的意义总是由网络中的流动交换所界定,位于同一网络中的两点(或社会位置)之间的距离(或互动强度与频率)要比不属于同一网络的两点之间更短(或更强烈或频繁),而且在既定的网络中,任何两点之间等距(实际上等于零距离)。易言之,社会中既定的点或位置之间的距离总是在零与无穷大之间变化,若属于同一网络则零距离,若外在于网络则无穷大。这种以光速运行的信息技术所界定的网络之包含―排斥的支配逻辑大大强化了资本的统治逻辑,资本借助以信息技术为物质支撑的金融网络四处流动,跨越不同部门与活动领域,既联合又统合了资本主义积累的特定中心,在全球层次上整合了资本家的利益,使其不断朝向金融资本的后设网络聚合。与此同时,生产活动却越来越分散于形式多变的拓扑地形中,这也就意味着劳工在操作层面的瓦解,组织上的片断化,集体行动的区隔化,即由一个集中的实体变为差别极大的个体存在。更进一步来说,原有的有形边界城市逐渐消失,城乡的界线已模糊不可辨认,上百万的人口生活在一个无核心的都会区域中,完全依赖交通和传播手段和世界上其他与自己性质相近的地区保持联系,而彼此之间却少有来往,呈现原子化的生存状态。人民、地域与活动虽未消失,但它们的结构性意义已不存在,流动空间虽未完全取代地方空间,但却越来越成为统治性的空间。

三、卡斯特从城市空间向流动空间的

分析理路转换

总体而言,卡斯特是把空间作为一个物质产物来看待的,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卡斯特偏向于以物质面来掌握空间,认为空间是社会的基本物质向度。”[5]在城市空间理论中,空间是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物质性表达,在流动空间理论中,空间是当代网络社会支配性社会实践的物质性支撑,二者强调的都是空间作为社会整体的物质性维度和存在基础。当然,在总体上从物质的角度把握空间的同时,卡斯特的空间分析理路实际上发生了重大的转换。

(一) 分析视野从一元城市转向多元城市

空间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在具体研究时总要通过经验性的实例详释,而城市就是一个最典型的空间实例。在卡斯特的全部理论中,城市一直都是他重点关注的对象,在60~70年代,卡斯特作为新城市社会学的旗手,彻底批判了以芝加哥学派为代表的正统社会学,面对西方主要国家大城市中严重的危机,他主要从城市内部的微观系统出发,把城市界定为劳动力再生产的空间单位,并以集体消费理论具体地分析了法国的巴黎和敦刻尔克、英国伦敦、加拿大的蒙特利尔以及美国、西班牙和智利等其他国家部分城市的一些城市问题,所分析的基本上是单一城市,进行的都是个案式研究,并没有明显的全球视野,因而关注的主要是内部空间。到了70~80年代,随着新技术革命引导的全球化的纵深发展,以及70年代后西方理论版图中普遍兴起的“依附理论”“不平等交换理论”“世界体系理论”“世界城市理论”“不平衡地理发展理论”等全球化理论的影响,卡斯特抛弃了先前较为狭窄的内部空间视野,关注的对象已不限于单一城市,而是扩展到多核心巨型城市区域、大都市带和世界城市体系、全球城市网络,无论是作为地方空间的地域实体,还是作为流动空间的网络节点和核心,其理论承载和依托的对象都已是全球视野中的多元城市体系,而不再是相对封闭而孤立的静态城市了。

(二) 研究方法从结构主义转向结构化

卡斯特在《城市问题》一书中,把空间看作是社会的物质性表达,而把社会界定为一个由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系统构成的复杂结构,进而把城市空间定义为社会结构的具体表现,并且把城市问题的本质归结为城市的结构性矛盾(消费的社会化与消费供给为私人控制之间的矛盾),与人的活动无关。在他看来,作为行动者的人只是在“特殊社会条件下创造他们的历史”,但他们“不是通过自身而是通过其传递的要素而存在。因此,必须以一种特殊方式,即从他们在社会结构的其它实体中所占据的位置以及与城市系统的特殊结合关系出发来界定他们”。[1](262)也就是说,这些行动者不能被看作是主体(subject),而只能作为由社会系统的结构性要素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所规定的地点或位置的支撑者或人。卡斯特强调结构而不是实践,强调位置而不是行动者,强调空间的社会构造而不是主体的创造和选择,这是典型的结构主义方法。卡斯特后来很快修正了他的结构主义观点,在1975年为《城市问题》英文版所写的后记中年承认在早期的城市研究中过于依赖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是不适当的,因为“自理论工作的现阶段来看,最重要的工作不是定义元素及形式化其结构,而是确定在所谓的‘城市’矛盾及实践中作用的历史法则。在此时,尝试达到结构的形式化的层次是贸然的,因为是历史法则决定其结构的形式而非颠倒过来”[1](438)。80年代以来,卡斯特日趋重视经验方法在学术研究中的作用,在城市研究和空间理论中一改先前结构至上的片面做法,认定空间不是社会结构的被动显现,明确提出“空间形式乃是由人类行动所生产,并且根据一定的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表现且执行了支配阶级的利益”,并格外强调人类行动者对空间的改造能力,认为城市社会运动会不断挑战并改变空间结构的意义。[6]在流动空间理论中,卡斯特一方面强调了结构空间的动态过程,认为:“空间的形式与过程是由整体社会结构的动态所塑造,这其中包括了依据社会结构中的位置而享有其利益的社会行动者之间,相互冲突的价值与策略所导致的矛盾趋势。再者,通过作用于承继先前社会-空间结构的营造环境,社会过程也影响了空间。”[4](504)另一方面也强调了社会行动者结构空间的重要作用,指出:“流动空间不是我们社会中惟一的空间逻辑。然而,流动空间依然是支配性的空间逻辑,因为它是我们社会里支配性的利益-功能的空间逻辑。但是,这种支配不是纯粹结构性的,它由社会行动者所发动、构想、决定与执行。”[4](509)说明了流动空间本身是由占有社会领导位置的技术官僚-金融-管理精英所建构、管理和支配,他们利用网络所特有的包含-排斥的力量,一方面使资本集中与全球化并营造了国际精英的流动性空间,另一方面则使人民大众被分割在相互隔绝的地方空间,造成流动空间对地方空间的统治。这些论述清楚地标明了卡斯特从重视结构到对结构与行动者并重的方法论上的重大转变,“事实上,这些改变社会地与历史地标明了一个由60年代到80年代,一个由大陆法国到英国的知识旅程。”[7]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60~70年代,卡斯特主要在法国完成学术训练并进行研究工作,而当时的法国正是结构主义的黄金时代,卡斯特自然受到结构主义的深刻影响。随着他在1979年转往美国发展并在那里定居,此后的研究工作更多地受到了与大陆法国传统不同的英美实证分析方法的影响,特别需要提及的是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结构化理论对他影响很大,在《网络社会的崛起》一书的参考文献中就列有吉登斯关于结构化理论的主要著作。[4](599)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反思了结构主义抬高结构贬低行动的硬伤,提出了结构和行动在处于时空之内的社会实践中互相依持的辩证观点,激发了卡斯特对结构与行动关系的重新审视。当然,卡斯特的这种转变也和结构主义内部的嬗变有关,即结构主义日益转向后结构主义甚至解构主义。

(三) 叙述逻辑从资本转向权力

卡斯特在城市空间理论中把城市空间定义为集体消费的空间单位,而集体消费为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从而也为资本积累所必需,但投资集体消费本身对私人资本却无利可图,最后政府只能以总资本家的身份从资本积累的长远利益出发承担起提供集体消费品的职责,但政府对集体消费的介入需要大量的财政开支,这又加重了私人资本的税额负担,私人资本必然抵制。因此,政府总是摇摆于劳资双方之间的对立和斗争,从而实际地决定着城市空间的社会生产过程,这显然遵循的是资本积累的叙事逻辑,主要着眼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在流动空间理论中,尽管卡斯特仍然强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信息化发展模式之间的互动,但从其论述中不难看出,卡斯特实际上更加强调是信息技术革命对于资本主义重组的决定性作用以及技术精英对整个社会的支配性权力。相对于城市空间的实体性而言,流动空间更多的是一个虚拟性空间,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社会生产关系不再是一种实际的存在,资本进入了单纯循环的多维空间从而在事实上依赖于全球网络的电子回路,拥有血肉之躯的资本家及其群体为无面目的技术后设网络所代替,新的专业管理阶层将城市、乡村和世界之间的相互联系的专用空间殖民化了,人民被分割,信息被控制,地方失去了意义,民主政体也变得软弱无力,能量流动孕育了流动的能量,权力的流动造就了流动的权力,主宰无处不在而又无处觅其踪迹。因此,流动空间的叙述逻辑是一种权力逻辑,主要着眼于精英与大众之间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四) 理论立场从马克思主义转向后现代主义

空间问题的凸起本身就是20世纪后半叶后现代转向的标志之一,而卡斯特从城市空间向流动空间的转换清晰地再现了这一思想轨迹。在城市空间理论中,卡斯特从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出发,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角度重新定义了城市,把消费问题视为发达资本主义城市的核心问题,认为马克思所揭示的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固有矛盾不仅没有消除,反而在城市消费领域进一步激化,即“消费过程日益增长的集体性和相互依赖性与消费过程的私人资本利益控制之间的矛盾成为主要矛 盾”。[8]这一矛盾的发展促使国家以总资本家的身份承担集体消费供应的职能,而国家对集体消费的介入本质上是服从于私人资本的利益的,在财政危机严重的情况下必然削减集体消费方面的开支,降低集体消费的规模和水平,从而引发广大城市居民的强烈抗议。由于集体消费和劳动力再生产密切相关,围绕集体消费而展开的城市社会运动就有可能与工人运动的组织相结合,从而重新开辟革命的道路。由此不难看出,在城市空间理论中,卡斯特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注重从生产方式和社会阶级关系出发分析空间问题,从维护下层劳动阶级的利益出发对资本主义的现实进行了激烈批判,提出了颠覆资本主义的政治策略,并强调要把理论批判与政治实践相结合,认为“不存在解决(或替代)导致城市问题的根本矛盾的纯粹的理论上的可能性;这种替代只能来自社会实践,也就是说来自政治实践”[1](6)。然而,卡斯特所期望的政治革命始终没有出现,在他看来,资本主义已借助80年代以来的新技术革命实现了全面重组,城市社会运动变得支离破碎,城市危机似乎已经过去,而技术统治的强大逻辑却在不断消解地域的意义,流动空间以支配性的逻辑宰制着地方空间,革命已无可能,当前最重要的问题是地方的自救和生存,这就需要建立有自主性的政府,保存地域的文化认同并利用地域的特殊性质整合进新的信息经济,以免被抛离于世界潮流之外。在他的影响巨大的“信息时代三部曲”的总结论中,他明确地说,“我决定放弃对我们世界的病症的治疗”,因为“不再有后设政治学,不再有哲学王,也不再有知识分子的自命如此。最根本的政治解放是人们从不加批评的坚持与固执中解放他们自己,……在20世纪,哲学家已经试过去改变世界。在21世纪,这是他们以不同的方式诠释的时候”。[9]至此,用精神性的文化认同取代以工人运动为基础的政治革命,以个人救赎取代阶级斗争,以这样那样的方式解释世界取代实际地改变世界,表明卡斯特已完全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最终站到了后现代主义所主张的多元、碎片、差异、怎么都行的保守行列里去了。

参考文献:

[1] Manuel Castells. The Urban Question [M]. London: Edward Arnold Ltd, 1977.

[2] Manuel Castells. Theory And Ideology In Urban Sociology [A]//Chris Pickvance. Urban Sociology: Critical Essays. London&New York: Tavistock Publications, 1976.

[3] 曼纽尔・卡斯泰尔. 信息化城市[M].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1.

[4] 曼纽尔・卡斯特. 网络社会的崛起[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1.

[5] 王志弘. 流动、空间与社会[M]. 台湾: 田园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1999: 5.

[6] Manuel Castells. The City and The Grassroots: A Cross-Cultural Theory of Urban Social Movements [M]. London: Edward Arnold Ltd, 1983: 311?312.

流动资产的意义篇(5)

传统意义上对三大基本财务报表之间内部逻辑关系的认识基本是建立在对会计要素的不同定义方式之上,即按照时间维度将企业的资金运动划分为静态与动态会计要素,从而建立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损益表)之间的逻辑关系,为了反映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提高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判断和分析,又进一步引入了现金流量表,从而构成了现代财务报告的完整体系。但是,一方面由于财务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等原则所导致的固有缺陷使得这种本原逻辑关系并未在会计规范和实务中得以忠实贯彻(谢德仁,2001),另一方面如何从财务的角度,特别是在收付实现制(即现金制)下重新审视企业的三大报表也逐渐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因此本文拟从财务学的角度重新定义三大财务报表,并勾勒出它们之间新的逻辑关系。

一、财务报表的本质:一种理财观

过去我们对公司财务报表的本质认识过多地停留于会计领域,如何从财务的角度看待这三张基本报表就成了财务学的使命。从财务活动的本质考察财务报表,我们不难得出以下共识。从投资与筹资的角度看,公司实际上是一组被投资于各种不同形态的资金使用(Use of funds),这些被使用的资金是公司从一些地方筹集得到的,即股东权益和负债,也就是公司的财务资源(Finan-cial resources),将使用资金和财务资源联系在一起的是资产负债表,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将资产负债表看成是某一时点上公司所拥有的不同资源以及公司使用这些资源,也就是转换为经营资产的状况。通过利用这些资产,公司的各种项目得以正常运行。收入或费用是用来解释公司利润的,或收入或收益是如何产生的。利润表记载了公司某一固定时期内公司的收益和特定支出。利润表是用来反映公司的盈利或亏损情况的。公司聚集了一定数量的资源,并且按照经营的需要形成一定的资产,通过经营公司的资产就会产生相应的利润,同时也会产生相应的现金流量,公司净现金流量的一部分被用来回报股东或投资者,另外一部分则继续留在公司内部,成为所谓的自身融资(Self financing),用于公司的再发展。在下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的资源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资产数量也随之增加,随着公司经营效益的逐步提高产生更多的经营利润和净现金流,增加的净现金流的一部分又重新投入到公司中来,这样的良性循环将周而复始。反映上述现金流动状况的就是第三份报表,现金流量表。

因此,财务管理从本质上看是对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管理:(1)公司资产结构(Financial structure)――资产负债表。这里的问题包括公司所使用的类似于“鸡尾酒式”(Cocktail)组合的资源是否正确,这些资产的组合是否令人满意。(2)公司盈利能力(Profitability)――利润表。相应的问题有如何评估公司的盈利性,如何具体计算公司的盈利能力。(3)资产流动性(Liquidity)――现金流量表。相应的问题包括公司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多少,如何提高净现金流量。导致财务管理趋于复杂的原因是我们必须同时考虑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事实上,通过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对财务报表的内涵进行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参见图1):财务管理的真正本质是公司如何拥有最佳资产结构,从而使公司资产具有盈利性和流动性。

二、净现金流量(net cash flow)的重新定义

财务报表体系,特别是三大基本财务报表是企业理财活动的最终反映,这些信息从不同层面和角度为报表使用者回答了企业短期财务措施和长期经营战略的实现情况。认识到财务管理活动与三大报表之间的对应关系是至关重要的。从财务报表之间的关系看,传统的财务报表分析建立起来的指标体系相对显得支离破碎,没有能够很好地将这三大基础报表有机地联系在一起。那么如何做到从财务角度将三大报表有机联系起来呢?我们的分析从资产负债表开始,其切入点是净现金流量,通过对净现金流量进行重新定义,从而建立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

在重新定义净现金流量之前,需要对以下两个重要概念进行界定:营运资金(Working capital)和营运资金需求(Working capi-tal requirements)。传统上对营运资金的定义大致有如下三种:(1)“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也称净营运资金;(2)以流动资金来表示营运资金,称为总营运资金;(3)把营运资金解释为营运资本,即企业垫支于流动资产上的资本(杨雄胜,2000)。

我们将营运资金定义为长期可得资金与长期所需资金的差额(如图2所示),营运资金代表公司在经营周期内长期可利用的资金或资本。这是营运资金的惟一定义。“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是定义,而且容易令人产生误解,让人们以为营运资金受日常交易的影响,从而造成不良影响。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营运资金是公司长期经营政策所导致的净财务收入。营运资金并不是每天变化的,而是与公司长期决策相关的战略安排。采用同样的方式,可将营运资金需求定义为周期性需求,也就是公司经营周期所需要的资金与周期性资本,即公司经营周期中需要的资金与所产生的资金之间的差额。转换到资产负债表上,营运资金是与公司经营直接密切相关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部分之间的净值。营运资金需求指的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也就是说公司经营周期内的资金需求。

营运资金和营运资金需求可以表示为:

营运资金=永久资本-净固定资产(扣除折旧)

营运资金需求=(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净其他应付款)

注:长期负债+股东权益=长期(永久性)资本

这里没有考虑流动资产中的现金以及流动负债中的短期负债。营运资金需求可正可负(如超市业务的营运资金需求一般为负)。营运资金需求大于零,表示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小于零则表明公司营运资金的剩余。

三、财务报表逻辑关系的重构

(一)资产负债表:营运资金与营运资金需求之间的对话在重新定义了营运资金和营运资金需求之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就可以被视为是营运资金与营运资金需求之间的对话。营运资金是公司在经营周期内所产生的资金,而营运资金需求则是公司在经营内所需要的资金,两者之间的差额就是公司净现金流量。当营运资金大于营运资金需求时,公司净现金流量为正,当营运资金小于营运资金需求时,公司净现金流量为负,此时公司就需要对外进行短期借款或票据贴现等业务。由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所以我们可以得出:

流动资产(现金、可流通证券以及短期投资)-短期负债(短期借款、票据贴现和其他短期利率债务)=公司的净现金流量。

那么,能够全部阐释资产负债表的公式为:

净现金流量=营运资金-营运资金需求

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对资产负债表的三种主要评价:(1)该公司表明公司的资产流动性是公司(长期)战略(短期)经营政策所带来的结果。一般来说,从公司旧有和全部的信息评价公司没有意义,因为没有必要全面去衡量一个公司的现金状况,只要比较一下公司的流动资产和短期融资,就能直接快捷地得出公司的现金流量。但是,在公司进行计划和长期预算方面,利用该公式进行分析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如果可以预测公司的营运资金,为此需要制定投资计划来反映固定资产未来的变化以及融资计划来反映永久资本未来的变化;如果可以预测营运资金需求,例如将营运资金需求和销售联系在一起,就可以预测该公司的未来净现金流量。(2)资产负债表的基础公式表明营运资金的重要性不在于其本身数量的多少,而在于营运资金与营运资金需求之间的关系。一家拥有较高营运资金的公司也会陷入财务危机,因为该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可能更高;相反,一家公司的营运资金很少,甚至一些超级市场的营运资金是负值,只要该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比营运资金少,或者营运资金需求负值大于营运资金负值。(3)营运资金变量与营运资金需求变量之间的关系,通常是动态发展的,而非静态,许多变量的变化都将被考虑到这种关系之中,而非固定的一些数据。公司资产流动性被再次证明是影响营运资金和营运资金需求的政策产生的直接后果。对营运资金产生影响的政策包括关于投资与撤资的战略决策、股票发行与股票回购、发行长期债券、职员退休计划、影响公司留存收益水平的分红政策等。影响营运资金需求的政策有改变存货数量的经营政策、应收账款政策、应付账款政策以及其他应付款政策等等。公司的营运经理无论是在生产方面,还是产品销售采购方面每天都影响着公司资产的流动状况,这就是为什么营运资产需求问题非常重要,长时期控制公司资本需求的水平和波动对于公司资产流动状况具有重要的意义。营运资金需求是公司内部各种动态功能部门之间的冲突协调产生的结果。销售部门为了提高销售量,通常提高应收账款的数量,生产部门为了避免生产过程中断,往往保持较高的原材料或者在生产过程中保持较多的存货,采购部门为了保持与供应商的良好关系,往往尽快支付供应商货款或者为了获取回扣而订大量的货。

(二)利润表:潜在的现金来源 利润表反映公司的盈利情况,即一段确定时间内公司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收支概括,可以从中看出公司所产生的利润或者发生的亏损。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和费用的发生与现金收支之间产生了一个重要的时间差,因此,我们在利润表上所看到的利润或者收益只是潜在的现金,而并不是公司实收的现金(斯科特・贝斯利等,2003)。

但是,我们要对这里的“现金流量”概念要有一个清楚地认识。净利润加上折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金,而是反映了“潜在的”现金。由于权责发生制原则,只有在非常严格的条件下公司的净利润才会是现金。此外,公司净利润是在某一特定时间点上(例如会计期限的末端的)一种会计衡量标准,而并非字面意义上的动态的流量。同样,折旧既不是现金,也不是流量。一般人很难想像,一家公司拥有大量现金流量的时候也会陷入严重的流动性财务困境。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倾向于将净利润加上折旧称为“内部产生的资金”,或者称为“公司经营产生的资金”。如果一定要使用“现金流量”这个名词,那么一定要加引号,或者称之为“潜在的现金流量”。毕竟从长期来看,净利润加上折旧是一个有用的工具,它可以用来测量公司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

(三)现金流量表:一张被拓展的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体现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它可以显示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三种层次的现金流量,通过现金流量表可以看清公司所产生的全部现金流量。我们从公司内部资金这一概念入手,在传统上它被狭义地定义为现金流量。它有时为正,而且数目比较大,但是如果公司经营行为促使存货和应收账款增加,应付账款却保持同样的水平,最后就会造成公司现金量的减少,而并非增加。

在表2中,公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是财务管理中最核心、最关键的术语。该术语通过公司日常经营行为现金流量的状况来预测公司的运营能力,以此也可以用来评估公司生存能力以及长期成长能力。如果一段时期以内公司经营现金流量比较低,或者更糟糕是负值,这就表明公司没有能力履行财务职责,或者无法提供确保公司有效经营以及将来滚动发展的资源。公司经营现金流量是公司长期成长的发动机。

在这里,我们就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两种会计方法之间的基本区别,也就是传统会计方法和更多地以财务为中心的会计方法之间的差别。举例来说,公司去年产生了1000单位的现金流量,也就是公司内部资金。但是,公司的存货由于某些原因积压,另外由于公司客户所面临的困难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增多了许多,即很有可能公司产生了1000单位的营运资金,同时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在同一时间也可能增加了1000单位,这样公司实际的现金流量其实为零。更进一步,假设同一时期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增加了1300单位,现在公司的经营现金流量就称为-300单位。这意味着公司必需尽快寻找外部融资渠道,然后认真研讨公司投资等战略决策以及债务偿还等财务上的义务。公司的经营现金流量是负值的时候,就像是人们要靠借钱来购买每天所需的食品一样,如果人们为了长期需要而借钱,例如购买住房,那么就不存在什么问题;但是为了短期需要而借钱,即满足营运资金需求,那么这样的生活就不会长久(斯科特,贝斯利等,2003)。

公司经营现金流量为公司的投资计划提供最基本的资金来源,公司在资本经营计划中需要现金,在收购别的长期资产例如在其他公司的投资等类似行为时,也需要现金。不过,有时候公司也会通过撤资而获得一些现金。在公司投资行为之后,财务调整之前,财务报表上的数字如果为正值,可以表示公司所有的现金,如果为负值,则为公司所需的现金。

到此时,需要考虑公司长期的财务政策,主要包括长期债务偿还计划、新的长期融资计划(如长期商业借款或发行商业债券等)、公司股票发行计划以及股票回购计划,同时还要考虑公司红利发放计划,公司红利发放对留存收益有直接影响,留存收益是公司利润中再投入公司的部分,从而也影响到公司的财务需求。所有综合考虑的结果就是公司的总现金流量。公司总现金流量等同于公司净现金状况的变量。净现金状况变量在前面定义为流动资产变量与短期负债变量之间的差额,流动资金变量包括现金、可流通证券、其他短期投资,短期负债变量包括短期商业银行借款、票据贴现以及其他带利息的流动负债。到目前为止,大家可以看到,现金流量表实际上是一张拓展的、更具操作性的资产负债表的基本公

式。在前面我们将该公式定义为:

净现金流量(或总现金流量)=营运资金变量-营运资金需求变量

总现金流量需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分析,如果总现金流量很大,这可能是一个较好的信号,表明公司拥有强大的能力可以创造一些现金;但是这也可能是一个负面信号,暗示着公司并未投资新资产和新技术以提升公司未来的生产力,甚至更糟的是,这可能预示着公司已经将“传家宝”卖掉了,从而使公司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劣势,或者预示公司长期负债显著增加,损害了公司健康的资产结构,从而使公司不仅面临较高的商业潜在风险,也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在将来可能为公司带来严重的商业危机或者困难。另一方面,如果总现金流量在某一特定时间点上比较低,甚至是负值,这显而易见是一个负面信号,表示公司已经缺乏产生现金的能力,但这也有可能预示其他的一些信息,比如公司或者正在重整公司的资产,重新调整公司经营方向进入更为有利可图的领域,或者已通过支付过多的长期负债以调整公司的资产结构从而为公司拥有较好的未来财务状况做准备。

在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层面的财务分析就比较简单,公司经营现金流量越高,表明公司经营状况越好,公司实现长期发展战略的自由度和灵活度就越大,而不必受到财务上的约束和限制。增加经营现金流量意味着两件事情:(1)通过提升公司赢利能力增加公司内部资金;(2)通过存货管理、信用政策管理和供应商付款管理,提高营运资金需求的管理效率。在此反复强调,财务管理的目的是将“现金慢流”(Cash slow)变成“现金流量”(Cash flow)。

流动资产的意义篇(6)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4)02-0025-06

在商品世界里,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关系的虚幻形式——这就是商品的拜物教性质。货币和资本具有比商品更加耀眼的拜物教性质。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对商品、货币和资本的拜物教性质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作为商品、货币和资本的拜物教性质这一“社会存在”的观念反映,“拜物教观念”指的是把物所获得的社会形式规定性看做物作为物“天然地”具有的属性这样一种“错认”。对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拜物教观念,马克思也进行了透彻的批判。

马克思的形而上学批判、意识形态批判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讨论的重要话题。但不少学者只是停留在对“形而上学一般”和“意识形态一般”批判的层面上来理解马克思的有关思想。鉴于此,本文将梳理《资本论》对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拜物教观念的剖析,并以此来展示马克思的形而上学批判、意识形态批判的具体化路径。

一、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拜物教观念举例

(一)节欲论:资本积累与扩大再生产一般的混淆

剩余价值一部分由资本家作为“收入”用于消费,另一部分用作资本或积累起来。在一定量的剩余价值中,这两部分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用作资本或积累起来的那部分,就表现为是资本家“节约”下来的,因为他节制了自己的欲望,没有把它吃光用尽。也就是,资本积累是资本家“牺牲”了眼前消费的结果,而利润就成了对这一“牺牲”的回报。在这种“节欲论”中,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不见了,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被湮灭了。

这种“节欲论”理所当然地遭到了马克思的批判,其批判的要点在于指明:第一,无论资本家用于消费的“收入”,还是他投入扩大再生产的“资本”,都是工人剩余劳动的产物;第二,在资本主义的一定发展阶段上,挥霍、炫耀成为资本家营业上的一种必要,奢侈被列入资本的交际费用,而且资本家的挥霍并未妨碍资本积累的一同增加;第三,规模扩大的再生产,是“极不相同的经济的社会形态”所共有的,并不必定以资本积累的形式存在。

(二)剩余价值在流通中实现造成的幻觉

资本的流通时间,会限制资本的价值增殖过程。不过,这种“限制”作用是一种消极作用。但是,这种消极的作用却好像是(“表现为”)积极的,因为它的结果是积极的。流通时间对资本增殖的消极作用表现为积极作用的假象,加深了资本本已具有的神秘性质(拜物教性质),并由此产生了“政治经济学”的“资本的增殖来源于流通领域”这样一种“拜物教观念”(“幻觉”):“在资本家看来,在商品出售时实现的价值余额或剩余价值,似乎是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它的价值的余额,而不是它的价值超过它的成本价格的余额,因而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好像不是通过商品的出售来实现,而是从商品的出售本身产生的。”

(三)拜物教观念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关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理论

由于可变资本与不变流动资本,在流通过程中都是作为流动资本而表现自身,亚当·斯密就借机利用“流动资本”这个共同的名称,抹杀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这一本质区别。亚当·斯密之后的经济学的“混淆”则更为严重——它认定:作为本质的东西和唯一的区别的,不是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对立,而是同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对立。

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差别,是由价值流通引起的经济的形式规定性的差别,因而是一种“后天获得的差别”。资产阶级经济学则把这种“后天获得的差别”理解为因物质属性而造成的“天生的差别”——亚当·斯密就犯有这样的理论错误,他通过列举构成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物品即物质要素来告诉我们,流动资本和同定资本是由什么构成的,好像这种规定性是这些物品在物质上天然具有的,而不是由这些物品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一定职能产生的,也就是说,他把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性质看做是物品固有的性质。马克思分析了这一“混淆”得以产生的思想方法根源:如果把由价值流通引起的经济的形式规定性与物质的属性混同起来,那些只是在一定社会关系内才成为资本的东西,天生就是具有一定形式的资本——固定资本或流动资本。对此,马克思评论说:资产阶级经济学特有的拜物教把物在社会生产过程中获得的社会的经济的性质,变为一种自然的、由这些物的物质本性产生的性质。

(四)剩余价值的分割与拜物教观念

首先,把商人资本看做产业资本的一个特殊种类。针对上述“荒唐的看法”,马克思指出,采矿业、农业、畜牧业、制造业、运输业的区别,谷物栽培业同畜牧业和制造业的区别,是不同生产部门各生产资本之间由于不同产业部门的性质不同而造成的“物质区别”;作为生产资本的产业资本与商人资本(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的区别,乃是同一资本的“形式区别”——商人资本是产业资本的转化形式、独立化形式;而“形式区别”与“物质区别”,是有天壤之别的;如果把“形式区别”与“物质区别”混同起来,就会犯把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等同起来的错误,从而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永恒化,就会认为社会产品在社会各成员之间的分配必须要有商人和银行家作中介,就像要吃肉必须有畜牧业,要穿衣必须有服装业一样。

其次,混淆企业主收入与监督工资或管理工资,不把利润解释为剩余价值即无酬劳动,而把它解释为资本家自己所做的劳动取得的工资。针对这种混淆,社会主义者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把利润实际地缩减为它在理论上伪装成的那种东西,即单纯的监督工资。而随着工人方面的合作事业和资产阶级方面的股份企业的发展,混淆企业主收入和管理工资的最后口实再也站不住脚了,从而,利润在实践上也就表现为它在理论上无可辩驳的那种东西,即表现为单纯的剩余价值,没有支付等价物的价值,已经实现的无酬劳动。于是,“管理工资”的谎言被揭穿了:执行职能的资本家实际上是在剥削劳动,并且在他是用借入资本从事经营的时候,他的剥削的结果就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

再次,把工资说成是一种“利息”,认为劳动力是提供这种利息的资本。对此“错乱”,马克思评论说:资本的增殖不是用劳动力的被剥削来说明,相反,劳动力的生产性质却用劳动力本身是这样一种神秘的东西即生息资本来说明。

最后,认识地租时产生的迷误。有人把自然力看做是地租的源泉。针对此“迷误”,马克思分析说:自然力不是超额利润的源泉,而只是超额利润的一种自然基础。还有人认为是土地所有权“创造”了地租。针对此“迷误”,马克思解释说:土地所有权并不创造那个转化为超额利润的价值部分,而只是使土地所有者有可能把这个超额利润从工厂主的口袋里拿过来装进自己的口袋;它不是使这个超额利润创造出来的原因,而是使它转化为地租形式的原因,也就是使这一部分利润或这一部分商品价格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原因。有人把“土地的购买价格”的存在,作为地租的存在理由。马克思认为,有这种想法的人,是把地租本身和地租在土地购买者面前采取的利息形式混同起来了;而且,地租的资本化是以地租为前提。地租却不能反过来由它本身的资本化而导出和说明。

二、剖析“三位一体的公式”: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拜物教观念的系统批判

马克思说:资本-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就是把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内的_一位一体的公式。不过,由于利润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利息表现为资本所固有的、独特的产物,而企业主收入则表现为不以资本为转移的工资,所以,上述三位一体的公式可以更确切地归结为:“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而在“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个公式中,利润,这个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征的剩余价值形式,就幸运地被排除了。

上述“三位一体的公式”集中体现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拜物教观念,马克思对其不合理性进行了剖析。首先,把“三位一体的公式”中的“三个源泉”“并列”起来是不合理的,因为“资本”是“生产要素的属于一定生产方式、属于社会生产过程一定历史形态的形式”,或者说,是“一个与一定社会形式融合在一起、并且表现在这个社会形式上的生产要素”;而“土地”和“劳动”则是一切生产方式共同具有的、与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无关的“现实劳动过程的两个要素”,它们是“完全不同的、彼此毫无关系的、不能互相比较的物”。其次,他还分析了公式中“源泉”与“果实”之间关系的不合理,因为它们是“不能通约的量之间的关系”。在“土地-地租”的公式中,土地是一种没有价值的使用价值,地租则是一种交换价值:这一公式就是把一种当做物来理解的社会关系,设定在同自然的一种比例关系上,也就是说,让两个不能通约的量互相保持一定比例。如果资本被理解为一定的、独立地表现在货币上的价值额,那么,“资本-利息”这一公式,就是在说“一个价值是比它的所值更大的价值”——这显然是无稽之谈。“劳动-工资”这一公式也是不合理的——“劳动的价格”这种说法是和价值的概念相矛盾的,也是和价格的概念相矛盾的。

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资本、土地、劳动都视为“物”、物质实体不同,马克思把资本、土地所有权、雇佣劳动都理解为一定的“社会形式”。马克思通过分析这些“社会形式”在资产阶级经济学中被“遮蔽”的过程,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秘密,同时也揭示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三位一体的公式”的秘密。首先,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一般和雇佣劳动合而为一了:雇佣劳动不是表现为劳动的社会地规定的形式,而是一切劳动按它的性质来说都表现为雇佣劳动。其次,劳动条件所采取的一定的社会形式和劳动条件的物质存在的合而为一:劳动资料本身就是资本、土地本身就是土地所有权。再次,劳动条件本身,也就与劳动一样,成了价值的源泉:天然就是资本的劳动资料本身,成了利润的源泉;土地本身,成了地租的源泉。最后,土地所有权、资本和雇佣劳动也就从“作为中介”的源泉,转化成了“真正的”源泉,成为了产生出产品价值本身的“最后的”源泉。

三、拜物教观念的迷误:物质内容与社会形式的混淆、具体的抽象化、历史的永恒化

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拜物教性质中产生出了“经济学家们”的一种幻想,或者说,在客观的“颠倒”基础上,产生了一种理论的“混淆”:经济学家们一方面犯了把资本的这些元素形式——商品和货币——本身跟资本等同起来的错误,他们另一方面又犯了把资本的使用价值存在方式——劳动资料——本身就说成是资本的错误。这是一种在打开随便一本优秀的经济学指南时一眼就可以看到的“颠倒”:把表现在物中的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当做这些物本身的物质自然属性。这种“颠倒”包含三个理论层次:物质内容与社会形式的混淆、具体的抽象化、历史的永恒化。

针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机器(物质内容)与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社会形式)混为一谈的做法,马克思批判道:“对他们说来,机器除了资本主义的利用以外不可能有别的利用。因此,在他们看来,机器使用工人和工人使用机器是一回事。”在《资本论》第1卷第25章《现代殖民理论》中,马克思也有类似的说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物质内容——引者注),作为直接生产者的财产,不是资本(社会形式,或物质内容与社会形式的统一——引者注)。它们只有在同时还充当剥削和统治工人的手段的条件下,才成为资本。但是,在政治经济学家的头脑中,它们的这个资本主义灵魂和它们的物质实体非常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致在任何情况下,甚至当它们正好是资本的对立面的时候,他也把它们称为资本。”

马克思剖析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头脑中的“混淆”得以产生的方法论根源。马克思指出,通过“撇开劳动过程的一切历史形式不谈”、通过抽去一切生产过程的特殊差别而只是把它们的共同东西留存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证明”了生产资料与资本的同一性、劳动过程与资本的生产过程的同一性、金银与货币的同一性,以及劳动与雇佣劳动的同一性。上述“证明”方法,实际上就是“混同”,比如把(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所独有的)物化劳动同劳动能力的交换,直接混同于(一切社会形式的生产过程所共有的)以生产资料形态存在的物化劳动对活劳动的吸收。在此我们可以看出,物质内容与社会形式的混淆必然导致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特殊的”(具体的)东西“一般化”(抽象化)。比如,规模扩大的再生产,是“极不相同的经济的社会形态”所共有的,并不必定以资本积累的形式存在。但是,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节欲论”中,资本积累成了资本家节制了自己的欲望(没有把剩余价值吃光用尽)的结果,而利润就成了对这一“牺牲”的回报。在这种“节欲论”中,资本积累与规模扩大的再生产被等同起来了,而且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问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不见了,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被“湮灭”了。

马克思还指出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使用上述“混同”方法的理论意图:因为劳动是人类生存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劳动过程的一般要素同任何一定的社会发展无关,所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资本对劳动过程的占有同劳动过程本身混淆起来,从而把单纯劳动过程的物的要素同资本混淆起来,是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永恒性或证明资本是人类生产本身不朽的自然要素的非常方便的方法。这里,马克思揭露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理论逻辑背后的阶级局限——把具有历史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永恒化。资本主义所“特有”的人口规律、资本主义的积累规律、资本主义的劳动供求规律,都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神秘化为一种“自然规律”,而马克思揭示了它们的“非自然性”。比如,就“资本主义的劳动供求规律”,马克思说,一旦工人识破秘密,知道了他们为什么劳动越多,为别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们的劳动生产力越是提高,他们连充当资本增殖手段的职能也就越是没有保障;一旦工人发现,他们本身之间竞争的激烈程度完全取决于相对过剩人口的压力;一旦工人因此试图通过工联等等在就业工人和失业工人之间组织有计划的合作,来消除或削弱资本主义生产的那种自然规律对他们这个阶级所造成的毁灭性的后果,就会破坏这个规律的“纯粹的”作用。不过,此时,资本和它的献媚者政治经济学家就大吵大叫起来,说这是违反了“永恒的”和所谓“神圣的”供求规律。

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永恒化必然导致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理论上的不彻底性:虽然他们看到了生产在资本关系中是怎样进行的,但是他们看不到这种关系本身是怎样被生产的,同时看不到在这种关系中又怎样同时创造出瓦解这种关系的物质条件,从而看不到这种关系作为经济发展的、社会财富生产的必要形式的历史根据是怎样消除的。马克思则不仅看到了资本是怎样进行生产的,而且看到了资本本身是怎样被生产的,以及跟资本进入生产过程时相比资本又是怎样作为根本改变了的东西走出生产过程的。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理论上的不彻底性,马克思曾以李嘉图对剩余价值的认识为例有过进一步的说明:李嘉图把剩余价值看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的东西,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他看来是社会生产的自然形式,因而他从来没有考虑到剩余价值的起源;他谈论劳动生产率也只是从中寻找决定剩余价值量的原因。而不是在其中寻找剩余价值存在的原因。

四、拜物教批判理论与马克思的形而上学批判、意识形态批判

流动资产的意义篇(7)

[中图分类号]F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3)01—0001—13

一、阶级社会的历史进程与资本主义矛盾

按“唯物史观”来说,生产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其轴心正是生产关系,而这个社会关系具体来说即为劳动力的承担背负者(也就是生产劳动者、普劳大众)与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的支配所有者(亦即企业资本家、土地产权主)两者间的社会关系。也因此,劳工的社会地位将由生产关系来决定,也会在生产关系的变化中变化。从历史来看,生产关系在历史发展中会变化、会发展;不过在时间流逝的过程里,生产关系如果只是发生部分变化,则还不能称为历史性的变化,所谓历史性的变化应是该体制的整体变革,必须是某个体制全面转换成另一个体制的革命性变化。

马克思考察欧洲社会发展的经济变迁史,区分了人类在“前资本主义的时代”主要的社会形态共有三类,也可以说人类的社会于演进至资本主义社会之前曾分别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化。那是指从远古石器时代的公有共产部落社会(即原始公社)开始,随着上古青铜器时代来临而出现社会分工与群众领袖的奴隶社会(较为古老的工作坊),进而演变成为中古世纪时因铁器工具普及与庄园制度形成而造就的封建社会(传统的“工作场”——工场)。而尽管18世纪后期各种工具机的发明与运用固然大幅提升了社会的生产力,但直到1784年蒸汽机(内燃机)的发明与普遍应用才代表着整体工业生产根本基础的提升,它不仅是所有工具机的基础动力,而且因为它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动力来源,使得大型机具的生产(专业化的大规模生产线分工模式)成为可能(现代工厂)。换言之,蒸汽机的技术革命(工业革命)代表着它整合了资本主义总体的生产流程、生产分工。从此,资本主义就跃进为新的历史阶段,在全新的生产基础上运作。

总的来说,工业革命带来了新的生产技术,而新的生产技术带来的是产业结构的全面性转变,新的产业结构在分工上比以往更加细密,其总体结构内部也必然是更加复杂与多元,反映出社会生产过程里分工阶层的复杂化与多元化;而新的产业结构与新的社会分工,同时也因此而全面地提升了生产力,代表着一个新的生产关系与一个新的社会经济型态已开始形成。以上这种社会体制阶段式的发展,基本上是生产关系从某个阶段质变而整体地转换到下一个阶段,并非单单只是部分的转变。因为生产关系是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结合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而社会关系是生产资料的支配所有者与劳动力的承担背负者间的阶级关系,此种阶级关系的变化正是社会体制变化的主要内容。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阶级的区分肇始于生产力的发展,导因于对生产资料的控制以及剩余价值的出现,至于阶级的兴起,则为社会分工的结果,也与私产的蓄积、资本的积累有关;而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类演化的历史上,两个针锋相对的阶级为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被统治阶级以及控制生产资料与剩余价值的统治阶级。

当然,这些生产资料在最初的原始公社阶段时并不属于私有财产,而所有的土地和资源也都是公有、共产与共享的;然而,当社会生产力的提升、分工新型态的出现,某个集团成功地垄断了关键资源,透过经济力量创造出政治与法律制度,借此来控制其他人以捍卫其阶级利益时,则阶级异化的发展也就摧毁了原始公社的秩序。与此同时,包含宗教、道德、风俗、艺术、文学等文化层面,甚至是在整个社会上意识形态的精神层面也都出现类似变迁。新的生产关系影响了经济基础与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改变,形成了一个新的型态,让统治阶级得以剥削其他所有的人。

事实上,首个出现在人类发展历史上的阶级社会为奴隶社会,那是当原始公社不合乎实际需要、逐渐式微之时,由奴隶社会来取而代之的。在奴隶社会中,拥有奴隶的主人为统治阶级,奴隶则为被统治阶级;接着出现欧洲中古世纪的封建社会,在帝王的支持与允许下,握有土地的封建贵族、庄园领主、武士僧侣等成为了统治阶级,农奴即是被统治阶级;降至近世资本主义社会兴起后,掌控经济优势和实力、拥有社会地位及势力的资产阶级(亦即有产阶级)即为统治者,反之,由普劳大众们所组成的劳动阶级(亦即无产阶级)便成了直接生产者与被统治者(可参考表-1)。

其实,在商品的生产过程中,所有的价值都源自于劳动者,但在当代的资本主义体系下,雇主(企业资本家)只愿意让劳动者分享由其所创造出的价值的一小部份而已,也就是大约仅能够让他们勉强糊口的程度罢了,甚至还不足以维持家庭之温饱,至于其它绝大多数剩余的价值则均被雇主中饱私囊去了。因此可以说,雇主给予劳动者的工资与由其所生产的成品是不成比例的,劳动者生产之成品(商品)为企业资本家创造了高额的利润(简单来讲,即商品市面售价减掉生产成品的研究开发金额、实际生产成本与行销流通费用后者),而该利润却几乎被企业资本家所独占,辛勤工作的劳动者所付出的贡献,无论是在精神、体力或薪资方面都受到了雇主的剥削。此即企业资本家的恶毒之处,也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

这是因为欧洲在中古世纪以来长期为严守庄园制度与教会体系的封建社会,很不自由;在社会上,生活层面唯土地所有者的庄园领主马首是瞻,而在道德层面则以神为本,一切按圣经、神权的解释,所以人的行为、思想并不自由。嗣后,文艺复兴运动展开,开始反思与追求人的价值和权利,并以自由作为最高价值,这是过去一千多年来的不自由所反弹出来的思潮,所以造成资本主义社会最高的价值就是自由,特别是个人的自由。其反映在经济行为上即为以私有财产权为基础,对于受薪劳动者的剥削以从劳动生产中去吸取剩余价值,以及不断追求利润率的零和竞争与有效资源的重新配置,还有资本持续的积累、再积累。简单地说,就是以扩大私人所拥有的企业集团来垄断市场为目的。

然而,恩格斯于《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Socialism:Utopian and Scientific)一文中亦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演进模式里,由于企业资本家竭力追求利润、瓜分劳动者的剩余价值,使资本不断积累增长,随着市场上的激烈竞争,生产规模也日益扩大,各个部门、各个企业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从而使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由私人所占有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而这也正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表现在阶级关系上为无产阶级(普劳大众)和资产阶级(企业资本家)间的分化跟对立,表现在社会生产上则为个别企业中生产的有组织性和整个社会中生产的无政府状态间的对立。

与此同时,由于过度生产带来的循环性经济危机,加上小公司不断被大企业排挤、击倒与吞并,致使在由竞争至垄断的过程中,财富不断地集中到人数越来越少的资产阶级手中,反而是无产阶级数量虽然越来越多,但劳动力却变得愈来愈低廉,成为自由竞争与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牺牲品(贫者越贫、富者越富)。而当这种阶级对立的情形发展到了极化之时,终将导致无产阶级革命无可避免地爆发开来,即便是改革资本主义体系也无法防止这个后果——因为它是命中注定的,更是唯一的解决之道。。马克思透过对于过去历史的观察,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乃是人类阶级社会的最后一个阶段,而由受剥削的劳动者所发起进行的革命将导致此种社会的崩溃,无产阶级革命的爆发将带来人类的彻底解放。而这个革命也将会是最后一役,因为一个没有阶级的社会从此降临,阶级斗争的历史至此便迈向其发展的终点(参考图-1)。

但需特别注意的是,人类社会经济历史的演进流程里,每一国家所经由的发展途径与时期各自不同,并非每一社会必然都是循着图-1中原始公社、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而至资本主义社会,最后再经由普劳大众所发动的无产阶级革命来达到、进入未来社会的一贯模式。这是因为马、恩两人于理论建构时所能够参考的数据有限,无法得知不同人类社会演变的完整历史,囿于客观资料的不足,他们所指陈的这几个阶段的发展,是针对于西方社会,意即已发展至完全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商业贸易发达、工业技术先进的西欧国家而言的。

因此,有学者指出,有时一个更高发展的经济形态,有可能影响一个发展较低的经济形态,造成从“前封建社会”(即早于封建社会之前的奴隶社会)直接跃进资本主义社会的可能性。另外,马克思偶然也指出,其实在当代的资本主义社会中亦不乏所谓的中间阶层,即介于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中间群体,包括小本生意者、店铺持有人、自我雇佣的手工艺者、工匠、中小自耕农等等,这些不曾普劳化的群体的共同特征是他们平时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倚赖工资或薪水来维生,故有时也称作“小资产阶级”。

二、马克思及恩格斯设想中的未来社会

在《哥达纲领批判》(Critique of Gotha Programme)中,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社会后的未来社会称作是“共产主义社会”,并将其依发展成熟程度之不同而划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意即在同一社会经济型态下,前者因为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解放)出来的,所以于各方面都还带着它所挣脱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而后者则是已经完全发展成熟的“大同世界”。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明确地把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说成就是社会主义社会,有些论述中甚至把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等同起来,但后来列宁(Vladimir Ilich Lenin)把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定型为社会主义社会。

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是指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个人的劳动直接作为社会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因此,在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扣除之后,每一位生产者从社会储存中所领回的消费资料,正好与他为社会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亦即按劳分配。而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里,迫使人们奴役般地服从于社会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对立亦随之消失,劳动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已非如往日般地只是过日子的手段而已,随着个人从“谋生”到“乐生”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自然地增长了起来,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也都将会充分涌流,只有到了这个阶段才可以真正实现“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按需分配理想。以上就是未来社会的所得分配原则。

至于在未来社会的生产管理原则方面,为了让人类能够真正自由地选择职业,社会将终止固定的分工模式,没有人拥有完全独立的活动领域,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而社会将规范所有的生产活动,甚至帮人们计划好每天该做的事情,因此,资本主义后的未来社会将是一个由社会全体成员所组成的自由生产者的“联合体”(笔者认为此即“公社”)。为了达到此一理想目标,当无产阶级通过革命掌握政权之后,为了公共的利益,首先将根本剥夺相互竞争的个人对工业和一切生产部门的管理权;而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之后,则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被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意指公社)所代替,由整个社会按照统一的总计划和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与下来经营管理,依整个社会和社会全体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有计划的调节和领导,协调地安排自己的生产力,自由地合作与自在地发展。

马克思与恩格斯否认“自由”乃意味着获得民权、得到来自国家的保障。由于天赋条件不同,完全自由的结果只会带来社会上的不平等,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同样通过其掌握的物质优势、社会经济影响力来奴役大众,建构符合、保护其阶级利益的民主制度(资产阶级民主),故所谓的政治自由与公民权利只是种诈欺行为跟可耻的自由,不过带来被奴役的现实罢了。真正的自由应该是将人类从这种依赖状态中释放出来,免除终生遭受剥削雇佣劳动的不平等待遇,以充分获得自我实现,而废除个人占有私有财产则是迈向此解放的必经之路。

所以,当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为了实现前述两个原则,必须要用这个权力使生产资料脱离资产阶级的掌握,将其转变为社会的公共财产。因此,资本主义社会后的未来社会是以实行全部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并在此基础上来组织、进行社会生产,更是未来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之间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异处,无怪乎马、恩曾言:“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

上面所谈的即是未来社会的财产所有原则,以之为基础,再加上前面提到的所得分配原则与生产管理原则,便成为型塑未来社会、实现理想中共产天堂的三大原则,随之形成的便是市场上产品价值与货币交换的废除,世界上没有了竞争与营利的商品生产,各类大小企业通通直接收归国有国营(或公有公营),而社会分工情况和城乡分离现象的终止,也使阶级区分、党派利益、族群纷争、国家政府等迈向自然消亡的末路,人类能够透过由自己所组成的“生产者一消费者”联合的自由公社来自行管理,成为一个无剥削、无阶级、无冲突、无国界,完全平等、真正自由自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共产主义大同世界。

三、所有制、所有权与产权的相互辩证

按照马克思与恩格斯所提出的观点,人们在物质的生产、交换、分配以及消费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必然会产生一种不会因人的意志而移转的客观经济关系,此“人们的相互关系”其实也就是所谓的生产关系(或谓生活方式),而一定历史阶段中生产关系(及由其所衍生出之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则是形成了当时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至于建立在这个经济基础上、与其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与政治法律等制度便为其上层建筑,并因此型构了当代的社会经济结构;然而若将以生产关系为基础所型构出的社会经济结构按人类社会发展的演进给区别为原始部落公社、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自列宁于其“过渡时期理论”开始所改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跟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乃一般社会主义国家与共产党政权所指的共产主义社会,即理想中的共产主义天堂)等几个历史阶段后,则我们可以发现,虽然绝大部分的演变是随着以生产技术的进步为主的生产力发展来作进化的,甚至连现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亦为如此,但其实整个生产关系的核心关键就是对于物质资料(特别是指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也就是财产的所有制度——所有制形式。

一般来说,所有制有三层意义。最广义的所有制乃为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产品所有制与劳动力所有制等在内,中层意义的所有制则是指生产资料所有制与产品所有制两者,而狭义的所有制仅专指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也是最普遍为世人所熟知、被马克思主义学者所接受的定义。考虑到生产资料的归属决定了劳动者与产品的归属,故本处所要探讨的所有制亦采用此一观点,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与矛盾关系不但促使着彼此间不断地发生变化,同时也促使着所有制形式发生变革;生产资料所有制表面上看起来是生产资料由谁来占有的人与物间的关系,但由上述社会经济的结构分析中可得知,其内涵不仅仅包括人与物(所有制)、人与人(生产关系)间的关系,甚至对于社会的组成、历史的演进来说也同样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任何一种类型的所有制形式都是在特定历史发展条件跟社会环境因素下所形成的具体型态,是为生产关系于社会上的现实基础跟具体体现,其存在和发展非但与生产关系一般由社会生产力的条件来决定,而其演进和变革也同样是受到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制约的。

至于财产所有权(财产关系、产权关系)则为财产归属形式、所有关系(即所有制之形式、占有的方式)于国家法律层面(法制)的表述方式,属于上层建筑概念的范畴,其中生产资料所有权更是一切财产所有权中最具重要决定意义者。除了在没有国家与法律的原始部落公社时期因采用统一由全体来共同占有、共同生产、共同享有,并由自己劳动而非占有他人劳动的方式来实现(意即公有共产、按需分配),所以只存在着实际使用行为上的占有而没有现实中实质形式上的归属(实质形式上的所有也就是没有占有方式上的问题);但在随着社会公众事务的职业分工(各司其职)与阶层化(管理VS被管治)、商品一货币的交换/交易(循例集市市场体制)、生产资料之私人性积累(私有化)以及封建国家体系(上古帝国/奴隶社会中古庄园/封建社会近代民族/王权国家)的产生后,不但产生了两个对立的阶级(诸如领主对农奴或企业资本家对无产阶级的剥削),亦出现了实质形式上的所有(也就是除了在实际使用行为上的占有外,也开始有了现实中实质形式上的归属——占有方式和所有制形式上的问题),居主流地位、拥有物质优势与经济实力的统治阶级和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便透过受其所掌控的国家机器,以法律形式将生产活动(生产关系)中的以生产资料为主的所有制度(所有制形式)给规定了下来,于是产生了法律形式上财产的所有权制度。无怪乎马、恩两人说:与这种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无论在数量上或质量上);因而也产生了所有制(按:于某种意义上而言,如领主之于农奴、雇主之于劳工等)……可将所有制看成是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其实,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讲的是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对象而言。私有财产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上必然的交往形式,这种交往形式在私有财产成为新出现的生产力的桎梏以前是不会消失的,并且是直接物质生活的生产所必不可少的条件。要把所有权观念作为一种特殊的范畴、一种抽象的和永恒的观念来下定义,这只能是形而上学或法学的幻想。

上层建筑的所有权制度乃是受所有制形式所制约、随着生产关系和私有制度的变迁而反映于阶级社会的产物,而居主流地位、拥有物质优势与经济实力的统治阶级和资产阶级则也利用其于上层建筑中的思想与政治等影响力量来改变(反作用力于)已过时的旧所有权制度以使之与当代主流的所有制形式相适应,以促进新生产关系和新经济基础的形成与发展,其最终将于无产阶级革命成功后、共产主义社会建立之时逐渐随着国家与阶级的消失而消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将成为整个社会公共的生产资料,也就是生产资料将会是由该涵盖全社会规模的社会大工厂——“自由生产者之联合体”来共同占有的。换言之,即马克思区分了“事实上的财产”(actual property)以及“法律上的财产”(legal property)间之意义与关联性。

马、恩对于生产关系的描述虽然并不是基于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概念来作为其立论的依据,但当在定义、描述所谓的生产关系时却又不可能不去用权利义务的用语来从事此等工作,因此,马氏所指“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其意旨应为财产所有权并不外于生产关系,乃是生产关系与生产资料所有制于上层建筑中与所有制形式相适应,且在某种特别意义上所使用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用语;故虽然西方国家多数将所有权从一静态之抽象形式(然实则为社会中一具体的型态——所有制形式)于法律制度上予以定义成“所有者依法对其所有物之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排他性支配权”来作为人对物的关系(所有制形式)于法律形式上的表述,但马克思却驳斥“能够任意支配的物并不就是财产”,而应该是“物只有在交往的过程中并且不以权利的移转为标的时,才成为物,即成为真正的财产”(对生产关系来说、表现于经济基础为所有制形式之具体社会型态,反映于上层建筑则是指所有权制度的抽象法律形式),意指对于物(生产资料)之支配虽然是因为在现实中有着除了实际使用行为上的占有以外的实质归属形式的产生而才有了实质形式上的所有(亦即占有的方式——所有制形式)并进而有了法律形式上的所有——所有权的出现,但仍必须动态的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此处乃泛指货币价值或生活作息上的得利,即使用利用之谓),就像虽然是因生产力的发展而造成了生产关系的改变,然生产力仍必须置于生产关系中来看才是有意义的一样。

而如若于国家法律形式上以所有权(所有权制度中的)的“权利”(right)用语为表述来称呼阶级社会中对于生产资料与财产的占有方式(实质形式上的所有制形式)的法制化跟合法性(也就是指法律形式上的所有权制度),则在社会经济结构(生产关系)方面与其相呼应的,便是用在所有制(所有制形式)下对于生产资料与财产所拥有之“权力”(power)一词为体现来形容阶级社会中对于生产资料与财产的占有方式于实质形式上的归属/所有,其所代表的乃为对于物质优势与经济实力的真正拥有。所以,权力并非如权利般为一种法律上的规范性概念,而是在某种生产力发展的程度下,对于能够在现实中充分依照所有者自身意志来控制生产资料与财产的具体状态的描述,可理解为对从事与人交往或对物的有效控制的行动可能性的具体范围(以对照所有权制度乃法律形式上抽象之“规范性”的法定所有权利而言,则所有制形式实乃实质形式上实效之“具体性”的实际所有权力);虽然也有学者将权力给解读成为某种暴力(武力)或是强制力,但这其实也只不过是权力的其中一个来源罢了。

总的来说,当人们于拥有合法的权力(关于落实占有方式——所有制形式的相关法律条文之规范)时才会有相应的权利(法律形式上的所有——所有权)产生,而在拥有实质有效的权利(意指就像是上层建筑不能够违背经济基础之客观规律而必须与其相适应、相符合,法律形式上的所有——所有权制度亦不能够去违背实质形式上的所有——所有制形式之客观规律而必须与其相适应、相符合)时才拥有真正相应的权力(现实中依照自身意志有效控制的具体范围——实质形式上的所有),故这种在逻辑上对于财产的“权力一权利”间的辩证关系的描述其实是一种基于事实情况上的描述,其间的转变乃是时代(生产力生产关系)的产物,可将每个时代的所有权制度给看成是由该时代所具有的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主的所有制形式反映于当时社会上层建筑的必然结果,是以不同的生产关系即体现出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及所有权制度,且绝非仅靠法律所能够赋予的。

但需特别注意的是,虽然财产的所有权与产权看似相同(且两者并非有形之物,但也都并不是假的),就法学逻辑上来说仍有着差异,产权所代表的是一种权力(财产归属之所有制形式)在运作时的媒介、一种于市场上交往(物的交易或人的往来)时的形式,象征的是于其交易时所具有的价值,便如同商品价值跟货币价值般,乃与实质形式上的所有——所有制的形式皆为直接物质生活的生产/交往活动中所必不可少的条件。这是因为在现实的交往当中,所有权制度的明晰是进入市场交易的前提之一,如果没有对财产权利本身的界定就根本不存在交易的问题,而在所有权制度的产权关系已经得到明确界定的情况下,一个经济活动当事人所拥有的资源(具体实质之物、商品、劳动力或专业劳务),即需要根据该资源的产权强度来给予等价的补偿(也就是该物、商品、劳动力或专业劳务的货币价值)。因此,当于市场交换时,可以说是产权的价值互换(而非所有权的权利互换),以之来进行交易的经济活动当事人就是市场活动的主体。故只要有交易费用的存在(含买卖交易、管理交易、限额交易等),产权也就是随之而存在,居主流地位、拥有物质优势与经济实力的统治阶级和资产阶级,为了尽可能使交易费用降到最低以维护其阶级利益或者政府为了能够统一交易费用的标准并提高经济的运行效率,一是运用法律与经济体制、由国家机器或站在人民利益考虑的政府来强制规定产权的交易;另一则为建立一中介组织以将市场的交易带入组织中方便来进行内部交易。

因此,在物的交易或人的往来方面,财产的所有制与所有权、产权这三者之间是有差别但却有密切关联的:0所有制形式乃是对生产关系来说表现于经济基础的财产归属之具体社会型态——实质形式上的所有,蕴含的是实质形式上对于财产实效之“具体性”的实际所有权力,是所有权跟产权的基础,属于社会经济基础结构以及财产实质/具体归属、有效控制的层次;而财产所有权制度为财产所有制形式反映于上层建筑的抽象法律形式,乃是法律形式上抽象之“规范性”的法定所有权利,算是产权制度/体系内的一环,属于社会经济财产所有法律制度的层次;至于产权则是以所有权为前提,是所有制跟所有权落实于直接物质生活的生产/交往活动时的价值实现(毕竟得要先拥有才有可能拿去进行买卖交易),其所属于的是在社会经济市场体制交易运行制度/体系内的层次。

四、所有制形式与社会主义制度

按马克思的看法,私有制作为与公共的、集体的所有制相对立的形式,是一种只有在生产资料和劳动外部条件是属于私人所有的情况下才存在的社会型态,但其性质却依这些“私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而有所不同。例如在上古奴隶社会的奴隶制度以及中古封建社会的庄园制度下,这些拥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外部条件的“私人”是指奴隶跟农奴的主人/领主而非奴隶跟农奴本身,这是一种私有制的形式。同时,还有一种是以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其生产资料和劳动外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形式——士(家教、私塾、讼师)、农(靠祖传或自己挣得一小片土地的小农经济)、工(家庭式的小型铁工铺、五金材料行、木工、锁匠)、商(个人自营马车、家庭式杂货店)业中的个体户。因此,如果就传统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从中古封建社会演进到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关键就是其生产力(技术)的发展致使其生产方式、所有制形式与生产关系的转变(也就是说,农奴是属于特定领主的财产,但身为无产阶级的雇佣工人却是将其劳动力当作商品来出卖给并不一定是同一人的资本家们),然若自资本主义式生产方式兴起的发展历程来看,则其最初始祖/成因应该为那种以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其生产资料和劳动外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形式,也就是个体经济。

随着市场上的自由竞争与财产积累的发展,一些无法适应环境和需求的小生产个体户(特别是农业跟工业)逐渐改采联合经营或关门歇业,其所拥有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外部条件也慢慢地出卖、转让给了其它同业或有兴趣承接经营者,其本身则为了自家生计而成为了无产阶级的雇佣工人,于是开始出现了所谓的“简单协作”模式。随着如此的不断循环以及航海造船技术的进步跟地理大发现时代的来临,跨国市场的开拓、亚非拉美殖民地及其自然资源的占有和贸易量的大幅增加,准备好了晚近经济全球化的形成,原本的“简单协作”发展成了“工场手工业”,各行业之间的外部分工转移成了各个工场的内部分工,生产资料和劳动外部条件的积累与市场竞争亦更加剧烈,无产阶级的人数也跟着增加;接着,“工场手工业”也渐渐无法满足持续扩大中的市场需求,蒸汽机及各式机械遂被引进入了生产活动里头,使其扩展成为大型生产线专业分工的“现代大工业”(或“机器大工业”,也就是现代工厂),引发了所谓的“工业革命”和现代资本主义时代的到来,确立(或实现)了晚近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态势,但却也因生产资料和劳动外部条件积累与市场竞争循环的白热化,生产的无政府状态跟大型企业集团的市场垄断便是必然结果,使原本社会上中产阶级中的极少数人成为了现代大资产阶级(即富者人数虽越来越少但财富却越来越集中,而贫者人数是越来越多且越来越贫),取代了中古世纪的僧侣、贵族与武士成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主流阶级。

总的来说,虽然商品的流通(市场买卖、交易/贸易)这个生产过程里的最后产物不但是资本最初的表现形式跟起点,更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但有了商品和货币的流通并非便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而是只有当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的拥有者在市场上找到愿意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时(虽然其可将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来自由出卖,但其除此之外却也是自由的一无所有,缺乏任何实现自身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生产资料和劳动外部条件),资本才会产生。而资本一旦出现,便标志着一个社会生产过程新时代——资本主义时代的来临。所以资本的原始积累(也就是资本的历史起源),并非单纯的仅由奴隶和农奴直接转化为雇佣工人的形式转换而已,乃是意味着对于与其生产资料和劳动外部条件相结合的直接生产者(个体户)所有权利的剥夺。亦即以自己劳动为基础、靠自己劳动挣得的私有制(以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其生产资料和劳动外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个体私有制)的解体,被表面上是自由的、但实际上却是以剥削他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形式——资本主义私有制给排除掉了。

换言之,尽管社会生产力的增进便是由于其发展出了高度的社会性以及复杂的分工协作模式所造成的现代社会的基本事实(也就是指在技术-生产方式上的进步),亦即为生产的社会化,变成是“社会性的”生产力,但在同时间里的生产关系却也仍然还是属于“私人性的”,生产力仍然是被私人(资产阶级)所拥有或控制,而此“社会性的生产力”与“私人性的生产关系”之间的紧张跟对立关系便正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若欲解决上述矛盾,则马、恩认为便得要改变旧的生产关系以使其适应现代生产力的发展(或称发挥上层建筑之反作用力),以此来回归、适应当代社会的本性,由整个社会公开和直接地占有此已经发展到除了社会管理外不适用于其它任何管理方式的生产力,使生产关系也变成是社会性/公共性的生产关系。简单来说,也就是在于要来充分实现财产(特别是指对于在生产资料上的)所有权的社会化,将原本由资产阶级所掌握的生产资料变成为整个社会所拥有的公共财产、由整个社会来共同占有。

至于其方法便是经由广大无产阶级因产生阶级意识而从客观存在到对其自身阶级利益的觉悟所引爆的无产阶级革命,取代原本的统治阶级与资产阶级来掌控国家机器(获得统治国家之执政权),并进而运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由资产阶级所拥有/占为己有的全部生产资料,将相互竞争的个人对于工商业和一切生产部门的管理权及私有制/所有权给废除掉,代替整个社会将之变成为归属于国家所拥有的财产,也就是把社会上的生产资料全都集中在国家、即已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而这也就正是“国家”的最后一个作用跟为整个社会所能够做的唯一一件好事——无产阶级一由无产阶级透过国家机器来专资产阶级的政。因为在社会(或无产阶级之国家机器)占有了生产资料后,商品的生产、交易与产品对于生产者的统治将随之消除,价值、货币和市场也都将变得毫无意义,伴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而产生于社会生产内部之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性组织——自由生产者之联合体——公社所代替,由其针对全社会与全体成员的需要对社会生产来进行集中、统一、有计划的调节与管理,自此阶级对立与冲突、社会分工及矛盾遂逐渐消失,大家都是属于完全平等的同一种阶级(也就是没有阶级之分了),每个人都可自由、快乐且随意地发展,国家因缺乏任何功能便自然而然地失去了存在的必要,人们也才可以完全自觉地由自己去创造自己的历史,借由物质技术基础的不断完善以及人们文化道德水平的提升,大步迈入共产主义社会的天堂。

其用意就是要以公有制的形式去彰显无产阶级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并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来重新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直接结合,亦即劳动者在经济主体中占有最高的支配地位,既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更是生产资料的直接占有者与全权支配者。且此时的所有并非单个个人的所有而是整个联合体(公社)成员所共同拥有的。换言之,即生产资料是属于此社会联合体所直接统一的个人(由公社在全社会范围内所直接、单一、共同占有的社会财产)。而劳动也不是单个个人的劳动,乃是联合起来的共同劳动,个人劳动将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每个劳动者更只能以其自身的劳动而不能以其它任何形式(如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来参加社会生产,个人也并不能够提供除了劳动之外的其它任何东西,至于供个人消费的那部分产品则是按照共同协议来实行直接的社会分配,且除了该等消费资料外,个人也不能够得到任何财产(当然,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待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且人们道德崇高时才可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共产主义天堂,也就是指人们的劳动从谋生到乐生的发展),像以往那种以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者双重身份参加社会生产的小商品生产者、个体劳动者以及集体经济单位里的劳动者之单个个人在此公有制条件下都是将不复存在的。

因此,尽管一般在概念上马克思与恩格斯是把群体价值给当成是优于或高于个人价值的集体主义者,但其实公有制在其看来只不过是个人发展的社会形式或社会基础罢了,公有制的形式及职业工作本身仅为一种手段而非目的,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个体性)才是其最终、最大的目的。而此“全面而自由发展之个人”(或曰全人,totalman)乃是透过生产劳动与教育的结合,把不同社会职能当作相互交替的活动方式来发展个人各方面的能力,让每个人经由从事不同的劳动工作来发展、实现其自我潜能,并非由于片面的生产劳动而将个人给局限在于单一的社会职能之下、终生禁锢在一个固定的工作岗位上的“局部发展之个人”(就连每当年关将近所引发的跳职离职潮亦同,因为虽然表面上是换了一个工作没错,然实际上做来做去也只是为了求一顿温饱而庸庸碌碌,不是其个人本性的自我实现)。故“群体价值/集体主义/社会本性”跟“个人价值/个人主义/个人(自我)本性”不但不是相互对立或有高低、先后之分别,且反而还是相辅相成的,或者说前者(公有制)是为了要能够达到、实现后者(个人之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个体性)而存在的,乃为一种隐喻性的、马克思式的个人主义。

马克思提出了公有制的历史使命和理论内涵,但并没有具体地去设计未来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其后由列宁将此单一的社会公有制称为全民所有制,并经过其和斯大林在一定历史阶段的实践后,将全民所有制变成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国营的国家所有制形式(尽管理论上是属于整个社会和全民所拥有的,但于实际演变上却是由无产阶级下的国家机器代替其来达成此目标的,且体现在尚未将经济基础全都转变/过渡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亦即没有完全落实单一的国有制之前的实际营运上也是由国家统一来做管理与经营的),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时期里的生产关系与经济制度的基础乃是一套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并呈现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以及合作社集体农民所有(也就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两种形式的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形式——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其意涵为以下三点。

1.国家所有制是最高级、最发达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体现出最成熟、最彻底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乃为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着主导角色、支配地位、优势力量和决定作用的,是迈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唯一形式与目标。

2.要在像俄国这样的落后国家使小农经济转变到“社会主义大经济”的具体做法便是兴办国营农场、城市农业,并把农村众多的“小经济”以合作社和劳动相组合的形式给连结起来,使其成为农民在劳动、分配跟生活等方面最紧密结合的联合组织,是一种在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足的现实情况下所保留下来的权宜之计,待农业生产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后,便应当逐步地向前者来做过渡。

3.于此制度下,没有人剥削人的现象,透过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与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的生产不断增长、完善的办法来保障最大限度地满足劳动生产者们的物质及生活需要,并实现着按劳分配的原则。

列宁的“国家辛迪加”(The StateSyndicate)与马、恩把整个社会看成是一大工厂的“自由生产者之联合体”间最主要的差异处是在于后面两人把国家机器比拟成当无产阶级在对付资本主义与资产阶级之革命斗争运动成功、取得胜利以后所需承袭的一个社会组织,其帮未来社会作出的唯一贡献即以整个社会的名义强行占有生产资料,将之全部没收、通通收归为公共所有,原本对于人的统治将会被对物资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来替代,政府机关(国家机器)终将因行政干预逐渐在社会各个领域中毫无用武之地还有全体人类道德高尚跟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资充足而成为多余的长物,更间接致使国家最终走向自行迈向消亡的末路;但列宁却是充分利用国家机器的强制性力量把国家的作用发挥到极致,以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组织者,使国家所有制(国家拥有对于人民及其财产之无限权力)成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唯一基础,是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公有制的变形。在“国家辛迪加”的理论模型里,列宁把社会主义时期的经济比拟成一家属于全民、由国家来经营与垄断,且各人之劳动及报酬均皆平等的超大型公司,整个社会就是它的总管理处,全体人民都是它的员工。

按马克思与恩格斯原本的主张,实行公有制、计划经济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也就是列宁所称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按劳分配乃是为了要来排除掉资本家对于工人劳动剩余价值之剥削,以及避免于私有制度下和社会大生产间的矛盾所造成的周期性经济危机。然而,在经过了列宁和斯大林的理论发展跟实践经验后,就无产阶级的意义来说,可将社会主义的社会看成是一种制度模式,在这种制度模式中,非但社会的经济事务属于公共领域而非私人领域,更通过一个中央的权威当局来控制生产资料与生产本身,且此中央权威当局为了要达到对于生产资料和生产本身之控制,也只有经由废除私人企业及生产资料私有制度以创造一“计划经济的体系”来达成此目标。因而,不论是经济与非经济的目标最终都将会是经由国家的整体行动来进行整合的。这可说是系因于无产阶级下,国家机器为求生产资料的社会化,于体制面必须高度集权以充分、牢牢地掌控所致,故公有制、条块分割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机器的集权此三者,实属三位一体的三角循环,密不可分、缺一而不可行。

五、如何把握在当前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运动中的角色实现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大众是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实践主体,我们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紧密结合时代特征、准确把握时代主题中获得新认识,必须在不断解答时代提出新课题的社会实践中发展,为马克思主义注入新的时代内容,以马克思主义引领社会思潮,夯实主流意识形态的群众根基,这样中国共产党才能在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进程中实现自己的角色意义。

(一)准确分析时代与时代特征,用马克思主义回答时代重大课题

认识时代和时代特征是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前提,在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过程中,既要认识世界历史发展的大时代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又要分析具体的历史发展阶段所具有的时代特点。对时代问题的回答和解决,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主线和脉络。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出现了许多新特点,综合国力竞争和各种力量较量更趋激烈。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必须用马克思主义诠释现实、审视现实,准确把握时代主题,积极回应时代挑战;创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范畴、新论断,用富有时代气息的鲜活语言,用适合当今社会的表达方式,更好地阐明对当今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等重大问题的主张和看法;运用最新的科学思想和科技成就拓宽马克思主义视野;积极借鉴世界各国的一切有益文明成果,使之在连续不断地解答时代提出的新课题的社会实践中发展。可以这样说,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就是将时代问题“化”入理论之中,将理论“化”入时代问题之中。

(二)科学阐释马克思主义时代价值,并为马克思主义注入新的时代内容

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化要求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为此,必须把马克思主义放到其创始人所处的那个时代去分析,结合那个时代的特点来说明。同时,站在当今时代的高度,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正确的解读,揭示其契合当今时代的内容,展示马克思主义的时代价值。在马克思主义时代化过程中,要从时代吸收新的元素、补充新的养分,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当前,要根据时代特征和时展要求,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握中国国情,并对这些经验和实践进行理论概括和理论升华,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增添新的时代内容,让马克思主义永葆生机与活力。

(三)科学对待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以马克思主义引领社会思潮

当前的非主流意识形态包括两种类型:非马克思主义思潮和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对于非马克思主义思潮,我们可以批判吸收其合理元素以完善主流意识形态,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而对于反马克思主义思潮,我们必须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加以反对,决不允许其任意滋长。如今大量的社会思潮纷纷登上意识形态舞台,当中既有顺应历史前进方向的正确思潮,又有与历史前进方向相悖的错误思潮。各种积极的、健康的、有益的乃至无害的思想观念和文化力量能够在相互冲突、交锋、博弈中得到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被加工、改造、提炼、上升,以符合改革创新时代精神的要求,乃至于能用以丰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容。特别不允许各种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思潮得到滋长,动摇我们的主流意识形态,“我们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

(四)始终坚持核心价值体系的人民主体性

2009年12月,《人民论坛》“千人调查组”特别策划了题为“未来10年十大挑战”的大型社会调查,经过对8128人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主流价值观边缘化危机”被列为中国未来10年的10大严峻挑战之一。按照调查策划者的设计,这里说的“主流价值观”,是指由中国共产党倡导与执行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边缘化的根源在于人民主体性的缺失,“人民主体性弱化和价值主体错位是导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边缘化危机的主要根源。”要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流地位,就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性,不断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为目的。把人民的利益意识、利益意志、民主意识和自由愿望等方面实现好,把人民群众的意志体现出来,把人民群众的呼声表达出来,切实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同时还要不断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人民群众享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话语权和建构权,才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深根植于民众之中而牢固立于主流地位。

流动资产的意义篇(8)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

2095-3283(2013)03-0097-03

作者简介:邹长峰(1988-),河南商城人,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是伴随着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过程而产生的,属商业银行日常风险。商业银行所遇到的各种风险都可能转化成流动性风险而显现出来,所以说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所有风险的集中表现。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对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更加重视,不断完善防控机制。

一、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概述

商业银行通过风险管理来实现自身收益的最大化,所以风险管理对商业银行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银行自身的竞争力、盈利能力以及未来的发展水平。因此,提升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十分重要。

(一)流动性的含义

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在没有发生不可接受的损失情况下,获得新增资产以及支付到期负债的货币资金能力。一般来说,商业银行流动性基本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资产的流动性,在商业银行没有损失或发生的损失较小的情况下,银行资产变现的能力。二是负债的流动性,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较低的成本获取资金的能力。

流动性是商业银行的生命支撑,一旦银行发生了严重的流动性危机,银行将因此倒闭。流动性既关系到银行自身的安危,同时与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发展相关联。

(二)流动性风险的含义

所谓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没有足够的流动性储备资金来承担即期负债的支付或没有能力满足贷款的需求,使银行失去信誉,在社会上将造成负面影响,致使商业银行未来的生存和发展将会受到严重的威胁。

我国银监会在《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中,给出流动性风险的定义是:商业银行虽然具有清偿能力,但是他们自身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者说他们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来充分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如不能及时有效的控制,将有可能损害商业银行的清偿能力。一般来说,流动性风险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来理解。狭义的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没有充足的资金来弥补由于客户提现而产生的支付风险;广义的流动性风险还包括由于银行资金来源不足而无法满足客户合理的信贷需求,以及由于其他及时的现金需求而引起的银行信誉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先后采用了资产管理以及负债管理的策略,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实施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模式。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与国外商业银行有较大的区别,它不是一种流动性管理策略,而是具有很强计划性的管理策略。到目前为止,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将流动性风险管理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这与商业银行的性质完全不相符。

(一)资产负债率一直较高

负债经营一直是我国商业银行最大的特点,但是资产负债率一直较高(见图1),就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图1反映的是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以及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六家商业银行的年末资产负债率的算术平均值。

图1 我国六家商业银行年末资产负债率的算术平均值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率在2001年年末最低为9510%, 2003年最高为9842%。资产负债率高说明商业银行要面对着较高的经营杠杆率,负债占资产的比重大。较高的杠杆率具有明显的扩大风险的作用。假设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率是98%,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比为49,资产与所有者权益的比为50,这意味着商业银行可用100元资本开展4900元的业务,在这个基础上,只要收益率为204%就可赚回100元的本金,但是如果收益率低于204%,就意味着商业银行有破产的危机。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率与国外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较好的相比,该比例仍然较高,我国商业银行需要不断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使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率处于适当的水平以降低运营风险。

(二)存贷款差额扩大,比例降低

通过图表分析我国商业银行2001—2010年的存款额、贷款额、存贷款差额以及存贷款比,表1和图2反映出我国商业银行整体存贷款差额扩大,比例降低。

从表1和图2中得知存贷款的比例呈降低趋势,2001年存贷差为331万亿元,而到2010年年末存贷款差额为2390万亿元,大约翻了72倍。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比由2001年的7820%降为667%,这是为了满足存贷款比不能高于75%的监管要求,资本市场日益繁荣也给更多的企业带来了新的筹资渠道。与国外商业银行比较,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比明显偏高,这需要进一步增加资金使用渠道,调整资产结构,以便更好地适应商业银行流动性和盈利性的需求,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水平。

我国商业银行现在处于流动性过剩状态,没有遇到流动性不足的困扰。但流动性过剩状况也是存在流动性风险的表现,这意味着商业银行持有大量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资产而没有进行很好的投资,使银行收益率较低,不利于盈利性的提高。

三、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率管理与国外银行相比存在较大差异,没有体现出流动性的要求,是计划与控制的管理模式。而导致我国缺乏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原因既有银行内部自身原因,也有外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的影响因素。在当前这种内外部因素相互影响下,我国商业银行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只有制约因素得到很好的解决,才能让流动性风险管理运用到现实中。

(一)监管体系和监管手段不完善

流动性风险管理涉及资产和负债两方面,但我国商业银行这两方面管理不完善,缺乏完备的流动性风险性管理技术和经验。中国人民银行在1994年公布了《关于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管指标》,该指标对商业银行经营的质量提出了标准规范,界定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如对国债的持有数量做了规定,这项规定严重限制了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的多元化发展,不利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同时也限制了流动性风险的监管。另外,由于商业银行的信息存在着不对称,很难对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以及资本充足率等情况有全面的了解,对此,相关部门对银行的流动性风险难以实行有效监管。

(二)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缺乏足够重视

近些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一直处在流动性过剩的大环境中。我国商业银行和银行监管机构没有充分认识到流动性风险监管的重要性。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还处于形式管理阶段,所有风险管理都处于被动监管,而并非商业银行自觉行为。这种局面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依靠国家信誉作为银行经营的担保,风险意识淡薄。

(三)受我国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束缚

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股票市场和长期国债市场。当人们关注国债市场和股票市场的热情不断升温时,这将导致商业银行的存款会有较大的下降趋势。我国的股票市场目前正处在投机性较强,波动性较大的环境下,这增大了商业银行负债结构的波动性。不成熟的金融市场也给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增加了难度,商业银行的资金融通受到了限制。一般来说,成熟的货币市场主要包括债券回购市场、大额存单市场、票据贴现市场、短期国库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等。商业银行可以运用这些市场进行预测和分析,进行合理的投资组合,使资产保持合理的流动性。而对我国商业银行实际发生作用的只有同业拆借市场和短期国债市场,考虑到规避风险,商业银行不可能大量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而国债市场受国家政策、利率等因素影响较大,商业银行也不可能自由操纵。

在我国现阶段还不成熟的金融市场中,商业银行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可采用的各类工具及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很难有效合理地利用货币市场进行调节,也难以有效实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措施。

四、加强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加快金融市场改革步伐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与商业银行的资产变现能力和主要负债能力密不可分。成熟的金融市场与方便快捷的金融工具将会有助于商业银行提高自身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能力,并且能够及时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我国的金融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所以要加快金融市场改革为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提供较好的外部环境。应有效扩大货币市场的范围和规模,建立商业票据市场和短期债券市场,进行金融工具的创新,拓宽银行融资渠道,以更好地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促进有效管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积极合理有效地推行资产证券化,合理调整资产结构,以便降低流动性风险。

(二)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

流动性风险管理是我国商业银行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引起高度重视,随着国际化市场的不断发展,国家信用作用随之减弱,我国商业银行要增强流动风险管理意识,将流动性风险管理提高到银行管理的战略层面上,变消极被动流动性风险管理为主动自觉的积极管理,使流动性风险管理融入到每个管理环节中。为此,我国商业银行要强化风险意识教育,提高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者的关系。

(三)加大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监督力度

我国商业银行要将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到银行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中,灵活运用流动性风险管理技术来评估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监管还停留在数据化的标准上,没有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做出明确的界定。但我国商业银行应参考巴塞尔银行委员会的相关做法以及借鉴国外流动性风险管理经验,制定相关流动性监管指引,提高监管效率。我国商业银行还要努力研究国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发展和实践,强化改进措施,努力提升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加强监管机构的专业化建设以及监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保持我国商业银行的安全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史建平商业银行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23-125

[2]韩上鉴刍议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J]集团经济研究,2007(25):35-37

[3]李启成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成因、衡量与控制[J]现代情报,2012(8):56-58

[4]董积生,汪莉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经济效应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10):67-68

流动资产的意义篇(9)

我们要厘清《资本论》中二重性的完整图式,首先,就应该以分析其原初图式为着眼点,如果我们把原初图式比喻为大树的话,那么,劳动二重性则是大树的根茎,离开了它,其他二重性都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末。基于此,我们以劳动二重性为切入点,以便把握从劳动、商品到资本二重性的演绎,即把握《资本论》中二重性的原初图式。

(一)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的自然性与抽象劳动的社会性之勾连

劳动作为《资本论》的前提之一,虽然这种劳动本质上来说是异化劳动,马克思发现任何劳动首先都是作为一种具体劳动形式而存在,它通过人在具体的实践活动过程中所体现出来,是人的脑力和体力的支出,也是一种有目的的生产活动的表征形式。当不同人的具体劳动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有序地编码之后,它们可以构成有用劳动的总和,即表现了社会分工,在具体劳动的过程中,随着社会分工与合作进一步加强,生产效率也大大提高。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这种具体劳动深刻地体现了自然性,它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换言之,具体劳动是人和自然连接的桥梁和中介,并表征着人的存在,人用它去感知和触碰这个未知的外部世界,人的自然性也就是人通过具体劳动与自然界发生对象性关系,自然界的各种原材料通过人的具体劳动加工之后,把自在之物不断翻转为为我之物,正如马克思指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之所以能够成为人的无机身体,首先通过人的具体劳动,人才懂得自身与自然界不是征服与被征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而是表征着一种对象性关系,自然界才成为了人的无机身体。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自然界就是人的身体,人离开了自然界就是无。

如果劳动仅仅只是具体劳动,那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失去了意义,劳动更体现为抽象劳动,马克思称其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进一步表述为无差别的社会化劳动,是生产社会关系的劳动,这种劳动是每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来生产社会人的总体生命的劳动。显然,马克思对抽象劳动的理解和一般的形而上学世界观对此理解完全不同,形而上学的抽象是一种先验的、个体共有的个体属性的抽象,西方的抽象人性论就采用这种方法,它把现实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个人抽象掉个性,只保留人的共相,这是个性共性抽象法,因此就得出了人的一般的抽象的本质;而马克思对劳动的抽象显然不是采用这种方法,抽象劳动是在为他人的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是一种实体性抽象,属于社会性存在,它显然属于总体本质抽象法。劳动二重性是马克思的独特发现,这也难怪他在《资本论》中指出,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的。我们必须指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不是两种形式的劳动,对劳动来说是一体两面的,正如硬币的正反面一样。虽然它们共存于劳动之中,但是,二者有巨大差别,具体劳动体现了劳动的自然性,它是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表征与确证,它不具有通约性,而抽象劳动则体现了社会性,反映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将抽象劳动用货币量度之后,它便具有了可通约性,即通约这个生存化的世界。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切的具体劳动只有被换算成抽象劳动,它才有意义,否则就没有意义,在对象性关系中,劳动的质的差别被抽空,它已然成为支配人们生产过程的唯一的、根本的原则,成为支配人们生活中的唯一原则。正是由于劳动具有二重性才决定了商品也具有二重性,具体劳动形成使用价,抽象劳动形成价值,换言之,劳动的二重性形成了商品的二重性,这样马克思就从劳动二重性过渡到商品二重性上。

(二)商品二重性:使用价值的显性关系与价值的隐性关系之勾连

商品的使用价值体现了物对人的关系,这很容易被人们的感官直接感知与接受,因而,它只是一种显性关系,无论商品的内部结构多么复杂,当我们最后对商品进行解码之中,它的原在的自然性就会显露出来,这没有任何神秘可言,但是,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并没有就此止步,他指出商品之所以能够获得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在于抽象劳动对象化或者物化在产品之中而形成了价值,价值是商品中凝结的劳动者的生命,人们通过社会化劳动用生命生产他人生命,而建立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是一方的存在通过另一方来实现自己的定在。例如,一个茶杯,是无数人的对象化劳动凝结在这个茶杯之中,换言之,茶杯中已经内含了许许多多其他人的生命,生产茶杯的人通过茶杯的存在来体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与意义,购买茶杯进行使用的人,就是靠他人生命来养活自己的生命,因此,就茶杯这看似普通的商品中却体现了一种深层的隐形关系。这种关系不是靠感官直接感知,而是要透过使用价值的物的属性来洞见到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所以说,价值体现的不只是物的使用价值,更是人与人的关系,这才是价值的深层本质。传统的流行的关于价值的定义,主要坚持效用价值论,即物对人的有用性,这种关于价值的界定只不过表述的是使用价值,是一种显性关系,马克思不会也不可能仅仅停留在事物的表象,而是要由物的表象深入到物的本质之中,由显性关系的使用价值去洞见到隐形关系的价值,去揭开商品的神秘面纱。就像马克思指认的那样,但是桌子一旦作为商品出现,就转化为一个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它不仅用它的脚站在地上,而且在对其他一切商品的关系上用头倒立着,商品之所以具有如此神秘,就在于用物与物的关系掩盖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也就是马克思为何要批判商品拜物教的原因所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并不神秘,神秘的是价值,它的表现形态有价值的原生态、交换价值和货币符号:所谓价值的原生态只是一种形象的说法,它指的是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同时被生产出来以后,价值以原先的使用价值为载体,而价值潜在地自我存在着;价值要通过交换价值来表现出来,交换价值以对方的使用价值为载体,它是价值的表现形式,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负载在物与物的关系之中表现出来;而货币符号可以使买卖分离,并且可以转变成货币权力,对此马克思指认,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结晶。连圣徒的遗骨也不能抗拒这种炼金术,更不用说那些人间交易范围之外的不那么粗陋的圣物了。价值的这三种表现形态使得商品的神秘性进一步加深,尤其是当货币对价值进行抽象之后就更加神秘了。在对商品二重性的指认之后,我们就容易理解商品二重性之间也是不可分割的,使用价值是负载着物的能指,商品的价值是被负载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所指,价值这种所指要通过使用价值这种能指来实现。

商品二重性表面:它是物的有用性(使用价值)和负载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价值)的统一,是显性关系和隐形关系的统一,是能指和所指的统一,也是可感觉和超感觉的统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价值不断地被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进行度量与抽象,当货币被不断地聚合和扩容之后,这也就推动了货币向资本转变成为现实,尤其随着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资本家掌握了生产资料,而劳动者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由此就出现了新的物化的社会关系资本。资本一旦来到人间,便笼罩上了二重性的神秘面纱。

(三)资本二重性:表层现象的生产要素的资本与深层本质的生产关系的资本之勾连从劳动、商品到资本二重性的逻辑演绎,这是《资本论》中二重性的一根明显的红线,我们将其称为《资本论》中二重性的原初图式,它贯穿《资本论》的始终。那么,究竟如何理解资本二重性?其实,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进行了指认,它是生产要素的资本与生产关系的资本二重性统一,这是我们理解资本范畴的关键,否则极易陷入到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对资本理解的幻象之中,而无法洞见到马克思资本理论内核与现实张力。

对资本范畴的理解,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有过许多表述,但是,他们无一例外地都把资本指认为生产要素的物或预付金。大卫李嘉图认为:资本是一国财富中用于生产的部分,由进行劳动所必需的食物、衣服、工具、原料、机器等组成。不难看出,在大卫李嘉图的视野中,资本是用来进行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的一种生产要素的表征形式,生产要素可以有多种构成,其只要用于来生产便可以被归入于资本的范畴。而亚当斯密对资本的理解比大卫李嘉图则前进一步,他指出,资本就是一定量的积蓄的和储存的劳动,并找到了劳动是私有财产的主体本性,这就把资本与劳动链接在一起,他明确而完整地确立了劳动价值论,这是亚当斯密伟大的贡献,这也难怪马克思把他称为经济学上的马丁路德。但是,国民经济学家以之作为前提的劳动,却是异化劳动。从根本上来说,亚当斯密对资本的理解仅仅只是触及了表层现象。一言以蔽之,他们只是看见了资本的物的形式,并且将物的形式就当作了资本的本质。就这方面来说,马克思显然不满意国民经济学家的做法。马克思通过对国民经济学家的理论进行考察之后,很快就超越了他们。他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大量论述了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的存在,它表现为资本家的厂房、机器和设备、原材料以及劳动力等。这些生产要素的存在对资本主义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它们或者转移自己的价值到新产品中去或者创造价值。但是,马克思却要透过表层现象抽离出资本的深层本质,对此,他批判地指出:单纯从资本的物质方面来理解资本,把资本看成生产工具,完全抛开使生产工具变为资本的经济形式,这就使经济学家们纠缠在种种困难之中。国民经济学家找到了资本物的属性,并把资本就等同于物,这种物的表层现象遮蔽了资本的深层本质,这导致他们的理论陷入这样或那样的混乱之中而不能自拔。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就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被理解为物,而没有被理解为关系。在《资本论》第一卷中,他更明确地指认,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中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意在表明,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而是一种关系,并且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也就是资本权力关系,主要表现为:通过货币资本,资本家获得在市场上对生产要素的配置权;通过生产资本,对劳动力的购买之后,而在生产过程中对劳动力的使用权与支配权;通过产品资本,资本家获得对产品的分配权和对剩余价值的占有权。只有这样,资本才能增殖,并且资本唯一目的就是增殖,资本就像吸血鬼一样,吸的血越多,资本的力量越强大。马克思之所以反对把资本的本质理解为生产要素或者预付金的物,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们都是死劳动,而死劳动只转移自身价值,不能创造价值,只有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但是,国民经济学家却把剩余价值的创造理所当然地归属于生产资料这种死劳动。

马克思对资本二重性的指认,从物质形态的资本的表层现象穿透到生产关系的资本的深层本质中去,他大大超越了国民经济学家对资本的单向度理解,而是由物与物的关系洞见到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可见,在马克思的视野中,资本范畴被深深地打上了社会关系的烙印,他不是仅仅停留在斯密的世俗时间中来考察资本,而是上升到黑格尔的精神时间中来洞悉资本的社会性,资本的背后所抽离出来既有劳资关系的对立与冲动,又有生产关系、消费关系、分配关系、交换关系的博弈;它既有异化、物化的扩大,又有幻化的加深,这更加凸显资本与精神之间的紧张关系;它既有财富的不断积累,又有贫困的不断积累。

马克思《资本论》在阐述劳动、商品、资本二重性之后,并没有停止脚步,而是继续推进对资本问题的研究,资本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增殖,要增殖就必须通过不断地扩张来实现目的,为了满足资本更好地扩张,资本必须要借助于一定的空间,而经济空间对资本扩张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更多的非经济空间被不断地翻转为经济空间并转换为经济空间的生产,这进一步加剧了资本的集聚效应。

二、经济空间的生产二重性演绎:《资本论》中二重性在流通领域的新图式

经济空间的生产更加凸显出资本在流通领域中的作用,它是资本在生产领域的继续与延伸,只不过以往人们对《资本论》第二卷研究的力度比第一卷、三卷要薄弱些,近年来,随着亨利列斐伏尔、大卫哈维等一批西方学者关于空间问题研究的著作被不断地介绍到国内来以后,尤其是随着资本的生产与扩张所带来的对自然空间、都市空间、政治空间、社会空间的挤压,经济空间及其空间生产问题与人类的生存空间关系就日益凸显,同时,经济空间及其生产问题受到了学者们高度关注,同样,经济空间的生产也具有二重性问题,如果说从劳动、商品、资本二重性的演绎被言说为《资本论》中二重性的原初图式,而经济空间的生产这一问题在当下得到如此密切关地关注,那么,经济空间的生产二重性构架则可以被言说为新图式,以此凸显该问题的重要性。

马克思指出,作为剩余价值的资本不在流通领域产生,但是又离不开流通流域,它要在流通领域中才能实现。可见,流通领域对人们分析商品的价值同样很重要。当商品生产出来之后,就需要进入流通领域中,这必然就涉及到流通领域的劳动。我们只有在厘清了流通领域中劳动的特点之后,才能更清晰地把握经济空间的生产二重性,要探究这一问题,首先应该把握流通领域的劳动。

那么,流通领域的劳动究竟能否创造价值?这个问题长期困扰着学术界,而且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对此,我们认为对该问题不能做机械式的单向度地理解,而应该辩证地分析。其实,流通领域的劳动可以分为生产性的劳动与非生产性的劳动。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之间往往是相互交错的。生产性的劳动既可以出现在生产领域,也可以出现在流通领域里,而且时常相互贯通,比如商品的保管、储备、运输过程。正如马克思指认,在产品从一个生产场所运到另一个生产场所以后,接着还有完成的产品从生产领域运到消费领域。产品只有完成这个运动,才是现成的消费品。 不难看出,运输劳动既发生生产领域,又发生在流通领域中,都属于创造了价值的生产性的劳动,投在运输上的生产成本,一部分由于对运输工具的使用而转移了价值,一部分由于运输劳动所形成的价值追加到运输的产品中去。但是,马克思进一步区分了流通领域中的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的劳动,他在《资本论》第二卷中指认, 由价值的单纯形式变换,由观念地考察的流通产生的流通费用,不加入商品价值。就资本家来考察,耗费在这种费用上的资本部分,只是耗费在生产上的资本的一种扣除。我们现在考察的那些流通费用的性质则不同。它们可以产生于这样一些生产过程,这些生产过程只是在流通中继续进行,因此,它们的生产性质完全被流通的形式掩盖起来了。流通领域中的生产性的劳动,它提供了新的使用价值或者使用价值新的享有时间、空间和服务形态,这种劳动和流通领域中的劳动一样创造价值,而流通领域中的非生产性的劳动,属于纯粹的流通性劳动,它属于价值的单纯形式变换、观念地考察的流通产生的流通费用。这种非生产性劳动的作用,一是改变价值的所用者,如一种商品从甲这个人流通到乙那个,流通的过程中肯定要消耗劳动,但是这种劳动属于非生产性劳动,本身不创造价值,它只是改变了商品价值的所有者;二是改变价值形式,即同一价值由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如把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同样需要耗费劳动,但是这个过程中不创造价值。其实,流通领域中的非生产性劳动,它不但不能创造价值,反而要消耗价值,马克思所说的流通费用(从社会角度)就是指这种意思,而西方经济学家则表述为交易费用 (从个人角度)。这种价值的耗费,包过支付劳动力费用(工资),也包过了物质条件的耗费。这里可能有人会提出这样一个疑问,既然流通领域中的非生产性劳动不创造价值,反而要消耗价值,那么,这种劳动还有意义吗?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如果只有价值的生产而没有价值的消耗,这个社会必然要崩塌,价值被创造出来了之后,只有真正被消耗之后,它才有意义,马克思形象地将流通过程中的价值耗费与自然界的能量转化作了类比并指出,它同比如说燃烧一种生热用的材料时花费的劳动一样。这种燃烧劳动,虽然是燃烧过程的一个必要的因素,但并不生热。非生产劳动和生产性劳动都属于流通流域的劳动,其实,它们最重要的贡献在于为价值的实现创造一定的网络流通空间,在《资本论》第二卷中,马克思将其指认为流通机器,也即资本流通的社会网络系统,没有这种网络系统,资本无法流通,而流通机器或者社会流通网络系统就是我们通常所意指的经济空间。资本借助于这种经济空间进行不断地生产与扩张,这导致了人类整个生存化的空间越来越被资本侵入,原本上是非经济空间被不断地翻转为经济空间,马克思在论述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过程中的全球化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在全球资本扩张过程中,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转嫁自身的矛盾,不断地挤占他国经济空间,正如法国哲学家亨利列斐伏尔曾深刻指出,资本主义只是通过向整体空间的扩张才得以保存的(通过侵入它的发源地、侵入增长领域和权力领域:生产的统一性、企业、国内公司和跨国公司)。资本正是凭借着经济空间而不断地生产,那么,对这种经济空间的生产二重性,我们如何理解呢?

资本在经济空间的生产,它是劳动、商品、资本二重性在经济空间里的继续与延伸,同样具有二重性:劳动力与劳动资料耗费的自然性与社会关系的再生产(主要是人与人之间权力关系)的社会性。正如我们在前面分析流通领域中的劳动,它们需要耗费对象化劳动,如钢笔、墨水、纸张、写字台、事务所费用。因此,在这种职能上,一方面耗费劳动力,另一方面耗费劳动资料。无论是耗费劳动力,还是耗费劳动资料,从原初的意义上来说,这两种耗费的对象都是来源于自然界所提供的原材料,这就必然会打上自然性的烙印。这一点容易理解,而社会关系的再生产的社会性,就比较抽象。对此,亨利列斐伏尔在《空间的生产》新版序言中曾指出,空间已经到达如此显著的位置,它是某种行走在大地上的现实,即在某种被生产出的社会空间之中的现实,是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

对上面引文我们可以解读如下:一是经济空间不是虚幻的存在,而是现实化的存在;二是经济空间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的产物,是现代性发展的必然结果,经济空间的生产与现代性具有紧密的关联度;三是经济空间受社会权力支配,它既生产社会关系又被社会社会关系所生产。由此可见,经济空间的生产不仅仅具有自然属性,更深刻地体现了社会性。尤其是随着资本借助于这种经济空间的生产与扩张,其社会性更加凸显: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正如亨利列斐伏尔指出, 空间是社会性的,空间里弥漫着社会关系,而这种社会关系主要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资本权力关系,资本主义国家通过资本权力来控制全世界资本流通的经济空间。在马克思所生活的年代,现代信息技术与产业真正出现,但是,这并不妨碍《资本论》第二卷对经济空间的生产问题的初探,为今天研究以物流、互联网、都市社会为显著标志与载体的空间提供了珍贵的理论原本。

三、物质生产系统二重性演绎:《资本论》中二重性的聚合与完整图式

以上我们分别探究了《资本论》中二重性的原初图式,从劳动、商品、资本二重性逻辑的演绎,再到流通领域的劳动为资本的扩张提供了经济空间的阐释,通过对经济空间的生产二重性的分析,马克思《资本论》为我们构建了经济空间的生产二重性的新图式,最后都被沉降到物质生产系统之中,并化归于了这个系统中的一个部分或者环节,从而构成了一个有机的不断循环的完整图式,这个系统又遵循着自身的客观规律而运动发展着。透过这个完整的图式,可以洞见到资本的生产、流通等全过程,这对我们把握《资本论》具有重要的意义。《资本论》二重性的完整图式就内含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中,并通过物质生产系统的运动而得到完美展现。

物质生产系统同样具有二重性,它是生产力系统(自然技术系统)与生产关系系统(社会关系系统)的统一。生产力系统是人类的劳动与自然界进行自然物质的变换过程,它体现出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并以生产出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质产品而为人类提供各种服务为目的。在人类劳动与自然界交换过程中,劳动起到主导地位,然而,自然界同样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只有劳动,而无自然界提供的材料,人类的劳动什么也不能创造。但是,我们必须指出,既然生产力系统直接关联的是人类的劳动与自然界,而劳动又占据主导力量,因此,要推动生产力系统运转起来,首先必须推动人类进行劳动,否则生产力系统必然处于停滞状态。那么,人类进行劳动的动力在哪里呢?比如,原始人采取野果来充饥,要磨制石器来狩猎,这源于他们生存的需要为何部落首领要不断地加强防御工事、兴修水利呢?这主要源于维护和捍卫自身的利益。这也难怪西方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将人类劳动的动力主要归结为人的需要和利益的经济驱动所致,而人的需要和利益一定是受制于一定的阶级、阶层、集团的需要和利益,受制于一定的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消费关系等的制约,一言以蔽之,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所制约与推动,即受到生产关系系统(社会关系系统)的力量所驱动。英国资本主义在不断扩张的过程中,就明显体现了这一点。当农民或者手工业者在为自己劳动时候,此时他们的劳动还带有随意性、偶然性,但是,一旦农民失去了土地,小手工业破产之后,他们都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时,这时他们的劳动和原来的劳动,就产生了天壤之别了,它被纳入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驱动工人的劳动已经不再是自然资源、生产资料,而更深刻地体现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力量,即生产关系系统(社会关系系统)。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真正驱动生产力系统(自然技术系统)运作的,不是自然资源,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力量,即生产关系系统(社会关系系统)。我们还必须指出,虽然生产力靠生产关系来驱动,但是,人们在生产关系中的活动反过来又受到生产力的制约。而生产关系具有顽固性(利益的固化),作为掌握与支配生产关系的旧势力,千方百计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当新的势力或阶级与旧的势力或阶级的利益发生根本上的冲突,这必然导致社会危机,新的生产关系要取代旧的生产关系,实现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随着资本的不断扩张,资本不断地吮吸自然界的自然力、人的自然力和社会的自然力,它必然带来生态危机、人的发展和社会危机,当资本主义最终无法解决社会总危机时,资本在经济空间的生产和资本扩张都无法进行下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力系统和生产关系系统)也无法维持下去,资本主义必然要被社会主义所取代,这就是马克思《资本论》中物质生产系统二重性的理论张力之所在。

马克思对物质生产系统二重性的分析,直接触及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它是劳动二重性、商品二重性、资本二重性、经济空间生产二重性的聚拢与汇合,从而构成了《资本论》中二重性的完整图式,并在资本主义物质生产系统中运行与演绎。

四、《资本论》中二重性本质:从物与物的关系中抽引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

流动资产的意义篇(10)

我们要厘清《资本论》中二重性的完整图式,首先,就应该以分析其原初图式为着眼点,如果我们把原初图式比喻为大树的话,那么,劳动二重性则是大树的根茎,离开了它,其他二重性都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末。基于此,我们以劳动二重性为切入点,以便把握从劳动、商品到资本二重性的演绎,即把握《资本论》中二重性的原初图式。

(一)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的自然性与抽象劳动的社会性之勾连

劳动作为《资本论》的前提之一,虽然这种劳动本质上来说是异化劳动,马克思发现任何劳动首先都是作为一种具体劳动形式而存在,它通过人在具体的实践活动过程中所体现出来,是人的脑力和体力的支出,也是一种有目的的生产活动的表征形式。当不同人的具体劳动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有序地编码之后,它们可以构成有用劳动的总和,即表现了社会分工,在具体劳动的过程中,随着社会分工与合作进一步加强,生产效率也大大提高。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这种具体劳动深刻地体现了自然性,它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换言之,具体劳动是人和自然连接的桥梁和中介,并表征着人的存在,人用它去感知和触碰这个未知的外部世界,人的自然性也就是人通过具体劳动与自然界发生对象性关系,自然界的各种原材料通过人的具体劳动加工之后,把自在之物不断翻转为为我之物,正如马克思指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之所以能够成为人的无机身体,首先通过人的具体劳动,人才懂得自身与自然界不是征服与被征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而是表征着一种对象性关系,自然界才成为了人的无机身体。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自然界就是人的身体,人离开了自然界就是无。

如果劳动仅仅只是具体劳动,那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失去了意义,劳动更体现为抽象劳动,马克思称其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进一步表述为无差别的社会化劳动,是生产社会关系的劳动,这种劳动是每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来生产社会人的总体生命的劳动。显然,马克思对抽象劳动的理解和一般的形而上学世界观对此理解完全不同,形而上学的抽象是一种先验的、个体共有的个体属性的抽象,西方的抽象人性论就采用这种方法,它把现实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个人抽象掉个性,只保留人的共相,这是个性共性抽象法,因此就得出了人的一般的抽象的本质;而马克思对劳动的抽象显然不是采用这种方法,抽象劳动是在为他人的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是一种实体性抽象,属于社会性存在,它显然属于总体本质抽象法。劳动二重性是马克思的独特发现,这也难怪他在《资本论》中指出,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的。我们必须指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不是两种形式的劳动,对劳动来说是一体两面的,正如硬币的正反面一样。虽然它们共存于劳动之中,但是,二者有巨大差别,具体劳动体现了劳动的自然性,它是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表征与确证,它不具有通约性,而抽象劳动则体现了社会性,反映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将抽象劳动用货币量度之后,它便具有了可通约性,即通约这个生存化的世界。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切的具体劳动只有被换算成抽象劳动,它才有意义,否则就没有意义,在对象性关系中,劳动的质的差别被抽空,它已然成为支配人们生产过程的唯一的、根本的原则,成为支配人们生活中的唯一原则。正是由于劳动具有二重性才决定了商品也具有二重性,具体劳动形成使用价,抽象劳动形成价值,换言之,劳动的二重性形成了商品的二重性,这样马克思就从劳动二重性过渡到商品二重性上。

(二)商品二重性:使用价值的显性关系与价值的隐性关系之勾连

商品的使用价值体现了物对人的关系,这很容易被人们的感官直接感知与接受,因而,它只是一种显性关系,无论商品的内部结构多么复杂,当我们最后对商品进行解码之中,它的原在的自然性就会显露出来,这没有任何神秘可言,但是,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并没有就此止步,他指出商品之所以能够获得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在于抽象劳动对象化或者物化在产品之中而形成了价值,价值是商品中凝结的劳动者的生命,人们通过社会化劳动用生命生产他人生命,而建立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是一方的存在通过另一方来实现自己的定在。例如,一个茶杯,是无数人的对象化劳动凝结在这个茶杯之中,换言之,茶杯中已经内含了许许多多其他人的生命,生产茶杯的人通过茶杯的存在来体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与意义,购买茶杯进行使用的人,就是靠他人生命来养活自己的生命,因此,就茶杯这看似普通的商品中却体现了一种深层的隐形关系。这种关系不是靠感官直接感知,而是要透过使用价值的物的属性来洞见到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所以说,价值体现的不只是物的使用价值,更是人与人的关系,这才是价值的深层本质。传统的流行的关于价值的定义,主要坚持效用价值论,即物对人的有用性,这种关于价值的界定只不过表述的是使用价值,是一种显性关系,马克思不会也不可能仅仅停留在事物的表象,而是要由物的表象深入到物的本质之中,由显性关系的使用价值去洞见到隐形关系的价值,去揭开商品的神秘面纱。就像马克思指认的那样,但是桌子一旦作为商品出现,就转化为一个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它不仅用它的脚站在地上,而且在对其他一切商品的关系上用头倒立着,商品之所以具有如此神秘,就在于用物与物的关系掩盖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也就是马克思为何要批判商品拜物教的原因所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并不神秘,神秘的是价值,它的表现形态有价值的原生态、交换价值和货币符号:所谓价值的原生态只是一种形象的说法,它指的是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同时被生产出来以后,价值以原先的使用价值为载体,而价值潜在地自我存在着;价值要通过交换价值来表现出来,交换价值以对方的使用价值为载体,它是价值的表现形式,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负载在物与物的关系之中表现出来;而货币符号可以使买卖分离,并且可以转变成货币权力,对此马克思指认,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结晶。连圣徒的遗骨也不能抗拒这种炼金术,更不用说那些人间交易范围之外的不那么粗陋的圣物了。价值的这三种表现形态使得商品的神秘性进一步加深,尤其是当货币对价值进行抽象之后就更加神秘了。在对商品二重性的指认之后,我们就容易理解商品二重性之间也是不可分割的,使用价值是负载着物的能指,商品的价值是被负载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所指,价值这种所指要通过使用价值这种能指来实现。

商品二重性表面:它是物的有用性(使用价值)和负载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价值)的统一,是显性关系和隐形关系的统一,是能指和所指的统一,也是可感觉和超感觉的统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价值不断地被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进行度量与抽象,当货币被不断地聚合和扩容之后,这也就推动了货币向资本转变成为现实,尤其随着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资本家掌握了生产资料,而劳动者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由此就出现了新的物化的社会关系资本。资本一旦来到人间,便笼罩上了二重性的神秘面纱。

(三)资本二重性:表层现象的生产要素的资本与深层本质的生产关系的资本之勾连从劳动、商品到资本二重性的逻辑演绎,这是《资本论》中二重性的一根明显的红线,我们将其称为《资本论》中二重性的原初图式,它贯穿《资本论》的始终。那么,究竟如何理解资本二重性?其实,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进行了指认,它是生产要素的资本与生产关系的资本二重性统一,这是我们理解资本范畴的关键,否则极易陷入到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对资本理解的幻象之中,而无法洞见到马克思资本理论内核与现实张力。

对资本范畴的理解,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有过许多表述,但是,他们无一例外地都把资本指认为生产要素的物或预付金。大卫李嘉图认为:资本是一国财富中用于生产的部分,由进行劳动所必需的食物、衣服、工具、原料、机器等组成。不难看出,在大卫李嘉图的视野中,资本是用来进行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的一种生产要素的表征形式,生产要素可以有多种构成,其只要用于来生产便可以被归入于资本的范畴。而亚当斯密对资本的理解比大卫李嘉图则前进一步,他指出,资本就是一定量的积蓄的和储存的劳动,并找到了劳动是私有财产的主体本性,这就把资本与劳动链接在一起,他明确而完整地确立了劳动价值论,这是亚当斯密伟大的贡献,这也难怪马克思把他称为经济学上的马丁路德。但是,国民经济学家以之作为前提的劳动,却是异化劳动。从根本上来说,亚当斯密对资本的理解仅仅只是触及了表层现象。一言以蔽之,他们只是看见了资本的物的形式,并且将物的形式就当作了资本的本质。就这方面来说,马克思显然不满意国民经济学家的做法。马克思通过对国民经济学家的理论进行考察之后,很快就超越了他们。他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大量论述了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的存在,它表现为资本家的厂房、机器和设备、原材料以及劳动力等。这些生产要素的存在对资本主义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它们或者转移自己的价值到新产品中去或者创造价值。但是,马克思却要透过表层现象抽离出资本的深层本质,对此,他批判地指出:单纯从资本的物质方面来理解资本,把资本看成生产工具,完全抛开使生产工具变为资本的经济形式,这就使经济学家们纠缠在种种困难之中。国民经济学家找到了资本物的属性,并把资本就等同于物,这种物的表层现象遮蔽了资本的深层本质,这导致他们的理论陷入这样或那样的混乱之中而不能自拔。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就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被理解为物,而没有被理解为关系。在《资本论》第一卷中,他更明确地指认,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中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意在表明,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而是一种关系,并且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也就是资本权力关系,主要表现为:通过货币资本,资本家获得在市场上对生产要素的配置权;通过生产资本,对劳动力的购买之后,而在生产过程中对劳动力的使用权与支配权;通过产品资本,资本家获得对产品的分配权和对剩余价值的占有权。只有这样,资本才能增殖,并且资本唯一目的就是增殖,资本就像吸血鬼一样,吸的血越多,资本的力量越强大。马克思之所以反对把资本的本质理解为生产要素或者预付金的物,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们都是死劳动,而死劳动只转移自身价值,不能创造价值,只有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但是,国民经济学家却把剩余价值的创造理所当然地归属于生产资料这种死劳动。

马克思对资本二重性的指认,从物质形态的资本的表层现象穿透到生产关系的资本的深层本质中去,他大大超越了国民经济学家对资本的单向度理解,而是由物与物的关系洞见到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可见,在马克思的视野中,资本范畴被深深地打上了社会关系的烙印,他不是仅仅停留在斯密的世俗时间中来考察资本,而是上升到黑格尔的精神时间中来洞悉资本的社会性,资本的背后所抽离出来既有劳资关系的对立与冲动,又有生产关系、消费关系、分配关系、交换关系的博弈;它既有异化、物化的扩大,又有幻化的加深,这更加凸显资本与精神之间的紧张关系;它既有财富的不断积累,又有贫困的不断积累。

马克思《资本论》在阐述劳动、商品、资本二重性之后,并没有停止脚步,而是继续推进对资本问题的研究,资本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增殖,要增殖就必须通过不断地扩张来实现目的,为了满足资本更好地扩张,资本必须要借助于一定的空间,而经济空间对资本扩张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更多的非经济空间被不断地翻转为经济空间并转换为经济空间的生产,这进一步加剧了资本的集聚效应。

二、经济空间的生产二重性演绎:《资本论》中二重性在流通领域的新图式

经济空间的生产更加凸显出资本在流通领域中的作用,它是资本在生产领域的继续与延伸,只不过以往人们对《资本论》第二卷研究的力度比第一卷、三卷要薄弱些,近年来,随着亨利列斐伏尔、大卫哈维等一批西方学者关于空间问题研究的著作被不断地介绍到国内来以后,尤其是随着资本的生产与扩张所带来的对自然空间、都市空间、政治空间、社会空间的挤压,经济空间及其空间生产问题与人类的生存空间关系就日益凸显,同时,经济空间及其生产问题受到了学者们高度关注,同样,经济空间的生产也具有二重性问题,如果说从劳动、商品、资本二重性的演绎被言说为《资本论》中二重性的原初图式,而经济空间的生产这一问题在当下得到如此密切关地关注,那么,经济空间的生产二重性构架则可以被言说为新图式,以此凸显该问题的重要性。

马克思指出,作为剩余价值的资本不在流通领域产生,但是又离不开流通流域,它要在流通领域中才能实现。可见,流通领域对人们分析商品的价值同样很重要。当商品生产出来之后,就需要进入流通领域中,这必然就涉及到流通领域的劳动。我们只有在厘清了流通领域中劳动的特点之后,才能更清晰地把握经济空间的生产二重性,要探究这一问题,首先应该把握流通领域的劳动。

那么,流通领域的劳动究竟能否创造价值?这个问题长期困扰着学术界,而且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对此,我们认为对该问题不能做机械式的单向度地理解,而应该辩证地分析。其实,流通领域的劳动可以分为生产性的劳动与非生产性的劳动。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之间往往是相互交错的。生产性的劳动既可以出现在生产领域,也可以出现在流通领域里,而且时常相互贯通,比如商品的保管、储备、运输过程。正如马克思指认,在产品从一个生产场所运到另一个生产场所以后,接着还有完成的产品从生产领域运到消费领域。产品只有完成这个运动,才是现成的消费品。 不难看出,运输劳动既发生生产领域,又发生在流通领域中,都属于创造了价值的生产性的劳动,投在运输上的生产成本,一部分由于对运输工具的使用而转移了价值,一部分由于运输劳动所形成的价值追加到运输的产品中去。但是,马克思进一步区分了流通领域中的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的劳动,他在《资本论》第二卷中指认, 由价值的单纯形式变换,由观念地考察的流通产生的流通费用,不加入商品价值。就资本家来考察,耗费在这种费用上的资本部分,只是耗费在生产上的资本的一种扣除。我们现在考察的那些流通费用的性质则不同。它们可以产生于这样一些生产过程,这些生产过程只是在流通中继续进行,因此,它们的生产性质完全被流通的形式掩盖起来了。流通领域中的生产性的劳动,它提供了新的使用价值或者使用价值新的享有时间、空间和服务形态,这种劳动和流通领域中的劳动一样创造价值,而流通领域中的非生产性的劳动,属于纯粹的流通性劳动,它属于价值的单纯形式变换、观念地考察的流通产生的流通费用。这种非生产性劳动的作用,一是改变价值的所用者,如一种商品从甲这个人流通到乙那个,流通的过程中肯定要消耗劳动,但是这种劳动属于非生产性劳动,本身不创造价值,它只是改变了商品价值的所有者;二是改变价值形式,即同一价值由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如把美元兑换成人民币,同样需要耗费劳动,但是这个过程中不创造价值。其实,流通领域中的非生产性劳动,它不但不能创造价值,反而要消耗价值,马克思所说的流通费用(从社会角度)就是指这种意思,而西方经济学家则表述为交易费用 (从个人角度)。这种价值的耗费,包过支付劳动力费用(工资),也包过了物质条件的耗费。这里可能有人会提出这样一个疑问,既然流通领域中的非生产性劳动不创造价值,反而要消耗价值,那么,这种劳动还有意义吗?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如果只有价值的生产而没有价值的消耗,这个社会必然要崩塌,价值被创造出来了之后,只有真正被消耗之后,它才有意义,马克思形象地将流通过程中的价值耗费与自然界的能量转化作了类比并指出,它同比如说燃烧一种生热用的材料时花费的劳动一样。这种燃烧劳动,虽然是燃烧过程的一个必要的因素,但并不生热。非生产劳动和生产性劳动都属于流通流域的劳动,其实,它们最重要的贡献在于为价值的实现创造一定的网络流通空间,在《资本论》第二卷中,马克思将其指认为流通机器,也即资本流通的社会网络系统,没有这种网络系统,资本无法流通,而流通机器或者社会流通网络系统就是我们通常所意指的经济空间。资本借助于这种经济空间进行不断地生产与扩张,这导致了人类整个生存化的空间越来越被资本侵入,原本上是非经济空间被不断地翻转为经济空间,马克思在论述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过程中的全球化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在全球资本扩张过程中,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转嫁自身的矛盾,不断地挤占他国经济空间,正如法国哲学家亨利列斐伏尔曾深刻指出,资本主义只是通过向整体空间的扩张才得以保存的(通过侵入它的发源地、侵入增长领域和权力领域:生产的统一性、企业、国内公司和跨国公司)。资本正是凭借着经济空间而不断地生产,那么,对这种经济空间的生产二重性,我们如何理解呢?

资本在经济空间的生产,它是劳动、商品、资本二重性在经济空间里的继续与延伸,同样具有二重性:劳动力与劳动资料耗费的自然性与社会关系的再生产(主要是人与人之间权力关系)的社会性。正如我们在前面分析流通领域中的劳动,它们需要耗费对象化劳动,如钢笔、墨水、纸张、写字台、事务所费用。因此,在这种职能上,一方面耗费劳动力,另一方面耗费劳动资料。无论是耗费劳动力,还是耗费劳动资料,从原初的意义上来说,这两种耗费的对象都是来源于自然界所提供的原材料,这就必然会打上自然性的烙印。这一点容易理解,而社会关系的再生产的社会性,就比较抽象。对此,亨利列斐伏尔在《空间的生产》新版序言中曾指出,空间已经到达如此显著的位置,它是某种行走在大地上的现实,即在某种被生产出的社会空间之中的现实,是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

对上面引文我们可以解读如下:一是经济空间不是虚幻的存在,而是现实化的存在;二是经济空间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的产物,是现代性发展的必然结果,经济空间的生产与现代性具有紧密的关联度;三是经济空间受社会权力支配,它既生产社会关系又被社会社会关系所生产。由此可见,经济空间的生产不仅仅具有自然属性,更深刻地体现了社会性。尤其是随着资本借助于这种经济空间的生产与扩张,其社会性更加凸显: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正如亨利列斐伏尔指出, 空间是社会性的,空间里弥漫着社会关系,而这种社会关系主要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资本权力关系,资本主义国家通过资本权力来控制全世界资本流通的经济空间。在马克思所生活的年代,现代信息技术与产业真正出现,但是,这并不妨碍《资本论》第二卷对经济空间的生产问题的初探,为今天研究以物流、互联网、都市社会为显著标志与载体的空间提供了珍贵的理论原本。

三、物质生产系统二重性演绎:《资本论》中二重性的聚合与完整图式

以上我们分别探究了《资本论》中二重性的原初图式,从劳动、商品、资本二重性逻辑的演绎,再到流通领域的劳动为资本的扩张提供了经济空间的阐释,通过对经济空间的生产二重性的分析,马克思《资本论》为我们构建了经济空间的生产二重性的新图式,最后都被沉降到物质生产系统之中,并化归于了这个系统中的一个部分或者环节,从而构成了一个有机的不断循环的完整图式,这个系统又遵循着自身的客观规律而运动发展着。透过这个完整的图式,可以洞见到资本的生产、流通等全过程,这对我们把握《资本论》具有重要的意义。《资本论》二重性的完整图式就内含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中,并通过物质生产系统的运动而得到完美展现。

物质生产系统同样具有二重性,它是生产力系统(自然技术系统)与生产关系系统(社会关系系统)的统一。生产力系统是人类的劳动与自然界进行自然物质的变换过程,它体现出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并以生产出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质产品而为人类提供各种服务为目的。在人类劳动与自然界交换过程中,劳动起到主导地位,然而,自然界同样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只有劳动,而无自然界提供的材料,人类的劳动什么也不能创造。但是,我们必须指出,既然生产力系统直接关联的是人类的劳动与自然界,而劳动又占据主导力量,因此,要推动生产力系统运转起来,首先必须推动人类进行劳动,否则生产力系统必然处于停滞状态。那么,人类进行劳动的动力在哪里呢?比如,原始人采取野果来充饥,要磨制石器来狩猎,这源于他们生存的需要为何部落首领要不断地加强防御工事、兴修水利呢?这主要源于维护和捍卫自身的利益。这也难怪西方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将人类劳动的动力主要归结为人的需要和利益的经济驱动所致,而人的需要和利益一定是受制于一定的阶级、阶层、集团的需要和利益,受制于一定的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消费关系等的制约,一言以蔽之,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所制约与推动,即受到生产关系系统(社会关系系统)的力量所驱动。英国资本主义在不断扩张的过程中,就明显体现了这一点。当农民或者手工业者在为自己劳动时候,此时他们的劳动还带有随意性、偶然性,但是,一旦农民失去了土地,小手工业破产之后,他们都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时,这时他们的劳动和原来的劳动,就产生了天壤之别了,它被纳入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驱动工人的劳动已经不再是自然资源、生产资料,而更深刻地体现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力量,即生产关系系统(社会关系系统)。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真正驱动生产力系统(自然技术系统)运作的,不是自然资源,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力量,即生产关系系统(社会关系系统)。我们还必须指出,虽然生产力靠生产关系来驱动,但是,人们在生产关系中的活动反过来又受到生产力的制约。而生产关系具有顽固性(利益的固化),作为掌握与支配生产关系的旧势力,千方百计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当新的势力或阶级与旧的势力或阶级的利益发生根本上的冲突,这必然导致社会危机,新的生产关系要取代旧的生产关系,实现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随着资本的不断扩张,资本不断地吮吸自然界的自然力、人的自然力和社会的自然力,它必然带来生态危机、人的发展和社会危机,当资本主义最终无法解决社会总危机时,资本在经济空间的生产和资本扩张都无法进行下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力系统和生产关系系统)也无法维持下去,资本主义必然要被社会主义所取代,这就是马克思《资本论》中物质生产系统二重性的理论张力之所在。

马克思对物质生产系统二重性的分析,直接触及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它是劳动二重性、商品二重性、资本二重性、经济空间生产二重性的聚拢与汇合,从而构成了《资本论》中二重性的完整图式,并在资本主义物质生产系统中运行与演绎。

四、《资本论》中二重性本质:从物与物的关系中抽引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

流动资产的意义篇(11)

27.1)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 (2)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 (3)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 (4)实践使认识得以发展; (5)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28.在谁是历史创造者问题上,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存在着根本分歧。历史唯心主义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前提出发,认为历史是少数英雄人物创造的,否认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这是英雄史观。

29.(1)劳动过程是人们通过生产劳动创造出具有特定使用价值的产品的过程,它为一切社会所共有。 由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是资本家的各种生产要素相结合的过程,其劳动成果归资本家所有,劳动过程也 就成为价值增值过程的手段。 (2)资本家一定会使工人的劳动时间超过创造其自身价值所需要的时间,从而为其创造出剩余价值,资本主 义生产过程也因此转化为价值增值过程。

30 在社会主义革命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坚强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首先,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革命斗争中起着思想领导的作用。其次,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革命斗争中起着政治领导的作用。最后,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革命斗争中起着组织领导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和发展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坚强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首先,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和发展需要党的思想领导。其次,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和发展需要党的组织领导。再次,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和发展需要党的政治领导。

31.事物存在的矛盾以及矛盾发展是不平衡的(也可以是力量的不平衡),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之分,这称之为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 1.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含义、关系和意义: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多种矛盾所构成的体系中对事物发展起着领导、决定作用的矛盾,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非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和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含义、关系和意义: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矛盾双方中起主导作用的方面,矛盾的非主要方面是指处于从属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的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3.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的意义: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观点和方法,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是贯彻和体现了这一观点和方法。

32.影响资本周转速度的因素有生产资本的构成与资本周转时间的长短。 生产资本的构成,即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比例,是影响资本周转速度的重要因素。固定资本周转慢,流动资本周转快,固定资本周转一次,流动资本可以周转多次。所以,生产资本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比例的大小以及它们的周转时间的长短,会影响资本运动的速度。总之,生产资本的各个不同组成部分的周转时间是不同的,会影响预付资本的总周转。在资本总量一定的前提下,固定资本越大,预付资本总周转速度就越慢;反之,就越快。生产资本的构成是决定资本周转速度的首要因素。 资本周转时间是影响资本周转速度的另一重要因素。因为资本周转时间,即资本周转持续时间,也是由许多部分构成的。

33题:

(一)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原因

当代资本主义发生新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有:

首先,科学技术革命和生产力的发展,是资本主义变化的根本推动力量.

其次,工人阶级争取自身权力和利益斗争的作用,是推动资本主义变化的重要力量.

再次,社会主义制度初步显示的优越性对资本主义产生了一定影响.

最后,主张改良主义的政党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改革,也对资本主义的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