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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大全11篇

时间:2023-08-15 17:12:42

民营企业融资服务

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篇(1)

近年来,民营经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对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经济增长,抑制通货膨胀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但其发展仍面临着若干制度性约束。就金融层面而言,民营经济发展的动力支持基本上是内源融资,真正从正规金融部门(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获得的外源融资一直处在较低水平。同时,相关的金融需求如结算、信息服务、法律保障等也未得到满足,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需求长期处于抑制状态。随着产业与资本结构的调整及信用关系的确立,有必要构建起有效的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支持机制,以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一、金融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

第一,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33年来的实践证明,单纯强调依靠某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不可能真正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上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轨道。十五大报告已明确阐明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已不再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补充,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对民营经济的明确定位。金融部门必须消除已有的“所有制歧视”,对不同的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才能真正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二,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实现金融资产多元化。金融部门开展对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可以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比较单一的为国有、集体企业服务的畸形信贷结构,拓展金融服务的新领域。由于个体、私营企业等民营经济与国有企业相比较,具有经营新、机制活、经营规模较小、设立时间较短、经济效益较好等特点,银行选择那些经营好、效益好,还本付息能力强的个体、私营等民营企业作为支持、服务对象,贷款的还本付息就比较有保障。

第三,有利于国企改革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在对国有企业进行改组、改造,实施兼并、收购、破产的情况下,大量国有企业职工面临下岗的危机。国有企业由于整体上面临着减人增效的现实,吸纳下岗职工的能力有限,发展迅猛的民营经济自然成为下岗职工再就业选择的空间。民营经济越发展,对下岗职工的吸纳就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前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实质上就是支持了国企改革。

第四,有利于建立现代金融体系和现代金融制度,营造良好的金融秩序。我国金融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金融体系、现代金融制度和良好的金融秩序。关于当前金融秩序较混乱的问题,关键是现行的融资体制对民营经济的政策岐视,使民营经济日趋增长的合理金融需求不能以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得到满足。融资需求不得不求助于隐性状态的非正规金融,结果助长了民间金融、地下金融等非正规金融的恶性发展,从而扰乱了金融秩序。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服务会使乱集资问题得到控制,有利于打击地下金融活动,遏制社会乱办金融势头,使金融秩序走向有序规范。

二、民营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现状与不足

我国民营经济已经占工业总产值的75%,却没有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支持体系。全国银行贷款总规模中,国有企业贷款比重达85%,非国有企业贷款比重只有15%,其中乡镇企业只占5%,个体私营企业基本是告贷无门。商业银行的呆账准备金、资本结构优化扶持金和新增贷款、新增上市额度等优惠政策几乎全对大中型企业倾斜,对抗金融危机提出的四万亿投资计划基本由国有企业掌控。由于融资难、贷款难,使一些有前景、有市场的项目无法实施,企业规模难以扩张,也严重影响了民营中小企业的投资积极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缺乏专门为民营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组织体系。我国以工、农、中、建等四大专业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主要是为国有大型企业、大型项目融资而设计的,大银行运行成本高、效率低,只愿发放大额贷款,很难实现对中小企业的“微观信贷”。由于金融并购,城市信用社并入城市合作银行,使其官方化色彩加重,原来的“非国有”、“中小型”的特色大大削弱,对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相应减少。体制的不合理,断掉了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加剧了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

第二,信贷政策的“所有制歧视”。以所有制歧视为表现形式的信贷政策的非公平性,不仅限制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而且给金融运行带来了双重负面影响:一方面,信贷分配过度向国有企业倾斜,导致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增加,信贷资产质量下降;另一方面,民营企业通过正规渠道借贷无门,不得不向信托投资公司、合作基金会高息借款,或是利用民间高利率贷款取得资金,从而成为“金融三乱”的一个诱因,损害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这两方面都造成了加大金融风险的后果。

第三,缺乏与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金融部门对民营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产品行情、效益状况缺乏了解,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与民营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必然形成脱节。一方面,民营中小企业抱怨金融部门程序多、审批慢、条件高;另一方面,金融部门感到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存在“五难”,即财务状况难了解、贷款额度难掌握、保证措施难落实、负债状况难摸清、贷款主体难确定等。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支持民营中小企业与提高银行经济效益的一致性,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对民营中小企业真正做到多支持、少责难,多服务、少设障,多引导、少干涉。

第四,缺乏对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机制。民营中小企业贷款难就难在抵押担保难、贷款审批难。据调查,大部分民营中小企业无法得到贷款支持的主要原因是不能提供有效抵押或担保,即便企业能提供,但由于抵押品变现难,银行也不愿意接受,同时企抵押环节多、收费多、金额高也是阻碍企业办理抵押贷款的障碍。

第五,缺乏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资风险基金和直接融资渠道。由于民营中小企业贷款难,又没有投资风险基金的支持,其中一些科技型、前景好的企业因受资金制约而丧失了许多宝贵的发展机遇和市场占有率,更多的小型私营企业,尽管掌握先进的高科技项目和专利,但因缺少启动资金,也只好将项目转让。民营中小企业既不能发行公司债券,也不可能参与BOT项目融资,更难以像国有企业那样通过股票市场向社会公众集资,再加上没有规范完善的资金市场,民营中小企业只能靠个人和家庭的积蓄,或向亲朋好友借款,或以远远高于国家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从事“民间融资”来解决企业创办和发展中资金筹集的问题。缺乏直接融资渠道已成为制约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强化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的主要对策

第一,积极发展中小型及地方性金融机构。按照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我国金融组织体系朝着以人民银行为指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商业银行、地方性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方向发展。其中,地方性金融机构及其他中小型商业银行的建立与发展,主要是为了弥补我国金融体系中为中小企业或中小经济实体提供的金融服务支持不足的明显缺陷。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以及中国民生银行等中小商业银行对支持中小企业的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民营经济的活动主体与中小金融机构联系在一起,密切中小型地方性金融机构与民营经济的联系,加强这一方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可以一定程度上满足企业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又符合金融宏观运行轨道。

第二,面向资本市场拓展民企资金的筹措空间。目前,国家在平衡资本市场的供求关系时尚没有把非国有经济的资金吸纳能力给以充分估价,使得非国有经济往往受制于资金“瓶颈”的限制而难于扩大生产与基建投资规模。因此,在竞争性项目的融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市场机制的作用,对有效益的民企融资应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直接融资方面要鼓励与引导规模较大且具备上市公司条件的民营企业在沪深两地公开发行股票筹措资金;间接融资方面,要适当增加民企获得贷款的机会。同时,还要拓展新的融资渠道:一是鼓励民营经济在一定的区域内公开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从而解决其资金紧张而制约企业发展的难题。;二是把自身改造成股份公司,或参股将要上市的公司,或协议收购股份公司,达到送配股的融资目的,最终实现买壳上市;三是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并收购和中外合资等形式,增加民企的自有资本,提高民企的融资能力;四是切入国家重点扶植的行业产业之中,争取项目,进而取得国家的专项扶植资金,促进自身发展。

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篇(2)

2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银行贷款。调查显示,30%的民营企业将银行贷款作为主要的融资渠道,调查了100家民营企业,其中25家企业在中国银行有贷款,30家分别在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有贷款,45家在三家或更多家有贷款,数据显示,大多数民营企业在银行都有贷款,银行贷款仍然是民营企业融资的主渠道。民间融资。在民营企业融资方式中表现较为活跃,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均有过通过民间借贷方式进行融资的经历,融资利率在上44%左右,是典型的高利贷。有项数据表明大部分民营企业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15%的民营企业表示从银行贷款还算顺利,35%的民营企业表示较难,50%的民营企业表示十分艰难。民营企业融资困境已经严重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3造成民营企业融资困境原因

3.1民营企业自身存在的原因

3.1.1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会计核算混乱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许多民营企业常常不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有的民营企业准备一套账本,专门应付税务部门检查。实则,账目不清,有的财务人员自身素质也存在缺陷,管理者只考虑是不是自己家人而不考虑业务水平,财务人员身兼会计、出纳、稽核等多个岗位,无法有效地实现财务的管理监督作用,财务制度落实不到实处,资金管理混乱,经营决策不靠财务分析而是经营者自身的经验,没有科学化的依据。

3.1.2资金链存在风险民营企业银行贷款难度较大,民间借贷数额较小,自有资金周转频率有限,压资本金的情况时有发生,政府扶持惠及民营企业的机会较少。民营企业的资金链随时存在崩溃的可能

3.1.3抵押、担保困难缺乏可以抵押担保的优秀资源,民营企业由于规模有局限性,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少,可以抵押的固定资产少、设备老化、厂房建筑物少之又少、无形资产更是罕见,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也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民营企业贷款常常因为找不到担保人、抵押物而不能实现。自然而然形成融资能力低下的情况。

3.2金融机构的存在原因商业银行是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民营企业信贷支持机构的缺位和多元化债务融资工具的缺乏,使民营企业不能像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那样通过债券市场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资金。

3.2.1融资费用高,地区差异明显在资金筹集过程中,民营企业在贷款申请环节,都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抵押登记、信用评估、财务审计费用的支出,民营企业一般融资金额较少,筹集资金的费用所占比例较高。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情专区)调查统计,2013年度终了,东、中、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分别是8.98万亿元、2.76万亿元、2.36万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额的52%、18%、16%,区域不平衡状况明显。

3.2.2从金融机构的设置上分析民营企业融资困境从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设置情况来看,缺乏对民营企业服务的民营金融机构。随着民营企业的飞速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民生银行等他们的数量和资金实力还远远不够,不足以提供融资支持。

3.2.3限制条款多,数额有限股权筹资与债务筹资相比存在资本成本高、股利一般会在税后支付,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发行公司债券、股票的费用。降低净利润。并且都有比较严密的制度限制,造成与大型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融资来源狭窄。

3.2.4银行体系制约民营企业融资民营企业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业,银行事先会对融资单位进行调查其偿还能力和资信状况、抵押担保能力、贷款管理成本等才签订合同。与大企业相比,民营企业无论从其哪一方面都存在缺陷和漏洞。银行就会区别对待大企业与民营企业。典型的结果就是金融机构更愿意将资金贷款给规模大、管理健全、信用等级高的大型企业而民营企业就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融资需求。

4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的解决路径研究

4.1从银行方面解决融资困境

4.1.1深化金融业改革,完善金融企业制度。①增加融资服务窗口,适当放宽对民营企业融资门槛,改善审批环节复杂、繁琐的弊病,提高服务质量,开发针对民营企业融资特点的信贷品种。②积极发展资本市场,营造上市环境,使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尝试债券与股权融资,同时积极推进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采取兼并、联合等手段积极吸收资本,扩充民营企业自身实力。

4.1.2建立和发展直接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民营合作银行或合作金融组织。①针对民营企业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②发挥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面向民营企业,服务于民营企业的金融机构并且多发放小额贷款。③发挥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金融租赁、典当行的作用。④建立民间信贷融资平台。利用民间资金具有灵活性的特点,引导民间融资成为银行和民营企业之间的纽带。⑤大力发展以股份制为主体的非国有金融机构,并放宽政策,提供优惠,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自由、平等、广阔的融资平台

。4.1.3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融资担保,即借贷活动的信用保证,是融资活动中担保机构以一定的财产为基础约定的保证债务的履行和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各项法律措施和手段。简单地说,就是担保机构为债务人融资所做的保证。为民营企业进行融资担保,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担保的扶持力度,缓解民营企业融难的关键性问题,许多地方财政局决定对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费补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4.1.4改变银行信贷的规模经济,从投资浮动、投资结构、基本建设贷款等方面入手优化投资机构,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和财政政策,有效控制信贷投放和优化信贷结构。

4.1.5建立完善的民营企业资信评级制度。民营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是极具生命力和成长性的因素,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交易链条,信用出现问题双方的交易成本自然偏高,建立民营企业贷款信用评级制度是维护市场经济平稳运行的关键。改变以往评估机构技术落后、管理单一、可操作性差、机构数量少,服务水平不足的缺陷。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资信评估体系,加强评估人才培养。

4.2民营企业从自身解决融资难困境

4.2.1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有利于调动管理者和劳动者的积极热情,有利于企业内部控制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加强财会队伍的建设,能够改善民营企业财务基础薄弱,账目不清,财务信息失真的现象,完善的财务体系是企业竞争力的保障。

4.2.2发展行业协会各民营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到协会当中,经常与会员交流、探讨,许多会员熟悉行业内部事务,协会一般与政府还保持密切的联系,能够有效地实现企业与政府间的信息沟通,维护各方利益的同时,问题可以得到及时地解决。

4.2.3有效利用P2P贷款模式P2P—可以简单解释为“人人贷”有资金、有理财想法的个人,通过中介机构,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有借款需要的单位或个人。无需抵押,通过了解身份信息、银行信用记录来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双方签订借款协议。P2P模式能够直观、透明地感受到自己为他人创造的价值,风险分散、门槛低、渠道成本低、每个人都有可能是P2P信用的受益人和传播者,使闲散资金在最大程度上得到有效利用,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便捷服务。

4.3政府层面解决融资难困境为了贯彻十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采取市场化方式,完善服务体系,改善融资环境,促进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4.3.1为民营企业设立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政府制定中央财政预算时可以按比例提取一部分资金设立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改善民营企业融资困境,民营企业可以利用专项资金,研究和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核心技术,发挥专项资金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方面的引导作用。

4.3.2改善融资环境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优化建立办法,实施服务品质奖励等机制,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努力,鼓励民营企业参股担保公司,制定合理的担保金比例,理清各方面利益关系,使信用担保机构发挥最大作用。

4.3.3完善服务体系构建多元化的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民营企业服务机构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实现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争取能够建立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多领域、专业、便捷的服务体系。例如:组织一批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才,针对民营企业中存在的财务管理、数据共享、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技术升级和改造、创业指导、法律顾问、风险评估、质量标准等,进行一对一的公共服务。

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篇(3)

2造成民营企业融资困境原因

2.1民营企业自身存在的原因

2.1.1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会计核算混乱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许多民营企业常常不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有的民营企业准备一套账本,专门应付税务部门检查。实则,账目不清,有的财务人员自身素质也存在缺陷,管理者只考虑是不是自己家人而不考虑业务水平,财务人员身兼会计、出纳、稽核等多个岗位,无法有效地实现财务的管理监督作用,财务制度落实不到实处,资金管理混乱,经营决策不靠财务分析而是经营者自身的经验,没有科学化的依据。

2.1.2资金链存在风险民营企业银行贷款难度较大,民间借贷数额较小,自有资金周转频率有限,压资本金的情况时有发生,政府扶持惠及民营企业的机会较少。民营企业的资金链随时存在崩溃的可能

2.1.3抵押、担保困难缺乏可以抵押担保的优秀资源,民营企业由于规模有局限性,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少,可以抵押的固定资产少、设备老化、厂房建筑物少之又少、无形资产更是罕见,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也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民营企业贷款常常因为找不到担保人、抵押物而不能实现。自然而然形成融资能力低下的情况。

2.2金融机构的存在原因商业银行是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民营企业信贷支持机构的缺位和多元化债务融资工具的缺乏,使民营企业不能像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那样通过债券市场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资金。

2.2.1融资费用高,地区差异明显在资金筹集过程中,民营企业在贷款申请环节,都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抵押登记、信用评估、财务审计费用的支出,民营企业一般融资金额较少,筹集资金的费用所占比例较高。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情专区)调查统计,2013年度终了,东、中、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分别是8.98万亿元、2.76万亿元、2.36万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总额的52%、18%、16%,区域不平衡状况明显。

2.2.2从金融机构的设置上分析民营企业融资困境从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设置情况来看,缺乏对民营企业服务的民营金融机构。随着民营企业的飞速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民生银行等他们的数量和资金实力还远远不够,不足以提供融资支持。

2.2.3限制条款多,数额有限股权筹资与债务筹资相比存在资本成本高、股利一般会在税后支付,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发行公司债券、股票的费用。降低净利润。并且都有比较严密的制度限制,造成与大型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融资来源狭窄。

2.2.4银行体系制约民营企业融资民营企业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业,银行事先会对融资单位进行调查其偿还能力和资信状况、抵押担保能力、贷款管理成本等才签订合同。与大企业相比,民营企业无论从其哪一方面都存在缺陷和漏洞。银行就会区别对待大企业与民营企业。典型的结果就是金融机构更愿意将资金贷款给规模大、管理健全、信用等级高的大型企业而民营企业就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融资需求。

3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的解决路径研究

3.1从银行方面解决融资困境

3.1.1深化金融业改革,完善金融企业制度。①增加融资服务窗口,适当放宽对民营企业融资门槛,改善审批环节复杂、繁琐的弊病,提高服务质量,开发针对民营企业融资特点的信贷品种。②积极发展资本市场,营造上市环境,使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尝试债券与股权融资,同时积极推进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采取兼并、联合等手段积极吸收资本,扩充民营企业自身实力。

3.1.2建立和发展直接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民营合作银行或合作金融组织。①针对民营企业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②发挥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面向民营企业,服务于民营企业的金融机构并且多发放小额贷款。③发挥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金融租赁、典当行的作用。④建立民间信贷融资平台。利用民间资金具有灵活性的特点,引导民间融资成为银行和民营企业之间的纽带。⑤大力发展以股份制为主体的非国有金融机构,并放宽政策,提供优惠,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自由、平等、广阔的融资平台。

3.1.3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融资担保,即借贷活动的信用保证,是融资活动中担保机构以一定的财产为基础约定的保证债务的履行和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各项法律措施和手段。简单地说,就是担保机构为债务人融资所做的保证。为民营企业进行融资担保,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担保的扶持力度,缓解民营企业融难的关键性问题,许多地方财政局决定对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费补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1.4改变银行信贷的规模经济,从投资浮动、投资结构、基本建设贷款等方面入手优化投资机构,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和财政政策,有效控制信贷投放和优化信贷结构。

3.1.5建立完善的民营企业资信评级制度。民营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是极具生命力和成长性的因素,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交易链条,信用出现问题双方的交易成本自然偏高,建立民营企业贷款信用评级制度是维护市场经济平稳运行的关键。改变以往评估机构技术落后、管理单一、可操作性差、机构数量少,服务水平不足的缺陷。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资信评估体系,加强评估人才培养。

3.2民营企业从自身解决融资难困境

3.2.1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有利于调动管理者和劳动者的积极热情,有利于企业内部控制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加强财会队伍的建设,能够改善民营企业财务基础薄弱,账目不清,财务信息失真的现象,完善的财务体系是企业竞争力的保障。

3.2.2发展行业协会各民营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到协会当中,经常与会员交流、探讨,许多会员熟悉行业内部事务,协会一般与政府还保持密切的联系,能够有效地实现企业与政府间的信息沟通,维护各方利益的同时,问题可以得到及时地解决。

3.2.3有效利用P2P贷款模式P2P—可以简单解释为“人人贷”有资金、有理财想法的个人,通过中介机构,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有借款需要的单位或个人。无需抵押,通过了解身份信息、银行信用记录来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双方签订借款协议。P2P模式能够直观、透明地感受到自己为他人创造的价值,风险分散、门槛低、渠道成本低、每个人都有可能是P2P信用的受益人和传播者,使闲散资金在最大程度上得到有效利用,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便捷服务。

3.3政府层面解决融资难困境为了贯彻十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采取市场化方式,完善服务体系,改善融资环境,促进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3.3.1为民营企业设立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政府制定中央财政预算时可以按比例提取一部分资金设立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改善民营企业融资困境,民营企业可以利用专项资金,研究和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核心技术,发挥专项资金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方面的引导作用。

3.3.2改善融资环境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优化建立办法,实施服务品质奖励等机制,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努力,鼓励民营企业参股担保公司,制定合理的担保金比例,理清各方面利益关系,使信用担保机构发挥最大作用。

3.3.3完善服务体系构建多元化的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民营企业服务机构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实现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争取能够建立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多领域、专业、便捷的服务体系。例如:组织一批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才,针对民营企业中存在的财务管理、数据共享、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技术升级和改造、创业指导、法律顾问、风险评估、质量标准等,进行一对一的公共服务。

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篇(4)

农业银行白城分行地处吉林西部的白城市,是黑吉蒙三省(区)交汇处,经济状况相对欠发达。近年来,该行结合实际,在困境中积极探索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新途径。

一是建立专营机构。目前,该行已经在各分支机构设置了民营企业金融部,专司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之职,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向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承兑、贴现、转账、财务管理、信息服务等新型金融服务,使其享受与大中型企业同等待遇,推进了近年来业务的发展。市行本级设立民营企业贷款中心,全辖共有6个支行,32个营业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业务支撑和金融服务。二是开发产品、简化流程。在产品方面,该行目前开发了民营企业信贷业务、民营企业简式快贷、民营企业自助可循环业务等等;在担保方式上,开发了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贷款、存货抵押、设备抵押、企业联保等多种担保方式;在流程方面,优化了业务流程,评级授信用信一并进行,真正做到了低平台、短流程、高效率,适应小企业信贷需求短、频、急的特点,为民营企业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具体做法是:第一降低准入门槛。该行将单户授信3000万以下的企业视同民营企业管理,较银监部门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规定提高了额度,在评级和授信上提供一次。第二提供特色服务。对于刚成立或成长型民营企业,该行对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私营业主提供个人助业贷款专门服务。第三提供特色品种。对申请额度500万元以下能够提供足额抵押担保的提供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在贷款过程中对企业实行免除信用等级评定,实现了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

白城市裕丰米业前身是十年前的一个米面加小作坊,当时通过调查该行洮北支行第一次给予50万元贷款扶持,从那时起,经过农行十多年的扶持,到目前在农行贷款余额已达9000多万元,该企业也已发展到横跨松原、长春的集团型企业,产品远销哈尔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主流市场。实现了银企双赢,是农行扶持的中小企业的典型案例。

目前,该行正借助加大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有利契机,一是对全市民营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逐户营销,对有融资需求的民营企业按照其自身的特点量身定做融资方案。二是进一步创新金融品种,为民营企业提供多渠道融资服务,如开办融资租赁、国内保理、国内信用证等业务。三是严格按照农业银行最新的收费标准,按规定减免小微企业的中间业务收费,降低其融资成本。

脚踏实地,因地制宜为民营企业办实事

(一)信贷支持方面:

1.建立民营企业信贷准入与退出机制,优化客户结构。对经营效益不好、技术落后、产品市场饱和、或污染严重、前景发展不好的存量民营企业进行限制、压缩和清收,把腾出的信贷资源用于国家支持、发展前景较好的民营企业。并将有效益、有潜力、产品有市场、有信用的民营企业做为重点营销目标,积极为其提供信贷支持。

加强授信及评级管理,为企业提供科学合理的授信及评级服务。在为客户办理授信及评级业务时,重点考察企业信誉、发展前景及还款能力,科学确定民营企业授信审查指标,力求对民营企业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达到既能防范民营企业信贷风险,又方便民营企业得到贷款支持的目的。

积极与符合合作条件的担保公司合作。目前该行已与辖内“白城市财源外贸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展开全面合作。白城市财源外贸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隶属于财政局、注资5000万元的国有全资企业,自列入该行合作范围以来,已为该行私营企业主提供担保贷款1300万元。2013年,该行将继续与辖内管理规范、担保能力强的优质担保公司合作,扩大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推进民营企业发展。

(二)非信贷金融服务方面

1.开放对民营企业办理业务绿色通道,对优质的民营企业上门营销并制定产品营销方案。积极运用农行多种金融工具,为民营企业提供非现金结算、理财、投资银行、现金管理客户端、电子银行、业务、国际业务等全方位金融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的金融环境。

2.加强与优质民营企业合作力度,为企业开办信用卡刷卡、分期付款等业务。该行将利用节假日机会,继续与辖内秋力电器、中润大厦、金百合超市等优质客户开展刷农行卡增礼品活动,增加该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同时帮助民营企业实现利润增长。

(三)金融创新方面

在不断探索和创新农行金融产品的同时,加强与当地政府联系,努力获得政府支持,共同推进民营企业发展。一是建议政府要引导社会多方资金成立专业性的商业担保公司,为民营企业提供信贷担保。目前白城市担保公司数量较少,且规模小、管理不够规范,担保能力十分有限,明显满足不了民营企业发展对融资的需求。二是创新产品,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在大力推广民营企业简式快贷、民营企业自助可循环贷款、银行汇票、贴现等票据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尝试突破以往传统的融资模式,增加国内保理、存货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林权抵押、物权抵押、国内信用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等融资业务品种,以有效盘活企业的存量资产,拓宽企业投资渠道。三是适当放宽对企业第一还款来源的限制,对第二还款来源采取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组合的方式,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四是积极探索以土地承包收益为抵押物的贷款方式。

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篇(5)

中图分类号:F276.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2-0017-02

一、我国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民营企业的认识上思想观念落后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我们对民营企业发展的认识上有了一定提高,但与民营企业的发展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民营企业的经济待遇与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地位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在价格、税费、融资、土地批租、原材料供应、工商管理、市场准入和资产重组等方面,还有各种各样并非公平的限制。由于对民营经济看法偏颇,也造成民营企业在许多经济交往关系中陷入尴尬的境况,各级政府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没法完全落实到位。目前,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三多三少”问题比较普遍。即低水平重复建设多,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和高市场占有率的项目少;粗、初加工项目多,精、深加工项目少;污染环境的项目多,绿色环保的项目少。一些民营企业不是根据对资源的配置能力来确定企业规模,而是一哄而上,使得有限的资金不能合理地投入,再加之多元化经营的风险,给民营企业发展带来许多不利因素。

(二)缺乏民营企业服务中介体系

民营企业服务中介,是一种为民营企业服务的组织。该组织可以与国家制度层面保持紧密的联系,可以在筹措资金、职业培训、财务管理、工会组织、法律、环保、产品出口、外事接待等各个领域为会员企业提供多样性的服务。目前,我国各种商会、协会、联合会、行业公会以及技术服务、认证认可、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经济鉴证等中介组织为数不少,但相对于经济活动的广泛性和企业所需服务的多样性来说,仍然远远不够,特别是有些商会、协会等组织是由政府组建或政府机构转化、派生出来的,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有些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经济鉴证等组织则利用政府部门对公共服务的授权形成对商业服务的垄断而谋取高额利润,由此导致社会化服务的支持系统难以形成和完善。

(三)融资困难

民营经济筹资难是当前的普遍现象,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民营经济筹资难的原因有:在间接融资方面,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金融部门对国有经济的融资倾斜大,政策上使民营经济在信贷市场上所占份额较小。对民营企业,由于货款的风险由银行自身承担,不像对国有企业贷款产生的不良贷款风险由国家承担,因而银行大多愿意把贷款投向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贷款较少。在直接融资方面,民营企业所占份额更小。我国一直把证券市场定位为国有企业服务,这使一直受政策限制和资金困扰的民营企业难以上市融资。民营企业不易直接融资也有自身的原因,如财务制度不健全、规模小、承担不起融资费用等。为民营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不发达,如缺少专门的租赁公司,使民营企业不能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昂贵设备的使用权。加上国家对基层金融机构的整顿,关闭了与民营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民间金融机构,使民营企业过去的一些信贷链条中断,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

(五)技术缺乏创新

目前,民营经济主要分布在技术含量低的第一、第三产业及第二产业的建筑业、简单加工业采掘业等领域。至于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石油化工、电子电气、机械制造等领域分布较少,这一点在民营经济表现得尤其突出,主要因为整个西部的产业结构还是农业型和重化型的,第一产业的技术含量本来就低,重型化的第二产业的技术又不能有效转移,尤其是向民营企业转移,这使民营经济在竞争中的地位相当不利。技术含量低、信息不灵使各地重复生产,重复建设严重,容易出现过度竞争,企业投资的边际效益率下降,进一步使企业不能有效进行技术和人力资本的积累,不能大规模进行技术创新、改造,陷入一种恶性循环。

(五)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组织管理

一方面,缺乏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粗放式经营、家族式管理模式,不能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去管理企业,缺少实用型企业管理人才。引进和使用人才的机制也不健全,企业经营管理方式落后,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另一方面,内部组织关系不稳定,管理层次不清。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资金的来源多为个人或几个人合伙出资,使得企业内部在决定发展、分配、用人、责权利分配等问题时极易发生矛盾和冲突,严重时会导致企业解体。此外,计划性不强,生产、质量、财务等各种计划的落实、检查和调整不规范。由于民营企业权力的高度集中,导致企业的工作经常是命令代替计划,随意性太强。企业文化建设缺乏创新,不是照搬国外的模式,就是继续沿用成功国企的文化观念,甚至翻出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不加过滤直接移植到企业管理中来,是一种简单的模仿,企业文化的效用不能得到发挥。

二、解决我国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进一步提高对民营企业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可归纳为:一是有利于市场自由竞争和反垄断;二是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三是有利于社会就业;四是有利于解决发展不平衡和落后地区问题;五是有利于经济调整;六是有利于未来发展。发展民营企业,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所以,我们对发展中的民营企业应当具有全面的、长远的、战略性的科学认识和评价,加强对民营企业问题的战略研究,研究家庭和家族企业等适合民营企业存在的形式,进一步揭示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规律,增强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科学性和自觉性,完善我国民营企业健康成长的体制环境和政策体系。

(二)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服务体系

社会中介组织的发育程度是市场经济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市场公平竞争机制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与完善,都需要培育和发展大量的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因此,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服务体系,首先,要逐步减少其“官办”和“垄断”色彩,分清政府职能与市场中介组织的角色定位,剥离公共服务与盈利。其次,大量引入民间资源,培育和发展多层次、多方面满足民营企业需求的社会中介组织,在限制一些政府机构以行政权力寻租行为的同时,公平地向所有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无偿或低成本的必要基础服务,特别是可以通过适当的民办公助形式,主动扶持民间中介机构的发展,发挥其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功能,从而逐步建立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民营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同时,也要加强立法,有效约束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促进社会中介组织自律管理,创建社会信用体系,维护市场秩序。

(三)有效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在加强金融监管和财政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国家可以有效发挥贷款利率浮动政策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各金融机构从民营企业的特点出发,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完善金融服务,切实发挥银行内设民营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管理方式,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重。在按照金融市场发展要求进行改组现有商业银行体系的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可以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和中小企业入股,增强资本实力。政策性银行也可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并改进对民营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扩大贷款质押范围,增强对民营企业贷款的灵活性。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帮助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和进行项目融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吸引国际金融组织投资,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四)促进技术创新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加快建立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信息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推进民营企业的信息化建设;调整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扶持民间资本创办科技型民营企业和科研开发机构。同时,对有助于提升我国传统产业的成熟技术和新兴支柱产业发展的先导技术,通过政府采购后无偿提供给民营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发挥财税政策的调节作用,大力培育技术市场,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中小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鼓励国有科研机构向民营企业开放试验室,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并鼓励创办各种为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的科技中介组织,引导他们为民营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推广等专业化服务,形成完整的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体系。

(五)加强企业内部组织管理

1.重视战略管理。树立战略思维是企业管理创新的灵魂和核心,任何企业的战略都必须放眼全球。企业战略的制订和实施要在捕捉外部环境机遇的基础上更多地立足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在形成核心竞争力方面有突破性进展,使自己永远走在前列。

2.调整组织结构,加快制度创新。一是减少管理层次,压缩职能机构,增加管理幅度,使组织结构扁平化,建立一种紧缩的横向组织,加快信息传递和反馈的速度,以提高管理效率;二是通过建立临时性组织来摆脱原有组织形式束缚,实现灵活性与多样性的统一,实现柔性化管理;三是通过通讯网络技术,把实现企业目标所需要的知识、信息、人才等联系在一起,组成动态的内部资源利用综合体,在组织上突破有形的界限,并利用一定的外部资源实现企业目标。

3.规范和完善计划管理体系,使企业向“管理制度化,工作标准化,行为规范化,操作程序化”迈进。把统一管理与分层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有利于组织责权利的分配。

4.建设“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文化也是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目的是通过企业文化这一新型的管理方式能够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与变化的环境相适应,保持企业持久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篇(6)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营企业从无到有,迅速成长起来。纵观中国民营企业的成长,我们不难发现,中国民营企业的成长主要集中在非金融业领域。我们也不难发现,中国民营企业在20多年的成长过程中几乎没有得到金融业的支持。邓小平早就教导我们,金融是的核心。因此,可以这样说,没有金融支持的中国民营经济及其企业在过去的过程中并没有发展到极致,而是在不利的金融环境约束下的发展。由此看来,中国民营企业的进一步成长,一方面迫切需要金融业的鼎力支持,另一方面急需登陆金融业领域,在金融领域占有一席之地。本文围绕这两个问题展开关于“中国民营企业成长与银行业的创新”的讨论。

一、中国银行业的结构性缺陷

1、金融资源的过度集中和服务对象不完整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我国的金融结构由过去单一的计划性的金融体系演变为正规金融体系(计划性的金融体系市场化而形成的金融体系,如国有商业银行;适应改革开放需要的新增金融机构,如债券和股市等)和非正规金融体系[由于过去20多年市场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自动生成的还没有被现行认可的金融体系]构成。正规金融体系掌握了70%以上的金融资源,国有商业银行支配了绝大部分的信贷资金供给,并以在产值中只占1/3比重的国有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不为绝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少数大型民营企业例外)提供金融服务;非正规金融体系主要服务非国有经济,但尚未取得法律认可且缺乏稳定的存款资金来源。

2、国有商业银行对落后地区和民营中小企业只“抽血”不“输血”

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和经营网点(储蓄所)遍布全国各地,它们把居民的钱经由支行、分行,最后集中到总行,再由总行集中贷款给少数大企业。由于少数大企业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因此这种运行机制实际上就把最需要资金支持的县以下区域的金融资源挪到发达地区,这实质上是一种“抽血机制”。民营企业遍布城市和乡村、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虽然创造了70%的国内生产总值,但除少数大型民营企业外,总量占98%的民营中小企业很难得到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只“抽血”不“输血”。如果不从体制上改变这种金融运行的抽血机制,民营中小企业,尤其是县以下区域的民营中小企业,永远也得不到足够的金融支持。

3、银行组织结构不合理,大银行与小企业不匹配,中小型民营银行缺位。

改革开放以后,四大银行承继了原来计划体制下高度的垄断和低效率。为了促进金融市场竞争,我国陆续设立了10余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90余家城市商业银行。尽管如此,银行组织体系仍然严重畸形,垄断局面并没有打破。

与民营中小企业的飞速发展对融资服务的需求相比,中小商业银行的数量和资金实力远远不够。近年来国家开始重视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问题,在政府的督促下各大银行都成立了中小企业贷款部(委员会),但实施效果甚微,其原因是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成本高。

4、大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比较高。

对于大商业银行来说,小额的资金投放和大宗的贷款需要付出的交易费用和信息费用其实是相差无几的。所有的程序和前期调查一个都不能少,企业无论大小,对它的资质、经营状况、还贷能力、信用风险、产品的市场前景等等,银行同样要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进行调查和评估。

5、大银行的运营程序只适合大企业,不适合小企业

国有商业银行在所有制、业务规模、审贷程序、分析指标等方面的运营程序和规程都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设计的,不适用于中小民营企业的情况。全方位改变面向国有大企业、发放额度大的贷款的业务习惯和审批方式,适应众多民营中小企业的需要,大量开展“贷款零售”业务,需要与之相应的制度变迁、机构改革和磨合过程。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意识的增强,普遍推行了“信贷终身负责制”,这使信贷人员在向民营中小企业投放贷款时变得更加谨慎。

近年来各大银行都进行了结构调整,实施向“两大”即大城市、大企业集中的战略,使得原来承担的部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逐渐萎缩。它们有做不完的“大生意”,当然也就没有时间和精力兼顾这些“小买卖”。没有必要把民营中小企业列入自己的“客户关系管理(CRM)网”。

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贷款权上收,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被撤并,大量信用社基本上处于瘫痪状况,从而形成大块业务空白,民营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剧。二、民营中小贷款难

由于中国银行业存在着上述的结构性缺陷,客观上造成了我国中小企业(其中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贷款难。民营中小企业贷款难表现为现有正规机构对民营中小企业几乎没有金融支持和民营中小企业的成长急需金融体系的支持的强烈反差和矛盾。

1、正规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企业几乎没有金融支持

据有关部门对全国民营企业(包括民营大企业)的资金来源调查表明:个人劳动经营积累占56.3%,向银行信用社和集体借款占21%,向亲友筹资占13.5%,有近80%的经营者几乎无法获得稳定的追加资金。据国家金融统计报表反映,我国对小规模民营企业贷款的比重不足贷款总数的1%。我国民营企业在过程中主要依赖民间借贷资金、职工保险金、集资等有限形式筹集发展资金,只有少之又少的民营企业能够从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县级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贷款融资。

1999年,国际金融公司(该公司是世界银行集团中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分支机构)对北京、成都、顺德(广东)和温州(浙江)的民营企业的调查表明,80%的民营企业认为缺乏融资渠道成为其发展的严重制约。它们主要依靠自行融资来开办和扩张。90%以上的初始资本来源于其主要的所有者、合伙发起人以及它们的家庭(见下表)。在外部资金来源中,非正式渠道、信用社和商业银行占有同样的分量。

2、民营中小企业的成长需要金融体系的强大支持

企业的创立、生存和发展,必须以一次次融资、投资、再融资为前提,资本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活动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企业融资有一定的性。一般说来,企业融资有内源融资、外源融资和其他融资等三种方式。由于各种融资形式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上的差别,一般来说,内源融资的融资成本最低,间接融资次之,债券和股票最高。从市场经济国家企业融资结构来看,企业融资形式选择的一般顺序是:内源融资-外源融资(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其他融资)。企业进行融资决策的关键是决定各种融资形式所融资的量在企业总资金中所占的比重,即确定企业资本结构,目的是控制融资风险和追求融资成本最小与收益最大。

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规模的扩大,增加投资是内在需求,选择外源融资和其他融资形式是我国民营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的必然选择。这时,如果金融体系为民营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的各种融资需求作好了充分准备,形成了规范的发育成熟的金融市场,有充裕的资金供给,就会促进民营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反之,如果金融市场不健全、不成熟,民营中小企业虽有融资需求却没有相应的金融市场供给资金,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就不可能从内源融资顺利转化到外源融资和其他融资形式,相应地,由于内源融资的资金总量有限,就必然制约民营中小企业的进一步成长。因此,融资结构不能进化就必然抑制了民营中小企业的成长。

,大量起点高、技术含量大的高民营企业正在酝酿和萌芽,高科技产业是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产业,只有获得充足的金融资本的支持,才有可能获得更大的成长空间。许多八十年代就已经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已经步入了快速成长的轨道,面临着第二次创业,这些企业的快速成长也需要金融业为其提供大量资金。如果融资难,二次创业的民营企业和高科技民营企业的快速成长就会受到严重制约,进一步会到宏观经济的健康运行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然而,如前所述,现有的正规融资渠道根本无法满足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和技术改造、开发高科技项目的资金需求。

3、民营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

一方面民营中小企业的成长需要金融体系的强大支持,另一方面正规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企业几乎没有金融支持,这一强烈的反差和矛盾,造成了中国民营企业贷款难,迫使它们转向民间高利贷筹资,高利贷的高利率增加了民营企业间接融资的成本。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源何在?追根溯源,在于国有银行体系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多种歧视以及相关的成本、风险与收益比。

所有制歧视:国有银行尚未实现真正的商业化运营,政策性贷款的比重仍然较大,由于民营经济长期处于“补充”地位和国有银行的“恐私”心理,正规金融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所有制歧视。

信用歧视:民营中小企业资信能力较差。缺乏信用担保、信用识别难和信用水平低下是银行不愿给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的重要原因。银行出于保证金融安全,多对民营中小企业惜贷。

贷款期限结构歧视:现有正规金融体系只是对民营企业开放了短期信贷业务,贷款期限通常在1年以内。中长期信贷和权益性资本的供给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民营企业成长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一些民营企业不得不采取短期贷款多次周转的办法,从而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

企业规模歧视:民营企业发展到今天,已经分离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像海尔这样的著名企业,是银行争贷的对象,不存在融资难;第二层是已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资产和信誉的企业,也是银行争贷的对象;第三层是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贷款十分困难。尽管中央银行的信贷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但出于信贷安全性考虑,银行普遍对大企业“争贷”和对小企业“惜贷”,表现出一定的规模歧视。

地域歧视:大中城市资金充裕但县以下地域资金匮乏。近年来,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意深入到县以下地区开展信贷投放业务,信贷资金的区域分布越来越向大城市集中,一些县以下地域甚至出现资金供给空白。

成本收益比不对称:规模较小的企业在贷款问题上要和大企业一样进行风险评估,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单位评估成本和单位风险系数要比大企业的高许多,但中小企业贷款的单位收益却比大企业小许多,所以大银行倾向于向优势项目和大型企业贷款,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

民营中小企业自身特点:规模小,管理缺乏规范性和性,市场开拓能力弱,市场竞争力差,市场淘汰率高,风险承受能力弱,可抵押资产少,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等级低,资金需求数量少频率高等,导致贷款风险系数大,成本高,大银行不敢轻易放款。

种种歧视的存在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伴生现象,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经过银行业和各类企业的共同努力会逐步在市场化进程中消失。成本、风险和收益比是市场机制风险和效率的指标,这些指标是市场主体在市场机制约束下进行行为选择的指示器。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市场主体会根据这些指示器所反映出来的市场行情进行各种必需的市场选择。对本文所讨论的主题来说,既然大银行服务于中小企业成本高,风险大,就应当由中小银行来履行这一服务,中国金融业的结构性缺陷只有通过市场化、民营化来消除。

综上所述,由于诸多因素,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国民营企业成长的一个瓶颈。解决这一难题的办法只能是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加快国内金融业改革和向国外金融业开放,促进中国民营金融企业的生成和成长。三、 民营应当在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中国民营已经占GDP的70%,但民营经济在金融领域的比重几乎等于零。这就是说,中国民营企业在过去的20多年主要在非金融领域生成和成长,这对中国民营企业过去的成长来说无疑是个缺撼,但对中国民营企业未来的成长来说正是个尚待开发的生存和空间。现有的银行体系给民营银行留下了很大的市场空白,民营资本应该尽快组建民营银行抢占这一市场,填补这个空白。中国民营企业在金融领域的成长,完成在金融领域的布局,其意义不仅是民营金融企业的成长本身的,而且还解决了前述中国金融业的结构性缺陷问题,进而也解决了非金融领域的中国民营企业成长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可谓一石三鸟。

从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现状来看,中国民营企业在金融领域中的生成和成长的现实选择是:

1、把已经发展起来的还没有得到认可的民间金融机构改造成符合市场经济和法律要求的民营中小银行

在浙江、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民间借贷市场十分活跃。浙江台州等地区创立的金融社区服务模式使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服务深入到众多的民营中小企业,形成了民营企业与民营金融机构“双赢”的局面。在存贷款总额上都大大超过了国有银行,而且信贷资产质量非常优良。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浙江台州的城市信用社,这个民营银行只有2%的坏帐。

这些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出现是由于正规金融市场既不能满足民营投资者的投资欲望,也不能满足民营融资者(民营企业)的资本需求,民间资金的供求双方只能在既有正规金融体系业务范围之外或旁边创造新的金融市场、金融体系,从而拓展了新的金融市场空间。但是因为这类融资活动还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基本上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缺少法律保障和制度规范,高利贷等违法活动就在所难免。同时这种刚刚兴起的民间金融市场发育程度很低,是依靠血缘、亲缘、朋友关系和地域关系而非信用关系运营的,因而与现代市场化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企业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通过规范和重构这些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和法律行为,就可以把它们改造成为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和民营中小企业需求的民营中小银行。

2、创造小流域金融微循环体制

创造小流域金融微循环体制(比如互助性、合作性的金融服务机构和模式),使本地区、本社区的资金能够在本地区、本社区内循环流动,服务于本地区、本社区民营中小企业对金融的需求,作为整个金融业资金循环的微观基础,可以改变国有商业银行只“抽血”不“输血”的局面,从制度上保证各地区、各社区的民营中小企业就地解决资金供给。

3、完善金融中介组织

加快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民营化、社会化、市场化改造步伐。一是成立风险担保机构,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担保领域,通过市场化运作化解银行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经营风险,降低银行对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信贷的风险系数、评估成本,从而促进银行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放款的力度。

二是组建民营“金融公司”,从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批发”资金,再以“零售”的方式贷放出去,其中的“批零差价”成为“金融公司”的运营费用和利润来源。国外的金融公司对客户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信用状况了如指掌,对市场的行情很熟悉,它们的小额放贷业务,风险控制比较好,运行比较平稳,既降低了大商业银行发放小额贷款的成本和风险也极大地满足了中小客户对资金的需求。相信我国新组建的民营“金融公司”也会具有这些优势。

三是从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建立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创造优良的信用环境。从制度上强化信用环境就可以降低信用识别难度,提高信用水平,强化信用担保,大大降低贷款和放款的交易费用和信息成本,促进资金的快速流通和循环,支持实体经济的加快发展。

3、开放金融领域,允许民间资本按照法律规定组建民营中小银行

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指出:在现实经济中,金融体系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组合,最有效的金融结构取决于一个社会中的企业、产业的性质。如果一个经济中的企业以资金密集型的大企业和产业为主,其融资渠道以从大银行贷款和发行股票为主。如果一个经济中的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则有效的融资方式应以中小银行贷款为主。这种金融格局的形成主要是由交易费用和信息成本决定的。中小企业需要的资金不多,而且分散在各地,大银行等大金融机构获取其经营和信用状况的成本很高,因此,中小企业难以得到大银行的资金支持。中小银行因为资金规模小,无力经营大的贷款项目,只好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而且,中小银行与中小企业一样,分散在各地,对当地的中小企业资信和经营情况比较了解,信息费用不高,因而中小银行也较愿意为中小企业服务。(林毅夫,2001)

组建民营中小银行的经营者熟悉当地风土人情,最容易了解到地方中小企业的情况、经营作风、企业效益、经营状况、项目前景和信用水平,因而可以降低大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较高的成本,从而还可降低对民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价格,又在不降低服务质量甚至有所提高的条件下满足非金融领域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

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体系的壁垒,允许组建民营中小银行,一方面是中国民营企业在金融业领域成长和扩张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鼓励金融领域竞争提高银行业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必需。

4、把信用合作社改造成为适应农村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民营金融企业

把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为股份制性质的民营中小银行是发展农村金融的现实选择。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小流域金融微循环体制的实现形式,可以减少农村金融资源的外溢,一方面为农村民营中小银行的生成找到了现实的突破口,另一方面也支持了农村民营非金融企业的生成和成长。

综上所述,中国民营企业的成长与银行业的创新存在着内在的关联性。从中国民营企业的成长角度来考察当前我国金融业的格局,我们认为,我国银行业,通过金融组织创新,组建各种形式的民营金融企业,一方面可以创建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过剩以及民间大量的剩余资金与为数众多的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畅通对接的多种渠道,这样就会彻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和中国金融业的结构性缺陷问题,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金融环境。另一方面,各种民营金融企业的组建,其本身就是中国民营企业生成和成长的重要方面和重要。:

1、 李阳:《从民营的看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

《》 2001年第2期

2、 胡小平:《中小企业融资》 管理出版社,2000年10月。

3、 罗君:论民营企业的融资选择 《金融与实践》2001年第8期

4、 张世贤:民营企业发展需突破金融约束 《中国经济快讯周刊》 (2002年第41期)

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篇(7)

1 金融支持不力是造成目前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原因

充足的资金供给与合理的资金安排是企业良好运行的基础。但我们现有的金融体系无论是在观念上、体制上还是在技术上,对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都不如国有企业。我国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存在的资金困难问题十分突出,已经极大地抑制了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调查表明,在整个商业银行客户当中,大户占比约0.5%,得到的贷款额占整个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50%以上。而中小民营企业户头占80.9%,得到的贷款额却不到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1%。

在民营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背景下,继续忽视甚至轻视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可能形成诸多不良后果。如民营企业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得资金,只好选择地下融资,或非正常渠道融资,可能会增大国家的金融风险;由于民营企业受资金困难拖累使生产经营活动受阻,将会使我国面临更大的社会就业压力;而且不利于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积极辅助作用,进而影响国有资产重组的效果等。因此,有必要将解决我国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摆到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予以考虑,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为推动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进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寻求支持途径。

从我国的现实原因与操作情况看,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在于金融支持的力度不够。虽然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当前的融资困难已经不存在认识上的问题,主要是如何去实践与落实相关的政策。而实践与落实相关政策的关键,除民营企业自身的信用意识与风险防范水平以外,一方面在于对我国金融制度与体系的完善;另一方面在于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如何加强对稳健经营原则和产品创新风险之间的权衡与协调。因此,在高度重视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性与急迫性的前提下,在政府财政对民营企业给予必要资金支持的同时,在金融组织结构上,在整个金融布局的组织结构上,要能够使我们的组织结构更加有利于向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切实从金融机构的制度设计和实践操作两个层面来解决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问题,才是解决当前民营企业走出融资困境的根本办法。

2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金融支持制度安排构想

2.1 合理金融制度设计,化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体制障碍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着力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央行的信贷政策也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但由于国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设计对象主要是面向国有企业,导致了现有商业银行面对民营企业的可操作性水平较低。因而,追究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还是要回归到现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制度设计问题上来。

笔者认为,从完善金融制度的角度来看,首先,应尽快促使国有商业银行按照资金使用效益而不是所有制形式选择贷款对象。其次,在时机成熟时,有必要将一部分金融机构进行非国有化,或者放开一些小的金融机构,从制度上给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开放一个融资渠道。再次,还要进行制度创新,改革现行的贷款审批程序,形成合理的制度安排,建立适合民营企业的授信体制和政策。

2.2 搭建资金供求对接平台,谋求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的协同效应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融资体制、信用环境、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等诸多因素,需综合协调、配套解决。因此,政府有责任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问题的解决。

在当前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尚不能完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搭建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与银行资金供给对接平台,协调信用中介机构、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共同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服务,通过谋求金融支持协同效应,争取更有效地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

2.3 直接融资与债券融资共进,寻求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的多重渠道

一方面,要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直接上市融资或是具有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融资。另一方面,还应鼓励民营企业以吸引外部直接投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另外,要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进行间接融资的来源,积极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尤其是发行实用性较强的短期债券。要摆脱民营企业对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融资依赖,构建民营企业更为广泛畅通的间接融资体系。

2.4 建立专门金融机构,构建全方位民营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根据国外金融机构的专业化发展经验,金融业务专业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应鼓励与规范民间金融或合作金融,建立专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小型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地方性、社区性的中小金融机构。

实践表明,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金融机构偏爱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重视不够。而专门化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则在贷款成本、信息收集成本、经营灵活度等方面,具有大型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有能力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贷服务。与此同时,还应抓紧时机逐步建立和完善开发性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票券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构建全方位的、多元化的金融支持体系。国家还可以考虑成立一家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以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是构建良好金融支持环境的必要条件。一方面要发展有利于民营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机构,专门对符合担保条件的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包括民营企业集资联合建立的商业性担保公司,政府拨款建立的非盈利性担保公司以及其他的小型担保公司,民间组织建立的互助性担保基金,企业集资建立的行业内互助性担保基金等。还可以考虑直接由担保公司对民营中小企业进行小额的特定项目融资。同时,为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要加紧研究和建立再担保机构,以利于提高担保机构资金放大倍数,扩充融资担保额度,也有利于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促进担保机构与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

3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金融支持实践操作建议

3.1 加大业务创新力度,发展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的各种产品

各个大型商业银行在服务好大型企业的同时,也要寻求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客户服务。因为,大型企业的融资将来会更加依靠于资本市场,包括股权市场和债券市场。因此,商业银行将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开展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贷款业务将会成为其未来业务增长的必然选择。而且,银行开展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贷款业务也是调整银行资产结构、防范银行经营风险的理性选择。各种金融机构应积极寻求业务创新和工具创新,以便更好地为民营企业融资服务。

从花旗、汇丰等大型跨国银行的经验可以看出,要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通常是私有企业)进行分类,且分类越细致越好。对每一个风险点进行拆分,拆分后实行专业化操作。这样一来,金融机构的风险成本与营运成本就会降低。因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对民营企业市场进行多层次细分,针对不同类型民营企业采取有区别的操作性强的对策与措施,加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品种创新,开发民营企业在各个金融服务领域的需求,满足不同层次民营企业不同的金融服务需要。

目前实行的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方式中,综合授信、项目开发贷款、无形资产担保贷款、票据贴现融资、金融租赁和典当融资等都突破了金融业传统经营局面,在金融工具、金融业务等方面都有所创新。针对中小企业抵押能力弱的问题,人民银行还推出鉴证贷款的新业务。只要满足规定条件,企业可以在无抵押担保的情况下获得贷款。

真正的市场化利率是可以完全或基本覆盖金融机构所有的风险和营运成本的,因为,完全市场化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都有自主定价的能力。但我国商业银行的自主定价能力还比较弱,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自主定价权尚未充分运用好。我国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定价技能培养。

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篇(8)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民营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亮点和动力,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提供社会服务、增加财政收入、出口创汇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民营企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由于自身缺陷和外部环境多种因素导致面临许多问题,其别突出的困难是融资问题。融资问题已成为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如何解决好这一问题已成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

1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其成因是错综复杂的,针对我国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障碍,究其根源,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1民营企业自身的原因

(1)规模问题。资产的规模和质量决定了经济主体抵抗风险的能力,并由此影响其融资能力。我国的民营企业个体规模普遍偏小,抵御风险的能力薄弱,因此通过举债融资的规模必然受到限制。有资料显示,国有商业银行80%以上的贷款被国企占用,这表明民营经济的融资能力和融资地位远不及国企,原因在于民营经济的个体规模尚未形成对巨额融资的承载力。

(2)运作机制问题。我国民营企业家族化现象比较普遍,管理模式大多表现为家族式、粗放式管理,产权单一,不具备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集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多未分离,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比较差,致使银行无法甄别企业经营绩效及发展前景方面的真实信息。

(3)信用缺失问题。社会的整体信用低下和信用观念淡薄已是目前无法回避的事实,尤其在金融领域,信用缺失现象更为严重。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全社会统一的企业和个人诚信系统,银行、投资者与企业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而且金融立法和金融监管也相对滞后,导致金融市场上形成违约收益大于违约成本的心理预期,造成一些民营企业缺乏诚信的内部动力和维护自身商业信誉的积极性。

1.2 商业银行等融资机构方面的原因

(1)国有银行贷款条件苛刻、市场定位不准。国有商业银行的融资条件要求较高,并且针对县域民营企业的贷款还需附加许多额外条件,这无法满足民营企业急、频、快的资金需求特点,结果是掌握了70%以上金融资源的国有商业银行无法为80%的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此外,具备一定规模且发展前景较好的民营企业获得贷款相对容易,而大多数处于上升阶段、发展前景尚不确定和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企业,虽然资金需求旺盛却难以获得贷款。

(2)民营银行发展滞后。虽然中小企业增长迅速,但以它们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却相对缓慢。从所有制结构方面看,目前只有中国民生银行一家是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虽然一些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定位在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但机构设置上只允许在地市一级设立,而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又重点投向农户的农业生产,县域内许多民营企业很难获得信贷服务。

1.3 直接融资渠道不畅

主要表现为股票、债券发行的政策歧视。我国的资本市场一直是作为国企融资及产权转换的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市场制度,同时还担负着为国企改革服务的非市场功能。同时,由于法律对企业发行债券的条件要求比较高,即使是经营很成功的民营企业也难以争取到发行债券融资的配额,只有极少数特大型、效益很好的民营企业才能够争取到上市或发债融资的配额,众多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1.4 社会环境因素

首先是社会观念问题。由于我国长期受传统思想的影响,社会再就业选择、投资创业等方面对民营经济还存在着歧视现象。资本市场的所有制偏见和政策歧视使一些具有竞争优势的非国企、民营中小企业得不到平等的融资机会,虽然国有经济已有多种融资渠道可供选择,但这些融资渠道尚未对民营企业全面开放,民营企业的主要投资来源仍是自有资金。

其次是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虽然民营企业已逐渐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力量,但政府对它们的支持和服务却相对不足,无法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专门的融资担保、信息、行政审批、私产保护、劳动保障等多方面的服务与支持。

2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成功经验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成功经验很丰富,综合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1)采取多种措施,从根本上提高民营企业层次。以日本为例,其制订中小企业政策的基本理念是尽量缩小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间的差距,着力于提升中小企业结构层次,改变其在经营活动中的劣势。

(2)政府建立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信用担保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从西方国家的情况看,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均定期披露关于中小企业及其融资状况的大量信息,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此外政府还设置信用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融资给予支持。

(3)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虽然各国的大银行也对中小企业放款,但主要是为了填补大企业贷款减少所带来的空白,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为此有必要在政府的支持下建立一套维持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中小金融机构。

(4)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承担责任,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在融资方面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必然涉及到资金问题,特别是其中的损失弥补最终只能由政府承担,因此中央与地方政府应在资金共同分担、政策协调配合等方面形成默契,建立一套有效的运行机制,尽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3 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途径

民营企业融资能力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有待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综合上述分析并结合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经验,解决这一难题应做好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工作。

3.1民营企业应不断提升自身的整体素质和信用形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运作机制,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为此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改进经营管理水平和生产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价值,克服经营上的盲目性,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培育企业自我积累能力;各级政府也应在产业升级、结构调整过程中对民营企业给予引导,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规避短期行为。二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财务透明度,向银行和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数据,降低管理和财务风险。三、树立诚信守法的新形象,赢得金融机构的长期信任。

3.2健全为民营经济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立法是发达国家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规范各类小额信贷活动的重要措施。我国虽在2002年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为包括中小民营企业在内的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提供了法律上的保护和支持,但还缺乏更为细致、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与之配套,如应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法》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用以规范民营企业自身的组织和经营行为,调节金融交易各方面的责、权、利关系,为民营企业以平等身份进入金融市场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3.3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方式基本上是间接融资,存在的主要困难是抵押担保难。由于民营企业可供银行抵押的资产很少,所以建立信用担保制度必要而迫切。从原则上讲,信用担保的对象应是那些产品有市场、技术含量高、有发展前途的民营中小企业,具体的商业化运作可参照国外的经验,排除人为干扰因素,科学选择被担保企业;在申请担保企业素质、经济实力参差不齐的情况下,可采用个别选择法,即信用担保机构对提出担保申请的企业逐个进行风险审查,确定其中一些为担保对象。

3.4建立多样化的融资制度,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

(1)建立民营企业风险投资体系。风险投资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高新技术类中小企业成长最有效的一种制度安排。民营企业对外部资金的需求很迫切,故而应打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多渠道、全方位进行融资,可尝试申请创新基金、引入风险投资基金等方式进行融资,这对提高我国中小企业的科技含量以及提升我国产业结构和层次都有重要意义。

(2)规范民间资金交易“灰市”,拓宽民间融资渠道。许多中小企业需要从民间(“灰色市场”)筹集资金,但目前民间筹资不为法律认可,这又堵塞了民营企业融资的一条路。前几年民间集资之所以出现较大问题,主要应归因于不规范,而不应归因于筹资行为本身,故而短期内禁止和整顿是必要的,但从长期来看,应予以规范而不是简单的禁止,否则被禁止的不仅是一种筹资方式,而且会影响到经济发展。

总之,解决好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可使民营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这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推动作用。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可以在国家、社会以及民营企业自身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很好的解决,民营企业也必将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成为重要动力。

参考文献

[1]王书玲. 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 科技管理研究,2007,06.

[2]顾建莉. 浅谈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J]. 现代交际,2011,01

[3]魏文轩. 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研究[J]. 统计与管理,2013,01

[4]刘晓根. 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J]. 企业研究,2013,

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篇(9)

一、引言

民营企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持续性活力,其生产总值已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对外贸易及增加就业岗位的作用直接为社会提供了众多益处。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部分。然而,融资难一直影响着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因此,对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分析有着重要意义。

二、转型期民营企业融资原则

民营企业受市场竞争及资源环境的制约,发展已经呈现出后劲不足的状况,部分中小企业已经陷入发展瓶颈,为了实现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必须实现转型,以摆脱发展困境。

1.保持民营企业私有体制

民营企业改革落后于其他社会系统,要实现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就应该保持民营企业的私有体制的可持续发展,将企业运营、服务、竞争模式的转变引导至内涵建设、现代化管理、系统化管理之中。

2.坚持优化资源使用

民营企业应当坚持优化资源使用,避免由于向外拓展引发的投资失误,进而引发资金链断裂。以信泰集团为例,企业将短期贷款用于适合长期投资的太阳能行业,直接导致了资金链断裂,险些引起温州民营企业连锁倒闭。因此,民营企业必须坚持关注资源使用问题。

3.粗放型经济向集约型过渡

首先,要实现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即粗放模式向集约模式发展;其次,要实现经济体制上的转变,即要以市场为核心,避免计划控制。这两个方面的过渡实质上都是为了建设企业内涵,要让民营企业挑起富民重担,避免政策限制、融资困难、生产环境问题,要充分利用民营企业经济效率优势,避免国家过度调控。

三、民营企业融资难点分析

1.商业银行贷款难度高,关系短板表现突出

一方面,当前市场上民营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近几年民营企业废逃银行债务的现象多发,在为银行带来损失的同时损害了民营企业的形象,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积极性削弱;另一方面,民营企业管理水平普遍较低,违约状况常见,在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下,银行不愿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

2.融资政策偏重大型企业

客观上来说,虽然当前国家政策已经为民营企业提供了许多便利,但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与中小民营企业之间的贷款待遇差异还是很大的,优先级上,贷款排序首先选择国有中小企业,然后是“三资”企业,最后才是民营企业,贷款额度也是最低的。同时,民营企业贷款贷款存量低、增量缓也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限制。

3.融资途径单一

当前,民营企业主要的融资途径还是银行贷款,在未经资信评估与贷款担保不足的状况下,银行贷款受限。同时,基于民营企业资金规模、管理水平限制,民营企业内部融资匮乏,多数民营企业也无法实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4.融资平台发展滞后

商业银行贷款倾向偏重于大中型企业及国有企业,信用社也将服务定位于“三农”,因而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力度不足。同时,我国对融资的管理基本采取“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模式,因此,民营企业以债权模式实现直接融资,或采取股权融资的方式基本不显示,在担保平台不健全的基础条件下,民营企业资信问题也成为了融资短板因素。

四、基于融资困境的转型期民营企业融资策略

1.专门化金融支持

针对商业银行与民营企业间的关系问题,建议鼓励金融部门对民营企业强化专门化支持力度,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民营企业,应当采取不同的融资支持手段。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是一个持续增长的过程,在采取不同阶段专门化支持的过程中,要根据民营企业资源积累状况及融资能力强弱创建服务支持体系,在满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系数。

2.鼓励金融机构参与企业发展规划

参与民营企业发展规划,而后实现针对性政策扶持。发展中,应鼓励金融部门参与民营企业发展规划,逐渐参与到民营企业战略规划架构中,从而提高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发展状况的把握能力,从中长期发展出发,为民营企业提供转型期战略发展的金融服务。此外,参与企业发展规划后,金融部门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了解加强,也能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服务体系创新。

3.促进企业内部融资机制建设

内部融资机制的建设能够避免外源性融资中较高成本的问题,在优化整合金融资源配置的同时,还能提高融资便捷性。同时,由于民营企业经营波动性及轻资产性等特点,银行信贷难度也较大,因此,依靠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多种形式的直接金融服务实现融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解决融资难问题。建设过程中,民营企业可考虑构建财务结算中心实现资金集中管理及调动,或以股权结构改革为契机,以关注企业战略、优化股权结构设计及员工持股方案、制定高层激励等为入手点,激发企业内部融资活力。

4.创新金融监管,降低企业融资风险

第一,应当强化并完善金融监管,针对私募基金、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等问题制定专门监管法律条文,将金融监管拓展至金融服务公司、金融衍生品等方面。第二,要审慎进行金融开发,转型过程中应关注内外金融市场监管的协调,对内要提升国际竞争力,对外应防止资本入侵,全过程中辅以风险控制手段,以提高金融开发的实效。第三,要积极创新并强化风控,要以实际需求为准,以宏观调控与监管相适应为原则,在强化创新的同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篇(10)

2014年7月25日,银监会披露批准深圳前海微众、温州民商、天津金城三家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消息一出,多方评论纷纷把它与小微企业联系在一起,认为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将由此获得明显缓解。民营银行与小微企业融资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民营银行确实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吗?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一、民营银行是提供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重要力量

民营银行是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商业银行,是依法经营存款、信贷和结算等业务的金融性法人企业,对外提供融资服务是它的法定业务类型,小微企业当然也不例外。分析民营银行的特点可以发现它在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领域确实存在一些独特之处:

1.民营银行与小微企业都由民资设立,相同的出身,使之对小微企业的潜力、疾苦、优缺点和风险防范与规避有自己更深入的认识,在客户选择、信贷管理、风险处理等方面比国有银行有更多的感性体验和实践经历,从而更有优势。

2.民营银行的主要发起人都为小微企业提供过类似金融服务,有相关金融业务和经验。腾讯旗下有财付通,正泰、华峰、麦购、华北等都经营有小贷公司,百业源本身是投资企业,立业集团有担保公司和基金公司,并是广发银行、平安保险、华林证券的大股东。众多小微企业已经是这些民营银行发起人的资金客户,这种客户资源是不会被新设立银行舍弃的,当然会被维持并进一步拓展。

3.民营银行在设立申请资料对市场定位的阐述中大多表达了服务小微企业的愿望,如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将办成以重点服务个人消费者和小微企业为特色的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定位于主要为温州区域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区居民、县域三农提供普惠金融服务。这种报批资料和市场定位虽然不会在法律上限定服务对象,但毕竟是企业根据自己的特点做出并经官方批复的经营计划,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银行的经营特色,使民营银行表现出比其它银行更明显的服务小微企业特点。

4.任何企业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成长阶段,任何市场都有一个由导入到成熟的发展过程。民营银行成立初期,其资金规模、营业网点和配套服务相对而言处于劣势地位,而且处于市场进入期,客户资源、业务能力和业务量都需要开拓,相对而言,对融资客户的选择余地比较小,争大单的能力不足,获取从大银行业务中筛出的小单是必然选择。所以,在一定时期以内,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必将是民营银行的重要业务。

二、民营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没有锁定性关系

民营银行与其它商业银行在法律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我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的业务对象不做规模大小、所有制类型、行业归属等任何限制。银监会披露的信息也显示,民营银行与其它商业银行在经营上“要符合监管法律法规的统一要求,与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平竞争”。也就是说民营银行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也可以为大中型企业提供服务,小微企业可以向民营银行寻求融资,也可以向国有银行寻求融资。民营银行与小微企业“门当户对”只出现于民营银行初创和弱小时期,民营银行壮大后仍是民营银行,但小微企业成长后就不再是小微企业了,其名号会被另一批新生企业所用。长大后的民营银行还会青睐新出现的小微企业吗?

民营银行“与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平竞争”,与现有银行一样有自由选择融资对象的权利,作为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事企业,民营银行与现有银行一样必然趋向于优质大单客户。民营银行发展壮大占稳脚跟后,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法定经营原则,出于利益和成本的考虑,对小微企业放款的条件必然会逐渐抬高,与大中型企业的关系必然会越来越紧密,逐渐显露出商业银行嫌贫爱富、嫌小爱大,趋利避害、趋稳避险的共同本质来,最终走向更愿意为大中型企业提供服务的道路上来。

企业无论大小,融资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营运资金,成本相近的时候,从哪种银行获得资金没有差别。只要能提供资金,服务快捷便利,融资成本合理,大中企业没有理由挑剔银行规模的大小,小微企业也不会非得找民营银行贷款。面对超过自身能力的大单,民营银行甚至可以结成临时银团对之进行放款。

所以,银行的民营和国有与融资企业的大小没有必然的锁定性关系,哪一家银行更多的以哪种企业为服务对象,是银行自身业务定位和业务选择的结果。在信贷供求不均衡的卖方市场条件下,作为资金提供方的银行,放贷对象选择必然是苛刻的,放贷门槛必然是会加高的。如果银行的总量不发生实质性改变,换句话说,民营银行的设立总量不达到一定的数量水平,银行业维系现有的垄断经营模式而不放开进行竞争,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不可能真正的迎来春天。

三、小微企业融资不能单纯倚重民营银行

市场不断孕育涌现小微企业是一个国家经济活力和创新能力的体现,往往能引导新的产业、新的技术、新的企业形式,最起码还能解决就业,提升民间经济能力。所以,小微企业成长是一个社会问题、国家问题,需要多方面共同鼓励、共同呵护、共同培育,其中,鼓励、呵护、培育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资金。

1.小微企业面临的是全面性资金难,应该多方共同解决

小微企业大多是初创企业,缺乏市场认同度,缺乏全方面有经验的人才配备,缺乏生产经营的场地和设备条件,缺乏维系企业业务周转的资金,某种意义上,如果资金充足,前几个限制条件也都可以迎刃而解。所以,小微企业面临的绝不仅仅是融资问题,而是全面的资金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当然是企业的设立人,企业生存发展主要依赖的是本身,引资、融资是辅助的、补充的,过分热炒引资、融资问题对经济公平、经济健康都是不利的。政府出于培育经济后劲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考虑,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比如筹办创业基金、设置“孵化器”、给与创业补贴、提供税收减免等等。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是一种非常有利于小微企业获得资助而迅速发展的资金注入模式,也符合投资者获益的市场法则。小微企业也可以向证券市场、债券市场、贷款公司、信托公司、担保机构和各种商业银行寻求资金支持,这些从金融渠道获得资金的方式统称为融资,银行融资是其中占比比较大的部分,但民营银行在银行体系中,无论就资金实力上还是机构数量上,都只占非常小的比例,不可能完全承担小微企业的融资任务,更不可能承载小微企业的全部资金问题。

2.过分强调小微企业融资业务对民营银行的健康发展不利

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篇(11)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可从充分发挥政府金融部门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入手,政府牵头协调社会中的各个要素,破解中小企业在融资渠道和规模上存在的限制,搬走一些民营企业遇到的“融资的高山”,不能仅满足于解决短期问题,而应着眼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消费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普惠金融,努力满足民营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形成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长效机制。建议政府设立推进民营企业融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信息,协调和沟通银行、担保公司与企业之间融资关系。同时掌握、分析民营企业融资动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2、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壮大,针对民营企业发展的特点、难点,制定相应的措施,为民营企业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加快民营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的支持,以更有力的措施推进改革、促进创新,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激发命硬企业经济的发展活力,不断引导民营企业将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突出自身特色,增强自身的生存力。

3、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民营企业是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地方政府应综合地考虑到了民营企业本身的规模劣势、税收调节的适度性,并借有益的经验,为建立本区域民营企业税收立法、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服务等政策体系。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改善民营企业的经营环境,对民营企业起步阶段的税收政策,应采取欲取先予的方式方法,在起步阶段应制定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适当放宽对民营企业税务登记、税收申报等方面的严格管制。使民营企业能够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给予民营企业以自由发展空间,使之处于社会公平竞争的地位。逐步建立起统一明确的以企业公平、税赋平等、便于征管、促进发展为原则的民营企业优惠政策。增强政策的规范性、稳定性和透明度,使中小企业税收的优惠政策具有有效的法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