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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医疗行业大全11篇

时间:2023-08-18 17:32:12

国内医疗行业

国内医疗行业篇(1)

(一)医疗旅游业发展速度较快

现阶段,医疗成本较高以及长时间等待是刺激医疗旅游市场活跃的主要驱动因素。据海通证券网2018年统计资料显示,有26.5%的英国患者为绕开国内长时间等待而选择出境医疗;有33.1%的美国患者为寻求低廉的医疗费用而跨境寻求治疗,这一现象成为驱动医疗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因素之一。同时,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JCI)认证的医疗机构被公认为具有极高医疗水准,部分患者在选择医疗时,会选择获得JCI认证的医疗机构。所以JCI认证数量快速增长,也成为国外医疗旅游市场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截至当期,国外已经有600多家医疗机构获得JCI认证,并且将会以20%的速度继续增长。

(二)医疗旅游市场已初步形成品牌标志

根据FMI资料统计资料分析,按照医疗项目类型划分,医疗旅游市场可划分为牙科治疗、生育治疗、骨科治疗等一般性治疗,并且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形成独有的品牌标志。例如,匈牙利肖普朗(牙科)、日本温泉、泰国SPA、韩国首尔狎鸥亭洞整容、瑞士蒙特勒抗衰老等,已初步产生品牌效应,并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此外,国外医疗市场在呈现出品牌标志的基础上,也形成了各自的特点。据相关数据资料统计,截止2018年,泰国、印度、新加坡3国医疗旅游服务,已占整个亚洲医疗旅游服务市场份额85%;墨西哥跨境医疗患者在全球旅游市场中的增长速度最快。

(三)各国医疗旅游专业性愈加突出

据MTA最新的医疗旅游指数统计,当前已有41个国家参与医疗旅游市场,使得医疗旅游的专业性愈加凸显。例如,印度以专业的心脏手术排名第一;以色列在服务、设施质量方面排名第一;新加坡因在复杂手术流程中具备专业水平成为最受欢迎的医疗旅游目的地;泰国作为全球顶级美容外科中心而成为最热门的医疗旅游目的地;马来西亚因具备一流的医疗基础设施与高技能的医疗专业人员备受消费者青睐。可见,随着医疗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国外医疗旅游业的专业服务能力愈加凸显。

二、国外医疗旅游业发展经验分析

(一)拥有专业的医疗旅游管理机构

随着医疗旅游业蓬勃发展,各国为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治病以及观光旅游,均建立了医疗旅游专门负责机构,推动医疗旅游业发展。如印度为发展医疗旅游业,于2015年7月宣布设立国家医疗保健旅游局,保障海外游客治疗质量。这一举动使得欧美国家患者到印度治病旅游数量大幅提升,且中国已经有部分公司开始致力于与印度开展跨国医疗旅游服务合作。同时,马来西亚为支持医疗旅游业发展,成立医疗旅游理事会,并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设立专柜,专业接待前来马来西亚进行医疗旅游的游客。泰国作为较早发展医疗旅游的国家,为推动医疗旅游事业的发展,专门在其他一些国家设立跨境医疗办事处,为外国游客赴泰就医提供前期医疗准备信息和远程问诊服务。国外其他国家在发展医疗旅游时,也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医疗旅游管理部门。

(二)具有健全的医疗旅游扶持政策

国外许多国家为推动本国医疗旅游事业快速发展,政府每年都会投入重金。据东南亚媒体报道称,2018年马来西亚政府每年都会投入超过50亿美元,用于发展医疗旅游事业,并且将医疗旅游业作为重点支柱产业进行扶持。且马来西亚政府针对与世界知名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的私立医院,提供租税优惠政策,并对外国患者占比超过5%的私立医院给予租税减免政策。印度政府也为推动医疗旅游业的发展,对医院征用土地进行补贴,扶持医院发展医疗旅游。同时,印度政府对公立和私立医疗服务机构财政投入不断增加,近几年印度政府对医疗保险费投入已经达到年复增长率39%,进一步推动印度医疗旅游业的发展。此外,印度大幅度减少医疗设备进口税,保障私立医院具有世界一流的医疗仪器,提升医疗服务硬件水平,以期推动医疗旅游的快速发展。韩国政府业也非常重视医疗旅游业发展,首尔市政府出资成立整容美容支援中心,积极帮助外国游客联络整容外科医院,进一步扩大医疗旅游市场。

(三)具有先进的医疗技术

亚洲是医疗旅游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以泰国为例,康民医院、三美泰医院是最早通过JCI审核,并获得资格证书的医疗旅游医院。目前,据泰国国内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泰国已经有超过60家医院获得该证书,这些医院均向国外游客开放。对于泰国的医疗水平,美国萨利托医疗旅游公司总裁评价,曼谷许多医院已经达到世界最高水平,和美国不相上下,甚至已经更胜一筹。同时,作为医疗旅游业发展水平较高的新加坡,是拥有JCI认证医院最多的国家。在通过JCI认证亚洲医院中,有超过三分之一医院属于新加坡,这表示新加坡医院整体医疗水平较高,为发展医疗旅游提供强大技术支持。此外,印度、马来西亚等国家同样具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在肝脏移植、心脏搭桥等方面有尤为突出,吸引了众多外国游客前来治疗观光。

(四)具备完善的医疗旅游基础设施

医疗旅游作为增长最快的新兴产业之一,逐渐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因此,各国为助推医疗旅游事业发展,一直致力于完善医疗旅游基础设施。瑞士作为医疗旅游发展较早的国家,拥有世界高级水疗中心、健康中心,以及私人诊所。同时,瑞士已经拥有完善的酒店加医疗合作模式,为医疗旅游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例如,瑞士预防诊所和苏黎世柏悦酒店进行合作,推动了瑞士苏黎世医疗旅游快速发展。另外,泰国作为医疗旅游业较为发达的国家,通过持续培训,不断完善提升服务水平,逐渐形成了较高水平的医疗旅游服务集群关系网络,并进一步完善了泰国医疗旅游基础设施系统。德国政府为助力医疗旅游事业的发展,出资设立了350座矿泉浴场与疗养基地,并通过德语、英语、法语等多种語言进行宣传推广,吸引大量游客前来疗养旅游。

三、我国医疗旅游业发展面临的困境

(一)医疗旅游业监管力度不足

由于我国医疗旅游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再加上监管机构较为缺乏,导致该行业出现各种乱象。据中国新闻网资料显示,目前国内仅海南在2019年2月推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监管机构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而在其他地区,医疗旅游监管机构试点或相关监管制度并没有出台。在此情况下,国内医疗旅游业从业资质合格率不足10%。同时,我国医疗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约束。相关机构由于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涉案金额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免费旅游医疗骗局频繁发生。据中国报告网资料显示,自2014年以来,大连思兰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医疗相关资质情况下,通过美容院寻找高收入、高消费受害群体,以免费旅游名义诱骗受害人到海外医院进行体检。在此基础上虚构体检报告,谎称受害人系患癌高风险人员,诱其接受治疗并购买昂贵“药品”实施诈骗。2019年1月,浙江公安机关破获该起“以医疗旅游名义实施诈骗案”,共抓捕132名犯罪嫌疑人,扣押假药3000余箱,涉案金融高达1.5亿美元。

(二)缺乏独具特色的医疗旅游品牌项目

医疗旅游产品作为关键因素,对推动医疗旅游产业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全球医疗旅游发达的国家及地区已形成了特色的医疗旅游服务品牌。例如,以“疗”、“旅”并举,“治”为辅,以医疗服务获得大量客户的泰国SPA,日本温泉等;以“治”为核心,“旅”为辅,依托重点、优质的全套服务获取大量客源的新加坡、德国等。相对而言,我国拥有悠久的医药历史文化,但从医疗旅游方面来说,医疗旅游产品较为缺乏且未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从而制约了中国医疗旅游业发展。以中医为例,中医作为我国最具特色的医疗产品,被认为是发展国内医疗旅游的“富矿”,可成为国外游客体验中国旅游项目的最佳产品。但事实上,目前我国很少见到专门为外国游客提供的国内中医类医疗旅游项目,且到中国接受医疗旅游服务的国外游客数量远低于泰国、新加坡等国家。据中国报告网资料显示,截止2019年初,中医药健康旅游在国内旅游产业中的比例不足5%,导致中医类旅游业经济效益并不突出。

(三)医疗旅游设施尚不健全

医疗旅游基础设施完善水平,直接关系到医疗游客的服务质量和体验。当前,我国医疗旅游业处于发展初期,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滞后,导致许多境内游客也趋向于境外进行医疗旅游。一方面,我国依然缺乏专业化的“医疗+旅游”配套设施。例如,美容瘦身、减肥治疗等基础设施依然停留在传统健身工具方面,很少开发新型旅游健身治疗项目设施。另一方面,部分医疗旅游机构沿用传统线下培训方式,线上培训沟通工具研发数量较少,患者体验感与满意度并不能有效提升。在此情况下,国内患者趋向于境外医疗旅游,而境外游客在体验过传统医疗旅游设施的服务后,也很少再次消费。据携程网的《2018年在线医疗旅游报告》称,截至2018年前三季度,国内有43%的患者趋向于日本、韩国、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地进行医疗旅游,25%的患者趋向于瑞士、泰国、印度等国旅游。而境内患者医疗旅游的消费比例仅为12.7%,境外患者在我国境内进行医疗旅游消费比例较低,消费次数较少。

(四)医疗旅游技能专业水平较低

医疗旅游的流程一般包括医学沟通、病历翻译、就诊沟通、愈后休养、观光旅游等,但当前我国相关中介机构专业水平较低,难以独立支撑全部技能服务流程。据《2017-2021年中国医疗旅游行业发展及预测分析》显示,截止到2018年末,国内专业从事医疗旅游服务的机构不足35%,其他中介机构多与第三方公司、翻译机构、旅行社进行合作,增加了医疗事故与纠纷的发生概率。目前我国境外医疗旅游主要包括体检、慢性病治疗、重症转诊等,其中境外转诊流程十分复杂,需要专业的医疗资源与服务保障。但是,我国开设境外医疗旅游服务的中介机构,多以传统的旅游方式服务消费者,缺乏筛选境外医疗供应商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根据现代健康报的最新报道,马来西亚某患者在2017年3月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与胃肠道间质瘤,同年10月通过境内某省一家医疗机构求诊,寻求针对白血病的3代靶向药物。由于病历翻译不够准确,患者入境之后才了解,没有合适方案进行治疗。因此,我国医疗旅游技能专业水平较低,无法及时为境内外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咨询与治疗服务,已成为医疗旅游发展的瓶颈问题。

四、几点启示

(一)构建合法有序的医疗旅游监管通道,有效控制境外医疗纠纷风险

目前我国医疗旅游市场处于混乱无序的发展状态,因此,监管部门应尽快构建合法有序的医疗旅游监管通道。一方面,政府应尽快出台医疗旅游的行政、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医疗旅游行业的监管惩处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境内、境外医疗旅游者的消费权益。另一方面,应提高医疗旅游行业准入门槛,禁止低质医疗中介和旅游机构参与经营。政府监管机构应严格审核开设医疗旅游服务的中介机构,要求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与牌照,包括出境游资质、医院授权书、航空服务资质、转诊资质等;并且,明确划分中介机构、客户以及国外医疗机构的责任,进一步规范签证、医疗诊治、术后随访等环节的操作流程,有效控制境外医疗纠纷风险。

(二)充分挖掘中医药资源及相关文化,打造医疗旅游特色品牌

当前,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设计不同层次的医疗旅游产品,打造知名特色医疗旅游项目。一方面各地区医院应结合自身优势和当地中医药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区域旅游及相关的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资源,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产品。例如,可选择具有巨大发展空间的中医保健旅游项目,如针灸、刮痧、拔罐、气功、药膳、药酒、洗温泉等,再配上有关中医文化与历史遗迹的参观学习,可促进医疗旅游特色发展。另一方面,应充分挖掘中国中医药资源和中医养生文化,与温泉疗法、乡村旅游、森林旅游等旅游新业态结合,开发“医疗+温泉+中药”、“医疗+森林+养生”等新型医疗旅游项目,延长旅游产业链,打造医疗旅游特色品牌。

(三)多方位采用系统针对性培训方式,提高医疗旅游专业技能

国内医疗行业篇(2)

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10月在“新医改”中明确提出政府应该加大管控力度并且不断增加政府投入。通过政府投入的增加来促进全民医保的实现,促进国内医疗行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就目前而言,我国医疗行存在资源配置不合理和产生过剩的情况。因此,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研究国内医疗行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找出当前医疗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对于促进我国医疗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我国医疗行业的发展现状分析

1.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的影响及国内地区区域医疗行业投入的总量的不同,从而形成了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的情况,甚至存在收费不透明、不合理、服务水平低下等现象。当前,全国范围内占据总人口不足百分之二十的大城市拥有百分之八十的医疗机构、人才和经费,而拥有总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广大农村则缺医少药。

2.市场规模逐渐扩大

根据我国相关部门统计,从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后,人们用于医疗卫生事业的消费比重逐年上升,特别是新千年滞后,弹性系数高达1.3。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国民生产总值每增加百分之一,医疗为事业就会增长1.3%。当前我国一年的医疗卫生总支出大约5000亿元,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5%。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升,对于医疗卫生事业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这一数字将会以更快的速度增长,使得我国整体医疗市场规模将持续高速增长。

3.医疗行业进入全新发展时代

随着我国新医改的实施,医疗行业的改革也在不断的深入,医院为了适应新医改的要求,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必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医院已经进入了全新的品牌管理阶段,提供特色服务,实现软件和硬件优化升级,满足市场和病人的需求,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才能建立起长久、良好的医疗供需合作关系。

二、我国医疗行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医疗行业政策逐渐开放

从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后,加上中国加入WTO,我国逐步实施开放的医疗行业政策,以便于促进促进医疗行业更好的吸引外资。中国医疗行业面临的现实情况是,一方面融资渠道单一,从而导致基础医疗建设缺乏必要的资金,另一方面,庞大的医疗消费市场正在快速形成,发展潜力巨大。

2.新医改逐渐深入为医疗产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根据2000年2月正式出台的《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已经正在大刀阔斧的改革。尽管在改革的实施过程中必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说新医改的实施是必然要求,必将促进医疗行业更好的发展。

3.“追求健康”成为人们关注热点

随着新医改的实施深入,我国医疗行业必将迎来“春天”,加上新时期人民追求高质量、高标准的生活方式,医疗行业的前景是非常乐观的。人们能够真正的实现健康生活,不仅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的需求,更是国家对于医疗行业的要求。随着健康费用支出不断增加,加上中国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医疗行业需求逐渐由治病型向保健型转变,更好的为广大人们群众服务。

三、医疗行业应对“新医改”的措施建议

1.积极引导医疗企业合并和重组,优化现有资源

我国大多数医疗行业中的企业或其他机构规模较小难以真正的形成规模效益。国内范围内的医疗企业大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即便是百强医药企业哈尔滨医疗集团同国外先进医药企业相比也存在较大的差距。国内医疗企业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距离国外先进医疗企业的还有不小的差距。通过引导医疗企业重组,优化现有资源,可以推动产业链优化,实现产品优化升级,提升经济效益。

2.促进医疗行业加快技术创新,实现产品升级

首先,转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产业优化升级,由单纯的追求产量的提升转变为质量和技术双重提升,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其次,促进技术不断优化升级,走自主创新之路,实现产品的技术输出,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加快产品升级速度,加大制成品和半成品的输出,减少低附加值和低级产品或原材料的出口,更多地向欧美等先进国家出口高附加值的原料与制剂。

3.优化传统人事管理制度,实施人才战略

优化薪酬福利管理机制,改变和优化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适合医疗行业发展的监督机制去杜绝拉关系、走后门等不文明现象。首先,做好岗前分析,明确规定医疗行业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具体目标,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选择更加适合的岗位工作,建立退出机制,淘汰不适合的医疗从业人员,净化用人环境。其次,通过业务技能及文化知识的考试、竞赛和培训,促使从业人员不断提升自主学习能力,不断夯实医疗行业人员储备,提升人员素质水平。再次,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素质人才的待遇,留住和吸引高层次人才。

4.医疗企业探索更为科学的发展模式

我国现有医疗企业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个主要类型分别为:市场导向性、广告导向性、战略导向性和品牌导向性。我国医疗行业大体运作模式大体较为单一,不利于更好的推动医疗企业发展。“新医改”的大环境下,国家对药品销售作了严格的规定,坚决杜绝医疗企业的违法推销。因此,医疗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优势,生产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填补市场的空缺,抓住利基市场,采取多样化、复合的运作模式。

结束语

通过上述分析,医疗行业已经进入新医改的范畴,这次对于医疗行业的改革是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科学决策。新医改明确了今后我国医疗行业发展的及改革的基本方向,随着国家医疗行业相关措施及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将会推动医疗行业更快更好的发展,改变传统的医疗产业利益链及医疗市场格局,促进医疗企业市场行为发生根本的转变,对未来我国医疗产业的发展与整合将产生更为深远影响。(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易镜明,张一甫,郑磊,李珊珊,徐列海,廖星昊,贺平鸽,丁丹,周思立.医药行业:创新与整合[J].资本市场.2011(01)

[2]贾品,张璐莹,王峦.基本药物制度对医药行业的影响[J].医学与社会.2011(03)

[3]李新洁,徐怀伏.医药行业多元化经营的动因和风险分析[J].中国药业.2011(04)

国内医疗行业篇(3)

1 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现状

我国的医疗器械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到2015年底,全国医疗器械行业产值已突破1000亿元,医疗器械工业企业近1万多家,生产品种达8 000多个,已能够生产部分高科技产品如CT、核磁共振、彩超、γ刀等。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医疗器械技术含量不高,不少核心技术仍被发达国家大公司垄断,而且所占国际市场份额不足2%。

由于庞大的消费群体和政府的积极支持,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发展空间极为广阔,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①经济发展加速,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口逐步老龄化,医疗服务需求升级,促进了医疗消费的增长和医疗器械的需求; ②医院信息化引发了医疗器械需求增长。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医疗领域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引发了对影像化、数字化等高精尖医疗设备的需求增长,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③国家政策变化带动医疗器械需求增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逐步降低了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依赖程度,提高医疗服务收入是医院减少对药品收入依赖程度的重要途径,由此产生的对中高档医疗设备的需求将构成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一个持续动力;④加入WTO 后,我国医疗器械出口的外向度加大,加入国际市场的空间更为广阔;⑤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将促进医疗器械消费的增加,我国现有医疗机构总数达20万家,其中县级以上的医院只有2万家,医疗仪器设备的水平较差,亟待提高,这给我国医疗器械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虽然国内医疗器械市场在不断扩大,但我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很大程度上还保留着传统的生产模式,技术水平仅处于中、低档,低水平重复生产现象严重,竞争能力较差。在我国医疗器械行业销售收入排名前10位的企业中,外资、合资企业就有7家;前50名企业中,合资、外资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都在50%以上,外资和合资企业成为国内医疗器械市场的主力军。我国除了超声聚焦等少数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外,技术总体水平和国外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而这种状况在短时间内很难改变。

2 影响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因素

2.1 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制约了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速度和方向。社会医疗卫生总费用的水平取决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比例来估计。我国在20世纪末社会卫生费用约占GNP的5%左右,远低于美国(早在1993年美国已经达到了19%)。现阶段,一方面由于人民消费水平有限,医院经济实力较差,大多数中、下层医院买不起也用不起昂贵的现代化医疗设备;另一方面受国家和企业财力的限制,资金投入相对较少,医疗器械开发能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

2.2 技术因素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技术水平相对较低,这是影响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资料显示,我国医疗器械产品的总体水平比发达国家落后15年,主要医疗器械产品达到当代世界先进水平的不到5%,产品可靠性差、性能落后,市场竞争力弱。即使是中低档医疗器械产品,我们也不能与发达国家相比。以呼吸机为例,产品平均无故障时间仅200h左右,而国外产品高达3 000h。另外,当今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产品被仿制的可能性大为减小,竞争壁垒大大提高。总之,相对低下的技术水平,削弱了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的竞争力,极大影响着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

2.3 社会因素

社会因素涵盖诸多方面的内容,比较复杂。诸如:企业所有制结构的转换;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医疗保健体制的变革;国家政策的扶持等等,这些都影响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随着改革的深入,制约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各种社会因素将逐步得到解决。

3 提高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竞争力的对策和建议

3.1 国家政策扶持和保护

产业的快速发展,有赖于产业政策的助推器作用,而我国医疗器械产业政策中还存在着制约因素,需要进一步进行改革:①国家制定一些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欧洲和日本的医疗器械行业是作为福利行业进行扶持的,我国可以借鉴参考;②要在政府采购政策上给予相应的扶持。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国内医疗器械产品;③建立和健全医疗器械方面的标准认证体系,加强认证力度,争取早日与国际标准接轨;④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把面广量大的医疗器械作为发展重点,通过调整医疗器械产业、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鼓励企业联合兼并,实现规模经济,以提高生产集中度和市场占有率;⑤医疗器械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资金密集的高技术产业,目前状况下,单个企业无论是资金上还是技术上都难以完成大规模的研发,政府需要在科研基金上倾斜。

3.2 企业自身竞争实力的提高

企业要在强化研发能力、提高营销水平、调整产品结构、重视质量管理以及加强交流合作等方面多作努力,增强自身实力。这是提高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竞争力的关键。

(1)强化研发能力。医疗器械产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资金密集的高技术产业,涉及到医药、机械、电子、塑料等多个行业,科技含量相对较高。目前,我国医疗器械制造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严重缺乏研发和规模生产实力。因此,强化研发能力,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是当前我国医疗器械企业的当务之急。

(2)提高营销水平。在与国际龙头企业的竞争中,本土化的直销将成为国内企业的优势,而诚信度低、网络脆弱的模式则是进口产品市场营销的软肋。因此,发挥直销优势,重视名牌效应,提高营销水平,是国内企业赢得竞争的有力武器。

(3)调整产品结构。优先发展经济实用的、高质量的中低档产品,不能片面强调高、精、尖产品,而应综合考虑疗效好、质量可靠、成本低的产品。要开展市场分析和需求预测,生产适销对路产品,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国内医疗行业篇(4)

[中图分类号] R197.32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6)10(c)-0122-05

[Abstract] As a high-risk industry, medical service always has unpredictable and severe medical risks during its process. Currently, the ways to bear medical risks mainly include medical liability insurance system, medical risk mutual fund system and medical accident insurance. Some results have been achieved in the practical exploration in various places of China, but the above mentioned medical risk bearing mechanisms in China have many problems: imperfect law system, immature insurance market, and poor initiative in the doctor-patient risk management. To construct the medical risk bearing system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the roles of government, society and market shall be coordinated, and the model of “government led, two-way parallel, society coordination and industry standardization” shall be followed so that the medical risk can be borne by the whole society.

[Key words] Medical risk; Risk bearing; Medical liability insurance; Medical risk mutual fund system; Medical accident insurance

众所周知,现如今医学科学发展迅速,但是学术问题层出不穷,掌握规律仍然受限,临床诊疗过程风险重重,医疗风险客观存在、不可预估且难以控制。与此同时,公众对于生命健康的重视和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医疗行业的高风险和人民群众对于医疗效果高预期之间的矛盾成为当下医疗纠纷频发、医患矛盾加剧的重要原因。通过引入和构建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来分散医生执业风险、缓和医患矛盾、化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或成必要。

1 医疗风险分担的内涵与价值

1.1 医疗风险分担的内涵

医疗风险概念的界定是构建多层次医疗风险分担体系的前提和基础。关于医疗风险的内涵,国内学者尚未有明确界定,目前国内主要是从对象、后果、过程和原因4个要素来认识和定义医疗风险概念[1]。

夏毓敏[2]定义了医疗风险的广义内涵,即存在于医疗机构内部的,可能会导致医院和患者各种损失和伤害的不确定性或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吕群蓉[3]为医疗风险作出了狭义的定义,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过错对患者造成伤害而产生的风险。任华玉等[4]提出医疗风险应该包括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以及并发症等,并将其分为过错医疗风险和无过错医疗风险两类。此外,根据陈校云等[1]的研究,医疗风险的概念还能以研究对象的不同加以区分,如很多学者单纯将患者列为医疗风险的对象,而部分研究则提出应将医方、社会、政府都列入医疗风险的研究对象之中,以广义医疗风险的角度进行管理。本研究认为,我们更应该从广义角度来界定医疗风险的内涵,主体包括医患、政府、社会、市场等社会治理主体,种类涵盖由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主观造成的医疗差错和由于医学本身或医疗环境、患者体质等所导致的医疗意外、并发症等。从社会正义与公平的视角出发,基于对生命健康权利的尊重与保护,应当让医疗风险的社会共担成为发展的潮流与趋向。

1.2 医疗风险分担的价值

构建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第一、能帮助患者有效规避风险,保障生命健康与人身权益。第二、减轻医务人员职场压力的同时,能提升其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第三、能帮助医疗机构积极落实医疗责任赔偿制度,明晰责权,强化内部质量控制、安全保障和风险管理。第四、有助于政府明确自身职能、发挥作用,引导建立法治社会。第五、能提高第三部门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推动公民社会的发育成长。第六、医疗风险分担作为新兴的保险业务领域,在全国的推行有助于相关保险业务的完善,推动国内保险市场的发育成熟。

此外,医疗风险分担体系的构建对于社会整体的进步与发展也有着重大意义,既能为医疗事故的处理提供有效的解决办法,缓解医患矛盾,缓和医患关系,也能推进医学新技术的发展应用,促进国内医学科学发展,推动社会整体卫生事业进步。

2 医疗风险分担的已有模式分析

2.1 医疗风险分担的现有形式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成熟的医疗风险分担体系,但是全国各地以政府部门、医疗机构为主已展开了实践探索,主要包括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和医疗风险基金以及医疗意外险等形式,其中医责险制度以行政推动模式为主,医疗风险基金多以地区或医院特色实践呈现,在妥善处理医疗事故、有效化解医疗纠纷、缓和医患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

2.1.1 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医疗责任保险,是由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的一种医疗执业责任保险业务。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就开始尝试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机制,主要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经营[5]。198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西邑宁县支公司最早推行地区性的医疗责任保险[6]。2002年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7],取代了1987年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8],并较其进行了多方面修改,如扩大了事故范围,加强了鉴定程序公正性,一定程度上落实了患者知情权、提高了事故赔偿标准等,全国由此掀起了医责险参保的热潮。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9],指出要建立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并开启了保险业在国内的医责险试点工作。2007年6月,《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10],各相关部门致力于引导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责任险,医责险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有规模地展开。近几年随着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起来,公众的健康需求加速扩张,市场对于健康保险的呼声愈发强烈。2014年7月,《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印发[11],提出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90%以上。30年来,国内各地以行政推动的方式也取得了一定效果和成就。1999年云南首开先河在省内推行医责险之后,上海(2002)、深圳(2003)、北京(2004)等地区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条文,开展地区试点。2010年前后,全国多地已建立起医责险制度。

2.1.2 医疗风险互助基金 医疗风险互助基金的风险分担方式较早出现于福建、江苏等省地市,基金专款用于责任赔付。近年来,国内医疗风险互助基金的设立主要有两种形式,其一是在医疗机构专用基金下设置二级科目,并建立基金账户和核算,用于其内部医务工作者发生的医疗责任理赔和纠纷处理,如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长征医院早在2003、2004年就开始尝试在院内设立医疗风险基金[12];另一种是辖区内多家医疗机构联合筹集医疗风险互助基金,一般由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第三方组织发起,典型的有海南省海口市、江苏省洪泽县[13]等,2015年9月,江苏徐州也出台《医疗风险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14],按照自发、自愿、自筹、自管、自用的原则在全市建立起医疗风险互助保障制度。

2.1.3 医疗意外险 医疗意外险是针对风险高、难度大的手术等治疗方式,为缓解因医疗意外引发的患者损伤和医疗纠纷而推行的保险项目,主要由患者及其家属自筹购买。不可否认,医疗意外险的初衷是积极有益的,国内保险公司推出的此类险种如母婴平安保险、人工流产平安保险、手术平安保险、精神患者住院意外伤害保险等在保险市场上广受青睐[15]。然而,个别地区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民营医院与保险公司勾结,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帮助保险公司推销意外险产品并从中获利,严重损害了患者利益并造成不良舆论影响,因此原卫生部于2008年通知暂停医疗意外险[16],此后长时间内,医疗意外险一度销声匿迹。直到2013年,中国医院协会消息称将协同保监会、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手术意外险,北京部分医院重新开始推行医疗意外伤害保险[17]。

2.2 医疗风险管理体系的现存问题

2.2.1 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经过多年实践探索,医责险逐步被纳入医改大政,并在公立医疗机构中规模实施;全国各地区积极开展医疗风险互助基金试点;“手术意外险”等项目也在北京多家医院再度兴起。但是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建立起专门针对以上医疗风险分担方式的法律制度,导致相关政策在颁布和推行过程中“无法可依”,难以在基层落地。

2014年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并未明确医疗责任保险的相关概念,界定投保人、承保范围、双方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意见笼统,缺乏实施细则。各地区的医责险、医疗风险基金等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实施标准,施行方案不一,具体规则混乱,实践效果也参差不齐。医疗意外险制度则在无序经营中飘摇,全国统一的、能普遍推行的法制体系有待建立。

2.2.2 保险市场发育不成熟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在探索前行,保险市场尚未发育成熟,商业保险公司在经营医疗保险产品的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第一、组织管理落后。首先,当前保险市场正面临着巨大的人才队伍缺口,缺乏一批兼具医学、法学、保险学专业基础的技术及业务人才,业务拓展较为艰难;其次,现有医责险条款的制订缺乏科学性,保险公司在险种核算、费率厘定、保险理赔等方面还存在诸多漏洞;此外,薄弱的风险防控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也意味着保险公司的业务能力与水平还有待提升。第二、保险公司在医疗纠纷理赔事件的处理上方法传统、介入滞后、责权利不对等,发挥作用十分有限。第三、根据现有医疗风险保险产品经营情况,保险公司还存在险种单一、产品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保险公司与保险市场的发展前景。

2.2.3 医患风险管理积极性差 从目前的国内实践来看,医责险制度并未受到医疗机构的追捧,甚至进入了“供需双冷”的阶段。从医方视角来探讨医责险推行的阻力,主要包括:第一、部分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对医疗风险分担认识不足或存在误解,从而回避或抵触投保医责险;第二、医疗机构投保一方面是想转嫁医疗风险,增强赔付能力,另一方面也是想从医疗纠纷的处理中解脱出来,但现在两个目的基本上都没达到,因此投保积极性不高[18]。此外,在多数地区,医疗风险互助基金通过政府自上而下的模式展开,医疗机构缺乏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医院内部设立医疗风险基金的做法由于风险池较小,难以充分发挥保险作用。

医疗过程中患者及其家属的风险意识也有待加强,一方面患者及其家属对于手术投保存在误解,易将其理解成医务人员推卸责任、借机创收的不端行为;另一方面医疗意外险保险费用较高,患者不愿意承担这部分储存成本。

3 医疗风险分担体系的模式构建:政府引导、双轨并行、医患共济、行业规范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9]。在构建国家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框架下,建立医疗风险分担体系也需要明确主体与对象、目的与手段,有的放矢。

根据各地的实践探索,结合社会治理和风险管理理论,本研究认为应该遵循“政府引导、双轨并行、医患共济、行业规范”的模式,建立起层次多元、互助共济的医疗风险分担体系。社会的多元化正在成为时代的新特征,由政府单一主体肩负社会治理职责的时代正渐行渐远,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社会自治力量正在迅速成长起来,并开始在社会治理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视阈下构建医疗风险分担体系,必须协调立法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保险公司、医疗机构、第三部门、社会公众等多个主体,调动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允许各地区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实情的制度举措,实现体制机制创新。

3.1政府引导,完善法制

各地各级政府作为医疗机构、保险机构等的主管部门,要履行好其组织、协调、控制、监管等职能,加强对医疗风险分担政策落实的宣传和引导。此外,还要强化对医疗卫生行业和保险市场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维持保险市场正常秩序。

构建医疗风险分担体系,法律法规是法制基础,制度政策是重要保障。随着我国在法制化建设道路上的迈进,医疗卫生领域的立法进程也要加快速度,逐渐构建医疗风险分担的相关法制体系并加以完善,制订《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条例》《医疗风险互助基金实施办法》《医疗意外保险基本条例》等法律文件,将已有制度政策全面纳入法律框架。

3.2双轨并行,内外共保

构建医疗风险分担体系,可以尝试内保和外保相结合的“双轨制”,内部由各省市调动辖区内医疗机构共同设立医疗风险互助基金,外部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并行,以医责险为主体、以医疗风险互助基金和医疗意外险辅助。第一、医疗风险基金宜以市为单位开展设立,各市以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牵头单位,组织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联合筹资设立本市医疗风险基金,实行统一核算、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基金筹集基本遵循自愿原则,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以省或直辖市为基本单位统筹风险互助基金。第二、医疗责任保险的推行可以仿照交通强制险,要求医疗机构开业和医务人员执业必须购买医疗责任保险[21-23]。根据目前我国北京、深圳、上海等省市的试点经验,可以探索一定程度的强制方式,如先在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中率先强制施行,再逐渐推广到非公立医疗机构中。第三、医疗意外险作为另一种外保方式,也在医疗风险分担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立法规定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时患者必须购买医疗意外险,并以知情同意书告知病患,能逐步增强其合法性。

3.3 社会共济,市场参与

风险金和保险金需要社会各方共同筹集。第一、医疗风险互助基金由地区财政和医疗机构按比例出资,医疗机构内部则可以通过医疗成本提取和医务人员自筹等渠道筹资;第二、医疗责任保险主要由医疗机构为其医务人员购买,也可以采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共同分担的方式;第三、医疗意外险主要由患者及其家属购买,由商业保险公司推行运作。政府也应该加大对医疗风险分担体系建设的财政拨款和公共经济资源投入,通过税收减免、税收补贴[15]等举措支持相关制度推进。由此,医疗风险分担体系真正体现医患共济、社会互助的原则和特点。

整个保险体系主要由市场上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商业保险公司要根据市场需求建立内部多元化的医疗风险保险产品体系,一方面重视内部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培养一批专业人才队伍,定期开展人员培训,逐步弥补业务漏洞;另一方面改变传统的理赔方式,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医疗事故鉴定和纠纷理赔过程,及时到位、全程参与。

3.4 行业规范,部门协同

医疗卫生行业的第三方组织在医疗风险分担体系构建过程中应发挥应有作用,包括行业内相关规范的完善落实、医疗风险互助基金的统筹管理、医疗事故的责任鉴定和医疗纠纷的调解处理等。行业内部要建立起风险金和保险金的筹集和运营管理规范,配合相关法律制度、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使相关部门、医疗机构等在医疗风险分担体系中有据可依。同时尽快建立起完善的第三方调解机制,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弥补现有调解方式在医疗事故的科学鉴定和纠纷的公平处理方面的不足,确保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纠纷调解的中立性,取信于医患双方[24],保证过程的公正科学,这也有助于引导第三部门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4 结语

医疗风险管理是现代医院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引入医疗风险保险机制,强化医疗风险分担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卫生事业的进步能发挥重大作用。在国家现代社会治理体系框架下构建医疗风险分担体系,应该使每一个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都纳入保险制度中,保险金与风险金方式并行,政府与医患共济,内保与外保相结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医疗风险保险制度,各地区依据不同的需求与发展状况灵活调节,切实保障医疗服务及过程,减少医患纠纷,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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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医疗行业篇(5)

【关键词】

医疗器械;市场环境;结构;监管

由于医疗器械涉及多学科,属于知识密集型及资金密集型高尖技术,所以医疗器械行业进入门槛较高。自2005年,我国医疗市场排名世界第三,仅次于美国、日本。医疗行业进出口贸易一直处于顺差状态。但是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并不均衡,低端产品企业多,品种多,竞争激烈。高端医疗器械市场几乎被外企垄断,存在几家国内企业也只是处于仿制阶段,缺少核心竞争力。国外医疗机构的装备水平已经远远高于我国医疗机构。我国医疗机构设备对高端医疗器械配置正处于一个革新,需求的旺盛期。国外医疗器械市场行业转移到亚洲区域,对于中国医疗器械企业也是一个契机。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如何平衡高端与低端市场,如何合理监管医疗器械进出口贸易,是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可持续高效发展需要面临的两大问题。

1 医疗器械进出口环境分析

1.1 医疗进口市场环境

1.1.1 医疗机构需求

我国医疗机构设备配置75%是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设备,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大城市医疗装备先进,许多大型医疗诊断及治疗设备都是进口产品。但是还很多省会一线城市医疗配置正需要更新换代,这将出现一个大的需求释放过程。同时在高尖技术的如CT 核磁等设备,国产企业还不具备技术竞争力,主要依靠于国外厂家如GE、飞利浦、西门子等。这对于国外厂家而言,将是个巨大的吸引力。世界医疗领航企业也将目光转向中国市场。对于高端医疗器械,进口市场看好。

1.1.2民众对进口医疗器械的需求

医疗器械一部份属于医用;一部分民用。民众对于进口民用医疗器械的需求也呈几何状增长。一方面是民众对于洋品牌的盲目崇拜,认为高新技术产品国外的一定比国内的先进。另一方面随着中国人口红利的影响,老年化程度加快,中国渐渐步入老龄化人口众多的时期,于此民众对与民用医疗器械的需求会稳定增长。再次,中国国内企业在民用医疗器械上的开发研制及制造商还不足够,加上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胶囊问题,让民众对已关乎生命健康产品的选在上更趋向于进口产品。因此受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国外产品的良好声誉,民用医疗器械中高端市场对于进口而言有着很大优势。

1.1.3医疗器械支持力度的强加

进口产品相对于国内产品而言,试用成本会高于国内产品。国家对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力度投入的加强,对于医保覆盖范围的扩大,民众支付能力的增强,对与进口医疗器械都是利好消息。在加上中国的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高收入人口增多。这些都将有利于淡化进口产品与国内产品试用成本的差异。

1.2 医疗出口市场环境

1.2.1欧美外包业务的扩张

亚洲成为医疗器械市场新的增长点,借助其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渐成为欧美医疗器械产品“外包生产”重要基地。相对与其他亚洲国家,我国劳动力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目前,通用医疗、西门子医疗、IBM等世界著名医疗器械生厂商都在中国、印度等亚洲国家建立工厂,将其生产的产品直接销往亚洲市场,减少运输成本。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在法律法规上也逐步完善,医疗器械的生产组织方式采用国际化标准,因此在我国生产的高质量的医疗器械产品能得到国际市场的认可,顺利销往国际市场,这也成为我国吸引欧美医疗器械巨头在我国设厂,再生产销往国际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

1.2.2中国医疗器械厂商的独特优势

中国医疗器械企业数量较多,其中很大一部分具有一定规模,能生产绝大部分常用医疗耗材。特别一次性医疗器械,中国生产实力全球第一。如最常用普通外科器械,注射输液器材,输血器材等。企业数量已经超过欧美之和。很多国外临床使用的一次性输液器材都来源于中国,这两年的快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一个迅速崛起的医疗器械生产出口大国。

1.3 进出口市场环境对比

1.3.1横向比较

目前的发展进口市场而言,中国不断崛起的对高端医疗器械的需求,进口医疗器械将存在一个巨大的市场机遇。就横向比较,短期而言,国医疗器械企业的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低附加值产品出口随着欧美的产业转移,也将有大的增长。

1.3.2纵向比较

国内巨大的高端医疗市场将被国外医疗厂商瓜分,中国医疗器械厂家在研发技术管理等方面在争夺高端医疗器械市场上需要时间投入及资金投入,很多企业将选择门槛低的产品。出口低附加值的企业也将随着劳动力优势的减弱而失去优势。因此放任这种格局发展,最终将两级分化,中国企业不会成为医疗器械进步的最终受益者。

2 存在的问题

2.1 进出口额

相对于全球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我国医疗器械的发展速度高于全球整体发展速度。每年保持在20%的增长率,对GDP的贡献率也在不断增加。自2005年以来,我国医疗器械行业进出口贸易一直处于顺差状态。且逐年的顺差额处于增长的状态。但是这种顺差主要来源于国家扶持,高额出口退税,国外医疗器械企业转移制造。顺差取决于大量劳动力消耗和能资源消耗。

2.2 进出口结构

2.2.1进口产品

我国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装备就犹如一个三角塔,顶尖一线三家大医院主要配置国外进口高端设备,占据大量医疗资源。由于医疗器械行业高资金高知识密集的特点,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在研发核心竞争力上一直处于弱势状态。在高端医疗如CT、核磁、MRI、放射等大型设备上没有明显优势。所以这种代表医疗制造水平的高端医疗器械主要是依靠进口。

2.2.2出口产品

由于我国医疗器械企业80%都是中小型企业,技术研发能力,产品创新能力等不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所以出口医疗器械主要是附加值低高消耗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或者是常用的医疗器械。还有一些是国外产业转移代加工的出口。

2.2.3进出口利润率

由于进出口产品两种极端的情况,进口医疗设备价格一直都比较昂贵,很多产品国内的销售价格远远高于国外本土的销售价格。一方面是由于国外一般是在国内需要商的销售模式,层层,价格成本会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国内产品不具备强有力的竞争力,国外厂商保证其较高的利润率。一般到中国的销售价格高于本土价格2-3倍。而对于出口产品而言,主要是凭借其劳动力优势,价格优势占据所以价格低廉,利润率也就非常低。

3 医疗设备进出口的监管

3.1 医疗设备的监管现状

3.1.1医疗器械的属性

(1)医疗器械涉及的领域广,学科多,对监管的行政人员要求更高,但是目前的行政人员无法达到此种高度;

(2)医疗器械分为医用和民用,有些器械民用和医用界限不够明显,参考的标准不尽一样,这对医疗器械的监管也增加了难度;

(3)医疗器械的功能性适用性等属于人体多样化,很难根据其功能界定,细化功能多样化,这对已医疗器械的监管也增加了难度;

3.1.2监管的现实问题

(1)由于医疗器械行业本身的复杂性多样性,目前对于医疗器械的监管还处于薄弱阶段,缺少检查、缺少发现、缺少处罚;

(2)目前中国还没有成套成系统的法律法规对医疗器械的进出口监管,缺少对进口医疗器械进口注册、销售、维修等监管体系

(3)部门交叉,只能划分不清,药监局、质量监督局与海关各个只能交叉,也出现了对进出口医疗器械的监管漏洞;

(4)监管人员缺乏,由于医疗器械的特殊性,对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单对于行政监管人员而言,是有难度的;

3.2 监管完善

相对于医疗器械进出口的发展速度和水平,以及人们对高端医疗设备的需求发展而言,我国的监管还处于滞后状态。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人员配置、监管部门职能细化等有待进一步完善。只有如此才能确保进口的高端设备符合标准,质量、数量、维修操作符合要求,保证人民的切身利益;也需如此去报出口的产品符合国际质量规范,确保中国企业的诚信程度,以及出口退税的监管,确保国家及出口企业的利益。

对高效率的适用资源提供了持久保障。

4 医疗器械进出口发展的展望

近几年,我国医疗器械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有力的推动了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在医疗市场两极分化的情况,我国医疗器械企业驻足长期发展,加大研发能力,增强创新能力,师夷长技以制夷,增强核心竞争力。争取占据高端医疗市场。同时除去一线大城市的顶级医疗装备,省会一线城市还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这对于我国医疗器械而言是个很好的契机。

我国医疗器械的出口,在借助欧美产业转移的大市场环境下,提高生产效率,管理水平,降低产品成本,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在常用医疗耗材上行程规模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创立自我品牌,增强在常用医疗器械的国际市场占有率。

5 结论

通过我国目前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宏观市场需求环境分析,无论对于医疗器械进口还是医疗器械出口,都是一个很好的机遇。面对机遇,引导医疗器械行业长远高效可持续发展,对于医疗器械进出口监管应该不断完善,建立监管流程,完善国际接轨兼顾中国国情的法律法规,监配备管专业人员。同时进出口医疗器械产品结构的两级分化上,国内有规模优势资金优势及相对技术优势的企业,应该不断提高产品优势,提高研发技术水平,长线占领中国中高端的巨大医疗器械产品市场。

国内医疗行业篇(6)

1 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现状

我国的医疗器械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到2000年底,全国医疗器械行业产值已突破500亿元,医疗器械 工业 企业 5 700多家,生产品种达5 000多个,已能够生产部分高 科技 产品如CT、核磁共振、彩超、γ刀等。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医疗器械技术含量不高,不少核心技术仍被发达国家大公司垄断,而且所占国际市场份额不足2%。

由于庞大的消费群体和政府的积极支持,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发展空间极为广阔,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① 经济 发展加速,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口逐步老龄化,医疗服务需求升级,促进了医疗消费的增长和医疗器械的需求; ② 医院 信息化引发了医疗器械需求增长。随着 计算 机和 网络 技术的发展,医疗领域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引发了对影像化、数字化等高精尖医疗设备的需求增长,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③国家政策变化带动医疗器械需求增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逐步降低了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依赖程度,提高医疗服务收入是医院减少对药品收入依赖程度的重要途径,由此产生的对中高档医疗设备的需求将构成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一个持续动力;④加入WTO 后,我国医疗器械出口的外向度加大,加入国际市场的空间更为广阔;⑤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将促进医疗器械消费的增加,我国现有医疗机构总数达17.5万家,其中县级以上的医院只有1.3万家,医疗仪器设备的水平较差,亟待提高,这给我国医疗器械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虽然国内医疗器械市场在不断扩大,但我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很大程度上还保留着传统的生产模式,技术水平仅处于中、低档,低水平重复生产现象严重,竞争能力较差。在我国医疗器械行业销售收入排名前10位的企业中,外资、合资企业就有7家;前50名企业中,合资、外资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都在50%以上,外资和合资企业成为国内医疗器械市场的主力军。我国除了超声聚焦等少数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外,技术总体水平和国外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而这种状况在短时间内很难改变。

2 影响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因素

2.1 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制约了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速度和方向。 社会 医疗卫生总费用的水平取决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比例来估计。我国在20世纪末社会卫生费用约占GNP的5%左右,远低于美国(早在1993年美国已经达到了19%)。现阶段,一方面由于人民消费水平有限,医院经济实力较差,大多数中、下层医院买不起也用不起昂贵的 现代 化医疗设备;另一方面受国家和企业财力的限制,资金投入相对较少,医疗器械开发能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

2.2 技术因素

2.3 社会 因素

社会因素涵盖诸多方面的 内容 ,比较复杂。诸如: 企业 所有制结构的转换;市场 经济 体制的完善; 现代 企业制度的建立;医疗保健体制的变革;国家政策的扶持等等,这些都 影响 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的 发展 。随着改革的深入,制约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各种社会因素将逐步得到解决。

3 提高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竞争力的对策和建议

3.1 国家政策扶持和保护

产业的快速发展,有赖于产业政策的助推器作用,而我国医疗器械产业政策中还存在着制约因素,需要进一步进行改革:①国家制定一些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欧洲和日本的医疗器械行业是作为福利行业进行扶持的,我国可以借鉴 参考 ;②要在政府采购政策上给予相应的扶持。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国内医疗器械产品;③建立和健全医疗器械方面的标准认证体系,加强认证力度,争取早日与国际标准接轨;④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把面广量大的医疗器械作为发展重点,通过调整医疗器械产业、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鼓励企业联合兼并,实现规模经济,以提高生产集中度和市场占有率;⑤医疗器械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资金密集的高技术产业, 目前 状况下,单个企业无论是资金上还是技术上都难以完成大规模的研发,政府需要在科研基金上倾斜。

3.2 企业自身竞争实力的提高

企业要在强化研发能力、提高营销水平、调整产品结构、重视质量管理以及加强交流合作等方面多作努力,增强自身实力。这是提高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竞争力的关键。

(1)强化研发能力。医疗器械产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资金密集的高技术产业,涉及到医药、机械、 电子 、塑料等多个行业, 科技 含量相对较高。目前,我国医疗器械制造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严重缺乏研发和规模生产实力。因此,强化研发能力,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是当前我国医疗器械企业的当务之急。

(2)提高营销水平。在与国际龙头企业的竞争中,本土化的直销将成为国内企业的优势,而诚信度低、 网络 脆弱的模式则是进口产品市场营销的软肋。因此,发挥直销优势,重视名牌效应,提高营销水平,是国内企业赢得竞争的有力武器。

(3)调整产品结构。优先发展经济实用的、高质量的中低档产品,不能片面强调高、精、尖产品,而应综合考虑疗效好、质量可靠、成本低的产品。要开展市场 分析 和需求预测,生产适销对路产品,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国内医疗行业篇(7)

一、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态势分析

(一)产业增长迅速

我国医疗器械产业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主营业务收入由2008年的795.4亿元增长到了2013年的1888.6亿元,年均增长18.9%。医疗器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在不断上升,医疗器械产业主营业务收入所占GDP比重从2008年的0.25%提高至2013年的0.33%,保持了稳定高速的增长。从近年来看,我国医疗器械制造业的规模处于不断扩张状态,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按15%的年均增长率预测,2015年我国医疗器械主营业务收入将达到2500亿元。

(二)经济效益较好

从近五年利润情况来看,利润总额增长也比较快,且经济效益较好。医疗器械产业利润总额稳步增长,由2008年的81.9亿元,增长到了2013年的199.2亿元,年均增长达到了19%。医疗器械制造业在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经济效益也保持较好,远远高于高技术产业整体水平。2008―2013年利润率一直维持在11.0%附近,约为高技术行业利润率的两倍。

(三)市场扩张较快

近年来,在内部需求和外部需求的共同作用,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增长较快。市场销售规模由2008年的660亿元,增长到了2013年的2120亿元,年均增长近21.2%,显著高于全球医疗器械市场14.3%增长率。综合来看,我国医疗器械市场高速增长得益于两方面因素:一方面,我国人口结构变化及健康意识和消费能力的提高,这些因素对医疗器械市场需求拉动作用显著。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推进,卫生支出不断增长,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也在增长,进一步推动了医疗器械市场发展。根据Frost&Sullivan预测,到2015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将达到537亿美元。

(四)并购重组加速

随着医疗器械产业进一步发展,许多企业开始逐步从粗放向内涵型发展转变,并购重组加速。具体而言,我国一些医疗器械企业随着自身发展,逐步形成了一定优势。一方面,科研成本较低,尤其我国拥有大量的医学类大学生及研究生,科研人才成本较低。另一方面,医疗市场前景较好,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人们预防临床医源性疾病观念的普及以及医疗卫生投入的持续增长,医药器械市场仍将持续增长。部分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专注细分市场,开始成长为医疗器械细分行业龙头,如微创医疗、康辉医疗、创生医疗等企业。同时,另外一些通过并购重组,进行资源整合,逐步走向多元化,成为行业综合巨头,如迈瑞医疗、威高股份等企业。此外,国内企业境外并购开始起步,一些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境外并购获取产品、技术,搭建进军国际市场的平台。2013年规模较大的境外并购项目有:复星医药收购以色列医用激光企业Alma公司,深圳迈瑞收购美国超声诊断系统生产企业ZONARE公司,上海微创医疗收购美国Wright医疗集团的骨科关节产品业务等。另外,由于我国医疗器械新条例提高了企业门槛,对企业冲击很大,未来医疗器械行业将掀起并购重组高潮。

二、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产业集中度低

我国医疗器械企业规模过小,产业组织结构分散,产业竞争力水平较低。医疗器械企业数量众多,规模普遍不大,尤其缺乏领军型的国际知名企业。占行业主体的中小企业,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或简单的医疗耗材用品生产企业,产品的同质化问题严重。虽然近年来通过兼并重组,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生产集中度的问题,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国内的医疗器械市场不管在生产还是在销售领域,集中度都比较低。尤其是I类医疗器械领域,由于技术含量低,进入门槛不高,导致大量企业涌入,产业集中更低。2013年上半年22家医疗器械上市企业的收入只有100亿元,仅占到行业总规模的5%左右。

(二)创新能力弱

创新能力弱是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我国医疗器械产业以生产制造为主,设计研发能力薄弱,营销服务意识不强。对于I类医疗器械领域的企业而言,由于技术门槛低,多数企业仍属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本不具备创新能力。而对于II类和III类的企业而言,由于技术门槛高,也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目前,我国医疗器械创新能力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医疗器械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低。目前,我国医疗器械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为3%,而国外平均水平为15%以上。经费投入的严重不足使得我国在创新性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开发上远远落后于国外,医疗器械企业以仿制和改进设计为主。

其次,医疗器械成果转化慢,转化率低。由于我国尚未形成产学研配套体系,产品研发和临床实际应用结合不紧密,医疗器械实验室成果与产品产业化之间存在距离,中间缺少有效衔接。

再次,虽然专利数量增加较快,但核心专利数量较少,专利科技水平不高。从专利平均被引次数,我国医疗器械专利仅为0.07,远低于英国(0.88)、德国(0.66)和美国(0.52)等国家。

(三)进出口结构失衡

我国医疗器械产业进出口贸易增长较快,但结构失衡问题比较突出。医疗器械出口以中低端产品为主,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偏低。2013年上半年我国医疗器械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的产品主要有医用导管、药棉、纱布、绷带、化纤制一次性或医用无纺织物服装、X光检查造影剂等。我国医疗器械进口则以高端产品为主,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都比较高,不易研发制造。与进口产品相比,国内生产的这类产品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仍与进口产品存在一定差距。2013年上半年我国医疗器械进口额超过1亿美元的产品主要有彩超仪、CT机、MRI仪、内窥镜、血管支架、血管支架等。

(四)内资品牌地位较低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医疗器械市场,但外资品牌、合资品牌在国内高端市场上占有优势,而内资品牌处于市场弱势地位。内资品牌地位较低问题主要存在于II类和III类等技术含量高、风险比较大的医疗器械领域,这也主要由于目前国产品牌创新能力不高,产品技术参数、稳定性等综合性能还不具备优势导致。从全球医疗器械产业来看,高端市场仍然被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所垄断。全球市场上的CT、MRI等高端医疗器械产品主要来自西门子、通用电气、富士等企业。受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吸引,知名跨国企业陆续在华投资,逐步垄断了我国高端医疗器械市场。从大城市的招标情况来看,国内高端、大型的医疗器械市场中,外资企业已占据了80%以上,其中GE市场占有率已达到50%―60%。由此可见,内资品牌医疗器械在市场上占有率仍然比较低,尤其在高端影像类产品和高端耗材领域。高端、大型医疗器械市场由外企垄断直接导致医疗成本的提高,从而增加政府卫生投入和我国居民的医疗负担。

(五)行业监管欠缺

III类产品过多。与国外相比,我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分类中III类产品过多,目前III类产品注册比例约为约占15.4%,而美国仅占8%。这主要由于我国医疗器械监管理念滞后,一些非必要按照高风险管理的产品也划入为III类目录。过多地将医疗器械产品划入为III类产品,不仅导致临床试验增多,增加了企业负担,还使监管成本增加,浪费了资源。

临床试验过多。我国II类和III类医疗器械生产注册之前,应当通过临床试验。但II类和III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未作严格区分,III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也没有具体明确规定。而在美国和欧盟,I类和大部分II类医疗器械无需临床试验,仅II类的少数品种和III类医疗器械生产注册之前,应当进行临床试验。这主要由于监管理念及工作缺陷,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临床试验。而欧美国家对临床试验管理采取“适者等同”思路,可以豁免许多不必要的临床。

监管队伍薄弱。医疗器械监管人才缺乏已成为我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施和行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医疗器械监管人员不仅要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还要负责行政监管,繁杂的审批程序常常让监管人员无力监管。另外,监管部门的专业化水平和执法能力尚待提高。我国监管部门成立较晚,许多基层结构人员来源专业背景复杂,缺少医疗器械专业技术知识,严重影响了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儿童医疗器械监管等一些细节工作亟待改进。我国目前还未制定小儿用医疗器械的技术文件,而美国已经于2004 年制定了相关产品的上市前评估的指导原则。同时,我国对小儿用医疗器械的评价和研究也很少,目前仅在少数标准中有针对小儿用医疗器械的性能要求。另外,相比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完善的上市后监管工作,我国的质量体系监督、不良事件监测、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较为薄弱。此外,由于新产品注册管理方面的缺陷,导致医疗器械新产品过多,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监管资源浪费。

三、政策建议

(一)优化医疗器械监管机构

建立垂直监管系统。采取设置“分中心”等方式,使省级机构受国家垂直管理,改变目前我国医疗器械监管执法力量过于分散的情况。

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充实监管队伍,制订医疗器械行政监管人力资源规划,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医疗器械行政监管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管专业性强的特点,合理设置岗位要求,以岗选人,注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技能。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加大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加强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采取定期轮换岗位、交流等形式,培养和锻炼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科学分析,简化各种审批程序,提高人员素质,减少自由裁量权。要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着重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使事后监管变为事前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二)完善医疗器械法规体系

加强立法工作,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和支持, 尽早出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 提高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法律地位, 并进一步明确医疗器械监管职责。

尽快组建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化委员会,加大对基础性、通用性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力度,加强对生物材料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的审查,以加强对全国医疗器械标准工作的指导和规范。

积极建立“过程监管”机制。完善我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追溯和召回管理办法,开展重点医疗器械的再评价。积极采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建立动态的医疗器械“过程监管”机制。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快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法规的完善和修订, 使执法人员有法可依,大幅度提高医疗器械领域违法犯罪的成本。

(三)引进国外先进监管经验

积极引进国外“适者等同”的经验,豁免不必要的临床试验。积极引进美国FDA“采标”方法。目前,III类医疗器械难以制定标准,加之我国监管机构力量薄弱。因此,应积极借鉴美国FDA先进经验,从注重编制标准到选择标准转变。选择范围可以包括企业、行业协会及国际组织等制定的标准。

注重利用第三方机构支持。第三方机构在国外医疗器械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利用第三方机构大量的日常性和技术性工作,可以缓解我国政府机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负担,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四)提升内资医疗器械企业竞争力

支持中小型技术企业做精做强。营造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以鼓励风险投资发展的风险投资政策以及中小医疗器械技术型企业信贷政策,促进中小型技术企业做精做强。

支持大型企业做大做强。通过生产标准准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 淘汰一批生产、经营不规范、规模小、低水平重复的生产经营企业。鼓励国内企业兼并,提高集中度,促进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核心竞争力的医疗器械企业。

大力发挥国有企业的特殊作用。鼓励国有企业的基础性、战略性医疗器械产品发展,促进国有企业对相关企业的兼并重组,努力提高重点医疗器械产品的议价能力,有效促进减轻国民医疗负担。

加大政府对国产企业采购支持力度。优化国产医疗器械产品的采购程序,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鼓励政府医疗机构尤其三甲医院对国产自主医疗器械品牌的采购力度。

(五)理顺医疗器械创新体系

建立以临床科研一线人员为主体的创新团队。逐步改变以科研院所为主体的创新团队,建立由科研院所、医院临床一线人员、企业等多方科研人员组成的科研队伍体系。使医疗器械创新产品源于临床需求,最终又应用临床。

国内医疗行业篇(8)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经办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收缴的,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形成的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的专项基金。

第四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应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其他财政收支预算。

第五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要认真地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建立并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核算、分析与考核等项工作,如实反映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状况;做好控制、监督、检查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第六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在职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额、离退休人数、医疗费用等原始数据,以保证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及时、足额收缴。

第二章基金预算

第七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根据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法定程序审批的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一)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于年度终了后,根据上一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测,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草案。(二)编制年度预算草案要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时间及编制要求进行。(三)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完成后,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四)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按照批准的预算,筹集和使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在执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应由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由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但调整后的预算仍应保持收支平衡。(五)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按期向主管部门并通过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部门应逐级上报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章基金筹集

第九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第十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由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收入(包括用预算安排的公费医疗经费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下同)、职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转移收入、财政补贴和其他收入组成。

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收入是指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向用人单位收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费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规定的缴费率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收入是指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向职工个人收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医疗保险费按照本人工资和规定的缴费率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利息收入是指财政部门将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存入财政“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和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以及购买国家债券等取得的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上级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拨入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下级上缴收入是指下级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上缴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转移收入是指职工调入本地区,其个人帐户医疗基金随同转入等收入。财政补贴是指同级财政部门给予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补贴。其他收入是指滞纳金及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滞纳金是指因用人单位拖欠缴纳医疗保险费而按规定收取的费用。

第十一条、第十条所列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项目按规定分别形成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和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

离休人员和老红军纳入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范围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项目应按规定分别形成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和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一)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是指按规定计入社会统筹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医疗保险费、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利息收入、财政补贴、其他收入。(二)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是指按规定计入个人帐户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包括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一部分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的利息收入及转移收入等。(三)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是指按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前年平均实际支出医疗费用从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划出,实行单独管理,专项用于离休人员和老红军的医疗费支出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第十二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缴,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缴库凭证。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根据核定的缴款数额,填写缴库凭证从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按月缴至国库内“医疗保险基金”专户;所缴零星或小额款项可先缴至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然后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再按月汇总缴至国库内“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小额款项的具体标准由地方财政部门规定。缴入国库的医疗保险基金,应按规定转入财政部门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基金专户”。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除缴付国库内“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外,原则上只收不支。

第十四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应按照政府核定的缴费率及时、足额收缴,不得擅自减免。

第四章基金支付

第十五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的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第十六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应执行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增加开支项目和提高标准。

第十七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包括社会统筹医疗费支出、个人帐户医疗费支出、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费支出、利息支出、上缴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转移支出等。

社会统筹医疗费支出是指自付医疗费比例超过规定限额的职工个人,退休人员,按照规定报销比例应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报销的医疗费以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患有国家认定特殊病种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应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报销的医疗费支出。

个人帐户医疗费支出是指按规定应由个人帐户支付的职工个人医疗费支出。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费支出是指离休人员和老红军按规定报销的医疗费支出。利息支出是指发生临时借款时的利息支出。上缴上级支出是指上缴上级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补助下级支出是指拨付给下级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转移支出是指职工调离本地区,个人帐户医疗基金随同转出等支出。

第十八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按规定划分为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和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支出。离休人员和老红军纳入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范围的,还包括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一)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是指应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开支的医疗费支出。包括社会统筹医疗费支出、利息支出、上缴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二)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支出是指应由个人帐户开支的医疗费支出。包括个人帐户医疗费支出、转移支出等。(三)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是指应由离休人员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费支出。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根据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和收支进度及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拨款申请,按月从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基金”专户中拨付到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再由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根据职工医疗保险合同将所需款项拨至医疗机构等。

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除接受财政“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转入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外,原则上只支不收。

第二十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下列顺序予以解决:(一)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动用历年滚存结余中的存款。(二)存款不足弥补时,已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的地区由上级部门负责调剂解决;调剂后仍不足以解决或者没有建立风险调剂金的地区,可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转让或提前变现以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购买的国家债券。提前变现国家债券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三)转让或兑付国家债券仍不能解决时,可经同级财政审核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后调整缴费率,调整后的缴费率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应报财政部审批。(四)采取上述措施仍无法解决的,同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十一条、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保险基金超支时,由原资金渠道解决,即:行政机关,金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差额预算管理的全民所有制医院,由各单位预算内资金开支;差额预算管理的其他事业单位及自收自支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由单位提取的医疗基金中开支;企业在劳动保险费中列支。

第二十二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要积极试行对医疗机构按平均费用定额结算等付费制度,与定点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单位签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项目、费用定额等内容的合同,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付费结算期原则上为个月。

第五章基金结余

第二十三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是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包括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结余、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结余。离休人员和老红军纳入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范围的,还包括离休人员和老红军医疗保险基金结余。

第二十四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除留足一定的支付费用外全部用于购买国家债券。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在境内外进行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第六章资产负债

第二十五条、资产是指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现金、国库内存款、银行存款、国家债券、暂付款等。

第二十六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应认真做好现金的保管、押运和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现金的收付和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务院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购买的国家债券应视同货币资金妥善保管,确保帐实相符。

第二十八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应及时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存储手续,按月和国库、开户银行对帐,保证帐帐、帐款相符。

第二十九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应对暂付款定期清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催收,及时收回。

第三十条、负债是指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暂收款和临时借款等。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对负债应定期清理,及时偿还。

第七章基金决算

第三十一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等报送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表、资产负债表、有关附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年度的财务报告即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决算。

第三十二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应定期进行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分析,并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对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年度财务报告审核后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予以纠正。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情况等。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年结余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实际收缴率等(附后)。

第三十三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于年度终了后,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等编报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四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经过审核批准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年度财务报告为基金决算,列入同级政府财政决算。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各级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同时接受财政、审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与财政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核对财政专户内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并向政府和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汇报。

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无故不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除责令其补缴欠款外,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的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下列行为属于违纪或违法行为:(一)截留、擅自减免、挤占、挪用、贪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二)擅自增提用人单位医疗保险费;(三)未将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及利息收入、滞纳金收入等存入专户;(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属三十八条所列行为,应限期纠正,并做相应的追回、退还等处理。

第四十条、对有第三十八条所列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单位以及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的处罚,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对单位以及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处以的罚款上缴国库。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四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财务管理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施行。

各部门、各地区自行制定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符的,均应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附:财务分析指标

国内医疗行业篇(9)

[中图分类号] F12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5)03-0060-04

[基金项目]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广州市医疗服务对外开放战略与法律规划研究”(编号:09B64)和广州市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作者简介] 洪亦卿(1976 ― ),安徽歙县人,南方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和日本爱知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

随着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其各阶段协议的实施,大陆与台湾地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生效,以及2013年《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我国医疗服务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强,先行先试措施渐次推行。本文以广州为例,研究我国医疗服务对外开放的意义和对策。

一、医疗服务对外开放所面临的机遇

1. 稳定的外国客源

来华外国人是我国涉外医疗服务机构的主要客源,尤其是定居或长期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近年来,每年几百万人次外国人从广州各口岸入境、出境和过境。截至2012年6月,广州常住登记外国人口3.4万,2013年广州接待过夜海外旅游者768万人次。这为涉外医疗机构提供了稳定的客源。还有许多境外患者专程来广州治病疗养。比如,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的绝大部分外籍病人是经人介绍从国外而来,每年广交会期间很多外商的家属会随同前来就医疗养。

2. GATS、CEPA和ECFA等协议下的开放政策和先行先试措施

依据CEPA补充协议和ECFA早期收获计划,在医疗服务领域,港澳台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内能享受到更多的“超GATS”待遇,这些待遇已超出内地其他省市的对外开放政策。据GATS、CEPA、ECFA和可能生效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境外优势资本、知名医疗机构和优秀医疗人才可以商业存在或自然人存在形式来广州提供医疗服务,或在自己国内提供跨境医疗服务;境外消费者也可来广州接受医疗服务;广州的金融资本和医疗机构亦可走出国门,开辟国际市场。

3. 广州健康医疗中心、国际健康产业城和健康医学中心等的规划建设

2013年《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年)》提出:在越秀区建设广州健康医疗中心,在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设立港澳台医学中心,在白云区建设以中医药为核心的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在南沙区建设广州健康医学中心,筹建高端医学城,开展涉外高端医疗服务合作。这些项目建设必然要引进境外资金、医疗技术及管理经验,尤其是在高端医学城的建设中,境外强势资本、知名医疗机构和优秀人才大有可为。我国其他城市在实施医疗卫生规划时,引进外来资本、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经验也是一种必然选择。

二、医疗服务对外开放所面临的挑战

1. 医疗资源部分短缺且分布不均

本地医疗资源和水平是医疗服务开放的物质和技术基础。从全国来看,各省市间和各省市内部的医疗资源分布仍旧不均,农村和城市的差距尤其明显。这种情形制约了医疗服务发展和医疗公平的实现,不利于医疗服务总体水平的提升和国际竞争力的培育。就广州而言,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薄弱;专科医院不仅数量少,且规模小,大多床位和用地面积不足;儿科、精神、康复、老年病、护理等急需专业发展缓慢,全市仅一间市级儿童医院,花都区、从化区和增城区无精神科病床。此外,医疗资源在中心、非中心城区及郊区分布不合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北部、天河区和白云区南部等区域拥有全市约80%的大型医疗机构,尤其是越秀区,集中了50%的省部属或市属医疗机构,因而中心城区医疗服务压力过大,其他城区与郊区医疗服务严重不足。这种情况在我国其它城市普遍存在。

2. 国际优质服务品牌缺乏

缺乏国际公认的优质医疗服务品牌是我国开放医疗服务所面临的一大问题。在广州, 2013年底各类卫生机构(不含村卫生室)共2639间,其中医院222间。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等脱颖而出,是广东省公认的优质品牌,在国内影响力也较大,但与国际知名医院相比仍有差距。

3. 产业间协同不够

根据GATS,医疗服务对外开放涵盖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和自然人存在(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四种方式,从而伴随着人员、资本、技术或信息的国际或区际流动。人员问题涉及各国移民和就业政策,投资资本关涉国际收支、外汇管理等国家金融安全,技术信息交流事关互联网等通讯服务和知识产权等法律政策,所以医疗服务开放需要相关产业间的政策协调与技术互动,外贸行业或医疗行业的单独举措不足以保障。广州与其他城市一样,缺乏“大医疗、大服务、大贸易、大旅游”思维,没能统筹相关产业政策,消除部门间壁垒,在打造服务品牌方面亦缺乏协同意识,各自为战,多年来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集群,国际影响力有待加强。

4. 我国法律政策与现实的不良影响

我国对境外医疗服务提供者来华设立商业存在或者以自然人形式提供服务,采取较严格的准入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入境、居留也有较严格的限制。这样虽有利于保护我国医疗服务业,但限制了境外资本和技术的进入,不利于长远发展。据统计,从2012年11月22日到2013年11月8日,仅42人在广州办理了1年期的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证。我国法律体系还有漏洞,一些医疗纠纷不能及时合理解决,“医闹”不时发生,某些新闻媒体不能客观报道医疗突发事件,这些情况都会给医院经营带来负面冲击,影响境外服务提供者对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信心和抉择。

5. 外国法律政策的限制与不利现实

各国对本国医疗服务市场的保护通常较为严格,限制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并规定本国居民如果去海外就医,则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美国部分州即立法规定医疗保险只覆盖本国医疗机构。此外,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卫生法制不完善,非法行医现象普遍存在,各国间对医疗专业资格互认等问题长期存在分歧。这些都是我国必须面对的问题。倘若应对不当,将阻碍我国医疗服务“走出去”。广州也需制定对策,应对上述政策限制和现实问题。

6. 国内外医疗服务市场竞争

北京、上海和广州在我国医疗服务开放中处于领先地位,但越来越受到内地其他城市的挑战。自2014年1月起,港澳台资本已被允许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设立独资医院。2014年7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商务部联合《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允许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广东、海南7省市设立外资独资医院。目前台资独资的上海禾新医院和港资独资的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已经开业,外国资本独资的阿特蒙医院也将在上海自贸区开工建设。可以预见,国家的先行先试政策将扩展到更多省市,不再局限于广东等个别省市。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只有抓住机遇,先人一步,才能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另外,境外城市尤其是我国香港、日本东京、韩国首尔等亚洲大城市的先发优势和历史积淀,对包括广州在内的国内几大城市角逐国际市场的努力构成了巨大压力。

三、医疗服务对外开放的战略对策

(一)打造地方医疗品牌和全国统一优质品牌,推动专业资格国际互认谈判

为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和优质品牌效应,从“大医疗、大卫生、大健康”观念出发,各省市应结合自身优势,提出特色服务理念,打造地方医疗服务品牌。在此基础上,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等部门主导,全国百强医院和各医学院校应合纵连横,协同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共同打造几个全国范围的优质医疗服务品牌,并联合攻关与集中宣传,将其推向国际。为了减少外国医疗服务贸易壁垒,我国政府应在商务部的主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医疗专业技术资格互认和医院认证方面的国际合作,特别是中医学科和中医资格的国际认可。各级政府应加强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强化透明度,简化并规范境外资本办医审批流程;改革医疗服务体制,均衡地区差异,推进服务标准化,提升服务水平;在倡导医疗纠纷调解解决的同时,确保法院和仲裁机构的独立地位,培育良好的行业声誉和投资环境。

具体到广州,可明确提出“广州医疗”概念,积极打造这一品牌,研究和拓展该品牌内涵和品牌精神,并以此为领军产业,利用广州健康医疗中心、国际健康产业城和健康医学中心及高端医学城的建设,科学规划,凝聚产业优势,带动上下游产业,提高综合配套能力,扩大与周边地市及港澳台的合作,形成产业体系,发挥区域协作优势,从而提高“广州医疗”品牌的竞争力。在“广州医疗”大品牌之下,广州各医疗机构应发挥各自技术和价格优势,提高服务质量,凝练几大特色医疗服务子品牌,并加强子品牌国际认证,与国内外传媒合作开展品牌营销。政府应积极引导和支持子品牌推广活动,协调国际认证,推动并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开展医疗专业资格互认问题的对外谈判,特别是与港澳台的资格互认。

(二)构筑国际医疗服务信息平台,设置“国际病患中心”

我国应在政府部门的主导下,建设统一的“国际医疗服务信息平台”。该平台还应设置“国际病患中心”,协助医疗机构建立国际病患服务标准模式,交流服务经验,并为外国病患来华就诊提供便利,如协助拟定医疗康复计划、选择医护人员、办理食宿等。

广州也应构筑统一的“广州医疗服务信息平台”,从属于上述国际医疗服务信息平台。该平台应提供广州市各类涉外医疗资源的基本信息和医疗旅游产品信息,及时医疗服务政策,提高透明度,方便外资了解广州医疗服务市场,还应搜集并外国和其他地区医疗服务状况的市场信息和指导建议,方便广州医疗服务提供者走出国门。

(三)对外资继续开放高端医疗服务,适当鼓励进入相对薄弱的地区和领域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公立医疗机构势必越来越多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优先强调医疗资源的公平配置,民营医疗机构(包括外资医疗机构)将更多进入高端医疗服务,优先强调办医效益。因此,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和服务领域,可以大力引入国内民营资本和港澳台资本。对于外国资本则优先鼓励其进入技术薄弱领域和高端医疗服务,并分阶段扩大开放地区。外资医疗机构可以是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主管机关应做好立项审批、运营监管,并强化对传统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

广州应利用GATS待遇以及CEPA、ECFA等“超GATS”待遇和先行先试政策,继续引进境外优质资本、领先医疗技术、先进管理模式和医疗服务模式。其优先投资方向应是广州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和专科领域。为此,在中医、康复、护理、肿瘤、儿童、精神卫生、老年病和慢性病等专业领域,鼓励外资依法兴建合资、合作或独资专科医疗机构,鼓励在花都区、增城区和从化区等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域举办二级以上规模的大型医疗机构。

(四)大力拓展国际医疗旅游服务,促进产业联动

各省市应借鉴台湾等地区的经验,本着以旅游促医疗、以医疗促旅游的目的,把医疗旅游提高到地方旅游发展战略的高度,条件成熟时再列入国家旅游发展战略。为此,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旅行社应分工协作,将医疗服务与旅游服务相结合,深度挖掘和打造本地区的医疗旅游服务品牌,形成产业互助联动机制。广州发改委应牵头,并与卫生局、旅游局、新闻办、外事办等多部门分工合作,在卫生、旅游和宣传等系统之间围绕国际医疗旅游作好规划,建立产业联动工作机制,开发“广州医疗”旅游品牌,并在旅游局专设“广州医疗旅游(协调)办公室”,承担品牌推广和联络协调任务。

(五)适度推进优势医疗服务和中医服务“走出去”战略

国家和各省市要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较低廉的医疗成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推动优势医疗服务和中医服务“走出去”。优先在发展中国家和周边国家,通过商业存在和自然人存在方式提供服务,并继续开展国际护理人员的培训和输出。国家应在保护海外资本和人员安全与利益方面出台更多法律政策。广州由于独特的地缘优势和长久的技术、人才积淀,可以先行一步,取得先机。

(六)吸引优质人才来华工作或定居,研究并试行境外人士就医免签政策

我国各省市应针对医疗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面向国内和国外,采取多途径多方式引进优秀医疗人才和管理人才,解决人才待遇问题。对于境外人士来华就医,有关部门和学者应着手研究进一步放宽入境限制的可行性,包括简化签证程序和实行就医免签政策。广州应在人才来广、留广方面先行先试,出台更多优惠政策,政府应协助医疗机构和院校完善人才梯队。对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来广、来粤就医,协同国家主管部门研究并试行一定期限内的免签政策。

[参考文献]

[1] 陈翔.常住广州外国人日本韩国最多[N].广州日报.2013-10-25.

国内医疗行业篇(10)

一、“入世“对我国医疗服务业产生影响的根源

随着“人世”,我国医疗市场将逐步向外国开放,国外的财团及医疗机构将长驱直入我国的医疗服务市场;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运行将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人世”必然会对我国医疗产业产生重大影响。究其根

源,有两个方面:

其一,我国医疗服务业的管理体制与WTO的游戏规则不相适应。我国现行的医疗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经过多年的改革,至今仍然留有旧体制的烙印。一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既“办医院”,又“管医

院”,所有制结构为单一的公有制;二是医疗机构依赖财政或单位供养,成本核算不规范,效率较低;三是政府采取高度集中和指令性的计划管理方式;四是卫生资源浪费与重复并存,不同级次的医疗机构职能定位不清,服务重复交叉等。

其二,我国政府对开放医疗服务市场也作出具体承诺。一是在垮境交付方面(即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如美国的医生通过电话或互联网为中国的患者提供医疗保健咨询服务),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均没有限制。二是在境外消费方面(即一国的消费者或企业和另一国的境内使用服务,如中国居民去美国就医),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也没有限制。三是在商业存在方面(外国企业通过在另一国境内设立附属企业或分支机构而在该国提供服务,如开展境外办医),市场准人和国民待遇均有一定限制。市场准入的水平承诺主要是,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与中方合作伙伴一起设立中外合营合作医院和诊所,外资比例不超过70%,但不可独资。且根据中国的实际需要,有数量限制。国民待遇的水平承诺是,要求合营医疗或诊所,医生和医务人员的大多数为中国公民。四是在自然人流动方面(即服务提供者个人从本国旅行到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如外国医生来华行医),市场准入除水平承诺和以下内容外,不做承诺。允许具有母国颁发的专业证书的外国医生在获得我国卫生部许可以后,在中国提供短期医疗服务。短期医疗服务时间为6个月,并可以延长到1年。国民待遇除水平承诺中的内容外,不做承诺。

二、“入世”对我国医疗服务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医疗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入世”为中国整体市场带来机遇,必然对医疗服务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人世”将为医疗服务业的发展创造日益良好的市场环境。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的结果之一,就是各国经济体制的趋同。“人世”后,随着国内外环境条件的不断改善,将促进医疗服务市场的发育和规范,尽快与国际接轨,逐步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体系。二是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资本,提高素质和竞争力。 “人世”后,随着各种限制的取消,国外的财团、慈善机构、医疗集团及医疗保险机构将以不同形式进入我国的医疗服务市场,与我方合资合作举办医疗机构,使外资在我国医疗服务业中的比重有较大增加。外资的进入,必然带来先进的技术、竞争手段和经营管理方法,改变我国医疗服务业不良的、低水平竞争的局面,促进国内医疗机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三是有利于丰富医疗服务的层次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改善,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转换,健康观念变化,人口老龄化的加快与独生子女增加,以及医疗服务消费支付能力提高,医疗服务需求的多样性与多层次性日渐突出。与之相适应,医疗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结构的全方位调整,将有利于满足社会多层次医疗服务的需求,并将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健康相关产品与相关产业的发展。四是有利于降低医疗成本和消费价格,减少医疗费用,提高竞争力。 “人世”后,进口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关税税率将比原来降低一半,进口许可证将逐步取消。这意味着:一批价格比原来低的先进医疗器械和药品涌入我国的医疗市场,使我们的医疗成本不断降低。在物质购置方面,将与国际惯例接轨,进一步规范操作,减少流通环节,使医疗用品的价格逐步降低,如推行药品和一次性医疗用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医疗成本的降低,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进一步提高公立医疗机构的竞争力。

“人世”给我国医疗产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我国政府对医疗市场的监管构成压力,医疗机构面临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为如下方面,一是医疗市场被瓜分,竞争更趋激烈。医疗市场的开放,使医务人员面临激烈的就业、就职竞争,尤其是公立医院技术骨干队伍的稳定性面临挑战。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的策略是“本土化”原则,即输入资本,当地招聘人才,迅速而有效地占领市场。“人世”后,公立医疗的部分高级专业人才有可能纷纷流向条件好、待遇高的中外合资合作医院,而这批人才的流失,意味着公立医院技术水平滑坡,市场份额减少,经营状况将更为艰难。同时医疗市场激烈的竞争,将对公立医院现行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带来冲击。我国的医疗市场,目前还属于“原始市场”。公立医院基本上还是政府的附属物,在人、财、物等方面还没有充分独立的决策权,尚未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一市场主体。“入世”后,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将会使一部分机制僵化、效率低下的公立医院处于劣势。二是医疗市场监管的难度加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迫在眉睫。医疗机构产权多元化与经营方式多样性,将给医疗市场的监管带来更大的难度,提出更多的新问题。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能上如何尽快由“办医院”为主向“服务医院”为主转变;在市场准入上如何既严格把握医疗服务人力、物力要素的人口,又遵循国民待遇的原则;在市场监管上如何由重“身份”管理向重“行为”管理的转变等等,都急待提高。三是外资医疗保险业对医院经营造成影响。中国保险业是如年代才开始发展的,特别是医疗保险行业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由于起步较晚,导致如今的保险费用较高,保险险种的设置不够细致,服务效率低等,但随着服务市场的开放,带有现代化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的国外保险业将会开发各种险种,其中包括医疗保险,届时外资医疗保险业将采取定点医疗,增加险种并实行单病种定价,限制价格等,这些将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对医院的经营造成一定压力。

三、“入世”后我国医疗服务业的对策思路

“人世”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抉择,其本质意义不仅仅是获得贸易上的公平与优惠待遇,更深刻的意义还在于“人世”将起到促进我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催化剂”作用。江总书记对我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2000年1月的一次重要讲话中指出:争取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是中央全面分析国内外形势,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营造一个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所做出的重大决策。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谁也回避不了的问题,关键是要辩证地看待这种全球化的趋势。对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大国,要敢于参与这种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同时又要学会趋利避害。因此,对医疗服务业来说,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对待。

(一)加强宏观调控,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卫生管理体制

中国拥有世界规模最大的医疗服务市场, “入世”后,无疑会引起国际资本的极大兴趣。因此,对医疗服务业来说,无论是讲利用“人世”给予发展机遇也好,还是说迎接“入世”挑战也好,都要从宏观层面上清除各种体制障碍,构建与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并与国际接轨的卫生管理体制。

1.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转变职能。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尽快转变职能,从“办医院”向“服务医院”转变。通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对医疗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在对存量资源进行结构调整的同时,加强对增量资源(主要包括机构人员、床位及大型设备)运行有效的控制,促使卫生资源在区域内实现优化、合理的配置。同时通过建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运用和大型仪器设备的准入制度,制定医疗工作规范、工作考核标准,严格执法等手段来实现全行业管理。

2.建立健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卫生法律、法规。应尽快把对医疗服务贸易的投资、税收及优惠条件等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比如,对中外合资合作办医的合作条件,审批与登记,变更、延期和终止,执业和监督等方面。虽然在2咖年颁布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有原则性规定,但它毕竟只是个“暂行办法”,法律效力有限。所以,必须尽快立法,以完善的卫生法律法规并利用多边协议,规定中外合资合作机构设置标准,并对投资总额、中方所占股份比例以及合资合作期限等作出合乎中国国情和国际惯例的规定,以便有利于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实施,鼓励引进先进设备、技术和管理经验,防止低水平重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保护中外合资合作双方的正当权益。

3,构建新的卫生管理体制。我们现行的卫生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实现制度创新。新的卫生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是:按照以需求为导向的原则,医疗机构从按部门、地方行政隶属关系转变为按区域、人群设置,实行同地化管理;除卫生行政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再隶属和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中央、省和地(市)三级管理的体制;消除现行体制下不同级次的医疗机构承担同样任务、服务重叠的弊端,分清各级机构承担的不同职能和任务。

(二)改革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面对“人世”的机遇和挑战,我们既要在宏观层面清除各种障碍,构建新的卫生管理体制;还要重视微观搞活,改革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的内部运行机制,提高效率和质量,使我国医疗服务业走上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富有生机的发展轨道。

1.建立健全责任制。要逐步扩大公立医疗机构的营运自主权,积极推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把医院的经营目标、发展战略、技术进步、精神文明建设等,用责任制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在任期结束时,由有关部门审计、检验。同时还要在医院内部必须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院技术服务标准,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2.改革医疗机构分配制度。结合医疗工作知识密集,脑力与体力结合,高风险等特点,进一步搞活内部分配,根据按劳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精神,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体现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3.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医疗机构要通过承担经济、行政、法律等方面的责任,自觉地规范自身行为,确保各项服务经营活动有序运行。具体包括:对医院服务经营中的盈利和亏损自负责任;面对市场波动引发的经营风险,要承担责任;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依法行医;对损害患者权益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强化财务预算约束,以预期收入控制支出,自觉抑制医院的扩张冲动和超分配的欲望等。

4.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后勤社会化。具备条件的后勤部门应从医疗单位中剥离出去,成为面向社会的独立经营主体;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实行单独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在医疗机构相对集中的大中城市,多家医院的后勤部门可联合组成后勤服务集团。

5.增强自我发展和抗御风险的能力。医疗机构必须提高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改变依赖财政喂养或靠主办单位输血的意识;对外界的刺激,要有自动反应能力;同时对自己的生存条件要有适应和选择能力,要具有抗御市场风险的自我组织协调能力。

(三)改革医疗机构人事管理制度,优化医院队伍素质

“人世”后,随着医疗市场竞争的激烈,我国公立医疗机构现有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弊端将逐步暴露出来。必须通过改革,建立起医疗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人才结构合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活力的运行机制。

1.实行聘用制。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单位与被聘人员的责、权、利,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各类不同人员的特点实行相应的聘用办法,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健全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任用、奖惩挂钩。

2.进行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岗位设置要坚持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的需求、单位的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多种因素。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部分关键岗位。同一单位各个科室结构比例不要强求统一,岗位设置要有利于学科的发展及社会对卫生服务的需求。

国内医疗行业篇(11)

1 国内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现状[1]

1.1 缺乏特色

国内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办医历史要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以上海为例,营利性医疗机构由20世纪80年代初零星几家扩大到2007年的1 250家。虽然数量增加明显,但就整体而言仍规模较小,90%以上采用专科医院和门诊部的形式,而且这些专科医院和门诊部办医风格雷同,属一定程度上的低水平重建。

1.2 诚信危机

在上海,营利性医疗机构只有少数几家被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根据《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上海将于2008年实行“全民医保”,对于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而言,只有在营利性医疗机构有足够的医疗特色时才会自费去就诊,再加上目前在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规模和实力都难于跟公立医疗机构抗衡的局面下,其患者来源则明显受限。所以部分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了自身的生存不惜铤而走险,通过违规医疗广告甚至用“医托”的手段招徕患者。据统计,2007年上海查实的违规医疗广告以及“医托”的主体基本上来自于民营医疗机构。2004年北京新兴医院事件、2005年上海长江医院事件以及2007年年初上海协和医院事件,一连串“营利性医疗机构利用虚假医疗广告、夸大病情误导病人”之类的事例曝光后,引起社会对之诚信以及办医模式的质疑,“质疑和不信任的眼光”让这个本来就处于与公立医疗机构竞争劣式地位的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更加艰难。

2 现状的根源

2.1 病人来源受限

国内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于起步较晚,病人来源不固定,又因为缺乏办医特色,很难吸引病人,再加上部分营利性医疗机构不规范运作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声誉,导致部分病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缺乏信任,从而进一步减少了这些医疗机构的就诊量。

2.2 优秀医务人员缺乏

一般而言,只要有资金支撑,医院硬件建设是可以很快到位的,但是医疗救治水平的提高则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有一个造就优秀医师团队的医疗环境。在国内,营利性医疗机构规模较小,病人数量有限,医务人员由于医疗诊治技术锻炼的机会较少,故而很难吸引优秀的医务人员加盟。即使有优秀的医务人员加盟,由于缺乏必要的医疗诊治机会,长期下去也不利于医务人员的自身发展;再加上国内医师执业地点相对固定,医师在医疗机构之间的流动相对受限,导致大部分医务人员不愿意放弃公立医疗机构的工作机会而转到营利性医疗机构去坐诊。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于缺乏“名医坐堂”,其发展的源动力明显受限。

2.3 商业医疗保险覆盖面不足

医疗保险可分为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具有强制性,通常由政府举办,重点保证社会公平;商业医疗保险具有自愿性,由市场经办,重点体现服务与效率。对于市民而言,社会医疗保险提供的是基础保险,而商业医疗保险不仅有助于解决社会医疗保险未覆盖的群体就医问题,同时还与社会医疗保险之间有互补的作用,可以承担基础保险之外的就医费用。

到2006年底,我国已有46家寿险公司(包括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4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36家财产险公司开展了商业健康保险业务,产品近千种,涵盖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4大类。但是由于惯性思维以及舆论宣传力度不够,广大市民乃至于部分政府部门仅关心社会医疗保险,而对商业医疗保险的认识还停留在其“唯利”的层面,主动参保的积极性不够。由于国内商业医疗保险的覆盖面较低,而且国内大多数营利性医疗机构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让一部分就诊者因经济原因止步于营利性医疗机构“门外”。

3 国外现状

3.1 医师与医院之间关系松散

在国外,医师与医院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比如在美国,很多医生拥有自己的诊所,承担门诊治疗。医生与医院是业务协作关系,并不隶属于医院,医生和医院之间是双向选择的关系。一位医师可能既是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师又是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师。这对于医师个人的成长而言,更容易在不同的医疗机构获得较多的医疗实践的机会,医师在选择合作的医疗机构时,不会担忧自己因选择的行医地点而会有碍于自己的前程。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只要能多提供给医师诊疗的机会,自然就会吸引到优秀的医师坐诊;有了优秀的医师接诊自然也就不会担心病人来源了。

3.2 医疗保障体系相对建全

在国外,由于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很成熟,商业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也较大。如2004年,美国的社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占总人口的27.2%,商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占总人口68.1%。即使在建立了国家卫生保健制度的英国,也有11.5%的人口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从保障对象来看,对已经具有社会医疗保险的人群,商业保险提供补充性医疗保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在法国,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人,由于25%的医疗费用需要自付,大部分人还要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险没有覆盖到或暂时覆盖不到的人群,商业保险提供灵活多样的保险产品,满足不同收入群体医疗保障需求。在荷兰,社会医疗保险只覆盖中低收入人群,高收入者的医疗保险通过商业保险提供。不仅如此,商业医疗保险公司还可以给就诊者提供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就医保障。商业医疗保险公司会对大量的病人就诊记录(医疗费用、治愈率、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等)进行分析,通过长期的信息累计,可以对接诊的医师进行一个初步的信用评级,在就诊者就医时给予择医方面的指导。由此信用评级好的医师接诊的病人则会越来越多,而信用差的医师接诊的病人则会越来越少甚至于会失去行医的资格。因此,商业医疗保险的存在使医师能够自己意识到规范行医的重要性,直接起到了约束医师规范行医的作用。

4 对策和办法

4.1 突出办医特色,开展错位竞争

国外和香港地区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的历史很长,其生存的竞争力一直很强。

国内公力医疗机构占有绝对市场份额,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办医的过程中更要不断地为自己量身裁衣,做好市场定位,要和公立医疗机构之间形成合理的错位竞争,突出自身的办医特色。如国内和睦家医院针对高端客户提供特需服务,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培养出了自己的特定客户群体,建立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同时营利性医疗机构还可以结合自身的特点,提供一些公立医疗机构不能提供的边缘服务,如康复疗养、特需服务等。营利性医疗机构相对于公立医疗机构办医模式灵活易变,只要善于把握自身的优势、合法经营终究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生存空间。

4.2 充实医师队伍,放宽医师管理制度

由于国内医师的执业地点是相对固定的,无论是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师还是营利性医疗机构异地执业都是有限制的。在这样的体制下,医师的流动性减少,降低了营利性医疗机构获得优秀医务人员的机会。如果国内医师执业地点的限制适当放宽,允许医师多地点执业,医师可以在公立和营利性医疗机构之间适当的流动,将会给营利性医疗机构注入新的人力资源。

4.3 建全商业医疗保险,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做好整个社会的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就医者经济压力。首先要充分认识商业医疗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明晰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之间的边界,给商业医疗保险提供发展的空间。社会医疗保险应遵循广覆盖原则,重点解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合理设定封顶线和报销比例,承担有限的保障责任,同时不断扩大覆盖面,努力提高医疗保障体系的公平性。对于基本医疗以外的医疗保障需求,应发挥市场作用,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的途径解决,重点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其次要在舆论宣传上正确引导,转变市民对商业医疗保险“唯利”的看法,逐步引导市民意识到参保的重要性。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开发新的实用保险产品,加大宣传力度,优化自身的经营模式,改变市场单纯“赚钱”形象。只有建立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就医者的经济压力,才能使市民选择医疗机构就医的“自由度”更高。

商业医疗保险的建全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而言,既是一个契机同时也是一个强有力的“警示”。契机的原因是商业医疗保险的高覆盖率,不会让就诊者因经济原因止步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门外”;“警示”的原因是商业医疗保险已广泛用作规范医师诚信行医行为的工具。如果营利性医疗机构医师频繁出现不诚信行医行为,商业医疗保险公司会提示受保的就诊者回避甚至不允许就诊者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商业医疗保险的建全要求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发展自身的同时,首先要做到规范、诚信行医。

近年来,频频曝光的部分营利性医疗机构不规范行医事件,给本已脆弱的医患关系又蒙上了阴影。随着营利性医疗机构规模的不断扩大,规范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运营模式、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也越来越迫切。切实有效地规范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运营模式,不仅需要其自身的努力来优化运营模式,同时还需要社会大环境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