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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收费的标准大全11篇

时间:2023-08-18 17:32:39

审计收费的标准

审计收费的标准篇(1)

一、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标准由国家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共同制定。这种价格制定的独特背景使我国的审计收费与国际惯例有较大的区别。从具体情况来看,我国各地制定的审计收费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且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审计收费规范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际收费中对收费标准的运用很不统一,对审计收费规范的偏离也各有不同。此状况表明,我国的审计收费体系处于较为混乱的状态之中。

审计服务的恶性价格竞争会导致注册会计师以减少审计程序来降低审计成本,从而引起审计质量的下降,导致审计市场的无序与混乱。就此而论,我国证券市场的审计收费偏低且无统一标准进一步加剧了事务所压价竞争的状况,其直接后果就是事务所依赖于客户,在执业过程中屈从于公司压力,独立性受到损害,造成一些审计违规现象。可以想象,如果市场本身无法淘汰那些独立性低、质量差的审计服务,势必造成审计行业的混乱,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从而使社会公众对会计师的信任程度降低,最终损害整个行业的利益。

从上述内容可看出,审计收费是关乎于审计执业体系良性发展的重要问题。在我国进行这种问题的探讨,首先要对我国各地区的审计收费标准制定以及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探讨各种收费制度的合理性以及运用情况。为此,本文从探究中国注册会计师各地区的审计收费现状入手,比较各地区审计收费政策的差异,并着重分析计件收费以及计时收费在运用过程中的利弊,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标准体系提供借鉴。

二、审计收费体系现状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的收费基本呈现出两种方式:一是依据被审计单位规模定价,即计件制;二是根据工时定价,即计时制。从我国审计执业实务来看,虽然审计收费的计件制和计时制标准体系并存,但其适用性却呈现出分化格局。具体来说,国际四大事务所采用作为国际惯例的计时收费体系,按照较高的标准收取审计费用;本土事务所大多采用计件收费的方式,按照客户总资产规模的一定比率收费;加之各地区之间的收费标准不统一,本土所之间低价争抢客户、恶性竞争的情况比较严重。

同时,我国各地区对计件制和计时制的使用也有很大区别。通过对比所统计到的22个省市地区的审计收费办法及标准发现,福建、江西、新疆3个省未规定具体的审计收费方式;海南、广东、上海、天津4个省市规定该地区事务所审计收费可以采用计件收费或者计时收费两种方式;贵州省规定可以采用计件收费方式,但这些省市均未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江苏、浙江两省仅对计件收费标准有所规定,对计时收费标准未作具体规定;只有安徽、北京、广西、贵州、河南、湖北、湖南、辽宁、山西、陕西、深圳及四川12省市、地区对计件收费以及计时收费规定了具体标准。由此可见,在我国各地区的审计收费标准中,计件制较为普遍,计时制仅存在于部分地区,我国现阶段的审计收费实际上是以计件制为主、计时制为辅的标准体系。

三、计件制收费体系

(一)计件制收费体系的特征

计件制是一种依据业务规模,乘以合理的系数来确定业务收费的标准体系。这种收费标准的关键是要选取特定的业务规模替代变量且确定合理的收费率,因此,其不仅要考虑替代变量的可获得性、客观性、合理性,而且要确保收费率能够合理地反映工作时间、耗费的成本、承担的风险等。

在我国各地的审计收费标准以及会计师实际审计收费中,计件制的依据有资产总额、注册资本及营业收入等因素,其中使用最为普遍的是资产总额。这是因为:相对于注册资本来说,资产总额以及营业收入能更确切地反映审计的工作量,也表现为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可决定需要实质性测验的样本量的大小;然而,在客观性方面,营业收入数额的可变通性使其波动性较大,有着不够稳定的一面,因此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将资产总额作为审计收费的计算依据。

在收费率方面,我国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超额累进制,对资产规模的不同区段采用不同的收费率。这种方式的合理之处是能够反映审计规模扩大带来的审计成本降低效应。

(二)计件制收费体系的不足

尽管计件制具有客观依据鲜明、计算方便以及能够合理反映规模成本递减效应等优点,但是在反映收费成本、风险及正常利润等方面存有不足之处。

首先,计件制收费只是对资产规模等简单的量化。即,在计件制下,对审计成本的考量主要是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规模,并未考虑到审计复杂程度对工作量的影响。

其次,计件制收费未能对审计人员所承担的风险进行量化。应当说,审计人员承担的风险从两个方面对审计收费有所影响:一是审计风险的增加直接带来重要性水平上升,从而使审计人员必须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二是会计师应对增加的审计风险要求更多的补偿,以建立“深口袋”来弥补或有的应诉风险。而这样的内容,并没有在计件制收费标准中得到体现。

最后,计件收费不能合理反映会计师事务所所需的正常利润。会计师事务所收费应当体现出审计质量、事务所的声誉差异,使审计质量与审计收费相匹配,从而促进审计收费、审计质量与事务所声誉成正比的合理市场秩序的形成。但是,类似这样的因素,也没有体现在计件制收费标准中。

四、计时制收费体系

(一)计时制收费的特征

计时收费由单位小时收费和工作时间两个要素组成,单位小时收费须反映审计人员的层级、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工作时间由工作过程中计量所得。因此,计时收费制度便涉及到两个问题,即如何对人的内在能力定价以及如何科学考核必要的工作时间,这不仅增加了计时收费操作的难度,也赋予了计时制收费一定的主观性。在实际审计收费中,部分地区对不同层级人员规定了不同的单位小时收费区间,会计师事务所在此区间内确定本所不同层级人员的单位小时收费率;相对而言,工作时间则一般以审计人员自己记录、项目经理批准、客户核查的方式表现。

(二)计时制收费的实施难度

计时制的性质决定了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难度。

首先,计时收费标准很难确定。收费标准的确定要考虑审计小组成员专业知识层次和技能、水平、经验,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但是如何确定审计人员的专业级别,又如何体现出不同级别的审计人员有差异的专业水准,以致于使标准客观、合理是很困难的。

其次,审计业务工作总量很难预计。在承接业务时,事务所要根据工作总量确定派出人数、派出人员的等级。这就要求既避免低估工作量而使审计项目最终面临预算超支的窘境,也要考虑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合理预计能为客户提供的专业服务的价值。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规模、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数量、财务报表复杂程度等因素都会影响审计时间,而这些综合因素在作出派出人员的人数以及等级的决策时是很难确定的。

再次,计时制下审计业务的实际工作时间很难确定。客户以及审计小组内部对审计时间的监督是计时准确性的合理保障,但实际审计业务中,由于审计小组工作的独立性,客户很难做到对审计工作时间的全面监督;而审计程序执行的复杂性,使项目经理不能够对审计成员工作时间做到精确的记录。

最后,与风险相适应的超额审计收费很难确定。即,如何在计时标准中考虑合理的审计差价,体现服务的复杂性,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社会信誉等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计时制收费的不足之处

计时制本质带有的主观性特征,给计时制收费留下了“先天不足”的缺陷,表现为计时制收费在一定程度上为低价揽客提供了便利。具体来说,与计件制收费不同,计时制收费并不存在客观基础,只要改变派出人员的等级及其工作小时数便可以任意制定审计收费额。这样,就给按被审计单位应允的审计收费数额定人、定时,而不顾及审计质量的情况提供了条件。这既是低价揽客的恶果之一,也进一步为低价揽客提供了理由。会计师事务所之所以能通过降低审计收费来招揽客户,是由于其能通过减少审计时间或者降低人员等级来降低审计成本,这自然导致了审计质量的下降。

五、计件制和计时制的综合比较

两种收费标准体系既相互联系,又互相区别。具体来说,使用计时收费体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收费的估计依据于审计工作量对审计工时以及审计人员级别的需求,这与审计规模及审计复杂度密切相关,而后两点恰恰是计件收费的立足之处。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没能形成比较成熟的审计双方的博弈市场,从而计时制这种相对高级的审计收费方式,由于其实施难度及不足,在我国审计行业还比较混乱的情况下,显得有些“水土不服”。计件制由于其具有客观依据、计算方便以及能够合理反映规模成本递减效应等优点,在现阶段还处于主导地位。当然,对于计件制在反映收费成本、风险及正常利润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可以在实践中运用计时制作为适当的补充,以完善我国现阶段的审计收费方式。此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审计行业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逐渐形成,本土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的不断扩张,审计收费的合理形成必然会促进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的不断提升,到那时也许计时收费会成为主要的审计收费标准。就此而论,虽然应用计时制收费标准可能是各方面条件成熟后的必然趋势,但是我国现阶段最好还是采用以计件制为主的审计收费标准体系。

六、关于改进我国审计收费方法的建议

(一)应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体系,并考虑地区差异

面对我国各地区审计收费政策参差不齐的现状,应当认真考虑制定全国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体系;鉴于我国地域广阔及各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的差异、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的实际情况,审计收费标准应体现出合理的地区差价。因此,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可以考虑规定审计收费的上下限,在全国范围内由各地注册会计师参照执行。

(二)建立统一体系,明确以计件制为主,充分考虑各种变化因素的新思路

在现阶段,我国还是应该坚持以计件制为主、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收费标准体系。在我国审计收费的多年实践中,绝大多数审计业务都是按照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的不同比率收费,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此,在考虑各种因素的同时,坚持计件制的主导地位,是我国业务实践中的理性选择。从理论上分析,坚持计件制为主也符合很多实证研究已经得出的结论,即公司规模是与审计收费高度正相关的主要因素。

(三)应以计时制为补充,使其成为对计件制完善的必要措施

计件制收费作为主要标准有时并不能完全反映审计风险和服务水准;而计时制也要充分考虑公司的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审计风险等与审计工作时间密切相关的因素,并由此预测出工作量和不同级别审计人员的配备需要,再结合不同级别人员的小时收费标准,最终确定审计收费。因此,计时制可以对计件收费以很好的补充。这样,坚持计件制的主导地位,可以确保公司规模这一主要因素仍然作为审计收费基础;以计时制作为补充,又可充分考虑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度和审计风险。这样做的目标就是通过二者的有机结合,体现出审计服务的稳定化、差异化并且促进高质化。

参考文献

[1] 白晓红.注册会计师执业收费制度若干问题[J].会计之友,2005(9).

[2] 房巧玲,唐书虎.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的关联性研究[J].财会月刊(理论),2006(9).

[3] 耿建新,杨鸿.审计收费探析[J].中国审计,2000(5).

[4] 胡波.浅论审计质量,审计定价与法律责任[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4).

审计收费的标准篇(2)

独立审计不同于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它是一种有偿服务。审计收费作为委托人与注册会计师之间重要的经济联系,不再被看作研究的前提,而被当作研究的主要对象(廖洪2001)。从经济学角度讲,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完全由供给和需求自发调节决定;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决定产品或服务价格的因素除了市场外,还包括一定程度的政府管制。而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审计收费就是审计服务价格的直接体现。因此,审计收费问题也成了注册会计师行业所关注的焦点。为此,本文拟对我国CPA审计收费问题作一探讨。

一、我国CPA审计收费的现状

(一)审计委托人虚拟化

审计是在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时形成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前提下产生的,审计关系源于公司的委托关系。理论上典型的审计关系应该是CPA接受审计委托人的委托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托人报告工作和收取审计费用。此时委托人是现实存在的,审计人员的审计收费独立于被审计人。我国目前审计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审计委托人虚拟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股东过度分散导致的委托人虚拟化;二是在国有企业中由于产权不清而导致的委托人虚拟化。委托人的虚拟化使得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审计委托关系也扭曲为CPA接受经营管理者的委托对自身进行审计,并接受经营管理者支付的审计报酬,审计过程中稳固的三方关系发生了扭曲。

(二)审计收费标准差异悬殊

根据目前我国《价格法》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CPA的审计收费标准是由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目前,我国并没有统一的审计计费标准,有计时收费标准和计件收费标准,也有些会计师事务所按被审计单位总资产金额或营业收入计算收费,更多的则是通过与被审计单位的讨价还价来确定具体收费金额。

(三)审计收费金额偏低

与CPA制度发展较为成熟的英、美等国家相比,我国CPA审计收费标准明显偏低,且即便如此CPA审计也很难按照这些标准收到审计报酬。作为理性的经济人,CPA在过低的审计收费的压力下,就可能会减少审计程序以降低审计成本,这无疑会加大CPA的审计风险。高风险、低收费成为我国CPA审计收费的一个突出表现。

二、影响我国CPA审计收费的原因

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起源于垄断,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多了起来,出现了垄断与竞争共存的局面。近两年随着“脱钩改制”的完成,更形成了社会审计内部激烈竞争的局面,我国会计市场基本具备了完全竞争市场的特征。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企业对价格的控制力很弱。因此笔者认为,作为会计市场价格的审计收费偏低的根本原因是会计市场需求不足。在市场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就很难按收费标准收费。与会计市场需求不足相反的是,会计市场供给相对过剩,我国会计市场必然处于买方市场状态,其交易的主动权掌握在委托人一方,具体表现为:

1、 选择交易对象的主动权掌握在委托人一方

在一个公平的、有效的市场中,交易双方均有自由选择交易对象的主动权。然而,在当前的会计市场中,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发展过快,执业范围又相对集中在审计、验资、资产评估等传统领域,而委托人对于事务所的服务需求并未同步有效放大。仅以上市公司与事务所的关系分析,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上市公司因种种理由变更为其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而很少看到事务所变更其所服务的上市公司。

2、 决定交易价格的主动权掌握在委托人一方

在一个公平、有效率的市场中,交易价格取决于卖方的产品质量与买方对产品质量的满意度。即使会计师事务所履行法定程序,提供了公正、客观的服务,其交易价格却很少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决定交易价格的不是服务质量,而是与能否满足委托人的要求(其中有好多是不合理甚至是非法的要求)、与委托人的亲疏度等非市场因素有关。同时,事务所之间为招揽业务而采取的竞相降价等手段,进一步将事务所置于价格谈判的不利地位。

3、 确定交易标准的权限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委托人一方

在一个公平、有效率的市场中,交易双方按照公认的、权威的、唯一的标准进行交易。然而,在当前的会计市场中,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由财政部门和中注协颁发的规范并不总是唯一的标准,委托人的意志或多或少地影响着交易的结果。有些委托人甚至将能否满足自己的要求(大多为非法要求)作为选择事务所的先决条件。由于一些事务所内部管理不完善,个别注册会计师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执业风险意识,加之外部监督不力,结果导致这种极端危险的行径畅通无阻。以上种种情况,均使事务所在价格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大大增加了其按照标准收费的难度。

三、规范我国CPA审计收费的措施

(一)制定合理的审计收费标准,适当提高审计收费金额

我国目前审计市场本身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缺乏内在需求,过度竞争有可能会使审计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提供低质量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将提供高质量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挤出审计市场。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必须制定科学的审计收费标准。西方国家公认的审计收费标准为审计项目所需的审计工作小时。一般而言,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审计风险等都与审计工作小时密切相关,因此,我国财政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借鉴国际惯例,以审计工作小时为基本依据来制定全国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规模、销售收人、财务状况和所处行业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事先预测出工作量和不同级别审计人员的配备需要,并根据不同级别人员的小时收费标准,来决定最终的审计费用。这样,就可以解决收费标准不统一、收费水平高低悬殊的问题。鉴于我国地域广阔及各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的差异,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在统一收费标准的前提下还应体现出合理的地区差价、质量差价、人员层次。

针对审计业务的特殊性和目前的现状,我国应适当提高现行的审计收费金额,使会计师事务所的边际收益有所提高。安然事件后,审计收费相对较低的现象更加引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关注,并且大力改革。在强制分离了审计业务与咨询业务之后,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适当提高审计收费标准。英国的会计基金会也正在酝酿一个激进的计划来纠正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审计工作收费偏低而导致审计工作力度不够的现象。我国也应当充分借鉴其经验教训,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设立审计收费监管机构,根据审计质量收取审计费用

要建立有效的审计收费监管制度,首先应该理顺审计关系。针对目前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合一的现象,我们主张按照经济学的原理建立新型的审计关系,设立审计收费监管机构。考虑到在此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必要的强制性执行措施,因此,该机构可作为地方财税部门的一个隶属单位,由财税部门分拨出一定量人员来运行操作。一方面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同时也可解决机构成员的工资费用问题。

这样,三方审计关系中虚拟化的委托人转化为真实的审计委托人—审计收费监管机构。由原来的委托人直接付费给会计师事务所改为由需要审计的公司将审计费用预先付给审计收费监管机构,然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审计质量进行鉴定,之后再根据审计质量决定是否支付费用给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委托仍然是双向自由选择。当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结束后,现有行业主管部门随即抽取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检查审计质量的好坏,对抽查到的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审计收费监管机构可拒绝支付费用,将这部分拒绝支付的费用作为奖励基金。这样,审计关系主体三方从形式上和实质上都保持了独立性,注册会计师避免了来自被审计单位由于审计收费金额而产生的压力,可以有效解决或有收费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审计质量。在这种新型的审计关系框架下构建了一个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相关性较高的审计收费模式。

(三)建立审计收费披露制度,增强审计收费的透明度。

我国从2002年起,要求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和非审计服务费用的金额。一般而言,审计收费信息作为重要的审计信息之一,公开披露有助于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的合理性进行监督,减少审计收费环节的不正当行为,遏制利用价格进行的不正当竞争。目前,我国现有的审计收费信息披露制度只局限于上市公司,且较分散、相对粗略、执行力度较弱,无法让利益相关者取得有用信息。我们认为,应重新制定条文或修订原有规定,务求完善、坚持集中性、详细性和强制性披露,只有集中、详细和强制三者结合才能保证对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披露的信息质量。信息披露形式可以是指定网站,或指定报纸,也可以是二者结合。就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信息的传输环境,可同时指定网站和报纸,关键在于存放的文本及位置要能够让广大信息使用者方便查阅。应推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披露信息的确认制度。

(四)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兼并联合,提升市场竞争力。

目前,我国家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呈现数量多、规模小、水平低、业务范围窄的现象,有些事务所甚至仅依靠验资生存。针对目前的现状,事务所间的合并、重组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有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在会计服务业进一步开放后增强与实力雄厚的国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竞争的能力。与此同时,为了提高对审计质量的长期监督,有必要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大力推广诚信制度,树立优秀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品牌意识,信誉好的事务所可以执行级别高的审计收费标准,实行优质优价。诚信建设是持久、系统的过程,一个有信誉的事务所必须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信誉评估机构应经常对全行业的诚信状况展开调查,适时的公布各事务所的信誉等级。从而通过诚信制度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机制,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监管问题研究课题组 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监管问题研究课题组 会计研究2005年第3 期

审计收费的标准篇(3)

一、研究背景

审计收费是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之间最基础的经济利益关系,审计收费也是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收入来源,并日益成为事务所之间进行竞争的主要手段。而对审计收费进行研究,不仅可以了解我国审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实践中的执行情况,还能够从市场角度深入分析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之间的价格交易能力,以及由此反映出的相互之间力量的博弈结果。因此,对审计收费进行研究,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审计质量提高有一定的助益,对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也有深远的意义。审计收费问题不仅关系到事务所的生存、发展,而且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乃至整个经济秩序的稳定都有着重要影响。近几年来,国内外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弄虚作假”丑闻的披露,使人们在对上市公司深恶痛绝的同时,也怀疑注册会计师是不是虚假报告的“帮凶”,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而其中审计收费是主要原因之一。

二、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收费的现状

在我国,审计费用一直被视为一项商业秘密,而且一直以来有人认为,审计费用的公布会引发各事务所调整收费标准,从而引致审计市场的价格战。直到2001年中国证监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作为重要事项加以披露。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市场中没有统一的计费标准,有的事务所按公司总资产计算收费,有的按营业收入月算,有的按注册资本算,更多的则是通过与客户讨价还价确定收费标准,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缺乏行业指导价等标准。审计收费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师事务所拥有的经济资源,我国审计收费总体上偏低,收费水平不仅无法与国外同行相比,而且无法与目前审计项目的工作量和所承担的风险相配比。2007年国内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费用最低的有三家上市公司,审计费用均为13万元,其审计费用率最低为0.1273‰。我国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都根据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定下一个初步收费标准,然后再适当调整,其收费标准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审计收费总体上偏低,对审计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上市公司在披露支付给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时,披露的信息比较混乱。有的上市公司在按年度来披露所支付的审计费用,分年度不分事务所;有的按事务所来披露,分所不分年度;有的上市公司披露实际支付的费用,有的则披露应该支付的报酬额;有的上市公司本年度数据中还包括了上一年的金额;部分上市公司不披露事务所的变更情况以及子公司支付给事务所的审计费用;还有少数上市公司未对任何收费信息进行披露。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事项的不透明,容易产生客户公司的管理当局购买审计意见等有损独立性的行为发生。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披露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三、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收费存在的问题

1.审计收费标准的不统一

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或是行业指导价格。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当地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如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百分比等进行收费,但大多数审计收费由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协商确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审计收费缺乏行业指导价等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在价格上的恶性竞争,从而对审计的独立性和质量产生了负面影响。

2.审计费用支付方式不合理

我国现行的审计费用支付方式是由被审计客户直接向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这种审计费用支付方式导致审计人缺乏经济上的独立性,形成对被审计单位财务上的一定程度的依存性。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合二为一,审计委托关系也被扭曲为注册会计师接受被审计客户的委托,对被审计客户进行审计,并接受被审计客户支付的审计报酬,即出现“自己出钱审自己”的怪现象。这种直接的审计费用支付方式,在由公司管理层直接支付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或者是屈服于公司管理层的压力,出具不真实的审计意见,满足被审计单位的愿望和要求,从而导致审计失败。

3.审计收费价格偏低导致低价竞争普遍

我国审计收费总体上偏低,收费水平不仅无法与国外同行水平相比,而且无法与目前审计项目的工作量和所承担的风险相配比。国外会计师事务所收费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相比,有着天壤之别。同一个审计项目,四大所的收费高出国内所2- 5倍。低廉的审计收费难以支持注册会计师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低廉的审计收费使得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不节衣缩食,减少某些审计程序。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恶性的低价竞争,在审计市场出现比较严重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失败很多都与审计证据不足有关。[论-文-网]

4.审计收费信息披露不规范

虽然证监会特意了《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对审计费用等信息的披露内容和格式作了明确规定,但上市公司对相关标准的理解不同,因而有关会计师报酬情况的披露质量不甚理想,所披露信息复杂混乱,数据之间的可比性不强。

四、完善上市公司审计收费的对策

1.统一审计收费标准

收费的标准问题———高好,还是低好?如何确定为恰当?太高,上市公司负担必增;过低,又必然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因成本问题而不能派出适当力量,来保证法定审计程序的完成,审计质量也将无法保证。如何确定合适收费呢?是根据主营业务收入量、还是总资产数额?我国财政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借鉴国际惯例,以审计工作小时为基本依据来制定公司统一的是审计收费标准,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规模、销售收入、财务状况和所处行业的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事先预测出工作量和不同级别的审计人员的配备需要,并根据不同级别人员的小时收费标准来决定最终的审计费用。这样就可以解决收费标准不统一、收费水平高低悬殊的问题。

2.改革审计付费方式,提高审计质量

现有的审计收费方式扭曲了审计需求关系,从根本上损害了审计独立性,从而影响审计质量,其原因在于审计客户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直接支付关系,也正是这一直接支付关系,使得审计客户拥有向会计师事务所施压的能力,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不是委托客户想要得到的时候,便会采取财务压力或是变更事务所的方式来“购买审计意见”,然而,这样得到的审计意见就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对于被审单位而言,本质上应由资产的所有者及公众投资者委托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但是由于投资者众多而且分散,所以在具体操作上让投资者支付审计费用并不可行,建议改变现有的审计付费方式。

3.按标准收费以避免低价竞争

目前我国有40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总体上存在着执业质量不高,人才难以引进,风险抵御能力差,审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当审计收费标准由财政监管部门制定后,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标准收费,严禁私自压低价格,造成低价竞争。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严格按公认计费标准收费,统一了收费标准,将有利于其保持独立性,避免了上市公司管理层的压力,也提高了其执业质量,另一方面执业质量的提高也将带动会计师事务所声誉提高,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长期发展,也解决了人才难以引进的问题,也提高了事务所的风险抵御能力,进而杜绝了低价竞争,使得审计市场得到稳定发展。

4.加大审计收费信息的披露力度

我国的审计收费有很大的随意性,相关的信息披露也还很不规范。应加强审计收费的科学性和相关信息披露的规范化。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数据的公开披露,不仅仅是为社会公众传递审计服务的价格信息,而且还为比较不同事务所和不同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和审计费用提供了重要依据,审计收费信息的规范披露,不仅能使监管部门了解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情况,还能够有效地遏止事务所之间的恶性竞争,避免委托双方从中收取回扣的现象发生,所以必须加强审计收费披露的监管,同时完善审计收费的有关披露的要求。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收费披露的监管,同时完善有关的披露要求,如规定改聘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应该对支付报酬情况作更详细的说明,以接受市场的监督。

参考文献:

[1]李倩,王国芬。规范审计收费提高审计质量。财会月刊,2007(2).

审计收费的标准篇(4)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注册会计师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失误,从深圳原野、北京长城、海南中水的老三案,到东方锅炉、红光实业、琼民源的新三案,使得注册会计师行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质疑。在此审计收费作为委托人与注册会计师之间重要的经济纽带,随着它对独立性的影响探讨的不断深化,对于审计收费本身的研究也由边缘转为中心,逐渐成为热门话题。

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以“四大”为首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顺利进驻中国并迅速占据有利位置。资料显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明显以较少的客户获得了相对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较高的收入,国内所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若是为了赢得客户而采取压价竞争的策略,会导致注册会计师为了降低审计成本而提供相应低质量的审计服务;若是为了获取更高的收益而一味提高审计收费,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将会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因此,采取正确的审计收费策略,制定合理的审计收费标准在此显得至关重要。

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存在审计收费偏低现象

自2003年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始《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百家信息》,对排名前10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所在地、CPA人数等进行统计公开,以供业内外人士参考。从2003~2005这三年的数据来看,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入不仅稳居前四,而且遥遥领先于国内所。以2005年度的数据为例通过分析不难发现,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与国际“四大”相比存在审计收费普遍偏低的现象。稍加分析,即可得出以下数据:排名前十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收入为322,054万,而“四大”中仅普华永道中天一家就以113,025万占据了前十位总审计收入的35.1%。相比之下,前十位中国内六家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收入为54,740万,仅占前十位收入总和的16.9%。“四大”中最后一名的德勤华永,其审计收入也是国内所中“老大”上海立信长江的3倍多。

(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缺乏统一的标准且高低相差悬殊

1.国内审计收费缺乏统一的标准

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形成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由于审计产品本身的特殊性,它的价格高低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有的事务所认为审计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委托人资产规模的大小,有的则认为委托人公司盈利越多,则应缴纳更高的审计费用。因此,有的事务所按总资产的一定比例计提收费,有的按客户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收费,而更多的则是通过与客户讨价还价来确定审计收费,这是既不规范也不科学的。

2.审计收费相差悬殊

自从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2月24日了《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以来,沪深两市1164家上市公司共有100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1年度的审计费用。从披露的数据来看,首先,同样资产规模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费用相差悬殊。举个例子来看,格力电器与景谷林业的总资产规模分别为6.92亿元和5.56亿元,相差不大。但起审计费用却相去甚远。格力电器的审计费用为28万元,景谷林业的则为40万元。其次,同一家上市公司,由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审或A、B股审计,审计费用相差也较大。例如,汕头电力2000年度由中天勤审计,审计收费仅为10万元,而2001年度改为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其费用则涨至35万元。139家需要境外审计的上市公司支付报酬的情况也是不均衡的,最多的如中石化,有毕马威审计收费高达5700万港元,而最少的如深基地B,由香港罗宾咸永道审计收费仅13.5港元,相差400多倍。

二、审计收费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市场环境来分析

1.“低价式进入策略”的普遍采纳

“低价式进入策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招揽审计业务,讲最初几年的审计费设定为低于其成本,并希望通过较长的审计约定来弥补此前的损失,而采取的定价策略。近年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增长较快,尤其以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居多。为了在审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它们普遍采纳“低价式进入策略”,从而使“低价式进入策略”成为引发审计市场价格战争的根源之一。

2.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抢占国内市场的挑战

以“四大”为首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顺利进驻中国,并迅速占有中国市场,给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四大”不仅手握着“世界500强”中大部分的老客户,更以其过硬的品牌,优质的服务吸引了原属于国内所的大量客户,导致国内所严重的客户流失,部分国内所更是面临着生存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国内所审计价格的普遍下挫也是在所难免。

3.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差异导致价格竞争。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有的为有限责任制,有的则为无限责任制。从构成审计费用的三大要素:产品费用,即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所需要的审计费用,‚预期损失费用,包括诉讼损失和恢复名誉的潜在成本,ƒ会计师事务所正常利润来看,承担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其只以有限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风险成本较低,所以能够以相对较低的审计成本收取较低的审计费用,而承担无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则不具有这方面的优势,但为了赢得有限的客户,不同组织形式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价格竞争在所难免。

(二)从政策制度背景来分析

1.采用招投标方式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形式

首先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先定下价格,再提供与接受服务的,在这种制度形式下,审计服务质量与价格的关系——“信价比”无法事先预测,故难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以低价中标,但同时也提供低质量的服务。给客户的利益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形象都造成不良影响。其次,据业内人士分析,招投标方式形式上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的公平竞争方式,由于其容易造成价格恶性竞争,实质上是“价格招投标”,价低者得。价格决定一切。由此可见价格招投标方式是不合理的。

2.官定不合理收费标准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之间的矛盾

目前国内业界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同地区之间差异较大。有的是财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共同制定收费标准,而有则仍然沿用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以前政府制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没有制定新的收费标准。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审计准则越来越完善,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需要注册会计师开展更多的工作,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这样势必增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旧的审计收费标准显然无法适应新的审计执业环境。偏低的审计收费标准导致国内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陷入无利经营,甚至是亏损经营的困境。更为严重的是,据调查发现,某些地方政府为扶持国有企业,下发文件规定扶贫地区企业无论资产规模多大,会计师事务所收取工商年检费不得超过1万元,破产、清算、转制等审计收费一律减半,以牺牲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为代价来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将本应当由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承担的补助任务转嫁于民间中介组织,这是极为不合理的。政府过度干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收费,可能会导致这一新兴行业秩序更为混乱,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另外,通过以上论述,可知国内业界的审计收费采取政府指导价,并且存在某些地方政府过度干预审计收费,收费标准偏低等不合理现象。然而,相比之下在我国境内营业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其审计收费却从不受国内政府收费标准的约束。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凭借自身的实力以高收费揽得优质客户,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低得收费标准下为求生存,只得争取规模效应再次压价以吸引客户。然而审计质量再也无法得到保证,这种有失公平的竞争环境从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国内会计师事物所以低收费败给了国际“四大”的高收费。

3.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自身来分析

首先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思想上短期意识严重,缺乏战略眼光。它们不注重于改善自身的业务能力,拓展业务的广度,反而专注于以低价招徕客户,因此引发数量众多的会计师事务所陷入价格战争的旋涡之中。其次,是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小型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林立的现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其资产规模较大,雄厚的实力保证了它们在遭遇诉讼之后较强的赔付能力,故在制定审计收费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到预期损失费用的因素,而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赔付能力有限,所以考虑较少或者根本不考虑预期损失费用的因素,因此相应地敢于给出低的审计定价,容易造成业内审计收费秩序混乱。

三、对解决审计收费问题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制度

1.制定科学的审计收费标准

为避免以上审计收费秩序混乱的现象,制定统一、公开的审计收费标准是非常必要的。西方国家大都采取以人工小时为基础的审计收费标准,鉴于影响审计产品费用的三大因素:委托人规模、总体财务状况和被审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弱(廖洪、白华,2001),建议在制定审计计划时考虑上述三大因素对审计工作量的影响,在确定具体的人员配备和工时,结合不同审计人员小时收费的差异,拟定出具体的审计收费标准。同时在此标准下根据审计人员的配备差异、地理位置的差异体现出合理的质量差价、地理差价。

2.改进招投标方式

首先应采取最低限价策略。招投标方式最不可取的地方在于容易引发低价竞争的现象,有关部门根据投标单位的综合情况制定出价格最低线。若有的会计师事务所给出低于最低线的价格,则禁止其参与后续的招投标工作。其次,委托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应只注重其给出的服务价格,应充分考虑到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规模、服务质量等因素,给出综合评价。最后,应采取措施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制定出指导性政策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3.制定相关的惩罚制度,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在出台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之后,再配套制定相关的惩罚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可对于不同程度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所给予罚款、行政处罚等不同层次的惩罚措施,以保证审计收费标准的顺利措施。

4.建议采取双审制度

双审制度,即一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必须由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共同进行,且必须为国际“四大”之一和一家国内所。双审制度和单审制度相比较,其优越性在于既可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既降低或有收费等乱收费现象发生的机率,又可以缓解业内的恶性竞争,以及审计收费在国际所与国内所之间,不同地区的事务所之间相差悬殊的现象。

(二)改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自身

1.加强国内会计师自身规模的建设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应扩大自身规模,拓展其业务的广度。首先,是因为在上文已经论述到的国内因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众多,而引起价格恶性竞争的现象;其次,在审计收费的高低上,上市公司的规模起决定性作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品牌没有决定性影响(周红,2004),因而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不会引起价格垄断。因此,只有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才能应对中国会计审计市场发展对审计服务质量和多样化日益强大的需求。

那么如何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呢?强强联合不失为一个方便快捷的方法,这样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可以相互弥补业务广度、工作方法上的不足,也便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高质量的服务,从而大幅提高了自身的竞争力。

2.在服务方式和组织形式上更为灵活

由于国内审计市场竞争激烈,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收费上远不如“四大”。那么国内所可以采取“钻空子”的策略,在保证审计服务的前提下,将主要精力转移到“四大”涉及较少的领域,如税务、工程造价、资产评估等,以在这些业务上的发展强大来弥补审计服务的“弱势”。

参考文献:

[1]廖洪、白华.2001.美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研究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8:028

[2]姜虹.2003.对我国审计收费制度指定及收费现状的理性思考中央财经大学学学报2003;7:017

[3]周红.2004.从伦敦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费看我国审计市场结构改革当代财经2004;5:026

[4]《会计师审计收费研究》课题组.2005.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监管制度分析及政策建议会计研究2005;3:001

[5]余峥.2005.做大做强国内所系列报道(二)站在存亡的十字路口中国财经报

审计收费的标准篇(5)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注册会计师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失误,从深圳原野、北京长城、海南中水的老三案,到东方锅炉、红光实业、琼民源的新三案,使得注册会计师行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质疑。在此审计收费作为委托人与注册会计师之间重要的经济纽带,随着它对独立性的影响探讨的不断深化,对于审计收费本身的研究也由边缘转为中心,逐渐成为热门话题。

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以“四大”为首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顺利进驻中国并迅速占据有利位置。资料显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明显以较少的客户获得了相对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较高的收入,国内所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若是为了赢得客户而采取压价竞争的策略,会导致注册会计师为了降低审计成本而提供相应低质量的审计服务;若是为了获取更高的收益而一味提高审计收费,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将会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因此,采取正确的审计收费策略,制定合理的审计收费标准在此显得至关重要。

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存在审计收费偏低现象

自2003年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始《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百家信息》,对排名前10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所在地、CPA人数等进行统计公开,以供业内外人士参考。从2003~2005这三年的数据来看,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入不仅稳居前四,而且遥遥领先于国内所。以2005年度的数据为例通过分析不难发现,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与国际“四大”相比存在审计收费普遍偏低的现象。稍加分析,即可得出以下数据:排名前十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收入为322,054万,而“四大”中仅普华永道中天一家就以113,025万占据了前十位总审计收入的35.1%。相比之下,前十位中国内六家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收入为54,740万,仅占前十位收入总和的16.9%。“四大”中最后一名的德勤华永,其审计收入也是国内所中“老大”上海立信长江的3倍多。

(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缺乏统一的标准且高低相差悬殊

1.国内审计收费缺乏统一的标准

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形成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由于审计产品本身的特殊性,它的价格高低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有的事务所认为审计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委托人资产规模的大小,有的则认为委托人公司盈利越多,则应缴纳更高的审计费用。因此,有的事务所按总资产的一定比例计提收费,有的按客户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收费,而更多的则是通过与客户讨价还价来确定审计收费,这是既不规范也不科学的。

2.审计收费相差悬殊

自从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2月24日了《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以来,沪深两市1164家上市公司共有100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1年度的审计费用。从披露的数据来看,首先,同样资产规模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费用相差悬殊。举个例子来看,格力电器与景谷林业的总资产规模分别为6.92亿元和5.56亿元,相差不大。但起审计费用却相去甚远。格力电器的审计费用为28万元,景谷林业的则为40万元。其次,同一家上市公司,由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审或A、B股审计,审计费用相差也较大。例如,汕头电力2000年度由中天勤审计,审计收费仅为10万元,而2001年度改为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其费用则涨至35万元。139家需要境外审计的上市公司支付报酬的情况也是不均衡的,最多的如中石化,有毕马威审计收费高达5700万港元,而最少的如深基地B,由香港罗宾咸永道审计收费仅13.5港元,相差400多倍。

二、审计收费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市场环境来分析

1.“低价式进入策略”的普遍采纳

“低价式进入策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招揽审计业务,讲最初几年的审计费设定为低于其成本,并希望通过较长的审计约定来弥补此前的损失,而采取的定价策略。近年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增长较快,尤其以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居多。为了在审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它们普遍采纳“低价式进入策略”,从而使“低价式进入策略”成为引发审计市场价格战争的根源之一。

2.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抢占国内市场的挑战

以“四大”为首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顺利进驻中国,并迅速占有中国市场,给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四大”不仅手握着“世界500强”中大部分的老客户,更以其过硬的品牌,优质的服务吸引了原属于国内所的大量客户,导致国内所严重的客户流失,部分国内所更是面临着生存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国内所审计价格的普遍下挫也是在所难免。

3.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差异导致价格竞争。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有的为有限责任制,有的则为无限责任制。从构成审计费用的三大要素:产品费用,即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所需要的审计费用,‚预期损失费用,包括诉讼损失和恢复名誉的潜在成本,ƒ会计师事务所正常利润来看,承担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其只以有限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风险成本较低,所以能够以相对较低的审计成本收取较低的审计费用,而承担无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则不具有这方面的优势,但为了赢得有限的客户,不同组织形式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价格竞争在所难免。

(二)从政策制度背景来分析

1.采用招投标方式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形式

首先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先定下价格,再提供与接受服务的,在这种制度形式下,审计服务质量与价格的关系——“信价比”无法事先预测,故难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以低价中标,但同时也提供低质量的服务。给客户的利益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形象都造成不良影响。其次,据业内人士分析,招投标方式形式上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的公平竞争方式,由于其容易造成价格恶性竞争,实质上是“价格招投标”,价低者得。价格决定一切。由此可见价格招投标方式是不合理的。

2.官定不合理收费标准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之间的矛盾

目前国内业界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同地区之间差异较大。有的是财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共同制定收费标准,而有则仍然沿用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以前政府制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没有制定新的收费标准。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审计准则越来越完善,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需要注册会计师开展更多的工作,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这样势必增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旧的审计收费标准显然无法适应新的审计执业环境。偏低的审计收费标准导致国内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陷入无利经营,甚至是亏损经营的困境。更为严重的是,据调查发现,某些地方政府为扶持国有企业,下发文件规定扶贫地区企业无论资产规模多大,会计师事务所收取工商年检费不得超过1万元,破产、清算、转制等审计收费一律减半,以牺牲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为代价来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将本应当由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承担的补助任务转嫁于民间中介组织,这是极为不合理的。政府过度干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收费,可能会导致这一新兴行业秩序更为混乱,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另外,通过以上论述,可知国内业界的审计收费采取政府指导价,并且存在某些地方政府过度干预审计收费,收费标准偏低等不合理现象。然而,相比之下在我国境内营业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其审计收费却从不受国内政府收费标准的约束。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凭借自身的实力以高收费揽得优质客户,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低得收费标准下为求生存,只得争取规模效应再次压价以吸引客户。然而审计质量再也无法得到保证,这种有失公平的竞争环境从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国内会计师事物所以低收费败给了国际“四大”的高收费。

3.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自身来分析

首先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思想上短期意识严重,缺乏战略眼光。它们不注重于改善自身的业务能力,拓展业务的广度,反而专注于以低价招徕客户,因此引发数量众多的会计师事务所陷入价格战争的旋涡之中。其次,是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小型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林立的现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其资产规模较大,雄厚的实力保证了它们在遭遇诉讼之后较强的赔付能力,故在制定审计收费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到预期损失费用的因素,而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赔付能力有限,所以考虑较少或者根本不考虑预期损失费用的因素,因此相应地敢于给出低的审计定价,容易造成业内审计收费秩序混乱。

三、对解决审计收费问题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制度

1.制定科学的审计收费标准

为避免以上审计收费秩序混乱的现象,制定统

一、公开的审计收费标准是非常必要的。西方国家大都采取以人工小时为基础的审计收费标准,鉴于影响审计产品费用的三大因素:委托人规模、总体财务状况和被审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弱(廖洪、白华,2001),建议在制定审计计划时考虑上述三大因素对审计工作量的影响,在确定具体的人员配备和工时,结合不同审计人员小时收费的差异,拟定出具体的审计收费标准。同时在此标准下根据审计人员的配备差异、地理位置的差异体现出合理的质量差价、地理差价。

2.改进招投标方式

首先应采取最低限价策略。招投标方式最不可取的地方在于容易引发低价竞争的现象,有关部门根据投标单位的综合情况制定出价格最低线。若有的会计师事务所给出低于最低线的价格,则禁止其参与后续的招投标工作。其次,委托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应只注重其给出的服务价格,应充分考虑到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规模、服务质量等因素,给出综合评价。最后,应采取措施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制定出指导性政策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3.制定相关的惩罚制度,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在出台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之后,再配套制定相关的惩罚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可对于不同程度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所给予罚款、行政处罚等不同层次的惩罚措施,以保证审计收费标准的顺利措施。

4.建议采取双审制度

双审制度,即一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必须由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共同进行,且必须为国际“四大”之一和一家国内所。双审制度和单审制度相比较,其优越性在于既可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既降低或有收费等乱收费现象发生的机率,又可以缓解业内的恶性竞争,以及审计收费在国际所与国内所之间,不同地区的事务所之间相差悬殊的现象。

(二)改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自身

1.加强国内会计师自身规模的建设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应扩大自身规模,拓展其业务的广度。首先,是因为在上文已经论述到的国内因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众多,而引起价格恶性竞争的现象;其次,在审计收费的高低上,上市公司的规模起决定性作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品牌没有决定性影响(周红,2004),因而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不会引起价格垄断。因此,只有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才能应对中国会计审计市场发展对审计服务质量和多样化日益强大的需求。

审计收费的标准篇(6)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0月13日

独立审计不同于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它是一种有偿服务,审计收费作为委托人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经济联系,不再被看作研究的前提,而被当作研究的重要对象。审计收费就是审计服务价格的直接体现。因此,审计收费问题也成了注册会计师行业所关注的焦点。

一、审计收费概述

注册会计师的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但收费的多少应当以服务性质、工作量大小、参加人员层次的高低等为主要依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合理收费。它是客户与注册会计师之间重要的经济联系,也是审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人员、不同职业存在着不同的收费标准,下面依次介绍:(1)按时计费。比如,项目经理220元每人每小时,注册会计师200元每人每小时等;(2)计件收费。比如,鉴证项目,现有资产在1,000万~1亿元的年度审计收取万分之一点五的费用,其他两项分别收取总资产的万分之一。

在审计收费方式上,长期以来,现行的审计收费制度受到了学术界的怀疑。他们认为向被审计单位直接收费,将导致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产生财务依存性,不利于其经济上的独立性。针对这一问题,相关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方案,但其可行性均值得怀疑。首先,从免费审计方面来说,由于独立审计服务是一种商品,各方都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审计收费是对审计人员付出劳动的补偿,如果进行免费审计,则违背了经济学中“经济人”的基本假设;其次,从政府收费方面来说,向政府收费表面上看割断了审计人与被审计人的利害关系,既然审计人和被审计人之间已无利害关系,则对于审计人员在审计产品的质量方面也不能得到保障;再次,从向股东收费这一方面来说,向股东收费和向信息使用者收费这种方式看似合理,实际则不然。因为大公司的股东经常变动,小公司的股东又同时是董事、经理,而且现行审计收费制度应当被看作是审计社会成本和收益权衡的结果。

二、我国审计收费问题现状

(一)审计委托人的虚拟化。在我国,由于公司“内部人员控制”十分严重,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合二为一。我国目前的审计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审计委托人虚拟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股东过度分散导致的委托人与被审计人虚拟化;二是在国有企业中由于产权不清而导致的委托人虚拟化。正是由于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审计委托关系也由CPA接受财产所有者的委托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并向所有者收取审计费用扭曲为CPA接受经营管理者的委托对自身进行审计,并接受经营管理者支付的审计报酬,这样,审计过程中稳固的三方关系发生了扭曲。

(二)审计收费公认标准的缺乏。在西方国家,他们公认的审计等业务计费标准是审计等项目所需的审计工作小时。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收费一般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产品费用,即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资料费、审计人员报酬和外勤费等;二是风险成本,指由审计风险导致的预期损失,包括诉讼损失和恢复名誉的潜在成本等;三是事务所的正常利润。

我国的审计收费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国际四大事务所采用作为国际惯例的计时收费体系,我国的事务所大多采用计件收费方式,大多数的会计师事务所是通过与服务单位讨价还价来决定费用,有的根据公司总资产来计算费用,也有的按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算,缺少统一的收费标准,导致我国审计收费的地区分布差异较大,正是因为缺乏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导致监督管理部门无法对其实施监督管理,这也是造成目前我国审计收费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三)审计收费较低的金额。与国外事务所相比,国内事务所审计收费明显偏低。之所以偏低,与我国近些年来会计师事务所的快速增长有关。随着事务所的快速增长,原有的业务量却没有与之增加,他们想要在市场上谋求利益,寻求一己之位,唯有参与到价格竞争的行列中。价格竞争向来都是市场主体为了争夺市场份额而采取的一种手段,事务所作为市场主体的一部分,面对眼前不利的竞争形势,也将不可避免地采取这一手段。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标准与注册会计师制度发展较为成熟的英美等国家相比,其收费标准明显偏低,与目前审计项目的工作量和所承担的风险相比,也是偏低的。相关文献指出,我国的审计收费水平近几年有明显上升的趋势,但是和国外事务所相比,我国事务所审计收费的现状并未得到根本改变。

(四)审计收费信息机制的缺失。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制定程序,有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若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由经营者决定就可能利用报酬的高低来对会计师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到会计师的独立性。所以,非常有必要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进行披露监管。虽然证监会专门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指出对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应进行披露。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对披露内容仍然过于笼统,不够明晰;其次,没有建立相应的保障披露行为有效性的机制,所以还不能够帮助使用者进行更为有效的决策。

三、影响我国审计收费的因素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虽然我国的会计师行业起源于垄断,但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多了起来,逐渐出现了垄断与竞争共存的局面。近年来,随着“脱钩改制”的完成,形成了社会审计内部激烈竞争的局面,我国会计市场基本具备了完全竞争市场的特征。

(一)行业竞争的结果。首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增长也较快。近些年,大大小小的事务所在我国逐渐开办起来,虽然我国的公司企业数量也在明显增加,但是限于我国的制度规定并不是每个企业都需要进行审计业务。因此,在这种激烈的行业竞争下,审计收费的价格自然不会太高;其次,注册会计师行业是智力密集型的行业,其主要的产品是审计报告,物化产品只占有极小的比例,大多数为注册会计师的智力投入。审计产品的质量又难以衡量,因此审计成本变动的空间非常大,这就给审计人员偷工减料提供了空间,价格的制定也就很随意。

(二)交易价格和交易对象的掌握权。由于目前我国的审计市场是买方市场,供大于求,决定交易价格与能否满足委托人的要求、与委托人的亲属度等非市场因素有关,加之我国审计收费没有固定的标准,事务所之间为招揽业务而采取的竞相降价,进一步将事务所置于价格谈判的不利地位。

同样,在一个公平、有效率的市场中,交易双方均有自由选择交易对象的权利。然而,通过我们接触到的实例不难看出,交易对象的主动权一般掌握在委托人手中。我们通常看到某些上市大公司变更为其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却很少看到事务所变更其所服务的公司。究其原因,仍然和我们上段所提到的买方市场相关。

总之,不难看出,无论是从交易价格还是交易对象的角度,都是委托方比较占据主导地位,这对审计独立性存在着威胁,更重要的是不利于审计质量。

(三)有效需求的缺乏。根据经济学原理,供求关系决定商品的价格,当市场的有效需求匮乏时,势必会导致商品价格的下降。在审计市场中,对高质量审计需求的缺乏同样会导致审计价格的下降。一方面需求方一般为提供会计报表的一方,报表使用者,管理者可能为改善单位的管理,产生对外部审计的直接需求。而以投机为主的投资者不会给报表的需求方带来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动力。只有成熟的投资者和债权人才可能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成为提供高质量审计需求的经济原动力。但是我国目前的市场投资者多为投机型,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审计市场的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中国的审计市场是由政府一手培育和形成的,所以我国现阶段的审计服务多数是为了满足政策规定的需要。这对于本来就需求不足的审计市场来说无疑使雪上加霜,如果事务所对价格有过多要求的话,无疑会对事务所的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种种原因导致了我国事务所审计收费的主动权掌握在买方手里。而这种买方市场的形成是造成我国审计收费价格低廉的根源。

(四)法制的不健全。在我国,虽然《刑法》、《公司法》等法规都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违规处罚做出了规定,但是对于民事赔偿的责任规定仍是一片空白。有关部门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比较轻,主要停留在警告、没收违法收入、罚款、通报批评和暂停执业资格上。这使得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制度形同虚设,执行力度较弱,审计收费问题一旦产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所以,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审计人员不能约束自己,从而导致违规行为的发生。既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形成威慑,就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价格时很少考虑与防范审计风险所需要的审计成本,也就造成了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可能会不执行必要的程序,不收集必要的证据,在这种节省人力、物力的情况下,收费自然不会高。

四、审计收费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影响

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之间相互影响,相关实证研究证明了审计费用与审计质量呈正相关关系,即事务所和CPA提供的审计质量越好,审计收费就越高,但过高的收费也可能使委托人选择较小规模的事务所,并由此可能降低审计质量。就一个审计约定而言,审计费用随事务所的不同而变化,事务所不同,提供的审计质量也不同,选择了事务所就同时选择了审计费用和审计质量。下面主要分析三种收费对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低价收费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影响。在承接业务时,如果收费报价过低,可能导致难以按照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执行业务,从而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收费报价明显低于前任注册会计师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应报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在提供专业服务时,遵守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使工作质量不受损害,使客户了解专业服务的范围和收费基础。

(二)或有收费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影响。或有收费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取决于下列因素:业务的性质;确定收费的基础;是否由独立第三方复核交易和提供服务的结果。

或有收费是指注册会计师的收费与否或收费多少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或有收费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防范措施主要包括:1、预先就收费的基础与客户达成书面协议;2、向预期的报告使用者披露注册会计师所执行的工作及收费的基础;3、实施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4、由独立第三方复核注册会计师已执行的工作。

(三)介绍费或佣金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影响。注册会计师收取与客户相关的介绍费或佣金,可能对客观和公正原则以及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注册会计师不得收取与客户有关的介绍费或佣金。注册会计师为获得客户而支付业务介绍费,可能对客观公正原则以及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注册会计师不得向客户或其他方支付业务介绍费。

五、完善我国审计收费的措施

审计收费的标准篇(7)

1.1审计费用额度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目前,《注册会计师法》尚未明确规定审计收费的额度标准,普遍采用原则导向的方法。在执业过程中,由于竞争环境的不同产生不同的审计收费标准,而且审计收费偏低。这一点可以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差距中看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2013年度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十名信息中,国际“四大”事务所位列前十名且排名靠前,“四大”事务所的收入和其他国内事务所收入相差悬殊,单看CPA人均收入这一指标,国际事务所的人均收入达到国内事务所人均收入的3倍之多,虽然与往年的统计数据相比,该项指标的差距显著下降,但仍不可低估该差距。审计收费标准不一致,尤其缺乏费用额度的最低标准,催生了审计收费的乱象,对独立性造成恶劣影响。

1.2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审计旨在确证被审计单位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被审计单位认为,独立的外部审计能够降低成本,而且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信息具有更大的经济价值,即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经济后果。支付较高审计费用的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往往会对付出的成本进行权衡,他们寄希望于节约审计费用或利用解聘威胁和增加审计费用的方式购买审计意见,从而严重损害审计独立性,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有违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地位的期望。

1.3低价揽客行为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目前,审计市场并未对审计质量提出高层次的要求,企业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时将审计价格确定为主导因素。因此,很多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短期利益,并且不惜牺牲审计质量降低审计费用来招揽客户。与国外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相比,国内事务所在审计收费上并不占优势,进一步驱使国内事务所采取“低价进入”的定价策略,寄希望于获得短期规模经济,对审计独立性造成很大的威胁。从会计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来看,这是一种得不偿失的定价策略。

1.4逾期收费和或有收费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理论上,审计客户应当按约定及时支付审计费用,然而实务中普遍存在逾期收费的现象。很多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出于凌驾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目的而恶意拖欠审计费用,而审计人员出于继续保持该客户,尽快收回拖欠的费用等原因,来年再对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前不得不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是否收取审计费用或收费的多少取决于交易或所执行工作的结果即为或有收费,实务中存在以下两种类型的或有收费:(1)被审计单位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审计报告,否则不付费;(2)被审计单位按照净利润水平的高低支付审计费用。显然,二者对审计独立性造成威胁,审计人员极有可能出具违背公允性和客观性的审计报告。

二、改善审计收费制度,提高注册会计师独立性

至今,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如何改善当前的审计收费乱象并未达成共识,笔者认为,要从源头上对其进行完善和修订。

2.1制定合理的审计收费标准为了整治审计行业的收费乱象,首当其冲是要制定统一的标准。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国外按照承接的审计业务的小时数进行收费的方法。在承接审计业务之初,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对被审计单位所处的行业、规模和收入水平等多因素进行评估,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时,预测拟需要的工作量及配备的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级别和结构。鉴于我国各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状况,尤其要将各地区的差异考虑在内,确定一个审计收费的底线,遏制滥用低价进入式的审计定价策略损害审计独立性的行为。

2.2引入第三方支付模式,设立独立的审计收费监管委员会第三方是指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引入第三方可以解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被审计单位威胁的问题,避免会计师事务所经济上依赖被审计单位,能改善事务所在审计费用谈判中的弱势地位,目的是保证审计的独立、客观和公正。此外,可以设立独立的审计收费监管委员会,加强政府监管部门对审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审计收费客观合理,从而保证审计独立性,确保注册会计师发表真实公允的审计意见。

审计收费的标准篇(8)

2.供电方案的制定和答复是否合规,新装与增容供电方案答复、受电工程设计审查、启动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接电等工作是否超时限;业扩报装流程是否使用营销信息系统实时流转。

3.是否实行营业窗口“一口收费”,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临时接电费、低压户表费等;有无自立收费项目或擅自调整收费标准的行为。

4.是否在送电前按规定签订或修改供用电合同,形成客户档案,并按规定真实地在营销信息系统中反映参数变更;变更用电中基本电费的收取是否合规。

二、电价政策执行审计

电价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三种,是电力企业营业收入最直接的表现形式。供电企业涉及的电价主要是销售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包括农网还贷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地方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等。

1.销售电价审计要点。

(1)是否全面、正确、及时地贯彻落实国家电价政策;是否严格执行分类电价政策;执行地方政府电价政策是否报上级公司审批备案。(2)是否擅自改变电价执行范围和执行标准,变相涨价、降价、私立电价。(3)客户所执行电价与实际用电情况是否一致,电价定比定量是否合理,基本电费计收是否准确,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执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正确执行两部制电价、分时电价、优惠电价,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执行是否到位,趸售电价执行是否规范。

2.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审计要点。

是否按规定的范围、标准收取政府性基金或附加;是否违规收取代收款项,少收、漏收、多收,擅自随同电费收取其他款项。

三、电费抄核收管理审计

电费抄核收是指电费抄表、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取的过程。电费抄核收管理审计范围包括电费抄核收管理制度、抄表、复核、发行、催费、收费、账务处理、统计报表等各个环节。电费是当前供电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审计人员应加强电费抄核收管理审计,完善电费回收预警机制,促进电费抄核收的规范性、准确性、真实性。

1.电费抄表审计要点。

(1)抄表段信息的完整性,抄表周期和抄表例日设定与规范要求是否相符;是否按抄表周期和抄表例日抄表;新用户是否及时编入抄表本。(2)抄表数据的准确性,是否存在估抄、错抄、漏抄情况。(3)月末抄见电量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人为调整抄表示数的情况;抄表异常是否及时进行分析或现场核对;自用电或多经企业等用电是否计量和抄表计算电费。(4)抄表员抄表时是否对电表和重要用电情况认真检查确认,对新装、变更和异常用电是否进行重点检查并备案。

2.电量电费核算审计要点。

(1)电量电费计算的正确性;电量电费差错是否实施考核。(2)自备电厂用户电量电费、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费计算是否规范、准确。(3)优惠电费与销售折让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执行;是否存在人为调节电量电费结构。(4)电费退补业务是否按制度规定的流程操作,审批权限是否合理。3.电费回收审计要点。(1)是否建立应收电费“账销案存”制度,应收电费余额指标完成情况是否真实、准确;电费坏账核销是否按规定流程办理,坏账核销后又收回的款项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理。(2)预收电费入账、冲抵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借用其他资金垫交电费的情况。(3)财务核算的企业代收基金与附加与营销信息系统内数据是否一致;基金附加项目是否按标准执行,是否存在少征、漏征、多征的情况;基金及附加计提、上缴是否及时;是否存在人为调节或跨期结算销售电量,影响政府性电价基金及附加的准确计提;是否截留、挪用电价基金及附加。(4)滞纳金的收取是否规范、准确。(5)企业自备电厂是否按约定容量收取系统备用费及正确性。除以上讨论的三个主要方面,还有其他方面需要关注,审计人员应根据情况选择恰当的切入点,例如被审计单位购售电量、售电收入、电费回收率、线损率、购售均价等营销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真实性,违约用电(含窃电)处理的规范性,等等。

审计收费的标准篇(9)

一、审计收费与审计独立性的含义

(一)审计收费的含义。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所收取的用于弥补在审计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的费用就是审计收费。注册会计师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循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开展审计业务,并获取应得的报酬。会计师事务所是营利性质的中介机构,为了获得自身生存发展所需资金,在承接业务时不可能不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审计收费的多少直接影响着会计师事务所的效益,是审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审计独立性的含义。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不仅包含形式上的独立而且包含实质上的独立。形式上的独立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小组在开展审计业务时为避免出现各种情形的重大事项的发生,事务所和审计小组成员应当与第三方没有任何特殊利益关系,使得一个独立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衡量各种相关事项以后,认为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小组成员没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客观独立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实质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开展审计业务和提供其他鉴证服务时能够以一种职业怀疑态度,利用其专业判断,遵循客观和公正原则,独立地完成任务。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审计业务时,不得因为各种原因影响其保持形式上的独立性和实质上的独立性。

二、审计收费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近年来,在审计市场中出现了一些不正当竞价行为,中注协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于2012年2月了《关于坚决打击和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通知》,但是不正当竞价行为仍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是因为会计师事务所想要获得更多的业务,提高自己的收益。通过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现状的分析,可以发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不正当低价竞争对审计收费的影响。根据中注协的上市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情况可知(见表1),2015年度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数量和比例都较2014年有所上升。截至2016年4月30日,共有37家会计师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情况信息,从中注协每年公布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业务数量统计表中可以发现,各个事务所每年承接业务的数量都有所变化。对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分析,约有36.49%的上市公司是因为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较长或聘期届满。被审计单位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时往往会考虑更换相同质量等级的会计师事务所,而且更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收费方面往往会给予被审计单位一定的价格优惠,在以后提供服务的年度再提高审计收费,从而提高自身利益。注册会计师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会利用以前年度的审计数据来评估当年的状况,节约审计成本,以前年度数据对于当年来讲具有不可靠性,且数据期限越长越不可靠,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的可靠性。因此,被审计单位应当考虑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就会出现竞价机制。

由于现行的竞价机制不健全,评判标准不全面,会计师事务所有可能为了招揽业务而与被审计单位的招标人员串通,从而获得中标资格。中标后,根据风险―报酬原则,在执业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为追求较高的利润,倾向于降低审计收费标准从而获得更多的客户,进而提高业务收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许多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利用自身所具有的资源优势和信息优势,开始向中小客户开发客源,使得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处境更加艰难,审计市场更加集中。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开始同大型事务所进行业务竞争,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争取获得更多的业务,不惜违背自身职业道德、降低审计收费标准,使审计收费明显低于事务所所在地区有关部门规定的审计收费标准。被审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事务所不仅要获得稳定的收益,还要防止客户流失,导致其降低自身审计收费标准,减少审计程序,违背职业道德,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损害了第三方利益;被审计单位为了能够以最少的支出获得更为满意的审计结果,也倾向于进行公开招标竞价,从而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审计收费标准对审计收费的影响。我国现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标准还不够完善,一般使用“固定价±浮动百分比”,固定价格、固定价格上下限的制定方式由当地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联合制定,但是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是在衡量各方面因素后与被审计单位协商确定的,协商的结果具有很大的可操作性。

从中注协的《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可以发现(见表2),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师均业务收入较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师均业务收入明显偏低(师均业务收入=会计师事务所本身业务收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数量),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德勤、安永和毕马威的师均业务收入分别为368.77万元、368.78万元、311.34万元、363.89万元,而我国最大的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师均业务收入分别为129.91万元和151.40万元。从表2中可以看出,尽管国内最大的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业务收入与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入相差不多,但是师均业务收入却相差很大,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师均业务收入平均数是国内最大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师均业务收入平均数的2.5倍,这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数量有关,国内综合排名靠前的两家会计师事务所是靠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数量和业务数量来提高事务所收入水平的。从表2中还可以发现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师均业务收入是国内综合排名靠前的六大会计师事务所师均业务收入的2.7倍。通过比较分析可知,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尚没有统一标准,收费水平与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相比明显偏低,与事务所承担的审计风险严重不匹配。审计收费偏低无法保证应有的审计程序、收集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进而影响注册会计师出具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费用支付方式对审计收费的影响。由于企业的经营模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所有者榱思煅榫营者的责任履行情况,需要委托外部独立第三方对企业进行审计,但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委托机制,审计三方的平衡关系被打破,这有可能会引起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进行干扰;另外审计费用由所有者进行支付又很难实现,因此审计费用的支付就变成了被审计单位直接向会计师事务所支付,一般情况下,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在签订业务约定书时会约定审计收费的多少,在审计工作完成以后,被审计单位向事务所全额支付审计费用,审计费用支付的滞后性导致了事务所在财务上受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绑架”,有时被审计单位为了能够获得满意的审计结果,会直接向事务所购买审计意见。从审计博弈论的角度来讲,会计师事务所是社会上的中介机构,审计的是管理层的工作成果,对于管理层来讲,他们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去应对外部审计,两者都想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相互勾结,注册会计师缺乏相应的职业道德,那么注册会计师就会和管理层合谋发表虚假的审计意见。

三、完善审计收费模式及提高审计独立性的建议

(一)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竞争机制。虽然中注协对审计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目前审计行业的不正当竞价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影响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提高,干扰了正常的行业竞争秩序,有损注册会计师社会声誉,因此完善不正当竞价方面的法律法规刻不容缓。要减少或消除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不正当竞价问题,应该从相应的博弈模型出发,改变现有的约束条件。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或为客户提供差别化服务来改变被审计单位的选择偏好,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水平;另一方面,在中注协进行审查时,要集中精力去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好坏,加大对执业质量低下会计师事务所的惩罚力度,促使会计师事务所增强自身的内在服务质量,减少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不正当竞价的外在因素。对于被审计单位的监管,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进行财务报表披露时,公开披露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以便在对比各年的审计费用时能够发现其中的偏差。另外,在披露费用时,审计费用应与非审计业务发生的费用分开披露,避免非审计费用在审计收费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披露内容主要包括聘任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收费标准与服务项目规模、复杂程度等事项。对于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时收费明显降低的被审计单位应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的检查力度。

(二)加强审计收费监督,严惩不当行为。我国目前的审计收费标准是由各省按照自身情况制定的,但是当各种法规制度在严格执行时又会遇到很大困难,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审计收费标准会有很大差异,而审计收费的多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经济收入有所影响,进而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吸纳和培养,限制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审计项目经济资源的投入,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因而要发挥对审计收费的监督作用,应严格执行审计收费标准,防止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收取审计费用之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不按标准收费、乱收费等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惩罚力度,当会计师事务所违规收费时,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并计入会计师事务所的诚信档案,增加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成本,警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三)建立独立第三方支付方式,改变现有支付模式。现有的审计费用支付方式使得注册会计师容易受到被审计单位的干扰和威胁。要改变现有的审计费用支付方式、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应该在被审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加入一个第三方中介机构。该机构必须与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机构本身必须保持公正性。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工作开始前把审计费用交给第三方保管,审计工作完成以后,第三方负责把审计费用支付到会计师事务所指定的账户,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在财务上摆脱被审计单位的控制。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方面也可以由第三方选择,以产生很好的制约效果。

参考文献:

审计收费的标准篇(10)

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审计服务向来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营业务,因此审计服务价格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会计师事务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审计定价过低将导致事务所经济资源短缺,这不仅限制事务所聘请高素质的审计人才,而且也限制事务所投入各个具体审计项目的经济资源。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只有通过降低审计证据的质量和减少审计证据的搜集数量来降低直接成本。但审计证据的不足可能会大大降低会计师发现会计报表错误与舞弊的概率,从而使审计风险增加。由此看来,较低的审计定价可能会降低审计服务的质量。然而,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产品”生产活动,审计却不同于一般的产品或服务生产过程,审计质量的高低,往往直接影响到其产品――审计报告质量的高低,进而在资本市场中对投资者决策进行引导,最终影响到社会资源的流向与配置。当前,我国审计收费作为一种价格体系,具有其独特的定价模式及特征。笔者希望通过对我国审计定价体制的深入探析,为我国审计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及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体系的优化做出一定的贡献。

一、我国现行审计市场定价的主要特征

(一)审计收费缺乏公认的定价标准

在西方国家,公认的审计收费定价标准是审计项目所需要的审计工时。一般说来,公司规模越大、业务越复杂精细、审计风险越高的项目所需的审计工时也越多,因此审计定价也理应越高。然而,在我国现行审计服务市场中,却并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定价标准,有的事务所按被审公司资产规模的大小确定审计价格,有的则按被审公司营业收入的多少来计算,而更多的则是在与客户反复的讨价还价博弈过程中确定审计服务价格。审计定价标准的不统一.会加重整个审计市场运行的不规范程度,直接引致许多违规或非法的行为。譬如说,许多上市公司与事务所私下商定的审计费用支付标准与审计结果直接挂钩,审计结果对上市公司越有利,则支付的审计费用越高,反之则越低。这样的价格机制会导致自利的事务所为实现更多的经济收益,直接或间接地与被审公司合作,共同进行盈余操纵等非法活动,从而实现所谓的“共赢”。事实上,这种情况下最终伤害的就是普通股民的利益,这与“投资者至上”的现代资本市场精神是明显违背的。

(二)审计收费标准总体偏低

与审计市场较为成熟的英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审计行业收费标准明显偏低,例如上海市财政部门规定:注册会计师收费标准为150元/小时,主任会计师则为250元/小时。相比之下,在排除价格指数影响后,英国等外国特许会计师财务报表审计的收费标准则远高于这一收费标准。就审计项目本身而言,审计服务价格的偏低,无疑会对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及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首先,过低的收费使事务所的抗风险能力大大减弱。注册会计师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它的收费中包括了一部分风险补偿,并建立一定的风险基金。在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风险和资产应该是同步、均衡积累的。如果发生风险积累和资产积累的不平衡,则一旦出现风险损失,就会给事务所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甚至倒闭;其次,较低的收费可能会导致审计质量的下降。由于收费过低,事务所为维持其生存,就必须缩短审计时间以求多做项目,由于没有足够的人力及经费去调查取证或进行其他风险控制行为,就会造成注册会计师被迫降低风险控制成本,这不仅使审计质量大打折扣,而且还进一步增加了审计风险,由此形成恶性循环。总而言之,我国低廉的审计服务价格难以支持注册会计师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失败事件屡屡浮出水面的现实了。

(三)审计收费价格竞争趋于恶性化

为提高市场占有率而夸大业务量、压低收费价格以及搞业务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审计行业内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夏冬林等的研究显示,我国审计收费水平很低,2000年和2001年审计收费占资产比例均值分别为0.0366%和0.0412%,其中对规模越大的客户,事务所对其争夺越为激烈,相比较规模较小的客户而言,所收取的审计服务价格就相对越低。笔者认为,因恶性竞争所导致的低廉的审计服务价格,必将加大审计行业的风险,并严重影响审计服务的质量。譬如有的事务所为取得审计业务,在多种审计定价标准中采用明显较低的审计报价方案,这样的结果是一方面使得报价合理的事务所退出市场,另一方面也是最严重的后果就是低廉的审计收费所必然带来的低劣的审计服务质量,这就是“劣币驱除良币”效应在审计市场中的典型体现。另一方面,审计收费恶性竞争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事务所依赖于客户,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屈从于客户的压力,使其独立性受到严重损害,从而造成一些违规或非法现象的发生。

二、对我国审计收费现状根源的剖析

(一)当前对审计服务价格的监管存在缺陷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都建议事务所按有关标准进行收费,并禁止根据审计结论进行弹性定价的不确定性收费行为。然而,由于在缺乏统一的法定审计服务定价标准的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对审计价格行为的监管落实也不严,这使得我国会计师行业审计定价方式五花八门,同时还伴随着大量的不确定性收费现象的发生,这些事实都在严重影响着事务所的独立性,最终的后果就是加剧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结论公允性欠佳的现状。除此之外,监管不严的又一表现就是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信息披露不规范,财政部和中注协等相关部门并没有很好的发挥其价格监督的作用。

(二)高质量的审计服务需求不足

传统审计理论认为,在任何审计市场制度安排下,审计服务的最终需求都米自于报表使用者即投资者、债权人及管理层等利益相关方。但目前在我国,审|十市场却并不需要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原因在于:就欠成熟的中国资本市场而言,以短线投机为目的n9散0对高质量审计报告的需求动力明显不足;另一方面,由于在上市公司中国有资产所有权占大多数,必然会使国有产权缺位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欠完善,这些产权制度痼疾的出现,加上当前审汁市场是由政府一手培育和发展的市场,这使得上市公司大股东代表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也严重缺乏,所以审计服务需求动力就仅仅是由政策等因素形成的被动需求。多数公司仅是出于满足法规或政策的需要而聘请审计师,价格的高低几乎是其选择事务所的唯一标准。在此环境下,事务所也只能以低价来招揽业务,以求在激烈的审汁服务市场中分得一杯羹。

(三)审计法制体系不健全

目前.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责任制度尚不健全,审

汁师即使发生严重的审计失败,也没有经济赔偿压力,因此,会H师事务所没有收集足够的审计证据以控制审汁风险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由于审计服务这种特殊商品的质量本身难以判断,在低收费的情况下,也可以取得高收费情况下“一样”的商品。因此事务所在进行定价决策时便很少考虑提高审计质量和防范审汁风险所需要的审汁成本。尤其是在价格竞争激烈的审训‘市场环境下,因为没有相应的法规去严格约束事务所的行为,所以事务所很可能会减少必要审汁程序以节约审计成本。由此,在我国目前会计师及事务所的法律风险、民事赔偿责任风险近乎为零的环境下,审计收费的恶性竞争难以避免。

(四)审计市场集中度偏低

1j街我围地方事务所的数量增长非常快,而审计服务的购买方吼Jj市公司的数量却始终跟不上事务所的业务需求增长速度,因此审|十市场明显处于买方市场;另外,我国的事务所基本上都是中小所,这些事务所数量众多且素质参差不齐,这使得我国审计市场份额趋于分散,有资料表明,从04、05年的审计市场集中度来看,国内前10大事务所的市场占有率仅为30%,而美国1955年到1988年问前lO大事务所的市场占有率却高达80%以上,m此可以推断,我国的审计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出现恶性的价格战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规范审计收费定价标准的相应配套措施

我国现阶段必须对事务所的审计服务价格确定机制予以一定的规范,应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以抑制上市公司用审计收费威肋会计师的独立性的行为,进而保证审计服务的质量:

(一)由财政部、中注协等联合制定审计服务定价的最低标准,并对事务所的收费情况进行适当的跟踪及监控。如前文所述,在我国高质量的审计服务需求不足,这导致低价招揽业务及回扣等现象十分严重,事务所甚至不惜以对审计意见的原则性让步作为行业竞争的手段,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事务所的恶性竞价行为可被视为其独立性降低的标志之一。通过相关监管部门列审计服务定价制定行业最低标准,不仅使事务所能够获得与其所付出成本相匹配的收益,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审汁师的独立性,进而提升整个审计行业的社会公信度。此外,相关部门通过对审计行业收费行为的日常监管及检查活动,还可以深入了解行业的真实定价水平,使得审计收费不再是各所内部的秘密,这反过来又为制定合理的审计服务价格标准提供充分的数据基础和实证支持。

(二)制定以审计成本为基础的审计定价标准。当前,制定合理的价格底线是相关部门对审计服务价格进行有效监管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必要的审计成本基础上进行加成的审计定价策略,可令事务所达到合理的盈利目标,使其不再为了生存而在日常审计活动中简化必要的审计程序和削减必要的审计成本,这样就可以保证审计服务的质量,同时还可以有力的保障事务所的独立性不受影响。鉴于审计这种特殊活动主要消耗的是人力而非物力,由此天然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应作为审计定价的参照标准,相应地,民问审计主管部门便可制定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审计收费标准。通过制定这种统一的定价标准,必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审计服务价格体系混乱的问题,从而促使我国审计行业收费行为逐步走向规范化。

(三)积极构造“寡占型”审计市场结构。目前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为数众多(约4800家),但多数规模较小。面剥低水平的恶性竞争,为求得生存,绝大多数小型所难免会采取低价招徕客户的定价策略;并在审计过程中屈从于客户的压力,以牺牲独立性为代价,不顾审计质量而与被审单位共谋,出具虚假的审I十报告,以达到保持现有客户和寻找新市场的日的。而通过国内事务所的大规模合并或联合,培育“寡占型”的审计市场结构,一方面可使这些事务所在占有充分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具备足够的实力和底气与客户进行审计价格的谈判,从而避免中小所之问低水平恶性竞争现象的重演,扭转审计方在审计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另外,伴随着审计市场的放开.国际大型会计公司如“四大”对我国本土的审计行业已造成了巨大的冲击,面对这些“百年老店”的强势登陆,我国中小事务所无论在声誉、审计技术还是经验等方面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为争夺市场,除了打价格牌之外他们别无选择,而价格战所带来的恶果就是造成审计质量及整个审计市场公信力的降低。因此,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走合并联合的道路,扩大规模,争取更太的市场空间。总之,培育“寡占型”的审计市场结构,不仅有利于审计匝量的提高,而且有利于增强我国本土审计行业与国际大型会计公司进行抗衡和竞争的能力,而不仅仅是“恶性竞价”的能力。

(四)对恶性价格竞争行为进行处罚。《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 “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由此看来,事务所以超低价招揽业务的行为也属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部门应对那些不遵循职业道德而超低价收费的事务所加大处罚力度,除追究其行政责任外,还要追究其民事乃至刑事责任,为我国审计市场价格体系的良性发育提供强大的法制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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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收费的标准篇(11)

审计收费是事务所的主要收入来源,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价值,不恰当的收费会对审计服务的质量产生重大影响,但我国在审计收费方面却存在着收费偏低、收费混乱等问题。因此,构建适合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标准迫在眉睫。

一、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收费及影响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基”)是新疆生a建设兵团控股的一家上市公司,于2000年9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自上市以来,一直接受事务所审计,但其在2006至2011年连续六年间利用关联方交易虚增利润1.1亿元的财务舞弊行为却不曾被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事务所发现。

由新中基披露信息可知,其2001年至2015年支付的审计费用情况如图1所示。

由新中基2001―2015年资产总额走势图(图2),我们可以看到其资产总额呈现出先递增而后保持平稳之后递减的趋势,其后在2014年又呈现出增加的趋势。

通过对图1和图2进行比较,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新中基支付的审计费用并不是完全随着其资产总额的变化而变化的,而且其年报中披露的审计费用信息并不全面。新中基公司上市十五年,其年审计付费没有超过百万元。从2006―2015年,新中基换了六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低廉也是换所的原因之一(见表1)。频繁的事务所更换和低廉的审计费用使其利用关联方交易虚增利润1.1亿元的财务舞弊得逞。

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述数据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的一个典型实例,初步反映了我国审计收费低,收费标准不规范及缺乏科学的审计收费模式及带来的审计质量不高的严重影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收费偏低,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在事务所审计收费问题上,最直观的一个问题是收费偏低,这也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了更清晰直观地反映该问题,本文将我国的第一大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同普华永道中天、德勤华永、毕马威华振以及安永华明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进行比较(见表2)。

通过表2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的审计费用仅仅是国际“四大”的几分之一甚至是几十分之一。虽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15年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的审计费用较2014年的68.77万元提高了11.26%,但是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大多是在100万元以内,只有少部分在100万元或者200万元以上,而国际“四大”的审计费用基本都在百万元以上动辄上千万元。由此可见,在审计领域,“四大”的审计收费要高出我国事务所很多,占有绝对优势。众所周知,审计收费和审计质量是存在线性关系的。审计质量越高,事务所的审计成本越高。当审计成本增加时,事务所必然会通过提高收费来保证其利润。因此,为了保证审计质量,制定适合我国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标准势在必行。

(二)缺乏统一标准导致事务所利用价格竞争,审计市场混乱。我国法律规定各地审计收费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如四川省针对计件制在现有规定基础上进行了更为具体的划分(见表3)。而广东省计件制的基础并不是依据被审计单位的现有资产总额,而是以实收资本、资产总额等反映被审计对象规模的指标为计费依据,采用差额定律累进计算的办法收取审计费用(见表4)。

虽然我国制定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审计收费的公平合理,但这却给事务所带来了选择性问题,当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不在同一地区,需要考虑依据何地的审计收费标准来收费。此外,事务所在执行计时制收费标准时该如何准确地计算不同人员的工作时间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实际中,对于初次审计甚至还可能存在讨价还价、低价竞争的现象;而连续审计时可能会出现忽视被审计单位经营状况的情况。因此,建立适合我国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标准尤其重要。

(三)收费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利于监督事务所的独立性。虽然我国《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对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信息进行披露。但是我们在查阅新中基年报过程中发现,2001―2006年以及2012―2015年年报中只披露了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总额并没有按规定披露报告年度和前一会计年度审计费用的比较情况。更为严重的是在其2007年至2011年年报中均没有披露审计费用总额等信息。

这些不规范、不完整的披露信息使得监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为事务所做出以或有收费的方式向客户提供鉴证服务或者以向他人支付佣金等方式招揽业务等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提供了便利。因此,完善收费信息的披露十分必要。

三、建立适合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