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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企业的特点大全11篇

时间:2023-08-24 17:03:45

贸易企业的特点

贸易企业的特点篇(1)

一、引言

民贸民品优惠利率政策的落实,涉及两大主体:一是民族贸易企业(以下简称民贸企业);二是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民品企业)。而民品企业资格的认定有国家民委颁布的特殊商品目录,且有法定的程序。在实践中,已经没有争议,容易掌握和操作。而民贸企业国家相关部委只给予一个概念,各地在认定民贸企业时,仅凭对民贸概念的理解。根据近几年,全国各地实践情况来看,由于对民贸企业概念的理解不同,掌握的标准不一,导致民贸企业主体资格认定争议较大。

二、准确理解民贸企业的含义

(一)从民贸企业概念的历史沿革来理解

民贸企业的概念具有历史沿革性:“九五”期间,关于民贸企业的表述:“民族贸易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的范围,限于民族贸易县内国有商业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和新华书店、经销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药品、书籍及收购少数民族农牧副产品等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民族贸易县、乡镇以下的基层民族贸易网点,医药公司、新华书店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1]

“十五”期间的表述:“民族贸易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的范围:限于民族贸易县内国有商业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和新华书店销售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药品、书籍及收购少数民族农牧副产品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2]

“十一五”期间的表述:“自2006年1月1日起关于2008年12月31日止,对民族贸易县县内县级和县以下的民族贸易企业和供销社企业、销售贷款(除石油、烟草外)免征增值税”[3]之后,又有文件作出明确和解释:“《通知》中所指的民族贸易企业和供销社企业是指在民族贸易县内经营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用品销售额占企业销售额一定比例的商业企业。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用品是指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和生产生活必需品……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范围由民族贸易县民族工作部门牵头、商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用品销售额占企业全部销售额的比例,由民族贸易县民族工作部门商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具体不得低于20%。”[4]。

“十二五”期间的表述:“实行优惠利率的民族贸易贷款,限于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和新华书店等销售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药品、书籍及收购少数民族农牧副产品所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5]

由此可以看出:民贸企业的概念表述是随着民贸民品优惠利率政策的延续而有所变化。“九五”、“十五”均属于计划经济时代,民贸企业均为民贸县内县及县以下的企业,“十一五”是个分水岭。“ ‘十一五’与‘十五’相比,有突破,优惠政策涵盖了民族贸易县的所有民贸企业(不分县级以上和以下企业,不分国有、集体和个体、私营企业)”[6]

“十二五”与“十一五”相比,又有所突破。在列举民族贸易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和新华书店之后,加了一个“等”。民贸企业的范围有新扩大。

(二)从民贸企业的特征来理解

民贸企业具有的特征:

1、具有特定的区域性

民族企业必须是在民族贸易县境内。而民族贸易县是必须经过国家民委等五部委于1998年认定的。全国共有民族贸易县435个,其认定的条件是“既是民族自治地方县,又是部级贫困县。”[7]民族贸易县外不存在民贸企业。

2、服务对象的特殊性

民贸企业服务的对象是少数民族群众,既要满足他们的特殊需要,又要满足他们的公共需要。解决他们的买难卖难的问题。

3、民贸企业具有很强的时代性

不同的时代,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不同,其需求也不相同,服务的方式和内容也不相同。民贸企业随着时代的进步,内涵和外延也在发生变化,如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精神需求,70、80年代就只有阅读书籍和听广播、看电影,而现在不但有书籍、广播、电影、电视,还有网络。不能将民贸企业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只定格在某一时段上,应是与时代同步的、动态的。

4、民贸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贸易企业经营方式也在发生改变,由传统的商品交换、货物流通转变成工贸一体化、仓储、物流、农牧副产品的交易,主体从单个农民转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商品交易除驻店交易外,还有网络交易。

民贸企业经营商品的多样性:随着时代的发展,少数民族群众和生产生活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其需求也在发生变化,不同地区的少数民族,其需求也有所差异。如西北城市的少数民族冬天需要集中供暖,而南方则不需要。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是丰富的,有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其需求的商品、品种繁多,具有多样性。民贸企业除经营商品外,服务贸易也应列入民贸企业范围。

服务贸易既可直接支持民族贸易的发展,又可带动民族地区的就业与税收增加、繁荣市场、培育市场体系,是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必不可缺少的,这也是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之一。服务贸易范围很广,只能是民贸县内为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的服务贸易才能列入民贸企业的范畴。

(三)从民贸优惠政策的宗旨要义来理解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但它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也是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服务的。民族贸易从它产生开始,就不是一般的商业活动,它既是经济工作,也是民族工作,既要尊重经济规律,也要体现民族政策要求。由于各民族因自然环境、经济结构、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各民族需求的多样性。同时民族地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市场依赖性商品运距长,费用多,交易成本更高。加上民族地区市场发育滞后,市场设施缺乏,市场体系不完善,如果没有国家对民族贸易的扶持,就不能实现以公平合理的价格保障对少数民族各种生产生活必需品的特需的供求。”[8]民贸优惠政策体现的是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的人文关怀,体现的是公平公正的社会理念。

(四)澄清几个错误观点有利于理解民贸企业的概念

1、传统狭义论

从“九五”到“十二五”,民贸企业的概念均选取列举法与概括法两种方法来进行表述。概念证明了三层含义:一是区域,即民族贸易县内。二是企业主体,采取的均是列举法,即民族贸易企业、供销社、医药公司和新华书店。三是经销的产品,采用的列举法与概括法,即列举了药品、书籍。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生活必需品、农牧副产品则是概括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理解产生偏差,往往停留在列举的企业和商品上,而未对生产生活必需品、农牧副产品等概括性表述未作深入的研究。将民贸企业锁定在一个相当窄的范围内,认为民贸企业就是传统的民贸公司、供销社、医药公司、新华书店、盐业公司。而列举的药品书记只是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中的很小部分。经销少数民族群众特需商品、生产生活品、农牧副产品的企业也绝非列举的那几类企业,范围要宽的多。

2、民贸无边论

有些人认为民贸政策是一项含金量很高的政策,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强大的支撑作用。于是乎,民贸政策可以解决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所有的问题,所有企业都可以定为民贸企业,都可获得优惠利率贴息。将这项政策神化而无限扩大。认为民贸企业优惠利率贴息其资金是由国家财政部承担进入财政预算。贴的息都是中央的钱,能为地方企业多争取资金是好事。民贸是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只要是民族地区的企业,都可以列入民贸企业进行贴息;有的甚至将固定资产贷款、逾期贷款、法定代表人个人贷款变更花样,转化为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将民贸政策变成无边无际。任何一个事物都有它的边界,政策是一样,民贸政策更是一样。如果民贸政策无边无际,就会失去政策的生命力,而导致此政策的终结。

3、民贸民品混合论

由于民贸民品执行的都是优惠利率政策,技术改造和网点建设贷款贴息政策。许多人,将民族贸易企业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混为一谈,民族贸易企业与定点企业是这优惠政策的两个不同的主体,既相同又有区别。其区别在于:①分布区域不同。民贸企业只在民贸县(民族地区)存在,非民族地区的非民贸县不可能存在民贸企业。定点生产企业不但在民贸县存在,而且还存在于非民族地区,如上海、北京等。②批准认定的层级不同。民贸企业由省及省以下的民委、财政、人行三家联合认定。定点企业由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家联合批准认定。③存在形态不同。民贸企业以贸易为主,定点企业以生产为主。④功能不同。民贸企业既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要,同时又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公共需求。定点企业只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如果将两个主体混为一谈,容易导致民贸企业功能特殊需求、公共需求的双重功能被特殊需求这一个功能所覆盖,进而弱化民贸企业功能。大大缩小民贸企业的范围,不利于民贸企业主体资格的认定。

三、科学定义民贸企业、制定民贸企业经营商品目录,有利于民贸企业主体资格的认定

民贸企业定义:民族贸易企业是民族贸易县内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生活必需品、农牧副产品的企业。

财金字[2012]139号文件将民贸企业销售的商品采取列举法,进行表述: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药品、书籍及收购少数民族农牧副产品。在理解和操作过程中,容易产生分歧。如对电力公司能否认定为民贸企业就存在分歧,这就需要认定电力公司经营的商品――电,是否属于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因此,将民贸企业销售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列出一个目录表,有利于民贸企业主体资格的认定。正如定点生产企业有一个特需商品目录一样,有一个标准便于操作。

目录所列商品应紧紧扣住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必需这一核心属性,即这一商品是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不可或缺的。同时,还要考虑民族性、地域性、时代性等特点。因此,目录以一个州或民贸县为单元编制。使用周期为五年,五年一修订。目录的编制要经过目录草案、专家论证、听证、审批等程序。审批要获得国家民委等部门授权,授权可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有自治权的地方政府(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可以审批,也可以是自治地方的民委、财政、人行三家联合审批。

目录编制可分为三大类:

生产类:农业机械、电力、农资、建筑材料、种苗(动植物)、饲料、农产品。

生活类: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食品、服饰、药品、书籍、电、自来水、网络电视。

服务类:技术、咨询、中介、客运、机械维修、旅游、宾馆、餐饮、物流、仓储、广告、民族文化演艺、污水及污染物处理、印刷、网络。

确定民贸企业主体资格时,除了参照经营商品目录之外,还要考虑二个因素:一是当时的国家产业政策,属于限制类、打压类的企业不能认定;二是资源垄断性、政策垄断性经营的企业不能认定。

四、建立民贸企业退出机制有利于提高民贸企业认定质量

为了让民贸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合理公平竞争,提高民贸企业主体认定质量建立退出机制很有必要。

已认定的民贸企业,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该随时退出,取消民贸企业资格。

(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处的。

(二)非法融资,吸收公众存款被查处的。

(三)不讲诚信,有失信记录的;企业或法人代表被法院列入黑名单的。

(四)造成环境污染,环保部门责令整改未到位的。

取消民贸企业资格由原审批的部门认定。

认定为民贸企业,只是具备了享受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的主体资格。不是所有的民贸企业都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要享受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必须首先具备主体资格,然后具备相应的政策要件。享受民贸优惠政策,并不能抵减其他优惠政策。同时,其他优惠政策的执行也不能影响民贸优惠政策的执行。(作者单位:1.吉首大学商学院;2.湘西州民委)

课题来源:民族地区“两民企业”发展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开放项目

课题编号:JD201304

参考文献:

[1]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银发[1997]437号》,《“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文件汇编》,北京:民族出版社, 2008.3.P143

[2]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银发[2003]8号》,《“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文件汇编》,北京:民族出版社, 2008.3.P155

[3]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财税[2006]10号》,《“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文件汇编》,北京:民族出版社, 2008.3.P34

[4]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财税[2007]133号》,《“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文件汇编》,北京:民族出版社, 2008.3.P35

[5]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财税[2012]139号》,《“十二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文件汇编》,北京:民族出版社, 2013.2.P25

贸易企业的特点篇(2)

1 国际贸易融资概述

1.1 国际贸易融资的基本定义

国际贸易融资属于一种金融方式,至今已有百年的历史。国际贸易融资的出现大大促进了进出口贸易的发展。贸易融资就是指为了便于进出口贸易所提供的一种更加便利的融通活动,主要发生于国际结算业务之中。国际贸易融资有两种定义方式,一种是从广义角度来说,国际贸易融资就是一种资金融通活动,主要发生于有形商品的国际贸易之中;另一种是从狭义角度来说,国际贸易融资是一种信贷活动,发生于国际贸易之中。

相比于普通的信贷活动,国际贸易融资具有较为显著的特点。第一,国际贸易融资的周转速度比较快。国际贸易融资主要发生于国际贸易活动之中,因此国际贸易融资的特点就和国际贸易形式之间具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国际贸易活动的时效性比较强,从而决定了国际贸易融资周转速度快的特点。第二,国际贸易融资的融资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点。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的融资方式是有所不同的,同时也是多样化的。而且随着国际结算方式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融资方式还将发生变化。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可以分成传统的融资方式和新兴的融资方式两种。不同的融资方式所对应的结算方式是不同的。第三,国际贸易融资的手段比较灵活。一方面,国际贸易融资形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进行了融资形式创新;另一方面,企业获取国际贸易融资的担保形式发生了变化,可以采用多种担保方式。

1.2 国际贸易融资的作用

国际贸易是国际间进行交流的一种方式,对于全球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国际贸易融资是在国际贸易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国际贸易融资的出现对于银行业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中就包括国际贸易融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占的比例比较大,对商业银行的利润增长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很多商业银行都比较重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相比于一般的业务来说,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具有自偿性的特点,这样就可以降低银行承担的风险。同时,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周转速度比较快,可以减少银行的成本。其次,国际贸易融资的出现对于宏观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后,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比较快。加入WTO以后,我国进出口贸易额大幅度增长,从而使得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由此可见,对外贸易的发展同宏观经济之间具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国际贸易融资可以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进而促进了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

2 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所处的发展环境既具有优势也具有劣势。首要的是,介绍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优势。中小企业所处发展环境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下述三个方面。一是中小企业由于规模比较小,对市场变化的反应较为灵活,市场适应能力比较强。相比于大型企业来说,中小企业大多是私有企业,大多采用家族式的管理方式,这样的管理方式虽然存在一定的弊端,但却具有管理集中的优点,在面临市场突变情况时能及时做出相应的反应;二是中小企业的产品具有多样化的特点。中小企业的生产规模比较小,但是生产产品的种类比较多,而且还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生产定制化产品,这样就使得中小企业可以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三是中小企业的生产成本比较低。中小企业生产同一样产品所需要付出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人工费用都要远远低于大型企业,这样就使得中小企业生产出的产品具有价格优势。其次,介绍中小企业所处发展环境的劣势。中小企业所处发展环境的劣势也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就是宏观政策方面。国家的宏观政策更加偏向于大型企业,这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缺少有利的政治环境;第二,就是资金问题。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着融资困难的问题,这也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第三,就是社会服务环境。我国的社会服务环境要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使得中小企业获取技术、人才的渠道比较少,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发展的速度比较快,但在最近几年,受到全球经济环境、产能过剩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发展速度下降,很多中小企业都面临着破产的局面。中小企业国际贸易形势的发展影响了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现状如下所述。第一,中小型对外贸易企业具有较强的融资需求。国际贸易业务不同于其他的业务,在贸易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多个环节,这就影响了资金回笼的周期。因此,中小型对外贸易企业面临着资金不足的困境,需要进行国际贸易融资;第二,中小型对外贸易企业获取银行融资较为困难,这是我国中小型对外贸易企业一直都存在的一个问题。

3 解决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问题的策略

鉴于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需求迫切,融资困难的现状,必须要采取合理的解决措施。但中小企业国际贸易想要解决融资困难这一问题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首先,应完善相关的政策,建立系统化的宏观政策保障体系。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系统化的宏观政策保障体系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应建立政府支持体系。国家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积极吸取国外的经验教训,给予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政策和法律上的支持。一方面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应加大对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扶持力度。二是应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导致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困难的关键因素就是无担保无抵押,这样就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认可中小企业的还贷能力。因此,应建立集多种担保形式于一体的信用担保体系。

其次,应创建金融服务体系。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中小型对外贸易企业发展的速度比较快,涉及的行业领域比较多,而且多是一些新兴的领域。为了促进中小型对外贸易企业的发展,国家应建立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方式的管理,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贸易企业的特点篇(3)

银行缺乏代位监管职能,降低了贸易信贷管理的有效性。改革试点下贸易信贷管理政策取消了银行对贸易信贷协同监管的职能。即银行无需再进入监测系统进行相关贸易信贷的审核,通过银行版的监测系统也无法查询企业相关的报告信息,这既加剧银行办理收结汇业务的风险,也降低了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的准确性。

由贸易融资引发的贸易信贷行为加大外汇局的监管难度。如企业因办理90天以上境外代付融资业务,而引发的企业超过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是否应报告尚待明确。因为境外代付行实际发生的付汇业务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延期付汇业务。可见,由贸易融资业务引发的企业贸易信贷行为,必然会虚增部分贸易信贷数据,扰乱贸易信贷秩序。

贸易信贷未实行额度和期限管理,报告金额无上限,企业资金可自由进出。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制度未采用额度和期限管理,致使企业资金可无限制地自由进出。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的情况下大量资金涌入,企业可无限制地进行100%以上的预收、延付报告;一旦形势出现逆转,企业又可无限制地进行100%以上的预付、延收报告。贸易信贷无期限约束助长了超长期贸易信贷的存在,容易成为境外“热钱”流入的便利渠道,显然不利于外汇局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

未制定针对特殊行业的贸易信贷管理办法,不但显失扶优限劣原则,而且增加了外汇局监管工作量。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制度未对如船舶、飞机、大型成套设备等特殊行业实行有针对性的管理,而将其等同于普通行业一并纳入总量核查管理。由于特殊行业的产品、时间周转以及金额等均具有特殊性,贸易信贷指标也常处于超标状态,导致外汇局频繁地对其进行非现场监测指标筛选和现场核查,影响外汇监管效率。同时,将特殊行业等同于普通行业进行管理,无法体现扶优限劣原则,不利于支持实体经济的贸易信贷需求。

缺乏有效的贸易信贷惩处机制,弱化了监管力度。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办法仅明确将报送贸易信贷数据错误率高且严重影响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的企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或将其列为B类企业。对违反贸易信贷管理规定的各种情形,均未明确相关的处罚依据,也没有细化对贸易信贷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贸易信贷管理的有效性。

改革试点下提高贸易信贷基础数据质量的思路

为了提高贸易信贷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增强外汇局对贸易信贷监管的有效性,建议依托外汇金宏系统全面采集贸易信贷登记数据,在此基础上合理设置贸易信贷的期限结构监测指标、综合监测指标和差额监测指标。通过额度管理、期限管理、特殊行业有针对性的管理等手段,结合原有的总量核查、分类管理、现场核查等措施,进行深度监测与多维度分析,进一步提升贸易信贷管理效率。

设想一:实行全口径数据采集,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一)具体方案。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中增设贸易信贷数据的申报功能,实现国际收支申报数据和贸易信贷报告同时生成。监测系统可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到全口径的贸易信贷数据,进一步提升贸易信贷非现场监测工作效率。

(二)前提条件。修订现有贸易信贷管理制度,将企业向监测系统报送的预收货款和预付货款数据的时间口径,改为与外汇金宏系统中采集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数据的时间口径保持一致。

(三)实行全口径数据采集的制度优势及面临的挑战

1.利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全口径数据的优势:

(1)进一步推动贸易便利化。一是由于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中增设的内容与监测系统中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的内容一致,数据导入监测系统后即可自动生成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取代了企业通过监测系统报送的贸易信贷报告和到外汇局的现场报告。二是将企业报告贸易信贷前移到国际收支申报时一并处理,企业只要在同一系统进行一次操作,即可同时完成收支申报和贸易信贷报告两项工作,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2)提高贸易信贷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目前贸易信贷管理数据的获取主要依靠企业通过监测系统自主报告来实现,但如上所述,这一管理制度存在一些弊端,影响了贸易信贷非现场核查的有效性。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贸易信贷数据,借助银行在对企业国际收支申报数据进行审核的同时,也完成了对企业贸易信贷相关单证的审核,有助于克服由企业报告随意性所带来的数据不准确性和不完整性。同时,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的贸易信贷数据,可在监测系统中自动转化为企业的贸易信贷报告,企业可在导入数据的基础上着手进行核对、修改、删除、补漏等项事宜,进一步提高贸易信贷数据的准确性。

(3)可赋予贸易信贷管理更多的数据支持。鉴于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的数据属于全口径数据,外汇局可监测到任意时间段的贸易信贷情况,因此外汇局可在更广的统计范围、更全面的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提高贸易信贷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如针对实际收汇与实际出口报关的时间差,可设定按期限统计外汇局可监测到的延期收款在30天、60天、90天、180天等的数据,便于外汇局准确掌握企业贸易信贷的期限结构、规模结构等情况。

2.利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全口径数据带来的挑战。为了使现有国际收支申报系统涵盖贸易信贷的内容,便于贸易信贷数据的采集,必须在系统中增设相关统计功能,并相应带来国际收支申报内容、法规和各种要素凭证的修改。此外,全口径数据采集也对计算机系统的软、硬件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设想二:部分口径采集和银行审核与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双向核对制度相结合

(一)部分口径采集是指仍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进行预收货款、预付货款数据的采集,转化为企业的贸易信贷报告。(做法同设想一)

(二)银行审核与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双向核对制度。即银行在审核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时,必须审查企业提供的进出口报关单,要求进出口与实际收付款的时间差超过90天的A类企业或超过30天的B类、C类企业,必须提供监测系统打印的贸易信贷报告单。银行或企业如发现报告信息与实际收付款信息不符,企业必须对错误的贸易信贷报告内容进行调整、修改或删除。#p#分页标题#e#

(三)部分口径采集和银行审核与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双向核对制度相结合的优缺点。从优点来看,一是与现行法规一致,不必改变现行系统的操作。二是强化银行的代位监管职能,提高企业延收延付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通过银行的审核可督促企业及时通过监测系统进行贸易信贷业务的报告,及时发现错误并督促企业进行修改。三是与全口径数据采集的制度相比,双向核对制度从总体上可减轻银企双方工作量。从缺点来看,主要是平添了对企业进出口报关单的审核,即必须多审核企业在监测系统中录入的进出口报关号、金额和进出口日期的准确性。

改革试点下提高贸易信贷管理有效性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系统贸易信贷监测统计预警功能。可按贸易信贷债权债务、期限、行业类别、所有制性质、企业规模、境内区域分布、境外国家/地区、货物类别等设置统计指标,对指标异常变化及时预警,并且在系统中增设企业贸易信贷指标监测功能,对贸易信贷报告期限较长(1年以上)且余额较大(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频繁修改、删除、变更报告内容(特别是收付汇时间、进出口时间)的,增加系统自动提示功能,防止企业通过自行报告随意删改数据,从而影响贸易信贷监测效率。

(二)对贸易信贷实行分类管理。要在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前提下,建立贸易信贷交易主体分类管理机制。对不同类别企业办理贸易信贷业务采取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引导和激励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一是对A类企业只要求实行必要的贸易信贷报告及银行审核操作。二是对B类、C类企业则实行较为严格的贸易信贷管理措施,限定上述两类企业各项贸易信贷发生比例,同时禁止其办理一定期限以上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汇和延期付汇业务。

(三)实行地区贸易信贷业务规模总量控制,制定防范贸易信贷资金异常流动风险应急预案。要结合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变化,适度控制我国贸易信贷业务总体规模。对各地区按贸易信贷预收、预付、延收、延付比照年进出口总量设定一个平均比例,各地区、各企业有义务执行比例管理。当这个总体平均比例被突破时,由外汇局根据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情况,及时调整贸易信贷管理方式,并对贸易信贷监测指标阈值进行调整。当外汇收支净流入或净流出较为严重时,缩小债务类或债权类指标的监测阈值,增加B类、C类企业的数量,同时缩减B类、C类企业债权或债务类贸易信贷的比例及期限。

贸易企业的特点篇(4)

中图分类号 F7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9)05-0110-03

作者简介 冯玮,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会计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为会计理论。(江西南昌330013)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厦门市按照中央提出的“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增强国际竞争力”的统一部署,大力发展对外贸易,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2006年,全市进出口总额突破300亿美元大关,外贸总量占全省的52.3%。随着厦门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对外贸易结构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就其不足方面而言,贸易结构上的不尽合理及其存在的其他潜在问题,随着厦门贸易地位的上升而逐渐显现出来。鉴于此,本文通过对厦门对外贸易结构现状分析,提出了厦门对外贸易结构优化的目标取向,以利于更好地认清当前形势,指导和促进厦门市对外贸易又好又快发展。

一、厦门对外贸易结构变化特点

对外贸易结构是指构成对外贸易活动的要素之间的比例关系及其相互联系,它包括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对外贸易方式结构,对外贸易模式结构,对外贸易区域结构等。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来,厦门市大批贸易型企业正在转向工贸结合;创品牌、搞研发成为相当部分企业的自觉行动;不少企业开始结合厦门的口岸优势,发展现代贸易服务业,外贸结构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1、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工业制成品在出口商品中所占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出口商品结构优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改革开放以后,厦门同其他贸易伙伴组织一样,采纳和推行了出口导向战略,极大地促进了厦门市工业制成品出口,使工业制成品出口有了长足发展,工业制成品与初级产品之比达到93:7。这一比重不仅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60:40的平均值,也高于发达国家或OECD成员国80:20的平均值。

2、出口市场结构进一步合理化。随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国际间贸易摩擦和贸易纠纷不断增多。为应对这一复杂局面,化解国际贸易风险,厦门市积极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不断拓展贸易空间,新兴市场出口增势强劲。2004年,厦门市对新兴市场、重点新兴市场的出口增幅分别达到82.84%和61.98%;2005年,对北美洲出口410,568万美元,增长35.04%;对南美洲出口87,121万美元,增长28.96%;对东盟出口112,711万美元,增长31.61%。2006年,对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东盟、海湾六国、南方共同体和南部非洲五国等经济合作组织出口1,083,698万美元,增长16.50%,增幅明显高于传统和发达市场。目前,厦门市出口市场已形成以美国、日本、韩国、德国、英国、法国、荷兰、新加坡以及港台地区为重点,遍布全球的多元化格局。

3、经营主体日趋多元化。随着出口经营权的逐步放开和招商引资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逐步加入到出口贸易队伍中来,经营主体结构形成了国有企业、三资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的多元化格局。在1998年以前厦门海关的统计资料中,没有民营外贸企业的出口数据。这是因为受国家政策的限制,民营企业无法进入外贸领域,这一政策直到2000年后才开始放松。而实际上,厦门外经贸主管部门利用特区的政策优势,从1998年就开始有意识地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外贸领域,到2006年12月底,厦门市已有民营外贸企业4153家,民营企业的进出口值也从1998年的4552万美元增至52.5884亿美元,增长了近116倍,成为厦门市最富生命力的外贸经营实体。

4、贸易方式多样化。改革开放之初,厦门市对外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其他贸易形式比较少。近年来在国家鼓励“两头在外、大进大出”,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成本比较优势的对外贸易指导思想下,厦门市加工贸易从较为单一方式逐步发展到多种方式并存。如今,以家电、电子、信息、通信、航空、化工等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为主要增长点的加工贸易,已经占到出口总额的半壁江山,成为厦门最主要的贸易方式。据统计资料表明,2006年厦门加工贸易出口87.25亿美元,占当年厦门出口总额的42.60%。从具有较高技术资金密集度的机电产品出口看,增长势头也日益强劲,高科技产品出口也呈现出可喜的增长势头。

二、当前外贸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贸易顺差逐步扩大。在我国以“出口创汇”为基本贸易战略指导原则的指导下,厦门的对外贸易长期维持出口大于进口的“顺差”状态,2006年全市对外贸易顺差额达到82.25亿美元。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扩大出口,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出口的优惠政策,如为出口企业提供优惠贷款、贴息、出口补贴、退税等,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得厦门外贸出口连续20多年保持高出厦门GDP增长的速度。统计资料表明,2000年至2006年7年间,外贸顺差平均增幅为39.9%,其中最近三年的顺差平均增幅达到51.39%。但是,这种带有浓重的“重商主义”色彩的贸易增长方式带来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鼓励出口的优惠政策扭曲了经济的资源配置,也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特别是出口退税已经成为外贸发展的巨大成本和代价。另一方面,持续的贸易盈余也会使得外汇储备居高不下,对汇率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外贸经营主体出现两极分化。近年来,厦门市进出口规模较大企业的外贸进出口发展形势良好,对推动厦门市外贸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大企业进出口的良好增势与平缓的总体增势相比显示,厦门市外贸两极分化格局显现,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差距在不断加大。2006年,全市对外贸易企业5121家,其中,戴尔、太古等前50家外资企业和厦华、建发、国贸、夏新等前50家内企业进出口值占全市进出口总值的64.58%,其余5071家中小企业仅占35.42%,增幅也明显低于大企业,拉低了全市外贸整体增幅。

3、不同性质企业进出口贸易不平衡。厦门市进出口贸易中,外资企业的进出口贸易额占全市进出口贸易总额一半以上,而国有企业所占比重小且不断下降。2006年,厦门市外资企业出口1,178,964万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57%;国有企业出口289,781万美元,仅占14%,而且,还呈现出口靠内

资、进口靠外资拉动的格局。2006年,厦门市内资企业出口87.2亿美元,同比增长33.2%,高于全国5.7个百分点;外资企业出口117.9亿美元,同比增长10.0%,远低于全国26.9%的增长水平。进口则正好相反。内资企业进口全年累计增幅仅5.4%;外资企业进口增幅为10.2%。这种不同性质企业进出口贸易不平衡的局面已持续多年。

4、加工贸易增速缓慢。2005年,厦门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增速仅17.6%,比全国平均增速低了7.7个百分点。其中出口低了10.3个百分点,进口低了4个百分点。2006年,厦门市加工贸易增速进一步放缓,出口增速仅7.0%,进口增速仅6.1%,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17.4%的增速。

5、对台贸易优势弱化。改革开放以来的很长一段时期,厦门利用自身的对台优势,努力发展对台经贸,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近年来,厦门的对台经贸优势正在丧失,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一是对台进出口增幅低。从2002年起,厦门市对台进出口额增幅逐年降低,2006年,对台进出口21.0454亿美元,增幅为-0.97%,比同期全市进出口增幅低了15个百分点,比全国同期对台进出口的增幅低了近19个百分点,而且对台进口额还出现负增长。二是比兄弟省市对台进出口贸易发展慢。2006年,许多兄弟省市对台进出口增幅高于厦门市,厦门周边地区与台湾地区金马澎直接经贸往来也走到厦门的前面,厦门市在省内对台贸易的龙头地位逐渐丧失。

三、厦门对外贸易结构调整的对策

1、重视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因为人民币升值、美国次贷危机等因素影响,厦门应该是注重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强化企业自身品牌战略的时候了。厦门外贸要摒弃那种不惜代价追求扩大出口的传统战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依靠科技进步走内涵式发展之路,尽快实现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转变。同时,修正或取消不合时宜的出口鼓励政策,从出口创汇型的指导政策向出口创利和维护公平贸易环境的外贸指导政策转变,着重开发新产品、新款式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商品,使出口贸易增长由主要依靠价格竞争、数量扩张及片面追求速度转向提高质量、效益和优化结构的方向上来,以实现厦门市对外贸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厦门应根据国内产业升级的需求,对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目录作动态调整,引导加工贸易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同时,要以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为重点,完善吸引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引导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厦门市;要大力推动国内企业的加工贸易更多地进人先进制造技术和新兴制造业领域,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环保型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产业结构,提高传统加工贸易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增强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和培育自主品牌的能力,扩大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全面提高出口竞争力。

3、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服务贸易是现代经济中最具增长潜力的领域。厦门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严重失衡,已使货物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受到贸易服务业或贸易支援业发展不足的制约。同时,片面追求货物贸易的数量型增长也受到了资源及外贸易环境的约束。因此,协调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发展的关系,拓展对外贸易新的比较优势,积极发展传统与现代服务业,已成为提高厦门市货物贸易出口效益的必由之路。要加强政策协调和指导,普及服务贸易知识,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服务贸易培训;在巩固货物贸易优势的同时,制定鼓励政策,大力扶持文化产品出口;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国家服务外包培训中心,培育和壮大服务外包主体,打造服务外包龙头企业;高水平搭建国际会展平台,办好已形成的品牌展会,积极引进世界著名会展机构来及办展,推动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相互促进、竞相发展的新格局加速形成。

4、加大科技兴贸力度。近年来,厦门市加大了科技兴贸的力度,高新技术产品已成为厦门市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但是,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及其在厦门市外贸中所比重来看,仍未成为出口贸易的主导产品。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长期实施粗放性经营,导致利润率不高;缺乏长远发展理念,不重视也无力进行技术研发,致使技术发明与技术创新严重不足。只有实现对外贸易的质量效益增长,才能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研发资金的投入力度,促进技术发明及技术创新,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日发展。在此基础上,逐步走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出口贸易整体竞争力提高的良性循环轨道。这样,才能逐步实现十六大提出的新兴工业化,即“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

5、进一步扩大对台贸易。发挥厦门特区的优势,在对台贸易方面有更大作为,既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厦门经济特区的历史使命,也是当前厦门外贸发展所面临的现实要求。要营造良好的对台经贸环境,加强对台经贸的政策引导,积极拓展两岸贸易渠道。一是要充分利用“投洽会”、“台交会”等载体,延伸展会的活动内容,扩大展会的联系作用,加大两岸经贸界的交流和交往。二是鼓励企业“登台”寻找商机。多组织赴台经贸团组,让更多的企业赴台寻找商机,开拓市场。三是加快发展与金门的经贸往来和合作。继续支持并推动对金门直接货物贸易,促进货物从金门中转台湾或出口。四是采取积极措施吸引台资在厦门设立贸易型公司。大陆即将开放外贸经营权的政策已引起一些台湾中小企业的关注,不少台资企业已不再大规模投入资金在大陆建厂,而准备转型进入外贸领域。所以,应抓住先机,制定可行的操作办法,利用多种渠道扩大宣传,吸引台资到厦门设立贸易型企业。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举措,着力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如,采取贴息和资助办法,鼓励外贸企业开展出口退税质押贷款;开展进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以及国际保理和出口押汇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制定并实施适应外贸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办法,确定服务外贸企业的专业担保机构,疏通外贸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产品,进一步丰富中小外贸企业抵押、质押等小额贷款业务。加强组织引导,鼓励外贸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创业融资、股权融资、中小板上市等直接融资业务;鼓励外贸企业发行集合企业债券,拓展融资渠道。各金融机构应针对当前汇率市场变化情况,围绕外贸企业不断推出规避汇率风险的新产品。

7、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要努力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环境,增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植。加大对中小企业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引导中小企业在技术、管理和制度上的创新,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的能力,充分发挥外贸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发展出口。对中小企业境外推销、境外商标注册、出口产品研发、产品境外认证和投保出口信用险等给予扶持;对中小企业参加应对“两反两保”(即反倾销和反补贴、一般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及贸易壁垒培训给予支持;对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的中小企业给予扶持;在“广交会”、东盟博览会等境内外大型展会的展位分配上继续向中小企业倾斜;鼓励外贸专业公司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保持可持续发展,为厦门市的外贸及整体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金轩.贸易经济教程[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3.

[2]宵.中国对外贸易结构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

[3]黄晓玲.中国对外贸易概论[M].北京: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03.

[4]刘新民.我国外贸依存度偏高的原因及未来走势[J].经济前沿,2005,(10).

[5]熊衍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商贸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J].厦门国际经贸,2005,(4).

贸易企业的特点篇(5)

1 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统一授信管理下,银行往往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为客户核定一个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按授信业务品种的不同为客户核定一个分项授信额度。但是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节拍”。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且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地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1.2 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

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下,国内银行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有的甚至对进口货物的用途也不甚了解,如此信息的不对称,将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1.3 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没有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办法,目前多数客户经理仍按照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这会产生两种风险:其一,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理掉;其二,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而实际上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就是以其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防范,在加强对贸易融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定期审核的同时,特别强调结合贸易融资的业务特性进行贷后管理。另外,在贷后管理方面,国际业务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2 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2.1 建立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贸易融资业务时效性强,快捷的审批流程是是否能够获得业务的关键。贸易融资业务更应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信用记录、交易对手、银行的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并关注贸易过程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匹配等。将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数值,根据业务本身特点,对贸易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

(1)授信额度的评定不只注重财务报表的某些传统指标,可以以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这类更能体现贸易型企业业务特性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标准;

(2)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评级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针对进口商品价格波动较快的特点,改变以往一年一评审的思路,可为半年一评,也可每季一评,中途可以随时追加或减少授信额度;更为灵活的可通过参与企业贸易流程的制定以及货权控制,给予客户临时的单笔授信。在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时候,需要将在静态数据基础上核定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值,对贸易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动态化的审查。授信额度应该是银行对企业各项融资和担保的风险控制上限,而不是努力争取达到的风险暴露目标。

鉴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贸易背景和票据交割背景,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查必须坚持动态化原则。如果简单地使用授信额度,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最终会把自己逼迫到被动的地位。

2.2 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有效监控贸易全流程的物流和资金流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对于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贸易真实性、上下游情况以及交易价格的调查,有助于银行切实了解企业贸易融资的背景,对风险进行有效掌控。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得越全面,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轻,越有利于银行降低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经常走访客户,掌握客户所经营的主营业务,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熟悉国内外贸易政策以及国

[1] [2] 

际上非关税壁垒等行业动态,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的潜在风险。

()国际贸易融资自身的有偿性是区别于一般贷款的最大特征,就单个企业而言,其主要银行往往面对的只是贸易流的一端,而试图仅从贸易流的一端来把握整个贸易过程显然是徒劳的,那样就不得不将单个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作为主要的考察依据。如今,随着商业银行国际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使得银行有能力和条件利用贸易流的特征和封闭管理的手段,通过境内外机构的合作,监控进出口双方,把握贸易过程中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从而达到防范风险和提高整体收益的目的。

. 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

()在坚持动态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动态跟踪和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二是一旦发生风险,或者确定即将发生风险时,要建立起应急方案,关键在于要尽可能地保全银行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贸易融资对银行来说能够掌握相关的货权。因此掌握货权在贸易融资中极为关键,而对货物的监控,银行有人力、物力不能及的地方,因此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代银行进行质押物的监管,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

()加强行内的联动机制,防范潜在风险。若贸易的进出口双方都在同一银行办理业务,通过行内的联动机制有利于银行及时了解上下游企业情况,准确判断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同时一旦贸易双方出现资信风险,及早采取措施、排查堵漏;协调各方面力量,合理分工,互相配合,上下联动。

贸易企业的特点篇(6)

1 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统一授信管理下,银行往往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为客户核定一个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按授信业务品种的不同为客户核定一个分项授信额度。但是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节拍”。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且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地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1.2 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

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下,国内银行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有的甚至对进口货物的用途也不甚了解,如此信息的不对称,将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1.3 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没有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办法,目前多数客户经理仍按照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这会产生两种风险:其一,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理掉;其二,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而实际上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就是以其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防范,在加强对贸易融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定期审核的同时,特别强调结合贸易融资的业务特性进行贷后管理。另外,在贷后管理方面,国际业务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2 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2.1 建立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贸易融资业务时效性强,快捷的审批流程是是否能够获得业务的关键。贸易融资业务更应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信用记录、交易对手、银行的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并关注贸易过程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匹配等。将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数值,根据业务本身特点,对贸易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

(1)授信额度的评定不只注重财务报表的某些传统指标,可以以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这类更能体现贸易型企业业务特性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标准;

(2)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评级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针对进口商品价格波动较快的特点,改变以往一年一评审的思路,可为半年一评,也可每季一评,中途可以随时追加或减少授信额度;更为灵活的可通过参与企业贸易流程的制定以及货权控制,给予客户临时的单笔授信。在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时候,需要将在静态数据基础上核定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值,对贸易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动态化的审查。授信额度应该是银行对企业各项融资和担保的风险控制上限,而不是努力争取达到的风险暴露目标。

鉴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贸易背景和票据交割背景,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查必须坚持动态化原则。如果简单地使用授信额度,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最终会把自己逼迫到被动的地位。

2.2 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有效监控贸易全流程的物流和资金流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对于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贸易真实性、上下游情况以及交易价格的调查,有助于银行切实了解企业贸易融资的背景,对风险进行有效掌控。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得越全面,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轻,越有利于银行降低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经常走访客户,掌握客户所经营的主营业务,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熟悉国内外贸易政策以及国际

[1] [2] 

上非关税壁垒等行业动态,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的潜在风险。

()国际贸易融资自身的有偿性是区别于一般贷款的最大特征,就单个企业而言,其主要银行往往面对的只是贸易流的一端,而试图仅从贸易流的一端来把握整个贸易过程显然是徒劳的,那样就不得不将单个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作为主要的考察依据。如今,随着商业银行国际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使得银行有能力和条件利用贸易流的特征和封闭管理的手段,通过境内外机构的合作,监控进出口双方,把握贸易过程中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从而达到防范风险和提高整体收益的目的。

. 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

()在坚持动态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动态跟踪和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二是一旦发生风险,或者确定即将发生风险时,要建立起应急方案,关键在于要尽可能地保全银行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贸易融资对银行来说能够掌握相关的货权。因此掌握货权在贸易融资中极为关键,而对货物的监控,银行有人力、物力不能及的地方,因此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代银行进行质押物的监管,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

()加强行内的联动机制,防范潜在风险。若贸易的进出口双方都在同一银行办理业务,通过行内的联动机制有利于银行及时了解上下游企业情况,准确判断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同时一旦贸易双方出现资信风险,及早采取措施、排查堵漏;协调各方面力量,合理分工,互相配合,上下联动。

贸易企业的特点篇(7)

1 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统一授信管理下,银行往往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为客户核定一个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按授信业务品种的不同为客户核定一个分项授信额度。但是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节拍”。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且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地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1.2 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

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下,国内银行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有的甚至对进口货物的用途也不甚了解,如此信息的不对称,将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1.3 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没有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办法,目前多数客户经理仍按照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这会产生两种风险:其一,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理掉;其二,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而实际上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就是以其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防范,在加强对贸易融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定期审核的同时,特别强调结合贸易融资的业务特性进行贷后管理。另外,在贷后管理方面,国际业务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2 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2.1 建立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贸易融资业务时效性强,快捷的审批流程是是否能够获得业务的关键。贸易融资业务更应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信用记录、交易对手、银行的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并关注贸易过程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匹配等。将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数值,根据业务本身特点,对贸易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

(1)授信额度的评定不只注重财务报表的某些传统指标,可以以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这类更能体现贸易型企业业务特性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标准;

(2)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评级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针对进口商品价格波动较快的特点,改变以往一年一评审的思路,可为半年一评,也可每季一评,中途可以随时追加或减少授信额度;更为灵活的可通过参与企业贸易流程的制定以及货权控制,给予客户临时的单笔授信。在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时候,需要将在静态数据基础上核定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值,对贸易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动态化的审查。授信额度应该是银行对企业各项融资和担保的风险控制上限,而不是努力争取达到的风险暴露目标。

鉴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贸易背景和票据交割背景,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查必须坚持动态化原则。如果简单地使用授信额度,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最终会把自己逼迫到被动的地位。

2.2 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有效监控贸易全流程的物流和资金流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对于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贸易真实性、上下游情况以及交易价格的调查,有助于银行切实了解企业贸易融资的背景,对风险进行有效掌控。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得越全面,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轻,越有利于银行降低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经常走访客户,掌握客户所经营的主营业务,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熟悉国内外贸易政策以及国际

上非关税壁垒等行业动态,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的潜在风险。

(2)国际贸易融资自身的有偿性是区别于一般贷款的最大特征,就单个企业而言,其主要银行往往面对的只是贸易流的一端,而试图仅从贸易流的一端来把握整个贸易过程显然是徒劳的,那样就不得不将单个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作为主要的考察依据。如今,随着商业银行国际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使得银行有能力和条件利用贸易流的特征和封闭管理的手段,通过境内外机构的合作,监控进出口双方,把握贸易过程中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从而达到防范风险和提高整体收益的目的。

2.3 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

(1)在坚持动态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动态跟踪和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二是一旦发生风险,或者确定即将发生风险时,要建立起应急方案,关键在于要尽可能地保全银行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2)贸易融资对银行来说能够掌握相关的货权。因此掌握货权在贸易融资中极为关键,而对货物的监控,银行有人力、物力不能及的地方,因此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代银行进行质押物的监管,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

贸易企业的特点篇(8)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5-0137-01

1 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统一授信管理下,银行往往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为客户核定一个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按授信业务品种的不同为客户核定一个分项授信额度。但是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节拍”。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且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地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1.2 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

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下,国内银行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有的甚至对进口货物的用途也不甚了解,如此信息的不对称,将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1.3 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没有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办法,目前多数客户经理仍按照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这会产生两种风险:其一,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理掉;其二,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而实际上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就是以其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防范,在加强对贸易融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定期审核的同时,特别强调结合贸易融资的业务特性进行贷后管理。另外,在贷后管理方面,国际业务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2 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2.1 建立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贸易融资业务时效性强,快捷的审批流程是是否能够获得业务的关键。贸易融资业务更应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信用记录、交易对手、银行的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并关注贸易过程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匹配等。将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数值,根据业务本身特点,对贸易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

(1)授信额度的评定不只注重财务报表的某些传统指标,可以以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这类更能体现贸易型企业业务特性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标准;

(2)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评级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针对进口商品价格波动较快的特点,改变以往一年一评审的思路,可为半年一评,也可每季一评,中途可以随时追加或减少授信额度;更为灵活的可通过参与企业贸易流程的制定以及货权控制,给予客户临时的单笔授信。在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时候,需要将在静态数据基础上核定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值,对贸易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动态化的审查。授信额度应该是银行对企业各项融资和担保的风险控制上限,而不是努力争取达到的风险暴露目标。

鉴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贸易背景和票据交割背景,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查必须坚持动态化原则。如果简单地使用授信额度,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最终会把自己逼迫到被动的地位。

2.2 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有效监控贸易全流程的物流和资金流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对于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贸易真实性、上下游情况以及交易价格的调查,有助于银行切实了解企业贸易融资的背景,对风险进行有效掌控。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得越全面,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轻,越有利于银行降低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经常走访客户,掌握客户所经营的主营业务,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熟悉国内外贸易政策以及国际上非关税壁垒等行业动态,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的潜在风险。

(2)国际贸易融资自身的有偿性是区别于一般贷款的最大特征,就单个企业而言,其主要银行往往面对的只是贸易流的一端,而试图仅从贸易流的一端来把握整个贸易过程显然是徒劳的,那样就不得不将单个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作为主要的考察依据。如今,随着商业银行国际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使得银行有能力和条件利用贸易流的特征和封闭管理的手段,通过境内外机构的合作,监控进出口双方,把握贸易过程中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从而达到防范风险和提高整体收益的目的。

2.3 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

(1)在坚持动态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动态跟踪和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二是一旦发生风险,或者确定即将发生风险时,要建立起应急方案,关键在于要尽可能地保全银行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2)贸易融资对银行来说能够掌握相关的货权。因此掌握货权在贸易融资中极为关键,而对货物的监控,银行有人力、物力不能及的地方,因此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代银行进行质押物的监管,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

贸易企业的特点篇(9)

1 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统一授信管理下,银行往往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为客户核定一个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按授信业务品种的不同为客户核定一个分项授信额度。但是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节拍”。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且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地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1.2 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

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下,国内银行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有的甚至对进口货物的用途也不甚了解,如此信息的不对称,将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1.3 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没有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办法,目前多数客户经理仍按照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这会产生两种风险:其一,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理掉;其二,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而实际上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就是以其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防范,在加强对贸易融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定期审核的同时,特别强调结合贸易融资的业务特性进行贷后管理。另外,在贷后管理方面,国际业务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2 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2.1 建立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贸易融资业务时效性强,快捷的审批流程是是否能够获得业务的关键。贸易融资业务更应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信用记录、交易对手、银行的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并关注贸易过程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匹配等。将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数值,根据业务本身特点,对贸易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

(1)授信额度的评定不只注重财务报表的某些传统指标,可以以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这类更能体现贸易型企业业务特性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标准;

(2)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评级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针对进口商品价格波动较快的特点,改变以往一年一评审的思路,可为半年一评,也可每季一评,中途可以随时追加或减少授信额度;更为灵活的可通过参与企业贸易流程的制定以及货权控制,给予客户临时的单笔授信。在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时候,需要将在静态数据基础上核定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值,对贸易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动态化的审查。授信额度应该是银行对企业各项融资和担保的风险控制上限,而不是努力争取达到的风险暴露目标。

鉴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贸易背景和票据交割背景,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查必须坚持动态化原则。如果简单地使用授信额度,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最终会把自己逼迫到被动的地位。

2.2 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有效监控贸易全流程的物流和资金流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对于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贸易真实性、上下游情况以及交易价格的调查,有助于银行切实了解企业贸易融资的背景,对风险进行有效掌控。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得越全面,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轻,越有利于银行降低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经常走访客户,掌握客户所经营的主营业务,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熟悉国内外贸易政策以及

国际上非关税壁垒等行业动态,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的潜在风险。

(2)国际贸易融资自身的有偿性是区别于一般贷款的最大特征,就单个企业而言,其主要银行往往面对的只是贸易流的一端,而试图仅从贸易流的一端来把握整个贸易过程显然是徒劳的,那样就不得不将单个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作为主要的考察依据。如今,随着商业银行国际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使得银行有能力和条件利用贸易流的特征和封闭管理的手段,通过境内外机构的合作,监控进出口双方,把握贸易过程中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从而达到防范风险和提高整体收益的目的。

2.3 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

(1)在坚持动态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动态跟踪和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二是一旦发生风险,或者确定即将发生风险时,要建立起应急方案,关键在于要尽可能地保全银行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2)贸易融资对银行来说能够掌握相关的货权。因此掌握货权在贸易融资中极为关键,而对货物的监控,银行有人力、物力不能及的地方,因此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代银行进行质押物的监管,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

(3)加强行内的联动机制,防范潜在风险。若贸易的进出口双方都在同一银行办理业务,通过行内的联动机制有利于银行及时了解上下游企业情况,准确判断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同时一旦贸易双方出现资信风险,及早采取措施、排查堵漏;协调各方面力量,合理分工,互相配合,上下联动。

贸易企业的特点篇(10)

1 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统一授信管理下,银行往往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为客户核定一个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按授信业务品种的不同为客户核定一个分项授信额度。但是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节拍”。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且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地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1.2 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

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下,国内银行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有的甚至对进口货物的用途也不甚了解,如此信息的不对称,将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1.3 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没有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办法,目前多数客户经理仍按照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这会产生两种风险:其一,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理掉;其二,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而实际上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就是以其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防范,在加强对贸易融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定期审核的同时,特别强调结合贸易融资的业务特性进行贷后管理。另外,在贷后管理方面,国际业务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2 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2.1 建立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贸易融资业务时效性强,快捷的审批流程是是否能够获得业务的关键。贸易融资业务更应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信用记录、交易对手、银行的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并关注贸易过程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匹配等。将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数值,根据业务本身特点,对贸易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

(1)授信额度的评定不只注重财务报表的某些传统指标,可以以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这类更能体现贸易型企业业务特性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标准;

(2)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评级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针对进口商品价格波动较快的特点,改变以往一年一评审的思路,可为半年一评,也可每季一评,中途可以随时追加或减少授信额度;更为灵活的可通过参与企业贸易流程的制定以及货权控制,给予客户临时的单笔授信。在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时候,需要将在静态数据基础上核定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值,对贸易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动态化的审查。授信额度应该是银行对企业各项融资和担保的风险控制上限,而不是努力争取达到的风险暴露目标。

鉴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贸易背景和票据交割背景,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查必须坚持动态化原则。如果简单地使用授信额度,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最终会把自己逼迫到被动的地位。

2.2 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有效监控贸易全流程的物流和资金流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对于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贸易真实性、上下游情况以及交易价格的调查,有助于银行切实了解企业贸易融资的背景,对风险进行有效掌控。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得越全面,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轻,越有利于银行降低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经常走访客户,掌握客户所经营的主营业务,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熟悉国内外贸易政策以及国

际上非关税壁垒等行业动态,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的潜在风险。

(2)国际贸易融资自身的有偿性是区别于一般贷款的最大特征,就单个企业而言,其主要银行往往面对的只是贸易流的一端,而试图仅从贸易流的一端来把握整个贸易过程显然是徒劳的,那样就不得不将单个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作为主要的考察依据。如今,随着商业银行国际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使得银行有能力和条件利用贸易流的特征和封闭管理的手段,通过境内外机构的合作,监控进出口双方,把握贸易过程中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从而达到防范风险和提高整体收益的目的。

2.3 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

(1)在坚持动态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动态跟踪和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二是一旦发生风险,或者确定即将发生风险时,要建立起应急方案,关键在于要尽可能地保全银行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2)贸易融资对银行来说能够掌握相关的货权。因此掌握货权在贸易融资中极为关键,而对货物的监控,银行有人力、物力不能及的地方,因此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代银行进行质押物的监管,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

(3)加强行内的联动机制,防范潜在风险。若贸易的进出口双方都在同一银行办理业务,通过行内的联动机制有利于银行及时了解上下游企业情况,准确判断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同时一旦贸易双方出现资信风险,及早采取措施、排查堵漏;协调各方面力量,合理分工,互相配合,上下联动。

贸易企业的特点篇(11)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2(10)-0010-04

近年来,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动荡,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发展带来重创,危机的影响至今未完全消退。危机的最重要启示之一就是严重脱离实体经济的高杠杆化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将发生根本改变,金融市场的创新与发展必须紧密围绕实体经济展开。贸易金融作为与实体经济联系最为紧密的金融领域,将大力促进世界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有助于中国金融业把握历史性机遇、获得健康快速成长、实现难得的后发优势。

一、贸易金融贯穿于贸易活动的全部过程

贸易金融是伴随着贸易发展而出现的,贸易金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3世纪甚至最初的商品交换时期。它最初始的业务仅是为各国贸易商的贸易活动提供汇兑和支付,之后逐步扩展到与贸易相关的资金融通、现金流管理等。原先银行为企业提供的贸易服务主要集中在汇款、信用证和托收等传统结算方式,贸易融资的形式以最基本的押汇为主。20世纪下半叶以来,在信息技术革命推动下,世界分工模式发生深刻变革,贸易金融从提供贸易结算与融资等基础服务进入了综合金融服务阶段。

中国银行作为中国贸易金融领域的龙头,最先在贸易金融理论方面做出了系统研究,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述,第一次明确了“贸易金融”的内涵:贸易金融是银行在贸易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为国内或跨国的商品和服务贸易提供的贯穿贸易活动整个价值链的全面金融服务。它包括贸易结算、贸易融资等基础服务,以及信用担保、保值避险、财务管理等增值服务。

具体来说,第一,贸易结算仍是最基础的贸易金融业务,促成企业交易,降低成本。为企业提供国内和跨境的交易结算,仍是银行贸易金融服务的起点和最重要内容之一。这样的服务使得完全陌生的两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借助于银行的中介作用而发展成为交易对手。近十几年来,企业间的交易方式、交易内容也与几十年前有着巨大的差异。以中国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贸易结算服务方式和内容方面也产生了一系列变化,为企业提供贸易结算以外的更广泛、更深入、更具个性的贸易服务。

第二,贸易融资是贸易金融的核心。贸易融资总是与贸易相伴而行,为贸易活动中的各方提供资金支持。在贸易过程中,贸易融资发挥着剂和催化剂的作用。近年来,针对国际贸易发展呈现的新特点,商业银行研发、创新、推广了许多新的贸易融资产品,包括福费廷、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信保融资、订单融资、货押融资、风险参与、贸易融资与资金产品组合等。这些贸易融资新产品不仅推动了银行服务能力和内部风险控制方式的变革,而且有助于企业降低成本、减少存货、扩大销售、加快资金周转,为世界经济和贸易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第三,信用担保、避险保值、财务管理是银行为贸易参与方提供的增值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信用担保是银行为贸易参与方提供以信用增强为主要目的的服务,在帮助买卖双方建立互信、促成交易方面作用明显;避险保值是在商品价格、利率、汇率波动日趋频繁的市场环境下,银行帮助客户有效规避风险的专业服务;财务管理则是针对产业链中一些大型企业的财务集中、资金归集、财务管理外包等需求而提供的增值服务,包括应收账款管理、财务报表优化、现金管理等众多内容。这些服务进一步丰富了贸易金融服务体系。

二、贸易金融的鲜明特征

贸易金融作为银行公司金融中一个相对独立的业务体系,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服务对象特定。贸易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是商业银行的基础性业务,本质是为商品和服务交易提供支付、结算、信贷、信用担保等服务,这些服务紧紧围绕“贸易”这一实体经济活动。正是基于这一特点,贸易金融的发展和创新不会像金融衍生品一样成为纯粹的虚拟金融业务,也不会因为过度的杠杆效应形成泡沫和危机。

二是债务自偿性,风险相对可控。所谓自偿性,就是银行根据企业真实贸易背景和上下游客户资信实力,以单笔或额度授信方式,提供银行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以企业销售收入或贸易所产生的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作为直接还款来源,而不是完全依赖授信到期阶段企业的综合现金流。贸易融资自偿性的关键点在于,银行依托对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或者对有实力关联方的责任和信誉捆绑,在有效控制授信资金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授信,从而从本质上改变了银行的审贷理念和信贷方式,这对于原先因为不能提供有效抵押担保品而难以从银行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获取资金支持的新途径。此外,贸易金融业务周期短、流动性强,银行的放款与回收时间通常少于180天,如果客户不能偿还,银行可以很快察觉并采取补救措施。

三是综合性强,收入来源多样化。贸易金融兼具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特点,既涉及表外业务又涉及表内业务。商业银行的贸易金融收益主要来自于三方面:一是贸易融资的直接收益,即利息净收入。二是中间业务收益,包括手续费收入、汇兑收入等。三是资金交易的佣金收入,进出口商为了避免汇率和利率波动的风险,可能要通过银行做一些保值性的外汇交易,如掉期、远期和期权等,银行从中获得资金交易的佣金收入。此外,还有其他隐性收益,银行可以以贸易金融业务为纽带与企业建立更密切的关系,向企业出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服务,从银行对企业的全方位服务中获得价值补偿。

四是贸易金融业务适合中小企业。贸易金融以特定交易为服务对象,可凭特定交易过程产生的应收账款或物权作为质押对企业授信,从而可以大大降低对客户的授信准入门槛,对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问题十分有效。另外,信用证、保函、保理等贸易金融产品因有银行信用介入,对中小企业有较强的信用增强作用,有助于中小企业提高谈判地位,充分利用赊销等方式扩大销售规模。

三、人民币国际化有助于丰富贸易金融的内涵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要求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呼声日益高涨。我国在2009年推出了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政策,人民币在世界的流通使用日渐广泛。人民币的跨境使用对商业银行贸易金融产品创新带来机遇。我国国内的商业银行作为国内金融体系的主体和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机会成为人民币国际金融市场的主体。从产品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的跨境人民币体系主要包括传统间接金融业务、银行间业务和投资类业务三大类银行服务。

首先是海外的传统间接金融业务。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是从跨境的贸易结算起步的,跨境人民币业务是人民币国际化初级阶段的核心业务。主要包括人民币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海外人民币存款、海外人民币贷款、海外人民币现金管理、货币兑换等业务。以中国银行为例,中国银行现有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产品均已推广至跨境人民币业务,还根据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不同类型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客户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融资、信贷、资金、理财等全方位产品和度身打造的综合方案。

其次是银行间业务。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使得人民币成为贸易和金融交易的计价、结算和流通货币,必须打通境外银行获得人民币资金的通道。随着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量的增多,人民币贸易融资进一步拓展,与之相关的人民币清算规模将不断扩大,从而衍生出人民币同业账户管理、境外人民币拆借、人民币资金购售等业务。

第三类是境外人民币投资业务。随着人民币从贸易领域向投资领域拓展,商业银行的贸易金融服务内容也将不断充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只是迈出了人民币国际化的第一步,要想扩大人民币国际结算的规模和范围,必须增加人民币的投资渠道,让境外企业和金融机构持有的人民币资金可以获得支付和存款以外的使用途径。我国商业银行将在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结算、融资等传统人民币贸易金融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发掘人民币资金理财、直接投资、债券投资和资金交易等需求,进一步占据人民币市场的主体地位,提升国际竞争力。

四、贸易金融创新发展的方向

贸易金融将形成未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重点,改变和优化商业银行的战略规划方向,并主导银行业产品和服务创新的方向。

第一,贸易金融业务将与供应链结合更为紧密。近十多年来,国际产业分工模式由企业内部分工转变为企业间分工,围绕某一产业链核心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管理的实践--供应链管理逐步形成,对银行围绕供应链管理提供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所谓供应链金融,是银行借助核心企业信用,通过掌控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交易中产生的现金流,为核心企业及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包括融资、避险、结算在内的全面服务方案。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色是突破了商业银行传统短期贷款对授信主体的评级要求和抵质押担保要求,变单个企业风险管理为供应链的风险管理,从单个授信企业的财务报表向整个供应链条延伸。在供应链金融中,银行可以基于核心企业资信状况,将资金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企业,通过产品与客户建立紧密联系,有效增加基础客户群、特别是中小企业客户的数量,充分发挥产品创新对银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作用。

第二,贸易金融与信息技术结合日趋紧密。当前信用证、托收等传统结算工具的使用日趋下降,贸易双方对于银行的需求从以信用支持为主逐步转向以支付速度和效率为主,银行传统贸易融资的发展空间大幅缩小,银行必须依托电子化平台的建设,以挖掘赊销(O/A,Open Account)结算项下的贸易融资机会。目前业内贸易电子化平台的建设中最具竞争力和发展前景的当属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简称SWIFT组织)开发的贸易服务设施系统(TSU,Trade Services Utility)。TSU是一个通过集中化数据处理和工作流引擎支持银行间及时准确地核实和共享贸易项下交易信息的服务系统,为银行间提供了一个从贸易订单产生伊始就可跟进交流交易信息和开展业务合作的系统平台,它将对贸易金融的整体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第三,贸易金融领域国际业务与国内业务不断融合。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企业的贸易活动既涉及国际市场又涉及国内市场,其供应链或贸易链是横跨境内和境外的整个链条。例如,国内企业获得出口订单后产生在银行办理出口结算和押汇需求,而其在国内采购备货阶段又需要打包贷款或国内信用证产品,其上游供应商可能需要以其信用为基础申请卖方融资。从业务发展趋势看,真正有发展潜力的贸易金融是以客户为中心、为整个贸易链或产业链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

五、贸易金融将推动中国商业银行未来的全面发展

贸易金融将成为未来银行业务创新的重点领域。贸易金融将是商业银行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综合管理和风险管理创新的重要模块,在产品设计、信息技术利用、组织结构辅助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创新空间。贸易金融产品和服务涉及境内外的多家金融机构和贸易商,产品相对存贷款业务操作过程更为复杂,技术含量高,对信息技术要求也较高,是相对来说不易复制的银行产品,容易形成产品和品牌优势。服务创新模式则在于以客户为中心,立足于客户贸易行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贸易金融风险的两面性,即代表低风险的自偿性和代表风险难以把握的风险多元化并存,使得风险管理更为复杂,也使得风险管理创新有具体依托。推动风险管理与贸易金融业务结合,设计和执行符合贸易金融特色的风险管理流程,将有效推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创新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贸易金融业务的发展帮助银行有力地拓展客户群。由于通过基础的贸易金融产品供给,商业银行一方面和贸易客户建立了比普通信贷更为深入的合作关系和信用基础,有效推动了银企合作的深入;另一方面在前期业务的操作要求下,对企业的现金流、资产状况等核心经营指标有更加全面的掌握,这些都将有利于商业银行发掘价值客户,设计针对性强的金融产品,推动贸易基础上的银企金融合作深化。这一过程也将成为商业银行争夺优质客户,体现产品竞争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方面。

贸易金融业务的拓展将大大优化银行收入结构。贸易金融业务除了为商业银行带来丰厚的融资利差收益、支付结算、代收代付、担保承诺等中间业务收益外,综合的贸易金融服务还将在交易类和咨询服务类中间业务上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在深入合作和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中,现金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顾问等高水准金融业务将获得很好的发展,提升中间业务收入水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仍普遍存在利差收入支撑、中间业务收入比例不高的问题。中间业务有资源占用少、成本低、风险小和收入来源稳定等特点,中间业务水平的提升还是银行业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的重要表现。基于贸易金融的产品和收入特性,贸易金融在未来商业银行战略规划中将作为优化收入结构的重要产品和服务种类予以重点考虑。

贸易金融服务将帮助中国商业银行加快“走出去”步伐。贸易支付和结算产品是“走出去”企业的必备需求,在此基础上的短期贸易融资将推动企业完善生产销售环节,综合的贸易金融服务则将推动银企合作深化。贸易金融产品全球推广的过程,也是商业银行国际化的过程,是我国商业银行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展开竞争的过程,我们有“人和”的优势,对方有“地利”的优势。在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贸易金融的发展将推动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战略的实现,“走出去”为此提供了战略机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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