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出口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大全11篇

时间:2023-10-17 10:46:02

出口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

出口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篇(1)

国家不断出台“政策红包”来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2012起不断开放的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也给跨境电商物流模式的创新和实现带来了新的契机。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及物流模式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但大多数前人的分析都是基于已有的跨境电商物流模式,分析制约因素和提出解决办法。极少人涉及现有模式的改进和对发展契机的分析。有鉴于此,本文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从现有的跨境电商物流模式出发,对出口模式的制高点海外仓模式进行改进并提出未来跨境电商物流管理论文模式创新的突破点。 

1 在大物流时代跨境电子商务新的发展契机 

海外仓虽然是“电子商务3.0”时代下跨境电商贸易的制高点,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对运营管理的水平有很高的要求。跨境电商卖家企业对境外仓库中货物的仓储、发货远程操作,并以客户满意度为目标,必须依靠精准、专业的物流信息系统,以实时掌握在途和在库的商品情况。在信息监管下,由买卖双方共同控制的海外仓系统可以解决目前海外仓系统的不规范问题。 

图1 

此系统主要由三个主体构成: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信息监控中心、交易主体。指令由交易主体(卖方和卖方)共同发出,所有的指令都必须反馈给信息监控中心,而交易的具体内容和结果要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有实时更新和信息的呈现。货物的唯一标记作为追踪的凭证。 

2 第四方物流 

第四方物流(Fourth Party Logistics,4PL)强调整个供应链的优化,必须整合信息技术、传统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三个方面的资源。 

在满足物流需求的基础上,我国现有为跨境电商交易双方、第三方来整合社会物流资源,实现物流信息共享的服务。例如由第三方运营的海外仓,它可以为其客户提供订单管理、库存管理等增值行为;再如为跨境电商卖家提供整合境内、跨境即境外物流的货运承运商,实现各类资源的集成,由于没有涉及采购管理,称此类服务为“第四方物流”。 

第四方物流需提供供应链的优化服务。4PL已成为在大物流时代下解决供应链问题,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突破点,也成为了未来跨境电商物流追求更经济的运营模式的希望。越来越多的跨境电商的物流服务商在信息技术、复杂性以及增值服务的维度进行了突破,例如Axado与全球超过150家物流公司进行了合作,为跨境电子交易的相关方提供一系列的物流解决方案。 

3 跨境电商试点城市 

近日,福建自贸区福州、平潭也获国家支持,成为新的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上海、重庆、郑州、杭州、宁波、广州、深圳、天津等九大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城市。 

在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有四种业务模式可以申报,其中“直购进口”“一般出口”“保税出口”已经在全国进行开放。还有“保税+直邮”模式,也就是“保税进口”模式,这种模式可以让企业先将货运至保税区内,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海关清关的复杂手续,使货物入境的时间缩短2~3天,减少了将近10%的物流费用。这种模式还允许境内进口商和境外进口商在自贸区内适当囤货,通过批量保税进出关。 

九大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有其各自使用的模式和特点: 

表1 

城市 模式 特点 

上海 

“跨境通” 一般出口、网购报税进口、网上直购进口 自贸赚取和直邮中国模式:主要集中在快销品领域,能比实体店价格降30%左右 

重庆 

“e点即成” 保税进口、一般进口、保税出口、一般出口 全国唯一具有跨境电商服务四种模式全业务的试点城市;先行先试以海关认可的条形码作为跨境货物的通关依据,跳过申报环节,每票订单节约通关费用约15元 

宁波 

“跨境购” 保税进口 保税备货模式: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外批量采购商品,通过海运备货到保税区指定的跨境仓内,商品以个人物品形式申报出区,只缴纳行邮税 

郑州 

“e贸易” 保税进口 唯一利用综合保税监管场所进行跨境电商试点的城市;跨境B2C营销模式,所售商品直接与海外生产商联系合作,中间不经过任何代购、代销环节

杭州“跨境一步达” 保税进口、直购进口 中国首个部级跨境电商试验区,浙江省唯一集“保税进口”与“直购进口”模式于一体的全业务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并设有跨境一步达 

广州 

“状元谷” 保税出口、一般出口 B2C一般出口(邮件/快递):线上信息平台管理信息,凭物流清单先申报放行;B2B2C保税出口:“整进、散出、汇总申报” 

天津 保税进口、直购进口 以海运为特征的保税备货模式。境外商品集中入境暂存保税港区,以跨境电商平台的形式分销,计征行邮税方式报关进口 

深圳前海 保税进口、保税出口 首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功能齐全、政策优惠、开放层次高;跨境电商出口业务通关、结汇、退税瓶颈打通;允许跨境电商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转入外汇 

福州平潭 保税进口、直购进口 闽台两岸共同打造的首个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保税进,行邮出 

由于跨境电商交易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国家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开放持谨慎态度。相信随着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跨境物流的体系将会更加规范,未来会开放更多的跨境电商试点城市,这也成为跨境电商物流模式创新的突破点。 

4 政策 

跨境电商的飞速发展和经济效益引起了国家的重视。2011年起,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跨境电商的鼓励和限制政策,表2截选了与跨境电商物流相关的政策。 

表2 

时间 事件 主要内容 

2011年3月 《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优化物流配送布局,发展与电子认证、网络交易、在线支付协同运作的物流配送服务 

2012年8月 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批准跨境电商服务试点在郑州启动,随后试点扩展到上海、广州、重庆、郑州、杭州、宁波、深圳、苏州、平潭等多个城市 海关总署批准的跨境贸易电商服务共四种模式,分别为一般进口、保税进口、一般出口和保税出口 

2014年7月 海关总署宣布,6+1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开放 给予跨境电商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即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海外商品只需要缴纳行邮税,免去了一般进口贸易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2015年6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加强与境外企业合作,通过规范的,海外仓、体验店和配送网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 

2015年10月 海关总署正式行函确定天津市为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 从2012年底国家发改委批准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为首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以来,跨境进口电商正式获得官方认可和支持,截至目前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已增至9个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整理。 

跨境电商是中国崛起的一大历史机遇,不断出台的“政策红包”体现了国家的重视。跨境物流现已成为阻碍跨境电商发展的一大瓶颈,且物流成本也是国民经济增长的一大利益点,国家也必将会出台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来促进物流平稳快速发展,完善物流体系,规范物流系统。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国家应该通过资金、税收等优惠政策来引导相关物流企业的发展,支持其开展国际物流业务来。另外应注重面向国际物流的基础设施建设,相信跨境电商物流模式在新政策环境下会有更进一步的突破。 

5 结语 

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在新时代背景、新发展机遇下国家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但跨境物流却成为了跨境电商进一步发展的阻力。如何让跨境物流的发展速度和水平跟上跨境电商突破的步伐,是经济改革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必须抓住的机遇。 

跨境电商物流模式在不断创新,结合跨境电商的特点和国家相关政策的不同契机下,比较新颖的物流模式有聚集后规模化运输,也就是集货物流,保税区的开放环境下的跨境电商的海外直邮和保税区发货的新型物流模式以及海外仓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跨境仓的突破等。这些模式是在跨境电商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跨境物流技术的突破。但这些模式都存在问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在大物流时代下,随着国家社会、经济、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技术、开放程度的不断突破以及改革的不断加深,跨境电商物流模式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契机。在信息监管下,由买卖双方共同控制的海外仓系统在未来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电商时代下是有望实现的。在供应链技术的不断发展、资源整合能力的不断提高下,4PL联盟的构建成为可能,并能提供更加完善的跨境电商物流方案。在未来跨境电商的不断完善下,开放更多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相关的优惠政策也会更加开放,这些都能从根本上推进跨境电商物流模式的创新和突破。 

出口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篇(2)

一、广州跨境电商发展背景

广州要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现代产业升级是这一目标的重要内涵。实现新型产业升级要通过建设国际商贸中心等支撑功能来实现,其中跨境电商整合了贸易枢纽及电子商务中心这两大功能,是支撑功能中的基柱。在全球电子商务日渐成熟的趋势下,跨境电商作为依附于互联网发展的国际贸易新形势和新手段,发展潜力巨大,必将引发一场新的外贸竞争势头,谁能更早抢占高地,谁将获得更多利益。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模式是未来外贸产业发展的一个方向,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已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是未来竞争的制高点,是广州扩大外需的重要措施,对于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有着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当前外贸形势下,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能够帮助中小企业降低贸易成本,解决结汇退税等实际问题,切实适用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2013年9月24日,海关总署回复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提出的B2C一般出口(邮件/快件)、B2C保税出口、B2B一般出口等三类业务进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由此,广州正式成为华南地区第一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广州市外经贸局获悉,试点涉及B2C一般出口(邮件/快件)、B2B2C保税出口、B2B一般出口等三类业务,主要针对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国际贸易,以及运用邮件和包裹等形式邮递货物的中小微商家,在可提供增值税凭证的情况下可申请出口退税,减轻企业负担。试点开始后,广州海关将研究实施“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通关模式,研发广州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系统。广州海关副关长赖树佳表示,在旧的出口邮件通关模式下,企业按照个人邮件办理出口手续,无法获得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单证,继而无法办理退税和结汇,也未能列入出口统计。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后,只要能提供增值税凭证,企业按照个人邮件办理出口手续也可以进行出口退税。广州获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意义重大,可以推动广州外贸转型升级和做大增量,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突破原有的“商圈”概念,极大推动外贸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

二、广州跨境电商试点模式

1、出口业务的主要电商模式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

B2C一般出口是跨境贸易中最具有活力的部分,跨境B2C模式下,很多小额外贸平台将产品通过行邮方式运出境外,在通关、外汇等领域存在一定的风险,且由于出口企业只能取得速递公司的运输单,无法办理出口报关并获得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单证,因而无法退税和结汇。本模式试点主要有如下内容:通过线上信息平台进行试点企业备案、商品备案及全程信息管理,允许试点企业凭交易或物流清单先申报放行,月度汇总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凭汇总的月度出口报关单办理退税、结汇手续。海关根据企业管理类别实施分类通关。

B2B2C保税出口模式的试点内容主要有:按“整进、散出、汇总申报”的模式进行。“整进”就是整批出口货物填写备案清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进入园区;“散出”就是个人网购后填写清单(或详情单)向海关申报并由电商企业提供税款担保,海关先凭清单(或详情单)分批分散出园区;“汇总申报”就是定期(一般一个月)将清单(或详情单)汇总后,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纳税),个人网购商品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免许可证。

B2B一般出口试点的内容主要有:适应新的贸易发展需要,将大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或大型电商平台作为外贸改革试点,通过专业的外贸供应链服务平台及全程信息化手段解决及规范监管问题,由当地政府对此类大型平台企业制定专项的退税保障基金,并由财政统筹此类试点企业的退税款项,提供优先退税、快速通关等服务。

2、进口业务的主要电商模式

广州试点跨境电商主要有保税直邮进口业务及海外直购买进口业务。

其一是保税直邮进口业务,这是电商企业从海外批量采购货物,委托我方或自行通过国际运输(海运、空运、运输)将货物备到广州机场保税仓;当产生订单后,通过与海关、商检等监管机构的数据对接进行订单推送、清关申报、放行等,海外通在保税仓中将货物分拣包装成个人包裹,最后将包裹做境内配送至消费者手中。其适用对象为:中国境内或境外(含香港)的独立电商平台企业中国境内或境外(含香港)综合性电商平台的商家适合品类相对较集中或特卖形式的电商适用于非法定商检的商品及对于法定商检商品能够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抽检的商家。其业务流程如下图。

其二是海外直购(B2C直购)进口业务,是电商企业将批量货物(在仓库中分拣打包成包裹)或已形成包裹的货品发至(或上门提货)海外通海外仓库,海外仓进行处理后集中通过进口运输(空运、陆运)将货物至广州机场跨境监管区通过与海关、商检等监管机构的数据对接向海关、商检申报,申报放行后将包裹做境内配送至消费者手中。其适用对象为:中国境内或境外(含香港)的独立电商平台企业,中国境内或境外(含香港)综合性电商平台的商家,适合品类相对较散的电商及代购平台等。目前已有香港、洛杉矶、纽约、首尔、东京、法兰克福仓库,适用于这些地方发运的货品。其业务流程如下图:

三、广州跨境电商模式创新分析

广州跨境电商业务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会遇到许多困难。首先是管理上的困难,从电子商务交易形式上分析,纯粹的电子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服务贸易范畴,国际普遍认可归入GATS的规则中按服务贸易进行管理。对于只是通过电子商务方式完成定购、签约等,但要通过传统的运输方式运送至购买人所在地,则归入货物贸易范畴,属于GATT的管理范畴。此外,对于特殊的电子商务种类,既非明显的服务贸易也非明显货物贸易,如通过电子商务手段提供电子类产品(如文化、软件、娱乐产品等),国际上对此类电子商务交易归属服务贸易或货物贸易仍存在较大分歧。因我国尚未出台《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办法》及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管理法规,对电子商务涉及到的外汇交易归属管理范畴更难以把握。

其次是支付上的困难,支付机构外汇管理与监管职责问题 首先,支付机构在跨境外汇收支管理中承担了部份外汇政策执行及管理职责,其与外汇指定银行类似,既是外汇管理政策的执行者与监督者;其次,支付机构主要为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提供货币资金支付清算服务,属于支付清算组织的一种,又不同于金融机构。如何对此类非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跨境外汇收支服务进行管理与职能定位,急需外汇管理局在法规中加以明确,制度上规范操作。

再次就是物流等方面的困难,电子商务较之传统商务模式的优势在于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利用的高效性和便捷性。作为整个产业链中的上下两环,线上商品交易与线下货物配送两者发展须相辅相成,正如淘宝的产生及发展带动了境内电子商务物流的变革,圆通、申通、顺风等一大批民营快递公司的兴起,使国内电子商务交易的便捷性得到极大的保证及提高。而相比之下,当前跨境外贸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却让准备不足的物流运输渠道措手不及。随着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急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业正在经历着一场新的变革,兼顾成本、速度、安全,甚至包含更多售后内容的物流服务产品应运而生。如以海外仓储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全程物流服务商已经出现,通常小额跨境物流配送需15-30天的时间,而通过对不同卖家需求的不同货运方式组合,这一配送时间已经大大缩短;此外,海外仓储建设的逐步完善更将提升卖家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地位。

所以,跨境电商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最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广州市要在上述政策优势下,结合广州本地跨境电商的特点,不断从管理简便,海关便利,物流快速,支付安全等方面下力气进行商务创新,优化广州上面分析的几种跨境电商模式,实现跨境电商的发展目标。

四、广州跨境电商发展展望

跨境电子商务面向全球市场,潜力巨大,广州市在跨境电商发展中,更要花时间与精力解决以下两个重点工作,其跨境电商的发展才会更有机会。一是社会和企业要求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解决外贸电商结汇、退税难的问题;二是应对跨境快件、邮件数量的快速增长,提高海关通关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问题。结合具体问题,广州市将从四个方面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第一,抓紧出台实施细则,尽快开展各项试点业务。第二,以试点获批为契机,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第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市场资源参与产业发展。第四,统筹多方力量,为试点提供机制保障。所以广州市大力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既可以提升广州对周边城市乃至更广大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更好地履行国家中心城市的职能,又可以增强广州的货物、服务的集散功能,强化广州在世界贸易体系中的地位,同时有利于广州外贸转型升级和做大增量,实现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目标。

(基金项目:本文属广东省教育研究课题《以国际商务实践能力培养为目的BPO国际合作模式探索与研究》(GDJY-2014-B-a036)的研究成果,同时也是广州市攻关项目《政校行企协同创新机制研究与实践――以广州商贸会展特色学院为例》及广州市特色专业学院《广州商贸会展特色学院》的研究成果。)

出口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篇(3)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7-0-01

前言

不久前,《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出台,该方案的出台将助力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根据方案,结合本市众创空间资源与优荩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创业发展,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到综合试验区创业创新、集聚发展。经过3至5年,力争将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成京津冀区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引擎和全国跨境电子商务金融创新示范区、仓储物流中心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和创新创业先行区。

一、天津自贸区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

2015年9月,天津获批成为第8家具备保税进口业务资格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为天津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跨境母婴电商宝贝格子、渤海钢铁集团融资租赁项目、天津航空金融公司飞机租赁公司等500强企业进驻天津自贸区东疆片区。

电商平台与线下O2O体验店结合的方式是当前天津的主要经营模式,天津的第一家跨境商品体验店开业时拥有5类商品,其中包含一些母婴专用商品、食品以及奢侈品等。

除了自贸区和进口平台,天津市还与软通动力集团合作。经过创建科学的天津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不难发现,我国的经济转型发展面临着更大的机遇和挑战,为此我们可以在京津冀的发展前提下,通过落实“一带一路”的国家政策推动本地的贸易经济发展。

二、天津自贸区跨境电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自贸试验区距全面开展跨境电商进口业务仍有一定距离。通过我们对三个自贸区的实地调查,我们发现跨境电商发展还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天津争取到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后才真正迎来了企业招商的黄金发展阶段,实际上跨境电商的一些知名企业还没有完全入驻这一区域。

2.跨境电子商务直邮模式的商品数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直邮方式在天津跨境运营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较大的安全风险;相对来说,一些跨境经营的电商平台无法很好的掌控各项海外资源,加之一些海外货品的真假伪劣一时难以辨别,制约着电商行业的未来发展,这就对天津海关跨境电商的监管系统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难以按照现有政策退税结汇。跨境电商以邮包方式通关,缺乏海关报关证明,因此出口电商无法正常结汇、也无法享受出口退税。

4.跨境电商物流发展相对滞后。目前跨境电子商务一般采取航空快递的形式,成本高、且效率差,大大降低了购物体验。而自建海外仓对于规模较小或从业时间较短的企业来说资金负担较大。

5.出口制造企业转型意识有待提高。长期以来我国出口制造企业以大批量的oem加工为主,偏重订单规模,以量取胜,忽视产品的附加值,阻碍了出口制造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行产业升级。

6.跨境电商人才稀缺。跨境零售企业需要大量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目前国内市场上这种人才比较稀缺,多数企业都采用从应届毕业生中择优培养的方式,培训成本很高。

通常情况下,跨境电商业务可以分为“一般出口”和“保税出口”以及“一般进口”和“保税进口”,作为首批的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上海、重庆、杭州等地的跨境电商运营模式都具有各自不同的特征。结合这些城市的实践运营经验,我们可以制定有针对性的天津跨境电商运营模式,推动天津跨境贸易行业的发展。

7.只有获批跨境电商城市后才能采用“保税进口”运营模式。此外,天津市在获批后还能拓展线上线下的运营规模,结合杭州以及郑州的实践操作经验,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创建更加专业的线下体验馆,让用户切实体会到电商运营模式的优势。

8.针对当前跨境电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天津跨境电商工作人员应该学会与电商平台的核心企业搞好关系,引入先进的融资方法,结合天津市自身的地理优势创办更为科学的融资模式,缓解跨境电商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推动跨境电商企业的长远发展。

9.根据已创建的专业交易市场发展现状来看,天津市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优势,在跨境电商平台的经营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科学整合并使用各项物流、资金信息,加之创建科学的保税仓储平台,不断创新港口的物流运营模式,合理运用天津的自身优势,最终形成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中心。

三、天津自贸区跨境电商发展模式、机遇

1.发展模式

跨境电商是当前国际贸易的一种新型运营模式,并且其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早在2014年我国的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就达到了4.2万亿元,在进出口贸易总额中占据的比例为15.8%,到2016年市场规模已达6.5万亿元。天津正顺应这一潮流,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动外向型经济转型升级,加快试点申报优化监管模式。

为了更好的推动跨境电商企业的长远发展,天津市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贸易区域的管理、创新与产业发展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另外,政府还采购了先进的电商设备,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与上海的发展拉开差距。

2.新机遇

《2016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跨境电商交易规模,2016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2.6万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2.09万亿元,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5125亿元。

国内经济的回升和国外旺盛的市场需求,都将是国内发展的趋势,有发展就有需求,有需求就有跨境电商发展的平台。

网络信息的普及也是一个重要机遇,这就会导致使用网络购物,经商的可能性增大,那么,如何做好电商平台,如何去吸引更多的人去参与,了解电商,这又是电商们发展的一个巨大的机遇。

参考文献:

出口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篇(4)

跨境电子商务(Crossborder Business)指通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将传统对外贸易转移到互联网上,深刻地影响着我国对外贸易产业模式布局。

一、跨境电商发展优势

(一)政策优势

自2013年起政府连续多项政策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跨境电商异军突起。

表1.120132015年国家针对跨境电商相关政策简略一览

2013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

2013年7月“国六条”促外贸,要求积极扩大商品进口,增加进口贴息

2013年8月国务院《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和《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通知》

2013年10月在已经开展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郑州、宁波开展跨境商务进口服务试点。

2014年1月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2014年3月国务院总理提出实施鼓励进口政策,增加国内短缺产品进口,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

2014年7月海关总署公布《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以及移动电子商务等三大电商“新势力”的发展。

2015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消费品进出口相关政策,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调整征税范围。(化妆品进口关税从50%降低到20%)

2015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有利于扩大消费、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国家连续下发的相关政策从通关、税务、支付、物流等角度不断完善跨境电商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政策、商业环境,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二)消费者优势

随着中国消费者对婴幼儿奶粉、奢侈品等商品国内外价格差异的关注,消费者对“海淘”的关注度愈加火热,越来越多地尝试使用互联网“海淘”境外产品,数额小、速度快、次数多的“海淘”订单推动中小企业为主的跨境电子商务生存并发展。

(三)经验优势

跨境电商兼顾电子商务和跨境贸易两方面优势。对比电子商务,将交易范围扩大到全球,产地销售对比国内价格具有较强的价格优势。同时,和传统跨境贸易相比,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完成交易过程减少交易环节,借助互联网的大数据和能够对接全球交易双方的特点,大大提高跨境贸易效率,同时跨境电子商务由跨境物流直接运输,降低了传统跨境贸易中商品周转运输的附加成本,跨境贸易成本降低。

根据商务部的数据,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到4.2万亿元,增长率为35.48%,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5.89%;商务部估算,到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由2008年的0.8万亿元增长到6.5万亿元,将占全国外贸规模的19%,年均增速30%,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外贸进出口新的增长点。

同时海关总署的统计显示,2014年我国海淘人群达到1800万,成交规模达1400亿,海关总署预测在2018年,跨境进口市场规模将达到万亿级别。艾瑞咨询的《中国跨境网络购物研究报告》指出,2014年中国互联网购物用户中,跨境网购比例仅为15.3%,这表明跨境电子商务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未来市场发展前景良好。

二、跨境电子商务商业模式

(一)按交易主体划分

根据交易双方主体不同,跨境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可以区分为有B2B(Business to Business)、B2C(Business to Customer) 和C2C(Customer to Customer)三种。三者对比如表1.2。

(二)根据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划分

由于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不同,又可以将跨境电商商业模式分为“传统大宗B2B”和小额批发零售。

(三)按企业所处地位划分

跨境电商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所以又可以将跨境电商细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M2C,生产厂家直接对接消费者。如:天猫国际邀请品牌商

场入驻;各大品牌的官方网上商城。M2C的特点在于厂家能够直接对接消费者,厂家拥有海外零售资格和授权,一对一的流通环节大大降低了交易环节成本,用户信任度高,商品直接从海外直邮,从而保障了产品品质和售后服务质量。但是由于M2C大多采用厂商自由商城或第三方授权的模式,海外直邮运输费用较高,品牌的管控能力也较弱。

2.B2C,企业(平台)对接消费者,采用保税自营和直采。如京东全球购、聚美、蜜淘网。此类B2C又可以称之为小宗B2C。交易平台直接参与货源组织、物流仓储、买卖交易过程,复合式供应链,交易平台拥有保税区自有仓储、销售流转性高、价格较M2C低廉等优势。B2C面临品类受限(各地海关对能够进入的商品有不同的规定)、资金需求量大(自建仓储、大量备货等),为保证平台的正常销售,清关时效性也备受关注。

3.C2C,海外买手(代购)模式。如淘宝全球购。此类C2C的优势非常明显,商业零售的方式使它注定具有良好的消费者群体,消费者具有高度的主导权,能够满足个性需求,互联网时代的人群垂直分化使同一类人群在对商品的选择和偏好有很大的相似性,且相互感染度高,海外买手通过精神感染吸引消费者,同时增加信任度。但由于跨境零售的商品真假难以辨别,同时存在法律漏洞,依然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得到完善。

4.海外电商直邮。如亚马逊、Beauty等综合易平台。综合易平台汇集多类型商品,具有全球优秀的供应链和库存。

5.返利导购。如52海淘。与海外电商签约并抓取各大主要电商的SKU,以返利导购的方式吸引流量,解决了信息流的处理问题。同时附带跨境物流导航服务,对接跨境电商物流,全方位吸引消费者。但中长期缺乏竞争力,更多地以论坛网站的形式存在。

三、跨境电商优化建议

就目前多种跨境电商商业模式来说,主要存在物流、通关、结税、支付、售后、信用方面的问题。现阶段跨境电商的清关报税体系尚不健全,而在跨境电商的检疫标准、售后处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所以对于政府来说还需要实施更多的相关政策来保障跨境电商的平稳发展。

对于企业而言则要从信用角度全面提升企业自身实力,并且要熟知国际跨境电商相关法律政策,从商品供应商的选择到物流选择,都需要不断完善,提高自身品牌效应,构建健康、互信的跨境电商企业。

参考文献:

[1]

出口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篇(5)

中图分类号:F7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6)08-0279-03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世界经济增势持续放缓,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的外部环境,外贸的各项指标增幅都大幅度降低。尽管2014年初各种预言都期待外贸经济状况好转,但就2014年全年外贸数据反映,增速仍然未能达到预期。

然而作为国际贸易的实践新模式跨境电商却给外贸行业带来了一个完美转身。2013年随着相关扶持政策的推出,跨境电商如乘一夜春风,持续向好地发展起来。中国跨境电子商务逐渐展现在世人眼前,跨境电子商务在对外贸易行业中所占的地位日益显著。面对着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并日渐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增长点。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生产制造基地,基数庞大的中小企业是中国制造最重要的基础。随着国内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广大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接受程度不断扩大,电子商务逐渐成为信息化建设的中心。在如此有利的条件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应运而生。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源于传统制造业对外贸易模式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传统销售模式带来订单周期长、风险高等问题;另一方面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流行起来,海外采购商也更加倾向于通过这样的电商平台进行跨境采购贸易。

1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现状

目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处于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跨境电商面临一个风险与机遇并存经济环境。跨境电商的发展契机主要起源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金融围巾使贸易向着数额小、频次高、碎片化的订单模式转变,在这样的转变下对外贸易企业纷纷转向跨境电子商务,加速开拓国际市场。这样的变化进一步促进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如今跨境电商已成为我国各大对外贸易企业进行海外营销的重要渠道和方式。

1.1 法律环境逐步完善

跨境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和障碍,政府相继出台各种政策、措施,完善跨境电商的发展环境,以促进我国跨境电商贸易的发展,国家政策的扶持给跨境电商添上了展翅翱翔的翅膀。

2013年7月国务院推出的《促进进出口结构增长调整的若干意见》中就提出很多跟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内容,同年10月推出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政策意见》也提出了很多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支持措施。2014年7月海关总署推出的《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明确规定了海关对于跨境电商的监管办法,对“保税进口”模式在海关领域有了比较清晰的界定,规范了跨境电商货物监管的管理办法。

从政策上看,近两年来关于电商行业发展的政策越来越多,说明国家对于电商行业越来越重视,预计未来几年国家将继续出台更多利好政策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

1.2 商务模式百花齐放

随着法律环境的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从运营模式上看,也呈现出百花齐放的趋势。以巨头之间的“跨境电商之战”为例,天猫国际的“保税进口+海外直邮”模式,苏宁海外购的“自营+招商”模式,京东海外购的“自营而非纯平台”模式,聚美海外购的“直营+保税区”模式,唯品会全球特卖的“海外商品闪购+直购保税”模式,亚马逊海外购、1号海购和顺丰海淘的“自营跨境B2C平台”模式,洋码头的“直销、直购、直邮”的“三直”模式,蜜芽宝贝的“垂直型自营跨境B2C平台”模式,55海淘的“导购返利平台”模式,淘宝全球购与美国购物网的“跨境C2C平台”模式。

1.3 订单总量步步提升

我国的跨境电商由萌芽阶段迅速地走向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国家统计,2014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总额约达4.06万亿元,同比增加31%。相较别国而言,我国的跨境电商可以说起步晚、增速快。到目前为止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在世界范围已处于一个相对领先的地位。据估计,在中国电子商务规模快速发展的带动下,我国跨境电商贸易将保持着迅速成长的态势,电子商务在中国对外贸易份额中的比重将会日益增长。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下,我国于2014年落实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一系列措施,并在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等地开展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试点行动。

面对碎片化订单的国际市场份额,跨境电商还将迎来一个迅猛发展的阶段。在政府扶持和各大电商平台的强力推动下,跨境电商将会不断地发展、完善,并有效地带动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2 跨境电商迅速发展的原因

纵观全球,跨境电商逐渐被各个地区的消费者所接受,越来越多的国际消费者愿意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商品。其原因分析如下:

2.1 适应全球经济现状

在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之后,消费者收入增长日渐减缓,人们更加习惯于通过网络从海外购买价格更加低廉的商品。而多数海外进出口贸易公司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减少进出口贸易的风险,也更加倾向于频繁地进行中小额的采购项目。单笔订单的金额明显减少,传统的集装箱海运贸易逐渐转化为少量多次的小额订单。

2.2 满足消费者购买需求

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国内消费者经济实力大大增加,同时人们对海外优质产品的认可度也同步有了极大提升。在跨境电商平台不断发展的同时,人们对进口产品的需求量也不断增长。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了更为廉价的进口商品,进出口商品只需要经过工厂、电子商务平台就可以通过跨国物流到达海外消费者手中,有效地节省了传统跨境贸易中的大量额外成本,这一变化变相地增加了进出口的利润。并且在B2C跨境电商平台的支持下,海外消费者甚至可以直接在跨境电商平台上与境外的工厂进行交易,极大地减少了中间环节所带来的资金压力。不仅使工厂获利,消费者也能够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心仪的商品。这种双赢的贸易方式在未来的进出口贸易中会占据更大的比重,甚至成为未来进出口贸易的主流方式。

另外,跨境电商还解决了稀缺商品的国际买卖问题,消费者为了满足更高质量的生活需求,对进口产品的采购数量不断增加,采购频次也越发频繁。对于数量稀少的稀缺商品,在传统的进出口贸易中很难全部呈现在世界消费者面前,跨境电商平台让全球各类产品同台亮相,性价比成为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因素。跨境电商成为一种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强调个性化商品的交易方式,让国际消费者拥有更大选择空间,自由地进行跨境商品买卖。

2.3 助力新兴的现代服务业

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与之相关联的物流配送、电子支付、电子认证、IT服务、网络营销等行业,而这些都属于现代服务业。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带动了这一系列的现代物业发展,同时这些行业的发展也进一步地推动了跨境电商的加速飞跃,二者相辅相成地快速发展。

2.4 具备超强国际竞争力

中国作为世界主要的制造产业基地之一,我国具有充足且较为低廉的生产力资源。对于中国出口的很多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很有吸引力,很受海外消费者的青睐,中国在跨境电商的舞台上依然可以为世界市场提供价格实惠的优质商品,这也使我国跨境电商平台具有足够的竞争力在世界市场上享有一席之地。

3 我国发展跨境电商的挑战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虽然在近两年才快速发展起来,尽管制造业、服务业还有国家政府职能部门都已做好了适应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的准备,但国际市场是一个利益与风险并存的市场,我国的跨境电商贸易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也面临着许多制约着我们发展的不利因素,这些问题阻碍了我国跨境电商在国际市场上的开拓与发展。

3.1 信誉是跨境电商最大的壁垒

如何保证出口产品的质量是我国跨境电商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跨国电子商务贸易,针对的客户群体来自世界各地。而在外国消费者眼中,中国的产品常常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因此信誉对我国跨境电商贸易来说非常重要。与其说借助电子商务平台打开国际市场,不如说树立良好的信誉让我们在世界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比照国际标准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标准,是产品走出国门的基本要求,在必要的时候邀请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和担保。通过价廉物美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给消费者提供带来美好的消费体验,从而赢得信誉和口碑,有效地提升国际市场的占有率,更好地发展我国的跨境电商贸易。

3.2 支付平台安全信任费用等问题凸显

传统贸易的结算主要是通过信用证等方式完成。当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时,受益人(出口商)的收款有保障,特别是面对新客户时,信用证的优越性更为显著。然而跨境电子商务则大多是通过第三方支付的手段来进行结算的。电子商务平台通常运用第三方进行结算。作为跨境电子商务的重要中心环节,电子支付往往也存在着一定的信誉与风险问题。在支付信息传递过程存在着系统故障导致信息丢失的风险。网络病毒也可能导致买卖双方结算账户信息被盗,这些风险都成为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跨境支付由国际信用卡组织visa以及Paypal等跨境支付公司所垄断。这两家结算公司向用户收取较高的支付费率。国际信用卡组织每笔交易收取2%-3%左右的支付费率,Paypal每笔交易收取3%-5%左右的支付费率。这些费用分摊到消费者身上,让消费者为产品支付了更多的中间费用。我国自主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建设与发展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开拓国际市场。

3.3 物流问题拖慢了发展的脚步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完整的跨境物流网络,我国的跨境物流主要以国际快递和邮政小包等方式为主。这两种方式存在一定的缺陷,物流速度慢,送货时间长。一般货物通过国际快递从韩国运送到中国就需要7至10天才能完成。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是小批量的货物运输,目前国际物流的计价费率较高,提高了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成本。未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跨境物流的高度融合将成为我国跨境电商亟待要问题之一。跨境物流企业加强资源整合、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才能更好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实现双赢。

4 我国跨境电商的未来发展建议

4.1 建设跨境支付的信用体系

所谓无信不立,信用是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在国际市场上立足的基础。欧美发达国家这方面是很好的借鉴目标。建立跨境支付的信用体系,能够大大降低跨境贸易的风险性,保护买卖双方的安全。在欧美国家企业、个人都视信用为第二生命,信用意识很强。每个人都有一个独一无二、伴随终生的信用代码。个人信用不佳,生活将处处碰壁,企业信用等级也决定其融资的成本、数量。如果企业或个人恶意透支,信用记录上就会有此污点。我国消费者如果也能通过建立多国认可的信用体系,会使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双方能够有更多的参考依据,是交易进行的更加有信用保障。

4.2 建设海外仓储基地

对于跨境物流存在的问题,一方面通过物流企业的加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海外建仓来减少物流配送的距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联合海外建立仓储基地,通过共享资源来降低运输和仓储成本。这样可以有效的解决跨境电商贸易跨境物流问题。从而实现成本低、速度快的物流运送方式,降低跨境物流的运输风险。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加速第三方海外仓储基地的构建,同样可以为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助力。

4.3 建立合作化商业模式

国内的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物流公司以及电子支付公司可以联手打造中国最强电子商务合作模式。聚集多方资源,利用各自的优势,合作打开跨境电子商务的国际市场。充分发挥整个跨境电子商务与相关服务业联合的优势,让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加速发展,走上新的高度。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在如今快速发展的态势下仍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基于我国电商平台的发展及庞大的消费群体支撑,我国跨境电商极具发展潜力。构建跨境信用体系,全面提升跨境物流服务质量,整合电商产业链条上下游服务业资源,完善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未来,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慢慢散去,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必将承载中小型外贸企业的梦想走出一片新田地。

参考文献:

[1] 王祖强,胡杨.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促进贸易便利化[J].电子商务, 2013(9):26-27.

[2] 来有为,王开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形态――障碍性因素及其下一步[J].改革, 2014(5):68-74.

[3]人社部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态势良好[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4(4):19-21. [4] 黄永江.关于构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及支付外汇业务管理体系的研究[J].金融会计, 2013(7):22-29.

[5] 鄂立彬,黄永稳.国际贸易新方式――跨境电子商务的最新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14 (3):22-31.

[6] 曹淑艳, 安然,李昊彤.基于SWOT分析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物流研究[J].电子商务, 2013 (11):25-27.

[7] 曹淑艳,李振欣.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物流模式研究[J].电子商务, 2013(3):23-25.

[8] 王杏平.快速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与第三方支付管理探究[J].区域金融研究, 2013(12):67-70.

出口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篇(6)

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化和互联网的发展,外贸领域逐步出现了一种崭新的贸易模式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口商出于资金及风险的考虑,倾向于将传统的大额交易转为中小额交易,将长期采购变为短期、多批次采购,进口商采购行为的变化使利用互联网开展的跨境小额批发或零售业务迅速发展起来;同时一些个人购买者也可以在全球购物网站上进行比价和购买性价比产品的行为,这些数量众多、散布在全球各地的长尾需求,也成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强大引擎。

2、技术创新及配套服务的完善扩充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在线交易功能

随着相关IT技术的不断完善,以贝宝(PayPal)为代表的国际性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使用,新兴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的不断涌现,以及各类传统金融、支付机构迅速开发网上支付业务,使得跨境电子商务所依托的跨境支付模式日趋成熟。

3、产业链利润的重新分配成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内生动力

国际贸易未来的发展趋势必然是销售渠道缩短,国内企业可以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直接建立国内产品与境外批发商/终端消费者的营销渠道,自主掌控产品的境外营销环节,重新拥有产品的国际市场定价权,把产业链的主要利润留存在国内经营者手中;同时,可以直接和消费者联系,更清楚目标市场的需求,更好指导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

二、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结构及主要业务模式

1、跨境电子商务的产业链结构。

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的产业链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境内生产企业/供应商、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B2B及B2C)、物流服务商、支付服务商、境外批发商/消费者。

2、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业务模式

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分为出口和进口,出口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第三方出口交易平台,主要以第三方购物网站,例如阿里巴巴等网站完成交易;第二种是自建出口交易平台,把产品直接销售给境外。进口主要也是两种模式,一种是境外直发,国内消费者通过境内外电子商务平台如亚马逊、eBay等网站选购产品,通过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付款,境外卖家利用邮政小包或国际快递把产品从货源地直接送达国内消费者的业务模式;一种是直接在国内仓库提货。整个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模式B2B模式最主要的物流方式是采取集拼或零担出口业务,B2C模式最常用物流方式是国际邮政小包和国际快件出口业务。

三、当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主要障碍

1、事中监管的海关执法模式已不能满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

目前,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监管主要还是采用事中监管的方式,管理重点以监管货物为主,难以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单次进出口物品种类多、每类货物数量少、金额不大等特点,难以满足其快速通关的需求,极大限制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同时,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自身也出现因查验工作量急增,难以保证执法效率和质量等问题。

2、进出口通关环节灰色清关现象比较普遍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产品多数从专业批发市场或中小生产企业采购,难以在产地进行检验,同时,由于单次出口订单的金额一般较小,企业无法承担高昂的出口法检费用,无法获得出境货物通关单,导致部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不得不将出口报关和物流环节外包给机构,通过灰色清关或异地申报等方式报关报检出口。另外,检验检疫部门尚未对行邮、快件方式抵境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产品建立相应的法定检验程序,导致大量需要进行法定检验的产品通过行邮、快件等方式以个人物品名义进口,大量进入国内市场销售,逃避检验检疫监管,将引发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等方面的风险。

3、正常结汇途径受阻,推高企业结汇成本和资金周转压力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进出口业务通常无法取得相应的进出口报关单收付汇凭证,难以按现行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管理规定正常结汇,外汇大都只能够留存境外或者通过地下钱庄、个人多次携带等方式回流国内,增加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结汇成本和资金周转压力,限制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4、企业难以获取退税所需的票证,无法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由于采购来源、出口报关方式等各方面的原因,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难以获得与出口货物相匹配的增值税发票和出口报关单退税凭证等相关文件,因此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四、关于跨境电子商务未来发展的思考

跨境电子商务特别是跨境小额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日益凸现,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一种新趋势,正在悄然引发世界贸易的变革,应采取有效措施大力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1、尽快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综合监管体系

2012年5月,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等八部委联合启动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对跨境电子商务所涉及的海关监管、商检配套、支付方式、物流服务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探索解决跨境电子商务B2C模式中遇到的通关、检验检疫、结汇和退税等问题,这标志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入一个阳光化、规范化的新发展阶段。未来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在监管环节应更多地使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涵盖海关、检验检疫、外管、国税、商务部门、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在内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监管体系,实现数据的标准化和信息资源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将有利于提高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的通关便利化,有利于提升各监管部门的行政效率,有利于在大数据时代及时掌握外贸运行的真实情况、为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准确的依据。

2、提前防范规则风险,掌握制订规则的主动权和主导权

出口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篇(7)

跨境电子商务,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企业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的迅猛发展,深刻影响着中国对外贸易产业链的布局。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国进出口贸易规模增长缓慢,但是跨境电子商务却蓬勃发展,占进口贸易的比例日益增加。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跨境电商零售B2C和跨境电商B2B两部分)的不断扩大,促进了产业升级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新方式,政府积极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通过对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特点、政策环境进行分析,发现跨境电商发展尤其是中小外贸企业急需外贸综合服务业的支持,而且诸多WTO贸易规则对跨境电子商务已不再适用,需要制定更高标准和更自由的新贸易规则来推动全球经济的发展。

一、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特点

1.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规模逐年递增

根据阿里研究院与埃森哲的《全球跨境B2C电商市场展望》报告,2014年全球跨境B2C电商市场规模超过2300亿美元,并将于2020年达到近1万亿美元,同整体B2C电商、消费品进口额和消费品零售额相比,全球跨境电商市场规模年均增长率高达27%。全球跨境电商市场规模在整体B2C电商中的比重也将由2014年的14%增长为2020年的29%。届时,跨境B2C电商消费者总数也由2014年的3.09亿人增加到2020年的超过9亿人,年均增幅超过21%。到2020年,接近半数的网上消费者会进行跨境网上消费。在全球跨境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规模也呈逐年上升趋势。2015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2万亿,同比增长42.8%,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17.3%。从历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和增长率来看,2011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仅为1.8万亿元,2013年交易规模达到了3.1万亿元,较2012年增长约50%。2014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规模达到4.2万亿元,是2011年规模的2.5倍。预计2015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达到5.5万亿元,2016年将达到6.8万亿元,2011年至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实现约32%的年均增长率。

2.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

B2B起主导作用根据ForresterResearch的数据显示,全球B2B电子商务交易总额是B2C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的两倍以上。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中,B2B模式的地位与在全球电商中的地位相似,起到了绝对支柱的作用。2015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的交易模式中,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比达到91.9%,跨境电商B2C交易占比8.1%。2010-2015年上半年,跨境电商B2B交易所占比例虽然逐年缓慢降低,由2010年的97.9%下降到2015年的91.7%,但中国跨境B2B平台的交易规模一直占整个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的90%以上,仍处于整个跨境电商市场的主导地位。根据当前的发展形式来看,随着跨境贸易主体越来越小,跨境交易订单逐渐趋向于碎片化和小额化,未来我国跨境B2C交易占比也会逐步提升。

3.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以出口为主

据《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分析报告显示》,美国有3.15亿居民,2.55亿网民,1.84亿在线买家,全球约37%的跨境在线买家集中在北美。美国和加拿大在线总销售额达到3895亿美元,占全球的33.1%。在网络零售领域,无论从进口角度还是出口角度来说,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场。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出口结构来看,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以出口为主。在2010年我国跨境电商总交易额中,其中有93.5%为出口,进口仅有6.5%。到2014年出口占跨境电子商务总交易额的比例略有下降为86.7%,进口增长为13.3%。从数据中可以看出,虽然进口所占比例均比上一年有所增加,但是出口占比仍以绝对大的数值远远高于进口占比。随着国内市场对海外商品的需求扩大,预计未来几年跨境电商进口的份额将不断提升。

4.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产品种类集中

在美国,电子商务涵盖商品类别众多。目前,服装、电子产品以及家庭用品的增长率较大。在印度,旅行开支占在线支付的大部分,其次是书籍销售。日本和韩国的电商成熟度很高,日本旅行支付收入达到16亿美元,化妆品、衣服、小商品的零售额较10年前增长了125%。据海关统计数据并计算得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商品占比分别为:电子产品23%、日化产品21%、服装鞋帽17%、机械零件12%、建筑材料10%及家居产品6%等。而以B2B为主的跨境电商商品排名前五的产品依次为电子产品、机械零件、服装鞋帽、日化产品、建筑材料,以B2C为主的跨境通和海淘也主要销售化妆品、服饰、电子产品、婴幼儿用品等。由此可见,无论是从跨境电商的总体来看,还是分别从B2B和B2C来说,跨境电子商务的商品种类都比较集中。

5.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出口流向目的国分布集中

PayPa《l全球跨境电子商务报告》和尼尔森2013年报告同时显示,“中国制造”最主力的消费人群是美国市场的跨境消费者,2013年约有3410万美国消费者跨境网络消费中国的商品,价值将达到497亿元;英国和澳大利亚则分别以消费74亿元和52亿元位列第二和第三;德国和巴西则分别消费38亿元和18亿元。据当前数据估计,在这五大跨境电商目标市场中,预计到2018年美国消费者跨境消费中国商品的年需求总额将增加到981亿元,仍居第一消费国;巴西将成为对中国在线出口商品需求增长最快的国家,预计到2018年巴西消费者从中国跨境网购的商品价值将达到114亿元,与2013年相比增长将近7倍。

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政策环境

为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2004年8月国务院《电子签名法》,主要针对经营者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提供电子认证的服务领域,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2004年至2012年,是我国电子商务的起步与发展期,政府为引导和规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针对改善网上交易环境、规范交易行为、防范交易风险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在日渐规范的政策环境下,2008年到2012年中国电商行业发展迅猛,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008年的3.2万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7.9万亿元。自2013年至今,国务院和各地方政府为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陆续了一系列与跨境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意见,涉及到零售商品退货、网络集中促销、客户资金安全与交易保密以及海关监管方式与代码等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各个细节,并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农村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2015年上半年跨境电商占进出口总规模的比例将近18%,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近3个百分点,预计2015年全年跨境电商交易总规模能达到5.2万亿人民币。

三、跨境电子商务产生的新贸易需求

1.跨境电子商务催生出外贸综合服务业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订单交易向碎片化、小额化发展,B2C模式在跨境电商中的占比越来越大,涌进跨境电商蓝海的中小民营企业也越来越多。但是由于缺少通关、融资、退税等各个环节的专业人才,订单散且小,致使企业客户流失、成本居高不下,此时跨境电子商务便产生对外贸综合服务的需求。外贸综合服务行业是指以整合各类环节服务为基础,然后统一投放给中小外贸企业,主要的服务包括融资、通关、退税以及物流、保险等外贸必须环节。通过电商互联网建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有效将订单业务化零为整,实现批量化处理并降低成本,使中小外贸企业在通关、退税等方面享受大企业的待遇,极大促进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2.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高标准的贸易新规则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发达国家意在WTO规则的基础上,建立涵盖贸易各方面、更高标准的贸易新规则,主要集中在竞争中立、投资和贸易便利化、市场准入、非歧视原则、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跨境电子商务作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业态、新方式,贸易新规则要求一国允许外国电商进驻该国,国有企业不能享有比其他企业更高的特权,跨境购物的商品种类范围进一步扩大,在一定年限内实现所有商品零关税,包括某些敏感商品。在知识产权保护部分,加入了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延长著作权的保护时间、规范临时性的侵权行为等条款,在互联网执行上涵盖了数据的跨境流动,这些都对传统贸易规则提出挑战。

出口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篇(8)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来自不同关境的贸易参与者依托互联网、移动端等在线交易平台,完成展示、商谈、成交、支付结算等交易环节,并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顾客,惠顾消费者的一种国际贸易新业态。跨境电子商务通常由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公司和跨境支付平台三大模块构成。跨境电子商务基于互联网、移动端在线交易等优势,对传统外贸模式进行颠覆式创新,在交易与支付环节、物流和运营方面极大降低了交易成本。

(1)交易环节的减少

以B2C(企业对消费者)出口模式为例。跨境电子商务基于线上交易平台的运作,整合取代了传统外贸模式下的境内渠道出口商以及境外渠道中的境外进口商、境外批发商、境外零售商等繁杂的中间交易环节,拉近了境内生产商与境外消费者间的距离,从而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提升利润空间,为消费者提供实惠。等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结算货款,避免了传统外贸模式下开立信用证等繁琐步骤,使得货款支付结算更加便捷,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3)物流时间的节约

在传统外贸模式下,大多通过“集装箱”式海运物流交付货物,不仅采购周期长,还不便于客户进行货物物流的即时追踪体验。而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响应要求较高,采购周期较短,通常采用UPS、DHL等国际快递公司提供的跨境物流服务,通过航空快递包裹,极大缩短供货时间,使用网络对物流信息及时追踪更新,提升客户体验满意度。

(4)经营成本的下降

跨境电子商务基于互联网平台,便于进行线上网络营销,有效回避传统外贸模式下通过国际会展、国际长途电话等国际商务接洽方式产生的国际差旅费用,以及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介投放广告所产生的国际营销费用。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依托网络将产品研发设计、采购、生产、仓储、物流配送与顾客需求信息建立关联,有效缩短供货周期。与传统外贸模式相比,跨境电子商务具有运营高效、成本节约的优点。

2.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市场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根据2014年艾瑞咨询集团的《中国跨境电商行业研究报告》(简版)披露,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金额2010年为1.3万亿元,2011年1.8万亿元,2012年2.3万亿元,2013年3.1万亿元,每年以30%~40%的速度增长,远高于同期的总体进出口贸易额的增速。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国家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也从2010年的6.3%上升至2013年的11.9%,预计2017年将达到23.1%。然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受到海关、商检、结汇、税收等方面的制约。例如,目前我国海关监管机制主要针对传统外贸B2B(企业对企业)模式的大宗货物贸易,对于数量少、批次多、品类繁杂、供货期短等特点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流程相对滞后,通关和检验检疫手续繁杂。另外,针对以快件订单方式进行出易的跨境电商货物,按现有税收政策,无法进行相关结汇和享受出口退税,从而使企业经营成本上升。为解决上述问题,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近年来国家各部委相继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2009年7月1日,央行颁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筛选、试点业务类型、操作方式等问题进行规范。2012年,海关总署在上海、重庆、郑州、宁波、杭州5个城市开展首批跨境电商服务试点,2013年底启动第二批试点扩容至广州、深圳、苏州等10余城市。2013年,商务部出台《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针对新型海关监管模式、检验监管模式、企业收结汇、跨境支付结算、出口税收政策以及出口信用体系等方面,制定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政策措施。2014年3月海关总署出台《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试点的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为个人生活消费品,并对其金额及数量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政府持续的政策支持和鼓励,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必将逐步提高,从而成为我国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新载体。

3.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情况

2013年底,上海自贸区率先启动试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一站式平台———“跨境通”,提供跨境电商配套服务:基于互联网接入,国内顾客可以享受到一站式跨境商品导购与交易服务,跨境电商企业则可以体验基于上海口岸通关一体化服务。截至2015年4月,“跨境通”电商平台提供的进口通道,有自贸区的仓储保税模式和海外直邮模式(通过海外发货,直接快递给消费者)两种。在降低关税上,通过“跨境通”平台进境商品享有一定程度上的税收优惠。普通货物的进口税通常包含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而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按行邮税率(包含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按不同商品分为10%、20%、30%、50%等4档税率:以进口2000元金项链为例,普通进口货物根据原产地不同而享受不同的进口关税率,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普通关税率征收的进口税分别为925元、457元、3499元,而跨境电商以10%行邮税率征收的进口税仅为200元。上海自贸区“跨境通”平台不仅具备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而且还具有跨境商品展示交易功能,整合跨境通关物流、支付结算等功能集成优势,具体包括:

(1)在跨境支付平台建设方面,依托控股股东———东方支付(专业从事第三方支付)的资源平台,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

(2)在跨境物流平台建设方面,与国际国内知名物流公司———DHL、UPS、TNT以及顺丰速运合作,确保跨境商品配送的安全准时。

(3)在跨境通关平台建设方面,与全国百优报关企业———欣海报关公司合作完成跨境商品的通关一体化流程。

另据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2014年的调研反馈,上海自贸区“跨境通”平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平台入驻的跨境电商企业偏少,截至2014年5月仅有7家直邮进口企业以及5家自贸保税进口企业;

(2)平台可供网购商品种类偏少,仅有进口食品、鞋靴箱包、个护彩妆等6个种类;

(3)由于商品展示及信息筛选方面与消费者习惯不符,导致消费者网购体验不佳;(4)跨境电商售后服务缺位。

二、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角色定位与突破口

1.角色定位

从上海自贸区自身角度来看,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的创新发展,主要致力于两个“探索者”的角色定位。

(1)定位于新型贸易业态功能培育的探索者当前,全球贸易价值链的重构整合,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跨界融合,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促成了跨境电子商务、离岸贸易、保税展示交易平台等新型贸易业态的涌现。上海自贸区肩负着为促进贸易便利化积累可复制、可推广试点经验的历史使命,应率先成为新型贸易业态的探路者,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自贸保税进口等模式在上海自贸区范围内的先行先试,并重视新型贸易业态的功能培育,构建与之相匹配的通关、检验检疫、物流及支付结算等支撑平台,进而服务全国。

(2)定位于政府职能转变和监管模式创新的探索者近年来,美欧日三大经济体先后发起TPP、TTIP和PSA等新一轮以投资、服务贸易自由化,强调公平竞争和权益保护为主的多边贸易谈判,力图形成新一代高规格的全球贸易和服务规则,来取代目前的WTO规则,所以中国面临着严峻的“二次入世”的挑战。在此形势下,为进一步突破传统经济体制的束缚,构建法制基础上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上海自贸区应主动承担起我国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监管模式创新的新使命,创新与国际高水准贸易规则相适应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强化对跨境电商业务的事中事后监管,发挥制度创新引领示范效应。

2.突破口

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的创新发展将在3个方面形成突破:

(1)接轨“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主席向国际倡议共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是开放包容的区域经济合作框架。长江经济带以上海为龙头,串联起江、浙、皖、赣等11省市,其人口及GDP比重占全国40%以上。而上海自贸区是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双向开放关键节点,是贯彻国家战略各项新举措的试验田。上海自贸区试点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业态,有助于解决“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国自贸区战略等部级战略之间的联络机制缺位问题。通过“跨境通”等跨境电商平台的试点与全国推广,有助于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合作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内强化上海口岸的枢纽中转功能,服务于长江经济带内陆城市的跨境贸易需求,发挥自贸区对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地区的区域增长极辐射带动作用。

(2)与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联动发展近年来,上海推进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加快上海国际经济、贸易、金融、航运“四个中心”建设。在对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2014—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上,着力推动贸易制度、贸易方式“两个创新”,促进贸易主体能级和贸易服务功能“两个提升”,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和贸易投资环境“两个完善”。依托上海自贸区与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联动,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有利于“两个创新”、“两个提升”和“两个完善”合力推进上海新兴产业的跨界融合和创新发展,服务于上海、长三角乃至全国的实体经济发展。

(3)与上海自贸区各个片区的特色功能优势结合按照2014年12月国务院关于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部署,上海自贸区首次扩区并形成保税区、陆家嘴、张江、金桥4个片区。作为国家扩大开放战略的试验田,上海自贸区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需整合4个片区的特色和功能,形成开放促改革新合力,发挥制度创新的连锁效应和协同效应。

三、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创新举措

支持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进而推广至全国,建议试点以下4个方面的创新举措:

1.制度创新举措

(1)与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联动,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建设,服务长江经济带将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检验检疫等监管部门逐步纳入“单一窗口”平台,进一步优化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流程。探索上海自贸区与长三角区域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建设,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推动长江经济带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一体化。

(2)持续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贸易便利化改革通过深入调研,形成跨境电子商务新型贸易业态的贸易便利化制度创新,在上海自贸区内注册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中先行先试。推动施行“一线放开”,准许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凭进口舱单将商品直接进入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探索简化进境备案清单的申报手续。坚定执行“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确保通关电子数据联网,通过对比跨境商品的备案清单、卡口核注管理、风险监控等措施强化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模式的通关管理,促进“二线”与“一线”监管模式的顺利对接和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制度贸易便利化改革创新。

(3)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状态分类监管试点依据风险可控原则,创新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状态分类监管模式试点,明确跨境商品属性划分标准,对跨境物品限额标准等核心问题作出规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贸易便利化。

(4)研究完善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投资和贸易的税收制度创新在不影响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的前提下,试点调整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的抵免办法。探索简易征税监管模式,研究适合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税收制度。

(5)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创新示范区,推动相关产业集聚发展的制度创新利用上海自贸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的保税功能优势,吸引跨境电商物流配送、金融服务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创新示范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创新人才集聚机制,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

2.服务创新举措

(1)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建立海上丝绸之路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一带一路”建设,是促进国际区域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上海自贸区应将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作为实现外贸转型的重要载体,重点开拓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为其搭建海丝之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同时对接国内海关、商检、税务等监管部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服务长江经济带,形成对外对内双向开放平台和机制。

(2)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并与境内外企业直接对接依托现有的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实现海关、商检、税务等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推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与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公司、跨境支付企业的信息平台直接对接,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信息的互联互通,优化通关物流、支付结算等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支撑系统。

(3)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石和保障。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跨境电子商务,具有网络虚拟性,因此跨境电商经营主体的诚信至关重要。通过构建跨境电商企业信用平台、信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第三方信用评估机制等措施,强化对跨境电商业务的市场监管力度,促进跨境电商企业守法经营。

(4)打造保税展示服务平台,扩大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依托上海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现有资源平台,推动保税仓储配送平台向保税展示服务平台转型,支撑跨境电子商务的自贸保税进口模式试点运作。

3.管理创新举措

(1)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政务信息公开,提高行政透明度主动公开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政策内容、办事规章制度等信息,方便相关企业查询和掌握。建立健全涉及跨境电子商务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制度,提高政策透明度。

(2)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执法平台,建立多方联动机制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涉及海关、商检、税务、市场监管局等多个监管部门,必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执法平台,全面掌握企业守法状态;建立多方联动机制,便于开展联合核查和协同整治,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良好有序的发展环境。

(3)构建公平竞争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环境确保跨境电子商务的国有实体和私人商业实体的公平竞争,完成以管为主、以理为辅的行政权力管理机制向以理为主,以管为辅的市场服务管理机制转型。消除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就业和职位歧视,禁止强制劳动,使从业人员享有国际公认的劳工权利。对环境保护严格执法,建立健全破坏环境违法者的“黑名单”制度。

(4)探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专利、商标及版权等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管理机制,以及司法保护、仲裁等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纠纷协调解决机制。接轨国际商务争端解决规则,建立健全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的仲裁规则。探索上海自贸区与国际自贸区仲裁法律机构的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

(5)规范立法,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合法经营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加强地方立法,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新型贸易业态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填补相关法律缺失。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成功的改革事项,及时纳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探索设立上海自贸区法律服务专门窗口等司法保障服务试点,服务于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4.协同创新举措

依托上海浦东机场国际枢纽口岸优势,以上海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区片区)为基地,与其他3个片区协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1)与张江高科技片区联动,协同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科技创新机制张江高科技片区内高水平知识人才集聚,在科创研发总部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等高新技术领域有发展优势。依托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与海关特殊监管区的保税政策叠加优势,协同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科技创新机制,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跨境电子商务科技创新功能集聚区。

出口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篇(9)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9.021

0 前言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同时规定从2016年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新政策,并对行邮税政策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跨境电商进口税新政实施前夕和2016年4月15日,发改委、财政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以下简称《清单》),4月15日,一系列的新政措施对跨境电子商务带来的重大影响,跨境电商平台如何应对、海关部门如何调整成为了跨境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所在。

1 进口税政策解读

1.1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种类的规定

《清单》第一批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清单》第二批包括151个8位税号商品,保温杯、纸尿裤、服装鞋帽、儿童玩具等在列,涵盖了绝大部分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商品,能够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有利于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

1.2 征税方式及行邮税调整

过去进出口贸易商品分为物品和货物两类,执行税制有所区别,进境货物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关税,进境物品征收行邮税,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大部分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按行邮税征收,税率一般为10%,相较于国产货物税负和同类一般贸易进出口税负来说,征收税率较低。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取消了50元行邮税免税额度,征收一般贸易增值税和70%消费税。个人行邮税税率也有着一定调整,从10%、20%、30%、50%改为15%、30%、60%,四挡变为三挡。

2 进口税政策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影响

2.1 对于消费者的影响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消费者对境外产品品质的信赖程度逐渐提升,选择电商平台跨境购物的比例日益扩大。进口税新政正式实施之后,海外购物成本的增加是不可避免的,而从海外产品方面来看,进口税新政的实施则会带来不同的影响,母婴、保健品等当前热销的消费品税负会有着一定程度的增加,而电器、化妆品等产品,税负则会有所下降。

2.1.1 受到不利影响的商品分析

进口税新政的实施对低价彩妆类、奢侈品类及母婴类等商品的影响相对较大,对于母婴类商品来说,其价格一般在500元以下,在进口税新政实施前,其属于免税商品范畴,而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则需要缴纳税率为17%×70%=11.9%的税负,对于奢侈品类商品来说,在进口税新政实施前,其税率为30%,而在进口税政策实施之后,需要按照一般贸易进行征税,税率达到了60%之多,相当远原来的2倍,对于彩妆类产品来说,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前,100元以下的商品缴纳税额为0,而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缴纳税率则提高到了47%。由此可见,上述三种商品都不同程度受到了进口税政策调整的影响,缴纳税负都有着不同程度的提升,但需要注意的是,相较于进口商品的其他流通渠道来说,这些商品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仍有着明显的价格优势。

2.1.2 受到有利影响的商品分析

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一些商品价格不升反降,以高等化妆品为例,在进口税政策新政之前,其行邮税税率为50%,而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在消费税30%和增值税17%的基础上乘以70%,税率明显降低。

总的来说,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相对较小,不会带来较大负担,但免征税额的取消,会增加500元以下商品的税负,例如奶粉、保健品、纸尿裤等进口商品税负的增加是不可避免的,这些增加的税负是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自行消化还是体现在价格的提升上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此外,对于消费者来说,进口税新政的实施也能够让消费者更好根据自身需要来选择跨境电商或跨境直邮两种消费渠道。

2.2 对跨境电商平台的影响

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跨境电商平台需要一定时间对商品促销模式、储备机制及补贴模式进行升级和迭代,以此来重新梳理整个跨境电商的供应链体系。如果不能及时根据进口税政策进行调整,则会面临着较大的发展压力,且对资本的过度依赖也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遭到淘汰,跨境电商需要针对进口税政策下的税金进行成本分析,优化货品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2.2.1 保税备货与海外直邮模式的选择

当前,各种新型进口方式层出不穷,其中保税备货模式和直邮进口模式一直备受关注。

对于海外直邮模式来说,指的是消费者购买境外商品之后,以国际运输的方式直接将商品送达境内消费者,消费者购买的境外商品首先会邮寄到商品所在地区的转运公司,之后转运公司将商品寄到国内。本质上讲就是消费者在相关购物网站下单购买商品,商家从国外进行商品发货,经过国际快递方式将商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在海外直邮模式下,能够对商品物流信息进行全过程跟踪,保证消费者买到正品商品,但海外直邮模式需要经历漫长的转运过程,且扣税手续繁琐,从而给广大消费者带来较大困扰,且这种模式会产生高昂的物流费用,有时物流费甚至超过了产品本身费用。

对于以保税备货模式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来说,进口税新政的实施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跨境电商平台面临着众多调整,而以海外直邮模式为主的跨境电商则受到的影响较小,海外直邮模式跨境电商可以对时效、成本及灵活性三方面进行均衡处理,以此来降低物流成本,但这种碎片化组织和操作困难,在短期之内,无论进口税政策如何调整,都很难实现对海外直邮物流和供应链组织链条进行的有效整合。

总体而言,进口税新政的实施取消了以行邮税征收为基础的50元免税额,这就削弱了跨境电商行业通过保税区清关模式的税收优势,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保税模式的终结,虽然面临诸多挑战,但正面清单内众多常规品类依然会采用保税备货模式,以此来保证发货的时效性,同时海关统一版新系统中的退货功能对于解决跨境电子商务中的退货难问题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对于各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来说,进口税新政实施的背景下,如何以供应链组织为基础,平衡使用备货模式至关重要,这关系到跨境电子商务整个行业的未来发展,有可能催生新的行业模式和行业格局。

2.2.2 面临着促销模式的调整

进口税新政的出台时间较短,还处于起步实施阶段,跨境电子商务需要经过一段适应期,以进口税新政的特点、要求为基础,优化和调整原有的销售策略,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符合消费者需求、能够吸引消费者的促销模式,例如“包税”促销模式、“包邮”促销模式等。

2.2.3 物流退货复杂度提升

跨境电子商务退货难的问题一直存在,相较于境内电子商务来说,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涉及到跨境物流,一旦消费者购买的境外商品出现问题,很难直接联系跨境电商平台,一方面,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成本高,另一方面物流涉及到的程序和流程过于复杂,这就不可避免的增加了联系物流退换货的难度。而在进口税新政实施的背景下,选择什么样的进口方式,如何解决消费者退换货难的问题也是个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面临的重要挑战。

2.2.4 商品选择需要重新考虑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进口税新政的实施仅仅影响了一部分进口商品的价格,但这部分商品大多都是消费者热衷的进口商品,例如奢侈品、母婴类商品等,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对消费者的购买心理产生影响,因此,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来说,如何根据消费者心理平衡性的选择商品也至关重要。

2.2.5 压缩了利润空间

对各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营销措施的观察可知,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前,许多跨境电商平台都打着“税收旗号”开展促销渠道,以此来吸引消费者尽可能的在新政实施前进行囤货,促销模式逐渐从“包邮”促销向“保税”促销转变,以此来在进口税新政实施前更好的吸引消费者,打好进口税新政的第一场战役,这种促销模式的转变会压缩跨境电商的利润空间。

2.3 对海关部门的影响

对行邮物品的监管是海关部门的重要责任,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海关部门必然会进一步规范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管理,以此来促进跨境业务的健康发展,但需要明确的是,在业务量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海关部门面临的监督管理压力必然会增加。

此外,当前跨境电子商务主要以海淘模式为主,海外商品大多以包裹或邮递形式进入境内,海关部门在进行物品检查的过程中,不会与海外销售方和境内消费者直接接触与交流,而是需要与物流企业进行沟通,但当前出台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物流企业在商品运送入关、入境需要承担的报关完税等相关责任和义务。

海关部门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进行进境物品的监督和管理,而许多企业处于对利益的追求依然顶风作案,偷漏税等违法现象屡见不鲜,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许多商品税率增加,这种不正之风必然会愈发盛行,这就对海关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严格查处,积极规范和整顿相关行业企业,以此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下的可持续发展。

3 进口税政策下电子商务发展对策建议

3.1 跨境电商企业的发展对策

3.1.1 拓展产品类型

国内电子商务与跨境电子商务在商品销售分类上收到消费者需求和政府政策导向的影响较大,二者也呈现出了一定的区别,国内大部分电商平台主要销售日用产品、服装、家电及美妆等产品,跨境电商平台则以母婴产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奢侈品为主要经营产品。

跨境电商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综合商品类型的跨境电商平台,例如天猫国际,一种是专一产品的跨境电商平台,例如聚美优品以销售化妆品为主,蜜芽宝贝以销售母婴类产品为主。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水平和消费意识也逐渐提高,人们开始追求更有质量和品位的生活,而当前跨境电商平台所提供的产品越来越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因此需要积极拓展产品类型,以此来满足消费者对境外商品的多元化需求,从而更好的吸引消费者。尤其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下,跨境电商平台利润被压缩,更应当丰富经营产品类型,例如科技类产品、高质量生活类产品等近年来都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存在较大潜力和商机,跨境电商平台可以以此为突破口,拓展产品类型和实施空间,以专业的选品团队为基础,避开红海市场的激烈竞争。

此外,跨境电商平台可以积极拓展无形产品交易,借助网络的便利性,经营数字化产品,例如网校课程、音视频、计算机软件等等,这些商品一旦受到消费者认可,能够有效打破传统有形商品的物流壁垒,对于提升跨境电商企业利润空间有着重要的意义。

3.1.2 提高消费者体验与服务

进口税新政实施之后,会导致一些自营电商企业和供应商进行调整和改变,有可能引发危机。随着消费者消费水平的提升,其对价格的敏感度呈现下降趋势,因此,跨境电商平台要想在进口税新政实施环境下脱颖而出,需要积极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跨境电商平台应当积极保证产品质量,提升信誉,避免消费者通过众多购买评价和横向纵向比较来做出购买决定,尽可能节省其消费精力和时间,以此来提升用户粘性,扩展用户范围。此外,跨境电商平台还应当积优化整合供应商、结算及物流等资源,解决消费者退换货难的问题,以此来提升用户体验,更好的扩展市场份额。

3.2 对监管部门的建议

3.2.1 完善实施细则,明确申报责任

海关相关政策法规应当与我国国情相适应,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对进口税新政环境下各个主体和相关因素进行准确的分析,结合实际监管中遇到的问题来完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需要建立物流企业相关的进境申报制度,明确物流企业报关的责任和义务,采取预先估计、先行收取的方式来收取水费,对国际物流行业进行规范。海关可以制定进境物品二次申报制度,以双向申报为基础强化申报责任落实,保证商品关税完税价格信息的精准性,保证税款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3.2.2 建设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全流程监管

信息技术在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海关部门也应当积极建设信息化监管系统,在跨境电商货物日益增多的背景下,转变传统的人工方式,以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行邮物品到达口岸、卸货、检查等全流程跟踪管理,提升通关效率。

海关部门还应当加强事后监督处理,提升稽查人员专业能力,杜绝偷漏税现象,同时应当积极与跨境电商网站及相关统计部门协调配合,实现差异化的管理方式,保证监管效果,在进口税新政实施背景下,为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

结论:综上所述,进口税新政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实施不可避免的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产生影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当积极提升自身实力,拓展产品类型,提升用户体验,海关部门应当完善监督工作,明确申报责任,并建设信息化监管系统,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在进口税新政实施下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章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解读――基于财关税[2016]18号文[J].财会通讯,2016,(22):97-98.

[2]莫岱青.跨境电商新税制的多元影响[J].新产经,2016,(05):65-66.

[3]李孟哲.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影响及对策分析[J].国际商务财会,2016,(05):48-51.

[4]程洁.税改新政背景下我国跨境进口电商发展对策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3):160-162.

出口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篇(10)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新业态和新动力因素。随着市场环境和支撑体系的不断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以其新理念、新模式将成为促进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引擎,成为提升我国外贸竞争新优势的最佳途径。

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趋势

(一)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保持快速增长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保持快速增长水平。据统计,2012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为2.3万亿元,同比增长32.0%,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9.6%;2013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为3.1万亿元,同比增长31.3%,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11.9%;2014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为4.2万亿元,同比增长33.3%,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15.9%。据商务部预测,2016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6.5万亿元,未来几年跨境电子商务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比例将会提高到20%,年增长率将超过30%。在我国对外贸易增速逐渐放缓的背景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保持快速增长水平,交易额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比重不断攀升,已成为我国未来驱动贸易发展的新动力。

(二)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结构发展不均衡

从进出口结构来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不均衡,出口比重大,进口比重小。据统计,2012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出口占比达到90.2%,进口占比在9.8%;2013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出口占比达到88.2%,进口占比在11.8%;2014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出口占比达到85.4%,进口比例14.6%。近几年,虽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进口占比不断加大,出口占比不断下降,但总体上,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比重还是占有绝对优势。随着作为中国制造的最重要群体的大量中小企业参与到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未来一段时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出口地位还将占主导地位。

(三)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以B2B为主,B2C爆发式增长

从交易模式来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B2B占主导地位,B2C模式占比较小,但增长迅速。据统计,2012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中B2B交易比重达到95.4%,B2C占比4.6%;2013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中B2B交易比重达到93.9%,B2C占比6.1%;2014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中B2B交易占比达到93.5%,B2C占比6.5%。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B2B交易占据绝对优势主要是因为交易的双方主体都是企业,其交易量级较大、且订单较为稳定。随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参与主体越来越小,交易订单趋向于碎片化和小额化,B2C交易占比会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

(四)跨境电子商务参与主体、交易产品和销售市场更加多元化

近年来,随着跨境电子商务兴起和快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参与主体、交易产品和销售市场趋向多元化发展。2012年以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参与者是网商、个体商户及草根企业等,2013年以来,越来越多传统贸易主体如外贸企业、工厂和品牌商家等加入到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在交易产品品类方面,随着大量商家涌入,交易产品品类从服装服饰、3C电子产品甚至向家居、汽车等大型产品不断延伸。随着交易品类的不断拓展,我国产品将源源不断输往到全球消费者。从销售市场来看,除了传统的欧美成熟市场之外,新兴的市场如俄罗斯、巴西、东盟等国家和地区消费需求旺盛,中国制造产品物美价廉,在这些国家的市场占据明显优势,销售市场不断向新兴市场渗透。

二、跨境电子商务在提升我国外贸竞争新优势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运营经验

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一方面,打破了传统外贸模式下由进口商、批发商、分销商甚至零售商组成的国外渠道垄断局面,减少了贸易中间环节和成本,提升了外贸企业获利能力;另一方面,国外采购商已由大额采购转变为中小额采购、长期采购变为短期采购,订单多数是小批量,甚至是单件,外贸企业直接面对个体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需高度重视零售终端客户产品使用体验和感知。跨境电子商务背景下,这种新的外贸业务模式将是我国外贸企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和途径。目前,我国由传统贸易转向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的外贸企业总体偏少,我国大多数外贸企业竞争的焦点主要还是放在实体经营上,不愿意尝试新的经营模式,缺乏跨境电子商务的运作经验。

(二)缺乏具有影响力的跨境电子商务品牌

目前,我国外贸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要是通过价格优势和特色产品赢得一定的市场份额。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普遍缺乏具有区域性或国际性影响力的产品品牌是制约我国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关键性因素。我国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外贸企业,普遍具有扎实的技术和工艺基础,产品在欧美、东盟、南美、俄罗斯等市场已积累一定的客户群体。例如,我国的服装服饰、3C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等产品在国外市场具有巨大优势,这些产品在介入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初期,因为产品新颖、性价比高,容易获得市场认可。但是随着行业不断发展,类似的产品不断充斥市场,价格和利润将会不断下滑,缺乏有影响力的品牌的劣势将逐渐暴露。从长远来看,我国外贸企业需要创建属于企业本身的产品品牌,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才有属于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

(三)缺乏产业链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的跨境电子商务园区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是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石和新动力。自2012年12月我国开始展开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目前已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和城市全面铺开,各地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相继成立。但总体上,我国还缺乏一批特色突出、产业链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的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及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带来产业聚集效应。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不仅可以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优质的基础设施、网络和通信等硬件服务,还可以提供信息、通关、物流、仓储、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从而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力。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中度还较低,很多产业园区正处于建设阶段,局限了我国外贸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

(四)通关退税难,缺乏高效的国际快递物流服务体系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贸易逐渐向小批量碎片化发展,交易商品主要通过邮件和快件等方式进出国境。目前,我国小额B2B和B2C跨境电子商务在出口过程中普遍存在难以快速通关、规范结汇、享受退税等问题。虽然我国海关总署已在不断完善相关通关政策,但全面铺开并实施还需要时间。此外,在国际快递物流领域,除了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国际快递物流服务体系相对完备外,中西部地区整体上物流技术落后、物流体系不完善和物流信息不畅通,限制了著名物流企业进入和发展。目前,我国中西部相对落后的国际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国际航班、航线偏少,口岸通关效率低、投递周期过长等都是制约这些地区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至关重要因素。

三、跨境电子商务提升我国外贸竞争新优势的途径

(一)大力推进我国跨境B2B电子商务发展

从交易模式来看,B2B仍将是未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主流,我国必须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B2B模式的发展,将推动了我国物流配送、电子支付、电子认证、信息内容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相关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发展。我国外贸企业在提升产品制造工艺、质量的同时,必须加强研发设计、塑造品牌,重构价值链和产业链,最大程度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从国家的层面上看,我国需通过谋划产业布局,实施试点先行政策,促进国际贸易无纸化和便利化,降低贸易成本。此外,在国家外交及国际合作的大前提下,必须打通我国与特定经济体之间的绿色通关、电子单证传输、货物运输、外汇结算等传统一般贸易无纸化的绿色通道。

(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国际化发展

在外贸B2B领域,阿里巴巴、敦煌网、环球资源、中国制造网、环球市场集团等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已在海外市场树立品牌,在我国外贸竞争新优势的作用越来越显著。我国政府部门必须继续从政策上支持和保障我国各大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以便更好地发挥它们在整合国内企业资源、对接国际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同时积极支持国内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向国外先进的电子商务平台学习和借鉴,达到国际一流水准,进而开展规范化经营,有效提升服务品质,并不断创新交易模式。通过这一系列政策的鼓励和推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将来的发展步伐将会更大,同时大力提升整体水平,在推进我国外贸竞争新优势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三)塑造品牌,利用行业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发目标市场

出口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篇(11)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0-0041-01

前言

跨境电商是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包含平台运作模式以及自营运作模式,网络中枢是跨境电商主要的沟通渠道,跨境电商本身涉及不同的国家以及地区,因此商品在交易时就变得复杂、繁琐,使跨境电商存在不同的运作模式,如何有效运作跨境电商在今后经营中被广泛重视。

1 跨境电商的概述

跨境电商源于个人代购以及海淘等购物模式,在社会全面发展的现代,在多种因素下,我国的跨境电商也逐渐的发展起来,跨境电商不在局限于海淘、个人代购,逐渐形成了规模,促进企业化发展,因此更多人选择跨境电商市场。海淘和个人代购本身存在问题,已经被跨境电商逐渐取代,成为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的主要部分。我国已经启动了跨境电商服务的试点城,以此使跨境电商的发展能够进入快车道[1]。跨境电商企业不断增加,使跨境电商企业逐步进入正常发展轨道。

2 跨境电商的类型

跨境电商基本分为三大类,其中包括交易主体种类、交易物品品类、物品的流动性,具体如下:

2.1 按照交易主体分类

跨境电商的类型划分不同,因此跨境电商根据主体种类的不同,可以将交易分成三类,政府、企业以及个人。首先,个人就是指作为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上购买的人群,企业是指对于一些团队购买的公司,政府方面目前跨境电商并未涉及到政府这一主体,跨境电商划分有利于价值链的划分,根据买卖双方的种类也能够将跨境电商分为不同种类,将现有的分类方式成功的引入到跨境电商的交易中。跨境电商是具有代表性的电子交易平台,最有代表性的是阿里巴巴、天猫、蘑菇街、贝贝母婴等[2]。因此交易主体种类在跨境电商中占据一定位置。

2.2 按照交易物品分类

按照跨境电商的电子商务网进行物品品类的划分,跨境电商分为综合型以及垂直型两种,其中垂直型跨境电商主要针对特定的领域、特定的需求进行服务,提供在垂直型跨境电商里全部信息与服务。例如,提供女性商品的网站蘑菇街,有些女性在选择商品的时候经常喜欢到集中的地方并且能够更好展示商品的地方去选购,因此蘑菇街就是专门针对女性的购物网站。提供母婴商品的网站贝贝网,对于一些全职妈妈来说,平时购物的时间较少,因此就需要有针对性的购物频道为其提出服务,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选购最好的商品。综合型跨境电商与垂直型跨境电商正相反,综合型跨境电商不像垂直型跨境电商针对特定的领域或是需求进行服务,综合性跨境电商展示的商品种类很多、很杂,涉及到很多行业,例如,最常见的京东,天猫等。按照交易物品品类进行划分,更能够具有针对性的服务于人群,吸引卖家加入平台的同时,还能够吸引买家。

2.3 按照物品的流动性分类

跨境电子商务本身商品流动性较大,它跨越了国家的空间范畴。按照物品的流动性进行划分。可分为两大类,其一是跨境进口电商,其二是跨境出口电商。首先,跨境进口电商是从事指跨境进口电子商务的服务,其次跨境出口电商就是指从事跨境出口电子商务的服务。从事跨境电商进口业务具体是将国外的物品通过各种渠道在我国的电子市场上销售,出口跨境电商具体是指将我国的物品通过各种渠道在国外的电子市场销售。以往想要达到此目的就要通过代购方式,跨境电商的出现就是把以往的代购与现代的网络营销相结合,通过跨境电商的电子平台得以展示,从而进行交易、支付、送达商品,以此保证消费者权益。

3 跨境电商的运作模式

3.1 跨境电商的平台运作模式

平台型跨境电商在跨境电商中的优势是能够开发并且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由于自身没有参与到商品的采购、商品的销售工作,因此,运营跨境电商的重点就聚焦到网络平台上。例如,在跨境电商平台上的网站流量的发掘以及前期的招商工作,最关键的就是辅助服务阶段等等。跨境电商的平台业务流程基本(如表1所示),建立网站、引入浏览量、招商、平台管理、物流系统、售后服务,在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在于建立网站阶段,建立网站是吸引开发商以及浏览量的关键所在,网站的日常业务就是平台的管理,这其中管理就包括了商品、商家以及消费者,商品自身的质量、形象以及对各类商品举行的市场活动,能够在推动商品成功销售的过程中保持与消费者的沟通情况,以提高商家以及消费者的满意度。此外还应当提供一些服务,在各个流程都能够给予消费者最好的服务[3]。

平台型跨境电商也分为两中,其一是在网站流量,商品类型方面重视,在招商方面需要在规模以及质量之间平衡,其二是丰富商品的种类,需要在商品质量上得到重视。

3.2 跨境电商的自营运作模式

与平台跨境电商模式不同,自营型跨境电商企业更贴近传统的营销企业,只是将原本在线下的商品转移到了线上进行交易,自营型跨境电商企业更讲究在商品供应链的参与性,包括对所销售商品的选择性,对供应商的开发以及谈判,以及在后续服务的阶段。

自营型跨境电商交易在主体分类如下(表2所示),建立网站、引入浏览量、招商、商品管理、价格规划、物流配送,以商品的种类为主,根据商品的种类进行细分,跨境电商的自营运作模式其作用对商品加工能力较强,省去了中间环节的成本,商品在价格上也有明显的优势,但商品的数量和平台运作模式相比较少。

总结

跨境电商是重要的经济组织之一,在电子商务中,跨境电商最为活跃。在交易中,跨境电商不仅是企业,并且是商品交易的渠道,也是交易双方进行沟通的桥梁。本文以跨境电商的类型与运作模式展开分析,结合现代跨境电商的特点进行准确的划分跨境电商的类型,为跨境电商今后的运作提供参考与帮助,在今后社会的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