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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治理建议大全11篇

时间:2023-12-16 16:18:44

水环境治理建议

水环境治理建议篇(1)

二、垃圾定点堆放,进行分类处理。农村群众居住相对分散,倾倒垃圾如果随心所欲,污染范围必然会更广。因此,对垃圾一定要定点堆放。同时,对垃圾要分类处理,能够送到地里作肥料的要尽可能送到地里作肥料,能够回收利用的,要尽可能回收利用,将其变废为宝,尽可能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保护水资源。各种养殖场排污要达到环保标准,将粪便和其它排污送到地里作肥料,或者结合农村沼气建设,变废为宝,尽可能做到排污零排放。

水环境治理建议篇(2)

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3)05-0086-02

保护环境、保护地球、保护人类身体健康,实行无公害绿色消费是21世纪人类的主题。

水是生命之源。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综合防治水环境污染,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1]。

江油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涪江上游,是一座风景如画的历史文化名城。江油市境内的昌明河和涪江一道,是江油人民的“母亲河”,是穿越江油城市内十分重要的河流,盘江是江油市第二大河流。江油市境内河流两岸环境的质量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

近年来,江油市加大对昌明河和盘江河的综合治理,对全市畜禽养殖户进行了规范化管理,积极创建省文明卫生城市。通过一系列措施,美化了江油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档次,拉动社区文明建设,使原有水质得到了极大改善。然而,在江油市境内,畜禽养殖业对水环境污染的现象仍然存在,危害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加强对江油市畜禽养殖水环境污染的治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已成为我们当前以及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的重要工作。

1 江油市畜禽养殖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畜牧业发展的大量投入,江油市畜牧业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一批设施先进的规模养殖场如雨后春笋般诞生,畜牧业已成为我市农业发展的领军产业[2-4]。

2012年,江油市全年存栏生猪67.06万头,年出栏肉猪82万头;存栏小家禽650万羽,年出栏家禽1 650 万羽。共有养殖专业户3 458户,其中鸡年出栏500羽以上的有588户,鸭存栏500羽以上的有320户,猪存栏50头以上的有 2 545户。

目前,江油市有畜禽宰杀场(点)42 个,其中25个为生猪屠宰场,另17个为家禽宰杀点。

在畜禽养殖业大力发展的同时,也造成畜禽粪尿对江油市境内涪江、昌明河、盘江等河流水环境的污染加剧。

2 发生污染的原因

随着江油市畜牧业的迅猛发展,生产规模的扩大和集约化养殖程度的提高,畜禽养殖业对水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在一些地区,畜禽养殖业污染远远超过居民生活、农业、乡镇工业对水环境的影响。畜禽养殖业造成江油市境内水环境污染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规模较小的养殖场未建立粪污处理设施或设施落后,达不到治污要求。

(2)家禽宰杀污染极为严重。境内大部分的家禽宰杀点都无污染处理设施,尽管有少部份家禽宰杀点修建有污染处理设施,但其设施也达不到环保要求。

(3)个别生猪屠宰场修建有沼气池,但建而不用,使粪污得不到有效处理,偷排现象时有发生。

(4)外地人员到江油市租用农房从事养殖业,治污设施不到位,加重了江油市污染区。

(5)治污设施缺乏检修,达不到治污效果,甚至闲置。

3 治理措施建议

加大畜禽业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力度,降低畜禽养殖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江油市畜牧生产工作的重点。

3.1 加强领导管理,实施专项整治

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是一项变废为宝、为社会和人民造福的重要工作。工作量大、持续时间长、费用高。江油市对此高度重视,对相应部门下达目标任务,设立领导小组,实行领导承包人制度,层层落实具体责任。

(1)推行行政主管污染治理工作的乡镇负责制。分管农业的乡镇长(街办主任)负责落实,明确具体办事人员,并与年度考核业绩挂勾,确保养殖污染治理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把养殖污染纳入法制轨道,做好治理污染宣传工作,加强对畜禽养殖户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畜禽养殖户充分认识养殖业造成水污染和对人类的危害。

(3)及时总结,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将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各乡镇在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中及时反馈进展情况、治理经验、整治难点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与有关部门协商,以便及时处理,确保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实行专人负责治污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畜牧、环保等单位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任务顺利完成。

3.2 治理措施

(1)根据江油市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场,建立养殖小区。通过养殖小区的建立逐步规范江油市养殖业,引导全市畜禽养殖向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解决好养殖污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达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2)在江油市中坝、三合、太平三镇的城区范围内设立禁养区,统一规划,对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户,动员其搬迁到规范化的养殖小区。

(3)种养结合,实施生态养殖模式。对畜禽粪便可采取干燥法、发酵法等多种方法进行处理,鼓励畜禽养殖场(户)将畜禽粪便生态还田。畜禽养殖场(户)不得任意向水体或者其它环境直接排放畜禽粪便、废渣或者污水等污染物。

(4)对市内河流周边的畜禽屠宰场进行综合治理。由当地乡镇政府牵头,畜牧、工商、农业、商业、环保等部门配合对所有畜禽屠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有设施建而不用、不符合生产要求的屠宰场一律予以取缔或停产整顿。

(5)对市内河流周边的养殖场进行规范,根据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通过修建沉淀池、化粪池、沼气池处理养殖粪污。条件好的养殖户修建沼气池。沼气池的修建要提高科技含量,要组织专业队伍定期进行检修、清渣、换粪等。

(6)加强对外来养殖户的管理。外来养殖户在江油市租用本地农户的场地进行养殖,由于条件所限,绝大部分没修建畜禽粪便污染处理设施。因此,应制定适当措施,对外来户必须要求他们修建粪便治理设施,无设施的当地政府要强制其搬迁。

(7)实行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公害处理。江油市境内沿河两岸有少部分养殖户向河内丢弃病死畜禽,针对这种情况,各乡镇要加强监督,设立举报制度,对乱扔病死畜禽者进行严惩。

(8)推广粪污治理新技术,继续探索粪污治理新途径。采取微生物净化、粪尿分离、粪便生物处理、利用粪尿产生沼气、改善日粮配方、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等技术进行养殖对水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

4 小结

城市河流是城市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城市资源的稀缺性和价值性的重要因素,也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形式。水环境质量与人类的健康息息相关,对畜禽养殖业造成的水环境污染,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控制,以促进江油市畜牧业健康快速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许美解,何华西.我国畜禽养殖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治理对策[J].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9(4):315-318.

水环境治理建议篇(3)

【关键词】富营养化 太湖 现状分析 治理

太湖地区位于东经119°21′-122°00′,北纬30°19′-32°00′,由上海市、江苏苏南地区与浙江杭嘉湖地区组成。太湖水是沿湖居民的生命之水,其中苏州和无锡的生活、生产用水中80.0%取自于太湖。但自改革开放以来,在重经济轻环境的发展过程中,太湖污染日益严重。2007年无锡太湖蓝藻大爆发,再一次将人们的眼光聚焦在了太湖。为了更好地了解近些年来无锡太湖的水环境特征及其变化情况,我们对无锡太湖21个监测点近4年来的监测数据进行了研究分析,初步探讨了无锡太湖水环境演变特征。

1 数据来源和水环境参数

本文数据主要来自2003~2006年太湖21个监测点的监测数据。

本文主要研究分析的水环境参数有:水温(t)、透明度(sd)、总氮(tn)、总磷(tp)、叶绿素(chl.a)、化学耗氧量(codmn)。

2 结果与分析

2.1太湖水环境指标的变化特征

太湖月水温最高出现在8月份,平均为32.2℃,最低水温出现在1月,平均为4.3℃。水体透明度成逐年降低的趋势,2003年水体透明度平均值为0.35,到2006年则降为0.25(如图1b所示)。由此可推知,无锡太湖水体中的悬浮物呈逐年增多的趋势。

总氮的变化趋势如图1a所示,整体呈逐年增多的趋势。由图2可以看出太湖水体总氮浓度峰值在春季3月份,此后便稳步下降,到8-9月达到年最低值。无锡太湖水体codmn的年际变化如图1a所示,在2005年出现一个峰值后,开始出现下降的趋势。其年内变化不明显,在年均值上下来回浮动。由图1b可知,chl.a(叶绿素)的变化也是呈整体逐年增多的趋势。而通过对chl.a近四年来的变化分析可知,chl.a年内峰值主要出现在温度较高的5-9月份。由此可见,chl.a浓度与营养盐浓度及温度呈正相关关系。tp的2003-2006年年均值变化趋势如图1b所示,亦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无锡太湖水体tp的浓度相对较低,2003-2006年的年均值均小于0.1mg/l。

2.2太湖水质综合评价

为综合反映无锡太湖水质状况,选取综合营养指数(tli)作为湖泊富营养化评价方法,参考湖泊营养状态分级,对无锡太湖2003-2006年每年的整体营养状态进行了综合评价。从评价的结果可以看出,无锡太湖目前整体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且富营养化程度呈逐年增高趋势(见图3),其中大浦口、沙塘港、百渎口、闾江口、犊山口、五里湖心和椒山等监测点位已接近重度富营养状态。如图4所示,极值点均出现在太湖流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无锡片区,特别是太湖无锡片区犊山口污染相对严重。

3 太湖水质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

(1)入湖污染物量大。近10多年来,随着区域内的人口急剧增长,经济的高速发展,河网水系水质不同程度出现下降;工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几乎未经处理便排入湖体,造成湖区水质恶化和富营养化,尤其在北部、东北部湖域最为严重。

(2)底泥的释放、再悬浮和溶出是湖水污染的极重要原因。底泥中氮、磷等营养物质的释放,使湖泊营养物的内负荷增加,水体富营养化进一步加剧。作为浅水湖泊,太湖平均水深1.8m,表底层不断循环,养分带到表层促进了藻类生长。在夏季可能出现短期分层现象,底层有机质分解,导致溶解氧迅速消耗,促进沉积物中p的释放。分层现象过后,这些物质迁移至表层,促使表层藻类生长。

(3)自然地理环境因素。太湖平原是外高、内低的碟形洼地,地表径流自四周河道汇集入湖,养分易聚集;换水周期较长,丰水年251天,平水年492天,枯水年更长。湖水流速0.2~6.0cm/s,湖水更新自净能力差,且多数出水口受堵,湖中养分易进难出,在湖中滞留时间过长,尤其枯水期养分在湖中大量积累,为春末夏初藻类生长提供了充足营养。岸线曲折,湖东、北部形成众多湖湾,如梅梁湖。

(4)水产养殖加剧水体污染。由于围湖造地,建设大规模水产养殖场,湖面大量缩减,净化能力下降,而且大量的鱼池肥水及污泥未经处理进入湖体,加剧了太湖的水质恶化。

4太湖富营养化的防治建议

一是对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进行统一规划,科学核定流域水域纳污能力、允许排污总量及其时空分布,并在建立与地方省(直辖市)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完成允许排污总量分配,审查排污口设置,确定省界交接水质标准;

二是推进流域管理的法制化进程,重点放在水功能区划制度、引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取水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取水排污许可制度、水资源与水环境有偿使用制度等;

三是加强流域水环境与水生态状况的监测,建立流域水环境与生态科学评估体系,特别是行政区断面交接水质的监测以及区域排污和取用水宏观管理,以明晰水环境污染责任;四是完善促进流域水循环的工程总体布局,加强流域水资源的统一调度。

参考文献:

[1]王明翠,刘雪芹,张建辉.湖泊富营养化评价方法及分级标准[j].中国环境监测,2002,18(5).

[2]杨顶田,陈伟民,曹文熙.太湖梅梁湾水体透明度的影响因素分析[j].上海环境科学,2003,增刊:34-38.

水环境治理建议篇(4)

    根据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和四川省农田水务局《四川省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人口现状调查及复核报告》的统计数据[7],四川省2009年全省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2578万,占农村总人口的36%,南充市和成都市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最高,均超过220万,其次是达州市、泸州市、宜宾市、资阳市、自贡市,不安全人口数均在140万以上。相对数量以自贡市最高,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比例高达66%,其次是甘孜州、眉山市和乐山市,不安全人口比例在50%以上。四川省不安全人口的绝对数和相对数集中在成都平原和川中丘陵,成都平原各市以取用地下水为主,主要问题是水质问题,川中丘陵区各市以取用地下水、沟塘水及水库水为主,主要存在水质、保证率和水量的问题;川西高原区(包括甘孜州和阿坝州)地广人稀,山高谷深,水源主要以河流水为主,主要存在取水方便程度和水量保障方面的问题;盆周山地和川南山地(凉山州和攀枝花市)主要以取用江河水及溪沟水为主,主要存在方便程度、水量和保证率的问题(图1)。水质不安全是四川省农村饮水不安全的主要问题,而在水质不安全中以由于环境污染引起的细菌学指标超标和饮用受其他污染的地表水污染为主(图2)。主要原因是农村生态环境恶化、水源地受到污染。

    2四川省农村饮用水源污染的主要环境因素分析

    2.1工业点源污染工业污染,尤其是乡镇企业是农村水污染的重要来源[8]四川省的大型工矿企业业和乡镇企业主要集中在人口密集的成都平原和川中丘陵地区,从2006年开始无论是乡镇企业的总数量还是乡镇企业中污染较为严重的采矿业和制造业的数量都在下降,而且整个四川省的工业排污总量和污染物总量都在逐步降低,污水排放达标率在逐步提高,点源污染正在逐步被控制,但是仍有接近5%的工业废水未达标排放,会对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表1)。

    2.2农村面源污染

    2.2.1农业生产四川省农业生产主要分布在成都平原和川中丘陵地区,这些地区也是化肥和农药使用较多的区域。从表2可以看出四川省农业和化肥的使用量在持续增加,2009年化肥使用量已经达到624kg/hm2,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水体污染设置的安全上限(225kg/hm2)。

    2.2.2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四川省2009年农村人口为669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5%。目前全省4427个建制乡镇绝大多数未建立污水处理系统,全省农村每年产生的10多亿t生活污水基本上任意排放,约1700万t生活垃圾也是随意倾倒[5,6]。

    2.2.3禽畜养殖污染根据四川省农业厅《2007四川省农业统计年鉴》数据,四川省2007年大型牲口的存栏量为421万头,生猪存栏为9957万头。虽然大部分的规模化养殖场都已经修建沼气池等处理措施,但是由于综合处置能力不够,有90%的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仍达不到环保要求,大量养殖废物直排河道,严重污染水体[5]。并且四川省作为养猪大省的,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仅为44%,散户养殖仍占主要位置[9]。尤其是四川中部丘陵和盆周山区的部分水源地处于居民聚集区,农户散养的畜禽粪便是水源污染的重要来源。

    2.3水源地内源污染四川农村地区,尤其是川中陵和盆周山地区,一般是以石河堰拦截河流形成回水区域或筑坝形成湖库等静态水体作为饮用水源。川中丘陵区的土壤侵蚀模数高达8000~15000t/(km2?a)[9],水土流失严重,大量腐殖质等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后沉积在底泥中,成为污染物的蓄积库,在一定条件下被释放或再悬浮,造成内源污染。

    3四川省农村饮用水源地主要环境治理对策分析

    3.1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因素,选择不易受污染的水源在筛选集中饮用水源地时应综合考虑,优选不易受到污染的水源地,比如地下水等。但是一般农村地区对水源的选择有较大的局限性。尤其是四川盆周山区和丘陵地区,工程性限制较为严重,获得较好的水源投资较大,农村地区很难承担。应加大政府投入,为广大农民优选好的水源。目前四川省惠民工程“红层找水”工程已经取得显着成效。

    3.2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管四川省政府十分重视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管工作,相继出台《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但是一些农村地区的水源保护区,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的水源保护区,虽然已经划定,但是长期处于弱监管状态,主要原因在于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分布分散,尤其是盆周山区、川南山地和川西北高原地区,县级以上的环保、水利、卫生等部门受人力等方面的限制,很难对每一个水源地都做到切实有效的监管,应该加大乡镇和村级部门对水源地的环境监管保护力度。

    3.3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四川省平原和丘陵区的水源地大部分位于农耕区,河流或水库周围就是农田和村落,大量面源污染物会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造成污染。对于面源污染的控制,应该从多方位进行控制。以四川丘陵区为例,山丘上部植树造林,进行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在生活区修建沼气池和人工湿地系统,对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粪便进行处理,达标排放;农田区域采取植物篱措施对氮、磷等营养物质进行拦截;在河岸或湖滨设置防护林或湿地形成滨岸缓冲带,对面源污染物进行拦截。本课题在四川省乐至县的示范效果显示,在水源地周围采取沼气池、生活污水净化池和人工湿地等措施对地表水污染控制有较好的效果。

水环境治理建议篇(5)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和环资城建工委始终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工作的根本遵循,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开展涉水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有序推进社会委筹备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监督成效和社会影响。

一、依法作出重大决议,守护一方蓝天白云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依法推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为老百姓守护好蓝天白云,地方人大责无旁贷。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连续三年开展专题询问,着力破解我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委贯彻落实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决议精神,积极主动作为,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专题调研,对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并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决议精神,起草形成了《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依法推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议(草案)》。草案稿经反复推敲修改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了市政府分管市长、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随后又对决议(草案)涉及的有关具体问题召开部门座谈会,进行了专题修改完善,确保决议(草案)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以法律武器治理大气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大气环境,是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对提升全市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强富美高”新泰州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还老百姓一泓清水

泰州是名副其实的水城水乡,地跨长江、淮河两大流域,拥有长江干流岸线97.8公里,大小河道2万多条,湖泊23个,全市水域面积达1200多平方公里,水域面积率超过22%,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将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作为今年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我委严格按照常委会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执法检查活动取得明显实效,并在工作实践中形成了特色和经验。

一是充分彰显泰州特色。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及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是对水污染防治法本身的一次深入宣传贯彻,也是对水污染防治隐患的一次大排查,更是推动生态文明思想具体落实到地方各项工作中的生动实践。我委既严格按照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安排,又紧密结合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法规《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既检查水污染防治法中河长制等重要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又突出检查水环境保护条例中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既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更好贯彻实施,又同步对《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

二是紧扣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始终坚持“依法”原则,以“一法一条例”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紧扣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实地检查全市重要水系、重要湖泊、重要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情况,深入调研职能部门、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及城镇乡村的法律贯彻实施情况,召开专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既全面了解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也充分掌握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六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六个市(区)共计检查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7大类36个具体问题,并以问题清单的形式交政府办理。

三是创新检查方式。把“看现场、听汇报、座谈讨论、问卷调查”有机结合起来,保证了执法检查的效果。尤其是在检查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近8000名五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深入一线开展“三看、三听、三联系”活动,宣传涉水法律法规,排查痛点难点,共商治水之策,推动执法检查形成上下联动、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各级代表带着感情联系选民、倾听民意,带着责任办实事、解难题,推动把存在问题变成整治成绩,把污染难点变成生态亮点,为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发挥代表作用,贡献人大力量。这一创新做法受到了中央和省级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座谈会上,得到了栗战书委员长的表扬和肯定。栗战书委员长认为泰州开展五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这一创新举措值得推广。

执法检查为期四个月,活动组织有力、检查直面问题,整改迅速有效,影响持久深远,有力推动了全市水环境状况明显好转,为老百姓创造了良好的亲水近水条件,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获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赞赏。

三、专题审议市政府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听取和审议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既是规定动作,更是地方人大有力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效监督方式。我委坚持以解决问题见实效为导向,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和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深入部门了解实情,沉入基层查找根源,与政府同心同力,深刻反思环境之忧,积极探讨治本之道,在报告中提出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推动我市化工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延伸产业链,深入治理结构性污染;要对长江入河排污口开展全面体检,做到应查尽查,实现排污口监管全覆盖;要定期开展固废专项检查活动,摸清底数,排查风险,严查违法行为,实现企业固废处置的安全化和规范化。这些建议意见得到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担任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的总指挥,同时聘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人担任环境督查百人团团长,对全市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立查立改,改出成效。

四、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专题调研, 推动“城建惠民”落到实处

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民生福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工作做得如何,管理效果好不好,直接影响政府及部门形象。常委会立足民意,顺应民心,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摸清实情,我委创新开展微调研,工委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利用节假日深入农贸市场、公园绿地、学校周边、路边摊点等现场,与路边摊贩、清洁工人、城管志愿者等进行面对面交流,认真倾听民声,广泛收集民意,对老百姓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并以此为基础,与城管、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城市管理责任部门进行座谈交流,探讨问题形成根源,研究问题解决之道。我委指出目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根源是管理职能不清晰,边界交叉;满足于创建式的“一阵风”突击管理模式,难以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我委指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工作的机制体制,明确部门管理职能和管理责任,同时建立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以“绣花”功夫精细化管理城市。

五、完成社会委筹备组交办任务,夯实社会建设监督基础

在县级以上人大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社会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领域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是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举措。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指导意见,及时成立筹备组,全面推进各项筹备工作。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和环境资源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决定通过后,我委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向省人大社会委报告相关筹备情况,并协助筹备组召开全市人大社会委(筹)工作会议,交流筹备工作情况,研究讨论明年工作安排。目前,全市人大社会委各项筹备工作正有序推进。

2020年工作建议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打赢三大攻坚战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我委将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聚焦污染防治攻坚、安全生产、民生实事工程等事关建设江苏高质量发展中部支点城市的重要议题,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进行专题调研,为常委会实施环保立法、推进精准化监督夯实基础。

一、开展《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7年9月5日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并于2018年10月26日进行了修订。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全国人大和省人常委会大分别作出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和《关于聚焦突出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要求各级人大主动作为,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依法推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议》。我委认为《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意义重大,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具有较好的立法基础,立法条件成熟,我委建议将《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为2020年正式立法项目。

二、上下联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保卫净土贡献人大力量

去年,全国及省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取得了显著的监督成效和社会影响。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实践中形成了较好的工作模式和经验。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初步明确明年将上下联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呼应对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委建议在全市范围内上下联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打好净土保卫战。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筑牢高质量发展的防火墙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地方社会稳定以及党和国家形象。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邀请专家参与,形成问题清单,推动问题整改,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成效。为巩固监督成果,我委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聚焦生产安全查漏补缺、增添措施、加压奋进、防范未然。

四、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回头看”,持续推动水生态环境改善

今年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所作的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报告直面我市水环境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水污染产生的根源,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建议。委员们结合报告,认真审议,形成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印发政府及相关部门。我委建议,明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以持续不断的监督推力促进全市水生态环境的改善,并形成这一项重要法律监督工作的闭环。

五、推进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一是听取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民生实事项目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实施情况是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内容。我委建议主任会议听取20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推进老小区改造、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养老事业发展等项目,让民生实事做实做好,惠及百姓。

水环境治理建议篇(6)

生态文明建设怎么推进?

完善规划,量化指标,建立激励机制

党的十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五位一体的战略高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布局,为地方具体工作部署指引了方向。在各地两会上,生态文明建设引起了代表委员的热议。

实现美丽中国要从促进美丽地方做起。2013年,海南《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了“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加快美丽海南建设步伐,坚持走特色、内涵、质量、绿色发展之路” 的发展思路。在海南省两会上,海南省人大代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祥理指出,发展重在可持续,要把生态文明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巩固海南绿色崛起的基础。

在福建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中国民主促进会福建省委员会建议,大力开展“青山、碧水、蓝天、净土”四大建设,推进以山林保护、矿山修复等为重点的青山治理工程建设;推进以重点流域保护、近海海域环境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城乡水系治理、城乡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碧水工程建设;推进以区域一体大气治理、污染联防联控为重点的蓝天工程。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产业转型、绿色发展。在海南省两会上,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健春表示,海南将积极推进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引导发展生态产业,推进建设一批生态农业基地、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

面对雾霾应该做些什么?

快速反应,制订预案,筹谋治本之策

近段时间,我国多地遭遇雾霾袭击。在地方两会上,各地代表委员纷纷建言献策,提出各种治理大气污染的对策。

治理雾霾需要应急措施。河北省是此次雾霾天气影响下的“重灾区”。在该省两会上,大气污染治理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遭遇雾霾这样的极端天气,政府部门有没有快速反应,有没有系统的应急措施和体系?”齐秀敏代表提出这样的疑问。

她认为,河北省政府应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应急机制,主要内容包括3点:一是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同时考虑实行“区域限批”,对未完成年度总量控制任务的区域和行业,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二是对扬尘污染控制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施工企业的环境准入门槛,将施工企业在1年内未受到环境违法处罚作为在本行政区域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招标条件;三是明确环保、交通等部门在相关领域的具体职责,使相关部门在处理大气污染事件时能各司其职。

当然,治理雾霾不仅需要应急措施,更需要治本之策。来自唐山的季加宇代表从立法层面建议,应尽快制定河北省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在湖北省两会上,来自建筑设计界的湖北省人大代表徐丽芳认为,除了客观原因外,雾霾的产生和人们环境意识淡薄也有很大的关系。她建议,遇到如此天气,在采取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定时巡查、人工降雨等措施的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进一步完善雾霾应急预案,对城市的空间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应有整体规划,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环境经济政策怎么完善?

多管齐下,创新机制,形成政策合力

环境经济政策在环境保护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该政策应如何进一步完善?又应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

在海南省两会上,海南省政协委员刘远生认为,海南可考虑成立区域性碳汇交易中心,创新机制鼓励海南企业尤其是大型高耗能、高碳放企业参与碳汇交易。

海南省政协委员、中国革命委员会海南省委员会常委、省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陈马林建议,海南应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对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钢铁生产企业、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电镀企业、机械制造企业、涉重金属污染重点企业,以及容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处于环境敏感区的重污染企业等实行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他还建议,把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审核换发排污许可证的重要参考条件,作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上市环保核查的重要参考内容,作为环保评先创优的重要审查内容,纳入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和绿色信贷参考内容。

中国革命委员会海南省委员会的提案建议,建立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基金,在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公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害,企业无能力支付赔偿款项或暂时无法追溯到责任单位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该基金。

为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海南省政协委员李惠智建议,试行生态税费制度,探索构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并完善保障措施,同时加快推进生态补偿立法工作,健全生态补偿指标考核体系。

环境容量的底线在哪里?

有序开发,加快立法,确保生态安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同。然而,到底如何才能更好地处理二者的关系?

在湖北省两会上,中国致公党湖北省委员会提交集体提案,呼吁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提案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该省部分大中城市及周边地区、农业开发区,地下水污染不断加重,防治已刻不容缓,建议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摸清“家底”。针对地下水污染物来源复杂、有机污染日益突显、污染总体状况不清的情况,该省应从重点地区入手,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深入分析地下水污染成因和发展趋势。对于地下水已受到污染的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要及时开展顶部防渗、渗滤液引流,并进行地下水修复等工作,有计划地关闭过渡性简易或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设施。

提案还建议,一方面要定期评估有关工业企业及周边地下水的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地下水污染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情况;另一方面要建立工业企业地下水影响分级管理体系,公布污染地下水重点工业企业名单。

水环境治理建议篇(7)

(一)加强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培训,统筹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我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4月7―8日,在大邑县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会议,各区(市)县环保局领导和有关科长、市环保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部署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交流了农村环保工作经验,表彰了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参观了农村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讨论修改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2011年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目标分解方案,下达了2011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任务。二是参加了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24日,国务院、四川省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市)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xx副总理、陈文华副省长分别就做好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两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葛红林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重点围绕我市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会议精神、努力开创全市农村环保工作新局面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为我市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突出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一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定了新津县花源镇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积极协调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问题,上报了《关于划定蒲江县成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报告》等文件。二是开展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治。按照省环保局通知要求,对全市29个供水人口达5000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二级保护区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排污口。对邛崃市县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餐饮排污口实施了整治,按规定取缔了4个排污口,1个排污口通过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三是严格整治非法取水行为。对龙泉驿区十陵水厂在没有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下擅自在东风渠取水问题进行了纠正,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局要求,开展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按时上报了信息数据库和环境评估报告;开展了全市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初步形成了调查报告;落实了饮用水源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每月收集并向省环保局报送全市建制乡镇和县级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情况;指导新津县在全省率先安装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了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实时监测。

(三)大力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监督管理的通知》,落实了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和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制度,温江区、新都区、邛崃市、双流县等已验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污水处理达标率及污泥处理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市水务等部门对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省政府限期整治的17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新津县花源镇、郫县安德镇安龙村完成了场镇和农户生活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强对农家乐、乡村酒店污染治理,在全市开展了农家乐清理整治,将双流县公兴镇“碧海山庄”等12家农家乐列为限期治理,4家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5家建成了人工湿地,3家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成都市兴蓉公司承建的25座、乡镇自建的19座污水处理站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52万吨/日;上海市对口援建都江堰市的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2座,全部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万吨/日。双流县今年17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全县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二是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建设,新都生活垃圾焚烧厂和邛崃垃圾处置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彭州市生活垃圾处置场、郫县二期扩建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都江堰市、崇州市、新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厂)已完成选址定点、环境评估正在积极作前期准备工作;深入推广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运输、县处理”模式,全年62个乡镇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建成了垃圾中转房、设置了垃圾桶、购置了垃圾转运车、招聘并培训了保洁人员,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截止目前,全市217个乡镇完成了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农村生活垃

【环境保护局农村处2011年工作总结】

圾处理率达86.5%。三是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省政府要求,重点抓了省政府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蒲江县满稼养殖场、四川康绿有限公司养殖场、成都市金正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场等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面完成治理任务;积极抓好市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彭州蓄联光达畜禽养殖场等13家市级畜禽养殖企业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采取“关停并转”、“关小扶大”、“集中养殖,集中治污”等措施,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止目前,全市建成了30个畜禽养殖小区,集中整治养殖场1627家,取缔养殖场975家,新建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127座,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四是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支部了调查工作技能培训,开展了野外采样工作,落实了保障经费,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重点城市和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地土壤环境安全性划分与重点污染源监控的要求,支部开展以彭州市蔬菜基地为重点的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编制了《四川省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程可研报告》,2011年4月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预计总投资1028万元,目前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配合农业部门积极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养殖废物、秸秆、废弃农膜、废弃菌类培养基的综合利用和以沼气工程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全年全市测土配方实施面积达500余万亩,农膜回收率达95%,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503万亩,新建户用沼气池约3.9万口;积极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局机关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组成多个督查组对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督查,报送工作信息、资料70份,出动车辆309台次,人员940人次,查处、制止秸秆焚烧行为18起,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积极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完成了农村固废的统计上报工作。

水环境治理建议篇(8)

一、论坛主要议题

“乡村及小城镇水环境治理论坛”针对我国不同区域和经济发展程度的村镇水环境治理技术经济政策和适用技术,围绕村镇水环境治理规划、村镇污水排放适用标准,以及村镇排水收集设施,村镇生活污水生物处理、人工湿地与塘等生态处理技术,粪便厌氧沼气化及其综合利用,村镇水体生态修复与水质改善技术等议题,将邀请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以及设计生产单位介绍乡村及小城镇水环境治理方面的成功管理经验、适用技术和应用实例。

“中日小城镇饮用水安全技术与制度论坛”由我部与日本厚生劳动省共同举办。针对小城镇的人口和经济规模的特点,围绕小城镇饮用水安全保障现状调研与评估、规划和管理,水质监控、预警与应急技术,以及小城镇饮用水预处理、强化常规处理和深度处理、饮用水一体化设备开发、输配水安全保障和管网水质控制等议题,将邀请小城镇饮用水建设管理人员、著名学者、知名设计单位、自来水公司和来自日本政府、企业和研究部门的诸多专家介绍小城镇饮用水安全保障方面成功的管理经验、适用技术、应用实例。本论坛将特别介绍日本针对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的特殊供水制度——简易供水制度以及相应技术,并探讨中日在小城镇安全供水方面的技术与资金合作机会。

二、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

中日小城镇饮用水安全技术和制度论坛:8月28日下午

乡村和小城镇水环境治理论坛:8月29日上午

报到时间:20*年8月27日。

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

三、参会人员

各地建设部门有关人员,全国主要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村镇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供水和排水管理部门、水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代表,水处理项目筹建和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代表,供水和排水企业的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市政设计单位、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水处理工程公司、水务公司、咨询公司、金融、投资机构和水处理技术与设备研究开发单位的代表。

四、论文征集

会议面向全国征集与“乡村和小城镇水环境治理论坛”和“中日小城镇饮用水安全技术和制度论坛”议题相关的论文,论文要求及投递方式详见会议网站

五、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

第二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和水处理新技术与设备博览会将统一收费。20*年8月15日前注册的,会议费为1200元/人;20*年8月15日以后及现场注册的,会议费为1800元/人。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报名、会务等联系人:

论文征集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箱:

水环境治理建议篇(9)

一、积极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工作

一年来,委员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安排,完成了《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一审前的准备工作。该条例于2007年7月26日经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年9月29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东湖风景区是我市唯一的部级风景名胜区。委员会认为,做好与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衔接,适应东湖风景区管理体制、管理职能的重大调整,加强对风景区的保护和执法,重新制定该条例是十分必要的。为了做好条例一审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委员会多次前往东湖风景区开展调研,听取管委会关于立法进展情况的汇报。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市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对法规条款逐条进行研究。在收到市人民政府提交的立法草案以后,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征求了意见。协助常委会召开了立法说明会,组织有关部门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逐条说明了法规草案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委员会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对该部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其中委员会提出并坚持的风景区要实施统一管理,及对现存的与风景区规划不符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分别予以拆除、迁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处罚等意见,被吸收进法规文本之中。

二、认真开展监督工作

监督法自2007年1月1日正式施行。委员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本着加强监督、讲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方式和做法,加大了监督的力度,拓宽了监督的渠道,增强了监督的实效。

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工作。9月,省人大常委会派出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检查。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洪山区青菱乡红霞村污水处理厂、三金潭污水处理厂、府河连通长江出口、百威啤酒厂等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委员会按迎检工作方案做好接待和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和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水污染治理和污水处理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对我市下一步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建议。

协助常委会开展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和监督。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是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一项系统工程和重要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列为常委会议题以后,委员会先期到市房产局开展专题调研,听取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开展视察活动,视察了第一家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销售的武昌丽华苑经济适用房小区,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连片建设的南湖华锦城小区。视察人员分别走访了住户,直接听取了居民的反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向视察人员介绍了全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计划的有关情况。在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会充分肯定了我市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既改善了一大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又促进了城市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了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增加了土地供应,一定程度缓解了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的状况。同时对市政府提出了要加大投入,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建立稳定的住房保障资金供应渠道;要坚持政府主导,专门机构管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要科学合理配置;布局选点要有利于降低居民生活成本;要建立廉租房退出机制的建议。

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调研。委员会紧紧抓住环境保护工作不放松,对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执行情况开展调研,进一步弄清了我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应当采取的对策。在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委员会察看了东湖、南湖、汤逊湖、菱角湖、后襄河等湖泊的截污、治理等情况,观看了汉江济月湖的试验效果,调查了三金潭、汉西、纸坊等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以及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情况。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重点调查了青山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和石化等大型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固

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面,重点对垃圾处理情况开展调研,现场察看了岱山垃圾填埋场,新洲阳逻陈家冲垃圾填埋场,听取了全市垃圾清运及处埋情况的汇报。委员会在充分肯定政府有关部门在防治水、大气和生活垃圾、固体废物污染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要求加大对垃圾清运、处理等工作的力度,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落到实处。委员会还对《武汉市规划条例》和《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开展了调研工作。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107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贯彻〈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重点加强城区湖泊综合整治案》。委员会加强了对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多次会同市政府办理3号议案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对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检查。人民代表大会闭会不久,听取了议案主办单位的关于办理工作方案的汇报,对完善办理工作方案提出的建议,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作了前期准备。年中,组织委员和人大代表检查议案办理进展情况。年底,又组织人大代表实地检查了武钢水处理闭合系统工程、北湖清淤工程、南湖截污工程、汉阳曹家碑新建泵站和月湖治理工程情况,办理3号议案工作领导小组向提出议案的代表们汇报了议案办理工作情况,推动了议案办理。城区40个湖泊逐项开展了综合整治,累计投入资金15亿元。墨水湖、紫阳湖等26个湖泊已明确划定了“蓝线”、“绿线”和“灰线”。完成了沙湖、内沙湖、后襄河等湖泊的整治规划,并已付诸实施。以湖泊截污为根本性措施,月湖、南湖等6个湖泊实现了46个排污口的截污,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6%。“一湖一景”建设稳步推进,重点建设了月湖、内沙湖、黄家湖等13个湖泊公园,湖泊水生态修复取得明显进展。对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继续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和实施城市环保清洁空气工程等两件实事办理情况进行检查。这两件实事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改善,因此,委员会加强了实事办理进展情况的检查。一是检查办理工作方案和准备工作情况;二是检查办理进度和目标完成情况;三是结合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重点代表建议开展检查。对于经济适用房建设,实地检查了红旗公寓、香缇美景小区的建设、配套和居民入住情况,到住户听取了居民的反映。截止12月底,市政府提出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目标和廉租房保证目标,以及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70天以上的目标已经实现。

三、深入开展武汉环保世纪行活动

委员会继续深入开展武汉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保护水环境,提升空气质量”的活动主题组织记者开展采访、宣传报道。召开了武汉环保世纪行2006年总结表彰暨2007年启动大会。会上总结了2006年的工作,提出了2007年武汉环保世纪行的活动方案,通报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表彰了2006年度武汉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先进个人。武汉环保世纪行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记者采访团重点采访报道节能减排、保护水环境、提升空气质量方面的情况,采访了阳逻电厂、新洲阳逻开发区污水搜集和处理厂建设情况,倒水入长江口排污情况,东湖高新南泥湾泵站建设情况,汤逊湖污水处理厂、纸坊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情况,宜家·龙臣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第二阶段记者采访团重点采访报道清洁空气工程以及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采访了武昌世纪新城建设工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省军区后勤部利用国外先进技术锅炉燃煤改天然气工作情况,省荣军医院运用空气热泵新技术改燃情况,江夏凌云水泥厂和吉港水泥厂粉尘烟尘综合整治、改善乌龙泉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的情况。记者采访团采写和报道了一批有深度、有份量的新闻稿件和影像作品,对宜家·龙臣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直接向汤逊湖排污的情况予以披露,促进了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的查处。

参加了“湖北环保新闻奖”评选活动。经各新闻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我市环保世纪行组委会选送的“专家呼吁:保护长江豚类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获得一等奖,“治污令首次送达区政府”获得二等奖,“黄家湖日吞污水数千吨”和“一栋楼捆上6根油烟囱”等两篇获得三等奖。我市环保世纪行组委会荣获2003年至2007年湖北环保世纪行“组织奖”。

四、加强上、下一级人大专(工)委的工作联系

一年来,委员会加强了与省人大环资委的工作联系,接受省人大环资委的检查和指导。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环资委十分重视东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每年抓一个治理项目开展监督。2007年,把东湖官桥湖的截污工程(武汉市第一个含敷设穿山隧道污水管)作为重点,多次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委员会积极协助省人大环资委的检查工作,使截污工程动工兴建。2008年2月底前,540米穿山隧道和相关泵站、截污管道完成后,官桥湖13处排污口将不再向东湖排污,东湖水质将进一步得到好转。承办全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协助省人大环资委做好会议的筹办和服务工作,并在会议上作了题为“认真立法,加强监督,努力推动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交流发言,受到省人大环资委的肯定。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非常关注,委员会协助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和专门委员会开展视察和检查活动的组织和接待工作,如“六城会”、“八艺节”场馆建设、长江隧道工程、首义文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污染防治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开展的视察、检查活动,对我市的城建与环保工作是一个有力的促进。

加强与各区人大常委会城建与环保工作委员会的联系。通过走下去或召开工作座谈会的方式,通报年度工作要点,衔接好全年监督工作重点,在执法监督、议案督办、环保世纪行和治污等重点问题上开展调研,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推动了人大监督工作。年底,召开全市人大城建与环保工作座谈会,交流了市区人大专(工)委贯彻施行监督法的做法、经验和体会。委员会重视各区人大常委会城建与环保工委提出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城建与环保方面的问题,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现场实地察看,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对办理情况跟踪督办。加强与政府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对东湖总体规划修编、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房地产开发、小城镇建设、人防工程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采取视察、检查、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各部门依法行政给予积极支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五、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水环境治理建议篇(10)

在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通过努力,主动作为,使辖区河道乱占乱建、乱排乱倒、防治水污染源头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全市旅游转型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把加强辖区河道、水污染源头、环境卫生、生活污水管理保护摆到建设生态强区、魅力双滦的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强化规划约束、红线管理,坚持预防保护优先,以绿色、低碳、循环为方向,努力走出一条特色化的绿色产业发展之路。

(二)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街道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体责任,明确各级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河长主抓、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逐级逐社区落实河长,明确河长职责,强化属地管理保护责任,调动社会力量联防联控,构建协调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

(四)把解决河道行洪不畅、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作为河道治理的重要内容,针对辖区不同区域,统筹一个社区一个政策,精细管理。

(五)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根本保障,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切实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河道、水污染源头管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强化监管巡查,加强案件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街道级河长主要任务

对街道内河道的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级河长,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协调落实解决治水工作中的矛盾和难点,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年度水质改善目标。

(二)社区级河长主要任务

推动辖区内河流整治工程项目,将治理和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在详细调查登记的基础上,将河道、排洪排污口、水污染源头、环境卫生、生活污水的治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及时上报和处理污染隐患事件;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保护建议,落实改善和治理环境的各项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和推进各项治理工程的实施,全力确保街道社区年度和阶段各项任务的完成,全面推进街道社区环境改善。

(三)街道河长制办公机构主要任务

主要协助河长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街道内河道、排洪排污口、水污染源头、环境卫生、生活污水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开展全街道河道污染现状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污染排放档案,增强整治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制定具体河长制实施细则。按照尊重规律、科学治水、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因地制宜、“一河一策”的原则,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实施“河长制”的每一条河流制定科学系统、针对性强的“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河流治理责任人、水质达标时限、关键治理路径、主要工作任务及具体奖惩办法。

3、下达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根据河道治理实施细则下达年度治理目标及工作任务,年度目标任务应包括具体任务项目及水质目标。

4、建立考核评价制度。根据目标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确保“河长制”以考核为抓手,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总结河长制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全街道河长制实施情况并上报。

四、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街道设立双总河长,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街道总河长;包社区副科级领导担任镇级河长;各社区书记、主任担任河段长社区分设专职专管员、巡查员或保洁员。同时对各级河长名单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街道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一名,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一名,由街道主管站长担任,工作人员一名,由街道工作人员担任。

因本辖区没有河流,实行一个领导包一个社区职责,要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各社区职能范围内的沿河流域及各社区排水排洪设施的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治理、监督工作,并接受上级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

(二)河长职责

街道河长是所辖河湖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的河道管理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所分管河道保护管理工作,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本级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组织研究加强河湖管理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河湖管理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进行联防联控;协调处理涉水突发问题;对河道管理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河段长职责负责督导所包保社区履行职责,协调处理包干辖区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河道两侧、排洪排污口、水污染源头的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的重大问题。督促巡查员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

社区保洁员、巡查员职责,定期对排洪排污口、水污染源头、环境卫生、生活污水的日常巡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督导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本级河长会议议定的事项及总河长、河长的指示批示,组织编制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和措施,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指导、信息和意见反馈等工作,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河长制工作考核。

(三)责任分工

实行河长对总河长负责、下级河长对上级河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长责任分工制度。根据实行河长制工作需要,按照责任分工,对应明确责任部门和分工。

河长办公室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做好环境卫生整治、水污染源头、生活污水、河道保洁等工作防范与管控;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危害河湖管理保护和危害水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相关部门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和监测的指导。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承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实施,针对河道水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特别要加大源头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持续开展“清河、洁水”行动,加大辖区黑臭水体治理。加强排查入河排洪设施及渗水井、生活垃圾等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水污染、垃圾污染治理,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辖区环境,为全市旅游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执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河道管理,水污染防治,环境、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适时制定符合街道实际的实施方案或办法。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等活动。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施动态监管。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网格化,力争实现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把实行河长制摆上议事日程,对河湖管理保护事项进行专题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建立总河长、河长目标任务责任制,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促进河长制全面落实。

(二)统筹推进落实。街道相关部门要抓紧筹划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具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组建河长制办公室,落实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确保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级、本部门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阶段性目标任务,确保同步推进;根据辖区情况,及时研究制定各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道名录;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组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调研评估,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河道等现状,细化实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的要求,研究制定河道管理保护方案及具体措施。

水环境治理建议篇(11)

一、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组织实施情况及取得成效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要求市政府结合我市生态环境现状和社会发展要求,围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目标,按照“生存和谐、生活健康、生产清洁”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推进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力争通过五年努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减排目标全面完成,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此后,市人大专题审查了《*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2011年)》和《20*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市人大代表对20*年度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百日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有力推进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

决议作出以来,市政府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作为政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围绕《决议》提出的目标、对策和任务,高度重视大环境整治和源头治理,加大“生态*”的建设力度,努力将环境综合整治向全市农村延伸辐射,推进了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的解决。

在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任务完成和落实上,具体做到了“六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切实加大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力度,市委、市政府调整充实了由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的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市生态办组合了市联创办、市整规办、市重点办、市水环境整治办、市重污染整治办、市城河治理办的力量,形成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组织结构和工作网络,具体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宏观调控、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指导、督促及协调等工作。市政府还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思路、相关规划和工作措施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强化规划编制。市政府以《决议》为依据,以生态市规划为基础,结合市政府五年主要工作安排,编制并下发了《*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2011年)》、《20*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并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三是强化督查与考核。市政府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列入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效益和谐新*评价指标体系》,并加大了考核力度。同时制定了《*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和《20*年度*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考核意见与考核评分标准》,并对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了年度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四是强化资金投入。市政府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财政投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保项目补助及生态建设宣传和创建工作奖励。今年根据慈政发〔20*〕71号文件精神,用于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的补助达391万元,根据慈政办发〔2005〕76号文件精神,用于20*年度生态建设系列创建奖励163.5万元,20*年己立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投资总额已超过2000万元。另外,我市积极运用价格机制培育治污市场,今年以BOT模式启动日处理1200吨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同时申请宁波环保专项补助资金230万元启动污泥焚烧发电及9个镇的公厕粪便集中沼气处理工程建设。把汤浦引水工程、*江引水工程、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市域污水治理工程、漂印染及电镀等重污染企业整治列入市重点工程,为工程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资金保障,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的环保问题。五是强化严格执法。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经济规范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截止目前,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镇和街道组织开展了9次“零点行动”,调处1973件环境投诉案件,作出436件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到926.3万元,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达到210件,对9家企业作出限期治理,关闭或停产整顿55家,挂牌督办企业15家,有效的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六是强化舆论引导。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列入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中青年后备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全市各中小学继续开展环境教育和系列环保主题活动。实行了“重点排污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承诺制、违法排污企业公开曝光制和作出公开检讨”的“三公开”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环境质量进行公告,引导市民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使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具备广泛的群众基础。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建设项目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环境恶化趋势得到了抑制,环境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主要表现在:

(一)百日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为掀起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高潮打下良好的基础

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市人大作出的《决议》要求,围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百日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一是全面排摸了辖区内的污染源;二是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打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各镇(街道)向社会公开工作目标、主要对策及重点任务,依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20个镇、街道建立了共计3763人的“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志愿者队伍,并组织开展活动53次;四是加大了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镇级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的力度;五是积极探索了农村环境污染整治长效机制,确保了农村环境持续有效的改善。

(二)继续实施并深化水环境整治工作,全方位高强度推进“碧水”工程

一是多渠道实施境外引水与河道整治,提高水环境容量。日引水20万吨,总投资7.8亿元的汤浦水库引水工程历时两年零8个月,于今年9月初建成并正式通水;年引水量2.4亿立方米,总投资8.4亿元的*江引水一期工程已圆满完成,二期工程自今年7月开工以来,六个标段的工程施工正按计划推进中,各项工作比较顺利;总投资为2891万元的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已完成总投资的2/3,建成后可进一步发挥已建成的姚江应急引水工程作用,可增进河网水体流动,提高水体自净能力,进而达到进一步改善水环境的目的;同时大力推进骨干河道整治,继续实施东部三塘横江拓疏工程、镇龙浦拓疏工程,建设千里清水河道36公里,城排潮塘横江二期已开工建设,着力抓好杜湖水库和凤浦湖水库、长溪水库等山塘水库及四灶浦水库和建塘江、陈家路江水库扩容加固工程,今年已完成72条镇级河道整治、14个村开展了生态河道试点,这些“外引内治”水环境工程的相继建设和投用,为我市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资源战略保障。

二是市域污水治理工程扎实推进,为改善水环境质量夯实基础。根据市域污水治理规划,市污水处理厂新的3万吨/日扩建工程已启动,10万吨/日北部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2、5万吨/日东部污水处理厂、集污干管铺设和主干线泵站正在抓紧建设。镇、街道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全面铺开,今年可完成65公里镇级集污管网铺设。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完成全年削减任务,共削减COD678.3吨。

三是新一轮城河治理工程己经启动。按照“治理整体化、截污彻底化、两岸景观化、沿岸生态化、项目公司化、管理制度化”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力保城河水质不出现富营养化。湖里头江、纤绳路江综合治理工程正有序推进,中江河道疏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四是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成效显著。按重污染企业整治方案,在*湾新区建成漂印染生产基地和电镀中心,配套建设处理能力为3万吨/天的漂印染废水处理厂和3000吨/天的电镀废水处理厂,到年底37家漂印染企业将全部停止原址生产。13家电镀企业也将逐步停止原址生产,于农历12月底前基本完成搬迁工作。开展了全市废塑料加工行业的整治,取缔污染重、工艺落后的废塑料加工户833户。继续开展并深化轴承、钢材酸洗、化纤、腌制废水等行业污染整治。

五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采取生物防治和机械除藻等措施改善水质,有效遏制了梅湖水库蓝藻的暴发。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上级要求,今年有5个饮用水库创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有7个饮用水库完成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鼓励城乡污水治理设施投入的若干意见(试行)》,制定了《*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有13个村开展了农户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有9个镇在建设粪便集中沼气处理站,将较好地实现公厕粪便资源化和粪便污水零排放。

(三)巩固并扩大“烟控区”创建成果,多角度强势推进“蓝天”工程

一是*市热电厂并闭工作已经启动,金轮热电厂替代供热方案基本确定,项目已经立项,*热电厂的关闭将削减SO2504吨和烟尘排放量,有效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二是到9月底宗汉铜熔炼集中区已经关闭,目前新浦镇铜熔炼集中区将于11月底完成供电线路建设,正研究制订实施落后工艺改造方案。

三是调整能源结构,控制扬尘污染。鼓励企事业单位使用低硫煤(含硫量低于0.6%)、水煤浆和清洁能源。杭甬天燃气管道*支线工程已全线贯通并通气,城区气化率已达到99%。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止第三季度末,完成全年削减任务的70%,共削减二氧化硫3*.5吨。

(四)生态绿色系列的创建和村居条件的改善,铸就了“绿色”系列工程的实现

一是继续开展了公益性墓园无墓生态化,经营性公墓园林化和“三沿五区”无坟化建设,目前,生态葬法服务范围已覆盖行政村达95%以上,“青山白化”治理率90%以上。20个废弃矿山的生态治理工程验收合格率已达到60%以上。继续实施沿海防护林建设,今年完成造林1797亩。

二是大力推进绿色产业基地建设。今年新建了3个万亩以上的大型绿色产业基地和万亩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大力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启动了绿色畜牧小区建设,基本完成了列入省“811”环境污染整治的11家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粪便无害化治理任务,。

三是扎实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今年申报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省级生态镇2个、宁波市级生态镇3个、宁波市级生态村34个、宁波环保模范(绿色)单位44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

(五)快速推进“清静”工程,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继续贯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彻底消除乱堆、乱放、乱排现象。电镀污泥、医疗垃圾、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均按宁波市危险废物管理规定集中定点处置。全市废塑料行业整治全面展开,取缔了小、乱、散和污染严重的加工点。

二是完善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发展新的处理模式。全面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集中处置率达到100%,东、中、西三个垃圾填埋场建设已开始建设垃圾渗滤液收集与处理设施,启动了12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六)“管理”工程

一是加强产业引导,优化三产结构。

引导工业结构逐步从低加工度、低级化转向高加工度、高级化,产品结构从低技术、低附加值为主向高技术、高附加值转变,提高产业层次、产品档次和国际竞争力,资源利用从低效、污染向高效、环保转变。重视节能降耗,上半年万元生产总值同比下降4.3%。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新建项目准入,制定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规定》,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认证,今年新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家,新增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企业17家,走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之路,提高产业的竞争力。

二是完善环境管理机制,落实环保责任制。

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实施“审批”和“评优”中的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环境治理保护管理网络,完善环保机构内部配置,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和技能。建立在线监测系统,提高监控自动化率,21家省控企业与省监控联网,与宁波市监控联网企业已达64家。分解落实总量控制目标责任,按时完成总量控制目标。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

在中小学全面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加强对公众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建立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倡导建立民间环保组织,培育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行为规范,不断扩大公众对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同度和满意度。

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由于我市人口、经济总量大,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不够合理,引起的排污总量超过环境承载限度,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水环境形势更加严峻,地面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只有10%左右,水环境质量的“拐点”尚未出现。

(二)环境管理还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管理粗放、管理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镇、街道在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区域性、行业性污染问题仍突出,如新浦的小熔炼工艺改造已落实供电方案,但未实质性启动落后工艺改造,年内已无法完成改造任务。

(四)《*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与管理办法》因各种原因还未出台,影响了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整治,同时也影响了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创建工作。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党的十七大突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总要求,努力营造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制订并出台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二)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摸清污染源底数,为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奠定基础。

(三)根据制定的污染物减排计划,力争20*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目标达到4%和5%。

(四)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制订并出台“落实环保政策法规,实施绿色信贷制度”等有关措施。

(五)巩固百日环境污染整治和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成果,扩大整治范围,开展豆制品、小印花、小餐饮行业和小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制订并出台*市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