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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概念大全11篇

时间:2023-12-18 15:18:39

金融创新概念

金融创新概念篇(1)

一、金融的概念界定

(一)在国内金融概念的发展历程

对于金融的概念界定,有的学者如高翔、陈东将“金融通常解释为货币资金的融通,或指货币资金的流通和周转,它是在货币资金盈余者和短缺者之间调剂货币资金余缺。由于这种货币的融通,往往同信用联系在一起,因此金融又是货币流通的调节和信用活动的总称。”

“而在我国近代金融一词的概念及发展如下,‘金融’一词产生于近代,由日本传入我国。我国古代没有‘金融’这个词,但货币、信用及其有关活动则起源很早,没有‘金融’的词汇,而有‘金融’的实际。在近代,中国银号、钱庄常有金融融通之说,其意义与金融相近,但正式用‘金融’一词来表达事物的是在我国近代银行业(1897年5月27日,中国通商银行成立,标志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开端)兴起以后。民国元年(1912年),北京政府财政部文件中曾有‘自去秋以来,金融机关一切停滞’之语,那时‘金融’这个词的含义仍不明确,也没有在社会上广泛使用;1915年编写的《辞源》中收有这个词条,解释为‘今谓金钱之融通曰金融,旧称银根。各种银行、票号、钱庄曰金融机关。’那时‘金融’还是个新鲜的词。1920年,北洋政府发行‘整顿金融公债’用以解决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停止兑换的风潮,以后‘金融’一词就与银行业务活动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与“财政”相区别的概念,被广泛地运用。”我们接下来看一下金融一词在西方国家的演绎,在17世纪,金融从物质生产部门中分离出来,初步形成独立的产业。它的发展以物质生产规模和水平为基础。因为本文主要是针对国内的金融w系的研究,因此在此就不对国外金融进行过多的介绍。

我们再来看一下,陈东学者对金融这一词发展历程的介绍,在他的《金融概念的传统规范及其发展》一文中这样写道:“‘金融’一词产生于近代,由日本传入我国。我国古代没有‘金融’这个词,但货币、信用极其有关活动则起源很早,没有‘金融’的词汇,而有‘金融’的实际。1915年编写的《辞源》中收有这个词条,解释为今谓金钱之融通曰金融,旧称银根。”

二、金融创新的发展

关于“金融创新”理论的发展,大多数都是以奥地利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熊・彼特在1912年出版的《The THeory of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一书中的关于企业“创新”的定义为理论基础。同时,北京大学陈岱孙、厉以宁主编的《国际金融学说史》根据熊彼得经济创新的定义将金融创新定义为:金融创新就是在金融领域内建立“新的生产函数”,“是各种金融要素的新的结合、是为了追求利润机会而形成的市场改革。金融创新浪潮的兴起与迅猛发展,给整个金融体制、金融宏观调节等经济发展乃至世界经济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我国近年来的金融创新,无论实在品种上、工具上还是在制度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三、金融创新理论对金融行业的影响

对于金融创新对金融行业的影响,我主要想从杜莉、张云学者在《吉林省金融创新效应及其提升》的文章中所提出的金融创新动因方面进行论述,主要包括:“第一,顺应需求的动因,是为了顺应人们财富增长后对金融投资品的需求、防范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等需求而催生金融创新;第二,顺应供给的动因,是指在出现新交易技术、新产品、新经营管理理念的背景下,金融部门出于维持自身可持续发展、追逐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而推出创新;第三,规避管制的动因,主要是金融部门为了回避或摆脱内部和外部制约而催生的创新,其中,内部制约分别包括金融机构内部传统的增长率、流动资产比率、资本率等管理目标,制约包括金融当局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金融市场的一些约束。”接下来我们逐一看一下每个金融创新得动力因素对金融行业的影响:

1.二位学者在文章中提及的第一个动力因素就是也就是说金融创新是时代的产物,顺应金融行业发展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运用而生。它的产生对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使金融行业在早先的基础上发生了由量到质的变化,为这个行业增添了新的色彩和发展动力。

2.第二动力因素,这一点是金融行业为了让自己在社会这个大的网络中更好的发展,而实现的自我突破。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社会就相当于一个网络一样,但是这个网络是无形的、确真是存在着,在网络中,存在着不同的节点,每个节点就相当于一个社会位置。我们都生活其中,利用位置上所赋予的权利和资源去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时,我们又受限于其中,无法逃避这个网络对我们社会活动的限制,这时,我们只能在不违背“网络”所制定的规则下,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网络中占据最佳位置,实现对利益的追求。金融创新理论的提出、建立与发展其实就是如此,只有这样,金融行业才能不断发展与进步,实现自身价值,为社会和国家做出贡献。

3.金融创新动力因素的最后一点,主要是为了规避金融在发展中的限制所采取的措施和方案。正如我们所知事物都是螺旋上升从而不断发展的,那为什么不是直线上升从而发展呢?其一,是因为事物的发展,都存在着一定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其二,在事物从量变实现质变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阻碍,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断地改变进步的方法,提升进步的思维等才能实现事物的发展。因此,快速、直线的发展可能暂时是有效的,但是必当收到阻碍,从长远的角度看来是不科学的、不合理的,不能够长期的适用。

四、小结

金融创新的动力因素促进了金融创新理论的不断升华与进步,金融创新对金融行业的发展是起到推动作用的。通过金融创新理论实现不断地突破,通过实践不断验证与修正理论的不足从而也实现金融领域的创新。因此,在金融领域我们应该坚持创新,不断创新。为我国的经济作为贡献,为我国的发展填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参考文献:

[1]高翔,陈东.金融概念的定义演变[J].兰州学刊,2005(3).

金融创新概念篇(2)

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蓬勃发展。由于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汇率、利率变动频繁,国际银行业竞争加剧,再加上科学技术特别是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传统的金融业务已经不能满足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客户融资的要求,从而推动着金融不断的创新和发展。金融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人们将金融领域的这一系列变化称之为“金融创新”。当代区域金融创新理论起源于本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至80年代形成高潮,进入90年代如火如荼。

一、国外理论研究现状

为了从理论上阐述区域金融创新,西方经济学家陆续提出不少不同的见解,由此产生了许多不同的理论流派,形成了色彩缤纷的当代区域金融创新理论流派。

在20世纪60年代-90年代,欧美国家有大量的学者研究了区域金融问题,根据SheilaC.DOW、CarlosJ.Rodriguez-Fuentes(1997)的研究,西方关于区域金融的研究主要是从宏观货币经济学展开的,研究的主要内容有:货币政策的区域效应(货币主义模型和凯恩斯主义模型)、公开市场操作的区域影响、区域货币乘数、区域金融市场(区域利率差异、区域信贷市场),此外,一体化金融市场内部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影响(LuigiGuiso、PaolaSapienza和LuigiZingales(2002)、Jayaratne和Strahan(1996)也是西方区域金融研究的重要方面。

西尔柏(W.L.Silber)从供给角度来探索金融创新。西尔柏研究金融创新是从寻求利润最大化的金融公司创新最积极这个表象开始的,由此归纳出金融创新是微观金融组织为了寻求最大的利润,减轻外部对其产生的金融压制而采取的“自卫”行为。西尔柏从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和工具创新分析框架中推出的金融创新理论对于从供给角度研究金融创新时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的。

凯恩(E.J.Kane)提出了“规避”的金融创新理论。所谓“规避”,就是指对各种规章制度的限制性措施实行回避。“规避创新”,则是回避各种金融控制和管理行为。它意味着,当外在市场力量和市场机制与机构内在要求相结合,回避各种金融控制和规章制度时就产生了金融创新行为。

希克斯(J.R.Hicks)和尼汉斯(J.Niehans)提出的金融创新理论的基本命题为“金融创新的支配因素是降低交易成本”。这个命题报考两层含义:(1)降低交易成本是金融创新的首要动机,交易成本的高低决定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是否具有实际意义。(2)金融创新实质上是对科技进步导致交易成本降低的反应。

威廉·L·斯尔帕(William.L.Silber),美国著名的经济和金融学家,他在1983年5月发表了《金融创新的发展》一文,在文中他详细阐述了金融创新的原因,并用直线程序模型加以说明。斯尔帕认为:创新活动是经济推动力的产物,在金融部门中,不定期的观察结果表明大多数金融成果都源于经济刺激。金融创新是微观经济的框架,它是约束诱导、技术的进步和立法的结果。

二、国内理论研究现状

对中国区域金融创新的研究,中国的金融学者们做了较为系统的理论研究。

张军洲博士在《中国区域金融分析》(1995)中提出了区域金融的概念内涵:区域金融理论是以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发展空间结构变动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区域金融是指一个国家金融结构与运行在空间上的分布状况,在外延上表现为具有不同形态、不同层次、和金融活动相对集中的若干金融区域。他对区域金融概念的内涵要素进行了如下界定:一是空间差异要素。二是金融结构与发展水平要素。三是吸收与辐射功能差异要素。四是环境差异要素。这些要素的差异形成了区域金融概念的丰富内涵。

唐旭博士在《货币资金流动与区域经济发展》(1999)中主要从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类型出发,讨论了区域经济发展引起的资金流动的原因、途径、趋势、效果,以及资金流动引起的经济效果的实证分析;指出随着经济计划体制的转型,资金流动管制有了很大的放松,直接导致了区域资金流动的加大;提出了在了解国内资金分布和流动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差别政策,显得日益重要。

殷得生和肖顺喜在《体制转轨中的区域金融研究》中对体制转轨中的中国区域金融发展做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他们运用实证的方法研究了我国东西部区域金融的差距,运用交换和分工等原理,提出中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一些措施。他们在方法论上有所突破,他们认为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金融结构构成了区域金融研究的主题,也是区域经济学发展的核心。他们强调了中央、地方与企业三方的利益冲突,蕴涵了博弈论的思想。他们的研究较为全面。

刘仁武博士在《区域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理论与实证研究》(2002)中通过区域金融结构和进入发展理论框架,运用实证的方法讨论了区域金融的均衡、区域金融调控、区域金融风险控制的问题。刘仁武对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的概念进行了创新,提出了金融结构健全和金融发展可持续的理论框架。

支大林博士在《中国区域金融研究》(2002)中对区域金融的重要概念和范畴进行了理论界定,认为区域金融反映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结构与运行在空间上的分布状态;提出区域金融成长的概念;指出时空性、层次性、吸引与辐射性和环境差异性共同表现为区域金融的属性;从质和量两方面对区域金融成长的规定性进行了分析和概括。

三、区域金融创新理论研究的展望

区域金融创新理论的提出,主要是基于全球一体化的金融中心创造出连续24小时连续运转的金融市场。作为国际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血液循环作用的金融市场,其蓬勃发展的基础是金融创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区域金融创新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而区域金融创新理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因此区域金融理论还将面临更多挑战,需要我们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Shaw,E.,FinancialDeepeninginEconomicDevelopment,Oxford:OxfordUniv.Press,1973

[2]Austin,TheProvinceofJurisprudenceDetermined,BeiJing:ChinaRenminUniv.Press,2001 

[3]杨星.金融创新.广东经济出版社,2000

[4]徐进前.金融创新.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5]张军洲.中国区域金融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6]唐旭.金融理论前沿课题.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

金融创新概念篇(3)

金融创新投资大主线是笔者下半年坚决看好的大主流,前几期的文章中多次提出上半年炒手机游戏概念股、下半年进入炒作金融创新概念股的观点,本周终于得到市场的积极响应。互联网大会本周召开,互联网金融成为新热点话题,相关概念股经过几周的蓄势整理后,本势突破整理平台,主升浪完美展开。以上海钢联、上海物贸、生意宝、深圳华强为首的电子商务四大天王荣登周涨幅龙虎榜;以物产中拓(钢铁电子网站)、三普药业(电缆宝商务)、三泰电子(金融电子产品服务商)的电子商务新三剑客的涨势也不让老龙头,更是连续涨停受投资者追捧,可以说互联网金融概念股成为本周最吸引人眼球的热点品种。

新兴产业投资大主线上,传统行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转型为传媒、智慧城市、手机游戏等新兴产业成为一种时尚,二级市场也以连续涨停表示欢迎。江苏宏宝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61名交易对方拥有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连续6个一字板,稳坐本周涨幅头把交椅;大地传媒公司以28亿的总对价,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下属的图书发行等业务的经营性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集团将实现整体上市,受其影响公司股价连续3涨停。此外,本周以紫光股份、佳讯飞鸿为代表的智慧城市概念股、以朗玛信息、中国软件、新国都为代表的信息消费概念股、以汉王科技、中京电子为代表的智能穿戴概念股、以富春环保、燃控科技为代表的环保概念股本周的涨幅也很不错。

涨价概念股掘金起波澜。据媒体数据表明中国经济正摆脱滑坡局面,这为大宗商品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拉动大宗商品价格的持续上扬,本周市场主力机构深度挖掘和轮番炒作涨价概念股。本周市场以常铝股份为龙头的有色金属概念股、以美锦能源、安源煤业为代表的煤炭概念股、以金浦钛业、中钢吉炭为代表的小金属概念股、以天龙集团为代表的松脂概念股、以双象股份为代表的合成革概念股涨停连连,为稳健投资者提供了最佳获利良机。笔者上期推荐的涨价概念股中,本周市场表现最为出彩的就是染料概念股安诺其的连续两涨停,周最大涨幅达到30%,此外稀土概念股也小有涨幅。

展望后市大盘的走势,从技术上看,创业板指数高位筑顶迹象十分明显,处于补涨阶段的主板、中小板市场也略显疲态,上证指数反抽60季度线2136点未果,指数已呈背离式上涨。从基本面分析上看,国债期货和IPO启动的方案本月总会浮出水面,市场将真正面临更大的考验。综述,笔者认为市场的波段性大调整已经来临,再次建议投资者空仓等待新股大机会,耐心等待九月底、十月初的大调整低点出现的买入良机出现。

展望下周市场热点,笔者在谨慎看淡市场的大前提下,短线看好小额贷款和生物识别概念股。笔者认为金融创新是下半年投资的大主线,而中国首家小贷公司鲈乡小贷实现海外上市“零”的突破,其创新意义更为重大,同时近期也有民营银行设立开放的新闻,小额贷款概念股或将成为弱市中的亮点。

金融创新概念篇(4)

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蓬勃发展。由于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汇率、利率变动频繁,国际银行业竞争加剧,再加上科学技术特别是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传统的金融业务已经不能满足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客户融资的要求,从而推动着金融不断的创新和发展。金融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人们将金融领域的这一系列变化称之为“金融创新”。当代区域金融创新理论起源于本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至80年代形成高潮,进入90年代如火如荼。

一、国外理论研究现状

为了从理论上阐述区域金融创新,西方经济学家陆续提出不少不同的见解,由此产生了许多不同的理论流派,形成了色彩缤纷的当代区域金融创新理论流派。

在20世纪60年代-90年代,欧美国家有大量的学者研究了区域金融问题,根据SheilaC.DOW、CarlosJ.Rodriguez-Fuentes(1997)的研究,西方关于区域金融的研究主要是从宏观货币经济学展开的,研究的主要内容有:货币政策的区域效应(货币主义模型和凯恩斯主义模型)、公开市场操作的区域影响、区域货币乘数、区域金融市场(区域利率差异、区域信贷市场),此外,一体化金融市场内部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影响(LuigiGuiso、PaolaSapienza和LuigiZingales(2002)、Jayaratne和Strahan(1996)也是西方区域金融研究的重要方面。

西尔柏(W.L.Silber)从供给角度来探索金融创新。西尔柏研究金融创新是从寻求利润最大化的金融公司创新最积极这个表象开始的,由此归纳出金融创新是微观金融组织为了寻求最大的利润,减轻外部对其产生的金融压制而采取的“自卫”行为。西尔柏从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和工具创新分析框架中推出的金融创新理论对于从供给角度研究金融创新时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的。

凯恩(E.J.Kane)提出了“规避”的金融创新理论。所谓“规避”,就是指对各种规章制度的限制性措施实行回避。“规避创新”,则是回避各种金融控制和管理行为。它意味着,当外在市场力量和市场机制与机构内在要求相结合,回避各种金融控制和规章制度时就产生了金融创新行为。

希克斯(J.R.Hicks)和尼汉斯(J.Niehans)提出的金融创新理论的基本命题为“金融创新的支配因素是降低交易成本”。这个命题报考两层含义:(1)降低交易成本是金融创新的首要动机,交易成本的高低决定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是否具有实际意义。(2)金融创新实质上是对科技进步导致交易成本降低的反应。

威廉·L·斯尔帕(William.L.Silber),美国著名的经济和金融学家,他在1983年5月发表了《金融创新的发展》一文,在文中他详细阐述了金融创新的原因,并用直线程序模型加以说明。斯尔帕认为:创新活动是经济推动力的产物,在金融部门中,不定期的观察结果表明大多数金融成果都源于经济刺激。金融创新是微观经济的框架,它是约束诱导、技术的进步和立法的结果。

二、国内理论研究现状

对中国区域金融创新的研究,中国的金融学者们做了较为系统的理论研究。

张军洲博士在《中国区域金融分析》(1995)中提出了区域金融的概念内涵:区域金融理论是以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发展空间结构变动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区域金融是指一个国家金融结构与运行在空间上的分布状况,在外延上表现为具有不同形态、不同层次、和金融活动相对集中的若干金融区域。他对区域金融概念的内涵要素进行了如下界定:一是空间差异要素。二是金融结构与发展水平要素。三是吸收与辐射功能差异要素。四是环境差异要素。这些要素的差异形成了区域金融概念的丰富内涵。

唐旭博士在《货币资金流动与区域经济发展》(1999)中主要从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类型出发,讨论了区域经济发展引起的资金流动的原因、途径、趋势、效果,以及资金流动引起的经济效果的实证分析;指出随着经济计划体制的转型,资金流动管制有了很大的放松,直接导致了区域资金流动的加大;提出了在了解国内资金分布和流动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差别政策,显得日益重要。

殷得生和肖顺喜在《体制转轨中的区域金融研究》中对体制转轨中的中国区域金融发展做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他们运用实证的方法研究了我国东西部区域金融的差距,运用交换和分工等原理,提出中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一些措施。他们在方法论上有所突破,他们认为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金融结构构成了区域金融研究的主题,也是区域经济学发展的核心。他们强调了中央、地方与企业三方的利益冲突,蕴涵了博弈论的思想。他们的研究较为全面。

刘仁武博士在《区域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理论与实证研究》(2002)中通过区域金融结构和进入发展理论框架,运用实证的方法讨论了区域金融的均衡、区域金融调控、区域金融风险控制的问题。刘仁武对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的概念进行了创新,提出了金融结构健全和金融发展可持续的理论框架。

支大林博士在《中国区域金融研究》(2002)中对区域金融的重要概念和范畴进行了理论界定,认为区域金融反映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结构与运行在空间上的分布状态;提出区域金融成长的概念;指出时空性、层次性、吸引与辐射性和环境差异性共同表现为区域金融的属性;从质和量两方面对区域金融成长的规定性进行了分析和概括。

三、区域金融创新理论研究的展望

区域金融创新理论的提出,主要是基于全球一体化的金融中心创造出连续24小时连续运转的金融市场。作为国际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血液循环作用的金融市场,其蓬勃发展的基础是金融创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区域金融创新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而区域金融创新理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因此区域金融理论还将面临更多挑战,需要我们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Shaw,E.,FinancialDeepeninginEconomicDevelopment,Oxford:OxfordUniv.Press,1973

[2]Austin,TheProvinceofJurisprudenceDetermined,BeiJing:ChinaRenminUniv.Press,2001 

[3]杨星.金融创新.广东经济出版社,2000

[4]徐进前.金融创新.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5]张军洲.中国区域金融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6]唐旭.金融理论前沿课题.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

金融创新概念篇(5)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10)03-0023-04

一、供应链金融的概念界定

关于供应链金融的概念,理论界和实务界目前尚未有一致的意见。随着供应链金融研究和创新实践的不断深入,对供应链金融概念与范围有必要进行相应的界定和厘清。

(一)供应链金融概念定义的归纳

目前比较流行和具代表性的供应链金融概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认为供应链金融是物流与金融业务的集成、协作和风险共担的有机结合服务,是一种物流金融。它为商品流通的全过程提供服务,服务对象是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等。

第二类,认为供应链金融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一个产业供应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的集成。供应链金融的核心是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一供一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畅顺,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

第三类,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一种基于供应链商业交易的融资解决方案。国际知名的金融顾问咨询公司TowerGroup关于供应链金融的定义是:供应链金融是以发生在供应链上的商业交易值为基础,设计一系列的为供应商提供流动资本融资和现金流的解决方案,是一种管理目标实现的优化方案。供应链金融就是将金融引入优化目标,在现有供应链优化模型中直接加入资金流的测度,从而来制定优化策略,然后再将模型推广到更为复杂的库存结构乃至与生产、运输等问题进行联合优化。

(二)供应链金融概念的界定

笔者认为,以上对供应链金融概念的定义仅仅描述了供应链金融的实践过程,尚未对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作完整、全面的实质界定,并且在脱离供应链整体、以孤立的业务概念来研究讨论供应链金融,这样往往就会造成供应链金融概念扩大化或缩小化。实际上,供应链金融的产生是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市场需求的,是社会经济发展中服务产业发展的一种必然形式。论及供应链金融必须从供应链管理模式的形成产生开始。

现代意义上的供应链金融概念,发端于20世纪的80年代,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世界级企业巨头寻求成本最小化冲动下的全球性业务外包,由此衍生出供应链管理的概念。到20世纪末,企业家和学者们发现,全球性外包活动导致的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问题,以及部分节点资金流瓶颈带来的“木桶短边”效应,实际上部分抵消了分工带来的效率优势和接包企业劳动力“成本洼地”所带来的最终成本节约。由此,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始了对财务供应链管理的价值发现过程,国际银行业也开展了相应的业务创新,以适应这一需求。供应链金融随之渐次浮出水面,成为一项令人瞩目的金融创新。

笔者认为。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应该界定为在整个供应链的范畴之内,即就是围绕供应链管理中资金管理进行设计的一整套解决供应链资金问题的管理方案。其结果是让供应链的管理更加完善和高效,以适应经济的发展需求。而银行等金融机构也从中得到业务的创新与拓展,取得相应的利益。因此,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应该界定为,从整个供应链管理的角度出发,提供综合的财务金融服务,把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交易中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创新解决方案。

二、供应链金融的理论基础

如上所述,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管理中的一种财务或融资创新解决方案。供应链金融的产生与发展在理论上是能够得到合理的解释。并由于这些解释而成为其发展创新的依据。

(一)供应链金融形成的理论解释

实际经济活动中,往往形成“有网没链”的情况,供应链管理就是形成连接各个网络之间的管理链条,把各个网络通过相关的利益连接起来,然后对连接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在管理上有机结合,实现生产、流通和资金资本的资源分配帕累托最优改进(Pareto Optimality)。供应链是指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所涉及的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商、分销商、零售商以及最终消费者等成员通过与上游、下游成员的物质流、信息流、资金流、商务流的网络连接(linkage)而组成的网络结构。在供应链管理中,可以通过探求因果关系的管理问题,建立相应的因果关系管理模型来寻找管理环节上存在的薄弱管理问题,这种因果关系的建模可以建立在贝叶斯网络模型的基础上。通过求证找出影响管理环节的主要问题。

(二)供应链金融创新的理论依据

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的理论依据就是在供应链管理中,强化金融服务的作用,通过金融服务的创新,实现供应链管理中的最优管理效果,推动经济效率的提高。供应链金融就是以最有效率的方案解决供应链管理环节中的资金约束的问题。

国内学者陈祥锋、朱道立对供应链金融创新的理论依据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们认为供应链金融创新的依据就是解决企业的资金约束问题,把包含资金约束企业所组成的供应链称之为资金约束供应链。在资金约束供应链中,企业由于受到资金限制,可能无法实现其最优的运营决策,这将会影响到供应链中各个企业及整体的效益。然而,如资金不足的企业能够获得融资服务,并实现其最优的运营决策,那么融资服务可能为资金不足供应链创造新的价值。经过他们的研究推导发现:第一,由于信息不对称,传统以银行为核心的所谓1+N或N+1+N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不能为资金约束供应链创造价值,而在以银行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的结构和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主导的供应链控制结构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服务模式中,融资服务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运作将为资金约束供应链创造新的价值。第二,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管理控制优于以银行为核心或通过的控制。笔者认为,供应链金融创新的理论依据就在此,即从供应链管理的链条上赋予更优的金融创新。因此供应链金融创新就是作为一种最优的资金约束解决方案,而不仅仅是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本身的改变或者创新。

三、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实践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的研究探索与实践,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

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其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着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创新问题

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供应链金融在创新中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进行思考,以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方案:

第一,业务创新的后劲不足。实施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的制约。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但是,能够具备这种关系的中小企业是有限的。这种供应链金融虽然纳入了中小企业的内容,但仍然没有把它同大企业业务区别开来,而只是把它作为业务的一个链条,没有提供定制化的融资服务和针对性的融资解决方案,显然没有起到优化供应链管理的整体效能。这样业务创新明显出现了后劲不足的问题。

第二,模式创新的动力不足。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和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是现在这两类模式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等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即便是银行和第三方物流企业(3PL)的合作,按照目前的合作模式,也很难让银行省时省力。另外,目前流行的供应链融资服务模式虽然可以解决供应链中的资金不足问题,创造新的价值,但是其最高的收益不会超过传统银行的盈利模式,加上银行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的费时费力。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动力是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这样的业务模式创新发展也是有限的。

第三,技术创新亟待解决。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两个领域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

第四,组织创新急待突破。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由于供应链融资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同时,目前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会扩大。据了解,在实践中,由于供应链资金管理的不善,已造成了国内几家大公司的经营困难,有的甚至破产重组。事实证明,一旦核心企业集团资金链断裂,必然会殃及整个供应链金融,形成系统性的风险。国内以银行为主体的供应链金融组织创新形式已遭遇到了发展的瓶颈,必须进行有效的突破。

第五,制度创新需要加强。组织形式的突破必须有制度上的保障,目前供应链金融在创新发展上存在制度的约束。从银行方面来说,我国的银行受到严格的分业经营管制,不可能从整体上为供应链管理提供财务融资的服务,加上业务的运作与管理必然存在盲区和不易控制的环节。这样以银行为主体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仅能围绕大企业开展业务,难以满足发展中的融资、结算和风险分散等方面供应链集成管理的服务需求,更难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要求。从企业方来说,虽然银行在供应链融资中引入了诸如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联合推动业务的创新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限于我国目前金融制度和法律的规定,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物流公司不能以其自有资金为企业垫付款项融通资金。因此,我国的金融体制必须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改革创新,改变不适应发展的制度法律的约束,使制度能够正确引导供应链金融实现全面的创新。

(三)供应链金融的创新设想

基于以上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中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已到了必须解决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阶段。为此,提出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基本设想如下:

金融创新概念篇(6)

养老产业政策出台,银发产业短线爆发。面对中国处于老龄化加速阶段,养老事业符合国家战略。上周末,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政策,以桑乐金为代表的养老健康概念股、以上海三毛、 金陵饭店、世联地产为代表的养老地产概念股,成为养老产业的领涨先锋。

笔者认为,对比国外养老产业的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架齐驱是必然趋势,养老地产、医疗护理、养老服务养老保险等行业必将受益,投资者可以中线把握投资机会。

金融创新概念篇(7)

市场热点方面,本轮反弹行情的主流品种如重组、涉矿、高送转和季报预增品种,像兰州民百、大唐电信、东方宾馆、七喜控股、ST宝龙、ST金材、山东墨龙、穗恒运等均有不俗表现,前期强势的斯米克、维维股份、凯乐科技、超华科技、奥维通信等亦有二次拉高机会,不过它们的风头很快被温州金融改革主题概念股盖过。

金融创新概念篇(8)

一、国际上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的研究

金融消费者保护在国际上很早就开始了理论研究,其中最著名的是Michael Taylor在《A Regulatory Structure For The New Century》(1995)提出的“双峰理论”(Two Peaks),他认为金融监管存在两个并行的目标,一是审慎监管目标,二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目标。前者旨在保护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金融体系的稳定,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后者通过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管,防止与减少金融消费者受到欺诈与不公平待遇。

而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后,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的研究成为热门。其中,Sharon L. Tennyson在《Analyzing the Role for a 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Agency》(2009)中提到之前很多讨论都集中在消费者是不是非理性以及辨别能力不足,所以需要家长式的监管机构来进行“照顾”。而且不当的消费者保护是否会带来金融危机。而Sharon L. Tennyson认为这种讨论其实是错位的,消费者保护是金融市场中是必须的。因为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消费者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辨别金融产品的品质。而消费者要获得这些信息需要付出的成本是巨大的。所以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来看,消费者保护是非常有必要的。而Erik F.Gerding在《The Subprime Crisis and the Link between 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and Systemic Risk》(2009)一文从次贷危机入手,首先认为次贷危机的产生告诉我们审慎监管与消费者保护必须分离。其次,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意义不仅仅是对个人进行风险保护,同时也可以防止系统性风险。该文所提到的系统性风险,是指在次贷危机中消费者借贷的高违约率,这种不可预测和高度相关的违约会使整个市场都处在风险之中。而金融消费者保护可以通过降低消费者借贷违约的层级、使违约更可预测、降低违约的高关联性等方法来缓和这种风险。Susan L. Rutledge在名为《Consumer Protection and Financial Literacy: Lessons from Nine Country Studies》(2010)的报告中考察了九个中等收入国家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与该国民众理财常识(Financial Literacy)的联系。该报告认为良好的消费者保护可以确保消费者做出较为明智的决定,并且不会受到到欺骗和不公平的待遇以及个人隐私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基于这个原因,金融消费者保护也需要得到重视与加强。

另外,还有很多学者基于各个角度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必要性进行论述。Gail Hillebrand在《Before the Grand Rethinking: Five Things to Do Today with Payments Law and Ten Principles to Guide New Payments Products and New Payments Law》(2008)一文中从消费者分期付款的角度看到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是监管当局需要提供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原因。Bruce I. Carlin和Simon Gervais在《Legal Protection in Retail Financial Markets》(2009)一文中,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理论分析,同时对金融机构时常提供信息服务给金融中介这种行为进行考虑,由此提出一个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分析框架。通过对模型进行分析,认为金融消费者保护不仅仅是法律上的义务,更是对市场参与和经济增长的有益驱动。Roman Inderst和Marco Ottaviani在《Consumer Protection in Markets with Advice》(2010)则着眼于中介的佣金模式,认为现有的佣金模式存在道德风险,会导致金融中介给予消费者不恰当的购买建议,在此基础上提出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

二、我国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的研究

相比国外,我国学者在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上通过建模来进行论证的较少,大部分都是通过法学或法经济学角度进行阐述。如吴弘、徐振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理探析》(2009)指出,由于金融市场上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在经济实力、专业知识、产品信息等方面实质性的不平等,以及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会不断出现金融消费者利益受损的现象,金融监管当局应当整合立法、司法、执法资源,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同时,他们还分别从社会学、经济学以及金融监管理论的角度,分析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理论依据,认为经营者阶层与消费者阶层的利益冲突,需要金融消费者保护来平衡;契约人的“有限理性”与“机会主义”,需要金融消费者保护来矫正;逐步取代“经营者”的“消费者”,需要金融消费者保护来保障。

朱晓磊、姚佳在《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消费信贷法律规制的重思―以保护金融信用消费者为视角》(2009)一文中站在经济法学的角度认为,金融消费者保护始终根源于消费者本位理念,是公平理念和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是消费者本位理念的升华,因此,充分地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实属必要,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平衡金融信用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才能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实现,也才能进一步促进金融消费的发展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韩冷那在《从征信体系实践论金融消费者信息权益的保护》(2010)从征信问题入手,认为在金融消费中,金融机构站在绝对的优势地位,金融消费者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在消费者金融知识和信息普遍缺乏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没有履行“一对一”的告知和教育义务,可能造成个人的信用记录在无主观故意的情况下产生不良信用信息。从这个角度来看,金融消费者保护势在必行。

另外,高明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基于委托模型的研究》(2011)、孙天琦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市场失灵、政府介入与道德风险的防范》(2012)、顾根银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究》(2012)分别集中于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与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金融专业知识贫乏与认知偏差等方面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进行研究。

三、我国关于金融消费者法律界定的研究

金融消费者作为消费者概念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延伸,我国早已有学者对消费者概念进行研究。如王利明2002年就在《消费者的概念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一文中认为消费者是指非以盈利为目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消费者这一概念是与经营者相对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原则上仅限于自然人,而不应当包括单位,单位因消费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应当受合同法调整。

王伟玲在《金融消费者权益及其保护初探》(2002)一文中较早地使用了金融消费者的提法,并结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阐述了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内容。2006年12月,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第一次采用金融消费者的概念,指出要更好地满足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日益增长的需求,充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世界各国频繁使用金融消费者这一概念,我国学界也开始大量涌现关于对金融消费者基本理论的探究。

如张伍愚和刘敏的《金融消费者概念合理性探析》(2010)从金融消费者的特征与投资者概念的区别及该群体适用法律规则的特殊性进行分析。该文作者认为,“金融消费者”较“投资者“有着理念及规则适用上的优越性。首先,在外延上具有伸张性。因为金融消费者一词统摄了金融诸业中的一方当事人,无论金融创新的速度多么快捷,“金融消费者”皆能以不变应万变,囊括这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自然人购买者。而“投资者”的概念仅出现在我国的证券类法律法规中,一般仅指称证券市场上有价证券的购买者。其次,除了专业投资人进行的营利性投资之外,普通的证券投资仍可以看成是一种金融消费。并且随着随着金融技术、金融科技的发展,金融产品的日益复杂,作为金融消费者的“投资者”日益趋于信息弱势地位,对投资者、股东如若采取民商法上私权救济的制度设计,停留于权利义务的简单设定,难以确保其利益得到合理保护。邢会强在《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督察机制及其对消费者的保护》(2009)与《金融危机治乱循环与金融法的改进路径――金融法中“三足定理”的提出》(2010)明确提出应将“消费者”概念延伸至金融领域,金融领域中的客户、存款人、投资者、股东、持有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者等,无论是个人还是符合一定标准的小企业,都应视为金融消费者。李健男在《金融消费者法律界定新论―以中国金融消费者特别保护机制的构建为视角》(2011)认为金融消费者的法律界定,应该以解决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消费交易中的“信息严重不对称与对信息的严重依赖并存”这一核心问题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由于金融消费交易的特殊性,即使是企业法人(不含金融企业法人),在金融消费交易中,与个人消费者一样会陷入“信息严重不对称与对信息的严重依赖并存”之中,都需要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特别保护。最后他做出界定:金融消费者,是指在金融交易中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弱势地位,同时对金融经营者一方的信息披露存在严重依赖性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但不包括金融企业法人。

从比较法的视角来对金融消费者概念进行研究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廖凡的《金融消费者的概念与范围:一个比较法的视角》(2012)。他在文章中指出传统消费者概念适用于金融领域时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现有金融行业立法在保护性上的不足,使得在我国构建金融消费者概念具有现实必要性。同时国外立法实践表明,金融消费者概念与范围主要是实践塑造的产物,与金融监管模式和监管体制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而对于我国来说,应从现实情况出发,现今较为可行的做法是对金融消费者进行宽松的界定,使其涵盖整个金融服务领域,而在消费者保护制度方面则遵循最低限度协调原则,只做出总体性、原则性的规定,由行业监管部门基于行业特点和监管需要指定实施细则;与此同时,保留和延续既有的证券投资者概念和投资者保护制度,实现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两个概念、两套制度并用。还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的《金融消费者概念的内涵与外延》(2013),因作者的官员身份,某种程度可以代表官方对金融消费者概念的认识与理解。焦瑾璞在该文中分析认为金融消费者的内涵首先是具备一定专业能力的自然人与一般自然人,其次还包括证券、保险投资者。在外延上为:一、已接受、正接受以及正考虑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的自然人都应在金融消费者保护范围内。二、间接因其他人金融消费而与金融机构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自然人也属于金融消费者的范畴。

此外,还有郭丹的《金融消费者之法律界定》(2010)、于春敏《金融消费者的法律界定》(2010)、周荃《金融消费者概念之提倡》(2011)、谢松松《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问题研究》(2012)等文献均对金融消费者概念进行研究。

由上可知,关于金融消费者概念的探讨,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金融消费者的概念界定、金融消费者是否应限于自然人、传统意义上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是否应纳入金融消费者范畴这三个问题。

四、小结

可以看到,尽管金融消费者早已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但在金融消费者概念的界定与保护等相关理论上许多重要问题仍旧未能达成共识,存在较大的争议。甚至如金融消费者的概念本身是否应该被单独提出,是否应该被格外立法保护这样的基本问题,都没有一个共同的声音。从我国来说,虽然有争议,但“一行三会”均已各自在其之下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机构,金融消费者保护是大势所趋。而现今急需的是在立法上对金融消费者的概念进行界定,同时对金融消费者保护具体化,精细化,构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参考文献:

金融创新概念篇(9)

“影子银行”是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才为人们所熟知的一个新的概念,2007—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让世人认识到在传统商业银行的体系之外,还隐藏着一个复杂庞大的影子银行体系,这个体系在监管者的眼皮底下以惊人的速度创造出了难以计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渗透进整个金融体系并最终无可挽回地导致了一场灾难。

现在普遍认为监管当局和经济学家们对影子银行可能造成危害的“忽视”或“恶意忽视”是导致此次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在金融市场高度繁荣的遮掩下,影子银行体系悄然膨胀并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金融体系结构,到危机爆发时人们才惊讶地发现,影子银行体系已颇具规模,它在监管之外行使着银行的职能,削弱了央行的宏观调控能力,给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造成极大的隐患。

危机爆发时,中国金融体系由于高度监管以及衍生品发展不成熟等原因而并未受到冲击,但时隔短短两三年,在中国银监会提出的当前我国银行面临的三大主要风险中,“影子银行”风险竟也在列。这也就意味着,即使是在中国这样对传统商业银行有着审慎、严格监管的金融体系内仍然存在着催生影子银行的土壤,影子银行仍然可以游离于监管之外并且迅速发展壮大。

一、国外影子银行的概念以及机制

在2007年的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年度会议上,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保罗·麦考利(Paul McCulley)将那些在商业银行体系之外行使银行职能的各类金融机构概括为“影子银行体系”。随后,“债券大王”格罗斯(Gross)又将利用高杠杆运作的金融机构体系称为“影子银行体系”,而纽约大学的经济学教授鲁比尼(Roubini)对这一概念进行了完善。有的学者指出学术界对于影子银行体系概念的界定有一些差异[2],有的观点将其概括为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还有一些观点认为影子银行是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金融机构。在实际中,概念上的差别已归于统一,“影子银行体系”已经成为货币当局和金融监管当局工作中的正式概念,2010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伯南克将影子银行定义为:除接受监管的存款机构以外,充当储蓄转投资中介的金融机构[3]。

近几十年来,尤其是《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颁布实施以来,金融监管和法规方面的变动催生了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资产证券化以及再回购协议等金融创新工具并且促进其不断发展壮大,而这正是维持影子银行体系运作的三个主要部分。其中,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从传统商业银行处获得零售存款,从而在传统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开辟了资金通道;资产证券化将传统银行的资产移出资产负债表,达到了规避监管的目的;而再回购协议则为证券化产品在金融机构间的交易提供了便利。这三个部分互相配合便构成了影子银行运作的简单机制,在这一机制下,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其中,源源不断地创造出各种复杂的产品和交易,形成了庞大的影子银行体系。

在影子银行体系中,主要的参与者包括大家所熟知的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结构投资载体(SIV)、特殊目的法人主体(SPE)以及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这些机构运用以数学和统计学为基础的金融模型来设计产品、为其定价并进行风险管理,由此创造出的金融创新工具从最初的证券化到后来日趋复杂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信用违约互换(CDS)、担保债务凭证(CDO)、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以及再回购协议。这些结构性产品和信用衍生品的增长速度令人咋舌,而且在金融危机爆发前都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以最典型的美国金融市场来说,美国的商业银行2007年表外贷款的资金量占表内贷款资金量的比率已超过60%,而1980年这一比率还只是零;而据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报告,美国影子银行整个体系的资产在2007年达到最高峰的20万亿美元,但当时整个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才大约10万亿美元,在危机爆发前影子银行体系已经能够与传统的商业银行体系相抗衡。另外,金融创新工具也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例如担保债务凭证在2007年年初的未清偿金额就已经达到近2万亿美元,而信用违约互换作为运用最为广泛的信用衍生品之一,至2007年末,其全球市值至少可达到45~62万亿美元。

其实影子银行不仅仅指具体的金融机构或金融创新产品,它是机构与产品不断结合的产物,单纯的概念阐述还不足以让人对影子银行形成具体的认识,只有当某项交易发生或某种工具得到应用时,才能使人真正了解影子银行所涵盖的范围之广。另外,人们对影子银行体系的认识还存在一个误区,即影子银行体系是相对脱离于传统银行体系而存在的,然而实际情况却是影子银行所涉及的范围不仅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业务,而且还涵盖了银行机构内部的业务,例如最早就是商业银行通过设立结构投资载体这样的表外工具来规避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监管的。事实上,单单从银行内部或外部来界定影子银行体系是不够准确的,这一体系必须在横跨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机构、沟通传统商业银行体系内外部的基础上才能达到转移风险、规避监管和获得巨额回报的目的,也许认识上的误区和偏差正是金融监管对影子银行疏于防范的主要原因之一。

金融创新概念篇(10)

尤其是自贸区在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方面更是被寄予厚望。“总体方案”明确要求自贸区要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全面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等。建立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不过,正是基于自贸区目前还只是试验田,其总面积只有28.78平方公里,因此就自贸区对中国股市的影响来说,还是相对有限的,不会对股市大局构成影响。其影响总体上只是局部性的,尤其是以上海本地股为主。

从目前的舆论来看,股市对自贸区的正面影响谈论得比较多。但实际上,自贸区的建立对股市也存在负面影响的一面。比如国务院的“总体方案”明确表示,支持试验区内各类投资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鼓励在试验区设立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支持有条件的投资者设立境外投资股权投资母基金。与此同时,在证监会出台的支持自贸区资本市场建设的五项措施中,其中的第二项措施是,支持自贸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其中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期货投资;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期货投资”。可见,不论是国务院的“总体方案”,还是证监会的支持性措施,都为国内资金投资境外证券期货市场打开了大门,这势必造成国内资金的外流,对A股市场起到一种资金分流的作用。

而且自贸区放开了一些原来外资不能参与经营的领域,如此一来,外资对这些领域的经营,势必对国内同类公司构成冲击。如在自贸区这次对外资开放的商贸服务领域,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并且在首批进入自贸区的25家企业中,上海百家合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就是由上海本地上市公司百视通与微软共同组建的一家从事游戏开发的合资公司,微软Xbox或借道落地,这将对国内同类公司构成一定的冲击。

金融创新概念篇(11)

笔者认为,中报概念股的重点应着眼于高送转题材上,投资者应从以下思路选择标的:第一,选择已明确送转方案的股票逢低布局、中线持有,博取更大的收益,建议关注智云股份、向日葵等龙头品种。第二,从公司基本面分析出发,从各项财务指标中挖掘可能高送转股票,建议关注沃森生物、闰土股份、老板电器、焦点科技、海格通信、科远股份等股票。

手机游戏概念股依然倍受市场资金青睐,众多上市公司更是掀起了向网游进军的风潮,无疑都是看重手机游戏市场的巨大消费潜力。本周市场以浙报传媒、掌趣科技、天音控股为龙头的正宗游戏概念股、以华润锦华、深圳华强为首的泛手游概念股都有不错的上涨。

互联网金融是继温州金改后掀起的金融改革新浪潮,这是来自草根的金融革命,必将引发中国金融格局的惊天变化。内蒙君正、金证股份、东方财富、大智慧等龙头股连续涨停,内蒙君正等龙头股随受特停影响,相关概念股出现短期震荡,但不改互联网金融概念股中期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