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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调查大全11篇

时间:2024-01-10 14:55:20

流动人口调查

流动人口调查篇(1)

一、我镇摸底调查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市流管办的调查摸底方案的要求,我镇迅速反应,积极开展工作。全镇调查摸底总出租屋1691间,摸底时居住在出租屋的总人数320__人,其中男16905人,女15102人。走访和收集厂企业172间,总人数37806人,其中男17845人;女19961人,居住在厂企宿舍的员工总20412人。通过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这次流动人口摸底调查活动主要取得了以下成绩:

1、组织到位,领导重视,职责明确是本次调查成功的关键

对于本次摸底调查工作,我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对待,积极参与和迅速组织人员,成立流动人口摸底调查工作领导组,由镇委副书记麦北胜任组长,流管办黄锦和、镇委谭忠卫任副组长,成员组成公安分局苏浩球、流管办梁炳祥、计生办肖志权。工作人员有流管办全体综合协管员,各村(居委会)治安员和协管员。流动人口摸底调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由流管办负责全镇流动人口摸底调查工作的指挥和协调。明确了摸底调查小组的工作职责,对各自调查任务的分工也作阐述。全面推行协管员工作包干责任制。根据各个综管站实际,按每个协管员包干200-500间(套)出租屋数量,把对相关出租屋房屋信息采集、租住人口信息、出租屋内综合信息采集等工作任务全部落实到个人。

2、政_支持,经费到位,是本次调查的成功保障

从今次摸底调查的开始,一直都得到了镇政_的大力支持,给予本次流动人口摸底调查的专项经费,我办请拨了8000元的经费开支,用于印刷宣传单张和制作宣传横幅,给予相关工作人员的加班补贴费,使得今次调查活动做到宣传到位,人员干劲十足。

3、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我办将本次调查的宣传工作重点三个方面,即:什么是摸底调查?为什么要搞摸底调查?怎样开展摸底调查?在摸底工作开始前,在电视台《致被调查户一封信》,在醒目的地方张贴出宣传标语和横幅,宣传这次调查的目的、意义、做法和要求,共制作横幅8条,印刷了20__多份的宣传单张。调查员结合上门摸底、登记,对调查对象进行有重点的宣传解释。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发动工作,我镇呈现出领导重视、群众配合、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为我镇的调查摸底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4、人员到位,培训扎实,先试点,后铺开

摸底调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持续长,没有一支政治思想强、业务技术硬的调查队伍是不行的。为此,抽调业务精英担任摸底调查工作的主力军。6月26日至30日,镇流动人口摸底调查领导小组对全体调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试点,培训内容以“如何填好《调查表》”为重点,认真讲解了调查表的填写方法,并对入户技巧和询问方式进行了培训。7月3日在___镇居委会___大道进行了试点。试点后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问题解答,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铺开工作中,我们在各个摸底调查小组之间竞争比赛活动,从宣传发动到数据处理各个环节开展目标竞赛,对获胜工作人员给予物资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全体调查人员的工作热情,至始至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

5、采取先慢后快的调查步骤

在开始登记时询问细致,时间安排尽量留有余地,待登记技巧熟练后,再加快进度。开始时每个调查员每天入户5—6户,每间出租屋用时1小时左右,到后期每个普查员每天入户12—15户,每户用时在20—30分钟之间。厂企部分,要求更加严格,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更多。切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间,间不漏人”的态势。

6、工作多方面结合

要求每个协管员在摸底调查的同时,既要完成任务,又要把日常工作职责覆行。比如在登记的同时,留意出租屋的结构,看是否存在消防、安全等隐患。

亮点一:调查的同时,积极宣传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出租屋屋主主动管好流动人员,协助流动

人员办理暂住证、计生证等等。新签定《_市出租屋综合责任书》200多份。

亮点二:收集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信息,为了确保“以屋管人”的管理模式,详尽收集出租屋的信息是至关重要的,摸底调查中,只新建出租屋档案份,流动人员资料份。将收集到的信息资料,全面核对、录入微机,实现信息共享

亮点三:深入小区开展工作,___镇需要只有四五个物业小区,但小区内的出租屋和流动人员日益增多,因此必须深入管理好这一部分的工作。

二、调查摸底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这次流动人口调查摸底情况看,也碰到一些问题,有待于我办进一步改善。

一是对今次摸底调查,部分出租屋主和厂企负责人尚存疑虑。担心如实申报流动人口会增加租赁税或社保等负担,而部分流动人口更不主动配合,特别是询问到暂住证的时候,因此对暂住证的数据存在着很大的漏洞。

二是出租屋和厂企部分的流动人口存在着重复的现象,这次摸底调查中,因为人员不足,时间跨度大的问题,对居住在出租屋和厂企里面的流动人口出现了重复甚至多次登记的情况,因此在普查登记时必须明确避免重复。我办为避免重复现象的出现,实施了多次的复查和核对。

三是由于我镇的流动人口分布广、情况复杂,特别是对无业的流动人口比较难把握,容易出现遗漏。

三、几点体会

一是通过此次流动人口调查摸底工作,有了一个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初步调查结果,为下一步的清查摸底和正式开始普查登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健全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架构,为摸底调查工作调查摸底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较强的组织保证。因此,有必要提供发展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这样才能快速、准确地更新收集信息。

三是学贯始终,提高了协管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在整个流动人口摸底调查工作过程中,我办一直把学习贯穿始终,应该说摸底工作是流管办成立以来接触的第一项流动人员的实质性工作,边查边学,是流管办这支队伍实践锻炼的一次机会。通过摸底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对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有了一个从感性到理性的较为深刻的认识,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加深了了解,提高了自身的业务素质。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检验了协管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实际工作的业务水平。

流动人口调查篇(2)

关键词: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客观环境

我校地处城乡交界地带,流动人口子女过半,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工作关系到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掌握这些流动花朵的生活现状是做好其教育工作的基础。经过走访、调查,我们了解到我校流动人口子女的家庭教育环境不容乐观。

一、客观环境较恶劣

由于经济条件限制,流动人口能够在当地买房的是凤毛麟角,绝大多数流动人口采取租房居住。孩子们的生活环境是在城市民工聚居区,以及分散的工厂角落等,常常十几或二十平方米的房里住着一家老小,居住条件十分简陋。在我们走访的几个流动人口子女家庭中,我们发现住房白天是经营场所(室或杂货店),晚上就成了睡觉和休息的地方。在狭窄的房间中孩子很难有基本的学习空间,通常是凑合着找个角落完成作业,因此作业本上常常油迹斑斑。记得我们去王××家做家访,家里甚至没有多余的地方来摆凳子,几个人站在地上,转个身都难。看到这,我便可以想象这个孩子每天复习功课的情景,估计房间里仅有的一张桌子会兼顾起课桌和饭桌的双重作用。可想而知,在这种生活状况下,家长首先考虑的不是孩子的家庭教育、亲子的沟通,而是该如何养家糊口、付租金等实际问题。有的孩子家中除了课本外,几乎没有什么课外书籍。调查显示,70%的城市孩子表示“经常购买”课外书籍,而流动人口子女中只有2%这样回答;流动人口子女没有参加过任何兴趣班的比例占90%,而城市孩子只有20%没有参加,这又进一步造成他们与城市孩子交流时的“知识鸿沟”。

孩子的天性是爱玩的,这无关贫富。即使在这样的居住环境下,孩子们也可以找到乐子。年级较小的孩子在狭窄喧闹的小巷中嬉戏打闹,在门前的瓦砾废墟中玩“过家家”,年纪稍大的高年级孩子,则把娱乐场所锁定在网吧。流动人口子女的居住环境缺乏必要的活动场所,在这种混杂的环境中,很容易沾染不好的社会习气。

二、主观环境不和谐

1.父母文化水平偏低

布劳、邓肯的研究就证实了这一点:父母的受教育程度直接决定父母对孩子的学业指导和帮助程度,间接影响孩子的入学机会和学业成就。文化教育水平高的父母较之水平低的父母,在对子女的教育上,无论从教育思想、方法、能力水平方面,还是从客观的教育物质、精神投入上都有很明显的优势。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我校流动人口子女父母双方整体文化水平偏低,其中初中文化水平的比例最高,受过高层次教育的较少,具有大专以上高学历者几乎没有,且仍有一定比例的文盲或半文盲。据简单的数据统计,在我所带的一年级的这个班级,有60%的流动人口子女家长文化水准在初中水平,有好几个家长竟属于小学阶段,填写信息,要班主任或者是自己的孩子。试想这样文化水准的家长,能否给孩子良好的家庭教育?从调查的流动人口的职业分布来看,他们大多从事技术含量较低的体力劳动或知识成分较低的商业活动,多为当地人不愿干的脏、累、重的工作,比如卖菜、卖小商品、装修、收废品、保洁等一年到头为家庭生计操心,对子女的要求就是不闹事,成绩好。

2.家庭教育行为不科学

调查显示,流动家庭教育行为主要呈现出放任、专制、溺爱的特点,有的家长对孩子的学习基本是放任自流,不闻不问。有的流动人口受到原来农村传统文化的影响,认为“棍棒之下出孝子”。在与子女发生分歧时,他们往往不是心平气和地说服教育,而是采取粗暴的手段进行压制。有少数流动人口的经济条件较好,有些开办了工厂,或者自己就是包工头,本来可以将足够的经费投资到子女的教育上,然而,由于事业繁忙,很多家长从内心上感觉对孩子有歉疚,因此在物质上极大地满足他们,将对孩子的关爱变成了溺爱。无论哪种,对子女的教育都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有些家长因为要为生计奔波,天天早出晚归,和孩子没有交流的机会;有的是只看孩子的成绩,孩子成绩一差就发火;有的家长索性让老师全权……这些情况都说明家长教育态度和动机有失妥当。

一线教育的实际经验让我感受到了家庭教育在学生教育中的重要性,如果家庭教育做得好,老师的教育工作会事半功倍。我校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的残缺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身为老师,我们及学校在不断地努力,努力用更多的沟通和具体行动来帮助流动家长理解、认知,甚至是感动,争取让这些流动的花儿们也能得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双重呵护。

参考文献:

流动人口调查篇(3)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3、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特点。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市县两级都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设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均设立正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也相应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新建社区居委会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城区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以街巷楼栋为单位设立了中心户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居、社区)四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40个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就工作制度、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城乡联动,部门配合,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清查整顿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的底子,健全各种卡档,完善管理制度。社区计强化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流动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镇、集贸市场成立流动办和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抓住春秋农忙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通过咨询、送科学知识进村到户等活动,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传授科技致富信息和知识,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推进优质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工作实际中,市计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努力在就业、子女入托入学、办理证照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优先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等节育技术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感情距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神木县实行了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联合办公,为流动人口在办理有关证件等方面减化了办事程序,提供了方便。榆阳区积极帮助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有不少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当选为中心户长,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靖边县开展了为育龄流动人口代办暂住证、上门进行“三查”服务、定期回访等系列优质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子女入托上学、落实经营场所、摊位等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府谷县在城区设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点,广泛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活动,免费为育龄流动人口查病治病,为流动人口中的独生子女进行体检,努力为流动人口营造“第二故乡”。各县区本着“以人为本,提供服务,排忧解难”的原则,把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做到他们心坎上,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从服务入手,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搞好经营,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

4、实施典型带动,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深入发展。近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鼓励基层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取得较大成效。我市神木县与内蒙、山西相邻,境内有流动人口9万多人。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视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与常住人口一样,同部署、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坚持“依托社区、属地管理”、“房主业主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房主业主”真正成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神木、清涧、绥德等县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及时进行总结,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全市推广了他们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的先进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部门协作,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新机制。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工作目标,并确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字新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我市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专题会议,制订了《榆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安、建设、房产、计生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我市与毗邻地区甘肃庆阳、宁夏银川、内蒙额尔多斯、山西太原、忻州以及广东、河北、四川、浙江、安徽等二十多个地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协议书》,旨在加强跨市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双向交流与协作,逐步形成两地共赢的长效协作管理机制。

6、增加工作经费投入,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提供保障。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从2002年国家取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之后,市政府就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经费作为专项科目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以保障工作所需。2004年,市委常委会做出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决定事项,要求各级切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财政专款投入保障制度,以不低于本级应承担人均计生事业经费10%的比例切实予以保证,实行专款专户。从2005年开始,市政府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各县区要把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总额的4%—8%(人口大县8%,人口小县4%)投入城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落实基层中心户长报酬和日常宣传管理,优惠政策奖励兑现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应付,导致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占到全市人口总量的近三分之一,这部分人口中,60%以上属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群,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全市政策外出生70%以上为流动人口所为。南六县贫困山区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商,形成了庞大的流动人群。这些人居无定所,流无定向,构成复杂,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

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由于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其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需要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职责,但在实施操作过程中相互协调协作不够一致。各县区尽管与相关部门都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扯皮推诿现象较多,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局面。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实际投入不足,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所必须的经费。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国家财政部在财政预算科目中已经增设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科目,正式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财政部门要按全市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10%预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2008年8月,榆办字6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占本级计划生育经费的10%比例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户。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除子洲县财政足额预算、足额拨付之外,其余11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些地方有预算,不到户,空投空转。市、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导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难以开展。

4、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落后。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作为城市的主要载体,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近年来省上一直要求各地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之中,我市社区计划生育处于起步阶段,工作相对滞后,原有的居委会无论从体制、职能、人员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差,全市除神木、榆阳之外绝大多数社区依靠租赁房屋办公,起码的办公设施不能配置;二是工作经费没有来源且严重短缺,导致诸如进行流动人口清查登记等基础性工作难以落实;三是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低,每月只有几十元的报酬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村组干部不愿干,不想干的现象普遍存在。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开通了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具体要求把流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及时登录信息交换平台,提出查询要求,接受反馈信息,核实重点育龄人群信息并分析汇总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准确、有效进行信息交换,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目标,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基层由于资金所限没有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等网络传输设备,特别是乡镇、社区一级设备配备少,网络不畅通。

6、与周边地区的协作管理难度大。我市与甘肃、宁夏、内蒙、山西等地接壤,相互间人口流动频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差异,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近几年,虽然通过召开毗邻地区协作会议,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效不大。如我市有6个县与山西省接壤,由于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较弱,基层单位发往相邻山西一些地区的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流单回返率很低,所以发现问题互相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无法协商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寄回的“三查”证明大多不规范,分不清真伪,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7、新条例的颁布对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冲击较大。新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县域内流动的人口从统计口径上讲不再属于“流动人口”范畴,这部分人口全市核算有近30万,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服务管理问题已成为计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加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仅要对人口进行定量分析,更要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人口发展领域扩展。通过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洞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通过对人口发展定量分析和应用性研究,为我市各项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的、实证的依据和对策,推动人口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人口和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体系。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是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发展问题。人口发展战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现在我市所面临的人口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数量问题,也不仅仅是素质问题,更多的是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是人口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协调的问题。因此,人口战略研究成果必须既能用于解决人口本身的问题,又能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人口研究,注重成果转化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人口战略性研究来自于科学决策的需求,研究成果要服务于决策的制定。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增强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最终形成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匹配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宏观思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决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市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口问题。

2、惩防并举,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如何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是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经济发展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系并不单纯,经济发展是柄双刃剑。工业化的进程、就业环境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制约人们的生育行为。一方面,经济发展使人们养老有了保障,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另一方面,以家庭为单位的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经济环境的改善、私有财产的大幅度增加驱使部分家庭为了财产继承想生儿子,不怕支付因超生而需交纳的社会扶养费。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女性就业的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对比较平衡;相反,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男性就业之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往往容易失衡。此外,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农村地区、经济发达但传统生育文化色彩相对浓厚地区、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保持家族特色地区,男孩偏好依然在较多人群中存在。同样,利益导向机制也不是促进两性平等、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办法;并不是只有贫困人群才进行性别选择,这些现象在经济富裕人群中似乎更甚,且其影响面更大。实践表明,新的经济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人们的男孩偏好,这是值得人口计生部门警醒的。制度的因素积重难返,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无疑是一场持久战。因此,要惩防并举,切实解决我市新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党校和行政学院等阵地进行倡导和培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人口宣传网络建设,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教育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加强采访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强化责任,坚持分类管理,推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重点县区的动态管理措施。重点县区管理制度与相应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直接挂钩。而且,在被列为重点县区期间,不能参加“文明城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等评先评优活动。这就从人口计生行业外部对重点县区的人口计生工作施加了压力,这是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制度保证。三是要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当给予优生优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生育福利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经济,拓展妇女就业门路。在安排农村住房改造、沼气推广、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女儿户。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为女孩特别是贫困县乡的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资助学习成绩优秀、考取高中和大学的贫困家庭女孩完成学业。四是要强化打非。加快立法进程,推动《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这一国家行政法规早日出台,为查处“两非”提供法律依据。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两非”的查处力度,清理整顿计划生育药品和器械市场。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治,查办跨省跨界的“两非”案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住房与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建议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公安、工商、劳动、城建、卫生等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机制问题。国家和省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都有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建议市县财政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能列入各级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项经费保障,按照中省文件精神,足额预算拨付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障能力。同时做好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内容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双向交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流动育龄群众的“常住人口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文件规定都很明确,关键要像子洲县政府那样抓落实,抓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流动人口调查篇(4)

1、领导重视,营造良好环境。区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把流动人口作为促进我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大文明”建设,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实现崛起的重要力量。今年年初,区委分管计生工作的易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了区直各部门的负责人参加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会议,重点研究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被列为各部门检查的重要内容。区政府机构改革在整体编制压缩的情况下,给计生委增加了编制,增设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近年来,我区相继制定了《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区区直各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及考评办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区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完善政策的同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重点工作之一,列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同时作为争先创优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2、加大宣传,转变婚育观念。做好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关键是要让育龄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近几年来,我区利用各种形式、借助各种媒体利用流动人口流出前、中途回乡、“双节”返乡等有利时机,进行宣传教育。一是发挥乡村两级人口学校作用,开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课。二是大力营造舆论宣传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开办流动人口专题栏目;优化户外宣传环境,制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单、小折页,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三是借助奖励扶助宣传月活动,以现身说法、典型事例宣传计划生育政策。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加大了在群众的影响力,提高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3、加强管理和服务。对流出人口实行“五个一”管理和服务,即签一份计划生育合同、发放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资料、落实一项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一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每季寄回一份规范的环孕检证明。对流入人口也实行“五个一”管理和服务,即每间隔四个月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每季做一次环孕检、签订一份不违反计划生育合同、建立一份信息登记卡、每季返回户籍地一份已婚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通过加强管理,我区外出流动人口办证率达98%以上,流入人口验证率达90%以上,寄回有效的环孕检证明达98%以上。

4、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协调机制,定期沟通协调、定期检查考核,促进公安、工商、城建、卫生等与流动人口工作紧密相关的单位和部门履行计生职责,配合计生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5、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沟通两地信息。自2003年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建立信息平台专人负责、及时上网按时反馈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平台运行情况单通报制度,对信息交换秩序提出规范化要求。通过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了“两地”信息沟通,提高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6、开拓进取,创新工作模式。为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我区计生部门根据我区靠近市区和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比较多的特点,创新工作模式。针对贸易广场管理无序、服务断档的情况,我区高度重视,召开民政、工商、公安、河东街道、贸易广场物业公司参加的协调会,成立了贸易广场社区居委会,制订出一系列措施,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对贸易广场及城区流动人口全面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机制,规范工作程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对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还存在一些死角。目前,我区对“三无”人员的生育问题,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由于这部分人来历不明,生育状况不清,一般居住在非法搭建的窝棚和废弃的工棚,民房之中,除了经常清理外,还难以根本上防止计划外生育,另外,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处理措施也往往很难落实。这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管理体制,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需要,一些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一些部门在配合做好计生工作方面的措施,还不够落实。计生证照不统一,假证多,难查处。

2、缺乏有效的商品房住宅小区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服务。由于我区涉及市区,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建设也日新月异,大多数的商品房都存在计划生育“死角”问题,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两种。一方面是因物业管理市场体制不理顺,小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到位,计划生育更是无人管理;另一方面是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属地管理不明确,小区内计划生育工作不落实。

3、与流出地计生部门的联系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难点之一是情况不明,信息不清,各地的生育政策和管理方法也不尽一致,因此,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沟通和联系显得非常重要。现在我区流动人口逐步增多,在与流出地,计生部门的分工合作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我区对一些可疑证明的查证工作常常得不到流出地计生部门准确、及时的答复。个别地区为了便于劳务输出,甚至为已婚人员出具未婚证明,致使假证、伪证泛滥,难以及时查处,给我们掌握外来人员的生育动态带来很多困难。

三、几点建议

1、应加强对人口流动的客观调控,综合施治,使人口流动合理、有序,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人口流动所带来的治安、就业、计划外生育等负面影响,主要是人口无序流动造成的。充分发挥计划、劳动、工商、民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劳务人才市场,加强劳务输出地和劳务输入地的沟通联系,避免大量民工的盲目流动及由此带司参加的协调会,成立了贸易广场社区居委会,制订出一系列措施,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对贸易广场及城区流动人口全面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机制,规范工作程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对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还存在一些死角。目前,我区对“三无”人员的生育问题,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由于这部分人来历不明,生育状况不清,一般居住在非法搭建的窝棚和废弃的工棚,民房之中,除了经常清理外,还难以根本上防止计划外生育,另外,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处理措施也往往很难落实。这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管理体制,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需要,一些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一些部门在配合做好计生工作方面的措施,还不够落实。计生证照不统一,假证多,难查处。

2、缺乏有效的商品房住宅小区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服务。由于我区涉及市区,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建设也日新月异,大多数的商品房都存在计划生育“死角”问题,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两种。一方面是因物业管理市场体制不理顺,小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到位,计划生育更是无人管理;另一方面是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属地管理不明确,小区内计划生育工作不落实。

3、与流出地计生部门的联系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难点之一是情况不明,信息不清,各地的生育政策和管理方法也不尽一致,因此,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沟通和联系显得非常重要。现在我区流动人口逐步增多,在与流出地,计生部门的分工合作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我区对一些可疑证明的查证工作常常得不到流出地计生部门准确、及时的答复。个别地区为了便于劳务输出,甚至为已婚人员出具未婚证明,致使假证、伪证泛滥,难以及时查处,给我们掌握外来人员的生育动态带来很多困难。

三、几点建议

1、应加强对人口流动的客观调控,综合施治,使人口流动合理、有序,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人口流动所带来的治安、就业、计划外生育等负面影响,主要是人口无序流动造成的。充分发挥计划、劳动、工商、民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劳务人才市场,加强劳务输出地和劳务输入地的沟通联系,避免大量民工的盲目流动及由此带司参加的协调会,成立了贸易广场社区居委会,制订出一系列措施,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对贸易广场及城区流动人口全面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机制,规范工作程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对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还存在一些死角。目前,我区对“三无”人员的生育问题,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由于这部分人来历不明,生育状况不清,一般居住在非法搭建的窝棚和废弃的工棚,民房之中,除了经常清理外,还难以根本上防止计划外生育,另外,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处理措施也往往很难落实。这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管理体制,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需要,一些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一些部门在配合做好计生工作方面的措施,还不够落实。计生证照不统一,假证多,难查处。

2、缺乏有效的商品房住宅小区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服务。由于我区涉及市区,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建设也日新月异,大多数的商品房都存在计划生育“死角”问题,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两种。一方面是因物业管理市场体制不理顺,小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到位,计划生育更是无人管理;另一方面是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属地管理不明确,小区内计划生育工作不落实。

3、与流出地计生部门的联系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难点之一是情况不明,信息不清,各地的生育政策和管理方法也不尽一致,因此,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沟通和联系显得非常重要。现在我区流动人口逐步增多,在与流出地,计生部门的分工合作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我区对一些可疑证明的查证工作常常得不到流出地计生部门准确、及时的答复。个别地区为了便于劳务输出,甚至为已婚人员出具未婚证明,致使假证、伪证泛滥,难以及时查处,给我们掌握外来人员的生育动态带来很多困难。

三、几点建议

流动人口调查篇(5)

(一)素质低能化。流动人口中。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如年10月3日,县南安镇新安村发生一起两名湖南籍流动人员为达到侵财目的入室抢劫杀死二人的特大案件。

(三)结构复杂化。流动人口的流动。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二、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

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据有关数字统计,目前。违法犯罪案件当中,流动人口占70%之多。当前流动人口在管理上还存在以下弊端。

(一)管理体制不畅。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流动人口管理未真正纳入政府行政行为的管理轨道,有关部门侧重于文件的上传下达或做协调工作,没有真正投入力量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调动用人单位的作用,相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缺乏信息沟通、制度约束、责任追究机制,无法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从而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机关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具体管理的现状。

(二)协作配合不顺。从近年来的工作看。流出地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往往暂住人口的发函均达到100%但是回函却了无几。特别是对一些在逃犯罪分子和混迹其中的不法分子失去了抓捕时机,给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雇用责任不明。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不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对“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原则置若罔闻,不如实呈报外来务工人员的底数,贪图方便,存有侥幸心理,随意留用“三无”人员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比比皆是极大地减弱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效果。

(四)管理难度大。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收入不稳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约束。其中的不少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时,往往盲目地采取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外来人口中大部分在私人出租房、个体小旅店、建筑工地栖身。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难以经常巡查,而一些私人房东、个体老板见利忘义,有意庇护,使这些场所成为违法犯罪的避风港”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

三、流动人口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正值流动人口流动高峰与刑事案件发案高峰的双高峰期,目前。尽快形成新的管理机制,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控能力,成为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

(一)转变管理观念。尊重和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应当首先考虑如何改善广大流动人口的生活、工作条件,为他创造更好的环境,使他安居乐业,创造更多的财富。流动人口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权利,不能把他当“外人”看待,也决不能将他视为治安恶化的罪魁祸首,随意侵犯他合法权益。应当逐步减少对流动人口各种各样的限制。同时,要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就业、改善就业环境、保障其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等工作,为流动人口更好地工作与生活创造更加有序的社会管理环境,从而引导、促进流动人口有序流动,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基层基础建设。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以改革强化基层、创新建设基层、发展服务基层为目标。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切实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基础工作方面,各乡镇应建立由综治、派出所、工商、计生、民政、司法等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公安、计生部门要以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为目标,大力加强以人口登记为基础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等项基础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和有关情况,加强对具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性的高危人员的管理,积极预防、控制犯罪。基层工作方面,要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建设,积极发挥乡、镇和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和党组织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为流动人口排扰解难。流动人口聚居区和用工单位建立各种服务协会,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和团体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的扶危济困方面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要求,努力建设开放型、多功能的城镇社区,紧紧依靠和利用社区资源,使社区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纽带,成为流动人口融入城镇生活的桥梁。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参与社区工作,激发流动人口投身社区的意识和活力,促进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三)加强出租房屋管理。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打破房屋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分别管理出租房屋的体制,改由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综合管理,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控制,落实“以房管人”工作机制。并且要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依法严厉处罚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者;要提高出租人自觉管理承租人的意识,使出租房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为更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基础保证,从而确保广大居(村)民安居乐业,确保房主和承租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要着重从日常跟踪管理、流动管理入手,突出对形迹可疑人员的重点查控。这就需要民警真正树立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依靠群众了解情况,发现线索,然后实行重点跟踪查控。要在流动人口中发展治安积极分子,取得他理解与支持,通过他解和掌握流动人口中可疑人员的动向。

(四)树立“科技强警”观念。

流动人口调查篇(6)

很多城市流动人口来到这里,主要有这样几个原因:首先,是为了家庭收入的提高。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政策的不断调整,对于人口流动的限制逐步放开,很多人尤其是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一些剩余劳动力开始进入城市,寻找发财致富的机会。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再加上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影响,城市流动人口的数量和规模都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很多人都拉家带口的来到城市,其子女的发展状况逐渐成为新的问题。

一、生活状况

就目前大多数城市的状况来看,大多数城市流动人口都是外来务工人员,他们中的很多人家庭收入较少,更多的是从事一些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作,而且工作稳定性差,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这样的现状就往往导致他们的子女相对于城市孩子要差得多。

首先是居住条件较差。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和父母一起租住在城中村或者城郊结合部,居住环境一般是脏乱差;同时为了节约开支,往往是一家几口只租住一间屋子,基本没有自己的空间;这往往导致很多孩子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很大,很容易染上成年人的一些陋习。

其次是医疗水平差。本来城市的医疗水平相对于农村地区来说,要条件先进得多,但是现实状况是很多人享受不到这样的条件,原因就是在医疗保障方面他们很多人因为不是城市医保,无法享受医保的待遇。这就往往导致当疾病特别是一些大病发生时,他们因为无力承担相对高昂的医疗费用而无法真正享有城市里的医疗条件,所以他们都害怕、担心自己的子女生病。如果是身体出现了异常,他们往往是让子女坚持或者去一些小诊所,往往小病发展成大病,最后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再次就是缺乏安全保证。很多外来务工人员来到城市以后,挣钱养家是第一目的,这就导致他们和孩子在一起的时间比较少,很多情况下都是让孩子一个人在家或者是上下学、吃饭等,这样一方面确实能够使孩子尽快的成长起来,能够独立自主;但另一方面,也要承担着一定的风险,因为子女的年龄相对较小,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差,这往往会导致一些危险状况的发生,严重的甚至会危及到子女的生命安全。

二、受教育状况

在调查中常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很多父母来到城市打拼,目的不完全是因为经济发面,而是从孩子未来成长所做出的决定,这就是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城市中很多外来人口的子女由于没有城市的户口,在入学上存在着很大的限制,不能像城市里的孩子一样进入到公办的学校里,很多孩子被迫在一些教学、师资条件非常差的打工子弟学校就读,而如果想进入城市里的公办学校就读,就必须缴纳高额的借读费或赞助费等城市孩子不用交的费用。

在了解中发现其实他们都很想让他们的孩子在城市里的公

办学校里就读,原因主要有三个:(1)孩子在自己的身边会更放心;(2)城市里公办学校的教育条件远比农村老家里的学校或打工子弟学校的好;(3)城市里的生活和文化环境远比农村老家里丰富,孩子们在城市里能接触到更先进、更新颖、更丰富的文化,这样更利于孩子今后的发展。但公办学校高额的借读费最终让他们望而却步。

那么,针对城市流动人口子女问题出现的状况应该如何解决呢?我国作为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发展中国家,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排头兵,在二十一世纪党和政府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因此,城市流动人口子女的问题越来越受党和国家的关注,也在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就是继续加大对于落后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创办一些有地方特色的企业和地方特色经济,鼓励广大农村的劳动力在家乡就业,给子女一个安定的家,使子女能够在相对稳定的环境里生活、学习。

流动人口调查篇(7)

中图分类号:R544R256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1349.2015.01.052

文章编号:16721349(2015)01012503

随着社会经济和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城市流动人口急剧增加。目前,我国流动人口已达2.4亿,较2013年的2.36亿增加400万[1],占全国总人口的20%。据调查,2013年,吕梁市流动人口达53万,其中流出人口37万,流入人口16万,特别是流入人口增速快。吕梁市人民医院随机对吕梁市离石区、汾阳市、柳林县部分流动人口进行义诊体检,发现由于健康宣传力度、认识水平、经济条件、生活习惯、工作特点、卫生资源管理机制和服务能力等因素,吕梁市流动人口

健康监测严重滞后。特别是对流动人口高血压发病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高血压已经成为流动人口健康的主要威胁之一。对其流行病学进行研究,分析其发病特点,并提出应对措施。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2012年6月―2013年6月,随机选择吕梁市离石区、汾阳市、柳林县18周岁以上部分流动人口共1 990人,其中青年511人,中年1 020人,老年459人;男性977人,女性1 013人。各年龄组男女性别分布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1.2方法

1.2.1流动人口纳入标准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转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1.2.2调查方法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对所有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

1.2.3调查器材采用检验合格的汞柱式血压计和听诊器。

1.2.4血压测量方法医务人员事前进行统一培训,掌握测量血压注意事项;被检者为坐位,安静休息5 min后,测量一次,如有血压较高,则每隔5 min测量1次,共3次,取3次的平均值作为依据。并对第一天发现平均血压增高者于第二、第三天用同样办法重复测量血压。

1.2.5入选高血压标准根据2005年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在未用降压药物的情况下,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的流动人口,既往有高血压病史,目前正服用抗高血压药,血压虽已低于140/90 mmHg,也诊断为高血压病[2]。后期排除继发性高血压病患者[3]。

1.3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7.0软件分析,正态分布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

表示,计数资料以率表示,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两均数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不同性别的流动人员高血压患病情况本次研究共调查流动人口1 990人,确诊高血压患者458例,总患病率为23.01%,其中女性258例(患病率12.96%),男性200例(患病率为10.05%)。女性发病率比男性高, χ2=7.012 P=0.008(P<0.05)。

2.2不同年龄的流动人口高血压患病率情况随着年龄的增大,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高血压患病率有明显上升,发病率随着年龄增加呈明显增多趋势。青年组患病率3.21%,中年组患病率8.19%,老年组患病率11.61%(P<0.01)。年龄是高血压病的一个重要危险因素。详见表2。

2.3暴露因素与高血压患病情况流动人口高血压患者有少部分人呈家族性发病,多数伴有高盐饮食、吸烟量大(1包以上/天)、饮酒(每天50 mL以上)、肥胖、精神紧张、缺乏体育锻炼等因素(见表3)。

3讨论

本研究显示,吕梁市流动人口高血压病女性患病率为12.96%,男性患病率为10.05%,女性患病率高于男性,与国内外现状相符合[4]。女性高血压与肥胖和高盐有密切关联;与男性相比,妇女通过控制体重和低盐饮食是非常有效的防治高血压的方法。

本研究发现,原发性高血压发病情况与年龄、吸烟、体重、生活压力、锻炼等密切相关。年龄越大、吸烟量大、肥胖、高盐、生活压力大、体育锻炼越少,流动人口高血压发病率越高(P<0.05)。高龄、吸烟、饮酒、肥胖、高盐、生活压力大均是高血压的危险因素[5]。坚持体育锻炼对预防高血压有益。另外,通过指导、随访发现,部分家族性高血压与家庭生活习惯有关,改变生活、膳食习惯能降低高血压的发病率。

本次调查还发现,流动人口高血压病患者的知晓率、用药率、控制率分别是50%、40%和20%,显著低于全国水平。

流动人口应合理膳食,严格限制钠盐摄入(6 g以下)、三餐结构合理和限制饮酒等。流动人口尽早戒烟对防治高血压有益。通过心理干预保持精神乐观,坚持慢跑、快走、打太极拳等运动锻炼,综合控制体重,也是预防高血压发病的有效措施[6]。在流动人口中普及高血压防治知识,为流动人口开展相应的干预和管理,以减少高血压危险因素的暴露,增进流动人口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7],解决流动人口看病难、报销难,应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长效管理体系,加强对社区从业人员的培训、监管、投入力度,为慢性病管理提供经济保障。建立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流动人口纳入医保统筹管理[8]。加强对社区从业人员的培训、监管、投入力度,为慢性病管理提供经济保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逐步完善乡、县、市、省级电子健康档案及慢病管理网络化。加大对流动人口卫生服务和经济投入。通过辖区卫生院对市区流动人口高血压属地建档,宣教、指导、管理,随访,能使市区高血压患者等流动人口受益,提高流动人口高血压病的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有效降低流动人口高血压的患病率、死亡率、残疾率。

参考文献:

[1]王培安.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集 2013年[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14:12.

[2]邓长金,舒春明.临床心血管内科常见疾病与诊治[M].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188198.

[3]赵灵辉.原发性高血压患者认识水平的调查分析[J].护理学杂志,2003,18(5):388.

[4]童晓明,郭玉香.高血压的性别考虑新观点[J].心血管病学进展,1999,20(1):78.

[5]胡永华,李立明,曹卫华,等.城乡社区原发性高血压患病情况的流行病学研究[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7,21(3):177.

[6]李清朗,胡大一,王文志,等.心脑血管疾病防治[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8:1617.

流动人口调查篇(8)

[中图分类号] D916.3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一)研究动机

流动人口为城市发展注入新鲜活力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犯罪问题。据统计,上海市外来人口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80%。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一部分,它既具有未成年人犯罪的一般共性特点,又因为其流动性而兼具流动人口犯罪的一般特性。2000年,在上海市少年管教所中关押的本市与外省籍的未成年犯人数比例大致在6:4,但从2003年开始,这个比例开始倒置,成为4:6,到2005年时,比例已经达到3:7,截至到2007年为止,这个比例已经接近2:8。基于流动人口犯罪问题的日益严峻性及其中的未成年人犯罪主体的特殊性,本次课题希望通过对此类犯罪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预防犯罪的可行性对策建议。

(二)研究目标

遏制犯罪的主要办法是预防犯罪。课题通过对流动未成年犯的犯罪原因进行分析和比较,有针对性地对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犯罪防控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期达到有效预防这个群体犯罪和再犯罪的目的。

(三)研究对象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结合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课题组把少管所关押的、犯罪时年龄在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流动未成年犯作为此次课题的调查对象。

(四)研究方法

1.抽样(问卷)调查法。课题组设计了两份问卷,一份针对流动未成年犯,共有80题,内容涉及社会、家庭等五方面,发放400份,有效问卷369份。另一份针对少管所干警,包括相关数据统计和9道问答题,其中问答题共发放问卷20份,有效问卷20份。2. 个别访谈法。课题组在少管所随机抽样了60个符合课题标准的研究对象,分别深入了解相关情况。3. 图表、数据分析法。根据抽样数据,利用相关分析软件制作图表,对流动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原因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比较。

二、调查基本概况

(一)主体自身状况

(注:各年龄段的上限不包括本数,下限包括本数)

图表1显示:上海市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犯的年龄与犯罪成正比,随着年龄的增长,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以17-18周岁为主体的占45.3%;16-17周岁的占38.5%;15-16周岁的占13.8%;14-15周岁的占2.4%①

在对个人文化程度的调查中,文盲9人,占总数的2.5%;小学(包括未读完小学,以下类同)学历共95人,占总数的25.9%;初中学历242人,占总数的65.9%;高中学历21人,占总数的5.7%。问及在上海没有上学的原因,12.7%的人是因为作为外来人口在上海没有学校可上。

在369份有效问卷里,有343份问卷回答了其籍贯来源。共涉及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343的基数上,按籍贯所占比例的高低前五位依次为:安徽130人,占37.9%;四川49人,占14.3%;江苏47人,占13.7%;河南22人,占6.4%;山东21人,占6.1%(详见图表2) 。

(二)家庭状况

对父母的职业和学历的调查结果显示:父亲是农民、工人的分别占31.2%和31.9%,母亲是农民和工人的分别占36.9%和28.4%。5.8%的人的父亲是文盲,19.9%的人的母亲是文盲;父亲学历是小学或初中的,分别占了41.9%和46.7%,而母亲学历是小学或初中的分别为46.4%和29.6%。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调查对象认为父母很关心他们,占抽样调查总数的66.6%。但只有17.4%的人经常和父母聊天,接近一半的人只是偶尔和父母聊天。对于个人做错事,67.8%的人选择父母和自己说道理,而32.2%的未成年人父母则采取打、骂的态度。

对于家庭的经济条件,绝大多数被调查对象来自一般家庭。认为自己家庭经济条件有钱和很穷的分别为4.1%和17%。有42.7%的人平时的花费是靠自己赚取,34.8%的人是父母给,其余则是亲戚、朋友给或通过其他途径所得。

(三)犯罪类型状况

调查显示,外省籍未成年犯的犯罪类型涉及面广,除几种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外,还出现几种成人中也不太常见的犯罪类型,如破坏电力设备罪、非法拘禁罪、持有假币罪和遗弃罪。在抽样调查中出现的所有犯罪类型中,抢劫罪所占的比例最高。在14-15周岁、15-16周岁、16-17周岁、17-18周岁的未成年犯所犯的各罪中,该罪所占比例分别为87.5%、68.6%、59.5%和60.9%。

(四)犯罪时间状况

根据抽样问卷数据,一半以上的人是在到上海一年后犯罪,占抽样总数的51.2%。14.9%的人是在到上海后1个月内犯罪;8.1%的人是在到上海后半年内犯罪。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看,重点预防对象应是到沪一年以上的外来未成年人。

(五)处刑状况

(注:各刑期段的上限不包括本数,下限包括本数)

从图表3中可看出,被判1年以上不满3年有期徒刑的人数最多。在被调查对象中,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共15人,占有效基数的4.5%,其中1人为无期徒刑;被判3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为132人,占抽样总数的40%;被判1年以上不满3年有期徒刑的为181人,占抽样总数的54.9%;被判不满1年有期徒刑有2人,不到抽样总数的1%。

(六)其它状况

1.接受法制教育状况

在369张有效问卷里,有266人对此问题进行了回答,65人回答在犯罪前接受过法制宣传教育,占回答总数的24.4%,在这65人中约85%的人是在学校接受了法制教育;201人回答犯罪前没有接受过法制宣传教育,占回答总数的75.6%。

2.犯罪原因状况

在对开放性问题“你认为导致你犯罪的最直接的原因是什么”的回答中,较多人是因为钱和为了朋友。对社会、家庭、自身、学校教育和政府五大原因,哪个是导致犯罪最主要原因的回答,分别为63.1%;20.8%;7.5%;5.9%和2.7%。

3.交友状况

在对流动未成年犯所交朋友的学历情况的调查中,72%的流动未成年犯的朋友为社会闲散人员。问及在上海通过什么途径认识新朋友时,20.3%的人回答通过网络认识新朋友,39.2%的人是通过朋友介绍,10.8%的人是在学校认识新朋友,其他则都是通过偶遇。

三、调查中反映的问题

通过调查和进行数据分析,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犯罪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五方面,包括自身、家庭、学校、政府、社会。这些问题既有共性特点又具有个性特征。我们总结了其中一些较具代表性的问题,在下文中对此予以综合分析。

(一)省际流动问题

上海地处中国东部沿海,按人口流动基本原理,周边流动是最基本的人口流动趋势。调查结果显示,安徽省籍的外来未成年犯最多,占总数的1/3以上。江苏省籍的未成年犯人数排第三,占总数的1/10以上。浙江省作为上海的周边地区,其籍贯的未成年犯人数本应占一定幅度的比例,但实际来自该省的未成年犯只有2个,占总数的0.6%。其中也反映了另一个人口流动趋势:从不富裕地区向富裕地区流动。这一趋势同时被另一个数据所佐证,即四川省虽然不是上海的周边地区,但作为相对不富裕地区,其籍贯的未成年犯人数占总数的14.3%,在所涉及的23个省、市、自治区里排第二(详见图表2)。

(二)主体闲散人员居多

此次被调查对象的年龄跨度在14到18周岁,正常情况下他们应该在学校读书或工作。但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只有8.5%是学生,17.8%的人有固定工作,27.8%的人有临时工作,但接近一半的人为社会闲散人员。

(三)侵财型犯罪比例高

此次抽样所涉及刑法分则的14个罪名中,侵财型犯罪占了5个,即: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这5个罪名所涉案犯共306人,占抽样总数的82.9%,其中抢劫罪236人,占抽样总数64.0%,占财产性犯罪总数的77.1%;盗窃罪57人,占总数的15.4%,占财产性犯罪的18.6%;抢夺罪11人,占总体的3.0%,占财产性犯罪总数的3.6%(不包括数罪并罚的情况)。在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结构中,财产型犯罪比例一直占第一位,约占全部青少年犯罪的80.0%左右。[1]上海市1988年实施侵犯财产犯罪的青少年有2000多人,而1999年人数已经超过10000人。[2]

(四)侵财型犯罪趋向暴力化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结构中,盗窃罪占第一位,约占总数的68%-81%,抢劫罪约占8.0%-17.0%。[1](P261)而本次调查结果反映出的情况与我国总体情况有些不同。调查结果显示,侵财型犯罪中抢劫罪所占的比例最高,占总数的64.0%。尽管抢劫罪所占比例呈波浪式发展,但其仍然是所有犯罪类型中的最高发犯罪。这主要和抢劫罪无需较高犯罪技术成本,犯罪结果见效快而流动未成年犯又较多文化水平低,急于求财的特点有关。

(五)犯罪类型成人化发展

与《全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3]中所列举的犯罪类型相比,上海市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犯出现了几种不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按各罪所占比例的高低,依次为破坏电力罪、犯罪、非法拘禁罪、持有假币罪和遗弃罪。这些犯罪类型即使在成人犯罪中也不常见。

(六)犯罪形态以共同犯罪为主

调查结果显示,采取两人以上共同作案的是320人,占总数的68.4%;组成集团有计划地作案的23人,占总数的4.9%,两项合计为343人,占总数的73.3%,即七成以上的犯罪为共同犯罪。在外来未成年团伙犯罪中,其成员构成有两种:一是全部由外来人员组成,其中又多来自同一地域;二是由外来人员和上海常住人员组成,且这种结构形式有不断上升趋势。

(七)犯罪目的盲动性

调查结果显示,只有17.3%的人在实施犯罪前就想好要犯罪了;32.0%的人是因为感情冲动才实施了犯罪;一半以上即50.7%的人实施犯罪是临时起意的。这个特征也符合青少年犯罪的一般特点。

四、对策和建议

我们建议整合社会资源,根据流动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律,从流入管理、权益保障、犯罪预警、综合矫正以及回归支持等环节对外来未成年人进行相应的权利保障和犯罪干预、控制,以期达到成功预防犯罪或者再犯罪的目的。为此应当建立和完善以下机制:(1)流动未成年人群体管理机制;(2)流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3)流动未成年人犯罪预警机制;(4)建立并完善流动未成年人综合矫正机制;(5)建立并完善流动未成年犯回归支持机制;

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犯罪是近年来日益突出的一个问题。上海市是个开放的前沿地区,社会变革巨大,外来未成年人由于处于社会弱势地位,无法适应社会变动带来的巨大压力,加之权益遭到侵害,缺乏获得适当法律救济的途径,导致其违法犯罪的高发率。对于违法犯罪的流动未成年人,法律震慑等手段固然重要,但疏导和保护应重于堵塞,上海市应将非监禁型为主的矫正模式作为对未成年刑事处罚手段的发展趋势。同时城市应接纳和包容流动未成年人,为其创造一个良性、公平的社会环境。然而在实践中,流动未成年人因为不能纳入上海户籍管理体制,而且其中大部分人在上海没有固定的监护人,所以只能对其采取监禁型的刑事处罚方式,而不对其适用缓刑和享受社区矫正等未成年人关怀政策。从某种程度看,这是一种不公平的体现,是对流动未成年人的变相歧视,是地域、经济差异、刑事政策欠妥等综合因素导致的负效应和不平等,同时也是少管所在押外省户籍未成年犯人数直线上升的重要原因。司法公正是社会公信力的重要表现,希望政府能修正相应法律,从程序和实体上切实保障流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和本地未成年人一样获得公平待遇。

[参考文献]

流动人口调查篇(9)

计划生育宣教是计划生育服务的一个重要环节,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的一个难点。为了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知识,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本文对东莞市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教现状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次调查的对象是2011年8月参与东莞市计生服务中心宣教服务的对象,共发放调查表1641份,回收有效调查表1598份,有效率为97.38%。在1598个调查对象中,其中男60人,平均年龄(31.38±4.45)岁,平均结婚年龄为(23.81±2.86)岁;女1538人,平均年龄(30.29±4.85)岁,平均结婚年龄为(22.57±2.45)岁。调查对象以外来人员为主,占(96.0%),其中来自河南、湖南和江西共813人(占85.0%);来自农村1531人(占96.0%),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1378人(占86.0%),职业为无业人员或体力劳动者964人(占60.0%),已婚1400人(占88.0%),其中与配偶一起出来打工并居住在一起的有1152人,与配偶一起出来打工不居住在一起的有213人,没与配偶一起出来打工与男(女)朋友同居的35人。

1.2方法

1.2.1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调查员讲解调查表格的要求事项后,由调查对象自填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调查。

1.2.2统计学处理 调查数据采用Epidata v3.01流行病学录入软件进行双机录入核对,数据处理采用SPSS15.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分析。

2 结果

2.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教状况 本次调查接受过宣传教育2次以上的有469人,1次的有1243人,平均接受宣传的次数为(3.52±3.75)次,评均时长为(18±10)min。参加宣传教育的主要形式为讲座58人,宣传册153人,板报20人,宣传长廊10人,其他1243人;地点为街头路边10人,社区医疗中心44人,医疗服务中心1457人,有单位安排的8人,小区的板报4人,其他80人;主要内容为避孕知识1321人,避孕方法70人,生殖道炎症9人,传染病知识3人,情况知晓选择合作的34人,健康的性知识58人,其他103人;有陪伴参加宣教活动的有550人,对宣教内容全部掌握242人,掌握一些的1122人。

2.2流动人口节育知识的知晓状况 见表1。

2.3流动人口对计生宣教人员、场地、形式和宣教内容的意愿 1598例流动人口中认为提供计生宣传教育的最佳人选为相关单位的人员职工791人,相关单位的医生467人,医院相关单位中的妇产科的相关医生228人,发放药物器具的相关工作人员13人,本人所在的单位的医疗相关人员26人,由有相关知识的同伴宣传教育35人,其他38人;相关地点最容易被接受的场所18人,医院里的计生相关门诊591人,所在社区的计生中心的相关人员808人,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的相关医疗人员84人,社区医疗相关的57人,医药用具派发的相关宣传人员8人,其他32人;宣传教育相关的最佳方式是集体讲座379人,宣传册派发发放630人,板报26人,小区广播70人,宣传长廊42人,热线电话122人,相关视频的观看178人,同伴教育100人,其他51人;避孕药的分类是相关知识中最想了解的204人,能够避孕的具体原因94人,怎样正确使用避孕药物245人,什么样的人群适合服用避孕药137人,怎样判断避孕药物是否有效232人,可能出现的负作用513人,其他173人。

3 讨论

3.1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 东莞市外来人口年龄结构较轻,男性平均年龄(31.38±4.45)岁,女性平均年龄为(30.29±4.85)岁,具有旺盛的生育能力,且流动人口首次发生性关系的年龄偏低,平均为(22±2.8)岁。这不仅延长了生育期,增加了受孕怀孕机会,而且缩短了世代间隔时间[1]。外来人口中虽夫妻同时出来打工并居住在一起的占绝大多数,有1152人(占72.10%),但还有夫妻一起出来打工不居住在一起的有213人(占13.33%),没与配偶一起出来打工与男(女)朋友同居的35人,这一群体为了满足性生活的需要,容易产生婚外性生活,给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增加难度。文化程度较低,初中及以下有1378人(占86.23%),再加上农村传统的生育观念,使得流动人口往往对计划生育国策理解不深,难以自觉做到少生优生。流动人口来莞后工作不稳定,大部分转向工业生产,因此其务工单位或组织理应成为流动人口管理的直接力量。

3.2流动人口节育知识宣传 妇女的节育知识对其节育实践影响很大。通常妇女的节育知识越丰富,则其避孕节育行为越有计划,越能正确使用她计划使用的节育方法,当然节育效果越好。本次调查显示,流动妇女的节育知识较差,对免费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途径知之甚少,没能够充分利用计生服务部门免费提供节育药具,这影响了节育措施的正常使用[2]。调查对象的节育知识主要来自计生干部,这对提高妇女的节育知识是不利的,因为计生服务部门工作人员人手有限,且资金缺乏,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和资金的情况下,对每个人都宣传到位。以东莞市为例,东莞市药具站共有专职计生宣传人员5人,而东莞市外来人口已达580多万人,且分布在不同的镇区、工厂,所以节育知识的宣传应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充分利用报纸、电台、同伴教育等手段,提高流动人口的节育知识。调查对象除对绝育、节育环、口服药、的知晓率较高外,对皮下埋植剂、外用药、安全期、体外排精和紧急避孕药的知晓率均较低,这势必不利于她们对节育方法的选择和使用[3]。因此,要拓宽流动妇女节育知识的获得渠道,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如微博、微信组、QQ群等,丰富其节育知识流通渠道,同时加强避孕节育措施的管理和服务。

3.3加强节育方法的管理和服务 从现用节育措施的构成上看,绝大部分为比较稳定的长期避孕方法。但从节育知识的调查情况来看,虽然选用上环、结扎比例较高,但流动人口对所采用的节育知识的掌握程度还是比较低的,尤其是现用措施的优缺点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了解不够,这也是影响流动人口导致流产率较高的一个原因[4]。因此,计生服务部门应加强节育方法的管理和服务,针对流动人口对计生服务的意愿来开展工作,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将采取措施的优缺点和正确的使用方法讲透,让服务对象有选择的范围,不辜负流动人口对计生服务部门寄予的厚望。

参考文献:

[1]陶建国,武俊青,丁吟秋.上海市流动人口节育模式的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2000,16(1):30-31.

流动人口调查篇(10)

龙岗区是深圳市6区之一,位于深圳市的东部,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前身以农业生产为主。2004年深圳实现全面城市化,使深圳市的宝安、龙岗2区27万农村人口,完成了从“村里人”到“城里人”的身份转换[1]。城市化初期存在着,经济发展方式、人员的思想意识、教育及管理工作、外来打工人群与深圳市其他区相比相对弱化。龙岗区总人口为293.4万人,其中流动人口为260.2万人,占总人口的88.7%。全区育龄妇女人数54.3万人,其中流动人口47.6万人,占育龄妇女的87.7%,女性人数占流动人口总人数的74.5%。因此有必要了解他们性与生殖健康的现况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向他们提供优质服务,为《深圳市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宣传、服务评估的模式研究》提供依据,进而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水平[2]。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本次调查采取随机整群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全区3个镇的,员工人数在1 500人左右,月均收入相对稳定,人员流动性小,工作岗位相对稳定的10个工厂,随机调查了7 047人。

1.2调查方法采用现况调查的方法。根据具体情况与调查需要,设计制作了“流动人口生殖健康调查问卷"。问卷经专家咨询、预试验和进一步修正后,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负责,集中发放,让被调查者进行自填式匿名问卷填写。收回调查问卷经审查有效问卷列为统计学分析。

1.3调查内容调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认识;避孕方法的认识和选择;安全、生殖健康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1.4数据处理对于收集到的调查结果资料,我们采用EPIdata 3.0软件进行编程,由2人分别录入全部数据。数据经过清洁复核后,采用SPSS 1.0LQ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基本情况应答者中男性有1 845人,占26.2%,女性有5 202人,占73.8%。男性的平均年龄为25岁,年龄16~49岁。女性的平均年龄为24岁,年龄15~59岁。在所有的应答者中,未婚的占54.1%,初婚的占40.7%。74.9%的应答者是工人,16.8%是农民,2.3%是干部,其余的分别有服务员(1.9%)、行政人员(1.7%)和待业者(1.4%)。在应答者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7.4%, 初中文化程度的占65.0%,高中及以上者共占27.6%。应答者的平均收入为726元,大部分应答者的收入在500~1 000元之间,占80.1%,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占13.8%,收入在1 000元以上者占6.1%。有68.3%的应答者是居住在单位宿舍里,而有28.1%的人是自己租房子居住。见表1。

2.2男女文化层次对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认识(%)见表2。

2.3婚姻对避孕方法的认识和选择在避孕方法的认识上,已婚和未婚有一定差异,已婚者56.7%的人知道避孕方法类型在3种或3种以上,未婚者只有28%, 已婚者34%的人知道有3种以下避孕方法,未婚者只有43.3%,还有24.7%的人不知道避孕的方法有哪些。已婚者有46.1%的人接受过关于避孕方法知识的宣传教育,未婚者只有10%。已婚者认为副作用最小的避孕方法是使用宫内节育器(36.4%),其次是(25.5%)和女扎(13.5%),未婚者则不知道。已婚者认为最有效的避孕方法是宫内节育器(34.2%)、女扎(30.4%)、男扎(11.9%)和(11.7%)。所以他(她)们最愿意用的避孕方法也就是宫内节育器(44.0%)、(20.3%)、女扎(12.1%)和男扎(7.2%)。未婚者认为最有效的避孕方法是(54%),最愿意用的也是(43%)。见表3。

2.4目前对安全及非意愿性妊娠的认知情况在调查对象中,发现未婚有的人占86.5%。男性未婚有的发生率为89%,而女性未婚有的发生率85.7%。在的人中,每次同房都采取避孕措施占6.8%,从未采用避孕措施的人则占62.5%,偶尔采用的人占30.7%。主要的避孕方式是和避孕药,经常使用套的人占8.8%,而在首次发生时,有25.4%采取了避孕措施,有25%的人非意愿妊娠做人流手术,有89%在附近社康或诊所手术,11%到医院。应答者96%的人认为人流术对身体有损害。66.6%的应答者认为婚前有相当大的危害。52.4%的人认为婚前可以理解,而35.9%的人则对婚前持反对态度。63.5%的人认为自己的是安全的,而36.5%的人则认为自己的不安全或是不完全安全。

2.5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来源情况调查显示:有40.6%生殖健康知识主要来源于书籍、报纸、杂志。从计划生育宣传部门获取的24.8%,从专题讲座中获取的23.2%,当面咨询的19.0%,从电视台获取的19.6%,观看录像带获取的14.9%,培训的14.0%,热线咨询电话的11.9%。93.7%的人希望多了解一些关于生殖健康的知识[3]。他(她)们认为由计生人员(59.5%)和医务人员(31.3%)来提供这样的宣传教育比较合适。但男女性别差异对获取知识又有所区别。见表4。

流动人口调查篇(11)

【中图分类号】R1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455(2010)07-0264-02

Investigation on maternal health care among the mobile population in city of Guangzhou

Zhang Jun1 Chen Li2 Gong Shipeng1

【Abstract】Objective:To investigate the awareness rate of the women who have the knowledge of maternal health care among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Methods:26 migrant women wererandomly detected with questionnaire about the knowledge of maternal health care in city of Guangzhou China. Results:(1)The correct rate about the the knowledge of maternal health care among these women is rank from 45.8% to 94.5%,and the highest correct rate among these questions is that “while you are in pregnant , you should go to the hospital for the examinations” , but the rate of the question that the first examination should be performed earlier than 3 months after your are in pregnant is very low.(2)The awareness rate is associated with the income and the education level . but it has no direct relation with the career, marital status and the number of the children.(3)Making propaganda education in the community is the favourable type to spread these knowledge. Conclusion:the awareness rate of the knowledge mentioned above is low among the migrantwomen in city of Guangzhou and is associated with the income , education level , we should making good propaganda education .

【Key words】floating population;mother and infant health;questionnaire

孕产妇死亡率是体现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文化、卫生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广州市是全国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之一,其孕产妇死亡率远高于本地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已成为影响我市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主要因素。由于经济发展迅速,流动人口日益增多,来自全国各地的流动人员作为广州市建设的主力军,他们中大部分来自农村,为广州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流动妇女正处于生育年龄,大部分流动妇女的文化水平较低,对孕产期的保健知识及住院分娩知识掌握得不多,且受过去农村旧观念、旧习俗的影响,加之缺乏自我保健意识,有些人怀孕以后不愿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甚至有些人为了省钱,到没有取得接生资格的无证诊所分娩或请接生婆到家里接生,导致流动孕产妇死亡或新生儿破伤风的事件时有发生[1]。为了掌握流动妇女孕产期保健与住院分娩知识的知晓率,我院2008年10月对流动育龄妇女进行问卷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期望为决策部门制定健康促进策略提供了科学依据。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以非广州市户籍但妊娠期间不间断住在广州市、年龄18~35岁的流动育龄妇女为研究对象。

1.2 方法:自行设计统一的调查问卷表,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一般情况、父母情况、家庭情况)、孕产婚姻情况和母婴保健相关知识。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于2008年10月分别到城乡交汇区流动人口密集地、市场、工厂、商场以及社区等地对268名流动妇女进行问卷调查(各场地由专人负责,专人解答问卷的疑问),统一收回。

1.3 统计分析:进行数据整理,应用SPSS 11.0进行统计分析,母婴保健相关知识知晓率与职业、文化程度、收入情况、婚育情况行X2检验。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268名育龄妇女中,年龄最小18岁,最大35岁,其中暂住人口190人,流动78人。职业情况:科技人员3人、普通职员67人、工人98人、农民37人、个体户26人、其它37人。文化程度:文盲3人1.1%,小学文化30人占11.2%、初中128人占47.8%、高中75人占28.0%人、大专28人占10.4%、本科以上4人占1.5%。收入情况:1 000元以下/月68人,1 000~2 000元/月134人,2 000~3 000元/月61人、3 000元以上5人。婚育状况:已婚180人,未婚88人;现有小孩数:无小孩164人,1个小孩84人,2个小孩以上20人。

2.2 不同职业、文化程度、收入情况、婚育情况知晓率比较

2.2.1 母婴保健相关知识[2]:①生孩子要到正规医院,正确率为85.3%;②怀孕后应该3月内到医院进行首次产检,正确率为45.8%;③并不是所有医疗机构都能开展接生服务,正确率为49.8%;④怀孕后应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正确率为94.5%;⑤生孩子有风险,应早期预防,正确率为76.5%;⑥“非法”接生,新生儿、母亲均会有危险,正确率为79.3%;⑦新生儿破伤风是危害新生儿生命和健康的疾病,正确率为85.5%;⑧母乳才是1岁内婴儿最好的食物,正确率为58.3%;⑨无证诊所或家庭接生是母亲和新生儿伤害的主要原因,正确率为56.7%;⑩孕期可能或出现对母婴健康有危害的妊娠称为高危妊娠,正确率为68.0%。

2.2.2 职业、婚姻状况和小孩数量母婴保健相关知识知晓率与职业、婚姻状况和小孩数量没有直接的关系,统计学上没有显著性差异(X2=4.35~15.87,P>0.05)。

2.2.3 收入情况、文化程度结果显示收入情况不同其母婴保健相关知识知晓率不一样,收入越高,知识答对率相对增高(10道题结果有4题有显著性差异,X2=17.63~22.04,P

2.3 健康教育形式需求比较:为了增加流动人口的母婴保健相关知识,认为最容易接受健康知识的形式依次为社区小范围的宣传知识45.7%、电视23.8%,孕妇学校12.3%、广播电台8.7%、网站5.2%、报纸4.3%。

3 讨论

3.1 加大健康促进工作力度:资料显示,广州市流动孕产妇的母婴保健相关知识知晓率偏低,且与流动人口的经济收入、文化程度有直接联系。收入越低其知晓率越低,文化程度越低,知识答对率越低,且文化程度影响更加明显。农村到此打工族,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占了大部分,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还有部分是文盲。因此。要提高流动人口中妇女的母婴保健水平,当务之急是对这部分人群进行健康教育,使孕产妇在孕期自觉自愿到正规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分娩时到正规医院住院分娩。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得好坏将直接影响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和新生儿的健康成长。因此,我们必须切实抓好流动妇女孕期与分娩的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各种行政和传播手段,加大健康促进工作的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

3.2 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健康教育形式的需求显示,电视比其他传播媒介传播的知识更方便收看和容易接受。因此,要充分利用电视这一媒体,开展孕产期保健与住院分娩相关医学科普知识宣传[3],使广大流动孕产妇认识到无证诊所接生或请接生婆到家里接生是“非法”的行为,“非法”接生对母婴的生命安全存在巨大的威胁,促使他们能自觉自愿到正规医院住院分娩。根据我们的调查研究,最好采用社区小范围的宣传教育。

3.3 切实落实管理范围:无论是常住还是暂住临时户口中的孕产妇均应纳入管理范围[4~6]。暂住临时户口中的孕产妇从妊娠后开始管理,针对常住临时户口中的未婚者从婚前开始管理,已婚者从妊娠前开始管理;为了更有效的加强管理,构建管理网络势在必行。首先由政府牵头,依托社区,建立流动人口孕产妇综合管理机制,形成市、区、居委会三级管理网络。其次应明确各自职责,居委会流动孕产妇管理小组及时掌握流动人口中孕龄妇女情况,定期提供新婚、早孕妇女名单,每月向区级流动孕产妇管理办公室上报,区级流动孕产妇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到市级,市级流动孕产妇管理办公室做好信息的汇总,及时反馈到各区。

3.4 按需提供服务:针对流动人口中普遍存在的保健意识薄弱的状况,首先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如在社区开展专题讲座、宣教片、发放宣传资料、体检、咨询等活动,在各医院开办“新婚学校”、“孕妇课堂”、“妈妈学校”吸引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及家属们正确地选择到正规的医院检查、分娩。其次是根据经济状况提供服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孕产妇,各医院要实行首诊负责制,不能因经费问题而推诿、拒收孕产妇;三是设立贫困求助基金[7],以解决贫困孕产妇的费用问题;四是可在城市内指定几所医院为流动孕产妇接诊定点医院,限价服务,以吸引她们定期检查和住院分娩。

参考文献

[1] 丁健,施惠琴. 上海市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服务利用现状研究[J].中国妇幼保健,2005,20(24): 3198-3199

[2] 庄婵娟,黄咏梅,朱昊平等. 外来孕产妇产前检查及妊娠结局的调查分析[J].中国妇幼健康研究,2007,18(3):196-198

[3] 郁晓慧,刘晓英,秦宇等. 孕期健康教育效果分析[J]. 医学临床研究, 2008,25 (8):1484

[4] 李青,魏秀菊. 城市孕期妇女围产期的健康需求调查[J].中国临床康复,2005,9 (28):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