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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装修监理合同大全11篇

时间:2024-01-19 16:01:31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篇(1)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总收费________元/月,共__________月,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监理费总额的_____%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监理费总额的_____%(不包括定金);监理工作结束甲方工程验收通过当日,应支付该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每周两次检查工地情况,并向业主汇报。对工程涉及的问题为业主提供中立的专业意见。

2.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3.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4.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5.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当监理工作进行不到半个月时,甲方应支付半月监理费。当监理工作进行超过半个月时,甲方应支付一个月的监理费。

(三)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四)由于施工方、材料供应或者业主的原因不能按规定施工期限完工,导致的施工时间延长,其监理费用另算。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完成本工程的监理直到工程完工,双方需再签订监理延长合同。

第六条 不可抗力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篇(2)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 元,金额大写________ 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三)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行相应监理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篇(3)

为了避免不必要资源的浪费和业主双方的损失,将装修质量的管理、控制及监督贯穿在整个装修过程,尤为重要的是隐蔽工程在隐蔽后,以免留下隐患,决定着整个装修工程施工的质量得到了保证及装修装饰工程顺利完成。若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发生的质量问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工期延误等非常大的损失,施工中有关隐蔽工程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一定要严密管理、控制及监督,以免留下质量祸根和隐患。

因此,如何做好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控工作,我们特别要着重且密切关注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理、控制及监督工作,通过对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理、控制及监督方面进行分析,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研讨:一、装饰装修工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二是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控措施及应用。我们将深入展开讨论。

一、装饰装修工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1.缺乏从装修前期质量监督管理,致安全和质量问题

从装修前期质量监督管理,特别是出现房屋主体裂缝和露筋、渗水等结构性质量问题,那么业主也不清楚且未告知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查明原因并出具补强加固方案,也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该房屋建筑的国家专业鉴定部门报告,从报告上可以获知是否该房屋建筑存在安全危害大的结构性问题。如果房屋建筑确实存在安全危害大的结构性问题,业主有权要求索赔或退房,一切相关费用由开发商承担或开发商出具专业维修整修技术方案但拒绝对房屋建筑进行加固整修。为了保证房屋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后期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由开发商负责整改完所有的质量问题之后,业主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整改后的专业监测。若合格,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将进行进场前质量预评估。

2.装饰装修工程中缺乏质量管理、控制及监督机制

通常装饰装修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在质量管理、控制方面施展的能力不足或薄弱,对装修前期开始的装修设计、技术交底、装修合同、装修标准工艺都无法准确地识别出问题,在实际施工中的工艺根本无法规范形式化,安装工艺也可能无法按施工规范执行,缺乏过程控制及监督机制,就给后期工作留下了质量祸根和隐患。

二、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控措施及应用

1.加强装修施工单位对开工前的施工组织审查,建立管理、控制以及监督机制

装修前期开始的装修规划设计、技术交底、装修合同、装修标准工艺、实际施工节点细节等全阶段的内容进行管理、控制及监督,主要从以下这几个维度进行导入管控:

(1)从开发商交的毛坯房开始对质量进行验收;

从装修前期质量监督管理,特别是毛坯房验收,出现房屋主体裂缝和露筋、渗水等结构性安全、质量问题,从开发商交房验收开始,对房屋建筑的墙体、梁柱、防水、强弱电、给排水等方面进行全阶段、全方位的检查,确保房屋建筑是合格或可以直接进入装修工程阶段的恶,可以帮助业主完成交接验收及收房工作。

(2)装修规划设计图纸会审和预算审核;

装饰装修施工企业组织业主、监理、设计方等进行会审图纸,业主、监理和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主要对规划设计图纸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往往对达到安全、功能性及合理性上再追求空间美观度。若存在不合理则需变更设计,对于改动部分要对安全、功能和合理性进行复核,特别是承重墙、空间设计布局合理性等。同时要结合预算审核,由于预算审核相对比较复杂且专业度较高,对于业主而言,预算审核不易理解,需要监理方来帮助业主审核预算是否合理或是否规范。

(3)装修咨询服务和合同

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可向业主提供装修咨询服务,可以提供施工总承包的服务,即咨询服务、规划设计、装修施工等,大多数的业主都没有装饰装修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就委托具有丰富装修经验和专业装修知识的监理。所以,这些业主在装修工程实施的过程中,遇到自己无法把握的装修标准工艺、实际施工节点细节,乃至与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出现意见分歧或无法正常继续工作时,业主可以向监理来求助,咨询或处理相关的问题。

2.加强对装修施工操作程序的规范、现场管控和建立检查制度

(1)加强对装修施工操作程序的规范和日常施工质量监督,质量负责人、监理要定期到施工现场巡视,主要对对装修施工操作程序的规范检查和装修施工质量监督,对不合格的施工工序提出停工整改和整改意见。建立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对于关键核心的节点,要实施分期验收,如:开工交底验收、隐蔽工程、给排水、强弱电气验收。根据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和设计合同文件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项目,立即提出停工整改、纠正措施及意见,将装修施工的质量得以保证。

(2)施工材料验收,在装修施工的过程中,施工材料到达施工现前,不仅需要对施工材料进行自检自查,还需监理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要出具相关合格文件和证明文件,严格控制施工材料质量关和防止流入施工工艺关。杜绝高估冒算、粗制滥造的问题,根据严重程度,可分别采取不同等应对策略,不得有任何马虎,并保留记录文件。

(3)最后竣工后的验收,装修施工结束后,对整个装修工程的材料、质量等进行验收,施工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帮助业主审核装修的实际情况来验收。业主也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监测。若合格,将进行验收。

三、结语

总而言之,装饰装修工程中质量管控措施及应用,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资源的浪费,还可以将装修质量得以控制,挽回了业主和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双方的损失,以满足业主的需求和提升了装饰装修施工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

(作者单位:苏州广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 袁大华.简议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J].城市建筑,2013(02).

[2] 余震宇.简议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J].科技资讯,2009(02).

[3] 宋志萍.装饰工程施工管理与质量控制[J].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7卷),2007(07).

[4] 楼涛.论工程施工管理的内容与质量控制思路[J].广东建材,2008(10).

[5] 吴晓忠.装饰工程质量控制监督与现场施工管理[J].四川建材,2006(02).

[6] 刘惠波.无锡“三馆”装饰节能分析[J].山西建筑,2010(02).

[7] 于忠宝,吕东辉.浅谈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34).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篇(4)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是立法上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此定义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第二,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发、承包人(含广义上的承包人);第三,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关系性质是一种工程上的承、发包关系。根据同法该条第2款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这是立法对建设工程合同的三分法。根据同法第287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又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实务中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由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除以上《合同法》的立法分类外,最高法院把委托监理合同和装修合同也划入了建设工程合同类别。

二、委托监理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由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委托监理合同、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但本人认为,委托监理合同的性质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属于委托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的性质根据不同情况应属建设工程合同或承揽合同。

1、委托监理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工程监理的规定可以看出,工程监理是一种工程监督行为,而不是一种工程建设行为,不属于《建筑法》所指称的“建筑活动”。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的一种合同行为。监理单位的权利来自委托人的授权,此授权行为并不是法律上的承、发包行为,而应属于法律上的委托行为;监理合同的内容是进行“工程监督”,而不是“工程建设”。实务中,委托人与监理单位建立委托监理关系一般都要签定书面合同,采用的合同文本大多为被视为行业惯例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从该合同名称和内容来看,建设工程的委托监理也属于委托关系。同时,根据《合同法》第276条的规定,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以及有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我国现行《合同法》也是把委托监理合同看作委托合同。论文百事通

《合同法》第396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监理关系中,发包人是委托人,监理人是受托人,双方约定的内容是由监理人处理发包人关于工程监督的事务。根据《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工程的建设分别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发包人与监理人只能就工程的监督问题进行约定,监理人的权利义务只涉及“工程监督”不涉及“工程建设”。

综上,委托监理合同的法律性质应该为委托合同,在合同纠纷具体涉诉时,案由应当定为委托合同,而不应该是建设工程合同。

2、装修(装饰)合同的法律性质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篇(5)

工程建设中最为主要的合同类型当属建设工程合同。与此同时,由于工程的深广性、复杂性,工程实务中除最主要的建设工程合同外,也会涉及许多种类的合同。比如材料采购的买卖合同、设备租赁的租赁合同、垫资施工的借款合同、造价咨询的委托合同、承(分)包人与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等等。不同的合同类型(性质)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因此,在工程建设中有必要分清各种不同合同类型以明确其法律性质、正确适用法律规则。本文拟根据法律的一般规定和工程实务的一般惯例,针对工程建设中的委托监理合同和装修(装饰)合同的法律性质谈点个人认识。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及种类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是立法上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此定义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第二,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发、承包人(含广义上的承包人);第三,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关系性质是一种工程上的承、发包关系。根据同法该条第2款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这是立法对建设工程合同的三分法。根据同法第287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又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实务中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由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除以上《合同法》的立法分类外,最高法院把委托监理合同和装修合同也划入了建设工程合同类别。 二、委托监理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由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委托监理合同、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但本人认为,委托监理合同的性质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属于委托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的性质根据不同情况应属建设工程合同或承揽合同。 1、委托监理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工程监理的规定可以看出,工程监理是一种工程监督行为,而不是一种工程建设行为,不属于《建筑法》所指称的“建筑活动”。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的一种合同行为。监理单位的权利来自委托人的授权,此授权行为并不是法律上的承、发包行为,而应属于法律上的委托行为;监理合同的内容是进行“工程监督”,而不是“工程建设”。实务中,委托人与监理单位建立委托监理关系一般都要签定书面合同,采用的合同文本大多为被视为行业惯例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从该合同名称和内容来看,建设工程的委托监理也属于委托关系。同时,根据《合同法》第276条的规定,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以及有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我国现行《合同法》也是把委托监理合同看作委托合同。 《合同法》第396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监理关系中,发包人是委托人,监理人是受托人,双方约定的内容是由监理人处理发包人关于工程监督的事务。根据《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工程的建设分别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发包人与监理人只能就工程的监督问题进行约定,监理人的权利义务只涉及“工程监督”不涉及“工程建设”。 综上,委托监理合同的法律性质应该为委托合同,在合同纠纷具体涉诉时,案由应当定为委托合同,而不应该是建设工程合同。 2、装修(装饰)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由此可见,装修行为属于建设行为,装修活动属于“建筑活动”,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但实务界对于装修工程的理解则各不相同。实务中,装修这个词一般连着装饰构成装饰装修这个词语组合。装修和装饰有没有区别,什么是装修,什么是装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本人认为应区分装修和装饰的区别从而划分装修合同和装饰合同的不同法律性质,前者为建设工程合同,后者为承揽合同。 根据工程惯例的一般理解,装修主要是对工程整体的修饰、美化,它 可以被看作是全部工程的一个分项,装修工程的规模一般比较大,有时会涉及工程主体结构的拆、改、变动等,需要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企业进行建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的装修合同,应定为建设工程合同。装饰主要是对工程局部的修饰、美化,其规模一般比较小,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对主体结构有所变动。比如实务中购房小业主与装修公司或个人签定的房屋装饰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不宜把这种小规模的装饰行为视为建设行为、“建筑活动”,从而把合同性质定为建设工程合同;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把这种小规模的装饰行为视为定作行为、承揽活动,将合同性质定为承揽合同,避免实务中的资质、效力之争。 当然,由于目前对于装修和装饰的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且各方理解不一,以上关于装修(装饰)合同的法律性质,仅代表个人观点。至于案件涉诉后的具体法律认定和适用,有赖于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精神进行判别,在法律没有明确作出规定前,属于司法裁量的范畴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篇(6)

乙方: (以下简称“监理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监理概况

1、业主委托监理人的家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① 工程名称:

② 监理范围:

a、预算审核(按甲方提供的装饰公司报价单审核,费用按审核减少部分的20%收取); b、协助签署装饰合同及专用补充协议; c、清水房验收;d、复验;e、其余每个工种____次(水电、泥水、木作、漆作);f、装饰工程竣工验收。估算监理金额大写________ 。如工程延期则追加部分监理费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③总投资: 监理范围内预计总额 元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 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 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3、监理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条件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二、监理取费

1、参照物价局、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结合当前家庭装饰装修的具体情况执行监理取费。

2、家装监理取费标准按家装工程的总造价计:

a、 6万元以下工程收取监理费 计___元。

b、 6万元以上的按 %计?计___元。

3、监理人收费最终结算以家装总造价为准。签订监理合同时支付监理费的30%计___元,监理人进场时支付监理费的50%计___元,工程完工验收时支付20%计___元。

三、监理人责任义务

1、监理人对业主家装工程实行监理,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项目。

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监理人随时听取业主对装修设计的修改意见,了解业主的装修意图,协助业主与装饰公司或装修队进行工程洽商。

4、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监理人发出的停工令和复工令应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不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四、业主的责任义务

1、业主应当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包括装饰时“居室内需改动、拆除” 的部分,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或房管部门申报,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2、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相关资料(业主与承包 方鉴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订货合同等)。

3、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逾 期应视为业主的同意。

4、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监理人使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当向业主按工程分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理人对业主或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供货延误、变更、外出)需推迟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时,延长期限 天内不加收监理费,天以上的每天按监理收费总额的 %进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监理费。如有发生视为业主违约,监理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工作不能进行时,双方互部承担责任。

6、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补充协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止。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篇(7)

1 前言

在现代化、市场化的高速运作下,装修行业如雨后春笋高速发展。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行业的壮大发展,装修工程日益增加。伴随着日益增加的建筑装修工程而来的是各种不同程度的过程质量问题。不仅存在装修工程招标投资流程的不规范等问题,还存在装修工程安全施工理念匮乏等现象,装修工程监理为获得施工方的高度重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市场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假冒伪劣装修工程材料,为图一己私利,许多装修工程负责人违规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给项目工程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装修行业逐渐表现出人民日益增长的对装修工程质量的需求与装修工程安全监理缺乏实效之间的矛盾。因此,必须严格根据当前装修工程监理的实质出发,不断探讨寻求提高装修工程监理质量的有效手段,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保障装修工程监理的有效贯彻实施。全方位解决装修工程实施工程中操作不规范、设计偏位、工艺流程不畅等问题,保障装修工程监理体系建设的可持续推进。

2 全程贯彻监理理念,严控装修前各环节质量关

2.1 严控装修图纸专业审核

在装修工程监理工作开展前期,必须宏观上从专业的角度对装修图纸进行严格的会审,以达到装修工程与给排水等衔接工程的有机协调。专业监理工作人员需要严控装修图纸的专业审核关,以避免因缺乏专业审核而造成装修图纸出现设计上的缺陷或专业上的不妥。通过装修图纸审核概括归纳,即时反馈给图纸设计方,以便能够快速按照专业要求完善装修图纸,不延误工期。此外,应深入与主设计方沟通交流装修所选择的材料的具体概况,与施工方共同商讨确定施工样板。只有严控装修图纸审核关,才能明确装修的要求及选材等概况,避免出现设计与现实施工出现对接疏漏。有利于监理部门明确装修设计总体方向,为装修工程的下一步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诸多便利。

2.2 召开监理会议,全称协调各有关部门贯彻监理理念

随着现代化装修工程的进步,在装修工程开展的同时伴随着许多相应工程的施工,因此,必须召开监理会议,全程协调各有关施工部门贯彻监理理念,认真执行安全施工,以期达到各工程项目的协调并进。只有全程协调好各部门的施工进度及严控各环节的施工质量,才能保障整个装修工程的总体质量。通过召开监理会议,深化管着监理理念,并按照项目管理的高要求不断树立监理威信。用专业化、现代化的监理程序逐步营建监理公信力。通过监理会议的召开,拟定专业的监理方法及科学的监理工作程序,并协调装修工程有关参和业主要求之间的有机统一,构建施工单位、监理人员、业主沟通交流的平台,使装修工程各相关主体实时把握装修工程动态,增强各方对监理要求的深入理解,保障装修工程质量。

2.3 完善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技术评估工作

目前由于装修工程几乎都是采用外包的形式,然而在市场上装修队伍众多,良莠不齐,专业水平不一。因此,必须完善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技术评估,确保施工人员能达到装修工程的专业化要求。避免因装修人员专业不足给装修工程的开展带来阻碍。做好施工前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技术评估工作,有利于统一管理施工人员,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会议,引导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和提高质量意识。避免阻碍工程的顺利开展。全面对施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构建监理、装修项目部、施工小组之间的交流平台,从而全方位为提高装修工程质量控制提供必备的前期保障。

3 提高装修工程监理的有效策略

3.1 科学统筹装修工程项目进程,优化动态监理程序

装修工程的监理有两大主要目的,一是保障工程质量,而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因此,为了有效提高装修工程监理的质量,应科学统筹装修工程项目进度,优化动态监理程序。按照相关装修施工要求,对装修工程计划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分层实施。拟定科学的计划安排表,合理配置人力物力,以达到科学经济施工的效果。严控装修工程的施工进度监理,增强装修工程计划的柔性,以避免出现突况而造成的工期滞后的现象。成了监理应急调研小组,拟定应急预案以及常见故障处理手册,全面统筹协调工程进度监理,全局把握装修工程施工进度。编制装修工程项目进度细则,优化工程运作方案,提前植入监理理念。在装修工程监理过程中,优化动态监理程序,及时掌控装修工程的实时情况,确保每一道工序井然有序地进行。

3.2 加强对装修工程材料的质量把关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建材市场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假冒伪劣建材产品,因此,在装修工程材料采购及应用前应成立专项装修工程材料监理小组,加强对装修工程材料的质量把关。采取抽样检验,以专业的检验技术,对装修工程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测评,以保证建材在品牌、规格及质量上符合装修要求。在检验金属制品时,应充分对材料的尺寸、厚度、水平度以及其他相关规格进行严格检验,保障装修材料质量,避免假冒伪劣材料渗透破坏整个装修工程的总体质量。

3.3 健全装修工程质量控制体系

成立装修工程监理项目部,健全装修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充分发挥监理项目部的监管督促作用,确保装修工程各环节按施工要求严格运行,保障装修工程质量。首先,应制定相关的工程质量指标要求细则,严控施工工序验收把关,按照有关装修工程验收规范规定加强监理力度,保证每一个项目环节工序验收质量。其次严控装修施工操作质量。按照不同等级的质量要求,对每一项工序的相应质量要求进行严格的监理,加强各个阶段的施工计划审核,强化相应负责人的质量意识。保证每一道施工工艺按照装修工程的要求执行。最后需要重点监理的是严控装修工程的施工安全。由于装修工程工序繁多,工艺技术要求较高,交互作业频繁,容易导致相关施工人员属于安全施工,而间接导致装修工程出现安全隐患。因此,要严格以实际装修工作环境出发,深入贯彻施工安全意识,不断加强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及时矫正违规施工现象、排查安全隐患。在实际装修工程的监理过程中,还应加大力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配备相应的安全施工设施,大力宣传安全施工标准,全面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素养,保障装修工程安全开展。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装修工程的监理力度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必要要求。无论是装修前、装修中还是装修后各个环节都必须成全贯彻装修工程监理理念,确保安全施工,严控装修工程质量符合预期设计。从装修设计图纸的监理开始,全称植入严格的监理管理机制,严把装修工程材料质量检测关,优化各环节施工流程,完善动态监理程序,保障工程进度顺畅。不断规范监理体制,充分按照专业要求对装修工程项目进行验收,以保证全称装修工程监理效果得以加总,发挥工程监理的实效。

参考文献

[1]王剑云,徐尉竣.浅谈装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质量控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5)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篇(8)

一、设计方案的确认

建筑装饰装修方案的确定,是为搞好整个工程的必需程序,任何建筑装饰装修方案都必须在根据业主的安全使用功能和要求来确定。做为监理要首先掌握工程的建筑结构情况,水电暖通等设备的安装情况及施工的质量,布局,功能等的实际情况。同时要了解业主对装饰装修使用要求,功能要求及业主的意图。一个美好的装饰设计方案,必需在满足建筑结构要求的前题下,通过材料的选用,精确的施工工艺及精心的施工技术发挥和严格的管理,才能达到具有功能性,舒适性,安全性艺术性为统一的整体效果。精明的甲方是非常重视设计方案的确定,做为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单位,要配合业主在满足工程使用功能的原则下,本着经济,实用,美观的主导思想,应与业主反复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最佳的装饰装修标准,效果,并整理完整的装饰工程设计方案。

二、装修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核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主要依据施工合同所包括的项目和范围及工期要求。由于装饰工程风格迥异,工艺复杂多变,加上多专业工种交叉施工,所以要求进度计划的安排要有重点。在不同时期的重点部位必须有所侧重。在施工计划表中,要有单项工程量,劳动力安排。装饰装修在整体计划中要给水电,空调制冷,暖通,设备安装留有穿插时间。

监理人员在施工进度控制中要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期完成计划内工程项目,对工期滞后项目及时发现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赶上去。并在定期的工程例会时,合理统筹协调施工,对难度大延长工期项目应尽量提供方便,以达到全局进度计划的实施。

三、装修材料的质量监理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装饰装修材料进场前,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等进行验收,并应将产品的合格证明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对照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复试材料的抽样检验必须在监理见证人员的见证下,按要求随机抽样送有资质的测试单位进行复试检测,在得到合格的检测结果后方可正式使用。

监理人员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应该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施工单位进场材料要严格按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时的材料封样的品种,质量进行控制。施工单位定购材料时一定要有厂家样品,材料成批进场时严格按样品验收,发现与样品不符坚决不准进场。严格检查原材料的存放,倒运,避免因存放,倒运过程造成材料变形,破坏,污染,等质量问题。

成品保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及损坏。

成品保护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因此要求施工单位要认真制定各工序的成品保护措施,加强互相爱护成品的教育,养成自觉保护成品的习惯,加强成品保护的管理检查。

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应切实可行,建立建全完善的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加强隐蔽工程验收。制定保证设施的使用功能,维修功能,检查功能的措施,避免因装修后影响了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文明施工,施工作业面要保持干净整洁,严禁乱堆乱倒。

四、施工质量监理

1、质量保证措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因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规定施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该施工单位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因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规定施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该施工单位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建设单位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风等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凡涉及隐蔽验收的分项工程必须向建设单位及监理报验合格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制订保证设备设施使用功能,维修功能,检查功能的措施,避免因装修后影响了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

2、施工质量控制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所定的施工程序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对影响装修工程质量中的前一工序应进行交接、交叉工序的检查。首先我们从所需装修的基层处理必须进行细致的检查。如砼楼板面层、砌体面层等,上一工序质量存在问题的必须先进行处理,如面层有不平,水平与垂直方面有偏差的,若超过充许偏差,应分别进行处理,对个别部位不平或垂直度达不到要求的,可进行打凿处理。若整体偏差较大,如个别砌体墙体垂直度达不到要求,应进行返工处理,若是结构砼面影响较大的应报告设计人员进行处理。因此,装修工程开始必须是建立在上一道工序经验收合格后,并需经交接、交叉工序的检查基础上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已完工程监理工程师要及时组织承包商进行检查评定,并对缺陷进行处理。对已完工程进行复核性检查、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装饰工程的隐蔽工程应重点验收保温,防腐,隔音,受力构件锚固,电线管路,通风管道和防火等,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篇(9)

中图分类号:TU76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装修确实是件很麻烦的事, 费心费力又费功夫。有时计划40天完的活, 两个月也完不成, 计划花2 万元就足够了, 最后花3 万元挡不住。结果往往还闹得业主和施工方很不高兴。随着时代的发展, 花一点钱, 请个家装监理公司为你服务。它在你的信任和委托下, 全程地操办一切。从策划到计划, 从预算到签约, 从开工到竣工, 全程为你装修监理服务, 业主想到的, 也是监理应该做到的, 不让你受累和操心。家庭监理每天在施工现场就像摄像机一样、不停地记录着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和细节, 不断地指导和监督着工程质量。有监理存在就会让工程少留一些隐患, 不会留下一些尾活, 更不能给业主留下一点遗憾。聘请监理为业主获得实惠, 它不仅仅是在明面上省钱, 更重要的是在隐蔽工程和基层细部质量上的保证所获得的最大利益, 才是业主真正获得的实惠。因此, 从省钱、省力、省材料确保质量的角度上来算, 聘请专业的家装监理为你的房子装修监理是非常合算的。

1 我国目前装饰装修监理行业现状

国内的装修监理行业起始于2002,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发达城市地区兴起。但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政策约束,又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这个行业一直按照工程建设监理的模式发展。2005年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制定了《全国室内装饰监理暂行办法》及与其配套的两个文件:《全国室内装饰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全国室内装饰监理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并于同年10月实施,这算是迈出了规范装饰装修监理的第一步。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又大大小小的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总体来说,装饰装修监理这个行业正在朝着一个好的方向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客观的问题。

2 室内装修监理过程出现的一些问题

目前我国室内装修监理需求量巨大,但同时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很多,综合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宣传力度不够

各级政府和主管单位对室内装饰监理的宣传不够,对装饰监理的必要性、重要性缺乏广泛的宣传,对未请监理造成的家装纠纷,出现的劣质家装工程暴光不够,对马路家装队和劣质家装公司打击不力。由于专业装饰监理处于起步阶段,收费又较低,经营微利,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进行装饰监理的广告宣传,这都造成相当一部分业主至今不知道还有家装监理的存在,更不知家装监理会为业主做些什么工作。

2.2装修公司内部人员冒充监理行骗

正规的监理公司要有当地室内装饰协会颁发资质证书,监理人员需持证上岗。有些装饰企业把自己的质检部称为工程监理,这是对业主的误导,与真正意义上的专业监理差距巨大,不能相提并论。自己监理自己,是违背监理法的。监理与被监理单位是不能有任何利益关系的,否则会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2.3装修监理发展速度相对缓慢

目前市场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企业,大多有技术能力开展室内装修监理业务,但却很少有企业去做,究其原因,是因为室内装修监理点多量大,一般耗时2个月左右,但合同金额又少。对于监理公司来说,投入产出比太小,没有吸引力,不值得去做。

3 促进装修行业发展的措施

3.1大力宣传室内装修监理的作用

总的说来是省时、省心、省力、省钱。装修这一行业涉及面很广,而业主大多对室内装饰行业又不熟悉,所以很容易被装修公司欺骗。聘请专业监理,委托其从签订合同、审核方案和报价、验收装修材料、监督施工过程到最终验收,对装修全过程负责,既可以弥补业主专业知识的不足,省心;又可以节省业主各种材料都要买,施工现场天天去的时间,省时;从表面上看,给付监理费用增加了一个支出项目,但可以这样说,是花小钱,省大钱。从经济学角度来说,省时,省心,省力本身就一种省钱,同时这种付出相对于自己亲自监工的效果还要好得多。

3.2加强对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

监理作为公正的第三方,接受业主委托,对业主负责,在业主的委托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绝对不能和被监督企业产生任何利益关系。而装饰企业也不能将其内部的质量检验部门叫做监理,混淆视听。政府部门应该出台相应的室内装修管理法规,规范这一产值巨大又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

3.3进一步加强对室内装修企业的管理,打击装修“游击队”,政府相关部门要从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工程装修业绩等方面加强管理、促进室内装修企业向公司化、正规化方向发展。

4 装修监理的必要工作

4.1要熟悉图纸中关于各个部位的详细做法,知道每个部位如何装修,装修到什么程度,如卫生间、洗衣房等水分比较多的地面、墙面都要进行涂抹FJS防水涂料。一般图纸对涂抹防水材料的厚度和高度都有要求,我们在该工序施工前要先弄清楚,便于监理控制。再比如吊顶扣板安装前,在跨度超过4m时需要确定起拱高度、位置及分缝要求。对于磁砖、地砖等的粘贴应该掌握使用磁砖、地砖等品牌、规格和类型以及施工工艺等。

4.2 我们要做好进场装修材料的核对、校验工作,加强材料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如对于磁砖、地砖我们就要从它的品牌、规格、颜色等来控制。对于品牌业主一般都很重视,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单位的投标中都进行了明确,现场最好有装饰材料的样品间,将业主确定的装饰材料样品放在样品间,施工单位材料进场验收时,对照样品进行严格检查。如我曾经监理过的一体育馆装修,业主指定的磁砖、地砖的品牌是东鹏、大将军,石材品牌是福建东升;我们就要核对是否同上述品牌一致,核对时,我们将保存的样品和进场的材料进行对比检查,确认品牌、规格、型号、颜色与样品一致时,同意验收,准许进场使用。对于塑钢门窗,主要是对使用的原材料的品牌,系列加以掌握,每种系列窗框和壁厚都有明确的要求,如对于SP50-1型系列平开窗型材,窗框重量应达到0.8kg/m,外壁厚应到达2.5mm。对于装饰装修使用的卫生洁具,吊顶用扣板、饰面板及内外墙涂料一般业主都有品牌要求,我们监理要认真,严格把关,对于有的装饰装修材料,我们要学会如何控制和区分,如玻化砖和抛光砖虽然都是抛光砖,但是两种砖是有区别的,从制作上的工艺是不同的,玻化砖制作要求更高,要求压机更好,能够压制出更高的密度,同时烧制温度更高,能够做到全瓷化,玻化砖就是强化的抛光砖,表面一般不需要抛光处理就很亮了,同时价格也比抛光砖贵。

4.3 作为监理要及时收集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使用材料的资料,包括各种检验报告,对每种检验报告要核对检验报告的有效期,并同现场使用的材料要相符合,检验报告经常会出现超过有效期的情况,还有施工单位拿假报告的情况,有的检验报告同现场使用的材料不一致,所以,我们监理必须要对每份报告仔细核对,从进货单到现场的材料和检验报告都要认真核对,避免失误。特别要强调对质量有怀疑的装饰材料还需要重点抽样检验,复试合格后方可同意使用。

4.4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装修阶段监理也会面临一些问题:各专业的设计标高、位置相互冲突,特别要注意在吊顶扣板安装之前,吊顶里面的水电管道及设备必须安装完成并调试合格;设计变更或工序安排不当造成经济签证和索赔多;相关专业配合不到位影响工程总体进度:因甲供材料选购不及时造成的工期索赔;成品保护成为难题;招投标文件对有关材料、技术要求的约定模糊带来分歧;各专业施工界线不清或扯皮等等。作为装修监理机构,若要成功完成这一阶段的监理任务,达到较好的监理效果,必须重点抓好协调工作,并且一定要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及时进行深入细致的工作,有条件的话在工程招标阶段协助业主做好问题的解决。否则,施工阶段的协调难度会更大,为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带来的问题更多。

5 总结

装修监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有着很大的市场发展前景,当然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也会存在很多大大小小的问题,如何塑造好一个良好的大环境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总之要从基本抓起,无论装修人员还是业主都应当配合装饰监理的工作,同时监理自身也要规范性的开展工作,如此装饰监理行业才能健康持久发展。

参考文献: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篇(10)

建筑工程分为基础施工环节和主体结构施工环节、装修施工环节,每个环节缺一不可,在现代城市建设当中,对于建筑工程的整体性实现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基础施工保证了建筑的稳固性和安全性,主体结构实现整体建筑框架的建设,装修施工一方面为建筑提供了水、电、气和安全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实现了建筑外观的建设,使建筑工程得以最终完成。建筑装修施工质量,保证了建筑投入使用后的正常运行,保证了建筑工程最后的安全性和整体性实现。强化质量管理,则为建筑装修施工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

2建筑装修施工现场管理问题剖析

2.1强化施工材料质量管理

装修施工材料的质量管理,是确保装修施工质量的基础保障,因此,应当严格把控施工材料质量。首先,从材料的采购方面,应当根据装修施工要求,选择最适合的材料,有效平衡材料质量和成本。确保材料的规格、材质、尺寸等均符合施工要求。其次,在施工材料的运送过程中,做好保护工作,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损毁问题。按照材料分类进行合理堆放,并进行材料质量抽检,只有在质量检测合格之后,方能准许其用于装修施工。

2.2加强施工技术管理

加强施工技术管理,是保证装修施工质量的重要一环。首先,应当确保施工人员较高的专业技能,能够在施工前对于装修施工图纸进行仔细分析,熟悉其每个环节和注意项。其次,在施工当中,应当根据施工内容和天气状况,有序开展施工,对于存在交叉的施工工序进行有效调节。此外,应在新技术发展当中实现自身装修施工技术的更新,以解决技术要求更高的施工环节。另外,在突况发生时,运用及时的应急方案,保证装修施工质量。

2.3建立现场项目部门

建立现场项目部门,对于装修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把控,以保证装修施工的顺利开展。以高素质、高能力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主要成员,成立现场项目部门,有效协调现场的装修施工,对于各个工种和工序进行合理规划。同时,现场项目部门应当与装修施工技术人员加强沟通,对于出现的问题采取共同商讨的办法,提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2.4现场施工过程管理

建筑装修施工当中,会面临多种突发问题,只有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且符合装修施工标准和安全质量标准,才能保证装修施工的质量。在施工当中,应当随时进行质量检查,以自检和专检、联检等方式的有效配合,确保每个施工环节的质量。在一道工序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才能实现对现场施工的细节化管理,确保整体装修施工的质量。

2.5装修施工成品保护

在装修施工工序完成后,加强施工成品的保护,是确保整体装修施工质量的最后一项保障。装修施工成品的保护,其目的是避免装修施工成品受到意外破坏,避免出现瑕疵和质量缺口。如对于墙面和建筑玻璃的保护以及地面、电梯的保护等,可通过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两种方式,使得外界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破坏降到最低。同时设立警示牌或采取防护手段的方式,有效规避对装修施工成品的破坏因素。

3建筑装修施工中质量监督问题剖析

3.1注重质量监督的主动控制

建筑装修施工的质量监督问题,需要通过主动控制的方式,使得每项施工环节均在有效的质量监督控制之下。首先,应当确保装修施工图纸成为施工的指导,每项环节应当符合科学标准,符合客观条件因素,及时查找图纸上的错误和漏洞,避免图纸问题造成施工质量问题。其次,在装修施工的关键工序当中,通过专门的监督管理细则,使得其施工方案和施工过程均在严格的质量监督之下。此外,强化技术改进,如施工中存在质量通病,则通过技术来有效解决。

3.2引入监理强化装修质量监督

引入监理制度,以监理来强化装修施工的质量监督。在装修施工开工之前,应当报批相关施工方案和质量合格方案,在监理签字确认同意的情况下,方能开始施工。如未符合监理标准,则不予放款和开工,有效控制了装修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其次,监理还将对每项施工分批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在确认合格之后才能准许其开展下一项分项工程。在工序质量监督控制上,确保工序交接过程中满足工序质量标准,在存在交叉工序的施工当中进行质量重点监督和排查,确保整体质量过关。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篇(11)

 

1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其特有的手法,通过空间、色彩、光影、质感等形式美化建筑的室内外环境,营造和谐的氛围,给人创造舒适、清晰、幽静、活泼等富含文化底蕴的活动场所。他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施工过程相对独立、施工专业化强。某些工程往往一般的建筑公司无法承担,需要专业施工公司完成。

施工空间具有局限性、工作协调部门多。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一般要在主体结构上进行施工,往往涉及到多专业和多个部门的配合,平行施工、工序交叉与搭接频繁,施工中的协调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工期短、耗工多、质量标准高。装饰装修工程因其自身特点工期一般较短、质量要求较高,人、财、物力集中,必须加强施工管理。

施工工艺复杂多样。。由于装饰装修设计风格各异,材料品种繁多,使施工工艺呈多样性。。同一空间的施工要通过多道工序、多种工艺来完成,而同一道工序也可以采用不同的施工工艺来达到相同效果。

2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的关键

基于以上特点,装饰装修工程要成功地做好监理工作,通过多年工作总结,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项关键工作:

2.1 做好图纸会审工作。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需要与电气照明、给排水等工程协调统一。为避免因施工图设计缺陷和差错或与其他专业图纸不协调,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项目监理部总监的主持下对各专业图纸进行认真审阅。对于存在的问题要认真集中归纳,提供资料给设计人员进行修改。作为施工图不可能标明产品的品牌,为保障施工质量,在图纸会审阶段,要与业主提前协调,确定装饰装修材料及部分设备管线器具的品牌、规格、型号。并与参建方共同确认施工样板。通过抓好图纸会审,以详细明确选材,解决设计遗漏及不明之处,以及图纸与现场环境的偏差,使项目监理部人员明确设计意图,也使参建方明确材料品质等级,从而完善设计文件,为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现场签证工作。

2.2 加强组织协调工作。随着国家对工程质量的重视,装饰装修工程中各个专业均需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建。这样往往一项工程就有几家施工单位同时进场施工,例如装饰装修与电气照明、通风空调等专业施工队伍一起交叉施工。项目总监的组织协调工作在项目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第一次工地会议开始,项目总监就要逐步树立自己在项目管理中的威信。首先要重视第一次工地会议,总监在会议上一定要明确监理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并对工程资料和工程现场的管理通过监理交底的形式向业主和施工单位阐述清楚。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与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沟通交流。与业主沟通,使其遵守监理工作程序,避免直接向施工单位发号施令,并定期汇报工程动态,使业主了解监理工作内容取得业主信赖,争取其最大限度的支持。另外也要不断与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加强沟通,使其明确监理方的工作要求,做好事前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灌输工作,以争取施工单位的理解。

3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

施工过程是工程质量控制最重要也是最繁杂的一个环节。。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的重点是进行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过程管理。通过工程实践,我们认识到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重点主要通过以下监理工作来完成。

3.1 加强工序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是基础,工序质量控制直接影响工程整体质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向施工单位明确工序报验制度。并要做到事前控制、预防为主。首先要求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检查技术交底卡,督促施工单位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填写三检制质量控制表,推广“样板间”做法,明确全体操作人员的质量标准意识。总监也要抓好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工作,使其明确施工现场巡视和旁站内容,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工序质量控制中以预防为主,建立质量管理卡,明确管理点、管理内容及质量标准、测定方法、测定时间、技术实施对策、检查人员、责任人员等。针对常出现的质量通病,明确监控方法。建立工序检评质量控制表,明确控制内容、完成时间、责任人、检查人,进一步跟踪落实每一道工序的质量状况。抓住了工序质量控制的重点,落实管理责任。

3.2 操作环境控制。施工中的温度、湿度、气候、环境污染及工序衔接都对工程质量影响很大。故而对操作环境的控制是必要的,应创造合理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质量。

3.3 材料质量控制。材料质量是装饰工程质量的物质基础,正确合理地使用材料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对材料质量控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①必须按设计文件和审图文件要求选用材料;②所用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③材料进场验收,要验规格、品种、数量、铭牌,需进行复检的要按比例进行见证抽样送检;④做好材料入库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对材料合理堆放,减少损失,尽量避免二次搬运。对易燃品要隔离存放。

3.4 机具质量控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今装饰工程施工正向工业化、装配化发展,某些施工工艺必须要有相应的先进机具配合才能完成。一些素质低、实力差的包工头类型的施工队伍,根本无法做出高质量的装饰工程。监理工程师在对施工单位尤其是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汇报其施工机具的配置表,对无法满足质量标准的施工机具配置必须要求其购配,否则对施工质量将产生较大影响。

3.5 操作质量控制。装饰工程的特点就是同一道工序的质量等级较多,而且同一道工序所敷设的基层质量也存在差异。因此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的初始阶段就应要求施工单位上报详细的经技术负责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每道施工工艺注明具体操作过程,然后在日常巡视工作中,经常检查其班组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实施,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操作质量,进而保证工程质量。

3.6 施工安全控制。虽然施工安全并不直接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但由于装饰工程工艺多、工序繁杂、交叉作业多,工人在生产活动中,处于不同的劳动环境,使用不同的生产工具,采取不同的操作方法,随时随地存在着有害于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因素,安全隐患的存在,一是对操作工人的情绪产生波动,二是间接对相邻工序产生损坏,破坏成品保护工作,从而影响质量控制工作。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置充足的安全设施,进一步保障装饰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