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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大全11篇

时间:2024-03-27 16:07:22

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

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篇(1)

    旅游环境安全信息类主要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文化风险、技术风险、自然风险、疾病疫情风险等。黄山市旅游环境安全风险分为两类:宏观层面的旅游安全信息有战争风险信息、恐怖袭击信息、政权分裂信息、政府行为风险信息、国内外重大犯罪、全球经济金融危机信息、区域文化与种族冲突信息、全球气候变化信息、区域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区域重大环境污染信息、区域重大生态安全信息、区域重大疫情(如H7N9)信息等。微观层面的旅游安全信息有社会冲突信息、居民与游客态度冲突信息、社会道德水准信息、社会治安信息、卫生防疫信息、物价与市场供应信息、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滑坡泥石流、极端天气)信息、植物病虫害信息、生物伤害等。

    1.2旅游资源与基础设施安全信息类

    黄山市旅游资源安全信息包含旅游资源安全状态信息(如黄山迎客松、齐云山道教圣地、屯溪徽州老街、西递宏村等古村落古民居古牌坊等核心资源的安全状态信息)和旅游环境容量信息等。旅游基础设施安全信息包含景区景点内及之间的道路及其安全保护设施的安全信息、游览设施设备容量与安全信息、旅游资源保障设施与容量安全信息、旅游信息网络安全信息、旅游水电气供应设施容量与安全信息等。

    1.3旅游设施设备与服务安全信息类

    黄山市旅游设施设备安全信息包含旅游接待设施(如酒店)设备(如影剧院)容量及其服务设施设备安全信息、游览设施设备及其安全信息、景区景点容量及其安全信息等。旅游服务安全信息包含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各项服务的安全信息、旅行社导游服务活动安全信息、旅游通信服务安全信息、旅游物流安全信息等。

    1.4旅游活动与交通运输保障安全信息类

    黄山市旅游活动安全信息包含各类游览活动(观光游览、水上运动等)安全信息、景点景区道路通行状况与即时客流安全信息、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活动安全信息等。旅游交通运输保障安全信息包含道路航道航班设施及其容量安全信息、运输工具设施设备及其容量安全信息、运输工具及其即时客流安全信息等。

    1.5旅游者安全信息类

    黄山市旅游者安全信息包含游客个性化特征信息、客源地信息、游客年龄、性别、职业、宗教信仰等特征信息、游客健康安全信息等。

    1.6旅游市场管理与安全风险管理类

    黄山市旅游市场管理安全信息包含旅游市场秩序安全信息、市场竞争安全信息、市场规模与接待容量安全信息、市场政策的稳定性与应变性信息、客源地信息等。旅游安全风险防范管理类安全信息包含旅游安全监测信息、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安全事故救援信息、安全风险保障信息、安全风险应急预案信息等。

    2黄山市旅游安全信息管理体系构建

    旅游安全信息管理体系是保障黄山市旅游安全信息有效管理的基础和关键。黄山市虽已经实施“金旅工程”与建设“智慧黄山”,但关于旅游安全信息管理问题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旅游安全信息管理至今仍分散在不同的旅游信息化体系中,目前黄山市的旅游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尚未建立。根据旅游活动特点及旅游安全信息管理的特殊性,结合蔡善柱等(2012)与赖伟臣(2007)的研究,黄山市旅游安全信息管理体系由采集子系统、需求子系统、供给子系统、存储子系统与管理子系统构成。

    2.1旅游安全信息采集系统

    从上述旅游安全信息构成看,黄山市旅游安全信息采集系统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包括政府部门、非政府机构、旅游企业、旅游者、目的地居民等。采集旅游安全信息的政府相关部门有消防、安监、地质、气象、林业、环保等部门;非政府部门有军事单位、非政府组织等;旅游企业包括景区、酒店、旅行社、旅游交通企业、其他旅游企业等;旅游者包括个体旅游者、团队旅游者、境内旅游者、境外旅游者等;目的地居民主要是黄山境内不同旅游目的地与旅游活动直接或间接接触与相互影响的居民;旅游行业协会等。

    2.2旅游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旅游安全信息采集之后,需要专门及权威的机构进行分类分级传播等管理工作。对于旅游城市黄山市来说,旅游安全是社会安全的主导部分,因此从事旅游安全信息管理的主体是黄山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及旅游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划分为旅游资源管理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景区景点安全监控部门、旅游活动安全管理部门、旅游基础设施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等。

    2.3旅游安全信息服务系统

    旅游安全信息管理的目的一方面是为旅游者及其他旅游活动利益相关者提供旅游安全信息服务,另一方面为政府旅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旅游安全管理服务。因此,旅游安全信息服务系统,包含三个主要子系统和三个次要子系统。三个主要子系统是旅游者系统、旅游企业系统及旅游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系统,其中旅游者子系统包括散客、团队、旅游者游览活动相关组织与个人(如旅行社、导游等);旅游企业子系统包括景区景点、酒店、旅行社、其他旅游企业等;旅游行政安全管理部门子系统包含黄山市安监局、旅游安全管理部门、各区县安监局、旅游安全管理部门、黄山市以外旅游上级及评级旅游行政安全管理部门及旅游行业协会等。三个次要子系统是目的地非旅游企业子系统、目的地居民子系统和周边临近区域居民子系统。从信息需求与供给的角度分,旅游安全信息服务系统包含备查系统、系统、管理系统、监测预警与救援系统等。

    2.4旅游安全信息维护与监管系统

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篇(2)

1.1旅游资源的定义国外把旅游资源称作旅游吸引物(touristat—tractions),它不仅包括旅游地的旅游资源,而且还包括接待设施和优良的服务因素,甚至还包括舒适快捷的交通条件.而在我国,学者们基于不同的视角,对“旅游资源”概念的具体界定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认识,提出了许多关于“旅游资源”概念的表述.但对“旅游资源”的定义比较确切和规范的是:“所谓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根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标准,旅游资源主要包括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等8主类,31亚类,155基本类型.涵盖高山、峡谷、森林、火山、江河、湖泊、海滩、温泉、野生动植物、气候、历史文化古迹、古建筑、民族风情、现代建设新成就、饮食、购物、文化艺术和体育娱乐等类型.

1.2旅游资源安全的概念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物质生产资料,是旅游活动最基本的载体.换句话说,旅游资源安全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经济发展的稳定,旅游资源安全的内涵和意义深远.谷树忠,等人(2006)在综合各种解释和理解的基础上,提出“资源安全”的基本定义,所谓资源安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持续、稳定、及时、足量和经济地获取所需自然资源的状态或能力.这个概念揭示了资源安全的本质,在我国使用较为广泛.鉴于此,我们可以得出,旅游资源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可以获得稳定的旅游资源供给,同时旅游资源基础难以依存的生态系统处于良好或免遭不可恢复破坏的状态.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旅游资源需在数量、质量、结构和功能上保证持续、稳定的供给.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也需考虑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各地区在旅游开发利用时,做到有一定的旅游资源赋存量或储备量,以备及时、持续的利用.二是人们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要保证旅游资源基础的生态系统不被破坏.旅游资源也是一个开放的生态系统,对外进行着物质、能量的交换,以维持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平衡.此外,我国也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试图去分析和探究旅游资源安全的本质内涵.如:从经济学观点来看,是指其对一个地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起到支撑和保障作用.具体来说是指旅游资源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始终处于一个良性循环状态.在旅游生产中的资源安全,是指旅游资源的占有和使用过程,以及原始提取、加工改造中,旅游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的改变、可利用范畴的延展或局限;在旅游资源分配中的资源安全,是指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中所获利益的再分配问题;在旅游产品交换中的资源安全,是指旅游产品在市场流通渠道中的畅顺;在旅游资源消费中的资源安全,是旅游者对作为旅游产品载体的旅游资源的占用与消耗.消费结构越合理,旅游资源利用效率越高,对资源的破坏越低.从可持续发展观点看,旅游资源安全是指是在生态与自然资源的承载力基础之上,旅游业的发展要以不破坏其难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及其他资源为前提,坚持“以人为本”观念,运用科技创新方法,维持生态系统与人文环境的动态协调,实现可持续利用资源并且有助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利用.由此可见,旅游资源安全的内容丰富,需要深入探讨.2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的“天一人一机\"系统旅游资源安全系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通过对旅游资源安全的概念和内涵的研究,我们将影响旅游资源安全的因素分为三个子系统,即旅游资源安全状态应由生态子系统(天)、行为子系统(人)和保障机制子系统(机)三大子系统组成(如图1所示),

2.1生态(天)子系统生态子系统是天然禀赋状况,是旅游资源安全的基础,为旅游资源安全提供基本保证.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主要由旅游资源的种类、数量、结构、质量和资源的承载能力等组成.一地区旅游资源禀赋种类、结构的多样性增加了旅游资源供应的安全性,也满足多样性的旅游需求,促进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旅游资源的质量越高,开发利用的成本越低,利用效率越高,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过度开发,所以旅游资源的安全程度也就越高;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需要数量做保证,某种程度上说,数量越多越安全;另外资源的承载能力和抵御自然等灾害能力越高,则安全的保证程度越大,反之资源短缺、脆弱,安全的可靠程度就低.保证旅游资源的生态子系统的安全,就是要维持生态系统在数量、种类、结构等方面平衡,实现旅游资源的自我更新和恢复.

2.2行为(人)子系统行为子系统是人类的行为对旅游资源安全影响的直接作用力,主要包括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行为、旅游企业经营行为、以及旅游者行为等构成.旅游资源安全问题的很大方面由人为因素造成的,例如:开发商在景区的大量建设、过度开发;旅游企业过分商业化、舞台化,扭曲民俗旅游资源的原始性;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旅游者外来文化对旅游地的传统文化的冲击等.旅游资源的行为子系统的安全,就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观念,防止n-目开发、重复建设、模仿跟风;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防范经营过程中造成生态破坏;严厉禁止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减少旅游者的“碳足迹”.

2.3保障机制(机)于系统旅游资源安全的保障机制子系统主要为生态、行为子系统的安全提供组织制度和物质技术保障,它由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政策制度、安全资金技术、周边礼区保障、事故保险等方面内容组成.安全管理组织是整个旅游资源管理的组织保证;安全政策制度关系到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有力执行;旅游资源安全状况离不开资金、技术的支撑;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离不开剧边礼区的支持;旅游资源安全保险是规避、化解旅游资源利用过程中遇到风险的有力手段.保障子系统的内容共同为旅游资源安全的提供安伞保障.在旅游资源安全系统中,生态子(天)系统安全为旅游资源安全提供皋本保证;行为(人)子系统安全决定于行为作用力的正负,正向作用力可以减少旅游资源发利用中的损失,是旅游资源安全系统的重要推动.保障机制(机)子系统是为旅游资源安全的生态、行为子系统提供管理支持、资金和技术等保障,是生态子系统和行为子系统安全的重要调控.3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3.1旅游资源安全的研究现状关于资源安全的评价研究成果较多,如王礼茂(2002)分析了影响资源安全5个主要因素(资源本身的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运输因素、军事因素),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了14项指标,初步组成了资源安全的评估指标体系;姚予龙、谷树忠(2002)研究了资源安全的机理,阐释了资源安全的经济学含义;梁亚红(2008)。在明确影响自然资源安全的主要因素(资源因素、政治因素、运输因素、经济因素、军事因素、技术进步和资源替代因素)基础上,构建了含有资源禀赋状况、资源开发状况、资源进口安全、政治安全因素、经济安全因素、运输安全因素、军事安全因素7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的自然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内容较为全面.然而,国内外关于旅游资源安全层面的研究不多,学者大多是探讨旅游资源的评价。和旅游资源安全『口j题产生的原凶12-14~,认为主要南自然破坏和人为破坏造成;另外,我国还有些学者针对旅游地生态安全进行_r评价,如曹新向(2006)¨根据生态足迹模型,并以人均旅游生态足迹和人均旅游用地承载力的比值米确定旅游地生态安全的状况,构建旅游地生态安全评价的指标体系;周国海(2009)¨以生态安全理论为基础,应用压力一状态-响应(p.s.r)模型建立了旅游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压力指标反映人类活动给环境造成的负荷,状态指标表征环境质量、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的状态,响应指标表征人类面临环境问题所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它较好地反映了自然,经济,环境,资源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这些研究都是旅游资源安全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旅游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不乏有启示意义.3.2旅游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旅游资源安全的概念和系统分析,以及参考已有的相关文献,同时按照层次分析法的结构,提出旅游资源安全评价的指标体系,共分三层次(包括目标层、准则层、因素层),共23个指标,其中生态(天)子系统包含8个指标,行为(人)子系统包含9个指标,保障机制(机)子系统包含6个指标,具体见表1.

3.2.1生态(天)子系统指标构成生态子系统的评价指标是用于判断其对日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状况的影响程度,包括:①旅游资源的总量,反映了目的地旅游资源的禀赋状况.总量越多,可利用的空间越大;②旅游资源品质,反映了资源的价值和抵御灾害的能力.资源价值高,往往旅游资源的品质、等级也高;同时品质好的旅游资源,保护的压力越大,对整个资源的生态系统安全影响较大;③旅游资源结构,反映了旅游资源的多样性,结构多样,利用空间越大,越利于生态的平衡;④自然灾害发生概率,概率高,对整个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和资源安全的破坏程度越大;⑤植被覆盖率,影响了生态的自我恢复和生态系统的平衡性;⑥旅游资源承载力,反映资源容量的大小,容量越大,破坏程度越小;⑦旅游资源的退化速度,资源生态系统有进化过程,但是退化速度过快,直接影响生态的自我更新和生态平衡;⑧工业“三废”排放量,目的地工业企业排放的“三废”,造成的酸雨等物质对自然资源破坏严重.

3.2.2行为(人)子系统指标构成行为子系统的评价指标是用来衡量旅游者、开发商、旅游经营者的行为和资源保护意识对旅游资源安全的影响程度,包括:①旅游资源的储备率,合理的预留储备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②旅游资源综合利用率,利用率越高,使用价值和程度越高,有利于保护旅游资源;③景区新增建设面积,影响了植被覆盖率和生态系统平衡;④本地居民人口增长率,人口增加,资源需求量增加;开发利用和破坏的机会加大;⑤旅游接待人次增长率,接待人次增加,对旅游资源的需求量越大,影响到旅游资源的承载力;⑥本地文化异化现象,文化异化对本地文化是一种破坏,不利于文脉的传承;⑦游客行为,文明的出游行为,对资源安全有利;反之,给景区景点造成破坏和环境污染;⑧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反映了旅游资源保护意识,也影响到旅游资源安全;⑨本地居民资源保护意识,直接关系到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状况,影响到旅游资源安全.

3.2.3保障机制(机)子系统指标构成保障机制子系统的评价指标是用于衡量保障措施和手段对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状况的作用大小,包括:①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制度,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旅游资源开发使用和保护越合理,旅游资源越安全;②管理人员的结构,管理组织结构合理,职责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资源越安全;③资源安全教育和宣传情况,宣传教育以提高旅游资源保护意识,规范人们的行为,较少对旅游资源的破坏;④资源保护的资金技术投入,资金技术的投入并不是越大越好,不投入也不利于保护,关键是科学的支配资金和利用技术;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条件,开发利用的限制条件越多,门槛越高,开发的难度加大,直接减少了对旅游资源的破坏;⑥旅游资源保险状况,保险是化解和规避自然灾害对旅游资源造成的破坏,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灾害防范有利.

3.3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旅游景区安全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采用层次分析法与德尔菲法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权重的赋值.通过旅游景区管理者、旅游者、院校专家们组成德尔菲小组,对评价指标的相对重要性进行了两两互判,构造判断矩阵,然后按照层次分析法的步骤,使用yaahp0.5.2软件进行计算,分别计算出准则层、因素层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并使用软件通过了一致性检验,评价因子权重的计算结果见表2.由表2可以看出,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系统中,行为子系统和保障子系统的权重值分别为:0.3528和0.3771,对旅游资源安全的影响程度较大,生态子系统的权重值为0.2702,说明先天的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是自然禀赋,是旅游资源的一种生态进化和演化过程,而后天的人为因素对旅游资源安全的影响和破坏显著.三个子系统的各自指标权重情况:生态子系统各指标中,自然灾害发生的概率影响相对较大,权重值为0.1592;工业污染物排放对旅游资源直接造成破坏,权重值为0.1179;退化速度是衡量资源安全的破坏速度,权重为0.1179;旅游自然的禀赋状况,如总量、品质、结构等影响也不小;植被覆盖率和资源的承载率也不容忽视,其权重值分别为0.1015,0.1122.在行为子系统中,根据权重值可以分成三层面,其一是本地居民的资源保护意识和行为,分别为0.1433,0.1199和0.1226,对旅游资源安全的影响较大;其二是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旅游资源的储备率和综合利用率权重值分别为:0.】199和0.1147;其三是新增因素的影响,有新增建设面积、新增加的本地人口和旅游人次以及本地文化异化,这些方面也是旅游资源安全的重要制约因素.在保障子系统中,资金技术的投入和教育是重要的保障措施,其权重值为0.1948和0.1884;制度规范、管理队伍和利用的条件相对也比较重要,分别为0.1649,0.1704和0.1595;从目前看来旅游资源安全保险的作用还不是很明显,权重值为0.1221,但是未来旅游资源安全保障的一项有力措施.4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管理的策略通过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系统的内容分析和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值确定,可以了解影响旅游资源安全的因素及其程度.为更加全面加强旅游资源的安全管理,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性,本文提出如下相应的策略:4.1加强生态(天)子系统的安全管理对于目的地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安全,要求在旅游资源数量、质量、结构、承载率、抵御自然灾害和文化旅游资源“文脉”的传承等方面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旅游资源的多样性,旅游资源结构的合理性和“文脉”的永续传承,维护旅游资源生态系统的平衡,实现可持续性的旅游资源需求.具体措施有:①在旅游资源数量上,根据《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对目的地旅游资源总量进行摸底,统计出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各自的数量,建立旅游资源档案,并调查分析旅游资源的状况,正在开发利用的旅游资源需加强管理;对于尚未利用且濒临灭绝的旅游资源,加强保护、做好档案记录,使其自然进化;对于新发现的旅游资源,既要保护也要科学转化利用,维护旅游资源数量的多样性.②在旅游资源质量上,按照《中国旅游资源等级评价办法》,对目的地旅游资源等级进行评定,并依据等级采取保护措施.③在旅游资源结构上,既要保护自然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更需重视,以维持旅游资源的协调.自然旅游资源遭到破坏具有一定的自我更新能力,能够稍微复原;而人文旅游资源破坏,将永远消失.通过建立生态博物馆、合理的“舞台化”等方式,让人文旅游资源得以永续传承.④对于旅游资源的承载率,在对旅游资源规划开发时,需要依据国家标准计算出旅游环境容量,为防止旅游高峰期因旅游容量超载导致事故发生和资源受损.⑤自然灾害是造成旅游资源危害的最重要的因素,为此,需针对在自然灾害中经常受损的旅游资源,通过安全技术构筑安全防护拦,强化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⑥文化旅游资源是易损资源,虽然文化资源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一旦不注意保护,亦易失传.根据文化资源的等级申报相应级别的文化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确定好相关传承人,使人文旅游资源的“文脉”得以传承.

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篇(3)

1.1旅游资源的定义国外把旅游资源称作旅游吸引物(touristat—tractions),它不仅包括旅游地的旅游资源,而且还包括接待设施和优良的服务因素,甚至还包括舒适快捷的交通条件.而在我国,学者们基于不同的视角,对“旅游资源”概念的具体界定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认识,提出了许多关于“旅游资源”概念的表述.但对“旅游资源”的定义比较确切和规范的是:“所谓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根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标准,旅游资源主要包括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等8主类,31亚类,155基本类型.涵盖高山、峡谷、森林、火山、江河、湖泊、海滩、温泉、野生动植物、气候、历史文化古迹、古建筑、民族风情、现代建设新成就、饮食、购物、文化艺术和体育娱乐等类型.

1.2旅游资源安全的概念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物质生产资料,是旅游活动最基本的载体.换句话说,旅游资源安全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经济发展的稳定,旅游资源安全的内涵和意义深远.谷树忠,等人(2006)在综合各种解释和理解的基础上,提出“资源安全”的基本定义,所谓资源安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持续、稳定、及时、足量和经济地获取所需自然资源的状态或能力.这个概念揭示了资源安全的本质,在我国使用较为广泛.鉴于此,我们可以得出,旅游资源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可以获得稳定的旅游资源供给,同时旅游资源基础难以依存的生态系统处于良好或免遭不可恢复破坏的状态.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旅游资源需在数量、质量、结构和功能上保证持续、稳定的供给.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也需考虑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各地区在旅游开发利用时,做到有一定的旅游资源赋存量或储备量,以备及时、持续的利用.二是人们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要保证旅游资源基础的生态系统不被破坏.旅游资源也是一个开放的生态系统,对外进行着物质、能量的交换,以维持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平衡.此外,我国也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试图去分析和探究旅游资源安全的本质内涵.如:从经济学观点来看,是指其对一个地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起到支撑和保障作用.具体来说是指旅游资源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始终处于一个良性循环状态.在旅游生产中的资源安全,是指旅游资源的占有和使用过程,以及原始提取、加工改造中,旅游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的改变、可利用范畴的延展或局限;在旅游资源分配中的资源安全,是指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中所获利益的再分配问题;在旅游产品交换中的资源安全,是指旅游产品在市场流通渠道中的畅顺;在旅游资源消费中的资源安全,是旅游者对作为旅游产品载体的旅游资源的占用与消耗.消费结构越合理,旅游资源利用效率越高,对资源的破坏越低.从可持续发展观点看,旅游资源安全是指是在生态与自然资源的承载力基础之上,旅游业的发展要以不破坏其难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及其他资源为前提,坚持“以人为本”观念,运用科技创新方法,维持生态系统与人文环境的动态协调,实现可持续利用资源并且有助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利用.由此可见,旅游资源安全的内容丰富,需要深入探讨.2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的“天一人一机\"系统旅游资源安全系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通过对旅游资源安全的概念和内涵的研究,我们将影响旅游资源安全的因素分为三个子系统,即旅游资源安全状态应由生态子系统(天)、行为子系统(人)和保障机制子系统(机)三大子系统组成(如图1所示),

2.1生态(天)子系统生态子系统是天然禀赋状况,是旅游资源安全的基础,为旅游资源安全提供基本保证.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主要由旅游资源的种类、数量、结构、质量和资源的承载能力等组成.一地区旅游资源禀赋种类、结构的多样性增加了旅游资源供应的安全性,也满足多样性的旅游需求,促进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旅游资源的质量越高,开发利用的成本越低,利用效率越高,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过度开发,所以旅游资源的安全程度也就越高;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需要数量做保证,某种程度上说,数量越多越安全;另外资源的承载能力和抵御自然等灾害能力越高,则安全的保证程度越大,反之资源短缺、脆弱,安全的可靠程度就低.保证旅游资源的生态子系统的安全,就是要维持生态系统在数量、种类、结构等方面平衡,实现旅游资源的自我更新和恢复.

2.2行为(人)子系统行为子系统是人类的行为对旅游资源安全影响的直接作用力,主要包括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行为、旅游企业经营行为、以及旅游者行为等构成.旅游资源安全问题的很大方面由人为因素造成的,例如:开发商在景区的大量建设、过度开发;旅游企业过分商业化、舞台化,扭曲民俗旅游资源的原始性;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旅游者外来文化对旅游地的传统文化的冲击等.旅游资源的行为子系统的安全,就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观念,防止n-目开发、重复建设、模仿跟风;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防范经营过程中造成生态破坏;严厉禁止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减少旅游者的“碳足迹”.

2.3保障机制(机)于系统旅游资源安全的保障机制子系统主要为生态、行为子系统的安全提供组织制度和物质技术保障,它由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政策制度、安全资金技术、周边礼区保障、事故保险等方面内容组成.安全管理组织是整个旅游资源管理的组织保证;安全政策制度关系到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有力执行;旅游资源安全状况离不开资金、技术的支撑;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离不开剧边礼区的支持;旅游资源安全保险是规避、化解旅游资源利用过程中遇到风险的有力手段.保障子系统的内容共同为旅游资源安全的提供安伞保障.在旅游资源安全系统中,生态子(天)系统安全为旅游资源安全提供皋本保证;行为(人)子系统安全决定于行为作用力的正负,正向作用力可以减少旅游资源发利用中的损失,是旅游资源安全系统的重要推动.保障机制(机)子系统是为旅游资源安全的生态、行为子系统提供管理支持、资金和技术等保障,是生态子系统和行为子系统安全的重要调控.3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3.1旅游资源安全的研究现状关于资源安全的评价研究成果较多,如王礼茂(2002)分析了影响资源安全5个主要因素(资源本身的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运输因素、军事因素),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了14项指标,初步组成了资源安全的评估指标体系;姚予龙、谷树忠(2002)研究了资源安全的机理,阐释了资源安全的经济学含义;梁亚红(2008)。WWW.133229.COm在明确影响自然资源安全的主要因素(资源因素、政治因素、运输因素、经济因素、军事因素、技术进步和资源替代因素)基础上,构建了含有资源禀赋状况、资源开发状况、资源进口安全、政治安全因素、经济安全因素、运输安全因素、军事安全因素7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的自然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内容较为全面.然而,国内外关于旅游资源安全层面的研究不多,学者大多是探讨旅游资源的评价。和旅游资源安全『口j题产生的原凶12-14~,认为主要南自然破坏和人为破坏造成;另外,我国还有些学者针对旅游地生态安全进行_r评价,如曹新向(2006)¨根据生态足迹模型,并以人均旅游生态足迹和人均旅游用地承载力的比值米确定旅游地生态安全的状况,构建旅游地生态安全评价的指标体系;周国海(2009)¨以生态安全理论为基础,应用压力一状态-响应(p.s.r)模型建立了旅游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压力指标反映人类活动给环境造成的负荷,状态指标表征环境质量、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的状态,响应指标表征人类面临环境问题所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它较好地反映了自然,经济,环境,资源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这些研究都是旅游资源安全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旅游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不乏有启示意义.3.2旅游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旅游资源安全的概念和系统分析,以及参考已有的相关文献,同时按照层次分析法的结构,提出旅游资源安全评价的指标体系,共分三层次(包括目标层、准则层、因素层),共23个指标,其中生态(天)子系统包含8个指标,行为(人)子系统包含9个指标,保障机制(机)子系统包含6个指标,具体见表1.

3.2.1生态(天)子系统指标构成生态子系统的评价指标是用于判断其对日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状况的影响程度,包括:①旅游资源的总量,反映了目的地旅游资源的禀赋状况.总量越多,可利用的空间越大;②旅游资源品质,反映了资源的价值和抵御灾害的能力.资源价值高,往往旅游资源的品质、等级也高;同时品质好的旅游资源,保护的压力越大,对整个资源的生态系统安全影响较大;③旅游资源结构,反映了旅游资源的多样性,结构多样,利用空间越大,越利于生态的平衡;④自然灾害发生概率,概率高,对整个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和资源安全的破坏程度越大;⑤植被覆盖率,影响了生态的自我恢复和生态系统的平衡性;⑥旅游资源承载力,反映资源容量的大小,容量越大,破坏程度越小;⑦旅游资源的退化速度,资源生态系统有进化过程,但是退化速度过快,直接影响生态的自我更新和生态平衡;⑧工业“三废”排放量,目的地工业企业排放的“三废”,造成的酸雨等物质对自然资源破坏严重.

3.2.2行为(人)子系统指标构成行为子系统的评价指标是用来衡量旅游者、开发商、旅游经营者的行为和资源保护意识对旅游资源安全的影响程度,包括:①旅游资源的储备率,合理的预留储备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②旅游资源综合利用率,利用率越高,使用价值和程度越高,有利于保护旅游资源;③景区新增建设面积,影响了植被覆盖率和生态系统平衡;④本地居民人口增长率,人口增加,资源需求量增加;开发利用和破坏的机会加大;⑤旅游接待人次增长率,接待人次增加,对旅游资源的需求量越大,影响到旅游资源的承载力;⑥本地文化异化现象,文化异化对本地文化是一种破坏,不利于文脉的传承;⑦游客行为,文明的出游行为,对资源安全有利;反之,给景区景点造成破坏和环境污染;⑧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反映了旅游资源保护意识,也影响到旅游资源安全;⑨本地居民资源保护意识,直接关系到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状况,影响到旅游资源安全.

3.2.3保障机制(机)子系统指标构成保障机制子系统的评价指标是用于衡量保障措施和手段对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状况的作用大小,包括:①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制度,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旅游资源开发使用和保护越合理,旅游资源越安全;②管理人员的结构,管理组织结构合理,职责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资源越安全;③资源安全教育和宣传情况,宣传教育以提高旅游资源保护意识,规范人们的行为,较少对旅游资源的破坏;④资源保护的资金技术投入,资金技术的投入并不是越大越好,不投入也不利于保护,关键是科学的支配资金和利用技术;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条件,开发利用的限制条件越多,门槛越高,开发的难度加大,直接减少了对旅游资源的破坏;⑥旅游资源保险状况,保险是化解和规避自然灾害对旅游资源造成的破坏,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灾害防范有利.

3.3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旅游景区安全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采用层次分析法与德尔菲法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权重的赋值.通过旅游景区管理者、旅游者、院校专家们组成德尔菲小组,对评价指标的相对重要性进行了两两互判,构造判断矩阵,然后按照层次分析法的步骤,使用yaahp0.5.2软件进行计算,分别计算出准则层、因素层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并使用软件通过了一致性检验,评价因子权重的计算结果见表2.由表2可以看出,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系统中,行为子系统和保障子系统的权重值分别为:0.3528和0.3771,对旅游资源安全的影响程度较大,生态子系统的权重值为0.2702,说明先天的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是自然禀赋,是旅游资源的一种生态进化和演化过程,而后天的人为因素对旅游资源安全的影响和破坏显著.三个子系统的各自指标权重情况:生态子系统各指标中,自然灾害发生的概率影响相对较大,权重值为0.1592;工业污染物排放对旅游资源直接造成破坏,权重值为0.1179;退化速度是衡量资源安全的破坏速度,权重为0.1179;旅游自然的禀赋状况,如总量、品质、结构等影响也不小;植被覆盖率和资源的承载率也不容忽视,其权重值分别为0.1015,0.1122.在行为子系统中,根据权重值可以分成三层面,其一是本地居民的资源保护意识和行为,分别为0.1433,0.1199和0.1226,对旅游资源安全的影响较大;其二是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旅游资源的储备率和综合利用率权重值分别为:0.】199和0.1147;其三是新增因素的影响,有新增建设面积、新增加的本地人口和旅游人次以及本地文化异化,这些方面也是旅游资源安全的重要制约因素.在保障子系统中,资金技术的投入和教育是重要的保障措施,其权重值为0.1948和0.1884;制度规范、管理队伍和利用的条件相对也比较重要,分别为0.1649,0.1704和0.1595;从目前看来旅游资源安全保险的作用还不是很明显,权重值为0.1221,但是未来旅游资源安全保障的一项有力措施.4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管理的策略通过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系统的内容分析和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值确定,可以了解影响旅游资源安全的因素及其程度.为更加全面加强旅游资源的安全管理,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性,本文提出如下相应的策略:4.1加强生态(天)子系统的安全管理对于目的地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安全,要求在旅游资源数量、质量、结构、承载率、抵御自然灾害和文化旅游资源“文脉”的传承等方面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旅游资源的多样性,旅游资源结构的合理性和“文脉”的永续传承,维护旅游资源生态系统的平衡,实现可持续性的旅游资源需求.具体措施有:①在旅游资源数量上,根据《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对目的地旅游资源总量进行摸底,统计出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各自的数量,建立旅游资源档案,并调查分析旅游资源的状况,正在开发利用的旅游资源需加强管理;对于尚未利用且濒临灭绝的旅游资源,加强保护、做好档案记录,使其自然进化;对于新发现的旅游资源,既要保护也要科学转化利用,维护旅游资源数量的多样性.②在旅游资源质量上,按照《中国旅游资源等级评价办法》,对目的地旅游资源等级进行评定,并依据等级采取保护措施.③在旅游资源结构上,既要保护自然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更需重视,以维持旅游资源的协调.自然旅游资源遭到破坏具有一定的自我更新能力,能够稍微复原;而人文旅游资源破坏,将永远消失.通过建立生态博物馆、合理的“舞台化”等方式,让人文旅游资源得以永续传承.④对于旅游资源的承载率,在对旅游资源规划开发时,需要依据国家标准计算出旅游环境容量,为防止旅游高峰期因旅游容量超载导致事故发生和资源受损.⑤自然灾害是造成旅游资源危害的最重要的因素,为此,需针对在自然灾害中经常受损的旅游资源,通过安全技术构筑安全防护拦,强化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⑥文化旅游资源是易损资源,虽然文化资源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一旦不注意保护,亦易失传.根据文化资源的等级申报相应级别的文化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确定好相关传承人,使人文旅游资源的“文脉”得以传承.

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篇(4)

一、我国旅游安全管理面临的困境

对于旅游业而言安全最为重要,一旦游客的安全受到威胁,旅游业的发展便会受到冲击,给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带来很大阻碍。因此,一定要重视旅游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旅游安全管理主要是为了保障游客的旅游安全,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的活动。目前我国旅游业还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地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管理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事故频发

当前,我国的旅游安全管理仍未能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安全问题时有发生,据资料显示,2012年十一黄金周期间仅西安就发生了多达424起的旅游安全事故,而今年1-7月份,仅旅游餐饮安全事故,全国共发生30余起,涉及游客1200余人。这些事故给游客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目前社会对旅游安全的关注度仍然很低,游客也没有相应的自我保护意识,这些都给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阻碍。

2、国家关于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

旅游安全问题需要国家法律强制力的施行,法律的执行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旅游安全管理的发展,只是目前我国关于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虽已有6部,加上即将实施的旅游法,其中第六章为旅游安全的内容,可以说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但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很低,效果不是很明显。

3、高效负责的旅游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模式还没有建立起来

目前,我国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包括国家旅游局以及其他的安全管理机构,这些机构共同组成了我国旅游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模式,诸多管理机构的建立本是为了更好更高效的履行职责,保障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的繁荣,从而保障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只是目前各省市级旅游局的各部门较为分散,各个部门之间没有进行很好的合作,没有很好的完成由国家旅游局统一管理,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级管理的体系标准,从而使得旅游管理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和执行,最终危害到旅游业的正常发展。

4、旅游管理安全设备还不齐全

旅游企业是一项时刻都在引领潮流和时尚的的产业,近年来,新兴旅游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只是与之相对应的安全管理设备还没有配备全面,虽说目前跟旅游业有着重大关系的餐饮行业、交通行业都配备了相关的灭火设备、防水防电设备,只是由于常年都在经营,许多设备都没有进行及时的更新和修理,所以很多设备不能安全使用,这会在很大程度上给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的威胁。

二、解决旅游安全管理困境的策略

旅游管理是一项繁重复杂的工作,涉及着社会的诸多方面,包括餐饮、运输、医疗等诸多行业,这些产业各自又形成一个繁杂的体系,需要进行宏观的详细的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只有这样,才能把旅游安全管理落实到实处,做好旅游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保障好我国广大游客的旅途安全,促进旅游业和我国经济的繁荣发展,具体来说,解决我国旅游安全管理的困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行: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行力度

目前我国关于旅游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许多地方都没有健全的法律来最旅游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和管理,而在某些方面,由于缺少了法律强制力的实施,很多安全问题便不可避免,因此随着2013年4月2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在10月1日的实施,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让法律执行力落实贯彻到各个方面,才能很好的管理旅游业,保障旅游业的正常发展,使游客的安全得到保障。

2、建立体系完备的旅游安全管理部门和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的旅游安全管理部门体系的建立,主要是在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领导下,各省市地级旅游局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的模式。目前国家旅游局领导的领导执行体系还存在一些弊端,很多部门没有明确自己的职责。此外,各个部门之间没有进行很好的交流沟通,使得安全管理的工作没有得到落实,部门之间工作职责不明确,安全管理的任务便不能很好的执行下去,最终导致安全管理事故频频发生,严重的危害旅游业的正常发展。因此,应建立一个完整的、执行力高的管理部门及管理模式,落实分配好各部门职责任务,明确制定相关管理条例来进行督促和监督,使各部门很好的履行职责。

3、配备完善的安全管理设备

目前旅游业呈现出了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除却传统的观光旅游等项目,又不断开发新兴的旅游项目,进一步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给我国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很多旅游项目没有完善的旅游安全管理设备,以前的旅游安全管理设备也需要进行更换和修理,要确保各个项目以及与旅游业相关的产业都有最新的安全的设备,只有这样才能很好的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4、提高旅游业的卫生建设标准

外出旅行卫生问题至为关键,只有有了健康的旅游环境和饮食的保障,游客才能放心舒适的开展旅游活动。因此,要大力加强旅游业的卫生建设,在各个饭店、旅店以及旅游景区建立相关的卫生医疗部门,分配相关的医疗人员,确保游客的安全问题,让游客在旅行时卫生健康得到保障。

5、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游客的安全意识

旅游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因为游客的安全意识不足,不能很好的保护自身,事故频发很大程度上还在于游客本身,而直到现今游客的安全认知状况仍然不容乐观。因此,要大力宣传旅游安全知识,增强游客的安全意识,应在旅游景区以及游客会出现的其他地方设置专门的宣传活动,大力进行旅游安全的宣传,使游客在旅游的过程中能够加强自身安全的保护。从游客自身做起,才能很好的保障游客安全。

6、加大旅游业工作人员的安全宣传力度

除却对游客进行安全知识普及之外,还应该对旅游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使他们在为游客服务和展开工作的时候可以很好的解决景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且能做好提醒和解决工作,使游客在旅游的过程中能够被提醒和被帮助,这样才能很好的保障旅游业的正常健康运营,保障旅游业的正常发展。

三、旅游业实现安全管理的意义

旅游业是一项关乎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在我国的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需要做好旅游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保障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具体说来,旅游业的安全管理意义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游客在外出的过程中安全状况多发,安全管理问题诸多,生命财产安全面临着很大的威胁,一旦发生事故,便会对游客的安全造成极大的伤害。因此,良好的安全管理措施会很好的保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游客游玩活动的正常展开。

2、有利于保障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旅游业作为一项越来越被重视的产业,每年都以极快的速度发展着,极大的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因此,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展开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旅游业的进一步繁荣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我国的国民经济收入。

四、总结

旅游业这一项对于国家经济和各项事业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的产业,在我国的经济建设过程中的地位不容忽略,而安全作为其中一项重要的因素,不容小觑。所以应该配合旅游法的实施,大力采取得力措施,有效加强旅游业的安全管理,由此才能很好的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旅游业的正常顺畅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健民;聚焦旅游安全;旅游教育出版社;[M]2007;01;01

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篇(5)

摘 要:任何一个涉及旅游的安全事故,都可能给旅游者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害,都可能使旅游业遭受重大挫折。因此旅游安全生产是旅游业的生命线,事关旅游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必须把“旅游安全生产”摆在首位,时刻警惕依法抓好旅游安全,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本文再次基础上对旅游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而找出其原因,最终总结出旅游业安全生产的建设性措施。

关键词 :旅游;安全生产;对策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6-0188-02

1.旅游业安全生产管理是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核心问题

根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统计报告:201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519322亿元,2012年我国人均GDP达到了6100美元。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目前中国社会的发展已然跨越了人均GDP1000-3000 美元的转型关键时期。国外的发展经验表明,这时,社会已经进入结构错动、问题增多、秩序失范、风险易发的时期,而这个时期也往往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其次目前我国旅游业安全生产资源保障水平较低;现行旅游业安全生产运行机制与现行市场经济体制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旅游业安全生产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执法、监督、监察、管理手段有待加强。旅游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建全与《安全生产法》、《旅游法》相配套的法规有待完善;旅游业安全生产法规执行不严、落实不力;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有待加强。与一些国家相比我国的旅游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强;旅游业安全生产的执法部门多出,关系需要理顺,执法与管理职能需要协调;安全监察缺乏有效的技术保障手段等等问题,这是影响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核心因素,因此研究旅游安全生产是保证旅游生命线的核心问题。

旅游业能否安全生产事关遏制旅游事故发生、实现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命题。但是从旅游安全生产实践上来看缺乏有效机制,从系统理论上来看缺乏针对性的研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旅游安全生产的问题。所以本课题对旅游安全生产的研究将弥补这一空白,真正做到从实践到理论,从理论指导实践,做到有章可依。

2.旅游安全生产的内涵与管理目标

(1)旅游安全生产的基本内涵

旅游业,国际上称为旅游产业,是凭借旅游资源和设施,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招徕、接待游客、为其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等六个环节的综合性行业。是以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条件,向旅游者提供旅行游览服务的行业。旅游业务要有三部分构成:旅游业、交通客运业和以饭店为代表的住宿业,它们是旅游业的三大支柱。

旅游安全生产是指旅游企业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基本内涵就是指在旅游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概括地说,旅游业安全生产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无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发生,从而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使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一切行为。

3.旅游安全生产现状与挑战

(1)旅游安全生产现状

从2008-2012年年,旅游业安全形势总体趋好。总体上,由于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突发事件总量同比上升但死亡人数出现下降,交通事故仍是旅游突发事件的主要类型,涉外旅游安全保障压力仍不断增大。2008-2012年我国旅游安全形势表现出如下特征:

从旅游分支行业来看,旅游住宿业安全突发事件呈现以传统安全突发事件为主,顾客或社会第三方的极端行为成为旅游住宿业安全突发事件的新隐患,尤其是黄金周阶段,旅游住宿业安全事件发生率较高。2009年十一黄金周全国假日办共受理游客投诉334件,其中:旅游住宿的54件;旅游餐饮业的安全突发事件类型与特征明显,据统计我国每年食物中毒的人数约为20-40万人,其中有70%来自餐饮行业,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2013年1至7月全国发生30余起旅游餐饮安全事故,共涉及游客1200余人,针对今年以来旅游餐饮安全较为严峻的形势,旅游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餐饮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旅游餐饮安全工作,加大对旅游餐饮安全的管理和监控力度;旅游交通业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与伤亡人数仍居首位,据统计2010年以来,河南省内特大、重大公路客运交通事故的频发及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问题早已引起从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而其中涉旅客运交通事故比例不断攀升的事态和触目惊心的伤亡数字已给我省旅游业的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从分类型旅游突发事件来看,涉旅自然灾害频次、强度与损失较高;涉旅事故灾难未得到有效遏制,自驾游、包车旅游、以“驴友”为主体组织的登山探险运动、以水上运动等导致的事故灾难呈增长趋势。据2011年度河南省户外事故调查显示2010年统计在案的是事故19起,死亡5起,而2011年户外事故上升到27起最新的2012年的数据显示,户外事故依然是居高不下,但因此导致死亡人数却高达21人,为历年来最高。;涉旅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以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疫情为主;涉旅社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防控难度加大。

从安全管理形势来看,旅游主体的安全意识不断提升,旅游安全责任 使命逐步增强,旅游市场秩序逐渐规范,旅游应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旅游安全保障逐步夯实。

(2)旅游安全管理面临的挑战

①经济社会结构变革带来的挑战

从宏观上看,“十二五”时期,受全球气候变化、生态环境变化和人为活动等因素影响,我国自然灾害进入多发频发期,安全生产领域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仍很突出,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此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方面也出现一些问题,这些都是影响旅游安全的重要因素。

②旅游需求形式多样化带来的挑战

从旅游行业本身看,旅游规模迅速扩大、旅游业行业特点决定和旅游者出游方式及出游行为日趋多元等因素,使旅游安全与保险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和新要求。

从客观上分析,近年来,我国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规模大幅增长,2010年分别达到21亿人次、5566万人次和5739万人次,已经成为全球第三大入境旅游接待国,亚洲最大的出境旅游客源国和全球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已扩大到114个,中国游客几乎遍布世界各地。旅游规模迅速扩大,增加了发生旅游事故的概率。

就旅游业行业特点而言,由于旅游业关联度大、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抗风险能力弱,任何一个突发事件,都可能给旅游者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害,都可能使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旅游业遭受重大挫折。

同时,目前我国游客正朝散客化、个性化发展,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自驾游、自由行等出游方式,登山旅游、邮轮旅游、深度旅游等旅游产品以及高风险旅游项目兴起。旅游者出游方式和出游行为日趋多元,使得安全监管和服务难度加大,增加了旅游安全风险。

③旅游行政管理带来的挑战

从主观分析,部分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旅游安全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对旅游保险的作用认识不到位也是影响旅游安全的重要因素。

面对新的挑战,要充分认识旅游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加强旅游保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以游客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扎实做好旅游安全与保险各项工作,有效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树立“中国是最安全的旅游胜地”的形象。

4.旅游安全生产的应对策略

(1)政府的领导责任及机制

当下出现的旅游安全生产问题已不局限于景点本身,游客不购物被导游恐吓、游客随团就餐后呕吐腹泻住院、旅游大巴司机疲劳驾驶导致安全事故……各种旅游安全问题背后折射出的是旅游安全管理问题的复杂。而旅游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旅游安全包括的游玩、交通、住宿、饮食分属于不同部门监督管理,单靠旅游管理部门难度很大。专家认为,应在涉及旅游安全问题部门之间建立一种常态化的合作沟通监管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领域、新形式、新类型的旅游业安全生产问题不断出现,如网络信息安全、手机信息安全等,旅游业安全生产问题呈现出多样化、新型化和个性化的趋势,旅游者对旅游业安全生产的需求也日益迫切。有关专家认为,要应对日益增多的复杂的旅游业安全生产问题,必须建立起一个完整、统一的旅游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一个统一的旅游业安全管理机构。

(2)强化企业的旅游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是现代企业管理体系的基础。企业要实现发展突破,必须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安全管理、科学管理,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今后,要加强对夜班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坚决依法行使行政许可权,把好运输安全第一道关口,强化企业责任主体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强化技术防范,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为了将旅游业安全生产问题扼杀在源头,最重要的是政府相关产业部门,制定相应的市场准入规范,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在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要实行“四决不”,一决不把旅游安全生产技术没有经过市场验证的坚决不予审批,二决不对没有达到相应技术规范的产品准入审批,三决不对没有取得相应的资格的人员准入审批,四决不以旅游活动参与者的利益为代价换取旅游业一时的发展。

(4)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用法律手段规范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是国际通行做法。客观地说,河南旅游市场近年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游客数量不断攀升,旅游收入大大增加,管理创新逐渐增强,但也应该看到,旅游行业还大量存在着沉疴新疾,确已经到了用“重典”的时候。而这些原因正是旅游安全生产的重要影响因素,而这些影响因素的发生很大程度上就是旅游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因此要加强规范化管理,最重要的是要加快旅游法的出台,旅游还是要走上法制化的道路,也要加大旅游执法的力度,结合“治乱用重典”的管理思维,能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旅游安全生产问题,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1] 郑向敏.旅游安全概论[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9.

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篇(6)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旅游业作为一种新的现代社会生活和企业经营方式,呈现出持续发展的态势,今天旅游业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而旅游业易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旅游安全问题,尤其是旅游主体即旅游者安全事故的客观存在,除了直接冲击旅游企业和脆弱的地区旅游业外,还将损害国家的形象和影响国际关系。加强旅游风险防范,保障旅游主体安全,是我国旅游业当前刻不容缓的问题。

一、旅游主体安全问题的类型

旅游安全问题应该分为旅游主体安全、旅游媒介安全、旅游客体安全。旅游主体安全即旅游者安全,社会影响最大,最易受人们关注,主要的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军事文化冲突:恐怖主义、宗教冲突、战争等与政治不稳定互有联系,很难划出泾渭分明的界线,但无论是以上哪种冲突,都将严重制约甚至摧毁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政治动乱也会带来同样结果,如2011年埃及政治动乱。

2.交通事故:主要的交通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水难事故、航空事故、缆车等风景区交通事故。我国的交通事故一直居高不下,不仅使人们的生命安全面临威胁,同时对旅游目的地或旅游景区形象造成严重影响,如2011年台湾阿里山小火车翻车事故。

3.犯罪:从犯罪性质看,可分为侵犯财产类犯罪、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等;从犯罪形式看,可分为计划犯罪和机会犯罪。犯罪给旅游主体带来的创伤巨大,也是最引人注目的旅游安全问题,如2010年菲律宾马尼拉市21名香港游客被劫持事件。

4.突发的自然灾害:常见的骤发自然灾害包括地震、火山爆发、塌陷、地裂、崩塌、滑坡、泥石流、暴雨、洪水、海啸、气旋流、沙暴、尘暴、有毒气体污染等。一旦发生可能导致成百上千人的生命受到威胁,虽然是危害巨大的不可抗力,但也可通过科学预警和灾害预案降低损失,然而每年因这类因素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触目惊心,如2011年日本北方大地震。

5.火灾、爆炸:火灾和爆炸往往会带来重大人员伤亡,这类安全问题很多都是人为因素引起或者人力可以避免的,然而管理的疏忽大意、设备的老化失灵、通道的拥堵闭塞,使这类事故时常发生,如2008年9月深圳市龙岗舞王俱乐部火灾。

6.疾病:包括动物伤害、登革热、食物中毒等,轻者会扫了旅游者和同伴的兴,重者可能会危及患者健康甚至生命。这类事件除了游客对环境的不良反应和饮食习惯不同引起的之外,多由于卫生部门监管不力,导致餐饮场所爆发问题,如2011年三亚庚丙隆餐厅食物中毒事件。

7.游客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问题:游客喜欢挑战自我,刻意追求刺激增加风险,对目的地环境、气候不了解,都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虽然没有上述几个因素的影响大,但是一旦发生这类事件同样会对旅游者的旅游经历产生负面影响或威胁生命安全,如2009年重庆潭獐峡漂流事故。

8.管理欠缺或失误造成的安全问题以及其他原因:主体安全问题还可能是由于管理部门监管不严或欠缺所致,如旅行社的不负责任、景区内防护设施的不完善或疏于管理等。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还不完善,各项制度制定不到位或者监管不力,致使很多旅游地或景区或多或少都存在这类问题,如2011年广西灌阳千家洞旅游区旅行者失踪事故。

二、旅游主体安全事故成因浅析

为研究旅游主体安全事故成因,采用事故因果连锁模型,该模型关注于事故的直接原因——人(旅游主体)的不安全行为和物(旅游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其背后的深层原因——管理混乱。

1.缺乏安全意识导致旅游主体的不安全行为

旅游者往往十分缺乏旅游安全的基本常识,并且容易刻意追求刺激增加风险。如造成19人死亡的2009年重庆潭獐峡漂流事故:漂流旅游属特种旅游活动,但包括组织者在内,参加漂流的旅游者都是来自天南海北的普通老百姓,很多人没有任何漂流工具的实际操作经验,但在场的旅游者中,没有人提出行程中的漂流地点是否具有安全漂流的许可,也没有人质疑此次漂流的设备、保护措施是否安全;在当天天气明显恶化的情况下,包括组织者在内,也无人阻止漂流活动的继续,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2.不稳定因素导致旅游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一切旅游活动的目的地,都由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共同组成。而旅游环境若存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则表现为旅游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旅游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主要包括自然环境的不安全和社会环境的不安全两大方面。如前文所述的,自然环境的不安全包括火灾爆炸、突发的自然灾害、疾病等;社会环境的不安全包括犯罪、政治军事文化冲突等。

3.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混乱

(1)旅游风险分级制度空缺

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篇(7)

旅游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它不仅关系到旅游者的生命财产,而且还关系到旅游目的地的整体形象,是旅游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随着旅游活动规模的急剧扩大,以及散客自助旅游、探险旅游等旅游形式的蓬勃发展,影响旅游安全的因素日趋复杂化,旅游安全事故呈现出高发态势。尤其是在黄金周期间,由于旅游设施、从业人员均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旅游安全事故更是频繁发展,使得旅游安全成为影响旅游业持续发展的一个核心因素。

1 旅游安全事故敲响了旅游安全的警钟

据中国旅游报报道,近期(从2006年4月底至2007年10月间)全国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16起,涉及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了全国12个省(市、区),既有边境的云南、西藏、内蒙古、新疆等省(区),也有内陆的湖北、江苏、安徽、河南、重庆等省(市),还有沿海的山东省;事发地不仅涉及山区、郊野自然景区,也涉及市区人文景点,有的甚至发生在旅游途中(详见表1)。WWw.133229.COm一些安全事故属于天灾,不可抗拒;而有些则是人们可以预见的。

频繁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既造成了重大的游客人身财产损失,又严重地影响了旅游目的地的整体形象,阻碍了旅游业的正常发展,给旅游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随着旅游社市场的不断开放,国内旅游社的竞争愈演愈烈,旅游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传统的旅游安全管理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旅游安全正在成为旅游业的重中之重,旅游安全已成为社会个方面关注的焦点。

2 旅游安全事故诊断

2.1 旅游安全事故类型剖析

旅游的实质就是旅游者要离开居住或工作的地方,短暂地到一个目的地进行活动,同时,旅游目的地要提供各种旅游接待设施以满足其需求。这就决定了旅游安全问题贯彻于旅游活动的始终:一是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脱离了原来熟悉的生存环境而进入较为陌生的环境,因而存在着一定的环境安全;二是旅游者在旅游的过程中需要频繁使用交通、游乐等各类服务设施,因而存在着一定的交通安全与设施安全;三是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需要付出高于日常生活的体力消耗,因而存在着一定的健康安全;四是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容易与当地居民、旅游从业人员发生利益冲突,因而存在着一定的治安安全;五是旅游者在旅游活动的中,由于生理的需要必然要与提供餐饮、食宿的部门发生关系,因而存在着一定的食品卫生安全(详见表1)。

2.2 旅游安全事故原因诊断

2.2.1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意识淡漠

有些旅游景区过分追求经济效益,没有正确处理好生产、发展、效益与安全的关系,重视旅游生产而忽略旅游安全管理,造成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技术落后、安全设施不足、安全设备老化,从而导致在交通、治安、消防、饮食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

有些旅游景区应急救援机制不健全,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滞后于旅游发展;对旅游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程度不高,旅游安全培训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2.2.2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力

一些地区对景区的安全监管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人员、经费和设备不足,技术手段滞后,以至安全监管工作不能及时和到位,安全监管手段有待创新;还有的地区监管机构太多而导致集体不作为的弊端。

2.2.3 旅游者自身旅游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不少旅游者对自己的旅游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了解不足,在旅游活动中又常常麻痹大意,在没有做好充足准备的情况下,盲目活动,冒险行动,以至于酿成安全事故。

3 旅游安全管理方略

3.1 旅游景区要强化旅游企业安全管理

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旅游景区要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对景区应有全面、系统的旅游安全规划,对可能发生的旅游事故制定出相应的应急预案。二是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旅游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巡查,排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主要游览路段和游客集中区域的看防,同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给予处罚。三是要加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建设,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统一指挥、职责分明、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景区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高效的专业化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提高特大事故的抢救救援能力。

3.2 政府应建立旅游安全预警机制

政府部门、景区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①②,针对旅游地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属地救护、就近处置”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及疏散避难预案。政府部门、各级旅游景区管理部门要结合自身制定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领导组织和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旅游安全事故的性质和等级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政府部门、各级旅游景区管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应急队伍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各级应对突发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熟练掌握应急方法和应急组织程序,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及时、迅速、高效。尽快建立完善的旅游救援体系,完善的救援体系应该是:政府 + 保险公司 + 救援机构的模式,由政府充当组织、协调者,并负责组织部分救援基金。救援机构与保险公司联合,由救援机构作为保险公司的协议单位施行救助,再由保险公司事后赔付。

3.3 大力普及旅游安全教育

3.3.1 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安全宣传工作

举办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带动景区旅游安全宣传工作。要通过举办旅游安全指导培训、免费发放专门的旅游安全手册、及时旅游安全警示、在各类旅游宣传手册和广告中强制推行安全提示内容等措施,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基层每位职工和旅游者,形成人人关注旅游安全的良好氛围。在旅游系统和全民中树立起“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意识,主动防范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3.3.2 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景区从业人员的旅游安全意识,提高旅游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索道、观光电梯、游船等游览设施的安全运行制度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等各项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景区自查、职能部门定期检查、行业统一巡查的旅游安全制度,基本形成旅游景区系统由上至下、从行业管理部门到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体系,保证景区安全有序运营。

3.3.3 加强对游客安全文化宣传教育

加强法制教育,引导游客遵纪守法;加强道德宣传教育,引导游客礼服谦让;加强防火防盗宣传教育,告诫游客管理好火源火种,在林区不要抽烟,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要充分发挥处在工作最前沿、与游客接触最紧密的旅行社导游员、车辆驾驶员、宾馆服务员等的宣传优势,要求他们在宣传景区景点时,必须告知安全事项,提醒游客安全旅行。同时,充分利用景区旅游服务系统、环保客运车载电视等,向游客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

3.3.4 旅游者要增强安全意识

每一位旅游者都要提高自身素质,杜绝把一些不利于景区安全的坏习惯带到旅游目的地中来。在旅游过程中,自觉听从有关服务与管理人员的指挥,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亲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来规范自己在旅游景区内的行为。在从事徒步穿越、攀爬等户外旅游项目时,一定要做好充分的物质和心理准备,并且要有经验丰富的领队来组织安排。在陌生区域行动时,一定要请熟悉地形的当地向导带路,一旦发生意外,也可以及时进行自救,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参考文献

[1]杨军. 安全: 旅游的生命线[n]. 中国旅游报, 2007-04-27(4).

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篇(8)

二是演练坚持从实战出发,注重仿真模拟实战,演、练结合,以“练”为主,实战性、针对性较强;

三是演练凸现部门联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分层实施,统一布置、分步联动,具有系统性、综合性的特点;

四是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高。通过这次演练,锻炼了应急管理机构,提高了企业及员工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和处置能力,积累了一定的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

近一段时间以来,各类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5.12四川汶川地震给人民带来了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在此,我们对在汶川地震中的遇难者表示深切的哀悼。同时,这些意外突发事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的应急管理基础要进一步夯实,管理理念要进一步强化,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管理方式要进一步创新,救援水平要进一步提高。

下面,我就旅游安全管理等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要真正成为旅游行业的座右铭

目前,全市旅游行业有154家等级旅游景区、814家星级饭店、近5000家社会旅馆和900多家旅行社。做好旅游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为旅游者创造良好的、安全的旅游环境,是我们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而做出的最直接的贡献,为此,要求各区县旅游局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做好旅游安全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旅游安全意识,树立五个“理念”。各区县旅游局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旅游安全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目标理念,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理念,树立高度警惕的安全风险理念,树立事故背后有原因的安全防范理念,树立系统性齐抓共管的理念。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法人负责制。各区县旅游局要紧紧依靠各区县委和区县政府,做好行业监管,配合安监等各职能部门做好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工作,督促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法人安全负责制。

三是要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进一步完善旅游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把制度建设、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作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和有效手段。

四是要认真开展系列安全管理活动。各区县旅游局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加到奥运平安行动、百日安全督查活动、6月份将要开展的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奥运会期间举办的百日安全竞赛活动中去。在活动中,提高我们的意识,锻炼我们的队伍,积累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和处置能力。

五是要加大旅游安全的宣传力度。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培训、演练、企业宣传栏等各种方式,加大旅游安全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的安全意识,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旅游者的自我防控能力,最大程度地避免、减少旅游安全意外事件的发生。

安全无小事,旅游安全工作关系重大。我们要以落实责任制为前提,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为手段,以提高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以安全运行为目标,有效遏制旅游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奥运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高度重视地做好奥运接待服务保障工作,是目前旅游管理工作的基础。要进一步激发旅游行业干部、职工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信心,把干部、职工们的爱国主义热情融入服务奥运、奉献奥运的实际工作中去,激励干部、职工为奥运服务多做贡献。

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将会对北京在国际上树立良好的都市形象,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作为新北京重要形象行业的旅游行业,要不遗余力地发挥出“形象大使”的作用,珍惜和重视服务奥运会的良机,抓住机遇,推进企业管理、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跃上新的台阶,为提升北京旅游产业素质,推进北京旅游产业的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北京举办过多种类型的国际会议和体育赛事,有着丰富的接待经验,但是大家决不能掉以轻心,奥运接待的好与坏,服务周到与否,都会在世界各国客人心中留下印记。

旅游企业必须认识到我们肩负的历史重任,要把奥运接待服务作为展示首都旅游业发展成果的重要舞台,努力把旅游服务打造成展示北京奥运会的筹办水平和人文特色、展示新北京文明城市形象的精美名片,全力以赴地做好各项服务接待工作,成为北京奥运服务保障工作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抓住机遇,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利用今天这个机会,我想就旅游产业发展问题谈几点意见。旅游产业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力产业,推动社会进步的和谐产业,建设生态文明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先导产业,深化对外开放的窗口产业。为真正实现以上目标,在产业发展上我们要做到:

(一)全面树立大旅游观。

要进一步明确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一是合理布局,优先发展;二是城乡一体,统筹发展;三是投资消费,双轮驱动发展;四是整合资源,特色发展;五是高端低端,协调发展;六是保护环境,持续发展。

(二)突出战略重点。

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产业体系。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加强旅游产业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旅游产业规划体系。

二是要实施都市旅游精品战略,形成特色旅游产品品牌体系;实施城乡旅游产业一体化战略,逐步形成乡村旅游产业体系;实施旅游目的地全球营销战略,构筑国际化的旅游营销网络体系;实施奥运遗产旅游战略,形成奥运旅游产业体系;实施区域旅游发展战略,形成跨区域旅游合作体系。

三是要实施重点旅游文化项目推进工程,逐步形成满足市场需求的旅游主题娱乐活动体系;实施旅游商品推进工程,逐步形成具有鲜明北京特色的旅游商品体系;实施旅游产业标准化建设工程,逐步形成标准化、规范化旅游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旅游环境优化工程,建立完善人本化的旅游服务监管体系。

(三)建立旅游产业发展扶持激励机制。

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篇(9)

【摘 要】随着旅游散客化时代的到来,旅游目的地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日益受到重视。文章通过文献资料法、实地考察法、网络搜索法等对当前池州市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旅游安全保障服务体系、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旅游便民惠民服务体系、旅游行政服务体系等建设现状进行梳理,明确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池州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 旅游公共服务;保障供给;池州市

基金项目:池州学院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研项目(XKY201412)。

作者简介:陈宝胜(1984—),男,安徽池州人,硕士,池州学院体育系教师,研究方向为体育旅游。

旅游公共服务是指在旅游目的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由政府或其他组织(企业、非营利组织等)等服务主体为旅行前、旅行中和旅行后的旅游者(现实的和潜在的)提供的,具有明显公共性的、满足旅游者共同需要的公共商品和服务的总称[1]。简言之,旅游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以旅游者为服务对象的,具有公共性的一系列产品和服务的总称[2]。

池州市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境内山清水秀,旅游资源丰富,近年来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尝试,但总体水平较为落后。现代旅游大众化、个性化和自助化的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游客对旅游目的地的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一段时间将是池州市旅游公共服务需求急剧增长的时期。因此,在认清池州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如何借鉴旅游发达国家和国内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丰富旅游公共服务内容,提高旅游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使池州旅游更加安全、便利、惠民,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而又亟待解决的课题。

1 池州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根据《中国旅游公共服务“十二五”专项规划》确定的五大子系统,将池州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分为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旅游安全保障体系、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旅游惠民便民服务体系和旅游行政服务体系等五项内容。结合池州市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际情况,对其体系构成进行细分如下(如表1所示)。

1.1 池州市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目前池州市已经建立了全市旅游门户集群网站,包括池州旅游政务网、池州旅游资讯网、池州旅游体验网,并同时应用中、英、韩、日四种语言。网站集电子政务、旅游资讯、宣传促销等功能于一体,公众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影响力也不断提升。截至2015年4月底,总访问量达540113次,网站旅游新闻252条,提供全市79家旅行社、52家酒店、16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31条精选旅游线路的相关信息。同时,池州旅游还开通了腾讯官方微博、新浪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平台。2015年,集旅游资源展示、地图导航、游客互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石台旅游通”智慧旅游APP正式上线,随着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推进,池州游客将会体验到更加便捷的旅游信息服务。

1.2 池州市旅游安全保障服务体系逐步形成

2014年1月,《安徽省旅游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正式,池州市也相应制定了《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池州市旅游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试行)》,旅游安全保障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在安全风险防范方面,池州市认真开展了节假日的节前准备、节后总结活动,对旅游危机事件进行有效预防和处理,提前部署节假日和重大旅游活动的安全细节。同时,重视旅游安全培训和旅游安全宣传工作。2013年石台县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把农家乐全面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的顺利建设。2015年九华山以《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为培训内容,积极开展防控工作。

1.3 池州市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逐渐加强

2013年,池州市全年接待旅客运输量7503万人,比上年增长12.2%;旅客运输周转量(不包括铁路、民航)421746万人/公里,增长15%。九华山机场自2013年7月29日通航以来,已开通至北京、上海、成都、广州、厦门、泉州的航线,机场运送旅客221876人次,安全保障飞行2792架次,进港平均客座率达66.01%,出港平均客座率达63.04%。随着沪渝、京台、济广高速公路等相继建成,市域初步形成“一纵两横”的高速公路网络,实现与长三角中心城市“五小时交通圈”目标。G318、S219的建成实现了池州至青阳、九华山的双向六车道的快速通道,增强中心城区的旅游集聚辐射能力,池州——九华山区间日发送8趟旅游直通车的运行,方便了游客进出九华山风景区。宁安城际铁路将于2015年10月正式开通,届时,南京到池州将首开动车。

1.4 池州市旅游惠民便民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池州市景区实行特殊人群和特别节假日门票优惠政策。例如,2015年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当日,牯牛降景区对女性游客实行半票优惠政策,九华天池则实行女性游客免票政策。池州市旅委还在微博上展开“微营销”活动,为广大粉丝带来了福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齐山——平天湖(AAAA)、大历山(AAA)等A级景区以及市区的烟柳园、清溪河公园、百荷公园——百牙塔实行免费开放政策,池州市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科技馆,也免费向大众开放。这些惠民政策既为本地居民和游客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优惠,也发挥了旅游在提升生活品质、提高居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功能。

1.5 池州市旅游行政服务体系得到重视

在旅游从业者教育培训方面,池州市开展了旅游景区创建标准宣贯、旅游项目申报、旅游市场监管和旅游安全等专业培训,各县区也纷纷开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景区管理与营销等相关培训活动,采用理论授课、经验交流、专题报告、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提升了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在旅游质量监管方面,池州市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动态量化管理,每年年检对违规企业给予黄牌警告。对不合格的旅行社,严格按照规定取消经营资格;对软硬件水平严重下降的星级饭店在年度复核中实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摘牌。

2 池州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池州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受到普遍重视和积极建设。但是由于还处在起步阶段,与国内外旅游业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与旅游者日益增长的旅游公共需求相比也非常滞后。

2.1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供给有待加强

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渠道较窄、形式陈旧。池州市虽然有73家旅行社,但是专业的旅游咨询中心较少,导致游客对池州缺乏了解,形成“知九华而不知池州”的尴尬局面。市区免费开放的景区周边缺少旅游咨询点,导致本来很有价值的景点成为大家漠视的地方。池州市旅游官网缺少对旅游目的地的风险提示和服务质量披露,也未开通旅游热线,如果遇到旅游突发事故,往往不能第一时间得到池州市旅游相关部门的妥善处理,影响事件处理效度。局长信箱虽然开通,但是鲜有回复处理,问题处理滞后。

旅游安全保障服务体系规范较少、效度不高。池州市生态环境优良,峡谷众多、动植物繁茂,存在一些旅游安全隐患,如九华山的“灵猴”偶尔会攻击游人,誉为“蛇的王国”的牯牛降山上没有医疗点,一些漂流景区周边安全员较少,这些暂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池州市旅游主管部门和各景区管理部门均缺乏旅游救援专业设施和依托社会的旅游救援体系,也没有配备专业的旅游救援队伍。

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功能不强、较为不便。池州市各区县景区小集中、大分散,整体路程远,从市区至东至或石台景区的车程均在两小时以上。县区旅游交通状况亦不容乐观,如“齐石公路”全天尘土飞扬,道路坑坑洼洼,缺少旅游专线。九华山机场航班线较少,西北、西南地区都暂未开通线路,旅游交通可进入性仍有待提高。

旅游惠民便民服务体系供应不足、建设不够。池州市目前只有一座开放的博物馆和科技馆,不能完全满足池州市居民和游客的文化需求。盲人道路和特殊人群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较为滞后,盲人道路形同虚设,盲人旅游标识牌暂无设置。众多景区内只有为数不多的旅游公厕,部分景区仅有一座公厕,无法满足旅游旺季时游客的需求,池州市尚未发售旅游年票、旅游月卡等优惠联票,众多A级景区门票偏高,易让居民和游客望而却步。

2.2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运行保障机制较差

当前旅游公共服务的供给主要依靠政府,社会没有共同参与,市场化程度低,筹资和补偿机制的不完善已经成为池州市旅游公共服务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由于现行管理体制原因,池州市旅游委员会、池州市旅游协会等这类旅游监管部门、协调机构权小责重,难以发挥最佳效力。在池州市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践中,也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政府提供的旅游公共服务得不到社会的监督和参与,致使某些旅游公共服务的供给处于形式主义的状态,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中存在质量不高、偷工减料的现象,一些旅游设施损害未能得到及时的修理,直接影响了旅游公共服务供给的水平。

3 池州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思路

3.1 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内部各要素

3.1.1 完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体系

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公共信息建设主要包括咨询中心的建立及功能的扩充,旅游网络信息建设和内容的丰富,旅游宣传材料的整理和途径选择,也包括在信息技术支撑下的各种旅游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3]。池州市目前需要加强的重点是:①建立信息全、功能强的旅游网站,及时旅游预警、诚信旅游、旅游安全等行业信息和新鲜的旅游资讯。②规范旅游标识标牌,各类导览牌、指示牌须符合行业标准,合理摆放,为游客尤其是自驾游游客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引。③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集中区等游客聚集区域建设旅游咨询中心,形成由主中心、分中心、信息亭、触摸屏等组成的旅游咨询中心网络。④开通免费旅游服务热线,24小时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投诉受理、旅游救助等服务。

3.1.2 完善旅游安全保障服务体系

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首先要健全安全保障的体制、机制,在人员、资金、设施设备方面予以保障,还要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机制,当安全事故发生时,有一套反应及时、处理科学的救援程序,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要加强日常的旅游安全宣传和培训,强化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并对旅游活动的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及时的预警。池州市目前需要加强的重点是:①根据行业发展的现状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和完备相应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池州市旅游业安全管理标准体系。②强化专门的旅游安全管理部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的作用,注重事前的预防,建立一套适应旅游安全特点的管理体系。③在市假日办、市旅游质监所等基础上,联合公安、消防、医疗、救援、军队、武警等公益性社会救援力量和专业紧急救援机构,建立池州市旅游救援指挥中心,并设立简单易记的服务热线,形成覆盖旅游活动全过程的,旅游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紧急救援体系。

3.1.3  完善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

旅游交通服务体系的建设包括以下几方面:加强旅游交通设施的建设,使旅游目的地的交通体系与全国大交通实现无缝连接,提高旅游目的地的可进入性;完善和建立旅游目的地旅游公共交通体系,调整各种交通方式布局,合理设计和优化公车线路,实现旅游景区之间的畅通;规范旅游交通提供主体的行为,提供足够信息的交通标识,完善自驾车服务体系等[4]。池州市目前需要加强的重点是:①增加航班线路,提升旅游服务,目前九华山机场的航线少,班次不多,不能满足未来日益增长的游客需求。②改善城区、县域旅游交通道路,提升城乡道路等级,开辟旅游专用通道。③开通池州观光巴士,将市区美景串联起来,配备专业讲解人员,展示“一城山水满城诗”的池州形象。④推进池州市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集散分中心、旅游集散点的建设,形成点线面全方位、多功能、覆盖广、一站式的集散中心体系,实现为游客提供方便快捷的交通服务、信息服务、换乘服务。

3.1.4 完善旅游惠民便民服务体系

旅游惠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积极推进更多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公共体育运动场免费开放,或设立免费开放日;鼓励发放旅游优惠券或免费旅游门票;延长博物馆、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服务网点在旅游旺季的服务时间;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等。池州市目前需要加强的重点是:①发售池州旅游年卡、月卡,全面落实对老年人、残障人士、学生等特殊人群的免费与优惠措施。②增建旅游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具有地域建筑特色、反映地域文化内涵、体现本市历史迁移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反映城市风貌的展览馆,开放设备齐全的体育馆,从多方面满足城市居民以及来访游客的旅游需求。

3.1.5 完善旅游行政服务体系

旅游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包括旅游标准化建设、从业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旅游投诉受理、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内容。池州市目前需要加强的重点是:①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加快融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中。②完善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投诉处理机制,建立专业的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监管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接待水准,同时加强旅游投诉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投诉受理率、办结率和满意率。

3.2 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配套措施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池州市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的职能,让这一机构运转常态化,强化旅游管理部门与外事、公安、国土、建设、交通、铁路、文化、卫生、质检、安监、民航、气象等部门在提供旅游公共服务方面的协作。其次,建立多元化的旅游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构建政府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供给格局。公益性项目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和旅游环境保护等公共项目主要依靠政府投资,以经营性为主的项目如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中的城市绿地、多媒体旅游触摸屏信息服务、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交通服务等,可以通过市场配置与财政补贴的方式来提供。最后,加强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监管,从制度上明确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内容及各部门的职能,对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供给和运营过程及结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制,尤其要重视建立游客评价和反馈机制,促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游客需求优先对接。

参考文献

[1]李爽,黄福才.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之系统思考[J].旅游学刊,2012,27(1):7-9.

[2]河池康.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11.

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篇(10)

第一条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旅游促进、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经营与权益保护、旅游安全与保险,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发展旅游业应当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突出多彩贵州山地公园特色,实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推进全域旅游,坚持与多元文化保护传承、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化进程相结合,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

发展旅游业应当为创业就业、脱贫致富、改善民生服务;鼓励逐步通过减免门票、免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旅游业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组织协调、行业指导、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旅游业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旅游促进

第五条 推进旅游业与建设、交通、文化、商务、体育、农业、林业、水利、地质、工业、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融合联动发展,促进旅游大数据产业、大健康医药产业和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

第六条 省、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旅游发展的需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促进旅游业发展。

拓展和创新旅游企业投资融资渠道,加大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积极发展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进旅游项目产权与经营权交易平台的建设。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旅游规划,合理预留旅游建设用地指标。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的旅游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内优先解决。

鼓励依法利用废弃矿山和工厂闲置土地、石漠化土地、农村荒地建设旅游项目。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重要旅游城镇和旅游资源富集地区的供水、排水、供电、电信、邮政、环保、环卫、林业绿化、消防、水利等与旅游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设施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推动互联网+旅游跨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智慧旅游平台建设,重要旅游集散地、旅游景区应当逐步提供免费安全的无线互联网接入服务。

重要旅游城镇和旅游资源富集地区的区域开发、市政设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兼顾景观效果、旅游功能和相关旅游设施建设。

重要旅游城镇和旅游资源富集地区由省级旅游发展规划确定。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旅游发展的需要优先安排通往旅游景区的交通建设项目,完善旅游公共交通停车场(站)、旅游标识、防护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为散客和自备车旅游者服务的旅游交通体系。

公共客运相关规划的制定,应当听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公共客运线路、站点和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设置,应当兼顾旅游发展的需要。在没有停车站点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旅游场所出入口,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就近设置旅游客运包车临时停靠上下客站点。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救助、投诉处理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化。

第十一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公益性旅游网站,重要旅游城镇和旅游集散地应当设立旅游咨询中心和相应的旅游咨询站(点)。机场、宾馆、饭店等旅游者聚集的场所,应当摆放免费索取的旅游宣传品,有条件的可以设置自助交互式旅游信息多媒体设施,为旅游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游客集中的节假日前、节假日期间和其他旅游高峰期,逐日并及时向社会重要旅游景区及周边的游览、住宿、交通等旅游接待状况信息。

第十三条 鼓励旅游经营者建立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网上信息查询、预订和支付等服务功能,实现网上旅游交易,促进旅游电子商务发展。

第十四条 加强旅游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旅游形象宣传推广。鼓励电视台、网站、报刊、电台等媒体宣传本地旅游形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主要交通干线和公共场所设置旅游形象公益广告设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民航等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协调和支持旅游经营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旅游营销活动,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

第十六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旅游项目库,提供信息和相关服务,引导具有市场潜力和地方特色的旅游项目投资。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业发展,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投资旅游业。

鼓励建立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支持旅游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和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协调、整合跨行政区域的旅游开发,消除区域之间旅游产品开发、宣传推广、旅游服务的壁垒,推进区域旅游合作。跨行政区域且不宜分割的旅游资源应当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进行统一规划、开发。

任何部门、旅游经营者和个人不得妨碍外地旅行社在本行政区域的合法旅游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培育旅游品牌,推动旅游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升级。

鼓励结合城市综合体、小城镇、产业园区、农业园区建设新型旅游景区和旅游服务集聚区。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建设符合市场需求的、多样化的旅游产品体系,鼓励丰富和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推进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民族文化旅游、历史文化旅游、红色旅游等旅游产品的开发。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各行业依托其资源开发旅游产品,鼓励开发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性强的旅游产品,发展山地旅游、森林旅游、乡村旅游、体育旅游、会展旅游、疗养康复旅游、低空飞行旅游、茶酒文化旅游、多样化住宿业和研学旅行等新业态。推进旅游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第十九条 鼓励依托白酒、茶叶、药材、食品等产业开发特色旅游商品,支持传统工艺品和土特产品创新发展,激励新型旅游商品创意研发,监督旅游商品质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地方旅游商品品牌。

完善特色商品购物街区、游憩商贸综合体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商品市场体系,促进旅游商品产业化发展。

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旅游商品推荐名单。

鼓励旅游商品经营者为旅游者购买商品提供包装、运送等配套服务。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制定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时,应当根据乡村旅游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乡村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村旅游的推介,为乡村旅游经营者提供培训,引导乡村旅游经营提高服务质量。

鼓励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餐饮、住宿、土特产等旅游经营。

第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公务活动,可以通过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等形式委托旅行社办理。

第二十二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旅游统计体系,开展旅游统计调查和分析预测。

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客运单位、旅游饭店等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省的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等统计资料。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人才引进、教育培训等措施,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科研单位应当加强对各类、各层次旅游人才的培养和技能培训,加强旅游科学研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支持学校及科研单位的旅游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

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三章 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

第二十四条 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调查、评价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建立旅游资源档案,适时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旅游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重要旅游资源保护方案。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相关产业发展相协调。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公园、生态体育公园、水利风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等规划相衔接。

第二十七条 推进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旅游景区可以依法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经营权的出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受让旅游景区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第二十八条 开发旅游资源和建设旅游项目,应当符合旅游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部门审批旅游建设项目,应当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开发旅游资源和建设旅游项目,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建设规模和建筑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禁止开发建设破坏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旅游项目。

第三十条 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保持特有的历史风貌以及民族特色、地方特色。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增强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和旅游地居民的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

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在旅游经营活动中应当向旅游者宣传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知识,劝阻和制止旅游者实施破坏旅游资源和环境的行为。

第四章 旅游管理监督与行业自律

第三十二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活动。

鼓励旅游经营者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三十三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对旅游经营活动、旅游设施等进行监督检查。旅游监督检查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旅游监督检查不得干扰旅游者正常的旅游活动,不得泄露旅游经营者的商业秘密。

第三十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旅游高峰期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旅游经营活动、旅游设施进行综合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应当参与、配合。

第三十五条 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或者调整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门票及景区内游览场所、交通服务等价格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旅游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6个月公布,并在报刊、电视、网站等公共媒体公示。

旅游景区按照价格管理相关规定设置单一门票和联票,供旅游者自主选择。禁止强行出售联票。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全日制学校学生等实行门票及相关服务费用减免;鼓励其他景区对前述群体实行门票及相关服务费用减免。旅游经营者应当明示享受优惠的条件和其他相关信息。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对旅游服务收费进行指导和监管。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受理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公开投诉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旅游合同、旅游景区门票、旅游交通工具、旅游经营场所应当明示旅游投诉电话。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旅游者的投诉,能够当场处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当场处理的,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事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作出处理决定,并回复投诉者;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投诉者说明理由。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事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部门并告知投诉者,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和移交投诉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组织调解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

第三十七条 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可以依法成立或者加入旅游行业协会,依照协会章程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旅游行业协会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行业和会员的合理诉求;根据行业协会章程制定行业服务规范,进行服务质量评估,使用本协会的优质服务推荐标志;建立会员诚信记录,监督会员诚信经营,实施失信惩戒。

旅游行业协会应当配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旅游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支持旅游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服务和行业自律。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对旅游行业协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自收到书面意见和建议之日起30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回复旅游行业协会。

第五章 旅游经营与权益保护

第三十九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或者设施上明示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明码标价;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或者设施的旅游经营项目,在向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应当明示服务内容和价格标准。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具发票。

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作虚假宣传;不得在法定或者约定的价格外向旅游者收取其他费用。

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欺骗、强迫旅游者消费。

第四十条 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旅游合同应当载明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以及旅游安全、导游服务内容等事项。

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推广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第四十一条 在团队包价旅游行程中,得到团队旅游者全体签字同意,导游可以另行安排购物或者自费旅游项目;部分旅游者要求另行安排时间购物或者自费旅游项目的,应当得到同一团队其他旅游者的签字同意,并不得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旅游行程,不得减少服务项目和降低服务质量。

导游安排前款规定的购物或者自费旅游项目,不得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其购物场所、另行付费项目经营场所应当是向社会公众正常开放的。

第四十二条 利用互联网招徕、组织旅游者,并组织提供游览、娱乐、旅行、住宿、餐饮等两项以上有偿旅游服务的,应当按照规定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其营业执照、许可证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许可证电子链接标识。

第四十三条 旅行社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

(二)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

(三)擅自降低旅游合同约定的住宿、餐饮、交通等接待标准;

(四)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五)擅自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内容;

(六)擅自改变旅游路线和旅游景点;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 旅行社租用客运车辆、船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和已投保法定强制保险的车辆、船舶。旅行社与运输企业应当订立合同,明确运行计划,约定运输路线、运输价格、运输安全、车辆和船舶的接待服务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旅游者包车(船)旅游的,旅游客运包车(船)经营者应当依法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驾乘人员和安全设施设备,不得违反与旅游者之间的约定擅自变更旅游运输线路、更换运输车辆和船舶,不得擅自搭载包车(船)旅游者之外的人员,不得中途甩团甩客。

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审定并公布具有旅游包车客运资质的经营者和车辆的名录。

旅游客运高峰期或者旅游者滞留严重时,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调用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从事临时性旅游客运业务。

第四十六条 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引导住宿业规范经营,提高服务质量。

星级旅游饭店应当按照星级标准提供服务,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

引导和支持发展环保型饭店、文化主题饭店等特色饭店。

第四十七条 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区域界限标志、服务设施标志、游览导向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在显著位置公示旅游咨询和救助电话。

旅游景区应当按照旅游规划、相关规划及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准设置游客服务中心和方便旅游者游览的配套服务设施以及环保配套设施。

第四十八条 旅游景区应当根据环境保护、旅游安全及服务质量等要求,确定旅游接待最高人数限额,并通过大众媒体向社会公布。

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最高人数限额实行游客流量控制,当游客量临近最高人数限额时应当及时警示信息,并采取相应的疏导措施。

旅游景区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旅游景区执行游客流量控制。

第四十九条 旅游景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破坏地形地貌、林草植被;

(二)破坏、毁损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旅游资源;

(三)擅自修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四)擅自设立广告设施、张贴广告;

(五)违规排放各种污染物;

(六)车辆不按照设置的线路行驶以及随意停放;

(七)圈地占点,妨碍旅游者观光、摄影;

(八)擅自摆摊设点,尾随兜售;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规定行为的,旅游景区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制止;属于其他部门管理事项的,应当及时报告。

第五十条 旅游景区在门票之外提供另行收费的讲解服务的,应当明示,但不得限制旅行社导游进行正常的景区导游活动。

鼓励使用各种新型讲解服务技术手段和装备。

旅游景区提供讲解服务的,应当加强对讲解人员的培训、管理。

第五十一条 向旅游者提供表演和娱乐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第五十二条 互联网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游览、餐饮、购物等旅游信息服务和服务的,提供的旅游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应当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旅游经营者中选择服务提供方。

第五十三条 旅行社聘用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旅行社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四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旅游服务方式和旅游服务项目,拒绝强制交易;

(二)了解旅游服务的项目、内容、标准、费用等真实情况;

(三)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四)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五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旅游安全规定;

(二)爱护旅游环境、旅游设施;

(三)遵守卫生管理制度;

(四)尊重旅游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五)遵守旅游行程的时间安排等合同义务;

(六)不得向旅游从业人员提出有损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以及违反社会公德的不合理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采集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者违反公序良俗等不文明行为信息,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上报或者向社会公开。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举报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

第五十七条 旅游景区内旅游项目经营者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可以向旅游景区经营者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向相关旅游项目经营者提出赔偿要求。旅游景区经营者先行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相关旅游项目经营者追偿。

第六章 旅游安全与保险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旅游安全应急预案。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安监、质监、体育、公安、卫生、交通运输等部门督促旅游经营者落实旅游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十九条 旅游景区及周边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情形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相关部门的通告,及时旅游警示信息。

第六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旅游经营者应当在旅游景区设置必要的安全须知标牌和警示标志。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十一条 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事项,旅游经营者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涉及人身安全的旅游活动,旅游经营者应当书面告知旅游者可能出现的危险和应当具备的身体条件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第六十二条 旅游经营使用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十三条 经营高空、高速、攀岩、漂流、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

旅游者参加高空、高速、攀岩、漂流、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经营者应当对旅游者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旅游者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遇到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意外情况时,应当按照安全服务人员的指示进行紧急处置。

第六十四条 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及本条例规定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投保责任保险。

旅游者参加高空、高速、攀岩、漂流、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时,经营者应当明确告知相关风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事宜由旅游者与经营者约定。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强行出售联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联票销售所得,并处以联票销售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公开营业执照、许可证登载的信息或者电子链接标识,利用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设施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未按照规定租用车辆、船舶的,由旅行社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旅游客运包车(船)经营者擅自变更旅游运输线路、更换运输车辆和船舶、搭载包车(船)旅游者之外的人员或者中途甩团甩客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旅游客运包车(船)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旅游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9月25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旅游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旅游时该注意事项安全是享受快乐旅程的保证。出发前最好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如果发生意外能得到及时的救助。

旅途中尽量少带现金,不要把钱放在行李中,要贴身保管。贵重物品不要放在房间内。最好到正规商店购物,买了东西要发票证明。在试衣试鞋时,最好请同团好友陪同和看管物品。

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篇(11)

1、抓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管控工作。各企业、景区要落实安全管理年度目标责任,推进旅游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体系建设。

3、进一步落实旅游安全责任,抓好“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相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4、、进一步推进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保质量、抓完善、促提升三个方面下功夫,抓好标准化“回头看”的抓巩固、提升,完成全省旅行社、星级饭店实现100%达标。

5、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信息报送工作,各旅游企业、景区要及时将标准化建设情况总结、报表和“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总上报。

二、强化检查与督促,抓好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和领域的安全

6、按照省旅游局、市、区安委会的要求,继续抓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抓好“打非治违”回头看活动。

7、组织开展“黄金周”、“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前的旅游安全督查检查;各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要做好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

8、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2012年30号文件精神和《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抓好全区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的监管和督查。

9、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公共区域电梯整治和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等专项治理行动。

10、抓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组织开展汛期、台风来临前的隐患排查。

11、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继续抓好旅游节庆和大型展会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相关安全保障,开展检查督导工作。

12、各星级饭店要主动配合地方反恐办做好星级饭店反恐防范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应急管理,提升旅游应急能力

13、深化旅游安全应急协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卫生、质监、气象、保险等部门的联系和合作。

14、继续完善旅游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旅行社、星级饭店要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评比和旅游应急演练。

15、进一步健全旅游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等应急管理制度。

16、开展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评估与安全风险提示,引导游客安全出行;做好旅游安全风险评估及信息工作;旅行社对团队出行旅游目的地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17、抓好旅游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做好旅游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的报送、及具体应对措施的提示。

四、强化旅游安全宣传培训,提高旅游行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