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㈡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㈢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㈣温岭市常住户口;
㈤专业要求:景观建筑专业、园艺学专业、植物保护专业。
二、报名方法和时间
㈠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907室。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如实填写《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㈡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4日-2016年3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本次招聘计划取消。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㈠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㈡面试时间另外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已就业者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时间不得少于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143620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爱岗敬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指的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2月。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截止报名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考:(1)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其他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4)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部门及岗位 (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二)时间、地点:
报名地点: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党群局(聘管办)508室(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500号科创大楼)。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 2月10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除外)。
联系电话:启东经济开发区党群局(聘管办):0513-83314206。
张女士:13405723862
邮 箱:[email protected]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考生可以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网络报名为初步确定,最终入选通知以现场核定报名为准。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报名现场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启东经济开发区总公司依据本简章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考试
1.本次招聘各岗位设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开考。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城管、建设岗位为适岗评分+面试),考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由启东经济开发区党群局(聘管办)组织实施。
2、考试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三日内在启东经济开发区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
3、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中国启东政府网(qidong.gov.cn)、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待遇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启东政府网(qidong.gov.cn)、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委托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新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4、聘用人员待遇遵照开发区总公司统一标准实施,由单位帮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里代扣代缴。建设局业主代表、财政局专业财务人员、安监专职人员可根据其职称,享受特聘技术岗位津贴。
5、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八、纪律与监督
启东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启东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
电话:0513-83314909。
九、其他
本简章由启东经济开发区总公司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启东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党群局(聘管办)
一、引进专业及要求
泰州学院为泰州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引进3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人数等要求详见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泰州学院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学院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人才网、泰州人事考试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2.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2月9日18:30。
(2)报名者可登录泰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系统平台(rczp.tzu-edu.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经初步审核通过后需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上传: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有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④社会工作人员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②本公告之日起,与本市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④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核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考核
考核采用学术报告评价和试讲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学术报告评价和试讲均采取百分制,各按其得分的50%比重折算成考核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考核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同时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5.公示、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申报备案(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经备案同意,由单位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引进工作政策咨询
泰州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667801、86661696,联系人:魏老师、苏老师。
五、引进工作监督
泰州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0769699,联系人:王老师。
六、引进工作举报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23-86880623。
点击下载>>>
泰州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泰州学院引进高层人才待遇.doc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统一计算到2018年2月6日;
(四)户籍以2018年2月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学历等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9:00-2018年3月5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18年海曙区第一批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7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9212524曹老师
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工作日)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8年3月2日9:00-2018年3月5日17:00。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18年3月10日8:30-11:30,地点另行通知。
2、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书、由单位提供的在岗在职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谈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谈通知单》,按照《面谈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甄选。
(四)面谈甄选
1、时间:2018年3月10日9:00直至结束,与资格复审同地点进行
2、由用人单位负责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此次面谈甄选,主要以面谈官与应聘人员的简单交流为主,拟请应聘人员简单介绍自身情况,并对应聘岗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时间控制在每人三至五分钟。面谈官通过交流情况简单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并对其打分(十分制)。由用人单位综合初次面谈成绩确定每岗位3-6位候选人员,并在初次面谈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公布初次面谈成绩及候选人员名单。
(五)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18年3月15日9:00-2018年3月17日9:30
2、已取得每岗位候选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1、时间:2018年3月17日9:00-11:00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根据报名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指标3名及以上的按指标数2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七)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按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最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得分并列,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
(八)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九)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十)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55889527,王老师;监督电话:0574-83863635,张老师。
原标题:2018年海曙区第一批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1、衡水市直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衡水市政府法制事务中心选调职位表》(附件1,可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高,具备专业基础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30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具有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具有5年以上法制工作经验的放宽至35周岁,即1983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衡水市政府法制事务中心选调职位表》中的岗位要求。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构成回避关系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不能参加此次选调。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名一个岗位,应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时间:3月5日9:00-3月6日17:00(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市政综合楼(育才南大街369号)1032室。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衡水市政府法制事务中心选调报名表(附件2,可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
4、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资格证、单位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通知相关事宜。诚信是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报名人员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选调方式方法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方式方法。
1、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人数的,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确定拟选调人选。
2、岗位报名人数高于选调人数的,市政府办公室采取聘用第三方机构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确定拟调人选。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综合考量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情况。
(四)组织考察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经通知,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合格后,进入被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员经组织考察合格的,经通知所在单位,先行试用2个月。
(五)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拟调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共7天。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注意事项
如对报名岗位有疑问请拔打咨询电话0318-2233116。
特别提示:
1、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报名人员的咨询效率。
2、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1衡水市政府法制事务中心选调职位表 .doc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共30个,其中开发区直属部门单位副职岗位5个,区直部门单位内设机构正职岗位7个、副职岗位18个(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规记录;
3.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4.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以及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5.已聘任到潍坊滨海区直部门单位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选聘;聘任到潍坊滨海区直部门单位主办岗位的人员,只能参与部门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岗位的选聘;
6.部分党工委部门(人力资源部、宣传文化群团部、政法委)应聘人员应为中共党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编教师、医(护)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未解除政务政纪处分的;
(6)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岗位基本条件
区直部门单位副职岗位: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
3.具有7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4.符合《区直部门单位选聘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岗位计划表》中岗位要求。
区直部门单位内设机构管理岗位: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优先;
3.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4.符合《区直部门单位内设机构选聘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岗位计划表》中岗位要求。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18 年1月4日上午8:30—2018年1月12日下午5:30,登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进入公开选聘报名系统报名。报名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真实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 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 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应聘人员可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①《潍坊滨海区2018年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重点围绕岗位相适度评价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文字写作和专业能力。报名人数达不到 1:3的岗位,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1:5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笔试、面试均以百分制计,并按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进行选拔聘任。
(四)考察和体检。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应在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须另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选聘资格。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征求纪检、公安、检察、计生、信用等有关部门意见。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对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人员身份及薪酬待遇
对聘用的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行聘用合同管理,不具有机关事业人员身份和编制。对从滨海区外聘用的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其身份和职级封存入档,不纳入编制管理;聘期考核优秀的,在编制内出现空缺时,经研究可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新选聘人员个人档案统一交区人事机构保管,调出时按原有档案身份、职级办理调动手续。选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滨海区绩效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社会保险按照聘任前本人社会保险缴纳形式继续缴纳。
五、其他
有关现场报名地点、网络报名方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中文域名:潍坊·滨海)。
本公告由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6—7570175。
原标题: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简章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具体报名条件以《大化瑶族自治县2016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汇总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
二、招聘办法
采用直接面试、考察、体检的办法进行。
(一)双选会招聘方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出招聘工作组,参加广西人才市场举办的“2016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面试,拟定考察人选。
(二)组织现场招聘方式
双选会招聘后剩余的空缺职位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将采取组织现场招聘方式继续招聘,现场招聘报名时间另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从2016年2月25日起,通过河池人才网、广西人才网查阅《计划表》,或在2016年3月12日双选会现场查阅《计划表》。按要求填报《河池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供相关材料。
1.双选会招聘报名
双选会上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式二份;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式二份;
(3)《河池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4)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二张。
2.双选会招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待所有考生一视同仁。
3.双选会招聘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2日(周六)9:00-16:00
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14号展厅
(二)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或另行安排时间组织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1.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岗位,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和体检时间:2016年6月底前
(四)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整理聘用核准备案材料报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期7天。
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时间:2016年7月15日前
(五)办理聘用
经市级人社部门核准相关聘用材料并同意聘用拟聘人员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办理聘用时间:2016年7月30日前
四、咨询电话及邮箱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78-5812171;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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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汇总表
2016年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样表
2016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个人承诺书样本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分配。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五)符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上列出的其他要求。(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年龄可放宽)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人民中路170号505室),填写报名表格,提交报考申请。每一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及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2张。
3.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费用。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费100元。
报名咨询电话0515-89196060。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月11日上午8:30至11:30期间,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城人民中路170号403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内容。考试内容:协管员岗位、驾驶员岗位、电工岗位为专业知识,其他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具体合格线在笔试结束后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和县城市管理局共同确认。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进场时间和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统一公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考察人数1:1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公告)。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岗位体检要求(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体检不合格)。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一次性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聘用人员为企业合同制性质,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协管员岗位工资每月2000元,道路清扫人员、驾驶员岗位工资每月2500元,电工岗位工资每月3000元(其中考核工资500元)。
2018年乐山市“三县一区”引进脱贫攻坚人才176人,其中,金口河区9人,沐川县16人,峨边彝族自治县78人,马边彝族自治县73人。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学历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必须具有学士学位,部分乡镇岗位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毕业,年龄不超过30岁(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3.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35岁。
5.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部分岗位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五)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
(六)乐山市“三县一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1月17日。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填写《乐山市“三县一区”公开引进脱贫攻坚人才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发送至指定区县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岗位编码)”。
(二)资格审查
“三县一区”组织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考核。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面谈、笔试等方式进行,必要时进行综合能力测试。需要进行笔试或综合能力测试的,由区县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在本地人事网上进行公示。
(五)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签订引进人才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政策待遇
(一)本次公开引进人员为编制内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二)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在本县、区的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未享受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的,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人、10万元/人和2万元/人的一次性安家补助。
(四)引进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由同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岗位补贴,连续发放3年。
(五)引进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按规定聘用到管理岗位八级职员或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六)对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人才,可挂任区、县机关副科级领导职务。
(七)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愿意来“三县一区”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工作,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八)用人单位对引进的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适当安排异地业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九)对引进人才带来的创新创业项目,可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脱贫攻坚人才工作在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三县一区”组织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相关要求条件由“三县一区”负责解释。
金口河区:0833-2716438;[email protected]
沐川县:0833-4602854;[email protected]
峨边彝族自治县:0833-5228761;[email protected]
马边彝族自治县:0833-4512182;[email protected]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833-2428129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2442342
原标题: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社局关于2018年乐山市“三县一区”公开引进脱贫攻坚人才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沙坪坝区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工作人员10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沙坪坝区 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记录;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及其以下(198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开始前应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学历等相应证书;
6.报考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7.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依据《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2015年8月修订);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沙坪坝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沙坪坝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特别是专业、年龄、学历、相关条件必须与本人一致),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填写内容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其他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24:00期间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简章》条件和附件1、附件2要求与自身条件进行认真比对,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18年3月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两科共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8年3月9日9:00起 至3月9日24:00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以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7个工作日内在红岩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招聘方式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2。
(1)公开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定递减岗位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放宽开考比例。
(2)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幼儿保健医生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参照2018年2月考试大纲,可在重庆市人力社保网下载)。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具体见附件1)。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
同组织。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往届毕业生提供:(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1)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5)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考生笔试两科总成绩100分为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出现比例不足的不予递补)。无法递减的特殊或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值100分。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幼儿保健医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需写出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公布等相应事项均在在红岩人事人才网(shapingba.cqhrss.gov.cn/u/shapingba/)公布,敬请关注。
六、选岗、体检及考察
(一)选岗、体检
岗位要求进行选岗的同组考生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公开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若选岗或体检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要求确定。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沙坪坝区“红岩人事人才”(shapingba.cqhrss.gov.cn )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红岩人事人才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审批前,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其缺额不予递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符合聘岗规定的,聘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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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名级各地公派人员的外出考察活动日渐增多。每次考察活动结束之后,考察人员往往要将考察的情况、学到的经验及受到的启示等,写成文字材料报告本单位或上级有关领导,以便借鉴外地有益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和改进本单位的工作。正因为如此,这些年外出考察报告的写作频率明显提高,而且越来越为各级领导所重视。
考察报告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常用的事务公文,是一种类似于调查报告的独立的应用文体。它既不属于记叙文,也不属于论述文,有三个明显的文体特点:
一是记叙和论述兼而有之。考察报告的写作以考察活动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为基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通常要用一定的篇幅对考察的情况和事实加以叙述和说明,有时还需要少量的描写或抒情,需要引用一些当地的谚语、惯用语或群众议论等。在叙述情况的同时,考察报告中还要明确地表示出作者对考察对象及有关情况的看法、意见和态度;有时还要将外地的经验与本单位的情况进行简要的分析比较,提出一些评价性、结论性或启示性的意见。而这些又需要用议论的方式来表达。可见,考察报告中的记叙和论述缺一不可。
二是观点支配和统帅材料。考察报告的写作同其他应用文写作一样,写作者必须先对考察中所获取的大量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形成综合性、结论性的观点或意见,然后才能进入实际的写作状态。离开丰富的考察材料,就难以提炼报告的主题和观点;离开正确的结论和观点,同样无法准确地归纳考察的情况、事实和典型事例。在考察报告中,议论成分明显地占居着主导地位,而叙述成分只是对结论和观点起着配合作用。
三是语言和材料客观准确。考察报告选词平实准确,用语质朴自然,基调庄重严肃,措辞讲究分寸。它既不同于以说明为主的解说词和简介材料;也不同于描绘性情感性较浓的事件通讯或游记散文。在材料的选用上必须客观、真实、准确。报告中所引用的数据应是经过当地核实和确认的数据;报告中所列举的事例应是真实的、新鲜的、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事例,不允许使用道听途说的有水分的材料。
二、考察报告的基本结构
在外观结构上,考察报告有标题、正文和落款。标题通常由事由和文种组成。如《关于赴海南经济开发区参观考察的情况报告》。也有的标题略去事由,直书《参观考察报告》、《出国考察报告》等。落款一般写“××考察团(队、组)”,也有的在落款中标明考察人员的姓名。落款之下写年、月、日,一般不加盖公章、私章。
在正文内容的结构布局上通常分为三部分:
(一)考察概况部分
这部分是考察报告的前言或序言。通常包含以下一些内容:有的重在介绍起因,简述本次考察的动因及背景,指明为什么要对某地区某项目进行考察等;有的主要简述过程,叙写本次考察的时间、地点、涉及范围及考察方法等;还有的侧重说明情况,介绍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突出成绩、显着特点、典型经验及对其考察的意义作用等。这部分内容的写作要开门见山,简明扼要,篇幅不宜太长。
(二)考察内容部分
这部分是考察报告的主体。要写出考察对象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做法、基本经验、突出成果等。内容布局上可视情况采用纵式、横式、合式的结构安排方式。
采用纵式结构的考察报告,通常有两种写法:一种是按照考察的先后顺序,自然地逐“点”叙写。即以作者的考察活动为线索,把参观的若干个单位、走访的若干个人、考查的若干个“点”串在一起去写。既要交代各“点”情况,又应突出考察重点。有时还可以对每个点侧重讲一个特色或一条经验,防止报告内容重复。另一种是按照考察对象本身发展变化的过程或时间顺序来写。这种结构方式适用于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可将其发展过程大致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去写,然后归纳综合其做法和经验。
采用横式结构的考察报告,主要是按照考察对象的几种做法、几条经验、几点体会或认识来分别组织材料,逐项加以叙述或论述。采用这种写法要在材料的筛选分类和各个小观点的提炼上下功夫。为使叙述眉目清楚,对于各个相互并列的内容往往要分段叙写或者用小标题分隔。各段的小标题或头一句话就是小观点,它们与考察报告的主题或总观点形成“众星捧月”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