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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考试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12-18 15:04:55

教育与考试论文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1)

近年来,随着传统出版的转型和教育改革的深入,教育出版社的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一方面,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推动出版业进入融媒体时代,国家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出版业融合发展。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财政部在2015年3月的《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把传统出版的影响力向网络空间延伸,是出版业巩固壮大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迫切需要,是履行文化职责的迫切需要,是自身生存发展的迫切需要。另一方面,教育产业也在不断进行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比如,201了年9月起,北京、天津等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进入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阶段,新一届高一学生将在三年后采用“3+3”的高考模式。河南省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开始实施新的学考办法。在社会新环境的影响下,传统教育出版社应自觉担负起出版创新的历史责任,在提供内容更加优质、服务更加精准的传统出版产品的同时,搭建教育资源共享和互动交流平台,使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能长期、有效地融合发展。

在新技术不断创新、新思维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传统教育出版社必须进一步适应和把握融合发展新常态,积极寻求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笔者所在的大象出版社(其前身是河南教育出版社)就非常注重互联网背景下数字出版与传统出版的融合发展。近年来,在出版转型的发展过程中,大象出版社构建了富有特色的数字教育产品生态圈,打造了多种产品体系。这些产品相互融合、互为补充,为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提供了除传统教辅图书外的高附加值服务圈0 2016年11月,大象出版社入选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融合发展(郑州)重点实验室;2016年12月,“大象e课”被国际智慧教育展览会主办方授予“出版与教育行业创新融合品牌”荣誉称号。进入新时代,出版业跨入融合发展这一历史进程,出版社应积极搭建融合发展平台,提升传统教育出版的服务价值。 二、教育出版融合发展重在实践创新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2)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代码

及名称

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

参考书目

教育学院

045101教育管理

01学校领导与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1教育管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教育法律法规

②教育心理学

考试科目901参考书:

陈孝彬,高洪源编,《教育管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版。

045115小学教育

01小学学科教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11小学教育概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②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考试科目911参考书:

阮成武,《小学教育概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045118学前教育

01学前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15学前教育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学前教育科研方法

②幼儿园游戏论

考试科目915参考书:

虞永平,王春艳编,《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政法学院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01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02 中学思想政治教学研究

03 中国共产党与当代中国政治研究

04 德育课程与教学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2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考试科目902参考书:

刘强主编:《思想政治学科教学新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文学院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01中学语文教学

02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3语文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中国古代文学

②中国现当代文学

考试科目903参考书:

①王文彦,蔡明主编《语文课程

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年6月

②倪文锦,谢锡金主编《新编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年7月

③《语文课程标准》(《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01数学教学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4数学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微积分

②线性代数

考试科目904参考书:

曹才翰,中学数学教学概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91年版或02年版。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045105学科教学(物理)

01中学物理课程与教学研究

02中学物理实验教学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5物理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物理学

②大学物理实验

考试科目905参考书:

①许国梁,中学物理教学法(第二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②阎金铎,田世昆.中学物理教学概论(第三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化学化工学院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01化学学科教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6化学教学论

①化学实验研究与设计

②化学教学技能测试

考试科目906参考书:

《化学教学论》(第四版)刘知新,高等教育出版社

生命科学学院

045107学科教学(生物)

01生物教学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7生物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细胞生物学

②生物化学

考试科目907参考书:

刘恩山,中学生物学教学论(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同等学历加试参考书:

翟中和,王喜忠,丁明孝主编,《细胞生物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张洪渊主编,《生物化学原理》(第3版),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外国语

学院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01英语教学论

02英语课程与教学设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8英语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综合英语

②英语语言学基础

考试科目908参考书目:

王蔷,《英语教学法教程(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人文与社会学院

045109学科教学(历史)

01历史教学论

02中学历史教学

03历史课程与教学设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9中国通史

同等学力加试:

①中国近代史

②历史教学论

考试科目909参考书:

①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第五版,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

②李侃等编:《中国近代史》第四版,中华书局,1994年;

③王桧林主编《中国现代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

资源

与环境学院

045110学科教学(地理)01地理教学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10地理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中国地理

②世界地理

考试科目910参考书:

李家清,《地理课程与教学论 》(第1版本),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

化学化工学院

 

085216化学工程

01石油化工

02精细石油化工产品和工艺开发

03化工自动化与控制技术

04新型功能材料研究与应用

05催化剂工程与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2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12物理化学或913化工原理或914环境工程

注:912或913或914选考一门。

①化工专业实验

②化工专业课程综合

考试科目912、913、914参考书: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2-0240-02

经济法是一门理论性与实务性较强的学科,具有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特性,注重法律与经济的结合,涉及内容极其广泛。在司法考试背景下,经济法教学中应本着理论联系实际、兼顾基础与技能的原则,使学生对经济法律制度的掌握既全面又有所侧重;在保持课程基本内容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兼顾内容结构的开放性、实用性,达到课程内容整合、体系优化,形成知识、能力、技能并重的教学模式,实现经济法课程教学与国家司法考试的相互协调与良性互动。

一、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济法》课程是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它具有理论性强、涉及面广、实践性要求较高等特点。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由于经济法课程介绍的法律规范繁杂、知识记忆点繁多,容易陷入死记硬背的误区。

(一)重理论轻实践,职业技能培养欠缺

传统的经济法教学过分注重向学生传授系统的、逻辑严密的经济法学理论知识,而忽视了学习过程中学生内在智力的开发以及法律思维素质的培养,使得很多学生缺乏思考和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传统教学模式和师资的缺乏是其中的两个主要原因。传统教学方法强调经济法基本理论、法律条文的传授和讲解,忽视将知识内化为学生能力与素质的提高,使得学生解决经济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欠缺,更谈不上运用经济法理论去解决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复杂的经济问题;而师资的缺乏,特别是双师型教师即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律师资格的法学专业教师的缺乏,使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缺乏主导性,客观上制约了职业技能培养的实现,而师资力量的加强非一朝一夕能解决的。

(二)经济法教学内容与法律职业培养目标脱节

司法考试直接影响着大学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的培养,法学教育永远是国家司法考试的基础,没有完备的、成熟的法学教育,国家司法考试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要在充分考虑国家司法考试这一因素的前提下,提出科学有效的改革方案,但不能以司法考试为指挥棒,更不能仅局限于司法考试。在培养和选拔法律专业人才方面,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任务是共同的,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应构建一种新型良性互动。

(三)教学方法单一,师生交流互动不足

由于采取传统的教学方法偏重于讲解的多,忽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与创造性的发挥,再加上经济法理论和条文很多,因此教学过程枯燥,教师无法有效地在短期内使学生进入学习情境,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低落,处于被动学习的心理状态。尤其是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要求他们对一门从未接触过、并且处处遇到法学专有术语和各种需要记忆的法律条文的学科产生十足兴趣,则更是困难重重。同时,学生参与实践的机会偏少,最终导致培养出的学生知识面窄,综合素质较低,甚至高分低能,很难融入社会。

(四)实践教学体系不够完整,法律技能锻炼缺乏

经济法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就要求在经济法教学中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技能的结合,而实践教学作为加强法学专业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之一,已被广泛运用于法学专业教学中,为培养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法律人才起了重要作用。但有一个现象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即实践教学发展至今已出现了形式化和走过场的倾向。因此,有必要对法学实践教学问题进行全面、深刻的反思,加大法学实践教学创新的力度, 不断整合优化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的教学内容,构建以实践能力为主的经济法课程体系,从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法律人才。

二、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辩证关系

司法考试是一种职业技能考试,其目的在于选拔法律职业专门人才。而法学教育的侧重点是法学基础理论、人文修养、政治素质以及学术精神,目标是培养法律人才。司法考试在对法律职业体系的统一、法律职业人才的选拔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对法学教育产生了冲击。首先,有可能形成所谓“双学校现象”,各种专门讲授“考试秘诀”的“法学教育”会使本来就浮躁的法学界更加浮躁,不利于法学教育的稳步发展[1];其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是从事法律职业的“敲门砖”,过高的职业门槛可能使法学教育重蹈应试教育的覆辙。

法学教育不是司法考试的应试教育,更不能等同于司法考试。因此,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在性质和目的上是不同的。法学教育不仅向学生讲授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要着眼于其综合素质和理论水平的提高,着眼于法律人的培养。作为特殊的职业群体,法律人不仅要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及对法律制度的熟练掌握,还要有正确的价值判断能力和坚定地政治信仰,这是法学教育的责任和使命,也是法学教育区别于法律职业培训的显著特点。法学教育必须要注重学生的人文精神、政治信仰的培养和对法律价值认知的提升,要避免将法学教学蜕变为应试教育。因此,法学教育的独立地位不可动摇,不能将法学教育和统一司法考试混为一谈。

法学教育是司法考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发达的法学教育,司法考试将缺乏优秀的应试者;而司法考试是法学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估因素之一,也是法学本科学生走向职业道路的重要关卡,法学教学质量必须接受司法考试的检验。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结构性调整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法学教育应尊重司法考试的本质与规律,司法考试的具体应试科目和命题方式客观上要求法学教育在教学理念和授课方法上有必要根据司法考试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法学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将会更加切合实际。一方面,司法考试对理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关系颇有益处;另一方面,法学教育的发展则必然促进司法考试制度的不断完善。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必须协调发展,只有准确把握二者的关系,才能做到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三、司法考试对经济法课程教学提出了新要求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紧密结合的社会科学,由此决定了法学教育教学不仅承担着传授、整合与创新法律知识的基础,而且承担着训练和提升法律技能、养成和改善法律思维方式的操作[2]。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技能考试,更多地以现行法律规定、实务中的具体操作问题为重点。而高等法学教育的优势和侧重点是基础理论、人文修养、以及学术精神。司法考试的命题特点与考核目标对我国法学本科教学提出了新要求,法学本科教学必须与国家司法考试形成相互协调与良性互动的关系。经济法教学应定位于培养、训练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提高他们的法律职业能力,应以培养学生经济法律信仰、经济法律意识、经济法律思维、经济法律能力为主要目标。要实现这些目标,可通过改革经济法教学内容、经济法教学方法、经济法实践教学等路径来实现。

(一)经济法教学内容的改革

不可否认,司法考试的内容对经济法教学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导向性作用,但经济法教学毕竟不是司法考试的强化教育,不能一味以司法考试为指挥棒,既要避免出现“唯司法考试论”的倾向也要避免学生从未接触过考试内容“学而无用”的现象,要避免这种恶性互动,建立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必须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将司法考试的内容及时补充到日常教学中,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如2009年经济法考试内容新增加了《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新《专利法》;2010年经济法司法考试内容新增加了《城乡规划法》等。经济法教材及教学内容相对稳定,而司法考试内容更新较快,几乎每年都会有一些变化,这就需要教师对司法考试相关内容长期进行跟踪,及时将新内容融入课堂讲解中,使司法考试与经济法课堂教学融为一体。

第二,注重经济法基本理论,遵循司法考试内在规律。司法考试作为职业资格考试有其内在规律和特点,如更加注重法律的实际应用,知识点细化,案例化等,重点考核考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经济法课程更偏重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概念及法律精神的讲解,同时辅以法律的应用,否则将使法学教学职业化。

第三,注重知识点之间的横向联系。经济法学具有体系庞大、结构松散、综合性、动态性等非常鲜明的特点。司法考试的经济法题目中,很少有一个题目只考察一个知识点的,而且一个题目考察的多个知识点一般也不会只集中在同一节、同一章。这就需要在授课时,加强知识点之间的横向联系,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经济法教学方法的改革

司法考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题目案例化,重视考生灵活运用法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法条是司法考试的核心与灵魂,然而机械地背诵法条并不一定能够取得好成绩。近年来,司法考试“案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以案例形式出现的试题占据了绝对的比例。司法考试案例往往以实践中常见的或可能发生的情况为背景,聚焦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司法考试与司法实践和社会生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敦促我们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实施案例教学。

(三)经济法实践教学的改革

经济法实践教学通过学生积极参与观察问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推动了学生将理论知识学以致用,进而有助于培养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以及适应社会等综合能力。经济法实践教学是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有效途径。

除社会调查、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外,课堂教学中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环节。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形成指导排练、模拟审判与评点总结相结合的训练模式,使实体法和程序法有机结合,知识与能力有机结合,理论与实战有机结合,提升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法庭辩论能力。

司法考试背景下本科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改革应以规范和实践为重心,着重培养学生分析应用能力和法学素质素养。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究竟如何“改革”?不能完全以司法考试为“指挥棒”,还要兼顾学科的特点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但无论如何改革,都不应偏离司法考试关于学生具有真才实学,能够解决实实在在的社会法律问题的基本要求。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4)

作者简介:邵艾群(1974-),女,四川南江人,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助理研究员,教育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邵晓枫(1967-),女,重庆永川人,四川师范大学成人教育研究所教授,教育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成人高等教育及当代中国教育改革研究。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三十年来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术发展史(1978-2010)”(项目批准号:12YJA880095)的阶段性成果,课题主持人:邵晓枫。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16-0026-06

教学是所有教育过程中最核心的环节,由于自学考试是一种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制度,特别强调考生的自学,这就决定了其教学具有与普通高校教学不同的特点。三十年来,人们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问题进行了研究,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约有300多篇,另外,在一些著作中也有相关的一些论述,本文拟对这些研究作比较系统的回顾与反思。

一、三十年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研究回顾

三十年来,我国学术界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主要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研究:

(一)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过程的研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一种现代教育形式,当然也就有教学过程,而自学考试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教学过程也具有特殊性。学术界普遍认为,自学考试中的教学过程和自学过程是同一过程,二者是统一的,缺一不可。任福昌把这两个同一过程概括为自学助学教学过程,强调这一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认为这种自学助学认识具有间接性、组织性、教育性三个基本特点。[1]自学考试中教学的基本形式,是个体自学者学习、认知指定教材的过程。[2]陈斌认为,自学考试中有两种教学形式:一种是社会助学中的面授辅导形式,另一种是师生通过媒体进行间接交往的教学形式。[3]教师编写教材,是教学双边活动中教这边的活动,教的活动凝结在教材中了,个人自学者学习教材就是在接受教师教的活动,并转化为自己的学习活动。[4]张世俊认为,自学考试教学过程是以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为中介,以教材为载体,由教师的教和学习者的学所组成的双边活动过程。他认为这一教学过程有以下特点:以学生为中心展开;没有固定的教师队伍,教师的指导作用主要通过教学媒体对学生学习的指导来体现;教学过程中的教材及媒体起着比常规学校教育中的教材更突出的作用;是以统一考试科目安排为导向,学生按自身的选择而进行的教学活动过程,学生是这一教学过程的选择者、设计者,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和主人;教学评价和考试,表现为平时的形成性评价和国家合格性考试两种。[5]

(二)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实践环节考核的研究

1.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内涵与目标的研究。有人认为,自学考试实践环节的考核是指在对应考者课程理论知识进行考试外,对其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检验,考核其动手操作、解决工作和生产实践技能的环节。[6]有人认为,高教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是要促进自考生以多种形式自主创新地学习实验知识与技能,培养自身的创新能力和整体实验能力,初步养成科学探究的习惯。他们认为实验环节考核的目标体系由实验知识和技能、实验情感两大部分组成。考核的形式有实验笔试与实验室操作测验两种。[7]

2.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意义的研究。首先,人们认为实践性环节考核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是相关专业考试计划中所规定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主考学校的工作职责之一,[8]是实现考试专业或课程目标的重要步骤,是保证考试质量的重要方面,[9]是自学考试向科学评价制度发展的需要。[10]其次,人们认为搞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有利于培养自考生的创新意识,促使自考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及主体性的建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11]此外,还有一些人指出,搞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实用性人才的需要。[12]

3.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现状与问题研究。人们认为,自学考试在实践性环节考核中,不断增加了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内容,实践性环节考核走向规范化。[13]但实践性环节考核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些主考学校和考生对实践性环节考核重视程度不够;难以确定实践性环节考核中的质量标准;难以解决考生的分散性与实践性环节考核方式的集中性矛盾;学校设备消耗大、考生管理难度大、理论教学和实践性环节考核难统一、基础教学与技能训练的关系难以处理等诸多问题还有待解决[14];国家对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概念、要求的规定普教化;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质量两极分化严重;考试大纲常跟不上趟[15];重考核轻培训;考核模式单一;实习鉴定和毕业论文中诚信缺失问题严重[16]。

4.对如何加强自学考试中实践性环节考核的研究。人们对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提出了一些基本措施:以国家有关规定为指导,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对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有计划;主考院校公布论文题目和考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是多样化、多向化的;不随便变动主考院校对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计划和考生选择的论文题目;处理好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实践性环节及考生的共性与个性等问题;坚持教师是考核的主体,考生是实践的主体原则;力争做到以考养考;评分标准合理[17];结合自学考试具有的特点,做好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18];考核的各个环节,既要严密组织,又要方便考生[19];确定“以人为本”的教育观,构建新的测试目标体系;努力开发实践课程学习和课件[20];规范实践环节考核大纲;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提高实践环节考核的辅导效果[21];开展实践教学的教研活动[22];增加企事业单位对实践性环节考核支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3]有人从实验室管理与建设、考核管理与科研工作三个方面构建了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的评估指标体系。[24]

(三)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教学与考试关系的研究

在自学考试中,由于考试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这就使得自学考试中教学与考试的关系也具有了与普通高等教育中教学与考试关系不一样的特点,学术界普遍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教学与考试一方面是统一的关系,另一方面二者又是对立的,必须坚持教考职责分离的原则。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教学与考试是统一的。人们普遍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教学与考试的关系首先是统一的关系。两者相对独立地存在于实现总体目标的过程中,在形式上表现为分离,内容上表现为统一。人们认为使自学考试中的教、学、考三者统一的途径有二条: 其一:统一于“考”,这有力地保证了自考质量,但容易导致“教”从属于考,使自考成为应试教育,甚至难以以一种独立、完整的教育形式存在;其二:统一于“教学”,这有利于充分发挥“教”的主体作用,其缺陷是自考不可能按每个自学者的学习计划、办学者的教学计划进行,而且难以正确把握考试标准和确保考试质量。有人认为应该既坚持考试的独立主导地位、又积极发挥教学的主体作用。[25]还有人指出,自学考试中的教学与考试均以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内容为依据,教什么,考什么;考什么,教什么。考试与教学水平必须相当,教多难,考多难;考多难,教多难。[26]

2.对“教考职责分离”的研究。为保证自学考试的质量, 1995年11月,国家教委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意见》中作出明确规定:“‘教考职责分离’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基本原则,‘办考者不办学,办学者不办考,命题者不辅导’”。[27]人们对教考职责分离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第一,对教考职责分离涵义的研究:有人认为,“教考职责分离”是办考人员、办考机构与办学人员、办学机构在工作职责上的分离,绝非教学与考试的目标和内容上的分离。[28]还有人认为,教考职责分离这项原则的真实含义是自学考试系统中的实施“国家考试”的职责与社会力量对部分考生实施“助学辅导”职责的分离。[29]第二,对教考职责分离原则作用的研究:人们认为,“教考职责分离”突破了旧的传统教学论,把考试从常规的教学环节中分离出来,将考试制度和教育形式统一起来;促进了命题理论和题库的建设;[30]既保持了办学方式和经费来源的多样性,又坚持了教学标准的统一性;保证了自学考试这种充分开放的教育的质量;保证了自学考试作为国家考试所特有的严肃性、公平性和权威性[31];第三,对贯彻教考职责分离提出了一些措施:制定自学考试法;加强教师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制定规章、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加强对社会助学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实行分卷考试;在经济上给命题教师以补偿;全面推进题库建设;阅卷必须实行流水作业;形成社会舆论监督机制[32];坚决制止自学考试机构举办助学班;对违背“教考职责分离”原则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33]

(四)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制的研究

自学考试制度试点伊始,教育部就在1981年颁布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中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学分制。人们对这一教学管理制度也进行了一些研究。

1.对自学考试学分制特点的研究。有人认为,自学考试制度与学分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首先,自学考试考生对象的差异性与学分制管理制度上的灵活性相吻合。其次,自学考试制度和学分制在重视目标管理上相通。[34]还有人认为,自学考试学分制具有以下特点:考试计划的“刚性”与修业、修读时间的“无限度”、“弹性” 的统一;选修专业、修读方式的“自主性”与修读课程的“指令性” 的统一;取得学分依据的“单一性”与确定课程学分因素的“双重性”的统一。[35]

康乃美等人还对自学考试学分制与普通高校学分制、成人高校学分制及与美、日、英等国的学分制进行了比较。[36]此外,他们还对自学考试学分制与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设置、教材建设、考籍管理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37]

2.对自学考试学分制现状、局限性的研究。康乃美等人认为,自学考试中已基本形成了“单科考试、学分累计、零存整取”的学分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侧重于目标管理,具有开放性、灵活性等特点,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但在自学考试学分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专业学分数偏低;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占的学分比例较小;选考课总体上门数偏少;强化了考试结果,淡化了教学过程环节等。[38]还有一些人认为,自学考试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计划中所规定的课程进行学习,对发挥考生的情趣、爱好及自身特点起了一定的束缚作用[39];现行的学分制封闭性、单向性较强,不能更好地适应当今的社会对人才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不利于构建高等教育的立交桥;对建立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育考试新体系,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40];自考专业培养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得各专业之间共有的部分较少,不具有学分制要求的灵活性;自学考试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优化组合、管理手段、方式方法及助学媒体建设等方面还不完善。[41]

3.对改革自学考试学分制的研究。康乃美等人提出改革自学考试学分制要以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受教育对象的个体差异、学科特性、自考独特的教育考试特性、自考现行学分制的局限性、国内外学分制的成功经验为依据,他们认为改革学分制的总的指导思想是使自考更主动适应社会对人才多方面的需要和个体差异,促进个体充分发展和各学科的发展以及学分制自身的完善。为此,要进一步扩大自考学分制计划的开放性、灵活性和自由度;建立灵活、科学的学分管理体系;促进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他们认为自学考试学分制改革的目标与主要内容是:调整课程比例,构建弹性模式、中性模式和刚性模式三种学分制专业考试计划模式;建立适合于学分制需要的课程体系;实行区间制,形成一套新的学分计算与评定体系;实行“单科考试、学分累积、零存整取、分等毕业”的管理模式;增加考试次数,延长每次的考试天数;改进考试手段;实行协作开考模式;开展技能考核;变专业管理为课程管理;改革准考证和报名程序及报名手续;建立学习支持服务系统。[42]此外,还有一些人提出了改革自学考试学分制的措施。如有人提出要实行选考制、学分绩点制和导师制。[43]有人主张建立自学考试“超市”,由以专业为核心转变为以课程为核心。[44]有人提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要将课程设置为专业核心课程和选考课程两个部分,每个专业只规定选考课程的最低学分,考生可以任意选取考试课程。[45]

二、对三十年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研究的反思

三十年来,学术界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绩

1.学术界越来越关注自学考试教学的研究。由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首先是以一种考试制度的形式被大家所认识,而且如何完善这种考试制度,使其更加科学化也是自学考试制度建立之初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学术界在自学考试制度建立之后的十来年间把主要方向放在了如何完善考试各环节的研究上。这些研究固然是重要和必要的,但自学考试作为一种教育,只有对其教学进行认真深入的研究,才能提高自学考试的质量,也才能使自学考试实现内涵式发展。这一点正在为学术界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从相关研究成果出现的时间就可以看出。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各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也即是最近十多年间,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表明人们对自学考试的研究正在从表面走向深入。

2.在研究中紧密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实际。由于研究者有很大一部分来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第一线,因此,在研究中体现了紧密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际进行的特点:一是注意把自学考试教学的有关问题与其他教育形式,尤其是与普通教育中的相关方面相区分。二是注意从自学考试制度本身及考生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不少改革的建议与措施。这样的研究一方面有助于充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的相关理论,构建具有自学考试特色的理论研究体系;另一方面又有助于在实践中有的放矢,真正发挥指导自学考试教学工作的作用。

3.对自学考试教学的不少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观点。人们对自学考试教学中的较多问题进行了研究,既有一般性的教学问题研究,又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别突出的问题的研究,如人们不仅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的过程和基本特点等教学的一般问题进行了研究,而且还针对自学考试中实践性环节薄弱,难于进行考核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同时,还对自学考试中教学管理方面的问题,如教学与考试的关系、教考职责分离原则、学分制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后几项是自学考试教学中最具特色,也是问题最多最突出的方面。在研究中,人们提出了一些很好的观点,如在对自学考试教学过程的特点进行了较好的探讨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学考试中,教学过程和自学过程是同一过程的观点,这就准确地揭示了自学考试教学的特殊性,也符合自学考试教学过程中师生既可以直接交流为主,也可以间接交流为主的实际。再如,人们提出了自学考试中,教学与考试是既统一又对立的观点,尽管对这一问题的探讨还存在着一些值得商榷的观点,但提出这个问题本身就是很有价值的,因为自学考试制度兼具考试制度与教育制度的特殊性,使其教学与考试的关系与普通教育相比,既有共同处,又有不同点,只有弄清了这一问题,才能正确处理自学考试中教学与考试的关系。还有,人们对自学考试中实践性环节的考核提出了一些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建议,对改革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有着一定的指导作用,特别是其中提到的自学考试实践性考核与普通高校实践性考核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要从自学考试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普通高校实践性学习内容进行必要的精简与合并的观点是非常正确的。还有人尝试构建了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评估指标体系,迈出了对自学考试实践性考核评估系统化和量化的第一步,是非常可贵的。另外,学术界在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制的研究上也取得了不少的成绩,突出表现为对自学考试学分制与国内外高等教育的学分制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比较,较好地总结了自学考试学分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较好的建议。确实,在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制中,存在的一个最突出问题就是考生可选的课少,而学分制的核心就在于选课,其初衷在于使学生能在较大范围内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等选择不同的课程,并灵活地安排学习时间,最终达到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健康发展的目的。但如果可供考生选择的课程太少,上述目的也就难于达到。而如果多开课程,则难度很大,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这是一个长期以来在自学考试中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也是长期以来遭到人们诟病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学术界提出的诸如扩大免考顶替范围,学分互通,打破课程在专业之间的界限,使其尽可能共享与组合,与普通高校沟通等对策,为解决现存问题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

(二)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的研究还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

1.对自学考试教学的研究总体较薄弱,特别是对教学具体实施的研究不多。要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质量,为社会培养更多高质量的人才,同时,也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自身得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对其教学的各个方面进行比较深入和系统的研究。较之把自学考试作为一种考试制度而对考试各环节的研究,对自学考试教学各个方面的研究总体比较薄弱,而且在某些方面还异常薄弱,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研究不全面、不系统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学术界的研究集中在教学管理方面(如实践环节考核、教考职责分离、学分制等方面),对于教学的具体实施的研究较少,表明人们对于自学考试的研究重心还没完全从办学(办考)体制转向培养体制。如,自学考试是一种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的教育制度,其更需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那么,如何借鉴建构主义、后现代主义、主体性教育等相关理论来指导自学考试的教学,树立更加科学的教学理念,是很重要、很值得研究的问题,但目前学术界对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没有。再如,自学考试的教学目标是什么?确定教学目标的依据有哪些?对教学中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如何针对自学考试的特点选取不同的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教学策略、教学手段与方法组织教学,实现有效教学,如何在教学中培养考生的自学能力和主体人格,如何在教学中建立更加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如何衡量自学考试教学质量的高低,其评价标准、评价对象、评价过程是什么?等等问题的研究很少,有的甚至没有,对如何改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虽然有人进行了一些探讨,但一是数量少,二是只是提出了一些最粗略的观点,谈不上多少学理性,也没有多少可操作性。另外,随着互联网的发达和现代远程教育的兴起,网络教学越来越成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重要教学形式,如何开发网络教学资源、建立良好的互动平台、创新网络教学管理模式等问题本应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重要课程,但现在人们对此的重视还很不够,只是刚刚开始研究。

2.研究的深度不够,学理性比较欠缺。在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的研究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就是研究停留在比较表浅的层面,有的甚至只是一些工作经验的总结,还没有把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也就是说,在整个研究中,都存在着学理性比较欠缺的问题,极少以相关的理论作指导,而教学论作为独立的学科,国内外都有着比较成熟的、丰富而系统的理论研究,我们可以而且应该从自学考试的实际出发,在深入研究这些理论的基础上,借鉴其中有益的观点和思想,指导我们对自学考试教学的研究,但学术界显然对此关注和研究不够,致使研究的理论性不强,大多数研究缺乏理论依据,不少研究还停留在工作总结的水平上。如人们提出在自学考试中,教学过程和自学过程是同一过程,师生以直接和间接交往两种形式表现出来的观点本来是很好很正确的,但在研究中明显表现出深度不够的缺陷,还可结合教学过程的相关理论和自学考试的特点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和论述。再如,在研究自学考试教学过程时,现有的研究都只是泛泛地提出要提高自学考试教学质量的观点,但却没有从相关的教学和学习理论去作比较深入的研究。

3.一些观点值得商榷和思考。人们在研究中提出了较多有益观点的同时,也有一些观点值得商榷和思考。如有人认为所有学生都是教学过程的选择者和设计者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在自学考试中,学生确实具有最大的自主性,但在全日制助学的教学中,学生不能被称之为是教学过程的选择者和设计者,因为要学习些什么内容,如何学,学到什么程度等都不再是学生自己决定的,此时,教师起着主导作用。再如,一些人提出了自学考试中教学与考试统一于考试,考什么学什么,考多难学多难的观点,这个观点带着明显的功利性和应试教育色彩,只看到了事物的表面现象。在自学考试中,教学固然不能决定考试,但考试本身也不应该决定教学。因为如果完全以考定学,则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应试教育。从教育的基本规律看,考试和教学都只是教育的一个环节,都要统一和服从于培养目标。自学考试既然是一种教育形式,则必定要遵循教育的这一基本规律,虽然自学考试中考试的地位特别突出,起着导向的作用,似乎在指挥和决定着教学,但实际上一切的环节,包括考试在内,都要服从于培养目标的要求。因此,应该说,在自学考试中,教学与考试不能统一于教学,也不能统一于考试,而只能统一于培养目标,即二者都要以共同的培养目标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是培养目标决定着考试与教学。

综上所述,三十年来,学术界对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的缺陷和问题,如何完善现有的研究,是我们今后在研究工作中的重要课题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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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考试论文篇(5)

高职高专教育经20多年的发展,仍然呈现出理论研究滞后的状态,高职语文教育的很多问题也长期得不到关注和解决。但是语文素养是高职学生理应重视的基本工作素养之一。在以素质教育为愿景的高职教育中,中国语文水平测试能够大大推进这一进程。

1 “中国语文水平测试”理论依据

“中国语文水平测试”主要是以语文教育评价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当前,语文教学主要要从知识与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和态度三个维度评价学生的语文学习过程。中学语文测试主要关注的是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这对于文化的传承和熏陶有所影响,而对于过程和情感等软要素的关注则没有通过量化来衡量学生的道德情操和审美情趣。而“中国语文水平测试”主要想在这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多元化执行非单一的评价标准。高职高专在进行这一测试时评估学生学习语文的质量和发展水平,是衡量是否完成语文教育任务的重要环节。

2 高职院校“中国语文水平测试”的意义

高职教育是一种职业准备教育是为学生就业做知识储备和技能储备的。高职教育的课程改革的目标是:构建适应终身教育的课程体系,使学生在每一学习阶段学习的基础上,为今后从事职业活动或进一步拓展知识与能力做好准备,打下基础。对高职院校学生来说,母语学习与文化素养的积累是一项必备的基本能力,也是事业发展的基础。

“中国语文水平测试”是一项双向互利的评估项目,具有引导性意义。对于高校来说,“中国语文水平测试”主要为高职语文教育提供了有效的教学信息反馈,一改过去“两眼一抹黑”的盲人式教学评估。过去高职院校主要通过期末考试或者开卷评估等笔试形式草草完成语文教学的评估,但是这种评估会忽视很多细节问题,缺少客观的分析和评价。而“中国语文水平测试”的出题内容则囊括了更多的可变因素,能够更全面地评估学生的语文素养。与此同时,高职院校也能够通过“中国语文水平测试”发现相关的教育管理问题,从而优化课堂语文教育的管理。对于学生而言,“中国语文水平测试”能够帮助学生了解真实的语文水平,纠正认知偏误(比如,我是中国人,我的语文水平是说得过去的),从而强化语文学习动机,促进学生提高主动学习语文语、提高母语能力的意识。

“中国语文水平测试”在文化传播与继承上具有战略性意义。高职学生的可塑性比较强,但在文化和在高职院校中的语文测试中不少学生会连基本的唐诗宋词、传统佳节都没有任何积累,而对语言层面的关注则是少之又少,这对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是一个极大的提醒。而“中国语文水平测试”则为繁荣中国自己的母语文化、弘扬我们多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打下扎实的基础。

3 高职院校“中国语文水平测试”存在的问题

3.1 师生参与考试的积极性不高,考试观念有待纠正

由于考试是以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形式进行评估,所以导致学生低估了此项考试,不予以准备就匆匆考试。不少学生认为,这只是普普通通的语文测试,与在基础教育阶段的考试并无太大差别。某些高职语文老师的工作态度和教学方法也验证了一部分学生的想法。从而造成某些学校参与“中国语文水平测试”的积极性不高。高职语文老师要及时跟进此项考试结果,不断调整和改善测试内容,激励、促进学生的语文学习,使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预期,形成对语文学习积极的态度、情感和价值观。要根据高职学生学习主动性差这一特点及时调整参与考试的心态,不能任其发展,发挥好“中国语文水平测试”的指导性作用。此外,虽然很多高职院校把母语学习列入了课程计划中但实际上对母语的教学与评估并不重视,从而导致“中国语文水平测试”处于一种可有可无的边缘化状态。高职院校应该高度重视母语学习的重要性,对语文教学工作的支持要落到实处。

3.2 形式单一化,考核评估内容待更新

不少高职高校进行“中国语文水平测试”实验,主要以笔试(闭卷)的形式展开,考试形式单一。由于是笔试,就让学生产生很多偏见,没有区分开“中国语文水平测试”和过去的中学语文考试。例如,“这跟中学的语文考试没什么区别”、“这又是一次应试语文考试”。学生不够重视此项考试,也鲜有人会为此付出很多精力,更不知道此项语文测试的价值与意义。

由于单一的考试形式,就会让学生产生误解,也很难收集到有效的多元化数据,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测试的可持续性发展。尽管不少高校探索加入普通话语音测试等口试内容,但是鲜有高职院校做到这一点。尽管“中国语文水平测试”是以语言为中心,但是口语等语言表现也应该成为考核的一项基本能力。

3.3 语文课堂与“中国语文水平测试”脱节

由于高职学生语文基础相对薄弱,课堂学习需要从基础抓起,需要教师循序渐进加以引导,尤其是涉及到文化、语言等。但是从课堂反馈情况来看,并不理想。高职院校语文教学评价基本上以课堂教学、学业成绩为主,课堂上教师很少引导学生思考文化、语言学等专业素养知识。加上学时较少,语文课堂与“中国语文水平测试”十分脱节,对于测试中需要的素养积累则是走马观花式的教学,学生与教师都缺乏体系化的思考。高职院校语文教学应该利用好“中国语文水平测试”的指导性价值来调整相关教学内容的设置,应放在整个专业的培养中考虑,科学合理地、适时地开设相关课程,使硬性考试与软性积累紧密的结合起来,实现对学生所需的职业能力的培养,真正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化积累。

4 结语

高职教育目标在于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尤其是汉语素养,为社会各界培养表达、思维与写作更为全面发展的人才,也能够为学生提供更为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与积累。语文教育则是完成这些教育过程的重要垫脚石。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高职教育也日益受到关注。由于高职学生的语文素养积累不够扎实,语文教学亟待突破和创新思路。为加强高职教育学生的语文素养尤其是语言和文化上的积累,师生应该予以“中国语文水平测试”以到相应的关注与重视,发挥“中国语文水平测试”的指导性意义。本文在相关理论基础上讨论高职院校的“中国语文水平测试”所存在的意义和问题,并对改进措施提出了一点自己的想法。

参考文献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6)

二、德国教师教育见习制度的主要内容

当前,德国教师教育见习期工作由各州文教部(Kultusministerium)主管,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见习期的申请时间安排、见习期名额控制、见习生的筛选、见习生的见习管理与评估、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组织与安排等事宜。为了规范德国各州见习阶段的具体运作,提升各州之间的一致性,促进见习教师的跨州流动,德国政府于2012年制定了面向教师教育见习阶段及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标准,旨在从多样化中寻求一致性,确保各州教师教育质量的均衡。

(一)见习阶段的运作方式

修业阶段结束后,通过了第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或者是获取了硕士学位的师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州文教部主管见习期事务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进入该州开展见习服务,并提交相应的材料。文教部根据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及本州见习学校的师资需求,筛选符合要求的师范生。见习申请一经通过师范生便成为见习教师。文教部根据见习教师的意向、从教学科、从教阶段等进行综合考虑,将见习教师分配至各教师见习学校(Lehrerseminare)。见习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见习教师的见习活动,如理论学习、教学实践、小组研讨等。见习教师开展具体教学工作的中小学被称为合作中小学(Seminarschulen)。见习学校属于各区政府管理,其工作人员一般由州文教部任命。各见习学校一般设有课程主管(Seminarfachleiter)、学校督学(Seminarschulrat)、讲师(Lehrbeauftragte)等职务,分别负责见习学校的课程组织、教学督导及教学等事宜。其中,讲师主要负责教授学科教学法及其他与学校教学相关的理论知识。各合作中小学则安排指导教师(Men-toren)负责见习教师在中小学见习期间的教学指导。这些指导教师均是各合作中小学的全职教师,但由于其职责在于指导见习教师的教学活动,所以其工作与见习学校密切相关,需要与见习学校就见习教师的见习事宜进行充分合作与沟通。在该阶段,见习教师在各中小学的教学活动是以准教师的身份进行的,可以享有全职教师一半的工资与津贴。这一薪酬规定除了能够保障见习阶段见习教师的基本生活来源,还能体现其教师地位得到充分认可,进而强化见习教师的教学责任感。根据教育与科学工会柏林分会(GewerkschaftErziehungundWissenschaft-LandesverbandBerlin)的统计,柏林文法中学见习教师的工资是参照德国公务员序列中A13级(相当于高级公务员)来发放的,其中2013年9月1日以来,见习教师所获得的最低工资为每月1133欧[3]。此外,见习教师也能享有相应的家庭、子女及节假日补贴。

(二)见习阶段的准入条件

德国师范生进入见习阶段开始其见习服务的传统模式为:师范生取得德国传统的文科硕士(Magister)或理科硕士(Diplom)学位证书,并通过第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但在博洛尼亚进程的影响下,为构建共同的欧洲高等教育空间,德国的教师教育也在新世纪开启其改革进程,这种改革主要体现在新的学士及硕士学位的引入方面。目前,德国除传统的硕士学位教师教育培养模式之外,已经开始出现新型学士加硕士学位的教师教育培养模式。这一改革对见习制度的影响之一便是见习阶段准入条件的改变。当前,德国见习阶段准入条件已经从通过第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改为通过第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或取得硕士学位。如:巴伐利亚州是目前德国仍只实行传统教师教育培养模式的一个州,该州的师范生申请在本州开始其见习服务的准入条件为取得第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证书,但同时,该州也认可来自外州的师范生以硕士学位作为进入见习期的条件。其原因在于,德国各州除了为本州的师范生提供见习服务外,也接受来自其他州的师范生的见习申请,因而为了吸引更多来自其他州的师范生在本州开展见习活动,巴伐利亚州也把硕士学位证书作为了其见习阶段的准入条件之一。而柏林州则自2004年以来,只提供新型学士加硕士学位的教师教育培养模式,因此,该州的师范生进入见习期需要获得新型硕士学位证书,而来自外州的师范生则可以选择提供第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德国其余各州也均同时认可以上两种证书。如今,德国第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已经不再是师范生进入见习期的唯一条件,新型硕士学位的获得也成为其准入条件之一,这种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德国政府试图通过减小政府干预(如非强制化第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和增强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自主性(如认可硕士学位作为见习阶段准入条件)来提升教师教育质量的意图。

(三)见习阶段的服务时间

据统计,当前,德国教师教育见习阶段的服务持续时间为12~24个月[4]。如:萨克森州规定的见习服务时间为12或24个月;巴登-符腾堡州、不莱梅、汉堡、梅克伦堡-前波莫瑞州、下萨克森州、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萨尔州、石勒益格-霍尔斯泰因州等州均要求所有类型的见习教师都需完成18个月的见习服务;巴伐利亚州规定的见习服务时间为24个月。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州要求的见习服务时间为15个月、16个月或21个月。从总体上而言,当前德国各州对教师教育见习期服务持续时间的要求以18个月居多,少部分州为12、15、16及24个月。实际上,德国传统的教师教育对不同类型见习教师的见习服务时间要求是不同的,一般而言,见习教师未来从教的年级越高,其需要参加的见习服务时间就越长,如未来进入文法中学、职业中学、特殊学校从教的见习教师所需完成的见习服务时间就相对较长。然而,随着德国教师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德国各州对教师教育见习服务的时间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其改革趋势为,德国各州开始采取统一的见习服务时间,即:无论见习教师修习的是何种教师教育类型,均须完成相同时间的见习服务。以柏林州为例,柏林原来遵循的是12~24个月的见习服务时间要求,其中见习教师任教年级越高,所需参加的见习服务时间越长,但自2014年8月18日起,该州开始取消以往12~24个月的要求,取而代之以统一的18个月[5]。统一见习服务时间的原因,部分在于德国各州开始调整其中等教育体制,如合并主干中学、实科中学和综合中学,以最大程度降低中等教育分轨制所带来的教育不公平。各类教师见习服务时间一致化,可以减少以往不同教师教育类型之间因见习时间不同而带来的又一不公平。

(四)见习阶段的任务组成

德国教师教育见习阶段的教育内容丰富、教育形式多样,见习教师不仅需要在教师见习学校继续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同时也需要在各中小学参与和承担教学及相关工作。一般而言,见习阶段主要由3个阶段组成,即定向阶段(Orientierungsphase)、独立教学阶段(EigenverantwortlichesUnterrichten)和考试阶段(Prüfungsphase)。定向阶段的任务是引导见习教师适应教师角色及帮助其根据未来从教学校类型及教学阶段进行职业定向。独立教学阶段的任务是为见习教师提供独立教学的机会,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发展见习教师的独立教学能力并逐渐培养其职业素养,为见习教师的职业生涯发展打好基础。在第一个阶段结束时,各见习学校的主任会根据见习教师的综合表现来决定其是否适合进入第二阶段,不适合进入第二阶段的见习教师需要继续强化定向阶段的学习。一般而言,文法中学的见习教师需参加为期12个月的第一阶段学习,主干中学、实科中学及小学的教师需参加为期6个月的第一阶段学习。在定向阶段,见习教师每周需用约2.5天的时间在中小学参与课堂教学、课堂观察等活动,同时每周用约2天的时间在教师见习学校进行理论学习,以强化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之间的联系,同时对自己的实践参与经验进行反思。在独立教学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培养见习教师独立承担教学活动的能力,因此,见习教师在中小学见习的时间有所增加,每周需要在中小学工作约4天,同时用约1天的时间回见习学校学习[6]。见习教师在见习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反思教学经历,与见习学校的指导教师及其他见习教师相互交流,同时分享好的教学经验等。第三个阶段为考试阶段。考试阶段一般持续3~6个月,考试的形式有课堂教学、口试、笔试、学术论文写作等多种。因此,在不同的见习阶段,见习教师所需完成的各项活动的要求也不一,同时,各阶段也有各自明确的见习目标。

(五)见习阶段的理论学习

理论学习是德国见习教师在见习阶段的一项重要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学科、专业学科教学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及学校法等的学习,部分州还提供本州教育基本问题、教育政治学、学校发展、小组活动等学习内容。如:黑森州是按照模块式的方式开展见习教师的理论学习活动的,以文法中学见习教师为例,其理论学习模块包括“模块一:教育、指导与照管”、“模块二:诊断、支持与评价”、“模块三:课堂教与学的文化及其创造性运用”、“模块四:职业角色指导与反思”、“模块五:教师的参与与教学及学校发展”、“模块六:文法中学高级部教学活动的开展”等[4]。其中,前两个学习模块是所有类型见习教师都需要学习的内容,其他模块则是根据不同类型见习教师的不同需求而专门开设的,如小学见习教师理论学习模块就包含“小学创造性教与学”等针对性内容。一般而言,在教师见习学校承担理论教学工作的教师均是教师见习学校的专任教师。为了丰富教学内容,加强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活动之间的联系,见习学校也会邀请从事教育研究活动的大学教师或富有教学经验的一线教师,以及富有教育管理经验的教育管理人员来校开展教学和研讨等活动。

(六)见习阶段的教师教育标准

德国政府自2004年以来,面向修业阶段的师范生先后制定并了《教师教育标准:教育科学》和《各州有关教师教育专业学科与专业学科教学法共同内容的要求》,以为其教育科学、专业学科、专业学科教学法的学习提供标准。为了规范德国各州教师教育见习阶段的运作,德国各州文教部长常务会议于2012年12月6日了一份名为《各州有关见习阶段的规划与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共同要求》(LndergemeinsameAnforderungenfürdieAusgestaltungdesVorbere-itungsdienstesunddieabschlieendeStaatsprüfung)的政策文件,对见习阶段的准入条件、目标设置、见习教师的资格要求与录取标准、见习阶段需完成的任务、见习阶段见习教师需遵循的行为标准等都作出了指导性规定。具体而言,见习教师在见习阶段需遵循的行为标准包含以下11个方面的内容:(1)见习教师能够了解见习机构教育与教学活动的实施过程,并对该过程进行反思;(2)见习教师须参与教师专业化的活动,学会应对职业生涯中所面临的冲突和需要作出判断的情境;(3)见习教师能够根据具体的课堂与学习环境设计与开展教学活动;(4)见习教师须了解儿童与青少年在学校内外的学习过程;(5)见习教师须掌握儿童学习成就与能力发展的激励原理;(6)见习教师须了解异质性与多样化已成为学校及教学活动开展的前提条件之一;(7)见习教师能够对学生个体的学习过程进行诊断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措施,能够对学生的学习成绩作出判断并进行评价;(8)见习教师能够认识到交流、互动与冲突解决等活动是教学活动与教育活动的基本组成部分;(9)见习教师能够从概念的、教学法的及教学实践的角度,与各类媒体打交道;(10)见习教师须了解教育体系的结构及其发展历史,同时了解单个学校的发展过程;(11)见习教师须了解教育研究的目标与方法,能够对教育研究的结果进行阐释与利用[7]。以上11个行为标准分别涉及见习教师对教师职业、教师角色、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学生发展、学生激励、学习诊断、学习评估、多媒体教育及教育研究的认识与理解,涵盖了教师职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总体上而言,德国见习阶段教师教育行为标准与德国政府于2004年和2008年所的教师教育标准的基本原则基本保持一致,并在此基础之上针对见习阶段的特殊性,对见习阶段见习生需遵循的行为标准进行了细化。

三、德国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制度

德国的见习教师在见习阶段即将结束时,需要参加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只有通过了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见习教师才可获得完全的教师资格。由于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主要由各州文教部组织,因此运作方式多样。为了提升各州之间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一致性与公平性,减小差异,确保各州教师教育质量均衡,德国政府也制定了面向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相关标准。

(一)考试目的

德国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目的主要在于考核见习教师是否具备了成为正式教师必须具备的知识与能力。以柏林州为例,柏林文教部制定的《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管理条例》(VerordnungüberdieZweiteStaatsprüfungfürdieLehrmter)对此次考试的目的进行了说明,具体包括如下几点:(1)考生需要证明通过见习阶段的学习及参与教学实践活动,具备了独立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2)考生能够根据课堂的实际情况规划和准备其教学活动,同时也能够对其教学活动的结果进行分析与评价;(3)考生需掌握普通教学法、教育心理学、教育社会学及政治教育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与基本内容,同时能够将以上知识与内容运用于教学实践活动;(4)考生需掌握其从教学科的教学法基础知识与基本内容,并能够运用于其专业学科教学活动;(5)考生需了解有关学校体系的基本知识,如学校法、教师法等内容[8]。除此之外,见习教师还需参加急救培训课程的学习,急救培训的目的在于帮助见习教师了解并能正确应对学校中各种可能的突发事件。

(二)考试组织

德国对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设有专门的组织机构———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委员会。虽然各州在考试委员会人数要求、委员会成员组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该委员会通常需由以下几类人员组成:各州文教部考试局官员、见习学校领导、见习学校课程主管及讲师、合作中小学领导、合作中小学教师等。委员会成员涉及文教部、见习学校、合作中小学等与见习教师开展见习服务密切相关的各利益主体,有利于委员会较为全面地把握见习教师在见习学校和合作中小学的综合表现,对见习教师作出较为客观的整体评价,从而在最大程度上确保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三)考试内容与形式

就考试内容及形式而言,目前,德国各州的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一般包括学术论文写作、教学实践活动、口试、笔试等几类。以柏林为例,柏林的见习教师在见习期结束时也需要参加学术论文写作、教学实践活动及口试。其中,学术论文写作是以学术论文的形式体现的,其目的在于通过见习教师独立撰写的学术论文来判断见习教师所具备的教学实践能力及相应的判断能力。见习教师需要在论文中表现出其所具备的有关教育与教学问题的观点,并能够从教育科学及专业科学知识的角度对问题进行分析的能力。在教学实践活动的考核方面,柏林的见习教师须参加两次教学实践活动考核,具体的教学主题由见习教师与见习学校指导教师共同协商确定。两次教学实践活动的考核时间共计2个课时,每次活动的持续时间为50分钟。见习教师在教学活动开始之前将授课大纲提供给考试委员会专家,授课结束后,考试委员会专家会与见习教师就教学活动中的问题进行分析与交流。因此,教学实践活动考核所涉及的不仅仅是见习教师的课堂教学活动,同时也涉及见习教师对教学活动的准备、分析及反思等内容。在这一部分,考试委员会专家也会针对见习教师能否根据教学年级及授课对象群体的特殊性而开展教学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估。口试主要考核的是见习教师对教学理论与教育实践之间的关系以及存在的问题等的认识能力。口试的持续时间为60分钟,口试的问题主要围绕《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管理条例》所规定的5个方面的考核内容而设计。口试除了单独考试的方式,有时也采取小组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结束后,委员会对见习教师的表现给出单项分及综合分。以德国的评价方式来计,单项分及综合分均在4分(1分为最高,5分为最低)以下的考生即通过了此次考试,没有通过的考生则需要再次参加考试。

(四)考试标准

德国各州文教部长常务会议于2012年12月6日的、名为《各州有关见习阶段的规划与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共同要求》的文件对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标准也进行了说明。该文件指出,各州举行考试时,要确保考试形式的恰当性,考试要以见习教师的能力发展为导向,考试要结合修业阶段的教师教育标准来进行[7]。由于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由各州文教部负责,而德国16个州的文教部运作方式各不相同,所以该标准并未对各州的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作出细节性规定,但该标准从较为宏观的层面制定了各州组织考试时需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为各州寻求考试组织的一致性及确保见习教师培养质量的均衡性提供了一定保障。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7)

基金项目:本文为渭南师范学院2014年人文社科一般项目论文。课题名称:渭南市青少年篮球人才培养的现状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4SKYB05)。

前 言

目前,渭南师范学院体育专业学生都存在一个普遍现象,即重视技术课程,而忽略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表现为对实践课比较感兴趣,对专业理论课重视不够,导致旷课、事假、病假增多,以及课堂上不注意听讲、考试作弊等现象泛滥。目前,关于体育专业学生专业理论课教学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心理层面的研究,而对学习专业理论课环境、教师教学、课程设置、学生学习及教学评价的研究并未涉及。此外,也未发现从行为层面对体育专业学生专业理论课学习情况进行系统的调研。而对学生专业理论课学习资源的使用、课堂内外专业理论课的学习等情况的调研有利于更清晰、具体地认识体育专业学生理论课学习情况,更有利于指导学生的改进与提高。本文通过对渭南师范学院体育学院专业理论课学习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为体育学院专业理论课的教学改革提供理论依据。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1.研究对象

以渭南师范学院体育学院2011级、2012级与2013级学生为研究对象。

2.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笔者在渭南师范学院图书馆、万方数据库及中国期刊网查阅并收集了近五年的有关文献和研究成果,并在中国期刊网和万方数据库进行文献资料搜索。

(2)问卷调查法

根据研究的需要,结合研究内容,按照体育科研方法和调查方法及有关问卷设计的要求,制订问卷并随机发放问卷200份。其中,回收194份,回收率97%;有效问卷186份,有效率93%。

(3)访谈法

在校调研期间对从事专业理论课教学的教师和部分学生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专业理课教学情况的看法。

(4)数据统计法

对调查获取的数据运用Excel统计分析软件对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

结果与分析

1.体育专业理论课硬件设施状况

渭南师范学院拥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和渭南地区普通高校最大的图书馆,为体育学院的师生提供了一个学习专业理论课的条件。但是这些远远不够,现阶段仍然无法满足体育专业理论课教学,学校体育硬件设施简陋,缺乏专业课实验室,例如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等课程没有条件进行实验。如果不做实验的话,学生很难将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因此,体育专业理论课硬件设施的匮乏,是渭南师范学院体育学院长期存在的一大软肋。

2.课程设置状况分析

调查显示(见表1),学生对当前理论课实用性的基本评价中66%以上的学生认为当前理论课实用性一般或脱离实际,这表明部分理论课教学与现实联系不够紧密。学生认为目前的理论课学习实用性差,极大地影响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访谈中了解到,认为课程实用性一般或脱离实际的学生普遍认为专业理论课在实践中根本用不到,或者由于研究的不透彻,造成张冠李戴的现象,在教学训练中导致了一些不必要的损伤。

3.教师教学现状分析

(1)体育专业理论课教师的数量状况

渭南师范学院体育学院现有教职工32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7人,讲师7人,教辅人员4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12人。他们主要承担体育教育专业、大学公共体育课程以及全校17000余名学生的群体工作。体育学院在校学生279人,每位专业理论课老师不仅要为体育专业学生上理论课,平时还要给非体育类专业学生上公共体育课,专修老师同时兼任体育专业课程和公共体育课程,可见理论课教师的工作量之大,任务之重。

(2)体育专业理论课教师教学内容状况分析

对选取教学内容的调查显示,有65.1%的学生认为所学专业理论课知识为教材内容。绝大部分课程都是采用高教出版社统编的教材,几乎所有的理论教师都按照教学大纲根据教材内容进行教学。随着各学科内容的扩展,所授内容越来越多,教材越来越厚,加上学生本身知识基础不扎实,造成学生拿到教材就产生畏难情绪,难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由于国家对教学内容进行了改革,使得专业理论课教材篇幅受课时所限,教材内容不能展开讲解,学生对理论课产生乏而无味的感觉,因此教材形式应向多样化、主体化的方向发展。另外,在理论课程的学习中,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实验课时占的比重为零,致使学生的技能训练明显不足。

(3)体育专业理论课教师教学方法状况分析

经过对教师教学方法的调查,有83.4%的学生认为老师上课采用的是结合教材内容的讲解法和结合多媒体教学法。由此看出教师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手段基本上以讲解为主,理论联系实践教学或实验安排较少。教学中除投影仪运用较为广泛外,其他手段运用不多,如体验法、启发教学法等。在教法上教师讲、学生记、课下背,其结果是学生费劲不小,理解不透,记不牢,特别对一些抽象、烦琐、复杂、枯燥的内容,忽视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体育专业学生性格直率、好动,课堂表现有热情,对具体形象化的教学方式较感兴趣,表现为对技术课重视,对理论课轻视。部分学生在理论学习中,注意力不集中,学习目的不明确,甚至存在专业理论学不学无所谓的错误看法。而且,学生在理论课学习中,没有处理好基础课与专业课之间的关系,缺乏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的能力。另外,由于体育专业的特点,学生在日常学习中,是理论课和技术课并重开设。学生在技术课学习中,体力消耗比较大,从而使学生失去了学习兴趣,增加了学生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磨合时间。因此,表现为学生在上理论课时精力不足,如果理论课教学方法单调,就更难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大大地影响了理论课的实际教学效果。

4.学生学习现状分析

(1)学生对学习专业理论课的态度分析

{查显示,有21.2%的学生能够主动学习专业理论课,13.1%的学生处于被动学习状态,却有65.7%的学生不愿意学习专业理论课。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大部分学生对专业理论课不够重视。笔者在与部分不愿意学习专业理论课的学生交谈中得知,这主要是由于学生对专业理论课认识偏差或不足所致,他们普遍认为无需学习专业理论课,只要学好实践课就可以了;还有的学生是因为入学前文化课基础比较差,对于有些体育专业理论课的学习比较吃力,而造成厌学现象。

(2)学生学习专业理论课的动机分析

学习动机是指对学习及其学习情境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比较稳定的心理倾向。调查显示,有47.8%的同学学习的动机是为了应付考试,37.6%的学生学习专业理论课是为更好地掌握运动技术,而以考研和其他方面为动机的学生分别占10.8%、3.8%。由此可见,将近一半的学生学习专业理论课是为了通过考试,最终能够毕业。在访谈中了解到,应付考试的学生大都是由于学长们给灌输的大学考试很容易过,平时不用学等思想,致使学生从入学就出现倦学的思想;为更好地掌握运动技术和考研的学生则是为了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通过自己努力学习专业理论知识,能够达到自己的目标。

(3)学生学习专业理论课的现状分析

调查显示,上课认真听课的学生仅有23.1%,而77.9%的学生没有认真听课。通过观察发现,认真听课的学生大都坐在教室的前面,而不认真听课的学生大都坐在教室的后面,玩手机、聊天、睡觉等,且睡觉的居多。上课不认真听讲,不仅会影响自己和他人的学习,而且还会影响老师上课的情绪,使课程无法正常进行。笔者通过访谈了解到,上课不认真听课的学生大部分认为平时不需要听课,只要在考前认真复习,考试就能通过或者根本就不想学习专业理论课。还有一些学生是因为专项课后上理论课,身体疲劳,无法认真听课。

从专业理论课逃课情况的调查统计结果可以看出(见表2),学生逃课现象很普遍,83.9%的学生有不同程度的逃课现象。在整理数据时发现逃课现象呈明显的年级阶段性特点,三年级逃课现象严重。通过访谈了解到,造成体育专业理论课学生逃课现象严重的原因与其他专业理论课逃课现象有共同点,但又有自身的特点,主要原因如下:来自学生方面的原因(体育理论课无用论;学生本身理论基础太差;纪律松散、贪玩、厌学等)、来自教师方面的原因(教学手段传统落后;体育专业理论课教师不足;课堂常规管理不严等)和来自其他方面的原因(专业理论课与体育实践课冲突;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等)。

(4)学生考试作弊现象分析

从学生考试作弊现象调查结果可以看出(见表3),有超过3/4的学生在考试中有过作弊行为,不能做到诚信考试,在考试中只有不到1/4的学生能够坚持自己的原则,做到诚信考试。考试作弊是不诚信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试想一下,一个学习认真的学生考试成绩还没有一个平时只知道玩耍的学生的成绩高,学习认真的学生会怎么想?这种不公平的竞争可能会导致一个不作弊的学生也开始作弊。在访谈中了解到,凡是作弊的学生都是不认真听课的学生,平时不好好学习,没有积累下知识,考试前又不认真复习,但是迫于毕业的要求,不得不选择作弊。

5.体育专业理论课教学评价分析

(1)评价方式分析

通过对评价方式的调查(见表4),可以看出84.4%的学生认为学校的评价方式是以考试或者考试+考核形式进行的,而其他形式的评价方式,如闭卷、半开卷、开卷、论文、口试、实验、研究报告等很少使用。这种单一的形式根本无法将各学科的特点在考试中体现出来,如《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学校体育学》《体育测量与评价》《体育科研方法》《运动训练学》等,这些学科具有不同的特点,不同课程的目标和任务也不相同,采用统一的闭卷考试是无法完成不同课程的不同目标和任务的。期末结束学校会一次性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笔试有形式统一、试题范围广的特点,对检测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具有较好的作用,但其题型陈旧呆板,客观题多而主观分析少,出现了一些学生临时突击、机械背诵或抄袭作弊的现象。通过访谈了解到,每年体育专业理论课考试题好多都是上届或者前几届考过的试题,因此,很多学生钻了笔试考试的空子。这样就很难准确、客观地衡量出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另外,在评卷方式上,采用的是谁监考谁阅卷的方式,这种方式虽然简单却存在严重的弊端。首先,对于一些理论性、专业性较强的课程(如《体育心理学》《运动生理学》等),有些老师对相关内容了解并不十分透彻,所以在评卷的客观性上存在问题。其次,由于评卷过程中没有密封试卷,所以评卷过程中存在很大的人情因素,甚至有些时候出现擅自篡改试卷的现象,所以在评卷的公平性上也存在很大的漏洞。

(2)评价内容分析

从评价内容调查一览表(见表5)可以看出,有73.1%的学生认为评价内容为纯理论知识,有21.5%的学生认为评价内容是理论联系实际。这说明了评价内容过于单一,考什么和怎样考对学生的学习起着“指挥棒”的作用。在现实的考试中,利于考核知识记忆而不利于能力的考核现象普遍存在,这主要表现在客观题比例较大。一般来说,客观题解题答案标准单一,且解答方法简单,加之问题设计方式侧重于“会与不会”,不能引发学生深入思考、分析。即使是主观题,由于教师在评卷时主要是依据书本或讲授内容给分,学生发挥的余地不大,容易造成教师教什么,考试就考什么,学生也就学什么,有一句话“上课抄笔记,考前背笔记,考试考笔记,考完扔笔记”,应该是对当前高校体育专业理论课程评价制度的最好写照。结果造成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不高,思想上不够重视,直到考试前一两周临时“抱佛脚”。这种考试的结果只能使学生重视书本知识的学习,而忽视能力的培养。

结 论

1.渭南师范学院体育学院专业理论课教学硬件设施优良,为师生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条件,但没有体育专业理论课的相关实验设备,是影响学生掌握科学知识的重要因素。

2.课程设置欠佳,专业理论课课时安排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

3.学生人数多,师资力量不能满足教学实际需求。教师选取教学内容不全面,教学手段单一、滞后。

4.学生学习专业理论课态度不端正,动机不积极,兴趣不高,上课不认真听讲,考试作弊现象严重。

5.专业理论课教学评价不完善,评价内容灵活性不高,不能客观反映出学生的掌握程度,评价方式存在单一且不合理的现象。

对策与建议

1.加强专业理论课教学的软硬件建设

继续加大体育专业理论课教学硬件设施的建设,增加专业理论课教师数量与质量;完善实验设备,合理安排实验课,提高实验室使用率。

2.优化课程结构,建立新型课程体系

根据课程要求标准,选择实用性较高的课本教材,做到不脱离实际。合理安排课程时间,尽量避免技术课和理论课的冲突,为学生学习专业理论课营造一个和谐、舒适的氛围。

3.教师教学改革

精简课堂授课内容,加强教学手段的改革,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将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分离教学。

4.端正学生态度,增加学生学习兴趣。

通过各种手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端正学生学习专业理论课的态度。改变教学方式,增加课堂乐趣,使学生愿意学习专业理论课。

5.改革教学评价制度,促进创新教育

考试内容应当体现体育学科的主要内容,还要注意点面结合。考试方法多元化要求教师采取不同的考试形式,在笔试的基础上增加口试、开卷考试、论文写作、实验操作等形式,提高它们在考试中的应用比例。加强考试监督力度,成立专门的考试监督小组,全程O督考试过程。将考试试卷集中密封处理,并由专门老师进行阅卷。

参考文献:

[1]曾小丽:《普通高校体育理论课教学方法探究》,《科技资讯》2011年第15期,第198页。

[2]高春花:《浅谈体育院系学生理论课学习兴趣缺乏的原因》,《科技信息》2011年第27期,第187页。

[3]范春金:《普通高校体育专业理论课逃课现象及其对策分析》,2007年第4期,第63-64页。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8)

一、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司法部于2002年3月举行全国首次司法考试,确立了我国的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搭建桥梁和平台,为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赋予了机遇。当前,作为高校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就业的一道门槛,能够顺利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在将来从事法律职业是大多数法学专业学生的梦想和奋斗目标。与此同时,司法考试作为高难度和低通过率的新型考试,对循规蹈矩的法学本科教学工作提出挑战。十几年的实践显示,高等学校法学本科生虽然在学校接受正规的法学教育,经历过比较系统地专业学习,但在每年司法考试前,大多数考生首先在各类司法考试辅导班中经过几个月的补习、冲刺后才参加考试。因为未参加考前辅导班的学生很难通过考试,所以在法学专业学生中出现了或者奔走于学校和司法考试辅导班之间的“双学校”或者干脆放弃接受大学法学教育,而专注于辅导班的现象。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司法考试通过率成了衡量其专业水平的重要标准,因此在学生和社会舆论中流行着“辛辛苦苦学四年,不如培训几个月”的说法。这些情况一方面表明我国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未能达成有机统一,法学教育长期脱离法律职业化的进程和要求,法学本科生缺乏应有的法律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职业思维;另一方面也证明我国传统的法学本科教育与新型的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①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②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 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 ,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③,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三、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④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

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 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注释:

①牟文义,田建强.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2010年版.第26页.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9)

第一章绪论

一、常见考试知识点

考点一:教育学各发展阶段的代表人物、著作及主要观点。

考点二:教育学发展中逐渐形成的理论派别。

考点三:教育学的基础知识,如教育学的概念、教育规律的含义以及教育学与教育科学体系的关系。

二、常见考试题与解题技巧

考点一:教育学各发展阶段的代表人物、著作及主要观点。

1.教育学的萌芽阶段

例1(2001年统考试题)

“教学相长”“及时而教”等教育思想最早出自于我国的()。

A.《学记》

B.《论语》

C.《大学》

D.《中庸》

【答案】A

【解析】“教学相长”和“及时而教”都出自《学记》,除此之外,还有“不陵节而施…‘学不躐等”“长善而救失”“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禁于未发”等。

【错误防范】对于《学记》中的这些论述,有两个要求:第一,知道这些话出自《学记》;第二,把这些话与当今的有些教学原则等结合起来,如“不陵节而施”和“学不躐等”,它们都体现了当今的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则体现了当今的启发性的教学原则。

例2(2011年统考试题)

西方最早论述教育问题的专著是()。

A.昆体良的《论演说家的教育》

B.柏拉图的《理想国》

C.拉伯雷的《巨人传》

D.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

【答案】A

【解析】昆体良的《论演说家的教育》又被译成《雄辩术原理》。

2.独立形态教育学的建立

(1)夸美纽斯

例3(2003年统考试题)

在现代教育理论形成的过程中,明确提出“泛智”进步教育思想的教育家是()。

A.夸美纽斯

B.洛克

C.卢梭

D.裴斯泰洛齐

【答案】A

【解析】夸美纽斯的“泛智”思想是指他提出的把一切知识传给一切人类,这是普及教育的思想,他是外国教育最早提出普及教育的思想家。

例4(2006年统考试题)

首次从理论上论证班级授课制的教育家是()。

A.夸美纽斯

B.洛克

C.赫尔巴特

D.卢梭

【答案】A

【解析】夸美纽斯为了实现他的“泛智”的思想,提出了一种新的教学组织形式——班级授课制。

例5(2008年统考试题)

明确提出“教育适应自然原则”的近代教育家是()。

A.夸美纽斯

B.洛克

C.乌申斯基

D.第斯多惠

【答案】A

【错误防范】夸美纽斯的著作《大教学论》是教育学形成一门独立学科的标志。

(2)杜威

例6(2001年统考试题)

“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等命题的提出者是()。

A.夸美纽斯

B.洛克

C.杜威

D.赫尔巴特

【答案】C

【解析】“教育即生活”和“教育即生长”仅是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的两个教育主张,他的其他的经验主张也需要掌握,如“学校即社会”“教育即经验的改造或改组”和“教育无目的”等。

【错误防范】在教育,有两个重要的流派:传统教育派和现代教育派,它们的代表人物分别为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和美国教育家杜威。他们都强调“三个中心”,但内容不同。赫尔巴特强调“教师中心”“书本中心”(或“间接经验为中心”)和“课堂中心”;而杜威强调“学生中心”(或“直接经验为中心”)、“活动中心”,其中,杜威的“做中学”必须记住。

(3)赫尔巴特

例7(2011年统考试题)

传统教育派的代表人物赫尔巴特倡导的“三个中心”是指()。

A.教师、活动、经验

B.学生、活动、教材

C.教师、书本、课堂教学

D.学生、经验、活动

【答案】C

例8(2007年统考试题)

试图在心理学基础之上建立教育方法论,并提出了的阶段教学法的教育家是()。

A.夸美纽斯

B.斯宾塞

C.赫尔巴特

D.杜威

【答案】C

【错误防范】这是一个易考的地方。与此相关的还有如下一些内容:

第一,赫尔巴特的著作为《普通教育学》;

第二,赫尔巴特在西方教育史里被称为“科学教育学之父”:

第三,赫尔巴特提出了“四段教学法”:明了、联想、系统和方法;

第四,在“教学”一章提到了“教学为主”的含义,‘‘教学为主’’含义的记忆可以与赫尔巴特的“三个中心”结合起来掌握,即将赫尔巴特的“三个中心’’(即教师中心、书本中心、课堂中心)变为“三个为主”——教师发挥主导作用、以传授书本知识为主、以课堂为主,再加一句:大部分时间用于教学。

例9(2002年统考试题)

英国教育家斯宾塞的教育代表作是()。

A·《爱弥儿》

B.《人的教育》

C.《教育漫话》

D.《教育论》

【答案】D

例10(2005年统考试题)

学前教育家的代表作是()。

A.《教育漫话》

B.《爱弥儿》

C.《人的教育》

D.《教育论》

【答案】C

3.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的建立

例11(2004年统考试题)

我国第一部用马克思主义观点阐述教育问题的著作是杨贤江的()。

A.《普通教育学》

B.《新教育大纲》

C.《论共产主义教育》

D.《教育过程》

【答案】B

【错误防范】克鲁普斯卡娅的《国民教育与民主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最早探讨教育学问题的著作。

例12(2009年统考试题)

凯洛夫《教育学》的理论体系更侧重于哪一个教育流派?()

A.形式教育派

B.实质教育派

C.传统教育派

D.现代教育派

【答案】C

【解析】传统教育派的观点是:教师中心、书本中心(间接经验中心)、课堂中心。代表人物是德国的赫尔巴特等。

现代教育派的观点是:学生中心、直接经验中心、活动中心。代表人物是美国的杜威等。

【错误防范】在掌握知识和发展智力的关系方面也存在两大派别:形式教育派和实质教

育派。

形式教育派的观点是:重视智力,忽视知识。

实质教育派的观点是:重视知识,忽视智力。

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教育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例13(2010年统考试题)

主要从事流浪犯罪儿童教育并著有《教育诗》等论著的教育家是()。

A.加里宁

B.克鲁普斯卡娅

C.凯洛夫

D.马卡连柯

【答案】D

4.当代教育学理论的新发展

例14(2001年统考试题)

《给教师的建议》的作者是苏联教育家;结构主义学说的倡导者是美国教育家。

【答案】苏霍姆林斯基布鲁纳

【解析】目前的考试没有填空题,上述考点可以以选择题等形式出现。

例15(2002年统考试题)

“教学与发展”理论的倡导者是()。

A.赞可夫

B.皮亚杰

C.布鲁纳

D.瓦·根舍因

【答案】A

例16(2004年统考试题)

下列哪一条教学原则是教育家赞可夫在《教学与发展》一书中提出的?()

A.程序编排的原则

B.激发动机的原则

C.使学生理解学习过程的原则

D.结构主义的原则

【答案】C

【错误防范】赞可夫进行了18年的教学与发展的改革实验,他实验的理论基础之一是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他提出了发展性教学理论的五大教学原则,即高难度、高速度、理论知识起指导作用、理解学习过程以及使所有学生包括差生都得到发展。

例17(2003年统考试题)

在现代教育理论的发展中,德国教育家瓦·根舍因提出了()。

A.结构主义教学理论

B.儿童智力发展阶段理论

C.教学与发展的关系理论

D.范例方式教学理论

【答案】D

例18(2007年统考试题)

苏联教育家阿莫纳什维利提出了合作教育学的理论。合作教育学的核心是()。

A.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合作

B.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合作

C.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合作

D.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合作

【答案】A

例19(2005年统考试题)

提出“教学过程化”理论的教育家是()。

A.巴班斯基

B.皮亚杰

C.布鲁纳

D.瓦·根舍因

【答案】A

例20(2009年统考试题)

在教育学理论发展中,提出儿童智力发展阶段与教学关系理论的教育家是()。

A.赞可夫

B.皮亚杰

C.布鲁纳

D.瓦·根舍因

【答案】B

考点二:教育学发展中逐渐形成的理论派别。

例21(2005年统考试题)

教育学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不同的理论流派。其中杜威倡导的是()。

A.实用主义教育学

B.实验教育学

C.文化教育学

D.批判教育学

【答案】A

例22(2006年统考试题)

在教育学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理论派别,其中美国的鲍尔斯与金蒂斯倡导的是

()。

A.实验教育学

B.文化教育学

C.实用主义教育学

D.批判教育学

【答案】D

例23(2008年统考试题)

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西方兴起了批判教育学理论,其代表作之一是()。

A.斯普朗格的《教育与文化》

B.阿普尔的《教育与权力》

C.杜威的《民本主义与教育》

D.赞可夫的《教学与发展》

【答案】B

例24(2009年统考试题)

20世纪以后产生的资产阶级“儿童学”的理论基础之一是()。

A.实验教育学

B.文化教育学

C.实用主义教育学

D.批判教育学

【答案】A

例25(2010年统考试题)

持有“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儿童中心论”等观点的理论派别属于()。

A.实验教育学

B.文化教育学

C.实用主义教育学

D.批判教育学

【答案】C

【错误防范】2005年、2006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都考查了这部分内容。这部分内容易采用选择题的形式考查。因此,对于这部分内容,考生需掌握以下几点:

第一,掌握四个派别的名称:实验教育学、文化教育学、实用主义教育学和批判教育学。

第二,了解每个派别的主要观点。

第三,记住每个派别的代表人物和著作。

考点三:教育学的基础知识,如教育学的概念、教育规律的含义以及教育学与教育科学体系的关系。

例26(2002年统考试题)

教育学研究的教育现象主要包括教育的现象和现象。

【答案】社会认识

【解析】目前已没有填空题,但是这是一个考点,可以用其他形式进行考查。

例27(2004年统考试题)

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一般为()。

A.教育现象及规律

B.教育政策与法规

C.教育理论与实践

D.教育历史与现实

【答案】A

例28(2008年统考试题)

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称为()。

A.教育规律

B.教育法规

C.教育原则

D.教育政策

【答案】A

【解析】教育规律是客观的,题中提到的“内在的”“必然的”是客观性的具体表现。

教育法规、教育原则、教育政策三者都是人制定的,有人的主观愿望在里面,它们具有主观性的特点,而它们又都是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被制定出来的,因此,它们都具有客观性的特点,即它们是主观性和客观性有机结合的产物。

【错误防范】这道题还容易出成辨析题。如教育规律就是指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又如教育规律就是指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这种表述都不全面,教育规律不仅要揭示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的关系,而且还要揭示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如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与教育的关系等。

例29(2007年统考试题)

教育科学现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科学体系,这个体系中的基础学科是()。

A.教育学

B.教育哲学

C.教育心理学

D.教育生理学

【答案】A

【解析】教育学作为一门具体的学科,它的发展有两大趋势:一是教育学自身的分化,产生了很多新的学科;二是教育学在不断与其他学科结合,形成了许多交叉学科或边缘学科。所产生的这些新学科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教育科学体系,而教育学是这个体系中的基础学科。这是一道经常考的选择题。

【文章二】

第二章教育的本质、功能和基本规律

一、常见考试知识点

考点一:教育的属性(包括教育的本质属性和教育的社会属性)。

考点二:教育的四种起源论(神话起源论、生物起源论、心理起源论和劳动起源论)。

考点三:教育的发展(原始社会的教育、古代社会的教育和现代社会的教育)。

考点四:影响人发展的因素(遗传、环境、教育和主观能动性)。

考点五:教育要适应人的发展规律。

考点六: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关系。

二、常见考试题与解题技巧

考点一:教育的属性(包括教育的本质属性和教育的社会属性)。

例1(2011年统考试题)

教育的本质属性是()。

A.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B.增进人的知识技能的活动

C.培养人的思想品德的活动

D.发展人的智力和体力的活动

【答案】A

例2(2003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教育受制于社会生产方式,同时又具有相对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表现为哪几个方面?请简述。

【参考答案】(1)教育具有自身的继承关系,它并不会随政治经济制度的改变而立即改变。

(2)教育受政治思想、道德观念、哲学、宗教等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教育观点和教育内容上。(3)教育与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教育可能落后于政治经济的发展,对新的政治经济制度起阻碍作用;教育也可能超前于一定的政治经济水平,对新的政治经济起着催生作用。

例3(2008年统考试题)

在旧的社会制度下,可能会出现新的教育思想和理论;新的社会制度建立后,旧的教育思想和理论还将继续存在。这说明了()。

A.教育超前于政治经济的发展

B.教育滞后于政治经济的发展

C.教育与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D.政治经济决定教育的发展

【答案】C

【解析】这个题考查的是“教育与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平衡性可以有两种表现:超前或滞后。

【错误防范】“教育与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是“教育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教育具有相对独立性”这项内容,即“教育要受其他意识形态的影响”,要求考生掌握其他社会意识形态对教育影响的两个方面:教育观点和教育内容。

例4(常见练习题)

世界上不同民族的教育往往表现出不同的传统与特点,这主要是因为教育()。

A.具有阶级性

B.具有自身的继承关系

C.不能脱离政治经济

D.具有永恒性

【答案】B

考点二:教育的四种起源论(神话起源论、生物起源论、心理起源论和劳动起源论)。

例5(2001年统考试题)

美国学者孟禄提出的教育起源理论被称为()。

A.需要起源论

B.意识起源论

C.生物起源论

D.心理起源论

【答案】D

例6(2002年统考试题)

美国教育家孟禄主张的教育起源论被称为起源论;而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教育只能起源于。

【答案】心理劳动

【解析】这是一个考点,需要考生注意,虽然填空的题型已不存在,但是该考点可以以其他形式出现。

例7(2006年统考试题)

教育起源于无意识模仿的观点属于教育的()。

A.生物起源说

B.心理起源说

C.意识起源说

D.神话起源说

【答案】B

【解析】这是心理起源说的观点,它强调的是教育是无意识模仿的活动。意识的两个基本特征是活动的计划性和目的性。教育是一种有计划、有目的的活动,如在原始社会,年长一代在生产中向年轻一代传授一些生产经验,在生活中向年轻一代传授一些生活经验,目的是使年轻一代更好地适应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这种生产教育和生活经验的传递就是教育。因此,教育是一种有意识的活动。

例8(2008年统考试题)

教育的生物起源说的错误主要是否定了教育的()。

A.继承性

B.社会性

C.永恒性

D.独立性

【答案】B

【解析】请考生记住生物起源说的典型表述:“教育是一种在人类社会范围以外,远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已产生的现象”,这样就容易选择了。

【错误防范】以上例5至例8考查的内容都是教育的起源论。教材中所涉及的教育起源论有四种:神话起源论、生物起源论、心理起源论和劳动起源论。

对于生物起源论和心理起源论的内容,一般易考选择题。这部分内容需要考生掌握:(1)两种观点的代表人物:生物起源论的代表人物是法国的利托尔诺;心理起源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的孟禄。(2)他们的主要观点:生物起源论认为,教育是一种在人类社会范围以外,远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已经产生的现象,老猫教小猫捉老鼠就是教育;心理起源论认为,教育起源于儿童对成年人的一种无意识的模仿。

对于劳动起源论的内容,希望考生做简答题的准备。主要内容是:(1)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教育只能起源于人类特有的生产劳动;(2)劳动为教育的产生提供了现实条件(手、脑、语言);(3)劳动对教育的产生提出了客观要求(年长一代必须把人类积累起来的生产经验和生活经验传递给年轻一代);(4)教育只能起源于人类社会的生产劳动,并随着生产劳动的发展而发展。

考点三:教育的发展(原始社会的教育、古代社会的教育和现代社会的教育)。

例9(2006年统考试题)

我国是最早出现学校教育的国家之一。据史料记载,夏朝的学校称作()。

A.教馆、坐馆

B.家塾、私塾

C.庠、序

D.律学、书学

【答案】C

【错误防范】殷商和西周的学校名称是“学”“瞽宗”“辟雍”“泮宫”等;此外,学校产生在奴隶社会,也是一个易考的内容。

例10(2004年统考试题)

古希腊的雅典教育特别重视()。

A.军事体操教育

B.雄辩和演说训练

C.“骑士七技”训练

D.人的多方面和谐发展

【答案】D

例11(2010年统考试题)

欧洲中世纪教会教育的内容“七艺”包括“三科…‘四学”,其中“三科”是指()。

A.文法、算术、天文

B.文法、修辞、辩证法

C.哲学、算术、音乐

D.辩证法、几何、音乐

【答案】B

例12(2004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在教育发展,资本主义教育针对封建教育进行了哪些改革?

【参考答案】(1)在教育内容上,增加了大量的自然科学知识,开设了许多新的学科。

(2)在教学方法上,出现了实验、演示、实习等新的教学方法。

(3)在教学组织形式上,以班级授课制取代了个别教学。

(4)在教育目的上,出现了双重目的,即一方面培养资产阶级人,另一方面培养熟练的劳动力,并第一次提出了普及义务教育的问题。

考点四:影响人发展的因素(遗传、环境、教育和主观能动性)。

例13(2004年统考试题)

学生的年龄特征是指他们在一定年龄阶段内所表现出来的哪方面的本质和典型特征? ()

A.认识和情感

B.情感和意志

C.生理和心理

D.气质和性格

【答案】C

例14(2002年统考试题)

“孟母三迁”的故事说明了哪种因素对人发展的影响?()

A.遗传

B.环境

C.教育

D.社会活动

【答案】B

例15(2003年统考试题)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这反映了哪种因素对人的发展的影响?()

A.遗传

B.环境

C.教育

D.主观努力

【答案】B

例16(2007年统考试题)

辨析题:“给我一打健全的儿童,我可以用任意方法使他们改变,或者使他们成为律师、法官,或者使他们成为乞丐、盗贼。”

【答案】错误。

此说法过分夸大了环境和教育的作用,易导致“环境决定论”和“教育万能论”的错误。环境和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虽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它们并不是无条件的,还要考虑遗传、人的身心发展的特点等影响。教育并不能任意决定人的一切发展方向。

【解析】影响人的发展的因素有四个:遗传、环境、教育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它们的作用分别为:遗传是人发展的生理前提或物质基础;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对人的发展起重要作用;教育在人的发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主观能动性是人发展的内因。答这类题的思路:首先,判断对与错。若发现是错误的,要指出来。接着要承认这一因素在人的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后就要指出,除了这一因素影响人的发展外,其他因素(要具体点明)也在影响人的发展,它们的作用分别是什么,人的发展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错误防范】遗传决定论。答题思路:过分夸大了遗传的作用;遗传是人的发展的生理前提或物质基础。人的发展除了受遗传影响外,还受环境、教育和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影响,具体来说,环境是人发展的重要因素,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主观能动性是人发展的内因。总之,人的发展应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例17(2008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简述遗传、环境和教育在人身心发展中的作用。

【参考答案】(1)遗传是人身心发展的生理前提,为人的身心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2)环境对人的发展的影响是广泛的、经常的,但却是自发的、无计划的。在肯定环境对人发展影响作用的同时,不能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人的社会实践所起的作用。

(3)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因为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培养人的活动,它规定着人的发展方向。

例18(2009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为什么说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参考答案】(1)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培养人的活动,它规定着人的发展方向。

(2)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给人的影响比较全面、系统和深刻。

(3)学校有专门负责教育工作的教师。教师受过专业训练,能够有效地培养学生。

【错误防范】这里考查的是影响人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教育。除了教育因素外,还需要记住遗传和环境的作用,即遗传是人身心发展的生理前提,为人的身心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同时,环境对人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考点五:教育要适应人的发展规律。

例19(2001年统考试题)

教育要适应人的发展的性和性,循序渐进地促进人的发展。

【答案】顺序阶段

例20(2002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教育要适应人的发展的哪些基本特征?

【参考答案】(1)教育要适应人的发展的顺序性和阶段性;

(2)教育要适应人的发展的不均衡性;

(3)教育要适应人的发展的稳定性和可变性;

(4)教育要适应人的发展的个别差异性。

例21(2005年统考试题)

教育者应在儿童发展的某一关键期对儿童施以相应的教育,这是因为人的发展具有()。

A.顺序性和阶段性

B.不均衡性

C.稳定性和可变性

D.个别差异性

【答案】B

例22(2011年统考试题)

在儿童身心发展的某一关键期施以相应的教育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这说明教育必须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的()。

A.顺序性

B.阶段性

C.不均衡性

D.稳定性

【答案】C

考点六: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关系。

例23(2005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教育的社会功能表现在哪些方面?

【参考答案】(1)教育的政治功能,即教育为政治服务的功能。

(2)教育的经济功能,即教育促进物质生产发展和改善,促进一定生产关系的功能。

(3)教育的文化功能,包括传递与保存文化、活化文化、交流融合文化、选择文化、更新与创造文化等功能。

例24(2001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简述教育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

【参考答案】(1)教育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手段。

(2)教育是科学知识和技术再生产的手段。

(3)教育是生产新的科学知识和技术的手段。

【解析】“教育是科学知识和技术再生产的手段”中的“教育”指的是基础教育(即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通过中小学教育,使原来被少数人(或教师)所掌握的知识为更多的学生所掌握。

“教育是生产新的科学知识和技术的手段”中的“教育”指的是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具有教学和科研两种功能,通过大学教授与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们一起研究可以创造出新的科学知识和技术。

例25(2006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教育的文化功能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参考答案】(1)传递、保存文化;

(2)活化文化;

(3)交流融合文化;

(4)选择文化;

(5)更新与创造文化。

【错误防范】教育对文化的作用是一个易考的题.。除了作为简答题准备外,还要浏览一下每小点之下的具体内容,做到一看到一个有关实际例子,就能够判断出它体现了教育的文化功能的哪一小点。

例26(2007年统考试题)

在教育的文化功能中,将存储形态文化转变为活跃文化是教育()。

A.传递文化的功能

B.活化文化的功能

C.交流文化的功能

D.更新文化的功能

【答案】B

【错误防范】这部分考的是教育的文化功能中的一项内容。作为考生,“教育的文化功能”的内容要作为一道较为重要的简答题来掌握。

例27(2009年统考试题)

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发展()。

A.起决定作用

B.不起决定作用

C.只起加速作用

D.只起延缓作用

【答案】B

【解析】这道题目考查的是“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反作用”。从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反作用的具体表现来看,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不起决定作用。教育对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发展只能起加速或延缓作用。C和D两个选项都是不完全的。

【错误防范】辨析题:“教育救国论”。参考答案:错误。因为它夸大了教育的作用,导致教育万能论的错误。教育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只能起加速或延缓作用,而不能起决定作用。

例28(2010年统考试题)

辨析题:在现代社会中教育可以决定社会的发展方向。

【答案】错误。

这种观点过分夸大了教育的作用。教育与社会发展相互作用的规律表明,教育受社会生产

方式,尤其受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制约。教育对社会发展虽有作用,但只能在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轨道上实现,对社会发展仅起加速或延缓作用,它不能决定社会发展的方向。否则,将导致教育万能论的错误。

例29(2011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教育有哪些主要的社会功能?

【参考答案】(1)政治功能:通过教育巩固和维护一定的政治制度,促进政治体制的完善与变革的功能;

(2)经济功能:通过教育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

(3)文化功能:是指教育传递保存文化、活化文化、交流文化和选择文化的功能。

【文章三】

第三章教育目的

一、常见考试知识点

考点一: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的关系。

考点二: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客观依据和理论依据)。

考点三:在确立教育目的的问题上存在的两种错误理论(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

考点四:教育目的的基本点和教育方针。

考点五:素质教育。

考点六:体育和美育。

二、常见考试题与解题技巧

考点一: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的关系。

例1(2009年统考试题)

辨析题:在我国,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学校具有不同的教育目的。

【答案】不准确或错误。

此说混淆了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的概念。教育目的是人才培养的质量规格标准,是对受教育者的总要求。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目的是相同的,即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这一教育目的的规定下,各级各类学校有不同的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教育目的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化。

【解析】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识记这两个定义。

考点二: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客观依据和理论依据)。

例2(2005年统考试题)

辨析题:社会需要是制定教育目的的依据。

【答案】错误(不准确或不全面)。

除社会需要外,制定教育目的还应考虑人的兴趣、爱好、性格、才能等个性发展的需要。

例3(2007年统考试题)

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方法是()。

A.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B.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

C.德育与智育、体育相结合

D.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答案】D

【错误防范】在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部分,易考的小题有:(1)“社会分工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该内容易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选择的部分为“社会分工”;(2)“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和对立是人的片面发展的主要特征”,该内容易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选择的部分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

例4(2008年统考试题)

辨析题:发达国家机器大工业生产得到了飞速发展,物质极大丰富,因此,在这些国家中就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答案】错误或不全面。

机器大工业生产只提供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可能,并不必然带来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还要受到社会制度的制约;人的全面发展还必须通过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才能实现。

【错误防范】这部分考查的内容是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除了上面的内容外,还需要考生掌握以下几点:

第一,社会分工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

第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和对立是人的片面发展的主要特征。

考点三:在确立教育目的的问题上存在的两种错误理论(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

例5(2007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简述教育目的个人本位论的基本观点。

【参考答案】(1)教育目的是根据个人的发展需要而制定的。

(2)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社会价值只是表现为它有助于个人发展。

(3)人生来就具有健全的本能,教育目的就在于促使本能不受影响地发展。

【解析】教育受社会制约,同时也受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的制约,这是教育的两大基本规律。教育目的的确立必然受到社会的制约和人的发展规律的制约,所以,我们在制定教育目的时,既要考虑社会的需要,同时也要考虑人的自身发展的需要,不能只强调其中一个方面。在教育目的的确立依据问题上,教育曾形成过两大理论流派:一是个人本位论,二是社会本位论。个人本位论只强调人的需要,忽视社会的需要。社会本位论只强调社会的需要,忽视人的需要。这里只考了其中的一种错误观点。

【错误防范】有三点需要注意:

第一,不仅要掌握个人本位论的基本观点,而且要知道如何对这一观点进行评析。评析:个人本位论的积极意义在于:首先,它确立了儿童在学校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强调尊重儿童的发展需要,促使其个性的发展。其次,提出了培养“自由的人…‘自我实现的人”和健全人格的理论体系,倡导民主的教育观,对现代学校教育有积极意义。个人本位论的不足在于:首先,忽视了社会发展对教育的要求。其次,过于强调人性中个人的价值及其对人的发展的作用,忽视了学习和社会影响的作用。

第二,了解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的代表人物。个人本位论的代表人物有卢梭、罗杰斯等;社会本位论的代表人物有赫尔巴特、涂尔干等。

第三,教育目的的社会本位论的基本观点及其评析。基本观点为:(1)个人一切发展有赖于社会;(2)教育除社会目的外,无其他目的;(3)教育结果只能以社会效益加以衡量,教育的结果主要看对社会贡献了什么,培养的人对社会起了什么作用。评析:社会本位论强调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对教育目的的制约作用,教育目的要根据社会需要来制定。这对于保证教育的地位,发挥教育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的发展都有积极的意义。但其否定了个体的兴趣、心理规律和个性特征对制定教育目的的作用,是片面的、不科学的,也容易造成对学生个性发展的压抑。

考点四:教育目的的基本点和教育方针。

例6(2002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基本点是什么?

【参考答案】(1)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使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3)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实现我国教育目的的根本途径。

例7(2002年统考试题)

毛泽东同志在1957年首次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目的是()。

A.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B.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

C.培养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D.培养脑体结合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答案】A

例8(2005年统考试题)

我国当前的教育方针提出,教育应培养()。

A.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

B.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C.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新人

D.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答案】D

例9(2010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我国当前的教育方针是什么?

【参考答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例10(2011年统考试题)

我国当前教育方针强调教育必须()。

A.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服务

B.为社会实践服务,为均衡发展服务’

C.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的农村服务

D.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答案】D

考点五:素质教育。

例11(2006年统考试题)

辨析题:素质教育是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智力和能力为根本目的的教育。

【答案】错误或不全面。

素质教育应该是以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的教育。促进学生“双基”的掌握,智力、能力的发展仅是素质教育的一个方面。

考点六:体育和美育。

例12(2010年统考试题)

学校体育的根本任务是()。

A.增强学生体质

B.向学生传授体育基本知识和技能

C.进行体育道德教育

D.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

【答案】A

例13(2011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学校体育有哪些具体任务?

【参考答案】(1)促使学生正常发育和身体各器官机能的发展,增强学生体质;

(2)向学生传授体育卫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

(3)通过体育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4)向国家输送优秀体育运动员。

例14(2003年统考试题)

作为学校体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并且是各项运动基础的项目是()。

A.游泳

B.田径

C.武术

D.球类

【答案】B

例15(2004年统考试题)

我国颁布的“中小学体育锻炼标准”反映出学校体育的主要内容是()。

A.田径和体操

B.田径和球类

C.体操和游戏

D.田径和游戏

【答案】A

例16(2006年统考试题)

在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中,体育的根本任务是()。

A.促进学生身体正常发育

B.发展学生的人体基本活动能力

C.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D.增强学生体质

【答案】D

例17(2008年统考试题)

在全面发展教育中,各育是相互联系的,但又相对独立,各自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提供物质基础的是()。

A.德育

B.智育

C.体育

D.劳动技术教育

【答案】C

【解析】这里考查的是“全面发展教育”的有关内容。

【错误防范】对于“全面发展教育”这部分,请考生掌握以下两点:

第一,“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组成: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

第二,掌握德育、智育和体育的作用。这里考查的是体育的作用。德育的作用,简单地说,是为其他各育提供方向性的保证,智育的作用是为其他各育提供知识基础和能力基础。

例18(2001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学校美育的任务是什么?

【参考答案】(1)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点,使他们具有感受美、理解美、鉴赏美的知识和能力。

(2)培养学生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3)培养学生的心灵美和行为美。

例19(2009年统考试题)

中国近代第一次明确将美育列入教育方针,并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教育家是()。

A.王国维

B.蔡元培

C.杨贤江

D.陶行知

【答案】B

【错误防范】美育第二次被列为学校教育组成部分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提法是德、智、体、美、综合技术教育五育并列。

例20(2003年统考试题)

美育主要是通过美和美打动学生感情,使他们在心灵深处受到感染或感化,从而培养他们具有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

【答案】现实(自然和社会)艺术

【解析】虽然在试卷中没有填空题的题型,但这是一个考点,需要考生加以注意。

例21(2004年统考试题)

民国时期,蔡元培对教育进行了重大改革,他将体、智、德、四育并列,并提出“以代宗教”。

【答案】美美育

【解析】虽然在试卷中没有填空题的题型,但这是一个考点,需要考生加以注意。

【文章四】

第四章教育制度

一、常见考试知识点

考点一:教育制度的基本概念及制约因素。

考点二:旧中国的学制。

考点三:新中国的学制改革。

二、常见考试题与解题技巧

考点一:教育制度的基本概念及制约因素。

例1(2009年统考试题)

一个国家为实现其教育目的,从组织系统上建立起来的一切教育设施和有关规章制度称为()。

A.国民教育制度

B.学校教育制度

C.教育领导制度

D.教育管理制度

【答案】A

【解析】这里考查的是广义教育制度的定义。

【错误防范】(1)要理解这个定义中提到的“教育设施”和“有关规章制度”,以应对如下类似的考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国民教育制度?()

A.图书馆

B.文化宫

C.教育内容

D.办学体制

(答案:C)

(2)狭义的教育制度是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

(3)记住:学校教育制度是整个教育制度的核心,是国民教育制度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它体现了一个国家教育制度的实质。该内容可出如下一些考题:

·国民教育制度的核心和实质是()。

A.中等教育制度

B.社会教育制度

C.学校教育制度

D.高等教育制度

(答案:C)

·国民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

A.中等教育制度

B.社会教育制度

C.学校教育制度

D.高等教育制度

(答案:C)

例2(2010年统考试题)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

A.学校的领导和办学体制

B.学校的规章制度

C.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制度

D.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总体系

【答案】D

例3(2002年统考试题)

广义的教育制度是指教育制度;狭义的教育制度是指教育制度。

【答案】国民学校

【解析】虽然目前填空题的形式不存在了,但这是考点。

例4(2001年统考试题)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它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

【答案】学制总体系

【解析】虽然目前填空题的形式不存在了,但这是考点。

例5(2009年统考试题)

在教育,存在着不同身份和地位的人享有不同的受教育机会和权利的现象。这说明学制具有()。

A.永恒性

B.继承性

C.阶级性

D.相对独立性

【答案】C

【错误防范】建立学制的依据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社会政治经济制度,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本国学制的历史发展和国外学制的影响。要了解这些依据以应对有关题目,如:

·在不同政治经济制度下,学制在很多方面存在共同特点,如入学年龄,大、中、小学阶段的划分,在很多国家都是一致的。这是因为,学制的建立要受()。

A.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

B.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科学技术发展状况的影响

C.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影响

D.本国学制的历史和国外学制的影响

(答案:C)

考点二:旧中国的学制。

例6(2002年统考试题)

我国颁布的第一个现代学制被称为学制;正式实行的第一个现代学制被称

为学制。

【答案】壬寅癸卯

例7(2001年统考试题)

我国最早实施中小学六三三分段的学制是()。

A.壬寅学制

B.癸卯学制

C.壬子癸丑学制

D.壬戌学制

【答案】D

例8(2007年统考试题)

在我国现代学制沿革中,第一次规定男女同校、废止读经,并将学堂改为学校的学制是()。

A.壬寅学制

B.癸卯学制

C.壬子癸丑学制

D.壬戌学制

【答案】C

例9(2008年统考试题)

在我国现代学制沿革中,最早明令废除在受教育权方面的性别和职业限制的学制是()。

A.壬寅学制

B.癸卯学制

C.壬子癸丑学制

D.壬戌学制

【答案】C

例10(2003年统考试题)

我国第一次将中等教育列入学校教育系统的现代学制是()。

A.壬寅学制

B.癸卯学制

C.壬子癸丑学制

D.壬戌学制

【答案】A

【错误防范】请记住我国现代学制包括旧中国的学制和新中国的学制改革两部分。以上例6至例10部分考查的是旧中国的学制的内容。对于旧中国的学制,需要考生掌握以下几点:

第一,记住旧中国的学制的四个名称:壬寅学制,癸卯学制,壬子癸丑学制和壬戌学制。

第二,对于壬寅学制,需要掌握它是中国颁布的第一个现代学制,颁布时问为1902年,这个学制只颁布而未实行。

第三,对于癸卯学制,需要掌握它是中国实行的第一个现代学制。要了解下面的内容,即一看到下列内容就应该知道它出自于这个学制:“开始把学校制度与教育行政制度分开”“明文规定教育目的是‘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明显反映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体现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特点”。

第四,对于壬子癸丑学制,要能够认识下列内容,为选择题做准备:“1912年”“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对旧学制加以修订”“第一次规定了男女同校,废止读经,充实了自然科学的内容,将学堂改为学校”。

第五,对于壬戌学制,要能够认识下列内容,为选择题做准备:“1922年”“又称‘六三三制’或‘新学制”“‘以美国学制为蓝本”。

考点三:新中国的学制改革。

例11(2001年统考试题)

新中国第一次学制改革是在年;1958年我国学制改革确定了“”的办学方针。

【答案】1951两条腿走路

例12(2004年统考试题)

1958年,我国学制改革曾提出过“三个结合”的原则,其中之一是()。

A.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B.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

C.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

D.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相结合

【答案】B

例13(2002年统考试题)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把其责任交给()。

A.国家

B.地方

C.学校

D.家长

【答案】B

例14(2006年统考试题)

我国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并()。

A.以乡为主

B.以县为主

C.以地区为主

D.以省为主

【答案】B

例15(2005年统考试题)

在我国当前农村教育改革中,提出要推进“三教统筹”。其中的“三教”是指()。

A.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

B.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C.幼儿教育、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

D.幼儿教育、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

【答案】B

例16(2007年统考试题)

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曾经提出“两基”的教育发展总目标。其中“两基”是指()。

A.传授与掌握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B.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C.基本完成教育体制改革,基本完善教育结构

D.基本完成课程改革任务,基本实施素质教育

【答案】B

【错误防范】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确立了20世纪末教育发展的总目标。在总目标中,除了提到“两基”外,还提到了“两全”和“两重”。“两全”是指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两重”是指要建设好一批重点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

例17(2010年统考试题)

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规定,农村成人教育的重点是()。

A.扫除青壮年文盲和职业人才培训

B.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C.加强农业知识的教育和实用技术的培训

D.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培训

【答案】B

例18(2011年统考试题)

义务教育是我国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

A.自觉性、免费性与普及性

B.免费性、统一性与选择性

C.强制性、免费性与普及性

D.福利性、自觉性与普及性

【答案】C

【文章五】

第五章教师与学生

一、常见考试知识点

考点一:教师劳动的特点。

考点二:教师的专业素养。

考点三:教师专业发展的概念、内容和途径。

考点四: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考点五:师生关系的特点以及如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二、常见考试题与解题技巧

考点一:教师劳动的特点。

例1(2002年统考试题)

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对突发性事件作出迅速、恰当的处理被称为“教育机智”。这反映了教师劳动的哪一特点?()

A.复杂性

B.师范性

C.创造性

D.主体性

【答案】C

例2(2004年统考试题)

有人说教师工作是一个“无底洞”,没有明显的时空界限,这反映了教师劳动的哪一个特点?()

A.复杂性和创造性

B.主体性和示范性

C.长期性和间接性

D.连续性和广延性

【答案】D

例3(2005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简述教师劳动的复杂性和示范性的特点。

【参考答案】复杂性是由教师劳动任务的多样性以及劳动对象的个别差异性所决定的。教师的劳动是复杂的劳动。

示范性是指教师应成为学生的楷模表率,教师必须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这是由学生“向师性”和模仿性的心理特点决定的。

例4(2007年统考试题)

学生的“向师性”和模仿性的心理特征决定了教师的劳动具有()。

A.复杂性

B.创造性

C.主体性

D.示范性

【答案】D

【解析】这是一道易考的选择题。

【错误防范】教师的劳动特点是:复杂性、创造性;连续性、广延性;长期性、间接性;主体性、示范性。该部分内容易考简答题。

考生要对教师的主体性深入理解。主体性是指劳动手段,教师的劳动手段是他(或她)自身,是凝结于自身的知识、智慧、才能、思想品德等,教育教学过程就是将教师自身具备的知识、才能、思想品德等素质转移到学生身上的过程。

例5(2001年统考试题)

教师必须十分重视自身的发展,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这体现了教师劳动的哪一特点?()

A.复杂性、创造性

B.连续性、广延性

C.长期性、间接性

D.主体性、示范性

【答案】D

【解析】复杂性是针对劳动的目的和对象来说的,创造性是针对劳动对象、内容、方法和突发教育事件来说的;连续性是针对时间而言的,广延性是针对空间而言的;长期性是指人才的培养周期长,间接性是指教师的劳动价值是通过学生体现出来的;主体性讲的是劳动手段,教师的劳动手段是他(或她)自身;示范性是指教师是学生模仿的榜样。

【错误防范】教师劳动的8个特点经常考,容易出两类考题:选择题和简答题。因此,考生首先要记住这8个特点。其次,了解各个特点的含义,这样可以为选择题做准备。命题者经常会给出一两个小例子,让考生来分析它反映了教师劳动的哪一特点。最后,能用几句自己的话来解释教师劳动的每一个特点,这是在为简答题做准备。

例6(2008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简述教师劳动的特点。

【参考答案】(1)复杂性、创造性。复杂性表现在教师劳动目的的全面性和劳动任务的多样性;创造性体现为教师创造性地运用教育教学规律,在复杂多变的教育情境中塑造发展中的人。

(2)连续性、广延性。教师劳动没有时间和空间的严格界限。

(3)长期性、间接性。教师的劳动成果是合格的人才,而人才培养的周期较长;教师劳动不直接创造财富,而是以学生为中介实现教师劳动的价值。

(4)主体性、示范性。教师的劳动手段是教师自身;教师必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解析】这部分内容易考简答题。

【错误防范】首先,要求考生记住这些特点。

其次,要对这些特点理解,以防灵活性的小题出现。如: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体现了教师劳动的什么特点?(创造性)

“教师的教育机智”体现了教师劳动的什么特点?(创造性)

“教有法,而无定法”体现了教师劳动的什么特点?(创造性)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体现了教师劳动的什么特点?(长期性)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体现了教师劳动的什么特点?(示范性)

考点二:教师的专业素养。

例7(2004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做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具备哪些职业道德素养?请简要说明。

【参考答案】(1)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热爱学生。

(3)有集体协作的精神。

(4)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

例8(2002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应具备哪些基本的知识素养?

【参考答案】(1)比较系统的马列主义理论修养。

(2)精深的专业知识。

(3)广博的文化基础知识。

(4)必备的教育科学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以及各科教材教法等。

例9(2003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做一名合格教师应具备哪些能力素养?请简要说明。

【参考答案】(1)组织教育和教学的能力。

(2)语言表达能力。

(3)组织管理能力。

(4)自我反思能力。

考点三:教师专业发展的概念、内容和途径。

例10(2010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教师专业发展的含义是什么?教师应具备哪些专业能力?

【参考答案】教师专业发展是指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在专业思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方面不断完善的过程,即由一个专业新手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专家型教师的过程。

教师专业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组织能力、自我反思能力等。

例11(2011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参考答案】(1)专业理想的建立。

(2)专业知识的拓展与深化。

(3)专业能力的提高。

(4)教师自我的形成。

例12(2006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教师专业发展有哪些基本途径?

【参考答案】(1)师范教育;

(2)新教师的入职辅导和在职培训;

(3)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4)自我教育提高。

考点四: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例13(2001年统考试题)

简答题: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应怎样正确地看待学生?

【参考答案】(1)学生是教育的对象。

(2)学生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主体。

(3)学生是发展中的人。

例14(2002年统考试题)

学生是教育的,又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

【答案】对象(客体)主体

【解析】尽管填空题的题型已经不存在了,但是该考点还是需要考生加以注意。

例15(2003年统考试题)

学生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主体,其主体作用的表现形式为()。

A.自觉性

B.独立性

C.主动性

D.创造性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10)

专业

名称

4月18日(星期六)

4月19日(星期日)

课程 代号

上午 (9:00-11:30)

课程 代号

下午(14:30-17:00)

课程 代号

上午(9:00-11:30)

课程代号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23.186

1 引言

在高等教育大发展的形势下,结合高职教育以培养高素质技能性人才的目标,面对专业知识系统的繁冗,如何在学习实训技能的同时,又能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成为了高等职业教育的难题。自主考试系统的建立及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的特殊性,使高职教育的工学结合特色得到更好的体现[1]。

2 高职教育的现况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具有高等教育的特点外,还具有其他教育不具备的独特的特征。

首先,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对象与目标是在生产与管理一线的技术型人才,注重能力应用与专业技能的培养。然后,从专业设置与课程设置来看,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与课程设置的依据主要是按照市场所需要的岗位需求设置专业。其显著的特点就是针对性比较强,针对岗位或职业而设定的。就课程设置而言,高等职业学校的课程强调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课程模式,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随着这种教学模式的推广与发展,有一个问题也渐渐显露出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着重强调实践与动手能力,导致学生对理论知识渐渐疏远,最终造成学生“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状态。

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降低,枯燥的课本与理论知识再也无法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而在高职教育活动中,侧重实践教学的方式会让学生对理论文化知识更加避而远之。

尽管“实践出真知”,但是理论是实践的基础,所以高职教育过程中,在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同时,也应该加强学生的文化理论基础,这样才能更加适应迅速发展的社会。因此,改善理论知识的教学方法成了一种简单而有效的途径。

3 特定环境下的自主考试系统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立足于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为铁路系统输送专门技术型人才的职业院校。铁路系统是一个融会贯通,而且实时更新的系统,及时地了解铁路相关知识成为了铁路院校学生的首要任务。学生只有在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之后,才能够明确所学专业的目标与任务,真正实现自我社会价值。

随着科学技术的提高,教学内容与条件的多样化,很多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就掌握了一定的计算机基础,对于他们而言,铁路知识琐碎而繁多,传统的记忆方式让高职院校的学生感觉枯燥而乏味。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学生开始对接受知识的方式有了自己的见解。

铁路知识竞赛平台是一种自主考试系统,基于软件开发工具Visual Basic与Access数据库系统进行研发,自主考试系统是传统考场的延伸,它以新奇的界面与考试方式吸引学生积极参与。学生通过登录界面,输入考号与姓名可以进入竞赛考试模式,考生在答题的过程中有实时计时的界面,可以让考生明白剩余答题时间,若时间剩余为0,考试自动终止,当学生答完题交卷之后,系统进行实时评阅,并显示成绩单,可以实现公平评阅。

自主考试形式具有传统考试无法替代的优势。传统的考试方法会造成学生因考试压力过大而罹患“考试恐惧症”,或者心存侥幸,投机取巧,严重违背了考试的初衷,也打击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2]。尤其针对铁路院校的学生,面对如此庞大而复杂的知识体系,繁重的记忆任务只会加重学生学习的压力,歪曲他们学习的目的,而自主考试系统的出现,在高职院校注重能力培养的同时,恰恰弥补了理论教学的薄弱环节,通过公平公正、新颖独特的考试考核方式,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建立一种竞争心态,提高了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

4 结束语

基于高等职业教育是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的的特点,自主考试系统的建立对于高职学生能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结合课堂教学,学生可以对专业知识进行随学随考,更牢固地掌握阶段性专业知识;考虑到冗繁庞杂的专业知识内容,自主考试系统大大提高了学生对于学习的积极性;试题的随机性和多样性能够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防止作弊现象的发生,而且平台题库的随时更新也保证了学生对于专业知识面即时拓展的需求[3]。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日益发展,软件开发工具也丰富多样起来,数据库技术也日渐成熟,因此自主考试系统将会更多地应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

参考文献:

[1]陈光勇.在线考试系统在职业教育中的应用[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20).

[2]徐辉,周健,朱正月.网上考试系统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应用[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08,22(5):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