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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大全11篇

时间:2022-08-10 10:01:34

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

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篇(1)

一、关于统建房的定义及范围统建房是指1973年--1986年期间,由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投资、拨款,北京市组织统一建设、管理的,按国家投资指标(包括“三材”指标)划拨,由中央单位分配使用的住房。

中央单位的统建房,目前分别由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为“市房地局”)各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为“区房地局”)和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市建委”)系统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管理。

二、关于统建房的出售问题

    (一)统建房售房工作原则上以房管部门为主,原分配使用单位参与、协助。

(二)凡现住统建房的住户(包括中央单位职工和市属单位职工),按照自愿的原则,均可申请购买现住房。购房人享有与其它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政策规定的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凡于1999年年底前提出购买现住房申请并按规定交付房价款的住户,均执行北京市1999年房改售房价格和各项优惠政策。

(三)由市房地局及各区房地局管理的统建房,由中央单位代表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以下简称为“国管局房地司”)、市房地局共同进行清查核实,先清后售,边清边售。具体清查摸底工作由国管局房地司、市房地局按系统分别负责落实,清查工作于1999年10月31日前完成。

(四)售房资金的收缴、归集工作,由区房地局负责并按规定一律存入由国管局房地司、市房地局和市房改办委托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开设的“中央单位统建房售房资金”专户中,专户账号是25900596-96.

    (五)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承办售房的单位开具统建房售房款存储证明,区房地局凭资金存储证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六)售房情况的汇总、备案工作,由各区房地局负责边出售边登记造册,逐月报送市房地局,并由市房地局汇总后分送市房改办、国管局房地司及有关单位备案。

(七)《房屋所有权证书》发放工作,由房屋所在区房地局依据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售房款存储证明,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发放,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附记中注记“中央单位统建房”字样。

三、关于统建房售房资金的管理问题统建房售房资金按照“统一归账,专项管理”的原则,专户存储。在有关方面对售房资金的使用未达成一致意见之前,不得支用。统建房售房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办法,由国管局房地司、市房改办、市房地局协商确定。

四、关于已出售统建房的清理问题由市房改办、市房地局、市建委开发办负责对在本通知下发之前已经出售的统建房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国管局房地司予以配合。售房资金须于2000年6月30日前一律归集到统建房售房资金专户中,实行统一管理。清理清册一式四份分别由市房改办、市房地局、市建委、国管局房地司备案。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房改纪律,切实做好统建房的房改售房工作统建房房改售房工作,关系到中央单位统建房广大住户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房改政策,严肃房改纪律,对在统建房改售房和清理、清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其领导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查处。有关单位要集中人员和时间,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其他

    (一)由市建委系统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的且产权有争议的统建房的清查、出售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二)中央单位主张产权、由市建委系统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的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统建房,确权材料齐备的,房屋所在区房地局及时予以出具确权证明;确权材料不齐备的,由主张产权的中央单位出具具结书、房管单位出具证明后,房屋所在区房地局作为特例予以确认。房改售房工作由主张产权的中央单位组织实施。

(三)有关统建房售房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问题,按照《中央单位统建房售房资金存储、管理和使用办法》(见附件)执行。

(四)有关统建房房改售房工作中的未尽事宜,由国管局房地司、市政府房改办、市房地局、市建委开发办另行规定。

(五)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央单位统建房售房资金存储、管理和使用办法为落实《关于协商解决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环境治理和住房建设等问题的会议纪要》(京政会〔1999〕77号)精神和《关于中央在京党政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统建房房改售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制定中央单位统建房售房资金存储、管理和使用办法。

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以下简称国管局房地司)、市房地局和市房改办委托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芳城园分理处住房基金专户内设立中央单位统建房售房资金专用帐户,帐号:25900596-96.专项存储中央单位统建房售房资金。国管局房地司、市房地局共同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户,预留印鉴,实行双印鉴管理。开户单位名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二、统建房售房资金由承办售房的单位统一存储到统建房售房资金专户内。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承办售房的单位为购房人开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住房基金收款专用凭证”(一式五联,以下简称“专用凭证”)和“中央单位统建房购房人情况表”(一式四联),在专用凭证“备注”栏填明“统建房售房资金”,由购房人持“专用凭证”和“中央单位统建房购房人情况表”到附近工商银行分理处办理缴款手续。

2、工商银行分理处收款后,将“专用凭证”收款人回单盖章交回购房人,同时将资金划入统建房售房资金专户内。

3、购房人将“专用凭证”收款人回单交回承办售房的单位,承办售房的单位为购房人开具发票(或收据),办理后续手续。

4、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统建房售房资金后,按照承办售房的单位建立单位明细帐户,定期与国管局房地司、市房地局对帐,并随时接受查询。

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对进入专户资金进行管理,对国管局房地司、市房地局负责。

四、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国管局房地司、市房地局、市房改办提供的统建房售房清单,协调工商银行有关分理处为承办售房的单位提供服务,为承办售房的单位开具统建房《售房款存储证明》,区房地局凭资金存储凭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五、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每月10日、25日向国管局房地司、市房地局书面通报统建房售房资金存储情况。

六、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公共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号)文件规定,统建房售房资金中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0%、连同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52元向承办售房的单位缴交的维修基金用于建立住宅公共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留归承办售房的单位,单独记帐。承办售房的单位应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取《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鉴卡》(一式两份),办理开户手续,预留单位印鉴。使用时需向国管局房地司、市房地局备案。

七、统建房售房资金除建立住宅公共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外的其他部分,在国管局房地司、市房地局未达成一致意见前,均不得支取。达成一致后,凭国管局房地司、市房地局加盖双方印鉴的书面通知,方可办理支取。

八、本办法下发之前出售统建房的售房收入按本办法执行。

附:

中央单位统建房购房人情况表年    月    日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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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姓名  |          |  所在单位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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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偶姓名  |          |  所在单位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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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地址  |                      |  层次室号  |                |

|-------|-----------|------|--------|

|    建筑面积  |                      |  总房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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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篇(2)

一、 当前我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主营业务有证券经纪、证券承销、证券自营、资产管理、兼并收购、基金管理和咨询,我国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上业务,如经纪业务风险、承销业务风险、自营业务风险和资产管理风险等。

1. 治理结构缺陷导致风险管理工作薄弱。我国证券公司虽然大多已经改制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但其实际运作中仍具有浓厚的国有企业色彩。证券公司高管人员主要由政府任命,许多公司对高管人员未能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高管人员存在拍脑袋决策的现象。部分公司高管人员的个人私利左右着公司的经营决策,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

2. 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形同虚设。证券公司一般都设有风险控制委员会,但在具体开展业务时,风险控制委员会难以真正起到控制风险的作用,许多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凌驾于风险控制委员会之上,使得风险管理机构形成虚设。

3. 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证券公司的风险产生于其业务发展的各个环节中,许多公司在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时不够细化,没有对容易产生风险的环节实施严密控制。有的公司虽然有风险管理制度,但执行制度不严格,从而造成风险暴露。

4. 风险管理手段落后。我国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主要依靠定性分析,凭经验进行风险控制,风险管理手段落后。

二、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不善造成的后果

1. 行业连续3年出现整体性亏损,而且亏损额逐年扩大。2002年~2004年,证券公司已连续3年出现行业整体性亏损。2003年平均每家券商亏损为80万元;而2004年,平均每家券商亏损扩大为1 200万元。

2. 资产质量恶化。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近几年来,许多券商的资产质量争剧恶

化,如大鹏证券净资产为-40亿元,闽发证券净资产为-220亿元等。

3. 多家券商被依法撤销。2002年以来,已先后有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经开”)、鞍山证券、大连证券、富有证券、佳木斯证券、新华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被关闭或撤销。

三、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国际经验借鉴

1. 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国外证券公司认为,业务的风险不在于业务本身,而在于业务管理方式,违反纪律或是监管方式上出现失误最有可能引发风险。让每一个员工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风险,是风险管理的根本。

2. 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美国投资银行的风险管制结构一般是由审计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风险监视委员会、风险政策小组、业务单位、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公司各种管制委员会等组成,这些委员会或部门的职能分别介绍如下:(1)审计委员会一般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由其授权风险监视委员会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2)风险监视委员会一般由高级业务人员及风险控制经理组成,一般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兼任该委员会的负责人。该委员会负责监视公司的风险并确保各业务部门严格执行识别、度量和监控与其业务相关的风险。(3)风险政策小组则是风险监视委员会的一个工作小组,一般由风险控制经理组成并由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兼任负责人。该小组审查和检讨各种风险相关的事项并向风险监视委员会汇报。(4)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为公司各项业务制定风险容忍度并批准公司重大风险管理决定,包括由风险监视委员会提交的有关重要风险政策的改变。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特别关注风险集中度和流动性问题。(5)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是一个专门负责公司风险管理流程的部门。该委员会的负责人一般直接向财务总监报告,并兼任风险监视委员会和风险政策小组的负责人,同时一般也是公司最高决策执行委员会的成员。风险管理委员会管理公司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风险管理委员会还要掌握公司各种投资组合资产的风险概况,并要开发出有关系统和风险工具来执行所有风险管理功能,该委员会一般由市场风险组、信用风险组、投资组合风险组和风险基础结构组等四个小组组成。

3.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美国证券公司完善的治理结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股权结构合理。股权结构决定治理结构,美国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具有以下特征:①证券公司的股权极为分散。②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具有高度的流动性。③美国投资银行都拥有一定数量的内部持股。(2)董事会结构有利控制风险。美国证券公司的董事会结构具有以下特点:①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占有重要位置且相对独立。②董事会下设各种委员会以协助其经营决策并行使监督职能。(3)对经理层的具有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美国证券公司对经理层的约束机制通过以下方式实现:①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类似的调查稽核委员会,部分地代行监事会的审计监督职能。②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③外部市场对经理层具有很强的监督与制约作用。

4. 有效的激励机制。一般来说,美国投资银行的激励机制具有以下特点:(1)激励机制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重点倾斜。美国投资银行对高管人员实行重点激励,给予他们极为丰厚的待遇。美国五大投资银行的董事长兼ceo总收入平均为1 752.4万美元。(2)激励工具多元化。美国投资银行(如美林证券)在设计激励机制时广泛采用了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和期限互不相同的多元化金融工具,并通过这些不同金融工具的组合运用以求达到最佳激励效果。(3)激励层次多样化。如美林证券根据员工不同职级、不同服务年限、不同工作的特点,采取了多种不同的奖励计划,使员工从进入公司到离退休、从年轻新手到资深专家都能享受不同的阶段性激励。

5. 先进的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国外大型证券公司均设有全球性备用设施和资料系统计算在全球主要市场交易的营运风险,可以使公司对全球市场变动的情形作出迅速反应。有关部门也会利用特别报告控制营运风险,指出对帐情况及让本集团鉴定需要额外抵押品的情况。该部根据交易性质及风险类型设立相应的储备金,以应付营运失误。

四、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改进措施

1. 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应该建立起一套系统的风险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该监控到分支机构的管理、重要业务的管理等方面。

证券公司的不良资产很多都是分支机构违规操作或越权经营造成的,对分支机构实行授权经营,明确其业务范围,才能控制分支机构产生的风险。对营业部经理、财务主管、电脑主管重要职位,从人事组织上进行三权分离,直接对公司的总部负责,其任免、工资等与营业部全部脱钩。

在重要业务的管理方面,证券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自营业务管理制度、证券承销及资产经营业务管理制度、经纪业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健全重要的管理制约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电脑通信系统管理制度、稽查审计制度等。

2.加强对高层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业务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证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证券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并力求不使之形式化。证券公司内部也该建立对高管人员行为和职责的监督约束机制,发挥独立董事、公司内审计机构对高管人员的监督和约束功能。

3. 提高员工的风险控制意识。在风险管理中人的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在大力倡导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监控机制的同时,强化员工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提高员工的执业素质是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4.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和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之间的关系。在努力推动业务发展时,要控制好各项业务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风险:(1)经纪业务的风险控制:要规避经纪业务的风险,就需要从佣金标准、客户数量和结构、交易量及其结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分析,使之优化以创造最大利润,同时规避经纪风险。(2)证券承销业务的风险控制:随着证券发行中保荐人制度的实施,证券公司投行业务风险越来越大,证券公司要加强对企业的研究,对企业的前景、业绩、财务状况以及市场具体情况等作出综合判断。(3)自营业务的风险控制:二级市场的价格波动以及证券公司制度的不完整性,使得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存在着较大的风险。证券公司应调整投资理念,重新定位投资业务,加强自营业务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同时应重视中短项目投资、组合投资、价值发现与价值再造,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规避市场风险。(4)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严格按照《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在条件不成熟时,宁愿该项业务发展慢一点,也要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5. 设立专门风险管理机构,并使其有效运转。风险管理委员会需建立严密的风险管理流程,一般包括:(1)成立一个正式的风险管理组织,此组织能确定风险监管流程;(2)审计委员会(向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整体风险监管流程进行定期的审核;(3)确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由定量分析工具来支持;(4)公司最高管理决策层明确规定风险容忍程度,并且定期进行检讨以确保公司的风险承受与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战略、资本结构以及现在和预期的市场条件相一致;(5)在职责和分工明确的情况下,保持业务、行政管理和风险管理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协调。

6. 尽快应用数学模型等先进的风险管理手段和工具。应当运用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形成组织严密并能适时对风险进行监控的综合风险管理和控制模型。如借鉴证监会国际组织“资本充足率”的框架和计量与管理风险的var(value—at—risk)模型,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参考文献:

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篇(3)

财务委派制度其实质就是由集团总公司通过统一招聘、录用、培训、考核一批财务人员,并把他们下派到集团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代表集团公司实施财务核算,他们直接对集团公司负责,同时又受被委派单位的领导。这样的委派制度在国际上其实也是通行的,而且,不仅仅在建筑行业中,实践证明这种财务管理模式在其他行业中也是防范财务风险的有效模式。但是,在实践中也暴露了很多问题,如:制度建设不完善或缺失、企业领导层重视不够、财务人员独立性不强、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以下我们分别予以具体分析:

1、财务制度不健全或者缺失健全、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制约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因而不能纸上谈兵,更要付诸实施,做到有章可循、奖惩分明。没有合理的制度,必会导致人浮于事;没有严格的执行,只能是形同虚设。没有健全的财务委派制度,对于财务人员的工作开展产生隐形障碍,既不利于领导意志的贯彻执行,更不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某些财务工作者年初无预算、开支无计划、成本无控制、费用无限制、核算无规矩、挂账不清理等,这是造成财务秩序混乱、建筑企业经营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为保证企业自身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和强化内部管理的需要,通过建立、实施事前预测规划、事中监督控制、事后归纳总结等全过程、专业性、经常性的相互联系、相互约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措施,实现企业的自我控制、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在企业管理阶层的设置上,某些企业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理,还有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等。只有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制度,逐步建立多层复核、审批、审计再监督的内部控制体系,才能保证各个管理阶层有条不紊的各司其职,这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备条件。

2、企业领导层对财务管理制度重视不够树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领导的重视是关键。企业领导如果自身执行力薄弱,在涉及到财务程序的执行时贪快求简,必然会忽略了原则上应该遵循的条例步骤。例如某企业设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费用报销应该先由财务部复核签字,再由财务总监审核签字,最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在出纳处报销。可当有人直接找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销时,总经理直接先签字,然后再找其他人员签字。这就是一种对财务管理制度不重视、不支持的表现。另外,有些领导层法制观念不强、不能够坚守原则或以与下属的亲疏关系论奖惩功过等等问题,都表明领导层能否提升自身素质、能否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直接影响了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效力,更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甚至是企业形象息息相关。提高建筑企业领导层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领导艺术素质和法制意识是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根本保证。

3、财务人员独立性不强与财务信息失真财务人员虽然受集团公司委派,对委派单位负责,但是委派的财务人员又直接受被委派单位的负责人领导,即所谓双重领导。委派的财务人员一方面要监督被委派单位,另一方面又要服务被委派单位。集团公司只管找财务人员要数据,被委派单位负责发放其福利薪酬———财务人员只是形式上受集团公司委派,实质上还是受制于被委派单位。这就是造成财务人员独立性不强,以致财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这种矛盾关系如果处理的不好,将造成财务委派制度只能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作用。关键是解决“责、权、利”的问题。要想财务人员具有独立性,集团公司必须做到既要管人事任命,又要管福利薪酬、绩效考核。如果财务人员在基层单位拿工资,他们所反映数据的真实性就不得不让人质疑”。

4、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财务人员关键是做好“认真”二字,要及时、准确的把财务信息数字化传递给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在这个过程中,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性绝不能被忽视。目前,我国建筑企业财务机构的设置大多是金字塔形、机构设置层次多,效率低下。员工之间的信息存在不对称性,缺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导致企业的理财观念陈旧、员工理财知识和技巧不足,与信息时代的要求不相适应。所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是顺应时展的客观要求,这不仅需要企业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同时需要及时对员工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更重要的是:不给予员工思想、道德素质问题的足够重视更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安全隐患。思想支配行为,如果财务人员的思想不正确,就很难保证其财务行为的客观公正,其所制造的会计信息质量就难以令人信赖。而财务人员自身的道德修养没有一个考量的标准,所以要求企业管理人员“预防为主,教育为辅”,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必需要加强对在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

二、建设以集权式与分权式相结合的财务委派制度的意义

针对建筑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委派制度迫在眉睫。财务委派制度属于“直接管理”形式,即以集团公司名义向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直接委派会计人员。在这种形式下,委派对象大多是分公司、项目部会计主管,有的也包括出纳人员;委派部门为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方式大多采用直接管理式,即对会计人员的薪酬、福利、培训、考核、人事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实行在分公司、项目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轮岗制度。

1、集权式与分权式管理优缺点建筑业财务管理制度无外乎集权式与分权式两种,然而各有优缺点。集权式的优点是公司总部可以随时掌握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各项目部的财务情况,并对各项目的资金流、成本等实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有利于集团公司强化财务管理。缺点是对外地项目的核算资料可能不及时,不能实时准确地反映集团公司财务状况,不利于企业的税收筹划,不利于调动分公司和项目部的积极性。分权式的优点是减轻了公司总部的核算工作,有利于各项目部门及时准确的反映其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税收筹划。缺点是容易造成项目经理部权力过大,滋生腐败。因而,应建设集权式与分权式相结合的财务人员委派制度,财务人员统一由集团公司委派任命,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传递技术,通过财务信息数据化,实施集团公司对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远程控制;畅通集团公司与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道,不定期的委派集团公司财务审计人员下到基层实施内审,对基层信息的真实性再次确认。

2、财务委派人员制度建设的意义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都由多个分公司、项目部组成,集团公司提供资质,为工程的质量、安全等负责,靠收取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费生存。集团公司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项目部均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民事权利。集团公司是法律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就必须提高分公司、项目部的会计核算质量,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集团公司有必要对分公司的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如果分公司、项目部不能做到工程款专款专用,出现拖欠材料款、民工工资等债务纠纷问题,所有的法律责任都会转嫁给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需要从源头上抓起,把每一项工程,每一笔工程进度款控制到位,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控制。一方面为项目经理把关,另一方面要保证工程款不能被分公司、项目部所挪用,这样才能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公司管理层应从战略高度重视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为及时、准确的了解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运行情况;只有被委派财务人员代表集团公司更好地履行财务核算、财务监督的职责,才能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完善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为财务管理的独立性创造必要条件,理顺企业管理层次,明确基层财务人员虽然在基层工作,但其使命具有双重性。通过对财务人员定期培训、考核、轮岗、奖惩和晋升等一系列激励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全面素质。人才储备已成为现代企业能否长足发展的关键,企业家越来越认识到现代企业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而财务人员素质更是关系到企业信息的真实性与否。

三、加强建筑行业财务委派制度建设

集团公司履行财务决策管理层,而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属于经营执行层,两者不存在绝对的集权和绝对的分权。集团公司对财务集中管理并不排斥分公司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在订立合同、业务购销、资产负债、留存收益分配的核算上均有相对的独立性。不管企业财务管理是集权,还是分权,其最终的都是为了增加经济效益,提高工作效率,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防范风险。如何减少财务风险,提高运营效率,保证企业长久、稳定、健康的发展,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课题。

1、建立健全建筑行业财务管理体制建筑企业通过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结合行业特点及企业自身情况建立有效可行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实施财务委派的制度保障。体制建设是企业建设的核心。根据企业财权配置的不同方式,理论上将财务管理模式分为“集权型管理模式”和“分权型管理模式”二种。但不管什么企业,都不应采取绝对集权和绝对分权,而应该是集权和分权的结合体。要明确董事会———总经理———集团财务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会计———出纳的责权利,做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

2、建立健全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公司内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其目的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其财务信息的统一性、规范性、可比性,便于汇总财务数据,合并财务报告和统一财务管理。

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篇(4)

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现代企业制度随之改革,逐步形成了以资本为纽带的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众多的子公司共同组成,母公司通过产权控制各个子公司,使其经营管理符合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目标,最终促进企业集团经济的增长。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施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加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和监督管理,建立良好的财务管理与控制体系,为完成企业集团经营目标,多种方法并用,收到较好的效果,其中企业集团委派专业会计掌控子公司财务工作,不失是一个好措施

一、子公司财务管控的现状及问题

(一) 经营目标差异,导致财务监控困难

1.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对子公司内部的资源有着独立的支配权,集团总部无法直接参与到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中,对子公司的财务信息不能得到全面的资源信息,监控困难。财务监督往往无法保持原则性、独立性,对财务收支审查监督实际已经失效,这种误导信息严重影响了集团公司整体运营,为集团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壮大留下后患。

2.经营目的不一致,导致决策判断失误

企业集团经营的目标是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子公司经营目标是保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种目标的偏差会直接导致某些子公司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来篡改、删减上报集团的财务信息,而集团总部所掌握的财务信息不能全面的反应出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必然会影响集团总部的决策判断。

企业集团面临的信息失真、信息滞后、信息管理成本高等问题困扰着管理层。

(二)集团资金运营低效益、高风险

许多集团企业对分子公司监督控制、考核不力,子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不良资产有增无减。企业资金流向与控制脱节;资金分散,使用效率低下;子公司多头开户,资金失控;贷款、担保无控制,资金风险大; 由于无法对资金统一调配,出现部分集团成员资金富裕,部分集团成员贷款度日。集团内企业间大量的往来通过外部银行结算,形成资金体外循环,耗费不少结算费用。各成员企业分散融资,信用低,融资困难;融入资金各自分散投资,随意性大,集团重大战略投资缺乏资金保障,整体资金运营效率和效益普遍偏低。

(三)集团决策不能有效贯彻和执行

决策是集团公司的一项重要职能,而集团公司的发展,主要依靠的是企业的所有成员精诚合作。集团公司通过加强财务管理与控制等手段,可以使企业的每一个成员执行公司经营目的以及长期规划,从而能够统筹兼顾,将资金放在发展最为需要的地方。随着集团公司的规模发展,下属公司特别是外地公司不断增加,战线偏长,许多控制制度跟不上,管理力度不够,财务监管手段落后,集团的决策执行力无法得到保证。

二、实行资金集团管理,会计人员由集团集中统一委派

为解决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分散管理,财务信息失真,难以协调的局面,对子公司的会计人员实行由集团公司委派制,进入相应子公司的决策管理层。使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成为实施经营全过程财务监控功能。严格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的规定,正确、及时地披露存在的问题,提高了企业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一)被委派的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 既关注子公司的局部利益,又重视集团的全局利益。

对子公司的会计核算与财务活动的监督,特别是监督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及财务政策是否符合集团的总体战略和经营目标,确保各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和财务行为不仅符合各子公司的局部利益,而且要符合集团的全局利益。

2. 既关注财务目标控制,又重视财务过程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主要是通过考核各种财务指标来实现的,以往集团对子公司只重视财务目标,不重视财务过程的控制,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因此,委派会计的作用要参与子公司财务控制工作,不仅要重视财务目标的实现,还要重视对财务过程的控制,通过对子公司财务过程的控制,有利于督导重要财务工作的落实,及时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财务工作质量,进而推动子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3.既关注制度建设,又重视制度执行。

母公司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财务规章制度,要求子公司严格执行,以实现对子公司财务活动的控制。制度控制的优点是保证子公司的内部财务运行有章可循,从根源上防止子公司财务活动失控。但这种方法的有效性受子公司执行财务制度力度大小的影响,一旦子公司有意隐瞒或不贯彻执行,各种制度就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母公司被委派的会计一方面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制度建设,另一方面,还要代表母公司要经常检查子公司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此方法的有效性。

4. 转变财务管理理念,提高子公司财务人员的素质

(1)对子公司的管理,首先要使其转变财务管理理念,促使财会人员由核算型会计向管理型会计转变,一方面加强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先进财务管理理念;另一方面应在子公司财务部门设立预算、稽核、评价等工作岗位,让财务人员认识到财务管理的丰富内容,逐步转变管理理念,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2)对财务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符合上岗资格的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完备的人员备案制度。这样一方面可以帮助各子公司解决人员少、特别是优秀财务人员少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从根本上提高了各子公司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从集团的整体利益方面考虑也有利于加强对各子公司的监控与管理,促进其财务管理水平真正提高。

4.监督子公司运作的机制,促使集团目标的实现

(1)监控全面预算计划实施

集团公司预算编制委员会指定的预算体系,先下达管理会计平台,再通过网络下发到各个子公司,委派会计监督子公司接受集团下发的预算体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拿出实施方案,下发到生产基层。

各子公司将全面财务预算报经集团公司审批后,纳入集团公司的整体财务预算予以执行,以保证各子公司的经营目标与集团的整体战略目标相协调一致。在企业集团内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不仅可以提高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而且有利于明确集团母公司及子公司各自的责权利,实现集团的整体战略目标。各子公司编制适合自己实际经营情况和与集团全面预算协调一致的财务预算,将使集团的全面预算落到实处,行到实处。

(2)编制预算,实时控制

编制预算是指根据预算体系编制各个预算表。企业集团各子公司缺乏统一的财务预算,有些子公司虽有自己的财务预算,但没有与企业集团的全面财务预算相协调、相匹配,没有体现集团的整体战略目标。子公司经营者往往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站在各自子公司的立场上去经营管理,追求其效益最大化。各子公司的财务人员也站在本企业的角度编制符合本企业最大利益的财务预算体系,这些预算有些与企业集团的利益相悖,这些问题的出现,必将影响和阻碍集团整体利益的提高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监管数据真实,按一定程序编制预算表,可以杜绝手工填写的人为性,堵住虚假信息的渠道。

在网络环境下,协助财务人员制定各种编制规则,并通过定义规则和存储规则将其嵌入到系统中。将一些关键数据填入表中,各种计划表中的大部分数据自动生成,使编制预算的效率和准确性大大提高。

预算控制就、将预算数与实际数进行对比,找出差异,分析问题,然后通过信息反馈,对经济业务进行控制。在IT环境下,利用预算子系统设计了预算体系、编制了各种预算数据,并存放在数据库中。当经济业务(某一事件)发生时,该事件实时驱动相应的子系统获取信息,同时驱动预算子系统的控制器接受数据;预算控制器将预算数与实际数进行比较,根据控制方法进行有效、实时的控制。

(3)加强内、外部审计的监督与控制力度。

各子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的根本原因是,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和规范不到位,其根源是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督管理机制和完善严密的规章制度。要做到财务活动的规范,要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及高质量,就必须从根本上、从制度方面提供有力的保障。因此,委派人员应协助企业集团加强对各子公司的内外部审计监督力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对各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和财务活动予以监督检查,保证各子公司财务活动的规范和会计信息的真实;还可以由集团公司统一聘请外部的注册会计师对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予以审计,以加强外部监督的力度,促进各子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提高其经济效益

三、对集团委派的会计应具备的素质

(一)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高尚的人格

集团委派的会计,不但要求熟识会计业务知识和相关的经济管理知识,还要求人品纯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敢于与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在选人当中,要按条件严格考核,保证选用人员的素质。选用委派会计人员是做好会计委派工作的关键环节,把好选人关是极其重要的。

(二) 明确委派人员服务与监督的职权范围

会计委派制是一项新事物,难免会触及到子公司某些既得利益,遇到一定困难,工作难以开展。因此,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首先,服务是委派会计的第一要务。作为会计人员,提供优势服务是自己的职责。没有好的服务质量,就谈不到有效的监督。其次,妥善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才能达到对子公司财务管控的目的。明确自己的职权范围,不能干扰被委派单位的正常工作,也不能放弃监督,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失,服务与监督都是为了保证子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会计委派制的出现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工作模式,任重而道远,它肩负着集团产业目标和子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的双重管理责任,工作的难度是很大的,但又是光荣的,它不失为一种好措施。

参考文献

[1]王政力徐丹丹: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方式的国际比较与借鉴.黑龙江对外经贸,2004(8):58~59.

[2]李晓娣:企业集团的国际比较及评价.经济师,2004(5):87~89: F, {1.

[3] 张志安.传媒巨头的企业文化和财务管理[J].新闻记者,2003,(5).

[4]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的通知.1995年5月25日[1995]外经贸计财发第311号.

[5] 林燕彬.如何实施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J].科技信息,2007,(2).

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篇(5)

(二)会计核算基础性工作不到位。对集团企业而言,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的统一是会计核算的基础性工作,是其财务分析数据准确性的前提条件。然而,不少集团企业该项工作不到位,导致各成员企业对同一事项的会计处理不同,从而给母公司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带来很大困难,甚至影响合并报表及财务分析的准确性。

(三)资金管理效率不高。在资金成本不断高企的现代经济中,资金的管理效率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至关重要,甚至可能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然而,目前我国不少集团企业资金管理效率不高,各成员企业自行融资、各自管理资金,从而造成资金使用成本高、余缺不均衡、管理效率低下。

(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滞后。财务管理信息化是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受我国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及企业自身可持续性发展意识不断增强的影响,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均进行了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用友、金蝶、SAP等ERP软件对提升我国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集团企业的财务信息化与单体公司是不同的,集团企业的财务信息化要求各成员企业使用相同的财务核算软件,即使部分成员企业确实因业务差别过大而需要使用与集团企业主体不同的财务核算软件,也应该与集团企业主体财务软件的数据实现对接。然而,现实情况是,我国不少集团企业尚未对成员单位的财务管理软件进行统一,也未进行底层数据的对接,母公司无法即时提取成员企业的数据,从而影响了集团企业财务管理效率。

二、加强我国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理论分析

根据母公司与成员企业的责权利关系,财务管理体制分为集权型、分权型和混合型三种: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是指母公司拥有高度的财务控制权,各成员企业只是被动地执行母公司的财务决策。该模式下,母公司对成员企业拥有绝对控制力,便于母公司对集团企业财务的统一管控,但却会使成员企业财务丧失积极性和创造性,导致决策失误的风险压力过度集中于母公司。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是指成员企业拥有很大的财务管理自,母公司主要负责重大财务战略问题的制定。该模式有利于调动成员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决策效率,但容易降低母公司的控制力,导致财务协调成本过高,从而损害集团企业整体利益。混合型财务管理体制是指涉及发展战略、重要资金管控等具有战略性的重大事项实行高度集权,母公司决策后要求成员企业严格执行,而其他事项特别是各成员企业日常财务事项,原则上母公司不做过多干预,给予成员企业足够的自。该模式综合了集权型和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的优点,同时又避免了各自的不足,既保证了母公司对重大事项的统一决策,有利于提升集团企业整体的经济效益,又给予成员企业日常财务管理方面足够的自,有利于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混合型财务管理体制是经实践验证的、较好的财务管理模式,有助于解决目前我国集团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应以此种模式为基础加强我国集团企业财务管理。

三、加强我国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现实意义

以混合型财务管理体制为基础,加强我国集团企业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规范成员企业财务管理行为,降低财务风险。集团企业普遍层级较多、构架复杂,各成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不同,从而导致集团企业整体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资金的集中管控等手段加强集团企业财务管理,有助于规范成员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降低财务风险。

(二)有利于强化母公司在重大财务问题上的统一领导,提升集团企业整体经济效益。混合型财务管理体制赋予母公司在重大财务问题上的高度集权,通过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体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等手段,加强集团企业的财务管理,有利于保证母公司在重大财务问题上的统一领导,提升集团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三)有利于赋予成员企业一定程度上独立的财务决策权,调动其积极性。混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理清了母公司与成员企业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分配关系,对于限额以下投融资行为、具有自身特殊性的财务事项等赋予成员企业独立的决策权,从而有利于调动其积极性。

四、加强我国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以混合型财务管理体制为基础,我国集团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财务管理:

(一)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财务管理制度是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的准绳,是最基础性工作,对集团企业更是如此。母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尤其应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体系,保证会计核算的统一性和准确性。各成员企业应参照母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具有本公司特点的实施细则。母公司内部审计部除进行财务收支合规审计、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外,还应对成员企业执行母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相关制度的优化建议。

(二)实行资金的集中管控。通过对集团企业整体资金的集中管控,母公司既可以实现对成员企业资金流的随时监控,降低财务风险,又可以利用集团优势从总体上降低融资成本,实现集团企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是集团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途径。由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共同出资成立财务公司是目前流行的资金集中管控模式,其运作方式如下:各成员企业统一在财务公司开设账户,各成员企业的结算业务均由财务公司以一个户头对口银行办理,各成员企业因业务所需的货币资金也由其统一拨付,从而在大量节省结算手续费的同时,还强化了母公司对成员企业资金流向和状况的监控。同时,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具有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资质,因此可以通过吸收存款的方式把成员企业的闲置资金汇集起来,再以低息贷款的方式提供给缺乏资金的成员企业,从而调剂了资金余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对投资行为的监管。作为企业最重要的经济行为之一,投资的成功与否甚至可能涉及到其生死存亡,特别是对于层级复杂的集团企业,更应高度重视对投资行为的监管。母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制度,根据市场状况和自身特点,确定符合集团整体发展要求的投资方向,并对投资行为的分级审批权限作出明确规定:限额以下的投资,各成员单位在经完善的可行性论证后,可自行决策,但须将相关资料报母公司备案;限额以上的投资,需进行完善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将相关资料报送母公司,由母公司审批。同时,母公司应对成员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行严格的跟踪管理,定期评估投资效果。

(四)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财务信息化实现了财务数据的即时传输、合并报表的实时生成及跨账簿、跨企业和多维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弱化了层级结构复杂化给集团企业财务管理带来的困难,是集团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因此,集团企业应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根据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统一各成员企业的财务软件,即时部分成员企业确实因业务特殊性而无法和母公司使用相同财务软件,也应通过技术开发实现数据对接。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上线供应链、决策支持等信息化模块,并和财务模块对接,实现业务数据和财务处理的同步。同时,应加强对信息化软件的维护,指派专人从事系统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篇(6)

关键词 企业集团 财务委派 利弊

企业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或投资者,肩负着集团的使命,务必谋取一定的经济利益。那么如何管理好下属企业是集团公司思考的主要问题,高效的管理方式是防范集团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实施财务委派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集团的利益冲突,对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财务委派制度简介

所谓财务主管委派制是指母公司为维护集团整体利益,强化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财务控制与监督,通过行政任命的方式对子公司派出财务主管,进入子公司经营班子,主管子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并将其纳入母公司财务部门人员编制,实行统一管理与考核奖惩的财务控制方式。

真实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是建立高效市场机制的前提,而会计信息的质量主要依赖于企业内部财务人员的素质和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集团内部的财务委派制度作为我国产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在吸收国外经验的产物,是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系改革的结果,这种委派制度是由集团公司总部的管理部门以所有者的身份,直接派遣财务主管对下属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的一项制度。其真实涵义应该是“所有者委派制”。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主管直接代表公司所有者的利益,是所有者权利的延伸。企业集团内部对控股子公司实行财务总监或者财务主管委派制、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监控和经营监督,已经成为了集团公司控制所属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的有效手段。

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委派制度所体现的是一种财务控制,是一种财务决策机制,在这种制度的引导下,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主管作为所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的助手及集团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代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多重职责。财务主管作为子公司经营者的助手,既要接受子公司经营管理者的领导,又要负责子公司的财务制度制定和日常财务活动,并要建立起相应的财务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通过自己的高业务水平来为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者提供帮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同时,财务主管代表着集团公司所有者的利益,必须从母公司的财务管理角度和经营利益角度出发,财务主管应该积极参与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为其未来发展提供建议,一旦子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有损集团公司的利益,应当及时向集团公司所有者汇报,并对子公司的行为加以阻止。从某个方面来说,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集团公司与子公司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集团公司通过派遣财务主管到子公司,通过与财务主管的沟通,能够及时了解子公司目前的动态和财务状况,一旦发生风险,即可及时援助,防止风险扩散,促进集团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集团公司实行财务委派制的动因分析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赖以生存的微观环境和宏观环境都在不断变化,越来越多的不确定因素影响着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制约着企业的未来发展。而且集团公司的资产规模大权利层次划分明确,容易形成各自为政的局面,信息不对称等都会影响集团的整体利益,随时引发财务危机。正是因为如此,集团公司通过在下属企业中委派财务总监,实施财务委派制度,以保证下属企业的资产安全完整,防止随意挪用资金和财务舞弊行为,以确保集团公司整体经济发展的竞争力和可持续性。

财务委派制度是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实施的财务控制,在企业集团中,各分子公司的财务机构具有相对独立性,母公司通过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控制,来实现对子公司的整体控制。在该制度下,集团公司所属的子公司的财务总监由母公司统一组织招聘、录用、聘任、考核及解聘等工作。财务总监负责确保所在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设计上的合法合规性,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合理地运用会计准则;保证所在子公司的资产安全,防范财务风险;科学地编制所在子公司的财务预算和经营计划;并要时刻保持与母公司财务部的沟通及联系,按个规定上报财务会计报表和汇报财务信息,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和重大财务决策及时向集团公司总部财务部汇报。

财务委派制度作为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实施财务控制的重要手段,是改善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种手段,其本质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点:(1)承担着财务监督职能。目前,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大多存在财务制度不规范、行为不合理、经营者行为不得当及缺乏风险管理意识等问题,而委派的财务总监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能够及时跟踪下属单位的资金收支情况,保障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发挥着监督的作用,并将所得到的信息及时反馈到总公司的财务部,防范财务风险。(2)财务总监是集团公司所有者利益的代表,是所有者职权在子公司内部的延伸。财务总监是由总公司统一招聘和派遣任用的,该制度的建立不仅能够促使委派的财务人员代表集团公司利益对下属企业进行管制,也能够确保下属企业在所有者的愿望下正常运转,使总公司对下属企业的重大财务决策和重大经营事项了如指掌,最大程度地维护了集团所有者的利益。(3)财务委派制度是集团公司强化总部实际控制力的内在要求。在企业集团内部实行委派制度,从总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来看,是集团主动完善自身财务管理体系的需要,目的是为了及时地掌握下属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发挥对子公司的监督,切实防范财务风险。

三、财务委派制度的利弊分析

(一)企业实行财务委派制的积极意义

首先,在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中注入了监督者。在产权分离的企业制度下,虽然下属企业的经营者也是由集团公司所有者任用的,但是由于受经营目标等因素的影响,经营者的利益与所有者的利益会产生冲突,此时就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问题。而委派的财务主管一方面负责对下属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直接控制着下属单位经济运行的第一手资料,对经营者的管理行为具有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委派财务人员的经济利益独立于经营管理者,有利于其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角度对经营者行为做出合理地评价,及时反馈下属企业的真实财务信息。

其次,能够更加有效及时地监督经营管理者。委派的财务主管除了要确保下属企业的财务制度合规合法之外,还负责审核经济业务的入账处理,在会计核算的同时及时发现不合理的费用支出,不合规的支票、凭证使用等,对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行为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存在的舞弊行为。同时,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主管可以随时就重大问题向集团公司汇报,便于集团公司及时采取预防对策。

再次,财务委派制度有利于调动委派的财务主管的积极性。该制度一方面保障和监督下属单位反映的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保障委派的财务主管独立地形式监督职能,另一方面又可以有效地解决其两难境地的问题,即子公司的财务人员既要服从于子公司经营管理者的领导,又要通过披露真实信息对其行为进行约束。

最后,有利于加强集团内部会计队伍的统一管理。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所派遣的财务主管不再完全受单位负责人的影响,通过建立、健全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管理,可以促使会计人员之间相互学习、提高会计队伍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

(二)企业引入委派制的弊端

首先,财务委派制度造成了财务主管双重身份的矛盾。作为子公司的决策管理阶层,集团公司所委派的财务主管,既要接受子公司经营者的直接领导,参与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同时又要作为母公司经营者的代表入驻子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进行再管理、再监督。就这看来,该制度把委派的财务主管置于“两难”的局面,一旦受不住经济利益的熏陶,就会违背集团公司所有者的利益,违背了所有者的初衷,例如:财务主管和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对某一决策问题上意见不统一,各执己见,必然会导致子公司经营管理的瘫痪,即使将问题及时上报到总部,也会在一段时间内影响子公司的正常运转。

其次,财务主管会计职能的实现收到制约。集团企业子公司经营管理者的目标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所委派的财务主管是为了监督子公司的经济活动,两者的目标不一致,容易导致利益上的冲突,此时,财务委派制容易带来子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委派人员的对立,反而导致了经营效率的低下。同时,财务委派制度会造成着重财务主管的监督职能而忽视会计的核算及管理职能。根据会计理论,会计本身既有反映会计信息与报告的职能,又有对内实现财务管理的职能,在实际工作中,若太过重视监督,反而会忽视管理。

再次,实施财务委派制度不利于发挥财务主管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委派的财务主管是为了保证集团的资产安全完整,其肩负的经济责任与所属子公司的经济利益相互脱钩,在不需要保证子公司的经济利益的情况下,财务主管似乎以一种局外人的姿态入驻子公司,所以其积极性与能动性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打压。而且集团公司所委派的财务主管与所属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完全脱节,其经营业绩好坏的直接负责人是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委派的财务主管则是监督经营管理者是否违规。在经济效益不好的情况下,委派的财务主管和子公司的员工待遇相差不多,反而是财务主管比较轻松,但是在经济效益比较好的情况下,子公司的员工由于业绩突出,薪酬可能会超过委派的财务主管,容易使委派人员心理不平衡,消极怠工,甚至与员工与企业发生利益冲突,影响会计职能的发挥,不利于企业的日常经营。

最后,产权关系不明晰所引发的问题。如果集团公司是由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共同出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虽然对其有资本控制权,但其经营项目的具体实施是由外方控制,总经理由外方或个人担任,委派的财务主管也将受现行会计制度、经营体制的影响,从而使其监督职能也难以发挥。

简而言之,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委派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方面有一定的作用,该制度能够强化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制止子公司领导层的腐败问题,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是财务委派制度本身就存在一些缺陷,例如委派的财务主管以双重身份出现在下属企业,其利益与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相冲突,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要积极对现行的集团公司财务委派制度进行完善和充实,使得这一机制成为真正有利于集团管理体系构建的制度,有效地在经济大潮中为国家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国企的健康发展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吴英.对企业集团财务委派制的思考.现代商业.2011.10.

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篇(7)

随着我国物业行业的迅速发展,物业管理市场环境日益成熟,物业管理行业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黄金时代后现在进入了一个瓶颈期。如何顺利通过这个瓶颈期且积蓄能量有发展后势是笔者较为关心的问题。由于物业行业有其自身的行业特点,因此在财务管理上也有其特殊性。其一物业公司财务管理不仅要从总体上实施有效地控制,还要辐射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项目;其二物业公司财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业主和企业管理层,因此物业管理企业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必须充分满足这一特殊的需求。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以及服务对象就地标了它的独特性,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要遵守原则,结合物业管理公司的特征来建立符合公司发展的制度。下面笔者就当前我国物业管理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并根据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物业管理公司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比较薄弱

由于物业管理公司的业务较为简单,且物业管理公司大都负责住宅小区的管理,管理者在意识上对公司的内控管理机制建设不重视,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就是做简单的收费服务工作,只要收费率及客户满意度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万事大吉,而不去深挖管理潜力,久而久之收入没有得到较好地监管,支出未能有效地节约,经营效益受到影响,开始走下坡路。有的物业管理公虽然按要求制定了内控制度,但内控制度中所涉及到的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太过理论化而操作性不强,或在实际工作中不按内控制度要求执行,制度形同虚设。

(二)部分企业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物业管理属微利行业,管理者又认为其经营业务简单,所以在选择财务管理人员上更多地仅从节约用人成本上出发,而非根据人员的道德素质及专业水平为招聘准则,因此部分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人员都是从收银员以及客服人员转型来的,甚至有些财务人员还没有相关的从业资格。除此之外,有些物业管理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在岗位设置上不合理,存在不相容职务不分离的现象。再加上公司不重视财务人员的后续培养,而财务人员自身除了能简单完成账务处理外也不加强对行业相关知识及自身专业理论的学习,造成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只能完成简单的记账工作,而要想对公司提出有利于降本增效的建议几乎是不可能的。

(三)会计核算粗放,各项目盈利情况不清楚

当前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在会计核算上基本上能做到按所管物业分项目(楼盘)核算,但却忽略了在同一项目中将不同的经营业务分板块核算。比如在一个物业管理项目中,有写字楼也有住宅,除提供主营物业服务外还提供停车场、食堂、维修、保洁等其他特约服务,而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在财务核算上并未将不同性质(比如写字楼与住宅)、不同业务板块(比如物业服务与食堂经营)分项核算,这样就会造成一锅粥,各业务板块的收入及成本都混在一起,搞不清楚哪个板块在赚钱哪个板块在亏钱,公司要想开源节流也不知从哪个经营项目或哪个环节下手,也就不容易发现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针对以上的财务管理缺陷,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加强管理和改进,以推进物业公司财务管理的水平,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精度与真实度,为决策者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二、提升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策略

(一)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完善财务管理体系

物业管理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必须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内部管理需求,而不能死板硬套,要有可操作性。不仅要制定出适合规范公司内部财务活动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还要不断细化完善这项制度,配以与财务管理有关的分支管理办法,如《收费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空置房管理办法》、《库房物资管理办法》等等。同时按照年初预算核定并下达管理者的考核指标,年终进行考核,奖惩挂钩。内控制度健全后,在工作中就必须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物业管理公司只有建立一套科学、完整、规范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才能充分落实好理财自,形成一系列适应物业公司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体系和自我约束机制,才能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促进物业管理公司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将记账员培养成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

物业管理公司需要转变观念,不能一味地为了节约用人成本而降低财务人员的选择标准,也不能只把财务人员当作简单的记账先生。企业可以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多方面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理论知识,培养他们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处理业务的能力,以适应未来不断发展变化的信息社会。同时财务人员自身不能只满足于会做账,要深入到所管物业现场了解经营业务发生的过程及实际情况,要有从数据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既然物业管理行业具有其特殊性,那么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人员除了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还要学习物业行业相关知识,只有对自己的行业了如指掌了才能做一个合格的管理者,也才能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三)按经营业务性质分板块核算,要为公司管理者的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当所管物业项目中存在物业性质不同或服务内容多样化的情况下,应按物业性质及服务内容分板块核算。比如在同一物业项目中既有写字楼又有住宅甚至还有商铺管理,不仅在收入核算时要将上述三类物业分开,与之相关的成本费用也应分开核算,能区分所属关系的就直接进入其成本,不能的则按一定比例分摊(可以参照收入占比分摊),这样才符合配比原则。同样,对所管物业项目除提供主营物业服务外,很多物业管理公司还同时提供比如停车场、食堂及维修维护等特约服务,这些均应按服务内容分项核算,只有这样才能清晰地反映各业务板块的真实盈亏情况,也有利于管理者及时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当我们的财务人员为公司管理者提供出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数据及业绩分析时,公司决策者才能以此做出是扩大还是缩小经营规模,或者终止某个业务板块经营的决定,也只有这样物业管理公司才能进入一个良性循环,保持住主营有微利,挖掘出增值服务板块的潜力,在同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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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霞.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11:232-233

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篇(8)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企业的组织形式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借助于全球经济的进一步互相兼并、融合、渗透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企业组织形式呈现集团化、多元化、复杂化、网络化的趋势。竞争越来越激烈,从局部扩展到全球,从一个行业扩展到国民经济的每一个链条。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发展,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作强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母子公司型企业集团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

二、概论

通常而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权,是基于母子公司的产权关系,是产权在财务管理权限上的延伸。按产权关系的联系程度,可将企业集团各成员划分为四个层次: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层。其中,核心层为母公司。紧密层是指由核心层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成员企业。两者是母子公司关系,构成了企业集团的主体,其管理活动相应成为集团管理活动的核心内容。值得关注的是,财务管理权具有很大的综合性。财务管理权限与管理体制的设定在大多数集团公司行为规范中往往被当作主要设计对象。日常的管理实践证明,只要财务上控制得当,生产经营上的其他业务或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或多或少地放权,因此它又被当作其它管理权限划分的替代品,是集团公司管理的“神经中枢”。

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体制的类型

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大体上可分为三类:集权型财务体制、分权型财务体制和相融型财务体制。集权型财务体制是指母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对子公司的所有财务管理决策都进行集中统一,子公司没有财务决策权,母公司财务部门不但参与决策和执行决策,在特定情况下还直接参与子公司的执行过程。分权型财务体制是指母公司只保留对子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事项的决策权或审批权,而将日常财务决策权与管理权完全下放到子公司,子公司只需对一些决策结果报请母公司备案即可。相融型财务体制,其实质就是集权下的分权,母公司对子公司在所有重大问题的决策与处理上实行高度集权,子公司对一切具体的经济活动具有较大自。

四、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体制确立的原则

如何选择适应于自身的财务管理体制,如何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更新财务管理模式,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从集团公司的角度考虑财务管理体制的设定或变更应当遵循如下四项原则:

(一)母子公司法人地位各自独立原则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享有作为终极股东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对子公司投资的受益权、子公司管理者的选择权、子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决策权等。但是,子公司不是母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权是其行使民事责任的基本保障,它以自己的经营与资产对其盈亏负责。

(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原则

现代企业要做到管理科学,必须首先要求从决策与管理程序上做到科学、民主,因此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三权分立的制度必不可少。

(三)明确财务管理的综合管理和分层管理思想的原则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是一种综合管理、战略管理,因此母公司财务管理不是也不可能是母公司财务部门的单一职能部门的财务管理,当然也不是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它是一种战略管理。这种管理要求:1.从母公司角度对集团公司的财务战略进行定位;2.对母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进行统一规范,做到高层的决策结果能被低层战略经营单位完全执行;3.以制度管理代替个人的行为管理,从而保证集团公司管理的连续性;4.以现代企业财务分层管理思想指导具体的管理实践(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员、财务经理及财务部门的各自的管理内容与管理体系)。

(四)与集团公司组织体制相对应的原则

集团公司组织体制大体上有U型组织(高度集权的组织结构)、H型组织(典型的分权组织结构)和M型组织(分权与集权相结合,更强调整体效益的大型公司结构)等三种组织形式。M型结构由三个相互关联的层次组成。第一个层次是由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组成的总部,它是公司的最高决策层。它既不同于U型结构那样直接从事子公司的日常管理,又不同于H型结构那样基本上是一个空壳。它的主要职能是战略规划和交易协调。第二个层次是由职能和支持、服务部门组成的。M型结构的财务是中央控制的,负责全公司的资金筹措、运作和税务安排。第三个层次是围绕公司的主导或核心业务,互相依存又相互独立的子公司。

M型组织中,在业务、经营、管理下放权限的同时,更要强化财务部门的职能作用。事实上,西方多数投资控股型公司在总部不对其子公司的经营过分干预的情况下,其财务部门的职能尤为重要,它起到指挥资本运营的作用,是“大财务”的概念。

在事业部制下,各事业部实际上是分行业子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并没有真正的人事、财务管理权,对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际上都集中在母公司的财务管理部。对于投资控股型公司来说,财务管理部实际上是针对各个行业非常多的子公司进行直接财务管理的,这就需要有足够的人力,并且有丰富的行业知识、较高的财务管理水平,否则,很难起到大的作用。如果是子公司制,则由各子公司按照行业对三级公司分类进行管理,母公司只对有限的几个全资二级子公司进行管理即可。有资料表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控股性公司财务部门的人数占到管理总部人员的60%-70%,而且主管财务的副总裁在公司中起着核心作用。他一方面是集团公司的“财政部长”,行使对外处理财务事务的职能;另一方面,又是各子公司的财务总管,各子公司的财务经理是“财政部长”的派出人员,充分担当“财政部长”的当地代言人角色。

五、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框架

在大多数情况下,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是由财务人员控制系统、财务制度控制系统、财务目标控制系统和财务信息控制系统等构建成的有机整体。

(一)财务人员控制系统

财务部门在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与控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财务部门集中控制,相当于把握了各子公司的脉搏。提高集团公司财务控制效率的有效途径是通过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控制,加强财力监控。目前,较为有效的是财务人员(或是财务总监)的委派制。即在企业集团中,子公司的财务人员(或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直接委派,向母公司负责,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等均体现在母公司,这样有利于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集权管理。

(二)财务制度控制系统

以财务权力和责任及考核为核心的财务制度是集团公司开展财务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集团公司实行科学财务管理的前提条件。集团公司内部各层次的财务制度均应重点突出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决策机构(董事会)、执行机构(经理层)和财务管理部门四层次的财务权限和责任,包括他们各自在筹资决策、投资决策、收益分配决策等各项财务活动中的权限和责任,以实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化和程序化。

(三)财务目标控制系统

为实现集团公司整体的财务目标,必须建立自上而下的财务目标控制系统,包括:

1.财务目标评价系统

围绕集团公司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理财目标,应建立以评价获利能力为主,评价偿债能力、资产营运效率和发展能力为辅的财务目标评价系统。集团母公司的财务目标确定后,可按照目标管理的方法,将总体目标层层分解到各子公司,实行层层目标控制,以确保集团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2.资金控制系统

(1)现金控制系统。对大中型企业集团而言,资金集中管理是集团公司实施现金控制的有效手段。许多集团公司通过建立资金结算中心或类似的机构来加强对子公司资金的集中、监管。

(2)现金预测系统。为了使现金管理变被动为主动,克服短期行为,母公司应通过整体预测,对集团以现有资金能做多大的经营规模、需要多大的融资规模、可寻求的资金来源等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对于财务部门而言,则要随时掌握每一时期和时点可以运用和必须支付的现金。对子公司现金的集中管理为现金预测提供了条件。

(3)筹资控制系统。在集权管理模式下,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对外筹资由内部结算中心统一对外筹措,各子公司无权对外筹资;在分权管理模式下,子公司可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筹资,但必须把筹集的资金统一存入结算中心。筹资控制系统的重点是借款控制,包括借款审批程序控制、借款总量控制和负债比率控制。

(4)投资控制系统。在不同管理模式下的投资控制系统与借款控制系统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它包含的内容除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控制和投资总量控制外,还包括投资方向控制和投资风险控制。母公司应建立健全子公司对外投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督制度,并重视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防止出现只投资不管理的现象,规范子公司投资行为。

资金控制系统是一个整体,目的是为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如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资金控制系统,其按行业分类的各全资子公司(减少了事业部这一层次)均是集团结算中心的成员,资金统一纳入结算中心集中管理,结算中心通过资金预算分析、预测集团整体的资金平衡情况,统一确定筹融资计划,由集团统一进行筹资安排;集团结算中心归集上来的资金,除在集团内部调剂使用外,由集团投资决策部门授权并监督其下属的信托投资公司来统一经营管理。

3.收益控制系统

集团公司的收益控制,主要是通过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和实施盈余管理策略来实现。

(1)统一会计政策。为保证收益质量,集团公司不仅要选用恰当的会计政策,而且要求母公司与各层级子公司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应该达到一致。为了分析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其经营成果,从而保证企业集团整体的有序运行,母公司还应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强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子公司重要财务决策的审批程序和账务处理程序,提高各子公司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与可比性。

(2)盈余管理策略。盈余管理是选择使会计收益达到某种结果的会计政策。盈余管理有别于利润操纵,它是企业为实现理财目标而采用的管理策略。在法律制度允许范围内,集团公司股东和经营者对财务报告收益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控制,其主要手段是选用适当的会计政策,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控和关联交易等方式,通过节税等形式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收益的最大化。

4,预算管理系统

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的集权管理还体现在母公司对制定用于指导各子公司预算的政策上拥有最终决定权。母公司根据集团发展规划,提出一定时期内的总目标并据以编制公司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并将各项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子公司。子公司根据母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年度预算,上报母公司审批。母公司成立专门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和平衡各子公司的预算,并汇总编制集团预算。经批准后的预算下达给各子公司,据以指导其经营活动。预算执行过程中,母公司应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随时调整偏差,保证预算的完成。

(四)财务信息控制系统

集团公司财务信息是否畅通,关系到整个财务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有效的财务信息控制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是财务信息报告制度,母公司应制定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制度,包括事前报告制度和事后报告制度,各子公司在进行重大经营决策前,必须事前向母公司报告;二是内部审计制度,集团母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审计、年度审计和子公司经营者的离任审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加以处罚,以形成集团公司内部自上而下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财务网络电算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为财务网络电算化提供了可能,为提高集团公司财务信息的有效性创造了现实条件。

六、集团财务管理集权、分权模式的利弊权衡

母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造性的工作放在首位,要更多地尊重人、了解人和关心人。这就要提高广大职工对成本管理的认识,树立全员成本意识,增强成本观念,向全体职工进行成本意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全员成本意识,变少数人的成本管理为全员的参与管理,营造全员参与成本管理的氛围。

邯钢人在深化改革中敢于创新,创立了一套“成本控制”的管理模式,并把这种“成本控制”理论当作一项核心任务应用到了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邯钢的“成本控制”经验有两大要点:1.成本控制指标分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2.全员参与成本控制,每项成本、费用控制指标都有账可查,有人控制。这种成本核算与控制的观念涵盖了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产品成本、人力资源成本、投资成本等诸方面,这是笔者学习邯钢经验得到的重要认识。企业应该高度关切成本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采取措施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成本培训班,借以提高成本方面的专业知识,从技术经济领域开辟降低成本的广阔途径。

(六)完善成本管理组织的经济责任制

完善成本管理的经济责任制,要做到:1.制订成本管理规章制度,如各项基础管理、成本约束制度等;2.明确各项成本的经济责任,将责任落实到部门或个人;3.实行奖惩兑现,成本费用控制要落到实处。必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奖惩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各种考核指标及办法,使成本费用指标真正同职工切身利益挂起钩来。有了指标就有了责任,该罚的一定要罚,对超额完成指标者,该奖的一定要奖,不能随意改变考核奖惩办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才能把成本费用控制落到实处。

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篇(9)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集团这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正在蓬勃兴起。企业集团作为现代企业发展的高级组织形式之一,是以一个或少数几个大型企业为核心,通过资本、契约、产品、技术等不同的利益关系,将一定数量的受核心企业不同程度控制和影响的法人企业联合起来,组成的一个具有共同经营战略和发展目标的多级法人结构的经济联合体。由于企业集团的组建模式和组织形式的不同,使得其集团财务管理的主体变得复杂化,因此,控制便成为财务管理的基础。财务控制是集团控制的基本手段,财务管理贯穿了企业整个运营流程,在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中,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何建立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框架,是每个企业集团须要考虑的问题。同时,由于企业集团构成形式的多样性,在财务控制的框架设置上,也应有所体现。当前,我国的企业集团往往在财务控制框架上存在着一些问题,从而增加了企业的风险,降低了企业运行的效率。企业集团必须建立规范的集团层级体制,建立有效的集团财务控制框架,进行有效的财务控制,才能有序运转,促进整个企业集团的良性发展。

一、财务控制的基本前提

1、 产权关系清晰 。产权关系是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之间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母子公司之间只有存在真实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才能形成真正经济意义上的企业集团。目前我国好多国有企业集团大都是靠行政命令组建 的,由于他们不是自发形成投资与被投资关系,且股 权结构单一,有的虚假投资导致产权控制不到位,管理软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2、权责明确。在集团内部的各个机构都要建立完善的责任 制。每个机构都应是一个责任中心。或投资中心,或利润中心,或成本费用中心,各负其责,各伺其职。这种机制的建立一方面可充分调动企业的经营积极性,企业可根据市场的变化,自行调整经营策略,提高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另一方面可提高管理效率。 使管理形式由垂直多级式向扁平式发展,解决了管理机构庞大、管理链条长、管理效率低的现状。

3、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必须充分认识市场规律,遵循市场规律,运用科学的方法管理企业,任何凭经验拍脑门的管理方式都将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二、现阶段我国企业财务集团控制存在的种种不足:

1. 集团财务管理观念落后,缺乏科学性。未能确立起成本控制与资源优化配置的思想。

??2. 集团财务管理各自为政,缺乏一体性。过度分权导致内部缺乏凝聚力,削弱了集团的整体优势和综合能力。

??3. 集团财务管理不讲配合,缺乏全面性。决策者认为财务管理无足轻重。

??4. 集团财务管理内容不足,缺乏动态性。事前预算无从谈起,事中控制甚为薄弱,事后分析未必有效。

??5. 集团财务管理监管不力,缺乏权威性。法规不完善,考核约束机制没有形成。

??6. 集团财务信息不真实客观,缺乏准确性。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无法有效预见和控制,同时难以进行准确的决策。

??三、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框架建立的思路:

世界上跨国公司最大的进步之一就是实现了集中管理,特别是财务的集中管理。可见,企业财务的集中管理势在必行。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核心是资本控制,这是企业集团得以形成的连接纽带。这主要是通过权限控制、组织控制和人员控制来实现的。企业集团建立财务控制框架的思路主要有:

??1.强有力的母子公司财务控制体系。能够控制和协调各成员企业的活动,这是集权与分权问题的直接体现。集团公司管理的核心就在于合理的集权与分权。

??2.设置合理的集团组织结构。包括:有效的相关财务职能的组织结构和其它牵制财务职能的组织结构。

??3.有效的集团财务监管体制。集团总部对成员企业的一个最重要的监督手段是财务监督,使得子公司的财务人员成为集团的财务人员,而不是子公司经理的财务人员。这主要体现在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的职能设置上。在此方面,不仅包括集团公司内部的监督,也包括外部监管机构如证券监督机构等对集团进行监管的反馈机制。

三、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框架建立的实践

??针对上述我国企业集团在财务管理框架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构建合理财务控制框架的思路,我国企业集团在财务控制框架建立的实践中,应在如下方面着手:

??1. 正确划分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层次,建立强有力的财务控制体系。

??由于集团公司对成员子公司的投资结构不同,所以,在财务管理的方式方法上会有明显的区别。一般来说,集团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基本上可分为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两种。在核心层、紧密层企业之间一般是母子公司关系,而在半紧密层企业中一般是参股、合营等形式,故在财务控制体系框架的设置上,应以直接管理子公司为主,间接管理半紧密层、松散层为辅。此外,对同集团公司只有经济协议或合同关系,没有参股关系的合作、协作企业,在财务上只有结算关系不具有管理职责。根据集团公司对成员子公司的投资结构的不同,集团财务管理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对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要求和制度执行。

第二层,对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可相对灵活,如允许其自行拟订财务管理制度,但不能出现与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不一致或相矛盾的条款,各项财务制度和重大财务事项要由集团公司的董事会或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层,对参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可相对松散。集团财务管理部门不应该对他们限制具体内容,只需要通过集团公司派到参股公司的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投资、分配等重大决策,掌握分析其财务状况、经济效益和重大变化等。

? 2.设置合理的集团组织结构,包括有效的相关财务职能的组织的结构和其他牵制财务职能的组织结构。

在我国现阶段,企业集团财务组织机构的设置通常有两种形式:

??(1)主体公司模式。集团公司的发展以主体公司(企业)的发展为核心,此时,该主体公司一般是母公司。集团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将依附于主体公司的各个职能相同的管理部门,这时主体企业的财务部既是主体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集团财务中心),又是集团公司的财务部。

??(2)母公司控制模式。在此模式下,母公司将注意力集中于财务管理和领导的职能。母公司通过制定财务政策,对集团内部的财务和会计实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母公司最为关注的往往只是子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自身投资的回报、资金的收益。如集团公司由不同行业或生产不同产品的多个企业组建而成,这时,集团的财务部门要重新设置,如何设置,由集团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当集团公司向大型化发展,子公司较多,经营多元化,彼此间的独立性较强时,集团功能更加偏向于独立性较强的财务管理与资本运作。

? 3.适合集团公司运行特点及机制。

??财务管理模式能否适宜于集团公司自身经营管理的运行要求,是该企业集团公司财务运行质量的体现、也是促进企业发展的关键之一。如果财务管理的模式不能使企业集团公司的组织特性表现出其“联合”的优势,那么“协同优势”就只能成为集团公司的口号而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此外,根据企业集团的形成特征我们可以知道,企业集团可能包括从事若干性质完全不同业务的经营实体,而这些实体可能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可能也有所不同,这需要根据各组成实体的具体情况来构建财务控制框架。

??(1) 对于特定行业的实体,在制定管理框架时,经遵循并贯彻国家的特殊管理规定。集团中如果存在一些特殊行业的成员,如国家管制品生产企业或国家支持企业等,需要我们合理考虑这种特殊性,使整个集团依法运营,享受应有的政策优惠。

??(2) 根据不同公司治理结构的实体,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根据集团构成实体治理结构,集团成员一般有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等,根据不同类型的成员企业,设计企业集团财务制度时应考虑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如总部(行政、人事、财务等)实行费用预算管理。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是集团内部核算单位和内部利润中心,实行预算管理和目标经营责任制管理。全资子公司系独立法人,执行公司法,实行独立核算、预算管理和资产经营责任制管理;控股公司执行公司法,实行董事会制度,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对控股公司实行委派董事和监事,并实行董事、监事财务报告制度,重要的管理制度参照集团公司的规定;参股公司按照公司法运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通过委派董事或股东大会行使管理职能。

??4.有效的集团财务监管体制。现实表明,财务监督是集团公司对成员企业的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之一,这主要体现在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的职能设置上。有条件的集团公司应该向成员子公司派出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代表集团公司总部对他们的资本运营进行指导、监督,参与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是督促下属企业的财务工作符合国家、集团的有关规定,制定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参与下属企业运营、筹资决策,审签票据并对集团公司负责。

??5.建立权责分立的制度。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体系设立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财务人员的权责分派。权责分派包括定义进行营运活动的权利与指派责任人,以及建立信息沟通管道和设立授权方式等。此项规定关系到财务人员在遭遇和解决问题时的主动性,也关系到财务人员所享有权利的上限、企业集团的某些政策和关键财务人员需要具备的知识及经验等。

??6.建立以资本绩效为主要指标的考核制度。从理论上说,一个经济组织最原始的动力或目的仍是取得利润。而一个企业集团公司的成立,正是使企业集团的有限资本达到避免风险的“最优化”组合,以形成高效益的资本回报结构。其具体内容包含产业结构的效益选择比较,及时提出资本结构的调整,以及对资产结构的转移,以资本运营效益为中心。具体从集团公司的资金筹措、投向、运营、调配管理,到资金收益的产生,实施全过程的资金管理,把集团公司的财务部门作为集团公司的资本管理中心、资产运营监控中心、资金的筹措调配中心、企业资本扩张的投资中心。因此,必须建立以资本运营绩效作为集团的主要指标的考核制度。基于此思路,对核心层企业和紧密层企业也要在与企业集团总体目标一致的前提下进行资本绩效考核。

参考文献:

1、陈纬,《现代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引进与咨询,2006,02

2、张冬,《对会计信息化的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研究》,会计之友,2006,02

3、曾湘红,《企业集团与合并会计报表》,商业会计,2005,20

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篇(10)

实行基层单位财务负责人委派制以来,大部分派出人员在岗位上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不断完善会计核算办法,制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财务规章制度,在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成本控制和财务监督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使各单位的会计工作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另一方面,由于派出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派出制度本身也存在不完善之处,以及企业经营环境必须面对的诸多困难等原因,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有的单位会计工作水平仍然不高,会计核算不规范,个别单位还存在财务违规现象。委派制之所以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们经过认真总结、探讨,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对委派人员的管理机构不明确,委派人员隶属关系不清。我公司在对委派人员的管理上,未设立专门的机构,而是由公司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管理。这样,对基层单位来说,与以前的母公司职能部门分管机制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且两个部门在分工上不是很明确,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真空。委派到基层单位的财务负责人虽然在名义上属于公司,但由于公司平时对其缺乏直接的管理,因此,财务负责人在被委派单位,更多地表现为受该单位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从试行两年多的情况来看,公司人事、财务部门平时忙于自身业务,很难做到对派出人员随时进行跟踪管理,难以全面了解派出人员的工作效果,对他们的考核仍然局限于财务审计检查情况和听取派出单位的反映。和委派制实施前比较,管理力度没有明显加大,派出人员并没有感觉到派出后隶属公司编制的归属感和使命感。

二、公司对委派人员的管理缺乏配套的制度和措施保证。我公司实施委派制比较仓促,委派制管理办法侧重于界定公司、委派人员、被委派单位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对委派人员到任后相配套的制度、管理措施不到位,仍然沿用以前公司对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方法。因此,公司虽然要求委派的财务负责人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也多次召集基层单位财务负责人专题会来了解和布置工作,并在两年的时间内对派出人员进行了一次大范围轮换和不间断的个别调整,但由于没有必要的制度保证和具有实际操作性的管理规程,公司一直没能组织对委派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评价,也没有按照规定针对派出人员工作情况兑现奖惩。这样,配套的制度没有完善,原有的制度难以落实,就难以发挥委派制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公司委派制的规定,委派人员要承担比其他人员多得多的责任和义务,但制度上却没有明确给予其与风险相对应的待遇,委派人员感觉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一样,严格照章办事还不如做个老好人,结果在客观上形成了委派人员一派了事、工作照旧的被动局面。

三、对委派人员在被委派单位的身份没有明确、科学的定位。从形式上看,基层单位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身份都是由公司直接任命,代表公司行使管理权。公司赋予了企业负责人经营权、人事权等权力,却没有赋予财务负责人与其行使财务监督职能相适应的权力。这样,在被委派单位中,财务负责人受企业负责人领导,权力与企业负责人任命的其他部门负责人的等同,他们就很难去约束和监督其他部门的工作。同时,由于委派人员身份特殊,代表公司行使对企业的财务监督职能,这无形中就把他们推到了企业的对立面,使委派人员在被委派单位陷入了非常孤立被动的局面,造成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在“管”与“用”有脱节,与公司“统管统派”的管理思想相矛盾。

四、委派人员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有后顾之忧。委派人员虽然在编制上属于公司,但他们的工资、福利仍然由派入单位按照本单位标准负责发放。这样,委派人员的报酬仍主要取决于企业负责人对其工作的认可,和派入单位的经济效益息息相关,这就使委派人员在开展正常工作时有后顾之忧,在约束制止不规范会计行为的同时要冒着牺牲个人利益的风险,严重影响了委派人员照章办事的工作态度,打击了工作积极性,难以发挥财务监督的独立性。

受以上原因影响,我公司基层单位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作用并未完全发挥。为能充分利用会计委派制的制度优势,我公司正在着手对目前的制度进行进一步改革。张佑才同志在《全面加强会计管理》一文中特别指出,要加强会计委派制的后续管理,“确保委派人员的职责到位,切不可一派了之,撒手不管”。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我们公司的基层单位财务负责人委派到:

一、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口管理委派到基层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根据我公司实际,可以赋予公司陆产管理部门对基层单位的人事、财务管理权,使其成为委派人员的对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派出人员进行管理。具体职责为:负责研究、选定对各基层单位的委派人员,组织安排委派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定期召集委派人员专题会议,听取委派人员的述职报告,研究解决委派人员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反映各单位有关问题;帮助委派人员建立正常财务监督的工作环境,保护派出人员的合法权益;跟踪调查了解派出人员适岗情况,按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定期考核,提出奖惩和续聘、解聘建议。

二、赋予委派人员与职责相匹配的权力。对于委派人员在派入单位的身份、定位,公司应在制度上给予明确。为了突出公司委派和监督职能,便于委派人员顺利行使监督职能,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以“财务总监”的名义委派比较合适。规定财务总监属于派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地位高于一般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派入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参与派入单位财务活动的决策和组织实施,有权制止单位财务违规行为,在服务于所在单位生产经营的同时对公司负责,对所在单位领导执意要办的财务违规行为直接向公司汇报,使派出制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三、在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保障。为了保证委派人员工作的独立性,他们的待遇必须与派入单位脱钩,由公司负责统一考核发放。可以根据派入单位会计核算复杂程度以及工作量、工作难度不同,对派入单位划分不同档次,确定基本工资和考核系数,再根据实际工作考核情况发放奖金。这样,委派人员待遇和所在单位档次挂钩,公司将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派往工作复杂和难度大的单位,享受较高的待遇,一方面可以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可以在委派人员之间形成一种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激发所有委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建立、健全与委派制配套的制度措施。委派制要落到实处、收到成效,必须不断地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机制,提供保障。需要制订的制度应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资格确认制度。委派人员必须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德才兼备,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经委派人员管理机构按有关程序考核确认后,才能报公司领导批准其委派资格。

2.业绩考核制度。由委派人员管理机构制订科学的考核办法,对委派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可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后必须形成书面考核结论,对委派人员的工作业绩作定性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其奖惩和续聘、解聘的依据。

3.奖惩制度。由委派人员管理机构制订明确的奖励条例,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和财务、审计情况对委派人员进行奖惩。考核不合格及财务审计发现问题的,要根据规定分别给予不予续聘、解聘、下岗或经济处罚,表现出色的进行提拔或进行精神、物质奖励。这样,在制度上就能够体现出委派制的严肃性,使委派人员在工作中感到有压力,有危机感,自觉按照应承担的责任开展工作。

4.报告制度。具体可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规定委派人员按季或半年向委派人员管理机构作书面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规定委派人员对所在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委派人员管理机构针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请示,应根据情况及时作出口头或书面答复。对委派人员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遮掩的,委派人员管理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5.述职制度。委派人员在年度终了或离职时,要向委派人员管理机构详细报告工作情况。述职报告经派入单位企业负责人和委派人员管理机构签署意见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6.培训制度。委派人员的素质是决定委派制成功与否的关健,委派人员作为派入单位的高级财务管理人员,责任重大,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因此,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委派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促使委派人员积极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公司业务员管理制度篇(11)

(一)财务管理具有综合性管理的特点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物业公司也在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来适应新经济环境对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的要求。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管理,它自身的特点较为鲜明,即:以服务为主,以企业的服务来换取等价值的一种体现。写字楼物业管理主要是对租户和出入人员进行管理,由于每栋写字楼的租户较多,出入人员较为复杂,因此,管理难度较大。这就要求物业管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进行定位,始终坚持“安全、舒适、快捷”的原则来开展工作。这也就决定了物业公司在管理上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二)财务管理具有全面性的特点

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已经渗透到写字楼物业管理的各方面工作中。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离不开财务管理的保障。物业公司服务的顺利进行都需要一定的资金作为保障才能正常运转。例如:对写字楼租户收取房租的管理、为租户修理损坏的基础设备、更换写字楼公共使用部分的物品、支付写字楼保洁人员的工资等。还有的服务是需要物业公司先垫付资金才能进行正常工作。可见,物业公司每一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都离不开资金的维持,财务管理工作已经切实渗透到物业管理的各方面,只有加强对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才能为物业公司的管理及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三)财务管理具有简单性及安全性的特点

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经营过程,它不存在生产活动、销售活动,大部分涉及到的是小区内的各种设施的维修与养护等管理服务,因此,其资金的运动过程及运动形式相对于其他企业而言比较简单,这也说明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中核算对象比较简单。另外,对物业公司的各项收费采取的监督,不仅仅依靠企业本身来完成,还依靠相关政府部门及业主等的监督。这也就使得物业公司对资金的运转过程的监督具有安全性。

二、物业公司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虽然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写字楼物业公司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由于物业公司在内部控制、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资金的筹措、运用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使得写字楼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发展较为缓慢。

(一)内部控制体系尚不完善

由于我国大部分写字楼物业公司是新成立的,所以在管理能力上还存在不足,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尚不完善,比较薄弱。总体而言,我国写字楼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还没有完整的规范可供遵循,由于物业公司的会计核算较为简单,并未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这对物业公司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例如:很多写字楼物业公司对于日常办公用品的领取十分随意,并未建立台账;对于物业公司的固定资产与办公用品并未进行区分管理,而且对写字楼租费、物业费的收缴也不够及时,使很多租户并未感觉到便捷而产生了怨言;对于物业公司的经营收入也未能进行有效的监管,使经营收入的记录及使用比较混乱。上述这些现象都是由于物业公司严重缺乏内部控制制度而造成的,收入不及时入账、支出无法进行有效的节约,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公司亏损连年增加。

(二)物业公司管理者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理念

目前,我国很多写字楼物业公司的管理者和领导者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不重视对成本的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写字楼物业公司也逐渐向着专业化、智能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受经营规模等因素的影响,很多中小型物业公司缺乏现代化企业管理理念,没有对企业做出准确、科学的市场定位,缺乏长远的发展眼光和经营战略,从而未能带领企业走向规模化发展。同时,由于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忽视,并未对企业的各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出现了资源严重浪费,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等问题。因此,物业公司必须树立起现财观念和成本核算观念。

(三)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就我国目前物业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公司为了节约人力成本,在使用财务人员时以最低人力成本作为选用人才的依据,缺乏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了解。例如:很多财务人员是由收款员或其他岗位转岗来的,更有甚者居然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同时,很多物业公司为了节约人工成本,基本是会计、出纳一人兼,这已经违背了会计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可见,目前物业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很难实现投资盈利

近十几年来,我国物业公司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由于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不高,很多物业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另外,受到写字楼物业公司经营规模的影响与限制,物业公司可选择的投资项目很少,即使遇到较为合适的投资项目,但由于物业公司缺乏强有力的理财管理团队,最终导致其投资存在风险,很难获得投资盈利。

三、优化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措施

(一)不断完善物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必须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并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内部管理的要求,不断规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同时,根据物业公司的特点将这项制度不断进行完善与细化。例如:经常核对公司的台账及上交的各种财务资料;定期检查并监督写字楼内的各项收入。只有建立一套科学、完善、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不断规范物业公司的行为,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

(二)建立并完善财务成本分析与控制制度

在物业公司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成本管理。物业公司最重要的成本支出是人工成本与管理费用的支出。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在内部树立“全员成本”的新理念。一方面,物业公司可以在企业内部树立科学的成本控制目标,提高员工的成本意识;另一方面,整合并优化人力资源,激发人的内在潜能,减少冗员,降低人工成本。努力培养出一支爱岗敬业、专业素质强的高素质财务管理队伍。

(三)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物业公司必须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知识等的培训与继续教育。使财务人员不仅仅是财务单据的传递着,更能为公司领导者、经营者的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依据。

(四)不断促进物业公司的规模化发展

物业公司不同于其他企业,主要是依靠管理服务来获取盈利的。这就要求物业公司必须广开思路,通过多种途径创造收入,为公司尽可能多的获得利润。例如:写字楼物业公司可以开设商品贸易代销之类的经济实体来获得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