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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溯源方案大全11篇

时间:2022-08-03 09:46:44

农产品溯源方案

农产品溯源方案篇(1)

中图分类号 S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13-0337-02

近年来,政府工作报告中一再强调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有利于公众健康和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农产品。保障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需要从源头抓好抓实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进一步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动物标识溯源体系的建设,正是基于对实施农业标准化和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而建立的。经过近几年的试点和实践,青海省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对推动农业标准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 当前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现状

1.1 动物溯源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近年来,疯牛病、结核病等恶性食源性公共卫生危机在全球范围内频繁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烈性人畜共患病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反复发生和流行,对人类健康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造成严重威胁。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问题成为各国政府、食品企业及消费者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2007年中央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这是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全程监管的有效手段,是推动农业标准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动物卫生工作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一环。为加强对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与养殖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7号)及有关规定,青海省出台了《青海省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从省农牧厅至地、县畜牧局逐级成立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机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计划,并按照“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质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工作原则和要求,积极推进溯源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省、地、县动物疫控中心先后举办了3期“动物免疫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和动物防疫及防疫监督人员1 200人。同时,依法规范建立了规模户和散养户的养殖档案,初步将动物溯源体系的网上信息录入、耳标申购、签收和移动智能识读器、打印机、IC卡等追溯设备发放到位,为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1.2 存在的主要问题

1.2.1 动物溯源体系建设工作相对滞后,群众认识还不到位。随着我国人民对农产品从量的要求发展为质量与安全的需求,可追溯系统开始研究和逐步发展起来,但相对于发达国家仍较为滞后。近年来,上海、四川、香港等地发生了瘦肉精、链球菌、禽流感等多起食品安全事件,而无法快速追溯其来源和去处,给社会带来不安,对行业健康发展也带来极大影响。一些地方和企业开始建立了初步的食品可追溯制度,但是仍有少数地区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财政投入不落实等问题,群众参与度不高,与追溯体系建设的总体进展不相适应,并且限制了追溯体系在畜牧业生产统计、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等方面重要作用的发挥。

1.2.2 市场准入制度还未真正建立起来。畜禽饲养场(户)虽然建立了饲养档案,但由于牲畜流动比较频繁,加之动物防疫监督不到位等原因,免疫档案资料不齐全,一部分牲畜没有佩带免疫标识。除了大、中型超市能够把好准入关外,绝大部分农贸市场出售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几乎没有任何免疫标识。一旦发生疫情或食品中毒事件,要追溯疫病来源或药物残留的源头就相当困难。

1.2.3 动物溯源体系内部联系还欠紧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由畜禽标识申购与发放管理系统、动物生命周期全程监管系统、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组成。三大系统既紧密衔接,又相互独立,构成从耳标生产、配发,到动物饲养、流通,再到动物屠宰、动物产品销售全程监管的追溯体系。从已运行的程序来看,3个系统之间联系不太紧密,具体运作起来有一定难度。畜禽标识的申购与发放管理系统运行良好,但动物生命周期的监管还不到位,它是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来看,移动智能识读器只能初步录入一些饲养、防疫方面的基本信息,不能全面地反应产地检疫、运输监督、屠宰检疫以及动物饲养过程中的一些详细信息;在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动物产品安全事件时,不能对动物饲养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不同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追踪和溯源,不利于及时果断地处置安全事件,达不到快速、准确控制动物疫病的目的。

1.2.4 耳标查询功能不全。包括门户网内的耳标管理,也是只能查到县、乡,不能查到责任人。理想的情况应该是在任何地方,输入标识号查询,就能查到某地某人领用的,这样也就对应了相应的责任,有利于耳标的管理,才能达到真正的追溯源头。

1.2.5 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进一步规范了农产品产销秩序,更加有效地保障了公众对农产品消费的安全,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该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的空白。但总的来说,目前我国关于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难以构筑现代社会的农产品安全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另外,现在要监管的对象、群体众多,监管的生产单位众多,需要一定的人力和财力,而地方财政缺乏投入的长效机制,无法保证足够的经费和人力来实施农产品和动物产品的监管,相应地产品质量也难以追溯下去。

2 进一步加强动物溯源体系建设的建议

2.1 提高全民思想认识,加大组织协调力度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畜牧业实现了连续20多年的高速发展,肉类、蛋类、奶类产量均居世界前列,但是,我国动物饲养管理水平低,活动物跨区域调运频繁,畜牧业抵御动物疫病风险的能力还不是很强,直接影响到我国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影响到我国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且威胁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不但可以全面分析、及时查找防疫漏洞和薄弱环节,预测评估疫情发生的可能性和发展趋势,提前采取防控措施,有效防止动物疾病蔓延,而且可以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发展健康养殖业,实施农业标准化。最重要的是能够提高我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国际竞争,促进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此外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确实让群众清楚明白动物溯源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作用,逐步提高养殖场(户)、屠宰企业、畜产品贩运户等相关组织及人员的思想认识,充分调动他们参与该项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质量考核制,建立重大事项审议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保障资金、人员和设备到位,确保溯源工作的顺利实施。

2.2 强化免疫标识的监督与管理

建立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是实现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管理,提高兽医监管水平的基本手段。目前,青海省已发放建立了格式统一、内容全面的畜禽养殖档案。根据养殖档案实时进行跟踪监督,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没有耳标的动物,要查明原因。未免疫的,在补免的同时佩戴耳标,建立档案;如果已经免疫但未佩戴耳标或耳标确属自然缺损和脱落的,应当凭免疫档案重新佩戴耳标。在产地检疫中,要根据动物免疫耳标的编码,对照查验免疫档案无误后,方可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产地检疫证明应注明动物耳标编码。对于有免疫耳标而没有免疫档案的动物,要查明耳标是否来自合法渠道。对非法采购和使用耳标的,要限制动物出栏,进行补免,2周后方可出证。同时,要追查耳标的来源,对非法供应和使用者进行处罚。对没有耳标的健康动物,也要查明原因,经核实有免疫档案且已经进行有效免疫的,可在补戴耳标后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无免疫档案的,要补免和补戴耳标,2周后,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2.3 建立快速有效的监管机制

对于出现的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在实现可追溯后,必须建立快速有效的监管机制和反应机制;必须有一个有效的机制和合法的机构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好存在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4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畜禽标识信息数据库管理

农产品溯源方案篇(2)

发展有机农业是保护生态环境、节约稀缺资源、发展农村经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的需要,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发展生态环保型经济、构筑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跨越式发展、打破国际“绿色壁垒”的重要举措。人们通常将不使用农药、化肥的农业理解为有机农业,但这只是有机农业的必要条件,并不能体现出有机农业的实际内涵和有机农业的精华。世界上不同的国家,根据本国的国情和有机农业的侧重点不同,对有机农业概念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4月实施的《有机产品》标准(GB/T19630.1-19630.1)对有机农业的定义是: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2辽宁省有机农业、有机食品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辽宁省有机农业、有机食品产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态势,总量规模不断扩大,2009年底辽宁省有机农产品认证企业达55家,产品总数312个,生产认证面积5.5万hm2,实物产量7.7万t,销售额3.8亿元,出口创汇1597万美元,品牌影响不断提升,为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以“绿色芳山”为代表的有机食品生产企业走出了一条有自己特色的生产安全、优质、健康有机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道路。被辽宁省政府评为首批“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其基地被授予“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在看到成果的同时,还要意识到辽宁省有机农业、有机食品发展面临的问题。辽宁省有机农业以生产有机豆类为主,加上一些花生、大米、野生天然产品如松蘑等。有机生产基地面积很大,总产量高,但是产品相对单一。作为日常消费量很大的果蔬类有机产品的发展则跟不上国内外的需求。有机食品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如商品性有机肥、生物农药等供应不足或缺乏专门的供应部门。

3辽宁省有机农业、有机食品发展的具体对策和建议

3.1利用自然环境优势,发展优势有机产业

辽宁省位于东北地区的南部,是中国东北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区的重要结合部,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优越,是发展有机农业、有机食品的最佳地区之一。辽宁省东部农业生态环境条件良好,土壤肥沃、水源充足、环境洁净、交通便利,特色农业优势明显,没有工业“三废”污染源,产地环境符合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是辽宁省得天独厚的生产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后花园。在东部地区建设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业生产,不但有利于保持东部地区农业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良性循环,而且对推动东部地区优良环境优势向农业生产优势转化,增强辽宁省农业市场竞争力、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3.2以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立严格质量管理体系

有机农业的突出特点是,不以评价安全为最终取向,而是重在生产过程,通过生产加工过程的一系列准则标准,约束和规范生产者的操作,保证产品的质量。在发展有机农业过程中,不仅要继承传统农业优良的种植习惯,同时要按有机农业原理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科学的作物轮作安排,施用堆肥恢复和培肥地力;运用物理的和生物的综合措施控制和防治作物的病虫害。有机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安排专人负责每个基地,建立种植户档案,统一印制,发放田间管理记录卡,内部检查员随时根据技术准则对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逆向追踪体系等等。

3.3以“公司+农户”为运作模式,发挥规模生产效益

采用龙头企业、“公司+农户”订单运作模式,即公司与农户签订种植合同,由龙头企业提供技术指导,统一管理、统一种植、统一收获、统一加工和销售。所谓“龙头企业带动型”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是以农产品加工、储藏、运销企业为龙头,围绕一项产业或一种产品,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的一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龙头企业外接国内外市场,内接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农户,形成一种“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组织格局,在这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下,经济利益主体是龙头企业和农户两方。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方式主要是合同契约,利益分配主要是保护价让利,纯收益分成等。使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这种模式下的有机生产组织规模大,专业性较强,组织严密,运作规范,管理层次较高。

3.4发挥政府的行政推动作用

在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下,发展有机农业、有机食品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应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利用地方资源环境优势加快发展有机农业。对于有较好基础条件且具有有机先进理念的企业,政府应给予政策上、技术上乃至资金项目方面的支持,以鼓励其带动当地循环经济的发展,促进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3.5建立和完善有机农业、有机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追溯是指从供应链的下游至上游,以一个或多个标准为基础,鉴别供应链定产品的来源与特性的能力。作为国家政策性文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最早在2007年中央1号文件中提出。按照农业部《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方案》的总体目标,依托《全国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管理平台,按照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溯的基本要求,通过规范产地和产品编码、档案记录、包装标识、产品召回、责任追溯等一系列管理,在示范成功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质量追溯实施进程。

(1)建设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可以利用农委辽宁金农网管理平台,建立与农业部管理平台接口对接的,省级网络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系统,逐步扩大到市、县,建设市县管理子平台。完善市、县管理机构设备配置。建立省、市、县三级数据管理中心(包括编码数据库、生产档案数据库、产品检测数据库和认证信息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实现本区域和全国范围的产品质量可追溯。

#p#分页标题#e# (2)完善全省质量追溯管理体系。协调各市、县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围绕追溯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需要,制定《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维护与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编码管理办法》、《可追溯农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管理规范。利用政府推动力量和市场引导作用,立足强制性规范与调动生产者积极性相结合,逐步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的覆盖范围。

(3)推动实施产品和产地编码制度,完善产品身份识别手段。建立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以农户和产地为基础编码信息,指导企业建立编码制度,使之成为追溯信息的有效载体,建立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从源头做到地块、生产责任人和农产品身份的可识别、可追溯。

(4)按照良好农业规范(GAP)组织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电子档案。良好农业规范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体系,其核心是可追溯,强调全过程档案记录。电子档案是实现产品质量“数字化”管理的基础,记录内容包括地块、面积、生产者、种植品种、播种期、施用肥、药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使用停用日期、农残检测情况以及采收、清洗、包装、贮藏和运输等信息。将这些内容通过网络系统传输到信息中心,就可形成产品的田间电子档案,同时产生追溯编码,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5)建立标识管理制度,规范包装标识。结合产品包装标识加贴和管理的需要,设计制作统一的“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与农产品追溯编码相对应,实现产品包装标识和追溯编码的同步加贴。追溯标签内容包括品名、产地、生产者、包装日期、生产标准、电话、产品追溯码、查询网站、查询电话等基本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查询系统查询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信息。

(6)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公众查询系统。消费者和监管者可以通过拨打电话或在网上查询产品的产地、生产过程等相关信息,如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可据此查到货源,实现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查询和追踪。

(7)相关知识和业务操作培训。组织技术力量,对各市、县农业管理部门以及各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质量追溯、良好农业操作、软件操作和管理制度等相关知识,对编码设立和田间生产档案的填写进行现场演示和指导。

农产品溯源方案篇(3)

为推进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切实提升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1 工作目标

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运用现代二维码等信息技术,建成全市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将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信息、检验检测信息、产品质量及流向动态、农产品生产、用药、施肥、采收信息、部门监管信息等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分析、有效决策,消除安全隐患。

2 主要建设内容

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由“一平台五系统”组成,即构建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网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系统、农产品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农业投入品备案与实名销售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等五大系统模块,形成集生产、检测、监管、追溯于一体,实行内外网分别管理,外网面向公众,内网由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使用。

2.1 总体架构

系统建设依据不同角色权限和功能的不同,分为农资门店、生产单位、监管部门、检测机构、消费者五类对象:

2.1.1农资门店:主要是指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投入品进行购销台帐、商品库存和财务软件管理,实现农业投入品备案、实名登记购买的网络化管理。

2.1.2生产主体:主要是指已纳入追溯体系管理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管理情况、生产档案记录进行日常上传、更新。

2.1.3监管部门:主要是指市、县、乡镇三级监管部门对生产数据、质量安全检测结果进行动态查询、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

2.1.4检测机构:主要是指市、县、乡镇、农产品主体四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农产品检测结果实时上传和更新维护。

2.1.5消费用户:是指消费者对纳入系统管理的可追溯农产品通过网上查询、短信查询、自助终端查询等方式对产品信息进行查询、溯源、信息互动等,满足消费者对购买产品的知情权。

2.2 五大系统

2.2.1农业投入品备案与实名销售系统。包括农业投入品备案准入、农资实名购买监管、电子台帐监管、农资监管执法等系统,系统运行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网站上,对公众开放,肩负对外宣传、公示等功能。

2.2.2农产品生产管理系统。农产品生产主体通过登录系统,根据追溯要求对生产过程信息进行录入上传,由此实现对追溯试点企业自律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该系统由农产品生产主体使用系统主要包括生产基地基本信息、投入品记录、生产过程记录、产品自检信息、追溯码打印管理和视频监控管理等。

2.2.3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各检测机构在系统中如实录入检测数据,包括样品信息、检测单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详细信息。本系统供各级农产品检测部门、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和生产主体监测点使用。

2.2.4农产品质量追溯监管系统。系统分成市、县、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子系统,通过权限分配,市、县、乡(镇)三级根据级别、职能和所辖区域进行管理,通过网络、移动设备等查询方式,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对平台功能模块、操作用户信息等管理参数进行审核设置;对本区域范围的农业生产主体、产品生产、农产品执法巡查和质量检测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控管理;对农产品生产、安全检测等数据进行汇总分析;通过农产品追溯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以快速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产生的环节,锁定问题源头,追踪产品流向,以加强对农业生产全过程监管、监测、预警。系统操作用户为监管部门。

2.2.5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系统。系统为农产品消费终端用户在产品分拆前提供追溯查询服务,为公众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留言投诉服务。该系统使用对象为消费者。

2.3 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中心

该数据中心围绕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需求,编制统一的基础数据库标准,实现基础数据的唯一性、一致性,确保基础数据的采集、传输、调度和共享,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的数据统一。基础数据库预留统一标准接口,方便各类相关系统间的数据对接。

3 实施计划

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从2015年开始,周期5年,建设可追溯示范点80个。

3.1 准备阶段(2015年1-4月)

组织开展农业主导产业生产情况调查,编制农业生产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设重点、建设内容及经费申请报告等。

3.2 试点阶段(2015年5月―2015年12月)

建立3个追溯示范点,开展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方法和制度,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下基础。

3.3 推进阶段(2016年1月―2017年12月)。

全面完善系统功能,进一步拓展系统应用领域,建成全市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新增80家可追溯点建设。

4 职责分工

4.1 市、县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和生产主体的业务培训等工作。

农产品溯源方案篇(4)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科研究项目(编号:14SWC-025);商学院孵化基金项目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9日

一、引言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8042:1994)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对可追溯性的定义为:通过登记的识别码,对商品或行为的历史和使用或位置予以追踪的能力。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通过建立食品追溯体系来保障食品安全的成果全世界都有目共睹。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的今天,我国通过借鉴他国的成功经验,加快了构建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的步伐。而步伐的加快,带来的不仅是一系列的成就,同样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本文着重在对我国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给出对策建议。

二、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的根本原因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主要植根于农产品供应链信息流的断裂,即信息不对称。(图1)(1)生产经营者内部的信息不对称,小生产、大市场的生产模式下,生产经营者之间混乱的产销关系,极易造成信息流的断裂;(2)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基于利益驱动和与消费者有限次博弈之间的不合作,生产经营者将不会主动告知消费者农产品的信息,而消费者更无法从外观直接获取农产品的全部信息;(3)生产经营者与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小农生产下复杂混乱的生产流通网络,监管网络无法完全覆盖,从而形成的监管空白、监管滞后和被动监管等都是生产与监管环节信息流断裂的外在表现;(4)监管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为监管者监察到的信息无法准确、快速地传递给有需要的消费者;(5)监管者内部的信息不对称,我国初级农产品生产归口在农业部门,企业原料把关又在质检部门,市场准入归口在工商部门,在农产品监管的各个环节中信息流往往无法进行充分对接。

三、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概述

(一)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基本思想。对农产品供应链实现可追溯,就是基于供应链思想、现代信息科技及物联网技术构建一个农产品信息追溯系统,对农产品的养殖、种植、加工、防疫、检疫、物流与监督等各个环节的所有信息进行记录储存并对整个供应链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控,即实现正向可跟踪;农产品经过市场销售到达消费者手中后,消费者可以根据农产品的追溯码进行信息的查询,在出现质量问题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农产品信息追溯系统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进行逆流查询,快速有效地找到有问题的原料或加工环节,有助于事后补救措施的进行,即实现逆向可追溯。

(二)建立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的必要性。近年来,国际和国内苏丹红、疯牛病、瓜果时蔬农药残留超标等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爆发引起了人们对农产品的恐慌。而可追溯体系强调农产品的唯一标识和全过程追踪可以强有力地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此外,农产品是否具有可追溯性已经成为了国际市场上农产品贸易的一大壁垒。例如,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就要求出口到本国/地区的农产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由此可见,对于我国而言,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不仅可以保障我国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也是打破国际市场上农产品贸易壁垒,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三)建立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的可行性。能否建立起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主要依靠于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社会环境可行性。

目前,溯源技术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电子信息编码技术;二是综合溯源性技术。目前,我国多采用二维码、条码等技术,虽然存在不同程度上的不足,但建立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在我国完全具有技术上的可行性。

可追溯农产品具备明显的市场优势与提价空间,然而面临着建立追溯体系的前期巨额投入,只有一些生产规模大、农产品附加值高的企业存在经济可行性。若地方政府或地域性组织能够给予一定的经济、政策扶持,整个行业实现农产品供应链可追溯都存在经济上的可行性。

我国现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令人堪忧,农产品供应链实现可追溯的呼声也愈发高涨,在各大农产品销售点,打着可追溯旗帜的农产品虽然价格虚高,但是有购买能力的消费者依旧选择购买,并养成了选择性偏好,媒体也借助其话语权希望尽快向西方学习构建起一个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建立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在我国是大势所趋。

四、我国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构建现状

(一)成就。我国2006年通过并施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4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出境水产品溯源规程(试行)》,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相继编制了《牛肉质量跟踪与溯源系统实用方案》、《水果、蔬菜跟踪与追溯指南》等规范化应用指南。各个省、市也在推动,如上海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陕西标准化研究院编制的《牛肉质量跟踪与溯源系统实用方案》。这些都在制度上初步建立了我国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

在具体落实中,商务部已经在全国多个大中型城市进行了肉菜流通追溯的多批次试点,如北京市“牛肉产品追溯应用试点”、新疆吐鲁番哈密瓜追溯信息系统等。而由地方政府扶持、地域性组织自建追溯系统,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信息可追溯的农产品也不在少数,这些农产品主要用于出口日本、东盟、欧盟和美国等国家。

(二)不足。我国在构建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不足:首先,追溯体系的法律制度不全,落实不到位。农产品实现可追溯虽然在我国现有的一些法律条例中有章可循,但是我国并没有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而一些相关部门出台的多项追溯应用指南与实用方案等都不具有强制性,在落实中也就大打折扣;其次,追溯体系多头推动。不仅有企业自主建设,不同的政府部门也都在推动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政出多门,不同的体系之间无法形成合力,生产特点不同的企业其追溯标准也不一样,该如何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追溯体系成为了重点。此外,还存在可追溯农产品售价虚高、追溯信息参考价值低、消费者认知程度低等问题。

五、完善我国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议

一个健全的农产品追溯体系应由多个模块共同组成,各个模块相互之间形成合力,并落实在行动上,才能够有效地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图2)

(一)全国范围内宣传与行业内阶段性试点双管齐下。目前,我国消费者对可追溯性的正确认知程度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阶段性试点与推广的进行。因此,需要以政府、媒体为主,企业为辅的认知宣传,促使消费者养成优先选择具备可追溯性农产品的偏好,使可追溯农产品比非追溯农产品更具有市场优势,从而提高农业个体户与企业参与追溯体系的积极性,并为以后的全面推广打下群众基础;其次,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需要一个由点到面的摸索过程,生产特点不同的企业其追溯标准也不一样,所以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宣传的同时,有选择地在特定农产品行业、特定城市进行阶段性试点,探索出不同农产品行业信息追溯的可行模式。最终在全国统一的多方共享信息追溯平台上实现不同行业追溯体系的兼容。

(二)农产品追溯制度与追溯监管制度同步建立。建立农产品追溯制度主要是建立标准化追溯的制度。我国目前的追溯体系杂乱无章。所以,需要通过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是政府与权威机构的操作指南来规范,建立农产品追溯码的标准化、追溯技术的标准化、同行业追溯标准的统一、监测技术的标准化、问题农产品召回及销毁流程的标准化等。标准化后,可追溯农产品不仅可以方便管理,确保信息流在各个环节点的充分对接,也方便与国际接轨,使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更具优势;其次,由于可追溯不等于安全,而只有确保生产经营者所提供的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建立追溯制度才有意义,对监管的问责才有依据,所以在建立农产品追溯制度时也要同步建立起相配套的追溯监管制度。健全的追溯监管制度亦可以反向激励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追溯制度。对农产品供应链实施全覆盖监管,并在监管中添加现场环节,即存在定期与不定期的现场监察,并将监管记录储存实现可追溯。

(三)建立农产品追溯激励制度

1、供应链内部激励制度。建立伙伴关系,签订长期供应合同。对农产品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信息跟踪,从而达到对农产品产、供、销的规范作用和对不能实现产源信息追溯的农业个体户和企业的激励作用。此外,建立绩效评价体系与奖惩机制,以提高农业个体户与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减少用非追溯农产品冒充可追溯农产品的可能性。

2、政府外部激励制度。政府的激励侧重于解决建立追溯体系门槛高的问题。政府可以对已经实施或者有意向实施追溯体系的农业个体户或企业给予相应的正向激励,如经济上的奖励、技术上的支持或政策上的便利等,以此提高其参与追溯体系的积极性。此外,对违规生产或生产问题农产品的个体户或者企业给予反向激励,即加大处罚力度与监管力度,以约束其生产行为,甚至促使其参与追溯体系。

(四)搭建全国统一的多方共享农产品信息追溯平台。让消费者能够方便快捷地了解到所购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部质量信息,是构建追溯体系的初衷,所以搭建全国统一的多方共享农产品信息追溯平台是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的外在表现与关键所在。从农业生产者开始对农产品的农田所在地、使用农药品种、使用次数、使用剂量、收获时间等信息进行记录并上传到共享平台;加工环节中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使用量等信息进行记录并上传到共享平台;流通环节中运输信息进行记录并上传到共享平台;问题农产品召回的重量、批次、时间与销毁的时间、地点进行记录并上传到共享平台;监管者对于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信息和对于农产品的抽检信息等进行记录并上传到共享平台。从图3可以直观看出追溯信息的传递过程。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对多方的追溯信息进行整合,实时更新并公示于多方共享的平台,提高农产品供应链的透明度,让消费者吃得安全并安心,这便是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的价值所在。(图3)

(五)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由于发达国家的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较为完备,所以在构建我国的农产品可追溯体系时,借鉴他国的成功经验,必然会少走不少弯路。如学习欧盟的食品追溯法律体系。欧盟以《第178/2002号法案》为核心的农产品/食品追溯法律体系主要分为2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以基本法为基础的食品安全领域原则性规定;第二层次是在基本法案所确定原则指导下形成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所以,我国在进行阶段性试点的过程中需要摸索出适合我国农产品市场的法律法规,并对特定农产品行业制定特定的追溯标准。

六、结语

民以食为天,如何保障食品安全则成为了重中之重,基于供应链视角下,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实现可追溯,是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而一个健全的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应以全国多方共享农产品信息的追溯平台为外在表现形式,达到可追溯农产品价值增值、问题农产品责任到人、生产经营者增收、监管者监管便捷、有法可依、消费者食用放心的目的,实现多方共赢。

主要参考文献:

农产品溯源方案篇(5)

中图分类号 S1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22-0293-03

近啄辏“毒生姜”“毒大米”“疯牛病”等农产品及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到了人民的健康。各地纷纷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途径,包括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开发农畜鱼水产品相关的追溯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等。农业投入品是指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生产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是农业生产的源头之一,保障农业投入品安全就是从源头控制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由于农业投入品种类繁杂,流通环节众多,一直是监管工作的难点。

基于SOA的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以工作流和组合服务的形式构建面向消费者、经销商、生产商和各级监管部门的信息化平台,该系统具有集成度低、可随意裁剪、灵活性高、实用性强等特点。本系统的建立使存在安全隐患的各个环节透明化、信息化,可对农业投入品实施全面监管及溯源。

1 系统建设目标

1.1 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网络

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通过系统进行产品备案和出厂登记;经销企业在系统中建立进、销、存电子台账;监管部门进行网上审核、监管执法以及假劣农业投入品风险预警;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产品生产和销售信息。信息化网络的建立能够实现数据共享,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增加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提高监管人员工作效率,促进管理方式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1.2 建立农业投入品数据中心

数据中心包含了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的所有信息,具体有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产品备案信息、产品目录信息、产品销售信息[1]、许可证信息、预警信息等;农业投入品经销企业基本信息、产品登记信息、进货管理信息、销售管理信息、追溯码信息、产品库存信息、高毒农药进销存信息等[2];各级监管机构人员信息、日常监管记录、案件管理、企业诚信评价等。通过对数据的采集、统计与分析,企业可以及时了解自己的经营状况;监管人员可以实时掌握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及趋势,为宏观决策和监管工作规划提供数据支持。

1.3 创新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

通过消费者、经营者、监管者的广泛参与,调动各方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农产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农业投入品管理工作不再是监管机构的专项整治,转变成消费者参与、经营者自律、政府部门监督的良性机制,创新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

2 系统体系结构

基于SOA的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主要面向消费者、监管机构、监管对象等3类主体。监管机构主体包括市、县(区)、乡镇三级投入品监管部门,农业投入品监管对象主要包括生产企业、经销企业、零售商。

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首先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农资(农药)登记证、生产标准号等资质证书以及营业执照,并建立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方可进行投入品生产。农业投入品经销企业需获取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并制定进销存管理制度和经营档案制度等,方可在有效期内从事投入品经营活动。监管机构可查看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生产和经销企业的进销存信息,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监管、执法检查等;消费者从经销商处购买投入品后,可根据包装上的条码查询产品真伪以及生产、销售相关情况。

在相关标准、接口和协议的规范下,基于SOA的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总体架构分为数据应用层、服务提供层、业务逻辑层和用户交互层4层。用户交互层位于顶层,根据不同用户的权限和需求提供相应服务的调用接口界面[2],这些界面为用户提供调用业务逻辑层服务的接口,用户输入相应的参数即可;业务逻辑层响应用户交互层的请求,并将复杂的流程简化为服务组合,通过对不同粒度服务的排列、组合、交互[2]形成业务流程;服务提供层将用户请求分解成不同的子服务,能够为业务逻辑层和数据应用层提供信息交互;数据中心存在于数据应用层,存放了相关的控制数据和业务数据[3]。

3 功能模块设计

基于SOA的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包括公共服务子系统、执法管理子系统、生产企业管理子系统、经销企业管理子系统、系统管理中心等5个子系统。

3.1 系统管理中心

系统管理中心包括“基础信息维护”“用户角色管理”“账户管理”等模块。“基础信息维护”模块用于设置市、县(区)、乡镇三级区域划分,以及对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等主体进行实名登记[4],登记信息包括主体性质、主体类别、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等;“账户管理”用来对新用户开户或对已有账户进行修改、删除、查询;“角色管理”用于对监管机构用户、投入品生产企业用户、投入品经销企业用户设置角色以及分配权限。

3.2 公共服务子系统

公共服务子系统是面向公众的平台,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访问。农业投入品监管机构通过公共服务子系统信息,主要包括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法律法规、投诉举报、供求信息、案件查处、追溯查询等子模块。公众可根据需要随时查询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公开透明[5]。

3.3 执法管理子系统

执法管理子系统是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的指挥调度中心,包括监管机构的日常巡查、现场执法、信息传送、案件处理、信用监管、统计分析、数据汇总、公共信息服务等。主要功能如下。

3.3.1 经营主体信息查询。监管人员可通过电子地图查看辖区内所有经营主置分布情况,也可查询生产企业管理子系统、经销企业管理子系统登记的所有经营主体的备案信息,支持按主体性质、主体类别、经营范围等条件对信息进行综合检索。

3.3.2 监管队伍考核管理。监管机构通过系统管理本级及下级监管机构监管人员信息,可通过姓名、所属单位等字段进行检索;可以查询、统计本级及下级监管机构人员日常巡查和执法情况,包括巡查频率、覆盖率、案件处理等,实现对基层工作的实时监督、量化考核。

3.3.3 日常监管。监管人员通过实时查看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登记的生产和销售记录,督促企业完善工作台账,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和监管;监管人员在平台上审核本辖区农业投入品经销企业的产品采购申请表,也可以通过 “生产单位”“申请单位”“投入品名称”等字段查询采购申请信息;巡查抽检工作中,监管人员可以通过手机、PAD等移动设备实时查询企业的资质情况,查询农业投入品的产品信息与备案信息是否一致,并通过移动设备实时记录检查情况[6]。

3.3.4 行政执法。监管人员可通过本系统进行投诉举报响应处理、不合格产品处理、案件管理、执法文书归档等工作。对于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移动设备在线提交立案审批表,上传现场照片、问询录音等取证材料,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填写案件处理情况,大大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

3.3.5 信息预警。建立预警规则模型库,通过对各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流通等节点信息进行监控,及时发现本地出现的问题并对相关企业进行警示[1];外地农业投入品安全事件发生时,也能在本地备案产品库中查询是否有问题批次产品,利用平台、短信等方式向相关经营主体及消费者警示信息,并通过正向跟踪和逆向追溯锁定问题商品。

3.3.6 统计分析。对辖区内农业投入品销售数量、销售种类进行统计,对各地区销售情况、限用投入品销售情况等进行汇总,分析各类农业投入品的来源和使用情况,为监管机构制定本地区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

3.4 生产企业管理子系统

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登录后根据角色分配,自动进入生产管理子系统,查看、维护企业和产品相关信息。

3.4.1 产品备案。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对所生产投入品的名称、所属类别、生产许可证及证书有效期、生产时间等信息进行登记,并对销售去向、销售时间等信息进行出厂备案。

3.4.2 预警信息。包括许可证过期预警和产品库存过期预警,在投入品产品许可证到期前90 d、库存产品到期前180 d,系统将会显示预警信息,为监管部门与企业提供提醒,及时进行后续处理。

3.5 经销企业管理子系统

农业投入品经销企业通过系统提交采购申请,经监管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采购。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产包含产品生产和销售信息的二维码,经销企业录入采购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厂商、生产批次、生产日期等信息,对备案农业投入品的流通信息进行登记,建立进、销、存电子台账,确保进入市场的农业投入品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经销企业可建立会员档案,条件允许时发放会员卡,会员在购买农业投入品时通过刷卡可将购买信息由网络终端直接上传到平台中心数据库,不仅保障了会员的利益,也可查询投入品流向。

4 系统实现与应用

SOA作为一种面向服务的架构,是一种粗粒度、开放式、松耦合的服务结构,它的出发点是服务价值的“最大化”。基于SOA的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将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购买、监管等环节分解成相对独立的服务,服务之间通过相应的接口和协议联系起来,并能通过统一的方式进行交互。系统以JSP为基础,集成了组件技术、条码技术、数据库技术等,构建了分权限、多角色、多用户、覆盖所有流通环节的系统。通过对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及溯源,消费者能够购买到合格的农业投入品,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基于SOA的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建设完成后,2015年10月起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进行试点应用。到目前为止,已有6家投入品生产企业、27家销售企业和15个监管机构加入系统。该系统的应用提高了监管工作效率,降低了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流通,保障了农业生产的源头安全。系统部分实现效果如图1、2、3所示。

5 结语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基于SOA的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以市场准入备案制度为前提,将电子地图、高毒农业定点经营管理、动态监管、审核备案、进销存管理、过期预警、行政执法、统计分析等功能纳入系统,既能提供规范的执法功能,又能实现对经营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工作台账等进行实时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农业投入品实施全面监管及溯源。本系统的使用有助于建立起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生产经营企业为主体、社会公众监督为基础的长效监管机制,各相关部门可通过网络平台随时进行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联动,协同执法,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本,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6 参考文献

[1] 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与专业设备采购需求标前公示[EB/OL].(2012-03-04)[2016-10-08].http:///link?url=KNUZdMf3aYBnukOu3CS4Ny9q1kA1pzUMHtJPyXvU4XvMzA_cw2CqMummTwa4mU9oMjTJNcE14ObGspY6S2pMlFqKIf1R0pR_q-UHZ-bD6bm.

[2] 姜洋,王雷.基于SOA思想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架构[J].湖北农业科学,2012(10):4369-4373.

[3] 李振标.财政农业投入监管模式优化设计研究[D].福州:福建农林大学,2013.

农产品溯源方案篇(6)

中图分类号:S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3547(2016)22-0039-04

蔬菜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农业的发展,更关系到人类的身心健康,但消费者无法辨别所购买产品的安全信息,在这种大背景下农产品安全追溯应运而生。溯源系统最初应用于汽车、飞机的质量追踪及产品召回中。目前在发达国家,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1~3]。

笔者经过走访调查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对我国蔬菜溯源管理应用作一综述,从溯源的定义、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的建议出发,分析了中国蔬菜溯源管理应用研究的状况,希望为我国蔬菜溯源管理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1 蔬菜溯源的定义

所谓可溯源性,根据ISO8042中的规定,认为其是根据已知的编码,对商品予以追踪、识别的能力。欧盟在其通过的《通用食品法》中规定:“可溯源性是在食品加工的所有阶段跟踪产品的能力。”应用于蔬菜,可以理解为利用信息识别技术,通过对蔬菜整个生产阶段的标识,从而对所有环节进行控制和跟踪。其目的是如发现质量问题,可根据识别获得的信息,追踪问题所在,采取必要的反应措施[4]。

目前蔬菜安全的追溯管理主要有2种途径:

一种是从源头开始,即从蔬菜种植、采收、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追踪,优点在于容易查找出现蔬菜质量问题的阶段;另一种是从销售终端开始逆向追溯,如消费者购买了有毒有害的蔬菜,向上追溯,最终确定问题出在哪里,在问题蔬菜召回方面该方法使用效果较好[5]。通过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制,不仅大大增强了蔬菜生产者的责任心和蔬菜生产过程的透明度,而且让消费者放心。

2 溯源技术及方法简介

2.1 技术

溯源技术主要运用物理、化学、生物学的技术来区分产品的品种、栽培制度和产地来源,同时能鉴别产品的真伪。其特点是能获得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全部信息。其作用包括鉴定产品的真实性、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甄别特殊产品。

目前,世界上溯源技术主要运用电子编码识别技术,即将种植蔬菜的品种名称、田间管理、加工储藏、销售等从农田到消费者的各环节记录在案,自动形成条形码,通过条形码可查询各环节的有关信息。

蔬菜溯源系统有3个重要的功能,即信息的采集、传送、管理。对于数据采集过程,蔬菜种植者首先要保证采集数据的精确性及时效性[6,7]。但在实际的蔬菜生产中,生产、加工等环节较多,有关数据的精确采集较难实现,因此需要建立一个科学的蔬菜溯源管理系统,做好信息的传送、及管理等工作。

2.2 方法

目前使用的溯源方法有物理、化学及生物方法,物理方法又称为标签溯源技术,如无线射频识别方法(Radio Frequeney Identifieation,缩写RFID)、条形码方法、电子标签方法;化学方法即使用同位素、矿物元素、蔬菜内含的有机物进行溯源;生物方法是利用虹膜识别技术和DNA检测。

①无线射频识别方法 无线射频识别最初用于商品运输业。该方法使用时不需接触产品,直接利用射频信号的传导,即可获取有关数据,整个过程可实现自动化,对环境要求较低。该技术可识别高速运动的商品,操作简便[8]。

②矿物元素分析方法 不同地域生产的蔬菜中氮、磷、钾等元素含量差异很大,具有各自的特征,而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较多[9,10]。因此,可将矿物元素含量作为不同地域来源蔬菜独特的标志,根据不同矿物元素含量的测定,追溯蔬菜的来源地。

③同位素 同位素是指同一元素的系列元素,其原子具有相同数目的质子,但中子数目却不同。其化学性质区别较小,但物理性质有较大的区别。在自然界中,因生物体长期与外界进行物质交换,稳定性同位素的丰度值逐渐稳定,与生物体所处的环境即蔬菜的产地有关,因此可根据不同稳定同位素的丰度值对蔬菜进行溯源,其精确度较高。

④DNA DNA溯源技术的产生源于DNA的遗传与变异。因为生物体是由大量的细胞构成的,每一个细胞拥有的DNA序列是唯一的,因此可以用DNA作为唯一的特征来鉴别不同的蔬菜产品。由于亲代与子代之间的DNA有遗传性,因此还可以判别2个个体之间是否具有亲缘关系。该技术已作为一种法医学物证分析技术在刑事案件侦破以及亲子鉴定广泛应用中。目前也用于蔬菜、肉类的溯源。

3 溯源系统在我国蔬菜生产的应用实例

中国蔬菜追溯系统的研究始于2001年。当年7月,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首次提出蔬菜可追溯体制;2004年建立了蔬菜安全信息平台。2002年北京市也建立了类似的制度,要求根据蔬菜的产地、生产日期、种植者、销售商等建立档案,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召回。2004年,农业部的科研项目《进京蔬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试点项目》得以立项。2007年北京开始建立首都奥运食品(蔬菜)安全溯源系统[11,12]。

党和政府对农产品溯源高度重视,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强制要求有关企业尽快建立食品溯源系统,如2013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即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系统[13]。

从技术的层面,国内的科学家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2007年张兵等[14]构建了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该系统将网络化技术与蔬菜种植相结合,应用条码技术为蔬菜标识。李辉等[15]利用RFID、二维码等技术开发设计了基于互联网的蔬菜质量追溯系统。

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已形成多个有一定影响力的蔬菜溯源系统,下面介绍其中的4个具有代表性的系统。

3.1 上海市的系统

该系统基于上海市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利用市政府的资金支持于2003年由科研部门与有关机构合作开发成功。该系统运用条码识别技术和网络查询的功能,实现了从“田间到老百姓餐桌”的全程监控管理,有利于蔬菜种植业者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经营,为我国首例。该系统于2004年1月开始运行,目前已涵盖几乎全部的农产品,除已有的蔬菜以外,还监控畜禽、蛋、粮食作物、水果、食用菌等,并在50家超市大卖场内安装查询平台,方便大家查询。

3.2 北京市的系统

该系统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其目的是实现蔬菜的生产、包装、储运和销售全过程的跟踪控制。从2006年初至今已基本完成,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终端、手机短信、电话、卖场内的触摸查询屏查询有关信息,该系统已经在40余家蔬菜种植、加工、物流企业内应用,覆盖蔬菜种植基地面积1万hm2,涉及蔬菜品种120多个,蔬菜产品在170多家超市、便利店、食堂销售,得到用户的一致好评。

3.3 山东省的系统

该系统是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与当地一家蔬菜生产龙头企业合作开发的,在寿光市燎原果菜生产基地内进行试验推广,主要开展蔬菜生产、供应的跟踪和追溯。该系统自2003年开始研发,经过几年来的试运行,已发展成为“一个平台,多套系统”的格局。一个平台是指基于互联网的“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多套系统是指涵盖水果、蔬菜、肉蛋奶禽、鱼类、粮油等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以上的每套系统又分为内销企业版和外销企业版。消费者可通过互联网、电话、手机短信、超市触摸查询机查询产品信息及生产企业的相关种植信息。

3.4 山西省的精准农业智能化管理系统

该系统是山西省内首个蔬菜溯源管理系统,是由山西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山西精准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前程光明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开发。该系统以Visual C#.NET作为开发语言,利用Microsoft Sql Server 2005关系型数据库技术,构建了蔬菜产品质量溯源管理应用系统。

该系统通过在温室内安装多种传感器,利用多串口数据采集技术将有关数据传回计算机,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个人电脑、掌上电脑(PDA)、手机实时观测,功能模块有基地分布、温室实况、溯源管理等。系统将蔬菜种植过程归为自动灌溉、耕地、施肥、病虫害信息、授粉等几类,在每项蔬菜种植技术使用之前,先制作各项操作预案,然后按预案要求进行操作,蔬菜产品种植过程中的农药或者肥料的使用要符合标准,操作结束后,将各项操作录入系统。通过二维码技术,关联蔬菜采收、加工等过程信息,自动生成溯源码(全球唯一随机码)。

用户可以通过扫描产品包装上的二维码,获得蔬菜产品的生产地点、种植记录、加工记录、采收人等信息,实现蔬菜全过程跟踪。

通过分析上述几个实例可看出,蔬菜安全溯源系统是依托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将生产、加工、包装、储运、流通和销售等各环节信息进行记录、采集、加工和查询的系统,可查询到产品生产的整个过程,如发现问题可追溯到每个环节,实现有效监管。

4 目前我国蔬菜溯源系统的不足

4.1 溯源信息内容表达不正确

由于现有蔬菜溯源系统在开发之初,各自的目标和原理不同,因此已有系统存在溯源信息内容表达不正确、系统软件与其他软件不兼容等问题,造成溯源信息无法在互联网上实现共享。如笔者曾在市场上调查发现,有的蔬菜溯源系统仅提供了生产地点、品种名等信息,其他信息基本没有,仅可以满足生产者的要求,无法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无法实现信息的共享,与互联网的初衷背道而驰。

另外,还发现经溯源系统得到的信息有简有繁;有些企业的信息较为完整,如前面提到的山西省的精准农业智能化管理系统可查询到详细的种植、加工包装、采收人等记录信息,而有些企业的信息仅说明按照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的生产标准进行生产,而无法获得具体信息,让消费者一头雾水。

4.2 缺乏信息的可视化展现

目前已有的系统主要用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的可追溯,即出现质量问题后倒查产品的有关信息等,信息的形式多为表格数据,缺乏可视化的信息。也就是说只能查询生产蔬菜时的有关信息,而目前生产地区的实时状况则无从查寻。

4.3 生产企业的产品较多,无法顾及所有产品

在实际的应用中不难发现,只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才能拿出资金进行有关溯源系统的构建,而大的企业其生产的产品种类也较多,在这种情况下,如对每一种产品均进行较为精确的溯源信息管理,必须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此,企业会选择性地提供部分信息,导致消费者获得的信息变少。

4.4 质量溯源终端的匮乏

当消费者拿到一种产品后,通过溯源系统的查询可以了解蔬菜产品的生产过程,如是否使用高毒的农药、生产的地区等信息,但查询这些信息需要相应的设备,早期这种专用设备多存在于大型商场,很少走入寻常百姓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溯源系统的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智能手机、二维码的普及,这种现象得到改善,一般而言利用智能手机在联网的情况下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溯源信息,大大提高了查询的效率。

5 建议与对策

蔬菜安全可溯源体系是确保蔬菜安全的关键,能够对蔬菜供应链中反映蔬菜质量安全的信息进行有效溯源、跟踪和预警,以改进供应链中蔬菜质量安全信息的管理,推动安全放心蔬菜的生产销售和品牌建设。

5.1 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溯源系统

目前很多消费者反映,蔬菜溯源系统可供查询的信息较少,多为蔬菜产地、种植管理等信息,缺少蔬菜存储、物流环节等比较重要的信息,无法进行全程质量跟踪。因此,希望国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必须提供的信息的种类、标准等,以利于消费者查询,了解蔬菜产品的有关信息,确保追溯信息覆盖整个生产过程,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库。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能立即找到问题所在。

5.2 溯源系统的管理规则

溯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通过标识确定蔬菜的产地和生产、物流过程。其目的是当蔬菜出现质量问题时,可及时有效地从市场中撤出,确保流通蔬菜的安全性。追溯管理与标识管理是互相联系、互为补充的。追溯管理能提供有关信息,而标识管理有助于可追溯管理的实施。追溯管理强调产品的唯一性和全过程管理,对追溯的产品,在其各个生产环节可实行跟踪,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及时召回[16]。

目前蔬菜可追溯码多采用一维码作为可追溯标签,但一维码信息容量小,尺寸偏大,不适用于蔬菜溯源。二维码信息容量大、尺寸小、具唯一性等[17]特点,应用起来更方便,因此使用二维码作为蔬菜溯源管理的标识将是大势所趋。

5.3 建立和完善多级互联互通的可追溯网络

目前互联网在我国发展很快,基于互联网的溯源系统的发展却未跟上形势,已有的系统多自成体系,缺乏互联互通。应尽快建立国家、各级地方、企业、消费者等多级共享、互联互通的可追溯网络,通过网络进行追踪,从而保证蔬菜质量。如已上市的蔬菜出现质量问题,生产者可通过该网络,快速找出问题所在,及时采取补救方法。另外,利用互联网的优越性也可了解其他产品,如工业产品的溯源体系的优缺点,为蔬菜溯源体系的发展提供借鉴[18]。

5.4 大力开发可溯源终端

除在商场开发、安装大量可追溯终端外,还应加快智能手机的发展,开发基于手机的可追溯查询终端,以满足用户的要求,充分发挥该系统的优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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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溯源方案篇(7)

中图分类号:F407.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2-0200-1

食品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使得人们越来越重视食品的来源、加工和运输的信息。当前,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要求进口食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中国日益重视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实施和完善。

1 食品质量安全溯源制度相关概念

食品安全溯源系统是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数据库管理技术和条码技术,对食品链从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到存储销售所有环节的信息,进行采集、记录、整理、分析和录入,最终可以通过电子终端设备查询的质量保障系统。建立溯源制度的最终目的是当食品安全出现问题时,能够快速有效的追溯到出现问题的环节,查出经营者和问题原料,同时可以将问题食品召回,将质量问题引起的后果降至最低,并对出问题环节的组织进行整改和惩罚,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具有三个主要作用:当食品出现安全问题时,可以快速追溯至发生问题的环节;可以迅速地收回未出售或未消费的食品;可以长期对危害人类健康、动物或环境的无意识的影响进行监测和识别。

2 中国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发展历程

中国关于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研究始于2001年。2001年7月,上海市市政府颁发了《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该条例提出应当在流通环节建市场档案的可追溯体制。2002年北京市制订了食品安全信息可追踪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者对购进和销售的食品记录详细的明细账,对购进食品按产地、购进日期、供应商和批次建立档案。同时,要求供应企业建立销售档案,对销售商品按销售对象、数量、批次、时间建立档案,以便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后及时召回。

此后,各个省市和地区陆续开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构建。2004年上海市建立了“上海食用农夫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该平台对农夫产品的生产过程采取监控、网络查询和条码识别的管理制度。30多家蔬菜园艺场和300多家规模化养猪场建立了电子档案。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颁布了《中国牛肉制品跟踪与追溯指南》。

2005年欧盟实施水产品贸易溯源制度。为了应对国际形势,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出境水产品溯源规程》,同时规定出口水产品及原料必须按照该规定进行标识。同年,北京顺义区启动蔬菜分级包装盒质量可溯源制,天津实行了无公害蔬菜可溯源制并推出网上订购无公害蔬菜,福建启用了肉品质量查询系统,山东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事故可追溯制度、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2007年2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面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快速溯源系统设计与运行规范研究及技术实现》课题,为我国农产品溯源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农产品溯源标准的制定提供依据和参考。其中,“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快速溯源系统的综合应用研究”的工作由重庆市标准化研究院负总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通用系统进行研究和开发。

2007年,国家编码中心关于EAN・UCC编码体系在蔬菜安全溯源系统中的应用和研究项目由山东省标准化研究所承担,该院构建的智能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已经在山东省试点投入使用,同时制定了《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指南》。

2007年北京为了确保奥运期间的食品安全,启动了首都奥运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对北京食品从生产到消费整个供应链进行全程跟踪。奥运会结束后,该系统转变成首都食品安全的日常监控措施。同年,山东高青82家供货商,对506户食品经营户提供食品时,实现了“一卡一牌一单”的追溯制度。

2008年成都采用了新兴的物联网技术,形成了生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系统。2009年,北京市经营可追溯生鲜食品超市已经超过200家,150家农产品企业使用了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在猪肉批发市场建立了猪肉质量可追溯系统。2010年“中药溯源系统研究与应用”成果鉴定会在成都召开。2011年4月,在科技厅等省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四川省开发了全国首个中药溯源系统。

3 总结

从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实施以来,全国各重点省市带头建立相应的追溯制度,涉及的食品从最早的猪肉到其他家禽产品、虾鳖等其他生鲜食品,从蔬菜水果到食用油、乳制品等食品,例如,山东蔬菜可追溯信息系统、山东深加工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新疆吐鲁番哈密瓜追溯信息系统、江西脐橙产品溯源信息系统、北京和陕西牛肉产品追溯试点、福建远山河田鸡供应链追溯与跟踪系统。尽管食品追溯体系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仍处于试点推广阶段。当前,中国只在较少领域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标准。中国现有的溯源信息系统没有在全国食品的整个层面上统一协同起来,不同领域采用的技术或者系统不同,使得溯源信息有简有繁,不能信息共享,不能同国际接轨。此外,食品安全追溯由多个部门参与管理,责任与职责不明确,管理十分混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多元化和溯源终端的缺乏,使得中国食品质量安全溯源系统难以普及和推广。

参考文献

[1] 唐云华.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能的整合[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4,(5):15-19.

农产品溯源方案篇(8)

农业,一个古老而纯粹的产业,正因为与信息技术的联姻,而变得越来越年轻、越来越新潮、越来越复杂。

未来的农业会变成什么样呢?对此,一直致力于农业信息化服务的上海农业信息有限公司有着自己的理解和想象。

从农产品追溯到农业物联网

关于未来的农业,上农信向我们描绘了一幅美妙的图景:农机变成了智能机器人,点点鼠标就能实时掌握农作物的生长情况,浇水施肥都是自动控制,消费者能够掌握农产品的前世今生,甚至每平方米都能种植不同的作物,并获得极高的产量……

旧有的农业模式正逐渐被颠覆,物联网的介入正渐渐改变着古老产业“靠天吃饭”的传统。

近几年,物联网的飞速发展带给了我们无限遐想,而农业可以说是需求最迫切的领域,物联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也是提升农业决策指挥水平的重要手段,作为为数不多的全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应用示范基地,上农信早在2006年就开始在农业物联网的相关研究和应用上进行了摸索和探讨。

那时,国内农产品生产标准严重滞后,监管缺位,上农信就选择了食品安全追溯作为公司的一条业务线,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提出了从源头去追溯食品安全的理念,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监控生产源头。之后的几年里,上农信通过自主创新,开拓进取,承担了多个国家和地方项目的建设。其中 “RFID技术在畜牧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中的应用” 课题还获得国家863科技计划支持,可视为上海本地在农业物联网相关技术和标准上研究工作的起步。崇明的“长江精准农业技术的集成与应用”、爱森“城市猪肉安全追溯”、覆盖全市的“世博蔬菜安全追溯系统”、鲜花港“智能温室”等项目的应用和推广则为上农信在农业物联网技术领域奠定了坚实的地位。

2009年,物联网在国内骤然升温,借着上海智慧城市建设的东风,上农信推动上海农业主管部门将农业物联网发展重点立足于上海市农业实际需求和基础条件,选择农产品安全、精准农业、农业疫情疫病检测和预警系统、农产品电子商务、水产养殖业等领域,设立一批试点示范项目,重点开展智慧农业应用推广工作,全面推动上海市农业现代化建设。

2010年,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上农信与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共同合作成立了国家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农业物联网创新推广中心。2012年上海农业物联网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上海市科委批准组建,联合上农信、上海海洋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等机构,致力于农业物联网的研究。这两个中心的成立,不仅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物联网的持续创新发展,而且也为上农信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形成了新的支撑。

全方位打造农业物联网应用解决方案

上农信致力于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技术创新、应用创新、示范推广等工作,并已经形成农业物联网成套核心装备的研发生产,以及粮食、果蔬、食用菌、畜牧和水产品等领域的农业物联网综合解决方案。

1.上农信动物及动物产品物联网综合解决方案:聚焦动物及动物产品从养殖、检疫、接收、屠宰、运输、销售的全过程管理与追溯。采用RFID电子芯片、二维码、动物耳标等智能标识,利用图像识别、GPS和电子地图等技术建立被监管对象的动态跟踪机制,全面覆盖动物的精细养殖、生产养殖环境监控、疫情和疾病的远程监控与诊断、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溯源等多应用的物联网系统。方案可促进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标准化,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帮助监管部门建立覆盖全区域的地产及输入性动物及动物产品从养殖到屠宰全过程的检疫监督管理体系,不仅起到了事后追溯的作用,还加强了事前防范,事中监管,防患于未然,做到全程监管,随时追踪。

2.上农信果蔬及食用菌物联网综合解决方案:立足于大型果蔬和食用菌生产供应企业的实际需求,从全局出发建立整合蔬菜和食用菌的生产、加工、配送、零售的信息平台,利用信息采集和物联网感知技术全面监测作物生长环境和长势,集成农业生产管理知识模型,形成多种特色农产品生产智能决策系统,实现作物的科学施肥、节水灌溉、病虫害预警防治等生产措施的智能化、自动化管理。方案采用电子标签、追溯码等物联网技术,按照“全程监管、分段溯源”的原则,在生产企业、供应商、配送中心、零售门店间建立实时信息传递通道,共享订单、收货单、退货单等业务信息,实现了供应链互动,提高农作物生产供应的及时性,突出了产品的安全监控和溯源服务,提升果蔬和食用菌生产供应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农产品溯源方案篇(9)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6.01.003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够较快地落实生产者的责任,准确了解生产中投入品的使用等情况,非常符合当今农产品监管的要求,在国内外得到积极的探索和应用。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全国农业会议上提出现代农业应该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建立起追溯管理信息平台[1]。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意义

追溯就是追本溯源,也就是探寻事物的本质或源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把可追溯性的概念定义为“通过登记的标识码,对商品或行为的历史和使用或位置予以追踪的能力”[2]。通过开展追溯,可以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加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从根本上能够保证农产品安全生产,是保障农产品质量的一种有效手段。

目前农业生产信息的不对称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恐慌。一是消费者和生产企业合作社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的起源是长久以来的生产模式决定的。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仅从外包装来看根本无法判断出安全与否。如农药残留等这些问题都是隐形的,潜在地危害消费者的健康。而确实有企业、合作社是用良心做产品的,消费者却看不到。一旦有问题出现,则对整个产业造成损失;二是生产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监管部门无法对每个企业实行全程监管,分辨是守法企业还是不法企业,造成一定的不信任感。只有解决消费者和企业合作社之间、企业合作社和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才能有效地减少问题产品,进而保障整个农产品质量安全。

2宜君县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工作情况

陕西省在2008年就开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建立,先后在太白、阎良、洛川、商州、宜君等地开展了试点示范,目前信息平台已经基本成熟,只要登录陕西省优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就可以查询到追溯产品的信息。宜君县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2008年在西村云阳果蔬专业合作社等生产基地进行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获取了一定的经验。2015年,铜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建成后,选取了4个基础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试点示范,目前平台运转基本稳定,生产记录上传正常,作为追溯企业只要点击登录,输入账号和密码,就可以将生产记录信息输入,并打印追溯条码。作为监管部门,可以输入账号密码对所管理企业的生产信息等情况进行查询监管,实现了企业、监管部门、消费者三方信息的共享。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在基层实践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通过开展追溯试点,我们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3.1农产品追溯目前仍以政府主导为主,企业、合作社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

目前政府考虑到开展农产品追溯有利于进行监管,因此积极性较高,系统不断优化,在顶层建设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企业接受较为被动。

3.2基层企业、合作社信息化程度不高,生产档案不全,资料上报滞后

目前基层合作社重视生产技术的提高,在提高产品质量上投入较大,但对生产记录档案管理相对滞后,各合作社的生产档案管理要求上也不尽相同,一些农户的生产记录过于简单,与追溯系统要求的生产记录有一定的差距,造成生产记录上传滞后。

3.3农产品追溯管理导致合作社生产成本增大,追溯产品市场信任度差,影响追溯工作的持续开展

实施农产品追溯企业需要较大的成本,首先是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进行档案的管理登记、上传和标识打印。其次在追溯过程中,消费者对追溯产品认知和信任度较低,追溯产品的价值无法完全体现,导致企业利润下降。

3.4以农产品质量追溯为基础的农产品监管手段在基层仍处于探索阶段,监管覆盖面较小

需要进一步优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追溯作为监管手段之一,监管部门对企业上报记录的真实性仍需要在检查后才能核实,没有有效措施对企业进行追溯管理,衔接不到位,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规范。

4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思考

政府在农产品追溯中的主导作用不可动摇,适当提高企业的积极性也是今后追溯工作的重要方面。开展农产品追溯,企业生产成本增加,但是收益不能马上显示,因此在市场经济下企业缺乏主动性, 政府的推动作用是对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立的重要保障。

如何既能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有效的执行,规范企业生产,又能尽量少的增加生产成本,是推动追溯开展的有效途径。目前追溯平台已经能够进行差异化的管理,可针对不同管理水平的企业、合作社区别对待,但在可操作性上仍有较高的提升空间。个人认为如果将产地准出制度与追溯进行有效的结合可以扩大监管覆盖面,提高政府监管能力。

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开展追溯产品的知名度,保障优质优价才能使追溯得以持续。追溯产品通过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可靠优质,但目前大多追溯产品知名度不高,导致优质不优价,而有些企业生产操作不够规范,产品以次充好,影响追溯品牌发展。因此应该加大监管力度,提升追溯产品品牌知名度,保证追溯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优良,并能真正体现出优质优价。

参考文献

农产品溯源方案篇(10)

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健全完善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内,按照“公司+基地+标准+品牌+市场”五位一体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工作模式,注重从源头控制和基础工作抓起,从标准化基地建设人手,实施全过程监控。按照“统一配送、统一整治、统一指导”的工作思路,建立起农业化学投入品“产、销、用”全程管理体系,对农兽药经营店和药物品种等实行审查备案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违禁和假劣农兽药流入市场。

二是设定有效追溯单元,责任主体明确。针对农业生产方式多种多样,组织化、标准化程度不一的情况,科学设定有效的追溯单元,对那些标准化、组织化程度比较高的行业、产品和主体,把追溯单元设定到追溯到每个产品和每个责任人;对那些标准化、组织化程度比较低, 在加工流通中,需要重新分割组合的产品,采用批次追溯的方式, 在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后,可以迅速锁定事故产品的来源和批次,从而为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提供依据。

三是健全完善标准化的产销档案。设计标准化的生产档案模版,建立生产环节追溯管理能力;设计农产品追溯管理的包装标识方案;构建标准化生产管理专家咨询系统,为各个生产环节的管理提供指导性建议,提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水平。

四是建立统一追溯信息管理平台。目前,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相互间兼容性差,总结各地经验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加以研究,建立全质检系统的统一追溯平台,兼容各地的追溯体系,形成数据共享,逐步推广。

五是研究先进科学技术。可追溯体系的建立离不开先进的科学技术,包括信息采集、信息转换、信息传递、包装标识等技术。目前由于小农户生产模式,农产品附加值低,农业企业规模小,农民文化水平较低,因此亟需开发推广成本低、高便捷性、高实用性,符合我国国情的追溯技术和体系。

六是全面加强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产品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结合建立可追溯体系的需要,制定新的农业标准,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提高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加强农业标准的普及工作。目前,广大农民的农业标准化意识不强,不能有效从根源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应进一步加大标准的普及力度,强化农民的标准化意识。

二、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

一是吸收、推广国际标准。收集、整理发达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建立标准数据库,在示范区广泛推广使用。参照进口国标准,制订、推广出口农产品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二是开展标准宣传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平面媒体、远程教育等现代信息手段,大力宣传培训现代农业种养殖标准、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先进的种养殖技术,推广普及良好农业规范知识,提高农业从业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是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和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结合新农村建设、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优化布局,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基地规模化。依据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指导基地高标准、高水平管理,实现基地标准化。

四是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积极引导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按照相关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市场营销,广泛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质量安全体系认证,实现农产品加工企业全过程的安全有效控制。鼓励相关企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开展全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等已被国际市场认可的标准认证。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控制体系

一是大力开展质量安全监控监测。相关部门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从源头抓起,狠抓市场准入工作,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依法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示范区的具体情况,科学制定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及时汇总统计监测数据,做好分析应用。

二是科学组织风险评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制度,由地方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组成风险评估小组,收集、汇总、分析国外预警通报以及国内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定期开展评估工作,对监测工作作出动态调整,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时效性、针对性。

三是及时预警有效应对。各级政府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通报评议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四是提升风险研究能力。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基础研究,跟踪世界贸易组织和主要贸易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监管措施变化,有针对性地提出农产品出口企业突破国外贸易壁垒的措施。

四、建立多元化市场体系

一是鼓励示范区内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品牌,争取高端精深农产品加工企业落户示范区,利用其国际营销渠道,带动我省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到海外投资设立农产品加工项目或营销机构。

二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示范区组织指导企业国内外知名展会,借助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拓宽对外交流渠道。继续巩固日本、韩国、欧盟、美国等传统市场,不断拓展俄罗斯、中东、拉美等新兴市场。抢抓中国-东盟等自由贸易区建成的机遇,深度开展贸易合作。

农产品溯源方案篇(11)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司化管理”的原则,在全区范围推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在区内所有生猪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和机关、学校、工地食堂等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建立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增强生猪产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形成良性互动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张庆和同志任组。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环科园、火车南站地区综管办、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区卫生局、区农林水局、区食安办(食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信息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及红星盛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由区食安办主任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商务和旅游局党组书记李泽友同志、区工商分局副局唐磊同志、区食安办纪检组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

在市食安办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实行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制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区政府办:负责对全区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行督查考评。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街道和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造势营造工作氛围。

区教育局:负责监督和管理学校食堂使用溯源放心肉,并建立生猪产品采购台账,监督索要检疫合格证。

区科技局:负责溯源体系建设相关技术的监管,衔接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和落实建筑工地食堂使用溯源放心肉,并建立生猪产品采购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

区财政局:负责区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试点的经费保障。

区商务和旅游局:负责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厂的管理,督促完善信息追溯系统,负责打击整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区卫生局、区食药局:负责督促和落实餐饮企业、医院食堂使用溯源放心肉,并建立生猪产品采购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

区农林水局:负责加大生猪养殖环节的检疫力度,确保定点屠宰生猪检验合格;协调驻厂检验检疫队伍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和外来生猪产品检验检疫管理,督促其绑定溯源电子芯片后进入市场销售;衔接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区食安办:牵头组织溯源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生猪产品溯源市场准入、宣传发动和定期检查等工作;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考评。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溯源体系建设生产加工过程的监管,衔接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的暴力抗法和违法犯罪行为。

区工商分局:查处无照经营肉品和经营“白板肉”的违法行为;严格要求市场开办方和经营业主配备巡查手持机和无线智能网关、可溯源电子秤;督促市场开办方利用手持终端对每个摊位的白条猪肉逐一进行扫描,扫描率达到100%,工商部门巡查率达到40%以上;督促引导在全区范围内销售的外来生猪产品进入红星盛业肉品批发市场进行检验,绑定溯源电子芯片方可销售;收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办方及其猪肉产品经营户的信誉保证金,并签订生猪产品质量溯源系统相关协议。

区质监分局:负责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其使用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两证”、“一章”和“一电子芯片”的溯源生猪产品,并建立生猪产品进销台账。

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区集贸市场周边流动肉贩的整治,取缔场外、路边交易行为,督促其规范经营。

区信息中心:负责指导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网络建设。

环科园、火车南站地区综管办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生产经营单位推行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内猪肉销售店(铺)溯源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协同工商部门收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办方及其猪肉产品经营户的信誉保证金,并签订生猪产品质量溯源系统相关协议;组织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协同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管理。

红星盛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监管系统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负责搭建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封闭式运行平台,提供溯源体系相关设施设备和技术维护;协同工商部门与农贸市场及经营户签订相关协议;负责保管所有设施设备的保证金;组织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7月31日前。7月底召开全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数据对接等工作。

(二)试点运行阶段:年8月1日—8月31日。按照区办公会的要求,先行在红星大市场、红星盛业肉品批发市场开展试点工作,对农贸市场的肉食经营户开展溯源体系业务培训。

(三)全面推广阶段:年9月1日—11月30日。根据前期试点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推广,扩大至其它农贸市场和超市、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食堂等所有用肉单位,完成全区肉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12月1日—12月20日。由区政府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验收,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溯源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生猪产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的各个环节,确保达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