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营销论文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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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营销论文

篇(1)

黑龙江省始终将耕地保护、农村土地整治作为重点项目狠抓落实。截至2013年,黑龙江省立项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达721个,新增耕地面积174万亩,增地率居我国第一位,土地总规模达2067万亩,累计资金投入量高达167.98亿元。其中“两大工程”实施的子项目达205个,整治规模达881万亩,新增耕地面积为68万亩,总投资资金量达99.01亿元。

(二)S社会环境一是人口环境

营销市场的发展受人口、购买力的影响。黑龙江省绿色农产品营销不仅针对本省内部,更多的是销售到省外市场。截至2014年5月,我国大陆总人口数量达13.6亿人,黑龙江省人口数量为3835万人。伴随着黑龙江省绿色农产品在市场的认知度被提高,黑龙江省绿色农产品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二是人文环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消费观念和价值观念也偏向健康、营养、环保的绿色消费,这有助于黑龙江省绿色农产品市场的开拓。根据我国社会调查事务所报告得知,被调查的人中73%认为开发绿色产品非常必要,他们支持环保事业,在他们看来绿色产品有助于改善环境状况。根据我国消费者协会市场调查资料得知,76%~84%的消费者愿意主动购买绿色农产品。绿色消费的观念使得传统的消费观念,以及不关注社会环境利益的观念得到改善,随着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环保意识大大加强,环保作为一种新的消费观念,逐渐被我国公民所接受,这为黑龙江省绿色农产品营销提供有利条件。

(三)T技术环境

随着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绿色农产品营销的发展。新型绿色农产品网络营销的方式能够减少产品流通的环节,降低了销售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网络营销将绿色农产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紧密的联系到一起,通过无纸化贸易、信息贸易、电子广告、网上采购等方式,将产品销售到消费者。绿色农产品网络营销具有全球化、个性化、价格公开化、渠道直接化等特点。

二、黑龙江省绿色农产品营销对策

(一)提高绿色营销观念

黑龙江省绿色农产品营销企业应该树立绿色的营销观念,这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在生产经营中将绿色营销的意识传承下去,将绿色营销的观念贯穿到经营的全过程,从原料农产品的定价、包装、宣传、服务到销售都需要进行绿化。同时注重培养绿色企业文化,使企业在全社会树立起关心社会、保护环境、对消费者负责的公众形象,提高本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拓展绿色分销

渠道营销渠道的通畅对绿色农产品企业的营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绿色农产品的营销渠道依据中间环节方面分类能够分为零层营销渠道、一层分销渠道、二层分销渠道。企业绿色农产品零层营销渠道是指绿色食品企业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主要通过绿色农产品的销售部门、专卖店等实现农产品的销售。零层营销渠道是从产销一体化的方向着手,促进生产与销售的有机结合。黑龙江省在进行绿色农产品营销的过程中应注重发展多渠道的营销方式,做好售前宣传、售中使用、售后咨询的配套服务。

(三)提升品牌影响力

黑龙江省农产品整体质量水平较高,因此相关部门在进行绿色农产品营销的过程中应加大宣传,提高黑龙江省绿色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这是进行绿色农产品工作的重要部分,是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黑龙江省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得到增强,绿色食品产业日益融入三农工作,成为食品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实现现代农业建设以及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因此打造黑龙江省绿色农产品知名品牌是必然选择。

篇(2)

我国加入WTO,就意味着我国农业将同国际市场和国际自由贸易体制逐步接轨,这就要求农业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参与国际一体化经营。目前,我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时间不长,参与经营的农产品品种不多,进入的市场领域不宽,经验相对不足,在从事对外贸易过程中还存在许多挑战,这些主要挑战表现在:①食品安全的挑战。我国用以出口的农产品,难以满足发达国家的品质标准;②缺乏国际营销经验的挑战。对国际农产品贸易市场的了解和知识还相当缺乏,更缺乏精通国际市场的营销人才;③产品层次差距的挑战。由于我国参与国际营销的农产品以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为主,产品结构层次低,附加含量不高;④贸易保护主义的挑战。入世以来,我国出口产品遭国外贸易壁垒重重围困。尤其是农产品,更成为国外贸易保护主义的牺牲品。

为应对上述挑战,农产品营销者应加强对农产品营销组合策略的研究和运用。其中突出特色经营是农产品国际营销应对挑战的必然选择,是在新的国际环境下求得发展的正确途径。所谓特色经营就是农产品国际营销企业在市场营销差异化战略思想的指导下,在经营的产品、品牌;提供的价格、服务;采取的分销、促销措施等方面扬长避短,在与国际农产品竞争中将整体劣势变为局部优势,赢得市场发展空间。它可以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它有利于企业走出目标市场定位的误区,促进企业经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最终形成在世界市场上独特的经营品牌和风格。农产品特色经营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是指向国际市场提供不同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差异产品,以适应不同国家或地区市场的特殊需求,并获得相应区域的市场优势。产品特色经营的优点是: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个性需求,赢得国际消费者的喜爱;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增加产品销售量,也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产品国际形象。

集中精力发展特色农业,培育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是农产品特色经营的基础。①结合资源条件,发展精细农业。我国地域辽阔,物种丰富,各地有不同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独特的经济作物,因此,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一定要围绕资源做文章,充分发挥各地的特色优势,切实把农业办精、办特、办活。要站在国际国内统一大市场的高度,去寻求各地的最大比较优势,去定位农产品的最佳发展品种,切实把资源优势变为市场优势;②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特色种养业。我国的优势农产品目前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花卉和畜产品等,这些农产品在出口方面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特别是畜产品出口占农产品出口总量的40%,具有明显的优势。要突出重点,培育具有明显出口竞争优势的名优茶、瘦肉型猪、蔬菜、花卉、畜禽、淡水产品等劳动密集型的特色种养业;③开发同一产品的不同用途,满足差异化的需求。目前我国的粮食生产(如玉米、小麦等),各具优势。针对各种用途而生产的农产品,经合理调配拥有广阔的市场。比如不同品种的柑桔,有专门用来榨果汁的,有专门供应水果市场的;不同的玉米品种,有的只能作饲料,有的则可以提取生物保健品。合理开发同一产品的不同用途,既可以相对分流一般品种,缓解品种单一的压力,又可以更好地满足国际市场的差异化需求。

2品牌特色

品牌特色就是农产品经营者在国际市场营销中建立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个性特征的品牌。突出民族品牌的经营,是农产品国际营销者正确的选择。民族特色品牌的经营有助于促进产品销售,树立产品形象;有利于满足消费者品牌消费的心理和精神需求,培育顾客的忠诚度;有利于带动新产品的销售,扩大产品组合。

农产品品牌特色的实施方式:①改善和提高农产品品质,是建立品牌特色的基础。要坚持以优良的品种、优秀的品质去拓展市场,争创农产品的质量品牌;②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要大力发展具有品牌效应、规模效益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促进种养业的提高。要优先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特别是外向型深加工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③注重科技进步,发展绿色农业。要加快形成与农业产业链相适应的农业科技链。加强对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流通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促进农业产业层次的提升和知名品牌群的形成。要大力推行农产品全程的标准化生产,着力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积极按国际惯例开展产品认证和质量管理认证。按照安全、优质、环保和高效的要求,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④加大开放力度,拓展农业发展空间。要注意外引资源,积极与外商合资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农产品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可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农民走出国门,到国外兴办种养业基地和初级加工项目,拓展进入国际市场的方式。

3价格特色

价格是国际市场营销中十分敏感而又难以控制的因素,它直接关系着市场对产品的接受程度,影响着市场需求和产品利润的多少,涉及到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等各方面的利益。农产品国际营销中,主要应注意差别定价策略的运用,形成自己的价格特色。

首先要对产品分级分等,实行产品差别定价。我国许多农产品缺乏细分,形成好坏一个价,不利于产品价值的实现,对同类产品实行分级分等,按照不同等级分别定价,能使消费者产生货真价实、按质论价的感觉,比较容易为消费者所接受,从而有利于扩大产品的销量。在对产品分级分等时,除考虑产品的内在品质,即提供给消费者的基本效用外,还应考虑产品的包装、装饰、附加服务等给消费者带来的延伸效用因素。国际农产品经销商应注重产品延伸效用的创造,为购买者提供比同类产品更多的购买利益,而从产品高位定价中获取更高的附加收益。

其次要进行国际市场细分,实行区域差别定价。农产品国际营销者应对全球市场进行细分,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消费习惯、消费心理等因素,实行区域差别定价。例如,西欧的消费者由于购买力高,消费心理特点是喜新厌旧、追求时髦,他们对食品饮料的心理消费可以概括为营养化和方便化。在食品和饮料中,要求消费品种类多、有营养、能开胃、健脾、强身,又不会使人发胖,同时要求食用方便、节省时间。所以,高热量产品和普通蔬菜的消费比重下降,而新鲜水果、肉、蛋、水产品、奶制品、植物油等产品则相对上升,方便食品、小包装产品和饮料、具有异国风味的菜肴和调味品颇受欢迎。根据这些特点,销往西欧的农产品就应采用高品质配以高价格的策略,相反,销往南亚、东欧等地的产品则只能采取适当的低价策略。

4渠道特色

渠道特色是指选择与自身经营条件相适应的销售渠道。选择有丰富国际营销经验的经销商与之联合经销,或委托国际中间商委托其分销,可以弥补农产品经营者国际营销经验的不足,快速开拓国际市场。

由于我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时间不长,农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低,经营者缺乏国际营销经验,要迅速打开国际市场,可取的办法是与国际农产品经营企业开展联合分销。外联国际市场,内联国内生产基地。当前,跨国公司已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一种动力,跨国公司都在努力寻找合作伙伴。例如,设立在上海的沃尔玛、家乐福等,就通过采购、联销等手段,把我国大批农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在联合分销中,还可以通过联销伙伴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改造和提高我国的农产品品质,像安徽种子公司与美国岱子棉公司、孟山都公司共同组建生产、加工销售棉种的合资公司,引进的美国保铃棉、抗虫棉种,就是运用转基因生产工程技术培育而成的高科技产品。

利用经纪人和商,也是开拓国际农产品市场的有效途径。国际农产品经纪人和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①产品经纪人。经纪人的主要作用是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协助他们进行谈判,买卖达成后向雇佣方收取费用;②销售商。销售商是在签订合同的基础上,为委托人销售某些特定产品或全部产品的商,对价格、条款及其他交易条件可全权处理;③佣金商。在西方大多数佣金商从事农产品的代销业务,还执行替委托人发现潜在买主、获得最好价格、分等、再打包、送货、给委托人和购买者以商业信用、提供市场信息等职能;④拍卖行。可通过拍卖行经营的商品主要是蔬菜、水果、茶叶、烟草和羊毛等农副产品,因为这类产品的质量、规格不够标准,不易分等。

5促销特色

促销是企业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占领市场的“金钥匙”。农产品经营者在促销手段的运用上要避免雷同和缺乏特色,要采用灵活多样、针对性强的促销方式,使促销活动成为强有力的竞争武器。

传统的国际营销促销方式有人员推销、广告、公共关系和营业推广。在我国农产品的国际营销中,促销策略的重点应放在国际公共关系和广告宣传上。在国际公共关系方面,应利用中国加入WTO,中国与世界各国政治、经济关系日益密切的大好时机,充分利用WTO规则提供的有利条件,积极寻求与主要农产品进口国的贸易协定的签订,为农产品长期稳定地进入国际市场铺平道路。在广告宣传上,要突出宣传中国产品的特点,同时可配合宣传中国的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由于我国农产品主要以农户经营为主,很难独立进行促销宣传,这就需要政府扶持和农户间的组织,政府可以官方或半官方的方式发起,由农产品经销商组团,向各国的政府官员、工商界和消费者宣传中国的改革开放,宣传中国的产品及营销政策,扩大影响。

参考文献

1胡正明,张喜民.国际市场营销学[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

篇(3)

从2000年开始,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发改委、商务部、农业部、财政部)对于农产品交易载体(尤其是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改善批发市场的交易技术与交易条件,尤其是信息中心、检测中心、结算中心等方面的建设(参见表1),加上地方政府和企业自筹资金,各地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检验检测、信息采集、监控、结算、废弃物及污水处理、冷链、仓储等硬件设施建设水平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此外,国家还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出台了专门的税收减免措施。2012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8号)规定,从2013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针对农产品营销主体的补贴

一是各部委针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有相关文件规定: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2009年农业部和中国农业银行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解决龙头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此外,各级地方政府对龙头企业也有支持政策。二是相关法律对合作社进行相应的政策扶持和补贴有明文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八条规定,“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该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2013年开始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有专门针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加工设施项目和流通设施项目的财政补贴。另外,农业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试点县规模已达300个,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其中不少是农产品经纪人、经销商和合作社负责人。

(三)针对农产品物流的补贴

2009年3月,国务院颁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出农产品物流是现代物流发展的重要领域。2010年7月,根据《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提出,进一步提高肉类和水产品冷链物流水平,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实施重点工程。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指出,把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便利的农产品物流体系,着力解决农产品物流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加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建立主要品种和重点地区的冷链物流体系,对开展鲜活农产品业务的冷库用电实行与工业同价。农业部等国家部委也针对农产品加工储藏设备设施提供补贴,其中包括农产品加工、烘干、保鲜、储藏、冷藏等设备设施补贴。如2012年开始农业部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将产地初加工列入财政补贴,其中也部分涉及对仓储物流设施的补贴。另外,绿色通道政策实际上也是对农产品物流的补贴。

(四)针对新型农产品交易方式的补贴

一是针对“农超对接”流通模式和新型产销关系的补贴。2010年9月商务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指导意见》,对大型连锁超市与从事鲜活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超对接提供补贴。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也指出,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产地到销地的直接配送方式。二是现行政策对于拍卖、展会、品牌与标准化方面也提供一些财政补贴。比如品牌与标准化方面,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强调,加快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

二、我国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政策的主要问题

现行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政策对改善农产品营销的基础设施、提升农产品营销主体的能力、降低农产品营销成本、繁荣农产品市场、提升农业竞争力均起到了不同程度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长期以来形成的“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仍然有着持续的强大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当前的绝大多数农业补贴都是用于生产方面的补贴。我国农业补贴从2004年开始全面转向生产环节,而且侧重以直接支付的方式补贴给农民,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在农业补贴总额中所占份额逐年减少。

(二)部门分割导致普惠制原则

难以贯彻,交叉重复补贴严重由于当前涉农行政管理体制的缺陷,现行的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缺乏必要的整合,导致现实作用不公平、不规范,随意性很大,普惠制原则难以贯彻。比如2008年开始实施“新网工程”,其补贴对象局限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管的行业协会和供销合作社(含全资和绝对控股企业),补贴对象的范围相对较窄,受益群体较少。2013年开始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其补贴对象针对的是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合作社、龙头企业,同样未能贯彻普惠制原则。这种体制导致的另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专项政策数量多,单体项目小,部委之间的补贴交叉重复现象严重,缺乏精准性和针对性,导致有些补贴名不副实。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大城市、大型批发市场和大企业往往获得来自不同部门的重复补贴,而农村、产地、欠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获得的补贴非常有限,非常不公平。

(三)现行补贴忽略了农产品营销服务的薄弱

环节农产品产地市场作为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大中城市的销地批发市场和集散地市场相比,数量、建设与管理水平差距较大。国家政策扶持尤其是专项资金主要指向大型批发市场尤其是位于城市的批发市场(主要针对销地市场和集散地市场),很少顾及到县以下农产品市场的建设与升级,农业部门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虽有支持,但支持力度偏小,产地市场建设尤其滞后。近年来,农业部围绕产地市场做了大量工作,但当前在产地市场建设方面补贴政策不够明确。特别是在全国产地市场、区域产地市场、田头市场的建设方面的补贴政策还没有。

(四)有些已经或即将到期的补贴

政策是否持续未能明确近年来,国家出台一些有利于降低农产品营销成本和税费负担的临时政策,比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8号),其执行期是从2013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这一政策在2015年年底之后是否继续执行,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需要尽早进行研究。

(五)中央政府提出的部分重要政策未能落地

近年来,中央政府围绕农产品流通体系出台了大批的政策意见,但是,很多政策仍然停留在文件层面,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强调“加快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相关政策没有真正落地。

三、国外农产品促销服务补贴经验做法

国外普遍重视对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在美国,政府一般服务中,超过三分之一的开支被用于提供一系列包括农产品市场开拓、营销和研究等方面的服务,即“国家农业项目(Stateprogrammesforagriculture)”。韩国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市场流通体制的投入逐年增加。1998年韩国政府建立了农产品销售体制改革委员会,推动韩国建立现代化农产品销售体系。1990-2009年韩国政府用于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开支变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1990年为26.2亿韩元,2009年为617.9亿韩元,增长约22.6倍。日本的农业协会(农民合作社)在农业生产流通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农业协会是半政府、半私人性质,每个农民都可以加入,几乎所有的日本农民都是它的“会员”。它以市场、企业、农民为中心,形成了有机的农业产业一体化的联合体,业务涉及农业生产、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农业信贷、生活指导、保险、医疗、信托等领域。同时,日本农产品流通领域也是通过批发市场调控的。政府是开办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体,日本的价格管理始终坚持把市场发育和供求管理结合起来。韩日两国都高度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并给予大量政府补贴。韩国1985-2006年陆续建成了34个国家级拍卖市场。目前年流通量为100万吨的市场,不算地价所有单位工程和公用工程建设约需要3000-4000亿韩元。例如可乐洞市场1985年建设时,投资约为2000-3000亿韩元,市场建设过程中央政府投资30%、中央政府给地方政府低利率贷款40%(贷款利率是1%)、地方政府自己出资30%。日本批发市场建设,从国家层面来说都只是一个项目。从项目投资上说,国营项目由国家主导,投资上2/3由国家投资,1/3由地方投资。县营项目虽然实施主体是县,但国家也有投资,国家投1/2。

四、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政策体系优化建议

(一)应更加重视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

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是今后潜力最大的农业补贴政策。主要理由是:第一,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大多数属于绿箱政策,可不受WTO《农业协议》的相关约束。第二,农产品营销促销也是我国农业最为薄弱的环节。第三,农民从中的受益更明显。第四,符合国际潮流与一般趋势。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的农业补贴总体呈现出“三降一升”(支持总量、占比家庭经营收入、价格支持比重降低,一般服务比重上升)的演变特点。建议将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有利于降低农产品营销成本和税费负担的临时政策制度化、长期化,比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8号),其执行期是从2013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建议继续执行。另外,借鉴国外的普遍经验,并考虑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需要,尽快推动包括鲜活农产品在内的所有农产品,从生产、加工、批发、零售所有环节均永久免征增值税。

(二)应更加重视农产品营销补贴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应尽快加强顶层设计,参照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考虑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全面管理与协调,实现从包括生资(包括农药、化肥、种苗种子等)生产与供应、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批发、零售、物流、质量安全在内的整个产业链的一体化管理,提高农产品营销补贴设计的统一性、操作的规范性。

(三)具体的补贴建议

具体的补贴项目,建议以“绿箱”政策为主,兼顾“黄箱”政策。

1.全面加强产地市场建设的补贴

产地市场建设和完善,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补贴:新建的产地市场和已建产地市场改造,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提供财政补助。尤其是产品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设备设施、交易设备设施、产销平台、电子结算系统建设等方面加强建设。第一,田头市场等纯公益性产地市场,在产品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设备设施、交易设备设施、产销信息共享平台、电子结算系统建设等方面,给予全额财政补助。第二,区域性产地市场在产销平台、电子结算系统建设等方面,给予投资额50%的财政补助。冷链系统物流建设方面给予投资额的全额贷款贴息。第三,全国性产地市场在产销平台、电子结算系统建设等方面,给予投资额50%的财政补助。冷链系统物流建设、拍卖系统方面给予投资额的全额贷款贴息。另外,应考虑为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建设提供全额贷款贴息。商品化处理包括预选、分级、包装、配送等设施装备的建设,建立此项补贴有助于农产品附加值,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流通效率。

2.探索对农产品经销商的补贴

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经销商流动资金进行贷款贴息,补贴对象应集中在与产地市场相关联的生产主导型、产销一体型和流通主导型经销商,以及与产地市场无关联的流通主导型经销商。

3.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补贴

电子商务建设包括电子商务设备、信息系统、人员培训等方面,建议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供全额贷款贴息。

4.农产品拍卖系统/平台补贴

拍卖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农产品拍卖市场有公开的信息系统,各种农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等,信息来源广泛、时效性强,能客观地反映出一个地区、一个市场、一定时间的供求关系,能够合理调节供求,优化农产品的配置,从而指导农产品产区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因此建议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对农产品拍卖系统建设和完善,提供全额财政补助。

5.整合农产品物流补贴

篇(4)

1960年,美国市场营销协会(AmericanMarketingAssocia-tion)对品牌定义为“一个名称、术语、标志、符号或设计,或者是它们的结合体,以识别某个销售商或某一群销售商的产品或服务,使其与它们的竞争者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因此,品牌的核心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品质,二是文化。农产品品牌是指在农产品上使用,并和其他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区分开来的显著标志。农产品品牌是特定农产品的标志,它除具有大多数商品品牌的共同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征:1.农产品品牌创建主体的特殊性。与一般的工业品品牌建设的主体即产品的生产者相比,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者多为传统农户,农产品生产集中度较低,农户经营分散,户数众多、规模偏小、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无论在品牌创建的主观意识上,还是在生产规模、资金实力、标准化程度和广告宣传等方面的客观情况上,他们都不可能成为品牌建设的主体。因此,农产品的品牌创建主体主要有二类,一是组织化程度比较高的如农业加工企业、流通组织,二是各种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如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2.农产品品牌自然环境的依附性。农业是一个牵涉到土壤、气候、微生物、动物、植物、地形、地貌等诸多复杂因素的行业,农产品因地理位置、气候、土质和水质的差异性等,造成其本身品质、口感等方面的差异,使农产品的生产具有明显的区域性;所以大多数农产品的类别和品种都有鲜明的地域特征,离开了特定的区域,这类产品就可能无法获得市场的认可,甚至可能被当作是假冒伪劣产品。比如正宗西湖龙井茶三大产区之一的狮峰产区,坐落于美丽的杭州西子湖畔群山之中,山上林木葱茏,云雾缭绕,土层深厚,气候温和,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孕育着享誉世界的狮峰龙井茶,只有三大产区(西湖产区168平方公里)的茶叶才能称为西湖龙井,而浙江其他产区的大佛龙井、钱塘龙井、越州龙井只能称为称为浙江龙井茶。3.农产品品牌形象上的复合性。一般工业品品牌的形象主要是企业独创的商标,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业自身的整体形象。农产品品牌则由两部分复合而成,一是质量公共安全品牌(有机、生态、无公害)形象,如:“北大荒”系列的产品包括面粉、豆油、大米等等,“北大荒”体现出黑龙江省尚未开发出来的自然生态特征,它是一种自然生态现象。二是企业自创的商标(或地理标志)品牌形象,如西湖龙井。农产品商标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对农产品品牌形象而言是不可缺少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构成农产品名牌的必要条件,通过与某个特定农产品品牌的复合,树立该农产品品牌带给公众的整体形象。

二、农产品品牌营销中的主要问题

农产品的品牌营销主要有产品的包装、产品特色、品牌和服务政策。品牌营销不仅仅是推销和广告,它是通过创造产品和价值并与买方进行交换以获得所需的过程。近几年,我国农产品的品牌营销得到了长足发展,但还存在一些主要问题。

1.农产品品牌意识淡薄,品牌认识存在误区。农产品品牌意识淡薄,表现在生产、经营、消费诸多环节。从农产品生产和经营主体而言,由于农民占了绝大多数,他们仍然无法摆脱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束缚,不具备品牌意识的观念,缺乏品牌形象实力的打造,把品牌仅仅看作是商标,而没有把它打造成名牌,这样无法真正意义上的开展品牌经营。消费者在选择农产品时也存在品牌意识淡薄,没有高的品牌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初级农产品如蔬菜、水果时,关注的重点在于农产品的新鲜度,很少有人会对品牌有过多的要求;而对一些经过再加工、深加工的农产品却表现出浓烈的品牌意识,如肉类制品、乳制品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部分消费者认为只有进入工厂经过生产工艺加工后的产品才是真正的商品,而在田间地头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就没有那么多的名牌要求。同时,一大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品牌的认识存在不少误区:农产品营销的关键是品质而不是品牌;品牌是大企业考虑的事,中小企业做不了大品牌;随着许多地方的名牌战略的实施和向农产品领域的延伸,大多数农产品开始使用品牌,品牌化的农产品越来越多,但其中较多都只注意到品牌的促销和识别功能。

2.许多农产品品牌市场占有率和市场影响率低。在农产品品牌化战略下,虽然一些农产品获得了国家、省、市名牌称号,但在国内外市场上真正家喻户晓的享有美誉的品牌较少。究其原因,一是相当多数的农产品仅有品牌,却没有品牌的准确定位,以致品牌辐射带动力弱,不能充分发挥品牌价值的作用。二是一些地方,一个特色农产品往往出现众多品牌抢注现象,牌子多且杂,冲淡了品牌效应,不能形成品牌的合力,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比如浙江的金华火腿,它有几十个的注册商标,品牌和品牌之间并没有合格统一的技术和品质标准,产品的质量也是有的好友的差,不但没能够有效发挥出产业的优势,反而使得消费者的注意力分散了,从而影响了金华火腿品牌形象。三是农产品一品多牌的现象遍地开花,品牌建设大多只停留在标识层次,缺乏品牌的核心,无文化内涵,没有充分挖掘、提炼自己产品的独特卖点,品牌的差异化和独占性不突出,产品也因此缺乏持久的竞争力与生命力,不能有效地占领市场。

3.大多数农产品品牌营销尚未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应链和农业产业化运作模式。我国大多数农产品在生产经营上,仍然处于农户自由种植、分散经营的状态,这种规模小,产量少的农产品生产经营特色,无法发挥组织化形成的集聚优势和规模优势,并且农户在品牌营销环节中的能力不够,品牌价值的提升极其有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容易败下阵来。农产品品牌营销应当建立合作组织、农户、物流中心、加工企业、零售商以及消费者构成的供应链,链条中每个节点的合作组织、农户、物流中心、加工企业、零售商都应当严格执行一致的质量标准,并且依据这统一标准制定的各个环节标准,供应链的上下游更应当相互监督和约束。在我国的农村并没有形成统一普遍的农产品供应链,即使建立了农产品供应链,大多数成员也只是停留在生产经营环节的合作,而成员之间的联系都比较松散,无法增强农民组织化程度。

4.农产品品质标准体系不健全,科技含量低。农产品品质标准是品牌营销的基础,如果没有品质保证,不仅会使农产品质量大打折扣,而且也会有损农产品的品牌形象。我国农产品品质标准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数量严重不足,二是农产品质量认证及检测标准不统一。此外,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各个环节都需要对应的科技支持。但从整体而言,我国农产品品牌在新品种培育、保鲜、农业科技投入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这导致了我国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非常低,农产品品牌营销没有相应的技术支撑。

三、提升农产品品牌营销的策略

1.树立正确的品牌观念,增强品牌意识,提高农产品品牌的竞争力。政府、企业、农民应统一思想,为创立品牌、宣传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品牌,走农产品品牌发展和品牌营销之路各司其责、贡献力量。对农户而言,要强化市场意识,品牌意识,质量意识,结合本地自然资源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去从事生产、开发特色农产品。农民要自觉树立创品牌是增加收入的重要保障的思想,认清品牌效应和随之而来的财富效应,自觉投身到农产品品牌的创建和品牌营销中去。对农业企业而言,应实施农产品品牌的营销战略,完善农产品品牌的发展规划,加强农产品品牌工程,做好农产品品牌的认证工作,从而达到提升农产品名牌知名度的目的。在产品开发设计、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的整个营销过程中,企业都应当始终谨记品牌营销的理念,以自己独特的产品魅力来吸引消费者的目光。对政府而言,应加大对农产品品牌营销的支持力度。政府除了帮助农民和农业企业转变营销观念、提高农产品品牌营销重要性认识之外,应主动服务于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品牌营销,在农产品品牌认证、商标注册等方面给予一些政策和市场指导,在税收、费用等方面给予倾斜或照顾;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市场营销培训,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2.巧妙运用各种营销手段,广泛开拓营销渠道,提高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覆盖率。作为营销规划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品牌营销不但要贯穿市场营销的全过程,而且要和其它的营销方式进行结合。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营销方式的推进,企业可以运用的市场营销工具不断增多,营销的着力点也需要不断的调整。根据实际,选择或综合运用展销会、展示会、超市业态、互联网、直销专卖店、定制营销等营销渠道,采用新闻、专题报道、现场采访等媒体报道,赞助或者向教育、环保、公益捐赠,举办具有农产品特色节庆的旅游活动等营销传播的手段,提高农产品品牌的形象和农产品知名度,以增强农产品的经济效益。这方面已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据报道,山东省平度市的“马家沟芹菜”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载体,以采用产品推介、品牌推广、举办文化节、美食营养论坛等活动为手段,通过生产基地直销、超市专卖、酒店特供、种植大户组织外销等形式,在青岛、济南、烟台、日照、临沂、潍坊、上海、北京等地遍布销售网络,精品彩印盒包装的芹菜出售价高达每公斤78元,春节之前连续多年出现供不应求甚至脱销现象,极大提高了“马家沟芹菜”品牌影响力和覆盖率,实现了农产品品牌营销价值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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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河北省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面临的机遇分析(O)

首先,政府的政策支持。今年我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为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提出具体要求、目标和意见。“十二五”时期,河北省将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由4000美元向6000美元的跨越,处于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黄金时期。当前,我省针对我国提出的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的相关意见,提出以促进农业经营网络化为目标,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其次,巨大的潜力市场。从我省及我国逐年扩大的网民规模分析,我省及国内存在众多的潜在客户。当前我省进行网络购物的群体的年龄段在20到40岁之间,目标群体主要是学校师生、机关行政人员、媒体和金融的从业人员等。这些目标人群(除去在校学生)月收入在2500以上的比例达到60%左右,他们对于日常生活中的瓜果蔬菜等绿色农产品的需求量是很大的,因此可以预见我省的农产品网络营销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三、河北省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面临的挑战分析(T)

我省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所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于物流配送方面。我省物流配送发展缓慢,省内乃至国内未形成一个系统,未能达到农产品网络营销对物流的基本要求。一般产品的网络营销的流通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就是商流,既网上的查询、购物、支付等;另一部分就是物流,既订货成功之后的送货的环节,既物流配送。网络营销的顺利进行需要的是两者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当前我省农产品网络营销的交易是分散的,要求物流做到小批量、分散配送。然而,送货量过小及用户过于分散等问题将造成物流配送企业成本过高,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生存与发展。伴随着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发展,河北省的物流配送行业已经不能跟上网络营销的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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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市场营销观念指导下创新营销模式

青岛作为一个举世闻名滨海城市,素有“上青天”的传统轻纺工业品生产创新发展历史,更有改革开放后的创新营销模式,以下成功实例足以说明市场营销观念的指导作用:

1、海尔的“人单合一”模式:“人单合一”是海尔总裁张瑞敏在领导海尔实施SBU(战略业务单位)之后,在探索市场链业务流程再造的基础上,于2005年创造性提出的具有战略意义的营销模式。“人单合一”使每个人都是自己的CEO,并组成直面市场的自组织即自主经营体。特别是2007年互联网革命后:从研发到生产,从营销到售后,从电商到物流,它席卷了海尔所有员工,没有人可以置身其外。海尔集团以这种全员营销模式,满足顾客需求。其本质是:我的用户我创造,我的增值我分享。

2、红领集团的全定制模式:1989年,红领集团总裁张在欧洲参观考察后觉得:定制模式好,但准确度不够,红领集团可以做得更好。于是,回国后他们用10年时间研发出一套由不同体形身材尺寸集合而成的大数据系统:客户自主设计,自主选择,自主定价;一人一版,一人一流,一衣一款。红领集团通过大数据系统和相应的工艺改变,实现了对传统服装企业改造,超越了简单的定制,真正实现了全定制。张认为,“这叫大数据下的数字化3D打印机模式企业。”结果,2014年1——4月企业的生产、销售、利润指标都同比增长了150%。红领集团以大数据系统创新营销模式,满足顾客需求。有人说,可以穷尽宇宙,无法穷尽人的需求。但海尔集团为满足人们对家用电器需求、红领集团为满足人们对服装需求可以创新营销模式,田头市场这种农产品营销的新模式一定能满足农户、农业经纪人、超市的生产经营以及城市居民的菜篮子需求。

三、农超对接模式的启示

农超对接指农产品与超市直接对接,其营销意义主要在于:避免生产的盲目性,降低成本,稳定销售渠道和价格,便于促销。据统计,直采可以降低流通成本20%—30%,因此超市可以提高利润,同时给消费者带来实惠。其本质是在现代营销观念指导下,将千家万户分散生产的农户与千变万化、千差万别的城市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产销一体化链条,满足顾客需求,实现商家、农户、城市居民三方共赢。农超对接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据统计,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达70%以上,美国达80%。各国具体做法不同,如:美国超市等企业适应农产品有组织的规模化大生产特点,大多是直接到基地采购。而日本的商业企业采购农产品一般需要经过“农协”。我国经超市销售的农产品大约只有15%左右。经过这些年的实践,农超对接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暴露了不少问题,主要有:

1、超市的采购数量限制农超对接模式发挥作用。如果采购量较小,且生产方比较分散时,超市“直购”不如农业“经纪人”,他们在面对散户进行收购时,有其经验、成本优势;

2、超市的资源限制农超对接模式发挥作用。超市“直购”在城市周边地区比较容易操作,而远程“直购”则面临一些困难,诸如,对外地产品的价格信息了解不畅;人力物力成本加大等。

3、农超对接模式服务内容单一。从专业分工的角度来看,超市偏重零售,而农业经纪人主要就是负责采购。农业“经纪人”为超市和农民架起一条通道。因此,短期内超市没必要完全替代农业经纪人,超市可以在丰富采购品种,加强餐馆配送等方面拓展新的发展空间,还可以在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服务上多做文章,以提高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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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细分是农产品买方市场的必然产物

我国农产品市场处于超饱和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大提高,市场上农产品琳琅满目,品种繁多,显示出一片繁荣的景象,农产品全面供过于求的局面已形成,出于一种“超饱和”状态。据国家统计局2001年的调查,我国118种主要农产品已全部供过于求,粮食自给能力大幅增强,并出现粮价持续走低及大量库存的现象,棉花产出受替代品生产发展和纺织品出口受阻的影响,市场需求一直疲软,一些需求收入弹性小的农产品严重过剩,农产品出现“卖难”。这已严重挫伤了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很多农户感到竞争越来越激烈,消费者越来越难满足,市场销售越来越困难,不少农户经营失败,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将会危及到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饱和市场有空白

饱和是指在农产品市场的某一坐标点上,特定消费者的需求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较好满足,空白则是指整个农产品市场的需求无时无刻不处在发展变化之中,不断产生新的显性或者隐性的需求点。农产品市场的“饱和”是相对的,而空白是绝对的,消费者的需求没有穷尽,农产品市场的开掘也没有穷尽。从表面上看,农产品市场似乎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饱和度”,实际上,随着生活质量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产生了多层次、多元化、多变量的新趋势,在农产品市场熙熙攘攘、密密麻麻的表层下,还存在着巨大的虚拟空间。只是显性的需求比较容易捕捉和发现,而那些处在隐藏状态的潜需求,往往容易被人忽视,然而与显性需求相比,隐性需求往往有更大的市场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农业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地消灭空白市场,不断接近市场饱和的过程。农产品优化市场定位的过程,就是按照一定的思路在对消费者群进行重新组合的基础上,逐渐适应特定消费者群的优势需求,与特定消费者群的优势需求逐渐磨合、培育消费者情结的过程。

通过市场细分发现市场空白点

空白点是存在的,但是空白点在哪里呢?如何去发现这些空白点呢?这就要进行市场细分。所谓市场细分是指根据消费者需求的差异性,将市场细分为若干个具有类似需求的消费者群的过程。市场细分后每一个消费者群就是一个细分市场,也称为“子市场”或“亚市场”,每一个细分市场都是由具有类似需求的消费者构成的群体。分属不同细分市场的消费者对同一产品需求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而属于同一细分市场的消费者,他们的需求极其相似。农产品消费者群是一个处在变化发展中的运动体。这个人数众多的庞大群体,广泛分布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形成一个个主体部分各自独立,边缘部分相互交叉的特定消费者群。或是按年龄划分,或是按收入划分。这些具有不同群体优势需求的农产品消费者,构成了需求多元化、多层次、多变量的农产品市场,成了不同农产品销售的市场基础。广大农户为了求得生存和发展,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站稳脚跟,就必须通过市场调研,根据消费者的需要与欲望、购买行为、购买习惯等方面的差异性,通过市场细分,发现市场机会。这样,生存与发展就有了目标,利润与效益就有了保障。

由此看来,市场细分是农户营销战略的一个核心内容,是决定农户营销成败的一个关键性问题。近年来不少农产品生产者从市场细分入手,挖掘农产品市场扩容的潜质,“分化瓦解”消费者群的,在新消费者群的“再造”和“新生”中,营造、开拓出新的农产品市场。按照市场细分原则进行专业分工以后,才能有效进入市场。这是入世后发展农业的大势所趋,进而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

农产品市场细分是农业发展和农民致富的有效措施

进行农产品市场细分,有利于发现市场营销机会市场机会是已经出现在市场但尚未加以满足的需求。运用市场细分手段,农户不仅可以找到对自己有利的目标市场,推出相应的产品,并根据目标市场的变化情况,不断改进老产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北方一些农民把鸡蛋的蛋黄和蛋清分开卖,拆零拆出了大市场。爱吃蛋黄的消费者买蛋黄,爱吃蛋清的消费者买蛋清,各有所爱,各得其便。消费者得到了实惠,卖方也赚到了以前赚不到的钱。

进行农产品市场细分,能有效地制定最优营销策略市场细分是市场营销组合策略运用的前提。即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要想实施市场营销组合策略,首先必须对市场进行细分,确定目标市场。因为任何一个优化的市场营销组合策略的制定,都是针对所要进入的目标市场。离开目标市场,制定市场营销策略就会无的放矢,这样的市场营销方案是不可行的,更谈不上优化。如近几年我国苹果生产连年获得丰收,市场相对饱和,市场销售不畅,价格下跌,果农一筹莫展。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华盛顿州苹果却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登陆,在强劲的宣传攻势下,占领了中国的苹果市场。分析其成功的原因,除了对营销环境的充分了解,优化的市场营销组合战略,成熟的营销战略操作机构之外,正确的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选择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进行农产品市场细分,有利于农户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每一个农户的经营能力对整体市场来说,都是极为有限的。所以,农户必须将整体市场细分,确定自己的目标市场,把自己的优势集中到目标市场上。否则,农户就会丧失优势,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遭到失败。

进行农产品市场细分,有利于开发新产品,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当众多的生产者奉行市场细分战略,那些尚未满足的消费需要就会逐一成为不同生产者的一个又一个的市场机会,新产品层出不穷,市场上产品的种类、花色、品种增多,人们生活的质量也相应的提高。

细分市场中正确选择目标市场

选择目标市场是农户进入市场时应认真关注的问题。目标市场是经营者希望开拓和占领的一类消费者,这一类消费者具有大体相近的需求。通过对具有不同需求的消费者群做有针对性的挑选,可以发现那些需求尚未得到满足的或不甚满足的消费者,然后再根据自己的生产能力、管理能力、销售能力去开拓和占领。一个理想的目标市场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足够的销售量,即一定要有尚未满足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这个问题对于一般小型农户来讲问题不大,而对于规模较大的农产品生产者来讲就显得非常重要。二是经营者必须有能力满足这个市场需求。三是在这个市场中必须具有竞争的优势,即没有或很少有竞争,或者有竞争但不激烈,经营者有足够的实力击败竞争对手。这样一个市场就可以选作自己的目标市场。确定目标市场又称为市场定位,是农户选择某一细分市场作为营销对象的决策活动。选择目标市场一般包括三个步骤:估计目标市场的需求

目标市场的需求是指在既定的市场环境中,某一类消费者购买某种产品的总额。这种市场需求数量的变化取决于消费者对某种产品的喜好程度、购买能力和经营者的营销努力程度。如果某种产品确实为消费者所喜爱,并且消费者的购买能力不断提高,经营者的营销策略正确,就有可能增加需求数量。估计目标市场需求时既要估计现实的购买数量,也要对潜在增长的购买数量进行估计,从而,测算出最大市场需求量。农户要根据所掌握的最大市场需求量来决定是否选择这个市场作为目标市场。

要认真分析自己的竞争优势

市场竞争可能有多种情况,如品牌、质量、价格、服务方式、人际关系等诸多方面的竞争。但从总的方面来说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是在同样条件下比竞争者定价低;一是提供满足消费者的特种需要的服务,从而抵销价格高的不利影响。农户在与市场同类竞争者的比较中,分析自己何处为长,何处为短,尽量扬长避短,或者以长补短,从而超越竞争者占领目标市场。

选择市场定位的战略

这是指农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根据各目标市场的情况,结合自己的条件确定竞争原则。通常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针锋相对式”的定位,即把经营产品定在与竞争者相似的位置上,同竞争者争夺同一细分市场。例如,有些农户在市场上看别人经营什么,自己也选择经营什么,实行这种定位战略要求经营者具备资源、产品成本、质量等方面的优势,否则,在竞争上可能失败。第二种是“填空补缺式”的定位,即农户不去模仿别人的经营方向,而是寻找新的、尚未被别人占领,但又为消费者所重视的经营项目,采取填补市场空位的战略。例如有的农户发现在肉鸡销售中大企业占有优势,自己就选择经营饲养“农家鸡”,并采取活鸡现场屠宰销售的方式,填补大企业不能经营的这一“空白”。第三种是“另辟蹊径式”的定位,即经营者在意识到自己无力与同行业有实力的竞争者抗衡时,可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相对优势来竞争。例如,有的经营蔬菜的农户既缺乏进入超级市场的批量和资金,又缺乏运输能力,就利用区域集市,或者与企事业伙食单位联系,甚至走街串巷,避开大市场的竞争,将蔬菜销售给不能经常到市场购买的消费者。

选择农产品目标市场须走出“合成谬误”误区

多数谬误的含义

选择目标市场的目的是为了使产品有销路。问题是:并非凡有销路的市场都一定能成为企业理想的目标市场,如果出现多数谬误,农户就不可能实现预期的营销目标,还可能导致挫折和失败。多数谬误是指过多的农户都把同一个细分市场作为自己的目标市场,从而造成某一种产品的供给远远超过市场需求。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农户共同经营同一种产品,实际上就是共同争夺同一产品有限的消费者群。结果造成社会劳动和资源的浪费,也不能满足本来有条件满足的其他市场需求,大大提高了农户的机会成本,影响农户的经济效益,甚至造成农户的营销失败。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多数谬误屡屡发生。

多数谬误产生的原因分析

从农户市场营销实践来看,多数谬误的原因是:

第一,农户均将市场容量最大、利润潜量最大的市场作为目标市场。许多农户只盯着市场的需求潜量和诱人的利润。认为只要市场有需求,重视产品质量,价格合理,加上推销工作,就一定能够扩大销售量,提高市场占有率,从而取得最大的利润。结果,竞争者太多,形成同步共振,造成损失。

第二,企业经营者在指导思想上急功近利,只考虑农户的目前利益,避难就易,而看不到长远利益,使经营陷入困境。这种情况是农户把最容易进入的市场作为目标市场。有些农户看到某些农产品畅销,而且投资小,见效快,市场容易进入,便增加了投资冲动。如果一户因育果树苗发了财,就户户育,村村育,乡乡育,最后只能是果树苗当柴烧。类似事例,不胜枚举。更为严重的是现在仍有许多农户还在重蹈复辙。

第三,抵挡不住市场一时走俏的诱惑。市场细分,确定目标消费群,只能在自己的有效市场范围内,决不能放弃自己的优势,去追求所谓的“热”。俗话说:“庄稼活,不用学,人家咋做咱咋做。”这是一种盲从思想,很多农民正是在这种习惯思维的引导下急功近利,盲目发展,看到人家赚了钱也挤同一条赚钱道,自觉不自觉地扩大同类农产品的种植面积,结果谁也赚不了钱,这样的“合成谬误”我们已屡见不鲜并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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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加剧,农产品的需求发生了根本变化。人们对环境和资源的忧虑逐渐转化为消费过程中的一种自律行为,更加倾向于适度、无污染、保护环境的消费,绿色需求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或正被逐渐唤起,人们越来越关注农产品的安全性问题。加快开发绿色农产品,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农产品安全,而且对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发展效益农业,提升产业层次,进一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增强市场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实行农产品认证以来,到2005年年底,对2400多种产品进行了绿色认证,并为农产品初步实现标准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也应看到,目前各地的绿色农产品还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存在着认识程度偏低、生产经营分散、标准实施滞后、产品质量不高、市场开拓不强、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实现我国农产品绿色营销。

1加强绿色教育,树立农产品绿色营销的观念

绿色营销观要求企业在营销中,要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注重经济与生态的协同发展,注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减少资源浪费,防止环境污染。绿色营销强调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社会利益和生态环境利益等四者利益的统一。不少有识之士早就意识到了树立绿色营销观念,开发绿色产品,开拓绿色市场,已成为21世纪企业营销发展的新趋势。

然而,对于泱泱中华而言,仅靠少数有识之士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进行持续的全民绿色教育,在全体国人心目中树立牢固的绿色营销观念。

(1)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与引导,树立农产品的绿色消费观念,使消费者对环境和资源的忧虑转化为消费过程中的自律行为,自觉地接受绿色农产品,抵制非绿色农产品。

(2)加强对生产者的教育与引导,树立农产品的绿色生产观念,使生产者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自觉地以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为指导,自愿采用农产品绿色生产技术,大力开发绿色农产品,实现农产品清洁生产。

(3)加强对营销者的教育与引导,树立农产品的绿色营销观念,使其加快绿色农产品的流转,尽量减少绿色资源的浪费;自觉采用农产品绿色包装与绿色广告,尽可能减少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

(4)加强对管理者的教育与培训,培养专业化的农产品绿色管理人才;树立农产品的绿色管理观念,加强对农产品绿色营销的扶持激励、监控管理。

2加强农业生态建设,营造农产品绿色环境

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农业污染加剧,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发展绿色农业制约因素。因此,必须把保护生态与发展农业相结合,实现可持续发展。

(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开展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沃土工程,推广秸秆还田、配方施肥技术、增施有机肥;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尽量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减轻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2)加强绿色农业基地建设,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3)建立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力度,重点是加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关注工业对绿色农产品基地造成污染,杜绝工业企业转移到绿色农产品基地,对绿色农产品生产构成威胁。

3加强农业结构调整,打造绿色农业产业

发展绿色农产品,要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业层次,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区,向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外向化方向发展。

(1)调整绿色产业布局。按照生态绿色优先原则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挥生态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分区规划建设绿色产业,努力扩大优势绿色产业比例,围绕主导产业,建立各具特色绿色农产品基地。

(2)培植绿色拳头农产品。根据各地的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着力培植发展具有市场优势的拳头绿色产品。

(3)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机制,使土地逐步集中,提高绿色农产品的规模经营效益。

4加强绿色科研开发,推广、应用农产品绿色生产技术

开发绿色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品质必须以科技进步为动力,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根本,实行科技创新,提高科技含量。这需要在开展绿色科技培训、推广先进绿色技术、组织标准实施、建立激励机制等方面下功夫。

(1)迅速改变目前农村农业科技推广网络体系“破”、“散”的状态,对农村基层科技推广人员全面落实政策,使他们生活有保障,从而能扎根农村作贡献。

(2)调整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奖励政策,对在农产品绿色生产技术应用、推广方面做出贡献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予以重奖。

(3)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农民培训及“绿色证书”工程,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以适应深化农业结构、实现绿色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

(4)把技术与地域需求结构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发、引进高新技术、增效技术,加速绿色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

5实现绿色农产品标准国际化,规范绿色农产品认证体系

绿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是农产品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入WTO后,大量国外绿色农产品涌入我国,冲击农产品市场,国外对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越来越高,无疑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一大门槛。政府部门应参照国际标准抓紧制订各种绿色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与认证体系。

(1)建立健全农产品的国家标准(包括质量标准、残留物标准等),尽可能地与国际标准相一致,使标准国际化,并得到其他国家与组织的认可。

(2)建立和完善国家统一的、规范的农产品认证体系和与之相配套的管理、监督机制,使之法制化和制度化,提高认可的权威性,并以此提高和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外的信誉与竞争力。

(3)要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以确保标准、管理的统一化,并迅速将标准、管理手段与国际标准相衔接,争取其他国家的认可。

6建设绿色农产品市场体系,培育绿色农产品品牌

(1)做好绿色农产品市场的规划布局。农产品市场带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农业产业特色,既要从当前农业生产经营的现状出发,又要注意发现和引导带有苗头性的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需要,充分重视工商、贸易、农业等部门,根据各种农产品的不同流通特点,区别不同产地的产业、交通条件,按照完善市场功能、增强辐射能力的要求,研究制定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规划。

(2)培育和发展绿色农产品市场主体。参与绿色农产品市场活动的个人和组织都是市场主体。绿色农产品市场主体实力和发育水平是绿色农产品市场整体功能发挥的关键。培育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组织,包括经纪人队伍、商、农产品流通合作社、农民协会、结算机构、仲裁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市场+基地+专业合作社”的模式培育和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绿色农产品市场运作网络;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思路,大力培育生产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辐射广、带动能力强的骨干农业龙头企业,从而为农产品市场的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3)提高绿色农产品市场的现代化水平。推进市场体制创新,不断深化市场运行和经营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建立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市场的企业化经营;积极引进、配送、拍卖和网络交易等现代营销方式,逐步改变摊位制对手交易模式;加快市场信息化建设,推广普及计算机、网络应用知识,引进信息技术人才,开发市场内部信息资源,建立完善内部网络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交易、结算、仓储、运输、配送的智能化管理。

(4)实施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培育绿色农产品品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申报,获取绿色农产品品牌标志;加大绿色农产品品牌宣传力度,以品牌拓市场,抓品牌促规模;按照“创名牌、树形象、拓市场、增效益”的要求,组织各地绿色农产品参加各级的评优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农博会、农展会等,不断提高绿色农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发挥名牌效应,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市场竞争力;把推进绿色品牌农产品的经营与市场的标准化管理统一起来,树立市场的良好形象,提高市场的品牌附加值。超级秘书网:

7参考文献

[1]张芳,袁国宏.关于绿色营销的几个关系问题探讨[J].商业研究,2001(11):14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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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长期以来形成的“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仍然有着持续的强大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当前的绝大多数农业补贴都是用于生产方面的补贴。我国农业补贴从2004年开始全面转向生产环节,而且侧重以直接支付的方式补贴给农民,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在农业补贴总额中所占份额逐年减少。

(二)部门分割导致普惠制原则

难以贯彻,交叉重复补贴严重由于当前涉农行政管理体制的缺陷,现行的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缺乏必要的整合,导致现实作用不公平、不规范,随意性很大,普惠制原则难以贯彻。比如2008年开始实施“新网工程”,其补贴对象局限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管的行业协会和供销合作社(含全资和绝对控股企业),补贴对象的范围相对较窄,受益群体较少。2013年开始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其补贴对象针对的是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合作社、龙头企业,同样未能贯彻普惠制原则。这种体制导致的另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专项政策数量多,单体项目小,部委之间的补贴交叉重复现象严重,缺乏精准性和针对性,导致有些补贴名不副实。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大城市、大型批发市场和大企业往往获得来自不同部门的重复补贴,而农村、产地、欠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获得的补贴非常有限,非常不公平。

(三)现行补贴忽略了农产品营销服务的薄弱环节

农产品产地市场作为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大中城市的销地批发市场和集散地市场相比,数量、建设与管理水平差距较大。国家政策扶持尤其是专项资金主要指向大型批发市场尤其是位于城市的批发市场(主要针对销地市场和集散地市场),很少顾及到县以下农产品市场的建设与升级,农业部门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虽有支持,但支持力度偏小,产地市场建设尤其滞后。近年来,农业部围绕产地市场做了大量工作,但当前在产地市场建设方面补贴政策不够明确。特别是在全国产地市场、区域产地市场、田头市场的建设方面的补贴政策还没有。

(四)有些已经或即将到期的补贴政策是否持续未能明确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些有利于降低农产品营销成本和税费负担的临时政策,比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8号),其执行期是从2013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这一政策在2015年年底之后是否继续执行,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需要尽早进行研究。

(五)中央政府提出的部分重要政策未能落地

近年来,中央政府围绕农产品流通体系出台了大批的政策意见,但是,很多政策仍然停留在文件层面,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强调“加快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相关政策没有真正落地。

二国外农产品促销服务补贴经验做法

国外普遍重视对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在美国,政府一般服务中,超过三分之一的开支被用于提供一系列包括农产品市场开拓、营销和研究等方面的服务,即“国家农业项目(Stateprogrammesforagriculture)”。韩国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市场流通体制的投入逐年增加。1998年韩国政府建立了农产品销售体制改革委员会,推动韩国建立现代化农产品销售体系。1990-2009年韩国政府用于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开支变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1990年为26.2亿韩元,2009年为617.9亿韩元,增长约22.6倍。日本的农业协会(农民合作社)在农业生产流通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农业协会是半政府、半私人性质,每个农民都可以加入,几乎所有的日本农民都是它的“会员”。它以市场、企业、农民为中心,形成了有机的农业产业一体化的联合体,业务涉及农业生产、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农业信贷、生活指导、保险、医疗、信托等领域。同时,日本农产品流通领域也是通过批发市场调控的。政府是开办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体,日本的价格管理始终坚持把市场发育和供求管理结合起来。韩日两国都高度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并给予大量政府补贴。韩国1985-2006年陆续建成了34个国家级拍卖市场。目前年流通量为100万吨的市场,不算地价所有单位工程和公用工程建设约需要3000-4000亿韩元。例如可乐洞市场1985年建设时,投资约为2000-3000亿韩元,市场建设过程中央政府投资30%、中央政府给地方政府低利率贷款40%(贷款利率是1%)、地方政府自己出资30%。日本批发市场建设,从国家层面来说都只是一个项目。从项目投资上说,国营项目由国家主导,投资上2/3由国家投资,1/3由地方投资。县营项目虽然实施主体是县,但国家也有投资,国家投1/2。

三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政策体系优化建议

(一)应更加重视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

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是今后潜力最大的农业补贴政策。主要理由是:第一,农产品营销服务补贴大多数属于绿箱政策,可不受WTO《农业协议》的相关约束。第二,农产品营销促销也是我国农业最为薄弱的环节。第三,农民从中的受益更明显。第四,符合国际潮流与一般趋势。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的农业补贴总体呈现出“三降一升”(支持总量、占比家庭经营收入、价格支持比重降低,一般服务比重上升)的演变特点。建议将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有利于降低农产品营销成本和税费负担的临时政策制度化、长期化,比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8号),其执行期是从2013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建议继续执行。另外,借鉴国外的普遍经验,并考虑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需要,尽快推动包括鲜活农产品在内的所有农产品,从生产、加工、批发、零售所有环节均永久免征增值税。

(二)应更加重视农产品营销补贴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应尽快加强顶层设计,参照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考虑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全面管理与协调,实现从包括生资(包括农药、化肥、种苗种子等)生产与供应、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批发、零售、物流、质量安全在内的整个产业链的一体化管理,提高农产品营销补贴设计的统一性、操作的规范性。

(三)具体的补贴建议具体的补贴项目,建议以“绿箱”政策为主,兼顾“黄箱”政策。

1.全面加强产地市场建设的补贴

产地市场建设和完善,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补贴:新建的产地市场和已建产地市场改造,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提供财政补助。尤其是产品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设备设施、交易设备设施、产销平台、电子结算系统建设等方面加强建设。第一,田头市场等纯公益性产地市场,在产品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设备设施、交易设备设施、产销信息共享平台、电子结算系统建设等方面,给予全额财政补助。第二,区域性产地市场在产销平台、电子结算系统建设等方面,给予投资额50%的财政补助。冷链系统物流建设方面给予投资额的全额贷款贴息。第三,全国性产地市场在产销平台、电子结算系统建设等方面,给予投资额50%的财政补助。冷链系统物流建设、拍卖系统方面给予投资额的全额贷款贴息。另外,应考虑为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建设提供全额贷款贴息。商品化处理包括预选、分级、包装、配送等设施装备的建设,建立此项补贴有助于农产品附加值,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流通效率。

2.探索对农产品经销商的补贴

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经销商流动资金进行贷款贴息,补贴对象应集中在与产地市场相关联的生产主导型、产销一体型和流通主导型经销商,以及与产地市场无关联的流通主导型经销商。

3.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补贴

电子商务建设包括电子商务设备、信息系统、人员培训等方面,建议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供全额贷款贴息。

4.农产品拍卖系统/平台补贴

拍卖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农产品拍卖市场有公开的信息系统,各种农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等,信息来源广泛、时效性强,能客观地反映出一个地区、一个市场、一定时间的供求关系,能够合理调节供求,优化农产品的配置,从而指导农产品产区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因此建议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对农产品拍卖系统建设和完善,提供全额财政补助。

5.整合农产品物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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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市场营销就是指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和欲望而实现农产品潜在交换的活动过程。农产品营销是农产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个人与群体在农产品从农户到消费者的流通过程中,实现个人和社会需求目标的各种产品创造和产品交易的一系列活动。农产品市场营销的主体是从事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个人和群体。农产品营销活动贯穿于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交易的全过程。农产品市场营销概念体现了一定的社会价值或社会属性,其最终目标是满足社会和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和欲望。

1我国农产品市场营销的现状

1.1农产品市场建设发展迅速

我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迅速,类别繁多,包括粮油市场、蔬菜市场、水产品市场、肉食禽蛋市场、干鲜果品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数目基本稳定,交易额稳步上升,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农产品交易市场在经历了几十年高速增长和规模扩张后,现正逐步实现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流通规模上台阶,市场硬件设施明显改善,商品档次日益提高,市场运行质量日趋看好。

1.2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农产品市场覆盖了几乎所有的大、中、小城市和农产品集中产区,基本形成了以城乡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导的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构筑了贯通全国城乡的农产品流通大动脉。目前大、中、小城市消费的生鲜农产品80%~90%是通过批发市场提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大力发展,对于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镇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发挥着积极作用。

1.3以配送、超市、大卖场等为主的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势头迅猛

超市作为一种新型现代营销业态在近几年也逐步涉足农产品销售领域,成为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里的新成员,并与传统的集贸市场在零售终端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传统农贸市场的市场地位正在受挑战。另一方面,南京、广州、武汉、上海等地政府在大力推行“农改超”工程,旨在打造高效安全的农产品营销网络,使之与城市经济发展相适应。

1.4农产品营销中介发展活跃

现阶段,各种农产品购销主体:个体户、专业户、联合体不断发展壮大。依托这些活跃在城乡各地的农产品营销中介组织,使得小规模生产和大市场实现了对接,改变了过去产销脱节的尴尬局面,有效地缓解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他们的出现带动了上游生产基地的发育壮大,带领农民走向市场,帮助农民致富,为地区农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2农产品市场营销的创新

2.1农产品市场经营观念的创新

随着农产品相对过剩时代的到来,客观迫切要求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抛弃农产品运销观念,确立以市场需求为中心的现代农产品市场营销观念。农产品市场营销是一个比农产品运销更为广泛的概念,农产品市场营销要求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不仅要研究人们的现实需求,更要研究人们对农产品的潜在需求,并创造需求。农产品运销观念强调的是以自己的生产为前提,如何把生产出的农产品运输出去并完成销售,考虑的是如何把产品变成现金。农产品市场营销观念考虑的是如何通过生产、传送农产品以及与最终消费农产品有关的所有事物,来满足顾客的需求。顾客的需求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出发点、中心点和归宿点。

2.2农产品营销战略与策略的创新

农产品市场营销围绕目标市场需求的变化,综合地运用各种营销战略与策略,通过比竞争对手更加有效地满足目标市场的需求来实现企业增长和利润的实现。这就要求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充分运用现代市场营销的“10PS组合(市场调查、市场细分、市场优先、市场定位、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促销策略、政治权利和公共关系)”。

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源于对农产品消费需求的深入调查和细致研究,通过市场研究,发掘潜在需求,捕捉市场机会。根据一些细分变量来分割市场,进行比较、评价,选择其中一部分作为自己为之服务的目标市场,针对它的需求特点开发适宜的产品,制定合适的价格、渠道、促销策略,实现产品的既定目标。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比较利益低下,资金紧张,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一般难以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和促销,往往还要依靠“政治权利”和“公共关系”这两个策略。一方面,积极利用政府力量,获得宣传支持,引导百姓消费,扩大有效需求。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应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改善与社会各界的关系,树立良好的形象,获得社会的关心和支持,通过公共关系达到宣传促销的目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还可以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大众媒体以及其他社会机构为农产品营销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2.3农产品品牌决策与管理的创新

品牌管理是通过创立一个好的品牌,培育品牌、扩张品牌和保护品牌,奠定品牌优势,塑造驰名品牌,积累品牌资产。品牌管理过程实质是一个就品牌资产的各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有步骤的规划和创新的过程,其根本目的就是塑造高资产的品牌。

创知名品牌是解决农产品销售难和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开展,很多企业开始意识到品牌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开始有意识地应用品牌策略。事实上,农业产业化的过程就是一个依靠品牌优势,逐步建立农业产业规模优势,最终使农业产业得到进步和完善的过程。没有农产品品牌的创立和扩张,没有农产品品牌的优势,就不可能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也就不能彻底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以及农业增产与农民不增收之间的矛盾。

参考文献

[1]王凯.品牌营销模型研究[J].市场周刊,2004(10):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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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泰州地区农资市场经营现状

1、经营模式陈旧,营销渠道狭窄

广大农民是农资产品的主要消费者,地处广大农村,消费人口众多,散居在不同的地域,消费基本以户为单位,每户人家只有1到几亩地不等,每家每户根据自己对未来的估计和需求种植作出消费决定,这些特点是其他任何产品所不具有的。泰州地区现在农资产品的营销依然停留在传统的销售模式上,各市、区、县以一至两家主要批发商集中组织货源,分两条主渠道——农业推广部门和供销部门分销,再由乡村为终端供应到农民手中。长期的市场经济行为对农民的消费习惯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买方市场的形成加剧了营销渠道的竞争程度;供销社体系农村阵营的逐渐瓦解,生产企业参与流通,民营企业、个体户日趋活跃,交通、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发展,共同促进了以县级或乡镇为中心的农资交易市场的形成,改变了农资竞争的格局和农资流通渠道的固有模式,渠道零售终端在农资流通体系中的作用日渐明显。

2、农资网点多,专业技术服务缺乏

农资是与农业生产和再生产有关,包括农药、化肥、种子、小型农机具、农膜、饲料等六大类在内的农用产品,具有品种多、规格多、占地大、不易陈列码放、技术含量高、季节性强、地域性强、售后服务困难、产地不一等特点。但农业市场非常庞大,有着自身的独特性和发展规律。农作物生长有着极强的季节性,这是自然条件决定的。尽管反季节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仍然不能代表整个农业生产情况。不同季节有完全不同的作物种类,因此病虫害发生也有着极强的季节性,对土肥条件的要求也根据生长期的不同而不同。这些导致了农资产品购买的集中性,而且往往购买的时间只有短短的几天时间,过了这个季节只有等待来年。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低,而且农资使用的技术性要求又比较高,仅凭阅读使用说明和产品标签是不能有效解决这个需求的,因为毕竟这些资料不能涵盖农业技术的方方面面。所以农资,尤其新型农资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推广期。而且在农资的使用中,如使用不当,不仅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甚至可能对农作物本身造成危害,造成使用者经济上更大的损失。全泰州市有一定规模的农资批发网点就有20多家,另售网点有300多处,虽然农民购买农资比较方便,但对所购买的产品性能,使用方法都缺乏了解,只听销售商的推荐,得不到具体的技术指导,从而出现操作失误,农民蒙受损失。

3、价格竞争激烈,从而使一些劣质或含量不足的产品流向市场

农产品价格影响的是农民对来年市场价格预期和信心,从而影响本年度的投资力度。通过市场调查,发现农民更倾向于在经济作物上加大投入,比如,烟草、药材、茶树、花卉、草坪、蔬菜等作物,而对非经济作物则限制投入,如玉米、稻谷、大豆等。 由于分销网络是以个体经营户为主,产品的价格竞争仍然是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为了追求扩大市场,降价促销是一些农资生产商的主要手段,为了降低产品成本,一些生产商不得不使用减低含量,或以次充好手段或零售商减量销售,而使其销售的产品不能正常发挥效能,甚至引起负面影响。农资行业做市场的老三篇是:广告开路,铺货赠物,价格绝杀。营销人员的主要工作就是铺货、收款和喝酒。农资企业大多在风雨飘摇中生存,年头好时,撞大运似的赚一点,怎么赚的,不知道!年头不好,运气差时就亏一些,如何亏的,不管它!企业的业绩全凭运气决定,很少有运作的成分。而且低水平的价格战及风险极大的盲目铺货,打得小企业散架,大的也摇摇欲坠,行业水平的跃进得不到成本的支撑。

4、种子公司大多实行了改制

除了靖江、姜堰两市供种相对统一,品种相对单一,其他县市区种子市场就相对放开,供货渠道复杂,供应品种比较混乱,售后服务也参差不齐,每年都会出现因为种子质量出现问题形成一些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存在。农村因为地处偏僻,交通、通信相对落后,限制了市场信息的流通,导致大量的市场信息无法到达农们手中、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业消费,从而使农民对产品的技术性能、品质知之甚少,使用成本增加。农资产品的消费效果和其他产品不一样,在使用后的很长时间内才能看到效果,而且深受气候条件的影响。气候变化直接影响作物生长,病虫害的发生,农作物对水肥的需求。农民不可能在无水可浇灌的千旱天气中施肥,因而对肥料的需求降为最低;在雨季不会想到去使用杀虫剂等。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农资产品的需求量,难以定量估计来年市场的需求。

三、泰州地区农资需求趋势

1、农资使用者得购买量规模化

集结化,随着泰州地区经济开发工业企业的迅速壮大,农民大多弃农从商,从而使大量的可耕土地闲置,大面积的良田流转开发养殖业,或由有能力的种田大户大面积耕种,从而使农资产品的采购与使用发生变化,从一家一户的独立采购使用,到种田大户的批量采购,甚至集中使用,从而降低农资产品采购成本下降,提高种田的经济效益。

近几年社会上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农资批量采购的社会团体,如各类农民协会、农民经纪人、蔬菜公司、运输大户、个人等,他们一般绕过经销商,直接从生产厂家购买农资产品,具有很强的采购谈判力,规模较大者甚至可以和批发商相比;另外,中国邮政、农村信用社和一些货运公司相继开展了农资第三方物流业务,等等。这类组织在农业生产中起着重要作用,而且越是农业发达的地区,越具有生命力,往往这二者是结合在一起的,共同促进了农村市场的繁荣局面。“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协会+农民”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最基本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为农资流通所利用,是由于这种模式能够直接将松散的农民联系起来抵抗市场经济的冲击,加强和农民的频繁接触,而且运作成本低,农民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自己需要的农资产品和以保护价格销售自己的农产品,同时能够便利地得到农业技术方面的服务。这种新型运作模式,因为经营范围涉足某一地区的涉农产业链,农民从中可以获得实惠,从而有力地冲击了传统营销渠道的运作,受到越来越多的农资厂家的关注。

2、农资市场的连锁经营

农民从产品需求逐步转向服务需求。连锁经营要实行统一标识,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宣传、指导,统一配货,统一销售价格,统一售后服务。不但要产品连锁经营,技术服务也要连锁经营,要把农资产品经营提升到像一些食品连锁经营,品牌化、产权化、服务化。

3、生产商的直销经营

农资产品直销摆脱了经销商的中间利润分成,直接让利于终端客户,让利于农民。不但把产品直接销售到农民手中,还要把服务送到田头。

这些渠道成员和业务的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冲击了传统农资渠道的结构,客观上要求农资渠道进行相应调整。

4、农民越来越重视农资质量

农资的价格对购买农资的农民影响越来越少了,因为消费者注重的是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内在品质和有无高效益等方面。对于品质好、有信誉的农资,农民还是愿意出高价购买的。高价位的农药和化肥销售量并不一定因价格因素而减少,相反有时候会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目前,很多国外公司高品质、高价位的农资产品打入了国内经销商的门店和大众市场,便是很好的证明。

四、如何做好泰州地区的农资营销

1、注重创新产品的推介和广告宣传

面对农资市场供应渠道多、门类复杂的现实,农民需要了解农药、化肥、植物激素等方面的产销及发展趋势,一个好的产品或品种的投放,不能只是把经销商召集在一起,租个会场,由推广人员讲一下产品的特点和使用方法,由经销商组织推广。这种传统的推广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农资市场的需求。要想成功推广一个产品,必须要让产品的直接使用者知道产品的特点、性能和科学的使用方法,让他们在认知中使用,在使用中总结推广。要想做到这一点,就要有强大的宣传支撑,广告宣传是主要手段,可以通过有影响力的电视台、农业科技报等媒体,在一定的时间内反复进行宣传,让大家一看到广告就知道是什么产品,是干什么用的,性能如何,就像一听到海飞丝就知道能去头皮屑。另外,还要召开农民会,组织科技下乡,田间示范等。

2、注重品牌要与产品功效相结合

品牌的效应历来是推动产品销售的主要因素,一个好的品牌,代表着好的质量、好的服务。农资品牌也是如此,特别是农资市场放开以后,无论是注重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一些老的、质量过硬的品牌的农资销售量还是占优势的。目前,生产商的广告宣传渠道主要为杂志、报纸,大多数农资经销商在广告方面的花费都很少,以种子为例一般为销售额的 3%左右。调查表明,销售种子的经销商广告做得越频繁,销售量增长越多;种子广告费用超过销售额 5%的经销商,增长率是最高的;通过直接邮寄或在杂志、报纸上刊登广告的企业销售额高于平均水平;在广告中强调售后服务的经销商,销售量增长是其他强调种子价格信息等的两倍。在广告中强调售后服务,尤其能满足消费者心理的需要,他们最担心的是出了问题无人负责,理赔找不上门。因此,有远见的农资企业应将目标定位于生产高质量品牌产品,而农民放心购买和使用的主要是名特优新品种。近年来,一些外国的农资进入中国,相对国内的农资产品来说,其产品功效都大大超过国内产品,从而占领了很大的市场份额。但也有某些国外知名品牌的农资产品,由于对市场没有做好充分的适应性示范试验,其功效相当于国内产品也相差无几,但它的价格相对国内同类产品要高得多,从而销售量会大幅度下降。我们所以在推广农资产品时,既要注重品牌,更要注重产品的功效,才能提高农资产品的销售量。

3、注重做好服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