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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方案大全11篇

时间:2023-01-16 12:16:10

人才工作方案

人才工作方案篇(1)

到2016年底,切实培养出一批能为实际工作所用的人才,让人才能够进得来、干得好、留得住,让人才结构布局更为合理,基本形成重点人才培养体系,人才业务素质能力有效提升,人才政策环境更为优化,为我市环保工作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抓好人才培养,提高环保队伍专业文化水平

1、持续推进市级优秀人才培养。通过专项资金资助、专业技术培训继续加强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工作,在市内培养1-2名有权威、专业技术领先、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市级青年优秀人才。

2、加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专业人才的培养。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到省环保厅、省监察总队学习培训,到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的环境管理经验,更新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理念,全面提高业务骨干的业务能力、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塑造一支思想解放、有开拓精神、有创新意识的环保队伍。二是围绕环保、经济、法律、行政管理、信息技术、外语和政治经济形势等内容,以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知识与技能培训,保证每位工作人员每年参加各类培训不少于12天。三是建立学习效果验收制度和学员登记制度,将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四是通过岗位技能大比拼活动、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比”、“学”、“超”的学习氛围。

3、抓好全员环保专业技能培训。鼓励全体职员通过自学考试等方式,参加国家教育部和全国环保系统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高学历的脱产、函授学习,切实提高队伍的学历层次。将学历教育工作做为专项工作抓严、抓落实,建立专项教育资金,健全奖励制度,为学历教育提供经济保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的人才培养方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激发队伍内部的活力,发挥人才桥梁纽带作用,以点带面,最终实现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的目的。

(二)抓好人才能力建设,提高环保队伍服务能力

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加大人才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重点提高干部职工解决突出环保问题、服务经济发展、科学执法和沟通协调等实际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制定基于流程的环保局岗位职责清单、业务流程清单、服务标准清单,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不断提高环保人才服务质量与水平。采取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相结合的学习方法,进一步提高我局环保专业人才的服务能力。

(三)抓好企业宣传,提高企业环境管理人员整体水平

环保工作的开展不仅需要政府环保部门的努力,也需要企业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一是通过发放环保知识明白卡,向企业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二是深入企业调查,由实施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题宣传讲座,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帮助企业改进环保技术;三是通过宣传栏、传媒等宣传媒介,对企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环保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一支优良的企业环保管理人才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闵银华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虹炜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和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检查人才工作执行情况。

人才工作方案篇(2)

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基础,在社会人才的选拔上下功夫,在加强教育培训上下功夫,在建立激励机制上下功夫,用3年时间(2020-2022)建设一支数量100人以上,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助力“三个示范县”创建。

二、目标计划

通过社会工作人员持证“双培”计划(即:培养一批持有从业合格证书的社工员和培养一批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队伍。

(一)培养一批持有州级合格证的社工员。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和部门开展社会工作培训,各乡镇和部门要对照《县培训考核认可社工员任务分配表》(附件2)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及州级社工考试,力争在2021年底实现持有社工员从业人员合格证书人数在100人以上。

(二)培养一批持有全国职业资格证的社工人才。通过宣传引导、主动培训、考试奖励等措施,广泛动员社工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全国社工考试。对社工员再培训,积极鼓励支持社工员考取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力争在2022年底完成100人持证社工人才培养,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三、培养措施

(一)培养对象。一是社会工作普及及培训对象:各乡镇和部门工作人员。二是专业社会工作培训对象:辖区内社会工作专业学历人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及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服务、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扶贫开发、法律援助、老龄服务、安全科普、灾害救助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三是社会工作专业延伸培训对象:高中以上学历待业人员、在校大学生。

(二)培养方式。采取“内引外联、左右互联、上下通联”的方式,发动组织乡镇、部门优秀青年干部、网格员参加培训,依托县内组织的规模集中培训和第三方专业机构有序开展人才培训,协调邀请省内专家和社区工作者赴县开展现场实训。一是社工员考试考核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的方式,由县民政局牵头,协调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培养对象进行120个学时的集中培训,并组织参与人员在县参加考试考核,考试考核试卷由州级部门印发,考试合格后,颁发社工员合格证书,持证人员可在州内从事相关社会工作。二是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考前培训。每年定期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考试的人员开展培训工作,重点组织动员社工员参加培训并报名考试(其中具体报名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官方公布为准)。

四、激励机制

一是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县级奖励:初级证5000元、中级证10000元、高级证20000元;州级奖励:1000元。

二是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的在职人员,考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按出差标准在原单位报销。

三是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的籍非在职人员,考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按每人每天300元标准进行补贴(凭身份证、准考证)。

四是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一般工作人员,纳入重点人才计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职称评定。

五是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党员领导干部,纳入后备干部培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晋升。

六是取得州级合格证书的籍非在职人员,在县内自主招考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县市域治理现代化示范创建社工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工人才培养培训及考务工作,发挥社工人才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主动性。〔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教体局、财政局、人事局〕

(二)加强跟踪问效。各乡镇和部门要主动加强宣传引导,全力支持配合社工人才培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培训和考试。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加强督查考核和跟踪问效,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按照目标任务,各单位每持证1人在单位目标分值加0.1分,未派人单位参加培训的按照每人0.1分扣除,派人参加未考取人员按照每人0.1分扣除。〔牵头单位:目督办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人事局、民政局、各乡镇〕

人才工作方案篇(3)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文件精神,整合培训资源,灵活培训方式,加大培养力度,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培养壮大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经信系统计划每年培训各类人才1000名以上,力争用5年时间将全局系统人才全部轮训一遍,具体实施“人才培训工程”,即:党政人才、企业家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对现有人才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三、组织实施

以集中轮训为主,局机关和各企业结合实际采用领导讲课、专家授课、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现场教学、观看影片、委托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培训。

(一)党政人才培训。以局机关干部为重点,结合每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进行。主要开展党的十精神专题学习培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性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突出培训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等方面的知识,不断加强机关党政人才的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岗位履职能力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以提高系统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为目标,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示范培训与全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开放性的开展专题培训。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进行短期培训,到发达地区、大专院校培训,积极邀请著名企业家、资深学者、专家教授等开展专题讲座,鼓励和引导企业大力开展自主培训,实施培训全覆盖。

(三)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通过联合办班、委托办班专题培训等形式,轮训一批专业技术骨干,全面培训本企业、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综合能力,开阔眼界,提升创新意识与能力。(四)技能型人才培训。根据本企业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状况,以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型人才培训为主体,与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采取校企结合进修培训、岗位技能大练兵等方式在相关专业领域提供短期技能提高培训。

四、工作步骤

1.前期筹备(2014年7月15日前)

各企业根据实际制定2014-2017年人才培训计划及2014年人才培训具体方案,2014年7月20日前交县经信局。2014-2017年,每年2月底前上报本年度人才培训方案。

2.组织实施(2014年7月15日—2017年11月30日)

按照方案要求,各单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开展培训。

3.活动总结(2014-2017年每年12月31日前)

采取半年小结、全年阶段性总结、五年全面总结的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各企业组织培训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分析情况,各企业每年末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总结报县经信局。

五、工作要求

人才工作方案篇(4)

通过组织对政府相关部门所承担的人才工作的专项民主评议,探索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促进区委、区政府有关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进我区人才事业的发展。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贯彻执行省市区委有关人才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以及人才环境建设工作等情况。

三、评议涉及的主要部门: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贸易局、区卫生局、区统计局等。

四、评议工作步骤:

1、学习准备:学习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文件等,为评议活动的开展作准备(9月底前);

2、召开动员会议:举行由参加评议的委员和评议工作涉及部门领导参加的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议,就民主评议人才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部署(10月中旬);

3、调查走访:分组对我区党政机关、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情况(工作落实、资金保障、发展成果、存在问题等)进行调研,掌握具体情况,撰写专题报告(10月中下旬);

4、听取通报,开展评议:邀请相关部门就评议事项通报工作情况,拟请区发改局通报工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请区贸易局通报服务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请区民政局通报社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请区教育局和卫生局通报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请区人事局通报全区人才政策和人才规划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在听取情况通报的基础上,委员结合调研掌握的情况,对评议事项发表评议意见。拟邀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评议涉及的主要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进行互动交流(10月底或11月上旬,半天);

5、形成评议报告:综合评议活动的情况和委员发表的意见,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专题评议报告(11月中旬);

6、部门反馈:各有关部门向区政协反馈有关评议意见的吸纳等方面的计划和方案(年底前);

7、成果扩展:从评议活动中梳理出一些大会发言材料、提案或可以深入调研的线索、题目等,继续跟踪深化。(区政协三届三次大会前)。

五、人员组织:

1、整个评议活动在区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进行。

2、抽调部分委员组成4个评议调研组进行调研:

第一组:调研区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落实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

分管领导:杨亚飞

负 责 人:施建潮

第二组:调研社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分管领导:潘保国

负 责 人:朱启木

第三组:调研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分管领导:苏晓光

负 责 人:蒋熹圣

第四组: 调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分管领导:石 兰

负 责 人:陆立平

3、综合评议报告:朱启木

六、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对人才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是区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促进党政有关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的好形式。本次评议的人才工作,直接关系到“一号工程”的深入实施,关系到我区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区政协各委办和委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参与这次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人才工作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尊重知识,尊重卫生人才的思想,始终坚持科技强院,人才兴院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提高及重点培养相结合,培养卫生人才和引进卫生人才相结合,结构调整和合理配置相结合的工作思想,切实搞好医院卫生人才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充分调动医院人才的积极性,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卫生人才保障。

二、培养目标

  1、积极推进卫生人才全员培训,真正使我院每周的科内业务学习例行化、制度化,提升我院卫生人才整体医疗技术水平。

2、争取在3-5年内培养重点骨干30-50名,培养行业高精尖人才20-30名,培养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5-10名,坚持数量服务质量、宁缺毋滥,根据人才数量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评选基数。

3、采取不同培养措施,重点从项目、科研、岗位、实训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对卫生人才实施全方位培养,并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科学制定培养方案,开展个性化的管理和服务。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卫生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我院调查本院卫生人才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调查出来的突出问题,研究决策本院未来2-5年卫生人才工作,把卫生人才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制定卫生人才分类标准。

Ⅰ类卫生人才:学科带头人;

Ⅱ类卫生人才:通过培养或引进的高精尖人才;

Ⅲ类卫生人才:科室骨干;

(三)做好卫生人才培养计划

1、院内重点培养Ⅱ类卫生人才、Ⅲ类卫生人才,加强“三基”的训练。第一是“技术三基”训练,即通过医学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提高专业技术素质;第二是“品德三基”的培养,即道德基础培养、法制基础教育、心理和社会基础知识教育。使医护人员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意识、法律意识,并通过医学心理学与社会人文知识教育,掌握与病人沟通的技巧,从而提高服务意识与水平。另外,对Ⅲ类卫生人才还要实行轮转锻炼,每轮转一个科室,经考核合格才能轮转下一个科室。

2、定期组织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倒讨论、危重病人护理等活动,充分发挥Ⅰ类卫生人才和依托本院的援疆干部对Ⅱ,Ⅲ类人才的帮扶带教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加以指点、加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以及出现的工作失误及时指出,全面提高本院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3、评选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各科室按照Ⅲ类卫生人标准才选拔20-30名,从Ⅲ类卫生人才中选拔Ⅱ类卫生人才10-20人,从Ⅱ类卫生人才中选拔Ⅰ类卫生人才5-10名。坚持数量服务质量、宁缺毋滥,根据人才数量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评选基数。

4、积极配合经伊犁州党委组织部、伊犁州州人社局评定的高层次人才库的工作,伊犁州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人才津贴的发放,对入选高层次人才库的重点骨干人才每人每月发放200元、行业高精尖人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发放700元人才津贴。

三、评选和管理

1)评选范围:打破论资排辈,以20-50岁中青年人为培养重点,围绕“千百十”人才工程确定的目标任务,打破身份、户籍领域限制,凡在伊犁州友谊医院工作两年以上,本科生工作三年以上的卫生人才均可纳入评选范围。

2)评选标准: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党爱国爱疆,扎根伊犁发展;具有解决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交大的培训潜力;有良好的科学基础和较高的专业水平。

科室骨干评选条件具备以下条件3项以上:

1、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病例的诊疗工作;

2、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讲座不少于10次;

3、有带教2名以上住院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经历;

4、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叙述论文4篇以上(限前2名作者,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

5、任职期间内参与编写医学类专业教材1部(编委以上);

6、任职期内参加部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交流会议,并有学术交流论文3篇(议论文集为准)。

 

高精尖人才评选条件具备以下条件3项以上:

1、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病例的诊疗工作;

2、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下级医师的指导能力,在任职期内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讲座至少10次,有带教2名以上住院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的经历;

3、能根据本专业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课题,完成课题设计,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任职期内须参与1项以上院内本专业科研课题,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4、参加地州市以上科研项目1项(限前5名,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5、获地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6、在任职期内有本专业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具备以下条件3项以上:

1、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重大病例的诊疗工作;

2、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能力。地州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内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讲座至少15次,有带教2名以上住院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经历;  

3、在任职期间,主持或作为主要承担人完成的科研项目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并编写课题设计或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或论文(在任职期内参与2项以上院内本专业科研课题,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4、参加自治区以上科研项目1项(限前5名,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5、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6任职期内获得自治区以上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性奖项1项。

3)评选程序:按照个人自荐、科室推荐、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进行推荐,评选结果经友谊医院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全院公示,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人才工作方案篇(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按照“需求定向、企业主导、条块结合、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缓解高技能人才紧缺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建立科学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基本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新格局。“十一五”期间,力争每年培养技能劳动者1.5万人(其中市直750人、源城区1000人、东源县3000人、和平县1750人、龙川县3750人、紫金县3250人、连平县1500人),其中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1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发挥学校、企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作用,培养急需高技能人才。

1.发挥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龙头骨干作用。要根据企业需求设立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培养质量,培养一批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用型人才。

2.发挥职业培训机构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的作用。组织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要求,有计划地进行初、中、高级技能人才阶梯式培养,实现技能人才结构的合理配置。以市就业中心为阵地,根据市场需求,灵活地选择培训工种,在美容美发、保健按摩、烹饪面点、计算机高新技术、市场营销、职业指导等通用工种和新职业方面培养高技能实用型人才。

3.发挥企业行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鼓励指导各类企业,特别是较大型企业,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人才强企战略和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发动、支持企业通过自办培训机构,与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或者通过定期聘请专家进行理论讲座和操作指导,组织员工进行观摩研讨,以及聘请老工人技师设立专门岗位,以师带徒等方式,培养专业型人才。

4.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政府指导或组织,企业主办,有针对性地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理论讲授和操作指导,实现技术指导上的一步到位;每年选送一批技术好、责任心强、有发展潜力的年轻人员到高等院校或发达地区学习培训,学习先进技术。积极组织高技能人才技术交流活动。依托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机构或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行业组织、职业院校,或通过科技协会、技师协会、职工技术协会、职业教育培训协会以及高技能人才工作机构等,举办各种形式的高技能人才主题活动,为高技能人才参与高新技术开发、同业技术交流以及与科技人才交流、绝招绝技和技能成果展示等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国家、省际和国际间职业技能交流活动。

(二)加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力度。

严格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每年组织2次技师考评活动,对全市各类培训机构每年培养的高技能人才进行鉴定,经培训高级工鉴定合格率要达到90%。对于鉴定合格者,颁发相应级别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做到“就业必须先培训、上岗必须先持证”。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通过竞赛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认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每年要开展2个工种以上的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比武活动,参赛规模要达到200人,对竞赛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

(三)建立高技能人才库。

在市职介中心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面向社会收集高技能人才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拔尖创新人才情况和企业需求,定期供求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从而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区域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在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成立市技师协会,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中的突出作用,做好高技能人才资源的储备和综合开发。各县区职介机构都要开设高技能人才服务窗口,为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和交流搭设服务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以劳动保障局为第一责任部门,财政、教育、经贸等部门为责任部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劳动保障部门要进行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加大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高技能人才工作按属地化原则实施,各级政府要根据高技能人才工作需要,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竞赛、表彰、师资培训、职业标准、题库和教材开发等工作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进一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政策,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技术教育(含技工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监督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培训的重点要投向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及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继续学习。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捐赠和其他培训服务,所捐赠的款项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三)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指导企业制定与技能水平挂钩的企业工资制度及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技术岗位高技能人才倾斜的机制,增加高技能人才的收入。建立高技能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技能人才的合理流动。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国家、省、市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方面的政策措施,宣传优秀技术工人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学技术成才有路”和“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良好氛围,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构建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基础。

主题词:劳动技术人才方案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河

人才工作方案篇(7)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突出一个中心,主攻二个重点,增强三个支撑,提升六个水平”的年度总任务,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大力加强我县规模企业中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通过专业培训、院校培训、考察调研、专题讲座等方法,使我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战略思维能力、管理创新能力、经营决策能力和整体素质得到全面的提升。

二、主要措施

1、专业培训。开展“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与省中小企业局联系,参加由国家发改委主管的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授权的中国职业经理人省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举办的“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班”,每期造送10—20名规模企业副总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课程均由国内著名专家、教授、顶尖实战派老师授课。

2、院校培训。组织选送10—20名规模企业总经理或生产技术经理(总监)、科技管理人员参加由省中小企业局主办的“科技企业北大、清华班”,在北大、清华授课。

3、专题培训。与省中小企业局和中小企业协会联系,举办中小企业竞争力和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金融风险管控解决方案专题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来灌授课,组织150—200名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听讲。

4、专题讲座。与省经信委联系,为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和水平,加快本土中小企业上市进程,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聘请中国人民大学硕士,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总经理助理,中国最早30位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之一,魏舒明来县作“场外市场-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专题讲座,组织全县180家规模企业负责人,乡镇分管工业经济负责人,园区、经济管理部门班子成员参加听讲。

5、体验式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待与省中小企业局联系最后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三、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根据我县实施“三百育才计划”,培养百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经信局牵头负责,经济开发区、产业区、各乡镇党委参与。

2、人员选派:参加专业培训体验式培训和院校培训人员分别由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区和乡镇选派。

3、培训时间:

(1)“场外市场-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专题讲座,计划在4月份。

(2)体验式培训,计划8月份。

(3)“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金融风险管控解决”专题培训,计划在10月份。

人才工作方案篇(8)

2.加强党管人才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产业结构迫切需要向现代产业体系转型,经济发展方式迫切需要由低端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而制约转型转变的最大瓶颈是人才。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打好人才工作主动仗,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抢占人才竞争制高点,培养和造就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优化、效能显著的各类人才队伍,促进人才东莞战略的更好实施和构建“人才型城市”目标的顺利实现。

3.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工作大局,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机制,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为更好地实施人才东莞战略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4.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大力推进人才东莞战略,着眼于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转型升级、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尊重规律,分类指导,整合力量,强化服务,正确处理党管人才与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关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使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全社会重视人才工作、支持人才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努力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5.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强化党委核心领导作用,保证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人才工作报告,研究部署人才工作,解决人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好人才工作,真正做到“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党委常委(党组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或系统的人才工作,直接联系服务一批高层次人才。强化党管人才领导体系,各镇街党委、园区工委要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组织委员担任副组长,设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委组织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政府人才工作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党委、政府所属系统内人才资源规模比较大的职能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6.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担负起人才工作牵头抓总的责任,当好参谋,创新实践,整合资源,示范引领,以抓大事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带动全局工作。要重点抓好人才战略思想研究,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深入研究人才东莞战略和党管人才工作;抓好总体规划制定,统筹制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体系,明确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实现途径;抓好重要政策统筹,制定和完善重大人才政策,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抓好创新工程策划,围绕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设计并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抓好重点人才培养,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大人才队伍建设;抓好重大典型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坚持牵头不包办、抓总不包揽、统筹不代替,探索创新有效载体和方式方法,主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协调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党委人才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7.促进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的原则,各

党政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职责、通力合作,克服部门之间人才政策相互脱节、相互掣肘的现象,合力推进人才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市、镇街人力资源部门是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要在制定人才政策法规、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完善人才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组织、宣传、人力资源、科技、财政、教育、文化、卫生、经信、农业、民政等主要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本土人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文化艺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住建、房管、工商、税务、社保、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人才提供各类民生保障服务。8.切实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每年组织开展1-2 次政策宣讲活动,引导和督促各用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了解掌握所在地方党委、政府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政策和重点人才工程,充分调动他们做好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自觉做好本单位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不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深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完善用人机制,尊重和落实单位用人自。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灵活机制做好人才服务和管理工作。

9.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社科联、文联、作协等人民团体和各派、工商联、行业协会、无党派人士等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人才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广泛联系人才,真诚服务人才。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培训机构、中介机构以及从事国际人才交流的民间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为人才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服务。

10.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制定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涉及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重大活动等,都要事前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重大事项要报同级党委(党组)审定,事后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总结汇报。提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文件和事项,要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注意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人才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注意上下衔接和政策配套。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人才工作专项调研,及时掌握情况动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11.完善分工协作机制。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同级党委(党组)人才工作部署,及时将年度人才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和进度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确保任务落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协调,部门之间加强协作配合。

12.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

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召开一次党管人才工作的情况通报会,各成员单位汇报交流本季度工作进展和任务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布置下季度工作任务。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镇街、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安排综合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同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沟通协调、交流信息等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制度,通过简报、新闻媒体、会议等多种渠道,及时通报党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交流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动态及经验做法。每年底对本年度

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上报。13.完善督促落实机制。建立健全检查通报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年度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适当形式通报。建立健全专项督查制度,对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指导,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探索采用第三方对各地各部门重大人才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确保人才工作取得实效。

14.坚持理论指导与实践创新有机结合。大力宣传和普及科学人才观,让人才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人人皆可成才、人才优先发展、人才以用为本等“人才型城市”的新思想新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人才理论对人才实践的基础性、先导性、引领性作用。要及时总结人才工作实践经验,不断推进人才工作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人才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15.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有机结合。人才工作的重点领域包括“三重”建设、园区建设、特色区域建设等所涉及的行业、产业、项目、企业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的重点队伍包括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本土人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文化艺术人才等人才队伍。人才工作的重点平台包括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人才大厦、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东莞留学人员创业园、东莞高层次人才工作站等人才平台。加快统筹推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统筹城乡人才资源开发。

16.坚持总体规划与分类指导有机结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国家、省和市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为指引,研究制定各类人才队伍专项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规划,形成上下贯通、衔接配套的人才发展规划体系,用战略思维、开放视野、发展观点谋划和推动人才工作。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人才特点,加强人才工作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措施、评价标准和激励办法,促进人岗相适、才尽其用,积极推进人才强市、人才强镇、人才强企、人才强校、人才强院工作。

17.坚持加强宏观管理与发挥市场作用有机结合。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医疗保险等实际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形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人才综合服务体系。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培育发展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建立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推行股权激励制度,积极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有效实现形式和办法,实现人才资源高效配置,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

18.坚持完善政策体系与创新体制机制有机结合。制定配套具有本市特色的《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在配套资金、住房、税收、落户、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进行政策的创新和突破,及时废除、更新或修改不适应人才发展要求的政策,建立健全符合人才成长规律和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人才政策体系,推进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善于总结经验,把一些行之有效、实践证明是好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转化为长效机制。以政策创新带动人才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促进科学发展的培养开发机制,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市场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发现机制,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任用机制,开放有序、来去自由的流动配置机制,尊重创新创造、充分体现人才价值的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松山湖国家高新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19.落实党管人才工作责任。实行各镇街、园区党政领导班子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推动人才工作任务落实。做好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每年人才资源统计公报。建立完善人才工作考核办法,围绕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环境改善、人才作用发挥、人才工作创新等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20.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构。按照“编制、职责、人员、工作”四到位的要求,各镇街党委、园区工委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配齐配强人才工作力量。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人才工作机构。市要设立东莞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加强人才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

人才工作方案篇(9)

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统分结合;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围绕产业,以用为本的原则。

二、主要目标

根据《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实用人才实际,分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和社会服务型四类,按照高级实用人才、中级实用人才、初级实用人才1:3:6比例认定。

三、认定程序和标准

认定程序。由个人自愿申报,所在村、乡(镇、处)根据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分类及标准,分级提出推荐意见,各责任单位初审确定级别,报送市农村实用人才认定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并按类别报省、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形成省、市级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

认定标准。拥护党的农村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理诚信、群众公认、热爱农业、热心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并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年龄在60岁以下(特殊人才可以放宽到65岁),分初、中、高三个等级。初级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中、高级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职称、专业实践技能;高级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实践技能,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贡献、取得重大成果。农村实用人才同时符合多个标准的,要根据其专业特长和辐射带动能力划入一个最合适的类型。在认定过程中重点考虑农业科技示范户、新型职业农民、参加过阳光工程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学员、家庭农场主、合作社负责人、农村后备干部、村级技术员等。

(一)生产型人才

主要是指在农村种植、养殖、加工等领域达到较大规模,收益明显高于本地其他农户,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能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业主或技术骨干人员。包括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和加工能手。

1.种植能手(责任单位:农业局):主要是指以种植某一种或多种作物为主要收入来源,种植面积或总产量较大,或在同等土地和物质投入条件下,单产明显超过本地平均水平,或单位面积土地收益明显高于其他农户,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的农村劳动者。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1)种植规模或总产量是本地平均种植规模的3倍以上;

(2)在同等土地和物质投入条件下,单产超过本地平均水平30%;或单位面积的收益高于本地平均水平1倍以上;

(3)本人年纯收入是本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倍以上(因灾害或其他不可抵御因素影响除外)。

2.养殖能手(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水产局):主要是指在农村以养殖一种或多种畜禽、水产动物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规模或数量较大,或在同等市场条件下养殖收益明显高于其他养殖户,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的农村劳动者。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1)养殖规模是本地平均养殖规模的6倍以上;

(2)在同等市场条件下,同物种单位养殖收入高于本地平均水平30%以上;或从事非当地传统物种养殖达到一定规模;

(3)本人年纯收入是本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因灾害或其他不可抵御因素影响除外)。

3.加工能手(责任单位: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主要是指以专门从事农(畜、水)产品加工为主要收入来源,达到一定规模,对本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的业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1)专门从事农(畜、水)产品等加工业;

(2)其加工农产品可以辐射带动周边村组农业产业发展;

(3)本人年纯收入是本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

(二)经营型人才

指从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营销等活动,有一定规模并有一定经济收入、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或能吸纳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农村经纪人。

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责任单位:经管局):主要指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主要创办人或领办人,由全体成员民主推选,担任该组织理事以上职务。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1)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2年以上;

(2)在各类规范运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从事技术交流、技术指导等工作的技术权威;

(3)该组织实有成员在50人以上。

2.农村经纪人(责任单位:经管局):指以收取佣金为主要收入来源,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引进实用技术、传播科技信息等对本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益的各种中介服务活动的农村劳动者。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1)是该活动的负责人或业主,非一般参与者;

(2)本人年纯收入是本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

(三)技能服务型人才(责任单位: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农机局、能源办)

主要指农民中专门或主要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并具有较高技术和服务水平,服务对象10人以上的农村劳动者。具体包括村级技术员、动物防疫员、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员、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员、肥料配方师、农机驾驶和维修能手、农村能源工作人员、农村信息员等。

(四)社会服务型人才

主要指在农村文化、信息、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提供服务的各类人才。包括乡村文化艺术人才和乡村社会工作人员。

1.乡村文化艺术人才(责任单位:文化局):主要指乡村中从事文化艺术活动的人员,以及具有鲜明的本地特色并能代表当地最高水准的民间艺人、手工艺者。

2.乡村社会工作人才(责任单位:民政局及相关部门):指在农村从事职业介绍、维护社会秩序、调解民事纠纷、开展公益事业、网格信息服务等活动,并在当地群众中获得较高声望的乡村社会工作人员。

四、人才管理和政策扶持

(一)制定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服务,是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的重点。一是制定有利于各类优秀实用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健全与业绩和贡献紧密联系,能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调动人才积极性的激励晋升机制。二是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掌握人才信息变动情况。三是与农业项目结合,广泛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技术服务,提升人才综合素质。四是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年度考核晋升机制,对先进典型给予重点支持。五是对农村实用人才实行市级统一颁证认定,人员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

(二)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根据农村实用人才分类,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土地向生产型人才流转,并给予适当补贴,综合农业项目优先向生产型人才倾斜,拓宽农村信贷渠道,解决资金困难,优先考虑农村实用人才参加各类保险,实行统一保障。对主导产业科技推广、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个人可获得突出贡献奖,经济组织可获得科技示范奖励。

五、工作安排

试点工作从2013年8月开始,到11月结束,为期4个月,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8月初)。按农业部文件要求,组成专班开展调研,摸清情况。

(二)实施阶段(8-9月)。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认定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总结阶段(11月底前)。总结试点工作主要做法、经验及存在问题、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农业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邓玉华,市政府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农业局局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认定试点工作。

人才工作方案篇(10)

二、总体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以群众认可为必要条件,着眼于优化和加强村(社区)班子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机制,既尊重人才成长的一般规律,更注重不唯资历看潜力,不讲台阶重实绩,促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强化管理,动态跟踪,并结合年度考察,适时对后备人才进行补充调整,实现后备人才队伍有进有出的工作机制。

三、抓实选拔工作

(一)选拔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

2.有较强的市场经济观念,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较强,有自己的产业或在经济实体、农村中介组织进行实际管理的优先考虑。

3.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从事农村稳定工作的抗压能力,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具备一定的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4.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知识和能力,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调适能力。

5.凡有以下情况的,不得作为村级后备人才人选:

(1)政治立场不坚定,散布政治谣言,在反分维稳斗争中态度不鲜明的。

(2)参加、宗派、黑恶势力活动,参与非法等违纪违法活动的。

(3)为群众干事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甚至侵害群众利益,搞优亲厚友,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选拔对象

1.致富能手、专合组织负责人、非公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实用人才。

2.返乡创业的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

3.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

4.村党小组长、村(居)民小组长和群团组织负责人。

5.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得票较多,群众基础较好,没有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人员。

6.其他热爱农村、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农村、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党员骨干。

(三)选拔程序

1.开展调研摸底。镇党委及各支部每年初要召开专题党委会及支委会,研究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注重发挥驻村(社区)工作组的作用,由驻村(社区)工作组为调研组,结合各村(居)民小组的推荐名单,调研了解当地致富能手、返乡创业的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基本情况,重点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关系、交际能力、兴趣爱好等基本情况,对于负面评价要多途径、多渠道进行甄别。避免打主观印象分、一锤定音等情况。各驻村(社区)工作组的摸底调查在7月中旬前完成。

2.确定初步人选。走访调研后,驻村(社区)工作组和村(社区)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召开联席会,按照村(社区)后备人才选拔标准,对摸底人选进行研判,建立意向人选台账。驻村(社区)工作组组长要逐一与意向人选见面,交心谈心,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形成推荐人选台账及专题报告递交镇党委。镇党委要及时召开党委会,听取驻村(社区)工作组专题汇报,并在推荐人选中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各驻村(社区)工作组将初步人选的名单、联席会议记录、与初步人选交心谈心的记录和照片在7月22日前交党建办,并在7月底的党委会上作专题汇报。

3.进行综合考察。驻村(社区)工作组、镇组织委员在7月28日前对初步人选开展综合考察,围绕初步人选社会关系开展走访活动,着重了解初步人选经历、现实表现、群众公认等情况,重点听取初步人选所在党小组组长或生产小组组长、周边邻居、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意见。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较强烈的,及时取消推荐资格。

4.进行民主测评。经走访将群众基础好、现实表现好的列为正式人选候选人选,由各村(社区)“两委”在7月底前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对正式人选、候选人选进行民主测评。

5.确定正式人选。民主测评后,要征求纪检、民政、派出所、卫计、等部门意见。经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均无异常情况的,由村(社区)党支部研究确定为正式人选建议人选,并上报乡镇党委审定。镇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充分听取驻村(社区)工作组意见,研究确定正式人选,并在后备人才所在村(社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的,镇党委要指导村(社区)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做好后备人才管理档案的造册、建档等工作。

四、强化培养教育

(一)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培养。镇党委要安排村(社区)书记、主任帮带后备人才,对于特别优秀或群众公认度高、个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选,由镇班子成员直接联系培养;其他后备人才均要安排1名驻村干部作为的“一对一”帮带培养人。帮带培养时间一般为1年,帮带培养期间,联系人原则上每月要走访后备人才,及时掌握后备人才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1年期满后,帮带培养人要对后备人才做出综合评价,并向镇党委报告。

(二)分层分级教育培训。镇党委负责对所辖村(社区)后备人才开展培训,主要培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内法规以及产业发展、法律、管理知识等,并注重培养后备人才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各村(社区)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后备人才的集中教育和培训工作,重点围绕党性教育以及当前中心工作,脱贫攻坚、环保工作、维稳工作等开展重点教育和培训。

(三)提供实践锻炼平台。镇党委要按照后备人才的培养方向,以工作需要、人岗相适为原则,安排后备人才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团支部副书记、监委会委员、村(居)民或党小组组长等职务,也可上挂镇机关部门锻炼。后备人才要重点参与防汛减灾、脱贫攻坚、征地拆迁、秸秆禁烧、治安夜巡、纠纷调解等急难险重任务,增强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积累工作经验,尽快成长为合格的基层干部。对参与实践锻炼的后备人才,可根据实际适当发放误工补贴。

五、做好管理使用

(一)开展谈心谈话。由镇党委安排班子成员与每名后备人才进行谈心谈话,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也要不定期与后备人才进行谈心谈话。重点了解后备人才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要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通过建立后备人才QQ群、微信群等方式,组织其及时参与乡镇重大事项、村(社区)重点工作。

(二)定期分析评价。由镇党委牵头,驻村(社区)工作组会同村(社区)“两委”、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围绕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理论水平、业务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的提高情况以及工作实绩、发展潜力、群众认可程度等每年对后备人才进行一次考核评议。结合平时工作和考核评议,收集汇总后备人才培养、管理、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后备人才健康成长。

(三)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年度考察等情况,对村(社区)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确保后备人才队伍始终保持充足的数量、优良的素质和合理的结构。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党风廉政等方面有问题的;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的;急难险重任务前有畏难情绪、不敢担当的;作风不实、威信不高、群众意见较大等情形的,要及时调出后备人才序列。

(四)积极稳妥使用。村(社区)“两委”换届或“两委”班子成员届中缺额时,新进班子成员要注重从表现优秀的后备人才中选拔。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考察,确能胜任工作的党员后备人才,经党员和群众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可作为村(社区)书记、主任候选人参加选举,也可届中由镇党委直接任命担任村(社区)相关职务。各村(社区)要鼓励、支持后备人才积极参加村(社区)换届选举,并向党员、群众宣传介绍他们的情况,重点推荐,力争使其依法当选。

六、工作要求

人才工作方案篇(11)

二、培训对象

部门、镇乡、村(居)社干部,镇村(居)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店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单位、农村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组织电商从业人员,有志电商创业的高中、职高、技校、高校毕业生、社会青年和镇乡电子商务管理人员等。

三、培训方式

遴选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志电商创业的本县或在本县从业的培训对象,选用统一推荐教材,按照“因人制宜、按需培训、分类指导”的思路,采取集中培训、一对一培训、现场培训、实践操作和跟踪服务等方式进行培训。理论培训不少于30学时,实践操作不少于50学时,跟踪服务不少于20学时,并抓好后续跟踪调查。

四、培训内容

1、电子商务相关政策解析(电子商务进农村的背景、重大意义及电子商务发展前景);2、电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与法规;3、电子商务模式(B2B、B2C、C2C、O2O、G2B、G2C、G2G模式介绍);4、电子商务在线支付与安全;5、电子商务网上交易以及店铺工具软件的使用;6、网上建店的基本操作;7、网店的营销推广。

培训重点:①开店之前的准备工作、货源寻找与甄选、商品、设置店铺以及卖家中心后台的使用;②网店的装饰装修、商品拍摄、商品图片美化、店铺海报图片的制作、设计装修素材等内容;③淘宝平台站内站外的宣传与推广、网店的促销策略等内容;④手机淘宝的基本概况、手机淘宝店铺的设置、推广及引流等内容。

五、培训措施

各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培训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宣传发动,组织好培训对象,制定好培训教学计划,落实好培训场地和安全保卫措施,建立健全后期跟踪服务制度和管理考核制度,完善档案资料,创新培训模式,突出培训特色,切实抓好培训。

六、评估方式

建立由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和参训学员共同参与的考核评估机制,以百分制对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兑现补助的依据。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含80分)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合格。

七、培训档案

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培训学员档案管理制度,按班次真实、完整、规范的建立好培训档案并装订成册。

八、培训机构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商务局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了评审,择优确定了县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县奔腾电脑职业培训学校、县电脑科技学校、县前程职业培训学校和县劲辉职业培训学校等5个培训机构。

九、补助资金

根据《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方案》,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支持相关培训学校、中心或机构开展电商实用技术人才培训。

(一)补助范围及标准

补助范围:组织开展实用技术人才培训的宣传动员、生源组织、教材讲义、教师工资、技术专家指导、学员食宿、场地租赁、设备使用维护、实践操作、参观交流、教学管理和公务费等。原则上按800元/人标准补助。

(二)兑现方式

每批培训结束,按考核办法计算并兑现培训补助。

十、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遴选培训机构

(二)遴选培训对象。按照主管部门负责,镇乡政府协助,培训机构配合的方式遴选确定培训对象(遴选方式另行确定)。

(三)组织培训。按照培训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培训。

(四)总结提升、健全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对电商人才培训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回顾和总结。探索建立电商创业人才培训长效机制,为全面、纵深推进电子商务和互联网+新型创业人才培训工作提供借鉴。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电商企业和人才培训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做好工作协调和组织推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解任务,齐抓共管,整体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