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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培训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03-02 17:48:46

执法培训论文

执法培训论文篇(1)

中图分类号:D6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2-0000-01

我国的公路网比较庞大,公路路政管理需要大量的路政执法人员参与管理。通过实际的调查发现,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目前我国路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较低,实际培训的效果较差,使得路政执法的效果和执法人员的形象不佳,要想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对路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进行改革。随着近些年我国公路建设水平的提高,对路政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路政管理法制化等理念逐渐实行,未来的路政执法必然需要高素质的队伍,采用高科技的设备,提供高品质的服务,要想实现这个目标,路政执法人员培训显然可以发挥出巨大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路政执法人员培训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发展。

1 公路执法人员培训的现状

公路执法人员的培训,主要依据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路政执法规法标准》、《公路路政执法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实施条例》、《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以及地方出台地一些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在实际的培训中,除了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外,还要对路政执法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职业礼仪的培训,这三部分组成了路政执法的教学大纲,但是目前我国的路政执法人员培训中,比较重视基础的理论知识教学,对于职业道德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较差,影响了路政执法人员工作的效果。

2 路政执法人员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2.1 教材落后

在路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中,主要讲解教材的知识,但是通过实际的调查发现,现在使用的教材,已经发行了很长的时间,教材上的内容已经与工作实际不符,知识缺乏先进性和适用性,路政执法人员学习这样的知识,显然无法满足公路行业管理的需要,尤其是很多教材的编写和设计,没有考虑到学员的特殊性。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对象是在职人员,以业余的时间学习为主,与普通院校的学生不同,因此,现有路政执法人员培训中的大纲、教材和制度,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实际的培训效果。

2.2 学员的自身素质不高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路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属于继续教育的方式,需要人员自身具有一定的素质和相关知识,在此基础上,对路政执法的知识进行学习,但是目前接受培训的人员中,具有高学历的人员很少,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的数量也比较少,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很低,导致路政执法人员的结构不合理。大多路政执法人员掌握一定的技术,但是不懂得如何去管理,缺少具有足够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培训出来的执法人员,无法很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内容。近些年,随着路政事业的发展,执法人员的素质有了一定的提升,一些高素质的人才,开始进入到路政执法的行业中,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有了显著的提升,但是与公路行业快速发展的势头相比,路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还是无法满足实际工作岗位的需要。

2.3 师资力量不足

无论哪个行业的培训,培训教师的素质都非常重要。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培训效果的重要保障。路政执法人员培训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在路政执法的培训中,教师主要有专职和兼职两种,专职老师属于文化转型教师,大多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但是不了解路政执法的工作内容,无法结合路政执法的实际情况,因此培养出来的学员,掌握的理论知识较好,可以按部就班的工作,遇到突况时,很难及时的采取应对措施。路政执法中的兼职教师,与专职的教师刚好相反,大多是岗位上的骨干人员,具有丰富的路政执法经验,了解各种工作中的突况,但是由于这些教师没有教学经验,不了解成人学习的心理特点,教学方法运用的较少,由于这些兼职教师平时都有自己的工作,备课的时间有限,也会影响到教学方案的实施,无法保证教学的质量。教学方式上,大多采用课堂理论教学的方式,没有任何的实践环节,有些老师会根据教学的内容,适当采用案例式教学方法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员的实践能力,但是提高的水平有限,无法满足日益变化路政执法工作的需要。

3 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对策

3.1 执行新的教育理念

路政执法人员培训,就是为了培养高素质的执法人员,将理论知识转化成职业技能,可以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养和道德素质,经过相应的培训,执法人员必须熟练的掌握各种执法的知识,如超限的检测和治理等,同时具备足够的职业道德,成为一个有文化、守纪律的执法人员。路政执法职工的培训,不应该是单位的负担,而是促进单位发展,提高路政执法水平的基础,对于路政执法单位的长远发展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实际的培训中,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建设教学所用的基础设施,如果条件允许,尽量提供学习人员实践的机会,结合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理论知识,同时培养其实践能力,使其完成培训工作后,能够高效的完成自己的工作。

3.2 改革教育的机制

由于路政执法人员分布比较分散,在传统的培训中,很难进行统一的组织,培训的时间、课程安排和考核等,没有统一的组织负责协同管理,导致教育计划制定困难,教学时间参差不齐,缺乏有效的考核方式,如果采用统一组织管理的方式,落实岗位责任制,将任务分派到具体的部门,共同做好路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优化考核的方式,把教学内容量化、细化,有具体可以考核的目标,在实际的培训过程中,可以将学员日常的表现,纳入到工作考核中,提高路政执法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使其可以主动去学习知识,配合老师完成教学内容,让培训环节成为促进职工进步的重要保障。

3.3 多样化的教育方式

由于路政执法培训的特殊性,常规的教育方式,很难快速的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必须根据实际工作岗位的需要,采用灵活多变的教育方式,结合有效的奖惩制度,提高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在实际培训的过程中,将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相结合,在集中培训的同时,鼓励执法人员自学。根据路政执法的实际情况,加强执法人员的自学,将集中培训建立在自学的基础上,定期培训班的存在,不仅是让执法人员接受新的知识和理论,还是对前段时间自学情况的检验,使得集中培训不在流于形式,最大程度上发挥出培训的作用。随着科技和管理水平的发展,路政执法也日新月异,各种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更新速度很快,一次两次的短期培训,虽然可以暂时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但是一段时间之后,还是无法很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因此路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应该保证教育的连续性,通过多个短期培训,组成长期教育的机制。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定期邀请相关的专家,以讲座等形式,向学员传授先进的理论知识,了解路政执法的现状,同时组织培训中表现较好的人员,到上级的有关部门中深入的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

4 结语

路政执法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重要保障,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由于我国路政执法人员自身的素质较差,无法接触到先进的管理知识,导致路政执法的效果较差,要想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对现有路政执法人员培训方式进行改进,通过创新教育理念、改善教育机制、多样化教学方式等,提高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的水平,从而提升路政执法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王连义.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问题与策略探讨[J].科技资讯.2012(11):77

[2] 李淑香.试析如何优化我国公路路政的执法环境[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2(13):296

执法培训论文篇(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四届一次党代会和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创新、转型、规范、提升”的工作要求,全面规范,整体提升,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亲民,公正,奉献”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

二、工作目标

(一)政治合格。经过培训,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显著提高,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忠于党,忠于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安心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二)作风过硬。执法人员做到作风严谨、着装规范、举止文明;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三)业务精通。执法人员政策法规水平明显提高,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能精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要求开展工作。

(四)执法文明。全体执法队员的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执法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进一步增强,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做到公正、规范、文明。

三、工作任务

(一)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干部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重点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重点是学习十精神和市党代会、“两会”精神,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培训。

(二)执法资格考试培训。按照省法制办有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工作统一安排,进行公共基础法律和城市管理专业执法知识的培训。

(三)执法形象和素质养成教育。组织开展队列训练、内务管理秩序整顿、职业道德和执法理念教育,加强队容风貌、礼仪礼节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文化素养和整体形象。

四、组织实施

(一)政治理论学习

1、时间:贯穿全年,每二周安排一次。

2、参加人员:市局全体工作人员。

3、责任单位:政治处。

4、组织形式:采用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全局集中学习与部门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可采用干部论坛、演讲、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局机关可结合各处室工作职责进行轮流组织。

(二)执法资格考试培训

1、时间:根据省法制办要求及时安排。

2、内容:执法资格考试所需的内容。

3、参加人员:未取得执法资格的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干部。

4、责任单位:法制处。

(三)练兵集训(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4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队列训练,训练时间为每周二、四中午。以立正、稍息、敬礼等单人军姿和队列基本动作训练为内容,着重抓好队容风纪和内务管理。参加人员为市局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阶段:4—7月份,在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或市委党校开展封闭式集训3—4期,每期7—10天,分基础班、提高班、专业班、领导干部读书班等。以整体队列动作、擒拿格斗技能、防卫技术训练和行政执法业务、政府危机管理、应对媒体、文化修养、专业知识培训为主要内容。聘请外系统专家、教授讲课,组织系统内干部授课,每期每个县(市、区)至少安排一个课题的讲座。参加人员为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干部职工。

第三阶段:9—11月份,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题研讨会或业务分析会。参加人员为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各条业务线的业务骨干。

(四)拓展训练

执法培训论文篇(3)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围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主题,切实解决工商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树立良好的工商执法形象,积极推进全系统的依法行政进程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进程,为构建和谐大足、平安大足和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努力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使全系统工商执法队伍普遍接受一次深刻的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切实转变执法作风,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始终自觉坚持依法行政。

(二)在全系统工商执法队伍中进一步树立人本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严格执法、责任执法等五个方面的现代执法理念,进一步树立为民执法、秉公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等五个方面的良好形象。

(三)全系统工商执法队伍切实做到“五坚持、五严禁”,即:坚持持证执法,严禁无证上岗和乱管滥罚;坚持公正执法,严禁和徇私枉法;坚持规范执法,严禁和违反程序;坚持文明执法,严禁粗暴野蛮和辱骂殴打;坚持廉洁执法,严禁吃拿卡要和索贿受贿。

(四)实现全系统工商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有新的提高,工商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有新的推进,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有新的进展,工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有新的突破,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有新的成效,执法监督工作有新的加强,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教育培训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下旬)。结合市局制定下发全系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专项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将会议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个执法人员,层层贯彻并组织实施。

(二)学习培训阶段(**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统一组织全系统的学习培训工作。学习培训工作结合“四大一重点”活动中的大学法和执法大培训工作组织进行,学习培训的人员范围所有公务员。学习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依法行政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行政执法基本知识和基本规范、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和执法责任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法律知识和规范等内容,具体范围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市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等必学内容外,还要结合工商执法实际,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办案工作、创新和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意见》、《国家工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制止行业不正之风“十不准”的紧急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以及大学法活动所确定的工商业务法律规范等纳入学习范围。学习培训活动采取以自学和集中学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内容的自学,并做好读书笔记,提升学习效果。县局除参加市局的统一培训外,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学习、理论培训、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对其他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培训面覆盖到每个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为提高执法人员的学习自觉性,保证学习培训取得实效,将组织开展一次执法知识考试,对学习培训活动的开展效果进行抽查检验。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将暂停执法资格,待岗培训。

(三)讨论整改阶段(**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在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全系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专题讨论,采取有效形式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结合工作重点查找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认清危害,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从思想上、行动上进行整改和规范。

(四)建章立制阶段(**年10月下旬)。全系统要围绕查找出的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工商工作实际,对现有的执法规范制度进行审视清理,发现制度欠缺或需要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予以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制度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要狠抓制度的执行落实,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真正达到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长期规范的效果,使专项教育培训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四、工作重点

重点解决执法队伍和人员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执法理念不正,重点是宗旨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二)执法责任不强,重点是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查不纠,作风涣散,工作消极,,不作为或作为不力等问题。

(三)执法行为失范,重点是执法不公、不严,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越权执法,程序违法等问题。

(四)队伍管理不严,重点是资格管理不严格,岗位责任不明确,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五)执法动机不纯,重点是执法权力和利益挂钩,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与执法部门、单位的工作经费和执法人员的福利待遇挂钩、以罚代管、以罚代处等问题。

(六)执法工作不廉,重点是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规收缴罚款、坐支罚款等问题。

五、工作措施

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系统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常抓不懈。全系统除按照本方案要求高质量地完成专项教育培训工作外,还要体制机制上狠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构建长效规范制度。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重新培训和考试,并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即将出台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格条件重新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制作颁发的《工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推行对已取得执法资格人员的定期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暂停执法资格并待岗培训;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严格和强化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健全执法证件申领、发放、使用以及收回、暂扣、吊销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建立对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体系,切实把好执法队伍的准入关。

(二)强化法律基本知识和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的培训。

对执法人员加强以“人本、公正、科学、严格、责任”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在培训中增设相应课程,帮助和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分层分类加强对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法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培训考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

(三)推进工商执法体制机制改革。

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工商执法体制。进一步探索相关业务职能和市场监管执法力量的优化整合,建立相对集中、相对统一的监管执法体制,增强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

(四)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要依据《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现行执法制度规范,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依据公开、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违法线索和案件移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回避、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告知、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报告等制度。其中尤其要重点落实好维护相对人权益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制度和听证制度;规范执法用语、着装和标志,做到文明执法、礼仪执法;推行制作式行政执法文书,加强执法文书内容的叙述说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政,推行自由裁量权说明理由制度等。

(五)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对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工作责任。依法、科学界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机构、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健全完善符合我局实际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奖惩机制和办法,完善和落实以行政首长问责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为核心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实现行政权力与责任的紧密挂钩。

(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

加强行政复议监督。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和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救济功能。不断强化层级监督,健全综合监督和业务监督相结合,横向协作、上下联动的层级监督工作体制,继续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制度,丰富层级监督方式。建立对下级机关的经常性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不定期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和年度检查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层级纠错机制,加大对违法行政案件的追查和督办力度。健全社会监督网络,继续推行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加强工商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机构及其队伍建设,健全相关机构,配备得力干部,充实专业人才,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工商执法队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此次专项教育培训工作是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廉洁政府的迫切需要,是提升我市对外开放形象和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县局成立专项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寿中局长任组长,魏红斌、何东、袁平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吴晓梅、杨平组长任副组长,法制科、组织人事科、监察室、公平交易科、“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办公室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各工商所建立健全机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际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二)明确责任分工。

县局专项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专项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法制科牵头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的清理规范工作;组织人事科牵头负责学习培训以及执法机构和人员情况的清理工作,法制科、公平交易科和监察室配合开展学习培训工作;监察室牵头负责对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和对违法违纪执法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行政问责工作以及讨论整改中的意见征求和问题查找工作,“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办公室配合开展讨论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教育培训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运转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专项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统筹安排。

在做好专项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想办法、添措施,扎实推进,真正把专项教育培训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把开展专项教育培训工作与学习贯彻市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和拓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工作的成果结合起来,与当前在系统中开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四化建设工作和提高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的“四大一重点”工作结合起,与确保当前奥运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结合起来,以开展专项教育培训工作有力促进各项工作,以促进各项工作的实践全面检验专项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成效。

执法培训论文篇(4)

培训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市所有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制素质能力轮训学习。各乡镇、各部门每年培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或每年组织全员培训,培训内容不得少于本规划要求的三分之一,每名执法人员三年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对于执法骨干(执法机构负责人及中层干部)每年要进行重点法制素质能力培训,每人每年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全市新上岗的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从而使各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法律知识水平普遍提高,基本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法律素质较高、执行力较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培训原则

(一)注重培训质量原则。培训质量是开展培训工作的灵魂,必须把提高培训质量作为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培训不仅要着眼于法制理论学习,更要注重联系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突出培训重点原则。要紧密结合行政执法部门业务工作需求,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培训,提高法制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

培训的种类、内容

培训主要分为素质能力培训、师资培训、执法骨干培训、重点专项培训和执法资格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专业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掌握的本系统内贯彻执行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知识。

(二)通用法律知识。主要包括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掌握的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即行政法学基本理论等通用法律知识。

(三)执法实践能力。主要包括法律逻辑思维、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即在执法中遇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解决方式、方法、措施。

另外,重点专项培训是按照国家或省在某一特定时期,专门部署的临时性培训任务。主要内容为新颁布的某项重要法律法规即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纲领性文件。当前,我市重点专项培训任务,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五、培训、考试责任分工

培训、考试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进行分工:

各乡镇、各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培训、重点专项培训,组织本系统、本单位有关执法人员参加执法骨干培训。具体培训和考试工作由市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组织。

市直各委、办、局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在市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进行。

市国税、地税、烟草等部门,参加市上级部门组织的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培训、重点专项培训及考试。市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加本系统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培训及重点专项培训。

全市新上岗执法人员(新调入、由非执法岗位转执法岗位和执法种类调换的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 的资格培训。

对于培训考试不及格人员,应重新参加培训和补考,补考一次仍不及格的,依法不授予执法资格或收回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

六、培训师资

(一)培训教材。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教材,由市直部门结合实际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在系统内划定。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教材,由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负责组织编制或指定。另外,由市政府法制办按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掌握的通用法律知识,以突出全面性、系统性、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的要求,重新完善编制《市通用法律知识测试题集》,供通用法律知识测试和执法人员学习模拟训练使用。

(二)师资力量。市政府法制办建立市通用法律知识师资库。聘请省内知名法学教授、省市法制办业务专家作为师资库讲师,市师资库讲师承担政府法制培训的授课任务。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计划。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法制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统筹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指挥;法制机构要切实做好具体组织工作。按照本规划,抓紧组织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的三年法制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法制培训工作计划,于年5月2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于2012年、2013年1月30日前,将当年度法制培训计划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执法培训论文篇(5)

按照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公安工作同时进行了广泛的改革:对社会治安的掌控从静态管理改革为动态管理;办案方式从传统的“人海战术”、笔录方式发展到今天的刑事科学技术的综合运用;执法工作从重实体轻程序发展到现在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公安工作的社会管理工作从重视管理职能改革为突出服务职责;工作效率的泛泛讲评发展至现在的绩效考评和执法质量考评;户籍制度改革;刑侦工作改革等等。广大公安民警面对如此激烈的改革,不仅从思想上跟上了改革的步伐,还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培训,掌握了新的工作要求,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惩治犯罪、打击违法、服务人民、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面对成绩,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仍然存在着一部分公安民警不适应工作的问题:开展治安管理服务工作无从下手;抓公安业务工作凭老经验;执行法律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面对新的工作要求,不是去认真学习,研究新的工作方法,而是牢骚满腹,怨天忧人。如此,严格公安队伍管理,加强公安民警的培训工作尤显重要。大接访活动中暴露出来的基层公安民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证据意识不强、诉讼意识淡薄,甚至办错案、违反法定程序办案等问题,更是进一步证明:开展经常性公安民警培训工作,是极其必要的,是立足现实,放眼长远的。

当今社会处于知识大爆炸时期,交叉科学层出不穷,现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信息社会化,将发展成为社会信息化。作为各种社会关系总和的人,只有积累广泛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才能立足于社会,才能适应社会,才能有所创新与贡献。随着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将不断修订、完善,新的法律、法规将不断地制订颁布实施;公安业务工作将不断进行调整改革,新的科学知识将不断地吸收运用到公安工作中来;随着“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确立,党和国家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秩序满意程度的标准也越来越高。从整个公安队伍看,绝大多数民警是“从一而终”,坚守工作岗位直至退休,很少有人中途改行或辞职。为适应和满足不断发展的公安工作的需要,势必需要公安民警不断的进行学习,掌握新法律,开展新业务,更新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这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民警进行经常性培训来实现。通过培训,促使民警干到老、学到老;终身培训,一生受用。我们应当抛弃这样的认识:以前的民警培训工作,通过某一时段的某种培训及一般性要求,即希望将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到社会需要的程度,企盼一蹴而就,目光短浅,这是少数公安机关领导人没有真正理解大练兵的目的,创“政绩工程”造成的。大练兵活动要常抓不懈,民警教育培训工作要持续不断,这是公安工作持续发展的需要,这是公安队伍人才发展战略的需要。

统编教材,分级培训,确保培训工作效率与质量。教材是办培训班的基础条件。现在,各级公安机关对通过举办民警培训班,提高民警的公安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都有一定的认识;组织举办了一些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班,聘请一定的师资力量进行授课。由于教材缺乏,授课人往往是东拼西凑的编写讲义,致使授课质量优劣不等,民警学习兴趣索然无味,培训的结果也就不得而知了。现在的民警都具有一定的的知识,至少也是中专毕业,法律条文、公安业务知识他们读得清楚,并有一定的理解,对于泛泛的培训学习,是激发不了他们浓烈的学习兴趣的。

为了搞好民警培训工作,公安部应当组织政治理论工作者、法律学者、公安业务专家、基层业务骨干等编写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培训教材。教材读本包括公安民警应知应会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简明现代科学知识等;分门别类,一部法律一读本,一项业务一读本。教材内容达到的要求是:既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又做到深入浅出;既具有法律条文和业务工作标准的释义,又具有执法工作中把握的要点和注意事项;既为基层民警的调研活动提供理论依据与方向,又为民警的实际工作提供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既作为培训教材,又方便民警自学;既阐述的准确,又精练简捷。曲高和寡的教材要不得,谬误百出的教材要抛弃。编写教材的方式不一定本本大而全,动辄结集出版,洋洋洒洒一大本;要注意方便基层,采用灵活的方式,就某项工作,及时编写精练的活页教材,同样是提高民警综合执法素质与执法水平的有效手段。

师资力量是办好培训班的主导力量。教材有了,将基层公安民警集中到各公安大专院校及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举办的培训班去培训是不现实;将教材发至基层公安民警手中自学,由于受民警个人学习自觉性的高低、自学能力的强弱、工作压力、家庭生活等条件的限制,自学效果好不到哪儿去!为此,应当实行部、省、市、县四级公安机关培训制度,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公安工作需要,对基层公安民警分级全员轮训。公安部组织培训班培训全国的民警学习骨干,上级公安机关培训下级的民警学习骨干;从学习骨干中选拔优秀民警作为师资力量,在县级公安民警培训班中进行授课,以确保培训质量与效果。同时,各公安大专院校选派年富力强的专家教授到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培训授课工作,以提高培训质量。多策并举,齐心协力,把全国公安民警的培训工作开展的蓬蓬勃勃,扎扎实实,为提高基层公安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培训工作应当走出两个误区:一是上级公安机关,乃至公安大专院校通过举办培训班创收;二是基层公安民警把参加培训班当累赘或休息。基层公安机关经费紧张,这是现状,是共识。上级公安机关举办培训班,向参训民警收取高额培训费,加重了基层公安机关的经费负担,给本已捉襟见肘的基层办案经费又使上一把力,基层公安经费保障工作就“衣衫褴缕”了。上级公安机关举办基层公安民警的培训班,在收取费用时,应当本着服务基层的思想,精打细算,越低越好。通过培训,基层民警的综合素质提高了,在执法工作中,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人民群众满意,社会效益良好,公安机关形象大大提升,上级公安机关为基层公安机关负担一部分

培训经费也是值得的!参训民警要本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去学习。坚持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是每位基层公安民警的职责。把参训当做累赘或休息的民警是没有社会责任心的民警,是不称职的民警,更应当培训,以提高其政治觉悟和社会责任心。每位基层民警应当自觉地积极地参加培训。培训是我们基层民警提高执法综合素质的加油站,是公安工作持续发展的动力。 统筹安排,科学考评,促进培训工作的扎实开展。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是基层民警获取新的工作知识的主要途径。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应当高度重视基层民警培训工作,把基层民警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考评。培训工作必须长计划、短安排,培训目的明确、培训计划周密、培训准备充分。在培训时,要注重与各项治安管理工作、刑事侦查工作、警务保障、队伍建设、临时性中心工作等统筹兼顾;要注重警种的区别,辖区警力的配备,工作任务的轻重缓急等,科学的安排参训人员、参训时间和参训地点,防止发生培训工作与日常公安基层工作相冲突的现象,使培训工作与日常具体的公安工作相匹配,相得益彰。

执法培训论文篇(6)

1、为切实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万雷局长任组长,涂琦勇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张国良、毛黎安、简新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内,章燕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的日常工作。

2、为加强干部培训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我们坚持“立足本局,适当外聘”的原则,建立一支能胜任干部教育工作,适应本局实际的师资队伍,确定和外聘以下同志为本局干部教育培训教员:杨建强(公平交易局、黄健平(法规股)、李文青(个体股)、严小武(市管股)、支卫辉(消保局)、王卫明(企业注册局)、王璞琳(外聘、市局法规科)、付强(外聘、县司法局律师)。

3、为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文化素质,我局决定利用三年的时间,实施干部队伍学历升级计划,要求具有高中学历的人员在第一年内参加专科或本科函授考试学习,具有专科学历的干部(45岁以下)要求在二年内完成专升本的学习任务,对已经取得本科学历的人员,鼓励要求参加本系统有关研究生的学习进修,县局将制订出具体的奖励规则,鼓励继续升级深造学习。

4、为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计算机水平,使干部队伍更好的适应现代化办公的需要,我局将严格按照本局的《信息化建设纲要》的规定步骤,要求全体执法人员(45岁以下)在两年内全部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基本实现网络无纸化办公,更好地提升我局现代化办公的水平和质量。

5、为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将在今年内举办四期法律法规培训班,由本局的教员及外聘的老师有针对性的进行授课,以案释法,实行岗位练兵,要求全局执法人员全年至少轮训四次。

6、为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政策业务理论水平,我局将建立局党组中心小组学习制度、局机关每星期一下午学习制度、各分局每星期半天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学习各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全国人大国务院颁布的新的法律法规,并定期举行理论考试,检查考核学习效果。

7、为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的学习效果,我局将创新学习形式,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与娱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知识竞赛、歌咏会、打擂台岗位练兵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充分考虑调动全体人员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培养终身学习的理念。

二、制定制度,保证时间

1、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为县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日,分局领导班子也要确定相应的学习日,且每周的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

2、局机关学习制度。每周一下午为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日。各分局也要确定各自的学习日,且集中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半天。

3、建立个人长效学习机制。原则规定全系统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自学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

三、采取措施,落实内容

1、县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制订全年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

2、学习培训机构要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总结并汇报学习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

3、学习培训坚持以点带面、分类进行的原则,坚持学以致用,有的放矢进行。

4、法律法规培训的主要内容:①邓小平法制理论和xx、xx同志关于依法治国有关论述等;②法律基础理论和法律知识;③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④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⑤新近出台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⑥与工商行政管理相关的政策及规定等。

四、加强考核,务求实效

1、学习培训实行考勤制度。对不能按时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

2、执法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新进执法人员必须进行岗位法律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对内部轮岗的执法人员,由县局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到新的岗位工作。

3、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颁布后,培训机构应当及时组织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全员培训应在三个月内完成。

执法培训论文篇(7)

一、边远山区法院队伍的现状

下面以笔者所在的那坡县人民法院为例,看看边远山区法院法官的学历、法官结构现状。

1、学历偏低,法律专业人员少

广西那坡县人民法院现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共有43名,法院队伍学历的结构是:本科生13人,占30.23%,其中,正规高校本科毕业的只有2人,其余都是参加工作后才通过业余学习取得文凭的;专科23人,占53.49%,其中,正规高校专科毕业的只有2人,其余都是参加工作后才通过业余学习取得文凭的;高中、中专5人,占11.63%,初中及其以下的2人,占4.65%.从法院进人的途径来看,分有四种情况:一是正规从高校法律专业毕业分配到法院的,只有1人,占总数的2.33%;他们的专业文化基础好,素质高,是法院的骄娇者。二是法院招干进来的,有15人,占总数的34.88%;他们有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是通过在职教育获得了专业文凭,已经成为法院的骨干力量。三是从军队复员、转业到法院的,有3人,占总数的6.98%;他们有较好的素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但没有经过正规的、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四是党委安排和从其他单位调入的,有24人,占总数的55.81%;这一部分人有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并通过在职教育取得了法律专业文凭,已经成为法院行政管理的骨干力量。由此可以看出,那坡县人民法院法官受正规法律专业教育的较少,大部分都是边干边学,逐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水平,提高学历层次。

2、法官人数少,年龄老化

广西那坡县人民法院现有审判员22名,占全院的51.16%,其中从事行政管理5人,占审判员数的22.73%;有助理审判员7人,占全院的16.28%;其中,40岁以上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有15人,占51.72%.按照现状,那坡县人民法院每个审判庭所配备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都不能组成一个合议庭,况且法院的年龄已经老化,严重地影响了审判效率和司法公正。

从上面的情况来看,在像那坡县人民法院这样的边远山区法院,由于受地理环境、民族风俗、历史等原因的影响,造成法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文化素质较低,年龄老化,加上地方财政困难,经费缺乏,教育落后,很难培养出具有本科以上的法律专业人才。而由于经济落后,各种经济待遇得不到落实,外界的专业人才就不愿到这些地方来工作。外界人才引不进,本地又育不出人才。这就造成了边远山区法院审判人员紧缺,审判工作滞后的严峻局面。

二、边远山区法院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做法与思考

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作,是一个秩序渐进的过程,决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对这项法院改革,它既需要人力、物力、财力,又需要理顺各种关系。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边远山区法院要结合边远山区的实际情况,积极稳步地开展工作。

(一)端正思想,防止两种倾向

在进行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中,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第一种倾向是贪大求快,好大喜功,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和所谓的政绩。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决定,表明了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信心和决心,边远山区法院要充分认识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最高院的决定上来,真正把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虽然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涉及干警受教育的程度、年龄、工作等,但是只要边远山区法院扎扎实实、细致地做工作,不要一味地贪大求快,急功近利,致使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变调、变味,那这项工作就一定能做好。要正确地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必须把握好三“点”:一是把握好立足点,要立足长远,向长远要效益要成果;二是把握好切入点,遵循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三是正确把握好着力点,边远山区法院应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过程上,而不能追求效果成交。第二种倾向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于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广大领导干部、干警都已有足够的认识,但在行动上却搞表面文章,应付了事。要消除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这些问题,必需从根本上转变广大领导干部、干警思想观念,做到思想、行动的高度统一,使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真正有实质性的进展。

(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院施策

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是一项具有很强的职业教育活动,不仅强调全面性、基础性,还要强调针对性、科学性,在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中,既存在城市和农村、大城市和小城市、发达和落后的区别,也存在思想观念是否转变、经费是否到位等差异。因此,边远山区法院要在认真领会最高院决定的精神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从本院干警的受教育程度、工作能力等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划。笔者的所在单位那坡县人民法院就是这样根据边远山区法院的具体特点,切合实际地开展此项工作。

广西那坡县人民法院地处中越边境,是典型的边远山区法院,在经过2002年的机构改革后,编制减少了,但部门不减少,审判人员紧缺,使得每个审判庭所配备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都不能组成一个合议庭,严重地影响了审判工作的展开。为此,那坡县人民法院敢于打破常规的审判格局,突破庭的界限,集中力量办案,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具体做法是:

1、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提高审判资源的利用率。即将审判工作划分为四个方块:第一组为常规案件审判组。选出精于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方面的四位审判员,负责审理全院这方面所有的案件,并指定一名院领导具体负责。第二组为专项案件审判组。由一名院领导和两名审判员组成,专门审理辖区内各有关单位起诉的数量较大的同类诉讼案件。第三组是常规案件执行组。由分管领导和执行庭的执行员具体负责执行本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第四组是专项案件执行组。由一名领导牵头,负责执行辖区内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如此改革,不仅能扭转审判人员不足的局面,而且还能变被动为主动,提高审判资源利用率和审判工作效率,同时又能使法官的职业化在审判工作中体现出来。2003年至2004年5月,那坡县人民法院共收各类诉讼案件2133件,结案1999件,结案率93.7%,收案数创那坡法院建院51年来的收案最高纪录,案件增长率、结案增长率排在全市法院的首位。

2、改革执行组织和执行方式、方法。执行工作相对滞后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因素。以现在执行庭的几个执行人员要完成全院执行工作任务,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不可能。因此,那坡县人民法院树立全院执行的思想理念,成立以院长为首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院干警不定期、有组织地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去,采取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方式,组织若干次执行会战,将新立的执行案件和执行积案一件一件地执行完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树立法院的司法权威。2003年至2004年5月,全院共收执行案480件,执结完毕456件,执结完毕率达95%.

3、吸收外地先进经验。对介绍推广的外地经验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取长补短,因地制宜,审慎操作,不断探索、创新,加快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步伐。同时,边远山区法院还要多和发达地区的兄弟法院联系,选派法官到这些地区的法院进行挂职学习锻炼,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为边远山区法院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那坡县人民法院于2003年下半年派出一名法官到广东省番禺区人民法院进行挂职学习锻炼,为该院全面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带来了不少的经验和做法,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益。

(三)对法官队伍进行专业培训

法官是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组织者和实践者,提高法官的文化水平、职业道德水平,是实现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根本保证。《法官法》规定:对法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改革现职法官培训制度,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职业法官队伍,为全面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工作主题,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就是要求法官具备较高的法学和心理学的知识,忠于职守的崇高职业道德、精通审判业务。因此,边远山区法院要加强法官的在职继续教育工作,切实转变法官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和审判能力,尽快提高法官素质,为实施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1、对法官进行在职学历教育。法官的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已被各界人士广泛接受和采纳。由于边远地区法官的学历层次参差不齐,对法官进行在职学历教育培训是适应《法官法》修订后的需要,是立足特定时期的法官素质状况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对于提高法院队伍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边远山区法院要动员全体干警通过成人高校、电大、函大等在职学习方式,取得学历证书。给具有中专、高中学历的法官全部参加大专学历学习,给具有大专学历的法官全部参加本科学历学习,动员具有本科学历的法官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习。对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法官,法院应该给予优惠政策,比如:在考试前给予一定的复习应试时间,学习期间的费用给予报销等。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在职的法官都达到本科以上的学历,达到《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任职必须具备的学历条件。

2、举办培训班对法官进行培训。良好的培训机制是做好法官职业培训的条件和保障。现全国法院系统已在原法院业大的教育设置机构模式上,创办了国家法官学院、各省法官分院,在全国中级以上法院设立相应的法官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分别承担不同层次法官的培训任务,具有良好的培训条件。法院系统要利用这些良好的培训机制和条件,每年组织举办各种专项培训班,对基层法院的法官进行轮训,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实现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供根本保证。然而,国家法官学院、各省法官分院、各中级法院的法官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均缺乏培训师资。因此,首先要配齐培训师资。法官学院、法官培训中心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引进一部分学者充实专业师资队伍的同时,重点培养兼职的专家型法官教师队伍,实现“法官教法官”,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培训水平。法院要将法官培训经费列入国家财政预算,加快培训机构建设,确保职业培训的全面启动。二要制定培训规划。按照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制定统一的培训规划,明确不同时期、不同人员各自的培训内容、培训方法、时间安排等,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的系统化、统一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三要建立培训考核机制。要建立终身制的法官教育档案,用来记录接受培训的经历、成绩及表现等内容。《法官法》第26条规定:法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参加培训情况应作为法官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准,作为任职、晋级、续职的依据,未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任职、晋级或续职资格,形成培训与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有效运行机制。四要拓宽培训思路。在搞好岗位培训的同时,依托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采取联合办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多种形式,鼓励在职法官参加高层次法学教育,积极培养理论研究型法官,为职业化法官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边远山区法院也要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采用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庭审观摩、疑难案件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学习和审判技能培训活动,提高法官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举办培训班对法官进行培训,在培训的内容、方式、教学方法等方面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在培训内容上,要从知识型培训转向能力型培训,从普及性培训转向专业化培训。审判工作是一项高度专门化和技术性的工作,是一个综合运用哲学、社会学、法学等各学科知识的过程,是集政治意识、法学知识、专业技能、社会阅历等综合素质于一体的高层次脑力劳动。职业化的法官,不仅是简单地适用法律条文,而是要在审判中融入法官的法律思想、司法理念和审判经验,实现法的终极关怀和内在价值。职业化的法官,一方面要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崇高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人文情感、文明的司法礼仪、自觉的廉洁意识;另一方面,还要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过硬的专业知识、丰厚的文化底蕴、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良好职业思维、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审判经验。因此,培训内容在继续强化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培训的同时,应重点突出审判技能和职业精神的培训,从知识型转向能力型,从普及性转向专业化。

(2)、在培训方向上,要从门坎式教育转向终身制教育,从学历教育转向岗位培训。 对法官的职业培训是一种岗位培训,而这种岗位培训必须是终身制的。学历教育是一种“门坎式”、“补课式”教育,具有较强的被动性、功利性、阶段性。随着学历教育培训任务的基本完成,法官职业培训应从“门坎式”教育转向终身制教育,从学历教育转向岗位培训,摆脱教育培训就是“为了拿文凭”的理念,构建法官终身要接受教育培训并与任职相协调的新理念,使岗位培训成为任职、晋级、续职的先决条件和必经步骤。《法官法》规定:对法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最高法院《法官培训条例》将岗位培训分成三种类型,即任职培训、晋级培训、规定续职培训,并规定:拟任法官和拟任法院院长、副院长,须接受任职资格培训;晋升高级法官,须接受晋级资格培训;法官须定期接受续职资格培训,每三年接受一次续职资格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岗位培训是任职、晋级、续职的先决条件,这是现代法官职业培训的新理念。

(3)、在培训机制上,要从应急性培训转向系统化培训,从临时性培训转向规范化培训。良好的培训机制是做好法官职业培训的条件和保障。现在,法院系统有法官学院、法官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法院系统要充分利用这些机制,按照法官教育培训终身制的要求,有规划、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培训工作,从应急性培训转向系统化培训,从临时性培训转向规范化培训,确保培训的系统化、统一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4)、在教学模式上,从填鸭式教学转向互动式教学,从经院式教学转向实践式教学。法官培训作为一种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成人培训,不同于普通高等法学教育,无论在培训对象、目标,以及培训内容上都有着鲜明的特点,必须采取符合法官培训规律的教学模式。《法官法》规定:法官的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为此,在教学模式上,应从满堂灌的填鸭式教学转向互动式教学,从经院式教学转向实践式教学。具体可采取以下七种方法:

学术讲座式。就某一个问题,特别是审判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从历史渊源到发展趋势,从理论到实践,作深入阐述、讲解,避免面面俱到、泛泛而谈、照本宣科,真正使学员思想境界和理论水平有新的提升。

提问互动式。充分发挥学员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教师与学生相互提问、辩论推进教学过程,在研讨中互相启发、加深理解、教学相长,使法官更快、更好地掌握所教学的内容,深刻理解法律原理。同时,通过学员反馈意见的方式,使教师掌握学员的知识需求,从而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

个案分析式。围绕典型案例,追溯某一法学理论产生的根源、价值和走向,从分析实际个案中发掘及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具体规定、立法精神和适用体会,在分析和解决问题中加深对法律的理解,促进知识向能力的转化。

理论研讨式。要将灌输式培训与理论研讨结合起来,发动学员就某一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撰写论文,并通过召开理论研讨会、进行演讲答辩、组织评奖等形式,促使学员开动脑筋,独立思考,锻炼法律思维,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庭审观摩式。通过庭审观摩、庭审示范、交流切磋,丰富学员审判经验,提高驾驭庭审能力,使法学理论与审判技能在融合中提高。

实践锻炼法。一方面,对培训学员采取集中培训与定期回所在法院办案相结合的办法,促进知识转化、学以致用。另一方面,通过上下级法院之间、发达地区法院与欠发达地区法院之间相互挂职锻炼的办法,实现法官业务水平的提高。

考察交流法。通过邀请专家和资深法官授课、把法官派往与审判工作有关的专业部门交流,以及组织法官到先进地区访问、考察、挂职学习等方式,开阔法官视野,提升业务水平,树立先进的司法理念。

执法培训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D2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11-0088-01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首先要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在这一进程中,县级党校担负着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党员领导干部的特殊职能。因此,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一、培训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一)部分党员干部对培训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

部分党员干部在单位身居要职,以抓好本单位本职工作为主要工作重心,认为培训学习无关紧要,学习的主动性不高,往往以工作繁忙为由而请假或旷课;还有一些党员干部参加培训的态度不端正,主要精力没有放在理论学习和运用上,而是放在与其他学员沟通感情、交朋友等方面上。

(二)培训激励机制亟待健全

虽然党内一些文件对党员干部在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方面都提出过若干规定,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特例,没有接受培训或培训效果较差的干部仍然得到提升或重用,没有将培训结果很好地与干部的任用和培养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党校对培训效果也无法全面量化培训指标,仅能通过考试分数、学员结业论文、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影响了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积极性。

(三)教育教学手段亟需创新

党校的办学质量直接取决于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目前参加培训的青年党员干部大多是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的甚至是研究生学历,面对这样高素质的学员群体,仅仅依靠党校自身的师资力量有时难以满足党员干部培训要求;教学方法直接关系到党员干部的学习兴趣,以往集中授课、“填鸭式”的教育方式只会让培训更加乏味,党员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无法提高;培训内容直接关系到培训的效果,培训的内容过于松散,实用性内容较少,会让培训内容缺乏实用性,使培训效果大打折扣。

二、改革创新的主要途径

(一)明确办学方向

坚持“党校姓党”的政治属性。党校教育不同于一般的国民教育,有别于一般性的干部培训。党校教育必须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教育党的干部。党校作为党的重要工作部门,是培养党的干部的学校,是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渠道,因此,必须坚持党校办学的党性原则。党校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要坚持党性原则,恪守党的政治纪律,遵循党的政治路线。通过系统的理论培训,使学员切实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通过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抵御糖衣炮弹,抵制奢靡之风的能力,构筑坚不可摧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确立教育目标

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使他们成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执行者是党校的工作目标。首先,要培养和提高党员干部的执政意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意识,切实提高他们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的意识,从而能够以民主的形式、民主的制度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依法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开展执政活动;其次,要提高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通过引导党员干部科学运用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把握矛盾的发展规律,学会系统地思考和分析,能够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从而能够立足本职工作岗位,科学开展工作;再次,要培养党员干部良好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工作作风是我党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在培训过程中,必须加强党员干部的形势任务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我国的基本国情,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时刻保持廉洁执政、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与此同时,鼓励党员干部广泛深入到群众中去,拉近干群关系,了解群众真实的心理诉求。

(三)创新教学内容

在党员干部培训过程中,要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在工作中,要完善教学布局、充实教学内容,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将解决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局面、城乡一体化发展面临的新问题作为重要课题开展研究,重点提高党员干部科学执政能力和推进社会经济科学发展的本领;与此同时,要紧密结合广大党员干部岗位职责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类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重点加强以群众路线为重点的工作方法培训,提高广大干部把握全局、科学决策、识人用人等方面的本领,将各级党员干部真正培养成为政治可靠、作风朴实、工作高效的高素质干部。

(四)变革教学方法

执法培训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G841 文献标识码:A

目前关于陕西省篮球裁判培训方面的研究还比较少,开展篮球裁判培训工作还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因此通过本文发现陕西篮球裁判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出适合陕西篮球裁判的培养模式。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和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陕西省内陕南、陕北、关中地区的五所大学体育学院的学生裁判员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陕西省各地区裁判员分布和水平差异较大,裁判队伍中女子少;各地区裁判员培养体制不灵活,培训水平较弱。

1研究目的与意义

1.1研究目的

本文旨在通过对陕西省篮球裁判培养模式研究来完善陕西省篮球裁判培训,提高陕西省篮球裁判水平,构建合理的裁判员梯队,为陕西篮球裁判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一份贡献。

1.2研究意义

近年来,陕西省篮球赛事不断增多,同时还承办2021年全国运动会。因此,对篮球裁判的质量与数量都有了更高的要求。目前,陕西省篮球裁判协会注册的裁判有300多名,这其中有一名国际级技术代表;三名国际级裁判;十名部级裁判,不乏高水平裁判员。然而裁判员后备力量不足,基层裁判员水平参差不齐。当前,陕西省并没有专业的篮球裁判培训机构,篮球裁判培训多集中于高校体育专业,然而高校体育专业关于篮球规则和裁判法的教学时数少,学生执裁机会少之又少,在较短时间内要求学生熟练地将篮球规则及裁判法相关知识运用到实际比赛中,并能达到一定的水平,难度相当大,因此,建立完善的裁判员培养模式已成当务之急。

2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2.1研究对象

陕西省各地市五所大学体育学院在校学生裁判员

(陕南:陕西理工大学;陕北:榆林学院;关中:宝鸡文理、渭南师范学院、西安体育学院)

2.2研究方法

2.2.1访谈法

通过座谈会和个人访谈两种形式对相关专家进行访谈,对本研究的相关问题、可行性进行深入探讨。

2.2.2文献资料法

通过搜索阅读中国知网中关于篮球运动发展,篮球裁判,培养模式等方面文献结合部分外文资料,了解当前国内外篮球裁判培训的研究水平和现状,构建本文的研究思路。

2.2.3问卷调查法

设计陕西省篮球裁判培养模式原始问卷,并对问卷的结构、内容有效性进行检验,制作最终问卷,发放回收,录入数据库。

2.2.4数理统计法

运用spss2016、excell2016等软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建立数据库。

3结果与分析

3.1陕西省篮球裁判培训工作现状分析

3.1.1参加篮球裁判培训学生的基本情况

(1)学生的性别结构分布

陕西省参与篮球裁判培训人员中男裁判和女裁判在整个培训人员中各自所占的比重关系是否合理,将会影响到陕西省篮球裁判员队伍可持续发展。对陕西省五所高校篮球裁判学员的性别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显示,参加篮球裁判培训的人员中男性有365人,女性有35人,各占总数的91.3%和8.7%。显而易见,陕西省参与篮球裁判培训的男性比例远高于女性,男女裁判员的比例比非常不合理,这也反映出陕西省女篮球裁判员发展步伐异常缓慢的现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由于篮球运动的特有属性和人们长时间形成的传统观念造成的。目前陕西省部级以上的女裁判员只有3人,而男裁判员有11人,比例明显失衡,因此,陕西省需要加大培养女裁判队伍,为女子篮球运动项目更好的发展提供保证。

(2)学生的裁判级别结构分布

在调查五所学校学生裁判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除了具有一级审批资格的西安体育学院以外,其他学校的学生裁判基本为二级和三级。调查指出,在这400名被调查的学生裁判中,一级有87人,二级有153人,三级有160人。所以,加强培训以及加快办班的频率已经迫在眉睫了,只有这样学生裁判才能更快的成长。

3.1.2篮球裁判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课时

通过调查,西安体育学院是可以培养一、二、三级篮球裁判,西安体育学院一级课时是40学时、二级课时是30学时、三级课时是24学时,每个级别的课时都不一样,在这五所学校中陕北的榆林学院课时是最少的。篮球裁判培训的课都由培训机构自己设置,没有统一的培训课时,各地市体育局的培训课时也各不相同,因此在篮球裁判培训课时方面要统一课时。

关于理论课与实践课的课时分配比例情况,由于级别的不同,理论课与实践课的课时也不同。由于裁判培训学时的不足,学员很难在短时间对提高临场实践的能力,影响学员对裁判技能的掌握,在培训期间提供给学员临场实践的机会不多,对许多问题处于模糊状态,又由于每次培训的时间间隔太长,导致学员不能清晰的记得相应的理论和指导的情形,因此在今后的裁判培训中应当增加培训的学时,才能更有利于裁判员技能的掌握和提高。

(2)培内容

培训内容是培训目标实现的载体和培训实施的中介,培训内容的选择必须要依据培训指导思想,并以实现培训目标为准则。培训内容是培训目标实现的载体和培训实施的中介,培训内容的选择必须要依据培训指导思想,并以实现培训目标为准则。裁判培训内容安排的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裁判技能形成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主要培训的内容是篮球竞赛规则、裁判法、裁判员工作程序、裁判员选位与跑动的基本原则、裁判员之间的配合等基础理论知识及裁判员的手势、哨声等一些简单的实践技能。

而在调查的过程中,普遍的一个问题是培训内容过于单一,只是基本的手势练习和理论规则讲解,裁判法的内容基本不会涉及,更没有英语以及莱格尔跑方面的培训练习。

(3)培训师资

培训老师的级别以及执裁经历是衡量我省篮球裁判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面对迅速发展的篮球运动,执裁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一名裁判培训老师对篮球运动的认识、对篮球裁判规则的认识、对篮球裁判临场实践能力的认识。因此裁判培训老师的级别以及执裁经,是培训老师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通过调查看出,在调查的五所学校中,培训老师一共有13人,一级有9人,部级3人,国际级1人,而通过对这13名老师的调查发现,仅有一人现阶段参加CBA/WCBA执裁工作。执裁经历能够反映培训老师篮球裁判的水平、对篮球裁判的的认识、理解程度以及对比赛的控制能力,只有这样的师资才会培养出更多、更好的后备人才。

3.2陕西省篮球裁判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

3.2.1学生临场执裁实践机会少、比赛水平不高

通过对参加过篮球裁判培训的400位学员调查,其中篮球三级裁判员人数160人、篮球二级裁判员人数153人、篮球一级裁判员人数87人,调查显示,三级裁判中有多于一半的人一年中执裁次数少于10场;二级裁判中执裁次数10到30场的人数最多;一级裁判中有多一半的人执裁次数超过30场。

目前陕西省篮球赛事不断增多,而学生的执裁场次却不多,通过上面的数据,造成这种现象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二、三级的裁判员对篮球裁判规则和裁判法还没有熟练掌握,缺乏自信心,而且临场实践的机会不多,缺乏临场执裁经验,体育院校的学生主要的实践以教学比赛为主,在校外执裁的学生不多,在较为正式的篮球比赛中很难独立地去担任临场裁判工作,因此学生承担临场实践的机会很少。

3.2.2培训工作缺乏基本规范

通过对商洛、安康、宝鸡、延安、榆林、铜川、韩城等七个体育职能部门调查发现,7家职能部门有5家不是很重视,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来保障裁判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仅有两家职能部门对于裁判培训工作的开展是支持的。现阶段在各地市里二、三级篮球裁判审批和培训机构比较多,分布松散,都由各市体育局及相关部门自己管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各不相同,影响篮球裁判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4陕西省篮球裁判培养模式的探究

4.1提高培训质量,改进改进教学方法

培训质量是培训能否成功的关键要素。要提高培训质量,需改善培训的软环境和培训场地,首先提高培训老师的培训水平,在培训前,需对老师进行短期培训,培训老师及时汲取和更新裁判知识,为学员提供最为及时、准确的裁判知识,同时丰富自己的裁判知识,发展自己的培训方法特色,使优质的课程效果最大化。篮球裁判培训内容的具有直观性特点,在培训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直观性强的培训手段。在裁判理论培训过程中通过相关的录相资料供学生观摩和学习,加以讲解分析,使学生在脑海里有一个印象,结合理论知识的讲解,促进学生对规则的理解。

4.2完善管理制度

俗话说:“不成规矩,何以成方圆”,一套科学合理的篮球裁判培训制度体系,能规范培训机构内部人员的行为,使培训机构快速而稳定的发展。提高管理人员对制度的认识,真正理解管理制度对机构的作用,制度的执行才有保证。

在各地市要完善各级,各协会裁判员的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全省篮球裁判信息数据库,形成自上而下的专业管理网络平台。

5结论与建议

5.1结论

(1)调朔⑾郑陕西省篮球裁判培训过程中还存在着:篮球裁判培训课时不统一;参加篮球裁判培训的人员性别结构不合理;培训老师自身能力需提高;篮球裁判培训信息和交流学习的平台还不完善等问题。

(2)各地市学生裁判员临场执裁机会少,只是一味地理论学习,缺少高水平比赛锻炼,对于裁判员的成长有所限制。

(3)各地市体育专管部门对于篮球裁判员以及裁判员的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4)高水平裁判人才过于集中在省会西安,不利于各地市裁判员的培养以及发展。

5.2建议

(1)发挥陕西省篮协的作用,分地区,大批规范化的培训。并且督促有规范培训条件的地区完善,提高现有培训。

(2)进一步完善陕西省篮球裁判培训工作,创造良好的裁判培训环境;提高培训老师的教学质量,在培训前期培训老师需进行短期学习新规则,对相应的知识加以巩固,更好的为学生提供最新的知识。

(3)积极发展各地市优秀苗子,积极培养以带领该地^的发展。

(4)发挥西安体育学院可直接审批裁判的优势,培养好专业性更强的学生裁判。利用各地市具有体育学院或体育系的高等院校的优势,联合培训。

执法培训论文篇(10)

1 模块化培训及其特点

模块化是指在系统设计时,将不同的功能抽取出来形成许多基本单元,这些单元即为模块。每个模块相对独立并能实现单一功能,将模块组合在一起,小模块组成大模块,最后成为整个系统[1]。模块化组成的系统,主要有两大特点:封装和继承。封装是指模块具有完整性和独立性,自身的实现形式与外界没有强相关性,但通过一定的方式与其他模块之间关联。继承是指对许多有类似的模块,从中抽取共性的部分形成父模块,这些模块在继承父模块时仅需要实现自己特有的部分,从而减少重复,使系统的实现更简单清晰。

模块化培训的概念来自于国际劳工组织培训,指在培训中将某一领域内的一项工作划分成若干个部分,划分要与工作程序和规范相符[2]。不同的培训模块可以分别用于单项培训,也可以组合起来构成系列培训。

模块化培训的特点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易于替代性。当培训出现知识更新等情况,只需要将相应的模块进行更新或者替换即可。易于操作,减少工作量,节约成本。

第二,组织结构简单,易于实现,具有可复制性。模块化培训的基本结构类似,不同类型的培训只需设计与培训内容相关的模块,而与其他培训共通的部分可以直接借鉴使用。

第三,细化分类,简化培训。模块化将培训需要实现的学习内容进行梳理、分类、归纳。学员通过对模块的学习,实现对各项技能的各个击破,达到岗位要求[3]。

第四,实现资源共享。利用“互联网+”的方式,可以将部分模块的教学资源中的教案、学习资料、视频进行共享,实现远程教育,自主学习等多种培训方式。

2 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现状

目前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情况与其他公务员培训较为相似,从类型上来分有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干部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全员培训等。但城管执法人员有其专业性特点,目前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主要是对法律法规政策等理论知识的培训,缺乏对业务实践内容的培训。城管执法队伍中的干部也参加各地党校的对公务员的干部培训,普通队员参加培训的机会却相对较少。

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培训形式有集中封闭式培训和分散式阶段培训。集中封闭式培训,参训人员住宿在培训基地中。采用集中封闭式培训的培训有上岗培训、督察培训、中层干部培训等。分散式阶段培训相对集中封闭式采用更多,如土地培训、工作培训等。

培训形式以课堂讲授法为主、以演示操作法、小组讨论法、角色扮演法为辅助。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通常在一个会议室中举行,由授课者讲培训内容宣讲给所有的培训对象。分散式阶段培训基本都采用课堂讲授法,在相对集中封闭式中会出现演示操作法、小组讨论法、角色扮演法等其他培训形式。

培训规模由几十人至几百人不等。培训对象根据不同的培训类型有干部、骨干,岗位人员培训。

3 城管培训目前存在的问题

对城管执法人员培训中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培训内容针对性不足,这点尤其显现在大规模中,由于大规模培训人数较多,人员素质水平、岗位不一,但培训内容却完全相同,以讲解法律法规政策为主要培训内容,案例讲解,实际执法经验交流较少。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实践缺乏紧密联系。

培训形式单一,培训形式多为课堂讲授法,在分散式阶段培训的培训形式下全部为课堂讲授法,培训中师生互动交流少,气氛不活跃。虽然课堂讲授法成本低,传授知识量大,但缺乏互动性,和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

培训师专业程度不够,培训师为有经验的队员、其他公务单位的人员,培训师的授课经验不足,有些培训师授课内容与学员所期望的不同,缺乏知识性、实用性。

培缺乏系统性,通常培训计划一年一定,年末时由各个责任部门分开制定再由管培训的责任部门统筹。没有系列性的培训,对于人才培养类的培训也缺乏完善的设计规划。

培训缺乏科学评估,培训评估多以培训组织方的小结、报告形式开展,评估较为片面,缺乏科学的评估方式,缺乏跟踪评估,培训的效果,甚至没有对工作的影响评估。

4 城管培训模块化设计

在目前培训制定的方法上进行优化,提出将培训模块化的方式,借助资源共享的理念,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培训的质量,使培训内容根据系统性。系统性地培养教师,制定培训评估方式,共享培训的教学资源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讲稿、培训讲义,培训资料等内容。培训模块主要分为两大块类模块,基础模块和课程模块。基础模块包括培训师模块、培训评估模块、培训管理模块。培训师模块包括三个对培训师技能培养的模块: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行业实践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4],以及包含培训师的职业、技能、专长、教学能力等资料的培训师资料库。课程模块将课程内容分为理论、实践、修养三大类别,从课程内容的深浅程度上分为基础、进阶、高级三个档次,总共将课程内容分为了基本法、专业法、管理学与城市管理、执法实务、执法技巧、执法专题研究、方法、素质、思想九大课程模块。每个大模块中,均有各自的子模块。如图所示:

将培训内容模块化,还有助于系列课程的设置,如对后备干部设置管理学系列课程,可以将一个或多个模块中的课程由浅入深系统学习。在模块设置过程中突出专业化,重点突出执法相关理论和实践的培训。

单独的培训模块可以用于专业培训,实现资源共享。如某中队希望对中队执法队员举办一次关于户外广告的专项培训,就可以从城管培训模块中找到广告违法的模块,就有了全套培训资料,再联系在一名培训师资源库中的培训师来授课,培训后用评估模块中的方法、样板资料进行评估,中队只需准备会议室等后勤保障工作,就能举办一次专业培训。通过互联网共享的方式将一些培训资料如培训录像、培训讲义等共享,有利于城管执法队员随时随地利用碎片时间进行自学。

通过模块化培训的方式,系统性地梳理培训的体系、和培训的内容,拓展培训的方式,降低举办培训的门槛,提高培训的效率,有利于培养城管执法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邹燕.高职院校班主任、辅导员模块化培训实践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5,(18):65-67.

执法培训论文篇(11)

一、严格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树立悦泰律师的品牌。

我们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不多,在全国是个小所,但我们的管理是常抓不懈。为了搞好工作,我所还增设了行政管理一职,聘请具有工作经验的同志专抓内部管理。由于严格管理,我所自成立以来,尚没有发现一个执业律师违规执业,市司法局、市律协也没有接到过一起对我所律师的投诉。

二、积极组织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业务培训,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和方式。

我定期组织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培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执业的律师进行了系统化的专项培训。同时定时在所内组织职业律师对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热点等重大课题进行讨论,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我事务所还积极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所内律师均能够认真学习,强化业务水平。

三、为广大群众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市场,提高律师地位。在律师业务中民事辩护是我的长项,经常办理一些比较有影响的案件,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认真受理所接收的案件,为广大委托人热情服务,急委托人之所急,遵守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同时,我所对定期来所的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帮助弱势群体。我所在过去的一年里,全面地展开了律师业务,并要求我所律师牢记律师是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了律师的责任感。

四、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先进经验。

我所在与其他律师事务所沟通、交流方面进行尝试。多次组织本所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经验交流及研讨会议,就各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同时,借研讨的契机,与其他律师一起探讨律师业务的新领域。在此工程中,我们讨积极学习大连同行的先进经验,以共同促进大连律师的发展。

五、组织执业律师加强理论学习,撰写法律文章,搜集经典案例。

为了加强我所律师对理论及实务方面的研究,我们决定编撰法律论文、搜集案例,不仅研究一些热点的法律法规,同时不放松对其他相对较冷僻的法律条文的探讨,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我律师事物所执业律师也曾在刊物上发表法律论文及与法律有关的评论。我们会对所撰写的法律论文进行讨论、评定,以保证论文的质量。

回顾过去一年所作的工作,我要感谢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同时也要感谢我律师事务所给位律师的勤苦劳动,正因为有了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工作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还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主要包括:

一、业务培训工作方面有:业务培训专业化、系统性不够,对其他非法律知识的研讨涉及也鲜少。我们律师事务所刚刚成立,对于业务培训也处于摸索阶段,所以在业务培训工作进展稍显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