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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3 15:15:16

国际贸易术语论文

国际贸易术语论文篇(1)

一、现有《国际贸易实务》教材中有关《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高校的国际贸易专业(或国际商务专业)中,《国际贸易实务》是此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而此专业基础课程中专门有一章节是教授国际贸易术语内容的,这部分内容也是整个教材的重点和难点之一。笔者从2005 年开始就一直关注《国际贸易实务》教材中此部分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并结合学生在企业里毕业实习时对贸易术语使用的情况反馈,得出目前的《国际贸易实务》教材在贸易术语方面存在一定的陈旧性和滞后性,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时间上的滞后性

目前为止,高校所有国际贸易专业(或国际商务专业)《国际贸易实务》教材中有关《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内容都还是《2000 通则》的内容,原因在于我国的专业课教材编写内容一直以来是滞后于实际业务操作的,一般要滞后二年左右。如以往外贸业务中依据的ucp500 在2007 年修订为ucp600,而外贸专业教材中的这部分内容一直到2009 年才更新调整。教材的陈旧与滞后,不仅给教师教授此部分知识带来了诸多不便(有时会处于两难境地,即学生考试要按书本上的旧知识考,而企业实际操作已按新规则执行),而且给学生今后的实习、就业也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二)教材内容上的陈旧性

1. 比较对象的陈旧性。目前的《国际贸易实务》教材中,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介绍除了较详细地讲述国际商会对此规则的修订、发展过程,还有较大的篇幅是把《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199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做一比较,得出《2000 通则》与《90通则》的两个实质性的变更:

第一个变更是:在fas 和deq 术语下关于清关和支付关税的义务的不同;

第二个变更是:在fca 术语下关于装货和卸货的义务;

而新版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实际上已用dat取代了deq 这一贸易术语,所以教材中第一个变更的陈述在此就显得陈旧和多余了。

2. 按字母分类解释术语的过时性。目前的《国际贸易实务》教材中,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介绍还有一个特点是按e、f、c、d分组并归纳其共同特性来分析。而新版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贸易术语的结构上已有所变化,它把原有的13 种贸易术语减少为11种,删除了原《2000 通则》中d 组术语的daf、des 和deq,新增2 个d组术语:dat 和dap并根据运输方式把这11种贸易术语分为2 大组。因此,教材仍按e、f、c、d 分组介绍贸易术语的“风险点”和“费用划分点”的方式已与新版通则有所距离。

3. 对传统术语运输方式的适用性定义不明确。一般的外贸教材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常用的三种贸易术语fob、cfr、cif都会从买卖双方在责任、风险、费用方面做一详细定义。如对fob的解释:“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是指买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从此定义能够看出,只要是通过海运或内河航运的货物运输都使用fob术语。但在新版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fob 术语的定义除了把原来的风险界点从“装运港船舷”更改为“在装运港装上船”外,还特意增加了“如果货物在装船前就被交付承运人,例如集装箱货物通常在港区交付,则不宜使用fob 术语,此类情形应使用fca 术语。这一规定是结合了目前实际贸易业务中大量应用集装箱货物运输的现状,让外贸企业的业务员能更好地区分不同贸易术语的含义,便于其正确选择使用。而原有教材中对fob 术语在运输适用性方面不够明确,以至于造成许多外贸企业不管实际使用哪种运输方式,它都采用fob术语,这就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或争议,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现有教材相关知识点的差异

由于教材不能与《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同步更新,所以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风险界点”的变化

现有教材针对传统的适用于水上运输的主要贸易术语如fob,cfr 和cif,均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至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的一切风险。而《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这是因为以“船舷”来划分买卖双方的风险在长期实际业务中饱受争议,而该争议在修订《200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时就已存在,但当时还是保留了“船舷”的规定。此次修订最终删除了“船舷”的规定。

(二)dap、dat术语的添加

新版本增加了dat 和dap两个全新的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指定货站(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者铁路、公路或航空货运站等所有地方)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货物并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在到达的、准备卸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风险。两者的主要差异是dat 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 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

此次增加是通过dap取代了旧版本及现有教材中的daf、des 和ddu 三个术语,而dat 取代了先前的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这也顺应了21世纪全球交通运输方式重大变革的需求。

(三)重视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的使用

无论是《2000 通则》,还是《2010 年通则》,其中的贸易术语都有十几种之多,但目前的外贸类教材以及很多外贸企业经常采用的还是以fob、cfr、cif 这三种为主,且不管是海运还是其它运输方式都在用,这与国际商会对这三种常用贸易术语的解释不一致。

随着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发展变化,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和滚装船运输的广泛应用,《2010 通则》希望能用更为确切的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来取代传统的fob、cfr、cif。

例如: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7年2月向日本出口30 公吨甘草膏,每公吨40 箱共1200 箱,每公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装运期为2月25 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 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 公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装运期延长15 天,日商同意但提出价格下降5%,经双方协商,最终降价3%。

在这个案例中,我国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不管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对外洽谈业务或报盘仍习惯用fob、cfr 和cif 三种贸易术语。但在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应提倡尽量改用fca、cpt 及cip三种贸易术语,特别是内陆地区的出口。案例中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在该市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假如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200 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了结汇。

三、教学中教授和应用《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几个注意点

(一)新、旧版本衔接问题

前文已提到目前所有高等院校外贸类教材中所述的贸易术语都是《2000通则》。实际业务中,虽然《2010 通则》已于2011 年1 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非《2000 通则》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并不是法律,其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也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2000通则》。

另外,外贸企业长期以来已习惯于《2000 通则》中贸易术语的应用,尤其在一些老客户之间,贸易术语的选择与操作已是约定俗成的事情,所以一般不会轻易的去改变。此外对《2010通则》中的一些变化(尤其是对新增的dat和dap两个贸易术语),还要有一个消化的过程。所以,至今为止,大部分外贸企业还是在以《2000 通则》为术语选择的依据进行进出口交易。

笔者注意到,尽管《2010通则》的修订,更多的是以欧洲大陆的商业实践为基础制定的,但自2011年初以来,国内已经有很多组织和机构开始了相关追踪研究,并就本次的修订版召开了相关的专题研讨会。上海对外贸易协会还在今年的年初举办了《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应用及合同风险防范的讲座,旨在帮助企业正确理解新术语变化的涵义和应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争议。

因而作为学校或一名业务教师必须让学生了解最新版本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因为学生毕业后可能正好在公司业务中要接触到《2010通则》,即使在新、旧版本交替时期也要了解新规则,以便于更好的了解国外客户,有益于贸易沟通。教师在教授这部分内容时,要把国际商会《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本作为资料印发给学生,并逐条解释,且与《2000通则》加以比对。

(二)注重解释新版本中有关风险界限变化的问题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与fob、cfr、cif这三种术语中所涉及的风险、费用以及“on board”术语对称,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

教学中要特别强调,《2000 通则》中的“船舷”一词,实际上是买卖双方货物交付过程中的假想界限。长期以来,已不能反映各国港口的惯常做法,具体操作时的风险界限应遵循码头公司在进行装船时的习惯做法,而最实际的问题则是码头公司需要确定谁将负责他们的服务费用。《2010通则》的修订删除了“船舷”的规定,强调在fob、cfr和cif 下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而不再规定一个明确的风险临界点。

(三)重视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的使用

近几年来,集装箱运输在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很多货物即使使用海洋运输方式也往往在集装箱堆场交接,甚至进行“门到门”的交接。因此,许多外贸公司已经意识到传统的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已不能“一揽天下”。也正是基于国际货物运输业的发展和衔接,国际商会认为,贸易术语的修订必须适应业务运作模式的变化,在此基础上,《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按照新的分类方式,把11 种贸易术语由原来的四组分成了两类,第一类为cip、cpt、dap、dat、ddp、exw、fca,此组术语适应于任何运输方式。第二类为fas、fob、cfr、cif,这一组严格界定为海运或内河航运。新的分类更有利于实际的操作,可以让不同的客户针对不同的物品确定不同的运输方式,有效解决因选择不同运输方式所引起的歧义。

在此部分的教学时,要让学生明白,外贸公司目前业务中不分何种运输方式,一概使用传统的三种贸易术语的做法是不妥和不规范的,这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推迟转移、收款延迟、费用和责任增加的弊端。因此,在今后的毕业实习或就业中,应根据不同实情来规范选择贸易术语。

参考文献:

[1]《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五版)主编吴百福上海人民出版社

国际贸易术语论文篇(2)

二、案例反应的问题

(一)在运输方式上的问题和建议

在该案例中一个重要的分歧主要出现在CIF贸易术语到底是否适合使用在多式联合运输中,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CIF适用于包括海洋运输在内的水路运输中。而案例中由于使用了集装箱,集装箱是典型的适用于多式联合运输的集合运输工具。案例中使用集装箱进行“门到门”的运输,在运输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多种运输方式的组合使用,也就是常说的多式联合运输。案例中的出口国发货人的仓库地处于内陆省份,因此去取货时必然涉及到公路运输或者是铁路运输,而离开出口国装运港之后的国际段运输又涉及到海洋运输这样的多式联合运输选用CIF就容易引发争议。CIF贸易术语的产生主要是针对海洋运输这种运输方式的,当集装箱这种新兴的运输载体出现后,改变了传统的海洋运输一统天下的运输方式格局,并迅速成为了使用最广泛、认可度最高的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尤其在适用于多式联合运输方面的优势更是其他运输方式根本无法比拟的。为了适应新兴的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必然要对原有的贸易术语进行改革和完善,正式在此基础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CIF的基础上引入了CIP贸易术语,该术语即继承了CIF贸易术语的各种优势,同时也很好的解决了CIF贸易术语只适用于海洋运输的局限性。因此,本案中对于贸易术语的选择应该选择CIP,而不是CIF。

(二)运输合同与贸易合同风险转移不同步的问题

针对本案例中使用的是CIF贸易术语而言,作为出口方的卖方来说要同时受到两个合同的制约。一个是卖方和买方之间的贸易合同,出口商作为贸易合同缔约的一方要承担从工厂一直到装运港货物装上船之前所有的风险。另一个是出口方与承运人之间缔结的运输合同,在该合同项下出口方作为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办理运输。本案例中,货物发生损失的地点是在工厂到装运港的途中发生的,在该区域发生损失属于出口方已经将货物交给了承运人之后,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出口方已经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交货之后发生的货物损失应该由承运人承担。与此同时,在贸易合同项下,对于发生货损的区域出口方没有完成将货物交到装运港的船上,也没有实现自身的交货义务,同时要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而出口方承担此风险却有其不合理之处,发生货物损失的区间货物已经交给了承运人,并且处于承运人的全面监管之下,出口方只是形式上的监督,这对于出口方来说极不公平。因此,在此区域发生货损之后,出口方在承担贸易合同项下货物损失的同时可以要求承运人赔偿其损失作为补偿。

国际贸易术语论文篇(3)

第二,应从规避贸易风险的角度谨慎选用国际贸易术语。在进行大宗货物的进口贸易时,如果是采用租船的方式,就应该尽量选用FOB等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的术语。通过我方自行的租船,充分考察船方的信誉,避免卖方和船方的恶意勾结,在象征货的情况下,以伪造的提单来骗取货款,使我方蒙受付了款却收不到货的风险。在签订出口合同时,应尽量选择CIF、CFR等由卖方联系租船业务的术语,而对FOB等由买方联系租船业务的术语进行避免,从而最大程度地规避收汇风险。因为,在FOB条件下,我方必须把货物装至买方指派的船舶上。如果买方在签订合同后,因国际市场货物价格下跌等原因不愿履行付款收货的义务,可能会故意不派船或者延迟派船,这就让我方的货物不能按时装船,从而无法获得提单等相关单据,也就无法向银行交单结汇。同时,货物搁置在港口,必然产生额外的仓储和保管费用,货物还有可能遭遇意外事故而灭失或损坏,这无疑是对我方非常不利的。另外,贸易诈骗事件也是我方在对外贸易中需要重视和防范的。少数不良买家可能不按照正常程序向银行付款赎单,而是与承运人相勾结,在无单的情况下自行提货,然后宣告破产或者逃逸,造成我方财货两空的局面。

第三,在选用国际贸易术语时应考虑贸易港口的装卸条件和习惯。在贸易实践中,应该在确定具体的术语之前对贸易港口的实际装卸条件和港口的习惯做法进行充分调查。对买方而言,在涉及装卸条件比较差、装卸费用相对较高,或者在习惯上需要买方承担装船费用、卖方承担卸货费用的港口时,要力争选取贸易术语FOBStowed、FOBTrimmed或者FOBST。对卖方而言,在开展出口贸易时候要选择贸易术语CIFExShip''''sHold或者CFRExShip''''sHold。《2010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风险转移点改为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即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按照这种解释,当货物在装船时因吊钩不牢等原因跌落码头或者落入海中,损失都是由卖方进行承担。所以,在术语FOB条件下,卖方在指定交货的地点将货物交予承运人保管,其风险仍然存在。在如果签订了基于FOB术语成交的贸易合同,卖方对装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对船舶的运营情况和港口配套设施的运转能力要仔细考量。在与承运人订约之后,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从而保证船货的有效衔接,顺利完成卖方的风险转移。

第四,灵活选用贸易术语以增加我国的外汇收入。从宏观层面来分析,为了促进我国对外运输事业和保险行业的发展,增加在货运和保险上的外汇收入,出口企业首选术语CIF,在本国办理运输和保险,在对外贸易中获取利润的同时,在运费和保险费上也获得一定利润。其次,可选用贸易术语CFR。最后,再考虑贸易术语FOB。反之,如果是进口企业,则应该以FOB、CFR、CIF的顺序来选择。但是,如果在出口业务中,国外买方为了在运价和保险费上得到优惠,要求使用贸易术语FOB,自行租船订舱和投买保险,或者有些国家为了扶持自身保险事业的发展,规定其进口贸易必须在当地投保,不能使用CIF,在此背景下,我国作为卖方也可酌情同意,以促成贸易的达成,避免谈判破裂。

第五,对国际贸易术语的选用应明确其版本。在国际上,定义贸易术语的版本不尽相同,实际参照和应用情况还没有得到有效的统一。《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修订本》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术语FOB的解释有很大出入,《2010通则》较《2000通则》在贸易术语数量、分类、风险界限和内外贸适应性等方面都有所变化。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并不同于国际法,只是得到经常遵守的惯常做法,它对贸易当事人没有强制力和约束性,贸易双方可以明确适用或者排除。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也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贸易术语的混用、误用现象仍然存在。这就需要贸易伙伴在交易磋商和订立合同时对贸易术语的适用版本进行说明和讨论,以达成一致意见,不给日后的履约留下隐患。

国际贸易术语论文篇(4)

为了解决和避免因采用贸易术语而发生纠纷,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国际商会于1936年首次颁布《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其后又分别于1936年,1953年,1967年,1980年,1990年和2000年对其进行修订和补充,以适应国际贸易实践发展的需要。《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因适应性强、使用价值高、便于操作和使用、较好地减少或避免贸易风险等优点而赢得国际贸易、银行、保险、运输法律和实务界的高度评价,已成为界定贸易术语内涵最准确、最具有权威性,被广泛接受的国际贸易惯例。然而,自上次国际贸易术语修订以来国际贸易环境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适应国际贸易实践的需要,国际商会2010年修订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称《通则 2010》),本文深入分析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的背景,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一、《Incoterms 2010》修订的背景

(一)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

自上次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以来,国际贸易环境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货物安全性日益重要

近年来,恐怖主义活动猖獗论文格式,形式也日渐多样化,严重威胁着国际社会的安全,扰乱国际贸易秩序,“911”事件后许多国家纷纷采取对策,先后颁布了反恐怖主义的法令,建立了反恐怖部队,并加强了国际间的合作。国际货物的安全性日益受到关注,许多国家提高了安全意识,加强了安检措施。

2运输方式的变化

海洋运输方式因运输量大,运费便宜等优点多年来一直是国际贸易的主要运输方式,但是单纯的海洋运输很难满足国际货物运输的要求,20世界70年代以来航空运输,发展迅速,而以集装箱为载体的多式联运方式在实践中使用越来越普遍。

3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迅猛发展

近年来,由WTO推动的多哈回合谈判受阻,各主要大国都将重心转移到退过FTA谈判来推动贸易自由化,一些经济一体化组织发展较快,一体化程度也日益加深。这一趋势使国际贸易中的关税降低,关税同盟对外统一设立海关统一管理贸易,成员国对内部免关税,商品在关税同盟内自由流动。

(二)《通则2000》使用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1使用的贸易术语种类较少

虽然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有13种价格术语供买卖双方选择,但是在我国的贸易实践中,多数采用FOB、CFR和CIF,而较少使用其它价格术语,事实上,采用FCA、CPT和CIP价格术语有利于卖方较早转移风险,尤其是内陆地区得出口企业。而D组价格术语卖方承担的风险和费用较大,价格术语较多,划分也较细,国外贸易时也适用,但相对于其他价格术语而言适用的较少。

2使用与运输方式不匹配的贸易术语

近年来多式联运迅速发展,但是我国内陆地区的很多企业依然是遵循传统采用FOB、CFR或CIF价格术语,自负风险和费用将货物运到港口。当运输中使用集装箱时,也往往如此,事实上,《通则2010》中的FOB、CFR和CFR的价格术语适用于海洋运输,海洋运输一般要求卖方提供“全套已装船清洁提单”作为交货凭证论文格式,而集装箱运输应该使用集装箱提单。船公司是否签发清洁提单主要看货物装船并越过船舷时货物的表面状况是否完好无损,否则,承运人签发提单应根据货物损坏情况加以批注。这样不仅可以解脱承运人的责任,而且可以证明卖方在交货和风险转移之前获取质量数量和包装存在严重问题。由于装箱封箱在港外进行,待实际装船时,集装箱越过船舷的那一刹那无法考察箱内货物的实际状况,由此可见,采用适用海洋运输的FOB、CFR和CIF的价格术语不适用于使用集装箱运输。

3以“船舷为界”的作为风险转移界限已经失去了实际意义。

在现在的港口作业中,装卸货物自动化程度日益提高,由封闭的管道和自动装卸设备装船、卸船,只要把船舷接口接好,自动计量器会准确显示液体货物数量、散装谷物以及其他固体货物也同样有先进高效的装卸设备,这样“越过船舷”来确定风险转移的原则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

二、《通则2010》的主要变化

1贸易术语由原来的13中调整为11种

针对原来D的贸易术语较多而使用较少的现象,国际商会新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通则2010》) 保留了《通则2000》中EXW 、FCA、FAS、FOB、CFR、CIF、CPT、DDP价格术语。将原来的DAF、DES调整为DAP(Delivered At Place(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卖方需要将货物运到指定的目的地在运输工具上至于买方的处置之下;拓展了 DEQ适用的运输方式并与DDU术语合并形成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终点站交货(┄指定终点站)卖方需要将货物运到指定的目的地(目的港)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交给买方,卖方负责卸货但不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2排列顺序发生变化

针对国际贸易实践中从业人员选择与运输方式不匹配的贸易术语的问题,国际商会将贸易术语分两大类即适合于所有运输方式和适合于水上运输方式两大类。在每一类中按照卖方风险责任的由小到大,交货地点的由近及远,买方风险责任的由大到小,收货地点的由远及近的顺序来排列。而且为每一种术语配有详细的指导及示意图帮助从业人员选择最合适的贸易术语。

3 增加了保证货物安全性的义务

针对各国在“911“事件后强化了安全意识,安检程序也更加复杂的实际状况,《通则2010》增加了保证货物安全的义务,且这一义务被同时分配给买卖双方。具体体现在每一种价格术语买卖双方义务的A2/B2以及A10/B10条款中。

4风险和费用划分的界限更加清楚

《通则2010》中指定地点的位置更加清楚,应具体到街道的排号,这样更有利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也因《通则2010》依然遵循货物交给承运人时风险转移,因此风险转移的界限更加清楚,实践中可操作性更强。同时也更加方面与内陆地区外贸。

5就国内贸易适用《通则2010》给出了建议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关税税率大大降低,海关手续也大大简化。在某些经济一体化程度比较高的关税同盟内成员国对内免除关税,对外统一设置海关征收关税,货物通关后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通。适应这一形势需要,价格术语中买卖双方通关手续只有在需要时才办理,这一变化也使得《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规范国内贸易行为有很广阔的应用前景。当国内贸易约定适用《通则2010》来确定买卖双方的交货条件时,不涉及价格术语中买卖双方义务的A2/B2中的进出口清关手续。仔细分析,可以看出EXW适合于在商品所在地或生产地交货的情况,FCA适用于买方派运输工具到卖方所在地接货的情况,CPT、CIP适用于卖方派运输工具由买方承担运输途中风险的情况论文格式,DAT、DAP适用于卖方自付费用自担风险运送货物到买方指定终点站或指定地点的情况。

此外,《通则2010》还就某些定义给出了详细解释,以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规则。语言也更加精炼。

三、使用《通则2010》应注意的问题

1与买卖合同的关系

在实际业务中经常以贸易术语的名称来命名贸易合同,一般情况下,贸易术语的性质与买卖合同的性质是一致的,但是应该注意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一项国际惯例,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如果买卖双方希望援引该规则确定买卖双方交货条件,则应该在贸易合同中说明适用于《通则2010》。如果贸易合同说明适用《通则2010》同时又作出了与通则相反的约定则应当以合同为准。 而且,《通则2010》只涉及交货条件而不涉及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因此不能以约定适用《通则2010》而代替贸易合同。

2要在合同中约定通则的具体版本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历经七次修订,新修订的《通则2010》于2011年1月1日生效,新版本的生效的同时并没有同时废除旧版本,因此销售合同中应当约定通则的具体版本,以避免纠纷。同时,在《通则2010》生效后,国际贸易从业人员依然是可以使用以前版本中的贸易术语(例如:DDU),但也要注意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版本。

3FOB中装货费用与CFR、CIF卸货费用的问题

《通则2010》中FOB、CFR和CIF这三种适用于水运的价格术语的主要变化体现在强调货物装到船上,对船上的具体位置没有规定,买卖双方有较大的自主权。FOB术语下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依然需要运用国际贸易实践中广泛使用的FOB价格术语的变形来解决。同时,CFR和CIF的卸货费用问题也依然要适用其变形来解决。

参考文献

国际贸易术语论文篇(5)

【文献标识码】B2008年以来,北方工业大学经管学院围绕国际贸易实务课程进行了一系列教学改革探索,初步总结出了一套以实践为导向的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方法体系,为培养应用型国际贸易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以实践为导向进行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改革的原因以实践为导向包括两个层面,一方面是指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必须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导向,另一方面是指实践教学是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改革的方向。前者是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改革的目的,后者是实现该目的的手段。以实践为导向进行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学改革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一)是培养应用型外贸人才的客观需要2010年对北京多所高校的国贸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外贸企业“招聘难”和国际贸易专业学生“就业难”同时存在。企业对外贸人才的需求不再体现在数量上,而是更加注重人才质量。他们往往更加青睐应用型人才,即重视人才的综合实践能力,包括沟通交流能力、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综合运用能力、贸易纠纷处理和解决能力等。由于传统的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方法大多重理论而轻实践,从而导致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相脱节。为了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外贸人才,以实践为导向的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二)是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特性的内在要求国际贸易实务具有实践性、综合性和涉外性的特点。首先,国际贸易实务专门研究国际商品买卖的具体过程,包括贸易合同的磋商、签订和履行、贸易术语的选择、商品定价、国际结算、货物运输和保险、商检索赔和仲裁等各个环节。以上环节最终都要落实到具体的业务操作实践,仅凭理论知识纸上谈兵无法真正理解国际贸易的实质。其次,国际贸易业务涉及知识面广。例如一则贸易纠纷的解决和处理需要运用商务谈判、国际结算、外贸单证实务、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商法、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外贸英语等各方面的知识,而以上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必须与贸易实践相结合。最后,国际贸易实务的绝大部分教学内容,包括进出口业务环节、单证制作、贸易术语、合同文本、交易磋商等必须通过外语来实现,而学生的外语沟通能力也必须通过实践来提高。因此,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内在特征决定了教学改革必须以实践为导向。

二、以实践为导向的国际贸易实务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具备扎实全面的国际贸易专业知识反映了外贸人才的专业知识基础和发展潜力,是企业对外贸人才的基本要求。国际贸易专业知识可分为贸易理论、业务知识和贸易政策三部分。国贸专业学生在学习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之前一般都具有一定的国际贸易理论基础。由此,国际贸易实务教学的知识目标重点是业务知识和贸易政策两部分。在业务知识方面,要求熟练掌握进出口各个业务环节的一般操作流程,包括交易磋商、国际贸易运输和保险、国际结算、成本核算、商检、索赔等。在贸易政策方面,不仅要掌握相应的国际贸易惯例和法律,如《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还要了解国内外经贸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和协定、WTO规则等。

(二)能力目标调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希望招聘具有实践操作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外贸人才。实践操作能力包括进出口合同的操作能力、单证的缮制和审核能力、贸易纠纷的处理能力等。沟通交流能力是指语言表达能力、外语交流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是指能够创造性地运用新技术、新方法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因此,以实践为导向,对学生进行全方位能力培养应该成为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改革的重点目标。

(三)素质目标传统教育模式重视专业知识的传授,却忽略了素质培养。根据近百家进出口企业的网上招聘要求来看,约有76%的企业把求职者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等素质摆在首要位置。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成为外贸企业招聘人才的基本准则。因此,国际贸易实务实践教学也应把提高学生素质作为重要目标。

三、以实践为导向的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方法

(一)引入案例讨论式教学讨论式教学是指在教师的引导下,围绕着某一问题或社会现象的某些特定方面,以小组为单位,在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展开积极的讨论,各抒己见,互相启发,以求弄懂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教学方法。国际贸易实务知识根植于外贸业务实践,对于书本中抽象的贸易术语、支付方式、运输保险、贸易纠纷等重点难点内容,如果采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学生往往难以理解,更无法运用。在这种情况下,引入适当的案例在师生之间或学生之间展开讨论,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提高其运用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两种案例讨论方式:1.师生讨论。由教师选择与知识点结合紧密,体现国际贸易发展最新进展的案例,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思考。要求学生以4~5人为一组进行分析、讨论和判断,并推举代表对本小组意见进行总结和陈述,鼓励学生向老师提出问题、进行争论。案例讨论不预设惟一答案,引导学生进行发散思维,寻求多种解决方式,开展开放式讨论。2.学生讨论。首先,组织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结合贸易实践,课下查找资料,在小组内部分析和讨论,设计原创案例或选择实际案例,并提出可能的解决办法。然后,各个小组分别走上讲堂向其他小组成员演示案例,引导其他小组成员展开讨论并提出意见或解决办法,展开广泛讨论。最后,由教师对各小组表现和案例本身进行点评。案例讨论教学法有利于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发挥创造性思维,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沟通交流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从而受到学生的广泛欢迎,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二)积极开展双语教学双语教学主要有半英语型、混合型和全英语型三种模式。半英语型是指以中文授课为主,用英语讲授贸易术语等内容,考试采取中文形式。混合型是以英语教学为主,采用英语板书和原版教材,在英语授课时辅以中文解释和说明,学生作业、考试等用英语出题,但用中文回答。全英语型是指教学、教材、板书、试卷全部使用英文。国贸实务课程既包括商品品名、品质、数量、包装,商品运输和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等相对容易理解的基础知识,也包括国际贸易术语、国际支付等操作性强、较难理解和掌握的重点难点部分。因此,根据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可分别采取不同的双语教学模式。对于基础知识章节,主要采用混合型双语教学模式,即以英文授课为主,课件内容主要是英文,同时对于难以理解的业务术语辅以中文解释和说明。对于重点难点章节,采用半英语型双语教学模式,即用中文难点部分进行深入详细的分析,但案例讨论、单证制作和作业则全部为英文。灵活的双语教学模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外语沟通能力,增强他们用英语学习国际贸易实务的信心,也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重点难点知识,提高实际业务操作能力。(三)进行多媒体立体式实验教学单纯的课堂教学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学生和社会的需要,因此国际贸易实务双语课程大大增加了实验教学的比重,达到近20%。在实验过程中注意引入多媒体立体式教学方法:

1. 充分利用国际贸易网络资源网络化和电子化是新时期国际贸易实务的显著特征。国际贸易网络资源涉及业务环节的方方面面,包括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商品供求信息、外汇牌价、航运信息、金融保险、国际结算、电子海关、检验检疫等业务环节,还包括国际商会、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贸易协调机构,各国政府贸易政策法规的颁布和管理机构,如商务部、海关、外汇管理局等,还有各种外贸专业论坛,如福步论坛、精英外贸论坛等。把以上各类网络资源以目录索引的形式推荐给学生,培养学生利用网络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例如,在课堂讲授交易磋商内容以后,可组织学生在实验课上浏览一些著名的外贸电子商务网站,如英文版阿里巴巴等。要求学生选择一种产品,采取角色扮演的方式,以进口商或出口商的身份寻找潜在客户,了解国际市场供求信息和竞争对手情况,发送建交函、进行询盘或发盘。网络资源的利用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了动手操作和创新思维能力,开拓了学生的国际视野。

2. 加强实验教学环境建设加强实验教学环境建设,不断改善实验教学条件。一方面,引入多种外贸模拟教学软件,如世格外贸和TMT教学软件等,为学生创造相对真实的贸易实验环境。例如,在课堂讲授运输、保险和国际结算的理论知识后,组织学生利用世格外贸单证软件制作提单、保险单、汇票、信用证等相关单据,提高学生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另一方面,设立外贸模拟实验室,在实验室设立银行、海关、商检局、外管局等服务窗口。组织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成立虚拟外贸公司,利用世格SIMTRADE软件,以进口商、出口商、工厂、进出口银行的身份在各个服务窗口模拟完成各个贸易环节。多媒体立体式实验教学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四)注重过程教育英国教育哲学家怀特海在《教育的目的》一书中提出了过程教育的观点,他认为,不是在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中研究教育、课程与教学,而只是对过程中的某些结果进行静态分析,这是现代教育和课程研究的最大弊端。传统的目标式教育往往重结果轻过程、重期末轻平时、重知识轻能力、重记忆轻创新。过程式教育则强调教育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教师则应该起到引领和示范作力,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国际贸易实务的实践性贯穿于国际贸易业务流程的整个过程,因此注重过程教育应该是纵贯国际贸易实务教学的主线。应以学生的能力培养为着力点,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为手段,坚持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过程教育探索。除了在案例讨论教学、双语教学、多媒体立体式教学过程中时刻贯彻过程教育的思想以外,还可组织和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关竞赛,包括国际贸易实务大赛和国际商务谈判大赛等,让学生“走出去”在竞赛中巩固知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专家进课堂”活动,把专家学者或外贸业务第一线的优秀往届毕业生“请进来”,向学生讲述实际外贸案例,解答业务知识和工作就业等各方面的问题。“走出去请进来”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对国际贸易实务有更加切实的了解,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另外,过程教育意味着必须对成绩考评方式进行改革。改变重期末轻平时的传统考核方式,使平时成绩在总评中的比重达到或超过50%。除了闭卷笔试外,还增加了期末面试、课堂讨论、课内实验等考核方式。考核方式的改革向学生传递了“功夫在平时”的思想,引导学生摒弃死记硬背的学习方式,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结语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随着国际经济形势和科技水平的发展,新的国际惯例、新的运输保险方式、新的国际结算方式、新的电子商务平台不断涌现,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也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和创新。国际贸易实务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以实践为导向是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改革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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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国. 双语教学中的问题与对策——以《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为例[J]. 改革与开放,2009(10):215-216.

国际贸易术语论文篇(6)

关键词: 国际贸易;术语;风险

Key words: international trade;terminology;risk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1-0311-02

0 引言

国际贸易是一国或地区同别国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货物与服务的交换活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处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大多数情况下,不能面对面交易。是通过一定的中间人进行交易的,在买卖双方交易的过程中,谁负责租船订舱、谁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等会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问题。如果国际贸易中的每笔交易都对买卖双方的责任进行反复洽谈,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在长期的实践中,人们总结出一系列的国际贸易专业术语,用来表示商品成交价格构成以及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费用和责任。

根据国际商会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2010通则》)的规定,目前使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共有11种。按照卖方所承担义务的不同,国际贸易术语可以分为E、F、C、D四组,在这11种贸易术语中,使用较多的是FOB、CFR、CIF、FCA、CPT和CIP六种,其中FOB、CFR和CIF使用最多。在该种形势下,对这三种术语进行比较分析。

1 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异同点辨析

1.1 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共同点 根据《2010通则》可以总结得知,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

语的共同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①FOB、CFR和CIF三种术语均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都适用于内河运输和海上运输。②三种贸易术语的交货点都是装运港船上,风险点均以货物装到船上为界限,这时风险才由卖方转移到买方。③卖方均负责承担货物装到船上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④卖方均负责向买方提交已按规定交货的清洁提单。⑤货物装运前后卖方均负责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⑥三种贸易术语的进口通关手续均由买方负责,出口通关的所有手续均由卖方负责。

1.2 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区别 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2.1 贸易术语所指向的港口性质不同 FOB术语所指向的港口是卖方所在国或地区的海港或河港,而CFR 和CIF术语所指向的港口是买方所在国或地区的海港或河港。为了容易区分和方便使用,CFR和CIF贸易术语所指向的港口应注明所属国别或地区,如维多利亚港,在

香港。

1.2.2 费用构成不同,报价不同

FOB价格=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FR价格=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F价格=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1.3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 FOB、CFR术语中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办理,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前通知买方;CIF 术语中保险费由卖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规定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

1.4 租船订船不同 FOB术语中由买方负责指定船公司并安排船运,而CFR和CIF术语中则由卖方自主选择船公司。

1.5 装船通知告知买方的时间不同 FOB和CFR术语卖方在装船前需要告知买方装船内容、装船细节以使买方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办理货物的海上保险,而CIF是由卖方负责投保,在货物装船后的几天内告知买方装船通知。

2 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应用

2.1 理论分析

2.1.1 立足于国家的角度 于国家整体角度来考虑三种贸易术语的应用,主要依据三种贸易术语,哪种可以使国家取得最大利益?我们从贸易的两个方面对此进行分析:首先是出口方面,CIF贸易术语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由出口方负责,为了业务的便利,出口方会选择本国的货运公司对货物进行运输。同样,为了在投保范围内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索赔,出口方仍然会选择的国内的保险公司对货物进行投保。在出口业务下,出口方会推进国内运输业和保险业的发展,可以使国家整体利益最大化。在出口业务下,立足于国家的角度,我们选择的顺序为:CIF、CFR和FOB。出口与进口是相对应的,所以就进口而言,我们选择的顺序为FOB、CFR和CIF。

2.1.2 立足于企业的角度 于企业角度来考虑三种贸易术语的应用,主要是看哪种贸易术语使企业获得最大收益,面临最小的风险。我们依然从贸易的两个方面对此进行分析:

首先是出口方面,FOB术语下,卖方一般只需要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在买方指定的装运港交至买方指定的装运船舶上,就完成了交货义务。货物是否能如期和安全到达目的港,责任与卖方无关。货物装到船上之后的风险和一切费用均由买方负责。而CFR和CIF术语下,卖方不仅要负责租船订舱,还要承担能否按期租到船订好舱或租好的船订好的舱能否到达装运港的风险。且CIF术语中卖方还要负责为货物投保。所以,以企业角度来看,采用FOB术语卖方的风险最小,CFR次之,CIF最大。相应地,就进口而言,采用CIF术语买方的风险最小,CFR次之,FOB最大。

2.2 实务分析

2.2.1 三种贸易术语之间的转换

由:FOB价格=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FR价格=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F价格=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可知:

CFR价格=FOB价格+国外运费

CIF价格=FOB价格+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CFR价格+国外保险费

2.2.2 在佣金及折扣中的应用

单位货物的佣金价(折扣金额)=含佣价(折扣价格)×佣金比率(折扣比率)

净价(净收入)=含佣价(折扣价格)-单位货物的佣金额(折扣金额)

含佣价(折扣价)=净价(净收入)/(1-佣金比率(折扣比率))

2.2.3 与保险费的联合运用

由:CFR价格=FOB价格+国外运费

CIF价格=FOB价格+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CFR价格+国外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CIF价格×加成投保

可知:CIF价格=CFR价格/(1-加成投保×保险费率)

=(FOB价格+国外运费)/(1-加成投保×保险费率)

参考文献:

国际贸易术语论文篇(7)

摘要:为有效降低国际贸易交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营造更加有利的对外贸易机会,对商务英语函电在国际贸易中的变化及作用进行了深入分析,从而了解商务英语函电对对外贸易成本造成的改变与推动作用。

关键词:商务英语;对外贸易;国际交流

近年来,全球经济化形势日益加剧,国际贸易活动越发频繁。在科学技术的带动下,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更加密切,有效的贸易交流与沟通就更显重要。从国际贸易角度来看,不同国家的买卖双方相距遥远,面对面洽谈的机会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商务英语函电的意义和作用,推动国际贸易交流。

1商务英语函电的含义

商务英语函电是利用商业事务英语传递相关商务信息的函电,是对外贸易活动重要的基础。商务英语函电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商务活动的成败,它早已成为对外贸易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当前国际上的通用语言,英语是国际商务活动中进行信息传递的主要语种。与常用英语相比,商务英语有着较强的专业性和独特语言特点。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快,国际贸易活动日渐频繁,商务英语函电能够准确、细致地向各方传递所需的贸易信息,更好地解决了供需间的信息连接问题,建立了各国、各企业间有效的交流沟通桥梁,创造了更多的商业洽谈机会,提高了信息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商务函电交流过程是发出者顺利编码、接收者顺利解码的过程。针对对外商务交流途径而言,商务英语函电就是鉴于外贸知识背景,利用现代化通信工具进行语言表达的电子书信。纸质书信、电子邮件及传真等都是商务英语函电载体,但其载体又不仅限于此,专业贸易用语及缩略用语等均是其主要内容。商务英语函电分类标准众多,按照其使用功能主要可分为答复函、来函处理、联络函、任命函、邀请函以及慰问函等多种形式。根据商务英语函电内容范围有仲裁、保险、索赔、包装、询盘、发盘等。

2国际贸易中商务英语函电的基本功能

2.1寻找新商业伙伴、发展贸易客户在传统国际贸易过程当中,发展贸易客户成本较高,其根本原因在于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充分。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时代,信息公开程度较高,尤其是互联网等方式的应用,更是打破了贸易信息的时间、空间、地域上的限制,这就为我国国际贸易活动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支出,有效提升了贸易工作效率。发展贸易客户、寻找新的贸易客户可以通过宣传自己及别人的宣传,进一步接触潜在贸易客户,并主动与其进行联系洽谈。经验证,通过这种方式的宣传和努力,充分发挥了宣传作用。

2.2商务交流及沟通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推动了商务交流与沟通,而商务英语函电作为主要的交流沟通方式,经过充分有效的准备,能够将贸易活动变化阐述清楚,并加以补充,这些步骤从根本上决定了国际贸易的成败。因此,想要在国际贸易活动当中充分发挥商务英语函电交流与沟通的职能,应当注意以下两方面内容:第一,商务英语函电的特殊性决定了商务语言难以从语音方面加以完善,而合理利用语法语态,就能够让人感受到贸易方的礼貌和尊重。现代国际贸易活动中的各方贸易参与者地位是平等的,商务英语函电必须做到有礼有节,充分发挥商务英语作用,营造和谐、良好的贸易沟通氛围。第二,商务英语函电要确保传输的信息数据真实、准确。这就要求商务英语函电的语法、用词要更加严谨,不能过分夸张事实真相,易于引发误会和歧义的词汇不应当出现在商务英语函电中。

2.3贸易交易管理贸易交易管理是指在国际贸易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及辅助职能机构,若是企业选择一对一的传统贸易交流与沟通,势必会占用大量的时间、精力,增加企业贸易成本压力。我们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如电子邮件等方式加以解决,从而实现对非核心外贸工作的剥离,商务英语函电也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3商务英语函电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3.1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在传统的国际贸易活动中,电报、信函等纸质文件是用于信息传递的主要手段,而这些纸质文件的使用需要贸易客户或合作伙伴对这些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及归纳,这一过程耗时费力而又烦琐,且难以保证将信息及时准确地送递出去,工作效率较低。商务英语函电极大地解决了这一问题,迅速将国际贸易活动相关信息快速反馈给发送方,简化了大量的信息分析整理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

3.2加强企业与客户的联系,挖掘新客户信息时代的来临,有效改善了国际通信水平,使得国际贸易信息交流越发便捷,商务英语函电是较为正式的贸易交流和沟通方式,具有准确、及时、快捷等特点,国际贸易企业应当不断加强与客户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彼此贸易往来。商务英语函电的应用有利于新客户的挖掘,推动客户之间的贸易往来。随着近年来电子商务快速兴起、贸易全球化趋势逐渐加强,商务英语函电发展也是日新月异,各种现代通信手段更是层出不穷,这都给国际贸易交流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条件,促进了国际贸易交流与沟通,有利于加强贸易双方的认识和了解,为国际贸易活动奠定了扎实的情感基础。商务英语函电极大促进了贸易双方的合作、扩大了贸易规模、拓展了贸易新客户。

3.3构建贸易双方交流与沟通桥梁,发挥媒介作用商务英语函电使得国际贸易通信更加方便、快捷,这样不仅能够加强贸易合作双方的联系,有利于建立起贸易双方交流与沟通的桥梁,还提高了贸易信息的有效性。作为国际贸易谈判与磋商的交流工具,商务英语函电有利于进行贸易相关事项与细节商议,商议结果也要利用商务英语函电来草拟文字合同。因此,商务英语函电的应用在国际贸易往来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商务英语函电运用得当与否更是贸易往来成败的关键。目前,商务英语函电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往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用不容忽视。但随着信息技术的逐步发展,商务英语函电应用的隐患也逐渐凸显出来,我们必须要对其予以高度的重视,做好相关安全隐患防范措施。例如,在进行一些重要信息或技术贸易信息传输时,可以通过密码设置等方式加强相关信息资料的保护,谨防贸易信息泄露。

3.4加速国际贸易增长电子信息技术手段极大地方便了贸易双方的信息传递,它让贸易双方的交流与沟通成为易事,商务英语函电的全球化应用,不仅促进了大型国际企业的交流与沟通,还提升了中小企业的市场适应力,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经营氛围,这是我国开拓国际市场、扩大贸易规模的最佳手段。总的来说,商务英语函电推动了国际贸易发展,增加了贸易市场份额,我国贸易市场发展也越加迅速。

3.5全球贸易一体化进程逐渐加快在当今时代背景下,传统通信方式根本不能满足国际贸易双方的要求,贸易交流过程十分烦琐复杂,贸易交流与沟通成本较高、风险较大、交流速度极慢。根据当前商务英语函电发展状况来看,它为国际贸易交流与沟通提供了便捷的通信工具,有效打破了时间与空间上的限制,让贸易双方能够随时随地进行信息交流与沟通,这是传统通信方式所不能及的,我们应当与时俱进,选择贸易交流成本更低、过程较为方便快捷的商务英语函电,营造有利的国际贸易发展优势。商务英语函电的应运而生,更是打破了国际贸易在这一方面的限制,及时有效地加强了贸易双方的相互联系,拓展了国际贸易全球业务发展进程,为我国全球贸易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我国国际贸易当前发展形势来看,商务英语函电已经应用于国际贸易的方方面面,商务英语函电促进了贸易买卖双方的信息交流,它使国际贸易合作各环节更加融会贯通。现代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商务英语函电应用将要面临严峻的市场竞争考验,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加强信息传递的安全性。因此,我国应当不断加强商务英语函电管理,采取有效的商务英语函电改革措施,不断完善信息技术手段,改善商务英语函电交流能力。商务英语函电作为新的贸易交流工具,其发展前景极为乐观,影响力也是越来越强,应充分发挥商务英语函电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4结语

商务英语函电在国际贸易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毋庸置疑,已经成为我国国际贸易发展不可或缺的交流工具,促进了贸易双方的信息交流。但商务英语函电应用需要面对严峻的国际贸易形势,信息传递安全性还有待加强,商务英语函电教学改革已经刻不容缓。作为应用最为广泛的国际贸易交流工具,其发展前景仍是极为广阔的,国际英语函电在国际贸易中的影响力逐年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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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专业论文范文二:国际贸易中统计知识的运用

[摘要]在国际贸易理论及政策分析中,统计分析工具和方法发挥着重要作用。统计分析为国际贸易理论论证提供了严谨的实证依据,而且为某些相关概念和政策效应提供了更为深入的分析思路和方法。但是,统计知识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指数方法和口径不一致以及理论验证数据虚拟性等。可以从统一核算方法及数据来源当局等层面来规避这些问题,以提高和强化统计知识在国际贸易分析中的运用。

[关键词]国际贸易;对外贸易条件;统计;统计指数;经济效应

经济学理论包括国际贸易理论多是来源于经济实践,是人类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摸索形成的。而由复杂多样的实践形成固定模式的理论,离不开复杂的统计工作。在国际贸易分析研究中,从传统贸易理论到现代贸易新理论,以及关税、非关税等贸易政策,无不借助大量的统计知识。而基于理论假定和现实统计得到的理论模型比单纯的假设得到的理论模型更具有严谨性和说服力。但是国际贸易中统计学知识的运用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调查方法的不明确、统计口径的不统一及数据的虚拟性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会使得统计分析工具和方法在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分析中面临瓶颈,发挥不出统计分析该达到的严谨效果。所以在运用统计知识和工具时,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规避这些问题会进一步强化和提升统计方法和分析工具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1国际贸易中统计知识应用的整体情况分析

1.1借助统计指数或指标来分析一些基本概念

在计算体现交换福利的贸易条件时主要运用的是价格指数。而计算价格指数时主要采用派氏指数法,相关数据的收集多是根据海关编码分类抽取一定的样本进行统计。在计算贸易依存度时,也需要结合多种统计方法收集和整理大量相关数据,既涉及进出口贸易额数据,还要涉及生产总值等数据;另外,如果需要将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与其他国家相比较的话,还需要到联合国数据网上搜集一些国别数据。在衡量一个国家对外贸易整体水平时,更需要收集大量二手资料,并结合统计图表进行整理分析。

1.2国际贸易理论及政策分析中统计学知识的运用

国际贸易理论分析结合了大量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指标,使得理论结果更为可靠。比较优势理论通过计算机会成本这一指标进行了数据论证,要素禀赋学说通过要素密集度和要素丰裕度两个相对指标的计算来确定贸易伙伴国之间的比较优势,而里昂惕夫也是通过投入产出分析法对要素禀赋学说进行了实证检验分析。产业内贸易理论借助产业内贸易指数验证了一国国际分工及对外贸易的深度,并且借助规模报酬和规模经济等指标说明产业内贸易的必要性。在凯恩斯的对外贸易乘数论分析中,需搜集消费、储蓄、国民收入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在国际贸易政策分析中通常结合进出口额及关税税率等数据,利用加权算术平均数法进行核算分析各国关税水平。在分析外汇倾销的效用力度时借助于统计数据进行供求弹性的计算。由此可见,无论是在理论分析环节还是在政策分析环节,统计学知识都有大量的运用。但是统计学知识在运用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2国际贸易中统计知识运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2.1抽样调查方法存在一定的误差性

核算贸易条件时,需收集进出口商品价格及数量等数据计算进出口价格指数,而在数据收集时多数采用抽样调查法,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在每类商品中抽取一部分进行调查。然而,抽样调查法存在较大误差,排除主观导致的登记性误差外,还存在偶然性误差,原始数据统计口径的不同及个别数据的缺失会使得统计结果差异较大。另外,统计指数的核算主要有拉氏指数法和派氏指数法两种方法,两种方法关于同度量因素的规定是不同的,所以选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指数核算时得出的结论肯定是不同的。

2.2统计口径的不同可能会导致一定的误差

不同国家对数据的统计方法或口径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比如进出口统计标准上分为总贸易体系和专门贸易体系两种,这使得同一项贸易,在贸易伙伴国之间统计的进口和出口数据可能会出现误差。比如,在联合国贸易数据库中,中国报送的中日之间贸易额与日本报送的中日之间贸易额就有很大的差别,这主要是因为两国统计口径不同及统计误差造成的。

2.3理论分析中的一些数据依据并不真实

在古典贸易理论数据例证分析中,所列举的国家相关数据都是假设的,偏离现实数据较大,比如比较优势理论分析中交换价格假定为1∶1,这一假定严重偏离现实状况。而这些数据的选取和假定更多的是为了实现理论想要得到的结果而专门设置的。所以这就存在一大隐患,在今后的研究中一旦变更相关数据可能就会出现相反的结果或一定的漏洞。

2.4在国际贸易政策分析中统计知识应用不充分

相对于理论分析中统计知识的运用,政策分析中应用的较少。如在关税及非关税的经济效应分析中多是侧重于借助经济学分析工具进行规范性分析,但如果要更加严谨的分析论证经济效应的话,结合一定的现实统计数据制作统计表及统计图进行分析效果会更佳。分析反倾销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关案件时,更多的是用定性分析法,而借助统计方法及统计数据进行定量分析的情况不多。

3建议

基于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分析中统计学知识运用的概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3.1统一指数核算方法

从统计学专业角度出发,在核算不同性质的指数时所选用的方法应有所不同,比如在核算贸易条件的进出口商品价格指数时应该使用派氏指数法,因为派氏指数法将同度量因素固定在报告期更具有现实意义。而在收集相关数据时,调查的货物最好平均分布在每一大类商品中,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随机误差。

3.2分析选取的数据应该来源于同一统计当局

用于对比分析的数据统计口径一定要一致,否则会出现错误结果或悖论。比如在分析双边贸易时,所选取的进口出口相关数据最好都来源于一个国家,这样就能够有效避免由于统计口径不同而带来的误差甚至是错误结果。

3.3进行理论论证选取的数据最好有真实的依据

在理论分析中所选取的数据不一定完全是真实的数据,因为毕竟理论本身就存在着众多假定性和与现实的偏离性,所以在选取数据的时候不要求做到百分之百的真实,但是要尽量基于现实数据进行合理的估计,以现实数据为依据估定论证所需的原始数据。只有这样分析才能够保证理论结果更加接近于现实,并且不脱离于现实。

3.4充分发挥统计学知识在国际贸易政策分析中的作用

借助大量关税、补贴、反倾销等统计数据进行政策分析,能够更清晰地论证政策现状及政策的经济效应,帮助理解政府政策行为背后隐含的理性决策。而且相对于复杂抽象的经济学规范分析而言,借助真实数据及图表的统计分析会更助于理解和掌握各项政策的经济效应。在详细分析过程中,可以借助统计表和统计图对相关政策及效应进行直观的描述性分析,而在进行因素分析及预测分析时,可以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的方法进行深入的实证分析。

参考文献:

[1]刘芳.浅谈统计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2).

国际贸易术语论文篇(8)

自改革开放到加入WTO,中国已完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之中,我们与世界的交往进一步加深,经济全球化的参与度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国际商事领域与各国往来更加紧密,这就需要中国的对外贸易从业者遵守各种国际贸易法规和贸易惯例、熟知国际竞争的各种游戏规则。因此,不少院校的相关专业均开设有国际商法这一课程,以期使学生充分了解国际商事活动的各种制度,并充分运用各种有利的条件,争取自身合理利益的实现。本文是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活动,针对在高职院校进行国际商法教学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思考,而得出的教学体会与感悟。

一、关于课程定位

国际商法作为高等院校的一门课程,已被列入包括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商务英语、涉外法律等经贸类、工商管理类、法律类诸多专业的核心课程。由于不同的专业特点有很大区别,对教学也有不同要求,所以本文仅讨论国际贸易专业中国际商法教学的相关问题。

1.专业定位分析。根据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相关文件,高等职业教育应以培养基层和生产第一线技术应用型人才为办学宗旨,建立以基本素质和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教学体系。相应的,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是:了解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以及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因此,在我国对外贸易飞速发展的今天,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应培养出既熟悉国际贸易流程又熟悉国际贸易规则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国际商法课程在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的定位就是使学生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能够处理常见的国际贸易纠纷。所以该课程在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很多院校均将其设置为专业必修课,其教学质量与效果直接关乎未来从业人员的质量。

2.职业岗位分析。“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主要是企业基层从事技术应用、生产组织、工艺实施、各类管理及具有较高技能的操作人员,用人单位提供的也大多为‘高级蓝领’或‘蓝领’岗位。”①所以国际贸易专业为社会培养灵活、创新的能从事外贸管理或在外贸一线进行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国际贸易业务人才。

结合专业的特点,我们认为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学生的主要职业目标定位是: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贸企业、外资企业中的外贸业务员、外贸单证员、外贸跟单员以及相关日常行政管理人员。(1)职业能力要求。根据岗位目标定位,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应具备的职业能力是:第一,能办理进口与出口的基本业务;第二,能草拟、签订、履行进出口合同及处理常见的国际进出口商事纠纷;第三,能缮制国际贸易单证及其他相关涉外文书;第四,能承担国际贸易的基本管理工作。(2)理论知识与职业技能要求。根据岗位能力,要求学生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包括:掌握进口贸易的基本流程与操作,掌握出口贸易的基本流程与操作,掌握国际贸易合同的基本法律制度,掌握进出口贸易单证的制作,掌握国际贸易术语及信用证的国际惯例,熟悉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政府政策导向,熟悉涉外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熟悉国际政治关系,了解各国经济概况。要求学生应具备的职业技能包括:进出口业务流程操作能力、缮制审查外贸单证的能力,以及分析处理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中文表达、英文表达),文字处理与使用网络和办公软件能力,谈判与沟通能力。

总之通过这样的定位,目标是培养出擅外贸、知法律、会外语、懂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实用型人才。

二、关于学生特点

课堂教育工作的对象是学生,不顾学生情况只是一味地研究课程建设,就缺少了针对性,教学效果会大打折扣。对于国际商法教学而言,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有以下一些特点:

(1)学生文化知识基础相对薄弱,没有好的学习习惯与学习方法。高职院校的学生与本科院校的学生相比,文化基础较差,学习的探索性和主动性不够,学习不具有计划性,学习困难相对较大。这就要求在课程设置中要结合学生的特点,以“实用、够用”为原则。在教学中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2)学生没有法律基础。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在学习国际商法之前,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学概论和民法等课程,而这方面的知识对理解国际商法的某些基本概念又是不可缺少的,所以学生学习国际商法所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众多晦涩难懂的法律专业术语和法律条文。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力求讲解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即以浅显通俗的语言来解释法律专业术语,深入浅出地介绍相关专业知识,并配以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以便于学生更好地掌握和理解。(3)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比较强,职业心理预期与定位较合理。高职院校的学生能做到不盲目地攀高和好高骛远,对自己的职业设计比较务实和理性,能做出正确的自我评价和就业定位。能树立到生产第一线、基层建功立业的观念,具有敢于创业、不怕失败的精神。学生的就业、创业技能与实践能力较强。

三、关于教学内容

对于国际商法教学内容的选取,应以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为指导,以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的中高级人才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提出的“专业课应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实践教学要以培养学生专业应用能力为主”的要求,本着基础适度够用、加强实践环节、突出技能培养的原则,特别是以高职教育对职业与岗位的需求为依据,并与相关职业资格认定需求相结合,精选教学内容。在教学内容的选取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1.突出实用性。迄今为止,国际商法还没有公认的统一体系,各种版本教材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再加上近年来国际贸易的内涵不断延伸,其范围不断扩大,使得该课程的内容急剧扩大并复杂化,所以教学活动面临的首要问题便是教学内容的选择。在这个问题上教师应把握“必需、够用、实用”为度,以突出应用技能培养为原则,以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兼顾知识教育、技能教育和能力教育。一般情况下国际商法的教学内容包括导论、国际商事组织法、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法、票据法、国际产品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国际贸易管制法、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等几大模块,内容涵盖国际商事交易过程的各主要环节。由于课时所限以及学生功底较薄弱,在授课时不必面面俱到,可结合课时以及学生的特点,适当选择教学重点,做到“知识全面、重点突出”,如国际商事组织法、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应该作为教学的重点。

2.强调国际性。国际商法的教学目标是使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熟悉通行的国际公约和惯例、中国及伙伴国的法律法规。所以中国法、英美法、大陆法、国际法是国际商法中最核心的内容。其中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固然重要,但还应重视他国法与国际法的教学。因为国际商事法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这个特点,要求学生在观察处理事务时,视野不能局限于国内情境,应站在国际性的角度,要了解别国乃至国际的基本情况。所以通过国际商法的教学活动要培养学生的全球化视野与思维方式。

四、关于教学方法

为了提高教学效果,教师可以综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与手段,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突出技能培养,以技能训练为载体,将学生引入技能训练中,使其成为教学活动的积极参与者,提高学习效率,强化学习效果。

1.比较教学。比较法是国际商法教学中非常重要而实用的方法,几乎可以贯穿课程始终。可以比较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比较、同一法系下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比较、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间的比较、中国法与外国法的比较等等。通过比较研究,深入理解国际商法的理论和实务,体会不同国家对待相同法律问题的不同处理态度及因此而产生的不同法律效果。在比较教学中,可以由学生(个人或分组)在课余时间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进行整理并制成课件,在上课时由学生进行介绍和比较。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信息检索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电脑操作能力都能获得提高。

国际贸易术语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F062 文献标识码:A

一、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国内高职院校的国际贸易专业发展也随之呈现突飞猛进的状态。《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国际贸易专业及专业群中一门非常核心的专业基础课。该课程以进出口业务中的合同为主线,围绕合同的磋商、签订和履行来引导学生熟悉进出口业务流程,是学生进一步学习其它专业课程和日后顺利开展实际工作的必要知识和技能准备。

为发挥高职院校教育实践型、应用型的培养特点,开拓学生学习国际贸易知识的国际视野,培养学生英语语言运用能力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的能力,本文在分析当前国际贸易课程双语实际教学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当前该课程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条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二、国际贸易实务教学的困难

(一)教师双语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效果欠佳。

国内双语教学开展的时间不长,很多教师将双语教学理解为使用英文教材或英语授课, 而未充分意识到需要彻底改变过去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教师往往还是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边读原文边翻译,或者只是按照PPT讲解课程内容,缺乏课堂的互动,无法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而当前从事双语教学的教师大部分缺乏实际企业的工作经验,在任务导向型教学过程中,对设计教学情境、将理论融合在项目任务中、并针对学生完成任务修改其繁易程度等工作大多显得力不从心。

(二)学生英语基础薄弱,学习过程中易有误区。

从学生层面来看,因为国际贸易实务属于专业基础课,大多开设在大一下学期,学生在对英文教材的阅读和理解很吃力,再加上高职学生本身英语功底很薄弱,对教师上课期间全英文教授,听力很难跟得上,畏难情绪明显,听课效果差。笔者通过对本校开设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授课学生的调查发现,通过四级考试的仅占20%,同时,很多通过英语四级的学生大多也难以用英语沟通和交流,参与课堂项目积极性弱,教学效果自然不会好。

任务导向型的双语教学只是一种让学生更好掌握专业知识的方法,英语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好理解专业知识的工具,重点不能变成为英语课程的学习。学生在初涉专业教材时,容易将课文作为英文阅读理解,将学习注意力着重在研究课文的拼写和语法等方面,这样的学习思路反而是误入歧途的。

(三)优秀双语教材的匮乏,改编教师很难一蹴而就。

国外原版进口教材大多价格昂贵,对于中国学生来说难以承受,并且国外高校并没有专门国际贸易实务教材,近似教材与中国外贸出口业务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差距,因此,英文原版教材在中国并不完全适用。而各校教师尝试自编教材,也只是将原来的中文教材刻板的翻译成英文,教学内容死板,又缺少鲜活的现实案例,这给教师双语教学反而造成一定的困难。

(四)专业知识时效性强,需要教和学与时俱进。

科学技术在不断改变,国际条约和实践中商人们的操作习惯也在不断改变,这要求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学也需与时俱进。但现有教学中大多存在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的问题,比如2011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Incoterms 2000)已经开始正式实施,而现有教材中大多还是使用Incoterms 2000, Incoterms 2010的修改考虑了目前世界上免税区的增加,电子通讯的普遍使用以及货物运输安全性的提高,删去了Incoterms2000 D组术语中的DDU、DAF、DES、DEQ,只保留了DDP,同时新增加了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Delivered At Terminal)与DAP(Delivered At Place)以取代被删去的术语,教师上课如未注意知识的更新,就难以让学生了解最新的国际趋势,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新需求。

(五)考核方式的单一性。

目前《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大多还是依靠百分制的闭卷考试来考核学生的知识水平,学生大多还习惯于死记硬背考点来通过考试,这很难实现他们毕业后在工作岗位上的需求。通过构建任务型的双语考核机制来学生对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势在必行。

三、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改进的措施

(一)加强师资培训,引进企业人才。

国际贸易是个实践性很强的课程,需要教师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并有足够的实践经验。针对教师的专业知识匮乏,需要学校加强对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教师的培养,可以将专业课教学骨干选送出国培训,或去企业第一线,给教师首先提供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和实践机会,教师通过在国外一段时间的进修,可以改变自身固定的母语思维模式,将其对教学内容的理解用更地道的英语表达方式来呈现,教学效果会大大提高。此外,还应争取从企业引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一线员工定期到学校来对《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应用性较强的内容进行讲学。

教师应将教学中的理论知识结合外贸业务流程,按照教学计划设计每周的教学主题和教学任务,根据外贸业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处理的问题,确定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在设计任务时,要注意层次性、互动性和可操作性,兼顾学生的英语水平、专业知识结构和接受能力等,做到知识点涵盖合理,工作过程由简到繁,由易至难,层层深入。在学生完成任务时,老师还需在其中承担组织者、引导者的角色,应该培养和提高学生应用英语的意识和能力,这些都是学生高质量完成学习任务的有效保证。

(二)敦促学生转换角色,改进学习方法。

教师通过精心设计授课案例,构建课堂需完成的任务,改变学生过去在课堂上被动接受知识的习惯,发挥学生的主观能性,鼓励学生克服畏难心理,鼓励他们在课堂上尽可能的用英语进行交行。在学习过程中活动,学生将根据老师将布置的任务或项目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小组工作的方式,在教师的指导下,共同制订计划、共同或分工完成整个项目。

为了完成任务,学生通过收集,分析和处理英文资料,展开小组讨论,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可以大大激发学生的职业兴趣,改善他们过去被动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使他们掌握进出口业务中一些必备的英语沟通技巧和专业知识技能,最终实现教学效果的提高。由于任务导向型双语教学具有项目载体、任务驱动、学生主体、英语渗透、工学结合等特色,因此可以更好的培养学生与客户沟通过程中的英语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汲取国外教材所长,鼓励自编教材。

引进国外原版教材时,应注意尽量选择简单明了,难度适中的教材,授课教师也可以推荐若干国内比较好的中文教材作为辅导资料让学生在课后参考,以便其更好的理解教学内容。如果自编教材,需要根据高职学生英语的实际水平,考虑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原则,使用简明易懂的地道英语,难度适中,又兼具实用性和启发性,便于学生学习。尤其是在以外贸业务合同作为教材编写主线时,将理论知识为应用技能和岗位素质服务,确定每个章节的细分目标,可以起到帮助教师设计业务流程,设计实践任务的作用。

(四)利用各种教学平台,探索专业前沿。

教师自身要熟悉各种教学平台,如可以利用天空教室教学资讯、开设教学论坛;学习利用最新国际贸易教学软件,如POCIB,SIMTRADE等,这些软件通常是对外贸公司实际流程的仿真模拟,具有很强大的辅助教学功能。教师还可以鼓励学生们通过互联网获取最新的国际贸易资讯,及时进行自身知识更新。如最新的国际贸易惯例,了解最新的展会信息,学会独立查询各班轮公司运价表、各保险公司保险费率、每日最新外汇汇率等。通过课堂演讲、小组讨论,互助点评等活动让学生们之间互相学习,交流彼此的学习心得,达到互通有无、发挥每个学生比较优势的教学目的。

(五)改进考试方法,建立综合考核机制。

课程考核对于检验教学成果,提高教师教学质量至关重要。好的考核形式能够在检验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教师可以将平时考核和期末统考结合起来,平时在教学过程中,将学生参与课堂讨论、主动回答老师问题,积极完成老师布置的项目作为评分标准。在上课过程中,授课教师可将所授专业知识模块化,并让学生能综合应用这些知识,比如:在合同磋商时,设计报价情境,让学生具有进行商品成本核算和英语谈判的能力,在合同履行时,设计报关报检等情境,让学生能提早熟悉进出口单据,也能考核其对合同的执行能力。

如何切实有效的进行教学改革,构建任务导向型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双语教学体系是每一个国贸专业教师应思考的问题。在我国对外贸易内外环境不断变化的前提下,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人才的培养也要主动适应外贸出口的转型升级,经过三年至四年的专业训练,应使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能流畅的与国外客户交流,了解和掌握最新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来弥补其自身实践经验的不足,适应新形势下对外贸易发展的需求。

基金项目:本文受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课题“江苏对外贸易转型发展问题研究”、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重点课题(JMZ2201227)、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课题“FDI对我国工业部门外溢效应的实证研究”(JSJM0884)的科研基金资助。

(作者:熊俊,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贸易与金融学院;李玥,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国际投资)

参考文献:

[1]戈雪梅. 对高职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实践教学的探索. 教育探索,2012(1).

[2]王小鸥. 国际贸易实务全英教材使用情况分析及建议. 国际经贸探索,2005(6) .

[3]蔡瑞芳.《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双语教学的实践. 黑龙江对外经贸,2011(02)

[4]郑美花.国际贸易实务双语课程考核改革的可行性. 职教论坛,2012(14).

国际贸易术语论文篇(10)

近30年来,中国经济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快速增长,推动了对外贸易的发展,2013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高达4万亿美元,取代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贸易国。对外贸易的持续增长,使得从事进出口业务成为英语专业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方向之一。面对大学毕业生就业难这一现实,部分高校英语专业开设了商务英语培养方向的专业,开设了以商务为中心的专业课程,如:商务英语听说、商务英语阅读、商务英语写作、商务英语翻译。另外,针对语言类学生缺乏经济贸易知识的状况,又增开了工商导论、国际经济导论、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等经济类课程。但大多数院校的英语专业,培养方向依然延续传统,主要以语言文学、翻译或中小学师资为主要培养方向。这一部分学生一般只在本科高年级时接触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且课时量很少。因此,如何在有效的时间里将国际贸易运行的基本过程介绍清楚,对任课教师是一大挑战。目前,各出版社针对这部分学生,编辑出版了比较适合的教材,教材内容及难易度都比较适合英语语言学习已有一定水平、需要补充国际贸易知识的英语专业学生。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教师在选择教材时,主要以国际贸易实务作为授课内容。通过对实务课程的讲解,力求使学生能在课时量有限的条件下,基本了解国际贸易的运行方式。通过对当前主要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的比较研究,发现各家教材缺少对国际招投标业务的讲述。

国际招投标由于强调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目前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承包,成套项目建设,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组织贷款或援助项目。由于其公认的优越性,国际招投标也被越来越多的工商企业在一般商品的大宗采购中予以采用。国际招投标文件分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企业的行动指南,也是投标企业须遵循的规则。招标人通常要求投标人分技术标书和价格标书,对招标方予以响应。价格标书中,如报价时采用的贸易术语、货款的支付方式等内容,在实务课程中都有讲述。但国际招投标活动中有关招投标步骤的要求,如标书的获得方式、技术澄清、投标书的送达、出具投标保函、唱标、开标、议标、中标、履约保函,以及质保期尾款的支付等内容,被目前的实务课程所遗漏。因此有必要在实务课程中补充这一部分内容,有助于学生更加全面地了解国际贸易的流程。国际招投标中使用的语言主要是英语,有其独特的语言特点。国际招投标文件的词汇丰富,招投标文件中常有其他领域不常用词语、术语和长句。笔者常以欧盟招标文件为范例,通过对欧盟招标文件的语言,从词法、句法、语用等几方面探析其语言特点,使学生在了解其语言特点的同时,也了解招投标活动的基本流程,使之能够对国际贸易实务具体教学中教材的不足起到补充作用。以下就以招标文件为例,对其语言特点简单予以分析。

一、用词正式规范

国际招投标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因此在招标文件中常使用“shall”和“must”等词表示义务或规定,具有“应该和必须的含义”。

例如:(1)All tenders must be submitted in one original,marked “original”,and three copies signed in the same way as the original and marked “copy”.(摘自欧盟采购招标文件)

译文:投标人必须提交标注“正本”一份文件和三份标注“副本”的文件。

(2)All tenders submitted shall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in the tender dossier and comprise.(摘自欧盟采购招标文件)

译文:投标人所提交文件应该遵守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要求。

(3)The contract shall govern the contracting parties’ use of all reports and documents drawn up,received or presented by them dur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摘自欧盟采购招标文件)

译文: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应适用于缔约双方所有报告和文件的制定、递交和收讫。

(4)The Supplier must comply strictly with the terms of the Special Conditions and the technical annex.(摘自欧盟采购招标文件)

译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特别条款和技术附件的条款。

二、术语

术语是指各门学科中的专门用语。国际招标文件涉及的范围很广,涉及国际贸易、经济、金融、营销、保险和法律等多个领域,而每个领域都有自己的专业术语。以欧盟一采购招标文件为例,其中出现许多专业术语,涉及如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市场营销、保险和法律等诸多方面。招投标文件的术语词汇都是固定的,都有其特定的、精确的含义。理解这些术语,要求投标人了解和知道术语所涉及的各个领域。

DDU(未完税交货),

T/G(tender guarantee)(投标保函),

国际贸易术语论文篇(11)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商务英语专业的必修学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我国对外贸易愈发活跃,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知识对于正确贯彻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经营意图至关重要。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外贸人才的需求量很大,对于商务英语专业学生来说学好(《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当务之急。

自教育部提出鼓励双语教学的教育改革之后,各高校大力推广双语教学工作。双语教学符合商务英语专业(《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讲授要求,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双语教学目标

1.结合专业课程提高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双语教学要求在专业知识的讲授上用英语进行教学,从而达到学生既学习专业知识又能加强英语技能的双重目的。对于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来说,英语是基础,外贸专业知识应在打好基本功之上进行学习。与其它专业学生相比,商务英语专业学生英语功底扎实,运用能力强,这为双语教学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国际贸易实务是商务英语专业的必修课,课程所涵盖的贸易规则的规定、贸易术语的运用、合约磋商以及合同条款的确立等专业知识对学生英语的要求都很高。通过双语教学,学生能够结合专业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强化英语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WWw.lw881.com

2.确保专业知识的准确性。(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具有较强的国际共通性,多数贸易规则、贸易术语都是直接从英文翻译而来,外贸业务的各环节,如报盘、还盘等多用英文表述;确认书、合同、提单等文件也多以英文书写,因此,开展双语教学有利于增强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对专业知识的准确把握是学生以后顺利进行实际工作必不可少的知识和技能准备。

二.双语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的实施

1.循序渐进进行双语教学。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尽管英语功底扎实,但是,国际贸易中专业术语很多,有些专业术语表达的意思不同于普通英语单词的解释。比如“draft”,其基本意思为“草稿,草图”,而在国际贸易中是“汇票”的意思。因此,在学生不知晓贸易术语解释的情况下用大量英语直接进行传授势必影响课堂效果以及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笔者认为,在学习本课程初期,可适当减小英语运用力度,讲课前可把学生不理解的术语、单词和句子列举出来,以便学生加深对术语的理解与记忆。有些教师建议学生在课下结合中文教材预习下节课要讲内容,重点记忆英文专业术语,增加专业英语的词汇量,上课时交替使用中英文,遇到重点难点用中文解释。随着对国际贸易的进一步接触和贸易专业词汇的积累,学生对英语教学的理解能力增强,此时,教师可以逐步加大使用英语的频度,让学生能够用英文思考解决问题。循序渐进地进行双语教学,能够保证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目标。

2.双语教学应强调师生互动。为了取得良好的双语教学效果,教师与学生之间应注重沟通和交流。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意所要传授的内容及传授方法;也应该注意学生的求知需求及学习方法,兼顾教与学两方面,做好教学内容的组织以及教学过程的调控。师生互动的教学模式有以下几种:

(1)教师充分备课、学生充分预习。双语教学对教师的英语水平要求很高,教师应充分备课,保证用流畅、简单易懂并且语速适中的英文进行知识的传授。在专业知识方面,教师把课上要讲的重点和学生不易理解的部分勾画出来,上课时结合案例进行讲解和分析,以便学生理解。

学生上课前做充分的准备,结合中文教材记忆下次上课将涉及到的专业知识和词汇,把难点标记出来,等待老师讲解。有些教师通过通讯方式与学生保持课下的联系,确保学生在有疑问的情况下答疑解惑。

(2)利用多媒体教学。教师可以通过多媒体教学图文并茂地讲解专业知识,提高了学生学习积极性。譬如:笔者讲到“价格谈判”这一节时,先是在ppt上列举出英文谈判用语,如“whatabouttheprice?”,“whileweappreciateyourcooperation,weregrettosaythatwecan’treduceourpriceanyfurther.”接着,给学生放一段价格谈判视频,其中包含着所给例句,这样,学生可以理解例句在情景中的使用,加深记忆,并在课下反复练习,提高口语能力。多媒体课件可复制,给学生提供了方便,利于课后的复习和练习。

(3)组织学生课上小组活动。在专业知识讲解之后,教师可以有针对性地让学生结合所讲知识点进行案例分析,进行小组讨论。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学生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教师也可以有选择地在课上运用角色扮演法。譬如:在“信用证付款”这一章节,笔者先是让学生预习信用证的当事人,运用图解的方式讲解信用证的收付程序。通过讲解,学生对此程序有基本印象,但并不容易形成完整记忆。在这样的情况下可让小组各成员扮演信用证当事人进行整个程序的演练,使学生注意到每个细节,使繁琐的过程简单化。

利用模拟操作系统。国际贸易实务))是需要理论联系实践的学科,在学生完成专业理论学习之后,教师应为学生提供一个知识的运用平台。目前,越来越多的高校利用外贸模拟操作系统进行实训教学,训练学生填制进出口贸易要求的各种单据、表格;训练学生看懂各种英文条款;组织学生模拟谈判和签约。通过模拟操作,学生能够巩固所学知识,更好地熟悉进出口业务流程。

双语教学中的问题与对策

1.教学材料不充分。为了使双语教学充分发挥作用,教师在教材的选择上都很慎重。全英文原版教材具有语言纯正、逻辑性强、内容比较先进并且具有时代气息的特点,但不易被刚刚接触外贸专业知识的学生接受。翻译教材是指把母语教材原原本本翻译成外语的教材,或把外语教材翻译成母语的教材。这类教材能够满足教学、升学要求,但翻译的质量是关键,不符合原文的翻译教材势必影响教学效果。教学材料不充分直接关系到双语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为了双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高校教师自编教材的任务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