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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课程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8 15:00:19

德育课程论文

德育课程论文篇(1)

在培养和促进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的德育中,各种教育因素(体智德美劳各育)、各种教育力量(家庭、学校、社会)、各种教育影响(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以及各种教育形式(活动教学、学科教育和环境中的体制和气氛的教育功能)是各成系统并各以整体的形式发挥其全息整体教育功能的;同时,各个系统又是以特定方式构成一个更大的整体对学生发生综合性的教育功能的。因此,我们认为,要从四个方面考虑德育课程的改革新问题:1.根据系统论和全息论有关整体系统和全息联系的观点,我们提出以体立德、以智启德、以美冶德等方法和途径;2.实施家庭、学校和社会全息对应的整体教育和整体德育;3.发挥全面参和社会整体生活(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的德育功能;4.建立由两类正规的、显性的课程和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课程组成的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即熟悉性德育课程、活动性德育课程、体制意义上的德育“课程”和气氛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以及前两类德育课程中“隐性的”或“潜藏的”德育“课程”。

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的第一个组成部分是熟悉性德育课程。熟悉性德育课程也称理论性德育课程,它是通过有关思想、政治和道德的知识、观念和理论的学习和教学(育)去促进学生道德熟悉、道德观念和道德理想甚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形成和发展。这种熟悉性德育课程和传统的德育课程相类似,或者说是从这些课程“原型”中脱胎而来的。但是,无论在目的和任务、内容和途径(或组织形式)、过程或规律、原则和方法乃至效果的测试和评定等方面,这种熟悉性德育课程和传统的知识性德育课程有着很大的不同。

从欧美国家德育课程发展史看,从学校教师、校长对学生进行的比较零碎的劝诫、说教、讲演,到《圣经》学习、公民课、社会课、道德哲学、哲学探究、道德科学等比较系统化、理论化的德育课程,都属于从知识、理论角度入手培养学生道德品性的知识性德育课程。这种传统的知识性德育课程及其具体的实施方法直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直在欧美学校中普遍存在着,也正是从那时起,由于社会的变化和发展等因素才受到人们的批评和否定。当时,从理论角度对这种“传统品格教育”提出批评的主要是杜威。在《道德教育原理》等论著中,杜威批评“传统品格教育”中直接讲授道德规范或美德知识的方法和方式实质上是将道德教育变成了“特定的问答教学”,“有关道德的功课”,因而是不合理的,也是无效的。

对于欧美学校中传统德育课程的性质和效果作出科学的否定性评价和批判的是一些心理学家的探究成果。在本世纪20年代中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哈桑和梅领导的“品格教育探究会”对当时的德育——“品格教育”进行了科学探究并得出了否定的结论。这一探究发现:人们在口头上主张老实是道德的价值,但和他们的实际行动毫无本质关系,一些要欺骗的人在口头上会和不欺骗的人一样或者更激烈地反对欺骗;教师在班级内认为的老实的人数和实验测量出来的人数不相符。

这一科学角度的探究和前述社会变化、理论家批评等因素结合在一起,不仅证实了传统德育课程,非凡是知识性德育课程的不合理性和无效性或低效性,而且直接导致或加剧了传统德育课程在学校中的被否定和消失。

从中国德育工作的最近几十年历史和目前状况看,学校德育工作的途径、方式和方法基本上有如下三类:1.名称不一的各种“正规”德育课程,如公民课、大学生修养、法律基础课、思想品德课、中共党史或中国革命史(及国际共运史)、政治理论课以及各种集会和活动中的道德谈话。我们将这一类课程称作“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2.课外和校外各种班、团活动及其它校内外德育活动。我们将这一类称作“活动性的”或“实践性的”德育“课程”;3.“各科教学”中的德育因素,即有关学科的课堂教学中的德育功能。这种德育体系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过其积极功能,而且现在仍在发挥功能。但是,从具体的分析看,这种德育课程体系一方面表现出繁多、过量而效果不好,另一方面却存在着不完整、在应该予以重视的地方没有给予注重的新问题,例如,上述第三类德育因素或德育“课程”经常因为它是隐蔽的或无形的而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第二类各种旨在德育的活动在多数情形中经常会变成各种单纯的道德行为“练习”的活动,从而在实际上效果不大。至于第一类各种“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可以从三个方面看。第一,在这种德育课程中,被用来教给学生的是被编成各种形式的教材或教科书和学习资料中的“有关道德的”知识(KnowledgeaboutMorali-ty)或“道德方面的”观念(IdealsaboutMorality),它们是伦理学和道德学或道德社会学中的知识内容或观念体系,是非道德的(Unmoral)知识和观念,而不是道德和道德教育意义上或范围内的“道德知识”(MoralKnowledge)和“道德观念”(Moralldeals)。对于前者的教育和学习在本质上只是一种智育范围内伦理学的知识性教育和学习,只是一种“特定的问答教学”或“有关道德的功课”;而对于后者的教育和学习,只要其正确合理,就是一种真正的德育意义和范围内的教育和学习,它将会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真正能影响和指导其实际道德行为的那种道德熟悉、道德信念或信仰。第二,在学校的这一类德育课程中,存在脱离学生实际情况和发展水平、接受愿望的现象。第三,知识性德育课程的内容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自身的稳定性、逻辑性和科学性。

总之,这种“知识性德育课程”或“理论性德育课程”,因为其“道德功课”的性质和一定程度的“空洞说教”的缺点,在其对学生的实际影响或“教育”功能上,从积极方面看,能让学生们“学会”或“知道”一些“非道德的”知识或观念,即“有关道德的”知识或“道德方面的”观念,但是,在形成真正的道德熟悉、道德信念、道德理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习惯方面就收效甚微了。

对于传统的和现行的知识性德育课程的上述缺点,不少欧美国家采取了不同形式的改革实验。在其中,最值得我们重视、探究和借鉴的是柯尔伯格的认知——发展的德育方法,非凡是他所创导的课堂道德两难新问题讨论法及其德育课程的理论和方法[1]。作为德育课程及其教学领域的一种新探索,它对于学生道德判定发展和道德行为成熟是有积极功能的;同时,它作为一种特定的道德教育方法,某些方面是有限度的;当这一方法和其他教学活动和社团活动及各种隐性课程相联系时,其功能将得到保证和扩大。在我国学校熟悉性德育课程及说理、讨论、辨别等德育方法的建立、改进、发展和实施过程中,这种课堂道德两难新问题讨论方法和道德推理课是值得批判性借鉴的。当然,借鉴国际经验,建立适合中国实际的科学的熟悉性德育课程,非凡是德育课程的教学方法和途径还有待于大量的比较探究、探索创造和验证性实验。

整体大德育课程的第二个组成部分或第二类是活动性德育课程,也称实践性德育课程。在其中,又有正规的、显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和非正规的、隐性的德育“课程”的联系和区别。

这里要讨论的第一个重要新问题是:德育课程的主要性质或主体部分是熟悉性的还是活动性的?是理论性的还是实践性的?还是两者并重?无论在欧美还是中国,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既是一个从未得到解决的理论问题,是一个需要予以解决的实际新问题。从欧美的情况看,在德育课程新问题上,人们所做的和所想到的一直是一些看得见、可操作的知识性的、理论性的或熟悉性的课程。这类课程正如前文所指出的那样,是没有多大效果的。退一步说,即使此类课程的某些部分的确对学生的道德熟悉的发展起了功能(如道德推理课的效果一样),但是,在这种道德熟悉和道德行为习惯之间还有很多中间因素和新问题有待探究和解决。

其实,道德知识和道德行为的关系及其教育新问题是一个相当古老的新问题,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人就提出了“美德可以被教吗?”的新问题。在苏格拉底看来,聪明就是道德,对道德的熟悉即会导向对道德的实践(德行),因此,美德是可以被教会的;从现代角度看,苏格拉底的观点只有在前述道德讨论课等严格意义上的认识性德育课程的正确教学中才能成立。而对于苏格拉底同时代的许多人来说,“美德可以被教吗?”这一命题是否成立要取决于“美德”意味着什么和“教”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这两个新问题的解决。“教”给学生“美德”,究竟是指将“有关道德的知识”教给学生呢?还是指通过特定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德行”呢?“在前一种情况下,美德是一种事实,可以象历史学、社会学或政治学之类的任何其他事实材料那样用理智的方法来教。在后一种情况下,美德是一种行为。德行是一种技艺,技艺的进步需要实践”[2]。在这一新问题上,亚里士多德有非常明白的看法。他指出,美德有两类:理智的和道德的。“理智的美德由教学产生和发展,道德的美德由习惯而来。我们首先是通过练习道德的美德才能获得他们;由于实行公正的行为我们才变得公正,由于实行节制和勇敢我们才变得节制和勇敢”[3]。当然,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因此否定聪明或理智美德的功能,而是要求年青人不仅要具有清楚地熟悉和思索伦理新问题的能力,也要将他们的选择付诸实践。

在现代学校德育中,如同古希腊一样,根本的新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将道德熟悉和推理的教学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这一新问题的一个侧面看,即从一切德育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具有符合一定道德要求、标准的道德行为及习惯的角度看,道德教育的重心是,在具有道德熟悉的同时或在此基础上从事实际的道德活动或道德实践。这正如学游泳,必要的理论知识是前提条件或基础,但是,真正学会游泳最终要通过亲身的游泳实践活动才能实现。同理,在学校德育的课程新问题上,我们认为并强调,要采取适当删除、合并、精简等方法,适量削减学校的各种知识性德育课程中不科学的、效果不好的门类和内容,并根据哲学伦理学、道德发展心理学、道德社会学等理论和社会实践发展的规律和需要,探究、探索并逐步建设几门真正意义上的熟悉性德育课程。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并强调,在学校德育课程体系中,活动性德育课程也是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或“主课”之一。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也应有系统的教育和教学目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科学的测评手段和标准。

有关活动性德育课程的第二个重要新问题是它的外延的界定和内涵的确立新问题。从表面上看,我们可以将传统的和现行的德育“课程”体系中的各种课内外和校内外的班组、团队会活动和最近几年在我国兴起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原型”。但是,和此同时,在这两者之间,无论在课程的外延或范围(数量)上还是在内涵或本质属性上都有着明显的差别。

从外延或范围、数量上看,我们所说的活动性德育课程既包括前面提到的传统的和现行的德育体系中所提到的各种专门活动,又包括各种非专门性的、从未被看作德育活动的、甚至从未被看作教育活动的、但却具有育德性、德育意义或德育功能的,即对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发展有客观必然的实际影响的其它一切校内和校外的正规和非正规的活动。这些活动都应该被活动性德育课程的设计者和执行者加以认真的考虑和吸纳。

其次,从内涵和本质属性上看,传统的和现行的德育体系中的不少德育活动或实践,是在教师、学校、家长和社会的“要求”下,由整体对学生个人的、从上而下的、自外向内地单向地“组织”或“发起”、并要求学生“参加”的。这种“参加”在很多情况下是被动的。和此相反,在我们提出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中,学生是主人或主体,是真正的“参和者”和“当事人”,不是“客体”、“旁观者”。在其中,学生是他们的“人生舞台”——学校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演员”、“主角”,也是他们自己的“管理者”或“领导者”;学生参加的一切活动都是一种“主体参和”活动、一种对教育活动和社会活动的“介入创造”活动。在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中,教育者熟悉到并在实际工作中遵循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主动的主体的原则,把学生看作是有权利并有责任或义务参加或参和校内外一切活动的积极主体,引导启发学生作为活动的积极主体意识到自己作为活动的主体有权利也有责任并真正自愿地主动地、直接地、民主地参和到校内外各种事务、活动及其决策和管理工作中去,从而主动地选择、吸取(“接受”)各种活动的教育影响,以发展自身的参和意识、参和责任感、参和能力和其它各方面的品性、能力和素质。这是一种发自主体内部的、自内向外的、主动积极的活动,是一种真正的自我教育活动。这种主体参和式的自我教育活动在本质上是一种学生主体“自己塑造自己”的活动或“自己构成自己”的活动,而不是被动地“被人塑造”或“被人模造”的活动。人具有主体性和创造性,他需要的是将其作为主体的真正的教育和自我教育。只有这种主体参和式的自我教育活动才会为德育中存在的空洞说教和机械练习和学生言行不一(知行脱节)和缺乏自觉纪律和责任感(及使命感)等老大难新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和方法。在这个意义上,主体参和式活动是真正的自我教育的德育活动,是真正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这种主体参和的自我教育是“教育的最高形式”。

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真正的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外延或范围和内涵或本质是什么?在中外德育理论界,从总体上看,从理论角度对这些新问题作系统探索和阐述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过,学校德育的实践发展已经先于这一领域的理论探究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在当代教育非凡是学校德育实践的改革和发展中已有了不少有意和无意地、自觉或被迫地出现的各种可以被归入我们所称的活动性德育课程领域的新办法、新方法和新尝试,尽管它们在外延或范围、尤其在内涵或本质上并不完全、也并不严格地符合活动性德育课程的要求。

用传统的经典的德育课程理论看,现代欧美大多数学校不仅没有过去那些如公民课、道德哲学等知识性德育课程,而且也没有过去那种通过宗教活动、学校仪式和通过榜样、学校规则控制学生生活,形成特定道德品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从这一意义上看,人们可以说,现代欧美学校无德育。但是,从现代的课程论观点和现代德育课程发展的实际看,在欧美大多数学校,除了通过各育、各科的学科教育和教学中的“潜在德育课程”或“隐性德育课程”以及我们论及的道德推理课等“显性德育课程”影响学生的道德发展外,更有通过由学生作为主体参和的各种校内外活动(学习、生活、闲暇活动和劳动等)对学生进行教育或使学生从中受到教育(同时也是自我教育)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学生们正是在这些日常的活动中,学会社会生活、获得道德成长的。在传统教育观和传统课程论中,看起来是“无德育”的不少欧美学校,实际上是无处没有德育的“泛德育”,而且其效果还是不错的。这一现象是值得我们认真探究和批判借鉴的。

在我国学校,通过各种活动、实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教育,历来是受到普遍重视的,而且积累了不少好的传统和经验。从形式上看,可以归入我们所称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范围(尽管从内涵上看还值得探究)的有:专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包括熟悉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教学实习、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等)、社会考察和社会调查、公益劳动和社会服务(包括咨询服务、课外学术活动等)、军事练习和勤工助学。此外,如实验、练习、作业、音体文娱活动等等也对学生品德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最近十几年中,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发展和探究。它既是一种广义的教育、教学活动,也是一种特定的德育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各个方面,不少学校作了系统的、制度化的探索。这些社实践活动不仅对专业学习来说是必要的,而且对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方面的素质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功能。

前述种种历史传统和新的探索对于建立活动性德育课程是一个宝贵的经验;但是,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建立需要一个广泛借鉴古今中外的经验和理论,并在此基础上经过逐步的、反复的、漫长的科学探索和实验的过程。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国际课程理论探究领域的一个重大发展是隐性课程(Hidden-Curriculum,又译隐蔽课程、潜在课程、潜藏课程或潜课程)或自发课程(UnstudiedCurriculum)概念的出现和人们对它的探究。

隐性课程或自发课程的概念是由菲利普·W·杰克逊(Phillip.W.J-ackson)在他的《课堂生活》(LifeinClassroom,1968)一书中首先提出的[4]。此后,德里本、弗里丹柏格、罗森塔尔和柯尔柏格等人都讨论过这个新问题。而且,在不少人看来,隐性课程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涂尔干及以后的一些功能社会学家、存在主义现象学家以及杜威和皮亚杰那里。

从目前的情形看,有关隐性课程的定义有许多不同看法。按照罗兰恩特·梅根的看法,隐性课程是指“在学校中除正规课程之外所学习的一切东西”,或者是指“能导致学习的(无论是否有目的)、和学校教育相联系的一切东西”;或者可以更具体地定义为,“隐性课程是既非学校、又非教师所教的东西。无论教师如何开明、课程如何进步、以及学校的社会方向如何,总会有某些东西传递给学生。这些东西无需在英语课中讲授,也无需在集会中灌输,但学生总会从中学习到他们的生活观和态度”[5]。

基于现代课程论新发展的上述观点,我们可尝试建设由正规德育课程、显性德育课程和非正规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两大类组成的完整的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其中,首先是正规的熟悉性德育课程和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这两类正规的或显性的德育课程,然后是潜藏或隐蔽在这两类正规或显性课程之中或之后的隐性的或潜在的德育“课程”,最后是教育环境中体制性和气氛性的德育“课程”。这样,在两类正规的或显性的德育课程之外,还需要探究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或潜在的德育课程。

(一)和熟悉性德育课程并存的是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这一类隐性德育课程实际上又可分成两个部分来讨论。

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一部分实际上可指学校中专门的、旨在德育的知识性、熟悉性或理论性的课程——如公民课、大学生修养课、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中隐含的德育因素。专门的熟悉性德育课程有其预定的目的、内容和功能,但是,学生从这些课程中“学会”或“获得”的并不一定就是这些课程的设计者和传授者所预期的结果。

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二部分指的是学校中除专门旨在德育的熟悉性课程之外的其他一切熟悉性课程中的育德因素和育德功能。这种育德因素或育德功能隐含在学校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并以无形的、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发生着积极的和消极的影响。

当然,应该注重的还有其消极功能。教育社会学家们曾讨论过隐藏在历史、宗教、语言、文学等课程中的“教材作者的幽灵”新问题,即教材作者、教学材料或内容的设计者和提供者以及教师在价值观、道德观上的偏见、曲解和错误的新问题。这些因素中有些是被有意地放入课程内容之中的,有些是无意地隐含在正规的课程内容之中的,有的连作者和教师都没有意识到它们的存在和功能。如历史课本中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因素,宗教、语言文学中的性别歧视和社会阶层偏见。

(二)和活动性德育课程并存的是第二类隐性德育课程。在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中,前半部分是显性的、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后半部分是隐性的、非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从整个隐性德育课程体系看,这是第二类隐性德育课程。当然,即使在前半部分正规的、显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中,也有隐性的育德因素包含其中。

(三)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三类和第四类是教育、德育环境中体制和气氛的育德因素、育德功能或育德意义。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所谓体制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学习和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班级、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组织和管理体制;所谓气氛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学习和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班级、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特定的风气和氛围。在特定的意义上可以说,体制是环境中固定、形式化了的气氛,是“硬”的气氛,而气氛是环境中“软化了的”体制,这两者经常是结合在一起而难以截然分开的。在很多课程社会学者和道德教育探究者那里,体制和气氛两个因素通常和校园内外的文化这个概念相通用。

从特定角度看,这方面的隐性课程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来分析。当然,这三个层次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截然区别开来的。

1.第一层次是物质——空间方面的隐性课程,它指的是学校建筑设计、校园规划和班级教室设置等物质和空间环境方面的“体制”(布局)对于学生发生的潜移默化的隐。罗兰恩特·梅根在分析隐性课程时曾指出:“课堂是一个幽灵萦绕的地方或场所”,在其中的幽灵之一即是“建筑师的幽灵”。有时候,学校的建筑本身就象征着历史传统、校园文化和校园气氛,这一点可以在欧美和中国大学中某些古老建筑物中看到。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可以认为,学校如同一个“舞台”,教育、教学这场“戏”就在其中演出,而影响这场“戏”的效果的因素不光有导演、演员、台词和动作等,“舞台”本身的设计布置及其性质、特征也起着十分重要的功能。教育社会学家科尔曾指出:“物体在空间里的摆放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房间以其物理形式表示着该场所和机构的精神灵魂。一位教师的房间可以告诉我们他的性格以及他正在干什么”。的确,传统的学校教室布置中教师站在讲台前,学生坐在讲台下,象征了传统教育中学生的被动地位和知识传播中的权威主义。而当课堂桌椅被布置成圆圈形,让学生围成一个圈坐,而教师成为其中的“平等”一员,一些激动人心的现象和结果可能会因此发生。再就办公室中的桌椅布置而言,不仅反映了学校行政人员和教师的喜好喜好、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念,也对进入其中的学生们发生一定的功能,从而使他们心得到校长和教师的为人风格及其处理同事关系、师生关系的态度和方式。在这些事例中,学校的物质——空间环境起了一种“无声的语言”的隐性教育功能。最后,我们前面论及的学校围墙也是学校物质——空间环境中对学生、甚至教师和公众发生很大的隐的“体制”因素之一。

2.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二层次是指学校组织——制度方面的隐性因素。具体有学校的组织和领导方式,教学、生活和其他一切活动的布置方式、教育教学评价制度等因素。在这一方面值得注重的主要新问题有: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体制是专制的、还是民主的?大学是教授治校还是官吏治校?教师和学校对大学管理的参和程度如何?学生自治的程度如何?在教学计划、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中学生的参和程度如何?学校内部有什么样的规章制度、纪律守则?所有这些“制度”或“体制”方面的因素都以隐蔽的方式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观点、价值观念、道德品性和行为方式。例如,作为德国大学学术自由传统之一的学生自由选课制度不仅没有使大教室的座位日趋空闹,相反使学生在学习上更富有自觉性、积极性,并锻炼了学生自主设计、自主学习、自觉检查的习惯、能力和自主负责的素质。在这一点上,我们再看加拿大散文家兼文学教授斯蒂芬·利考克在《我见之牛津》一文中对牛津大学教学状况的描述和评论。他写道,在牛津,“方法是陈旧的,它轻视科学。它的讲课很糟。它有从不教课的教授和从不听课的学生。它没有秩序,没有布置,没有制度。它的课程表令人看不懂。它没有校长,它没有国家立法来告诉它怎样教书……”“然而,它成功了,无论我们喜欢和否,牛津给了学生某种东西,一种生活和一种思想方式。……秘诀何在?我了解到,这个秘诀的关键就在于导师的功能”。但是,导师是怎么教学的?“牛津导师所做的就是召集少数几个学生,向他们喷烟。被系统地喷烟,喷了四年的学生,就变成了成熟的学者”。利考克评论说,牛津并不急功近利,不追求眼见得到的“效率”。只要是好学生,导师“就会对他喷烟,直到在他心里点燃火苗”。说牛津教授只对学生喷烟,当然指的是教授叼着烟斗检查学生的论文和报告,和学生讨论聊天。他重视的是那么一种自由的、融洽的师生关系和教学方式,一种教育气氛对学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其中,教授的指导是通过学生主体的主动积极的学习和探索活动发生教育功能的。大学考评制度中对学生作弊采取罚款等处罚办法,其本意是为了教育学生、严厉考场纪律和公正原则的要求。但是,根据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学生作弊处罚制度似乎没有发生什么有意义的功能。原因何在?我们应该好好地思索一下:这种处罚办法合不合理?有没有功能?这种办法的制订有否经过学生们的民主参和的讨论和同意?的确,从宿舍生活和上课点名等管理制度和规则等等,都需要考虑究竟是单方面地制定一些男女学生隔离制度和上课点名、缺课处罚制度呢?还是让学生作为主体民主地参和讨论制订和执行合适的制度,从而让学生从他们的选择、行动中吸取教训、承担责任、学会自律呢?学校和社会环境中的其它体制和办法是否和此相配合?

3.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三层次是文化——心理方面的隐性因素,它指的主要是各门学科的隐性因素、师生关系、教师人格和心理影响、班级心理环境的气氛等等。其中的某些因素如各门学科中的隐性因素前文已经论及,再如教师的心理影响和期望对于学生的功能大家都比较熟悉(如皮格·玛利翁效应),此处不再展开。这里只就教师人格和师生关系等对学生的影响新问题作些讨论。

有关教师人格榜样的功能从孔子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到韩愈的“以身立教”,中国人在这一点上的熟悉是很深刻的。在外国,乌申斯基曾说过:“教师个人的范例,对青年人心灵”的影响,是“任何教科书、任何道德箴言、任何惩罚和奖励制度都不能代替的一种教育力量”。现代的苏霍姆林斯基说得更好:“形象地说,学校好比一种精致的乐器,它奏出一种人的和谐的旋律,使之影响到一个学生的心灵——但要奏出这样的旋律,必须把乐器的音调准,而这种乐器是靠教师、教育者的人格来调音的”。的确,教师人格的教育力量是很大的,“用追求理智统一性的喜好感染学生的最好方法是让学生接近一个将自己无私地投入和专注于探索真理之中的教师”[6]。

综而言之,从影响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发展的因素角度看,在学校内外,凡是人们能够想到和看到的一切现象、事物、活动和观念都是广义的隐性德育课程的组成部分。学校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要考虑的有教育中的各种因素(各育因素、各科教学)、各个途径(活动教学、学科教学和环境中的体制和气氛)、各种教育力量(家庭、学校和社会)以及各种教育影响(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等各成系统的德育“课程”以及它们以一定方式构成的更大的整体对学生发挥的综合性教育功能。学生们无论是否在接受正规的、显性的德育课程的教育和影响,他们始终在接受着前述各类隐性的或潜在的或自发的“课程”的影响,这种隐性德育课程对于学生的影响是客观必然的和巨大的,同时,它对于学生的影响和控制又是潜移默化的和无形的,如同电学中不可见力场的运动和无线电波的不可见传播。学校要引导学生去适应、选择这些隐性因素并主动吸取其中的积极影响,这样,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中,配合正规的、显性的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才会在培养和发展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方面发挥出最佳功能,收到出奇效果。

注:

[1]Kohlberg&Turiel,RecentResearchofMoralDevelopment,Holt,Rinehart&Winston,1973,P.50.

[2]布鲁巴克著,王承绪等译:《高等教育哲学》,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78~80页。

[3]S.G.Lesser,PsychologyandEducationalPractice,Scott,F-oresman,1971,P.421—423.

德育课程论文篇(2)

进入21世纪,中小学德育课程仍面临如何批判继承传统文化,如何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如何整合中西方文化,以发展和创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德育文化的历史性课题。对中西方文化的整合,以对两种文化主导要素的把握为前提。这种主导要素以民族思维方式和民族精神为标志。

1、民族思维方式和民族精神的体认。

文化哲学和文化人类学研究表明,一个民族在其历史演进和文化行为中积淀形成的长久地起作用的思维方法、思维习惯,对待事物的审视趋向和众所公认的观点,就是这个民族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是人类文化现象的深层本质,是对人类文化行为起支配作用的稳定因素。了解了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在一定意义上就把握了该民族文化演进的纲要。中华民族传统思维方式的总体特点是整体和谐、辩证综合。中国古代哲人观察宇宙、人生运用整体思维,把人放在与天地社会的动态联系中认识。中国古代哲学是本体论、认识论、道德论的统一,化伦理道德、人生价值的探究为中心。正如张岱年先生所言:“中国哲学家所思所议三分之二都是关于人生问题的。世界上关于人生哲学的思想,实以中国为最富,其所接触的问题既多,其所达到的境界亦深。”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及其主导思想,就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家庭和睦。所有传统美德都与这种整体精神相联系。传统价值观总是置国家、民族的利益于第一位,要求个人服从整体,强调国家统一、社会太平。自秦汉以来,中国就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尽管历史上也曾出现过暂时的分裂局面,但很快又获得了统一,这与民族精神的影响是分不开的。这些内容完全可以成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思想材料。这种思维方式及其传统道德对维护国家统一,幸民族团结,调解人际关系,保持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不仅重视整体和谐,而且强调辩证综合。例如:儒家追求“仁爱”,崇尚道德,但并不否定刑罚;主张“德政”,但不否定法治,从而形成了“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这里边蕴含着辩证综合的思想。儒家还特别注重个人道德修养在人际关系中的调节作用。正己修身的人生修养也具有辩证法的合理因素,这种修养方法对调节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中西方文化的整合与互补

中国传统道德是一定时代的产物,同任何事物一样,中国传统道德也具有两重性,既有进步性,又有局限性;既有精华,又有糟粕。建立在小家生产基础和封建宗法制度之上的传统道德,必然有封闭性和保守性的一面。因此,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应当批判地继承,吸收其精华,剔除其糟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趋势不可逆转。我们要顺应时代潮流,在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的同时,还要有世界眼光,实现中西文化的整合与互补。

在对待西方文化问题上,我们有过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现在可以清醒地认识到,采取闭关自守、全盘否定,或崇洋、全盘西化的两种极端的态度都是错误的。正确的态度应当是分析、鉴别、学习、借鉴、吸收、利用,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实现中西文化的互补与整合。首先,在思维方式上,西方学者注重归纳和实证,沿着从具体到抽象的思维逻辑,从道德现象、具体事例、个案分析入手,总结归纳各自的教育理论,实用性、可操作性强;中国学者则注重演绎,沿着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逻辑,从概念出发,说明或指导实践。这两种思维方式恰好可以互相借鉴、互相补充。其次,在教育方法上,西方主张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鼓励学生自由选择,师生平等对话;而我们则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理论讲授和教育导向。这方面同样可以互相借鉴,互相补充。再次,在教育内容上,特别是西方文化中那些适用于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如改革开放观念、民主法制观念、权利义务观念、公平竞争观念、效率效益观念、互利互惠观念、公关信息观念、商品市场观念、文明消费观念等,更需要借鉴和吸收,使其与中国传统美德相融合。同志指出:“发燕尾服社会主义文化,必须继承和发扬一切优秀的文化,必须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创造精神,必须具有世界眼光,增强感召力。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党和人民从以来形成的革命文化传统,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我们都要积极继承和发扬。”这是中小学德育课程改革与创新的重要指导思想。

二、综合性与实践性应成为德育课程改革与创新的主要特点

德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运用整体性的德育内容,通过教育才各受教育者双主体互动的实践活动,培养受教育者完整德性的教育过程。德育课程是实现这种教育过程的最重要的活动载体。要培养学生完整的德性,必须加强德育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综合性和实践性,全国教育科学“九五”“十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的研究与实验”,经过几年的研究与实验初步构建出德育的目标内容体系和实践活动体系,为中小学德育课程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了决策依据。

1、整体构建德育课程的目标内容体系

整体构建德育目标体系的做法是:总体目标,一以贯之;学段目标,各有侧生;年级目标,具体明确;情意兼顾,知行统一。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总目标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热爱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总目标内在包含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中小学德育目标要根据学生年龄身心特点、知识水平和品德形成发展规律,将总目标转化为小学、初中、高中不同阶段、具有年级梯度的具体目标,并体现知、情、意、行的协调统一。

整体构建德育内容体系就依据总目标,从广义上认识德育,确定德育内容由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心理教育五项要素构成。政治教育主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使他们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方向。思想教育主要是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教育、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教育、集体主义的价值观教育及“五爱”教育,培养他们具有正确的思想观点。道德教育就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教育,进行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环境道德、刚强道德教育。培养他们具有正确的道德认识、高尚的道德情感、坚强的道德意志和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法纪教育就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和纪律教育,培养他们具有法律观念和遵纪守法的品质。心理教育就是对学生进行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性格、气质、兴趣和能力的教育,培养他们具有适应环境、承受挫折、自我调控的心理素质。德育内容五项要素各有自己的特定内涵,但又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互为条件,互相制约,构成了德育统一体。其中思想教育是灵魂,政治教育是方向,道德教育是核心,法纪教育是保障,心理教育是基础。要分别研究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心理教育各自的特点和规律以信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五者不可割裂,更不能互相取代。如果在理论上仅仅把德育视为“政治思想教育的同义语”或“道德教育的简称”,那么在德育实践上就会失之偏颇。整体构建德育内容体系就是以五项要素为纬,以各项要素质的不同层次为经,依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知识水平和品德形成发展规律,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横向贯通、纵向衔接、分层递进、螺旋上升,从而解决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德育内容的倒挂、脱节、简单的重复、脱离实际的问题。中小学德育内容的整体性,不仅指五要素横向结构的整体性,还包括五要素在年级与学段纵向衔接中体现出来的整体性。经过德育实践活动的“内化”与“外化”的过程,五要素促进着学生德性的整体化发展。

2、整体构建德育课程的实践活动体系

德育课程不仅是德育目标内容的知识体系,同时还是德育实践活动体系,这是由道德的本质属性决定的。道德来源于社会生活,社会生活是实践的,因而实践是道德的发展基础,也是道德的存在形态。实践体现着道德的本质,反映着德育的基本规律。

首先,德育目标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德育目标是对德育结果的预期规定,因而其制定的依据和标准是品德的整体形成状态。德育目标既包括对学生道德认知、道德情感的培养,也包括对学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的锻炼,归根到底是道德信念(知、情、意)和道德行为的统一,落脚点在学生的道德行为上。只有培养出来的学生在实践中践行、践言了,才标志德育目标实现了。

其次,德育过程是实践活动。德育的本质是实践的,实践的观点是德育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德育不同于智育,智育的任务是传授知识兼培养能力,它主要解决知不知、会不会的问题;而德育中到此并没有完结,它不仅要解决知不知、会不会、的问题,而且更要解决信不信、行不行的问题,即不得要授之以知、晓之以理,而且还要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德育过程是上知、情、意(信)、行诸环节构成的,只有知识传授,而无情感陶冶、意志磨炼和行为引导不是完整的德育。这就如同体育与智育不同的道理一样,体育如果只在课堂上讲授体育知识和理论,不让学生到体育声上去实际锻炼,怎能培养学生强健的体魄?同理,德育如果只重视知识传授,而忽视或轻视德育实践活动,怎能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德育活动有多种形式,既有课堂德育活动,又有课外德育活动;既有校内德育活动,又有校外德育活动。其中主题班会、主题团队会是最直接、最经常、最普遍的德育活动。它主题明确,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有效途径。主题班会、主题团队会应当形成制度,列入课程表,作为德育活动课的基本形式,从而避免单纯传授知识、空洞讲授理论、死记硬背概念而脱离实际的倾向,增强德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再次,道德实践能力是学生品德评价的根本标准。学生的品德素质只有在现实的生活实践中才能表现出来,这是因为学生在面临的生活情境中,其道德认识、道德情感转化为道德行为,潜在的品性变为显性的德行,只有在这种状态中才能根据学生的具体行为表现来认识和评定其品德发展水平。同时,只有在生活实践中才能认识个体品德对人、对社会的价值和意义。在德育过程中,学生如果不把认识理解的道德知识运用到道德实践中,不仅自身品德不能得到切实提高,而且会出现“知行不一”的情况。只有把品德培养引向道德实践,德育才能取得实效,同时,德育实践也是克服学生主行不一现象的最好途径。所以真实的道德实践能力是品德形成和品德评价的根本标准。

因此,中小学德育课程在整体构建德育目标内容基础上,要树立“新三中心”(以学生为中心,以情景为中心,以活动为中心)的德育理念,整体构建本课程的实践活动体系。这一实践活动体系包含德育的途径、方法、管理、评价四个紧密联系的要素。

三、回归生活应成为德育课程改革与创新的主要形态

1、回归生活是德育课程形态的一种改革趋向

回归生活的趋向一方面拓展了德育课程理论的研究视野,另一方面促进了德育课程类型的变革和发展。其表现为原来占一统地位的德育学科课程开始由理论体系向生活体系转移,同时,一些新德育课程类型在实践中逐步发展,如德育活动课程、德育综合实践课程和德育校本课程等,德育隐性课程(校园文化、人际关系、精神环境等)也纳入德育课程范围。在近年来的德育课程改革实验中,“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课题组研究编写的《德育》系列实验读本在德育回归生活上进行了从个人精神生活、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区生活、自然办生活、国家民族生活六个层面上设计活动内容。内容的选择坚持“近、小、实、亲”的原则,即贴近社会生活和学生思想情感实际,提出问题小一点,回答问题实一点,使学生感到亲切一点。2002年6月,教育部颁发的《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所持的德育理念充分体现了以上要求,即“我们在品德教育方面所持的基本理念是一种生活德育的理念。我们认为道德始终存在于人的整体生活之中,没有脱离生活的道德。人们是为了生活而培养个体品德,改善、提升社会的道德的,并不是为了道德而道德。同样,个体品德和社会道德的提高与发展也只有通过人们自己的生活。脱离生活的道德和品德必将导致道德和品德的抽象化、客体化,脱离了生活去培养人的品德也必将使这种培养因为失去了生活的依托和生活的确证而流于虚空、形式、无效。”新课程标准设计了健康安全地生活、愉快积极地生活、负责任有爱心地生活、动脑筋有创意地生活等四个生活维度,提出了我在成长、我与家庭、我与学校、我的家乡(社区)、我是中国人、走进世界六大生活主题,充分体现了生活德育的理念。

2、回归生活是学生道德主体性形成的源泉

德育课程回归生活的重大意义在于更加切近德育的客观规律。第一,生活是德性发展的动力源泉。道德是人的“生活规则”和实践结果,人的道德素质所体现的是对生活规则的运用能力。社会实践不断丰富着道德活动家的条件和环境。使道德活动的领域不断扩大,水平逐渐提高,随着人参与社会实践程度的加深,社会实践不断对人的道德水平提出新的要求,这种要求与人目前道德水平这间形成一种不平衡状态,产生道德需要。这种道德需要包含着人的认识、情感和意志,是人参与道德实践、发燕尾服自身德性的动力。德育活动课本形式和途径灵活多样,与社会生活建立起多种联系,为学生的道德成长引进了源头活水,增强了动力。第二,促进德性的整体性发展。传统德育课程偏重于道德知识体系和道德认知,现代认知派又将认知引向单纯的道德判断和思维技巧,造成德性发展的片面性。完整的德性应是知、情、意、行的协调统一,个体只有置身于道德实践之中才能达成这种统一。同进,道德意义上的完整德性不仅要成就自我,还要通过成就自影响社会,成就他人,即完整的德性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完美统一。同样,只有参与生活实践,才能实现这种统一。这两种统一表现为人在现实的道德情境中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即道德主体。《德育》读本坚持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是主体的“双主体”理念,教育者的主体性体现在根据教育止的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德育环境、德育内容和德育方法进行选择、加工和设计,对学生的主体性进行引导和培养;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体现在在教育者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参与德育活动、发燕尾服道德能力,在教育者的引导下,学生逐步做到自订成长目标,自析成长环境,自寻成长动力,自开成长渠道,自开成长方法和自评成长效果,道德主体性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和提高。

社会生活具有整体性开放性,德性发展应有整体性开放性,这就给德育课程提出了如何具有与之相应的整体性开放性问题。《德育》读本在德育课程的整体性和开放性进行了多角度探索。如在内容体系上把德育内容五要素融为一体;在德性结构上把知、情、意、行融为一体;在德育过程上把德育目标、内容、途径、方法、管理、评价融为一体;通过德育活动课,在综合实践课程、校本课程、社会实践活动、德育基地和隐性课程之间建立起有机联系,建构了一个既有开放性,又有整体性的德育课程体系。

德育课程论文篇(3)

文本式课程是德育的小课程,只能影响学习者道德发展的一个层面、一个片断,不可能带来人的整个道德面貌的变化。实际上,人的道德发展是多维度交融并进的过程,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建基于德育小课程基础上的道德发展是畸形的道德发展。当前,要克服这一局限性,我们的着手点不应该是课程内容和形式的表面改革,而应该是以德育课程概念为起点的全局性实质变革。由“小课程”走向“大课程”,是对学科式德育课程、认知性德育课程的扬弃和超越,是开启德育课程改革新篇章的引线。德育大课程的追求,是将所有影响人的道德生成和发展的文化、环境、信息和行动因素,都纳入德育课程系统之中,从而把社会道德文化、学习者道德生活境域和学校道德教育活动整合起来,让学习者真正获得自由的道德发展空间,自主开展道德的学习和实践,形成对非道德生活的免疫力。

一、社会道德文化系统

社会道德文化是支撑一个社会价值观生态平衡的物质系统,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社会主流价值观、社会道德面貌、社会道德监控机制。

社会主流价值观,是主导一个社会道德内核的精神气质,包括社会倡导的是利己主义还是利他主义,社会道德的核心是集体主义还是个体主义,社会道德的基本取向是崇尚进取还是崇尚保守,其基本社会制度的价值取向是维护公平还是推崇竞争等等。

社会道德面貌,是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表征形式和物质载体,它应该包括:人们对道德事件的行为反应方式和情感强度,人们产生道德举止时的心态,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意识和程度,人们对道德教育的重视程度以及对民族优秀道德文化遗产的态度等。

社会道德监控机制。是维护社会道德生态平衡的反馈系统和预警机制,包括社会道德舆论的成熟度,整个社会对是非善恶的评价标准,专门道德监测机构(如青少年道德研究中心),鼓励高尚道德举止的基金组织(如见义勇为基金会)等。

上述三个部分相互联结,构成了一个由主流价值、道德面貌、监控机制组成的闭合式道德生态系统,推动着整个社会道德文化的发展,形成了对学习者进行道德教育的大环境和课程资源。这一课程资源由于为人们所耳濡目染而不易觉察,就像一个磁场一样直接塑造着学习者的道德生活样态,决定着学校道德教育效能的阈限。不考虑这个“大课程”的学校道德教育课程,是“盲人摸象”式的“小课程”。所培养出的道德品格难以经受住社会道德文化的考验,难以为社会道德文化所接受和认同,最终只可能沦为“乌托邦”式的德育课程。实际上,学校道德教育实效性低的根本原因在于:学校道德教育只顾追求纯而更纯的德育小课程,只顾在课程文本和教室中培植道德的种子,导致这种课程严重缺乏社会道德文化的雨露和阳光。这种德育课程构建的德育是柔弱的道德教育,道德学习者走上社会自然不堪一击!只有那些与社会道德文化相容、适应和适当超越的德育课程,才可能是面对现实的、有实效的、有生命力的德育课程。学校道德教育活动的使命,就是要在对社会道德文化充分认识的基础上,把学校的德育“小课程”融入社会道德文化生态,进而在改变社会道德文化生态和现状的基础上,使学习者自身的品德得以提升。那种沉迷于优秀社会道德规范宣传的“小课程”,是盲目、可悲、孱弱的德育课程。学校道德教育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先让学习者学习社会道德文化这一大课程,先让他们面向现实,感受社会生活的道德现状,帮助他们积极关注、正视社会道德现实,体会社会真正需要的是什么道德,社会中哪些方面是不道德的。只有明白了这些情况之后,学习者才会明确道德学习的方向,产生道德学习的冲动。事实上,道德的学习本身是一项查缺补漏的实践。道德学习要学习、强化那些社会需要但在个体身上尚不成熟的道德,不是说一切道德内容都有必要上升为德育的课程。向社会道德文化学习道德,不仅使道德学习成为一个人终生的实践,更是学校道德教育的根本起点和价值使命所在。基于社会道德文化来构建德育课程,是德育重现生机的奥秘所在。

再从反向来思考。正是由于社会道德文化的缺失、缺位,德育课程才沦为符号世界的课程,沦为逾越生活的课程,成为禁闭在课堂中的课程。德育的魅力在减退,德育的实效性受到质疑,德育的地位被“明升暗降”。这都是和把德育课程仅仅局限于文本、课堂和教室,而忘记了弥散在学习者周围空间的社会道德文化课程的学习密切相关的。有鉴于此,将社会道德文化纳入课程,将传达给学习者的德育影响显性化、自觉化,使之具有课程的身份,是学校道德教育的应有的视野。

二、学校道德生活系统

学校道德生活是学生身边的隐性德育课程,它既折射着社会道德文化,又是学校道德教育活动的生存之“家”。它是学习者道德的真正生发场景,直接参与着学生品格生成的全程。

学校道德生活系统由学习者的学习生活、课余生活和校园文化等构成。其中,校园文化奠定学校道德生活的基本基调,是将其他道德生活粘合起来的纽带。积极、健康的学校道德生活是注解德育课程文本,填充德育课程盲区,实践德育课程内容的重要领域。学校道德生活直接构成了学习者的道德发生的境域,担负着活化德育课程文本,将德育课程转化为个体道德品格的重要职责。实践表明:道德的形成具有境域性,在特定境域中德育课程“舒展”开来,把学习者包围起来。促使学习者品格整体生成,是道德学习的基本思路。因此,德育课程文本不能直接对学习者发生影响,而是必须经过学校道德生活的中转来实现。其实,学校道德生活不仅具有活化德育课程文本的功能,其本身就是德育课程。

学校生活是一种公共生活,需要所有参与者具有公共生活美德;学校生活是一种高度组织化的生活,需要大家具有归属于集体的德性;学校生活是一种人文色彩浓烈的生活,需要师生具有相互关爱的道德意识。德育课程的形成不都是始于文本的设计,构建道德生活的实践同样是学校道德教育的课程形式。学校道德生活催生学习者美德生成的过程,也是德育的课程。学校生活本身是创造美德的空间,是德育课程生发的动感地带。

学校道德生活还通过学习共同体内的道德交流和价值商谈创生着德育课程。在学校生活中,每个人的道德生活状况不仅被他人“看”着,指点着,而且道德经验和体验在交往中为大家所分享。一个人的道德表现往往给他人产生强烈的“暗示”作用,催生着他人道德品格的生成。在学校道德生活中,每一个个体道德上的进步都可能很快成为整个学校群体的德育课程资源,对每一个关涉道德意义的生活事件的品评和处理,都具有德育课程的意义。这种德育课程对于道德学习者而言,没有强迫,没有压抑,具有“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独特效果,是承载学校道德教育活动的理想媒介。

因此,学校道德生活补充着德育“小课程”,创生着新课程。学校道德生活就是德育课程的源头活水,是德育的活课程。

三、学校道德教育活动系统

与前两种德育课程系统相比,学校道德教育活动是可感的、显性的,而社会道德文化和学校道德生活则是隐性的、潜在的,二者之间是表与里的关系。学校道德教育活动的最大特征,是其具有可控性、灵活性、自主性强。因而,在整个德育课程系统中扮演尤为积极的角色。不过,不能因此而夸大学校道德教育活动的自主性。实际上,只有当与前两种课程密切配合、积极调适时,这种自主性才可能成为学校社会道德状况改进和学习者道德品格发展的积极因素。学校道德教育活动的自主性非常有限,不可夸大,逾越这种自主性阈限的学校道德教育活动,必然重蹈教育万能论的覆辙。

加强与社会道德文化和学校道德生活的联系,是学校道德教育活动增强其自主性的必然方式。这就要求学校道德教育活动必须从社会道德文化中选取主题,用学校道德生活的方式来呈现这一主题,让主题化的生活事件成为学校道德教育活动的基本单元。例如,诚信道德教育课程应该这样设计:让学习者置身于社会道德生活,感悟社会道德文化中诚信道德的缺乏。当学习者现实地感受到这种缺失时,学校道德教育的组织者把学校道德生活中与“诚信”有关的事件,如学习者诚信的学习生活、诚信的师生关系、诚信的言行关系等事件凸现出来,以之作为学校道德教育课程的内容。然后,让学生在参与和体会这些事件中获得生动的道德教育,最终让诚信教育潜移默化地成为学生处理学校道德关系的基本准则。但是,形成诚信的道德准则并不意味着德育课程的终止和完成。德育大课程追求的不是从德育到生活事件,再到道德品质生成这种直线式的德育课程组织,而是强调在德育课程系统内在的三类课程之间建立起相互链接的循环式关系。即学校道德教育活动和学习者形成的道德品质,必须再回到社会道德文化中去,接受道德文化的考验、磨练和修补,以促使学校道德教育课程和学习者的道德品质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以上例为例,学习者必须将在学校道德教育活动中形成的诚信准则,用于处理社会生活中的道德冲突、进行道德判断。只有这样,诚信道德品质才可能在学习者身上最终形成。因此,这种循环式的德育课程观,更好地适应了道德品质形成的复杂性和反复性特征。

总之,变革那种以课程文本为中心的小课程,开发出社会道德文化、学校道德生活和学校德育活动相互链接的全景式、循环式德育大课程,是德育课程走向生命形态、具备生气活力、回归生活场域的应然所向。

参考文献:

1、王林义、龙宝新:《重新认识德育课程》,《课程·教材·教法》2005年第9期。

德育课程论文篇(4)

我们可以约略地来看一看这种变化。

从教育观念角度看,对什么是德育,什么是德育课程,人们已经有了新的、更深一层次的认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人们讲到德育,总是偏重于政治教育,甚至在政治与德育之间划上等号。现在人们开始认识到,德育不能离开政治,这是毋庸讳言的,但是,政治不能涵盖德育,德育是以育人为背景的比政治有着更丰富更广阔内容的范畴。从根本上讲,德育和德育课程就是要教会受教育者怎样做人、做怎样的人,凡与做人相关的思想、观念、规范,都可名之为德育。这是多么深的教育观念上的变化呵!

从教育和教学内容角度看,变化也不小。许多过去被忽视的,甚至被认为不能列入德育范围的教学内容,现在也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德育课程和德育教材。社会在剧烈的变化着,这种变动震憾着每个人的心,在人们的心理上引起巨大的反响。青少年是敏感的,心理问题成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于是,不少人提出应将心理品质教育列入德育内容。可是,习惯的努力往往是顽固的,不少人对历来不属于德育的心理教育的突然“闯入”感到惊赅和不可理解,经过反复的争论和实践的检验,人们才慢慢地懂得了心理教育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一些地方也义无反顾地把心理品质教育纳入了德育课程和教材。经过几年的实践,人们终于普遍地对心理品质教育是德育教育内容产生了认同感。另外,社会责任感的教育,过去是被遗忘了的,现在,在社会大变动过程中,人们才发觉不讲社会责任的德育是不完全的德育。上述种种,都说明德育的教育和教学内容在发生变化。

从教材组织的形式和格局角度看,当今的教材与往昔相比也不可同日而语了。当今的教材都力求深入浅出,图文并茂,行文活泼,言之有物,而且都力求贴近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娓娓道来,似在与学生促膝谈心,与以往干巴巴的教材比起来,完全不能同日而语了。

德育的课程在变,德育的教材在变,作为执教者的政治教师该不该变一变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二、

教育改革对政治教师的素质要求是多方面的,也是高层次的。可以说,教改对政治教师的要求比其他教师更高。对其他教师而言,他们的教学里以某种学科知识为主体,当然也要进行思想教育,但那无论如何是第二位的。就拿语文教学来说,所谓“文以载道”,首称是“文”,然后才是“道”,“道”是隐伏在“文”之中的。政治教师的教学任务就很不相同。政治教师讲的是德育,是怎样做人和做怎样的人这样的人生带根本性的问题。这就不是“文以载道”的问题了,政治教师课堂上宣讲的本身就是“道”,这就是做人的种种道理。讲做人的道理那就要求政治教师本身弄懂做人的道理,并亲身践行之,不这样,就没有说服力。否则,“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根本办不到的。讲的与做的高度结合,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这本身决定了政治教师素质要求的非同凡相。

为了顺理地开展德育课程改革,政治教师在素质提高上有哪些基本的要求呢?

首先是思想品质素质。这是极为重要的。你是讲政治的,讲马列主义的,那么,你就得把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弄懂弄通。中国当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理论。同志一再强调,为了中国的前途和命运,为了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和意志,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极为重大的课题。每一个政治教师必须认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学懂了,还得树立坚定的信念,坚定地指导和带领学生沿着邓小平同志所指引的道路前进。

政治教师应该在学生群中是有威信和权威的,但是,威信和权威来自身体力行。中国古代的两大显学——儒学和墨学——都强调“言必行,行必果”,就是说明讲话要算数,讲的和做的要一致。这是我们国家一个好的传统,一个十分优秀的传统。作为政治教师,作为学生政治思想上的引路人,尤其要注重于言行一致。对学生来说,他们对教师讲的是重视的,但更重视的是看教师的行动,“听其言,观其行”,观其行是主要的。如果他们看到教师讲的和教师做的不一样,或不怎么一样,那他们会怎样想呢?不是说现在教师在言和行上存在着重大问题。应该说,我们的政治教师总的来说是很不错的,包括在言行一致上是相当称职的。我们要强调的是,在新的形势和条件下,政治教师必须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在言和行的统一上更上一层楼,真正成为学生行为的楷模和表率。

思想品德素质的复盖面是极为广泛的,可以说涵盖了社会精神生活的一切领域。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认为,对全体公民来说,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讲,我们政治教师是处于学生的众目睽睽之下的,任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方面的失检,都会引起学生的不满,产生教育的负效应。你当政治教师的,平时要求学生助人为乐,可是,在公共车辆上明明前面站着个病者你不让座,学生看到了会怎样想呢?你在政治课上强调要搞好家庭人际关系,可自己的家庭如果关系十分紧张,那学生又怎么会相信你讲的一切呢?“由细微处见精神”,人的思想品质素质是会从细微处表露出来的,在这一点上,我们当政治教师的决不可以掉以轻心。

对政治教师来说,还有一个重要的课题是:提高自己的教学和教育观念素质的问题。

观念的转变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甚至可以说它是关系到德育课程教材改革成败的大问题。观念的转变本质上是怎样将思想政治教学由应试教育转到素质教育轨道上来的问题。这可能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怎样处理好知和情、行关系的问题;二是实事求是地安排好思想政治课教学诸项内容的问题。

以往的思想政治课教学,重于知而轻于情、行,甚而至于走向极端,把知识的学习抬到不适当的位置,使思想政治课异化成为一般的知识课。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失去了情和行,也就失去了思想政治课的灵魂,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根本目的也就失去了。这种局面必须改变。道理要讲的,但不宜多。道理要讲得浅些,浅而明了,要重在正确情感的培养和行为的训练。要使行为规范化,在生活领域内形成种种切实可行的规矩。要使行为训练走向经常化,最后形成良好的生活和工作习惯。只有这样,思想政治课教学才能在学做人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思想政治课十分地强调了政治性内容的教学。这在一定条件下是必要的。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内容更丰富了,不少原先看来并不属于思想政治课的内容也进入了思想政治课,一些原先被忽视的内容,比如心理品质问题,现在普遍地被重视起来了,这样,思想政治课教学的诸教学内容有一个重新安排的问题。从总的趋向看,应走向越来越实在,越来越切合学生的生活和思想实际。

政治教师还需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水平。对广大政治教师来说,提高业务素质具有特别的意义。从一般意义上讲,人人都有提高业务素质的问题,各门课程的教师都有提高业务素质的问题。因为社会在进步,知识在更新,你不学习,就要落后,就难以完成教学任务。这些,对政治教师来说毫无例外。但政治教师还有个在新的领域内加强学习的问题。许多知识,我们在过去是未教过的,在大学时也未好好学过的,现在却成了教学的重头戏,不学,怎么行?比如,心理品质教育,过去很少有教师涉及,可现在进入了教材和课程,怎么办?只得认认真真地学。什么是心理?什么是心理品质?什么是意志?什么叫情感?都要我们去学。还有,社会责任感教育,过去我们知之较少,在中国的诸多词典中,连“社会责任”这个词汇的解释都没有。可见,这里学习,包括向生活本身学习,在生活实践中,认识理解社会责任是怎么回事,这可能比单纯向书本学习要困难得多。

还有一些知识,“新”就“新”在与原来的理解、思维模式不一样。比如说道德,过去我们是以德目来分类和讲述的,无非是诚实、忠厚、进取、勇敢、刻苦、自励,等等,现在我们的课本作了很大的变动,讲的是家庭道德、学校道德、社会公德,按照人们自己的生活圈来划分道德圈,在每个道德圈内再讲述各自的道德标准、道德要求、道德规范、道德准则。这是一种创新,也是一种更新。这就必然要求我们的广大政治教师从新学习、从新研究,从新组成自己的知识库。

有些政治教师叹息:政治教师是年年都是新教师。我们认为,从一定意义上看也没什么不好,年年都学习一点新东西,年年都吸收一点新养料,这对一个政治教师来说,是何等的必要呀!

三、

我们在这里可以提出一个命题:政治教师要善于修养自己。修养自己的过程也就是提高自己素质水准的过程。

读书无疑是修养自己的重要途径。过去人家看不起政治教师,认为政治教师没什么学问,就是靠嘴巴功夫吃饭的。不,政治教师应该成为学问家,真正的学问家。马列主义是一门十分深奥的学问,怎样育人也是一门十分深奥的学问。这里涉及到教育学、人类学、社会学、伦理学、法学、经济学等诸多的学问。我们要尽量多读些书,使自己的知识宝库更丰富些,这样才能在教学中运用自如,“学到用时方恨少”,政治教师也不例外。

读书宜杂。政治教师尤其应博览群书。思想政治课是一门多学科知识的综合性课程,涉及的面极广,不只包含有社会科学各类知识,甚至与自然科学的许多知识也息息相关。我们要在杂的基础上求精,那样的“精”才会有分量。当然,博与精都不易,要下大功夫可能有所收获,而且要有长期的坚持精神。

德育课程论文篇(5)

学校是实施以德治国方略的重要阵地,是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主战场。我们的学校德育从内容到形式既全面又精致的德育体系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接班人。改革开放以后,学校德育在多元化的道德环境中,出现了与显性德育并存的隐性德育,并对年青一代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不管是正面还是负面.都将远远超出显性德育的期望效果。

一、隐性德育及其功能

目前对隐性德育的概念还没有一致的说法,本文是借鉴我国西南师范大学靳玉乐教授关于“潜在课程”的界定。从“德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阶级的要求,有计划、有目的、有意识地对受教育者施加道德影响.并通过受教育者自身的努力使一定的社会思想、道德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思想品德的教育活动”中引申出来的。所谓隐性德育.是通过社会和社会关系结构的各种环境有意或无意、自觉或不自觉地传递给受教育者的非规定性的信息影响活动。隐性德育作为一种独立的德育形态,就其内涵来说,它是非学术性的,不直接规定学科内容。也不直接决定受教育者学业的进程。它更多是属于非实体性的精神文化,如社会公德、行为规范、道德氛围等.它是显性德育之外所获得的一切德育成效,是显性德育本身或显性德育以外的隐蔽的、无意识的或被受教育者完全认可的那部分信息。其外延不仅超出学校显性德育所规定的范围,而且延伸到社会上各种不确定的却又对受教育者发生潜移默化影响的非规定性的信息。因此。就其外延来说,可以把隐性德育分为如下几大类:

一是学校层面的隐性德育,包括:(一)显性德育课程背后隐含的隐性德育。学校显性德育课程大体有如下三种:一是各种“正规”的政治理论如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等。二是校外与课外的各种班团活动、校内外的德育活动及各种集会与活动中的道德教育。三是学科教学中的德育因素。教育者在显性德育课程中“有目,的”、“有计划”地理论灌输和说理教育时,传递了很多自认为有用的东西,但受教育者“学会”的或“获得”的并不一定就是这些课程的设计者和传授者所预期的结果。可能是设计者和传授者所预期的东西,也可能是部分甚至完全与预期教育目的相反的东西。这“相反的东西”就是这些显性德育课程背后的隐性德育内容的反映,如宿舍生活、治学态度等品德养成教育。(二)是“硬件”——空间规划的隐性德育。它指的是学校建筑物、教学设施、生态环境和校园规划等物质方面的“硬件”和空间环境方面的布局,对受教育者所发生的潜移默化的隐性作用。校容校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与反映着教育者(尤其是学校领导)的价值取向,因此,教育社会学家科尔指出:“物体在空间里的摆放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房间以其物理形式表示着该场所与物体的精神灵魂。一位教师的房间可以告诉我们他的性格以及他正在干什么。的确,“硬环境”起着隐性德育的作用。(三)是“软件”——精神形态的隐性德育。“软件”是指一种“软环境”的规划,这种“软环境”主要包括制度形态层面的和精神形态层面的两种隐性德育。制度形态层面的隐性德育.主要是指学校的各种规章、规则、规范和领导、教学、生活与一切活动,以及教育评价等多种组织方式的隐蔽形式.影响着受教育的思想观点、价值观念、道德品性与行为方式。例如在受教育者的操行评定中,大都写着迟到、旷课扣多少分等.但在做好事等方面却可以累计加分,分数互相抵消甚至加分比减分更多时,能宣布他(她)操行好还是不好?又如我们的考评制度中对受教育者考试作弊采取的“不能参加正常补考”等的处罚措施,其本意是为了教育受教育者,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考风建设。而考生除了“不能参加正常补考”外.还可以参加最后一次性补考,只要考生在这“最后一次补考”中“努力学习”,通过了就照样可以毕业。这种考评制度除了给受教育者“平时可以不学习,主要最后关头努力一跃就可以,平时的迟到、旷课又算得了什么”的一个负面隐性德育信息外,就没有什么有意义的作用。精神形态层面的隐性德育,是指集中体现和反映学校的历史传统、精神风貌、校园特征.以及学校成员共同持有的目标追求、价值体系、道德情感和行为模式等,对受教育者发生深刻的、非规定性影响的校风班风、教风学风、师生关系、教师人格等精神、心理因素。“它所传载、倡导的道德价值和校园精神已浸透和附着在校园内的多种环境因素及学校成员身上.而且赋予学校以特有的个性魅力,从而使生活在其中的每位学生都深刻影响。”

二是社会层面的隐性德育。包括:(一)体制和制度层面的隐性德育。主要是指经济体制的根本转换。伴随着其他体制转变的过程,一些似是而非的观念,一些消极现象所带给受教育者的模糊认识和影响。这些直接或间接地成为隐性德育并对受教育者产生负面的价值影响。(二)观念和行为层面的隐性德育。是指在价值取向多元化的格局下,西方的价值、政治等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在渗透的过程中,给受教育者造成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目前对我国受教育者影响最大的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和物质主义社会思潮。这不仅使受教育者的观念错位,更导致受教育者行为的偏差,如:旷课是自由的表现。经济发展等同于追求金钱等。隐性德育作为一种非规定性的精神文化,与显性德育相比,对受教育的“隐性”作用具有广泛性、潜隐性、易受性和主动性等特性。广泛性包括隐性德育内容的广泛性和影响对象的广泛性。隐性德育的内容不仅包括道德的、文化的,还包括政治的、经济的、审美的、心理的等所有的社会信息。影响对象在本文主要是指在校接受教育的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即所谓的受教育者。潜隐性是指隐性德育通过传媒把有关道德的、政治的、经济的、知识的经验等的折射,对受教育者施加潜移默化的影响。易受性是指隐性德育对受教育者的影响是非强制性的。受教育者对隐性德育的接受往往出于自尊、自重的心理体验,自觉地接受。比起教育者“苦口婆心”的劝诫易受性更强。主动性是指不象显性德育那样被动地接受,而是根据自己独特的认识结构和情绪体验.对隐性德育传递的信息进行有选择的摄取和加工.体现出受教育者积极主动的探索精神。

由隐性德育涵义和特性所引发出来的隐性德育的功能有:一是整合功能。受教育者自觉地把社会上的各种信息反映到自己的头脑,进行不断地筛选、加工,整合成为自己可以接受的“信息”。这整合功能会发挥其巨大潜能.促进受教育者品德结构的优化或异化发展。二是导向功能。是指“对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的形成和道德品质的提高具有的引导、激发和鼓励的作用。激发他们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热忱。鼓励他们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从而教育和引导他们树起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三是约束功能。隐性德育具有“内在驱动力’,良性的隐性德育因素在一定的道德范围和道德水平上具有制约受教育者的思想和言行的作用。它对与良好道德环境不协调的思想动机、行为举止总在责令和规范,警醒受教育者随时随地进行自我约束。四是反德育功能。任何一个教育者都知道:“学好三年,学坏三日”。当受教育者所接收的隐性德育信息与我们的显性德育内容相悖时.任由教育者再“灌输”正面的道德内容,找出很多正面的英雄事例,“甚至用‘霸权性语言’来‘统治’德育空间的对话形式与气氛”。祈求进行“拨乱反正”,然而,总因“证据不充分”和背离时代现实而显得苍白无力。

二、隐性德育与德育课程改革

与隐性德育的效应相反的是,当前德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忽视人的真实感受和生命体验,忽视受教育者对求真、向善、创美的心理追求及行为实践。从教育内容上看“只注重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的知识原理的认识教育和历史典故、英雄人物的事例讲解”,或者以反面案例来“教化”受教育者,却忽视了受教育者认识情感和意念这些隐性德育的具体的深层次的内容。从方式方法看,基本上是教育者以“道德的权威、真理的化身”和教者自身的人格来进行道德教化和道德知识的灌输,忽略了隐性德育中的自然的非拘谨的千差万别的形式。因此,德育教育改革呼唤隐性德育参与其中。

(一)改革的原则

改革并不是随心所欲地改或革,而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来进行。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

在德育课程改革过程中,实事求是就是要求强调突出隐性德育的同时,并不否认、排斥显性德育.而是强调二者在功能上相互渗透、相互补充。人所共知的是显性德育在提高学生认识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道德规范和伦理要求主要还是通过显性德育来传递的,忽视道德知识的灌输和道德判断能力的培养不可能达到理想的德育效果。同样,不注重隐性德育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个体觉悟的提高,德育的实效就不能令人满意.只有通过相互融合才可能获得最大的德育效果。因此,我们“德”的内容选择和“育”的策略运用,都必须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加以讲解、分析,既不夸大德育之功效,也不隐瞒或回避隐性德育的效能。

二是整体优化的原则。上述理论告诉我们,德育的内涵丰富深远,既有物质层面的也有精神层面的,既有观念层面的,也有行为层面的,不管哪种层面,其所反映的隐性德育均对受教育者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要重视显性德育和隐性德育共同构成的德育环境(有人称之为德育场)对受教育者施加的影响,在“德”的内容选择上。构成其主题内容的各章节体系由浅人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方式构建其“德”之整体结构,使之达到优化有序的重组。在“育”的策略运用上,按照内容决定形式的理念,选择单一与多元、简单与复杂、传统与现代的“育”之灵活运用,使“德育”取得最大的效果。

三是真善美统一原则。德育最大的价值便是使受教育者求真、向善、创美。德育课程改革要使德育内容的知识价值科学价值和审美价值达到高度统一,引导受教育者去求真、向善和创美,实现行为价值和道德价值的完美结合:而受教育者所处的是个大环境,深受着社会、家庭、学校三方面的显性和隐性德育的影响,社会环境对他们的影响是深刻并且难以预料和控制的。所以,德育课程改革过程既要兼顾理论层面的真善美统一原则,又要注重让受教育者在自己的实践中探索和体会,创造好的隐性德育,消除不好的隐性德育,要辩证地看待他们的交往和实践活动。对在活动中受到的正面或负面影响.给予正确、适当的引导或消解,引导他们在复杂的环境中经受锻炼,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去接受考验,使他们真正增强抵抗力,形成内心的、稳定的思想道德素质。

四是灵活创新原则。同志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要深刻挖掘显性德育课程的“言外之音”;要精心设计学校空间环境和文化环境,让“硬件”蕴涵高尚的灵魂;要民主制订学校的规章制度,让学生受到良好的隐性德育的洗礼;要积极稳妥地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塑造美丽的精神家园。

(二)改革目标的价值取向

德育课程论文篇(6)

2具体实行步骤和措施

2.1学校首先应有一个科学的乡土课程开发规划和教学指导方案。

诸城是一个文化浓厚的北方县城,历史悠久,经济发达,是舜帝故里,恐龙之乡,苏轼超然文化博大精深,具有丰富的乡土课程材料。我校深挖诸城的乡土材料,把乡土课程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根据职业学校的特点,把乡土文化作为育人一个目标,出台了乡土课程开发规划和指导方案。

2.2编写简明的《乡土教材》。

我校由校长主持编写的乡土教材《龙乡风情》,按历史、经济、政治、自然、名人、文学等类别编写。编写实践过程中,除了有本市文化专家作理论的指导外,由本校得力老师30多名参与资源开发,参与的学生与家长更是不胜枚举。大家有的在网络上查找资料,有的向年老的人请教,有的把自家老书甚至族谱都找出来。参考了《中国民俗》《诸城县志》《可爱的诸城》等的许多书目。这样,历经五载,三易其稿,对诸城的民风民俗进行了搜集整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最终续集成册。成为全校师生甚至社会上的许多人认识诸城文化的重要书籍。

2.3乡土课程的贯彻实施要注意三大结合。

一是校内课堂与校外课堂结合。作为一门课安排专门老师系统讲授乡土教材,不定期聘请当地专家学者到校作专题报告;乡土课程的学习不能能只停留在书面和课堂上的探讨学习,要让学生参与实践,走出课堂,走到广阔的山川自然和社会生活当中。利用寒暑假等节假日组织师生市名山大川,名胜古迹去考察学习,访问长者,探寻古旧村宅,记录名人轶事;学校和诸城的许多景点、企业等建立联系,组织学生到我市的北汽福田、新郎西装厂名企业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扩大学生认识乡土文化的途径和范围,促进乡土课程学习向纵深发展。二是将乡土课程与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将乡土课程融入到主题活动中,以多种方式丰富完善主题,更能促进学生的发展。学校探索了以恐龙文化、大舜文化和苏轼文化等为主题的多项活动,通过这些主题活动,学生不但丰富了历史文化知识,而且对自己的将来的就业创业等有了新的启发。三是乡土课程与专业发展相结合,将乡土文化的学习与学生个人实践相结合。不能为了单纯的乡土教学而教学,要与学生的专业发展密切结合。旅游专业,就要把乡土课程中旅游元素专业结合起来,其它内容略学;建筑专业,就要抓住乡土课程中的人文古迹古代现代的建筑大做文章。机械专业,就要突出乡土课程中的现代企业经济的发展的篇章。总之要充分挖掘乡土课程的专业元素与现实的就业创业专业学习结合起来。

3我校实施乡土课程教学的效果与思考效果:

3.1培养了学生爱家乡的情感,增强了就业创业信心和能力。

我们诸城有丰富的舜帝文化、恐龙文化、苏轼文化以及服装业、食品加工业等品牌企业,在学习参观的过程中,一届又一届的毕生心灵得到陶冶,情趣得到提升,增强了对家乡的自豪感、自信心。??通过参观调查诸城的名牌企业,学生们感到要学习企业家们迎难而上不达目不罢休的精神,有的暗立斗志,毕业后也要报效家乡。

3.2提升了办学声誉,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学生以良好的素质赢得了较高的就业率和社会声誉。我校幼师专业学生年年抢购一空,其它专业就业率90%以上。我们的探索表明,加强对学生的乡土教育,是提升中职教育的一个很好的措施。

德育课程论文篇(7)

二、《品德与社会》课程渗透人文教育的必要性

学生所接触的人、事、物都有局限,还没有形成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等高科技的发展,学生通过这些高科技来了解社会,但毕竟还有些差距。而《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培养学生的主要途径。人生一词对于学生来说可能比较难理解,很多人会觉得对于学生来说“人生”还很长,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但是如果学生在学校不去了解这个社会,以后又如何来适应它呢。学生在学校不仅是学习知识,更重要的是认识这个世界,认识这个社会。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是为了更好地引导学生深刻体会人生的意义,更好地了解社会。而《品德与社会》课程主要是以学生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优秀品质的养成,其核心就是让学生形成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这与人文教育非常符合,在《品德与社会》课程中渗透人文教育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刻不容缓的。

三、如何在《品德与社会》课程中渗透人文教育

培养学生人文精神是现代教育的要求,而《品德与社会》主要内容就是培养学生优秀品质的养成,这非常符合人文教育的要求。因此,在《品德与社会》课程中渗透人文教育是非常可行与必须实行的。如何在教学中实现是教师工作的方向,笔者觉得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以人文本的教学方式

以人为本是人文教育的根本,在课程教学当中渗透人文教育就应该做到以人为本的教学方式。以人为本的教学是以学生为教育的主体,进行人性化教学,尊重学生的个性。在教学当中,学生才是主体,而每个学生都为独特的个体,他们是具有差异性,应该针对不同的学生进行差异化教学,这就要求老师更加的了解、关心学生。而且老师应该了解学生的心理变化,让老师与学生处于平等的双方进行交流,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传统的《品德与社会》教学中,老师只是单纯进行说教,让学生认识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而以人为本的教学中,老师不仅是引导者,更多的是促进学生人文精神等的形成,提高学生的各项能力,如自主学习、优秀品德养成等。当前推行的以人为本教学,首先,是老师应该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让学生成为主体,成为课堂的主人,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当中;其次,将实际生活与课堂教学联系在一起,真正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质与人文精神,从而使学生能够得到全方面的发展。

2.社会要求与个人道德相符

《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培养学生符合社会要求,而人文教育更注重的是学生个体,培养学生的个人道德等,在教学中渗透人文教育就应该将两者相统一。在《品德与社会》教学中,老师不仅要注重学生社会责任感、公平等社会要求品质的培养,还应该将个人道德融入其中,使学生从小就养成高尚的道德品质,使其能够终身受益。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在《品德与社会》教学中,老师应该注重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促进学生守法懂法的同时提高道德,在平时的生活中做到尊老爱幼等中国传统礼仪道德。在《品德与社会》渗透人文教育,老师在课程教学中将社会要求与个人道德相统一,培养新时代人才。

3.创新思维的培养

人文教育注重学生个体,培养其创新思维,而传统教学是被动式灌输,往往将学生的思维困在条条框框中,在教学中渗透人文教育应该注重创新思维的培养。创新思维的培养是实现开放性思维,对已知的认知具有怀疑态度。在社会发展中,人类科学的进步设想与怀疑是最重要的两个条件。在《品德与社会》课程中,渗透人文教育,培养创新思维,需要老师与学生进行良好的情感沟通,促进学生独特性格等的培养。在当前的教学中培养创新思维,老师应该帮助学生认识社会,让学生自己去探究发现,如在案例教学中,老师对于相关案例中的问题不能直接说出对与错,应该让学生自己来分析,有些观点也要学生自己来总结,然后老师对于学生的观点进行相应的点评。在人文教育中,老师与学生处于平等位置,培养创新思维,老师要尊重学生的想法与观念,促进他们形成自己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4.充分发挥课程资源

《品德与社会》课程具有引导与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但在教学中,老师往往只是将课程资源传授于学生,对于加强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需要更大程度的发挥课程资源。课程资源包括课内外资源,在课堂教学中,老师对知识、理论等讲授,将学生结合课外生活,引导他们正确认识社会。如在课堂中,老师引导学生提出问题,让学生在课外自己去调查探究,并进行整理,在下堂课中,让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也许有些学生的观点不一定正确,老师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观念的同时,不能去扼杀他们的想象空间。

德育课程论文篇(8)

在培养与促进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的德育中,各种教育因素(体智德美劳各育)、各种教育力量(家庭、学校、社会)、各种教育影响(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以及各种教育形式(活动教学、学科教育与环境中的体制和气氛的教育作用)是各成系统并各以整体的形式发挥其全息整体教育作用的;同时,各个系统又是以特定方式构成一个更大的整体对学生发生综合性的教育作用的。因此,我们认为,要从四个方面考虑德育课程的改革问题:1.根据系统论与全息论关于整体系统与全息联系的观点,我们提出以体立德、以智启德、以美冶德等方法与途径;2.实施家庭、学校与社会全息对应的整体教育与整体德育;3.发挥全面参与社会整体生活(经济、政治与文化生活)的德育作用;4.建立由两类正规的、显性的课程与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课程组成的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即认识性德育课程、活动性德育课程、体制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与气氛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以及前两类德育课程中“隐性的”或“潜藏的”德育“课程”。

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的第一个组成部分是认识性德育课程。认识性德育课程也称理论性德育课程,它是通过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的知识、观念与理论的学习与教学(育)去促进学生道德认识、道德观念与道德理想甚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习惯的形成与发展。这种认识性德育课程与传统的德育课程相类似,或者说是从这些课程“原型”中脱胎而来的。但是,无论在目的与任务、内容与途径(或组织形式)、过程或规律、原则与方法乃至效果的测试与评定等方面,这种认识性德育课程与传统的知识性德育课程有着很大的不同。

从欧美国家德育课程发展史看,从学校教师、校长对学生进行的比较零碎的劝诫、说教、讲演,到《圣经》学习、公民课、社会课、道德哲学、哲学研究、道德科学等比较系统化、理论化的德育课程,都属于从知识、理论角度入手培养学生道德品性的知识性德育课程。这种传统的知识性德育课程及其具体的实施方法直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直在欧美学校中普遍存在着,也正是从那时起,由于社会的变化与发展等因素才受到人们的批评与否定。当时,从理论角度对这种“传统品格教育”提出批评的主要是杜威。在《道德教育原理》等论著中,杜威批评“传统品格教育”中直接讲授道德规范或美德知识的方法与方式实质上是将道德教育变成了“特定的问答教学”,“关于道德的功课”,因而是不合理的,也是无效的。

对于欧美学校中传统德育课程的性质与效果作出科学的否定性评价与批判的是一些心理学家的研究成果。在本世纪20年代中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哈桑与梅领导的“品格教育研究会”对当时的德育——“品格教育”进行了科学研究并得出了否定的结论。这一研究发现:人们在口头上主张诚实是道德的价值,但与他们的实际行动毫无本质关系,一些要欺骗的人在口头上会与不欺骗的人一样或者更激烈地反对欺骗;教师在班级内认为的诚实的人数与实验测量出来的人数不相符。

这一科学角度的研究与前述社会变化、理论家批评等因素结合在一起,不仅证明了传统德育课程,特别是知识性德育课程的不合理性与无效性或低效性,而且直接导致或加剧了传统德育课程在学校中的被否定与消失。

从中国德育工作的最近几十年历史与现状看,学校德育工作的途径、方式与方法基本上有如下三类:1.名称不一的各种“正规”德育课程,如公民课、大学生修养、法律基础课、思想品德课、中共党史或中国革命史(及国际共运史)、政治理论课以及各种集会与活动中的道德谈话。我们将这一类课程称作“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2.课外与校外各种班、团活动及其它校内外德育活动。我们将这一类称作“活动性的”或“实践性的”德育“课程”;3.“各科教学”中的德育因素,即有关学科的课堂教学中的德育作用。这种德育体系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过其积极作用,而且现在仍在发挥作用。但是,从具体的分析看,这种德育课程体系一方面表现出繁多、过量而效果不好,另一方面却存在着不完整、在应该予以重视的地方没有给予注意的问题,例如,上述第三类德育因素或德育“课程”经常因为它是隐蔽的或无形的而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第二类各种旨在德育的活动在多数情形中常常会变成各种单纯的道德行为“训练”的活动,从而在实际上效果不大。至于第一类各种“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可以从三个方面看。第一,在这种德育课程中,被用来教给学生的是被编成各种形式的教材或教科书和学习资料中的“有关道德的”知识(KnowledgeaboutMorali-ty)或“道德方面的”观念(IdealsaboutMorality),它们是伦理学与道德学或道德社会学中的知识内容或观念体系,是非道德的(Unmoral)知识与观念,而不是道德与道德教育意义上或范围内的“道德知识”(MoralKnowledge)与“道德观念”(Moralldeals)。对于前者的教育与学习在本质上只是一种智育范围内伦理学的知识性教育与学习,只是一种“特定的问答教学”或“关于道德的功课”;而对于后者的教育与学习,只要其正确合理,就是一种真正的德育意义与范围内的教育与学习,它将会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真正能影响与指导其实际道德行为的那种道德认识、道德信念或信仰。第二,在学校的这一类德育课程中,存在脱离学生实际情况与发展水平、接受愿望的现象。第三,知识性德育课程的内容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自身的稳定性、逻辑性与科学性。

总之,这种“知识性德育课程”或“理论性德育课程”,因为其“道德功课”的性质与一定程度的“空洞说教”的缺点,在其对学生的实际影响或“教育”作用上,从积极方面看,能让学生们“学会”或“知道”一些“非道德的”知识或观念,即“有关道德的”知识或“道德方面的”观念,但是,在形成真正的道德认识、道德信念、道德理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习惯方面就收效甚微了。

对于传统的与现行的知识性德育课程的上述缺点,不少欧美国家采取了不同形式的改革实验。在其中,最值得我们重视、研究与借鉴的是柯尔伯格的认知——发展的德育方法,特别是他所创导的课堂道德两难问题讨论法及其德育课程的理论与方法[1]。作为德育课程及其教学领域的一种新探索,它对于学生道德判断发展和道德行为成熟是有积极作用的;同时,它作为一种特定的道德教育方法,某些方面是有限度的;当这一方法与其他教学活动和社团活动及各种隐性课程相联系时,其作用将得到保证和扩大。在我国学校认识性德育课程及说理、讨论、辨别等德育方法的建立、改进、发展与实施过程中,这种课堂道德两难问题讨论方法与道德推理课是值得批判性借鉴的。当然,借鉴国际经验,建立适合中国实际的科学的认识性德育课程,特别是德育课程的教学方法与途径还有待于大量的比较研究、探索创造与验证性实验。

整体大德育课程的第二个组成部分或第二类是活动性德育课程,也称实践性德育课程。在其中,又有正规的、显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与非正规的、隐性的德育“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这里要讨论的第一个重要问题是:德育课程的主要性质或主体部分是认识性的还是活动性的?是理论性的还是实践性的?还是两者并重?无论在欧美还是中国,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既是一个从未得到解决的理论问题,是一个需要予以解决的实际问题。从欧美的情况看,在德育课程问题上,人们所做的与所想到的一直是一些看得见、可操作的知识性的、理论性的或认识性的课程。这类课程正如前文所指出的那样,是没有多大效果的。退一步说,即使此类课程的某些部分的确对学生的道德认识的发展起了作用(如道德推理课的效果一样),但是,在这种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习惯之间还有很多中间因素与问题有待研究与解决。

其实,道德知识与道德行为的关系及其教育问题是一个相当古老的问题,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人就提出了“美德可以被教吗?”的问题。在苏格拉底看来,智慧就是道德,对道德的认识即会导向对道德的实践(德行),因此,美德是可以被教会的;从现代角度看,苏格拉底的观点只有在前述道德讨论课等严格意义上的认识性德育课程的正确教学中才能成立。而对于苏格拉底同时代的许多人来说,“美德可以被教吗?”这一命题是否成立要取决于“美德”意味着什么与“教”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教”给学生“美德”,究竟是指将“有关道德的知识”教给学生呢?还是指通过特定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德行”呢?“在前一种情况下,美德是一种事实,可以象历史学、社会学或政治学之类的任何其他事实材料那样用理智的方法来教。在后一种情况下,美德是一种行为。德行是一种技艺,技艺的进步需要实践”[2]。在这一问题上,亚里士多德有非常明白的看法。他指出,美德有两类:理智的和道德的。“理智的美德由教学产生和发展,道德的美德由习惯而来。我们首先是通过练习道德的美德才能获得他们;由于实行公正的行为我们才变得公正,由于实行节制和勇敢我们才变得节制和勇敢”[3]。当然,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因此否定智慧或理智美德的作用,而是要求年青人不仅要具有清晰地认识与思考伦理问题的能力,也要将他们的选择付诸实践。

在现代学校德育中,如同古希腊一样,根本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将道德认识与推理的教学与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这一问题的一个侧面看,即从一切德育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具有符合一定道德要求、标准的道德行为及习惯的角度看,道德教育的重心是,在具有道德认识的同时或在此基础上从事实际的道德活动或道德实践。这正如学游泳,必要的理论知识是前提条件或基础,但是,真正学会游泳最终要通过亲身的游泳实践活动才能实现。同理,在学校德育的课程问题上,我们认为并强调,要采取适当删除、合并、精简等方法,适量削减学校的各种知识性德育课程中不科学的、效果不好的门类与内容,并根据哲学伦理学、道德发展心理学、道德社会学等理论与社会实践发展的规律与需要,研究、探索并逐步建设几门真正意义上的认识性德育课程。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并强调,在学校德育课程体系中,活动性德育课程也是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或“主课”之一。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也应有系统的教育与教学目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科学的测评手段和标准。

有关活动性德育课程的第二个重要问题是它的外延的界定与内涵的确立问题。从表面上看,我们可以将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课程”体系中的各种课内外与校内外的班组、团队会活动与最近几年在我国兴起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原型”。但是,与此同时,在这两者之间,无论在课程的外延或范围(数量)上还是在内涵或本质属性上都有着明显的差别。

从外延或范围、数量上看,我们所说的活动性德育课程既包括前面提到的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体系中所提到的各种专门活动,又包括各种非专门性的、从未被看作德育活动的、甚至从未被看作教育活动的、但却具有育德性、德育意义或德育作用的,即对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发展有客观必然的实际影响的其它一切校内与校外的正规与非正规的活动。这些活动都应该被活动性德育课程的设计者与执行者加以认真的考虑与吸纳。

其次,从内涵与本质属性上看,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体系中的不少德育活动或实践,是在教师、学校、家长与社会的“要求”下,由整体对学生个人的、从上而下的、自外向内地单向地“组织”或“发起”、并要求学生“参加”的。这种“参加”在很多情况下是被动的。与此相反,在我们提出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中,学生是主人或主体,是真正的“参与者”与“当事人”,不是“客体”、“旁观者”。在其中,学生是他们的“人生舞台”——学校生活与社会生活的“演员”、“主角”,也是他们自己的“管理者”或“领导者”;学生参加的一切活动都是一种“主体参与”活动、一种对教育活动与社会活动的“介入创造”活动。在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中,教育者认识到并在实际工作中遵循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主动的主体的原则,把学生看作是有权利并有责任或义务参加或参与校内外一切活动的积极主体,引导启发学生作为活动的积极主体意识到自己作为活动的主体有权利也有责任并真正自愿地主动地、直接地、民主地参与到校内外各种事务、活动及其决策与管理工作中去,从而主动地选择、吸取(“接受”)各种活动的教育影响,以发展自身的参与意识、参与责任感、参与能力与其它各方面的品性、能力与素质。这是一种发自主体内部的、自内向外的、主动积极的活动,是一种真正的自我教育活动。这种主体参与式的自我教育活动在本质上是一种学生主体“自己塑造自己”的活动或“自己构成自己”的活动,而不是被动地“被人塑造”或“被人模造”的活动。人具有主体性与创造性,他需要的是将其作为主体的真正的教育与自我教育。只有这种主体参与式的自我教育活动才会为德育中存在的空洞说教与机械训练和学生言行不一(知行脱节)与缺乏自觉纪律和责任感(及使命感)等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与方法。在这个意义上,主体参与式活动是真正的自我教育的德育活动,是真正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这种主体参与的自我教育是“教育的最高形式”。

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真正的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外延或范围与内涵或本质是什么?在中外德育理论界,从总体上看,从理论角度对这些问题作系统探讨与阐述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过,学校德育的实践发展已经先于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在当代教育特别是学校德育实践的改革与发展中已有了不少有意与无意地、自觉或被迫地出现的各种可以被归入我们所称的活动性德育课程领域的新措施、新方法与新尝试,尽管它们在外延或范围、尤其在内涵或本质上并不完全、也并不严格地符合活动性德育课程的要求。

用传统的经典的德育课程理论看,现代欧美大多数学校不仅没有过去那些如公民课、道德哲学等知识性德育课程,而且也没有过去那种通过宗教活动、学校仪式与通过榜样、学校规则控制学生生活,形成特定道德品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从这一意义上看,人们可以说,现代欧美学校无德育。但是,从现代的课程论观点与现代德育课程发展的实际看,在欧美大多数学校,除了通过各育、各科的学科教育与教学中的“潜在德育课程”或“隐性德育课程”以及我们论及的道德推理课等“显性德育课程”影响学生的道德发展外,更有通过由学生作为主体参与的各种校内外活动(学习、生活、闲暇活动与劳动等)对学生进行教育或使学生从中受到教育(同时也是自我教育)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学生们正是在这些日常的活动中,学会社会生活、获得道德成长的。在传统教育观与传统课程论中,看起来是“无德育”的不少欧美学校,实际上是无处没有德育的“泛德育”,而且其效果还是不错的。这一现象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与批判借鉴的。

在我国学校,通过各种活动、实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与道德教育,历来是受到普遍重视的,而且积累了不少好的传统与经验。从形式上看,可以归入我们所称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范围(尽管从内涵上看还值得研究)的有:专业实习与毕业设计(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教学实习、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等)、社会考察与社会调查、公益劳动与社会服务(包括咨询服务、课外学术活动等)、军事训练与勤工助学。此外,如实验、练习、作业、音体文娱活动等等也对学生品德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最近十几年中,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发展与研究。它既是一种广义的教育、教学活动,也是一种特定的德育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各个方面,不少学校作了系统的、制度化的探索。这些社实践活动不仅对专业学习来说是必要的,而且对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方面的素质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前述种种历史传统与新的探索对于建立活动性德育课程是一个宝贵的经验;但是,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建立需要一个广泛借鉴古今中外的经验与理论,并在此基础上经过逐步的、反复的、漫长的科学探索与实验的过程。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国际课程理论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发展是隐性课程(Hidden-Curriculum,又译隐蔽课程、潜在课程、潜藏课程或潜课程)或自发课程(UnstudiedCurriculum)概念的出现与人们对它的研究。

隐性课程或自发课程的概念是由菲利普·W·杰克逊(Phillip.W.J-ackson)在他的《课堂生活》(LifeinClassroom,1968)一书中首先提出的[4]。此后,德里本、弗里丹柏格、罗森塔尔与柯尔柏格等人都讨论过这个问题。而且,在不少人看来,隐性课程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涂尔干及以后的一些功能社会学家、存在主义现象学家以及杜威和皮亚杰那里。

从目前的情形看,关于隐性课程的定义有许多不同看法。按照罗兰恩特·梅根的看法,隐性课程是指“在学校中除正规课程之外所学习的一切东西”,或者是指“能导致学习的(无论是否有目的)、与学校教育相联系的一切东西”;或者可以更具体地定义为,“隐性课程是既非学校、又非教师所教的东西。无论教师如何开明、课程如何进步、以及学校的社会方向如何,总会有某些东西传递给学生。这些东西无需在英语课中讲授,也无需在集会中灌输,但学生总会从中学习到他们的生活观与态度”[5]。

基于现代课程论新发展的上述观点,我们可尝试建设由正规德育课程、显性德育课程与非正规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两大类组成的完整的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其中,首先是正规的认识性德育课程与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这两类正规的或显性的德育课程,然后是潜藏或隐蔽在这两类正规或显性课程之中或之后的隐性的或潜在的德育“课程”,最后是教育环境中体制性与气氛性的德育“课程”。这样,在两类正规的或显性的德育课程之外,还需要研究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或潜在的德育课程。

(一)与认识性德育课程并存的是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这一类隐性德育课程实际上又可分成两个部分来讨论。

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一部分实际上可指学校中专门的、旨在德育的知识性、认识性或理论性的课程——如公民课、大学生修养课、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中隐含的德育因素。专门的认识性德育课程有其预定的目的、内容与作用,但是,学生从这些课程中“学会”或“获得”的并不一定就是这些课程的设计者与传授者所预期的结果。

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二部分指的是学校中除专门旨在德育的认识性课程之外的其他一切认识性课程中的育德因素与育德作用。这种育德因素或育德作用隐含在学校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中,并以无形的、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学生的思想政治与道德发生着积极的与消极的影响。

当然,应该注意的还有其消极作用。教育社会学家们曾讨论过隐藏在历史、宗教、语言、文学等课程中的“教材作者的幽灵”问题,即教材作者、教学材料或内容的设计者与提供者以及教师在价值观、道德观上的偏见、曲解与错误的问题。这些因素中有些是被有意地放入课程内容之中的,有些是无意地隐含在正规的课程内容之中的,有的连作者与教师都没有意识到它们的存在与作用。如历史课本中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因素,宗教、语言文学中的性别歧视与社会阶层偏见。

(二)与活动性德育课程并存的是第二类隐性德育课程。在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中,前半部分是显性的、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后半部分是隐性的、非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从整个隐性德育课程体系看,这是第二类隐性德育课程。当然,即使在前半部分正规的、显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中,也有隐性的育德因素包含其中。

(三)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三类与第四类是教育、德育环境中体制与气氛的育德因素、育德作用或育德意义。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所谓体制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学习与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班级、学校、家庭与社会的组织与管理体制;所谓气氛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学习与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班级、学校、家庭与社会的特定的风气和氛围。在特定的意义上可以说,体制是环境中固定、形式化了的气氛,是“硬”的气氛,而气氛是环境中“软化了的”体制,这两者经常是结合在一起而难以截然分开的。在很多课程社会学者与道德教育研究者那里,体制与气氛两个因素通常与校园内外的文化这个概念相通用。

从特定角度看,这方面的隐性课程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来分析。当然,这三个层次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截然区别开来的。

1.第一层次是物质——空间方面的隐性课程,它指的是学校建筑设计、校园规划与班级教室设置等物质与空间环境方面的“体制”(布局)对于学生发生的潜移默化的隐性作用。罗兰恩特·梅根在分析隐性课程时曾指出:“课堂是一个幽灵萦绕的地方或场所”,在其中的幽灵之一即是“建筑师的幽灵”。有时候,学校的建筑本身就象征着历史传统、校园文化与校园气氛,这一点可以在欧美与中国大学中某些古老建筑物中看到。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可以认为,学校如同一个“舞台”,教育、教学这场“戏”就在其中演出,而影响这场“戏”的效果的因素不光有导演、演员、台词与动作等,“舞台”本身的设计安排及其性质、特点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教育社会学家科尔曾指出:“物体在空间里的摆放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房间以其物理形式表示着该场所与机构的精神灵魂。一位教师的房间可以告诉我们他的性格以及他正在干什么”。的确,传统的学校教室布置中教师站在讲台前,学生坐在讲台下,象征了传统教育中学生的被动地位与知识传播中的权威主义。而当课堂桌椅被安排成圆圈形,让学生围成一个圈坐,而教师成为其中的“平等”一员,一些激动人心的现象与结果可能会因此发生。再就办公室中的桌椅布置而言,不仅反映了学校行政人员与教师的兴趣爱好、生活习惯与价值观念,也对进入其中的学生们发生一定的作用,从而使他们体会到校长与教师的为人风格及其处理同事关系、师生关系的态度与方式。在这些事例中,学校的物质——空间环境起了一种“无声的语言”的隐性教育作用。最后,我们前面论及的学校围墙也是学校物质——空间环境中对学生、甚至教师与公众发生很大的隐性作用的“体制”因素之一。

2.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二层次是指学校组织——制度方面的隐性因素。具体有学校的组织与领导方式,教学、生活与其他一切活动的安排方式、教育教学评价制度等因素。在这一方面值得注意的主要问题有:学校的领导与管理体制是专制的、还是民主的?大学是教授治校还是官吏治校?教师与学校对大学管理的参与程度如何?学生自治的程度如何?在教学计划、教学过程与教学评价中学生的参与程度如何?学校内部有什么样的规章制度、纪律守则?所有这些“制度”或“体制”方面的因素都以隐蔽的方式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观点、价值观念、道德品性与行为方式。例如,作为德国大学学术自由传统之一的学生自由选课制度不仅没有使大教室的座位日趋空闹,相反使学生在学习上更富有自觉性、积极性,并锻炼了学生自主设计、自主学习、自觉检查的习惯、能力与自主负责的素质。在这一点上,我们再看加拿大散文家兼文学教授斯蒂芬·利考克在《我见之牛津》一文中对牛津大学教学状况的描述与评论。他写道,在牛津,“方法是陈旧的,它轻视科学。它的讲课很糟。它有从不教课的教授和从不听课的学生。它没有秩序,没有安排,没有制度。它的课程表令人看不懂。它没有校长,它没有国家立法来告诉它怎样教书……”“然而,它成功了,无论我们喜欢与否,牛津给了学生某种东西,一种生活和一种思想方式。……秘诀何在?我了解到,这个秘诀的关键就在于导师的作用”。但是,导师是怎么教学的?“牛津导师所做的就是召集少数几个学生,向他们喷烟。被系统地喷烟,喷了四年的学生,就变成了成熟的学者”。利考克评论说,牛津并不急功近利,不追求眼见得到的“效率”。只要是好学生,导师“就会对他喷烟,直到在他心里点燃火苗”。说牛津教授只对学生喷烟,当然指的是教授叼着烟斗检查学生的论文与报告,与学生讨论聊天。他重视的是那么一种自由的、融洽的师生关系与教学方式,一种教育气氛对学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其中,教授的指导是通过学生主体的主动积极的学习与探索活动发生教育作用的。大学考评制度中对学生作弊采取罚款等处罚措施,其本意是为了教育学生、严肃考场纪律与公正原则的要求。但是,根据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学生作弊处罚制度似乎没有发生什么有意义的作用。原因何在?我们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这种处罚措施合不合理?有没有作用?这种措施的制订有否经过学生们的民主参与的讨论与同意?的确,从宿舍生活与上课点名等管理制度与规则等等,都需要考虑究竟是单方面地制定一些男女学生隔离制度与上课点名、缺课处罚制度呢?还是让学生作为主体民主地参与讨论制订与执行合适的制度,从而让学生从他们的选择、行动中吸取教训、承担责任、学会自律呢?学校与社会环境中的其它体制与措施是否与此相配合?

3.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三层次是文化——心理方面的隐性因素,它指的主要是各门学科的隐性因素、师生关系、教师人格与心理影响、班级心理环境的气氛等等。其中的某些因素如各门学科中的隐性因素前文已经论及,再如教师的心理影响与期望对于学生的作用大家都比较熟悉(如皮格·玛利翁效应),此处不再展开。这里只就教师人格与师生关系等对学生的影响问题作些讨论。

关于教师人格榜样的作用从孔子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到韩愈的“以身立教”,中国人在这一点上的认识是很深刻的。在外国,乌申斯基曾说过:“教师个人的范例,对青年人心灵”的影响,是“任何教科书、任何道德箴言、任何惩罚和奖励制度都不能代替的一种教育力量”。现代的苏霍姆林斯基说得更好:“形象地说,学校好比一种精致的乐器,它奏出一种人的和谐的旋律,使之影响到一个学生的心灵——但要奏出这样的旋律,必须把乐器的音调准,而这种乐器是靠教师、教育者的人格来调音的”。的确,教师人格的教育力量是很大的,“用追求理智统一性的兴趣感染学生的最好方法是让学生接近一个将自己无私地投入与专注于探索真理之中的教师”[6]。

综而言之,从影响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发展的因素角度看,在学校内外,凡是人们能够想到与看到的一切现象、事物、活动与观念都是广义的隐性德育课程的组成部分。学校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要考虑的有教育中的各种因素(各育因素、各科教学)、各个途径(活动教学、学科教学与环境中的体制与气氛)、各种教育力量(家庭、学校与社会)以及各种教育影响(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等各成系统的德育“课程”以及它们以一定方式构成的更大的整体对学生发挥的综合性教育作用。学生们无论是否在接受正规的、显性的德育课程的教育与影响,他们始终在接受着前述各类隐性的或潜在的或自发的“课程”的影响,这种隐性德育课程对于学生的影响是客观必然的和巨大的,同时,它对于学生的影响和控制又是潜移默化的与无形的,犹如电学中不可见力场的运动和无线电波的不可见传播。学校要引导学生去适应、选择这些隐性因素并主动吸取其中的积极影响,这样,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中,配合正规的、显性的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才会在培养与发展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方面发挥出最佳作用,收到出奇效果。

注:

[1]Kohlberg&Turiel,RecentResearchofMoralDevelopment,Holt,Rinehart&Winston,1973,P.50.

[2]布鲁巴克著,王承绪等译:《高等教育哲学》,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78~80页。

[3]S.G.Lesser,PsychologyandEducationalPractice,Scott,F-oresman,1971,P.421—423.

德育课程论文篇(9)

从**年秋季入学开始实施的新一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改革方案,不仅涵盖了所有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德育课程,也包含了五年制高职大部分德育课程,并深刻影响着独立高职高专“05方案”的德育课程。这次职校德育课程改革,将对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应用型人才,造就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重要作用。本文就新的职校德育课程改革的实践,作一些初步的思考与探讨。

一、职校德育课改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

职校德育课程由**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政治课课程设置方案”制定,经**年《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出台,再到这次德育课改新方案的实施,反映了职教事业大力发展和职校德育课改不断深化的历程。当前,职校德育课程改革势头如火如茶,但仍面临着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一)职校德育教学的社会环境有了很大变化

随着我围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们在思想认识、道德选择、价值取向等方面的独立性、多样性、多变性、差异性日益增强。世界范围内围绕发展模式和价值观的竞争凸显,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流日趋频繁,意识形态领域渗透与反渗透的斗争尖锐复杂。各种社会思潮投射到校园,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任务更加艰巨,使职校德育教学增添了难度。

(二)职校德育教学的对象特征明显

职校近年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总体生源是积极向好的。但相当一部分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比较薄弱,行为习惯养成相对缺乏,他们中大部分来自城市中低收人家族和农村家庭。职校生形象思维、直观思维,动作思维较强,抽象思维、逻辑思维欠缺。部分学生中,存在网络社会那种“精神上无根、学业上无求、生活上无序、交往上无礼、伦理上无情”的问题,甚至少数学生对正面引导、理性教学存有浮躁心理和逆反心理。

(三)职校德育教学观念存在误区

学校师生和家长群体对职校德育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许多学生是中考的失利者,带着无奈的心情选择了职校,对完成学业比较消极,往往是重视专业学习、忽视文化学习、轻视德育学习。一些家长也认为职校就是学点技术,找个职业,对德育学习没有什么期待。有些学校也出现了德育课教学“说起来重要,做起来往后靠”的现象。

(四)职校德育教学的师资相对薄弱

德育课的师资队伍结构,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当前一些学校德育专职教师不足,兼职教师不少是“半路出家”的,其学术功底、教学经验较欠缺。面对德育新课程,德育课师资的课程开发能力、教学创新能力、调动学生参与的强有力的组织能力总体上仍显不足。相对于专业教师经常进行部级骨干培训、出国培训等,对德育课改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要求的高层次的培训和学习,仍然力度不够。

总之,如果说普通高校的“两课”改革主要解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有效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普通中学思想政治课改革主要解决加强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完成教学三维目标,那么,职校德育课改革主要解决的是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的问题。

二、职校德育课程改革新的亮点和特色

**年**月**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和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学大纲》,标志着第三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德育课改新方案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对学校德育工作及德育课教学的新要求,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有关学校德育工作的精神,反映了十多年来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改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同时也解决了前一轮课改中过于强调知识体系、不适应变化了的培养模式、教学制度等问题。这次德育课程改革新的亮点和特色有。

(一)反映了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增强了时代感

德育课程新方案,是在2001年德育课改后,党的十七大和中央8号文件形成了一系列新理论、新内容、新精神的背景下新修订出台的,充分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德育课改新方案中得到了全面反映,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等内容纳入了德育课教学内容。德育课改新方案将“经济政治基础知识”调整为“经济政治与社会”,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也融入到四门必修课之中。德育课改新方案蕴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的理论和实践的丰富内容,具有强烈的时代感、现实感,显示出是一门生机勃勃的德育课程,体现了方向性与时代性统一的原则。

(二)突出了职业教育的特点,加强了实效性

德育课改新方案遵循职业学校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体现就业为导向的职教理念,把原有的“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经济政治基础知识”、“哲学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4门必修课调整为“职业生涯规划”、“经济政治与社会”、“职业道德与法律”、“哲学与人生”。在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加重了学生的职业理念,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突出了职教的特点,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职业能力的形成。在教学安排上,把必修课集中在1—4学期,选修课与专业学习、顶岗实习结合进行。这种弹性的课程安排,适合了职教培养模式、教学制度的变化。从德育课内容设置到教学安排加强了德育课的实效性,体现了稳定性与灵活性统一的原则。

(三)强调了教学方式的创新,加强了针对性

德育课改新方案,体现了“三贴近”原则,即贴近实际:紧密联系生产实际、社会实际、教育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校学生生活;贴近未成年人:从情感培养、习惯养成做起。然而,德育课改新方案更强调了教学方式的创新,否则“三贴近”原则会大打折扣。新的教学大纲要求根据教学实际需要,更多地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现场教学、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方式,并通过开展技能竞赛、节庆仪式、文化艺术等活动,把德育课与职业活动、学生活动相结合,增强吸引力,加强针对性,体现理论与实际统一的原则。

(四)构建了德育课程体系的框架,增强了科学性

课程设置的科学,主要要准确反映该课程的特有性质和规律。以1993年原国家教委制定颁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政治课课程设置方案”起,中等职业学校有了一套既有别于高等学校,又有别于普通中学的德育课课程体系。通过三轮职校德育课程改革,不再强调学科知识体系,但更符合职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职业学校培养目标的实际需要。这种不再受制于学科体系的德育课程,紧密联系了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具有职业教育的鲜明特色,因而更具有课程的科学性。德育课改新方案,既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意志,又反映了德育课程教学的实际需要,构建了以职业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以生活为基础,以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德育课程体系框架,体现了继承性生与创新性统一的原则。

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带有鲜明特色的职校德育课程新一轮改革全面进入了实践阶段。这将解决职校德育课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破解长期困扰职校德育课程的难点和焦点问题,突破职校德育课某些时候“学生怕上、教师怕教”的“两怕”的陈旧局面,形成适应职教大力发展的德育课程新体系。

三、职校德育课程实施的策略和建议

实施德育课改新方案,将迎来职校德育课程改革发展的新阶段。职校德育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是学校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也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德育课改的正确方向,对于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体现“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养”的要求,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提出四条推进德育课改方案的策略和建议:

(一)注重转变观念,用好德育课中最新理论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新境界、实践新视野。从2008年奥运成功举办,到2009年60周年国庆盛典完成;从金融危机世界把眼光投向中国,到美国提出“G2”“G4”概念,“中国模式”、“中国道路”吸引了全世界的关注。我们要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学好新理念,积累新素材,探讨新问题,用新的语言,新的方式展现德育课程各门课的教学内容,增强德育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职校德育课程改革,既要消除僵化滞后的观念,又要防止急躁偏激的倾向。

(二)注重资源开发,突出德育课的职业教育特色

德育课要取得良好教学实效,就要体现德育课的职业教育特色,就要重视德育课资源开发。要围绕教学目标开发德育课资源,根据教学目标由“认识、运用”二维目标调整为“认知、情感态度观念、运用”三维目标,进行情感资源开发,态度资源开发和价值观资源开发。围绕职业活动开发德育课资源,针对技能竞赛、实训教学、顶岗实习等发掘德育教学资源。围绕教学过程参与者开发德育课资源,积累优秀毕业生、用人单位、企业家、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及专家学者等教学资源。在建立学校教研室及教师个人德育课资源库的基础上,显现出德育教学职业性及操作性强的特点,并从文本资源、人物资源、活动资源、企业资源、实训资源等多个维度开发,发挥职校德育课教学资源优势。:

(三)注重学生参与,实现德育教学方式的改革

德育课程论文篇(10)

在我国,尤其是在我国的高校,德育受重视的程度是国际上绝无仅有的。党和国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改进和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广大教师也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效果仍然不尽如人意,德育理想和德育现实间的反差明显。提高德育效果的举措是多种多样的,由于课程是教育的核心,是联系社会要求和学校教育的桥梁和纽带,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高校德育“高投入”与“低成效”之间的尖锐矛盾,关键是要直面当前高校德育课程建设中存在的困境,分析陷入困境的根源并找到出路。

课程是为了培养人和教育人而产生并发展的,培养人是课程的本体功能。德育课程是以培养人的德性为本质的。本文在讨论高校德育课程建设时,是站到文化的本质是人生命存在及其活动的高度,站到人的本性是“活动”的高度看,课程的本质就是人的学习生命及其活动。[1]在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德育课程建设是一种涉及社会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社会性的教育行为,而不仅仅是教育领域内部的仅仅涉及教育内容的孤立的课程行为。

一、高校德育课程建设存在的困境

当前高校德育课程建设存在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校德育课程地位的失落

德育课程的设置虽然在形式上显得至高无上,但在实际中却显得可有可无,甚至成为一种摆设。“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2]是对德育课程地位失落的生动写照。我国高校的德育课程在设置形式上是至高无上的,德育课程的设置和教育内容的确定是由中央政治局讨论审定,然后颁布全国,遵照执行的。高校的其他课程从来没有受到过如此的重视。然而,这种由上而下的高度重视并非是自始至终的,具体而言,只有德育课程的设置和内容的确定受到重视和关注,而教育效果则无人过问。[3]

(二)高校德育课程内容的失宜

作为德育课程内容主要载体的教材,虽然在数量上多达几百种,但学生对德育教材不感兴趣。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各高校陆续开设德育课程至今,关于德育的教材已经出版了几百种,但数量不等于质量。曾有调查表明,“认真读过教材”的大学生仅占13%,学生普遍反映教材的说教味太浓,脱离了现实生活。[4]高校学生对德育教材不但没有表示出浓厚的兴趣,还表现出对德育教材的不珍惜。例如,每到考试期间,图书馆的座位往往变得紧张,一些学生有用书本占座位的习惯,据笔者观察,用于占座位的书本十有八九是在学生看来“丢了就算了”的德育教材。

(三)高校德育课程实施的失效

德育课程的实施虽然在显性的途径上种类繁多,却难以形成整体性的、一致的教育影响。当前高校德育课程的实施主要可以概括为三种途径和方式:一是由思想政治课教师实施的各种名称的政治课和思想品德课程;二是由各任课教师在各门文化课程教学中进行的思想品德教育;三是由学校行政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及各类社团组织的各项德育工作。[5]这些德育课程的实施耗费了行政人员、科任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学生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却难以形成整体性的、一致的教育影响,有时甚至出现相互脱节、相互抵触的现象,造成高校德育“高投入”与“低成效”之间的尖锐矛盾。

(四)高校德育课程评价的失败

德育课程的评价虽然在数量上越来越精确,却难以真正检验学生对德育内容的体悟程度及内化程度。用“失败”一词来形容当前“高校德育课程的评价”,似乎有点于心不忍,但理性地想想,却又觉不失为实。这种“失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高校德育课程评价工作耗费了大量学者和实践工作者的时间与心血,也制定出科学的、系统的甚至是非常全面的、精确的高校德育课程评价标准与细则,但这些评价标准与细则在现实的高校德育课程评价中缺乏可操作性。有多少高校能严格按照“拾金不昧的次数与数量”“出早操的次数”“参加义务劳动的次数”等指标评价学生的品德?其二,如果高校真的严格按照这些德育课程评价标准与细则来评价学生,把学生品德的高低等同于“A数+B数+C数+D数+……”,那么,这些看似科学的标准与细则,在实际上却无法真正检验学生对德育内容的体验、领悟和接受程度以及德育内容在学生身上产生的真正影响,并容易产生误导,使学生表面一套私下又是一套。

二、高校德育课程建设陷入困境的根源

当前高校德育课程建设为什么会陷入困境?拨开浮在表面的种种复杂因素的干扰与影响,以“本质与现象”作为哲学范畴的思维方式,来考察、认识和理解高校德育课程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可把当前高校德育课程建设陷入困境的根源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价值性工具与工具性价值的矛盾

当前高校德育课程地位的失落在很大程度上是价值性工具与工具性价值的矛盾所导致的。所谓价值性工具是指我国的教育行政部门把高校的德育作为传授和灌输意识形态以及价值观念的工具,[3]高度重视。所谓工具性价值是指我国高校的部分德育教师把教授德育课程和灌输价值观念作为保住自己工作和饭碗的价值,而不管所传授和灌输的价值观念自己是否理解和接受,仅仅是一种工作而已,教完了便完成任务。[3]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些教师缺乏教师应有的职业道德,而是因为课程内容是上级框定了的,不管教师接受与否,都得那样地传授和灌输。然而,教育不仅是一种言传,更是一种身教与潜移默化的熏陶,为师者要感动学生,首先要感动自己,如果连德育教师自己都不能理解和接受的价值观念,学生们又怎么可以理解与接受呢?这种照本宣科的方式不仅亵渎了德育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甚至给德育课程戴上了“台上说一套台下做一套”的虚伪面具。

(二)高校德育课程目的的一元性与学生需求的多元性之间的矛盾

当前我国高校德育课程的目的是一元的,这种一元性主要表现为高校德育课程要完成其政治功能,在内容的选取上一直偏重国家的意识形态领域,主要是体现我国的教育行政部门所要传授、灌输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强调统一人才的培养。但是,学生的需求是多元的,学生在民族、文化、地域、年龄、性格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了其道德伦理水平的差异及需求的多元性。一元性的课程设置,很难满足学生多元化的学习需求。

(三)显性德育课程内容的认知性与德育内容内化过程的体悟性之间的矛盾

前文把当前高校德育课程的实施途径概括为三种途径和方式,若将这三种途径置于课程这一名称下加以分类,可以分为三种:[5]一是“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课程,也称认识性德育课程,这是学校的“正规德育”课程,如哲学、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等;二是“活动的”或“实践的”德育课程,也称活动性课程,[6]如课外与校外德育活动,学校和教师组织的各种场合进行的德育谈话;三是学科教学中的“德育课程”,主要是指任课教师在文化课教学中借助教材所蕴含的德育因素进行的思想品德教育。以上三种我们可以称为显性德育课程。这三类课程在高校德育教育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各有不足之处:第一类认识性德育课程往往只教给学生“关于道德的知识”;第二类活动课程在高校里往往只是“走过场”;第三类学科中的德育课程更是零散而随意的。归根到底,这三种德育课程往往是强调教给学生“有关道德的知识”而忽略学生的内化机制。

杜威在《教育中的道德原理》一书中区别了两个概念:“道德概念”(moralideas)和“关于道德的概念”(ideasaboutmorality)。所谓“道德概念”是把这种观念“在行动中见效果,使行为有所改变”,使之“成为品性中的一个部分”;而“关于道德的概念”就是直接传授道德知识的教育,也称为知性道德。杜威认为这种教育即使是讲得最好的,也是在数量上比较小的,在影响上也是微弱的。[7]知性德育课程实际上只是伦理学的知识性教育与学习,这种“特定的问答教学”存在一定的“空洞说教”的缺点,很难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真正能影响与指导其实际道德行为的道德认识、信念、情感、意志和行为。这是因为德育是传承人类精神文化成果的活动,作为德育内容的精神文化成果不能像房子、汽车等物质财富那样通过简单的购买、赠送或继承等方式获得。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思考,但教师不可能代替学生思考,教师不可能把德育内容直接装进学生的脑袋里,即使能“装进去”,装进去的也只是“关于道德的概念”而不是“道德概念”,因为德育内容的内化过程需要体悟。也就是说,德育内容(包括世界观、人生观、历史观和价值观等)是来自社会生活的,它不像自然科学的理论那样可以通过实验来反复验证,德育内容只有通过心灵的特殊体验和领悟,才能内化为学生的道德理念,约束学生行为。

(四)德育内容的精神性、思辨性与科学方法的实证性、精确性之间的矛盾

德育内容具有人文性、精神性和思辨的特征,不像自然科学中公式和定理那样具有实证性、精确性。对德育课程进行评价的关键不在于检验学生记熟了多少“关于道德的概念”,而在于检验学生是否通过自身的体悟,通过设身处地的联想而领会德育内容的意蕴,并把这些意蕴深深地融入到自身的身心让其真实地存在,从而指导他们的学习实践与生活。因此,如果高校的德育评价照搬了自然科学知识测验和考核的量化方式,以知识测验的分数来衡量德育的效果,这种方法显然是片面的,势必会导致高校德育评价的失败。

三、高校德育课程建设的出路

(一)高校德育课程目的的确立

要以“公平”为道德核心,把高校德育目的定位于培养“人”的德性而不是“神”的德性。传统的德育是以“奉献”,甚至是以“牺牲”为道德核心的,要做有道德的人就意味着要“吃亏”“奉献”甚至是“牺牲”。人有着许多与生俱来的无法解决也无法逃避的矛盾,譬如说“生”与“死”的矛盾,“追求最大价值”与“价值的不完整性”的矛盾,当遇到种种矛盾冲突需要作出抉择时,“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而传统德育课程把目的定位于苛求所有人在遇到种种矛盾冲突时都是以“首先满足他人利益及集体利益”来“奉献”甚至是“牺牲”。这其实是漠视人的本性,人为地拔高了德育目标,把德育蜕变为“无人”的德育,把德育异化为培养“神”的活动,从而导致了以下误区:误区一,有的教育者以为自己和学生都是“神”,把德育当作是“神”培养“神”的活动──现实中自以为满腹经纶,空洞说教,对学生吹毛求疵;误区二,有的教育者知道学生是“人”,却以为自己是“神”,把德育工作当作是“神”培养“人”的活动──现实中居高临下,道貌岸然,借用一套套理论来“压制”“征服”学生;误区三,有的教育者很清楚自己是个“人”,却想把学生变成“神”,把德育工作当作是“人”培养“神”的活动──现实中对自己不严格要求,对学生却责备求全。

出现以上误区的根本原因是传统的德育是以“奉献”甚至是以“牺牲”为道德核心的,而不是以“公平”为道德核心的,把德育目的定位为“培养神的活动”。为什么传统的德育是以“奉献”甚至是以“牺牲”为道德核心,而不是以“公平”为道德核心呢?其根本原因并不是人们的认识水平有限而理解不了“道德应该以‘公平’为核心”,而是因为传统德育把实现德育的政治功能作为首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目标,价值性工具与工具性价值的矛盾导致了当前高校德育课程目的错位,目的的错位便导致了地位的失落。

因此,德育课程建设的首要环节是要把错位的目的调整过来,以“公平”为道德核心,把高校德育目的定位于培养“人”的德性而不是“神”的德性;在关注高校德育的社会功能、致力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发展的同时,还应该关注德育的个体功能,努力使个体更有尊严地活着。

高校德育应该是“有德性”的人培养“人”的德性的社会活动,树立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平等的观念,完善感染、激励的教育机制,“像挖掘财富一样把埋藏在每一个人心灵深处所有的才能发挥出来”。[8]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的关系和谐而平等,“让一个人去关心另一个人,力求看到自己身上的好的东西在另一个人的身上表现出来”(苏霍姆林斯基语)。

(二)高校德育课程内容的建设

内容的建设要从培养“人”的德性出发,注重“全球化趋势”与“民族化特色”的融合,注重一元与多元的统一,让德育教材更加接近学生的生活。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地理意义上的国家概念被不同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思想意识相互渗透而变得面目全非。当“地球村”的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的时候,地理意义上的国家概念逐渐从人的意识形态中淡化。世界各国正共同面临着生态恶化、资源枯竭、人炸和道德嬗变等问题,迫使各国跨越文化、民族而进行合作。[9]基于这种趋势,各国德育都应该注重吸纳时代精神,注重全球共同拥有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培养各国公认(亚太地区教科文组织提出)的12个核心价值观和5个工具价值观。12个核心价值观是:关心他人;关心社会、民族及人类福利;关心环境;关心文化传统;自尊与自立;社会责任感;精神性和灵性;和平解决冲突;平等;公正;真理;自由。5个工具价值观是:不屈不挠;勇气;合作;是非感;宽宏慷慨。

面对全球化的到来,高校德育课程在完成其政治功能,注重培养个体作为一个公民所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的同时,还要考虑到不同民族的文化特点和不同学生的个性需求。“什么也不确定”充分体现了后现代价值观的多元性,高校德育要尊重和包容学生的个性特点与差异,以学生为本,充分关注学生生命的生存状况和生存意义,关注学生的价值观的多元性。注意弘扬各民族文化精髓,在高校德育课程内容关注全球发展趋势的同时,要重视传统,回眸寻根,吸收中华民族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将“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八德赋予新的内容,作为大学生谨行的八种美德,增强大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凝聚力。

(三)高校德育课程的实施

课程的实施应充分开发和利用教育资源,精心设置隐性德育课程,加强显性德育课程与隐性德育课程的结合。由于德育内容(包括世界观、人生观、历史观和价值观等)来自社会生活,德育内容具有人文性、精神性、体悟性和思辨性的特点,隐性德育课程由于具有广阔性、潜隐性和发生作用的无意识性,正迎合了以上的特点。因此,德育内容的实施除了要注意优化显性课程之外,还要精心设置隐性德育课程,创设良好的德育氛围,通过学生心灵的特殊体验和领悟,内化为他们的道德理念。

高校隐性德育课程的设置与实施方式主要包括:第一,显性德育课程背后的隐性课程,如宿舍生活、学术活动、教育实习等;第二,物质形态的隐性德育课程,例如,反映治校才识与价值取向的学校建筑物、校园规划、教室设置等;第三,制度形态的隐性德育课程,例如,民主的学校管理体制、健全的生活制度;第四,精神形态的隐性德育课程,如校风学风班会、领导作用、教师言行和学校人际关系等。

(四)德育课程评价系统的思考

课程评价要承认复杂与不确定性,从关注评价结果转向关注评价的过程,以评价促发展。德育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价是德育课程建设中的一个难点,德育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德育课程在其实施后不可能有一个具体的、统一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价标准。但这并不是说要放弃评价,相反,为了使评价更加全面而客观,更要加强评价体系的建立。对德育课程实施后的评价应立足于以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等方面为内容的基点,通过书面考核、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家长参与的立体途径进行。评价时要注意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甚至可以给出一个语境,给出一个使德育内容的意义在其中得以显现的场景,考查学生是否能激发自己的想象力,使自己的思维能摆脱个别之物的束缚,进入本质性的语境性的意义领域,进入思想的状态,在思考和辨析中提高判断能力,达到心灵的更高境界,一如苏格拉底式的哲学对话和科尔伯格的两难故事。

高校德育课程建立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笔者不揣浅陋,从高校德育课程的目的、内容、实施和评价等方面讨论了当前我国高校德育课程建设中存在的困境,分析了成因,思考了出路。如何完善高校德育课程的建设,有待更多有识之士进行更深入的思索与探究。

参考文献:

[1]黄甫全,王嘉毅.课程与教学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3,106.

[2]乔建中,蒋娇,等.当前德育研究热点问题综述[J].思想理论教育(综合),2005,(5):14.

[3]刘志山.当前我国高校德育的困境和出路[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5):136.

[4]王少华,王梦华.大学德育“改选论”[J].大连大学学报,2000,(10):44.

[5]邹强.高校德育不可忽视危险性课程[J].咸宁学院学报,2004,(2):73.

[6]季诚钧.试论隐性德育课程[J].课程·教材·教法,1994,(8)

德育课程论文篇(11)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社会的飞速发展,科技的日新月异,使得课程改革成为历史的必然。近年来,各类学校都积极地推行课程改革,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在这改革的浪潮中,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之下,中西文化的交融,人们的思想行为日益多元化。德育教育要适应现代社会形势.改革势在必行。但在改革中,我们有雷声大,雨点小,效率低的感觉。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高中以及高等院校积极扩招,使得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存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招生和就业成了学校生存的关键问题。中等职业学校为迎合当前社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提高学校的就业率,各学校都尽可能减少包括德育课在内的基础理论课的教学课时,尽可能增加专业技能课在教学中的比重。在这一杜会现状下,探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改革的有效形式,提高德育教育的实效性.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教育的一个现实课题。在研究这一课题的过程中,德育教育工作者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一、坚持紊质教育为本的原则

当前中职生的素质状况决定了德育教育必须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是人的素质的核心,但近年来,由于中等职业学校生源泉质量的下降,中职生在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等面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尤其在思想道德面表现得更突出。主要表现在:缺乏理想追求,学习目标不明确;主体意识较差,缺乏自我评价的客观标准;集体意识淡薄,办事情,想间题以自我为中心等等。但因近年技能型人才在就业竟争中具有的优势,在职业教育界存在着这样一种误区:在职业教育阶段,技能教育是根本。素质教育,特别是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被淡化了。这样一来,许多中职师生普遍认为,在中职阶段,包括德育课在内的基础理论课是可有可无的课程‘正因如此,在实际的教学中,我们经常听到中职生抱怨学校开设德育课程,浪费其专业学习时间;有的学生凡是上德育课不是逃课就是睡觉,这在职业学校是十分普遍的事。因过分强调学生操作技能的训练而忽略了素质教育在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有的学校经常是停了所有基础理论课,让学生上实训课,实训结束后,学生的纪律性就更差了。中等职业教育属于职业教育的初级阶段,由于高中和高校扩招,中等职业学校的生源受到严重影响,现在中职生的素质水平呈现明显下降趋势。这样的误区只会误导学生注重专业技能,而忽略其他能力的培养,从而最终影响其在社会就业能力。

加强素质教育是现代社会对人才提出的基本要求。现代社会是一个竟争的社会,社会的竟争,是人才的竞争,是人的综合寒质的较量。而且,在职业教育中,人才培养从专业化向素质化转变已成为了一股新的力量。尤其是随着世界制造中心向我国的转移,我国急需大批高素质的产业技术人才,忽视中职生自我素质的提高的现状与现代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是相悖的。

德育是素质教育的核心。在德育教育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对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有着积极的意义。我们应当知道,非智力因素,如兴趣、爱好、意志品质对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有着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强调:“素质教育要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因此,德育课程改革坚持素质教育为本,才能顺应时代的要求,符合其宗旨。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又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我国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中职生是未成年人的特殊群体,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教育应在注重学生分析能力培养的基础上,突出中职生现代人格的构建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我们在进行德育课堂教育时,应当在传授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教学内容的现实惫义。如在(商品》这一内容的教学中,我们既要讲授基本理论知识,但更要注重其素质教育意义.在教学中可从商品到劳动力商品再到精品,通过学生的日常生活体验,使其认识到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把自己塑造成精品。然后向学生提出“树精品意识,立中职生新形象”的观点,使学生明白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重要性。

二、坚持时效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

所谓时效性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能起的作用;实用性是指有实际使用价值。当代科技革命的深刻发展,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哲学社会科学在参加社会管理,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方面越来越显示其重要作用,哲学社会科学的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他们不仅具有社会意识的职能,而且越来越具有生产职能,管理职能。使得哲学社会科学的应用性越来越强。哲学社会科学对社会发展和健全人格的积极意义正为社会各界广泛认同。从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教学体系来看,德育课程所涉及的正是哲学社会科学的范畴。但是传统德育教学内容过分强调学科体系,注重理论高度,忽略了中职生的实际认知能以及理解水平,而且在教学方式上的空洞说教,造成了老师难教,学生不愿学的现状。使得德育教育的应用性没有得到真正体现。

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生的学习动机日益功利化。对学生而言,他们更多地把时间放在其认为有用的学科上,对德育课程的学习缺乏积极性。因此,在学生素质下降的状况下,如何改变德育教育有效供给不足的现状是德育教育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也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改革的根本所在。所以,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改革,在课程内容的设置,教学方法的探索上都应考虑到德育教学的实用性和时效性,使其具有时代气息,做到既有利子老师教,又利于学生学,充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从目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教材来看,其理论化程度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接受能力,因此,在理论课教学中,我们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实际需要,根据实际课时有目的地选取教学内容。如,《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的就业技巧、职业生涯设计。(法律基础知识》中的民法、劳动法、刑法等教学内容必须在教学中得到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