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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8 15:00:44

商业银行论文

商业银行论文篇(1)

一、发展银行理财业务的重要性

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与投资组合管理等结合在一起,向客户提供的综合化、个性化服务产品。理财产品是资本市场的晴雨表,是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转变的第一步。麦肯锡公司在对2020年银行业预测时指出,“今后20年最具吸引力的将是理财”。

随着银行业的全面开放,我国银行业正面临着以理财业务为核心的外资银行的全面竞争。一方面在于银行业务转型所带来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中国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理财时代,富裕居民以及高端富有人群扩大的同时,理财需求与理念得以提升,带来了巨大的外在推动力。内外双重推力,成就了中国高速增长的银行理财市场。

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现状

(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总体发展特点

据统计,2005年我国人民币产品才121只,外币产品566只;2006年理财产品实现了几345只,外币产品744只;2007年产品的发行数量和规模都呈现出爆发性的增长,各大银行在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剧增,可以说见证了我国资本市场和理财市场的全面繁荣,充分体现了我国居民经济活动的活跃。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呈现了三个方面的整体特点:第一,人民币产品的投资价值显著高于外币产品;第二,股票、混合类产品的投资价值高于其他类别产品;第三,中资银行的人民币股票、混合类产品全面超过了外资银行,但是中资银行以数量取胜,外资银行更注重产品设计和适销对路,中资银行产品的收益和风险指标明显落后于外资银行。

(二)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不足之处

据近期数据显示,受次贷危机影响,国内理财市场面临的难题日益显现:理财产品出现了大面积的低收益、零收益,甚至是负收益现象,不仅中资银行暴露出产品设计方面的缺陷,外资银行的产品也表现出结构设计越来越复杂,产品的投资价值却越来越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具体而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以下问题:

1.银行理财产品多为较为初级的重复性产品,设计缺乏差异化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同质性很强,且真正适合理财服务的品种不多。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把握市场脉搏能力相对较弱,尚未成立一支专业化的团队系统深入地研究整个资本市场、理财市场和客户的产品需求,因此缺乏设计差异化并富有竞争力的理财产品。在许多理财产品开发中,银行只是运用网络优势、营销优势和政策优势,与合作方进行对接,是理财产品业务链中下游的关系,只是一个管道和平台,产品附加值极低,主动权始终掌握在他方,而银行只从中获得极低的费。

2.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缺乏自主创新能力。由于国内银行市场化运作的时间较短,加之市场上金融工具相对缺乏,使得现阶段商业银行对复杂金融产品的对冲交易能力欠缺。很多银行在发售自己的理财产品时,并没有将产品结构拆开,自己到金融市场中独立操作,获取更大的利润,而是连同自己的存款以及结构产品打包一起与外资交易对手平盘。结果,不论我国商业银行推出何种理财产品,在这一过程中只相当于外资银行的零售终端而已。由于我们商业银行未能直接参与市场,组合衍生产品的能力与外资银行相比较弱,因此只能被动的接受外资行的报价。

3.理财产品的信息不对称,对产品风险的提示不够

虽然产品说明书中均对可能面临的风险作了比较详细的揭示,然而银行许多营业网点没有在明显的位置张贴风险提示公告,而且少部分营销人员只强调收益不强调风险的行为更会导致客户的不满,引发许多纠纷,对银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此外,许多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旧不到位,产品售后服务跟不上,无法定期给客户发送理财产品对账单和公布理财产品净值,缺乏相应专业人士对产品进行分析,因此,当理财产品收益低于储蓄存款税后收益时,投资者存在普遍的不满情绪,投诉等情况经常出现。所以在鼓励银行产品创新的同时,也要做好投资者风险教育,投资者应当根据个人的风险偏好,理性选择相应产品。三、进一步深化发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建议

银行理财业务经营发展过程实质应该是从过去的依靠物理网点资源转变为依靠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实现规模、质量、效益三方面动态协调和优化平衡的过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用创新思维构建银行的核心业务模式,因此,建议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经营观念,树立营销意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金融体制的变革,传统的金融结构在不断改变,金融服务的对象和内容已发生质的变化。过去那种银行与客户之间单纯的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已不适应新的金融形势。为此,商业银行必须转变经营观念,努力开拓理财服务业务。

(二)科学设计理财产品,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理财业务最大的风险来自于投资的信托产品的资金运用风险。对银行来说,产品出现任何问题,商业信誉都将受到严重的损害。无论是产品的设计研发阶段,还是产品存续期间的托管阶段,都应加强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这就要扎扎实实地提高自身的资产管理能力和投资盈利能力,进而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风险管理能力。

(三)理财业务应该向集成化、专业化发展

集成化是指一个理财产品通过对多种金融工具和技术的组合,构造复杂的结构性产品。专业化是指理财产品的开发基于专业的人才和技术平台,这就需要大量的专业化人才。商业银行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转变观念,从寻求政策保护过渡到建立核心的市场竞争能力,从中间商转变为生产商。

(四)加大创新力度,拓展理财业务品种,避免重复性产品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同质性很强,且真正适合理财服务的品种不多。所以笔者认为,首先,商业银行可以在不违反现有政策的前提下创新业务。这方面银行应是有潜力可挖的一是加强理财产品和服务的整合。近几年中资银行在零售产品的整合方面做了很多探索,重点仍是把信用卡构建成银行零售业务各子系统融会贯通,集存贷汇、消费、缴费、理财于一身的理财产品。二是加快理财新产品的创新。重点是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条件具备时创新更多的投资型理财品种。三是拓展“网络理财”。

(五)提高服务质量,分层次细化服务

分层次服务是指针对不同顾客的金融需求,结合他们对银行的利润贡献度,为不同层次的顾客提供有区别的服务,它有利于个人金融业务的开拓和银行收益水平的提高。虽然我国的优质客户层还没有完全形成,但是现在已经涌现出很大的一批人,他们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有较先进的理财理念,对资产安全的保值、增值有着尤为迫切的需求。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在这个方面进行尝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根据客户评价标准,采取分级别服务的形式,不同等级的客户由相应级别的理财机构和理财师提供服务,由他们根据不同客户的偏好和需要,进行最有成效的营销。

商业银行论文篇(2)

近年来,人民银行、银监会相继推出信贷资产证券化、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等资本市场改革措施,股票市场的股权分置改革也稳步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为大型优质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渠道和更低的融资成本。

这种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一方面,使得大型企业有更多的机会来发展自己,提高自身实力;另一方面,这些大型企业又需要更多和更好的金融需求,需要有实力的银行对其给予帮助和支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成为商业银行在新形势下满足大型优质客户需求、抢抓市场机遇的必然选择。

2.大力拓展投资银行业务,是增强商业银行竞争优势的需要

随着中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我国的金融市场对外完全打开,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在方便消费者的同时,也对我国国内的商业银行造成不小的冲击。

随着外资银行的逐渐进入,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而从事投行业务有利于增强国内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通过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可以拓宽收入来源渠道,实现收入多元化,提高风险规避能力;通过对客户提供存贷款传统服务的同时,满足客户融资、并购重组、上市财务顾问等多种需求,提高银行客户服务水平,增强对优质客户的综合营销能力;通过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等投行业务,商业银行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为商业银行的定价、风险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等。

3.有利于实现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

面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国内商业银行需要调整其业务结构,实施业务转型以适应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业务转型主要是通过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和符合未来综合经营的中间业务、增值服务,提高非利息收入占比来实现,而投资银行业务则是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具有占用资本少、风险低、收益高的特点。因此,大力发展投行业务成为当前商业银行实现业务转型、盈利模式转变的重要手段。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策略分析

1.平衡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和传统业务的关系

投资银行业务,是一项技术含量高、高附加值的业务,其直接效益体现在能够取得顾问费等中间业务收入,形成新的收入来源;其间接效益体现在能够促进商业银行占领新兴市场、竞争高端客户、营销优质贷款、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化解不良贷款和保全信贷资产等,带动并促进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发展。

因此,在兼顾投资银行业务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促进,实现各项业务发展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应将投资银行业务作为一项主体业务,注重和追求投资银行业务自身的发展,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形成依托传统业务促进投资银行业务发展,通过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带动传统业务发展的良性循环,才能真正体现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初衷。2.以投资银行部为核心,建立与行内和行外机构的有效合作

投资银行业务的拓展需要与公司业务、同业业务、资金业务等部门进行有效的合作,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综合优势,在竞争中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银行,大多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和经验,我国商业银行在保证自身权利的同时,应该多向外资银行学习这方面业务,多开展一些相互交流学习的活动,借鉴他人的技术和经验来发展自己。

另外,投资银行部可与行外金融机构建立策略联盟,并借助其他金融机构的渠道和交易资格使客户能够间接参与各类金融市场的交易,以满足客户对综合性投行业务的需求。

3.提高投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塑造一支优秀的专业的投资银行家团队

投资银行业务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智力密集型金融中介业务,需要一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作为支撑,所以,商业银行既要培养一批精通金融、财务、企业管理等知识的综合型人才,又要引进证券、法律、营销、IT通讯、房地产等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因此,塑造一个具有“能力纵深”并具有合作精神的业务团队,是实现投资银行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前提。

4.金融主管部门应完善法律法规,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但目前国内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仍是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主要障碍之一。因此,金融主管部门应尽快予以完善,商业银行也应该规范自身业务,积极参与相关法规的讨论与建设。

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相融合,需要有效隔离风险。对于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根据其主要业务范围确定具体监管部门,负责对整个控股公司的监管,同时各个子公司监管部门负责对其范围内的监管责任,明确其业务范围,禁止一些风险大的业务。建立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注意培养员工职业道德和风险防范意识,在业务流程上建立健全风险约束机制、建立内部防火墙,规范内核制度,积极研究创新改善和转换风险的途径。

参考文献:

[1]尹毅飞: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重点研究.金融论坛,2004.12

[2]常怀宇: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问题探析.福建金融,2005.9

商业银行论文篇(3)

金融网络化为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和创新基础,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可以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的网络银行,其最为关键的部分是网络技术,网络银行的出现为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为有效的手段。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证实了金融网络化的促进作用,从80年代开始,以中间业务收入为代表的非利息收入占银行全部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到90年代初,美国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的比例由30%上升到38.4%,英国从28.5%上升到41%,日本银行业也从20.4%上升到35.9%,这一时间段正好是发达国家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和普及推广的时候。近年来这一趋势有加速的态势,美国花旗银行以承兑、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业务、个人财务顾问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为代表的中间业务为其带来了80%的利润,存贷业务带来的利润只占总利润的20%.中间业务已与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繁多,分类方法各不相同,大致可以分为结算类、类、担保类、金融创新类中间业务及其他中间业务。结算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收付有关的业务,如各类汇兑业务、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信用卡业务等: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经营管理上职能和优势,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引起的有关业务,如发行承销和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包括工资、社会保障基金发放、各项公用事业收费)、委托贷款业务、政策性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等贷款业务、资金清算、其他银行银行卡的收单业务(包括外卡业务、各类销售业务);担保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向客户出售信用,或为客户承担风险引起的有关业务,如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包括备用信用证业务的担保类业务、贷款承诺等:金融创新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从事与衍生金融工具有关的各类交易引起的业务,如金融期货期权、各类投资基金托管、各类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等;其他中间业务是指除上述业务以外的各种中间业务,如各类见证业务、信息咨询业务(主要包括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业务、金融信息咨询、企业个人财务顾问业务)、企业投融资顾问业务(包括融资顾问、国际银团贷款安排)、保管箱业务等。结算类和类中间业务属于不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担保类和金融创新类中间业务属于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以及与证券、保险业务相关的部分中间业务。

由于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相比,中间业务具有收入稳定、服务性强、风险较小等特点,使得中间业务收入已成为商业银行的经营收入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起步较晚,开拓和发展中间业务,将对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所发挥的功能和充当的角色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可以提高银行的社会形象和经济效益,调整银行的利润结构,提高银行的综合实力,提高国内银行在对外开放中提升与外资银行的竞争能力,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迎接加入WTO所带来的挑战。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随着金融电子化和全球化的深入,国外商业银行依靠存贷利益的经营收入大大降低,中间业务收益占全部收益比重达到30%-70%,传统业务的利润空间受到极大挤压。而国内银行中间业务在业务品种、服务范围、收益比重和服务手段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均存在较大的差距,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益占全部收益比重平均仅为8.5%左右,中国银行约17%,中国建设银行约8%,中国工商银行约5%,中国农业银行则低于4%.很明显,国内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仍然处在一个起步的初级阶段中,虽然近几年来各大商业银行相继开办了相应的中间业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竞争能力仍然处于劣势地位,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举步维艰,似乎中间业务难以深入开展,造成此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缺乏较为明确的发展战略和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在发展中间业务方面存在发展战略和规划不明确,缺乏全局性,由于我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模式,造成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经营原则、经营范围难以把握,完全由各行根据自己的理解实施,缺乏规范性和长期性,分业经营模式也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发展。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一套完整的开办中间业务的管理办法及具体操作程序,即使是2001年7月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也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特别是对于如何开展审批制的中间业务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缺乏对中间业务的有效监管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容易造成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组织管理考核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致使各商业银行难以建立一套完善的、规范的中间业务经营制度和风险评估与监控制度,严重影响了中间业务的健康发展。

其次,国内商业银行思想观念陈旧,在经营观念上存在偏差,没有对商业银行业务进行准确定位,对发展中间业务的自我激励不足。我国银行由于受传统银行经营理论影响较深,普遍只重视开拓存贷业务,认为中间业务是银行的派生业务,而资产负债业务才是商业银行的本源业务,认为中间业务是银行为客户应尽的义务,甚至有些商业银行用经营传统业务的思想去经营中间业务,把开办中间业务当成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吸收和稳定存款的一种附带的服务项目,忽视了中间业务本身具有增效创收的功能,没有从经营战略上把中间业务作为支柱进行发展。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起步较晚,对中间业务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在我国各商业银行开展的约260余个品种的中间业务中,绝大部分产品品种属于结算类和收费类等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而技术含量高的金融信息咨询调查、资产评估、个人理财、期货期权以及金融创新类品种有的才刚刚起步,有的基本上还没有开展。

再次,中间业务范围狭窄,品种少、起点低、手段单一,如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工资、工资转账、兑付、收付、买卖等方面,并且报批手续繁杂,业务发展空间限制较多。中间业务发展不快,涉及的客户数量较少、金额较小,普遍存在质量差、效益低、手续繁琐的状况,缺乏高质量、高效益的中间业务品种,没有把金融电子化、计算机网络化及其它高新技术的巨大潜力充分挖掘出来,造成了银行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浪费。中间业务收入实现的难度较大,收费标准不统一,业务竞争不规范,由于不少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将中间业务作为一个竞争的手段,致使银行在中间业务中出现随意确定收费标准、少收费、无偿服务甚至垫付资金的恶性竞争局面,养成了广大客户不能接受银行收取中间业务手续费的观念,致使中间业务的收入成效难以体现,银行信用价值扭曲错位,中间业务一时不能为银行带来明显而直接的经济效益,挫伤了各级行进行业务开发的积极性。

最后,缺乏高素质复合型的从业人员。中间业务作为现代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需要更多的金融创新,需要更多地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和其它科学技术,需要掌握先进科技手段的高层次、综合性的人才,需要较全面地掌握有关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外汇、国内外经济形势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但由于现阶段各行对中间业务发展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在中间业务的人力投入上明显不足,造成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比较欠缺,据统计,截止1998年底,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本科学历以上的职员占全部员工的比例为9.6%,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职员仅占0.4%;高中以下学历的职员占35.6%;大部分职员为专科生,占全部职员的55.8%,这已成为制约我国商业银行能否开展技术含量较高的中间业务品种的重要因素,制约中间业务产品的设计和有效服务。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有效途径

随着现代金融市场结构发展出现的新变化,商业银行也在不断调整自身功能的定位,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将逐渐向中间业务转移,完成从传统业务向现代业务的功能转变。在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得相当成熟,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不发达,银行业务单一,业务品种以信贷为主,中间业务的发展状况不尽如人意,与西方美英等发达国家同业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随着我国加入WTO,大批外资银行将不可避免地涌入我国金融市场,外资银行将会利用拥有的经营中间业务的强大优势,给我国银行业的中间业务带来强烈的冲击,面对机遇和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应该积极主动地创造有利条件开展中间业务,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快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服务水平。正确认识传统业务与中间业务的关系,以传统业务优势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反过来通过中间业务的发展壮大来支撑和促进传统业务的巩固与发展,使两者相互依存,形成一个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改变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对中间业务重要性认识不够的现象,改变对中间业务是“副产品”的看法和做法,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和思路,树立市场观念,增强竞争意识,将中间业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中间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等同起来,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出中间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阶段性目标,以便付诸实施。

二是把握网络背景下中间业务新的发展变化趋势。银行业务的网络化促使银行的组织和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使银行中间业务由类传统业务向创新类业务的转变,商业银行在发展创新类中间业务时已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如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时,银行或者暂时占用客户的委托资金,或者垫付一定的资金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或者银行为客户提供银行信用,这时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就不仅仅是劳务补偿,同时也包含着利息补偿、风险补偿或银行信用补偿。

商业银行论文篇(4)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至今,仍然步履蹒跚。从最初设立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等体制外因素以压迫体制内因素的措施到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以剥离其不良资产,从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到股份制改制,再从改制到上市设想,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历程可谓曲折。理论争论也因之而沸沸扬扬。特别是针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与银行业市场结构优化之间的关系的辩论一直未有定论,或言产权是根本,或言竞争性产业结构是核心。无疑,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正沿着这两个方面曲折地进行经济论文,但是在此过程中我们却一直未能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这显然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应进行重新审视。

一、产权还是竞争?——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逻辑起点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中存在着产权与超产权的理论之争。前者认为当一国银行业存在规模报酬递增时,利用产业组织理论的S—C—P分析范式会得出一个矛盾的结论,并且,由于现代银行是产品多样化的服务机构,因此很难判断每一银行的利润率是否由集中率直接造成。从各国金融体系构成看,银行业产业组织结构及其绩效并不能以此为标准进行简单化的判断。因此,S—C—P范式并不适用于对我国银行业的研究。他们认为,我国银行业的主要问题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单一,而不是产业集中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是系统性的,但核心问题是产权结构。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运行机制及其效率上的种种缺陷,也是由单一的国有产权结构决定的。因此,我国银行业改革要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产权结构的调整比产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更为重要。

而超产权论者则认为,市场竞争才是决定产业运行绩效的决定性因素,利用竞争机制可以改善产业结构,规范产业行为,提升产业或企业绩效。持该观点的学者利用S—C—P范式研究了我国银行业的产业组织情况,并得出了我国银行业的垄断结构效率不佳的结论,由此他们认为,在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引入竞争因素以优化银行业产业结构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首要选择。

但笔者认为,产权论与超产权论都忽略了我国银行业特有的基本特征,因此得出的结论有失偏颇。

首先,产权论者没有看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并不存在规模经济利益的事实而片面地否定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实证结果表明,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规模不当。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规模相对其现有的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而言显得过大,并且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因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严重的规模不经济。而隐藏在相对规模过大和高不良贷款比例的背后则是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所造成的各种缺陷。其次,尽管各国的银行业具有不同于一般非金融产业的特点,但作为一个产业而言,竞争适度的市场结构、理性的企业行为和不低于普通产业的平均利润率等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仍应存在,这一点对转轨的中国银行业也不例外。但在运用此分析框架研究我国银行业时,我们应看到S—C—P与超产权理论所隐含的既定的制度背景,即,它是以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基础的,而我国却缺乏这一制度背景。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即产权本质上的国家所有。这样,超产权论在分析我国银行业时就难免捉襟见肘了。最后,产权所有制性质是决定企业绩效的关键因素。“任何关于产权绩效的研究,都必须放在相应的市场结构框架内,否则势必会导致与产权理论假设不同的难以解释的结果。同样,任何关于市场绩效的研究,离开了产权这一重要因素,则会产生与一般市场结构理论相背离的很大误差。至少,在中国经济的研究领域内,这两者是密不可分和互不可缺的”如前所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有的产权制度安排是国有商业银行规模不经济与绩效低下的主要因素。

因此,在利用S—C—P范式分析我国银行业问题时,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是极具重要意义的。正是这种产权制度安排才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呈现出独特的制度变迁、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等特征。而为了保护这种独特的产权结构,我国的金融改革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是从产权结构开始的,而是开始于体制外竞争因素的引入。

二、隙缝经济的产生、发展与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外竞争压力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之初,决策部门并没有采取大张旗鼓的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一步到位的“大爆炸”式的产权改革的方法,而是在旧体制的旁边发展出一种新体制。而后利用这种从体制外产生的“隙缝经济”(nicheeconomy)来强化体制内经济的竞争或利用它们对体制内经济产生竞争压力,从而使我国银行业出现了较长时期的“体制双轨”局面,最后再渐进地完成银行业体制的转轨改革。

(一)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其他非国有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自1949年建国至1979年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实行的是一个典型的、由国家完全垄断的中央集权的计划金融制度,其最基本的特征是单一的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其后,以1979-1984年的金融体系重组为特征,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相继从中央银行独立出来或建立起来并行使商业银行的职能,这使我国“从金融机构的一元化转向多元化”,“出现了以产业分工为主要特征的专业银行机构”。在此时期,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占据了主导的地位。随后的1985—1992年期间,四大专业商业银行逐渐企业化,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设立并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或是发行上市。以1986年7月交通银行成立为标志,中国银行业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才开始。由于这些新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大都采取了股份制形式,或十分迅速地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或已上市挂牌交易,因此,他们经营机制十分灵活,发展迅猛。从1993年开始的金融业整顿初步确立了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其后,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另一种体制外竞争因素开始产生并迅速增长。从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在深圳成立以来,截止2001年底,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已发展到109家。另外,从1979年以来,我国外资商业银行也急剧膨胀。尤其是1996年后,我国允许部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本币业务,使外资商业银行的竞争触角开始伸入到长期以来一直为中资商业银行所垄断的业务范围。于是体制外另一种力量也参与到国有商业银行竞争之中,它们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一起,推动了我国金融体制渐进式改革的进程,同时也初步构建了我国银行业体系市场竞争的不同主体。

(二)强制性制度变迁中的体制外因素带来的竞争压力及其退化

在我国金融体制的变迁过程中,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的非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逐渐从体制的夹缝中产生并生存下来。经过10余年的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其他非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展开了竞争,他们不断克服因制度歧视所带来的不利因素,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完全垄断的市场格局,初步形成了寡头垄断竞争的局面。

因此,值得肯定的是,我国所采取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式的金融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基本成效。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外资商业银行的引入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并且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也在逐步增强。正如于良春、鞠源(1999)所指出的,“中国银行业自1978年以来所进行的改革迄今已取得了阶段性成功,主要表现在垄断的打破、从业家数增多、竞争程度上升、银行服务质量与经营效率提高以及较为完善的现代化多元银行业组织体系逐步建立等方面。”而在这种金融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我国国有金融产权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的低效性逐步凸现,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却表现出相对的竞争优势。

但是,体制外因素的引入并未从根本上动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化改革并没有取得完全成效,其制度的路径依赖仍然较强。尽管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产生和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种“鲶鱼效应”,带来了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的强化,但股份制商业银行竞争力远未达到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造成现实威胁的水平。原因在于,国有商业银行以其雄厚的基础资源和竞争力资产,仍保持着具有绝对市场支配地位的竞争力。其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存贷款市场份额、服务网络、技术储备和国家信誉是其最有力的竞争资产,这些“资产”所形成的市场支配力之强大仍是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所难以抗衡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并未从根本上动摇,国有商业银行仍保持着绝对大的市场份额。但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体制优势的边际产出则呈递减趋势,近年来更有“体制回归”的迹象,即“工农中建”化趋势。

三、产权国家所有下的“强垄断”和“弱竞争”与制度性垄断无效率

在体制外因素的竞争冲击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有所削弱。这种削弱则是其市场竞争行为不力或“弱竞争”行为的结果“,而其市场竞争行为不力的主要原因则应归结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所形成的政府保护。这种产权保护下的弱竞争行为最终体现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市场绩效的不断削弱,因为“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面对的生存法则,而竞争致胜的全部基础在于经营绩效的提高”。

(一)“强垄断”、“弱竞争”与国家所有制

从我国银行业的资产、存款和贷款集中度指标看,我们发现,即使在1993年以后,我国银行业体系的集中与垄断程度仍然非常高。1993—2001年期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存款和贷款市场份额上至少都各占据了60%以上的份额。因此,产业结构中的垄断因素十分强大。但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进程的推进和体制外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出现,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正不断的下降,其资产份额由1993年的69.1%下降至2001年的60.5%,下降了近9个百分点,存款和贷款市场份额也分别下降了近9%和18%。而同期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各项指标的市场份额则不断的增长,前者三项市场份额分别增加了6.53%、6.19%和6.66%,后者各项指标都增加了近4%。因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不断地向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让出市场,但尽管如此,我国银行业产业结构中的竞争因素仍然十分薄弱。

然而,问题并不仅止于此。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的“强垄断”与“弱竞争”并存的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尽管存在独资和股份制等多种产权形式,但是如果我们把包括由我国直接控股的股份制银行计算在内,那么我国银行业中大约有80%以上的股权归国家所有。这种所有制形式使国家实际上承担了无限责任,而在这种国家保护政策与倾斜政策及歧视性的制度安排下所形成的高度垄断中,又使竞争性质的产业结构具有浓厚的制度特征。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的垄断因素并不是由市场竞争自发形成的,而是由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国家所有这一产权制度安排所导致的。因此,我国银行业这种“强垄断”和“弱竞争”的格局实质上就是国家所有制的垄断对市场化竞争行为的抑制,它主要表现为国家所有制对银行资产和市场的绝对控制。这样,处于国家保护之下的国有商业银行就可以免受市场竞争机制的威胁。

因此,正是基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殊的产权结构安排才使得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存在独特的制度性特征,我国银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也主要是由这种单一产权安排所引起的。我们承认产权问题,但我们的主张是,市场结构单一是产权结构单一的直接结果。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银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政府对银行业体制进行行政性分权形成的,而非银行间竞争和追求绩效的“市场化”结果;从改革历程看,政府通过制定各种配套体制如压低利率、行政性审批等手段人为地提高了银行业的市场进入壁垒,导致了市场主体间的不平等竞争和目前“弱竞争”的状况。

(二)国有商业银行粗放型扩张行为与银行业绩效

1984午以后,以四家专业银行为主体的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其后8年间(1984-199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竞争都主要是通过机构竞争,即通过机构和人员的迅速扩张来实现的。在该时期,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总数由1986年的67626个增加到1993年的近14万个。同时,“在大量机构网点的支撑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迅速膨胀。1985年至1997年间,资产增长了11倍,其中贷款增长了11倍,存款增长了16.3倍。”

随后,1992年底开始的金融业整顿引发了第二轮的金融机构竞争浪潮,即以金融工具创新为主的竞争。但第二轮竞争浪潮仍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其原因除了特有的制度性垄断因素外,还包括以下因素:

首先,第二轮竞争浪潮中的金融创新吸纳性居多,而原创性创新很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新的金融工具达70余种,但其中85%左右是“舶来品”。其次,创新主要表现为数量的扩张,内涵较低。该时期已有的金融创新主要在易于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小的外资形式的建设上,而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经营机制方面的创新明显不足。再次,创新主要靠外部力量推动,创新主体内部驱动力不足。中央银行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的改革与创新一直是我国金融机构微观创新的主要外部动力,而国有商业银行出于外部竞争压力而进行的自发性创新严重不足。其四,“如同规模竞争一样,工具创新的直接动机仍然是争夺储蓄资源,以支持资产扩张,缓解流动性压力,其公司治理机制没有改善,风险控制水平也没有明显增强。”

因此,产权国家所有下的国有商业银行依赖机构扩张与模拟性工具创新的竞争行为并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或提高其运作绩效。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产利润率的不断削弱,四家银行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从1985年的1.39%几乎直线下降到2003年的0.06%,尽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在近年来随着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而有所下降,但长期的垄断地位以及以提供金融补贴为主要任务的运营方式,不仅使国有商业银行形成了效率低下的现状,而且还形成了国有商业银行对政府补贴的刚性依赖。因此,在行政保护下所形成的寡头垄断地位不仅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内在的动力去改善绩效,而且还会产生竞争不力的市场行为,如大力扩充分支机构、过分追求存款和贷款等。正是这种粗放式的增长和扩张路径一直主导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发展过程,那么合乎逻辑的结果只能是国有商业银行绩效的低下。

四、结论

商业银行论文篇(5)

一、前言

中国进入WTO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抓住时机,积极地进行股份制改革,并通过上市壮大资本数量,优化资本结构。截至2008年10月18日,已经有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大型商业银行在国内外进行股票融资。其中,境内IPO融资超过2253.6亿人民币,境外IPO融资更是高达近6500亿人民币。因此对中国商业银行的境内外IPO融资进行研究是一个切合实际需要的课题。

Initialpublicoffering(IPO)指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现已有很多专家和学者对中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银行业的境内外IPO融资等课题进行了研究。但是,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关于中国商业银行境内外IPO进行比较分析的研究成果。本文以IPO为例对中国商业银行在境内外的股权融资进行分析,得出了一些能反映中国商业银行境内外股权融资不同现状、效果和影响等的结论。

二、中国商业银行进行IPO的必要性

1、国有商业银行进行IPO的必要性

(1)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国有商业银行的全民所有制性质决定了其产权属于国家独资所有,虽然这种产权结构具有保证金融业的垄断利润不致流失、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实施等优点,但这也导致了其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而通过IPO融资可以逐步克服这一缺陷。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中国国有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与现代商业银行规范化的公司治理结构相差甚远,这主要体现在国有银行内部实行集权决策制度和自上而下的指令性管理方式,基层处只能无条件地执行上级的计划;银行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行政级别关系;国有银行纵向一体化的科层结构,增大了组织成本、成本和信息成本。进行IPO上市是一条进行产权组织制度创新的规范化道路。经过改革后,银行的最高权力机关为股东大会,决策机构为董事会,监督机构为监事会,执行机构为行长室。行长室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依法监督董事会及行长室的决策和经营;董事会和监事会又会对股东和股东大会负责。如此形成四者之间相互监督、执业以及权责利益协调统一的运行机制。通过IPO后商业银行要受到广大投资者和证监会的监督,其行为和决策就会更加透明。

(3)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改进管理水平与赢利能力的必然方式。当今国际银行业已由分业经营再次转向混业经营,国际金融控股集团将逐渐主导世界经济。中国银行业在2005年以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既缺乏非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实践经验,又无从事国际各种金融业务的经历。同时在管理水平、防范风险上与世界闻名的金融巨头相比有着巨大的差距。因此,要想培育和发展我国实力强劲、管理科学、在世界上有着一定影响力的金融控股集团,必须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在国内吸收有丰富证券发行、承销经验的证券公司,有多年保险业务、实力比较强的保险公司等国内金融机构;在境外引进有丰富国际金融业务的战略投资者。通过境内外IPO能更有效地吸引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进入我国商业银行,并推动我国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

2、中国其他商业银行进行IPO的必要性

除了“四大行”,中国还有很多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这些商业银行进行股权融资,是中国银行业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

(1)很多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实率偏低,必须通过股权融资来解决。

(2)绝大部分商业银行股本结构不尽合理。需要进一步改善股权结构,引进一些真正关心其赢利水平和风险状况的中外战略投资者成为其股东,充实资本金,增强发展后劲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完善组织结构和决策机制。

(3)逐渐开放中国银行业市场是履行对WTO的承诺的必须方式,也是中国银行业吸引外资的有效手段。允许外资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参股甚至控股中国一些规模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这样不但可以有效吸引外资,改善这些融资银行的经营管理状况,加强整个银行业竞争的氛围,而且不会影响中国银行业中资控股银行的主导地位。目前,不少境外金融机构对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很感兴趣,因为这些商业银行资本不大,需要的投资额度不高,且比较容易对这些银行进行改造,输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

其实,在股份制改革前,中国商业银行都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革,在金融市场上进行股权融资就显得十分必要。通过股权融资这种直接融资方式可以提高资本充实率,增强银行的资本实力和应对金融危险的能力;还有利于社会监督与透明化,分散银行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的管制与经营的改造等。

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谢平2006年在“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明确提出有七大理由支持银行境外上市。即国有银行改革需要遵循国际会计准则要求;需要达到信息披露要求;海外上市能符合国际监管标准要求;能受到国际机构投资者的市场约束;海外市场投资者保护程度高,国际投资者多;海外上市后,可与国际同类银行相比,以此激

励高管;海外上市的同时还可兼顾国内资本市场,采取CDR、H+A等方式国内上市。

三、中国商业银行境内外IPO的比较分析

由于本文只分析中国商业银行股权融资中的IPO融资,因此,下面只对中国商业银行业这种股权融资的境内与境外在IPO时间、规模、主体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1、中国商业银行境内IPO概况

中国最早进行IPO融资的是深圳发展银行,1991年4月3日在深证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共筹资2700万元(包括发行费用)。股票市场发展了8年后,浦发银行也于1999年11月10日IPO,融资40亿元(包括发行费用)。当前看来,中国商业银行国内IPO主要是2007年,占了境内总上市银行数目的50%。截至2008年10月,中国A股市场上IPO的商业银行有14家,共筹资2253.623亿元,每家商业银行平均筹资近161亿元,相对于其他行业的上市公司而言,这是一个很高的数值(如表1所示)。

2、中国商业银行境外(香港)IPO概况

与其他国际资本市场相比,香港最靠近内地这个庞大的新兴市场,能为国有银行海外上市提供最优质的金融服务,因此,中国商业银行选择在香港上市有助于深化企业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2005年六月以来,中国商业银行纷纷在香港实行IPO,截至2007年已有六家,其中2005年二家、2006年三家、2007年只有一家,可能在境外上市的银行还有北京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重庆市商业银行等。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3、中国商业银行境内外IPO融资比较分析

根据表1与表2可以看出,中国商业银行境内外IPO在上市银行的主体和数量、上市时间、融资规模、发行价格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异。

(1)上市银行主体与数量。境内IPO的商业银行远比境外多,境外IPO的银行一共有六家,并且以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为主,没有城市商业银行。六家在香港IPO的商业银行全部在国内A股市场也实行了IPO。(2)上市时间。中国商业银行境内IPO时间比境外早很多,1991年以来,中国商业银行在境内很多年没有一家IPO,呈现一种跳跃式发展趋势;而在境外IPO则是连续的、稳定增长的。我国商业银行IPO在时间上的上述特点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中国2004—2005年是股市的萧条期,不是一个良好的IPO时机;二是2006年中国股市进入牛市,而银行业的股份制改造也势在必行。

(3)融资规模。中国商业银行境外IPO融资的规模明显大于境内,其原因在于政府高层的政策导向,且2005—2006年香港股市的规模远比国内规模大,市场成熟,国际投资不受阻碍,能够筹集更多的资金。

(4)发行价格。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境内IPO的发行平均价为6.074人民币,明显高于境外IPO的发行平均价3.124港元。总体上出现平均发行价格的差异原因是商业银行境内IPO主要在行情特好的2007年,当年七家境内上市的银行平均价格高达8.576元,且发行规模达2010.41亿元,从而把2007年以前境内IPO的平均价格大大的提高。实际上,境外发行价格是比较合理的,不存在“贱卖”国有银行资产的问题。

(5)目的。商业银行不管是境内IPO还是境外IPO都有这样一些相同的目的——完成对银行业的股份制改造、提高银行的效率、提高银行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银行的监管。但境外IPO有着更深层的目的,如使我国商业银行学会和习惯遵循国际会计准则、达到国际监管标准要求、接受国际机构投资者的市场约束、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者等,进而使我国商业银行向国际化稳步推进。

(6)影响。当前,我国主要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已成功在境内实施了IPO,银行股的总市值超过了A股市场的1/3,对我国A股市场和证券市场影响深远。我国在境外IPO的六大商业银行代表着中国银行业的形象,它们能否适应国际的会计制度与严格国际监管、能否给境外投资者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将极大地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和国际声誉。IPO之后我国对商业银行的掌控力度会大大下降,尤其是一些被外资控股或者外资占有很大股份的商业银行可能会成为中国今后金融稳定的阻碍因子。

近几年中资银行境内外IPO的数量与融资规模均呈上升趋势,国内融资过少反映了中国商业银行IPO融资对境外市场依赖性过大。随着国内股票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扩展,应有意识、有步骤地增加国内IPO的融资比重,这样有利于提升中国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目前,在IPO的商业银行队伍中,城市商业银行仅有三家。可以预测在“四大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IPO之后,就是城市商业银行IPO高潮的到来。从表1和表2中还可以发现中国IPO的商业银行大部分都引进了境外战略投资者。

四、小结

本文认为中国银行业境内外股权融资有利于整个银行业的完善与成熟,有利于银行业更稳定的向国际化方向发展。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还可以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经验,进一步整合资源,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

在积极进行境内外股权融资的同时,也要注重其带来的不良影响。当务之急是要合理控制外资的参股比例,保持中资银行的绝对主导地位。

【参考文献】

[1]任淮秀:投资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马昀、曹雪峰:中国银行业:境外投资≠金融安全危机[J].社会科学报,2006(8).

[3]谢衡:中国建设银行:上市先行者的光荣与代价[EB/OL].,2005-11-10.

[4]王春阁:内地公司香港上市及两地监管合作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商业银行论文篇(6)

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主要观点综述

1978年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以来,非金融企业的改革取得了巨大进展,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一直滞后,面临一系列困境,主要表现在不良资产比例高,资本金率低。同时其改革的滞后已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不利于中央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降低了社会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一些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得不到必要的融资支持,尤其是民营企业。2000年底,对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个体企业的贷款占金融机构全部短期贷款的比例仅为15%,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严重不对称。(金融改革与金融安全课题组,2002)

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学术界的观点主要分为两派:一派主张市场结构改革;一派主张产权改革。

于良春、鞠源(1999)把产业经济学中SCP(结构——行为——绩效)的分析方法引入到银行业改革的研究中,认为我国银行存在高度集中的垄断现象。在这种垄断环境下的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僵化,整体绩效也比较差。结论是放宽银行业进入限制,鼓励民营银行及外资银行的进入,打破垄断,促进市场竞争,提高整体效率。

刘伟、黄桂田(2002)认为中国银行业的主要问题是产权结构单一,而不是行业集中问题。于良春、鞠源(1999)的SCP分析的逻辑起点是竞争才有效率,所以要反对集中,而集中之所以没有效率,原因在于垄断者通过垄断定价控制产品供给,损失社会总福利。但在银行业这样的联系不一定存在,因为没有任何议价可以操纵利率水平。在利率非市场化情况下,所有银行都有“超贷”动力。结论是集中不一定导致低效率,由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银行规模与绩效之间反而存在正相关关系,因而改革的重点是产权改革,通过产权改革引入外部投资者,补充银行资本金,提高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改善治理结构。

林毅夫(2001)认为,4大银行的改革固然重要,但从发展的角度看,最重要的是改变金融结构,改变大银行与中小银行、国有与民营银行的结构问题。金融结构的有效性取决于资金配置的有效性。在现阶段,最有效的资金配置是将资金配置到最有竞争力和比较优势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或区段,该产业或区段尤以中小型企业居多。因此,现阶段需要动员更多的资金支持此类中小型企业,而中小金融机构在收集信息上具有优势,能够很好地监督中小企业,降低其融资成本,所以要大力发展中小银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融资效率。

金融改革与金融安全课题组(2002)也主张放宽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竞争。认为这样可以提高融资效率,支持经济增长,条件是新进入的银行必须是高效率的银行,如外资银行。同时还可强化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压力,迫使其改革,间接提高银行业效率。

综上所述,产权改革学派的观点是,通过产权改革有两方面的益处:一是可引入非国有股东,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减少成本,增进经营效率;二是可以补充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降低其经营风险。市场结构改革学派的主要观点有两个:一是通过市场结构改革,让其他的经济主体进入银行业,可以加强银行业的竞争,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二是通过市场结构改革,建立非国有银行和中小银行,有利于非国有企业的融资,提高整个银行业的融资效率。

产权改革学派对市场结构改革学派的批评主要是:市场集中并没有导致银行业的低效率,相反由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市场集中反而更有利于银行业的效率改善,所以通过引入竞争打破垄断来提高银行业的效率是无稽之谈。

二、对产权改革理论的批驳和产权改革无关论

银行改革的产权无关论起源于郎咸平教授在《新财富》上发表的文章。郎咸平(2003)从实证分析的角度来论证银行的经营效率与其产权结构无关。他收集了全球78个国家958家银行的股权结构和经营利润方面的数据,发现两个事实:(1)这些上市银行中,大众持股比例是最低的(15%),国家持股比例是最高的(25%);(2)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的国有股比例、国外金融机构的股权大小以及国内金融机构的股权大小都与银行的绩效指标——股本回报率无关。最后得出结论:银行改革与产权结构无关。

产权改革无关论一经发表就引起了学术界的攻击。对该观点的批判集中在两个方面:(1)产权无关论在理论上没有依据,主流的观点从信息经济学委托的分析框架出发,认为现有的产权结构必然会导致国有银行高的成本。在这样的理论层次上,产权无关论还没有任何的论述。(2)产权改革论者批判产权无关论学者的出发点。认为他们代表现有产权制度得益者的利益,从而丧失了中正立场。

本文对产权改革无关论的支持主要是在理论上,希望能够形成对郎咸平教授的实证分析的补充。

我们先来看一下产权改革学派成本理论。现代企业组织理论认为所有经济组织都是一系列契约的组合,作为一个组织整体,其效率的高低取决于各契约参与方相互博弈的利益均衡。由于各方信息的不对称性及一方行为的外部性,这些参与者之间存在着一系列的委托关系。企业能否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取决于能否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而成本的大小又主要取决于委托人对人的监督约束和激励。作为一个特殊的经济组织,商业银行存在着两个层面的委托关系:一是出资者、所有者与经营管理人员之间的委托关系;二是存款人(债权人)与银行之间的委托关系。在完善的市场条件下,为保证委托方利益的实现,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人员自然有着双重的监督和约束,即所有者的产权监督和存款人的市场监督。产权监督目的在于保证所有者权益最大化;市场监督目的在于保证银行规范、安全营运,确保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两者都可保证人沿着利润最大化、组织效率最优的方向行动。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委托关系存在两个问题:(1)作为唯一或控股股东的国家在监督约束银行经营者方面的功能失灵。首先国家只是国有银行的名义股东,国有银行的最终股东是13亿人民,同是人的国家没有真正的激励去监督银行的经营者。其次,国家同时作为微观产权所有者与宏观经济管理者双重角色的“角色冲突”。作为银行的股东,国家要保证商业银行所有者权益最大化,因而必然要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商业银行经营的“三性”原则进行经营管理。作为宏观经济管理者又有着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尤其是维持社会稳定、经济增长和改革顺利推进的目标要求,因而必然要求银行放松预算约束,配合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为政府推动的经济改革提供金融补贴和支持,确保转轨过程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而后一个目标在政府的效用函数中占有更大比重,所有政府更多是以宏观经济管理者的身份参与银行治理,银行的治理结构中股东的角色就实际上形成了空缺。在这样的治理结构中,银行的经营者可以很便利地牟取私利,使银行的经营偏离股东利益,导致大的成本。(2)作为国有银行债权人的存款人对银行的监督失灵。存款人对银行的约束是为了防范自己债权损失的风险,具体方式是转移存款,“用脚投票”。但在我国银行现有产权制度中,银行信用是和国家信用等同的,所以存款人缺乏风险意识,也没有监督银行的激励。在国家所有的情况下,股东和债权人都没有激励监督约束国有银行的经营者,导致了国有银行的低效率,唯一的出路就是产权改革,引入非国有投资者,完善治理结构。

我们认为,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下,由于股东和债权人的监督失灵,确实可能导致国有银行较高的成本和低效率,但不一定是必然的。从企业治理理论我们知道企业治理不仅存在内部治理,而且存在外部治理。外部治理机制主要是通过经理人市场、企业控制权转移、产品市场竞争及行业自律实现的。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对约束经理人行为、降低成本方面也是卓有成效的。但在我国,这些外部治理机制都不存在,因此我们又怎能断言国有银行的低效率就完全是因为产权制度方面的原因呢?不仅如此,我们还认为在银行的治理中,外部治理机制比内部治理机制占有更主要的地位。银行不同于一般企业,它具有高负债率和大的外部性两大特点。同样从委托理论出发,我们知道负债比例比较高的企业通常会产生另外一种成本,即股东对债权人的权益掠夺。由于对债权偿付的有限性(利息率是一定的,债权人不可能获得超过预定利息的报酬),而股东享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从而产生不同资本所有者权益的不一致。而企业的资产报酬率一般是和企业的经营风险呈正比的,当企业的负债比例高时,对企业有较多控制权的股东会刻意选择高风险的项目,如果投机成功,股东得到全部超额收益,债权人只得到固定的利息;如果投机失败,股东损失较少,而债权人则可能得不到约定的利息。因而债权人承担了额外风险,股东获得了额外收益。所以由于银行的高负债比例,银行的股东天然具有投机冲动。一旦银行出现经营危机,又会通过挤兑效应传染给其他银行,导致金融危机,产生巨大的负外部效应。所以,我们的观点是银行的内部治理不能控制来自于股东的成本,而只有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才能做到这一点。同样,外部治理机制对控制来自于经营者的成本也是有效的。经理人市场的激烈竞争压力,有利于减少银行经理的偷懒行为,产品市场的竞争带给银行的压力也会传递给经营者,本银行被接管的风险会使银行经理面临丧失对银行的控制权的压力。

结论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应该致力于外部治理机制的建设,而不是产权改革。因此必须加强经理人市场建设,放松市场准入,强化银行业的市场竞争。

参考文献:

1.于良春,鞠源.垄断和竞争: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经济研究,1999,(8).

商业银行论文篇(7)

如果说文化一个国家的软实力,那么风险管理文化则是商业银行风险把控的关键与核心,能在商业银行工作各环节各关口时刻起到防范作用。然而,当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银行自身带有更多行政色彩、,风险管理理念缺失相当严重。就各家商业银行整体而言,大多没形成自己的风险管理文化,更谈不上氛围,只注重银行短期利益而忽视了长期风险的积重;就银行职员每个个体而言,特别是基层业务员,风险管理理念淡薄、风险意识不强,大多为了追求更多的个人利益和业绩而视风险为开拓业务之障碍。当然,目前一些商业银行经过多年的营运积累了一定的风险管理经验,形成了自己的风险管理理念,但是却很难提升到文化层面,而且这种理念带有一些个人偏好、政策色彩,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也没有一个标准来检测其是否落实到位。所以,就整个商业银行系统,就更谈不上有一个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或文化,也就制定不出一个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

(二)风险管理的技术方法落后

世界金融市场瞬息变幻,由此催生了更多既规避风险又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金融工具。目前,创新性的风险对冲工具在发达国家已被广泛运用且成效显著。但是,商业银行在风险管控方面我国目前仍是以资产负债率、不良资产率和准备充足率为参考标准的“定性分析”局面。其中的原因,一则是囿于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和证券市场的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不发达、不健全;二则是商业银行缺乏引进发达国家先进风险管理技术工具的动力,自身应用能力也较差;三则是欠缺国家在该领域的政策鼓励和原则性指导,导致风险管控技术投入及发展程度不一。“定性分析”的缺陷显然易见,它参考标准过于简单粗糙且主观性特征较强,风险评估过程缺乏系统性、科学性。比如,贷款人为了达到贷款的目的,经常会采用形式风险与实质风险相分离的手段轻而易举的突破银行风险评估,导致银行隐形不良资增加。所以,在现代商业活动中,特别随着是商业银行业务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技术亟需升级换代,以满足风险管控的需要,保证银行健康有序运转。

(三)风险管理的优秀人才不足

众所周知,人才是一国强大的中坚力量。各行业领域的壮大发展更是离不开行业人才,同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这一银行的核心重任更是离不开高素质专业性的风管人才。原因有三:第一,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银行风险管理基础一直较为薄弱,无论是理论发展还是实战工作中,风险管理工作始终未能得到较好地专业性指导和政策性引导;第二,长期以来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引起银行相关部门的注意和国家部委的重视,忽视了风险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最终导致出现专业型人才匮乏、专家型人才凤毛麟角的局面;第三,人才选用制度不合理,任人唯亲现象严重,出现大批无德无能无才之人占据重要职位而综合素质较高和专业性知识较强的人才站在队外的局面,最终导致商业银行系统存在诸多潜在风险隐患,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四)风险管理的内部管控结构不完善

当前,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工作在银行整体工作中的设置不合理、规划不科学以及内容流程过于传统保守,而这三者的缺陷集中爆发在内部管控工作方面。具体如下:首先,从横向设置的角度看(即独立性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内部管控结构设上存在先天性的缺陷,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其他部门和高管相互间不能进行有效监督,致使银行内部各自为营矛盾加剧,然而分行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又得不到有效保障,丢失了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防护门”;其次,从纵向规划的角度看(即集中性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内部管控结构上呈现后天畸形的发展态势,行政等级色彩浓厚的管理体系使上下级间的监管成为不可能,而各业务部门权责限于自身极大损害了商业银行的整体风控能力;第三,在管控内容上侧重于对风险资产的重组、转化、清收而非对风险资产的评估,在管控流程上注重与风险的事后处置而非风险的事前预警、事前和事中的防范。

(五)风险管理的外部市场环境未成熟

外部市场环境的不成熟指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已确立也日益健全,但是仍存在许多不足和待完善的地方。具体而言,一方面,我国是第一个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里尚属年轻一列,在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二者关系时难免碰到棘手的问题,比如仍存在一些政府干预商业银行发展违背市场规律的行政行为,一些商业银行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影响较深,银行资产不良率大幅提高;另一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像发达国家一样建立起成熟的个人征信系统,这给一些人欺骗银行带来可乘之机,从侧面讲也就增加了银行风险管控的成本,这是一个成熟的市场环境所不允许的。

商业银行论文篇(8)

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对银行业经营范围和地理区域的管制逐步放松,包括花旗和摩根大通在内的很多大型银行迅速扩张,随着规模的增长,直线职能制僵化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原来“生产导向型”的直线职能制不得不转向以客户为中心、开发新产品为宗旨的“市场导向型”新型组织结构。70年代中后期以后,事业部制开始取代直线职能型结构,并从80年代开始成为西方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组织结构形式。

目前全球领先的大型跨国银行大多采用了事业部模式,按照产品单元设立部门,其中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德意志银行。20世纪90年代末,德意志银行的事业部模式已经趋于稳定,但银行管理层极具忧患意识,致力于寻找公司股价长久徘徊不前的原因,最终决定大力整合业务架构,重新定位事业部的职能,经过细致的研究和不断的实践,在2003年基本确定了目前的业务架构。

经过三年多的实践,这一架构得到广大投资者和业内分析师的一致好评,德意志银行总行根据业务种类纵向划分为两大板块,即公司与投资银行部和私人客户与资产管理部,公司与投资银行部主要负责该行的大、中型公司客户业务,私人客户与资产管理部负责该行的小型公司客户业务及个人业务。在公司与投资银行部板块下整合了所有针对客户提供的银行产品,设立了业内著名的全球交易部,全球交易部根据产品线条分设了贸易融资、现金管理、资本市场和信托证券等四个事业部(见下图),每个事业部都独立运作、独立核算,自身内部保持完全垂直的汇报关系。这些团队的设置是建立在以客户为中心的基础上,即事业部围绕客户展开机构布局,按照服务客户的领域不同,设置不同的团队,以便专业化服务,同时又兼顾互相协作,共同服务。

德意志银行的全球交易部被业界称为德意志银行的动力引擎,该部门作为真正意义上的产品事业部为银行贡献了持续的增长和稳定的收入,全球交易部成立以来德意志银行进入一个新的高速成长期,股价屡创新高,完成了从欧洲银行向全球银行的跨越,全球交易部下的贸易融资和现金管理不但年年获得殊荣,更赢得许多跨国公司的青睐,成为该领域当之无愧的领头羊。

事业部制的特点和优势

作为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的一种组织模式,事业部制特点鲜明。首先,事业部制是银行对经营权进行分权的组织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银行将原有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某项(类)业务(产品)的研发、生产、营销等职能和相应的决策权集中到事业部,由事业部实行集约经营、独立核算,并对该业务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和盈利状况负责;第二,事业部制虽在总行层面是一种分权模式,但事业部内却高度集权,事业部总裁对本部门的业务经营管理负最终责任;第三,事业部制虽然具有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其独立性不同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基于以上特点,比起传统集权式、职能型的组织架构,事业部制对于现代商业银行具有更多优势。

一是有利于提高管理的专业化程度。进行专业化分工是提高效率的重要途径,采用事业部制就是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其效率必然会有所提高,同时有利于业务统一规划和资源优化配置。尤其是在风险控制方面,按产品设立事业部,经营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相对集中,风险管理人员十分专业,有利于对产品风险的有效控制和化解。

二是有利于提高责权利的结合程度。责任的约束机制、权力的保障机制、利益的驱动机制是任何公司治理的三个基点,三者缺一不可。当这三者有机结合在一起时,就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体制,并最大限度地挖掘潜在效率。银行越做越大就会不同程度地存在“吃大锅饭”的现象,而事业部制的核心是最大限度地落实责任制,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三是有利于提高成本的核算精确度。与多组织层级的总分行体制相比,事业部制的另一好处是提高了成本核算的精确度,成本核算可细化到部门、岗位甚至产品。由于提高了成本核算的精确程度,相应地可以细化考核部门、岗位和产品的盈亏状态,极大地提高了考核的科学性。

精确的成本核算更便于对某些业务或产品进行横向比较。商业银行的同一业务和同一产品分散在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在总分行体制下,其绩效无法进行准确对比,而在事业部制中,同一业务和同一产品则可以进行清晰的横向对比,投入和产出都可以用财务指标来衡量,孰优孰劣,一目了然。瑞银集团研究报告每年对多家跨国银行的经营情况发表细致的分析报告,例如今年发表的报告对德意志银行的各个事业部做了横向比较,见图1。同时各事业部的收入情况也一目了然,见图2。

四是有利于提高对终端的控制度。目前银行总分支架构的特点是网点分布广泛,由于层次多,信息传递往往失真。实行事业部制形式上是分权,实际上是高度集权,有利于提高银行对网点终端的控制力。而且基层分支行长可以摆脱具体业务条线的细节性事务,专注于综合化管理。

第五,事业部按照业务流程进行职责分工并相对分权,部内职能单位横向联系顺畅,能有效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和市场反应速度,克服了业务线内各部门间的协调问题,降低了条线内部的交易成本,更好地提供了产品多样化、产品设计等方面的解决方案。同时对整个银行而言事业部能将市场压力传递到商业银行内部各个环节,极大地提高了银行内部对市场变化的敏感程度。

第六,事业部作为业务线条相对独立,人员相对稳定,专业化的经营管理有利于人员专业能力的提高,能为银行未来的发展储备人力资源。

国内商业银行事业部改革的现状

国内商业银行中最早进行事业部制尝试的是中国工商银行,2000年工商银行组建票据营业部,作为总行直属机构,专门经营票据业务,对内实行独立核算,设置北京、上海等八个分部;2002年工行又组建了牡丹卡中心,专营银行卡业务。2003年民生银行开始将零售业务朝事业部方向改革,并于2004年11月彻底实现独立核算、独立运营,并从当月开始在全国实施。之后,招行、中信也对信用卡业务进行了事业部改革。

2006年4月开始实施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中,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实际和客户需求,“逐步实行以产品单元,业务线为流程的事业部管理制度”。从这时起其监管部门对于事业部制的发展方向给出了明确的肯定和积极的引导。

目前中行、建行和光大等银行均开始了更大范围、涉及更广泛业务领域的事业部制改革试点。但应该说,现阶段最深入的事业部制改革是民生银行于2007年9月启动的全面的事业部改革,首批公司金融事业部——贸易金融部、金融市场部、投行部和工商企业部应运而生,又于年底成立了冶金、房地产、交通、能源四个行业金融部,民生银行的这次改革无论从涉及范围、整合深度都是中国银行业界前所未有的,应当会对国内商业银行事业部模式发展提供一些借鉴。

国内商业银行事业部制改革路在何方

经过成功的股份制改造和连续多年的业务快速增长,如今国内商业银行普遍存在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增强总行的控制能力、切实体现我国商业银行法确定的一级法人体制的难题,日趋激烈的竞争和迅速变化的市场对现有集权体制提出了新的挑战,大家面临重要的战略转型期。原有垂直型组织结构已不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竞争需要,对现有的总分支行纵向行政化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创建有利于业务创新和利润增长的扁平式经营模式,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改革的当务之急。

基于目前国内的金融环境和今后中资银行的发展道路,对于如何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事业部制改革之路,笔者认为如下因素亟待解决。

银行市场定位的转变

事业部制是围绕市场定位、实现既定经营规划的一种手段,而非最终目标。从原有职能型部门银行体制向产品与服务为核心的事业部制转变,首先必须要解决好市场定位的问题。明确的市场定位是稳定和开发客户的前提条件,例如汇丰银行的“全世界的本地银行”、德意志银行的“为有需求的客户提供金融解决方案”都已经成为耳熟能详的明确口号,并将该定位升华到整个银行的经营宗旨和愿景层面上。德意志银行提出,“金融解决方案专为有需求且符合该行市场定位的客户而提供”,集中力量营销目标客户,减少全而不专、专而不精的营销资源浪费,该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于全球性集团大客户和本土中型客户,尤其在贸易融资业务方面拥有德国近1/3的进出口企业的市场份额,并以中型客户业务为主,这反映了该行在长期的业务发展进程中形成了合理健康的业务结构和准确的市场定位。德意志银行划分客户类型的标准是客户为银行带来的利润和产品需求的综合型、复杂性,而非仅仅为企业的资产、销售、利润和股东背景。

民生银行在事业部制改革中注重从战略层面明确自己定位于何处,哪些客户是自己想做又能做的客户,如何围绕自己确定的市场定位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市场开发方案。2007年4月,民生银行出台新的五年规划,规划中确定民生银行未来三至五年的战略目标,即逐渐发展成以商业银行业务为核心的国际金融控股集团,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进业务转型和结构优化,确保依法合规经营,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稳步推进国际化战略,将民生银行打造成为国际市场的合格竞争者。围绕这一规划,民生银行在第一阶段公司业务集中经营改革的基础上,借鉴国际银行业事业部利润中心运作经验,按照公司化运作理念,对公司金融主要产品线和行业线实施准事业部制度,促进全行公司业务转型和协调发展。

事业部在银行内部的定位

事业部制源于产品流程的变革,最终也将围绕产品链条的延伸而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何欧美的跨国商业银行纷纷选择产品事业部模式?正如瑞士银行对德意志银行全球交易部的评价:“全球交易部是德意志银行极具吸引力的增长引擎”,瑞银认为全球交易部是德意志银行最为稳定的收入增长来源,在2007年为银行贡献了10%的经营利润,更重要的是,瑞银估计全球交易部在未来的两年将拉动银行收入的30%,其利润贡献也将不低于这一水平。分析师的理由十分明确:第一,全球交易部的业务由贸易融资、现金管理等产品事业部组成,这些产品作为商业银行最稳定的业务品种,在今年的市场环境变化中持续保持了20%的平稳增长,而这类业务的资本占用和成本却持续下降,也正是这一原因,使得全球交易部成为对银行P/E率和股价贡献最大的板块之一;第二,全球交易部的业务所面对的客户是银行最稳定、银企关系最牢固的客户,德意志银行的内部人士经常提起的概念就是“全球交易部的客户都是上亿元收益的客户,因为他每年让我们赚300万,可以让我们赚四十年”;第三、面对金融环境的瞬息万变,原以为固若金汤的大型银行事实上危机重重,例如今年波及全球的次贷危机使多家大型跨国银行的高管纷纷下马,分析师们都在思考“商业银行是不是挣了不该挣的钱?”很多业务利润确实诱人,但一旦发生风险将使银行面临灭顶之灾,瞬间将数年的利润一笔勾销,花旗银行今年就爆出巨亏97亿美元。以上这些原因都使得业内人士对德意志银行的事业部模式大加赞赏,认为这是商业银行业务架构的理想模式。

国内商业银行现阶段的事业部制探索各有特色,有尝试区域事业部模式的,有尝试产品事业部模式的,也有尝试行业事业部模式的,民生银行的事业部制改革模式依据业务特点,兼而有之,对国内商业银行有参考价值。

按照行业线划分,民生银行成立了房地产、交通、冶金、能源四个行业金融部;按照客户类型划分,民生银行又成立了工商企业金融部、金融市场部、投资银行部。作为客户直销部门,上述四个行业部和三个事业部直接销售特定行业或类型的所有企业客户。贸易金融业务的改革模式则大相径庭。贸易金融事业部直接定位为产品加客户的直销部门,即作为产品部门,贸易金融部负责进出口贸易融资及进出口贸易项下的直接的国内贸易融资产品销售、结算及服务,包括涉外对公业务及进出口项下的内外贸贸易融资、结算与相关服务;同时,贸易金融部还为其他对公业务部门提供贸易金融产品销售支持、贸易金融产品培训,其他对公业务部门则配合贸易金融部开展贸易金融产品销售,并按照交叉销售原则分利。作为直销客户部门,贸易金融部不仅直接掌管原贸易金融客户部门直接管理的进出口贸易融资类客户,而且将积极营销尚未与我行建立客户关系的新客户,并以进出口贸易融资产品为切入点,直接销售进出口贸易项下直接的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

事业部制下的专业化分工协作

事业部的体制就是要解决专业化的问题,德意志银行在德国分为7个区域,每个区域都有一支专业的公共客户经理团队,他们独立于各个事业部,其主要责任是客户关系管理、信贷安排以及各类产品销售的协调和统筹等工作。同时,在每个事业部下又都有隶属本部的营销人员,比如贸易融资事业部设有自己的市场营销人员——贸易咨询师,以便于更专业地销售自己的产品,他们与公共客户经理团队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客户营销阶段由事业部专业营销人员提供方案,相关授信申请材料的提交及客户管理等却由公共客户经理团队管理。通过专业化营销、标准化操作流程,使得事业部内外的银行员工均可以高效地各司其事。

目前大多数国内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还处在“杂家”的阶段,什么产品都卖,什么产品都不精,要给一个战略客户讲清楚一个综合金融解决方案,需要几队人马轮番上阵。在事业部模式下商业银行具备了重新整合业务流程和人员分工的条件,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成为可能。这一点在民生银行表现得更为明显。

事业部制改革后,民生银行各分行的定位也发生较大变化,其职责和经营范围转变为地方特色公司业务经营、零售业务管理推动、公共关系和公共平台的管理与维护、对事业部的业务和服务。具体到与事业部或行业部的关系上,即分行有责任组织销售事业部专营产品,扩大交叉销售;分行作为公共服务平台,为事业部提供落地服务,如资金调拨服务、授信业务放款服务、行政后勤服务、落地人员的人事劳资服务、地方经济金融和行业信息服务、科技支撑服务、法律合规服务、与监管机构沟通联系等。

在客户资源共享方面,分行建立公共客户经理管理机制,这些客户经理拥有充足的客户资源;事业部建立产品经理团队,对其他事业部和分行提供专业培训和业务支持,除直接销售专营产品外,还可与分行的公共客户经理进行对接,为客户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并通过交叉计价的形式进行利润考核。

事业部制的考核模式

国际银行业的事业部制并未实现账务上的完全分离,其考核也是通过在会计系统内加入业务标识来实现的,在成本核算上较为模糊,在收入核算上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摩擦。在这方面,民生银行改革的力度要更大一些,效果也会日渐显露出来。

民生银行贸易金融部在事业部改革前夕,即2007年3月17日,就成功完成了贸易金融业务账务分离工作,通过设置单独的机构号以及贸易金融总分部两级管理方式,将原会计核心系统中的贸易金融资产类业务、中间业务表外账及贸易金融业务产生的手续费收入、邮电费收入、结售汇和外汇买卖等数据移植至新机构账下,形成了独立的贸易金融资产负债报表和损益表。账务的成功分离为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业务的事业部制改革及改革后的成本收入核算奠定了坚实的账务基础,真正做到了公司化运作、责权利结合,激励约束配套,开辟了国际银行业的先河。

当产品事业部与其他事业部或分行发生业务交叉时,则通过双向计价、交叉考核的办法进行核算。例如,其他事业部或分行为维护自己的客户资源,经营了贸易金融专营产品,带来了贸易金融业务收入,贸易金融部将创利核增给各事业部和分行,同时,将相应的业务费用也配置给各事业部和分行。

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

事业部制打破传统的以分工理论为基础的“部门银行”体制,通过实行一体化经营和公司化运作,通过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发展与风险的统一、集权与分权的统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因此,事业部制模式下将实行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

以民生银行为例,事业部制摆脱了传统的单纯的授信评审的概念,通过落实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贷前、贷中和贷后的每一个环节中。事业部内设立风险总监,将贸易融资评审中心更名为风险管理中心,通过设立授信规划岗,将风险控制前移至最前端即营销规划开始,制定客户准入标准及授信政策,根据事业部自身的组织架构和营销体系,制定适合事业部业务特征的详细的营销规划和授信政策,从而在最前端形成有效的风险识别及过滤机制,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准确度,有效控制授信风险。在授信审批过程中,由客户经理或风险经理发起业务后,经区域或分部负责人审批后上报区域评审官,超越权限的,报风险总监甚至专业贷审会。最后,事业部根据自身的客户类型、产品、风险敞口、保证方式等实施贷后监管。总而言之,事业部从权责利原则出发,承担不良资产所产生的全部损失。事业部模式下风险管理团队更加专业、专注,风险识别和管理得以进一步提升,利用银行间网络和产品链条控制业务风险,将取代以往仅仅看重企业自身财务实力的风险管理理念。此外,事业部还通过标准化的品牌管理、专业化的营销手段、格式化的合同文本、规范化的操作流程以及精细化的运营管理来降低业务风险,落实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

事实上,国际银行业的做法与民生银行大同小异。例如,德意志银行在总部设立全球销售标准化管理中心,以规范和标准化全球销售模式和跟踪分部销售行为,利用数据跟踪和分析,引导和规范分部按照要求实施标准化营销。同时,在分部设立专门的品质管理团队,负责制度建设、优化操作流程、项目开发的调查与分析和对单证中心进行后台支持,以保证高品质的标准化产品操作。

商业银行论文篇(9)

由于美国银行业和金融制度在国际金融体系中无以伦比的地位和威望,研究其贷款理论演变将成为一种可靠的依托,这种演变经历了:

1.实票论和商业贷款理论。在历史上,美国的贷款实践仿效了英国银行业的模式。英国的理论被称为“实票论”,而其美国的变体则被称为“商业贷款理论”。这两种理论都认为贷款是资金的主要来源,并认为需要有资金的流动性,以应付预料不到的提款需要。因此,最好是只发放短期贷款,因为贷款理论认为,长期投资的资金应来自长期资源,如留存收益,发行新的股票以及长期债券。“商业贷款理论”的缺点在于:第一,这一理论并不适用于整个银行业务系统――虽然它可能适用于个别银行,以库存货物作低押发放一笔贷款,借款人只有把货物出售后才能清偿贷款。其二,如果借款人找不到买主,这位顾客也会借一笔款去完成这笔交易。这样,虽然个别银行可能预期贷款到期通常会增加银行的资金流动性,而对于整个银行系统来说,则未必如此。再次,整个银行系统的脆弱性,在长时间中,可能影响个别银行的资金流动性。

2.转换论。1918年,产生了H.G.莫尔顿的“转换论”,这一理论认为,把可用资金(存款)的一部分投放于二级市场的贷款与证券,可以满足银行资金流动性的需要。流动性的需要增大时,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这些资产(包括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美国短期国库券等)。转换理论的实际应用,增加了新流动性来源,并证明银行可以发放较长期的贷款,这样就延长了各种贷款的平均期限。但是,“转换论”也同样具有“商业贷款理论”的那种局限性,此外,贷款平均期限的延长会增加银行的全面流动性风险。

3.预期收益理论。1949年,赫伯特·V·普罗克提出了“贷款流动性的预期收益理论”。根据这一理论,稳定的贷款必须有适当的归还日期表,这个日期表以借款的预期收益或现金收入为依据。这一理论与先前的一些理论是一致的,但增加了宽广度。“实票论”认为银行应满足工商业的借款需要,“转换论”认为,如果银行的投资是高质量的,那么贷款的期限并不影响它的安全性。“预期收益理论”认为,稳定的贷款应该建立在现实的归还期限与贷款的证券担保的基础上。这样,联邦储备体系就成为资金流动性的最后来源保障了。

二、现代商业银行贷款政策和程序

(一)贷款政策。

制定贷款的重要性在于为银行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提供适当的信用标准,使之遵守各项法规,保证贷款决策一致性,向顾客和公众披露银行现行信贷策略的有关信息等,最终控制和调整银行贷款的的规模和结构,实现经营目标。制定适宜的贷款政策,银行需权衡以下因素:①银行经济的战略目标。贷款政策文件通常以一般性说明开始阐述银行的目标,以及贷款政策如何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②放款的三大原则。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大原则是最基本的因素。③资本状况。银行的资本起着保护存款账户资金的缓冲作用,资本的规模与存款的关系影响着银行能够承担风险的程度。自有资本占资产总额比例较大的银行,才能承做期限较长、风险较大的放款。④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某一时期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紧缩和放松,直接影响到银行放款利率的高低,必然对银行的信贷规模起到抑制和促进作用。⑤存款的稳定性。存款是放款的基础,存款量的变化直接影响放款的规模。⑥服务地区的经济条件。稳定的经济环境要比受季节性、周期性波动影响的经济环境更利于银行采取积极和宽松的信贷方针。

根据以上考虑,一个典型的商业银行制定的贷款政策应对以下内容作出说明:①有关借款和借款人说明。没有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就不能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书面贷款政策应该列出估计借款者及时归还贷款的意愿和能力所需的文件。完整的贷款记录应包括以下项目:借款者个人品格、借款用途等,核心档案还应收藏与借款者的通信、电话会谈记录、现场走访的详细报告和有关借款者的广告和报刊剪辑。为容纳与日俱增的记录卷册和有关文件处理问题,许多银行已经或正在转向记录档案电子计算机化。②贷款种类。贷款政策应当包括关于适当与不适当贷款的简要说明,应该拒绝不适当贷款,这些贷款通常带有某些投机因素。商业银行应当对贷款类别进行定期检查,因为贷款的分类受经济周期变动影响较大。③合格的抵押品。贷款政策应规定可充作抵押的各种抵押品及其额度。例如:以一批应收账款作抵押的贷款,其金额不得超过九十天期以上的应收账款的70%;以国家注册的法团债券、市政债券和美国政府债券作抵押的贷款,其金额不得超过市场价格的65%;负债不应超过原材料和制成品成本的60%.④对贷款集中化的限制。稳健的银行经营实践要求贷款政策对贷款种类、行为和地域的集中化方面作出某些限制,以减少整个资金运用的风险。⑤信贷额度。正式贷款政策应区分信贷最高限额、指导性限额(或内部掌握限额)、贷款承担额和循环贷款协议之间的关系。⑥需集体磋商的例外情况。具有同等能力的信贷主管人员。面临一系列相同的环境,可能会做出不同的信贷决策。贷款政策文件不可能为处理所有此类问题都订立规则,但它应该包括某些一般性准则。遇到这种情况,通常的做法是,同有关部门磋商后才做决定。这些例外的情况包括:对原来没有往来关系客户的贷款;收购、兼并贷款;对新业务的贷款;本区域外贷款;对新业务的贷款;本区域外贷款;以价格跌落、不适销或不上市的股票作抵押的贷款;新业务的贷款,等等。⑦贷款定价。

此外,贷款政策最后文本中还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银行经营目标的说明;②贷款权力归属部门及组织原则;③银行现有业务的地域限制;④有关法律的考虑;⑤借款人的贷款承诺、清偿和业务量规模。

(二)贷款程序。

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将遵循既定的程序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贷款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使贷款政策是得到最恰当的执行。贷款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贷款的审核与检查。这主要由贷款权力归属部门负责执行,目的在于保持贷款政策执行的客观性,其标准在于:确定贷款是否符合管理方针和法令规定;批准贷款的主管人员是否按照银行贷款政策办事;信贷档案是否齐全;贷款申请书是否说明抵押品的种类和金额;全部必要的债券利息是否完整无缺;还款来源是否象清单所列明的那样足以清偿贷款。具体而言,对贷款的审核与检查包括对借款申请书的审查和对贷款项目本身的调查。前者要说明:借款的目的和用途,银行通常要在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目的是否与贷款方针的要求相符;借款的数额,银行要审查借款人的借款数额是否与实际需求相符,是否超过法定的贷款限额;借款期限;还款的方法及来源;担保的方法,银行通常愿意接受市场价格稳定、易销售的财产作为抵押品。后者的目的在于确定:该项贷款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或地区经济发展是否有利;贷款的利益;借款人的资信能力;合法人;放款规模。

2.签订贷款合同。如果银行信贷部门对借款人和贷款项目本身审查合格,则依双方协商内容最终将订立法律文本,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书也将是未来有关纠纷和贷款具体执行的法律依据。这一合同将包括:①贷款总则,总则中规定贷款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贷款的基本要素;②贷款条件,银行为了保证贷款能够安全收回,对贷款企业的资金运用、生产管理、投资方向、投资数额等生产条件;③担保品的选择;④财务报告,为了准确掌握借款方的财务状况和贷款的使用情况,银行在贷款合同中通常要求借款企业在使用贷款期间,提供各种与贷款有关的财务报告和统计资料;⑤违约条款,主要是解决拖欠贷款或破产时的债务清偿问题;⑥还款方法,银行可能要求借款人一次全部还清贷款,也可能同意分期摊还。

3.放款的偿还。本环节涉及的结果有按期、提前、延期偿还和无力清偿四种状况。后二者将涉及到银行对借款者资信的评价和利息惩罚等问题,前二者可能会有相应的奖励措施。

4.有问题贷款的催收和注销。主要是涉及上述的后二种情况,银行应该采取补救措施。情况不良征兆的显现,要依靠银行对有关报警信号的敏感反应能力和既定应急方案,这些报警信号诸如:收到财务报表、支付报表或其他文件时间的不正常推延;来自其他金融机构有关借款者的意外贷款需要;借款者态度的变化(即:拒绝回电话或经常不在办公室);当地经营环境的变化(即大企业关门或加入新的竞争者);借款者的不负责行为(即旷工或过度的酗酒);透支额增加;借款者的企业发生罢工或其他停工事件;违法行为被揭发;对借款者的意外判决(即侵权赔偿或税款留置)。银行贷款管理者一旦发现这种潜在的违约风险,必须尽快采取行动使损失最小,任何拖延都会使损失增加。处理逾期账户总的原则是:争取借款人的最佳合作,抢先接管抵押品,主动与借款人合作使贷款得以偿还。对于确认无法回收的贷款应提留呆账准备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催收的停止。需要强调的是,尽管贷款政策和程序规定了有关银行贷款业务的明确做法,但过分僵化的刚性规定将不利于员工创造力的发挥。因此,银行应该鼓励有关员工对贷款业务的积极参与,具体贷款政策和程序也应在保持稳定性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正,尤其是在银行内外部环境变动多端的情况下。

三、贷款的种类

贷款种类是银行制定贷款政策时的主要考虑因素。这种划分因标准不同而有差异,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类,其一是按不同用途分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前者是为了经营企业的目的,后者主要是对个人。这类划分将在确定贷款定价时显示其作用。其二是根据贷款规定或条件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抵押贷款。

1.信用贷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这种放款可使借款人在不提供任何有价物的情况下取得贷款。获得追加资本,因而信用放款是一种资本放款。由于信用放款只凭借款人的信誉,因而银行对借款人必须熟悉,并充分了解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信誉程度。这种放款的利率较高,并且附加一定的条件。例如,要求借款人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表,并说明经营情况和借款用途等,这样,银行便可以通过这种放款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控制。其种类主要有:①普通限额贷款。一些企业常常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限额,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②透支放款。对这种放款,银行与客户之间没有书面协议,往往凭客户与银行之间存在的默契行事,特别是对信用较好的客户,银行经常提供透支上的便利,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③备用贷款承诺。是一种比较正式的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其费用率通常相当于限额未用部分或全部限额的0.25%-0.75%.④消费者贷款。消费者放款是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放款。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这种贷款时,要进行多方面的审查,主要包括:借款人的职业;借款人的生活收支状况;借款人的财产状况;借款人的品德。⑤票据贴现贷款。票据贴现贷款,是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可贴现的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期票、银行本票和汇票等。目前商业银行贴现业务已扩展到政府债券。

2.担保贷款。其产生源于:①借款企业的负债率较高,显示出其财力脆弱;②借款企业没有建立起使人满意的和稳定的收益记录;③借款企业的股本未能销售出去;④借款人是新的客户;⑤企业的经营环境恶化;⑥贷款的期限很长,等等。然而有时银行并不寻求担保,而是借款人主动提供担保,这时借款人目的通常是为了获得优惠利率待遇。根据充当担保物的不同,担保贷款又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担保品贷款。充当担保的可以是:股票和债券;保函、商品、地产、人寿保险单、汇票、本票以及其他物权凭证;第二、甚至第三抵押权,等等。由于后一类担保品一般都缺少作为合格贷款担保所必需的条件,银行一般不愿接受。担保品在未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抵补贷款损失,往往取决于担保品的质量,银行当然要选择质量高的担保品。影响担保品质量的因素主要有:市场价格是否稳定;是否容易销售;是否易于保管;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技术是否复杂。由此看来,商品最适合于作为担保品,有价证券次之,不动产最差。按照银行对担保品取得的权利的不同,担保可以分为:①取得留置权。银行扣留债务人的财产直到他欠银行的债务还清为止。②取得质押权。其内在规定性与留置权略有不同:其中之一是,在质押方式下,受质押人(银行)在债务清偿前拥有全部占有债务人用作抵押财产的权力,在某些情况下,受质押人还有出卖该财产的权力。与留置权不同的是,质押权是一种特别赋予的所有权。③抵押。拽债务人将其拥有法定权利或衡平法权利的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其借款的抵押品。对财产拥有衡平法权利的人,最多只能要求从这些财产中取得赔偿,而无权出售它们,因为他不是财产的所有者,银行应注意此点。在抵押方式下,受抵押人(银行)对财产有特定的权益并有出卖权,银行的抵押文件一般载有变卖担保品的明确规定。

另一种是保证书担保贷款。指由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放款。保证书是保证人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签约性文件。保证书担保放款的实务操作通常比较简单,银行只要取得经保证人签字的银行拟定的标准模式保证书,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所以,保证书是银行可以接受的最简单的担保形式。由于保证人替借款人承担了实际的部分义务,因而成为这一贷款方式的特色,其权利和义务将成为贷款政策的重要内容。保证人的义务总是发生在债务到期时,即从债务到期日起保证人就负有义务,当主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或者只能清偿部分债务时,保证人必须保证全部债务得到清偿。在下列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得到解除:已付款;订立放宽贷款期限的协议;保证合约发生变更;主要合同发生变更;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改变。保证人不同,保证书的出具程序也是不同的;银行在接受时必须对股份制、合伙制、单个制公司等加以区分。保证书在银行陈述虚伪、保证人出于误解、保证人受到不正当的影响三种情况下失效。

四、贷款定价

贷款利率即贷款价格。贷款利率的确定需考虑下列因素:央行贴现率;放款期限;存贷利率;放贷利率风险;管理贷款成本;优惠利率;银企关系。其中的基础是对风险的分析,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

1.信用风险。对这种风险的分析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简称6C):①品德(Character)。指个人或企业借款者对其所欠债务是否愿意归还,一般通过考察其过去的资信情况,了解谁介绍他来借款以及通过同借款人面谈来做出谈判。②经营才干(Capacity)。主要是通过审查其财务报表,看其资金的流入流出是否正常,以及经营业绩怎样。③资本(Capital)。指借款人财务报表上的总资产总负债情况、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相抵后的净值,即借款人的财富状况。④担保品(Collateral)。指借款人用作借款担保品的质量。⑤经营环境(Condition)。指借款人在经济衰退及其他事件中的脆弱性,或说他在最糟糕的情况下的还款能力。⑥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指借款人能否在日益竞争的环境中生存与发展。此外,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对银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要注意,这些报表毕竟是反映着企业的过去,因此应用时要作信用调查,以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近几十年来,还发展了许多观察企业经营的方法。如1977年由阿尔曼等人提出的Z分析模型,使用了五个比率:X1为营运资金与总资产比率;X2为留成利润与总资产比率;X3为支付利息及税款前的收益与总资产比率;X4为股票的市场价与总负债值比率;X5为销售收入与总资产比率。因此:

Z=a1×X1a2×X2a3×X3a4×X4a5×X5,

(其中,Z代表企业经营状况,a为各项资产的信用权数(或系数),利用统计方法求出系数后,

Z=1.2X11.4X23.3X30.6X41.0X5,

若Z<2.675,则该企业将有很大问题;若Z≥2.675,则说明企业经营良好。

2.利率风险。目前,防止利率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采取浮动利率,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采取浮动利率,定期调整。

3.搭配不当的风险。一是利率与时间搭配不当,短借长用,形成损失。二是币种搭配不当,形成汇率风险。对国外放款,常常涉及不同货币的汇率风险。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的远期交易为抵销此种风险提供了可能。

贷款定价的目标在于确保预期收益率的实现。为此,银行贷款管理者必须考虑发放贷款的预期收入、给借款者提供资金的成本、管理和收贷费用,以及借款者的风险等级。下列简单公式可以说明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

(贷款收益-贷款费)/应摊产权成本=税前产权资本预期(目标)收益率

其中:应摊产权成本=银行全部产权资本对贷款的比率×未清偿贷款余额

商业银行论文篇(10)

银行是经营资金融通业务的中介,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核心业务。而在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中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2001年瑞典皇家科学院授予了三位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尔洛夫、迈克尔·斯宾塞、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彰他们在信息经济学领域做出的杰出贡献。1970年阿克尔洛夫发表了《次品市场》,他认为在二手车市场上,买卖双方重复博弈的结果使二手车成交量很小,其原因就在于信息不对称。1973年斯宾塞在其论文《劳动市场信号》中对劳动力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进行了深层分析。1976、1981年斯蒂格利茨相继发表文章,分析了保险市场和信贷市场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本文将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

1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是在市场交易中,交易的一方对另一方缺乏信息,进而影响其做出正确决策,导致交易效率降低的现象。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Asymmetry)分为事前的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和事后的道德风险(MoralHazard)两种情况。逆向选择是交易事前的信息不对称。阿克尔洛夫在分析二手车市场认为,在二手车市场上有好车也有坏车,买主很难分辨出来。所以买主愿意支付的价格是二手车的平均价格。好车的卖主索要的价格高于市场的平均价,坏车的卖主很愿意以平均价出售。从而导致好车退出市场,只剩下坏车。金融市场上同样也存在这种事前的逆向选择,最终的结果也是好的借款人退出市场,市场上留下的是质量差的借款人。道德风险是交易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在金融交易发生之后,借款人可能用贷款人的资金从事风险更高的业务,以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比如企业用信贷资金从事高风险的投资。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于我国商业银行中,使得银行交易效率降低,金融风险增大。

2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关系的信息不对称

2.1惜贷现象

由于借款人与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银行缺乏对借款人真实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了解。借款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偿债能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非常了解。银行提供的贷款利率是社会风险度的平均值。这样就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风险低的借款人觉得利率太高不愿意贷款,风险高的借款人却积极地寻求贷款。贷款银行单凭借款人的财务资料很难判断谁是风险低的借款人,谁是风险高的借款人,而且有些风险高的借款人为了取得贷款,向贷款银行隐瞒真实情况,更有甚者提供虚假信息,提供给银行的是虚假的财务报表。当银行难以正确判断时,就会拒绝借款人的请求。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之间重复博弈的结果导致产生“惜贷”和“慎贷”现象。

2.1不良贷款问题

在做出贷款决策时,银行最关心的是借款归还问题。然而银行对借款人的情况了解始终是有限的,在贷款发放之后,一些不良借款者欠贷、赖贷、逃贷,难以归还贷款,这就会产生不良贷款,银行同时会遭受经济损失。2003年末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银行业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2.44万亿元,不良贷款的比例为17.8%。1999年国家投资组建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是专门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当时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了1.4万亿元不良资产,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不良贷款率还是很高。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仍然处于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对不良贷款的控制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和强制措施,所以金融资源的配置处于无效率状态。信息不对称也是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2.3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

存款客户和银行之间也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银行作为债务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和财务状况的了解显然超过存款客户(债权人),这种状况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存款客户有可能误选一家信用水平低的银行,或者银行有可能用客户的资金从事高风险业务,那么存款客户就处于不利的位置。尤其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信用评级制度,银行也没有定期向客户公布自己的财务信息,存款客户更加难以判别金融机构的质量,在选择银行时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无法判断时,利率就成为存款客户选择商业银行的标准。信用水平较差的银行自然会以高息揽存,然后银行用高息揽存的资金从事高风险的业务以获得高额利润。一方面,如果银行的业务出现问题,存款客户就会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客户对银行缺少信心,客户就会抽回资金,银行有可能出现“挤兑”现象。这样对双方都不利。

2.4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真正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束缚了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发展前景难以预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就是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从我国的银行业结构来看,我国的银行业过于集中,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金融资产过于集中于大银行。中小企业获取贷款的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无法预测,向其提供的贷款也就很少。企业有大量的融资需求,但是无法得到满足,而银行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却不敢贷出去。一方面是企业贷不到款,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银行找不到合适的客户,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社会的资源无法实现最优配置,这同时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上存在问题。这些都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企业融资困难,同时也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

3解决信贷关系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探讨

3.1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放松贷款利率管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利率管制是相当严格的,这使我国的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无法得到优化,货币政策的作用得不到很好得发挥。利率市场化使金融机构可以依据自身的资金供求、头寸、盈利及风险等因素自行控制的利率,使资金的供需状况得到真实的反映。从贷款方面看,利率市场化后,让利率反映贷款项目的风险度,对风险进行合理量化。在受理每笔贷款申请时,银行对借款人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对于风险越大的、资信程度较低的客户,收取高贷款利率,这样可以补偿较高风险带来的损失。对于风险小的、资信程度较好的客户,收取低的优惠贷款利率,有利于吸引高质量、低风险的客户群。所以加快利率市场化对于解决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很有必要的,这不仅是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3.2建立信用评级体系,使信用担保市场化

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都有专门的机构从事企业的资信评定工作,它以独立、客观和公正为原则,按照经济标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对企业的历史、现状与趋势进行综合分析,所提供的分析报告和评定结果可以反映一个企业值得信赖的程度。信用评级可以对借款人未来债务清偿能力和信赖程度进行评判。我们不仅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而且对借款人的信用也进行评级。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可以避免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使存款客户在存款之前就对银行的资信、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管理水平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再做出选择。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使银行能够得到充足的有关借款人的公开信息,辨别客户的优良,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信用担保市场化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运转的效率。

3.3完善法律制度,充分保护各个主体的利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法规不健全是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原因,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市场,以此保证公平交易和正当竞争,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主体的利益,对于欺诈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用法律制度迫使债务人披露真实信息,对那些提供虚假信息,做假帐的借款人进行严厉的惩罚。使银行在良好公平的环境下运用多种手段,减少不良贷款,提高盈利水平,应对国际竞争。

3.4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建立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我们要完善银行体系结构,为解决大银行和小企业的冲突,就要使中小金融机构多样化,建立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使之和我国的经济构成相适应。我们不仅要有商业性中小金融机构,也应当有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不仅要发展城市中小银行,也要发展城乡信用社。在这样的银行体系结构中,中小企业取得贷款更加容易,同时也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4结论

由于信息不对称,信贷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实际问题,致使我国一些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缺乏效率。确立完善的信息机制,促进信息的充分化、对称化,是我们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关键。为此,一方面,我们需要不断地深化银行业改革;另一方面,要结合我国体制转轨的现实,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支持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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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端.信息不对称对信贷市场结构的影响[J].当代经济科学,2001(3)

商业银行论文篇(11)

事先承诺制(Pre-CommitmentApproach)最早是博弈论中的一个专用术语,它的基本特征是当事人做出承诺后,原先在没有承诺情况下的一些最优选择在事后变得不再是最优,这就使当事人自己在事后的选择余地减少;而剔除事先最优的某些选择,也迫使对手重新考虑你的策略,从而使做出承诺的一方得到利益。将其运用到银行监管中,就是指银行或金融机构对自身的风险控制水平事先向监管者承诺,承诺在一定时期内的累积损失不超过一个最大限额,从而依据事先预测可能出现的最大损失留有充足的资本准备。在这一损失最大限额内,监管者不会介入,各机构自行管理和控制风险,如果在此期间任何一个时点违反了这一承诺,即损失超过了预定限额,监管者就会介入其具体活动,对其进行处罚。监管者只需设计或选择出一种合适的激励惩罚机制来涵盖监管对象任一水平的风险暴露,分析问题机构风险损失的起因(是个别机构的冒险行为造成损失的发生还是由于整个经济形势的变化导致整个行业都面临损失的风险),对于个别机构的冒险行为和整个行业面临的风险导致的损失给予惩罚(区别对待),对于执行规制合同较好的机构给予奖励。

为什么银行会告诉监管者他对未来最大损失的真实估计?因为如果他低估了损失,他就冒着违背事先承诺而经常被惩罚的风险,这样做的成本很大而且会使监管机构干涉自身的业务;而高估损失则意味着要求更高的资本充足性要求,这对银行同样是没有什么吸引力的,这样就满足了激励制度的激励相容要求。同时,由于规制合同是商业银行根据自身风险控制状况主动向规制者提交的,其所得效用也必然大于其保留效用和机会收益。

那么,这种规制制度安排究竟具有什么优点呢?

1有助于减少对金融机构业务的干涉

和传统的监管方法相比,事先承诺制有了更进一步的改进,更多地利用了市场和竞争,减少了监管当局对银行经营业务的影响,使监管工作不会太多干涉到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也使得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评价和惩罚更为合理。同时,它也是一种软约束,注重的是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注重于结果而不是过程,不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内部组成结构,使监管更具有灵活性。

2有助于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上更具有主动性

由于有国家信用担保,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誉明显高于其实际支付能力,极大地削弱了市场约束的力量,使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的成本部分被转嫁给了政府,而金融机构无需承担太大责任,一旦出了问题则把责任推卸到监管机构一方,认为监管机构制定的规则不合理,结果不仅没有降低银行风险,使银行实际承担的风险超过了没有国家信用时承担的风险,而且使监管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市场约束力量越弱,就越需要增加监管和保护,而监管和保护越多,市场约束力量就越弱。但在事先承诺制下,各银行的风险管理目标是由各机构根据自己的风险管理水平和经验建立的,资本准备的最大限额也是自己计算并上报的,一旦发生超额损失时,也就无法推卸责任,从而强化了金融机构提高内部风险管理能力的激励,增加了监管的有效性。

3有助于降低监管成本

不管是对监管机构还是被监管机构而言,事先承诺制与传统方法相比都大大降低了监管成本。从监管部门的角度看,只需审查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结果,无需再审查管理过程,这降低了监管成本。从被监管部门看,巴塞尔资本协议对不同风险资产进行不同权重设置的要求,使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业务时必须考虑该项业务对资本准备的影响,而事先承诺制注重于结果而不是过程,使商业银行自身的业务不再受资本准备的间接影响;显然,这也同时降低了商业银行应对监管机构审查的各种成本,有效防范了监管者寻租行为的发生。

4有助于提升监管者的整体声誉

事先承诺制的运用,使监管者可以针对每家银行的具体情况“差别对待”,就像教学中的“因材施教”、市场营销中的“度身定做”一样,根据不同银行的复杂程度、管理水平、外部环境、经营业绩等,确定不同的监管要求,真正做到“客户化监管”,从而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提升监管者的整体声誉。

二、激励规制制度的条件安排

激励规制制度——事先承诺制在我国银行监管制度中的引入,无疑能较好地解决银行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目标冲突,起到事半功倍的效用。但在现阶段,还需要一定的环境支撑。

(一)确保银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事先承诺制把风险控制的选择权交给了银行,着眼于结果而非过程,这样对银行的诚信度和数据的准确性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此,建议:1加快商业银行会计制度改革,强化会计对金融风险与收益的揭示功能。规范会计信息制度设计,统一各行会计处理方式,按审慎性原则提取准备金和应收未收利息等。2选择和设计一些不易造假或“造假成本”较高的考核指标,以贷款五级分类法替代四级分类法等。

2科学制定对违规银行的处罚标准。罚金比例太小起不到惩罚和告诫的作用;罚金比例过大,又会增加银行的负担,甚至会使银行为了避免支付罚金,希望通过高收益弥补降低超额损失而采取更冒险的行为。建议:!在制定处罚标准上,不以超额损失为依据,而以个别机构相对整个行业的风险损失比和个别机构一定时期的最大风险值与剔除该最大值后的剩余平均值的相对比,以此两项标准进行考核。按个别机构与整个行业的风险损失比为依据进行分类,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即为问题机构。在此基础上,以最大风险值和剩余平均值的相对比为基数进行处罚。个别——行业比率可以区分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是市场风险还是个别风险,最大——剩余比率可以约束金融机构恪守日常经营的审慎原则,避免棘轮效应和羊群效应的不良影响。"在惩罚制度安排上采用延期处罚的方法。即在损失发生当期不进行处罚,而在以后的经营期间再处罚。罚金的规模,依据最大——剩余比,分档递增,损失比重越大,惩罚力度越大。这样可以防止金融机构采取更冒险的行为,企图以不确定的超额收益来弥补超额损失的行为。同时在损失以后的经营期进行处罚,也不会加重金融机构的额外负担,也鼓励了银行进行自助,起到了告诫和激励的双重作用。

3健全相应的银行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对《公司法》、《会计法》、《统计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中不适应现阶段发展要求的款项进行适当修改,严格规范银行的会计财务信息,制止由于不正当行为导致的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金融交易和风险转移,使监管当局在行使监管职责时有法可依,规范执法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二)大力培育银行经理人市场

在实行事先承诺制下,由于监管机构不干涉各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管理模型的选择和运用,这样,就存在领导人的短期行为的选择损害银行长期利益的可能,因为他可以获取短期利益而让离任后的银行来承担长期成本。为避免上述短期行为的发生,建议:1创造条件,力求形成活跃的、公平竞争的银行经理人市场,对在职银行管理者产生强大压力。2打破职务“终身制”、能上不能下的束缚,变任命制为市场遴选。3切实落实离任审计制度,并将结果公开,以制度来确保监督行为不出漏洞。

(三)进一步强化市场约束力量

1取消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方面的一些限制1让新闻界以及独立的金融服务机构(包括会计、审计、资信评估等机构)自由、充分地金融信息,尤其是披露不正当行为,改善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状况,树立公众的风险意识和债权人意识,逐步加大市场约束力量。2明确规定监管者的职责,强化监管者的金融管理人角色,实行规制承诺制度,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引入市场监督机制,提高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积极提高监管者素质

事先承诺制的运用,无疑对监管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对商业银行经营业务进行审查,还要对涉及计算利润、损失的会计政策和财务政策、风险管理模型的选择等方面进行审查。建议:1创造条件,吸引、鼓励监管者研究学习有关金融资产风险与收益,优化资本组合、风险资产组合、资本资产定价和企业融资结构等方面的现论知识,提升其鉴别银行风险的能力。2更新监管技术手段,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实现实时监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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