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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文化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4-01 10:10:29

政治文化论文

政治文化论文篇(1)

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在其《比较政治学》一书中,首先提出政治文化这一概念,指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的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活动进程、信仰和感情,这个政治文化是由本民族的历史和社会经济、政治活动进程所形成。”[1]政治文化作为政治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是政治共同体成员在一定政治系统中形成的关于政治及政治活动的情感、态度、心理、习惯以及价值评估、取向等意识的总和。它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政治情感、政治心理、政治价值观等内容。政治文化支配人们的政治活动方式,影响社会政治系统的稳定和发展,在政治文明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政治文化引导政治文明建设的前进方向。政治文化是政治文明建设的灵魂,是政治传统、民族心理及外来文化长期交融积淀的结果,可以指导和影响人们的政治心理和政治行为,能促使人们形成现代政治理想、政治观念、政治人格、政治能力和政治素质。政治文化蕴涵人们的政治行为倾向,支配人们对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制度的选择,从而引导政治文明建设的方向。当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内化为公民的政治意识、政治心理时,那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成为主流政治文化,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信仰、政治理念、政治观点、政治情感、政治心理构成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世界观,同时也彰显着马克思主义在政治文明建设中指导地位的确立,从而保证了政治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

政治文化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推动力量。政治文明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种社会和政治因素的合力作用。政治文化便是其中一种无形的力量。政治文化内含建设政治文明、推动政治发展所必需的政治态度、政治价值等要素,作用于政治系统,影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政治系统的情感认同、归属和参与政治生活的有序化程度,调控政治主体的政治行为,能够强化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为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要求,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根本保证。然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并不必然带来有效的政治参与,政治参与的实现还有待于政治文化的发展。有效的政治参与是科学、理性、自觉的政治行为,能促进政治系统的良性运行,增强社会秩序和政治的稳定感,政治文化能够有效促进公民认清自己的政治角色、政治权利、政治义务,从而有效促进政治参与,实现人民民主,推进政治制度、政治体制不断完善,建设高度发达的政治文明。可见,政治文化对于政治文明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推动作用。

政治文化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思想保证。政治文化可以为政治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顺利实现这一历史任务,就必须实现我国社会的政治稳定。而要有效维护政治稳定,首先必须有思想稳定,这就离不开政治文化的重要作用。因为,政治文化可以统一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政治行为,从而增强公民的政治认同感,增强和体现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进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政治价值模糊、政治心理矛盾、政治信念淡化等现象,客观上要求我们在政治文明建设中需要努力回答和解决社会成员对深化改革的忧虑、对社会公平的期待、对切身利益的关注等问题,使政治文明建设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土壤中,这就使得政治文化的作用日显重要。政治文化还有利于公民政治文化素质的提高。公民坚定的政治信念是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是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有助于社会共识的形成和政治凝聚力的加强,有助于实现政治主体对政治系统的高度政治认同,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坚实思想基础,为政治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思想保证。

我们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政治文化建设的现实路径,使之能更好地发挥政治资源整合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各阶层、各民族、各社会团体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促进政治文明建设。当前,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我国现阶段政治文化是在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上产生的,其突出特点是人治,王权至上,等级尊卑,广大人民群众被排斥在政权之外。人治思想至今在中国社会中仍有残存,例如清官意识、官本位、权大于法的观念。政治文明建设,就其内容来讲,主要包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两个方面。而就其实践来讲,关键是要处理好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政治制度建设和政治文化建设关系。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可能脱离先进政治文化而单独进行,先进政治文化的构建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一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要在民主和法制等政治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并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政治制度建设的成果来引导和促进相应的政治文化的生成。二要处理好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的关系。政治制度建设和政治文化建设具有共生性和相互促进关系,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政治文化建设和政治制度建设要放在同等位置,两者不可偏废。三要培育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先进政治文化,以先进的政治文化引导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公民政治文化素质。必须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突出主旋律,弘扬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思想为主流的政治文化。要加强政治引导,对人民群众进行正面灌输,使之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培养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品质,强化他们的政治思想意识。同时还要关注初级阶段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实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素质,用先进的政治文化武装他们的头脑,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和提高社会群体对社会变革的心理判断力和承受能力,并且随时代的转换,在新的社会实践中促进政治文明建设。一要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真正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二要建立政治文化传播网络,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政治文化的传播,把先进政治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三要提高公民参政意识。政治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公民参与的扩大。只有建立畅通的民主参与渠道,公民参政的积极性才会得以巩固。四要全面提高公民的整体文化素质。一个国家公民整体文化素质的高低是影响其政治认知、政治参与以及其他政治活动的重要因素,对政治文化的建构具有重要影响。公民只有具备了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才能深刻地认识和把握国家政治生活,自觉地有效地参加国家事务管理。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任何一种政治文化的变化发展最终都要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要把先进政治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当前,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比较落后,文化教育水平不高,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许多地区没有脱贫,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所需要的一系列经济文化条件还不充分,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还受到条件的限制。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一方面为我国的政治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前提,另一方面也为社会主义文化的传播提供有效的物质工具和手段。政治文化的变化发展最终都要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要充分重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文化建设,从政治高度看待经济和社会发展,努力形成一个有利于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政治文化环境。努力把先进政治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增强人们的政治认同感,使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信念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价值观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相一致,把人民群众的政治行为统一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现代化建设。

加速中国政治社会化进程。政治社会化是指“人们在特定的政治关系中,通过社会政治生活和政治实践活动,逐步获得政治知识和能力,形成和改变自己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的能动过程”[2]。正是通过政治文化的社会化,社会成员才能形成独立的政治意识,明确自己的政治角色,完成由“自然人”向“政治人”转化的过程。鉴于政治社会化在政治文化形成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当前必须完善有中国特色政治文化的社会化渠道,注重发挥政治社会化的作用,以提高全民族的政治文化素质。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最基本的政治知识和价值观念。要发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家庭传递作用,传播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学校教育应成为国家传播主流政治文化的渠道;二是要加强政治专业训练,塑造正确的政治人格,使公民具有特定的政治素质和能力。大众传媒的导向直接影响公民的政治态度、情感和评价,当前必须对大众传媒进行合理的控制,使其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三是要鼓励人民直接参加政治生活,从事政治实践,直接获得政治知识和技能,培养公民自主参与意识,同时扩大基层民主,完善社会民主参与渠道。

政治文化论文篇(2)

SchoolofMarxism,RenminUniversityofChina,100872,Beijing,China

【作者】赵志刚/孙绍燕

【作者简介】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2

赵志刚(1978—),男,山东烟台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孙绍燕(1978—),女,山东烟台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已经成为中国走向全面现代化的深层障碍。本文从政治文化的涵义和作用的界定出发,分析了当代中国政治文化的现状,探讨了创建新型政治文化对中国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意义,并对如何创建社会主义新型政治文化做了尝试性探索。

【摘要题】理论探讨

【英文摘要】BasedontheideathattheineradicabletraditionalpoliticsandculturehinderthemodernizationofChina,theauthor,consideringtheirdenotationsanddefinitionsoftheirfunction,analyzesthepresentsituationofChina''''spoliticsandculture,discussesthesignificanceofestablishingnewtypesofpoliticsandculture,anddoesanattemptresearchintotheirestablishmentfollowingthesocialistguidelines.

【关键词】政治文化/建设/新型政治文化/politicsandculture/construction/newtypesofpoliticsandculture

【正文】

中图分类号:G1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72X(2002)03-0102-05

政治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现象,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客观的政治历史和政治现实。同时,政治文化又随着人类社会历史和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而演进,影响和制约政治体系、政治关系和政治活动。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全面走向现代化的“瓶颈”,如何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和准确把握政治文化的基本问题,探索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发展的规律,并以此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政治文化的涵义及作用

从历史的渊源看,对政治文化的研究可以一直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在《理想国》一书中柏拉图描述了有关政治文化的问题:“当人们的分布变化时,政府构成就会变化,一种变化时这样,那么另一种变化也是这样……,国家不会超出生活于其中的人性范围。”[1](p245)但政治文化明确地作为政治学中的一个专门概念和专门的研究课题,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才开始出现的。1956年,美国当代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在其所著的《比较政治系统》一书中,提出了政治文化这一概念,并形成了一定的分析框架。在书中他认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这个政治文化是本民族的历史和现在社会、经济、政治活动的进程中形成的。人们在过去的经历中形成的态度类型对未来的政治行为有着重要的强制作用。政治文化影响着各个担任政治角色者的行为、他们的政治要求内容和对法律的反应。”[2](p29)1961年,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派尔在撰写《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时,给“政治文化”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政治文化是这样的一套态度、信念和感情,它赋予政治过程以意义和秩序,它给出制约政治系统行为的基本前提和规则,它包括政治理想和一个政体的运行规范(operatingnorms)。因此,政治文化就是政治的心理与主观纬度集合形式的展示。”[3](p218)此后,各国政治学家对政治文化的界定各持己见,莫衷一是,对政治文化的研究各执一端、纷繁复杂。我们在政治学的研究中对政治文化作出了有益的探讨,力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来解释政治文化,在具体的界定中也形成了我们自己的看法:所谓政治文化,就是一个国家中的阶级、民族和其他社会团体,以及这个国家中的成员,在一定的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于一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环境中形成的关于国家政治生活的政治心理倾向和政治价值取向的总和。

政治文化作为社会政治系统和社会政治行为在个体心理导向领域中的系统表现,是整个社会系统、尤其是社会文化系统和政治系统的历史性产物,也是在这个系统中的每个成员活动的历史性产物。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政治文化一旦形成,便以其无形的力量渗透于政治生活的一切领域,对国家政治生活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首先,指导政治行为是政治文化最基本的功能。政治文化作为一种内化了的政治行为规范,规定着人们的政治倾向,影响着人们对政治的关心程度和争取或行使民利的行为力度,支配着人们对政治行为方式的选择,更以一种执着的政治目标深刻、稳定、长久地指导人们的政治行为。当然由于政治文化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它既可以指导革命的、进取的、正义的推进社会进步的政治行为,也可以指导反动的、保守的、非正义的阻碍社会进步的政治行为。其次,影响政治体系。历史表明,在一场政治革命风暴到来之前,往往在政治文化领域首先出现革故鼎新的征兆,形成一种新的政治制度的设计,以此来指导人们的政治行为,并且为新的统治秩序提供思想意识上的支持。政治文化总是指导着人们去保护或一种政治制度,去维持或改革一种政治体制。再次,制约政治发展。政治发展是各种社会、政治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政治文化更是其中的一股无形的重要力量。政治文化内含着对政治发展前景的向往,如果这种向往是符合政治发展规律的,人们将从中汲取巨大的精神能量,通过政治实践推动政治发展;反之则会严重阻碍政治发展。另外,政治文化通过其时旷日久、潜移默化、传播灌输的作用塑造政治社会的成员,使他们的政治文化素养对政治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当代中国政治文化的现状

根据当代世界的时代特征和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现阶段的政治文化是一种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文化,体现了传统和现代两个层面。

第一,从传统的层面来看,我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国家,落后的小农生产方式、牢固的血缘宗法制度、政治和思想文化的高度专制以及封闭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形成了古代以君主的“治国之道”为核心,以处理君臣、君民关系为内容的较为完备的封建政治文化体系,民众中普遍存在着崇圣意识和依附心理,“人治”成为一种习惯和心理定势并已根深蒂固。权力崇拜与惧怕的二元政治情感、上下等级意识以及狭隘的顺从心理等均构成了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要特点。

第二,从现代的层面来看,世俗化和理性化成为现阶段中国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征。改革开放使政治文化打破了封闭保守、自我维持的传统发展模式,呈现出对社会变革和发展的适应性和容纳不同性质的文化的开放性。

首先,整个社会的政治价值观发生了深刻变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社会的政治价值观实现了由“政治挂帅”向“政治为经济服务”的历史性转变,确立并发展了以邓小平理论为基本指导思想的主流政治文化。国家职能的价值标准也发生相应的变化,经济和社会管理成为国家的主要职能。“民主建国”、“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和“科教兴国”等逐渐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

其次,公民的政治主体意识增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普通公民政治上的民主、平等、自觉意识逐渐增强,社会主人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扩大。公民开始确立依法有序表达意志和利益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解决问题的方式逐渐由找“长官”转向找“法官”。

第三,虽然现阶段我国政治文化的格局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占主导地位,但历史遗留下来的封建专制主义和西方传入的个人主义政治文化还有相当的影响,相对于我国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来说,政治文化的发展仍然是滞后的,政治文化的发展依然矛盾重重。

首先,主流政治文化内部分层趋势明显加剧。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与此相适应,人们的政治意识虽然在根本上统一于社会主义与爱国主义的旗帜下,但在具体的政治倾向如政治态度、情感和政策倾向等方面却出现分化,呈现阶层性特征,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核心的主流政治文化内部分层趋势加剧,亚文化广泛存在。

其次,不同性质的政治文化在并存中冲突加剧。我国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和地区差异以及改革的渐进性形成了不同性质的政治文化广泛并存、兼容并蓄的局面。但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政治文化、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政治文化与以现代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政治文化其内核本质不同,存在着广泛的摩擦。民族文化在吸收外来文化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与之发生冲突,广泛存在的亚文化更是摩擦不断。

再次,从宏观政治心理上看,现阶段我国国民政治心理以对现行政策的认同为主,同时兼有多元性、怀旧性和动态性的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义轻利的儒家伦理观念已经不被人们所接受,代之而起的是“利益”一词堂堂正正地进入我们的生活。

三、政治文化建设对中国现代化的积极意义

现代化的进程本身就包含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政治文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其本身也必然处在一个现代化过程中,落后的政治文化对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会起到阻碍作用,而现代化了的政治文化对现代化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政治文化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政治主体成熟和完善不可或缺的内在因素。政治文化建设和发展的成功与否,事关政治体制改革的成败,影响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

第一,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是我国实现政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首先,从宏观上看,政治文化建设有利于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化能为政治系统提供合法性解释和合理性证明,加强政治角色对政治系统的认同,增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此外,政治文化建设还可以加强主导政治文化对其它亚文化和反文化的制约和整合,同时面对社会新形势进行自身的调整和改革,以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其次,从中观上看,政治文化建设有利于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和各项政策的顺利出台。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有深刻文化指向和浓厚文化蕴含的政治变革过程,政治改革中的政治文化含量高低,直接影响着政治改革的深度和质量。理智审慎的政治文化能够催发政治角色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认同,增强对政府的信任,以利于政府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政策目的的顺利达到。再次,从微观上看,政治文化建设有助于政治人格的健全和完善,使个体成为独立自主、自由平等、具有创新意识、效益意识、责任意识、组织意识、公共人格的新型政治人。

第二,加强政治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政治文化环境,能够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和政治发展。“要改革,就一定要有稳定的政治环境”。[4](p284)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历史告诉我们,保持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是我们做一切事情的基础,“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4](p284)要保持稳定就必须要有良好的政治文化作为保证,使人们对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具体体制都能达到较大程度的认同,这样作为政治主体的人民大众的情绪、态度、要求、愿望、行为等才能更大程度地与国家的政治要求相吻合,使社会的政治形势、政治氛围得到维护和发展。从文化的角度来说,社会政治的发展也就是政治文化的发展,这就需要在稳定的政治环境中对原有的政治体系不断地改革和完善。政治改革的本质是一种政治利益关系的调整,改革能够消除利益矛盾,推动社会政治的发展,维护政治的权威,同时能够提高政治管理的效率和效益。而影响政治变革的重要制约因素是人们的政治心理。顺应社会政治心理的潮流,顺应民心,则政治改革就会顺利,对社会政治发展就有推动作用;反之,就会有阻碍作用,甚至发生社会危机或社会动乱。

第三,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是对国外政治文化霸权的有力回击。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葛兰西就曾提出文化的领导权问题,“社会的领导作用表现在两种作用中”即“在统治的形式中”与“神和道德的领导”的形式中。[5](p116)在当代,和平演变、价值输出和文化殖民是西方敌对势力在文化战略中常用的伎俩。米歇耳•诺瓦克曾深刻地指出,“观念意志是现实生活中的一部分,但今天它已获得了比现实更大的力量。”[6](p13)理查德•罗斯克兰在《外交》杂志的评论中写道:在可预见的未来,唯一名副其实的国家文明来自世界市场占主导地位的经济文化。亨廷顿抛出的《文明的冲突》更是这种论调的有力佐证。西方社会妄图以一种普适性的、绝对性的盎格鲁萨科逊式的政治文化来达到全球大同、消除异己的目的。他们抛出人权问题,进行西方价值观念输出,大批量生产和传播西方价值观念的政治文化,给发展中国家带来极大的文化震荡和思想混乱。因此,中国对所处的舆论环境应该有忧患意识,进行深入的政治文化研究,探索中国政治文化、社会主义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维护我国的政治主导文化的合法性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刻不容缓的课题。

第四,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是对当前社会转型时期文化震荡的有力回击。市场经济和工业化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社会带来极大物质财富和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在所难免的“社会病”。这些“社会病”具有伴生性、潜伏性、阶段性和病态性,在没有正确的理论和正确的实践进行引导和整合的情况下,后果将不堪设想。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迫切需要先进的、科学的政治文化对之进行引导和匡正,而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社会的政治文化自身也处于转型待定阶段。传统政治文化的合法效力正在逐步降低,现代政治文化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而这期间自由主义、法团主义、保守主义、民族主义等政治思潮逐渐悄然兴起。纷繁复杂的社会形势和形形的社会思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丰富了人们的政治阅历,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在政治生活的具体实践中陷入进退维谷、迷惑徘徊的境域。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有利于政治角色尽早走出思想误区,有利于公民对政治权威的认同,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有利于深化改革,使社会民主生活畅通,政治角色重新定位,政治价值重新确立。

四、加快社会主义新型政治文化建设

我们党历来重视政治文化的建设。在当代中国,以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不仅致力于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而且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出和全面阐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问题。我们要努力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文化可持续发展之路,加强对公民的启蒙和教育,使公民真正做到知政、晓政、督政、。不仅要在认识政治文化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更要在实践中去积极推进政治文化的建设。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政治文化建设,建设新型社会主义政治文化,我们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深化改革,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我们要通过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使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发生全面变化,使政治生活、政治关系、政治意识朝着有利于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方向发展,为政治文化的发展和更新准备充分的总和性基础。政治文化作为思想上层建筑和政治意识形态归根到底受经济基础决定。而经济基础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力,生产力构成一切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发展的动力源泉。早在1980年2月,邓小平就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主义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如果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的发展的速度比资本主义国家慢,还谈什么优越性?”[7](p128)经济上的落后制约了政治文化的发展。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使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制度所得到的实惠中坚定政治信仰,产生对现行政治制度的认同和爱戴。我们要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同时还要使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在深化经济改革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正确处理政治文化建设与政治稳定的关系。阿尔蒙德认为,在政治文化转型时期,不同政治文化理念相互碰撞,不同政治文化相互摩擦,势必会影响社会的稳定。而社会稳定是我们做一切事情的基础,所以我们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政治稳定”。[8](p10)

第二,加强以邓小平理论为核心的主流政治文化建设,增强民族凝聚力。

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核心内容,提高政治教育的水平和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既在实践中又在思想上认识到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伟大意义。当前,我们国家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大发展、大转型时期,来自国际国内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知识、新矛盾不断涌现,政治文化趋于多样化,理论界也众说纷纭。这些思潮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甚至有些错误思潮甚嚣尘上,呈愈演愈烈之势。面对这种复杂的局面,我们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否则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就会出现社会政治动乱。毫无疑问,邓小平理论是中国人民求富求强的科学指南,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更是当代中国政治文化发展的政治共识。党的十五大根据形势发展提出了邓小平理论的旗帜问题,就是要用邓小平理论来指导我们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要用邓小平理论来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凝聚全党,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解决我们面临的复杂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我们的伟大事业向前发展。

第三,完善政治社会化渠道,提高全民族的政治文化素质,扩大政治认同。

全民族的总体素质的提高是政治文化现代化的重要的和必要条件。“政治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公民参与的扩大。”[9](p5)而公民参与的扩大依赖于政治社会化渠道的完善和全民族政治文化素质的提高。完善政治社会化渠道和提高全民族政治文化素质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首先,要加强对大众传播媒介的引导和控制。大众传播媒介对于政治稳定、营造浓郁的政治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牢固地确立统治者的政治文化,维护和保护主流政治文化,争取亚政治文化,抑制反主流政治文化的产生和传播,特别要毫不留情地打击。其次,要疏通和健全民主参与渠道。主流政治文化要占据主导地位,必须依靠畅通无阻的传递通道方能被公民认同和吸收,没有畅通的民主参与渠道,公民参政的积极性就会受损,参政热情就会泯灭,主流政治文化就难以巩固地位,也就经受不住反主流文化的冲击。再次,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的大文化背景。它的思想观念、道德风尚以及教育科学文化等都给当代中国的政治文化以极大的影响。精神文明建设有助于政治文化中的主文化的确立和丰富政治文化中亚文化,也有助于分散、限制政治文化中的反文化。最后,要加强执政党自身的建设,扩大政治认同。同志指出,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在我们党,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取决于党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状况和战斗力、领导水平。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执政党要继承革命时期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关心群众利益和疾苦,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努力树立起共产党的权威和光辉形象。

第四,批判地继承中外政治文化的思想资料,在兼收并蓄的基础上综合创新。

首先,要处理好现代政治文化与传统政治文化的关系。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传统政治文化,对其进行合理扬弃。要从我们所处的时代要求出发,积极吸收继承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精华,同时坚决摒弃传统文化中“三纲五常”、“皇权至上”等封建糟粕,努力创建既符合中国国情,又适应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新型政治文化;其次要处理好本土政治文化与外来政治文化的关系。要吸收外来文化的优秀成果,借鉴其现代化的管理经验和西方先进的文明成果,来丰富和发展本民族政治文化,使之既有民族性又有世界性。随着人类文化交流的日益扩大,尤其是随着人类社会全球化的发展,国家间政治文化的交流势必愈加密切,这种交流是交互的、双向的,是不可阻挡的。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型政治文化既要立足于本民族的特点,又要适应这种全球化发展的要求,同时还应防止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的渗透。

第五,要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占领意识形态阵地的有力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在促进政治文化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体系相协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思想政治教育要协调和引导国民的政治心理,使其符合现代化的根本要求。社会主义现代化不仅意味着物质的现代化,也包含国民心理观念的现代化,如果没有国民心理的现代化,物质的现代化就会步履维艰;要引导国民树立社会主义政治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民主观、自由观、平等观、公平观和人权观;帮助国民树立正确的政治态度,使人们从对道德政治态度的眷恋中解脱出来,通过科学的认知实现对现代民主政治的认同,从而促进政治体系的持续高效运转。

总之,社会主义新型政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作,需要几代人长期不懈地努力。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切忌一蹴而就。在全球化和政治文化多元化并存的态势下,只要我们保持冷静,站稳脚跟,抓住机遇,沉着迎战,把我们国家自己的事情办好,我们就一定能趋利避害、扬长避短,构建充满生机活力的崭新的当代中国新型政治文化,推动当代中国现代化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收稿日期:2002-05-08

【参考文献】

[1]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2]阿尔蒙德.比较政治学[M].上海:上海泽文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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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葛兰西.狱中札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6](美)萨托利.民主新论[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3.

政治文化论文篇(3)

初级形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始阶段中国政治文化的主导内容。这种政治文化以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为基本因素,以民族性、科学性、民主性、大众性为基本特征,外化为强大的政治意识形态,通过各种政治社会化媒介向全社会进行灌输和教育,在政治文化的系统、过程和政策等各个方面确立了全社会对重大政治问题的价值选择和心理调适标准。

系统方面,主导政治文化极力论证现行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政党和政府权威、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合法性。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指导思想的邓小平理论,明确主张社会主义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虽然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可以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但有一条是确定无疑的,即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破坏这一制度,“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注:《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68页。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11页。),“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一旦中国抛弃社会主义,就要回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要说实现‘小康’,就连温饱也没有保证。”(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6、206页。)不仅如此,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还必须坚持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全社会的权威性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人们思想意识的指导,不搞西方的三权分立、多党政治以及指导思想的多元化。这三条与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一起,概而言之,就是“四项基本原则”,“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邓小平文选》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94、1993年版,第164、173、379页。)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如何使不同的民族群体能够认同既定的政治制度和国家形式的合法性,同样是主导政治文化非常关注的问题。对此,主导政治文化的基本倾向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即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对于相关的少数民族问题,则采取自由的政策。“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自由涉及到民族政策,特别是我们中国,一般都是少数民族在方面问题最多。我们要实行正确的民族政策,必须实行自由。”(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7页;《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34页。)在国家的结构形式上,主导政治文化认为,中国只能采取单一制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式,国家的统一是中国社会发展所必需的根本保证,“是全中国人民的愿望,……是整个民族的愿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19页。)

过程方面,主导政治文化极力强调人们在现行政治机制中的效能感以及同其他政治角色的和谐度。政治过程归根结底是国家权力对社会利益的权威性配置过程,其基本环节是利益表达、利益综合及决策。社会利益不是抽象的存在物,而是特定社会中各群体在现行政治机制中所得到的好处,或者说,是各群体对自身在现行政治机制中具有的潜在好处的期盼,具体表现为他们各自的利益诉求。所谓人们在现行政治机制中的效能感以及同其他政治角色的和谐度,从根本上讲,即他们各自利益诉求在现行政治机制中的实现程度及其利益实现过程中对他方利益的损益程度。在这方面,主导政治文化认为,中国社会各利益群体虽然有各自特殊的利益,但他们的利益在整体上是一致的,不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现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城乡基层民主制度等政治机制,可以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旗帜下,由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干部、指战员、各派、无党派人士、各少数民族、各新兴阶层的代表等,组成广泛的统一战线。在这里,他们都能够充分和有效地参与现行政治机制,在政治过程的各个环节上,保证为本利益群体争取所需要的利益,并能够达成与其他利益群体的和谐。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中国社会的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起初一段时期内,社会上对这些阶层的政治地位及相应的政治权利看法不一,使得他们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疏离于现行的政治机制,并对自身在现行政治机制中的效能感评价低下,与其他政治角色各关系也相对紧张。但中共十五大之后,特别是代表中共中央在庆祝中共建党8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后,这个问题在主导政治文化的价值取向上基本明确,即认定这些群体“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中共也应该把他们中间“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纳到党内来(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1—31页。)。这很有助于满足这些群体的政治效能感,并缓解了他们与其他群体的关系。

政策方面,主导政治文化试图使人们相信现行政治机制对社会资源的提取、分配以及这一过程中相关制约方式选择的最优性。这涉及到作为法定执政党的中共对其他社会利益群体(人民)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向度上:中共与其他社会利益群体利益的一致性程度和中共按照什么样的原则做出上述行为才能令人服信。对此,主导政治文化强调中共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认为这三者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是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最根本点(注:《人民日报》2002年6月1日。)。根据这一原则,主导政治文化突出强调中共必须忠实地代表全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其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23页。)并主张中共要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使自己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政治系统输出结果的社会认同度。对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采取相应的照顾政策,对领导干部加强监督,加大反腐败力度。对新兴阶层中的先富群体,在鼓励其继续发展的同时,对其收入进行调节,以期缩小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在人、财、物各个方面帮助他们加快发展。在国家统一问题上,采取极其灵活的“一国两制”方针,不强制性地要求台湾的民众拥护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只要拥护祖国统一,只要爱国,就可以在两种制度下实现和平统一。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人们对国家统一大政方针的认同度。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始阶段的中国政治文化,除了上述主导方面的内容之外,还存在一些非主导的政治文化因素,在国家权力权威性地配置社会利益这一特殊社会现象的基本态度、信仰和感情等方面,明显地同上述主导政治文化取向有异质性和离心性倾向,“有的公开鼓吹‘全盘西化’,在政治上宣扬取消、削弱共产党的领导,主张西方式的多党制和议会民主;有的在经济上宣扬私有化,主张取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有的在思想文化上提出取消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主张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在价值观上主张极端个人主义;有的歪曲党和人民的奋斗历史,诋毁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有的发表和出版格调低下、宣扬色情暴力、迷信颓废的作品与书籍;有的怀疑和否定改革开放,歪曲、攻击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等。”(注:《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7—38页。)这种影响在政治文化的系统、过程和政策层面均有体现。系统层面,关于现行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民族国家及党和政府权威的合法性与认同问题,、、分子明确反对现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共的领导。同时,其他相关群体中也存在不同思想意识和倾向,20世纪90年代中,北方某市一所大学被调查的大学生有68.1%表示“欣赏西方的政治民主”,华中某市高校学生被调查者的17.3%认为“多党政治非常重要”,36.3%认为“分权与制衡非常重要”(注:参见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社会学》1998年第1期,第152页。);过程层面,关于自我在现行政治机制中的成效感以及同其他政治角色和谐度的判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成效感低,且认为中国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度并不很好,这在以下有关调查资料中有所反映。

政策层面,关于现行政治机制提取、分配社会资源以及这一过程中相关制约方式的选择,人们也并非感到最优。从相关资料看,2001年,人们把法律和制度不健全、公务执法人员素质差、主管部门渎职失职和政策失误,视为中国社会不安定因素出现的前四位原因(注:汤伯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心态研究》,《社会学研究》1995年第2期,第79—90页;

汝信等主编:《社会蓝皮书——中国社会形势与分析》(2002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4页。),而这四者恰恰是现行政治机制提取、分配社会资源以及这一过程中相关制约方式的极为重要的内容。此外,还有一些具有明显自由化和封建殊余因素的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在对待国家权力权威性地配置社会利益这一特殊社会现象的问题上倾向于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崇圣意识、清官意识、宗法宗族观念等。这些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或者否定共产党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主张改变共产党的地位及现行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搞西方国家的多党制和三权分立体制;或者过于强调政治权威和政治核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淡化国家权力的人民属性,把社会民众的利益和命运系在少数所谓清廉圣明的领导者手中,甚至践踏国家法律,破坏人民民主制度的相关原则,把社会利益集团化,集体利益个人化等等,所有这些,都与主导政治文化内容格格不入。

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始阶段中的中国政治文化上述内容的构成决非偶然,有其特定的社会基础,并受自身的历史传统及外来诸种因素的影响。

现阶段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基础上所形成的阶段阶层关系和利益群体结构,是当前中国政治文化具有上述内容的现实社会基础,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那样:“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版,第1卷,第72页。)这种“现实的生活过程”,从阶级阶层关系和利益群体结构的视角看,较之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要复杂丰富得多。如上所述,中共中央总书记提到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以及原有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指战员等阶级、阶层和群体。此外,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权威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课题组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将当前中国社会利益群体划分为十大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也有的学者根据改革以来人们的利益损益状况,划分四个利益群体:特殊获益者群体、普通获益者群体、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和社会底层群体(注:汝信等主编:《社会蓝皮书——中国社会形势与分析》(2002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16、139页。)。还有的学者对中国社会原有的基本阶级作进一步分层研究,例如将农民阶级分为八个阶层等。(注:李琳:《大分化:中国农民的进步与希望》、《发展导报》1993年5月28日第3版。)这些不同的社会阶级、阶层和利益群体,自然从自身的利益需求出发,对国家权力配置社会利益的问题作出各自的反应,在系统、过程和政策等层面对重大政治问题作出自己的判断,这是当前中国政治文化具有上述内容的最深层原因。

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意识和政治理念是构成上述中国社会政治文化内容主导部分的重要渊源。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对政治现象及其规律性的认识即政治文化,属于社会政治意识范畴,是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它受一定的社会存在所决定,并反作用于一定的社会存在。但是,政治文化不能自动地为社会存在和政治统治服务,必须通过灌输,使其内含的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为各社会利益群体所认同和接受,才能有效地为政治统治服务。关于政治的本质,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政治关系的实质是阶级利益关系。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但是,利益关系只有经过高高在上的国家权力进行强制性配置的时候,才是政治关系。因而,政治关系或政治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与阶级和国家的存在密切相关的。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这一命题的基本含义是:只有当每个工人都意识到自己是整个工人阶级的一员,都认识到他每天同个别老板和个别官吏进行小的斗争就是在反对整个资产阶级和整个政府的时候,他们的斗争才是阶级斗争。关于国家的本质,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是建立一种“秩序”来抑制冲突,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无产阶级的国家(无产阶级,人民民主)则是“组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是终于发现的使劳动者在经济上活动解放的政治形式。关于民族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问题是政治问题的重要内容,它与国家的出现、阶级利益特别是资产阶级利益的扩张密切相关。民族问题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社会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的解决,必须站在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争取自身和全人类解放的高度去认识。关于政治发展的动力,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斗争推动政治发展。政治发展是社会总体发展的重要构成部分,其基本含义是人类社会运用国家权力配置社会利益的规则与机制等的不断完善过程。不同历史时期中,政治发展的标准会有所区别,类型也不尽相同,但总的规律是向更合理与合法的方向演进。共同利益和特殊利益之间的矛盾,使得共同利益采取了国家这种虚幻的共同体形式,但是,“国家内部的一切斗争——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相互之间的斗争,争取选举权的斗争等等,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下进行着各个不同阶级间的真正的斗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版,第1卷,第184页。)。其中,政党是政治斗争最严整的表现。政党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有相应的政治纲领,即阐明自己政治目标和根本任务等重大内容的规范性文献,有严密的组织性和严格的纪律性,并由最有影响、最有威信、最有经验的领袖集团来主持。在现代意义的政党现象中,超阶级的政党是不存在的,都是特定阶级、阶层和利益群体的代表者。联系本文第一部分的有关内容,我们不难看出,当前中国社会主导政治文化的内容,基本承袭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意识和政治理念。

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和外来的现代西方政治思想和政治意识,也是影响当前中国社会政治文化内容构成的重要因素。从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方面看,恩格斯指出,我们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萦回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版,第4卷,第696页。)存在于完整的封建社会中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在自给自足的封建宗法式农业经济、集权专制的社会利益配置机制、家国混一的宗法制度和特定的自然地理条件等基础上生成和演进,形成了糟粕与精华并存的独特内容,如德法兼重的治国方略、民本理念和吏治思想、“变法”思想和变革意识、修身内省意识、华夏中心和大一统观念、“海纳百川”、“协和万邦”的包容意识和共处观念、皇权至尊观念、宗法宗族观念和纲常意识、过于尊崇先祖的政治心态、圣主期盼和清官意识等。从外来的现代西方政治思想和政治意识方面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在大量引进西方的先进科学技术、设备和资金的同时,也介绍了大量西方的哲学社会科学著作,使现代西方政治思想和政治意识流入中国。就其对中国社会政治文化内容构成的影响而言,主要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民族主义、基督教神学等思想和思潮。这些传统政治文化内容和现代西方政治思想意识与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社会基础相切合,在当前中国社会政治文化内容中均占有一定的比重,无论是精华还是糟粕,很多都作为一种文化传统和文化交融传承沉淀下来,或融入主流,或汇入非主流,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为自己寻找继续存在的合法形式。这就使得当前中国社会政治文化的内容显得更加复杂多样。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始阶段的政治文化对中国社会各利益群体的政治行为影响很大。一般而言,一定社会中的政治文化在该社会的命运,取决于该社会对这种政治文化的需要程度,亦即该政治文化的价值取向与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利益的相关程度。这意味着,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总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去选择他们认可的政治文化来指导自己的政治行为。因此,在现有的中国社会利益群体格局下,上述中国政治文化对中国社会政治关系主体的政治行为的影响也是复杂的。

政治文化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D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7)02-0081-02

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在其《比较政治学》一书中,首先提出政治文化这一概念,指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的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活动进程、信仰和感情,这个政治文化是由本民族的历史和社会经济、政治活动进程所形成。”[1]政治文化作为政治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是政治共同体成员在一定政治系统中形成的关于政治及政治活动的情感、态度、心理、习惯以及价值评估、取向等意识的总和。它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政治情感、政治心理、政治价值观等内容。政治文化支配人们的政治活动方式,影响社会政治系统的稳定和发展,在政治文明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政治文化引导政治文明建设的前进方向。政治文化是政治文明建设的灵魂,是政治传统、民族心理及外来文化长期交融积淀的结果,可以指导和影响人们的政治心理和政治行为,能促使人们形成现代政治理想、政治观念、政治人格、政治能力和政治素质。政治文化蕴涵人们的政治行为倾向,支配人们对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制度的选择,从而引导政治文明建设的方向。当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内化为公民的政治意识、政治心理时,那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成为主流政治文化,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信仰、政治理念、政治观点、政治情感、政治心理构成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世界观,同时也彰显着马克思主义在政治文明建设中指导地位的确立,从而保证了政治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

政治文化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推动力量。政治文明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种社会和政治因素的合力作用。政治文化便是其中一种无形的力量。政治文化内含建设政治文明、推动政治发展所必需的政治态度、政治价值等要素,作用于政治系统,影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政治系统的情感认同、归属和参与政治生活的有序化程度,调控政治主体的政治行为,能够强化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为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要求,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根本保证。然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并不必然带来有效的政治参与,政治参与的实现还有待于政治文化的发展。有效的政治参与是科学、理性、自觉的政治行为,能促进政治系统的良性运行,增强社会秩序和政治的稳定感,政治文化能够有效促进公民认清自己的政治角色、政治权利、政治义务,从而有效促进政治参与,实现人民民主,推进政治制度、政治体制不断完善,建设高度发达的政治文明。可见,政治文化对于政治文明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推动作用。

政治文化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思想保证。政治文化可以为政治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顺利实现这一历史任务,就必须实现我国社会的政治稳定。而要有效维护政治稳定,首先必须有思想稳定,这就离不开政治文化的重要作用。因为,政治文化可以统一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政治行为,从而增强公民的政治认同感,增强和体现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进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政治价值模糊、政治心理矛盾、政治信念淡化等现象,客观上要求我们在政治文明建设中需要努力回答和解决社会成员对深化改革的忧虑、对社会公平的期待、对切身利益的关注等问题,使政治文明建设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土壤中,这就使得政治文化的作用日显重要。政治文化还有利于公民政治文化素质的提高。公民坚定的政治信念是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是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有助于社会共识的形成和政治凝聚力的加强,有助于实现政治主体对政治系统的高度政治认同,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坚实思想基础,为政治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思想保证。

我们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政治文化建设的现实路径,使之能更好地发挥政治资源整合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各阶层、各民族、各社会团体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促进政治文明建设。当前,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我国现阶段政治文化是在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上产生的,其突出特点是人治,王权至上,等级尊卑,广大人民群众被排斥在政权之外。人治思想至今在中国社会中仍有残存,例如清官意识、官本位、权大于法的观念。政治文明建设,就其内容来讲,主要包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两个方面。而就其实践来讲,关键是要处理好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政治制度建设和政治文化建设关系。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可能脱离先进政治文化而单独进行,先进政治文化的构建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一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要在民主和法制等政治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并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政治制度建设的成果来引导和促进相应的政治文化的生成。二要处理好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的关系。政治制度建设和政治文化建设具有共生性和相互促进关系,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政治文化建设和政治制度建设要放在同等位置,两者不可偏废。三要培育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先进政治文化,以先进的政治文化引导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全面提高公民政治文化素质。必须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突出主旋律,弘扬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思想为主流的政治文化。要加强政治引导,对人民群众进行正面灌输,使之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培养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品质,强化他们的政治思想意识。同时还要关注初级阶段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实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素质,用先进的政治文化武装他们的头脑,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和提高社会群体对社会变革的心理判断力和承受能力,并且随时代的转换,在新的社会实践中促进政治文明建设。一要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真正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二要建立政治文化传播网络,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政治文化的传播,把先进政治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三要提高公民参政意识。政治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公民参与的扩大。只有建立畅通的民主参与渠道,公民参政的积极性才会得以巩固。四要全面提高公民的整体文化素质。一个国家公民整体文化素质的高低是影响其政治认知、政治参与以及其他政治活动的重要因素,对政治文化的建构具有重要影响。公民只有具备了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才能深刻地认识和把握国家政治生活,自觉地有效地参加国家事务管理。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任何一种政治文化的变化发展最终都要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要把先进政治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当前,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比较落后,文化教育水平不高,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许多地区没有脱贫,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所需要的一系列经济文化条件还不充分,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还受到条件的限制。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一方面为我国的政治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前提,另一方面也为社会主义文化的传播提供有效的物质工具和手段。政治文化的变化发展最终都要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要充分重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文化建设,从政治高度看待经济和社会发展,努力形成一个有利于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政治文化环境。努力把先进政治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增强人们的政治认同感,使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信念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价值观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相一致,把人民群众的政治行为统一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现代化建设。

加速中国政治社会化进程。政治社会化是指“人们在特定的政治关系中,通过社会政治生活和政治实践活动,逐步获得政治知识和能力,形成和改变自己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的能动过程”[2]。正是通过政治文化的社会化,社会成员才能形成独立的政治意识,明确自己的政治角色,完成由“自然人”向“政治人”转化的过程。鉴于政治社会化在政治文化形成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当前必须完善有中国特色政治文化的社会化渠道,注重发挥政治社会化的作用,以提高全民族的政治文化素质。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最基本的政治知识和价值观念。要发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家庭传递作用,传播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学校教育应成为国家传播主流政治文化的渠道;二是要加强政治专业训练,塑造正确的政治人格,使公民具有特定的政治素质和能力。大众传媒的导向直接影响公民的政治态度、情感和评价,当前必须对大众传媒进行合理的控制,使其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三是要鼓励人民直接参加政治生活,从事政治实践,直接获得政治知识和技能,培养公民自主参与意识,同时扩大基层民主,完善社会民主参与渠道。

政治文化论文篇(5)

法律同政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离开了国家政权这个政治的核心问题,法律就失去了存在的根据。在阶级社会中,法律直接受政治的制约。作为一个体系,超然于政治之外的法律,是不可能存在的,只是不同的法律规范、不同的法律部门可能与政治的关系有远疏之别。特别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其实正是国内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变化的结果。历史和现实中的政治体制改革,几乎无不是一种“变法”,即对法律进行的立、改、废活动。“只有讲政治,才能……把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到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去,防止和排除各种错误思想、错误倾向的干扰,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注::《关于讲政治》,人民日报,1996年7月1日。)同时,法律要服务于政治,与法律相比,政治占有主导地位,这既是一个历史事实,也是一种现实要求。日本当代著名法社会学家川岛武宜也这样认为:“在社会的结构之中,法律命题是为政治权力所支配着的。因此,在法律命题之中,必须或多或少地体现着一定的政治思想。在斗争中获得了胜利的社会力量,会通过创造法律命题的方式来强制保护自己利益的规范实现。因此,法律命题通常总是带有政治色彩的。”(注:〔日〕川岛武宜著,王志安等译:《现代化与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版,第232页。)政治意识不等于法律意识。政治家可能会抛弃法律,不以法律的名义去解决政治问题,实行不讲法律的政治,但法律家却不可能不关心政治。另一方面,更要看到,政治全能主义是无可辨护的祸害和道德上的恶,这毕竟已成为当代公共舆论的共识。因而,法律对于政治的功能乃是不容抹煞的客观存在。但是,承认法律对于政治领域的功能,并不意味着可以在法律与政治之间划上等号。法律毕竟有其相对的独立性。特别是,某些政治概念就不一定适宜于作为法律概念。比如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一条曾规定,立法目的之一是“打击敌人”。显然,“敌人”是一个政治术语,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于是,1996年改之为“惩罚犯罪”。基于同样原因,1997年3月14日所通过的新《刑法》也已将“反革命罪”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解放后我国政治学与法学的由合一变为分立的过程,也说明了政治与法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关系。

法律具有政治功能。法律通过对政治关系、政治行为、政治发展和政治问题的协调、规范、促进和解决,影响政治生活,达到政治目的,进而实现政治法治化。

政治法治化的第一要素是政治关系法治化。

政治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基于特定的利益要求而形成的,以政治强制力量和权利分配为特征的社会关系。(注:王浦劬主编:《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9页。)

政治关系的基础是政治利益,法律通过分配政治利益协调政治关系。法律为政治统治权力披上合法的外衣,使其具有社会正当性。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哈贝马斯曾区分过“合法性”和“合法化”两个概念。他指出,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但是,如果没有合法化过程,合法性很难得到保证。在不求助于合法化的情况下,没有一种政治系统能成功地保证大众的持久性忠诚,即保证其成员意志服从。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力量的体现,把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说成”是普遍的利益,或者是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虽然这种共同利益可能同普遍利益相交叉、相重合,但是也有可能不完全一致或完全不一致。法律一旦宣布某些利益为国家的根本利益,这些利益就获得了最大限度的神圣不可侵犯性。法律只是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决定的具有国家形式的共同意志的体现。在不危害这种共同利益的前提下,法律规定出处理同一层次上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横向利益矛盾及不同层次上的利益主体之间纵向利益矛盾的准则,从而把人们本质上为了自己利益而进行的政治斗争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保持社会的政治稳定。

政治关系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政治权力关系,包括执政党权力与社会公共权力的关系、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关系、立法权行政权军事权司法权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些权力关系都要经由一定的法律机制加以协调,在不同的国度,协调的方式可能互有差异,因而形成不同的国家结构形式和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宪法的功能主要是协调权力关系。部门法对于权力关系的协调也具有重要功能。比如,我国税法的一项重要改革,就是实行分税制。而分税制从政治功能角度来看,乃是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与科学化的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模式的制度选择。它在宏观意义上规定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新格局,对中国的现代化发展是一种政治资源。在政治学中,某一时期在政权中担任角色的那些个人被称作权威人物。马克斯·韦伯曾把权威的基础分为传统型、领袖型和法理型三种。50——60年代美国比较政治学的主流——结构功能主义学派的中心人物阿尔蒙德(GabrielA.Almond,1911年生)认为,世俗化是政治文化发展的方向,世俗化程度也是衡量政治文化发展的标准;而世俗化代表性地意味着权威人物传统型和领袖型魅力型标准的削弱,法理型日益占据上风。(注:阿尔蒙德等:《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39——40页。)

政治关系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政治权利关系。政治权利是社会成员实现利益分配的政治资格,是社会成员实现政治利益的手段,包括自由权、平等权、参政权等。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对于政治权利的范围有不同的界定。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法律把政治权利规范化,保证政治权利落到实处,同时规定剥夺危害国家安全及其他严重刑事犯罪人的政治权利,对于他们作出政治上否定性的评价。由于政治权利实际上反映着公民同国家的关系,法律确保政治权利的实现有利于国家政治生活的良性运行。

政治行为法治化是政治法治化的第二要素。

政治行为是人们在特定利益基础上,围绕着政治权力的获得和运用、政治权利的获得和实现而展开的社会活动。作为政治关系的直接动态表现,政治行为包括政治斗争、政治管理、政治统治和政治参与等多种形式。

从一定意义上说,法律是政治斗争的产物,又是政治斗争的手段。政治斗争的类型反映着法律的历史类型,体现着法律的本质;反过来,法律的本质规定着政治斗争的程度和方式。暴力政治斗争往往导致法律类型的改变,也就是说,阶级斗争的激烈形式导致社会革命,成为法律历史类型更替的直接导火索。而非暴力政治斗争一般指在法律范围内的政治斗争,特别是在和平建设时期,世界上大多数民主国家都要对于非暴力斗争的性质和活动方式加以明确的法律规定。这方面的法律制定与实施往往成为衡量一国政治的民主程度与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尺。违宪司法审查制(JudicialReview)对欧美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便是一个良好的例证。在政治斗争中,主体各方都力图居于支配和控制地位,即掌握政治统治权。进行政治统治,离不开法律的运用,尤其在一个民主社会,政治统治就是法律统治,即形成一种法治秩序。在人治或专制社会中,统治者往往也要用法律的手段使自己的政治统治合法化,获得一种社会的遵从和国际的承认。如果说政治统治是国家政权的前提,那么政治管理就是国家政权的基础。政治管理有多种方法,如行政强制方法和思想教化方法等等,但以市场经济为经济基础的现代政治管理则以法律手段为根本,法律使政治权力规范化。把政治领导、政治决策、政治组织、政治协调、政治监督等政治管理方式纳入法律轨道,保证政治法治化的形成和维持。此外,法律还为公民进行政治参与提供必要的途径,使普通公民通过合法活动实现对政府相应的控制。

当然,也应看到,法律对于政治行为的规范功能是有一定限度的,并非任何法律部门都能规范任何政治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的诉讼,也不受理对抽象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因为这些行为涉及国家或重大国家利益,有很强的政治性,或者这些行为具有较多政策性成分。对于这些现有诉讼制度无法规范的政治行为,只有留待以后建立的宪法诉讼制度加以调整。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功能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发现法律制度的缺陷或漏洞,从而进一步加以完善。

政治法治化的第三要素表现为政治发展的法治化。

政治发展是指对政治关系的变更和调整。政治关系的质变过程即政治革命,是以阶级为政治主体的,旨在另一阶级的政治统治的暴力行动,是实现政治权力迅速变更、用一种政治体系取代另一种政治体系的激烈的变革。政治革命的斗争锋芒都是指向实行统治的阶级,其首要标志是夺取政权。所以,一般地说,政治革命都要冲破体现旧的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法律,而不可能在旧社会的“法制基础”上进行。但一俟革命成功,胜利者又要以法律巩固自己的成果。法国第三等级(Tiers)正是通过起草一部新式宪法,开辟了一个崭新的政治纪元。(注:〔美〕路易斯·亨金等编:《与权利》,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9页。)

政治改革是通过一系列政治措施进行的。法律使政治措施既具有合理性,又具有现实性。同政治革命不同,政治改革是政治关系的量变过程,是对政治关系的调整和完善。这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中的政治领导集团根据社会利益矛盾状况及其对政治权力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旨在改进政治体系、调节政治关系以巩固和完善其政治统治的政治过程。作为一种有计划有步骤的政治变革,往往都伴随着法律的运作。因为法律能够为政治改革指明方向,为政治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政治改革的顺利进行,并且巩固政治改革的成果,从而防止和清除弊端,推动政治不断进步。这也正是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改革往往被称为“变法”的原因。

政治问题法治化是政治法治化的第四要素。

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政权问题。有的政治问题要靠暴力甚至战争来解决,但同时也有许多政治问题可以用法律手段去解决。托克维尔在其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写道:“在美国,几乎所有政治问题迟早都要变成司法问题。因此,所有的党派在它们的日常论战中,都要借用司法的概念和语言。”(注:〔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310页。)在诸多政治问题中,一个国家民族的政治团结居于突出地位。通过法律,能够增强民众的凝聚力。克林顿在《希望与历史之间》一书中写到:“美国人不是通过种族、宗教或任何其他显著的特性联结在一起的,而是通过共同忠诚《独立宣言》、《宪法》和《权利法案》,通过共同接受公民身分的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性而联结在一起的。”(注:〔美〕比尔·克林顿:《希望与历史之间》,海南出版社,1997年1月版,第90页。)国家的基础一步一步由血缘、族类向法律过渡,这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向。新中国建立以来,有关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法律,对于解决民族争端、增强民族团结均发挥了重要的功能。尤其在当代,和平与发展已变成世界政治生活之主题,法律正愈来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日益发挥出特有的功能。1987年4月,邓小平同志在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指出:“我们的‘一国两制’能不能够成功,要体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里面。这个基本法还要为澳门、台湾做出一个范例。”(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15、352页。)起草工作完成后,他充分肯定这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是一个具有创造意义的杰作。”(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15、352页。)在中国对香港、澳门收回的过程中,1990年4月4日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1993年3月31日通过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把“一国两制”的伟大政治构想制度化、条文化,从而使人民增强信心,打消顾虑,成为政治决策与现实生活的中枢或桥梁。这两部法律也为将来政治解决提供了典范。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离不开社会主义法律功能的发挥。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人民出版社,1997年10月第1版,第页。)目前,我国政治法治化的最主要内容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法治化。

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第一次把民主看作是一种国家政体。马克思主义认同和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民主观,但又有所发展。马克思认为,“民主制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80页。)列宁指出,就民主的本意讲,它首先是“大多数人的统治”,并且,“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另一方面,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力。”(注:《列宁全集》第31卷,第96页。)总之,我们在理解民主的概念时,首先要把它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和国家制度来理解,它包括国体和政体两个方面;同时,又不能仅仅停留在国体和政体的原则上,而要看到这些原则必须具体化为公民的各项民利,特别是平等权利,在平等的基础上,实现大多数人的统治权力。在权利这个层面,民主从消极意义上讲即没有特权;从积极意义上讲即人人平等。再一点,理解民主概念时,也不能仅仅将民主与政治相联。民国初年,“文化怪杰”辜鸿铭曾发表过一段挺严肃的议论:“真正的民主,其实质不在于民主的政治,而在于民主的社会。”(注:辜鸿铭著:《中国人的精神》,海南出版社,1996年4月版,第199页。但是,我们不能同意作者的“对于民主政治来讲,君主的必要性……”等观点。)这种认识前进了一步。然而,必须看到,要实现民主社会,必须先有民主政治。正因为如此,我国才把政治民主化与经济市场化相提并论。民主之于政治,就其功能而言,虽不必然能够达到“最好”,却一般可以防止发生“最坏”。

社会主义法律对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功能,体现为社会主义民主的法治化。民主模式并不是单一的,法律对某种民主模式的选择决定着国家民主生活的基本走向。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离开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不是社会主义民主,而可能会导致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民主愈健全,法制的威力愈强大;民主愈发展,法制作用的发挥越充分,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法制。

反之,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没有健全的法制,民主就会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正如马克思所说:“在民主制中,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在这里人的存在就是法律,而在国家制度的其他形式中,人却是法律规定的存在。民主制的基本特点就是这样。”(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81页。)无产阶级领导人民夺取政权后,建立了人民民主,争得了社会主义民主,就要用法律来确认和体现这种新型国家政权的性质和作用,使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获得法律上的保障。正如邓小平所说:“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6页。)社会主义法律也是人民运用国家权力实现自己意志的体现和保障,它规定了人民民利的范围,为人民行使民利指明了方向,使人们在行使民利时,有了清楚明确的可循标准;社会主义法律还通过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其他刑事犯罪,依法对敌对分子实行,保障人民真正享有广泛的民主和自由,从而排除一切可能导致国家混乱甚至动乱的因素,巩固和发展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脱离开法制,即使号称所谓“大民主”,实际上只能使大多数人不自由,只能造成动乱,因此决非真正的民主,决非社会主义民主。总而言之,社会主义法律从本质上讲有着使人民对于政治的影响发展到可能充分程度的功能。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至此,自1986年以来开展的第三个普法五年规划正式开始组织实施。无疑,这是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重要举措,应当得到全社会的响应和落实。

然而,作为理论研究,可以从另一方面对同一问题进行分析。改革开放近20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三百一十多件,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七百五十多件,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五千三百多件,大体已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按照法学最一般的原理,社会主义法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具有真正的人民性。

可是,在这么多的法制定和颁布以后,人们甚至是大多数人对之不知或知之甚少。这是现实存在的问题。那么由此要问:既然这些法体现了人民意志,为什么人民中的大多数还不知道它们被上升为了法律,以至于还要大力呐喊“把法律交给人民”呢?(注:见《法制日报》,1996年6月18日社论;1997年5月4日报道。)究竟把法律从何处“交给”人民呢?法律难道本来并不在人民手中吗?法律难道是在大多数人背后制定出来的吗?由此又能否不承认我们已有的法不是代表人民的意志,而是其他什么人的意志呢?显然,我们应该从这一重大矛盾的现象中得到若干启示。

决不能否认我国法律的人民性。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立法权本质上属于人民。人民的意志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反映出来,上升为国家意志,于是就成为法律。所以,任何怀疑我国法律体现人民意志的想法都是不正确的,至少在理论上如此。这一点必须首先肯定。

那么上面所揭示的问题能够说明什么呢?我们认为,之所以造成大多数公民不知法或知之甚少,与我国立法制度尚不健全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最好的立法制度,但是还并未达到应有的完善水平,对其也必须进行改革,以使我国的民主制更为真实和更有保障,使民主得以更好地体现。

问题之一:立法与知法的脱节反映了现行间接民主制的不完善。

间接民主制之所以必要,是因为直接民主制的不可能,那么在直接民主可能的地方就不宜再搞间接民主。间接民主只有以直接民主为牢固基础才能更充分显示它的意义。直接民主最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虽然在中央、省级不能搞直接民主,但在县级以下是可以搞的。直接民主存在的地方应是人口较少而集中,大家互相了解;我们可以把这种地方划为最基层的选举单位。其实,仔细推敲起来,民主的关键并不在于直接民主的范围究竟应当划到多大,而在于民主的各个环节是否真正能确保人民的主人地位的无可动摇。民主制的不完善,肯定会给法律民主性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问题之二:立法与知法的脱节说明人民代表没有起到应有作用。

宪法第7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如果说参加人代会,制定法律和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都是代表职责的话,那么这二者是同等重要的,特别不能只强调前者而忽视后者。代表之所以必要,只是因为不可能由全体人民中的每个人都参加会议,进行表决。所以,代表在大会上表达的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意志,而是人民尤其是选民的意志。作为代表,必须首先知道选民的共同意志是什么。为达到这一点,代表就必须听取选民的意见,并从中进行归纳和综合,抽象出共同意志来,再反映到大会当中去。我国法律的制定都有一个很长的过程,从起草到公布经过若干程序,其中就要由代表进行讨论。这时,代表应该把法律草案拿到选民中去征求意见,再由人大对法律草案进行修订,通过以后继续由代表向选民进行宣传阐释。

总之,在立法的过程中就向人民宣传了法律的内容,立法和宣传同步进行,参与立法是代表的职责,宣传法律也是代表的职责。

上述问题并非无法解决。我们认为,进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决不等于仅仅注重经济方面的立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切不可忽视人民民主生活的改善。目前,我国的政治立法、民主立法落后于经济立法。就立法民主化而言,要使民主得到法制的保障,首先必须在《代表法》的基础上对于代表职责、代表选举问题更加具体地规定一些可操作性强的完善措施。

权利和义务是对应的,这一点法律上有明文规定。而权力和义务也应是对应的。人民代表享有宪法所规定的一系列权力和权利,同时就必须承担参加会议和联系选民两项最基本的职责。如果说前者主要是权力的话,后者则更侧重于义务。联系选民是代表们的义务,那么他们不履行这个义务就是对人民的失职,法律应该规定代表所承担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代表不联系选民,不反映选民的意志,就是对选民权利的侵犯和妨碍,情节轻微的可以罢免了事,而严重者就不能仅仅罢免处之了。

对于代表选举及活动方式也要进一步完善。若把上面所说的看成实体内容的话,这方面就可以认为是对实体部分的程序保障。仅就选举来讲,应明确代表的条件,选民才有个把握标准,这个条件应同选举一般先进人物的条件有所不同,不能把代表资格的获得单单看成一种奖励方式。工作有成就的人不一定就是合格的人民代表。代表首先应该有为大家办事的觉悟,愿意不辞劳苦地上传下达,下传上达。其次,应该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有分析、综合的能力,这样就可以比较及时、准确地掌握本选区选民的共同意志,既不为个别人的意志所左右,也不致因为对选民情况的不知而仅仅表达自己的意志。再次,代表还要有敢说敢干的精神,勇于把选民的真实意志、社会弊端反映上去,使上级直至中央掌握全面的真实情况,作出切实可行的决策。所以,代表有时不一定就是科学上、生产上有突出表现的人物。如果只因为是英雄劳模人物就被推为代表,一方面不一定能反映好人民的意志,另一方面其个人因为必须参加各种会议,征求意见,宣传法律,势必占去大量的时间,于事业上亦无补益。当然,这并非说劳模就一定不可以当选为人民代表。

再一点,我们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固然应该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而每一个代表主要还是应反映本选区局部的普遍意志。只有许多这样的局部综合起来,才能完整地表现全部,即全部寓于局部、普遍寓于特殊之中。假如一味地强调整体,势必会影响局部意志的全面真实地反映,结果往往还会使整体的意志并没有能够反映出来,增加了不真实性。当各个局部、许多个特殊反映上去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加以统筹,在这诸多特殊局部意志的基础上概括出整体直至全国人民的普遍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载入法律条文,就象基层代表概括各个选民的意志那样。代表回去后,又对法律进行传达阐释,从而一步一步地贯彻下去,再达到普遍与特殊的统一。

政治文化论文篇(6)

一.斯巴达体制不能归结为专制制度

根据古代与现代大多数历史学家与政治学家的看法,斯巴达的政治体制应归结为某种制度。斯巴达体制的基调是贵族共和制,在这种制度下,民主虽然是不充分与不完善的,但是还是有最高的权威的。斯巴达体制内部分为几大权力要素,以两个国王,五个监察官(由长老议事会选举),长老议事会(由公民大会从有势力的家族中挑选),公民大会(全体成年全权公民的直接民主)互相制衡。最后形成了寡头统治体制,由五个监察官控制一切。但是监察官还是必须对全体公民负责,政治生活中还是以全体公民的大多数的意见具有最高的权威,至少宣战与媾和这种军国大事需要全体公民大会的多数同意。这种民主决策的程序与现代间接议会民主制也相差无几。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将斯巴达体制斥为专制制度是不恰当的。(2)

根据历史记载,斯巴达在它的存在的全部过程中坚持了立宪主义的传统。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斯巴达摧毁了它的兵力所及范围内所有城邦的僭主制度与民主制度,而扶植寡头制度。因为在斯巴达的统治者看来,前者是一个人的专制,后者是大多数人的专制,都不符合的原则。这种见解也是相当符合现代自由主义原理的。因为站在自由主义的立场上来观察,多数人的暴政与一个人的暴政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说不定更加为所欲为,无法制约。(3)

朱学勤先生对以英美为代表的现代制度推崇倍至,但是对于古老的斯巴达制度却极度鄙弃,恐怕在学术立场上不够公正吧?当然,我们应该能够理解朱学勤先生和我们自己的爱憎与偏见:斯巴达是政治家与战士们的大学校和大兵营,要求全体公民过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集体生活,绝对服从以五个监察官为核心的最高领导集团,必要时不惜牺牲个人的生命来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这种军事与半军事化管理风格的社会非一切自由散漫、目无领导的“臭老九”所能容身。因此知识分子尤其是那些职业脱产的知识分子不会对斯巴达体制有任何好感,除了某些具有“哲人王”或“立法者”念头的知识分子政治家以外(4)。

二.名不副实的雅典民主

躬逢其盛的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在评论伯里克利当政时的雅典直接民主制度时,说“雅典在名义上是民主政治,但是事实上权力是在第一个公民手中。”(5)看来只要是实行直接民主制,不管是小国寡民的城邦国家还是广土众民的领土国家都通通免不了这种下场。伯里克利本人长得极象著名的雅典僭主庇拉斯特图,为此早年他曾经遭到民众的猜忌。而且伯里克利本身也具有僭主的一切才能和技巧。著名的自由主义大师伯林评论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的话——“他拥有独裁者的一切的特质、精力与技巧,而他站在我们一边。”这句话也可以丝毫不差地用在伯里克利身上。(6)

如果根据以色列著名的思想家塔尔蒙的观点来分析,那么雅典民主实质上就是极权主义民主的最早源头和典型。(7)十九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勒庞则一语道破——“那时的共和国本质上是一种贵族统治的制度,是由一小撮团结一致的暴君统治着一群绝对服从的奴隶构成的制度。这些建立在奴隶制上的贵族集体统治,没了这种奴隶制一天也不能存在。”(8)

古往今来的几乎所有的知识分子也都对雅典民主的不宽容性颇有微词,其中最能刺激知识分子的敏感脆弱的神经的就是苏格拉底因为特立独行的言论与作风而被民众判处死刑的故事。勒庞指出:“在一个从未想过思想自由的可能性,讨论城邦的诸神、法典和习俗就是最严重最不寻常的犯罪的地方,‘自由’的含义与我们今天赋予它的含义有何相似之处?”(9)

所谓的雅典娜女神是雅典城邦的保护神之类的宣传完全是荒唐无稽之言。但是在当时的民主领袖们看来,这种团结目不识丁的底层民众的意识形态天条是任何人都不能怀疑与嘲笑的。雅典的所有的现实主义的政治家其实都知道雅典娜在关键时候什么忙都帮不上,但遇到军国大事的时候还是装模装样地去神庙祈祷,而置政治对手于死地的最好办法就是攻击他们渎神了。(10)所谓圣人神道以设教,古今中外都是一致的。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虽然对此觉得厌烦和不可理喻,但绝大多数人还是小心谨慎,只敢腹诽,表面上还是毕恭毕敬,甚至还要完成一些官方指派的写颂诗的任务。所谓的犬儒主义,其实就是雅典知识分子们的典型生存状态,并不需要等到罗马帝国的大一统高压统治下才会出现。(11)

在伯里克利这位伟大的民主领袖当政的雅典民主全盛的时代,雅典人还搞过一次轰轰烈烈的追查祖宗十八代阶级成分的政治运动,将很多混进自由公民队伍中的阶级敌人揪了出来变卖为奴。将近两万人的公民中,竟然查处了五千人,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二十五,由此可见这些人的狭隘、偏执与残酷了!(12)其实所谓的直接民主制就是理论上人人平等,实际上互相瞧不起,一旦有什么政治运动,就是互相排挤与陷害的最佳时机。后来伯里克利在雅典阵亡将士墓上的演说,那样美化雅典的自由、平等与博爱的精神,是不是把这一段残酷丑恶的历史全部给忘记了?

三.雅典经济政治制度的双重属性

雅典政制的精髓并不能以自由来形容,而应该以全体特权公民的直接民主制度来衡量。这种直接民主制必然带有政治上的平等主义与经济上的平均主义,综合起来就是社会主义的色彩。因为承认人人在政治权利上的平等,那么无论是作为这种平等的不言而喻的前提或者理所当然的结论,经济权利上的平等就是呼之欲出了。而这就是民主制尤其是直接民主制的实质与必然结果,它是与平等以及坚决地扶弱制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在民主体制内部绝对有必要铲除那些对一般民众产生了威胁的杰出与特立独行的人物,陶片放逐法的广泛实行就是最为典型的事例。

雅典在第二次反波斯战争中获得全胜之后,建立了提洛同盟,之后将这个表面上平等的同盟变成了控制盟国的工具。雅典民主制的全盛时代正是靠了勒索与剥削本国的奴隶和盟国——实际上就是殖民地与半殖民地——才能够维持直接民主制的巨额的消耗。因为要维持甚至不断地提升普通公民的生活水平,并且还要脱离体力劳动获得闲暇的时间来参加政治活动,这在经济上是极为浪费的。雅典把一些最需要时间与体力的工作但是又最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如采矿业与金属冶炼与武器制造业,都将给了奴隶主们去承包。因为这些工作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几乎是无限制的工作时间,再加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劳动保护,因此实行彻底的奴隶制是势在必行。同时为了消除国内的阶级矛盾,统治集团有意识地提倡殖民政策。这跟近现代历史上资本主义起飞阶段压制最底层的体力劳动阶级,对外移民扩张,以调和内部矛盾的行为模式是高度一致的。(13)

在希腊诸邦中,雅典属于较早铸造金属货币的一批。(14)铸造金属货币在古代世界是一个巨大的经济变革,因为货币在经济权力结构中的杠杆作用是极为巨大的。因此雅典的金融工具优势由于其政治军事霸权的巩固而具有无与伦比的威力,为雅典以不平等的交换榨取其它城邦的产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种经济体制在城邦内部则导致了某些“资本家们”肆无忌惮地使用奴隶劳动。这种奴隶劳动在采矿业与铸币业方面极为普遍,而这两种行业就是雅典经济财政力量的源泉。因此对外的经济金融霸权与国内的大规模奴隶劳动的体制是雅典统治集团不惜一切代价要价以维护的。

在上层建筑中,尽管雅典政制把民利扩大到了全体公民,尽管穷人担任某些低级官职已经有津贴,但是富人们依旧有效地控制了政权,民主领袖伯里克利本人就是雅典的最大富豪之一。雅典的将军们几乎个个是殖民者与大商人,修昔底德就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个。(15)顾准先生指出“在拿破仑战争中,英国商团是主力军。”(16)看来这是有历史文化传统的。以舍死忘生的勇气去抢劫,再用抢劫来的东西体面地做生意,这就是那些古往今来的海盗殖民民族的不可改变的行为模式(以雅典为最著名代表的古希腊殖民者跟近代西方殖民主义强盗的唯一区别就在于希腊人没有贩过毒)。

十九世纪的法国自由主义思想家贡斯当指出:“在雅典,商业消除了区分古代民族与现代民族的若干区别。雅典商人的精神与现代商人的精神颇为近似。色诺芬告诉我们,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雅典商人把他们的资本从阿提卡大陆运走,投放在列岛中。商业使他们建立了货币流通。在伊索克拉底那里,有迹象表明汇票的使用。”(17)这些交易手段与交易工具的使用与完备就必然意味着投机走私、偷税漏税与贪污贿赂等活动的盛行,最终又将导致贫富极度分化,破坏直接民主制的经济基础。

四.雅典与斯巴达为何而战

在雅典公民大会就是否继续与斯巴达领导的伯罗奔尼撒同盟作战进行讨论时,伯里克利表现了某种厚颜的本质。他对雅典公民们说,雅典帝国实际上是靠暴力建立起来的,因此也只能靠暴力维持下去,放弃使用暴力就意味着帝国的覆灭。(18)知今可以鉴古,伯里克利家族不就是一个商业殖民战争利益集团吗?伯里克利家族富可敌国,他们的财富是从哪里来的?(19)不就是进行对外自由贸易以及到处建立殖民地利用野蛮民族的劳动力进行农业生产与采矿吗?而且写作《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的修昔底德本人就是大殖民者,在色雷斯拥有一座巨大的金矿。(20)

更深入地思考这个问题,还应该看出,雅典的巨额财富是靠以暴力为后盾的国际商业体系获得的。没有这种不平等的贸易交换体制,雅典的经济马上就会走向衰落。雅典压制了其他城邦尤其是雅典帝国的附属城邦、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自治的权利,实际上是在贸易上对它们进行打击和压榨。(21)雅典帝国与斯巴达同盟体系的矛盾在经济方面的原因是雅典在经济势力扩张方面跟斯巴达同盟体系的重要成员以及财政支持者科林斯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就是因为这两个城邦的经济模式是高度一致的,经济利益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

在战争的间歇期,雅典开辟西方第二战场,去征服西西里岛最富庶和最强大的城邦叙拉古并非是一时冲动,而是出于长期国家战略的需要。(22)叙拉古以及西西里岛和大希腊(意大利南部)的很多城邦都是科林斯殖民者所建,科林斯对这些城邦拥有一种精神上的领导地位。希腊城邦与其殖民地之间的关系就象英国与其自治领地的关系,虽然在内政上完全独立,但是保持了宗教文化传统上的密切联系,在外交斗争中,一般给予心照不宣的支持。因此这些城邦在叙拉古的带动下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基本上都倾向于科林斯所在的斯巴达同盟体系,订立了同盟条约,但没有积极参加战争。(23)

叙拉古当时也是实行与雅典类似的民主制度,由此也可以看出,雅典帝国与斯巴达同盟体系的战争根本就不是什么意识形态的大战,更不能归结为自由民主与专制独裁二元对立的模式。雅典所进行的每一场战争同样是为了夺取其他城邦以及其他民族的财富,开拓新市场,获得经济利益。太阳底下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的新老殖民帝国也是如此行事的。古典时代的希腊人之间的内战——伯罗奔尼撒战争导致了西方古典文明的黄昏,近代欧洲人之间的内战——第一次欧洲大战也导致西方近代文明的黄昏。(24)

斯巴达对雅典宣战是为了捍卫希腊世界长期以来存在的以城邦本位主义为基础的国际均势。斯巴达的比较单纯的政治军事霸权可以容忍这种城邦本位主义的存在,但是雅典帝国的经济扩张与经济剥削本质必将进一步窒息这种城邦自治的原则。将雅典帝国控制下的一切城邦降为丧失希腊人最珍视的传统独立性的殖民地与半殖民地。这也是雅典帝国遭到其他城邦广泛痛恨的原因。

尽管在军事上战胜了雅典帝国,但是斯巴达也不能统一希腊,不仅因为希腊诸邦的强烈的城邦本位主义精神照样会对斯巴达帝国起限制作用,而且与雅典相比,它还缺乏经济与财政手段。其他希腊诸邦也没有人愿意过斯巴达式的艰苦朴素和艰难奋斗的生活,就象后来比较富裕的东欧国家不愿意跟苏联人均贫富一样。而且斯巴达的生活方式对于其他地区的希腊人来说是太矫情,太严酷了。有违温和中庸,有节制与平衡感的希腊传统精神。(25)

我一贯景仰的著名学者何怀宏先生在《雅典的兴衰》一文中将伯罗奔尼撒战争中雅典公民大会对处置战败城邦密提林的戏剧性讨论和行动与斯巴达对普拉底亚人的战争审判作了对比。不过,何怀宏先生对雅典民主制度多方维护,对雅典隐恶扬善,对斯巴达则相反,这在学术上不够公正与诚实。这种表现跟修昔底德和基托的态度是一致的,只是在程度上有所区别。修昔底德是不动声色,仅仅将两个事件先后叙述;基托是长篇大论,对雅典和斯巴达爱憎分明;何怀宏先生则是画龙点睛——“但比较起来,民主制看来还是更有可能和平地纠正自己的错误。”(26)

在处理密提林事件时,戴奥多都斯在雅典公民大会上的演说固然表现了他的悲天悯人和推己及人的高尚品质,但是绝对不能说明雅典民众的素质与觉悟。人道主义的原则竟然不能够直接表现,而要用利益的最大化这种迂回手段,难道说明了雅典人虚怀若谷,从善如流?只能够说明这些人从来就没有把真理和美德放在心中,在他们的心中就只有享受和利润!所谓的雅典人民的大民主就是人民永不犯错误,法不责众,墙倒众人推。东方知识分子在羡慕与惭愧交加的情绪下,在想象中任意美化雅典人的品行是极不明智与诚实的,有违“不疑处有疑”的先哲之训。

纵观雅典的历史,它的每一次战争都是为了金银财宝而战,(27)杀起人来一贯是良莠不分。雅典人后来在弥罗斯的大屠杀所使用的措辞与希特勒有什么不同?不就是裸的恃强凌弱与崇尚暴力吗?倒是斯巴达询问普拉底亚人的话——“你为斯巴达做过什么?”(28)给人留下了坦白从宽和惩前毖后的空间。

五.雅典为什么会失败

孟德斯鸠指出,“如果偶然一次战败,这就是说一个特殊的原因摧毁了一个国家。那就必然还有个一般的原因,使得这个国家会在一次战斗中灭亡。总之,一个总的基础是会把所有特殊的事件带动起来的”(29)虽然雅典不是没有取胜的机会,但是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是什么样的一个一般的原因决定了雅典最终不敌斯巴达,而且一蹶不振,再也无法恢复全盛时代的光荣了呢?

首先,是因为斯巴达公民跟历史上的游牧军事民族一样,自觉或者不自觉最大限度地压抑了本身的享受欲望,具有强烈的战斗意志与牺牲精神。(30)再加上社会结构简单,具有平等人公社的氛围,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比较缓和,助长了集体英雄主义的行为模式。而任性轻佻的雅典花花公子们岂能与质朴刚健的斯巴达勇士相提并论,虽然在短期作战时,他们也能获得一些胜利。但是,一旦战争转入僵持阶段而且无利可图的时候,他们便暴露出了软弱与自私的本质。在雅典直接民主政治环境与逐利经济模式所培养出来的习惯于短期行为的政治家,也根本不是经过严格挑选与培养的深谋远虑的斯巴达战略家的对手。

与雅典人以暴力为后盾,尽一切可能扩张贸易与经济实力的政策相反,斯巴达统治集团为了保持简朴的生活方式与职业政治家与战士的本色,拒腐蚀,永不沾,下令在交易中使用笨重的铁钱,因此商人们都不光顾斯巴达了。一切干扰权力意志的奇技淫巧与声色之欲都这种软硬兼施的手段被拒之门外。(31)这才是雅典与斯巴达统治模式更为深层的差异。斯巴达对盟国除了要求服从政治军事上领导以外以外没有经济上的剥削,而雅典的外向型自由贸易体制因为有巨额的利润,因此最后欲罢不能,象吃了兴奋剂一样,最终煽动了国内的民意,导致投机与逐利的欲望水涨船高。同时雅典统治集团对盟国的诛求无已导致了盟国的背叛。

斯巴达的胜利,本质上是存在着一个更为合理的政治制度,符合国家安全与对外军事外交斗争的要求。雅典的民主制没有政治重心,因此民意随波逐流,朝令夕改,完全靠偶然选举的最高领袖的天才。斯巴达对公民的设计的确是极为严酷的,其人生设计的目标完全是争夺政治军事的统治权。相反,雅典更加全面与均衡一些,但是,那些文化方面的修养与才能不能够直接转化为军事打击力,只是令后人为雅典文化的辉煌与雅典民主事业的颓败一掬同情之泪罢了。

德国共产党的先驱者们,李卜克内西与罗莎.卢森堡,将自己的组织命名为“斯巴达团”。(32)这是因为他们看清楚了自由、欲望与集体主义的原则是截然对立的,放望在建设新社会的时候并非立即能够发挥出无穷的创造力与想象力,只有在干坏事或者不名誉的事的时候才有那么多的想象力。放望也不会使人们变得更加勇敢坚强,只会使人们变得更加软弱与糊涂。而且最终将颠覆一切高尚的理想与纯洁的社会。与伟大导师马克思对雅典民主体制的无限崇拜相比,他们这些晚辈们,在残酷无情的现实政治的斗争中,对这些问题看得更加清醒现实了。

至于现代斯巴达体制的苏联失败于现代雅典体制的美国,其根本原因无非是在现代人的眼里,人性至尊,欲望至上,决不肯为了道德上的完善而自我克制和自我损抑。共产主义的理想是以释放人的欲望为取向的,但在现实斗争中又要求绝情寡欲,这本身就是矛盾。共产主义运动的伟大先知,对无限满足人类的欲望,具有过分乐观的天真,做出了过高的承诺。因此在社会主义在与资本主义较量中,两者争相比较看谁更能满足人们的各种各样的欲望。结果,社会主义在这方面远远不是资本主义的对手,导致了人们对社会主义制度与共产主义理想的失望与厌恶。

六.罗马与迦太基之战

写到这里,又联想起了另一场在时间与空间上都相隔不远而且极为类似的战争,即罗马与迦太基之间爆发的三次布匿战争。布匿战争与伯罗奔尼撒战争有异曲同工之妙。罗马就类似于斯巴达,迦太基就类似于雅典。后两者在文化发达与经济繁荣方面远远超过了前两者。迦太基是罗马帝国以前的古代历史上科技最发达,生产力水平最高的国家(远远超过了现代人极力美化的雅典),具有航海与金融贸易方面的巨大优势。在亚里士多德的笔下,迦太基的政治制度是最完美的。因为没有一个机构可以享有全部的绝对权力,元老院、执政官与公民代表大会互相制约,是综合了贵族、寡头与平民体制的优点。其军事指挥官不能干预政治,但是长期留用,保证了军事指挥得心应手。而且它从来就没有值得一提的叛乱,也从来没有产生过僭主制,它极类似于现在美国的三权分立的制度。(33)

迦太基人也有强烈的种族主义倾向,坚持种族奴役,与希腊人尤其是雅典人以及黑奴劳动与种族隔离制度极盛时代的美国极为类似。迦太基的历史上也没有值得一提的盟友,这大概是因为迦太基垄断了贸易中心的地位,获得了惊人的暴利,不希望任何外人来分享财富。相反,罗马人尽管是贫穷的,却以部族联盟为基础,逐步扩大他们的统治权。其对外政策的种族色彩并不十分明显,也没有什么过分的经济剥削,这在布匿战争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最终使得骄横不可一世的航海、金融、贸易与殖民帝国迦太基彻底地毁灭了。

罗马实行了复杂有效的同盟政策,全世界受压迫与剥削的民族联合起来,将迦太基商人剥削来的民脂民膏全部分光,让财富回到创造它们的人们的手中。相反,迦太基人视财如命,唯利是图,目光短浅,气量狭小,这样既不能获得稳定与忠实的同盟者,又遭人憎恨与嫉视。迦太基的盟邦由于被课收沉重的赋税,一有机会就要脱离迦太基的控制。因此迦太基最后是落得孤军作战的下场。当然,他们为保卫祖国的战斗极为激烈,但在当时其它的民族看来,恐怕还是为财富与财产权而战吧。在这个以科技发达、经济繁荣与权力的分割与制衡的制度而自豪的国家灭亡的时候,没有人为它感到悲伤,就因为这个国家自私自利,从来不愿意跟任何人分享它的财富与荣耀。

罗马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遭到了天才军事家汉尼拔的屡次沉重的打击,但是他们都挺过来了。因为他们愿意为胜利付出更大的牺牲,因为他们的国家实际上是一穷二白,即便本国遭到毁灭,那也不是什么天大的损失。而相比之下,迦太基就缺乏这种勇气与意志,在他们投降的时候,其实他们的处境也并没有坏到不可挽回的地步。迦太基的军事统帅汉尼拔挑拨罗马和它的同盟者之间关系的手段在那些比较富庶的南意大利地区奏效了,但是在那些比较贫穷意大利中部和北部地区却没有什么效果。看来,越是富裕的民族就越是缺乏生存的意志、战斗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念,就越不可能选择以弱抗强、由弱转强和扶弱制强的战略行动。

后来在欧洲列强的反法战争以及法国输出革命与在全欧洲移植新制度的战争中,法国皇帝拿破仑显然也看到了这一点类似之处。在进攻英国的前夕,自命为罗马执政官老加图,叫嚣要毁灭英国这个小店主的国家,就象罗马毁灭迦太基一样。当然,拿破仑的事业功败垂成,因为英国人也汲取了历史教训,一心一意扩大市场做生意,利用做生意挣来的利润专门收买大陆上的国家来为英国作战。这样一举而数得,最终拖垮了拿破仑帝国。

针对拿破仑战争的结局,贡斯当指出:“商业改变了战争的性质。过去的商业民族总是败在其好战的敌人手下,今天则能够成功地抵抗敌人,他们甚至可以在敌人中找到支持者。商业所产生的无数复杂的分支,已经使社会的利益超越了领土的界限;时代的精神战胜了人们企图冠以爱国主义称号的狭隘的敌对精神。

“古代迦太基人与罗马人的对抗,注定要以败亡告终:因为事物的力量在与她作对。但是如果罗马和迦太基之间的战争发生在今天,迦太基有望让全世界都站在她一边;今天的习俗和时代的精神将是她的同盟军。”

这段评论极为精彩、睿智与客观,不仅可以解释法国大革命事业的继承者拿破仑帝国的失败,也可以更好地解释俄国大革命(二十世纪的法国大革命)事业的继承者苏联为什么不能战胜美国。(34)

七.马其顿与波斯之战

不应该忽略的战争还有亚历山大的对东方的征服。马其顿的真正敌人并非是雅典等古希腊城邦,而是极度繁荣富裕的波斯帝国。马其顿人是希望获得财富与权势,对提升自己的文化修养倒没什么兴趣。他们对希腊人是既钦佩又轻视的,一方面是因为其文采风流,见解超群,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夸夸其谈,一盘散沙,自己都不能够统治自己,就更加不能统治其他的人了。希腊半岛土地贫瘠,物产有限,除了利于航海以外,什么用处都没有。因此马其顿历代君主对希腊的控制是松散流于形式的。希腊诸邦,在经过长期的内战与混乱之后,在一个半文明化的蛮族的领导下,重新获得了当年自身处于蛮族时代的同仇敌忾的情绪。希腊文化在恢复了野蛮本性的同时,也恢复了青春活力和彼可取而代之的豪迈气概。

当年波斯民族作为一个弱小的民族在居鲁士的领导下崛起,战胜了米底帝国这个骄横不可一世的庞然大物时,不也是抱有这样的青春活力和豪迈气概吗?当年雅典和斯巴达领导希腊诸邦战胜了不可一世的庞然大物波斯帝国,不就是因为他们当年与骄傲自大和骄奢淫逸的波斯民族相比正是处于质朴刚健的阶段吗?当古典文明历史戏剧的最后一幕——古代希腊人的世界霸权被罗马人取代——上演的时候,不也正是因为罗马人正处在那种朝气蓬勃与坚定自信的上升阶段吗?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是繁荣富裕的先进者必然会腐化堕落而无力自拔,最后被那些质朴刚健的后来者所消灭。古今中外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例外。

八.历史何其相似命运永远轮回

斯巴达战胜雅典,罗马战胜迦太基,马其顿战胜波斯,这三大历史事件都是比较贫穷的势力战胜了比较富庶的势力。表面上看起来,比较富庶的一方在战争中有更大的优势与选择余地,但是孟德斯鸠敏锐地指出:“金银有一天是会用完的,至于德行、坚忍、力量和贫困却永远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35)归根结底就是那些胜利者具有更为强烈与坚定的权力意志。

对外国的历史加深了了解,再来回顾本国的历史,就可以发现,其实秦国东向灭六国,跟罗马统一地中海文明世界一样,都是后来的野蛮民族居上,战胜了那些文弱精明的高度发达的文明民族。秦国的胜利得益于猛烈的改革,摧毁了贵族的传统势力,人人在军功面前平等。这使得内部矛盾减少,上下同欲,可以一致对外作战。秦国是一个在君主面前人人平等的平民主义政治的国家。至于六国,则或多或少地保留了封建贵族政治的遗风,因此它们在这种全民奋起的总体战的风暴中被彻底摧毁了。那些比较富裕的东方国家内部的阶级分化是极为严重的,旧的贵族势力没有被摧毁,新的商人阶级又爬了上来,受着这双重压迫,恐怕那些贫民百姓内心中盼望着来自西方的解放者吧?虽说那些人野蛮残暴,但是至少可以少受一重压迫了。

从大历史的角度来看,为什么比较先进富裕的民族每次都被那些贫穷落后的民族所击败,其实是因为大量的财富带来了贫富分化与腐败,整个社会丧失了凝聚力与战斗力。这样它们才会被那些有原始的社会主义倾向的,其社会内部大致平等的形形的军事一体化组织摧毁。人类历史上的所有的落后民族战胜了先进的庞然大物的历史事件之所以发生,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具有更好的组织,更严格的纪律,自我牺牲与平等友爱的精神。他们表现得更为机智勇敢与无私无畏,因此胜利是应该属于他们的!相对公平的社会制度,灵活的外交手段,明智的军事政策,同仇敌忾的情绪,这些因素在古代世界是比单纯的财富与文化更容易转化为征服的力量的。因此历史上总是记录着野蛮贫穷的军事游牧民族战胜了文明富裕的农业民族的故事,尤其是当后者处于贫富极度分化的没落腐化的阶段的时候就更是如此了。

曾经有过的困惑与焦虑交织的情绪都已经消失了,对于我国历史上的五胡乱华,金灭北宋,元灭南宋,清兵入关等惨绝人寰的历史事件的怨天尤人的愤怒逐渐转化为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我们的祖先是不够勇敢,不够正直,不够团结,落得个身死国灭的下场实在是不可避免。那些野蛮民族表现出了更好的素质,取得胜利是理所当然的。自身具有弱点就会被敌人利用与攻破,谁教这个世界上永远是竞争呢?只有完善与提高自己的一切,才不会被激烈的竞争所淘汰。无可奈何,怨而不怒,哀矜勿喜吧。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也。

人类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文明在蓬勃发展的时候总是感觉到无比的热情与自信,有无穷无尽的想象力与创造力。这正是无拘无束的青春活力而绝不是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成熟自制的古典主义的表现。古代希腊人身死国灭,背祖离宗,还能谈什么高贵成熟的古典主义精神?只有在历经了无数的苦难与幻灭后,还能够以一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来面对一切嘲笑与责难,平静温和地对待一切人,顽强坚韧地生活下去,这才是真正成熟的态度,这才是真正的古典主义的精神。在历经了无数次希望破灭的噩梦后,人们也许会愿意象古希腊哲人所宣称的那样,去过一种节制、平衡与清明的生活,在为集体和公共利益服务的政治生活中去实现自己的价值。“亚理士多德认为人在城邦中的结合是达到至善的唯一途径”。(36)其实这就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所崇尚的集体性的原则的最初来源。

朱学勤先生说美国对苏联的胜利是侥幸,而且只是暂告一段落。对此我认为朱学勤先生的态度是公允和冷静的。美国的胜利,并不是自由与正义本身的胜利,而是欲望的胜利。而放望最后的结局就是把智慧与同情心都从人们的心中赶走了,剩下来的就是无穷无尽的仇恨与不可消除的嫉妒。朱学勤先生还认为“自由并不是必然胜利的,从几率上说,它的失败可能比对方更大。我的历史观总有挥之不去的悲观成分,与这一点密切相关。人这样的生物,能不能始终守得住自由?太难了,近乎对神的要求,我不敢乐观。”(37)

既然自由是这么珍贵稀有,难道就只是说明了它只配给少数统治者以及少数统治民族所享有吗?自由又到底是什么呢?贸易自由、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又怎么可能指代或者囊括一切自由呢?为什么国家的自由、民族的自由与集体的自由就不能够算是自由呢?实质上,所有的人都享有自由,就等于所有的人都不享有自由。只有使用各种手段使一部分人失去自由,另一些人的自由才能凸显出重大的意义。因此等级制的自由也就是等级专制不管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古典自由主义的最后归宿。

“失去了自由主义大一统的终极理想,留给自由主义者的是冷冰冰的权力关系与残酷斗争的事实。最后发现,所谓的自由状态,无非就是指的这种永恒的斗争本身。没有斗争,意味着权力已经窒息了一切;没有斗争,秩序就会封闭、僵化与凝固;没有斗争,这个世界就不会有变化与进步;没有斗争,那将是彻底的毁灭,就像热寂的宇宙,一切都停止了。”(38)

既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俟诸万世而不惑的自由主义终极真理,那么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永远地奋斗。人类的奋斗创造了人类的历史,人从来就不是什么,人总是在变成什么。这意味着,自由就是斗争,自由就是责任。只有在奋斗与创造中,人类才可能是自由的!因此,“永葆生存的意志、战斗的勇气与必胜的信念,投入到以弱抗强,由弱转强,扶弱制强的伟大斗争中去,这既是维护自由的手段,也就是自由本身了。”(39)

为满足永远也不可能得到满足的欲望,人们处在永恒的竞争中。而激烈的竞争使人们失去了朋友与兄弟,过度的贪婪将使人们丧失现有的一切,人类的狂妄与无情将毁灭这个世界。仁人志士们的一切捍卫自由与正义的努力都白费了。正不容邪,邪复妒正,最终就是正不压邪。因为人性恶是历史进步的动力,宇宙演进的脚步任何人也无法阻挡,人类文明的航船进步到一定的程度就将倾覆。天道轮回,报应不爽,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在控制着这个世界上一切。一切都在轮回,一切都将重新开始。

注释:

(1)《思想史上的失踪者》,朱学勤,第5页,“思想者文库”,花城出版社,1999年8月。

(2)、(3)参见《顾准文集》,138页,139页,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9月。

(4)柏拉图就是古往今来无数对斯巴达体制持热烈赞美态度的知识分子中最著名的一位,他的《理想国》就是以斯巴达体制与来库古立法为蓝本的。

(5)《伯罗奔尼撒战争史》,150页,(古希腊)修昔底德,谢德风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5月

(6)转引自《大外交》,111页,(美)亨利.基辛格,海南出版社,1998年12月

(7)可参见《卢梭、雅各宾派与民主的岐变——从塔尔蒙的观点说起》,毛寿龙,载“公共论丛——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121页,三联书店,1995年11月。

如果说十八与十九世纪的自由思想家们因深受理性主义和历史乐观主义的影响而对雅典民主赞美有加的话,那么在二十世纪理性主义和历史乐观主义的乌托邦的破产后,思想界对雅典民主的看法就有很大的转变。自由主义者终于发现,自由与民主并非是天然绝对一致的,民主的形式也可以被极权主义接受。民主与自由以及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之间的张力是西方国家体系矛盾的最主要内容。

(8)、(9)《乌合之众》,86页,(法)古斯塔夫.勒庞,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1月。

(10)出征西西里的雅典将军亚西比得就因为在出征前夕,发生了雅典城内的赫尔密神像全部被毁的事件。此事被视为民主政治的先兆,牵涉到了亚西比得。亚西比得在出征的途中被政敌召回受审。他知道审判的结果是什么,结果就投奔雅典的死敌斯巴达去了。见《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六卷第二章“关于西西里的辩论”、第四章“亚西比得被召回国”

(11)雅典发生过数次流放或监禁不信神的知识分子的事件。在苏格拉底之前的雅典民主全盛时代里,由于伯里克利的搭救,他的老师,著名哲学家阿那克萨戈拉斯好不容易才免遭监禁。伯里克利的另一位哲学家朋友普罗塔戈拉斯则被流放。伯里克利的儿子还因为伯里克利的吝啬作风引起的个人恩怨而向公众揭发了他与哲学家们的谈话(内容极有可能是以被当局禁止的无神论思想为主),为的是破坏伯里克利的名声。可见想见当时雅典舆论和思想管制的严厉。见《希腊罗马名人传》之“伯里克利传”第32节、36节,“尼基亚斯传”第23节,(古希腊)普鲁塔克,商务印书馆,1990年。

(12)、(13)、(14)、(15)参见《顾准文集》216页,213页,152页,315页。

(12)详见“伯利克里传”第37节。

(13)关于这点里史学家论述甚多。较早的资料可参见《希腊罗马名人转》,“伯里克利传”第11节。

(15)雅典的以将军和九位执政官为首的大小官员们都是无俸禄的,这就意味着只有富人才能担任这些职务。见《雅典政制》第30节,出自《亚里士多德选集.政治学卷》,325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

(17)《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法)邦雅曼.贡斯当,“公共译丛”,商务印书馆,1999年12月。

(18)《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二卷第六章“伯里克利政策的理由”。

(19)见“伯里克利传”,第14节。伯里克利声称自己愿意负担建造和装饰某座神像的全部经费,其条件是以他个人的名义来奉献。雅典人不愿意让他独占这种荣誉,同意公共负担经费,因此伯里克利最终没有为此破费,不过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他极为富有。随后普鲁塔克又指出伯里克利在公务上非常廉洁,在家庭中非常吝啬,这使我想起了清教徒的勤俭合法致富以及节约忍欲的精神,又想到了当年美国头号富翁洛克菲勒对子女也是非常小气。正如修昔底德所说,“人性总是人性”,过去所发生的将来也会发生。

(20)《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11页。

(21)麦加拉城邦的代表在斯巴达同盟体系的代表大会上对雅典进行了控诉,说他们被排斥于所有雅典帝国的港口以及雅典市场本身之外,这是违反公法和希腊各族间的契约的。见《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一卷第六章“在斯巴达的辩论和战争的宣布”以及“伯里克利传”第29节。

顾准先生指出,“雅典公民,不仅有机会在本国躬耕田间,还有机会躬耕帝国范围内的海外地方,这就是‘武装移民’制度。当盟国叛离,用兵征服,沦为附庸的时候,雅典对那个被征服的城邦的自治自给虽然仍予维持,但是为了镇慑起见,常常派遣若干数量它的公民移居该地,称为‘武装移民’。这种‘武装移民’,虽然身处海外,但有完全的雅典公民权。他们在当地是一种特殊身份的人,为当地居民所厌恶。”见《顾准文集》212页。

(22)早在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的第四年,雅典就派遣了一支舰队到西西里去。名义上是去支援与叙拉古发生战争的雅典盟邦林地尼,实际上,雅典的真正战略目的是阻止谷物从西方运到伯罗奔尼撒去,以及初步试探能不能占领西西里。见《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三卷第六章“雅典人在西西里和弥罗斯”。

(23)也正因为如此,科林斯对它的殖民地科西拉对它不够尊重,绝情寡义感到万分恼怒。科林斯与科西拉之间的矛盾是伯罗奔尼撒战争的最直接的导火索之一。

(24)这是历史学大师汤因比的观点。

(25)犬儒派的哲学家第欧根尼(DiogenestheCynic)在奥林匹亚看见几个罗得斯(Rhodes)的青年身着华服,他口吐出几个字:“装模作样!”当他见到几个斯巴达人衣衫褴褛,又说道:“更加装模作样!”见《希腊人》,113页,(英)基托,徐卫翔,黄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9月。

(26)可分别参见《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三卷第三章“关于密提林的辩论”、第四章“普拉底亚的灭亡”,《希腊人.》第八章“战火中的希腊人”,以及何怀宏先生的《雅典的兴衰——读〈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笔记》(载《书屋》2002年第三期)。

事实上,普拉底亚人的自我辩解固然是振振有词,但是底比斯人对普拉底亚人的攻击也是句句在理。普拉底亚人自觉自愿地绑在雅典的战车上,从雅典的霸权中分享了残羹剩饭。当自身处于失败的境地时,便要求“首犯必办,胁从不问”,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为什么不保持城邦的自由、中立与独立?

斯巴达最后仅仅杀了二百个普拉底亚人,而且还经过了公开和正式的审讯,没有使用刑讯逼供,符合“自由主义者”津津乐道的“程序性正义”的原则。而雅典在密提林事件中就杀了一千人,还是在经过辩论放弃斩尽杀绝的政策之后。众多的学者对此视而不见,继续褒雅典而贬斯巴达。看来,观念先行,主义至上,这种知识分子的傲慢与偏见恐怕永远也不可纠正。

(27)就因为雅典人贪图金银财宝,因此被叙拉古人的敌人厄基斯泰人装富骗了一回。厄基斯泰人与叙拉古人的盟友栖来那斯人因为婚姻权利和一块土地的争执发生战争,于是便启动与雅典的同盟条款,要求雅典派遣一支舰队来援助他们。厄基斯泰人把全城以及从其他城邦借来的金银器具都集中起来,每家每户轮流使用,给来实地调查研究他们财富的的雅典官方代表团以极度富有的印象。在这种假象的诱惑下,雅典公民大会误以为发动远征西西里战争可以迅速致富,结果却导致了雅典的最终覆灭。详情可见《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六卷第四章“雅典人在西西里”。

(28)《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三卷第三章“关于密提林的辩论”、第四章“普拉底亚的灭亡”和第五卷第七章“战争的第十六年。弥罗斯人的辩论”。

(29)《罗马盛衰原因论》,102页,(法)孟德斯鸠,婉玲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11月。

(30)《希腊罗马名人转》,“吕库古传”第9节。

(31)缔造了欧亚大陆军事霸权的蒙古人也对知识分子极度鄙夷。在他们统治中国的时候,中国儒家知识分子的地位之低下打破了古往今来的一切纪录。因为在他们看来,世界上竟然有这样一群只会读书当官,什么事也不会干的人,这些人完全是废物。因此就有“八娼九儒十丐”之说流传了下来。在二十世纪下半叶的中国,这种说法又添加了新的含义。

(32)参见《顾准文集》,258页。值得说明的是:写下了这一段文字后,为了核实顾准先生的说法,消除自己由来已久的疑问,我查阅了另外的参考资料。发现李卜内克西和罗森堡在德国社会内所建立的革命小组叫做“斯巴达克同盟”或者“斯巴达克派”。马克思曾经热情赞颂过古罗马奴隶起义的领袖斯巴达克是“一位伟大的统帅,高尚的品格……古代无产阶级的真正代表”。因此以他的名字来命名现代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组织是再合适不过了。顾准先生在这里显然弄错了。但是为什么会发生这种非常微妙与精彩错误,倒是很值得细细体会研究一番。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斯巴达克当年的起义如果成功,彻底罗马奴隶主的统治。翻身以后的奴隶们会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新社会呢?如果不愿意再走经济殖民扩张和工业奴隶制度的老路,恐怕还是要建立象斯巴达一样的军事农业社会主义乌托邦。看来顾准先生还是有一以贯之的超前眼光的。“娜拉出走以后”该怎么办?这是个困扰古往今来的一切革命者良知的永恒的问题。

不知道顾准先生是有意弄错,借古讽今,还是处于疏忽大意,遗漏了“斯巴达克”的最后一个“克”字。不过,不管怎样,偏见、疏忽和遗漏,未必都是不能容忍的,相反往往都是有益的。从一条走错了的道路,照样可以攀上真理的顶峰。当年初读顾准先生的时候,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虽然在记忆中模模糊糊是觉得顾准先生先生不够准确,但是当时宁愿相信是自己弄错了。因为顾准先生的看法极为精辟,触及了共产主义革命的本质。自己也因为接受顾准先生的观点而形成了一些自认为独到观点。归根结底,事物的本质不会因为形式上的差错和细节上的不准确而改变。另一方面,人文学者是永远也不可能真正超越自身的处境、立场和利益来进行客观研究的。正如一位著名的历史学家说过的一样,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33)《政治学》第二卷第十一节,出自《亚里士多德选集.政治学卷》,67—70页。

(34)见《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

(35)《罗马盛衰原因论》,17页。

政治文化论文篇(7)

自从伽达默尔提出关于传统的多元历史性和创造性转化的理论以来(Gadamer,1975),伴随着西方现代性思潮剧烈冲击中国传统文化这一现实情境的展开,学者们越来越关注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问题。正如汪丁丁所指出的:我们没有办法摆脱我们各自的已经“消解”的传统(生物的、社会的、与个人的),传统是不能被消解的,它只可以转化。[1]不管你是否承认,我们似乎已经“消解”的传统德治政治文化一直存在着,且作为“集体下意识”内化入民族深层心理结构,影响着中国的政治发展。

同志今年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2]传统德治政治文化如何与标志现代性的法治精神相融合?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首先对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有一个仔细的梳理和反思。

一、传统德治政治文化及其特征

中国封建社会延绵二千多年,传统政治文化主要表现为王权基础上,通过礼仪规范而施行的德治传统。集中体现为儒家的治政主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3]。应当指出,传统德治政治文化中的德并非仅指“政治道德”,而是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伦理道德修养,即儒家的“圣王”理想。它要求为政者事君如父、爱民如子、清正廉明、尊贤敬教、谦虚谨慎、光明磊落、先天下之忧而忧等品德。政道合一,伦理道德成为政治价值评价标准,完美的道德修养是从政者至关重要的条件。如唐太宗在警戒他的儿子们时曾说:“桀纣虽为天子,今若相唤桀纣,人必大怒。彦回,闵子骞,郭林宗,黄叔度,虽是布衣,今若相唤赞道类此四贤,人必大喜,故知人之立身,所贵者唯在德行,何必论荣贵。”[4]可见道德之重要性。虽然,传统德治政治文化中也有法制思想的存在,如孔子在《论语》结尾处指出:“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这与罪刑法定思想、法治思想相去不远,但从总体上说,在“德”、“法”关系上,儒家主张“德主刑辅”。儒家并不否定法的存在,但认为“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导之以德,齐之以德,有耻且格。”[5],法律治表不治本,诛恶不劝善,所以儒家提出“礼”这个层次更高的类制度化的道德要求。“法”成为“德”的辅助工具。在儒家德治政治文化的德法关系上,大木雅夫的剖析颇为公允:儒家主张明君贤相之说,其基调是人格主义,但由于明君贤相不可能连接出现,为使平庸的执政者、执政官也能公正地施政和司法,儒家因此也强调完善法制以及把法作为信赏必罚的公正政治的基础。[6]

中国传统的“德主刑辅”德治政治文化与英、美国家以“自由、民主、平等”为核心的法治、立宪主义政治文化传统相比,其主要特征可概括为:(1)高调的政治道德传统(2)自律本位的政治文化(3)家长本位的政治文化。

(1)高调的政治道德传统。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有着浓厚的人性可至善的理想主义色彩。在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及“内圣外王”传统文化影响之下,人们要求为官者具有完美的品德,要求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并认为“政治是高尚的事情,参与政治是人具有良好品行的体现”[7],所谓“学而优则仕”。这与西人的“原罪”观和自马基雅维里以来认为政治是争夺、维护权力、利益的思想大相径庭。

(2)自律本位的政治文化。在传统的“德主刑辅”的德治政治文化中,政治约束主要途径是,倡导为官者提高自身修养和遵循类制度化的礼仪规范。这种自律本位政治文化一直存在于国民的政治价值评判意识之中,表现在国人几千年来的“期盼清官情结”及对“他律”政治————的失望、疏离和无知。

(3)家长本位的政治文化。传统德治政治文化由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而及天下。得“德”之人先志在齐家,是一家之主;治国,是一国之主;平天下,则是天下之主。中国传统的礼制秩序或伦理角色定位系统保障着这种家长本位政治文化的推行和延续。当下,它表现为“权威主义”、“一言堂”、“百管干部”;表现为从政者对下要求绝对服从,对上则具有天然依附心理。

二、传统德治政治文化的历史评价

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是在小农自然经济方式、宗法族制的社会构造及政治意识形态化的儒家学说基础上形成的。在传统的、较为封闭的、文化高度统一的封建社会中,传统德治政治文化适应并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以孔孟为代表的德治政治思想发端于春秋战国时代,在这两个战乱动荡的时代里,德治政治思想并没有得到重视。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焚书坑儒,力主法治,“罪人不孥,刑杀无度”,终于二世而亡,一统天下仅15年。[8]汉兴之初,重黄老之学,先有吕后之乱,后有七国之争。汉武帝继位后,采纳了以董仲舒为首的汉儒提出“德主刑辅”德治政治思想,从此中国政治进入一个基本上长久治安,朝代更替的封建统治时期。由于德治政治思想基本上切合了封建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现实,而得以成功贯彻。那些崇儒的朝代基本上也都得到较好地延续和发展。西汉215年,东汉196年,唐290年,宋320年,明277年,清268年。德治政治思想经几朝几展,逐渐升华为政治文化,对统治者实现社会控制,确保社会稳定、发展和繁荣,有不可抹杀的功绩。可以毫不夸张地说,18世纪以前的中国能在农业文明中独占鳌头,与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

虽说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楔合了传统农业国家的社会结构,促进了封建中国的稳定发展,但其终究是农业文明的一部分,与现代工商业文明存在着强烈的时代落差。传统德治政治文化表现出的诸多非现代性特征,使其在政治现代化进程中捉襟见肘,在当下中国的社会转型期,面临久久走不出的困境。

三、传统德治政治文化在社会转型期面临的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一个新的社会转型时期。转型的基本特征是: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转型,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从同质的单一性社会向异性的多样性社会转型,从伦理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型。[9]面对逐渐趋向开放、多元的现代社会,道德调节、控制生活的能力显著下降,因此传统德治文化传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面临着三个久久走不出的困境。

(一)社会转型期,价值取向多元化带来的政治道德困境

在社会转型期,逐渐涌起的市场经济大潮激荡起多种多样的价值目标追求,不同地位、不同利益、不同经历的社会成员对同一件事会表现出不同的价值评判标准和价值目标追求,从而出现多元化的政治道德取向。当下,政治道德面临的主要困境是,一方面传统高调政治道德作为理想追求似乎仍然存在,但无法与现实政治生活融合,也规范不了现实政治生活。另一方面,价值取向多元化状态下,又不能形成适应转型期的、被人民广为接受的政治道德。于是就出现了我们在考察、评价干部时还总是从“是不是老实人”、“能不能团结人”、“关不关心群众疾苦”、“是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伦理或高调政治道德出发,而现实中的政治却越来越要与人情、伦理相分离,用公正和正义来做为其价值支点。

(二)社会转型期,利益分化导致的“自律律不住、他律跟不上”困境

市场经济对社会的触动,主要表现在利益分化和重组。利益分配改变了以往单一的计划经济分配模式,这大大激发人的主体意识、竞争意识的觉醒。受个体利益驱动,加之,新旧体制转轨中的政策漏洞,使一部分人有用不正当手段和不公平竞争攫取利益的机会。靠自我道德觉悟和道德舆论来控制权力,在纷繁的利益诱惑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开放社会的人们不会在任何时候将任何行为都置于道德监督之下,在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时其行为总是想而且也总是能逃避道德约束。在法律尚不完善,他律意识淡漠的政治领域,利益分化所带来的冲击可想而知的。

(三)社会转型时期,中西文化碰撞引起的家长本位政治文化的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西方文化进入我们的视野,以民主、自由、平等为核心的西方政治文化与中国传统的家长本位政治文化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民主、自由、平等理念,使我们感觉到了家长式作风所带来的权力对私人领域的侵犯,及其对经济、政治发展的危害。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改革的深入、教育的普及更唤醒了人们要求平等、要求公正的意识,从而对家长权威产生了不服从心理。然而,延绵几千年德治政治文化所蕴含的家长本位文化根植于民族心理之中,虽然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把家长降格为人民公仆,但人民公仆仍然行使着家长的权力,“当官就是为民做主”的思想至今仍有很大市场。

四、从“德主刑辅”政治文化向“德法并重”政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传统德治政治文化从倡导提升个人道德修养入手,以礼仪规范为秩序框架,保障了我国传统农业社会的政治稳定和发展,但自中国被迫加入世界现代化行列以降,特别在当下社会的艰难转型时期,传统“德主刑辅”的政治文化,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困境重重。如何走出困境,实现传统德治政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以期政治文化在促进变革政治体制、维系政治关系、指导政治行为上发挥积极作用,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要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不仅需要精密而深刻地理解传统文化,也需要精密而深刻地理解其他文化之精神。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的逻辑起点是对这一文化中的某一价值有理解后的批判,而这一批判的依据则是其他文化中与之有联系的另一价值。因此,要实现德治政治的创造性转化,我们必须深刻理解与之相联系的法治精神,以探求法治精神与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楔合之必要性和可能性。

传统德主刑辅政治文化是价值探求型(或曰理想型)的政治文化,它把治理国家的大事寄望于“圣君”、“贤臣”,这在处于封闭状态的农业社会确有可行之理由和事证。但在一个经济市场化、利益多元化的现代社会里,儒家伦理道德很难成为直接可以普遍制度化的、明确且可操作的硬性规范体系,而且其道德内涵也难以满足现代民主社会的公共理性要求。因此,现代民主政治必须由“法治”作为其支撑框架。尽管法治主义者对“法”的来源、形成过程存在分歧,但对“法”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地位上都有一致的共识。法治主义者认为:在社会的治理中,一切人都要按照既定的普遍为人知晓的规则办事,不违背既定的规则,不凭个人的主观爱好行事,即使是统治者也不例外。(10)法治主义的核心是:“王”在法下。与“德治”主张“德主刑辅”一样,在现实政治中,法治主义并不反对发挥人的道德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也不反对统治者个性的“奇里斯玛”的魅力。绝对的法治主义要统治者和管理者成为一个“只服从法律的人”没有个人“爱、憎”、“激情”的人,也是一种糟糕的理想主义,其设想不仅不可能实现,即使实现,也将导致人被“法”异化,丧失人合理批判现实的能力。所以,德治与法治作为两种不同的治国手段,在现实政治中,是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这是法治精神与传统德治政治文化楔合的逻辑起点。

在厘清“德治”与“法治”各自特点、相互联系之后,实现德治政治文化向德法并重政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关键是在于处理好“德”与“法”两者之间的关系。如前所述,“法治”在当代社会是一种现实的治国思想。它通过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因此,“法治”进入政治制度领域,必须在外在制度层面上加以落实。在当下社会,应该具体落实在: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其成为一个能够立良法的机构,应该依法组织起良好的政府、法院,更应该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依法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传统“德治”政治文化在感召个人道德上,具有一定作用,但其进入政治领域,与自由、平等、民主等现代法治精神难以楔合。正如,中国历史上“以道德理想转化政治”的儒家“圣王”理想,在实际上总是表现为政治化的儒家,变为统治者对人民进行思想控制的工具,“圣王”理想也沦落为“王圣”。[11]由此,笔者认为,我们不妨把“德”的内涵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政治道德。它在社会政治领域内,规范社会治理方式,对社会政治伦理的或国家公民的政治行为起内在制度化的约束作用,体现现代民主社会的公共理性要求,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楔合。如公平、正义等范畴即可归入此类。第二个层次为社团道德。它主要来源于原有的民间道德规范,发展空间是正在发育的第三部门,社区等。它根据社团的不同传统、不同性质,对不直接触犯政府制定的法律、但是违反了社团普遍道德准则的行为,进行道德舆论谴责。第三个层次是私人道德。在这个层次上,个人可根据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修养自身道德。只要其行为不触犯法律、不有悖于作为一个国家公民和社区成员的政治道德和社区道德,其道德选择便是正当的。儒家传统中的修身及三不朽思想在此无疑有很大发展空间。当然,三个层次上的“德”并不是截然分开的。私人道德的形成和发展必然会受到社区道德的影响,而社区道德的演进的根源则在于私人道德的变迁。政治道德的社会化过程必然会形塑社区道德,而其能否有效的社会化,则有赖于社区道德对它的吸纳程度。这一道德内涵上的划分,有助于我们在政治领域寻找到“德”与“法”的楔合点。

以上转化,只是理论上的应然分析,传统德主刑辅政治文化经几千年历史积淀,弥漫于人们的思想、意识、信仰、情感、行为等各个角落,要真正实现传统“德主刑辅”文化的转化,我们必须自觉在社会制度、民众的心理结构及行为模式等三个层面接受“法治”精神的挑战,只有在对挑战的不断回应中,才有可能发展出“德法并重”的政治文化。

注释:

[1]汪丁丁.《知识动力学与文化传统变革的三类契机》.《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1期

[2]罗国杰.《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人民日报.2001年2月22日第9版

[3]《论语.为政篇》.中华书局.1980年第2版

[4]《贞观政要》卷四.教戒太子诸王

[5]《论语.为政篇》.中华书局.1980年第2版

[6]大木雅夫.《法治与德治——立宪主义的基础》.《二十一世纪》.1998年6月号第47期

[7]1992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的公民政治素质调查中,1995位调查对象有931明确认

为“政治是一件好事情”占46.7%,只有73位认为“政治是一件坏事件”仅点3.7%。

《中国政治人》张明澍.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4年1月第1版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发展逻辑》马庆钰《政治学研究》1998年第二期

[8]《史记.秦本记》

[9]《论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政治发展》包心鉴,《政治学研究》1996年第1期

[10]大木雅夫.《法治与德治——立宪主义的基础》.《二十一世纪》.1998年6月号第47期

[11]方克立.《现代新儒学与中国现代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版

onthecreativetransformoftheruleofvirtueintraditionalpoliticalculture

政治文化论文篇(8)

二、政治社会化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之间的关系

1.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一致性。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和思想政治理论课都是由社会来主导的,在教化内容上都体现了阶级的政治利益,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双方有共同的目标:培养统治阶级所需要的接班人,即合格的政治人。使大学生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质,培养献身祖国建设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等。

2.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同。大学生政治社会化除了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这一手段外,还包括学校、政府、党团组织进行的正规的社会化活动,也包括社会和学生社团的自发的非正式的教育活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高校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要求开设的系统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内容,强调系统性、正规性、强制性和控制性。相比较而言,其他政治社会化渠道特别是一些非正式的社会化手段,在调控性和反馈性方面效果较差,有时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内容是主流的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而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除了主流的政治文化,也有非主流的政治文化和糟粕的政治文化。思想政治理论课帮助大学生掌握唯物主义的基本知识,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主要矛盾,使大学生分清主流和非主流的政治文化,摒弃不良文化的影响,树立正确的政治态度。

3.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相互促进作用。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手段丰富、灵活自如有效缓解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机动性不足的问题,而思想政治理论课可以有效弥补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强度不够、内容不深、教育不系统的问题。两者之间相互促进,共同完成大学生从社会人到政治人的转变,而大学期间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最有效、最直接、最系统和最快捷的政治社会化手段,它对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作用

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是“体”,是大学生成为政治人的必经过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用”,是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集中实现形式。思想政治理论课是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主导意识形态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作用。

1.思想政治理论课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政治知识和政治认知水平。政治知识是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基础,掌握一定的政治知识大学生才有可能形成相应政治态度和政治信仰,形成与完善政治人格;政治认知是政治主体对于政治生活中各种人物、事件、活动及其规律等方面的认识、判断和评价,即对各种政治现象的认识和理解。大学生的政治认知能力的提高,是掌握一定政治知识的个体,能动性、创造性的认识、判断、评价各种政治现象,把政治知识提升到更高的理解层次。大学生政治知识的获得主要通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内容,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向大学生灌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政治文化,帮助大学生获得政治知识和正确的政治信念,以此提升大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过课堂教学将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传授给学生,使大学生形成一定的政治认知,认识和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现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形成正确的理想、信念观念。大学生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化为自身素质,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社会主义的政治信念,自觉抵制非主流的政治文化,熟悉国家的政治准则,形成独立的政治意识。

2.思想政治理论课有助于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政治态度。大学生追求独立自由,有自己的思想,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和参与意识。但是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尚不稳定,情感波动比较大,容易冲动,易受周围环境变化的影响,形成一些不良的思想观念:功利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政治态度是政治主体对政治客体相对稳定的综合性心理反应倾向,通常表现为政治情感、政治信仰和政治意志等。当大学生政治情感和政治意志升华时,就会产生坚定的政治信仰,所以,政治信仰是大学生政治态度最高级的形态。个体对政治体系的强烈的认同意识可以对政治体系具有极大的维系作用,保证国家的政治团结和稳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培养大学生的政治认同感,认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等。从网络调查分析发现大学生在国家认同方面表现出强烈的忠诚感和朴素的爱国意识,关心党、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不过受大学生心理发展和政治认知发展的制约,这种认同感具有不稳定性和随意性的特征。大学生认同当前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3.思想政治理论课有助于保证大学生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提高大学生的政治知识和技能,形成正确的政治态度之后,大学生作为政治人逐渐发展起来的政治价值和政治观念趋于稳定,大学生开始有了自己的政治评价和判断,不过由于大学生没有真正参与政治实践,其社会化程度很低,容易受不良政治观念的影响,所以必需引导大学生走向正确的政治方向。当前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都处于大变革时期,各种思想观念彼此碰撞,各种意识形态渗透到学生当中,容易导致大学生政治信仰异化、集体主义淡漠、个人主义盛行,政治信仰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动摇,政治方向出现不明确的问题。思想政治理论课可以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政治鉴别力,抵御各种不良政治思想,形成正确的政治思想和分析、判别政治思想的能力。面对大学生政治信仰的动摇和政治方向的不明确,思想政治理论课可以积极发挥作为其根本功能的导向功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树立共产主义理想;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追求社会主义的政治价值,认识到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政治文化论文篇(9)

关键词:文化;政治文化;公民文化 

      “文化”之于政治以及政治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早己成为学术界的一个基本共识,在西方古代政治思想中,就有人尝试通过分析文化因素来解释政治现象,古希腊的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曾指出政府随着人的习性的变化而变化,可谓一针见血的抓住了“政治文化”概念的本质。亚里士多德曾描述过政治稳定或变革的“心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们如卢梭深切地关注“道德、习俗和意见”,并将它们视为法律和政治制度的真实基础。伯克则认为“习惯凝聚”会影响政治机构的运作。密尔在《代议制政府》中,孟德斯鸿在《论法的精神》中,都强调民风习俗对一国政治体制的决定性影响,并且论述了他们所观察到的这种影响。这一丰厚的知识传统构成了政治文化研究的深厚基础。

    二战后,随着世界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和行为主义比较政治学的兴起和传播,西方国家政治学界开拓了政治文化比较研究的新领域,形成了以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卢西恩,派伊等比较政治学家为代表的政治文化论。在处理文化与政治的关系上,阿尔蒙德等人所开创的公民文化研究的特点是讲政治文化与政治结构和政治行为区分开来,然后考察政治文化对后两者的影响,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经典方法的影响较为深远,以致人们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其等同于政治文化研究本身。而另一部分学者则更愿意回归文化人类学,对“文化”作广义的理解。他们在考察文化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时,既重视文化的政治维面,又重视政治的文化维面。在这种分析框架中,作为研究对象的“政治文化”不是某种“给定”的东西如继承的态度或价值取向,而是在不同体系的复杂互动中不断生发和形成的。在本文里,分析的重点将是政治文化研究中传统的或占主流地位的“公民文化”。

    阿氏1978年在《比较政治学》  (第二版)中,把政治文化界定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J清”。“这个政治文化是由本民族的历史和现在社会、经济、政治活动进程所形成。人们在过去的经历中形成的态度类型对未来的政治行为有着重要的强制作用,政治文化影响各个担任正职角色者的行为、他们的政治要求、内容和法律的反应。”总之,政治文化是指人们对特定时期政治取向模式和价值取向的认识、评价、情感、信仰等的主观意向和态度。它是属于人类活动的主观意识领域,是政治在人们头脑中的客观反映。无论是政治取向模式,还是政治价值取向,都属于人们对政治的主观意向和态度,这种主观取向决定于人们对政治体系的认识和情感,进而发展成为对某种政治的信仰。

    政治认识和政治信仰,不但取决于政治体系和政治行为的本身,取决于人们所处的政治文化环境,而且还决定于人们的认识需求、认识能力和价值选择。比如:当某项政策出台时,会有很多人去拥护、支持,然而,持反对态度的也会大有人在,这种政治认识方面的差异是正常的,是人们的认识能力和主观倾向的客观反映,但是人们的政治认识的基本一致也是必要的,这是保持政治秩序正常的前提。在政治生活中,人们的政治价值选择是处于首要地位的。政治生活中的各种主体,不管是个体,还是群体,都需要对政治生活的各方面作出评估和测度,并且从中选择出对自己有价值的部分。由于政治主体所处的社会地位的不同以及政治文化环境的差异,可能会出现不同的价值选择,产生不同的政治行为。但是,政治价值的选择基本一致,是政治系统得以维系和正常运作的必要条件。

    政治文化对社会不同主体的影响和作用是不同的。无论从侧重面到功能,还是从作用到程度都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口政治文化,对政治角色,特别是政治首脑的影响和指导更为明显,因为他们及其行为是人们价值取向的重要目标,换句话说,他们及其行为是社会的权威和表率。他们处于政治文化包围的核心部分。政治文化规范和主导着政治角色的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政治文化就是一种无形的规矩。政治角色的行为,必须符合政治文化所要求的某些原则,不然政治共同体成员和一般社会成员就会作出负面的反应,要求政治角色改变其行为或者改换扮演者。由于一般社会成员对政治角色总是抱有某些角色的期待,在政治文化中的价值取向、价值评价总是提倡鼓励特定的政治行为,但政治角色又不能完全置政治文化中的某些原则而不顾,因此,政治角色至少要在表面上接受这种政治文化中的价值观念,政治理想,否则就会被撤换。无论是出于自愿,还是迫于社会的压力,政治角色的行为总是要顺应政治文化的要求才行。 政治文化,对于一般社会成员的政治行为的影响作用主要表现为引导和支配两个方面。一般社会成员通过政治社会化,接受某种政治文化,而它所接受的这种政治文化反过来又引导和支配其政治行为。一般社会成员对某种政治文化是否接受,取决于他们对这种政治文化是否拥有一种认同感,以及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及其自身利益的实现。一般社会成员不具有维护和支持现存政治体系的强烈愿望,如果当政治角色与一般社会成员的利益冲突激化时,一般社会成员往往表现为不满、反对、冲突,甚至要求改变或打破这种政治体系。当今某些地方的农民和基层干部的冲突,即是一个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政治文化必须对社会成员进行引导,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保障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只有如此,才能使其向有利于维护政治体系稳定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政治文化必须对政治角色加强规范和指导,对那些腐败的政治角色严加惩治,以此来消除社会成员的抱怨,如果不这样,必将危及政治体系的稳定与发展,必将引起人们政治信仰的动摇。

政治文化论文篇(10)

现代化是个内涵丰富的词。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理解:罗荣渠先生将“现代”定义为一个的概念,“现代”是已经存在、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具体时间上的界定是指十八世纪西方革命以来的时代。钱乘旦先生认为“现代化是一次巨大的变动,是人类文明的一次转换,它在工业生产力取代农业生产力的基础上,实现了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化。”[1](P23)由此来看,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的运动过程,这一过程是多方面的,涉及到、政治、社会、文化等多方面。

一、政治现代化与政治权威

政治现代化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国因为具体的历史环境、社会发展程度、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不同,它们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也各有特点。大致我们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原生型现代化国家。这类国家是最早启动现代化的国家,它是因为其内部的渐渐变化而开始现代化的,“现代化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中世纪的束缚一点点地解除,社会容忍程度一点点增加,人的自由慢慢扩大,新的价值标准和新的愿望逐渐被社会接受,所有的变化都是而然发生的,人并没有刻意去追求什么”,[1](P6)其代表国为英国。第二类是国家改革推动现代化的国家。这些国家在面临国内外危机的时候,统治者能够及时的进行变革,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进行政治革新,实现政治民主化。此类国家以德国为代表。第三类是国家革命推动现代化的国家。这类国家多是亚、非、拉等殖民地、半殖民地,他们在某一政党或个人的领导下,国内外的反动统治,在此基础上以国家力量为主导,推进现代化。其时间多集中于“二战”以后,由于各国的具体环境和选择的社会性质不同,其政治现代化道路呈现多样性:印度直接移植了英国的议会民主制,韩国走了一条“威权为体,民主为用”,先发展经济,后政治民主化的道路。

就中国而言,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历史环境等一系列因素使其政治现代化更受关注:国家权力与社会自治、权威与民主、集权与分权等之间的争论在中国屡次出现。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政界、思想界就出现了三次争论:第一次是辛亥革命前后杨度的“君主救国论”和孙中山的“共和制”间的论争;第二次是30年代的“民主与独裁”之争;第三次是40年代以雷海宗、林同济为代表的“战国策派”和艾思奇、罗隆基等民主人士的争论。三次争论以第二次争论最为激烈。在此次争论中,折射出了中国知识分子对民主、权威、专制等思想的认识。独裁派以丁文江、蒋廷黻为代表。独裁派主张独裁主义,他们认为这也是一种权威主义。中国内乱外患不绝,因此国家贫弱的关键在于中央权力是否集中,地方势力、知识阶层是否拥戴中央政府。基于此,“中国要现代化,首先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因而须先经过专制阶段;而中国有史以来尚未有过真正的专制,故当务之急便是建立这种专制。”[2](P365、366)对于独裁派的主张,胡适、张若奚等组成强大的民主派阵营,对独裁派进行猛烈抨击。他们从独裁的不必要性、不可能性以及历史发展趋势这三方面论述独裁政治的不可行性。相反,民主因其公开性、广泛参与性、监督性等诸多优势,必会提高国民政府的合法性,凝聚国人的力量,使中国摆脱民族危机,走向强盛。因此,“在今日的中国,民治是可能的,而独裁是不可能的。”[2](P381)这次争论在宣传气势上民主派赢得压倒性胜利,但在现实实践中,人们的思想依然一片混乱。对于民主为何,如何实践,人们缺乏实践操作经验和规范的程序。在抗战大潮中,人们又不自觉地选择了独裁模式。

对于上世纪前半叶的这三次争论,我们可以把它们放于中国的历史大背景下考虑。当时的中国正处于民族危亡、社会动荡之下:辛亥革命打倒了封建王朝,却使社会权威价值丧失,人们思想处于混乱之中;30年代的中国则因连年内战,民不聊生,并且日本正一步步加紧对华侵略;40年代的中国处于抗日战争的浴血奋战中,民族危机十分严重。因此,这三次争论的发生,不仅受文化因素作用,在更大程度上有着特定的历史环境因素。在论战中,民族主义情绪一次次将论战推向高潮,中国也因民族主义情绪一次次选择集权模式。对此,我们不禁思考:倘若中国处于一个和平的发展时期,中国在现实中的政治选择又会如何呢?20世纪80年代中国思想界又一次出现对中国政治现代化中政治模式选择的争论,即“新权威主义”的论争,而这次论争正是在和平时期产生的。下文将通过对此次论争的回顾、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近十几年来政治发展的现实选择作一探讨。

二、“新权威主义”争论的背景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巩固政权、改造、肃清思想等多种措施,确立了、、社会各个方面的集权主义化模式。党、政、军、高度统一,党控制国家乃至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政治上,中央机构由信得过的和忠诚的党员构成,地方党组织严格服从上层安排,最后还确立了党高于国家政府机关的优越地位。经济上,在以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政府代表社会,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中央企业属于其中央相关部门的管理,地方的企业属于地方部门的管理,导致企业脱离社会,形成所谓的“条条管理”和“块块管理”的。社会生活上,将整个社会置于国家意识形态的完全控制之下,社会的政治化倾向十分明显:农民置于合作社之中;工人置于“单位制度”之中;知识分子则在一次次的批判和改造后,独立性日益弱化,或成为政权的依附者,或远离政治,与世无争。社会成员的阶级意识不断加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总会区分“阶级敌人”、“一般群众”、“革命群众”、“党员”等不同身份的人。

这种集权主义的现代化模式在1958年达到顶峰。“”和的实行,无视实际条件和经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经济。在意识形态上,强调阶级斗争,不断的把阶级斗争扩大化。在1958年提出“不断革命”的思想,认为“新中国从确立到发展就体现为一种不断革命的发展过程:‘夺取政权——土地革命(民主主义的)——再一次土地革命(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思想的政治的革命——技术革命”[3](P25)。这种思想的最后总爆发就是“”的发生。使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全面衰退,中国经济损失5000亿,相当于1949-1979年全部基本建设投资的5/6。[4](P386)但因为的存在,这些问题很少被广大政府重视,政府权力的合法性也因为的个人魅力没有受到人们的质疑。1976年随着的逝世,权力的更迭,中国共产党在中所暴露的种种问题受到人们的关注,中国共产党面临着重树权力合法性的任务。

80年代初开始的改革主要是围绕着经济上的分权与扩大企业经营的自而展开的,但从一开始就涉及到调整政企关系、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因此必需进行相应政治上的改革。1980年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开展提供了纲领性的指导。但是,因为恢复被“”破坏的经济的需要,政治改革始终没有深入展开。80年代中期,政治改革被提到前台,但在改革之初就遇到种种问题:①一些官员利用手中权力,和投机的商人结合,倒卖市场紧缺物品,哄抬物价。②在对地方分权的过程中,地方财政能力不断扩张,但中央财政能力却不断缩紧,地方政府大行地方保护主义,地方“诸侯割据”严重,中央无法从全局控制经济。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经济在80年代后期出现了物资紧缺、社会混乱的局面。

于是,改革了10年之余的中国,不得不再一次重新思考经济、政治的发展。二者在现代化中的关系如何?政治民主化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发展战略?这些问题使中国思想文化界再度活跃,知识分子对中国政治、文化发展的热情再次被激发起来。1988年左右,中国思想界出现了一场以“新权威主义”为论题的争论。新权威主义者在上援引亨廷顿的政治学说,在实例中则援引韩国等国家在“二战”后通过专家治国促使经济腾飞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民主化的发展策略,认为中国现在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必需以经济市场化为前提,而中国的经济市场化只能在集权下才可以加速发展,因此中国需要政府的权威和集权。反对新权威主义的(称为“民主派”),认为中国改革遇见的财政困难、通货膨胀等许多问题是政治改革中必然的,出现这些问题正是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下的负面后果,因此中国必须改变政治体制,进行民主化,在政治体制的改革下推动经济发展。这场争论在1989年之后逐渐衰退,但此间许多青年学者加入其中,探询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道路。站在今日,我们可以通过回顾他们的讨论,结合中国此后十几年现实中走的改革之路,对“新权威主义”争论进行评析,并在此基础上中国的政治现代化的走向。

三、“新权威主义”思想模式种种

新权威主义者对新权威主义的具体内涵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看法,但在持续争论中,我们依然可以对新权威主义进行归纳。在此,选取张炳久、吴稼祥、萧功秦三人,对他们的思想作一、归纳。

(一)张炳久:新权威主义是一种“半集权“的模式。

张炳久对新权威主义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与协调》一文。他认为政治是一种活的东西,国家对政治模式的选择必须体现这种政治模式对政权合法性巩固有多大意义。因此,理解当时政治模式的选择,必需从此出发,分析其对中国现实的适用性,而不该简单认为经济自由化和政治民主化是可以、也应该同时马上开展的。“一个国家在化过程中追求的政治民主和政治稳定是两个独立的目标,在没有政治稳定的情况下,政治民主是不可能的……人类可以没有自由而有秩序,但不能没有秩序而有自由。”[5](P32)在对这一论点进行分析时,张炳久把人类至今所经历的政治模式分为三种:集权模式、半集权模式、分权模式。集权模式是与传统经济相联系的,中国在1978年改革之前,西欧在中世纪都是这种模式;半集权模式是专制向民主的一种过渡,亦是由简单商品经济向成熟商品经济的必要过渡期;分权模式是,它表现在人民监督、权力分散、军队国家化等方面。在不同的政治模式下,经济与政治的各种关系亦有不同。详见下表:

“(指80年代改革之时),我国处于这种阶段中的第一阶段。就是说,计划经济和集权式的政治体制是我们改革的对象。”[5](P17)中国的改革就是要使中国由第一阶段步入第二阶段,即“经济上,完成从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的体制转换,建立以明确产权为基础、以组织良好的市场为条件的商品经济;政治上,完成由直接管理经济的全能性政府向间接服务于经济的服务型政府的职能的转换,建立半集权式的政治体制。”[5](P2)

在具体分析到中国的半集权模式时,张炳久认为这种模式在中国应具有以下特征:①政治上的集权并非党政不分,应存在二元权力结构。形成执政党向国家政府机关输送人员,把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然后由政府具体执行路线、方针和政策这种党的领导模式;②经济上的自由表现在“政企分开”,实行“厂长负责制”,由厂长管理工厂的日常运作。厂长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不是由主管部门任免。在现阶段,中国实行这种模式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发展中的商品经济十分脆弱,无法营造一个有利发展环境,这就需要“半集权”政治体制的帮助;②分权体制的一系列规则与运行方式需要长时间结合中国国情才能形成;③只有在成熟的商品经济形成多元的经济力量时,才能为多元政治力量提供经济基础。中国在实行这种模式后,的自会不断扩大,这会促进多元经济力量的发展。政府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也会精简人员,精简出去的人员则会在市场上寻求发展机会。再加上知识分子、农民等其它多种社会力量的发展,中国在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后,会形成多元的社会力量,这为“分权模式”的产生提供了经济、政治和社会基础。

(二)吴稼祥:新权威主义是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必要过渡

吴稼祥对新权威主义的论述是站在全球现代化进程的角度上分析的。他援引许多早期现代化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强调新权威主义的普遍性和必要性。

所谓“新权威主义”,吴稼祥认为体现在两点:一是“新”。“新”是和“旧”对立的。之所以新,表现在“它不是在剥夺个人自由的基础上建立专制的权威,而是用权威来粉碎个人自由发展中的障碍,以保障个人自由。”[7]这是新权威主义与旧权威主义的最大区别。另一点则体现在“权威”二字。这是与自由民主比较而言的;权威体现了中央权力的集中,通过政府的强制手段克制社会腐败、物价飞涨等局面,为经济发展创造必要的稳定环境。因此,新权威主义是不同与旧权威主义、自由民主制的另一种政治模式,它是两者间的过渡桥梁。详见下表:

在分析新权威主义的必要性时,吴稼祥首先是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他认为任何国家的政治体制走向现代都必需经历新权威主义。在《萌芽与移栽:个人所有权成长的历史道路》一文中,他发现英国的都铎王朝是其现代化的护航者。此后,又发现即使是在印度或美国这样看似没有新权威主义的民主国家中,其实新权威主义的角色是由早期殖民者扮演的,殖民时期的议会体制培养了人们民主的习惯。因此,“在民主与自由‘结婚’之前,有一段专制与自由的‘调情期’。如果说民主是自由的终身伴侣,则专制是自由的婚前‘情人’。”[8](P52)各国为何都有如此选择呢?吴稼祥认为,一切伟大变革时期,国家的政治结构都会受到冲击,尤其是大国的政治更容易在两种极端间摆动,“一种是旧权威主义的中央集权,不给地方自治权;另一种是类似于美国的邦联主义的分裂思想,想取消中央政府。”[8](P51)前者导致旧体制复辟;后者使国家分裂,权威削弱。新权威主义正好将两者调和,既不使权力过于集中,也不使权力过于分散。因此,各国在现代化初始阶段选择新权威主义也就不足为怪,这已成为一种历史的逻辑。作者认为当时的中国正处于社会变革时期,传统权威走向衰弱,新权威主义的实行可以将各种矛盾冲突所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从而保证社会的稳定。

除此之外,在寻找新权威主义的依据时,吴稼祥还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民主的逻辑----民主离不开市场。①在市场上,政府的公共权力与公共决策的数量相应减少到最低限度,这有利于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扩大个人空间;②市场培育了多元的经济利益集团,这有利于政治多元化的形成;③市场中契约化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政治契约化的发展,这是民主政治产生的现实条件;④市场使政治、经济分离,这为政治体制内部权力分立创造了条件。因此,一个健全市场的存在,是民主政治赖以形成的基础。第二,市场的逻辑----市场化需要权威。市场化是一个国家的经济由经济向成熟商品经济的过渡阶段。80年代的中国,我们可以理解为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商品经济的过渡,处于“经济——政治”的高度一体化向“经济——政治”的二元分离这个过渡中。在此期间,由于没有健全的法规,这就很可能出现“权力寻租”和“市场分割化”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面对这一,就需要强调政府的作用,以政府的政策弥补之不健全,形成政府间接指导下的经济自由。

新权威主义何以不会受到压力,重蹈旧权威体制?吴稼祥认为这是因为新权威主义受到民主的压力。他把民主分为“运动的民主、活动的民主和制度的民主。”[9]前两者是现代化过程之中的,后者是现代化的结果。运动的与活动的民主存在于新权威政权之中,因为它将人们的政治自由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但却十分重视人们的合法利益之发展。在新权威主义下,权威并不是集中于一人之手,更确切的是领导集团内部权威加强,集团内部相互协商;同时,社会上逐渐发展的各个阶层也会加快提高自己的地位。来自内、外部的民主压力将会避免新权威倒回旧权威;最后,随着中产阶级力量的壮大,制度化民主会逐渐形成,这是新权威主义的归宿。

(三)、萧功秦:新权威主义是第三世界非主义国家化的必要阶段

萧功秦对新权威主义的立足于,但他并不把中国改革中需要的模式归为新权威主义,而把它说为“现代化中的新权威政体的一种特殊类型”[10](P36)。萧功秦对中国现代化中政治体制的从80年代中后期一直延续到今日,他先后发表了《过渡权威论与中国的改革运动》、《新权威主义:痛苦的两难选择》、《软政权与分利集团化:现代化的两重陷阱》、《中国社会各阶层的政治态势与前景展望》、《后全能体制与21世纪中国的政治》、《世纪之交中国各阶层政治态势与前景展望》以及《中国后全能型的权威政治》等多篇文章。在这些文章的研究中,作者首先从新权威主义出发,分析其概念、特点,然后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在中国社会不断变动中,具体分析中国的政治体制。

萧功秦把新权威主义归于过渡性权威主义的一种,认为它是有别于开明专制的非西方外源型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一种政治模式选择。具体的说,“新权威主义是指第三世界的非社会主义国家,在其早期现代化过程中,所经历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形态。”[11](P54)选择这种政权,是这些国家在现代化初始阶段面临发展、健全法制、整合社会、维持社会稳定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其特点是:“①在经济上与世界经济发展的市场化主流趋同;②在政治上凭借庞大的官僚体制和军事力量实行自上而下的统治;③在意识形态上对传统的价值体系有更多的认同;④对西方先进的、文化实行开放的政策。”[12]在谈到新权威主义的发展前景时,萧功秦指出,新权威主义可能向民主政体顺利过渡,但因其借助传统思想整合社会,也就有可能退回保守、落后的传统社会。因此,新权威主义“是一种不得不接受的必要的祸害”。为了避免这种危害,就需要发挥社会上中产阶级的力量,让他们来监督政府活动,才有可能避免这种祸害的最终发生。

而对于中国在改革中所实行的政体,萧功秦并不把它归于新权威主义。这主要是因为:①产生的背景不同。新权威主义多是革命后的非西方国家在民主化失败后所实行的军人政权,但中国在1949年后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定的全能主义政治体制,因此,1978年的改革只能说是原有体制上的自我完善;②依托的经济基础不同。新权威主义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选择,而中国改革则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改变原有的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③社会结构不同。中国1949年以来,中产阶级因为商品经济的断裂,而没有形成,缺乏新权威主义学说所说的监督力量;④整合社会的意识形态来源不同。新权威主义依靠传统文化资源整合社会信仰,但中国共产党的改革则是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对其完善,而不是建立在自己固有的传统文化基础之上。因此,中国不同的社会结构决定中国的改革应属于另一种模式。

基于以上分析,萧功秦认为中国的改革从组织层面上看是全能主义结构下的新政运动。所谓全能主义结构是中国50年代以来所形成的社会组织结构。其特点有五:其一,政权全方位渗入社会最基层的细胞;其二,没有自主的社会活动空间与市民社会;其三,权力高度集中;其四,以一种具有平均主义乌托邦目标的意识形态信仰作为一党制社会的整合基础;其五,通过高度的社会动员与以意识形态导向为基础的大众政治参与来实现国家精英所确定的政治目标。[13]中国自1949年来,经历长达30多年的全能主义社会。在此种体制下政府机构臃肿,经济、政治效率低下,社会缺乏活力。因此,中国有必要摆脱这种体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当时的改革运动,可以表述为具有改革导向的政府运用人民革命继承下来的传统权威合法性资源来推动的,以摆脱全能主义结构和实现政治、经济和社会现代化为宗旨的新政运动。”[14](P80)中国的“新政运动”不同于新权威主义体制,但新权威主义的一些同样可为中国改革所借鉴。针对高度集中的经济政治体制,中国在80年代亦引进了市场,发展商品经济。但是这种先进的制度在中国缺乏适合的生长土壤。旧制度被打破,新制度又未确立,造成人的社会行为、信仰和价值的无序化状态,即社会学上的失范状态。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上会出现“软政权”与“分利集团化”[15]。市场规范的缺序性使经济恶化,就可能形成:“市场化——>经济恶化、思想多元化——>政府权威下降——>民主化思潮——>社会参与膨胀、社会动荡——>经济进一步恶化……”这种恶性循环。正因为如此,中国有必要借鉴新权威主义国家整合社会,发展经济的手段。中国亦需要“一种适合于中国国民政治文化水准的权威力量来镇制非自治个体的失范倾向;另一方面,又能运用这一力量来推行全能主义一体化结构的分化,促使政治、经济与文化系统的彼此分离和独立。”[14](P84)

以上是萧功秦在80年代后期对中国社会的认识,但他这时并没有指出中国改革中的政体将以一种什么形式出现,中国改革后又会形成如何的政治模式,只是指出了中国集权的必要性。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萧功秦的分析在90年代有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1989年以来,中国的改革日趋稳定,经济迅速发展,并且在90年代中期实现了经济的“软着陆”,社会中产阶级逐渐初露头角。因此,萧功秦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过长期的改革开放,在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领域已经发生了深刻地变化。当代中国已经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全能主义体制(socialisttotalisrianregime)”,而已进入了“有限多元化的后全能主义阶段。”[16](P3)

这种体制除了新权威主义所有的技术官僚、低政治参与、经济发展优先等特征外,还有自己的三个特点:[16](P3、4)

第一,“后全能体制”社会,存在有限多元化。萧功秦认为,在改革开放以前的社会主义全能主义体制下,社会是高度一元化与板块化。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不但在经济领域内存在着多元化,而且在其它政治领域内,在政府认为不国家安全与政治稳定的条件下,有限有的多元化也已经出现。所谓"有限的多元化",就是指中国已经通过市场化,逐步形成了非政治领域的自主社会空间。政治控制的范围逐渐缩小。仅局限于与国家和政权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社会、文化、、娱乐、学术研究、非政治的社团,作为"第二文化"与政府主导的"第一文化"平行地共存。这些自主的社会建制与组织,如果进一步发展,形成,就会形成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兴的、健康的,而且充满活力的市民社会。

第二,意识形态领域仍然保持社会主义的基本符号体系,作为一党组织整合与党内聚集的基础,但其意识形态的符号内涵已经不再具有原来平均共产主义的目标意识,而主要通过国家机器与镇制性权威作为政治整合的基础,同时扬弃了教条意识形态所体现的带有乌托邦色彩的"政治神话",并力求以"经济实效性"来获得国民对政权的认同。在后全能主义时代,政体的"实效合法性"已经取代了"乌托邦平均主义"的理念,作为国家认同与社会聚合的基础。

第三,"后全能体制"社会继承了全能体制下执政党的国家动员力这一传统资源,作为实现本国现代化的权威杠杆,从而在上仍然具有较强的进行体制改革的动员能力,以及抗击非常事件与危机的动员能力。但与此同时,也承袭了全能体制下社会监督机制不足的;而这种监督机制的缺乏所引起的弥散性腐败与无序化,又有可能反过来蚕食这种国家对资源的动员能力。

从“全能主义"社会向"后全能主义”社会的历史转变,对中国究竟意味着什么?萧功秦认为,这种转变“对于中国政治现代化与未来民主化无疑具有重要的实质性意义”。他说,“无论主政者主观意识如何,客观上中国已经通过权威体制与现代化导向的一党体制的政治整合,实现了政治上的稳定,并在这种政治稳定下,实现了向市场经济的软着陆,而市场经济所引发的分化与利益多元化,自主的利益主体的利益自主化与逐渐明晰化,以及经济实效意识与世俗价值观对乌托邦教义意识的扬弃,实际上已经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历史过程。”这一“不可逆转的历史过程”将对中国政治文化与社会心理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即"中国当代日常生活中的新型的契约性人际关系,通过讨价还价而体现的妥协体制,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法制观念、新型的宽容的政治文化,正在通过市场经济的实践而培养出来,这些都是实行中国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16](P4)。

后全能体制在中国会有多长时间?会将中国引向何方?萧功秦认为“具有改革开放导向的现行一党政治在维持政治稳定方面,以及在经济改革所需要的社会整合机制方面,仍然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从更长远的历史视角来看,随着市场经济引发的社会多元化趋势的进一步增强,本世纪中期前后,中国的经济与社会分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一种与新社会利益多元化的经济与社会现实条件相适应的,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更具多元化性质的政治模式将有可能出现。”[16](P4)至此,萧功秦对中国80年代以来政治体制的分析以“后全能主义”理论的形成而完备。

在以上对“新权威主义”几位代表人物的思想分析后,我们可以对“新权威主义”作一。一般讲来,新权威主义应有以下两大特征:政治上,政府控制公共领域(包括政权与公共舆论),但开放私人领域,允许个人经济自由,甚至一定的政治自由、言论自由,即所谓的“威权为体,民主为用”;经济上,推行市场经济制度,但政府对市场经济的渗透程度较深,倡导经济优先,政府在加强市场立法的同时,多用政策性规定来纠正市场不足。

(四)“民主派”,反对的声音

在“新权威主义”高涨时,其反对的声音也十分强烈,出现了黄万盛、荣剑、于浩成、远志明等“民主派”学者。他们认为的需要的是分权而不是集权,需要加进民主化进程。下面将他们对新权威主义的反驳与进行简要归纳:

第一、新权威主义者忽视了中国上“——”高度一元化的特征。新权威主义者认为经济自由和政治集中相结合的模式,是任何国家在化早期所必经的道路。但是,这是站在西方的历史角度分析的。荣剑在《中国现代化需要集权政治吗?》[17]一文中对此作了详尽分析。他认为,经济自由与政治集权相结合的道路是建立在所有制私有化基础上的,在此种中经济已经商品化、市场化,和企业家阶层独立化,经济与政治处于二元结构之中。即使是“亚洲四小龙”的发展,也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然而中国的政治与经济的关系长期以来就没有理顺,传统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是合而为一的,国家集权的政治体系不仅管理政治事务,还统治经济事务。经济组织、经济活动政治化,“经济——政治体制”高度一体化,这就决定了中国的改革就必需首先破除这种政治垄断,进行政治分权。中国早期改革中出现经济秩序混乱、通货膨胀等现象,正是因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步子太小,经济与政治改革不协调。因此中国必需加快政治改革,实行分权与民主,而不是新权威主义所说的集权。

第二、新权威主义者把民主混同于无政府的动乱,把民威和集权权威混淆不分,是个严重错误。新权威主义者认为中国没有民主的基础,过早的实行民主会带来政治的动乱,形成“暴民”,整个社会陷入无政府状态。同时,他们认为中国当时的主要任务是整合社会,因此这就需要中央权威。对此,民主派认为权威是具体的,不同的权威性质亦有不同:中世纪教会权威建立在信仰合意识形态基础上,东方社会权威建立在宗族家长制基础上,这两种权威都阻碍个人自由;现代权威应该建立在公民社会基础之上。现代中国需要的权威是现代权威,中国整合社会就必需扩大民主参与,在公民社会充分发展基础上整合社会。同时他们认为,“暴民”是一个很含糊的概念。“暴民”下,看似人民决定一切、人民打到一切,但它缺少现代民主社会最基本的体系和法治观念,它实际上是专制实质下的民主外壳,中国的“”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在这种体制下“集权不受任何约束性的特点,使其可以民意,运动群众按照一个意志模式把社会退到非理性的迷狂中。”[18]要解决这个唯一的是实行真正的民主政治。

第三、新权威主义否认了实践民主的重要性。新权威主义者从中国传统社会、文化出发,认为中国缺乏中产阶级,人们没有公民意识;因此,中国的民主政治只能在经济发展后,才有机会实施,主张经济和政治的同时发展是一种“政治浪漫主义”。民主派否认这种说法,他们认为民主政治贵在实践。黄万盛将民主的含义分为“理想的层次”、“体制的方面”、“民主的实践”三个层次,其分别对应民主之理念、民主之社会政治结构和民主化的实践过程。“民主不是先验的,而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只有实践民主,才能学会民主,运用民主。”[18]他们认为,任何一种制度都是人创造出来的,因而,任何制度对于人们来说关键不在于能不能运用,而在于敢不敢运用。因此,中国现在关键是政府正确的引导民主化的发展,而不是集权。

此外,民主派还从民主与自由,民主、权威与法治等多方面的角度分析民主的必要性,在此就不作一一叙述了。

四、“新权威主义”争论的现实思考

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新权威主义”争论可以说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对政治模式选择的又一次思考。通过上面的归纳,我们可以发现,争论焦点集中在集权与分权,“新权威”与民主的政治模式选择的问题上。任何一个现代社会的发展都有双重目标:“一是谋求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二是谋求政治生活的稳定化。”[19](P370)在现代化中两者能不能同时进行?如果不能,两者又会呈现一种什么关系?这正是新权威主义者和民主派的争论所在,亦是中国政治现代化中必需面临的问题。

回顾中国近现代史,我们可以发现一种奇特的现象。中国的知识分子、改革者在借鉴西方现代化经验时,先后借鉴了英国模式、德国模式、苏联模式,而在1978年以后的政治模式选择中,又似乎是以苏联模式为起点,选择一种新的模式:集权或分权?国家主义或民主主义?“四小龙”模式或美国模式?

自由民主一直是国人的梦想,但“欲速则不达”。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向西方,到20世纪20年代,中国思想界处于主导地位的都是英、美式的分权民主制,这种主张在辛亥革命后赋予广泛的实践。但中国长期小农经济社会土壤孕育的“德政”、“王道”等思想已扎固人心,即使浸受西学的胡适也只能寄希望于“贤人政治”式的“好人政府”。“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能够赋予先进制度以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掌握和运用先进制度的人本身在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上还没有经历一场向现代性的转变,那么失败和畸形的发展就是不可避免的。”[20](P14)因此,我们看到“民主”给中国带来的是混乱的政局和暗杀。1927年上台,他通过一系列战争整合了权力,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以国家主义为本位的经济改革,仿效德国,强调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忠”、“孝”等观念,希望以此巩固政权,实现国家之强盛。但是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本人权力欲望所带来的思想局限性等多方面原因,的现代化也夭折了。1949-1978年中国援引的苏联模式,如前面所言,亦未使中国的现代化顺利进行。

一百多年的实践与失败,使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又回到了起点。“新权威主义”的争论就是要为中国选择一条现代化的政治模式。不可否认,“新权威主义”者认识到了中国近百年来政治现代化的奇怪现象:为什么愈是学习先进的政治制度,现代化中的政局愈是动乱?一个国家该不该实行民主,不是制定了民主制度就能一了百了,这还要看这个国家的人民现在的素质配不配享有民主制度。“制度决定论”这种政治浪漫主义的心态正是中国百年来现代化失败的原因所在。“民主派”主张民主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受到“制度决定论”此种心态的。他们强调“权力”和“权威”的分别,但没有看到在发展中国家政府的“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弱化是很难同时进行的。“现代性带来稳定,现代化带来不稳定",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中因为各个阶层社会动员程度的不同、对稀有资源拥有多少的不同,经济差距不是缩小,反会有扩大的趋势,从而产生不稳定。因此,对于发展中国家“首要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合法的公共秩序。人类可以无自由而有秩序,但不能无秩序而有自由。”[21](P2)因此,新权威主义强调的集权稳定是有必要的。倘若中国当时也如苏联、东欧诸国积极推进民主化,现在的中国也就可能是现在的俄罗斯。

但是,也应看到新权威主义亦有许多不足之处。首先,他们对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分析更多的是着眼于短期的宏观分析,没有具体化。新权威主义强调集权,但它并未指出集权和分权之间的张力该是如何。新权威主义者认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会带来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壮大,但是它并未意识到市民社会亦是需要不断培养才可形成,它不可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自发形成;因此,国家应该通过政策性引导,积极培育市民社会这一现代政治的监督力量。其次,新权威主义者对中国的认识是基于后发型现代化国家的政治发展以及对中国在现代化道路上的反思而形成的,是一种理性的认识;但我们不能否认“民主派”对民主化的要求代表政治现代化的目标。中国90年代以来的许多现实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新权威主义的一定可行性,但是又不是按照新权威主义的理论条式化开展的。

中国共产党在政权建设上始终寻求政权的合法性。合法性“是指国家在社会中获得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权威正当性的资格和权力。”[22](P211)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核心邓小平上台以来就着力于政权合法性的重塑。他深深感到中国共产党不能再如以往仅通过建立政权、政治思想的宣传获得执政的合法化,发展经济,使中国进入现代国家之列是政权合法性的有力支持。“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从此时起,中国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家发展战略。面对80年代后期出现的物质紧缺、通货膨胀等一系列问题,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央集权,尤其进入90年代以来,通过财政、经济等多方面改革,在两年多内消化了80年代“过度”放权所积累的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宣告中国将告别计划经济体制时代,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代;此后,中国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以市场为基础优化资源配置使整个90年代中国经济呈现高速发展。与经济改革相比,政治改革在90年代表现的较为平缓。在坚持80年代所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总体框架外,中央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塑造政治权威。虽然这一时期的政治不是简单的权力集中,但十分强调中央对地方、政府对社会的监控力度。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经济的“软着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趋于完善,中国共产党才将政治体制改革列入显目位置:①确立新型党政关系。中共“十五”大确立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原则,把党的领导制度化、法律化,使“党通过执政来进行领导”的原则上升到法律高度,使中国的民主化建设迈出重要一步;②适度扩大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扩大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渠道扩大,新闻媒体的监督力量不断加强,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允许私人企业家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些新的现象都加快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结语

新权威主义对中国政治发展的理论主张立足于中国现实,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执政者鉴用了这一理论。但是,在现实发展中,执政者又非按新权威主义条式化展开现代化的,而是适时的推进民主政治的进程。这说明实践操作借鉴理论,但在现实中,执政者又会综合各种甚至是相对立的理论,促进现实的发展。

[1]钱乘旦、杨豫、陈晓律.《世界化进程》[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许纪霖.《二十世纪思想史论·上卷》[C].上海:东方出版社2000年版.

[3]《建国以来文稿》[M].第7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4]孙键.《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90年代初)[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5]张炳久.《经济体制改革和体制改革的进程与协调》.载于刘军、李林.《新权威主义——对改革纲领的论争》[C].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

[6]张炳久认为传统经济包括村社家长制经济、以徭役劳动为基础的庄园经济、以农业和手相结合为特征的经济等多种形式。

[7]吴稼祥.《新权威主义述评》.载于《世界经济导报》[N].1989年1月16日.

[8]吴稼祥.《新权威主义提纲》.载于刘军、李林.《新权威主义——对改革理论纲领的论争》[C].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52页.

[9]《激进的民主还是稳健的民主——吴稼祥、张炳久对话录》.载于《光明日报》[N].1989年3月31日.

[10]萧功秦.《中国各阶层的政治态势与前景展望》.载于《战略与管理》[J].1998年第5期.

[11]萧功秦.《新权威主义:痛苦的两难选择》.载于刘军、李林.《新权威主义——对改革理论纲领的论争》[C].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

[12]《“新权威主义”论争简介》,载于《光明日报》[N].1989年3月17日.

[13]萧功秦.《世纪之交中国各阶层政治态势与前景展望》.载于“世纪中国”网.

[14]萧功秦.《过渡权威论与中国的改革运动》.载于刘军、李林.《新权威主义——对改革理论纲领的论争》[C].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

[15]“软政权”是指在国家现代化过程中,行政命令贯彻能力的退化,行政实施效率低下、规则被任意破坏等而引起的综合现象。

“分利集团化”指在市场发育过程与新旧体制转型过程中,利益集团用某种特殊的政治或经济力量,以非市场规则的手段获取更多的稀缺资源。详见《软政权与分利集团化:现代化的两重陷阱》一文.载于萧功秦.《萧功秦集》[C].哈尔滨:黑龙江出版社1995年版.

[16]萧功秦.《后全能体制与21世纪中国的政治》.载于《战略与管理》[J].2000年第6期.

[17]荣剑.《中国现代化需要集权政治吗?》.载于刘军、李林:《新权威主义——对改革理论纲领的论争》[C].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

[18]黄万盛.《新权威主义批判答问录》.载于《文汇报》[N].1989年2月22日.

[19]王沪宁.《政治民主和政治稳定的相关》.载于刘军、李林.《新权威主义——对改革理论纲领的论争》[C],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

政治文化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5)06―0057―02

一、政治现代化的内涵

所谓现代化是指社会不断由传统向现代迈进的过程,是整个社会文明价值体系的创新与重构,而且是一个永无止歇的运动过程。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它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在内的社会全面转变过程,是一个摆脱落后社会状态,走向高度文明的社会历史进程。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不仅要实现经济现代化,使物质文明得到充分的发展;而且要实现文化现代化,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同时,还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社会主义政治现代化。这三者缺一不可,互相作用,构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部内容。

政治现代化即是指政治从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过程,它是社会现代化的一个方面。G・哥迈尼在《现代化的社会学》一书中指出政治在现代化过程中主要有三个特征:第一,“国家组织的合理化”(用韦伯的术语),包括工业社会中执行其多样化、专业化和集中化程度不断扩充与增强的国家职能时的高度有效性;第二,经济、政治、社会诸领域,领导和接纳结构变迁的能力,同时又保持一种最低限度的整合;第三,全部或绝大多数成年人口某种形式的政治参与。其他经常提到的组成成分可以看作是所列举的这三种特征的结果或侧面。政治的现代化也仍然是一个无限发展过程,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政治现代化需经历若干特定的阶段。在现代政治体制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的问题将逐次在政治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不同类型的政治组织也将逐次出现。在现代化的某些阶段,选举权、新政治共同体的界定及其独立等问题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在其他阶段,自由和所谓文化的世俗化就成为显著的问题。而到了另一阶段,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便成了显著的问题。政治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从“自然状态”到现代文明社会不断进步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不断的从传统政治到现代政治的发展过程,更是一个从没有国家、阶级对立的原始社会到有阶级、国家的社会又到最终无国家阶级对立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否定之否定性过程。本文中所涉及的政治现代化问题主要是指西方二十世纪的政治现代化。

二、政治现代化的基本特征

政治现代化的首要特征表现在政体方面。现代政体具有下列传统政体所缺少的特征:(1)高度分化和功能专门化的政府组织制度;(2)政府机构内的高度整合;(3)理性的、世俗的政治决策程序的广泛存在;(4)民众对国家历史、疆域、民族实体的广泛认同和亲近感;(5)政治决策的数量大、范围广、效能高;(6)民众对政治体系具有广泛的兴趣与投入,尽管并不一定参与决策过程;(7)政治角色是按成就标准而不是按先赋性标准配置的;(8)司法和控制手段是以世俗的、资本主义的法律为基础的。[2]从更抽象一些的意义上说,现代政体不同于传统政体的特征是在于它的理性化的权威、分化的结构、大众参与以及随之而来的实现广泛的目标的能力。

同样,政治要求的表达和政治活动的表现过程与对政治精英提供资源之间的关系,在现代政治体制中比以往更加密切,而且政治要求表达方式越来越多样化。在各个阶层中既能利用资源与政治支柱,同时又能明确表达政治要求的精英,对于政治体制的运行则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同样为统治者表达政治利益及动员政治支持的机关一政党,也就成为制定重大政策和做出决策的重要结构。利益集团、社会运动、“舆论”机构,以及政党是特别重要的。在某种程度上,前三者可以被视为后者的组成部分,因为政党是最有表达力的现代政治组织形式。

“现代化的政治框架基本上是根植于权威合法性来源的变迁之中。”“政治现代化的特征是,传统精英及统治者的传统合法性的弱化,并在意识形态和制度上确立可以说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关系的原则。”简而言之,国家统治者权威的合法性不是来源于超自然的认可,而是来自于世俗的认可。权威逐步以人民的意志以及对公民可以说得通的理由为基础。因此,政治现代化首先涉及的就是权威来源的转换。宗教的、传统的、种族的权威将被单一的、世俗的国家政治权威取代。同时,出现了权威的集中化,这包括政治整合和国家整合。由于世俗主义证明了政治事件必须基于人的意志的重要性,也就会更加强调理性、科学和世俗的决策技能。这就意味着,人民有权去解决他们自己的问题,并有权参与政治系统的决策过程。因此。现代国家一定是民主国家。在这当中,存在一种参与决策过程的竞争。“竞争是政治现代性的基本特征之一。”人民只有在他们获得权力之后才有可能参与决策过程。因此,这里就存在一种对权力的竞争。政府不再是孤立于老百姓的权力的代表,相反,它必须以人民的参与、同意为基础。

三、政治现代化与政治文明

政治文明是指人类社会政治生活中相对于政治蒙昧和政治野蛮而表现出的一种政治进步状态,是人类在政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明成果。它包括政治理念文明、政治手段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等多方面内容。现代政治文明是在政治现代化运动过程中形成的,可以说是政治现代化的结果。现代政治文明在整个现代化过程中,在现代文明的整个结构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尤其是目前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政治文明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基本的政治方向。我国的现代化不同于资本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保证我国的现代化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其次,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必要的政治环境。无论是物质文明建设还是精神文明建设都需要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再次政治文明对精神文明的发展有巨大的导向作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尤其是政治制度的确立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并且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不断巩固而日益发展。只有在良好的政治体制、健全的法制、正常的社会秩序下,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才能够顺利进行。没有高度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政治现代化,也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在具体政治制度和政治运行体制层面上,应该借鉴西方国家政治文明建设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第一,提高国民的素质。只有国民的素质提高了,他们才会认识到什么是政治、为什么要关心政治以及如何关心政治,进而推动政治文明的进程。试想,如果一个国家的国民对国家的政治活动漠不关心,这种国家的政治是不可能说得上是文明的。因为,政治是否文明是由全体国民来评判的。

第二,在提高全民素质的基础上,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热情,逐步扩大民众政治参与和监督的渠道,真正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行使并维护其自身的权利,使政治生活和政治权力的运作始终处于作为权力主体的最大多数人民的参与监督之下。民众的参与和监督对政治文明的建设十分重要,只有参与,广大民众才能理解民主、自由和法制等等现代民主政治意识和理念,进而使这些观念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而政治文明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就是民主、自由和法制等等现代民主意识。